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母系氏族部落
陈健的穿越是和别人不同的:虽然都是穿越到古代,可他的身上却只披着半张兽皮,不远处还有一柄石斧。
纯天然手工豹纹内衣下露出了毛茸茸的大腿。
吐了口唾沫,搓掉大腿上的灰渍,显出淡黄色的皮肤,这才让他多少安心。
至少自己还是黄种人。
头脑里一个声音不断地提醒着陈健:
“生存下来,并且带领一支文明和种族延续下来。死后盖棺定论,以对社会变革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种族延续的贡献,获得积分。”
“积分只影响下一次重生时你爹的身份,再无他用。”
“地理环境和动植物分布变更。任何大陆都需要探索。”
“积分过低将被抹杀,试图自杀将被抹杀,文化传承中断将被抹杀,族群灭亡将被抹杀,沦为异族统治将被抹杀。”
回响了几次后,头脑中的声音逐渐变得虚弱,随后消失不见。
他试着卷动着舌头,用喉咙发出了一个声音。先确定了自己能够说话,这才放心。
至少比起那些没办法发出声音而灭绝的原始人类,自己的部族还算是幸运的。
语言是文明延续的基础之一,除此之外自己有手有脚,只要不做些赤手搏虎只身猎罴之类的行为,总可以生存下去。
回忆了一下这个部落,现在一共有七十多个人,女性占了一大半。
男性较少,是因为男性需要狩猎,受伤的机会增多,而在这个连巫医都没出现的年代,受伤基本等于死亡。
部落里最长寿的老祖母,年纪应该在四十岁左右,如今是这个部落的领袖。
陈健估算自己的年龄应该在十四岁左右,对于原始人而言,自己已经成熟。
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的便宜老爹是谁。
部落里是严禁族内通婚的,所以每隔几年就会和其余的部落进行野外的交合,女性会回到自己的部落,生出的孩子就是这个部落的人。
爹是谁?
这个充满哲学问道的问题,需要等到部落开始进行原始农业家庭产生之后,才能确定。
对于部族来说,繁衍就是最大的生存保证。
或许存在着群内通婚的原始人群,但陈健认为那些族群八成已经都灭绝了。这就是自然选择的残酷,不是因为人天生就知道族内通婚的坏处,而是不知道那样做坏处的都成为了历史的尘埃。
确定了自己的身份后,陈健用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牙齿,很幸运,自己的牙齿很不错,没有龋齿。
在这个时代,龋齿、坏牙,基本上可以决定寿命不可能超过三十岁。
也或许是因为瘦弱的、不健康的族人都已经死掉了,剩下的这些人都很健壮。
部族已经会用简单的石器,会用火,有了原始的语言,夹杂着很多的颤音和小舌音,可以交流但是词汇并不丰富——不能指望着原始人创造出诸如飞机电脑之类的词语来。
文字还未出现,用的是结绳记事;不会用渔网、不会养殖驯化家畜家禽、连刀耕火种都未曾达到。
有简单的石器,武器是公有的。部落的人不得不无私互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族群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老祖母拥有食物的分配权,除此之外一切大事都由部落男女共同商议。
当然,事实上这个老祖母是陈健的外祖母,也就是姥姥。
部落里男性不是他的表哥表弟,就是舅舅,要么就是关系稍远一些的表舅。
姨表妹也不少,母亲是老祖母的女儿之一,自己还有好几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弟弟。
这就是陈健现在所处的环境,一个依靠母系血缘结合在一起的小部落。
周围百里之外还有几个小部落,自己这个身体的父系遗传应该就是源于那几个部落中的一个。
现在情况已经确定下来,既然无法改变这一切,也就只能安心地生存下去。
不远处的火堆上已经传来阵阵的肉香,白天他跟着部落的男人第一次出去狩猎,收获了一只鹿,四条鱼,从豹子的嘴里抢走了半片野山羊。
表姐妹姨妈们则采集了不少的野菜,块茎,榆树钱儿,以及三十多个鸟蛋。
作为部落里的青壮年,陈健分到了一块肉,一把榆树钱儿。鸟蛋之类的东西要么是给部落里牙齿有问题的人,要么是小孩。
大家狼吞虎咽地吃着晚餐,没有盐味的羊肉实在让陈健这个现代人难以下咽,尤其是野山羊身上浓重的腥臊味。
可是肚子传来咕咕的叫声,也只好闭着眼睛享用来到原始部落的第一顿晚餐。
其余的亲戚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甚至还用石头砸碎了腿骨,吸食里面的骨髓。
自己的母亲正在喂养一个不大的小妹妹,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妹妹正在母亲身边玩耍,陈健记得这个妹妹的名字就叫榆钱儿。
以物做名,姓氏还未出现,自己的名字倒是巧合,也叫健,一个单音节的词,包括了很多的意思,大抵是健康健壮之类。
众人的咀嚼声中,传来一个声音。
“骨头留下,做针。”
老祖母用一种古怪的语调说了一句,这是陈健听到的第一句话,自己能够听得懂,但和后世的语言并不一样。
那几个敲骨头的将细长的骨头收拾好,放在了一堆树叶里,那是部落的共有财产。
晚饭后人们聚在一起烤火,几个年轻人则在用石头打磨一些小玩意儿,作为个人的挂饰,这是最早的私有财产,也是最早的精神生活。
陈健和一个叫狼皮的表哥被安排晚上守夜,保证洞口的篝火不会熄灭,用来恐吓那些大型的食肉动物。
看看身上的纯天然豹纹内衣,陈健觉得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实在是太难了。
现实是残酷的。
看了看对方在洞穴里的石矛,石刀,陈健发现这个部落还没有发明弓箭。
在成功之前,任何没有尝试过的提议都会被众人否决——部落不可能用饿一天肚子的危险,去听从陈健的意见制造什么弓箭。
况且他的年龄太小,说出的话也没有人会听。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
想到这,走到了母亲的旁边,蹲下身子示好地摸了一下母亲怀中的同母异父小妹妹,女孩睁着乌丢丢的大眼睛看着他。
“妈,给我打磨个兽牙……”
陈健用手比划着,用匮乏的词语说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箭头这个词。
母亲点点头,和老祖母说了几句,她以为儿子是想要一个挂坠。
于是从那堆骨头里找出一枚食肉动物的犬齿,听了儿子的解释,似乎要磨得很尖锐。
陈健从石器中找出了一把石刀,跟众人说了一声,就离开了洞穴。
现在天还没有完全黑,走出洞穴,那种原始的清新空气让人陶醉,绝无污染,只是不知道会有多少小清新愿意居住在这里。
洞穴在一处山的顶部,位置很好,可以看清楚远处的山林。晚霞在天边垂着,红彤彤的,如血如火。
偶尔会听到一些野兽的吼叫,在山林中回荡,惊起几只飞鸟。
几条落单的狼在洞穴附近游荡,看到陈健后并没有露出什么敌意,相反还摇着尾巴示好,偶尔低声地叫着。
看到陈健出了洞穴,这几头狼虽然示好却不敢靠近,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
记忆中部落的人对洞口的这几条狼也没有太大的敌意,至少不害怕。
实际上这已经不能被称为狼了,应该就是原始的狗,还没有被驯化,但是却和人形成了一种依附共生的关系。
有时候部落的吃的多了,可能会扔掉一些**的,而动物的内脏往往也不会食用,除非食物极度匮乏,因为老祖母用传承下来的经验告诉族人吃那些东西可能会得病。
有了唾手可得的食物,一些比较聪明的狼就懒得自己去打猎,虽然对人还抱有戒惧,但却不会主动去攻击部落的人。
它们的近亲并不聪明,既不肯如它们一般给人当狗,又不会卖萌翻滚,最终也只能沦落的种群稀薄荒野绝迹。
这几头狼会在野兽袭来的时候预警,互相依存之下,部落里的人对这几头狼也并不害怕。
看着这些野性未驯的狼,听着山林中野兽的狂啸,看着山下那几个人也抱不过来的巨大松树,由不得感慨万千。
“真是个蛮荒的时代啊!”
感受到这个时代人类的渺小,心中却生出了想要征服自然的无尽豪情。
第二章 不想绿怎么办
站在洞口嗅了嗅空气中的泥土味儿,回忆了一下自己之前的生活,确定了一件事:这里四季分明,这是一个好现象。
头脑里那个已经消失的声音告诉自己,地理环境和动植物分布已经变更,所以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处的大致纬度。
别的不说,若是在热带,那基本上就可以早死早超生了。
热带的各种流行病太多,对原始部落是个致命的打击。
四季分明的地域,一则是不容易出现热带病,再者因为冬天的存在,导致地面可以堆积出腐殖层,热带就完全没可能堆积出腐殖层,固定农业也就是只能是个幻想。
“大约这相当于原始时代的中原吧?只是大陆的地形已经改变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总之,先让部落发展起来,几百年后或许能对地理水文才能有个直观的印象。而且一定要在自己死前让这个部落发展起来,否则下辈子鬼知道会投胎成什么身份,万一积分不够,混成殉葬的奴隶……”
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首先要先把弓箭做出来。有了足够的食物,才有资格扩大部落。吃饱了,才能让部落里的人琢磨哲学、宗教、发明、文字之类的东西。
生存,永远是第一需求。
他不敢离开洞穴太远,在洞穴附近找到了一棵手腕粗细的榆树,很直。
想要制作弓箭,最好的树木是红豆杉。据说红豆杉的木心和外圈的纤维弹性不同,是一种天然的复合材料,可如今也没那么多讲究了。
榆树、桑树之类也可以,最简单的一体长弓,用最原始的工具也能制作。
“就是它了。”
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地敲击着树的根部,自己的力气比前世要大得多,手指也算是灵活,很快就砍出了个缺口。
树木倒地,截取了将近一人高的一截,用石刀将树皮剥开,又准备了一些松软的乔木树皮。
准备完这些材料,天已经黑了。
洞穴里有人大声地吼叫着自己的名字,陈健赶紧扯着嗓子回应,拖着树木回到了洞穴。
确定了人都已经回来后,老祖母将部落里所有的成年人都叫在一起。
陈健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部落民主会议,因为他刚刚成年,在部落大事中有了自己的发言权。
“马上就要到果子开花的时候了,咱们又有几个女人长大了,还有几个孩子已经不需要吃奶了,是时候去找别的部落了。这样孩子出生的时候,正好是雪融化的时候。”
老祖母用多年的经验说出了意见,这是部落壮大的机会和方法。
部落的孩子一般都是选择在融雪时出生,可能老祖母并不知道原因,只是根据经验。
刘建猜测可能是因为冬末春初的时候生产,病菌比较少,也可以降低婴儿的死亡率。这就是老祖母的作用,传承数百年传承下来的智慧。
这时候人们不知其所以然,但长久和自然抗争已经让人们知其然了。
此次活动男人女人都要去,女人固然可以给部落带来新的人口,男人也需要作为交换给别的部落留下种子。
会议没有别的意见,老祖母告诉众人,这几天要尽量准备多的食物,因为别的部落离这里很远。
陈健看看自己身边的表妹们,一个个脏兮兮的,想来别的部落的女人也都差不多。
自己已经脱离了动物性,那种为了繁衍而交配的事情暂时还是难以接受。再说了,就算接受了,到时候自己找的妹子是不可能跟自己来部落的,几年后自己的头上肯定要绿啊!
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前,这种婚姻习俗能够保证不会近亲结婚,因为小孩子需要哺乳,而父亲显然没有这个功能,小孩子也只能跟随母亲,可能会和舅舅更亲近些。
现在是母系社会,却不是母权社会,女人和男人拥有同样的议事权而已。
女人和男人,在这个时代就像是收税和罚款一样。
税收是稳定的,可能不多,但采集野果、种子、鸟蛋、根茎之类的东西,至少能保证部落的生存。
罚款是不稳定的,可能有时候数目惊人,但打猎这种事在弓箭出现之前,实在太靠运气,而且要面临危险。
没有男性独立养家的能力,就想建立男权社会,那就纯属做梦。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男人可以独自耕种土地的时候,女人会变成男人的附庸。在那之后,女人想要获得和现在一样的能够说话的权利,只怕要等很久。
等到女人可以在纺织厂等劳动密集产业赚钱的时候,等到男人都被抓着去填战壕,被机枪打碎炮弹撕裂的时候,才是女人重新成为人的时候。
女人经历了从人,到可交配的物,再重新到人的转换。这个改变是用千年后闷热工厂的血汗换来的,而不是什么人性良心悲悯之类。
世界的一切,揉碎了掰开了看,其实都是****的利益,却又总陷入可悲的循环。
如今这个年代,想带着妹子出去单过,拥有私有财产?可以,拿上你的小石斧去单过吧,至于能活多久全靠你的运气。就算熬过去了,有了孩子怎么办?你一个人靠着石斧能保证妻子和哺乳期儿女的生存吗?当你生病的时候,你的妻子能够独自一人照看孩子同时捕猎养活你吗?如果不能,那就只能乖乖在部落蹲着,遵守时代的规则。
“想要不戴绿,就得发展生产力。”
至于说没有香喷喷的妹子,那倒不是问题,可以萝莉养成嘛。没有妹子自己造,反正不是浑身黑毛的猩猩,而是体毛已经退化的差不多的人。
想清楚了这一切,念头算是通达了。
当别人都睡去后,他和“狼皮”表哥一起守夜。
狼皮是自己姨妈的儿子,部落的词汇屈指可数,想给人起名字只能用这些奇怪的名字。
在往篝火里添加了不少的木料后,陈健将那截榆木用石刀破开,露出里面坚韧的木芯,尽量刮的平整。
狼皮奇怪地看着陈健,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我先睡,你到那颗星星走到洞口的时候叫我起来。”
狼皮指了指远处天边的一颗很亮的星星,陈健认不出那是什么星,至少在前世的记忆中没有印象。
很快,狼皮就在篝火旁发出了响亮的鼾声。
陈健用石头打磨着这节树干,并不完美,但已经有了一点雏形。
在木头的两侧用石刀割出了一个缺口,搓了一截树皮纤维当成弓弦,用右膝盖当成杠杆支点,将弓身夹在两腿之间,左脚脚踝勾住弓身一册,用力弯成月牙的形状,挂上了弓弦。
将几根细长的树枝剥去外皮,在洞穴里找了几根装饰用的山鸡尾羽,用木纤维绑在了一端,当成箭支的尾羽。
另一端在火里烧了一会,碳化后在地上很容易就摩出了尖头。
试着拉了一下简易的弓,很沉,弹性一般,用不了多久就会失去弹力或者碎裂。
想要长时间使用,必须要困弓,保持不同的弯度持续很久,用油浸泡。
不过只是凑合的话,应该能用几天,现在是要饭花子,就别嫌饭馊了。
洞穴外,不时传来猫头鹰的叫声,但大约是因为这堆篝火的原因,并没有凶猛的野兽敢靠近。
将简易的长弓收好,往火堆里添了一些木柴,终于等到了星星升到洞口,叫醒了狼皮,就在火堆旁睡着了。
明天,还有一场狩猎在等着他。
第三章 黑眼圈的图腾
太阳升起的时候,森林中的潮气化为浓浓的白雾,将森林笼罩在一片奶白色中,晨风吹不散这雾却唤醒了无数飞鸟。
陈健睡了一夜的石板,硌的难受,被那个叫榆钱儿的妹妹叫醒。
幸好篝火将石头烤的温暖,否则自己还真承受不住。
原始社会不用洗脸洗手,很节省时间,但是厕所还是要上的。
那几头狼在上厕所的人附近转悠,也不知道它们对食物的定义是否已经和祖先大不相同了。
纸是没有的,土坷垃一时接受不了,好在是春天,有树叶。
洞穴里,老祖母已经分配好了今天的食物。成年男性每人分到了一大块的羊肉,女人们则吃了一些块茎。
吃过之后,二十多个成年男子便拿着石斧石矛之类的工具准备去狩猎,女人们也要准备今天的采集。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这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原动力。
表哥狼皮说前几天在远处的河边看到了一大群鹿,今天的目标就是去狩猎那群鹿。
老祖母在这些人出发之前,用柴堆里的灰烬给每个人身上都洒了一点,或许这是一种原始的祈祷。
母亲则将打磨好的野兽牙齿用树皮拴好,挂在了陈健的脖子上,嘱咐他要小心野兽之类。
这些人都是血缘亲族,但是也快达到了部落所能容纳的极限。如果人口继续膨胀下去,而又没有新的获取食物的方法出现,很快这个部落就需要将人口分开。
陈健背着自己制造的简易长弓,带上了那几支羽箭,跟着这群表哥舅舅们离开了洞穴。
空气中弥漫着**的树叶的味道,混合着松脂的香味,有些醉人。啄木鸟在叮叮当当地敲着树木,杜鹃在那学着杨过喊着姑姑,偶尔惊起几只野兔一闪而过。
山下就是一片开阔的丘陵草地,半人高的野草顽强地生长着,一条简单的小路已经被踩出来。
表哥狼皮盯着陈健背上的弓,终于忍不住问道:“健,你手里是什么?”
一群表哥和舅舅纷纷回头,也想知道他手里的东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如果说是一种幸运符,似乎有些太大了。
陈健解释了一番,但是没人听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因为没有弓、箭这个词语,因此很多话解释不清。
众人的交谈声引起了草丛的震动,远处两只肥大的怪鸟咕咕地叫着,扇动着翅膀。
陈健朝着众人做了个嘘声的手势,悄悄走到了荒草中。
那两只肥大的怪鸟,看到陈健后并不太害怕,只是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慢慢地挪动。
陈健知道原来的位置肯定有个鸟巢,这些在地面上生蛋的鸟,看到敌人出现后不会立刻逃走,而是会选择将敌人引开,用来保护鸟窝中的雏鸟,这是一种繁衍本能。
看着眼前的那两只怪鸟,陈健完全迷糊了。
“我现在到底是在什么位置?”
