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丸都城下——关于高句丽
在吉林省集安市的西北方向,距离市区大约2.5公里处,耸立着一座海拔676米的小山峰,名叫丸都山。山上竖立着一块石碑,上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丸都山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布,集安县人民政府立”的字样。
那么,所谓“丸都山城”,究竟是一座什么样的古城,由谁在什么年代建立呢?如今,在丸都山上依然可以看到三处残存的地面遗迹:一处在东侧山坡下,南北长96.5米,东西宽80米,进深三层,据专家考证,乃是一所宫殿;第二处在宫殿南方的高岗上,以石块堆筑,是处了望台;第三处则在了望台北15米处,残存着戍卒居址。
根据史料记载,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在距今一千八百年前的曹魏正始五年(244年),一支大军浩浩荡荡地开到了丸都山下。古城的戍卒们慌忙从居所跑出来,登上了望台,眼前遮天蔽日的敌军的军旗使他们战栗不已,然而此时此刻,古城只有数千残兵败卒,完全没有能力出城去作战了。
看起来,丸都山城很快就将被攻陷——宫殿之中一片混乱,无论男男女女都在忙着整理财物、收拾包裹,做弃城而逃的准备。其中一名叫做位宫的男子不禁仰天长叹:“难道是上天要灭亡我们高句丽吗?!”
数天以后,这位古城的主人,同时也是高句丽的国王位宫终于潜下丸都山,狼狈地向东方逃窜。丸都山城,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陷落了……
1.高句丽不是半岛王国
高句丽,也写作高句骊、句骊,“句”字在这里读作“勾”,就如同春秋五霸之一的越王勾践也可以写作“句践”。它是我国东北地区的一个古老王国,约在公元前不久建立,公元668年灭亡,存在了七百年左右的漫长时光。
现在,朝鲜和韩国都声称高句丽是半岛古国,是他们的祖先,这是不负责任的、荒诞的说法。举例而言,公元230年,东吴大帝孙权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乘船下海寻找仙山,找到了“夷州”,也就是后来的台湾岛,此后,闽粤一带百姓陆续遗民前往,到了明朝开始在台湾驻兵,所以我们可以说:“台湾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不能倒过来说:“中国自古就是台湾的一部分。”同理,我们可以说:“朝鲜半岛北部曾属古高句丽王国管辖。”但不能倒过来说:“高句丽是朝鲜半岛古代王国。”
无论从民族成分、领土疆域,还是从历史沿革而言,高句丽都是真真正正的中国境内的古王国。
首先说民族成分吧,《三国志》上说其国为“夫余别种”,无论语言、风俗,都与夫余大同小异,还提到高句丽的“别种”建立了“小水貊”国,似乎与濊貊人也有所关联。夫余、濊貊都是我国古代对东北地区很多风俗相近的民族的统称,夫余在北,活动地区从吉林直到黑龙江,濊貊在南,活动地区在鸭绿江两岸。以此判断,高句丽应该是以夫余族群为主,兼容了某些濊貊族群的一个多民族国家。
当时,半岛北部有史可考的民族有朝鲜、真番、濊貊,南部即所谓三韩(马韩、弁韩、辰韩)——这和高句丽的主体族群夫余完全挨不上关系。
再说领土疆域。确实,高句丽鼎盛时期,领土南端抵达了汉江流域,但建国初期和前期的统治中心则一直在我国东北。高句丽的第一座都城是“国内城”,即今天的吉林省集安市,第二座都城就是集安附近丸都山上的丸都城,原名尉那岩城。
就历史沿革而言——还是让我们先大致梳理一下公元三世纪以前,也即丸都城被攻陷前的东北地区和朝鲜半岛民族、国家状况吧。
2.从肇建到初次危机
辽西地区产生过辉煌的红山文化,是中华文明的主要源头之一,红山文化后一千年,在山东地区又产生了著名的龙山文化。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两个地区的古代居民乘船渡过狭窄的渤海湾,互相来往,互相影响和渗透,并将他们的文化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辐射开去——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朝鲜半岛。
半岛上最古老的国家是箕子朝鲜,传说是在商朝灭亡的时候,王子箕子逃往朝鲜半岛所建立的。此事学术界仍有异论,一般认为,箕子是先逃到辽西建国,继而遭到周朝所分封的燕国的不停攻伐打压,一路迁徙,最终才去到了半岛北部的大同江流域。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把同乡卢绾封在燕地,后来卢绾因为勾结匈奴而被汉军攻灭,其将卫满率部逃往朝鲜,不久后即灭掉箕子朝鲜,建立了卫氏朝鲜,并向汉朝称臣。
秦朝和西汉初期的东北疆界都只到辽东半岛而已,广袤的东北地区分布着统称夫余(在西)、肃慎(在东)的很多族群,此外,在朝鲜半岛东北部还有沃沮人。《汉书》上记载,半岛北部曾经存在过名叫真番和辰的两个小国,都向汉称臣,并且因为遭到卫氏朝鲜的侵扰而派人来求过援。于是,到了汉武帝的时代,就多次派兵攻打朝鲜,并在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攻克了朝鲜都城险城(在今天平壤附近),在其故地设置了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个郡(后来归并为乐浪、玄菟两郡),基本包括今天吉林省南部和朝鲜半岛北部地区。
一百年后,高句丽建国了。王莽曾经下令高句丽协助攻打匈奴,遭到拒绝后就发兵攻伐,获得大胜,于是把高句丽贬名为下句丽(王莽最喜欢给别人改名字)。据说,这时候在新朝的爵位体系中,高句丽属于侯国,一直等到东汉建立,他们再次上表称臣,光武帝刘秀一高兴,才升他做了王国。
随着汉朝的逐渐衰弱,高句丽开始对外扩张,汉殇帝、安帝在位的时候,高句丽一个名叫宫的国王吞并了乐浪、玄菟两郡七成的土地,并且更向西侵扰辽东郡。而等到董卓任命公孙度为辽东太守以后,公孙度这种地方军阀,其能力和野心自非偏远地区的汉朝正规行政长官可比,很快就在与高句丽的争斗中占据了上风。
汉献帝建安二年(197年),宫的两个孙子拔奇、伊夷模争位,拔奇失败后逃往辽东,依附公孙度之子公孙康,于是公孙康发兵东进,攻破了国内城,大肆烧掠——高句丽终于迎来了建国两百年后的第一次大危机……
3.毌丘俭的丰功伟绩
国内城建造在平地上,丸都城建造在山岭上,两城相距不到3公里,互为依托,形同犄角,这种复合式王都在世界建城史上都是非常特殊的存在。我们不知道,当公孙康的军队攻破国内城的时候,丸都城又遭到了怎样的命运?但从其后高句丽即定丸都为首府的情况来看,很可能丸都城依仗着地势险要,并未陷落,或者虽然一度陷落,但并没有象国内城那样遭到严重的破坏。
是的,公孙康的军队侵入高句丽,攻陷国内城,但并没有趁机把这个古老王国彻底吞并,因为就在其后不久,雄踞河北的袁氏灭亡了,袁熙、袁尚兄弟逃亡辽东,向公孙康求援,随即曹操的大军便循迹而至……或许正是为了对抗来自西南方向的强大压力,公孙康被迫从高句丽撤兵。至于那位落魄的王子拔奇,他带着三万户高句丽百姓迁居到了辽东。
双方对峙、争斗的局面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公孙氏依旧割据辽东,高句丽雄踞鸭绿江两岸,双方都向汉朝,以及随后的曹魏称臣。公孙康去世后,传位其弟公孙恭,后来其子公孙渊又篡位夺权。而高句丽伊夷模死后,则把国王之位传给了儿子位宫。
我们还记得,高句丽曾有一位国王名字叫宫,据说才刚生下来立刻就睁开双眼,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征召。而这位新国王,和他的祖先一样,也是生而睁目,高句丽语中相似的含义是“位”,所以叫他位宫,也即象宫之人。这个位宫弓马娴熟,武力超群,野心也非常之大。
魏明帝景初二年(238年),司马懿受命征讨辽东,灭亡了公孙氏,据说位宫也派出一支数千人的部队协助,攻打自家的宿敌。战争结束后,高句丽的势力继续向西渗透,开始侵夺曹魏的领土,于是魏幽州刺史、度辽将军毌丘俭就在244年亲率步骑兵一万人经玄菟郡前往征伐。
位宫亲征,率领两万兵马前来相迎,双方在沸流水畔展开激战。这所谓的沸流水,一般认为即为浑江的最大支流富尔江,主体在今天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据说高句丽初代国王**就是在这里起家的。战斗的结果,高句丽军大败,毌丘俭趁胜追击,直捣丸都城——这就是本文开篇所据史想象的那一幕场景。
《三国志》中记载,高句丽曾经有一位官号叫沛者的贤臣得来,多次劝谏位宫,请他不要穷兵黩武,更不要与中原王朝相对抗,可惜位宫根本听不进去。失望至极的得来最终绝食而死,并且叹息说:“眼看这宏伟的王都就要生满了野草啊。”等到魏军攻破丸都城,位宫带着妻儿向东逃亡,毌丘俭进入城内,听说了此事后,就严令军士不得破坏得来的坟墓,不得砍伐得来墓上的树木,逮住了得来的妻儿也全都释放。
或许是因为此次进兵比较仓促吧,所以毌丘俭并没有追击位宫,很快就退兵回去了。位宫或曾一度回归丸都城,但第二年岁末,魏军再次来袭,他又再一次落荒而逃。这回毌丘俭彻底毁坏了丸都城,并且刻石树碑以记录自己的功绩,同时还派玄菟太守王颀穷追位宫。据说王颀猛追了一千多里地,穿过沃沮,一直到达肃慎的南界(应该是指今天朝鲜的最东北边境,接近大海)。
位宫并没有被魏军擒获,据说他逃到了买沟,也即今天朝鲜咸镜道会宁市附近,又活了两年多才终于咽气。这一回,中原王朝彻底吞并了高句丽的南部领土,也降伏了沃沮各族,疆域推过鸭绿江,直抵汉江流域,扩大了乐浪郡的管辖范围,并且增设了带方郡。
4.从繁盛到灭亡
一半国土沦丧,国都被毁,国王客死异乡,并没有使高句丽这个古老王国就此一蹶不振。很快,毌丘俭就被调往南线就任豫州刺史,并在255年的淮南反乱中,被司马师砍下了脑袋。于是,高句丽卷土重来,失去强将镇守的东北各郡再次遭到侵攻。曹魏以后是短暂统一的西晋,高句丽人趁着五胡乱华再次返回丸都城——这大概是四世纪初的事情,距离丸都城被毌丘俭摧毁还不到70年。
公元313年,也就是匈奴王刘聪杀死晋怀帝司马炽,西晋末代皇帝愍帝司马业在长安即位的同一年,高句丽美川王(又称好壤王、好禳王)吞并了中原政权在朝鲜半岛上的最后一个郡——乐浪郡。中原政权在东北的势力被迫收缩回辽东地区。
美川王的名字叫做乙弗或者乙弗利,他死于公元331年。令人想不到的是,短短十一年以后,前燕大军就在国王慕容皝的率领下攻至丸都城下,发掘了这位国王的陵墓,带走了他的尸体。367年,就在前燕被前秦所灭三年之前,燕军再次侵入高句丽,并且攻破了丸都城。
前燕灭亡后,很快的,更为剽悍凶猛的北魏军又到来了。公元427年,为了躲避北魏的威胁,并且巩固在半岛上的势力,高句丽长寿王高琏被迫离开了经历两百多年风风雨雨的丸都城,向南迁都到今天朝鲜平壤附近。从此以后,高句丽的统治中心逐渐南移,这才从我国东北转去了朝鲜半岛北部。
因为在此前不久,半岛南部的三韩等族开始进入国家阶段,建立起百济、新罗、伽倻等等王国或城邦联盟。高句丽在北方遭到靺鞨、契丹等族和北魏的压迫,于是致力于向南方扩展,很快就与百济、新罗一起分割半岛,形成了朝鲜历史上的“前三国时代”。
可惜的是,倘若高句丽从此对中原王朝持恭顺态度,全力经营南方的话,以其当时的实力,是很可能统一朝鲜半岛的,但连续数代国王的政治失策,导致了隋炀帝和唐太宗的多次攻伐。高句丽人顽强抵抗、苦苦支撑,才终于打赢了这几仗,但胜利却反而使得统治者更为骄横。终于,到了七世纪中期,唐朝联合新罗攻打高句丽、百济,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年),百济灭亡,乾封三年(667年),高句丽灭亡。
但是唐朝并未能牢牢地控制住朝鲜半岛,新罗很快就统一了大同江以南地区。十世纪,新罗分裂,进入“后三国时期”,最终为其中泰封国的大将王建所统一,王建自称继承了高句丽的正统,所以定国号为高丽——其实与灭亡已久的高句丽并没有直接关联。
但是中国人受到了欺骗,古代很多史学家以为高句丽和高丽确实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往往在追述高句丽的时候,也以“高丽”之名替代,这就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也成为半岛国家追尊高句丽为其先祖,说高句丽是朝鲜古代王国的一大证据。新中国建立之初,学术界同样犯迷糊,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逐渐拨乱反正。
1982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集安市的丸都山城遗址作为汉魏古建筑而列名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6月25日,将国内城遗址与丸都山城遗址合并,列名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7月,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关于汉魏之际的单双名问题
可能很多朋友都会发现,汉末三国时代与今天不同,单名绝对多于双名。这是当时人尤其是士人的习惯,一般认为来自于王莽复古的法令,使士大夫皆用单名,以双名为贱。史书记载,王莽有孙为王会宗,依照新法改为王宗,后因觊觎大位而被逼自杀,王莽使其复双名会宗,作为惩戒。
其实这虽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并不是主要原因,东汉复辟,几乎秉持着“两个凡是”的方针,凡是王莽主张的,咱们就要反对,凡是王莽反对的,咱们就要支持,可是虽然取消了单名的新法,却并没能扭转取单名的风气。其实,单名被广泛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儒家理念日益成为统治思想,避讳制度也越来越严格,非止避君主之讳,也常避尊长之讳,虽说《礼记·曲礼》规定“二名不偏讳”,也就是说对于双名,光避其中一字即可,但人们逐渐地不管这一套,肆无忌惮地大避特避起来。可以想见,当绝大多数人名都是单名的时候,需要避讳的范围也就成倍缩小,方便日常生活中对文字的运用。
所以这种单名习惯,是从西汉中后期就产生了的,王莽托古改制,只是将其作为法律确定下来而已。其后新莽政权虽然倒台,这一习惯却并没有被扭转,这就导致东汉朝,也包括魏晋之际,单名占据了主导地位。
后汉三国时代,在历史上留下姓名来的,绝大多数都是单名,这不需逐一列举证明了。那么,偶尔也可见其双名,破坏了这一习惯,又该怎么解释呢?双名的产生,其实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最常见的是史无其人,演义虚构,比方说:武安国、裴元绍、邢道荣,等等。
二是以字行。古人有名有字,理论上字也习惯为单,但是有可能在前面加上排行,如伯仲叔季,加上代表尊敬的“子”、“公”等字,或者在后面加上男子的美称“父”(“甫”)字。比方说孔丘字仲尼,仲就是排行,后世还习惯尊称其为“尼父”。到了后汉三国时代,字已经以双字为常态了,但周瑜字公瑾、鲁肃字子敬之类的,还保留着古代遗风。
有很多人失其名而仅存其字,或者当时因为各种情况,人们习惯称呼他的字,即以字行。比方说,诸葛亮躬耕隆中,其好友有崔州平、石广元、徐元直、孟公威,其实崔州平即崔钧、石广元即石韬、徐元直即徐庶、孟公威即孟建,皆记其字而已。这些是查得到的,还有一些是查不到或者含糊的,比方说诸葛亮的岳父黄承彦,被曹操误杀了的吕伯奢,鲁肃友刘子扬,袁绍将吕威璜、眭元进等等,其名即不传。袁绍有将韩莒子,或谓即韩荀或韩猛,蒋义渠,或谓即蒋奇——究竟是与不是,估计没人能够证明了。
第三种情况是书记讹误,比方说跟麋芳一起降了吕蒙的蜀将傅士仁,本名士仁,演义误记。降曹的幽州刺史乌桓触,实即焦触,也是演义误记。《三国志》中有王子服,《后汉书》则记为王服。还有庞统的叔父庞德公,可能是以字行,也可能是“衍”了公字。
第四种情况为外族,比方说沙摩柯,再比方说胡车儿、胡赤儿,以“胡”字冠在名前,那不是姓,而是代表其胡人出身。演义中还有一个羌族首领俄何烧戈,既是外族,也是误记,正史中实为两人,即饿何和烧戈。
第五种情况是外号,这类人在黄巾中数量很多,比方说张牛角、李大目、郭大贤、褚飞燕(后改名张燕)等。曹爽有亲信为尹大目,估计也是相同的,大目者,眼睛大也。东吴德王严白虎就不大好说,可能因为出身低所以起双名,也有可能“白虎”是外号。
第六种情况是复姓单名,后人可能会产生误会。比方说魏臣高堂隆,复姓高堂,毌丘俭,复姓毌丘,至于淳于、司马、诸葛,那同姓的人很多,一般不会引起误会。
仔细考究起来,汉末三国时代真正双名的,大概有以下几位。
首先是马元义和张曼成,皆黄巾渠帅,也就是说,出身很低,并非士人,故此在以单名为贵、双名为贱的时代,他们留下了自己的双名。
其次是汉太尉马日磾(音为密低),字翁叔,为大儒马融的侄孙,所以肯定既不是以字行,也不是外族。他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前汉武帝时代有一名臣叫金日磾,本匈奴休屠王太子,武帝赐其姓金,很明显马日磾是为了追比先贤,才特意起的双名。
第三是诸葛亮《出师表》中提到的侍中郭攸之。我们会发现魏晋南朝时期很多双名都以“之”字结尾,比方说裴松之、王羲之、祖冲之、刘牢之,等等,尤其王羲之的七个儿子为王玄之、王凝之、王操之、王献之等,其孙有王桢之、王静之,曾孙有王翼之、王悦之,一大家子全都“之”。陈寅恪先生认为此与天师道有关,是信徒的特殊习惯,或者说特殊表记,郭攸之或亦此列耶?
