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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茅屋秋雨     从酋长到球长txt下载     从酋长到球长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一章 雄心

    阳关距离夏城最近的路是四万一千零三十四步,这是城邑学堂中的孩子用了一旬多的时间一点点数出来的,大约是八十里路。

    夏城和阳关之间是一片平原,靠近阳关丘陵逐渐增多,再往北就是连绵二三百里的大山。

    两座高山夹出的山谷平原是从北边进入夏城土地最方便的几条路之一,其余的地方想要进来就要翻山,人少还行,若是多些要走很久。

    山谷很宽阔,足有七八里的平坦,一条两三步宽的小河从山谷中心流出直通草河。

    小河两侧的柳树都被砍掉筑城了,一些矮小的也被不久前牧奴带回的羊群啃食的乱七八糟。

    现在这些羊群和牧奴都被暂时迁到了夏城附近,阳关城中只剩下轻壮。

    原本的阳关并不高大,三步高两步宽的城墙,外面一条壕沟倒是没有水,只栽着一些木栅。

    阳关和夏城不太一样,不是一个正方的矩形,而是一个不规则的长方形,长约一百一十步,宽六十步。

    正门前还凸出了两个小城台,就像是牛头上向前伸出的角。

    城邑的东边紧靠着那条小河,有几个陶水管将河水引入城中。过了河向东五十步,是另一座新修的小城。就像是阳关的孩子,横亘在小河上的木桥如同母亲牵着孩子的手。

    这座小城邑比阳关要小得多,以前是作为奴隶交易的场所。小城的侧后是一排歪歪曲曲的木屋泥房,是那些定居在这里的牧奴居住的地方,但是现在只有木屋还在,人已经迁走。

    如今马上就是十一月了,天已经凉了,暂时还没有下雪,即便下了雪族人们暂时也不会想起该重新选城邑首领的事。

    陈健在这里住了一旬了,城邑中如今一共六百八十多人,除了自己城邑的士兵还有娥黾带来的三十多人。

    娥黾年纪比陈健还大一些,但是娥城和夏城是盟誓的兄弟之城,所以他要按照娥城的规矩叫陈健叔叔,并且很听话得遵从着陈健的安排,既不多问也不多说,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阳关中一共堆放了九万斤的粮食,足够这些人吃一个月……当然如果不是打仗,可以捕鱼交换采集打猎之类,这九万斤粮食够六百人撑三个月。

    陈健没有多准备,一个月是部族家底所能承受的战争极限,也幸好阳关和夏城很近,若是三四百里之外,如今城邑的后勤最多支撑这样规模的大战十天。

    阳关最多撑一个月,对面那些草原部族极限也就如此了,陈健想的办法就是拖,靠着城邑拖,拖到对方自己撤走或是疲惫的时候再打,反正自己手里还有百十名骑兵。

    夏城里的人也按照轻壮打散重新编组,奴隶们不会自发保卫城邑,但其余人可以,没有解体成家庭的状况下用这种军事化的管理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所有的野民部落、解放的牧奴能凑出两千人,加上陈健和议事会商量后,如果真到了要破城的阶段可以让奴隶去厮杀,杀一个就能解脱奴隶的身份……正常来说也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城邑大部分的战争家底都运到了阳关,两万支羽箭,四百件青铜兵器,以及大量的石灰、暗中送来万不得已使用的三十个大炮仗,以及城门前凸出的两个城台上的需要几个人用木绞盘上弦的大型木弓弩。

    陈健的计划很简单,如果对方敢攻城围城,那就慢慢耗;如果对方留下人少攻城,剩下的人去打夏城,那就让他们有去无回,大不了麦田让他们祸害一半也要把这些人全留在这,一劳永逸。

    新军和一部分战兵始终藏在城内,城墙上的人也不多,造成一种城中人不太多的假象,因为对面的斥候已经渗透到这附近了。

    连续几天己方斥候在山谷中都能遇到敌人,双方小规模地交战了几次,胜多败少,只是昨天败了一次。草原上的几个人在寒冷的秋夜里趴在地上也不生火,几个斥候以为起的很早没有注意,被伏击了,五个人只回来一个。

    当初想要捅死白马的石山握着那柄想要捅死族人的铜剑找到了陈健,希望自己带着斥候小队出去,找到对面的几个斥候。当初从草原上活着回来的十二个人都想出去,陈健看了看他们已经羸弱的身体,只同意让石山带几个其余的人出去。

    这十二个人曾商量过,以后谁也不和白马说话,三天前趁着白马去厕所的时候十二个人暴打了白马一顿,用藤条抽的,抽完之后就去军法官那自首去了,罪责是每人三十鞭子。

    他们恨白马是因为如果不是白马想要立功,而是按部就班地杀点人烧了草原退回去,那些人就不会死。再往前说,要不是白马想要人头立功杀了草原首领的儿子,这场仗也打不起来。他们的想法和姬松类似,自己很迷茫,只是懵懂地感觉这一切的变化源于私有制的心和尊重之外的权利拥有,但他们想不了那么远。

    十二个人约定,要杀五十八个敌人,将来找回同伴的尸体,将这五十八个敌人的头颅埋在同伴的身边。纵然姬夏说过,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是敌人还对打仗,所以最好不要人殉,可他们觉得,要是人数一样,自己的伙伴还能怕了敌人?送到另一个世界,让伙伴们再杀一次就是了。

    石山找了一块陶片放在身上,每杀一个敌人他就在要在石板上画出一道,至于杀完这些人之后该怎么办,他也不清楚,但至少现在知道该做什么。

    二十个从新军抽调的人,再加上石山带着的几名斥候,背着弓箭,拿着铜剑皮盾戈矛,趁着清晨的薄雾离开了阳关。

    他们要为前几天失利的斥候复仇,同时也是为了在大战之前让族人信心满满,即便这只是个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让对方斥候心惊,免得摸清城内的底细。

    阳关外的草丛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种干巴巴的寒还不一样,是一种湿到骨缝中的阴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满是石头的山峰,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语言,那么他和石山其实是同一个名字。

    前几天就是哈默带着人杀死了四个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头皮挂串又多了一张头皮。

    分了两张给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张他要留给自己的首领达兀,不是强制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达兀是部族首领的儿子,但不是最小的儿子,所以长大后就分了一部分族人离开了盐田,带着分给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个首领都喜欢最小的儿子,但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很久前草原上没有婚姻和男女之间的占有,所以血统很乱,甚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后才有了占有和婚配,作为母系的过渡,男人必须要将女人带来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儿子至少能够确定是自己的种儿,所以最小的儿子可以留在父母身边。

    此时的家庭还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责任是要担负起整个大家庭的,兄弟之间还要承担对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责任有义务睡嫂子并把嫂子作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没有兄弟,那就要不是这个女人生的儿子来承担这个义务,这一点也决定了幼子在长期的习惯中最受宠爱,因为不能睡亲妈以及能够确保是自己的种儿。至于权利的交接,儿子和叔叔之间总会打仗,谁赢了谁就是首领。

    哈默的首领达兀的母亲死得早,分出去单过的时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隶。

    那时候哈默刚刚成年,但是家里只有两匹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习惯是打仗后谁抢到就是谁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马也跑的不快,纵然他强壮的如同石头,可是每次的战利品都很少,出征还耽误自家的活计,还要上缴一些战利品给首领,所以日子越发的难过。

    达兀带着他们迁徙后的第三年,哈默记得很清楚,那天达兀忽然叫来了部族所有的人,将属于达兀自己的羊和马分给了族人一大半,告诉族人羊和马在他眼中什么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马都能无所谓。

    哈默从不敢想象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关节很正的马,自己的两匹马一匹是热毛子马,另一匹年纪大的自己不忍心骑。

    一年后的同一天,就是割完干草后月亮最圆的那天,达兀告诉了族人今后打仗,所有的战利品都要上缴,再根据每个人的功劳和人头来分配,自己作为首领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几户兄弟多的反对,但大部分人却都赞同,于是第二天部族出征,一百五十个男人,打败了一个六百多男女的部族。

    哈默那一战杀了十二个人,抢了一块很好看的石头,悄悄藏在了怀里。

    那时候达兀虽然那么说了,可他并不太相信,在清点战利品的时候,哈默一直在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万一得不到会难受。

    可是当达兀喊到哈默名字的时候,哈默以为自己听错了,整整二十头羊,三个女人,两个男奴隶……

    当哈默走上前开始挑选女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达兀的脚下,亲吻着达兀的脚尖,从怀里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战利品。

    达兀按照之前说的,笑着抽了他鞭子,但还是将战利品分给了他,甚至晚上还送来了一些能够不让伤口疼痛的獾子油,并且又把那块很好看的石头给了哈默。

    从那之后,哈默的日子好过起来,半年后那几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达兀杀掉,分了他们的羊马,又攻打了几个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将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隶。

    达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达兀却不是首领中羊马最多的,有时候哈默也会问达兀,达兀总会告诉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个草原。羊马是战士眼中最好的东西,而辽阔无边的草原才是首领眼中最珍贵的。

    原本草原上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达兀,竟然成了一棵华丽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为什么达兀的族人如此善战,哈默却知道那是因为达兀给了如自己这般善战的人一个善战的理由。

    春天时候,一伙带着奇怪武器的人来到了草原,将几口哈默从未见过的奇怪而又让他羡慕的武器献给了达兀,达兀留下了那些人,并分给了他们一些羊马和女人,接纳了这些肤色和奴隶一样的人,反对的声音也有,但哈默却从不会去反对,因为这是达兀的决定。

    前几天哈默杀死夏城斥候的时候,身边就有一个据说祖先是从星星来的人,现在他们逐渐学会了草原上的话,学会了骑马射箭,落星也成为达兀身边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对于落星的地位,哈默并不嫉妒,因为达兀赐给自己的那支短铁矛真的很好用,前几天就是用那支短铁矛刺死了一个夏城的斥候,对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个斥候的青铜剑就挂在哈默的腰间,外面是一层好看的鱼皮鞘,剑柄上还缀着一个装着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个女人再也等不到剑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铜剑看看的时候,身后的树上悄悄丢下来一支小松果,示意远处有人来了。(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猎手与猎物

    哈默藏得位置很好,是在下面山谷的下风向上,他觉得那些夏城的斥候像野兽一样,总能看到蛛丝马迹,否则其余部族的斥候也不会接二连三的被杀了。

    对于落星所说的那个流淌着奶和蜜的土地他深信不疑,因为那些人的衣服很好看,自己抢到的那支铜剑也很漂亮,要是吃不饱怎么会想着穿衣服呢?自己在达兀改变部族分配规矩之前,穷的整日披着毛都快没的羊皮,之后才穿上了各种柔软的皮子。

    拨开了眼前的草,悄悄看了看下面,只有九个人小心翼翼地看着四周的动静,似乎在寻找什么。

    这九个人和以往的斥候不同,并非都是拿着铜剑弓箭的,而更像是军阵中出来的人。

    两个人拿着皮和木板制作的盾牌和铜剑,五个人手持戈矛。

    两个人背着弓箭,弓很长,而且里面贴了一层古怪的仿佛羊角一样的薄片,力量很足。哈默很奇怪对方的弓弦不是马鬃马尾,但也很坚韧,似乎是一种不曾见过的线,拿火一烧也有一股臭烘烘的烧焦毛的味道。

    身边的人小声道:“哈默,上吧,他们只有九个人。前几天别的部族被他们的斥候杀了好多,咱们上次让达兀在各个首领面前风光了一把,今天又是个机会,免得那些人又在指责达兀坏了草原的规矩,用人头让他们闭嘴。”

    “我觉得有些不对,这些人就像是咱们冬天抓狼时候的肉,是故意让咱们看到的。再等一等吧。”

    草原上狩猎多年,哈默的直觉很准,身边的人也都相信他的直觉,毕竟他身上的头皮挂串已经有四十多张了,便是放在整个草原那也是很少见的。

    估算了一下这些人的距离,很远,即便是他也射不准。

    然而等了一会,下面的人马上就要走出他们视线了,可他预想的藏起来的人还没有一丁点的动静。

    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小心地看了看远处的小高坡,那里还藏着十四个人,自己这边不出手,他们也会出手,到时候有没有藏着的人一看便知。

    “达兀一直想知道对面到底有多少人,这次想办法抓个活的。咱们不急。”

    压低了声音告诉了身边的人,如同冬季草原上的狼,耐心地等待着迁徙的鹿群犯错。

    片刻后,高坡上的十四个人忽然从草丛中站起来分成两组,相隔不远沿着两面包了过去,这里的草很矮根本没办法悄悄接近。

    这些人也清楚哈默就在不远处,如果没有埋伏的人,这九个人的头就是自己的了,要是有埋伏的人哈默也会干掉他们的。

    高坡下面的两个弓手立刻将桦木箭杆搭在了弓身上,但没有立刻还射。

    他们的箭头都是很沉的重箭,不适合这么远的距离。九个人中领头的不是石山,而是从新军中抽调的一名弓手,石山还藏在远处,他们这些人就用这种办法,一里一里地挪动着,引诱着对方出现。

    领头的人脖子上挂着一个陶哨,石山藏得地方他也不知道,甚至未必能够观察到这里的情况,但他相信只要自己吹响了哨子石山一定会出来。

    “这是想抓咱们呢。”

    领头的搓了搓粗糙的鹿角扳指,拇指和食指夹着羽箭,没有立刻拉弓,拉弓太费力气,这几柄新做的用鱼鳔胶贴了牛角的弓拉起来很沉,据说只是尝试品,将来的弓会和现在的弓长得完全不一样,不止是贴牛角这么简单。

    对面的十四个人可能是知道夏城斥候的弓比他们的弓射的更远,所以跑动的很快,东挪西藏的靠近到五十步左右的时候,领头的拉开了柞蚕丝弓弦,重箭瞄准了对面的一个人,开弓的瞬间射出,拉弓越久手臂抖动的越厉害,新军中的弓手严禁长期瞄准。

    对面那人几乎是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重箭擦着他的身边飞过,五十步的距离不是每个人都能射中的,可也把那个人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么远的距离自己的弓绝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羽箭飞出的瞬间,躲在远处的哈默瞳孔猛然一缩,虽然没射中,可是那个人拉弓射箭的姿势和他很像,他可是打了多少年的仗才有了那种瞬间撒放的本事,下面那个人很年轻,却有了几分意思。

    “九个人看到十四个人还不跑,要是远处没有埋伏就像是狼不吃肉一样。看着吧。”

    哈默冷笑一声,继续看着下面的动静,手不住地摸着抢来的铜剑,等待藏着的人出现。

    高坡下,那名领头的新军弓手一箭不中,立刻又捻起一支箭,四十步的距离是斥候正式的交战距离,再远了射不准不说,就是射中了运气差些连皮子都穿不透。

    九个人中的剑盾兵立刻将皮木盾挡在身前,三名矛手站成一排,戈手站在两侧,弓手在最外侧还射。

    对面想要抓人杀人,跑动中四个人停下来拉弓,剩下的人向前冲,谁在跑动中也射不准。

    左侧领头的新军弓手深吸了一口气,不去看那四个正准备拉弓还射的敌人,而是对准了已经很近的身上就穿着几件皮子的冲过来的人。

    嗡……

    羽箭飞出,沉重的石箭头正中一个人的胸口,那个人踉跄了几步,倒在地上。

    对面的羽箭也飞了过来,两支射在了皮盾上,一支偏了,另一支射中了左边的戈手。

    那四人射完这一箭,立刻想左右分开,想要从侧后袭扰,两名新军弓手不管他们,跨到矛手和剑盾兵的身后,再次拉弓只射戈手受伤那边冲过来的敌人。

    临阵两箭,射死了对面四个人,这么近的距离完全和平日训练的差不多,而对面的弓手也射中了戈手和一名弓手。

    领头的弓手站到了左边,接过戈手的矛,呼喝一声,七个人同时呐喊着冲了出去。

    三名矛手挺着长矛,紧跟在剑盾兵的后面,对面的人看着刺出的矛,下意识地避开,但是向前闪避时剑盾兵就会抽出短剑刺击,稍一犹豫就会被长矛刺中。

    草原部族冲在最前面的人用石斧隔开了刺出的长矛,知道那些剑盾兵不好招惹,向左一闪,想要绕到侧面,引的矛手来刺自己,这样正面就能破开口子。

    可矛手根本不去管他,仿佛只能看到眼前的人一样,那人刚刚闪到侧面,一支带着矛尖的短戈挥出,直勾他的脖子。

    他也是打过许多仗的人,脑袋连想都没想就向后退了一步,可自己一退就把身边的伙伴空了出来,短戈横扫,正好勾住了一人的手臂,向后一拉,顿时出现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最前面的两个剑盾兵刺死了两个从长矛缝隙中挤进来的人,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地上已经躺下来三个人,加上之前被射中的四个,几乎是喘息间对面只剩下一半的人了。

    活着的人都被挤到了两边,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他们还是第一次和夏城的步兵交手,虽然白马在草原上杀来杀去,他们也只觉得对方运气好只遇到了小聚落和女人孩子,这些人万万不曾想到这群古怪的人竟是如此厉害。

    领头的弓手见正面已经没了敌人,喊道:“分!”

    两个剑盾兵立刻分开,正对着两侧被挤开退走的敌人,矛兵戈兵一分为二,左右两侧同时一转,三个人站成一排,戈手剑盾兵在两侧,矛手在中间,多出来的矛兵挤在了右侧的队伍中,呼喝着冲向了原本被挤到两侧如今在正面的敌人。

    敌人绕了个圈子,而他们只需要按照训练的那样转个身就行。

    这一切都发生了电光火石之间,存活的七个人根本无心再战,转身逃窜。

    远处躲藏的哈默瞪大了眼睛,旁边的族人也是一样,他们曾听落星说起过这些人打仗很古怪,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么古怪。

    要论起来,似乎每个人都不怎么厉害,除了那个射箭的似乎有些本事,其余人放在草原在部族聚会中,似乎也就是被人摔倒在地引来众人欢笑的人物,怎么杀人就这么简单?

