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安之
达溪长儒是个有原则的人,当年在弘化军中就是出了名的不讲情面。所以他既然说出李闲做不到拔刀一千五百次就没有饭吃,那么哪怕李闲拔刀一千四百九十九次的时候饿昏过去,他也不会给李闲一口粥喝。
血骑四虎之一的朝求歌今夜轮值,将游骑和暗哨安排之后,无所事事的朝求歌在湖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从腰畔将酒袋子解下来往嘴里灌了一口。虽然已经过了四月,但草原上的夜风依然冷冽刺骨。裹着毡毯的血骑兵在湖边的碎石子上睡着,没有人动,安静的就好像石头。
之所以睡在湖边的石子上而不是睡在柔软的草地上,原因很简单,因为草地上虽然舒服些,但更冷。虽然他们不懂什么叫做科学,但他们有着无比丰富的经验。
那些血骑兵睡的安静的令人惊叹,竟然没有一个人打鼾。没有磨牙的声音,没有砸吧嘴的声音,没有说梦话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就好像……睡了一地的死人。
不打鼾,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血骑兵呼吸道没有问题,也不是他们睡得很深沉,而是因为,不能控制住睡觉打鼾的人已经都死了。
野外宿营,一个鼾声就有可能将敌人引来。
物竞天择,就好像远古时候的长颈鹿其实脖子并不长,跟马的脖子差不多,甚至还要短一些。但那个时候地面上的植被不能让它们填饱肚子,所以它们只能伸长脖子去吃树上的叶子。脖子短的一定吃不到,所以它们都饿死了。
战争不会去适应每一个人,所以每一个人都只能去适应战争。两千多名骑兵仅存一百多人,他们都是喝人血解渴吃人肉果腹活下来的。后来这几年在大草原上游荡,总会有人对他们的战马和甲胄感兴趣。现在活下来的一百零四名血骑兵,谁手上没有十几甚至几十条人命?又有谁没被追杀的落荒而逃过?
清冽的酒进了肚子,却驱散不了严寒。
朝求歌看着那边还在马背上如鬼一样抽刀收刀的少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双手那柄刀,只是他的眼睛里没有什么同情,他之所以盯着,是因为达溪长儒让他数着李闲拔刀的次数。达溪长儒知道那个真龙转世的预言,但血骑兵不知道。他们对于李闲没有什么感情,如果非要扯上一点的话,那么这个少年的毅力会让他们感到惊讶,从而对这个少年产生些许的钦佩来。
朝求歌算了算时间,应该已经过了丑时。他松了口气,心说总算不用陪着那个倒霉的少年熬到天亮了。
一千五。
朝求歌的嘴里轻轻吐出三个字,然后将酒袋子里的酒喝光,站起来朝着那个少年走了过去,他想拍拍那个少年的肩膀对他说:“干得不错,希望你能活下来。”
让朝求歌惊愕的是,他才站起来,那个少年再也坚持不住从黑马上掉了下去,重重的摔倒在草地上,将那匹黑马吓得往旁边跳了一下。不早不晚,刚好在一千五百次的时候他掉了下来,然后死猪一样在地上一动不动。
朝求歌怔住,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
难道,那个少年在这样的状况下,头脑还保持着清醒?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抽刀多少次?而且,在黑马站立的地方,一侧有一块突起的石头,另一侧则是平坦的草地。他没有掉在石头的那一侧,难道那个少年在昏迷之前还能冷静的选择自己跌落的方向?朝求歌原地怔怔的站了足有一分钟,才苦笑着摇了摇头朝那个少年走了过去。
他将那个软得好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少年抱起来放在湖边,然后用毡毯将他的身子裹好。或许是因为对这个少年的好奇,朝求歌失去了困意。他挨着李闲坐下来,想喝酒却发现酒袋子已经空了。
“谢谢。”
已经神志不清的少年忽然艰难的睁开眼,真诚的对朝求歌说了两个字。
朝求歌说:“不谢……你真的记得自己拔刀的次数?”
没有回答。
朝求歌低头看了看,却发现那个面貌清秀漂亮的少年已经睡着了。他的眉头微微皱着,那是因为他即便在睡梦中也能感受到身体上巨大的痛苦。
“真是一个妖孽。”
朝求歌感慨了一声,往后一仰挨着李闲躺了下来。
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血骑兵已经习惯性的醒来,卷好自己的毡毯放在战马上,然后开始准备早饭。达溪长儒走到李闲的身边,在他身边蹲下来,将李闲露在毡毯外面的手臂放回去,然后帮他掖了掖被角。
“等吃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如果他起不来…….就在他的屁股上刺一刀。”
达溪长儒吩咐一名血骑兵道。
少年的呼吸很平缓,只是眉头依然深深的锁着。达溪长儒知道李闲在忍受着什么样的痛苦,哪怕他是在睡梦中。
“屁股没有得罪你,希望您善待它。”
李闲缩了缩身子,没有睁开眼。
达溪长儒笑了笑:“昨晚睡的怎么样?”
李闲吸了吸鼻子,感觉自己可能是着了凉,鼻子有些不舒服:“肯定非常舒服……如果我能睡着的话。”
李闲真的没有睡着,虽然他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虽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杀的心,虽然他眷恋着硬硬的石子地不愿起来,但毫无疑问,他一夜没睡着。这一夜李闲最大的感触不是草原的夜风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发现自己除了脑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属于自己了,他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
当绷紧了的神经松懈下来之后,李闲连勾动小拇指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啬于说谢谢。”
李闲睁开眼睛,看着达溪长儒说道。
达溪长儒伸出手,却没有等到李闲的手从毡毯里伸出来。将毡毯揭开,达溪长儒扶着李闲坐了起来。
“怎么样,今天的一千五百次还能完成吗?”
达溪长儒问。
李闲想了想说道:“我尊敬的师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虑给我什么奖赏?”
“你想要什么?”
达溪长儒没想到,这个还剩下半条命的少年竟然还有心情提条件。
李闲叹了口气道:“如果您将送给我的表字收回去,我会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抵触那两个字,您可以认为我一听到那两个字就会便秘。师父,这样的要求虽然过分了些,但这是支撑我继续拔刀的动力。如果你不答应,我或许考虑投湖自尽。”
“你会舍得死?”
达溪长儒反问。
他站起来说道:“学了那么多小手段,练了那么漂亮的箭法,我不觉得你是一个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今天你还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个表字换了就是。
李闲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想一个吗?您可以说那是您赐给我的。”
“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被阳光拖长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违的豪情。
“悟空这两个字,真的不好吗?我还是觉得比安之这两个字强不少。”
达溪长儒试图改变李闲的想法。
“你再提这两个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来了!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来!”
李闲咬牙切齿的说道。
PS:将明的文字比帝胄自我感觉要漂亮些,所以写起来的速度稍微慢一些。存稿是没有的,我试试每天三更能不能保持,如果不能,最少也不会低于两更。
第十六章 刀客都这么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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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闲看到远处出现在斜阳下那一条大河的时候他忘情的呼喊起来,用了十六天,他终于能适应每天那煎熬无比的一千五百次拔刀。
这一段弱洛水,是霫人和契丹人地盘的分割线。
越过弱洛水再往北走就是霫人的草场了,霫人才真的是草原人中相对温和的一个民族。他们的图腾不是狼,而是天鹅。霫人的地盘不如契丹人大,人口加在一起也不如契丹八部众多。霫人统治的大概区域是在弱洛水以北,东接靺鞨,北接乌洛侯,西至突厥,最大的部族也不过四万余户。所谓的靺鞨,在五代十国之后就改成女真了,也就是后来建立大金国的女真,也就是后来满族的前身。
弱洛水,有很多称呼,如潢水,西拉木伦河。
契丹人的地域北面是弱洛水,东南是辽水。契丹这个民族是一个很可怕的民族,要知道大辽国的疆域是宋王朝的两倍以上。当然,这一点就目前来说只有李闲一个人知道。
“流沙河啊,三师弟快出来见我吧,咱们一起去西天泡妹妹!”
李闲疯了一样的喊着。
血骑的人已经习惯了这个时常会表现的很怪异,甚至可以说疯魔的少年。这个少年嘴里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很多令人费解的名词,比如他在练习拔刀的时候经常会对达溪长儒说:“请求暂停,我要求小便。”
后来血骑兵知道,小便原来就是撒尿。
李闲很耐心的给血骑兵解释为什么撒尿叫做小便:“撒尿拉屎都是方便,不管是前门还是后门都是方便之门。为什么撒尿是小便,拉屎是大便呢?撒尿的时候你会不会抖?抖的时候会不会精神一振?肯定是有的,可是比起拉屎的时候那种如释重负的高-潮感觉来,小便的那一抖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所以叫小便……”
李闲从越发高大的黑马上跃下来,捧起依然冰冷刺骨的河水狠狠洗了把脸。感受着冷冽河水洗去铅尘的痛快,李闲竟然生出脱光了裸泳的念头来。虽然河水很冷,但李闲在河中看到不少来回游弋的大鱼。也不知道草原人为什么这么浪费,放着那么多鱼不吃简直就是对那些鱼的不尊重。
“今天终于可以不吃烤兔子烤野鼠之类的东西了,咱们烤鱼吃吧。”
李闲吧嗒吧嗒嘴幻想道:“放在架子上烤,再洒上孜然粉辣椒沫,美味至极!”
“孜然粉是什么东西?辣椒又是什么东西?”
对毒药一直很有兴趣的独孤锐志问,他没有听说过这两种东西。血骑四虎中,论直接战力独孤锐志是最弱的那一个。但若是比一比谁杀的人多,另外三个加在一起也不如独孤锐志。当年在突厥人的地盘上,有一次被一个小部落倾巢而出的骑兵追击,血骑损失了几名骑兵,当晚独孤锐志一个人悄悄潜入那个小部落,一口气毒死了那个部族三分之一的人,六百多口,死得很干脆。
红佛送给李闲的几十种毒药,独孤锐志这一路每一种都认真的研究过。李闲在对毒药的分辨和配制上进步神速,独孤锐志功不可没。独孤锐志的口头语是,当你想用兵器杀我的时候,我肯定知道。但我下毒杀你的时候,你肯定不知道。
三十几种毒药的药性,作用,独孤锐志都清楚的讲给李闲,如果在行军途中抓到什么比较大的野物,独孤锐志就会在其他人杀人的目光中,神色淡然的将那只野物毒死然后给李闲详细的讲解药性。没有肉吃而脾气有时候会间歇性爆发的铁獠狼则会按住独孤锐志一顿胖揍,独孤锐志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报复性的给他下点泻药,然后铁獠狼一边捂着肚子一边再次胖揍独孤锐志。
嗯,独孤锐志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不可否认的是,李闲从中获利颇多。比如,有一次独孤锐志毒死了一只山豹,没吃过豹子肉的铁獠狼揍了独孤锐志。然后李闲给铁獠狼下了泻药,然后铁獠狼揍了独孤锐志。
这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李闲是这么认为的。
“孜然……辣椒…….”
李闲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等我的舰队建立起来之后,我会派一个叫郑和的人去遥远的海外将这两样东西带回来。”
“原来又是你编造的那些无聊故事!”
独孤锐志撇了撇嘴,不再理会李闲。他蹲在河边,看着河水中自由自在游弋的鱼儿感慨道:“这么大一条河,我得下多少毒才能把鱼儿都毒死?”
铁獠狼恰好走过他身边,听到独孤锐志的自言自语后铁獠狼善意的劝道:“别考虑那么飘渺的事,因为如果今天我们吃不到烤鱼的话,我会把你扔进河里淹死。”
独孤锐志昂起下颌:“难道我是被吓大的?”
铁獠狼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肯定不是被吓大的,你是被我揍大的。”
李闲挽起衣服,光着脚丫慢慢滑进河里。他手里拿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盯着河水中游来游去的鱼儿嘴里念念有词的好像一个神棍。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不停游,一天到晚拔刀的人啊想补补身子。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想吃鱼想的要死了,你们来救我吧。鱼儿,鱼儿,我来超度你们了。”
一条鱼从李闲的腿边游过,它慢悠悠的看起来很惬意的在寻找食物,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眼里的食物。当鱼游到他身前的时候,李闲迅速的将那木棍刺了下去。随即,他的手上感觉到了一股阻力。刺破了鱼肚子的木棍迅速的抬起,李闲头也不回的将木棍往身后一甩。
一名血骑兵伸手将那血淋淋的鱼抄住,然后在石头上使劲一摔。可怜的鱼儿就此死于非命,很快就被另一名血骑兵用匕首将鱼鳞刮掉,然后用铁钎穿好放在一边。负责烤鱼的血骑兵小心翼翼的从包裹中取出金贵的盐巴,在已经滋滋冒油的烤鱼上小心翼翼的洒上一些。在荒野中行军,盐巴是一种必须计算着消耗的奢侈品。
烤鱼的香味很快就飘了出来,李闲禁不住诱惑停止捕鱼,想跑到岸上去抢烤鱼,脚却不知道踩在什么上面,李闲疼的一咧嘴,拔出脚发现被割破了一道口子。他恼火的蹲下去摸那块石头,摸上来的却是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块黑色金属。放在阳光下仔细看了看,黑色的金属散发出一种厚重的金属光泽。
“师父,这是什么东西?”
李闲上岸将那块金属递给达溪长儒。
达溪长儒接过来看了看,淡淡的说道:“是陨铁,你运气不错,这一小块溶了,铸在横刀里会让横刀更加坚固,更加锋利。”
他见李闲的表情有些怀疑,于是从怀里摸出一柄匕首,猛地照着那块陨铁砍下去,当的一声脆响,那陨铁上爆出一团火花。
将匕首递给李闲,达溪长儒说道:“别以为这是随处可见的东西,陨铁的珍贵程度你想象不到。我在青牛湖寻找到的那块,比这块至少大一百倍。如果拿出去卖,最少可以卖三千贯。如果是卖给那些一心想要一柄宝刀的世家子弟,万贯也不是问题。如果跟突厥人交换的话,能换来几百匹上等马。还有一大块草场。”
“我没有万贯,我没有几百匹马,我也没有草场,但那块陨铁是我的!”
李闲看着那匕首上崩出来的深深的缺口严肃的说道。
达溪长儒瞪了他一眼说道:“我既然答应你用那块陨铁给你打造一柄长刀,就不会食言。达溪长儒说过的话,从来没有反悔过。只是青牛湖很大,也很深。而且契丹人就生活青牛湖边,我不确定是否还找得到那块陨铁。契丹人对青牛湖太了解,他们对陨铁的价值也太了解,所以那块陨铁不一定还在。”
他顿了一下说道:“最主要的是,我忘记把那块陨铁从什么位置沉下湖了。”
李闲叹道:“我看过大话西游的,怎么忘了悟空的师父是最能忽悠的那一个!”
不理会李闲的胡言乱语,达溪长儒说道:“其实用什么样的刀并不重要,如果你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我给你天下致锐的宝刀,你能打得赢我吗?就好像一个三岁孩子拿着横刀也绝对不是一名壮汉的对手,你不要把外物看的那么重。如果你的刀法足够强,还会在乎你用的是什么刀吗?”
李闲点头道:“有道理,只要修为达到一定境界,无论什么刀拿在手里,都是宝刀。”
达溪长儒赞赏的看了他一眼道:“很好,去吃饭吧,吃完饭也该教你其他一些用刀的基本功法。”
李闲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不到二十天,他的手已经明显强壮了不少,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更加稳定了。尤其是……在他用木棍刺鱼的时候,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每天枯燥的练习拔刀的好处,想要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刀客,就先要练出一双稳如磐石的手。
李闲被割破了的脚还在疼,他拖着刀当拐杖走路,忽然看到夕阳下自己奇怪的影子,李闲不由自主的怔住。
傅红雪也是这么走路的吧?
PS: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只是想问问,收藏了吗?
第十七章 对不起好奇有代价
(感谢ioio6699的打赏,从帝胄就在支持我,倍加感激。)
草原人是个很奇怪的民族,如果你孤身一人到了一个部落,几乎没有人会因为你穷困潦倒而看不起你,他们会热情的款待你,给你肉吃,给你酒喝,如果运气好的话,还会有漂亮的女孩子来钻你的帐篷。他们的笑容很能感染人,让人感叹这世间还有如此纯粹友善的民族而不愿离开。
同样是他们,拿起弯刀跃上马背之后就会变成这世间最冷酷的强盗。他们闯进你家门的时候不会因为老人和孩子的哭号而放下屠刀,不会因为你家徒四壁就放弃掠夺,哪怕你家里只有一口坏了的铁锅。他们过一村屠一村不会留下一个活口,他们抢一城烧一城不会留下一间房子。
总结一下就是,你可以到他的家里去做客,但千万不要邀请他到你家里来。
达溪长儒不会带着血骑明目张胆的跑到契丹人的地盘上,那样的话就算草原人好客,也会不吝啬于羽箭弯刀的招呼他。在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停了下来,达溪长儒分派士兵安营。这座小山虽然不十分高,但看起来很有些雄奇壮观。
从渔阳郡出发到这里绕了一个大圈子,没有穿过契丹人的草场。达溪长儒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比直接到青牛湖多走了很远。选择在这里安营,是因为这里是霫人和契丹人控制地域的交界处,两边的人为了不引起争端很少接近这里。血骑在这里扎营很难被发现,就算被发现,无论是霫人还是契丹人都不会主动过来招惹他们。
因为要在这里常住,所以血骑兵们开始建造营寨。山里隐藏一百多名善于隐藏的血骑完全不是问题,就好像在十吨煤上藏一百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山下有水,山上有林,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隐居的好地方。
李闲坐在石头上看着忙忙碌碌的血骑兵干活儿,他懒得去帮忙,不是因为他懒,而是因为他很疲劳。每天的抽刀次数已经加到了两千次,李闲不知道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的话,自己是不是每天都好像傻-逼一样拿着一把横刀不断的抽出插-入。抽出插-入这四个字不一定代表着高-潮迭起欲仙欲死,有可能代表着的是枯燥乏味和痛苦疲劳。
两千次抽刀完成,李闲纵然不会如最初那般半死不活也断然不会像吃了某哥般龙精虎猛。就算是做那种**的事,抽出插-入整整一天都不射也未见得舒服到哪里去。每次练习完,李闲的胳膊就会变粗很多,摸起来还是硬硬的……胳膊里没有海绵体,而且那玩意持久性并不强。将近一个月不间断的训练,让李闲的肱二头肌和什么什么头肌都变得很强。
轻轻的按摩着手臂,李闲看着那些血骑忙碌的身影诗兴大发:“山不在高,有树就行,水不在深,有鱼就行,女不在貌,有洞就行……
“手腕感觉怎么样,还能活动吗?”
