第一章 桃村有雨
桃花村。
正是春季,靡靡细雨纠缠不休。
村如其名,村前村后各家院落以及周边山上都开满了粉红色的桃花,清晨时分,桃树上的花瓣沾染着雨露,冷意不减,春寒依旧。
“池塘里水满了,雨也停了,田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
田野间,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卷着裤腿,冒着细雨,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在泥泞的田野间埋首寻找着什么。
他身旁摆着一个竹制的篓子,里边有十几条四处乱钻的泥鳅,显然,孩童这一大清早起来,便来到田野中挖泥鳅。
不一会儿,孩童便捧着一手软泥,小心翼翼地将泥团丢进竹篓中,继而又开始埋头翻找。
“沈家小郎,怎么一大早便来田里找泥鳅?这天还下着雨呢,赶紧回去吧,不然一会儿又该被你老娘骂了……”
田野旁的阡陌小道上,一个壮实的汉子戴着斗笠,穿着蓑衣,肩头扛着一把锄头,笑呵呵地对着田里的沈溪道。
沈溪直起身子,看了那男人一眼,提起竹篓在身前晃了晃,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笑着道:“刘大叔,下雨天才好捉泥鳅呢……你瞧,我收获可不少呢……”
炫耀一番,沈溪也不理会那刘姓汉子,又埋头开始认真翻起泥来。
沈溪不是这儿的人,准确来说,沈溪并非是这个世界的人,或许用前世今生来概括他的遭遇境况比较符合。
前世,沈溪一介孤儿,自小便知道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学习极为刻苦,从小学到高中连续跳级。在社会各界帮助下,沈溪在十六岁的时候便考上了国内一流学府鹭岛大学,读完博士后顺利留校担任讲师,两年后因工作出色成为副教授,前后不到五年便成为中文系考古学教授。
在工作期间,沈溪也曾谈过几任女友,但由于他兴趣爱好广泛,工资大多用来买了古籍、书画以及文房四宝,没有房子和票子傍身,几段感情都无疾而终,后受省文物所邀请在泉州近郊指导挖掘一座新发现的古墓时,这座建于明代中期的墓穴突然坍塌,不省人事,再醒来时已经成了小孩,身在桃花村。
正在沈溪埋头再次寻找田垄间的洞穴时,身后那汉子又发出一阵爽朗大笑。沈溪好奇之下抬头一看,只见不远处一个穿着缝着补丁翠花衫、年约二十三四岁的妇女,手中拿着一把竹枝,气冲冲地朝着田头跑了过来,口中大声嚷嚷:
“你个小兔崽子,昨天刚对你说春寒料峭的不要下田,这一大清早的你就跑出来了,当老娘的话是耳旁风不成?”
说话间,妇女已站在田边,手执竹鞭指着沈溪:“你给老娘滚上来,看老娘不打你个憨娃……”
“唉,沈家娘子,孩子还小,贪玩也正常,你这么吓他,他哪里肯上来?”
妇女见那汉子说话,冷冷地哼了一声,也不理会,兀自叉腰,对着田里的沈溪道:“小兔崽子,有种你别上来……去年秋收的时候你被蛇咬老娘好心给你抹药,你知道那药多贵么?这次你再被蛇咬,看老娘管你个憨货!”
沈溪见她语气火爆的样子,当下连忙赔笑说:“娘,你别生气,你别生气,上次我是不小心把蛇当作了泥鳅,这才被咬,你看我现在不好好的吗?别生气了,你再打我,我都快被你打傻了!”
妇女见沈溪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顿时为之气结,挥舞手中的竹鞭,凶狠狠地道:“你个小兔崽子,是打不怕么……”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溪便抱着竹篓,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到田边,讨好地说:“娘亲,你看,咱们把泥鳅搁屋里养着,晚上不就有了宵夜吗?家里天天吃野菜,嘴巴都淡出个鸟来了……”
沈溪的话还没有说完,那妇女一把将他从田里拉了出来,看着沈溪浑身泥垢的样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高高扬起手中的竹子,就要抽下去。
沈溪哪儿能束手待毙?当下不顾身上的污泥,趁着老娘还未打下就一把抱住她,撕心裂肺地大喊:
“啊……疼啊,疼啊娘,好疼啊,快死了,打死人啦,别打了,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妇女闻言,眉宇之间凶巴巴的神色微微一软,不过还是将竹鞭打在沈溪的小屁股蛋上,只是力道减了八分。
沈溪憨笑一声,抬起头捧着竹篓子,递给老娘:“娘,你看,好多泥鳅,又肥又大,我……我也不是故意不听你的话,实在是……实在是见娘你天天粗茶淡饭,这才来给您老挖泥鳅改善一下生活。”
看着沈溪如此,妇女冷哼一声,一把接过篓子:“是你自己想吃吧?昨天刚换的衣服,你瞧都脏成什么样了?给老娘回去换了,以后再敢下田撒野,老娘收拾你。”
沈溪笑嘻嘻地提着鞋子,赤足跟在她身后,有时踩到尖一些的石头,不由呲牙咧嘴,一副疼痛的样子。
回到村头三进古香古色院子的家中,在前院的自家屋内,周氏给沈溪收拾了一下脏兮兮的衣服,见沈溪小脸微红一副腼腆的样子,当下脸上微微一横:“憨货,你羞个什么劲儿?连你都是老娘生下来的!”
沈溪闻言连连点头,不敢说话。
“娘亲,你可好了!”
沈溪讨好地笑着拍老娘的马屁。
周氏闻言一愣,随后看着沈溪,嗤笑道:“憨娃儿,这么小便会口花花了?”
沈溪见老娘不屑的样子,摇了摇头,语气无比坚定地道:“娘,我没有口花花,我就是觉得你好。”
“老娘又凶又恶,哪儿好了?”
周氏瞪了沈溪一眼,虽然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但心中却乐开了花。
沈溪贼笑一声,拉着周氏的手,用哀求的语气道:“娘,别藏着了,我都闻到了,好香好香。”
周氏看着沈溪,忍俊不禁,随即板着脸哼了一声:“你又不是属狗的,为啥鼻子这么灵呢?”
说罢,周氏从床头挂着的小袋子里拿出个热乎乎的鸡蛋,递给沈溪。
沈溪看着鸡蛋,不由贪婪地咽了口口水,一把接了过来,笑着说道:“娘,你虽然喜欢打我,可打心眼儿里对我好,儿子我宽宏大量,不会记仇的……等你和爹老了,儿子养你们,吃香的喝辣的,还找一个听话的小媳妇,供你支使。”
周氏轻笑一声:“憨货,以后娶了媳妇肯定会忘了娘,看你这天生就骗人的样,别做了陈世美才好。”
小手感受感到鸡蛋的温热,沈溪心中嘿嘿直笑。
上一辈子,他自小遭人抛弃,从未体会过什么是骨肉亲情,反而这个世界家中虽然贫苦,但至少有爹娘,还有叔婶伯父。有些东西有价,而有些东西却是无价的,这一点沈溪分得清清楚楚。
唯一令他感到无奈的是,自己附身的身体是一个不到七岁的小屁孩,连累他每天必须装出七岁小孩该有的样子。
对此,沈溪可不敢有丝毫懈怠。
他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对于民风民俗了解得尚不够,说不定稍微表现得天赋异禀一些,就被人误会鬼上身抓去浸猪笼也说不定。
沈溪正想出门,却被周氏一把拉住小胳膊,板着脸训道:“在屋里吃好了再出去,别被人看到了。”
“啊……娘,鸡蛋是不是你偷来的?”沈溪看了看紧闭的房门,小声问道。
周氏先是一愣,随后泼辣无比地骂道:“小兔崽子,给你找吃食你还不乐意?不吃还给老娘……”
沈溪连忙将鸡蛋在床沿上敲击一下,快速无比地剥起蛋壳来。
看着沈溪将剥落的蛋壳随手丢在地上,周氏又狠狠地拍了下他的脑袋:“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蛋壳收起来拿去喂猪……你个憨娃子,老娘再也不给你添食了,免得糟蹋好东西。”
沈溪看着弯腰去拾地上蛋壳的周氏,眼中闪过一丝动容,连忙抓着她的手道:“娘,蛋壳不能吃。”
“我没吃啊,你小子耳朵是不是不好使?这东西我是拿去喂猪的,猪吃了长得飞快……”
沈溪摇摇头,蹲下身子,将剥了一半的鸡蛋递到周氏嘴边,笑嘻嘻道:“娘,你也吃一口。”
周氏闻言微微一愣,抬头看着目光天真无邪的沈溪,正要教训一通,却听沈溪继续道:“娘,你总是骗人,上次我亲眼看见你吃蛋壳了……来,你吃一口……”
周氏抬起手,摸了摸有些发酸的鼻子,轻轻在鸡蛋上咬了一小口,随即哽咽地道:“好了,快吃。”
沈溪见老娘如同蚊子一般叮了一口,心中感叹一声,不再多说,张开嘴狠狠咬上一大口,用力咀嚼起来,仿佛在发泄什么。
“娘……你放心,以后我一定会出人头地,让你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饭菜。”沈溪吃着蛋,语气含糊地发下鸿鹄之志。
周氏摸了摸沈溪的小脑袋瓜,长长出了口气,嘴里却嗤笑:“小娃子,就知道惹老娘,看哪天老娘不揍死你。”
沈溪闻言嘿嘿一笑,正要说话,却听敲门声响起,随后一个女人在外边道:“妹子,嫂子能进来么?”
周氏连忙将地上的蛋壳往床底踢了几脚,却见门“吱呀”一声打开,从外边走进来一个比沈溪老娘年纪大上几岁的女人。
“呀,好香啊……原来小郎在吃鸡蛋,好吃吗?”
沈溪舔了舔嘴唇,笑嘻嘻地说:“好吃,大伯母来找我娘亲?”
“看到鸡蛋,我想起来了,家里的老母鸡最近下的鸡蛋数量明显少了……妹妹这鸡蛋是哪儿来的?”女人没有理会沈溪,笑着问周氏。
周氏闻言,淡淡地瞥了沈溪大伯母王氏一眼,冷冷道:“每天家里的鸡蛋都是有定数的,要是真有缺失,母亲大人恐怕早就知会各房了……这鸡蛋是孩儿他爹在县城托人送回来的。”
王氏笑了笑,语气有些责怪:“妹妹,我们并未分家,小叔送来鸡蛋,我怎么没见过?莫不是妹妹偷偷藏起来了?”
周氏脾气十分火爆,不过此时她还是收敛许多,站起身微微吸了口气,语气有些强硬地回答:“嫂子,你是书香世家的女儿,想必不会与妹妹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吧?”
第二章 头悬梁,锥刺股
周氏一番话说得无比强硬,但对于她而言,其实已经算是服软了。
大伯母冷冷地瞥了周氏一眼,不咸不淡道:“看妹妹说哪儿去了,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只是我家大郎读书刻苦,却连补脑的核桃和豆腐脑都没钱买……唉,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周氏闻言想要发作,却被沈溪拉了拉衣袖,这才冷哼一声,不去理会王氏,径自低头收拾起房间来。
王氏乃是沈家长子沈明文的妻子,由于丈夫是秀才,一只脚算是踏进士绅阶层,因此平日最喜欢端架子,掌管一家大权的老太太对长房也是偏爱有加。
沈家有五子,都是老太太一人所生,按说不会出现什么厚此薄彼的事情,可偏偏对长子长孙,那叫一个细心呵护,全家人一年到头都是野菜粗粮度日,而大伯沈明文却是沾荤带腥,家中小灶每天都没有绝过,连带着王氏和她的三个子女都沾光。
再者,沈家共有七个嫡孙,算得上是人丁兴旺,而沈溪便是年纪最小的那个。不仅他是老幺,他老爹沈明钧同样是老幺,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沈溪并没有多少人留意他的言行举止,也幸亏如此,才让他偶尔能够放纵一下郁闷的心情。
沈家五子中,老二、老三、老四都在村中务农桑,老五也就是沈溪的老爹沈明均在本县大地主王家做长工。
老大沈明文没有考上秀才之前,都是兄弟几个供着,读书耗资巨大还得从小抓起,所以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直到沈明文不负众望考上秀才成为县里的廪生,有了每月六斗的廪米和每年四两廪饩银,生活才稍稍有些改善。
由于是老太太当家,同时处事相对公正,沈家除了在吃穿上显得过于俭朴外,各房之间的气氛还算融洽。
在沈家嫡孙里,或许是子承父业,只有老大家的大郎沈永卓能到县城的私塾上学,这是老太太亲自拍板决定的。沈家各房之间虽偶有龌蹉,但好歹都是一家人,都期望家里能出个举人老爷,待沈明文补上实缺后,家道自然就会中兴,对于老太太并没有多少怨言。
同住在一个大宅子里,沈溪与其他兄弟姐妹并不怎么来往,尤其是去年占据这个身体后,由于担心暴露自己的身份,对于玩泥巴、捉蛐蛐、玩金龟子等小游戏从来是敬谢不敏,久而久之,几个堂兄便不再找他玩耍。
且说王氏,她看了一眼沈溪那迫不及待下咽的样子,摇头笑了笑,踌躇着站了一会儿,欲言又止。
“妹妹,嫂子来找你不是为了鸡蛋的事情,嫂嫂有事求你呢。”犹豫良久,王氏还是说道。
沈溪闻言,顿时苦笑不已,却不敢说话。
周氏轻哼一声:“嫂子莫不是又来借钱?嫂嫂,你就饶了我吧,这一大家子,那么多人,嫂嫂独独向我家借钱,而且借去了又不还……上次才借给嫂子五十文钱,小郎都快两个月没粘过荤腥了。”
沈家虽然没有分家,但各房有各房的小灶,老太太也是默许的。沈溪觉得眼前的大伯母有些过分,平日仗着自己丈夫是秀才,从不将自己老爹老娘放在眼里。
自从沈明文考上秀才,王氏便不做家里的事情了,整日待在房里,靠着大伯食廪和廪饩银的扣留部分,夫妇二人光明正大开着小灶,钱花得差不多了,再向丈夫在外做工手里有些余钱的周氏借。
别看周氏泼辣,其实无非是刀子嘴豆腐心,每次被王氏哄上几句,便将钱借出去了,所以累积下来大伯家欠自家的最多,每次三五十文下来,如今起码有两三两纹银了。
若是大伯家日子过得紧张,沈溪不会对此有何反感,可偏偏人家生活水平可比自己好多了,自己吃个鸡蛋都得偷偷摸摸,一月也就开这么一两回小灶,可人家活得那叫一个滋润,上次沈溪便看见大郎沈永卓抱着个鸡腿猛啃,馋得他清口水直流!
沈家本是书香传世,只是前两代家中子孙不争气,家道中落,兄弟间又闹不和,索性就将家产分了,沈溪的祖父便是其中之一。
当然,这处三进的大宅子也是沈家祖业,村里还有几十亩田地,可这对于当年的沈家,简直连九牛一毛都不是,可见沈溪这一脉多不受待见。
祖父过世后,沈家家道愈发没落,原本家里还有几个长工,可因为沈家没有及时发放钱粮,各自散去。
如今的沈家,虽然家谱往上三代也曾风光一时,沈溪的太爷爷做过正五品的一府同知,可如今的光景却连一个普通乡绅家也颇有不如,不得不令人感叹世事无常。
老爷临终前的遗愿是不准分家,所以现在五对夫妇一大家子,还是凑在一块儿过。
唯一例外的是,大伯十年前考上秀才,老祖母高兴不已,将重振沈家的所有希望全寄托在了大伯身上,其偏心程度,从此达到百依百顺的地步。
这才有沈溪母亲周氏被王氏看到偷偷给沈溪开小灶感觉理亏,毕竟大伯可是秀才老爷,按照目前的形势,确实只有大伯考上举人,光宗耀祖,沈家才能中兴家道。
至于沈溪,心底下却十分怀疑,大伯如果有一天真的中举当官,会不会给自己这一房带来实质性的好处。
在王氏的软磨硬泡之下,周氏很快就缴械投降,将家中所剩不多的私房钱交了出来。
看着王氏离去的背影,沈溪很是不悦地哼了一声:“娘,你怎么老借大伯母钱啊?你都不知道大伯母家日子过得有多好,咱们呢,天天吃野菜草根,一点儿油水都没有,我都快饿成猴子了……”
说到一半,沈溪忽然发现似乎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不该关心这些事情,只是话已经说出口,覆水难收。
周氏却并没有多惊讶,这一年来儿子性子变得跳脱许多,说出这样的话只当他是看长房长孙有书读,又有好吃好喝供着,心生嫉妒之言。
“臭小子,你以为你娘想么?你大伯现在是秀才,再进一步便是举人……虽然你大伯连续两次落第,可你大伯还年轻,以后很有机会中举。若是中了举人,那就有机会当官,傻小子,你知道什么是官吗?你大伯一当官,多少能帮衬到咱家,到时候,只要他一句话,咱们家的日子不就好过起来了?”
沈溪闻言,心中微微叹息,暗暗道:果然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啊!或许换一种说法更加贴切,万般皆下品,唯有做官高,民与官,其地位差距何止千万里?
周氏见沈溪发怔,忽然问道:“小子,你是不是也想读书?”
