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豌豆射手和艾丽莎公主
在等待下次旬休的这些天里,族人们一切如常,一切按着上旬定好的活在劳作。
每一天翻开的土地都在增加,远远望去就像是几条黑色的蛇在草地上翻滚。先是一条,逐渐有了兄弟,最后连成一片密密麻麻。
中午吃饭的时候,村子的鼓声就会响起,在地里挖土的人会听到,边交谈着边扛着各种石器往家里走。
族人的一切都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但陈健这几天却做了两件在族人看来不正常的事。
先是一件小事,再是一件大事。
小事是一天晚饭前,陈健找了两个树皮藤,在两排房子的柱脚间连了起来。
族人们一开始以为是用来挂咸鱼熏肉的,然而太高又太细,显然不是。
于是问陈健,陈健说他想看这些在屋檐下做窝的燕子傍晚时停在那两根线上。
陈健说的向来都会实现,在拉起了两道绳子的当天,那几窝黑色的燕子便站在上面叽叽喳喳。
族人们逐渐习惯了这种黑色的鸟,除了偶尔落在人们头顶的鸟粪外,倒也没什么不好,更别提多出了几分生机,他们很喜欢这种让人看着舒服的鸟,并且告诫那些孩子们,不要去捅燕子的窝。
七只小狼崽更是喜欢这些小燕子,因为常常有试飞的燕子因为羽翼未丰掉在地上成为它们的点心,所以它们总喜欢仰着头看头顶的燕子。
陈健此时也和那些狼崽一样,盯着头顶的那两根绳子愣愣出神,想着不知道需要几千年,这上面的绳子才能变成包裹着绝缘皮的铜线。
很多常见的东西在悄悄改变着人的生活,人却往往没有注意到。诸如喜欢站在线上的燕子,又如冬天北风刮起后那呜呜的如同口哨般的声响,那是电气时代独有的音阶,因为有了电线才有了冬天的风声。
族人们好奇地看着愣愣出神的陈健,不知道这些燕子为什么对他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吹着呜呜的口哨,听起来像是冷风吹的感觉。
如果这件事算作奇怪的话,第二天发生的事则更加奇怪。
桃月很热,很多植物的种子已经成熟,这里的植物大部分冬天冻不死可以越冬,不需要草黄秋霜的时候便有成熟的植物。
既然陈健说要种植,族人们觉得应该空出来一天去采摘那些植物的种子。
陈健却拒绝了,说要再等一段时间去采摘。
族人们告诉陈健,再过一阵完全成熟之后,那些植物的种子会落到地上,很难找到了。
陈健点头说他自己知道,所以才要等。
这附近可利用的原始作物很多,可能天气还是微冷,所以没有玉米之类的植物,就算重新分布也要遵守自然法。不过野生小麦、高粱、菽豆、豌豆之类的还是有的,这些都是将来可以培育的植物。
真是因为这些植物将来都可以栽培,所以他才不让族人现在去采摘。
植物孕育种子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繁衍后代,从不是为了方便人吃。方便人吃的,都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诸如野生小麦,正常的野生小麦会在成熟后麦穗脱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种子掉在地上,才能萌芽才能延续血脉。
那些成熟后麦穗不脱落的麦子,其实都是基因突变的残疾。
因为麦穗如果不脱落,下雨后那些麦子就会在麦穗上发芽,够不到泥土,发了牙最终会被太阳晒死。
问题是那种没突变不残疾的野生小麦根本不适合种植,一旦成熟了麦穗脱落,难道让族人满地去捡麦粒吗?
还有豌豆,之所以有豌豆射手的故事,是因为“正常”的豌豆在成熟后会炸荚,如同bb弹一样弹开。
只有这样才能让子孙们在大地上繁衍,否则困在豆荚里很难干燥过冬,最终会闷在里面发霉失去活性。
人们种植的豌豆,从豌豆的角度来讲,都是些不正常的豌豆,因为它们成熟后不会爆荚,这样才方便收割。
如果将人驯化植物当成一段童话,那人大抵会是天使一样的角色。
豌豆妈妈有很多孩子,他们长大后就会离开妈妈的怀抱,唯独一个天生有病的弟弟妹妹,他们天生没有脚,所以便是长大了也离不开妈妈的怀抱。
豌豆妈妈惋惜地看着这几个孩子,知道当自己老去的那一天,这些没人照顾的孩子也会和自己一同老去。但她没有办法,只有看着这些孩子哭泣。直到有一天,天使的手伸了过来,将这些离不开妈妈的孩子带走,豌豆妈妈终于放下了最后的心事老去。那些孩子们,也被这双手剥去了外面的枷锁,埋进了大地之母的怀抱,开始一段崭新的旅行。
直到很久后,那些被天使拯救的孩子,可以用一种鄙弃地目光看着自己的哥哥姐姐们,告诉他们:“看!你没有我圆,没有我大,没有我结的多。”
哥哥姐姐们委屈地说自己会爆荚,却被这些曾经最弱小的弟弟妹妹们反问一句:“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我不爆荚不照样子孙满天下?你们呢?还剩多少血脉留在这世界?”
陈健推测驯化植物的故事大抵是这样的,从人的角度来看,不爆荚的豌豆才是好豌豆,不脱穗的麦子才是好麦子。
既然要种,陈健自然要找这些植物界的残次品作为种子,这种突变的几率极高,并不用担心数量的问题。其余部族采集的那些他本来也没准备种,而是准备用来酿酒,来做一件大事的。
算起来再有半个多月,正常的种子都会脱落了,这时候才是去收集那些不爆荚不脱落的种子的时候。总不能种了那么多地,撅着屁股趴在垄沟里捡豆子。
族人们只当陈健不想浪费一天时间,所以这时候还没觉得奇怪,反正可以和别的部族交换。
直到陈健说出了另一件事后,与这件事结合在一起后,终于变得格外奇怪。
陈健看了看第二天的安排,冲着众人说道:“明天还是空出一天时间吧,咱们去割草。”
当晚,陈健弄出了一些硝好的皮子,比量着自己手的大致形状,用石头裁开再用鱼鳔胶将上下两层粘上,做了一副简单的手套,并让族人们每人做一副,说是为明天割草做准备。
“到底要割什么草呢?”
“蜇人草。”
陈健笑嘻嘻地说出了答案,就看到一旁的狼皮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屁股。上次在野地里他去拉粑粑,顺手抓了一把蜇人草当做清理工具,结果隔着百步之外的族人们都听到了他的哀嚎声,一下午都是叉着腿走路。
蜇人草便是荨麻,或者叫蝎子草,是一种侵略性很强也很顽强的植物。族人们在狼皮哀嚎之后管这种草叫蜇人草,因为狼皮说就像是被一群蜜蜂蜇了屁股一样。
荨麻的分布很广,整个温带到处都有他们的踪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但上面的小毛有毒,当真是酸麻难忍,也有管它叫蜇麻子的。
可这种草用开水一烫后味道鲜美,猪羊都很爱吃,而且它是一种麻,一种可以纺织的麻。
前世的记忆中,关于荨麻最出名的便是野天鹅的故事:后母将艾丽莎公主的十一个哥哥都变成了天鹅,公主得到了启示,必须要用荨麻为哥哥们作出十一件衣服,这样才能解除诅咒,于是艾丽莎用手编织着让男人都觉得痛苦的荨麻,最终让哥哥们变回了王子。
第二天族人们一只手带着手套,另一只手挥舞石镰或是用手薅荨麻的时候,榆钱儿跟在陈健的身边听到了这个故事。
自然没有王后巫婆主教,天鹅也变成了雁鹅。艾丽莎这种音译的名字也被陈健改了,艾丽莎在古北支德语里应该是爱笑的、微笑的女孩的意思。
族人没有用表情作为自己名字的习惯,陈健想到笑不露齿这个词,于是艾丽莎公主变成了一个叫门牙的女孩,他觉得自己翻译还是很信雅达的。
事实上族人还没有见过门,当然也就没有门牙这个称呼。但门牙这个东西却不是有了门之后才有的,总会有个别的称呼,所以故事可以用让族人听得懂的方式讲述着。
这是榆钱儿听到的第一个童话,不算曲折的故事在刚刚脱离蛮荒的人们听来格外好听。
只是榆钱儿没有想到里面所蕴含的不屈和抗争,而是颇为羡慕地看着那些荨麻愣神。
很久,她觉得自己很羡慕那个叫门牙的女孩,真的很羡慕。
如果有一天哥哥也被变成了小雁鹅,自己肯定也会和那个叫门牙的女孩一样,别说是编荨麻,就算是荆棘自己也能忍受。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摘下了手套,用手攥住了一棵已经开花的、浑身都是毛的荨麻,紧咬着牙不出声,因为故事中发出声音会被雷劈死的。
刺痛麻痒的感觉从手心里传来,榆钱儿没有松开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扁起了嘴。
她不是因为疼,而是觉得哥哥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有人把他变成雁鹅呢?自己虽然和门牙一样也能为哥哥忍受那么多的苦楚,但哥哥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嫉妒那个叫门牙的女孩,至少她有机会让哥哥自己可以为他们做多了痛苦的选择,自己只怕永远都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哥哥才不会那么笨被人变成雁鹅。
于是她负气地松开手,有些委屈地嘟着嘴,不高兴了。
第四章 沤麻情歌
“告诉你了让你戴手套,你非要去摸。蜇到手了吧?疼不疼?”
榆钱儿点点头,手掌上麻痒的感觉就像是被蜜蜂蜇了,陈健一把抓着她的手拽到身边笑道:“活该,谁让你摘手套的?”
看了一下手掌上扎的小毛刺,手红红的满是小点儿。走到小溪边弄个些湿泥巴,糊在了榆钱儿的手心上,用力搓了几下,把这些你把都搓掉,又换了一些。
原本刺痒的感觉逐渐消失了,那些小毛刺都被黏糊糊的泥巴沾了出来。
榆钱儿看着正在数落自己的哥哥,心说那个叫门牙的女孩就比较笨,她要是知道戴手套就好了,可惜她那十一个哥哥都不知道这个办法。
陈健搓了一会,知道已经没事了,说道:“去洗洗手吧。”
他又回身将这个办法告诉了正在收割荨麻的族人,很简单的土办法,农民的基本技能。
发散思维一下,这也是很有技术的行为。前世里一些贵族为了继承权撕逼,往往会在对方的饮食中加入金刚砂粉,这玩意黏在胃黏膜上,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是什么病,可以用毛肚羊肠之类代替泥土从胃里沾出来;一些妒妇祸害小妾,用绞碎的头发茬塞到小妾的下面,也是用类似的办法,不过是用切出黏面的里脊肉一点点沾出来。
族人们很容易就理解了这个被蜇后的急救方法,不就是用嚼碎的粘连草绑在树枝上粘蝉吃的办法嘛,很好理解。
其实族人并不笨,因为族人是人,不是猩猩,他们的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
陈健如今所用的任何一项技术,都没有超脱这个时代——除了那个遥不可期的厕所刮硝。除此之外的任何一项,都是前一世的这个时代的先人玩剩下的。
甚至一些技术还未必比得上前世的一些部族,比如那些玉器上直径一毫米的钻孔、三星堆的青铜神树、红山文化中的微笑女神、栩栩如生的玉龙……这些他的族人都做不到。
如果不带着前世的知识,来到蛮荒时代从小长大,需要多久能想出怎么钻孔?怎么冶铜?怎么织布?怎么种植?没有前世的知识,能做到这些的百万中无一,又怎么可能会觉得这些人是猩猩?
前世中的北美印第安人和自己族人的状态稍微强点,北美原本是没有马的,直到殖民者带去的马从农场跑掉,这些印第安人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驯化了野化的马,学会了开枪、甚至一些印第安人会英、法、西、荷等几国语言。
他们会保养枪支,会将破损的枪管做成烟斗斧,甚至特库姆塞酋长还有过一篇充斥着先生们女士们的西式演讲,在加拿大火烧白宫的战争中印第安人也出过一份力。
红云战争中,印第安人全歼了骑一师骑七团,这支部队的姊妹部队骑八团,在朝战云山战役中又被另一支黄种人部队重创。云这个词,总是骑一师绕不过去的历史。
红云酋长却给那些殖民者留下了印象,于是某游戏中象征印第安人的牛头人出生地,便是红云台地。
这样的学习能力,只怕不能用猩猩来理解。
难的不是知其然,难的是知其所以然。每一个能背出圆周率的人,都能做到用微积分推出来吗?可这影响这些不会微积分无限分割法的人计算圆的面积吗?
陈健没有期盼族人能够把这一切都知其所以然,只是学习知其然问题不大,他并不担心。没有理由前世印第安人能做到的事,自己的族人做不到;更没理由一些聪明的印第安人用三年学会了英语法语,自己的族人在有人教的情况下三年连一千都数不到。
正如脚下的这堆荨麻,族人们不需要知道为什么分解后的纤维能够纺成线,只需要知道怎么纺就行。至于原理,靠时间堆积和以待后来人吧。
他如是想着,低下头继续收割着野生的荨麻。每个人的手套里都是汗水,和皮子混在一起,发出一股腥臭的蛋白质**的味道。这种前世里赫哲族用鱼鳔胶黏衣服法作出的手套一点都不透气,如果此时有一双荨麻线的手套就好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已经收割了许多的荨麻,用藤条打成捆,两个人抬一捆,带回了村子。
女人们下午负责用棍子敲击这些荨麻,弄掉上面的叶子,顺便让木质纤维碎裂。
男人们则到了河边,利用天然的河岔弄成了几个简单的沤麻池。麻是需要沤烂后才能用以纺织的,利用天然的微生物分解纤维之间的粘合物,让纤维全都散落出来。
算起来需要十几天的时间才行,沤烂的过程中荨麻上的毒毛也会脱落,最后形成的麻纤维和棉花纤维类似,利用简单的纺轮或者纺车绞成麻线即可。
纺车的原理也不难,就是大轮带动小轮,让小轮用极快的速度旋转,将那些短的纤维绞在一起。
简单点理解,就好比在人的身上拴上几根绳子,另一端固定,然后疯狂地做前滚翻,自然而然的这几根绳子就被绞成了一股。
大小轮技术已经不需要陈健自己做了,整天烧陶的橡子等人完全可以做出来,难点就是怎么让线越来越长而不是短短地就崩断,这需要女人们用极大的耐心慢慢琢磨,并且在千年之内,恐怕都是女人的基本技能,也是将来女人家庭地位的保障。
无论是更好的生活还是更高的家庭地位,都是靠双手创造出来的。这些女人的手指上,将来会布满被麻线勒出的痕迹,或许连指甲都会留下被线割出的印记。但这些手指上的凹凸和伤口,也将是女人的一份荣耀,不亚于男人掌心的茧子。
女人此时还不知道将来要经历的痛苦,嬉笑着将一捆捆扎成团去掉了叶子的荨麻拎过来,好奇地看着这些辛苦割来的荨麻被扔进了沤麻池中。
男人跳进齐胸深的水里,用石头将这些麻捆压住,让水淹没过去。
剩下要做的就是等待,如果麻不沤的话,上面的干枯的皮会粘在纤维上,根本撕不掉,而且那样的麻线很容易断掉。
沤麻不算太难,族人们嘻嘻哈哈地就干完了,陈健看着这一堆被水淹没的麻,却生出了惧意。
这些池水经过十几天的分解后,会比陈年茅坑的味道更难闻,用令人作呕来形容简直就是对沤麻池的侮辱,到时候还得是自己这些人跳下去把沤好的麻捞上来。
想要享受生活,总得忍受些苦楚,这些活在奋斗初期做一做还是可以的,真到族人们有了财产概念和贫富分化,让一些人再跳进沤麻池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此时男欢女笑,倒真有几分诗经陈风中沤麻情歌的意思: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以晤歌……一对对男女在一同劳动,休息的时候对唱着情歌,聊得来便去来一发,这便是今后很长时间内普通男女间的感情基础,有共同话题和劳动基础的对等对话。
暮光之下,陈健坐在河边,看着两族异姓的男女在一起泼水打闹,也不知道他盼着的男女间因为嫉妒吃醋打起来的事什么时候能发生,好为以后做个榜样。
他心说自己葫芦和酒都准备好了,就是不知道族人的第一杯合卺酒啥时候才能喝上,看这架势怎么也得十几年后了……
“健,下来玩啊!”
