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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之绝代凶蟾全文阅读

作者:贪玩的提莫     西游之绝代凶蟾txt下载     西游之绝代凶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节 秘辛

    对其他各族来说,白苗自然是捡了大便宜了。

    斗毒会的优胜者要求提到你头上,无疑乃是大劫一件,割地赔款乃是寻常之事,若能舍去一人便度过此劫,即便此人乃是至亲,只要不是自己,也是千肯万肯。

    无奈,此等天赐良机,谁又肯浪费在区区一个人身上。

    历史上八十年前也曾有一个优胜者,也是要一个人,那人乃是他的杀父欺母的仇敌,已位至当时第一大族青苗的第一长老。

    哪知当时的青苗王得知此事,立刻亲手捆了那长老双手奉上,其间不见半丝犹豫,成为了百苗斗毒会历史上最快完成承诺的一位。

    自那以后,再也无优胜者提出这般容易完成的要求。

    只是众人想不通,那凤凰身为花苗公主,如何会与白苗人结下此等不共戴天的大仇。

    此时最为惊怒的,无疑乃是铁树大王。

    凤凰此时提出的要求,并不在他提出的之列,明显是自作主张。

    此次凤凰优胜,多年与白苗敌对的他,又何时占过此等上风,他给凤凰提出的要求可谓是刀刀见血,条条到肉,任何一件都是无异于要在白苗心头剜下一块肉来。

    此次若是凤凰自作主张,让石鹿这厮轻松过关,他自然是无论如何也不甘心的。

    想到此处,铁树大王拍案起身道:“凤凰,你说什么,可是疯了吗?”

    无奈,此时凤凰对他已是极为心虚,故意背对着他,佯装听不到。此种场合,他又无法冲上去责问女儿,只得咆哮不已。

    然而此时令人最为诧异的,却是石鹿大王的反应。

    按理来说,此时他应当大喜过望,当即应允下来,以防凤凰反悔。

    可谁知,他此时却是脸色煞白,嘴角微微颤抖,呆坐半晌忽然站起身来,脱口而出厉声道:“你知道了什么?”

    此等反应,落到有心人眼里,却是颇为耐人寻味了,众王对视一眼,都是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小公主没想到石鹿大王是此等反应,自然是吓了一跳,倒退了几步,她毕竟是个小姑娘,已是不敢再出声了。

    见此情景,一旁的金龙皱眉道:“石鹿叔父,优胜者提要求乃是我百苗各族的祖例,若是凤凰的要求伤到了你白苗的根基,我等也自然会为你做主,让她另提便是,你这般威胁于她,可是与祖制不符。”

    白苗王此时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深吸了两口气,颤声道:“你且先说说你是要谁?”

    小公主见金龙替自己做主,也是胆气一提道:“我想找之人乃是石鹿叔父的一个王妃,唤作月桂,乃是一个汉人。”

    本是紧张加激动的石鹿闻得此言,顿时气势全消,一下颓坐在椅子上,呆了半晌,才茫然道:“我的王妃?唤作月桂?”

    一旁的绿苗王见状,忙帮腔道:“白苗王妃子数十人,凤凰侄女只是想要其中一人,想必并不为难白苗王吧。”

    说罢,他对石鹿王连使眼色,示意他赶紧应下。

    石鹿沉思半晌,方才道:“凤凰侄女,不知你从何处听闻此人,可是我中有什么差池?我并无妃子唤作月桂的啊。”

    绿苗王再次开口道:“可是白苗王妃子太多,忘记了?或者是此人改了姓名?凤凰侄女方才说过此女乃是汉人,白苗王不如从此处着手再想一想。”

    石鹿点头道:“绿苗王说得也有道理,可是我的妃子仅有一个汉人,唤作赵琴,其父母均与我是旧识,绝对不会是凤凰侄女所寻之人。凤凰侄女,你且将那人来历详细说说,我看那人是否在我白苗。”

    小公主与巴长老之前商议多次,却始终未曾料到石鹿身为一代枭雄,会对月桂的存在矢口否认,均是不知所措。

    小公主尚不知如何应对,巴长老此时却是已忍耐不住,跳出来大声道:“白苗王,月桂乃是我的发妻,十九年前你刚接任白苗王,亲自从我铁树寨掳走的,我亲眼看你带进了大理城,你莫非是要抵赖不成?”

    石鹿听得巴长老提醒,又沉思了片刻,方才恍然大悟道:“哦,莫非你是说十九年前我带回那汉人女子?此人早已不在我白苗了。”

    “什么?”巴长老闻言已跌坐在地上,颤声道:“莫非你已将她杀了?”

    石鹿道:“她怕是已经死了,不过却不是我杀的,十九年前,我的一个汉人故交前来寻我,说有一个仇家到了你铁树寨,让我设法将其带回来交给他。此人与我相交不深,我却惹不起他,便照他的话做了。那月桂我一带回大理城,便交给他了。”

    巴长老闻言又生出一丝希望,急声道:“那人是谁,但请白苗王告知。”

    石鹿道:“告诉你也无妨,那人便是中原峨眉派掌教,璇玑道人,你若是要找月桂,自然可以去找他要人。”

    此时的峨眉派还不是后人所知由白眉道人创立的峨眉派,只是恰巧均在峨眉山立派而已,却也是中原武学大派,高手众多,名镇巴蜀,苗疆人也多有耳闻。

    白苗与汉人交从甚密,帮峨眉掌教在苗疆抓个把汉人自属寻常,也难怪他之前对此事毫无印象,直至巴长老提醒方才想了起来,此举也并未伤及苗疆的利益,此时说起,自然无需撒谎。

    巴长老想起月桂之前提过,将玄月功灭门的便有峨眉派,此次落到峨眉手里,怕是绝无幸理。

    想念多年的发妻早已命丧黄泉,多年梦想努力不过是镜花水月,顿时让他老泪纵横,不多时便哭昏了过去。铁树大王见状忙一声令下,早有花苗侍卫上前将巴长老抬了下去。

    待得场面安静了一些,金秀开口道:“既然凤凰表妹要的人白苗王交不出来,便请另换一个要求吧。”

    石鹿闻言,脸色又难看了起来,刚才说了半天,仅仅是证明自己交不出人而已,却并不算是完成承诺。提供了许多信息,结果却也是于事无补。

    小公主早已失了主意,此时方才想起方才喊得嗓子眼都干了的铁树大王,回首道:“父王,此事就由您来做主吧,凤凰全凭父王吩咐。”

    石鹿闻言脑子又是一晕,接着便看到了铁树大王那张志得意满的笑脸。

    经过了近一个时辰的讨价还价,铁树与石鹿终于谈妥了些许条件,今日的领赏之事才算是告一段落。

第三十一节 邀斗

    商议完了奖赏之事,今天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就在众王待要离开之时,王子金秀忽然又开口道:“众位且慢,小王尚有一事要说。凤凰表妹,不知你的蟾宝恢复得如何了?今日可曾带了来?”

    小公主一愣,回道:“吉达布用了不少药材,已然恢复得差不多了。眼下就在大殿外,由我的侍女带着,不知王兄有何事?”

    金秀笑道:“倒也没什么大事,只是前几日斗毒赛,虽然依我苗疆祖制金苗不得参加,却也看得我心痒难耐。今日斗毒赛已全部结束,小兄想与表妹切磋一番,不知你意下如何?”

    小公主闻言,惊道:“小妹这点微末技艺,如何敢与王族切磋?”

    金秀脸色一肃,道:“表妹且不可妄自菲薄,你的比赛我一直都有关注,借用一句汉人的话,苗疆驯毒师,唯凤凰与金秀耳,表妹以为如何?”

    金秀此话一出,顿时在苗疆诸王中激起了千层浪。

    金秀的表现一直是温文有礼,颇为谦逊,不想此刻忽然说出了如此狂妄之语。

    然而,看金龙的表情,并无不满之意,可见金秀驯毒之术在金苗中确是出类拔萃的。若是他真是在金苗中属首屈一指的驯毒师,那在整个苗疆也就不做第二人想了,因此他的自夸之言,虽有人觉得过于自负,大多人却并没有觉得不妥。

    然而,金秀却将凤凰与自己并列,却是众人让无法接受了。

    撇开凤凰的年龄不说,须知,百苗斗毒会乃是十年一届,优胜者虽然不多,却也是不算少,活在世上的少说还有两三人。小公主何德何能,能与金秀并称苗疆第一?

    被敲了不少竹杠,正自心情极差的石鹿率先开言道:“金秀贤侄此言怕是不妥,我苗疆人才济济,如何只有凤凰侄女算是驯毒师?凤凰侄女赢了此次大赛,确是不易,但不说别的,单单王族内,便有诸多驯毒师胜过他。贤侄莫不是昏头了?”

    其他诸王,闻言纷纷出言应和。未应和者,却是善于察言观色之徒,看金秀多日来对凤凰颇为热心,还道是金秀看中了凤凰,想要追求,因此特意出言吹捧。

    事实上,就连铁树大王也是这么想的。

    哪知金秀闻言毫不退让,正色道:“各位叔父,小侄从不胡言乱语,此话实乃肺腑之言,当世之上,其他人仅算得上是驱毒师,算不得是驯毒师。”

    一旁的青苗王笑道:“王子此言倒也有趣,但不知何为驱毒师,何为驯毒师?”

    金秀道:“驱毒师者,驱使毒物如同驱使牛马这般蠢物,虽可使其耕田犁地,却是懵懵懂懂,若无命令,则呆立不动。其不知为何而动,也不知为何而不动,便如操持刀枪枪棒这般死物一般,因此虽然也可战斗,却是终究难成大器。

    驯毒师却是不同,其旨在驯化毒物,开启其灵智,便如教授徒弟一般,使其自己思考,自己战斗。与驱毒师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金秀这般说辞,在场诸人倒是第一次听说,均是暗自思忖。

    驱使毒物与人相斗,毒物自然是全靠命令,若无命令,自然是只能靠毒物本能反应或战或逃,自然会弱上许多,便是苗疆的一般孩童也能捉了去。

    若能像教授徒弟一般驯化毒物,使得毒物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制定战术,进退由心,战斗力自然是强了不止一筹。这道理,看上去倒也简单。

    然而,道理虽如此,却又谈何容易?毒虫毒兽并非人类,本就是蠢笨之物,又如何能够教授?

    半晌,这青苗王方才收起笑容,道:“王子言之有理,只是你如何知晓,这凤凰便算是驯毒师了?”

    金秀此时方才露出了一丝笑意,道:“不知各位可曾注意,凤凰的蟾宝战斗之时,凤凰并未发出一丝指令,全是自行战斗。未收到任何命令的蟾宝,便敢悍然独斗花豹而毫不畏惧,难道还算不得是开了灵智吗??”

    众人此时方才想起,凤凰与人斗毒之时,却是未出一语,也未动用任何短哨之类的工具。大多时候,便如一般观众一样。

    金秀续道:“小王方才所言,各位以为如何?我百苗斗毒会已举行十余次,可有其他人是不发出任何命令,便可使毒物获胜的吗?

    我本以为苗疆只有我一人,可使毒物开启灵智,不想凤凰表妹年龄尚幼,也有此能力,甚至那蟾宝灵智之高尚在我的毒物之上。所以我才想与表妹切磋一番,以为验证。凤凰表妹,切磋之事,你以为如何?”

    凤凰何时被人如此夸赞过,更何况是王族的王子,当着百族族王的面夸赞,女孩子脸皮薄,此时自然已是羞不可抑。

    与王族高手切磋,乃是为花苗大为露脸之事,就算输了也是无上荣耀。

    女孩子脸皮薄,那自然就有脸皮厚的。铁树大王如何能放过如此良机,连忙道:“凤凰,王子肯指教与你,乃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还不快应允了,莫要辜负了王子好意。”

    小公主喃喃道:“父王,可是吉达布伤势初愈,我怕……”

    金秀闻言,笑道:“你我的毒物均是通灵之物,切磋一番,自然是点到为止,你何须担心?也罢,若是我输了,便送你一块炼蛊菁,如何?”