所以说,我的小说《汉魏文魁》当中,经常会出现很多史书上被记为双名,是以字行还是误记,还是有别的特殊情况,没人知道的家伙,我就一律定其为以字行了。比方说戏志才,或谓其出身庶族,所以双名,但单名的习惯并非只在世家中流行,只要是士人,不管世家还是寒门,如前所述,除非极特殊的情况,否则都是不会破坏这一习惯的。所以我设定他姓戏名贤字志才。再比方说,《九州春秋》里称孔融只信任“凶辩小才”王子法、刘孔慈,却疏远贤才左丞祖、刘义逊,我就设定王子法名效、刘孔慈名详、刘义逊名愢、左丞祖名敬。
还有曾经在乘氏击退过吕布的土豪李进,《英雄记》记为李进先,其兄为李叔节,我就设定李叔节名符、李进先名登。再后面可能还会出现曹安民,有人说应为曹安、曹民二人,是断句错误造成的双名,我也干脆把他当作是字来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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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劫后新生
才过晦日,细如帘钩的一线弯月悬停在漆黑的夜幕上,除黯淡的极星外,旁的星辰皆不可见。
大地如同墨染一般,只在庄园的大门口由苇薪扎成的两支燎火,投射出一片橙色光亮。隐约可见门侧的阴影中站着两名执戈的土兵,不时因寒冷而跺一跺双脚,其影憧憧,如同鬼怪一般。
然而就在黑暗当中,此时正有一道矫健的身影,以迅捷无伦的速度接近了院墙。只见那人闪身在了门旁的暗处,略略探头,朝守门的土兵瞟了一眼,于是他的上半身便在燎火光亮的最外围处,倏尔一现。
这是个年方弱冠的少年,面如冠玉,瞳若朗星,鼻梁挺直,双唇略厚,唇上刚留出淡淡的短髭。他头上戴着褐色的巾帻,帻上是一顶竹编的小冠,身穿素色黑缘的长袍,袍角掖在腰间皮带上,而原本宽大的衣袖也层层卷起,露出两条雪白的小臂来,一手空着,另一手则紧握着一柄四尺多长的铁剑。
远远望去,那两名土兵目光迷离,似乎随时都可能垂下头去打瞌睡。少年知道机不可失,于是缩回头来,朝身后黑暗处轻轻地一招空手。
暗夜之中,万籁俱寂,除了燎火偶尔发出的“噼啪”声外,庄内庄外,全都毫无声响。少年招过了手,然后背靠着院墙,等了好一会儿,却并不见同伴跟来,于是不耐烦地又再一招,然而……仍然毫无效果。
少年无奈之下,只得将身一弓,小心翼翼地踩着细步,离开院墙,悄无声息地蹿跃到离墙约三丈外的一株大槐树下。月光瞬间一明,随即便又黯淡下去,便这一明之间,树后又隐约露出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来。
“我招了手,你等为何不肯过来?!”少年刻意压低的话声中,透露出浓厚的怒意。
“少主,”高的那人苦笑一声,“离得那么远,天又那么黑,你便招手,我们哪里能瞧得见?”
“那阿飞你呢?你不是号称双目如炬,十丈外一片山雀的尾羽都视若分明吗?!”
矮的那人也立刻叫起撞天屈来:“那是在大白天啊少主,我每天都吃得跟猪食一样,肯定有夜盲症啊。”
“什么夜盲症?”
“他雀蒙眼,晚上看不见东西,”高个子帮忙解释,然后话锋一转,“少主,你真的要去夜探吗?阿飞雀蒙眼,他的弓术就算是废了,庄内庄外不下五百名郡兵,光咱们两个……”
“君亲有难,岂可不救!”少年狠狠地咬了一下牙关,“那你跟我来,阿飞便在此处接应。”
两名同伴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当中,被他们称作“阿飞”的也是一名少年,身高与先前那戴帻系冠的少年相差仿佛,但相貌却要稚嫩得多,还未生髭,科头散发,穿着粗麻短衣、连裆的穷裤,脚蹬一双草鞋。他左肩背着一个颇大的布包,腰里悬一壶箭,左手执弓,右手扶着槐树,战战兢兢地从树后探出头去——然而除了庄园门口那一圈朦朦胧胧光亮外,仍然什么都瞧不见。
“我靠他们家祖宗八辈儿!”阿飞在心中暗骂道,“整天只有糙饭和腌菜,还不管饱,却要老子大黑天儿的跟你来冒这种险……你丫作死就算了,干嘛把老子也扯上啊!老子是你的跟班儿,又不是保镖!”
他不禁抬起右手来摸了摸肩上的包袱,心中突然闪过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念头:“老子不如闪了吧……还接应,这乌漆抹黑的,老子啥都瞧不见,怎么接应你?这包里应该有钱的说……可是,万一这家不绝,我一个逃奴,还能跑到哪里去?”
脑中正在天人交战,突然庄园中响起一棒惊锣,随即便是灯光大亮,甚至连躲在树后的阿飞都感觉自己的面孔暴露在了光源之下。他吓得一个哆嗦,差点儿就一屁股坐到地上去了——“完蛋,果然被发现了!”
突然又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不对,这些灯怎么同时亮起来了?有埋伏,一定是埋伏!”想到这里,转过头去就待发足狂奔。
可是还没来得及迈步,突然就听身后沉重的脚步声响起,接着胳膊一紧,已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紧紧捉住。阿飞吓得魂飞天外,脱口而出:“不要抓我,我只是过路打酱油……”话还没说完,就听抓住自己的那人沉声喝了一个“走”字,同时胳膊上传来一股大力,拖着自己便向黑暗中蹿去。
那个“走”字如此熟悉,分明是出自同伴之口,阿飞这才勉强定下心神。当下也不管眼前是不是一片漆黑了,也不管脚下是泥土、石头,还是荆棘、树根了,跌跌撞撞的,借着同伴的力量,撒开两腿是奋力前奔。身后的锣声、喊叫声响起一片,但很快便逐渐远去,直至沉寂。
似乎就在声音沉寂的那一刹那,抓着自己胳膊的同伴突然一个趔趄,随即恶狗抢食般朝前方奋力一蹿,然后面孔着地,“咚”的一声便再也不动了。阿飞被他扯得也是一个跟头,擦得脸上、手上全是伤口,就连握着的那张弓也脱手而飞,不知道抛到哪里去了。
他在地上翻滚了好一会儿,这才终于挣脱了同伴的挟持,喘着粗气爬起身来。再去推搡同伴,却摸了一手的温热潮湿,同时鼻端似乎嗅到一丝腥味——“我靠,这是血……是谁的血呢?”
他连搡了同伴好几下,越来越用力,同伴这才终于轻轻地“哼”了一声。阿飞长出一口气,手足皆软,终于彻底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阿、阿飞……”同伴的声音显得极为虚弱,“你还好吧……”
“是、是、是、是中了埋伏吧?”阿飞上下牙连连打战,“我还好,少、少、少……”
“有埋伏……少主他……已与主公一起被……唉~~”同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猛的翻过身来,随即痛哼一声,又一把揪住了阿飞的胳膊,“为今之计,只有去北海寻找大爷,为主公父子报仇……你认得路吗?从遂城海边找、找船去……去……”
话音越来越低,终于沉寂,同时那只揪着阿飞的手也缓缓松脱,缓缓落地。阿飞就这么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喘着粗气,一动也不敢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大起胆子,伸出双手来,摸索到了同伴的面孔,把手掌贴着对方鼻端——毫无气息。又沿着口鼻、下巴摸到颈侧,伸食中两指按查了好一会儿——
“死了吗?他娘的果然还是死了……于是就剩下了我一个人,又是我一个人……”
他缓缓地屈起双腿,跪在同伴的尸体面前,然后突然间身体前倾,脑袋“嘣”的一声磕在地上,接着双臂缓缓收拢,双手抱着后脑。想要放声大喊,可是又不敢,谁知道那些追兵距离这儿有多远呢?他只是不停地嗫嚅着:“我靠这贼老天,你玩我还没有玩够啊,我这可该怎么办啊……我能去哪儿啊……去北海?千里迢迢,还必须出海去北海?这年月出海真能活么……可好象他们当年就是从海上过来的……”
“北海!”突然间,一个大胆的念头从脑际闪过。于是他猛地直起腰来,一伸手摘下了肩背的包袱——“贼老天,你倒是给点儿亮啊!”一边默默地这般咒骂着,他一边解开包袱,探手进去摸索——
“嗯,这是替换的衣服,这是……我擦果然有冠……这又硬又冷的莫非是钱?啊,这就是那封信了……得看看信上写的是什么。”
远处似乎又有锣声传来,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的幻觉。阿飞不敢多呆,赶紧重新扎好包袱,背负起来,然后在地上爬了几步,摸索着捡回了自己的弓,直起腰,就在乌漆抹黑当中,瞪大了眼睛,略微辨认了一下极星的方位,朝着相反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磕磕绊绊地向远方走去。
他从夜半启程,直到天光熹微的时候,才终于听到前方传来汹涌的水声。“是列水了吧……也就是大同江,理论上,追兵应该是找不到了。”这心情一放松下来,立刻觉得骨软筋麻,连一步路都挪不动了,并且脸上、手上传来辣辣的疼痛。
于是干脆倚靠着一株大树坐了下来,再次取下肩背的包袱,抽出那封要命的信——两片木牍来。借着朦胧的晨光,阿飞解开捆绑木牍的绳索,展开来,小心翼翼地轻声读道:
“敬上大兄:弟自随吴府君东游一别乡梓忽忽十有七载……”
书信不长,也就不到两百个字,阿飞很快就读完了,不禁长出了一口气:“很好很好,该说的都没有说,而且除了这封信也就没有别的信物啦。”他不禁抬起头,从远山的缝隙中眺望那通红的蓬勃的朝阳:“贼老天,总算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虽然前途渺茫……”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他猛然跳起身,一把抖开包袱,把里面的衣物全都翻了出来,然后脱麻衣,着丝襦,扔草鞋,套云履,最后把披散的头发随便在头顶一扎,套上小冠,插好簪子,双手捶胸大笑——
“哇哈哈哈,老子从今天开始,就不再是东夷的蛮子,不再是大户的家奴,不再是一枚草民,而他喵的就是个士人了,是统治阶级的一员了!虽然是比较底层次的一员……哎咳咳咳……”
第二章、穷山逐鹿
很明显,这位阿飞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前一刻还在翻横栏偷过马路,随即一辆八**卡挟着可怕的劲风呼啸而至,后一刻睁开眼睛,他就已经穿越了。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码给我个家徒四壁啊……这连墙壁都不全是怎么回事儿?”
他从新躯体家人的穿着打扮上,勉强可以分辨出是在中国古代,可具体哪朝哪代,却一点儿都找不到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老爹前发不剔光,脑后没辫子,应该不是清朝。
等搞清楚了自己的奇诡经历后,他就开始装傻,什么话都不说,光听新躯体的家人们说,从中搜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费心思考了,因为这具躯体原本的意识,或者不如说意识的残片,一点点浮上脑海,帮他补完了前半生的经历。
原来这具新躯体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名叫阿飞——也说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反正家里没人识字儿。最要命的,竟然还不是汉人,可是自己究竟属于哪个民族呢?居然毫无头绪。只知道是本地的土著,和汉人混居,逐渐的服装、语言也汉化了,除了某些习俗外,跟汉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阿飞的家庭成分是根红苗正的佃农,一个爹,一个娘,再加一个自己,佃种着附近县城某大户在山沟最荒僻处的不到十亩地,每年收获的七成都要用来交租,剩下三成还有高利贷的利息要还,熬过漫长的一冬以后,往往连来年的种子都备不齐,所以常年要以野菜充饥。
他一开始完全受不了家里的食物,闻到味道就要反胃,可是没有办法,当他连饿了三天以后,终于发觉自己别说野菜了,连狗屎都想要啃上一口。
当然,阿飞家养不起狗,狗是隔壁汉民老王的……
大概在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半个月以后,除了家里很穷以外,他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情。首先,这地方应该是在黄河以北,因为正当冬季,气候非常寒冷,才十月初,气温就肯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着不知道从什么动物身上剥下来的脏兮兮的皮子,围着火塘苦熬。
其次,这个名叫阿飞的少年是出门捡柴的时候,被树枝掉下来砸到脑袋而昏倒的,好不容易被隔壁老王从林子里找到背回来,已经冻得去掉了半条命,也不知道怎么一来,就被他夺了舍,成为了穿越后的新躯体。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听说老王养这条狗是为了农闲的时候去林子里打猎——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还有太多让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体的年代和地址。家里的农具、用具大多是木头扎的、陶土捏的、石头砸的,几乎不见一丝金属,连菜刀都没有,用石片儿代替。但这并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他很清楚,中国偏远地区的农村几千年来都毫无进步,直到二十世纪,这样贫穷的家庭虽然凤毛麟角,却也仍然是能够在犄角旮旯里找到的。
他问爹妈,现在是什么年代,爹妈却只告诉他,是兔年……再问是哪个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妈大眼瞪小眼,反而问他,皇帝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我靠不会穿越到原始社会来了吧!”
还是隔壁老王比较见多识广,他起码能够说出附近县城的名字,叫做纳罕——这名字倒是真够让人纳罕的,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异世界来了。老王还知道县里最大的官儿是县长老爷,而他们租种的就是县长老爷的族兄弟的土地,至于这哥儿俩是姓张还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认识字。
有县,有县长,起码说明这起码得战国中后期了吧……年代范围终于可以缩短到从战国中后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两千年,然后,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时代来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春暖花开之际,他才终于搞清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阿飞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却似乎永远地空着肚子。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终于又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不过阿飞总觉得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过的痕迹……
半碗热汤下肚,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精神一振。于是,他立刻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惊诧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念头——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猎技能倾囊相授——老王孤单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欢隔壁这个小孩子,虽然跟自己不同种不同族。于是,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结果:树枝断了,兔子跑了,两人空着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我平常也总得在林子里转个七八天,才能扎中一只兔子、刺猬什么的。要不是天寒地冻种不了地,谁会出门去打猎啊?”
阿飞在心里默默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个人出门,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林子里漫无目的的转悠。好不容易,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用这支完全不象弓的东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说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第四天,他费劲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于是,磨尖的细树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转过来成了阿飞的徒弟。
漫长的冬季终于即将过去,等到开春以后,阿飞就再也没有富裕时间出门儿打猎了,他得帮着爹妈下田种地,还得到处去挖野菜,摘野果。不过这个冬天收获还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总共猎到七只兔子、两只刺猬、六只鹌鹑,与此同时,他在生存搏命中锻炼出来的箭术也越来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际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然而还没等射落飞鸟,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开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妈是怎么教的,这小鹿极其迟钝,不知世道险恶,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飞都已经走到十步开外了,它还贪恋着积雪下的草根,不肯掉头奔蹿。于是阿飞一箭射去,小鹿应声而逃……
已经七天没能猎到任何食物的阿飞急红了眼,疯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连珠般射了出去,终于苍天开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里地,终于残忍而饥饿的猎人得以胜出。
“你真厉害!”把小鹿扛回来以后,阿飞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称赞。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里去卖,说不定可以换点儿急需的盐巴回来。阿飞的老爹一开始不想答应的,大概是乡下土包子的习性使然,他对前往县城有种本能的胆怯,仿佛那不是县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应该不明白啥玩意儿叫“魔”。但架不住儿子连番央告,并且家里确实连一粒盐都没有了。
在阿飞的记忆中,十三岁的自己从来就没有去过县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过不到两回。
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山沟,有几个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环绕,土地贫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种子,可以收获四粒……当然也要怪这两家四口人极为原始的粗耕粗种法,他们几乎连农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该怎样提高粮食产量——在原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没有种过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接触过一些乡下考过来会农活的同学,总知道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种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个白天,终于进入了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不过一个大土围子,城墙可能还不到两米,还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于在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原来不是纳罕,第一个字左言右冉,第二个字左甘右邑。
“我靠来,是小篆,幸亏老子原来学过几天书法和篆刻——那第二个字应该是邯郸的邯,可第一个又是怎么字了?该怎么念?”