达溪长儒走过来问道。
李闲道:“还成,最起码还能扶着小-鸡-鸡撒尿,不惜我试试您看看?”
达溪长儒已经习惯了适应了这个小犊子的无耻和无赖,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小木棍放在石头上,对李闲说道:“把它砍断。”
李闲虽然不知道达溪长儒的目的是什么,但他肯定这将又是一项训练的开始。他从石头上跃下来,行云流水一般将横刀抽了出来,动作看起来没有一丝瑕疵,挥刀砍落,当的一声,横刀砍在木棍上也砍在了石头上溅起一片火星。小木棍往两边飞起,石头上留下了一道白色的印记。
达溪长儒将斩断的两截小木棍捡起来,放在一起对比了一下说道:“眼力还算不错,相差不多。”
李闲羞涩的笑了笑道:“天分……”
达溪长儒没有接着表扬他,而是从地上再次捡起一根小木棍放在石头上,然后抽刀猛地劈落!匹练般的刀光闪过之后,石头上的木棍却连动都没动。李闲好奇的靠过去,拿起木棍看了看,比划了比划。小木棍从正中被斩断,一样长短,一丝不差。石头上没有留下一丁点的痕迹,李闲的双眼瞬间睁大。
达溪长儒看着目瞪口呆的李闲说道:“别跟我说什么狗屎的天分,我从来不相信天分这种事。如你那样抽刀我练了两年,每天砍断几千根木棍我练了三年。如果你能在两年内做到我这样,我就承认你是个天才。如果你认为这样简单的事就已经算神乎其神了,那么你干脆就不要再碰刀。”
说完之后,达溪长儒转身离开。
李闲看着手里的小木棍久久不语,也不知道他沉默了多久,叹了一口气的少年眼睛微微眯起,在心里告诉自己,原来世界真的很大。
他弯下腰,在地上搜集了几十根比较直的小木棍,没有放在石头上,而是选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土地将那些木棍摆好。之所以这样做,他是心疼会把刀子崩坏。他坐在地上,看着面前的几十根木棍,然后深深的吸了口气。
抽刀,斩落。
血骑兵搭建营寨的速度很快,只用了二十几天就把基本设施建造齐全。包括一圈栅栏,马厩,一排房子,还有一座隐藏在密林中的瞭望塔,厨房,浴室,当然还有茅厕。这二十几天,李闲根本就没有留意过营寨的进度,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往那边去看一眼。
早晨起来,趁着手劲正充沛的时候他会练习一个时辰的弓箭。其余时间除了吃饭上厕所睡觉之外,差不多全都用在和木棍过不去上了。这二十几天,李闲砍掉的小木棍如果做成筷子的话,可以发给血骑兵每人一千双。这是一种很浪费的行为,所以达溪长儒让李闲可以选一稍微粗些的木头来劈,砍断的木头还能生火做饭。
当一座漂亮且实用的营寨终于完完全全建造起来的时候,李闲也终于劈砍出第一对一摸一样长短的木棍。他没有兴奋,也没有跑去找达溪长儒炫耀。一个多月的时间劈出一对一样长短的木棍,按照概率来说也不算什么奇迹。
最开始的时候,李闲每砍一刀,都会在地面上留下一道痕迹,随着一天一天的过去,李闲最大的收获不是那一对碰巧砍出水准的木棍,而是地面上的痕迹已经越来越浅。说起来没有什么,但真的做起来这是一件非常难非常难的事。出刀的力度很难控制到那么完美,稍微轻一些,不是还没有砍到木棍就收刀了,就是砍不断木棍。重了的话,就会在地上留下痕迹。
痛苦的不只是手臂,还有眼睛。
整天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些木棍看,李闲的眼睛干涩疼痛。每当眼睛看不清东西的时候,他就会停下来用山上的残雪敷一敷。这样可以让眼睛好受一些,也能让昏沉的头脑变得清醒一些。
将面前的木棍全部劈断,李闲绷着的神经松开,吐出一口浊气。
独孤锐志在他身边坐下来,递给李闲一个水袋:“安之,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你练功这样拼命?”
“拼命?”
李闲喝了一大口水,抹了抹嘴角说道:“我没觉得这是在拼命。”
独孤锐志换了一句道:“练的这么苦,为什么?“
李闲笑了笑,用力的伸展开身体,四仰八叉的在地上躺下来:“或许是为了想更加踏实的活下去?无论如何,自己本身的实力强大一些,别人能伤害到我的可能就小一些。这个世界上人和人之间没多大的区别,除了撒尿的地方不一样之外就是想法了。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不想死在别人手里。”
独孤锐志看着李闲纳闷:“你这样一个少年,怎么那么多感慨?听你的口气,好像你有很多仇人似的。而且好像还很强?”
李闲淡淡的笑道:“很强,强到……为了保证我不死,铁浮屠这些年已经死了三十几个兄长。为了不死,也为了少死些人,我怎么也不能让自己浑浑噩噩的活着,我变得强了,才能帮死去的兄长们报仇。小鸟哥身上有七道深可见骨的伤,我总是要替他讨一个说法的。”
独孤锐志好奇的问道:“你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杀你?为什么铁浮屠的人要保护你?”
李闲透过树叶的缝隙看天空,然后淡淡的笑了笑:“我是一个普通人,可是有很多人偏偏认为我不普通。”
他猛地坐起来,然后起身寻找可以砍的木棍:“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我有什么不同,可以去问我师父。”
独孤锐志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一定要去问问呢,不然我睡不着觉。”
李闲捡了一把木棍放在地上,然后继续枯燥而机械的动作。抽刀,劈砍,收刀,再抽刀,再劈砍。
将捡来的木棍再一次砍得死得不能再死,李闲抬起头看着远处独孤锐志渐渐消失的背影歉意的笑了笑。
“抱歉……不是我想引起你的好奇,只是……如果你知道了什么狗屁真龙转世的预言,达溪长儒也只能让你加入拼死保护我的行列了。对不起……我现在还需要人来保护。”
李闲的视线有些模糊,但很快就明亮了起来。
他深深的吸气,缓缓的吐出。
所以,一定要尽快变得更强,这样才不会连累更多的人。
不会很远的将来,我一定能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保护所有人。
他的脸色很平淡,却愈发坚毅。
第十八章 你教会了我无耻
达溪长儒走到李闲的黑马边上仔细的打量着,越发的对这匹看起来并不怎么特殊的黑马好奇起来。这匹黑马表面上看起来不比其他的骏马高大雄壮,以相马之术看也看不出什么神骏之处来。可不知道为什么,血骑兵的那些战马在黑马面前,总会显得很局促,无论是在吃草料还是饮水的时候,黑马走过去的时候其他战马都会低着头自发的让开。
达溪长儒看不出什么,他的疑问李闲也无法给他答案。李闲只知道这匹马是张仲坚特意远行草原深处,然后从几十匹马驹中选出来买下送给李闲的。达溪长儒骑马这么多年,自认为相马之术还是懂几分的。所以每次看到黑马的时候,他都禁不住会问,难道张仲坚相马比自己强很多很多?李闲不知道,是因为张仲坚没有告诉他,这匹看起来不出众的黑马确实是从几十匹马驹中挑出来的,但那是从突厥王族的马厩里在几十匹最贵重的名种中挑出来的。当然,张仲坚也不是买来的,而是偷来的。
拍了拍黑马的脖子,达溪长儒朝着练刀的李闲走了过去。
奇怪的少年,奇怪的马。
李闲练习劈砍木棍已经五个多月,达溪长儒并没有询问过李闲有什么体会,因为他知道这种基本功的练习没有什么狗屁高深莫测的诀窍,需要的仅仅是毅力。
少年背对着他,不断的挥刀砍下。
达溪长儒走过去,想拍拍少年的肩膀说欲速则不达,别急。可是他的嘴巴张开后,就开始不受控制的逐渐的变大。然后惊讶到他的嘴里能塞下一只鸡蛋,他的眼睛瞪得好像一对牛蛋。
李闲站在一块平整的石头前面,石头上放着二三十根摆放好的小木棍。李闲一刀一刀的砍下去,木棍被劈开后轻轻的跳到一边。很显然,李闲还不能做到达溪长儒那样一刀下去木棍被劈开却不会被震动的地步。但让达溪长儒震撼到无以复加的是,李闲出刀极快,每一刀除了破空的风声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每一刀,都没有砍在石头上!
这五个多月,达溪长儒出了几趟远门,并没有关注过李闲练刀,他虽然打击过那个少年,但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少年对于刀术来说还是有一定天分的,而且他有毅力,有大毅力,所以达溪长儒没有必要去督促他。但达溪长儒却从不认为,那个少年会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达到这样的地步!
刀刀如落虹,每一刀砍下去都是一条笔直的线,半途没有一分偏移。
少年双手握刀,一刀一刀迅疾如风的砍落。小木棍跳跃着分开,有时候会将旁边的木棍撞开,但李闲的刀也立刻会做出调整,随着那木棍的跳跃而改变着方向。这样劈砍的难度更大,分别就如同打靶,移动靶和固定靶的差别。
达溪长儒缓缓的闭上嘴巴,然后笑容在他的脸上逐渐荡漾开来。他五个多月前对李闲说过,这世上没有什么狗屎的天才。但现在达溪长儒不得不承认,李闲就是那种狗屎的天才,还他妈的是香喷喷热乎乎最大的那一坨狗屎!
“我想,我该教你一些更有用的东西了。”
他抬起的手轻轻的拍在李闲还略显稚嫩的肩膀上:“为师不得不承认,安之……你确实是一个天才。”
李闲转过身,展现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师父说过,这世间没有什么天才,这句话是对的,如果不去努力的话,天才也会变成狗屎。”
达溪长儒笑了起来,他负手站在李闲身边。一大一小两个人并排站在山坡上俯视山脚,被阳光拖出来的一长一短两道影子,看起来竟然那么相似。树叶被风吹动,两个人的长发也随着风轻轻拂动。石头上断开的小木棍被风吹着滚落下去,还有一根恰好被风吹落的时候打在立在一边的横刀上,发出一声清脆的欢快的呻吟。
“师父,您最近又出门了?”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顺着山坡往回走,远处的营寨里已经冒起了炊烟。
“嗯,去了几趟青牛湖,试着找到那块沉入湖底的陨铁。”
“找到了?”
“没有。”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眼神里淡淡的失落,笑着安慰道:“放心吧,在离开之前我一定送给你一柄天下独一无二的直刀。”
李闲看着达溪长儒认真的说道:“天气冷了。”
达溪长儒没明白李闲想要表达什么,他只是下意识的点头道:“是啊,又要下雪了。”
李闲道:“我记得师父说过,从这里到青牛湖有二百多里,来回五百里。师父,您在半年里去了五次。我记得师父说过,青牛湖的湖水阴寒刺骨,就算是夏日也会散发着凉气。半年,您已经五次下去那个湖了。”
他认真的说道:“天气冷了,不要再去了。”
达溪长儒心里一暖,他欣慰的笑了笑,第一次,伸手在李闲的头发上溺爱的揉了揉,将李闲那一头令女孩子妒忌的长发揉乱。他释怀的笑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畅快。从弘化离开后,他第一次笑的如此舒畅。第一次感觉,心里的阴霾被一米阳光悄然撕开。这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舒服得让人想要大喊。
“不管是你在拍马屁,还是真心,我很高兴!”
达溪长儒笑容灿烂的说道:“等明年春暖之后,我带着你一起去青牛湖。张仲坚说过,你是一个运气很好的小家伙。说不定,我找不到,你会找到。”
“那么……到明年春暖之前,您打算教我什么?”
李闲抿着嘴笑问。
达溪长儒想了想说道:“还是基本功,你的手如今已经颇为稳定,出刀的力度也掌握得勉强过关。但还不够,远远不够。安之……不可否认你的进步很快,但你记住一点,切不可骄傲。一旦心里出现了那种情绪,你离着堕落也就不远了。”
李闲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让人落后。”
他严肃的说:“谦虚,屎人都能进步,更何况是我?”
达溪长儒没听出他无聊的话,一边走一边说道:“明天开始收集松子,榛子之类的小东西,你练功用得着。”
李闲嗯了一声问:“为什么非得是那些东西?小石子之类的东西不行吗?”
“不行!”
“师父,给我一个理由好吗?”
李闲很不礼貌的问。
达溪长儒一本正经的说道:“安之,那些东西不光是给你砍的,还可以吃。你去收集,我可以一边吃一边教你。”
李闲在衣袖里悄悄探出中指:“我就知道是这样。”
吃过了晚饭,李闲等胃里的食物消化的差不多之后再次到了外面,在冷冽的北风中小跑了几圈,然后按照张仲坚教他的拳法套路打了几趟,等身上已经活动开之后,他脱下衣服,开始用冷水洗澡。这样寒冷的夜晚这样凄厉的风吹在身上已经如刀割一般,再泼上冷水,那种刺骨的感觉可想而知。但李闲只是开始颤抖了一会儿后便恢复了平静,这半年他一直是这样做的,如今已经成为习惯。温度逐渐在降低,他的身体也逐渐适应了温度。
水在他的身上就开始结冰,细细的冰丝扎在肉上有些疼。
李闲一边洗澡,一边扯着嗓子嚎叫:“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行走在无人的旷野中……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别回呀头!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就一定能飞的高!”
很非人的自虐之后,李闲裹上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屋子里的火盆新加了炭,李闲知道一定是朝求歌或者铁獠狼来过。肯定不会是独孤锐志,那个家伙每次来都捧着一堆草药,才不会记得照顾一下他这个“孩子”。
在炭火上架起小铁壶,李闲等着水烧开,脑子里不可抑制的再次回想起那个临死的老尼姑,想起那天杀出大兴城的时候惨死的铁浮屠兄长们,想起了在江南的时候被隋兵包围后的血战,想起了陈雀儿那血肉模糊的身体,想起为了掩护陈雀儿而被射成了刺猬的大熊哥。
他恨那个该死却已经早就死了的老尼姑,可又无法不感激她。
没有她,自己不会从还不会说话就一次次被追杀。没有她,自己或许早就冻死在雪地上了。
是该恨,还是该感恩?
李闲的眼神很清澈,因为他知道要做什么。
正在怔怔出神的时候,房门被砰的一下子推开。带着一股风,独孤锐志抱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钻了进来。
“水烧好了?”
独孤锐志打了个哆嗦。
“水烧好了,但是只有很小的一块茶砖了。”
独孤锐志不在乎的说道:“那是你的事,我说过,想让我教你用毒没有问题,但端茶送水这种事你是必须要做的。虽然我是不打算收你这样的懒鬼做徒弟的,但你怎么也要在学东西的时候表现出几分尊敬吧。你的茶没了,可以去找你正牌师父讨去啊。”
将怀里的东西放下,独孤锐志问道:“还够我今天喝的吧。”
“够!”
“那我今天就再教你一天,明天没有茶,绝对不来。”
“酒行不?”
“行!你有不少酒?”
独孤锐志将瓶瓶罐罐的摆好后问道:“我怎么没看到?”
李闲笑得很开心:“酒只有一袋,但我有好多好多水,一袋酒,勾兑一万斤水,没问题吧?”
独孤锐志瞪着李闲问:“那还叫酒?”
李闲反问:“如果你把一滴至纯的朱颜红滴进弱洛水里,那还是不是毒?”
“自然是。”
“所以,我把一袋酒倒进一万斤水里,它还是酒。”
李闲坐下来,因为没有煮茶的工具只能沏茶,况且他也不会煮茶,将沏好的茶递给独孤锐志:“小毒哥,今天学什么?”
独孤锐志惬意的喝了一口茶:“还是朱颜红。”
“为什么?昨日你讲的就是朱颜红。”
独孤锐志认真的问道:“朱颜红是不是毒?肯定是,我讲一天,它是毒,我讲一万天,它难道就不是毒了?我可是只答应你每天来教你一些毒的知识,没说过天天换着花样取悦你吧?”
李闲叹了口气道:“为什么你这么无耻?”
独孤锐志:“我教你用毒,无耻却是你教我的。”
第十九章 很老套情节
“毒药,尤其是杀人的毒药,最基本要做的就是无色无味。”
最终,李闲答应独孤锐志明天去射一只飞龙来孝敬他,独孤锐志才很勉强的答应这个月如果没有茶也将就着吧。
独孤锐志将一滴毒药滴在一根小木棍上,小心翼翼的递给李闲道:“这是朱颜红,昨天我和你说过,江湖上下毒杀人,十次倒是有六次用这种东西。我参军之前,我的师父告诉我,朱颜红是配制简单而且很实用的一种毒,但不可否认,它还不是真的无色无味。”
独孤锐志解释道:“它有一种淡淡的红色,虽然很淡,但依然能够分辨出颜色,所以它才叫朱颜红,就好像女孩子脸上那种微微的红晕一样。再者……它也是有味道的。”
李闲将木棍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皱着眉头道:“一股淡淡的臭味。”
独孤锐志道:“没错,虽然化开之后这种味道会变得更淡,瞒过一般人没有问题,但绝对瞒不过用毒的高手,甚至瞒不住经验丰富的郎中。而为了达到隐秘的目的,在保证颜色和味道上不会太突出,所以中了朱颜红的毒并不会立刻致死。只要中毒不超过一个时辰,用七清汤或者四味丸还是能救活的。”
李闲点了点头道:“凡事有利则有弊,若是真的能达到无色无味淡如水的地步,估计也就毒不死人了。”
“放屁!”
独孤锐志怒道:“你怎么这么看不起用毒一道,这么看不起这世间的用毒大家,这么……看不起我?”