    那几个人也都是其余部族的好手,可刚才那一仗就像是被绑起来待宰的羊。

    哈默咽了口唾沫,恍然道:“怪不得这群人不跑,有没有别人埋伏不说,这九个人根本就没把十四个人放在眼里。”

    钓饵固然能钓的起鱼,可如果鱼线不够结实,鱼却大可以吃完鱼饵打个饱嗝便走……

    身边的人有些胆怯地问道:“哈默,咱们还出去吗?”

    “不出去!我总觉得肯定还有人藏着……这些人打仗的办法咱们得告诉达兀首领……若是这样的人有个四五百,这一仗可就不好打了。”

    哈默揪心地看着下面那群追了几步后就不再追赶的人,心中骇然,本以为十四个人足够逼出那些藏起来的人,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在乎。

    他跟着达兀打过不少的村落,可这样的人却是第一次见到,心头掠过一片阴云……达兀本想着趁这机会展示一下自己部族的勇武,但现在看来,只怕要告诉达兀首领,不要冲的太靠前,让别的部族先去试试。

    心惊肉跳地趴在那里许久,看着下面的人割下了地上的脑袋,又等了很久,终于听到了一声哨响,片刻后远处的树林里冲出来几个人,坐在那几具尸体旁说着哈默听不懂的话。

    哈默暗暗擦了把汗,自己身边倒是还有二十多个好手,可要是下面那些人全都和之前一样,只怕自己这点人下去也是给人送脑袋的。

    旁边的几人更是连口大气都不敢喘,暗暗佩服哈默的直觉,这直觉可是救了他们一命。

    勇猛如哈默,此时竟也生出了一丝惧意,两个石山终究以为恐惧错过了第一次见面。

    “等他们走了咱们就回去吧,怕是探不出对面到底有多少人了。”

    “他们会不会奚落我们像只兔子一样?”

    “奚落?好说咱们前天也杀了几个,比起别的部族强多了。他们要是不服气,让他们的人来就是了。”

    哈默恼怒地说了一句,咬牙道:“这次各个部族都来了,谁爱在前面谁去吧,什么到处是奶和蜜的地方,族人都死了,要这地方有什么用?”

    “我得回去告诉达兀,千万千万不要抢在前面……”(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朋友比敌人更可怕

    哈默趴在那里许久,直到石山等人离开后带着族人撤走,他们的马拴在几十里之外。

    草原里长大的他们不是很喜欢这里的山和丛林,好在常年积累的树叶和羊毛一样松软,不需要学夏城的人穿鞋子。

    连夜奔回了营地,看到来来往往的草原部族的人,听着熟悉的语言,这才放下心。

    部族的帐篷内,达兀,落星和巫灵祭司正在商讨这几天发生的事,哈默进来的时候,达兀冲着哈默点点头,示意他也坐下。

    “哈默,你的名气又大了些,其余部族的探子都被南边的人杀了,就你们砍了四个人,大家都在说呢。”

    “哈默是达兀的哈默,哈默的名气就是达兀的名气。”

    哈默蹲在下首,皱眉道:“达兀首领,恐怕这些人并不好对付,他们打仗很厉害。落星和他们打过,以前他说自己败在那个人手里,我还以为是他们不能打,可我看到他们之后才知道真的很厉害。”

    落星咬着牙道:“是很厉害,否则我也不会跑到草原。我们部族的女人可能都死了,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这群人的存在。”

    达兀撕了一块烤熟的冷羊肉,抛到了哈默手中,哈默从怀里摸出一块盐,沾着吃了几口,缓过来这几天的饥饿才说道:“我没看出来他们有多少人,但要是和咱们部族人一样多的话,只怕就不好打。”

    “你前些天不是离他们的城邑很近了吗?他们平日吃什么?”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那城邑不算大,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有出来放羊的。后来斥候多了,我就跑了,伏击了那几个人,剖开他们的胃,他们吃的的确不是肉,但是黏糊糊的我也没看出来是什么。”

    一直没说话的巫灵祭司轻敲了一下人皮鼓,冷声道:“不用看了,他们是信奉大地之灵的异端,和当初被战争之灵惩罚的那些人一样,是吃土地上的果子和草籽的。这些人必然会被消灭,因为羊才吃草,狼总吃肉,吃草的人打不过吃肉的人。”

    达兀点点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们打过仗,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族?”

    其实落星什么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献给达兀的铁器,他也不知道怎么锻造,但他只能说什么都知道,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

    于是他编造道:“他们部族和我们也差不多,但是他们的首领找到了一头猪,一棵橡树……”

    回忆了一下草原部族传说中的金头骨,他又加了几句:“那棵橡树的叶子都是金子的,当阳光洒在金叶子上的时候就会长出许多的橡果,不论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头猪也是一样,每天他们都会杀掉这头猪烤熟,可只要留下骨头,第二天这头猪又会复活,他们永远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听得故事太少,这棵金橡树和可以复活的猪却比战争之灵的故事要好听多了,要是自己部族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那可就厉害了!

    达兀将信将疑,回忆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敌人身上背着的食物,甘甜又香醇,那些焦黄色的粉配上羊奶,这味道绝对不是凡世能有的,或许真的只有金橡树才能结出这样的果子。

    他悄悄看了一眼巫灵祭司,心说如果自己拥有那样一棵橡树,自己也会舍弃战争之灵去信奉大地之灵的。

    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默默地思考了一下,问道:“哈默,你觉得咱们部族能打对面多少人?”

    打仗当然不算女人,除了达兀新死的小妈的部族外,草原上的部族很少有靠女人打仗的。

    达兀的部族有上千人口,能凑出六百多骑马打仗的人,因为他们部族里的一部分同肤色的女人不是人,只是和羊马一样的货物,所以不算在那千人中;加上落星带去的一些战士,部族的实力在草原上已经仅次于达兀父亲的部族。

    哈默翻着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气道:“要是一对一的话,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的人;五对五的话,咱们可能要输。咱们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对面二百人吧。”

    达兀点头以示自己知道了,虽然心里有些震惊,甚至有些怀疑,但他绝不会在自己部下的面前露出不信任,这种平日里的尊重可以换来很重要的东西——他们的心。

    哈默生怕达兀不明白,又说道:“达兀首领,要是真打起来,咱们还是小心些。真要是有金橡树和永远不死的猪,咱们人口不是最多的,恐怕也抢不到……少死些人,能抢到一些吃的和那种青灰色的武器就行。”

    他们部族在白马扫荡草原的时候就损失了一些小聚落,仇恨当然有,可是哈默的亲人并没有死,所以他可以跳出仇恨站在部族的角度帮达兀考虑这些事,虽然他知道睿智的达兀肯定会想到这些,可自己还是要说出来。

    达兀叹了口气道:“落星说上次和他们打的时候他们有五百多人,时间这么短,他们的女人就算再能生,可生出的孩子也不能立刻打仗。哈默,按你所说,他们要是有五百人,咱们得有一千五百人才能打过?”

    哈默挠头道:“我也说不准。上次在草原上,被围住的那些人也有七十多,落星断了他们的水,最后咱们也就死了四十多个,杀了他们差不多的人……打仗又不是这么算的。他们像刺猬一样缩着防守的时候,咱们的确很难打,但是想办法让他们露出手脚,那就容易多了。”

    “嗯,不过就算像你说的那样,我觉得咱们这才还是能赢的。父亲那边带了九百多人,我两个哥哥加起来也有五百多人,我小妈死在他们手里,她的本族也来了三百多人……哼哼,还有一百多女人。”

    哈默也跟着笑起来,那个部族是草原上最古怪的部族,一些强壮的女人也会打仗,不过哈默总觉得那些女人是笑话。

    达兀算了一下道:“单是咱们亲族的人就有两千,算上那些小聚落来的还有几百人,算起来将近三千了。打他们应该能赢,但怎么打,咱们几个要商量一下。”

    “你们都是我最信任的人,这么说吧,哪个部族都不想让自己的族人死太多,除了那些复仇心切的部族。我的哥哥在盼着我把族人的血留在这里,可父亲这次又被推举为所有部族的首领,他一定会惩罚那些不听话的人,如果父亲让我打,我也只能打。”

    他看了看四周小声道:“父亲的金头骨被他们抢走了,这一仗不论如何都要抢回来的。草原流的血已经太多,父亲也想趁这个机会让草原不再流自己人血。他是头狼,我是狼群里最强壮的幼狼,纵然我不想挑战头狼,可头狼也会放逐最强壮的幼狼。这一仗……不好打。”

    这里有危险,也有机遇。草原上固然要靠实力,但也要有名声。这一次如果打得好,达兀可以在草原上更有名气,会有更多的人投奔,距离自己的雄心梦想也更近;而稍有不慎,就会被父亲坑,被哥哥坑。

    在草原上的部族看来,这是一场必胜的仗。

    可正是因为觉得必胜,所以每个首领首先想的不是如何胜过敌人,而是先想到如何胜过朋友,这才是达兀真正要面对的危险。

    夏城作为防御方,暂时不需要考虑内耗的问题。

    陈健是名正言顺的军事首领,不是部族自由联合的盟主,是有绝对权力的。

    议事会的首领留下了夏城,他们没有资格指挥这场仗,士兵们也不会答应其余人来指挥他们。

    整个军队都打散了部族重新分配,一伍当中可能会有好几个部族的人。陈健不相信上阵亲兄弟之类的话,他要用新的制度来代替血缘亲族的凝聚力。

    军队驻扎在阳关已经一旬,整个阳关成为了一座大军营,新军中的军法官直接接管了平日里所有人的惩罚和日常生活。

    所有喝的水强制烧开,严禁喝生水,即便已经初冬传染病的可能性不大。

    所有人严禁在城邑内随地大小便,驻扎的第一天就是在城邑内挖了几个巨大的坑做厕所。

    挖过厕所后,陈健带人将阳关附近的树林砍光烧光,阳关方圆一里之内基本上没有什么树木。

    砍伐回来的树木在城墙上加固出胸墙和垛口,每隔二十步堆放着大量的石灰和石块。

    在四个城门的外面又抓紧修出了四个围绕城门的小瓮城,很小,只能容纳一百多人。

    当初修城墙的时候就提前在城内准备了土石阶梯,为了方便出击,陈健又用绳子绑了几十架木梯。

    整体来说守城分三种:吃喝都够,兵员充足,耗到时间对方自己撤走;要么就是守城等待援军;最后一种就是依托城池在城下野战。

    守城不野战只是死守,如果兵员充足也不过是不胜不败,而阳关又不可能有援军,因此陈健要做好出城野战的准备。

    前期要耗,陈健和族人扛来了沉重的松木,堵塞了三面城门,只剩下侧面一个通行。

    从外面基本打不开城门,想要出击只需要将松木搬开就可以,或是利用木梯直接下城。

    瓮城的目的也是为了出击的时候可以提前关上内门,一旦出击不顺,不至于被人尾随冲击到城内。

    死守,是守不出一场胜利的,想要守得住,首先要确保野战能胜。合格的守城者要做的就是选择合适的实际出击。(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阵前问对

    阳关的斥候们控制着阳关以北三十里的地方,随着时间进入十一月,斥候们的活动范围逐渐被压缩。

    在连续两次被人埋伏后,陈健撤回了所有的斥候,分出来三十多骑兵撤回了夏城,让他们清除夏城周围可能的敌人。

    既然不选择立刻野战,那就不需要斥候控制战场了,没有无线电的时代,也别考虑提前埋伏等待机会袭击大营之类的办法。

    对面就算再笨,也会派出斥候侦查四周的林地,况且据斥候们说对面的人很多,自己那点骑兵还是留着会战后追击溃兵吧。

    斥候撤回阳关的第二天,十一月初三,草原部族的大军终于接近了阳关,陈健也没有什么提前埋伏在树林中一声炮响前后掩杀的妙计,直接让所有人退回阳关,一把火烧了东边的奴隶市场和附近的野民房屋,封闭了城门。

    离得很远,就能听到马的嘶鸣和人的吼叫,几个骑手仗着自己骑术高超跑到了城下叫骂了几句,朝着城上扔了几根切断的手骨。

    陈健懒得回骂,直接让人把斥候这些天砍得人头扔下去几个,然后让弓手射了几箭赶走往来的骑手。

    箭支只有两万,得省着点用,守城期间最多用一半,剩下的还要留着敌人疲惫反击的时候用。

    四个同族的亲卫用盾挡着陈健,几个军中的人物跟着他登上城墙,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都在暗暗咂舌,没想到草原部族会来这么多的人。

    人一过几千,就显得极多,城邑里的人数数能够数到一万的已经不少,可真正直观地看到这么多人马还是第一次。

    很快下面的人分成了两队,沿着城的对角线扎营,西北边人数较多,东南边可能只是为了牵制分散守城的人,人数只有数百。

    纵然城邑中的人很有信心,可忽然间看到几千人的大场面,也有些不安。听陈健讲了几个笑话故事之后,逐渐放下心来,按部就班地分开。

    第一批上城墙防守的人只有不到二百,平均下来每两米一个人,剩下的人都在城中休息等待轮换。

    城邑内的房屋也是按照夏城那样整齐排列的,道路很宽,支援十分方便。

    城下西北两里之外,达兀等人站在父亲身边,远远看着夏城,数了数城墙上有些稀疏的人。

    老首领冷哼道:“人不多,只是城墙有些麻烦,暂且先扎营,你们都回去想想,要怎么才能爬上城墙。不管是谁,想出办法,赏羊二十头。”

    远处的落星听着这番话,嘴角不易察觉地露出了冷笑。

    他有办法,可二十头羊,他还看不上。

    来到草原不久,可他已经看出来达兀才是真正强大的首领,至少在赏赐族人的时候绝不会如此小意,自己投靠了达兀,这时候该怎么做心里很清楚。

    等到达兀回来安排扎营的时候,落星悄悄地走到达兀身边,用木棍在地上画了梯子的形状道:“达兀首领,可以砍一些木头做成梯子,城墙不高,有了梯子咱们就能爬上去。”

    落星见过梯子,当初自己部族的摘星台上,就有梯子,但是这些草原部族的人至今还没有见过城邑,也很少用到梯子,所以根本没有想到。

    达兀看着地面上画出的梯子,赞许地点头道:“好办法,只是你刚才怎么不说?”

    “我是属于达兀的,这种事当然要达兀说出来,让其余的首领信服。而对我来说,不过是二十头羊,在达兀眼中,别人的信服总比二十头羊要多。”

    达兀满意地拍了一下落星的肩膀,说道:“你的这个办法可以值二百头羊。我会记在心里的。”

    但他没有立刻去父亲的营地,而是叫族人砍下了树木用树皮木藤绑了一个梯子确定可用,等到傍晚各个部族的营地安好后首领聚在一起的时候,这才来到了营地。

    各种稀奇古怪的主意在营地中鼎沸,什么一人抱一根木头堆起来、人踩着人的肩膀爬上去、杀一些马踩着马往上爬之类的办法层出不穷。

    老首领皱眉道:“这都是些什么主意?达兀,你怎么一句话不说?别人就算说的不好,总是想到了,你怎么什么都没想到?”

    两个哥哥顿时跟着说了几句,听起来似乎只是在指责弟弟不作为。

    梯子就在外面,达兀却没有冷笑也没有淡淡一笑,而是皱眉道:“父亲,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可是不知道好不好用。”

    “说说看。说错了没人会笑你的。”

    达兀悄悄看了一眼两个哥哥和父亲,上午在分配扎营的时候,父亲让两个哥哥带了一些小聚落的人去了东南角,而将自己留下这里,很显然是准备让自己的人最先攻城。

    落星想出了梯子,他需要借着梯子发挥达成自己的目的,所以不能为了打哥哥的脸冷笑一声,而是故意皱着眉头。

    回身喊了几句,哈默扛着梯子来到了营地,梯子往一棵树上一斜,老首领的眼睛顿时一亮,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只是自己树木见得少,竟然没有想出来。

    周围的各个部族的人也都议论纷纷,显然震惊于达兀的想法,几个首领听着族人的议论,不满地咳嗽一声。

    老首领看着梯子道:“这是个好办法,等打完了仗,可以从战利品里分出二十头羊给你。”

    达兀急忙躬身道:“父亲,这不是我想出的办法,是我的族人落星想出的,希望您能把羊赐给他。”

    他故意说的很大声,以确保周围那些首领之外的人也能听到,老首领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道:“落星?就是那个投奔你的献上铁剑的人?打完仗,要是他找到了熔炼铁剑的办法,羊是不会少的。这个办法很好,我以为是你想出来的,没想到不是……”

    达兀低头尴尬地一笑,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几个首领和他的哥哥这才满意,附和道:“这主意真不错,这个落星是该好好赏赐。”

    故意不提达兀,可周围各个部族的族人却不会这么想,在他们看来首领就是首领,可首领还是不同的,据说达兀的族人每次都能分到很多战利品,自己就不行。而梯子这件事要是他不说,谁也不知道这是落星想出的办法,可达兀还是不把落星的功劳据为己有。

    二十头羊不多,即便不是首领,有些勇士也看不上,可二十头羊背后的事却对他们很重要。

    达兀说完这些,笑道:“父亲,咱们不但有了梯子,哈默说那些人有盾,能挡住羽箭,咱们也可以学着做一些。”

    “盾?”

    哈默急忙跑回去,拿回来一面藤条编织的很沉重的大盾,外面蒙着一层皮子,里面也蒙着一层兽皮,顶在身前做了一个防御的姿势,几个首领眼前都是一亮。

    “哈默,射一箭。”

    哈默拿出弓,站在三十步之外,半拉开弓,对着藤条盾就是一箭,箭头扎进皮子和藤条中,没有穿透,箭尾还在颤抖。

    几个首领暗暗惊奇,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族人被城上的羽箭射死,可有了这东西,似乎真的能够挡住羽箭。

    达兀趁热打铁道:“父亲,今晚上暂且休息,他们人不多,明天一早,儿子就带人登上城墙,抓住他们的头领,抢回咱们失去的一切!将他们的头领钉死在木头上!”

