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史上最坑
“这是哪里?”云翔听着耳边潺潺的流水声,睁开双眼,跃入眼帘的是一片蓝宝石般的天空,点缀着无数的繁星,斑驳的树林,脚下涓流的溪水,如同画中一般的美丽夜景。
“恩?”他感觉到了不对劲,非常的不对劲,第一次发现视野如此的开阔,几乎不需要抬头或低头,就可以看清星空和眼前溪水中的泥土。他忍不住举起右手揉向眼睛,当右手举向眼前时,却忽然呆住了,一种强烈的恐惧感袭向心头。
眼前的...居然不是一只人手,而是...一只青蛙的爪子!
云翔惨叫一声,吼间却仅是发出了“咕”的一声,想低头向双手看去,却骤然发现颈部一阵僵硬,头硬是低不下来。又是“咕”的一声,却不是他挂在嘴边的“我靠”,云翔又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全身一阵灼热,已是日上正午,几缕毒辣的阳光透过树林的缝隙,照在了云翔的身上。
多年的野外生存经验,让云翔先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开始回忆自己的处境。
云翔出生于河中省的一个小山村,十二岁时随同打工的父母来到了省城,有幸进入省城一家新成立不久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上学。
这样的一所学校,教学质量自然是有些一言难尽,云翔高中毕业后,就自然而然地走上了许多农村孩子都会选择的一条路——当兵。
在部队中,他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拼劲以及机智的头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侦察兵,完成了多次反恐任务,获得了两次集体二等功,在部队里足足呆了八年,才以一名士官的身份退伍。
离开了部队,在短暂的迷茫之后,他又凭借自学来的摄影技术以及丰富的野外生存技能,成为了国家地理杂志中一名签约摄影师。
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过了十年,终于,在这次前往云南大山深处采风的过程中,他为了抓拍一组非常难得的山景照片,一时不慎,失足掉下了山崖。
而在他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心中只有无限的懊悔,此时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也只有他的家人。
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与家人一向是聚少离多,之前在部队,后来又整日出外采风,用来陪伴妻子和年仅十二岁的女儿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
原本,他打算今年过完之后,就辞去这份工作,找一份更加安稳,能够时常陪在家人身边的活来干。可事到如今,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这不是做梦,没这么真实的梦。我应该是已经死了,但我显然还活着,而且......”云翔想着,依次将双手放在眼前看了看,尽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仍是一阵触目惊心。
“难道我是投胎了,或者穿越了?我现在记忆清晰,明显穿越的可能性较大。而且......我成了一只青蛙!”想到这里,云翔脑子又是一阵眩晕。
再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观察了周围的情形和自身的情况,云翔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自己真的穿越成了畜生胎——一只青蛙。
我靠,穿越者这么多,还有更坑爹的吗?
当然有,而且不幸云翔很快就找到了。当准备走出溪水的时候,云翔猛然发现,自己的移动速度低的惊人,肥硕的身体让自己根本就跳不起来。
一只不会跳的青蛙?什么情况?
云翔从小在农村生活,缜密的心思让他很快找到了答案,这答案让他又是一阵眩晕。不得不说,拜现实所赐,从醒过来到现在,云翔的心理承受能力正在突飞猛进。
如果有比一个退伍侦察兵、一个著名摄影师穿越成一只青蛙更坑的一件事,就是穿越成了一只蛤蟆。
云翔有记忆以来,除了掉落山崖之前想起妻女哭过一次,还从未掉过一滴眼泪,但此时的他,只想扑在地上痛哭一场,可是现在,他竟然连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
蛤蟆,或者说癞蛤蟆,身体比青蛙肥壮,因此基本没有弹跳能力,游泳能力也不行,一身毒疙瘩让人看着就恶心,出现在人们口中一般是伴随着天鹅这种珍稀禽类。
与其相比,身材苗条,弹跳力惊人,游泳速度惊人,皮肤光滑的青蛙相比简直就如乞丐和王子一般的差距。
再次冷静下来的云翔,只能不断告诉自己,好歹自己还活着,已经死过一次的他,充分明白生命的宝贵。
只有先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也许,可能,有机会的话,没准还能穿越回去呢?
即使只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但并不是没有可能吧。
活着,我要活着,我要看看,这贼老天爷要把我坑到什么地步。
活着,就要吃饭。人是铁,饭是钢,对蛤蟆一样适用。
事实上,云翔早就饿了。多年的独自生活,让云翔练就了一手不错的厨艺,糖醋鱼、宫保鸡丁和四喜丸子,都是云翔的拿手好菜......当然,现在想这些都不现实。
猛然,云翔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小溪边的一片草叶上,准确地说,吸引他的是草叶上的一只蜗牛。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云翔本能地长舌一卷,将蜗牛卷入肚中,其速度甚至连云翔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绝对的本能反应,丝毫未经大脑。
云翔觉得肚中一阵翻江倒海,恶心啊,自己居然生吃了一只蜗牛,难道这就是当蛤蟆以后的生活?
好在多年野外生活的经历,也基本上是什么都敢吃了,而且直接吞入肚中,并未尝出滋味,云翔很快就在心理上说服自己接受了目前的惨境。
先活着,要活着啊,活着才有希望。
身上灼热的感觉更重了。
蛤蟆的皮肤怕太阳!云翔迅速得出了结论。
无奈,还是无奈,云翔已经麻木了,只能爬到小溪边的一棵树下,找了个潮湿的地方躲了起来。
昼伏夜出吧,没办法啊,继续睡吧。
第二节 只练后腿
太阳下山后,云翔爬出了临时的巢穴,开始思考起以后的生活。
身为一个现代人,要让云翔吃蜗牛等死,他肯定是不干的,机会也是自己争取的不是。
当蛤蟆,也得有追求啊。
当然,云翔也清楚,现在让他追求个做大做强,维护世界和平,显然不切实际。
但是,做蛤蟆,也要做一只与众不同的蛤蟆,一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蛤蟆,一只伟大的蛤蟆。
要做蛤蟆中的霸主,蛤蟆中的王者,蛤蟆中的神仙......等等,蛤蟆中的神仙,蛤蟆精?云翔意识到自己找到了一条可能的出路。
上一世的云翔是个唯物主义者,又是摄影师,当然不会相信世界上有神仙鬼怪。
但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基本让他直接头脑风暴了,他至少相信自己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蛤蟆,那么以后成为一只蛤蟆精,或者蛤蟆神,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想到就要去做,这是云翔一生的信条。
上一世的云翔也是看过不少神怪小说,搜索了一下脑海中妖怪的相关内容,云翔很快找到了两句关键的语句:“天地灵物”“吞吐日月精华,吸收天地灵气”。
云翔眼前顿时一亮。
眼下的情况,天地灵物,就算他知道哪有,以他目前每小时不到一公里的移动速度,十年内不太可能找到,如果没有记错,蛤蟆应该只能活个十多年,而且也不知道这只蛤蟆已经活了多久。
天地灵气,太玄乎,谁知道是个啥东西,唯独这日月精华,貌似不难得到。
于是,云翔努力爬出树丛,找了一处空旷地,张大嘴巴开始晒月亮。
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三小时,忽然,云翔觉得.......皮肤好干燥啊,让云翔不由得想起了前世电视里广告的保湿面膜,汲取自然能量,满足肌肤“渴”望,他现在的肌肤真的是太干渴了。
又过了一会,干燥的感觉越来越难耐,除此之外,身体根本没有其他变化。
路子不对啊,小说里只有结果,没有实施步骤啊。
云翔爬回小溪里,让水流浸湿皮肤,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思路有问题。
日月精华假设有,也绝对不是这么容易就吸收的,不然这也忒容易了,满世界都是妖怪了,不然小说里也不用总要有个秘籍啥的才能修炼。
看来想当个蛤蟆精,目前也不具备条件了。
这点打击对现在的云翔来说啥也不是,很快调整了思路。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咱先锻炼身体吧,当个强壮的蛤蟆目前看来还比较现实。
上一世由于工作原因,云翔很注重锻炼身体的,常年在野外工作,强健的体魄更显得尤为重要。
俯卧撑轻松一百多个,一百八十公斤的杠铃,也能举个十多下,算是业余界的霸主了,如果不干摄影师了,当个健身教练混口饭吃应该不成问题。
但目前身体的情况,让半专业的云翔也是无可奈何,一只蛤蟆的身体,咋锻炼啊。
思来想去,所有健身项目里,也就蛙跳还比较现实,好歹青蛙蛤蟆也是近亲,蛙跳可是青蛙的专业技能啊。
唯一的缺陷是蛙跳只能锻炼下肢肌肉,而且属于无氧运动,对身体其他器官帮助不大......
只练后腿,后腿就后腿吧,条件就这么个条件,总比啥也不做强,而且练好了还能增加点移动速度。
忽然,云翔开始有点庆幸了,好歹让我穿越成个蛤蟆,要是要是在早几年穿越成个蝌蚪,那才是坑爹到底啊,除了那条注定要退化掉的尾巴,就只能用头撞石头练铁头功了,难度和危险系数可不是大了一星半点啊......
这种时候,一点阿q精神还是相当有帮助的,云翔立马打起精神,开始实施自己的健身计划。
蛤蟆其实是会跳的,只是因为主要在陆地上爬行,导致后腿肌肉不够发达,因此跳跃能力比较差。
如果一只蛤蟆能够具有人类的思想,而且愿意对其进行针对性训练的话,毫无疑问发育潜力并不亚于他的青蛙兄弟们。
于是,云翔开始了日复一日的蛙跳练习,每日基本从太阳落山到太阳升起,除了必要的休息就是跳跃。
毫无疑问,这对人类说来是基本做不到的,但蛤蟆的这方面资质明显高于人类,这从云翔多日来一直没有感觉到肌肉拉伤就可以看的出来。
随着弹跳能力的提高,云翔也终于得到了第一件奖励,就是食谱里增加了蚂蚱这种之前很难捉到的美食,这让云翔可以不时追忆儿时和小伙伴们在山里捉蚂蚱烤着吃的幸福时光,聊以打发无聊而寂寞的时光。
和同类们聊聊天?开完笑,先不说其他蛤蟆灵智未开,就算能聊得来,你让一个人近距离盯着一只满身疙瘩的癞蛤蟆看看能坚持多久?
成绩是显而易见的,短短四个多月,云翔已经可以跳到一米多高,已经不逊于一般的青蛙。
又过了四个月,他已经可以轻松跳起三米多高,两米多远,而他的身体,也发生了变化,肚子瘦了两圈不说,一双后腿结实而有力,看起来已经与身体差不多大了。
在此期间,他也多次遇到了树林中的各种危险,但都凭着来自人类的应变能力化险为夷。
能力提升带来的第二个奖励,就是云翔的活动半径明显地增大了,有时甚至能够到达树林的边缘地带,因为他发现了一些小路,这明显标志着人类的活动痕迹。
虽然一直未见到人类,这发现还是让他激动不已,虽然重返人类社会眼下已是镜花水月,但若是能够看看人,听听人说话,也足以让独自生活了一年之久的云翔安慰那颗寂寞的灵魂。
这一日,太阳眼看已是西沉,云翔正在一条小路边上闲逛,忽然不远处传来了一声久违的大笑声,让他立刻激动无比地趴在草丛中一动不动。
“哈哈,就你这傻小子,居然梦到咱们小公主,难道你想做咱们未来的驸马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你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随着声音,走来了一个中年大汉和一个少年,说话的正是那名中年大汉。
听口音,应该是云贵山里的某种方言,但云翔上一世在云南边境采风多次,倒也能听出个大概意思。
听着人声,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同时又是一阵翻白眼,这辈子第一次听到人说话,就是蛤蟆想吃天鹅肉,真是躺着也中枪。
“舅舅,你说过不笑我的,怎么说话不算,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少年红着脸抱怨道。说着,已经和中年大汉经过了云翔身边,向远处走去。
云翔好不容易见到人,岂能轻易放过,忙伏在草丛中追着前去。
“哈哈,好好好,不笑你了。不过咱们小公主今年虽然才十二岁,但已经能看出来是咱们寨里百年来的第一美女了,寨子里几百号小伙子谁不是眼巴巴盯着。好在小公主从小不和男孩接触,每天就是陪着她的那些宝贝,你要是哪天能讨上她的欢心,也许还真有机会呢,哈哈......”
中年大汉说到这里,仍是忍不住大笑出声,似是听到了莫大的笑话。
说着,已是越行越远,云翔眼看仅是爬行要跟不上了,连忙跳起跟随。
“舅舅,你是咱们寨子里第一勇士,过了年又是公主的师傅,你说,怎么能讨得公主的欢心啊。”少年精神一振,急切道。
“简单啊,你炼出只蛊王来,百苗各族公主随你挑。呵呵!”
“舅舅,你这不是逗我呢嘛,咱们全族几百年都没听说出过一只蛊王,我怎么能炼出来?到底你有没有办法啊?”不满大汉的调侃,少年不满地嘟囔道。
“那只能......咦?”