几个石姓部族的女人大声呼喊着,冲着他摆摆手,陈健喊道:“我不想动弹。”
“那你就吹笛子呗,就吹上回那个咱们的村子一条大河那个。”
陈健看着欢闹的众人,心说这曲子当情歌未免可惜了,于是扯着嗓子,也不知道是什么调子胡乱地唱了几嗓子。
“小女人哎,你长得真好看呐。十指尖尖像茅草芽,皮肤白的像凝羊油,颈项颀长像天牛的角,牙齿就像是葫芦子。毛毛虫一样的眉毛啊,荷花池一样的眼睛……咱这村边的沤麻池啊,沤烂了荨麻沤烂了石泥,可我啥时候才能沤烂了你的心呦……”
下面的女人哪听过这样的夸奖,石姓部族的一个个脸红扑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自家的姐姐们则望着别家的男人,也盼着他们唱出这样的歌。陈健唱的根本连调都没有,只是胡乱唱了几句。
后世诗经赋比兴,如今就先弄个比兴,以后族人们唱的多了,自然也就好听了,也算是开了个头,等着族人们去创造些用比兴来诉说的歌谣。诗经大部分都是情歌和劳动的歌,不需要专业的诗人,不过是人们情之所至唱出的,这些普普通通的山民才是文化的创造者。
下面玩耍的族人们学着陈健唱出的模式,开始了自己的嚎叫,夹杂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比喻,或是在唱主题之前加上一堆铺垫。
雏形倒是有了点,就是这比喻听得陈健面红耳赤,诸如蘑菇陶碗蛤蜊之类的词层出不穷,只怕当年孔夫子把诗经三千删的只剩三百思无邪,里面除了反诗便是这样的词句。
欢笑声中,陈健半躺在河边的石板上,听着族人们唱着这些没怎么有调的曲子,觉得自己是不是该琢磨下找个女人了。
草河中,一艘桦皮船正从上游划下,坐在船里的狸猫听着远远飘来的歌声,加快了划桨的速度。
四个人一个不少,但他却在上游看到了一些从未看过的东西,此时有些不安,想要快点告诉陈健。
第五章 技术交流
屋前院内,艾烟正浓,因为快到月初,月亮半圆,不需要太高的火焰也能看清楚每个人的面容。
从草河上游回来了四个人,坐在这里的只有三个。
桦在发现了那个部落后,果然做出了冲动的举动,所以被狸猫用棍子敲了一下脑袋,现在头还疼,被族人们抬到屋里睡了。
族人们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问着他们想知道的一切,各种各样的问题杂乱乱的,听起来就像是狼崽又跑进去雁鹅的窝里一样。
老祖母拿起鼓槌敲了一下陶鼓道:“都别乱问,让健问。”
族人们这才安静下来,狸猫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热腾腾的食物,听到众人安静下来,这才使劲儿咽下去。
“那个部落有多少人?”
狸猫拿出了三根小木棒道:“至少有这么多。我们沿着河向上走,就在草河的岸边看到他们了,他们也住在河边。”
“洞穴里?”
“不是,他们用桦树皮和木藤绑成的屋子,有点像是倒扣的碗,都很小,每个屋子也就能睡一两个人,而且也不算高。”
说到这,狸猫有些害怕地说道:“他们有些和我们长得一样,但还有一些好像长着四条腿,很高,离得远我看不清楚……”
原本安静的族人一听这话,顿时乱了起来,他们想不明白怎么会有四条腿的人?
“你会不会看错了?是不是什么野兽?”
“不会,虽然离得远,但我看到那些四条腿的人手里拿着棍子,哪有野兽拿棍子的?”
一阵乱哄哄的争论中,陈健也在琢磨是什么意思。四条腿绝不可能,至今没有丝毫向魔幻世界靠拢的现象,想了半天,忽然间明白过来了。
“狸猫,你在那是不是看到什么奇怪的长得大的野兽了?”
“对,他们和我们养羊一样养着那些野兽。那些野兽很高,和我肩膀一样高,也很宽,好多好多。”
除了一些年岁较大的族人,很少有人见过这么大的野兽,纷纷问道:“那些野兽吃人吗?”
狸猫摇摇头道:“吃草,我看到它们吃草呢。”
陈健皱皱眉头,心说难道是马?要是的话,那就太好了,正好省了自己驯化的时间,而且刚刚学会骑乘步行的这些人未必会用马打仗,最多也就是当成交通工具。
那族里只有三四百人,这些马恐怕也是当做肉食的。在马镫、高桥马鞍之类的东西出现之前,以现在的脱产训练水平,是不可能出现强大骑兵的。自己一直在找大型动物,这可真是件好事!
可随后狸猫的话又让陈健懵了。
“那些野兽头上长着角。”
他展开手指头道:“像手指头这样的角,就像树枝。”
陈健听到有角以为是牛,可再一看手指头,就知道不可能是牛了,没听说牛能长出这样的角。
族人们想象着这种比孩子要高的野兽,想象着那种树枝一样的角。
虽然仍然有些奇怪,但不如之前那么害怕了。按照他们的经验,凡是有角的动物,肯定都不是吃肉的,吃肉的才懒得长角呢。
狸猫试图形容出这种野兽的模样,说了半天族人们还是一头雾水,没有亲眼看到根本想不出来。
“对了,那个部落的人还和小羊羔一样,趴在那些野兽的下面喝奶呢。”
陈健急忙问道:“那些能喝奶的母兽,头上有角吗?”
“没有角。比那些有角的也小一些。”
族人们都看着陈健,希望陈健给出一个答案,然而陈健也没法给出答案。
这个时代有很多古怪的动物,随着人类的活动,很多大型的动物灭绝了。古印第安人为了吃肉杀光了北美的所有马群,而马这种动物实际上起源于北美,直到灭绝后的几千年才重新坐船来到了故乡;毛利人吃光了恐鸟,这种将近两米的大鸟即便恐怖暴力,却还是抵不过会动脑子的人。凯尔特蛮子吃光了大角驼鹿,只能在精灵故事中重现出那种角巨大的生物。
如今他也说不准那个部落养的是什么,本以为是驯鹿,或许这个时代可能有适合温带的亚种,这是最容易被驯化的鹿,前世的鄂温克人和拉普兰人都驯化了这种鹿。
没有亲眼看到,还是不要下结论的好,于是也摇了摇头。喝奶这事容易解释,那个部族肯定是还不会挤奶,但却通过观察知道了奶可以喝。
陈健想要了解更多,便问道:“除了这些外,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狸猫看看四周,确定桦的弟弟正在屋里照顾头疼的桦。
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桦的姐姐被他们杀了,好像是在祭祀……有几个桦被抓的族人也把血涂在自己身上了,剩下的都被藤条拴着呢。”
族人们又一次骚动起来,他们经历了过一次祭祀,可是却从没把祭祀和杀人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过。在他们看来,祭祀应该是快乐的。喝那酸甜的酒、比比谁跑得快谁射的准,怎么会杀人呢?
“那些人都要被杀死吗?”
“不是,那些被抓住的人去砍树,看样子是想把他们住的桦树皮房子围起来,有人想跑被杀死了。他们还养了一些羊,比咱们的还多,有好几十只呢。他们住的附近,很多能吃的植物,和别的草长在一起。”
石狸猫尽可能将自己看到的一切说出来,别的他都不怕,唯一担忧的就是杀人和祭祀联系在一起这件事,还有那些将同族的血涂在自己脸上的那几个人。
这件事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那可是自己的亲族,怎么可以把他们的血涂在自己身上?
陈健仔细听着,偶尔问上几句在他看来根本不重要的事。
到最后,狸猫忽然想到了什么,急匆匆地从一个装猪油的罐子里拿出了一个很小的木头和芦苇做成的东西,递到了陈健手里。
“他们用这个捕鱼,有个人在远处捕鱼我抢了一个,把那人扔河里了。我亲眼看到他捕上来一条像我胳膊这么长的鱼。”
陈健看着手心中这个小巧的东西,不得不发出了惊叹,这些人为了生存,在劳动和生活中想到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物。
应该说自己手中的这个东西是个鱼钩,但不是前世那种鱼钩,而是用削的很薄的有弹性的木头片和芦苇做成的。
原本平直的木头片弯成一个u字形,将u口插在一小截芦苇上卡住,上面栓上虫子。
大鱼吞下去之后,因为吞咽芦苇松开,u字形的弹性木头片就会弹开,变成个“一”字,卡在鱼的嘴里。
很实用,操作也很简单,值得族人学习。柳条筐捕鱼,很难捕到太大的;这种办法却可以捕到很大的鱼。
他将这个东西传给了旁边的几个人,演示了一下,弯好之后用手轻轻一捏,薄片立刻弹开。
把这个东西放在了嘴里,做了个比方,族人顿时想通了这东西是怎么捕鱼的。
类似的手段一些生活在极地的因纽特人也一直在使用,他们用有弹性的鲸鱼骨上面涂抹一些动物油脂,弯好后放在外面冻上,扔到雪地里。那些因为漫长冬季而饥饿难忍的狼会吞下这枚鲸鱼骨,被胃轰热后鲸鱼骨会伸直,刺穿他们的胃。
这都是人的智慧,而智慧是可以交流的,于是族人多出了一种新的捕鱼法。
与之相对的,就是那个部族肯定学会了在羽箭上黏合羽毛。还有新的拉弓法,原始捏箭法没办法瞄准,只能凭感觉,无法蓄能,没法发挥出弓的全部威力。
这种智慧和经验的交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所必须经历的,随着今后生产力的发展,活动范围的增加,这种交流的速度也就越来越快。
没有交流的大陆就会如同澳洲一样,数千年后还在用着石头弓箭。
这种技术交流对于越落后的部族效果越好,在陈健看来这次不经意的技术交流自己的族人是赔的,因为这种捕鱼法只是锦上添花,而羽箭和拉弓法则是雪中送炭。
仔细分析了一下,那个部族应该是驯化了某种野兽,知道喝兽奶,有简单的弓箭,用桦树皮做的类似蒙古包一样的帐篷,而且应该有人学会了骑乘,也只有这个能解释四条腿的人。
狸猫说他们住的地方附近有很多能结果实的植物,和其余的草长在一起,应该是连刀耕火种都没达到,只是满天撒籽自行生长的状态。
一个原始的渔、牧、农和狩猎的混合部落,将来要是占到了好地方便可以发展成农耕,占不到好地方就是渔猎,最次的混成游牧。祖先能不能占到好地方,直接决定了后世子孙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方向。
他盯着那个冲充满智慧的卡鱼钩,知道这是一个必须要面对的敌人。
这么近的距离,早晚会有一战,而且越早越好。
否则随着技术扩散的开始,时间越久双方的差距也就越小,自己弄得这些东西都太容易学了。
草河沿岸百里只能有一种文明。
那个部族要么臣服,同文同音束发易俗;要么,就让他们成为一段历史。
第六章 很久以前的偶然
在陈建想要毁灭一个初生的文明时,那个初生的文明也在考虑着这个未曾谋面的对手。
村庄百余里之外的草河上游,那个部族的军事头人獾正在端详着一支羽箭,脚下还有一个陶罐,这是他带着人从远处的部族抢来的,还有五十多名轻壮俘虏。
獾的身体很强壮,是部族最好的猎手,所以被族人们推举成为了军事首领。
部族真正的首领并不是他,而是坐在一张虎皮上的名叫红鱼的女人,那是整个部族的祭司。
红鱼并不是她的名字,部族中每一个成为祭司的女人都会用这个名字。因为很久前部族有一个传说,族人们会在河边看到一条跃起的红色大鱼,看样子就像是要跳过天边的彩虹。据说看到这一切的时候,便可以选择在那里定居,会受到上苍的保佑。
桦树皮做成的简单帐篷外,獾的族人们都聚在这里,包括那几名刚刚加入到部族的人,他们将原本族人的血涂到了自己的脸上以示和以往断绝了关系。
獾站起身,用新学来的拉弓法拉开了弓,保持着姿势,黏着羽毛的箭支飞出,准确地射中了不远处的一株小树,心头充满了惊讶。
这种拉弓的方法太好了,以往他需要用手捏住箭尾,只有手劲儿最大的人才可以保持住稳定,而现在即便射箭最差的族人也能保持住!
加了尾羽的箭支,更是可以飞行的更远。近距离看不出区别,但稍远一点就能发现没有羽毛的箭支在空中翻滚倾斜……
他想知道这一切,可惜听不懂被俘获的人在说什么。
指着羽箭,这些人会嘟嘟哝哝地说几句话;指着陶罐还是如此,但这些话中都有一个读作“健”的词语。
于是他去请教了祭司红鱼,红鱼恳求上天的指引后,告诉他那应该是一个人的名字,是那个人发明了这些东西。
听到这个解释后,獾有些震惊。
自己部族的传说中,发明了弓,发现了驯养那些动物的人是受到上天护佑的,他们或者成为了祭司,或者成为了最强大的军事首领,至今族中还有他们的传说。
难道这个叫健的人难道也是被上天护佑的吗?他不由地有些害怕。
三天前族人们在河边找到了一具尸体,一具自己族人的尸体,淹死在河边挂在了芦苇荡里。
他怀疑是被人杀死的,很可能就是那个未曾谋面的部族,想到那个叫健的人,些微的恐慌。
尤其是看到那些正在奋力将木头砸到地面筑起篱笆的那些俘虏,这种恐慌就更为严重。他们都梳着奇怪的头发,和自己完全不同。即便红鱼也没法解释这是为什么。
加入部族的那几个人都是强壮的,他们自己解开了头发,并且用獾听不懂话语求乞活下来。于是才有了那场祭祀,这是部族的传统。
在上一任“红鱼”还活着的时候,獾和现在的红鱼知道了自己的部族是从太阳落山的地方迁徙到这里的。
据说原本他们的部族很强大,有很多不同的部族聚居在一起,饲养着羊和角鹿,用火烧掉附近的树林扔下种子,秋天拾获那些种子作为食物。
有二十个部族居住在迁徙前的地方,他们会数数,因为十个手指和十个脚趾,所以他们每隔二十进位;他们住在河边,用桦树皮缝出能够遮蔽风雨的帐篷;他们的每一任祭司都能教会他们不同的东西,春夏喝角鹿奶和羊奶,秋天冬天吃种子,用芦苇刺来捕鱼。
直到有一年忽然发了洪水,村子被毁掉。
那些部族没有气馁,而是准备重建家园。可第二天开始大旱,数不尽的蚂蚱飞到了他们居住的地方,吃光了一切。冬天又寒冷无比,冻死了许多的羊和鹿,第二年这种情况仍然没有缓解。
祭司说是神发怒了,需要鲜血来喂养它们,于是他们去劫掠附近的部族,带回人来献祭给神,然而仍旧没有缓解。
祭司为这句话付出了代价,部族的愤怒之下将她投进了火堆作为祭品。有人仍旧坚持着,有人却有了不同的想法。
几个部族暗中商量后,趁夜抢走了其余部族残存的羊和鹿,只带着轻壮离开了村落,他们不知道那些留在村落的人是否还活着,只是想要寻找一片没有被神抛弃的土地。
他们不会知道,那些年的洪水和大旱是否也造成了别的部族迁徙,他们以为眼前的一切就是整个世界。
有一天的夜晚,在太阳升起的方向落下了许多的流星,伴随着流星,部族里多出了两个新生命,一男一女。
祭司祈求着神的指引,想到了村落的传说:沿着河前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直到看到一条红鱼跃起,仿佛要越过彩虹,那便是神护佑的地方,也是可以定居的地方。
于是两个孩子随着部族一直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迁徙,每到一处河边,他们会烧掉树木扔下种子。
几年后神会放弃这片土地,扔下的种子长得不再茂盛,而且水会冲走上面的泥土,原本清澈的小溪每到下雨都会浑浊,于是他们再度向东。
岁月匆匆,两个孩子长大了。
一个强壮而狡猾,如同獾一样坚韧;另一个孩子聪明而睿智,接替了上一任的祭司成为了红鱼。
直到二十个月圆之前,这些人沿着这条碧绿的河向东迁徙的时候,忽然下起了一场大雨,惊雷中两头角鹿跑掉了。
雨后族人们去寻找那两头角鹿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河水中跃起了一尾巨大的红鱼,仿佛正要跳过遥远天边的彩虹。
那一刻,不管是獾还是红鱼,以及所有的族人都跪倒在地,他们知道神再一次护佑了他们,这将是他们可以安身的土地,他们终于可以结束这几十年的迁徙了。
于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就这样建了起来,上一次收获的种子很多,这里的土地肥沃,风调雨顺,角鹿多了,羊也多了,还有秋天山上数不尽的栎树,而今年神更是展现了他的护佑,满山的橡子和野果……
红鱼和獾都知道,不管是自己出生时的流星,还是这次看到的一幕,只要族人稳定下来,自己的名字将会和那些发明了一切的先祖一样,会被族人永远记住,成为传说。
今年洒下的种子更多,需要更多的人收获,既然不在迁徙,红鱼和獾商量后决定在附近用扎上一圈木头篱笆。
在一次骑乘着角鹿捕猎的途中,獾和族人们发现了远处的烟,那个部族人数不多,于是冲进去杀死了老人和孩子,将那些还能干活的人带了回来。
反正神在护佑着,数不尽的橡子和野果足够这些人活到明年,这些砍木头扎篱笆的事就交给这些人去做吧,等到种子成熟后再去收割。
这一次的成功,稳固了獾的地位,也让族人更加确信这里是神赐之地。
于是用赭石在村落中的一块大石头上画出了一条红色的鱼,将两个年轻女人献祭给了神。
獾是好的猎手,他知道怎么杀死敌人,却不知道该怎么才能驯服敌人。于是他去请教了红鱼。
红鱼微笑着告诉獾:“只需要分清楚恐惧和愤怒。”
獾仍然不解,红鱼在那些俘获的人面前杀死了一个人,从眼神中分出了仇恨和恐惧。
那那些透露出恐惧的人正如她想的一样,散开了头发将族人的血涂到了自己身上。
选出的几个女人和男人,是为部族将来的子嗣考虑,更是为了了解那个“健”到底是什么。
如今男人们在学着将自己的羽箭上黏上羽毛,学着用更好的办法拉弓,而女人们则传递着那几个抢来的陶罐,想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圆。
他们的陶罐都是用手捏出来的,很小很难看,对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对称就是最好的美,这个陶罐给了女人无限的遐想。这个问题即便他们之中最睿智的红鱼也没法给出解释。
红鱼想起昨晚族人们用小陶碗煮种子时,那几个归顺的人用手比量出了一个巨大的意思,并且又一次提到了“健”,红鱼听懂了,那个部族有一种巨大的陶罐。
族人们的罐子都很小,她尝试过捏出更大的,可是根本不行,稍微一晒就会裂开。
小罐子有小罐子的办法,她想到在地上用土垒出一道沟,上面覆上泥土,每隔一个陶罐的距离就留出一个孔洞。生火的时候,火从泥烟道里走,一排排用手捏出的小陶罐并排在上面,一样可以节省时间,然而终究是没有大陶罐方便。
“那个叫健的人,到底是怎么弄出那么大的陶罐的呢?”
