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乔先生的黑月光简介暨开文活动!
话不多说,新书开啦!
《乔先生的黑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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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小主!比心心!
一一内容简介一一
在小伙伴眼里,池月是个异类。
经常翘课,不挂科。
来自穷困地区,不缺钱。
长着校花级的脸,不谈恋爱。
赚了很多钱,不拔一毛。
在乔先生眼里,池月其实…是个神经病。
那天晚上,当池月扯开他的浴袍,看到了他的隐私——她就成了他心里挥之不去的一抹黑月光,想起来就心绞痛。
他是全世界唯一的乔先生。
她是乔先生的唯一。
☆★☆★
日常一:
两人出门。
乔先生扔给池月一个口罩。
池月:今天有霾?
乔先生:我怕忍不住在大街上亲你。
☆★☆★
日常二:
只要池月生气,乔先生就买东西给她。
池月:在你眼里,我就是那么物质的女人?
乔先生:当然不是。
他淡定的把一个限量版包包送给了保洁阿姨。
后来,池月看到保洁阿姨拿它背菜,心如刀割。
……
划重点:《乔先生的黑月光》开文活动来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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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喜欢惯着你》开新暨新书活动~
书名:《我就喜欢惯着你》(原名:《于休休的作妖日常》)
内容简介:
文案一:于休休作妖的人生,都在干什么?
——帮老爸花掉暴富的钱。
——帮老妈成为“妖娆贵妇”。
——帮万千少女心里的超级大佬霍先生“治病”,还要维持一段“甜到齁却见不得光”的地下感情。
旺家旺夫又旺己的于小姐,欢乐上线。
文案二:很多人说于休休配不上唐绪宁。同学说,朋友说,唐绪宁自己也说。听多了,于休休炸了,配不上就不配吧。于是,她踹了唐绪宁,找了个既能让人流口水又能让人闭嘴的男人。
文案三:功成名就,家财万贯却生无可恋是一种什么体验?
于休休:“看霍仲南就知道了,闲的。”
于休休的人生太忙了,忙着花式作妖和作娇。
她真的太忙了!
~~
战力爆表女主vs专治不服男主。
非完美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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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妞儿们捧场,比心!
古言新书《锦衣玉令》来啦!
亲爱的老朋友新朋友:
好久不见!
距离上本书完结两个月,时间并不久远,但距离我上次写古言,算算已过去四年。
锦衣卫的故事是我当年写医妃(《且把年华赠天下》)时,就想写的,那时最喜欢的男配青玄,便有一个这样的身份。当年青玄留下的遗憾,让一些读者多年来念念不忘,我亦如此。偶尔翻开且把,看尘封在结局里十九初七,还有青玄的黯然离场,还是忍不住会拘一把老泪。
当年医妃完结时,后记写到光启二十二年,是结局,但不是永别。我在文末留下了伏笔,那时就已经有了这个故事的雏形。但我当年没有再接着写,一是医妃300万字已耗尽心力,我需要点新鲜的东西来冲击大脑,二是继续写下去难免会重复上一本书的老路,无论是写法还是情节梗都可能会相似,如果刻意去避免,又会显得别扭生硬。不过,时隔几年时光,在我前前后后写了十几个不同版本的开篇后,当年的想法也是面目全非,不再是最初的样子了。
我为新书取名《锦衣玉令》,是医妃《且把年华赠天下》的姊妹篇,有相同和延续的世界观、社会生活环境、也有人物关联。但这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完全不一样的故事,这本书也会做一些新的尝试,希望得到大家的喜欢。
可以搜索“姒锦”或者“锦衣玉令”查看新书。
敬请收藏,阅读,陪我再赏一场山河壮丽,看一出热血柔情。
姒锦
2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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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玉令》内容简介————
时雍上辈子为了男人肝脑涂地,拼到最后得了个“女魔头”的恶名惨死诏狱,这才明白穿越必有爱情是个笑话。
重生到阿拾身上,她决定做个平平无奇的女差役混吃等死。
可从此以后,
锦衣卫大都督靠她续命。
东厂大太监叫她姑姑。
太子爷是她看着长大的。
一桩桩诡案奇案逼她出手。
这该死的人设,非让她做残暴无情的绝代妖姬?
【小剧场】
时雍露胳膊露小脚丫,人说:不守妇道!
时雍当街扒地痞衣服,人说:不知廉耻!
时雍把床摇得嘎吱响,人说:不堪入耳!
时雍能文能武能破案,人说:不伦不类!
某人想:既然阻止不了她兴风作浪,不如留在身边为己所用。
用过之后,某人开始头痛。
“你怎么越发胡作非为?”
“你惯的。”
“唉,你就仗着本座喜欢你。”
第1章 红内裤?!
夏初七从没有想过,会在那一天穿越了。
更没有想过,还穿成了一个伤风败俗的女人。当她被人捆了双脚像个尸体一般从祠堂里拖出来丢在稀泥糊成的地面上时,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夏草,你个小娼妇儿,老娘撕了你的皮。”
破旧古朴的祠堂外头,挤满了穿着粗布衣衫梳着发髻的古装村民在看热闹。那叉着七八个月孕妇腰的年轻女人,衣裳炫丽,钗环满头,骂咧声儿却十分粗俗高亢——
“不要脸的贱小淫儿,癞疙宝想吃天鹅肉,还敢觍着脸来勾搭我家兰秀才,你攀得上吗你?沉河都便宜你了,活该卖到窑子里去千人骑万人跨……”
夏初七惊愕得久久没法儿回神。
这也太不科学了!
她好端端一名红刺特战队的中尉女军医,不过在相亲了991次不成功之后,找朋友占色批了一个八字问姻缘,又缺德地抢了她家一面桃木雕花的古董小镜来“添桃花”,怎么莫名其妙就穿了?
“转世桃花,凤命难续”——这是占色给她批的八个字。
凤命?狗屁的凤命!
即没有养眼的阿哥,也没有帅气的龙子龙孙,亏得她一肚子的宫斗技巧、宅斗秘籍,结果却穿在这个不知道哪朝哪代的封建农村,难不成老天成心让她玩……村斗?
算了,好女不吃眼前亏!
酝酿了一下,她挤出僵硬的笑脸儿,牙齿在冷风里咯咯作响。
“我说,各,各位,冷静点儿,听我说——”
“说个囚根子!再多一句,老娘就缝上你这骚蹄子的嘴!你几个过来,给我往死里打!”
范氏哪肯善罢甘休?
仗着他爹是清岗县的县太爷,虽说只是一个小妾生的庶出女儿,在村子里也向来横行霸道,气焰猖獗,即便这事不合理不合法又能如何?骂咧声中,几个横眉绿眼的妇人,抓了夏初七的头发就往死里踹,痛得她五脏俱裂。
“呜,不要打我家草儿——”
这时,一个大块头男人挤进了人群,抹着泪扯开了几个打骂的妇人,“噗嗵”一声重重跪下,护在了她面前。
“族公饶命!我草儿是好人,她冤枉,她是好人!”
“兰大傻子,做绿王八你不亏心啊?瞧你捡回来的小娼妇,我呸!”
“求求你们了!拉我去沉河吧,呜,范家嫂子,饶过我草儿罢!”
“你个臭傻子,还不滚开——”
看着不停在泥地里磕头的傻大个儿,听着周围不太和谐的杂乱声儿,夏初七不由得怒火中烧。
可惜,哪怕她前身的本事再大,这副倒霉催的身子却实在虚得不行。
双拳难敌四手,可怎么脱得了身?
很快,在几个妇人的大力拉扯下,她被塞进了那臭气熏天的竹编猪笼子。
“一个!”
“二个!”
“三个!”
“四个……”
眯起眼儿,她阴恻恻的数着,范氏一脚踢在猪笼上,“小贱妇,你在做什么?”
凝视着头顶上的妒妇脸,夏初七咬紧打颤的牙关,笑得诡秘。
“老子向来睚,睚眦必报。数清了你们,做,做鬼……”
啪的一声儿,一团稀泥拍过来,透过猪笼直接糊在她嘴上……
她瞪圆了眼睛!
河边,风寒水冷。
穿了厚袄子的人都冻得瑟瑟发抖,要沉入河里,不淹死也得冻死。
竹编猪笼子吊上大石头,绑上粗麻绳,沉在了冰冷的河水里。一村子人都在窃窃私语着等待水中人的死亡。
河水冒着泡……咕噜……咕噜……
气泡越来越小,越来越慢,水面恢复了平静。
期待的、兴奋的、同情的……各种各样的目光都纷纷投向了水面,等待着提笼收尸。
不料,远处却传来一个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
“族公!大喜事儿!二狗子从县里得了个信儿,万岁爷的小儿子,十九爷在西南打了大胜仗,乌那国平定了,万岁爷欢喜得大赦天下了……”
满脸褶皱的族公撸了一把长胡子,浑浊的老眼一眯,顺水推舟地长叹一声。
“皇命难为,此乃天意也!把夏家娘子拉上来吧。”
范氏再不服气,有了“皇命”两个字儿,再加之族公在村子里的声望,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况且,猪笼沉在河中这么长的时间,她量那小贱人也没命再活着出来见人了,不妨就卖给族公一个人情。
很快,沉在河水里许久的竹编猪笼被拉上了岸。
可里面空空如也,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人哩?”
天色渐暗。
途经鎏年村的清凌河下游三里处,便是清岗县与凌水县的交汇地段。这里河面宽敞,视野开阔,河边儿比人还高的芦苇一簇一簇,在寒风中摇弋着白如棉絮的芦花,一直延伸到了河心。
夏初七脑袋浮出水面,吐掉一直叼在嘴里换气使用的空心芦苇,吐了一口浊气,捏紧了那面随了她的灵魂一同穿越过来的桃木雕花小镜——要知道,这面古董镜子可是占色的心肝宝贝。它的镜柄就是刀梢,抽开镜柄,里头其实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小宝刀,割个竹编猪笼粗麻绳子,简直太容易了。
“嘁!敢沉老子?走着瞧!”