猛然,大汉身体一顿,骤然转身,右手上不知从何处多出一只皮手套,闪电般向身侧的草丛中抓去。却是云翔因为听得投入,不经意跳到了大汉身旁,被大汉发现了。
第三节 自投罗网
云翔眼看尾行被人发现,连忙高高跃起,千钧一发间躲过了大汉的抓扑。
这一下由于危机临近,让云翔足足跳起四米多高,却是擦着大汉和少年脸前,越过了他们头顶。
大汉和少年从未见过瞬间跳起如此之高的蛙类,一时间竟是呆住了片刻。
待大汉待缓过神来,忙再次双手向眼前空中一抓,却仅是徒然抓住了云翔的残影。云翔未及落地,双腿已再次蓄力,再次弹出数米之远,又接连几下,消失在树林深处。
待得云翔消失,大汉方才完全缓过神来,回头问少年道:“你看清了吗?难道是我年纪大了,老眼昏花了?”
少年半响方才回道:“我也看清了,却是蟾宝。可是......”
大汉瞬间已冷静下来,沉吟良久,忽然笑道:“如此蟾宝真是从未听说过......傻小子,你运气不错,机会来了啊,回头让你娘把她珍藏的‘百宝酿’给我拿出来解解馋啊。”
少年奇道:“什么机会啊?”
大汉眼中闪出一道精光,道:“自然是你做梦都想要的机会啊。”
云翔全力足足跳出五十余下,进入密林之间,方才松懈下来。
此时天色已是晚了,树林里更是漆黑一片,刚才的二人想来抓他已是绝无可能。
刚一脱身,云翔便全身无力地瘫软在地上,刚才千钧一发,他全力连续跳跃,每下都算是超越了自己的平时水准,此刻双腿已是酸软无比。
足足休息了半个多小时,方才觉得舒缓过来,却是觉得双腿的力量似是又有长进。
接下来,云翔开始静下心来分析自己从刚才窃听到的不多的对话。
首先,自己应该还是在云南地区,这从刚才二人的说话口音中已能确定。
其次,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离刚才二人口中的“寨子”不远,因为刚才二人基本未携带多少行李,决计不是出远门的样子。
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云翔已是到自己应该不是在熟悉的现代了,否则“大王”“公主”这种称呼决不可能出现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下。
这一点云翔心中虽早有准备,但还是不禁一阵失落。
他心中本还存着一点能恢复人身见到妻女的心思,至今却是基本打消了,恢复人身希望渺茫,妻女却是肯定见不到了。
穿越回去?这种想法自己都觉得滑稽。
之后的几日,云翔更是疯狂地锻炼自己,他怕是一旦平静下来思考,绝望的潮水就会将自己淹没。
树林外的小路,云翔却是暂时不敢再去了。
云翔明白,无论任何一个时代,对动物来说,人类都是最危险的天敌,没有之一。
想见人是一回事,见到了人又是另一回事,叶公好龙,莫过于此。
然而,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躲就能躲过去的,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日清晨,跳跃了一夜的云翔浑身倦意地正要返回巢穴,方才睡熟,忽然鼻中传来一阵异香,让他从梦中醒来。这种异香如同传入了他的灵魂深处,让他受用无比,似乎连疲惫的双腿肌肉都得到了舒缓。
“这香味,怎么如此地好闻,以前从未如此舒服过。”
忽然,“天材地宝”四个字莫名地跃入他的脑海,让他顿时一个激灵,完全清醒了过来。
云翔此时胸中一片火热,连忙爬出洞穴,却见到树林中无数蛇虫都疯狂地向一个方向涌去,此种情形,却是与上一世看过的小说中天材地宝出世的场面如此相似。
虽不知前面出现的是什么宝物,会对自己有什么帮助,但本已是陷入绝望的云翔,自是不会放过这种未知的机会,不及细想,云翔双腿使足力气,向香气传来的方向窜去。
香气的来源似是不远,以云翔现在的脚程,很快便超越了蛇虫大部队,却是觉得香气更是浓郁,脚下也更是有力了。
又跳出百十下,云翔已是远远将大部队甩在了身后,此时的他,反而却是冷静了下来,一种隐隐的不安开始压在了心头,脚下也缓了下来。
他忽然发现,刚才涌来的大部队中,却全是蛇虫,林中的其他野兽却似乎并未有任何反常。
奇怪了,根据小说和影视作品里的描述,天材地宝这种东西,向来是众多生灵争夺的对象,越是凶猛的生物应该越渴望才是,怎么这种宝物连离得如此远的蛇虫都能感应到,对其他动物却毫无吸引力呢?
前方离云翔不远的一颗大树上,此时正好有两只猴子,一只正在给另一只抓虱子,表情安逸,似乎并未闻到任何气息。
“这是为什么?”云翔停了下来,开始思考。
然而此时,后面一阵骚动,蛇虫大部队已开始赶了上来。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无论如何也要先赶过去看看情况,不然这蛇虫大部队一旦先赶到,万一真有什么宝物也不可能剩下什么了。
想到这里,云翔连忙加速向前方跳去。
绕过了几棵巨树,香气的来源已是近在眼前。只见前方大约十米左右的一颗树下,有一个大约半米见方的小坑,此时正冒出一股淡紫色的烟雾。
“不对劲!”云翔连忙停了下来。
天材地宝云翔在小说电视上见过不少,发光的有,喷火的有,但冒烟的却是从未听说过。更何况,看这紫色的烟雾,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好路数。
云翔正待看个仔细,忽听到身后“噌”的一声,却是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接着传来一阵人声:“舅舅,他怎么忽然停下了啊?”听声音,却正是前几日见过的少年。
同时,前方眼前一花,又从树上跳下一人,却正是前几日见过的壮汉。
那壮汉敏捷地从脚下的坑中拿起了一团冒着紫烟的东西装入袋中,疑惑地盯着云翔道:“这只蟾宝却是与众不同,竟然能抵抗住引神香的诱惑,不进入陷阱,难道竟是通了人性不成?”
“上当了!”云翔此时已明白了究竟,竟是眼前的二人用药物将自己引了过来。
此处绝非善地,再不逃就真是傻蛤蟆了,云翔不敢再迟疑,连忙转身向后跃去。
后方的少年也是反应不慢,口中说着:“恁的狡猾,又想逃?”扬手就是一挥,一片大网便向云翔当头罩来。
此时生死悬于一发,云翔硬是生生止住了跳起之势,低头向旁边贴地窜去,竟是以毫厘之差躲开了大网。
“咦?”少年和壮汉同时惊呼一声。
眼见云翔躲开了自己的袭击,又要逃走,少年连忙向云翔追去,口中叫道:“好厉害的蟾宝,舅舅快帮忙。”
壮汉眼中精光一闪,右手从怀中掏出一只短哨,放入口中吹了起来。
一阵尖细的声音传入了云翔的耳朵,却是让他觉得**无比,灵魂竟是要被勾出来一样,顿时让云翔身形慢了下来,眼看就要被少年捉住。
但云翔仅是片刻便恢复过来,毕竟是拥有着人类的大脑,仅一点迷惑的声音便让他束手就擒,自然是不可能的。
转身躲开了少年的扑抓,心中已是开始轻松下来。
壮汉距离自己尚有二十多米,而他的短哨绝技对自己并无多少效果,以少年的身手想要抓住自己,已是绝无可能。
忽然,周围树林中传来一身悉悉索索的声音,又是让云翔的神经紧绷了起来。片刻间,只见树林出窜出了数不清的毒蛇,向他围了过来。
云翔此时已是明白过来,那壮汉竟然能够指挥蛇群,声声短哨竟不仅仅是为了攻击自己,而是让蛇群围攻自己。
蛇在树林中的游走速度并不慢,虽不能与云翔的弹跳速度相比,但此时从四面八方涌来,怕不有几百条,顿时将他团团围住。
而少年也已停止了追逐,口中轻松道:“我倒是忘了舅舅的万蛇阵了,白费了不少力气,这下终于抓住他了。”
云翔此时心中一片冰冷,蛇本就是蛙类的天敌,此时几百条蛇昂首将他围困在了中间,除非他一下能跳出二十多米远,否则决计无法逃脱,只能缩在那里一动不动。
壮汉此时表情也已轻松下来,口中哨声一变,蛇群忽然让出一侧缺口,缓缓逼近,竟是将云翔向壮汉的方向驱赶而去。
眼见这壮汉的趋蛇之术竟然精湛若斯,云翔心中无奈,只得慢慢地向壮汉爬去。
第四节 初入苗寨
待得云翔爬到了壮汉脚下,已终于再次冷静了下来。
这二人摆了这么大的阵仗来抓捕自己,显然是为了生擒活捉,那就说明自己暂时并无生命危险。既然如此,为今之计,只能先束手就擒,然后再相机行事了。
壮汉带上手套,捉起云翔放入一只皮袋,方才收起短哨放入怀中。
而少年此时已迫不及待地接过皮袋向其中望去,兴奋地道:“舅舅,成了,这小东西真是难捉啊。双腿竟是如此粗壮,难怪跳跃如此惊人了。”
壮汉也凑上来观看,长舒一口气道:“蟾宝不似青蛙,本就不以跳跃见长,这只怕是与青蛙的杂交产物,因此与众不同,却是从未听说过。”
身陷袋中的云翔听得两人对话,顿时勃然大怒,当癞蛤蟆已经是悲催到极点,还被装在一个难闻的皮口袋中,说成是杂种癞蛤蟆,**精神双重摧残,实在是欺人太甚了。
他口中大骂二人,却仅是发出咕咕之声,双腿猛然发力想要跃出,皮袋却是柔软不受力,反而将自己掀得肚皮向天,竟是逗得两人哈哈大笑。
少年惊呼道:“你看,他竟玩起杂耍来了。”
云翔心中益加愤怒,索性肚皮朝天,不再动弹,装起死来。
少年见云翔不动了,连忙摇晃几下皮袋,见毫无反应,急道:“舅舅,他莫不是死了吧?快拿出来看看。”
壮汉细细查看了皮袋一番,沉吟道:“慢着,这蟾宝好像颇通人性,刚才不但不受引神香的诱惑,也不受我的招魂笛的影响,进退有据,颇为狡猾。眼下忽然不动了,莫不是还会装死不成。现在且不去管它,等我们拿回家再放出来观看,就不怕他跑了。”
云翔一看计不得售,只得无奈再次翻过身来,用身体压着一身疙瘩皮,其实并不舒服。
少年一看云翔又活转过来,自是一阵欣喜。
壮汉却是更加惊异,蛤蟆会装死已是罕见,但好歹还能让人勉强接受,但眼前这个蛤蟆却好像还能听懂自己说话,莫不是成精了不成?
他心中狐疑,连忙再次与云翔说了几句话,可云翔此时却呆卧于袋中,不再理会,方才令他舒出一口气,只道是自己太过多疑了。
少年道:“舅舅,东西也抓到了,就是不知道你说那事到底能不能成。。。。。”
壮汉沉吟道:“之前我也只有六成把握,这蟾宝如此不凡,如今我倒是有了八成了。。。。。行了,时候不早了,你赶紧随我回去,你偷了你爹的引神香拉我出来,回去还要与你娘交代。这引神香制作不易,是你爹的祖传之物,已然不多了,你回去怕是要挨顿板子。”
少年缺满不在乎地道:“挨板子就挨板子啊,只要这蟾宝真能像舅舅你说的一样有用,再挨十顿板子我也不怕。若不是舅舅你早答应了我却迟迟不来,我也不会等不及偷了引神香出来了。”
壮汉歉然道:“舅舅本来也是要多准备些饵料的,所以才耽搁了这些日子。不过有了引神香,倒确是方便了不少。还好没有引来什么厉害得难以对付的毒物,否则只能糟蹋了这些引神香了,也算是你祖上保佑了。”
说完,他拉起少年便往树林外走去。
一路上,少年由于兴奋异常,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倒是令云翔搞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原来,自己所在的树林周边,都是云南苗人中的花苗族的聚集区,而少年所在的寨子,是附近最大的花苗族寨子,所以寨子的族长,被称为铁树大王。
而近几年花苗族与绿苗族、白苗族均是争端不断,因此附近几个寨子都是团结异常,铁树大王自然也是威望空前。
铁树大王有一个小女儿,唤作凤凰,年方十二岁,却是从小美貌无比,甚得铁树大王喜爱。
说起来,这苗人风俗习性也确是和汉人不同,毒虫毒物,在汉人眼中避之不及,苗人却十分喜爱,甚至将其当做宝物,用来使毒、入药。
而毒蛇、蟾蜍、蜘蛛、蝎子、蜈蚣更是毒物中的佼佼者,被苗人称之为“五宝”,其中毒性更强的,甚至被称为“五圣”,地位尊崇无比。
受这奇怪的风俗影响,这小公主凤凰,自小性格内向,不愿与同龄人来往,却喜爱与毒虫为伍,较之普通苗人更甚。
她自小养育了无数毒虫,待得年龄大了一些,更是喜欢养育奇特的毒虫,整日陪伴,却是更少与人来往。
按理说,这种情况下,铁树大王是该好好给女儿做做思想工作的,这孩子明显已经思想发育不健康了。
可恰恰相反,由于小公主整日痴迷于养育毒虫,驱使毒虫技术也是不凡,铁树大王认为这是神灵赐予小公主的天赋,不但不管,反而引以为荣,经常找人捉一些稀罕毒虫送与小公主。
眼下抓住自己这甥舅二人,舅舅姓巴,乃是寨中长老,据说乃是寨中第一勇士,甚得铁树大王的重用,更是小公主未来的师傅。
外甥唤作黎阳,年方十四岁,是个寨子中的普通苗族少年,巴长老孑然一身,膝下并无儿女,又只有姐姐一个亲人,因此对这黎阳异常宠爱。
说起来,这黎阳也算是相当的早熟,十二岁那年见过十岁小公主一次,便从此念念不忘。
所幸苗人地处偏远,风俗迥异汉人,规矩甚少,也没什么门第之见。因此,这几年,黎阳随着年龄增长,对小公主的思念是愈发强烈,竟是做起驸马梦来,只是苦于无缘结识小公主。
甥舅二人前几日见到了云翔,发觉出了云翔的不凡,如获至宝,打定了主意为黎阳抓了云翔献给小公主凤凰,以博取小公主的好感。
舅舅身为第一勇士,自然是手段层出不穷,又有引神香相助,加之云翔一时不慎,终是失手被擒。
二人脚程不慢,不多时,便回到了寨子中。
云翔听得外面人声鼎沸,心中又是一阵激动莫名,却苦于身在皮袋中不能视物,心情却是复杂得很。
此时,壮汉停下脚步道:“阿阳,你先自己回家吧,我还要去内寨见大王,最近绿苗那边又不太老实了,可能大王还有事交代我,晚上我再去找你。”
说罢,他拔脚便要离开,黎阳少年心性,此时却是心痒难耐,哪里能够等得住,一把抓住壮汉道:“舅舅,我不想先回去,能不能……让我陪你去内寨啊。”
壮汉一愣道:“你去内寨?”接着,他瞬间便明白了过来,嗤笑出声道:“傻小子,这便等不及了吗?”