她盯着自己族人歪歪扭扭的陶罐,又看着那个抢来的圆润的陶罐,陷入了沉思。
沉思的时候,獾也不敢打扰,许久,红鱼仰起头冲着族人们说道:“这片土地是神赐予我们的,只有我们才应该住在这里,只有我们才应该得到上天的恩赐,那个叫健的人抢走了本该是我们的东西。”
她指着不远处的那块画着赭石红鱼的石头,族人们亲眼看到了鱼越彩虹的一幕,从未怀疑。
“你们想要这样的陶罐吗?”
她拿着那个陶罐,大声地问着,族人们齐声呼喊着想要。
“那就找到他们,掠来那个叫健的人,或是掠来他们部族中会烧陶的人,总有人会恐惧死亡,而他们的恐惧将会把这些原本是神赐给我们的东西还给我们!”
獾点点头,他也很想知道那个叫健的人到底是什么模样,但他不知道那个部族在哪。
红鱼又一次微笑起来,她知道烧陶需要用水,知道梳成辫子很好看,而想看到自己的美,就要水面才行。
但她不会把这一切告诉族人,只说上天的启示,很笃定地说他们就在河岸边上。
獾选出几名族人骑乘着角鹿,沿河寻找这个部落,看看这个部落到底有多少人,是什么模样。
五名最好的猎手出发了,他们带着弓箭,带着燧石,用藤条拴在鹿角上方便骑乘,沿着河水朝下走去。
红鱼在想,如果那是一个小的部族,就要消灭掉他们。因为她觉得有些可怕,这样的部族就像是一头小老虎,总有一天会长大,长大后自己的部族或许就要再一次迁徙了。而她已经厌倦了迁徙的生活。
纵然聪明,她也不会知道,几十年前的一场天灾,让两个原本距离很远的部族用不同的方式开始了迁徙,直到几十年后在这片原本空白的地方撞击到了一起。
更不会想到,她出生时的那场流星,也给另一个遥远的部族带来了改变。
这,只是偶然。
第七章 养蜂和思考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伟力,将在很长时间内不经意地影响着文明的进程。
或许某次温暖湿热,就会让原本弱小的高原草原民族崛起;或许某次寒冷干旱,就会让一个帝国分崩离析。
人类文明的进步是为了将这种偶然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而进步的伊始是思考。
陈健不知道远处部族也同样派出了斥候,所以他在花时间试图让族人学会思考。
在桃月的最后一个旬休日里,他带着族人,抬着蜂箱去捕捉蜜蜂。
因为附近的野蜂已经基本被族人弄没了,只能去更远的地方。
途中无聊,他拾起了一枚落在地上的野生豌豆,笑呵呵地指着豌豆的豆脐,当个笑话般问族人:“你们说咱们将来种这个的时候,它的肚脐眼是朝上呢?还是朝下?”
“当然是朝上了,你看它们的叶子都是向上的,得有叶子才能长”
“当然是朝下了,你看它们的根须都是向下的,得有根须才能长。”
两伙人想当然地争辩了起来,都觉得自己说的很有道理,并且谁都不能说服谁。
争论到最后,这个问题又被踢回到了陈健身上。
“健,你说到底是朝上还是朝下?”
陈健摊手道:“我也不知道啊。这样吧,咱们争论是没有结果的,等以后咱们种的时候试一试。输了怎么办呢?”
这些人都觉得自己想的一定是对的,纷纷喊道:“谁输了谁就去帮赢得多锄三百步的地。”
“那好,捡些种子带回去吧,榆钱儿,你记一下谁说朝上,谁说朝下。”
“欸。”
榆钱儿仔细地记下了,悄悄跑到陈健耳边道:“哥,你肯定知道是不是?”
陈健笑道:“那你说是朝上还是朝下?”
“我才不说哩,我要说的话,也得等亲自种出来之后才说。”
她晃着小脑袋,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才悄悄说道:“我以前以为火的里面烤肉最快,但是前几天烤肉的时候才发现是火的上面烤的快。以为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得靠眼睛才行。”
陈健很是高兴,让榆钱儿把这件事和族人们说一说。榆钱儿问是说烤肉和火的事吗?陈建说不是,是后面那句。
为了证明榆钱儿后面的那句话,陈健从地上抓了一把被风吹掉的杨树叶子,杨树不是只有秋天才落叶,所以他想趁着说起这个话题,让族人们记住一些东西。
正好无风,他把树叶抛向了天空,让族人猜猜树叶落下的时候,是正面朝上的多还是反面朝上的多。
各种古怪的答案层出不穷,这些树叶不需要等几天,很快就有了答案,族人们惊奇地发现大部分的树叶都是背面朝上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
族人们也纷纷抓了一把树叶扔下,啧啧惊奇,这些他们原本没有注意到的东西竟然这样的神奇。
陈健笑道:“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可是咱们得知道树叶是朝下的,才能问为什么,或许有一天我们能知道为什么。如果以为它是正面朝上就去问为什么,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他把手里的一枚豌豆弹开道:“和种豌豆一样。如果弄错了朝上朝下,咱们可就白费力气了。所以以后做什么事啊,都要先用眼睛看过之后才能去想为什么。不要以为自己以为的就是对的。”
族人们低下头琢磨着这个问题,可能有的人会记住这番话,可能有的人会当时一个玩笑。
可总有人会记住,这就足够了,他不想让族人日后一拍脑袋就得出个结论,更不想闹出一些想当然的笑话——五代的养马技术已经有了回血交配法,现在纯血马的育种雏形。大约好像是让马的外甥和小姨交配从而实现马匹的纯化,但到了宋时,有人想当然地认为这有悖人伦,有违天道,并且得意洋洋地著书立说,认为五代短命和违背人伦有极大的关系。这便是拍脑袋拍出的笑话。
他当然知道豆脐朝哪都一样,族人们今后也会知道。但想当然的理所当然和观察后的理所当然并不同,他还是希望润物无声般地影响着族人的思考方式,用理性去代替想当然。
不管是那尊可证伪的神,还是今天这个想当然和事实的区别,过程都将是漫长而又无趣的。
可能需要几百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今天算是迈出了理性思考的第一步。等到豆子发芽后,这些人会在土地锄地时学会别太想当然,这就够了。
族人们还在为豆脐向上还是向下争论不休,直到在前面的狼皮跑过来说看到蜂巢了,这才让族人们停下了争论,抬着蜂箱急匆匆跑去。
还没有看到蜂巢,就听到了嗡嗡的声响。陈健抬头看去,一个半人大小的蜂巢在一棵大树的树枝上,现在正是山花烂漫的季节,蜜蜂们忙着采蜜,进出有序。
这个时节的蜜蜂只能有半个月的寿命,比起人要勤劳的多,所以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蜇人上。
剩余的人退到远处看着该怎么弄,陈健带了几个不怕蜇的人靠近到树下,打开了蜂箱的盖子。
喝了一口古怪味道的杏子酒,含在嘴里喷到里面。下面两个人抬着蜂箱,高高举起放在了蜂巢的正下方。
陈健找了些柳树枝和野草绑了一个简单的笤帚,带着狼皮爬到了树枝上,几只警戒的蜜蜂立刻围着他俩转悠,不知道该不该蜇下去。
“别打它们,越打越蜇。”
尽量忍住想要伸手把嗡嗡乱飞的蜜蜂拍死的冲动,拿起小笤帚一扫,将那些聚在蜂巢上的蜜蜂全都扫到了蜂箱里。
看准了那个正在蜂脾上四处游荡准备产卵的蜂王,只要将她扫到里面就简单多了。
于是看准了,轻轻一挥,嗡的一声蜜蜂四散分开。两个人用力抖了抖树枝,将上面的蜜蜂全都晃下去,这才用石刀割下蜂蜡,将蜂蜡也扔到了蜂箱里面。
跳到树下,盖上一层纤维布,最后才盖上木板。
大量的蜜蜂在外面嗡嗡地飞着寻找它们的王后,看着很吓人,但此时它们并不蜇人。
蜂箱小心地放到地面上,出入口朝着南面,人都退到了后面。
榆钱儿指着那些乱飞的蜜蜂问道:“它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啊?”
“不用急,一会它们自己就会住进新家了。咱们先走,傍晚时候再过来,等在外采蜜的蜜蜂都回来后再给它们抬回去。”
他叫来狼皮,让狼皮继续带着人去寻找别的野蜂巢,自己和族人要守在这里。
蜂蜜对森林里的熊来说有着无限的诱惑,如果放任不管回来的时候恐怕看到的就是被熊砸成碎片的蜂箱。
剩下的族人坐在附近,欣喜地发觉那些蜜蜂真的如陈健所说,由乱哄哄的飞舞转而一个个地爬进了新家。
傍晚天气一凉,这些蜜蜂就会安安静静地在家里过夜,到时候只要不用力摇晃就能把他们安全地带回去。
村子附近的蜜源很多,采蜜是不成问题的,以后这也应该是族内女人的工作之一。
陈健准备找出一天时间来,告诉女人们什么是蜂王,什么是雄蜂,让他们认清楚。
一窝不容二王,一旦有新的蜂王出生,就会带走一部分人另觅新家。和人有些像,等到人口多的时候就分开迁徙。
到时候还要在养蜂的地方移植几株柳树,新蜂王会带着臣民在附近的树上等一会,等到族人都齐了后才会飞走。
分群的时候,用同样的办法把蜂王扫到蜂箱里就可以防止它们逃走了。
这都是很简单的东西,很容易就学会。再多一点的就让女人们学学认识什么是蜂王的王台,人为地控制分群的次数,蜂群越壮可以得到的蜂蜜和蜂蜡也就越多。
采蜜的工蜂和蜂王都是一样的受精卵,但同卵不同命,一个喝王浆长大,另一个喝少量的王浆主要吃花粉,长大后也就不一样。负责喂食的工蜂只通过房间的大小来选择喂养的方式,它们不会考虑王后预备役是不是多了,所以只能靠人为帮它们切掉一部分王台。
陈健算了一下,这个东西也很容易理解,对现在的族人没什么难度。无非就是分清楚哪个大哪个小就行,孩子都可以学会。
只是他了解个大概,却分不清这是什么蜜蜂种群,物种重新分布的状态下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中华蜂还是意大利蜂的始祖。
前世记忆中的中华蜂和中华民族一样承受了苦难,随着鸦片战争的炮声,中华蜂也迎来了它们的宿敌意大利蜂。
意大利蜂的振翅频率和中华蜂的雄峰一样,所以中华蜂会放任这些强盗自由出入,而这些强盗进入蜂巢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蜂王,回去报信,让自己的强盗同伙一起飞来盗走中华蜂的蜂蜜。
有时候很多事都有着宿命般的巧合,想起来总会有些唏嘘。
“但愿这个世界的蜜蜂会有不同的命运。”
他轻拍了一下蜂箱,喃喃自语。
榆钱儿听到了这句话,却没听懂哥哥在说什么,正想问点什么的时候,远处的丛林中发出一阵声响。
狼皮急匆匆地跑过来道:“健,山那边有烟。”
烟从可以示意友好到成为族人心头的惊惧,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桦和松的遭遇让他们明白了还有一种比野兽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和他们一样直立行走的同类。
“怎么办?”
第八章 伏击
慌乱的时候,总会不经意间显现出信任和信服。
“别慌。狸猫,你跑的最快,告诉村子的人躲到山崖上。男人跟着我来,女人躲在这里。”
“哥!”
榆钱儿喊了一声,伸出手拉着陈健,心里乱乱的有些害怕。
“别怕,一会儿我就回来。”
陈健摸了摸榆钱儿的头发,没有再说什么,带着同行的四十多个男人朝前走去。
榆钱儿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当她听完桦讲的那个故事后,哥哥就告诉她不用怕,因为挡在她前面的还有哥哥,所以她就不怕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上了这种被保护的感觉。
明明不怕蛇,自己不知道掐死过多少条给小狼崽吃了,可每次看到蛇的时候,都会躲到哥哥身后,看着哥哥用带着分叉的小棍儿摁住蛇这才从哥哥身后跑出来拍手叫好。
有时候分鱼之类的事,明明能算清楚,却总是蹙着眉头去找哥哥,看着哥哥一点点地给自己讲解,眉头逐渐舒展开,杏子般的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儿。
她知道这一次或许会有危险,可她看着哥哥的背影,终究不知道该说什么。
等到陈健的身影快要被树木挡住的时候,她才大声喊道:“哥,早点回来。你还没告诉我陶轮为什么会转哩,我们的秤也要做好啦,你说的好玩的不准忘啦!”
陈健转过身,一脸严肃地看着榆钱儿,忽然将手挡住了自己的脸,迅速一抹后变成了笑呵呵的模样,冲她点点头。
以往榆钱儿肯定会笑出来,可这次想要努力让自己的嘴角儿往上翘都做不到,愣愣地看着陈健的身影被树丛挡住。
陈健没有说些生离死别的话,既然狸猫说对面只有三百多人,能打的也不过是百十人,自己带着族人练了这么久要是连他们都打不过那可真是笑话了。
等到爬到山顶后,远远眺望着河边的一缕青烟,拿过一缕原准备绑蜂箱的绳子,在脚上弯了个8字形,靠着绳索的摩擦力爬到了一株粗大的松树上远远看去。
这里距离河边并不算远,可以隐约地看到河边有几个人影,围着火堆正在烤食,旁边地上卧着几只他没见过的动物,看起来体型很大,头上有角。
从树上下来后,族人们都围过来,陈健笑呵呵地看着狼皮道:“哥,那边就五个人,你怎么那么害怕?”
“五个人?我不知道,看到烟我就想到桦说的事儿,就赶紧跑过去告诉你了。”
族人们一听只有五个人,再没有了紧张的情绪,取笑着狼皮,狼皮尴尬地低着头道:“下次我一定先爬到树上看看再说。”
陈健稳定下来族人的情绪,心中却在思量。
那几只长着角的野兽就是狸猫说的四条腿的人,这野兽是肯定要抓到的,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族人内心的恐慌。
现在跟在身边的有四十多个人,而且自己在明敌人在暗,对付五个人绰绰有余,
那五个人应该就是上游部族的斥候,从生火这件事来看,他们并不专业。或许只是原本的猎手,并不明白人比动物要狡猾和可怕的多。
“狼皮,你带着几个人拿着弓的悄悄到村子中间的路上堵着他们,射一轮。”
他估算了一下距离,指着很远处的一棵大树,狼皮看了一下,点头道:“好。”
河边是一片平原,树林距离河岸还有一段距离。遇到埋伏的话,这五个人肯定会沿着原路往回跑。因为他们骑乘的动物有很长的角,不会喜欢钻树林的,而且他们应该还没有伏兵这个概念。
狼皮带着十个人朝着那株大树跑去,陈健则带着剩下的人悄悄来到了那五个人的后面,草河更上游的地方。
这一次没带那么全的武器,只有石矛石斧和弓箭是为了防备虎熊的。
陈健知道那五个人骑乘的肯定是食草动物,胆子一般来说都很小,就算是马没有经过训练见到尖锐的长矛也会下意识地避开,很长一段时间内战马冲锋是带眼罩的,并不用担心。
看了一下河边的这片开阔地,半人多高的草正适合隐藏。将剩下的这三十人分成了两队,一队跟着自己埋伏在中间,另一队让松带着埋伏在侧面。
至于什么被吓跑之类的事暂时不用担心,这群族人熊虎都见过,据老祖母说很久前连更大的有着长鼻子的动物都杀死过。
反倒是这些该死的蚊虫嗡嗡地叮咬让他们难以忍受,陈健弄来一些野薄荷和艾草,涂的满身都是,族人们也有学有样。
就像是狩猎一样小声地交谈着,以往狩猎鹿之类胆小的动物时都是这样藏着的。
焦急的等待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间传来一阵奇怪的叫声。族人们立刻握紧了手中的石矛,拨开草看着前面。
远处有两个披头散发的人正骑着角鹿朝前狂奔,时不时地回头张望,一个人的身上还插一支羽箭。
族人们这次看的清晰,原来是人,只不过是骑在了什么动物的身上,心中最后的一点紧张也全都没了。
看样子狼皮已经带人射死了三个,只剩下了两个。
远处的那两个人手中什么都没有,两手空空,只是不断地用脚踢着角鹿腹部柔软的地方。
这些角鹿气喘吁吁,主人仍在不断催促,但体力终究有限,速度已经很慢了。
陈健看着这两个人逐渐靠近,大喊了一声,带着十几个族人忽然从草丛里跳了出来,挺着长矛就向前冲了过去。
两名骑手根本没想到草丛里会有人,下意识地拉了一下鹿角上的藤条。
角鹿看着那些嗷嗷叫喊的人拿着尖锐的矛冲了过来,本能地朝着右边的树林跑过去,想要躲开这十几个身上涂满了绿色的怪物。
骑手的迟疑,角鹿的本能,让族人们又往前冲了几步。
陈健扯着嗓子朝着附近的草丛里大喊了一声:“撞!”