    听闻此言,不但在场众人哗然,便是一直默不作声的金龙,也倏然站了起来,急道:“小弟,你疯了?炼蛊菁可是我金苗秘宝,岂可拱手送人?父王若是知道……”

    金秀笑着打断道:“大哥,父王将炼蛊之事完全托付予我,又将炼蛊菁传予我,自然是由我支配。此战对我炼蛊之术的研习极为重要,此事我自然回去同父王交代,父王决计不会怪罪到你头上。”

    金龙听得“完全托付”四字,顿时气势一泄,颓然坐下道:“也罢,此事你可想清楚了,莫要惹得父王不快。炼蛊事关重大,我管不了,你好自为之吧。”

    而在场众人听得炼蛊二字,顿时疯狂了。

    需知,在那年代,苗人研究驯养毒物不过区区二百年,炼蛊技术,还处于最原始的阶段。

    据传,炼蛊本乃是上古巫术的一种,当年蚩尤大将害舌驱使上千蛊虫,祸乱中原,便是轩辕黄帝手下大将风后也不敢直撄其锋。

    后来,蚩尤大败而亡,炼蛊之术便就此销声匿迹。直至二百年前,金苗出世,方才将炼蛊一术带了出来。

第三十一节 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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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公主一愣,回道:“吉达布用了不少药材,已然恢复得差不多了。眼下就在大殿外,由我的侍女带着,不知王兄有何事?”

    金秀笑道:“倒也没什么大事,只是前几日斗毒赛,虽然依我苗疆祖制金苗不得参加,却也看得我心痒难耐。今日斗毒赛已全部结束,小兄想与表妹切磋一番,不知你意下如何?”

    小公主闻言,惊道:“小妹这点微末技艺,如何敢与王族切磋?”

    金秀脸色一肃,道:“表妹且不可妄自菲薄,你的比赛我一直都有关注,借用一句汉人的话,苗疆驯毒师,唯凤凰与金秀耳,表妹以为如何?”

    金秀此话一出,顿时在苗疆诸王中激起了千层浪。

    金秀的表现一直是温文有礼,颇为谦逊,不想此刻忽然说出了如此狂妄之语。

    然而,看金龙的表情,并无不满之意,可见金秀驯毒之术在金苗中确是出类拔萃的。若是他真是在金苗中属首屈一指的驯毒师,那在整个苗疆也就不做第二人想了,因此他的自夸之言,虽有人觉得过于自负,大多人却并没有觉得不妥。

    然而,金秀却将凤凰与自己并列,却是众人让无法接受了。

    撇开凤凰的年龄不说,须知,百苗斗毒会乃是十年一届,优胜者虽然不多,却也是不算少,活在世上的少说还有两三人。小公主何德何能,能与金秀并称苗疆第一?

    被敲了不少竹杠,正自心情极差的石鹿率先开言道:“金秀贤侄此言怕是不妥,我苗疆人才济济,如何只有凤凰侄女算是驯毒师?凤凰侄女赢了此次大赛,确是不易,但不说别的,单单王族内,便有诸多驯毒师胜过他。贤侄莫不是昏头了?”

    其他诸王,闻言纷纷出言应和。未应和者,却是善于察言观色之徒,看金秀多日来对凤凰颇为热心,还道是金秀看中了凤凰,想要追求,因此特意出言吹捧。

    事实上,就连铁树大王也是这么想的。

    哪知金秀闻言毫不退让,正色道:“各位叔父,小侄从不胡言乱语,此话实乃肺腑之言,当世之上,其他人仅算得上是驱毒师,算不得是驯毒师。”

    一旁的青苗王笑道:“王子此言倒也有趣,但不知何为驱毒师,何为驯毒师?”

    金秀道:“驱毒师者,驱使毒物如同驱使牛马这般蠢物,虽可使其耕田犁地,却是懵懵懂懂,若无命令,则呆立不动。其不知为何而动,也不知为何而不动,便如操持刀枪枪棒这般死物一般,因此虽然也可战斗,却是终究难成大器。

    驯毒师却是不同,其旨在驯化毒物,开启其灵智,便如教授徒弟一般,使其自己思考,自己战斗。与驱毒师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金秀这般说辞,在场诸人倒是第一次听说,均是暗自思忖。

    驱使毒物与人相斗,毒物自然是全靠命令,若无命令,自然是只能靠毒物本能反应或战或逃,自然会弱上许多,便是苗疆的一般孩童也能捉了去。

    若能像教授徒弟一般驯化毒物,使得毒物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制定战术,进退由心,战斗力自然是强了不止一筹。这道理,看上去倒也简单。

    然而,道理虽如此,却又谈何容易?毒虫毒兽并非人类,本就是蠢笨之物,又如何能够教授?

    半晌,这青苗王方才收起笑容,道:“王子言之有理,只是你如何知晓,这凤凰便算是驯毒师了?”

    金秀此时方才露出了一丝笑意,道:“不知各位可曾注意,凤凰的蟾宝战斗之时,凤凰并未发出一丝指令,全是自行战斗。未收到任何命令的蟾宝,便敢悍然独斗花豹而毫不畏惧,难道还算不得是开了灵智吗??”

    众人此时方才想起,凤凰与人斗毒之时,却是未出一语,也未动用任何短哨之类的工具。大多时候,便如一般观众一样。

    金秀续道:“小王方才所言,各位以为如何?我百苗斗毒会已举行十余次,可有其他人是不发出任何命令,便可使毒物获胜的吗?

    我本以为苗疆只有我一人,可使毒物开启灵智,不想凤凰表妹年龄尚幼,也有此能力,甚至那蟾宝灵智之高尚在我的毒物之上。所以我才想与表妹切磋一番,以为验证。凤凰表妹,切磋之事,你以为如何?”

    凤凰何时被人如此夸赞过,更何况是王族的王子,当着百族族王的面夸赞,女孩子脸皮薄,此时自然已是羞不可抑。

    与王族高手切磋,乃是为花苗大为露脸之事,就算输了也是无上荣耀。

    女孩子脸皮薄,那自然就有脸皮厚的。铁树大王如何能放过如此良机,连忙道:“凤凰,王子肯指教与你,乃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还不快应允了,莫要辜负了王子好意。”

    小公主喃喃道:“父王,可是吉达布伤势初愈,我怕……”

    金秀闻言,笑道:“你我的毒物均是通灵之物,切磋一番,自然是点到为止,你何须担心?也罢,若是我输了,便送你一块炼蛊菁,如何?”

    听闻此言,不但在场众人哗然,便是一直默不作声的金龙,也倏然站了起来,急道:“小弟,你疯了?炼蛊菁可是我金苗秘宝,岂可拱手送人?父王若是知道……”

    金秀笑着打断道:“大哥,父王将炼蛊之事完全托付予我,又将炼蛊菁传予我,自然是由我支配。此战对我炼蛊之术的研习极为重要,此事我自然回去同父王交代,父王决计不会怪罪到你头上。”

    金龙听得“完全托付”四字,顿时气势一泄,颓然坐下道:“也罢,此事你可想清楚了,莫要惹得父王不快。炼蛊事关重大,我管不了,你好自为之吧。”

    而在场众人听得炼蛊二字,顿时疯狂了。

    需知,在那年代,苗人研究驯养毒物不过区区二百年,炼蛊技术,还处于最原始的阶段。

    据传,炼蛊本乃是上古巫术的一种,当年蚩尤大将害舌驱使上千蛊虫,祸乱中原,便是轩辕黄帝手下大将风后也不敢直撄其锋。

    后来,蚩尤大败而亡,炼蛊之术便就此销声匿迹。直至二百年前,金苗出世,方才将炼蛊一术带了出来。

第三十二节 斗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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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 斗阵(一)

    炼蛊菁乃是金苗秘宝,名气极大,却是极少有人见过,便是在金苗族内,见过之人也不超过五指之数。据说金苗王族时不时有蛊王出世,而其他各族即便耗尽无数钱粮经历,也极难成功炼蛊,便是拜那炼蛊菁所赐。

    金苗立族以来,从未有过炼蛊菁送人之事。也难怪金秀提出以炼蛊菁为赌注,各族族王会如此震惊了。

    赌注如此丰厚,凤凰自知若是再不答应,即便铁树王再疼爱于她,也必然会怪罪于她,只得点了点头,开口正要答允,一边的铁树王却再次抢先开口:“王子,此事万万不可。”

    凤凰不由得吃了一惊,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望着自己的父王。

    了解铁树王的人却是好整以暇地望向他,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谁不清楚这铁树王外表憨直,却是一头老狐狸,只不知此次,又要提出什么条件来。

    只听得铁树王续道:“王子万万不可,那炼蛊菁如此珍贵怎可作为赌注?若是凤凰输了,我花苗倾全族之力,也是赔不起的。”

    众人闻言皆是恍然大悟,暗自佩服铁树王的冷静。

    大家都是被炼蛊菁三字冲昏了头,却未曾想过,各族又哪里拿得出什么等价之物与其对赌?而且,目前看来,这赢面却是极小的。

    金秀闻言微笑道:“若是我说以吉达布作为赌注,怕是凤凰表妹是万万不肯的……”凤凰闻言,秀眉微蹙,吉达布对她而言,早已是家人般的存在,自然是决计不会同意。

    金秀续道:“罢了,若是表妹输了,便同吉达布一起在王族住上半年,让我好生研究一番,如何?”

    这还有什么不好?不论金秀真是为了吉达布,还是醉翁之意在不在酒,铁树王都是千肯万肯的。

    他连忙搓着手道:“这怎么合适?这样吧,无论输赢,凤凰你都在王城住上半年,与王子探讨一下驯毒之术吧。”

    事已至此,比试已成定居,凤凰不肯也得肯了,只得招了艾玛带着吉达布进入王宫。宫内诸王此时见到吉达布,均是艳羡至极,恨不得将其抢夺至自己的部族。

    说起来,此时苗疆承平已久,汉人已上百年没打过苗疆的主意。

    百苗各族内部虽时有争端,但多属于争夺水源、矿产而造成的小摩擦,多数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即使械斗,也至多区区二三百人的规模,着实算不上什么战争。

    在这种规模的械斗中,厉害的毒物往往对胜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若是与苗疆复杂多变的地形环境相配合,更是妙用无穷。万一有朝一日汉人再次入侵,有了厉害的毒物,便可如当年的金苗高手一般,一人一兽躲进山林中,抵挡汉人的千军万马。

    因此,各族对厉害的毒物均是眼馋得紧。

    金秀见到吉达布,也是双眼放光,但眼神中更多的则是好奇。

    别人看重的是吉达布本身,而他则更看重吉达布是如何驯养出来的。

    思虑片刻,他沉吟道:“此处空间有限,还是到外面的广场去吧。”说着,便带头向外走去。

    待得所有人都在宫外的广场上站定,早有侍从带来了金秀驯养的毒物,而此时凤凰也将比斗之事告知了云翔。

    云翔对此倒是并无所谓,以他上一世的观人之术,金秀当是光明磊落之人,切磋一番,无伤大雅。

    此时他定睛向金秀的毒物看去,却见一只近二尺长的一条血红的大蜈蚣,以及三只人面大小的蜘蛛。

    我靠,难道又是群殴?

