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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茅屋秋雨     从酋长到球长txt下载     从酋长到球长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七章 变化的世界变化的神灵

    山口距离城邑并不算远,可最终还是慢了一步。

    在接近山口的时候,前方的斥候回报,敌人就在不远了。

    尖锐的笛声响起,占兵们立刻按照之前演练过了方法,五六个小队挤在一起,把整个队伍变成了一个田字形,分成四格,弓手们在四方格之间的空隙中。

    整个队伍的脚步立刻慢了下来,一旦整队前进,速度就不可能快。

    斥候们集中在一起,围在队伍四周,防止敌人疲扰。

    陈健估算了一下,不可能到达山口了,战兵们的训练还是不够,而且缺乏战马之类的战术机动方法。

    “在那个小山丘上休息,斥候警戒。”

    快步行走了这么远,都有些疲惫,既然抢不到山口位置,也只能抓紧时间休息一会。

    现在人口不足,没有足够的脱产士兵,陈健也没办法。

    假使城邑能养一百个脱产战兵,也就不需要这么麻烦,在两个山口必经之处修建城堡关隘,屯几十号的战兵,敌人就不可能进来。

    怎么说自己的族人也不是那种遇到骑马的就不敢出城野战的士兵,而对方首领脑子稍微好用点,肯定不敢越过关隘直接去城邑,除非他不想回去了。

    以城邑现在的生产力,再有一年是可以养几十个脱产士兵的,只是现在真是养不起,所以现在也是城邑最脆弱的时候。

    撑过今年,陈健就不会把北边那个几百号人的游牧部族放在眼里了,每年立秋后晒草的时候,带着脱产士兵去烧一圈,就能逼着他们迁走。

    按说不能把胜利寄托在敌人的愚蠢上,不过那个部族的首领应该不知道现在是自己部族最脆弱的时候。

    对方是骑马来的,陈健不指望把这些人全都留在这,只求对方能够知难而退,留给自己部族一个完整的收割时节就行。

    队伍已经被拉到了几十米高的小山丘上,他站在最高处眺望着前方,一大群马和骑手出现在了视野当中。

    七八个骑手在前面,己方的三个斥候小队已经呈一个倒品字形靠了过去准备驱赶。

    山丘上的战兵们也都纷纷站起来,开始整队,弓手正在用蜂蜡擦弓弦,之前的疲惫上面浸润了一些汗水,有点潮湿。

    对方的几个骑手看到己方斥候靠近后,知道不是对手,全都散开了,保持着距离,双方并没有交手。

    很快敌人的大部队就从山口中涌出,远远地数了一下,人数大约在百人左右,陈健总算松了口气。

    要是只有这么点人,自己还真就不用担心了,哪怕他们冲到城邑附近,靠城邑里那些人也完全守得住。

    只是不知道这群人是来干什么的,是无意中跑到这里的?还是知道了自己部族的存在?

    二三百里的路程看起来并不远,但在这个时代,除了整个部族迁徙之外,很少有人走出这么远,已然是极限了。

    又等了一阵,确定后面没有人了,族人也休息的差不多了,于是传令道:“整队,下山,朝山口推进!”

    战兵们整队前进,速度极慢以保持队形,这也是步兵的一个重大缺点。

    想要有强大的战斗力就需要整队,但是会牺牲掉速度,除非每天都训练形成习惯,持续个几十年,或许能练出一支转向灵活、既能保持阵型又有速度的军队,现在差得远,只能有一条腿。

    山口处,那个部族的首领看着正朝这边慢慢挪动的军阵,心中遮上了一片乌云,好似那座山丘都在移动。

    “厉害。”

    他暗暗称赞了一句,这中整齐的军阵,是他梦寐以求的景象。当然,是希望在自己族人身上看到。

    如同草原上的马群,一群马是没办法轻易捕捉的,只有分散的马才会被捉到。让族人如同马群一样听话,做起来很难。

    他很清楚自己这些人打不过对方,从几天前决定带着族人来这边看看的时候,他就知道打不过。

    不久前一群从南边迁徙的鹿群经过了他的部落附近,按说这个季节鹿群是不迁徙的,仿佛南边山林中着了大火一样,鹿群在这个季节就开始迁徙。

    跟随着鹿群的还有一群人,男人都很强壮,每天追赶着鹿群,猎杀鹿群中落单的,鹿也需要休息,所以这些人总能跟得上。

    本来他是想要将这群人抓走或是杀掉献祭给战争之灵的,可是那些人并不好对付,尤其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不是石头,而是一种黑黝黝的远比石头锋利的东西。

    最终这场仗没有打起来,对方用了十件黑黝黝的兵器换了一些马匹,然后就继续跟随着鹿群离开。

    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却从一些人身上的伤口上看出这些人是被其余部族打败的。

    交换之后,首领拿着那种敲击一下会嗡嗡响的兵器震惊不已,尤其是看到用这种兵器可以轻易地砍断木头后。

    他询问部族中的巫灵——他们部族认为万物有灵,包括战争、弓箭这些东西也是有灵魂的,巫灵可以在吃掉一种长在马粪上的灰蘑菇后与万物之灵沟通的人——可是部族中的巫灵也无法给出答案。

    这是部族最近遇到的第二件奇怪的事了。

    第一件事是冬天的时候,族中有人被杀了,脑袋也被人带走了。

    那时候遍地是雪,地上留下了脚印,他们循着脚印去找,最终在河岸边那些脚印全都消失在了一个水耗子洞前。

    巫灵在吃过那种黑蘑菇后沟通了万物之灵,得到的答案是那些人就居住在这个水耗子洞里,来到地面的时候就会变成人,而平时躲在洞穴里只有蚂蚁那么大。

    他小时候挖过蚂蚁窝,也见过蚂蚁搬家,所以他深信不疑,带着族人在大冬天挖开了那个耗子洞,除了一些老鼠屎和一些植物的种子坚果外什么都没有。

    有几个族人把那些种子吃了之后,发起了高烧。

    巫灵认为他们的灵魂被带走了,必须要杀了他们然后烧掉,否则整个部族都会遭殃……

    曾经在草原上他见过一些部族的人大量死亡,就是这种发热的症状,只留下一些空帐篷,草原上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和传统,于是他将那几个人杀掉后烧了,同时杀了几个奴隶献祭给战争之灵。

    那块涂满了鲜血的三块石头就是战争之灵的祭坛,可是在献祭的时候他却勃然大怒!

    有人竟然在祭坛附近撒尿,这是冬天,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了一圈黄色的痕迹,吓得族人宰杀了一匹马献祭,祈求战争之灵不要震怒。

    他知道这种事断然不会是族人做的。

    当年因为这神灵,草原上的部族流过无数的血,没有人敢亵渎,他只能想到是那个藏身在耗子洞中的部族。

    他们从遥远的西边迁来,一同迁徙的还有很多部族都信奉战争之灵,从没有人敢去亵渎,即便是敌对的部落。

    这些部族用敌人的头盖骨痛饮鲜血,将头皮鞣成手帕作为荣耀,看似威风凛凛,实际上这些迁徙的部族都是失败者。

    既然失败,总有过一场战争,这场部族战争的起因就是因为神灵。

    万物有灵,可总要如同人一样有个首领。

    草原部族众神的首领便是战争之灵,很久以来就是这样的,用战争、弓箭、马匹和标枪来解决问题。

    然而在遥远的家乡,某片河岸草原上的部族逐渐开始信奉大地之灵,他们开始烧荒种植,对战争之灵的祭祀也不再那么虔诚,久而久之大地之灵竟然取代了战争之灵。

    神话中战争之灵手持弓箭,骑着长有天鹅翅膀的白色马匹,身上燃烧着太阳的火焰,无往不胜。他掌管着弓箭、狩猎、马匹和胜利。

    而南边几个部族的神话中,战争之灵不仅地位下降,而且竟然在故事中败给了大地之灵。

    他们称呼大地为母亲,不再祭祀战争之灵,甚至也不再需要巫灵们与战争之灵沟通。

    他们并不知道神话中的神位高低和部族的生产力与生活方式息息相关,土地神的地位会随着种植的开始逐渐提高,直至成为主神之一,但那些祭祀战争之灵的巫灵们即便不了解,却不会允许自己的地位变得可有可无。

    于是一场战争就这么爆发了,战争之灵胜了,却也败了。

    那些信奉大地之母的部族失败后朝南迁徙,战争之后这些信奉战争之灵的部族开始了吞并厮杀,越来越多的部族带着信仰离开了那片平整的、满是黑土的、到处是牧草的草原,不断向东。

    每一个年纪稍大的族人都对那场战争记忆深刻,那些信奉大地之灵的部族很多都被屠戮干净,巫灵们砸毁了大地之灵的祭坛,重新供奉上战争之灵,而祭品就是那些信奉异端的部族的头颅。

    因为信奉战争之灵,所以首领看到陈健族人的时候,心中才有如同乌云遮顶一般的压迫。

    整齐的军阵,正是神话中战争之灵的军阵,因为月亮星辰都是战争之灵的士兵,他们整齐有序东升西落,绝不会杂乱无章,这也是草原上每个部族首领渴望自己族人能够做到的。

    从遇到那个追逐鹿群迁徙的部族开始,他就知道南边的部族不容易对付,也没想过像对付别的部族一样杀光抢光去。

    他只是想,既然都在南边,或许那个打败了追逐鹿群迁徙的部族的那个部族也有那种黑黝黝的武器,那种抢掠过到的可以盛水盛奶的陶罐,还有盐和其余的货物。

    打得过就打就抢就杀,打不过就可以考虑交换,一直以来草原上都是这样的办法。

    他想交换,交换一些部族急需的物品,而自己部族拥有的羊群和马都可以交换。

    看到对面满满的杀意,他知道贸然进入到对方领地首领肯定不会高兴,就如同当初冬天那些消失的脚印一样,他能体会这种愤怒。

    于是约束着族人,自己则按照草原上的规矩,在地上放了一个人的头盖骨,里面装着羊毛和马鬃。

    如果对方愿意交换的话,会把头盖骨翻过来扣在地上,即便不同意,这也是一种示好。

第七十八章 轻启边衅

    相同的头盖骨,在不同的文化圈中有着不同的含义。

    至少,陈健没看懂那个人是什么意思,他以为这是一种祈祷,或是祈求战争胜利之类的巫术。

    对方一直向后退,退到了一箭之外,陈健让队伍慢慢地挪过去,一直没有让阵型分散。

    “狼皮,你去拿过来那个东西。”

    狼皮骑着角鹿,离开了队伍,从左边绕了个圈子,没有直接前冲,而是斜着兜了过去,这样不用停下来可以直接再从右边绕回去,骑手最怕的就是停下来再反向折回,战场上那样会死无数次。

    角鹿沿着圆弧到了头盖骨附近,狼皮一只脚踏在套脚绳上,一只手抓着摔在鹿角上的绳索,腰一弯用水中捞月的姿势,在角鹿踏过头盖骨的瞬间将它抄在手中。

    己方军阵中一片叫好之声,他是个喜欢吹嘘又喜欢听人夸奖的人,一听别人在叫好,故意在鹿背上倒转着身体,冲着那些敌人高高地举起了头骨,晃了两下。

    冬天的时候,是他提议在石头上撒尿的,也是他砍了那几个人的脑袋,因此他以为这群人是来报复的,索性挑衅一下。

    而那些人根本不知道就是眼前这个人造成了那次困惑,他们至今还以为是一群住在耗子洞中的蚂蚁那么大的人干的,见到对方精湛的骑术,竟不由自主地跟着叫了声好,吹着口哨示意再来一个。

    狼皮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他以为对方会恼羞成怒,一时间有些无奈,退回到军阵之中后,把那头盖骨递给陈健,问道:“那群人怎么回事?这是想干什么?”

    陈健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他也没看懂,因为他和狼皮一样,是冬天那件事的参与者,所以思维有个误区,认为对方肯定是来和自己打仗的。

    然而现在看来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头骨中的羊毛和马鬃也没有特别,任他机智,也完全想不通这代表什么意思。

    对面那群骑马的人看着他拿着头盖骨,不免有些悻悻,按照草原的意思,拿起来而不扣在地上,意思是接受你的示好,但是暂时不想交换,想交换的时候会带着这个头骨去找你们的。

    对面的首领不太确定地问了一下身边的巫灵祭司。

    “对面是什么意思?他们是不信任我们?还是没什么可换的?”

    巫灵祭司先用眼睛看了看对面,发现他们都拿着几乎一样的武器,虽然不是之前换过的那种黑黝黝的兵器,却也绝不可能是石头,石头不会加工的这么一致。

    而且对方身上穿着的衣衫也不是兽皮,显然对方吃穿用度都足够,并不是那种没东西可换的部族,或许只是因为不信任。

    自己想通了之后,这才从口袋里掏出那种马粪上生长的、可以至幻的蘑菇,只有在吃下这些蘑菇之后,他才能把自己想说的话用玄之又玄听起来仿佛是战争之灵指引的用语言说出来。

    片刻后,他的眼前看到了幻觉,浑身燥热起来。

    眼前的幻觉是他思维后的想象,用一种怪诞的方式在致幻草药的作用下表现出来。

    他仿佛看到了军阵之后一片广袤富饶的土地,那里河流中流淌的不是水而是羊奶和蜂蜜、那里的土地上生长的不是草而是一种树,一种结出的果子是直接是兵器的树,这些人摘下果子就能作战;羊长得又肥又大,即便冬天也不会下雪而是绿草长青……似乎,这就是传说中重神灵出生的地方。

    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幻觉之后说了什么,等到幻觉消退之后,首领已经带着他和族人向后退去了。

    “战争之灵告诉我们什么?”

    “那是一片富饶的土地,那里的人都很强壮,但是他们暂时不想和我们交换,或许等到马生驹子的时候他们就会同意的。”

    巫灵祭司是不会知道自己在幻觉中说过什么的,清醒的时候他是人,只有在出现幻觉后他才能和万灵沟通,这种幻觉源自自身的思维判断,因此总体上虽然荒诞却基本上正确。

    首领叫来自己最小的儿子,让他带着几个人在后面盯着,防止对方骑着角鹿来袭击自己,即便在交易达成之后也要小心翼翼,更何况现在。

    小儿子带着几个人返回了山口,在与陈健派出的斥候相遇之后,一点点地后撤,斥候们也不接战,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也在不断退后,主要是掩护身后的族人退回城邑。

    军阵中,陈健和几个队长不明所以,狸猫问道:“他们这是干什么?跑到这里来送我们一个头骨?”

    狼皮也摇头道:“看不懂啊。要是他们想打的话,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候,咱们还要割麦,只要在山口转悠几天,咱们这些人就只能拿着戈矛不能去拿稷镰,靠那些奴隶收割要很久。”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这不是棋局,而是战争,没有人可以跳出去用上帝视角去观察。他们知道自己的缺点和弱点,但对方并不知道这个时节对城邑有多重要。

    一开始陈健也掉入这个思维陷阱当中,直到走出去很远,他忽然说道:“你们说,他们会不会根本就不知道冬天的事是咱们做的?也不知道咱们现在要收麦?或许是听说了咱们的部落,想来和咱们交换?”

    他从头盖骨里拿出一根马鬃,仔细地看了看道:“你看,这根毛的中间系了一个结,正好在中间,两边一样长,应该是想要交换的意思?”

    如果是一个天平,陈健可能早就看懂了,但对方部族显然不知道天平为何物。天平等重,马鬃等长,相等是交换的基础,但不一定是重量相等,只要是相等的引申义就可以。

    几个队长拿着马鬃看了许久,也觉得陈健说的有道理,大约就是这样,不由地有些后悔。

    狼皮早就想骑马了,虽然还不知道那东西叫什么,此时却懊恼道:“早知道他们是想交换,咱们就该换。用陶罐啊、盐啊什么的去换那些牲畜,多好。换的多了,咱们都可以骑着,几天的时间就能杀到他们部族,那些牲畜就全是咱们的了,也不用和娥钺部族分了。”

    “是啊,咱们走着过去,怎么也得十几天的时间,万一娥钺知道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偷袭咱们的城邑。虽然那个女人说的好听,可也不能全信。要是都骑着那种牲畜,可就快了……”

    几个人都叹了口气,只是语言不通,而且现在也实在没时间,要是这些人晚来一个月,自己有的是时间和他们周旋。

    陈健看着几个悻悻不乐的族人道:“算了,迟早是咱们的。不换就去自己去拿嘛。”

    看了看身边整齐的士兵,这就是他自信的源泉。

    是换,还是自己去拿,取决于强者。

    只是,现在看起来交换更简单一些,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

    山谷中,陈健派出的斥候确定对方已经退走了,便不再和那些骑马的人保持距离,慢慢地退回去了。

    那几个骑马的人也从紧张不安中松了口气,对面那几个骑乘角鹿的斥候给力他们很大的压力,锋利的短剑和投矛让他们很不舒服。

    首领的小儿子看着那些退走的斥候,也是安心了许多,笑着对旁边的族人道:“用不了多久,咱们就有陶罐用了。上次抢到的那些太少,我妈妈发现可以把马奶羊奶在陶罐中把奶皮子熬成油,味道很好。”

    “是啊,要是有足够的盐就好了,咱们就不用每年去北边的部族那里要了,他们占着咸湖,硝皮子的硝和盐越来越难换,这个部族要是有的话,咱们一匹马能换很多,北边的族人也有马,换不到多少。”

    “要是能换的话,我宁可把自己这一串头皮换几个陶罐……”

    几个人说笑着慢慢向后退,在退到当初看到烟火的河谷时,首领的小儿子边说着话,边盯着马背上的一只大牛虻。

    他准备等牛虻落下的时候拍死它,毕竟舍不得让牛虻咬自己的骏马。

    刚刚扬起手,还没等落下,他就听到一阵响声,胸口一阵剧痛,似乎是什么穿透了自己的身体,翻身从马背上落了下去,那只牛虻逃过一劫,却也被吓了一跳嗡嗡地飞走了。

    远处忽然冲出来五个人,张开弓箭就射,三个人毫无防备,一人落马,一匹马也被投矛刺中,朝着树林疯跑而去,将背上的骑手掀翻在地。

    首领的小儿子已经死了,喉咙上插着一支羽箭,在地上抽搐了几下血流满地。

    还骑在马上的那个人惊恐地看着不远处树上草丛中跳下的五个人,用力夹紧了马腹,冲着那个被马掀翻在地的伙伴喊道:“抓着马尾巴!跑啊!”