他从一个精致的玉瓶里很小心很小心的倒出来一滴水般透彻晶莹的液体。
“这是我耗费了三年时间才配制出来的顶级毒药胭脂红,没有颜色,没有味道,就和水一摸一样。”
独孤锐志将沾了胭脂红的木棍递给李闲道:“不信你舔一舔试试。”
李闲瞪了他一眼,拿过来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确实没有闻到一丝异味。
独孤锐志骄傲的说道:“胭脂红,才真的是无色无味而且毒性猛烈,这样一滴化开,就能毒死一百匹马!”
“我不信!”
李闲撇嘴道。
一滴纯的尼古丁也就是毒死一头牛而已。
“不信你可以把这滴胭脂红化开,然后喂给外面马厩里那些牲口试试。”
“你有解药?”
“还没配出来。”
李闲点了点头道:“如果我真的把马厩里的马都毒死了,你说我师父会把我砍成几段?”
独孤锐志竟然很认真的想了想说道:“一定分不出段,我保证是一滩泥。”
“无色无味,为什么要叫胭脂红?朱颜红是因为它有淡淡的红色,胭脂红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
李闲问道。
独孤锐志白了他一眼道:“你管的着吗?”
“我说它叫胭脂红,它就叫胭脂红。因为好听行不行?”
李闲嗯了一声道:“行,反正是你配制出来的,你就算叫它五粮液我也管不着。我只想知道,它是如何配制出来的。”
独孤锐志自豪的说道:“很简单,我只是在朱颜红的基础上添了两种材料。”
“只添加了两种,你就用了三年?”
李闲哼了一声说道。
独孤锐志狠狠的瞪着李闲解释道:“虽然只添加了两种材料,但你知道我前前后后用了多少种材料试验才得出这个结果吗?一千三百二十七种!就为了找出这两种材料,我几乎将所有可以找到的材料试了一个遍!”
李闲肃然起敬:“小毒哥,我错了。”
独孤锐志叹道:“用毒一道,高深莫测,又岂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就算终其一生来钻研,学到的也不过是皮毛而已。就好像你练刀一样,看起来只是简单的出刀,想要真正掌握也不是一天半天就行的。安之,你的天分很好,而且我知道你很用功,但你要放正态度,只有尊重一样东西,才会真正的懂一样东西。”
他指了指李闲在烧水时候擦得雪亮的横刀:“你不尊重刀,同样练不出真正的刀法来。”
李闲深深的点头,他知道独孤锐志并不是在故弄玄虚的感慨,独孤锐志说的没错,你不尊重,就不会掌握。
独孤锐志看着李闲说道:“制毒只是一方面,下毒,才是关键。若是你学不会无迹可寻的下毒手段,那只能说你根本就不配说自己懂得毒药。基本的毒物我已经给你讲了很久,从今天开始我要教你如何下毒。毒药的品质可以用无色无味来衡量,下毒的手段也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无声无息。”
窗外的风依然像战阵的号角一样凄厉的吹着,这个时代没有玻璃,窗子关得很严密,所以看不到屋子里一个用心教一个用心学的两个毒物。但巡视的血骑兵一直到丑时,还能看到从那间小屋的窗缝里透出来的火光。直到过了丑时,独孤锐志实在扛不住才不理会李闲依然孜孜不倦的提问,他站起来紧了紧衣服,然后拉开门一路小跑着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去睡觉。
算了算离起床的时间也就还有四个多小时,李闲收拾好了独孤锐志的东西后将自己脱的溜光,钻进冰冷的被窝里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自从到了弱洛水河畔之后,李闲每天的睡眠都控制在四五个小时。他就好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把每一天的每一分钟都利用起来。练箭,练刀,练下毒,甚至练跑路。
他在冷漠的血骑兵眼里都是一个怪物,若是普通人看到他这样拼命的练功只怕会觉得他是一个畜生。他就好像一台永动机,懒惰这个词真的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独孤锐志问李闲为什么练功如此拼命,其实归结起来拼命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将来不送命。别人或许不知道不确定,但李闲却很清楚那个老尼姑所预言的三件事最起码有两件是真的。
第一件,那个老尼姑说,大隋只有十几年太平了。她说这话的时候是开皇二十年,现在是大业六年年底,已经过去了十年多一些。到大业九年,隋朝的天下已经乱的一塌糊涂。天下反抗大隋的大大小小的势力遍布大江南北,从开皇二十年到大隋崩溃,真的也就十几年。
第二件,那个老尼姑说大隋的天下终将被李氏王朝所取代,这是真的。
至于第三件,李闲根本就无视之。虽然前世的时候看了不少穿越小说,但李闲确定历史就是历史,哪怕因为自己的到来有细微的改变,但历史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他见过李渊,见过李建成,见过那个号令北方绿林道的平阳公主。
正因为李闲知道天下就要大乱了,所以他必须尽快学会更多的保护自己的手段。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他没时间挥霍。至于那个狗血的真龙转世预言,李闲知道一旦传遍天下的话,想要杀他的人就会多如牛毛。他可是知道那首桃李子的童谣,因为这首童谣天下死的姓李的多了去。更何况那个点名点姓针对性极强的真龙转世预言?活下去,这是最重要的事。
睡了四个小时,李闲习惯性的醒来。他穿好衣服洗漱完毕,把箭壶装满后紧紧的绑在后背,把调试好的硬弓也负在背上,检查了横刀之后,他迈步出了屋子。
出了门后李闲愣了一下,随即深深的吸了口气。
一夜之间,竟然满目银装素裹。
好大的一场雪,将天地都涂成了白色。雪花还在飘着,真的就有鹅毛那么大。李闲看着壮阔美丽的雪景,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感叹。前世他没有到过东北,不曾看到过这样绮丽壮观的风景。
雪景虽美,但终究还是要踏上去的。答应了独孤锐志的飞龙肉可推不掉,那种东西想抓到并不难,但需要运气。
李闲跟当值的血骑兵说了一声,然后迈开腿朝着后山跑去。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必须让血液尽快的流通开,不然身体很快就会被冻僵。李闲绝对相信,若是自己掉进某个冰洞里过两千年再被挖出来,还依然是栩栩如生。
他就好像一头还没有完全长大的雪豹,在密林中纵跃飞驰。今日无风,但李闲奔跑起来之后,他的耳边开始吹响冷冽的号角。
在后山的雪地上,留下了一串脚印的李闲,就好像融入进了一副妙手天成的国画中。
直到身体上开始冒出热气,李闲才将速度渐渐的减了下来。靠在一棵树上休息了片刻,解下水袋喝了一大口几乎快要结冰的冷水。空气冷,身体热,然后再喝一口冷水,那种感觉透彻的让普通人无法承受。
正在为自己运气不好而有些恼火的李闲,忽然猛地将硬弓从背后取了下来,只一个恍惚,他的箭已经搭在了弓上。
没有听到声音,没有感觉到危险,但有一道白影迅疾无比的从他眼前晃过。
顺着方向看过去,李闲紧绷着的神经才缓缓的松了下来。
一只看起来很可爱实则凶悍残忍的纯白色的雪貂立在十米外,若不是李闲的眼力好,还真不一定能发现那个小东西。看起来这个算上尾巴都不足一米长的小东西可爱至极,绝对能谋杀各个年龄层女人的眼球,更能让每一个少女都爱心泛滥。精致,漂亮,一塌糊涂。
李闲笑了笑,心说不知道雪貂的肉好不好吃。
很老套的,李闲举起弓的时候,听到了一声少女的呼唤。
嗯……他没听懂,因为远处传来的声音根本就不是汉语。
李闲听到这少女的声音之后愣了一下,心说难不成各种玄幻小说中的老套情节要在我身上应验一遍?听那少女的声音很清脆悦耳,语气中带着一点焦急,光听就知道是一个漂亮的可人儿,荒山野岭遇到一个妙龄女郎,然后一见倾心?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妖精幻化出来的,总不能是眼前这支雪雕的姐姐妹妹娘亲舅妈什么的吧?
他忽然很期待,是不是会有一个前凸后翘妖娆妩媚的狐狸精穿着高开叉的旗袍一步三摇的走到自己面前,然后不小心摔倒露出旗袍下面那一丛诱惑?那自己是不是要昂首挺胸的走过去勾着她的下巴将她扶起来,然后那狐狸精顺理成章的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再然后呢?
李闲打了个冷颤,会不会被狐狸精吸干了精气变成一具干尸啊……
PS:很神奇啊,竟然能在保证文字顺畅的同时保持三更已经三天了,我能拍着胸脯说:能再风骚一点么?我不知道能不能,但三更确实已经很吃力,或许故事顺畅一些速度会快起来吧,其实我更想的是我能拍着你们的胸脯说:你们能让收藏飘起来么?当然,女孩子,我会征求你们意见后再选择拍还是不拍的
第二十章 非主流
李闲愣了一下,然后将弓箭收起来挂在后背上,松鼠一样灵活的爬上一颗光溜溜的大树,针叶树木的枝桠遮挡不住李闲的身形,但因为足够高,所以如果不是刻意的去看肯定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一声少女的呼喊将李闲吓得爬上了笔直的松树,可他自己没觉得这是什么丢人的事。这里是霫人和契丹人双方地盘的交界处,那个少女呼喊的声音他听不懂,那少女自然不是霫人就是契丹人。李闲身后不到十里就是血骑的营寨,草原人出现在这里,他不得不小心一些。
他蹲在一根树杈上,伸手拨开挡在眼前的枝桠,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李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个方向,可是那一声呼喊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声响,全神贯注看着远方的李闲,甚至没有听到身后传出的轻微的几乎不可闻的响声。
“喂!汉人!为什么藏起来!”
清脆的好像黄鹂鸟的叫声,突兀的却好像一只野狼在耳边的呼号。
李闲被耳边突然传来的质问声吓得颤抖了一下,脚下一滑,身子往前一倾后重力失控,他猛的往前扑了出去。
“喂!”
在李闲从松树上掉下去的时候,他耳边传来的是少女惊讶和慌乱的呼声。视线触及的地方,他还看到一只白皙的小手伸过来试图抓住自己。只是他往下掉的速度太快,那只漂亮的小手徒劳的抓了几下,却捞不到李闲这个水中的月亮。
李闲掉下去,是故意的。
所以那个人肯定抓不到李闲,因为李闲就是在躲着她。
被人无声无息的欺近身边不足一米远的地方,这对于李闲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噩梦!如果来人想对他出手的话,他确信自己或许已经驾着血云去西方见如来佛祖了。如果来人从背后给他一刀,甚至那人完全没有必要距离李闲这么近再出手,以塞北人娴熟的箭术,完全可以在几十米外就给自己致命一击。
所以李闲掉了下去,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虽然他在下落的时候就已经想到来人没有什么恶意,但他的动作却已经停不下来了。
他所在的位置距离地面最少有七八米高,如果像他这样保持自由落体运动的摔下去,就算地面上是今天早晨才铺上的松软的雪,可照样能将他摔个七荤八素。
在半空中,李闲快速的将袖口里的匕首滑了出来握在手里,然后猛的往树干上刺了下去,同时身子弯起来,双手握着匕首,双脚顶在树干上。
下坠中,匕首豁开树皮向下割出一米的距离才停下来。匕首豁开树皮的声音和鞋底摩擦树干的声音不如何刺耳,却惊心动魄。
从半空中停下来的李闲没有在原地保持不动,快速的看了一眼距离地面的高度。一秒钟之内他已经确定安全然后身子一仰,抽出匕首,很潇洒帅气的大仰身后空翻,然后稳稳的落在雪地上。
抬起头,看不清树干上那人的表情,却隐隐听到一声如释重负的叹息。
他理解那声叹息的意思,看来那个傻乎乎蹿到自己身后的家伙真的没有什么恶意。李闲极尽视力仔细看去,发现树杈上蹲着一个娇小的人儿,穿着一身白色的毛绒绒看不出什么做成的衣服。
“你没事吧,汉人?”
树杈上飘下来清脆的问候声,语气很真诚。
李闲抬着头,很有些生气的回答道:“如果我有事你打算怎么办?”
他庆幸自己没有将左手扣着的腕弩射出去,如果不是在他坠落的前一秒骤然想到那不过是别人想吓唬吓唬自己而已,他已经在落下去的同时扣动机括在那个胆大包天的家伙身上留下几个血洞。幸好,他没有那样做,当李闲看清那女孩容貌的时候,他更庆幸自己没有毁了这样一个清纯的好像一块天然白的女孩。
“如果你有事?如果是摔断了腿,那你家在哪里我就把你背到哪里去。如果摔断了胳膊……我就……我就,反正不用背你了。乌玛大叔治伤很有办法的,肯定不会让你感觉特别疼。”
李闲瞥了瞥嘴,心说难道在你眼里人只有胳膊和腿吗?
他仰着头看着七八米高处的少女,不无恶意的想着看你怎么下来。只是一想到人家能无声无息的到了自己身后一米远,又怎么会下不来?所以李闲撅起嘴,念念有词:“耶和华,如果你让她从树上摔下来我给你买一件新袈裟。”
“呀!”
一声惊呼。
“哈哈!”
一声欢呼。
也不知道是耶和华喜欢袈裟所以从不知道什么地方穿越而来把那女孩推了下来,还是那落了雪的松树树杈真的很滑,女孩白色的身影在枝头晃了一下,然后从七八米高的地方一头栽了下来。
李闲虽然在笑,而且在第一时间躲开以免被那女孩砸到,但他还是下意识的紧了紧拳头,最终在一秒钟内说服自己当那女孩快掉到地上的时候推她一把。千真万确,李闲真的没有想过去接住那个不小心的家伙。就算她看样子很娇小,最多能有六七十斤也就到顶了,可是从七八米的高空掉下来如果伸手去接的话,李闲百分之百的确定自己会被废掉两只胳膊。
在落地之前或是推一把,或者踹一脚。
李闲想着,也算仁至义尽了吧。
可惜,李闲发现自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了那么多事,全都白费了。安慰自己这样不是见死不救的话才说起来,就不得不又咽了回去。
轻灵的好像一只燕子,那个穿着一身白色毛绒绒看起来好像一只兔妖的女孩,在落至半空的时候忽然从她的手里喷出去一根蜘蛛丝,然后这只会喷蜘蛛丝的兔妖就好像松鼠一样贴在了树干上。李闲瞬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吐蜘蛛丝的兔妖原来是一只松鼠。
李闲被自己的论断吓了一跳。
那女孩从树干上滑下来,然后将那根蜘蛛丝收回手里。动作很快,那拇指粗的丝蛇一样缠在她的手腕上,李闲下意识的多看了两眼,原来是一根鞭子,只是看那黄灿灿的颜色却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成的。看样子弹性不错,拉力也不错,而且很柔软的样子。
“你吓我一次,我也吓你一次!”
女孩往前走了两步,平视着李闲的眼睛。她的眼睛很漂亮,微微弯曲着好像月牙,而带着点婴儿肥的脸,脸色很白皙,脸蛋上是一抹看起来很动人的胭脂红。只是这红却不是涂抹上去的,或许是天太冷,或许是她刚才运动所致。眉毛弯弯,大眼睛眯起来也是弯弯,还有向上翘着嘴角的小嘴巴,还是弯弯的。
她个子竟然和李闲一样高!
李闲心说真不嫌丢丑,看样子最少十四五岁了,竟然还和我一样高,我才十二岁!李闲不无骄傲的想着,第一次对自己的年纪产生了好感。毕竟,如果没有一个小女孩高是一件挺无奈的事,而且这女孩还是很漂亮的那种,那种无奈就更浓烈了,浓烈到一定地步之后就不再是无奈,而是自卑。
“抱歉,我好像没被你吓着。”
李闲一步不退,骄傲的好像一只竖起了羽毛的公鸡。
“为什么我掉下来你不害怕?”
女孩瞪大了眼睛问:“每次我假装从树上掉下来,我耶耶每次都会吓得白了脸,我娘每次都会吓得大声喊出来!”(注1)
她昂起下颌说话,好像很自豪的样子。
“你觉得那样很好玩?”
李闲白了她一眼。
不等她反应过来,李闲皱了皱眉毛问:“霫人?”
回答他的是一根甩过来的鞭子,直奔李闲的肩膀,鞭子呼啸而来的风声中还夹杂这女孩充满怒意的回答:“你才是霫人!你全家都是霫人!”
李闲轻巧的闪开,不由得对这女孩翻书一样翻脸很气恼。刚才还玩清纯,这么快就转变角色玩女王,李闲一时之间还真难适应过来,难道霫人跟处男的意思一样?
李闲一边躲闪着鞭子,一边怒问:“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先吓人后打人,你以为我是你家的阿猫阿狗?”
那女孩一边挥舞鞭子一边吼:“打的就是你,谁叫你说我是霫人!”
李闲也是怒极,从袖子里再次滑出匕首,迎着那鞭子一挡,柔韧的鞭子缠绕在匕首上竟然不会被割断。他用力的拉住匕首,然后抬起左手,将腕弩亮出来对准了那少女的精致脸颊怒道:“再无理取闹我就颜-射了你!”
白裘衣少女拉扯了几下没将鞭子收回来,她脸色急的通红。
“你欺负我!”
她拉不回鞭子,忽然松开手蹲在地上哭了起来,梨花带雨。
李闲顿时无比头大,这就什么跟什么,怎会遇到这么一个蛮不讲理的少女。自己明明是出来给独孤哥射飞龙的,偏偏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小丫头。李闲懒得理她,将鞭子随手丢在地上转身就走:“看你这造型就像个非主流,果然不讲道理。”
他一边走一边叹着真晦气。
(注1:契丹人称呼父亲为耶耶,母亲为娘娘。)
PS:尝试着写点感情,这是帝胄中没有出现过的。帝胄的故事军战权谋为主,当然将明中也少不了这个,不过还是想填补一下感情方面的空白,第一次尝试,估计写的也不会很好,大家将就看。
第二十一章 草原上很乱
“喂!”
走出去十几步远,李闲又听到了那声味道独特的喂。
但他没打算停下来,李闲总结的前世对付非主流女孩的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你不要理她,比干了她还要有效果。李闲没心情停下来,就算射不到飞龙也要射只比较肥硕的猎物回去好糊弄独孤锐志,哪怕就是一只笨兔子也好,不然今天晚上独孤锐志肯定不会再讲如何下毒。
“汉人,你叫什么名字!”