这种鸟肯定不是鸡,比鸡要臃肿,也更大一些,翅膀退化,跑动起来却很快,还会发出哆哆的叫声。
表哥和舅舅们看着陈健,发出了嘻嘻哈哈的笑声。这种鸟并不好捕捉,一旦奔跑起来很难追上。一般女人都会赶走它们在附近的草堆里寻找鸟蛋,想要抓住它可很不容易。
“这是健第一次狩猎,他会明白狩猎不简单的。”
大舅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却没有阻止一个刚刚成年的猎手的好奇心,相反在等着看陈健懊恼的神情,这是任何一个部落猎手都要经历的成长,明白捕猎要靠大家才行。
只是陈健的动作却和这些亲戚们想的不一样,他蹑手蹑脚地靠近到距离那只肥鸟十米远的地方。
这个距离对于没有见过弓箭的肥鸟来说还是安全距离,于是为了保护远处草丛中的鸟雏,不断抖动着退化的翅膀挑衅着,再走近一点这鸟就会逃走。
“去死吧,两只烤鸡!”
陈健嘿嘿笑着,因为简易的羽箭没有弦槽,只好用拇指勾开弓弦虎口夹住羽箭,搭在了右侧,快速地松开手指。
嗡……
简易的木箭飞跃了十米的距离,直接射中了一只肥鸟。肥鸟惨叫了几声,扑棱着翅膀倒在了地上。
另一只撒腿就跑,果然颇有几分草上飞的气势,人在短时间是追不上的。
“吼……”
后面的亲戚们发出了惊奇的叫声,这完全超出的他们的想象力,一把像月亮一样的弯木头,竟然可以让树枝飞出去射中很难捕捉的肥鸟?
人们立刻围过来,表哥狼皮颤抖地触摸了一下简陋的长弓,只摸了一下,就像触电一般赶紧收回,嘴里嘀嘀咕咕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可能是害怕触怒了里面的神灵,木箭也会刺到自己的心里,让自己和那只肥鸟有一样的命运。
一个舅舅跑过去,拾起了那只大肥鸟,高高地举起来,却小心地不去触碰上面的羽箭。
这是今天狩猎的第一个收获,总是个好兆头。
“健!”
“健!”
匮乏的语言,也只能呼唤他的名字诉说着心中的高兴。不管怎么说,部落里又多出了一个可以单独狩猎的猎手。
人们将陈健围在其中,询问着这让他们惊奇的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弓!箭!”
陈健举起了手中的武器,用后世的叫法命名,说的字正腔圆,人群用发惯了颤音的舌头连着喊了好几声,总算才发对了音。
狼皮指着弓箭询问这是怎么回事,陈健便用最适合这个蛮荒时代的风格给出了解释。
“在梦中,有个声音告诉了自己,这样可以捕捉猎物。”
“谁告诉你的?”
人们很好奇这一点,此时他们对于神灵之类的存在并不理解,只是潜意识地觉得有种超越自然的力量,但还没有创造出原始的宗教。
陈健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仔细琢磨了一下。如果将来部落扩大了,今天自己说的这句话一定会意义非凡。
于是,他形容道:“在梦中,那个东西很像熊,但是身上是黑色和白色的,吃一种长长的树枝。在梦中教给他如何制作弓箭,醒来后就消失了……”
“黑色白色?吃树枝的熊?”
众人都很奇怪,他们可是完全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的,他们见到的熊大多是灰色的或者棕色的。
虽然没见过,可是看看那只被射死的肥鸟,这群人还是立刻对这种熊产生了莫名的崇拜。
这可是赐给他们部落的礼物啊,一定是部落的先祖或者什么神灵在死后变成了那种熊,祖先在护佑着部落。
看着众人一本正经近乎虔诚的讨论,陈健心里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果自己的部落真的扩大了,将来自己部落的图腾八成就是熊猫了。
这东西绘制起来很简单,一块木炭,一块白色的树皮就行,绝对栩栩如生。
只是……
万一将来遇到了鹿角、蛇身、鱼鳞、鸟爪的部落联盟,自己的部落也融合进去,真的形成了一个有自己文化的族群,那么到时候部落的图腾怎么加上去?
头上顶俩黑眼圈的龙?还是鳞片是黑白交织的圆滚滚会卖萌的龙?
第四章 追猎
在原始的祈祷之后,有人用树枝将那只肥鸟栓在了身上背着。
陈健则在四周的草丛中寻找着鸟窝,终于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发现了几只小鸟雏,正张着大嘴吱吱地叫着。
顺手抓了一只小蚂蚱,撕开后啵啵地叫了两声,小鸟张开了嘴。
将撕碎的小蚂蚱含在嘴里,鸟雏听到啵啵声,立刻将头靠过来,将嫩黄的喙伸到陈健的嘴边吞咽下了食物。
三只小鸟雏有一只强壮的,两外两只有些瘦弱,在自然条件下这种区别会越来越大,最终那只最强壮的会抢走所有的食物,让弟弟妹妹们饿死——比起那些出生后就先把弟弟妹妹们推下鸟巢摔死的善良多了。
陈健观察了一下,这鸟雏比鸡雏要大一点,浑身毛茸茸的,萌萌哒很可爱。
可惜他现在已经不会用美学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了,满脑子想的问题就是:能吃吗?好吃吗?能驯养吗?
前两个要等回部落烤熟它们的母亲才能知道,后一个问题现在看来却是可以回答的。
鸟雏是杂食性的,而且不怎么怕陌生动物。
最重要的居然一窝有三只鸟雏,比起那些一窝一枚卵的奇葩鸟类好了太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随手扯过一把柳条儿,按照北方编织“土篮子”的办法,编了个小巧的篮子,里面铺上一层草,将这三只鸟雏扔在里面。
狼皮好奇地看着陈健灵活的手指,抖了一下自己的手指头,最终还是放弃了。
“健,这可不够吃。”
“那种黑白色的熊告诉我,这可以给部落带来食物。”
他没有解释,而是直接用了对方最容易接受的借口。
狼皮立刻紧张地接过那个小柳条笼,捧在手里,生怕鸟雏受到了什么伤害。
收拾好之后,众人继续朝着远处前进,陈健又在路上射猎了几只鸟,拉弓的动作愈发熟练,舅舅表哥们也就越发惊奇。
一路上的鸟很多,而且笨笨的并不怕这种可以直立行走但却不灵活的动物,于是收获也愈发丰富。
二十多只鸟被纸条绑住了双爪,拴在一起背在了大舅的身后。
大舅已经敢用手去拔羽箭了,因为他发现这羽箭不会伤到自己,只会伤到这些动物。
而且他很敏锐的发现这羽箭对准什么,什么就会死掉。于是将这个惊人的发现告诉了部落的别人,引来的一阵惊叹和赞誉,大约是竟然如此的意思。
按照往常,这二十多只鸟已经算是过得去的收获了,配合上女人的块茎鸟蛋之类,也足以又一次在和自然的竞争中胜利一天。
只是大家今天的兴致很高,认为今天有先祖的庇护,或许鹿群和羊群能够带来更多的收获。
走了许久,远处树林中传来哗哗啦啦的流水声,因为树木的遮蔽却看不到。
狼皮说沿着河水走,会有一片草地,那里有一群鹿和山羊。
果然,在走出障眼的森林后,露出了一片河谷草地,不知名的野花在草地上绽放着春天的味道,一群鹿在啃食青草。
几头小羊跪在地上,在喝母亲的乳汁,在前世的华夏文化中,羊跪乳已经成为孝道的代名词。
因为河水的哗啦声以及风向的原因,这群鹿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而是继续悠闲地享受着天堂般的生活。
陈健回忆了一下部落以前追猎的方法,投矛已经偶尔使用,但是效果并不好。
只能看准几头后,不断在后面追赶。
不论是鹿和山羊,速度都比人要快得多,但论起耐力就远远不如了。
鹿和山羊都是反刍动物,需要停下来将胃里的草反刍到嘴里重新咀嚼,如果长时间奔跑,就会导致没有时间反刍草料,或者被胀死,或者筋疲力尽。
在人类出现之前,这些会反刍的动物成为了食草类中最壮大的种群,咔嚓咔嚓啃几口先不嚼,没有敌人就消化,有敌人就跑,优势巨大,可惜遇到无毛怪这种恐怖如斯的猎手,终究还是被发现了弱点。
记忆中陈健才发觉,这个时代的捕猎并非如前世自己想象的一般,一言不合就投矛的情况只在猎捕大型动物的时候才会用,如今附近的大型动物基本上快被吃光了,想要捕猎鹿羊之类,需要的就是一场耐力的比拼。
没有一种动物能够比人更有耐性,追猎这个词,也是依靠智慧而非本能的猎手们才能掌握的。
只是在弓箭发明前,成功率并不高。所以昨天的捕猎中,部落的人才只好从豹子的嘴里抢走了半片山羊,那豹子虽然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大舅按照以往的经验,找出了几个耐力最好的,准备一会轰散鹿群,猛追一头追到它趴下休息的时候换人继续。
陈健因为是第二次狩猎,所以是那种围圈呐喊的观众型选手,表哥狼皮则是作为追逃的主力。
分工明确就要动手的时候,大舅的皮裤被陈健扯住。
陈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并且很自然地加上了黑白熊的指引这句话。
众人看了一眼身上背着的死鸟,源于对未知的崇敬,以及对弓箭的认可,终于决定听从陈健的安排。
十个人悄悄从远处绕到了鹿群的对面,陈健这边留下了十几个人,手里握紧了石矛,等待着机会。
二十多分钟之后,那十个人忽然从对面冲了出来,形成了个半包围网。
受惊的鹿群和山羊疯狂地朝着陈健这边逃窜,陈健拉开弓,在鹿群羊群靠近后,忽然射出几箭。
因为没有硬质的箭头,射鸟还行,但是想要一箭让这种大型动物毙命却是远远不及。
射不死,却可以让这些动物受伤。
在快速地射空了所有的羽箭后,只有有两头鹿,三只羊被射伤,大部分射空了。
忽然出现的这群人,让这群疲于奔命的动物们立刻掉头,朝反向跑去,母兽尽量保护着小兽,那些出生后无法立刻奔跑的小兽早已经死掉了,剩下的都是能跑的。
部落的人不多,每一处都有空隙,但是随着人们的吼叫,让这些原本聚成群落的动物只能选择四散奔逃。
陈健指着一头腿部插着箭支的鹿,喊道:“追!”
表哥狼皮还有两三个人跟着陈健一起朝着远处奔去,其余人也都三五成群地追逐着受伤的动物。
这头受伤的鹿奔跑一阵,拉开了距离就悲鸣起来,腿部的羽箭在奔跑中将伤口扩大,不断地流血。
狼皮吼吼地叫喊着,让那头鹿根本没有休息的机会,剩下几个人则兜了个大圈子,不断驱赶着这头鹿。
这是陈健第一次亲身感受这样的追猎,每一次小鹿拉开了安全距离后,这些人就会快速地冲过去,将鹿朝别人的方向驱赶,不给鹿休息的时间。
即使腿部有伤,这头鹿仍然挣扎了很久,可惜架不住这群无毛怪会用脑子兜圈子,终于难以支撑,卧在地上大口地呼吸着。
几个人开始从远处围过来,鹿惊恐地看着围过来的人群,努力想要重新站起来,可是四肢却在颤抖,终于支撑不住,彻底放弃了抵抗,呜呜地哀鸣。
狼皮欢快地跑到鹿的身边,奋力地拖住鹿的脖子。
陈健将已经折断的羽箭拔出来,看了眼这头疲惫不堪的鹿,看着它惊恐的眼神,哈哈地笑了。
按说这时候感慨句“这就是残酷的自然”之类以彰显人文气息,然而陈健想的却是这鹿的肩胛骨绑在十字架般的简易木头上,可以做原始农业工具耒耜中的耒,也就是简易的“铁锹”。
自己用后世的语言感慨了几句,旁边的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以为他在庆祝,也跟着嗷嗷地喊着。
平时的追猎,是需要二十多个人配合的,形成一个巨大的包围圈,几个人在后面驱赶,交替追逐,每天所能捕获的猎物实在有限。
鹿的耐力不错,有时候需要追赶半天的时间,才能让鹿彻底失去跑动的力量。
至于说投矛一击必杀,据说某个已经被老虎吃掉的舅舅技术很好,可惜如今已成传说。
今天竟然五个人就猎杀了一头鹿,而且所用的时间并不多,太阳甚至才刚刚从头顶离开,这对于众人来说简直就是奇迹。
在狼皮的呼喊声中,这些人对陈健手中的弓箭更加的崇拜。
狼皮甚至想着等到回去后,要在自己的狼牙护身符上刻一个黑白颜色的熊。他觉得今天的狩猎这么幸运,一定是那种在陈健梦中的黑白熊庇护的。
陈健折断了一根树枝,用藤蔓将鹿的蹄子捆起来,两个人抬着,指了指远处的一个山坡,五个人朝着山坡跑去。
狼皮快速地爬到山顶,攀到了一株大树的上面,冲着远处的深山高声地喊着,在呼唤族人。
林深草密,声音却能穿透茂密的树丛。
很快,远处响起了几声微弱的回应,距离很远,但并不焦急。
狼皮从树上跳下来,从树洞里找了些干苔藓,撕了一块树皮搓成绳子,找个人配合,用干燥的树枝在那生火。
两个人累的满头大汗,苔藓和木屑终于冒出了一些青烟,低下头轻轻吹了两口,细微的火星终于化为跃动的火苗。
附近就有桦树,用石头在桦树上割开一道,用力一撕,洁白的桦树皮就被整张的撕扯下来。
这是极好的引火物,就算是刚刚下过大雨,只要有火就可以将富含油类的白桦皮点燃。
当篝火燃烧旺盛的时候,覆盖上一堆潮湿的野草,一股浓密的黑烟从火堆上升起。
这是山坡的高处,加上这一道黑烟,就算是几十里外也能看的清清楚楚,这样就不怕他们走丢了方向。
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虽然肚子很饿,但是在回到部落之前,这些食物是不能吃的。或许这已经形成了原始的道德约束,或者说是被严酷的环境,以及必须抱团才能生存的蛮荒所逼出来的习惯——破坏这种规则的人会被赶出部落。
几个人坐在火堆旁,狼皮将那三只小鸟雏拿出来,学着陈健的样子,用虫子来逗弄它们,嘴里发出啵啵的声响。
当太阳走到靠近远处山尖的时候,其余的人终于回来了,很远的地方就发出了兴奋的吼声。
和以前相比,今天是个大丰收,两头鹿,三只羊,以及一只大肥鸟和不少的小鸟,这可是不多见的。
人们都大声地叫吼着,用匮乏的词语抒发心中的兴奋。
至少,在和自然和蛮荒的抗争中,族人们又一次存活了下来,成为了胜利者。
扛起了猎物,一行人在淡金色的阳光下,沿着来时的路返回……
第五章 惊奇
远方的山洞内,留守在家的女人们紧张地看着外面,不安的情绪在人群中蔓延。
金乌已坠、桂魄未翔,平添几分幽暗;夜枭哀啼、孤狼长啸,更加半点凄凉。
老祖母朝着外面张望着,不时有女人大声地朝着远处吼叫,可是却听不到回声。
平时这个时候不管是否打到猎物都会返回的,夜晚对族人来说只有洞穴才是安全的。
担忧和恐慌在每个女人的眼神中彰显的淋漓尽致,对于一个部落而言,男人是不可或缺的。
紧紧依靠采集无法度过冬天,而且很容易被其余的部落吞并,甚至被野兽攻击。
她们担心自己的兄弟们是不是遇到了什么恐怖的野兽,担心自己的儿子们是不是遭遇了什么不测。
老祖母更是担忧起部族的未来,如果那些人真的遇到了危险,部落就会衰弱下去。
那种部落间的婚姻交配,也是以实力均等为基础的。
一旦自己部族的男性寥寥无几,很可能就会被别的部落吞并,杀死幼小的孩童。
这时候人的动物性还没有完全消退,女性在哺乳期凭借动物的本能,会拒绝别的雄性的,杀死幼崽后才会再次发情。
而这些尚在哺乳的孩童,身上都流淌着老祖母的血,她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母系社会不是母权社会,女性作为首领的意义是便于血脉的区分,以及繁衍优势而决定的。
而男性的寿命因为捕猎的缘故往往不长,只能依靠老祖母一样的女人传承智慧和经验。
今天狩猎的男人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可以说部落的命运已经注定。
一定是遇到了凶猛的兽群,将人群驱散了,一旦落单,在森林中根本无法生存。
几个女人发出了哀痛的叫喊声,老祖母看着静谧的丛林,眼中满是哀伤。
那些狩猎的人,都是自己的儿子,或者自己的外孙,血缘链接成的亲情无法割裂。
天色越来越黑,这些人心里的绝望越来越重。
陈健的母亲疯狂地堆积着篝火中的树枝,似乎想要用火光指引儿子和兄弟回来的路,火光将她的影子投映在石壁上,跃动不止,绝望而又疯狂。
哔哔**的火苗声在洞穴中回荡着,榆钱儿跟在母亲的后面哭泣着,期盼着哥哥回来。
然而火光越炙,绝望越深。
终于,洞穴中的女人们发出了一声呼号,随后,第二个声音也跟着一起叫喊起来,第三个,第四个……终于汇聚在一起,悲伤的浪与绝望的海冲击着石壁,回荡着松涛,惊起无数夜鸟。
忽然间一声浑厚粗犷的吼叫从远处传来,老祖母的双眼陡然明亮了许多,猛然站了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洞口,朝着远处张望着。
女人们听出了吼叫声中的兴奋,忍不住欢叫起来,从火堆里抽出木柴,冲到了山下。
星辉中,她们的兄弟、她们的儿子抬着猎物,朝着洞穴跑来。
夹杂着野兽风格与人性欢乐的吼叫声一直传出去很远。
陈健的母亲冲到儿子身边,抱着儿子粗壮的身体,呜呜地哭着,不断地抚摸着挂在脖颈上的兽牙。
老祖母的心也终于放下了,拿出带有绳结的树皮,点数着回来的人,一个不少,而且还带回来了五头猎物以及不少的鸟。
狼皮则在人群中大肆宣扬这次捕猎的事,尤其是陈健说的那个故事,还有那神奇的弓箭。
一个姨妈小心翼翼地取过弓箭,不敢相信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东西,会让狩猎有如此大的收获。
人们聚在火堆旁,对着弓箭顶礼膜拜,宰杀小鹿的鲜血淋在了弓箭上。
几个女人凑过去喝着鹿血,这是补充盐分的方法。
除此之外,陈健的记忆中,部落的人有时候会去一块干旱的盐碱地,取回那里的土壤或者舔食那里的石头,那些富含杂质的盐碱很苦,可至少不至于因为缺乏盐分而电解质失衡。
鲜血是很好的补充盐分的方法,只是平时狩猎很少能抓回到活的猎物,男性还好说,女性只能依靠舔石头来补充。
族人的感情奔放却并不会有余韵,如今回来了,便只知道高兴,用古朴自然的方式表达了喜悦,便再次忙碌起来。
女人们负责剥皮烧烤,老祖母坐在火堆旁,听着狼皮转述弓箭的由来,脸上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那种黑白相间的熊,自己很小的时候跟随部落迁移的时候是见过的!