    老首领心里咯噔一下,失去的一切……不只是亲人,还有那个金头骨。如果让达兀先攻上去,本来达兀的名气在草原已经很响亮,前几天只有达兀的族人杀了对面的斥候,要是这一次又能攻下城邑……

    况且金头骨还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仇恨,老首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统领这些部族,这是自己创造威望的最好时机。

    看着达兀有些狂热的眼睛,两个哥哥急忙喊道:“父亲,他们是整个草原的敌人,况且盾极为沉重,不是勇士根本不能一手拿盾一手爬城,不如明天各个部族找出最强壮的勇士,趁着天明冲上城墙,否则万一失败,会被他们嘲笑!咱们在草原不仅流了血,也留下了耻辱,城邑里的人多活一天对咱们都是一种侮辱。”

    老首领嗯了一声道:“好,仇恨不是达兀你一个人的。让各个部族选出最好的勇士爬城,其余人射箭掩护,今夜准备皮盾木梯,明天一早,攻下城邑!谁先登城,赏奴隶三十人!”

    达兀略微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回到自己营地后,忍不住笑了许久。

    哈默说对面很强,他相信;落星也是个很厉害的人,却被对方赶的如同兔子一样。

    如果没有梯子皮盾,自己部族肯定会打头阵,等到消耗到对方所剩无几的时候,自会有人替换他们冲上城墙。

    两个哥哥的部族人口加起来也比不过自己,父亲对他们根本不担心,因为父亲还不算太老,还要当很久的首领;如果他已经很老了快死了,对自己的态度又会不同,或许还会想办法让自己强大。

    “都想着最早冲上去,那你们就去试试吧。”

    达兀笑了几声,回到帐篷中叫来了哈默和落星,选出了几十个族人让哈默领着,明天一早攻城。

    哈默大声道:“达兀首领,明日一早我一定冲在最前面,明天各个部族的勇士齐聚,会让他们看到咱们部族的勇猛的。”

    达兀摇头道:“我叫你来,是想告诉你,冲的慢一点。落星说当初他们有五百多人,你真觉得一次就能冲上去?”

    “可是……冲的慢了,会被别的部族耻笑。”

    “让族人做些梯子皮盾给他们送去。明天一早,你就算想冲在最前面也没机会的,看着吧。”(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章 攻守(一)

    一夜篝火烧出的灰尘在清早寒冷的空气中飘落到阳关,前半夜轮值已经睡醒的石山抖了抖衣服上的灰尘,在听到小鼓声后一如前几天一样,点数了自己所管辖的一两队伍,确认一人不少后领取了二十五个人的早饭。

    每人一罐浓厚的麦仁粥和盐水浸泡的芥菜疙瘩,第一批上城墙的人多出来一张干饼。

    石山和正蹲在那喝粥的陈健打了声招呼,陈健嘴里噎了一块咸菜说不出话,冲着石山招招手,挥舞着筷子扒拉了一堆麦粒噎下去。

    “正找你呢。”

    “怎么了?”

    “和你一起回来的那十一个人跟着你,一会他们就过去。你们守城的位置换了,去西北矩角的方向,你那一两再加上这十一个人,三十六个人,西边或是北边那边出问题你们就过去支援。我带你上来看看。”

    放下罐子,陈健又喊了几个军中管事的,七八个人爬上了前些天修建的木塔楼,这将是他指挥的位置,上面飘扬着旗帜。

    木塔高约十步,比城墙稍微高出一些,可以看到阳关四周的情形。

    阳关比起之前已经有了些改变,城邑的四个角经过加固后有了一个宽约六七步的平台,向外凸出,就像是孕妇鼓起的肚子。

    陈健指着西北角的平台道:“石山,你带着人守在那,每个角都会多放些人。你们几个都说说,为什么要在那多放人?”

    几个人观察了一会,狸猫点头道:“我大概明白了。城墙是直的,四面守的话只能对付前面的。四个角凸出去可以射敌人的侧后,不过就是不好看,一点也不规矩。”

    “要我说等咱们打完仗,就把阳关重新修修。姬夏你看,阳关长近百步,弓箭五十步之内算是能射准,咱们应该每隔三四十步,就修出来一个凸出来的平台,这样他们不管从那个地方冲,都是前、左、右三个面被咱们射。”

    狸猫随口一说,却把一旁的娥黾听得一愣一愣的,可看了看城墙又觉得很有道理。

    他来就是为了看看夏城的人怎么打仗,自己跟随父亲征战过几次,但是没有守过城。

    本以为守城就是把人放到城墙上一字排开往下射箭就是,却没想到一座城墙还有这么多的说法。

    狸猫又嘀咕了几句,陈健点头道:“就是这样。就他们那点人想打下阳关还差得远,我是一点不担心阳关怎么守,这就是小事。我希望你们能从这次守城中学到一些东西,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转了转头看了一眼几个军中人物,似乎无意地道:“前几天我听说有人嘀咕……对我不征召那些通过考核在学堂教孩子的人有些意见?狸猫想的不错,那我问你,狸猫,这城墙就算要修出来棱角凸肚,怎么修才能保证咱们的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射杀两侧的人?”

    狸猫白了远处一人一眼道:“我哪知道,这话又不是我说的。姬夏,我是向来支持你的,要是真修出来那样的城墙,军内也能少死不少的人。你不常说嘛,脑袋也是一种力气,我相信这话。”

    旁边几个人低下头,娥黾暗暗瞟了比他还要略小的陈健,看着远处的敌人,没想到陈健会如此淡然,仿佛根本不在意这些人。不论是装的还是怎样,至少这份围困万千岿然不动的心态,娥黾觉得自己就差了好多。

    他是数九的儿子,从小被逼着学算术,数九精通数算,但是图形并不好,如今听了陈健说的这些,回忆起在夏城听过陈健在学堂讲了几次,那时候只是觉得这东西好玩,却从没想过这东西可以当成剑戟弓矛,可以杀敌……

    “脑袋也是力量……”

    娥黾嘀咕着这句听起来有些古怪的话,想着狸猫说的那种凸出来的城墙,逐渐在这句看似古怪的话中品出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

    …………

    陈健在城中好整以暇地抓紧任何机会灌输知识也是力量的时候,城外的草原部族大部分人在想着城破之后的劫掠。

    阳关内外的两个族群截然不同。不只是在于肤色、在于习惯、在于语言,而是一种骨子里的不同。或许说文明与野蛮还太早,可却已有了雏形。

    靠近树林的营地中,哈默跪在地上,让部族的巫灵祭司给自己的头顶撒上一些烧焦的马毛,以让战争之灵护佑自己胜利。

    和他一起的还有达兀部族选出了三十多人,都是部族中摔跤角力最厉害的,他们和其余部族的勇士一起,作为第一批登城的人。

    连夜赶制出来的木梯和皮盾分发下来,用起来并不习惯,可天生的本能让他们自然地明白要把盾顶在身前头顶,尤其是眼睛前。

    皮鼓敲响,哈默抓起一把泥土抹在脸上,达兀走到每一个勇士的身边,分给他们一些自己连夜制作的马鬃护身符,收获了几十份感动。

    太阳升起晒干了枯草上的露珠,各族的勇士聚集在一起,痛饮了一碗鲜血,等待着战斗的开始。

    老首领第一次指挥这么多人,也是第一次面对攻城这种战斗,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只觉得一群人冲到城墙把梯子支起来冲上去就是。

    没攻过城,却打过别的仗,所以留下了足够的人在营地压阵,东西侧面派出了百十人牵制,北面主攻,南面佯攻。

    东南边部族也派出了挑选出的勇士作为第一批登城的人,六百多族人拿起了自己长短不一的弓箭,走到了阳关的正北面,逐渐接近到二百步远的地方,这么远的距离还是射不中,只能继续上前。

    土地很平整,唯一让这些人觉得不解的地方就是每隔十几步就立着几根古怪的木杆子,很明显是被人栽上的,却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他们觉得可能是一种祭祀用的,所以并不在意。

    哈默等人跟在这些弓手的后面,仰头看了看城墙上的人影,发现他们并没有多少慌乱。

    正面的城墙上垒出了一层木头,正好遮住城上那些人的胸口,只露出一颗颗黑乎乎的脑袋。

    哈默身边的一个叫托比的族人和他一起并排抬着梯子,也在几天前和他一起看到过夏城人的战斗力,所以此时有些紧张,故意甩着手,大声地咳嗽着,嘴里唠唠叨叨地说着话,想要引起别人的回应,以驱散自己心中的不安。

    “哈默,咱们正面城上的人也就几十人,很少,咱们应该能冲上去是吧?咳咳……”

    “是,不用怕,他们也是人,也没有两个脑袋,你不是和我杀过他们吗?”

    话刚说完,两声诡异的破空声从城门上传来,哈默身旁那人下意识地一蹲,差点把哈默拽倒。

    哈默刚想骂两句,就听到远处传来了一阵惨叫声。城门上飞出来两根马尾巴粗细的尖头木棍,一根射进了密集的人群中,穿透了一个人的肚子,另一支没有射中,扎在了泥土中。

    两支几个人才能拉动的木弩只射死了一个人,但是那个人临死前的惨状和哀嚎,还是让草原部族的众人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那个死人旁边的一群人在惊慌中往两侧躲闪着,拥挤着旁边的人。

    哈默粹了口唾沫,骂道:“土拨鼠一样胆小的人。”

    好在首领们派人出面抽打了那几个人,这才让队伍的慌乱暂时停歇……

    城中,陈健站在木塔上看着城下逐渐靠近的敌人,发现了后面一群人抬着的梯子和皮盾,并没有想太多,因为梯子和皮盾他见多了,因此也就没想到对方是刚刚学会的。

    站在木塔上盯着那些木杆子,那些提前立下的木杆子是测距用的,早在几天前就已经埋下,用来估算敌人和城邑的距离,眼睛观察总有很大的误差。

    因为城不大,所以城外的六百多敌人不能全部一线展开,只能纵深排列,队形很密集。

    最前面的一群人已经到了一百三十步左右的地方,但是还在向前走,他们的弓射不到这么远。

    身边的传令兵拿着鼓槌,听到陈健的命令后,立刻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敲响了战鼓。

    八十名新军弓手站在木头和土堆砌的小平台上,隔着城墙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但是新军弓手的指挥官听着鼓声喊道:“一百五十步,第三根木头,抛射。”

    新军弓手们抛射的水准也不高,但是至少知道大约举起多大的角度可以越过城墙射到一百五十步之外。

    一声令下,弓手们将箭拉到了耳后,弓身绷得咯咯响,这是夏城的优势,弓比外面的人射的远些。

    嗖……

    八十支羽箭同时飞出,没有飞蝗如雨的气势,在空中化为一道道残影落在了城下。

    羽箭稀稀落落地落在了一根木杆子的周围,草原部族的人只在防备城墙上的人,丝毫没料到羽箭会从城内飞出来。

    二十多个人中箭,还没有来得及后退,又一轮羽箭飞出,这一次落在了另一根木杆子附近。

    队伍已经出现了慌乱,三轮羽箭射的都不是同一个位置,杀伤效果还不错,射中了五十多人,死了十来个。

    首领的叱骂声传遍了战场,那些伤者被抬到后面,三轮羽箭之后终于推进到了一百二十步左右的地方。

    草原上的族人拉开了自己长短不一的弓,朝着城墙上射去,羽箭叮叮当当地扎在了木板和泥土上。

    城墙西北角的石山顶着一面盾,从垛口中悄悄看了一眼,回身道:“先不用着急,等他们靠近城墙咱们再起来。”

    两支飞来的羽箭扎到了他的盾上,但是距离太远,根本没有射透。(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攻守(二)

    几轮羽箭之后,外面的人终于将箭射到了城中,但是并没有对新军的弓手形成压制,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这些弓手在什么位置。

    两名新军弓手被射中了手脚,骂了几句就被人拖走,包裹上麻布,其余的弓手继续按照传令官敲击的鼓声选择抛射的方向。

    城墙上立着几面旗帜,他们根据传来的命令选择旗帜的方向想外射;而城外的人只能凭着感觉将羽箭飞到城内。

    他们从没有攻过城邑,甚至连梯子和皮盾都能引来众人的惊叹,所以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七八轮羽箭之后,石山听到了一阵呐喊和鼓声,急忙喊道:“准备了,他们要攻过来了!”

    平台上只有七八个人,剩下的人都蹲在城墙的墙角下躲避羽箭,听到石山的叫喊,匆匆爬上土台阶上了城墙。

    城下,二百多勇士抬着九架梯子,顶着皮盾,越过了那些正在胡乱射的弓手,呐喊着冲向了城墙。

    哈默暗骂了一句老首领,这一次二百多人的确是同时冲的,可是自己分到的是城墙的西北角,而中间位置有六架梯子,自己这边只有两架,分到西北角的人也只有四十多个。

    连敌人的面还没见到,自己这边已经倒下了一百多人,虽然没死几个,可是这种仗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怎么也想不懂城里的人是怎么猜到族人最密集的地方在哪。

    他右手顶着皮盾,左手抬着梯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靠近城墙,靠近城墙哪怕死了,也好过这种不知道敌人在哪就稀里糊涂死了。”

    健硕的大腿蹬踏着初冬干燥的土地,心里砰砰的跳,他不是第一次上战场,甚至都忘了自己上一次心跳的这么厉害是什么时候。

    和他并排抬着梯子的托比一直在念叨巫灵祭司念叨的神诀,将马鬃护身符含在嘴里,念念有词。

    “叩拜战争之灵。神山上有块白石头,样子像是战争之灵的坐骑。山上有泉水,水是流不进石头里去的,箭也同样射不进我这个战争之灵的奴仆身上,也射不进我的同伴和我的马身上。就像是河中的水,无论再多的水,都只能从石头上滑过,箭如水,我如石……”

    “太阳是战争之灵的座驾,永不熄灭,使我这个信奉战争之灵的人也同样永生。神山上的祭堂在洞穴中,用石头封住,所有试图摧毁神殿的人,都看不见祭坛。鹰看不到兔子就伸不出爪子,狼看不到野羊就露不出尖牙,我侍奉战争之灵的祭坛,看不到祭坛的人就杀不死我……”

    这是很久前战争与大地纷争之时的古老咒语,哈默总学不会,但从没有箭射中过自己,久而久之他也懒得去学。

    可今天听着身边的伙伴念叨,他竟忍不住跟着念叨起来,奔跑中喘着粗气,念叨的声音却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喊叫和狼嚎。

    嚎叫声中,他们越过那一堆竖着的木头,终于靠近了城墙,将梯子头放在距离城墙两三步远的地方,跑到了梯子中间。

    “支上去啊!”

    “上了城他们就打不过咱们了!杀进去。”

    “你们几个举好盾挡住他们射的箭,快点往上爬!”

    两个最强壮的人扔下了皮盾,抓着梯子的中间,大声叫喊着,脖子上的青筋爆出。

    “啊!”

    死命叫喊了一声,三个人终于靠着臂力将梯子抬起,快速地向上推着,身边的族人举着皮盾挡住城上飞来的羽箭。

    哈默大声喊着身边的伙伴道:“撑起来就往上爬啊!爬上去他们就没法射箭了,咱们有铁剑铁矛,不怕他们!托比,托比!你在干什么?都这时候了还在念叨护身咒?上啊!”

    城上有人伸出手想要将梯子推倒,哈默和两个臂力最强的伙伴死命抵住梯子。

    他们身后的弓手又射了一轮箭,上面的人有中箭的,推梯子的劲头顿时小了许多。

    托比吐出了护身符,将铁斧挂在腰间,举着盾第一个踏上了梯子,嘴里还在念叨着避箭的咒语,他想等马上踏上城墙的时候再摘斧子劈砍。

    城上,石山看着十几步之外的梯子,拿出步弓,在对面羽箭射完一轮后立刻起身,从侧面瞄准了已经爬到一半的托比,凸出的城墙角可以很轻松地射中他的侧面。

    刚刚起身,身边就落下了三四支羽箭,被身旁的伙伴用盾挡住,他也松开了手指将羽箭送到了那个未曾谋面的人的肋部。

    “箭如水,我如石……”

    这是托比最后的声音,可惜羽箭不是水,他也不是石,从梯子上滚落下去,再没了声息。

    哈默看着被射落了托比,这才发现自己选的位置太不好了,凸出来如同怀孕女人肚子的城角正好射中了他们的侧面,可这时候已经不能改变,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让族人往上爬。

    石山射落了托比,梯子附近的两个人也被飞来的羽箭射中落下了城墙,他带着六个人冲到了梯子附近,两个人举起了一块早已备好的大石头推了下去。

    轰!

    两百多斤的石块直接将梯子上的人砸了下去,压在了肚子上。

    哈默踢开溅在脚上的血,回身看了一眼还在远处瞎乱射的族人,忍不住骂道:“就不能上前几步吗?老首领坐在后面,怎么能知道怎么攻城?这选的什么破地方?”

    骂了两声,后背倚着梯子,从背弓的伙伴手中抢过弓箭,对准了一个正准备往下扔石头的人就是一箭。

    距离太紧,弦响人落,石块还是落了下来,又把一个人的腿砸断了。

    “背着弓的往上面射啊,别让他们露头!”

    “这么近,就算刚忌奶的孩子都能射中,射他们啊,越怕死越容易死。”

    大声呼喊着,身边的几个族人这才反应过来,抽出弓箭还射,毕竟第一次面临攻城的情况,完全搞不懂该怎么配合。

    “快!再冲一次,这次他们没办法扔石头了!”

    哈默举着弓,对着城上梯口的位置,连续拉弓,又射伤了城上一人。

    城上的石山蹲在城墙上,耳边是羽箭乱飞的兵乓声,身边是两个被射死的族人,城外的羽箭越发密集。

    “下面那个人是个好射手,若在夏城必然会成为新军弓手,射的又准又快。得给他弄死。”

    “先别抬头!”