    伙伴站起来,自己的马跑开了,双手紧紧地握住马尾巴,跟随着奔跑起来,闭着眼睛祈祷着战争之灵,身后的羽箭不要落在自己身上。

    或许祈祷真的有用,知道耳边听不到呼喊声的时候,他才上气不接下气地睁开眼,自己的脚已经扎破了,可至少还活着。

    “去告诉首领!那些人杀了他的儿子!”

第七十九章 白马非马

    五个人杀完了人,顺手把头割了下来,伍长背在了身上,挠了挠脸上被蚊子叮出的疙瘩。

    “可惜了,跑了两个。那个人拽着尾巴跑的倒快。”

    看了看那颗人头,伍长很是满意,这人头和上回狼皮割回来的一样,哆哆鸟粪便一样颜色的头发,眼眶很高,绝对就是上次那群人。

    旁边还有一匹被投矛刺中、蹄子陷入老鼠洞折断的马匹,翻着紫黑色的唇,已经没有余力摇动尾巴赶走身上的马蝇了。

    一旁的士兵看着倒地的尸体,笑道:“你说健能奖给咱们什么?我就像想要一柄羊角梳子,可是榆钱儿管的凶,说什么也不给,你说这次能给吗?”

    “够呛吧?咱们五个就杀了一个……”

    伍长踢了一脚那匹将死的马道:“不想这个,至少晚上有肉吃了,这东西真大,少说也有五六只羊。这些天整日吃蕨根和鱼汤,就算换换口味也值刚才被蚊子咬的那几下了。”

    说完一剑捅死了那匹半死的马,几个人笑着将马劈开,一人背了一条马腿,剩下的都仍在了这里,匆匆朝着城邑走去。

    “我早就知道咱们得有仗打,那点人肯定打不过咱们族人,一定会从这往回撤。不过好像没打?”

    “咱们之前点了烟火,健肯定带着人来了,他们一看打不过就跑了呗。”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说着,根本没把刚才杀的人当回事,话题很快转移到了这种动物好不好吃上。

    伍长多活了几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尾巴长的都不好吃。你看鹿、兔子、羊都是短尾巴,蛇是长尾巴,蛇可不好吃。”

    “这东西好不好吃倒无所谓,能骑啊,可比角鹿大多了,而且没有角,可以钻树林子。”

    “可惜没抓到活的。健上次用了一百个女奴换了六头牛,咱们要是抓个活的,说不定他会更高兴。”

    几个人想着可能的奖赏,脚步轻快,很快走出了山口,远望着还在慢慢往回走的队伍,呼喊了几声可是离得太远听不到,他们巴不得现在就让族人知道这个好消息。

    山谷的另一端,两个逃回去的人哭喊着告诉了首领刚才发生的事,首领登时僵在了那里,好半天才仰起头,发出一声声悲伤的狼啸。

    那是他的小儿子,那个儿子出生后自己征战时小腹被人射中,虽然没死,可是从那之后即便睡了女人,女人也不会生出他的孩子了。

    他本想让儿子历练一番,做出一些事来让族人信服,可没想到却断送了儿子的性命。

    “谁杀的?”

    “就是那个部族的人,我见那几个人梳着头发呢,穿的衣服也和那些人一样。他们好像一直躲在树林里。”

    首领将牙齿咬的咯咯响,跳下马,折断了一根枝条,想要发泄自己的怒火。

    可他只是首领,不是国王,不能因为泄愤而抽打族人,也不忍抽打自己那匹雪白色的、没有一根杂毛的、和传说中战争之灵的坐骑只差了一对天鹅翅膀的骏马。

    只好狠狠地抽打着一棵小树,疯了一样将那棵树抽的剥落了树皮。

    发泄之后,逐渐冷静了下来,对面部族的首领既然接受了那个头骨,应该不是他下的命令,或许只是他的族人无意中杀的?

    想到这,跳上了马背喊道:“回去!抓住那几个人!把他们用石头砸碎!痛饮他们的血!”

    一声呼和,族人们调转马头,风驰电掣般朝着山口跑去。

    他要亲手抓住那几个人,将他们用石头砸碎,包裹着儿子的尸体,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永远做儿子的奴隶。

    他想抓的那五个人已经到了河谷平原,遇到了在后面断后的族人,族人惊讶地看着伍长手中的人头,还有那四条看起来味道不错的马腿。

    “你杀的?”

    “厉害吧?我的箭术和狼皮就差一点点了,你是没看到,一箭就射中了这个人的喉咙。”

    伍长得意地举起了人头,斥候点头道:“厉害!你们快回去告诉健,我怕那些人又回来。”

    “回来?他们不是被咱们吓走了吗?”

    斥候也解释不清楚,只让他们赶紧走。

    很快山谷中就冲出了一群骑手,挥舞着嚎叫着朝着这边冲来,斥候回身道:“你们快跑,我得先去告诉健!”

    那五个人不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祸事,但看到队伍就在远处,心中并不害怕,只要到了军阵中,就算来再多的人他们也不怕。

    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连带着大地都在微微震颤,这五个人或许是部族中最早看到骑兵奔腾冲锋情景的人。

    军阵中,陈健也注意到了后面忽然冲过来的马群,等到斥候回报之后,他也愣住了,完全没想到自己的族人竟然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不但杀人了,而且杀得很漂亮。

    这纯属是个偶然事件,其实他是盼着能和对方交易的,用盐和陶罐换马,只赚不赔,也不可能将对方养大。

    再说真要交换的话,将来果子成熟酿了酒,里面掺上醋酸铅,完全可以在换马的同时让那个部族绝种。醋酸铅很甜,可以除掉果酒中的酸味,顺便还能绝育外加损害智力,五七年之后自己带着人走过去骑马回来就行,都不用打仗。

    现在打仗真的不明智,能够避免就尽量避免。

    然而现在一切都变了。

    看着不远处几个正全力朝着奔跑的族人,他停下脚步喊道:“转身!去接他们!”

    五个人听着身后的马蹄声,仿佛连心也随着大地震颤起来,不断有人回头张望,伍长喊道:“别回头!能跑多快跑多快,跑到军阵里就好了!”

    他抢过一个明显撑不住的族人手中的马腿,抗在自己身上,全力地冲刺着最后的一段距离,他是剑盾兵,每天练得就是负重冲刺,这时候发挥出了极限。

    终于,在追兵还有七八十步的时候,他们跑到了军阵之前,密集的阵型立刻打开了一个小缺口,将他们放了进去。

    五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完全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骑马的人看着那刺猬一样的军阵,只好勒住了马匹,排成一列,这是他们认为弓箭射不到的地方。

    首领骑在马上,又哭又喊地嚎叫了几句,站在马背上脱了自己的兽皮,比划着自己的下身,指着跑到队伍中的那个几个人大声叫喊。

    陈健看着地上那颗人头,大致看明白了,下面这颗头,怕是对面首领的儿子,也只能这么解释,至于另一种同性恋的可能,对面那部族的文明程度估计还不足以有这么高雅纯粹的真爱。

    对面的首领叫骂了一番,却也无可奈何,自己这点人根本打不过这群人,纵然那是自己的儿子,但是如果带着族人打了败仗,那么自己就会被族人推下去。

    儿子的头颅就在对面一个人的身上挂着,可他现在却无能为力,叫骂了许久,终于跳下了战马,指着自己的战马,指了指队伍中的那个拴着自己儿子头颅的人,做了个交换的手势。

    这匹纯白色的马匹极为雄壮,即便最恼怒的时候他也舍不得打,而如今打不过,也只好求换回儿子的尸体和那个凶手。

    自己部族的习俗中,是不能没有脑袋的,因为脑袋可以容纳万物之灵,只有打开天灵盖让万物之灵消散死后才能安息,看下的头颅灵魂会和污秽融为一体,无法享受死后的宁静和神灵的庇护。

    杀死儿子的人,他也一定要换回来!

    陈健瞥了一眼那匹雄壮的白马,拍了拍那个伍长的肩膀以示鼓励,笑道:“那迟早是咱们的,我为什么要用部族的勇士去换咱们自己的东西?狼皮,告诉他们。”

    狼皮哈哈笑着,将弓拉到耳后,刷的一箭射出,这么远的距离当然射不中,却可以表明自己部族的态度。

    听不懂不要紧,看懂这是一支可以杀人的羽箭就行。

    “换给你们个****,拿回去舔吧。”

    他大声地辱骂着,指着对面的首领,将左手环成一个圈,右手的食指不断地插动着。

    对面的首领拾起那支羽箭,不再说话,用力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涂在了箭杆上,用力折断,只留下了箭头。

    这是部族的习惯,意味着再也无法和解,只有让战争之灵来决定胜负。

    陈健没有做太多的动作,而是命令道:“弓手向前!小队交替前进!”

    队伍中的弓手立刻从缝隙中站到了队伍前面,拉开了弓箭,对面开始后退,陈健则吹动了骨笛,整支队伍发出整齐一致的呼喊声,朝着对面移动过去。

    首领最后看了一眼儿子的头颅,带着族人退走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支代表着不死不休的仇恨的箭头。

    看着对方已经退走,伍长走到了陈健身边,将头颅递过去,很自然地问道:“部族能奖励我什么?”

    陈健指着远处那匹纯白色的骏马,说道:“那是你的了。去打他们的时候,记得看好你的坐骑,别让它跑了。”

    伍长呵呵笑道:“我以为只能换个羊角梳呢。那是什么东西?真好看。”

    陈健想了一下,说道:“就叫马吧。”

    伍长看着远处在草海中飞奔的影子,有些艳羡地幻想着将来自己骑着那匹白马走在女人面前时的情景。

    “似乎,比羊角梳更好。”

    他将那颗头颅搞搞举起,自豪而又带着炫耀地说道:“以后,叫我白马。”

第八十章 羁绊

    白马是幸运的,在部族还没有马的岁月中,他先有有了这样一个名字。日后族人看到马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个故事和这个故事里的人。

    他的幸运之处还在于处在这样一个时代,否则的话,一个轻启边衅的罪名是少不了的,甚至拿去当替罪羊都有可能,至少在某个时代的文人眼中,这是大罪,是要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史书中也会留下这样一笔以警示后人。

    唐玄宗、韩仛胄、辛弃疾、林则徐,这些人基本上都背着这么一个很有意思的罪名,要么是评价不高,要么是把头割下来送给异族赔礼道歉,要么就是贬官。

    好在这个时代首领的权利源于族人的支持,所以纵然陈健想要无耻地学赵构杀岳飞议和,也没那机会。

    至于后世的统治者能不能干出这样的事,他就不知道了,不过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想必后世这种事还是会有的。

    考虑到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陈健之前计划的种种都要推翻重来,世上充满了偶然,不可能按照他所预料的那样完美的发展。

    几天后,陈健第二次行使了城邑首领的权利,征发四百名野民,在山口处建了一座防御性的土城。

    土城在山之南水之北,而且又因为正好在山口,往北就是阴森的树林,往南是烧荒后的平整土地,因此取名为阳关。

    土城中常年驻扎十二个小队共计六十名战兵,两个月轮换一次,第一拨驻兵由白马统领,同时还在城邑大肆宣扬白马的事,压榨这件事所能产生的任何一点利益。

    城中还有几十名战兵随时待命,这样一来割麦的人手就有些捉襟见肘。

    割麦是重体力劳动,正常人一天也就割一亩地,要在夏雨来临之前割完,还要在割完的土地上种植菽豆,时间很紧。

    陈健叫人传信给那几个曾经来朝贡的住在山中的部族,让他们出人来帮助收割,代价是麦种和教会他们的种植,同时给予他们野民的身份,允许他们在迁到靠近城邑的地方。

    如果不以野民的身份加入城邑,那么是不允许种植的。

    陈健说的很清楚,要么接受,要么就继续过采集的生活,每年他都会派人去查看,任何在城邑允许的范围之内偷学种植的,通通烧毁。

    那些首领们在得到消息后,立刻做出了决定,宁可去当野民承担徭役,也不愿意过这种采集的生活了。

    原本陈健是准备慢慢消化他们的,因为白马造成的变故,也只好用这种半强迫的手段,可能会引起一些不满,却也是唯一能够解决人手不足的办法。

    一场夏雨之后,榆钱儿也带着船队从下游回来了,船上装满了麻袋和菽豆,各个部族的人开始返回自己的部族,所有人都在为最后的收货开始了忙碌。

    太阳晒了两天,陈健带着族人祭祀了祖先和天地,祈求收获顺利,明年仍然是一个丰收年。

    他从祭堂中恭谨地取出了那柄用来祭祀的镰刀,自己先割了一把麦子,搓成麦粒后盛在陶罐中煮熟,作为这次祭祀的主祭品。

    这次祭祀的祭品也随着族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悄然变迁着,十三种祭品中,麦子菽豆挤走了块茎蕨根,并且可能永远不会有翻盘的机会了。

    祭祀之后,将人分开,他带着使用铁铜镰刀的族人收割那些开垦出的土地,剩余的人则收割那些烧荒后漫天撒籽的土地。

    站在麦田之前,看着金黄色的麦穗,陈健弯下腰,给族人做了个示范,将麦子贴近根部割断,抓了一下把横放在地上作为绳索,用来捆扎后续的麦秆。

    挥汗如雨的劳作不需要鼓动,这是为了自己的生活。

    男人们负责割麦,女人们用打造好的铜铡刀来将麦穗斩断,装进麻袋中,或是用牛车,或是用船,源源不断地送到城邑外的场院里。

    木制的连枷转动敲打着麦穗,将麦粒分出,摊成一片金黄。

    赤着脚的孩子在上面挪动着,将还有些潮湿的麦粒趟成凹凸的形状,仿佛一条条山谷河流,方便阳光快一点将麦子晒干。

    偶尔有人蹲下来,抓起一把满是阳光味道的麦粒,放在鼻子下细细地嗅着那股清香,脸上带着笑容。

    陈健估算了一下麦子的产量,今年风调雨顺,也或许是新开地肥沃加上那些鸟粪石的原因,产量出乎了他的意料。

    开垦出的一亩地,亩产竟然达到了一百五十斤,而那些烧荒的土地亩产也在八十斤。

    但开垦后的合理种植一亩地只需要二十斤的种子,那些烧荒地则需要三十多斤的种子,效率完全不同。

    当同样一千步的麦子摆在族人面前的时候,陈健已经不需要多说什么开垦土地的好处,族人们准备利用一切空余的时间,将那些烧荒后的土地开垦出来。

    收割开始的第四天,山崖顶上的风车终于开始了正式的工作,磨盘和木齿组合成的原始机械用绳索吊装了上去,升起了风帆。

    金色的麦粒被碾碎成白色的粉末,被女人用草笤帚扫进了布袋,两个腿有伤的男人负责摇动筛子,将麸皮和麦粉分离。

    装好的麦粉顺着绳索送到下面,陈健教女人和面,几口大陶盆里装满了水,已经烧的滚开。

    擀面杖将醒好的面团碾成一张大面饼,用刀切成宽大的面条。两锅煮沸的浇头卤子发出了诱人的香味。韭菜鸟蛋葱叶野菜、羊肉羊杂,汤浓汁厚。

    夜幕下,城邑中所有的人都聚到了广场上,每人捧着一只陶碗,蹲在地上呼噜着面条,咀嚼着味道。

    这是陈健在这个世界上吃到的第一种熟悉的主食,四碗之后,终于吃不下去,打了个饱嗝。

    一群人和他一样,半躺在地上,相视一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看着陶盆中翻腾的白色汤水。

    终于有人想起了陈健曾经说过的话,这些野草一样的植物会让陶、网都黯然失色,这才有资格做部族的姓氏。

    于是整个城邑十四个部族中唯一没有姓的部族有了姓,当初陈健举着野麦告诉族人这将改变一切的时候,族人们半信半疑。如今这些堆放整齐的麻袋和麦穗将最后一点疑惑打的粉碎,用它来做姓,最好不过。

    当初为了今后发音方便反切注音,陈健称麦子为“稷”,因为这是一个声母音,今后只要是吃面粉的族人不论贵贱都会知道这个字怎么念。

    麦子还是麦子,只是发音改成了“稷”。

    正如娥钺的族人以蛾为姓,以女为首,陈健也用木炭写出了自己部族的姓——姬。

    部族一直是靠女人来延续血脉,自然有女为偏旁,右边的字形稍微变化,上面看上去是一个女人的丰满的胸,下面是一个麦穗的形状,引申出的意思就是靠女人哺育长大的、种植麦子的部族。

    确定了姓氏,也要给城邑取个名字。

    按照从娥钺部族那里学来的历法,这是夏季,是万物欣欣向荣茁壮成长的季节,秋末寒霜之前播种下希望,在夏初温暖之时收获了喜悦。

    算起来这座城邑的雏形,便是去年建造的十三间房屋,那时候也是夏天。自然而然地,这座城邑的名字取名为夏。

    夏,陈健也写在的陶板上,略微做了一些改动。

    族人习惯指着自己的鼻子称呼自己,所以部族中为数不多的字中,自己的自,便是这么写,有点像鼻子,所以他造的这个夏自,上面仍然有个“自”,而下面的反折则变成了一把稷镰正在割麦,引申意思是这个季节人们拿着镰刀在收获麦子。

    确定了这两件很重要的事,剩下的也就顺理成章地完成了,一切都和收获的麦子有关。

    一百粒麦子排成一排,作为长度度量衡,取名为一尺,大约是三十多厘米,用绳子、棍子、陶片各做了一个一尺的基准度量衡。

    三尺为一步,十尺为一丈,也就是一千粒麦子的长度。

    正常来说,一两这个单位也是和农作物息息相关的,以成年人一口能吃的植物种子作为一两,但既然部族已经有了斤,而且开始和别的部族交流,那么也就不需要改动了。

    按照垄沟的形状,一根垄能够收获一麻袋麦穗称之为一亩,大约正好是一千步,丈量之后,索性规定一垄宽、一千步长为一亩。而一垄大约是两尺,算起来和陈健前世所用的亩也差不多,大约是六七百平方米。

    有意的或是无意的,族人的一切都被种植和麦子改变了,只是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族人都很容易接受,理所当然应该如此,并不会觉得莫名其妙。

    人有了姓,姬;城有了名,夏;长有了量,尺;方有了积,亩。

    加上阳关、商、河阴这些名字,陈健终于能够在这个世界找到些曾经熟悉的名字。

    以后,或许还会更多,这些看似简单的名字,确实族人不能理解的、一种莫名难忘的羁绊,顺理成章的羁绊。

第八十一章 春种秋收

    收割与抢种之后,城邑逐渐热闹了起来,原本在山中的部族带着全部的家当搬迁到城邑之中,开始接受这种新的生活方式。

    昼夜长短一致的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夏城迎来了一场暴雨,好在之前铺设的陶管和水渠将水全都排泄了出去,并无大碍。

    议事会大厅内,人们听着雨滴落在茅草上的声音,有些担忧那些刚刚长出芽瓣不久的菽豆,担心它们被雨水打落。

    偶尔响起一阵沉闷的雷声,闪电划破了漆黑的乌云,将屋子内照的雪亮,映照出这些人不安的脸庞。

    陈健点燃了几支羊油烛,在雷声的间隙里敲了敲木桌,示意众人朝这边看。

    这一次议事会大厅中的人要比以往多不少,不再是只有十五个人参与的关门会议,而是挤了将近四十个人。

    陈健用木炭在墙壁上随便画了一条线当做草河,又画了几个方块作为城邑,以及三角形的山和“个”一样的树林。

    画完了最后一笔,他回身道:“今天要说几件事,一个是两个曾经是野民的部族,在上次和山谷之战中作为辅兵斩杀了不少陨星部族的头颅,跟随松延缓落星的冲击,是立了功勋的。当初曾说过,立下功勋,便可以拥有国人的身份,我看这功勋是足够的,他们已经用鲜血和生命证明了对祖先的忠诚,救赎了自己的罪刑。”

    那两个野民部族的首领欣喜地看着陈健,他们之前并不知道,前几天种完了菽豆后,陈健忽然派人叫他们来城邑。

    本以为又是征发徭役的事,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件天大的好事。

    只是他们明白议事会的规矩,在商量出结果之前,他们是没有资格说话的。

    陈健冲着那两个部族微微颔首,作为安慰,希望他们不要着急,同时也是一种示好。

    六个部族想都没想就支持了陈健,另几个部族想到陈健分给了自己部族一些土地,河阴城的荒地也需要求助陈健部族的奴隶帮助开垦,在犹豫了片刻后也都同意。

    那两个部族的首领兴奋地叫喊起来!