    果然,金秀王子微微一笑道:“凤凰表妹,你我既是切磋,自当都有所收获才是。我一共驯养这四只毒物,若是单独相斗,都万万不是这吉达布的对手,那切磋便已失去了意义。不过我这四只毒物长年相处,练成了一套合击之术,我便占表妹个便宜,以这合击之术与吉达布较量一番吧。”

    前面说过,苗疆斗毒,本就是以驯毒师为单位,讲究人对人,而不是物对物。因此,虽是四只毒物对战吉达布,对众人来说也仅是凤凰对金秀,并无以多欺少之意,是以众人也并无疑意。

    只是,之前还觉得凤凰能侥幸获胜的人却是更少了,没想到金秀不愧为金苗王子,如此的财大气粗,一下便驯养出了四只厉害的毒物,还能够相互配合,在苗疆当真是不做第二人之想了。

    想想也是正常,若不是有必胜的把握,他自然也不会拿出金苗至宝炼蛊菁相诱。

    小公主本就是抱着切磋的心态,并无输赢之心,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但一边的铁树大王,自觉炼蛊菁已无指望,却是颇为失落。

    金秀对在场诸人道:“各位请向后多退让一些,场地空旷一些,我这合击之术方能完全施展开。”

    待得众人散开一些,他才发出指令,让四只毒物向着场中间爬去。

    云翔不等小公主招呼,也径自爬向了场中。众人见吉达布果然不需凤凰指挥便知进退,方才觉得金秀之前之言之不虚,均是赞叹不已。

    待得双方站定,无需任何人宣布,斗毒便已然开始。

    云翔一向是讲究后发制人,自然不会先动。

    对面则是已然摆开了阵势,三只大蜘蛛成三角阵型向着云翔围了上来,而大蜈蚣则是呆立不动,但细心者却不难发现,蜈蚣的百足之间却是慢慢张开了一层几近透明的薄膜。

    三只大蜘蛛围住云翔,却不进攻,而是围着云翔不停地转了起来,同时蜘蛛的口中不停地吐出了细丝。

    说是细丝,却是比普通蛛丝粗了百倍不止,足有六七毫米粗细。那细丝闪着森蓝的光芒,一看就极为结实,想必沾上便极难脱身。

    蜘蛛吐丝的速度极快,游走的速度也不慢,片刻间细丝便叠起了三四公分高,俨然是要将云翔围困起来的样子。云翔自然不可能这般束手就擒,力贯双腿,便准备跳出重围。

    哪知道,说时迟,那时快,众人只见一道猩红色的闪电,向云翔正在发力的右腿袭去,正是那条一直作壁上观的大蜈蚣。那蜈蚣,竟是一条极为罕见的飞天蜈蚣。

    所幸,云翔早知金秀的阵法绝不会如此简单,对那只大蜈蚣也有所提防,且身为蟾蜍,天生眼睛便对移动的物体极为敏感,因此在千钧一发间身体微微一翻,差之毫厘地躲开了攻击。

    即便如此,他却仍是被那闪电般飞掠而过的大蜈蚣吓了一跳。

    那蜈蚣见一击不中,也不做停留,身体一翻便飞了回去,落在地上仍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云翔。

第三十三节 斗阵 二

    飞天蜈蚣乃是上古异种,本已绝迹多年,在苗疆也仅是个传说而已,不知金秀如何得到了一条。周围众人见了,均是惊诧莫名。

    一旁的铁树大王见云翔脱困失败,更是替他头疼起来。

    若是不动,被蛛丝继续围困,不需多久,便被困死了,插翅也难飞出。若是动,便必然会露出破绽,以那条大蜈蚣的速度,雷霆一击下,必然重伤。如今的局面,竟是败局已定。

    幸好,云翔身具数千年后人类的智商,远非数千年前的苗人可比,略一思量便已想出了脱困之法。

    只见他人立而起,右腿一抬,狠狠地向一只体型略小的大蜘蛛上踢了过去,若是将其踢伤,则蛛网阵的结网速度将会慢上许多。

    大蜈蚣怎会放过如此良机?只见电光再次一闪,便向着云翔的肚子飞射而去。

    蟾蜍的肚子并无蟾衣保护,若是被击实了,云翔自然无力再战。

    然而,云翔故意露出如此大的破绽,正是要引大蜈蚣上钩的。只见他张开大嘴,长舌闪电般地吐出,便向着大蜈蚣迎了上去。

    而那长舌此时却并不像一般蛙类般柔软,而是如同棍棒般硬直,像是打棒球一样,向着大蜈蚣便抡了过去。

    这却是云翔新练成的绝技,在斗毒大会后,云翔发现对玄月功的熟练程度,在连番的战斗中也有了极大的提高。他可以运转修炼出的那少许内力,凝聚于身体的几个特定的部位,使这些部位瞬间变得极为坚硬,便如人类的肌肉一般,而蛙类灵巧的舌头,正是那几个特定的部位之一。

    大蜈蚣如此凶猛,若是仅以软舌去卷,怕是不但没有效果,反倒是伤了舌头,因此云翔不惜使出绝技,务必一击奏效。

    这一番交手,说起来慢,其实却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周围众人都不是什么武学高手,眼力平平,虽惊叹于云翔的计谋与招式,却无法看破他舌头上的奥妙。

    那大蜈蚣也是了得,千钧一发间便已发觉中计,急忙将百足间的薄膜略微一收,身体猛然向下沉了半寸,而这半寸,却是天堂地狱的区别。

    啪嗒,一声闷响过后,大蜈蚣虽然仍不免被击中头部,猛然倒飞而回,却并未被正面击实,因此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云翔一击得手,心怀大畅,本已收回了一半的右腿再次飞速踢出,继续向着那只大蜘蛛踢去。

    那大蜘蛛见大蜈蚣被击飞,本已有些慌乱,还没反应过来,便已被踢了个正着。

    所幸,云翔知道乃是与人切磋,并未使足力气,因此大蜘蛛飞出几尺落在地上,却并未重伤,只是半天都爬不起来,退出了战圈。

    眼见大蜈蚣无力再阻拦,云翔也趁此机会忙跳出了蛛网阵。

    众人眼见云翔片刻之间便破去了金秀的合击之术,都是大吃一惊,心中对云翔的评价又是高出不少。

    金秀王子眼见阵法被破,不但不恼怒,反倒是一改往常的镇定,双眼放光,已是兴奋地语无伦次了:“好......好......我就知道……再来!”

    场中毒物收到主人命令,便再次向着云翔逼了过去,只是那只体型略小的大蜘蛛,却只能勉强爬起身来,似乎是无力再战,爬到大蜈蚣身边,与他一同窥伺在旁。

    仍旧是那两只大蜘蛛围了上来,却不像刚才一般绕圈,而是无规则地来回爬动。

    云翔仔细看去,却敏锐地发现,蜘蛛爬过的地方,地面上均被铺了一层薄薄的丝网。

    那丝网却不似刚才那般粗,也不再泛着蓝光,而是呈现出灰白色,比刚才的蓝丝细了十倍不止,若是不仔细看去,却是难以发觉。

    只看了一眼,便不难猜测出,那细丝必是极为粘稠之物,若是云翔踩踏上去,移动速度定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而大蜘蛛在细丝之上则显得更为轻灵,以快打慢,再辅以来去如电的大蜈蚣,自然是占尽了便宜。

    只是一愣神的时间,那大蜘蛛已将蛛丝布满了小半片场地。云翔自知不可如此陷于被动,便连忙向一只大蜘蛛靠了过去。

    怎知,那大蜘蛛眼见云翔靠近,却并不正面冲突,而是迅速退回了那片蛛丝内,另一只远离云翔的大蜘蛛,却是加快了布网的速度。

    有大蜈蚣虎视眈眈,云翔又不敢以雷霆速度全力前去攻击,一时之间,竟是毫无办法。

    其实,认真论起来,云翔也并不是完全无计可施。

    这蛛网阵,一看就明显是防守性大于进攻性,只要他不进攻,一直后退,将竞技场地无限扩大,便自然是立于不败之地。那大蜘蛛即便是累吐血,也决计不可能将王宫前的这片足足有两个足球场大的场地布满蛛网。

    而且,此次比试本来就是临时性的,并无擂台的限制。

    但云翔自然是不会采用此法的,说好的切磋,若是用这般无赖手段取胜,金秀王子必然不服,花苗的面子上也是极不好看。

    无奈之下,云翔只得另寻它法。

    毫无疑问,金秀这套合击之术,大蜘蛛的作用基本就是防守和牵制,大蜈蚣才是主攻手,除非大蜈蚣攻击得手,云翔失去部分战斗力,大蜘蛛应当是对云翔没有威胁才是。

    为今之计,自然是想办法将大蜈蚣击伤,则其阵不攻自破。

    只可惜,那大蜈蚣自从刚才被云翔算计后,似是长了见识,之后云翔数次卖出破绽,却都不再上当,一副看猴戏的样子,让云翔愤恨不已。

    他试着将一只脚踏上蛛网阵探查了一下,果然是极为粘稠,好不容易才拔了回来,若是真两只脚都踏上去,不但是移动收到限制,怕是身体的平衡性都会受到影响。

    云翔自与人相斗起,凭着强悍的体魄和上一世的经验,从来都是无往不利,却是从未经历如此窘境。眼下真是进退维谷,他只得缩在原地,苦思破解之法,眼睁睁看着大蜘蛛把蛛网阵的范围继续扩大。

    所谓天有不测风云,吉人自有天相,云翔上辈子铁定不算是什么吉人了,可这辈子当蛤蟆,却是挺吉的。

    正当他面对强敌无计可施之时,老天爷却忽然跳出来彰显了一下存在感。只见天色忽然阴沉了下来,一阵大风刮过,天上便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第三十四节 失手

    云南五六月份(农历)本就是梅雨季节,降水极多,之前数天的比赛,也都是金苗族内巫师推算天气后方才定下的赛程,中间还曾因为下雨休赛了数天。

    今日本就是颁奖的重要日子,金秀自然也是找族内巫师推算过天气。无奈,人算不如天算,天气预报也有不准的时候,这雨,毫无防备地就下了起来。

    金秀明显对这场雨毫无防备,脸色瞬间片刻间便难看了起来。

    云翔身为动物中的两栖物种,这点雨水自然是让他解渴又保湿,好不快活,可金秀这边飞天蜈蚣的飞行能力,在雨中大受影响却是难免。

    更重要的是,两只大蜘蛛辛辛苦苦布下的蛛网阵,被雨水一浇,便成了黑乎乎的一片,不但是粘性全无,踩上去还软软的很舒服。

    更气人的是,这雨好像仅仅是一阵过**,下了不久便停了下来,太阳公公又露出了笑脸。从下雨到雨停,不过半盏茶的时间,太阳一出来,便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云翔身在局中,也是对这瞬息间局势的变化哭笑不得,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却是强阵被破,危局自解。

    想及此处,他斜眼望向金秀,只看他如何应对。

    在场众人均是一方豪强,自然都明白,运气本就是实力的一部分,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敌人绝不会因为一阵小雨而自己退兵。

    如今地上本就湿了,那两只早已露出疲态的大蜘蛛即便是仍能吐丝,也粘性不再,再难布下蛛网阵了。没了蛛网阵,如今形势已然彻底逆转。众人也看向金秀,看他是否仍有奇计制敌。

    却见金秀沉着脸,口中第一次发出一阵节奏怪异的讯号。

    只见两只大蜘蛛互相靠近,尾部碰在了一起,接着慢慢地分开来,便见一股乌黑发亮的粗丝连在了它们的尾部。那粗丝被慢慢拉长,直至数尺,方才力竭般停了下来,而那粗丝却已经被拉得笔直。

    接着,那两只大蜘蛛仅休息片刻,便飞速地向云翔冲了过去,那条被拉得笔直的黑丝,便如同一把数尺长的大刀,向着云翔切了过去。

    云翔看着切来的黑丝,内心不由得对金秀升起一股敬佩之情,这一招若是配合刚才的蛛网阵施展起来,端的是厉害无比,自己不死也得褪一层皮。

    可如今没了蛛网阵,那大蜘蛛的移动速度本就慢了很多,自己又不受限制,此招的必杀之势已是全无。

    只见他双腿发力,微微跃起,便避开了斩来的蛛丝,双眼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不远处的大蜈蚣,如无意外,这杀招还是要着落在大蜈蚣身上。