少年急道:“现在时辰还早,我回去也没什么事啊?”
壮汉沉吟片刻,道:“我本想明日一早再带你进内寨,不想你今日就想去了......也好,早点了却你的心事,也能让你今晚睡个安稳。”
说罢,他也不犹豫,带着黎阳便向内寨走去。
第五节 魂牵凤凰
壮汉在苗寨中身份显然不低,一路上听着行人都是“巴将军”“巴长老”的招呼着,语气中充满恭敬,即使带着黎阳,也仅仅是被简单盘问一下,并未受到阻拦。
又走了一段,云翔感觉到二人停下脚步,听得那巴长老道:“阿阳你且在这里等着,一会我唤你你便进去。”接着便一个人走了。
黎阳一个人闲得无聊,又打开袋子对着云翔发了会呆,道:“蟾宝啊蟾宝,我黎阳未来如何,可全靠你了。”
云翔翻了翻白眼,心道:“靠我你就翻到沟里了,一会无论如何,我便装傻卖乖,打死也不动,看你在那小公主面前还有什么面子。”
云翔是气昏头了,却忘记了若是这小子因为自己在心上人面前出了丑,他怕是也不能有什么好果子吃,至少安然送他回去野外是铁定不可能的。
大约一炷香的工夫,黎阳便被巴长老唤了进去。
方才停下给铁树大王见过礼,便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个清脆的少女声音道:“你便是黎阳?快将宝贝拿出来吧,我可没空在这耽搁。”
接着,云翔便觉得眼前一亮,被从皮袋中倒了出来。
云翔本就打定了主意装傻卖乖,因此一落地却是纹丝不动,只是双眼打量周遭的环境。
看起来这苗疆大王并不富裕,他的宫殿也较为朴素,看起来也仅是普通的木质房屋,与云翔的想象相差甚远。
前方正中有一名中年男子端坐于一张兽皮座椅上,鹰视狼顾,气宇不凡,那巴长老正站在他身侧,此人应该就是那铁树大王了。
那少年黎阳正站在云翔身侧不远,弓着身子,双眼却是紧张地盯着云翔侧前方另一个人的身上。当云翔也把眼光转向那个人的时候,顿时不由得呆住了。
只见一个穿着红衣的少女,正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那少女约么十来岁,皮肤微黑,一张鹅蛋脸,睫长眼大,说不出地惹人怜爱。尤其是那眼神,专注中带着一点期待,让云翔觉得熟悉无比。
少女嘟起嘴唇,道:“他看起来是有点不同,不过好像傻呆呆的,怎么不动啊?”接着又走近了一点,仔细端详道:“父王,不是骗我的吧?”
云翔顿时如遭雷击。
像,太像了。
我的宝贝。
云翔的思绪飘回了上一世的一个夜晚,一个宁静的夏夜。
“爸爸,我好喜欢你陪我过生日,以后每年生日你都陪我过行吗?”
“乖宝贝,爸爸答应你,明年生日还陪你过,而且过完就再也不出去了,以后都陪着你和妈妈,你喜欢吗?”
女儿期待地望着他,眼神紧张中带着期待,嘟起嘴唇说:“真的吗?爸爸,你不是骗我的吧?”
爸爸太爱你了,爸爸当然不会骗你。
爸爸对不起你。
云翔哭了,身为蛤蟆的他,已经不能流出眼泪,但他的心,哭了。
少女疑惑地望向铁树大王,不满地道:“父王,不是说很有灵性,而且能跳起两丈多高吗?怎么看起来呆呆的?”
铁树大王尚未说话,少年黎阳却是急了,连忙抢道:“当然不是骗你的,这小东西可灵活了,不知多么难抓,而且跳起来比两个舅舅还高,哪里呆了?”说着,伸脚向云翔踢去。
云翔一时不查,被踢个正着,顿时被踢了个跟头,却还是呆呆地望着少女。
少女此时却不依了,皱起眉头用力推了黎阳一把,道:“你干什么啊?谁叫你踢他的?”
说完,走到云翔身前蹲下身去,眼神却已变得柔和了。
她带上皮手套将云翔捧起,嘴里轻轻地“咕咕”叫了几声,叫声本没有什么实际的意思,云翔却从其中听出了抚慰和善意。少女从小喂养毒物,驱虫之术果然不凡,竟然能够简单地与蛤蟆交流。
黎阳无端端被心上人训斥,顿时讷讷说不出话来,只得双眼求助地看向巴长老。
巴长老见状,只得开口道:“公主,阿阳只是急于向公主证明,才一时心急莽撞了,请公主不要见怪。”
少女却是对巴长老相当恭敬,连忙道:“巴长老您就要当我师傅了,唤我凤凰即可,再叫公主却是生分了。”却是绝口不愿再提黎阳刚才的事。
说罢,她又将云翔放在地上,却见云翔仍是不动,不由又皱起了眉头。
铁树大王看出女儿的不满,吩咐下人去拿了张凳子放在了云翔身前,又取了些蛤蟆喜食之物放在了上面。
云翔此时正是心乱如麻,却是对眼前的美食视若无睹。
铁树大王皱眉转身对巴长老道:“这蟾宝我看除了身形有点古怪,却并无奇特之处。巴长老应该也是被蒙蔽,一片心意我便代凤凰谢过了,这事就这么算了吧。”
说完,他还眼角瞥了黎阳一眼,眼神颇为不满。之前巴长老给大王介绍的时候,为了给外甥表功,将捉蛤蟆的功劳都算给外甥了,将自己的出力淡化不少,此时事与愿违,竟是将黑锅都引到了外甥头上。
黎阳心中更是焦急,却知道以自己的身份说什么都是没用的,再次求助地望向巴长老。
而巴长老,此时却忽然想起了抓云翔时心中的怀疑,眼下更加确信这蟾宝确是极为罕见的通灵之物。他本欲出声向大王解释,猛然心中一动,不知想到了什么,话还未出口却被止住了。
他微微地向黎阳摇了摇头,开口道:“阿阳,此次却是你立功心切,看走了眼,还不快向大王谢罪?”
黎阳急道:“舅舅,你知道的,明明……”
“住口。大王,这孩子让我和姐姐宠坏了,我代他向大王请罪。”
说着巴长老转身向铁树大王深鞠一躬,接着回头再次训斥黎阳道:“莫要再狡辩,你还不赶紧先回家去,否则我绝不饶你。”
黎阳自小敬畏舅舅,脑子里此时乱为一团,却只得向大王和公主各行过一礼,便转身欲收起云翔出去。
巴长老此时却再次道:“且慢,你的脾气自小我便清楚,莫不是要出去将脾气撒在这小东西身上。五宝乃是我族圣物,由不得你如此放肆。”
说着,再次望了云翔一眼,目光已是有些灼热,沉吟道:“罢了,你便将此蟾宝交予我,回头我去将他放生了便是。”说着,带上一双皮手套,便大步向云翔走去。
第六节 惊天一跃
云翔此时已是清醒过来,心情却是大为改变。
之前,他是决计不愿待在小公主身边当个宠物的,而此时,心思却是恰恰相反。
若能常伴这与上一世的女儿一般大小的女孩身边,见证她的成长,无疑是了却了他的一桩心事,即使此生庸碌而死,也是无憾了。
他再次望向凤凰公主,却见小公主正皱着眉头一脸失望的望着他,又是心中一阵翻腾。
客观说起来,这小公主与他上一世的女儿,除了年龄和身形,并无多少相似。可此时在云翔眼里,无论举手投足,她却与自己的女儿无处不像。
巴长老走近云翔,右手向云翔抓去,本以为云翔仍是纹丝不动,却见这蟾宝猛然双腿一蹬,足足跃起三米多高,躲闪开去。
“啊”“哈”两声轻呼传来,却是发自凤凰公主和黎阳。巴长老身形一顿,心知要遭,顿时一阵恼怒,如此灵物,却是没自己的份了。
他回头望向一脸痴迷的凤凰公主,又看了看一脸惊喜的黎阳,挤出一丝笑容道:“大王,看来我外甥并未撒谎,此蟾宝果然有些不凡。”说完摘下手套,转身走回了铁树大王身侧,步伐却是有些沉重。
黎阳方才还如斗败的公鸡一般,此时却是一扫颓势,大步跨出,左手向云翔抓去。
云翔此时眼见凤凰公主一脸欣喜,也是颇为高兴,有意逗她开心,眼见黎阳前来抓他,忙再次跃起躲开。
哪知黎阳也算是他的老相识了,对他的躲闪早有预料,猛然横着一扑,右手交替抓来。
这一下大出云翔预料,忙强自扭动身躯,贴着黎阳的手背躲了开去。黎阳故技重施,仍是大跨一步,左手却再次抓了过去。
这连续几下,出手迅速,可圈可点,却是已将云翔逼得狼狈不堪。这大殿不是旷野,四处皆是墙壁,不怕云翔跑掉,因此黎阳怀着戏耍之心,轻松之极,自然不会放过在心上人面前表现的机会,此时也算是超常发挥了。
云翔眼见得小公主此时一脸兴奋,却是不愿就此被擒,再次高高跃起。
这一下,他是用了全力,足足跃了起四米多高。哪知黎阳早有防备,眼见得云翔升起之势已尽,竟是右手直接洒出一张大网,从下方向着云翔罩去,眼看云翔继续落下,就要被网个结实。
好个云翔,先前见到黎阳右手探入怀中,便早已防着他的这张大网,因此跃起时早已找准了角度,此时正好落向一根屋柱。
他双腿在屋柱上用力一蹬,再次高高跃起,不但躲开了下面罩来的大网,竟是借力直接跃到了屋顶,落在一根屋梁之上。
“啊”这一下,即使是一直安坐于兽皮椅上的铁树大王也惊呼出声,站起身来,目露惊骇之色。而巴长老,则是双拳紧握,脸色沉得要凝出一层冰来。凤凰公主则是望着云翔,双目中闪出一片沉醉之色。
黎阳眼看自己绝技落空,在心上人面前丢了脸面,顿时勃然大怒,眼看着蹲坐于屋梁上的云翔,却也是颇为无奈。想来,当着大王公主的面爬大殿的屋柱,姿势难看不说,大王也未必会答应,他终究是不敢的。
无奈,他只得望向铁树大王道:“大王,黎阳无能,抓不住这蟾宝,请大王明示。”
铁树大王此时心中惊喜,竟是一时说不出话来。此蟾宝不说完成这番动作所需的灵性,单是这身形速度,已是令他欣喜不已。
苗疆之中,养毒炼毒驱毒本就是苗人明争暗斗的主要手段,而铁树大王浸淫此道三十余年,更是此道高手,因此更能明白这蟾宝的宝贵。
五宝之中,潜力最强的是哪种?
