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雪破庙卖炭翁
冬天,从来都是老天爷收人性命的季节,有些富人到了年纪都熬不过冬天,穷苦人家更是难熬,而承德十七年的冬天,格外寒冷。
此时风雪正急。
“娃儿,冷不冷……”
“舅公,我不冷……”
外面下着漫天大雪,京城外的一间破庙里,穿的并不是很厚实的一老一少,正斜倚着破庙的矮墙,尽力的躲避着从四处吹过来的寒风,可惜的是,这间破庙四处漏风,无论怎么闪躲,总是会有凌冽的寒风吹到这一老一少两个人的身上。
人在冷的时候,就会想家。
少年人看起来也就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他被冻的浑身发抖,整个人不停的在打摆子,身体僵硬的扭着头看向老人,上下两个牙关在不停的打架。
“舅…舅公,我…我想回家了。”
少年人很费力的说完了这么一句话,用的是地道的永州方言。
老人是他的舅公,也就是他娘亲的舅舅。
老人也是勉强睁开眼睛,扭头看向少年,声音颤抖:“信儿……你…你娘没了,她临走之前让我带你来京城寻你父亲,以后这京城就是你的家…”
两个人都不是结巴,可是因为极为寒冷的原因,说话都是磕磕巴巴的,好半天才能勉强说完一句话。
少年人名叫李信,今年十五岁,今年年中的时候母亲因病走了,直到临走之前,这个被人骂了十几年“贱妇”的女人才把李信的身世吐露出来,说李信是京城平南侯李慎的儿子,又让自己的舅舅带着李信来京城寻亲。
想到这里,少年勉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那块雪白的玉佩,玉佩上刻着一个“慎”字,这是母亲交给他的信物,要他带着这个玉牌,进京来寻找父亲。
少年人咬了咬牙,把玉佩收进怀里,眼中隐隐含着泪水。
“可……我们昨天去那个……侯府。”
李信说话断断续续,单薄的嘴唇几乎被他咬出了血。
“那个侯府里的人……也骂我……野种。”
之前的十多年里,李信一直跟母亲相依为命,母亲被人骂了十几年贱妇,他自然被人骂了十几年野种,长大之后,他没有少为此跟别人打架,后来母亲干脆带他搬进的深山里,母子两个人都很少再跟外人接触。
这么一个被人骂了十几年的少年,这一次进京来,本来是怀着希望来的,他想见一见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问一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来看望自己还有母亲。
可是,当他与舅公敲响平南侯府大门的时候,得到的却是两个冰冷的字。
“野种。”
这两个字,李信听了十几年,本来他都渐渐习惯了,可是这两个字在李家人嘴里说出来,就显得格外刺耳。
舅公艰难的眨了眨眼睛,整个人蜷缩了起来,把李信抱在怀里,声音低微:“你爹呀,他在外出征,不知道你来了,等他从外面回来了,自然会来认你,到时候,你的苦日子就到头咯。”
老人一边说,一边从腰里取出一个小木壶,递到李信嘴边。
“来,张开嘴喝一口,天太寒了,喝一口暖暖身子。”
这个木头制成的小壶里,装的是混浊无比的烈酒,是老人从永州一路带到京城来的。
李信摇了摇头,整个人缩在老人怀里:“舅公……你喝吧,信儿不冷。”
舅公面容苍老,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把木壶里仅剩的一点劣酒,倒进了李信的嘴里。
李信身子暖和了一些,身体在老人怀里缩了缩,隐隐带着哭腔:“舅公,我不想在京城,咱们明天就回永州去好不好…这里好冷……”
永州在南,京城在北,相比较来说,京城的冬天,要更加难熬一些。
老人心里也有些难过,他拍了拍李信的后背,声音微弱:“好……明天……我们就回永州去。”
寒风再度吹来,两个人都缩了缩身子。
外面风雪正急,大雪封住了所有的道路,注定了这一老一少,永远都没办法回到永州去了。
因为在这个寒冬夜,他们两个人,都冻死在了这破庙里。
………………………………………………
嘶……好冷…
李信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刺骨的冷。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了漫天的白色。
奇怪……
记忆中,自己昨天晚上在跟那些小王八蛋们一起喝酒,然后被几个王八蛋给灌醉了,倒在地上就睡了过去,怎么一觉醒来……这么冷?
很快,刺骨的寒意就让李信彻底清醒了过来。
他环顾了一下左右,漫天都是白色。
见鬼了,昨天晚上还是夏天来着!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身边还躺着一个老人,老人像是把自己紧紧搂在怀里的样子,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成了毫无生机的青灰色,显然是已经死去多时了。
李信踉踉跄跄从地上站了起来,才勉强辨认清楚,这里是一间破庙的样子,破庙里没有别的东西,就只有一些已经残破的神像,还有一些杂乱的稻草。
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娘的,这些小王八蛋整老子?
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在他脑海里闪过,他就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倒在地上,人事不醒。
他太虚弱了。
人对抗寒冷,是需要消耗自己的热量的,现在的他,身体已经撑到了极点。
于是李信很干脆的昏了过去。
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破庙门口,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推着一个独轮车,领着一个同样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女孩,路过了这间破庙。
这也是一对老小,老人家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小女孩看起来还小,最多也就五六岁左右。
不过与李信不同的是,这个老人和小女孩,浑身都沾满了黑灰,尤其是老人,双手几乎变成了漆黑色,十指的指甲缝里,满是黑色的煤灰。
很显然,他们是以卖碳为生的。
冬天太冷了,城里的老爷们可不会用身体里的热量硬抗,他们会在家里摆上一个个漂亮的火炉,然后在火炉里丢上几块碳,整个房间里便会变得温暖如春。
这个时代的碳,大多都是木炭。
木炭是需要人烧出来的,因此就有了伐柴烧炭这个职业,在冬天里上山砍树,再烧成碳卖给城里的老爷们。
不过这个职业,如果你只能烧出来普通的木炭,那也只能挣一口活命钱而已,连温饱也不能,更别提大富大贵了。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碳贱愿天寒,说的便是他们。
此时已经是下午,一老一少路过破庙门口,那个小女孩突然停住脚步,指了指倒在破庙里的基因,脆生生的说道:“阿翁,庙里有个人……”
老人停下脚步,把独轮车放在一边,然后抱着小女孩走进了破庙,看到倒在地上,眉目还算俊朗的李信以后,老人家弯下身子,把漆黑的手在李信的鼻子下面探了探,确认李信还有呼吸之后,这个卖炭翁幽幽叹了口气,声音苍老:“也是个可怜孩子,这大寒天的,倒在这里可就没了活路了。”
说着,他弯着身子,走到破庙门口,把独轮车推了进来,然后颇为费力的把李信搬上了独轮车。
还好李信很是瘦弱,不然他还真搬不动这个少年人。
第二章 挖坑
下了三天的大雪,太阳终于从厚厚的云层中冒出了头。
在京城东北面的北山山脚下,有一个茅草盖顶的简易木屋,木屋周边还被一些树枝做成的栅栏围住,这小屋位于荒山野岭,附近十里之内没有半点人家。
一个穿着不是特别厚实的少年人,此时正在小屋后面锲而不舍的挥舞着手中的锄头,在地上挖着坑。
这个少年,这是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李信。
他本来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普通上班族,在职场摸爬滚打的七八年工夫,已经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爬到了副经理的位置,在前不久更是荣升经理,于是便跟手下人一起去酒吧庆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喝酒喝死,真是一个丢人的死法啊……
不过现在暂时没功夫考虑前世的事情了,因为他不得不面对现实,那就是必须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现在,距离他穿越到这里,已经过去三天了,其中有两天他都是处在昏睡状态的,在这个昏睡的过程中,这个被自己魂穿的倒霉孩子的记忆,像看电影一样被他看了一遍。
看完这个“李信”的记忆之后,李信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这真是一个倒霉孩子啊……
因此,当他从昏睡中醒过来,勉强恢复了一些体力之后,便去那个破庙里,把自己的舅公背了回来,想要挖个坑安葬了这个被活活冻死的老人家。
这个时候虽然出了太阳,但是天气仍旧极为寒冷,因为寒冷的原因,大地的表层都是冻土,极为难挖,好在这里的天气并不是那种极寒天气,因此只有表层的一点被冻住了,挖开表面的冻土之后,很快就变得松软起来,一直到中午的时候,李信才挖好了一个半米左右的坑,他比划了一下,觉得差不多够深了,于是准备把自己的舅公给放进去。
“再深一些。”
一个老迈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李信回头一看,发现那个搭救了自己的卖碳老者,手里拎着一个半旧不新的草席,坐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黄皮葫芦,不时仰头喝几杯酒,看情况,已经看自己挖坑看了不短的时间。
老人家仰头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
“你舅公无子,按照规矩要挖三尺九,再挖深一些。”
醒过来的时候,李信大概跟这个卖碳的老人家说了一些自己的情况,顺带着也把自己舅公的情况说了,因此老人家知道,舅公他没有儿子。
李信无奈,只能擦了擦汗,提起锄头继续挖坑。
老人家喝了口酒,就从石头上站了起来,从手里的草席把李信的舅公给裹了起来。
人死之后,是万万不能直接碰到土的,这是天大的忌讳,古时候哪怕再穷,也要想方设法的给自己弄一口棺材,再不济,也要用一张草席裹着身子,这已经是最“经济”的死法,不能再省了。
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如果尸体碰到了土,那就仅比曝尸荒野稍强一些。
就这样,李信一边挖坑,卖炭翁一边在旁边指点,等到中午的时候,这个墓坑才勉强挖好,老头子绕着墓的四周看了看,满意的点了点头。
“娃儿不错,醒过来也没忘了给你舅公收尸,是个孝顺的娃娃,老头子没有白救你。”
李信瘫坐在地上,不住的喘气。
三尺九,也就是一米多深,而且在这个老头子的指点下,长宽都有讲究,这可是一个不小的工程量,李信这个身子毕竟还小,而且好几天没怎么吃饭,整个人都虚脱在了地上。
老头子又绕着墓穴走了几圈,更加满意了,他回头对坐在地上的李信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老头子救了你一命,你须得报答老头子。”
李信坐在地上大口呼吸,那个小丫头很是懂事,向前小跑了几步,把自己把挂在腰里的竹筒递给了李信,李信张口猛地喝了几口水,这才恢复了一些力气,他抬头对着卖炭翁勉强笑道:“老丈救了小子一条性命,有什么条件只管说,办得到的,小子义不容辞。”
他虽然是一个现代人,但是却全然接盘了这个倒霉孩子的记忆,因此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或者说这个世界该怎么说话,因此对话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卖炭翁很是慈祥的笑了笑:“以后老头子没了,你也要挖一个墓穴给老头子容身,记着,老头子有一个儿子,墓坑该深四尺三,千万不要弄错了。”
李信微微愣了一下,随即看到这个卖炭翁脸上沟壑纵横,头上的头发已经变成了雪白,顿时明白了这个老人家的意思。
他从地上爬了起来,面色严肃,对着老人家作揖道:“老丈放心,这事小子应承下来了,老丈救李信一命,以后李信给老丈养老送终。”
卖炭翁低头咳嗽了一声,然后闷声道:“送终就可以了,养老却也不必,你小子身上身无分文,差点被活活冻死,凭什么来给老头子养老?”