    国人野民,不只是名义上的地位不同,所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也是实打实的不对等。成为国人后可以分战利品,可以成为战兵,可以少缴粮食,可以少服徭役……

    两个首领走到了陈健身前,恭谨地低下头,只敢看陈健的脚尖以示尊重和感谢,已然忘记了当初就是陈健将他们贬为野民的事。

    榆钱儿跟在陈健后面,捧出了两根带着青铜头的权杖,替换了他们手中原本的纯木质的权杖,示意城邑接纳了他们。

    两个首领接过权杖,刚想要直呼陈健的名字,这才想起来以后要称呼城邑首领为“夏”,于是轻声道:“姬夏,我们部族愿意和你们部族同姓同心。”

    这么说既是为了表示感谢,也是看到了槐花、松、石头等部族和陈健联系在一起后获得的好处,如今坊市每天都在交换大量的东西,而坊市中的货物基本都是四族的。

    陈健同意他们以姬为姓,但为了区别分支,一个以部族的牛为氏、另一个以鹿为氏,姬姓牛氏、姬姓鹿氏,算作姬姓的两个分支。

    两个首领名正言顺地进入了部族议事会,成为有否决权和议事权的首领,议事会的成员已经有十七人,陈健这边完全掌握的有了八个,基本上不怎么反对他的还有两个。

    处理完这件事,他指着墙壁上简单的地图道:“我现在说下咱们城邑的现状,有几件事需要改变一下,大家商量一下。”

    “现在咱们有三座城。夏、河阴和阳关,商城还未建,等到过些天娥钺部族的使者来了后,咱们两城共同出人筑建。”

    “夏城宽二百五十步,城墙高一步半,还需要再加高,等到一个月后就动工。”

    “河阴城宽七十步,只够看管附近的土地;阳关宽七十步,高三步,有塔楼垛台,驻兵六十人,两月一换,每个部族都要出人,那个有马的部族已经和咱们结下仇恨,早晚要和他们打的。”

    “沿草河向下三百里,是娥钺的城邑,松带回的消息是他们有将近四五千人口,粟米充足。”

    “出阳关以北二百五十里左右,是有马的部落,上次我去看过,人数不多,不过不知道附近还有没有他们的亲族。”

    “城邑向西,据红鱼说不再有强大的部族了,这个暂时不用担心。草河南岸是否有别的部族,咱们并不知道。”

    他顿了一下,叫过榆钱儿道:“你给各个首领说下咱们这边的人口土地。”

    榆钱儿在几天前就按照陈健说的统计各个部族的人口,带着弟弟妹妹们丈量了土地,早已汇总在一张树皮上。

    经历了盖屋、交换之后的事,她的部族中的威望日高,自己也不再被人当成孩子。

    她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众人,微笑道:“夏城中,国人两千六百三十七人,婴孩六百。各部族奴隶加起来一共九百,其中城邑直管二百。”

    “城邑外加上那些从山中迁出的部族一共十三个,一千六百余人,分布在夏城的下游和下游。”

    “这次收获的麦子所有部族加起来一共是四十五万斤,应充公三万斤,其中我们四个部族应交两万斤,多交了两万斤,城邑公粮一共五万斤。”

    “菽豆全部种在了原来的麦田上,一共是三千亩。”

    “我哥说,如果要保证城邑所有人明年都能吃上麦子,至少要留十三万斤种子。每个部族单独留出,上交仓房,防止你们都吃了将来不够。按照部族中每个人留出三十斤种子,雨晴之后必须交齐。”

    “除此之外,城邑一共需要开垦六万亩土地,今后尽量不要烧荒直接种。如今各个部族已经开垦出的土地有一万三千亩,秋天之前每个部族要再至少开垦一千五百亩。”

    这些是她和陈健商量之后计算出的结果,四十五万斤的粮食,看起来不少,但分到每个人身上,每个人也就一百斤,根本不够吃,再留出来三十斤的种子,剩下的就更少了。

    为了防止各个部族不会分配,收获后天天大饼面条、青黄不接时麸皮橡子的情况出现,也只能出面干预。

    而且这四十多万斤粮食中,一大半都是四个部族的,其余几个部族至少在明年收获前不敢反对陈健:以往他们还可以靠采集度日,如今城邑中聚集了几千人,已经超越了采集所能容纳的极限,只能选择种植。

    各个部族的首领对于这个提议也没有反对,他们之前没有算计过,只是觉得堆放在仓库中的粮食极多,可知道这些数字后才知道这些粮食撑不到明年。

    榆钱儿将各个部族应该上交的种子按照人口算出来,分发下去。

    分发完毕后,陈健道:“你们也都看到了,如今城邑的人口太多,很多事都需要调配。我既是城邑的首领,要找几个人替我分担这些事,我一个人管不过来,如果不是榆钱儿帮你们算过要留多少种子,你们也不知道,我说的可对?”

    “对,你一个人管不过来,应该分出一些人来帮你管。”

    陈健环顾四周道:“部族和城邑的事,无非就几种:战争、种植、交换、建筑、祭祀、人口……往下还有种麦、种豆、筑城、挖渠、奴隶等等。各司其职,各管一方,总好过大家乱哄哄的自己来。”

    “掌管种植的,称之为司农;掌管财货的,称之为司货;掌管人口的,称之为司徒;掌管建筑的,称之为司空;掌管法度条例的,称之为司寇;掌管军事的,称之为司马。此为六司。”

    “司马、司徒、司农、司空,这四职暂时由我代管,日后等谁学的清楚了,便可委任,也算让我轻省一些。榆钱儿一直是管坊市的,司货一职由她来当,你们觉得如何?”

    众人倒是没有反对,问道:“榆钱儿掌管货物,我们自是放心。只是司寇一职,谁来担当?”

    “暂时选定的人是姬松,他一直管军法鞭笞,山谷之战又立下大功,少了手指左右残废,他来当我想你们也没人比他功劳更大吧?”

    众人不再说话,都知道上次山谷之战的关键,这个位置算是众人对松的感激和敬意,况且他以前一直是掌管军法鞭笞的,倒也正好。

    陈健一人身兼四职,众人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司农、司空这两件事,别人也管不来,换了别人谁都不会信服。司马掌管军务,他是军事首领,理所当然;司徒掌管调配人员,这也是城邑首领当初的权利,没什么可反对的。

    除了六司之外,陈健又让众人推选出了二十多名官员,规定了六司所能管辖的范围。

    权利在名义上成为了金字塔,而不再是以前那种部族议事的扁平结构,这些选出的官员不是管理型的,而是负责传授知识的,教人如何种地、如何训练、如何煮饭、牧牛放羊等等,并且承诺日后的六司除了司马一职,其余的都从官员中推选。

    部族首领本身的权利也没有过多削弱,只是有司寇专门管辖各个部族中做了错事、违背了陶板誓言的人;但实际上那些专门负责管辖各个事物的官员会逐渐分开部族首领的声望——至少怎么种麦,族人会首先想到麦官,而不是去问首领。

    大部分首领也有这么一个官员的职务,因为这些职务还能管到别的部族,所以他们很高兴。他们能管别人的同时,别人也能管到他们,而他们跨部族管辖的范围,也需要向六司负责。

    权利的集中能够让城邑更快的发展,即使现在还很混乱,肯定会有越权的事情发生,但任何事都不是一天之内做好的,总要有个习惯的过程。

    这些首领们都已经苍老了,陈健为了是五年后、十年后,那些在学堂长大的孩子,能够接受这种权力体系,他们才是部族的希望。

    六司中的人暂时没有进入到议事会,需要时间来让他们提升自己的威望,这样反对声才能减弱一些。

    这是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如同此时倾泻的暴雨一样,阵阵雷声让人清楚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

    而那些如同春雨般润物无声的变化,则在不经意间悄然改变,人们逐渐接受,又逐渐感觉到其中的好处。

    比如雨停之后,腆着肚子的兰草和狸猫举行了昏礼,正式离开了姬族,成为石族的一员。

    陈健和族人们送给姐姐的嫁妆是一件木质的小桌子,一个小摇篮,一把梳子和一个从娥钺部族换来的陶鉴——装满水后可以对着梳妆。

    两族共同给两人盖了一间很小的屋子,只有睡觉的地方,以为吃饭要去部族吃,并不需要太大的空间——也算是变相的鼓励部族解体成家庭,但只是感情上的家庭,而非私有制基础的家庭。

    昏礼上,两个人用剖开的葫芦共饮了合卺酒,将剖开的葫芦拴好后挂在了墙上,示意两人合二为一。

    同时也是在告诉那些参加昏礼的人,这两个人已经不再和别人睡了,不要来叨扰,也不能对着其中的人唱情歌了,这是一种宣告。

    人们送上了祝福,那些逐渐相处久了,对喜欢的异性和别人睡这件事逐渐产生了嫉妒之情的人在祝福中也带着一种期待。

    这就是那种悄无声息的改变,不只是好的,也有坏的。

    比如不久后,城邑发生了第一起伤人事件,一个男人希望女人只和自己睡,但女人拒绝了,这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打斗,本来也是正常的事,但在打斗中那个人动了刀剑,砍死了对方。从娥钺部族回来的司寇姬松,执行了部族的第一场死刑,以警示其余的人。

    又比如城邑中发生了第一起盗窃事件,有的部族在砍柴的时候,背走了别的部族砍下的木柴。以往每个部族周围几十里内没有其余的部族,也就很难发生这种事,而如今住在了一起,这种事终究难免。

    还有一个部族在使用奴隶的时候过于压榨,他们部族管辖的奴隶爆发了一次反抗,屠戮之后,他们的死换来了其余部族压榨的减轻……

    总之,就在夏城之中,在种植之后,那种文明的幸福和痛苦接踵而来,不断改变着族人的思维方式。

    从游猎采集,到春种秋收,改变的不仅仅是吃什么,还有生活的方式、权利的分配、思维的转折。

    天地还是那片天地,但天地中顽强生存的人却已改变。

    依靠着春种与秋收,逐渐将眼睛从与自然的抗争上挪移开,将目光投向了更广袤的天地,以及天地中生存的其余城邑的人。

    种植,意味着奴隶有了价值、意味着战争可能获利、意味着有足够的货物交换、意味着有脱产人口可以去琢磨文字、意味着有人在吃饱后可以仰望星空思索从何处来兮何所终。

    菽豆开花的时节,榆钱儿和陈健站在新加高的城墙上,眺望着远方被群山遮挡的天空。榆钱儿的目光越过豆田,指着太阳升起的地方问道:“哥,山的那一边是什么?”

    “是海。”

    “海是什么?”

    “是蓝色的、落在地上的天。”

    “海有尽头吗?太阳的家在海上吗?”

    “没有尽头。”

    “那海边有人吗?”

    “有吧。世界……不是只有这么一条草河。城邑……也并非只有一座夏城。”

    第二卷,春种秋收(完)

第一章 法度

    新历七月初七,草河南岸,河阴城。

    一个月前部族启用了新的历法,从娥钺部族学来的能够区分春夏秋冬的八节气历法,弃用了月圆为初一的计日方式,改为和那东边大部分部族一样的月湮为初一、月圆为十五的算法。

    七月七在东边的那些部族中是个特殊的日子,没有什么神话,只是单纯的是娥钺母亲用柞蚕丝织出第一张丝绢的日子,从那之后这一天成为了女人的节日,她们期待着能够拥有和娥母一样巧的双手。

    随着夏城和娥城之间的交流,这个日子也随着丝绢流传到夏城女人的耳中,女人盼着有一双巧手,男人在这个时代更喜欢手巧一些能做活的女人,美还没有异化为单纯的五官身材。

    河阴城中的女人们在忙着擀皮,自从上次在狸猫和兰草的昏礼上吃过那种被称作饺子的食物后一直念念不忘。

    今天也算是个好日子,夏城里派出船只给河阴城驻守的人送来了两袋筛去了麸皮的面粉,还有一些女人用面粉捏出的、包裹着枫糖和蜜的糖包。每一个捏的都很小巧,据说捏的最好的就会得到如同娥母一样巧的手。

    狼皮和几个人蹲在城外的葫芦架下看着天上的银河,看了半天悻悻道:“健说今晚上蹲在葫芦架下能看到天上的男女亲嘴,我怎么看不到?”

    几个人仰的脖子都酸了,眼睛干干的有些发涩,直到天上涌起了云彩遮住了星河,这才歪着脖子休息。

    忽然间城门口的两条狼崽子呜呜地叫了起来,几个人立刻拿起了武器冲了出去,狼皮兴奋地说道:“今天再杀两头鹿,明天去榆钱儿妹子那换粟米酒喝。

    河阴城附近只有六百亩的公田种植了菽豆,他们就是为了看管这些田地的,分了两条狼崽子,好几次鹿群靠近的时候就会嚎叫。在白天部族分的任务完成之后,便可以自由狩猎或是继续开垦,多出的部分能从坊市换来很多好玩意。

    几个人想到从娥城换来的粟米酒的味道,也都兴致勃勃,若是快的话,一会儿就能乘船回去换,喝着粟米酒吃着饺子,真是一种享受。

    冲出了壕沟,解开了狼崽子脖子上的绳索,可狼崽子却没有朝豆田的方向跑去,而是冲向了南边。

    夜幕下,几个踉踉跄跄的黑影摇摇晃晃地朝着这边跑来,听到狼崽子的叫声后,惊叫了一声,慌不择路地乱窜,还有个人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紧紧地护住自己的喉咙。

    狼皮也吃了一惊,草河南岸除了城邑中人再无人来过,见对方人不多,吹了声口哨,几个平日和他一起当斥候的族人立刻分成两三人一组,包抄了过去。

    狼崽子们素知这时候卖力一会儿准有肉吃,冲过去扑倒了一人,却没有下嘴,毕竟这不是鹿,等着主人的命令。

    那几个人见跑不过,只好蹲在了地上,一个劲儿地在叫喊着什么。

    狼皮一听觉得耳熟,似乎是娥钺部族的语言,他多少能听懂一点,似乎再喊不要杀他们之类。

    一共九个人,一个人腿上有血,靠近后一股酸汗的味道,直冲鼻子。有人穿着丝绢,有人穿着树皮,披头散发,衣衫碎裂,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一蹲下一个人怎么也起不来了,捂着心口倒在了地上,已然死了。

    “带回去,派船去通知健,再让松也跟来,他能听懂娥钺部族的话。”

    两个人抬着那个已经累死的,剩下的人将八个人驱赶回了河阴城,正巧饺子出锅,那八个人盯着陶碗中的饺子,不停地吞咽口水。

    那个穿着丝绢的人狠了狠心,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洁白的玉珏,递给了狼皮,示意想要换一点吃的。

    狼皮一把夺过玉珏,仔细看了看,心想这些人是从哪来的?要是娥钺部族的人,给他们吃点东西也没什么。

    收下了玉珏,送过去一些吃的,那几个人狼吞虎咽地吃着,什么都不管不顾。

    等陈健和松等人来到的时候,这八个人又死了一个,或许是饿的久了一下子吃了这么多撑死了。

    狼皮将手中的玉珏拿给陈健,一努嘴小声道:“那个人的,用来换吃的。”

    陈健端详着那枚玉珏,做工精致,玉质和娥钺送给自己当信物的那块基本一样,看起来应该是在同一处采集到的。

    东边的几个部族已经出现了贫富分化解体为家庭,从这几个人的衣着来看,显然有贫有富。

    拥有玉珏的人在部族中的地位应该不低,甚至可能是根正苗红的统治阶级,怎么可能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活着的七个人躲在角落里,低着头不敢抬头,外面的狼崽子一叫,他们就会瑟缩颤抖,两个人的胳膊上满是脓血,似乎是被撕咬的。

    这几个人虽然虚弱,却能看出他们都很强壮,肯定不是被狼群袭击的。

    松小声道:“我在娥城不曾见过这个人,娥钺身边的几个人我都见过,没有他。这种玉珏只有几个人有,听说是当初他们迁徙之前从华城带来的,附近是没有这种玉石的。”

    陈健拿着玉珏走到那个穿着丝衣的人面前,让松问道:“这是你的?”