可是这些年她都没有再见过,陈健更是第二次跟着出去狩猎,难道那种黑白熊真的是祖先的灵魂在护佑着部落?
她看了一眼陈健,火堆旁的陈健正举起弓箭,声嘶力竭地重复着这两件物品的叫法。
语言,是随着人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既然前世已经有了成熟的语言体系,那么一些还未出现的东西,就由自己来命名吧。
滴着鹿血的弓身在火焰的照耀下分外嫣红,而丰收的猎物更是让弓箭这两个词语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看了几眼后,老祖母相信,陈健说的都是真的,一定是先祖在梦中给部落的提示,否则这个刚刚成年的孩子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这对部落来说是一件好事,部落或许真的能够在在蛮荒中生存壮大。
女人们一边听着陈健的故事,一边用石刀切割着鹿肉。陈健的十岁的小妹妹榆钱儿咭咭格格地和哥哥说着自己的担心,因为血缘联系在一起的族群,虽然每个人都很亲密,但还是亲疏有别。
看了看这个刚刚发育的小妹妹,脸上布满了泥点儿,衬托出亮闪闪的大眼睛。
眼角下两道泪痕冲走了灰尘,不过此时脸上却洋溢着笑容,很可爱的小女孩,和陈健或许是同一个父亲,或许不是,但至少是同一个母亲。
陈健从狼皮那里要回了三只小鸟雏,交到妹妹的手里,在洞穴的角落里捉了几只小潮虫,啵啵地呼唤着,让鸟雏张开了嘴,喂食下去。
榆钱儿看的有趣,急忙翻着石头寻找着以前讨厌的各种虫子,捏在手里。
有学有样的喂食着小鸟,几个小女孩也都围过来,好奇地看着这三只小鸟雏。
女人们哈哈的笑着,用手背擦了一下脸上的残留的泪和新滴的汗,累了一天的男人们大约也第一次感受到了类似于家的感觉。
笑声中,陈健盯着手中那只大肥鸟,心说最好这东西能好吃,要是肉又柴又酸涩,那也不用琢磨着驯养了,还是老老实实地去找鸡鸭鹅吧。
用石刀剖开大肥鸟的内脏,连同鹿的内脏一起,丢到了洞穴外。
几只已经和部落的人处在共生平衡的狼,摇晃着尾巴,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等到陈健回到洞穴后,立刻扑到那些内脏的上撕咬起来,这可比在野外捕猎要容易的多。
他在地上挖了个小坑,放上一些石头,生火将石头烤热后,用草叶将肥鸟包起来,放在石头上又铺上一层沙土,重新点燃了火炭。
当女人们把鹿肉烤熟的时候,陈健也挖开了土堆,取出那只肥鸟。
部落的人好奇地看着这种烹饪的方法,嗅着不同于烧焦味道的鲜香,一个个馋兮兮地看着这边,但却谁都没有动。
烤熟的肥鸟,只需要轻轻用力,上面的羽毛就会脱落,露出了白嫩的皮肤,以及松软而非焦糊的肉质。
老祖母闻了一下,这的确和烤制的味道不同,试着用手捏了一下,比那些烤制的更软,更适合孩子和牙齿有问题的人吃。
榆钱儿和几个孩子都围在老祖母的身边,盯着那只完全不一样的肥鸟,树叶和草叶的清香混合上潮湿的味道,实在是比那些焦糊的鹿肉要好闻多了。
因为是第一次这样烹制,所有老祖母每个人都分了一点,几个人接到手里,就迫不及待地填进嘴里,顾不得烫,发出满意的叫声。
陈健接过一小块,放在嘴里咀嚼了一下,高兴极了。
这种鸟的肉质虽然不如鸡鸭鹅嫩,稍微有点老,但是味道还不错,至少不柴不酸。
在这个随时可能饿肚子的时代,就不要去追寻完美了。不管怎么说,这种鸟看上去都是适合驯化的。
既然这种鸟能吃,那么驯养就从这种鸟开始吧,说不定数千年后,这个世界会多出第五种世界性的家禽。
将妹妹榆钱儿叫过来,告诉她以后每天都要喂养这三只鸟雏,以后长大就可以继续吃这种鸟了。
榆钱儿舔了舔嘴唇,回忆着那种鸟儿的味道,很坚定地点点头。
老祖母微笑着看着孩子们,冲着陈健招了招手叫陈健过去。
“老祖母,这是什么鸟?”
陈健想知道这种鸟被部落的人怎么称呼,老祖母回忆了一下,想到了以前部落是怎么称呼这种鸟的,这种鸟的叫声总是哆哆的,于是告诉自己的外孙:“哆哆。”
“渡渡鸟?”
陈健看着地上的鸟骨头,惊奇于这个称呼,却没有注意到哆哆和渡渡的区别,一时间陷入了绝望。
“渡渡鸟?这特么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啊?不会是在一个小岛上吧?”
老祖母奇怪地看着陈健的神情,不知道自己的外孙为什么会忽然如此激动。
她也不知道,陈健没有分清楚哆哆和渡渡的区别。
当然,如果她告诉陈健自己小时候见过那种黑白熊的话,她的外孙一样会激动。
只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第六章 可被证伪的神
陈健的激动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个种族文明的延续,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
万一给自己扔到一个小岛上,万一给自己扔到一个没有牛马等大型牲畜的地方,万一自己部落周围连一种可以栽培的粮食都没有,万一周围千里之内没有孔雀石没有富铁矿,万一走出去一看四周围着铁丝网外面写着文明活化石保护区……
那自己就算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也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个文明走向衰败。
陈健没吃过渡渡鸟,也不知道渡渡鸟是不是每窝有三四只鸟雏,但他却记得渡渡鸟是在小岛上,深深的恐惧顿时在内心萌发。
然而就在他用力回忆自己是否见过牛马之类的动物时,老祖母的一句话又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
“健,你说的那种黑白熊,我小时候见过。”
轰……
这句简单的话就像是一声闷雷在他的脑海中炸响,陈健兴奋地抬起头。
老祖母将众人都叫到火堆旁,说出了自己小时候的故事。
那时候部落因为人口太多,大型动物很难找到,而部落的活动范围有限,只好分开迁徙,自己曾在丛林中见过那种圆滚滚的黑白相间的熊。
众人对于陈健的话更加相信,因为即便是他们也没有见过这种熊,更加确定真的有先祖在梦中指引着部族的未来。
陈健在仔细询问确认之后,激动的浑身有些颤抖。
龙是虚幻的,可这圆滚滚的东西却是真实存在的。
它的存在,维系着他内心的渴望……这是将自己的前世与今生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关乎着这血脉这肤色与这地域。
老祖母缓缓说道:“那或许真的是我们祖先的灵魂。健,说说你都梦到了什么。”
人们好奇地围过来,分享梦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种难得的文娱活动。
人类在物质生存之外,也是需要点精神生活的,但现在雕琢个护身符、讲讲梦到了什么就可以算作娱乐盛典了。
按说黄段子也算是文娱活动之一,但这在部族内部是严禁的。
对于部族来说,最先有的道德禁忌就是性与害羞,并且产生了人类特有的情绪:害羞——这是为了防止谈及过多导致部族内的乱仑,当然和别的族群交流的时候可以放心大胆,哪怕是后世夫子诞生的年代尚有淫奔风俗,况于如今。性害羞是同族内的性禁忌演化而来,并非针对外族,只是延续成了根深蒂固的习惯。
看到族人都围了过来,陈健静了静心,知道接下来自己的话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从短期利益来看,甚至以百年作为计量单位,自己现在最好的选择是当神棍,声称自己是先知,甚至可以声称自己是神唯一的儿子,自己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但这样的文明还是前世的那个服章之美礼仪之大的文明吗?还是那个兼容并蓄能够百家争鸣的文明吗?还是那个我上庙求雨你若不降雨我就砸了庙宇神龛的敢于斗天战地的文明吗?
固然,这样可以让自己很快确定部落中的地位,但从长远来看,这得不偿失。
一旦部落发展成文明和国度,这种思想在将来要么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用无数同族的血毁掉他今天的这句话。要么只能死守着经书古刻故步不前、沉沦为文明的边缘。
自己可不想数千年后,有人整理出自己的话,连怎么吃饭拉屎用那只手擦屁屁都需要从自己的话中来寻找规范,那样的文明不经历一场兄弟阋墙的悲惨和百年的宗教改革是无法崛起的。
于是在沉吟了片刻后,陈健抬起头,用深沉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族人都没听过的故事。
“很久很久前,有个叫盘古的人,睡在黑夜中,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
这些想象力匮乏的族人们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他们想象着那种没有太阳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场景,吓得瑟瑟发抖。
榆钱儿更是拉着哥哥的手,牙齿不断地打颤。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放在这个时代,却有完全不一样的效果。
“他醒来后,用力撕开了这黑夜,有了我们脚下的大地,可大地荒凉,什么都没有。”
“后来,他又睡着了。左眼化为了太阳,右眼化为了月亮,呼出的气化为风,头发化为森林,身上的虱子化为各种动物,打鼾的声音化为雷……灵魂碎裂,化为我们的祖先。”
“我们的祖先在他的灵魂指引下学会了用火,并且知道我们是灵魂,而那些风雨雷电只不过是他身上的**。”
在这个原始蛮荒的时代,灵魂是高于**的,这是原始的信仰。
陈健的话让这些人觉得奇怪,却又并不觉得很难接受。他们内心深处,其实在开始征服自然的时候,就已经相信人是万物之灵,却没有人直接告诉他们,更很少有时间去独自思考总结出来。
这个故事也解开了这些人的疑惑:雷电是怎么来的?太阳和月亮是怎么来的?我们是怎么来的?
众人期待的眼神中,陈健继续说着后面的故事:“我们的祖先都是盘古的灵魂,祖先在死掉后,灵魂是白色的,**是黑色的,融合在一起,有时候会出现在我们的梦中变成黑白熊的样子,来指引我们,让族人更好的活下去。”
“只是,那些被盘古撕碎的黑暗,还想要重新把一切都笼罩,于是冒充我们的祖先,也会出现在我们的梦中,假装指引我们,让我们重新回到无尽的黑暗中。”
“是啊!那该怎么办呢?”族人们惊恐地想着这种可能,万一有坏人冒充祖先出现在梦中又该怎么办?那时候又怎么知道是真是假?
陈健站起身,举起弓箭道:“这是祖先给我们的指引,有了弓箭,我们可以轻松地捕获猎物。凡是指引我们,让我们活的更好的,那就是真的祖先。凡是不能让我们族人强大的,那么就算有人梦到了,那也是假的!”
族人们拜服地看着高高举起的弓箭,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今天捕获的猎物,眼神中露出了狂喜。
是啊,能让我们活下去的,那一定是真的祖先。而有人就算梦到了祖先,但如果不能让我们活的更好,那也一定是假的!
这是个简单的逻辑,哪个母亲会让自己的儿女走向死亡?相反,倒是只有外族的人会杀死同族的幼儿。
老祖母低声地祝福着祖先,族人们都虔诚地低下头,陈健也跟着人们做出了祝福。
宗教,是人类所必须经历的事物,不可能完全消除,更是决定人类历史的重要信仰。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
用以填补精神的空虚,你不来占领,别人就会抢先。
既然一定要有,既然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还不如塑造一尊神,一尊名为祖先的神。
每个人做出了能让族群壮大的事,那必然是得到了祖先的庇护;反之,则是敌人。
每个人都可能得到祖先的指引,因为同族的人都是祖先的后裔。
提高族人生活的神的指引,便是真的。
降低族人生活的神的指引,便是假的。
如果这个部落真的能够扩大形成文明和城市,那么这种原始的崇拜,将会产生一种新的宗教。
一种崇拜祖先,却又无法盲从的宗教。
一种每个人都可能从祖先那得到指引的宗教,每个人都是这尊神的后代的宗教。
一个可以很简单辨别真神还是伪神的宗教。
一个可以证伪的宗教。
而这尊神,或许用后世的说法,叫生产力,将这个族人无法理解的概念神灵化。
而这尊神,或许用后世的说法,叫科学,一种天生带着伪神可能的神,却也是最容易分辨出伪神的宗教。
不需要什么深奥的神学的争论,不需要三位一体或是神在心中的争论,更不需要论证经书中的某句话到底是什么含义。
只需要,也只能用事实来证明。
你说你得到了祖先的指引,证明给我看!
你让弓箭射的远了,你被真的祖先指引了;你让粮食高产了,你被真的祖先指引了;你假托祖先告诉众人大地是圆的,你绕回来了,你被真的祖先指引了……
你说信你者永生,但是满地牛奶蜂蜜的天堂我们看不到怎么办?要不麻烦你先发明个耒耜牛耕水车蒸汽机什么的再来?