老人家一边说话,一边跟李信一起,把舅公的尸体,摆放进了墓坑里,然后又坐在了旁边那块大石头上,指点李信开始埋土。
比起挖坑,埋土显然要轻松一些,在老人家的指点下,大概一个时辰左右,李信就堆出了一个漂亮的坟堆,在坟堆面前磕了几个头之后,便跟着老人家一起,返回了他们的那座木屋。
这座木屋里,一共有两个房间,两个床铺,但是两个床铺都在一间房间里,另外一间房间,是一个泥制的火炉,火炉旁边有个木制的风箱。
卖炭翁熟练的坐在风箱前,把一块块木头丢进炉子里,准备开始生火。
烧炭,其实是一项技术活。
单单把木头点燃,并不能烧出木炭来,只能烧出碳灰。
其中的诀窍是烧到一半的时候,就闭合炉门,让里面的木炭无法继续燃烧,然后缓缓碳化。
在古书里头,这叫做烧木留性。
老人家坐在风箱边上,一边拉着风箱,一边咳嗽着开口:“今年天寒,城里买炭的人也多,老头子一个人忙不过来,看你暂时也没有什么去处,就留下了帮一帮老头子,今年这活计还行,你帮着多烧一些炭出来,就能多你一双筷子。”
这个卖炭翁,显然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一个穷人家,会允许自己家多一个人吃饭。
李信现在的确没有去处,舅公没了,母亲也病故,永州老家暂时是回不去了,京城里的那个“渣爹”更是不靠谱,想来想去,就只能暂时留在这里,帮着老人家一起烧炭了。
而且,他现在没有什么厚实衣物,身上更没有半分钱,从这里走出去,很容易像舅公一样,被活活冻死。
于是他对老头子点了点头,微笑道:“多谢老丈给小子一口饭吃。”
老头子竖了竖眉头。
“从明天开始,你早上进城去卖碳,下午上山砍木头,晚上回来烧炭。”
“…………。”
这个老家伙,剥削童工啊…!
第三章 山寨版兽炭
“哥……哥哥,你在做什么?”
卖碳妞只穿着一个草鞋,两只小脚丫被冻的发紫,她蹲在李信身边,看着这个大哥哥在用家里砍柴的柴刀,在削自己跟爷爷好容易才烧出来的炭。
地上乌黑的炭屑掉了一地,让这个小丫头很是心疼,她虽然年纪小,但是知道这些爷爷辛辛苦苦烧出来的炭,可以卖得一些铜钱购买吃用,而且他们这个活计,只有冬天能做,等到开春的时候,便烧不得炭了,爷爷就只能上山砍柴进城卖一些柴火了。
柴火的价格远比木炭要贱的多。
所以,只有冬天的时候,小丫头能偶尔见一些荤腥,其他季节,连饱腹都是奢望,因此她看到李信这么浪费木炭,不免有些心疼。
李信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头对着这个小丫头咧嘴一笑:“丫头,单纯的卖炭是挣不到钱的,哥哥想法子挣点钱,给你买双棉鞋穿穿。”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便开始专心继续削这些木炭,地上的炭屑纷飞。
小丫头看不下去了,立刻跑到正在烧炭的爷爷那里告密,老头子停下风箱,弓着身子走到李信这一边,只见这个少年人正在把地上的木炭削成一个个动物的形状,这些动物里有虎,貔貅等等,一个个虽然说不上惟妙惟肖,但是总算都成了形状,看起来颇有些模样。
老头子蹲下来看了看,然后捡起了一块老虎形状的炭,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微微摇了摇头,声音沙哑的说道:“你小子心思倒是活泛,看来你是想把这些普通的松炭和竹炭,当成兽炭去卖?”
李信微微有些吃惊,抬起头看向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卖碳老者,他停下手里的柴刀,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老丈知道兽炭?”
卖炭翁低声开口:“老头子烧炭十几年了,自然听那些城里人说过一些,城里的富贵人家,都不会用普通的木炭,而是用兽型的木炭,这些木炭的价格,比普通的竹炭价钱贵上几百上千倍,有些甚至与金子等价……”
说到这里,这个卖炭翁摇头道:“虽然不知道这个兽炭为什么卖的这么贵,但是老头子曾经打听过,一块兽炭最少可以少一天一夜,甚至更长时间,所以烧制兽炭最少也要用铁木才成,普通的松木还有竹子是不成的。”
兽炭,是贵族专用的木炭,这种炭并不是直接烧出来的,而是先烧成碳,然后再用人磨成碳粉,然后掺杂香料之类的香粉进入,然后再用模子做成野兽模样,这样的木炭,甚至可以燃烧几天几夜,不仅没有烟味,而且还会有一股异香。
但是如卖炭翁所言,这种兽炭要用密度很高的木头才能烧成,像他们这里只有松炭和竹炭,肯定是不成的。
李信也是前世看到一本杂书里,详细介绍了古时候的各种木炭,才会突发奇想。
不过他听了卖炭翁的话之后,并没有沮丧,而是神秘一笑:“老丈,咱们虽然制不出真正的兽炭,但是只要做一个差不多的样子出来就行了,小子自然有办法把这些东西给卖出去。”
卖炭翁有些犹豫的看了一眼李信,最后摇了摇头,轻声叹气道:“罢了,年轻人心眼多,便由得你,只是不许你糟蹋太多东西,最多刻上五十斤,卖得出去卖不出去都不甚要紧。”
竹炭和木炭的价格,一般都不是很贵,大概就一斤五六文钱的样子,今年天寒,木炭稍微贵了一些,但是也不会超过十文钱一斤,卖炭翁一天就可以烧出上百斤的木炭,因此拿出半天的产出,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大事。
李信心中暗暗吐槽,他并不是专业学雕刻的,顶多算一个业余的木雕爱好者,雕出来一块山寨版兽炭,就要花费许多时间,真让他雕出来五十斤炭,那是难为他了。
就这样,李信在这间木屋里忙活了整整一天,由于屋子里没有灯,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后,就没有办法继续雕木炭了,收工之前,李信大概数了数,总共弄出了二三十根山寨版兽炭,加起来也就十来斤的样子。
不过雕刻的一天之后,他的手艺多少熟练了一些,后半天雕出来的兽炭,比上午的要精细不少。
晚上还是很冷的,这个屋子里只有两个床,卖炭翁带着孙女一起睡,李信一个人睡在一张相对矮小的床上,抱着一堆稻草做成的铺盖,被冻的瑟瑟发抖。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天感受这个世界的寒冷,毕竟前两天的时候,他都是在昏睡状态中,整个人是没有知觉的。
整整一个晚上,李信都没有怎么睡着,最多就是半睡半醒的睡了一两个时辰,等到天色刚刚亮起来来的时候,实在受不了的李信就从床上爬了起来,也没有吃早饭,简单很卖炭翁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就背着那一篓子雕好的山寨版兽炭,进城卖炭去了。
进城的路,他从倒霉孩子的记忆中看过,因此倒也能摸得到京城在哪,走了七八里路之后,运动带来的热量渐渐驱散了身上的寒意,李信抬起了头,就看到一座巍峨的雄城,屹立在自己面前。
这就是京城,大晋的国都。
三十年前,大晋一统天下之后,大晋的国都就成了天下的中心,也成了天底下最大的一座雄城,眼前这个足有十米左右高的城墙,看起来极为壮观。
李信抬头看了片刻,随即在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
以后,自己估计就要在这座大城里刨食吃了。
前世自己一个农村娃,能在一个一线城市里混的如鱼得水,现在,自己一样能够在这个城市里,活出一个人样!
想到这里,李信暗中握了握拳头,背着自己背后的炭篓,大踏步的朝着京城的东门前去。
今天的目标,给小丫头买一双厚实一点的棉鞋,顺便再给自己弄一床像样的棉被!
李信暗暗给自己加油打气。
一个粗糙的声音,打断了李信的野望。
“小子,哪来的?是本地人么?有没有路引?”
李信抬头一看,一个壮硕的汉子,穿着一身兵丁的衣衫,站在自己面前。
少年咽了口唾沫,乖乖从怀里取出路引,递了上去。
“永州来的,来京城……寻亲。”
通过倒霉孩子的记忆,他知道在这个不知名的时代,没有路引是不能出门的,他跟舅公自然也有路引,不然连永州也出不了,更别提来京城了。
所谓路引,就是地方衙门开据的证明,证明这个人是谁,从哪来,到哪去,干什么。
而李信的路引,就是永州府祁阳县衙开据的,上面写的理由是寻亲。
这个守门的兵丁,看了一眼李信脚上破旧的布鞋,又低头看了一眼路引,然后盯上了李信背后的木篓子。
“里面装的啥?”
李信勉强挤出一个笑脸:“家里弄的竹炭,天冷了,送给城里的亲戚。”
这个兵丁打量了李信一眼,然后大手一挥:“进去吧。”
李信点头哈腰,从城门里走了进去。
等李信走远之后,这个兵丁找了张白纸,偷偷把李信的名字写了下来,然后把白纸藏在了自己怀里。
第四章 请问青楼怎么走?
京城里,最大的一条街是得胜大街,这条大街横穿整个京城,从西城门一直通到东城们,三十年前大晋武皇帝亲征,横扫天下的时候班师回朝时经过这条街,所以取名为得胜街。
从那之后,这条街就成为了京城的象征之一,也成了京城里最繁华的一条大街。
尽管已经下了三天的大雪,城外仍旧是天地素白,但是得胜大街上却并没有多少大雪留下来的痕迹,毕竟这里是京城,大街平时都有专门的人来扫,而且人来人往的地方,留不下什么大自然的痕迹。
此时,在得胜大街的街头上,一个个子并不是特别高的少年人,背着一个竹篓,正瑟瑟缩缩的在大街上走着。
这个少年,自然就是李信了。
他之所以瑟缩,倒不是因为害怕,而且因为冷。
他现在,就只有两件衣衫,一件里衣,一件外衫,这是秋天的打扮,而现在已经进了腊月,马上就是年关,寒风吹在他的身上,让他不由瑟瑟发抖。
还好,今天是大太阳,太阳照在身上,总算让李信能够舒服一些,他在大街上四下观望了片刻,然后目光锁定在一个体型微胖,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子身上,李信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这个中年人的肩膀。
“大哥你好,小弟初来京城,有一件事要跟大哥打听打听。”
这个中年男子停下脚步,回头打量了李信一眼,见到李信一身单衣之后,眼神之中就隐隐有了一些鄙视,不过身为京城的老百姓,还是要端着“身份”的,这个中年男子咳嗽了一声,开始正视李信。
在他看来,面前的这个少年人,大概是来京城投亲,要向他问路的,于是把双手背在后面,笑眯眯的看向李信,开口道:“小兄弟,有什么问题问吧,吴某人在这住了几十年了,这京城里就没有我不熟的地方。”
李信弯身称谢,然后一本正经的开口问道:“大哥,这京城最大的青楼在哪?”
中年人笑眯眯的表情僵在了脸上,他愣愣的看着李信,半天没有缓过神来。
这个少年人,衣服简陋不说,脸上还有没有洗干净的煤灰,一看就是穷人家,还操着外地口音…怎么…开口就问青楼?
世风日下呀!
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是我吴某人跟不上时代了么,现在的少年人,都这个样子了?