    那人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说,已经换了吃的,这曾经是他的,现在是咱们的。”

    “问他听过娥钺、数九这些人没有?是不是从娥城来的?”

    那个人听到娥钺和数九的名字,不等松转达,眼神中露出了神采,嘀嘀咕咕地说了一堆。

    “他说……他认得娥钺和数九,好像是在华城一起长大的,华死后这些人就随着部族离开了,以后再没见过。他恳求咱们送他去找娥钺。”

    陈健楞了一瞬,眼前这个人不是娥钺部族的,而是别的部族的。

    看年纪大约三十多岁,难道说这个部族被蛮族灭族了?只有这几个人逃出来了?

    他又问了几句,可那个人便不再说话,只是不断地恳请陈健能够送他去娥钺的部族,并且又掏出了一枚刻着弦槽的、正面刻着花纹的扳指,不住地重复这些话,并不回答陈健的问题。

    陈健收下了扳指,看了一会,越发觉得此人古怪。

    这个人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么和自己部族就息息相关了,万一真是南边还有蛮族可就有些麻烦了,但看这个人的态度似乎又不像,如果真是被蛮族灭族了,早已经讲诉自己部族的事了,怎么说陈健也是束着头发的,这点认同感还是有的。

    “给他们找个屋子,让他们睡下,晚上看好他们,不要让他们跑了。”

    “送他们去娥钺那里吗?”

    “再说。”

    狼皮将这几个人带走,陈健坐在院子里沉思了一阵,回身道:“去个人回城,明日各族先不要乘船过河来河阴开垦土地。让白马带十个小队的战兵连夜过来,让榆钱儿准备一船羽箭,连夜送来,再让她连夜准备一些出征的事。”

    他掏出一枚铜符交给那个人,只是传话的话,他知道妹妹是不可能给任何人东西的,要么自己亲自去,要么有自己的铜符。

    狼皮安排下那些人后,跑来问道:“会不会是数九说的西戎?东夷南蛮离咱们太远,也就他们说的西戎了。”

    “不像。倒像是……”

    他想了一下,觉得不知道该怎么跟狼皮解释什么叫“权力斗争的失败者”这个词汇,部族的金字塔权利体系刚刚建立,这些人还没有体会过血雨腥风。他们连对数九说的华死后下毒、暗杀、拉拢之类的事都不甚明白。

    他觉得这是个机会,如果真的如自己所想的那样,那个部族出现了内乱,如果距离在五天之内的话,自己完全可以抓住机会扩张自己的实力,至少也能抓不少的奴隶。

    沉思了一阵,决定第二天继续审问那个人,总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然而第二天那个人仍然不说发生了什么事,就是恳求陈健送他去娥钺的城邑。

    就在准备改变策略旁敲侧击的时候,外面响起了一阵尖锐的笛哨声,还有一阵阵狼崽子的叫声,那几个人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事,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

    爬上不高的城墙,远处跑来了大约四五十人,牵着几条狼,头发和自己一样也是束着的,但不是娥钺部族那种雷巾,而是只用丝条挽在一起。

    那几个人在距离城邑百步之外,便不再前进,一个人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空着手来到了城邑下。

    来的人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身高臂长,极为强壮,腰间也挂着一枚玉珏。

    他在城下呼喊了几句,松道:“他问,咱们是不是当年华城的亲族?”

    陈健厚着脸皮道:“你就说是。”

    下面那人兴奋地问道:“可曾见过几个人逃来?若是见到了,恳请交出来,我们部族愿意用五十头羊来换。”

    陈健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道:“那几个人是什么来头?”

    “只是几个挖矿的矿奴。”

    “矿奴如何值得五十头羊?五十头羊可以换二十个奴隶了。”

    下面那人楞了一下,低头似在回忆什么,抬头后坚定地说道:“我哥说了,值五十头羊的不是那些矿奴,而是部族的法度。他若跑了,不受惩罚,部族的其余人也会效仿,部族就会乱掉,法度也就不能称之为法度。”

    “用五十头羊换部族法度的严明,以警示那些妄图违背法度的人,绝不是几头羊能够衡量的。”

第二章 儿子和兄弟

    闻得城下之人的言语,陈健略微惊诧,便问道:“你哥多大?”

    “比我早生两年。”

    下面那人也就和陈健差不多大,他哥只比他大两岁,看来也就不到二十,能说出上面那番话,做个合格的首领绰绰有余。

    城下那人也觉得古怪,他离开城邑之前,也曾问过刚刚成为首领的哥哥,若是那几个人逃到了别的城邑,用五十头羊换未免不值,他哥当时的回答他听懂,可现在竟然在别人嘴中听到了自己曾问出的问题,不由惊奇。

    城上陈健考虑了片刻,说道:“既是同为华族苗裔,我们部族定要招待,还请入城同饮甘醴。”

    “你们部族也在华城待过?你们姓什么?”

    这话一问,陈健就有点脸红,自己等于是扯了一张皮挂在脸上,实际上华城建立的时候,自己部族还在茹毛饮血呢。

    姓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出身和荣耀,象征着祖先的功绩或是封地,只是如今姬这个姓连正统的华族苗裔都算不上,只是文化圈的边缘,这个姓更是在大河两岸的部族中默默无闻。

    果不其然,在陈健说出自己部族的姓氏后,下面那人奇道:“姬?这个姓氏我可不曾听过。我叫卫西,我们部族当年随华征战西戎有功,卫守大河,封姓卫,你可听过?”

    卫西说起部族姓氏的时候,声音极大,看来是个很有名望的部族,陈健也不好说没听过,只好点头。

    虽然没听过姬这个姓,卫西却也没有太过奇怪,当初在华城的时候,各个部族的姓氏分为两种。

    一种是部族本身的姓氏,另一种则是因功而封的姓氏,前者大多是臣服于华粟同盟的部族,后者则是同盟的基本盘。

    虽然部族同盟已经分崩离析,但在一些边远之地余威犹存,文化影响更是深重,尤其是卫西看到河阴城附近田地里种植的菽豆后,便不再多想。

    陈健叫人放下了吊桥,卫西也让跟在身边的族人将弓箭下了弦,毕竟初生牛犊不怕虎,城上的人也没露出什么恶意,看起来束着头发,并不担心,相反还觉得自己要是不敢入城倒叫城上的人小觑了自己,低看了卫姓的勇猛。

    况且,他有部族做坚实的后盾,自己部族不是别的部族敢于随便招惹的,这就是强者的自信。

    他率先走上了吊桥,看着这座不足百步宽的小城,心中多少有些不屑,这个部族看起来很弱小,人口竟然只有数百。

    “若是那些奴隶在这,羊是要给的,但给过之后不妨告诉哥哥前来让他们臣服纳贡。”

    分清楚了承诺和承诺之后该做的事,暗暗观察着自己看到的一切。

    陈健与卫西会面之后,让狼皮将卫西送到夏城,先让他们休息,自己一会就回去,让族人准备食物和酒水。

    送走了卫西,陈健来到关押那七个人的小屋,关上门后只留下了松一个人跟在自己旁边。

    那个穿着丝衣的人忍不住看着陈健,似乎想要问什么却欲言又止。

    陈健直接问道:“你们部族的人来找你了,用五十头羊来换,你是挖矿的矿奴?若是这样,我也只好将你送还回去。随便收留别人的奴隶,与偷窃别人无异。”

    那人急忙摇头道:“我不是矿奴,你也看到了我的玉珏,矿奴哪里会有这些东西?”

    陈健联想到之前卫西的话,问道:“你们首领死了?”

    那人一愣,以为是外面的人和陈健说了什么,急道:“不错,我哥死了,首领本该是我当,他尚不满二十,如何能统领几千人?我本意辅佐,但他却一改我哥哥当首领时的法度,族中老人多有不满,这么下去部族迟早毁灭。”

    “五十头羊……不算多。你若助我夺回首领之位,莫说五十头羊,就是五百头我也可以给你。甚至还可以给你们粮食、奴隶,这些都可以商量。”

    陈健笑道:“你们族人不会反对吗?”

    “我若成了首领,谁敢反对?族中如今多有不满,你出兵送我回去,兵到城下,自然有人放下吊桥,砍下那人的头颅,无需征战。”

    他说到这里,似乎想到了自己借兵回去后的场景,兴奋道:“我可以每年都献一些礼物给你们部族,粟米、羊、铜什么都行!五百头羊,真的不算什么。”

    陈健佯装诧异地问道:“这么多?你们部族能真能拿得出来?”

    “当然能拿得出,征战西戎,掠回奴隶牛羊数千,便是不征用族人的,只用部族公有之物也拿得出来。”

    陈健笑了笑不再多问,转过身,皱眉思索着。

    眼前这人就属于那种只要让他有权利,他可以管你叫爹的人,这是人之常情,大部分人都会这么选择。

    只是权力斗争的失败者总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的失败是偶然的,自己的支持者很多,似乎只要再多一点运气,就能胜利。

    但错觉就是错觉,世界是变化的,成为丧家犬之后,那些曾经的支持者也会变为反对者,而且这也不仅仅是运气的问题。

    新老交替、权力交接、甚至可能打破了部族推举出现了父死子继的情况,没有不满和反对是不可能的。

    陈健昨晚上本来想的是捡便宜,要是两方内斗,两败俱伤,自己可以抓紧时间出兵劫掠一笔,壮大部族。

    可现在来看,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那个部族的首领把自己的亲弟弟都派出来追逐,而且还带了几十人,也并没有太焦急,显然城内的情况已经安稳下来。

    或许还有些不满和裂痕,可这时候要是自己出兵,估计对面的首领能够笑醒,正愁没有外力来转移矛盾呢。

    自己现在出兵就等于去当个强力粘合剂,将对面部族的裂痕弥补好,将内部矛盾转移到对外战争上。

    从这个人张口就五百头羊上来看,那个部族很富庶,而且惯于征战,奴隶极多。

    卫西提出用五十头羊来换证明对方首领根本没把他这个叔叔放在眼里——五十头羊看似不少,那是对交换奴隶而言的;五十头羊对整个部族的权利而言,简直就是一种侮辱,这个人已经对权利交接不构成威胁了,抓回来他就是为了杀鸡儆猴,

    陈健不会傻呵呵的真去相信什么只要自己带兵一到,对方就城门打开箪食壶浆。

    之前这个人想要让陈佳送他去找娥钺,看来也是觉得自己和娥钺相识,对方或许能够出兵帮忙。

    想到这,他问松道:“娥钺有儿子吗?”

    “有,数九给他生了三个,另外两个妻子也有儿子。”

    “他儿子可在部族中管辖事物?”

    “管,而且地位不低,军队、粮食、祭祀这些他的儿子都有管到。”

    “娥钺有兄弟吗?”

    “有,但只管建造之类,军、粮、货都没有管。”

    陈建点点头,心中有了决断,推开门带着松出去了,根本不管后面那个人的叫喊。

    现在夏城和娥城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任何大规模的军事调动,都需要两族协商,担心自己打别人的时候,对方在背后捅刀子。

    而且现在看来,只怕将这个人送到娥钺那里,对方肯定不可能出兵,他应该不会想给自己的兄弟做个榜样等将来儿子接班的时候,兄弟们有学有样。

    如今不妨将球踢回到娥钺那里,顺便也趁此机会询问下娥钺对这个部族的看法,要是娥钺想要趁乱捞一笔,自然会和自己商量。

    叫来几个族人,让他们把那六个不穿丝衣的绑起来,让松把玉珏还给了那个穿丝衣的,顺便找了一套从娥钺部族换来的丝绸衣衫给那个人换上,叫了女奴来给那个人梳好头发,送来了皂和水让他梳洗。

    那人不明所以,以为陈健已经同意了,欣喜若狂,换上衣衫梳起头发后,气度比起昨晚大不相同,已经从恳求流涕变为谈笑风生。

    “准备船只,回夏城。”

    ps:孙杨打脸打的piapia响,甚爽,深得之精髓,先压抑被侮辱再爆发打脸。

第三章 六艺

    卫西比陈健早登船了一个多时辰,在码头上乘坐桦皮船之前,对于陈健的部族还有些轻视,可当树皮船越过草河的波涛看到对岸夏城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指着那加高后的城墙问陪同的人道:“那也是你们的城邑?”

    “对,那是夏城。”

    草河不算太宽阔,比起他自小见惯的大河要窄的多,当秋水时至,大河波涛淼淼不见对岸,草河终究是条小河,少了分磅礴奔腾的气势。

    可小河上并非没有风景,耸立在岸边的悬崖上的转动的风车即便很远也能看的清楚,不如自然的壮阔,却多出了人的气息。

    他不知道那转动的风车是什么,却也没有多问,摸着桦皮船跟身边的族人道:“这船和咱们的不一样。”

    “是啊,这船很窄,在大河中是航行不了的,会被浪打翻。还是吹起的羊皮更好。”

    身边的族人立刻做出了对比,想要找到自己部族更强盛的证明,这种窄小尖长的船的确不适合大河的波涛,在这里却平稳的很。

    快要靠近码头的时候,岸上传来了一声哨子,跟在身边陪同的人解释道:“砍了树木顺流而下,可能会把船撞翻撞碎,哨子声是在告诉咱们可以靠岸。”

    说话间,撑船划桨的人调转了船头,跟在一艘从上游下来的装满了矿石的小船。

    卫西指着远处的河岸道:“那里就能靠岸。”

    “那里不行。”

    “为什么?”

    “姬夏不准,这是规矩。”

    规矩,就是卫西理解的法度,他知道法度的意义,不再作声,只是觉得很奇怪。

    实际上规矩之外,还有别的原因。那些看似平静的水面下都是些大石头和插到水底的尖木棍,稍有不慎就可能挂住船只,河面下到处都是碎石头和尖木棍,这是为了防止有人乘船攻城,只能从码头上岸。

    岸边传来了一声牛叫,奴隶们正在匆忙地卸船上的矿石,装在牛车上运往铜窑,这一小段路已经被夯实,上面铺着石子和黄土,就算下雨也不会太过泥泞。

    卫西盯着牛车看了许久,直到一头牛拉着装满了矿石的车开始走动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惊问道:“这……这是什么东西?牛竟然可以装这么多矿石?”

    陪同的人自豪地说道:“这是牛车,你们部族没有吧?”

    卫西皱眉道:“我们部族牛很多,奴隶更多,倒也用不到。”

    话是这样说,可他心里很清楚,要是有的话,自己部族当然会用得到,况且牛背也抗不了这么多,这倒是个稀奇的东西,回去后要告诉哥哥才是。纵然奴隶很多,可有了这东西,省出奴隶来做别的当然更好。

    几艘船又等了一阵,那几艘运送矿石的总算离开了,小船靠岸的时候,崖顶上的风车正在把几袋麦子吊上去,沿着绳索下来的还有一些磨好的面粉。

    一个脑后包着麻布巾的粗壮女人,将袖口挽起,浑身都是白色的面粉,壮硕的如同男人,手里提着半口袋面粉,在那扯着嗓子喊:“第七个,第七个是哪个部族?轮到你们了,快一些!”

    等在那里的几个人急忙扛着麻袋跑过去,交上去陶环,纷纷嚷道:“让姬夏再做几个风车嘛,根本不够用,从早晨排到现在,大不了我们部族多出几个人就是。”

    虽然语气中有些不满,可是一点都不敢耽搁,帮着前面的部族把面粉背走,匆匆将淘洗干净后的麦子放上去。

    卫西听不懂那些人在嘟囔什么,可是却发现这道可以运送麻袋的绳索根本不需要人拉,而是很轻松地就将一麻袋麦子拽了上去。

    “这也没什么,奴隶们也能干,我们部族奴隶很多,无非就是省了十几个奴隶罢了。”他自顾自地说了一句,心里却在暗暗算着从牛车到风车,刚刚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这个部族的人就省了将近五十个奴隶,几乎和他个人拥有的奴隶差不多了。

    踏上岸,随行的人先带着陈健的信物去找榆钱儿,剩下的人则送这些人前往驿馆。

    整齐排列的屋子是用黄土夯成的墙壁,每一个屋子几乎都是一样大,屋檐下晒着鱼干或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草药。

    最让卫西感到诧异的是每个屋子的墙壁上都用白色的石灰粉末刷着一个古怪的扭曲的图画,比如离他最近的一间屋子上画着一个“鱼”,而旁边就挂着一条鱼。

    每个墙壁上画的东西都不一样,但每个墙壁上画的东西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即便有些暂时看不出来,转头一看旁边的实物便知道那是什么了。

    从夏至后,所有的墙壁上都画满了文字,陈健力求每个族人都能看明白,而这些字也是族人共同创造的,有人画出来后,就先拿给族人看,族人看的明白了,便定下来这个字该怎么写,刷到墙壁上,即便不认识也要混个眼熟。

    其中大部分都是红鱼画出的,她以前是部族的祭司,画过很多图画,比起别人更有优势。每写出一个让众人都认可的字,便可以从公产中得到一些奖励。

    靠近河岸的都是些常见的东西,鱼、羊、网、舟等等,每个月都会抽查各个部族中的年轻人,不用会写,能认出来就行,如果认不出来,部族是要被罚粮食的。

    几个部族本来有些不满,可坊市交换的木牌上也逐渐用文字书写,无奈之下几个部族的下一任首领继承人都要抽出时间来学这些鬼画符。

    卫西看了几行,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赞赏,这不是有更多的奴隶能替代的,而且即便他没来过这个部族,可是有些文字还是一眼就知道那是什么,看几遍自己就能用木棍画出来,的确是个很好的东西。

    去驿馆的路上,几个很小的女孩子正在那玩编花绳,而在一幢仅次于祭堂的大屋子外,几个大一点的孩子正在那抹眼泪,几个稍微大的孩子正在用木棍敲他们的手心,一边敲还在一边嘀咕着什么。

    卫西看到这一幕,微微笑了,响起自己小时候不敢骑牛,父亲也是用小棍敲自己的手;稍微大些,拉不开弓,打手心的小棍也随着自己长大……如今父亲没了,哥哥成了首领,再没人打自己的手心了。

    他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就像很久前每次父亲打完自己之后那样,莫名地心中一酸,真想闭着眼睛去感受下那种被打手心后酸麻的感觉。

    许久,他叹了口气,轻轻拭去了眼角的一点潮湿,睁开眼强笑道:“那几个孩子在念叨什么呢?”