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志。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同样找不出任何时代特色来。
进了县城,瞧上去统共也不过一条大街,几百户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着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滞,没一个象是认识字儿的。他们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开始大声吆喝着推销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飞终于见到了一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岁年纪,却穿着厚厚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顶皮帽子,最惊人的,腰间竟然悬着柄长剑!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阿飞赶紧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然后开口询问:
“请教,如今是何朝何代?哪位圣天子在位,年号为何?”
那少年奇怪地撇了他一眼,随口答道:“大汉中平五年,戊辰岁。”
瞬间,两道绝望的清泪从阿飞眼中无可抑制地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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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眼的功夫,自从《三国外志》坑了……不对,是分卷结束完全可以当结尾了以后,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写过相关汉末三国的小说了。其它类型的书倒是写了一部,那就是《青年国史读本》的第三卷《英雄何在》,已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当然啦,小说我还是继续在写,除了日本战国题材的《乱·龙》、《爱之传承》以外,也受如今刮遍整个网络的穿越风影响,连续挖过三个坑……哦,不对,咱就别再提这个无聊的字眼儿了,我是说,起过三个头,但是灵感不继,暂时没能完篇。
最近新开这部书,说起来还是受了三国阿飞的影响。我看过的第一部三国类穿越小说,就是阿飞当年的《三国游侠传》,那时候我还在大软上班,老婆还是女友,孩子还没投胎呢,这一晃眼都多少年过去了,真是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啊,所以孔家老二在川上……算了,咱就不多废话了,总之,如今阿飞又在起点开《斗战三国》,这就勾引得我心痒难搔啊,灵感就如同井喷一般刷刷刷地往外吐黑沫子。因此上,猪脚的名字,咱就用“阿飞”了吧,以向飞哥致敬!
第三章、夷寇临城
中国历史上有好多个汉朝或者汉国,比方说西汉、东汉、蜀汉、成汉、后汉、北汉、南汉,等等等等,除了前面仨,其它的连皇帝姓啥,阿飞都未必能准确回想起来。至于年号,少说也有三百个,多了可能上五百,除了明清时候一帝一元比较好记,还有对应某些治世乱世——比方说贞观之治啦、靖康之耻啦,等等——剩下的,阿飞还能记住二十个就很不错了。然而幸或不幸,中平这个年号,偏偏就正存在于他的记忆当中。
因为这年号的终末恰巧是一个大时代的开端,那时候老皇帝死了,小皇帝被舅舅拥着登基改元,可是没多久,他舅舅就被刺杀,一个大军阀入朝掌控了政权,再次下令改元,然后还没过年,大军阀又把小皇帝废了,改立他的兄弟登基,第三次改元。那三次改元的年号,阿飞压根儿就记不住,光记得在某些slg游戏里为了方便,仍然把这年记作中平老年号了。
没错,这老年号的主人就是东汉灵帝刘宏,他死后继位的第一任小皇帝是少帝刘辩,第二任是献帝刘协,刘辩的倒霉舅舅是何进,那个大军阀是董卓……
也就是说,自己穿来的年月,即将迎来超级混乱和诸侯逐鹿的后汉三国时代。
这可真他喵太坑爹了!从闹黄巾开始(这时候黄巾的主力应该是完蛋了,为了庆祝,灵帝才改元中平的),直到赤壁之战,黄河以北连年战乱,丧失了一多半儿的人口,以自己这种无拳无勇无根基无身家的状况,在动乱中丧命那是正常的,勉强熬过去才是奇迹。
但这还不是最坑爹的,要是穿去某些世家大族,或许存活的几率还比较高。比方说,河内司马家,司马“八达”那一大串儿兄弟貌似没在动乱中横死一个,活得异常滋润。可自己为啥偏偏穿到个乡下佃农家庭去啊!
就算勉强不死,难道自己要一辈子窝在这穷山僻壤里嚼野菜、啃树皮过活吗?别人穿越以后都能炼钢造炮、统一天下,为啥偏就自己穿越得跟个跳蚤一样,蹦跶起来也没半米高,被人掐死更连个响儿都听不见?
换个别的时代,就算贫民,因缘际会,或许也还有出头的可能。比方说秦末,当不了亭长,总可以跟着亭长去服役啊,比方说元末,可以试着满世界去找个丑和尚,提前拜他当大哥啊。退一万步说,自己好歹还识字,跟真正的乡下愚氓不可同日而语,要是能找几本书来读,说不定有机会去应科举……
可是在汉魏之际,算了吧,平民就只有当炮灰的命。压根儿别信什么刘备兄弟、孙坚父子都是平民的鬼话:刘备是穷得织席贩屦了,可他竟然有机会混到大儒卢植身边去听课,要不是老同学公孙瓒照顾,他能挣着第一桶金……啊不,当上第一个官儿吗?关羽是贩枣的、张飞是杀猪的,那更是野史传说罢了。
说起杀猪的,传说大将军何进他们家就杀猪,可是何进字遂高,真正的屠夫谁能有字?何进是屠户出身,这只说明他们家开肉店,不说明他自己真去操刀卖肉。
还有孙坚,孙家出身不高,经常被世家大族瞧不起,可他好歹十来岁就当县吏了,真的平头百姓,上无片瓦遮荫,下无立锥之地,能得着这样的机会吗?
话再拉回来,就这么着,孙家占了江东以后还总被人瞧不起。所谓寒门其实也是中小地主,处于统治阶级的最底层,然后下面是城市平民、富农、中农什么的,被统治阶级里垫底的就是佃户和奴婢——而自己偏就处在这被统治的最底层。
当然也不是彻底没有机会,所谓“想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比方说那位割据常山的张燕(褚飞燕),受招安以后就做了大官儿。可问题是最佳时机已经丧失了,你得正闹黄巾那会儿才能得着这种机会,等大股黄巾都完了才加入,要么被老贼头压着一辈子翻不了身,要么就被新军阀连番进剿给砍成肉泥。
所以啊,阿飞穿来的这个时代,如果说只有三分糟糕的话,那么他所穿越的身份,就是彻彻底底的一万分糟糕,糟得不能再糟了,不死就要感谢诸天神佛上帝安拉飞天意面集体保佑了……
你说他怎么能不万念俱灰地潸然泪下啊。
被阿飞拦住询问的那位少年很好奇地望着他——这孩子穿着破烂,还有点儿象是夷人,一般情况下这路货色敢拦着自己的道儿,就该拔剑上去一剑两断,给他一个压根儿不用再记住的教训。可谁想到还没等自己拔剑呢,这孩子先彬彬有礼地作了个揖,然后以“请教”开头,问出一大串不那么土鳖的问题来。怪了,这小流氓就好象真读过书似的。
更奇怪的是,自己才回答了他的问题,这孩子就跟被人施了定身法咒似的,顿那儿一动不动了,光是潸然垂泪。真够有趣的,为啥听到中平年号就那么大反应啊?他跟中平这俩字儿有仇吗?少年人本就好奇心旺盛,当下正想反问一句,小家伙你为啥要哭,突然间,只听一声暴喝:“拿下了!”
阿飞正在那儿自伤自怨,恨不能当场一头撞死呢——总比一辈子吃野菜然后不定哪天就在战乱中横死要强——突然就被人扳住了胳膊,直往地上就按。他年纪小,力气也小,当场就跪下了,略一偏头,就见隔壁老王也被人按倒在地,按他的两人,穿着打扮跟门口的老兵差不太多。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先前询问的那位少年喝道:“汝等何人,为何拿下这两人?”
只听喝嚷“拿下了”的那人回答说:“这位公子有所不知,才传来的消息,东夷大举入寇,攻破了浑弥县,正要往这边来。这两个昨晚进的城,看似不似汉人,料想定是夷人的探子。”
“我不是东夷,我是汉人啊!”隔壁老王嘶叫起来。
阿飞没有叫,他脑袋里正在急速旋转,反复盘算——“东汉,东夷……东汉还有什么东夷,又不是商周……”
突然间,《三国志·魏书》最后一卷的标题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乌丸鲜卑东夷传”……我靠,老子不会穿成了个棒子吧!
汉魏之际的东夷,是指东北地区和朝鲜半岛,这儿有扶余、濊貊、高句丽、三韩等等外族居住,其中三韩就是后来棒子国民的直系先祖,而濊貊、高句丽等等可以算是棒子跟中国东北民族共有的旁系先祖。
当然,此时此刻不是想这些事儿的时候,恐怕再多想个十分之一秒,脑袋就立码搬家了。于是阿飞也赶紧喊起来:“我们不是东夷的探子,我们是县里张老爷的佃户啊,找张老爷一问便知。”
“哪位张老爷?大名为何?”问话的是那位少年公子。
“是县尊的族兄弟,叫张、张……”阿飞真希望隔壁老王跟他说过的那些话都是真的,而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随口吹牛。
“正好,”那少年对按着阿飞和老王的土兵说道,“某也正要去拜会县尊,且押着他们一起往县衙去吧。”
这个什么邯县规模很小,也就一条大街,所以没几步路就到了县衙。那少年先掏出张名刺递进去,时候不大,就见一名官员衫偏冠斜地奔出门来,一把拉住少年的胳膊:“时公子,你怎么还在敝县啊?快走,快走!”
少年挣脱了官员的手,后退半步,深深一揖:“县尊因何如此狼狈?可是为了东夷入寇之事么?”
那官员想必就是县长了,只见他满脸的惊慌失措,结结巴巴地回答道:“是啊是啊,消息才刚传来,派、派去郡中求救的快马也才离去……只怕缓不济急,不待郡兵大合,敝县已成齑粉矣!”
“县尊不必担忧,我家在县中的货栈,还有二十名丁壮,愿助县尊守城,”那少年——时公子——安慰县长说,“但不知高县尉何在?县中尚有多少兵马?”
“高、高县尉……”县长狠狠地一咬牙,“才有寇来的传报,他便骑了快马,说要亲自往郡中去求救,这混蛋……县中土兵不足百数,可是听说攻破浑弥的夷寇漫山遍野,足有十余万众啊!”
时公子一撇嘴:“只怕尽搜夷中,男女全都上阵,也没有十万之众,此必虚报无疑。既然县尉不在,请县尊将城守之任委于时某,时某定为县尊守住此城。”
“你、你……”县长用怀疑的目光望着时公子。
“夷寇专为抢掠,未必便会深入,而即便深入我境,恐怕郡兵来救,也不敢专心攻城,只须挫其锐气,自然退去,”时公子说着话,“当”的一声,将腰间长剑拔出鞘来,“某虽未冠,七岁便始习武,等闲三五个夷兵还近不了身。县尊若是不允时某守城,那便随时某弃城而去吧,只恐难免见敌先逃之罪……”
“这、这个,某定然是不敢逃的……”
“不守不逃,难道县尊已存着殉国之念了么?”
“殉、殉、殉、殉、殉国!”刹那间,县长一张脸白得跟戏台上的曹操似的。
大概为了安县长的心神,时公子突然收起长剑,改言其它——“适才兵士于城中获此二人,他们声称乃是令弟的佃户,不知令弟何在,可能出来一认?”
第四章、孤屯义士
阿飞初来贵时代,对风俗人情了解得非常有限,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具躯体原本的主人,那个真正十三岁、从来没离开过山沟的夷人少年,只怕知道的比穿越者还少。所以他一时惊慌,喊出了“张老爷”的名字,事后想来,这句话差点儿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先不提隔壁老王所说是不是真的,他们是不是真是县长族兄弟的佃户,就说这位张老爷乃一县的显贵,怎么会亲自跑穷山沟里来见自家的佃户呢?而就算他认识自家的佃户,又有什么义务帮他们作证呢?只要不耐烦地说一句:“不认识。”土兵们当场就能把这两个“东夷探子”砍下头来,以儆效尤。
好在还不必要张老爷出马,先有个县里的衙差帮忙做了证:“他们确实是城西穷坳里的佃农,小人识得。”
原来自家住的地方叫做“穷坳”,真是名实相符,穷得不能再穷了。阿飞在土兵的按压下,勉强抬起头来望了那衙差一眼,果然原本的记忆中还存着点儿模糊的印象。
他们家虽然是佃户,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给地产的主人——张老爷——而至于张老爷给不给国家上税,那就没人知道了,但他们家还总得要出口赋,也就是人头税。所以县里的衙差来过穷坳一两回——口赋一年一征,不过估计地方太穷,连半个铜子儿都榨不出来,所以连衙差都懒得白跑。
所以对这位衙差还有点儿印象,是因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后,一时脑袋发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条老狗。可是一棒子打过去,没打到狗,倒被阿飞一声令下,猎狗扑上来叼住了他一条大腿。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条狗终究是太老啦,估计比老王年轻不了几岁,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没能真的伤到衙差,就这样,最终老王还是交出存着的两张兔子皮来赔罪了事。
所以这位衙差今天在没人逼迫,没人催促的情况下竟然站出来作证,不禁使得阿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好人的啊……换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这时候就要一口咬定这俩货确实是东夷的探子无疑!”
可是紧接着就听那衙差又说:“这个年岁大的确实是汉人,年岁小的却是夷人,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砍了干净吧。”
我靠,这人真是夸不得,公报私仇也来得太狠了吧!阿飞赶紧大叫起来:“我家已七代在县中务农,只知自己是大汉的臣民,不知道什么夷人!请县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小人年纪虽小,也愿助守县城,杀散夷寇!”
“你这孩子,”时公子略略躬下身来,望着阿飞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谁读过书啊?”
在那种资讯极不发达的年代,要编瞎话其实特别容易。阿飞知道自己的谈吐有点儿不象真正的乡下穷小子——穷小子会在意什么年号问题吗?会口出“大汉臣民”这种词儿吗?——可他已经发现了时公子对自己颇感好奇,要是不这么说,就无法进一步勾动时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转眼间人头落地。
瞎话早在来县衙的路上就编好了,他匆匆回答道:“小人十岁时入林中拾柴,遇到位老者将要冻毙,便救了他一命。当晚便梦见那老者将几部书来与我读,醒来便识得些字,懂得些谈吐。”
时公子露出些讥讽的笑容:“某却不信。”
你不信就对了!阿飞知道压根儿没影的事儿很难编得圆,尤其是身边还有一个看着自己长大的隔壁老王,要是说什么有士人经过一时心血来潮教自己识字的普通桥段,万一老王脑袋里有屎(就这家伙一贯的表现来看,那是肯定有屎的),竟然开口质疑,那麻烦可就大了去啦。干脆还是编一个没人能做旁证,也没人肯信的传奇故事出来,时公子肯定不信,不信就要深入盘问,可是夷寇临近,他又势必没有时间来盘问,那么,自己的脑袋也就暂时可以保住了。
果不出其所料,时公子没有继续质问下去,只是转头催促县长,要对方把城中兵马大权委托给自己。县长毫无办法,既不敢逃,又不愿死,只得提笔写了几个字,应允他了。
时公子随即便叫土兵放了阿飞和隔壁老王,让他们跟着自己,出了县衙就一路疾行,很快来到一栋大屋前面,招呼一声,屋中便冲出来二十多条壮汉——估计便是时公子所说的,他们家留在县中货栈的丁壮了。他命令这些丁壮去唤起城内百姓,把县城东、西、南三面城门都用木石堵死,办完后便分守三门,然后转身又奔县衙而来。
这时候,按照他刚才的吩咐,县内土兵已经在衙前集结完毕,就见七成年岁在五十上下,三成还没有阿飞大,一个个塌胸瘪肚,瘦骨如柴,腿股战栗。时公子见了,不住地摇头,请县尊打开仓库,把县内武器都收拢起来,统共不过十来支戈矛、两把刀、一具盾、三张弓,两壶箭,还大多锈迹斑斑。最后县尊把自己腰佩的长剑也解下来送给时公子了。
时公子没有办法,只好先把这些破烂武器分派下去。阿飞在旁边瞧着,就见这位公子原本的神情是踌躇满志啊,仿佛有自己的指挥,一个照面就能杀得夷寇大败亏输,从而扬名天下似的,但很快这种表情就彻底消失不见了,换上的只有无奈、沮丧、彷徨,最后又变成了满满的悲壮。
正在观察,突然时公子偏过头来望向他:“我见你先时曾抱着张鹿皮,哪里去了?”阿飞苦笑道:“不知哪个兵给夺了去。”开玩笑,刚才被土兵按倒在地,随即就感觉三四只手在自己衣襟里掏摸,虽然他们没能掏到一文钱,但手捧的鹿皮还有可能幸免吗?