躲在草丛里的松和族人已经训练了一个多月,纵然手中没有柳条盾只有石斧,可还是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嚎叫着冲向了近在咫尺的两头角鹿。
距离很近,近到这些人的队形十分紧密,没有因为速度差异而分散。
七八个人几乎是靠在了一起,和平时撞击草垛一样,拼命向前奔跑着。
靠近后不是举起石斧,而是沉着肩膀,侧着身体狠狠地撞了过去。这是被罚了多少次背石头后养成的习惯。
密集的阵型如同是翻滚的浪潮,齐刷刷地撞到了角鹿的身上,轰的一下直接将两头茫然的角鹿撞倒在地。
角鹿惊恐地蹬着蹄子,想要重新站起来,可这群人却死死地压在角鹿的身上,连带着那两个人也一同被摁在下面。
两个人咕咕噜噜地不知道在叫喊什么,只能听出声音中的惊恐。
松死命地抓着一个人的脚,那个人的另一只脚被角鹿压在了身子下面,动弹不得,挥着手寻找着能用的武器。
这里没有石头,他薅出了一把草,叫喊着,用尽全部的力量将草砸向了松,却徒劳无功,象征着最后反抗的草叶在空中就被风吹散了。
松的手掌就像是河蚌一样死死地捏着对方的脚腕,心头忍不住地惊诧。
他虽然很信任陈健,但却从未想过这种并排冲击的力量竟然如此巨大,这种巨大的野兽竟然会被他们直接从侧面撞倒在地。
眼睛瞟了一下旁边,另一个骑手也好不到哪去,满脸都是血和草汁,摸到了一块石头向后砸过去,砸中了一人的额角。
愤怒的族人用石斧狠狠地砍断了他的脚腕,血汩汩地流出,汇聚在地面上就像是一条毒蛇,正在噬咬着鲜活的生命。
松想到了自己族人被陨星部族杀死的时候也是这般的情景,嗅着浓重的血腥味,心中想着总有一天他们的血也会这样流出来。
陈健等人也冲了过来,他大喊着告诉族人别用矛扎,族人们只好抓住了鹿的蹄子或是压在了鹿的身上。
角鹿惊恐万分,可惜连喘息都困难,根本爬不起来。陈健这才看清楚这群人骑的是什么,微微有些失望。
这是一种马鹿或者角鹿,体型巨大可以骑乘,但鹿很容易受到惊吓,根本不适合当成骑兵坐骑。耕地更是远远不如牛马,它们身上的脂肪太少,没有足够的耐力。
“把这个能活的绑起来,两头鹿也拴上绳子。”
族人们立刻忙碌起来,角鹿瞪大了眼睛,呦呦地嘶鸣着,不住地想要翻身,又被这群经验丰富的猎手压住了腰腹。
地上两名骑手有一个显然是活不了了,族人们没有管他。
他的脚腕断了,没办法站起来,只能向前爬。
两只手抓着地面上的草,一点点地朝着自己村落的方向挪动着,身后留下了一道血痕。
爬了几步,他又爬了回来,咕咕噜噜地说着什么,双手抱着自己被砍断的脚,惨叫着试图安上去,可还是掉了下来。
他哭嚎着,一只手抱着自己的断脚,用陈健和族人听不懂的话语咒骂着,翻过身一点点地朝前爬着。
他想回家,想坐在火堆旁喝着鹿奶,想和族人一起狩猎,哪怕是和很久前一样每隔一段时间都迁徙。
眼前逐渐变得模糊乌黑,身上很冷,好像是下雪了一样,眼前似乎就是那一排排耸立的、桦树皮堆出的屋子,似乎看还看了村落里的那块用赭石画着红鱼的石头,仿佛伸手就能抓到。
“或许红鱼有办法安上我的脚……”
他这样想着,脚腕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又告诉了自己一遍,红鱼有办法安上他的脚,于是他自己都信了。
一只手向前抓着草,另一只手死死地抱着自己的脚。
他不想要圆润的陶罐了,只想要自己的脚。
ps:谢谢大家的支持,让我在历史分类新人榜上冲到了第二,很是感激,万分感谢。
明天开始更新时间尽量稳定,尽可能做到中午12点一更,晚上7点一更。
第九章 杀人和殉葬
断了的脚当然接不上,那个人肯定会死,这些血染红了草,画出的这道血线总要到头的。
这个时代的战争是残酷的,也基本是毫无章法的,不能像后世一样排兵布阵堂堂正正,族仇亲恨,很难化解。
陈健过去看了看那个已经断气了人,许是捕杀的野兽太多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感触。
“点把火烧了吧。”
害怕传播瘟疫,族人们堆积上柴草升起了火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恶心的焦臭味。
那个被俘获的人看着远处的火堆,叽叽咕咕地说了些什么,即便被绑着还是在奋力地挣扎,被松打了两拳这才老实。
族人们都在看着陈健,这一次族人没有一个受伤的,而且还抢到了两头奇怪的野兽。
这算是他作为军事首领以来带领族人打的第一场仗,一场三十个人打两个的战斗,实在没什么值得吹嘘的。
但是松看到了排队冲锋的可怕;其余人感受到了胜利的欢愉,让心头最后一抹担忧也消散无形,总是个值得庆祝的事。
族人们如同狼一样朝着天空叫喊着,用藤条绑好了那两头角鹿,十几个人拉着一头,在这里等待着。
有人去了山顶告诉那些还在担惊受怕的族人,族人们纷纷下来,榆钱儿本想和哥哥说几句话,可是很快就被这两头角鹿吸引住了,走到角鹿旁边,好奇地看着那两头古怪的鹿,她可没见过这么大的鹿。
这两头鹿有些惊慌,不过反抗并不激烈,看来已经被驯化了很久,不是那种野生捕获的。
驯化和驯养的区别极大,驯养的随时可能恢复野性,但驯化的已经不再惧怕人,即便换了主人也最多紧张不安。
几个女人靠近后摸了摸角鹿,角鹿有些畏缩地动了动耳朵,轻轻踢了一下蹄子,却也没有躲开。
“这是什么啊?”
陈健歪着头看了看,这鹿的鹿角是分叉的,长得很高大,应该是马鹿的一种,并不是大角鹿,大角鹿的鹿角是连成片的。
但此时并没有马,他也不想指鹿为马,将来真要是于道马还得编个词,于是说这是角鹿。
女人们很喜欢这种高大的动物,纷纷去草地里摘了一些种子,放在手心里喂给它们。
两头角鹿嗅了嗅,有些迟疑,最终还是没有吃。
女人们有些失望,陈健笑道:“饿两天就吃了。”
榆钱儿撇撇嘴道:“上次喂养小狼崽你也是这么说的,可还是有一头不吃饿死啦。”
“这个不一样。”
陈健觉得一时间解释不清楚驯化和驯养之间的区别,也就没多解释。
等了好一阵,狼皮等人才从下游急匆匆地赶过来,老远就喊了几声。
等他看到这两头活的角鹿之后,也是欢喜的不得了。他可是看到了那几个伺候骑在角鹿身上的样子,可惜那三头鹿被族人们弄死了两头,还有一头腿被箭射伤了,后面几个族人正在看着呢。
陈健看看天道:“现在还早,咱们的蜂箱要拿回去。回去些人告诉一下家里的人没事了。”
“有人回去告诉了。”
“嗯,那咱们就在这等一等。去几个人把那两头死掉的鹿分掉先背回去吧。松,你还记得我是怎么治伤的吗?”
“记得,那种草我采了很多。”
“你去试试吧,看看能不能治好那头鹿。”
松点点头带着几个人朝下游走去了,剩余的族人都围着那两头鹿,有人想要上去骑乘,可是又觉得有些害怕,不由自主地看着陈健。
陈健看了看鹿光滑的脊背,自己可骑不稳。琢磨了一下,用绳子绕了两个圈,慢慢靠近了角鹿,轻轻抚摸着它的毛皮,直到对方不再警觉后,这才悄悄把绳子搭在了角鹿的背上。
下面也绑好后,一只脚踏进了绳套中,用力一翻身坐到了角鹿的背上。
族人们担忧地看着陈健,角鹿觉察到背上有人,而且并不是自己的主人,有些不情愿,然而最终也只是轻轻踢踏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人群终于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虽然陈健坐的很高,比他们都高,而且看起来是那么与众不同,可是族人们并没有什么等级观念,欢呼只是因为自己的部族也可以骑乘角鹿了。
陈健双手抱着角鹿的脖子,把脚离开了绳套,万一鹿惊了,没有绳套最多也就摔下来,可有了绳套可能会被拖死。
榆钱儿在下面仰着头看着陈健,喊道:“哥,我也要上去。”
“我们也想……”
族人们都叫嚷着,陈健跳下来,把榆钱儿扶上,让她侧着坐在鹿的背上,榆钱儿轻轻摸着角鹿的脊背,满心欢喜。
族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在上面尽了尽兴,直到角鹿有些不耐烦了,这才算完。
“回去的时候可以骑着它吗?”
“不行。在养熟之前,谁也不准骑。”
陈健怕出危险,族人们也只好同意,携带着“胜利”的光环,他的话比以前更有分量了。
至少在族人看来是场很大的胜利,族人一个没伤,对面却死了四个,还抓了两头角鹿和一头受伤的,另外两头死掉的也可以吃两天。
今晚上村庄里肯定会很热闹,族人们不禁期待着晚上的篝火。好容易盼到了傍晚,几个人去用绳子栓住了蜂箱,轮流抬着朝村子走去。
远远地就能看到村子里升起的烟,一群人站在河边等待着归来的队伍,隔着很远就发出了兴奋的叫喊声。
桦的头还是很疼,但他仍然站在了村口,回望了一眼远处的族人的坟墓,内心充满了希望,他相信总有一天陈健会帮他将仇人都杀死。
当初看到自己姐姐被杀时的冲动导致挨了一棍子,可他一点也不恨,而是有些感激地看着狸猫。如果没有那一棍子,自己已经被人杀死,再也看不到杀掉仇人的那一天。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被捆着的俘虏,双拳紧握着,指甲刺进了手心,身体不知道是因为仇恨还是兴奋,有些颤抖。
陈健远远地就看到了桦,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知道这个俘虏肯定要死。
自己定好的计划就是秋天的时候去打那个部族,留着这个人也没什么用。逼着他干活的话,这么一个人是赔的,因为需要有人看着他,还要防备他暴起伤人,而且语言不通,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果不其然,桦和三个族人立刻冲到了那个俘虏身边,大声地叫吼着斥骂着,诉说着自己的仇恨。
俘虏的眼神里略微露出了慌张,可仍然昂着头一言不发。
桦哭喊着一遍遍地叙述着自己亲人的名字,直到声音沙哑,这才恳求陈健能将这个俘虏给他,他要用这个俘虏的血告慰自己的族人。
陈健将孩子们都赶回去,老祖母和石头也找了几个人看着孩子,不准他们出来,剩下的人则都跟着桦到了坟墓边。
那个俘虏好像知道了什么,扭动着身体挣扎着,可惜无济于事。
桦和仅存的三个族人在坟墓边说着什么,陈健盯着这个将死的俘虏,想要从他身上榨取最后的一丁点价值。
最后,桦请求陈健和族人们帮他挖一个坑,他要将这名俘虏活埋在坑里。并且他还准备等到将来有一天击败那个部族后,将所有的人都埋在坑里。
看得出这只是仇恨的杀人,族人们并不反对,觉得这理所当然,因为这是血仇。
然而杀人是一回事,人殉又是一回事,陈健担心这件事让族人学会了人殉。
总不可能有那么多战俘,一旦这个口子开了,等到阶级分化之后,总有一天会轮到那些苦命的同族之人头上。
任何事情都是从合理开始的,理论上只杀敌人没什么不好。
但统治阶级的下限无法衡量,总有一天会杀到自己人的头上,所以还是防微杜渐的好。
其实他现在很想念一首诗: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如果族人懂的话,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人琢磨着殉葬之类的事了,然而族人肯定听不懂这首诗。
后世的帝王们肯定琢磨着死后也想享受有人服侍的感觉,只是难道就没人想到万一那些被殉葬的人在下面造反怎么办?
想了一下,他问道:“桦,你是准备把那个部族的人都杀了吗?”
“对。”
“那你觉得你杀他们,他们恨你吗?”
“当然恨,就像是我恨他们一样。”
“那你觉得你们部族的人能打过他们吗?”
桦摇摇头,这是显而易见的,否则自己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只是这几天的夜晚,他总会梦到那些死去的亲人。他觉得那些亲人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否则怎么会在梦里和他相见呢?所以他希望能把这些人杀掉,让族人们知道这些敌人都死了。
可陈健的一番话让他流出了冷汗,如果死后真的是去另一个世界,这些被杀掉的人当然会恨自己,同样也会恨自己的族人,那么在那个世界自己的族人该怎么办?
陈健的族人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本来觉得理所当然,可再想一想又觉得陈健说的也有道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纷纷看着他,希望他能给出个建议。
“你说他们没有桦皮船,能从河对岸到这边来吗?”
桦摇摇头。
“那这个人就交给你了,这是你的血仇,他杀的是你的亲人,由你处置。杀了他,送到河对岸一把火烧了吧,不要让他去打扰你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了。”
他拍了拍桦的肩膀,带着若有所思的族人们离开了。
新塑造的灵魂观是带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的,现在还未成型,但一代代传下去,总会给那些统治者一点警醒。现在扯什么无神论是可笑的,总得适应这个时代,既然族人们将做梦认为是死去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的证据,那就可以用他们能接受的理念说这件事。
人殉之后,小心造反,这个比什么仁慈之念的说教强一万倍。
指望良心,只能是可笑的幻想。
第十章 庆贺
桦最后到底怎么处理的那个人,陈健并不知道。族人们也只是略微了讨论了几天便不再在意这件事了。
在他们看来,活着很好,而且越来越好。
地要开垦、麻快沤好了、门窗还没做、蜜蜂还太少……哪里有时间去想自己死后的事呢。
那五名斥候的死也让族人们的心态变了许多,既然可以轻而易举地打败他们,而且还能抢到角鹿,当然不再害怕。
甚至于在干活的时候,有人甚至幻想着抓来那个部族的人,让他们在这里弯腰锄地,自己坐在树下乘凉,只需要拿着弓箭吓唬他们就可以了。
族人要做的活越来越多,很多都是几个月之前前所未见的,而生活也被这些繁多的工作改变着。
比如几窝蜜蜂如今在村子里安了家,蜂窝前几十步之外移植来几株小柳树,女人们并不怕蜇,总会时不时地掀开蜂箱的盖子看看里面的蜜多没多。
又比如给三头角鹿安置了一间可以挡雨的草棚,也需要有人给他们喂草,等到熟悉后才能出去放养,陈健用了一把盐和煮熟的块茎豆子让这三头角鹿放弃了矜持。
一切都在悄然改变着,小狼崽越长越大、雁鹅也开始褪去身上的绒毛长出了灰白色的羽毛,墙角里的葫芦落去了白花垂下了一个个的果实。
族中有女人开始了干呕,族人们庆贺着一个新生命的开端,祈求着先祖的护佑。陈健则打开了一坛酿了将近两个月的醋,让那几个恹恹不喜吃饭的女人有了胃口。
不久后村落里迎来了第二批访客,这一次来的人更多,因为鱼的缘故,他们可以交换的东西也多了,往常这时候可不会舍得把种子拿出去。
桦和族人的经历利用这次交易传遍了附近的族群,那些和桦的部族近一些的族群有些惶恐,而那些稍远一些的则没有那么紧迫。
于是交换的东西也不一样,惶恐的换了打孔的石斧弓箭、不紧迫的换个陶罐陶盆,或是将这些背来的东西换成了陶环以备以后使用。
那几个惶恐的部族想要早点回去,最终还是被陈健多留了半天。
他让族人准备了足够多的卡鱼钩,在河边排成一排在这些外人的面前展现了一下新的技术。
原本那些部族的人对这种看起来很小的东西没有什么兴趣,甚至怀疑真的能弄上来鱼吗?