十个苗人答这个问题,怕是九个要说蛇宝,因此养蛇本就是大多数苗人的选择。但似铁树大王、巴长老这等高手,却恰恰就是这第十个人。
蟾宝,才是最有潜力的五宝。
决定毒物潜力的,是毒物所含剧毒的毒性、毒量和下毒方式。
毒性,是由喂养毒物的毒草以及喂养方式决定的,似铁树大王和巴长老这种高手,无论喂养何种毒物,其毒性都是剧烈无比,其实并无太大区别。
而毒量和下毒方式,则正是蟾宝的优势。
无论蛇宝、蛛宝、蝎宝、蜈宝,产生和存储毒素的器官都是毒囊,这毒囊生长于毒物体内,无论如何喂养,却是终究不可能太大。
唯独这蟾宝,毒素产生于表皮,存储于表皮,却是遍布全身,全由蟾宝体型大小决定,这毒量,却远不是其他毒物可比的。
因此,蟾宝绝对才是最有潜力的五宝。
想象一下,你与人争斗,你养的蛇,人家养的蟾,你的毒最多能毒死人家十人,还得一口一口去咬,而人家则能毒死你三四十人,还是沾上就挂。如此一比,高下立见。
但是,有潜力并不代表有实力。真正去养蟾宝的高手,屈指可数。
原因无它,速度。
蟾宝体型笨重,爬行缓慢,实战之中几乎毫无价值。毕竟,争斗中谁也不会傻傻地站到那等你去毒。这才是很多高手们放弃喂养蟾宝的真正原因,就是有人养,也大多是用来产毒炼药的,而不会作为防身至宝。
能不能让蟾宝行动迅速,来去如风,这是数百年来苗疆高手们一直在研习的一个课题。
从前,没有过,但现在有了,而且就在铁树大王眼前,这让他如何能不欣喜异常?
铁树大王回头道:“巴长老,劳烦你出手将此蟾宝拿下。”
巴长老略一沉吟,无奈躬身道:“此蟾宝立于大殿横梁之上,属下怕自己鲁莽破坏横梁,着实无法将其活捉,请大王恕属下无能。”大殿乃是寨子的精神象征,代表着铁树大王的威严,若是有个闪失,他确是不好交代。
铁树大王心知巴长老所言非虚,倒也不以为忤,抬头向云翔望去,却见他正趴在横梁边缘向下张望,似是嘲笑众人一般。略一思索,他忽然闪电般一扬手,一件不知名的东西向着云翔飞去。
云翔连忙起身欲躲闪,却发现那物似是失了准头,竟是直接砸在横梁之上。
云翔尚未来得及心中嘲笑铁树大王的手段,那物碰到横梁后却是暴起一团粉色烟雾,接着云翔只觉得头脑一晕,便失去了平衡,一头从屋梁上掉了下来,尚未落地,便已不省人事了。
第七节 初为宠物
巴长老眼见蟾宝若是落在地上,怕是摔不死也是重伤,连忙飞身跃起,便将其抄在了手中,接着转身放在了地上。
铁树大王沉吟道:“巴长老此次可是大功一件,此蟾宝绝非凡品。我欲……”
话还未说完,小公主却已扑了上去,双手将云翔捧了起来,打断他的话语,欢声道:“多谢父王,多谢巴长老,父王,我可以先带他回去了吗?”眼神却是一刻也不肯离开云翔。
巴长老此时似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也向着铁树大王道:“大王,公主自幼天赋异禀,爱宝如命,深得神灵眷顾。此宝乃是神灵借我之手赐予公主,属下不敢居功。”
铁树大王闻听此言,眉头微微一皱,下面本欲将云翔据为己有的话却是说不出口了。
半晌,他才用转为慈爱的眼神看了小公主一眼,话锋一转道:“好,凤凰你先下去吧,以后定要善待此宝。”
小公主慌忙应了声是,略一行礼,便要转身离开。
一旁的黎阳眼见事态发展柳暗花明,此时却是没自己的事了,心中大急,连忙道:“舅舅……我……”
巴长老此时方才想起当初献宝的初衷,对外甥也是略感愧疚。
忙道:“公主且慢,此宝是我外甥黎阳所获,记得当初他告诉我发现此宝的经过,却是颇有意思,不如让他报予公主知晓……”
语气一顿,接着道:“还有发现此宝之处,回头也可以让他带公主去看看,公主以后若是要研究此宝的习性,也是不无助益。”
小公主听得他说前半句,已是略有不耐,待得听到后半句,却是缓和了下来,略一思索,道:“也好,今日却是没空了,明日让他直接来找我吧。”
养毒之人,十分重视每只毒物的个性,毒物生长的温度、湿度、气味、光线、甚至是巢穴边所生长的植物类型,均不宜有太大的变化,这直接影响到毒物未来成长和驯化的效率。小公主是此道高手,自然不会怠慢此事。
黎阳闻言大喜,道:“多谢公主,那我明日一早便直接过来。”小公主略一点头,便转身出去了。
云翔此时若是醒来,怕是要对这巴长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多好的舅舅啊,一句话不但帮外甥勾兑上了美女,连初次约会都安排好了…..小树林……孤男寡女……恩,当然是假设小公主不带什么侍卫了,这怕是没什么可能。
铁树大王那药物不知是何物制成的,助眠效果确是相当不错,云翔已经很久没有睡得如此香甜了,待得一觉醒来,已是月上枝头。
云翔睁开双眼,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一盏油灯,接着是自己身处的一个木笼。
云翔双眼一转,顿时发现了令自己尴尬的一幕。一个少女,此时正趴在木笼边上,以不到十公分的距离目不转睛地盯着不着一丝的自己……盯着自己光光的大腿。
虽然这少女只有到十二岁,还是令他无地自容,“咕”地叫了一声,连忙转个身将头正对着少女,双腿藏于身后,和她对视起来。
“哈哈,醒了醒了,艾玛,快将食物拿来。”小公主眼见云翔动了,惊喜地叫道。
不多时,一名容貌清秀的侍女端着一只大托盘走了过来,口中道:“公主,您都这样趴了一天了,终于肯吃点东西了。”
小公主回头一看,登时柳眉一蹙,呵斥道:“谁叫你拿我的食物了,是他的,蟾宝的啊,快去。”
艾玛受到呵斥,却并不生气,急声道:“公主,身体要紧,还是您先吃点,我一会去拿蟾宝的食物。”
云翔听得这凤凰公主为了他竟是一日未进食,也是一阵心疼,连忙出声“咕”“咕”应和艾玛。
小公主本待再呵斥艾玛,听到云翔连叫数声,连忙回头看了看他,急道:“你看他都饿坏了,叫得这般凄惨,你快去准备食物,我身体不打紧,一会再吃饭。若是饿坏了我的宝贝,我可饶不了你。”
得,太没默契了,还养毒高手呢,云翔翻了翻白眼,还是闷声大发财吧。
在云翔享受了一顿丰盛的美食后,小公主才安心吃了饭,接着,便赐给了云翔一个新的名字“吉达布”,在苗语中是“飞翔”的意思,显然是对云翔今天的表现记忆犹新。
云翔对这新名字表现出了极大地不满,当然是在不了解名字内涵的前提下,不然也许更容易接受,因为这正好就是他本名的苗语译文。
时辰不早了,小公主要休息,艾玛本要将云翔送至后殿,那里有专人照顾云翔这种昼伏夜出的毒物。
但小公主新得宝物,爱不释手,坚持要将云翔留在自己的寝室,艾玛拗不过她,只道公主这是小孩子心性发作,只得作罢。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让艾玛更加无法接受。
第二天,小公主便发现,自己的吉达布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灵性,不但对自己的许多话语能够做出反应,甚至在未经训练的情况下能够接受自己一些简单的指挥。
当然,她并不清楚,云翔已经放过水了,不然她完全可以更加如臂使指地指挥他。
即使这样,也令小公主彻底陷入了狂热之中,如此灵物,连她自己现在也深信乃是神灵赐予她的。
这一发现的直接结果,便是小公主将自己以前的宝贝全部送与了他人,专心喂养云翔,而小公主的寝室,也成为了云翔的寝室。
接着,她为了照顾云翔,也开始过起了日夜颠倒的生活,白天在寝室休息,晚上亲自对云翔喂食、训练。
小公主疯了,这是艾玛最后得出的结论。以前的小公主虽也对毒物痴迷,却从未达到如此程度。
几天后,更加让艾玛陷入崩溃的事情发生了。
陪着小公主疯的,除了迫于无奈的自己,又加上了一个明显对小公主心怀不轨的黎阳。
这小子每日一到傍晚,便来到宫殿向小公主大献殷勤,陪着她照顾吉达布。
而天真纯善的小公主显然并未发觉那小子的居心不良,竟然让他成为了自己的第一个异性朋友,或者说是第一个人类朋友也不为过。
如果不是黎阳身为男性,不方便照顾小公主的生活起居的话,艾玛确信自己怕是已经可以卷起铺盖出宫了。
毕竟三人一兽的组合中,连她自己都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是多余的。
已将不满积累到极限的艾玛,无奈只得鼓起勇气,使出了最后的绝招将小公主的变化报予了铁树大王。
事实上,在得知了吉达布所具备的灵性后,铁树大王也是震惊无比。他深知若是自己得到如此灵物,怕是比小公主更加不堪。他甚至觉得只有这般照顾,方能对得起这等灵物,因此并未如艾玛所想般责备小公主。
至于小公主与黎阳交友的事情,铁树大王也并不愿横加干涉。
毕竟此时汉人文化影响苗人不足百年,而且花苗也不似白苗般整日与汉人打交道,因此他心中并无门户之见。
公主和亲这等事情,铁树大王虽也听说过,却是不屑为之。也仅是叮嘱艾玛公主年龄尚小,不可有逾矩之事云云,令艾玛失望无比。
经过这段插曲,这三人一兽的生活,开始变得安逸无比,舒适到令云翔都不愿再多想其他,宁可就这样“了此蟾生”。
每日对着小公主,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整日陪在女儿身边的父亲,看着女儿开心、难过、成长、恋爱,这正是自己上一世承诺给自己女儿的,这种感觉令他大感欣慰。
入宫一个月后,小公主除了训练之外,开始给云翔的饮食中加入了一些草药。
云翔对此并未有任何担心,他深知小公主决不会害他,而她对蛤蟆的了解只怕也远超自己,这药对自己应是只有好处,绝无坏处,因此他每次都是安然食之。
随着药物开始发挥作用,云翔首先发觉自己的训练开始变得更加有效,长期未有突破的弹跳力瓶颈,也终于被突破了,用尽全力已经可以跃上四米多的高空,接近五米远的距离。
其次,他开始经常性地感到皮肤开始发热发胀,有时甚至有些难耐,不难推断,应是自己的毒腺开始爆发性地成长。这些成长看在小公主与黎阳的眼里,也是令二人欣喜不已。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云翔的实力成长,与小公主的默契程度也开始突飞猛进。
经过云翔的不懈反对,而小公主也偷偷观察了多日后,他终于可以不用在木笼中起居了。云翔认为,这毫无疑问是他本年度取得的最大成功。
又过了半个月,小公主终于停止了对云翔的训练,开始进入了正常生活中。
因为,云翔冬眠了。
第八节 再遇险情
当云翔一觉醒来,已是一个多月后的事情了。
小公主和黎阳对他的醒来,自然是欣喜异常,当然,欣喜的原因也并不相同。接着,在艾玛无声的诅咒中,三人一兽又过起了一个多月前的生活。
这一日,小公主破例地整晚没有陪伴云翔,第二天一早便出门去了。
云翔数日前便知道今天正是小公主的十三岁生日,铁树大王将在寨中为她举行盛大的成年礼,典礼将持续一整天,因此心中也并无怨怼。
晚上,在专人的陪伴下吃了个饭,在花园中散了会步,又陪着正要出门的小公主吃了早餐,云翔便回到寝室去休息了。
忽然,只听得“咣”的一声,将云翔从梦中惊醒过来。
他睁眼一看,却是窗子忽然被打开了,只是如今春寒料峭,他只当是风吹开了窗,却也并未在意。
刚刚再次闭上双眼,一阵香气便飘了过来,顿时又让他睁开了眼睛。这香气他熟悉无比,又爱又恨,却正是造成他如今生活的引神香。
“黎阳?他来干什么?”云翔心思飞转:“不对,今天小公主生日,他这护花使者怕是拿棍子赶也不会离开,这引神香又不是大路货,不是谁都能搞到的,难道是他?巴长老!”