那白衣少女抹了一把眼泪,抓起地上的鞭子小跑着追了上来。她虽然跑的并不快,但在雪地上内曲着腿小跑的样子却可爱而漂亮。
“汉人,我叫欧思青青,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她锲而不舍的追在李闲后面。
李闲顿住脚,转身冷冰冰的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那少女被李闲语气中的寒冷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停住脚,大眼睛忽闪着,睫毛很长很翘,只是两个眼窝里的泪水又开始打转了。李闲对女孩子哭起来没有什么免疫力,所以才会干脆选择撤离。此时见那少女强忍着泪水不落下来的样子,比刚才梨花带雨还要楚楚可怜,李闲只得无奈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同样的话,一字不差,只是语气已经温柔了许多。
“其实……我只是想问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小灰。”
“小灰?什么东西?灰太狼的儿子?”
“不是不是!”
自称为欧思青青的少女急着解释道:“不是狼的孩子,是一只这么大…….”
她用手比划了一下,然后继续解释:“特别白,皮毛好像你们汉人的缎子一样光滑的雪貂。”
李闲想起之前准备射猎的那只雪貂,点了点头道:“看到了。”
“在哪儿?”
欧思青青眼神一亮。
李闲摇了摇头:“不知道,我看到那只雪貂的时候刚好你也来了,我就爬上了树,然后我跳下来,没注意它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噢……”
欧思青青噢了一声,垂下脸,看得出来很失望。
“小灰从来没有离开过我,我怕它自己跑丢了,万一遇到熊怎么办,万一遇到蛇怎么办。”
她喋喋不休。
李闲悲伤的叹道:“现在是冬天!”
欧思青青一怔,随即笑了起来:“对啊,我怎么忘了冬天是看不到熊和蛇的。可是……要是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坏人若是用弓箭射了它抓回去炖肉吃,若是抓了它拿去卖皮毛,那可怎么办啊。”
从笑到忧伤,她的转变果然如翻书一样。
李闲心说我就是你说的坏人,你再晚来五分钟我保证你那个小灰今晚就成了独孤哥碗里的肉,可他对这少女确实发不出什么脾气,只好无奈问道:“那你说怎么办?”
听到李闲这样说,欧思青青立刻接过去话头:“你帮我找小灰好不好?”
看到李闲的脸色,她垂下漂亮的小脑袋解释:“我第一次离开部落,第一次出来这么远,第一次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我跟耶耶生气,自己跑出来,答朗大哥他们带人出来找我,我藏在雪堆后面没让他们看到,可是我没抱住小灰,它自己跳下来跑掉了。我就追小灰啊,追来追去追到这里……”
她抬起头无辜的看着李闲:“关键是……我不认识回去的路。”
李闲终于明白了,面前站着的这个绝对不是什么白兔精:“你白痴啊!不认识路一个人跑出来这么远!”
欧思青青忽闪着睫毛,眼泪又开始充盈起来。
“别哭了!”
李闲很不负责任的甩手:“带你找那什么小灰我肯定不干,如果四处乱跑的话说不定我也会把自己丢了。你想回去也很简单,顺着你来时的脚印返回去不就得了?”
“脚印没了…….”
“才下过雪,怎么会没有脚印!”
“答朗哥哥带着人找我,我一开始又不想让他们找到,我就把脚印用树枝扫掉了,然后我在树上跳啊跳的,所以就把他们甩掉了。可是……你知道的,这山上的树都差不多一个样子,我跳着跳着也就忘了从什么地方过来的,你知道的,我爬树很快。”
李闲听这欧思青青一遍一遍的说你知道的,痛苦的一拍额头说道:“我知道什么啊?我现在连你名字都没记住!”
“我爬树快……你知道的。”
“我不!”
李闲喊了两个字,叹了口气:“这个可以知道。”
或许是因为从另一个时代而来,李闲对这种有事没事就离家出走的少女没什么好印象。可他也知道,欧思青青不是那种非主流。非主流可以靠一盒避-孕套走遍全天下吃喝不愁,而欧思青青则是那种离开了家人的看护其实在社会上寸步难行的天然白。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看起来很白纯其实很白痴,后者看起来很白痴其实很纯白。
“你为什么自己跑出来?”
李闲从怀里掏出来一块洁白的手巾递过去,那手巾干净的令人气愤。和他身上的衣服简直不属于同一个世界,如果说他身上的衣服是来自地狱,那么这快手巾就来自天堂。正如,他的头发干净清爽的好像女子,而他的脚却很少认真去洗一洗。
很令人诧异的是,欧思青青并没有拒绝,她很自然的接过手巾擦了擦眼泪,然后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当确定手巾上淡淡的草药味道自己很喜欢之后,欧思青青用力的擦了擦鼻子。漂亮女孩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她用你干净的手巾擦鼻涕你也不会觉得那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李闲自然不会小气那一块手巾,他皱起眉头是因为欧思青青擦完了鼻涕之后很自然的将那手巾丢在了雪地上。
这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小姐。
并且,她肯定分辨不出这手巾的材质!
契丹人本来对布匹上区分的就很模糊,相对于轻柔华丽的绸缎,他们更喜欢厚实的蜀锦。他们区分衣料的贵重是看是否耐穿,而不是是否轻薄。李闲递给欧思青青的是一块緤布,比葛布柔软,吸水性好。虽然并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东西,但毫无疑问,契丹人肯定没见过!
这是一个所谓的契丹贵族,但显然没见过世面。
李闲从欧思青青这个动作就能猜出来很多事。
将欧思青青丢在地上的緤布手巾捡起来,李闲叠好放进腰畔的鹿皮囊里:“用完了你应该还给我,而不是随手丢了。我虽然不嫌弃你擦了鼻子,但我也要拿回去洗一洗。”
李闲抬起头恨认真的说道:“我只有这么一块手巾。”
欧思青青张了张嘴巴,显然被李闲的举动弄得手足无措了。她没有想到李闲还会将那块擦鼻子很柔软的布块捡起来,因为在她看来那块布太小了,不如蜀锦漂亮也不厚实,丢了没什么可惜的。
“对不起…….”
欧思青青红着脸说话,就好像一个砸碎了母亲最心爱瓷瓶的孩子。
“没事”
李闲摆摆手:“还没回答我为什么跑出来。”
“还不是因为那些该死的奚人!”
欧思青青顿时又变成了一个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仇恨的正义女神:“那些该死的奚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往北迁徙,抢了我们何大何部一大片草场。我们何大何部虽然有一万名能上马打仗的勇士,可是奚人大埃斤埃力弗这次带来了不下五万人!我们和奚人打了好几次,虽然杀了很多奚人强盗,可是我们人少还是打不过他们。”
欧思青青挥舞了一下小拳头,愤怒的说道:“耶耶联络其它部族联盟抵抗奚人北上,可是其它部族的埃斤不愿意和奚人开战,耶耶没办法,只好北上来想找霫人苏啜部族商议,共同出兵将奚人赶回去。”(注1)
虽然她说的有些凌乱,但李闲还是明白了她的意思。
怪不得刚才说欧思青青是霫人她那么生气,原来她听成了奚人!
奚和霫发音是一样的!
李闲明白过来之后,有种恍然大悟的透彻。
奚人北上了?
听欧思青青说完,他的第二个反应是大隋要对辽东动武了!该来的还是来了,三次征伐辽东几乎是大隋灭亡的直接诱因,看来历史的轨迹还是不可阻止。苏啜才刚刚当上霫人部落的大埃斤,前些日子听说霫人部落打的血流成河死了不少人。欧思青青的父亲这个时候来求他,只怕也很难带着好消息回去。
何大何部?
难道她父亲是摩会?
李闲脑子里想到了贞观年间契丹人首领摩会带着部族投靠大唐的事,他只是隐约记得摩会出自何大何部大贺氏,却不知道摩会降唐的时候多大年纪了。如果真的是他,看欧思青青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她父亲也就三十多岁最多了。
奚人的地盘距离辽东太近了,大隋若是出兵辽东肯定会驱赶奚人部落。奚人没地方可去,自然要北上去抢契丹人或者霫人的草场。而契丹人现在很乱,各部族之间的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为了争当部族联盟首领,几个规模比较大如何大何,悉万丹等更是打的热火朝天,这个时候奚人北上契丹人肯定抵挡不住。一个为了争夺主导权而打的乱七八糟一点也不团结的民族,肯定挡不住另一个为了生存下去而不得不迁徙所以抱成了一团齐心协力的民族。而且,契丹人的实力和奚人是相差无几的,可是一个团结,一个不团结,胜负已经十分明了了。
契丹人本来是分作十部的,正是在不断的争夺主导权的战争中有几个部族被灭杀了,到了唐朝又重新划分为八部。只是唐朝时期的契丹八部和契丹古八部有着很大的区别。
不对!
李闲忽然想到一件事,大隋应该没有这样做,大业皇帝杨广一直标称自己是仁义皇帝,他对外族可是出了名的善良。想想看前两年他宣布的那个凡外族人来大隋可以白吃白喝白拿不必付钱的混账命令,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多虚荣的人。
是突厥人!
李闲长长的突出一口浊气,看来大隋征伐高句丽,突厥人也坐不住了。
(注!:契丹人的部族首领应该是被称呼为辱纥主,但奚人五部中有一个部族就叫做辱纥主,所以为了不显得很混乱,草原上的部族首领都称呼为埃斤,当然,突厥人除外。)
第二十二章 很弹很翘
(感谢很纯很纯的打赏,很纯很纯的感谢你。)
“欧思青青是什么意思?”
一边走,李闲一边问欧思青青。
“这是我娘给我取的名字,我娘是汉人。”
欧思青青忽闪着漂亮的睫毛,一边走一边很不老实的用鹿皮小蛮靴踢着地上厚厚的雪。她的两只手勾在背后,低着头一边走一边回答:“欧思,意思是草,我娘说小草是最顽强的,风吹雨打都不怕。青青其实就是青青的意思啊,这两个字不是我们契丹话。”
她抬起头看了李闲一眼,看得出来,她对她的母亲十分倚赖。
草青青
李闲笑了笑,是个很不错的名字。
“你娘很有学问。”
李闲笑着说道。
欧思青青点了点头,一脚将一根小木头踢飞了出去,鹿皮靴子踢进了雪里,激荡起一阵白花花的雪星。被风一吹,雪星贴在脸上凉凉的,可却并不难受。
“好了,就是这里。”
李闲在个空旷的地势也比较高的地方停下来,然后从后背上将横刀摘了下来。刀缚于背,是因为相对于他的身高来说,三尺多长的横刀没有办法挂在腰畔。见他将横刀抽了出来,欧思青青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你干嘛?”
“先-奸-后杀!”
李闲恶狠狠的说了一句,却根本没打算怎么样欧思青青,他开始砍伐一些低矮的树杈,雪地中,阳光下,那少年挥刀的样子说不出的俊俏潇洒。
欧思青青虽然比李闲还要大上两岁,可毕竟还是一个雪一样干净的少女。所以李闲的恐吓对于她来说毫无威力,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奸。
她找了一块石头,用木棍将石头上的残雪扫掉,然后欠着屁股坐上去,胳膊支在膝盖上两只手托着下颌,她看着李闲砍柴有些失神,好像对那个被风吹起长发的少年很感兴趣。李闲每一刀砍落,树杈应声而断,树枝上的残雪飞舞,他如同在落雪中一样。欧思青青入神的看着李闲,她有些痴,并不是花痴,而是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少年在砍柴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那么……庄重。
没错,就是庄重。
好像他不是在砍柴,而是在做一件很肃穆的事。
刀泼出一片银光,没有大多一会儿李闲就收集了一大堆木柴。
“我知道了!”
欧思青青忽然拍着手说道:“你是想点一堆火,然后把答朗大哥他们引来吧。”
她很自豪很骄傲自己猜透了李闲的图谋,虽然,正常情况下正常人早就应该想到了这个办法,她猜透的有点晚,却并不妨碍她觉得自己聪明,也不妨碍她觉得李闲很聪明。
“你真厉害,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办法呢?”
李闲撇嘴,不理她。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欧思青青从石头上跳下来,蹲在一边帮李闲将木柴堆起来。
“李闲”
“姓李?我娘姓陈,娘说,她的家乡在一个叫江南的地方,特别特别漂亮。”
“姓陈?”
李闲停顿了一下,掏出火镰擦火。
“对啊”
欧思青青蹲在地上,眨着眼睛说道:“娘说,有一天从北方来了好多好多强盗,闯进她江南的家里,杀了好多好多人,还抢走了她们的房子和粮食。娘说她家有很多很多高大的房子,有高高的城墙,可是那样也挡不住强盗冲进来。因为她家里有很多坏人,打开门将强盗放进来。后来,很多人保护着娘从江南逃出来,一直跑啊跑,出了长城之后就到了我们的部族中,耶耶对娘一见钟情。”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这个词吧,一见钟情。”
李闲笑着点头:“是,你娘很不幸,家没了。但是她也很幸运,因为你爹又给了她一个家。”
他从欧思青青的话里隐约能猜到那个陈姓女子的身份,应该是南陈的皇族,大隋灭陈的时候躲到塞北来避难,只怕当时她自己也没有想过,会在这里生活下来。南陈已经灭国二十多年,欧思青青才十四岁,她娘到塞外的时候,只怕比她还要小!
“真的会把答朗大哥引过来了吗?”
欧思青青没有接着李闲的话说,而是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还挂在她脸上的笑容瞬间没了。
“只要你那个什么答朗大哥还在山里,当然,如果他还没有到山的另一面去,肯定能看到这浓烟。”
李闲一边咳嗽一边解释。
松木虽然很湿,点燃不是很容易,但松木相对来说易燃,还有就是湿木在燃烧起来之前总是会冒出很浓的烟。
“不过别指望把你那小灰灰也引回来。”
李闲拍了拍手,舒展了一下身体。
“我是说,除了答朗大哥,会不会把别人也引来?”
欧思青青抱着膝盖,扬着下颌,说话的声音很轻,似乎怕被别人听到似的。
“别人?”
李闲皱眉:“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你有什么仇人一路追杀过来了。”
欧思青青使劲点头:“耶耶这次来霫人部落,只带了五十名士兵。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才往北走了不到一百里,奚人的追兵就跟上来了,最少有一个千人队。一路上和那些强盗打了好几次,现在耶耶身边连二十个人都没有了。今天他去和苏啜部的首领苏啜新弥谈判,不带我去,我和他吵了几句就跑出来了。”
“你个白痴!”
李闲一边快速的捧起雪覆盖在火堆上,一边狠狠的瞪了欧思青青一眼:“明知道后面有追兵你还敢自己跑出来!你要是想死自己撞树好不好,干嘛还要连累别人!”
欧思青青被他吓坏了,也手忙脚乱的帮着他灭火。可是才燃烧起来的松枝,被雪一压,烟反而更浓烈了起来。
似乎是在印证着欧思青青并没有说谎,远处传来的呜呜的号角声恰好在这个时候吹起。声音离着还很远,但是显然,用不了多久骑兵就会好像狼群一样朝着这里扑过来。
“走!”
李闲拉起欧思青青的手,也不再去管火堆,转身就往与号角声相反的方向冲了出去。他虽然比欧思青青还要小两岁,但是他手上的力度就算一般壮年男子都不如他。所以欧思青青的手腕很疼,可她却咬着牙跟在李闲后面狂奔。
如果没有雪就好了。
李闲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脚印。
如果没有雪,可以迎着号角声音传出的方向跑,然后找个地方藏起来,那些奚人的骑兵肯定想不到他们敢这样做。可是地面上铺着镜子面一样的白雪,那样做的话无异于自己去送死。
不能外血骑的营地跑!
这是李闲想到的第二个问题。
如果真的是奚人的骑兵,那可是一个千人队!虽然以血骑的精锐程度,一百名血骑干掉一个千人队的奚人不是没有可能,但那样的话血骑也剩不下几个!李闲可不想把别人家的麻烦牵扯到自己人身上,血骑保护他自己他都舍不得用,达傒长儒虽然没有明说,但李闲知道血骑那精锐到令人咋舌一百名骑兵早晚是自己的,他才不会拿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来无私奉献。
希望她那个什么答朗大哥能先找到她!
李闲忽然停下来,脚步收的很急。欧思青青一头撞在李闲身上,然后呀的叫了一声往后跌倒。坐在雪地里的欧思青青无辜的看着李闲,而后者根本就没有拉她起来的意思。李闲在欧思青青身边蹲下来,伸手将她脚上精致的鹿皮靴子扒了下来。
“啊!你要干嘛!”
欧思青青下意识的挣扎起来,踹向李闲的脚被他有力的手握住:“别动!不想死就老老实实的!”
这次李闲真的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所以真的把欧思青青吓了一跳。
小脚丫穿着厚厚的毡袜子,有点湿,却一点也不臭,反而有点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淡淡的香。脚丫握在手里的感觉也不错,很圆润,很柔软。
可惜,李闲现在可没工夫恋脚。
他快速的将欧思青青另一只脚上的鹿皮靴子也脱了下来,然后脱下自己脚上的靴子递给欧思青青,不容置疑的说道:“穿上!”
欧思青青虽然不知道李闲打算干什么,但还是立刻将靴子伸手接了过来。
啪嗒
靴子没拿住,掉在雪地上。
“那个…有点臭。”
欧思青青红着脸说道。
李闲气得七窍冒火:“再不穿信不信我脱了袜子塞你嘴巴里!”
欧思青青立刻手脚麻利的将李闲的靴子穿上,虽然她个子和李闲一样高,但是她的靴子比李闲的靴子却要小上一圈还多,其实这倒不是李闲的脚丫子比她大,而是李闲脚上穿的是一双成年人的靴子,血骑中可没有人会做用针线,李闲从渔阳来时穿的的靴子早就坏掉了,现在他脚上的是朝求歌的靴子,当然也不是朝求歌对他最好,而是因为朝求歌相对来说最矮。
换上了李闲的靴子,欧思青青站起来动了动,感觉很别扭。
李闲快速的将欧思青青的靴子系在一起然后挂在脖子上,他光着脚站起来指着一个方向对欧思青青说道:“你往那边跑,那是你来的方向,应该能遇到你的那个什么答朗大哥。”
“那你呢?”