“那鹿可是你猎的?会什么兵器?”时公子随即问道。
“小人会使弓箭。”
“很好,”时公子抄起一张弓,又抽出七支箭来递给了阿飞。
时公子领着土兵和阿飞等人直奔县城北门而去,路上询问阿飞的姓名,阿飞报上名字,说是没有姓——至于是爹妈忘记了本家的姓氏,还是他们民族根本还没发展出姓儿来,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阿飞也想办法套时公子的话,好不容易才打听出来,原来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果然是朝鲜半岛。这是东汉朝最东面的一个郡——乐浪郡,郡内夷汉杂处,有十多个县,郡治名叫朝鲜,估计就是后世的平壤市。此时的太守跟本地县长一样,也姓张,时公子的父亲曾应其所聘做过督邮从事,才刚辞任不久,但在整个郡内都甚有威望。
很快便到了北城门,时公子分派土兵上城防守,而把阿飞和隔壁老王留在身边。阿飞虽然完全不懂打仗,但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就他从古籍上得来的那些浅薄知识来对照,似乎时公子挺通兵法的,分派得井井有条。
天还没黑,果然夷寇就杀到了。听时公子所说,这些夷寇不是扶余、濊貊,而是高句丽——至于阿飞本人究竟属于哪个民族,他自己估计是永远也搞不清楚啦。高句丽和其它那些夷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一是有组织,有政权,二是正式受汉朝册封为王,如今的高句丽王名叫伯固。
阿飞记得曾在书上看到过,高句丽从桓帝朝开始,就不断地侵扰东北各郡,直到公孙氏雄踞辽东,才暂且臣服,但是随后又帮着曹魏打公孙,最后又叛曹魏,被毌丘俭杀得大败——当然啦,那时候应该已经不是伯固为王了,是他的儿子还是孙子在位,阿飞就完全不记得了。
来的高句丽兵果然并不算多,所谓“十余万众”完全是扯蛋,统了归齐也不过就几千人,比城内守兵才多出几十倍而已……而且个个顶盔贯甲,将近半数都是骑兵,马槊倒是普遍偏短,也就三米多点儿,不到丈八之数……
阿飞在城上远远望见,只觉得自己两条腿有点儿发软,想要倚靠着墙垛换个姿势吧,谁想到先是左脚,接着右脚,竟然开始颤抖,而且跟多米诺骨牌似的产生了连锁效应,先是脚抖,接着小腿抖,然后大腿抖,然后腰抖……等到连牙齿都开始抖的时候,旁边的时公子终于发现了。
“害怕了?”时公子朝他淡然一笑。
阿飞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好点点头——也说不定只是下巴在抖。
“你有仙人托梦保佑,不会有事的吧?”时公子目光中嘲讽之色逐渐浓重,“你确定这仗咱们赢不了?”
“兵书上说,五则、则围之,十则、则攻之……”阿飞就觉得小心肝扑通扑通地狂跳,自己估计心率肯定上了每秒一百八,并且直奔两百而去,他怀疑会不会在让高句丽人砍死之前,自己就先被吓死了。
“竟然还读过兵法,”时公子撇了撇嘴,“不过你终究还站得住。”
阿飞眼神朝左右一瞥,发现包括隔壁老王在内,视线内几乎所有守兵全都已经瘫软在了地上。他其实也有瘫软的冲动,可是膝盖正在狂抖,抖得一时改变不了频率,竟然打不了弯儿。
时公子倒是神态自若,他又朝城下望了一眼,突然狠狠地一跺脚:“好吧,开城,出战!”
第五章、雏凤引弓
即便很多年以后,阿飞仍然认定时公子当时肯定是被吓疯了,竟然还想开城出战?这跟在泄露的油罐车旁边点火抽烟有啥区别?
时公子本人对此的解释是,看这状况,县城肯定是守不住的,唯今之计,只有趁着高句丽兵远来疲惫,出城去冲他一阵,要是侥幸斩杀了敌方大将,那就有机会逼其退兵,要是斩不了,那自己就趁机冲过敌阵,逃之夭夭去也。若等高句丽人歇过一晚,第二天不必攻城,只要扛根木头把门撞开就得,肯定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敢于拿起武器来抵抗。
可是阿飞却认为,要是换了自己是时公子,那就狂奔下城,聚拢了自家的壮丁,扒开东、西、南任意一道城门而逃,绝不会直截了当面对着敌人从北门冲出去。开玩笑,那可有几千人哪,还想杀敌大将,你连突都突不出去。你以为自己是谁?关二爷啊?你手里有青龙偃月刀吗?你胯下有赤兔追风马吗?!
时公子“噔噔噔”下城去了,阿飞觉得自己应该跟着,又觉得还是不跟为好,但不管他心里面究竟怎么矛盾,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压根儿就迈不动步子。他只好扶着城垛,小心翼翼地朝外观瞧,时候不大,只听“吱呀呀”一阵响,随即时公子人似腾蛟马如龙,如同闪电一般,就从城门洞里直蹿了出去。
这时候的时公子已经穿戴起了县里唯二的盔甲——另一套被县尊霸占着,说破大天也不肯交出来——胯下所骑是自家的一匹驽马,左手执一根卖相最好的步兵用长戟,右手挺着他那柄长剑。有一刹那,阿飞就不自禁地想到了长坂坡前的常山赵子龙……
还真说不准,倘若时公子真有赵四爷那般英勇,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尔,这才几千人,杀个把大将又有什么难的?虽然阿飞很清楚地知道,无论关二、张三还是赵四,他们真正的能耐是领兵打仗,而不是单人独骑地冲锋,一个打一百个还则罢了,一个打成千上万这种事儿,永远只存在于演义里,而不会出现在现实当中。
正这么想着,天色已经逐渐暗了下来,虽然城上早就燃起了燎火和火把,但以阿飞这种俗称“雀蒙眼”的夜盲症体质,距离城墙超过十米就什么都瞧不清了。他就见着时公子策马拧枪冲出城门,冲入了黑暗当中,然后耳听远处传来一阵呐喊,眼前却是一片漆黑,无论怎么瞪大双睛都啥都瞧不见。
他本来估计,时公子这一出城是肯定再回不来啦,要么真的走运被他冲出敌阵,落荒而走,要么就干脆把脑袋送给了高句丽人。可是他没有料到,黑暗中的高句丽兵才喊过一声,还没喊第二嗓子,就见一道身影直奔了城下,伸手便朝城上一扬:“快开门!”
阿飞瞪大眼睛一瞧,呦,这不是时公子吗?只见这位时公子马也没了,盔也掉了,矛也折了,满身是血,一瘸一拐地就跑到了城下。他知道守在城门内的是时家的几名老家人,就算再怎么吓得半死,少主败回,那是一定会开门接入的。可是正这么想着,突然就见又一道黑影直蹿过来,朝着时公子当头就是一矛搠下。
这是一名高句丽骑兵,是不是大将,阿飞也分辩不清。只见此人高头大马,盔甲鲜明,手端骑矛,动作迅猛。时公子差点儿就躲避不及,只好一个就地十八滚,堪堪避过来招。
阿飞站在城上,似乎是本能地就把左手握的弓端起来了,架上右手一直捏着的羽箭,瞄一瞄那名高句丽骑兵,弓开如同满月,箭走有似霹雳,“嘣”地一声——那名骑兵应声而退。
在见到高句丽兵马以前,阿飞一直又惊又喜地摩娑着时公子分配给他的弓箭。这弓很软,弦也有点儿松,但比起树枝和皮绳绑的玩意儿,无疑就是神器了。至于那几支箭,虽然簇头上全都是锈,但好歹箭杆是直的啊,好歹箭羽是胶上去的而不是硬插上去的啊,而且横瞧竖瞧,那羽毛的本主儿都必得比鹌鹑大几圈啊!
他当时就琢磨着,要是这城侥幸不破,自己侥幸不死,得怎么办才能把这套弓箭给顺回家去?
所以虽然浑身打哆嗦,虽然差点儿就算倚着城垛都站不大住,他手里依然牢牢地握着这副弓箭。这时候也不知道怎么一来,是福至心灵还是本能反应,要么就是有病没吃药,直接就拉弓开箭,朝城下的高句丽骑士射了出去。内心深处,他大概觉得时公子不能死,这人再莽撞,再没用,好歹城头上能站得住,还能跑能跳的,也就剩下这一个了……退一万步说,跟着时公子逃跑,起码比跟着县长逃跑要来得靠谱个一分半分的吧……
可是这时候天已经基本黑了,即便城头火把亮如白昼,在夜盲症的阿飞瞧出去,那怒大的高句丽骑士一人一马,也都迷迷糊糊的就跟不戴眼镜看3d电影,而且影院还惜电把亮度调到最低的状态,所以箭如流星,直直地就插在了地上,距离高句丽战马前蹄三尺多远,距离倒地的时公子倒不足半尺。
高句丽骑士本能地把马一带,估计他心里也正纳闷哪,城上这位究竟想要射谁?
阿飞一箭不中,开弓如弹琴,转瞬间就把剩下的六支箭一股脑全射了出去。这是他打猎的习惯,因为要想用那副不算弓箭的弓箭一箭中的,可能性比中国男足出线还低,一般情况下都得用最快速度连射好多箭,才会偶有一箭射中,或者是目标动物吓得乱蹦自己凑上了某支箭去。
六箭连发,着实吓了那高句丽骑兵一跳,不禁勒马“噔噔噔”连退三步,退一步避两箭,三步退过,六箭落空。不过就趁着这么一愣神儿的功夫,城门已经拉开了一道小缝儿,时公子迅如游鱼,从缝里直蹿回了城内。随即城门闭合,那高句丽骑兵全神戒备地破口大骂——他白戒备了,足足骂了盏茶时分,城上再没有一箭一矢射下。
天色已经彻底黑了,高句丽人终究还是没有趁夜攻城。而时公子逃得残生,上城以后,望见仍然只有阿飞一个人挺腰站着,而且左手弓仍在,右手箭已空,立刻就心下了然。他许诺说:“若能逃得性命,必有厚报!”
时公子虽然满身是血,其实受的伤倒并不算重,也就屁股上扎了一箭,左肩胛骨上挨了浅浅的一刀。据他自己说,冲入敌阵,斩杀了数十人,终于寡不敌众,负伤而回,可是阿飞压根儿就不带信的——从时公子离开城下的光亮,到他再回到光亮中,有两分钟没有?刨掉来回跑路的时间,就算高句丽人排着队等他来杀,够砍几十刀或者捅几十枪的时间吗?
当然啦,完全没必要去揭穿时公子的谎言,阿飞还期待着跟时公子一起出城跑路呢。
果然,时公子回到城上,喘息略定,早有家人过来帮忙拔除箭矢,包扎好伤口。随即他朝城下望望,只见那名高句丽人骂得累了,早便驳马回去,外面星星点点,应该是敌人正在立寨,估计不会趁夜发起进攻。
于是时公子返回城下,招呼家人,就待往南门而去——马早就丢了,只好一瘸一拐的步行。阿飞扯起腿酸脚软的隔壁老王,也匆匆下城,跟在时公子左右。时公子瞟了他一眼,微笑道:“果然聪明。”
一行人匆匆向南门行去,不时有壮汉加入队伍,阿飞认得,原来是受命防守东、西两门的那些时家壮丁。有人低声向少主禀报说:“东、西两门均未发现敌踪,看起来,夷寇并无围城的打算。”
时公子点点头:“如此正好。”眼看就要赶到南门下,突然尘烟起处,一名土兵从后面疾奔过来,嘴里还喊着:“时公子休走!”时公子闻言大怒,“当”的一声又把长剑给拔出来了,看起来这兵若敢阻拦他出南门而逃,他能当场砍下对方的狗头来。
眼见那土兵气喘吁吁地奔到面前,一边捂着肚子频频弯腰,一边结结巴巴地禀报道:“夷寇,夷寇退了……”
“岂有此理!”时公子压根儿不信,心说这想赚自己继续守城的把戏也太低劣了吧,“就算不欲攻城,岂有夜晚退却之理?!”
“真、真的退了,”土兵解释说,“都打着火把而行,城、城上瞧得一清二楚……”
后来才知道,原来就在高句丽人侵入乐浪郡的同时,西面的辽东、玄菟二郡正好发兵前去攻打,因而敌军才会匆匆地连夜撤回。人生际遇就是这般无稽,往往当你觉得死定了的时候,会有绚烂曙光乍现,而当你觉得前面一马坦途的时候,倒可能走三步就跌进茅坑儿里去……
时公子终究还是个要脸的人——换了阿飞,我管你高句丽人退不退兵,反正这县城老子一分钟都不想再呆下去了——因而暂且停步,并且派心腹出城去探查。众人就满腹忐忑地在街边坐了一夜,将近天明的时候才得到回报,说夷寇确实已经退去,四外二十里内再无一人一马。
阿飞同样不相信这些禀报——你们才几个人啊,能够摸黑一晚上探清楚一百平方公里的土地?
第六章、双亲罹难
郡兵是三天后赶到的——倘若高句丽人坚持不退,估计这几天功夫,县城都够被屠个七八遍了——然后时公子就打算跟着郡兵返回郡治朝鲜去。临行前他叫来阿飞,对他说:“汝救了某的性命,某终身不忘——只是箭术尚须磨炼。”
阿飞红着脸给自己找理由:“这个……是弓太软,箭支也缺乏保养……”
其实高句丽人退去的第二天,隔壁老王就扯着他,打算返回穷坳去,但阿飞一方面害怕城外还有夷寇的游骑,现在就离城太过危险,另方面也存着万一的希望,时公子说“必有厚报”,不知道肯不肯兑现?
当下听了分辩,时公子淡然一笑——他此刻又恢复到了初见时从容镇定的翩翩佳公子形象,再不是那大黑天儿的打算出南门跑路时候的狼狈相了——指指阿飞须臾不肯离身的那张旧弓:“可惜县中并无好弓,便暂将此弓送与你吧,某会说与县尊知道。”
不要啊!阿飞在内心狂喊,你以为用一把破弓就能打发我了吗?而且这还不是你自己的财产,你得多吝啬才会想出这种借花献佛的毒计来啊!
不过还好,时公子还有后话:“某身边并无多少财货,但既有承诺,定不会食言。且留下几个字,你若有暇,便到朝鲜来寻我索取酬劳吧。”
说着话要来笔墨和一条竹片,写下一列工整的汉隶:“北海氏勋酬答夷民阿飞……”
阿飞在旁边看着他写字,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时公子不姓时……不对,根本就不是时公子,而应该是氏公子,话说这姓够少见的,而且还把老家青州北海郡标在名字前头,看起来这个氏氏家族颇有些来历啊。按道理说,后面就该写上报酬数额了吧,阿飞在内心不住地喊道:“黄金万两!黄金万两!不对……这种偏僻地方,就算地头蛇也没那么多钱,还是黄金百两吧,有百两我也就勉强认吃亏了。”
谁能想到,接下来氏公子竟然写道:“……酬答夷民阿飞钱一百五十立此为据。”
我去!才给一百五十钱啊,竟然还有零有整啊!原来你这条小命就才值一百多个大子儿啊!你这家伙得有多吝啬得有多贱格啊!阿飞差点儿就扑上去,抢过那条竹片来给氏公子开了菊花。
当然啦,他没这胆子,而且实话说,对于他这种一年到头都未必能见到一文钱的底层**丝,一百五十钱就已经是笔庞大到喜大普奔的财富了。虽然阿飞并不清楚这时候这地方的物价状况,但估摸着,起码能让他们一家三口吃上一整年的饱糠。
后来他揣着这条竹片离开县城,隔壁老王跟在后面,不住口地询问氏公子究竟给了多少报酬,结果“一百五十钱”才刚出口,眼瞅着老王的眼神就不对了,腰肢一弯,手就不自觉地奔着路旁一块石头过去了,要不是阿飞及时大喝一声,又亮了亮手中的旧弓,估计老王就能当场“弑师”。
阿飞本打算回家打个招呼就出山奔朝鲜去,再怎么看不上眼一百五十钱,对于这时候的他来说,让他钻裤裆他都勉(kěn)强(ding)干了。而且他开始考虑,一辈子窝在那穷山沟里,自己就算不被饿死也肯定闷死,而且随着这具新躯体逐渐长大,将会需要解决生理问题……
应该回去问问老爹,就他这超底层的条件,究竟是怎么把个四肢还算健全的女人骗到手的?
所以,他考虑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再跟氏公子套套磁,干脆上他家当奴才算了。虽然就理论上而言,农民是自由人,奴仆没有人身自由,但当肚子还都吃不饱的时候,鬼才期望什么自由哪。
然而才回到家,他就赫然见到了令人浑身发冷的一幕——原来所谓的家只有三面土墙,还有一面用柴捆来遮蔽风雨,如今柴捆散落了一地,三面土墙也不知道被何人、何物给砸塌了两面……
阿飞瞪大了眼睛,快步冲入屋内,然后便只见夷人爹妈全都倒伏在已经凝结了的血泊当中,两人后背都各有一条长长的伤口,皮肉翻卷了起来,狰狞恐怖得仿佛正择人而噬的恶魔血口一般!