李信看他呆住了,以为这个大哥没听懂,于是很有耐心的补充道:“青楼,就是妓院,窑子。”
中年人眼皮抽了抽,笑容很是僵硬:“小兄弟,这会儿是大白天……还是上午…问这个不合适,你要是真有想法,为兄晚上可以带你去几个好地方…”
说到这里,他看向李信的眼神已经亲热了不少,显然是把李信当成了同道中人。
李信之所以选择这个中年人,就是因为看他脚步虚浮,脸色苍白不见血色,而且神态猥琐,一看就是经常逛窑子的老嫖客。
李信摇了摇头,开口道:“大哥,小弟去青楼是有事情要办,还请大哥行个方便…”
这个中年胖子挤了挤眉头,很是猥琐的笑了笑:“男人去青楼,可不就是为了办事么,这事大家都懂,不过这会儿大一点的楼可都没有开门,小兄弟若是真着急,愚兄可以带你去几个小一点的地儿…”
李信一脸无语的看这个猥琐的胖子。
这个家伙,已经无可救药了。
最终,几番纠缠之后,李信终于问出了京城青楼的所在地,或者说京城里最贵的青楼所在地。
那就是位于城南的胭脂河。
胭脂河本来叫做秦淮河,河上十里画舫,步步楼台,每天晚上,秦淮河上都灯火通明,因为青楼里头的小姐们经常在河边洗胭脂,久而久之,这条河水都隐隐散发着香气,所以被人称之为胭脂河。
李信问清楚路之后,就辞别了这个猥琐的中年胖子,转身朝着秦淮河的方向走去。
不得不说的是,李信就简单的问了一句路,这个胖子简直对他一见如故,恨不能在大街上直接跟李信拜把子,李信花了好长时间,才摆脱了这个胖子的纠缠。
分别前,胖子告诉李信,他叫吴道行。
不过李信现在没心思搭理这个胖子,他必须赶到秦淮河,把背上的这篓山寨版的兽炭给卖了才行。
他很清楚,自己雕出来的这些“兽炭”,上不得台面,真正的有钱人家不愿意买,稍微穷一些的人家又不会愿意花费远远贵于普通木炭的价格去买,所以,这些山寨版木炭,最佳的售卖点,就是青楼了。
在这个时代,木炭在冬天与后世的空调地位大概等同,也就是说,只要你是服务业的,就必须要在房间里烧炭,毕竟没人愿意出来花钱还要受冻,所以对于青楼来说,木炭是刚需,是必需品。
但是这里面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普通的木炭,竹炭烧起来没有牌面,真正的贵木炭青楼也烧不起,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形似兽炭,但是相对于兽炭来说又很便宜的木炭……
怀着这个心愿,李信来到了秦淮河边上最大的一家青楼。
得意楼。
所谓春风得意马急蹄,得意楼是举子们中了进士之后,最爱来地方,这儿虽然是青楼,但是相对要高端一些,基本很少出现那种直接就卖身的低端服务,得意楼的清倌人们,个个读书识字,你想要上她们,光有钱还不行,还得自己亲自去追求才成。
这就是行业高端与行业低端的区别,这种欲拒还迎的感觉,才是那些读书人们最喜欢的调调,因此,十里秦淮里头,就数这家得意楼生意最好,也最容易来钱。
现在是上午,得意楼还没有开门做生意,李信背着一篓木炭,轻轻敲响了得意楼的大门。
开门迎接李信的,是一个很是瘦弱的侍女,这个侍女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年纪,上下打量了一眼李信之后,她脆生生的开口:“这位公子,咱们得意楼要到酉时正才能开门,您要是想来,便酉时再来。”
真正会做生意的人,往往都不太会出现刁难顾客的情况,毕竟一个笑脸,一句客气话又不要成本,所以这个侍女常年养成的习惯,让她在面对李信的时候,也颇为客气。
李信从自己的背上解下竹篓,然后从里面挑出一块雕的最精细的虎形兽炭,放在手里,递在这个小侍女面前。
李信语气客气。
“小姐姐,我是来见你们东家的,麻烦小姐姐通传一声,就说我这里有兽炭卖…”
说到这里,李信顿了顿,继续说道。
“一百文一块。”
第五章 得意楼崔九娘
因为地处京城的原因,所以京城里的建筑一律不得高于皇宫里的宫殿,因此得意楼并不是特别高,总共就只有三层。
不过得意楼占的地方却很大,最繁华的十里秦淮,硬生生给它占了一里。
此时,在得意楼三楼的一个雅间里,一个身着月牙白小袄的美妇,笑意盈盈的跪坐在一个矮桌旁边,而在她的对面,一个衣衫破旧,头发上还沾着煤灰的少年人,也跪坐在软垫上面,面色淡然,不卑不亢,
美妇人姓崔,真名已经没人知道,十里秦淮的人,都叫她九娘。
九娘并不是得意楼的东家,只是得意楼的大掌柜,毕竟以得意楼的规模,背后必然要有一个极为强力的靠山,不然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不可能能在京城里立足的。
不过能在十里秦淮生存这么多年,这位九娘的本事自然不言而喻。
矮桌上摆放着一个黑乎乎的虎状物体,并不是真的雕成了一个老虎,而是雕刻成了一个虎形状的一块木炭,美妇人也不嫌脏,伸手在这块炭上捏了捏,然后白皙的手上就出现了一摸惹眼的黑色炭灰。
九娘瞥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少年人,然后轻笑道:“小兄弟,青楼虽然是下九流的行当,但是你可不要觉得咱们青楼里的人就没有见识,你这个炭,可不是兽炭。”
李信对着九娘咧嘴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这位姐姐,这本就不是兽炭,这个世上可没有一百文一块的兽炭。”
这个美妇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出头的样子,与李信前世的年龄差别并不大,而且李信在职场摸爬滚打的这么多年,自然知道“嘴甜心狠办事稳”的道理,所以他见到人的时候,从来都是开口姐姐,闭口妹妹。
九娘掩嘴一笑:“小兄弟可真会说话,不过会说话没有用,你这炭不是木炭便是竹炭,大街上十文钱一斤到处都是,哪里有一百文一块的道理?”
李信咳嗽了一声,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这块木炭,声音平静:“它虽然不是兽炭,可它的模样像兽炭,对于姐姐这个行当来说,只要长得像便足够了,不是么?”
青楼这个行业,尤其是得意楼这种高端青楼,最重要的就是要上档次,不然是吸引不了那些真正的金主的,因此得意楼里的东西,大半都是最好的,不过就是在这烧炭上面不太好办,毕竟真正的兽炭能跟白银甚至黄金等价,这样高档的东西,得意楼也是用不起的。
九娘微微摇头:“真正的兽炭,燃烧起来有异香,来得意楼的,不是京城里的王孙公子,就是科场新贵,他们都是见了世面的人,立刻就可以分辨出来。”
李信抿着嘴唇,轻声道:“姐姐可以在火炉里,撒一些香粉。”
九娘先是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拍了拍手轻声笑道:“是这个道理,对于咱们这个行当来说,它是不是正儿八经的兽炭都不要紧,只要它生的像就行了,在姑娘们的房间烧上这么几块,再撒些香粉进去,那些臭男人们也未必能够瞧得出来真假。”
说到这里,九娘低头看向桌子上的这块兽炭,对着李信似笑非笑的说道:“可是小兄弟你这兽炭,虽然雕出了大虫模样,但是与正儿八经的兽炭也不太一样啊。”
李信低头咳嗽了一声,脸色微红。
他没有见过这个时代的兽炭究竟是个什么模样的,因此就只能按照前世见到的那种虎形玉佩的模样去雕,可是正经的兽炭都是有模子的,李信弄出来的这个,显然不像。
见李信脸色发红,九娘掩嘴笑了笑,开口道:“好了,不调笑小兄弟你了,看小兄弟言谈不像是普通人,想来是失了时运,才落魄到这种地步,小兄弟的这些竹炭,虽然不太像,但是也可以糊弄糊弄那些没什么见识富户,这些东西得意楼便按五十文一块买下来了,就当交个小兄弟朋友。”
李信弄出来的这些兽炭,大概两三个加在一起才能有一斤重,除却雕刻的时候弄掉的边角料,一斤木炭怎么也能雕出来两块,而京城木炭的价格大概是十文钱一斤,现在就算是卖五十文一块,价格也是凭空翻了十倍了。
李信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称谢。
不过很快,面前的这个女人就让他刮目相看。
只见这个美妇人翩翩起身,从身后的一个柜子里里取出一个盒子,然后从盒子里捏出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物件,放在李信面前,这物件黑乎乎的,但是却有着自己的线条,整体成一个猛虎的形状。
九娘微微一笑:“正巧姐姐这里有几块兽炭,小兄弟既然有这份手艺,不妨拿去看一看,如果能弄出一个大概模样的出来,得意楼就按照小兄弟开出的价格,一百文一块向小兄弟收购。”
李信深呼吸了几口气,伸手把这块兽炭拿在了手里,这块兽炭造型古朴,通体冰凉,而且入手微沉,还散发出一股隐隐的香味,不管是卖相还是工艺,都比李信瞎鼓捣出来的那些好上太多了。
更为神奇的是,这东西虽然是碳粉和香粉混合制出来的,但是李信把它拿起来把玩了一番,手上竟然没有沾上半点黑色的痕迹。
这就是京城里,价格与金银仿佛,大富大贵人家才能用的起的兽炭。
一块兽炭,就可以燃三天三夜。
九娘这里备着一盒这个东西,想来也不奇怪,毕竟得意楼位于京城,时不时会有贵人前来,这一盒兽炭加在一起,大概有一二十块的模样,估计是九娘为了京城里的贵客们备着的。
李信仔细看了一遍这个东西,大概记住了它的样子,起身对面前的这个美妇人拱手行礼:“姐姐,这东西我已经记下来模样了,回头应该能制出个**不离十,等弄出来了,再来得意楼求见姐姐。”
说罢,他把手里的这块兽炭放回了桌子上。
这一块兽炭,足够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吃用,李信很自觉的放了回去,不然恐怕他连走出得意楼的机会都不会有。
九娘把李信的动作都看在眼里,然后她伸手拿起桌子上那块兽炭,放在李信手里,笑眯眯的说道:“小郎君既然要弄出些仿品出来,自然要越像越好,这块炭也不是什么稀奇物事,小兄弟带回去照着弄也是无妨。”
李信低头道谢,也不客气,把这块兽炭塞进了袖子里。
临走之前,九娘把李信背篓里的那些“兽炭”全部买了去,加在一起一共是一贯钱左右,李信小心翼翼的接过这一串铜钱,对着九娘拱手:“说了好半天话,还没来得及问姐姐名姓。”
美妇人嫣然一笑:“妾身姓崔,小郎君叫妾身九娘就是,不知道小郎君怎么称呼?”
“在下李信。”
李信对着九娘微微躬身:“谢九娘赏饭吃。”
九娘闻言,脸上的笑意更甚,亲自起身把李信送到了得意楼门口。
等到李信走远了之后,跟在九娘身后的那个瘦弱的丫头才小声开口:“九娘,您对这个李信,也太好了一些。”
其实李信的这个想法虽然好,但是说出来也就不值钱了,因为九娘大可以跳过李信这个环节,直接让京城里刻木头的匠人去做,这样还能够便宜一些。
不过九娘并没有这么做,就说明她愿意给李信这口饭吃,李信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临别之前,才说出了那句感谢的话。
九娘翩然转身,对着身后的这个侍女淡然一笑:“萍儿,你要明白一件事情,咱们替东家开这个得意楼,从来都不是为了挣钱。”
“而是为了交朋友。”
第六章 马祸
挣到了第一桶金之后,李信开始在京城里寻找卖棉衣的地方。
这个时代是有棉衣的,他刚进京城的时候,就看到得胜大街上到处都是穿棉衣的行人,偶尔还有一些穿皮货的富贵人家,可见是与李信那个世界是差不多的。
在昏迷醒过来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来到了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
首先,他现在所处的这个王朝,叫做晋,李信虽然不是特别精通历史,但是总算粗略知道一些,中国历史有好几个晋,比如说春秋时期的晋国,以及篡了曹家的司马晋。
而根据那个倒霉孩子的记忆,这个世界的这个晋,国姓并不是司马,而是姬,虽然春秋时期晋国的国姓也是姬,但是李信可以肯定,这个世界绝不是春秋。
因为他看到了纸。
很多很多的纸,甚至得意楼九娘递给他的这块兽炭,就是用一张粗纸包着的。
因此,这是一个与前世截然不同的世界,李信没有办法获得先知先觉的能力,如果不是这个世界还用汉字,说汉语,有这条秦淮河,他甚至会怀疑自己还在不在地球上。
凭借着一张还算甜的小嘴,李信一路问路,顺利的找到了一家棉货店,买到了一双棉鞋还有一床稍微厚实一些的被子,因为天寒的原因,棉货店的价格比起往年贵了不少,这几样东西总共花了七八百钱的样子,这样刚刚挣来的一贯钱也就花去了七七八八,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是下午了。
花了几文钱,在路边随便吃了一碗面之后,李信就准备出城回北山了,正当他走在得胜大街上的时候,一个粗嗓门对着他大声呼喝:“小子,让开!”
李信回头看去,只见一行十数人都骑在高头大马上,在得胜大街上肆意奔驰,刚才对着他呼喝的,是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正在为身后的这些马匹开路,李信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身边的一个行人一把拽到了路边,然后这些速度极快的马匹,就擦着李信的身子飞驰而过,此时李信身后背着一床被褥还有一双棉鞋,他人虽然没事,但是这一转身,身后背着的东西就被这匹枣红色的大马一下子撞飞,被褥和棉鞋都撒了一地。
那些骑马的,都是一个个少男少女,那个骑着枣红马的是一个少年人,马术显然不精,撞了李信之后,自己的枣红马也受惊停了下来。
李信的身子虽然没有被撞到,但是也被冲击力波及,整个人摔在了地上,过了许久之后,才勉强从地上爬起来。
此时,那些骑在马上的年轻人们,也都一个个跳了下来,这些人每一个不是披绸就是穿裘,显然非富即贵,他们围在那个枣红马的旁边,出声问道:“叶……公子,没伤着吧?”