    “不行啊,石山,他们爬上来了。”

    梯子发出吱呀的声响,从右边又跑过来一伍的人,准备好了戈矛准备肉搏。石山看着那几个要起身的人喊道:“蹲下!往下扔石灰!”

    自己从附近早已准备好的柳条筐中抓过一个布袋,越过城墙抛了下去。

    布袋上有个系了活结的绳子,有点像是投石索,当绳子伸直的时候石灰会洒出,布袋可以收回。

    啪啪几声,六七袋石灰扔到了城外,接着就听到了一阵痛苦的嚎叫,石灰入眼的感觉石山还没有尝试过,但听这声音就知道效果非凡。

    估摸到城下的弓手这时候肯定迷了眼,石山发声大喊,举起步弓对准了下面的人,寻找着之前那个连续射死自己两个族人的好手。

    城下的哈默在城上往下撒石灰的时候,正对着西北角射了一箭。

    因为天冷了,西北方的寒风吹来,那石灰虽然落了一些到他的头顶,可被风吹了许多,总没有落在眼睛里。

    听着四周兵器落地声,看着伙伴捂着眼睛的哭号,他来不及想这是什么东西,多年来草原上厮杀带来的本能让他向后跳了一步,手指勾住羽箭,转身的瞬间对准了城上正在举弓瞄准的人射去。

    两支羽箭在空中交汇而过,却都没有射中对方。

    跟在哈默攻城的四十多人只剩下六七个人还能打的,剩下的不是死了就是在那疯狂地揉眼睛,惨叫不止。

    东边人最密集的地方也和哈默这里差不多,城门口凸出的瓮城上也能攻击到那些人的侧面,因为人多,推下来的木头和石头砸死的人也更多。

    这些人都是草原上的勇士,祭祀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好手,射箭、摔跤、角力、骑马……哈默说一对一一点不怕城内的人并不是瞎说,可是这群好手却连肉搏的机会都没有。

    哈默看着身边还剩下的几个人,举着盾聚在了一起,喊道:“咱们回去吧,这样不行,这仗不能这么打!”

    “达兀还没敲鼓,咱们退回去要挨罚的。”

    “你看,东边那些人跑了。”

    就在东边那些人疯狂逃走的时候,达兀的鼓声也终于响起,哈默脱下上衣,冲着那些眼睛里进了石灰的伙伴喊道:“抓着我的衣服!”

    那几个人磕磕绊绊地向后奔跑,扔下了伙伴的尸体,根本没办法带回去,好在远处的族人在继续往城上射箭压制住了城上的人,打到现在终于有了点样子。

    几个没死重伤的人哭喊道:“带我回去!兄弟们,帮帮我……带我回去啊!”

    逃走的人根本不管这些哭喊,只求能够远离这片城墙,城上的人不多,很多人甚至距离城墙只有一步远,可就是这最后一步却始终迈不上去。

    这些人本以为能够一举攻下,然而现实却让他们知道了这只是幻想,不少人对老首领心生怨念,这打的什么仗?(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章 攻守(三)

    哈默等第一批冲击的人退去后,整整一天草原诸部都没有再发动有效的攻击。

    一支真正的军队最需要的是韧性,可以拖得起而不是一鼓作气后一哄而散;可以忍受暂时的失败重整旗鼓而不是一蹶不振;可以承受数日的静坐而不是心有惶惶吃睡不安。

    纪律、训练种种这些,都是在保证军队有足够的韧性。

    奴隶时代初期的战争,大抵都是在一天之内甚至在几个小时之内完成会战,只有当战争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出现持续月余的会战。

    这场仗打成这个样子并不可笑,从不会到会需要一个长久而漫长的过程。

    攻城的办法很多,三四米高的城墙只是个笑话,陈健前世的将军有一千种办法破城,可如今的敌人暂时只有一种选择。

    草原各族在两个时辰之内,扔在阳关城外一百七十多具尸体,包括八十多名各个部族的勇士,阳关仅仅死了不到二十多人。

    对草原各族来说,幸好这是一场围城战,如果是一场平原会战打成这样的交换比,即便有两三千人,只怕此时已到了崩溃的边缘。

    来不及收拢的尸体堆放在城墙外,天冷了,不容易腐烂,偶尔飞来几只乌鸦,让那些退回去的人胆寒,生怕有一天那些黑色的食腐的鸟儿会叼走自己的眼睛。

    阳关的阵亡者有七个人落在了城下,就在草原诸部退回后不久,几个人缀着绳索到了城下,带回了伙伴的尸体,割下了城下敌人的头颅,将头颅堆放在城墙上,似在嘲弄堆放那些人。

    城中阵亡者和伤病的事自有人去管,不必陈健过问,逐渐有了些自上而下各司其职的样子。

    今天守城墙的人换防下来,每人多发了一些食物,随军的几个说故事的老兵给他们讲讲故事,唱唱战歌。

    陈健观察了外面的动静,确定今天不太可能进攻了,让传令兵通知军中所有的两队长来屋子,总结经验,从战争中学习,以便将来他们能独当一面。

    战争是最好的学堂。

    询问了众人如果他们是攻城一方该怎么办的时候,倒是真有那么几个很有实用性的意见,陈健一一记下,勉励了几句提出办法的人,也将这几个人的名字牢牢记在心里。

    几个人建议趁着今天外面失了气势,不妨出城袭击一波,陈健觉得还不是时候,这几天他们晚上防守的必然严密,还不到疲惫不堪的境地。

    确信晚上应该不会攻城,按照正常轮值留了些人在城墙,其余人该吃吃该睡睡,好好休息。

    围城的第二夜,城邑中一切如常,没有太多的慌乱,城墙上堆放的人头给了城中的人极大的信心。三千人,不过是二十个一百五十人而已,多少会点算数的族人算的很清楚。

    围城的第二夜,城外草原部族的营地中如临大敌,号角声从各个营地中传出,那些退回来的人用河水洗了被石灰蒙住的眼睛,然后他们就哭了。

    哈默对着那些哭泣的族人说道:“你们都是勇士,不要哭了,孩子和女人才哭。”

    “可勇士也要吃饭啊。我的眼睛看不到了,以后打仗我能抢到什么?我能分到什么?我的羊和马谁来放?我的儿子长大了谁来看长得像不像我?勇士有什么用呢?”

    “达兀说将来抢到的东西会分给部族里伤残的人,别的部族还不管呢。”

    伤者在哭,首领们也不闲着,帐篷里已经吵翻了天,今天死的一半都是各个部族里的精锐,以往打仗时真正决定胜负的就是这些人。

    老首领是被众人推选出来的,权利神圣不可更改之类的话还没有被人编造出来,也没有深入人心,此时大部分地方还贯彻着长久以来的首领军事民主制,所以帐篷中骂人者有之、嘲笑者有之,就差有人指着老首领痛骂了。

    老首领有些压不住场面,不是他不会打仗,而是他不会打这种仗。

    以往在草原上打仗,基本就是带着族中的勇士冲一波,人多一些基本都是战无不胜。

    如今面对横在眼前的阳关,老首领第一次觉得自己老了。

    本以为能够和以前在草原上打仗一样,派出勇士冲上去,后面人跟着就能破城,很容易就能提升自己在草原诸部中的威望。

    可才打了一天,他就有些失落,甚至生出了退意。

    只是如今骑虎难下,一旦撤走,老首领知道自己的威望会一落千丈,不要说统领草原诸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首领的梦想,就是如今这种只有名义而无绝对权利的首领都当不下去。

    好在今天的死伤不是太多,各个部族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虽然有些怨怒的言语,但至少还没有人提出退兵。

    老首领信奉战争之灵,虔诚信奉的结果是战争之灵个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因为仇恨而将各个部族暂时聚集在一起成为首领的机会。

    然而这机会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却并没有抓住。

    帐篷里乱哄了半夜,老首领无计可施,只好让众人守好营地以防被阳关偷袭,明天想出办法再说。

    达兀回到自己的帐篷中,部族众人围坐一旁,外面派出了最信任的人守着,任何人不准靠近。

    他的部族今天死伤了十多个人,有几个勇猛的战士再也不能为他征战,可他也收获了这些战士无法带来的东西。

    今天虽然攻城不顺,各个部族只是对老首领有意见。大部分人对梯子皮盾极为赞赏,要不是他说出来的办法,今天死的人更多。”

    以往部族之间交流不多,除了相互厮杀就是偶尔交换,首领的名气只在于部族是否强大。

    如今因为仇恨,这些部族聚在一起,战场犹如舞台,舞台上翩翩的首领们会在众人心中给出评价,达兀很珍视这次机会。

    这座城是否攻下来对达兀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在这个部族汇集在一起的机会中展示自己的聪慧和强大。

    达兀也很会打仗,可世上没有天才。纵然他在草原上纵横,第一次面对城邑也无计可施。

    从部族乱斗到勇士冲锋再到奖励分配,这是达兀不断从自己的失败和别人的失败中学到的东西,而他还没经历过攻城围城的失败,自然想不到什么好办法。

    自己想不到,或许别人能够想到,达兀觉得一个真正的好首领不需要什么都做的最好,只需要从一堆意见中选出最好的就行。

    “你们说说吧,有什么办法都想一想。”

    可帐篷中大多数人的经历和达兀相差不多,达兀经历过的一切他们都经历过,所以只有沉默。

    但帐篷里还有一个人和达兀经历的不同,沉默持续了许久,落星开口道:“我有三个办法。”

    帐篷里的人惊诧地看着落星,他们想了一天什么都没想出来,而他竟然想出了三个?

    落星看着众人惊诧的表情,苦笑道:“这些办法都是曾经的敌人教会我的,你们不必惊讶。”

    “第一个办法,源于我们部族彻底失败逃到草原的故事。那一次,对面的首领带着人围住了我们部族的村落,逼着我不得不回去救援,因为我的妈妈和族人都在村落里。结果他们在山谷中把我们打败了。”

    “我们可以学他,围住他们真正的城邑,困住他们的女人孩子,逼着他们回去,我们在路上截杀。就算他们的首领不在乎亲人,可只剩下一群男的怎么生孩子?没有孩子部族也就完了,所以他们肯定会回去。”

    “第二个办法,源于今天刚刚经历的失败。”

    “他们站的很高,看的很清楚,可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些人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弓手在哪,族人甚至没有见到他们的弓手就被射死。”

    “咱们可以在城外堆砌木头石头,做的和城墙一样高,弓手可以看到城内,站在木头土堆上朝里面的射箭。堆砌一座和城墙一样高的台子,修一座我们部族修过的摘星台,站在上面看到城内的情况,指挥弓手射箭。”

    落星说完这两个办法,叹了口气,半闭着眼睛似乎在回忆什么痛苦的往事,许久才惨笑道:“第三个办法,还是源于我们部族那次彻底的失败。”

    “那一次他们围住了我们的村落,里面只有女人,食物不多,逃出来的族人告诉我,里面的人连树叶都没得吃。”

    “我们的村落在山上,如果他们强攻,用石头就能砸死很多人。可是他们没有围攻,而是围着村落不准女人离开。有女人饿的实在受不了,就冲出去,可是离开了高山的石头,他们又怎么能打得过那些男人?”

    “达兀首领,你还记得前些天我在草原上杀死了他们几十人的事吧?”

    “当然记得。”

    “我为什么会想到断水逼着他们离开的办法?因为他们曾用这种办法杀死我的族人。他们有吃的,可是只有一条小河流过城邑,他们要喝水!”

    “城墙,可以抵得上三五百勇士。如果我们挖断了河流,不给他们水喝,围住城邑,他们不会等着渴死,肯定会离开城邑。在平地上,他们能打得赢我们两三千人吗?”(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 攻守(四)

    战争是最好的学堂。

    落星用自己记忆深处最痛苦的失败想到了最好的办法,达兀听完后忍不住拍了一下大腿,大声叫好。

    三个办法,哪一个都是好办法。

    尤其是第三个办法,达兀觉得最容易实行,那条小河只有三人多宽,很容易就可以截断。

    落星说,城墙抵得上三五百勇士,这一点没错。

    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一旦到了平地上,达兀有信心战胜那些人。哈默说那些人的军阵很厉害,但军阵一旦走动起来,就会露出破绽,尤其是在不得不走的时候。

    断了水,不想渴死,就要离开。离开的路上是无法保持军阵的齐整的,自己部族有大量的马,可以尾随他们,让他们没时间吃没时间睡。达兀不相信数百人可以齐整阵型维持几天,而只要阵型露出了破绽,不需要几千人,自己或许可以用和他们相等人就战而胜之!

    不只是他,哈默等人也都纷纷叫好,可随后一罐凉水就被泼了下来。

    一直没有说话的巫灵祭司闷声道:“达兀,第三种办法最好,可是第三个办法你不能用。”

    帐篷里的人哄的一声乱了起来,达兀却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忙喊道:“都不要说话,哈默,去外面守着,任何人不准靠近,刚才的话也一句不准传出去。”

    巫灵祭司看了一眼帐篷中惊诧的人,缓缓说道:“达兀,我有一个故事。以前有个部族,选出了一个人带着大家去打猎。第一天,什么都没有打到,族人们有些怨怒。有人想不如换个人带着他们去打猎,有的人则想这只是第一天,以后或许会好的。故事……讲完了。”

    达兀低头思考着这个故事,其余人也都听懂了故事中的人和打猎是什么。

    巫灵祭司将盛满了灰蘑菇粉末的头骨放到一边,说道:“这是我的意思,不是战争之灵的指引。达兀,如果用落星说的第三个办法,城邑能撑几天?”

    “没有水喝,最多两天。”

    “哦,那我刚才的故事就还没讲完。故事里,两天后,带着他们打猎的人带回了许多许多的猎物。于是那些曾经觉得换个人带他们打猎的族人也觉得,还是这个人好,不用换别人。但如果不是两天后,而是二十天后才打到猎物,族人们又会怎么想呢?”

    巫灵祭司微笑道:“达兀,你要知道,这一次不是你带着各个部族来到这里的,而是老首领。三天的耐心,众人是有的,只要胜利,没人会记得之前的失败。但是如果二十天都打不下来的时候,忽然有个人站起来说我可以带你们打下城邑,只要三天,那时候众人会怎么想?当乌云遮住月亮的时候,才是星星最亮的时候。”

    达兀没有反驳,而是很凝重地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老祭司笑道:“达兀,落星给了你三个办法,前两个办法已经足够你闪烁,就像是天上的流星,会给众人留下印象,让他们在心里觉得你和月亮一样明亮。而当不信任和失望的乌云遮住月亮的时候,你再闪烁一次,人们就会忘记月亮。去吧,你知道该怎么做。战争之灵会怨怪我出了这样的主意,我要去祈求他的宽恕了……”

    用尖锐的指尖挑起了一抹灰蘑菇的粉末含在嘴里,闭上了眼睛不再说话,用巫灵祭司的方式和神灵沟通着。

    达兀坐在皮子上,没有丝毫的犹豫,他知道自己会怎么选择,只不过他需要想一下怎么才能达成自己想要的结果。

    帐篷中其余的族人心头也是一阵火热,如果真的如巫灵祭司所言,达兀成为了整个草原的首领,自己得到的也会更多。

    至于同一个祖先同一种语言的其余部族的众人,哪里比得上自己将来的权利和羊马奴隶。

    打不下阳关,自己部族又能损失什么呢?仇恨吗?荣耀吗?那是打仗的族人该信的东西,不是这些围坐在帐篷里的人该信的东西。

    帐篷里的所有人都对着神灵盟誓,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不会说出去。

    于是第二天达兀在老首领面前一言不发,悄悄挑选了二十名族人,骑着马绕到了阳关以南,去看看敌人真正的城邑到底是什么模样……或许,真的只有老弱妇孺在那里,没有一个男人呢。

    两天后,老首领还是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就在众人逐渐不满并且终于有第一个首领说出不如归去的时候,达兀将落星曾说的金橡树和永远重生的猪的故事悄悄传播了出去。

    那棵金橡树和永不会死的猪终于又一次让首领们燃起来打下去的信念。

    “你们听说了吗?城中那群人的首领有一株金橡树,结出的橡果没有苦味。”

    “是啊,前些天达兀部族的落星从草原上打败了那些人,弄到了一些白色的粉末,一点都不苦,而且又香。我就说嘛,他们又不放羊牧马,吃什么呢?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有那个永远不会死的猪……”

    “真想要啊!”

    首领们交谈着,心中不由地有了些古怪的情愫。

    这两种东西太诱惑了,而且就在眼前,只隔了一道城墙,似乎闭着眼睛就能嗅到烤猪肉的味道。

    可是那道城墙就像是天边的彩虹,明明连着天空,似乎走上去就能摸到云彩,但却永远走不到旁边。

    既想要,又得不到,首领们恨恨地质问老首领:“总要想个办法啊,这么打下去不行,已经死了不少人了,可是咱们才杀了城里面几个人?”

    这种嫉妒渴盼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逐渐变为一种了怨恨,是老首领带着他们来的,也是因为来到这里才知道了金橡树和不死猪,如果不来他们不会有如此大的怨念,这种怨念和最近的不顺融汇在一起,越发壮大。

    这时候,谁能给出一个确实可行的、让他们离想要的东西更近一些的办法,谁就会被人牢记。

    于是沉默了几天的达兀终于开口了。只是对整个草原诸部来说最好的办法,并不是对达兀部族来说最好的办法,所以河水还在流淌,只是多出了一些砍伐木头的人。(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章 反击(一)

    阳关中一连平静了五六天,过于沉寂中陈健每天都在给他们讲道理:敌人撑不了几天就会撤走。

    因为陈健的一贯正确,城中众人并没有因为围城而恐慌,每日生活依旧,偶尔念叨下要是不打仗又可以开垦多少土地之类的话。

    塔楼上每天都有人观察着外面的动静,平静几天后塔楼上的人发现了外面的情况有些不对。

    “姬夏,外面的人正在往这边抗木头……”

    屋子里人不少,报信的人也参加了前几天的总结会,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狼皮。前几天陈健在问这些人要是他们攻城该怎么做的时候,狼皮大约是射箭射的多了,想出的办法就是外面堆土城弓手压制……此情此情,不免有些一语成谶乌鸦嘴的意思。

    屋子里一群人一听,急忙跟着陈健爬上了塔楼。

    “哎呦!他们好像真的要学我的办法堆起来往城内射箭啊?”