欧思青青问。
李闲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往那边跑。”
欧思青青立刻明白了李闲的想法,他是要把追兵引开!
“不行!”
欧思青青喊道。
“没什么行不行的,你死不了记得来还我靴子,我死不了也不会拿你的靴子当纪念品。”
“安静点!”
李闲制止欧思青青的劝说,然后吸了口气认真的说道:“咱俩一起跑,跑不过战马!追兵多,虽然可以分开来追咱们,但分开跑比一起跑活命的机会大的多!你穿了我的靴子,追兵如果傻就会朝着我追过来,如果真的分头来追的话,那只能说你我运气差。”
他揉了揉眉毛:“今天我运气已经很差了,遇上你这么个倒霉鬼,所以你放心,追我的概率要大一些。还有,你爬树不是很快的吗,跑一段就上树,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如果咱俩都死不了,你再想想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事吧。”
不等欧思青青说话,李闲一巴掌拍在她的屁股上:“快跑!”
欧思青青的眼泪流下来,痴痴的看着李闲,身子一动不动。
“你不跑我跑!”
李闲也不理会欧思青青的泪如泉涌,吸了口气,身子猛地蹿了出去。他就这么光着脚在雪地上飞奔,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他没有回头去看,他不想确定欧思青青是不是照着自己说的做了,但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停下来,因为他不想死。
妈的!
我怎么会做了这么件傻事!
一边跑,李闲一边狠狠的骂着自己。
老子小心翼翼的活了十二年,如果这么挂了,那就太冤枉了!
他的动作如同一只捕食的猎豹般迅捷,一头扎进树林子里。
手感不错,挺弹。
这是李闲转身飞奔前对欧思青青说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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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不脸红
雪地中飞奔的身影,弓着身子,上身伏的很低,光着的脚在雪地上留下一串痕迹。血液已经活动开,这个时候他的脚并没有感觉到十分的寒冷。可只要他停下来,用不了多久他的双脚就会冻成一坨冰块。
李闲第一次停下来,然后飞快的用匕首将欧思青青的靴子豁开了一道口子,坐下来费力的将靴子穿在脚上,然后从衣服上撕下布条将靴子绑好。
真是白痴!
李闲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他这么跑下去,就算能活命这两只脚也保不住。
他站起来,将横刀推到后背上缚好。
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近,从高处往下看,已经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点朝着这边移动了过来,速度很快。看人数,李闲确定那些人就是奚人的骑兵。不会是欧思青青的同伴,她说过,她父亲身边不会超过二十个人。也不会是血骑的人,血骑的营寨还在十几里外,就算是来救李闲也不会来的这么快。
一千骑兵就是这个样子啊,果然看起来他妈的帅呆了。
李闲挥舞了下手臂,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他看着山下那密密麻麻的黑点,逐渐聚集成几条黑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咧嘴笑牌鹿皮小蛮靴,李闲比划了一下中指,然后转身冲进林子里。
不能再提高自己的速度了,那就只能降低奚人骑兵的速度。密集的树林是必须要利用起来的,虽然李闲没有欧思青青爬树快,但这并不代表他爬的很慢。只是从进入树林后李闲就一直在树木间穿行,丝毫没有上树躲躲的意思。也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又或只是已经跑的没了方向感。
就这么一路狂奔出去二里路,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清晰起来。
李闲咬着牙用冲出去几十步,终于看到不远处那个自己早晨出来路过这里时留下的记号。
那里看起来平常无奇,雪一样的白,一样的平。
但李闲知道,那里有一个洞。
那是很久之前李闲在后山射猎的时候就发现的地方,一场雪下来盖住了洞口。洞口并不是特别大,刚好能钻进去一只熊。而事实上这里确实是一只山熊冬眠的地方,那只熊在一个月前已经变成了一大锅炖肉吃进了李闲他们的肚子里。
李闲停下脚步,快速的刨开洞口然后钻了进去。
李闲用残雪将洞口堵死,然后朝着里面爬去。大概五米之后里面变得宽敞起来,已经能直立行走。走到他和朝求歌杀死那只熊的地方后,李闲在还能看出有残留血迹的地方坐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一路狂奔让他的肺变得急需补充空气。这个山洞里的空气并不好,闻起来有一股骚臭味,但这并不妨碍李闲对空气的索取,也不妨碍他坐在地上恢复体力。
三百多匹战马载着奚人骑兵顺着李闲的脚印一直追到这里,为首的骑士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壮硕汉子。他勒住战马后举起手示意了一下,后面的骑兵缓缓的停在他的身后。
“怎么契丹人都这么白痴?”
奚人首领撇嘴,语气中都是不屑。
“埃斤,我带几个人进去把他抓出来!”
一个奚人武士说道。
埃斤是部族首领的称呼,坐在马背上的壮硕汉子正是奚人辱纥主部的首领答乞。
“脚印后来变大了些。”
他没有回答部下,而是说了一句听起来不着边际的话。
“只有两个人,并没有看到其他契丹人的影子。”
他身后的武士点头道:“看来摩会说不定真的过了西拉木伦河,到河对面霫人苏啜部落中去了。这两个人是他的随从,在这里等他回来。”
答乞笑了笑说道:“摩会这次一共带了不到五十个护卫,半路上被杀了超过三十个。他若是过了河去苏啜部,为什么还要留下两个人来等他?如果苏啜新弥想对他下手的话,难不成这两个人还能将摩会救出去?”
他笑了起来,笑得很畅然。
“脚印后来变大了,但还是一个孩子。”
他身后的武士恍然大悟:“是摩会的女儿!摩会知道苏啜新弥不一定答应他的请求,苏啜部和契丹何大何部一直就不和睦!”
答乞赞赏的点了点头道:“他怕苏啜新弥杀了他,所以他把女儿留在了山上等他。”
他嘴角上的笑意很淫-秽,看着显然是仓促间堆起来掩盖洞口的白雪,就好像看着一个已经褪去了衣衫躺在他面前的窈窕女子,那雪就是她白晃晃诱人的身子。
“一年前我去过何大何部的草场,见过摩会的女儿。”
他由衷的赞叹着:“那真是一个白天鹅一样纯洁的姑娘,美的令人窒息。一年前的时候我就想跟摩会提亲,可那个家伙闪闪烁烁的不肯答应。留下来的侍卫和摩会的女儿分开跑,是想将追兵引开。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个叫答郎长虹的家伙,不过他还真是白痴。我有一千人!难道就不会分兵追吗?难道他忘了?女孩子的脚总是小一些的。”
“欧思青青,我记得是这个名字。”
答乞的眼神中透出贪婪,他指着那洞口说道:“进去,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你们碰掉了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们的脑袋都砍下来。”
“埃斤放心!”
四五个骑士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笑着一边靠近洞口:“我保证抓她出来的时候,她就像您一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迷人。”
几个人蹲下来七手八脚的将被雪堵住的洞口扒开,然后回头看了看答乞。
答乞点了点头:“记住,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做的好,回去之后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三十只羊。”
嘘
后面的骑兵发出一片嘘声,但却并不是对答乞有什么不敬。这嘘声中表达的意思是对抓人那几个骑士的羡慕,是因为自己没有抢到这次发财机会而感到失望。三十只羊,虽然不是很多,但却足够一家人安全的渡过冬季了。
“哈哈哈哈!”
答乞放肆的笑起来,笑声中透着一股自信:“等将契丹人的草场都抢过来,我保证你们每个人得到的绝不会比三十只羊少,只要你们干的漂亮,甚至你们还会分到几个妩媚温柔的女奴,还有几个壮硕的牛一样的牧奴。”
说话的时候,第一个奚人骑士已经钻进了洞口里。
容一只熊痛快的爬进爬出的洞口,成年人甚至能蹲着往前移动。他是一个魁梧的奚人勇士,在他的印象中,几天前在契丹人马队中远远看到的那个娇小的身影,他一只手就能制服。他甚至不愿意后面的同伴跟进来,如果是他自己抓住欧思青青的话说不定埃斤会将赏赐增加到五十只羊!
所以他故意爬的很慢,还故意膝盖上滑了一下后一脚将后面跟进来的人踹了出去。
后面的奚人骂骂咧咧的爬起来,继续往里钻。他知道抢在自己前面的同伴在想什么,要是换了自己的话说不定这一脚踹得更狠。
但是,当前面的人第二脚踹在他脸上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发怒了。
“你要干什么!信不信我一刀砍了你的脚!”
前面那人脚底上沾着的雪融化后混合了洞里的泥全留在了他脸上,他狠狠的咒骂着,然后腾出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污雪嘴里也有,牙齿一动就觉得满嘴都是沙子一样的恶心感觉。
前面的人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再踹他。
前面的人停了下来,一动不动。
“埃克!你挡住路了!”
第二个奚人伸手往前推了一下。
手上的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推在一团棉花上似的。
不对劲!
第二个奚人敏锐的察觉到了爬在前面的埃克出了什么问题!
埃克是族里公认的壮硕,他胳膊上大腿上的肌肉隆起来好像铁一样硬!可刚才推在他大腿上的感觉却好像推在一滩腐肉上似的,软绵绵的令人恐惧!第二个奚人武士也是杀过人的,所以他知道,那是刚死之后的人身体才会出现的变化!先是绵软的好像一滩泥,而后才会逐渐冰冷僵硬。
他抓着埃克的脚腕,一边大声呼喊后面的同伴退出去,一边拖拽着埃克的身子。
很重,埃克的身体重量全部堆积在地上。
“怎么回事?”
答乞皱着眉头问道。
“埃克死了!”
有人大声回答他的话,并且将埃克脖子上插着的弩箭拔出来晃了晃示意自己并没有说谎。弩箭射的很精准,直接射穿了喉管后卡在脖子里。这只弩箭很短,大概也就十厘米左右,并不常见。
“腕弩?”
答乞看到那弩箭的时候诧异了一下,那是汉人才能造出来的精巧东西。射程很短,三米之外已经射不穿厚厚的皮甲。答乞见过这种东西,那是汉人女子们用来防身的东西。造价昂贵,平民百姓根本就买不起。
“顶着盾进去!笨蛋!”
答乞大声喊道。
见到那支短短的弩箭之后,答乞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腕弩几乎可以说是女子的专用防身武器,没有哪个男人会厚着脸皮用这么秀气的东西。扣在手腕上的弩机太精巧,杀伤力也低的可怜。就算面对面站着,弩箭都射不穿两层厚皮甲。
除了女人,谁会这么丢人的用这个东西来御敌?
李闲不是女人,肯定不是。这一点在过去十二年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明,站着撒尿这事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肯定没有勇气尝试。
但李闲有一个姑姑,一个叫红佛的姑姑。
一个小手段多如牛毛的女子,教一个将保命视为第一重要事的家伙,还会在乎什么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吗?
所以,别说李闲不知道答乞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他也不会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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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你妈丢了
顶着盾牌进去的奚人武士很快又被拖了出来,在洞口留下一串血迹。
他的额头上有一个小洞,后脑上也有一个小洞。
盾牌上也是有洞的,很狭小。
奚人的盾牌是木制的,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皮子,再外面还有一层毡布,就算是弯刀劈砍在上面也不会将盾牌劈开,就算是隋人两石的硬弓射出来的破甲锥也别想穿透盾牌,奚人中力气最大的武士用足力气也只是勉强能用弯刀将其刺穿一点,要知道那厚厚的毡布和皮子根本就不着力,更别说捅穿盾牌后还要捅穿一个人的头颅。
人身体上最坚硬的地方,就是头骨吧。
就在外面的奚人在诧异,一个才十四岁的少女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将盾牌刺穿头骨刺穿的时候,山洞里的某人也在端详着手里的匕首,微微惊奇。
他临行前红佛姑姑给他的包裹里,有一柄匕首。红佛说那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利刃,李闲当时还开玩笑问是不是就像韦小宝的匕首一样牛叉。现在李闲终于知道这匕首有多犀利了,他咧开嘴笑,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放肆的一塌糊涂。
又多了一件保命的利器,他怎么会不开心。
钻进山洞里,李闲不会傻到认为奚人不会发现不了。这山洞口狭小一次只能通过一个人才是他最看重的地方,靠着他身上诸多的小手段足以保命。当然,李闲也在赌博,他赌的是男人的劣根性。
当得知一个山洞里有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少女,而且这荒山野岭的你就算强-暴她虐待她折磨她都不会有人管,只怕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抵挡不住这种诱惑,都想一展雄风梅开二三四五六度也不一定。
如果是李闲自己,说不得他都会钻进来试图找个乐子。
当然,前提条件是他再大一些才好。
李闲听说过很多次人在没有退路的时候会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抗争能力,一些平时不敢应对的危险在没有退路之后也会勇于面对。历史上不乏背水一战破釜沉舟这样的经典战例,虽然那些事听起来并不如何靠谱。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是后面的人模仿的多了却几乎没有人成功。
李闲总觉得那些经典能成功,有很大运气成分在内。
他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但今天显然不怎么好,不然也不会上山射个野物就会摊上这么大一坨麻烦。他是一个惜命到人神共愤地步的家伙,所以很不喜欢面对这样可能连全尸都留不下的危险。他退入山洞里当然也不是狗屎的打算背水一战破釜沉舟,而是因为这个山洞有两个出口。
他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给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
那是英雄这类奇特生物干的事,李闲不认为自己有那个魄力。
他之所以没有立刻从山洞的另一个出口逃走,是因为他不想让外面的人知道这里还有别的出路。如果他立刻逃走的话,奚人追进山洞也会沿着另一个洞口追出去。李闲还是跑不了,所以他才留下来以一个女子的姿态抵抗的强烈一些。
真的,他甚至想捏着鼻子发出几声**的惊呼来着。
他在等奚人放弃耐心。
当一个香喷喷甜滋滋的诱饵摆在那里的时候,奚人总要尽力来尝试将诱饵吞下去。可是,当他们发现得到诱饵会损失很大,大到让他们不得不放弃的时候,也就是李闲准备跑路的时候了。
那个时候,应该会放火来烧吧?
李闲一边把玩着匕首一边想,奚人真歹毒,肯定会想用烟把我呛死。
是啊,某人脸皮真厚,比歹毒还厚。
第三个死在李闲手里的是一个顶着盾牌,也顶着一个隋军铁盔的奚人。但他还是死了,一点也不比前两个人慢。
他的伤口在眼睛上,一只眼球已经烂掉了,匕首从眼睛刺进去,还在眼窝中搅动了几下。眼珠已经被绞碎,还有他的脑子里也被绞的粥一样。用白色的浓稠的东西从眼窝里往外流,和血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别样残忍的颜色。
他是进到那个逐渐开阔起来的地方后,露出一只眼睛窥视的时候被李闲刺死的。至于在眼窝中搅动倒不是李闲有那么恨的心,而是这奚人武士被刺中之后下意识的握住了李闲的手。两个人争夺匕首,转啊转的,那奚人最后软软的倒了下去。
就这样,直到第六个奚人的尸体被拖出来之后,答乞再派人往里钻的时候,那些奚人武士已经没人愿意去领那三十只羊的赏赐了。之前还在羡慕嫉妒恨,现在却只剩下了庆幸和怜悯。
答乞咬了咬牙,将赏赐从三十只羊增加到十匹马,再加十头牛!
可惜,没人认为二十个畜生的命比自己的命金贵。
答乞很愤怒,愤怒于自己族人的胆小,愤怒于那个少女怎么这么大的勇气一连杀了六个人。要是放在平原上,那六个壮汉能把她撕成碎片!可是洞口太狭小了,一次只能进去一个人,那个少女就算再柔弱,靠着她的腕弩,她手里还有一柄锋利的刀子,一时间真的很难攻进去。
“埃斤,若是您真的想要那个女人,咱们就堵住洞口,饿她三五天再进去吧。现在这么往里冲,死的人太多了。”
一个武士小心翼翼的劝着。
答乞怒道:“白痴!三五天?就算霫人没有发现咱们,那么久摩会没回去他们的人也会赶过来。都是你们废物!大埃斤下令在弱洛水边上杀死摩会嫁祸给霫人,追到这你们却连摩会的影子都没看到!抓着欧思青青献给大埃斤或许他还能原谅我,不然你们想想,真要是被霫人和契丹人结盟,大埃斤能轻饶的了你们吗!”
他愤怒的吼道:“二十匹好马,一百只羊!谁抓住欧思青青,我封谁为土屯!”
土屯是一个很大的官,当然,答乞封的土屯和突厥王庭封的土屯差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一百只羊?”
李闲愤怒了。
妈的,那个老巫婆要是听见你们这么贬低我,还不得跟你们玩命?她可说我是大隋的终结者来着,是能开创好几百年盛世的伟人。操!一百只羊就想换我的命了?这次答乞的喊声比较大,所以藏身在洞口里的李闲听得很清楚。他对于那个奚人首领给自己明码标价一百只羊这样的无耻行为十分气愤,后来想到那个奚人首领是把自己当成欧思青青他这才心理平衡下来。
我要是自己走出去,他给我一百只羊吗?
李闲并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有些无聊。
奚人暂时还没人敢冲进来,他坐在地上等待着下一个勇士。
李闲听到一些细微的却熟悉的声音,他猛的起身往岩石上贴。就在下一秒,几支羽箭射进来擦着他的衣服飞了过去。若不是李闲对弓弦的声音已经有了一种近乎于本能的反应,只怕这几支箭就能在他胸口上开几个血洞。
紧接着他就听到那奚人首领在洞外的怒斥:“谁让你们射箭的!”
“不让她闪开,我们怎么进去啊……”
有人辩解着,然后李闲发现自己必须要走了,就算奚人不放火用烟来熏他,他也必须要开始跑路了。
他发现草原人远比自己想象中要聪明,他只想到了放火,而奚人则想到了木头的另一种用法。
一根被削尖了的长长的木棒伸进洞口里一阵乱捅,然后手持木棍的人一边捅一边往里爬。他后面的人也是这样,避开前面的人胡乱的往前捅着。
洞里面虽然宽敞了不少,但李闲想不被捅着显然也很难。
奚人就不怕把娇滴滴白嫩嫩如花似玉的我捅死?