哆嗦着低骂一句,她眼风一转,便亮了起来。
河岸上,一个极品男在静坐垂钓。
那眉、眼、鼻、唇,姿容英威,仅仅一个侧面轮廓就好看得勾魂夺魄。宽肩、窄腰、均匀骨架,外形昂藏,更是引人垂涎和遐想。天老爷,这古代男的怎么敢长得这么销人魂?看来老天果然够意思,差了她踏着时空而来,就是为了拯救美男的!
就在她分泌唾沫之时,那男人突地侧过身,动手除去披在肩上的大氅,完全赤裸了精壮的上身。
阿唷!
她瞳孔一缩,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那家伙肌肉贲张的肩背上,纵横交错着大小伤口,其中最为吓人的一条刀伤,从他结实的肩膀下延到了后腰,伤口周围早已面目全非,血肉模糊,让身为医生的她都下意识的眉心一跳。
第2章 一针扎下去!(1)
刀伤、箭伤、鲜血、坏疽……
此情此景,让她仿佛嗅到了一种属于杀戮和战场的血腥味儿。
原来不仅是冰山美男,还是铁血硬汉?
“爷,老朽先替您清洗患处,再用利刃除掉坏疽。这儿没有麻沸散,您且……且多忍着点儿。”一个胖老头半跪在他脚边,双手哆嗦得比她潜在水里还要厉害。
“无妨。”
黑红色的血液,在挤压下带着血痂不停涌出……
“爷,您咬着这个。老朽要下刀了!”
老头儿燃蜡燎刀,喷上一口烈酒,递给他一块干净的麻布。
“不必。”
河风送来的男声,低沉性感,平静得好像伤口不在他身上。
这样儿的伤势,又没有麻醉剂,是个正常人都该哭天喊地了,他却是纹丝不动。挺直的腰板儿、漠然的眼神儿、没有半点儿表情的高华俊脸,孤冷得仿佛一尊需要人仰望的雕塑。
够爷们儿啊!
军人出身的夏初七,不由生出了一丝敬意。
“呀?”
她正瞧得起劲儿,不曾想那男人身形突的掠起,手中鱼竿竟直接冲她甩了过来。还没有反应过来,脚上的一只棕麻鞋就被鱼钩扯到了空中,鞋里的脏水甩了她一脸。
“老子……真服了!”
呸了几下脏水,她再次侧头躲过又一击毁容的杀着,舌头打滑地大叫,“过路的喂,不杀!”
那家伙却根本不理会,鱼竿鱼线鞭子般左突右攻,搅得河浪翻飞,啪啪作响,一次比一次更要命。
先人板板!
赤脚的逐鹿,穿靴的吃肉,她怕个卵!
牙齿一咬,夏初七握紧桃木镜的小刀,索性随了他的勾缠扑过去“投怀送抱”,还故意状若无害地柔声细语。
“大爷,惜香怜玉你懂不懂?阿嚏——!”
对方略微一愣。
抓住机会,夏初七借力使力,脚丫子一蹬,手中尖刀直取他脐下三寸的男性要害……
“断子绝孙吧你——”
论武力值她不如他,可要论收拾人的阴招?她夏初七若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很明显,对方没有料到她一个年龄不大的小丫头,会有这么不要脸的杀着,虽极快的避开了断子绝孙的危险,可锋利的刀刃却也恰到好处地贴着他的腰窝儿划过。
绣了金线的裤腰带,刹那断裂,本就裸着上身的他,绸裤哗的滑落,露出里头大红色的亵裤来。
娘也!
红的?红的!红的……
夏初七傻眼儿了!
冰山、美男、僵尸脸、铁血、硬汉……再加上一个闷骚,这些个词儿组合出来的男人,性格上会不会有逻辑问题?
她眼神儿上下打着滑,不经意又落在他湿漉漉的精赤上身。
“不知廉耻!”
平静而冷漠的一声低喝,让她激灵灵打个冷战,从意淫状态中拉回了神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直勾勾盯着人家眼睛都没转一下。太丢人了!被口水呛一下,她没敢与他满带杀气的黑眸对视,为了不被杀人灭口,脑子里就一个念头——逃!
“扑通——!”
脚还没有迈出去,人就被他掀翻在地。
冷漠身影城墙一般压下来,死死扼住她的脖子,一双利刃似的眼睛盯住她像在看一头待宰的猎物。
“说!你是谁的人?”
“我……?”她表情好不纠结,干咳了两声,语速极快,“大哥,不,大爷,我不是谁的人。我也没有成心脱您的裤子。真的,我发誓,我这个人是很纯洁的……我只是仰慕您大冬天赤身疗伤的精神,有汉武天人之姿,禀周成睿哲之德,风月霜雪一般凛然坚韧,这才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她马屁拍得‘啪啪’直响,那厮却眉头都不皱一下。
“不说实话,割你舌头喂马!”
马还会吃人的舌头?
夏初七顾不得疼痛,笑问,“说了实话呢?你会放了我吗?”
“会……”他拖长了嗓音。
“呵呵呵呵,真好,没想到你为人这么善良……”
“会赐你死个痛快。”
赐你个头啊?当你是皇子皇孙?横竖都是死,她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几乎是突然间,她便心生一计,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来。
“喂,信不信,你今儿要杀了我,你也会必死无疑?”
他静静看过来,未动声色。
夏初七心道有戏,嘴角的弧线儿更加灿烂,“别怪小神医我没有提醒你,你的伤已经深及内腑,血气凝结。再耗下去,等伤口发炎感染,又没有消炎药,那就离死不远了!”
“发炎、感染、消炎药”这样的词儿,他显然闻所未闻,脸上终于有了点反应。
“继续!”
“继续什么?”夏初七微微一愕。
“继续编!”
嗤!以为她是骗子?看来得给他来点狠招儿了!
“咳!俗话说,刀伤易治,内伤难医。你的病气已行入五脏六腑,导致膻中气血瘀滞,甚至影响到了你的……”说到这里,她奸笑了两声,用小得用只他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几个字。
“怎样,没骗你吧?”
“有意思。”他忽然压低头,垂下的黑发刚好贴着她的脸。
脸上痒痒的,像有小猫的爪子在挠着心尖儿。混合了中药味的男性气息在鼻端轻绕,那不是她嗅过的任何一种味道,她也无法准确描绘出来。只觉得不同,不同,非常不同……
轻咳下,她一脸幽怨的后仰几分,半眯着眼儿扮媚。
“嘿嘿,连那老头儿都不知道吧?相信我,除了我,没人能够治你!”
他突然一扬眉,就在夏初七被这难得一见的惑人表情给电住时,腰身一紧,便被他拎小鸡仔似的拎了起来,往芦苇深处走几个大步,又‘嘭’的重重甩在芦苇秆上。
“治不好,要你小命!”
眼看没有可逃之机,夏初七拍拍屁股站了起来,笑眯眯地戏谑。
“我的小命,不就相当于大爷您的小命?不要忘了,我两个现在可是合体的……不,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
第3章 一针扎下去!(2)
她的声音带着少女特有的娇软,可从嘴边滚出的话,哪像个姑娘家说得?
“抬头!”
他似乎习惯了使用这种命令式的霸道冷语。一双冰冷如同古井的黑眸微微眯着,天生就高人一等似的,好像里头随时都会射出细密的暴雨梨花针,钻入人的骨头缝儿里,排不了,化不开,拎不出,摸不着……
夏初七条件反射,抬头握紧双拳。
“怎么?”
“过来!”
大概是审视够了,他突地解开披风,坐下将背上伤口露了出来。
夏初七紧绷的心脏总算落回了实处,直叹好险。
不料那旁观了许久的老头儿却‘扑通’一声儿给跪了。
“爷啊,万万不可!您千金之躯哪容得这野丫头来治?”
“老孙!”
那人蹙下眉头,语气森森然,已有警告的意思。
“老朽,老朽……”老孙头再次砰砰磕了几个响头,说得声情并茂,就差抹脖子上吊以死明志了,“爷,就算您要取老朽项上人头,老朽也绝不能答应!我朝医术发达,名医遍及四海不假,可哪个医户世家的子弟年纪轻轻就敢自称神医?更何况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
黄口小儿?
夏初七千可忍万可忍,就是不能容忍别人置疑她的医术。
“哦,那你到说说看,要怎样才肯信?”
老孙头重重一哼,“你若会医,先背出《黄帝内经》来听听?”
背书?她会说她最大的优点……就是记忆力超强吗?
撇了下嘴,她却笑着摇头,“不会。”
“《素问》?”
“不会。”
“《伤寒论》?”
“也不会。”
“那你会背何书?又有何本事?”老孙头语气近乎鄙夷。
“阿嚏——”
夏初七不客气地打了个大喷嚏,抹了把嘴巴,狡黠一笑。
“可姑娘我会的,你一定不会……”
无视老孙头胀得通红的老脸,她径直过去翻找起他医药箱里的医疗器具来。果然,时代不同,这些医疗器具也寒碜得紧,让她这个正牌的古医世家传人,产生了一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郁结。
好在,几支银针还是有的。
取出银针来吹了口气儿,她拍拍老孙头的肩膀。
“老先生,替你家爷试一针如何?”
“老朽凭什么信……啊!”
啊的惨叫一声,老孙头哪能料到她会突然发难?惊恐地看着插在肩膀上的两只银针,勃然大怒,就想要抬手去煽她,只手臂哪里还能再抬起?
