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楔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的正月初四,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头天晚上就开始下着,开始的时候是能轻易钻进人衣领里的雪沫子,到了初四的早晨就飘飘洒洒的变成了鹅毛大雪。也就是半天的光景,街道上,房顶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白雪。
大隋国都大兴城是开皇二年的时候在宇文恺的督造下依着龙首塬建成的,气势恢宏。在离着皇城二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座小庙,香火冷清,平时都少有人来,这大雪的天气里更显得人迹廖廖。里院一间屋子里,一个已经处于弥留之际的老尼姑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喃喃自语。
这老尼姑看不出多大的年纪,眉毛都白了,慈眉善目,眼角的皱纹就好像大树的年轮一样,宣告着此人已经经历过太多的蹉跎岁月。
一个独身在此的老尼姑怀里居然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显得十分的诡异。这婴儿才不过三五个月大小,生的眉清目秀瓷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小家伙啊,你长的这么乖巧可爱是哪家的孩子?又是哪家做爹娘的如此狠心居然大雪天的把你丢在我这小小庙宇的门外?呵呵……丢了你的那对夫妻当真是白痴呢,你这孩子面相这么好,虽然早年必然历尽波折流离,十五岁之后就会富贵如云笼罩,想挡都挡不住呢。”
老尼姑眯着眼睛喃喃自语,手里端着一碗米汤一点一点的送进孩子的嘴里。
“我想想,我这一生至今见过你这样面相的有几个了?我算算我算算……唉……算来算去却只有一个姓杨的比得上你,只是他福气薄,富贵不过两代而已。你这小家伙就不一样了,看样子少说有二百六十年的荣华尊崇。”
咳嗽了几声,老尼姑神色变得黯然:“只是可惜了,我的命只在今日便会了断,你偏偏在今日才落在我手里。我若是死了,谁来养活你呢?”
“若是让你陪着我死了就罪过太大咯,下一世轮回只怕我就是进了畜生道都难以抵得上罪过。罢了罢了,虽然将你交给他凶险万分,却怎么也比死了强。只是那人性子粗野豪迈,让他一个大男人养活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倒也为难他了,呵呵……”
老尼姑把最后一口米汤送进婴儿的怀里,那婴儿吃饱了肚子之后安安静静的躺着,忽闪着一双仿似会说话一般的眼睛看着老尼姑,忽然咿呀咿呀的笑了起来,样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胖嘟嘟的脸蛋。
这尼姑实在太老了,她费力的抱起那婴儿,一步一步朝着外面走去。还没走到门口,她身子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往前冲了几步靠在门边大口大口的喘气。她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儿,目光柔和满眼都是爱怜。
“大限将至,非人力可以阻止。不过没关系,我就是拼了命也要送你走。那姓杨的身边有个臭道士厉害的紧,肯定早就算到了我的寿期,今日不送你走,你若是落在那姓杨的手里只会落得个被活活摔死的下场。那姓杨的富贵至极心胸却不甚宽阔,有那臭道士在他身边断然不会留条活路给你。”
就在老尼和婴儿说话的时候,从皇宫出来了一队人马,簇拥着一辆马车往小庙这边急匆匆的赶来。数百名穿着铁甲的骑兵护在马车的前后,清一色的枣红马配上骑士手里冷幽幽的长槊,说不出的威严肃穆。
在马车的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的道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相伴而行。这道人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却只穿了一身单衣,居然能抵抗得了风雪严寒。他样貌本就俊朗,留着三缕长须,怀里抱了一柄拂尘,坐在高头大马上显得飘逸潇洒。若是能仔细去看的话,定会发现那鹅毛般的大雪竟然不能近他的身子,在他身前尺余的地方便会长了眼睛一般的自动避开。
和一身落雪的铁甲骑士相比,这道人自然显得出类拔萃。
这道人名叫张天一,乃是龙虎山天师府这一代的天师。道法高深,有神鬼莫测之能。后来被大隋文帝陛下诏入皇宫,封了护国法师的尊位。
能让护国法师跟随在一侧而行的,放在现如今的大隋朝内便只有一个人了。那边是当今天子,开皇大帝杨坚。
“天师,你可算准了?”
轿子里传出一声低沉的问话,这人嗓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显得十分的雄武。光听他说话,便能判断出此人必然是一个极有威严之人。
张天师在马上微微侧了下身子道:“陛下,本来那妙真法师以大-法力瞒住了天象,贫道是看不破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炷香前她法力忽然散了,贫道见天象有异,推算出再过一个时辰正是妙真法师的大限,绝对是不会错的。”
“既如此,便须走的快些,最好能见法师最后一面。法师于朕有大恩,当日若不是法师在场,只怕朕才一出世就被人摔死了。后来法师带我离开家门一别十余年,教我识字读书,兵法战阵,若没有她,便没有朕今日之天下。朕一直想还给法师一场大富贵,奈何法师只想青灯古佛相伴,朕终于还是有负于她。若是不能送法师最后一程,朕心实难安。”
张天师道:“陛下放心,还有些时间,不会迟了。”
开皇帝杨坚嗯了一声,随即不再言语。
张天师想了想还是从袖口里探出手,捏着法印来来回回的算了算,确信自己没有推测错误这才安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发慌,总觉得有什么天地规则之外的东西硬生生的插了进来,那人或物来势强悍,竟然隔着这么远让他都心神不宁的。
莫非是那妙真法师临死前还得了什么宝物?
张天师暗自推测着。
正想着,忽然一道黑影从远处房顶上如大雕一般扑了下来。那人来势奇快,前面护驾的铁甲骑兵才举起锋利的长槊,那人已经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儿,踩着一名骑兵的脑袋落在了轿子前面。
“哈哈,牛鼻子,你这又要去什么地方害人?”
等那人落下来,众人才看清此人居然是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肩宽臀窄,虎背狼腰,穿了一件雪貂领子的厚重长袍,笑呵呵的站在众人前面。一众侍卫立刻挥舞着兵器扑上来将他团团围住,冷森森的长槊如丛林般对准了那大汉。
此人身型极是魁梧,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一般。在场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百战老兵,个个都是身手了得之辈,可是和此人相比却如同还没长大的孩子,虽然骑兵人多却远不如他一个人有气势。更有被踩了头的士兵心里纳闷,怎么这么一条大汉刚才在自己脑袋上踩过去却好像只是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张天师看着一脸络腮胡须的大汉叹道:“张仲坚,你怎么又来多事?”
……
大隋仁寿四年六月,垂死的大隋开国皇帝杨坚拉着次子杨广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那孩子姓李!记住,记住!宁可杀错,绝不可放过!”
杨广重重的点了点头:“父皇放心,儿臣记得了,那孩子姓李,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PS:楔子这个东西写得比较玄幻,无非是想勾起你们的阅读**罢了。其中提到的尼姑,天师什么什么的,大家不要太较真。尼姑还是有据可查的,但张天师确实狗血了点,不过是为了衬托老尼姑的神秘才添加的龙套而已。天师府是在宋朝才建立的,龙虎山这个时候应该连个国家级旅游风景区都算不上。楔子中提到的东西,其实目的就是铺垫一下本书的主要情节,大家完全可以把重点放在最后一段话上,这才是主要矛盾。
第一章 此路是我开
正是阳春时节,路边的柳枝儿俏生生的吐出新绿,翠绿色的小小嫩芽就好像婴儿一样,柔嫩而朝气蓬勃。顽强的草儿顶翻了压在头顶上的小石头,伸了个懒腰,渐渐的舒展开身体。朝露晶莹剔透,就好像草儿挂在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被阳光一照,五光十色中透着一股别样的青春妖娆。
霸州往幽州去宽阔平坦的官道上,行人却并不是很多。大业六年,河北大地上不少村子里的男丁都被征集到了汴州,宋州一带开凿运河,如今工程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官道上的有一伙壮年男子,正是从宋州返乡的劳力。
虽然层层剥削之后落在这些苦哈哈劳力手里的钱已经剩不下多少,但离家一年有余,每个人身后背着的包裹里也都鼓囊囊的装着千百个黄灿灿的肉好。其时,官场上**之风虽然已经蔓延,只是隋炀帝继位之初吏治上依然受着开皇时期的影响,当官的也不敢太过分搜刮百姓。(注1)
这七八个男子都是霸州北边一百三十里外一个叫做方城的小村子的农户人,宋州那边的事情一了他们领了工钱相约一起回家。从宋州回来千里迢迢,虽然世道还算太平,但谁也不敢说会不会运气差遇到几个要钱不要命的劫匪。大家一起走路上有个照应,而且都是老乡,互相也信得过。
他们手里都提着一根五六尺长的哨棒,互相说笑着往前赶路。所谓的哨棒不过名字好听一点罢了,其实不过是一根一米多长的木头棍子。大隋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下旨没收天下兵器。普通百姓是不准携带私藏利刃的,但木棒却不属于兵器的范畴之内。(注2)
“吴三哥,今天咱们多走几步路,等到了牛头村再投宿咋样?”
一个看起来年纪在十**岁的青年男子,用袖口擦了擦已经到了唇边的鼻涕问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壮实男子。他叫李三福,名字俗气,也没有表字,农户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隔壁许家的小子总是笑话他名字不雅,其实那个家伙的名字难道就雅了?他叫李三福,那个只会埋汰人的家伙叫许三多,字旺财。
问完了话之后,他下意识的托了托后背上沉甸甸的包裹,感觉到钱还在,心里踏实下来。他们这些人离家这么久累死累活的在河道里干活儿,为的就是赚些钱来让日子过得更好一些。
那个壮实的男子名叫吴来禄,在家里行三,是这伙方城出去卖苦力的人推举的领头人。他上面还有两个短命的哥哥,都没活过三个月,其实说起来,他倒是家里的老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那两个哥哥将寿命福气都积攒着送给了这个老三,吴来禄不但长大成人并且健壮的好像一头牤牛一样。他人也长得精神,今年三十四岁,家里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女儿没满月的时候他就离开村子去了宋州,如今想想,女儿也已经过了周岁了。想到自己的妻子一个人要照料老人孩子辛辛苦苦的熬过了这一年多,他心里就难免有些愧疚。
“三福,走到牛头村最少还得六七个时辰,到时候天就大黑了。虽然官道上太平,不过摸着黑赶路怎么也不踏实。三哥知道你想家,大伙不都一样吗?咱们现在走快一些,晌午前争取赶到东北岸村,在东北岸村吃些东西就上路,天黑前能赶到林城铺,就在那里过夜,明天早起来些,晌午前就能到家了。”
刘癞子是这个小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别人问他年岁的时候他总是谎报几岁,村子里贴了告示招人去宋州开通济渠,要四十岁以下的壮丁,他其实已经五十一了,硬生生的就说自己三十九。他家里没有旁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开运河虽然辛苦劳累,但管吃管住还能给千余个肉好,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李三福那猴急的样刘癞子笑道:“三福,你小兔崽子是不是急着回家娶婆娘?放心吧,晚回去一日,彭家庄那个小妮子跑不了!你走时那妮子顶多才长出一片小草,现在回来,正好开出一朵鲜花来!”
李三福被他说的脸上一红,辩解道:“我……我才不娶婆娘呢,我就是想阿娘了。”
吴三哥笑道:“癞子叔,别笑话三福了,倒是你,辛辛苦苦卖命赚来的肉好,可别一股脑都塞进抱月楼那些狐媚子的肚兜里。”
刘癞子讪讪的笑了笑:“哪儿能呢!这钱我留着有用!”
李三福好奇的问道:“癞子叔,你留着钱有啥用?”
刘癞子咬了咬牙:“我想抱个孩子养,老刘家的香火,总不能断在我手里!”
众人一愣,随即对刘癞子这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无赖改变了几分印象。
正说着,忽然从后面传来一阵铃儿清脆的响声,还有一声粗狂的吆喝:“前面的人赶紧让让,惊了我的大青骡,小心踢破了你们的屁股!”
众人回头去看,却见后面来了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辆车子拉车的正是一匹看起来颇为矫健的青色骡子。赶车的人头上戴着一顶草帽,看身上的衣服是皂衣黑靴,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众人都是小乡户人家出身,虽然厌恶那赶车人的嚣张却也不敢招惹,乖乖的让开了道路。
赶车的见众人让路,嘴里哼哼道:“算你们识相,不然鞭子下去撕烂了你们的皮。”
这人说话粗野,还带着一种很别扭的口音。
他正张扬,却见那马车的车厢帘子揭开一条缝隙,一个娇滴滴的小妮子从缝隙里把脑袋探出来说道:“戈太户,小姐还在车里,再满嘴的污言秽语,先仔细了你的皮!”
这小妮子尚未及笄,看样子也就是十二三岁的样子。白嫩嫩的看着很清秀,只是眉宇间都是对那赶车人的厌恶。那赶车人似乎很惧怕这个小丫鬟,连忙道歉,再也不敢张扬说话。(注3)
吴来禄站在路边,等马车都过去了之后才继续赶路。那是一共三辆马车,马车看起来颇为奢华,应该是出自官宦人家,这时才出霸州不久,料来不定是那家官老爷的家眷要去踏春呢。这些高高在上的人,吴来禄向来是能躲就躲的。一来招惹不起,二来他看着厌恶。
大家看着远远的马车影儿正在猜测着那马车是谁家的,忽然身后传来一阵马蹄踏地的声音。众人有了前面那事的教训,不等后面人开口纷纷让路。还没来得及回头,那马已经擦着众人的身子驰了过去。刘癞子躲的慢了,险些被马撞倒。他本就是个无赖之人,心中一怒张嘴就骂了两句。马背上的骑士回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理会。只是,这一眼如刀,好像直接看进了刘癞子的心里一样。
“博踏乌?!”
吴来禄看着那匹跑过去的骏马不可置信的小声说了三个字。
“三哥,你说什么踏乌?”
李三福凑过来问道。
“没,没什么。”
吴来禄的脸色变了变,并没有跟李三福解释什么。他怕自己解释了,会吓到这些胆小的同伴。博踏乌,是塞外契丹人的名种宝马,千金难买,就连契丹的王族都以拥有一匹纯正的博踏乌而自豪。吴来禄曾经到过塞北契丹人的领地,对这种宝马良驹印象十分的深刻。一匹宝马并不是如何能吓得住人,而马背上的骑士看样子也不是塞北草原上的契丹人。吴来禄之所以变了脸色,是因为他刚巧知道,这幽州附近方圆几百里之内,可能有这样宝马的地方只有两个。
第一个地方,是幽州虎贲大将军罗艺的军中。
第二个地方,是河北地界上最大最凶悍的马贼铁浮屠那里。
刘癞子凑近吴来禄的身边,寒着脸低声说道:“老三,看来今天咱们不能急着赶路了。”
吴来禄点了点头,后面骑马那人明显就是踩盘子的。
不可能是幽州虎贲精甲,那就只能是那伙吃人不吐骨头的马贼了。
刘癞子叹了口气说道:“那车里应该有个娇滴滴的小姐,看样子是落不着个好下场了。也不知道是被哪伙绺子盯上了,真倒霉!”
吴来禄压低声道:“铁浮屠”
三个字,吓得刘癞子顿时变了脸色,连脚步都迈不动了。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后背上立刻就湿腻腻的冒出了一层冷汗。
“今天就在东北岸村住下了,明天一早再走!”
吴来禄不容置疑的说了一句,也不解释,心里却在为车里那些人担心。
正闷着头走路,忽然从路边的石头后面闪出来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这少年身上穿了一件短袍,看做工和样子都算是上等货,只是胸口的位置上有几团黑了吧唧的油腻,还有不少灰尘。少年顺直黑亮的头发上还沾着几片嫩绿的草叶,光看衣服活脱脱一个要饭的花子。只是这少年偏生的一副俊美清秀的脸,让人看着感觉十分的舒服。唇红齿白,若是再大几岁,再换了一身锦衣,定然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手里提着一张跟他身子差不多高的硬弓,身后绑着箭壶。箭壶里满满当当的插着几十支羽箭,箭壶的一侧,则是一柄没有鞘的形状怪异的雪亮刀子。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还是快快滚开吧,前面的路,你们别走了。”
俊秀少年,擎着一张与他齐人高的硬弓,右手里捏着一支羽箭,看着那七八个壮汉却丝毫无惧,反而带着点似笑非笑的邪意。
注1: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2:此尺为汉尺,每尺约为23.1厘米
注3: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称为及笄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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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好好喝水
那个小小少年,眉清目秀,似笑非笑。左手擎着一张跟他差不多高的硬弓,右手两指捏着一根羽箭。看他面貌也就是十岁上下,尚未束发,个子倒是不矮了,清秀的表情下有一种淡淡的貌似矜持实为冷傲的气质。两脚不丁不八的站了,身子挺得就好像一棵尚未参天的劲松。
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拿着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破损的硬弓,站在官道上拦住七八个正是壮年的汉子,按理说应该很滑稽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李三福,刘癞子这些人只是感觉到一丝荒谬然后就是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出来的恐惧。七八个壮汉,恐惧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偏生就是这样,所以才显得颇为怪异。
虎豹之子,虽未成纹,已有食牛之气。
吴来禄之所以有些恐惧,是因为他一眼就能认出那张弓的来历。那是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灭南陈的时候,征集全国的工匠精心打造的步弓。当时倾三年之力,也不过制造出几千张而已。别人不认识,他认识。
“少年郎,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吴来禄平静了一下心态问道。
他问的很客气,虽然他心里有些震撼有些恐惧,但他有自信,如果他想击倒那个孩子的话,那孩子连拉弓的机会都没有。当年……算了,当年的事,不过是场噩梦而已。
那少年扬了扬下颌:“非是拦你的路,只是耽搁你们一会儿罢了。前面的路上有水,别溅你们一身。”
吴来禄皱眉,他想不明白的是,铁浮屠既然要做生意去劫那三辆马车,为什么还要派个孩子出来拦着后面的行人?以那伙马贼的手段,难道需要忌讳自己这七八个农夫?忽然灵光一现,吴来禄明白了。
“多谢小哥,我们这就折回去找个客栈住了,明日一早再上路。”
那少年笑了笑,很漂亮,很干净。
“你是一个聪明人呢,我喜欢聪明人。不过……我不喜欢你盯着我的手看,看得出来你认得这弓,所以一定在猜我是不是能拉的开这两石的步弓对吗?你觉得我是在虚张声势,所以并不怎么害怕,可是你偏偏在我这样一个少年面前装得有些害怕,其实,心里在想的是如果你用那根木头棒子打过来,我连开弓的机会都没有,对吗?”