李闲气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打开,小心翼翼的将包里的白色粉末洒在地上,然后他快速的跑向山洞的另一个出口。这个山洞很深,足有二里左右,天然形成,再往里更加的宽敞,不过到了另一个出口的地方又是骤然狭小了下来,是岩壁上的一条缝隙,成年人勉强能挤出来。
李闲出来之后,快速的砍断了一些枯枝堆在缝隙外,然后将其点燃。再次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他捂着鼻子将里面的粉末洒在火上。腾地一下子,一股浓烈的白烟从火堆上冒起来。被山风一吹,白烟顺着那缝隙钻了进去。
那个洞口的毒药最少能放倒二十个壮汉,而这个洞口飘进去的毒烟在散尽之前,山洞里追过来的人别想靠近,来几个死几个。
李闲点燃毒烟之后离开洞口,没有撒开腿狂奔而是甩出一条绳索缠住一根树杈,爬上大树之后他再次甩出绳索缠住下一棵大树,就这样,荡秋千一样在树木上渐渐的远去。直到累得双臂已经酸软的抬不起之后,他才坐在一根树杈上休息了一会儿。
奚人一旦发现人不见了的话一定会搜山,血骑的营地离这里才十几里,如果被奚人发现的话难免一场恶战,李闲可不想让血骑的人仓促间战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他就靠在大树上休息,一直到肚子里咕咕叫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自己还没有吃过东西。他并没有携带干粮,虽然他也没打算午饭前赶回营地,但如果没有遇到欧思青青他可以放心点火来烤食抓住的野物,现在他却不敢点火,那样奚人很快就会循着烟找过来。
想到这里的时候李闲忽然发现的运气并不是很差,如果没有遇到欧思青青的话,他中午肯定是要点火做饭的,一样会将奚人骑兵引过来。为了不暴露踪迹,奚人肯定不会心善放过他。突然被奚人骑兵追杀,那样的话自己未见得能这么从容的逃出来。
靠在树干上,李闲笑了笑。
照这么看来,欧思青青带给了自己好运气呢。如果没碰到她的话,说不定自己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奚人骑兵乱箭射死了。
欧思青青
李闲嘴角上的弧度渐渐平直下来。
她逃了吗?
她爬树那么快,应该逃了吧?
李闲叹了口气,心说自己还是想的太简单了些。一千骑兵,看朝自己追来的也就不到一半的人马,另一半肯定是朝着欧思青青追过去的。她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雪地里跑步了多久就会没了力气。她是契丹一部首领的女儿,想必落在奚人手里一时间不会被杀死,不过下场只怕比死还要不如。
会吐蜘蛛丝的兔妖是个松鼠,她一定逃得掉。
李闲在心里安慰自己,却发现根本就不可能让自己相信。就算她上了树,奚人难道就看不到她了?一阵箭雨射过去,她还能藏得住?
希望她那个答朗大哥先找到她,希望!
李闲深深的吸了口气,想站起来继续跑路。
忽然一道狭细的白影迅如闪电般扑了过来,眨眼而至,就停在与李闲的同一根树枝上盯着他,虎视眈眈。
“小灰灰?”
李闲撇了撇嘴:“我把你-妈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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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背后论人是非八婆也
听到小灰灰这三个字,那精致的雪貂显然诧异了一下。它的小脑袋晃动了两下,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眼睛咕噜噜的转着。它像是在思考,是谁在呼唤它的乳名?
想到乳名这两个字李闲打了个冷颤,心说对不起啊欧思青青,虽然我知道肯定不是你哺育了它,但小灰灰这名字毕竟是你取的。
“现在没时间照顾你,你要是认识路就自己跑回去。”
李闲神神叨叨的跟雪貂说着话:“当然,如果你愿意跟着我去找你-妈……我也是不会去的。”
他跟雪雕说话的语气很真诚:“你-妈很可爱,她若是有事我心里肯定是会不安的,但你要知道,我要是因为去救她而出了事,说不定这是全世界乃至全宇宙最大的损失。过几天擎天柱来地球帮助人类建设家园还指望着我为他指引迷途呢,没有我他们是打不过霸天虎的!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真龙转世,那个老巫婆是这么说的,至于你信不信,反正很多人都信了。”
他不停的说着话,像是在安慰雪雕,其实不过是想让自己的良心上好过一点,他哪里是在劝一个听不懂人语的顺毛畜生,仅仅是在开导自己罢了。
“你别那么看着我!”
李闲有些恼火的说道:“你再可怜兮兮的看着我也不管用,你又不是能变成美人的妖精。就算是妲己来了在我面前跳钢管舞求我去救你-妈我也不会去的,我从阳光灿烂的二十一世纪而来,是来造福全人类的。”
他撇嘴:“你再看我!再看我,我把你眼睛挖出来当玻璃球!”
雪雕晃动着脑袋,那眼神让李闲心里很难受。
是在蔑视我吗?
好吧,随便你蔑视,我自己走了,你爱干嘛干嘛去吧。
李闲从大树上滑下来,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与他相隔半道山梁的雪坡上,一个雄伟的草原汉子用弯刀将最后一个敌人的脖子抹开,任由那血瀑布一样喷出来溅满了他的前襟。松开手,敌人的尸体软软的倒了下去,匍匐在白雪上的尸体额头对着他的脚尖,就好像一个在朝圣的挚诚信徒跪倒在雪山下一样。
壮硕的汉子撮着嘴唇打了一个口哨,远处一匹红棕烈马飞快的跑过来,打着响鼻跑过来的红棕马,用头颅斯磨着壮硕男子的胸膛。
这男子足有两米身高,脖子连着肩膀的两块肌肉就好像山梁一样的巍峨。虽然穿着厚实的棉衣,可胸甲下面高高隆起的胸肌依然能看出雄健的轮廓。
他拉着红棕马的缰绳转身往山坡上走去,似乎没有看到十几米外一个被剖开了胸膛的奚人武士挣扎着站了起来,奚人武士艰难的将后背上的弯弓取下来,然后搭上了一支狼牙箭,他的嘴里还在往外溢着血,血粘在白森森的牙齿上看起来分外的狰狞恐怖。
用尽全身的力气,他将弓弦拉开瞄准着十几米外的壮汉背影。
手在颤抖的奚人武士看到那两米高的壮汉在缓步前行中忽然向后踢了一下脚,脚后跟踢起一片雪白。残雪飞舞中,一道流光迅疾如闪电一样骤然飞起,下一秒已经到了奚人武士的身前,下一秒的下一秒,流光已经穿透了奚人武士的前胸然后卡在后背上。
奚人武士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发现自己胸口上长出了一个刀柄。
他看不到自己的后背,自然也就看不到还在滴着血的刀尖。
张了张嘴,奚人武士的嗓子里发出嘶哑的毫无音节可言的声音,就好像缓慢折断干柴的那种声音。
弯弓落地,狼牙箭插在雪中。
奚人最后看了一眼那渐行渐远的雄伟身姿,终于发出一声不甘的咆哮后软软的倒了下去。
远处的三名草原武士催马追上那壮硕的男子,男子指了指前面说道:“去林子里多点几个火堆,把奚人的骑兵分开。”
三个武士立刻各自选择了一个方向冲进山林中,马蹄踏起白雪。
壮硕如山的男子走到树林边上,看着坐在枯木上支着下颌发呆的漂亮少女,他笑了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走吧,天黑之前咱们要赶到弱洛水边上,埃斤大人今晚会去那里跟咱们会和。”
“答朗大哥,他会不会有事?”
坐在枯木上的欧思青青垂着头,白皙的脸上飞着两朵浅浅的红云。
“谁?”
答郎长虹将弯刀踩在脚下然后缓缓的抽出来,血迹斑斑的弯刀立刻变得干净还闪烁着阳光的色彩。
欧思青青没有回答,答郎长虹抬起头,他看到欧思青青垂着眼帘,一直盯着她脚上那双明显是成年男子穿的靴子。
“小白痴!”
答郎长虹皱了皱眉头。
“你以为他真的是想救你?”
他不理会欧思青青抬起来的脸上挂着愠怒,不理会她眼神中的质问。拦腰将欧思青青从枯木上抱起来放在红棕马的马鞍上,一米六上下七十三四斤体重的欧思青青在他手里好像一根稻草一样轻。他牵着缰绳缓步往前走,似乎并不介意欧思青青抗议的眼神。
“别不信,你不过是被他骗了,傻孩子。”
答郎长虹随手从树木上折断一截松枝放进嘴巴里咀嚼,嘴巴里立刻就充满了苦涩的味道。
“你胡说!他把自己的靴子给了我,他光着脚去引开那些奚人!”
欧思青青大声的喊着,或许是因为激动,或许是因为一路跑回来还没有缓过神,她脸上的红晕渐渐的变浓了些,颇具规模的胸脯上下起伏着。厚实的羊绒衣裙没有遮挡住她姣好的身材,尤其是胸脯起伏的时候,显得她的腰肢更加纤细唯美。
“他把靴子给了你,这不假。但你想过没有,他和你分开跑真的是因为他想引开追兵吗?奚人有一个千人队,追你们两个人难道不会分兵?你穿了他的靴子,从脚印上去奚人会以为你是一个成年人,你想想,答乞分兵的时候,是追你的人多一些,还是追他的人多一些?虽然你是埃斤的女儿,但相比来说抓住一个埃斤的护卫远比抓住你能更清楚的知道埃斤去了什么地方。答乞想的是什么你应该知道,他是来杀埃斤的。”
不等欧思青青说话,答郎长虹将声音提高了一些说道:“他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他自己。分开跑的话,他活命的机会更大一些。”
“如果真如你所说,他是一个有些身手并且很冷静的小家伙,那么你想想,他放弃你远比保护你要明智,保护你他还需要分心,你就是他的拖累。”
欧思青青皱眉,她回头看向自己一路跑来相反的方向。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知道,他不是你想的那样。”
答郎长虹哈哈大笑起来:“你的声音变小了,其实你心里明白当时你们分开逃不过是最正确的选择罢了,不存在谁替谁分担了什么。你不用感激他,他也不会感激你。”
“如果不是我黏着他去找小灰,他就不会被奚人追杀!”
欧思青青倔强的坚持着。
答郎长虹摇了摇头说道:“就说你是个小白痴吧,你觉得是自己连累了他,只怕他心里还在笑呢。如果不是你先提醒了他,难道他知道奚人来了?为了隐藏行迹,奚人会杀掉所有遇到的人,无论老人还是孩子。没有你,他说不定早就被奚人乱箭射死了。”
答郎长虹将嘴里的松枝啐掉,伸手比划了一下:“他应该感激你才对。”
“那是你想的,为什么非要说是他想的?”
欧思青青辩驳着,神色却已经不再那么激动。她知道答郎长虹刚才的话说的没错,如果自己没有遇到他的话,说不定他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奚人射穿了后背。这样说起来,自己确实没有带给他噩运呢。欧思青青的心里稍微好过了些,因为她发现自己还是做了一件好事的。
这么说来,我也是帮了他的。
欧思青青嘴角挑了挑,有点自豪。
“欧思青青,你……”
答郎长虹指了指远处的风景:“你就像山上的白雪一样纯洁,你不知道人心有多险恶。在你的心里总是觉得每个人都是善良的,这样很好,但容易吃亏。我不否认你说的少年是个聪明的小家伙,但不认为他真的是因为好心才给了你他的靴子。”
“不过,无论如何奚人是追着我们来的。”
答郎长虹想了想说道:“如果他被奚人杀了,等埃斤大人联络了苏啜部之后杀回去,将那些奚人全部杀死也算为他报了仇。他是汉人,我可以在山脚给他立一座坟,你把他的靴子在坟前烧了,他就会收到的。”
“真的吗?”
欧思青青问。
“可我不愿意相信他死了!我还是要亲手把靴子还给他的!”
“我更愿意他死了,否者我倒是会好奇,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怎么从几百个奚人骑兵马蹄下活下来的,如果他真的有那样的身手,他为什么不保护你?就算是想引开追兵,如果他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好,应该回来找你才对,不然他就是一个虚伪小人,汉人都很虚伪,埃斤是这么说的。”
“他不虚伪!他说过让我把靴子亲手还给他,他也会把我的靴子还给我!”
欧思青青挥舞着小拳头,一脸的坚定。
“好好好,你说他不虚伪就不虚伪!”
答郎长虹懒得再说什么。
“我虚伪不虚伪的不知道,但最起码不会在背后说人家的是非,那是最不要脸的八婆才干的龌龊事,好歹我也是个男人。”
答郎长虹猛的停住脚,手扶在腰畔的弯刀上看向一侧。
怀里抱着雪雕的少年坐在树杈上晃荡着两只脚丫子,看向身材壮硕如山的答郎长虹的眼神中却没什么敬畏,反而有着些许的不屑。
雪雕从他的怀里跳出来蹦跳着跑向红棕马背上的白裘少女,轻快的一跃就钻进了少女温暖的怀里。
李闲晃荡着的两只脚没有穿着靴子,那一双被割破了的小蛮靴在他的手里提着。
“我是来要回我的靴子的,顺便把你的还给你。”
他将手举起来晃动了一下那两只面目全非的鹿皮靴子,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当然,如果你觉得它已经不能穿的话,我不介意留下来当做纪念品。”
“不过我的靴子你是一定要还给我的,因为我的脚现在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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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并非阳光大道
(春雷阵阵破破晓,打赏地动山摇,砸得我幸福而眩晕,真心感谢法号星空的打赏,感谢萧玄武师兄的支持!)
“你叫李闲?”
“你叫答郎长虹?”
李闲对答郎长虹的回答是个反问,而后者则皱起了眉头。
“你很不礼貌,汉人的少年郎。”
答郎长虹的汉语虽然说的不算流利,不过最起码听起来没有什么障碍。李闲也没有想到汉语竟然已经普及到了这个地步,今天遇到的几个草原人貌似都会说几句。他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草原人之所以很多人都会说几句汉语,是因为大隋对与草原人的贸易基本上是不禁止的,汉人的行商来往于草原人的各个部落和中原大地,草原人需要汉人的茶叶,布帛,瓷器,汉人则需要皮子和牲口。
汉人的行商都会说几句草原话,草原人自然也就能说几句汉语。
就连草原最深处的室韦人都与汉人打交道,辽河,西拉木伦河流域的奚人,契丹人,和奚人就更别说了。
“我不礼貌?”
李闲看了看答郎长虹,伸手比划了一下他的身高后由衷的赞叹道:“你几乎已经顶上两个我了,说话的时候,你的手却还按着刀柄,难道这就礼貌了?”
他轻轻笑了笑:“怪不得人都说块头和胆子是呈反比的。”
答郎长虹不知道什么叫反比,但他知道李闲肯定不是在赞美他。
不过李闲前面的话他还是听懂了,所以他的手缓缓的离开了刀柄。只是他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丢人的事,虽然在他看来这个少年绝对挡不住自己一拳。
“这是我的习惯,当发现或许有危险存在的时候,我的手习惯放在刀柄上,无论面对的是一只狼还是一条狗。”
答郎长虹说道。
李闲从树杈上跃下来,负着两只手走到答郎长虹身前,抬起下颌眯着眼睛看着答郎长虹的眼睛说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咱俩的看法略有不同。”
他眼神玩味,嘴角勾起一抹弧线,直视着答郎长虹的眼睛而眼神却飘到了九霄云外:“我从来不会把畜生放在眼里,除了剥皮吃肉的时候,一般对付畜生我从来懒得用兵器。”
答郎长虹的肩膀动了一下,脚下踩着的雪也变得深陷了几分。
但他终究还是没有动手。
而李闲却根本选择无视,他竟然大模大样的从答郎长虹身边走过去,将手里的靴子对欧思青青比划了一下:“还要不?”
欧思青青是个单纯到白痴的少女,所以她虽然闻到了李闲和答郎长虹之间的火药味却并没有特别放在心上。她是那种前一秒钟还会因为踩死了一只蚂蚱伤感,下一秒就去开心的祸害蝴蝶的天然白,所以即便她心里明明感觉到了一丝不安,可是看到李闲干净漂亮的笑脸之后她立刻就忘记了烦恼。
她喜欢笑,也喜欢别人对自己笑。
“要!”
她接过李闲递过来的靴子,俯下身子就要将李闲的靴子脱下来。
李闲睁大了眼睛,随即扑哧一声笑出来:“那个大个子就是你答朗大哥?他之前说的话大多都是在放屁,不过有一句倒是说对了。你还真是个小白痴啊…….”
李闲指了指欧思青青的脚:“你脱了靴子给我,你穿什么?”
“我?”