“手,老朽的手……死丫头,你好大胆子!”
笑眯眯地挑着眉,夏初七假做不知。
“咦,老先生,您的手怎地了?来啊来啊,来打我啊?”
“你,你你……你使了什么妖法?你个妖女——”
“够了!”
冷冷的两个字,让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人立马没了动静。
“行了,我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跟你一般计较。”夏初七懒洋洋的抽回银针,摆出一个甜腻腻的微笑来,又迎上了那座大冰山眉下的深邃眼神儿。
“大爷,该您了!今儿啊,算你们命好,遇着了本神医,就让你们见识一下针刺麻醉的厉害好了。”
“针刺麻醉?”
夏初七得意地翘下唇,却不与跟他解释,只低头拍下他肩膀。
“老实点儿啊,扎错了地儿,一概不负责。”
男人一动不动,像座雕像。
两个人之间,静得只有风声。
刻板,无趣!无视老子是吧?让你尝尝我金篆神针的厉害。
绷脸,捻针,然后,她“专业”地往他肩井穴上扎下去……
不是装淡定么,痛死你丫的,看你还能绷多久——
可是,银针已陷入一半,无论她使怎样的阴损招在治病救人时打击报复,那尊大冰山除了宽硕的肩膀起伏明显了些,再没有更多的反应。
钢铁侠!?果真不知道痛?
不知怎的,她突然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一种同属于军人的硬气。
夏初七悸动下,放松手劲,态度端正了。握针柄,刺大杼、封神堂、取至阳……飞针走穴,针尖上刺,针体入肉,稔熟地指挥起几根银针来。
针刺麻醉又称“针麻”,是一种局部麻醉的方法,起源于公元1958年,在她前世的那个时代虽然已经成了无人再用的老古董,可对于这个还不晓得啥朝代的人来说,绝对是从来没有听过的稀罕玩意儿,得甩他们的医疗技术十条街。
嗯,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妥?那就是……她也是第一次做针麻!
不过,反正治死了又不用她来埋!
轻轻哼着小曲儿,她唇角翘出一抹狡黠的微笑,像一只湿了羽毛的小鸡仔儿,一只脚赤着,一只脚穿着湿漉漉的棕麻鞋,衣裳破旧,人瘦皮肤也偏黑,有点小清秀却绝非亮眼的大美人儿,可——她手握银针挥洒自如的小脸上因自信而流露出来的光芒,却剔透得犹如一颗绝世珠玉,让年过五旬的老孙头都看傻了眼儿。
“这里不痛了吧?”
她突然问,他也只含糊地‘唔’了一声。
“哎,遇上我啊,算你们家祖上积德了!”
“……”
“这震古烁今的麻醉方法,普天之下,独我一家,你说你啊,是不是走了狗屎运道?”
“……”
为了一会儿趁机要点诊金,赚到来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夏初七竭尽所能地从宏观到微观、从正面到反面、从浅显到深入地夸耀自己的医术,一再暗示他这份恩情比山高比海深。只可惜,无论她如何叨叨,那人就像一尊沉默的雕塑,一概不予回答。
夏初七没劲了!
本着“医者父母心,医死不关心”的态度,她很快就拾掇好了他的伤口,又闻了闻老孙头递上来的药膏敷料,仔仔细细地涂在他红肿的伤口上,才一面用药水煮过的布条替他包扎,一面对老孙头吩咐。
第4章 风流骚年!
“记下:三七、生石膏粉……各三钱三分,黄丹、白芷……薄荷各一钱三分,加麝香一钱磨成粉,外敷,一日一换。另外,续断二钱,生地一钱五,白芨……内服七日,生肌止血,消炎排脓。”
“姑娘拟的方子,老朽闻所未闻,可否指教一二?”老孙头看得眼花缭乱,态度也恭敬了不少。
“祖传绝学,只传子孙!”夏初七瞥下他顿时僵硬的老脸,接着道,“不过,谁让姑娘我心眼好呢?有个决窍可以告诉你,像这样的伤口,你最好用丝线缝合,等愈合再行拆线。”
“缝合?拆线?”
看着他一惊一乍的样子,夏初七的医德也跟着穿越了时空。她知道,由于古代医疗条件和技术有限,大夫都不懂得伤口缝合,枉死的人不计其数。好人做到底,她把外伤缝合的好处以及注意事项等给老孙头介绍了一遍,直说得口干舌燥,身上的伤痛和不舒坦又卷了上来,才没了说话的劲头,有气无力地坐在芦苇秆上摆了摆手。
“行了,就这样儿!给了诊金,咱各回各家……”
铮——
一道刺耳的铿然声响过,她嘴还没有合上,只觉得颈上一凉,一柄利剑就亲热地吻上了她的脖子。那剑身薄细,光圈儿如流水的波光一样,剑尖锋利,出梢时的剑气喷薄出来,似乎还闪着幽幽的血光,一看便是杀过人饮过血的好剑。
“说!你到底何人?”
呃……
他不是应该说“你这磨人的小妖精”,然后掏出金子拍飞她的吗?怎么会这样?
“恩将仇报?”
刀贴动脉,毫厘不差,夏初七心跳无端加速起来。
前世今生,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地感觉到死神的临近,也同样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有着蛇一样冰冷刺骨的目光,还能同时拥有勾搭死人不偿命的男性气场,两者诡异相生,让人即便明知下一瞬就会被他刺穿喉管,也恨不得飞蛾扑火离他更近。
好在,她却是输掉命,也不能输掉阵仗的主儿。
“好吧,告诉你也行!我呢,是名医世家卧虎先生诸葛孔亮的后裔,人送外号‘小诸葛’是也!”
“胡说八道!”他更近一步,玄黑的织锦大氅如黑云一般压了过来。这会儿北风正盛,河风冷厉,衬得他脸色比残冬还要萧瑟几分,字字如同冰针入骨,“你不要命了?”
“难道你们没有听过诸葛孔亮?也太孤陋寡闻了吧?”
“家在何处?”他话锋突转。
夏初七回忆着之前村民们的议论,好不容易搜索到一个关键词。
“咳!小女子鎏年村本地人士。”
“师承何人?”
“家……传!”
“鎏年村属哪个府县?”
“……”
嗤!这大冷山属狼的吗?审讯人也能审出剥皮抽筋的势头来?
她可以说从小养在深闺,不懂国事吗?
哎!果然一个谎话要用一百个谎话来圆。鄙视了一下自己劣质的穿越条件,她突然撩开唇一笑,脚步迟疑着近了他,手指轻轻压住架在脖子上的剑身。
“这位爷,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是不是有点过了?”
她重重咬着“救命恩人”几个字,贴他越来越近,近得彼此衣料相擦才停了下来,摆出一副低姿态来,说得又诚恳又无辜。
“你大冷的天儿跑这种地方来疗伤,肯定有不愿让人知晓的隐情吧?我懂。你要杀我,不就为了灭口么?放心,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嘴上缝过线……你要不放心,我发个毒誓好不?!如果这事我再说一个字,就让老天爷惩罚我一辈子嫁不出去……”
说着说着,她手指状似无意地轻划过他的腰身。
下一瞬,她人已腾空而起,被那王八蛋再次甩在了芦苇秆上。
“小小丫头,不知自重!”他眼里冷光逼人!
夏初七摸摸屁股,她还没有来得及爬起来,那家伙冷哼着拂了一下衣袍,没再多看她一眼,走近那匹毛皮油亮的大黑马,一跃上鞍,便要纵马离去。
“喂,你站住!”夏初七撑着身子。
马上男人勒僵而立,两束目光利刃般射来。
“不杀我了?”她轻踢一脚芦苇,上前揪揪他马辔,摊开了手心,笑容再次爬满了脸,“我这么卖力治伤,不给点儿诊金?”
“你治过谁的伤?”
冷飕飕的视线,冻得她浑身一寒,“不就是您啊?”
他似是而非地‘唔’了一声,“我有伤?”
这个这个……
想到刚才发过的毒誓,夏初七的笑容僵硬了。
不能说!绝对不能说出来……
“不过……”他没有表情的冷脸儿,突然一松,“我原是该好好酬谢你的。”
夏初七眼睛一亮,这厮终于良心发现了?
那跟他要多少银子合适呢?也还不知道现在是哪个朝代,大抵要多少银子才够她过上挥金如土的土豪生活?要不要干脆把他连人带钱一起收下,这样比较公道合理?
美梦还未醒,鼻子里突然钻入了一股子夹杂了青草和中药的淡香味儿,而他冷冰冰的脸从马上低下时带来的压迫力,犹如乌云罩顶。
“可听你口音,并非我朝人士,倒像朝廷正在缉拿的北狄细作。”
夏初七瞪大双眼。
“冤枉啊喂,有我这么漂亮的细作吗?”
他扫过她的脸,眼睛里掠过一抹怪异的光芒,可面瘫般的俊脸还是保持着标准的冷酷冰山狼形象,一句话说得又冷又寒。
“乱世用重典,只要形迹可疑,一律不审入狱!且举报细作官府赏银至少一百两。我如今饶过你,又该如何计较?”
头皮一阵发麻,夏初七恨恨咬牙。
“哦?瞧大爷您这意思,不是合该我欠你一百两了?”
她不过讽刺一句,哪料他会顺着竿子往上爬。
“罢了!区区一百两……”
啊!?夏初七正有些不敢相信,却听他面无表情地说,“欠着罢!”
第5章 嫁祸!
马嘶声飘远了,等夏初七从残酷的现实中回过神来时,清凌河边上的芦苇荡里,风儿吹得像在呜咽,那两人两骑早已走得无影无踪。
他个先人板板的,真贱!