阿飞愣愣地望着眼前这一幕,愣愣地站在那里,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冰凉,甚至都冻结了。事实上,他和这对夫妇生活了仅仅一个冬天而已,这具躯体过往的很多记忆都仍然残留在他的意识当中,但情感却随着原主的逝去而并无遗存,也就是说,他与他们并无任何亲情可言。而且无论老爹还是老妈,平常的言语都非常之少,更从来没有与他们理论上的儿子有过任何情感方面的交流,这短短一个冬天,对阿飞来说,这对夫妇大概只是类似于房东的存在罢了。
然而终究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天,在人的一生中,一冬是如此短暂,但当身历其间,却又显得如此的漫长。更重要的是,无论前一世还是这一世,这都是阿飞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直面死亡,并且是这种悲惨的死亡……
在前一世中,他的父母很早就逝去了,那时候仅仅是个孩子的他,内心还无法存留足够理智的对待死亡的认识,然后是与朋友、女友的死别——对于在另一个时代又重新苏醒过来的他,或者不如说是生离。为此再难重聚的生离,他用了整整一个冬天来做心理建设,当这份悲怆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沉埋心底的时候,他却偏偏又经历了此世的死别。
他紧紧地盯着这两具已经僵硬了的尸体,而自己不仅四肢,甚至连脖颈、眼睑、瞳仁都似乎已同样地僵住了,想要移开视线,却又根本不能。那一刻,天地间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存在了,什么饥饿、寒冷、痛苦,似乎全都不再存在,并且从来也不曾存在过。脑海中一片空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畔突然传来隔壁老王无比悲怆的哭声,他是在哭自己那条老狗。
这应该是侵入乐浪郡的高句丽兵做的孽,不但杀了人,还搜光了两家仅有的一点点种粮,并且把隔壁老王家那条老狗烤熟吃掉了,连狗皮都已带走,光剩下一些布满牙印儿的残骨。
后来阿飞安慰老王说,未见得老狗就是被吃掉了,那满地散碎的骨头,也许是高句丽人自己猎得的狼獾,至于老狗,高句丽人见它擅长打猎,于是顺手牵了去。当然这话连他自己都绝对不信,老王却并未反驳,只是问他:“狼獾是啥了?”
最终,阿飞草草地挖了个坑,埋葬了那对理论上是自己爹妈的夫妇。在极度的震惊过后,他恢复得比那痛失老狗的隔壁老王要快得多,倘若他其实不是他,而是这具躯体的原主人,那肯定是个彻底冷血、冷酷的到连自己都要鄙视自己的家伙。
当他搬动那两具僵硬的尸体的时候,他只是感觉,自己是在背负着自己的尸体;当他把尸体搬入坑中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是他自己躺在那无比简陋的墓穴当中;当他向坑中填土的时候,他只是感觉,是在往自己的脸庞上泼撒灰土……
战争、混乱、死亡,这就是他所穿越来到的时代啊,这就是他所将要面对的几乎是必然的命运啊,这一切,难道就不能够改变吗?难道自己最终也会遭逢同样的命运吗?那么他们还有他来掩埋,自己又将会由谁来掩埋呢?会不会变成恶狼、乌鸦,甚至只是蚂蚁口中之食,就这样了无声息地诞生,然后又了无声息地腐烂……
坟坑填实了,阿飞拆下木耒的铲部,竖在坟上,然后端起石刀来想要刻几个字,却又不知道刻什么才好——他并不清楚爹妈的名字,平常他们只是简单地用“你”来互相称呼而已。最后,他只好艰难地刻了宋体的“考”和“妣”两个字。
老王惊诧地在一边观察他的举动:“你、你怎么会写字的?”
“你认识吗?”
“不、不认识……我不识字。”
“所以这不是字,”阿飞长长地叹了口气,“只是符号罢了。”
“符号又是啥了?”
第二天,阿飞带上一包野菜、野果,迈上了前往朝鲜的不测征程。这一路上无疑充满了艰险,好在他有一张旧弓傍身,普通蟊贼是不敢贸然前来惹事的。当然啦,那也因为他们没能看到他藏在包袱里的鹌鹑羽箭,否则肯定不会对这半大孩子客气。
他先返回县城,去氏家的货栈打探消息,货栈里还有几个当晚一起保着氏勋氏公子打算从南门落跑的半熟脸,知道他曾经救过少主的性命,对他还算客气。果然,氏勋早已经返回朝鲜去了,不过很可能并未进城,而是居留在列水以北的家族庄院当中。
所谓列水,就是流经朝鲜城北墙外的一条大河,根据阿飞另一世的记忆,在平壤旁边的,那肯定是大同江了吧。
从县城前往氏家庄院,距离其实并不算远,还不到一百里地,阿飞花费了整整一个白天,那天傍晚时分,终于进入了庄院的范围。那是一片占地好几亩的建筑群,土墙外有木篱环绕,并且角落上还竖立着几具粗陋的箭橹。他还没能找到入口的所在,忽然耳畔一阵狂吠,只见一群猛犬也不知道从哪儿扑将出来,恶狠狠地直取自己的哽嗓咽喉!
第七章、寄身豪门
一路上,为了防备意外,阿飞的左手始终紧握着那张旧弓,而一支鹌鹑羽箭就藏在包袱当中,露出一点点羽尾,右手略微一弯便能抽出。他自学成才的箭术当然乏善可陈,但论起连射的速度来(虽然是使弱弓,并且完全不保证精度),却已可勉强跻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
所以说,他完全有机会抽出箭来,半拉开弓,给那领头扑来的猛犬正当狗脸,狠狠一发。但是右手才刚触到箭羽,他却突然犹豫了——“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万一伤了它们,这种大家族为条狗当场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这么一犹豫,那条猛犬便已然扑中了他的胸口,扑得他仰面便倒。随即就觉得脖颈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温热潮湿,很快,同样的感觉又从双肩、双臂、双股和双臀上陆续传来……
“我靠这是要把老子分尸啊!”心下无边的惊恐,却全身都僵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时候不大,一个粗豪的声音如同惊雷一般在耳畔响起:“哪里来的小贼,竟敢来我们庄里踩盘么?!”
“我不是贼!”阿飞急忙大叫,“我是来寻氏公子的,包袱里有他给我的信物!”
“信物?”只听那声音吆喝几声,立刻全身上下的温热都瞬间退去了,只有潮湿和刺痛还在。阿飞才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双眼一瞥,却见一柄寒光闪闪的环首大刀正横在身前,距离自己的脖子还不到两厘米远……
只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从包袱里把氏公子氏勋所给的那条竹片给抽了出来,双手捧着,递给来人。他这时候才有机会打量,只见此人身高块儿大,一张黑脸如同涂炭,双眼圆如铜铃,络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针——“我靠这家伙去演张三爷形象无敌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动,左手接过竹片,就着昏黄的夕阳仔仔细细,看了很久。“那个……”阿飞大着胆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铜铃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识得字!”
——我靠不识字你还有理了?不识字你盯着瞧那么半天……
后来才知道,此人也有一个颇为偏僻的姓氏,姓伦,单名一个令人无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说伦家抛下一条麻绳来,让阿飞自己把自己双手反背,缠了好几圈,然后就挺着刀,牵着绳,在两排恶犬的注目礼下,押着阿飞进了氏家庄院。
阿飞被迫在柴房里蜷了一宿,因为据说伦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还得算账,算完了账还得沐浴,沐完了浴还得睡觉,所以,今天没时间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了,饥肠辘辘并且因为双手被绑而无奈尿湿了两腿的阿飞,才终于见到氏勋。当下他发动了自己两辈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勋面前是磕头如捣蒜,痛哭流涕地备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钱了,只求卖身到氏家为奴,以苟延残生啊。
氏勋捏着鼻子摆摆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给他换套衣裳,再来见我。”
于是阿飞就被伦家和另外几个姓伦的大汉一拥而上,剥了个精光,随即在淫笑声中被兜头几瓢凉水,拿刷驴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顿好搓。直到洗刷完毕,几件宽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脸上,胆战心惊的阿飞才终于松开了自己捂着菊花的双手……
氏勋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召见”了阿飞,见面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在梦中,究竟读了些什么书?”
早就预料到会被探问类似问题的阿飞,腹稿都打过好几遍了,当即跪倒在地,回答说:“有《论语》,有《孙武》,有《孟子》,有《诗经》,小人也记不得几段,那老人叹气道:‘资质不足,究是无用,还是放汝去吧,将来遭遇贵人,且好生辅佐着。’我就醒来了,原本记得的几段,却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后,已经彻底骗得了氏勋信任的阿飞,才知道自己当时的应答是多么精明,多么可贵。原来就在他遭数名大汉和凉水、刷子蹂躏的同时,氏勋将此事禀报给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际遇,将来必成大器,只可惜他是个夷人,从来外夷而为中国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传说。还是杀了的好。”
氏勋阻拦其父,说:“梦中得书,终是虚妄,且待儿子细细盘问过了真伪,那时大人再杀他不迟。”
好在类似危险,经过一路的跋涉,阿飞已然思前想后,考虑得很清楚了。当初编这样一个大瞎话是形势所迫,不得不为,既然有了时间,那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描圆满了,以免节外生枝。所以他先说自己其实没学到什么东西,然后又编“遭遇贵人”,“好生辅佐”云云,就是想把这顶“贵人”帽子往氏勋头上安。在县城内的短短几天接触当中,他已经看清了这位氏勋公子自视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会很喜欢这顶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勋听了他这一番话,当场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头。但氏勋内心还有疑惑,就问他:“还记得些什么,且背诵来我听——嗯,先说《论语》。”
阿飞张口就来:“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就开头这句?”
“嗯,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那么《孙武》呢?”
“孙子曰:兵者,诡道也……不对,应该是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记得开头啊!那么《孟子》。”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识得几个字?”
“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氏勋抛给他一根树枝:“写来我看。”
阿飞竭力装出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字后面又加了个“人”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氏勋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他本人吹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根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出来,只好由得伦家说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出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射,阿飞射箭的准头倒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伦家等伦氏汉子们习武。必须承认,他这具躯体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筋骨的坚韧性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强,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伦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种。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器,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据伦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做个阵头。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按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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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欲加之罪
现代社会资讯极其发达,尤其是在大城市里,每个人从早晨一睁眼起,电视的、广播的、报刊的、网络的,各类资讯就全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往脑袋里灌输,相比起来,汉末的资讯就要少得太多了,而且时效性接近于零——尤其是在偏远郡县里的一家豪族庄院当中。
阿飞终究拥有两千年后的意识,他吸收资讯的能力和速度,在汉末这个时代可谓是高手高手之高高手,并且他也有意无意地运用自己这种特殊才能,如同海绵吸水一般吸收各类资讯,很快就成为了庄中独一无二的“八卦王”。
根据他的探查,氏家祖上原本为战国时代的齐国大夫,举族聚居在北海郡营陵县,两汉四百年间,一共出过七八个从秩百石到秩八百石的中低层官吏,也算郡内望族了。氏勋之父名叫氏伊,字子尹,并不是氏家的大家长,是在熹平三年,也就是阿飞这具躯体诞生的前一年,受陈留吴凤之邀,跟随他渡海来到乐浪上任——吴凤为乐浪太守,氏伊为其属吏。
吴太守去世以后,朝廷改任滕述为乐浪太守,此时氏伊已经在郡内扎下了根,收买田地千亩、庄院四处,不大不小也算一条地头蛇了,因而滕太守不得不加以重用,任命他做督邮从事。中平元年岁末,黄巾乱平,朝廷以甘陵人张岐接替滕述,张太守到任后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氏伊屡谏不听,一怒之下便干脆挂冠归隐了。
当然啦,这是从氏家方面打听得来的消息,对于氏伊的评价当然会比较正面,而根据阿飞自己的分析,应该是新官旧吏分赃不匀,才导致的氏伊去职,并且去职虽然去职,心怀怨恨的氏老爷仍然在暗中时不时地给张太守下点儿绊子。
氏勋比阿飞大两岁,生于熹平二年癸丑岁春,中平七年满十八岁,在郡内耆老的主持下举行了冠礼,那位耆老说:“《周礼·夏官》曰:王功曰勋。吾师郑康成解云:辅成王业,若周公。故可字之曰‘辅’。”于是定下表字为:宏辅。
这边才刚行完冠礼,在族谱中填上旧名新字和冠礼的年月日,突然传来消息,敢情中平压根儿就没有七年,去岁四月的时候皇帝就驾崩了,谥号为灵,太子继位,改年号为光熙。于是众人赶紧手忙脚乱地抽掉刚填完的那条竹简,修了条新的进去。
从都城雒阳传信到帝国最东端的乐浪,就算不快马加鞭,这也用不了将近一年时间啊,阿飞只能判断,要么大家伙儿压根儿就没把这个偏居一隅的小郡瞧在眼里,要么是沿途的盗贼又重新泛滥了。而且他在心里窃笑,过不了多久,这族谱还得要改,因为去岁从灵帝起算,其实一共换了三任皇帝,从中平起算,也同样换了三个年号,然后今年又换,得是初平元年。
他喵的初平之后应该就是建安了吧,旧时代彻底终结,汉末三国的大乱世就此拉开帷幕,自己可要怎么在这个动荡的大时代里存活下去啊?不记得后来乐浪郡是被高句丽给吞了,还是归了辽东公孙家……
这里要插几句话:阿飞的前一世终究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只是个普通的汉末三国发烧友而已,他的记忆有所偏差。中平六年也即公元189年四月,汉灵帝驾崩,少帝刘辩继位,改元光熹;八月董卓进京,改元昭宁;九月,董卓废少帝而立献帝刘协,改元永汉;十二月除光熹、昭宁、永汉的年号,仍称中平六年。
——也就是说,slg游戏里把这年统称为中平六年,并不是图省事儿。
而且,190年正旦改元初平,初平以后还有个兴平,然后才到建安年号。
这一年的年终,氏家突然遭了祸了。
十一月晦日,氏勋又带着阿飞、伦家等人出门去狩猎,在野外转悠了足足两天一宿,第二天临近傍晚时分才扛着几只兔子、雀鸟和一头黄羊返回庄院。才进庄门,就见下人们匆匆忙忙地奔来跑去,似乎是在收拾东西。
氏勋觉得奇怪,还没来得及询问,先就有管家奔出来,把他唤入内室。阿飞和伦家等人忙着卸下猎物,收拾兵器,洗刷坐骑——这时候阿飞所用的,已经换成了一张半新的桑木弓,弓力接近一石,但坐骑没他的份儿。虽说朝鲜半岛北部颇产良马,但只是远郡地头蛇的氏家也趁不起太多,这一群人当中,只有氏勋和伦家二人有马,氏勋曾经许诺,等阿飞成了年,就派给他一匹马骑。
阿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很快就把庄内情况大致摸了一个准。据说将近一个时辰之前,曾有一匹快马从南方驰来,马上骑士与氏伊密谈了少顷以后,便又匆匆离去了。随即氏伊就一边派人去赶紧找儿子回来,一边下令收拾行装,神色张惶,似有远行避祸之意。
据阿飞判断,大概是张太守和氏老爷的矛盾终于激化到了不得不动手的程度了,那匹快马既然是从南方而来,应该是郡里有人向氏老爷通风报信。正面冲突,氏家完全挡不住张太守,即便不通过都尉,张太守也能随时拿出近千的郡兵来,而氏家此处庄院只有奴婢一百多人,加上其它几处,甚至加上附近的佃户,撑死了也就凑个三五百人,还多是老弱病残。所以退一步海阔天空,氏老爷着急搬家,本是情理之中。
果然,氏勋进去见他老爹,才半顿饭的功夫就出来了,板着张脸,招呼阿飞和伦家:“快吃点儿东西,然后随我上路。”
“少主,咱们这是要往哪里去啊?”
“去北海。”
阿飞估摸着,氏伊中年丧妻,纳了三房侍妾却均无所出,他只有氏勋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实在放心不下,自己大概还得在郡内跟张太守打上好一阵子游击战,为免后顾之忧,所以先让儿子逃回老家去。而且说不定……他还打算通过家族的力量,拉拢某些官员,往雒阳去告张太守的刁状,把那个眼中钉调离乐浪郡哪。
不过根据阿飞的记忆,这时候应该开始诸侯讨董了吧,朝廷哪儿还有闲心管乐浪的事儿啊……不,应该说,哪儿还有正经的朝廷可以告状呢?