沈溪闻言,虽然知道如果自己表现出想要读书的愿望,一定会给老爹、老娘带来巨大的压力,但他还是咬着牙用力点头。
周氏蹲下身子,仔细地看着沈溪,再三确认地审视小沈溪眼中那股子灵动聪慧,良久之后才下定决心:
“娃啊,不是娘狠心不让你读书,是咱们……咱们家实在拿不出学费,不过没关系,等你大伯母下次再向咱家借钱,娘便去求她,让你大伯抽出时间来教教你……”
“娃啊,若是这事不成,咱就别想读书了,别的不说,你的那些叔伯婶婶是不会答应的,老老实实耕田也挺好的。”
沈溪看着母亲眼中的关切,心中难免自责,强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娘,没事,就算儿子以后不能出人头地,也会好好孝顺你们二老。”
看着沈溪乖巧懂事的样子,周氏笑了笑,又恢复那泼辣的性子:“去去去,小兔崽子,就知道惹老娘生气。”
沈溪开心地哈哈笑了几声,跑出房间,嚷嚷道:“娘,我出去耍了。”
……
……
才走出院门,沈溪便听到二进院子大伯一家所住的东厢房传来一阵恐惧的惊呼声。
沈家是传统的三进院建筑,屋前是石铺的大庭,入门是个石庭院,石庭院北边是影壁,东侧是东南角院。东南角院的北面是连通二进院子的耳房厕所,南面以前是车轿房,如今两间屋子充作了客房。
石庭院西侧为一道拱门,拱门进去是前院。前院南面的四间倒座房以前是长工及其家人居住的地方,如今打通成了猪圈、鸡舍所在。前院西侧有一道月亮拱门,拱门内是西南角院。
西南角院北面依旧是连通二进院子的耳房厕所,南面的三间房原本是沈家兴旺时接待客人的南书房,如今则成了沈溪一家所在。
前院北面以一道垂花门与正院相连,正院东面厢房六间,全部给了沈家老大沈明文。沈明文及其妻子王氏育有一子二女,大郎沈永卓,十五岁,目前在县城学塾读书,两个女儿分别是十三岁的大女沈芊和七岁的四女沈曼。一房五口人六间房,怎么住都够了,多出来的一间充作了沈明文的会客室。
西厢的六间房则分给了老二和老三,每房各三间。
老二沈明有和其妻子钱氏,膝下有十四岁的二郎沈永福、十二岁的三郎沈永瑞、十岁的三女沈婷婷、八岁的五郎沈永祺。
老三沈明堂和其妻子孙氏,育有十一岁的二女沈秀秀和十岁的四郎沈迁。
北面三间正房,正中是正堂,接待客人以及祭拜祖宗便在这儿,老太太住在正堂东面的房间,西面那间房则是一家老小吃饭所在。
正房两边分别是东西耳房,东耳房造型奇特,为一三层圆筒状阁楼,沈溪一直不明白其用处。西耳房以前是沈家家主的书房,如今一排排书架上已经没了多少书,大部分地方用来堆放杂物。
东西耳房外侧,均有月亮门与后院相连。
后院有房八间,其中厨房位于西北角,其余七间房原本是沈家仆人居住的地方,如今三间给了沈家老四,其余则堆满了柴禾。
沈家老四沈明新和其妻子冯氏,育有七岁的六郎沈元和五岁的五女****,其中沈元自小聪慧,深得老太太喜爱。
后院后面,原本还有一个花园,不过随着沈家家道中落,如今已经成为了菜园子,里面种满了时令蔬菜,不过这可不是留给自家吃的,大多都挑到镇上换了钱粮。
听到沈家老大沈明文所住的主院东厢房声音越来越大,沈溪非常惊讶,迈着小腿,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大伯家门前,却见大伯正被三伯、四伯架住,不断地挣扎。
沈溪一时间懵了,看着远处目光冰冷的老太太,上前低了低头,讨好地问候:“祖母好。”
老太太满头白发,手里杵着拐杖,见沈溪上前打招呼,只是稍稍点了点头,便没有再看他,而是看着大伯,情真意切地道:
“儿啊,不是娘亲狠心,你……唉,这一次,免不了要受些苦了,你可一定要用心,考上举人,才能安慰你爹的在天之灵。”
沈溪老老实实待在一旁,探着小脑袋,疑惑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大伯年纪并不大,今年才三十四岁,所以说他依然有希望重振沈家,此时他不断挣扎,语气恐惧地央求:“娘,是儿子不争气,接下来儿子一定不会再有半分松懈,娘,求你了,我不要去阁楼,我不要去阁楼……”
老太太长长叹息一声,语气间有颇多不舍:“大郎,娘亲也是逼不得已,你放心,就熬两年半,两年半后你一定能中举的!大郎,你受苦,娘也心疼,莫再叫了,上次你在阁楼读了一年的书,便顺利考上秀才。”
“等到下次秋闱开考,你定能中得举人,一定能够光宗耀祖,一定能够当官。”老太太的声音忽然变得炙热起来。
沈明文仰天长啸,眼中泪光转动,只见他诚惶诚恐地说:“娘,你别忘了,上次我便险些死在阁楼里,我不要去阁楼,我不要……”
老太太看着沈明文的样子,幽幽叹息,有些横铁不成钢:“大郎,青春易逝,秋闱三年一次,你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人生能有几个三年呢?熬一熬,两年半,就两年半。你上了阁楼之后,我会让人准时给你送吃送喝,你若是烦心,便对着东窗大喊几声吧。”
最终,沈明文气色灰败地低着头,任凭三伯与四伯,将他送上了阁楼。
沈溪猫着身子,跟着上前。
沈明文被送进阁楼内,老太太驻足叹息许久,仿佛又老了几岁,在二伯的搀扶下,转身离去。
沈溪看着那圆筒状建筑,心中不寒而栗。
阁楼在沈家地位仅次于祖宗祠堂,说是阁楼,还不如说是一个圆形的手电筒,全面封闭,只有东面有一个小小的铁窗,沈溪相信,就算是大白天在里边,也要点着油灯才能看得见东西。
正当沈溪怔神间,那小铁窗上传来“啪”的一声,声音清脆,极有规律,每响一次,便传出沈明文的一声痛呼,并且听到他咬牙切齿慑人心魄的声音。
“啪。”
“让你朝三暮四。”
“啪。”
“让你三心二意。”
“啪。”
“让你不思进取。”
“啪。”
“让你不务正业。”
“啪。”
“让你遗忘父训。”
“啪。”
“让你心浮气躁。”
“啪。”
“让你疲怠松懈。”
七声响罢,阁楼内一片沉寂。
沈溪愣愣地看着那紧闭的圆筒门,回过神来,只觉得浑身难受,阁楼里分明只有大伯一个人!
直到很久后,沈溪才明白,阁楼乃是沈家的传世建筑,家中子弟如果屡试不中,便会被人强行带到这处阁楼,禁闭自省,进去之后,必须用戒尺抽自己七下,而且每一下都要有血渍溢出,否则不算,得再反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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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要读书
沈明文被关进阁楼闭门读书,其间只有两次岁试才能出来,其余时间都不会与外界接触,周氏的算盘落了空,沈溪心中开始焦急起来。
目睹沈明文的经历,沈溪深切地体会到这个世界上知识的重要性,或者说是读书的重要性,虽说以他的学问未必能够在八股取士的年代考上状元,但也算得上是学贯古今,稍微努把力考中个秀才、举人还是可以做到的!
可是,这又能如何?没有开蒙读书,无老师教导,就算学问堪比当代大儒,那也是妖人作祟无人认可。
失魂落魄地离开阁楼,没走出几步便感到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沈溪回头看了一眼,见身后出现个小胖墩,不由带着几分不耐烦,道:“你怎么在这儿?”
“小表哥,你都能来,我也可以来吧?”小胖墩也是六七岁的年龄,仰着肉乎乎的小脑袋,眨着眼睛显得有些心虚。
沈溪受不了这么弱智的对话,摇了摇头,回过头继续走,没有理会小胖子。
小胖子叫做杨文招,是沈溪二姑姑杨沈氏的儿子。
杨沈氏本名沈月萍,嫁与府城大药商杨家长子为妻。此番说是省亲,但其实是夫妻吵架,沈月萍性子倔,一气之下便带着儿子回乡来。
这小子生性跳脱,却又十分胆小,活脱脱一个多动症儿童。
来到沈家后,一来沈溪与他年纪相若,二来这小胖子对表现得特立独行的沈溪十分好奇,所以就粘上了沈溪这个小表哥。
费了好一番功夫,想要摆脱杨文招,却始终甩不掉这个跟屁虫,沈溪只能苦笑着任由他跟着。
“桃花山中双溪镇,双溪镇后桃花村。”
“四月风光今才解,明年再看月一轮。”
这首诗是沈明文当年中了秀才后,意气风发之作,想必其对次年的秋闱信心满满,可惜最后却铩羽而归。沈溪对于这种没有内涵,没有深度的打油诗毫不感冒,反而对诗中所提到的四月风光有切身体会。
桃花村的四月风光虽然比不上桃花盛开的时节,甚至原本妖冶的桃花开始陆续凋谢,不过桃花山上山水钟秀,四月天气又最是怡人,令人心旷神怡,特别是山间特有的清冽微风轻轻拍打在脸上,说不出的惬意享受。
正走路间,却听身后的跟屁虫无比期待地问道:“小表哥,我们去哪儿,抓蛐蛐吗?”
沈溪没工夫搭理他,心理年龄不同,两人完全没有共同话题。
杨文招却不依不饶,热情道:“小表哥,你怎么生气了,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沈溪摇了摇头,在村外的小溪旁坐了下来。他端着下巴,怔怔地看着潺潺溪流,一脸沉郁之色。
杨文招也学着他的样子坐在一块石头上,怔怔地看着溪水。
不出片刻,杨文招便坐不住了,好奇问道:“小表哥,你是不是想要抓溪里的小鱼?我帮你。”
沈溪没有理会他,杨文招丝毫不以为意,卷起裤脚就要下水摸鱼。
沈溪连忙一把将他拉住,说:“好了,你消停一会儿吧。”
杨文招十分奇怪地回头看了看沈溪,闷闷不乐地重新坐下,问道:“小表哥,你是不是想读书?”
沈溪闻言一愣,随即看着杨文招,叹息一声,一脸烦闷地点头:“嗯,本来我打算求大伯教我读书识字的,只可惜……”
突然觉得这话好没来头,虽然他跟杨文招是同龄人,但以他的心智犯得着跟个六七岁的小屁孩儿说心事?
杨文招微微一笑,说道:“小表哥,我听大舅母和二舅母说你最近行为反常,没以前那么贪玩了,还说你看到大表哥读书,也想入学。”
沈溪怔了怔,扭头看向杨文招,一脸认真地问道:“她们还说什么了?”
杨文招如实交代:“呃……我也不知道,不过大舅母和二舅母好像不喜欢你。”
沈溪重新捧着小脸,满脸疑惑:“大伯母和二伯母怎么会不喜欢我呢?我又没做过得罪她们的事情。”
杨文招见沈溪冥思苦想,将声音放低了许多,环顾一下四周,悄声对沈溪道:“小表哥,我娘说她们是怕你也去读私塾,家里负担太大,所以背地里说你坏话。”
沈溪心说这杨文招人小鬼大,竟能套出些话来,便问道:“你娘与你说的?”
杨文招咧嘴笑了笑,摇头解释:“没有,是娘亲与外祖母说的,我在旁边。”
沈溪看着杨文招紧张的样子,当下上前捏了捏他胖乎乎的小脸,问:“那你把话重复出来。”
“听到了一些,不过我娘亲叫我不准嚼舌根。”
“你和我说,我一定不和别人说。”沈溪用一种近乎哄骗的语气蛊惑道。
杨文招闻言,憨憨地点了点头:“外祖母说了,家里读书人太少,到了咱们这一辈,只有大表哥读书,说什么沈家是书香传世,要在你们这一辈中再选一个出来送到县里的私塾去。”
“啊……有这种事?那祖母有没有说让谁去?”沈溪语气中满是期待。
杨文招再次压低声音,凑到沈溪的耳朵旁:“祖母想让四舅舅家的六表哥沈元去,小表哥,你没希望了,不过读书有什么好嘛……”
杨文招的话没有说完,沈溪已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蛋子,说道:“回去了。”
“哦。”
杨文招跟着站起,紧紧跟在沈溪身后,活生生就是一个跟屁虫。
进入沈家大门,沈溪看到杨文招还在后面跟着,无奈地摇了摇头:“好了,你回自个儿房间去吧,我也要回去了,不然我娘又得拿鞭子抽我。”
杨文招见沈溪将周氏抬出来,身子哆嗦一下,屁颠屁颠跑开了。
沈溪长舒了一口气,随后皱眉低头沉思。
祖母要在自己这一辈的孩子中选出一个送到私塾,这个消息让原本沮丧的沈溪再次打起精神,心中暗暗盘算自己入学的几率。
老祖母对于沈溪印象并不太深,再说了,沈家好歹曾经是望族,如今遭了难,但人丁还算兴旺。
沈溪知道,现今沈家十分拮据,老太太才会一连两个月,都没有让人买过肉食,而此时老太太却要用节省下来的钱,培养一个读书人,虽然不知道能维持多久,但最少这孩子长大后是个笔杆子,总比大字不识一个来得好。
这世界人们有着根深蒂固的思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就算吃糠咽菜,也要让孩子读书,出人头地,将来可以科举进仕做官。
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沈溪此时心中一片炙热,他明年七岁,再过三年,要想读书就有些难了,毕竟在人们的观念里读书是需要从小培养的。
“一定要让老太太选我。”沈溪心中默默想着。
沈溪思索良久,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的,这一次选人不可能有什么内幕或者内定人选,否则另外四房可不会心甘情愿出钱。
既然是公平竞争,那么沈溪反而觉得自己优势巨大。
拍了拍衣衫上的尘土,沈溪迈开小腿,朝着老太太居住的正房走去。
就这么一会儿,沈溪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必须主动找到老太太,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要讨得她老人家的欢心,最好是露出一点儿小聪明,让老太太惊讶自己的聪慧,又不会怀疑其他。
刚刚来到正房门前,却见四伯母冯氏带着儿子六郎出来,六郎年长沈溪一岁,长得眉清目秀,眼中神采奕奕,聪慧可人。
六郎便是祖母李氏中意要栽培读书的沈元,也是沈溪读书的最大对手,他压抑下心中诸多杂念,走上前,像模像样地作揖见礼:“侄儿见过四伯母……”
四伯母冯氏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妇女,身材敦厚结实,娘家世代务农,为人勤快,而且她总觉得自己嫁到书香传世的沈家有些高攀,于是平时待人接物十分和善。
此时她见沈溪若有其事地作揖行礼,愣了半晌才笑着说:“小郎,过来作甚,找祖母吗?”
看着略显局促的四伯母,沈溪感觉情况有些不妙,当下无比乖巧地道:“对呀,平日都是吃饭的时候在一块儿,我好久没来单独拜见祖母了,今天特意来看看。”
冯氏笑着点点头:“真是好孩子,我听你娘说你总是淘气,以后记得不能顽皮。”
沈溪天真无邪地辩解:“四伯母,我没有淘气,我一直都很听爹爹和娘亲的话。”六岁的孩子就要说六岁的话,沈溪努力装得纯真一些。
冯氏果真没有怀疑,微笑点头道:“那就好,祖母在里边。”
沈溪笑着答应:“四伯母,下次我找哥哥玩。”
“好,快去吧。”
第四章 沈家往事
走进正房,沈溪看了看大堂中央供桌上列祖列宗的牌位,几步来到老太太的房间前。沈溪探着小脑袋,见祖母正坐在洞开的窗户下,眯着眼缝补着什么,当下不敢大声惊扰,只是轻轻敲击了一下木门,怯生生道:“祖母。”
老太太见有人来,有些艰难地转过身,见是沈溪,乐呵呵招呼:“小孙儿,怎么有空来祖母这儿?不会是又被你娘揍了,来祖母这里避难吧?”
被提到之前的糗事,沈溪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摇头道:“没有,自那之后我都不敢不听话了,我是特意来给祖母请安的。”
老太太闻言更加高兴,将手中的衣物和针线放好,起身乐呵呵地走到门前,蹲下身子想要将沈溪抱起来,却感觉有些力不从心,当下拍了拍沈溪的屁股蛋子,满是皱纹的脸上有些许感慨:“小东西,沉了好多啊。”
沈溪连忙踮起脚试图去扶老太太的手,不过由于个子太矮,只能别扭地举起。
老太太咧嘴笑得很开心,把他的小手抓住放下,然后摸着他的小脑袋瓜走到椅子边,坐下后满是感慨地说:“祖母老啰,就连小孙儿也抱不起了,唉……”
看着祖母老态龙钟的样子,沈溪违心地说:“祖母,你一点儿都不显老,我看你身体硬朗着呢。”
其实老太太今年才五十出头,却已经白发苍苍,满面皱纹,与后世的人相比,确实显得老上很多。
“小孙儿还会说好听的话了呢,呜,长大了……孙儿都长大了,祖母能不老么?”
沈溪不想在年纪这方面多说,便笑着说:“祖母,孙儿觉得您一点都不老,祖母一定会长命百岁。”
老太太呵呵笑了起来,十分开心,谁不愿意听好话?更何况是孙子讲的好话。
“祖母,孙儿想听你讲以前的故事。”
“呵呵,小孙儿怎么想听以前的事情了?莫不是转性了?我记得以前你最不喜欢听祖母唠叨了。”
沈溪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随即仰起脑袋看向老太太,咧嘴露出一排雪白的小牙齿:“祖母,以前是我不懂事,祖母要是有精神,便与孙儿讲讲吧。”
老太太笑吟吟地点了点头,随后低头叹息一声,浑浊的眼睛有些向往,悠然道:“小娃娃,以前祖母刚嫁进沈家那时,沈家家大业大,在本县,就连县太爷见到咱们沈家人也要对咱们作揖致礼……虽然时过境迁,但沈家的辉煌依然历历在目。”
“可惜啊,当年你大爷爷整日游手好闲不做正事,吃喝嫖赌……你年纪还小,这些不需要知道,总之后来你爷爷兄弟四人,闹了矛盾,便分家了。唉,沈家的家产,你二爷爷到你爷爷兄弟三人,加起来只继承了不到一成,说得好听点儿叫做分家,说的不好听,那就是给你大爷爷赶出家门了。”
“你们这些小辈就是做梦也想不到,当年咱们沈家产业之大,可惜啊,最终都被你大爷爷给败光了。”
沈溪闻言,有些好奇的歪着脑袋,咬着小手指问:“祖母,以前咱们家是不是每一天都可以吃肉,不用吃野菜……”
老太太看着沈溪童真可爱的样子,慈祥地笑了:“莫说是吃肉,但凡天上飞的,海里游的,地底下不出来的,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沈溪被老太太说得有些馋了,咽了口口水,问:“祖母,咱家以前有那么多钱?”
老太太哈哈一笑,摸着沈溪的小脑袋瓜:“岂止是有钱,县城最热闹的街道临街的门面,有三四成都是咱沈家的,可这些对于当时的沈家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你说咱家富不富?”
“祖母,那些房子是哪里得来的?”沈溪很好奇。
“你太爷爷曾是朝廷正五品的命官,虽最终未做成四品知府,可你想想,那可是五品大员,掌管一府盐、粮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咱们县的官吏如何不忌咱家?所以,咱们要买房买地,自然都是大行方便……其实这不算什么,只要当官,你就能把一两银子变成一百两,如此周而复始,钱财这等身外之物,自然水到渠成财源滚滚来,你还小,不太懂这些,等你长大些自然就明白了。”
“那时候咱们沈家可大气了,私廪咱们就有七处,丰年收粮,灾年也不抬高粮价,赈济乡民,还摆上粥铺。历任县令时常到咱家来,说是叙家常,但其实也是想让咱家能多帮衬些,为他们仕途铺路,朝中可有不少从咱们县出去的大员。”
“可惜,你大爷爷不争气,将这些人全得罪了,现在断了来往,唉……现如今且不说县城,就咱这一脉,除了几十亩田土,也就这大宅子了,你爹爹更是到其他家去做工……你瞧瞧,都落魄成什么模样了?”