这王八蛋连“理”字都不要了,还是人吗?
夏初七实在不明白,那混蛋穿得那么高端大气有格调,长得那么尊贵英俊有档次,怎么会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呢?她恨得要命,可再一想,没了钱,总比没了小命儿要好得多。
而且嘛——
“啦啦啦啦……”
她扬唇一笑,得意地倒在芦苇秆上,高高扬起左手。
一只黄金做成的小伏虎,栩栩如生的在她掌中,闪着令人垂涎的光华。
“嘁!老子是那么好欺负的人么?”
这小玩意儿是她刚才与大冰山“暧昧”时,顺手牵羊拿的,权当他孝敬自己了。
应该值不少银子吧?
舒坦的把玩在掌心,夏初七觉得有了钱垫底,这个陌生的世界顿时美妙了不少。唯一的遗憾就是早知如此,她就应该多准备一些有用的东西再穿越,那就能大开金手指,在这儿纵横无敌的欺负古人了……
“咕噜——”
肚皮不客气的呼唤,打破了她称霸天下的幻想,不得不考虑起现实问题来。贴身放好小金老虎,她又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桃木雕花小镜,准备仔细看清楚自己闯荡世界的容貌资本到底有多少。
嗯,年纪约摸十五六岁。不错,赚到了!
嗯,五官小巧,长得还算娇靥秀气。还行,勉强过关!
嗯,胸前平了点,不过好在年纪小,还有得长,她有的是时间打造成波涛汹涌。
嗯,从事过生产劳作的皮肤粗糙暗淡没有光泽,生活条件太差导致面黄肌瘦。这也没多大关系,她有的是办法折腾这张小脸儿……
扯根芦苇叼在嘴上,她撩开了遮额的刘海。
“妈呀!”
惊恐地看向镜子,她失声尖叫!
在刘海掩盖下的左额角上,竟然有一个像现代人文身般的东西——针刺蘸墨“贱”字,生生破坏了整张脸的美感不说,直接就为她贴上了“矮穷锉”的标签儿。
她依稀记得,脸上刺字被称为“黥刑”,一般用来惩处大奸大恶,想那夏草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小村姑,怎么会受这样儿的刑罚?
靠,丑死了。
倾国倾城没指望了,她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尤其想到就在不久前,她还腆着这张死人脸冲那男人放电,假装风流骚年对他出言调戏,她就忍不住胃里翻滚,哀嚎着捂了脸滚进了芦苇里,直到一大群背着竹篓提着扁担的村民们涌了过来——
“快看!族公,找到了!她在那儿,夏家娘子在那儿……”
夏初七还不知道“十九爷打了胜仗,当今圣上大赦天下”的事儿,听着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和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她没睁眼睛,懒洋洋的躺在地上寻思,以她目前的体力,在这么多人面前,该怎样才能逃出生天——
够呛啊?
“草儿,不怕了!王爷打了大胜仗,你没事了……”一只热乎乎的大手摸上了她冰冷的脸,抽噎着叭嗒叭嗒直掉眼泪儿。
王爷打了胜仗,她没事了?
兰大傻子有逻辑缺陷的话,夏初七没有搞明白。
不过不管为了什么,能松口气歇歇也是好的。
兴许是这个肉身的原主人身体实在太过虚弱,兴许是之前由求生本能支配着的紧绷神经彻底松懈了下来,她唔了一声儿,便无力地疲软在芦苇秆上,再没了精神。
“草儿!”
兰大傻子爬在那里,把身上唯一的破烂袄子脱下来裹住她,光着膀子呜咽得更厉害了。
“呜,草儿,你不要死,我这就带你去找郎中。”
这人如丧考妣的泣哭声儿,像个没了娘的孩子,让夏初七无奈地睁开了眼睛。面前的男人长得牛高马壮,身量极长,肤色黝黑五官也可以称得上十分端正。只可惜,憨憨痴痴的样子,一看便是智力有问题的人。
但真心待她好的人,也只剩这个傻子了。
“闭嘴!大男人你哭什么哭?家去吧。”
村人找着了夏初七,很是好奇她为什么会从猪笼子跑到了芦苇丛里。她支吾着只说是被高人救了上来。没了范氏在场,这些寻人的村民也没再深究,一边三三两两往村子里走,一边各自感叹,一路上好生热闹。
兰大傻子没有与众人同路。
村子里没有郎中,他背起夏初七就执意要往三十里外的清岗县城去。
夏初七咳嗽了声,拍下他的背。
“傻子,不用去城里。等会儿你带我采些草药就行。”
回头看下她苍白的脸和乌紫的嘴巴,兰大傻吸着鼻子抽泣。
“不!你过些日子是要做我媳妇的,我不要你死。”
夏初七哭笑不得。
“你个傻子,还想娶媳妇儿?”
兰大柱垂下大脑袋,闷闷地低吼,“我才不是傻子!”
这句话他总说,可没有人相信他。夏初七刚才也不过是逗他一下,见他委屈着耷拉脑袋的样子,不由笑了。
“呵,你不傻谁傻啊?找到郎中,你有银子看病吗?”
傻子回头瞅她一眼,“我可以求他,跪下来求,一直给他磕头,他定会大发慈悲的。”
夏初七心窝狠狠一酸。
她前世做了一辈子的孤儿,临穿前不久,才被本家叔伯找到,继承了家传《金篆医典》的中医学术。过多了艰苦日子,又在特种部队训练过,心脏早就锻炼得比钢筋还硬。哪成想,竟被这傻子感动了。
可不管在哪个世道,没有钱,哪怕跪破膝盖也没有用。
傻子看她发闷,有点儿不知所措。
“草儿,可是我惹你生气了?你骂我是傻子吧,我不恼!你骂吧!”
夏初七没有吭声,只望着他许久,才叹口气。
“傻瓜!往后除了我自己,我不会再让任何人骂你是傻子。”
第6章 一条生,一条死。(1)
入得村来,“寻尸”不成的众人也就各自散了。村子背靠苍鹰山,共有一百多户人家,除了兰秀才和族公家里有青砖瓦的高墙大院,其他住宅都低矮破旧,合着村外整齐的田梗菜畦,古代农村的风貌让夏初七眼前一亮。
傻子背着她正往家绕,便见着了皂荚树下观望的兰秀才两口子。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大着肚子的范氏,目光满是怨毒。只碍于族公和“皇命”,她没有当场发作。
夏初七却是仔仔细细多瞅了那兰秀才几眼。
在清岗县,兰子安还没做县太老爷的女婿前,就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了。他自幼被誉为神童,经论律赋无所不通,在锦城府童生试中名列前茅,学问好,长得又俊,举手投足间斯文有礼,村人都说,待明年八月秋闱一过,有了他丈人扶持着,中个举子都是少的,将来肯定得去京师金銮大殿上做头名状元。
事实上,这兰子安将来确实连中三元,成了一代大儒,与夏初七的命运有着极多纠葛,只不过那都是后话,这会儿夏初七瞧他不顺眼到了极点。
“渣男!”
感叹了一句,见附近已有不少村民在围观着私语,她脑子突然一转,回过头去瞥着那兰秀才怪异的一笑,心里忖道“夏草啊夏草,既然姐姐我用了你的身子,通通都要为你讨回来”,嘴上也就拔高了声儿。
“谢谢你。”
一言既出,她偏头俯在傻子身上,再不吭声。而村民们似乎都从这话里品出了味儿来,只有那兰子安还懵懂不知,寻思着夏草那笑容十分好看,目光不由稍深一下。
知夫莫若妻,范氏顿时察觉了出来,牙齿磨得更利。
“相公可是觉着那小浪蹄子顺眼了?想纳了回来?”
兰子安惊觉失态,压住奇怪乱蹿的心思,揽了范氏的腰。
“娘子哪里话?只是她这样的人,我们委实不必与她计较,娘子往后……毋须再去找她麻烦了。”
“相公说得极是。”
范氏走了两步,盯着兰大傻子与夏初七的背影,目露怨恨。
夏初七来到鎏年村三天了。
从傻子和村人的嘴里,她大概了解到一些情况。
她所处的大晏王朝与明代的区划国体极为相似,这个村子叫着鎏年村,隶属于锦城府的清岗县,离县城约三十里左右。但除了一些基本常识之外,以傻子为数不多的脑髓,也问不出更多有价值的东西来。
回去的念头在几次三番的尝试后,就被活生生掐断了。
反正她夏氏孤儿走到哪里都是独单单一个人,到了什么山头,就唱什么歌,哪里的黄土都养人。既然青春还在,不仅有机会实现前世找一个好老公的奋斗理想,还能体会一把另类的封建王朝新农村生活,也不算吃了大亏。
这三天来,托了十九爷的福,她的日子还算风平浪静。虽说那天她点到为止的“谢谢你”三个字,很自然地把矛头指向了兰秀才,村子里的议论声更多了,却没有人来找她的晦气。整个村子,或者说整个清岗县都被另外一件大事抓去了注意力。
据传晋王殿下的大军已经到了凌水县,很快要从清岗过驿,全县震动,县老太爷招了里长去,说是为了迎接殿下,清岗沿途要黄沙铺路,要疏水搭桥……
对于那个间接帮过自己的十九爷,夏初七没有半毛钱感觉。
她现在比较关注自家的小命儿。可能真应了那句古话,医者不能自医,自从那天沉了河,又在河边上受了风寒,她本就破败的身子不仅没有完全康复,还咳嗽得更加厉害了。
“大傻子……”她喊得有气无力。
“草儿,我在。”
傻子待她极好,除了傻之外,他身上真没有别的毛病。一年前,当他从苍鹰山脚下把夏草给捡回来开始,两个人就住在这几间破烂透风的茅草屋里。与他两个相依为命的,还有一个打小照顾他的三婶娘。
“傻子,我没力气了,你去帮我采点药吧?”夏初七嗓子都快咳破了。
傻子焉焉的耷着大脑袋,瞧着她重重点头。
“乖!”她习惯把他当成小孩儿,“你记牢了啊,先去村东头靠井边的田梗子上采点白花蛇舌草,再去村西头的河边湿地上,摘几把鱼腥草。回来后在灶房的锅台边儿上,找几块三婶娘做菜的陈皮……”
夏初七费了老大劲儿,才表述清楚。
等傻子大致领悟着出门寻药去了,她真心觉得:和傻子生活,可真累啊!