你说你才是神唯一的儿子……呵呵,华夏的天子,从不是天唯一的儿子,而是天的嫡长子而已,理论上天子是作为族长、哥哥、父亲的角色而来管你们,而非牧迷途羔羊的人。
到需要君权神授的时候,后人自会找到这个解释——到了工业时代,需要人人平等概念的时候,只需要把嫡长子的设定推翻就能行。那无非是一张嘴的事,可操作空间极大。
未雨绸缪总是好的,至少这个种族的文明,不需要一个无所不知不能违逆更改的真神。
虽然很幼稚,并不完美,甚至漏洞百出,但种子已经埋下,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
同族们从未听过这样“有想象力”的故事,惊奇于这个叫盘古的人是如此强大,更期待着有一天祖先的灵魂会出现在自己的梦中。
老祖母听完了这个故事,从火堆中摸出一块烧焦的木炭。
用古朴的风格在洞穴的石壁上画出了一只熊猫,手中拿着弓与箭,交给了一个人。炭笔画中,其余的族人对着黑白熊顶礼膜拜。
简单的线条,却勾勒出原始的粗犷美。
一个原始的神灵崇拜就在火堆旁诞生,那柄鲜血淋漓的弓,就是最好的说明:祖先的灵魂在指引着部族活下去。
对陈建而言,这次造神,只是一个开始。
第七章 四减一等于三
晚饭后,因为听了故事,所以榆钱儿睡不着,缠着陈健,想从哥哥这里听更多的梦。
陈健伸出了手指,在地上写了一个一,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写了个二……
榆钱儿看了地上的两道痕迹,又看看自己的手指,似乎明白了是什么。
在她看来,这就是老祖母在树皮上系的绳结。
陈健一直数到三,伸出三根手指头,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榆钱儿。
榆钱儿艰难地发着声音,学着这最简单的三个数字,却觉得神奇极了。
以后捕获猎物的时候,就不用在树皮上打结了。
这简单的三个数字,榆钱儿整整学到月亮照耀洞口的时候,这才疲倦地睡去。
第二天一早,榆钱儿早早地跑到洞口的草丛里,捉了一些小蚂蚱,回来喂养那三只哆哆鸟,很自豪地告诉别人这是三只鸟,于是一二三这样的数字在小孩子们中传诵着。
直到有人伸出四根手指问榆钱儿的时候,她才露出了苦恼的神色,哥哥可没告诉自己。
女人们笑呵呵地看着孩子们,男人们则一如既往地准备去狩猎,几个男人看着那柄弓,颇有跃跃欲试的意思。
人和动物很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人会琢磨明天吃什么、后天吃什么、以至于冬天吃什么。
这不是松鼠一样的本能,而是自我思索的结果。
昨天的猎物今天还有剩余,但却不代表今天就可以休息了。
但是就在众人要离开的时候,陈健告诉众人今天先不要去狩猎了,祖先又在梦中给了他新的指引。
他指着那柄弓道:“每个人都可以有一柄弓。”
昨天已经见识到弓箭的威力,族人们商量了一番后,决定遵从陈健的意见。
女人们也被陈健留了下来,他们原本要去采集一些块茎的。
陈健说祖先会给女人一种和弓箭一样的工具,可以很简单地捕获猎物。
经历了昨天的事,众人对于祖先的指引深信不疑,于是除了留下几个人在洞里看孩子,其余人都浩浩荡荡地跟着陈健下了山。
男人们固然希望自己也有一柄弓,女人们则在猜测祖先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新的工具。
在山下找了一些手腕粗细的榆树,陈健解释了一番后,众人用石头将小榆树砸断。
陈健带着女人们用石头剥开各种树皮,将树皮内的纤维全都采集下来,很快就弄了一大堆。
回到洞穴后,男人们在陈健的指点下用石刀削着小榆树,很快就有了弓身的雏形。
女人们则看着陈健将几根树皮纤维绑在一块石头上,将绳子的一端拴在石壁上,不断地转动下面缀着的石头,利用石头的惯性旋转将这些纤维缠绕到一起,形成最简单的绳索。
族人已经会搓简单的绳索,却从不知道原来搓绳子还可以如此快速。
小拇指粗细的绳索纠结在一起,陈健用力拉了一下,还算结实。如果细心点将树皮纤维都撕碎,这绳子还可以做得更细。
部落的女人们有学有样地利用石头这种建议的纺锤来缠绕树皮,很快将一大堆的树皮搓成了绳索。
可现在她们还没看出来陈健到底要做什么。
陈健找了些小木棒,间隔五公分左右在地上插了一排。
数了数,一共三十根小木棒。
每一根小木棒上都绑上一根绳索,然后用在一根横木上栓上了三十根绳索,伸直后和木棒上绑着的绳索平行。
这六十根绳索,陈健称为纬线。
然后又让榆钱儿拿了一根长长的绳索,称之为经线。
所谓织布,就是经纬线交织在一起的过程。
将横木向上一抬,越过固定的那三十根纬线,让榆钱儿将经线从分成两层的纬线中穿过去,然后再将横木下降。
这样往复,经线和纬线交织在一起,奇数次的经线在固定的那三十根纬线的上面、不固定的那三十根的下面;偶数次的经线在固定的那三十根纬线的下面、不固定的三十根的上面。
简单的十字经纬很快出现,只是速度很慢。他知道如何做却不熟练,榆钱儿则是根本不懂,只是随着学。
女人对这种重复性极高的劳动有天生优势,所以作为男人的陈健在折腾了一会后心情便开始焦躁。
这不能算是织布机,但却多少有了雏形和原理,至于怎么改进那就是女人的事了。
完整的织布过程,无非就是将纤维拧成线,然后经纬相交。不管是亚麻、丝绸、棉花还是棕榈,万变不离其宗。
所改变的,无非是怎么更快更细更好地拧成线、怎么从三个人用手到一个人手脚并用的经纬相交而已。
族人们看的眼晕,顿觉神奇的不行,那些搓好的绳索居然固定在一起,形成了兽皮一样的东西。
陈健忍着焦躁,和榆钱儿配合着,两人越来越熟练,穿梭的经线不断靠近纬线的尽头,忙了一上午,总算是完成了部落的第一片布。
比之后代的麻袋片儿都不如,指头粗细的绳索、拇指大小的缝隙,做成衣服穿在身上,不该露的地方很快就可以晒出健康小麦色马赛克……
粗陋的纤维,不规则的经纬缝隙,颇有前世手工奢侈品的情调。
榆钱儿拿着这片两米多长的布,高兴的不得了,越发相信自己的哥哥一定是受到了祖先的指引,咭咭格格地拿给老祖母看。
陈健看不上眼,族人们却纷纷拿在手里摩挲,终于学着陈健的样子,三四个人一组,开始用最简易的手工织布机来编织这些东西。
下午时分,男人们总算是打磨好了自己的弓,陈健帮着他们上了弓弦,教他们如何拉弓射箭,不一会族人们的前臂就被弓弦抽的青紫,一个个呲牙咧嘴,却乐此不疲。
在熟练了一阵后,男人们纷纷带着弓出去狩猎附近的鸟类,塞了牙缝还能留下羽毛做箭翎。
简易的长弓,即便无尾羽,在十米的距离之内还是很有准头的,然而族人们各种奇怪的拉弓姿势将这个距离降到了三五米,吓得洞口的几条狼远远跑开。
林子里是有上等的榆树的,如果有时间雕琢成弓,换上骨箭头,用来射猎大型动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无非花些时间驯一驯弓就是。
洞穴内,女人们也简陋地织出了几十米长的树皮纤维布,陈健用骨针将几匹布缝在一起,足有十几米长。
然后又取来四根木头,找了几匹布用骨针缝在木头上,做成了一个简易的筛子。
剩下的纤维布,陈健顺手一折,将两端用骨针随意地织上,做了个手工纤维提包,童心忽起,用木炭在上面画了个lv的标志。
女人们也都学着他用骨针缝制出了自己的小手提包,以往采集野果的时候,都是用手抓着,或者用兽皮兜着,这手工小提包可要方便的多。
一切准备就绪,叫上洞里的女人们,朝着山下的小河走去。
回头一看,陈健差点笑出来。
一群姨妈表姐们,穿着兽皮,背着单肩手工纯天然纤维包,很有后现代时装的艺术气息。
可惜这不是t台走秀,而是为了生存的捕猎。
山下有一条七八米宽的河,水自然很清澈,也不算深,里面的鱼很多。
榆钱儿背着陈健的lv手工包,几个人一起提着那十几米厂的纤维布,还有那个小筛子。
试了一下水温,有点凉。
河边的蒲草中,有几条草鱼正在咀嚼草根,咬得咯咯作响,听到人的声音,嗖的一下就躲入了河底。
陈健看到了熟悉的草鱼和鲤鱼,还有几条没见过的鱼,要是挖个水坑等一天,瓢舀鱼也是可以的,然而至今为止他还没见过葫芦,瓢自然也没踪影。
女人们猜到了这是准备捕鱼,可看看手中的东西却有些茫然,不用石矛怎么才能抓到鱼?
榆钱儿却相信哥哥一定可以抓到鱼,她歪着头看着水中的小鱼儿群,回味着烤鱼的味道。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确定了这里的水最深不过膝盖,正是个适合的地方,于是指挥着女人们搬着石头,在河道狭窄的地方构建了一个简单的八字形。
八字的阔口是河流的上游,从河岸开始向下延伸,下游则只留下了筛子大小的缺口。
水从石头缝里朝下流淌,但鱼却不能从石头缝里游走,临近八字窄口的地方,水流变得比以前要湍急。
让四个女人将小筛子堵在了八字的窄口处,剩下的人则伸开长长的纤维布,来到了河的上游。
纤维布正好和河道差不多宽,指头大小的缝隙也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十几个女人加上陈健一起抻直了纤维布,慢慢地朝着下游走去。
惊起的鱼群发现了危险,却无法穿过纤维布去上游,只好一股脑的朝着下游游去。
下游却又有石头,只有一个缺口缝隙足有一米宽,这些无脑的鱼纷纷地朝着缺口冲去。
这不是渔网捕鱼法,无法在大江大河中使用,却极适合狭窄较浅的河道。
这条河流淌至今,却从未有人用这种方法在里面捕鱼,数不清的各色小鱼密密麻麻地朝着下面冲去,夹杂着一些蝲蛄或是水鳖。
倒八字型的范围内,鱼群已经不知所措。
“鱼!鱼!”
榆钱儿和几个孩子惊讶地指着水中翻腾的鱼,因为空间被缩小,这些鱼都聚在一起,纷纷冲到了筛子的上面。
水从拇指大小的筛子眼中流走,鱼却留了下来,越积越多。
白色的肚皮不断地翻腾着,还有几尾大鲤鱼,他们有强壮的尾鳍,可以跳过筛子,但是那些不大的鱼却没有这么幸运。
水可以从筛子上流走,它们却走不了,只好堆积在筛子中,不断地跳跃。
大鱼跑了,巴掌大小的鱼越来越多,女人们欢呼雀跃着,这么简单就获得了几天的食物!
榆钱儿看了看自己肩上的小布兜,急忙跑到了筛子旁,伸手去抓鱼,扔进自己的手工布袋中。
其余的女人也都反应过来,纷纷跑过去,每个人的布袋都是鼓鼓的。
间或有人吃痛地叫一声,甩一甩夹在手指上的蝲蛄,越甩却夹的越紧,引来别人的笑声。
欢呼声引来了那些在树林中捕猎的男人,惊奇地看着这数不尽的鱼,岸上已经扔了许多,筛子中还有满满的一层。
榆钱儿站在水中,愣愣地看着自己布袋中的四条鱼,苦恼至极。
想了一会,捏出一条扔到岸上。
于是可以愉快地数到三了,心中高兴极了。
第八章 未来规划与黄花菜
这一次捕捉了几百斤的鱼,赶来的男人们用柳条将鱼透腮穿好,背在身上。
到了洞口的时候,陈健看了看远处的那几头半野性的狼,吹了声口哨,扔过去了几条鱼,看看它们吃不吃嗟来之食。
可惜那几头狼还是有些戒惧,等到人都进了洞穴后才冲过去将鱼叼走。
洞穴里满满的鱼腥味,可对于族人来说,这是幸福的味道。
陈健看着这一大堆的鱼,心里琢磨着该怎么吃。
部落没有盐,这是个大问题,没有盐就没办法长期储存。
看看夕阳晚霞,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倒是可以晒成鱼干,只是没有盐渍的鱼干肯定臭烘烘的。
老祖母却不会挑剔这些,笑呵呵地看着今天的收获,用木炭在洞穴的石壁上创作了第二幅壁画——一头黑白熊教给部落的人编织,然后用这这些东西来捕鱼。
陈健看着壁画,嘿嘿地笑着。
火已经有了,燧人氏是当不了了。不过要是部落将来融入到这一带的文明当中,自己怎么也能混个神话中的位置。
附近其余的部落,往前推个百十年都是亲戚,也不知道迁徙到别处的同族是不是已经发展出了别样的文明?
洞穴中,女人们在火堆旁继续编织简易的纤维布,男人们则用松脂树泪之类的粘合羽箭。
陈健走到老祖母身边,想要询问一下附近别的部族的消息。
每年春末夏初的时候,部落就会前往一处高山处,那里是几个部落聚集在一起交流的地方,当然主要是为了各个部落的繁衍,有时候也会遇到外面部落经过此地。
听老祖母的讲诉,那里有可以舔的石头和带有咸味的土。
附近一共大约有十几个部落,人数都差不多,有几个部落的人数比自己族人要少。具体是多少,还再用结绳记事的老祖母却没法给出绝对的概念。
这些部落都处在差不多的阶段,每个部落的活动范围在几十公里之内,似乎也没有种植原始农业和养殖牲畜的。
至于千里之外有没有已经开始原始农业的部落,那就不得而知了。
回忆了一下昨天狩猎的途径,陈健用炭笔在地上画了一张简易的草图。
暂定太阳升起的方向是东,部落洞穴的山下有条十几米宽的小河,向东流去。
而昨天狩猎的地方有一条大河,流向也是东南。
这里处在温带,四季分明。植物以阔叶林和乔木为主,土地还算肥沃。
动物至今见过的有豹子、鹿、山羊、野猪、狼、狸猫等等,水中的鱼有鲤鱼、草鱼、还有些小鱼叫不出名字。
植物能吃的,基本上就是一种不知名的块茎,橡子、野果之类的也不少。物种分布的变化,让陈健不敢确定将来的主食是什么。或许是一如前世那样的粟米为主,也可能找到原始的玉米土豆。
即便找到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现在那些原始的主粮植物应该还在野生状态——狗尾巴草一样的麦子、结六七个粒的苞米、一人多高甚至可能带丝蔓的大豆……
这里的环境湿润,植物不会像一些干旱地区那样,将所有的营养都用在果实和繁殖上,那种穗大饱满的原始作物很难遇到。
“驯养、渔猎、农耕……”
陈健用木炭在地上写出六个字,嘀咕着这三种保证部落生存的法宝,想要让男人获得决定性的支配地位,出现私有制和部落联盟,以至于发展出文明,就必须要掌握这三种东西。
在为明天吃什么而发愁的部落中,是不可能有时间琢磨出文化的。
现在来看捕鱼驯养这是最简单的两种办法,但农耕才是文明的基石,自己可不想几千年后自己成了一群穿着大马哈鱼皮护甲或者放牧牲畜的部落眼中的始祖。
虽然要培育栽培作物需要点时间,尤其是小麦,那是基因变异的六倍体植物,比祖先多出了三倍的dna,自然条件下出现要等个千年左右,再加上各种机缘巧合才行。
但这东西可以走捷径,实在不行就弄些黄花菜百合根之类的萃取秋水仙碱,泡种子嫩芽强行突变成多倍体再人工选择,一定要在短时间内跑步进入农业时代!
好在自己发明的捕鱼法和弓箭,可以保证部落不需要每天都去捕猎,至于真正的渔网也很快就可以出现。
想通了这一点,回忆了一下自己确定见过黄花菜之类的百合科植物,便坚定地抹去了驯养和捕鱼这两个词,不是不用,而是作为农耕的补充。
等忙完了这几天储存够了食物,必须找出几天时间,顺着河流而下,看看附近的地形,顺便寻找一些可以用的原始作物,这是未来发展的必须。
不管这个世界的地理和物种变成了什么样,不论是玉米、土豆、小麦、荞麦、豆子、水稻、小米……只要是能种植的就行,否则仍然是个苟延残喘的死局。
另外,牛马之类的大型牲畜也必须要找到。前世的中美洲部落倒是也发展出了农业,可惜最大的可驯化动物就是羊驼,几千年过去还是原本的模样。
还有就是盐!盐!盐!
老祖母说部落交流的地方有盐碱地,附近可能会有盐池之类。那里是必须要占住的,拥有盐池的部落才有可能成为部落联盟的主宰,也可以在几年之内壮大。
附近的部落实力和自己的部落差不多,那么就必须要先吞并几个人口少一点的部落。在渔网和弓箭出现后,部落的人口上限已经可以提升一些了,至于怎么吞并,陈健心中已经有了几个主意,但还需要再观察观察。
询问了一下部落交流的时间,老祖母说等到杏子长大的时候就差不多了,也就是还有大约大半个月。
正在思索的时候,榆钱儿捧着两条烤熟的鱼,一条给了老祖母,另一条给了陈健。
出乎陈健的意料,榆钱儿很聪明,只是因为平时接触的东西太少,因此思维方式还停留在部落阶段。
“哥哥,吃鱼。”
她的脸还是一层灰尘,不过小腿和胳膊因为捉鱼的缘故,倒是干净了许多。
陈健接过鱼,笑着问她昨晚上的三个数还记得吗?
榆钱儿高兴地点点头,并且告诉了陈健那些小鸟雏一共是三个,找个根木炭,在地上写了一个三,后面歪歪扭扭地画了只小鸟雏。
老祖母走过来低头看了看,觉得这个办法很好,画在石头上就知道这是什么了,于是画了一条鱼。
鸟和鱼,这是这个部落最早出现的两个字,陈健又画了个弓,添上了日月水山之类的字,叫部落里的年轻人和孩子都过来。
一个又一个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是什么,好在这是象形的,都是些平时常见的东西。
除了弓箭之外的发音都是原本的部落语言,很容易记忆,简易的笔画勾勒出的文字很是圆润,因为这是用木炭写在地上的,而不是用刀子刻在竹片上,不可能那么棱角分明。
让妹妹榆钱儿去教孩子们识数,不求每个孩子都像榆钱儿这么聪明,一个月的时间怎么也会了。
至于三以后的数字,他准备再想一下,一切以最容易理解为优先前提。
四还是四道横,五的话就是个山尖模样的无底边的三角形,手掌如山嘛;六就是类似现在的六,去掉下面两个点,上面的点变成个竖,以此类推到十的时候就画个x。
十进制是必然的,不是因为后世都在用,而是因为人有十个手指头,容易理解。现在别奢望零之类的概念,能让族人全都数到十那就足以笑傲百里了。
至于八进制或者十六进制,那是种度量衡数字,但并不适合孩子从小理解。
好比一根绳子,定义为一米,那么在这个时代十等分显然很难,至少陈健想了一会没想清楚怎么十等分。
而2的次方数等分就比较容易了,将绳子弯一下对齐就是二进制,再弯是四,再弯是八,以此类推。重量也一样,木棍天平砂子减半,半斤八两不是没有原因的。
文明……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看了看忙碌的族人,看看那些在用别扭颤抖的语调数着一二三的孩子,看看那些至今还没想到可以加长木棍以方便经线牵引穿梭的姨妈们,看看那些还没想到在羽箭前加上骨针兽牙增加威力的舅舅们,陈健只觉得任重道远。
“看看要多久他们才能想到吧。”
幽幽叹了口气,一个人的思考不是文明,一群人的思考才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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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话说一根可以折叠对齐的绳子,怎么才能十等分?一个天平,一堆砂子,怎么才能十等分而不是2的次方数等分?
第九章 大吃货帝国的后裔
一连三天的晴天,晒的鱼散发着臭烘烘的味道,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地围观,族人不当回事,陈健却恨的牙根痒痒。
只好抓来几个小孩子,弄了些艾蒿之类的鲜草,在晒鱼的地方点燃火堆,不断添加艾草,形成略带苦味的浓烟,总算让这群俯冲轰炸机不再接近。
这两天的捕猎越发的简单,族人射箭的水平略有提高,虽然不能直接射猎鹿羊之类,但追猎的效率明显提高。
生活看起来是不错的,有肉有鱼,偶尔还有女人从树上采集的大白虫子,蛋白质丰富,生吃固然恶心,可是烧熟了还是别有风味的。
然而作为一个从吃货帝国穿越来的人,陈健却已经无法忍受了。
烧烤煎炸烹炒炖蒸煮,如今就剩下个烤。
眼巴巴地看着肥嫩的羊,想要熬成乳白色的汤汁,里面再飘上几抹香菜芫荽,想一下就口水直流。
可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变成烤羊,而且还没有盐……
于是在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陈健觉得是该弄个容器了,最起码能喝口热水,这年月没有抗生素,现在还好,等到夏天洪水期的时候那水可怎么喝?