    狼皮怪叫了一声,城外一群人正扛着木头往城墙附近靠近,守城的人严阵以待,可是暂时没有进入到射程之中。

    守了几天城,第一天就用掉了将近两千支羽箭,距离这么远也不准乱射,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敌人把木头扛到城外二百步远的地方。

    白马看了眼城门道:“要不让我带那些会骑马的人冲出去,不能让他们把台子搭起来。白天不好去,那就趁着夜晚,让他们乱一乱就回来,应该不会损失多少。”

    陈健笑道:“不急,想把台子搭起来,少说也得十几天的时间。今儿是哪天啊?”

    “十一月初七。”

    “月亮还得八天才够亮,等月亮圆了之后再说。暂时不要骚扰他们,让他们慢慢搭建。你们说他们和狼皮说的办法有什么不同?”

    几个人琢磨了半天,觉得道理怎么看都是一样的,不知道有什么不同。

    陈健笑道:“他们有骨耜铜铲吗?他们会编柳条筐吗?他们有麻袋吗?没有啊,就算垒土山射箭,也得有这本事才行。什么都没有,只能抗木头搬石头,还得留出人防着咱们。”

    “一里之内的木头都被咱们砍没了烧光了,他们想要搭起来,两个人抗一根木头走两里路,你们算算搭起来一个够三五百人上去的台子要多久?狼皮说的办法是挖土堆山,要是咱们做,五百人用好工具,就地挖坑,三五天就能堆出来。换了他们,早着呢。不要急。”

    白马吸了口凉气道:“可就算不急,他们总有一天要垒完,到时候咱们就危险了。”

    “总有一天是什么时候?你们将来要出去打仗,得多想想除了打仗之外的事,这次围城也算是给你们上一课,让你们好好学学。他们的饭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最多再围十几天就围不动了,咱们的粮食还够吃一个月,慢慢和他们靠。”

    宽了宽众人的心,陈健便走下了塔楼。他既不惊慌,城中也很快将他的话传开了,虽然木头每天都在增加,城中守军却熟视无睹,只当什么都没发生。

    陈健也严禁族人出城袭扰,每天让人观察外面的堆砌情况报告自己。

    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死守,而是准备趁这个机会最大程度地削弱草原诸部的实力,草河下游和大河两岸还有许多的部族,他没时间和草原上的野蛮人纠缠不休。

    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度,需要他小心掌握。耗得时间越久,外面的士气也就越低落;可也不能耗得太久,否则的话外面的敌人一夜之间骑马转进,自己追之不及那就没效果了。

    所以还是要给外面的人一丝希望,让他们觉得有可能攻下城邑,不能让他们现在就跑。

    城外的草原部族担心城内的人突袭,留了上千人马随时准备,可是一连几天,城中的人好像睡着了一样,没有丝毫的动静。

    正如陈健所料的那样,外面这群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但是遇到挖坑垒山之类的活便力不从心了。

    落星带人做了一批适合砍树的石斧,因为以前他的部族搭建过摘星台,所以这一次还是轻车熟路地花了三天时间将木塔搭建好。

    木塔距离城墙约有三四百步,完全在弓箭的射程之外。

    当草原诸部的首领登上木塔的时候,忍不住交口称赞震惊不已,自己站在上面可以将城内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

    几个首领忍不住说道:“早这样的话,那天攻城的时候就能让咱们的人射他们城内的弓手了,哪能连他们在哪都不知道?”

    看着城内宽阔的道路和正在训练的士兵,有人数了好久,笑道:“人果然不多,我看了看也就三四百人。咱们十个打他们一个,这城怎么也攻下来了。”

    亲眼所见,未必是真,陈健在对方搭起木塔的时候,就让一半的士兵进了屋子里严禁出来。

    这种人数不多的假象让那几个想着撤军的首领再没有了顾虑,那些传言中的诱惑在眼睛所见的假象中显得唾手可得。

    至于谣传的诱惑,更在这假象中显得无比真实:城中没有羊,没有多少牧草,只有百十匹马,可他们并没有吃马,那么他们吃什么呢?显然肯定是有什么神奇的东西能让他们不需要放牧就能吃饱……比如金橡树不死猪。

    几天后,达兀带这人终于修好了第一座木台,不算大,只能容纳七八十人,后续的还在慢慢修建。

    首领们迫不及待地派出了部族中的好猎手到了距离城墙百十步的木台,七八十个最好的弓手开始对城墙上压制,选出了几十名族人尝试着攻了一次。

    这一次明知道不可能攻上去,但他们都想试一下是否好用。

    沉寂了七八天的战场再一次出现了厮杀,效果出乎所有首领的意料,出奇的好。

    选出攻城的几十人都不是最强的勇士,只是作为炮灰尝试,可就是这些人却取得了几天前部族精锐都没有取得的战果。

    这一次尝试攻城的指挥是达兀,这是各个部族首领一致要求的,虽然老首领不情愿,却也无可奈何。

    达兀搭建的第一座木台在城邑的西北角,并不是城邑的正前面,这也是他前几天总结出的办法。

    因为阳关城是直角城,不是内凹多变形,所以西边城墙上的人无法攻击北面的敌人形成交叉投射,选择西北角攻城,城中的守军也只能缩短接触面,单位面积之内所能部署的士兵不多。

    达兀未必明白其中的计算方式,但却用天赋做到了知其然,一旦打起来,城墙西面的守军只能干看着。

    木台上的弓手可以看清城墙上的人,也能防备城中的弓手齐射,比起之前在城下仰头乱射要舒服的多。

    几十个拼凑出来的攻城炮灰在弓手的掩护下,竟然有人摸上了城墙,几天前这可是部族中最强壮的勇士都做不到的事。

    虽然站了没有一个呼吸就被人捅了下去,可站上去那一脚还是让城外的首领信心大振。

    夜晚收兵,首领们一扫前些天的沉闷,整个营地中都在回荡着达兀的名字,不少人说道:“要是前些天就让达兀指挥,只怕咱们现在都能进城了!”

    这些话有意无意地在营地传遍,帐篷中的几个小部族的首领虽然没有直接这样说,可是却用草原规矩中最尊贵的礼节将他们的羊腿献给了达兀。

    “再有十天,咱们搭起来更多的木台,那些人就守不住了!”

    “对啊,你看到了吗?今天城内的那些弓手都没齐射,咱们的人压住了城墙上的人。西边的敌人干着急,可是西边也有人,他们也不敢过去……达兀的办法真是不错。”

    “就是修起来太慢了……咱们要分七八百人砍树,两个人抗一根走那么远,一天也就抗几根,而且还得用石头堆好……你说对面的城是怎么修起来的?”

    慢归慢,不解归不解,可城外的木台还是一天天地修了起来,达兀的名气也一天天地响亮。

    虽然各部的肉干和羊也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可胜利就在眼前,谁都不想撤走。

    达兀派出去的骑手带回来一个消息,在阳关以南半天路远的地方,还有一座城邑,但是只有女人孩子,只要把阳关城中的男人杀光,就可以抢那座城。

    回来的骑手用匮乏的语言描绘着自己所看到的宏伟和壮丽,尤其是城外那郁郁葱葱的牧草连绵成片,马很喜欢吃,而且很多很多,几乎没有杂草——事实上那是越冬的麦子。

    种种亲眼所见的希望让首领们硬撑下去,最多还有十天,就能攻下这座城,这时候谁再想着退走那就是脑袋被马蹄子踢了!

    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些希望也是陈健所希望他们希望的。

    十一月十五的傍晚,草原诸部的首领更加兴奋,木塔上的人回报说城中失火了,烧了好几间靠近城门的屋子,浓烟滚滚。

    他们以为战争之灵在庇护他们,于是大声欢笑,希望这把火越烧越旺,最好把整个阳关城烧毁。

    然而带来这场大火的不是战争之灵,而是他们的敌人陈健。

    今天没有风,天气也有些潮湿,所以艾草和马粪烧出的烟尘在湿润的空气中弥漫开,将阳关城中的一些地方遮避住。

    那些匆忙去救火的人抱着的也不是水,而是湿马粪,沤在了火堆上闷出了浓烟。

    趁着夕阳落山月亮未出的时机,城中的人在白烟的遮蔽下悄悄搬开了挡住城门的木头,两支军队在夜色的掩护在集结在了可以打开的城门附近。

    十几天的时间,陈健一直没有袭扰过敌人,敌人在胜利唾手可得的自信中逐渐开始松懈,夜晚营地的守卫不再森严。

    围城的一方犯的错很多,比如没有挖壕沟扎木栅困城,城外一片平坦,似乎脱光了衣衫在等着别人夜袭;比如他们搭建木塔的木头都是就近取材的松树;再比如他们不会种地没有工具所以不会挖土,箭台都是木头的。

    出城袭扰的人大约两百,南面分了一百三十多人,大部分都是新军和以往打过几次仗的老兵。

    南面的任务是去袭扰东南角的围城营地,要打的狠一些,造成一种全城突围的假象,调动西北角的人去支援。

    带队的是狼皮,陈健用木炭画出了简单的图,指着上面道:“南面营地也就**百人,咱们安静了十几天,他们根本想不到咱们会出城。你带人直奔营地,弄的动静大一点……但是也别把他们真的打崩了。”

    又叫过沉稳有余的橡子道:“你在塔楼上看着,今晚上月亮很圆,外面能看的清楚。西北角去东南角支援,就算骑马也得好久,我算了一下他们跑过去的时间,你盯着点,他们到了我说的地方,就在塔楼上点火,击鼓让狼皮在他们支援之前回来。”

    “狼皮,你一定要看着点城内,一旦起火了或是听到鼓声,立刻撤回。我把所有的新军弓手都派给你,撤回的时候让弓手压阵。”

    “那你呢?”

    “我带人去北边,烧了他们的箭台和木塔。你们弄的动静越大,我这边也就越容易。要知道,他们一直以为咱们只有三四百人,站在他们的角度来看,咱们肯定是想跑,而不是仅仅为了烧木台。”

    嘱咐完这一切,陈健来到了北门,那里集结着新军所有的剑盾兵,这是今晚上的主力,南门的那些人只是佯攻。

    他还不想把敌人打散,步兵对骑兵的击溃战毫无意义,夜晚追击也打不出战果。

    剑盾兵附近没有任何的其余人,纵然娥黾主动请战,陈健还是拒绝了,只让他跟着狼皮一起行动,夜袭没什么危险,正好可以给这个年轻的孩子一个炫耀自己部族武力的机会。

    赶走娥黾的目的还有一个,那就是今晚上将会是这个世界历史上火药的首秀。

    北门的集合地上,两个陈健信任的族人抬来了两个大筐,上面盖着防潮的桦树皮和麦草。

    陈健先点了十根火绳,用桦树皮做的卷筒挡住火光,分发给那些剑盾兵。

    分给火绳的剑盾兵一人背着一大捆的桦树皮和松脂球,火绳在缓慢的燃烧,火光被树皮筒遮住,看不出来。(未完待续。)

第五十章 反击(二)

    没有分到火绳的士兵领取了筐中的麻布包,不是陶雷,那东西陈健以后还有用,今晚上的目的是放火,不能弄出太吓人的动静,真给他们吓跑了反而不好。

    麻布包里装着火药,数量不多,但作为引火物和易燃物已有了足够的资格,在没有打火机、火柴的岁月里,这种火药包只需要一根火绳就可以在几秒之内生火。

    这些剑盾兵只用石球训练过,陈健绝对不敢让他们去扔为数不多的陶雷。

    想都不用想,这些人自己都没有听过那种惊雷般的声响,扔出去对面会乱掉,这边也会惊慌,甚至可能把陶雷握在手里忘了往外扔。

    月亮出来后,阳关城中寂然无声,夜袭的士兵们蹲在城门口吃着发下来的肉干,小声地交谈着,好奇地看着手中的麻布包,猜不到里面有什么东西。

    打仗要有天时,陈健隐忍了十几天,总算等到了月圆的时候,这样夜袭就不需要打火把。部族中人经常狩猎,人口密度不大猎物不少,加之有了新的烹饪方法,开始食用动物的内脏而不是扔掉,并没有太多的夜盲症状。

    南门夜袭的队伍中没有火药,他们拿着浸泡过动物油脂和松脂的没点燃的火把,等到冲进营地后再点燃。

    东南营地并没有支起木塔和箭台,草原部族的人数不够,不可能四面围城,没有合适的工具,一座箭台已经让他们力不从心,只能选择北面作为重点,东南营地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陈健开城逃走和攻城时牵制。

    等到月亮升到头顶的时候,南门悄悄打开,狼皮带着的一百多人离开了阳关,朝着围城的东南方营地摸过去。

    或许是阳关从没有主动出击过,东南营地的敌人没有太多的防备,只留下了几个人在外面值夜。

    因为太冷,几个职业的人都蹲在火堆旁烤火,交谈着从达兀那里听来的关于夏城的传闻,幻想着破城之后自己能分到几名奴隶。

    “要是咱们跟着达兀就好了……你们听说了吗?达兀部族的人战利品都是按照杀敌分的,达兀十份就留下一份。咱们可就不同了……”

    “小点声,不要乱说,昨天不是有人谈论这事挨打了吗?你也想挨打啊?”

    发牢骚的那个人立刻害怕地看了看四周,确定身后没人,这才放心。火堆旁的人被那个提醒的人扫了兴,不再谈论这些事,站起身来准备活动活动。

    说话那人站起身看了看远处,愣了一瞬,揉了揉眼睛,这才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月光下,几十步之外,一群人正朝这边摸过来。

    “有人!”

    草丛中的狼皮听到了那人的叫喊,不等他发话,身边的弓手立刻引弓。

    火堆是最好的信标,比起靶子还要明显,顷刻间几十支羽箭倾泻到了火堆旁。

    一时未死的大声喊叫,打破了夜空的宁静。

    狼皮知道偷袭已不可能,在城中早已经将这营地记在心中,首领所在的帐篷就在中间。

    “姬夏说让咱们弄的动静大点,那就直冲他们首领的帐篷,只要他们首领跑了,就算再多的人也不可能伤到咱们。”

    此时帐篷中陆续有人听到了预警,慌乱地跑出来,帐篷附近的火堆成了最好的指引物。

    弓手们齐射了一轮,狼皮带着人冲到了火堆旁,点燃了带出来的浸泡了大量易燃物的火把,胡乱地朝着那些皮子缝制的帐篷扔去。

    东南营地有**百人,狼皮手中只有不到二百,但是以有心算无心,以有组织对抗无组织,对面根本没有形成任何有效的抵抗。

    大多是三三两两的人胡乱地逃走,或是勇气满满地朝着百十人冲过来,被集结在一起的弓手射成了刺猬。

    混乱中,狼皮严禁族人追杀,而是集中在一起直插对面首领的帐篷。

    火光中狼皮看到了十几个人护着两个人向南跑去,跟在狼皮身边的娥黾喊道:“那定时敌人的首领,咱们追上去,杀了他们,大功一件。”

    娥黾正要领人去追,被狼皮拽住道:“不要去追,首领一跑他们没人指挥,咱们正好多杀些人。姬夏说,对面是按部族扎营的,首领很多,杀了首领什么用都没有,那些族人会被其余部族吞并,反而不好,十个手指头就会变成一个拳头。首领嘛,越多越好。姬夏让咱们去杀他们的战马。”

    两个首领逃走后,整个营地再没有人能够将兵力集结起来,略微有些血性的各自为战,但更多的是不知所措惊慌逃窜。

    集结在一起的袭击者如同狩猎一样猎杀着毫无组织的人群,几乎不废什么力气冲到了马群附近开始屠戮。

    点燃的火把四处乱扔,升腾的火柱和叫喊声在夜晚格外地清晰,西北边营地中早有人发现了东南角的问题,急忙赶到了首领的帐篷。

    几个首领已经到了老首领的帐篷中,在来之前集结了族人守卫。

    “东南边出事了。”

    “看到了,城里的人是想跑?”

    “肯定是,这些天达兀的办法让他们撑不住了,你听这声音这么乱,肯定是全都跑了。他们一共也就三四百人,东南营地可是有近千人,要是人少哪能乱成这样?”

    “达兀,现在怎么办?咱们进城?”

    达兀没有说话,老首领不满了咳嗽了一声,说道:“城内的人肯定是想跑,这城先不急着进,城里没什么东西,反倒是要让他们跑回南边的大城里,咱们就不好攻打了。好东西和奴隶都在南面的大城里,这些人不除,得了这座城也没用。这些人除掉,南面那座只有女人孩子的大城便是秋天水泡子里的鱼,想什么时候吃就能什么时候吃。”

    老首领对围城不甚了了,可是论起平地打仗并不差,他判断的情况让首领们频频点头,都觉得有道理。

    “这样,各个部族选出好手,达兀你带着他们,跟着那群人。不要攻击,靠投矛标枪袭扰,让他们走不远。要是他们四散奔逃,那就让骑手追杀;要是列阵对抗,就袭扰让他们走不动。”

    达兀有些无奈地同意了,他是希望靠着自己的办法攻下城邑,这样将来草原诸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肯定会记得是谁想到了堆箭台木塔的主意。

    可他没想到里面的人竟然在今夜逃走了,这样一来打败了他们的还是老首领,平地上打仗老首领不差,这样的分配很合理,他没有理由拒绝,只好领命。

    老首领的眼袋肿的高高的,这几天心急如焚火气太大,常年骑无鞍马留下的老毛病发作,想尿而不得,此时听到对面终于弃城逃走的消息,兴奋的竟有了些尿意。

    苍老不仅仅源于身体,有时候也会因为心的憔悴,常年骑无鞍马毁了他的前列腺,以往在胜利的荣光和权利的征服中被压制,这些天久攻不下,心也终于苍老。

    如今陈健逃走的消息再一次让他的心活泛起来,头脑也比前些天清醒了许多,从围城到现在整整十三天,他第一次自信满满地下达着命令,这些命令不会再有人反对。

    “在达兀去袭扰他们的时候,其余人立刻点齐族人,咱们今晚上就把那些人围住。明天早晨入城吃了饭便杀光他们,下午去南边的大城,女人孩子都做奴隶!有抓到他们的首领的,不要杀死,我要把他钉死在木头上!”