再一次,她昏沉沉睡去。
梦里,她还在清凌河边上吹冷风。
冷风里,有一条大红色的裤衩子在飞啊飞啊……
突然,一双鸡爪子似的手掐住她的脖子,窒息般的刺痛感,真实得将她从梦里惊醒过来。
“老子……”
刚一睁眼,面前就是一双怨毒的小眼睛。
“夏草,你个贱小淫儿,老娘来送你一程……”
夏初七呼吸不畅,心里头直骂范氏个神经病!
谁稀罕着她家男人了?
妈的!
不过,好歹她是在红刺里训练过来的,哪怕生了重病,也不是任人宰割的主儿。拼着一口气儿,她攥住范氏的手腕,哑着嗓子厉声低喝。
“泼妇,你他妈在找死?”
范氏手腕一痛,瞪大眼睛,觉着她像变了个人儿似的。
“你,你,你怎地不结巴了?力气还这么大,你是谁?”
夏初七心里头冷笑,奸恻恻地凑近了她。
“老子是谁轮得到你来问?警告你,别惹火了我。不然我就让兰秀才休弃了你!”
范氏瞳孔一缩,“我家相公,他才不会休了我。”
“不会?!”
夏初七冷笑声声,“你还不晓得吧?兰秀才他本就钟情于我,之前是他说要纳了我回去。我被浸猪笼也是他潜入水底救我上岸,我两个的感情……”
“你胡说!你个贼囚根子烂**,老娘掐死你……”
范氏说到此处,突然见鬼般“啊”了声,直勾勾盯住她的脸。
第7章 一条生,一条死。(2)
“你的额头上?……贱人,你是朝廷钦犯对不对?结巴也是假的?不行,我要告诉我爹去……”
想来夏草之前将额头上那个“贱”字遮得极好,村人都不知情,而范氏与她撕扯时,竟恰她将她的刘海拂了开。
夏初七心道要糟,正琢磨办法,一个人影突然踹开门儿冲过来,二话不说,老拳一挥,便重重砸在范氏的身上。
来人正是傻子。他性格软弱,长年在村子里被人欺负,范氏嫁过来这么些年,还从没有见过他愤怒成这副模样,惊惧间护着大肚皮就哀哟连天地叫唤起来。
“大,大兄弟,别,别再打了,嫂子一会儿给你买糖吃……”
她喊得可怜,傻子却像吃了火药,根本不理会她。
“坏人,你是坏人。欺负我草儿,我打你!打死你……”
“啊!大兄弟饶……啊!杀人啦……救……”范氏被揍得一脸鲜血,杀猪般大哭。
“傻子!快住手,你要打死她了!”见这情形,夏初七赶紧阻止。
“不!我打她,就是打死她!她不是好人!”
傻子长年做农活,人长得高大粗壮,力气也大,几个拳头砸下去,范氏就哀嚎着倒地上没动静儿了。他也不管范氏死活,收回拳头就变成邀宠的小动物,狠狠抱住夏初七,开心地咧着大嘴反过来安慰他。
“草儿,我打她了。不怕不怕,没事了,没事了啊……”
探了探范氏的颈动脉,夏初七才放下心来。
“吁,真打死了她,不怕吃官司?”
垂下大脑袋,兰大傻子瓮声瓮气的说,“我不怕,只要你不死,我什么都不怕了……”
见他明明害怕得紧,却偏要来护着自己的样子,夏初七又好笑又好气心里头又温暖。可再一看范氏被揍得惨不忍睹的样儿,更头痛怎么善后。
摆在她面前有两条路,一条生,一条死。
第一死路:如果范氏醒过来,有了她做县令的老爹,她和大傻子都得完蛋。
第二生路:让范氏永远的闭上嘴。
是人都会选择生路。只可惜,看着范氏高高隆起的大肚子,她终究狠不下心。
如此一来……
一个大胆的计谋浮上大脑,她冲大傻子勾勾手指头。
“来,傻子,你替我做两件事。”
“哦。”傻子像个老实的孩子,乖乖凑过头来。
夏初七小声与他耳语几句,他却只懵懂地盯住她。她不得不又仔细交代了两遍。没想到,等他彻底听明白了,一颗大脑袋却摇得像拨浪鼓。
“第一个可以,第二个,不行!草儿,三婶娘晓得了,会恼我的……”
无奈之下,夏初七只得板着脸。
“你听三婶娘的话,还是听我的话?”
傻子向来对三婶娘有点儿发怵,不过到底还是点了头。
“我,我都听你的。”
傻子听话的把范氏给扛了起来,偷摸着从后门出了屋子。好在这几间茅草屋是独户,又在村西桥凼头上,离村人密集处较远,没被人发现。
等他再回来时,夏初七一阵忙活,蒙着头出了身冷汗,身子也松快了许多。
但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她却多了一丝无力感。
世道变了,人心却还是没有变。然而,不管人心如何,她都得活下去。
“傻子,找点儿吃的来!”
对于范氏的事情,傻子没她那么强的危机意识,只觉得自家做了错事,一直耷拉着脑袋在犯傻。听了她的话,哦了一声,回头去了三婶娘屋里,摸来了一块黑乎乎的烙饼塞到她手上。
“你吃,好吃的烙饼!”
夏初七掂掂那饼子,牙齿都酸掉了。
说它是烙饼,不过就是三婶娘找回来的青蒿与细面捏一块在铁锅里烙出来的馍馍,一点油星都没有,只稍微比她过去几日吃的粗食高级那么一点点。咬一口,硬得她无比怀念以前丢在部队潲水桶里的大白馒头。
想到过去,联想现在,她不禁神伤。
“傻子,你打小就吃这些东西?”
傻子想了好久,皱起了眉头,“不,小时候我吃过极好的……后来就吃这个了。”
小时候?
夏草愣了一下。
她只知道傻子是三婶娘柳氏从外乡带过来的,在这里一住就是十来年。三婶娘除了说她带着傻子讨过饭,再没有说过他们的过去。但傻子从不撒谎,他说小时候吃过极好的,那肯定就是了。
“嘶,老子的牙……!”
咯到了牙,她烦躁地低骂一声,实在咽不下去。把馍馍往床边矮几上一放,失神地倒在木板床上。
“草儿,你不吃了?”
“吃不下!”
傻子可能饿得狠了,吞咽了下口水,拿过她啃过的馍馍来就狼吞虎咽地塞到了肚子里,都没见他怎么嚼巴就入了五脏庙。末了还抹抹嘴,翻着白脸咽着喉管,一阵傻笑。
“好吃,烙饼真好吃!”
盯了他良久,夏初七伸手入怀,细细摸着那人身上顺来的“小金老虎”,皱着眉头问,“傻子,你想吃肉吗?”
“肉?”
肚皮不争气地‘咕噜’了一声,傻子喉咙里快伸出手来了。
“喔,哪有肉吃?傻子好久没吃过了。”
想到肥瘦相间,酥烂不腻,入口即化还香甜松软的红烧肉,夏初七也丢人的狠狠咽了咽口水,许久没有尝过的饥饿感,塞满了心窝子,两只眼睛都放起了金光。
“傻子,我一定要让你天天有肉吃。”
“草儿——!”这时,那扇满是蛀洞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一脸精明的三婶娘入得屋来,把锄头放在墙角,情绪不宁地打量了过来,傻子心虚得垂着脑袋不敢抬头。不曾想,三婶娘却只问了问夏初七身子的恢复情况,就说了另外一件事。
“草儿,族公说,晋王殿下要到县里来了,也不知怎地,他突然改了行程,要在县里小住些日子……”
“他来县里,关我们啥事?”
第8章 侄媳妇儿
“县里每户人丁,要摊派钱粮,族公说,明儿就得上缴……”
摊派?
这不是鱼肉百姓么?
鎏年村人除了种养殖外,便没有额外补贴家用的营生,户户穷得叮当响。可各种赋税却高得离谱,打井要摊派,祠堂修缮要摊派,现在十九爷的大军要在县里驻扎,摊派自然更少不了。
人艰不拆啊!
寻思一下,她低眉顺目地笑着,装得十分老实。
“三婶娘,那你找我……?”
三婶娘依旧笑眯眯的,“大柱他不省事,你身子骨要好些了,明儿去一趟县城,把仓里的两筐粳米拿去换钱。还有……”她顿了下,才接着说,“这月十五是个极好的日子,你卖了米要有余钱,扯几尺花布,做身儿好衣裳,就和柱子两个圆了房吧,免得再招人闲话。”
圆房?
傻子人虽她,在她眼中却是个孩子!
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包办婚姻,夏初七自然不会认可。
却也不忍心丢下傻子就走。
况且,她目前也没地方可去。和穿越小说中那些飞檐走壁的女英雄不同,大晏王朝户籍制度严苛,走哪里都要官府路引,尤其对女子多有约束,一个姑娘家想要背井离乡讨生活,可以说寸步难行。
敷衍了三婶娘,当晚各自睡下,夏初七却翻来覆去夜不安枕,觉着头痛不已。到是傻子没心没肺,兴奋得像个小娃娃,假装小解又跑来她屋外头问了一回,要跟她进城。
这一闹腾,夏初七更睡不着了。
半夜时,她突然想到了怀里顺来的脏物——小金老虎。清凌河边那头冰山狼瞧着就不是个普遍人,她如果冒冒然带着脏物进城,会不会不太安全?