再一次谎称祖先的指引,加上足够多的鱼干和食物,争取到了两天的时间。
如今脱离捕猎去从事别的行业可不是一件小事,也就是陈健用弓箭和鱼替自己背书,才得到部落表决的全票通过。
从那些堆积的骨头中找到了几块鹿羊之类的肩胛骨,这是制作骨器的好东西,上面窄而且厚,下面薄而且宽,十分坚韧。
小心地用石头在上面砸了几个不规则的孔,然而砸骨头是个技术活,纵然族里砸石头砸的最好的大舅,成功的把握也不高。
二十多块肩胛骨,最终剩下了八块能用的。
出去砍了几根鸡蛋粗细的小树,去掉表皮后插进了砸出的小孔当中。
这几天女人们已经搓了不少的绳子,还晾晒了一些以备后用,而绳子算是这种工具的前置科技。
将绳子仔细地骨头和木头连接的地方绑好,然后在骨头的上面加一根一尺长的横木,也用绳子固定好。
这根横木的作用是方便你挖土的时候用力,有个地方踩——后世的铁锹可没听说上窄下宽的,没法踩的铁锹不是合格的铁锹。
工序并不复杂,在睡觉前弄完了八个简易的骨耜,挥舞了一下,很是轻便。
人们围过来看着这几件工具,却想不出这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但却知道了这个东西的名字——耜,和四根手指头的四是一个发音。
第二天一早,部落的男女老少全都来到了山下的河边,小河因为水流湍急的缘故,只有在转弯的地方才堆积出了沙滩,河边两侧都是些土块。
看了一下这些土,算不上太好的黏土,不过又不是制作工艺品,也就没那么多讲究。
最好的黏土也叫观音土,就是大灾之年被饥民吃的那种观音土,根本不能消化,吃了也是死,无非就是死前能有饱腹感而已——绝望中对鬼神文化的寄托,希望下辈子不做饿死鬼。
这里的山上或许有那种上好的黏土,但凭现在手里的工具是不行的,只能就地取材。
用手捏了一把放进水里泡了泡,捏了一下粘度可以,里面有些黄泥,土层下面应该就有大量的黄泥。
看看地势,找了一处平坦的离河边不远的地方。
陈健先用脚踩着骨耜上的横木,将骨耜插进地里,做了个示范,然后用力将土挖出来扔到一边。
这是简单的动作,很快舅舅表哥们都学会了。
八个骨耜,将近三十个男人轮流使用,不多时就挖出了一个方圆两米左右的坑,露出了里面的黄泥。
干燥的黄泥坚硬无比,根本没办法用这简易的工具挖掘,又挖了一道小水渠,将河水引到坑里。
水到了脚踝附近时候,就将水渠堵上,叫了几个人轮流进去踩。
不一会坚硬的黄泥就和水混成了泥浆,随后化为粘脚的泥巴,几个在里面踩的人抬腿都有些困难了。
剩下的人则都去收集树枝,附近的树枝枯树很多,顺便还能找些虫子当零食。
忙活了一上午,泥坑中已经变成了一团乱泥,在里面踩的人也累的满头大汗,满身都是泥点儿。
换人拿了骨耜,将下面的湿黄泥挖出来扣在地面上,这是最基本的原料了,用来烧瓷肯定不行,但是烧陶是没问题的。
让榆钱儿带着小孩儿回到洞穴兜了一些草木灰过来,又在河心的冲击岛上弄了一些细沙土。
正常来说,烧制陶器之前需要先用筛子筛出里面的硬块和粗砂的,但是现在是春天,荨麻亚麻之类的纤维植物还没有生长好,就算好了也得十天半个月的放在水中沤出纤维才能织出能过滤沙土的细亚麻布,一切从头开始,需要的是大量的时间和数不尽的前置科技。
用现在编织的“布”,估计使使劲儿鸵鸟蛋都能漏下去,毫无意义。
在黄泥中加了一些干土搅拌均匀之后,陈健先用手捏了一个极其难看的碗,然后跑到河边舀了一瓢水,做了个示范,女人们顿时明白这是做什么用的了。
用手捏这是最古老的方法,做出的东西可以说奇形怪状而且容易在烧制中碎裂,但第一次只能用这种笨办法了。
姨妈们加入到和稀泥的大军当中,一人拿了一块在石头上揉起来,捏成各自想要的形状。
男人们则被刘健叫来,找了河边一边平整的大石板,将一堆堆的黄泥堆积在上面,用力揉出里面的空气后,找了根木头当擀面杖,几个人用力将这一摊黄泥压成一张半米多宽的大面饼。
看看了这泥饼的厚度,已经有将近三公分厚。
又一人抱了一大团的泥巴,搓成长条蛇的形状,太阳曝晒下每个人都是满头大汗。
等到几十条长蛇都捏成了后,三四个人托着一条,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那块圆泥板上,围成一个圈,泼上一点水,轻轻按压着固定上。
一圈又一圈地接在一起,到半米高左右的时候总算是完成了一个大泥盆。
再大的话会因为张力和重力的原因裂缝。
因为是第一次烧制,没有经验,陈健和众人又用泥饼和泥条盘了几个大泥盆。
而姨妈表姐妹们也捏了不少稀奇古怪的容器,放在大泥盆附近的石板上晒着。
盘出了四个大盆,几十个奇怪的碗壶之类的,也不知道第一次烧能剩下几个。
想到陶器可能会漏水,于是将草木灰伴在挖出来的白土上,混成了泥浆,让人在那几个大盆上小心地刷一层泥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烧出来釉。
制作陶器最好的工具是陶轮,有了陶轮依靠旋转的离心力,很容易就能弄出各种规则的圆罐,省时省力。
但是传动系统是个问题,石器时代的很多部落已经掌握了陶轮技术,但是陈健想不出他们是怎么转动的。
蹲在那琢磨了半天,想出了个可能的方案,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先擀了两张很厚泥饼,在一张泥饼的非圆心处挖了个上下通透的孔,此外两张泥饼的圆心处都挖了个凹槽。
两个泥饼的侧面,都用手捏出了深深的凹槽。
用剩余的黏土做了两个底座,上面露出的地方正好能卡进凹槽里。
弄好了一切后,天已经黑了。
陈健看了看天,第一次真心诚意地祈祷着先祖,千万别下雨,要不然这一天的功夫可就白费了,只怕原始崇拜的族人也会认为是上天震怒。
晚饭吃的没有心情,榆钱儿只当哥哥累了,本想问问数到十后面该怎么数,却也没去问,安安静静地和几个孩子喂小鸟儿。
忐忑不安的心情持续了半夜,山下青蛙乱鸣促织成双,原本听着舒服的自然之声在今夜也变得格外恼人。
他不会制陶,只是略微知道的大概,穿越而来至今,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不能掌控的事情。
自嘲地笑了笑,自己的心境还需要多多磨练才行,日后不能掌控的事情多了,第一次就当是历练心性了。
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夜,第二天总算没有下雨,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似乎那不停叫唤的林鸟也不恼人了。
带着人准备好了柴禾,等到陶器被太阳晒的差不多的时候,将堆放的柴草点燃。
烧陶的温度不用太高,叫了几个人晚上和自己守夜,不断地添加柴草。
熊熊的火焰将四周耀的通红,火烧了整整一夜才逐渐熄灭,厚厚的草木灰覆盖了一层。
就像是赌桌上的赌徒一般,忍着砰砰跳的心,扫去了上面的灰烬,族人跟在后面,眼巴巴地看着他,猜测着先祖这一次又会给族人带来什么样的好东西。
如同掀开新娘的盖头,灰尘扫掉之后,陈健的心差点从嗓子里跳出来。
眼前是三个捏的陶碗,却只碎了两个,还有一个是完好的。
淡红的颜色说不出的可爱,竟比新婚试帕上的那抹嫣红还让他激动。
想要淡淡一笑以示尽在掌握以提升下逼格,可惜族人却不懂这种含蓄的美,纷纷盯着他的脸。
只好无奈地大吼一声以示高兴,族人这才欢天喜地地跟着叫喊起来。
扫去了其余的灰尘,四个大陶缸碎了两个,还有两个是完好的,基本上成功率在一半左右。
而那两个底座和泥饼可能是因为实心的原因,居然都是完好的,上面还残留着炙热的温度,让人不敢靠近。
心急如焚的陈健等了半天的时间,这才拿起一个陶碗递给老祖母,老祖母用手一敲,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也吓了一跳。
昨天还是黄泥,怎么今天就变得和石头一样了?
这个破陶碗在族人中传了一圈,每个人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是怎么做到的?
而那两个大陶缸因为涂抹了一层泥浆,外面并不粗糙,光滑的如冰一样。
看着那两个大陶缸,陈健泪流满面——距离包子馒头花卷面条大米饭,又近了一步。
ade,烤鹿肉!ade,烤块茎!ade,烤羊肉和烤鱼!
“今晚上必须要喝羊汤,明儿用羊油炸块茎,后天水煮鲜鱼汤……”
他喃喃地自语着,榆钱儿挠挠头,心说哥哥怎么流口水了,难道这石头一样的东西能吃?
第十章 舌尖上的部落
洞穴下的山谷,高树和盛草交织的地方,榆钱儿和哥哥在寻找一种精灵般的调料——花椒。
榆钱儿不知道什么是花椒,哥哥告诉他这种东西可以让食物拥有火焰跃动般的滋味。
夕阳下的树林有些阴冷,花椒就隐藏在树木稀少的空隙中,矮小的身躯在与自然的抗争中布满了锐刺,守护着自己的味道。
刺扎破了榆钱儿的手指,蹙着眉将手指放在嘴中吮吸着,看着哥哥熟练地摘下花椒叶。
它的种子还在孕育当中,等到成熟的时候,那才是凝聚了所有精华的味道。
花椒叶与之相反,并不浓重,却多出一分清香,与嫩白的羊肉配在一起,孕育出独有的味道。
半袋花椒叶落入简单的布包中,承载着族人对美食的第一次追求。
几百米外,一种自侏罗纪就开始密布于这片大地的植物,倔强地伸出了自己的嫩芽,宛如握紧的拳头,向大地彰显着自己的力量。
蕨菜,这是族人春天常吃的一种植物,但今天负责采集这种植物的却不是女人,而是狼皮和几个弟弟。
他们拿着被汗水润的滑腻的骨耜,按照健的指点,挖开了蕨菜的根。
密集而纠结在一起的根部,是它们力量的源泉,自然也是最富营养的地方。
狼皮并不小心,所以白色的汁液从沾满泥土的伤口处涌出。
骨耜的挖掘很费力气,但狼皮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蕨菜与自然抗争,狼皮和族人们也在和自然抗争。
只是从今之后,蕨菜们又多了一个敌人。
那白色的汁液既是它们的血,又是它们的泪。
既然是泪,味道自然是苦的。
苦,不是族人喜欢的味道。
所以榆钱儿的妈妈和姐妹们背着自己的纤维包,来到了树林最密集的地方,几天前的春雨让她确信一种奇异的味道已经在枝头萌发。
作为部族的采集者,她们知道每一棵果树的位置,知道每一种能吃的嫩芽,这是祖先用生命留下的记忆,传承给子孙最宝贵的财富。
刺老芽,这种浑身是刺的植物给部族的女人留下过很多伤痕,但那香甜的味道却让族人们很快忘记了刺痛,用木棍勾住树枝,采摘下最为鲜嫩的部分放入到背包中。
有时候因为用力太大,脆嫩的树枝会折断。但是部族的女人们知道,第二年的春天,新的生命会在死亡的树枝下绽放美丽。
死亡,只是新生的开始。
不止是嫩枝,还有那些难逃岁月侵袭的古树。
腐烂从树心开始,或许一开始只不过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虫逃过了啄木鸟的叮当。
但朽木上,新的生命也在悄悄诞生。
张开的伞盖下早有小虫在吞噬鲜美的汁液,被一只粗糙的手夺走,小虫儿也被甩下来,弓起身子发泄自己的不满,却被手指远远地弹开。
吸收了朽木营养的蘑菇也是族人喜欢的味道,但没有人敢尝试那些不熟悉的,老祖母告诉过她的女儿们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
至于为什么会有人知道哪些不能吃,那是一个很久远的故事,也是一个伴随着家人眼泪的苦涩故事。
故事也是有味道的,不仅仅只是苦涩,有时候也有甘甜。
采集完花椒叶的榆钱儿此时就在经历一次甘甜的故事,香甜的汁液从舌尖漫过,沿着喉咙流下。
她知道甜这个味道,却是第一次体会这么久。
陶罐中的汁水已经被她喝了个干净,用鲜嫩的小舌头舔了下嘴角,却被哥哥宠溺地用手擦去嘴边的残余。
陶罐上是一棵刚刚发芽的枫树,上面扎进去了一枚破碎的陶片,刺破了它的筛管,割断了它的动脉。
那些积蓄了一冬天为抽芽准备的糖分,迷茫地踏上了这条从没有走过的路。
第一次看到了树皮外的世界,嗅到了甘甜之外的味道,并不喜欢,却再也回不去了。
无奈地和伙伴们一起落入到淡红色的陶罐中,越聚越多。
几十个陶罐在不同的树下等待着,枫树和桦树在春天都是甜的。
甜,却并非蜂蜜那般腻,多出的那种清甜,其实就是春天。
春天是甜的,自然不了爱情。
引吭高歌的鸟儿们守护着自己爱情的结晶,期待着里面跃动的生命破壳而出。
温暖的绒毛带着体温,守护着尚在蛋壳里沉睡的孩子,夫妻俩相视一叫,妻子张开嘴等着丈夫送来食物。
然而这份温情却被无毛怪的脚步声扰乱,于是叫嚷着想要引开这些无毛怪的注意力。
然而这些披着兽皮的无毛怪根本不被那带着悲凉和警告的鸣叫所影响,伸出手抢走了蛋……
生命,就在这样残酷的竞争中欣欣向荣。
逝去的生命聚集在了部族的洞穴中,凝聚出不同的味道,绽放在族人的舌尖上。
陶盆的四周遍布着火焰,里面的水已经滚开,切成大块的羊肉在里面翻滚着,乳白色的汤汁发出了族人从未嗅过的鲜味儿。
蘑菇用石头切成丁,与羊肉混合出鲜的极致。
花椒叶的麻爽也在滚沸中弥散,侵彻着已经松软的白色嫩肉。
两片薄荷,三枚块茎,煮沸的不仅仅是味道,更是族人对生活的追求,对生命延续的渴望。
另一口陶盆中,白腻的羊脂肪融化成了油,淡青色的烟扶摇直上。
榆钱儿站在一旁,看着哥哥用两根树枝在油中拨弄着。
身边的陶碗中是已经搅匀的蛋液,里面混合着略带苦味儿的蕨根汁。
嫩绿的刺老芽和香椿叶在蛋液里翻滚了一圈,身体被严严实实地包围住。
两根树枝夹住他们,在羊油中一划,立刻变得焦黄,明明太阳已经落山,却浮现出夕阳的色彩。
陶碗中堆积着炸好的刺老芽和香椿儿卷,诱人的味道终于让榆钱儿明白,为什么哥哥之前看到这些陶器会流口水。
另一个小陶罐中,枫树和桦树的汁水正在里面逐渐浓缩出精华。
水化为白雾消散,留下的是甘甜的枫糖,如今已经粘稠。
两根木头早早地就放在了地上,上面用石器凿出了一个个小眼儿。
用布捏着陶罐儿,将粘稠的糖汁倒进木头上的小眼儿中,等待着冷却成块。
尝过一罐儿桦树汁的榆钱儿吞了口唾沫,不知道这些冷凝的糖汁又会有怎样的甘甜?