    首领们嚎叫着,一扫这些天的怨气,纷纷选出了自己部族中骑马的好手,人不多,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但是用来袭扰牵制减慢对面的行军速度已经足够。

    对面面对这样的袭扰,只能列出军阵,否则在夜里四散,这百十人就足以将三四百人追杀干净。

    达兀留下了哈默在营地中,为明天天亮后的决战准备,自己带着各个部族中的好手先行一步。

    人少行动就快,达兀这百十人骑马先出发后,剩下去追击的人才集结完毕,留下了一半的人守在营地。

    陈健在城中等待着时机,等到对面营地发出乱哄哄的声响,数百人往东南边奔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城门被推开,已经等了半夜的剑盾兵跟在陈健的后面。

    营地中生起了大量的篝火,留守营地的草原部族再无睡意,等待着天亮后的战斗。

    至少,这场无趣而又痛苦的围城战就要结束了。

    木塔和箭台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守卫,陈健让族人将桦树皮和松脂球放在西北角,等回来点燃的时候西北风可以让火势迅速蔓延。

    这次出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烧毁会对阳关造成威胁的箭台和木塔,而是要做一个绝户计,烧杀对方的战马。

    从一开始他就始终想着打一场歼灭战,这样能让草原两三年之内没有威胁,而对付靠战马机动的草原部族很难打出歼灭战,因为他们有四条腿,打不过可以跑。

    即便阳关城中的六百人可以靠军阵和训练对抗这些人,可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一直在对方手中。

    一旦战马死掉一大半,就算想跑,陈健也可以黏住对方,让他们永远回不去。

    守城平淡如水古井无波,那是因为守城一方有在平原会战中战胜攻城一方的底气和实力,只是他在等待机会以便抓住战役的主动权而已。

    靠近到对面营地,陈健和身边的几个剑盾兵拽出了点燃的火绳,接过麻布火药包点燃,朝着对面的人群投掷了过去。

    闪烁的火星在空中飞舞,哈默惊讶地看着半空中飞舞的火星,很漂亮,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十几个点燃的麻布包落地后没有爆炸,在人群最密集的地方闪烁出了紫色的炽烈光芒,刺鼻的味道和如同雷电落地一般的烟火效果让对面营顿时乱起来了。

    几个火药包落在了人的身上,常年不梳洗和食用羊肉让他们身上布满了油污,头发和兽皮迅速地燃烧起来,捂着眼睛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想要熄灭燃烧的火焰。

    可这火焰烧的太快,比起草原上最干燥的枯草烧的都要快,只是一眨眼就烧便了全身。

    一个火药包落在哈默的脚下,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接着就是一声轻微的爆响和一团青烟包裹的火光,周围被照的雪亮,刺痛了他的双眼。

    硝烟中,哈默做出了一个让族人和他自己都惊诧的动作,勇猛的他竟然扔掉了武器向后逃走,一边跑一边惊魂未定地呼喊着。

    眼睛带来的刺痛伤不到勇士坚韧的心,可那团紫色的火光却让哈默彻底崩溃,这是哈默平生第一次在战斗中将背露给了敌人。

    以往面对在强大的敌人和野兽,他都不会逃走,可面对这团火光,再强大的人,又如何能够对抗雷电之灵?除了雷电之灵,又有谁能掌控这样炫目的光芒?

    奔逃中,数十个惊恐的声音怪叫着:“雷电之灵!雷电之灵!”

    这绝望的声音传遍了营地,每一个看到闪光的人心中都涌出这样的念头,以往对神灵越是虔诚,这种恐惧的念头也就越甚。信奉着万物有灵的他们亲眼看到了神话中的力量,内心已然崩溃。

    的确,这些火药包没有太大的响声,可同样,原始部族的雷神总是有两个人,雷神和电神是分开的。

    光速和音速的差距,从来都是先有闪光再有雷声,那些创造故事的巫灵祭司很自然地选择了最简单也是这个时代最合理的解释:一位神灵掌管着劈开黑暗的闪光,一位神灵掌管着天地间的战鼓,他们两个共用一个神格,掌管战鼓的神灵只是掌管电光的仆从。

    巫灵祭司们声称他们得到了雷电之灵的眷顾,他们可以用人皮做出敲得很响的战鼓,可从没有一个巫灵祭司掌握了闪电的力量,如今这力量却在敌人的手中闪烁。

    十几个火药包下去,对面营地聚集的人已经彻底崩溃,刚刚褪去蛮荒的时代,火药的第一次闪光充满了神话色彩。

    然而不只是对面营地,陈健自己这边的剑盾兵也愣住了。

    他们看着对面接连不断的闪光和迅速点燃的帐篷,握着火药包的手有些颤抖,几个人吓得不断在那嘀咕着什么。

    也幸好第一次投掷的不是能够爆炸的陶雷,只是可以剧烈爆燃发光的火药袋,否则的话这些剑盾兵可能真的会把点燃的陶雷握在手里忘记扔出。

    陈健大喊了一声,那些剑盾兵才反应过来,抽出了短剑,朝着混乱的人群发动了一次冲锋。

    如同切进羊油中的热刀子,这是剑盾兵们最轻松的一次冲锋,仿佛是在训练场上,对面几乎没有什么抵抗,甚至有人跪在地上伸着脑袋等死,临死前还在念念有词。

    那些浑身被点燃如同一个大火球一样的人用沙哑而疯狂的叫喊和扭曲痛苦的身形宣告着这种力量的强大,冲进人群的剑盾兵们将整个营地撕开,分成两半,混乱中转向了拴马的地方。

    对于这种出现在城邑不到一年的动物,剑盾兵们都很喜爱,可陈健的命令却是杀烧掉。

    点燃的马尾,燃烧的马鬃,被刺伤后疯逃的马匹让营地更加的混乱。

    这些马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闪光,只想逃离眼前这些浑身是血疯狂砍杀的魔鬼,冲进了营地,不去管拦在身前的是不是主人,用胸脯将他们撞到,抬起蹄子重重地塌下。

    陈健浑身沾着马血,正把一团浸润了松脂的麻布包扔到了一群马中,浑身是血的他看着浑身毛发燃烧的战马,仰天大笑。

    七八百匹马被烧光了马鬃或是被砍死砍伤,更多的马匹逃到了树林中。

    失去了这些马,草原诸部不能想打就打、打不过就跑了,陈健手中还有一百多骑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对方剩下的骑手,控制战场的侧翼和追击溃兵。

    经此一袭,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已经掌握在了他的手中。(未完待续。)

第五十一章 决战(上)

    清理完最后的马匹,营地中仍然混乱不堪,陈健带着族人从容地在对方的主力撤回来之前回到了阳关。

    途径箭台木塔的时候还不忘点了一把火,风助火势,融化的松脂球在初冬干燥的树木上快速燃烧。

    草原诸部为了修建这些木塔箭台用了数百人十天的时间,可一把火却能在几个时辰之内让它们化为灰烬。

    撤回到阳关,守城的士兵自发地叫喊着陈健的名字,如此盛大的篝火中,欢声震天。

    狼皮那边也已经返回,没有杀多少人,但是东南营地的马匹已然所剩无几。

    陈健站在城墙上看着外面的火焰,下令道:“今晚上除了值夜的人全部休息,分出三十人在天亮之前做饭,天一亮就出城准备决战,让草原诸部有来无回,五年之内再不敢南下。”

    命令下来,族人们却难以安睡,城上的人看到了数百步之外的闪光,不知道那是什么,询问着跟着陈健出去的剑盾兵。

    可是剑盾兵们却缄口不言,实在问的急了便喊道:“别害我啊哥哥!要挨鞭子的!”

    问的人知道陈健平日笑呵呵的,可一旦涉及到军法,他肯定不会含糊,只好不再问。

    最想知道这些事的是娥黾,他虽然没有看到那些闪光,但回到阳关后这件事已经被传遍,可问了几个人都没有回答,心中越发好奇。

    阳关城中想知道那闪光是什么的多为好奇,而阳关城外也想知道闪光是什么的却不只是好奇这么简单了。

    回来的首领们收拢着逃走的族人和马匹,尽量让彻底混乱的营地安静下来,可是效果寥寥,大量的马匹跑到了树林中找不到,一些人也逃到了树林中。

    死伤不多,两个营地加起来才死了不到百人,可是战马只剩下了四五百匹,能骑的就更少了。

    整个营地都在恐慌不安地说着一个神话:对面的首领是雷神的儿子,可以操控雷电的力量,紫色的火焰将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化为火海。

    对于不相信这一切的首领,有人抬来了几具烧的蜷缩的焦黑尸体,蛋白质的焦臭味道配合上硝烟硫磺的怪味,竟然和恐惧这个词联系在了一起。

    没有救火的工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好容易搭建起来的箭台燃烧成灰烬,四周的温度已高,就算救也来不及了。

    营地里到处是烧焦的帐篷干草,被踩踏伤残嚎叫的人,还有那些趴在地上流血不止瞪着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战马。

    达兀看着残破的营地和死伤的马匹,举起鞭子狠狠地抽在了哈默的脸上,喝道:“他们城中能有多少人?东南营地那边少说有一百多人,咱们这边最多也就有七八十人。营地里可留下了几百人呢!就不算其余部族的,咱们部族还有二百多人,怎么就能让他们打成这样?死的死,跑的跑,就剩下了三四百匹能作战的马,还都被惊住了!你们呢?连敌人的一个人头都没留下!”

    “哈默,你是部族的勇士,草原上都知道你的名字,可你干了什么?几百人,被对面的几十人吓破了胆子?”

    哈默低着头,跪在地上,没有用手摸一下**的疼痛的脸,而是用惊恐的声音说道:“达兀首领,他们……他们有雷神的力量,嘭的一声就像闪电!这可是冬天啊,就算是雷神,到了冬天也会和青蛙一样睡着……他们比雷神还厉害!”

    达兀虽然气愤,但还保持着冷静。他了解哈默,知道哈默的为人和勇武。

    嗅着空气中弥漫的古怪味道,达兀不相信这世上有人可以拥有这样的力量……不是基于三观的不信,而是如果对面的首领有这样的力量,又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围这么久?

    达兀哼了一声,让哈默起来,跟着自己去首领议事那里,远远地就看到老首领一个人站在外面,看着混乱的营地,一动不动,之前那种精神焕发的姿态被这一场火彻底击垮。

    几个首领咒骂着,却没有指责老首领。之前的决断是他们都同意的,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

    “回去吧,这城打不下来了。”

    “对面的首领太狡猾了,下午他们的城门明明是关着的,搬开那么多的木头总要有些动静。看来傍晚那场火是他们自己放的,为了就是让他们注意不到。”

    “是啊,从咱们围城开始,他们从没有袭扰过咱们,我还超弄过对面的首领是个蠢货,现在看来,我们才是蠢货。”

    “袭击咱们营地的只有几十个人,咱们营地有几百人!几百人啊!就被他们彻底打垮了,看看留下的这些人,哪还有和对面打的勇气,全都吓破了胆子。”

    “明天一早就离开吧,南面那座城……咱们怕是看不到了。”

    这场火之前,他们还在幻想着明天南下攻下那座大城,可如今只想着怎么离开。

    老首领最后的机会已经被陈健生生毁灭,经此一战,老首领很清楚自己到死都没有让诸部信服的时机了,雄心壮志化为烟尘,他已经不再想着统一诸部,只想着安安稳稳地度过今后的岁月,若是那些难以启齿的病能够治好就是最大的渴盼。

    许久,老首领重重地叹了口气道:“明天收拾一下,后天撤兵吧。今夜慌乱,明天需要平复下族人的恐慌,否则的话咱们后退就成了逃跑,城内有有马的,你们也知道逃走的人面对骑手的追杀是什么后果。”

    其余首领们叹了口气,这时候再争论什么已经没有意义,老首领说的很对。退兵,不是逃跑,这两个弄不清,那要出大事的。

    可哪个部族断后?又该怎么防止被城中的人尾随追杀?

    他们询问着老首领,老首领摇头不语,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心气再说这些事了。

    事到如今,谁也不想断后,谁都想让别人断后,但这个心思此时又没法说出口,那将来是要结仇的。

    太小的部族留下断后没用,大部族的事又都不愿意留下,本该争论不休的事,竟演变成了一阵沉默。

    看着沉默的首领,达兀心头燃烧起了熊熊烈焰,自己等了许久的机会终于来到了!

    所有人都没有办法,所有人都失去了信心,所有人都只想着退走的时候,正是需要一个真正英雄的时候。

    “诸位首领,即便要退,咱们也要杀一些对面的人再走。各个部族的勇士仍在城下,头被割去,咱们就这么回去?那些女人孩子问我们要男人要父亲的时候,我们怎么说?”

    首领们默然无声,好半天才有人说道:“达兀,咱们打不下城的。只能退走了。”

    “打不过的是城还是那些人?”

    “人在城中,城都打不过,怎么打得过人?我们部族死的那么多人,你当我不想把对面首领的脑袋砍下来吗?可是有什么办法?马上就要下雪了,咱们撑不住了。”

    达兀挥手道:“不说城,我只问你们,要是他们出了城,你们可有勇气和他们打一场?”

    几个首领猛然抬头,喊道:“那有什么不敢?”

    要是别人说,他们或许会反驳,可是这番话是达兀说的,如果不出以外,达兀的办法是可以攻下远处的城邑的,如今他这么样说,几个小部族的首领顿时燃起了一丝希望。

    “达兀,你是准备提前埋伏引着他们追咱们?以前还行,咱们马多,可以假装逃走,他们追来的时候伏击。可现在咱们和他们走的一样快,怎么埋伏?”

    有人疑问,也有人喊道:“达兀,只要他们出了城白天和我们打,我们就不怕。他们才几个人?要是你能让他们出城,我和我的族人以后跟随你!”

    “对啊,就算咱们要走,也要让他们流血。而且就这么走了,他们肯定会跟着咱们的,就像上次一样,到处杀咱们的人,烧咱们的帐篷和牧草。”

    大部分首领都对达兀有信心,达兀没有等老首领表态,假装无意地站在了老首领的前面,听着几个部族信誓旦旦地说以后会追随之类的话,压抑着内心的平静,伸出了五根手指道:“五天!诸位首领给我五天时间,我一定让他们出城。到时候要是他们没出来,我和族人留下断后!”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再没有人反对,五天时间,正好可以平复一下族人惊慌的情绪。

    而且达兀自己说了到时候要是对面不出来自己断后,有达兀断后,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离开,这是所有人喜闻乐见的事。

    当夜,达兀没有说到底该怎么办,留给草原部族无限的遐想。

    首领们连夜安抚族人,重新扎营,派出人去树林中寻找那些逃走的人和马,派出了大量人的守卫营地,防止类似的夜袭再度发生。

    东南营地的残兵天刚亮就撤回了西北边,两侧只留下了一些骑手侦查情况。

    士气的低落和兵力的折损,让他们从四面合围变成了重点防御,昨天还想着破城,今天只想着怎么防守。

    达兀回到部族,连夜带人在上游用木头堵塞了河道,将水引向了一处低洼的水泡子。

    天亮的时候,流经阳关的那条小河已经干涸。(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决战(中)

    天刚亮,阳关城中做饭的人早早准备早饭,昨天晚上陈健已经下令,今天早晨准备出兵,一举击破敌人。

    被围困了十几天,虽然没有多少损失,可这种被人围困的感觉真的不好。

    几个负责做饭的人一边谈论着昨晚上的战斗,一边提着水罐去陶管那打水,可到了那里的时候愣住了,水只剩下了几滴。

    他们扔下了陶罐,赶紧去通知了还在熟睡的陈健,陈健迷迷糊糊地登上木塔看了一会,发现河的上游被堵住了,河水流经到了别处。

    这条河本来就不宽,只是草河的支流,很容易就被堵住。

    他是没当回事,阳关城中却炸开了锅,几个人匆匆爬上来,老远就喊道:“姬夏,姬夏,没水了!”

    “慌什么?”

    陈健笑呵呵地走下了木塔,指点着那几个慌张的人道:“没水就没水呗,不是说好了今天出城和他们决战吗?”

    “可大家还没吃饭呢。”

    “那就晚点吃饭。叫人守住城墙,他们要是想跑不能断咱们的水,看来是还不死心呢。狼皮,你带点几十个人带着工具过来。”

    娥黾好奇地看着毫不惊慌谈笑风生的陈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陈建笑道:“娥黾啊,你又要学会点东西,回去后你可得让你父亲给我们城邑送些东西来,这东西可及得上几十头牛。”

    “姬夏叔叔总是有办法的,你说能换几十头牛,那一定能换,我很好奇姬夏叔叔怎么能挖出水来?”