可不一会的功夫,他们的下巴就掉了下来,陈健用蛴螬和蜻蜓当诱饵,弄上来一条七八斤重的大鱼,张着嘴根本无法闭合。
这种卡鱼钩只能钓大鱼,小鱼反而会因为嘴太小逃过一劫。
那几个部族的人看着不断被钓起的大鱼惊奇万分,原本那个不屑一顾的小东西现在成了好东西,不断地用手触摸着,想要询问怎么用。
这一次他们在来之前,族里已经商量过了,换一些他们认为可以换的东西,因为在家中的人根本想不到那里会有什么,似乎那个部族什么东西都是好的。
有人提出用更多的麦穗或者豆荚来换,陈健拒绝了,他把如何使用这种卡鱼钩的方法教给了所有前来的部族。
但有一个条件,一个半月之后,每个部族要出至少七八个轻壮来村子里,不需要带食物,陈健会供给给他们食物,而且最多用十天的时间就会让他们回去。
这些部族的人考虑了一下,觉得很合算。有了这种卡鱼钩,自己的部族可以有更多的鱼,这可远比几筐麦穗豆荚之类的要重要。一个半月后,橡子还没有成熟,也不妨碍回去后去山上捡拾橡子。
老祖母和石头出面,和十四个部族的人盟誓,他们在得到了卡鱼钩和使用方法后都表示到时候一定会来,一定是族中最好的猎手和最强壮的人。
而那几个靠近西边的部族更是准备让更多的轻壮前来,他们猜测到陈健是准备和那个可怕的部族打仗了。
十四个部族每族出七个人来算,这就至少有一百多人,用他们来保护侧翼和负责辎重运输应该没有问题。
陈健深知自己打仗的本事,也不会因为四十个人打死了五个就沾沾自喜。既然要打,那就无所不用其极,人多些总是有好处的。
反正自己部族的食物足够,夏秋之交可吃的东西很多,完全担负的起多出了百十人。
在盟誓之后,这些人便纷纷离开了,他们想要将交换来的各种东西带回去让族人高兴。
陈健和族人们看着那堆积到一起的麦穗和豆荚以及其余的种种,大多都是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就被摘了下来,现在已经晒的干了,有些干瘪。
从这之后,族人有多了一项工作,就是将这些麦穗豆荚中的种子弄出来。以往都是用手剥,这一次陈健弄出了个连枷。
弄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踩实之后将豆荚之类的平堆在上面,赶走那些虎视眈眈的哆哆鸟和雁鹅。
找了两根棍子,一长一短,用绳子连在一起,就像是双节棍一样。挥动着长杆,短的棍子就会砸下去,一下下地将干燥的豆荚或者麦穗砸开。
这种活当然是该男人来做,女人们则用树枝和草做的小笤帚仔细地将豆粒麦粒一点点地扫起来,哪怕只有几十个落在外面,也会细心地堆成堆。
榆钱儿更是快要被这项工作逼疯了,笤帚总不可能扫的那么干净,而绿白色的豆粒在土地上又是那么显眼,每一次连枷砸下都会有崩飞的豆粒,她便急匆匆地扫成一堆……
陈健笑看着榆钱儿在那跑来跑去,心说强迫症果然不适合看打麦子,这要是以后种了地,难不成要将地里剩下的全都捡回来吗?
族人们看着这些以往要用手剥开的豆荚一个个裂开,自己的嘴也像是这豆荚一样。
陈健说今天先不用排队了,他要给族人做一顿晚餐,也算是庆祝下一次杏子黄的时候族里会多出新的生命。
人们笑的更开心了,排不排队的无所谓,反正已经习惯了。倒是陈健做出的东西那可是很好吃的,以往没有陶罐陶碗,这些东西都是直接砸碎了生吃,不知道这一次这些东西吃起来会有怎样的味道。
陈健想总要让这些人看到希望,看到他们用汗水浇灌出的土地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生活,才能让他们疲惫的同时还带着喜悦。
既然要庆祝,从羊圈里牵出一头公羊杀掉,这还是族人第一次从羊圈里杀羊,这种触手可得的感觉好极了。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火升起,陶盆架上,女人分到了一些豌豆、麦粒、或是别的什么种子,用石头轻轻砸碎麸皮,稍微露出里面的白色。
麦子的皮很厚,而且很难吃也不好消化,但现在又没有石磨和碾子,没办法弄成面粉。
“等有时间是该弄个石磨碾子了,最起码等到冬天的时候能吃顿饺子……”
这是他顶喜欢的食物,也是他顶喜欢的习俗,没有碾子石磨的年代,即便驯化了这些植物,也要吃很久的麦粒饭之类的食物。
今晚上吃麦粒饭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既然是庆祝,总要有点与众不同。
切成块的羊肉和葱扔进陶盆里,放上各种能找到的调味品煮成白色的汤汁,将麦粒豌豆高粱之类的粮食放进去,上面再铺上一层块茎。
几个大陶盆一起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诱人的香气从里面传出,族人们忍不住抽动着鼻子,早早有人拿着陶罐去取来了水,准备好了一切。
主食为饭,总要有菜,弄来几条大鱼,几个女人一起切开,用锋利的石刀弄成片,不需要煮熟,就这样生吃。
菜畦里种的芥菜还没有成熟,吃不到黄芥,不过还有替代品。
《礼记》曾言:脍,春用葱、夏用芥。寄生虫的问题古人也早有防备,“脍不得其酱不食”,蒜葱都是可以遏制里面的寄生虫。
捣碎的葱蒜沫,倒上一勺酸酸的杏子醋,加上一点盐半点枫糖,算是调好了酱,少了份辛辣,多了份酸甜。
庆祝的晚餐就这样简单的开始了,孩子们捏着陶盆底的焦糊锅巴咯吱咯吱地嚼着,显示着他们的好牙口;老人们则吃另一盆里故意加多了水的类似于粥的,用不坏的牙咂摸着里面的味道,赞不绝口。
“健,你说咱们开的那些地,是不是以后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饭?”
族人们觉得一定能,但还是希望陈健亲口说出来,这样他们才能更加安心。
“是啊,等到杏子再黄的时候,咱们每天都可以吃上这样的饭。”
听到了肯定的答复,族人们都笑了起来,摸摸手上的茧子,觉得这些天的疲惫是值得的。活着,不就是为了吃的更好吗?
有人指着那些还没有打碎的麦穗豆荚道:“咱们现在也可以吃啊。这些够咱们吃好些天呢,我想天天吃。”
陈健却摇摇头道:“这些不能吃了,我要用。”
“用来做什么?”
他摸出一颗瘦小的、只有十粒麦子的麦穗道:“我要让这上面的种子更多,现在是有十粒,有一天可能一穗就有二十粒。”
第十一章 育种的可行性报告
族人现在的观念简单粗暴:大的、多的就是好。
一株麦穗如果真能有二十粒麦子,那么同样的一筐麦穗就能多出来不少可以蒸煮的食物,这个道理很简单。
陈健既然说可以,族人们当然相信。
然而还有一些人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即便陈健讲的故事和神话,一直都在潜移默化地灌输着人才是万物之灵的道理,可一些人还是觉得冥冥中有种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在控制着一切。
就像是人有两条腿、猪有四条腿、天热的时候开花、天冷的时候枯萎……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上天都已经注定好的事情。
可如今陈健却说要有一天让原本十粒的小麦变成二十粒,这些人略觉的有些可怕,他们不明白他们在怕什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或许用奇幻些的说法,用族人无法总结的说法,就是凡人涉足了神的领域,打乱了神定下的秩序。
陈健虽然说得豪气,却也知道育种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成功。
比如小麦,原始的小麦只是普通的二倍体植物,和人一样,染色体是配对的。
用简单和不恰当的说法,好比单眼皮双眼皮,a和a配对,生娃的时候减数分裂,精细胞和卵细胞把aa这一对儿分开,再与异性的细胞组合。
而陈健前世吃的小麦,实际上是六倍体,通俗地讲它体内的基因对是a1、a2、a3配上a1、a2、a3。
原始的aa小麦种子较少,长得可笑,分蘖能力差,结实率不高。
有一天或许一场春霜,因为寒冷诱导了它的染色体加倍,变成了a1、a2配a1、a2,这就是四倍体小麦。
这个四倍体小麦变得粗壮了,结出的种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节节麦、黑麦之类的远亲又杂交了,这些远亲都是二倍体,而它是四倍体,所以碱基配对不完美,形成了三倍体种子。
必须是偶数对的基因对才能繁育后代,因为奇数对在分化成精卵细胞后没办法完美契合。
这个三倍体植株能够发芽,能够生长,能够开花,能够长出穗,但唯独是不孕不育的,穗里面没种子。有点像是马和驴生出的骡子,但还是有点不同。
本来这种不孕不育的种子是不可能有后代的,然而大自然的奇迹又一次出现,充当了妇产医院的角色。
这些原本不育的种子可能又经历了一场春霜,或者被火烤了或者被什么毒气熏了,总之它的染色体又加倍了,由三倍体变成了六倍体。
大自然治好了它的不孕不育,也赠送给它更多的异源基因,让它长得更壮、结的果实更多。
因为小麦是雌雄同株,大部分情况是自花传粉,这种天然的杂交不知道古人选育了多少代;而因为春霜秋寒之类导致的染色体加倍,更是偶然中的偶然。
人们在种植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麦子的穗更大、分蘖能力更强,他们不知道这些麦子已经被大自然不经意间改造过了。
但人们用经验保存下来了这些麦子作为种子,一代代繁育下去,最终铺满了整个世界。
这可能是个上万年的过程,里面的随机性陈健不能操控,但却可以借助外力让染色体加倍的过程加速。
至于弄出来的四倍体或者六倍体到底是否高产,那就需要漫长的人工选择了。
这不算太难,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草莓之类的植物身上,强行让它们变大,甚至可以让四倍体西瓜和二倍体西瓜杂交弄出无籽西瓜。
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技术,前置科技却很简单。
酿酒、制陶、蒸馏酒。有这三样技术,凭人工是可以完成这种准备的,无非就是需要的时间烧多一些罢了,这也不是什么高端科技,高中生物的水准。
想让植物的染色体加倍,可以用秋水仙素诱导,将种子或者幼苗放在秋水仙素中浸泡,浓度是多少他不知道,但却可以分上百次浸泡,记录下明年的情况就知道了。
秋水仙素在黄花菜中就有,吃多了黄花菜可能中毒,严重的可能死亡,人既然都能中毒,显然含量足够。
这种毒药极易溶于酒精,易溶于水,只需要高度酒萃取浸泡,然后利用酒精易挥发的特点将它浓缩出来。
现有条件下肯定不纯,里面会有色素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可陈健想要的也只是一定浓度的秋水仙素就行,又不是做实验,不用搞什么分析纯。
好比砒霜混在泥土里吃了一样会死,如果只是为了杀人,为什么非要提纯砒霜呢?
如今粮食也有了,酵母菌的曲子已经改良过好几代了,绿霉逐渐少了,用来酿粮食酒是没有问题的。
蒸馏酒也无非是因为酒精的沸点比水要低,七十多度的时候就会沸腾,所以酒会比水更容易变成蒸汽飞出来。
陈健大约知道原理,这些东西都是常识,包括他之前所作的一切。要做的不过是将这些知识和如今的简陋条件结合起来而已。
他没见过蒸酒器,不过现有的条件也不是不可以有替代的办法,扣上锅盖后留出个小孔,逼着蒸汽从小孔中往外跑。
在小孔上扣上一根管子,陶管就行,不需要一次成型,如今村子里有鱼鳔胶、鱼皮、猪皮、茅草,都可以作为接缝地方的链接。十几根陶管用胶接在一起,越长越好。
再弄些下面有孔的陶罐穿在这些管子的上面,穿孔的地方用胶和皮子堵住,罐子里装上冷水作为冷凝器,让管子里的蒸汽冷却形成液体流淌出来。
因为酒精的沸点低,越早出来的酒浓度也就越高,这在前世的农村被称之为酒头子,第一次蒸馏度数可以达到四五十度。
古人为了提高酒的浓度,会选择三蒸三酿,然而实际上这是个事倍功半的办法。所谓三酿就是用酒当水来再次发酵粮食,可酵母菌在酒精浓度高的时候就不干活了,所以三酿没有任何卵用,有用的只是三蒸而已,这条死胡同就可以不用走了。
第一次蒸馏出的酒浓度不够,就再蒸一次。只选酒头子实验用,后面的酒尾子度数低,可以当酒喝。
不计成本,所以不需要考虑萃取秋水仙素时的酒精回收问题,就算能回收他也不敢喝。
算起来如果一切顺利、蒙对了秋水仙素的浓度、完美地和节节麦与黑麦杂交、并且只留下了有益基因,那么弄出第一粒六倍体小麦需要三年的时间。
看似时间很长,不过比起自然条件下的上万年的偶然变异,这就十分容易接受了。
对一个将来的农耕民族而言,没什么比良种更重要的东西。
吃的饱了才能多生孩子,多生孩子才能占据最好的地方,占据最好的地方才能让民族和文明有更大的存活机会。
这一切所需要的不过是一双手,以及一颗能将初高中知识学以致用的脑袋,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
没有浮力计没法计算酒的密度估算酒的浓度?做天平,做同样大小的陶砝码,称一罐子水的砝码数,再称一罐子酒的砝码数,做个除法算出来酒的密度是水的百分比,估算出浓度。
没有光谱仪没法算秋水仙素的浓度?靠人工分成数百份,每份儿的浓度按照千分之一递减,分别浸泡种子或幼苗,多花一年的时间观察哪些是四倍体,哪些长得粗壮变形,选择出合适的浓度。
没有回流管循环加入冷却水?靠人拿着陶罐不断往里面倒冷水,无非就是多出几个人的事,又不需要太多,也不是准备批量生产。至于没法回收酒精之类的就更简单,不要了就是,不计成本。
酿酒发酵的时候不知道发酵物是酸性还是碱性?采朵喇叭花泡一泡,变蓝了就是偏碱性了,里面加点高温蒸煮过的醋就行,酸性条件下比较适合酵母菌将糖分转化为酒精。
所有的问题可以一点点的解决,十四个部族交换了两三千斤的粮食,足够他折腾的了,这些粮食如果吃的话,也不过是族人十天的饭。
土办法有时候是有效的,他习惯性地在树皮上勾勒出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估算了一下解决的可能性,觉得这个计划是可行的。
于是在晚饭后,他和族人请了几天的假。
如今脑力和体力并未完全分工,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不脱产干部”,如今很多活他必须要干,现在所作的一切都是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就像前世的学习一样,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苦看书?为什么不能愉快的玩耍?为什么不学人家国外快乐学习?