想到这里,云翔更是一动也不动,全身肌肉都绷紧起来。
今日小公主成年礼,王宫内殿所剩的人本就不多,巴长老此时跑到这来点引神香,用大腿想此举也绝非善意,而且明显就是针对他的。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引神香的味道终于慢慢淡了下去。
但云翔此时却不敢放松,反而更为紧张了,巴长老既然来了,就决计不可能就此退去,此时怕是真正的手段才要使出来。
果然,只见窗口人影一闪,屋内便多处了一人,却正是巴长老无疑。
巴长老一进屋,目光扫视一周,接着凝在了云翔身上。
之前小公主为了照顾云翔,专门在屋角摆上了一只大木盒,其内装满了潮湿的泥土,种植了些小植物,让云翔在那里安家。此时看来,他的位置倒是明显得很。
云翔见到巴长老,也是一呆,却是没想到这老家伙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小公主的寝室。
一人一蟾对视了片刻,巴长老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自言自语道:“果真是通灵宝蟾啊,吃过一次亏,此次却是能丝毫不为引神香所动。此番得到此宝,我稍加驯化,心愿得偿指日可待。”口中说着话,自己却是大步向着云翔走去。
云翔眼看巴长老走近,自是不敢冒险,连忙横着一窜,与他保持距离。
巴长老眼看云翔躲开他,却是早有预料,身形猛然加快了一倍不止,也横着向云翔追来。
云翔眼看此时巴长老的速度怕是超过了自己,眼睛一转,连忙向着小公主的起居区域窜去。
那里有不少家具,也有许多小物件,桌下、床下都可以躲藏身形,给巴长老造成一些麻烦,若是能碰倒一些小物件,弄出些声响来,吸引来了别人,对巴长老自然更是不利。
巴长老看云翔窜去的方向,已知道他的意图,自是不能让他得逞。只见他袖子一甩,飞出了一件东西,却是正落在了云翔的前方不足半米。
那东西落地后,却是昂首而立,正是一只毒蛇,正狠狠地盯着窜来的云翔。
由于怕招来了外人,巴长老眼下也不敢吹奏他的短哨来指挥他的蛇宝,只是蛇类本就是蛙类的天敌,看清了窜来的云翔,便本能地张大嘴向云翔扑来。
云翔双目一凝,此情此景,怕是巴长老早就算计好了的,此刻的他,前冲之势无法改变,怕是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是继续前冲,被蛇吞掉,以巴长老本事,估计铁定是有办法从蛇腹中取出自己,然后活捉的;
二是高高跃起躲避,看起来颇为可行,但云翔可不相信巴长老手里没有黎阳常用的那种大网,若是跃起过高,躲闪不便,怕才真是自投罗网了。
眼下的自己,竟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巴长老眼见云翔已入绝境,步伐也缓了下来,右手却是深入了怀中,显然云翔的猜测正是分毫不差。
电光火石之间,毒蛇的大口已落了下来,云翔却是忽然作出了一个令巴长老匪夷所思的动作。
只见他,身体猛然一晃,竟肚皮朝上地翻过身来,接着背部贴着地,滑出了一小段,刚好躲开了蛇口扑下的范围。接着他腿部猛然一蹬,却是正正地蹬在了毒蛇的下颌之上。
云翔的双腿何其有力,那毒蛇被云翔一腿蹬实,竟是直直地飞出了四五米远,落在了一张木凳之上,接着软绵绵地搭了下来,眼看是活不成了。
巴长老目睹云翔此举,顿时目瞪口呆,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本来就已经高估了此蟾宝,因此本次前来也是准备充分,但此蟾宝竟然能应变如此之快,如同耍杂技般力斩自己的蛇宝,却是早已超出了他认知的极限。
云翔翻回身体,只觉得背上火辣辣地,身体却是丝毫不敢停顿,连忙转身向着窗口窜了过去,在巴长老发呆的片刻工夫,便已跃出了小公主的寝室。
经历了之前的险象环生,云翔之前的计划却是不敢实施了。
天知道巴长老身上带了多少条蛇,若是躲到了桌下床下,空间狭小,躲闪不便,巴长老再放出蛇来,那才真是穷途末路了。刚才的斩蛇手段,本就是形势所逼孤注一掷,若是再让他来一次,他却是决计做不出来的。
略一思量,他只得先跑出屋子再说,外面环境开阔,躲闪也更为便利。
巴长老仅是呆了片刻便已缓了过来,心中却是更增强了抓住云翔的心思。
他眼看宝物跃出窗口,心中顿时懊悔不已,之前心切忘记了关窗,此时想抓住他却是更难了。
铁树大王的宫殿虽比不得汉人的宫殿,但侍卫也有近百人,此时虽然绝大多数都去参加小公主的成年礼了,但宫内十几二十人还是有的,若是在外面闹出太大的动静,早晚会惊动侍卫前来查看。
自己身为寨内长老,趁着没人偷跑来小公主的寝室,若是被发现可是着实不好解释。
思量间,他也飞速跃出了窗口,向着云翔追去。
第九节 险象环生
小公主寝室外乃是她的小院,由于她喜欢在小院内训练毒物,因此院内是一片草地,仅有围墙边零星地散布着几颗树木。此时正是初春,草叶也仅仅是长起了一寸来高,巴长老完全可以一览无余。
云翔眼看小院内并无可躲藏之地,便毫不停顿地向着围墙窜去,眼下之计,只有先逃出小院再作打算了。
巴长老见云翔跃向围墙,竟压根不打算在小院内跟他游斗,顿时心中大急,暗骂畜生狡猾。
出了小院人多眼杂,自己是决计不可能追出去的,半个月来精心筹划,便算是已然失败了。
他顿时心中一横,掏出怀中的短哨,急促地连吹了两声,接着眼角余光开始注意着小院的大门。
他的大半手段都在那短哨之上,为今之计,也只有期盼小院周围并无侍卫注意到那两声哨声,或者哨声太短一时之间寻找不到方位了。
云翔听得巴长老吹哨,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却也是心中一紧。
目前形势紧迫,巴长老当然不会是吹着玩的,但要说能在这铁树大王的宫殿内招来一大群毒蛇,他是打死也不相信的,毕竟宫内之人都不是瞎子聋子。
不过,眼下却也顾不得多想,因此他还是一门心思地向着围墙跃去。
忽然,云翔只听到一声凄厉的鹰啸之声从空中传来,接着便是一道快似奔雷的身影,向着他电射了下来,转瞬之间,已到了他的头顶不足五米之处。
为了抓住云翔,无奈之下的巴长老,竟是冒险驱动了训练多年的苍鹰。
此时的云翔已到了围墙之下,刚刚跃起欲要越过围墙,顿时觉得背上一阵疾风吹来。
他心思急转之下,便已了解了自己所处的险境。
苍鹰目光锐利,一扑之下,鲜有失手的,何况自己此时正跃在半空之中,无处借力躲闪,眼看便是逃无可逃了。
忽然,云翔注意到了离自己不远处正有一根小树伸出的枝桠,顿时灵机一闪,猛然张开大口,口内长舌吐出,竟是正好卷到了那根小树枝。
接着他舌上用力一拉,将自己的身体硬是拉开了几寸,于千钧一发间躲开了那苍鹰的扑击,身体却再次落回了院内。
那苍鹰眼看一扑落空,长唳数声,便再次飞了起来。
云翔怎会错失如此良机?连忙再次跃起,稳稳地越过了三米多高的围墙,落在了小院之外。
巴长老眼看良机已失,今日徒劳无功已成定局,不敢再停留,口中短哨再次吹了一声,接着便选定方向奔向围墙,飞也似的掠了出去。
云翔跃出了小公主起居的小院,眼见巴长老并未追出来,顿时心中松了一口气。
眼下的情况,回去屋内他肯定是不敢的,谁也不知道巴长老会不会杀个回马枪,若是在宫殿内闲逛,却也不是办法,人多眼杂,仍是对自己不利,一时之间,却忽然觉得不知该去何处了。
正在此时,远处忽然跑来一人,令云翔心中一紧,待得仔细看去,却是小公主身边的侍女艾玛。
艾玛看到云翔,也是一愣,奇道:“怪了,吉达布你怎么在这里,以往从不见你乱跑的啊?”说着,弯下腰向云翔抓去。云翔刚经历九死一生,此时下意识地横着一跃躲开,让她抓了个空。
艾玛见一抓不中,顿时嗔怒道:“你别闹了,公主半日不见你想念的紧,吩咐我带你去见她……”
说着,她一手掏出了小公主平日随身携带的百宝囊,另一手再次向云翔抓去。
云翔见状不再躲闪,被抓了去。
当云翔见到小公主之时,她正在接受族中众长老们的赐福,巴长老也赫然在列,这老家伙的脚程倒是不慢。
小公主接过云翔,仅是取出看了一眼,便又塞回了百宝囊,挂在了腰间。云翔亲眼见到小公主,顿时心中一松,接着一阵倦意袭来,便沉沉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已是不知何时,云翔只觉得有些气闷,便用力蹬了几下腿。只听外面小公主道:“啊呀,我倒是忘记了吉达布,他怕是有些饿了。”接着,他便被取出了百宝囊。
眼见天色此时已是金乌西坠,小公主的庆典应该是也已经到了尾声,此时她刚吃过饭,正在接受族人们的敬酒。
黎阳那小子此时却并未在小公主身边,而是跟在不远处一个中年妇女的身后,各自捧着一个酒坛子正在给众人倒酒。
那中年妇女应当就是黎阳的老妈,寨子内唯一的酿酒师了,云翔对她闻名已久,却是第一次见到。据说她酿造的“百宝酿”甘冽无比,堪称一绝,连当年来过寨子的白苗族石鹿大王,也是赞不绝口。
按照苗族风俗,宴会之中给人倒酒可是个极有面子的活计,如果不是她老妈跟着,这小子怕是还没这个资格。
小公主心系云翔,此时已是无心应付,草草又接受了几人的祝福,便向众人告了罪回宫了。
然而,此时云翔却注意到,巴长老此时却并未像其他人一般恭送小公主,而是施施然地跟在了小公主的身后,也向着小公主寝室所在的后殿走去,令云翔又是一阵的紧张。
待得到了小院外,小公主先打发艾玛去给吉达布取些吃食,方才转身向着巴长老行礼道:“师傅,您现在过来,是打算今日就开始教导我功夫吗?”
巴长老颔首道:“不错,公主,我要教导你的功夫,乃是汉人中极好的功夫,不过这功夫极为特殊,需得在夜间修炼,今晚正是月圆之夜,正好适合这功夫的入门,若是过了今晚,却是要再等一个月了。”
小公主奇道:“师傅,从未听说过你离开苗疆,怎的却会了汉人的功夫?这是什么功夫,为何非要夜间修炼这般奇怪?”
巴长老略一沉吟,眼中露出了复杂的神色,组织着语句道:“这功夫......乃是一个汉人带到了咱们苗疆......八年前,我无意中所得......嗯?”说着,他语气一顿,忽然暴喝道:“是谁?出来?”
半晌,一个身影从墙角躲躲闪闪地走了出来,赧然道:“舅舅,是我,我来看看公主......”
巴长老见来者是自己的外甥,松了口气道:“你也过来吧,公主,我想让我这外甥与你一起学功夫,不知你是否介意?”
小公主也是明理之人,便道:“巴长老若是愿意让黎大哥一起学,我自然没什么意见。”
黎阳见状大喜,连忙连声道谢,赶忙凑上前。
巴长老接着道:“我这门功夫唤作‘玄月吐纳术’,原本乃是中原一个称为‘玄月宫’的厉害门派的镇派神功,若是能练到深处,即使在中原,也是一等一的角色。”
第十节 初识玄功
云翔此时正在小公主腰间的皮袋内,之前听得巴长老介绍厉害的功夫,也是颇为感兴趣,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待得听到此处,便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巴长老的功夫他最清楚不过,若是抛开驱使毒物手段单说武功身法,却是比自己上一世军中的几个兵王来,也强不了多少,若是这一世真有中原武林的话,怕是也仅仅相当于武侠小说中的“某武林人士”这等无名角色。
这“玄月吐纳术”竟然能落到他手里,由此可见,即便这“玄月宫”当真是什么厉害门派,怕是这功夫也不过是入门功夫而已。
这等九流功夫便被巴长老吹得神乎其神,让云翔都不知该说他内心很傻很天真,还是该说他脸皮很厚很强大了。
巴长老自然不知此时正被一只蛤蟆嘲讽,接着道:“只是巴某有一事相求公主,希望公主能够应允。”
小公主奇道:“巴长老若是有事,也当去求父王才是,我小小年纪,怕是帮不上长老什么忙了。”
巴长老道:“公主,此事与大王无关,怕是只有公主能帮得上了。”
云翔听得心中一紧,一种不好的预感登时浮现在心头,这老东西不会是要小公主将自己送给他吧,接着念头一转,又放松下来,小公主眼下对自己着紧得很,怕是决计不会为了那劳什子神功放弃自己的。
小公主沉吟道:“师傅但说无妨,若是有事我确是能帮得上,只要无损父王,凤凰自当尽力而为。”
巴长老急忙道:“公主何出此言,我对大王忠心耿耿,自然不会损害大王。我只是想请公主帮我搭救一个人。”
小公主奇道:“若是为师傅您救人,徒弟自当尽力。要救何人?难道父王和您都没有办法,反倒我却是能救得了?”