李信摔在地上,身上的几个关节部分都有了一些擦伤,咬牙忍了许久,阵痛才慢慢舒缓了一些,他抬头看向那个撞了自己的少年人,只见那个骑着枣红马的叶公子,面色白皙,虽然穿着紧身的男装,但是并没有喉结,几乎可以一眼辨认出是女扮男装。
这个女扮男装的叶公子,平日里显然不怎么骑马,这时候才惊魂甫定,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对着身边的这些年轻人勉强一笑:“诸位,小弟没有什么事,只是怕耽搁围猎,骑的快了一些,好像碰到了一个人。”
听到她这句话,众人才把注意力放到了李信头上,李信本就穿的颇为寒酸,此时被撞的跌倒在地,整个人都衣衫不整,脸上更是隐隐有些血迹,看起来极为狼狈。
这群年轻人当中,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的公子看了一眼李信,然后回头对着叶公子微笑道:“还能爬起来,估计是没碰着,过些日子陛下就要在北山围猎,要考校咱们这些将门子弟,你们大家先去北山熟悉熟悉地形,莫要耽搁了围猎,这里愚兄来收拾。”
这个人显然在他们的圈子里颇有威信,这些非富即贵的年轻人闻言,立刻翻身上马,朝着城外北山的方向飞奔而去。
等到这帮人走完之后,这个身穿白衣的年轻人才迈步走到李信身边,从自己的腰里摸出一粒金子,伸手递在了李信身边,微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是我朋友骑马太快,不小心碰到了你,看你身上还带了些东西,都被撞散了,这粒金子在城里的钱庄,怎么都能换上四五贯钱,你拿去,就当赔你的东西,顺便给小兄弟治伤。”
李信此时手臂被磨破了皮,整个右手都是处在麻痹状态的,过了一会儿之后,他的右手才能勉强活动,能动之后,他先是摸向了自己怀里,当摸到九娘送给自己的那块兽炭还在之后,李信才微微松了口气。
这块兽炭,以后是要还给得意楼的,如果弄坏了,李信给得意楼做一年山寨货,也未必赔的起。
确认了兽炭还在之后,李信才抬头看向自己面前的这个白衣年轻人,这个白衣年轻人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年轻无比,身上穿着疑似狐狸皮的纯白裘衣,整个人看起来不仅风度翩翩,而且颇有气质。
他说话虽然很客气,但是语气里隐隐有些瞧不起人,不过富贵子弟说话通常都是这样,李信也见怪不怪,而且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和这些“官二代”们作对的本钱,于是伸出手,接过这个白衣公子手里的金子,微微低头:“多谢公子。”
能低头时且低头,毕竟他刚来到这个世界,还要在京城活下去。
白衣公子见这个少年人很是识趣,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小兄弟且去治伤,如果这些钱不够,小兄弟可以来平南候府找我,我是平南候府嫡子李淳,小兄弟在候府门口报我的名字就行。”
平南候府……李淳。
李信浑身微微颤了颤。
他是全盘接收了那个倒霉孩子的记忆的,按照自己母亲的说法,自己的身份,应该是平南侯李慎的儿子,只不过自己那个渣爹不靠谱,把他跟母亲都丢在了永州,不管不顾。
想到这里,李信抬头看了李淳一眼。
也就是说,面前这个鼻孔朝天的家伙,应该是自己的……兄长?
李信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没来由的怒气。
他上前两步,走到李淳面前,把那粒金子交还了回去,低声道:“原来是平南侯的公子,平南侯威名,小民一直如雷贯耳,小民只是走路被碰到了,身上没有受什么伤,既然是平南候府的公子,那些钱,小民不敢收。”
李信说这话的时候,是低着头的,因此没有人看到他冰冷的眼神。
那一天,李信找上平南候府的时候,这位李家的公子李淳并没有在家,所以他并不认得面前的这个少年人。
李淳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他伸手把这粒金子捏了回来,淡然一笑:“既然你没受什么伤,那这钱也就算了,本公子还要出城,便先走了。”
没有人会放着钱不要,在李淳眼里,面前的这个可怜少年人无非是想要更多而已,自以为看穿了一切的李淳,洒然转身,翻身上马,朝着东城门飞奔而去。
李信强忍着自己身上的疼痛,弯身捡起自己被撞飞的被褥还有那双棉鞋,用袖子擦了擦上面沾染的泥浆,重新背在背上之后,一瘸一拐的朝着北山的那座小木屋走去。
憎恶的种子,在这个少年人心里发了芽。
第七章 试一试
李信回到那座北山下小木屋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了下来。
是的,这段原本只需要一个时辰的路,他从中午一直走到了傍晚,因为他身上受伤了。
那个叶姓的小妞,虽然没有正面撞到他,仅仅的“擦”到了而已,但是快速奔驰的马匹,让他在得胜街上的青石路跌了好几米那么远,他的手肘还有膝盖的部分,被磨出了几个破洞,几道血口子鲜血淋漓。
这种伤口,刚刚受伤的时候是不怎么疼的,但是之后就会越来越疼,尤其是李信身上的衣衫很是单薄,因此他走回来就颇为艰难。
到后半段的时候,他已经不得不把那床新买的被子裹在身上,才勉强走回了这座山脚下的小木屋。
回到小木屋之后,李信一屁股在那个烧炭的炉子旁边坐了下来,此时,卖炭老者正在往炉子里填一些砍下来的老竹,房间里火气腾腾,让李信快要冻僵的身子渐渐暖和了起来。
卖炭老者先是看了一眼李信,然后看到了他腿上的猩红鲜血,咳嗽了一声说道:“被人给欺负了?”
这个世道并不太平,事实上因为没有信息化的原因,古时候任何一个朝代,治安都不会太好,像李信这样的少年人,一个人在外行走,给人打了或者是抢了,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李信对着火炉伸出手,把一双手弄得暖和起来之后,才深呼吸了几口气,对着卖炭老者勉强一笑:“没有,回来的路上,不小跌了一跤。”
那些撞自己的人,很显然非富即贵,那些人是卖炭老者这一辈子也接触不到的人,李信如果这件事原原本本的说出来,老者说不定会因为畏惧权贵,把他赶出去。
老人不动声色的看了李信一眼,声音沙哑:“那你这一跤可跌的不轻。”
没等李信回答,老人继续问道:“那些炭都卖出去了?”
李信点了点头。
“全卖出去了,一百文一块。”
说到这里,李信从自己的怀里取出了一串还剩下二三百文的铜钱,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后他对着老头子灿然一笑。
“老丈,城里的那家人还继续要这种兽炭,以后都是一百文一块,咱们要过好日子了。”
崔九娘给李信的承诺,才是李信拒绝李淳“赔偿金”的底气,如果崔九娘没有给李信留下这么一条财路,那么中午的时候,无论李信心中如何气闷,他都不会拒绝李淳的那块金子。
人活在世上,脸面是很重要,心中的志气也很重要,但是在生死存亡面前,这些东西都显得不值一提。
听了李信的话之后,卖炭翁也是神情微动,他是看过李信弄得那些兽炭的,那些兽炭两块加在一起,都不会超过一斤,而以前的木炭,一斤只卖十文钱,也就是说,在李信手里,这些木炭,平白翻了二十倍的价钱。
老人家深深地看了李信一眼,沙哑的声音掩盖不住激动。
“你是个有本事的孩子……”
李信微微一笑,把身子往火炉那边靠了靠,然后缓缓闭上眼睛。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就是白天自己碰到李淳的时候,心里为什么会这么气愤,按照道理来说,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跟李淳完全就是两个陌路人,要是按照李信以前只赚便宜不吃亏的性格,他说不定会直接躺在地上讹诈这个平南侯府的公子,绝不可能装什么大尾巴狼,拒绝那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可是当时,他心里就是没来由的生出了一股怒气。
思来想去,大概是另一个李信的意志并没有完全消散的原因?
烤了一会火之后,李信吃力的挪动的受伤的胳膊,把自己背在身后的包袱打开,里面有一双沾了些泥土的棉鞋,还有一个不算特别厚实的袄子,李信伸手把卖炭妞喊了过来,轻声笑道:“来,妞妞,这是哥哥给你买的,穿上试试。”
这个时代的棉衣并不便宜,以至于李信赚到的那一贯钱,并不足以买两套衣裳。
这个世界上,固然有很多绝对的利己主义者,但是李信还没有到那种程度,他没办法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浑身被冻的青紫,穿着草鞋走在漫天雪地里。
于是他给自己买了一床棉被,给小丫头买了一双棉鞋,一件棉衣。
反正只要熬过这个晚上,明天自己多弄些“兽炭”出来,就可以大致把三个人过冬的装备置备齐了。
卖炭妞瑟瑟缩缩的看了李信手里的棉鞋一眼,不怎么敢走过来。
穷苦人家的孩子,往往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卑心理。
这种自卑心理,会让一个人做事束手束脚,而且言行举止都很放不开,这也是寒门很少出贵子的原因之一,崔九娘之所以高看李信一眼,就是因为李信不卑不亢的态度。
李信笑眯着眼睛笑了笑,并没有强求,然后把鞋子还有棉衣塞到老者手里,自己抱着新买的那床棉被,一瘸一拐的回到了自己那张床上。
说是一张床,其实就是一些稻草铺成的“窝”罢了,昨天晚上,这个窝让李信彻夜难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冻“死”的原因,李信变得格外怕冷。
不过现在有了一床温暖的棉被,让李信舒舒服服的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另一个李信的记忆又如同一个个视频片段一样,摆放在李信面前。
在梦里,李信看到了这个倒霉孩子被平南侯府的人斥为野种,看到了平南侯府赶出来的家奴,看到了他跟舅公两个人,蜷缩在破庙里,浑身发颤。
于是,他在午夜惊醒了过来。
李信睁开眼睛,往温暖的被窝里缩了缩。
本来,他只是一个局外人,对于另一个李信的遭遇,也就是略有同情而已,可是现在,他居然有了一些感同身受的感觉。
他甚至能回想起,那个破庙里的寒冷。
李信缓缓闭上眼睛,心里有些复杂。
按照他原来的打算,他只想着挣点钱,然后看着能不能重新回到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如果不行,就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可是现在,他想帮一帮这个被活活冻死的倒霉孩子。
想到这里,李信轻声低语。
“如果有机会,我会试一试,但是也只是试一试而已,不保证能成……”
第八章 赶尽杀绝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李信每天做的事情都很简单,卖炭老者负责烧炭,他负责雕刻,下午加晚上雕刻兽炭,然后第二天上午的时候给得意楼送过去,最初的时候,他刻的东西只有八成相像,几天之后,他做出来的兽炭,除了重量上跟原本的兽炭有区别,只看外表的话,已经分不出有什么差别。
为了精细,他把雕刻的速度放慢了下来,一天大概能做出十几块的模样,不过模样已经足够以假乱真,对于这种山寨货,得意楼的九娘也很满意,每次给钱给的都很干脆。
毕竟那些来得意楼的金主,几乎没有穷人,都是有见识的人物,看到铜炉里烧起来的貌似兽炭的东西,再闻到房间里隐约的香气,哪怕那些清倌人们不说,他们也能猜出炉子里烧的是什么,给起银钱的时候,自然也会大方不少。
这种日子,持续了十多天时间,十多天的时间里,每块山寨货一百文,李信收入了十几贯铜钱,这笔钱他与卖炭翁五五分,自己得了六贯钱的样子算是从当初那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成为了这个时代光荣的温饱人员。
转眼间,时间来到了腊月二十一,算算时间李信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半个月了,这天中午,李信吃完饭之后,照常背上他那个竹篓,准备动身前往城里。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身着单衣的可怜人,身上裹了两层厚厚的棉衣,挡住了外面所有的严寒。
身高只到李信腰这么高的卖炭妞,手里捧着一个热水袋,慌慌张张的从院子里跑了出来,把这个装满开水的水袋,放在李信手里,然后甜甜一笑:“哥哥,带上这个,早些回来。”
这个水袋,是前几天李信在京城里买的,用不知名的畜生皮毛缝制而成,装了热水之后能热和半天,冬天的时候带在身上可以保暖。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小丫头没有从前那么怕生了,现在见到李信,都是称呼一声哥哥。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接过水袋放进怀里,然后摸了摸小丫头的头,轻声道:“你在家里乖乖的,等会哥哥从城里给你带些好吃的回来。”
现在手头宽裕了,李信从京城送货回来的时候,经常会给小丫头带一些吃食回来。
卖炭妞点了点头,向李信挥了挥手,然后小碎步跑回了屋里。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转身朝着京城的方向走去。
他虽然不打算一直做一个卖炭郎,但是眼下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况且现在弄这个山寨兽炭很是挣钱,因此李信准备先做一个冬天,等到开春了之后,自己存些钱了,再想别的事情。
此时,他手上还有腿上的伤都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了,因此只用了一个时辰左右,就赶到了得意楼里,早上的得意楼仍旧没有开门,半个月下来,李信已经是这里的熟人,因此毫无阻碍的走了进去。
接见他的是得意楼的掌柜崔九娘。
李信微微有些吃惊。
因为他来得意楼卖炭,只有前几天是这个九娘接见他,后面都是九娘的身边的那个丫头萍儿来跟他接触,算算时间,他已经十来天没有见到这位九娘了。
李信只是愣了愣,就连忙对着九娘微微拱手。
“见过崔姐姐。”
九娘脸上带着笑意,不过眉宇间却有些阴郁的味道,她对着李信轻笑道:“小郎君还真是准时,每天一大早就来了。”
李信低头笑道:“小本买卖,为了糊口而已。”
九娘点了点头,对着李信轻声道:“小李郎君,你跟我来,我有些事要跟你说你。”
李信放下背后的背篓,跟在九娘身后,走进了得意楼的后院。
他进出得意楼已经十几趟了,从前几次都是在止步前院,这一次,还是他第一次走进得意楼的后院。
九娘在后院的一处暖阁里停了下来,李信迈步跟了进去,暖阁里炉火绯红,温暖如春。
仍旧是一张矮桌,两个人隔桌对坐。
九娘亲自给李信倒了杯茶,轻轻叹了口气:“小郎君,以后你与得意楼的生意,可能要断了。”
李信心里一惊。
得意楼的生意,是他目前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如果得意楼的生意断了,他一时半会还真不好再找一个挣钱的行当。
李信低头喝了口茶,轻声道:“崔姐姐能让在下做这个生意,可并不是贪图小利之人,在下能问一问原因么?”