    果然,云翔跃起的瞬间,大蜈蚣便飞速弹起,向着云翔的肚子冲了过去。

    黔驴技穷吗?云翔心中冷笑,故技重施,舌头绷得笔直,如同棍子一般向着大蜈蚣戳了过去。在他看来,大蜈蚣若是再不变向,便是自己将头撞向他布满内力的舌头。

    果然,大蜈蚣也不是傻子,在飞到距离云翔不到三尺的距离后,便如同现代的战斗机飞行表演一般,向上一翻,肚皮朝上就倒飞了回去。

    云翔心中微微一松,内力一泄,尚未收回吐出的舌头,哪知忽然一件黑色的物体,比大蜈蚣还快地向着自己的肚子撞了过来。

    待得云翔看清那飞来的黑色物体,不由得吓得魂飞魄散,心中大叫我命休矣。

    原来,那飞来的“暗器”,却正是之前趴在金秀脚前那只体型较小的蜘蛛。

    之前,云翔的注意力集中于两只大蜘蛛的黑丝刃之时,那只较小的蜘蛛却是趁他不备将一根几近透明的细丝黏在了大蜈蚣身上。大蜈蚣飞起撞向云翔肚皮的时候,却是带着那只较小的蜘蛛一起飞来的。

    由于蜈蚣与蜘蛛距离较远,且大蜈蚣体型巨大,挡住了蜘蛛,因此云翔先前并未发觉。待得大蜈蚣掉头离去,那蜘蛛却咬断了细丝,由着惯性继续向着云翔的肚子冲了过去。

    云翔肚皮柔软,并无防护,又如何能挡住这大蜘蛛的正面攻击,自然是只能闭目等死。

    若说起来,云翔败在这一招之下却也是不亏,搁在现代,这一手极限俯冲投弹,国内也没几辆轰炸机能演绎得如此完美。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正当云翔束手待毙,围观众人均觉得胜负已定之时,哪知形势却再次发生了逆转。

    金秀这一手绝技,却貌似演练得并不纯熟。

    说起这俯冲投弹,一半要靠轰炸机,一半却要靠炮弹,轰炸机表现得完美,却并不代表炮弹也能表现完美,尤其是那种不能爆炸的活炮弹。

    若是大蜘蛛能够落在云翔的肚皮上一顿撕咬,将毒素注入其中,云翔自然是一败涂地。

    哪知,这大蜘蛛貌似有点晕机,在空中并未控制好自己的姿势,一阵眩晕之下,却是将背部撞上了云翔的肚皮,造成了微不足道的伤害后,便被那软绵绵的肚皮弹起,向地下落了下去,浪费了这绝佳的取胜机会。

    云翔闭目半天,却并未感觉到致命的伤害,睁开双眼之时,却已落在地上,而那只较小的蜘蛛正落在自己身前,却已是摔得七荤八素。

    千万不能小看了天下英雄啊!

    他心中一阵庆幸的同时,却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抬起一腿全力向着那只差点击伤他的大蜘蛛踢了过去。

    所幸他理智还在,一脚踢出便已后悔,踢中前便已收回了大半力道。

    饶是如此,那大蜘蛛仍是被踢飞起来,撞在不远处的一根石柱上,八条腿抖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众人见状,均是大惊,本来说好的切磋,眼见却是闹出性命了。

    云翔的腿力有多大,斗毒会上众人都是见识过的,那可是一脚踢死大蟒蛇,几脚踢死黑豹的主,这一脚结结实实踢在大蜘蛛身上,大蜘蛛自然是绝无生还之理了。

    现场的空气凝固了一般,大蜈蚣和另两只大蜘蛛与那只蜘蛛常年相处,自然是有了感情的,都不再管云翔,向着那只蜘蛛爬了过去,似是多有不舍之情。

    金秀王子也一改往日的儒雅,急切地冲上前去查看,片刻之后,他脸色铁青地抬起头道:“死了。”

第三十五节 捉赃

    金苗王宫之外,气氛剑拔弩张,形势一触即发。

    本就是赌斗切磋,却陡然闹出了性命,那情况可是完全不同了。

    金秀死去的那只大蜘蛛,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定是耗费无数的灵药和精力方才养成的,这灵药和精力,怕是大多数部族都是赔不起的。

    而且三只大蜘蛛死了一只,金秀引以为傲的合击阵怕是也用不出来了,这简直让金秀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

    此刻的金秀,脸色铁青,双眼发红,看着大蜘蛛的尸体,便似要哭出来一般。

    周围的百族诸王,则是一脸严肃,眼中却流露出了一副看好戏的心态。事不关己,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了。

    花苗的铁树大王和巴长老,则是连忙走上前来,有意无意地挡在凤凰公主身前,怕金秀一时情绪失控,对小公主不利。

    当然,他们也并未急于开口,人老成精的他们自然知道,此时主动说话极有可能引发金秀的暴怒,静观其变方是王道。

    小公主口中刚喃喃地说出:“金秀王兄……”便被铁树大王狠瞪一眼住了嘴。

    良久,金秀方才抬起头来,脸色已恢复了些许,他咬着牙道:“我输了,三日后,凤凰表妹来找我取炼蛊菁便是。”

    说完,他便头也带着其他毒物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了在场一脸懵懂的众人,实在不知他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其实,现场最懵的,当属云翔本人了。

    那一腿的力道他是明明收回了大半的,怎么还是能将那只大蜘蛛踢死,他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难道与黑豹斗过之后,力道又长进了这么多?

    主人已经走了,客人自然不宜多留。在场诸人寒暄了几句,便都纷纷离去了,都急着回去消化这场对他们来说颇有颠覆性的斗毒。广场内,自然有许多仆役前来收拾残局。

    云翔随着花苗诸人回到住所,铁树大王和巴长老各有心事,都没有多说什么,便各自回房了。

    小公主今日心情大起大落,也是心力交瘁,早早地便睡去了,只留下他一个人仍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一夜,月朗星稀。

    金苗宫门前的一排房屋屋檐下,两个侍卫穿着的男子正聊着天。

    “大哥,听说今天小王子斗毒输给花苗了,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看到的,那只宝贝蜘蛛的尸体,还是我抬进来的。”

    “小王子那么厉害,也能输吗?花苗这么厉害,这是要翻天啊!”

    “是啊,小王子自己说的,花苗的小公主比他还厉害。”

    “啧啧,大哥你说,小王子平时对那宝贝蜘蛛,真的是跟亲儿子一样,怎么死了连看也不来看一眼啊?”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些毒虫,活着是宝贝,死了撑死算是药材,屁也不值,有啥可看的?你不是平时还羡慕那毒虫好吃好喝好住的吗?现在还羡慕不?我靠,什么味?你放屁了,这么臭?”

    “我哪有,明明是你放的好不?我靠......”

    接着,只听咣咣两声,两人便软软地瘫倒了下去。

    两人身后所守卫的房子,乃是金苗的毒库,明白点说,也就是死去的毒虫毒物的停尸间。

    话说毒虫毒物死了,虽然没什么大用,但尸体还是有不少药用价值的,许多毒素提炼出来,可以用来制药或者炼毒。

    平时,这毒库没多少东西,自然也没有人守卫。然而此时正是斗毒会结束之时,许多毒物都死在了擂台上。

    历届斗毒会死去毒物的主人,大多数都对花费了无数资源精力培养的毒物有了感情,自然舍不得随意丢弃其尸体。但若说将其带回本族去,这大夏天的,几个月走下去,怕是回去也臭了,又不是亲爹亲娘,自然没多少人这么豁得出去。

    于是,金苗王族此时便适时的出面,以一定价格收购毒物的尸体,用以制作药材,守着地主之便,自然是成了一门极好的生意。

    毒物的主人能够稍微收回了一点驯养的成本,也算聊胜于无,当然没有什么不乐意的。

    可想而知,毒物活着的时候价值越高,尸体也是越值钱。

    于是,这毒库此时囤积着不少来不及处理的尸体,也算是不少的财富,眼下王城里闲杂人等较多,难免惹人窥探,因此金龙便派遣了两名侍卫来守卫毒库。

    守卫刚刚莫名地晕了过去,黑暗中便闪出了三个人影。

    当先一人先去探了一下两个守卫的鼻息,接着回头道:“霍老,没问题了。”听那声音,却不是别人,正是当日大闹金山城门的虎云。

    虎云推开毒库的大门,借着月光向里张望了一下,回头笑道:“今天怕是最后一次来了吧,没想到好东西还是不少。”说着,率先闪了进去,用火折子点着了灯。

    身后和他一起的另两人此时方才走了进去,却正是当日随石鹿大王进入金山城的三个面具人中的两个,两人脸上,此时却仍是带着当日进城时的面具。

    进入房间,当先那名身形略高的面具人说道:“今日主要是先找到金秀那只蜘蛛,旁的倒不用多理了。”听声音,他似乎颇为苍老。

    虎云闻言也不再多说,借着灯火环视了房间内一圈,一眼便看见了正放在房门不远处的那只大蜘蛛,喜道:“霍老,在这里了。”说着,他便连忙走近前去。

    另外两人也跟了上去,端详了那大蜘蛛一下,“霍老”便开口道:“不愧是金苗王子精心驯养,果然品质极高,啧啧。”声音中分明透出了一股惊喜。

    身后另一人闻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便要扑将上去。

    霍老却急忙伸手挡住那人,道:“莫急,这只蜘蛛毒性太高,还是我带回去处理一下再吃,效果方能更好。”

    说着,他便伸手向那只大蜘蛛抓去。

    哪知,他的右手方才碰到大蜘蛛,便忽然“啊”的大叫一声,缩了回来。而那只本已死去的大蜘蛛,却忽然翻身立了起来,闪电般地缩回了房间黑暗的角落。

    这一切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饶是另外两人就在霍老身边,也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愣在当场。

    霍老此时心中雪亮,大喊一声:“是陷阱,中计了。”

    说着,只见左手伸入怀中抓出一把东西,看也不看便吞了下去。

    虎云看向霍老竖在胸前的右手,却见那只手已是黑得发亮,手背肿起了足有一寸来高。

    这时,只听门外一阵喧哗。三人顾不得其他,忙冲出了毒库。却见门外火把通明,足足三十多人将门口地围了个结结实实,而之前倒在门口的那两个侍卫,却已是早已不见了踪影。

    虎云定睛向那三十多人看去,只见众人都是穿着金苗侍卫的服饰,当先一人,玉面长身,却正是金苗王子金秀无疑。

第三十六节 激斗

    金苗王子金秀,此时脸上早已没有了往日的淡然,而是目露寒光道:“原来是你们,多日私盗王宫内的物品,莫不是欺我金苗无人?”