一主二奴随便填巴了点儿东西——氏勋也就填了点粟米饭、烤鸡腿、冻菘菜、腌肉汤啥的,阿飞和伦家则是豆糠饼、腌萝卜和温开水——然后收拾行装。其实两个奴仆哪有什么行李可收拾,也就各自带了套换洗的衣服、一双草鞋,垫在马鞍底下,然后在鞍边挂上水囊和干粮袋罢了。
没错,阿飞还没成年,便终于因缘际会,捞到了一匹小儿马来骑。他内心有点儿兴奋,还有点儿紧张,伦家指点他说:“放心,是个人就会骑马,你只要用双腿夹紧了马肚子,就不会掉下来。这马温驯,只要不是放足疾奔,骑马根本就不用学。”
阿飞隐约觉得这话好象在哪儿听过似的……啊,对了,《丁丁历险记》里的卡尔库鲁斯教授说过:“是个人就会开车……”
氏勋带的东西可就多了,光换洗的衣服、鞋袜就有两套,还配着巾帻和头冠,以彰显他士族的身份,打成一个大包袱,最后还塞进去一大袋铜钱和两片扎在一起的木牍——阿飞估计那是写给老家亲戚的信。这么一大包东西,身为主人的氏勋当然不会自己来扛,也不忍心让胯下骏马负担,于是一股脑的全都扔阿飞肩上了。
阿飞一边笑脸向人,一边在心中咒骂:“我靠还真他喵的沉……那么多钱,这要换成银锞子、金叶子,应该就轻省很多了吧?也不清楚这时代金银能不能直接流通……”
出得庄院以后,三人就策马小跑着往西方行进。根据规划,西南方的列水(大同江)入海口附近有一个小小的集镇名叫南浦,可以找到渡海的船只,然后他们就乘船前往山东半岛,在东莱郡治黄县上岸,再从那里前赴北海郡。
阿飞一路上没话找话,狂探氏勋的口风。这几年他跟在氏勋身边,仗着脑筋灵活,嘴巴更甜,早就得到了氏勋的绝对信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可以将这位少主玩弄于股掌之上了。氏勋既信任他,嘴巴不设防,又是满肚子的疑惑和愤懑,于是很快就被他探了个底儿掉。
果不出阿飞所料,是郡中稔熟的书佐派人来通知氏伊,说张太守经过数年的水磨功夫,竟然已经把郡丞和都尉全都扯上了他的贼船,于是打算就在明后天派发郡兵,以私通高句丽的罪名,抄了氏家的庄院,砍了氏家父子的脑袋。
氏伊叫儿子不必担忧,说类似风波他早就有所预料,并且安排了应对之策。他要儿子先离开乐浪,往北海去投靠大伯父氏宜——“趁夜便行,不必多带从人,有两名武艺出众者相伴即可,以免走漏风声。最晚后日即可抵达南浦,那是初四,当日有条大海船出航前往青州,船主是为父的好友钱某,你也曾见过的。”
氏勋一开始不肯走,担心父亲的安危,然而氏伊淡淡一笑,安慰他说:“某与那张贼交恶数岁,他为郡守之尊,某又岂能不未雨绸缪?待庄中收拾停当,明日凌晨,某便北上藏到增地去,彼处县尊与我有旧,定能善加安置。倘郡兵赶追来时,某亦联络了高句丽王宠臣大加优居,便引高句丽兵前来抵御。退一万步说,事或不协,也能潜入高句丽,国王心慕为父久矣,许诺授某主簿之职。汝且宽心去吧,不必为某担忧。”
我靠还真是私通高句丽!看起来张太守给这家子定下的罪名,不是欲加之罪啊,而他喵就是真的呀!
第九章、惊雷投箸
这以后的发展,可以用一句古诗来形容:“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不对,对于阿飞此刻身处的时代来论,那不能算古诗,而是未来诗……
总之,一主二仆三人策马离开氏家庄院,走了还不到三里地,天色才刚有点儿显得黯淡,余晖铺满了大地——估摸着也就酉时二刻的样子——突然便见一条火龙从远处沿着大路迤逦而来。氏勋心里本就藏着事儿,担着惊呢,见状急忙下马,扯着从人就避到路旁的小树林里去了。三人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一望,只见那是一列土兵,瞧架势起码五六百人,全都各执长矛大戟、环刀铁剑,匆匆便往氏家庄院方向而去。
“糟了!”氏勋狠狠地一咬牙关,“难道是郡中提前派发了兵马前来吗?”
他猜得还真不错,原来郡中书佐才刚派人渡过列河,去给氏伊通风报信,后脚就被张太守给拿下了。随即张太守就命令都尉率兵先行,前来搜捕氏家父子,他亲领大军次日跟进。
氏勋当即就想骑上马,抄小路回庄去警告父亲,但是被阿飞和伦家两个硬生生地给扯住了。按照伦家的想法,这时候就算背插双翅,或者身具御风之术,估计也赶不大及,少主此去分明是自投罗网嘛。阿飞则编造理由狂拖后腿说:“太守欲坑陷主人父子,少主不归去,终是一大心病,所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应该不会伤害主公;少主若归去了,主公才会有危险哪!”
氏勋瞥了阿飞一眼,不过好在这几年当中,阿飞口出奇怪之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氏勋只当那是夷人的谚语,也不追问。
按照阿飞和伦家的意思,主公既有准备,应该不难脱身,少主还是应该按照事先的计划,出海回老家去。况且己方势单力孤,面对好几百的郡兵,就跟三只小蚂蚁似的,就算回去了也于事无补,还不如回老家北海找到亲眷,再想办法哪。
可是氏勋坚决不肯听从——先回北海?黄花菜都凉了啊,就算能想出什么奇谋妙计来,也不可能让老爹死而复生啊!所以他最后还是带着两个奴仆,暂弃了坐骑,小心地蹑在兵卒之后,返身回到了庄院附近。远远的,只见那些土兵发一声喊,便左右散开,将氏家庄院团团包围了起来。接着庄院某个角落响起一阵喧哗之声,似乎有人在喊:“莫要放走了奸贼!”
过了不久,兵众中突然又暴出一阵欢呼:“已擒获那老贼了!”氏勋目眦欲裂,拔剑出鞘,便待冲过去救人,却被伦家用力按住了肩膀。
阿飞还是那套毫无根据的说辞,认定只要儿子不自投罗网,老子的性命便可保全——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氏勋又不是什么名闻遐迩的豪杰之士,张太守有必要因为忌惮他,而暂且留他老爹一条狗命吗?可要是不这么说,眼看着氏勋奋力挣扎,就非得冲回庄院里去,他作死不要紧,作为家奴的自己不可能不随后紧跟啊,到时候难免玉石俱焚——自己这块来自两千年后的人造玉,可不愿意陪着这古代的顽石一起赴死。
氏勋这时候是彻底地乱了方寸,他掩耳盗铃一般竟然勉强相信了阿飞编造的理由,愤怒、恐慌、担忧等种种情绪反复纠缠、酝酿,最终还是决定等夜半以后再潜入庄院去探个究竟——“天色既晚,郡兵不会离开庄院。庄内地理我均稔熟,便悄悄潜入去,若能救得父亲,一起逃出最好,事或不协,便与父亲一并死了吧!”
探查的结果,偏偏中了埋伏,估计是求仁得仁,跟他老爹一起挂了——太守恨这爷儿俩入骨,不大可能留下他们的性命。而伦家在掩护少主的时候,也连中数矛,被捅成了个血人儿,跑出来没太远,才向阿飞通报了氏家父子同时殒难的消息,就一跟头栽在地上,也很快便咽了气。
只剩下一个阿飞,因为夜盲症而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庄外接应,侥幸逃得残生。接着,这位穿越客经过反复权衡,活下去的**逐渐被活得更好的**所压倒,他终于决定铤而走险,于是摇身一变,打算顶着氏勋的名字,跑北海去招摇撞骗。
他各方面都考虑得很清楚了。首先,乐浪僻居一隅,北海又在青州,这时代人员往来的频率极低,低到令人发指,只要他躲进北海氏家不随便出来见人,谎话就不大可能被揭穿。其次,氏勋才一岁多点儿就被老爹抱到乐浪来了,氏伊除了那封信也没有交待任何信物,老家应该也没人辨认得出真假。
更重要的是,阿飞靠着在氏家庄院住的这些年,八卦之魂暴发,把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各种事情都打探了个门清,甚至包括氏家父子的生辰、氏勋身上没有任何胎记、氏勋过世老娘的高矮胖瘦、出身门第,就没有他不清楚的。这么说吧,氏家的奴仆未必能知道多少主人**,氏家父子对那么多婢仆的了解也有限,全庄院中,甚至包括其它几所庄院,举凡跟氏家主仆有关的情报,阿飞知道得最多,他认老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所以在改换装扮以后,他就一路狂奔,直往南浦而去。本来按照常理,张太守虽然想将氏家一网打尽,所以才会秘密发兵来围,但仅仅逃出去一个夷人奴仆,应该是不会在意的,不会派人来追。但万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该考虑到,万一有人交待,那夷人奴仆还带着一封氏老爷的亲笔书信,本打算到内地去投亲的,保不齐张太守为免节外生枝,会对这个可怜的小奴紧追不舍哪。
所以虽然没有坐骑,阿飞还是加快脚步、晓行夜宿,正好初四天亮前赶到了南浦,登上了氏伊提到过的那条海船。海船船主虽然认识氏勋,但这时候阿飞还没必要冒名顶替,所以也根本不在乎。
那位姓钱的船主倒是过来问了:“公子面生得很,请教台甫?”阿飞随口回答道:“姓杨名过字改之,乐都人氏,欲往中原游学。”
乐都是乐浪最东北的一个县,他就不信这整天跑海的家伙还能对乐都的士人全都一清二楚。
果然,钱船主连连作揖:“原来是杨公子,幸会,幸会。只是如今中原不大太平,杨公子的游学之路,怕是非常坎坷啊。”
“哦?”阿飞明知故问,“如何的不太平?船主来往青、幽两州之间,所见所闻必然广博,还要请教。”
阿飞跟了氏勋好几年,这土豪派头学了个十足十,他又识得字,多少有点儿古文的底子,跟普罗大众截然不同,故而丝毫也没有受到怀疑,一路上跟钱船主交谈甚欢。钱船主还在心里想:“这位杨公子毫无士人架子,也不鄙视我等商贾,似是个可交之友啊。”
根据钱船主的介绍,本年年初,关东州郡起兵讨伐董卓,双方在中原好几处战场都厮杀得不可开交,最后董卓干脆一把火烧了雒阳,把皇帝给挟持到长安去了。不过这也是上半年的事情啦,对于下半年的状况,钱船主的资讯也相对滞后,几乎一无所知——阿飞肯定知道得比他要多。
阿飞主要绕着弯地问他相关青州东莱、北海等郡国的情况。据钱船主说,这几年黄巾流贼时常侵扰青州,地方上很不太平,不过东莱太守蔡伯起、北海国相孔文举都是贤二千石,安抚流民、鼓励耕织,搞得还算不错。
这季节西北风最盛,照理说海船高扯起帆来,侧着风势而行,用不了两天就能见到山东半岛,然后沿着海岸再东行个一天左右,即可在黄县境内靠岸。可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眼看着目的地在望,突然也不知道从哪儿刮来一阵东南风,“呼”的一声就把船给刮离了海岸,接着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
这功夫阿飞正在船舱里跟钱船主对酌,雷声突然响起,多少心里有点儿鬼的他,猛的一抖,竟然把筷子都给扔了。钱船主安慰道:“海上风雨本是常事,杨公子不必惊慌。”阿飞低头捡起筷子,随口就套了后来刘皇叔的话答道:“一震之威,乃至于此。”心里却在祈祷:“贼老天啊,你别再出夭蛾子了,就让我平平安安到达北海吧——这声雷就算是你给我送行了,保佑我如同刘备一般逃出樊笼,从此虎入深林、龙游大海哪!”
所谓“心诚则灵”,对于一个压根儿就不信老天爷的人来说,估计老天爷不怎么会保佑他。惊雷之后是狂风暴雨,颇大的一条海船在汪洋当中,就好象开水煮汤圆似的,不停地翻翻滚滚、上上下下,还不到半个时辰,干脆就一个漂亮的侧翻,把所有人全都给扔海里去了。
好在阿飞对这贼老天也实在没抱什么奢望,提前就把包袱牢牢地绑在了自己身上,自己则紧紧地抱住了桅杆。还没等海船翻覆,桅杆先就折了,阿飞一个猛子扎入水中,然后就“咚咚咚”地望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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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海隅神威
阿飞前一世的时候老家在海边,打小就会游泳,虽然算不上什么运动健将,一般情况下也能在海水里泡上几个小时,还不至于很快沉底儿。可是他没想到,自己才落入海中,明明双手抱牢了断桅,却照样直奔海底而去……
“我靠什么玩意儿这么沉啊!”幸好他脑筋还算清醒,赶紧伸手到包袱里去,把那一大袋子铜钱掏出来给舍了。虽说无钱寸步难行,但该舍的时候还得舍,要不然就只好舍命啦。
东南风刮啊刮,阿飞抱着桅杆漂啊漂,终于在第二天黎明时分漂上了岸。顺风顺水而来的倒不仅仅是他,还有十来具尸体。
仰躺在沙滩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好不容易恢复过来,阿飞就解开包袱,把东西全都掏出来晾晒。他最关心的是那封书信,好在这时候的书信是写在木片儿上的,两片木牍并合,用绳捆扎,如今打开来一瞧,字迹略有些模糊,应该问题不大——“幸亏不是后世的信纸啊,要不然就全泡汤了”。
收拾好东西,阿飞背上包袱,站起身来,蹒跚地挪到一具尸体前面,抬腿踢了两脚——“嗯,不动,死透了。”俯身就开始剥衣服。当然啦,他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也不是真想把人剥光,只是搜查一下有没有什么可用的东西——比方说干粮啊、钱财啊、武器啊、手机啊……
唉,这个时代压根儿就没有手机啊,也不知道自己漂到了什么所在,这附近有没有住家,有没有城镇……
翻了半天,一无所获,恨得阿飞朝尸体上又狠狠来了两脚。然后下一个目标,终于被他找到了围在腰间的一串铜钱,已经散落了大半,光剩下三四十枚了——“真是舍命不舍财的典范啊,值得我辈充满敬意地骂一句**。可也怪了,这家伙竟然没有沉底儿还能漂着,难道是因为肚子上脂肪太厚?”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毫不客气地把那些铜钱解开下来揣进自己包袱。
第三具尸体竟然就是那可怜的钱船主,喝了一肚子的水,死得口眼不闭。阿飞默默地朝他鞠了个躬,伸手帮忙合上了他的嘴巴和眼睑——然后继续开剥,也继续地一无所获,于是再次踹上两脚。
等到了第四具尸体旁,他才刚抬起腿来,谁料那尸体突然间竟然活了,左手一翻,牢牢抓住了阿飞的脚踝,随即轻轻一扯,就扯得他一个倒栽葱。这一惊可非同小可,阿飞倒不是怕什么僵尸作祟,他连老天爷都不信,还能信鬼怪吗?只是这厮手上的力气未免太大一点儿了吧,自己可不要剥人不成反被人剥!
才大着胆子从地上坐起来,想要逃跑,但那只铁钳一样的大手仍然紧抓着自己的脚踝,使他难以挪动。再看那尸体也同样坐起来了,瞪了他一眼,开口问道:“原来是杨公子,你要做啥?”
“你、你、你认得我?”
“同船而行,曾听船主称呼过。”原来那是个青年壮汉,估摸着身量不低,生得虎背熊腰,双手如同蒲扇一般,麻衣吸透了水裹在身上,勾勒出一身疙里疙瘩的犍子肉。一张国字脸,蚕眉鹰眼,鼻直口阔,短短的络腮胡子,听口音却不似乐浪人氏。
“某、某姓杨名过字改之,请教台甫?”阿飞大着胆子问道。
那年轻人终于松开了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作揖回答:“不敢,某为乐安人氏,姓史名义,草字伯仁。”说着话左右望望:“只有你我二人幸免于难吗?”
“这可说不准,”阿飞缩了缩脖子,一边盯着史义的动作,一边慢慢爬起身来,“本来以为史兄你也……”他正待再去查看下一具尸体——有人瞧着,就不好再剥衣搜尸了,但他本能地感觉这位史义史伯仁有点儿危险,还是尽量离远一点为好。
可是才刚迈步,突然那史义一挺身,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阿飞就觉得跟有座泰山压下来似的,不自禁地就趴到地上去了——“你、你干嘛!”史义把他按伏在地,同时自己也趴下了,低声在他耳边说道:“噤声,有人来了?”“有人来又何必……”“他们手中都有兵刃!”
阿飞大着胆子抬眼朝远方望去,果见施施然踱过来六条大汉。正是十一月间,气候本就寒冷,海边则更是北风凛冽,但那六人却全都只穿一件短袖的麻衣,露出肌肉虬结的胳膊,下身也仅用一条兜布裹裆,光着两条毛腿,赤足无鞋。每人手里都提着一柄环首刀,瞧上去形质虽非上佳,但都磨得锃亮,映着朝阳熠熠生辉。
史义按着阿飞的脑袋,两人都趴在沙滩上装死。可惜那六人便正朝着沙滩而来,逐渐走近,已经可以听到他们粗豪的话语声了——
“怎样,没说错吧,暴雨之后,这海滩上必有落难之人。”
“好,搜一搜他们身上有无财货——听说这有钱人啊,会把金子打成薄片儿裹在身上呢,要是发现一个,咱爷们儿可就发大财啦!”