九娘给自己倒了杯茶,上下打量了李信一眼,开口笑道:“小郎君若是个普通人,区区一些火炭,就是包给你也没什么,可是小郎君偏偏不是普通人,那事情可就不好办了。”
说到这里,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微笑道:“不瞒小郎君,昨天里有人来得意楼给我打了招呼,让我断了这份生意,打招呼的人来头颇大,得意楼得罪不起,因此这份生意就只能断了。”
九娘这话一说,李信心中就明白了。
是平南侯府的人给得意楼打招呼了,难怪这十来天,北门那个守门的大汉多次过问自己的姓名,原来自己早就被侯府的人盯上了。
看来,他们不仅不让自己进平南侯府,也不准备让自己待在京城。
李信摇了摇头,对着九娘苦笑道:“崔姐姐能在秦淮河边开这么大一家店,按理说在京城里不应该怕什么人才是。”
京城里,能在十里秦淮开店的,基本上每一家都是有后台的,其中最大的得意楼,必然有着了不得的东家,所以李信才有此一问。
九娘不可置否的笑了笑:“怕是不至于怕,只是做生意要与人为善,能不得罪还是不好得罪,小郎君是个聪明人,应该能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李信叹了口气,起身对着九娘弯身鞠躬道。
“崔姐姐的意思,小弟明白了,这件事情确实不该难为崔姐姐,这半个月的恩情,有机会小弟定当报答。”
九娘起身还礼,脸上带着微笑:“既然小郎君称奴家一句姐姐,那姐姐就冒昧问一句,小郎君与打招呼的那个人,是何关系?”
李信面色不变,低头道:“没有关系。”
他对着崔九娘抱了抱拳。
“再打扰姐姐,恐会给得意楼惹麻烦,小弟这便告辞。”
九娘意味深长的看了李信一眼,然后开口说道:“小郎君,交浅言深的说一句,那个人既然能够寻到得意楼,就说明有人一直在盯着你……”
九娘话说了一半,李信脸色骤然大变。
他来不及在乎别的礼数的,匆忙对着九娘抱了抱拳,连那个竹篓也没有拿,慌慌张张的朝着北门跑去。
平南侯府既然对自己有所动作,那么……
北山的小屋那么绝不会漏掉!
第九章 高个子和矮个子
当李信一路狂奔回北山下那座小屋的时候,原来的那座虽然有些简陋但是尚算温暖的小木屋,已经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了一片火海。
这座木屋里,还有不少存炭,因此烧的格外旺盛,周遭四五丈的距离,都是炽热的红光,在这个冬天里,倒是显得格外暖和。
两个身穿厚袄的大汉,一高一矮,正手持火把,对着正在燃烧的木屋比划。
小木屋的篱笆外面,卖炭翁蜷缩在地上,脸上还有些淤青,显然是跟这两个人起了冲突,被这两个大汉打了一顿,小丫头趴在自己爷爷身上,不住的哽咽。
此时,李信心中的怒火,丝毫不下于这座熊熊燃烧的木屋。
他本来只是一个畏惧强权的普通人,他并不打算与平南侯府作对,他只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而已……
李信脸色铁青,走到那两个手握火把的壮汉身后,咬着牙低喝道:“你们……在干什么!”
由于生产力低下的原因,每一个房子建起来都不容易,放火的罪名,在古时候是很重的,所谓杀人放火,可见放火这件事情,是仅次于杀人的。
这两个汉子,高一些的比李信高半个头,矮一些的也就跟李信仿佛,不过比起瘦弱的李信,他们就要健壮的多了,不出意外,李信是绝对打不过他们的。
这两个汉子诧异转身,这才看到了身后的这个少年人,他们两个也不慌张,反倒随手的把火把丢在一边,那个矮个子笑嘻嘻的说道:“没看到么,在烧房子。”
李信脸被气的通红,咬着牙说道:“这房子可是有主的,你们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明目张胆的烧了,不怕官府来拿你们吗!”
那个高一些的汉子,上下打量了一眼李信,然后开口问道:“你…就是李信?”
李信低着头,没有答话。
他并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底线在哪里,这座小木屋在北山山脚下,方圆十里之内没有半户人家,如果这两个人真是什么杀人越货的贼人,自己还有卖炭翁爷孙俩,都有可能死在这里。
这个高个汉子见李信不答,也没有继续追问,而且开口淡然说道:“好叫小兄弟知道,咱们兄弟两个,都是京城京兆府里当差的差人,因为陛下过几日要来北山围猎,所以有同僚来清理北山上一些位置的危险,这座木屋刚好在北山脚下,容易藏匿刺客,上报府君之后,经府君批核,命令我二人烧毁这座木屋。”
说着,这个高个子大汉从怀里取出一份文书,摆在李信面前,上面明明白白盖着京兆府的朱红大印。
李信心中一动,这才想起了半个月前,那些少年人在得胜街上“飙马”的时候,似乎说到了当今陛下要在北山围猎,而他们这个木屋的位置……刚好就在北山。
这平南侯府的人,做事还真是滴水不漏。
事情进行到这里,李信心里反倒安定了一些。
这两个人既然是官家的人,那么至少说明他们不会随便杀伤人命…?
李信深呼吸了几口气,勉强冷静下来之后,指着躺在一边的卖炭翁,声音沙哑着问道:“那我这位叔公是怎么回事?”
先前他称呼卖炭翁,都是称呼老丈,不过此时与外人说话,自然要称呼的亲近一些,不然不好讲理。
另一个差人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这老货,死活不让我们执行公务,还过来推搡我们兄弟,本来应该抓他进京兆府大牢问罪的,看他年纪大了,就不与他计较了。”
这个矮个子说话很是蛮横,还要再说的时候,高个子对着他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临走之前,那个高个子看了李信一眼,然后犹豫了一番,从怀里取出一锭银子,递在李信身前,沉声道:“小郎君,这是京兆府赔给你们的的官银,大概有七八两的样子,去钱庄兑个十四五贯铜钱不成问题,是京兆府赔给你们房子的损失。”
另外一个矮个子的,骤然停住脚步,满脸惊怒的看这个自己的同伴。
这一锭银子,的确是京兆尹发下来的赔偿,但是这种赔偿,哪里又能够真正落到苦主手里,在矮个子看来,这一锭十两银子,就是他们这趟的“差旅费”。
他劈手就要来抢夺这锭银子,一边抢一边喝道:“二哥你糊涂了,府君哪里有发下什么赔偿?”
这个高个子差人伸出空闲的左手,握住自己兄弟伸过来抢钱的手,然后在他耳边低喝道:“葛兄弟,你是要钱,还是要命?”
这个高个子二哥的人地位显然要高一些,被他这么一问,矮个子怂了一些,连忙缩回自己的手,不过他还是有些不服气,瞥眼看着那锭银子。
高个子无奈的叹了口气。
“你的那一份,兄弟回头自己掏腰包补给你就是。”
李信站在原地,至始至终都没有去看那一锭官银,他深深地看了这两兄弟一眼,转身跑到卖炭翁身边,查看老人家的伤势去了。
高个子轻叹了一口气,弯腰把这锭银子放在李信脚边,开口道:“小兄弟,这烧房子是上头的意思,我们兄弟两个也没有办法,至于这位老人家身上的伤,是我兄弟不小心错手伤到的,伤势也不是很重,外面天冷,小兄弟还是赶紧找一个能够容身的地方,度过今天晚上再说。”
这个高个子的“二哥”,显然是知道一些李信与平南侯府的情况,他声音低了下来,开口道:“小兄弟歇息几天之后,能离开京城就尽量离开京城,相信小兄弟也能够看得出来,有人不想让你留在这里……”
说罢,这个高个子拉着自己的兄弟,转身离开了这座木屋。
这个大个子,能够镇的住那个面相凶恶的矮个子,显然绝不会是什么烂好人,他之所以对李信突然客气了许多,是因为他多少知道一些李信的身世,不敢彻底得罪了这位李家流落在外的小公子。
要知道,那位位高权重的平南侯爷并不在京城,真把这个少年人得罪狠了,万一那位回来认了这个儿子,那么凭借平南侯府的权势,整死他们两个人,还是轻轻松松的。
而他之所以知道李信的身份,是因为这个矮个子的的确确是京兆府的差人,而他确实平南侯府的家将。
目送着两个大汉远去,李信心中一股愤懑之气直冲头顶,无处发泄,这个少年人深呼吸了好几口气,回头蹲在卖炭老丈的面前,声音微微颤抖:“老丈,你没事吧?”