欧思青青愣了一下:“我先穿自己的好了。”
她的脸红了一下,带着点小可爱。
“留着当纪念品吧。”
李闲笑了笑,转身走向远处:“其实我不过是刚好遇到小灰所以顺路给你送回来罢了,既然你那答朗大哥在我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他动作迅速的从一具奚人的尸体上扒下来一双靴子,从尸体上割下来两块稍微柔软些的毡布裹在脚上,然后将明显大两号的靴子船上。感受着脚上的温暖,李闲回头对欧思青青喊道:“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自我感觉这话倍儿潇洒,李闲一弯腰往前跑了出去。
他必须要跑起来让已经冰冷的脚血液流通起来,不然的话真成了傅红雪他也不觉得是什么好玩的事。
奚人的骑兵被山林中的多处浓烟搞的有些迷糊,但用不了多久就会找过来。要是趁着现在不跑那就真的是白痴一个了,李闲可不觉得雪地厮杀是件多美好的事。一口气跑出去三四里就遇到朝求歌带着三十名血骑找过来,他简略的解释了一下然后跟朝求歌两人一骑返回了营地。
知道有奚人骑兵就在附近追杀契丹何大何部的埃斤摩会之后,达溪长儒和东方烈火带着十几个血骑出去转了一圈,一个时辰之后抓了两个奚人骑兵后返回了营地,随即下令加强戒备。
将两个奚人的骑兵分开来审问之后,得来的消息证实了李闲的猜测。
奚人之所以离开自己的草场向北迁徙,确实很大隋没有什么关系。三个月前,突厥始毕可汗的族弟阿史那去鹄率领一万突厥狼骑突然南下,宣布突厥王庭要占用奚人的草场。然后划出另外一块草场归奚人所有,但那块草场却是属于契丹何大何部族的。突厥王庭这样做的用意不言而喻,简单来分析就能看出其一石二鸟的居心。
李闲分析
一:
大隋即将征伐辽东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从过了年开始从黎阳仓,兴洛仓等粮仓调集的粮草就开始陆续往怀远镇运,唐公李渊就在怀远镇都粮。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带着人本部人马也已经先期到了辽河西岸驻守,算算日子,李闲已经到了草原一年,现在是大隋大业七年,大隋八年三月的时候隋军开始渡河,距离现在还有一年一个月的时间。这么大张旗鼓的准备,高句丽人若是再做不出反应就纯属傻-逼了。大隋兵力全部集中在辽西一带,突厥人将奚人驱赶走的目的也就昭然若揭。无非是想占便宜,趁乱南下。
二,奚人这些年发展的势头很猛,奚人五部的总兵力加在一起最多能拼凑出七八万人,虽然相对于突厥王庭的强大实力来说这算不了什么,可始毕可汗阿史那咄吉世绝对不会允许奚人越来越强大。驱赶奚人向北迁徙,契丹人和霫人都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属于他们的草场被奚人分去,只要打起来,三方都会被削弱,这是始毕可汗想要看到的结局。
当然,就算得出这样的结论李闲也不会说出来。毕竟他得出的结论依据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他脑子里本就有的知识,比如他确切的知道隋炀帝第一次征伐辽东的日期,知道隋军是在大业八年三月十四强渡辽河的。后世的时候关于对隋炀帝这个人争论很大,各论坛几乎都有争辩的帖子,所以李闲记得很清楚这个日子,只是如果他现在说出去,只怕解释不清。
但他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隐隐间担心着张仲坚。
铁浮屠的人就在燕山里藏着,距离奚人部落没有多远。突厥狼骑南下,不知道会不会威胁到铁浮屠。
应该不会吧。
李闲安慰自己。
铁浮屠一共才六十来个人,就算再精锐也不会主动去找一万突厥狼骑的晦气。
阿爷是个烂酒鬼,但绝对不是个傻子。
达溪长儒问清楚之后让血骑的人把那两个奚人拉出去砍了,他脸上的落寞很浓烈。问完了话之后,他就站在营地里那棵高大的松树下发呆。
“师父,在担心什么?”
李闲挨着达溪长儒站着,抬着头问。
“天要黑了,世道要乱了。”
达溪长儒叹了口气,落寞的说道:“这次大隋征伐辽东,有败无胜,也不知道有多少儿郎会葬身他乡,陛下他上个月号召天下良家子第自行到涿郡投军,而定下的征伐辽东的日期却是明年这个时候,这么大张旗鼓,高句丽人难道不会做出防备?各地粮仓发往辽东的粮食都聚集在怀远三镇,靠辛世雄一个人防守三处,就不怕被高丽人一把火烧了吗?”
“若是伐高句丽隋军战败……天下只怕大乱。”
李闲从达溪长儒的话里能听出来,虽然他已经说过很多次自己不再是大隋的军人了,但心里其实一直放不下大隋。
“师父…….或许没有你想的那么糟。”
李闲说了一句本蹩脚的谎话。
“法师十二年前就说过,大隋的天下最多还有十几年安稳太平。现在看来…….真的被她说中了。”
“未必啊,大隋武力当世无敌,二十年来已经没有遇到过对手了。”
李闲劝慰道。
达溪长儒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有些感怀罢了。从离开弘化的那天开始,其实我已经算不上是个隋人了。你回去准备一下,等奚人离开之后我要带你去青牛湖。趁着契丹人和奚人开战,一定要把那块陨铁找回来。”
“青牛湖离这里多远?”
“不到三百里。”
“就咱们两个去?”
“带上小朝吧,他马上马下的功夫仅次于铁獠狼,但铁獠狼还要坐镇营地。”
“师父,突厥狼骑南下,我阿爷就在燕山中,会不会有危险?”
达溪长儒听李闲问出这句话后微微一怔,随即笑了笑道:“放心吧,当年白道川一战突厥人被打怕了。就算大隋兵力全在辽东,突厥人也不敢轻易的越过北长城。阿史那咄吉世不是个笨蛋,他应该知道现在他还惹不起大隋。”
他停顿了一下说道:“就算阿史那去鹄是个疯子,他也不敢真的去撩拨幽州罗艺!一万狼骑南下,不够看的。”
李闲吐出一口浊气:“是啊,幽州罗艺,五千精甲,长城有隙,虎贲无双。”
达溪长儒拍了拍李闲的肩膀:“世道要乱了,咱们的时间也不多了。你要好好修炼,乱世以武立本,你是法师看重的人,不会有错,所以你自己也要努力,不能好像扶不起的阿斗那样丢了人。”
李闲摇了摇头,苦笑:“我能不玩吗?”
“玩?”
达溪长儒愣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说道:“天下大计,黎民苍生,你怎么能说是玩?”
李闲被达溪长儒郑重的样子吓了一跳,他有些不知所措的说道:“关键是,为什么偏偏是我?”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忽然想到将那么大的一个包袱负在这样一个还不满十三岁的孩子身上,是不是有些太残忍?法师十几年前的预言,已经让他失去了太多东西。他看起来大大咧咧胡闹快乐的背后,会是一颗多苦楚的心?
达溪长儒站在李闲身边,指着远处的山峦说道:“只有站在高处的人才能看到最美丽的风景,从十二年前张仲坚背着你从长安城杀出一条血路逃出来开始,你已经开始往山巅上攀爬了,现在,就要看你自己爬的够不够快。”
李闲没接话,因为他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可恶可敬的老巫婆,看似给他指出来一条光明大道,其实……那是一条铺满了荆棘的坎坷之途。
一个不小心,就会摔死,摔的体无完肤,骨断筋折。
第二十七章 每次都这么干
天会黑,就自然会亮。
这是李闲劝慰达溪长儒的原话,他不方便说什么,虽然他明明知道这次天黑其实没有多长时间,杨家的天黑了,李家的天很快就亮了起来。相比于两晋之后漫长的乱世来说,隋乱真的算不上有多长。
到黑暗褪去的时候,天色将明。
有时候李闲就会忍不住的想,如果,如果自己没有被丢弃于雪地,而是有一双疼爱自己的父母的话,那自己的人生轨迹将会是什么样子?
下地耕田,还是临窗苦读?
无论如何,这两样确实都算不上什么绮丽壮阔的人生。
士农工商,虽然农民的地位在这个时代并不低,但如果天下大乱的话或许最后不过也就落得个暴尸荒野的下场。李闲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所以他不认为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那种采菊东篱下的生活是种享受。当乱匪冲进家门的时候,别说菊,篱都剩不下,就算剩下菊,也是被爆的结局。
至于苦读,李闲是经过好些年义务教育出来的孩子,虽然不算乖宝宝却也不是大坏蛋,成绩很好,从幼大毕业一直到考上北大,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不过幼儿园大班的时候,他得的小红花却是最少的。调皮捣蛋不给小红花,因为这个规矩李闲恨幼儿园阿姨一直到他考上大学。
很显然,大隋朝还不是一个适合苦读书的时代。
虽然高祖文皇帝开了科举取士的先河,但毫无疑问的是,大隋朝从地方到中央正六品以上的官员,很少有科举出身的。正五品以上,更是一个都没有。无论是朝中还是军中,所有的权利都把持在各世家门阀手里。不过读书人还是会受到尊重,他们可以很厚脸的以读书人远庖厨为由不参加一切体力劳动。
所以李闲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还算不错,让丢了自己的那对夫妻后悔去吧。
将来……
李闲狠狠的甩了甩头,将来个屁啊,还是好好活下去再说。
奚人的骑兵在山里转了一整天,也不知道答朗长虹用了什么办法竟然将奚人甩开了。几个护卫保护着欧思青青离开这座无名山赶往弱洛水河畔等摩会归来,答乞就算再嚣张也不敢带着区区不足一个千人队的兵力就敢到弱洛水边上跟霫人挑衅。苏啜新弥刚刚靠武力收服了其他几个霫人部落,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答乞可不想去招惹一个甚至以为自己能晋位大可汗的疯子。
苏啜新弥是个好战之人,两年内连续发动了十三次战争奠定了自己在霫人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据说突厥王庭的信使已经到了苏啜部,承认了苏啜新弥霫人可汗的地位。
既然不敢靠近西拉木伦河,答乞只好灰溜溜的回去找奚人大埃斤埃力弗复命。
在大业七年二月末的这天,李闲收拾好了全身的装备,骑上那匹已经颇显神骏的大黑马,跟在达溪长儒和朝求歌后面踏上了去往青牛湖的路程。
青牛湖,名字的由来源自一个美丽的传说。根据契丹人的代代口实相传的记载,在久到掉光了牙齿的契丹族老人都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时候,一位架着青牛车从西拉木伦河而来的仙女,和一位从土河而来的骑白马的仙人在两条河的交汇处相遇,然后一见钟情结为了夫妻,他们生下来八个孩子,后来渐渐繁衍成为契丹八部。
青牛湖就在西拉木伦河与土河交汇处不远,是一座并不十分大的湖泊。据说当年那个白马仙人和青牛仙子就是在这里结为夫妻的,青牛湖畔那块千年不化的坚冰就是两个人爱情的见证。
李闲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个故事,从故事中他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两位浪漫的仙人肯定跟玉皇大帝不是一个系的,不然早就被天兵天将抓回去问罪了。天庭那是多严肃的地方,不打报告未经批准就擅自谈恋爱这是很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一旦被查实,轻者囚禁,重者打入畜生道轮回成猪。
猪八戒的故事告诉我们,就算是一厢情愿都不行。
就更别说两情相悦了。
从无名山营地出发,一路走在茫茫的几乎都是一个颜色的草原上很容易让人迷失。也不知道达溪长儒是靠什么来分辨方向的,他在前面领路而行走的淡然且稳定。有好几次李闲都几乎忍不住想追上去掀开达溪长儒的衣服看看他把GPS藏哪儿了,看他信马由缰气定神闲的样子简直比装了导航还有自信。
三个人一路上很少交谈,达溪长儒虽然被李闲影响已经不再是一块冷硬的石头,但想让他陪着李闲打屁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李闲总觉得自己还任重道远。而朝求歌也是一个典型的闷葫芦,李闲跟他说十句话他未必能回上一句。
但李闲并不无聊,从渔阳郡出发到西拉木伦河这一路上他已经对血骑的沉默习惯了。
没人跟他说话,他就跟大黑马说话。
“黑马黑马,我是洞幺,听到请回答。”
大黑马打了个响亮的响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懂了李闲的话。
“其实也没啥,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是该给你取个名字了。”
李闲扭了扭身子,让自己有些僵硬的屁股血脉通顺一些。
“想要给你取名字其实也不难,但一定要从黑来入手。”
李闲想了想说道:“黑珍珠怎么样?杰克船长的座驾。”
大黑马喷着热气啾啾的叫了两声,显然很不满意。
“对喔,你是公的,黑珍珠这个名字比较女性化确实不适合你。”
说到这里李闲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他催动大黑马追上达溪长儒问道:“师父,有个问题请教。”
“有屁放!”
达溪长儒的回应保持了一向的简洁明了。
李闲也不在意,他拍了拍大黑马的脖子问:“公马是不是都要阉了才能成战马的?”
达溪长儒点了点头:“不阉割的公马太暴躁,不适合当做战马。”
李闲嘿嘿笑了笑问:“那我的大黑马就算是个异类了?怪不得鬃毛这么长,蹄子比碗口还大,看起来就比你们的战马要威风呢。”
达溪长儒一开始没明白李闲的话,等李闲说完过了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他仔细的看了看大黑马的样子,忽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总觉得大黑马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血骑的战马在面对大黑马的时候总会显得很局促,甚至说畏惧。
这家伙就是一个漏网之鱼啊!
噢不,是漏阉之马。
“为什么大黑马一点都不暴躁?”
李闲又问。
达溪长儒想了想说道:“可能是从小就被驯养的缘故,骨子里的野性变得淡薄了。不过你还是小心些,没阉割的公马暴躁狂狞很难控制,草原人管这种没阉割过的公马叫儿马子,几乎每一个马群都会留下一匹最雄健的公马不阉割。”
或许是对大黑马的好奇终于找到了答案,达溪长儒的话也多了起来:“儿马子就是头马,被阉割后的马或许就跟宫里的太监一样有了自卑,所以完全听命于雄壮的儿马子。儿马子很凶悍,敢对狼群发动攻击,就算是半人高的大狼也不敢靠近儿马子,那样只会被它踢破了肚皮。”
达溪长儒的话让李闲多了几分自豪和骄傲。
他抚摸着大黑马的马鬃:“怪不得你看起来这么臭屁,原来是个纯爷们。”
“那得给你好好想个名字了,有根怎么样?”
大黑马撅起一路碎雪尘烟,打着响鼻表示着自己的抗议。
“叫乌龙骓吧。”
朝求歌难得主动说话。
李闲撇了撇嘴:“楚霸王的马就叫乌骓马,还不是一样被阉了的太监,怎么能跟我的小黑相比?不好不好,再换一个。”
“叫黑风?”
达溪长儒说道。
“俗气!”
李闲摆摆手否定,忽然灵机一动,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叫黑硬怎么样?”
“黑影?”
达溪长儒点了点头:“这名字不错,你的大黑马确实跑的很快,血骑中没有一匹马追的上它。跑起来就好像一道黑影,挺好。”
李闲懒得解释自己的恶趣味,一怕大黑马的屁股:“跑起来吧黑硬,让他们看看你的雄风!”
大黑马啾啾的叫了两声,撒开四蹄飞奔而出。李闲得意的骑在大黑马上又笑又唱,就好像一个刚刚占了黄花闺女便宜的流氓地痞。大黑马的速度确实快的惊人,载着洋洋得意的李闲很快就超过了达溪长儒和朝求歌。
一屁绝尘。
三百多里的路对于轻装减行的三个人来说并不遥远,虽然达溪长儒和朝求歌的战马不如大黑马跑的快,可也是百里挑一的好马,第一天三个人就跑出去一百八十多里,然后找了个适合露营的地方停下来休息。
第二日一早太阳才露出头,三个人继续上路。
到了太阳偏西的时候,达溪长儒让李闲将速度减了下来。已经快到青牛湖了,这里是契丹人的地盘不能太过招摇。青牛湖是契丹人的圣地,戒备森严,这么明目张胆的闯过去无异于找死,看不到青牛湖的湖波就会被契丹武士射成刺猬。达溪长儒之所以好几次来青牛湖都没能寻到那块陨铁,就是因为他每次都是等到了晚上才偷偷摸到湖边寻找的。
青牛湖虽然不是很大,但围着湖纵马跑一圈也得半天多。漆黑的夜里想找到当年那个沉下陨铁的地点比大海捞针也容易不了多少,与其说是靠着记忆在找还不如说是在碰运气。
三个人找了个比较隐秘的地方停下来休息,吃了些干粮之后打算晚上再去寻找。
朝求歌被安排为后援,所以他主动担负起戒备的任务,让达溪长儒和李闲裹着毡毯在背风的高坡后面睡了一会儿,他趴在高坡上监视着四周的动静。空气中隐隐还有血腥味传来,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契丹人和奚人的战场确实离这里已经不远了。青牛湖的所在地虽然算是在何大何部的地盘内,但因为这里是契丹人的圣地,所以是由八部共同掌管的。
契丹八部分别派出一百名最强壮勇悍的武士守卫青牛湖,尤其是湖边那块不知道什么缘故千年来不能融化的坚冰更是不准任何人靠近。据说只有在八部埃斤祭祖的时候才会接近那块坚冰,其他时候任何人若是靠近的话一律当场射死。
“奚人是不是快打到这里了?”
入夜后潜入到离着青牛湖不远处,趴在草丛里李闲低声问达溪长儒。
“奚人没那么笨!”
达溪长儒看白痴一样看了一眼李闲:“阿史那咄吉世划给奚人的草场就是契丹何大何占据的那块,因为涉及不到自己的领地,所以契丹其他部族才没有跟奚人开战。青牛湖是契丹人的圣地,埃力弗要是敢打到这里才是真的捅了马蜂窝!”
“契丹八部加起来的精锐骑兵,不比奚人少!”
李闲哦了一声,并没有对自己的无知有什么羞愧的觉悟。
“奚人知道这点,契丹人肯定也知道这点。”
月色下,李闲的眼神很亮:“越是戒备森严的地方,或许其实很安全。我在想,就算咱们光明正大的围着湖绕圈,只要避开那些点了火把的地方,契丹人说不定都发现不了!”
达溪长儒这次没发飙,反而赞赏的点了点头:“每次……我差不多都是这么干的。”
PS:最近几天带母亲检查身体,更新会不稳定,但不会低于两更,抱歉
第二十八章 临窗绕青丝
“您沉下陨铁的时候难道就没找个什么好辨认的地方?”
李闲撅着嘴问,对于达溪长儒这样的名将也能做出这么不靠谱的事显然有些不相信。既然陨铁那么贵重,当初就算沉下去的时候颇为急迫也会找个稍微显眼的地方吧。骑着马跑半天也围着青牛湖跑不了一个圈,靠着摸索去寻找当年的位置确实令人头疼。
“谁告诉你我当时没有找一个好辨认的地方?那天晚上我沉下陨铁的地方有一棵大树,我记得很清楚。”
达溪长儒摊了摊手:“可是后来才发现,青牛湖边的树差不多都一个样子。”
他苍白的解释道:“你知道的,晚上总是看不清东西,而且契丹人的护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巡逻经过。”
李闲指了指青牛湖头疼的问:“我的师父,亲爱的师父,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咱们要把湖边的每一棵树附近都要找一遍?”
达溪长儒瞪了他一眼说道:“就算我记不得是哪棵树,难道我还记不得大致方向?”