沈溪知道这个世界讲究长幼有序,嫡长子继承家业是顺理成章的,所以没有什么疑惑,反而觉得这事正常得很。
“沈家偌大的家业,在你大爷爷手里是真正破败了,如今,虽然咱沈家依然有些产业,可比起以往,算得上是日薄西山,四房加起来读书的只有寥寥几人,无一人中举,这才有如今的境况。”
“你大爷爷家的大堂伯为人敦厚,这十几年为了振兴沈家,算得上是殚精竭虑,只可惜他为人太老实,以至于沈家至今没有大的起色,不过这也怪不了你大堂伯,他有长者之风,沈家在他手里比起在你大爷爷手里时,好了不止一倍……”
看到老太太沉缅往事的样子,沈溪心中也有些唏嘘,当下眼珠子转了转,笑着说:“祖母,待孙儿长大后,一定帮大哥重振家业。”
老太太闻言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怔了半晌之后,才开怀无比地大笑道:“好孩子,好孩子,你有志气,祖母心中就宽慰了。”
沈溪的话确实令老太太对他有些刮目相看,最令老太太吃惊的莫过于沈溪并没有直接说要自己重振家业,而是帮家中长子重振家业,这其中意味,正中老太太下怀。
沈家桃花村这一脉,既然祖父不想分家,祖母自然继承夫志,想将沈家捏成一团。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可惜李氏的小儿子,也就是沈溪的父亲沈明钧为人古板正直,未得老太太喜欢,长子和长孙就成了李氏的命根。
随即她可能又想起了大爷爷,笑着说:“小孙儿,等你们长大了,若是你大哥不争气走了歪门邪道,你不必客气,就将他关到阁楼中,让他好好反省,有人问起,就说是祖母吩咐的。当年,要不是你的几位爷爷太过宠着你大爷爷,他也不至于堕落到那等荒诞地步。”
又陪老太太聊了半个时辰,沈溪见她连打几个呵欠显得困倦不堪,便起身告辞。
李氏透过门帘,目送沈溪的背影消失不见,随后转头望向堂屋中的供桌,嘟囔道:“长幼有序,但都是孙儿,只要为了沈家好,有什么不妥呢?”
“沈家已经三代未出像样点儿的人才了,再这么下去,恐怕长房那边也维持不了几年了。老东西,当年你要是争点气,我何至于此啊?”
桌上供的是先祖的牌位,也是李氏一辈子的桎梏。
……
沈溪走出老太太的正房之后,径自回到自家住的西南角院,见周氏正在院中打扫,便笑着上前:“老娘,不好啦……”
周氏见他回来,当下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一眼,语气凶狠道:“到哪儿去闹腾了?一回来就瞎嚷嚷。”
沈溪嘿嘿一笑,上前拉了拉周氏的袖子,道:“娘,大伯被关进阁楼,我的书读不成了。”
周氏闻言,先是一愣,随后一把丢掉手中的扫帚,脸色未变,声音却快了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沈溪撅着嘴道:“我亲眼见到的。”
周氏低头皱眉许久,最后叹息一声,又捡起扫帚,道:“没好命的憨娃,没书读了,你还这么高兴?别告诉我你不想读书,老娘非揍死你不可。”
“娘,我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哦。”
周氏白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蹲下身子,捏着沈溪的脸蛋,威胁道:“小兔崽子,这才多大?就敢钓老娘胃口,给老娘说清楚!”
沈溪咿咿呀呀地连喊了几声疼,周氏罢手,沈溪这才捂着脸道:“娘,祖母说要从咱们四房中选一个娃娃,送到县城的私塾去读书。”
周氏闻言大为惊喜,自顾自地欢喜了半天,才问道:“娃儿,你说的是真的?”
沈溪点头道:“嗯,我刚刚还去见过祖母。祖母说了好多事给我听,还夸我有志气。”
周氏重重地点了点头,道:“那可是县里的私塾,娃,娘这一辈子,结婚前买嫁妆去过一趟县城,后来去王家见你爹爹又去过一回,总共才两回……你可一定要争气,你去县里读书,以后老娘就可以经常借着去看你的名义,到县城去……看你……了……”
沈明均老爹做工的王家就在县城,沈溪闻言,毫不留情地戳破:“娘,你是想去城里见我爹吧?”
周氏又一瞪眼,道:“你个憨娃,管得倒是挺宽的,是不是皮痒了?”
看到周氏凶巴巴的样子,沈溪连退两步,笑着说:“哪儿能啊?娘,你放心,以后我读好了书,做官之后,别说县城了,咱一家都搬到省城去。”
周氏见沈溪得意的样子,嗤笑一声:“连读书都还是没影的事情,你倒真敢想啊……娘这辈子没其他念头,你要是真有这出息,就带你老爹和老娘去省城见识一下,看看省城是个什么样,我就烧香拜佛了。”
沈溪语气坚定地说:“娘,你放心,我一定争气。”
“兔崽子……我得去找你祖母,讨好一二……”
看着周氏脸上极其生涩的谄媚笑容,沈溪摇了摇头,拉住她,道:“娘,你还是别去了,老太太见不得你这样。”
周氏闻言停下脚步,有些狐疑地看向沈溪,问道:“你个瓜娃儿,何时变得这么聪明了?”
沈溪闻言一惊,脸上却一脸茫然:“我一直都这么聪明啊……娘,我跟你说个秘密,我可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
话还没说完,周氏就拎着沈溪的耳朵,气呼呼道:“小兔崽子想唬老娘?文曲星从古至今下凡,那都是状元公,你这家伙小小年纪不学好,居然敢胡说八道,看老娘如何收拾你。”
沈溪痛得连忙垫起脚,歪着脑袋,双手握住正被周氏捏着的小耳朵,大喊道:“娘,别拧了……疼啊……”
“还敢不敢胡说八道了?”
“娘,我真的是文曲星下凡……啊,好疼。”
“臭小子,你要是文曲星下凡,我就是文曲星他娘!吹牛也不打草稿,有本事你去考个举人给老娘看看,就知道胡说八道。”
沈溪口中连连呼疼,见周氏没有松手的意思,这才举双手投降:“娘,我错了,我再也不敢胡说八道了,你快放开啊……耳朵拧歪了,就做不成状元郎了,状元郎哪个不是英俊潇洒,你别把我打丑了……把我打丑了,到时候你儿子殿试的时候皇帝见小子我面相如此丑陋,哪里肯点我为状元……”
周氏闻言气哼哼地松开手,对着沈溪骂道:“你个憨货,皇帝也是你能非议的,你不想活了?”
沈溪一愣,然后缩了缩脑袋,讨好道:“娘,刚刚我一时说错话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知道就好,不然看老娘不撕烂你的嘴。”
看着周氏从未有过的认真表情,沈溪也觉得自己方才太放肆,当下不敢多做停留,屁颠屁颠地跑到房间里去了。
周氏长长地吸了口气,将扫帚放好,走出院门,朝着沈溪大伯母所住的东厢房走了过去。
第五章 选人
一直到天色大暗,沈溪才被叫出来吃饭。
沈家没有分家,正房西屋里,一大家子分成两大桌,四四方方的八仙桌上刷了一层暗红色的油漆,可能是用的时间久了,漆已经很淡了,只剩下淡淡的漆印。
索性两张桌子都够大,莫说是小娃娃了,就算是二十多个成年人,也能勉强挤下。
这两张桌子原本是家里宴请宾客时摆流水席时用的,如今沈家落魄了,过不了那种豪奢的生活,其余桌子全都收拢到了后院,如今一大家子有这么两张勉强挤挤就是。
沈家人丁兴旺,除了沈明钧也就是沈溪的便宜老爹只生了他一个,大伯、二伯、三伯和四伯膝下都是儿女成群。
一开始,沈溪还觉得这么多人每天在一起吃饭有些古怪,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沈家毕竟没落不久,所以规矩不少,食不语寝不言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可受不了一群人闹哄哄的场面。
而且沈溪最讨厌半大不大的熊孩子,没事就流着鼻涕往旁人身上抹,他的身上就有不少这种风干后亮晶晶的痕迹,偏偏还要装出一副年少无知的样子……
本来老太太坐一桌上首,沈明文坐另一桌上首,只是现在沈明文进了阁楼,所以另一桌便由沈明文的妻子王氏代座。
一大家子围拢吃饭,其实并没有什么稀奇可言,唯一令沈溪感到不习惯的是吃饭时的讲究太多了,长幼排序座位就不说了,单单是夹菜、吃饭,这些看似简单的动作,也是一板一眼不能违背。
沈溪魂穿后第一次坐到桌子上吃饭,因为他的辈分年纪最小,所以得等所有人都动筷子了他才被允许开动。只是那次他筷子才伸出去准备夹菜,手就被老娘狠狠地抽了一下,告诉他吃饭前必须先刨一口饭才能夹菜。
当然,类似的细节很多,沈溪渐渐地也习惯了这些规矩,到如今已是循规蹈矩。
只是今天的饭桌略有不同,以往人们吃饭时总是不言不语,如今却是议论声不绝于耳,说的全是大伯进阁楼的事。
沈溪这一桌基本都是妇孺,孩子占大多数,大一点儿的十三四岁,就沈溪这小身板,根本就抢不过。加上今天是沈溪的母亲负责厨房,没人替他夹菜,只能用求助的眼神去看坐在身旁的二伯母。
不过,二伯母却一点儿都不可怜他,只是一个劲儿地给自己的儿女夹菜,生怕晚了就吃不着一般。
事实上……晚了那是真吃不着!
沈溪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看着这些叔伯婶婶哥哥姐姐们,心中暗道:原来抢菜也可以这样温文尔雅,我这样的,注定只能跟在后面喝点儿汤。
好在沈家虽然每天都是草根野菜辅餐,不过唯一还过得去就是,从不让家中子弟挨饿,饭能吃多少管多少,这也是沈溪这几年来赖以生存的倚仗。
沈家最常做的一道菜叫做“碧水青龙”,名字很好听,但其实就是一大锅开水,往里边撒点儿葱花加些野菜,连盐都撒得很少。
在这个没有工业的时代,在国家经济特别是财政收入中,盐所占比重很大。
所以,盐的生产经营通常都由官府垄断,每斤一两百文的官盐可不是平头百姓能恣意挥霍的。每天沈溪都只能硬着头皮喝这个所谓的“碧水青龙”,同时心中暗暗决定,等到有钱了,一定要纯纯地吃一把盐……
老太太冷哼一身,颤颤巍巍地站起,怒斥道:“祖宗规矩,也是圣人训导,食不语寝不言,都给我闭嘴,有什么事情吃完再说。”
众人闻言,没有一个敢再说话,沈溪将一根鲜嫩的折耳根塞进嘴里,也不管它好不好吃,嚼了几下,便往肚子里咽。
一如既往的安静,沈溪最先吃饱,将筷子整齐地摆放在碗边,静静坐着。
少顷,众人吃完饭,在厨房里勉强把肚子塞个半饱的周氏,与沈溪的三伯母、四伯母一起麻利地收拾碗筷,又将桌子抹得干干净净,这才挨着沈溪坐下。
沈溪苦笑不已,他前生是孤儿,工作后也没组建家庭,一辈子都没见过家庭会议是个什么样,这回可好了,这二三十人凑在一起开的家庭会议也算是开眼界了。
“娘,听说家中还打算培养一个读书人,是不是有这事儿?”二伯为人比较油滑,最喜欢占便宜,抢先问道。
老太太笑吟吟地点了点头,说:“这个还是要看你们的意思,你们要是同意,那就再送一个娃到县城读书。”
“娘,这事儿我同意,虽然咱们家这些年过得不怎么样,但总不能一直这么下去,我没读过书,但也知道鸡生蛋蛋孵鸡的道理,若是不培养小辈,我们以后日子没个奔头,除非大哥他能中举,否则咱们这一脉,只会越来越没落……咱们现在多吃点儿苦,不算什么。”四伯沈明新接口道。
老太太闻言点头,说:“你说的道理大家都懂,不过既然要多培养一个娃,那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长年累月下来,就怕你们有怨言。我也老了,身子骨大不如前,一旦有病有灾就这么去了,你们这些人,能否守得下来,一家人是否和和睦睦,又怎说得清楚?”
周氏虽然泼辣,但对老太太极为尊重,只见她站了起来,恭声道:“娘,我和孩儿他爹都没意见,孩子要是真能争气,做长辈的受点儿苦不算什么。”
老太太欣慰地说:“好,你们有谁不同意的吗?不然这事可就定下了!”
众人默然不语,老太太见此颇为开心:“沈家终究是书香传世,祖上家产也就只剩下咱们住的这个大宅子和几十亩田土,除了留下一些先人传下来的典籍,咱们沈家也没其他手艺,也用不着去学那些手艺。”
“这些年来,大家过得寒苦,到了永卓一代,读书几乎要断了传承,这可不行……要想入仕出人头地就得让孩子上私塾,就得花钱,所以供一个孩子读书不容易!可是,若是不读书,祖宗传下来的典籍就没了用武之地,老祖宗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的!”
众人依旧沉默不语,静静聆听老太太的话。
只见老太太摇了摇头,微微叹息一声,继续说:“我决定了,让老大再考两次功名,不到六年的光景,若是再不中第,便在家中教自家孩子读书,顺便做做善事,让村里的乡亲们将孩子送来,识几个字。你们几个媳妇都还年轻,少不得为沈氏一门添嗣,以后从小启蒙,肯定比其他孩子强……”
二伯沈明有道:“娘,我觉得大哥定是能够中举的,不过世事无常,咱们自家的孩子估计都够大哥他烦心的了,何况是村里那些整天撒野的小娃娃?还是只让大哥教我们自家孩子吧,也好集中精力……”
“哼——”
沈明有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太太冷哼一声:“我说过,沈家是大族,虽然如今咱们这一支分了出来,但支脉分散也是有传承的,咱们便从此自以为与小家小户一般了吗?大族就该做大族的事情,牙碎了也要往肚子里咽,帮助乡亲,有何不可?”
“娘,我一直有一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老二说罢,老四沈明新接过话头,面色有些沉重,欲言又止。
李氏不耐烦道:“说吧,有什么话就说。今天要是不把这些掰开谈,日后难免大家心里会有疙瘩!”
四叔闻言,长长吸了口气:“娘,孩儿一直不明白,按说大伯他们那一辈的事情,我这个做晚辈的不该非议,而且他老人家也过世十多年了……但有些话不吐不快,咱们这一脉当初分出来也就罢了,何必还要端名门大族的谱?”
“当年我虽然只有十多岁,但咱们家被大伯赶出来的场景我依然历历在目,咱们一大家子,忍饥挨饿,人生地不熟的来到这桃花村,用去好几天整理屋子,又用大半年把荒芜的田地开垦出来……咱们就该好好务农桑,何必沈家长,沈家短的?”
“娘,咱们早就分出来过了,当年,大伯一夜之间销金千两,咱们呢?竟无粒米果腹,哪里有……”
“啪——”
沈明新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老太太一声重重的拍案声打断,只见老人家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指着沈明新,恨铁不成钢地说:
“你还知道你是沈家子孙啊?按照家规,只要长房不争,其他房的子孙就有资格作这个沈家家主!”
“再说了,立长还是立贤,古来就是悖论,你大堂哥上次亲自到咱们家负荆请罪,这事就算是过去了,念念不忘做什么?”
“你大伯是生性荒唐,沈家也是在他手里破败的,但你们这些做子孙的,不该想着如何记恨他,而是要想着怎么才能重振沈家家业!”
老太太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众人默然,不敢再说话,沈明新连忙赔罪:“是孩儿不好,孩儿以后不敢再说这些了。”
“想也不能想,越想就越恨,越想就越难受。”老太太冷着脸,呵斥道。
四伯母冯氏瞪了自己的丈夫一眼,连忙上前扶着老太太,轻轻拍着她的后背,道:“娘,您老莫生气了,相公他不是有意让您生气,您气坏身子多不好?快坐下来,顺顺气吧。”
老太太也不多说,重新坐回椅子上,稍稍歇息一会儿才道:“方才我说过了,这一次选孩子进私塾,你们不必太上心,过几年,大郎若是没有中举,便回来给孩子们教书,若是中举,那便更好,到时候全将孩子们送到私塾去。”
沈溪闻听此言,心中并不感冒。
等到大伯考完两次秋闱,那起码是六年后的事了,这六年时间里就要窝在山村里,来日就算再求学,为时已晚。
如今唯一的出路就是把握眼前的机会。
二伯母钱氏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问道:“不知娘你心中是不是有了人选?”
老太太闻言,微微摇了摇头:“人选倒是有,但也知道你们不容易,而且你们都十分重视这事儿,老太太我不能专断,便交给你们自己讨论吧,完了跟我说一声就成。”
老太太说罢,便颔首闭目,一句话也不说。
沈溪心中焦急,不知道老太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又不敢发声,只能静静呆坐在椅子上。
场面稍微沉寂了片刻,二房钱氏便当先开口:“我觉得我家五郎挺机灵的,一定是个读书的料。”
她的话才刚刚落下,四房的冯氏便不乐意了,当即反驳:“二嫂,大家的孩子都挺聪明的,咱们家没有哪个是傻小子,你说对吧?”
钱氏闻言,并没有生气,嘿嘿笑着点头不语。
三伯母孙氏见他们搭腔搭调的样子,有些着急,扯了扯身旁的丈夫,想要让他说句话,只是三叔沈明堂性子怯懦,人云亦云,当下嘿嘿笑了几声,摸了摸脑袋:“对对对,说得没错,咱们家的孩子哪里会傻……”
孙氏平日胆子小得很,但此时为了自己的儿子,只能红着脸道:“我……我觉得,我家四郎也挺好的,大家是不是能让我家四郎到县城上学?只要让四郎上学,就算我这辈子给你们当牛做马,也绝无怨言。”
看着原本胆小怕事的三伯母孙氏面红脖子粗努力争辩的样子,沈溪心中动容无比,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不过沈溪清楚,不是他非要去争,以他的学问其实没什么好争的。但若要出头则必须走出这大山,否则窝在村子里再好的学问也只会是务农的命。就算对不起眼前人,可若待他日金榜题名,自然不会忘本亏待家人。
正当沈溪思索心事间,四伯母冯氏握着裙角,神情有些彷徨,却一脸坚定,只见她双目含泪,哽咽地道:
“两位姐姐,求求你了,还是让六郎去上学吧,六郎从小便想读书,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只要六郎日后有出息,一定会将你们当作亲娘一般对待。”
看着冯氏垂泪的样子,三伯母孙氏眼珠子跟着红了,当下上前扶住她,却依旧不松口:“妹妹,不是我们不讲情面,谁家的孩子不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宝?我们都是孩子他娘,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
她的话没有说完,二房钱氏冷哼一声,语气有些不善:“我也是孩子的娘,我也希望自家孩子有出息,谁不希望自家孩子读书识字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谁都是那么想的吧,哼,真是应了那句话,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哭的孩子只能饿死。”
话毕,众人沉默。
第六章 争夺
沈家正房西屋。
四伯沈明新上前拉了拉冯氏,语气略显责备:“两位嫂子在上,咱们作为小的,你怎么这般不懂事?不准哭了,入学的事,咱们别讨论了,六郎若有那个命,自然会有,如果没有,就算你再哭,又有什么用?”
“命是人争的,你就知道什么都不争。”
冯氏的话还没有说完,坐在沈溪对首的沈六郎沈元目中蓄满泪水,乖巧地拉了拉冯氏的袖子,轻声道:“娘,你别哭了,孩儿不读书就是了。”
冯氏连忙收起眼泪,轻轻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说道:“既然二嫂与三嫂说了,我也不再说其他的,不过谁也别想让我放弃。”
二房钱氏得逞般一笑,道:“妹妹,我们也没说不让你争,只是咱们都是一家人,这么大的事情,以后供养孩子读书,都得我们一起出钱出力,总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下来吧?还是再讨论讨论吧。”
话毕,一直悠哉悠哉坐在一旁的大伯母王氏笑着说:“大家莫伤了和气,孩子入学,其实我一直觉得二房的五郎永祺比较合适,但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多讲什么了……”
王氏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溪他老娘便发作了,霍然站起,指着王氏的鼻子怒气冲冲质问:“大嫂,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小郎根本就没有机会入学?”