可她的心思很快被另一种味道所吸引,切成了大块的块茎被投入到翻滚的羊油中,煎炸成黄色。
淀粉被炸后的香甜与众不同,但这却不是终章。
捞出后,剩下的大半罐枫糖被倒入油中,滋滋的声响不断传出,溅出的油花让榆钱儿吃痛,却舍不得离开,想要看看新味道的诞生。
糖与油的混合,是另一种粘稠。
当粘稠到在树枝上留下丝线的时候,炸好的块茎放入到里面,快速地翻弄着,让糖液包裹住所有的外皮……
族人们第一次知道饭原来还可以这么吃,单单是嗅,已经能够想到这些味道在舌尖上绽放时的美丽。
等待从沉默变为焦急,族人们敲着手中的陶碗陶罐,等待着最后的时刻。
老祖母欣喜地看着这一切,将今天分配食物的权利交给了陈健。
而陈健的回报,是滚沸汤汁中浇下的蕨根白汁。
含有大量淀粉的白汁在沸水中迅速凝聚成团,用纤维布捞出,软软的透明而滑腻。
小心地盛了一碗,似乎随时都可能碎开,不敢用一丁点的力气。
浇上一点酸浆草的嫩汁,配上几片辛辣的韭叶,加上砸碎的茱萸调出辣味儿,放上一点糖浆,配上两片薄荷,浇上一点儿炸过花椒叶的羊油。
入口的瞬间,辛辣中带着一丝麻香,味蕾迅速地绽放,血液流动加快,却更加剧了其余的味道。
于是酸浆草的酸味,枫糖的甜味,还有羊油的膻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味道,覆盖在微苦的蕨根凉皮上。
正要回味,却被薄荷叶的清凉取代,于是只有再吃一口,以体验那瞬间的感觉……
族里的老人们和牙齿不好的姨妈们都有一碗蕨根粉儿,里面还有半枚煮熟的鸟蛋。
春末的炙热被酸浆草和薄荷消散,辛辣化为额头的汗水,苦味儿留在齿间和甜味抗争。
她们吃过几口,急忙叫来小孩子,喂给她们,让她们也感受这奇异的味道。
成年人们则每人先喝了一碗羊汤。
鲜,本来就是羊的味道,配合上带着春雨味道的蘑菇,更是激发着人的食欲。
狼皮被烫的不断伸着舌头,却在喝完了一碗后又盛了一碗,里面还有一块煮熟的羊肉。
从没吃过煮肉的他,发现了一种和烤炙不同的味道,略微的甘甜,也更加的嫩滑。
旁边的陶碗中,炸得金黄的、裹着蛋液的刺老芽和香椿儿,更是孩子们的最爱。
外焦里嫩,虽然略带羊肉的腥膻,却无伤大雅。
油浸入到嫩芽当中,这是方圆百里内,香椿素第一次与油融合。
却天生相契,入口回甘。
榆钱儿吃了一团刺老芽,便将目光转向了那碗块茎。
哥哥用两根树枝夹起一块,上面粘稠的糖汁伸成长长的丝,孩子们拍这手叫好。
那丝线却越来越长,孩子们不再喊叫,盯着丝线生怕断掉。
终于断掉后,却又发出了一声叫好声,好奇地学着陈健的样子,用树枝扎起一块,将糖丝拔的老长。
入嘴后,更是糯软甘甜,化掉外皮的糖,舌尖一抿,细砂般的块茎涂抹在舌苔上,寻找着甜的味蕾。
欢声笑语在洞穴中回荡,陈健所喜欢的味道在这个简陋的洞穴中暂时相聚,又互相组合,流连在唇齿之间,荡漾于舌尖之上。
缤纷中,唯独少了一味叫咸的兄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孤独……
第十一章 移风易俗的第一步
当第一顿有煮炸两种烹饪方式的晚餐结束后,部族多出了一个后世家庭最讨厌的工作,洗碗。
每个人都懒懒的不想动弹,这一顿饭吃的太饱,狼皮更是半躺在地上抚着肚皮直哼哼。
从未尝试过这样吃饭方式的族人,对于先祖指引的膜拜更为强烈。
这是一种直观的感受,这种感受至今还在舌尖上回荡,并非虚无缥缈的死后天堂,所以也更容易相信。
当然,这顿饭很不健康。
油炸块茎自不必说,蕨根粉中的原蕨苷也有致癌性。
不过对于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的族人而言,这些问题毫无意义。
蛮荒尚未征服,史前并非天堂。
距离饥饿彻底远离族人还有太长的路要走,而提高族人的寿命更是个可能长达千年的过程。
甚至于前世日不落制霸七海的时候,平均寿命也不过四十岁。帝国朝阳追逐晚霞的辉煌下,是预期工作寿命三年的女工和无数被机器绞碎的童工的阴影。
每点燃一根蜡烛,便会投下一幕阴影。世上没有不肮脏的辉煌,只有看到肮脏还是看到辉煌的眼睛。
记忆中仅仅去年,就有七八个族人离世,这些人大多死于与自然的抗争。
如今陶器已经出现,骨耜已有原形,只要不是运气太差,原始农业也会出现。
随着部族的扩大和发展,伴随文明产生的私有制观念和利益争夺,将取代征服自然,成为后世族人丧命最多的原因。
世外桃源终会谢幕,新时代的辉煌与血腥也终将呈现。
陈健知道,每一项发明和进步,终会亲手毁了眼前和睦融融的一切,成为无数圣人追慕的三代之治天下大同的传说。
但他不会犹豫,这是文明的必然,无法违逆无法阻挡。
于是在众人还半躺在兽皮上休息的时候,时不我待的陈健叫来了榆钱儿狼皮等几个相熟的人,开始组装自己设计的第一件陶轮。
两个巨大底座烧制的很好,下面宽大平稳地立在平整的地面上,上面是一段细长的轴。
另两个扁圆的陶饼圆心处有两个小孔,正好插进细长的轴内。
找了一根纤维绳,首尾相接,套在两个陶轮两侧的凹槽中,形成一个简单的皮带传动装置。
在那个非圆心处多出一个孔的陶轮上插进一根棍子,在两个陶轮和底座长轴的连接处抹上一些羊油脂,用手把住那根棍子,转动起来。
吱吱呀呀的响声让人牙齿发酸,不过族人们都好奇地看着这一切。
转动的陶轮带动着绳索,将远处链接在一起的另一个陶轮也旋转起来。简易的皮带传动,速度很快,也很平稳。
转动的陶轮能够用很小的力气捏造出手工所不能捏造的陶器,手轻轻放在泥团上,控制厚薄,离心力就会轻易地将泥团化为一个个成型的器皿。
美中不足是传动的绳索不是皮子,但想要得到柔软而有弹性的皮子,又必须要有晒盐的附属品卤碱才行。
天然干燥的毛皮很僵硬,只有用盐碱糅化后才能有各种不同的用途。
从零开始的生活,什么都必须尝试后才知道需要什么,然后再一件一件的解决,少了任何一样不起眼的地方,都无法继续。
陶轮前,陈健用力转了几圈,还是很满意的。
虽然陶轮圆心处有孔,没法直接使用,但问题也不大。
只需要明天再烧制一个没孔的圆盘,扣在长轴上,与下面的那个有孔的链接起来就行。
到时候把混好的陶土往上面一放,两个人轮流摇主动轮,一个人负责用手塑形就没问题了。
吱吱呀呀转动的陶轮,带动着族人的大脑也跟着转动起来,终于榆钱儿走到了陈健的面前,问出了可以载入史册的一句话。
“它为什么会转呢?”
陈健没有回答,却忍不住抱起小妹妹,哈哈大笑,弄得榆钱儿不知所措。
得不到答案的榆钱儿,这几天一直琢磨着这个问题,而陈健也总会在狩猎后,站在陶轮前琢磨着别的问题。
几天后的某个早晨,榆钱儿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惊奇地发现哥哥竟然没有站在陶轮旁边。
族人们还在沉睡,鼾声中没有哥哥的声音,让她很不习惯。
这几天的生活,她过的很快乐,除了那个为什么会转的问题一直在脑海中之外,一切都好的不得了。
小鸟雏一天天的长大,那两只较为弱小的鸟雏也逐渐强壮。族里的孩子们都喜欢上了这三只鸟雏,即便有一天下了雨,还是不忘去外面寻找小虫。
这几天吃的也很好,她很喜欢喝鱼汤,而且很喜欢在鱼汤中加入一些哥哥称之为香菜的叶子,有时候哥哥会亲自做一些稀奇古怪的食物,每一种她都不曾见过,却都很好吃。
哥哥新烧制的陶轮昨天也成功了,据说今天就要教给族人新的制作陶器的方法。
自己也从哥哥那里学会了十以后该怎么数,于是她知道了族人一共有七十三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哥哥这几天很少带自己出去玩了,每天晚上都蹲在火堆旁。
前天傍晚,自己和几个孩子一起帮着哥哥将成堆的草木灰堆积在大陶罐中,里面加上了清水,第二天又将澄清的水倒出来放在火上烤。
昨晚上本来想告诉哥哥,自己数出来族人一共七十三个,可兴冲冲地跑到哥哥身边的时候,却发现哥哥正把那些熬煮过草木灰的水和羊脂混在一起搅拌熬煮,全神贯注,不停地搅拌根本没时间和自己说话,只好嘟着嘴悻悻离开,一晚上都闷闷不乐。
今早晨也看不到哥哥的身影,心中有些不开心。旁边草篮中的鸟雏传来饥饿的叫声,这才让她站起身,想要去寻找一些虫子,这可是哥哥交给自己的任务。
正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从洞口处传进来,榆钱儿高兴地跑过去,才到洞口就被哥哥捏住了耳朵,带着她朝山下的小河走去,说是要给自己洗洗头发。
洗脸这个词是她刚刚学会的,而且还学会了洗手,每天吃饭前族人都会哥哥带着去河边洗洗手,于是很容易理解了洗头发的意思。
耳朵还被哥哥捏在手里,只好侧着身子低着头,哎呦呦地叫着跟着来到了河边。
一块半透明的,有些像是打碎的鸟蛋颜色的东西放在河边的石头上。
哥哥总算是放开了手,榆钱儿顾不得摸耳朵,伸手就把那块透明的古怪的东西拿在手里,看起来很好吃。
前天哥哥将凝固的枫糖从木头中取出来,告诉孩子们谁学会了数到十,就可以得到一块,自己当然是第一个得到的,她可从没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如今这东西看起来也像是枫糖之类的,刚要往嘴里塞,就被哥哥打了一下手,赶紧缩回去。
“我知道,先洗手,洗脸。”
榆钱儿笑嘻嘻地说着这两个词,将手放在水中沾了一点水,轻轻擦了一下脸。
看看倒影中自己乱蓬蓬纠结在一起的头发,她倒没感觉有什么不妥,大家都是这样的。
哥哥说自己的头发很脏,她看了一眼这几天总在火堆前的哥哥,笑着说:“你也脏。”
于是兄妹俩一起笑了,接着她的头发就被哥哥用水打湿,将那种看起来很好吃的东西在头上摩擦着。
一股腥腥的味道传来,榆钱儿想要看看自己的头发,冷不防一滴浑浊的水从头发上滴落到眼睛里,顿时刺痛的难受。
“哥哥,眼睛疼!”
她从没试过这样的疼痛,眼泪忍不住从眼睛里流出来,只好闭上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了。
慢慢地泪水浸润着眼睛,刺痛的感觉逐渐消失,她用沾着河水的手背擦了一下眼睛,终于睁开了。
感觉到自己的头发有些不一样的感觉,滑腻腻的,似乎有什么在上面轻轻爆裂,发出啵啵的响声。
于是伸手摸了一把,放在眼前一看,顿时呆住了。
手中是无数聚集在一起的、白色的泡沫,随着微风不断碎裂。
初生的朝阳下,泡沫上闪烁着七彩的光泽,不断地变换,映出她从未见过的斑斓。
她记得雨后的天边才有这种七彩的虹,怎么原本在天上的色彩跑到了自己手中?
“哥哥,你看,彩虹跑到我手里啦!”
她把手伸到了陈健的面前,陈健笑着用力吹了一下,这些白色的泡沫随风散去,急的榆钱儿想要伸手去抓,最终还是没有抓到,落入河中顺流而下,慢慢消散。
随后那滑腻腻的泡沫就被哥哥涂到了脸上,想到刚才眼睛的刺痛,她只好闭上眼睛。
一双大手在自己的脸上揉捏着,很粗糙和很温暖。
她觉得心里暖烘烘的,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只是还不知道有个词叫宠溺。
很快,清凉的水被泼在脸上,自己睁开眼睛的时候,看着水中的倒影顿时愣住了,有些害怕地向后退了一步,水中的影子根本不像自己。
脸色不再是乌黑,相反有点像去年落叶时吃的果子,淡淡的红色。
乱蓬蓬的头发也闪烁着黑色的光泽,如同火堆中的木炭,顺滑地从头顶垂下来,滴滴答答地落着水珠,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将自己的倒影打的有些荡漾。
那块半透明看起来很好吃的东西,就放在岸边的石头上,已经用去了大半。
“这是什么?”
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哥哥一定知道。
“皂。”
陈健说出了这东西的名字,然后带着榆钱儿上了岸。
“榆钱儿,你知道我梦到的先祖是什么样的吗?”
榆钱儿摇动着脑袋,自己可想不到。
“他们的头发都是干净的,脸上也没有灰尘,而且头发也不是乱蓬蓬的,你想学他们的样子吗?”
“嗯!”
榆钱儿急忙点点头,陈健接着说道:“你要好好学,然后去教给妈妈姨妈和姐妹们,听到了吗?”
陈健坐在一块石头上,将榆钱儿的头发分成两半儿,在两侧挽成了两个总角髻,用绳子绑上。
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及见兮,突而弁兮。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谓之夏,纵然黄皮黑眼,若没了文化传承,终究似是而非。
过程会是漫长的,但总要迈出第一步,族人已经知道雕刻护身符,美的基础已经产生。
而且发型作为可婚配成年与未成年的区别,将来是很有用的,形成一种文化和性成熟绑定在一起,问题不大,所谓的及笄冠礼的原始版本。
况且乱蓬蓬的头发也容易沾染寄生虫,对于健康是个大问题。梳子和篦子现在还没出现,免不得过几天又要把方雷氏的传说抢来,这不仅仅是美观的问题,也是卫生问题。
第一次梳发髻的榆钱儿觉得头上沉沉的,很不舒服,等到梳完之后,急忙跑到河边,看了一眼。
自己的头发被盘成了两个发髻在两侧,垂着短短的一段绳子,比以前乱蓬蓬的好看多了。
“再教你一种。”
陈健解开了榆钱儿的头发,想了一下及笄的模样,未免有些麻烦,于是给妹妹编了两个麻花辫儿。
榆钱儿对着水面看了一眼,两条黑黑的辫子垂着两侧,有点像蛇,黑黝黝的。
“学会了吗?”
“学会啦。和以前搓绳子一样。哥哥,我给给你编一个吧。”
陈健急忙摇头,心说自己梳两个麻花辫的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自己也洗了洗头,把头发束在一起,用绳子缠了一下,在河边折了一根木棍插进去。
对着河水一看,多少有了那么多点意思,只可惜自己身上穿着兽皮,还是有些不伦不类。
简易的肥皂有股怪怪的味道,但至少能洗掉油腻,脸上积攒了十几年的油污少了许多,顿觉清爽,也干净了许多。
看着还在岸边的妹妹,陈健摆摆手道:“去给家人看看,榆钱儿有多漂亮。皂就放在洞里的石头上,带着家人来洗头。”
“欸!”
榆钱儿双手自然地抚弄着垂下的麻花辫儿,欢快地答应了一声,蹦蹦跳跳地朝着洞穴跑去。
看着地上随着跑动而晃动的辫子的长影,榆钱儿觉得家人一定很喜欢,忍不住用手摸着辫子,越发觉得好看。
跑了几步,心里忽然间涌出一种奇怪的、从没有过的想法。
“要是就我一个人梳着辫子就好啦,那我一定更漂亮。”
她不知道这是人心深处普遍的一种渴望,渴望与众不同与渴望被人羡慕,无伤大雅,却不知怎么觉得这种想法和想要自己偷吃食物不给族人是一样的……
被这种从未有过的想法吓了一跳,差点被石块绊倒,踉跄了一下,心里咚咚直跳。
“小心点!”后面传来陈健担忧的叫声,榆钱儿没有回答,将头脑中一闪而过的想法压下去,匆匆地跑回了洞穴。
陈健看着跑远的榆钱儿,望了望无云的天边,明天是个好天气,是该出去寻找探寻外面世界的时候了。
如此匆忙,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一个意外的悲惨事件随时都有可能中断生命。
第十二章 争论
滑腻的羊脂皂洗掉了众人身上积攒了数年的灰泥,河水上飘着一团团的泡沫。
梳发髻并不需要解释什么,族人已经有了基本的审美观,脖子上挂着的各种骨质的挂坠就是证明。
很快,总角束发麻花辫成了族人最原始的发型,终于有女人学会对着水面看自己的倒影了。
熬制了油脂皂已经用了个干净,草木灰中的碱还剩余不少,熬制一次需要不断搅拌三四个小时。
梳起了头发,陈健觉得多少有了点文明社会的感觉了,怨不得后世夫子对披发左衽如此大的感触。
人们聚集在岸边,等待着头发干燥,陈健的出现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族人,往常这个时候男人已经出去狩猎了,如今就算打不到猎物,也可以捕鱼。
等人聚齐的时候,陈健走到人群前,示意有事情要商量。
任何大事,都必须征得族人的同意才行,这种原始的风俗会一直持续很久。
权利从来都是源于义务,当你需要依靠族人才能活下去的时候,族人自然有同意和否决的权利。
前一世记忆中,直到春秋战国,这种习惯依然存在。《左传》中关于国人干涉国政少说七八处,即便贵为国君,没有国人的同意也会落得一个仓皇出逃的结局。
往本质里想,这不过是镇压成本和义务权利的问题。
经过漫长的封建社会,社会底层绝大多数的人只有义务。而想要重新拥有政治权利,那要等到工业时代来临后才行——枪的普及导致镇压成本增加,加上需要底层人去填战壕——于是那些原本不是“人”的,也成为了人。
如今的一切生存都要依靠族人,哪怕是老祖母也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除非到食物丰富到能够支撑不需要共同劳动就有剩余的时候,才能支撑起统治这个概念。
人们对于部族议事习以为常,乱哄哄地在那里交谈说笑,未成年的孩子则在那跟着榆钱儿学数数儿,眼巴巴地看着碗里的成块的枫糖。
陈健大声喊道:“今天的事情我想变一下。追猎已经不用那么多的人手,所以只需要去八个人就行。”
有几个还不太明白八到底是几的人,询问着旁边的人,有人用手指头给出了解释。
这几天的狩猎的确很轻松,尤其是在狼皮想出用兽牙骨刺之类的加在羽箭上之后,昨天烧制了一些陶箭头,效果应该更好。
众人没有异议,纷纷同意。
“剩下的人做什么?”
“让男人和女人一起去采集,用骨耜挖掘根茎。捕鱼也是一样,男人和女人一起。”
女人们也都同意,平时挖掘块茎都是用石头一点点地挖,如今蕨根也能吃,男人用骨耜快得多。
以往的采集需要耐心,一点点地收集,男人大多数没有这份耐心。如今知道蕨根可吃,挖掘的话并不需要到处寻找,男人也更能发挥出力量上的优势。
几个人看了看远处的陶轮,问道:“碗不够了,昨天碎了两个,谁来烧陶碗?”