    原来,多日前金秀便收到侍卫报告,说毒库毒物多次失窃,失窃之物不但都是品质极高,而且数量巨大,不像是普通蟊贼所为,便命人暗中调查。

    不料,无论怎么查,都是毫无线索。

    直至斗毒会结束,金秀不欲窃贼就此安然离去,便在今日与凤凰斗毒之时顺便设下圈套,令自己的大蜘蛛诈死,料定窃贼必然对自己精心驯养的毒物欲得之而后快,就在毒库守株待兔,果然抓了个正着。

    他却是没有料到,那窃贼竟然会是虎云几人。

    虎云闻言回头看了看霍老,只见他浑身颤抖,似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半天才如用尽全力般地挤出了两个字:“解药”。

    金秀王子的大蜘蛛毒性极强,若不是方才霍老吃了许多解毒药物压住了毒性,此刻早已命丧当场。饶是如此,若是得不到驯毒师本人秘制的解药,却仍是活不过一时三刻。

    虎云见状大急,怒喝道:“金秀,你竟敢暗算于我们,还不快拿出解药来。”

    金秀闻言,气极反笑道:“你等盗取王宫物品,还敢要解药?若是不将事情交代清楚,今日一个都走不了。”

    虎云怒喝:“找死!你道是这点人便能奈何得了我?”说着,只见右手成爪,脚步一错,便闪身向着金秀抓了过去。

    金秀知道虎云身手了得,早已有了防备,眼见虎云攻来,忙后退半步,自有身边的持刀侍卫迎了上去。

    虎云眼看金秀退却,身体一侧,让开了砍来的苗刀,接着变爪成拳,狠狠地击在那名持刀者的右肩上。

    只听“咔嚓”一声,那金苗侍卫一声惨呼,半边身子便软了下来,苗刀“咣当”掉在地上,接着人便倒了下去。

    虎云正要补上一腿结果了那名侍卫,无奈此时其他侍卫也已经围了上来,五六把苗刀向着他要害处砍去。

    他只得后退半步,闪开了这几刀,然后大喝一声,蹂身而上,与其他侍卫斗在了一处。

    好个虎云,此时赤手空拳,独斗二十多名持刀金苗侍卫,却是丝毫不落下风,便如开闸猛虎一般,指东打西,指南打北,数息之间,便又击倒了两名侍卫。

    只见他手上不停,口中还狂笑道:“这等废物,来多少老子杀多少。”说着,右臂一屈,向着另一个侍卫咽喉击去,便要再击杀一人。

    忽然,一阵细小的破风之声传入虎云的耳朵,武者的灵觉让他顿时心生警兆,连忙身形一顿,头部猛然向下一缩,便见一道红影闪电般擦着他的头皮飞了过去。

    那红影一击不中,却也不恋战,在空中一折,便返回了金秀王子身边,却正是金秀王子驯养的飞天蜈蚣。

    眼见金秀王子动用了毒物,虎云心中一寒,他虽然白天并未见到王宫广场那场斗毒,却也是听说过金秀驯养的毒物的厉害。

    略一思量,他便闪身跃出战圈,退至毒库门口,面朝屋外怒喝道:“卑鄙南蛮,只知道暗算,可敢光明正大地和老子比试。”

    此时他只是正面受敌,倒是不再惧怕那毒物暗算了。

    金秀止住了欲要继续攻上去的侍卫,皱眉道:“你也是苗人,以南蛮称呼,岂不是连自己都骂了进去?”

    虎云大笑道:“老子怎么会是你们这等蛮夷之人?我爹乃是大宋威烈将军萧大将军的义弟,当年不过是游历苗疆而已,你等有眼无珠,非说我爹是苗人,端的可笑。”

    金秀闻言大惊失色,当年百苗共尊的虎啸长老,居然是个汉人,可成了苗疆的一大丑闻。

    略一思量,金秀开口道:“此时你已经逃不出去了,还不束手就擒吗?”

    虎云冷笑道:“我虎家从无投降之将,老子就站在这里,有种你们便来抓我,看抓住我后,还有几人能活?”

    众侍卫均知虎云武艺高强,闻得此言,均是心有惧意,半天也不敢有人上前搦战。

    金秀身边一名似是队长之人见状,对金秀道:“王子,不如我去调集弓箭手?”

    金秀微微一叹息,摆手道:“不必了。”说着口中发出一声尖啸。

    声音一落,便听得虎云一声怒喝道:“混账,又是暗算。”

    原来,之前那只死而复生的大蜘蛛,一直便躲在屋内,虎云经过连番激斗,却是早已忘记了此事。

    他守到门口之时,大蜘蛛从房梁上垂下一根丝线,沿丝线偷偷垂悬躲在了虎云头顶。虎云一时松懈,却也并未发觉。此时听得金秀王子发出讯号,狠狠在虎云颈部咬了一口,便又慌忙爬回了房梁上。

    那大蜘蛛毒性何等之强,虎云颈部被咬,瞬间便觉得一阵眩晕,浑身发软,就要倒下。

    只是他本就是狼虎之将,随义父长大至今,从未吃过什么亏,又怎会如此束手就擒。

    强提一口真气,压住毒性,他怒喝道:“贱种,老子跟你拼了。”说着,他鼓起全身力道,疾冲向前,对着金秀便一拳轰去。

    金秀先前与虎云答话,本就靠近了一些,加上有大蜘蛛偷袭,有恃无恐,心中便已有些懈怠。他怎会怎料到,这虎云竟然悍勇至此,被大蜘蛛偷袭后,还能压制住毒性找自己拼命。

    他本就不是习武之人,即便并非手无缚鸡之力,与虎云这等高手比较起来,也是如婴孩一般脆弱,一时之间,竟是无法闪开。

    身边的侍卫倒是有人反应过来,有几人一刀向着虎云砍去,想逼他回身防御。

    不料,虎云此时中毒之下,早已失了理智,一心只想击毙金秀报仇,面对砍来的苗刀,却是完全不理不顾。

    三四把苗刀同时砍在了虎云身上,砍得血肉翻飞,可虎云的拳势却丝毫不减,眼看拳头距离距离金秀的头部只有一尺的距离了。

    金秀怎料得有此变故,躲避不及,只得暗叹一声“我命休矣”,便闭目等死。

    千钧一发之间,只见一旁的黑暗处忽然飞起一团黑影,迎着虎云的拳头便撞了上去。

    这一撞的力道,竟是丝毫不逊于虎云的一拳。只听一声闷响,虎云噔噔噔连退三步,而那黑影,却是直接倒飞出去了足有五米,方才落下地来。

    异变突生,众人均是呆立当场。

    虎云汇聚了全身功力的一拳被击退,已是强弩之末,此时又有一名侍卫见机一刀砍在了他背心处。

    他刀伤、毒伤同时发作,喷出了一大口鲜血,怒目圆嗔,还想说些什么,却早已无法开口,轰然一声,便推金山倒玉柱般倒了下去,殒命当场。

    金秀死里逃生,早已吓呆了,此时方才强自镇定下来,只觉得浑身已然被冷汗浸透了。方才虎云喷出的那口血,不少溅到了他脸上,那血也是毒血,他自己沾染上也是不好受的,连忙哆哆嗦嗦地取出解药服下。

    接着,他连忙向身后看去,想知道刚才救了自己的乃是何物。

    只见远处黑暗中,那黑影慢慢显出了身形,众人一见均是大吃一惊,却正是花苗族凤凰公主的毒物,本届百苗斗毒会的优胜者——毒圣吉达布。

第三十七节 身份

    当夜,云翔念及大蜘蛛的死因,心中始终无法释怀,心中一动,便想趁夜出来查看一下大蜘蛛的尸体。

    毒库的位置,云翔多次听得巴长老等人提及,倒也并不难找。

    他到达毒库之时,正好看到金秀带人围困住毒库,心中不解,便偷偷躲在一旁观看。

    待得看到大蜘蛛偷袭虎云后,他方才明白了整个事情的始末,不由得对这王子金秀敬佩不已。这份智计,比起上一世的自己,也是毫不逊色,顿时让他心中升起一股惺惺相惜的之情。

    因此,在虎云那博命一击之时,他也顾不得多想,便运起全身内力于后腿,全力跃起向着虎云的拳头蹬去。

    虎云得名师指点,四岁开始习武,直至今日二十三岁,内功早已臻至化境,在蜀中也是大有名气的,这搏命一击,虽然因为毒伤仅剩了不足三成内力,却也是不可小觑。

    云翔身为蟾蜍,本来身形体力就不可能与人类相提并论,而且修炼这玄月功还不足一年,竟然将这虎云的三成功力硬生生挡了下来,还震退了他几步,足以见得这玄月功端的是神妙无比。

    云翔飞出一丈有余后方才卸去了虎云的一拳之力,运功数息后,方才将已经散乱的内力平复过来。

    既然已经现身,他便也不再隐藏,向着金秀爬了过去,想看看这事情的后续发展。

    金秀见到云翔,微微吃了一惊,接着似有所悟地朗声道:“凤凰表妹原来也到了,多谢救命之恩,但请出来相见吧。”

    他毕竟还是个驯毒师,若说这吉达布未得凤凰命令,就自己前来救了他,却是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了。

    云翔闻言微微一惊,之前情势太过紧急,他倒是忘记这一茬了,如今小公主不在,只怕以这金秀的才智,能猜出自己的许多隐秘。

    所幸,他的担心有些多余了,只听不远处传来一声回应:“金秀贤侄怎么在这里,你可见到吉达布了吗?”话音由远及近,正是铁树大王的声音。

    片刻之后,几人便已露出身形,正是铁树大王带着凤凰、巴长老以及花苗的几名侍卫。

    原来,云翔方才离开不久,凤凰便醒转了过来。半夜醒来查看一下吉达布,早就成为了她的习惯,一见吉达布失踪,她顿时慌了神,这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

    急切之间,他连忙叫醒了铁树大王和巴长老,一行人出来寻找。

    待得走到王宫附近,远远看见此处火把通明,便赶了过来,正好赶上金秀呼唤凤凰。

    待得花苗众人看清了眼前的场景,都是有些惊疑不定,不知怎会如此血腥一片。

    金秀正要开口解释,却忽然听得身后一阵虚弱的声音:“解药......给我解药......我什么都说......我什么都说......”

    金秀一惊,回头看去,却见方才说话的,正是同虎云一同前来的面具人霍老。

    这霍老此时中毒时间已然不短,随时可能丧命,生死存亡之间,早已坚持不住了,因此忍不住出言相求。

    金秀微微一皱眉头,走上前去,掀开了他的面具,只见面具下是一张老者的脸,这老者大约六十岁上下,面容削瘦,此时已是脸色发黑,满脸大汗。

    金秀道:“你中毒太深,需服用两份解药,我先给你一份,你回答完我的问题,我再给你另一份。”

    那老者此时已疼得说不出话来,慌忙点头,面露乞求之色。

    金秀掏出一份解药塞到老者口中,便连忙退后了几步。

    君子不立围墙,经历了刚才虎云的搏命袭击,金秀可不希望再走一趟鬼门关。

    半盏茶的时间过后,老者脸上的黑气褪去一些,不再瘫软在地上,而是盘膝坐了起来。而金秀也趁此时间,将死而复生的大蜘蛛召回身边,又将事情经过的大略告诉了花苗众人。

    众人听得虎云之事,均是气愤不已,又心惊于虎云的悍勇。当听得吉达布救金秀之事,虽未多言,却也是心中惊奇不已。

    与花苗诸人解释清楚了,金秀见那老者恢复了一些,便道:“你这毒只去了一半,天亮前吃不到另一半,还是会死的。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再将另一半给你。”

    见那老者不迭地点头答应,他便问道:“你是何人?”