因为愉快地玩耍几年,结果可能是不愉快地玩耍一辈子。那些快乐学习的子女都在公立学校蹲着呢,而那些在私立学校苦熬到半夜的跑到了常青藤,继续忽悠着更多的人快乐学习。
现在还是起步阶段,纵然想骄奢淫逸也是没那机会,自己离开了族人毛都不是,饿就饿死了;而族人离开了他,仍旧一样生活,无非进步慢一点而已。
他提出了建议后,族人们很愉快地答应了,男人们声称会把他该锄的地开完的,这是信任。
蒸酒的活,女人可以干;马上要沤好的麻,女人可以纺;几个月后的生孩子,也只能女人做。
陈健忽然觉得有些悲哀,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角色定位……将是村妇联主任。
ps:解释下称呼问题。榆钱儿是榆树的种子,在有了钱之后才有了“榆钱儿”这个名字,但榆树的种子不是在人类有了钱之后才出现的。艾丽莎公主那一章我已经说了,“门牙”这个代称是在有了门之后出现的,但不是说有了门之后人类才长门牙。还有舅舅、祖母之类的称呼,我老家管舅母称之为妗子,管婶婶称之为娘娘(三声),一个道理。只要妈妈有兄弟就有舅舅,而不是说有了舅舅这个称呼妈妈才能有兄弟。
嗯,布莱克汉,黑手;史密斯,铁匠;费舍尔,渔夫;泰勒,裁缝。
就是这样啦。多谢支持。
第十二章 出征
凡事非一朝一夕,朝夕交替间过了桃月、绕过瓜月,终于到了果月。
往常这是一年中族人最忙碌的时节,各种果子已经成熟,如今除了偶尔在旬休之时去采摘一些,人们并不会离开村落。
酒还在发酵冒泡、麻从沤池中捞出来要剥皮晒干,距离纺织成线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大人们忙着收获那些没有爆荚掉穗的种子,细心收好等待下一次杏黄之时的那顿麦饭;孩子们也从酿酒的副产品中得到了零食饴糖,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麦子发了芽这么甜,却不知道为什么酿酒非要用发了芽的麦子,更不知道为什么健哥哥对着一堆发了霉而湿麦粒欢欣鼓舞。
果月的第七天,村庄里迎来了第一批前来的部族,一共十三人,都是强壮的小伙子。
他们是靠近草河上游的部落,也是对这件事最积极的部落。
伴随他们而来的还有一个可怕的消息,又有一个部落被袭击了。
据逃出来的人说冲在最前面的是桦以前的几个族人,他们散开了头发,叫喊着听不懂的语言,为新的部族彰显着自己的强壮。
族人们不敢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为什么有着杀亲之仇却能生活在一起。没有经历过,自然难以想象。
几天后,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村子,带着自己的石斧弓箭或者石矛。
村落里的人早已经准备好了足够的食物,一顿普普通通的餐饭在那些人看来已经是极高的款待。
陈健计算着日子,果月的第十五天,上次盟誓的十四个部族来了十个,有一个部族被袭击了不算,还有三个没来,都是距离威胁较远的部族。
乱哄哄的村落蒙上了一层肃杀的气氛,陈健带着两族的族人在村子前的黑白旗帜下列好的队伍,那些原本乱哄哄的其余部族感觉到一股震慑,不由自主地安静了下来,暗暗咂舌于他们的整齐。
松站在队伍的最左边,侧眼看了一下那些歪七扭八的部族,不由自主地将身子站的更加笔直,昂起了胸膛。他觉得自己带着这三十个人冲过去,就能把旁边的那几十人都撞倒在地。
陈健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发表什么煽情的演说,而是牵着一头角鹿,故意在人们面前晃了一圈。
“那个部落杀了我们的人,我们当然要杀回来。那个部落有角鹿,有羊,有过冬的食物,每个参加这次战斗的部族都将分到一部分。”
自己的族人仍旧安静,因为鼓声没响,这时候说话是要背石头挨藤条的。其余的部族兴奋地叫嚷了起来,他们也想要骑乘在角鹿的身上,这种高大的可骑乘的动物对男人而言有着难以抵抗的魔力。
陈健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便敲了敲鼓,示意族人们可以散开了。今天晚上要做的事情很多,要准备的事情不少,整个村子都在忙碌,他要为明天的出征做最后的准备。
女人们忙碌着制作食物,或是仔细地检查着兄弟的武器和柳条甲。
柳条编织的衣服用鹿皮和绳索串在一起,就像是层叠的树叶,她们细心检查着没有没破损的地方。
异姓部族还未怀孕的女人默默地看着自己中意的几个人,小声地和他们说着什么,或是仔细地在他们的柳条甲上多缀上一块鹿皮,就缀在心脏跃动的地方。
老祖母不断地在灶火旁转悠,时不时地提醒那些熬煮食物的人别忘了在猪油里加盐、别忘了把豌豆炒熟,自己都不记得说了多少遍。女人们也没有厌烦,一句句地回应着,虽然她们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忘。
各式各样的挂坠、兽牙,带着女人们的希冀和祝福,挂在了她们兄弟或是情郎们的脖子上。夕阳下唱起的不是战歌,而是那种让人面红耳赤的情歌。
孩子们将自己最喜欢的饴糖拿出来给舅舅哥哥们吃,平时逗弄他们要一块都要先咬掉一半儿才能给,这一次却是成块的。
便是那些平日经常乱吠的小狼崽仿佛也有些不安,躲到角落里看着忙碌的人,强忍住想要叫两声的冲动,将嗷嗷的狂吠压低成呜呜的低吟。因为今天太不寻常了,平日舍不得打它们的主人嫌弃它们乱叫,用绳子抽了它们。
那一记绳子是榆钱儿抽的,她现在心里乱的很,却又不得不让自己静下来。因为陈健让她计算人数,以及十五天用的食物,还要点数羽箭、石矛和藤甲。
几天前就已经开始了忙碌,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点数着,生怕算错了,甚至都没有时间给哥哥刻一枚兽牙。
每一天都忙得头昏脑涨,有时候睡的晚,半边脑袋就像是有骨针在里面扎一样,但是她一声不吭。隐隐觉得自己如今就在用手编荨麻,而这些食物和武器就是保护哥哥的麻衣。越疼,便证明自己比那个叫门牙的女孩更担忧自己的哥哥。
不同的女人在忙碌着不同的事,男人们却享受着难得的平静。
松和几个人坐在河边,狼皮在一旁弯着腰寻找打水漂儿的石头,并没有什么紧张和害怕。
片石在水中画出一道道涟漪,狼皮盯着那块石头道:“那些柳条能挡住投石索,但是弓箭还是能射透的。”
“离得远就射不透了,只要到了三十步,我们就能让冲垮他们。”
松接了一句,看着远处那些外族,小声道:“那个部族打仗也是乱哄哄的,咱们肯定能赢。”
仿佛是为了让自己相信,重重地自行点头重复道:“肯定能赢。”
狼皮无所谓地又抛了一块石头道:“当然,前几天桦不是也和他的族人试过了吗?四个人和五人小队打了一次,一会儿他们浑身都是泥点儿了。那些五人小队的任何一个,都打不过我,可能也打不过你,但是聚在一起就很厉害了。”
松无视了最后一句话,随意地笑了笑,折了段茅草咬在嘴里,双手枕在脑后躺在石头上,用手摸了摸自己胸前的那枚烧黑的骨头,低声道:“妈妈,保佑我。”
果月第十六天的清晨,河边站满了人,几十条桦皮船上拴着绳索,里面装着食物,几个人一条向前拉动着。
女人们跟在后面絮絮叨叨地说着已经说过几十遍的话语,男人们低着头拉着绳子,回应的却是些生活的琐事。
“那几个葫芦可以摘下来晒干了,别忘了搅拌陶罐里的麦芽,菜畦里记得浇水,把芥菜籽收好……”
琐碎的嘱托声中,一面黑白熊的旗帜迎风扬起,男人们没有再回头,拖着小船儿朝前面大步而行。
女人们看着男人的背影终于被河湾挡住,急匆匆地跑向了村后的山崖。那里更高,看得更远,或许还能看到他们的背影。
…………
陈健尽量让族人们靠近河岸,这样离远处的树丛有百十步的距离,一旦出了什么事也有足够的时间反应。
狼皮和狸猫骑着两头角鹿在队伍前面几百步之外,警戒着前面的情况。几个外族的人也在远离河岸的一面来回跑动,侦察着侧翼可能出现的敌人。
每一天行进的距离不多,傍晚就生火,夜里有人守夜,第二天可以在船上睡觉。
一百多名两族的战士,外族的也有八十多人,陈健也不准备用突袭之类的手段,而是一步步地推到敌人的家门口,逼着他们出来和自己打。
一路上尽可能的小心,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指挥将近两百人打仗,还有将近一半根本不知道冲锋和撤退的区别。
慢慢走,打呆仗。
百余里的距离走了四天多,第五天中午的时候,狸猫说照这个速度太阳落山前就可以到那个村落了,算了一下也就是十几里的路程。
如果继续走的话,到村落的时候已是傍晚,所以陈健带着族人又向前走了几里路,找了一片极为开阔的河岸停了下来。算起来距离那个村落也就剩下十里地左右。
“做饭,休息,明天早晨天一亮出发。”
“现在生火他们会看到烟。”
“看到吧,告诉他们咱们来了。”
陈健挥挥手,带着人升起了几十个火堆,除了做饭用的几个,剩下的都覆盖上厚厚的草叶,发出了浓密的黑烟。
浓密的黑烟在如洗的晴空中格外显眼,十里外的村庄里当然看得到,于是那些人惊呼起来,停下了手中的活,愣愣地看着河下游冒起的浓烟。
不知道是谁惊叫了一声,村子顿时慌乱了起来,纷纷拿起了武器,用木头挡住了栅栏的出口。
几个被强迫着敲打粮穗的奴隶抬头看了几眼,立刻被旁边的人打了一棍子。
红鱼和獾也看到了这几十道浓烟,有些惊恐。
两个月前他们派出的斥候一个都没回来,那时候起红鱼就知道那个部族远比自己想的强大。
如今升起的这几十道黑烟更是证明了她的判断,只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獾拿起弓箭,叫了几个族里的猎手,冲着红鱼喊道:“你看着家,我去看看。”
“打不过就跑。”
獾挥挥手示意知道了,跨上角鹿,让族人打开了木栅栏,十几个人沿着河岸小心地朝前跑动着。
第十三章 我们来了
狼皮和狸猫就在众人前面两里左右的地方,草河在那里转了个弯,前面的一切一览无余,也将自己族人的秘密遮掩住。
远远地看到了从村落里冲出了十几个人,狸猫翻身跳上了角鹿道:“回去告诉健。”
狼皮摸了摸自己一人高的长弓,盯着远处那十几个人道:“你回去吧,健说让我告诉他们,咱们来了。”
狸猫点点头,双腿夹紧了角鹿,先行离开了。
狼皮把角鹿转了个方向,从树皮环成的箭袋里摸出一支长长的羽箭,箭尾是苍鹰羽的,有些舍不得用。
獾自然也看到了孤身一人的狼皮,有些奇怪地问着族人。
“他就是健?一个人?”
族人们并不知道,但还是如同狩猎时候一样,呼啸一声后很自然地朝两边散开,形成了一个半包围的形状。
在靠近到百步的距离时,正面的几个人纷纷从角鹿身上跳下来,因为骑乘着角鹿是没办法射箭的。弓太长,也没有脚踏的地方,用不上力,就算射也只有十几步的准头。
狼皮看到了这群人包过来,侧面的人骑乘着马鹿看样子是准备绕到他的后面,暗暗称赞了一句,这是群好猎手。
他如同狼一样环顾着四周,眼睛却始终在盯着獾。他不知道獾是谁,但却知道獾骑乘的角鹿是白色的,和别人不同。
正前方的敌人一步步接近,几个人已经举起了弓准备抛射,狼皮知道这么远的距离,这群刚刚学会控弦的部族是不可能射的准的,所以他没有动。
几支羽箭落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不屑的一瞥,终于等到那几个人靠近到六十步左右距离的时候,忽然拉开了弓。
弓弦卡在鹿角刻出的扳指上,食指压上拇指,静了口气对准了慢慢靠近的獾,手臂向后微微一抖,羽箭化为流星直飞出去。
在空中略微颤抖着尾巴,最终化为平直,直奔獾的脸。獾的瞳孔一缩,感觉到了箭的力量和威胁,下意识地一偏头,羽箭擦着他的额角飞过去,耳边还回荡着微微的风动。
他惊讶地看着远处的狼皮,心中惊骇莫名。
这么远的距离便是他也不可能射的中,于是他更加确定,这个人就是健,只有这么好的猎手才能是一个部族的首领。
回头望了一眼斜落在地上的羽箭,心有余悸地大吼了一声,族人们快速地冲了上去,他想要抓住健,抓住这个他一直担忧的对手。两翼的族人已经围了过去,他跑不掉了!
狼皮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却没有停留,脚踩在绳套上的同时已经催动了角鹿,一翻身骑了上去,从侧面的绳索上拿下了一根长长的石矛。
如同陈健教给他的那样,将长石矛举到肩膀上,就像是狩猎时拿的投矛一样的姿势,而不是在地上那样正握着。
侧面冲过来的几个人显然只想着驱赶他,骑在角鹿的身上大声吼叫,狼皮的双腿夹紧了角鹿的腹部,对准了一个人直直地冲了过去。
那个人看到了长长的石矛,有些慌张,取出弓箭想要射一箭,但弓太长,只拉到一小半就被膝盖挡住了弓弦,胡乱地松开了手指,却不知道羽箭飞到了什么地方。
想要再去摸箭的时候,狼皮已经冲到了他的身边,控制着角鹿跑到了那个人的左侧,那个人仍在慌张地摸箭,手指有些发抖,根本不能把弦卡进弦槽,惊慌中竟然恼怒于这种学到的刻弦槽的办法。
狼皮的双眼盯着那个人,就在角鹿错身的一瞬间,将石矛半投半扎地刺进了那个人的胸口,迅速地松开了手。
嗤……
角鹿的加速与自己手臂的挥舞,让这支石矛直接穿透了那个人的胸口,一声惨叫后狼皮已在几步之外,扭过身子把脚踏在绳套上,手指含在嘴里挑衅一般吹了声口哨。
他用獾根本听不懂的话大声喊道:“健让我告诉你们,我们来了!”
獾顾不得去查看那名被刺死的族人,唤来了角鹿喊道:“追!抓住健!”
那些族人跟在他的后面朝前跑动着,经过族人尸体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看一眼,那名族人躺在地上,身上插着一柄长长的石矛,已经死了,角鹿并不知道主人死掉了,还在附近啃食着青草。
等转过河湾的时候,獾的耳边听到了一阵仿佛雷鸣般的声音,接着便看到了一排人整整齐齐地站在河岸上,手中是长长的矛,整齐的如同远处的山峦,除了那咚咚的雷声再没有半点声响。
队伍的后面有一个人,正在用锤子敲击着一个古怪的东西,就是那个东西发出的咚咚声响。而敲击那个东西的人,并不算太强壮,也没有骑乘一头白色的角鹿。
獾看到刚才那个轻而易举杀死了自己族人的家伙骑着角鹿绕到了队伍的后面,跳下来正和那个敲鼓的人说着什么,似乎还在对自己指指点点。
接着那个敲鼓的人大声地和那些人说了些什么,那些人用石斧敲击着柳条编织的盾牌,或是将石矛用力在地上一顿,发出了惊天的呼啸声。
獾胯下的角鹿有些惊慌,不安地晃动着,尤其是看到那一排排锋锐的石矛,再也不敢向前。
“他不是健,那个发出咚咚雷鸣的人才是!”
獾忽然间明白过来,身体不自然地抖动了一下,最后看了一眼那整齐如山峦般不可撼动的人群,知道自己这些人不是对手,拨转过角鹿,带着族人离开了。
陈健没有让人追击,也根本追不上,而是让众人休息,继续向前面派出斥候,一切等明天早晨再说。
晚上打仗有太多的偶然性,他要做的就是把偶然性降到最低,平平地压过去。
十里外的村落里,红鱼和獾的族人们聚在了一起,气氛变得惊慌,尤其是那几个杀死过自己族人的人,心头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们没想到这么快,也没想到能让獾这个最好的猎手如此惊慌,健,到底带了多少人来?
獾告诉红鱼,人并不多,和自己部族的男人差不多。但他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那支羽箭的风声,回荡着那个人临走前喊得那句充满了不屑和挑衅的话语,而这个让他惊慌的人,根本不是健,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族人!
红鱼蹙着眉头,知道族人们等待她给出一个办法,给出神的指引。她想了一会,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咱们离开吧,带上种子,带上那些俘虏,迁徙到别的地方吧。”
族人们立刻乱了起来,獾瞪着眼睛大声喝问道:“这是你的主意?还是神的指引?”
红鱼看了看自己的族人,郑重而坚定地说道:“这,是神的的指引。”
“我们不想再过迁徙的日子了!”
“对,很久前这条河里跃起的红鱼才是神的指引,这是我们的土地,这是神赐给我们的河流!”
“这么多的粮食,咱们能带走多少?不久就要下雪了,咱们的角鹿冬天吃什么?”
獾听出了族人语气中的不满,眼神中忽然充满了狂热,耳边羽箭的风声似乎也消散了,只有热血上涌到脑袋里的快感,踏前一步挡在了红鱼的身前喊道:“咱们不走!这是神赐给咱们的土地,我将带着大家守在这里,咱们再也不迁徙了!”
“对!”
“她已经得不到神的指引了!就像故事里大旱的那几年的祭司一样!”
“神是让我们定居在这里,不是让我们像狍子一样被人赶走。”
红鱼看着獾的背影,挡住了自己全部的视线,叹了口气,默默地离开了那张虎皮。
从上次掠夺回了奴隶后,从奴隶们修好了栅栏收获了粮食后,獾的地位越来越高。而自己不如以往的祭司那样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而是为了部族一次性说了出来,譬如烟道陶罐做饭、譬如怎么接生角鹿……而现在她已经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了,她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得到“神”的启示了。
最后一次“神”的启示,还是让族人沿着河岸去寻找健的部族,可那一次却是惨败,五个人一个都没回来,五人的亲族姐妹兄弟已经有些不满。
看着被鼓动的族人,她遥望着远处愣愣出神,那个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族人的命运又会怎样?
獾回来后,她分明从獾的眼神里看出了恐惧,可最终那些恐惧还是被那种狂热所冲走,只剩下站在虎皮上的兴奋。
“我才是真的为了族人……”
她喃喃地告诉自己,握紧了拳头,可只有自己听得到。如果胜利了,族人们当然可以在这里生存下来,整个草河都是自己族人的猎场,自己纵然不再是红鱼,那也值得。
只是,真的能获胜吗?