少年自信的笑了笑:“你的肩膀往下沉,脚步一前一后,看你握着那根棒子的姿势,倒更像是握刀。这是标准的大隋府兵临战的戒备姿势,而且,你习惯用左手。”
如妖孽一般,这少年一字一句的点破着吴来禄心里的秘密:“如果你不是府兵派出来的探子,就是逃兵。很显然,后者的可能更大一些。我猜得可对?”
吴来禄的眼神一寒,脸色也变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藏了多年的秘密,竟然会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眼看穿。大隋的军律是无情的,逃兵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杖死还要祸连家人,他虽然不是什么逃兵但那少年已经猜的差不了不远了,当年他千辛万苦的逃出来,第一次被人猜到了隐藏多年的秘密,所以,他心里起了杀人的念头,虽然,他的对手只是一个孩子。
“别想动手,既然说破,我是不会怕你动手的。”
少年比划了一下吴来禄的身高:“虽然你看起来跟牛一样壮实,但我保证一箭就能射死你,绝对不用第二箭。而且,我射箭的速度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快。”
他的笑容很灿烂,带着一点……羞涩?
是呢,自己夸自己的时候,怎么也得表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才对吧。
吴来禄脸色有些白,握着木棒的手紧了紧又松开:“这位小哥,我们这就返回去。谢谢,明日晌午之前我们肯定不会往北走。”
说完,他对那少年很郑重其事的抱了抱拳。
刘癞子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对那个少年如此客气,但是他听到那少年说吴来禄是府兵出身之后,心里猛地一颤。大隋的府兵都是军户出身,地位比普通农户要高很多。吴来禄他们家是从别的地方迁来方城村的,才不过四五年的光景。平时就看着那位老太太不像是个农村老妇,神态举止倒是更像大户人家的主母。现在看来,说不定那少年随口说出来的话是真的。
举报一个逃兵,能得到多少赏钱来着?
刘癞子想了想,很头疼。
吴来禄对众人示意了一下,转身准备离开。在他回身的那一刻,眼角的余光看到少年挽着步弓的右手往下垂了下去,似乎没有了戒备。就在这一刻,吴来禄的眼神猛然间变得森寒。他脚下猛地一拧,布鞋的鞋底在官道的地面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脚下爆发出一股炸力,身形如炮弹一样撞向了那少年。
在吴来禄转身冲过去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恍惚的,看到那少年嘴角挑了挑。
已经垂下去的左臂抬起,捏着羽箭的右手放在弓弦上,拉弓,弓如满月,箭出,箭如流星。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三米不到,而吴来禄有信心在一息之间以棍横扫砸中那少年的脖子,他强有力的左臂已经举了起来,木棍上扬。
木棍上扬,他的动作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用了不到一息的时间,他完成了上面所说的动作。而那个少年,却射出了一箭。少年射出一箭并没有停止动作,右手抬起,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从背后的箭壶里抽出第二只羽箭,拉弓,瞄准。
第二支箭没有射出去,正对着高举着左臂的吴来禄的咽喉。
哆的一声,第一支羽箭插在吴来禄身后坚实的官道路面上,箭羽还在嗡嗡的颤着,入土三分。
吴来禄下意识的低下头,他看到挂在腰畔的水袋上漏了一个洞,水正潺潺的留下来,第一滴水珠儿恰好落在了他的脚面上。
少年歪了歪头:“你杀过人。”
他说。
“而且,你想杀我。”
少年人很老成的皱眉:“很遗憾,你杀不了我。而且,你已经让我动了杀心。虽然你并不是一个值得我杀的人,不过我真的不介意用你来破了我的杀戒。如果你还想着杀人灭口,我不介意颜-射了你。”
十岁少年,说出这翻话来,总是会显得怪异的。
吴来禄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也不仅仅只是个逃兵那么简单。当年大隋南征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少年郎,比这擎弓的少年也大不了许多。家门惨变,他随着阿娘到了河北投亲却被人拒之门外。又流浪到了塞北,前些年才到了那个叫方城的小村子里定居。他的身世若是被人搜寻出来,那必将又是一场惨祸。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吴来禄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赌。
看着吴来禄的神情,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服气?”
他把手里的弓箭随手放在路边,挽起袖子说道:“来吧,再试试好了。”
吴来禄抬起手,又无力的垂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铁浮屠的少当家,果然年少英雄。”
他咬着牙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
少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了笑:“等一下。”
吴来禄站住,回身问:“还想怎么样?”
少年从腰畔解下来自己的水袋抛给吴来禄:“射破了你一个水袋,赔给你一个。你走了回头路,也算给了我面子。一码归一码,咱俩两不相欠。”
吴来禄伸手把水袋抄住,也不道谢也不说话,将水袋栓在腰畔,大步离去。方城村的汉子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跟着吴来禄的脚步往回走去。从一路走回到之前路过的那个小村子里到找了个路边的简陋客栈住下来,吴来禄都是一言不发的。刘癞子几次想凑过去问问,看着吴来禄那森寒的眼神他就害怕一直没敢开口。大家默默无语的吃了晚饭,就一头扎进被窝里,都觉得有些无奈有些憋屈,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吴来禄坐在炕边,习惯性的拿起水袋喝水。
水袋不是他的,看着有些脏,但比他原来的那个却精致的多。上等的牛皮水袋,还有些扭扭曲曲的突厥文字。那些突厥文字吴来禄不认识,但有八个大大的汉字他是认识的。这八个字用的是今草字体,笔走龙蛇。
好好喝水,天天尿炕。
这八个字下面还有一行用漂亮的簪花小楷书写的小字,工整而秀丽,倒更像是女子的手笔。
毛爷爷的好孩子-李闲
第三章 怎么能不死
李闲一点儿也不闲,在他那些叔叔伯伯兄长们忙着杀人的时候,他在忙着救人。
把那七八个劳力成功的赶回去之后,李闲笑了笑,靠在那块大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揭开来从里面取出半张还热乎的烙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伙劳力是他今天上午赶回去的第四拨人,加在一起,也算有三十几条人命被他救了下来。他不想知道前面官道转过弯去的那片林子边上如今已经死了多少人,他只是不想让那些无辜的百姓死的不值。
那些叔叔伯伯哥哥们干活儿很麻利,但今天速度有点慢应该是点子扎手,李闲没打算过去帮忙,而是等着那支报信的穿云箭飞起来然后跑路。
那三辆马车上并不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家眷,他们手上染的血比谁都多。既然虎贲大将军罗艺能把人从塞北放进来,他们就能把人留在这里永远也回不去。对于虎贲大将军的手段,李闲很厌恶。
要知道的是,马贼铁浮屠好像一直在跟虎贲大将军作对。
虎贲大将军其实不过是幽州一带百姓对罗艺的尊称,李闲知道,此时的罗艺还是虎贲郎将,离着正三品的大将军还差着一个档次呢。不过朝廷里也好,百姓也好,包括长城北面那些突厥人,奚人,契丹人都一样,没人不认为罗艺这个人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将军。能在突厥单于屁股上捅一刀的人,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个英雄。尤其是,如果捅了单于屁股一刀的代价是身上被扎满几十支狼牙箭的话,这英雄并不是谁都能当得起的。
但是,罗艺并不像百姓们心里那样如长城般纯粹。
但凡心里长了一丛叫做野心的草,谁都不会再纯粹了。
罗艺是用刀的,李闲撇了撇嘴,当初一个使不起槊的穷苦小子,谁能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成为涿郡方圆数百里站得最高的那个人?
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精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过是个马贼堆里的小小马贼罢了。李闲其实也觉得这样对比很不公平,用罗艺来和自己比……太委屈了自己呢。不管怎么说,有个养活了大隋皇帝的老尼姑临死前信誓旦旦的说,李闲是真龙转世。
官道上变得越发的冷清了,李闲吃完了半张烙饼,视线里还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离开,因为他的任务并不是拦截无辜百姓,那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他自己申请的任务是,拦截和马车里那些王八羔子勾结起来狼狈为奸的人。
前几日那些人进霸州的时候是一队大隋骑兵护送着进去的,据说保护的是博陵崔家的人。霸州虽然名为州,但其实不过是个县。霸州县令姓崔,名为崔晨,字元谋。毫无疑问,他也出自博陵崔家。崔家出了几十个宰相大将军,崔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在崔氏族内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崔家的人去看崔家的人,还有骑兵护送,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当李闲的义父,那个被人称为虬髯客的马贼张仲坚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却是一声长叹。崔晨,那个敢于和罗艺大将军作对,上书奏明罗艺纵容军士假扮马贼劫掠村寨的小小县令,只怕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罗艺被世人称为虎将,他麾下幽州军被人称为虎军,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些日子做的事已经彻底激怒了一群猛虎。
而小小少年李闲,就是这一群猛虎养大的那只已经露出了獠牙的幼虎。
一群老虎去杀人了,杀那些塞北狼人。
一只小老虎靠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闭着眼睛假寐,清秀的样子看起来人畜无害。半张烙饼进了那个小小的橡皮肚子里其实并没占去多大的地方,若是闲来无事的时候,李闲吃这样大小的烙饼可以吃下去一张半,至于那些诸如什么烤羊腿啊卤牛肉之类的小菜是不能算上的。
但是今天李闲不能吃得太多,吃得太多太饱人就会变得懒惰而臃肿。李闲吃完了饼之后下意识的去摸腰畔的水袋,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将那水袋送给了那个逃兵。他不介意那个逃兵认识水袋上他写的那些字,因为就算那个家伙认识,也断然不会明白李闲寄托在那几个看似洒脱幽默字迹上的怀念。
李闲今年十岁,或者说,十年了。
闭着眼睛假寐,当背后的石头终于被他靠得有些温热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李闲闭着眼睛,侧耳听了听,最少四十骑。这不是什么神乎其神的技能,一个四岁就爬上马背跟着一群马贼四处讨生活的人,对于马蹄声总是很敏感的。很庆幸的是,李闲的双腿很笔直,并没有被马背调教成罗圈腿。
当马队距离李闲有二百五十步距离的时候,李闲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后背上的箭壶,还有箭壶边上绑着的那柄张仲坚特意为他打造的小一号的直刀。
箭壶里有三十支箭,敌人有差不多四十个。
李闲走到官道中央站定,左手擎弓,右手搭在眉头上遮挡住阳光。没错,来的是大隋的正规骑兵。那身土黄色的战甲,还有他们手里持着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隋制式横刀都在宣告着他们的身份。大隋武力天下第一,尤其是大隋最精锐的府兵,南征北战从无敌手。大隋军力之强,天下无双。
四十人的骑兵队伍,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远远的看那带起滚滚烟尘的马队,竟然有几分千军万马的风采。虎贲大将军罗艺麾下多为善战的骑兵,就算那些号称天生就是骑手的草原人,凶名赫赫的突厥狼骑在罗艺麾下虎贲精骑面前,也没有太多的抵抗之力。这四十骑并不是出自那六千天下致锐的虎贲重甲,但观其气势,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李闲在官道中央站了,眯着眼睛看了看。
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
高速冲来的骑兵并没有人出声让他避闪,李闲叹息着摇了摇头。
一百五十步,李闲右手抬起从背后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羽箭,从抬手取出羽箭再到将那张两石的硬弓拉开如满月,一刹那而已。刹那是多久?佛说,一弹指有六十刹那,一刹那间九百生灭。
李闲的箭带不走九百生灭,却带得走一人生命。
噗的一声,当先那领队的骑兵旅率被一箭洞穿咽喉!
甚至,这些杀过人的骑兵竟然没有看到那少年开弓!
从第一箭出手,李闲的动作就连贯的如同一台机械,毫无停顿,箭出弦,如流水无情,箭入喉,又似落花有意。一箭接着一箭,抬臂,抽箭,搭弓,松弦,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站在那里,才到成年男子肩膀高的看起来颇为清瘦的身躯,这一刻如同路边的那块巨石一样坚定而稳固。
连珠箭,犀利如斯。
临阵不过三矢,意思是说面对高速冲过来的骑兵,从进入射程到不得不退避,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可以射出三箭。一百五十步的距离,骑兵冲到跟前不过六息而已。就是在这六息之内,李闲竟然射出去十一箭!
十一箭落十一人,好一个惊艳的少年!
李闲骗了吴来禄,他的杀戒其实早在六岁那年就已经破了。
那一年的鄂那春河畔,那个少年,飘扬着黑发,箭出,残阳如血,脸色平静的度过了杀人那一劫。身死为劫,杀人者,何尝不是在渡劫?
大隋的骑兵果然骁勇,短暂的慌乱之后立刻就恢复了队形。剩下的骑兵在一名队正的指挥下,成攻击阵型朝着李闲踏了过来。此时,距离已近三十米。三十米,以骑兵的速度,眨眼即到。
这时候,之前不动如山的李闲动了。
他脚下点起一阵烟尘,如蛰伏的猎豹,如下山的幼虎,动如疾风!他猛地的往官道一侧奔跑起来,他的双腿如轮,速度快得令人乍舌。令人震惊的是,这少年的上半身竟然,依然挺的笔直!
抽箭,搭弓,射箭,奔跑中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训练有素的大隋骑兵转了一个漂亮的弧度从官道上冲了下来,继续追击着那个杀人如麻的少年。少年脸色红润,气息有些粗重,但眼神却依然平静如水,冷静如冰。他不断的改变着方向,不断的纵身跳跃,然后用那双异常稳定的双手将一支一支羽箭精准的送进那些骑兵的身体里。
箭壶空!
骑兵还剩下二十五人。三十箭杀十六骑,快速运动中还是有些把握不稳。
少年摇了摇头,对自己的箭术生出几分不满。
没有了箭的李闲看起来不再可怕,那些骑兵惊于他的箭术,此时见他已经没了箭,原本已经被打得有些胆寒,此时又恢复了凶悍。他们催马直奔那恶魔一般的少年,看样子是想将其踏成肉泥。李闲没有了箭,弃了弓,但他还有那柄刀。
伏低身子,等待战马即将撞身的那一刻,李闲猛然一闪身抓着那战马的马鞍,翻身跃上了战马,就贴在那骑兵的后面!
那骑兵队正只感觉背后一沉,他回头,于是看到了一柄雪亮的刀子。那刀如虹,如水,如坚冰。锋利的刀锋迅疾的在那骑兵的咽喉上抹了过去,一线殷红。
李闲贴着那骑兵的耳朵说话,将刀子缓缓收回:“身为大隋的战士,中原的汉人,竟然跑去勾结塞北的突厥狼杀我中原的好官,你怎么能不死?”
你有什么理由不死?