    随行的人侧耳听了一会道:“四九三十六,五九四十五,六九五十四……”

    “这是什么?”

    “孩子们学的,姬夏编的口诀,这个月好像就是背这些,背不会的部族也要罚粮食。”

    “哈哈哈,背这些?你们部族倒是很奇怪,不过和我们部族有些像。我们是拉不开弓的孩子要罚粟米,要打手心,你们却要念这些?”

    “他们也要学箭术、斗剑、捏陶、举石头、割麦的。这个月只学这个口诀,再笨的孩子也会的,有很多时间去学射箭斗剑的。”

    说完他指着学堂墙壁上一行他根本不认得却已经能背出的很复杂的字说道:“劳作、戈矛、数形、纪律、文字、歌咏,国人六艺。孩子们总比我们强,我们是不会啦,老了。”

    六艺之中,卫西基本了解,只是不懂纪律是什么,询问了一句,那人指着学堂外一群十一二岁的孩子道:“那就是纪律。”

    循声看去,这些孩子们排成几列,手中捏着一根和他们差不多长的木棍。

    几个在战场上受伤残疾的族人头上带着很漂亮的皮帽,即便天很热也舍不得摘下来,这是荣誉,也是他们活着的价值,至少他们对部族还有用,而不是只能吃饭不能干活的人。

    他们用残疾的手捏着棍子,用断掉的腿撑着身体,用倒提的戈矛敲打几个不听话的孩子,口中吹着陶哨,旁边有人敲鼓,让孩子们学习前进、转弯、转向等基本动作。

    “这不就是军阵吗?军阵就是纪律?”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心中暗暗吃惊,若是这么练下去,等几年后这些孩子长大,放在战场上定时一把好手。他虽然年纪不大,可也跟随父兄征战过几次,深知军阵的可怕。

    西边的蛮族很勇猛,可真要打起来总是输,交手几次后那些蛮族不是不想学军阵,可总是学不好。

    看着学堂附近的十几个人,他有些奇怪地问道:“这些人平日不用干活吗?”

    “他们就是在干活啊。姬夏说这也是一种干活,干活不一定非要用手,用脑袋也是干活啊。”

    “这可比在土地里轻省的多,岂不是谁都想干这个?”

    “那也要能干啊,就这么多人,总要比别人强才能干这个活。第一批最好了,他们平时有时间琢磨这些事,其余人的还要干活,只有在干完活后才能琢磨,学堂倒是还缺人,可是等了这么久也没几个通过的。”

    他一努嘴,小声道:“看到墙角那个没有?他都快疯了,别人垦地累了后都是和女人对唱情歌或是躺下休息,他垦地到歇工的时候,就蹲在墙角算数形。这都好多天了,那些学堂里不用垦地的都是算出来的,他还没算出来呢,我倒盼着他快点算出来。”

    “什么数形?”

    “谁知道呢?姬夏出的问题,古怪的紧,好像是一个漏水的陶罐,一边漏水一边往里装水,多久什么时候能装满。”

    卫西笑道:“是够古怪的,这陶罐若是漏水,扔掉便是,怎么还要装水?你们部族缺陶罐?”

    随行的人笑道:“哪里会缺陶罐,原本一个陶罐能换不少东西,现在也就能换小半罐粮食,我估摸着明年连半罐都换不上了,娥钺部族的黑陶比我们的好,薄的仿佛蛋壳一样,和他们又换不到东西,反倒是不少部族去换他们的黑陶。陶官橡子这些天愁得都睡不着了,那天睡着觉,他忽然坐起来喊了句:我会了!随后又躺下呼呼打鼾,当时我正和白马下五子棋,给我吓了一跳,第二天问他,他根本都不知道。”

    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卫西也摇摇头,回头看了看墙壁上的字、背诵乘法表的孩子和那个耸立在山顶的风车,挠头道:“真是个古怪的城邑。”

第四章 不想长大

    进步的文明总是相似的,蛮荒的文明却各各自不同的畸变。

    因为这种相似,卫西在城邑的古怪中找到了自己城邑的影子。

    常备的军队、分开的公产族产、征收的粮食、暴力代替说教、法度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各司其职的权利分配……

    种种这些,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有很多不同,但就如同黄牛和花牛一样,都是牛,只是毛色不同。

    国家一直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对于夏城而言,城中的两千多人是统治阶级,而近千人的奴隶和散居村落之外的野民则是被统治阶级,不可能指望他们自发地为城邑而战、也不可能指望他们自愿缴纳赋税履行义务;于是常备军出现了、律法出现了。而为了维护律法,新的暴力机关和执行机构也随之而来。

    一千人的奴隶不是一个部族所能掌控的,因此常备军成为了镇压统治的必要存在;为了维护常备军,赋税不可或缺;为了保证征税,一些脱产人员正式成为统治阶级中的特殊存在。

    无论是卫西、娥钺还是陈健的部族,都一样。

    首领对于氏族制度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已不再满足,即便他们可以获得。

    他们超脱了血缘氏族,不再仅仅代表血缘亲人的利益,而是代表着整个城邑国度中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用暴力和律法来取得新的、不同于氏族制度下的尊敬。

    表面上每个族人不是在尊重权利,只是在遵循尊重律法,可律法又是什么呢?

    当律法规矩出现之后,姬松不是首领,却在惩罚族人这件事上拥有了比氏族首领更大的权威。

    这种权威和以往完全不同,不再是族人的信服和自然的尊敬,而是依托着城邑的军队、赋税等暴力机关的超脱自然社会的存在。

    氏族长大了,总要长成方国,有人不想长大,却也阻止不了。

    卫西自然不会想这么多,也不可能明白这些,他只是本能地感觉到了两个城邑之间的相似之处,心中对于这个部族的轻视之心逐渐消散。

    不是因为看到了那些稀奇古怪的、可以代替奴隶的工具,而是看到了内在的、和自己部族相似的、用法度支撑的制度。

    “这个姬夏的办法和哥哥很像,年纪却比哥哥还小。”

    心中想着,回身询问陪同的人道:“姬夏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了,你们可以去屋子里睡一会,或是吃些东西,昨天新换来的粟米酒。”

    “不了,我在城邑里走一走看一看。”

    “好的,但是那边不能去。”

    那人伸出手指着城邑外一处正在冒着浓烟的地方,卫西笑道:“我们部族的那里也不是别人可以去的,我知道。”

    他转过头,沿着城邑中的石子路随意地走着,果真没有将目光再投向那处冒着浓烟的地方,只是好奇地询问着很多他不懂的新奇玩意。

    一个多时辰之后,陈健终于从河阴城赶来,身后还跟着几个眼睛被蒙住的人。

    卫西看到了那几个熟悉的人,唯独没看到自己的叔叔,笑着迎上去道:“这就是我们要找的矿奴,你们既然抓到了,很快我们就会把五十头羊送过来。只是……还有一个呢?”

    “那个人我们也遇到了,但他身上带着玉珏,并不是矿奴。”

    “他是,只是还没来得及摘去玉珏他就逃走了。请把这个人还给我们部族。”

    陈健举起那只玉扳指道:“在你来之前,他将这个给了我,求我送他到娥钺部族中,我已经答应了。之后你才来到我们部族,一共九个人,每个人值六头羊,比起这个扳指,我更想要这六头羊,可我更想信守承诺。”

    卫西有些不知所措,在想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或许也会这么做,这个叫姬夏的人很守诺言,可是哥哥让自己办的事该怎么办呢?

    “这样吧,我将他送到娥钺部族里,你再和娥钺的部族谈,你看可以吗?”

    他点点头道:“那就这样吧,那几个矿奴先放在你们城邑可以吗?等我回来后带走他们,我可以把我的玉珏给你,等我们把羊送来的时候你再给我。”

    “哈哈哈,大可不必,我信得过。娥钺你见过吗?”

    “没有,但是知道这个姓氏,很有名望的部族。”

    他指着自己头上带着的丝带,笑着给出了答案,每一个穿着丝绸的部族当然都知道这个姓氏。有句话他没说,那就是比起姬姓来说,娥姓可要有名气的多啦。

    陈健叫来了几个族人,拿着自己的信物交到他们手里道:“你们现在就乘船去娥城,告诉娥钺尽快出发,在商城见面。说两件事,一件就是卫西部族的事,另一件就是已经立秋了,北边有马的部族可能要开始割草晒干准备过冬了。”

    几个族人拿到信物后重复了一遍,以确保自己没有听错,陈健点头后几人才去找榆钱儿要食物和船只。

    榆钱儿从屋子里跑出来喊道:“哥,你要去商城?”

    “对啊,你留在城里,咱们也要割干草了,你要安排些人手。”

    “我知道,昨天就算好了。你去商城的话,和你商量点事。”

    她冲着陈健眨了眨眼睛,陈健冲着卫西歉意地说道:“我妹妹。我和她说点事。”

    走到角落了,榆钱儿小声道:“哥,咱们暂时不能和娥钺他们交换了。酒你不准酿,暂时粮食不够、他们的黑陶又那么好,他们也学会了用干草装筐的办法,还有牛车,运过来碎不了;还有玉啊、牛角啊之类的。青铜不换,粮食不够,牛车做的慢……咱们能换的只有盐,可盐又吃不了多少,再这么换下去,咱们城邑就只能往外换吃的了,那可不行。”

    “那你说怎么办?”

    “不换呗。等咱们有了再换,暂时不准他们的商人来咱们城邑行不行?要不就让经过商城的商人都交一些粮食?”

    “那他们交的粮食从哪来的呢?还不是加到了换的东西里?到头来就等于咱们收自己人的粮食,变相地把十五斤收一变成了十四斤收一或者更多。”

    榆钱儿笑道:“我早就想到了,也和红鱼商量过,她说这样他们的黑陶不就要换更多的粮食了吗?这样那几个部族的人不就换不起了,只能换橡子烧的陶。还有那些玉啊什么的都一样,她说我要是直接不准族人换,族人会讨厌我,娥钺那边也说不过去。”

    陈健也跟着笑了起来,榆钱儿拽着他的手摇晃道:“到底行不行啊?”

    “不行。一切照旧,该怎么换就怎么换。咱们因为刚刚种植,粮食不足,奴隶不多,但是眼睛看的远些嘛,我这次去除了那两件,真的还就准备和娥钺商量交换的事,但和你说的完全相反。”

    “什么意思?”

    “我要和他盟誓,两族之间经过商城的货物永远不准收过路的税。你说他能同意吗?”

    “他肯定同意啊,咱们现在能换的东西其实并不多,可是这样对咱们可没好处啊。再这么下去,橡子的陶窑也只能去野民那换东西,再换一阵,他一天捏的陶都不如去种地了。”

    陈健笑着伸出一根手指道:“现在娥钺会笑,一年后娥钺会哭。让橡子暂时停了陶窑,去帮着烧砖,你继续换娥钺部族的东西,该怎么换就怎么换。”

    榆钱儿看着那根手指,点头笑了,她当然相信哥哥的话,只是咱们没有想通为什么非要盟誓呢?

    “对了,我走的这些天,你准备够四百人吃一个月的食物,把面和油还有盐炒熟,准备草药,修好那几个坏的车轮,再征发一次野民,去沿着山修几座木塔,加固一下阳关。还有,割干草的事你算错了,再往多了算,还要盖一些马厩。”

    榆钱儿伸出手道:“把印信给我,这是司徒该管的事,我可管不到,规矩可不能乱。”

    陈健摸出了印信道:“好啊,从现在开始到我回来,我妹妹就是夏城的司徒了。司徒姬,可准备好你哥哥要带的人手了吗?司货姬,可准备好你哥哥要携带的食物了吗?”

    “回告城邑之主姬夏,我已经准备好啦。”

    她故意做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的有板有眼,半天,兄妹两个都绷不住了,相视大笑了起来。

    “哥,你回来的时候,问娥钺给我要一支玉簪子呗。我守着公产,又不能换,要是用族产换,姐妹们都想要,你偷偷问娥钺要一支……回来骗姐妹们说是……嗯,说是数九送给我的。”

    “好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姐妹们肯定不知道。”

    榆钱儿嘻嘻一笑,拿着印信跑开了。

    其实她并不怎么喜欢玉簪子,只是想用玉簪子告诉自己,在哥哥心里自己和别的姐妹们不同。

    虽然她已经是司货了,已经不同了,但她每晚努力去算那些东西累的头疼,只是为了能当好司货,因为那些数字财货能让自己离哥哥更近一些。

    但有时候,她只想当个单纯的妹妹,因为她觉得要是别的姐妹也会算这些东西,她们也能当司货,那么哥哥到底是因为自己脑子里的那些数字和自己亲近呢?还是仅仅因为她是哥哥最喜欢的妹妹呢?

    她想不通,似乎一样,似乎又不一样,脑子里那些数字也是自己的一部分吗?

    不过,至少簪子,和司货之职无关,只单纯是一个妹妹向哥哥撒娇的请求。

    以前还能趴在哥哥背上揽着哥哥的脖子,而现在长大了,知道那样不好,只好用玉簪子代替肢体的亲昵。

    跑出去很远,她习惯性地摸着自己的羊角辫,愣愣地自语道:“有了簪子,我插在哪呢?”

    梳起头发,不止是发型的改变,更是宣告自己长大了,当女孩子插上簪子的时候,其实也是在告诉那些小伙子们:来啊,来对我唱歌吧。

    她可不想,心里一乱,又想跑回去告诉哥哥自己不想要簪子了,跑了几步却又没想好该换成什么。

    没头苍蝇一样跑了一阵,终于跑到了正在修车轮的大舅那里说道:“舅舅,给我做个能装簪子的木头匣子吧,等我想长大的时候再长大。”

第五章 夏娥交质

    既然是去会盟,不需要带太多的人,陈健只带了五十名战兵,狼皮白马橡子等人全都留在了城邑,以备不测。

    考虑到消息传递的速度,陈健也不着急,一路上都在和族人学娥钺部族的一些词汇。

    商城还没有完全建完,两个部族都留了几十人和一百多奴隶在那修筑,这次会盟的地点就是商城。

    已有雏形的商城中,奴隶们正在夯实城墙,几个族人正在树荫下乘凉,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角鹿的蹄声,从娥城方向而来的。

    看着那头显然已经有些撑不住的角鹿,几个当过斥候的族人不满地骂道:“这么跑会把鹿跑坏的,这是哪个部族的人?他就不配骑!”

    等靠近后,族人们正准备让这人停住好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应该爱惜坐骑的时候,骑手却从怀中扯出两团旗帜。一面麻布黑白熊、一面丝绢双翼蛾。

    已经准备开骂的族人立刻退到了后面,这是紧急情况,两族的人谁都不能阻拦。

    骑手不停角鹿停稳,就从角鹿上跳下,疲惫的角鹿立刻趴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

    “换一头!”

    他大声喊着,立刻有人将角鹿牵出,看着那人焦急的面容,都在猜测发生了什么事,心头一阵不安。可这种事他们只能猜测,不可以随便询问,否则姬松知道了会毫不留情地抽他们鞭子。

    骑手直接从商城的库房中拿了一罐蜂蜜喝下去,抓了一把盐填在口里,跳上角鹿飞奔而去。

    当骑手终于见到陈健的时候,他的大腿已经被磨破了,跳下来走路的时候叉着腿,仿佛下面夹着一根木头。

    “姬夏,出事了!”

    “怎么了?”

    “娥钺让我告诉你,尽快去商城商量一些事。”

    骑手看了一眼四周几个不认识的人,将陈健叫到了一边,陈健尽量沉稳地说道:“不急,慢慢说。”

    骑手费力地吞咽了一口唾沫,润了润沙哑的嗓子,小声道:“娥钺的弟弟带着人去东北边捕捉奴隶,奴隶暴动,他弟弟死了,尸体被分食。同去的五十多个捕奴队只跑回来三个,耳朵被割掉了,带回来他弟弟的下面……塞在头颅的嘴里。”

    “怎么可能?五十多个人一般的部落根本挡不住啊?”

    “他弟弟好功,抓的奴隶太多,经过一个聚落的时候被袭击,那些奴隶也顺势反抗,好像最后袭击的是北狄的一个大族的小聚落,现在北狄的一些聚落似乎聚在了一起,不想再被抓去当奴隶了。”

    “不是咱们遇到的那种骑马的部族?”

    “不是,我问过,也是黄皮的,没马。娥钺知道后就立刻让我传讯给你,我走的时候他已经准备前往了。是不是想让他们帮忙出兵啊?”