不行,先得了解下情况,再做计较。
迷迷糊糊爬下床,她将小金老虎用一块破布裹了,埋入墙角一个泥罐下面的松土里,又不放心地拿脚踩平了,才长长松了一口气。
离清岗县城约二十里左右的凌水县境内,驻扎着晋王爷麾下的金卫军。夜深了,主帅帐篷里还掌着灯。帐外,身穿朱红战袄,腰佩黑鞘长刀的值夜守军举着火把在巡逻,呜呜的风声里,整齐的步伐清晰可闻。
“报——!”
内侍郑二宝急匆匆打了帘子入帐,却见殿下独自一人同时执了黑白棋子在对弈,他赶紧涮袖跪下。
“爷,京师八百里加急——”
一颗黑子落下,赵樽接过文书,姿势没变地看完,着郑二宝点了烛火烧掉,再次凝视棋枰,执了一颗白子在手久久不语。
四周愈发冷寂。
即便郑二宝侍候他多年,也不禁打了个哆嗦。
这位十九爷,性子孤僻得紧。不生气的时候,不表示他心情好,生气的时候,也不表示他心情不好,越是平静越是让人害怕。尤其这几日,在他派了斥候在凌水和清岗二县境内寻遍一个女子无果之后,脸色更加冷漠难辩,没人敢在这时候轻易触怒他。
“爷,还有件事儿……”
赵樽没有移开目光,面前的黑白两子各占半壁江山,僵持着都没有办法更进一步吞食对方的疆土,而他好像根本没有听见郑二宝的话,只拧了拧眉头。
察着颜,观着色,惯常嘴快的郑二宝今儿却有些踌躇。
“爷,驿使还捎来了皇长孙殿下给您的口信……”
赵樽略顿下,冷冷看向他,“何事?”
“请爷在归京沿途,秘查一人。”
“什么人?”
“前魏国公夏廷赣之女,皇长孙之御赐嫡妻……”
赵樽在洪泰二十四年春出征乌那,现已是洪泰二十五年冬。近两载的边关生活,并不防碍他知晓朝廷动向。一年前,京师出了一桩震惊朝野的大案。前魏国公夏廷赣被其胞弟夏廷德揭发通敌叛国,阖府七十余口满门抄斩,只余一个七小姐不知所踪。
他没有见过那位钦定的侄媳妇,却知晓那女子名声不太好。
只是,此案后不久,赵绵泽就另娶了因揭发胞兄有功而世袭魏国公爵位的夏廷德家三小姐为妻,据说两人情投意合,两相得宜,现又意欲何为?
灯芯‘啪’的轻爆,他平静的再落一子。
“明日卯时,开拔清岗驿。”
“是!”郑二宝偷偷搓下手,“那,如何回复皇长孙?”
赵樽肃然抽手,回答得漫不经心,“四个字——回京再说。”
“啊?可是爷……”
“下去!”
郑二宝抽搐着嘴角,缄默了。
爷啊,沿途秘查……都回京了,还如何替人查?
鸡打鸣,狗叫唤。
天儿放了晴,还是干冷干冷的。
夏初七从破旧的箱子里翻出最好的一身行头穿上,对着桃木小镜在屋子里一个人捯饬了许久,才张罗着和傻子进城。
傻子人傻,却有的是力气,挑了一石粳米走在前头,身板挺得直直的。到是她生过病身子还有些打蔫儿。
村东头的大皂荚树下,几个妇人正在笑着咬耳朵。声音很低,却还是断断续续地落入了夏初七的耳朵里。
“听说了吗?那范氏……”
“平日里瞧她就不是正经人……光着身子在种猪圈里……那种猪可是发了情的……伤风败俗!”
“今儿赶早她就哭着上县城去了,还骂了好一阵……呵,怕是又有人要倒霉了,人家可是县太老爷家的小姐……”
夏初七微微翘起了唇角。
从来没有人惹了她,还能够全身而退的……
等着瞧吧!
一路上没遇到进城的牛车,两个人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了清岗县城。
还未入城,就见城外驿道边上围满了拥堵的人群。人挤着人,人贴着人,踮脚的、翘首的、寒暄的、插科打诨的……各种各样的喧嚣声此起彼伏,整个县城好像都在为了一件事而骚动。
晋王爷下要到清岗县了。
有人在说,十九爷率三十万金卫军痛击了乌那国,还活捉了乌那公主,蒸剐了乌那国王,斩杀了十几万乌那兵卒。可殿下不幸在回京途中又感染了风寒,得在县里住些日子调养。
第9章 装疯卖傻!
有人在说,这晋王爷是当今老皇帝最小最宠爱的儿子,才十几岁时就征战沙场,逢战必胜,杀伤无数,得了个“索命阎王”的称号,时人提起他,无不闻风丧胆。
有人在说,从他及冠起,老皇帝前后为他指婚三次,三个王妃都不等入洞房就香消玉殒了。慢慢的,鬼神之说就传了开来,说他杀戮太重,一般女子降不住缠在他身上的冤魂,近不了他身。
也有人在说,他定是长得三头六臂,面如厉鬼……
总之,就是各种好奇。
不过,不管什么说法,像他这样的人物,别说老百姓没有瞧见过,就连县太爷范从良家的祖宗十八代都没见过。这不,倾全县之力,修桥疏河,黄沙辅路,还天不见亮就领了人前头候着了。
夏草听着八卦,脚步却没有停,和傻子两个一道入了城,把一石粳米换成了五吊铜钱,接着便四处逛荡起来。
今日城里不若平常日子,穿盔带甲手提配刀的巡逻守卫到处都是,小摊小贩酒家茶舍门可罗雀,她带着傻子高调地转了一圈,很快就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往嘈杂的驿道边儿上挤了过去。
不多会,傻子突地拎住她的胳膊,惊恐地叫起来。
“草儿,快跑——”
夏初七自然没有跑。
傻子的反应太过激烈,捏着扁担的手在发抖,脊背僵硬,满脸恐惧,这是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样子。可即便如此,他还在竭尽所能地护着她。
心下一暖,她握住他的手。
“傻子,跑啥啊?”
“草儿……跑啊……有坏人……”
夏初七拧下眉头,还没闹清楚他害怕的源头,一个县衙的皂隶就巡了过来,提着梆子重重一敲。
梆——
“晋王殿下过驿了……肃静……肃静……!”
密集嘈杂的人群安静下来,众人屏紧呼吸,视线齐刷刷往一个地方看去。而夏初七顺着傻子发直的目光看过去,才恍然大悟般发现,原来他在害怕那个晋王爷的军队。
“傻瓜,不要怕。咱们站得远,他们又不吃人。”
她拍着他胳膊安慰着,没再去注意傻子的表情,目光也被古代亲王领兵的阵仗给吸引了过去。
实在太壮观了!
呼啸的北风中,一队队排列整齐的金卫军,摆出龙蛇一样的阵势来,在破雾的光线中镫镫而行,制作精细的铜铁甲上,似乎带着幽幽的寒光。弓兵、骑兵、枪兵,火铳兵……人数之多,感觉像延伸到了天边儿。威风八面的金卫军中,有一面篆刻了“晋”字的帅旗凛然飘动着,似乎还沾染着鲜血的颜色。
甲胄铮铮,狼烟扑面!
晋王爷被簇拥在将士中间,没有乘车驾辇,而是端坐在马上。凤翅溜金的头盔下,面部线条刚硬酷烈,黑金的铠甲外,一件镶织了金线的大氅迎风而展,飞扬着雄性之美。
全城百姓,头垂下,再不敢抬起。
听得他胯下黑马扬蹄一声长嘶,已是跪了一地的人在高呼。
“晋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静静而立,如一头森林之王在捕猎。
杀气!
满身的杀气!
一种华贵气势中的狂野杀气!
风吹来,刀片一般刮过脸。
夏初七看不清那王爷的五官长相,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熟悉的硝烟味儿。她知道,那是一种只有经历过无数战场和鲜血的洗礼才能磨砺出来的杀伐气概。
“大胆小娘子!你为何不跪?”
尖锐的嗓音,把夏初七的魂魄给震了回来。
她这才发现自己鹤立鸡群,成了人群里的特例。而那个高倨战马,伫立于万人中间的晋王爷,眼风凌厉地扫了过来,视线犹如破风的刺刀,扎得她心尖一寒。
她未及开口,傻子哆嗦着就拽了她磕头。
“殿下饶,饶命,这是小的媳妇。她,脑子不,不好使!”
傻子这么“贴心”的解释,纠结得夏初七心肝直涨痛。
在鎏年村混了这些日子,她对古代生活虽说没有完全适应,却也磨合得差不多了。但作为现代人,对于“跪”,多少都会有心理障碍。
又要能屈能伸一回?
低垂着头,她没再去看战马上冷飕飕的男人,为了自家小命儿考虑,脚一软跪下去,埋着脑袋,故意抖抖嗦嗦地憋着嗓子,真就当自个儿是傻子了。
“我是嫦娥,我是最最好看的嫦娥,顶顶好看……”
赵樽高倨马上,看着她,半晌没有动作。
他不动,跪在地上的人,琢磨不透这位爷的心思,也只能一个个安静地跪着,汗毛倒竖地体会传闻中“冷面阎王”的肃杀劲儿,只当在人间地狱里走了一遭。
四周,一片死寂。
夏初七没有抬头,却可以感觉到头顶的冷芒。
冰冷,冰冰冷,凭直觉,她猜他一定在看她……
“起来吧。”
一道平静得几乎没有情绪的嗓音,打破了驿道的静寂。
嗡——
耳朵呜鸣了一下,夏初七瞬间被他的声音给震得魂飞魄散。
怪不得,觉得那么熟悉……
原来是那个贱人!