阿飞心中暗道:“真是普罗大众贫乏而诡异的想象力啊……身上要真裹了金子,还能漂上岸来吗?肯定沉底儿了吧。”可是想起才揣到自己包袱里的那些铜钱,他却又有点儿拿不大准。
“倘若都是些穷鬼怎么办?”有个大汉问道,“咱们不是白跑这趟了?还不如去东镇那边砍几个坐商,勒索点铜钱出来。”
“穷鬼就穷鬼,”有人笑着回答,“穷鬼也有三两肉,起码这几日咱们是饿不着了,哈哈哈哈~~”
我靠这帮土匪不是真的吃人吧?阿飞就觉得一股凉气从后脑勺往下,直透五脏六腑,差点儿就尿了裤子。
听声音,这些家伙已经来得近了,随后便是稀稀簌簌的,貌似是搜身的声音。隔了少顷,突然有人叫道:“这个还活着!”随即是利器入肉之声,是临死前的惨呼,是匪徒们的“哈哈”大笑。
阿飞觉得肩膀上的压力陡然散了,于是不自禁的一抬头,就见那史义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不远处一条大汉扑将过去……
阿飞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惊世骇俗的程度,虽然在前一世看了不少武侠电影,到处都是不符合力学原理的吊威亚,但这和真正的爆发纵跃,就视觉效果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家伙是干跳的还是撑竿跳的?怎么能这么高……”阿飞只觉得目眩神摇,就见史义一纵两米高,横跨五米远,瞬间就到了对方的眼前。那大汉手里的环首刀还插在一具尸体上,来不及拔出,本能地抬左手在面前一挡。史义就在空中出腿,奋起一脚,只听“喀”的一声,似是骨骼折断,同时这大汉打着旋地倒飞出去,整个脑袋全都扎进了沙滩里。
其余几人见状大惊,各执兵刃疾奔过来。又见史义轻轻落地,从尸体中拔出那柄环首刀来,也不回头,仿佛脑后长着眼睛似的,反手一划,一条大汉便刀折头落。此时另一条大汉已经撞到他的身前,举刀便砍,却被史义左拳挟着劲风打出,正中敌人胸口,打得胸骨粉碎,胸口凹陷。那刀虽然依惯性砍下,却已轻软无力,史义肩头一耸,刀便落地。
另三条大汉奔得近了,见此情景,不禁魂飞魄散,掉头就逃。史义右手长刀掷出,正中一条大汉后心,同时身体却往相反方向倒纵出去,并且在空中转身,奋力一拳,泰山压顶,几乎把一条大汉的脑袋整个打到了腔子里去。他所有的动作全都一气呵成,毫无殆滞,仿佛早就计划好,并且演练了无数遍似的,才将敌人打死,便顺手揪起尸体来,朝最后一条大汉全力掷去。
那最后一条大汉被同伴的尸体正正击中脑后,顺势便朝前飞出五米多远,“扑通”一声落入海中。
阿飞彻底的惊了,这拳拳到肉,一招一杀,我靠就算叶问也没这么猛啊!他只觉得两腿发软,并且裤裆里有点儿热乎乎的……
史义眨眼间格杀六人,随即纵跃回来,落到阿飞身边。阿飞吓得双手抱头,哭喊道:“别杀我,别杀我啊~~”
史义才刚伸手,他就是全身一哆嗦,裤裆更加湿热了。好在史义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杨兄勿惊,这些贼徒毫无人性,我故杀之,岂有加害旁人之意?”
阿飞缓缓地放下抱头的双手,愣愣地望着史义:“你、你、你说你叫什么来着?”“某叫史义。”“你真的叫史义?你、你、你……好生厉害……”
倘若这史义不叫史义,而是叫……比如说典韦、许褚、张飞之类的,估计阿飞还不至于如此惊骇。想不到一个无名之辈就如此厉害,那么这时代那些纵横沙场的猛将,得要强到什么地步去啊?一刀砍翻一个排,一枪洞穿一个营?原来古书上说“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那不是在夸张,那都是真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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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天生猛将
要到好一会儿以后,阿飞惊魂方定,通过一连串的分析和脑补,才勉强得出了比较靠谱的结论:身为大将,不光个人能打,还得能排兵布阵、领兵作战哪,所以象史义这号猛人会在史书上籍籍无名,也就顺理成章了。记得《魏书》里曾经提到过一个鲍出,也是很猛,但一直就没做官,所以只是作为孝子的典范被记了寥寥数笔而已。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历史因为阿飞的穿越,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蝴蝶效应。说不定在别的平行时空中,这位史义就是员名垂青史的猛将兄,只是在这个时空,要不是阿飞到来掺和了一下,说不定他就在这回海难里淹死啦,故而其名不彰。
不管怎么说,史义确实猛到了几乎荒诞的地步,阿飞这才明白自己刚才觉得他很危险,想要离远一点儿,确实是种动物性的本能反应。不过这史义对自己倒还算温和,或者不如说,竟然有点儿文质彬彬的,不似个大老粗——也对,他不但有名还有字,应该不是普通老百姓,说不定也是位士人老爷了。
阿飞下定决心,暂且就抱紧这位猛将兄史爷的大腿吧。要想太平地活下去,顺顺当当前往北海,那非得紧贴着史爷,请他做免费保镖不可。
他前前后后想了很多,史义倒似乎没怎么太关注他,只是轻轻挠头,略显懊悔:“应该先留下一个,问问此处究为何地,附近可有村庄、城镇……”
沙滩上除了阿飞和史义幸存,果然就没有活人了——本来还应该有一个,可怜几分钟前刚被匪徒给扎了个透心凉。
阿飞和史义聊了一阵子,再次相谈甚欢。好歹阿飞上一世是伺候过领导的,这一世又给人为奴了好几年,别的本领还则罢了,这投人所好不露馅儿,拍人马屁不显谄媚的技能,相信已臻化境,当世罕有其匹——当然啦,举凡李林甫、蔡公相、严阁老、和中堂的光辉事迹,这时代也只有他一个人用心揣摩过……
所以很快的,史义就几乎把这位“杨公子”引为了平生罕见的知己。阿飞趁机想拜史义为师学武功,史义笑着捏了捏他的肩膀:“你我一见如故,平辈论交,说什么拜师?不过我看杨兄你这体格,似乎少年时饮食不佳,筋骨略虚……”
阿飞心说吃了十几年的野菜了,能长成现在这样而不是佝偻着如同侏儒,我就已经很不易啦,顺嘴扯谎道:“呃,这个……杨某少年时候有些挑食。”
一般认为,古人身高都比现代人要矮,其实这是个误解。基于饮食习惯、质量问题,古人两级分化比较严重,确实平均指数不如现代人,普通农民,一般也就一米五上下,甚至还有发育完了还不足一米四的。可是有钱人吃得比较好,就有不少是高身量——吕布高一丈,关羽高九尺之类的,当然是小说家语啦,史书上有记载的,刘备身高七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七三左右,诸葛亮七尺七寸,将近一米八了,最惊人是程昱八尺三寸,竟然快一米九五了!
就阿飞在此世见到过的有钱人,氏伊将近一米七,氏勋已经一米七了,倘若不死,估计还会长个儿。至于自己这具躯体,说也奇怪,爹妈都才一米四几,也就隔壁老王高一点儿,一米六出头,他刚穿过来的时候,实岁十二,也才一米二左右,跑氏家吃了几年半饱的饭,如今实岁才十五,竟然突突地就直奔七尺,也就是一米六多去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后世魂魄的影响呢,还是跟隔壁老王有什么关系……
而他面前这个史义,身量就不低,估摸着得有一米七七、一米七八的样子。
“武艺到了某的这般境界,既有后天勤练,也靠天赋膂力,”史义安慰他,“某可以指点杨兄几招,即便不能临阵杀敌,也可强健筋骨,弥补先天的不足。不知杨兄可曾练过么?”
阿飞讪笑道:“练过些花拳绣腿而已。”
“花拳绣腿?”史义哈哈一乐,“此喻甚是有趣——不过咱们还是先去寻个村镇吧,弄清楚此地究竟是何方为好。”
两人各捡了一把环首刀来防身,然后就朝着那六名匪徒来时的方向,朝内陆行去。一路上经过种种不动声色、拐弯抹脚的套问,阿飞才知道,这位史义本是青州乐安国人,少年时迁居辽东,此番往朝鲜访友,顺道出海,欲回故乡去祭祖。他套了半天的话,终于基本确定了史义跟氏家毫无关系,甚至连在街面儿上都从来没有撞见过氏家的人,这才终于一块石头放心落地。
二人走到正午时分,终于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经过询问,原来此地恰在辽东半岛的最南端,隔海相望,便是东莱。根据阿飞前一世的知识,应该在旅顺、大连附近。
村民们指点,从此处沿着海岸往东北方向走去,大约半日的路程,便可抵达沓氏县城,那里有港有船,乘船可到东莱。
阿飞把包袱里那些才顺到的铜钱掏出来,仔细数了数,共有普通五铢三十七枚,当五十的大泉十枚,总计五百三十七钱。这时代货币经济还不发达,尤其偏远地区,还习惯以货易货,所以单论货币的购买力算是比较强的,虽然近年来天灾**不断,粮食价钱翻倍地往上飚,阿飞就记得去年大半个幽州都歉收,一石谷涨价到两千钱,好在今年又有所回落。估摸着这五百多钱让他们两人吃几顿粗劣的干饭,再乘一趟海船,应该绰绰有余了吧。
当然还难免有些额外的开销,因为两人身上的衣物早就被海水泡烂,又被桅杆、碎木什么的给划得满是口子,这个样子完全没法儿见人。阿飞包袱里倒是还有一套替换衣服,史义的行李可是彻底地归了海洋。所以来到沓氏县城以后,阿飞先花四十钱给史义买了一套还算干净的旧短衣。
史义朝他抱拳:“杨兄高义,他日必百倍还报!”阿飞心说反正这钱也不是我自己的,我只是借花献佛而已,嘴里却谦让说:“你我投契,何必言谢?杨某年未及冠,史兄不可再言杨兄如何,且呼某的名字即可。”
“岂敢,那史某便称呼一声改之贤弟了。”
两人在沓氏又呆了一天,才终于花两百钱蹭上了一条往东莱去的货船,顺风而行。从这里到黄县不过三百海里,而且途中还会经过很多岛屿,理论上不大可能再闹夭蛾子的翻船事故了吧?
他俩并排躺坐在船舷边谈天说地,史义偶尔提到,自己跟东莱太守本是旧识,到时候可以去向太守打打秋风,凑点儿回乡的盘费。阿飞低头一琢磨,很快就要到青州了,东莱和北海两郡就紧邻着,千万不要太小看了士大夫之间的串联能力,有些话还是事先说清楚比较稳妥。
于是他突然跪下来,朝史义深深稽首:“小弟因有苦衷,对史兄有所隐瞒,还请史兄宽贷。”
史义一愣,急忙伸手搀扶:“改之何必如此?有话请讲。”
阿飞揉揉眼睛,假装悲凄地说道:“不瞒史兄,弟本不姓杨,杨过更是假名。弟家朝鲜,姓氏名勋字宏辅,先父曾任郡中督邮……”
他半真半假的掺和着说,自称是得罪了太守张岐,张太守便派郡兵抄了氏家庄院,氏伊遇害,他本人——也即氏勋——孤身逃出,想要往北海去投靠亲戚。此前因在乐浪境内,害怕被人认出来向太守告发,所以才编造了一个假名——“既已离开乐浪,得遇史兄,却仍以假名相对,是某之罪也。”
一边说着,他一边微微侧头,小心地观察史义脸上的表情。这时候最怕的就是史义一脸疑惑,问他:“氏勋我也认得,却与你相貌不符。”好在类似表情始终没有出现,那质问更无从谈起,只是史义的面色变得越来越是奇怪,三分恍然,倒有七分象是惭愧。
等他基本上说完了,咽咽口水,史义突然朝后一缩身,然后跪倒在地就是一个响头。
“史兄你这是何意啊?”
史义抬起头来,一脸的愧疚,回答道:“改之……啊不,宏、宏辅真是诚实君子,倒教我惭愧无地。不敢相瞒,其实史义也是假名,愚兄避祸而走辽东,故此不敢以真名示人。你我虽然结识不久,却投契如同故交,我若再不以真名相告,实非人也!”
“尊姓是?”
“某复姓太史,单名一个慈字,草字子义。”
我~去!阿飞差点儿就没一跟头翻出船去。
自己怎么就那么猪头呢?见了对方那惊世骇俗的身手,就光联想到什么张飞、典韦、许褚了,怎么就没想到这位猛将兄!这可是单骑透重围、北海救孔融,头盔换手戟、神亭战孙策的超级猛人啊!东吴要说最能打的,他能排前三有没有!对啊,太史子义——史义、史义,姓名表字,早就透出两个字来了嘛,自己怎么会浆糊脑子,竟然联想不起来呢?
“你、你、你……”他差点儿就要喊出“你就是跟小霸王战个平手的东莱太史慈”这种话来了。
太史慈却只当他因为自己不以真名相告而恼怒,当下又是一个响头,连声致歉,还反复说:“不怪氏兄恼怒,只是慈也有苦衷啊。”
阿飞好不容易才稳定下了情绪,朝着此世所见的第一位名人,是上看下看,左瞧右瞧,瞧得太史慈心里直发毛——“宏辅……氏兄,你这是……”
“哦,没事,有点儿激动。”阿飞深吸一口气,重新盘腿坐好,这才问太史慈:“不知太史兄有何苦衷,为何流落辽东啊?”
太史慈的经历,那可比阿飞,啊不,应该是比氏勋要精彩昂扬一万多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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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劈章宫门
渡船当中,太史慈毫无隐瞒地向阿飞道出了自己过往的经历。原来四年以前,那时候太史慈才刚二十一岁,在东莱郡府担任奏曹史。东莱太守是襄阳蔡讽蔡伯起,而青州刺史为南郑张琰张稚珪,二人曾因某事冲突,各自书章,上奏朝廷。州里奏章抢先发出,蔡太守就募人去追,于是年轻力壮的太史慈应下了这份差事。他昼夜兼行,终于赶到京城雒阳,在公车门口追上了正排着队打算递交奏章的州中官吏。
这位州中官吏不认识太史慈,太史慈却认得他,因而太史慈就凑上去套近乎,问对方:“你是要递交奏章吗?奏章在哪儿啊?”州吏随口回答:“在车上。”太史慈又问:“奏章的标题、格式有没有错误啊?拿来我瞧瞧。”对方还以为他是守门的官员呢,傻愣愣地就把奏章取出来递给他了。太史慈预先藏了小刀在手,一拿到奏章,“喀喀”两刀就给劈碎了。
这下子州吏不干了,揪着太史慈的衣襟就喊:“有人毁了我的奏章啊!”太史慈赶紧凑近了低声安抚对方:“别嚷,别嚷!要是你不把奏章给我,我也毁不了不是吗?这事儿咱们俩都有责任,调查起来谁也跑不了。还是就此散了吧,各回各家,不要声张,免得一起受刑。”
这时候州吏当然已经想明白此人的来历了,就问:“你毁了州里的奏章,完成了郡中的使命,你满意了,为什么要跟我一起走人?”太史慈苦笑道:“我只是奉命前来打探,看州里的奏章有没有递交上去而已,结果一时贪心,把你的奏章给毁了。你以为太守听说了这件事,能不责罚我吗?所以啊,还是一起闪人,谁都别说出去为好。”
州吏信了他的鬼话,于是两人就一起离开雒阳。可是谁都料想不到,太史慈转眼就把州吏给甩了,孤身潜回城中,把郡里的奏章给递了上去。事情败露以后,州里赶紧再派人去补交奏章,但是相关部门已经采纳了郡中的意见,根本接都不接。
毫无疑问,既然只接收了东莱郡的奏章,此事最终就按东莱的意见处理了。消息传到青州,刺史张琰大怒如狂,当即声称要逮住太史慈剖腹挖心、千刀万剐。为了避祸,太史慈没有办法,只得改名换姓,远遁辽东……
最后他说:“慈有老母在堂,存殁不知,思之诚锥心沥血。前此正在朝鲜访友,听闻张公已于去岁离职,因此才乘坐海船,欲待返回东莱故乡。”
“原来如此,”阿飞不禁鼓掌,“太史兄有勇有谋,诚当世之英杰也!”他倒不记得这段历史了,也许曾经看到过,但是转眼就抛到了脑后。受演义的影响,还以为太史慈就是一莽撞人,跟张飞有得一拼,没料到还有这种心眼儿,把州中官吏耍得团团转,睁眼瞎话张嘴就来。“人不可貌相啊,”他不禁反思,“别以为人家长得粗就一定心眼儿也粗,跟这家伙来往还得多留点儿神才行。”
太史慈把话说开了,表情也逐渐变得坦然而欢快起来,当下拉着阿飞的手说:“你我相交莫契,你也不要开口闭口太史兄了,同样呼某的表字即可。”“如此不恭了,子义,啊哈哈哈哈~~”阿飞就想提议:“既然如此,咱们不如斩鸡头、烧黄纸,结拜做兄弟吧。”可转念一想,那终究只是演义里惯见的桥段,不知道真正的士大夫们兴不兴这一套。
无错,太史慈是士大夫,据他自己说,往上三代都在郡里做过属官,家境不算殷实,也还有几十亩地,雇了数名长工——要不怎么才二十一岁就能当郡里的奏曹史呢,这家伙在东莱也是一土豪地头蛇啊!