第四章 骑在头顶拉屎
十岁少年,靠着精妙绝伦的箭法连诛十几个壮汉,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坚冰。这样的年纪,杀人手法之熟练心态之果决,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严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脚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初春,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盛夏,他挂在村边的一树桃花下引体向上然后嚼一朵粉红烂漫,金秋,他已经在山里独自一人刀猎野狼山猫然后伤痕累累的活着回来。他是一个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快乐童年的孩子,虽然他的心智早已经成年但别人并不知道,不是吗。但李闲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且比别人都多活了一世。上一世就没得好死,这一世说什么也得抡圆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最起码,不能死于非命吧。
七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射中野兔的眼睛。八岁的时候,他能一刀砍断碗口粗的小树。九岁的时候,他能将院子里那个百斤的石锁抛起来然后轻松接住。十岁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面对四十余个大隋正规骑兵并且一口气干掉了将近二十个人。
然后开始逃。
孤胆英雄?李闲不是不想做,但他现在的生理年纪真的小了一些。连续三十支箭射出去,就算是个成年壮汉双臂都会有些吃不消,更何况他这个连肱二头肌还没发育好的少年?虽然李闲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成年人,但有时候不得不屈服在现实中替自己弱小的躯体感觉到委屈。
哦不,是憋屈。
就算是草原上的汉子接触一匹陌生的马也会试探着来征服,可是李闲显然不会给那匹马适应他的时间,衣袖里的匕首流水一般滑出来被他握在手里,然后丝毫都不心疼马屁股的刺了一下。拍马屁会爽,刺马屁会疼。
一匹惊了的战马是恐怖的,李闲小小的身躯贴在疯狂了的战马背上,就好像站在一叶扁舟上在狂流激荡中而稳如磐石一样。他的身体就好像一片落叶随着战马的奔驰而上下飘动着,看起来是那么妖异的和谐。
小小的人儿啊,风生水起,没事就爱穷开心。
李闲纵马飞驰,还在唱歌。
真不知道一个杀人后还这么开心的人,其心理已经变态到什么样人神共愤的地步。二十几匹战马远远的在他后面坠着,骑兵们才舍不得不拿自己心爱坐骑的屁股当回事。他们不放弃追逐就不会被甩掉,因为他们是大隋的骑兵。连凶悍的骑术精湛的草原人在面对大隋骑兵的时候都不敢说自己强于对方,所以他们骄傲的就好像一只一只开了屏的孔雀一样。虽然,就在不久前有二十几只孔雀被李闲拔光了毛变成二十几只白条鸡。
李闲似乎是信马由缰一样任由那惊了的战马肆意狂奔,看起来就好像漫无目的一样亡命飞逃。似乎只有李闲自己知道,可怜的马儿在他的控制下正一步一步跑向死亡绝地。李闲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既然开始杀人就不会留下一个可笑的尾巴。十岁孩子就能斩杀数十官军这事若是传出去,对李闲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杀人要杀绝,正如斩草要除根。
战马跑上一座高坡,疼痛感已经减轻了很多的战马逐渐的恢复了神智。所以当看到高坡下面的情况时战马变得十分抵触,而对于不听话的畜生李闲向来很有办法。他贴在战马的耳朵边上轻声道:“跑下去吧,别怕死,我会给你烧一匹纸糊母马的,大眼睛双眼皮的那种。”
战马悲鸣一声,似乎是听懂了李闲的话一样从高坡上迅疾如雷的冲了下去。马会听懂人话吗?不知道,但马屁股上插着那柄锋利的横刀才是答案。李闲在战马跃下高坡的那一瞬间从马背上滑了下来,打了十几个滚才止住身形,然后他弓着腰蹿了出去,就好像一头发现了羚羊的猎豹一样。
二十几个骑兵催马跟着冲了下去,然后就是一片惊呼和哀嚎之声。
高坡下面,斜着支起来两排几十支削尖了的木棍。李闲驾乘的那匹战马被一支木棍穿在那里,软软的倒了下去。二十几个骑兵拼命的勒住战马,奈何惯性下哪里是那么容易停住的。只有最后一个骑兵硬生生的将马拉了起来,其他战马都撞在那些木棍上被钉在那里。不仅仅是战马,二十几个骑兵有七个人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木棍穿死。
落马的骑兵侥幸没死的挣扎着站了起来,然后他们就悲哀的发现脚下踩上了猎狼用的大号铁夹。夹子最多夹断腿但绝对夹不死人,如果夹子上有毒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所以,前面的二十几个骑兵可以说都死了,虽然他们有的人现在还活着。当最后那个骑兵从人立而起的战马上跃下来打了两个滚,狼狈的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眼前极近处站着一个才到他下颌处的少年。
骑兵张大了嘴巴,下意识的去拔刀。他的刀没有拔出来,却看到一条匹练般的刀光。
“再见!”
李闲说。
刀破咽喉,血如瀑布。
李闲极轻快的一闪身躲开,瀑布一样喷出来的血没有一滴溅在他身上。他似乎很爱惜他的衣服,就好像乌鸦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虽然,他的衣服跟乌鸦的羽毛一样黑,衣服上还有一块一块论时间几乎快修炼成精的油渍。
李闲缓步走过去,并没有在那些垂死的骑兵身上补一刀,铁夹上的毒药不是耗子当零食吃的毒鼠强,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朱颜红一滴就能毒死一头黑熊,广告是这么说的。
李闲从那些呻吟着或是哀嚎着的骑兵身边走过,然后将那些骑兵的横刀和弓箭都收起来,用绳子捆好费力的拉着走回高坡上。夕阳下拖着一堆兵器的少年,影子很长很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坡上站着一个高大雄健的男人,他看着费力的拉着兵器往前走的李闲,鼓掌,然后大笑:“不愧是我儿子,干得漂亮!”
李闲抬起头不温不火的说道:“第一,我不是你儿子,最起码不是亲生的。第二,你自己看看,你可有点当爹的样子?第三,你很无耻也很丑,而我,不管从正面还是侧面看都是那么漂亮,特别漂亮。”
那大汉狂笑道:“看你现在这猖狂样子,等你再大两岁还不得骑到我头上去?!”
李闲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不但要骑,还要在上面拉一坨屎。”
第五章 张三是个大马贼
“要跑路了?”
李闲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马贼叔叔伯伯哥哥们问。
陈雀儿拍了拍李闲的肩膀说道:“得了便宜还不跑,难道还等着虎贲精骑杀过来把这寨子屠了?就这么几十口子人,都不够人家大队人马一轮齐射的。一对一甚至一对五,咱铁浮屠的汉子们服过谁?一对一百的话,还是跑了吧。”
李闲撇嘴,心说我昨日才一对四十干了一架。不过他知道陈雀儿的意思,也知道这些汉子们都比自己要强悍的多,更知道骑兵数量达到千人以上那是一种何其恐怖的毁灭力。铁浮屠不过六十几个人,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大队骑兵的集团式冲锋。
陈雀儿是个年轻人,比李闲大十六岁的年轻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身材极好,胸肌腹肌一块都不少。尤其是那六块有棱有角的腹肌,着实的让李闲很裸的妒忌着。每次看到陈雀儿小腹那六块肌肉的时候,李闲都想在上面画一只小王八。陈雀儿的身材极好,但看起来却并不漂亮。
在他的身上,纵横交错的七道好像爬行蚯蚓一样难看的伤疤触目惊心。看着这些伤疤李闲就会想起九年前他才一岁的时候,陈雀儿抱着他在几十名官军的围杀下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冲出来的往事。陈雀儿从不曾对李闲说过这些伤疤的来历,他也不认为一个才满一周岁的娃娃会记得那一晚的事。他不说,但李闲却记在心里。
七刀,每一刀都深可见骨。李闲默默的告诉自己,将来有一天等站在那个人面前的时候,将这七刀乘以一百的送回去替陈雀儿出气。
“小鸟哥,咱们这次去哪儿?”
李闲坐在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板凳上晃着两支脚丫子问。
“大哥说要去渔阳郡割草,最近奚人比较放肆。”
割草,就是杀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内*财物粮食和人充当牧奴,他们称其为打草谷。陈雀儿说的割草,意思就是说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渔阳郡啊……”
李闲叹了口气说道:“咱们大隋最小的一个郡了吧?治下就一个县,就那么点儿人,咱们到了那儿想不出名都难啊。”
陈雀儿使劲揉乱了李闲的头发说道:“才多大点儿的人,别整天那么老气横秋的说话!”
李闲其实很不习惯这种爱昵的举动,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个该被人揉脑袋的小屁孩。但没有办法,他没有陈雀儿力气大,当然只能被欺负。虽然在陈雀儿看来这绝对不是欺负李闲,但不妨碍李闲在心里诅咒陈雀儿不举。
“小鸟哥,这次咱们是一起走,还是像上次那样分开走?”
李闲皱着眉头问。
他伸手在自己的头发上理了理,让他那一头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恢复了顺直。李闲一直很别扭的坚持,衣服可以脏一些,脚可以三天不洗,但头发必须要保持清洁干爽。这种怪癖一直被大伙儿讥笑,说他投胎错了应该是个女儿身才对。每次大家这样说的时候,李闲都会骄傲的掏出还有长出羽毛的小鸟骄傲的撒一泡尿,然后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再然后大家就开始对他的鸟儿品头论足讥讽说那里竟然还有一条蚯蚓。
李闲这个时候总是很生气的,尼玛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还非得论长相?难道撒尿那个洞也得是大眼双眼皮才美?
“你怎么不去问你阿爷?”
陈雀儿一边将包裹往那匹博踏乌上绑一边笑着说道。这匹博踏乌是他的爱马,比爱女人还爱的马。那次去截杀突厥人的时候,就是陈雀儿骑着这匹博踏乌踩的盘子。
“问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该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烂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陈雀儿哈哈大笑道:“可不许这么说你阿爷,要是让他听见了还不得揍烂了你的屁股!”
李闲摊了摊手说道:“你知道的,从六岁开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会说他坏话的,而他喝醉了是绝对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时候,他又忘了我说他什么了。”
陈雀儿笑着说道:“就你机灵!怎么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临出发的时候才制定路线的?”
李闲撇了撇嘴说道:“每次都会换无数条路线,每次都累的人连眼皮都睁不开。”
陈雀儿道:“毫无疑问,每次的路线都是最正确的。”
“小鸟哥,听说留下了活口?”
李闲忽然严肃的问道。
“阿爷怎么会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话,罗蛮子未必就知道是咱们做的事,咱们也就没有必要才住安稳就又要跑路。”
“是两个女娃,一个小姐样子的和一个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见得有我年纪大。该杀的人杀,可两那个女娃是那些人顺道带来见识中原繁华锦绣的。她们还小也没有罪,不能杀。杀妇女小孩,咱们从来都没这么干过。再说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难道罗蛮子就不知道是咱们干的?这方圆几百里,还有谁敢不给他罗蛮子面子啊。这方圆几百里,把罗蛮子看成一滩屎的也就大哥一个人了。罗蛮子又不是傻-逼!”
“你错了!”
一个比陈雀儿还要魁梧几分的壮汉恰好走过来,他听完陈雀儿的话一本正经的说道:“第一,在大哥眼里,罗蛮子连一滩屎都不如。第二,罗蛮子确实是个傻-逼。”
李闲最得意的事,就是教会了铁浮屠这些人傻-逼这两个字的正确用法。
“虎奴哥!”
李闲看起来很乖巧的叫了一声。
这壮汉叫伏虎奴,可以说是这伙马贼里最能打的三个人之一。就连陈雀儿都不是他的对手,据说他曾经在契丹人的地盘上大杀四方,一个人干翻了契丹四十几个武士。然后耀武扬威的从契丹一个皇族子弟手里抢过来一匹博踏乌,再然后千里走单骑很霸气的回来了。之所以他做出这么威武的事,是因为他打赌输给了陈雀儿,赌注就是一匹博踏乌。那天……他们两个在幽州城里喝醉了酒,逛青楼的时候恰巧一个名气不小的女子挂牌子第一次接客,两个人打赌那女子是白虎还是不是白虎。伏虎奴说是,陈雀儿说不是,于是两个人上楼将那个趴在女子身上耸动的胖乎乎的家伙从二楼丢了下去,然后扒开那女子的腿研究了一下。其实伏虎奴输的很冤枉,因为两个人找来找去,就找到了一根微微卷曲的小小草。
伏虎奴是大丈夫,愿赌服输。
那可怜的女子,被两个酒气冲天的家伙翻过来复过去的检查,那最隐秘的部位被两个流氓的大手摸了不下几十次。最让她难以忍受气愤异常的是,这两个看起来挺顺眼的家伙竟然看完了摸够了之后扬长而去,流氓的很不彻底。
难道就那么不吸引人吗?
她咬着牙诅咒那两个酒鬼肯定是处男,而且还要处男一辈子。
“你小子少给我卖乖!”
伏虎奴瞪着李闲骂道:“说!上次往茅厕里扔石头的是不是你!”
李闲严肃的认真的真诚的说道:“我保证,虎奴哥,肯定不是我。”
“那你说是谁?”
“是我阿爷,不信你去问他!”
李闲举着两根手指发誓,然后用极低的声音嘀咕道:“不过石头是我找来的。”
“混蛋小子!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烂了你屁股?”
壮硕的好像一头犀牛,雄健的好像一只猛虎,高大的好像一座山峦,瞪着一双虎目的张仲坚恨恨的骂道:“我就说过,出卖老子的永远是你这个小王八蛋!”
李闲笑了笑,看向伏虎奴。
伏虎奴诧异,然后愤恨:“大哥!真是你?”
“当然……不是!你觉得我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吗?那小孩子才会做的调皮捣蛋的事我会去做?虎奴,你大哥能把你塞进茅坑里,也断然不会往茅坑里丢石头的。”
伏虎奴想了想说道:“大哥说的也是。”
张仲坚赶紧岔开话题道:“收拾好了咱们就走,在鱼排子沟歇脚吃饭。三天到无终县,然后找个地方落脚。”
“分开走?”
陈雀儿问。
张仲坚大手一挥道:“分开个屁!拢共只有三百里不到的路,没必要分开走。再说,罗蛮子若是识相的话,就不会动手!”
“不动手?那咱们跑路干嘛?”
伏虎奴问道。
张仲坚瞥了一眼伏虎奴鼓囊囊的胸肌骂道:“你个胸比心大的憨货!咱们若是不走,他罗蛮子必来无疑!咱们走,他要给突厥人有个交代。咱们不走,他也得给突厥人一个交代。你说哪个交代好交代?”
伏虎奴懒得去想:“大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张仲坚懒得理他,看了看大伙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吩咐道:“没用的东西就都撇下吧,小六子,你那个破板凳还栓马身上干嘛!收拾差不多咱们就走了!鱼排子沟最出名的就是有头熊瞎子,猎了几次没猎到,争取咱们走之前把熊掌吃了!”
一行人哄笑着上了清一色的高头大马,伸手矫健的马贼唱着歌往东北方向飞驰而出。
众人在鱼排子沟休息了一晚如愿以偿的猎杀了那头经常出来祸害人的熊瞎子,第二天一早继续上路。三天后,这支看起来没有什么风尘仆仆样子的队伍就到了渔阳郡的治下,谁都没有想到这一走就是五年,六十几个豪气干云的马贼,五年后回到涿郡的时候只剩下了十八个人。
幽州
一个校尉装扮的人朝着书桌后面那个锦衣中年男子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禀大将军,属下去的时候,人……都跑了。”
正在看书的锦袍男子抬起头扫了那校尉一眼,随即点了点头说道:“知道了,你出去吧。”
那校尉退了一步后忐忑的问:“要不要派兵拦截?”
中年男子皱了下眉头说道:“你可以自己去追,但只能步行。”
那校尉讪讪的低下头躬身退了出去,锦袍男子将书放下,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张三,你这个憨货这次总算没犯倔也没犯傻。”
第六章 武侯连弩
三月的风总是还带着一点冷冽清澈,尤其是纵马飞驰的时候刮在脸上的风真如剪刀一样锋利,幸好马贼们习惯了这种生活还不至于被剪刀刮花了脸,万条垂下绿丝绦来。
马贼们藏身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渠沟的小村子,从这里出发前往渔阳郡并不是很远,三百里的路,而且大隋的官道又平又直战马跑起来很舒服。说舒服,是相对来说的,若是普通百姓在马背上颠簸半个时辰只怕屁股就要磨破了皮,三百里路一口气跑下来的话,就算正规骑兵也会感觉到痛苦。长期在马背上生活的人很好辨认,走在大街上你看谁的两腿别扭,罗圈腿,走起路来上身不动,下身一颠一颠的,不是长期骑马的就是小儿麻痹症。
要是在澡堂子里就更好辨认了,谁屁股上有一层茧子那就差不多可以确定身份了,不是天天被打屁股就是天天八小时工作制的骑马。天天被打屁股这种事,也未见得谁就舍得打出一层死皮来吧。
这些马贼当初跟着张仲坚在燕山里生活了好几年,在塞北又过了好几年,他们早就习惯了马背上的日子。从渠沟往北到固安县城采买了补给之后,在涿郡幽州一带能止小儿夜啼的马贼队伍铁浮屠就这样离开了。他们的下一站是渔阳郡,谁也没有想到在那个比驴蛋大不了多少的地方会撂下那么多兄弟的性命。
“阿爷,小狄就在渔阳?”
李闲胯-下是一匹才两岁口的黑马,这是张仲坚特意给他从几十匹幼马中挑选出来的。据说也有契丹名种博踏乌的血统,但马蹄子上面却没有那四片祥云一样的白毛。这马李闲已经养了一年多,十分喜欢。陈雀儿曾经故意取笑说一匹不纯的博踏乌稀罕个啥?傻小子是你阿爷忽悠了你有什么得意的。李闲一脸深沉的说小鸟哥你不懂,这马和人不一样,杂种未必就不是好东西。
张仲坚嘴里叼着一根毛毛草,抬起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被她姑姑接到八仙山,说什么那丫头根骨清奇是个好苗子,非得带走收为入门弟子不成。你知道的,我惹不起你们那个姑姑。”
李闲笑了笑,是啊,这绿林中也没有几个爷们儿惹得起红佛女。
李闲感慨,同样是姑姑,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呢?杨过有个姑姑,最后成了他老婆。我也有个姑姑,搞不好没准就能成我义母。
“阿爷,如果真打起来,你和姑姑谁厉害?”