巴掌老道:“只是此事却需两年后方见分晓,眼下却是无需细说,公主只需答应了就好。”
接着,他看小公主还要追问,便忙抢先道:“来,我现在将这‘玄月吐纳术’的口诀念一遍,你们细细听着。”说着,似是不愿再多提之前之事,开始念起了口诀。
小公主见状,连忙收起了好奇心,专心听着巴长老传授口诀。此时艾玛也取来了云翔的食物,见巴长老正在授徒,便将食物放在了地上离开了。
云翔听得巴长老不是打自己的主意,也放下心来,百无聊赖之下,也听起了巴长老所谓的神功口诀。
这口诀乃是文言文写的,一些词句也是相当的生僻,所幸云翔上一世也看过不少武侠小说,痴迷过一段时间的武术,还在网上买过几本《易筋经》《太极拳》之类的武功秘籍来研究,因此对这些口诀倒还听懂了个七七八八。
待的巴长老念了十几句,他便已经被吸引了进去。
这功夫决不是之前自己所想那么简单,这是云翔的第一反应。
按这口诀所说,这功夫乃是由玄月宫第一任宫主无意中得到一套上古流传下来的心法,根据自己的理解所创,是一套吸收月光精华进行吐纳修炼的道家法门。
开篇几句总纲,云翔与之前自己研究过的《易筋经》《太极拳》相印证,其中部分竟是隐隐相合,可见这功夫绝对不是之前认为的大路货。
只是,巴长老按照口诀修习多年,功夫竟是如此之差,却是相当难以理解了。
难道这老家伙实在不是练功夫的材料?糟蹋了这门神功秘籍。
又念了几句,估计是巴长老发现两个山里长大小徒弟对这满篇汉人的之乎者也满脸的迷茫,便开始每念一句逐句解释起来。
待得讲了几句,云翔心中的疑惑便陡然解开了,如果说自己仅能理解这口诀中的七八成的话,巴长老怕是连五成都理解不了。
看不懂,自然就练不对了。
这也好理解,他本来就是苗人,汉人的文化怕是不知在哪学了点皮毛,这等高深的口诀,能懂个五成本就已经不容易了。
老家伙也是有才,一些前后驴头不对马嘴的东西,硬是让他生生解释了过去,这么多年看他活蹦乱跳的也没练出个走火入魔啥的,愣是越练越壮实,倒也是为难他了。
又听了一阵,云翔不由得愣住了。不对劲啊,人家好好的道家三花聚顶,您老解释成采摘三朵鲜花插在头顶,一把年纪了还爱装傻卖萌我也就忍了。
可文中出现了好几次的“月信来潮,不宜持之”,硬是让您说成“月光照的身上有点潮湿的感觉,就别再坚持练下去了”,这就有点过了吧,
您老那是身上练出汗了好不,这意思明明就是......这功夫压根就不是给男人练的吧。
巴长老花了近一个时辰,才算是磕磕绊绊地将那整篇一千来字的口诀讲解完毕,两个徒弟均是眉头紧锁努力去琢磨,没办法,莫名其妙的口诀太多,理解本就是相当的费力。
巴长老待得两个徒弟又思考了半晌,便指导他们开始练习。
按照口诀所说,这功夫入门必须在月圆之夜坐在月光下行功寻找气感,巴长老便命两个小徒弟席地坐了下来。
小公主此时才想起云翔尚在自己腰间的皮袋内,怕他气闷,也将他放了出来。巴长老见到云翔,微微一滞,便故作未见,继续指导两个徒弟练功了。
此时的云翔趴在三人身旁,心中却是纠结无比。
他一直梦想的神功秘籍,而且是能够吸收月光精华的高端神功秘籍,此时就摆在眼前,他却是不敢去修炼了。
无论如何,自己的性别好歹还是很分明的,可这分明是给女人练的功夫,怎么都让自己想起了上一世一部武侠小说里的那无敌神功《葵花宝典》。
巴长老自己倒是练了,可他那种练法,纯属胡闹,就跟那部武侠小说里的“左掌门”一样,练不出什么大毛病,怕是也练不出什么大出息。
自己要练,当然是要练正宗的了,可这正宗的会练出啥后果,那可就说不清了。
走火入魔挂了他倒是不怕,反正现在烂命一条,死就死了。
可万一练成个“阴阳癞蛤蟆”,失去了雄性动物最宝贵的能力,他却是心中实在不愿。
犹豫了良久,云翔一咬牙,一跺脚,拼了!
这套功夫怕是现在他能接触到的极限了,由不得他选择,机不可失啊,关系到了他以后是否一直做一只普通癞蛤蟆的问题。
就算真的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最坏情况……失去了就失去了吧,反正老子也对母蛤蟆没什么兴趣。
想到这里,云翔爬离三人远了一些,也开始照着口诀修炼了起来。
好在这功夫只是一些意念以及呼吸上的方法,没什么复杂的“倒立”之类的动作,不然他眼下这幅身板练起来还真是够呛。不多时,他便如那师徒三人一般入定了进去。
第十一节 商议斗毒
在云翔的印象里,厉害的武功秘籍入门应该都是相当难的,稍微资质欠缺点的,怕是此生无缘都有可能。
可云翔按口诀行功了还不到半个时辰,便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凉意自头顶涌入,这分明就是已然找到了气感,进入了修炼的大门了。
他尚且来不及沾沾自喜,那边却听得那边喊道:“师傅,我感觉到了……”
“舅舅,我也是……”
“莫要说话,按照口诀仔细行功。”得,看来这功夫确是与众不同,入门极为容易,倒是与资质没什么关系了。
云翔按照口诀所述用意念控制着那股凉意涌遍全身,可那凉意却是相当的细小,如同涓涓溪流一般,许久却还只是在头顶晃悠。
待得云翔开始反思自己是否有练错的时候,陡然全身一暖,这小溪却是完全断流了。
云翔连忙睁开双眼,天上玉兔却是全然不在了,不知不觉,却已到了破晓时分。
之后的日子,云翔便每晚跟着巴长老师徒三人修习那“玄月吐纳术”。
按照功法所述,这功夫虽然只要有月亮的夜晚就可以修炼,但月盈时修炼的效果明显要好上许多,月亏时修炼,却是进境极为缓慢。
因此,诸人也仅仅是在月盈之夜方才修炼“玄月吐纳术”,其他时间里有时巴长老教授徒弟一些中原传来的简单拳脚功夫,有时甚至传授一些养毒驱毒的心得。
时间一长,云翔虽仍是一直防备着巴长老,心里却开始觉得这老家伙没这么讨厌了。
如此修炼,直到三个月后,云翔方才在运功时能够将那股凉意行遍全身,头顶灌入的那股凉意也多了不少,算是练功初有小成了。
与那本以为这功夫会让自己产生什么质的飞跃,可结果却让他有些失望了。实际上,他却仅仅是觉得神清气爽,身体轻盈,并未得到其他非凡的能力。
尽管如此,他心里却并不着急,上一世许多小说里都说过,道家功夫讲究的都是一个循序渐进,进境都是稳定而缓慢的,因此坚持不懈还是极有必要的。
与他的内功进步相比,这段时间里他却是在其他方面受益不少。最直接的就是,在巴长老的悉心指点下,小公主的养毒之术颇有进境。
体现在云翔身上,就是他的身形又长大了两圈不止,蹲坐在那里足有幼儿脑袋般大小,按照巴长老的说法,他的体型应已长到了极限;而他身上的毒性也是增强了不少,依巴长老所见,他的毒性很快就可以入圣了。
愉快而休闲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如此转眼又过了半年。
这半年里,云翔的体型又长大了两圈,已是有小狗大小了,令巴长老连连称奇,连铁树大王都专程来查看了好几次,也更加深信不疑云翔是女神赐予小公主的宝物。
当然,云翔自己心里很清楚,这种超常规的发育,只怕是与他这段时间修习“玄月吐纳术”,吸收月光精华不无关系。
而小公主,对云翔则自然是更加喜爱了,每日寸步不离地带着云翔在身边,如同情人般地细致呵护,唯一的遗憾就是,云翔的体型她已无法带在身上,只能跟随在身后了。
这一晚,满天繁星,并无月亮,因此小公主带着黎阳和云翔在小院内玩耍,却忽然闯进来了一群不速之客,正是铁树大王、王后以及一众长老。
寒暄过后,铁树大王看着云翔,笑道:“凤凰,你的吉达布眼下怕是已经入圣了吧。”
小公主尚未及回话,跟在铁树大王身后的巴长老便插言道:“大王,何止是入圣,光看这体型,我看都已经是超圣了。”
小公主听巴长老夸奖云翔,顿时芳心一喜,望向云翔的眼中也露出自豪的光芒。
铁树大王满意地点点头,道:“凤凰,为父今天来,却是有一事要与你商量。”
小公主不敢怠慢,忙道:“父王有事请讲。”
铁树大王略一踟蹰,却并不开口,而是望向了身后的王后。
王后见状,前行几步,拉住了小公主的手道:“凤凰,你父王是想向你借一样东西,却是不好意思开口,偏偏要我这当娘的来跟你说……”说着,双眼却瞄向了小公主脚下的云翔。
此情此景,小公主也不是傻子,脸色一下变了,甩开王后的手,急道:“父王不会是要借吉达布吧,这可不行。父王自己有很多五宝的,借我的吉达布做什么?”
王后见话还没说完,小公主便已经翻脸了,顿时卡住不知该如何继续了。
铁树大王见状,只得亲自开口道:“凤凰,你也知道,咱们几个花苗的寨子,每过三年都会有一次斗毒比赛,这可是展示各个寨子实力的好机会。
这几年,附近几个寨子都尊我为花苗王,也是因为三年前父王的蛇圣达召所向无敌,各寨子尊敬咱们寨子的实力所致。可是达召已经年老,去年又炼蛊失败,已然活不了多久了。
还有两个月就是这一次的斗毒赛了,若是今年咱们拿不出更强的实力,怕是他们对咱们也不会太过敬畏了。这几年,寨内也却是没有别的出众的毒物,所以,我想借你的吉达布去参加今年的斗毒比赛,也是为寨子好,你身为寨子的公主,也是有一份责任的,你看如何。”
小公主一听斗毒,顿时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决然道:“斗毒?那不行,我的吉达布根本就没斗过,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父王你随便带个蛇宝去吧,我的吉达布真的不行啊。”
铁树大王一听,也有些恼怒,道:“什么叫没斗过?凤凰,养毒不斗毒,那你养毒有什么用?”
小公主也怒道:“养毒养得好好的,为什么一定要斗来斗去的?父王,你若是要斗毒,自便去斗,我也管不得,反正我养吉达布不是为了去斗毒。”
在场众人眼见父女二人吵了起来,顿时尴尬无比,均不知如何相劝。
好在此时还有一个身份特殊的巴长老,他开口打圆场道:“大王,公主,请都不要着急,莫要伤了父女的情分。”
接着,他组织了一下措辞,说道:“公主,吉达布眼下如此强壮,应付一些普通的蛇宝蝎宝,自然是不会有所损伤的,若是去斗一下,倒也无妨。而且毒物本性好斗,让吉达布去斗一斗,也是随他本意也未可知......”