    陈健不置可否地随意点了下头道:“你随我去吧,我正要去商城,真是巧了。”

    他低头琢磨了一下,心说娥钺死了弟弟固然伤心,不过以他们部族的实力,还用不着自己帮忙去报复,应该和自己的出发点一样,怕带兵出去的时候被自己袭城。

    从牛家村的角度来看,娥钺弟弟的死因和陈健有极大的关系。

    他们这么着急抓奴隶,显然是因为学到了代田法,学会了精耕细作,想要在中秋之前开垦出足够的土地试种小麦。

    上次收获后亩产一百五十斤的惊人数量吓坏了娥城的使者,数九也来亲眼看过一次,所以他们部族才会如今焦急地准备大量的奴隶准备垦地,最终招致了他弟弟的死亡。

    这种蝴蝶效应造成的影响还有很多,比如为了储存足够新增奴隶存活的粟米,酿酒的粟米减少了,交换的价格逐渐增高;而为了储存足够的麦种,交换中小麦的价格提高,来交换的娥钺族人也更喜欢要小麦而不是其余的东西;与酒减少相对的是为了换到足够的麦粒,大量的黑陶用比之前更便宜的价格运到了夏城,导致橡子的陶窑基本停工……

    当一个城邑和其余城邑联系在一起、不再封闭的时候,每一种细微的变化都在影响着两族中人的命运:有人死了,有人因为烧陶压力大睡着后惊醒,有人为了换到价格节节升高的粟米酒铤而走险去打猎被咬伤……

    我眼即世界的时代已经结束,这些变化已经不再是陈健所能掌控的了,眼中的世界一天天变大,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陈健已经无法预测。

    一路上陈健都在回忆着数九和族人的只言片语,来推断娥钺的性格,这是他和娥钺第二次见面,终于不是在战场上,却也不是在宴会中。

    到达商城的时候,娥钺等人也已经来到,对于陈健这么早来到商城并不诧异,路上他们遇到了乘船而下的传讯者。

    娥钺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伤痛,保持着一个首领该有的气度,在陈健的介绍下和卫西见了面,互相聊了几句,追忆了一下自己和卫西的父亲在华城时的日子,却只字不提卫西叔叔的事,仿佛根本就不曾见过。

    安排族人准备了屋子让卫西先休息,陈健和娥钺一同走进了一间屋子,两人的亲卫守在门外,任何人都不准进来。

    “你弟弟的事我听说了,节哀。”

    “他只是先去了祖先那里,没有人能逃脱死亡,无非早晚。”

    “卫西的事,你怎么看?”

    “送回去。卫族很强,卫西的父亲很厉害,小时候在华城,华说将来谁看到了大河的源头、谁将部族的旗帜插到海边,谁就有可能成为部族的下一任首领。他当时还小,却鼓动着一部分族人跟随他一起离开大河要去西戎的土地上打出一片天地,成为西方的首领,虽然被他父亲抽了一顿,可是当时很小的他却带走了四十多年轻的族人,很厉害。老虎生不出狼崽子的。”

    他抬头看了看陈健,笑道:“你很清楚该怎么办,却来问我。”

    陈健笑道:“我以为那是一块肉,咱们两族可以一起去吃。”

    “不是肉,不弱于你我部族,啃不动。只是没想到华死后,他们部族真的向西迁徙了,我以为他们会留在故土争夺首领之位呢。”

    陈健想象着这些从故事中听来的、二十多年前那个群星闪烁的时代,暗暗后悔自己生的晚了偏了。

    娥钺似乎也在回忆小时候的事,许久才缓缓说道:“姬夏,我说你去攻打北边那个割头皮的部族时,我绝不会出兵袭击你们城邑,你信吗?”

    “我说你去收拾北狄聚落的时候,我也绝不会出兵袭击你们城邑,你信吗?”

    两个人说完,都笑了起来,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娥钺直接说道:“我有两个提议。你我共同出兵,先去北狄,再去对付那些割头皮的部族,所有斩获一族一半。但你我都知道,这样并不好,我不想让族人死,你也不想让族人死。除非华再生,除了他没有人有这样的威望,能统领各个部族,也没法让各个部族将兵交到一人之手。”

    “在我小时候,有人献给了华一只有两个脑袋的小雁雏,这只小雁雏很快就死了。军队也是一样,两个头,是活不成的。我不可能把族人交给你指挥,你也绝不可能把族人交给我。”

    陈健点头道:“我当初希望和你一起出兵,只是担心离开你们部族,那个割头皮的部族我自己就能打败。”

    “一样,北狄的聚落虽然因为我捉奴隶暂时聚合在一起,可我也不怕,倒是更怕你多一些。”

    被对手尊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在能够毁天灭地的武器出现之前,信任的基础要么是共同的敌人;要么是绝对不平等的力量:老虎百分百信任老鼠不会伤到自己,但同样老鼠不会因为这种信任沾沾自喜。

    两个人沉默了一阵,娥钺道:“第二个建议……我会把我最喜欢的两个儿子送到你们城邑,一个是数九生的,我最大的儿子,也最聪明,你们在娥城的族人会告诉你我没有说谎。另一个和他妈妈一起管着部族的粮食。三个月时间,三个月后我会接他们回来。而你也要送来你的族人。”

    “我还没有儿子,兄弟倒是很多,或者我们议事会的首领?”

    “首领?在你们部族出现了六司之后,首领并不能证明你的诚意。相反,你真的背弃了盟誓,我不但不会杀他们,还要好好地养着他们给你送回去。让你们部族的司货来吧,她是你妹妹,三个月后带她回去。”

    “作为姬夏,我同意。作为她的哥哥,我要问问她,她虽然肯定也会同意,但我现在不能答应你。”

    陈健没有立刻答应,娥钺反而更加放心,点头道:“好,我回去后会让两个儿子来商城等她的。你很宠她?”

    “我第一次狩猎的时候,回来的很晚,她哭了,眼泪滴到了我手上,流进了我心里。”

    陈健仰起头,回忆着一年前的那滴眼泪,让他真正开始接受哥哥这个身份的眼泪,真正在这个时代找到了一丝感情的眼泪。毕竟,他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从那滴眼泪开始,他用自己认为正确的做哥哥的态度对待着这个妹妹。

    感情是相处出来的,是相互付出的回报,从那个契机开始,逐渐靠近,终于从一滴眼泪化为一条斩不断的河,而这波涛的起源只是一滴苦涩的担忧的水珠。

    娥钺看着陈健嘴角荡起的温馨的不自觉地笑,心中更加放心,说道:“明日我会准备牺牲祭品,你我祭祀祖先天神,两族结为兄弟亲族,在一年内两族不动兵戈,违者再不受祖先庇护,死后灵魂永远迷失。”

    至于一年之后,谁又说得准呢?莫说两族,眼前便有一对叔侄不死不休。盟誓是做给族人看的,互质才是让自己相信的。

第六章 盟约

    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

    由此可见,夏与娥都非君子之邦,若是君子,根本就不需要互换人质,奈何两人都是满脑子利益的小人。

    信任需要一个过程,而共同的敌人现在也不存在,北边的部族在两个人眼中都不值一提,远没有达到需要两族联合一致的境地。

    约定的三个月换质的时间,正好可以忙完各自部族的事,尤其是收割和秋种。

    “你的儿子在我们城邑的吃穿用度我们会提供一些,甚至可以出城狩猎,但是需要我们的人跟着。”

    “这个随意,吃穿用度以及奴隶奴仆我会派过去和他一起去的,你妹妹在我这边也不用担心,一切用度照数九为例。首领不以年纪论大小,我会如待我妹妹一般对她的。”

    “既然盟誓成为兄弟之族,商城的守卫也可以撤去一部分,日后两族之间商人往来,不得阻挠,货物来往,不多征任何货税,违者视为背叛誓言。”

    娥钺点头道:“这个自然。”

    他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而且现在自己部族正是渴求交换的时候,再者他也从没有想过要问来往的商人征收货税,要不是陈健提起这件事,他都不会想到。

    既然无伤大雅,那么在盟誓中加上一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而且他现在有求于陈健,希望他能派出夏城的麦官田官帮助他们部族耕种。

    陈健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没有良种肥料,其实这种耕种方法的产量也不是很高,堆粪积肥的办法娥钺部族并不会,粪便尿液不是直接能当肥料的,必须要经过发酵才行,直接堆上牛粪的结果很可能是把苗压死土地变硬。

    “田官可以去教你们种麦,我们部族想要一些驴子,这种种地的办法产量你也看到了,田官的几句话,总值得上五十头驴子吧?”

    娥钺点头道:“不求产量能和你们部族一样多,便是少一些,也足值五十头驴子了。我这就派人回去赶来,这次你放心,不会有骟驴在其中的。”

    “嗯,除了这五十头,我们再用麦种换五十头,一共百头,尽快送来。”

    娥钺不知道陈健为什么忽然要驴子,驴子脾气倔强,身子低矮,孩子女人骑乘还行,可打仗要是骑着驴子那可不行。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而是让亲卫唤来了几个族人,让他们回去通知一声让两个儿子赶着驴子尽快赶到商城。

    陈健顺便说了榆钱儿的要求,多要了一支送给红鱼,娥钺自是答允,并让族人先送来簪子。

    剩下的时间就是两人在一起商讨盟誓的事,娥钺以为盟誓很简单,可当陈健开始说的时候,他才发觉很多东西远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譬如两族的法度是不同的,同样的罪责在夏城可能会被砍头,在娥城会被处罚为奴隶,那么两族来往的时候或许会触犯法度,到时候是按照哪个部族的律法来判处?

    陈健只说了几个例子,娥钺便陷入了沉思。

    “提前说清楚,总好过到时候再谈。盟誓是让族人知道的,这些事咱们两个应该现在商量好。”

    “你想的倒是细致,我没想这么多。”

    “战争只是暂时的,你打完了北狄,我清理完那些割头皮的部族,咱们两族之间还是要交流的。盟誓是为了打仗,但也不全是为了打仗。”

    “你说吧,我听着。”

    陈健按照以往的习惯,将可能遇到的种种情况都按照条理列了出来,其中不需要族人知道的,两个人之间都同意后记在心里就行;需要让族人知道的,则需要在盟誓的时候一条条说出。

    娥钺本以为是很简单的盟誓,却一直商量到了晚上才有了结果,商定出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盟约。

    盟约基本上都是陈健提出的建议,娥钺同意后再继续提出下一条,很多都是些娥钺没有想到的地方,但细细听来又觉得很有道理,对陈健的细心颇为赞服。

    第二天正午阳光最炽烈的时候,两族在商城中的人全都站在两个首领的身后,搭建起的祭坛上摆着牛、羊、鹿三牲。

    卫西和族人也被请来,盟誓中的几条就是为了让他们听到的。

    娥钺与陈健歃血为盟,同时用自己的祖先和姓氏发誓,绝不违背,否则整个部族都将遭到天地的谴责、部族将承受灾祸。

    当两个人开始向上苍厚土以及祖先念叨盟誓内容的时候,后面的族人全都愣住了,完全没有想到一个盟誓要说这么多的话。

    盟约一共七条。

    第一:两族自此结为兄弟之盟,如有一方想要退盟,需要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如不提前通知则自动延续。

    第二:两族首领不以年龄论大小,族人必须要向尊重自己首领一样尊重对方首领,但对方首领没有指挥另一方族人的权利。

    第三:两族中任何一方受到其余部族攻击、退守到城邑的时候,另一方必须不遗余力地给予帮助。

    第四:双方不能和其余部族缔结任何关于对方的盟约,除非对方知情。不得与和对方处在敌对战争状态的部族交易、媾和。

    第五:双方族人可以在两座城邑间自由往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征收货税。

    第六:双方族人在越过商城进入对方部族范围后,一切法度以对方部族为准。在对方城邑中犯了罪刑,如逃回自己城邑,首领需将此人交还。

    第七:双方均需要在城邑中准备一片空地供对方商人使节居住,在此范围内可以做任何不违反城邑法度的事。

    违反上诉七条中任何一条,即视为背叛,天地将降下灾祸将整个部族陷入苦难。

    明鬼神,有时候并非是迷信,只是用来约束自己行为的一种方式。

    如今首领的权利还有一大部分源于族人的支持,用整个部族的命运作为盟誓的代价,总能让首领考虑一下族人的态度。

    陈健和娥钺都不是那种相信天地注定一切的人,但族人中很多人会相信,作为首领就不能轻易地背弃盟誓。

    族人们牢牢记住了除了第三第四条之外的内容,这两条和他们无关。而卫西则牢牢记住了第三第四条的内容,这和他有关。

    他没有去过娥钺的城邑,但却见证了夏城的生机,至少与自己部族的城邑相差不多,只是少了些奴隶和牛羊。

    在他看来,既然姬夏能够和娥钺会盟,娥钺的城邑也不会弱小,弱小的城邑只有一种会盟的方式,那就是臣服强者献上贡品,这显然不是。

    两族相距不远,都在草河北岸,卫西的部族如果攻击任何一个城邑,另一个城邑必然会做出反应,这与盟约无关,而是关系到自身利益。

    盟誓之后,娥钺和陈健各自准备了一些礼物由卫西转交给他的哥哥,由娥钺将卫西的叔叔交还,派了一辆牛车作为囚车,两族各出了五个骑手以护送的名义去看看卫西部族的情况。

    卫西的叔叔歇斯底里地说着自己回去后可能的命运,让人闻之落泪,娥钺不为所动,送了他一翁酒和一些食物便离开了。血统如今还远没有族人的敬服重要,那个人自然也就没有留下以为后用的价值。

    哪怕卫西的亲兄弟都死绝了,部族也会选出新的首领,至于血统,那是什么?至少现在,什么都不是。

第七章 讲道理

    娥城中,使者带着两支玉簪子先走了,自有人负责点数要交换的驴子,但管着这些东西的女人却发火了。

    女人是娥钺的第二个妻子,发火的原因不是因为交换,而是因为自己的儿子要被送往夏城当人质,并没有说多久才能回来。

    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其余的孩子不是出生后夭折就是还没出生就流产了,所以极为宠爱。

    或许还有那么一点别的想法,儿子离开了部族,只怕会被遗忘,将来可怎么办呢?

    负责点数的人无奈之下只好找到数九,数九正在那和自己的大儿子说话,嘱咐他一些要注意的事。

    马上就要出征,以她的聪明,猜到自己的族兄弟都会跟着娥钺,不会留下自己部族太多的人在城邑中。

    她掌握数形的水平远比那个女人要高,但娥钺也不会让她管,因为部族中她的族人也不少。

    就像养的猫一样,或许并不偷吃,可是你非把一条鱼放在它嘴边,对猫和鱼的所有者都不好。

    所以她并不怨恨,也不会去想娥钺是不是不信任自己之类的废话,很清楚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娥钺走后她应该会是监城,全面负责城邑的事,所以她的兄弟儿子以及族人必须要跟着出征不能留在城内。

    大儿子听着母亲的教诲,不断地点头示意自己会注意。

    “夏城有很多值得你去看看的地方,你父亲之所以选择你正是因为看重你,不要把这次当成流放,记得用你的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

    “妈妈,我知道这不是流放,你就不要唠叨了,这些我都知道。您在这里也不要担心我,好好帮父亲看管城邑就好。舅舅上次在父亲面前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他以为是在帮我,实际上却是在害我,您也多和他说说,以后不要这样。如您所说,其实我一直想去夏城看看。咱们就像是一头牛,他们就像是一只鸟,我的眼睛不会去看鸟的腿比牛纤细,而是会去看鸟的翅膀。”

    数九满意地点点头,拿出了一个玉坠,儿子恭谨地低下头,让母亲将玉坠挂在自己的脖颈间,慢慢离开。

    数九愣在那好久,娥钺也没告诉她可能要去当多久的人质,心中难免还是有些舍不得。

    点数的人等了一会,这才说了那个女人的事,数九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站起身去了那个女人的屋子。

    女人虽然还在生气,可看到数九进来还是恭谨地问候了一句,请她坐下,明知道她是来劝阻自己的,心中难免有些怨气。

    数九却没有直接说这些事,而是笑呵呵地问道:“妹妹,我记得再有几天,就是你生粟儿的日子了吧?”

    女人一怔,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问起了这个,但心头还是一暖,点头道:“是啊,还有七天。”

    “我记得那时候你差点死了,疼了好久也没生出来。”

    “是啊,那可真是疼死了,可是等他出生后,你抱着他让我看的时候,看着他皱巴巴的身体,听着他在那哭,我好像就忘了疼,生怕他饿了,赶紧抱了过来。”

    女人仰着头,脸上露出了笑容,即便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可仿佛就在昨天。

    数九笑道:“是啊,之前你疼的浑身都是汗,哭着喊着说再也不要了,可是生出来之后你又抱得比谁都紧。那时候的疼,可是换回了你十三年的笑,现在要是让你选的话,你愿意再疼一次吗?”

    “别说一次,就是再疼一些我也愿意啊。”

    “是啊,人就是这样,想要快活,总要先疼。女人真正的快乐都是要先疼一次的。”

    女人点点头,数九走过去摸着她的手道:“你要让粟儿去夏城,心里也很疼吧?毕竟他还小,只有十三岁,又从没离开过你。”

    “是啊,母牛找不到牛崽子了还要叫几声呢,我心里当然疼了。”

    “可你怎么就知道这一次疼过之后,不是更快活呢?在刚做那种事的时候,你也只是知道疼;在生孩子的时候,你也是只感觉到了疼,根本不会知道疼过之后的那些事。”

    “可是……”

    “现在你不想让他去当人质,可等将来你老了,真正快乐的是他跟在你身边呢?还是看着他在城邑中得到族人的拥护呢?你还没有老,正像当初粟儿还没有生出的时候,总想着不要这么疼,却想不到疼过之后看着他长大的快活。”

    女人低着头,回味着当初疼痛时曾要放弃的决定,有些不知所措。

    “妹妹,哪个母亲不疼自己的骨肉呢?可真正的心疼,是要为孩子考虑以后的。我小的时候,妈妈从不准我出去玩,逼着我学数算形历法,那时候我很羡慕那些在外面玩的孩子,觉得妈妈不喜欢我。”

    “可是长大后,如果不是那些数形历法占卜,我能嫁给娥钺吗?我能成为部族的祭司吗?这些真正的快乐,比起小时候那几年的痛苦,我才知道妈妈是真正喜欢我的,这才是母亲真正心疼孩子的办法啊,为了将来的快乐,总要先痛苦的。”

    “去夏城为质,族人们都会知道,这是为了去攻打北狄的聚落,是为了族人为了城邑,族人才会信服。没有族人的信服,纵然他是娥钺的儿子,又有什么用呢?就像娥钺的那个弟弟,他是老首领的儿子,可是得不到族人的信服,除了分到的那些奴隶田地,还有什么呢?”

    女人低头道:“可是他……他跟着我管着部族的货物粮食。”

    “族人只会记得是你再管,而不会想到他。如今去了夏城,却又不一样,族人们会记得,是粟儿作为质子。如今不想心里疼,将来难道看着他也得不到族人的信服,沦落成那般模样,你就不心疼了吗?这两种疼,哪种更难忍受?就像生孩子一样,那时候的疼,可假如你没有孩子,看着我逗弄儿子时心里会不会疼?哪种更难忍受?”