    他说的很恭谨,陈健听得有些别扭。

    很快,当初跟随陈健去矿山挖井的一批人被找了过来,外面的木塔已经被烧了,城内怎么折腾外面都看不到。

    木头撑起井壁,合用的工具和大量的人不停歇地挖掘,在晚饭之前一口井就被挖了出来。

    娥黾看着旁边人用绳子绑着陶罐将水提出,服气地说道:“地下还有水?若是这样的话,日后也不用非要在有河的地方居住了。几十头牛,可是值得。”

    提水的人笑道:“姬夏说要有水,那就一定有办法的,我们一点不怕。”

    虽然说着不怕,可当井里出水的时候,还是有不少的人欢呼雀跃。

    陈健爬上了木塔,看着对面的营地严正以待,百余骑手在城邑四周游荡,准备在自己离开的时候黏住自己。

    整体来说这个办法是极好的,如果没有挖井技术的话,陈健还真得在族人干渴之前撤离,然而他会挖井,而且还在矿山提前演练了一次。

    “狼皮,你带些人,看到不远处那个水坑没有?去那里提水,假装咱们没有井,装的像一些。”

    狼皮应声而去,带着一些人用绳子缀下城,就在附近河道的水坑中取了一些水,对面的骑手没有驱赶,只是远远地看着,那水坑不大,完全不够城内的人喝。

    陈健在城内闲着无事,带着人用泥巴加固了一下水井,顺手弄出一个提水的桔槹,就是一个后面绑着石头的杠杆,可以用很小的力气将水提出来。

    最后在土垒起的井口上刻了一副文字画,大意就是**************,将来若是自己这一世成为历史的一部分,那也是个有趣的传说。

    既然他还有闲心做这些事,城中自然是军心稳定,陈健将储存的肉干全都发了下去,当夜还分发了一点酒水,让族人早吃早睡,好好休息。

    城外,当各个首领远远地看到狼皮带人用绳子缀下城去水坑取水的时候,纷纷赞叹达兀的睿智。

    达兀也凭借此事收获了更多的名气和信服,老首领没有再说什么,大部分首领也直接去询问达兀该怎么办。

    暂时安稳下了军心,达兀让各个部族将剩余能骑乘的马集中在一起,选了一些人在城邑附近逡巡。

    派出了斥候出去查探,确定周围十几里之内再无河水,只有往南大约十五里的地方另有一条小溪。

    达兀让所有部族全都在河水附近扎营,然后分出了三百多人在往南边溪水的毕竟之路上埋伏。

    他的计划是陈健弃城逃走去找水,自己派出骑兵扰乱,主力跟在后面,在埋伏的地方发动攻击,在陈健全力抵抗的时候,背后突袭,前后夹击,一举将陈健击破。

    经过十几天的较量和落星的讲诉,他越发觉得对面那个不曾谋面的首领很狡猾也很强大,就像是狐狸。但他又觉得自己是草原上最好的猎手,再狡猾的狐狸都会成为自己的毛皮。

    只要这次能砍下对面首领的脑袋,达兀觉得自己的威望就足够让草原诸部彻底服气。想要统一诸部是要打的,但不能全都打,必须要争取一部分的支持,也需要其余部族底层的人支持才行。

    从他长大开始,他就梦想着成为草原所有部族的首领,他放弃了其余首领拿走一半战利品的约定俗成的权利、为此不惜被其余的首领唾骂;他牢记着每一个勇猛的族人的名字,在别的首领玩弄女奴的时候,他在无意中夸赞几个人并叫出他们的名字,让那些族人惊诧而又感动;他放弃自己的一部分羊马财物,分给族中的一些人,而别的首领则想办法从族人那里弄……

    这一切,他只为了这一天,而这一天似乎终于来到了,十几年的梦想似乎马上就要实现。

    他已经铺好了所有的路,只差最后一步,将对面那个让老首领苍老、让其余首领无奈的敌人干掉就可以了。

    断水三天后,阳关城中似乎也变得死气沉沉,达兀可以看到城墙上的人变得稀疏,甚至还有几个人在干涸的水坑中挖湿润的泥土,用布挤压着,弄出一些黑色的水含在嘴里……

    “对面的城完了。”

    草原部族的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甚至觉得要是早用这个办法早就解决了,可惜这次出征选出的首领不是达兀。

    有的人已经在考虑,下一次再去劫掠的时候,肯定要选达兀而不是老首领,从搭箭台到断水,怎么看达兀都被老首领要强得多。

    只是他们看到的都是假象,因为木塔被烧,他们不知道城内的真实情况。

    真实的情况是那些喝了泥巴水的人回来后一个个被人取笑,谁叫他们抽签抽的最短。

    井水很充足,人也不多,又挖了两口井,完全够用。这几天吃的也很好,早饭不再只是咸菜,而是有了肉干和咸鱼。

    十一月十九的晚上,城中所有的士兵被通知明早决战,各个伍长开始检查伍中士兵的兵器是否磨的锋利;弓手领取了足额的二十四支羽箭和一根新的柞蚕丝弓弦;库房中的两辆战车轮轴里灌满了动物油脂。

    最大的房间中,所有两队长以上的人全都在这里,看着陈健画在树皮上的图,接受着任务。

    陈健要求每个人都知道这场仗应该怎么打,以让他们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允许他们自由发挥,每个人知道做什么,仗才能打的明白。

    “明天一早,狼皮、橡子、白马,你们三个带着人出城,直奔他们的营地。他们以为咱们会跑,咱们偏不跑,偏要弄出一副垂死挣扎鱼死网破的气势。这一次我不跟着你们,一切由你们自己指挥。”

    “你们三个带三百五十人,直插他们营地,他们营地距离咱们也就不到两里地,你们的阵型窄一些,不要宽正面,诱使他们包抄你们的两翼和后面。”

    他想了一下,用族人能听懂的例子道:“你们就像咱们捶铁时候的砧子,他们就是铁,我就是锤子,要是铁放在地上,砸下去也没有效果。”

    “你们的正面窄一些,他们也不可能死守,肯定会派人抄你们的两翼和后路。我带着人留在城内,他们会以为你们想要拼死一搏,要是败了还可以撤回城内,所以他们必须要留下你们。”

    “城中的新军我来统属,他们能打的人也不多了,这一次是要将他们完全消灭掉,以杀人为目的,不是以击垮他们为目的,这一点一定要弄清楚。”

    “一旦我带着新军冲出去,他们溃退的时候,你们就死命在后面追就行,他们不会有埋伏的,因为他们想不到咱们有水,也想不到咱们不往后退反而要拼命,就算有埋伏也会在南面而不是北面。”

    “追的时候可以以五人小队为单位,不需要整队前进,追杀溃兵用不着列阵,你们不要抓奴隶,只管杀人就是。”

    “新军藏在城内,什么时候他们包抄了你们的侧后了我再出去,让他们来不及调整。你们出去的人,回去都检查一下,不准他们携带石灰包,咱们朝北打,逆风,别迷住自己人的眼睛,这个道理和他们讲清楚了,不要只是告诉他们不该怎么样,要告诉他们为什么不要这么做。”

    “你们听明白这场仗要怎么打了没有?”

    “懂了。”

    “和以前的打法也差不多嘛。”

    陈健笑道:“打仗吗,打来打去就是那么回事,最简单的就是打侧翼或是背后。但是这最简单的办法,想用好可就很难了。你们都回去想想吧。”

    狼皮临走前问道:“健,要不再多给你留些人,你的新军才训了多久?我们既然是鱼饵,不需要太多人,你给我二百个人,我也能撑到你出现。”

    “不必,那些新军是没练多久,可他们都是以前的战兵啊,完全打得过。”

    狼皮想了下,也自放心,最后问道:“他们要是不包抄我的侧后,而是学咱们在营地死守呢?”

    “不可能。营地死守,始终都是对着你的正面,他们人再多也只能和你们正面打,他们又不傻。你知道咱们的计划,他们可不知道。去吧,我这边不用担心,再说了,我不还有两乘战车嘛,这么平整的地面,正好合用,也让娥黾明天开开眼。”(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 决战(下)

    十一月二十日,距离夏城有历法以来的第一个冬至日还有三天,天已经很冷了,到了一年中天最短的时候,太阳升起的也很晚。

    呼吸间从身体里带出的余温在冰冷的空气中化为一团白雾,阳关城中的士兵在伍长的喊叫声中站好,时不时地搓搓手,盼着太阳快点热起来。

    陈健穿戴整齐,站在一辆装有鼓的马车上,驾车的人居左,右边是是一名持戈的族人。

    为了便于族人看清自己,陈健在自己的皮帽子上缀了两根很长的羽毛,他自己敲动了战鼓,让族人安静下来。

    “这里是阳关,是夏城的阳关。将来啊,这里也要开垦土地。死过人的地方,土地会很肥沃,麦子会长得很高很茂。今年咱们本来应该趁着秋末冬初,多开垦些土地的,可是外面的草原上的人并不准我们开垦,围住了我们,要抢走我的族人去当奴隶。”

    “既然他们耽误了我们开垦土地,那就把他们抓来奴隶让他们去给我们开垦!既然他们想要我们的土地,那就永远留下来,做这片土地的肥料。”

    “开城门,他们来了,就永远别再回去!”

    他用力敲击着战鼓,清脆的鼓声在清冷的空气中变得沉闷,沉重的橡木做的城门被拉开,三百多人安静地走过城门,只有踏踏的脚步声。

    这些人在城下排好军阵,迎着初生的太阳,朝着北边的营地缓缓前进。

    队伍中的笛手和鼓手按照训练时的节奏敲打着腰鼓,训练过大半年的士兵下意识地跟着鼓点的节奏迈动着步子,走的很慢,但却很直。

    身后的城门慢慢关上,他们并不害怕,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今天这场仗要怎么打。

    他们所信赖的姬夏没有跟随他们一起出发,但他们知道最终会在战场上见面,当再见到的时候,这场仗已经结束,他们便可以回到几十里之外的夏城,过那种正常而恬适的生活。

    昨天晚上陈健像他们许诺,这场仗抓的奴隶分出来一半,开垦出的土地和收获的粮食将归所有参与这一仗的人,是归他们,而不是归公产和部族。

    逃走的人不但没资格分这些东西,自己也会成为奴隶,和那些圉奴一样,一辈子都在族人的嘲弄和可怜中度过。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除了活下来,陈健刻意营造的阶层划分让这些人感受到了一旦被族人排挤的恐惧,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比之军法官中的鞭子还要可怕。

    石山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排,他并不害怕那些惩罚,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犯那样的错,就像是火可以烧死人,但如果不站到火里,也就不会被烧死。

    他的身边跟着那些和他一起从草原逃回来的人,十几天的围城战,他的身上又多了三串挂坠,自己那块陶板上要杀的人又多了三个。

    陶板不容易携带,所以他把换下来的弓弦带在了身上,用很久前部族结绳记事的办法记载着自己的仇恨,如今上面已经系了十一个死结,还差很多。

    他在队伍的正中央,看不到两翼和身后的情况,两边都是自己常见的族人,他归狼皮管着,他们的左边是白马带着的人,石山可以看到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骑马,而是戴着一个和陈健一样的插着羽毛的皮帽子。

    多看了几眼两侧,但脚步并没有慌乱,作为四族中的一员,很早他就开始接受那些枯燥的排队训练,鼓声和脚步声已经融为一体,闭着眼睛也能走的和两侧一样齐。

    鼓声中,他越过了那些族人提前插好的用来测距的桩子,至今对面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也就没有拆除。

    走过最后一根桩子,他无聊地开始数着自己的步数,最后一根桩子距离城邑有一百八十步,正好是弓箭抛射的极限。

    越过了木桩,又数了四百步,鼓声忽然停歇,随后重重地敲击了三声。

    身后传来了狼皮的喊声:“停步,整队,弓手上前五步!”

    左侧的白马和右侧的橡子喊的命令和狼皮不同,石山也不去听他们的,而是根据着命令,呼喊着自己两队中的弓手朝前走了五步。

    那几个从草原上活着回来的弓手摸了摸桦树皮筒做的箭袋,里面的羽箭让他很安心。

    两个箭筒,左边的是近射用的重箭,右边是远射的轻箭,拇指上带的是鹿角扳指,除了新军外其余人都是陶扳指,他们并不是新军,但作为上一次从草原回来的奖励,分的鹿角扳指。

    对面也传来了阵阵鼓声,石山抬起头看了看前方,对面营地也正在整队,距离还有三百多步,正对着的地方竖着一根高高的木杆子,上面挂着一些狼尾巴。

    这几天守城过程中他已经看出来了些门道,那个挂着狼尾巴的杆子就是对面首领在的地方。

    “看来是要直接冲他们的首领?对面的人还真不少。”

    石山猜的不错,那根狼尾巴木杆子上的确就是草原诸部的首领,老首领还站在木杆子下,但就在值守的人发现城中出兵的时候,各个首领们商量决定后,决定让达兀指挥这场仗。

    意气风发的达兀骑着马上,站在一个小斜坡上看着夏城的军队,郑重地说道:“我以为他们会弃城逃走,没想到他们没跑,而是要和咱们拼死打一场。这群人很厉害,渴了三天,竟然还有这样的精气神,很难打啊。”

    “就算难打又怎么样?他们人不多,只能拼死一搏,准备直冲咱们呢。一共三百五十多人,城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出来了吧?城里也就剩下几十人看着城,我看咱们分出来一些人和这群人,另外些人直接把城攻下来……”

    “瞎说,这怎么行?只要这群人死了,城就是烤熟的肉,飞不掉的。咱们真正能打的也不多,能像他们这样的也就几百,又分出了一些人去南面埋伏,谁知道他们竟然不跑……”

    “是啊,这也是一群勇士啊,就像晚上飞到火里的蛾子一样,不过就算再勇猛也逃不过被烧死。”

    达兀笑了笑,赞同了这个说法,他喜欢称赞敌人,如果要是敌人不勇猛,自己这些人打了这么久都没有办法,那自己又算什么呢?

    虽然第一次被选为军事首领难以遏制内心的兴奋,可达兀也知道这时候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只有将这群人彻底打败,才能圆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希望。

    想要指挥好各个部族的人也不容易,每个部族只有自己部族的首领才能指挥的动,比起对面如有臂使的,还是差了很多。

    自己这边的人的确比对面多出不少,可那只是单纯的数字,除了死伤的,还剩下两千多,分出去几百去了南面埋伏,留下一些人守卫营地和堤坝防止被城中的人偷袭,再留下一些人压阵,真正能用的也就一千多一些。

    轻咳一声,第一次指挥自己的父亲,很恭谨地说道:“父亲,您和哥哥守在这里,他们肯定会拼死冲击咱们的大纛,他们拼死一搏,这时候正是最拼命的时候,就像是咱们训鹰一样,得让他们没了气势,才能一举将他们全都杀掉。”

    他的哥哥前几天夜里被狼皮突袭时逃走,导致了营地被烧,首领们都颇为不满,此时竟然被弟弟指挥,怒道:“让我们守在这里,你要干什么?还不是想把我们的人都耗死在这?是啊,父亲和我们的族人都死了,你达兀就是草原上最大的部族了,想的真好!”

    达兀咬着牙,深吸了几口气压抑住内心的怒火,看着那些略微疑惑的首领,尽量诚恳地说道:“我达兀要是这么想,让我死后灵魂和**一起腐烂,一辈子都得不到战争之灵的护佑!”

    随后他解释道:“你们部族的人最多,他们最凶猛,换了别的部族肯定顶不住。你们不需要顶太久,只要消耗了他们的气势,我就带人攻击他们的侧后。你看到没有?他们中间有将近二百人,两侧人少,两侧的人肯定是防着咱们包抄的。这群人不好打,不是草原上那些一冲就散的部族,你们想想,草原山打仗,可有一打打十几天的时候吗?我是为了整个草原的族人着想,我没有想我自己。”

    “这样吧,我分出一百族人到这边,这总行了吧?”

    他做出了让步,其余人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或多或少地信了他的话。

    这些人觉得这场仗已经必胜了,可达兀却知道这群人真的不好打,看看他们从城下一路走到这里,几百步的距离,军阵竟然还齐整,他就知道这和草原上那些部族完全不一样。

    草原打仗并不是全靠骑马,只有烧杀抢掠的时候骑马才有用,真正打仗的时候还是要靠下马的步兵。

    达兀为了证明自己的城邑,将部族中步战最强的几个人和落星部族的一些人派去了大纛附近,归老首领指挥,自己则带人先小规模骚扰侧翼,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带着主力围堵后方。

    听着对面整齐的踏步声,整个大地都在跟着颤抖,终于到了相距百五十步的地方,达兀听到了对面一个戴着羽毛皮帽的人大声喊了几句他听不懂的话,接着对面就传来了一阵鼓声。

    对面的军阵中,石山听懂了鼓声,那是示意弓手准备。

    石山看到两侧白马和橡子那边的弓手也和他们一样,站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狼皮在后面大喊道:“轻箭,射!”(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全歼(上)

    吱呀的弓声和羽箭的破空声宣告了这场决战的开始,石山将弓拉到了耳后,他觉得自己再用力一点弓身都会断掉。

    可惜他们不是新军,不知道抛射的角度,只能凭着感觉,射出了第一轮羽箭。

    箭支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了对面的人群中,石山看不清自己是不是射中了,但能看到这一轮齐射对面有十几个人中箭。

    三轮羽箭之后,对面的弓手靠近了一些,也开始还射,鼓声再一次敲响,石山举起了盾,跟随者鼓声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了弓手的身后。

    弓手们又射了一轮后,按照各自的队伍分开,回到了自己的队伍当中。

    一两二十五人,十二个弓手,两个五人肉搏小队,三个人用短剑和盾,为身后的人挡住。

    弓手抛射后在队伍的缝隙中跟随队伍前进,石山走在最前面,将盾支在身前,右手握着铜剑,三个人举着盾形成一个正面,挡住来自前方直射的羽箭,至于抛射来的,威胁并不算大。

    “向前,十步!”

    身后传来的命令,再由各个两队的队长回应一声示意自己听到了,石山眼睛瞟着两侧其余的小队,向前迈了十步停住。

    弓手们在队伍停下后,立刻拉弓回射,作为进攻方他们已经靠近到对面几十步的距离。

    石山觉得自己的盾又被射中了一箭,这一次离得近了,箭透过了藤条和皮子,石头做的箭头穿了进来。

    自己身边的弓手也已经不再齐射,而是在空隙中抓住机会单独直射,沉重的箭头在几十步距离内威胁极大。

    鼓声再次响起,整个队伍又向前挪动了十步,石山侧头看了一下对面,他认出了那天在城下和他对射的哈默,那个很厉害的弓手。

    自己身边又有两个人被射中,倒在后面不知死活,石山握紧了铜剑,深吸一口气,知道马上就要发动冲击了。

    果不其然,身后的战鼓也急促的敲响,弓手们抓紧机会急射了一轮,几支羽箭朝着哈默飞去,可惜没有射中,石山骂了一声,但对面因为这一次近距离的重箭第一排也变得稀疏。

    “冲锋!”