陈健示意大家跟他一起过去看看,人们纷纷围到了陶轮旁边,眼睛里充满了好奇,想不通这东西怎么能制陶,很多人已经迫不及待。
一个人在主动轮上旋转,绳索带动陶轮转动,陈健将一块调和好的泥巴放在陶轮上,让摇动陶轮的人加快了速度。
泥巴跟随着陶轮一起旋转起来,双手虚放在陶土上,偶尔用手沾一点罐子里水。
飞速旋转的泥巴被手指轻轻一碰,上面立刻张开了口,壁越来越薄,手向上一收,便成了一个上面狭小的罐子。
族人们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罐子的弧度近乎完美,对于拥有原始审美观的族人来说,对称和均匀就是美,这可比自己用手捏出来的好多了!
陈健在那捏着陶器,心里却不知怎么想到了人鬼情未了里的经典镜头,可惜没有一个漂亮的妹子在那捏陶……
不断传来的喝喝的惊呼声将他惊醒,陈健抬头一看,族人全都愣在那了。
一个弧度优雅的陶罐呈现在众人面前,这绝不是靠双手能捏出来的,而且速度也快了许多。
这一次没有像弓箭刚出现时那样一个个战战兢兢,不敢触摸。相反,族人都跃跃欲试,很想自己动手试试。
“那就都来吧,看看谁学的快,谁就来捏。”
“好。”
人们都同意这个说法,毕竟东西都是大家的,当然要选出一个捏的最好的。
陈健抓了把草,擦了擦手,站在第一个上来的人后面,双手环在他的胳膊上,告诉他该怎么弄。
制陶是需要一点天赋的,第一个冲上来的大舅显然没有这个天赋。
他追猎是把好手,可是手就像石头一样硬,捏出的陶碗还不如用手捏的,简直不堪入目。
下面传来一阵阵的哄笑声,大舅无可奈何地躲到一边,却还是将自己捏的那个奇怪的、难以被称之为碗的东西拿走,决定要烧好它。
一连试了几个人,要么就是手太硬,要么就是不敢下手,笑声一直不断。
直到狼皮去捏后,族人的笑声才变了声调,他的手握得太靠下,以至于捏出了一个下面小上面大的“蘑菇”。
下面的人没有哄笑,而是有些肃穆,陈健本以为会很尴尬,看到这一幕也不禁会心一笑。
繁衍和生存,是人的最基本需求,也是蛮荒时代人类征服自然的保证。这个时代有普遍的生殖崇拜,尤其是一些女性陶像,很多有夸张的胸脯和臀。前者寓意哺乳,后者则是人类对难产的恐惧。
人越来越聪明,婴儿的头也越来越大,幸好人没有角。
这个无意的作品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就将烧制,作为一种心灵寄托,和后世的神龛差不多。
小插曲过后,又转了大半圈,总算是一个叫橡子的表哥捏的差强人意。
虽然不算太好,但陈健发现对方很有悟性,在泥胎厚的地方能够主动用手加力,所差的只是熟练度。
族人的眼睛也是雪亮的,等到橡子表哥捏完之后,族人们纷纷喊着他的名字,橡子的脸上露出了异样的光芒,很是欢喜族人能将这件事交给自己。
两个腿上有伤的族人被留下负责转动陶轮,互相替换以备休息,众人也都同意。他们两个也很高兴,不再是废人,而是可以为族群出一份力了。
橡子表哥尝试了几次,手法逐渐熟练起来,捏出的陶器越发的圆滑,而且速度比前几天全体族人用手捏还要快,也更完美。
族人有羡慕的,也有高兴的,或许还有别样的情绪那就不得而知了。
社会分工是必然的,以往是按照性别和年龄,如今却要按照各有所长来分,总算是件小事,众人才没有大大的异议,惯性的力量是可怖的。
两件事说完,陈健准备说最重要的第三件事了。
“我要带一些人去远处看看,留下一部分人在家,要等月亮圆的时候再回来。”
他大声地喊了一句,原本乱哄哄的人群顿时更加燥乱,不明白陈健的意思。
“我要去找更多的食物。”
“可是……族人从没有分开过!”
“是啊,遇到野兽怎么办?”
“除了迁徙,不应该分开。”
反对声固然有,这是必然的,即便陈健用弓箭和陶器做了铺垫,可是这种违反了常理的提议还是被众人反对,这是一种聚居征服自然的习惯,族人很难想象分开的生活。
更多的是对未知的恐怖,这种恐惧一直残留在人类的心中,怀念也不过是因为对未来的未知,改变必然带来未知。
可也有不少人支持陈健,狼皮大声喊着:“我要吃更多的东西!健一定是对的!”
“对啊,想想弓箭和陶器!”
族人们尽量叫嚷着,都想用最大的声音说服别人,谁的嗓门大谁就有道理。
声音越发的大,陈健从身边拿过两个陶罐,喊道:“每个人拾一枚石子,同意我去的,仍在这个罐子里,不同意的扔到那个罐子里。”
说完他自己先捡起了一块石头,扔到了同意的罐子里,族人们对于这种事并不抵触,很多事都需要族人共同商议,以往没有罐子,靠的是嗓门儿,但本质是一样的。
于是族人纷纷捡起石块,投入到同意或者反对的罐子里。
“老祖母?”
老祖母站在那,说道:“我要再想想。”
陈健点点头,等到族人都扔完了石子后,叫来所有的族人,从同意的罐子里拿出一枚,就再从不同意的拿出一枚,扔到外面。
所有人都盯着罐子,会数数的在数石子,不会数的只能看着。
然而结果总是惊奇的,当陈健拿出最后一枚石子的时候,两个罐子同时空了!
他不禁无奈地笑了笑,习惯的力量太大了,自己也太着急了,或许一年后效果会完全不同,只是时不我待,他不想再等下去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老祖母的身上,如今的局面,她的意见将是决定性的。
老祖母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也犹豫不决。
自己的外孙这些天的表现给族人带来的太多的变化,食物多了,有了陶器。
可即便如此,万一失败那对族群来说结果是难以接受的,出去的人能全都回来吗?遇到野兽怎么办?掉进沼泽怎么办?被水冲走怎么办?迷路了怎么办?遇到别的部族攻击怎么办?
可能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结果,但另一种可能的代价太大了,让她难以抉择。
族人首领在此时没有什么特权,所要考虑的只是族群的延续,由不得她不谨慎。
众人的目光盯着她,她回忆了这几天的事,看看儿子背后的弓箭,女儿手中的陶碗,最终走到了陶罐前,将石头放在了同意的罐子里。
支持陈健的人嗷嗷地叫了起来,而那些不同意的也不再讨论,接受了这个结果。
陈健松了口气,结果在意料之中,自己还是太心急了。
幸好老祖母在最后关头支持了他,否则他就只能再等很久,再做几件让族人信服的事才行。
就在他准备和众人商量谁去谁留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狼叫,孩子们立刻跑进了人群中,男人们守在外面,紧张地看着远处。
一头狼一瘸一拐地跑到了人群附近,冲着人群哀哀长鸣,前爪满是血迹,颇为焦急。
这是洞穴附近的那几头狼中的一头,以往它们不会离人群这么近,今天这是怎么了?
第十三章 分别
那头狼不断地朝着人群低声嘶吼,夹着尾巴,逡巡了几圈,朝着远处又哀鸣了几声。
“带着家人回去,来五个人跟我去看看。”
女人和孩子在十几个男人的保护下回到了山洞,陈健和几个成年男人拿着木矛石斧跟在这头狼的后面。
这头狼似乎颇为焦急,瘸着前爪,和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断朝前哀鸣。
没走多远,那头狼就停下来了,冲着一堆乱石呜呜地叫着。
陈健走过去一看,那狼对人做出了个示好的举动,可眼神里还有很多的警觉。
洞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透过缝隙一看,原来里面是七八只狼崽子。
这应该就是狼的洞穴,不知道什么原因石头坍塌了,旁边还有很多爪子挖掘的痕迹,抓痕上还有丝丝血迹。
这头狼很聪明,知道自己无能为力转而寻求已经熟悉了彼此存在的人的帮助。
里面的几只狼崽子应该是刚刚睁开眼十几天,笨萌萌的,在里面呜呜直叫。
族人们也没想太多,就准备搬开石头。
陈健却观察了一下那头母狼,对人的警惕性仍然很高。
按说狼都是成对的,放眼四周却看不到公狼的存在。
狼皮拍了一下陈健,示意陈健和他一起搬一块石头,陈健却说道:“先别急。”
看了眼四周并没有其余的狼存在,观察了一下小狼崽子的状况。
里面的小狼崽子还在哺乳期,狼的哺乳期很短,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忌奶,看模样里面的幼崽不算大。
众人都停手,陈健迟疑了一下,忽然抓起地上的石矛,朝着母狼插过去。
母狼平时绝不对离人这么近,这一次忧子心切,顾不得那么多。
嗤……
尖锐的矛尖直刺母狼的肋骨,族人们反应极快,虽然不知道陈健要做什么,却丝毫没有犹豫,顿时间五根石矛纷纷扎向了毫无防备的母狼。
母狼惨叫一声,浑身是血,终于趴在了地上。为了救孩子而血肉模糊的前爪抽搐了几下,最终还是一动不动地僵在了那里。
“拖回去。”
两个人点点头,拖着母狼的尸体朝着洞穴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则将石头翻开,从臭烘烘的洞穴里将小狼抓出来。
一共九只小狼,坍塌时被石头砸死了一只,还剩下八只。
被人抓在手里,嘤嘤的叫着。
陈健确认这些狼能够养活,一则是因为它们基本上不靠母乳也能活下去,再者狼并非一定要吃肉,因为部落附近的这些狼经常吃一些被人遗弃的内脏,里面很多没消化的素食,时间一久这些狼也都能够利用里面的营养。
没有养不熟的狼,无非是怎么养而已,若如某本书所言,狼是神圣自由的,狼性不可驯服,那么狗又从何而来?
之前那头母狼对人没有敌意,甚至露出了服从的姿态,不过陈健不想留下一丁点的后患。
亲妈不死,继母怎么上位?
只有从小跟着人长大的狼,才有可能被驯化成狗。
人文关怀悲悯万物,那要等人族不再为今天活明天饿死而发愁的时候。
这母狼直到临死前仍然挂念自己的孩子,很伟大也很感人。可转念一想谁还没吃过个鸡蛋?便是不吃鸡蛋,那米麦豆不也都是植物孕育了一年的孩子吗。
几只小狼被人抓在手里,不断地轻轻撕咬着人的手背,似乎在寻找母乳,估计也是饿坏了。
带回洞穴的时候,那头母狼已经被族人拨开了皮,因为哺育后代的缘故,很是瘦削。
人们都围过来看这八只小狼,小狼陡然见到这么多人,有些害怕,瑟瑟发抖。
“榆钱儿,你和妹妹弟弟们养它们。”
“欸!”
找了堆石头,在洞穴的岩壁附近围了一个不大的圈,将八头小狼放在了里面。
如今部落的食物是充足的,反正平时一些内脏也要扔到外面,族人们倒不怎么在意又多出几个活物。
孩子们对于这种毛茸茸的东西有天生的好感,于是心思都从那三只小鸟雏身上转移到了小狼的身上。
杀掉了它们的母亲,也就不用担心跟随母亲学的野性,会更加容易地融入人的社会中来,甚至于将人当成主人。
拿了个鸟蛋,找了些碎肉和羊脂,混到罐子里加热煮熟,扔进去点剩余的块茎和蕨根粉一起煮熟,黏黏糊糊的一团东西就出锅了。
“以后就这么喂,过三四天就可以直接喂剩下的食物了。”
榆钱儿等凉了后,急急忙忙倒进一个有缺口的破陶碗中,放进了小狼崽子的旁边。
小狼看到人来了后,急忙忙地朝着角落里缩去。
“它不吃。怎么办?”
“饿一天就吃了,先不用管它,等两三天开始吃东西后,就把这石头搬走,让它跟着你们玩,不要弄丢了。”
“嗯。”
收拾完这些,陈健就和几个男人离开洞穴去捕猎,临走的时候告诉负责做饭的女人,那头母狼的狼皮放在草木灰水中泡一下。
这次去捕猎的只有七八个人,剩下的人手老祖母会安排他们做别的。
狼皮和陈健并排走着,想了一阵说道:“健,我想和你一起出去看看。”
同行的几个人也表示想去,陈健摇头道:“家里要留足够的人,算上我五个男人,再有五个女人就行。回去看看大家的意见吧。”
十个人,是陈健计算好的数目,遇到野兽可以自保,能给猛兽吓走,而且万一遇到什么特殊的情况也方便应对。
如今就是考虑怎么走了,只要两条腿肯定是不行的,十天来回,五天半程,也不过两三百里的距离,而且疲惫不堪。
本来以为第一种交通工具是骑乘牛马之类的动物,如今看来只能改动一下了。
找了几棵笔直的、一人多粗的大白桦树,陈健和狼皮爬到树上,用石刀自上而下地割开了一道口。
用力一撕,三米长,将近两米宽的白桦树皮整个的被揭下来。
白桦树的树皮有点像油纸,里面富含各种油类,遇火即燃烧,而且十分柔软坚韧。
外面白如雪,里面黄如油,被撕下来后一松手,自动卷成了一团儿。
“健,你要这树皮又要做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几个人剥了六七张巨大的桦树皮,看看时候还早,又带着他们到了半山腰松树较多的地方。
从没有砍伐过的松树发出阵阵的清香,遮的下面的草都很矮小。
拿出石斧,在一株松树上用力砍去表皮,挖出了一个y的凹槽,在y字槽的下面贴上一块大草叶。
松树凝出的眼泪一滴滴的落在了草叶的上面,黏糊糊的松脂越来越多。
树木有的是,倒也不用担心什么物种保护的问题,剩余的人也都盼着知道最终要做什么,纷纷上手。
很快,上百棵的松树上都多出了这样一个古怪的y槽,树皮剥掉,露出里面的松脂腺,落到弯成笼状的大草叶里。
约莫差不多了,取松脂需要时间,陈健叹了口气,怕是今天又走不了了。
回到洞穴后,和族人商量了明天出去的人选,狼皮一定要去,又带上了三个表哥,两个姨妈和三个表姐。一共十个人。
为了以防不测,准备了一罐子枫糖,一罐子熬制的羊油和碎肉,不到逼不得已的时候陈健是不会吃这东西的。
即便没有盐,肉也可以保存一顿时间,将脂肪熬成油脂,熟肉混在里面,十天左右是可以保存的。
加上一大堆的鱼干儿,精打细算的话,三五天之内是可以保证不挨饿的。
东西不少,族人们猜测这些东西要怎么拿?狼皮则在考虑这些东西和桦树皮松脂之间的关系。
晚上教会了族人用草木灰碱鞣毛皮和怎么制肥皂,第二天一早,太阳还没升起,陈健叫醒了狼皮,两个人取回了松脂。
狼皮觉得自己又学会了一种办法,以前取松脂都是直接从树干上抠,比起这种办法可要差的远了。
回去的路上砍了几根手腕粗细的小树,回到洞穴就将族人们都叫醒,这需要他们的帮忙。
两棵三米长的小树并排放着,用三根一米左右的横木固定上,缠上了大量的绳子,做成了简易的船帮。
巨大的桦树皮绷在外面,船头船尾用骨针缝制在一起后,用火微微一烤,桦树皮立刻自然地向内收缩起来。
陶罐力的松脂融化,趁热涂抹在连接的地方。
外面再蒙上一层木头,用绳子和里面的船帮紧紧地绑在一起,例外两层木头紧紧地夹住桦树,一旦入水,木头会膨胀,到时候可以夹的更紧。
将所有可能漏水的地方全都涂满了松脂羊油,检查了一遍,和狼皮扛着简易的桦木船下了山。
族人们跟着他俩到了河边,于是神奇的一幕深深地印刻在了他们的脑子里。
河水中,健站在完成月牙般的桦树皮上,竟然没有沉到水底,而是顺水飘荡!
族人们见过飘在水中的木棍,见过在水中游泳的鸳鸯,可即便是鸳鸯,那脚也实在水下的,健怎么就能站在水面上呢?
轻便的桦树皮很薄,但也很坚韧,尤其是湿润的时候,不顺着茬,双手也撕不开。
比起独木舟,桦树皮船更轻便,一个人就可以抗走,而且在水浅的地方也能用,只要有半米深就可以随便飘。
缺点是使用寿命也就一年,运送货物不如木船安全,不过对探险队来说却正合用。
松脂和羊油的密封性很好,轻便的小船吃水很浅。
族人惊奇的看着,直到陈健从下面将桦皮船拖了回来,指着大声地喊道:“舟!”
老祖母用木棍在地面上画了一个月牙儿的形状,喃喃地重复着舟的读音,又一个新的文字诞生了。
而心中对于陈健这一次外出,又少了几分担忧,多了几分期待。
中午时分,三条船、撑杆、木浆都已经完成。
和族人聚在一起吃过了午饭,老祖母将草木灰洒在了每个人的身上,一声声地叮嘱他们小心。
和家人们一一告别,带着对新生活的期待,带着对未知的忐忑,十个人上了船。
石矛、五把骨耜、弓箭、陶罐、被火烤过的容易引火的苔藓和纤维绳、纤维布袋、食物以及族人的希望和祝福都被装到了船上。
桦皮船的影子越来越小,终于被草木遮掩住……
榆钱儿揉了揉红肿的眼睛,问了一个明明知道的答案。
“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月亮圆的时候。”
老祖母拉起榆钱儿的手,带着族人回到了山洞,乞求着先祖护佑自己的儿女孙辈。
第十四章 鸟粪的未来
人类早期的农业文明都是沿河而居的,所以全世界的上古传说都有大洪水的传闻。
华夏有不周山之怒、鲧禹治水;闪米特人有诺亚方舟;苏美尔人有吉尔伽美什史诗的洪水灭世……
但这暴怒的水也孕育出了农业,松软肥沃的冲击平原、可以浇灌的土地。而如果在入海三角洲一带,每年洪水泛滥后的泥土上撒下种子,肥硕的淤泥不需要肥料就能长出喜人的庄稼。
有利有弊,关键在于如何取舍。沙漠草原上的民族是不用担心大洪水的,可他们也无法站在文明的顶端。
走出洞穴,建立村庄,这是陈健要带领族人真正征服自然的第一步,这次探险的结果决定着今后的每一步。
站在前面撑着撑杆,狭窄的河道逐渐变宽,船上的人也学会了用撑杆和木浆。
顺流而下的速度很快,狼皮觉得自己的双眼都不够用了,从没想到过可以在河水中看着两岸。
这和在森林中行走完全不同,没有恼人的荨麻和刺玫划破皮肤,也不用担心从草丛中忽然钻出的蛇,狼皮的一个同胞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
不需要刻意划桨,很快就到了上次追猎鹿群的地方。
这是小河汇入大河的岔口,在夕阳垂在山边的时候,三条桦皮船到了那条大河。
近两百米宽的河道,两岸都是郁郁葱葱的高草,隐隐约约有动物在夕阳下奔跑。
河边有饮水的羊,好奇地看着水中飘荡的船,急匆匆地逃开。
水很深,但是水面很平稳,夕阳的斜晖横在水面上,偶尔有跃出的鱼打碎这倒影,间或飞过一两只鱼鹰。
暮色渐渐暗了,水面上的湿气越发的重了。
“健,在岸边生火吧?”