    数九的话已经有些严厉,女人有些畏缩,不敢抬头看数九,终于点点头道:“全凭您吩咐,我知道错了。”

    “不是错,心疼孩子有什么错呢?只是你没想到许多年后罢了。去吧,外面的人还等着你呢,去从公产中清点足够的驴子,再从我那个弟弟那拿走几头,就说是我说的,作为上次说错话的惩罚,补充公产。”

    女人慢慢地退到了门口,看到数九似在鼓励般点了点头,这才退出去。

    等女人离开后,数九叹了口气,摇摇头,也不知道是无奈还是别的,喃喃道:“我那个笨弟弟怕是不会轻易拿出驴子充公的,那就是违命了,闹吧,闹起来我也好名正言顺地处理,最好在出征前处理掉,总省了些心事,否则总是不好。”

    天平的两端,一端是儿子的将来,一端是亲缘的弟弟,她知道该怎么选,毕竟她也是母亲。

    夏城中,同样的事就没有这么麻烦,陈健先把簪子给了榆钱儿,然后告诉了榆钱儿和娥钺之间的协议,顺便告诉了榆钱儿自己没有立刻答应,回来问问她。

    榆钱儿抿着嘴笑道:“干嘛还要问我啊?”

    “怕你觉得我成了姬夏后,就把妹妹送出去了呗。”

    “那我不答应呢?”

    不等陈健说话,她就笑道:“骗你的,你去打仗又不准我去,你走了又没人夸我算的对算得好。还有啊,哥,咱们可以骗骗那几个部族,就说商量好了让首领去,他们肯定不去,到时候我再说我要去。等到了娥城,我非要做出些事来,让族人都知道我很厉害。”

    “为什么啊?”

    “因为你说想让我当首领进议事会啊,那我就当呗,想当就得让大家信服啊,免得他们觉得你偏心。你偏心我知道就好,才不要让他们说呢。我想要簪子你给我了,你想让我当首领,那就是你想要的簪子啊。”

    她举着簪子道:“我得先去告诉姐妹们这是数九非要送给我的,省的她们问。一会我就去议事会。”说完一溜小跑没了踪影。

    陈健拿着另一支簪子,走进了红鱼的屋子,她正在那纺线,看到陈健进来后手微微一抖,有些懊恼地看着扯断的线。

    陈健站在她身后,给她梳理着头发,扎成发髻,一边说着这次和娥钺之间的事。

    插上簪子,红鱼没有停下,笑呵呵地问道:“好看吗?”

    “好看。你自己不看看吗?”

    “那我就不看了,你觉得那些古怪的衣服好看,我觉得不好看,现在想必也不好看。怎么,送给我簪子,是想让我帮你看管城邑?反正我没有族人在城中,你肯定最放心我。榆钱儿走了,松算数也算不明白,这烂摊子要我来收拾,一支簪子可就换来了。”

    陈健无奈地笑笑,红鱼皱着眉,纺好了一段线团这才停下说道:“将我以前的族人和一些奴隶派去螺岛挖鸟粪石,看好船就行;把几个部族留下的男人混编在一起去割草,南岸一些,东西各一些,分出首领管着,不让他们只管自己的族人。”

    “那两个因为土地争吵的部族分到一起,选其中的一个首领去管。别的事我不管,只管榆钱儿留下的那些。你带着出征的人也不要都是你们四个部族的,多留些人在阳关。”

    她仿佛很不经意地随口一说,却将部族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消弭于无形,奴隶在螺岛逃不走乱不了、部族分开混编不用担心首领的异心、松和她身边基本没有什么族人,最能信任。

    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双手摸了摸脑后的簪子,好像根本不在意刚才那些明明是绞尽脑汁想出的话,笑着一勾陈健的下颚道:“我去洗澡,晚上在老地方等你,你这一走不知道多久能回来,我想要了。”

    ps:貌似明天上架,不求月票,多谢书友。

    一则是第一次写到上架,新人笔力不足,自我感觉没资格要月票,等练好了手第二本我会厚着脸皮求的。

    二则毫无意义,小众书看得少,我是个酸葡萄选手,与其看着月票榜上排名很靠后,不如麻醉自己:啊,是我故意不要月票的,所以才这么少。这样心里会舒服很多。人嘛,能骗自己的时候适当骗骗自己,连自己都信了生活就很轻松了。

    感谢书友的话我不多说了,总之能走到今天多谢大家的支持,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什么都不是。感谢编辑的推荐。

    爆更什么的就不要指望了,我手残。上架前码出这一章送给大家。

    另外要是有追《春秋我为王》的,我帮他来拉个票,感谢七月在幼苗时候推了我的书,虽然从没聊过,铭记于心。

    另另:前天推荐票忽然暴涨,我就猜到可能惹马蜂窝了,今天有人告诉我因为女权生育什么的,呃……我表示太深奥了,我完全不懂。仍记得老电影《喜盈门》里,女拖拉机手和男友吵架,男友来找她的时候,她生气地开着拖拉机溅了对方一身水。这么多年了还记得这个镜头,觉得很美,因为那真有一股能顶半边天的精气神,不是现在电影里的叽叽歪歪。女权什么的太深奥,我文化水平不高,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在一个我也不理解啥叫女权啊。

    这就是一本异界的yy书。

    我呢,就一新手,第一本在起点上架的书,总要慢慢进步嘛。说不定下一本越写越好,你们又多出一本能看的书,新人需要宽容关爱,施肥浇水才能长大,不能要求太高啊。幼儿园小朋友能算出十以内乘除法也是值得鼓励的,我现在也就小班水平吧。

    最后问大家两个无关的问题,关于传统文化的:

    你们说如果咱们自发地开启了工业革命,蒸汽机的闷热环境、四五十度的工作温度、虱子丛生、随时可能因为头发被绞进机器里把头皮扯下来……这种环境下还会束发吗?到时候又会是什么样的争辩争论呢?

    如果咱们自发地进入了资本主义,而不是被外面列强影响,那么传统文化下是不是工人和资本家就没有矛盾了呢?当然不可能,如果不是的话,传统文化下的血腥积累阶段又会是什么样呢?会不会因为文化圈的不同而和咱们熟知的历史不相同呢?

第八章 北出阳关

    陈健处理好城中的事物真正出发的时候,已经接近七月的末尾。

    按照红鱼说的那样,陈健将部族中的各个势力分开,掺沙子造矛盾,留下了橡子和一些士兵在阳关,一是为了防止北面的部族逼急眼了南下,也是为了防止万一城邑中出了什么事便于处理。

    七月的天还很热,但很快就要冷了。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只有一个月就要赶回来准备种植秋麦,准备祭祀,以及按照去年的习俗准备城邑各个部族共同参与的秋季运动会。

    步兵的短时间机动能力比不过骑兵,陈健这次也没准备直接抓住对方主力一举消灭,而是准备耗一个月。

    对夏城而言,四百战兵一个月不过是几万斤粮食的消耗;而对北面骑马的部族,则是浪费了一个月割草晒草的黄金时间,要么臣服,要么冬天就要被其余的草原部族吞并。

    没有牛车马车,想要逐水草而居四处迁徙会很麻烦,那片草原很肥沃,那个部族不会到处乱跑的,况且也很温暖,不是那种苦寒白灾的北方。

    北出阳关,只有敌人并无故人。

    挑选出的四百名战兵以每天三四十里的速度前进着,时间就扎营,步步稳扎。

    除了四百名战士外,还有一百头驴子,身上背着食物、羽箭,还有六辆牛车。

    这次北伐和以前打的仗不一样,没有草河作为运输线,所有的后勤补给只能自己携带,不可能指望族人送过去。

    有时候陈健看史书,觉得古人很傻,在无线电发明之前搞什么分进合击,看到李广迷路、萨尔浒被各个击破时,总会扼腕痛骂主帅脑有病。

    然而轮到自己,才发现真要考虑后勤问题的话,部队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人越多后勤的压力是非线性指数增加的,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只能分兵否则后勤吃不消。

    所以陈健只带了四百人,都是战兵,一部分人以战兵的身份做些辅兵的工作。

    出征前他已经说清楚了自己的作战意图,让每个伍长尽量领会,不要再出现山谷之战中那种低级失误,这次不可能自己选定战场。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杀光、烧光。所有看到了聚落和居民点全部杀光,不带奴隶行军,即便部族还很缺奴隶;所有的干草堆全部烧光,即便敌人跑得快,那也慢慢在后面追,追到他们没时间割草没时间休息,耗到中秋,他们就没办法割草晒干为冬天准备了。

    营地中,辅兵们正在砍伐树木做成简单的鹿砦拒马,陈健和几个队长在等待着斥候的回报。

    前方不远就是上次那条留下脚印到耗子洞的小河了,游牧和种植不同,不可能数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那样草地会撑不住。

    他们可以吃粮食种植,可以把城邑里塞进上千人,但那个骑马的部族不会种植,只能吃肉。人吃一斤粮食会饱,吃一斤肉也会饱,可一斤肉至少需要十斤的干草才能转化。考虑到生物链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能量传递率,同样的人口需要至少十倍于农耕的土地才能养活自己。

    太阳落山前,派出的斥候回报说前面就有一个四五十人的小聚落,正在那割草。

    “你们没被他们发现吧?”

    “没有,我们从西边绕过去的,借着夕阳刺眼睛的光,他们没看到。”

    “大约多远?”

    “二十里最多。”

    “狸猫,你带着一百五十人,让斥候引路,绕到聚落的后面,明早就走,到了那之后确定只是个小聚落,就分成三四十人一队,卡住他们逃走的方向。”

    第二天一早,狸猫带着人先行出发,陈健留下了百人看守辎重在后面慢慢跟上,自己带着一百五十人在狸猫出发两个时辰后只携带了当天的食物离开。

    不多远就看到了那个小聚落,奴隶和牧民们正分散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割草。

    “二十人一队,就像狩猎一样包个圈子,各自为战,越快越好。”

    传达下命令,士兵们立刻分散在一条极长的弧线上。两侧是为数不多的角鹿骑手,用来恐吓驱赶两侧的敌人。

    一声哨子响,一百多人同时从草丛树林中冲出,叫喊着冲向了那些正在割草的牧民。

    牧民们立刻惊慌起来,纷纷向后退去,聚落里还有自己的亲人和一切。

    几个人骑着马喊道:“别跑了,女人孩子都在后面呢,就算咱们跑了,这些草都被烧了,冬天可怎么过?”

    “去通知首领啊,那些束着头发的人来了。”

    “谁去?谁留下?还是跑吧,咱们打不过他们。”

    争执中,聚落帐篷里的女人孩子不安地看着远处一队队冲过来的士兵,慌乱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可是什么都舍不得丢弃,还想着打开羊圈把羊也都赶走。

    男人们吼叫道:“别收拾这些了,骑着马跑,你们带着孩子先跑,去告诉首领,后面没人,我们给你们挡一阵。伙计们,都过来啊,他们没马,咱们还有二十多个男人呢,绕他们后面。”

    为首的那人跨上马背,摇晃着身体吹着口哨,即便他大声地叫喊,可也只聚过来十几个人,剩下的人都想着逃走。

    奴隶们更是乱成一团,想要跟在女人孩子先跑,为首那人冲过去用石斧砍死一个奴隶,指着前面围过来的士兵喊道:“往那冲,杀一个人以后就是族人了,给你马和羊,和我们一样!”

    奴隶们茫然地看着前面的敌人,闻着身后的血腥,想着那种随时可能被当成祭品的悲惨,幻想着自由之后的生活,不知从哪里生出了一股勇气,举着割草的石镰,带着癫狂的笑冲向了陈健。

    十七个骑马的人则冲向了陈健的侧翼,侧面只有十几个骑着角鹿的骑手,角鹿比马可要小得多,他们有信心对付那些古怪的骑手,只要能绕到后面拖延一下时间,女人孩子完全跑的开。

    侧翼的狼皮盯着那十几个骑着马冲过来的人,发现他们挥舞着石斧投矛,忍不住笑了。

    “教教他们怎么骑着打仗!”

    他将手指含在嘴里,吹着响哨,身边的人都和他聚在一起,站成紧密的一排。

    从角鹿的侧背上取出长投矛,和狼皮一样,反手握着。

    狼皮听着哒哒的马蹄声,计算着距离,在对方距离自己这边还有一百五十步左右的时候,喊道:“骑兵,慢步跑!”

    双腿夹紧了角鹿的腹部,并排而行的族人们开始慢慢加速,尽量保持着每个人挨在一起。

    四十步之后,角鹿的速度已经提升起来。

    “冲锋!”

    十四个族人几乎是并排着冲了出去,正面比起对面要窄的多,狼皮握着投矛,盯着前方的敌人,对面留下了空隙很大。

    眼前的敌人明显有些惊恐,瞪大了眼睛,高举着石斧在马背上摇晃着身体,不断变换着重心迷惑敌人。

    两人一错身的瞬间,狼皮将投矛半投半刺地掷出,感觉到手中那种阻滞的感觉,立刻松开了手,也没有去看投矛是否刺中,身体一歪躲过了对方临死前的劈砍。

    冲击之后,没有停留,而是继续向前跑了三十多步后,十四个人直接分成两队,不停直接向左右绕了个圆弧。

    战场上已经躺下了六个人,几匹马在那里乱跑,十四个人一个没死,借助密集的阵型将对方的队形从中间撕开。

    扔掉投矛从鞍袋中抽出了短剑,对方的阵型已经冲散,狼皮这边却没有立刻各自为战,而是按照陈健说的重新排在一起,平举着铜剑,再次整队冲击。

    两次冲击后,对面的领头人看着身边仅存的几个族人,完全不明白这仗怎么就打成这样了?

    他盯着狼皮大声喊道:“我见过你,你是那个捞走头盖骨的人,来啊,过来啊,背信弃义的人!”

    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次见面,就是眼前这个人用精湛的骑术博来了众人的喝彩,他曾以为自己部族缺盐少陶的日子结束了,可没想到这群接受了头盖骨的人转眼就杀了首领的儿子。

    他的身体在马背上摇晃着,忽然一踢马腹忽然加速,想要挡住狼皮的行进路线,借着马背将角鹿挤到自己的右侧。

    慢速静止的马上搏斗的胜负取决于控马的人能不能第一时间封住对方的路径,抢到对方的左侧,从反向右手交错的竖、到一横一竖的t,再变成并排的同向的竖,因为大部分人都是用右手,在变换的瞬间谁在左边谁就赢了八成。

    狼皮知道对方是个好手,猜到了对方的意图,用力拗着缰绳,在对方抢在自己正前方之前转向,错身的瞬间将短剑递出,在对方的石斧还没有落下的时候刺中了对方的心口,没有等拔剑,直接离开,抽出角鹿背上的最后一支短标枪,直到听到身后落马的声音这才放心。

    落地的瞬间,那个人知道自己要死了,看着胸口的铜剑和汩汩流出的血,逐渐在身前汇成了一条小河,仿佛红色的、致命的毒蛇正在噬咬着自己,将灵魂带到万物之灵的世界。

    “这些被血泡过的草,春天会长得很高,马儿会喜欢……”

    战马不知道主人的灵魂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主人,微微有些奇怪,今天主人的脸并不温暖,很凉很凉,以前这样蹭躺在草地上的主人时,主人总会伸出手摸着马头,今天怎么没有摸呢?

    正在想着的时候,一双陌生的手抓住了它的鬃毛,轻轻抚弄着它的脊背……(未完待续。)

第九章 碾压

    战马原本的主人躺在地上,它们只是有些疑惑,可最终还是低下头舔食着新主人给予的豌豆和盐。

    一个小聚落,三十七匹马,受伤的全部杀掉作为食物。

    逃走的女人和孩子会遇到狸猫的埋伏,而那些没有逃走的则不安地看着眼前这些人,女人紧紧地搂着孩子,跪在地上不断地哀求着,或是把孩子藏在自己的身后,她们想或许这样就看不到了。

    陈健叹了口气挥挥手道:“都杀了吧,咱们带不走。”

    或许是担心族人下不去手,他想寻找那些男人当做手帕的人头皮,告诉族人如果不杀她们将来自己就可能会成为这些手帕。

    可刚刚低头寻找的功夫,惨叫声已经响起,族人远比他想的心要硬,不需要多说什么。

    女人们一开始没有反抗,她们想着或许还能当奴隶,至少活着。可当刀剑刺向孩子的时候,她们终于疯狂地空着手冲向了陈健,却毫无意义。

    半个时辰之后,狸猫也带着族人回来了,赶着十几匹马,带着一些马肉。

    看着满地的尸体,陈健深吸一口气道:“和晒干的草一起烧了。”

    “羊圈里还有不少羊呢?”

    “吃,吃不了的杀掉。”

    “可惜了,要不分些人赶着回去吧?”

    族人们心疼地看着羊圈里的羊,恨地直拍自己大腿,陈健摇头道:“杀了吧,只要有土地,羊会有的。去几个人,接一下后面的辎重队,让他们在树林里砍一些木头,削尖了带过来,晚上在这扎营,斥候继续去找别的聚落。人少的直接去烧去杀去抢,人多了回报。”

    “有几个人跑了,他们会知道咱们来了。”

    “知道就知道吧,咱们知道他们的大村落在哪,慢慢往那边挪。人可以骑着马走,干草总不能走吧?你们想想,如果这些人在咱们收麦子的时候出现,到处烧麦子,你们会怎么办?”

    “出城和他们打。”

    “他们也一样。没有牛车马车,想走可不容易。”

    晚上辎重队来到了这个已经夷为平地的聚落,将削尖的木头做成鹿砦插在四周,明天开始就正式进入草原了,树木不好寻找,这些鹿砦需要携带着。

    第二天陈健赶到另一个聚落的时候,聚落中已经没有了人,只剩下村落曾经残留的痕迹,只剩下一下干草。

    中午时分,一大群骑着马的人终于出现了,他们出现在了东边,但陈健知道他们的大村落在北边,因为他去过。

    来的人不少,从十三四岁的孩子到三四十岁的老人都有,足足有六百多人,看来前天那些人逃走后,这个草原聚落已经动员了所有的男子。

    陈健立下营寨,弓手们守卫着四周,牛车也作为高台和侧面的挡板,鹿砦插在四周,战兵们有条不紊地穿梭其中。

    那些骑马的人距离他们约有四五百步,双方暂时对峙着,陈健又不着急,粮食还够吃二十多天,而且这些驴子也能够族人吃一段时间。

    但对方肯定着急,全面动员的代价是巨大的,再不割草冬天牲口可就要挨饿了。

    陈健笑呵呵地看着远处的骑兵,回身道:“休息,烤羊,慢慢来。你们骑着马感觉怎么样?”