    那老者此时已是疲惫不堪,声音极为沙哑,但命还在别人手上,自然是不敢隐瞒,忙将金秀的问题一一作答。

    这老者也是汉人,名叫霍凡,乃是蜀中第一名医,江湖人称“妙手神针”。

    而虎云,则是大宋威烈将军萧承之府中门人。

    三年前,虎云随同萧承之之子萧道生,来到蜀中找到了霍凡,邀他前来苗疆,乃是为了一件极为隐秘的大事。若是事成,萧道生给霍凡许下了黄金千两的重酬。

    苗疆与中原联系本就不多,金秀众人此时听得大宋那些官名,均是懵懵懂懂。反倒是云翔,上一世当上摄影师之后,对历史颇有研究,因此对霍凡之言更容易理解。

    按照之前铁树大王所言,后汉三国之事当是发生在二百多年前,那么此时霍凡口中的大宋应当不是唐朝以后的那个北宋或南宋,而是南北朝之时的南朝宋,而威烈将军萧承之、萧道生云翔虽然没什么印象,脑海中却跳出了另一个名字——萧道成。

    这萧道成可就名头大得吓人了,乃是后来南朝大梁的开国皇帝。萧承之、萧道生,这样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是萧道成的亲人。

    听霍凡的意思,难道萧道生也来到苗疆了?那这人可不能得罪了,不然他兄弟萧道成以后来算账,可是谁也承受不起的。

    金秀听完霍凡的话,可没有云翔想得那么多,便问道:“你说的极为隐秘之事,到底指的是什么?”显然,这才是众人最为关心的。

    霍凡眼中闪过一道精光,道:“此事确是极为隐秘,而且与你苗疆关系极大,除非你给我另一半解药,否则我决计不会说出。”

    铁树大王猛然醒悟道:“石鹿,石鹿一定知道此事,金秀贤侄,我们这就去找石鹿。”

    霍凡忙道:“白苗王虽然也参与此事,但是知之不详,你们若想得知此事始末,只能问我。”

    接着,他观察着金秀的脸色,小心地说:“我只是一个大夫,而且已经六十多岁了,手无缚鸡之力,对你们没有威胁,只要给我另一半解药,我就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肯饶过我的性命。”

    金秀略一思量,道:“好,我给你解药,只要你老实交代,我们便饶你性命。”说着,他便将另一半解药递给霍凡。

    霍凡拿到解药,忙塞到自己口中,过了半晌,脸上的黑气便已完全退去。

第三十八节 怪物

    金秀见霍凡毒已全部解去,方道:“现在可以说了吧?”霍凡开口道:“那隐秘就是……”

    突然,他一跃而起,飞快地向着身后的毒库跑了过去。

    说起来,这霍凡大夫常年在江湖上厮混,也是身怀功夫的人。不过如今年事已高,又多年养尊处优,加上此时中毒初愈,表现出来的身手也就是个江湖三流水准,莫说与虎云相比,便是比起在场的一众侍卫,也是颇有不如。

    只是,之前由于金秀问及隐秘之事,将金苗侍卫都遣到外围去了,眼下靠近的只有铁树王和巴长老几人。

    按理说来,霍凡想在铁树王和巴长老手下逃开,本就是极不可能之事,他想跃起逃跑,本就是一时糊涂所出的昏招。

    不料,在他跃起之时,金秀三人脑海中所浮现的都是虎云刚才的自残式袭击,所以第一反应都不是出手阻拦,而是骇然一惊,转身要跑,这才叫霍凡能安然跑到了毒库内。

    待得三人发觉霍凡只是逃跑,停下身来,均是觉得尴尬不已。

    金秀不会武功,倒还罢了,铁树大王和巴长老这两位花苗的顶梁柱,却是当着金苗一众侍卫的面将脸丢了个干净。

    铁树大王羞怒道:“无耻之辈,竟然敢出此奸计。巴长老,刚才为何阻拦本王,不让本王出手?”

    巴长老闻言顿时一条黑线直冲脑门,你自己跑得比我还快,我怎么阻拦你了?无奈,王者威严还得维护,黑锅只能是自己背,他只得歉然道:“大王,老臣一时护主心切,请大王责罚。”

    巴长老既然主动背锅了,铁树王自然也不会不依不饶,摆手道:“罢了,反正他也逃不掉。”

    说罢,三人回头便向毒库望去。

    却说霍凡钻进毒库仅片刻间,便又走了出来,众人此时方才想起,刚才进入毒库的有三人,而外面闹了半天,里面还有一人却始终没有露面。而此时,那人却正跟在霍凡身后走了出来。

    霍凡此时的脸上却是一改之前的怯弱,一脸狰狞地寒声道:“你们想知道那个秘密,我就给你们个机会亲眼看看。是你们逼我的,那就都去死吧。”

    说罢,他一把就扯掉了身后那人的面具。

    众人不由得都望向那面具下的面孔,齐齐惊呼出声,因为他们见到的,是一张鬼魅的脸。

    鬼长什么样?在不同的文化信仰中,这个问题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眼前面具下之人那张脸,相信无论任何人看到,都只能以一个字形容,鬼。

    云翔上一世曾在网络上见过不少丑脸,但他坚信,眼前这张脸,一定能让世界上最丑的人自豪地说:“我也是有颜值的。”

    那张脸上的皮肤,总体而言是血红色的,还遍布着不少深绿色的圆斑。

    额头极为宽大,左边脸颊整个凹了下去,如同刚被人一拳打碎了整个脸骨。右边脸颊却略微凸起,看起来还有点婴儿肥。

    下颌部分却极为尖长,似乎经历了世界上最夸张的整形手术。

    在云翔看来,整个脸型,就是个花花绿绿而且形状标准的逗号。

    他只有一只眼睛,位于本应是左边额头的位置,没有鼻子,嘴巴则位于右边脸颊上,呼呼地喘着粗气。

    根本不用出手,这张脸亮出来,也足以使金苗侍卫心惊无比,包围圈瞬间扩大了一圈。而金秀几人站得较近,经受的恐怖冲击也更为猛烈,吓得连叫都叫不出声了。

    所幸,有胆大的金苗侍卫冲上前去,将三人连拖带拽地拉到了众侍卫身后保护了起来。

    那怪物用一只独眼盯着众人,却并未立刻冲上去,而是喘息声越来越重,接着口中便流出了淡绿色的液体来。

    金秀半晌才回过气来,颤声道:“这是什么鬼怪?”

    霍凡得意地笑道:“这是老夫的亲手杰作,你们不是想看吗?那就看个仔细,看清楚自己是怎么死的,哈哈,去吧,将他们全杀了。”

    那怪物闻言,独目猛然大张,口中带着“嗬嗬”的低吼声,便向众人扑了上去。

    说来也怪霍凡多嘴,本来面对这般鬼物,金苗侍卫即使不至于裹足不前,也至少会吓得手脚发软,战斗力严重下降。

    但一听闻霍凡说到“杰作”一词,便明白眼前这不是鬼而是人,或者是什么人造的怪物,因此胆气立马壮了不少,眼见怪物冲了上来,顿时有三个侍卫揉身挥刀迎了上去。

    那怪物身材较为矮小,比正常人低了至少一头,因此三把刀招呼上去,倒是有两把是冲着那张极为扎眼的“逗号脸”去的,还有一把砍向怪物的胸口。

    对方似乎并未练过什么功夫,对那把砍向胸口要害的刀毫不躲闪,而是举起双臂护住了脑袋。

    “扑扑扑”三把刀砍在那怪物身上,却是如中败革,毫无众人想象中那般血花飞溅的场面。

    三人稍一愣神的工夫,那怪物双手屈指成抓,猛然抓向了两侧侍卫的脸颊,接着,又猛然吐出一大口淡绿色的液体,直接喷在了砍向他胸前那人的胸口上。

    三人顿时惨呼一声,仓皇退了几步。

    两旁两人捂着脸倒下身去,而被喷中胸口那人则惶恐地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还没待他想清楚胸口的麻热感是从何而来,那怪物便趁机揪住了他的头发,接着,凑上前去一口咬在了他的侧颈上。

    那人只是挣扎了两下,便瘫软了下去,接着一股肉眼可见的乌青色由颈部扩散向了头部和露出的皮肤上。

    接着,那两个捂脸倒下之人的惨呼也愈发剧烈,指缝中只能看到一片血红。

    这一番交手说起来慢,其实也就是片刻之间,那三名精锐的金苗侍卫,便已是一人死亡,两人失去了战斗力。

    其余侍卫虽然心惊胆战,但毕竟也是训练有素的王宫侍卫,为了金苗武士的荣誉,仍是有四人硬着头皮冲了上去,攻向那怪物,又有四人趁机上前将倒地的三人拖了回来。

    “好厉害的毒性!”在场众人都是在苗疆厮混的佼佼者,自然一眼便对两人的伤势有了判断,都是倒吸一口凉气。

    金秀王子略一犹豫,取出一些随身的解毒药物,让人塞入了伤者的口中。

    那两人的惨呼声渐渐低了下来,却是已经疼得晕了过去,捂脸的双手也垂了下来,只见他们脸上的皮肤颜色虽不再转深,却仍是红得异常。

第三十九节 围攻

    看到毒性被控制住了,金秀松了一口气,若想彻底解毒,即使是他这种驯毒大师也得在炼毒室里慢慢研究,而眼下的境况,显然并不允许。

    此时与怪物缠斗的,已经足有八名侍卫,先前冲上去的四人,已经倒下了一人,却又补上了五人。

    此时众人都知道怪物刀枪不入,因此出手都较为谨慎,以缠斗为主,有机会便去刺怪物的独眼,迫使他不得不防守闪避,因此怪物的杀伤力也得到了极强的遏制。

    只是,如此一来,众人却也无法对怪物造成什么有效的伤害。

    一旁的霍凡眼见怪物大发神威,得意地道:“金秀王子,我这毒人比起你们那些蛇虫鼠蚁来如何啊?”

    众人闻言,尚未答话,从一开始就被众人护在远处的凤凰抢先冷声道:“毒人?你竟然以活人炼毒,中原汉人当真是残暴无比。”

    霍凡闻言却并不气恼,回道:“小姑娘此言差矣。将这个十四岁的孩童献出来炼毒的,可不是汉人,而是你们苗人,还是他的亲生父亲。这禽兽不如四个字,可加不到我们中原人的头上。”

    凤凰闻言,顿时一阵语塞,众人也是面面相觑,相顾骇然。

    “是石鹿!我知道石鹿的第十一子前年夭折了,这一定是石鹿的儿子!”巴长老惊呼道。

    对于白苗王的家事,常做功课的他显然是最清楚不过了。

    “不错。”霍凡笑道:“这都能猜出来,消息倒是挺灵通。若不是自己的儿子更便于控制,石鹿王怕是也不会放心让我炼制毒人了。”

    众人得知,石鹿竟然将自己的儿子变做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都是觉得无法置信。铁树王巴长老二人长期与其敌对,直至此时,也方才对其凶狠程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一直未开口的金秀此时开言道:“平心而论,你能将活人炼成这般毒物,手段也确实不凡,倒也不枉你这般得意......”

    霍凡插言道:“这可是我们中原的医术,结合了你们苗疆的炼毒术的杰作,在你们苗疆可没人能做到,就算......”

    “但是,”金秀豁然打断了霍凡的话,续道:“若是你能炼出神智正常,外貌与常人无异的毒人,我自然是拜服。你这毒人神智不全,形似鬼怪,最多算是一件趁手的兵器而已,又怎能算得上是杰作?”