陈健摇摇头,站在船头极力远眺,远处似乎有个河心岛。
夜里行船是危险的,而在不熟悉的地方宿营也是不明智的选择。
“去那!”
指着那个河心岛,三条船顺着水流到了沙滩上,细腻的沙粒踩上去很软,岸边有一些冲上来的钉螺,几只水鸟在叼啄。
拿出一块木炭,在一张桦树皮上画出了河的流势。将那条从山洞下来的小河命名为陶河,以纪念自己在河边第一次制陶。
陶河流经了大约七八十里,与这条大河汇集在一起,向下十余里便是这个河心岛。
大河水色碧绿如翠,可惜如今族人并没见过翠玉,便命名为草河,寓意颜色如草。岛上沙滩上的钉螺也就成了岛的名字,螺岛。
螺岛上中间是一座很高的石头山,树木不多,因为每年都有汛期,低矮地方的树木根本生长不了。
石山上很多的鸟类,夜晚时候白茫茫的一片,从没有人打扰过,而且岛上也没有什么野兽前来。
狼和老虎都会游泳,不过一般来说它们也懒得跑这么远吃餐前点心。威胁最大的狸猫则怕水,所以这成了各种鸟类的天堂。
狼皮拿着弓箭喊道:“去吃吧!”
人们都笑了起来,陈健让狼皮和另一个表哥去射鸟,自己在沙滩上捡了一些从上游冲下来的枯枝,用绳子拉住木棍两个人配合生火。
不多会狼皮就带着好几只鸟回来,高兴地直叫。这里的鸟又笨又不怕人,很容易射中。
陈健看着这些鸟,也高兴的不得了。
不是因为食物,在他看来不能驯化的鸟都是没有意义的,但这么多的鸟必然会有一样东西——鸟粪!
女人们在那烧鸟,陈健叫上狼皮一起去了山边看看。
这个岛不算宽,但是极为狭长,螺山目测约有二百多米高,山顶上还有夕阳的光明,山下已经暗了。
靠近山边后,地上果然堆积着厚厚的鸟粪,与土壤凝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些硬块。
鸟类的消化道普遍较短,食物中的营养都堆积在粪便里,千万年积攒下来,形成了石头。
这都是上好的天然肥料,看着鸟粪石的厚度,足够用。
用石头敲下来一块,放进纤维布袋中,狼皮却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用。
仰头看看陡峭的螺山,向下延绵两三里路,草河从这里分开到下游才重新汇集。
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朝着陡峭的石壁狠狠地砸下去,巨大的回声惊起了无数隐藏的飞鸟,叽叽喳喳铺天盖地。
“走吧。”
确认了之后,陈健很满足地回到了河边,将兜里的那块石头放好,满意地点点头。
吃过晚饭,狼皮直勾勾地盯陈健,问道:“健,你到底要找什么?难道就是为了找石头?”
陈健闭上眼睛,缓缓说道:“找一种草,可以结出果子,只要这座岛这么大的地方,就够族人一年吃的。”
狼皮不相信地摇摇头,怎么也想不到什么草能够结出这么多的果子?
族人们纷纷围过来询问着,他们从陈健那里听到了一个梦幻般的未来。
不需要生活在洞穴中,将来住在河边,四周都是那种可以让族人填饱肚子的植物,成群结队的不会飞而又肥胖的鸟在身边吱吱地叫着,每天在固定的地方生蛋……
每个人都盯着火堆,想象着这种从未想过的生活,脸色因为兴奋而有些发红,一个个都被这话说的有些醉了。
“真的可以过那样的生活吗?”
这是九个人共同的疑问,期待着第二天的降临。
晚上轮流守夜,将篝火挪开,借助烧的热热的沙土,铺上一层兽皮,并不寒冷。
枕着双手,看着满天并不熟悉的星斗,这个光怪陆离却又近乎熟悉的世界,到底会给族人带来什么样的农作物?
第二天一早,陈健带着族人扛着桦皮船,到了河心岛的下游,因为河道狭窄水流湍急,他可不想出什么事故。
沿河而下,到中午的时候,河边的地势已经越发的平坦,洪水泛滥后的淤泥地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草。
正在划桨的狼皮忽然间指着远处的一座山道:“那里我去过!那是春天和别的部落聚集的地方!”
顺着狼皮的手指,那里耸立着一座极高的山,半山腰都是树木,但是山顶却是巨大的石壁,山顶上顽强地生长着一株株的松树,极为醒目。
怪不得狼皮能够一眼认出来,这座山的确与众不同。
“靠岸!老祖母说那里有一种可以舔的咸石头?是不是那里?”
“是,就在山对面。我去年还和别的部落的女人在山顶的松树下……”
狼皮嘿嘿地回忆着去年的事,一边将桦皮船划到了岸边。
望山跑死马,那山看起来极高,真要走过去怕是要走整整一天。
举目看了看四周的草地,陈健拿出骨耜,在岸边挖了几下。
下面都是淤泥土,看来岸边经常会被水淹没。四周都是平原,和百里之外的家园并不一样,看来自己部落所在的地方就是某座山的余脉,这里开始就是平原了。
他跪在河边,朝着那座山祈祷道:“但愿能找到可以种植的植物。先祖保佑……”
这个世界还没有神,他也不信神,黄皮黑眼的外貌让他很自然地祈祷着先祖,无论是这一世的,还是前一世的。
站起身,将船拖到岸边放好,两个人背着枫糖和羊油罐子以及一大袋的鱼干,拿着骨耜和石矛,十个人沿着齐胸高的草地向前走着。
这里的动物很多,但是部落并不会生活在草地上。对于不会搭建房屋的部落来说,这里太空旷太没有安全感。
真正蛮荒的,尚未被人了征服的土地就在脚下,高高地草显示着这片古老土地的肥沃。
采了几片薄荷和艾蒿,涂抹到身上,那些可恶而可怖的蚊虫不喜欢这种味道,只好远远逃开。
用石矛小心地拨开地上的草,惊走那些正在晒太阳的蛇类,偶尔也会射杀几只草丛中的鸟。
眼前逐渐开始出现起伏的丘陵,用骨耜挖了几下,这里的土不再有淤泥了,就算偶尔河水泛滥也不会淹到这里,几条一人宽的小溪围绕着丘陵蜿蜒。
几株高高的植物就在远处的丘陵上生长着,细长的身躯,条形的叶子。
没有花瓣绚烂,也没有蜜香袭人,可陈健却扔掉石矛,朝着那几株植物狂奔过去。
这是春末夏初,植物生长的正茂,还没有结出果实,那陈健还是一眼认出了这种植物。
用力折断了一根放在嘴里咬了几口,甜甜的茎秆略显稚嫩。用手挖了几下,露出了下面密密麻麻的根部,折了一段却又很苦。
“高粱,这应该是高粱!”
陈健吐出了口里的根须,看了一眼茎叶和伸出的小穗,很确定自己没看错。
此时还未被驯化,生长的极为高大,一簇簇地聚在一起。
茂密的根须牢牢地抓着大地,彰显着不屈;笔直而挺拔的身杆儿,又给人自信和力量。
只有结出果实的时候,它们才会地下高傲的头,露出酡红的羞涩。
仔细看了看,野生的高粱在这里很多,并非一两株。因为生的高大,根系极深,所以牢牢地占据了主动,将那些杂草压在身下。
跟过来的狼皮看来一眼这其貌不扬的草,心中充满了疑问。
“这东西就能让族人不需要捕猎?”
陈健抬起头正要解释,就听到有人在大声叫喊。
“烟!烟!”
两人同时回头,惊讶地看着几里之外的地方。
一道笔直的烟,云霄直上,在空旷的草地上格外显眼。
“有人!有别人!”
第十五章 来自星星的铁
就在众人举目远眺的时候,又有几道青烟升起,不再孤独。
数了一下,共有五道,不知道那些人在干什么。
“他们的族人死啦。”
狼皮看了一会,给出了答案。
火葬是附近部族的习俗,在骨耜之类的掘土工具发明之前,想要发出墓葬坑很难。放在野外又被会动物吃掉、虫蚁啃噬,加之此时的人对于火有特殊的崇拜,因而产生了原始的葬礼。
别人的意见也和狼皮相同,都认为那个部族死人了,陈健却觉得有些奇怪。
这是五道青烟,也就是说有五个人同时死了,难不成对面是遇到了什么野兽?
从那几道青烟出传来一阵苍凉的吼叫声,如同夜里的孤狼,凄惨而又荒凉,和族人做最后的道别。
“去看看。”
“嗯。”
族人并没有反对,在茫茫荒野中遇到同族,总会先接近示好。
前世印第安人遇到五月花移民,是送去玉米火鸡帮着白人度过寒冬,至于嗜血暴虐食人好斗所以才要被消灭的名声,配合感恩节一起看,别有滋味。
任何一个能够发展出文明的族群,在原始时代不会出现见面就打的情况。
此时连自己都吃不饱,更不要说抓奴隶之类,抓回来怎么办?在原始农业出现前,部族的人口上限也就能维持百人,再多就只能分开迁走。再说大家都是棍子石头,相差无几,族人死了部族衰落,图什么?
至于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出来后的战争,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族人是凭以往的经验和习惯知道没有危险,陈健也从理性上分析了一下。文明的发展是需要交流的,也许可以问问这群在平原上生存的部族采集什么种子。
狼皮站在一块石头上,朝着远处大声叫喊。将手放在嘴边,不断地拍嘴,声音变得断断续续,这是在示好。
很快,远处也传来了同样的喊声,节奏相差不多,急促的呜啦啦啦的声音在旷野上回荡着,惊起了许多的野兽。
一头健硕的野猪带着一群小猪仔,示威一样哼哼了几声,这才慢悠悠地离开。
一行人拨开齐腰深的青草,朝着冒出浓烟的地方而去。
很快,两个部族的人相遇了。
对面的部族只有三四十人,一个个瘦弱不堪,还几个身上还有深深的伤口,不断地流血,脸色苍白摇摇欲坠。
见了陈健一行人,对面吓了一跳,看着陈健等人的束发和女人的麻花辫,有些不知所措,握紧了手中的木棍石头。
两三个脏兮兮的小孩子藏到了大人的身后,对面站出一个男人问道:“你们从哪来?”
语言基本相似,就是语调稍有不同,毕竟当年老祖母等人也是从远处迁徙到这里的。
“我们从太阳落山的地方来。”
看着对面部族一个个虚弱的模样,陈健回答之后,急忙拿出了陶罐里的羊油和鱼干。
对面部族的人从未见过陶罐,惊奇地看着这个红彤彤的东西,不敢触摸。
可最终饥饿还是战胜了恐惧,道谢之后,为首的那个男人抓过鱼干羊油,先分给了孩子,又给受伤的人一些,最后一人分了一口,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狼皮见这些食物明显不够,点燃了火,从背上取下途中射猎的鸟,用陈健的方法挖坑烤食。
对面的人吃完了那几口食物,眼巴巴地看着狼皮身后背着的鸟,震惊不已。
众人有人忍不住问道:“这些会飞的鸟是怎么捕到的?”
狼皮得意地拿出背后的弓,喊道:“弓!箭!这是先祖的指引。”
对面的人带着三分惊奇七分惧怕,摸了摸弓身,充满了莫名的感触。
弓箭、陶罐、嫩嫩的不是烤熟的羊肉、以及他们束在一起的头发,都给这些人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陈健问道:“你们从哪里来啊?”
“我们从太阳升起的方向来的。刚刚遇到了野兽,族人被咬死了。”
陈健觉得有些奇怪,如果说是迁徙,怎么就这点人?在不会盖房子之前,不会在树上搭建房屋之前,这些人怎么会在平原旷野上生存?
而且这伙人未免混的太惨了,男女老少加起来才三十来个,手中连几根像样的石矛都没有,大多是一些木头削尖的木矛,用来捕猎很容易被毛皮滑开。
“你们到这里是为了捕猎吗?”
这个问题刚一问出口,对面的几个女人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为首的那个男人脸上露出了愤恨而恐惧的神情,说道:“我们的洞穴在很远的地方,要走好久。”
男人伸出了七个手指头,示意已经走了七天。
“有一个部族很强大,让我们每次月圆之前都要送一只猎物给他们。我们打不过,死了好多人,只好离开。”
陈健吓了一跳,心说这不科学啊,怎么可能呢?按照刚才的分析不应该是这样啊。
那人接着说道:“他们的祖先是落下的星星,赐给他们坚硬的武器,我们打不过……很多部族都要给他们送猎物。”
一听这话,陈健彻底傻了。
落下的星星?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什么样?”
“和我们一样,头发也和我们一样,但是他们的武器很好,我们的石矛和他们的碰到一起就断了。”
说着拿出了自己的一根木矛给陈健看了一眼,木棍上有几道深深的痕迹,很明显是被利器砍的。
陈健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清醒一点,心里如今太乱了,对方的话也夹杂不清,必须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对方到了青铜器时代了?还是说对方真有什么外星传承?捡了个飞碟?
越想越奇怪,问道:“那他们有弓箭吗?”
对面摇摇头。
“他们穿的也是兽皮吗?”
对面点点头。
这可真是怪了,又仔细看了看木矛上的痕迹,绝不是石器能砍出来的。
“他们一直在那里?还是从远处迁徙来的?”
“一直在那里。很久前,在我小的时候,天上的星星落下来了好多,落到了他们族人附近。等我长大后,他们族人就有了一种黑色的武器,很容易砍断我们的木棍。现在他们让附近的部族,每次月圆之前送一头猎物。我们不送,死了好多人,只有迁徙到这。”
“星星落了?”
对方很惊恐地点头,陈健琢磨了半天,恍然大悟,一直悬着的心也算是放下了。
看来这不是文明的碾压,只是一次偶然事件。
估计是某次落了流星雨,掉下来的陨铁被那个部族的人发现。带着从天而降的光环,膜拜之后有人偶然发现能打磨出锋利的武器。
再后来可能就学会了欺压别的部族,每个月一头猎物,算不上太严重,能保证大部分部族的存活。
至于祖先来自星星之类,是杜撰附会或者说是原始崇拜。又细细询问了几个细节,确定那个部族还是在原始时代,只不过武器坚硬难以阻挡。加上有别的部族供给食物,人口多一些而已,也更擅长战斗。
木头和铁器的碰撞,结果显而易见。前世里汉击匈奴以一当五,就是武器碾压。
不过这个部族的首领也很聪明,越过看管别人干活的奴隶制,直接蹦到朝别人收租子的形态了。
这倒是个要注意的敌人。这群人有吃有喝,把科技点都点在军事上,谁也不敢保证能琢磨出什么。
这种小概率事件造成的畸形文明不是没有先例,前一世四五千年前的石器时代遗址中出现过铁匕首,就是陨铁制造的。
文明的路走歪了,在短时间内也不完全是死路一条,甚至可能会有别样的突破。
太平洋岛上的一些土著,因为二战时候美军运输机会给他们一些食物,认为飞机是神,把科技点都点在这上面上,也发展出了畸形的文明文化。
他们的木器制造水平提升迅速,用来做了一架木头飞机用于祭祀;他们的修路水平也提升了,铺出了简易的跑道等待神归;甚至于用椰子壳当领航员的耳机、在身上涂抹usa的赭石纹身……
那个用陨铁的部落也类似,整天看星星,指不定哪天数学和天文学就突破了。甚至可能如前世黑非洲的一些部落一样,直接越过青铜发展出生铁文明。
从头开始的文明,一切皆有可能。必然中夹杂着偶然,这才是人类社会的常态,也是文明璀璨多变的源泉。
陈健越发觉得时间紧迫,成千上万个部落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抗争着,而最后成就文明的时候,万不存一。如今这个时代,谁先走出蛮荒,哪怕只多走半步,谁就是今后百年的王者。
又仔仔细细地询问了一些细节,估摸着那个部族的人口在两百到三百人,男性首领叫落星,距离这里大约五天的路程。别的就不太清楚了,再问也是模模糊糊。
这个残存部落为首的叫松,老首领死后,族人推举他为新的首领,逃离了原本的家园,来到了这片平原。
可是刚到这里,晚上就被野兽袭击了,死了五个,还有几个人受了伤。
葬礼上,松已经绝望,族人也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恐惧。
陈健这行人的出现,被松看成是一种先祖的指引和庇护,尤其是看到他们的发型和古怪的弓箭陶罐后,更坚信如此。
部族的未来该怎么办?这个严峻的问题摆在了他这个新首领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