李闲一直很好奇这个问题。
张仲坚想了想说道:“马上厮杀,用不了五个回合我就能赢了她。若是近身格斗,你姑姑那些小手段施展开来,我还真说不好谁赢谁输。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手段啊,想想就让人头疼。”
“可惜。”
李闲叹道。
“可惜什么?”
“可惜了挺好一个义母,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张仲坚看了李闲一眼道:“不许胡说!药师贤弟胸有治国之策,文治武功皆在我之上。且红佛与他早有婚约。以后这样的话不要乱说了,让你姑姑听到撕了你的嘴。”
李闲打了个冷颤,想想小时候第一次见到红佛女时候的情景,现在仍然心有余悸啊。也不知道那个要命的婆娘是不是从恶人谷里穿越过来的,居然抓了一只差不多成年的黑熊来关在山洞里,然后问才七岁的李闲吃过熊掌没有。李闲没吃过,红佛又问想吃吗?李闲自然说想吃,然后红佛嫣然一笑道:“你自己去割吧。”然后一脚把李闲踹进山洞里。
张仲坚急着要冲进去救李闲,红佛一本正经的说要想让他真正成长,就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生与死的考验中不断成长才行。这话说的大义凛然而且在理,于是张仲坚持了一张硬弓站在山洞口守护,没有进去解救李闲于水深火热之中。
红佛站在山洞口对李闲大声喊:“小家伙,男人无论想要什么,都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想吃熊掌,就自己去割下来!”
李闲在山洞中哀嚎:“姑姑……”
红佛咬着牙狠心喊:“别求我,你是男人,难道连自己想吃的东西都得不到吗?”
李闲一边狼狈闪躲一边呆着哭腔喊:“姑姑说的没错,男人想要的东西就要自己争取。可是姑姑,你让我割熊掌,最起码得给我一把刀子吧?”
红佛:……
那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女魔头啊,李闲在心中感叹。
“阿爷,奚人的部落距离渔阳郡很近?”
这次铁浮屠转移到渔阳郡是张仲坚的决定,其原因就是因为最近在渔阳郡的红佛给张仲坚捎信来说,最近奚人频繁的越过长城来打草谷。此时李靖正在渔阳郡内盘山上隐居,所以红佛也在此处。只是两人却并没有住在一座山上,红佛在八仙山隐居,相距盘山还有很远的一段路程。奚人相较于突厥来说并不凶残好战,而且与汉人的关系一直很稳定。只是不知这段日子发生了什么事,渔阳郡兵疲于奔命却也堵不住北长城的口子。
“出北长城就是奚人部落的地盘了,奚人依濡水而居,本是一群胆小善变的草原人,相比于突厥人温和很多,上谷博陵等地的行商最爱与奚人打交道,他们好客而豪爽,行商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这次他们频繁进入关内,说不得是奚人族内出了什么大事。”
张仲坚笑了笑道:“药师就在渔阳装散人,奚人的事搞得渔阳郡守裴炎焦头烂额,他几次派人请药师出山都被药师拒绝了,你姑姑让我去也是为了劝劝药师。他虽然无心仕途,也是该为渔阳百姓做些事情的。”
李闲撇了撇嘴,心说李药师无心仕途?傻阿爷也就你和红佛把他当成淡泊名利的世外高人看待,一个为了做官连有婚约的妻子都能舍弃甚至谋害的人,无心仕途?骗鬼去吧!
“等到了渔阳,阿爷就求药师给你想个表字。”
张仲坚笑了笑道:“阿爷读书不多,也该给你找个名师学学圣人的东西了。”
李闲道:“算了吧阿爷,表字不是婊子,什么人都能胡乱捣鼓的。”
“闲儿,为什么你对药师好像很不喜欢?”
李闲歪了歪头,懒得解释。
铁浮屠是李闲想出来的名字,至今张仲坚都在诧异,为什么当初那个三岁的孩子嘴里能说出这样的名字来。不过诧异归诧异,对这个名字马贼们都很喜欢。虽然大伙并不知道铁浮屠是什么意思,管他呢,听着霸气就得了。自五代时期对精锐骑兵的称呼很多都用铁浮屠这三个字,到了宋朝,就特指金国完颜兀术麾下的重甲骑兵了。
北方民风彪悍,六十余骑骏马飞驰而过,百姓们见了也不会十分的害怕。此时大隋还没到那个混乱不堪的时期,国家强盛,法度森严,各地并不多见马贼盗匪。燕赵大地上百姓风气悍勇,男子多习棍棒,所以并不会见了马队就四散奔逃。连续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在黄昏前进了渔阳郡地界。
渔阳郡治所在渔阳县,也是渔阳下辖的唯一一个县。
渔阳县并不大,郡治,县治都在这里,所以县城内倒也安稳太平。张仲坚带人过县城而不入,直奔八仙山方向而去。八仙山在县城东北,距离县城也有不近的路程。李闲揉了揉发麻的屁股问道:“阿爷,已经过了盘山,为什么不先去见你那药师贤弟?”
张仲坚皱眉道:“本就没打算见他。”
“为什么?”
“当年药师劝我投奔楚国公杨素,只是我与杨家的人没有什么好交道的。当年杨坚招揽,老子都不鸟他,更何况一个楚国公?我兄弟孙善安平陈时有功劳,却凭白被杨素害死。老子没去杀他就算好了,怎么会去他门下做事?药师苦劝,我只是不依,如今贸然上山去见药师,只怕劝他出山反而会适得其反。奚人的事,没什么难做的,既然老子来了,何必再去盘山看药师脸色?”
李闲哈哈大笑道:“看来阿爷你对你那药师贤弟也不怎么亲近啊。”
张仲坚揉了揉额头笑道:“就你小子机灵,药师什么都好,只是太过寡情了些。婉承等了他这许多年,也不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肯娶!每次见他,我心里都不舒服,所以不如不见了吧。”(注1)
众人见将要到达目地也松快了起来,说笑着纵马飞驰。八仙山下有一村名为小刀,村中有百姓七十余户。村民依山而居,民风淳朴。张仲坚以前来过八仙山所以知道山脚下有个村子,打算到小刀村后歇脚讨水喝,然后再上山去见红佛。
离着山村还有二三里路,张仲坚笑道:“前面那村子的里正就叫陈小刀,已经六十有余还能一口气喝掉二斤米酒,上次就是在他家里歇脚。”
李闲刚要说怎么里正还和你这大马贼勾结,忽然心里一紧,下意识的往后一仰贴在马背上。一支弩箭贴着他的前胸激射而过,将他胸前的衣襟撕开了一道口子。紧接着就听到一阵机括响动,从道路两侧的树林中下雨一般射过来无数弩箭,竟有几个铁浮屠的兄弟被射落马下!
张仲坚大喝一声,铁浮屠的兄弟们立刻散了开去。
“是隋兵!”
张仲坚拉着李闲的黑马朝着一侧的密林中躲了进去。
李闲虽然经历的战阵不多,却也判断的出来埋伏着的绝对不是草原人。草原人善骑射却不喜用弩,只有大隋士兵才装备有改装的武侯连弩。听声音,埋伏在密林中的隋兵竟然不下百人!
注1:红佛的真实姓名一直没有查到,张婉承乃是笔者杜撰。
第七章 前辈好刀法
第七章前辈好刀法
张仲坚拉着李闲的黑马进了树林后就松了手,他对李闲说了一声自己小心,然后拨马转了回去,路中还有几个中箭落马的兄弟。若是不去救他们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那些隋兵全都射死。
陈雀儿飞驰到李闲身边急切的问道:“有没有伤到?”
李闲深深吸了口气,让之前那一刻的恐惧平复下来,他朝着陈雀儿笑了笑说道:“我没事小鸟哥,先去帮阿爷救人吧。”
陈雀儿看了看那边,随即摇了摇头道:“我就守在你身边,兄弟们会去救人。”
李闲心中温暖,他刚要说自己没问题,忽然看到几个穿着草原人皮甲的士兵端着连弩从陈雀儿身后出现。他来不及出声示警随即一掌拍在陈雀儿那匹博踏乌的屁股上,那马往前一跃,刚好躲过几支激射而来的弩箭。只是陈雀儿闪开之后,李闲就成了那些士兵的靶子。李闲用力一蹬从黑马上凌空跃起,几支弩箭就在他身下射了过去。
李闲落地之后打了一个滚然后几个纵跃就闪身在一棵大树后面,他悄悄探出头见陈雀儿没有受伤,心中稍定。下意识的往身后摸去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的弓箭都在黑马上。李闲看着逐渐压过来的士兵,随即叹了口气。
他虽然心智成熟,但毕竟才是个十岁的孩子。所以那些穿着草原人皮甲的士兵将主要目标定为陈雀儿,一击不中之后立刻呈扇形围了过去。李闲偷眼看了看,见那些士兵五个人一组,配合默契,显然不是草原人的手段。
隋兵为什么要冒充草原人?
李闲皱眉想了想,随即否定了是幽州罗艺派来追兵想法。罗艺若是想要追杀他们,当初根本就无需放他们离开。李闲他们藏身的渠沟村地处平原无险可依,正是幽州精骑杀人的好地方。罗艺没必要跑到几百里外派人设伏的,由此分析,这些士兵是渔阳郡本地的郡兵!
黑马就在十几米外站着,那些士兵追击陈雀儿下意识的没把李闲这个孩子放在眼里。
陈雀儿骑术精湛,他的博踏乌又是契丹名种,虽然被树林限制了速度,但依然不是那些步兵能追得上的。但陈雀儿并没有加速离去,而是靠着精湛的马术控制着速度吊着追兵。李闲知道陈雀儿是想把那些士兵都引过去,让自己这里没有危险。
弩箭就在陈雀儿的身边疾飞而过,钉在树干上啪啪的响着激起树皮碎屑。李闲深深的吸了口气,看准时机朝着黑马冲了过去。十几米的距离并不远,只要手里有弓,李闲根本就没有理由惧怕那十几个士兵。
他猫着腰往前急冲,几支弩箭贴着他的身子射过去。不远处又出现了五人一组的隋兵,发现李闲之后立刻倾泻过来不少弩箭。武侯连弩本就可连发五弩,后来被能工巧匠改装后已经可以连发十二支弩箭。这是名副其实的杀人利器,李闲没想到连郡兵都装备这么多造价昂贵的武侯连弩。
一支弩箭贴着李闲的额头射了过去,将他额前飞舞的黑发射断了几根。李闲原地一滚闪身在一块石头后面,然后在心中默数了五个数又从另一侧冲了出去。几支弩箭打在石头上激起一片火星,其中一支弩箭划开了李闲的左肩,割出来一道颇深的口子,幸好弩箭擦着他的肩膀飞了过去没有钉进肉里。
李闲一个踉跄险些栽倒,借助惯性一跃正好到了黑马的身侧。李闲用最快的速度将步弓和箭壶从马背上摘了下来,然后再次朝着一个方向飞奔而去。或许是那些士兵怜惜马匹,李闲躲在黑马后面的时候他们没有继续射出弩箭。
李闲一边纵跃闪躲,一边将箭壶挂在自己肩膀上往后一推,背负着箭壶,李闲就好像一只还没有成年的猎豹一样在树林中左右闪躲着跳跃。
闪身在一块巨石后面,李闲从背后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尽力平复着呼吸,尽力让自己的手不在颤抖。等了一会儿,李闲持弓猛得闪出去朝着远处的一个影子几乎没有瞄准就射了出去。箭才出去,李闲已经朝着不远处能藏身的石头跃了过去。隐约的,李闲听到远处传来一声闷哼。
他抽出第二支羽箭,根据刚才那短暂的一瞥回忆着敌人的位置。心里计算着距离,等弩箭打在石头上的声音一停,李闲猛的站起来,拉弓还了一箭。剑如流星,噗的一声没入一名士兵的胸膛里。
还有三个!
李闲默默的数着,然后计算着下一步动作。
擦了下流进眼睛里的汗水,李闲啐了一口骂道:“马勒戈壁!比玩穿越火线还刺激!比真人CS还有搞头。”
他突然往一侧冲出去,才迈出去一步立刻就又退了回来。果然,等着他往外冲的士兵立刻扣动了机括,几支弩箭往李闲冲出去的方向激射而去。李闲借助这个机会拉弓,从容的瞄准一名三十米外的士兵将其一箭穿喉。李闲蹲下来,朝着陈雀儿的方向看了看,却看不到了他的身影。
两名穿着草原人服饰的士兵小心翼翼的朝着李闲藏身的石头走过去,两个人互相看了看,随即点了点头。他们的连弩已经射空了,再装填显然来不及。两个人分开,缓缓的抽出腰畔的横刀。李闲趴在地上偷偷看了看,不屑的勾了勾嘴角。横刀,草原人会用大隋的制式横刀?做戏都做这么假,真不敬业!
一名士兵指了指从石头后面露出来的一小段步弓和一只脚,另一名士兵点头,从另一侧绕了过去。这名士兵猛的闪出来一刀就砍了下去,然后他的身子就因为惯性的缘故向前扑倒。石头后面一个人都没有,他用尽全力的一刀劈空。
石头上靠着一张步弓,地上一只鞋。
李闲从树半腰跃下,双手握着的一支羽箭狠狠的从那士兵的后脖颈刺了进去。那士兵闷哼一声,嗓子里咔咔的响了几下后随即不甘的倒了下去。李闲得手之后不敢停留,捡起那士兵的横刀朝着身后胡乱的抡了出去。他以横刀扫了几下,然后超前飞奔。
最后的那名士兵看清杀了自己四个袍泽的竟然是个孩子,他眼神里喷出怒火,吼了一声朝着李闲追了出去。
李闲纵然不缺乏恒心练就一身本事,虽然心智上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奈何他的身体却始终局限了他,没跑出多远就逐渐的被那名士兵拉近了距离,眼看着就要追上。那士兵狂追了几步,然后一刀朝着李闲的后背砍了下去。
噗的一声!
一股血花飞溅。
李闲身子猛地扑倒又往前滚了好几下才停下来,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却见那追杀自己的士兵胸口上插着一柄横刀,那士兵不可思议的看了看自己被贯穿的胸膛,然后茫然的往四周看了看。他身边没有人,那刀他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过来的。
“只会狗-爬可杀不了敌人,你手里的刀难道只会割草一样胡乱挥舞?”
一道带着些懒散又高傲的声音在李闲身边骤然出现,这声音吓了李闲一跳。他下意识的挥刀朝声音响起的一侧砍去,忽然手上一空,再看时,手里的刀子竟然不知道怎么就被人夺了去!
恐惧!
李闲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就算红佛将他关在山洞里跟黑熊捉迷藏的时候他都没有如此恐惧。
刀就在他身边,锋利的刀锋就在他咽喉一侧。
巨大恐惧之下的李闲竟然莫名其妙的想起那段经典的话:当时那把刀距离我的咽喉只有十分之一厘米……
刀一动不动,连一丝细微的波动都没有。
李闲顺着横刀看过去,先看到一支干净的修长的手,然后看到一个穿着破旧皮袍的落拓男人。那人手里的刀磐石一样稳定,而他的脸上却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人一头蓬松的有些微微卷曲的长发,遮住了一只眼,但能看到有一道恐怖的疤痕从他长发遮挡着的那一侧贯穿脸孔上下。
“起来吧,别去摸你脚腕上的匕首了,除非你想死。”
那人看不出多大年纪,李闲看着这个步惊云造型的汉子无奈的笑了笑,随即收回手,乖乖的站了起来。
“前辈好刀法。”
李闲很真诚的赞美,然后猛地一抬手,他手腕上装着的腕弩就射出一支短弩。此时他与你落拓男人近在咫尺,这一弩射的又极为突兀,李闲绝对不认为那人能躲得过去。但他后续的动作却并没有停止,迅速的从怀里摸出一包石灰洒了出去,然后低头抽出脚腕上匕首往前猛地刺了出去。
匕首停在半空,因为那柄横刀又架在了他的肩膀上。
李闲艰难的笑了笑,重复了一句:“前辈好刀法!”
那人放下挡在眼前的左手,眯着眼睛看怪物一样看着李闲。
“保命的手段还真不少,心也够狠,我真想看看,你身上还有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李闲从怀里掏出几把飞刀,一包石灰,一块小铜镜,一包泻药,十几颗铁莲子,一支迷香一股脑丢在地上,然后又使劲摸了摸,掏出一把弹弓比划了一下:“这个算不算?”
那落拓男人皱眉:“怎么会有你这么无耻奸诈狡猾阴狠的孩子?什么样的老子造了什么孽才生出你这样妖怪来?”
李闲歪了歪头:“其实……我也挺想知道的。”
第八章 闲情雅致的雅
第八章闲情雅致的雅
“你叫什么?”
落拓男人收起横刀,拍打着身上的石灰问道。
李闲呛得咳嗽起来:“李闲,李闲的李,闲情雅致的雅。”
“那是李雅!”