    霍凡闻言怒道:“胡说,若是这毒人能神智外貌都与常人无异,岂不是成了神仙一般,世间又怎么可能存在?只可惜我这毒人尚未完全炼制成功,不然岂能容你活到现在,可即便这样,取你的性命也是够了。”

    说完,他对着毒人喊道:“快杀光他们,你父亲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毒人听闻“父亲”二字,独眼开始变得越来越红,口中的“嗬嗬”声也越来越响,手上的动作也加快了不少。

    猛然间,只见他仰头向天,喷出一大口绿色的汁液。

    此时围攻的众人正好都趁机攻上前来,顿时躲闪不及,都被落下的汁液溅了一身一头。众人已知中毒,心中惶恐,只得无奈退了下来。

    一下损失了八个战斗力,金秀众人均是心中一寒,虽然目前仍有十多个侍卫,却也不敢贸然出手了。

    这毒人几乎全无破绽,又会喷毒液,就算剩下的人全上去,也不够他喷几口的。若是转身逃跑,这短短几丈的距离,怕也是躲不过那些毒液的攻击。

    众人均是心思急转,眼见敌人逼近,却也一时想不到对敌之策。

    霍凡此时更加得意,笑道:“你们知道这些秘密又能如何?没有一个能活过今晚。快些杀光他们,你父亲会非常高兴的。”

    毒人闻言,独眼再次开始变红,使得众人更加绝望。现场除了毒人发出的“嗬嗬”声,竟连一丝风声也没有了。

    正当此时,忽然,一旁的不远处,不合时宜地响起了“咕咕”几声蛙鸣声。

    毫无疑问,能这么叫的,只能是云翔了。

    自从毒人出现,云翔震惊片刻之后,便也迅速冷静下来,开始分析起了这怪物的行为来。

    毕竟,现代人的影视剧中,这类怪物并不算稀罕,这怪物虽然看着恶心,比起异形之流还是着实差着不少,因此接受起来,也较古代人要快上不少。

    首先,这毒人的行为对于霍凡和石鹿来说肯定是可控的,否则当日石鹿也不敢如此招摇地带着毒人进城,如果当时毒人狂性大发,现场几千人围殴之下,别说毒人了,即便是铜人也能轰得渣也不剩。

    其次,这毒人的控制方式应该还是近距离地下达命令,否则刚才霍凡只需在外面招呼一声即可,根本无需拼死冲进毒库去。

    再次,这毒人应当是以毒物为食的,否则霍凡和虎云来毒库偷东西,根本没必要带着一个一旦暴露极为麻烦的毒人。

    若是不带毒人,以虎云在苗族的身份,即便二人被当场抓住,石鹿也不难救出他们,至多是比较尴尬而已。

    毒人以毒物为食,来了毒库就和来了自助餐厅一样,连吃带打包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再说毒人的进攻方式,一个是手撕牙咬,这应该完全是本能反应,还有一个是喷毒液,与当日花苗鬼云寨的卓嘎相似,但无论毒液的数量还是质量,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从效果来看,这类液体毒素,也远远达不到沾者毙命的程度。最厉害的地方,其实还是他那一身铜皮铁骨,刀枪不入。

    怪物最大的缺陷应该就是智力问题了,稍有现代医学常识的人也知道,正常人类的大脑肯定无法经历如此的挤压变形。

    就冲着这怪物的逗号脸,明显大脑已经完全废了,功能健全的部分也是十不存一,这怪物没成植物人已经说明霍凡的医术不俗了,能保留下来的估计也就是语言接收能力了,毕竟,事实证明,这东西还能听懂人话。

    按照云翔的分析,这东西的智力应该还不如猫狗之类的动物,毕竟其他动物即便脑容量再小,也是完整的大脑不是。

    至于霍凡提到的毒人还未炼制完成,云翔估计继续炼制无外乎就是增加些毒人的力量、速度、防御力和毒性之类的,肯定是不可能提高毒人的智力了,除非霍凡能给他移至一个新的大脑,这未免就太科幻了。

    如此说来,这毒人的缺陷肯定是无法弥补了,若想击败毒人,自然也需从其弱点入手。

    说起来,金秀王子也是一眼便看出了毒人的弱点,考虑到其知识构成与接受现代教育的云翔相差甚远,也只能说他确是个不世奇才了。

    待得云翔将毒人的情况整理清楚,心中尚未有定计,金秀等人却已陷入了险境。

    无奈之下,云翔只得发出了声音,吸引到了毒人的注意。

第四十节 火攻

    毒人被云翔叫声吸引,迟疑片刻,便忽然转换目标,向着云翔的方向冲去。

    这般行为也符合了云翔的预期。

    毒人来了金苗这么久,为了避免暴露,想必一直是以毒库里的尸体为食的,尸体的味道,一定是不如活蹦乱跳的活物鲜美。

    此时对他而言,食欲轻易压倒了主人的命令,这也是动物的本能,要想压制住本能,显然不是这种大脑残缺的东西能够做到的。

    霍凡见状大急,怒道:“混账东西,回来,先把这些人杀了......快住手......”

    可无奈,此时毒人却是对他的话充耳不闻,只顾着追杀云翔。

    云翔引着毒人,边跳边叫,这种诱惑力显然不是他能够对抗的。

    论起速度和敏捷,毒人自然不可能和云翔相比,一会的工夫,便被引得离开众人越来越远。

    众人脱险后,急忙商议如何制服毒人,这么个大怪物被云翔引得在金苗王城中乱窜,肯定不是长久之计。

    铁树王、石鹿、金秀都是炼毒的大行家,自然各有制服一般毒物的办法,无奈各种mi药扔出去了七八斤,竹笛竹哨吹坏了三四把,这毒人丝毫不受影响不说,倒是搞的云翔心烦意乱,几次差点被毒人抓住。

    云翔之前挨了虎云一掌,此时被毒人撵得渐渐体力不支,无奈之下,金秀只得招呼三只大蜘蛛和大蜈蚣上前助阵。

    毒人眼见被一堆“美食”围攻,顿时乱了方寸,不知先抓哪个才好,终于让云翔能够缓上一口气来。

    铁树王此时方才镇定了下来,眼珠一转,怒道:“本王先杀了这个汉人,看那毒人是否还能猖獗。”无奈一扭头,霍凡早已不见了踪影。

    原来,霍凡眼见毒人不听招呼,心中便已萌生退意。

    他在蜀中产业不少,妻妾成群,自然惜命无比。趁着苗族众人惊魂未定,注意力都在毒人身上,他早已悄悄运起轻功,连夜直接向着金山城的城门跑去。

    金秀众人不死,苗疆局面已是难看至极,本来商定的培养毒人、扶持白苗、称霸苗疆这等计划自然已不现实,威烈将军不但赔上了个义子,还有个亲自主持此事的亲儿子也极难全身而退。

    为今之计,对他而言,也只能尽快赶回蜀中,带上家人财物尽快迁出大宋,免得威烈将军迁怒于自己。天下这么大,以他的一手医术,到哪也是衣食无忧。

    众人此时发现霍凡逃脱,顿时懊悔不已,眼下最了解毒人的人必然是霍凡无疑,若是及时将其拿下,逼问毒人的弱点,取胜自然不在话下。只是如今一时不备让霍凡跑了,却也失了制服毒人的捷径。

    金秀只得派了三个侍卫前去搜捕霍凡,却也心知一时间想抓住他已是无望了。

    云翔脱离险境,心思也慢慢活络起来,片刻之间,便有了主意。眼见自己身边几丈处,正站着一名金苗卫士,一手擎着火把,一手握着弯刀,显然正处于想帮忙又不敢上的尴尬之中。

    云翔双腿一紧,全力便向着那名卫士跃去。

    毒人见云翔突然加速,像是想要逃跑,便果断丢下正在结网布阵的大蜘蛛,以及飞来飞去的大蜈蚣,追着云翔而去。

    那卫士眼见云翔将毒人引了过来,顿时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自己距离大队人群距离不近,也是果断地扭头便跑。

    无奈,他的速度又怎能比得上速度全开的云翔,几步便被云翔撵上。眼见即将追上那卫士,云翔猛然长舌卷出,一下便抢过了那卫士左手握着的火把。

    只见他利用身体滞空的时间,头部猛然一甩,那火把便如离弦之箭,直直地向着毒人飞去。

    这一下云翔已经使出了内力,火把的速度也是快捷无比,顿时砸中了毒人的胸口,引燃了胸前的衣服。

    毒人惨呼一声,便停下了脚步。低头看见衣服着火了,双手连拍,拍熄了火苗,胸前却已熏黑了一大片。

    有门!

    云翔心中暗自点头,果然如此,是个活物,就没有不怕火的。上一世港片里,九叔对付僵尸也就是这一招,对付个把毒人自然不在话下。

    而此时的情景,对于一旁的金秀诸人来说,自然也是无异于黑夜中的一盏明灯。

    火攻!

    毒人一直追着云翔和大蜘蛛,众人投鼠忌器,自然不敢乱扔火把。

    于是,有人找来了些一丈来长的竹竿,将火把固定在竹竿上,举着竹竿便向着毒人戳来。

    毒人面对火焰,顿时不复先前的悍勇,左支右绌,被烧得嗬嗬乱叫。片刻之间,一身黑衣便被烧成了灰烬,露出了凹凸不平还被熏得焦黑的皮肤。

    忽然,只听毒人一声大叫,似是此时已被激起了凶性,不再管戳来的竹竿,疯了似的向着擎着竹竿的卫士们冲去。卫士们速度不如毒人,片刻便被毒人冲进了一丈以内。

    一旦近身,竹竿火把只能是累赘,毒人连手抓带喷毒液,瞬间便击倒了四五人,局面瞬间又回到了从前。

    所幸,此时金苗已有不少侍卫前来支援,围攻的已不下百人,不少人眼见毒人冲来,都拿起火把上前袭击。

    可毒人此时皮肤已被烧得大面积碳化,根本无法燃烧,就跟穿了一身黑色的盔甲一样,火攻的效果已无太大威慑,只是刺ji得他如同疯了一般,毒液不要钱般地喷个不停,有些侍卫手举着藤盾,虽然挡住了不少毒液,但伤亡仍在不可避免的扩大。

    云翔也试图再次吸引毒人的注意力,可毒人此时已被众人激怒,不再理会他,只是追打人群。

    按理说来,金秀也很清楚,此时最好的武器自然是火油,但这里不是中原,而是苗疆,火,对大多数苗人来说,更多的时候是敌人,而不是朋友。

    这里的建筑大多是木制,着火后极难扑灭,还可能引发森林大火,让更多苗人无处狩猎。

    目前,苗疆的火油基本上是桐油,但数量极少,大多数苗人对这种危险的物质敬而远之,全金山城也就王宫能凑出来点用来照明。但眼下大半夜的,挨个敲开门,叫醒睡梦中的王妃公主们,只为了要上一点火油,显然不是个好注意。

    而其他的助燃物,没有火油的附着性,用来对付毒人,明显并不好用。

    一时无计,金秀的眼神又飘向了不远处的吉达布,不知为何,他竟然产生了一种及其可笑的念头——这只蟾宝比他还要聪明。

第四十一节 灭杀

    云翔聪明,这是毋庸置疑的。金秀想不出的办法,云翔早就想了出来。他此时盯上的,正是离他不远处的一处地面。

    眼见此时的人群根本挡不住毒人,毒人已步步紧逼金秀铁树诸人,云翔顾不得隐藏自己的能力,向着那处地面飞奔而去。

    那处地面上,之前大蜘蛛为了限制毒人的行动,已布下了不少灰白色的丝网。云翔将前爪按在丝网上微微一扯,那丝网虽然因为时间已失去不少粘性,却仍是不下于现代的双面胶。

    他将前爪粘牢,后腿猛然用力,只听“呲啦”一声,随着身体高高跃起的同时,那丝网被扯起了足有半尺见方的一片。

    此时的毒人,正与三名手举藤盾的侍卫缠斗。

    一名侍卫挡住了喷来的毒液,正要举火把砸下去,只听一旁的金秀忽然大喊一声:“阿四闪开。”

    那侍卫乃是金秀的亲卫,服从性极强,想也不想便向着一旁闪去。只听耳旁风声一过,但见吉达布带着一块破布般地东西掠了过去。

    “啪”地一声,那破布般的东西正正地糊在毒人脸上,侍卫阿四不及多想,趁着毒人视线被挡,火把举起,直接向着毒人戳去。

    糊在毒人脸上的,正是云翔扯下来的那片蜘蛛网,网上还沾了不少落叶草木,火把戳上来,顿时烧了起来,而在阿四收回火把时,还被粘下了一块制作火把时的动物油脂。

    一时之间,毒人的脸便熊熊地燃烧了起来,惨叫连连,火直烧了数息方才熄灭。

    此时的毒人,双目因为烟熏已不能视物,双手疯了似的乱抓,毒液乱吐。众人见状,只得暂且躲在一旁,任他发疯。

    金秀的大蜘蛛与大蜈蚣也不是俗物,不等金秀吩咐,三只蜘蛛各自吐出一根细丝黏在大蜈蚣身上,任由大蜈蚣带着向着毒人飞了过去。

    飞行过程中,三只大蜘蛛来回穿插数次,片刻间便编制起了一张足有四尺的大网。待得飞近毒人,大蜘蛛纷纷咬断细丝落下地来,大蜈蚣则继续飞近,直接用大网将整个毒人罩住。

    金秀一声令下,五名侍卫直接将火把向着毒人砸去。这张新编制的大网,粘性较之刚才的旧网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五个火把直接黏在了毒人身上。