王氏连忙苦笑一声,摇头说:“妹妹,这不是小郎小么?方才的话你若是听得不痛快,便当我没说。”
周氏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二伯母,冷哼一声,气鼓鼓地重新坐下。
又过了半个时辰,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油灯已经点亮,显然这一家子是打算来一场旷日持久的战斗,只不过,老太太终于张开双眼,看着争执不休谁也不愿让步的家人,打了个哈欠,道:“这都多久了,你们还没定下来?我这一把老骨头都要生锈了。”
三房孙氏走到老太太身前,努力挤出笑脸:“娘若是坐不住了,便起来活动活动筋骨,若是困乏了,先回房去好好歇息吧。”
老太太笑呵呵地拍了拍孙氏的手,说:“你呀,你说你瞎掺和什么?你家四郎已经十岁了,还未启蒙,能跟得上学业吗?况且他打小淘气惯了,上次将家里的典籍拿出去折纸鹤,气得我不行……就算是让他去县里私塾,教书先生还不收这样惫懒的学生呢。”
简简单单几句话,便将孙氏判了无期徒刑。
沈溪忽然有些佩服这个老太太了,却见她叹息一声,满是皱纹的手紧握着孙氏的手:“这次你就别掺和了,赶紧再给我生个小孙子才是正理。”
孙氏闻言,低下头黯然道:“娘,我不想生,生了孩子没有书读,一辈子做牛做马,还不如不来这世上受罪。”
老太太脸孔登时板了起来,喝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怎的比我这把老骨头还糊涂?咱们家不管哪房孩子做了官,都不会数典忘祖!”
“家道中兴了,你还怕自家孩子受苦?到时候,随便给你家四郎安排个闲差,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见孙氏还有些不开心,老太太脸色一正,松开她的手,颇为严肃地道:“你们不要以为读书是什么好差事,天底下有多少学子,那是真正的寒窗苦读数十载,到最后呢?没有考上功名,辜负了一生,穷困潦倒者有之,郁郁终生者更是不在少数。”
“现成的例子摆在你们眼前,大郎二十多岁便考上秀才,有了朝廷的食廪,可那又怎么样?一朝没有中举,便是睡也睡不踏实,吃也吃不香。”
“一旦进学,莫说是十载,就算是五十载,也得咬牙坚持下去,除非你能中举,等待时机补缺为官,否则,不到进士及第光宗耀祖,就没有回头路可走。”
孙氏身子微微颤了一下,今天老大沈明文被强行送进阁楼的场景依旧浮现在脑海中,随后不时传来的沉郁呐喊几近疯狂……
“娘,我不争就是了。”孙氏低着头如此说道。
“好了,按照你们这样自说自话,到明天也讨论不出个子丑寅卯来……这些孩子中,老四家的六郎有天赋,老二家的五郎平时最喜欢跟在永卓屁股后面,应该能识字,还有就是老五家的小郎,就这三个,你们从中选一个出来吧。”
老太太说罢,重新坐下,目光炯炯地看着众人。
沉寂良久,四房冯氏看着沈溪老娘,咬了咬牙:“妹妹,我觉得小郎年纪还小,能不能先把这个机会让给……”
她的话没有说完,周氏便摇头拒绝:“四嫂,小郎今年快七岁了,已经不小了。”
众人又将目光投向老太太,显然是等她老人家发话。
沈溪看着老祖母,心中忐忑不安,可又不敢说话,只能用他那满含期冀的目光看向李氏。下午特地跑去正房听李氏唠家常,也表明了会辅佐兄长的态度,他总是想看到些成效。
也是沈溪运气不错,正卖萌间,正巧老太太看向他,当下只听老太太笑了笑,稍稍沉默片刻,看了一眼一脸紧张的冯氏,随即说:“我看……小郎眉宇间透着股灵动劲儿。”
沈溪闻言,心中大喜。
只是老太太的话,似乎并没有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她的话音才落下,二房钱氏便连忙急声分辨:“娘,小郎年纪那么小,我倒是觉得,若是我家五郎更为合适。”
“呵,我也就是说说我的看法,具体的,还是你们选出一个人来,我说过了,读书不是一朝一夕,要培养一个读书人,花费消耗巨大,所以……你们选吧,选出来,就别后悔!”
沈溪闻听此言,心中顿时凉了半截,看了一眼不远处黑着脸的老娘,心中苦笑连连。
“我认为我家六郎就是合适读书。”
冯氏坚定无比地道,一旁的三伯母孙氏见自己的儿子没了指望,也跟着点了点头,显然与四房站在了一起。
老太太笑吟吟地道:“好了,三房四房选六郎,你们大房、二房和幺房,也各选一个吧。”
沈溪低下头,暗中长叹一声。
沈溪明白,这一次凶多吉少了,六郎如今已握有两票,除非二伯母钱氏和大伯母王氏能选自己……王氏或许还有可能,可二伯母怎么也会选五郎永祺的。
果不其然,钱氏毫无疑问选了自家孩子,当下,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大房王氏,她这一票至关重要。
沈溪用天真无邪而满怀期待的目光看着她,只是王氏却一点儿也不照顾沈溪那可怜的小眼神,毅然决定将票投给五郎。
沈溪苦笑不已,暗道这人真是不念旧情,平日里自家借了她那么多钱,却偏偏不投自己,反而投给老五。
正当沈溪心中郁闷颓然,无处宣泄之际,却听他那个生性火爆的老娘,索性破罐子破摔,顺水人情得罪人的事情一点儿也不显生疏,冷着脸,瞥了一眼王氏,说道:“我投六郎。”
淡淡的一句话,引来四房冯氏感激的眼神与二房钱氏的抗议:“娘,你看她,她的那票不能算。”
老太太笑吟吟地摇了摇头,说:“好了,你别吵了,老幺正好在县城王家做事,我已经写信给他了,这会儿应该已经收到,等到他回信,县城的事就交给老幺去办吧。”
说罢,老太太起身拄着拐杖,轻声念叨一声“可惜了”,便在冯氏的搀扶下离开。
第七章 儿时玩伴
沈家现今是什么都缺,就是房间不缺,这桃花村穷乡僻壤,土地本就不值钱,自然宅子建得极大。
南书房三间房全由幺房支配,所以就连最小的沈溪也有自己的房间。
此时,沈溪点着一盏油灯,看着飞蛾扑腾着翅膀正往灯纱扑去,奈何被那薄薄的纱布隔住,怎么也飞不进去。
桃花村民风淳朴,自然没有什么夜生活可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周而复始一年又是一年。
眼看春忙就要来了,桃花村的夜晚变得格外静谧。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代表着播种,是决定一年收成的关键时刻,所以村民们不敢在这时有丝毫大意,早早休息,生怕在春忙时病出个好歹,误了农耕。
就在沈溪有些烦躁之际,门“吱呀”一声打开,周氏从外边走来,看着沈溪怔怔地盯着油灯发呆,神思恍惚,顿时吓了一大跳,急声问道:“娃儿,你怎么了?你可别吓我。”
沈溪一个激灵,连忙收起脸上的沉郁之色,仰头看向周氏,笑了笑:“娘,我没事,不就是没有上学吗?我还不稀罕呢!”
看到沈溪反过来安慰自己,周氏嗤笑一声,拧了拧他的耳朵,道:“就你话贫。”
沈溪将心中不快抛开,有些疑惑地看着周氏,问道:“娘,这么晚了你还不睡?”
“还不是担心你,过来看看吗?”周氏淡淡道。
沈溪有些感动,随即倒在床上,咯咯笑道:“娘,你太小瞧我了,我与你说,我真是文曲星君下凡,你可不能和别人说。”
“臭小子,又开始说胡话了?”
周氏很是不满地瞪了沈溪一眼,出奇地没有动手揍他。
沈溪嘿嘿一笑,小眼睛里尽是自得:“娘,今后你就别操心我的事了,我迟早会想办法读书的。”
“你一个小娃娃,能有什么办法?”周氏一脸不信。
沈溪摇摇头:“娘,我可是文曲……”
话还没有说完,周氏便打断他:“好了,不准再胡说八道了,你爹在县城王员外家待了六年了,想必在那儿认识不少人,以后有机会,一定送你出去。”
周氏转过身时,却在悄悄擦眼泪,原本她是来安慰沈溪,可怜天下父母心,其实她才是最需要安慰的那个。
“娘,你别骗我了,咱们家这么穷,哪里有钱去读书?就算有先生愿意教我,咱家也交不起学费。省下钱来,给娘你多买几身好衣裳。”
周氏闻言,微微叹息一声,随即面有恨色:“哼,我明天就上你大伯母那儿讨债,然后拿着钱带你去找你爹……那死人,自己在县城里快活,也不管我们娘儿俩死活。不然,谁敢欺负咱们?”
“娘,爹爹上次送了一篮子鸡蛋给我们,还让人带口信给你,说让你偷偷藏起来,每隔几天就给我煮一颗,你自己却将大半都拿去厨房了,娘你笨不笨啊……”
周氏瞪了瞪眼,见沈溪果然还是那般欠揍,终于确定他没有什么事,当下在他小胳膊狠狠拧了一下:“你个憨娃子,竟敢说老娘笨?看我不打死你个欠揍的小东西!”
在屋中闹腾半晌,周氏出了房门,走之前还不忘嘱咐:“臭小子,天还凉,别踹被子,明天老娘看到你被子掉到地上,非揍你一顿不可。”
听着老娘脚步声渐渐走远,沈溪轻笑一声,爬起来吹灭油灯,透着窗外的月光,重新趴回床上,见那朦胧的月色透过薄薄的窗户纸倾洒进屋内,也不知想着什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
……
时光易逝,岁月如梭,转眼沈溪来到这世界快一年了。
从最初时两眼茫茫,到如今心中适然,就连这连续几个月不沾荤腥每天流清口水的日子都被他适应下来。
苦日子磨人,沈溪眼神空泛地望着趁着学堂休沐回家的大郎坐在门口板凳上,像模像样地端着一本《大学》大声念着。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朗朗的读书声传来,可在沈溪耳中听来却不是个滋味儿。从大郎的读书声中,沈溪揣摩他应该已经开始系统地学习四书五经了。
一般来讲,要考取秀才,必须得熟读朱熹编撰的《四书章句集注》以及《五经传注》、《孝经》、《周礼》、《战国策》、《国语》等儒家典籍,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等四书。
朱熹认为,一个人读书,必须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微妙之处。如今大郎已经开始涉及《大学》,想必接下来其余三书也将系统地学习。
等掌握完这些内容,学会八股文的写法,并从五经中选一经作为本经,有着秀才父亲作保的大郎就可以去参加县试和府试,如果运气好,取得童生资格,便可以到省城参加院试,取得秀才功名。
对此,沈溪除了羡慕嫉妒恨外,没有任何办法。
转眼两个月过去,沈元,也就是四房家的六郎沈元,已经被送进县城私塾入学了。
春忙已是尾声,五月时节,莺****长,天空湛蓝如洗,清澈的溪流被高高在上的艳阳照得金光灿灿。
还是那条小溪旁,坐着的依然是沈溪与小胖墩。杨文招还是那么喜欢黏人,像个跟屁虫一样怎么都赶不走。
“小表哥,以前来你总是带我到山上逛,怎么这回来你都不跟我玩了?”
沈溪下意识地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用略带教训的口吻道:“没事的话你自个儿去玩吧,别来烦我。”
杨文招一脸沮丧:“小表哥,以前你对我最好了,我总央求娘带我回来就是想和你玩,现在你怎么能说我烦人呢?”
沈溪侧过头,意味深长道:“人总会长大的……我会长大,你也会长大,长大以后心境就不同了。小时候喜欢玩具,长大以后酒色财权总有乐忠,不能老指望人生下来便一成不变,你说对吗?”
一番话把杨文招说得目瞪口呆,这些话岂是他这年岁能听得懂的?
沈溪突然觉得自己太过无聊,也是育人子弟当了几年大学讲师和教授,居然把说教的那一套拿来打发这个找他玩的小屁孩,说出去恐怕会让人笑掉大牙。
杨文招道:“小表哥,要是你不跟我玩,就没人跟我玩了。他们都说我小,欺负我,只有小表哥你不会欺负我。”
儿时选择玩伴是最主观笼统的,连沈溪都不知道原来自己的心态竟然能溶入到这副瘦小的身躯之中。沈溪问道:“对了,文招,前天你和五哥动手打架了?”
“是啊,小表哥,五表哥好讨厌哦,老是喜欢欺负我,于是我就和他打架了。我娘见我老打架,于是便要带我回家……”
说话间,杨文招语气低落起来。
见他泫然欲泣的样子,沈溪笑了笑:“其实……这不关你的事……”
杨文招闻言十分不解地看着沈溪,沈溪只能耐着性子解释:“你娘要回去,那是迟早的事情,不关你和五哥打架。再者说了,大人能和你们两个小孩子计较什么?”
杨文招眼巴巴望着沈溪,问道:“哦,那以后……以后我还能不能见到小表哥?”
沈溪见杨文招憨痴的样子,心中对其增添了一丝喜爱,当下拍了拍他的肩膀,满脸笑容:“会的,以后你娘也会常回来的,到时候你跟着过来,不是就能见到我了吗?或许将来,我还会去你家做客呢……可惜,现在你我年纪太小,没法走远路。”
杨文招闻言,心情舒缓过来,离愁渐渐被抛到脑后,只听他笑着说:“小表哥,原来你真不是嫌弃我不想跟我玩……唉,要是能再多留几天就好了,我娘原来说,一辈子都不理爹爹了,我觉得留在这里其实也挺好的,就是吃的东西不怎么样。”
沈溪不由笑了笑,一个小孩子怎会理解大人的世界?若非姑姑和姑父吵架,姑姑也不会带着杨文招回娘家来。
苦日子过久了,谁不想过城里的舒心日子?姑姑也是一时气不过,如今几个月过去已经缓过劲儿来,总会惦记丈夫的好。
沈溪的两个姑姑,一个嫁到临县,一个嫁到府城,都算有出路,尤其是杨文招的父亲,还是府城一家药店的大掌柜,杨文招将来多半要子承父。
沈溪将杨文招拉过来,笑道:“你平日在药铺,有没有跟你爹爹学些本事?”
杨文招想了想,头像拨浪鼓一般摇了起来。
沈溪道:“那我教你一招,看好了。”
沈溪带着杨文招到了河边,在草丛中找到一种微毒的草,用石头碾碎,在小溪转弯处一片静水潭里一点一点抛下,不一会儿,就见小溪下流十数条黄灿灿的鱼儿翻着肚子浮了上来。
沈溪招呼道:“快把衣服脱下来,兜着鱼。”
杨文招马上把衣服脱下来交给沈溪,此时的沈溪就好像山野里带着孩童玩耍的长者,把衣服用竹枝撑着,将水潭的出口给堵上了。
不多时,已经察觉到水潭水质有问题的鱼儿想从水潭出口游出,却被布兜阻隔住。沈溪带着杨文招丢下手上的草,将布兜收起,几条黄色的鱼随之裹了进去。
这种黄色的鱼本地人称之为石板鱼,是福建山区最常见的鱼,肉质极为细腻鲜嫩。
“走,回家。”
沈溪招呼一声,杨文招穿着个单衣,乐呵呵跟在后面。
回到家中,沈溪找来一盆清水,将几条几两重的石板鱼丢进盆子中,只见那原本已经快要死去的鱼又渐渐活了过来,凑到水面不断吐泡,杨文招笑得一张小脸上满是皱褶,活像一个肉包子。
杨文招对沈溪的手段佩服得五体投地,喜滋滋问道:“小表哥,这是怎么回事,这些鱼不是死了吗?”
沈溪淡淡一笑道:“不是死了,只是被醉鱼草暂时给麻醉了,等药性一过,自然就醒过来了……唉,这些事情跟你说你也不明白,以后跟你爹学了医理和药理,你自己就能琢磨出这些好玩意儿。有机会你要好好跟你爹爹学,可别荒废了学业。”
杨文招带着几分憧憬点点头。
二人在院中待了半晌,杨文招的母亲走进院子里,见二人蹲在地上,上前瞧了一眼,随后有些讶异地问道:“小郎,这是你和表弟抓的石板鱼?”
沈溪闻言,抬起头对她一笑:“是啊,姑姑,你要走了么?”
杨文招的母亲笑着点点头,将一脸不开心的杨文招从地上拉起来:“是啊,要回府城了。正好有一支商队路过,我跟着他们走……文招,跟表哥道别。”
杨文招站起身,看着沈溪的目光中满是期盼:“小表哥,你记得以后有空要到府城来看我。”
沈溪看着杨文招眷恋的神情,用力点了点头:“好,有空我会去看你!”
杨文招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四周景物,随后才有些失落地拉着他老娘的手,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沈溪忽然觉得自己心中有些许失落和感慨。这种感觉很奇怪,虽然他跟杨文招心理年龄相差二十多岁,可在他一副小身板需要玩伴的时候,一年来也只有杨文招才真正跟他做成了朋友。
友谊是可贵的,也许只有孩提时代才没那么多勾心斗角,等年长一些,小到家庭,大到朝廷,无不充斥着尔虞我诈。儒家讲究中庸,但真正能做到的却没有几个,更多的却是争名逐利。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杨文招对于沈溪,是一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朋友。
沈溪低着头,忽然有一股无比强烈想要走出大山的**。读书,科举,当官,从官场上摸爬滚打步步晋升,追逐功名。若非如此,就算在这大明朝做了富可敌国的商贾,仍旧处于社会的最低层,生死予夺,命运操控于别人之手。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文武艺学成,卖与帝王家。出将入相,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风流人物。否则就好像眼前水盆中的鱼,只能被圈在小小的范围内,而不能进入河流甚至大江大海。
可沈溪知道,以现在自家的条件,根本没有办法供他开蒙入学。入不了私塾,就师出无名,正所谓出师无名,其势必衰。要增长见闻,与时代同流,走出大山是第一步。
前世自己作为大学教授,对于四书五经和八股文也算是驾轻就熟,但没凭没据的,又没有人担保,如何能够走进考场?
第八章 启程
正当沈溪苦思冥想不得其门时,周氏走进院中,见沈溪蹲在一个盆子边,便上前看了一眼,见里边的鱼儿来回游动,语气不同寻常的温柔:
“小郎,你怎么又到溪边去了?这时节那边最多毒蛇,以后莫要乱跑,否则被毒蛇咬到,可就不好了。”
沈溪抬头看着周氏,今日的周氏好像更多了几分女人的妩媚,她换上了一身鲜艳的衣服,虽然仍是粗布麻衣,但总算比以往穿的灰布要好看太多。
沈溪笑道:“娘,今天你真好看。”
周氏被沈溪气得不轻,当下冷哼一声,不悦道:“说什么胡话,去年那一跤把你摔傻了?”