他声音颤抖,并不是害怕,而是被气的。
卖炭翁脸上还有不少淤青,因为皮肤黢黑的原因,所以看的不明显,这个蜷缩在地上的老人被李信叫了几声之后,勉强睁开眼睛,回头看了一眼正在熊熊燃烧的小木屋,不由一声悲呼。
“老头子的房子哟……”
第十章 进城
有句话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
能力也是这样的,平时的时候,李信也没有觉得自己很弱小,这段时间他每天能挣一贯钱左右,甚至还觉得自己过的挺好,但是事到临头的时候,李信才深刻的体会到了自己有多孱弱无力。
就比如现在,只是两个京兆府的普通公人,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因为他很清楚的看到,那两个人虽然没有穿着公服,但是腰里,却都是挎着刀的。
这座小木屋虽然简陋,但是却是卖炭翁这十来年时间,一点一点亲手弄出来的,此时被熊熊烈火吞噬,这位老人家心里的悲痛可想而知,他身上的伤虽然只是一些皮外伤,但是心里却是如同滴血一般,刚刚苏醒过来,就又昏厥了过去。
李信咬了咬牙,弯身把这个老丈背在身上,然后另一只手牵着卖炭妞,颤巍巍站了起来。
还好老丈的身子很是瘦弱,并不是很重,李信背在身上也不是太过吃力。
他瞥了一眼地上的那锭银子,犹豫了一番之后,对着卖炭妞轻声道:“丫头,去捡起来。”
他本来是有些“存款”的,但是这个时代的钱都是铜钱,一贯钱带在身上就有些沉重,因此他那些几贯钱都收在屋子里,此时整个房子被大火吞噬,那些钱是怎么也不可能找回来了。
现如今,房子没了,他们必须要找到一个地方落脚,虽然不怎么想用那个大个子留下来的银钱,但是现在不是死要面子的时候,他不懂这座京城的“消费水平”,因此他必须要尽可能多收集一些资源。
至于那个高个子说的话……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把卖炭翁背在背上,然后朝着京城的方向走去,不过他走的方向并不是平时经常出入的北门,而是绕了很长一条路,朝着京城的南门走去。
北门那里,有人专门盯着他,而且记住了他的模样,轻易是不能走了。
三个人一路磕磕绊绊,等到天色接近傍晚的时候,才来到城门门口,此时城门即将闭合,李信回头对着卖炭妞说道:“待会咱们进城,他们问我们从哪里来的,你就说是咱们是本地的樵夫。”
说着,李信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声音低了下来:“你跟他们说,我是哑巴。”
平南侯府的人之所以能够找到自己,是因为他们在守门的地方安置了眼线,问出了自己的名字,现如今,想要瞒过他们,就只能先隐瞒自己的名字了。
守门的兵丁并不是每个人都要过问的,他们一般只会过问一些面生,或者是鬼鬼祟祟,再或者是操着外地口音的人,对于本地人,他们是不会管的。
李信上辈子是北方人,而这个李信则是南方的永州人,说话都与京城大不一样,而卖炭妞却是地地道道的京郊本地人,让她来应付这些守门的人,再合适不过了。
小丫头很是聪明,虽然不知道李信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她还是点了点头。
两个人迈着步子,朝着城门方向走过去,此时城门已经快要关闭,冬天天色也黑的早,这些人看不清李信长什么模样,只是见他背着一个老人,有些可疑,于是其中一个人伸出手,拦住了他们。
“做什么的?”
李信抬头,啊啊啊的叫了几声,示意自己不会说话,另一边的小丫头,有些颤抖的开口,脆生生的说道:“官爷,这是我阿兄,他是个哑巴,爷爷他伤着了,阿兄带着爷爷进城找大夫……”
她说的话,是正宗的京郊话,这些守门的兵丁,都是京城本地人,自然能够听得出来,闻言皱了皱眉头:“老头子没有得染人的病吧?”
这个时候,医疗条件极其落后,一般的大城市,尤其是京城这种地方,是绝对不会允许“病源”进入城里的,因此只要是看起来像是生了病的,这些人都会问上几句。
小丫头哭道:“爷爷是被几个强人抢了东西,身上伤着了,没有得病……”
守门的兵卒这才懒洋洋的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快进去吧,城门就要闭了。”
李信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背着卖炭翁,缓慢的走进了京城里。
老丈虽然不重,但是从北山一路绕到南门来,最起码多走了十几里路,一路上虽然歇息了几次,但是到现在,他的体力差不多也耗尽了。
好在总算顺利的进入了京城,这一次他没有暴露姓名,这个城门的人应该不认得自己,也就是说,最起码在段时间之内,平南侯府的人未必会发现自己。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微微蹲下身子,继续把老丈背在身上,然后在大街上一个地段不错的地方找了个客店,入住了进去。
住店也是要路引的,为了防止自己的姓名暴露,李信仍旧让小丫头说话,自己装作一个哑巴。
之所以不去找偏僻一点的客店,是因为李信清楚,这个时代并不安全,与其贪图便宜,还不如多花点钱,买个安心。
这家客店的房资,最便宜的一天也要二百文钱,他们三个人还不好住在一间房里,因此李信开了两间房。
不过没有办法,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先找个地方安定下来,给老丈找个大夫,然后再想下一步该如何走。
安顿下来之后,李信打了盆热水,给卖炭翁擦了擦脸,然后把卖炭妞喊到一边,轻声开口:“丫头,你在这里照看爷爷,哥哥出去给爷爷寻个……大夫回来,你在这里不要翻出走动,关好门,我不叫你,你便不要开门。”
小丫头重重的点了点头。
她今年才六岁,一点自己的主意都没有,以前爷爷就是她的天,现在爷爷这个天塌了,她只能相信李信这个“哥哥”。
李信又交代了几句之后,把兜里的钱都装在身上,想了想,又把那锭银子带上,推开了房门。
这个时代的晚上,是严厉宵禁的,但是宵禁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出门,宵禁的意思是,你不许走出各自的坊,这个时代的坊,类似于一个生活园区,比起后世的小区要大上不知多少倍,在晚上的时候,只要你不走到坊外面的大街上,在坊内走动是没什么问题的。
此时,天色虽然已经暗淡下来,这个坊里还是有不少人走动,李信走在坊里,深呼吸了几口气,平复了一番心情,开始找人问医馆的位置。
第十一章 报复有望
请回来大夫之后,大夫只是简单的开了个药方,然后收了李信几百文诊金,就离开了。
其实卖炭翁受的伤并不重,只是一些皮外伤,这种皮外伤是用不着喝药的,不过老头子辛苦弄出来的木屋给人烧了,自己心里过不去,所以大夫给开了个宁神的药方。
第二天早上,在客店的后院里,李信一边熬药,一边在考虑昨天发生的事情。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那个什么侯府的人并没有打算要自己性命,他们如果想要自己死,再简单不过了。
看今天那个大个子的言辞,估计他们就是很单纯的想让自己滚出京城。
李信闭上眼睛,心中思虑万千。
老实说,他并不是一个脾气太臭的人,如果那个平南侯府的人找上他,好声好气的跟他说,再给他一笔钱之类的,说不定他就拿着钱屁颠屁颠的离开京城了,毕竟这个时代,去哪一个城市都是一样过活,离开了京城说不定还能过的更滋润一些。
但是,那个平南侯府……偏偏却选择硬来。
李信睁开眼睛,一边在药罐下面添柴火,一边喃喃自语。
“你们,做的过分了呀……”
断去得意楼的生意,李信还可以理解的,但是一把火烧了这个木屋,可就太过分了,这木屋并不是李信的,老丈只是因为收留了李信,就落得这个下场。
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一个房子住下来,否则每天住在客店里,终归不是个事李信熬好药之后,让卖炭妞端给老丈服用,然后他自己则是走出了客店,开始找房子去了。
建康城作为大晋的国都,城里的地价是非常不便宜的,因此房子自然也卖的很贵,房价上来了,租房子也就不会便宜。
在牙行的帮助下,李信成功在京城的城南大通坊里寻到了一个小院子,说是院子,其实就只有三间房子,里面的物件还很是简陋,不过好在房子还算完整,没有漏风的地方,也算是个能过冬的地方。
房租是两贯钱一个月。
老实说,大通坊位于建康的南城,也是距离皇城最远的几个坊之一,而且不靠近秦淮河,算是京城的“郊区”,这个房租其实房东欺负李信外地口音,给他抬高了一些。
不过现在李信急需要一个住处,而且他也不在乎这一点钱,因此就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付了两个月房租之后,李信就带着老丈还有小丫头,搬了进去。
这个小院子虽说不是很大,但是还是有一个好处的,那就是上一任租客刚刚搬走,院子里的东西都还是齐备的,不用李信再去购置太多东西了。
不过厨房里的铁锅,还有木盆之类的东西,都被带走了,这个时代的铁器还是很贵的,锅哪怕漏了,老百姓们也是补一下了事,不会想着去换一个新的,搬家的时候,更是会把铁锅背在身上。
安顿好了祖孙两个之后,李信先是买了点吃的回来,然后蹲下身子,拍了拍小丫头的肩膀,轻声道:“你在这里照顾爷爷,哥哥出去买一些东西回来,咱们刚来这里,你千万不要出门。”
小丫头遭逢大变,此时也是有些畏畏缩缩的,闻言乖乖点了点头。
“哥哥,你也小心一些。”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走出了院子,临走之前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院门给锁上了。
他并不能确定平南侯府的人有没有发现他进了京城,但是只要把门锁了,就算平南侯府的人找到这里,他们多半也会以为房子里面没有人。
再说了,即便平南侯府的人发现这里,他们总不至于敢在京城里头烧房子。
李信从大通坊一路朝着北城走,由于皇城是坐北朝南的原因,所以越往北越是繁华,到了得胜大街上的时候,就已经是人来人往的熙攘景象了,李信先是去铁匠铺买了一口铁锅,然后又买了些柴米油盐之类的东西,再去棉布行里买了两床被子,然后背着一个大大的布包,开始向城南走去。
这个布包加在一起,足有几十斤重,背在背上很是显得吃力。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大街上的人稀疏了不少,只有一些放了学的孩童,在大街上嬉戏打闹,一群小娃娃正在成群结伴的唱着童谣。
“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
……
“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初一初二满街走……”
此时已经是腊月,临近年关,小孩子们一年最盼望的就是过年的时候可以吃着荤腥,因此自然开始唱快要过年的童谣。
这种歌,李信小时候也曾经唱过,起先他并不以为意,但是听着听着,他突然停下脚步,把目光放在了这些孩童身上。
他住的木屋给人烧了,下手的人是京城的京兆府,这件事本来是无处说理的,因为他能够接触到的最高衙门,也就是京兆府了,不可能让他一个庶民,去以民告官,这种无疑是作死的行为。
现在,他好像看到了一些报复平南侯府的希望。
不过现在肯定不是时候,毕竟小丫头还等在家里,李信把背上的布包紧了紧,继续迈着步伐朝着城南走去。
老人家好心救了李信,然后又收留了他,到最后却把自己弄得无家可归,无论如何,李信都必须把这祖孙两个安顿好了,最起码要让他们比以前过的更好才行。
快到傍晚的时候,李信终于回到了那个小院子里,他先是到了厨房,把那口花了“巨资”购买的铁锅装在了灶台上,然后对着小丫头招了招手,微笑道:“丫头,来烧火,哥哥给你做些好吃的。”
小丫头开心的点了点头,连忙开始在灶台里生火。
她原本就会帮着祖父烧炭,生火是最拿手的本事,不一会,灶台下面就生出了旺盛的火苗,小丫头抬头看向李信,发现李信一口气在锅里倒了小半碗油。
卖炭妞瞪大了眼睛。
她以前的日子过得很不好,能有个吃食就不错了,通常都是高粱面或者一些粗米,平时基本见不到半点油水,现在这个大哥哥,居然一口气倒了这么多油进去……
这个世界,是没有炒菜这个说法的,一般都是“煮菜”,然后滴几滴油进去。
所以,当卖炭妞吃到第一份炒菜的时候,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小丫头盛了一碗饭,装满菜之后,兴冲冲的给自己的爷爷端了过去。
“阿爷,吃饭了……”
第十二章 把事情闹大
“腊月天,腊月天,北山猎狐仙。”
………………
“狐仙生了气,烧着半边天。”
这是一个讲述围猎狐仙的顺口溜,讲的是有人上北山围猎,把狐仙的洞穴给挖了,藏身的树洞也烧了,不过最终还是给狐仙逃了出去,生了气的狐仙一怒之下,放火烧了半个北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样一个还算顺口的歌谣,开始在京城里头传开,最初的时候,只是南城的几个黄口小儿在吵嚷着这件事情,但是时间长了,就开始慢慢扩散开来,一来是因为这些京城里的小孩子太过无聊,缺乏娱乐性,这么一个又顺口又有一个故事性的歌谣,自然受到别人喜欢。
本来这只是一件司空惯见的事情,没有人会在意这么一个童谣,但是在某一个晚上之后,京城的街头巷尾,被不知道什么人,贴了一张张大字报。
大字报的内容,并不是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而是一首还算朗朗上口的诗。
“卖炭翁,伐薪烧炭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昨日南街卖炭去,归还只见差人至。
差人手持火把来,烧我房屋毁我炭。
躬问上官何处来,自言来自京兆府。
因是天子猎北山,故烧老翁蜷缩处。
天子圣德昭天下,老翁冻死北山中!”