小公主听得巴长老的话,冷笑道:“师傅恁地会说话,吉达布性情温顺,怎会好斗?我看是你们这些大人好斗才是。好吧,那你自己跟吉达布说,问他愿不愿意跟你们去斗毒。”
说着,看了看脚下的云翔,道:“吉达布,你要去斗毒吗?若是想去,便向前跳三步。”接着,她嘴里咕咕叫了两声,按照平时的训练,这是让云翔原地不动的命令。
小公主的小动作自然瞒不过铁树大王的眼睛,嗔目怒道:“蟾宝是你养的,自然听从你的命令。凤凰,看来我一直是太过放纵你了,各位长老今天也在场,我便告诉你,我们都商量过的,吉达布必须去斗毒,由不得你不同意。”
小公主何时见过铁树大王如此凶恶,顿时眼泪就流了下来,边哭边瞪着铁树大王,和他对峙了起来。
第十二节 筹划斗毒
云翔一直蹲坐在小公主脚边,父女二人争执的始末一直是看在眼里。
近一年的相处,小公主便如自己的女儿一般,此时为了自己的事和铁树大王父女反目,失声痛哭,也是让他心疼不已。
拥有成年人生活经验的他,当然能够看出,铁树大王已是执意让他去参加斗毒,小公主即使不愿,也终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若是为此事而让小公主对自己的父亲产生怨怼,也实非他所愿。
当小公主说问他自己的意思,他真想向前跳上三步,但想了想,终究是不敢付诸行动。
众人皆知他是灵物,但若说灵到能完全听懂人言,那也太过骇人听闻了,对他终究不是什么好事。因此,此时的他,也只能暗暗着急,却毫无办法。
恰在此时,云翔又听到了“咕”“咕”几声,按照小公主之前的训练,这是让他向前跳的意思。云翔循声望去,这声音却是从巴长老口中发出的。
原来,巴长老眼见自己打圆场打成了火上浇油,此时也是尴尬无比。
这段时间以来,他与小公主和云翔相处的时间不少,知道许多小公主驱使云翔的法门。
他之前也是尝试过用那些法门驱使云翔,但毒物通灵,即使是一般的毒物也不可能听从一个外人的驱使,更何况是和他有宿仇的云翔了,自然是从未驱使成功过。
此时他不知怎么想的,百无聊赖之下,竟然死马当做活马医地向云翔发出了命令。
事实上,巴长老事后回想,也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做出如此无聊的举动。
而此时正是瞌睡找枕头的云翔,听得巴长老的命令却是如闻天籁,差点忍不住扑上去抱着这可恶的老家伙亲上两口。只要有了命令,自己照着做了,即使再不合理,也算是不太耸人听闻了。
于是,在现场众人的目瞪口呆之下,只见一只玉树临风的癞蛤蟆,如同大明星一般坚定而有力地向前跳了三步。
小公主不哭了,呆住了。
铁树大王不怒了,呆住了。
巴长老没呆住,却是狠狠掐了自己几下,他坚信自己是在做梦
当铁树大王带着王后和一众长老离开凤凰公主的小院的时候,是拉着巴长老的手离开的,志得意满的神情,任谁都能看出心情极好。
人有时就是这样,本以为是易如反掌之事,却是历经波折方才达到目的,便会觉得心中畅快无比,身为王者,却也不能免俗。
之后的整整三天,小公主都无法安然入睡,她始终无法接受吉达布“背叛”她的事实。
严刑逼供自然是难免的,可面对一只面无表情,口不能言,还会充傻卖乖的蛤蟆,满肚子的牢骚却是怎么也发不出来。
这种时候,心中一直以小公主未来夫婿自居的黎阳,便义无反顾地充当了出气筒的作用,莫名其妙地吃了不少排头,但一直顽强地维持着骂不还口,唾面自干,让云翔也不由得佩服地夸了一声“好一只舔狗”。
事实已然发生,再懊悔也没有用,既然躲不过了,小公主也是个聪明人,知道眼下最重要的,是积极想办法去应对即将开始的比赛。
眼下距离比赛还有近两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比赛的地点是在吉戎山谷旁,传说中花苗族祖先繁衍的地方,沧海桑田,现今的吉戎山谷已成了一条大河,但花苗人只称吉戎山谷,而不称吉戎河,也算是花苗人对祖先唯一缅怀的方式了。
铁树寨距离吉戎山谷只有二百多里,算是距离比较近的寨子了,但沿途均是崇山峻岭,真要走起来,跋山涉水的也得走个七八天。这样算起来,小公主给云翔准备比赛的时间,只有一个半月了。
既然是要斗毒,就当然要在这一个半月里给云翔训练一些战斗技巧了,不然战斗起来,难免要吃亏。
可不想,小公主在养毒驱毒方面也算是专家级的了,但是如何斗毒,却是完全的白丁,这却是着实令她有些为难了。
没办法,毕竟是年轻人,没有经验啊。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咱苗疆世代养毒,有的是高手,咱自己不会,可以请教高人啊。
铁树大王是第一个被求教的对象,毕竟他当年驯养的达召,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论起实战经验,寨子里算是无人能及了。
铁树大王一脸自豪地将公主带入后殿,倒上一壶美酒正要好好地给女儿上一堂斗毒课,刚一张嘴却忽然卡住了。
蟾宝养过吗?大多苗人都养过,可是那都是用来取毒入药的。可蟾宝如何战斗?这还真是说不清了。
没事,闺女你先回去,咱们苗人就是为毒物而生,总是有人会的,待父王回去好好查查宫里的记载,查到了就告诉你......时间么......哈哈,闺女你知道,咱苗疆养毒几百年历史,记载还是比较多的,这个时间么......哈哈,父王尽快查,你先回去,回去吧。
见父亲如此不靠谱,无奈之下,巴长老就成了小公主第二个求教的对象,毕竟是师傅,为徒弟解惑乃是本分,不问他问谁?而且这个师傅有时还会做出些神奇的事情,让小公主不由得有些许期待。
巴长老听得小公主的提问,不由得撇了撇嘴,心道你这宝物还用得着训吗?
当初才进宫的时候,便耍的我团团转,还一脚蹬死了我训养了四年多了蛇宝,如今又长进了不少,光是那巨大的体型摆在那里,已经令大多数毒虫无奈了。
只是这等事情,却都是哑巴吃黄连,是无法说出口的。
思虑良久,巴长老方才道:“公主,吉达布乃女神赐予你的是通灵蟾宝,自然有女神天生赐予的战斗的法门,我的办法都是训练些俗物的,却是没办法教给你了。”
云翔听了不由得暗自鄙视,老家伙,就你会说,就你奸是吧?不会就是不会,扯那么多玄乎的东西干啥,你这寨内第一勇士,我看大半就是靠这张嘴得来的吧。
结果,小公主只能失望地再次铩羽而归。
没办法,用蟾宝来战斗的,还真是没人听说过。
无奈之下,对云翔的战斗训练只得无限期搁浅,到了斗毒之时,只能全靠云翔“通灵”的战斗本能了。
能训练的,只有教云翔在打不过之时,通过什么方式通知小公主,以便于小公主能够在第一时间缴械投降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又成了云翔的悠闲时光。
小公主的照顾更加无微不至,大概是因为自己的父王将云翔逼上战场而心存愧疚所致。当然,铁树大王也送来了不少以前舍不得拿出的珍贵养毒宝物,让云翔饱了不少口服,身体素质顿时又上了一个档次。
第十三节 赌约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铁树寨作为花苗各寨中的霸主,需要主持这次各寨的集会,因此铁树大王提前半个月的时间,便带着一众长老和小公主向吉戎山谷赶去,当然,随行的还有本次的主角云翔,也少不了小公主的跟屁虫黎阳。
由于云翔体型已经颇为庞大,不方便携带,因此有幸被装入一驾“装潢豪华”的木轿中,由两名侍卫抬着上路。
木轿中铺满植物,还有不少云翔平日的吃食,每隔一个时辰便由专人撒入一些水,以保证木轿内的潮湿。这种待遇,让云翔觉得除了略有颠簸,已是与平日在宫内的生活无异了。
事实上,这一路除了铁树大王和小公主有“坐轿”的待遇,连寨内诸位长老都是用两条腿走下来的。
由此也可见,铁树大王却是对云翔报以了极大的期望,才为他精心准备了如此豪华的座驾。
云翔入宫时的表现,让铁树大王至今仍记忆犹新,因此即使未经过什么战斗训练,仍相信云翔会在斗毒中有不错的表现。
天公作美,接下来的日子均是晴空万里,因此这一路也是出奇地顺畅,整个队伍仅用了八天便到达了吉戎山谷,比铁树大王的预期提前了近三天,这也让铁树寨的诸人有了更多的休息和准备的时间。
集会的地点在吉戎山谷旁的吉戎山山腰处一片缓坡地上,这片缓坡地极为狭长,足有两百多亩大小,集会之时,花苗千余人吃住活动均在这里,虽略显拥挤,却也是足够大了。
坡地边缘便是一片山崖,山崖下便是吉戎山谷,足有数十丈高,云翔随小公主立于崖上向下眺望,此时正是山谷下水量充沛之时,只见怒涛奔流,浩浩荡荡,倒是让云翔油然而生一种壮怀激烈之感。
两天后,便有其他寨子的人开始陆续到来。
最先到来的反倒距离吉戎山谷最远的鬼云寨,寨主鬼云算是铁树大王的老相识了,两人进了铁树大王的营帐,见面便是一阵寒暄。
事实上,鬼云寨也正是花苗第二大的寨子,早就窥觑铁树寨王寨之位,但苦于一直被铁树寨压制,因此说起来也是铁树大王的老对手了。
寒暄几句后,鬼云便直奔主题道:“铁树王,这次你的达召可是带来了?我可是给你准备了个大惊喜啊。”
铁树大王听他如此说,神情微微一动,淡淡地道:“达召这次没来,倒是我女儿新得了宝贝,带来见见世面。”
“哦?”鬼云听得倒是略感意外,道:“那你铁树寨这次可是要让我鬼云寨一次了。这次我准备的宝贝,可是比达召也不逊色,若是达召来了,胜负还未可知,达召不来,这赢家却是非我鬼云寨莫属了。”
铁树大王脸色一寒,冷笑道:“那倒是未必吧,我女儿这次驯养的宝物,却也是非同小可……”
恰在此时,小公主从帐外走了进来,见到寨内还有外人,也是微微一愣。铁树大王见状介绍道:“凤凰,这是鬼云寨主,你小时候还见过的,不知还记得吗?”
鬼云见了小公主,眼睛微微一亮,笑道:“这是凤凰侄女吗?竟都长这么大了,怕是已经成年了吧?”
小公主微微行了一礼道:“鬼云叔叔,我倒是今年刚过了成年礼。”
鬼云笑道:“你小时候我就觉得甚是可爱,如今看来,怕是咱们花苗第一美人了吧。铁树王,你这次倒是舍得把你铁树寨的第一宝贝带来了啊,哈哈……”
接着似乎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顿了顿,迟疑道:“铁树王,你刚才说你铁树寨这次来斗毒的,不会就是凤凰侄女驯养的宝贝吧?”
小公主插口道:“鬼云叔叔,您还真猜对了,正是凤凰驯养的蟾宝。”
“蟾宝?你是说这次你用蟾宝来斗毒?”鬼云不可思议地道,将目光转向了铁树大王。
“正是凤凰去年新得的蟾宝。”铁树大王肯定道。
鬼云似是用了半天,才消化了刚刚得到的消息,由惊转怒道:“铁树王,你可是把我花苗三年一度的斗毒会当做儿戏吗?”
铁树大王仍是不咸不淡地道:“我花苗祖先都在吉戎山谷里看着,我岂敢当做儿戏?我只告诉你,这次斗毒我铁树寨仍会赢了你鬼云寨。”
“好!”鬼云怒极反笑,话锋一转道:“这倒也巧的很,这次我带来的蛇宝卓噶,却也是我次子驯养的。铁树王,这次若是我鬼云寨赢了,不如让他们这对小儿女跳花吧!”
“跳花”在苗人中就是谈恋爱的意思。铁树大王一听,顿时怒发冲冠,起身怒斥道:“鬼云,你次子怕是有三十岁了吧,你倒是开得了这口。”
鬼云冷笑道:“铁树王,我次子确是三十有二了,不过也是才貌出众,以后若是能被称一声‘鬼云王’,配你女儿却也是足够了。”
“鬼云王,你可是在说梦话?我铁树的女儿,怎可能许给你鬼云的儿子。”
“哼,到时怕是由不得你了。”说着,鬼云连笑数声,转身离去了。
铁树待得鬼云走远,方才瘫坐下来,喃喃道:“难道短短三年,鬼云寨竟强大至此,竟能驯养出不输于达召的宝贝?这我倒是大意了啊。”
接着转头对小公主道:“凤凰,你觉得吉达布可能胜过当年的达召?”
小公主也是被刚才的一幕震慑在那里,半天才反应道:“吉达布根本就没斗过,怕不是达召的对手。父王,这可怎么办?”说着,已是急得眼泪流了出来。
小公主这一哭,铁树大王反倒是冷静了下来。
他按了按自己的额头,道:“大意了啊,早知再带达召过来拼一拼了。凤凰你也莫急,事已至此,鬼云寨养毒之法素来不如我铁树寨,吉达布毒性已入圣,那卓噶倒也未必奈何得了吉达布。就算他这次赢了,花苗一族也不是立刻就是鬼云寨说了算的,到时我们另寻他法吧。”
任何人都能听出来,都能感觉到这番话说得没什么底气。
想了想霸气十足的达召,又想了想憨态可掬的吉达布,父女俩面面相觑,相对无言。
第十四节 开赛
两日后,花苗三十二寨均已到齐,似铁树寨和鬼云寨这等能来百来人的寨子,却是没有了,大多寨子均是来了五六十人到二三十人不等,最后一个到的摩云寨,甚至连寨主在内只到了五个人。
虽然各寨人口多少不一,但花苗三年一度的聚会对花苗各寨都是头等的大事,仅来五个人却是显得不够重视了,为此,铁树大王和鬼云寨主均是皱眉不已。
寒暄过后,不等铁树大王质问,摩云寨主便抢先开口诉苦道:“铁树王,各位寨主,这次我们摩云寨仅来了五人,却绝无怠慢之意,只是今年白苗出河寨欺压我摩云寨,不但占去了大多的水源,还不准我寨人进摩云山狩猎,动辄武力相向。我摩云寨本就壮丁稀少,如今却是不敢带太多人离寨了,请铁树王和各位寨主见谅。白苗欺人太甚,还请铁树王为我摩云寨做主。”
“哦?竟有此事?”铁树大王脸色一寒,怒道:“白苗人为何会忽然欺压你摩云寨?可是你们先前哪里得罪了他们?”