不过周氏还是情不自禁转过身,对着水镜重新整理了妆容,故作恶狠狠的姿态,道:“小兔崽子,别惹老娘生气,明天咱们就要进县城了,这可是娘第三次进县城,可不能穿的破破烂烂的给城里人瞧不起。”
沈溪这才释然,嘿笑一声,上前拉着崭新的袖子:“娘,你是不是想给我爹来个惊喜?”
“惊喜?什么惊喜?”周氏不解地问道。
沈溪抬起小手打了个响指,乐呵呵地道:“娘,这都快半年没见爹爹了,您一定是想给老爹一个不一样的感觉,对吧?”
周氏有些不解地侧过头,却见沈溪绕着她转了一圈连连摇头:“娘,这样可不行,太土了,要好好妆扮下才行。”
周氏板起脸:“你个小娃娃懂什么?”
沈溪略一思索,眼珠子微微转了转,笑道:“娘,我教你一个办法,既不用穿好看的衣裳,又能显出娘的美态,到时候人人都会争着多瞧娘一眼。”
周氏面色微微一红,嗔骂道:“小兔崽子,敢拿老娘寻消遣,莫不是又欠揍?你……你且把话说明白了,到底从哪儿学的这些不三不四的混话?”
沈溪赶紧讨好求饶。身为顽童,就算说话不中听,到底也不会被人太多责怪。等周氏脸色稍微平缓后,沈溪才问道:“娘,明天进城,咱能否就此在城里安顿下来,以后不回村里来了?”
周氏原本怒气勃然,闻听此言顿时一愣,然后收起脸上的怒容,一脸温柔:“不行,你爹爹在城里王员外家当差,住的地方很小,工钱要如数带回来交给你祖母养活这一大家子,要是咱们娘儿俩过去,没地方安顿。”
沈溪小心思微微一转,道:“娘,春忙已经结束,家里又没有非您不可的活计。再者说了,咱们去那边,与爹爹住同一个房间就是了。”
周氏依旧摇头,苦恼地说:“不行啊,你爹爹住的房间实在太小了,两年前我去过一次,根本住不下三个人……再者,他当差辛苦,我们去会打扰他的!”
“最重要的是,你爹爹一直都跟着主家吃饭,咱们总不能一家子都跟去蹭吃蹭喝吧?要是留在城里咱们一定会独自开火,免不了会借人家的灶台,寄人篱下总归不好。”
看着周氏贤良淑德的样子,沈溪忽然有些不习惯,思索片刻,鼓着小嘴哼声道:“你都说老爹现在寄人篱下了,人家哪里会把爹爹当作自己家里人?一定是给点儿草料就把老爹当牛当马使唤,你要是不在身边照顾,爹的身子迟早会垮掉……”
本来,周氏一直觉得王员外对自己丈夫不错,但经过沈溪这一番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心中不由隐隐担忧起来,略一沉默,忽然看向沈溪,冷笑一声:“小兔崽子,你是不是想待在县城不回来了?”
沈溪心中想法被戳破,却不承认,而是理直气壮道:“我是想老爹了嘛,你看家里的娃,人家父母都在身边呢。”
周氏眼中闪过一丝狐疑,随即恢复一片清明,只见她冷笑着拎起沈溪的小耳朵:“是不是还不死心,想要读书,所以才想留在城里?”
沈溪一边喊疼,一边急声争辩:“我只是想爹爹了。再说读书有什么好的,我才不要读书呢!”
见沈溪咿咿呀呀喊疼的样子,周氏心中莫名一软,低头稍稍沉默片刻,语气柔和许多:“小郎,莫怪娘不通情理,只是咱们家真的没那银钱供你上学,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周氏顿了顿,又道,“至于咱娘儿俩是不是要待在县城,得看你爹的意思,他是当家的,要是他能点头,娘就什么都不说了。”
“娘知道你鬼机灵,但城里聪明人多了去了,你想出去找机会蒙学,娘不拦你,但千万不能惹祸,更加不能随便得罪人。县城里贵人多,随便招惹一个,咱们一家子就吃不了兜着走。”
沈溪见周氏脸上难得闪过慈祥神色,当下一把抱住她的手臂,安慰道:“娘,你尽管放心吧,儿子没那么蠢……我可是文曲星下凡。”
看着沈溪懂事的样子,周氏有些自责:“娃,是爹娘不争气,娘想了两个月,实在是没有什么办法。此次我们去县城,是你唯一的机会,老一辈的人都说人生际遇不可思议,若是真有机会,娃儿你可一定要把握住。”
“娘一会儿就去咱们村的土地庙上柱香,保佑你出门遇贵人,神仙保佑,神仙保佑……”
说到最后,周氏抱着沈溪,低声哽咽,轻泣出声。
沈溪感觉鼻子发酸,心中堵得慌,却强装没事的样子,道:“娘,你放心吧,神仙一定会保佑我们家的……哦对了,祖母她老人家是不是根本就没有打算让我入学?而是拿我说事儿,借此平复其他几房,免得他们心生嫉恨?”
沈溪原本不想说,但说出来,是因为周氏这两个月一直耿耿于怀,就连平日里也会经常失神落魄。沈溪知道周氏把自己没有读到书的责任揽到她身上,一直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周氏愣了半晌,若有所思:“当初的事,谁又知道?这一大家子,你祖母就算想把一碗水端平也做不到,能说这话说明你长大懂事了,切不可心生怨恨,到底你是沈家人……”
周氏的话没有说完,沈溪晒然一笑,说:“娘,我都想明白了,我不会记恨在心的,沈家还是我的家。”
见沈溪如此说,周氏放心地点了点头,随即拍了拍沈溪的小脑袋:“小崽子挺聪明的,老娘就觉得你是读书的料,一定能为咱们家光宗耀祖。”
……
……
第二天,天色没有完全放亮,周氏便背着一个包裹,带着沈溪,身穿嫁到沈家时置办的新衣,在众人的目光中走出家门。
由于两个月前周氏将最后一票投给了沈家六郎,四伯母冯氏对此极为感激,当下上前,将手中刚刚做好并用荷叶包裹起来的饭团递到周氏手中,这种混杂芋泥、鱼肉、豆干的饭团算是家里最好的吃食,沈溪看到后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冯氏叮嘱道:“妹妹,县城里人多,一定要看好小郎,别让他走丢了。”
周氏点点头,笑道:“嫂子放心吧,我会看好臭小子的。”
冯氏道:“我没有什么东西带给六郎,若是嫂子能见到六郎,就帮嫂子带句话,说我和他爹爹让他在私塾里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好好钻研学问,不可辜负家里人对他的一片期望。”
冯氏殷切地对周氏说了几句,便退回去不再说话。
周氏点点头:“放心吧,嫂子,要是此行能见到六郎,话我一定给你带到。”
“好了,时间不早了,上路吧,别误了行程。”老太太满脸笑意。
此次虽算不上远行,但去县城足足有五六十里路,母子俩又是步行,早上天麻麻亮就得出发,直到晚上天色摸黑才能到达,若是走得慢了或是出了什么事耽搁,中途还得找个客栈歇息一晚。
众人见周氏收好饭团,拉着沈溪的手就要离去,纷纷上前嘱咐她小心,直到周氏与沈溪走得远了,才陆续返回大宅。
沈溪迈着两条小短腿,见老娘脚步飞快,只能一路小跑跟着,仰起头苦着脸:“娘,为何走这么快啊?”
周氏见他脸上满是抱怨,当即停了下来,恐吓说:“到县城有五六十里路要走,要是晚上没有赶到,就得在半道风餐露宿。如今这世道虽然太平,可那山野间的大长虫见到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娃娃睡在路边,还不扑下来,一口将你叼了去当作宵夜?”
沈溪苦笑一声:“娘,可是这样走,我很快就会走不动了。”
“走不动了也要走,不然大晚上的就算赶到县城,也进不去,遇到个歹人咱们娘儿俩怎么办?一会儿你要是实在走不动了,娘背着你就是了。”
沈溪闻言,没有再说话。
桃花村地处山间盆地,几乎与世隔绝,盘山小道非常不好走,桃花村的村民想要进城,都会从桃花村绕一段路到附近的双溪镇。
一来双溪镇去县城的路虽然远了一些,但毕竟有官道连接,好走许多,不会有什么凶猛的野兽出没,二来双溪镇虽说是一个镇,却人烟稠密,来往客商极多,这附近村落的人出售山货和农产品,采买生活必需品都得在这里完成交易。到了双溪镇,如果运气好碰到商队,说不定有免费的马车坐。
双溪镇位于桃花山山脚,而桃花村则在山脊上,所以下山途中多有斜坡,路是沿山开辟出来的,一边是葱葱郁郁探出头也无人修剪的树枝,一边则是陡峭的悬崖,自然不可能有护栏。
由于是清晨,天空才有几丝鱼肚白,雾气又有些浓厚,循着路旁一侧向悬崖下望去,只见云雾翻滚,腾腾而起,到这个时代后沈溪尚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甚是震撼,颇有几分山河瑰隽,江山壮丽的感触。
老天爷也算是足了沈溪母子面子,最近十多天没有下雨,所以道路干燥没有泥泞,也不必害怕发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将人给活埋了。
待红日跳出地平线,浓雾渐渐散去,沈溪才看清楚,原来自己和母亲一直在临渊而行,走了一个多时辰,山势矮了好多,站在路边向远处望去,依旧有一种站在高处摇摇欲坠的感觉。
由于天气晴朗,沈溪眼神又好,所以山下一块块田地里因种植的农作物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宛若一块块上好的缎子。对面山上,不时有溪流从上而下,飞落山涧形成花样繁多的飞瀑,景色美丽极了。
看着白色的水花,沈溪情不自禁地舔了舔嘴唇,忽然觉得自己有些渴了。
第九章 双溪镇有个小萝莉
一路上,沈溪眼睛饱览秀丽的风景,脑子里转悠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不知不觉间两个时辰过去,母子二人终于来到桃花山脚下。沈溪估摸了一下,其实也就二十来里路的样子,可见桃花山并不大。
如此说来,桃花村的村民,并不是什么山民,其实这一点从沈家的家世就能得出结论,一个书香世家,虽然落魄了,但也不可能与山民为伍,更何况桃花村的宅子田地,都是沈家兴盛时置办下的。
过了一座石板桥,二人进入双溪镇。
不得不说,双溪镇比起桃花村繁华太多了,恰逢墟期,附近各村的村民赶着牛车驴车,行人川流不息,一派安定兴旺的景象。
沈溪见镇子繁荣,心中稍稍放心一些,看来天下承平已久,民有余财,才会出现如此景象。
周氏带着沈溪,沿着镇子中央熙熙攘攘的大道一路向南。周氏紧紧抓着沈溪的手,不时扯一扯沈溪的衣领,目光不离沈溪片刻,生怕他走丢了。
这条街道两边,商铺密集,同时有许多摊贩摆摊,其中大多数都是附近山上挑菜和水果来贩卖的村民。
六月间樱桃、荔枝和杏子已经上市,鲜灵灵的分外喜人。不过最吸引沈溪眼球的,还是卖包子、肉饼、鱼丸和拌面的食摊,由于大半年都没吃过肉了,一闻到肉香口水便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
不过,周氏可没有闲钱满足儿子的口腹之欲,走出镇子,周氏稍稍松了口气,看了一眼已经快转到天空正中央的太阳,叹了口气,蹲下道:“小崽子,累了么,用不用娘背你一段?”
沈溪自然不可能让已经背着个包裹赶路的周氏再背上自己,那也太遭罪了……前头还有四十多里路,要是把老娘累晕过去,那才叫麻烦!
正当沈溪要摇头拒绝时,晃眼看到前面路边有一女子跪在地上,嘤嘤哭泣。沈溪愣了一下,拉了拉周氏的手,示意上前看看。
周氏闻声望去,对于前头那个跪倒在路边泪流满面的小姑娘也是十分好奇,拽着沈溪上前几步,却见小姑娘小脸上满是污垢,穿着肮脏的破衣烂衫,一双脚丫套在四处破缝的鞋子里,显然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周氏虽然为人泼辣,但沈溪知道在沈家她和三伯母孙氏、四伯母冯氏一样心软。果不其然,看到一个小女孩跪在路边无助而又绝望地哽咽落泪,周氏连忙上前问道:“小娃娃,你在这里哭甚,你爹娘哩?”
小女孩闻言,哭得更伤心了,一边哭,一边抹着眼泪,也不说话,自顾自地哭着。
周氏见状微微摇了摇头,叹息一声,放下身后背包,解开之后,从里边拿出一个被荷叶包裹着的饭团,递给小女娃:“孩子,你一定是饿坏了吧?先吃点儿!”
沈溪看着周氏的举动,没有说话,心中却暗自嘀咕……这里并不偏僻,来往的行人多得很,一个小女娃在路边哭泣,却没人上前施与援手,偏偏让自己和老娘遇上,这是不是太凑巧了点儿?
莫非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想到此处,沈溪觉得不能掉以轻心,一把将周氏放在地上的包裹收拾好,用力地揽在怀里,低下头目不转睛地看着小女孩,生怕猝不及防之下她将包裹夺了去。
小女娃怯生生地看着周氏,明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泪水,周氏又扬了扬手中的饭团,语气和蔼:“没事的,吃吧。”
女孩儿踌躇片刻,正不知该不该伸手接过饭团,却见周氏上前两步,轻抚她的脑袋,温柔无比地问道:“孩子,受了不少苦吧?吃个米团垫垫肚子!”
小女孩这才安心地接过周氏手中的米团,小心翼翼地剥开荷叶啃了一口,略微咀嚼片刻,又抬起头看向正警惕看着她的沈溪,站起身来,伸出握住米团的脏兮兮的小手,往前一递,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沈溪。
沈溪一愣,不知她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见她小手满是污垢,当即摇了摇头,苦笑着说:“我刚刚吃过,你吃吧。”
那女孩迟疑片刻,随后低头看向周氏,又将米团递给她。
周氏不由得有些纳闷儿,小丫头应该是饿了几天了,虽然往前递米团,但那黑白分明的一双瞳子依旧定定地看着饭团,想必很是饥饿。
周氏轻轻摇头:“你吃吧,姨这儿还有,若是不够,我再给你一个。”
小女孩满含感激地对着周氏点了点头,将香喷喷的饭团凑到嘴边,猛咬一大口,浑然没有方才谦让的样子。
周氏见她狼吞虎咽的样子,母爱大发,也不管她身上脏兮兮的衣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温柔问道:“孩子,你会说话?”
女孩没有回应周氏,只是低着头一个劲儿地啃饭团。
沈溪微微点头。这小女孩似乎是个小哑巴,如果是这样,难怪无人收养。一个哑巴,就算是带回家去养大,恐怕也嫁不出去,到时候生出情感,终究是自寻烦恼。
小女孩的牙齿很整齐,与其满是污泥的小脸和破衣服比起来,格外洁白,周氏看着她吃东西时举手投足间露出的大家气质,忽然回头望了一眼正死死抱住包袱的沈溪,随即一脸思索之色。
沈溪当然不知道自己老娘在想什么,正当他揣摩小女孩的身份来历时,只听周氏亲热地问道:“小娃子,你父母怎么那般狠心,将你一个人丢在这里啊?”
小女孩此时已经吃完饭团,捏着脏兮兮的裙角一副娇弱的模样,听周氏问及,她坚定无比地摇头,始终没有说话。
周氏长叹一声,看着小女孩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姨也不是富贵人家,家中一个崽子天天吃野菜草根,都快养不活了,唉……这世道真是折磨人。”
说到这儿,周氏从包裹中取出三个饭团,塞进女孩儿的衣襟,有些遗憾地吩咐:“这些饭团你随身带着,别被其他孩子看到,免得被那些个坏小子抢去,又得饿肚子。附近几十里就这镇子最大,人也最多,你在这里别乱跑,说不定能遇到个好心人,收留你。”
一向十分泼辣的周氏无限感慨地摇头长叹一声,一把将包袱从沈溪手里抢了过来,背到身前,也不管沈溪一个踉跄差点儿一头栽倒在地,吩咐道:“小崽子,跟我走。”
沈溪堪堪站稳,闻言很是气愤地道:“娘,我是你亲儿子好吧?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说罢,跟在周氏身后离去。二人走了不到十步,听见后面传来一阵脚步声,沈溪回头去看,却见那小女孩跑了上来。
周氏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已经跑近站定的小丫头,面有难色:“孩子,不是姨不救你,是姨真的没办法,就算把你带回家,也养不活你,只会更加苦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小女孩便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三个米团,取出来分出一个放到怀里,这才俏生生将另外两个米团递给沈溪,咽了口口水,咬着嘴唇:“弟弟。”
沈溪与周氏闻言均是一愣,都没有想到这小丫头竟然会说话。
最惊喜的莫过于周氏,只见她蹲下身子,一把搂住小女孩,无比欣喜:“娃儿,你会说话啊?”
女孩点点头,却没有再说话。
周氏佯怒着说:“看你的样子,怎么也该有**岁了,为何这般怕生?若是你不与我说话,我都以为你是哑巴呢。”
小女孩儿犹豫半晌,轻声道:“谢谢姨。”
周氏愈发欣喜,无比怜爱地摸了摸小女孩的小黑脸儿,长时间打量着她。
小女孩儿被周氏看得有些不知所措,双手拧着衣角,令人心生怜爱。
“娃儿,你不是哑巴就好办了……不是哑巴,什么都好办了!来,姨教你,一会儿你见有面善之人路过,你便上前,拉着他们的裤脚说叔叔婶婶请救救我,知道吗?”
小女孩摇头抗拒。
周氏有些焦急:“咦,你个小娃子,我原以为你乖巧听话,怎么却不懂事呢?”
被周氏一通说教,小女孩大眼睛又蒙上一层水雾,周氏连忙将小女孩搂进怀里,自责地道:“你看姨,家里养着个臭小子,整天惹老娘生气,差点儿都忘了,你是小女孩儿……别委屈了,方才是姨习惯了,没有恶意!”
小女孩被周氏轻轻搂住,也不知是委屈,还是感动,泪珠又滑落下来。
沈溪看不下去了,终于出声:“娘,要不……咱们就先收留她吧?你看她多可怜,多个人,也就多张嘴而已,一个小女娃也吃不了多少。”
小女孩扭头无比感激地看着沈溪,随即一脸期待地仰头看向周氏。
周氏闻言,眼珠子一转,随即神秘无比地站起身来,四处张望,发现官道旁林子后面有一条不小的河流,笑着招呼:“跟我来。”随后抱起小女孩,背着包裹,穿过林子向小河边走去。
沈溪有些疑惑,不知道自家老娘发什么神经,当下只能一阵小跑,跟着进入林子。
待来到小河边,周氏挥了挥手,命令沈溪转过身去,不准偷看。
沈溪无奈,只能转身。
只听身后周氏对着小丫头一阵嘀咕,随即传来几声轻响,良久之后,周氏这才解除沈溪的禁令。
沈溪转过身,却见小女孩背对着他,心中越发古怪,好奇问道:“娘,你们在做什么?”