荡着白色芦花的清凌河岸,纵横交错的血腥伤口,夹杂着中药的男人味儿,与他的主人气质极不协调的红色裤钗子,那人冰冷的眼,饮血的剑,湿湿的赤**膛……
她心里微微发冷。
红裤衩认出她来了吗?
他有没有发现小金老虎不见了?
带着侥幸心理,她低垂着默默祈祷,却听得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哀怨的声音。
“殿下,民妇有冤!请殿下替民妇做主啊……”
范氏?
完犊子了。
那红裤钗就在上头,泼妇在这个时候点她出来,她要被认出来了还有活路吗?夏初七没有抬头,装得比谁都傻。可范氏却已挂着泪水跪在地上指着她,期期艾艾地说将开来。
“民妇鎏年村范氏,与相公情投意合,可这不要脸的妇人,几次三番勾搭我相公不成,竟怂恿他男人兰大傻子打晕了我……诚心想要污损我名声,好让我家相公休弃我……”
第10章 当腹黑撞上腹黑!
范氏前因后果都说得清楚,也说得无处不可怜,但夏初七却有些诧异了。她为何没有提到她额头上有“黥刑”刺字的事儿?
这不是比那些个鸡毛蒜皮,更容易将她治罪吗?
“抬起头来。”头顶传来一道熟悉的冷声儿。
对她说的?
这下想装死都不能了。偏着头,她扯歪了嘴角,一脸迷茫地望望赵樽,又望望指控她的范氏,傻乎乎地蹙着鼻子直摇头,呆呆的说。
“我是嫦娥,最好看的嫦娥,顶顶好看的嫦娥……”
“还装傻?”范氏咬牙切齿,起身指着傻子,“兰大傻子,你来说,是不是你两个合着伙做下的糟践事儿?”
傻子缩了缩脖子,偷偷瞄一眼夏初七,既不敢承认,却也不会撒谎,一张憨厚的脸胀得通红。
“我……我……”
“说啊,怎么不说了?是不是你们?”
傻子吓得肩膀一抖,可还是哆嗦着拦在了夏初七面前。
“不,不关我草儿的事,是我,是我做下的……”
夏初七暗自感叹。
果然,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要不是她素来知道傻子就这牛都嚼不烂的傻德性,她往后真不能再与他搭伙过日子了。
驿道边上的凉风呼呼在风,晋王殿下的冷脸与冰还寒。这里的人谁都听说过十九爷铁血残暴好杀戮的传说故事,心下都在寻思,这一对傻子夫妇只怕要遭殃了。
良久,赵樽才声音平平地看向傻子。
“你可知罪?”
傻子低着头,对他不像刚才那么怕了,喃喃的咕哝。
“知,知罪了。殿下,不关我草儿的事。”
赵樽扯下嘴角,“为何要这么做?”
傻子垂下脑袋,说得可怜巴巴,“她好凶,我村,村子里就她最凶!她是个大恶人。她要掐死我草儿,草儿是我媳妇,我要护着她。”
夏初七狠狠闭眼,心酸酸地为傻子的智商默了哀,不料那个晋王爷话锋一转,却冷冷道,“你畏惧于她,便承认是你做下的?”
“啊?”傻子愣了,他不懂。
“啊……”
很多人都在抽气,他们虽懂了,却不明白晋王爷为什么要这样。
赵樽声线更凉,面色莫测地看着傻子。
“你没有做过,对也不对?”
这,这,这……
他在诱导傻子翻供?
夏初七心生疑惑地看过去,他的目光却没有放在她的身上。而她的猪队友兰大傻子,则再次低下头去,摇头否认了。
“不!是我做下的,我讨厌她,他打我草儿,我就要打她……”
哗……
有人在偷笑,有人在叹息,有人在摇头……
赵樽却没有表情,低沉好听的嗓音,带着几分不辨情绪的沙哑,“可叹!这不是傻子又是什么?”
略顿,他面无表情的加重了语气。
“范氏,两个傻子合谋害了你,你当本王也是傻子?”
夏初七闻言大惊。
不仅是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晋王爷的偏袒实在太过明显,明显得就连傻子都愣愣看着他,眼珠子都没有转。
“小贱人!”
范氏一跺脚,不哭诉了,也顾不得她老爹交代过不能说出来清岗县里藏匿有朝廷钦犯,以免他受到株连,一切等晋王离开了之后,再来处置的话了。
泼病一犯,她哪管其他?
“殿下!这个贱小淫儿她是个朝廷钦犯,民妇有证据。”
朝廷钦犯?
全场哗然,视线纷纷投向了夏初七。
可率先发作的人,却是范氏的亲爹范从良。
“放肆!殿下面前,说什么疯话?”
大晏朝吏制严苛,当今皇帝又奉行“乱世用重典”,对待犯人刑罪俱重,动辄以杀结案,官吏如犯有失职罪,必将受到株连,丢掉乌纱帽挨板子都是小事,丢掉了小命儿也是常有的。范从良警告地瞪了女儿一眼,拂了拂身上的知县官服,觍着臃肿的身子上前,向赵樽行了个跪拜大礼,恭敬道:“殿下,这妇人乃下官小女,自幼愚顽不堪,言语无状……”
赵樽冷冷一抬手,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只脸色未变地问范氏。
“你有何证据?”
范氏偷瞄他爹一眼,声音弱了不少,“殿下,这个贱人来路不明,素来奸猾狠毒,民妇昨日与她争执时,亲眼见她额上有墨刑刺字,定是逃匿重犯不假,请殿下明查秋毫。”
肩膀抖了下,夏初七埋着的头,低得更狠了。
赵樽看向她头顶,眉峰微微一皱。
“你,走上前来。”
心里‘咯噔’一下,夏初七心道完蛋了,目光越过人群望向了马上那个居高临下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太过心虚,她虽说看不清他的脸,却能明显地感觉到他视线里带了几分凉入骨髓的讥诮。
难道他早就认出她来了?
不该啊!那日天色昏暗,她的样子又狼狈……
为了配合自家是个傻子的剧情,她嘴巴一扁,张开双臂就抱住傻子的脖子,一把鼻泣一把泪地蹭在他肩膀上,憋着声音哭起来。
“傻子,我要回家,城里不好玩,不好玩……”
范氏一脸得意,心道,这小贱人还在装,可再装也没有用,在这样的状况下,晋王殿下不追究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殿下,民妇说得千真万确,只要拨开这小贱人的头发一看便知。”
“来人!”
赵樽冷冷扫过来,“拨开她头发。”
范氏迫不及待的抢前一步,不等金卫军抓紧夏初七的肩膀,就一下拂开了她的刘海。
“啊——”她倒抽了一口气。
夏初七的额头上没有预想的刺字,只有一坨黑乎乎的东西。
“呀,好大一个胎记!”
“原来是个胎记啊,那范家娘子……她识字吗?”
“好好的小娘子,颜色长得还好,却是被那胎记毁了……”
范氏呆呆盯住夏初七的额头,大声儿喃喃,“不,不可能的,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的……”
第11章 从了他便是!(1)
夏初七哪肯让他们继续盯着看?她如同受了天城的委屈一般,扭头趴在傻子的肩膀上,“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哭得让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同情心泛滥的长吁短叹起来,她却在抖着双肩,一直憋笑……
当然,那针刺的“贱”字虽说入体不深,可要彻底去掉却不容易,在现代用激光都要无数个疗程,只靠中药更非一朝一夕,况且用药不当,很有可能会留下疤痕,她哪敢随便乱试?
于是乎,她便寻了个折中的法子。
此事说来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在她前世的现代,影视剧化妆使用的肤蜡不是稀罕物,爱美的姑娘们为了省钱自制肤蜡来遮眉毛遮疤痕的就更多了。只不过事情出得太急,她没有办法做出和皮肤颜色相近的肤蜡来,且黑色遮盖效果最好,于是就地取材,让傻子帮她找了制胶的原料皂荚和植物染黑的原料柿叶和冬青叶,加了一把锅底灰,再浸盐固色,熬制成黑色的肤蜡,均匀涂抹吸收,乍一看上去就像个黑胎记了。
但这种东西经不起推敲,虽偷偷整了范氏一把,她还得继续扮傻。
“还不滚下去!丢人现眼。”
范从良狠狠斥责了女儿,面对赵樽时,又换上了一副讨好巴结的脸孔来,“殿下,小女实在愚顽不堪,耽误了殿下行程,回去下官必当对她重重责罚。”
他想要找个借口给范氏下台阶,不料赵樽却认真地问了。
“范大人打算如何责罚?”
范从良一听心里头就发了慌。按《大晏律》,诬陷良善者,应当反坐。牙根一咬,为了给晋王爷一个交代,也为了顾及全城百姓的眼光,他慌不迭朝师爷使了个眼色。
“殿下,下官马上就将这罪女押回县衙大牢,必按律法重重治罪。”
治罪?夏初七心里冷哼。
县衙门都是他范家开的,那大牢不等于她家客房啊?
两个衙差心领神会地过来押了范氏就要走。
不料,赵樽却淡淡道,“慢——”
范从良脊背冒冷汗了,“殿下?难道可是怀疑下官会包庇罪女?”