…………
果月的第二十一天,是个好天气。适合胜利,也适合死亡。
清晨的薄雾散去后,陈健让族人们将桦皮船留在了原地,留下了几个人看着,剩下的人吃了早饭,开始穿戴上各种古怪的东西。
他的身上披着一张用鱼鳔胶黏合的鹿皮,鹿皮外面缀着一片片的柳枝编织的长条片,能够挡得住流矢,却挡不住三十步的直射。
族人们也都开始了穿戴,五人小队的身上只有一层柳条甲,而那些冲击斧兵的身上是双层的,对于苦练了两个月负重跑的他们而言并不沉重。
两人一组,互相帮着对方系上绳索或是皮带,看的其余部族的仆从军有些羡慕。
将鼓绑在了角鹿的身上,陈健骑乘在另一头的上面,摸出了笛子,吹着一曲族人听过的曲子,族人们定下了心神,期待着回去耕种那些开垦出的土地,甚至哪怕只是看看那个长的古怪而又巨大的葫芦……
十里的距离并不长,战斗还要很久,不需要排的那么整齐。族人们走的很平稳,就像是走在垄沟里,很自然地平直。
在接近到距离那个村落还有一里远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在陈健的催促声中开始整队,靠近河岸,用草河保护自己的左翼。
十个五人小队排成一排,两名举着柳条盾的人站在三根石矛的中间,为身后的族人挡着流矢,而真正战斗的时候他们会站在矛手的后面。
弓手错开,站在各个小队的间隙中。
队伍的右翼是仆从军,陈健不担心这些仆从军的狂热,但却知道他们狂热而不持久,所以把石斧冲击兵也放在了两支队伍的结合部。
一旦对方是个打仗的好手,选择从右翼突破形成半包围的时候,这些石斧冲击兵会直接冲击焦灼的战场,不分是敌人还是仆从军,在仆从军崩溃之前为主力矛兵争取反包围的时间。
这是以防万一的应对,是右翼先崩还是自己的左翼先绕到敌人的后面,决定了这种万一情况的胜败。
对面的栅栏也打开了,乱哄哄的一群人高喊着,从村落里出来,女人在后面高声呐喊。
陈健看着乱哄哄的一群人,嘴角露出了笑容,跳下角鹿,用鼓槌敲击了一下战鼓,咚咚的声音开始响起。
站在矛兵最左边的橡子用力地踏了一下地面,因为他觉得太安静了,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他不喜欢这么安静,将脚步和鼓声混合在一起。
咚……踏……
队伍如同一座山,平直地移动着,那些仆从军很是散乱,随意地走着。
陈健数着队伍的脚步声,在第十三次踏步的时候,队伍已经不自然地出现了偏斜,立刻快速地敲击着战鼓。
最左侧的橡子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整个队伍都将看他的方向重新整队,站齐后才再次随着鼓声前进。
他的手心里满是汗水,身上也有些热,嘴里有些干,不知怎么,他想到了上一次自己很渴时候喝到的那罐冰凉的搀着蜂蜜的水,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打赢了,就能喝到了,我要喝整整一罐……”
他没有想着马上要开始的战斗,身体只是机械地随着鼓声一点点地向前挪动,甚至看到了一只大牛虻落到了旁边族人的手臂上,心想这要不是打仗就能拍死它了,不一会就会被蚂蚁搬走啦。
或许是因为距离还很远,羽箭射不到;或许是因为旁边就是族人亲友,挨得很近,不用担心自己的侧面;也或许是因为每天傍晚的训练已经成为习惯,毕竟已经三个多月了。总之,很平静。
远处的獾看着这山峦移动一样的队伍,有些奇怪,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停下来,挪动的竟是如此缓慢。
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在河边抓到的一只河龟,也是如此,走的很慢很慢,每走几步就会停下来缩头缩脑。
觉得这算是什么打仗?自己和族人用箭不也把他们射死了吗?他们之所以这么整齐,是因为还没有被箭射到。
这是打仗,不是怎么学着平齐地走路。于是,他也笑了。
第十四章 战机
五百步的距离,两支完全不同的原始军队在逐渐接近,接近的速度奇慢无比。
陈健俘获的那三头角鹿证明了很多东西,比如对面不能冲锋、只能用来骑乘作为战术机动,战斗的时候需要从角鹿身上跳下来作为骑马的步兵。没有弓身更短的反曲弓,也没办法用骑射,而一体长弓太短话箭也毫无威力。
对面的组织力不能允许他担心的绕后战术,人少了没有意义,人多了正面空虚,而正面是他们的家,他们是不可能放弃的。
所以他没有担心背后掩杀之类的“妙计”,只是重复地敲击着战鼓,跟随着队伍一点点地向前挪动。
三十多名穿着双层柳条甲的冲击石斧兵跟在了队伍的后面,与第一排足有三十步。
在靠近到一百二十步左右的时候,已到了弓箭抛射的距离,右翼的仆从军明显地和自己的队伍有些脱节,稍微靠前了一些。
獾估摸起了弓,将箭鞋上搭上,射出了第一箭。他的族人们也纷纷学着他的样子,开始了抛射。
一百多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过的弓手,将手中的箭搭向不同的角度,落下的箭支也是参差不齐。
落地的时候这些羽箭已经没有了什么力量,除非扎到眼睛上可能造成伤害。不能阻挡近距离平射的柳条甲将那些耗尽了速度的羽箭轻易弹开,偶尔有几支扎了进去,但也没有伤到皮肉。
看到对方射箭,队伍微微有些慌乱,但在经受了第一轮箭雨后,又逐渐安静下来。
陈健不允许自己的弓手抛射,告诉他们一定要忍住,忍到四五十步的时候再射。
桦和三个族人站在陈健的身边,举着柳条盾保护着战鼓。陈健没有让他们在一线,害怕他们因为仇恨而自主冲锋以至带乱了队伍。
鼓声咚咚,又前进了十三步之后,对方又射了一轮,两支羽箭插在了桦举着的柳条盾上。
远处的獾指着正在敲鼓的陈健,冲着族人喊道:“射那里!”
他不喜欢这咚咚的鼓声,配合上那些正在缓缓前进的队伍,让他觉得有些窒闷,于是第二轮羽箭几乎全都朝着那个方向抛过去。
陈健尽可能让自己不去看天空中飞来的那些羽箭,不断地提醒自己不用怕,这么远的距离他们射不准。这是他的第一战,以后可能还要经历无数次的战斗,他必须要克服自己的恐惧。
和族人不同,这些族人有足够的勇气,不是前世封建时代没见过血的征召兵,每个人都在和自然的搏斗中变得足够坚强,在他们看来敌人无非就是能够站立的狼熊虎豹。
自己的族人和右翼仆从军唯一的区别就是稍微的那么一点纪律性,此时距离还有不到百步距离,右翼的仆从军已经不再听从鼓声,更别说让他们停顿了,那些携带弓箭的纷纷抽出羽箭射向对面。
明知道这么远射不中,可射出之后心里还是会舒服一些,至少自己不再像是待宰的羔羊,能否射中反而不重要。
他们已经站的过于靠前,前出了约六七步,一些拿着石矛石斧的人明显有些焦急了。
这些人的移动,带动了自己族人的右侧,最右边的大舅的步伐明显比平时快了不少。
他急忙来到了结合部,大声地告诉最右侧的大舅,不要乱动,和河岸的橡子平齐。
左翼有河岸天然掩护,也没有仆从军的骚动,所以仍旧是保持着原本的步伐。
陈健只好站在更加靠近结合部的地方,用话语和鼓声尽量让右侧的族人安静下来。
在停歇了一下重新整队后,敌人又射出了一轮羽箭。这一次终于出现了伤亡,六支箭射中了右翼的仆从军,自己的族人也有两人的手臂被扎伤了。
“继续前进!”
鼓声再一次响起,手臂中箭的族人拔下羽箭,忍着刺痛和恐惧,一点点地向前挪动着。
敌人就在前面,族人没有和右翼的外族一样慌乱,因为他们的左右都是亲人,这让他们很安心。只是这种慢吞吞的速度让他们感觉很不舒服,心中想要立刻冲过去的想法被三个月的训练勉强压住。
他们能压制住冲动,右翼的仆从军已经忍不住了。
他们的耳朵里没有战鼓声,只能看到自己在慢吞吞的前进,敌人的羽箭却不断地射过来。
有一个人中箭,发出了惨叫,这种压抑的感觉伴随着惨叫,终于完全地爆发了。
不知道谁大喊了一声,嘶吼之后一个人拿着石斧就朝前冲去,剩下那些人也都乱喊着跟在了后面。
他们只想靠近敌人,宁可死在石斧下,也不愿意被人如同猎物一样攒射。
八十步!陈健目测了一下距离,这么远的冲锋毫无意义,可那些人根本就不听从自己的命令,甚至于带动了自己的族人,他们的脚步也明显比刚才快了。
这时候不能乱,宁可再慢一点。于是明明才走了七八步,急速的鼓声再一次响起,陈健大声嘶吼着:“不要冲!慢下来!慢下来!”
可大舅还是没有忍住,被陈健摸出藤条狠狠一下抽在了他的脸上。
“你想被流放出部族吗?”
火辣辣的痛楚让他冷静了下来,这才想到陈健以前的话,战场上不听命令的最严重的会被流放出部族,而这个提议是所有人都同意的。
三个月来养成的习惯,以及被流放的恐惧终于发挥了作用,族人们再次整好了队伍。两个一直跟在第二排的五人小队被陈健叫到了右侧,那些仆从军已经冲到了二三十步外。
獾敏锐了发现了这次骚动,正如平时打猎一样,那些乱哄哄冲过来的人就是被驱赶出鹿群的小鹿。
但这一次和打猎不同,他不是为了猎杀这头小鹿,而是为了消灭掉鹿群中的头鹿,就是那个在敲鼓的人。只要把他干掉,他相信对方肯定会慌乱的。
机会转瞬即逝,而现在就是个机会,陈健的右侧已经空了,只要绕到右边,那些慢吞吞的人就会乱掉,自己的族人更多一点,必然会赢。
“扔掉弓箭,拿起石斧!”
獾的族人们立刻从地上拾起石矛石斧,他分了四十多人喊道:“你们冲那些乱哄哄的人。”
乱哄哄冲来的有七八十人,他没指望自己的族人能够消灭掉他们,只是盼着能够给他争取到时间。
自己带着剩余的一百五六十人,只要冲散了那些缓慢移动的敌人,再回来消灭掉剩下这些就可以,这些惊慌的小鹿根本没被他放在眼里。
四十多个族人拿着石斧石矛,毫无章法地冲向了那一团乱哄哄的仆从军,两队人在距离獾二十多步远的地方撞击到了一起,用着平时和虎豹搏斗的技巧厮杀着。
獾握紧了石斧,带着剩余所有的族人朝着陈健的右侧冲了过去,那里已经出现了破绽,这些慢吞吞的人只有百人,他有足够的信心。
“冲!”
呐喊一声,带着人从乱斗的边缘擦过,径直向前冲去。
他想的很完美,带着所有的族人冲击陈健的右翼,这些慢吞吞前进的人正面很难打得过,但只要冲到侧面,他们就会彻底乱掉,和自己的族人没有任何区别。
然而等到冲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根本不是自己想的这么简单,自己的族人在冲出十几步之后就拉成了一条散乱的平线,只有五十多人紧跟着他,更多的人则是分散到了战线的正前方。
他想叫喊让族人到这边,可是到处都是嘶吼声,自己的声音根本传不远,疯跑起来的族人也听不到。
看了看身边的这些人,盯着远处正在敲鼓让族人整队御敌的陈健,他咬紧了牙。
“这些人也够了,只要杀了健,这些人就会彻底乱掉!”
他是部族最好的猎手,没有人能打过自己,只要对面乱起来,自己一定能杀死那个正在敲鼓的家伙。
于是再不管那些乱冲的族人,带着身边的五十多人冲向了陈健的右翼。
陈健这边的两个五人小队,已经在右侧站好。所有的族人都听到了鼓声,站立不动,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厮杀,小队中两名手持石斧和柳条盾的人也站到了矛手的侧后,防卫侧翼和后方。
松带着三十人在最后面,大声询问着陈健,陈健吼道:“听鼓声!不要乱动!乱动的流放出部族!”
严禁抛射的弓手终于等到了机会,狼皮终于等到了四五十步的距离,十五名弓手抽出了羽箭,平直地对准了那些嘶吼着冲来的敌人。
张着大嘴叫喊的敌人在瞳孔中逐渐变大,终于到了四十步距离的时候,十五支羽箭一同射出,立刻将十一个人射倒在地。
再次抽箭的时候,那些人已经冲到了十步之内,前面有矛手的保护,弓手们并不担心,再次射出了羽箭。
十步的距离,狼皮对准了一个最为强壮的家伙,他手里的石斧比别人都大,看样子比自己的力气还大。
然而一支轻飘飘的羽箭射中了他的咽喉,飘出了一抹血花,因为惯性他还保持着向前冲的姿势,最终在距离矛尖还有半步的时候瞪着眼睛倒在了地上。
轰……
正面散乱的人群撞上了那些石矛,一些人想要从侧面绕过去,可是缝隙的距离正好是大半根矛的长度,纵然旁边的人没法分心,还有举着柳条盾和石斧的人在缝隙中等待着。
河岸边的橡子戳死了正面前的一人,他的小队前面只有一个人,五个人配合很容易就杀死了。
朝着右边看了一眼,越靠近右侧的地方人就越多,自己这边只有一个敌人,可最右边已经开始混乱。
身边的人都在询问他该怎么办,没有陈健的鼓声他们不允许自由战斗,可是现在自己的正面已经没有了敌人。
如果违反了鼓声,是需要背石头挨藤条甚至流放出部族,这是大家都同意的事,三个月来养成的习惯让族人们有些茫然。
那些弓手也已经扔掉了弓箭,拿起腰间的石斧和对方混斗在了一起。最右边的几个小队已经圈成了一个圆弧,可是围着他们的足有两三倍的人。
橡子盯着远处被围在中间的陈健,希望能够听到鼓声,至少让他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是向右挪动?还是保持不动?是慢吞吞地保持队形走过去?还是散开直接冲过去?可是健没说过这种时候该怎么办啊!
他有些茫然地看着右边的战斗,看着那在队伍后面三十步外的松等人,焦急地拍了一下自己的柳条甲,皱眉道:“健在等什么?”
第十五章 获胜
陈健站在人群中挥舞着一柄石斧,砍在了挤进来的一个敌人的头上,看了看自己茫然的左翼,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族人是真听自己的话,站在那不知所措。
如果有个能够洞悉战场的人,带着左翼的几个小队卷过来,这场战斗就算是结束了。可惜并没有,族人们只是死记硬背般执行着自己的命令,他们还不明白这种战斗的方法。
现在右翼这边在死撑,左翼却还在等他的命令,三个月的时间,所能训练的也就是听懂鼓声前进后退,他也没有训练一些能够独当一面的能够指挥几十人的人物,更别说左右转弯之类的技术动作了。
自己身边的四个小队已经被压成了一个凸月,面对的方向也不再是正前方,而是逐渐向后倾斜,形成了一个斜面。
右侧不是河,而是一片完全没有遮掩的空地,族人们下意识地向右移动着脚步,尽可能不让对方从右侧包过来,却也挡住了后面那三十名石斧冲击兵的冲击路线。
理论上松如果带着那些人提前向右移动十几步,不是在现在的位置,敌人围到右翼的瞬间就可以击鼓冲锋,从侧面冲垮敌人;理论上左边的橡子如果现在带着左翼的小队卷到敌人的后方,这就是一场完美的歼灭战而不是击溃战。
可理论和现实的差距就是两个人都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还没有完全理解这种战斗的方式,只是机械地执行着陈健的命令。
獾也发现了那些站立在三十步之外的人,他也没明白为什么这些人到现在还没动,但他眼中现在只有陈健,甚至能够看到陈健脸上滴落的汗珠。
他有足够的信心,即便那三十个人现在冲过来,自己也能够在他们冲来之前杀掉陈健。因为从他挥舞石斧的姿势来看,那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猎手。他想不通为什么这样的人可以成为这群人的首领。
三柄石矛齐齐地朝着獾的胸膛扎过去,獾吼叫了一声,呼唤着自己的族人,手中的石斧用力一荡,拨开了石矛。双腿瞬间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想要从两个小队的中间穿过去。
然而他的眼前忽然多出了一个举着柳条盾的人,想要挡住缺口。在他看来这事毫无意义的,双手抡起石斧,直接将那个柳条盾砸开,直接砸到了那个人的头顶,将他的头颅砸的粉碎。
前面就是陈健,他的身边只有四个人,獾冲着陈健发出了野兽般的叫吼,似在挑衅,想让这个兔子一样胆小的人和自己打一场。
獾的族人也已经从这个缺口挤进来三个,最右边的那个小队已经彻底崩溃,没有丝毫的队形,挺着石矛石斧各自为战,两个人已经被自己的族人砍倒在地。
陈健身边的桦看着如同猛虎一般的獾,知道那就是杀死了自己族人的首领,疯了一般举着石斧就冲了过去。自己还有弟弟,还有两个族人,他要和族人们亲手杀了这个人。
扔掉了碍事的柳条盾,举着石斧朝着獾的头顶砍下去,可獾用石斧一架,立刻震得桦双臂发麻,随后石斧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肩膀上,剧痛袭来,肩胛骨碎掉,整条手臂软塌塌地垂了下去。
獾的眼中满是狂热,他距离陈健是如此的近,只有十步的距离!只要杀掉他,自己带着族人就能从后面彻底让这群傻乎乎慢吞吞的蠢货彻底崩溃。
他眼中的陈健扔掉了可以战斗的石斧,却拿起了一柄小小的石锤,连孩子都能拿的起来的小石锤。
陈健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回身用那柄小小的石锤敲响了战鼓,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一个强大的敌人就在身旁。
獾踢开了桦的弟弟,又朝前迈了一步,可是自己的腿却被刚才劈碎了肩胛骨的桦死死抱住。
桦只剩一条左臂,却环在胸口,甚至用牙齿撕咬着他的脚踝。
拖动了半步,獾举起石斧朝着桦的头顶劈落。桦听到了石斧的风声,却没有躲,而是最后看了一眼在那敲鼓的陈健,喃喃道:“健活着,仇会报的……”
咚!