落拓男人瞪了他一眼说道。
李闲难得的红了脸,他讪讪的笑了笑道:“紧张,舌头一抖就说错了。”
他就算再笨也终于看得出那汉子并没有杀他的意思,否则早就一刀将他这颗小脑袋削飞了。更何况李闲不笨,而且远比同龄孩子要聪明的多。当然,在这一世这一点是不值得骄傲的。他是那种虽然英语零分,但高考成绩依然过了五百五的妖孽。更何况,他脑子里还装满了金古梁温黄诸多大家的刺激故事,还有这一世为了活下去而锻炼出来的反应。
“前辈……好刀法啊。”
李闲由衷的赞叹。他是从马贼窝里长大的,刀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太寻常不过了。铁浮屠中陈雀儿和伏虎奴都是用刀的好手,虽然他义父张仲坚不善兵器一双拳头刚猛霸气天下无双,但对兵器终究不是一窍不通的。所以李闲自认为了解刀,也不是没见过刀子玩的漂亮的。但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真的有人握刀如傅红雪一样稳定。那只干净的修长的手握着刀,真的如同一块磐石般稳定着纹丝不动。
那人的肩膀下意识的动了动,见李闲没有偷袭自嘲的笑了笑。
前辈好刀法啊,这句话就跟暗号似的了。
“被你这么一个小家伙搞的狼狈不堪,你这些小手段也厉害的很啊。”
李闲谦虚道:“您是没有见过我姑姑,如果见了她您就会发现我是多么的不入流了。”
“你姑姑?”
那人皱眉想了想,侧头问道:“红佛?”
李闲惊讶道:“前辈认识我姑姑?”
落拓男人眯着眼睛看着李闲,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看,李闲确信自己耳朵下面那颗小小的浅浅的雀斑都被他看得一清二楚,李闲还确定自己如果好意思脱衣服他一定会好意思看。他不确定的是……这落拓男人有没有扒开他衣服的念头。
“你左胸口上有一点樱桃大小的红色胎记?”
那人问。
李闲还没有回答,他胸口的衣襟忽然哧的一声轻响,那落拓男人已经一刀切开了他左胸的衣服,露出一片白净的皮肉来。在心口的位置上,果然有一颗樱桃大小鲜红鲜红的胎记。李闲低下头看了看,这一刀切的恰到好处,再深一分就会把他的皮肤也切开,但他显然对这种方式很不满意。皱着眉头,李闲抬起下颌刚要抱怨这样是会伤到小朋友的,就听到那男人问:“你大腿根……嗯,就是靠近那个地方,是不是还有一条龙形胎记?”
李闲转身就跑,一点都没有犹豫。
“有!但绝对不许撕我裤子!”
李闲一边跑一边喊。
那落拓男人怔住,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真没想到,传说中的真龙转世竟然会是这么一个无耻无赖的少年!”
李闲已经跑远,没有听到落拓男人的低语,不然他一定会问问什么叫真龙转世?难道小弟弟下面那一条好像长了爪子的蚯蚓一样的胎记有什么特殊意义?但李闲没有听到,所以他不会想到自己在十年前就已经被很多人在关注。那个时候就有一个站在人世间巅峰的人想杀他,也有无数人想要保护他,这一切源于那个捡到他的尼姑一句预言,源于那个尼姑实在太过于特殊的身份。
落拓男人看着李闲撒开脚丫子狂奔的背影赞叹道:“看着有些顺眼了,跑起来还真是不难看。”
他将横刀往肩膀上一放,然后举步朝着李闲那边跟了上去。
埋伏在树林中的一百多名士兵在开始阶段占据了上风之后,很快就被杀伐更果决,手段更狠戾的铁浮屠扭转了局面。李闲跑到路边的时候,铁浮屠的人已经在打扫战场了。一百多具尸体被拖过来堆在一边,另一侧是铁浮屠死去的七个人的尸体并排着躺在地上。还有四五名被活捉的士兵跪在一边,正在浑身颤抖着惊恐四处张望。
悍勇的铁浮屠马贼从四处收拢回来,每个人的手上身上都沾满了血。陈雀儿拉着一具死尸的脚腕拖过来往尸体堆上甩过去,回头正好看到奔过来的李闲。陈雀儿见李闲跑的很“健康”,随即裂开嘴露出白白的牙齿笑了起来。
张仲坚正要带人去找李闲,见他安然无恙也放下心来:“怎么跑的这么慌张?后面还有人追你?”
李闲跑得气喘吁吁的说道:“追是有人追,但不是那些家伙。”
李闲指了指那一堆死尸说道。
张仲坚抬头往远处看了看,看到那扛着横刀的落拓男人一步一步缓缓的从树林中走了出来。张仲坚笑了笑道:“没事,他不是敌人。”
李闲一边喘气一边说道:“是,我知道,他不是敌人,因为他不是人。”
张仲坚诧异问道:“怎么了?”
李闲费力的笑了笑道:“没事,跟你们这群家伙没什么区别,整天就想着扒我裤子看蚯蚓!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你们一直蚯蚓蚯蚓的笑话我,不是说我那东西长得难看,而是说那块难看的胎记。难道就没有别的确认身份的方法了?非得逼我脱裤子坦诚相见吗?”
张仲坚笑了笑道:“别怪他,以后还会有不少人对那条蚯蚓感兴趣。被人把腿扒开的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
李闲瞪着他问:“阿爷,你现在怎么像逼良为娼的龟-公?
张仲坚骂道:“那你就是小王八蛋!”
李闲一本正经的辩驳道:“我不是你亲生的…….”
“你自然不是他亲生的,他岂能承受得起?”
那落拓男人一边走一边说道。
李闲白了他一眼道:“你就能承受的起?”
那人叹道:“这天下世间,想来想去,当真没一人能承受的起。所以生你的父母才会弃了你在雪地中,说不得他们现在已经埋骨在某一片黄土下了。”
张仲坚瞪了那人一眼道:“律臣,你胡说八道什么!”
被张仲坚叫做律臣的男人皱了皱眉问道:“难道我说错了吗?他亲生父母我们寻了这么多年,可曾寻到?前几年说有可能迁到了草原上,我从阿尔泰山到贝加尔湖再到阿姆河,去年到了濡水,为什么就找不到?”
李闲对地理还是有个大致的概念的,听那个叫律臣的人竟然走了几千里草原不由惊诧的问道:“你为什么要如此用心的寻他们?你又是谁?”
“我?很久没有人问起我的名字了,我叫达溪长儒。你问我为什么寻他们,难道在你心里也不认为他们配做你的父母吗?”
李闲心中一震,达溪长儒?就是那个领两千大隋骑兵出弘化与四十万突厥狼骑遭遇后血战不退,三日三夜大战十四场,兵器皆断,遂赤手搏斗,手可见骨,身披重伤五处,前后贯穿之伤两处的绝世战将达溪长儒?以两千骑兵对阵突厥王庭四十万大军凛然不惧,血战三日夜带百余人突围而出的战神?这是一个让汉人扬眉吐气的名字,让大隋骑兵威名远播的名字啊!两千人对阵四十万,杀敌一万多人,士兵们兵器都折断了就赤手搏斗,靠血肉之躯和一腔肝胆硬生生逼退了突厥大军!
李闲肃然起敬,深深的一揖到地:“见过将军!”
达溪长儒摆手不耐道:“什么将军,我早已经忘了。你且先回答我,你也觉得他们不配做你的父母?”
李闲直起身子,想了想认真的说道:“生我即是恩德,生而不养弃之于雪地,料来他们当时也没顾及我的死活,恩德尽散,为什么还是我的父母?只是……若有朝一日还能相见,我便养他们一生无忧到老,也是应当的。”
达溪长儒眼神一亮,随即豪迈一笑,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
众人收拾战场,将那些扮作草原人的隋兵也掩埋了,又在密林中立了七座土坟,将死去的铁浮屠兄弟埋葬于此。众人虽然肝胆相照,但早已看淡了生死,人心悲怆,却不会痛哭流涕做小女人状。只是大家都不曾想到,从涿郡才到渔阳就被人埋伏战死了这么多兄弟。
“问明白了?”
赵子俊问伏虎奴道。
伏虎奴审问了那几个俘虏,将得来的消息对张仲坚等人说了一遍:“他们说都是渔阳郡的郡兵,扮作草原人埋伏在此并不是针对咱们。他们也不晓得咱们要来,只是怕有人援助山脚下那小村子。他们还有人在前面那村子里,奉命将那村子里的人杀光。”
“为什么,大隋的郡兵为什么要屠杀大隋的百姓?”
李闲皱眉问道。
伏虎奴道:“他们也说不出缘故来,不过他想着和奚人南下不无关系。奚人杀人放火,渔阳郡兵找不到那些奚人,还不拿自己家百姓当替身?杀光了人斩首回去,就是大功劳!”
“败类!”
李闲咬着牙说道。
张仲坚忽然一惊,飞身跃上马背道:“婉承小狄说不得就在村子里!”
铁浮屠众人立刻上马朝着那村子放心驰去,李闲打了个唿哨,他那黑马从林子里奔了出来,李闲翻身跃上马背就追了出去。达溪长儒也找了一匹骏马骑了,就跟着李闲身后。张仲坚心中担忧女儿小狄和红佛的安危,一刻不敢耽搁,催动坐骑,扬起一股尘烟纵马狂奔。
第九章 做的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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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做的过了
李闲心中着急尤其担忧小狄的安危,不断的抽打黑马加速。他与小狄一起长大,感情十分的要好。那个可爱的小丫头,李闲一直当做自己的亲妹妹一样看待。
他心急如焚,达溪长儒勉强追上他安慰道:“放心,村子那边没事,好歹我手下还有百十名汉子。那些绵软无力的郡兵,怎么可能是我手下兄弟的对手?”
李闲心中正乱,哪里有时间想到达溪长儒所说的那百十名手下,竟然是弘化一战后两千大隋骑兵仅剩下的一百零六壮士?有那一百零六人在,别说几百远不如大隋府兵精锐善战的渔阳郡兵,就算被数千人包围,也照样能护得红佛和小狄的安全。
众人纵马飞驰间,忽然一支队伍迎面而来。张仲坚怒气上冲,从骏马一侧的得胜勾上摘下陌刀,扬起刀锋就要杀人。却见迎面而来的那队伍中最前面那人,一身红色衣装飘飘飞舞,身材窈窕,正是他义妹张婉承。
红佛奔无姓无名,与张仲坚结拜为兄妹后随张仲坚之姓,张仲坚为她取名为婉承。但江湖上都以她的手里那柄红色的拂尘为名,称呼她为红佛女。
“大哥!”
张婉承遥遥认出对面来人正是张仲坚,她本来皱紧的眉头松了下来。心中的担忧散去,脸上也恢复了几分血色。担心义兄的安危,她之前的脸色白的吓人。
“婉承!你没事就好!”
张仲坚勒住骏马哈哈笑道,他接着又问:“小狄如何?”
张婉承擦了擦额前的汗水笑道:“我怕有危险就把小狄留在村子里了,有律臣的人护着,放心吧。”
张仲坚这才安心,抬头去看达溪长儒麾下那些骑兵,个个都是狠辣悍勇之辈,十人中倒有六七人脸上有伤疤。这支骑兵虽然只有六七十人,但看起来却带着一股千军万马磅礴气势。这些士兵都是达溪长儒的亲信,当初达溪长儒伤愈之后离开弘化,这些骑兵都选择了跟他一同离去。达溪长儒就是带着这支百战精骑,这几年一直在茫茫草原上闯荡。
看到这些骑兵,李闲肃然起敬。这些骑兵脸上的伤痕,都是那场大战留下的印记。那是一种无上荣光的印记,是一种非但不丑反而雄姿英发的印记。这些骑兵,都是真正的战士。这样的人,每一个都值得李闲发自内心的去尊敬。
达溪长儒催马上前,眼神在麾下骑兵身上扫过,这一刻,他身为绝世战将的那种霸气和威仪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
“战局如何?”
达溪长儒问道。
骑兵们横拳在胸,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领头的旅率昂首说道:“报将军!斩敌一百八十八人,生擒四十七人,血骑伤三人,无一人战没!”
血骑!
这是达溪长儒对自己麾下这支人数不多骑兵的命名。血骑,从血海波涛中活下来的非凡骑兵。听到这两个字,就能感受到这些骑兵们身上那股浓烈的血腥气味。也只有他们这些人,才当得起这个名字。李闲被这两个字勾起了一股莫名的情绪,心中激荡。或许别人对这两个字的反应还轻一些,但李闲却是无法平静的。前世的时候就对那一战的大隋骑兵们心生敬仰,如今亲眼看见他们,李闲如何能不激动?这种激动,和当初知道收养自己的大胡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虬髯客时还不一样。知道虬髯客是自己的义父,李闲无法不激动。但见到这些骑兵,李闲无法不尊敬。
达溪长儒点了点头:“分两队人殿后,回八仙山。”
血骑立刻分出两队骑兵,直到众人走出去数百米才跟上来。
令出如山,这才是一支铁军。
众人到了小刀村之后,达溪长儒摆了摆手,血骑立刻分出人马四散为游骑斥候,剩下的人就在村口戒备。
众人下马,步行进入村子。
“阿爷!”
一声清脆悦耳的童音传来,随即,一个穿着花布衣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从一个院子里冲了出来,跑着笑着,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在她的脸上狠狠的亲一口。张仲坚一把将那女孩抱起来举着转了几个圈,用自己的大胡子在小女孩的娇嫩小脸上蹭了蹭:“小狄,想阿爷没?”
小狄忽闪着仿似会说话一般的漂亮大眼睛认真的点头:“想阿爷,很想很想。还想闲哥哥,很想很想!”
张仲坚哈哈大笑,将小狄放下来说道:“你闲哥哥也来看你了。”
小狄眼睛猛地睁大,随即抬起头四处寻找李闲的影子。正找着,忽然看到那个漂亮干净的少年从那匹熟悉的黑马上跳下来,夕阳下,那少年正对着自己微笑。小狄高兴的喊了一声闲哥哥,迎着李闲跑了过去。
李闲笑着,等小狄跑到自己身前才叫道:“小狄妹妹。”
小狄才五岁多些,昂着圆润的小下巴认真的问道:“闲哥哥,怎么才来看我?我求姑姑好多次了,让姑姑带我回去看阿爷,看闲哥哥。姑姑只是不答应,我就每天晚上偷偷哭。”
说着说着,小狄的眼睛里就开始有泪珠儿滚动。
张婉承拉起小狄的手,掏出手帕给小狄擦拭泪水:“看看,你阿爷和你闲哥哥见你这样,还得说姑姑平日里怎么欺负你这小妮子呢。”
小狄抽泣着说道:“姑姑对小狄很好啊,就好像阿爷和闲哥哥对小狄一样好。”
“那就别哭了,哭一个小花脸就不漂亮,不漂亮怎么做新娘子?”
张婉承笑着说道。
小狄想了想认真的说道:“小狄不哭,小狄还要做闲哥哥新娘子的。”
李闲尴尬的笑了笑,颇有些手足无措。
张婉承瞪了他一眼道:“怎么?你还不乐意?信不信现在我就阉了你送到大兴城去做太监?”
李闲心中叹道:这个时代其实没什么不好的,虽然没有那台破电脑,没有破电脑里那无穷尽的步兵片子,没有饿买瑞啃的垃圾快餐,没有苹果手机,没有奔驰宝马没有高楼大厦。但有咱当初最嗤之以鼻现在也不得不接受的包办婚姻不是,尤其是,如小狄这般漂亮的小女孩就算长大后再出落的失败,也不会比刘亦菲丑吧?
只是,心理年纪已经超过二十八岁的李闲,怎么都感觉很别扭很别扭。
但他却不会表现出什么,在红佛面前,他只会如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点头,就好像嗑了药丸一样。
老里正陈小刀被人扶着的走出院子笑道:“快进屋子说话,怎么都在外面站着。”
李闲第一次见到这个传说中能一口气喝掉二斤米酒中间不打嗝的好汉,他实在没想到陈小刀已经不小成了这个样子。被人搀扶着还颤巍巍的样子,是不是一斤米砸过去就能砸他一个四仰八叉?二斤酒?这好汉那瘪瘪的肚子是怎么装下的?再者……那张笑起来如同一朵盛开菊花的嘴……真的那么强?
陈老汉让村民们带着铁浮屠的人去包扎伤口,领着张仲坚等人进了院子。
主动担任煮茶工作的张婉承,李闲第一次发现她如此温婉淑女的一面。端庄而秀美,动作轻柔舒缓,就算不喝那茶,仅仅是看着如玉美人煮茶也是一种极难得的享受了。纤纤玉手,烹茶煮酒,还有什么比这更让男人兽性大发……呃,心神宁静的事呢?
“律臣,你怎么会来的?”
张仲坚好奇的问道。
达溪长儒看着张婉承煮茶的动作似乎入了迷,过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说道:“正是为了奚人的事才回来的,你也知道,前些日子我正在奚人的部落中。”
张仲坚问道:“那你可知道,奚人为什么突然一改性情,这么频繁的偷过长城来打草谷?一直以来,奚人都是最温和的草原民族了。汉人的行商即便带了大批的货物独身到他们的部落去,他们也不会起了歹念杀人夺财。你正巧在奚人的部落,应该知道他们那边发生了什么事吧?”