“范大人多虑了,本王自是知道大人刚正不阿,不循私情。可范氏虽罪不可赦,腹中胎儿却委实无辜。”
谁也没有想到晋王殿下会为范氏求情,夏初七更是恨得牙根儿痒痒,她和在场众人的想法都一样,无法理解一个被称为“冷面阎王”的男人,会如此好心地顾及一个孕妇肚子里的胎儿,就打算这样放过了范氏……
“多谢殿下。多谢殿下……”
范从良欢喜得老脸满是红光,这个头磕得心甘情愿。
“大人不必多礼!拉下去,掌嘴五十,杖责二十,以示惩戒就足够了。”
哗,瞬间的变化,石化一众人。
范氏父女,顿时如坠入腊月的寒冷,说不出话来。
晋王爷,真狠啦!
看上去他像是给了范从良一个天大的面子,实则却恶整了他一个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不过,夏初七却发现,这样儿才符合红裤衩的闷骚本质。她早就发现,在这人一板一脸的严肃外表下,有一股子“蔫损的坏劲儿”,可以说无人能出其右。
贱人,果然够贱!
范从良满脸冷汗,还是不得不为女儿争取——
“殿下,按《大晏律》,未审先刑,便,便不成规矩了。”
赵樽‘嗖’的剜过来,那股子生来便俯视众生的王者气势,逼得人不敢抬头正视他。
“本王便是规矩,范大人有意见?”
“下官,下官不敢!”几个字范从良说得特别艰难。
范氏哭喊着被拖下去了,掌嘴第一下便被抠掉两颗牙齿,惨叫声十分骇人。可围观的老百姓却再没有了半点议论声。驿道边上,除了猎猎的风吹拂旌旗的声音,只剩下范氏恸哭的哀嚎和棍棒捶肉的沉闷击打声。
很难想象,这么多老百姓同时在场,如何能保持肃静。
可现场,真的很安静。静得那范氏的哭喊声尤其凄厉入耳。
血腥,暴力,又惨不忍睹!
晋王爷的残暴,平静下的狷狂,也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一个孕妇如何能承受得起二十大板,夏初七已经没有心力去关注了。她只是在首次看到古代刑罚的残酷性时,突然产生了一种某贱王爷其实是在杀鸡儆猴的错觉。
而她就是那只猴子。
可每当她试探性的瞄向他时,他冷漠的视线却始终没有看她。
或者说,他从头到尾就压根儿没有认出她来。
“晋王殿下起驾——!”
郑二宝尖细的嗓子一喊,停顿许久的金卫大军再次开拔了,一队队整齐地从远处经过,那声势浩大的壮观场面,让夏初七紧张得冷汗都湿透了脊背。
终于,那冷鸷的一人一马掩在兵流里远去了。
他没有认出她来……
这个实事,让夏初七长舒一口气。
先人板板的,终于逃过一劫。
她心情愉快地拽着若有所思的傻子,随着驿道边上或追逐或围观或各行其事的人群,慢慢的散了开,正准备回城里肉铺打上二两肉打打牙祭,庆祝一下新生,耳边却突地传来一句。
“姑娘,殿下有请!”
像被闷雷击中,她脊背一僵。
贱人,又戏玩她?!
夏初七想,如果早知道清凌河边上的红裤衩不仅是当今的十九王爷,还是出了名儿的“冷血阎王”,打死她也不会偷他的小金老虎。那么,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让几名金卫军不客气地“请”到这个满是霉变的屋子里来,被人拴了手脚不说,还任由两个美人儿在身上摸来摸去。
美人虽美,她却受不起这艳福——搜身啊,幸好她英明,先藏了起来。
当然,她也不是没想过把小金老虎交出去,换得平安。
不过看他们大费周章“请”她来的架势,就知道那不是一块普通的黄金饰品。
经验告诉她,这样重要的物件儿,一旦承认偷拿了,落在那个冷气森森的晋王爷手上,结果也是一个“死”字。而且,还有可能会死得更加的销魂。
第12章 从了他便是!(2)
如今眼下,她只能死咬住不松口。
“喂,我说美人儿,你俩够了没有?我可不是蕾丝……”
搜她身子的女子垂着头,只字片语都无。那沉默劲儿,到真像他家主子教出来的奴才。
不理老子是吧?
夏初七嗤笑一声,活动下勒得生痛的手腕,幽了一默。
“行了,回去告诉你们家王爷,喜欢我又何必搞得这么麻烦?我从了他便是。”
噗!
那年纪小的丫头,忍不住喷笑了。
“哈哈,这位姑娘,你可真有趣儿。”
那年长的姑娘,长得更为好看一点儿,人也稳重大方了不少。在小丫头的笑声里,她只抬了抬眼儿,扫过夏初七并不十分出众的脸蛋儿,唇角的笑容深了几分,温声说了一句“得罪了”,便又转脸吩咐。
“梅子,给姑娘把绳子解了。”
“是,月毓姐姐。”
捆绑的粗麻绳终于松开了,夏初七心里头却全是火气,嘴上说得也极损,“说了没见过,你们偏不信,搜不出来吧?我说……那谁,月什么来着?是不是你家主子见我生得好看,就心生歹意,准备请我来做你们家的王妃,才找了这么烂的借口?”
月毓不动声色,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姑娘说笑了!我家爷龙章凤姿,人品贵重,神仙下凡似的人物,又怎么会对姑娘……呵呵……”
一道意味深长的“呵呵”说完,月毓又换上了得体的微笑,“我是爷的大丫鬟,唤着月毓。姑娘要没其他事儿,我两个先去向王爷复命了。”
大丫鬟?
夏初七翘起唇角,在她身上多瞟了几眼,又产生了点儿别的兴趣。
她曾经听人说起过,古时候为王公贵族的主子爷们儿破掉处身的女人,基本上都是他们身边的大丫鬟。那么,这个月毓会不会也是那冷酷王爷的枕边人?
想到此处,她不由自主就想到前世听占色调侃过几句相男术来。她说是男子的外貌体相,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一生的命运和荣辱富贵,还关系到他的“个人能力”,五官面相要有棱有角,眸如清辉,鼻如山峦,额骨有神。看身形先看腰,再看腿。说来,红裤衩还真是一个生得极好的,尤其那两条腿,长而有型……
那么,眼前这位大丫鬟肯定是消受过了?
捉弄之心一起,她肚子里的坏水便涌了上来,掩都掩不住!
“这位姐姐,咱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来讲讲你与你家爷的风月之事?”
她那调戏的荤话,比那勾栏院里混着的小爷们还要来得生猛。
梅子羞得面红耳赤。
月毓到是维持着泰然自若的神态,“姑娘就不要打趣我了,以我这粗鄙的姿容哪有福分侍候爷?你还是早些歇着吧。”
她粗鄙?说自己呢吧?
早些歇着?可这地方是好歇的吗?
“慢着。”
夏初七喊住她,“就这样走了?准备关我多久?”
月毓笑容依旧恭谦守礼,却不达眼底,“主子的事儿,我们做婢子的哪敢打听?”
夏初七掏了掏耳朵,半眯起了眼儿,“这位月毓大姐,哦,不,小姐,你们都不给囚犯准备食物吗?”
“爷没有吩咐的事,月毓不敢擅做主张。”月毓的笑容愈发随和。
先人板板,你不是陪睡的大丫鬟吗?!
夏初七直想杀人。
她前世的职位虽不高,可为人热情善良又大方,哥们儿姐们儿一大堆,再加上行了军医这样招人待见的职业,不管走到哪里都受人尊敬,哪里会像现在这副模样,是个人都敢给她气受?
义愤填膺地想着,她的愤怒全转移到了那贱王爷身上。
可如今,她敢拿自家的高智商打赌,若不小心行事,范氏就是她的前车之鉴。
好吧!
老子暂时忍他——
没想到,这一忍,就是三天。
不要说收拾那个王八蛋了,就连他的人都没有出现过。他只差了人把她关在这间黑咕隆咚的小屋里轮流守着,一日三餐有使唤丫头过来给吃的,却绝口不提其他,也不来审讯她小金老虎的下落,就这样把她给晾晒了。
那厮真是个人精!
他知道她不会老实招供,给她玩上心理战了?
整整三天,也没个人陪她说话,不论谁来送饭也没有人理会她,只时不时听门外的几个守卫调笑几句,说从京师来接爷回京的丫头们哪一个长得好看,哪一个适合生孩子,哪一个又最是风骚得好放被窝的……
男人嘛,心动了难免会撩几句骚儿,她也不太在意。
唯一在意的,居然是没有人打她的主意。
太、伤、自、尊!
其实,她可以不倾国倾城,可以不纵横天下,也可以甘于平淡,却怎么能适应得了这样没有自由的生活?妈的!抱着还没有完全康复的病体,她坐在黑乎乎的屋子里,琢磨着逃跑的可能性和后果。
等着吧,红裤衩,总有一天老子要你好看!
迷迷糊糊的,她似睡非睡的懵圈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吱呀一声,木栅门被人推开了。外间的光线射入了小屋里,照在她曲着腿,弓着腰,蜷缩成一团的小身板儿上,显得她极没有存在感。
柴屋门口。
一双冷得近乎刻板的眸子凉凉的盯着她,一袭织金锦袍,一条青色蟠龙纹玉带,束发冠上昂贵的黑玉闪着令人心颤的光华。
“睡得可好?”
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夏初七一个利索的翻身,条件反射地弹跳起来,抽出怀里的桃木镜刀,朝他恶狠狠地扑了过去。
“王八蛋,老子剁了你。”
“当!”赵樽闪身扣住她手腕,桃木镜应声落地。
“嘶!”她脚下虚浮突然一崴,整个人向他怀里倒去。
“啊!”赵樽顺势推她,她长声尖叫!
“去死吧你!”趁他愣神的当儿,她狡黠一笑,死命搂紧他的腰,身体跃了起来,一张嘴便咬向了他的脖动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