    毒人受此一击,再也站立不住,惨叫一声便摔倒在地,满地打滚。不等他身上的火把被压灭,第二张大网又罩了下来,五六个火把又被丢了过来。

    如是三轮,饶是毒人生命力极强,呼声也弱了下去,翻滚的幅度越来越小,直至完全不动了,变成了一堆人形的篝火。

    毒人终于身死,场上众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金秀王子却顾不得其他,又纠集了上百卫士,直接前往白苗的住所,无论是伙同汉人炼制毒人,还是夜盗毒库害死了几十个侍卫,这账自然要是找石鹿算的。

    铁树众人当然不可能放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也跟着金秀前去。小公主此时看云翔都累瘫在地上了,也顾不得跟去看热闹,找了两个侍卫抬着云翔便回住所去了。

    之后的事情,云翔是通过回来的巴长老对小公主讲述得知的。

    金秀带了一队侍卫围住了石鹿的住所,惊动了百苗各族的首领,众人得知石鹿的作为,均是忿恨不已,就连一直以石鹿马首是瞻的绿苗人,也称其为“奸人”。

    众人本欲诛杀白苗众人,无奈大宋威烈将军之子萧道生也在白苗人中,众人顾忌大宋军威,投鼠忌器,加之石鹿号称已与苗人的大敌哀牢人结为姻亲,威胁要发动哀牢人与汉人共讨苗疆。

    苗疆承平百年,没人愿意再轻启战端,众人只得先将其暂且扣押作罢。

    萧道生一直被金苗关押了一年多,直至萧承之派使者与苗疆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并以大宋的名义对金苗王族进行册封,方才被放回国。

    他本就是个文弱书生,经历了这两年的磨难,回国后就一病不起,没过多久就一命呜呼了。后来他弟弟萧道成身登大宝,成了一朝君王,这样的福他却是没命享用。

    再说石鹿,他被关押的消息才传回白苗不到一个月,百苗众王还未商议出如何处置白苗,石鹿的次子便拉拢一众长老杀死长子,登上了王位,同时宣布脱离苗疆,与哀牢人结盟。

    百苗各族本就是一盘散沙,白苗如此撕破脸悍然叛出,还有汉人和哀牢人为靠山,苗人也只能咒骂,实际却是无可奈何。

    苗人的出气筒自然是石鹿以及他带来的几位长老,被百苗王族以祖制处以万虫噬心之刑,惨不堪言,让参与行刑的巴长老大呼痛快。

    至此,百苗斗毒会算是彻底结束,金秀也不再管金苗族中其他事务,每日只是与小公主一同筹备炼蛊之事。

    小公主本来对炼蛊并不热心,主要是顾忌炼蛊失败后会危及云翔的生命,奈何,除了她之外所有人,对此都是热心无比,加上对云翔越来越热心的金秀再三向其保证了炼蛊的成功率,考虑到可以极大地提升云翔的寿命,她方才勉强答应。

    炼蛊的准备工作及其繁复,若要提高成功率,所有的材料都务须精益求精,这些材料自然得花苗来承担。

    毕竟,炼出来的蛊王是花苗的,金苗没理由报销这大笔支出,金秀的技术支持和已经打赌输出去的炼蛊菁,已经是金苗的底线了。

    早已返回花苗的铁树对此是毫无意见,拥有蛊王是所有苗族的夙愿,他之前炼蛊失败过一次,自然不愿重蹈覆辙,便按照金秀的要求,给予了此次炼蛊最大的预算。

    花苗各寨为此出人出力,消减日常开支,普通人尚且不说,连王后都学会了缝衣做饭。

    这一筹备,就筹备了四个多月,好不容易万事俱备了,但炼蛊还是不能开始。

    冬天将至,云翔快该冬眠了,炼蛊这种事,一开始便是三个月打底,中间还不能中断,所以,只能等明年开春再说了。

第四十二节 炼蛊 上

    这一年的冬天,对金苗来说,格外寒冷。

    白苗叛出苗疆,对金苗王族的威望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年过六旬的老金苗王去世了,死在了这一年的最后几天,虽然金龙立刻便毫无争议地继承了王位,并没有任何动荡,但百苗各族少了老王的压制,有些已开始更加不安分起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镇守金苗族近七十年的老蛊王,也终于没能熬过这个冬天,眼下的金山城,已没有蛊王坐镇了。

    待得那只蜘蛛蛊王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虫蚁吃得只剩个空壳。

    虽然作为一只寿命原本不到五年的蜘蛛来说,它已经是活得非常够本了,但金苗人对此还是无法接受。

    他们习惯了有蛊王来压制其他苗人,可这几十年屡次炼蛊失败,已经让他们将全部的期望寄托于老蛊王多活几年,撑到让天才绝伦的金秀王子炼出新的蛊王,可老蛊王终究是先死了。

    即便是金苗人也尝试封闭消息,可惜百苗各族姻亲混杂,消息早已是在苗疆人尽皆知,此刻的王族地位,岌岌可危。

    此时处境最尴尬的无疑是金秀,身为金苗第一的驯毒师,他此时最该做的,应该是炼制金苗自己的蛊王,而不是帮花苗人炼蛊。

    但金秀自己清楚,目前除了了吉达布,他一点信心也没有,经历过许多次失败,他也清楚,好的毒物胚子,对炼蛊来说才是最为重要的。

    为此,刚即位的金龙,也打起了吉达布的主意,当然,目前也仅仅是试探而已。

    巧取豪夺,自然是不敢的,经历了白苗叛出,王族可经不起花苗再出什么问题,眼下没有蛊王坐镇,还占不上理的话,他这王位怕是没坐热乎就得让出来了。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道理花苗人自然也懂,此情此景继续在金山城炼蛊已经极不合时宜了。

    二月上旬,铁树王亲自带人离开金山城,带着凤凰以及冬眠未醒的吉达布,还有几大车炼蛊材料,逃也似的回铁树寨了。蛊是自然还要炼的,但在自己的地盘炼,无疑才是最安心的。

    对此,金秀王子也是无可奈何,他本想通过吉达布的炼蛊积累经验,以便于自己下一次炼蛊成功,但花苗失去了对金苗的信任,他也毫无办法。

    临分别之时,他也将不少炼蛊的经验记载交给了小公主,并嘱托小公主将吉达布的炼蛊经过详细记录下来交给自己。凤凰对金秀感观极好,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一路无话,待得众人赶回铁树寨,已是三月中旬了。时不我待,众人方才歇息了不足五日,铁树王便一声令下“炼蛊”。

    苗疆炼蛊,源远流长,掌握尖端技术的是金苗,其余各族也有各自的偏方土法,当然,主要还是失败的经验。

    炼蛊的时间,当然不可能是后世记载的七七四十九天,或者九九八十一天,这种充满道教文化色彩的数字,说起来居然能精确到时辰,明显是汉人根据神话里太上老君炼丹的时间自己杜撰出来的。

    三个月以上,上不封顶,这才是金苗王族内的记载。

    什么时候才算炼成?“百毒尊迎,百兽辟易”。

    什么时候算是失败?谁问的,傻么,当然是炼死了就算失败了。

    百苗各族里,炼了一两年的毒物,没成还没死的,多的不敢说,十来只还是有的。金苗族内,就有一只炼了一年半的大吹风蛇,整天奄奄一息的,继续炼耗费资源,希望渺茫,放弃,又舍不得,其中的酸楚滋味,不下于后世被套牢的中国股民。

    相较而言,此时掌握诸多金苗经验,又承袭了不少失败教训的花苗,还有一块效果未知的炼蛊菁,在技术上此时是极有优势的,花苗人也对此抱有了极大的期望。

    炼蛊是大事。但,蛊是什么?

    搁现在来说,那是战略性武器,单单传说中的号令百毒这一项,威慑力就不下于现代的核弹。

    炼蛊这种事,在当时的苗疆就等于现在的造核武器,当然是大事。

    这等大项目,第一要务当然是组建团队。

    中国人嘛,单打独斗当然要不得。

    炼蛊团队的一把手,毫无疑问一定是铁树大王,花苗之王,自然是当之无愧的核心人物。

    当然,一把手都是不管实际工作的,那么大个领导,多忙的,哪管得了具体事,实际工作要找二把手。这二把手嘛,当然就是未来蛊王的主人,凤凰公主本尊。

    二把手才十五岁,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明眼人一看,这就是个傀儡啊,掌权的肯定是三把手了。

    三把手是谁?巴长老是也。

    炼蛊期间一切物资调运,安全保卫,巴长老可谓是大权在握,人事财务一把抓。

    明眼人再一看,这三把手虽然资历老,好像业务不行啊,驯毒都属于三流水准,怎么炼蛊啊?

    本来的总工程师金秀是被辞退了,可这里可是苗疆,技术人才绝对是不缺的,这个管技术的四把手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一个叫鬼方的中年男子,也不是外人,鬼云次子,当年花苗斗毒会上指挥大吹风蛇那一个。

    以上四个人,就组成了一个极有中国特色的核心领导团队,一看就是能成事的。

    炼蛊的过程,根据金苗记载,分为金、木、水、火、土、阴、阳、生、死九个步骤。

    什么?怎么看着有点五行八卦的感觉?苗人也是女娲的后裔,女娲她哥哥伏羲发明的五行八卦,苗人懂一点也正常吧!

    什么?怎么这五行八卦似是而非的?估计苗人没学全吧……这得问苗人的祖先,我上哪知道去。

    其实,最近云翔耳濡目染,也对炼蛊了解了不少,在他看来,这一堆步骤其实两个字就能概括:“折磨”。

    蛊这东西,总结起来也就两个字:进化。炼蛊这种事,合起来说就是:“通过折磨,逼你进化”。

    最明显的根据就是,以上那九个步骤,并不是按部就班的,而是循环着来,甚至穿插着来的,除非你进化了,否则就是至死方休。

    比如金、木、水、火、土,就是喂食不同属性的毒药,这些毒药既相合又相克,最终逼你的身体新陈代谢系统进行进化。

    阴阳,就是极热与极冷,逼你的身体肌肉骨骼进化。

    生死,就是把你弄个半死再救活,反复如此,这无疑就是逼着你的意识进行进化了。

    上一世广为流传的炼蛊方法,那种放几百只虫进去互相咬的,就是生死步骤的重要的一步。不过后世传言有误,不是互相咬,而是都咬你一个,因为你身上涂了香料,你最好吃。

    不过仅靠这一步就炼成蛊,那就比较扯淡了,你当苗疆这么多人这些年都白活了?

    说实话,小公主他们商议炼蛊的时候都不避着云翔,云翔也早就吓毛楞了。这一趟炼蛊下来,那是十八层地狱挨个走了一遭啊。

    他也动过逃跑的心思,但后来一寻思,大老爷们的,狠劲也是逼出来了,与其当个普通蛤蟆混吃等死,他倒是宁可拼一拼,他的梦想很多,想看看大世界,想成妖成魔成仙,想回到未来。

    但这一切要想实现,炼蛊无疑是一条捷径,他需要的,就是不停地进化。

    于是,他也不再退缩,安心等着被折腾。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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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之绝代凶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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