李闲也坐直了身子,侧耳倾听。
达溪长儒叹道:“奚人那边什么事都没发生……他们根本就不曾派人南下过。奚人大埃斤阿会锡林也很惶恐,不知道是何人冒充奚人作恶,他惧怕大隋对其部落发兵报复,我南下之前还特意求我帮忙查清楚是何人陷害他们部落。奚人虽然善变奸诈,但胆子却小,他们不是温和,而是不敢贸然与大隋为敌。奚人五部加在一起至多也不过拼凑出三万骑兵而已,如何敢于大隋作对?”
达溪长儒叹了口气道:“这件事只怕……另有隐情。”
李闲诧异道:“奚人善变狡诈,莫不是那个阿会什么在骗你?”
达溪长儒道:“奚人五部埃斤都在莫贺拂部商讨对策,他们惧怕大隋出兵讨伐,已经在商量着是否向北到横水去抢霫人的草场了。”
张仲坚皱眉道:“看来……要到渔阳县城里走一趟了。”
李闲忽然想起一件事来,算算日子,正是大业六年,难不成这件事和隋炀帝征讨高句丽有关?隋炀帝杨广第一次征伐高句丽正是从大业六年开始准备的,却一直拖到了大业八年才出征。难不成这次渔阳郡的事情,是大隋为了清理奚人而故意布置的一场阴谋?可是不曾记得史书上,大业六年隋炀帝对奚人用兵啊?还是自己忘记了?还是……这样的一场小战争,根本就没有记录下来?
李闲也有些诧异了。
可不管怎么说,渔阳郡守裴炎做的过了!
第十章 莫非是他
第十章莫非是他
渔阳郡治,渔阳县,也就是现在的天津蓟县。渔阳往东就是燕郡,燕郡临辽水,辽水再往东就是高句丽的疆土。大隋开皇三年的时候文皇帝杨坚下旨,渔阳,燕,都废郡为县,归幽州管辖。到了大业三年的时候,大业帝杨广又重新将这两地改为郡,皇帝父子俩愿意折腾,郡也好县也好,没什么大不了。
渔阳县城算是一座半军事化的城池,因为紧邻边塞,渔阳的郡兵等同于边军,所以武器装备和人员数量都比一般的郡兵要强大不少。渔阳有郡兵四千,除了守城之责还要巡视北长城。领兵的是渔阳郡丞,姓崔,名焕,字辽远。
崔焕练兵还是很有一套的,据说他当年他是大隋伐陈时候,楚国公杨素的一名亲兵队正。换句话说就是在朝廷里有硬关系的人,虽然楚国公杨素在大业二年的时候就病死了,但毫无疑问,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杨素之子杨玄感为礼部尚书,深得大业帝杨广的喜爱。所以渔阳郡守裴炎对崔焕也很尊敬,虽然他比崔焕的职务要高。
渔阳县城门,进进出出的有不少行商。各地的行商很多人选择自渔阳出关,到奚人的部落交易。辽东的参客也有不少到渔阳来出手药材的,所以渔阳城内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尤其是杨广以圣可汗的名义宣布所有进入大隋的客人一律酒饭免费之后,渔阳城里的外族人倒是比汉人还要嚣张跋扈。
也不知,因为这一条荒唐命令,有多少家酒楼客栈倒了闭。
张仲坚带了李闲,伏虎奴,陈雀儿,骆缚,一行五人扮作行商进了渔阳县城,李闲不是第一次到边关附近来,当初在燕山中也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对那些卷发碧眼的外族人并不会好奇。更何况,他上一世的时候对施瓦辛格,史泰龙这样的型男还是很欣赏的,对梅甘福克斯这样的美女也是有过幻想的。
交了税银进城,李闲不由得想到,外族人一律免费,自己人却要交各种税赋,这大隋的贸易逆差得有多大?
不过他这也是瞎担心,汉人的一切在草原上都是有销路的,尤其是蜀锦和铁器。要知道在草原上,草原人最爱蜀锦颜色艳丽而且厚实,行商能以几倍的价格从草原人手里换来银角和玉器。若是用一口铁锅做聘礼的话就能娶到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而且女方家还得高些得睡不着觉。
曾经有一个幸运的行商,带了一些纸张到了霫人部落。同行的伙伴嘲笑了他一路,纸张不好运输容易破损且草原人也没几个会写字的,要纸张干嘛。结果到了霫人部落后,谁想到那霫人首领的妻子竟然是个汉人世家出来的女子,听说有笔墨和纸张,立刻派人用整整一小口袋的银器将那些纸张笔墨换了来,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选了一个客栈,张仲坚对李闲道:“不让你来,你偏要跟来,我和骆缚他们出去探探路,你就在客栈里等着吧。”
李闲撇嘴道:“师父要带我去弱洛水寻找打造长刀的陨铁,这一走指不定要多久呢。怎么也得多带些东西吧,你给我些肉好,让小鸟哥陪我去买些必备品什么的。”
达溪长儒收了李闲为弟子,要带他弱洛水契丹人那边碰运气。当年达溪长儒到了契丹人的青牛湖时曾经寻到一大块陨铁,因为不好携带就沉到了湖底。达溪长儒要教李闲刀法,就想起那块陨铁来了。打算带李闲到青牛湖去寻找那块陨铁给他打造一柄趁手的长刀,李闲就想到渔阳县城来采买些东西带着。
张仲坚他们是要来杀人的,李闲不厌恶杀人,尤其是杀坏人。但他对杀人这事也没有什么瘾头,所以郡守府那趟活他原本就没打算参与。
张仲坚拳法刚猛霸气,偏偏李闲的身子瘦削了些,或许是没出襁褓的时候在雪地里受了寒,虽然这些年他一直在苦练,可身子骨确实算不得十分坚挺。张仲坚的拳法太过霸道,李闲现在虽然比同龄人身体要强壮不少,那种非人的拳法却还是练不得。幸好张仲坚还能教李闲弓箭,幸好李闲还有一个小手段层出不穷的红佛姑姑。
“你就陪着他吧,郡守府我和虎奴,骆缚三个人去就够了。”
张仲坚对陈雀儿说道。
陈雀儿点了点头,铁浮屠里最能打的三个人去找裴炎的麻烦,确实用不着自己再跟着搀和了。再说,还有前日便进城来探路的兄弟们在,没必要担心张仲坚他们。倒是对于李闲将要远行,陈雀儿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张仲坚转身要走,陈雀儿一把拉着他道:“大哥,你忘了件事。”
张仲坚皱眉道:“还有什么事?”
陈雀儿伸手:“给钱!”
张仲坚瞪了他一眼道:“你没有?”
陈雀儿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有,但那是我的……我还有用!”
张仲坚从怀里摸出一包碎银子丢在陈雀儿身上:“我看以后也不要叫你小鸟了,就叫公鸡!”
大隋的通用货币是五铢钱和绢布,银子虽然流通很少但是硬性货币,且带银子比带五铢钱要方便。出门若是带着几十贯钱,就得推着小车了。大隋开皇年间铸造的五铢钱分量足,铜质好,每千钱重四斤二两。文帝杨坚曾严令各关置百钱为样,凡不合乎标准的铜钱一律销毁重新铸造。不过到了大业皇帝杨广,铸造的五铢钱虽然分量上依然不变,但却掺杂了大量的锡和铅,百姓们习惯称其为白钱。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枚肉好,若是换白钱,最少也能换一千六百枚。
这一包散碎银子若是换成肉好的话,真的需要用推车来推了。
伏虎奴从怀里也摸出一包银子塞给李闲道:“我没空去转转买礼物送你了,你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吧。”
李闲笑道:“虎奴哥威武。”
骆缚只有二十五岁才过,平日里大手大脚的惯了存不下钱。他从怀里摸出一片金叶子递给李闲道:“这个送你,换几身漂亮行头还是足够的。”
李闲却不敢收:“三十七哥,这可不能收!”
李闲知道骆缚淡看钱财,有多少花多少,惟独这枚金叶子却一直留着。这是骆缚的母亲临死前交给他,是让他给将来过门的媳妇做聘礼的。
骆缚笑了笑道:“终归是身外之物,咱们这样的人,哪里有女子肯嫁,整天刀头上舔血,再说我也没打算过娶媳妇,那是祸害人家。你若是不想花了,就留着吧。就当我送你的拜师礼物了,别给三十七哥丢人!”
李闲叫骆缚三十七哥,是因为骆缚在铁浮屠中论年纪拍在第三十七。
张仲坚道:“骆缚给你,就收着吧。他说的没错,达溪长儒是刀法大家,别拜了名师却练不出本事来,丢了咱们铁浮屠的人!”
李闲重重的点了点头。
张仲坚三人走后,李闲眯着眼睛看着陈雀儿道:“小鸟哥,你打算送我什么礼物?”
陈雀儿神秘兮兮的一笑道:“真以为你小鸟哥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我要送你的礼物你绝对想不到!走,带你出去转转!”
两个人出了客栈在大街上闲逛,陈雀儿一边四处打量一边嘀咕:“怎么这地方穷成这个样子,连一家像样的都没有。小闲,你前几日才过了十一岁生日对吧,这临别的礼物也算给你庆生的贺礼了。对了,达溪长儒给你取的表字是什么?”
李闲别扭的笑了笑,无奈的说道:“悟空……”
陈雀儿没注意李闲的表情,一边寻找目标一边问:“悟空,挺好,为什么你当时反应那么大。”
李闲心说我能解释的清吗?
“李悟空,很好很好,反正我是想不出这样有意义的字来。”
李闲在心中暗叹,有个屁的意义?悟空这两个字只有一个意义已经很久很久了。
李闲当时拼死反对,坚决要求换两个字。达溪长儒也很诧异,不明白为什么李闲对悟空这两个字如此反感。倒是恼了红佛,她揪着李闲的耳朵说道:“长者赐,不可辞,你这孩子是不是又欠揍了?还不拜谢你师父赐你的表字!”
李闲被按着跪下去,然后咬着牙说道:“悟空多谢师父,咱们现在就去高老庄和流沙河吧。”
当然,除了他自己,谁都以为他在发疯。
李闲安慰自己,忍了吧,认了吧,总算不是悟能。
“小鸟哥,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李闲问。
陈雀儿嘿嘿笑了笑道:“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正说着,忽然听到不远处一声赞叹:“好标致的少年郎!”
感慨了一声后,那人又说道:“妹妹,你不是一直好奇嗣昌他什么摸样吗?为兄告诉你,嗣昌年少的时候比起那边那少年来,虽然略有不足,却也相差不多了。”
李闲一怒,心说大街上如此明目张胆的议论人家长相,难道当我是发廊妹?他转头往声音来处看去,却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锦袍男子,正在看着自己。这男子身材中等,很匀称,一身天蓝色锦衣,面目干净,看起来十分爽朗。那男子身边还站着一个十三四岁年纪的少女,穿一身鹅黄色的衣裙,出水芙蓉一般。那少女明眸皓齿,正好奇的打量着李闲。
见李闲的表情有些不善,那年轻男子微微欠了欠身子说道:“小兄弟莫怪,这渔阳城里皆是面目可憎之辈,难得见到小兄弟这样的俊少年,一时失态,还请多多海涵。”
这男子笑容真诚,眼神里也没有戏谑,如此一来,李闲反倒不好发作。人家夸他漂亮,难道他还能破口大骂?
对那男子回了一礼,李闲又看了一眼那漂亮的少女,心说十三四的少女果然是“花骨朵”啊,小,太小了些。
李闲转身离开,听到那男子轻声道:“颇有礼教,想来也是大户子弟出身,不过看他着装……只怕也是家道中落,可惜了。”
李闲气,他刚要转身开骂,忽然见一个虽然瘦削但气势不凡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那青年公子和如花少女连忙行礼道:“父亲。”
那中年男子板着脸说道:“毗沙门,怎么带你妹妹下车来了?”
那年轻公子连忙说道:“孩儿知错了。”
那少女对中年男子解释道:“父亲莫怪哥哥了,是我求哥哥带我下车来透透风的。”
中年男子叹道:“千里迢迢而来,确实辛苦憋闷了些。上车吧,咱们还要赶路,你母亲还在车上等你回去。”
“父亲,离怀远镇还有多远?”
年轻公子一边走一边问。
“还要走几天呢。”
看着那几个人渐渐走远,李闲的眉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他摸着下颌,盯着那中年男子的背影自言自语道:“毗沙门?怀远镇?莫非是他?”
第十一章 线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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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线装版
李闲看着那几个人上了马车,然后渐行渐远。脑子里有些混乱,一时间不好确定自己的猜测对不对。他前世不是历史学家,所以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大业六年就到了怀远镇的。
李闲笑了笑,心说自己这回算是看见一个活的皇上了。那个中年男人有八成的概率就是李渊,至于那个年轻的公子,毗沙门这个小名很有个性,所以李闲记得,应该就是那位倒霉的隐太子李建成了。那个如花似玉的少女,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平阳公主?至于李建成嘴里所说的嗣昌……李闲却不记得柴绍的表字是不是这个。
“悟空,你在看什么?”
陈雀儿见李闲盯着远处看问道,他刚才看到一个卖饰品的摊位上竟然有一串狼牙做的项链,于是就买了下来,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那边妖气,我去去就来。”
李闲撇了撇嘴:“小鸟哥,你能不能不要叫我悟空?”
“妖气?”
陈雀儿嘿嘿笑了笑道:“悟空怎么了,我觉得这两个字不错。”
李闲问:“如果有一只会七十二变的猴子也叫悟空,猴子,是猴子,你还觉得这名字好吗?”
陈雀儿皱眉:“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李闲苦笑:“你知道就好了。”
他岔开话题道:“到底要带我到什么地方去?”
陈雀儿一指不远处的一座两层木楼的建筑,一脸邪恶笑意:“就是那里了!”
李闲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立刻石化。
那座小楼显然已经年头不少了,颇为老旧。窗户开着,门也开着,有几个女子在窗口搔首弄姿,其中竟然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基辅罗斯人。那小楼挂着一块牌子,上面那三个字李闲不止一次在电影电视剧中见到过。
怡红院。
全国连锁啊
“小鸟哥……我才十一!”
李闲站住,说什么都不肯再往前走。
陈雀儿谆谆善诱的说道:“悟空,不要这么害怕啊。那楼里都是软玉温香的美人儿,又不是什么吃人的妖精。你现在虽然还小,就当熟悉情况了。再说,那些美人儿见了你这样一个漂亮的少年郎,就算不要钱也得把你伺候好了啊。”
李闲撇嘴道:“要是妖精就好了!不去不去,打死也不去!”
陈雀儿道:“悟空,相信小鸟哥,保证你不虚此行。”
李闲挣扎道:“我要是信了你,我就对不起我自己的小鸟。小鸟哥,你是想让一群欲求不满的大妈玩死我吗?你看看,窗口上那个金色头发的女人,血盆大口,我现在可没实力口-爆了她!小鸟哥你行行好,我请你去喝酒好不好?”
陈雀儿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拉了李闲在几个青楼女子的欢笑声中进了怡红院。
“呦,这位公子,带了儿子一块来快活吗?好情调啊!”
“快活你一脸!”
李闲骂道。
那青楼女子咯咯的骚笑道:“一脸?小家伙你想怎么我一脸?奴家这两日正好缺了珠粉,不如小家伙你弄些童子精来擦擦?只怕……你现在还没存货呢吧,哈哈。”
陈雀儿一把将那女子拉过来说道:“再敢胡言乱语,信不信我杀了你?”
那女子娇笑道:“公子……你弄死我吧。”
这时几个青楼女子围过来,看着李闲不住的笑。
“哎呀,好俊俏的少年郎!”
“这副面孔,若是再长大一些还不迷死人吗?”
“少年郎,来,姐姐疼你。”
几个青楼女子伸手在李闲的脸蛋上胡乱的摸着捏着,李闲左躲右闪,终于明白一掐一股水其实并不是男人的专爱。那些女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小年纪就来青楼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清秀俊美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捏捏脸的标志少年郎。她们母爱大发,将李闲团团围住,恨不得将他吞进肚子里去。
陈雀儿从怀里掏出一大把碎银子放在桌子上道:“老鸨呢?去,找几个漂亮姑娘来伺候我家公子。若是我家公子高兴了,有赏!”
几个青楼女子一起尖叫起来,使劲将李闲往自己怀里拽。
“小公子来姐姐这边,姐姐这里有软软的东西给你捏。”
“小公子,姐姐帮你吹好不好?保证你喜欢。”
“小公子,还是到我这里来吧,她们那里都能放进拳头了,姐姐这里只能进去舌头。姐姐疼你好不好?”
“去,你这死妮子!是大象舌头吧?”
李闲虽然并不反感这种气氛,上一世的时候有钱没胆子到这样的地方玩玩,万一被警察叔叔抓了也就身败名裂了。每次路过那些什么什么足疗保健的门口,李闲都会忍不住往里探头看看。后来上了大学,才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被一个如狼似虎的师姐将他的宝贝开了光。自此之后李闲也算是花丛中翩翩飞舞的浪子蝴蝶,没少接触各种各样的花蕊。这一世李闲倒是有钱也有胆子,奈何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成年心,少年身,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了吧。
以他的本事将那些青楼女子推开不是什么难事,可是李闲偏偏无法下手。才试着推开其中一个,两只手却恰到好处的推在两团柔软上引来一声**呻吟。他一边躲闪一边解释道:“我喜欢热情奔放的女子,奈何你们来早了几年。”
“小公子,是你来早了几年吧!哈哈!”