    身后传来了命令,石山将手肘套在盾上,大声叫喊着,紧跟在弓手射出的羽箭后面朝前全速奔跑。

    轰……

    石山的盾狠狠地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全速冲击下对方身子一晃,石山身子向前一挺,短剑刺中了对方的小腹,抽出短剑推倒了那个人,身后的五人小队也已经跟了上来。

    两支石矛捅来,石山的盾已经被扎破了,但他还是挡住了对面的突刺,身后的矛手向前,伸出长矛插中了对面的人,挺着长矛跟在石山的后面。

    对面的哈默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打仗的办法,之前他就见过,这些天他一直在想怎么对付这种打仗的办法。

    他想了很多办法,可是真正能用的一个没有,那需要族人之间的配合,可是族人打仗从来都是靠勇气,也不可能和这群人一样用这种办法打仗。

    作为达兀部族的人,他和一批落星部族的人被分到了第一线,他们暂时归老首领统领。

    他的手中拿着一支铁头木柄的短矛,刚才的对射中他射死了对面的三个人,对面的弓手都很差劲,可是对面的弓手跟在军阵的后面,在军阵停下掩护的时候还射,自己这边也死了不少的人。

    对面发动冲锋的时候,哈默也带着十几个人冲了出去,可是刚刚相遇,自己身边就死了六个。

    经历着上次被吓得逃走的耻辱,这一次他发誓要洗刷自己的耻辱,所以根本不管身边的人又被长矛刺中,自己拨开了刺出的长矛,冲到了盾排的前面,正要朝着石山露出的腿扎过去,旁边的剑盾手立刻向前一撞,短剑直刺哈默的左侧。

    哈默知道自己就算刺中了敌人自己也得死,一弯腰向后一闪,可后面的长矛又一次挺出,无奈之下之后退后,连退了两步这才躲开那些可恶的长矛。

    哈默身边的另一名勇士绕到了对面小队的侧面,可是那些既能勾杀又能刺的带着矛尖的戈将好容易突进去的那个人勾死。

    死了七个人,好容易冲到了盾牌前面,可因为对面的配合,又只好重新退回去,哈默惊恐地发现长矛控制的两步半的距离恐怕根本迈步过去。

    这些刺出的矛和侧翼的戈加上前面的剑盾,形成了一道不可能逾越的墙,而这道墙是不断向前推进的!

    除非一举将对面的小队都杀死,杀不死的话就只能重新开始,每一次进退都要死人的。

    哈默身旁的陨星部族的一些人已经向后退却,后面又传来一阵鼓声,又一批人冲了过来,可是双方已经厮杀在了一起,没办法形成冲击,整个战场都焦灼在一起,难分彼此。

    石山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步伐,可两侧的小队尽量平齐,靠他们掩护自己的侧面,刚刚的冲击他杀了一个,身后的矛手个戈手杀了五个。

    对面又冲过来一个人,和他一样拿着盾,石山觉得对面的盾一定是学自己城邑的办法。

    那个拿盾的草原族人伸手很敏捷,避开了长矛的突刺,冲到了石山身旁,侧身一闪,举起了石斧朝着石山的盾上砸去,石山的盾已经破损,这一斧子下去,盾根本承受不住。

    身边的队友在应付别人,石山大吼了一声,用尽全力朝着对面身上靠过去,这种近距离的搏斗,离得越近,斧子锤子之类的钝器也就越难发力。

    盾被石斧砸碎,但石山也已经贴在了对方身前,肩膀被对方的石斧砸中,但是盾卸去了一些力量,并不太严重,在贴近对方的瞬间,短剑刺出,插进了对方只有一层毛皮保护的身体。

    抽出短剑,抢过对方的盾,左手因为肩伤已经有些抬不起来,幸好还有一层藤条甲防护,否则肩膀就要碎了。

    尽管各个队长在尽力维持着阵线的平直,可随着战斗的进行,终于犬牙交错成了锯齿状。

    这些锯齿状的交接处躺着很多的尸体,血腥味在空气中变得让人狂躁,身后咚咚的鼓声如同心跳一样让这些人焦躁不安,只想将心中的焦躁化为怒气。

    大纛之下,第一次和夏城正式交战的首领们有些呆滞,只是短暂的冲锋,自己最前面一批人已经有了崩溃的迹象。

    他们以为没有阳关的保护,他们不会惧怕对面的人,对于哈默说的人要是超过数百,要三五倍的人才能战胜的说法他们嗤之以鼻。

    可今天对面的这群人彻底颠覆了他们对战争的看法,他们看得出来,对面的人未必比自己的族人强壮多少,可是这才一会的战斗,对面的阵型还在稳健,自己这边已经被突进来三十多步了。

    老首领身边的勇士也都派了出去,这时候必须要撑住,除了勇士,那些其余的族人很容易崩溃,一旦崩溃,将会引起整个阵线的连锁反应。

    各个部族的勇士是他们的基本,他们打仗的方式就是勇猛的战士带着其余的族人,一波冲锋决定胜负,可这一次他们面对的却是一群能够坚守十几天,能够将五个普通人靠着配合和青铜兵器化为勇士的部族。

    对面的三百五十人形成了一个一百五十步宽的正面,老首领和达兀的哥哥一共还有不到千人,真正能战的也就几百,此时竟然被对面冲击的摇摇欲坠。

    他们冲杀的并不激烈,但却更可怕……在这些首领看来,对面杀人的时候并不兴奋,倒像是在放牧牛羊或者是在挤奶……就像是平日的工作,安稳无比。

    老首领急躁地说道:“达兀,你还在等什么?再不绕后,他们就要冲过来了!”

    “达兀,你是不是要看到我们的勇士都死了你才绕后?”

    达兀咬牙道:“我的勇士也在厮杀,你们没看到吗?不耗掉他们的气势,就算绕到后面,他们觉得反正也是死,肯定会拼死冲击的,万一被他们冲破了,咱们要死多少人?他们要是胆子小,就会弃城逃走,可他们是抱着必死的心来的,你们见过三百人敢冲击千人的仗吗?”

    这是他第一次指挥各个部族打仗,所以一心求稳,按照他的计划,是准备在接战的时候将主力部署在侧翼,中间靠老首领和哥哥顶着。

    对面中间人多,两侧人少,最好的局面是中间这边被冲的后退,草原诸部的阵线成为一个倒着的凹,到时候两翼发动冲击,就能完全围住对面的人。

    如今的情况却是对面尽量保持着平整,没有出现他预想的那种情况,他们的正面很窄,两侧的人虽然少,可是正面也窄,还能分出一些人守在两翼,自己派出去试探攻击的部族全都撤了回来。

    本想着让中间部族的人假装后退,可如今这局面根本不能假装后退,因为一旦假装,那就真成了溃败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群渴了几天,人数不多,肯定要死的人会如此凶猛,中间不到两百人,竟逼得老首领这边最精锐的一批人有崩溃的可能。现在看来,这群人根本没有气势颓弱的模样。

    看着还在厮杀的阵线,他终于等不急了,再这样下去中线可能真的会崩,虽然人还有不少,可一旦最前面那批勇士撤回,余下的那些族人心就散了。

    那些在两侧等待着投入战场、还没有和对面接触的部族终于等来了达兀的命令,快速地朝着战场的两侧机动,后面包抄。

    数百人用松散的队形,在首领的喊叫声中快速地奔跑着。

    达兀骑在马上,心里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恐慌,抬头看了一眼几百步之外安静的城邑,看着已经开始行动的各个部族,压抑住心头的不安,纵马前行,准备将这群人彻底围杀,一个不留。

    城墙上,陈健也在焦急地等待着,看到两侧那些没有投入战场的部族终于开始行动的时候,他兴奋地握紧了手中的无锋,手臂兴奋地有些颤抖。

    “所有人列队,准备开城门!”(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 全歼(中)

    两辆战车上,御手在焦灼地等待着即将开始的战斗,这是他们第一次参加战斗,训练的时间不长,还不能完美地操控转向,但外面无比平坦,陈健告诉他们只要向前冲就行。

    战马的身上披着枝条和皮子做成的铠甲,四足的它们已经接受了这种奇怪的东西,可能是外面交战的声音太大,临死前的哀嚎即便冷风也不能吹散,几匹马有些不安。

    陈健乘坐着一辆稍小一些的车,上面安放着一面鼓,除了他和御手,旁边只有一个手持铜戟的士兵。

    戟是矛与戈的结合体,最辉煌的时代便是如今战车主宰战场的时候。战车是横向攻击侧面的,所以戈这种勾啄兵器最为有效,加上矛头也可以直刺,也只有在蛮荒的战车时代才能大放异彩。

    戟的战斗部比矛和戈都要重,又很长,根据杠杆原理需要极大的力气,所以只有最强壮的人才能使用,久而久之随着战车退出历史的舞台,戟也逐渐成为了一种装饰品和礼器。

    持戟的都是勇士,阳关中战车上的车右也是如此,从几百人中遴选出来的勇者有着自己的荣耀,站在车上隐隐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他们披着几层皮甲,防护着身体,跟在战车后面的步兵穿的很少,他们必须要紧跟在战车的后面,需要快速地奔跑。

    此时陈健还没有上车,而是站在城墙上观望远处的战斗。

    对面的达兀带着人绕开了战场,避免接触,从而快速地朝那三百多人的后方机动。

    战场的态势暂时焦灼,陈健很满意族人的表现,那三百多人几乎是压着对面的营地再打,对面数次都有崩溃的迹象,但大纛之下的首领派出了自己手下压箱底的一批人稳住了阵线,等待着达兀绕后的时间。

    没有什么太高明的指挥,焦灼的战场比拼的就是纪律配合以及战斗的意志。每个人都知道他们的背后是安全的,所以即便看到了达兀带人绕后,也没有太过慌乱。

    达兀的人已经从侧面绕到了背后,快速地展开队形,或许是对阳关城中有什么顾虑,留出了二百多人防卫阳关。

    陈健觉得对面的指挥官是个很小心的人,即便自己用没水喝、士兵少之类的办法欺骗了他们这么久,对面的指挥官仍然还会分出兵力反向防御。

    时机已经来临,这是他指挥的第一次以少击多的战斗,一旦胜利,自己身上的光环将会持续很久,他心中也是激动难安,握剑的手微微颤抖,心跳的极为不律。

    从城墙上跑下,握紧拳头锤了锤自己的胸口,喊道:“开城门!”

    留守的人将城门推开,阳关中最精锐的新军依次离开了城门,娥黾跟随在众人的后面,他确切地想知道战车到底会有怎样的效果。

    两辆战车排开,陈健的小一些的战车在最左面,每辆战车的后面都跟着几十个肉搏兵,整个新军的进攻将以战车为中心展开。

    五十名骑手在队伍的最后面,他们将不参与突击,而是在战车将对面彻底击溃后追击逃兵和驱赶对面可能的骑手,他们配备的是三支短标枪和一支长的、可以用来反握冲刺的投矛。

    陈健给他们下的命令是一旦对面的阵线崩溃,全速朝对面的右翼冲击,绕过战场,在山谷方向追击溃兵,不需要停留和等待伙伴,只要追杀那些溃散的人。

    轻骑手是追杀溃兵最好的兵种,超快的速度和极好的战术耐力将会是战场上杀人最多的兵种。

    两辆重战车和陈健的轻战车一字排开,开始朝着战场慢跑机动,三百步的距离,不能现在就冲击,否则马支撑不了太久,最强的冲击力是在两百步左右的时候加速。

    即便上了很多油,干磨的车轴还是发出了吱嘎的声响,如同一只虫子在咬着颅骨。

    三百步之外的达兀听到了这种从未听过的声音,惊诧地看着转动的车轮,心里的念头一闪而过:如果自己部族有这样的车轮,那么草原如此之大可以想去哪就去哪,那些沉重的帐篷也不再需要很多的马驮着,整个部族可以很方便的迁徙。

    而随后他就担忧起来,他没有见过战车,也不知道战车的战斗力到底会怎样,更没想到的是对面居然还有一百多人的预备兵力。

    “这是个陷阱!他们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喝水,不是我逼他们出来的,是他们故意引着我到这里……”

    之前他已经见过那三百人的战斗力,人数不多却能逼得自己的阵线处处动摇,可他也知道最勇猛的人往往会最后出现,从城中出来的这一百多人,恐怕才是对面真正的精锐。

    可三百步不到的距离,已经展开的战斗队形已经无法更改,正面的人已然和狼皮留下的小队交战,命令已经下达,这时候让他们退回只能让原本摇摇欲坠的防线彻底崩溃。

    骑在马上,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逐渐靠近的陈健和战车,他咬着牙转过头,如今唯一获胜的希望就是在陈健击溃他之前将围住的三百五十人消灭。

    不再看身后的情况,怒喝一声,领着身边的人朝着狼皮那里猛冲过去。

    “三百多人,正面和父亲打在一起的有二百多,剩下不到一百防守后面……他们早就想要这么打,所以那一百多人一直没动为了防备我……我手里还有六百多人,只要在后面的人杀到我身边之前打散前面的人就行!”

    下定了决心,既然已经无法更改阵型,这一切就只能交由上天决定,是自己的后方先被撕破?还是自己先让被围的这三百多人崩溃?

    阳关一面,陈健敲响了战鼓,战车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的战场滚动起车轮。

    缓缓前进到距离二百步远,新军的弓手们立刻前出到战车之前五十步,留下了战车通过的缺口,开始第一轮抛射。

    随后,陈健抽出了无锋,呼和一声,向前一指,两辆战车上的御手狠狠地用鞭子抽打着前面的马,吃痛的马儿奋开蹄子,拉动着沉重的战车,将速度加到最大。

    战车上的射手一只腿卡在战车的栏杆上,迅速地抽出羽箭,朝着战车的左前方直射,快速的冲击让对方刚刚展开的阵型毫无防备,略有雏形的弓手抛射也让对面顷刻间出现了缺口。

    持戟的车右抽出了战车上的标枪,在靠近敌人五十步左右的时候,将标枪投掷了出去。

    战车的快速加上过人的膂力,陈健看到一支标枪穿透了对面的一个人,他喝了一声好,在颠簸的车上全力敲击着战鼓。

    鼓声越来越快,战车的速度也在靠近敌阵的时候加速到最大,和后面的跟随步兵拉开了几十步的距离。

    后面的弓手不再抛射,跟随者向前奔跑,将羽箭射向阵线的后面。

    陈健的小战车跟在两辆重战车的后面,战车冲击的方向直指对面人最多的地方,那里是达兀选好的突破口,准备从那里插入到三百多人的中心,将队形彻底撕碎。

    可是忽然出现的战车打碎了他的幻想,奔跑的战马略带疯狂,厚重的胸脯将一名吓呆了的草原士兵重重地撞开。

    两侧的人看着战车不知所措,但或是被车上的弓箭射中,或是被带着弯钩的戈划过。

    几乎没有任何的抵抗,战车就冲破了达兀防御城中的那条阵线,不是全线突破,而是在最中央撕开了一道口子。

    防守的二百多草原士兵形成了一条薄线,队形很松散,这些步兵还没有经历被骑兵冲击支配战场的恐怖。

    跟在战车后面的夏城步兵则是采用了纵队,三辆战车在前,剩下的士兵排成了十几排跟在后面,只形成了一个七八步宽的正面。

    陈健的战车冲进了对面的阵线,两个草原部族的士兵举着石斧想要阻挡战马,却被战马撞倒在地,马蹄重重地踏在他的身上。

    车右挥舞着长戟,将战车两侧的士兵击杀,两翼的士兵朝着这边支援,但战车的速度太快,只是略微阻挡了片刻,已经撕破了达兀的防线,朝着毫无防备的背对着他们的草原部族冲杀过去。

    后面跟随的夏城新军填满了缺口,战车的速度慢了下来,但步兵也已经跟上,沿着冲开的缺口全力冲击。

    陈健握紧了一支投矛,盯着几十步之外的达兀,达兀身边的几十人密密麻麻地将达兀护在中心,他们惊恐地盯着仿佛快刀一样的战车轻而易举地撕开了自己的防线,但还是鼓足了勇气,想要用手中简陋的武器护卫他们的首领。

    陈健不知道谁是达兀,也不想知道,因为达兀根本没有给他留下太深刻的印象,还没资格在他心中留下印象,但他却知道那个骑马的人一定是草原的首领。

    左手抓住战车的栏杆,右手握着标枪,朝着达兀投去,刺死了达兀身边护卫的族人。

    战车也在这是开始了转向,那些战马还没有适应这种冲击,看着密密麻麻的人群和举起的石矛选择了朝侧面跑。

    身后的步兵此时已经从打开的缺口中跟上,不再跟随战车,剑盾兵排好了队列,叫喊着用人墙的形式冲向了草原诸部。(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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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介绍:
陈健的穿越是和别人不同的:都是穿越到古代,但他却只有一身兽皮和一柄石斧。 从母系氏族开始,发展并延续一个文明。 是分封建国还是郡县一统?是国野之别还是野蛮征服? 是百家争鸣还是百圣归一?是一神笃信还是先祖泛信? 是血腥积累棉蚕吃人?还是人文关怀空想大同? 欲享受文明之幸福,必经历文明之痛苦。 死后可以继续重生的特性,让他用不同的身份体验着这个文明的成长。 部落成员、贵族、奴隶、皇帝、平民、学者、雇工、大航海时代的船长、原始积累时代的资本家、蹲战壕的征召兵、大托拉斯的幕后人…… 不同的屁股上是同一颗脑袋,又将有什么样的碰撞和感悟?从酋长到球长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酋长到球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从酋长到球长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