    “挺好,比角鹿要强多了,就是不太习惯。”

    “这里离咱们冬天去的那个大村落还有多远?”

    “也就四五十里吧,沿着这条河上去就是。他们怎么从东边转过来的?”

    “怕咱们知道女人孩子在什么地方,他们以为咱们不知道他们的村落在哪。”

    片刻后,对面传来一阵乱哄哄的声响,一些年轻人从马背上下来,拿着弓箭武器聚在一起,一些年老的和孩子则骑着马,举着投矛往两侧绕过去。

    丧子之痛的首领愤恨地看着远处营地中飘扬的黑白旗帜,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自己所统领的所有聚落加在一起也只能凑出六百多男人,这已经是极限,如果是去抢掠,他可以找草原上别的部族合作,可这种仗别的部族不会帮忙的,反而会在自己打完之后来抢掠自己。

    一时间他有些后悔当初从西方迁徙到这里的决定,那些最强大的部落或许已经将所有的部落都整合在了一起,不再是分散的羊群,那样的话根本就不怕这些人……当然,那样的话自己这首领的权利也就没有了。

    时间对他不利,他只能选择打。如果胜了,一切好说;如果败了,那就让女人孩子先迁走,自己带着残余的族人黏着这些人,骚扰让他们走不快。这些人不会骑马,肯定追不上女人孩子,而且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村落在哪。

    只要还有女人、马匹、羊、最多冬天饿死一些老弱,十几年后孩子们长大,部族还会存在。

    不需要多说什么仇恨,那些被烧毁的聚落就是最好的战前演讲。

    族人们纷纷下马,骑马只有在骚扰和攻击溃兵有用,无马镫、不会投矛冲击的骑兵,毫无能力击溃步兵军阵。

    那些年老和体弱的孩子则骑着马,拿着投矛去营地附近骚扰,他们打仗不行,也只能做这个。

    营地中陈健也吹响了牛角号,除了百名看守辎重和做预备队的士兵,其余人全都拿好了武器,按照一路上扎营时演练好的位置,弓手排成三列,正对着前方。

    “白马,带人去对付那些老人孩子,不要冲的太远,控制住他们的投矛投不到营地中就行。”

    斥候们从营地后方出来整队,不太习惯地手抓着马鬃,对面的老人孩子没有整队,而是远远地绕着圈子,似乎想要让斥候去追他们。

    陈健吹着哨子,示意不要离开营地太远,就在四周保护侧翼就行,不用冲击也不准追击。

    对面的敌人开始试探着向前挪动,还有一百多人在人群的后面,首领的计划是准备依靠马匹的机动,在开战后绕到营地的后方。

    这百十人出动的时机需要把握好,早了的话会让陈健早作准备,只有在双方焦灼的时候,立刻绕后,才能造成混乱。

    陈健站在牛车上,四个盾手挡着四周,看着对方乱哄哄地朝这边挪动的时候,让戈矛手前出到营地前方六七步的距离,最早的一批擅长射箭的弓手跟在了戈矛手的后面。

    在敌方还有百步距离的时候,营地中的弓手听从着小鼓的声音,开始了第一轮齐射。

    羽箭仿佛草原上的蝗虫,朝着队伍最密集的地方落下,对面也开始了还射,但是角度明显不对,只有少数几支落在了营地中。

    两轮齐射,对面倒下了三十多人,外圈的老人孩子也开始靠近营地准备投掷骚扰,白马立刻带着人冲过去,靠近后下马用弓箭还击,逼退了对方,随后上马,始终保持着四五十步的距离,不靠近的话就跟着,靠近的话就下马还射,依靠机动性安稳地保护着侧翼。

    双方主力的距离只有七八十步的时候,远处骑马的百十人忽然从营地左侧快速地朝着后面机动。

    首领本以为会引起陈健的惊慌,至少会分出一些人去守卫营地后面,可是陈健不为所动。

    仿佛根本不在意一样,在那百十人绕到营地左侧马上就要绕到后面的时候,陈健敲动了战鼓,营地前列队的士兵开始缓缓前进。

    对面的首领有些看不明白,摇头道:“他想干什么?想靠前面的这不到二百人和我的四百多人打?这人是疯了吗?”

    双方的距离已经只有四十多步的时候,那百十人也终于绕到了营地的后方,可是营地中的弓手却也将弓箭对准了他们,一半的弓手拿起了戈矛依靠着营地的鹿砦栅栏列好了队形。

    计划是完美的,可是现实却并不一样,对面的首领以为自己压正面会让陈健所所有人都集中在正面,一旦交战就让那一百多人绕后攻击后方空虚的营地。

    可是陈健却只拿出了一半人对付正面,绕后的那些人已经不能决定胜败,因为营地并没有混乱也并不空虚。

    营地正面的士兵跟随着鼓声,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前出到营地十二三步远的地方,两侧的斥候保护着他们的侧翼,他们并不担心。

    对面的羽箭射中了十几个人,后面一排的人立刻补齐了队形,终于靠近到四五十步的距离,鼓声顿时急促起来。

    狼皮呼唤着身边这些苦练了大半年的最早的一批弓手,摸出了箭袋中的石镞重箭,这些箭头比其余抛射的羽箭要沉,短距离****中敌人,可以在短时间内让对方丧失战斗力。

    从队伍留出了缝隙中随意瞄准了对面那些叫喊着开始冲锋的人,弦响,箭出,对面立刻倒下了了一排。

    快速地两轮平射后,号角声吹起,所有的士兵以五人小队为单位发动了冲锋。

    一面是训练过大半年的半职业战兵,一面是动员过来的部族成员,这就是陈健有自信用不到二百人对付前面四百人的原因。

    根本毫无悬念,被弓手齐射后满是空隙的队形根本挡不住这些已经明白了五人配合的战兵。

    从齐射到冲锋接敌,不过只有三个呼吸的时间,对面却已经倒下了近百人。

    后面的首领有些痴傻地看着前面的战斗,终于明白过来,对方根本不是疯了,而是根本没把自己这点人看在眼里!

    仿佛是饿狼进了羊圈,自己那些看起来勇武的族人根本不能反抗,那些青黑色的武器远比自己用的石头要锋利,而他们身上披着的皮盾更是挡住了族人的石矛。

    他只是感觉对面的军阵很严整,可是怎么也没想到差距会这么大,自己的族人就像是被马蹄子踩过的癞蛤蟆,甚至连让马感觉刺痛的能力都没有。

    巫灵祭祀喊道:“退吧,首领,打不过,让那些老人孩子冲一波,别让那些骑马的追过来,把轻壮都撤回来,黏住他们让人去报信,女人孩子先带着羊马迁走,别的东西都不要了。”(未完待续。)

第十章 矛盾

    首领这才反应过来,而前面自己的族人已经崩溃,一些人已经逃走。他带着身边的几十名最好的骑手负责断后,崩溃的族人遇到骑兵只能被屠杀。

    后面那负责牵制的百十人也依靠着马匹离开了战场,外圈的老人孩子则黏着白马掌握的斥候,不让他们冲击自己的溃兵。

    陈健吹响了陶哨,示意所有人整队回营,暂不追击,只是派出斥候跟在那些人的后面,保持距离。

    傍晚时候,斥候回报道:“那些人在十几里外收拢了溃兵,派出人把我们赶走了。他们好像要在那扎营。”

    陈健笑道:“那是看到你们了。老鼠被蛇盯上的时候,是不会往自己窝里跑的,他们骑着马固然跑得快,可是女人孩子还有羊群却跑不了那么快。你们继续盯着吧。”

    斥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要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就好。

    陈健问道:“营地里一共还有多少马和角鹿?”

    “一共抓了六十多匹,还有三十二头角鹿。”

    看看天色,陈健将身边几个掌兵的叫到身边。

    “明天一早,白马和狸猫你们两个带着族人追击,不要走得快了,就慢慢地跟着,让他们知道你们在追就行。”

    “你呢?”

    “我带着狼皮,给你们留下二十个斥候,我带着七十个人直奔他们的大村落。你明天就追一天,下午的时候就往这条河的河岸靠近,我会在河岸和你会和的。”

    几个人都道:“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他们还有人呢?”

    陈健指着不远处一个死掉的也就十二三岁的孩子道:“还有人的话,这么小的孩子也不可能上战场。村落里基本没有男人了,他们以为咱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村落在哪,但实际上咱们在半年前就知道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想引着我们追,让女人和孩子先迁走?”

    “应该是,别看他们骑着马,但马晚上要休息要吃草的,再加上要是和女人孩子一起迁徙,根本不如咱们走得快。记住,晚上到了河岸,点大火堆也方便我们回来。”

    几个人点点头,各自安排晚上的事,陈健则挑选了斥候和那些能够骑角鹿的一共七十个人,从牛车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皮垫鞍子和踏脚绳,方便这些不怎么会骑的族人能够骑着赶路就行。

    选出的这些人先睡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这些人就被叫醒,吃了早饭,饮过马,跨上马背和角鹿,跟着陈健沿河向北狂奔。

    皮垫鞍子还不算什么,踏脚绳却已经有了马镫的雏形,马镫的出现对农耕民族有利,因为可以让农耕民族更快地训练骑兵,不需要从小和马一起长大;也可能让游牧部落更加强大更有侵略性。

    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没有分析清楚之前,陈健只能弄出不伦不类的东西,能让族人当骑马步兵就行。

    太阳升起的时候,族人们爱惜地摸着皮毛已经汗湿的角鹿道:“要不歇一歇吧?再这么跑下去,角鹿要受不住,以后会生病的。”

    “不用管以后。”

    陈健大声呵斥着,让族人们不要去想坐骑的事,找到那个村落,马不会少的。

    至于族人朝夕相处的角鹿,本来就是不得以的选择,无论是战争还是耕地,角鹿都远不如马匹。

    丝毫不爱惜坐骑体力的狂奔,终于在上午赶到了冬天来过的村落,一如从前,只是有些慌乱。

    村落里满是羊的咩咩声,女人们将幼小的孩子绑在马背的柳条筐里,一些人已经驱赶着羊群沿着河朝上游走,也有些人在拆帐篷。

    大量当做食物的马匹上拴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绳子,以方便确认是谁的,聚成一大群。

    一些奴隶还在茫然地劳作着,明明只有一些女人在看管着他们,可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反抗。

    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宣告了陈健等人的出现,忽然而来的慌乱让整个村落变成了地狱,到处是冲突往来的士兵,只有女人的村落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

    突如其来的战斗并没有让那些奴隶惊醒,他们安静地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些往来冲杀的人,看着那些曾经趾高气昂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人变成尸体,可内心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很多人被残酷的血祭吓坏了,曾经反抗的那些人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是忘却了反抗的,甚至渴望能够当一辈子安安稳稳地奴隶,不被血祭就好,甚至有些惶恐这些冲过来的人会不会改变他们已经习惯的生活。

    原本他们可以随意被杀死,但是几个月前首领规定除非是去血祭,否则奴隶是不能随意杀死的,也最好不要用奴隶的头皮做手帕和装饰品,甚至于首领还规定如果非血祭随意杀死奴隶,是要被罚半张羊皮的。

    他们已经心满意足,可眼前这些人竟然打破了自己好容易等到的安稳,不知道将来的命运会是什么,终于有些不安。

    瑟缩的奴隶在愤怒中却听到了一句熟悉的、曾经自己也说过的语言。

    “狼皮,带着人去追那些女人,羊都杀掉,不管追到多少,影子最短的时候一定要回来。”

    那个奴隶仰起头,看着一个健硕的年轻人挥舞着短剑,跳到了一匹马鬃上有绳子的马匹上,吹了声口哨,沿河去追逐那些逃走的女人。

    恍然间,这个奴隶看着这些人束起的头发,终于想到了什么,自己当初也曾束起过这样的头发,有个人让他们盟誓去对付西边的部族,但是他的族人没有去,之后自己就成了奴隶,看着族人一个个被杀死,他却活了下来,因为会编柳条筐和捕鱼没有死。

    他躲在角落里,耳边到处是临死前的哀嚎,脑袋中却在回忆那个指挥着众人砍杀的年轻人的名字,终于想了起来。

    “健?”

    陈健身边的人听到了这声叫喊,看着远处一个黑瘦的、眼睛中满是茫然的奴隶。

    陈健也没有想到在这里会听到自己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已经很少有人叫了。

    几个人把那个奴隶抓来,陈健看着眼前这人,问道:“你认得我?”

    奴隶点了点头,用很久没有用过的语言,有些不熟练地说道:“我去你们村落换过陶环。”

    陈健不记得这个人,但既然这个人说出了陶环,应该是以前被掠走屠戮的那个部族的幸存者。

    “你们部族还有几个人?”

    他伸出了手指,示意还有八个。

    “会骑马吗?”

    “马?”

    陈健指了指胯下坐骑,那个人点点头。

    “那些奴隶都会吗?”

    “有些会有些不会。”

    陈健回身喊道:“先别杀那些女人了,给他们围住,围到一起。”

    很快,残存的百十个女人被围在了中间,有几个想要逃走的被杀后,她们再也不想逃走,盲目地挤到一起。

    那一堆茫然无措的奴隶也被驱赶了过来,陈健问旁边的那个奴隶道:“你说话他们能听懂吗?”

    “能。”

    陈健让族人在村落中寻找着成串的头皮和头盖骨做的人皮鼓,一股脑地仍在了奴隶的身边问道:“这里面有你们的亲人吗?”

    奴隶们有些惊恐地看着那一堆头皮和骨头,听到有人转述后,沉默了半天,终于有人忍不住抱着一个头骨大声地哭号起来。

    仿佛第一声春雷,随着第一声哭号,越来越多的哭声响起,他们的眼神终于不再麻木,或许还没有希望,却至少有了悲伤和愤怒。

    陈健让人把人群中最先哭出的那个人叫出来,那个女奴捧着一个明显是孩子的头骨泣不成声,或许那根本不是她的孩子,可她却想到了那个死掉的孩子。

    一柄石斧扔到了女人的手里,陈健问道:“你最想杀谁?”

    女人茫然地抬起头,陈健贴在她耳边大声喊道:“你最想杀谁?”

    女奴抬起头,目光扫过那些被围住的女人,终于在一个人的身上停留住,握紧了石斧,颤抖地指着那个女人道:“她!”

    “告诉大家为什么。说出来,说出来就让你亲手杀了她。”

    陈健故意拿着那个头骨在女人的面前,用一种蛊惑的声音问道:“这是不是你的孩子?你的孩子死了……是被她杀的吗?如果孩子不死,现在是不是已经会喊妈妈了?”

    问了几句之后,那个女人终于崩溃了,用沙哑而又疯狂地嘶吼说着自己的故事,陈健将故事中的那个坏女人抓了出来,女奴挥舞着石斧,将那个女人砸成了肉酱,没有力气的时候还在用牙齿撕咬着。

    看着那个已经陷入癫狂的女人,那些麻木的奴隶终于开始了愤怒,想到了自己的故事。

    从她开始,一个又一个的奴隶诉说了自己的仇恨,于是一场屠戮开始了。

    陈健没有挑动任何的奴隶和奴隶主的矛盾,将所有的矛盾都转移到了肤色和血祭上,至少这些奴隶中没有和奴隶主一样肤色的,这种矛盾很直观,非常容易挑动。

    矛盾的转移是每个统治阶层都该认真学习的,除了不用人牲血祭之外,其实夏城奴隶的处境也差不多,陈健不会自己作死。

    等到狼皮回来的时候,天已正午,陈健看着村落中的马匹和羊群,估算了一下数量,让人杀了一大批羊。

    那些复仇之后的奴隶看着这一切,从麻木到仇恨,最终又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问道:“我们该怎么办呢?”

    “会骑马的上马,不会骑马的,砍下这些女人的头,赶着羊群沿着河南下,我们会烧毁一片树林,沿着树林往南,如果你们活着到了那里,而且携带着这些女人的头,这些羊有一半是你们的,再也没有人可以随意杀死你们。”

    羊群被陈健杀得所剩无几,就算这些人慢吞吞地被草原部族抓到,也不过几百头羊,至于让奴隶们提着以前主人的脑袋,那是在赌运气。

    运气好,自己部族可以多出不少的羊,还有一群可以在阳关附近牧羊种植的野民。运气不好,携带的头颅会让这些奴隶会被复仇心切的部族杀光,不会给那个部族留下奴隶。

    至于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们自己了,他不可能护送这些人,因为会拖累战斗,如果不是临时起意,他甚至想把这些人都杀了。

    会骑马的五十多奴隶全都上了马,帮着驱赶着马群,朝着河下游疾驰而去,身后是一群瘦弱的奴隶。

    身后的村落已经燃起了大伙,所有的痛苦的记忆都化为了灰烬,也将他们想做安稳的奴隶的梦想彻底破灭。

    被烧毁的树林在哪?有多远?他们并不知道,可至少有了那么一丝希望,于是抓紧了被砍下的头颅,牢牢地绑在了自己身上。(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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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介绍:
陈健的穿越是和别人不同的:都是穿越到古代,但他却只有一身兽皮和一柄石斧。 从母系氏族开始,发展并延续一个文明。 是分封建国还是郡县一统?是国野之别还是野蛮征服? 是百家争鸣还是百圣归一?是一神笃信还是先祖泛信? 是血腥积累棉蚕吃人?还是人文关怀空想大同? 欲享受文明之幸福,必经历文明之痛苦。 死后可以继续重生的特性,让他用不同的身份体验着这个文明的成长。 部落成员、贵族、奴隶、皇帝、平民、学者、雇工、大航海时代的船长、原始积累时代的资本家、蹲战壕的征召兵、大托拉斯的幕后人…… 不同的屁股上是同一颗脑袋,又将有什么样的碰撞和感悟?从酋长到球长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酋长到球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从酋长到球长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