他们清晨出发,午后申时终于靠了岸,这儿已经是东莱郡治黄县境内了。太史慈一下船,阿飞觉得这好一条大汉整个人都变得更精神了,胸脯挺着,下巴努着,大有一种“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激昂气概。他建议阿飞:“我家就在黄县城南门外,宏辅且先跟我进城,去拜见蔡太守,寄住一晚,明日随我回家,先不必急着往北海去。”
能跟二千石的太守打照面,阿飞没有不答应的理由。汉代太守权力很大,搁前一世也就管辖一个地级公署的面积,但实际上身兼地方行政、军事、财政和公检法等等所有职权,除了由朝廷任免不得世袭外,其实跟诸侯也差不太多。太守秩二千石,跟中央各部门官员平级,换句话说,那都是部级、副部级的待遇。
太史慈领着阿飞东绕西转,在港口走了没多远,就“啪啪啪”拍开一户人家的大门。一个老头儿柱着拐杖出来,见到太史慈,立刻眼珠子瞪得如同铜铃般大:“子义,你回来啦!”大有老区人民在沦陷后重见子弟兵的feel。随即他招呼一声,“呼啦啦”就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并且直接围上一大群人,拉着太史慈的手嘘寒问暖,其中好几个还直接淌下了热泪。
阿飞心说,找空得打听打听,四年前那段公案究竟是啥内容,为什么太史慈帮忙郡里打赢了官司,就变得好象万家生佛、救命王菩萨似的。
太史慈好不容易才挤出了人群,跟老头儿说他要立刻进城去拜见太守,故而商借一套衣冠和两匹快马。老头儿二话不说,完全照办。于是一个小时以后,阿飞他们就得意洋洋地跨马进了黄县城。
于路又是一片轰动,阿飞不禁想到:“哪一天我要也有那么威风,真是死都值了!”好不容易排开人群,来到郡衙门前,天都已经黑了。
蔡太守闻讯,竟然亲自跑出门来迎接,还拉着太史慈的手,热泪盈眶地说:“某未能保全子义,使你远遁他方,真是惭愧无地啊!”
太史慈向蔡太守介绍了阿飞,阿飞初见高官,多少心里有点儿打鼓,再说他又不是正牌的氏勋,心里有鬼,所以也不敢多话,只是尽量把礼节做到了家。随即太守就把他们让进了客厅,香汤沐浴,酒宴伺候。
酒席宴间,阿飞的嘴巴只用来吃饭,太守不问,他绝不答腔,以免露出马脚。但他的耳朵始终支棱着,耐心倾听太守跟太史慈的谈话。不过两人也谈不出什么花样来,左右不过感慨一下时局——话说诸侯讨董的某些细节,说不定阿飞比他们还要更清楚明白呢。
太守要聘太史慈当郡中主簿,太史慈推辞说:“老母在堂,数年未得尽孝,实非人子之行。且待慈回家奉养老母一段时日,再应主公的征召吧。”阿飞心说:“这就连主公都叫上了,你们还真是铁瓷啊!”
他却不知道,所谓君臣关系,在汉代不仅仅是指皇帝和臣民,也泛用于所有上下级之间,尤其是太守、刺史这种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员和他们自主征召的属官,呼上为君,自称为臣,本是很普通的事情。太史慈只是叫一声“主公”(因为他曾经是蔡太守私辟的奏曹史,此后又没有应过别人的征召),根本就说明不了任何感情问题。
第二天,太史慈就带着阿飞奔了黄县南门,出城三里多地,回到家中。一见其母,太史慈推金山、倒玉柱,哭拜在地,口称:“娘亲在上,孩儿不孝啊……”
这引入家中,登堂拜亲,是代表两人关系铁瓷。阿飞能够跟这位猛将兄成为铁瓷的哥儿们,那真是得意番茄,精神倍长,当即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把老太太哄得是眉开眼笑,连骨头都轻了三分。
老太太安慰儿子说:“为娘这些年并未受苦,孔北海时常派人来送药送食,孩子你应该去好好地感谢感谢他啊。”
她嘴里所说的“孔北海”,指的就是北海国相孔融,字文举,当下太史慈就打算跟阿飞一起往北海国去拜见孔融。但是阿飞到北海是打算蒙人的,总觉得身边跟一猛将兄,还上来就跟国相套瓷,太容易旁生枝节,所以好不容易才给劝住了。他说:“子义避祸数年,不能承欢令堂膝下,才刚重逢,怎可遽离?孔北海施此大恩,仅仅上门致谢,岂能算是报答?近来时局动荡,盗贼纵横,料必有相报北海之处,那时候再见不迟啊。”
太史慈听他说得有道理,也就暂且息下了前赴北海的心思。于是阿飞在他家住了三天,太史慈送他一匹健骡、一张良弓,让他骑着骡子就奔北海国去了。
北海国都剧县在黄县西南方,阿飞的目的地营陵在剧县东南,和黄县相距近四百里地,虽有大路可通,但最近关东地区频闹黄巾,路上不见得太平。好在他虽然在海难中丢掉了自己那张软弓,太史慈送他的弓质地却更好(太史慈说,那是他十岁以前用过的……阿飞多少觉得有点儿屈辱……),配的一壶箭也都是雁羽狼牙,锋锐闪烁,加上这孩子生性警惕,故而倒一路无事,三天后便进入了营陵城。
阿飞进城前故意弃了健骡,抓两把土撒在身上,假装风尘仆仆。进城后拦住路人询问,氏家居住何方?好在这家虽为国中大姓,却没什么旁支,只有一户,经过路人指点,很快便找对了地方。
这是一片挺大的建筑群,大门宽阔,上绘彩色卷云,垂着两具门环,可证主人之身份高贵与家产殷富。阿飞来到门边,伸手去扣门环,同时本能地抬头一望,只见门檐上方的土壁上黏着一块崭新的烧砖,上刻两个隶书大字——“是宅”。
阿飞这一惊非同小可,手还没有触到门环,先“噔噔噔”倒退三步,脑中如同惊雷一闪——我去~竟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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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担心这书会不会太监,我要严正地声明,肯定不会。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这人不随便太监……嗯,其实从前挖的很多坑,那都属于娱乐性质,想写在我,想停也在我,即便有点儿对不起喜欢的读者,但也不会对他人产生什么恶劣影响。我是个很实诚的人,但凡答应了的事情绝不反悔,所以写文、写书,只要是答应了编辑的,就绝不会跳票,哪怕只是一篇书评或者.推荐呢,从来拖稿时间都不会超过一天以上。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这本书是a签的,也就是说我已经答应了编辑要按时按质地完稿,所以绝对不会坑,理论上也不会陨石。并且除非真的有什么不可抗力加诸身上,否则也不会断更。
所以说,希望喜欢这部书的朋友们,多.收藏,多.推荐,也多评论,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同时也请你们祈祷我和我的一家人都太太平平、健健康康,祈祷国家别暴发大的战争,祈祷首都别爆发大的流感……估摸着,也就这些因素可能让我拖稿了。
第十三章、深入虎穴
姓“是”的人家,换了别人或许不清楚,换了阿飞那是再清楚不过了,他连拍脑袋直骂自己猪头,怎么竟然会想不到呢?
阿飞前一世的老娘就姓“是”,这是一个非常冷僻的姓儿,据说那时候全中国姓是的也就八千多人。然而这个姓不是从上古就传下来的,而是后来改的,原姓就应该是“氏”。
《三国志·吴书》上记载,北海国营陵郡有个名叫氏仪字子羽的士人,曾经在国中任职,国相孔融对他说:“氏乃民无上,不如改为是。”氏仪向来唯长官意志,当即就把姓儿给改了,成为是氏的老祖宗。
是仪改姓应该就是最近几年的事情,迁去乐浪的氏伊那一支并没有收到通知,所以没有改,这就误导了阿飞,他听音辨字,还以为自己所要投靠之人名叫氏宜呢,没想到竟然是自己亲娘的老祖宗是仪!
惊愕过后,阿飞就觉得眼前一亮——氏家跟是家有着本质的区别啊,汉末三国时代姓氏的就没啥名人,可那位是仪先生在《吴书》中可是有着专门传记的。因为这是亲娘的老祖宗,所以阿飞曾经颇为关注,把是仪的传记读过好几遍,此人后来逃难到江东,投靠孙权,做到尚书仆射的高官,八十多岁了才寿终正寝。
“看起来,自己这步棋是走对了……我身上……不对,魂里边儿应该多少就流着点儿是仪的血……魂没有血……总而言之,冥冥当中自有天意啊!贼老天你他喵的还真是神啦!”这一下,阿飞的信心更足了,他抖擞精神,“嘭”地直扑到门上,用力叩响了门环。
门环这东西,终究不是电铃,不可能传得很远。不过一般也不需要传得很远,只有大户人家才用门环,而大户人家理论上是应该都有门房的,一般情况下门口有一小屋,门房一整天吃住都在小屋里面。所以阿飞才叩了三下门环,“喀喇”一声,大门就被拉了开来。
阿飞顺势就扑入了门中,跪倒在地,倒吓得前来开门的老头儿一个趔趄。“汝是何人?何叩门如此之急也?”话音才落,阿飞故意哑着嗓子叫道:“先父讳伊,某乃氏勋,求见大伯父。”
老头儿愣了一下,估摸着是家虽然人口不算太多,但好多年前就远迁乐浪郡的氏伊,没能给这老家伙留下什么深刻印象。愣完之后,老头儿随口回答:“你找我家主人么?主人仕于国中,不在府内。”
阿飞就觉得脑袋“嗡”的一声——没想到是仪竟然不在家……自己最怕节外生枝,希望能够第一个就见到是仪,因为是仪是是家的大家长,只要骗取了他的信任,那么别人再说什么怪话就都不管用了。倘若先见了别人,见得越多,越容易露马脚,倘若综合反映到是仪的耳朵里,说不定就会留下什么隐患……
然而事已至此,也不容他再瞻前顾后,寻机退缩了,他只好问那老头儿:“如今府内何人主事?”老头回答他:“大公子主事。”
既说是“大公子”,理论上应该是指是仪的长子。说也奇怪,《三国志》的绝大多数传记中,都会顺道记录一下传主的继嗣情况,有几个儿子,是不是做过官啥的,偏偏是仪就没有。阿飞前一世虽然没能找到是家的祖谱,却也颇费心思调查了一番,然而是仪之后有点儿名气的是家人,一迈步就跨到了唐朝大历年间的是光,中间那么多代全都空白。是仪有儿子么?有女儿么?一共有几个?难道是因为都比老爹早死好多年,并且没有出仕过东吴,所以史书不载?
那么多稀里古怪的念头在脑海里瞬间一晃,但他的手也没闲着,匆忙从包袱里抽出那封信来,爬起身,递给了老头儿——本来跪倒在地是为了表现自己长途跋涉,筋疲力尽,以及投亲心情之切的,但自己好歹在装是家偏房的公子,总不能老对着一个门房下拜啊。
既然有信呈上,老头儿当然要帮忙递交,于是就请阿飞进来,暂且在门房安歇,自己重新闩好门,手捧着木牍,脚步匆匆地就朝院内奔去。
阿飞端坐在门房当中,草席之上,闭着双眼,把眼前的形势又重新梳理了一遍,把自己应对的方略又重新检讨了一遍。才刚计划得**不离十,忽然耳听脚步声响起,睁眼抬头,就见那老头儿带着个年轻人朝大门口疾步而来,年轻人右手里还捏着他刚递出去的木牍。
只见这年轻人大概比阿飞大个七八岁,白面短须,他扎着绛色绡头,披着黑色棉襦,一副闲居打扮。门房极小,阿飞坐在屋中,那年轻人到了门口就停步了——要是迈步进来,两人就得撞到一起——微微躬身,一边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阿飞,一边皱眉问道:“你便是氏勋?”
阿飞双手并合,略施一礼:“弟是氏勋,请教……”
年轻人点一点头:“家父讳仪,某是嫡长,单名一个著字。”
阿飞赶紧躬身稽首:“大兄在上,请受小弟一拜。”
是著伸左手虚搀了一下,然后问他:“来信某已代父开启,大略看过。不知伊叔如今可好?”
问得好!阿飞不禁暗中大喜。就希望你这么问!于是他猛得瞪大了眼睛,大叫一声:“先父已殁去矣!”一边叫着,一边哆嗦着四肢,然后白眼儿一翻,一脑袋撞在土墙上,就此昏厥了过去……
阿飞当然不是真的晕了,就算演技再好,说哭就能哭,说笑就能笑,也不是说晕就能晕的。他所以装晕,是为了尽量少跟是著说话,希望是著能够尽快派人往国都剧县去,把大家长是仪给请回来。
闭着眼睛,耳听到是著略显惊慌的声音:“这是为何啊……速去延医来看……”然后是那老头儿的声音:“气急攻心,昏过去的人,一掐人中就好。”是著忙道:“那你快掐啊!”
阿飞在心底大骂老头儿多事。他不清楚掐人中这种土办法究竟有没有效,有多大效果,自己是该由着他掐去,继续装晕呢,还是必须得被迫“清醒”过来,清醒以后又该如何应对?正在烦恼,忽听一个声音在屋外响起:“掐不得,掐不得!”
是著问:“为何掐不得?”
那声音说:“气塞脏腑而昏,掐人中便醒,但若因神困体乏而昏,掐了反增其害。还是将人抬入家中,平卧暂歇,然后速请医士来看为好。”
阿飞当然不能让他们真请医生过来,天知道请来的是庸医还是良医,要是一不小心露了馅儿,虽然没有太恶劣的后果,终究容易启人疑窦。于是隔了不久,突然伸过来七手八脚,把他抬离门房,抬到另外一间屋子里,才刚安顿在褥垫上,他就假装长吁一口气,缓缓地苏醒过来了。
“勋弟醒来,勋弟醒来。”是著坐在他身前,忙不迭地呼唤。经过刚才那一番混乱,阿飞判断出这个是著虽然是家中嫡长子,并且在是仪离家的时候主持家务,但应变能力应该不强,或许比较容易欺骗?就不知后来说话的那人又是谁了?
他缓缓地睁开双眼,望向是著:“大兄……”这才发现是著身后还坐着一个人,相貌与是著差相仿佛,穿着却比较正式——“这位是……”
“这是吾弟是纡,草字文通。”
“原来是二兄……”
“勋弟误认了,”那人微微一笑,听声音果然是刚才拦阻门房老头儿掐他人中的那家伙,“愚兄行四。”
“四兄……”
是纡问他:“叔父信中所言不明,不知前后因果,勋弟可能见告?”
阿飞忍不住又在心中大骂——你丫还真是开门见山唉,非得让我对着你们就把计划中的那一大套先演练一遍吗?你大哥还在这儿呢,啥时候轮到你说话了?!看起来,这个是纡或许是个精明人,在他面前得格外的当心。
他心里这么想着,表面上却用力挤了一下眼睛,扶扶额头:“先父得罪郡官,已然殁了……弟千里来投,如今悲愤难禁,头昏心乱……”
是著赶紧开口解围:“勋弟莫急,且好好歇息,愚兄已派快马往国中请家父归来。叔父之事,便等家父来时再说吧。”
阿飞在心里翘大拇指:耶,大堂哥你是个老实的好人,多谢多谢。
是氏兄弟没呆太久,安慰了阿飞几句,关照他好好歇息,然后就都退出去了。终究是不是认下这个远归的堂弟,应当如何安置,这一切都得等是仪回来再作决定。
阿飞略扬起头,打量了一番四周的环境。这间屋子并不大,估摸着也就七八个平方,白涂墙,没描花纹,装饰非常简单。窗户很小,细密的斜方格窗棂,因为正当寒冬,所以蒙着薄纱,好在窗户朝着正南方向,多少还有点儿采光。
他被安置在屋子正中,头东脚西,身下是草席和细麻的褥子,身上是填充了木棉的细麻被。身左,也就是南侧有门有窗,身右,也就是北侧立着一面素雅的屏风,以及一具铜灯。脚后空空如也,头前倒有一柜一枰,柜顶上摆着自己带来的包袱,还有弓箭、环首刀。
刚才演了那么一大段戏,阿飞确实觉得有点儿疲累困乏了,想到等是仪回来,自己还有大段戏文要唱,还是趁着这个机会,先好好地歇歇场吧——终究精神是骗人的本钱啊!于是他阖起双目,不一会儿便响起鼾声,逐渐沉入了梦乡……
大概是心情紧张的缘故,梦里也没法放松。他先是梦见自己返回了原本的时空,被领导逼着一晚上出七万字的演讲稿,接着那领导的面孔和装束都改变了,竟然变成了氏伊,朝他怒喝道:“写二十万字的辞赋出来……啥,不会写?你丫定然不是我氏家的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