周氏此时眉开眼笑,见沈溪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冷哼一声,随即脸上又忍不住荡开笑意,对沈溪说道:“臭小子,这下你有福了。”
沈溪满肚子疑惑,正想发问,周氏已让小女孩转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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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哥哥还是弟弟
“好了,臭小子,可以转过来了……嘿,要说你运气也够好的,千挑万选投到老娘胎里不说,还让老娘捡了个小美娇娘,真不知道你小子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
周氏说着,已经帮林黛整理好衣裙。
从里到外,从亵衣到外面的衣服,都是崭新的,嫩黄色罗衫衬托着明眸皓齿,显得林黛更加明媚可人,虽然年纪尚幼,却是个实打实的美人胚子。
沈溪很想告诉周氏,自己上辈子没有做多少好事,就是考古时墓穴塌了,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小屁孩。
“娘,我可是文曲星下凡,投在沈家,绝对不是高攀,待我第进士,点翰林,莫说是您老了,就连整个沈家,那也是与有荣焉……”
不等沈溪将话说完,周氏上前一把拎着沈溪的耳朵,嗤笑道:“你小子天天跟老娘说你是什么文曲星下凡,你倒是给我表现点儿天赋异禀啊?”
“文曲星君下凡,那都是三岁识字,五岁诵文,七岁便可作文章,你呢?都七岁了,除了抓泥鳅摸鱼,你还会什么?”
沈溪歪着脑袋踮脚呼痛,嘴里却不肯认输:“娘,其他的文曲星哪里有我这么傻,投到这般穷苦,连书都读不上的家庭?”
“再者说了,文曲星也是要有老师的,哪儿能像我这般连私塾都上不起?你若是不信,将我送进学堂,我保证给你考个解元回来……”
周氏闻言更怒,拧着沈溪耳朵的手指又用力了一些,破口大骂:“你个小白眼狼,老娘生你养你这么大,老娘容易么?你还嫌弃老娘,你信不信老娘这就将你丢河里喂鱼去。”
看着自家老娘火冒三丈,沈溪不敢再招惹她,只是不断喊疼,一旁的林黛好奇地看着母子二人,见沈溪被周氏蹂躏得厉害,不由浅笑出声。
周氏这会儿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冷冷瞥了沈溪一眼,然后走到林黛身前,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欣然笑道:“好妮子,长得真是标志。”
林黛害羞地低下头,不过已经没有了初见时的害怕与无助。
周氏拉着沈溪,一个劲儿问宝贝儿子满不满意?每当沈溪摇头,另外一只耳朵便会被周氏狠狠拎起,最后,沈溪只能无奈妥协。
“娘,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要知道小时候长得好看,长大一定会长丑的。女大十八变,越变越难看。”
“放屁,老娘从小就天生丽质,你说,现在老娘丑吗?那些女大十八变的鬼话,你从哪里听来的?”
沈溪扯了扯嘴唇,最后选择沉默。
其实周氏长得并不算好看,尖嘴猴腮……呃,仅从面相而言,她确实不怎么讨好……
周氏见日头已过了正午,便下楼去叫饭菜,沈溪见老娘离开,顿时板起小脸,走到林黛身边,哼了一声:“你刚刚笑什么?”
“没……没有。”
小萝莉怯生生地看着沈溪,一脸惧怕的样子。
沈溪冷哼一声:“你之前说过的,只要进了我家门,就什么都听我的,现在你要违背相公的话吗?”
林黛只能可怜兮兮地点点头,那样子好像是被地主家强抢的小媳妇儿,说不出的幽怨可怜。
“从现在开始,你必须站在我这边,老娘打我的时候,你一定要上来劝,要是我被老娘打死了,你就要做寡妇……知道寡妇是什么吗?”
林黛很诚实地摇摇头,灵动的大眼睛又起了一层水雾,无助地看着沈溪。
沈溪有些受不了她楚楚动人的眼神,不过事关重大,也不容他怜香惜玉,只是逼问:“知道了么,我娘可凶狠了,她一打起我来,就收不住力气,你要是不劝她别打我,我迟早会被她打死,然后你就只能做一辈子寡妇了……”
林黛紧着小脸,一个劲儿地摇头:“娘不会打死你的。”
沈溪看着小萝莉一脸认真的样子,倍感无奈,正想说什么,周氏已然回到屋子,见沈溪站在林黛身旁,当即冷着脸上前:“你不是说不喜欢黛儿么,怎么现在又和人家坐得这般近?”
沈溪看着老娘那一脸促狭与得意的样子,不知该如何解释。
正当沈溪犯难之际,却听小萝莉讷讷说道:“娘,弟弟说你会打死他,要让我做寡妇……娘,你不会的,对吗?”
周氏闻言愣住了,随后怒气冲冲地盯着沈溪:“好哇,你个憨娃子,竟然敢在老娘背后编排老娘坏话,看我不打死你。”
沈溪闻言,幽怨无比地看着小萝莉,心中无声呐喊,周氏此时已经将他抱了起来,重重打起了屁股。
感觉自己在小萝莉面前丢了大丑,沈溪脸色通红,连耳朵都发起烧来。
忍着屁股上传来的痛意,沈溪回头一看,林黛正好奇宝宝般瞅着他,心想这丫头斤斤计较,没事还喜欢找人撑腰,以后可要防着点儿。若是被她隔三差五跑去周氏那儿告状,他的屁股可就要受苦了。
女人亏,吃不得!
“娘,别打了,再打弟弟屁股就要开花了。”林黛踌躇了一会儿,鼓起勇气上前拉着周氏的手,满脸焦急。
周氏闻言一愣,随即停下手,一把将沈溪放下,然后宠爱地将小萝莉抱在怀里,瞪着沈溪恶狠狠地说:“黛儿,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跟娘说,娘揍死他。”
林黛闻言,咬着粉嫩的嘴唇不断摇头,祈求道:“娘,不要打死弟弟,好不好?”
周氏哈哈一笑,轻轻拍了拍小萝莉的脑袋,然后紧紧抱着她,轻声说着什么。
沈溪只觉得无语之极。这小丫头不但小肚鸡肠,还腹黑得很,先告状让他挨一通揍,再转过来替他求情。偏偏是个稚气的小妮子,让人不会去怀疑她的动机不纯。这样的人还是少惹为妙。
不一会儿,店家就将饭菜送上来摆在桌子上,沈溪闻着诱人的香味,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噜响起,不由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转头看向周氏:“娘,这一大盆红烧肉,得要花多少钱啊?”
周氏闻言笑了笑,看着林黛十分宠溺:“小媳妇刚进家门,理应吃一顿好的,你小子平时机灵,怎就这般不会算账?你以后要是娶媳妇,那可是要花大价钱的!”
沈溪不得不承认,还是老娘算得门清,当下讨好地说:“娘,那……我们快吃吧,我肚子好饿。”
周氏瞪了他一眼,森然道:“今天这个我是给黛儿准备的,你一边站着去。”
沈溪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老娘,无比愤慨:“娘,我可是你亲儿子,我正长身体,求求你,让我吃……”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周氏冷笑一声:“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平时看着点儿油渣你都双眼冒绿光,要是让你小子上桌,黛儿能抢得过你?”
沈溪无奈,被周氏推出去老远,并且被命令不准动,眼看着那一块块鲜嫩多汁、冒腾着热气的红烧肉被周氏塞进小萝莉的樱桃小嘴里,唯有不断地咽口水,馋虫发作,却又无可奈何。
沈溪如丧考妣,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一大碗红烧肉摆在面前,香味还一个劲儿地传来,而自己却只能看着。
正当沈溪心中悲切无比时,林黛却对周氏摇了摇头,拿起桌子上盛着饭的碗,用筷子夹了几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放在上边,然后双手捧着碗筷,走到沈溪身边,递给他,轻轻说道:“弟弟……”
看着小姑娘懂事的样子,沈溪忽然想起之前在路边她给自己让饭团的举动,感激地看了她一眼。
沈溪接过碗筷,蹲在墙角,张嘴就是一顿乱刨。
这会儿他也顾不得什么规矩了,自从到这个世界,加起来都没吃过几回肉。最近一次吃肉,还是去年过年,转眼这都小半年过去了,平日除了捉鱼摸泥鳅沾沾腥味,连一片肉都没有再挨着。
沈溪发誓,眼前的红烧肉是自己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看着沈溪没出息的样子,周氏有些不忍,便让他到桌上一起吃。
沈溪如蒙大赦,点头哈腰来到桌边,小心翼翼吃起来,生怕自己表现碍眼,又被发配到一边儿去。
一顿饭吃得沈溪无比满足。
吃完日头已经偏西,眼看着今天是没法赶到县城了,周氏感觉有些困乏,便决定留宿一晚,躺到床上休息去了,剩下林黛与沈溪,大眼瞪小眼,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打扰了泼辣的老娘。
沈溪道:“我和你说过了,要叫我哥哥。”
林黛有些挣扎,摇摇头拒绝:“不行,我问过了,你今年才七岁,比我小。”
沈溪无奈,索性不去理她,坐在椅子上,瞪着眼发起了愣。
林黛以为沈溪在看她,害羞地低下头,拘谨地坐着。
沈溪盘算此次进城后的事情,如果不出意外,到了县城,他会想办法留在城里,然后做一些事来改变目前的处境……最好能开蒙读书,就算不能进入私塾,留在城里也比回乡下好得多。
沈溪出身书香世家,家里有个秀才大伯,这样的出身一定会让教书先生心生好感,而他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钱蒙学,等到县城,一切都有可能。若气运来了,遇到赏识他才华之人,或许可以平步青云,但这一切都建立在他留在城里的前提上。
第十二章 进城(求收藏)
就在半梦半醒之间,沈溪忽然感觉眼前一片模糊,思绪变得飘忽不定,刚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变化,待醒悟过来时,天地已是一片混沌,朦朦胧胧看不到尽头。
沈溪前世死后也曾经历过一段虚幻的梦境,感觉自己化作一片星云,满世界晃荡,如游魂般,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后来,经过不断吞噬其他星云体,自身慢慢壮大,意识逐渐变得清晰,最后机缘巧合之下,才附身于从桃树上跌下失去意识的沈溪身上。
这些先且不说,此时沈溪眼前一片虚无,就好像前世他刚死去时那般,唯一不同的是,此时他的思路极其清晰。
惊讶之后,沈溪稍稍定了定神,瞪着一双眼睛,仔细观察四周的一切。
看着看着,远处忽然闪过一道红光,稍稍凝神,沈溪马上便察觉那红光并非闪电那样的血红色,而是清雅的淡红,下意识地凝聚目力望去,眼前景物变得越来越清晰。沈溪发现自己的精神似乎能够穿透迷雾,因此集中目力望去,结果出人意料。
眼前出现了一枚莲子,沈溪方才看到的红光,便是莲子顶端那一抹晕红。眼前宝气庄严的莲子,好像也在往自己的方向靠近,沈溪心生疑惑,伸出手去摸,却怎么也摸不到。
正当沈溪脑海中充斥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时,身上传来一股推力,只觉意识开始往下坠落,随后眼前一片漆黑。
“你……哥哥……你怎么了?”
耳边传来稚嫩而焦急的声音,沈溪连忙晃了晃脑袋,努力睁大眼睛,只觉两眼酸涩一片模糊,刚要站起,却觉得身体异常虚弱。
沈溪极力敛去脸上的震惊之色,眨眨眼看看林黛正扯着自己袖子不停摇晃的小手,再看看她那俏脸上涌现出的担心和忧虑,暗道莫非这小妮子就是方才自己看到的莲子?
这不科学!
不过不科学并不代表不存在,自己前世今生的经历,就是最好的证明,除非这一切都只是庄周梦蝶!
沈溪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因为永远没有答案。整个人极端疲累,沈溪强撑着站了起来,对林黛笑笑:“很好,以后都要叫我哥哥,明白么?”
“哦,哥哥,你刚刚怎么了,你的脸色一点儿血色都没有,好像生病了一样。”
沈溪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摇头否认:“没有,就是想事情想得有些过于深入了……好了,我现在正犯困,想要睡觉了。”
林黛一脸疑惑地看着脱掉鞋子爬上床靠在周氏臂弯躺下的沈溪,紧蹙黛眉,俏丽的小脸上满是迷惑不解。
沈溪躺在床上,并没有立即睡过去,心中惊涛骇浪,却偏偏无法倾述和表现,琢磨许久,揣测刚才看到的莲子,是不是林黛的本体?
人有本体这件事虽然听起来挺玄乎,可沈溪前世博览群书,很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他都知道,其中某本猎奇类传记中便介绍过能够看到他人本体的异能者。
所有医生都认为这个异能者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认为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凭空臆测出来的,全是幻觉,而那本传记的作者则坚定不移地认为,那个精神病患者确实能够看到人的本体,因为无论是谁,那个人只需见上一面,就可以准确说出对方的性格特点,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人也不例外。
沈溪本来并不相信,只是当成一则趣闻,可前世当他死去变成星云体那一刻起,沈溪就明白并且坚信,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什么都有可能存在。
“难道自己能够看到其他人的本体?”沈溪暗暗思忖,可当他睁开眼看向周氏时,却什么异象也没有,难道真是幻觉?
不可能,方才的一切太过真实,如果那是幻觉,沈溪就该考虑是不是要怀疑人生了。
那微泛红光的莲子究竟代表什么?
沈溪不断问自己,但这会儿他的精神已经愈发疲惫,渐渐的,沉入睡梦中。
……
……
第二天,直到太阳刚跳上山峦,周氏才带着沈溪还有林黛上路,一行三人朝县城而去。
半道上有个往县城送柴禾的好心人见周氏带着两个小孩行走不易,便让三人上了他那辆破破烂烂的牛车。
“大侄女,这两个娃娃都是你家孩子么?长得可真漂亮。”
驾车的老汉看见沈溪与林黛虽然出身贫苦,但粉雕玉琢,说不出的可爱,一边挥鞭,一边笑着问道。
周氏闻言脸上满是得色,点头笑着说:“你瞧瞧他们俩谁才是我亲生的?”
沈溪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周氏瞪了瞪他,只听那赶车的老汉笑着说:“这还用猜么,当然是那小子了,还有一个女娃儿是你家的养媳吧?这般俊俏,价钱一定不低!”
老汉的话听得沈溪一阵皱眉,但却不能否认这个事实,周氏轻笑一声,轻搂着林黛,笑道:
“她啊,原来是路边的一个乞儿,我见她可怜,便收养下来,却没想到会有这等好事,这不,我现在把她当作自己亲闺女养着,哈哈。”
说完,周氏十分满意地捏了捏林黛的小脸蛋,忍不住笑出声来。
林黛与周氏很亲,最喜欢与她说话,反倒每次与沈溪说话结结巴巴,显得十分紧张。
一路上周氏与那老汉有说有笑,不知不觉间已经是下午申时,天空的太阳开始向西边倾斜。
坐了大半天颠簸的牛车,沈溪只觉得浑身都快被颠散架了,屁股火辣辣的,比周氏打了一百下还要来得疼。
“两个孩子是第一次到县城吧?再往前走片刻,就是城门了,老汉我不进城,就在这儿道别吧……嘿,两个娃娃,坐车感觉怎么样啊?”
周氏带着二人下了牛车,好一番感谢,目送老汉从岔路远去,沈溪有些别扭地揉着自己的屁股,一个劲儿喊疼。
周氏不由冷笑:“方才你怎么不叫疼?下了车,娇病反倒发作了?”
沈溪鼓着嘴,不满地解释:“娘,咱们家可是书香门第,人家老爷爷好心好意带上我们,如果我还抱怨他的牛车太颠,老人家心里一定会难受的。”
周氏听沈溪如此说,哼了一声:“算你小子会说话。”
沈溪坏笑一下,将目光投向林黛,脸上笑意愈发促狭:“娘,我媳妇儿屁股肯定也颠坏了,我给她揉揉……”
他的话还没说完,林黛已经躲到周氏身后,怯生生地捏着周氏衣角,一脸羞红地探出个脑袋看过来。
“叫你胡说八道!”
周氏一把提起沈溪的衣领,随即拧着他的小耳朵做了个九十度的旋转,沈溪顿时惨呼出声。
林黛用小手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
……
周氏十分郑重地一手牵着沈溪,一手拉着林黛,一边朝城门口走去,一边不断地叮嘱:“憨娃儿,黛儿,城里人多,一会儿你们可千万要跟紧娘,别走丢了,知道吗?”
沈溪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林黛则十分乖巧地回答:“好的,娘。”
周氏看着沈溪那漫不经心的样子,心中暗道奇怪,想当初自己还是黄花大闺女时,进城前三天都没睡好觉,不知道有多高兴,这臭小子倒好,跟个没事人一般。
想了想,周氏忍不住道:“憨娃儿,进城后,要是敢大呼小叫,掉了老娘的面子,回去看我不削你。”
三人携手走了约一刻钟,便看到远处算不上高俊雄伟的城门。
沈溪目力极好,凝视之下,只见城门上方刻着两个篆体大字“宁化”,沈溪前身毕竟是大学教授,学富五车,对于两个篆体字毫不陌生。同时,沈溪前世曾经到宁化收集过一段时间文物,对这个地方的历史略有了解。
宁化历史悠久,唐乾封二年以黄连峒置黄连镇,开元十三年升为县,后改名宁化县,在明初隶属于福建省汀州府,沈溪记忆中这时的汀州,共有八个县,宁化就是其中之一。
“臭小子,看傻了吧?这城楼高不高,大不大?老娘当初第一次进县城,那可是惊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可惜咱不是城里人,进出城门都要小心,那些官爷容易过来要路引,要是没有的话就会要求缴纳城门税。你说咱又不是生意人,进城交税多亏得慌?”