陈雀儿却很不仗义坐在一边哈哈大笑,抱着一个女子上下其手。
“都闭嘴!”
就在李闲渐渐不支,眼看就要被轮了的时候,一声清冷的轻斥在二楼上响起。围着李闲的姑娘们立刻平静下来,李闲趁机脱身整理了一下衣服朝楼上看去。一个穿着水绿色衣裙的丫鬟站在楼梯口,扫了那些青楼女子一眼后看着李闲说道:“叶大家说,请这位公子上楼说话。”
那些女子顿时萎靡了下来,依依不舍的看着李闲却也不再拉扯。也有几个女子往楼上一个房间看去,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一个女子撇嘴道:“叶大家也来和我们这些没品的人抢生意了?还是看上了这雏?”
十四五岁年纪的俏美丫鬟冷声道:“你再多说一个字,信不信我撕了你的嘴?叶大家的事,难道你们还想管不成?”
那丫鬟很强势,围在李闲身边的青楼女子虽然表现的很不忿,却也没人再敢拉着李闲不放。一个已经脸上已经能看到不少皱纹的女子松开李闲的手,声音很低冷冷的说道:“现在你红火,人人都捧着你,难不成你就没有人老花谢的时候?今日站的高,明日摔得越疼。”
绿衣丫鬟没听到那女子的话,她对李闲福了一福再次说道:“叶大家请公子上楼说话。”
李闲指着鼻子问道:“你确定是叫我?”
他不怎么相信,一个被称为大家的青楼女子会对自己这样一个青涩小子感兴趣。既然被称为大家,就是花魁一般的人物。无论怎么想,李闲都没想到自己除了脸蛋之外有什么吸引人的。可是这这个地方,脸蛋去掉第一个字才比较有用。可是偏偏李闲现在那个东西还没有产量,虽然……
李闲扯了扯衣服,将下面那点羞涩的鼓起遮挡住。
已经能挺起了,离喷薄还远吗?
“公子请。”
俏美的丫鬟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李闲想了想,心说既来之则安之,难道我还怕她给我用吸的不成?
李闲看了一眼陈雀儿,陈雀儿示意他放心,自己就在这里,不会出什么问题。李闲点了点头,对那丫鬟笑了笑,举步走上楼梯。俏丫鬟在前面带路,走到最里面转过弯,再走一段,李闲赫然发现竟然已经到了楼子外面。顺着搭建起来的路,能走到不远处的一个独立的阁楼里。
李闲走到门口,那丫鬟推开门说道:“小姐,公子请来了。”
“公子请进。”
绿衣丫鬟请李闲进去,然后她转身往另一处地方走了。李闲整理了一下衣服,举步走了进去。一进门,一股淡淡的馨香就传进李闲的鼻子里,这香味很特别,李闲确定不是迷香,但却让人脑袋有些晕晕的。很舒服的味道,这种味道进了鼻子,立刻就会感觉仿似有一只轻柔的小手在挠着心一样。
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子,如画中人物一般,静静的坐在椅子上,也不抬头,依然看着手中的书册淡淡的对李闲说道:“你坐吧,一会儿就可以走了。”
这女子很美,这是一种跟这青楼其他女子截然相反的美。恬淡,还带着一点冷傲。白皙的脸上是一种圆润的美,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将那一双明眸挡住,小巧秀气的鼻子,一点红唇,正是那种令牲口们见了就想撕裂衣服的类型。李闲仔细的看着那女子,在心里做出判断:这是一头女王,果然还是要用撕的才爽啊。
“一会儿就可以走了?”
李闲笑了笑:“那你把我请进来做什么?”
一袭鹅黄色衣衫的女子微微皱眉道:“只是不想看着你被那些女人弄脏了,这地方不是你应该来的,坐一会儿就离开,若是真的想,再等几年来也不迟。”
李闲恼火:“你怎么知道,我就不喜欢她们?你又怎么知道,我是不是正打算钻进哪一个的香闺里?你知不知道,你有可能是破坏了一件两厢情愿的好事?”
那女子终于抬起头,淡淡的看了李闲一眼道:“你的眼睛很干净。”
“就这么简单?”
李闲大感荒谬,我的眼睛干净?上辈子就已经到有码能看出无码境界的眼睛干净?那在你的思想里,纯洁的意思是不是纯黄色的少妇白洁?干净……老子才擦了眼屎倒是真的!
令李闲感到抓狂的是,说完了干净这句话之后,那女子竟然再也不开口,只是低着头看着那卷书册。李闲虽然站在那里,可是在她眼里就好像空气一样。李闲想发作却又发作不了,心说老子忍了,大不了几年后再来收拾你。
“在看什么这么专注?”
李闲凑过去问:“线装版的金瓶梅吗?”
第十二章 达溪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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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达溪长儒
不一会儿,那俏美的丫鬟端着一杯茶回到屋子里,放在李闲身边的桌子上说道:“公子,请用茶。”
李闲弯了弯腰真诚的说道:“谢谢姐姐。”
那丫鬟俏脸一红,瞪了李闲一眼转身走到那位叶大家身边站好。李闲心说你我叫你姐姐,你瞪我做什么。这一主一仆还真是奇怪,都很没礼貌。他却忘了,之前在楼下的时候,他有一屋子的姐姐。
见那两个女子都不理自己,李闲尴尬的笑了笑,走回去坐下,端起那杯热茶喝了一大口,然后裂开嘴吐出舌头使劲的抖。见他被烫了嘴,那俏丫鬟捂着嘴笑了起来。李闲是怕失礼才没把那口水喷出来,硬着头皮咽了下去。嗓子里被烫的一疼,倒是小腹里那股火被灭了个一干二净。
“糟蹋了我的雨前好茶。”
那淡雅女子抬起头微微皱眉:“你可以走了。”
李闲站起来微微弯腰,然后转过身一言不发的出了房门。那女子见他走的干脆倒是微微一愣,随即笑道:“有意思的小家伙。”
李闲顿住脚步,回过身看着那女子一本正经的说道:“总有变成大家伙的时候。”
那女子似乎对他这样带着点挑衅意味和恶趣味的话并不生气,反而妩媚一笑道:“那等到那个时候,你再来找我好了。到时候我再看看……是不是真的很大呢?”
这一笑,能祸乱众生。
李闲被这女子的笑容迷的一怔,艰难的咽了下口水。这女子之前坐在那里看书,样子淡然素雅。忽然展现这妩媚到了极致的一笑,勾引到了极致的一句话让李闲真的很不适应,这暧昧玩的,太强大了吧。李闲吸了口气,然后挺起胸脯说道:“偏不给你看!”
然后,李闲转过身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
被称为叶大家的女子轻移莲步到了门口,看着李闲的背影笑了笑。她伸手理了理额前垂下来的发丝,眼神变得有些朦胧。“真的和他很像。”
“小姐,要不要留下他?”
绿衣丫鬟低声问道。
叶大家笑了笑道:“终究不过是个小孩子,和他小时候长得颇为相似罢了。算了吧……嘉儿,外面要下雨了,拿一把雨伞给他。告诉他,以后还是不要随随便便进这种地方来了,男子要想被人看得起,最终要看的……还是他的前程有多大。”
叫做嘉儿的小丫鬟应了一声,从门口拿了一把伞追了出去。
李闲板着脸走出怡红院,不理会埋怨这么快就把他银子花光了的陈雀儿。才走出没几步,嘉儿追出来将他叫住,将雨伞递给李闲道:“叶大家让我告诉你,若想被人看得起,终究还是看你的前程将来有多大。”
说完,嘉儿小跑着回了怡红院。
李闲握着伞怔怔出神,心里苦笑道,你说的这种大,比我说的那种大,果然要难上百倍千倍。
陈雀儿凑过来低下头问道:“怎么了,“小公子”,被人瞧不起了?”
李闲摇了摇头道:“没,只是和一个无聊的人打了一个无聊的赌而已。”
陈雀儿见他精神有些不振,于是歉意的说道:“都怪我,本想着带你玩一回刺激的,也让你临走之前乐呵乐呵,没想到这里的女人真让人失望,你若是生气,小鸟哥现在去拆了那座破楼给你出气怎么样?”
李闲笑了笑道:“没,这里的人……都不错。”
两个人选买了一些东西就开始往回走,李闲也有些提不起兴致,只是不断的回想着那个被人叫做叶大家的女子。他想了想很久也没想明白,为什么那样一个出众的女子,会出现在那样一座肮脏的楼子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哪个破落的世家女子流落到了青楼,虽然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但李闲能看得到她眼神里的落寞和孤寂,这样的女子,会不会和某一个男人有什么凄美的故事?
又是什么样的男人,狠心把她那样的女子丢弃不顾?
“该杀!”
李闲走着走着忽然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
陈雀儿面露难色:“现在去杀?不好,弄不好会坏了大哥的事,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回来,把那一楼子的妖精都杀了替你出气!”
李闲怔住,随即笑了笑道:“走,小鸟哥,咱们回客栈去喝酒。”
两个人回到客栈让小二送了一些酒菜到房间里,两个人开了窗子,看着大街上的风景一边喝酒一边等张仲坚他们杀人归来。他们在客栈里住下,不过是为了今天无法下手而做的准备。万一张仲坚他们今天找不到机会,那就只好住下来再等。不过先进渔阳的兄弟们已经查出,裴炎每天从衙门回家的路线和时间。杀一个没有防备的郡守,对于铁浮屠的人来说并不算什么难事。
李闲虽然年纪不大,但酒量却是惊人。真要是一对一的较真喝起来,陈雀儿不是他的对手。这个时代的酒对于李闲来说不难接受,在他看来比啤酒的度数高不了多少。但喝起来比啤酒好喝多了,带着些许甜味。
两个人喝了一斤半酒的时候,忽然大街的远处一阵大乱。
李闲的眼睛逐渐眯了起来,随即将放在一边的大包裹拉了过来。陈雀儿也从包裹里将横刀抽出,裂开嘴笑了笑:“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大哥他们的手艺越来越潮了。”
李闲不说话,将包裹打开,将那张已经颇为陈旧的步弓取了出来,然后将箭壶放在窗边。不多时,就看到潮水来了一样,大街上的混乱从一头快速的蔓延过来。街上的行人开始尖叫,开始四散奔逃。
张仲坚他们三个人迈开大步跑了过去,后面竟然是一队至少二百多人的骑兵!
李闲低声骂道:“妈的,难道一个屁大的县长上下班带着一个团的警卫员?”
“不对劲,渔阳郡兵的反应怎么会这么快?”
陈雀儿皱眉道。
李闲将一支箭搭在弓上,看着渐渐接近的骑兵说道:“我杀人,你抢马!”
陈雀儿点了点头。
嗖!
从李闲第一支箭出手到第五支箭射出,所用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五名骑兵被羽箭射落,骑兵被羽箭袭击立刻停了下来,战马的嘶鸣声响彻大街。李闲的发箭速度太快,一时间骑兵很难判断出有附近埋伏了几名弓箭手。领队的旅率大喝一声,骑兵们整队,准备靠速度冲过去。李闲瞄准那名旅率,十几米左右的距离射杀那么大一个靶子,对于李闲来说没有丝毫难度。
嗖,一箭激射而出!
噗的一声,那名旅率被射穿了咽喉而死。
骑兵一乱,立刻有人发现了李闲的位置。
陈雀儿大喝一声,从二楼直接跃了下去。他凌空将一名冲过来的骑兵砍死,然后一脚蹬在那匹战马上消掉下坠的惯性,原地一滚挥刀将一匹战马的两条前腿削断,那战马一声悲鸣往前扑倒,陈雀儿顺势一刀将那落马的骑兵砍死。横刀砍在那骑兵的脖子上,血瀑布一样涌了出来,溅了陈雀儿一脸的血。
这时,埋伏在大街上的铁浮屠马贼也杀了出来,虽然只有五六个人,但却凶悍异常。骑兵们被杀了个措手不及,立刻就有不少骑兵落马被砍死。马贼们杀人夺马,动作干脆利索。上了马背的马贼才是马贼,他们的战斗力立刻又攀升了一大截。包括陈雀儿在内的七名马贼杀死官军之后,纵马往前冲去。陈雀儿在窗下喊了一声,李闲纵身从二楼跃了下去。陈雀儿接住李闲,李闲身子一翻反着坐在半个马鞍上。他与陈雀儿背对背,陈雀儿一手控制着战马,一手抱住李闲的腰。
李闲面对后面的追兵接连发箭,顷刻间就又射杀了数名骑兵。
众人追到城门口的时候,张仲坚,骆缚,伏虎奴三个人已经将城门口的郡兵砍翻,马贼们将张仲坚三人拉上马背,出城门后纵马狂奔。李闲朝后坐着,行云流水一般将羽箭一支一支送出去。后面的骑兵不断有人落马,但依然紧追不舍。
“怎么这么难缠?”
李闲皱眉道。
张仲坚坐在一名马贼的后面,伸手要过李闲的硬弓,拉弓如满月,一箭将一名追兵的头颅射穿。头骨坚硬,这一箭透脑而出,由此可见张仲坚的臂力和箭术有多强悍。老师若不是这样嚣张,李闲的箭法也不会如此出众。射箭并不是有劲就行,风力,角度,距离都必须考虑到。而在疾驰的骏马上想要射准就更难了。
“运气差而已,刚砍了裴炎的脑袋,正巧渔阳郡丞带着一团骑兵巡防回来。”
张仲坚解释道。
“追得这么紧,难道他们不怕死?”
李闲一支一支的将箭递给张仲坚。
箭壶里的箭很快告罄,张仲坚笑了笑道:“渔阳郡守崔焕练兵有一套,他不下令,那些骑兵就会一直追下去。”
李闲道:“那你还笑得出来?难道让他们一直追到八仙山去?”
张仲坚摇了摇头:“他们追不到八仙山,达溪长儒就在前面林子里接应。”
林子里有血骑,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铁浮屠的人从林子边上跑过去,后面的渔阳骑兵才冲过来,忽然从树林中射出一片箭雨,当先的几十名骑兵立刻就从马背上跌了下来。达溪长儒带着铁浮屠和血骑一百五十多人的队伍从树林中冲出,立刻就将那些渔阳郡兵杀得乱作一团。
李闲看着达溪长儒挥刀砍落一名骑兵,撇嘴道:“大隋的将军砍大隋的兵,他怎么下得去手?”
张仲坚叹道:“他哪里还认为自己是大隋的将军?弘化那一战,若是有人救援,他的骑兵会血战三日夜才突围出来?斩敌万人的功劳,倒是成全了别人加官进爵!”
李闲默然。
第十三章 你着急吗
第十三章你着急吗
回到八仙山,除了铁浮屠伤了几个兄弟之外,其他人竟然都是毫发无损。这样的战绩并不是说血骑和铁浮屠的人全都强到了以一敌百的境界,主要还是因为渔阳郡兵没有想到贼人竟然敢这么嚣张的直接冲出来。渔阳郡治下从来就没有这样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凶悍之徒,都是从血河里爬出来的恶魔。
“我带铁浮屠的兄弟们到燕山去躲躲,李闲就交给你了。”
张仲坚拍了拍达溪长儒的肩膀说道。
达溪长儒点了点头道:“我把血骑也留给你。”
张仲坚摇了摇头:“你还是都带着吧,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李闲出什么事。老尼姑的话还是有几分可信的,契丹人生性如狼,没有血骑,我也不放心你们两个。你的兵老子也不见得指挥的动,给我也是白给。”
达溪长儒嗯了一声,忽然问道:“真龙转世的表字是我给取的,这是不是很有面子?”
张仲坚撇嘴道:“别想拿这事压我,他还是老子养大的呢。”
顿了顿,张仲坚肃然道:“这件事还是先别告诉他,天下承平,他太早知道了反而不好。等以后再说吧,老尼姑临死时说大隋只剩下十几年太平,天下终究会姓李。我只是想不通,她为什么要当着杨坚的面说这些话。若不是那样,十年前我的兄弟们也不会死那么多。陈雀儿那一身伤,其实老尼姑有一半的罪过!”
达溪长儒想了想怅然的说道:“报复吧,毕竟杨家的人让她失望了。”
“她死了,杨坚也死了,谁知道他们之间当初有过什么约定,不过很显然,杨坚并没有去完成那个约定。”
张仲坚看着远处和小狄说话的李闲,看着那少年脸上爽朗漂亮的笑容:“若是天下一直太平着,你就带着他在弱洛水河畔定居吧。他能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达溪长儒点了点头:“谁也说不好,那孩子,甚至你,我,还有很多很多人,会不会都不过是老尼姑为了报复杨家摆下的棋子?真龙转世……有几分可信?”
张仲坚问:“你心里有几分?”
达溪长儒笑了笑:“我喜欢那孩子,你放心,我不会把我的仇恨放在他肩膀上的。”
张仲坚哈哈大笑道:“那我就放心了,就此分别吧,后会有期!”