他指了指青牛湖南侧说道:“我来过几次了,按照顺序从左到右寻找,已经找了四十三棵树。”
李闲撇嘴:“还有最少四百三十棵。”
达溪长儒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为难:“你不是说自己运气一直很好吗,说不定你随随便便的选一棵树潜下水里去,就能找到那块陨铁。”
李闲心说那陨铁上你又没安一个GPS,我也没有人造卫星的眼怎么可能随便选一个地方就找到?一次性找到那块陨铁的概率就跟挨雷劈差不了多少,如果运气好雷会自动来劈,一次不行还得多劈几次。运气不好就算脑袋上顶着个避雷针也不见得能引下来,这根人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等等”
李闲忽然想到一件事:“您的意思是,我自己下去找?”
达溪长儒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说:“没错,我给你放哨。”
李闲也很认真的说道:“我能说不去吗?”
达溪长儒的回答简单而粗暴,他直接提着李闲的腰带将他从高坡上扔了下去。半空中李闲调整好身形稳稳的落在地上,然后在静夜皓月的光辉下伸出中指对达溪长儒比划了两下。
他能看到隐约中达溪长儒比划了一个手势,意思是时间并不多。
李闲叹了口气,收起劳而无功的中指开始小心翼翼的朝着青牛湖南侧潜行。黑夜潜行的技巧,无论是张仲坚还是达溪长儒毫无疑问都是宗师级的高手。所以无论是在铁浮屠还是在血骑中,李闲都能学到最有用的东西。
七岁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在月色中隐藏身形爬到村子里张寡妇家的院墙上偷窥那丰满的身子沐浴。
八岁的时候,他就能蹲在张寡妇家门口顺着门板上的窟窿往里窥探而不被发现了。
九岁的时候,他如果愿意的话甚至能坐在她家屋子里尽情的看,当然,他果断的义正词严的拒绝了张寡妇的好意。
青牛湖之大,也大不过一个能装下一具诱人身姿一颗闷骚之心的木盆吧。
李闲猫着腰,猎豹一样在湖边的茂盛草丛中穿行。他一边走一边感受着风吹来的方向,所以他潜行经过的地方草丛摆动的方向完全与风吹毫无二致。当他经过第一个暗哨的时候,五米外的契丹武士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身后的草丛中有什么异样。草丛的摆动和风吹过一样,完全看不出一点不和谐的地方。
这个暗哨处有三四名契丹武士,他们就在一堆乱石后面坐着。
最近处的那个人距离李闲通过的地方不超过四米,李闲甚至还停下来看了看那几个契丹人在做什么。
“听说汉人的女子身子软的好像水一样?”
“那可不,你又不是没有见过咱们可敦。”(注1)
“见过是见过,可不是穿着衣服呢吗。”
“嘿嘿!”
石头后面穿出几声刻意压的很低的淫-笑。
李闲摇了摇头,心说这青牛湖应该是太平安静的时间太久了,以至于暗哨都不暗,而是在肆无忌惮的谈论着女人。虽然他们压低了声音,但如果是高手的话十几米外仅仅靠耳朵就能察觉到他们存在。
看来这几个契丹武士跟欧思青青是一个部落的。
李闲悄悄的离开,一边走一边想。
欧思青青的母亲是汉人,那几个契丹武士谈论的应该就是她了。看来这个女人一定很美,美到让这个部落的每一个男人从第一次跟自己的手建立超友谊关系的时候,说不定脑子里幻想着的就是她的模样。水一样的女人,往往是熊一样的人最喜欢占有的东西。能征服一匹烈马固然很刺激,可若是一个柔若无骨雪一样白的身躯婉转承欢峨眉微皱,那感觉应该更能满足男人的控制欲和征服欲。
李闲由衷的祝福那几个契丹武士各种幻想的时候千万不要崴了手,然后猫着腰从他们身后经过。
达溪长儒说过,从这个暗哨向右四十三棵树全都搜索过,没有陨铁的影子。
那好吧,就从第四十四棵树开始好了。
李闲的运气确实不错,但他不觉得运气会好到真的随便选一个地方下水就能找到陨铁的地步。
第四十四棵树看起来果然和第四十三棵树没有什么区别,李闲脑子里闪过一句废话。当时达溪长儒离开这里的时候肯定很急迫,不然以他的素质不可能没留下什么记号。李闲不认为会是被契丹护卫发现,他都能轻而易举的潜行过来更何况是达溪长儒?
究竟是什么缘故让达溪长儒都不淡定了?
一般男人心急火燎的逃跑是在什么情况下?
很遗憾,李闲想到的第一个可能就是被人家老公抓-奸在床。
他发现自己真的不高尚,一点都不。
从第四十四棵树边上停下来,他活动了几下四肢做下水的准备。达溪长儒说过青牛湖的水常年冰冷的好像刀子一样,如果不热身就贸然下水除了被淹死没有第二个可能。下水之前李闲想到了碧水寒潭和月牙湖,好像很冷很冷的湖水中总是能发生什么凄美的爱情故事。碧水寒潭中紫衫龙王爱上了那个男人,月牙湖中李旭爱上了那个女人。
会不会有一场感天动地的爱恋在等着自己?
“刘亦菲,王珞丹,梅根福克斯……”
李闲嘟囔着:“我来了。”
他身上的特制的皮衣有很好的防水性,这不是李闲到了这个时代后第一件剽窃来的发明创造,只不过相比于不成功的冲水马桶和木轮传动杆式自行车来说有着绝对的实用价值。
感觉血脉已经畅通之后李闲悄无声息的滑进水里,立刻,那种无法形容的寒冷如蚂蚁啃咬一样遍及全身。即便已经热身,但李闲还是无法控制手脚在入水之后变得僵硬。幸好没有抽筋,不然等达溪长儒来救自己的时候弄不好已经变成了一根哈根达斯。
李闲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沉入水中。
把鱼鳔绷直了绑在小木头架子上做潜水镜,李闲也是全无古人后无来者。虽然看起来还是模糊,至少不会让眼睛特别的难受。
从水下摸索了一阵,李闲没有什么发现。他从湖面上露出头换了口气,看了看下一棵树距离并不远随即直接游了过去。他尽量轻柔的在水中潜泳,避免发出拍水的声音将契丹护卫引来。
第四十五棵树附近水域同样一无所获,李闲趁着自己身体还能坚持游向下一棵。
他再次浮出水面的时候忽然感觉眼前有些异样,摘下简易潜水镜看了看才发现原来是有灯光映照在湖面上。不远处一座小小木楼上摇曳的灯光在湖面上洒下一小片金黄,而李闲则将那金黄划开荡漾起一池的星星点点。
木楼的窗子开着,似乎还有一道人影在窗前一晃而过。
达溪长儒可没有告诉自己湖边还有人居住,他说过护卫营地距离湖边最少有三百米!这小楼也没有出现在达溪长儒的叙述中,由此可见,这小楼并不是一直都存在的。
闻到了木头的涩味,李闲确定这小楼才建起来不超过一个月。
湖边有小楼,当窗对月影。
李闲确定这绝对不是男人干的事,契丹人里没书呆子。
鬼使神差的,李闲从水里钻出来潜行到了小楼下面,看了看左右无人,他轻手轻脚的攀爬着到了二楼。蹲在二楼窗口,李闲的心跳竟然不由自主的加速起来。他自己都有些诧异,自从看张寡妇洗澡已经成为习惯后好像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从窗子里飘出来一股淡淡的香,有些熟悉。
李闲想了足足两分钟也没有想出为什么会熟悉,这味道到底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他缓缓的移到窗户一侧,然后慢慢的站了起来。
顺着柔和的灯光,李闲看到了一对白晃晃的小脚丫在前后摆动着。灯光下,露出一小截白生生小腿的人正在发呆。她显然是才洗了脚,木盆就在脚边不远处。
坐在床上的少女拖着下颌,看着面前不远处桌子上的一件东西怔怔出神。
李闲的嘴角微微上翘,得意的好像一只才偷了只小鸡的小狐狸。
桌子上有一双鹿皮小蛮靴,靴子上有好几处破开的口子,很整齐,显然是刀子割开留下的痕迹。靴子已经刷的很干净,没有一点残雪污泥。
李闲很得意,得意于自己的猜测。
临窗观湖波,灯下绕青丝。
果然是女人才干的事啊。
“你……可曾冻坏了脚?”
幽然一问,却吓得李闲几乎从窗子上掉下来。
(注1:可敦,突厥对可汗妻子的尊称,因为没有查到如何称呼部落埃斤的妻子,所以代用一下。)
第二十九章 里面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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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闲吓得几乎从二楼木栏处直接跳进青牛湖里,他之所以没有付诸行动是因为他发现那少女问话的时候并没有看向自己。
欧思青青,自言自语。
李闲轻轻抚摸着自己心口,心说偷窥这事有心脏病的人绝对干不了。看来想要当小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最起码要有一颗健康的稳定的心。他站的位置能看到欧思青青的侧脸,精致的面容在灯下更加的清纯可爱。她双手支着下颌,微微撅着嘴,这个姿势恰到好处的将她下颌上的一点点婴儿肥遮挡,也让她的睫毛看起来更加的长而翘。
李闲听到那一问的时候几乎确定自己被发现了,现在才知道欧思青青不过是在喃喃自语。
同时,李闲盯着那一双白生生小脚丫的时候才醒悟为什么有熟悉的香,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果他和欧思青青换一个位置,那么欧思青青会不会闻到一股熟悉的臭?
“答朗大哥说你不是好人,最起码不是一个诚实的人。”
她显得有些生气:“就连耶耶都说汉人不可信,真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她嘟着嘴:“也不知道你的脚到底有没有事,那么冷的天那么冷的雪,如果冻坏了脚可怎么办?”
李闲得意的笑了笑,心说我从五岁就开始在光着脚在雪地中追兔子,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冻坏了脚?
“我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小-弟-弟就好了……”
欧思青青的下一句话让李闲险些背过气去,小-弟-弟这三个字让他扑灭了心中关于少女思-春的任何幻想。更是强烈的打击了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心理年龄的优势在这一刻变得荡然无存。
“什么人!”
没等李闲懊恼完,一声呼喊从远处传来。
李闲暗叫一声操-他妈蛋,听人家窗根竟然忘记了处境。他几乎是下意识的翻进了窗子里,全然没有做贼者的觉悟。
呀的一声惊呼,吓坏了少女,踩翻了木盆。
“谁!”
“我!”
“你是谁!”
“你小-弟-弟!”
接下来的几句短暂的交谈几乎是水到渠成一般流畅,当小-弟-弟三个字从李闲嘴里说出来之后两个人同时愣住,一个羞红了脸,一个臊红了脸。李闲也没想到自己怎么一秃噜就顺嘴说了这么三个字,看来这三个字刚才给他的打击着实的不小,从而在潜意识中有一股怨念不知不觉间让他颇不舒服。
“你是来看我的?”
尴尬的沉寂了一会儿,还是欧思青青率先打破了僵局,她抬起头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随即快速的低下头。
“没,我是来看看靴子……”
李闲第一次口齿变得这么不伶俐。
“哼!”
欧思青青被李闲的回答气的一怔,随即嘟着嘴说道:“原来真的是个小气鬼,是来拿回你的靴子的吧?就在这里,给你!”
她弯腰从床榻一侧拿起一双刷的干干净净的靴子,扬手甩进李闲怀里。
李闲尴尬的笑了笑道:“其实也不是为了靴子,你就当我迷路了吧。”
“迷路迷到我家二楼的窗子口?”
欧思青青立刻追问了一句,却被自己的话弄得再次羞红了脸。
李闲点了点头,很认真的说道:“确实是迷路了,你也看到了,我是从窗子进来的,如果不是迷路我难道找不到门吗?”
欧思青青问:“那你告诉我怎么就从山上迷路到了青牛湖?”
李闲挠了挠头发说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等有时间我详细的给你解释一下。不过现在我还是赶紧跑了的好,不然就得被你家的护卫给活生生的撕成挂面。总之我出现在你窗口肯定是没有恶意的,当然更不是跑了好几百里路专门来要一双靴子。”
他转身,想从窗口再跳出去。
“对了”
他停下来对欧思青青笑了笑:“我的脚没事,保证依然臭味十足。”
欧思青青一把拉住李闲:“你现在跳出去,还不被他们射成刺猬?”
“哎呀……你也见过刺猬啊?”
欧思青青选择性无视李闲这句话:“青牛湖是我们契丹人的圣地,外人若是贸然闯进来被射死都是好下场,若是被活捉了,肯定会被五马分尸的。你现在这么出去肯定逃不掉!”
李闲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想了想后一本正经的说道:“要不我拿刀子架在你脖子上绑架你吧。”
“藏我床上!”
“好啊”
欧思青青只说了四个字,第三个字才说出口的时候,李闲就已经说了好啊。
也不等欧思青青交待什么,趁着欧思青青回身去看窗口,李闲手脚麻利的掀开欧思青青的被子就钻了进去,然后整个人卷缩在床的一角。幸好他的身材真的不算高大,不然藏在被子里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
“欧思青青!你没事吧!”
李闲才钻进被窝,楼下就已经传来一声焦急的呼喊。
“我没事答朗大哥!”
欧思青青深深的吸了口气,走到窗口俯身说道:“出了什么事吗?答朗大哥?”
她发现自己不会说谎,脸上火辣辣的烫。幸好灯光照在背后,别人看不到嫣红似火的脸庞。
“刚才我看到你窗口好像有个人影!”
壮硕的答郎长虹举着火把,另一只手已经握紧了弯刀的刀柄。他站在欧思青青的木楼下仰着头询问,语气中似乎对欧思青青的回答很不放心。
“我刚在就在窗口看月亮啊,没看到有人。”
欧思青青说了第二句谎话,脸上的烫更加的深切了几分。她感觉自己的心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一样,她使劲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没有什么波澜,却没有发现手心里都是汗水。她若是知道此时,某人正躲在被子里使劲的憋着笑,然后还把鼻子贴在被子上贪婪的嗅着属于她的香气,只怕她会立刻大声喊:“我已经把坏人制服了,就在我被子里!”
“你真的没事吗?”
答郎长虹又问了一句,他担心是否有人进了欧思青青的房间里对她不利。
“我下楼去和你说!”
欧思青青咬了咬牙说道,她本来是不想下去的,因为她知道自己说谎不一定会骗得了答郎长虹,可她回头的时候恰好看到了李闲进来的时候留在地板上的水迹。答郎长虹肯定是不放心自己的,若是他进来的话,李闲藏不住。
“不用了,外面风寒,如果真没事的话就不要下来了。”
答郎长虹在楼下喊了一声,然后继续说道:“埃斤明天一早就会回来。”
听答郎长虹说完,欧思青青好像抽光了力气一样几乎软倒在地上。她是真的不敢面对答郎长虹的眼睛,她知道自己在答朗大哥面前什么都瞒不住。
“答朗大哥,我真的没事,你回去睡吧。”
欧思青青歉意的说道。
答郎长虹摇了摇头:“我就在楼下,有事你就喊我。”
说完,答郎长虹抱着刀盘腿坐在木楼下的一块石头上。欧思青青张了张嘴,劝答郎长虹离开的话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她了解答郎长虹的脾气,他对耶耶忠心不二,耶耶让他守护自己,答郎长虹就把自己当性命一样看待。他太固执了,他要坐在下面,就肯定劝不走。
“风寒……答朗大哥还是回去吧。”
欧思青青回头看了一眼鼓起来的被子,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
“不用,明天我让人在这里再搭一座帐篷就好。”
答郎长虹回答,然后挥手示意欧思青青回去。
欧思青青叹了口气,转身走到床边,想了想,她又走回去将窗子关上。
她很喜欢她父亲给她建造的这座小木楼,这是完全按照娘亲画出来的样子建造的,娘亲说过,在二楼的床边看湖光山色是很惬意舒服的事。湖光山色这里有,小楼也和娘亲说的一摸一样,唯独少了的,或许就是那种垂柳依依蝶恋花的风景,青牛湖水太冷了,冷得养不活花儿。
“今晚你走不了了,答朗大哥就守在外面。”
欧思青青站在床边,说话的声音很低。
李闲掀开被子露出头脸,笑了笑说道:“刚好在这里歇会儿取暖,湖水冷得要命。”
他才不会担心,有达溪长儒在,自然能将答郎长虹引走。
“你为什么要跳进湖水里?”
欧思青青问。
“我说抑郁症发作你信吗?”
“你在说什么啊。”
欧思青青皱眉问。
李闲笑了笑,从被子里探出手指了指欧思青青光着的小腿和脚丫:“你不冷?”
欧思青青脸一红:“冷,可是你把被子盖了。”
“哦,那我把被子还给你好了。你可以上床来躺下,被子我已经捂热乎了。”
他指了指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下的衣服说道:“你放心,没弄湿你的被子。”
欧思青青捂着嘴才没有发出惊呼,她红着脸,惊讶和慌乱下的她好看的一塌糊涂。
“你怎么把衣服脱了啊,快穿上。”
“衣服湿了,我怎么好意思躺进你被子里?”
李闲猛地拉开被子:“嘿嘿,我没脱光!”
吓坏了的欧思青青从指缝里看到李闲身上确实还有一套白色的内衣,她稍稍放下心睁开了眼睛。草原女子不同汉人女子,对于男女之别看得并不是特别严重。欧思青青的娘亲是汉人,所以她还是受了些影响的。若是普通草原少女,对男女有别看得更淡一些。
“上床来盖上被子吧,别冻坏了。”
“你在里面,我……怎么上去。”
“哦……”
李闲往床边靠了靠,将里面的位置让出来:“我在外面好了,你现在可以到里面去了。”
欧思青青发现自己不知道说什么,怎么那天就没发现李闲这么可恶无耻?
“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的话,那么我现在就走好了。”
李闲作势欲走,欧思青青连忙摆手道:“别,答朗大哥就在外面。”
“那你上不上来?”
“我……好吧。”
欧思青青小心翼翼的跃过李闲,却不敢躺下,扯过被子盖住了脚靠在床角坐下,她缩在那里,看起来可爱可怜的让人心疼。
李闲笑了笑,发现自己运气真的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