周氏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陈年往事。
沈溪很想告诉周氏,若是再过几百年,莫说是县城了,就连一般的小镇也要比这县城气派得多。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先且不说了,就连一般的楼房,那在当世也该是诗人骚客口中的琼楼玉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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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团聚(求收藏)
母子三人过城门时,几个卫所官兵站在两边,盘查来往人员。
宁化地处内陆,为福建行都司汀州卫防地,建立伊始主要是消灭陈友定、张士诚、方国珍等武装集团的残余势力,同时防止闽西少数民族等聚众造反。如今天下承平已久,汀州府内各族安居乐业,所以城门防备异常松懈,那几个官兵只是简单看了一眼,问了句哪儿来的,便放三人进了城,周氏之前担心交城门税的事并未发生。
进城之后,行人逐渐稠密起来,虽然说不上比肩接踵,但也是商贩云集,比之双溪镇要热闹许多。
当下是大明弘治五年。
沈溪对明朝的历史并不陌生,弘治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算是大明朝励精图治的皇帝典范。
弘治年间国无大乱,土木堡之变已过去四十余年,而距离明末则还有一百多年,沈溪可没有自信能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此时周氏愈发小心谨慎,握着沈溪的手也紧了些。
城里房子一栋挨着一栋,许多街道看起来非常相似,若是有拐子抢了孩子就跑,几个转弯就会把人给跟丢。
“娘,爹打工的王员外家在哪儿呢?”沈溪一边走,一边疑惑地问道。
周氏语气谨慎:“娘之前来县城看望你爹爹时曾去过,依稀记得位置,等到了地方自然能想起来。”
沈溪闻言摇头苦笑,一向泼辣的周氏忽然变得孱弱甚至有些无助,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他暗暗下定决心,这次进城,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
正当沈溪一行走在去城南的主干道时,远处传来一声轻唤:“娘子,我在这儿。”
沈溪听着兴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微微一愣,连忙抬起头,果然,沈明钧正在不远处路边挥手招呼。
沈明钧是家中老幺,年纪最小,如今只有二十五岁,看上去极为年轻。沈溪第一次见到他时,实在有些难以启齿,管一个比自己前世还要小的男人叫爹。
不过几番折腾下来,沈溪终于还是说服自己努力接纳沈明钧。
沈明钧性格沉稳,长相虽然平庸,但为人好学上进,有责任心,在王家做了六年工没出任何差错,工钱也从最初的每月三百文涨到了现在的五百文,可惜这些钱通通都交到了李氏手里,用于维持家中生计。
沈溪与沈明钧之间并没有多少骨肉亲情,毕竟从去年魂穿到现在,加起来父子共处也没超过半个月。沈明钧过年通常会回乡与家人团聚,但其他时候一律要留在王员外家做工。沈明钧每次回桃花村,都会背着母亲李氏,拿出积攒下来的赏钱,给他们母子买回在乡下买不到的好东西。
沈溪对这个便宜老爸并不怎么感冒,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同时尽到为人子的义务,还是装出一副无比兴奋的样子,撒丫子朝沈明钧扑了过去。
沈明钧开怀大笑,一把接住沈溪,把他抱起在空中转了两圈,随后打趣:“臭小子,我怎么觉得你重了不少?”
沈溪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没有回话……他跟沈明钧之间到底少了沟通。
沈明钧并没有察觉异状,脸上浮现一丝满足之色,拍拍儿子的脊背,将他放下后,道:“憨娃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沈溪依然没有说话,跑回去一把将林黛拉到一边,静静观望,他知道,一场久别重逢的好戏就要上演。
去年过年的时候他就曾经见识过,便宜老爹和母亲重聚时表现得太过夸张了,沈明钧那是什么肉麻挑什么说,可偏偏周氏百听不厌,这不禁让沈溪感叹,一物降一物果然是世间真理。
不过这一次沈溪并没有看上好戏,可能是在大街上,行人太多,老娘胆小羞臊,只见她看着沈明钧,红着脸捏了捏丈夫腰间的软肉,道:“夫君,没有在城里找小妖精吧?”
沈明钧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十分夸张。
周氏红彤彤的笑脸上满是柔情蜜意,呢喃道:“夫君,你不知道,在家里臭小子天天气我,这次你可要好好教训他。”
沈明钧脸色一板,严肃地看向沈溪:“臭小子,你等着,敢惹你娘生气,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
沈溪耸了耸肩,满脸不在乎,惹得沈明钧脸上接连变换几种颜色,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小子给我点儿面子行不?”
沈溪只能没皮没肉地求饶:“啊,老爹,饶命啊,以后我不敢了,再也不惹娘生气了。”
“臭小子。”
看着沈溪惫懒的样子,沈明钧不由笑了起来。
寒暄叙旧好一会儿,夫妻俩稍解相思之苦。沈明钧这个时候才发现沈溪旁边俏生生站着的林黛,疑惑地正想发问,周氏碰了碰他的手臂,笑着道:“一会儿回去和你说。”
沈明钧点了点头:“那我们回去吧?”
周氏欣然应诺,走近沈溪和林黛,又牵起二人,喜笑颜开:“夫君,走吧。”
沈明钧瞥了一眼沈溪,随后迈开脚步,前头带路。
走了大约一刻钟,周氏看了看越来越窄的巷子,有些疑惑:“夫君,我记得王员外家的大门好像不是这边啊?”
沈明钧指指小巷深处:“哦,员外见我干活卖力,便给我在宅子旁安排了一个独门独院让我们一家住,跟我走吧。”
这一番解释,骗骗周氏可以,但想要糊弄沈溪,那就不容易了。王家虽然有些闲财,但也只是普通地主家庭,绝对不可能宅心仁厚到给沈明钧安排单独宅子,之前,周氏还说沈明钧在主家住的房间狭窄,容不下三人。
这充分说明,沈明钧并没有被主家看重,这会儿忽然安排沈明钧独立的院落,沈溪那是一百个不相信。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房子死过人,一个到处揽活的木匠租住不久便在院子的天井里上吊死了,王家觉得不吉利,正好周氏带着儿子来探亲,于是便让沈明钧带着家人住上一段时间,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卖掉。
在沈明钧的引领下,沈溪带着疑惑继续前行,几乎又走了约莫一刻钟,快到巷子尽头,才到了沈明钧所说的院子。
一主二厢的四合院不算大,但在宁化县城而言,已经算是不错了。
沈明钧领着三人在院中转了转,见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娘子,你们一路行来,想必饿坏了,这……我不太会做饭,没有提前做准备,好在我买了条鱼,勉强可以凑合一顿……我现在就去厨房生火。”
周氏轻推一把夫君,笑着说:“你是男人,家里的主心骨,在主家当差就已经很累了,哪里还能让你下厨房?我来吧,你带着孩子耍一会儿就吃饭。”
“对了,我与臭小子晚来一天,你怎会在路边等我们,没有耽搁主家的差事吧?”周氏忽然想起一个问题,顺口问道。
沈明钧安慰地解释道:“没事儿,主家那边我已经说过了,我知道你们娘儿俩行路不易,昨日便在那儿等着了,今日你们若是还不到,我可要报官了……”
沈明钧嘿嘿笑着回答,周氏有些感动地瞥了他一眼,随后便向厨房走去。
沈明钧看着周氏的背影,脸上满是满足之色,随后转过身,蹲下身子就要捏沈溪的脸蛋。
沈溪退了几步,哼了一声:“爹,这院子怎么回事?您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和娘亲?”
沈明钧知道自己儿子人小鬼大,笑着道:“你年纪这么小,懂得什么?来一趟还问东问西,快过来让爹瞧瞧,你究竟是胖了还是瘦了?”
说着上前揉了揉沈溪的脑袋,宠溺地道,“在家野得很吧?让我看看你头上长虱子没?”
沈溪嘿嘿一笑没有说话。
沈明钧正想把沈溪抱起来颠颠份量,突然见到后面还跟着之前见过的女娃子,惊讶地问道:“咦,臭小子,这小女娃子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
“娘说,她是我未来的媳妇,是咱家的养媳……爹,您说咱家是什么人家,怎能养一个这样的媳妇?孩儿如此聪慧,娘居然担心我长大了娶不到媳妇儿!”
沈明钧对儿子的话置若罔闻,笑着看向林黛,过了一会儿十分满意地连连点头:“真是个小美人二。别怕,以后,你便同这臭小子一样管我叫爹爹,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告诉我,我用扁担抽他。”
不是吧?用扁担抽人?沈溪忽然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灰暗,只能委屈地撅起嘴,看向眸子里正流光溢彩的林黛。
林黛几步小跑来到沈溪身边,俏生生地管沈明钧叫了一声“爹爹”,然后紧紧地攥着沈溪的衣袖,一脸怕生的样子。
沈明钧也不在意,笑了笑,又道:“小娃子,既然你做了我家养媳,我家也不会亏待你,定会把你当作亲生闺女来养,待那小子长大成年,若是长出个好歹,身体残缺面容不当,你也不能介怀,必须嫁给他,你觉得如何?”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医疗保障齐全,仅仅一个天花就会轻松毁灭一座座城镇,哪怕侥幸活下来也不免破相,更不要说其他那些更为歹毒的病症了,所以沈明均才会有此警告之言。
林黛扭头看了一眼沈溪,咬着嘴唇,深深地吸了口气,道:“谢谢爹爹……爹爹请放心,等哥哥长大我就嫁给他,不管他长得多丑,我都不会反悔。”
沈溪苦笑不已,他很喜欢林黛这个小丫头,但喜欢归喜欢,远没到做夫妻的地步!并非他矫情,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只是从心底里替小萝莉感到委屈不值而已。
第十四章 风箱
听林黛称呼沈溪为哥哥,沈明钧有些诧异,这女娃子虽然看起来稚嫩,但却比沈溪足足高出一个拳头有余。
不过,女孩子发育得比男孩子早一些,因此他没心思询问是怎么回事,恰好这时院子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随即出现个四十多岁、留着山羊胡的痩削老者,那老者进来后眼睛一眯,打量了沈溪和林黛一眼,这才对沈明钧道:“后院伙房的屋顶正在排瓦,人手不够,你过去搭把手。”
沈明钧恭敬地道:“刘管家,我把这边安顿好,马上就过去。”
老者点了点头,在沈溪和林黛身上又着着实实打量一番才转身离去。
等老者的身影消失在连通主家后花园的侧门后面,沈明钧摸了摸沈溪的头,吩咐道:“到厨房给你娘说一声,主家那边有事,我去不了多久就会回来。你们饿了先吃,不用等我。”
沈溪点头:“爹爹去吧。”
沈明钧回到正房简单收拾了一下,把一个包袱塞进靠墙大衣柜的抽屉里,郑重其事,可能里面有什么贵重东西。
沈明钧前脚离开,躲在门口把便宜老爹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的沈溪便想过去看看是什么东西,却被林黛一把拉住。
林黛不满地道:“哥哥,你不能随便看,那是爹爹的东西。”
沈溪瞅着腹黑的小萝莉,反问道:“既然是爹爹的东西,就是自家的,我只是看看又不是要拿,有什么不行的?”
说着沈溪便自顾自地打开柜子,拉开抽屉取出包袱,放到桌子上打开。最先入眼的是两件旧衣服,虽然料子差而且都快洗白了,但很干净也没有补丁,而在里面有个小荷包,装着一些散碎银子。
沈溪来到这世界大半年时间,基本没见过银子的模样,平日里周氏所用的都是铜板。他料想这些碎银子都是父亲节省下来的,就算沈明钧为人踏实稳重,但并非迂腐,知道除了要把每个月的工钱上缴给老太太,主家平日打赏的零碎银子也会藏起来留给妻儿,这正是周氏手里小金库的主要来源。
原本沈溪觉得自己和周氏留在城里没个着落,不过现在有了住的地方,再加上这些碎银子,料想问题不会很大。
沈溪把东西一一放好,小心翼翼把包袱还原,送入大柜子把抽屉塞回去,这才对后面一直监督他的林黛道:“看,我把东西放好了,这样总不会有人察觉了吧?”
“哦。”
林黛撅着嘴应了一声,有些不以为然。
沈溪也不怕她去告刁状,孩子都有好奇心,就算他看过包袱里的东西,只要没动里面分毫,父母知道也不会跟他计较。
沈溪见林黛闷闷不乐的模样,道:“走,咱们到厨房把爹爹去主家做工的事告诉娘,然后到外面看看有什么好玩的。”
到了厨房,周氏正在烧火,由于没有吹风机,周氏的额头上沾染了些黑灰。见儿子带着小媳妇进来,周氏站起来擦擦脸上的汗珠,问明情况后才道:“你们到院子里玩,别出门。娘很快就做好饭。”
沈溪心疼地道:“娘,别太操劳了,要不我帮您烧火吧?”
周氏板起脸:“憨娃子,不要捣乱,快出去。”
沈溪还想坚持,小萝莉林黛跑上前拉着他的手:“听娘的话,我们到外面去玩吧。”
沈溪拧不过她们这对脾气一脉相承的婆媳,只好与林黛来到外面的院子。院子不大,除了一主两厢一间厨房外还有个杂物房,里面摆着一些木板和木匠工具,不过这些东西上沾满灰尘,也不知多久没人用过了。
沈溪看东西都是现成的,脑中灵光一闪:“黛儿,你看娘亲烧饭那么辛苦,你还嚷着出来玩,这就是你不懂得体贴人了……现在你搭把手,能减轻娘的劳累,你愿不愿意?”
林黛虽然不明白沈溪想表达什么意思,但还是点头答应:“嗯嗯,只要为娘亲好,我听你的。”
沈溪曾翻阅过不少木工书籍,知道我国早在战国时便已有冶金用的皮囊,东汉初年,南阳太守杜诗设计并制造了一种水力鼓风机用于冶金铸造,但厨房灶台所用的风箱却是清朝中期才出现,到新世纪不少农村依然在使用。
沈溪对于风箱的构造比较熟悉,眼下有现成的工具,他难免有些技痒,想试试能否将其做出来。
沈溪到底只是个不到七岁的孩童,力气小,想正常使用那些木匠的工具有些困难,而且他又没有现成的纸笔来制作图纸,只能根据脑子里的记忆来构建骨架。
可惜时间还是太紧了,等沈溪找来几块木板并琢磨该怎么动手时,周氏已经到院子叫他和林黛吃饭了。
沈溪遗憾地摇了摇头,把比较趁手的工具收拢一边,短时间内制作出风箱看来不可能,但现在的他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来。
到了屋子里,沈溪看到蒸好的米饭,还有加了一点菜籽油煮过的青菜,不由咽了口口水。这样简单粗陋的饭食,几百年后就连出家的和尚都不会吃,可现在对他来说这就是美味佳肴。
周氏把菜端上来,见沈溪就要动筷子,训斥道:“到城里就没个规矩了?你爹还没回来,我们得等他……一定要一家人到齐才可以吃饭。”
沈溪缩回手,苦着脸道:“娘,那我跟黛儿先到外面再玩一会儿。”
周氏蹙着眉头,道:“手都洗过了还出去,真让人不省心。算了,去吧,别玩野了,一会儿你爹回来咱就开饭。”
说完周氏又到厨房收拾去了,原本的计划她在城里只是住个两三天就要回桃花村,但现在有了落脚的地方,心思也活泛起来。
这主家赐下的院子能住几天不知道,可只要住进来周氏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没事就想收拾一下。
沈溪看着周氏的背影,轻轻一叹:“娘可真是贤惠啊!”
原本以为沈明钧去排瓦用不了多少时间,可桌上的饭菜都凉了,仍旧不见人影。沈溪在杂物房里用锯子锯,拿锤子和钉子敲敲打打,一个风箱的雏形已经出现。
也是运气不错,杂物房里有个破旧的箱子跟风箱外型很像,他只需要把里面的结构丰富完善,虽然活塞和活门很难固定,但他毕竟有成年人的思维和智慧,曾经亲手组装过清代风箱的他算得上是驾轻就熟。
等沈溪把风箱组装好,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时辰,沈明钧依然没回来。
沈溪抱着他的劳动成果来到院子里,一边试着拉动风箱拉杆,一边试风口有没有风吹出来。
因为严密性做的不是很好,风倒是有,却不是很强烈,但用在锅灶上比起简单用嘴去吹好多了。
林黛刚开始还帮着沈溪打下手,到后面她觉得沈溪做的东西似乎和灶台没什么关系便袖手旁观了。当这会儿沈溪试验风箱效果的时候,林黛已经扯着周氏来到院子里。
“娘,您看,哥哥他不知道在做什么,弄了个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老远沈溪就听到林黛在打小报告。
周氏嘱咐道:“他比你小,要叫他弟弟。”刚开始周氏没当回事,可到院子里,见儿子正拿着锤子在一个木箱上敲敲打打,以为儿子在瞎捣乱,火冒三丈地抄起一旁的扫帚就想上去揍人,人未到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你个憨娃子,这里是主家借给咱们一家子暂住的,宅子里的东西哪儿是你随便乱碰的?看老娘不揍死你!”
沈溪赶紧站起来撒腿跑出几步,这才回过头,解释道:“娘,我做的是风箱,您先别不问情由就打人啊。”
周氏拿着扫帚,指着木箱气喘吁吁问道:“你说这是什么玩意儿?”
沈溪走过去从地上抱起风箱,凑到周氏面前,表功道:“我见娘你在灶台那儿吹得一脸烟灰,我就想能不能做个风箱代替娘吹风,这样娘以后烧火时不用嘴去吹火就烧得很旺了,能省不少工夫。”
周氏虽然依然想揍沈溪,但又觉得儿子有孝心是好事,挥起的扫帚也就打不下去了。
“你个憨娃子,大人都不会做的东西,你瞎倒腾什么?还不赶紧把东西还原……要是让主家的人看到,那还了得?”
沈溪见老娘已经不生气了,放下风箱,笑盈盈道:“娘没用过,怎么知道不好使?我给娘演示一下,娘,您看就拉这里,来回这么一拉一推……你看这儿,就有风吹出来了。”
周氏原来不相信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能有什么作为,但顺着沈溪的演示看过去,果然沈溪拉动把手,旁边凿出来的孔洞就有风吹出来,把地上的尘土吹起不少。
就在这时,侧院门口传来说话声,原来是沈明钧干完活回来了,与他一道回来的还有刚才来过的刘管家。
二人一边说一边进门,正好瞅见沈溪在那儿摆弄他的风箱。
沈明钧见妻儿都在院子里,连忙介绍:“刘管家,这位是内子,这是我儿子还有他的养媳……以后我们住在这儿,就要拜托你看顾了!”
周氏听到“管家”二字,立即明白眼前其貌不扬的老者就是丈夫的顶头上司,赶紧上前去行个万福请安。
刘管家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就当是打招呼,目光落在摆放在院子中央的风箱上,看了一会儿不得要领,好奇问道:“这是何物?”
周氏紧张回答:“回刘管家的话,小儿不懂事,瞎捣鼓出来的东西,说叫风箱,能往灶台里吹风。妾身这就让他拆了,放回房去。”
刘管家目光没离开风箱,摆了摆手,蹲下来仔细打量一番这才看向沈溪:“这东西,怎么用?”
沈溪连忙上前演示,随着他拉动把手,出风口就有风吹出来。
第十五章 男女授受不亲
“人不大,鬼主意挺多……这东西看起来确实不错……”
看了沈溪的操作,刘管家眼前一亮,笑着夸奖两句,但随即想起什么,问道:“这东西该如何放置?总不能搁在灶口吧,怎么添加柴禾呢?”
沈溪回答道:“若是修灶台的时候,在旁边开好放置风箱的位置,然后把周围封好,如此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刘管家刚开始脸上还带着一丝不以为意,但听完沈溪的话后,他脸上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眉头微皱,也不知在思考什么。
周氏以为刘管家恼怒沈溪多嘴多舌,赶紧解释:“刘管家,小娃子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计较。”
刘管家似乎想通了,看着周氏笑了笑,点头道:“我倒是觉得,这小娃娃的话不无道理。要说咱们这些做下人的,平日里最愁的就是轮到厨房当值烧火做饭,要是能加上这……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是风箱,就这么推拉几下,火就能烧得很旺,那不是省时省力多了吗?”