张仲坚骑马到李闲身边说道:“老子要走了,有什么要说的吗?”
李闲站起来,微笑着说道:“别死的太早了,若是连给你养老送终的机会都不给我,你亏不亏?”
张仲坚骂道:“滚滚滚!老子看见你就心烦!”
李闲从怀里摸啊摸的,摸出来一个小东西递给张仲坚:“这东西是谁留给我的,我不知道,阿爷你或许知道。你总是说这东西能辟邪保命,我从来都不信。现在换你带上试试吧,我赌它真的不灵验。若是等我从弱洛水回来你还没死,我就信了,你再还给我。”
张仲坚本想拒绝,但看到李闲的眼神他心里一软。将那个小小的玉坠带在脖子上,张仲坚俯身揉了揉李闲的额头:“跟着你师父好好练刀,等你回来的时候,说不定阿爷已经打不过你了。”
李闲笑着抹去眼角的一滴泪:“到时候打烂你的屁股!”
张仲坚哈哈大笑:“我要走了,想老子就到燕山去!”
张仲坚又和红佛告辞,让小狄乖乖的听话。安排妥当之后,张仲坚带着铁浮屠的兄弟们朝着西北方飞驰而去。
李闲拉着小狄的手蹲下来,抹去小狄的泪水说道:“乖乖的,闲哥哥要去很远的地方,但闲哥哥答应你,用最快最快的速度回来接你。听红佛姑姑的话,不要乱跑,不要爬树,下次两只手拍蜜蜂的时候,拍了立刻就要把手松开,不然还会被蜇到的。不要看到蘑菇就去采,有的蘑菇是有毒的。”
小狄哭着问:“闲哥哥……你为什么不带着我一起去?”
李闲笑了笑道:“因为我要去的地方很冷很冷。”
小狄的哭得鼻涕都流出来了:“阿爷不带我,闲哥哥也不带我,是不是小狄很不乖?阿爷和闲哥哥都不喜欢小狄?”
李闲笑了笑:“胡说,你记住,在阿爷心里,在我心里,最最喜欢的就是小狄。”
红佛蹲下里将小狄抱起来说道:“你闲哥哥只是去找一件东西,找到了就会回来了。”
小狄认真的问道:“真的吗?”
李闲点头:“真的,找到就回来。”
红佛从手腕上卸下来一个做工精致的腕弩递给李闲:“把这个带上。”
李闲道:“姑姑原来送了我一个了,这个姑姑还是留着吧。再说……遇到高手,这个东西用处也不大。”
红佛瞪了他一眼道:“带两个总比带一个强,一个射不死,两个说不得就能射死!”
她将腕弩塞给李闲,然后从一边拿起一个小包裹递给李闲说道:“这里面有些你会用得着的小东西,只要运用好了,谁也伤不了你。”红佛看了看达溪长儒:“他也不行。”
“这里面是什么?”
李闲问道
“有一双鞋子,可以弹出刀尖。一件软甲,寻常刀剑砍不破。还有三十四种毒药,配方和药性我都写好了放在一起。一柄短剑,可以藏在袖口里。还有……”
红佛说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将包裹里东西的作用介绍完。
李闲见达溪长儒和血骑已经上马,他也跃上那匹黑马对红佛说道:“姑姑放心,练完刀我就练飞针,练完飞针我就练飞刀,练完飞刀我就练飞剑。”
红佛一本正经的说道:“那柄短剑削铁如泥,你要好好收着。”
李闲问:“就好像韦小宝那样的短剑?”
“韦小宝是谁?”
“一个很贱很贱的人。”
“滚!”
李闲笑了笑,拨马朝着达溪长儒追了过去。
李闲没有回头,他装作听不到小狄的哭声。
这次去弱洛水寻找陨铁打造长刀,其实他明白是张仲坚和达溪长儒想让他到塞外暂时躲避。达溪长儒和张仲坚都以为李闲不知道自己的特殊性,因为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李闲是一个才生下来就已经心智成熟的妖孽。至于为什么非要让自己躲到塞外去,李闲推测,是不是有什么厉害的人物发现他们了。罗艺是知道张仲坚在什么地方的,但是很显然,罗艺并没有将张仲坚的踪迹上报朝廷。
罗艺为什么这么做,李闲不知道。
但他清楚的记得,那一天,雪花飘舞着,老尼姑抱着他交给张仲坚,然后对远处的大隋皇帝杨坚声嘶力竭的喊:“这孩子束发的那一年,这江山就不再属于你们杨家。大隋也就还有十几年的太平,这天下终究会姓李。当年你没有帮我做到的事,这孩子会帮我做到!”
李闲不知道老尼姑要做什么,因为老尼姑还没来得及说就死了。
张仲坚带着他从大兴城逃出来,然后开始亡命天涯。
张仲坚以为李闲不知道,这次他为什么搞出那么大的动静来杀与罗艺勾结的突厥人,杀渔阳郡守,然后又让达溪长儒带着李闲去弱洛水。他完全是可以和达溪长儒一起走到契丹人的地盘躲躲风头的,为什么他非要去燕山?
李闲知道,张仲坚这样做,是故意露出身形来的。他是想把某些人引开,从而让自己变得安全。所以,他也知道这次去弱洛水流域,又怎么可能找到陨铁就回来?到底有没有那块陨铁还不一定呢,不过是张仲坚和达溪长儒商量好的说词罢了。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的卷进大是非中,李闲没有埋怨过什么,既然已经来了,埋怨有用吗?既然已经卷进去了,还能出得来吗?既然上天给我重活一次的机会,那就好好的活下去。无论是谁,都不能阻止我好好的活下去。有这么多对自己好的活着的人,有那么多为了保护自己而死去的人,李闲告诉自己,别怕,谁来找自己麻烦,就杀谁好了。
当一个六岁的孩子第一次拿刀杀人的时候,他的手没有一丝颤抖。那个时候他心里没有太多的恐惧和惊慌,他只是看着那具自己用了十九刀才戳死的强盗尸体不住的揣摩和自责,下一次杀人,绝不能再这么胡乱的用刀乱捅。手一定要再稳一些,眼睛一定不能再闭上。
既来之,且安之吧。
李闲追上达溪长儒问:“弱洛水离这里多远?”
“要走二十天。”
“二十天……不能再快些?”
“你着急?”
达溪长儒问。
李闲点了点头:“着急。”
“急着回来?”
达溪长儒问。
李闲笑了笑:“不……我只是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在走路上。一天就十二个时辰,老天爷多一点都不给。没有资格浪费啊……能快就快一些吧,练刀这种事总比练贱难一些不是一天半天就能成的,总不能到你给我打造出属于我的长刀的时候,我连刀都不会握。”
达溪长儒傲然笑道:“剑?装饰而已,杀人还是要用刀。”
李闲点了点头,笑,笑得很贱。
这世间杀人的手段很多很多,每一种杀人的手段,其实也都是一种保命的手段。杀人的手段学得多一些,保命的手段就多一些。对于如何能保住自己生命的手段,无论是大手段还是小手段,还是多多益善,宁滥勿缺的。至于什么家族二百六十年荣耀,李闲撇嘴,去他妈的吧,别人听你忽悠,老子难道也会信你那一套,神婆?前日才见了李渊,他也是姓李的一个。他才是姓李的那个!
PS:将明很水嫩,很新鲜,鲜的就好像才及笄的少女,才束发的少年,所以需要大家的呵护。如果想让将明出落的更加水灵清秀,那就离不开你们的宠幸收藏吧,点一下而已,却会让此书更快一些的成熟起来。
第十四章 妖人
达溪长儒是个不善言谈的人,一路上李闲问他十句话,达溪长儒有时候连一句都不回答。而李闲似乎并不介意,也不知道他是在喋喋不休的与达溪长儒交谈,还是在自言自语。
在奚人部落采买了补给后,血骑并没有过多停留就又开始上路。长途跋涉,虽然李闲说他一再表示自己急着到达目的地,但达溪长儒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行军。李闲其实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也不着恼,远距离行军,就算血骑的人不爱惜自己,也要爱惜马力。若是有足够的备用战马的话,相信速度会提上去很大一截。他之所以催,仅仅是是因为他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嘴巴闲下来。虽然他叫李闲,但他其实是一个喜欢让自己看上去很忙的人。
路途无聊,如果同伴还是一个沉闷的人,那就更无聊了。如果同伴是一百零五个沉闷的人,如果李闲自己再不多说几句话,他怕自己也会变成血骑一样沉默寡言。都说近墨者黑,李闲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那一百多个伪哑巴传染成哑巴。但李闲相信近猪者臭,他必须尝试一下能不能让达溪长儒变得活泼一些。
终于,当达溪长儒对李闲的胡言乱语忍无可忍的时候,他将腰畔的横刀解下来递给李闲:“如果你真的很无聊,就练习拔刀吧。”
“拔刀?”
李闲皱着眉头将横刀接过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重量。李闲上一世是个兵器爱好者,尤其是刀具十分的喜爱。他曾经网购了一柄唐刀,长一百零二厘米,锋刃七十五厘米,刀柄二十七厘米,但是那刀重量很轻。达溪长儒递给他的这柄大隋制式横刀要略微的短一些,却远比那柄现代的仿制品要沉重。将近一米长的横刀拿在李闲的手里,和他的身材对比看起来有些离谱。毕竟他是一个才满十一岁的男孩,身高勉强达到了一米五多些。
将横刀抽出来,李闲比划了一下问道:“拔刀?是不是这样?”
达溪长儒难得的笑了笑,冷漠的脸上展现的笑容看起来很舒服,有点阳春暖日的味道,只是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李闲如坠冰窟。
“很好,就这样,从今天开始每天拔刀一千次?”
“为什么?一千次,难道你不觉得多了些吗?”
“一千二百次!”
“好吧,一千次。”
“一千五百次!”
李闲嘶吼道:“我已经接受了,一千次!”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你再说一句话,就每天拔刀两千次。”
横刀属于双手刀,在陆地上使用并不显得有什么别扭,但坐在马背上,因为空间的制约所以拔刀这个看起来简单的动作,其实也有些难度。李闲的手臂短,刀身长,要想将横刀拔出来必须尽量的将身子往后仰,这样的话,他拔刀一千次也就不止手臂遭罪了,连着他的小嫩腰都跟着受牵连。
从早晨到中午,李闲完成了六百次拔刀的动作。听起来好像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难的事,但骑在马背上不断的后仰抽刀六百次,真要做起来简直能折磨死人。他的手臂越来越沉,达溪长儒下令休息准备午饭的时候,李闲抽刀的动作已经比最开始要慢五倍以上了。
血骑自发的分成几队,两个小队分出去往各个方向巡哨警戒。其他人下马搜集干柴点火,然后将一路上顺便射猎的野物架起来烤。
李闲咬着牙将横刀入鞘,然后从马背上艰难的跃下来。手臂上的疼简直难以忍受,就好像有一万只蚂蚁附着在骨头上不断的啃咬一样。
“六百零一次。”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面无表情的说道。
李闲呲着牙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抱怨:“刚开始就这么大强度,难道修炼不是循序渐进的吗?”
达溪长儒板着脸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还没有完成,还差八百九十九次。”
他朝火堆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完成不了,午饭就不要吃了。如果到了晚上你还没有完成一千五百次抽刀,晚饭也不要吃了。如果睡觉前你依然没有完成,那么……你也就不必睡觉了。”
达溪长儒转身,看着李闲说道:“但我们不会等你,明天一早还是要上路的。”
李闲咬牙,最终把问候达溪长儒八辈祖宗的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强忍着那种刮骨一般的痛楚,缓缓的将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那柄几斤重的横刀此时如同几百斤重一样,他的手几乎已经掌握不住。就这样,李闲艰难的又抽刀十几次,身上已经被汗水湿透。
达溪长儒熟练的将一只野兔剥皮,然后用铁钎穿了架在火堆上。等做完了这些之后他才对李闲喊道:“我说让你拔刀,是在马背上拔刀,而不是这么站着。所以这十三次不算数。”
李闲的嘴角已经被他咬破,但他没有说什么,一言不发的走到那匹黑色的非纯种博踏乌身边,颤抖着艰难的爬上马背。
阳光笔直的照射下来,照在马背上已经无法挺直腰板的少年身上。看起来李闲已经忘记了自己拔刀多少次,他只是机械的重复着那个动作。当他感觉到眼前越来越黑的时候,忽然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身体,将他从昏厥的边缘拉了回来。
达溪长儒递给李闲一个水袋:“饭你不可以吃,但水是必须要喝的。如果你一口水都不喝,我不保证你会不会熬过今天。我记得我跟你说的是以后每天一千五百次,是每天。”
李闲想抬手接过水袋,却发现手臂已经完全不听从大脑的指挥了。他试了几次,却根本摸不到那个水袋。并不是他的眼花了,而是他的手已经失去了方向感。达溪长儒举高水袋递到李闲嘴边,李闲俯下身子叼住,当一口清冽的带着甘甜味道的水进入他嘴里的时候,李闲甚至错觉这就是传说中的琼瑶佳酿。
一口气喝了半袋水,他贪婪的就好像一只饥饿的小兽终于触碰到了母亲的乳-头一样,全部的**都是索取。
“还差多少次?”
“七百九十次。”
达溪长儒将水袋收好,然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烤的金黄的野兔后腿,在李闲的鼻子面前晃了晃。李闲的视线是模糊的,甚至脑子里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是根本就什么都没想,但他闻到那种诱人香味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张嘴咬了出去。
嗒的一声,牙齿撞击在一起。
达溪长儒将兔肉塞进自己嘴里撕下来一块,很惬意的咀嚼着:“给你闻,已经是破例了。”
李闲费力的裂开嘴笑了笑:“您敢……再破例一次吗?”
达溪长儒哈哈大笑道:“再过一会儿就要继续上路了,在日落之前必须赶到四十里外的一个无名小湖边宿营。祝你好运吧,希望今晚你有的睡。”
李闲撇了撇嘴:“我就说……近朱者赤,您今天的话可真多!”
达溪长儒怔住,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一言不发的走开。
看起来随时有可能从马背上掉下来的李闲竟然还能仰天大笑,就好像一支斗胜了的公鸡一样骄傲。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可以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得意。如果非得精简到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贱。
血骑休整之后继续上路,以血骑的素质下午半天时间赶四十里路并不算难事。但对于李闲来说,这是一种绝对的煎熬。他要一边不停的机械的抽刀,还要尽量保持着身子的稳定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虽然从六岁李闲就已经开始骑无鞍马,并且能做到只靠双腿来控制骏马的方向。可是,现在的李闲连自己的腿都快感觉不到了,又如何能保证黑马的腿不走歪?
幸好,马是一种追随性很强的动物。他的黑马跟在血骑后面倒也不至于掉队,不过李闲却已经掉下来四次了。
达溪长儒再一次将李闲像提小鸡一样提起来放在黑马背上,然后很不是人的在李闲耳边提醒:“还有四百零三次。”
队伍在落日前赶到那个无名小湖边宿营,这个时候的李闲完全是一个已经失去了神智的机器人一样,他的双臂早已经没了知觉,就好像在拔刀的根本不是他一样,李闲甚至错觉自己是在看表演。
血骑的旅率铁獠狼安排骑兵宿营后走到达溪长儒身边,看着黑马上那个摇摇晃晃随时可能第九次掉下来的少年赞叹道:“以他的年纪能有这样的毅力,已经很不错了。”
达溪长儒瞪了铁獠狼一眼道:“不错?就这两个字?你能再找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可以坚持到他那种地步的人来?”
铁獠狼想了想:“不能。”
他认真的说道:“如果是朝求歌这个年纪您逼他这样练功,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逃走。如果是东方的话,他一定会跪在地上不停的苦求您开恩,然后装作昏死过去。如果是独孤锐志的话,他一定舍得对自己下毒,毒到口吐白沫人事不知。血骑四虎,没一个人在那个年纪比得上他。”
达溪长儒没问铁獠狼为什么不说他自己,因为达溪长儒知道,若是换做铁獠狼的话,他未必比李闲做的好,但一定也会坚持下去。一个被吃狼奶长得的孩子,总会比其他人狠一些。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他在心里叹,即便你不是真龙转世,也一定是什么妖孽投胎。
李闲是什么妖?
肯定不是人妖,但……他或许真的是一个妖人。
PS:新书榜是个很蛋疼的地方,很坦白的说不干净的手段肯定比干净的要上榜快。将明两万字的那天猛的的杀到了新书榜第七,我自己都不信。后面发生的事很多人都知道我就不再提了,只能说那是一个很不愉快的榜单。所以将明不打算冲榜,不打广告,也没有其他什么手段,点击很干净,我心里就踏实。帝胄开书的时候每天只有几个点击,十几个,几十个,上百个,到后来日点击五千左右是一点点增加起来的,是靠你们大家的支持。帝胄的成绩是干净的,所以我想保持这份干净。新书榜令人蛋疼,所以上不上榜的无所谓。将明还很瘦,所以暂时也不求红票打赏什么的,大家都留给自己喜欢的作者就好。我只求一个收藏,如果大家书架上还有空位,希望留一个位置给将明。谢谢大家,真心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