石斧劈碎了桦的头颅,可桦僵硬的身体还是死死地抱住了獾的腿,最后活着的两个族人也举着石斧冲了过来,獾毫不惧怕,拖着桦的尸体迎战这两个人,在后面留下了一道血痕。
只有八步的距离了!这些古怪的咚咚声也无法改变这一切!
三十步外,已经等的焦急的松终于听到了冲锋的鼓声,正前方还有几个族人,但他还是和身边的人一起,呐喊了一声后,举起了柳条盾全速地向前奔跑着。
和平时训练的一样,不管前面有什么都要撞过去。三十个人齐声呐喊着,三十步的距离一闪而过,在靠近了敌人的时候,将柳条盾斜抵在肩膀上,不管前面是什么,就那样凶狠地冲撞过去。
砰砰……
整齐入墙的一排人直接冲散了混乱的战场,七八个人被撞到在地,可是松没有停留,也没有用石斧劈砍倒地的人,而是如同平时训练一样,撞倒了这些人后不停留,继续朝前冲十步,在十步之外整队,反向投入战斗。
三排人冲过之后,獾的族人已经彻底崩溃,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打仗的办法,那一排紧密的人群同时冲击的震撼,就像是一座山忽然平移到了自己身边,每一个试图阻挡的人都被撞倒在地,根本无法阻挡。
十步之外,气喘吁吁的松已经带着人重新整队,然而眼前已经不再有值得冲击的东西,那几个倒在地上的敌人连滚带爬地逃离着,或是被人踩踏,或是被人用矛刺死。
敌人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勇气,最后的一抹希望已经被冲来的这三十人彻底击碎,再也忍受不住这样的屠戮,疯狂地四散奔逃着。
松看着眼前的一切,第一次没有等待鼓声响起,而是冲着族人叫喊了一声,分散去追击那些逃散的敌人。
獾又打死了一个人,却也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响声,惊诧中回头一看,自己的族人已经彻底崩溃,除了自己,再没有一个人将胸膛对着敌人,而是露出了可耻的后背。
胜负已然决定了。
“不!”
獾仰起头吼叫了一声,仰头的这一瞬间,一支羽箭从远处飞来,刺中了他的咽喉。
一股甜腥的味道在嘴里回荡,他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是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搜寻着是谁杀了自己,终于看清楚了不远处的那个人,就是昨天骑着角鹿差点射到自己的那个……
他挥舞着手臂,想要告诉近在咫尺的陈健:“你不是勇士,你就像兔子一样弱小,只知道敲敲那小石锤……”
强壮的身躯倒在了地上,至死他都不明白,为什么是这个弱小的人成为了首领,为什么那个强壮的猎手还要听他的命令?
陈健走到獾的身边,用石斧切下了他的头,挂在了矛尖上,高高举起,让整个战场都能看到这里发生的一切。
于是族人们发出了一声欢呼,最后还在抵抗的那些人彻底失去了勇气。
顾不得查看伤亡,他盯着不远处的村落,那里还有两百多女人和奴隶,于是敲响了战鼓,告诉族人分散开自由行动,占领那个村落,不需要停顿和整队!
然而就在他下达了命令的同时,村落的栅栏忽然打开,一群奴隶被推了出来,乱哄哄的跑成一团,哭喊着寻找着他们熟悉的发髻,身上还缠着绳索和藤条,冲乱了正准备进村的战士。
村落里,红鱼带着仅存的一些族人和几个归附的外族,骑上了角鹿,打开了羊圈的栅栏,扔掉了一切可以扔的东西,打开了村落的后门,准备逃走。
在那三十人冲锋的瞬间他就知道自己的族人输了,不可能赢了,就算獾杀了那个健,族人也不可能赢了。
于是她做出了决定,打开村落的正门,将那些奴隶推出去,让他们的哭喊为自己争取时间。
男人没了可以再找,哪怕是这些归附的外族也可以。
只要自己不死,只要自己的族人不死,在自己老死之前,又会有一群孩子长大,他们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只会记得自己是被妈妈养大的。
这些归附的外族他们已经没有退路,因为他们在族人的眼前杀过亲人,即便回去也不可能再被族人接受,只有跟随着自己才有活路。
角鹿还有,秋天还有橡子,自己和残余的族人是可以撑下去的。还有七八个男人,孩子当然也会有的,自己完全可以控制住这七八个蠢笨的男人,只需要让自己和族人怀孕就够了,等到孩子长大这些人就可以死了。
然而就在她准备跃出栅栏的瞬间,身后响起了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叫声,是一句她听不懂的话。
身边那几个归附的男人身体猛然一僵,红鱼的心头一凉,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头升起。
ps:是我没写明白吗?一共十五个弓手,玩抛射?前面的一排都都是步兵,排队的是他们啊,他们是维持阵线的。从秦方阵到宋步兵,从来都是排队的啊,谁说排队是马其顿希腊的专利?抵近射击就是线列战术?那满清鞑子冲到十五步之内用重箭射散明军阵型再冲锋也是线列步兵?
步兵前进,从来都是几十步就击鼓整队的啊,前进的是步兵。步兵怎么接敌?乱哄哄百米之外就冲过去?还是说把一百多个人全都弄成弓手?等着别人冲过来就自杀?
步兵的作用是维持阵线,战斗的目的就是让对方的阵线出现散乱,不管是冲击还是诱敌前进,只要阵线乱了就能各个击破。
开个单章解释下。
排队,不是线列时代的专利,也不是马其顿希腊的专利。
步兵是部队的中间,他们必须排队,用来维持阵线。
一百多个族人里,只有十五个弓手,之前就写过的。
十五个弓手不能玩抛射,战斗的主力是步兵。
步兵怎么接敌?乱哄哄的跑过去?还是击鼓前进保持阵型靠近?
那十五个弓手是干什么用的?是进攻用的,不是主力输出,是打散对方阵型用的。
步兵冲锋前,弓手射击,射死几个人,让原本紧密的阵线出现漏洞,让紧密的队伍松动。
(满清鞑子也用过这种战法,重箭抵近射击射散明军阵型,以方便冲锋)
是直接冲密密麻麻的步兵容易?还是冲击残缺的有缺口的步兵容易?
主力是步兵,不是弓手,弓手只是负责让对方阵线松散的。
步兵想要靠近敌人,乱哄哄的冲只有死路一条,必须要击鼓前进,古代常有十步一整队的事,千万不要以为咱们老祖宗打仗,是乱哄哄的二话不说直接堆上去。
硬要比较,也只能说这和重火绳枪年代类似,怎么扯到线列兵上去了?
阵线,步兵一直都是维持阵线用的。
阵线只要不乱,敌人就没机会完胜,只能硬推。
第十六章 俘获
红鱼听不懂身后的那些人在喊什么,可叫喊的人却明明白白,陈健让他们喊的是:“就那么几个男人活不下去的,会被别的部落杀死。把那些女人和角鹿带回来,健不杀你们。”
狼皮紧跟在陈健的旁边,好奇地问道:“你真不杀他们?他们可是杀过自己亲族的啊。”
“我不杀他们。但是他们以前的族人杀不杀他们我就不知道了。再说,有时候活着比死了更可可怕。”
狼皮挠挠头,心想怎么可能活着比死了更可怕?。再想问几句的时候,陈健朝他招招手,叫来了九个人,找了几头没有被带走的角鹿。
“你们去追,靠近后就喊之前我说的那些话,尽可能带回来更多的女人和角鹿。”
“他们不会相信吧?”
“那些人怕死,哪怕知道是假话,他们也会告诉自己这是真的。会不会信,在于你们追上去的时候有多少人。”
狼皮有些不解,不过还是和这九个人骑乘着角鹿追了过去。
剩余的族人或是在漫山遍野地抓羊,或是在查看那些战死的人,救治自己方的伤者。
缺医少药的年代,受伤和死亡也只有一步之遥,而且大多数钝器伤,就算活下来也丧失了劳动能力,后遗症逐渐会显现出来的。
从对方开始冲锋到战斗结束,其实只用了十分钟的时间,总共三四百人,也就是村子械斗的水平。
这一仗打的稀里糊涂,但陈健这边还是凭借阵型取得了不错的伤亡比。敌人冲锋的距离太远了,近百米的距离乱哄哄地冲过来,跑得快的和跑得慢的相距最大有十几米。
在双方接触的瞬间,除了焦灼的右翼之外,己方其实都是多打一的状态。冲的最快的都已经死了,可能那些跑的慢的才刚刚过来投入战斗,这就是为什么要整队靠近敌人后再冲锋的目的——单位时间内,在正面堆积最多的人,否则就是添油送菜。
两族的人战死了十七个,受伤的也不少,大多数都是右翼的战斗中造成的。那些仆从军伤亡大一些,没有阵型的冷兵器乱斗,伤亡比基本就是一比一。
陈健觉得有必要在回去后和族人们做个战斗总结,还需要培养几个能够指挥三十人左右的指挥官。
这种一二百人的战斗,战机转瞬即逝。通讯基本靠吼,自己这边多出个鼓,但让族人记住很多不同的号令也是需要时间的。
他明明发现了战机,可也没办法传达给族人,军队要如臂使指,但只要不是六指儿的话,也最多使五个手指头,这就需要自己当大脑,弄出更多的手臂,手臂再指挥手指头。
可能自己打仗的办法和族人之前的打法完全不同,因此族人的第一次战斗有点混沌,甚至出现了左边的小队在看热闹的情况。
而且自己这边战线太单薄,对付这群半原始人还行。如果对面的首领不是百步之外冲锋,而是整队集中到自己三十步左右的时候,集中一点冲击突破,只有一层半的五人小队根本挡不住,突破后将自己的阵线一切为二,自己的整条战线都会崩溃,打成村中械斗的状态。
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总结,回去后再琢磨琢磨以后怎么打仗。
他低头沉思着这些问题,正在整理尸体的族人看到他,不由自主地叫一声他的名字。
在族人看来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大胜,打仗哪有不死人的?以往和别的部族纷争,基本上就是一命换一命。不算其余的部族,自己这边只死了十七个,而对面死了六七十个,剩下的也都基本被抓住了。
既然死后还有灵魂,或许战死的族人只是去了另一个世界。虽然健说没有来生,但是死后的世界却是有的啊,否则为什么以前死掉的亲人会出现在自己梦里呢?
他们觉得觉得自己有两条命,**一条,灵魂一条,只是谁都不知道灵魂世界是什么模样,所以更珍惜现在活着。真到临死之前,总会盼着灵魂世界和现实一样。即便死亡没有降临在自己的头上,也会为那些死去的族人期盼着。
活着的人庆幸自己活着,也知道这样的胜利是靠陈健得来的,于是更多的人欢呼着他的名字。
听着耳边响起的声音,陈健知道自己的地位又稳固了一些。这次胜利会让族人对列阵战斗的最后一点疑虑都消散的,直观的胜利比他讲几千次都重要。
欢呼声中,他走到了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桦和弟弟躺在这片土地上,最终还没有盼到自己族人被救出的时刻。桦临死前死死抱着獾的腿,头颅被獾敲碎,族人在清理着他的尸体。
几个人再狠狠用石矛戳着獾没有头的躯体泄愤,这个猛虎一样的人自己杀死了五六个族人。
陈健拿起穿着獾头颅的石矛,扔给一旁的松道:“撒上盐。”
“什么用?不如扔掉。”
“带给那几个背叛盟誓的部族看,在先祖面前盟誓,背叛了誓言,总要受到惩罚的。”
“你还要去找那几个没来的部族?”
“当然要去,要让他们知道敬畏,也要让他们知道背叛誓言的后果。”
松点点头,用手提着那个头颅,很随意地向后一甩,搭在肩膀上。这里没有盐,下游那些船上才有。
战场已经基本被清理了出来,族人的尸体堆在一起,敌人的尸体也堆在一起,只不过他们的更多。
血腥味还没有被风吹散,陈健将剩余的人都集中到了村落里,查看这一次的收获。
解救了八十多个奴隶,都是轻壮,都来自那两个被袭击的部族,这时候正在那哭诉自己的经历,看到这些人头上的发髻终于安心了。
抓到了四十多个敌人,受伤的也都是轻伤,重伤的都被砍死了,也算是做件好事结束他们的痛苦。
这个村落还剩下了五十多个老幼,他们在刚才逃离的时候就被抛弃了,现在被绳子捆成一团,一些救出的奴隶正在用石头砸她们,陈健也没管。
族人们还牵回了十几头受惊的角鹿,有公有母,大部分的角鹿都被那些逃走的人骑走了。
羊也被留了下来,足有一百三十多头。那些收获的粮食堆满了几个桦树皮做的帐篷,还有很多豆荚麦穗堆放在柳条筐里,看编织的样式也能猜到是从他这里学到的。
手捏的陶罐之类族人当然看不上,随意地丢弃在地上,从每一个桦树皮帐篷里寻找着可用的东西,有人从一间帐篷里拖出了一张虎皮,引来不少人的观看。
更多的人则是看着那些满是愤恨和恐惧的俘虏,商量着该怎么办。
这一次不需要陈健引导什么,族人们没有提议将这些人都杀死,而是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可以让这些去耕地、去挖坑、去和泥……这些最累的活人手正不够呢。
其余十几个部族的人则在商讨着该怎么分这些羊和粮食,也有人想要一头角鹿。
陈健敲了敲鼓让人都安静下来,说道:“这些东西回去后再分,我说过会分给你们就一定会给你们。现在还有一件大事要做。”
他指着村子里那块巨大的石头,上面画着一条破水而出的红色大鱼,上面还沾着不少的血,已经干涸发黑。
“把它推到河里,这里是我们祖先的地方,不是他们的。”
“对!”
所有人都叫喊了一声,想到了那面黑白色的旗帜,这里当然不是属于这条鱼的。
人们找来了木棍,藤条,绑好石头,百十人用力撬动,将这块大石头推到河边,呼喊了一声后推了下去。
溅起水花的瞬间,那些被俘获的敌人忍不住放声大哭,这里应该是他们的土地,而现在一切都没了,连自己祖先的神话也被这群人扔到了河里。
这片土地上,除了那些耸立的树皮帐篷,再也没有能证明他们曾在这里生活过的东西了。
可这些树皮帐篷也被拆掉了,陈健和族人将所有敌人的尸体都堆积在一起,拆掉了他们生前用手搭建的树皮帐篷,点起了一把火。他们生前不会想到自己搭建的帐篷会成为烧葬自己尸体的柴禾。
陈健担心这些死尸堆积在这里会引起瘟疫,一把火烧掉把骨灰骨渣抛到河里,也算是符合族人的灵魂观,让他们远离自己的土地,别去打扰那些死掉的族人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
火焰熄灭之后,陈健一直在等待狼皮等人回来,那些女人和角鹿都是好东西,必须要得到。
一直到傍晚,远处才传来了一阵叫喊声,族人们都站在高处朝着上游看去,几十头角鹿正慢慢地朝着这片走来,跟在后面的还有一堆女人。
几个原本背叛了族人、散开的头发的男人骑在角鹿上,此时却又将发髻重新胡乱地梳了起来,狼皮等人跟在后面,几头角鹿的背上还绑着几个女人,剩下的女人都慢吞吞地跟着角鹿朝前走。
村落里那些曾经的奴隶,看到远处那几个曾经的族人,愤怒地叫喊着,从地上拾起了几块石头,狠狠地朝着远处扔了过去,虽然明知道扔不了那么远。
他们有些愤怒,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是陈健解救了他们,可难道真的不杀那些人吗?
那几个人也躲闪着原本族人的目光,似乎有些犹豫不敢靠近,但看到了站在了最前面的陈健,终于不再犹豫。
他们这一路已经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想办法让自己相信,既然是健说的,那么一定说话算话,他不会杀自己的。
尤其是刚才狼皮带人追来的时候,他们知道自己打不过,有的人放弃了一切逃走了;也有人却更加相信这句话是真的,自己可以不死。
有的人,总会选择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