沈明钧可不知道什么省力不省力,他在府里做长工,主要负责搬搬抬抬修修补补的力气活,很少做饭,就算让他烧火,他一个大老爷们儿也不在乎烟熏火燎。
刘管家道:“这样吧,明钧,你带着你儿子,把这东西送到府里后院,我把孙木匠他们叫来让你儿子指导一下,顺带看看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把这风箱安在厨房里试试。弟妹请放心,如果这东西真好用,我会派人给院子也安上一个。”
周氏听得有些糊涂。
她刚知道儿子制作了这个叫风箱的东西,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却没想到管着丈夫的刘管家居然很欣赏,还让他儿子去指导那些手艺活很好的木匠……谁会听一个小屁娃娃的主意?
沈明钧却很高兴,毕竟刘管家在府里地位超然,除了主子,就属这位刘管家有话语权,甚至后院的那些小少爷也都不敢得罪刘管家。
沈明钧兴冲冲地把风箱举起扛在肩上,牵着儿子往主家后院走去。
林黛原本跟周氏告状,是想制止沈溪捣乱。可事实证明沈溪做出来的东西得到了大人的认可,林黛感到非常惊讶,想跟上看个究竟,周氏一把扯住她,道:“你个小女娃,别跟着去凑热闹。你饿了的话先进去吃点儿东西垫垫肚子。”
其实周氏也很想跟去看看,但她知道一个妇道人家是没资格掺和这种事情的,只能先静下心等候消息。
此时沈溪却觉得很别捏,他虽然是孩子的外表,但却不想被人当成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可沈明钧一直牵着他的手,好像怕他跟着走也能走丢一般。
王家不愧是宁化屈指可数的大地主家庭,宅院比起沈家在桃花村的老宅要大许多,出了花园进入一片回廊,回廊过后又是一排骑楼,院子一个接着一个,弯弯折折,几乎把沈溪的脑袋都给绕晕了。
好不容易来到后院,刘管家对几个正在收拾地上破碎瓦片的人道:“你们去把孙木匠、老何他们叫过来,我有话说。”
很快一个四十多岁圆脸的汉子带着个十多岁的少年过来,沈溪揣测眼前的汉子就是刘管家口中的孙木匠,少年估计是他徒弟。后面又来了几个人,全是府里的长工,跟沈明钧的地位差不多。
刘管家让几个人靠近风箱,亲自演示一番,饶是做惯了木工活,自以为手艺高超的孙木匠等人看了也不免瞠目结舌。
孙木匠好奇地问道:“刘管家,你这是作什么?”
刘管家瞅了他一眼:“你人不小了,怎的做事还不如小娃娃?既然我把这东西弄来让你们看,自然是让你们依样画葫芦做出来。你们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问这位……沈家小郎,由他跟你们解释。”
孙木匠原本以为这风箱有何不俗的来历,等沈溪听从刘管家指示站出来,不由惊讶地问道:“木头箱子是这小家伙造出来的?”
刘管家道:“有志不在年高,你可不能小瞧人。”
随后在刘管家的督导下,一干人开始捣鼓风箱。有了这些手艺人的加入,风箱不再是用破箱子和一堆烂材料勉强拼凑,而是用上好的木料精心打造。沈溪虽然年小,却有刘管家的授意,他倒是成为了这些手艺人的老师。
一个风箱很快做了出来,因为密闭严实,效果比之前好了不知多少。
刘管家亲自验收,笑着点头:“好,走,先去把灶台凿开,老何你是泥瓦匠,这砌灶台的事就交给你了。”
三十多岁瘦高的老何在旁边看了半晌,正无所事事,听到这话嘿嘿笑道:“好嘞,刘管家和沈家小郎就等着瞧吧。”
老何兴高采烈地去凿灶台,几下便把风箱装了上去,再把灶台重新砌好。
等组装完毕,众人都累得够呛。
刘管家见那些打杂的丫鬟和后院的家丁都跑过来看热闹,板起脸喝斥道:“都傻着干什么?还不赶紧生火,看看好不好使?”
刘管家毕竟是一府管事,他的话就是命令,马上有人搬来柴火生火做饭。等火生起来,随着风箱拉动,火苗迅速窜升,旁边的人看得睁大眼睛,随即脸上都涌上笑容。
刘管家笑道:“以前你们总不想到厨房来做事,等把所有灶台都加上风箱,看谁还敢找借口偷懒。”
旁边马上有人恭维:“还是刘管家体恤我们这些当下人的。”
沈溪功成身退,虽然他才是大功臣,但这件事的重点已不在他身上。其实孙木匠等人都知道风箱的原理,毕竟这东西早在春秋时期就发明了,唐宋时已经有了双塞式活动风箱,不过只是用在冶炼业上,根本没有人想到家用,沈溪所做的不过是捅破这层窗户纸罢了。
等回到院子见到周氏,周氏马上拉着沈溪问东问西,沈溪只能摊摊手:“他们是大人,做风箱的时候都问我,等做好了我就被晾到了一边。”
周氏有些不满:“没想到那些人竟然过河拆桥……对了,你爹呢?”
“爹跟着刘管家去见员外老爷了,刘管家说这件事做得不错,准备给爹请赏,多涨点儿月钱也有可能。”
周氏刚才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笑呵呵道:“那就好,看来不是没好处。”
一直到夜色降临,也没见到沈明钧和刘管家的人。油灯亮起,昏黄的灯光笼罩四壁,周氏不由担心起丈夫来,倚在门口等着。
沈溪撇了撇嘴:“娘,你不用担心,难道爹还会把我们娘儿俩遗弃了不成?”
周氏过来一指头按在沈溪的脑袋上,骂道:“臭小子就不知道说点儿好话,我看刘管家说得对,你这家伙人小鬼大,就是欠揍。”
等了半晌,终于听到侧院门打开的声音。周氏急忙迎出去,不多时沈明钧神采奕奕地走了进来,手上提着二斤猪肉,进门便高兴地招呼:“这是主家赏的,上午郑屠户派人送来,还很新鲜,赶紧做了……”
周氏有些失望:“憨娃子弄了那么个好东西出来,主家就给了这么点儿赏?”
沈明钧道:“娘子,怎么说主家也是咱的衣食父母,不能忘恩负义不是?员外爷说了,既然你们母子从乡下来,就让你们在城里多住一段时间……这小院暂时归咱家使用,不挺好的吗?”
周氏这才将眉头舒展开,脸上有了笑容。
周氏道:“那我这就去把猪肉给炖了,好好打一回牙祭。”
沈明钧笑道:“就按你说的办。”
周氏高兴地拿着猪肉去了厨房,沈明钧过来拍拍沈溪的头,夸奖道:“你个小娃子挺有本事,一来就让你老爹我大大露了把脸,员外爷夸你聪明伶俐,将来准有出息。哦,对了,以后你有什么鬼点子给我说说,说不定主家一高兴还能赏点儿好东西。”
沈溪只是笑笑,心里却没有多高兴。
明摆着的事,制作风箱最大的功劳记在了刘管家身上,好在刘管家没把所有功劳独揽,但这也换不得实际的好处,最多是换了二斤猪肉回来开开荤。
一家人在一起吃过晚饭,喜气洋洋。原本一家三口,突然成了一家四口,而且周氏和沈明钧久别重逢,正所谓小别胜新婚,周氏脸上多了几分女人的温柔,一颦一笑都带着缕缕柔情蜜意。
吃过晚饭,周氏把碗筷收拾好,对沈溪道:“天黑很长时间了,灯油要省着用,桐油可金贵着呢。你们两个小家伙,就睡在旁边的房里,已经给你们收拾好了,晚上可别随便出来。”
林黛眼巴巴望着周氏,显然想跟这个刚认识的娘一起睡,她对周氏的眷恋比沈溪要重得多。
而沈溪却是明白“事理”的人,周氏老远到县城来探望丈夫,这夫妻相见总要**一番,怎会留他们两个小的在里面捣乱?
沈明钧也多了几分父亲的威仪:“你娘说的是,快带黛儿到旁边屋子。外面有木盆,先到水缸里打水洗过脸再睡。”
林黛看了看沈溪,小嘴嘟了起来,显然不怎么愿意跟沈溪一起睡。
等沈溪和林黛到了隔壁东厢房,才发现房间虽大但床却小得可怜,长宽都不到一米五的木板上简单地铺了一层草席,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睡在上面很难伸开腿脚,看来分明是临时从其他地方拉来凑数的。
周氏跟着进来把床收拾好,铺上被褥,拿着油灯出门,到了门口回头叮嘱:“我从外面把门锁上,晚上起夜的话床下有尿壶。”
沈溪道:“要是大解呢?”
周氏骂道:“就你小子屎尿多……好了,门不给你们锁了,你们自己从里面插上门栓吧,不过晚上不许随便开门,茅房那边很黑,走路的时候小心些。”
之后周氏便把门关上,随着外面油灯的光亮远去,屋子里黯淡无光,过了好一会儿沈溪的眼睛才适应,依稀能看到些东西。
林黛把门栓合上,回来站在床边,看着小床有些不想上去。
沈溪看得有趣,调侃道:“不想睡床上的话,可以把被褥搬到地上打地铺,前提是你不怕娘明天责罚你。”
林黛有些着急地分辨:“应该是你睡地上才对,我们……我们不能睡在同一张床上的。”
沈溪无奈地摇摇头,没想到这小妮子才九岁已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可问题是,就算他有那心,以他不到七岁的小身板,能作出什么僭越和无礼的事?
沈溪爬上床,一个滚身到了里侧,头朝着墙壁便闭上眼,嘴里嘟囔道:“爱睡不睡,除非你自己到椅子上去,看明天着凉的是谁。”
第十六章 夏主簿
林黛终究只是个小丫头片子。
就算她性子倔强,但毕竟不知道男孩子与女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旅途奔波一天下来实在困乏,只得强忍委屈上了床榻,把被子掀起才发现仅有一张被子,只得嘟着嘴挨着沈溪躺下然后盖好。
沈溪虽然自诩心理成熟,但跟个小姑娘同睡,尤其还是周氏给他钦定的养媳,心里也不免有些异样。
但白天坐牛车几乎把人都要颠散架了,到了地方又制造风箱,劳累不堪,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一夜都很安静。
沈溪半夜醒来,林黛蜷缩成一团,身上搭着被子一角冻得浑身直打哆嗦。沈溪摇了摇头,给她盖好被子,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晨沈溪睁开眼,已是日上三竿,林黛早就起床,正在院子中央的古井边,与周氏一起洗衣服。
沈溪揉着眼睛走出房间。
周氏正在挂晒衣服,打量他几眼便骂道:“臭小子又睡懒觉,倒是黛儿知道心疼娘,你这个当儿子得好好跟她学。”
林黛轻轻一哼,对沈溪露出个得意的笑脸,又耀武扬威般挤了挤眼,嘴上却乖巧道:“娘收留黛儿,黛儿帮娘做事是应该的。”
周氏美滋滋道:“娘真没白心疼我的小心肝儿,以后我把你当女儿一样看待,让那憨娃子靠边儿站。”
沈溪落了个老大没趣,只好站在古井边看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忙活。
周氏边挂衣服边道:“臭小子饿了吧?厨房里有些粥,你去喝了……今天正好是城里的墟日,娘带你们去逛逛。”
林黛听了很高兴,沈溪却没怎么当回事。
墟日是南方湘﹑赣﹑闽﹑粤、桂等地区赶集的日子,各个镇子分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错开赶集,两个相邻的城镇,它们的墟日总是相邻一天而不会重复,这样就能让买卖双方都有交易机会。人们有什么需要,通常都会趁着墟日采办。
沈溪小心翼翼地问道:“娘,我们什么时候回桃花村?”
周氏道:“出来的时候有人说想留在城里,怎么才一天不到就吵吵着要回去了?臭小子,就知道你在乡下野惯了,到了城里不习惯……不过,我跟你爹商议过了,既然主家不介意咱长住,那就索性多住些时日。反正家里农活做完了,多咱不多少咱不少,等秋收的时候再回去就行了。”
沈溪有些怀疑地问道:“祖母会同意吗?”
周氏笑了笑,道:“我让你爹找人写信回去了,老太太就算不同意又怎样,难道还会派人来把咱给绑回去不成?你小子就安心在这儿住着吧!不用看人眼色生活,自由自在,还有黛儿这乖丫头伴着,这样的日子过着不挺好么?”
沈溪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他原本也是想留在城里,虽然此时的宁化县城比起后世那些大城市差太多了,但总是由福建到江西的商旅过往之地,机会比起山村多多了。
最重要的是,想上学塾必须留在县城。
吃过早饭,周氏带着沈溪和林黛出门赴墟,一路上周氏脸上都挂满了笑容,又说买新衣服,又说给二人买零嘴解馋。
沈溪心想应该是昨晚老爹把攒下来的碎银子都给了周氏,周氏手头有了钱才有心情出来采买,不然以周氏的节俭是不会大手大脚花钱的。
“看看这料子好不好?”
周氏带着二人在路边一处卖布的摊子前驻足,不断地对比两匹颜色差不多的红色布料,似乎难以取舍。
这时候对面空坝上有江湖卖艺人在表演吞剑、吐火等绝技,林黛看得目不转睛。早熟悉各种把戏的沈溪却毫无兴趣,抬起头看着周氏,道:“娘,这料子好看是好看,但娘你穿起来是不是太过鲜艳了?”
周氏骂道:“臭小子,来之前你还跟娘说,让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怎么进城了却说这种丧气话?不过这可不是给我买的,我是想再给黛儿做两身衣裳……之前买的都是成衣,没这么好的料子。”
“咱进城后怎么也不能穿得太寒碜,就算自己不在乎,还怕给主家丢脸呢!”
沈溪耸耸肩,不再说什么。
周氏花去一百多文,买下五尺布,随后三人到了做衣服的裁缝店,给黛儿量身。周氏自己舍不得穿的好料子拿给林黛做衣服却一点儿也不心疼,林黛小脸上满是感激,对周氏说话的时候越发乖巧。
衣服最快也要两天才能做好,从裁缝店出来,娘仨又去买了一些必要的米粮回家,都是周氏提着……虽然周氏看起来不怎么强壮,但毕竟在村里做惯了农活,提起半袋米根本不费力。
回到家已经到中午,就在周氏准备做饭的时候,沈明钧匆匆忙忙回来,拉着沈溪就往外走。
“当家的,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周氏赶紧追出去问道。
沈明钧道:“主家那边来了客人,说是要见见小郎,这不,刘管家让我带他过去……你不用担心,该做饭就做饭,如果做好我们还没回来,就先吃吧。”
沈溪被沈明钧拉着来到王家后院。
院子中间早已站着四五个人,全都身穿鲜艳的绫罗绸缎,显然身份地位不低。
为首那个大腹便便有着一张圆脸、穿着一身花格子绸衣的中年男子,正在说着什么,引来一阵议论。
随后,几人进入厨房。
这些人中显然以居中的那个中等个子、精神矍铄的老先生为主,他捋着胡子,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只是笑盈盈听着,而昨日高高在上的刘管家,佝偻着腰身拉风箱做演示,显得极其卑微。
“原来是来看风箱的。”
沈溪小声嘟哝了一句。
他跟着沈明钧到了地方便被几名家丁给拦住了,只能站在老爹身边,看着远处的厨房。
等刘管家把风箱演示一遍,老先生点头赞许:“心思确实巧妙,没想到铁匠铺的风箱居然能用在家里。”
孙木匠一脸神气地走上前,刘管家引介后,老先生问道:“是你想到把风箱装在灶台边的吗?”
孙木匠赶紧行礼,解释道:“东西是小人做的不假,可这想到的……却另有他人。”
“哦?那老朽倒要见见……人在何处,可有请来?”老先生走出厨房四下打量,却不见有什么特别的人物。
这时候刘管家才出来招了招手,让沈明钧带着沈溪上前。
沈明钧俯首作揖:“这位老爷,我家小儿不懂事,胡乱捣鼓出了风箱,就怕污了老爷您的法眼。”
沈溪走上前也行个礼。
老先生见到沈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不点儿,脸上挂满惊讶的表情,他指了指沈溪,再看看旁边的刘管家:“莫不是这位小公子?”
刘管家回答:“就是他……昨日老奴去他家,见他正在院子里捣鼓此物,细问之下才知道是用以厨房灶台吹火所用,一时觉得新奇,便让家里的木匠试着做了一个。谁曾想的确好用。”
这时候穿花格子绸缎的中年胖子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沈明均见沈溪抬头上下打量,赶紧拍了拍儿子的小脑袋瓜,提醒道:“这是主家老爷,赶紧给老爷磕头。”
中年胖子笑着摆摆手:“不用,府上后代出了个心思巧妙的能工巧匠,这是我王家的福气……如今就连县衙的夏主簿都亲自过来看,也算是给我王家增添光彩了。明钧,你可是生了个好儿子啊!”
沈明钧低着头陪笑:“是老爷您教导有方。”
沈溪这才知道原来老先生是县衙的主簿。
要说这主簿,可是县衙仅次于县令和县丞的三把手,通常是正九品或者从九品,辅佐县令管理粮马、巡捕之事。但也有小县不设县丞和主簿,仅有知县的属官典史。一般来讲,,典史掌管缉捕、狱囚并“典文移出纳”。
不过,主簿虽然是入了品序的官,但说到底还是得仰县令的鼻息,否则知县只需要把事务分派给县丞和典史,那么主簿就被架空了,什么好处捞不到不说,出了事情还得承担责任,属于典型的两面不讨好。
虽然宁化的县主薄仅仅是从九品的小官,但是在这县城里依然属于高高在上的人物。官字两个口,没有功名庇佑的地方士绅通常都要仰头逢迎,更别说是那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了。
夏主簿点头一笑,问道:“小娃子,你是怎么想到把风箱引入家中灶台的啊?”
沈溪还没来得及开口,刘管家已催促道:“小家伙,夏主簿问你话,赶紧说。”
沈明钧道:“主簿老爷,可能是我家小儿有些怕生……”
沈溪却道:“我不知道铁匠铺里的风箱是什么样的,这完全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只是想做个吹风的工具给娘用,看娘用灶台每次吹火都很辛苦,想让娘省点儿力气。”
一句话,惹得夏主簿不住点头。
这时代,就算手头活计再好那也只是低贱的手工业者,登不得台面,读书人才是这时代的骄傲!而儒家以孝为先,沈溪先把自己的行为定义为孝道,就是想赢得夏主簿的好感。
果然,夏主簿满面都是嘉许之色:“不但是个聪明的娃,还很孝顺,前途不可限量啊……开蒙读书了没有?”
沈明钧恭敬回答:“回老爷的话,我家小儿虚岁才七岁,还没有入学。”
旁边那胖子老爷道:“主簿大人,你可不能小瞧这一家人,小娃子的大伯父可是咱县里的廪生,沈家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
夏主簿想了想,恍然道:“沈家,莫非是……以前忠直公沈同知的后人?”
在得到胖子老爷肯定的答复后,夏主簿叹息道:“忠直公当年在汀州府那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却未料沈家后人落魄至斯,竟会到贵府上做工。”
“这娃子如此聪慧,可耽误不得,最好能让他早日开蒙读书,将来或可成就功名,继承忠直公的衣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