这就是“大字报”的所有内容,是李信凌晨的时候偷偷跑出大通坊,贴在沿街的,一共贴了四五十份左右,凌晨的时候,巡街的坊丁多半都找地方睡觉去了,再加上他又十分小心,因此没有人发现他。
他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他只是一个小民百姓,除了这种方式,他没有其余任何的渠道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
不过李信也算开了这个世界的先河,至他以后,小老百姓也算多了一条诉发舆论的渠道,那就是在大街上张贴大字报。
由于这些大字报上提及了天子,很快就惊动了京兆府,京兆府的京兆尹李邺,拿到其中一份大字报的时候,气的胡子乱颤,这位年过半百的京兆尹一边让手底下的兵丁前去排查拿人,一边怒气冲冲的在京兆府里拍了桌子。
这份大字报里,明明白白的把京兆府带了进去,而且毫不避讳的讽刺当今天子,这件事如果真的捅到了陛下那里去,无论如何,京兆府都逃不开一顿申饬,如果事情闹大了,他们这些人可能还会因此丢了官。
在京兆府的偏堂里,一身绯红官服的李邺,对着两个身着绿色官服的京兆少尹怒声咆哮:“这是怎么回事,我京兆府什么时候派人去北山,烧一个卖炭翁的房子了?!”
京兆府派人烧北山房子的事情,李邺事先是完全不知道的,他是京兆府尹,地位相当于首都市政府的一把手,京兆府里的杂事,平时他都是不会过问的。
京兆尹这个职位,虽然只是一个从三品的官员,但是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实权衙门,京兆府不仅管理京城还有京畿诸县,甚至还有直接判死刑的权力,身为京兆府尹的李邺,在京城里都算得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本来别说是烧了一个卖炭翁的房子,京兆府不小心杀了几个十几个人,李邺也尽可以摆平,但是这件事偏偏扯到了天子头上!
李邺心里非常清楚,天子近日要去北山围猎不假,但是天子从来都没有让京兆府去清理北山,甚至天子的防卫工作,也是羽林卫的人在做,跟他们京兆府没有半点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情传到上面去,天子就会认为,是京兆府在打着他的名头作恶!
两个少尹被李邺骂的额头冒汗,其中一个三四十岁的少尹陈沁犹豫了一番,咬牙上前一步,低头抱拳道:“府君,这件事下官知道一些,前几天……府君的兄弟家里,有人来府衙打了个招呼,让下官帮着他们办件事情,下官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让手下人去做了。”
京兆府尹李邺,与平南侯李慎是堂兄弟,确切的说,李邺是李慎的堂兄。
这是李信事先一点也不知道的关系,他把京兆府牵连进来,只是希望通过京兆府,把平南侯府拉进来,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李邺面色铁青。
“他们让你做什么?让你去烧一个卖炭老头的房子?”
陈沁犹豫了一番,走到李邺面前,在这位府君面前低头,低声道:“平南侯府,好像来了个不受待见的……亲戚,就住在北山的那个房子里头,平南侯府的意思是让下官帮着把这个亲戚赶出京城,下官心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让下面的人去办了……”
李邺一把捉住了陈沁的衣领,低吼道:“那你就用陛下的名义,去放火烧别人的房子!”
这位府君大人,被气的脸色发红,他一脚踢在了陈沁大腿上,低喝道:“平南侯府的家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要你去替人家强出头?”
说到这里,这位府君大人气喘吁吁,狠狠的呼吸了几口气之后,他才对着两个少尹厉声开口。
“现在,这件事被有心人传的满大街都是,你们两个现在就去处理,如果这件事传到陛下耳朵里,本府会直接把你们两个绑了,交给陛下处置!”
另一个少尹孙瀚文不由心中嘀咕。
这件事……关老子屁事啊……
不过对于府君大人的命令,他们两个还是不敢怠慢的,于是在承德十七年的腊月,京兆府的人手尽出,他们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抓那个张贴大字报的人,而是去大街小巷搜索这些散落在外的大字报,甚至挨家挨户询问,意图很明显,就是把这些散播出去的大字报,统统给收回来。
就在京兆府的人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在秦淮河边得意楼顶楼的一间雅间里,一个一身紫色大氅的年轻公子,正懒洋洋的坐在窗边,看着楼下那些京兆府的人,大街小巷的搜罗大字报。
丰姿绰约的崔九娘,正跪坐在年轻公子的旁边,给这个贵公子斟茶。
这个年轻公子目光从大街上收了回来,回头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一张大字报,笑眯眯的说道:“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别的不说,就这么一句,文采倒是不错。”
崔九娘把一块兽炭添进旁边的火炉里,对着这个年轻公子轻声说道:“平南侯府的人来给奴家打招呼,让奴家断了与那个李信的生意往来,据奴家所知,那个李信,正是住在北山的。”
年轻公子似笑非笑的看向手里的大字报。
“也就是说,这个东西,是出自那个李信的手笔。”
九娘轻轻点头:“多半是了,李家的人想要把他赶出京城,他就想把这件事情闹大,最好闹到陛下那里去。”
“虽然很有些想法,但是也太不知死活了。”
年轻公子淡然道:“无论是平南侯府还是京兆府,随随便便都可以捏死他十次甚至几十次,不过他运气好,这个东西到了我的手里。”
说着,他看向手里的大字报,微微一笑。
“到了我的手里,这件事就算是闹大了。”
第十三章 不可小觑古人
事情如李信预料的那样闹大了,不过当京兆府的官兵开始在大街上如狼似虎盘查的时候,李信也有些吃惊。
他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闹得这么大。
每一个皇帝,都是有自己的耳目的,李信本来的目的,只是想惊动这些天子耳目,最好能把这件事情传到那位天子耳朵里,然后借此能够让平南侯府的人略微收敛一些,不再这么肆无忌惮的对他动手。
按照这个倒霉孩子的记忆,三十多年前,大晋一统天下的时候,平南侯府第一任侯爷李知节,以一己之力帮着大晋平定南疆,到了李知节的儿子,也就是当今平南侯李慎这里,平南侯府依旧领着朝廷在南疆的兵马,这两年南疆不太平,平南侯李慎至今还在南疆平叛,面对这样一个手握实权的将门,莫说烧了一个房子,就是平南侯府杀了人,杀了很多人,朝廷也不会把平南侯府怎么样。
因此,李信很清楚,这件事情不可能对平南侯府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最多就只是让平南侯府的人安生一些,不再打扰自己。
可是现在,京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到处都是京兆府的官兵,这些人在大街小巷收缴李信写的大字报,有些小民百姓还在街头巷尾传阅这件事情,干脆就被这些京兆府的兵丁直接抓了起来,带进了衙门里。
李信躲在自己的院子里,不敢出门。
不过那些京兆府的官兵,还是敲响了他的院门。
这个时候的府兵可没有什么规矩,躲是没有用的,如果不去开门,这些公人就会破门而入,到时候他们还会更加怀疑,盘问的更加多。
李信微微低着头,打开了院门,门口是两个身材高大的差人,见李信开了门,这两个差人低喝道:“少年人,昨夜街上有人张贴反诗,你家中可曾有藏?”
李信摇了摇头:“家中外祖染了病,小人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了。”
这几天,卖炭翁每天还在吃药,所以小院子里一股浓重的药味,证明了李信没有说谎。
两个差人点了点头,然后狐疑的打量了李信一眼,接着从怀里取出一张画像,画像上是一个少年人,模样与李信有三分相像。
这个时代的衙门,是有属于自己的速写画师的,那个京兆府派去烧房子的差人见过李信,回去自然画出了李信的画像,底下还有一些特征,比如说身高,长相,还有口音等等。
只不过口述出来的自然不会太像,因此这个画像只跟李信本人有三分相似。
那个差人打量了一眼李信,又打量了一眼画像,低头道:“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叫什么名字,哪里来的,有路引么?”
李信低头道:“在下李道行,北边齐鲁人士,外祖是京城人,外祖生了伤寒,家母让在下来京城照顾。”
此时,李信说的是前世的北方话。
这个差人看了一眼画像下面标注的永州人,不由打消了心中的怀疑,开口道:“我等奉上官之命,缉拿一个叫做李信的少年人,这人永州口音,你若是见到了,便速速去京兆府报官。”
李信点头道:“在下知道了。”
两个差人往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隐约看到房间里躺着的老人之后,就打消了心中的疑虑,快步走出了这个小院子。
他们之所以不继续问下去,是因为李信刚才提到了伤寒两个字,伤寒也就是感冒,或者说是传染性感冒,在这个时代,伤寒虽然不至于无药可救,但是如果体质不好,也是足以致命的病,不管是谁都不想染在身上。
这两个人走了之后,李信坐在了院子里的一个小板凳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太小瞧古人了,这个时代有着完整的社会制度,每个人都有一个类似于身份证的“照身帖”,出门还要找衙门开具路引,衙门拿人的时候只要在画像上注明籍贯,特征口音,几乎不可能逃的掉,他刚才能在这两个差人手底下躲过去,纯粹是因为这两个人没有怎么上心,只要他们多问几句,李信立刻就要暴露身份。
逃过这一劫之后,李信惊魂未定,他很清楚,自己需要在京城获得一个合法的身份了。
………………
抛开李信这边不谈,在北城皇城的皇城校场之中之中,已经年过半百的承德皇帝,正在校场之中弯弓引箭。
这位大晋的圣天子,虽然已经头发花白,但是面相倒是还算俊朗,而且精神状态很是不错,看起来很是干练。
他拉的半满的长弓弓弦震动,箭矢正中五十步开外的箭靶红心。
大晋一统天下才三十多年,现在的这位承德天子,还有朝中的许多大臣,都是经历过那一场大争之世的,因此多少都会一些武艺,比如说这位承德皇帝,早年也是一个带兵打仗的将军,现在虽然上了年纪,但是身手仍在。
“好!”
能够五十步射中箭靶,本来就是了不起的事情,更何况这个射箭的人是当今天子,自然不缺拍马的人,在校场之中的一众皇子,都是齐刷刷的拍手叫好,一个头戴玉冠的年轻皇子微笑道:“父皇神勇,这等百步穿杨的箭术,就是平南侯也及不上父皇。”
已经五十岁左右但是仍旧精神矍铄的承德皇帝,捋了捋自己的胡须,笑呵呵的说道:“年纪大了,许久没有动弓弩了,过几天要去北山围猎,所以才热热身子,以免在你们这些年轻人面前丢脸。”
几个皇子都是争先恐后的奉承道:“父皇每年围猎,都是猎获最多的那一个,今年定然也不例外。”
承德皇帝摆了摆手,轻笑道:“李慎那厮不在京城,朕的确每年都是猎获最多的那一个,朕心里明白,不是因为朕有多厉害,而是整个京城里,除了李慎之外,没有人敢真正去射猎。”
李慎的父亲李知节,与大晋那位一统天下的武皇帝乃是一起打天下的君臣,而李慎和承德皇帝,则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玩伴,正因为如此,李慎在承德皇帝面前,不会太过拘束。
一众皇子都是笑而不语。
承德皇帝在校场中演练了小半个时辰左右,便有些疲累了,他摆了摆手,示意这些皇子们自行演武,而他则是回到了校场周围的一个暖阁里歇息。
正当承德皇帝兴致勃勃的看着自己几个儿子演武射箭的时候,一个身穿朱红衣裳的宦官,恭恭敬敬的跪倒在承德皇帝面前。
如李信所料,皇帝自然是有自己的耳目的,而承德皇帝的耳目,就是由宦官在打理的天目监,乃是皇宫内城的八监之一。
“陛下,天目监在京城里发现了一首诗,其中涉及到了京兆府与陛下,奴婢特寻来了一份,请陛下圣断。”
说罢,这个朱红衣裳的太监,双手捧了一张纸,递在承德皇帝面前。
这张纸,正是出自李信手中的大字报。
第十四章 李信,你的事发了!
这封大字报,开头几行都是没什么问题的,无非是一个不起眼卖炭翁的惨事而已,别说整个天下,就是在这京城里头,每天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只是烧了一间房子,根本不可能入得了天子法眼。
问题出在最后两句。
因是天子猎北山,故烧老翁蜷缩处。
天子圣德昭天下,老翁冻死北山中。
这两句,已经是明明白白的在非议天子了。
承德皇帝在查看这张大字报的时候,红衣太监跪地道:“这份东西,是在前天夜里,被人贴在京城的大街上的,一共贴了几十张,京兆府的人虽然已经派人在收缴这些东西,但是还是流传出去了一些……”
此时天子才看完了这张大字报,当即皱了皱眉头,开口道:“属实么?”