摩云寨主听得铁树大王有此一问,苦笑道:“我摩云寨仅有一千三百余人,出河寨却足有两千余人,比我摩云寨强的太多,我又哪敢得罪他们?只是之前听白苗人说,好像是白苗石鹿寨的汉人贵客,在摩岭山发现了什么铜矿,因此才不准我摩云寨的人进山。”
铁树大王怒道:“又是汉人!白苗人为了区区汉人,竟然不顾我百苗同宗的情分,欺压我花苗人,回头我倒是要好好问问石鹿,他究竟是要做苗人,还是要做汉人。行了,摩云寨主,你路途劳顿,且下去休息,回去我就派人去石鹿寨问个清楚,定要给你个交代。”
摩云寨主闻言,忙谢过铁树大王,躬身告退,留下铁树大王和鬼云等寨主犹自愤懑不已。
第二天,花苗聚会如期举行。
一大早,花苗三十二寨的寨主在铁树大王的带领下,祭拜了吉戎山谷内的各位先祖,一个小寨子里一位年过八旬的长老,代表花苗人的长者,朗读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花去了整整一早上的时间。
午饭过后,则是众位寨主围坐一圈,谈起了各寨的近况。
有的寨子之间有了矛盾,也都会在这里提出,由铁树大王和各个寨主共同裁决。
期间,有几个寨子也都如摩云寨一般提出了与白苗、绿苗之间的冲突,铁树大王或表示事后会向各个苗族的大王进行质问,或协调各寨主相互支援,共抗外敌。这一轮座谈下来,已是到了傍晚。
至此,花苗聚会的正式内容就全部结束了,接下来的两天里,便是所有人期待已久的斗毒赛了。
事实上,最早的花苗聚会,祭祖才是正题,要整整三天时间,斗毒赛只是祭祖会的衍生物。
只是近代以来,多数花苗人都更加关注斗毒赛,祭祖的时间便被压缩到了半天,甚至许多年轻的花苗人,只知三年一度的斗毒赛,而不知三年一度的祭祖会,却是让人不由得感叹人心不古。
这斗毒赛的赛程也是极为简单,就是各个寨子取出各自驯养的宝贝,自行挑选对手进行拼斗,然后胜者再互相自选对手进行拼斗,直至角逐出最强的毒物。
事实上,大多数小寨子,都不是冲着第一名去的,仅仅拼斗上一两轮,赢过了几个邻近的寨子,便自行放弃了。
最终的胜者并无什么实质的奖励,仅是各个寨子展示自己实力的一个平台罢了,因此这斗毒赛更像是友谊赛,毒物的主人往往感觉不敌,便会随时唤回自己的毒物认输,因此也很少有毒物的伤亡。
值得一提的是,比赛并不限制每个寨子参赛毒物的数量,但大一些的寨子都是仅有一只毒物出战,毕竟,养毒不易,要养出一只毒圣来,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资源,即使是那些大寨子,也没有财力同时驯养多只。
似铁树寨,也仅仅是驯养出一只达召,便已令铁树大王身心疲惫,只是炼蛊失败,才无奈只得让云翔前来参赛。
只有一些小寨子,才会有数只毒物出战,但大多都只是经过简单训练的野生毒物而已,出战的目的也仅仅是重在参与罢了。
按照这样的比赛规则,按理来说,似铁树寨、鬼云寨这等大寨子,第一日并不会有寨子前来挑战,毕竟实力在那里摆着,小寨子不愿自取其辱,而大寨子之间也自持身份,不愿过早交手。
怎奈何,知是谁传出的,铁树寨本次比赛由一只小公主驯养的蟾宝出战的消息,早已在各寨之间不胫而走,因此比赛头天一早,便有四五个寨子向铁树大王下了战书,甚至为了谁先比争了起来,似是生怕被人抢了铁树寨唯一的一场比赛,而夺取了战胜王寨的殊荣。
为此,铁树大王尴尬之余,也是懊恼不已,谁曾想到,自己的铁树寨今日竟然沦落为了软柿子,谁都想拿捏一下。
最终,铁树大王从众多挑战者中选取了一个有三千多人的大寨子,作为云翔出战的第一个对手。在各个寨主的强烈要求下,铁树寨的比赛作为本日的第一场比赛,拉开了斗毒赛的帷幕。
由于事出意外,铁树大王当日并未带云翔来到赛场,便连忙安排人前去寻找。当小公主带着云翔来到赛场之时,他的对手,一只巴掌大小的赤红色蝎宝,早已等在了擂台之上。
云翔的出场不可谓不华丽。
毕竟小狗大小的蟾宝,双腿还几乎占了整个体积的一半,这等奇物,在场诸人莫说是见,便是听也没听说过。
于是现场上千人,齐齐发出一片惊叹之声,屏住呼吸目送着云翔在小公主的指挥下,如后世的天皇巨星一般,慢悠悠地爬进了擂台。
云翔今天心情很好,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待在小公主的小院内,每天就是坐院观天,任谁都会觉得气闷,这次前来吉戎山谷,让他有一种前世小学去江边春游的感觉。
很快的,面前那只蝎宝,在主人的指挥下紧紧盯着云翔,开始慢慢地移动身体,让云翔开始觉得不舒服了。
上一世,他老家的农村里千禧年以后便开始有人养殖蝎子,很快便蔚然成风,到云翔最后一次回家的时候,养殖户几乎占了村里户数的一半,有一次晚上,一只走失的大蝎子还蛰了云翔的腿,让他肿了好几天。
因此,也导致他对蝎子本能地有些反感,此时看着这只比正常大了一倍的蝎子,顿时更加让他不舒服起来。
无需旁人出声,那对面的蝎宝在主人的指挥下开始进攻了,挥舞起两只较一般蝎子三倍大小的钳子,便向着云翔冲了过来。
这也是蝎宝的一般战斗方式,就是横冲直撞,蝎子壳本就是比较坚硬,在驯养者的有意淬炼之下,更是坚硬无比,一般蛇虫难以咬穿,斗毒之时,便是坦克一般的存在。
小公主本来就没有斗毒的经验,此时见那只蝎宝如此凶猛,顿时也慌了手脚,因此,一时间,却也并未及时发出任何的指令。
第十五节 碾压
眼看蝎子冲了上来,云翔强自镇定了心神,眯起眼睛,却并未多在意那两只扎眼的大钳子,而是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蝎宝的身后。
上一世的经验告诉他,蝎子的钳子其实并没有什么威胁,这是写在基因里的,即使是高明的驯毒师,也不可能把那一双钳子训练得像螃蟹一般有力,不是说做不到,而是没必要,因为那纯粹是在浪费时间。
蝎宝真正的武器,只有可能是那根不知什么时候会探上来的尾部毒刺。
眼看那蝎宝冲到近前,云翔微微横移半步,便已躲开了他的第一次冲锋,毕竟蝎宝并不以速度见长,以云翔庞大的身形,这动作倒是做得游刃有余。
蝎宝转过身,稍作歇息,便如同古代欧洲的骑士一般,转过身再次冲了过来,速度却是比刚才略快了一些。
此时的小公主已冷静了下来,见那蝎宝再次冲来,本欲指挥云翔跳起躲避,但想起云翔刚才的躲避,便索性仍是不出声,由得云翔自行应付。
云翔仍是选择像刚才一般的动作躲避,可谁知,似是因为此时蝎宝的速度快了不少,云翔的一条腿却是有些迟滞,并没有完全躲开。
蝎宝的主人眼见此情景,眼睛慕然一亮,知道机会难得,连忙嘴里发出了呲呲的声音,对蝎宝下达了绝杀的指令。
蝎宝闻得此声音,身后的尾巴猛然闪电般地探出,向着云翔来不及躲闪的腿上刺去。这一下若是蛰得实了,虽说云翔未必会送命,但怕是这场比赛就已然输了。
小公主毕竟年少,身在局中,感同身受,见此情景,不由得惊呼一声,竟然双手捂住了眼睛。
在场众人,都觉得胜负已定,不少人都是叹息一声,这蟾宝虽然体型奇特,但终究蟾宝就是蟾宝,速度还是太慢,实在不适合用来斗毒,从未输过的王寨,却是终究是要输了。
现场之上,若说只有两人并未觉得云翔会输,那就是铁树大王和巴长老了。
云翔的速度以及狡猾,他们最清楚不过,连这蝎宝都躲不过,却是实在不合常理,因此二人此时冷静异常,连一点紧张都欠奉。
毒刺眼看就要刺入云翔的腿上,云翔却突然做出了一个大家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的动作,那就是——他又把腿抬高了一点。
这时大家才想起了之前差点遗忘的一件事,那就是体型的差距。巴掌大小的蝎宝,尾巴翻起也仅有三寸来高,可小狗般大小的蟾宝,却可以轻松将腿抬起四寸来高。
这一寸,就是决定性的差距。
蝎宝这一刺,却是用了全力,云翔腿一抬高,毒刺仅是从云翔脚下划了过去,却是并未刺到,此时却由于用力过猛,将整条尾巴都向内翻卷了过去。
云翔等的就是这样的机会,此时他抬起的腿猛然用力向下踩去,就如同他上一世踩向那只蛰了他的蝎子一样。
只听得嘎吱一声,接着就是场外的一声惨呼“不要”。
云翔的双腿何其有力,只见他再抬起腿之时,那蝎宝的整条尾巴连同后半截身体,都被踩成了肉泥,贴在了地上,前半截身体又向前冲出了一段,方才趴在地上不动了。
碾压,真正的碾压,像车轮一般的碾压。
那只蝎宝的主人,一个三千人的大寨子的长老,此时冲进了擂台,捧起了那只剩半截的蝎宝,潸然泪下。
也难怪,这蝎宝他驯养了足有五年了,作为秘密武器般寄予了莫大的期望,以至于上一次的斗毒都没舍得拿出来,这次带来也是打算一鸣惊人的,可谁知第一次上场,却是丢人又丢命的结局。
那寨主伤心了半晌,却是突然想起什么般盯住小公主,怒斥道:“我花苗斗毒比赛历来掌握分寸,你……你……”
接着,他猛然想起,小公主从比赛至今并未发出任何指令,他可是一直都刻意关注的,下面的话却是不知如何开口了。
铁树大王见场面有些失控,忙站起身来,向那寨主道:“小女年幼,驯毒无方,倒是对不住了,回头我铁树寨自会对你有所补偿。”
那长老见铁树大王出头,瞬间冷静了下来,这擂台上斗毒,死伤虽不多,却也均属正常,若是胡搅蛮缠得罪了铁树王,却实属不智。
无奈,他只得向铁树王行了一礼,口中道:“不用了,铁树王,我失态了。”说罢,捧起那半截蝎宝黯然离去。
铁树大王见那寨主不再追究,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意味深长地看了身边的鬼云寨主一眼,转头向众人道:“继续吧,还有谁来?”
云翔首战的直接后果,就是整个上午都不用再参与其他比赛了。之前发起挑战的各个寨主,见过了云翔的实力,纷纷收回了已经发出的战书。
这也是难免,之前那只巴掌大的蝎宝,也属于蝎宝之中难得的强者了,上场却是不到半盏茶的时间,便已惨死当场,如今半截肉泥还贴在擂台之上。
云翔那一脚的风情,让各个寨主记忆犹新,巨大的体型外加格外有力的双腿,对其他的蝎宝、蜈宝、蛛宝来说,堪称无解。其他寨主,自然不愿再让自家的宝物上去送死。
更重要的是,这蟾宝明显性格暴躁,下手没有什么分寸,硬的怕横的,即使是一些蛇宝的主人,也不愿自家的宝贝上去冒险。
之后的比赛并无太多亮点,直到当日下午,赛场众人仍是在意犹未尽地讨论着铁树寨那只神奇的蟾宝。而就在众人以为当天的比赛即将结束,开始预测起第二日的比赛之时,一件更加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铁树寨向鬼云寨下战书了。
当这件事被宣布出来的时候,整个赛场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千余人爆发出巨大的哗然之声。
这事太不符合常理了,按理来说,如铁树、鬼云这等大寨子,寨主均是自持身份,绝不会在第一日就碰面,而且是王寨主动发起挑战,这就莫名得有些诡异了。
铁树大王此举,自然有他的考虑。
鬼云寨的卓噶,是迟早要碰到的,如今云翔已然上过场,实力虽未完全暴露,却也展现出了一部分,若是让鬼云寨回去细细研究,一晚的时间,也不知会研究出什么对策,这无疑是为对手增加砝码。
此时主动发起挑战,虽然有失铁树寨王寨的身段,却也打对手了个措手不及,实属老成持重之举。
鬼云寨寨主与铁树大王相识多年,对他这番用心自是洞若观火,虽暗骂铁树大王无赖,却也只能无奈接受,按照习俗,没有合理的理由的前提下,若是他拒绝了铁树寨的挑战,便等同于认输,那以后也将失去挑战的资格。
最终,在持久而热烈的声浪之中,云翔再次登上了擂台,而鬼云寨也放出了他们的镇寨宝物,蛇宝卓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