跪在地上的这个宦官名叫董承,是天目监的太监,这里的“太监”其实是一个职位,皇城内府八监各有一个太监,两个少监,也就是说,整个皇城里也就只有八个宦官,有资格被称之为太监。
董承跪在地上,叩首道:“奴婢已经派人去查了,北山的确有一个木屋给京兆府的人派人烧了,至于京兆府有没有打着主子的圣名,奴婢还没有查清楚。”
承德皇帝淡淡的看了一眼这张字迹还算不错的大字报,淡然道:“那京兆府多半是做了,不然写这个东西的人,也不敢无缘无故攀扯到朕的头上来,李邺这几年,做事越来越不像话了。”
大晋从武皇帝开拓疆土之后,在当今承德皇帝的手中大治,所以这位天子的名声一向很好,现在他年纪渐渐大了,就更加爱惜名声,就算是最喜爱的围猎,也是每年只去一次,防止被那些御史言官说闲话。
现在出了这么一档事,意思就是当今圣上,为了在北山围猎,就把自己的子民房子烧了,要把自己的子民活活逼死在寒冬腊月里!
很多事情,只要不闹大,就什么都好说,就像这件事情一样,如果没有传的沸沸扬扬,承德皇帝看都不会看一眼,但是现在这件事偏偏在京城里头传开了。
天子脚下的京兆府,亲自往他这个天子头上泼脏水了!
这位姬家的皇帝的好心情,瞬间被搅了个干净,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去查,把这件事里里外外查个清楚,另外,再让京兆府给朕上个文书,把这件事分说清楚。”
说到这里,这位天子顿了顿,然后手里拿着这张大字报,沉声道:“那个被烧了房子的卖炭翁固然可怜,但是写这个东西的人,也是其心可诛,你下去之后,把这个人给朕找出来,丢进京兆府里关他个十年八年!”
董承从地上爬了起来,躬身道:“奴婢这就去办。”
事情进行到了这里,承德皇帝已经兴致全无,他对着身后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监开口道:“吩咐下去,今年的围猎,就不要办了。”
皇宫内城里的八监之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内侍监,负责皇城之中的大小事务,内侍监的太监,又被人称之为大太监。而站在承德皇帝身后的这个老宦官,便是内侍监的大太监,姓陈名矩,在宫里已经待了四十多年了。
值得一提的是,大晋已经开国百多年了,只是三十多年前一代雄主武皇帝奋发图强,一统天下而已。
就是董承见着陈矩,也是要磕头叫一声干爹的。
陈矩径直跪了下来,低着头叩首道:“董承不懂事,扰了陛下的性子,是老奴管教无方。”
承德皇帝摆了摆手:“他执掌天目监,做的便是这档子事,总不能让他对这种事情视而不见,朕知道了也好,不然以后老百姓在背后戳朕的脊梁骨,朕还不自知。”
陈矩叩首道:“这件事,老奴会亲自去盯着,一定给主子一个交代。”
承德皇帝点了点头,也不想继续待在校场里,转身回自己的寝宫去了。
就这样,原本风平浪静的京城,因为李信一份不起眼的大字报,开始变得风起云涌,其实李信本来的目的,只是想略微震慑一下平南侯府,让他们不再为难自己,但是这件事在有心人的操作之下,已经发展到了远远的超出了李信所能掌控的规模。
不过李信还对一切浑然不知,因为没了得意楼的收入来源,他最近开始琢磨新的挣钱法子。
于是,在他的那个小院子里,一个小小的烤架被支了起来,烤架用的是耐燃的竹炭,然后就是用竹签串起来的一块块羊肉,羊肉上被刷了一层麻油,然后撒上一层盐还有胡椒粉,不一会儿,一股诱人的香气就飘了出来。
卖炭妞抱着膝盖坐在李信旁边,流了一地的口水。
这几样东西,无论是羊肉,麻油,盐粉还是产自西域的胡椒,在这个时代都是不便宜的东西,小丫头自然是没有吃过,李信见烤的差不多了之后,从烤架上拿下来一串,递在小丫头手里。
“来,尝尝味道。”
小丫头擦了擦口水,接过羊肉串,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然后站了起来,一溜小跑跑进了房间里头,把这串羊肉串递在自己的爷爷嘴边,脆生生的说道:“阿爷,这个好吃。”
这丫头一直很懂事,对于这种情况,李信也见怪不怪了,他也拿起一串羊肉串,放在嘴边咬了一口,顿时觉得唇齿留香。
嗯……虽然没有前世那些路边摊的好吃,但是味道也差不多有个七八成相像了,有了这些,不说挣大钱,最起码能让他们三个人在京城里活下去了。
李信吃完一串之后,又拿起了一串,眯着眼睛享受这个久违的味道。
事实上,他弄出这个东西来,一方面自然是是为了挣钱,但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食欲。
吃了两三串之后,李信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花了重金买回来的羊腿,这个羊腿四斤多一点,用了他整整一贯钱,估计能做出一百串到一百五十串左右的羊肉串,再加上麻油,胡椒,盐巴这类的成本,一串羊肉串至少要卖十文钱以上,他才能够挣到钱。
十文钱……太贵了。
李信摇了摇头,准备做一做奸商,把羊肉串做的小一些。
他正在思考怎么赚钱的时候,院子门口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李信刚抬头看向院门,只听见院门口有人爽朗一笑。
“李信,你的事发了!”
李信心中一紧,以为是京兆府的人找上门来了,他咬牙打开了院门,这才发现院门口站着的并不是京兆府的差人,而是一个年轻的白衣公子,这个公子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模样,生的颇为英武,见李信开门之后,这个公子上下打量了李信一眼,然后开口笑道:“你就是李信?”
李信硬着头皮点了点头,抱拳道:“在下就是李信,请问公子……”
这个白衣公子面带微笑,刚想开口回话,突然鼻子嗅了嗅,面色微变。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
第十五章 我姓姬
这个世界,自然是有烤肉的,不过他们都是用火烤,而不是像李信这样用炭烤,更不会像李信这样,把肉弄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串起来,在肉表面刷油,撒胡椒粉了。
这个白衣公子,循着烤串的香味,径直坐到了烤架旁边,从烤架上取出一串烤肉,闻了闻味道之后,抬头对着李信笑道:“好一个李信,做出了这种大事,居然还有心情在家里弄这些吃食。”
说完,他不等李信回答,张口咬了一口肉串,顿时竖起了拇指。
“好爽口!”
李信看着这个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的白衣公子,心里有些黑线,看这个年轻人穿着,应该是出身富贵人家的公子,怎么会这样没有礼貌…
李信摇了摇头,坐在了这个年轻人对面,轻声道:“公子二话不说,闯进在下的家中,还吃……吃了在下的肉串,是何道理?”
这个白衣公子吃了一串之后,从衣袖里取出锦帕擦了擦嘴,然后对着李信微笑道:“李信,你犯了王法,现在已经事发了,本公子特来救你。”
李信低头道:“公子误会了,在下名叫李道行,是北地人士,非是京兆府通缉的那个李信…”
白衣公子似笑非笑的打量了一眼李信。
片刻之后,他才轻声开口:“得意楼是我开的。”
李信沉默了下来。
如果说现在京城里,什么地方对他了解最多,那也就是得意楼了,得意楼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并且知道他跟平南侯府有关系,得意楼甚至知道自己住在哪里,如果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得意楼背后的东家,那么他自己在他面前,几乎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对话进行到这里,李信反倒冷静了下来,他心里很清楚,这个人这么年轻,就能够在临安城里开起得意楼这种规模的店面,他背后必然有一股自己无法抗拒的势力,他要是对自己有恶意,自己也没有办法反抗。
李信搬了个凳子,坐在了这个年轻公子对面,静静的看着他不住的吃着自己烤好的肉串。
另一边,卖炭妞吃完了那一串羊肉串,正要走出房间,李信回头,对着她轻声道:“丫头,回屋里去,哥哥叫你出来你再出来。”
卖炭妞乖乖的点了点头,退回了自己祖父身边。
此时,这个不大的小院子里,只剩下李信和这个白衣公子两个人。
李信拱了拱手,轻声道:“公子高姓大名?”
白衣公子摆了摆手,一口气又吃了一串,吃完之后他才有功夫抬起头来,对着李信轻笑道:“我的名字不太方便说,你叫我七公子就是了。”
这个时代的人,在外行走,往往会用家中的排行示人,但是即便这样,也会加上一个姓氏,很少有像这个七公子一样,连姓氏也不愿意透漏。
李信点了点头,轻声道:“七公子刚才说在下事发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七公子开口笑道:“你弄出的那首诗,已经上达天听,陛下很是震怒,正让天目监的人到处捉你呢,天目监的人可不比京兆府那些废物,你躲在这里,最多一天就要被天目监的人抓到,丢到大牢里去。”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口道:“那首诗只是写了一些不平之事,每一句都是句句属实,在下实在不明白,自己犯了哪门子的国法。”
七公子微微冷笑:“你说是真的就是真的?京兆府的人已经去北山,把那座小木屋清理干净,你现在过去都已经找不到那个屋子,到时候京兆府只要矢口否认此事,你最少是一个诽谤圣君的罪名,判的轻一点也要做十年八年的大牢,一个不好,你这个小命都要搭进去!”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从怀里取出一份文书。
“这是京兆府的差人烧房子的时候出具的京兆府文书,在下刻意带在身上,就是为了留个证据,防止有人扭曲黑白。”
这个七公子打量了一番这份文书,当他在文书下面看到了京兆府公印的时候,这个七公子眼前一亮,拍手笑道:“看不出来,你这个家伙,心思如此缜密,有了这份东西,京兆府要吃一个大亏!”
说着,他就要伸手来拿这份文书,李信默默的把文书收回衣袖里,轻声道:“七公子,在下只是一个庶人,以后还要在京城生活下去,并不想与官府为难,如果真的得罪了京兆府,在下与两个家人,怕是都没了活路。”
民不与官斗,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这份文书或许能让京兆府吃亏,甚至能让那位京兆尹被降职,但是即便京兆尹再如何降职,也是李信吃罪不起的存在。
七公子眯着眼睛笑了笑:“李信,你可不是什么庶人,我派人查过你,大半个月前,你跟一个老人去过平南侯府认亲,自称是平南侯流落在外的儿子。”
李信沉默了片刻,然后开口道:“七公子想错了,在下并不是什么平南侯的儿子,只是当时刚来京城,想去个大户人家装儿子碰个运气,没想到给人识破,赶了出来。”
从另一个“李信”被冻死的时候,李信就下定了决心,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再跟平南侯府有半点关系。
或许上一个“李信”愿意低头,但是这一个李信,绝不可能再去与平南侯府攀关系。
七公子轻笑:“李信,你很聪明,但是也不要把别人当傻子,你若不是平南侯的血脉,平南侯府的人又怎么会于千方百计,甚至不惜动用京兆府的关系,想要把你赶出京城。”
李信低头道:“想来是那一次上门冒认,得罪了平南侯府。”
七公子从旁边拿过一串生的羊肉串,学着李信的模样,在木炭上翻烤,一边翻烤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平南侯府不愿意认你,你心中有气,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只不过平南侯现在并不在京城里,平南侯府主事的是那位善妒的玉夫人,等平南侯回来,不至于不认你这个儿子。”
李信面无表情。
“在下说了,在下与平南侯府,没有任何关系。”
七公子小木凳上站了起来,伸手拍了拍手,微笑道:“年轻气盛不要紧,等你再年长几岁,就会发现有一个好的出身多么重要。”
李信也站了起来,轻声道:“七公子到底要做什么?”
“我想帮你。”
七公子伸出手,轻声道:“你把这个京兆府的文书给我,我保你这一次平安无事,以后平南侯府的人也不会再来烦你,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咱们再慢慢商议。”
李信沉默了片刻,低声道:“我该如何信你?”
七公子微微昂起头,嘴角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
“我姓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