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死而复生
好冷。
侯云涛在睡梦中,感觉自己浑身冰凉,犹如置身寒窖。
手脚冰凉的侯云涛艰难地想要挪动身子,活动下手足,却怎么都动不了。
唉,又睡过头了?
耳边传来嘈杂的声音,伴随着隐隐约约的哭泣声,侯云涛在心里暗骂一声无良地产商,房子隔音这么差。老头子穷极一生积蓄给我买了一套房子,住进来第一天,就跟睡在闹市一样。
突然,一阵灼热的感觉从脚底传来,侯云涛身体本能的一惊,双眼睁开,跳将起来。入目竟然是一片绿意盎然的竹林,不错不错、开发商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这绿化搞得不错嘛。
咦,不对啊!我昨天来的时候还没有,再四顾一看顿时吓得睡意全无。
一个中年男子,身穿青衣,胸前绑着一块残破不堪的盔甲,看上去滑稽好笑。但是看到上面瘆人的凝结黑血块,侯云涛就笑不出来了,这是一个浑身溅血的狠人,事实上,就在一天前,他杀了十几个人。
侯云涛眼中的杀人犯,怪叫一声,扑倒在他的脚下,嚎啕大哭。这哭声饱含着太多的情绪,撕心裂肺,侯云涛身处这种诡异的地方,心中竟然油然生出一丝暖意。
“大少爷!天可怜见,为老爷留下了血脉啊,侯家不该绝后哇!”想到自己一向敬重的老爷,身首异处躺在这里,杨恕更是悲从中来,再也不能抑制心中的苦痛。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杨叔...”
这一声脱口而出,侯云涛自己也吓了一跳,这一声“杨叔”,好似一把钥匙,打开了他脑子里的一扇门。数不尽的熟悉又陌生的记忆倾泻而来,与他原本的记忆交融在一起。二十年的高楼大厦、科技爆炸;二十年的四书五经,寒窗苦读。
我是侯云涛,也是大明南京兵部主事候峒曾的长子侯玄演,表字文渊。
这是穿越了...
侯云涛很快明白过来,倒不是他思维有多敏捷、逢乱不惊,纯属是小说看多了。
大明弘光元年?嗯,年号不错,是哪一位皇帝呢?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涌入心底,这不会是小福王朱由崧的弘光吧?侯云涛本能的伸手摸了摸自己脑袋,还好,头发还在,他可不想留一个满人可笑的金钱鼠尾的猪辫子。想到这里,侯玄演的记忆徒然冒了出来,他半辈子的人生,都不如这几天跌宕。
侯云涛越回忆,越恐惧,到最后脸色苍白、战战兢兢。
如今正是明末,金陵陷落弘光帝被俘,清兵如肆虐的猛兽涌入了江南。满清颁布剃发令,要折断汉人的脊梁,阿爹候峒曾举旗抗清,在嘉定聚集了十万乡兵,一战而殁。城破后阿爹带着自己两兄弟,投河自杀了。侯玄演的记忆,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作为一个资深明粉,侯云涛对这段历史知之甚详,这分明就是嘉定三屠的第一屠啊。
也就是说,还有两次血腥的屠杀,等着这个昔日富庶的江南小镇...侯云涛顿时眼前一黑,倒吸了一口凉气。
等等!历史上的侯玄演是死了的,也就是说,历史是可以改变的。想到这里,侯玄演心中一阵澎湃,我或许能...改变这段最黑暗的历史吧。
“没错!”侯玄演打起精神,自己身为一个熟读明史的人,既然来到了这里,怎么能碌碌无为。趁着这股兴奋劲,侯云涛扶起地上的忠仆杨恕,宽慰道:“杨叔不必如此,我答应你必定会报仇雪恨就是了。”
谁知道杨恕听了之后,大惊失色,叫道:“不可,万万不可啊。清兵势大,大少爷好不容易死而复生,咱们应当快快逃离才是。”
竹林里其他的幸存者也纷纷附和,侯云涛这才仔细打量起这些人来,不看不要紧,一看心如刀搅。
竹林里密密麻麻的屠杀幸存者,他们衣衫褴露,伤痕累累,有几个靠前的,身上翻出的血肉,还在不停地滴着鲜血。这些人大部分是溃败的乡兵,他们打捞出侯家一门父子三人的尸体,聚集在这里,惶惶不可终日。
他们望着自己的眼神中充满了伤感。是的,侯家大公子死而复生,但是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亲人,却再也回不来了。
侯玄演顿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乐观地想法消失的无影无踪。自己和他们一样,是一场野蛮对文明的屠杀之后,幸存的可怜虫一只而已。天下大势如同海啸山崩,一只小虫又能有何作为呢。
突然,侯云涛脸色涨红,兴奋起来。穿越书他看的太多了,其中的剧情他闭着眼都能猜到了。
对啊,我是穿越者啊,怎么可能空着手来。
他闭目沉思,努力的感受着自己身体的变化,心中大叫:出来吧,我的系统!我的仓库!我的金、手、指!
可惜,回复他的只有山野竹林的一阵清风,和同伴的哀嚎。
玛德!裸穿?
侯云涛瞳孔收缩,心里大骂不止,这要是穿到盛唐强汉,裸穿也就裸穿吧,老子抄几首诗词,搞搞小发明,照样混的风生水起。但这可是明末啊,是嘉定三屠啊,还要不要人好好穿越了。
看着身边老泪纵横的脸颊,因为痛苦变得有些狰狞。谁都没有想到,这个自小用肩膀驮着自己兄弟两人长大的忠仆,竟然悍勇如斯。城破之后的巷战,他一人手刃了十几个的清兵,看到主人一家投河之后,才绝望逃离。
还有木堆上,熟悉的两个身躯,如果自己没有穿越,或许就是三个尸体,一家人整整齐齐了。
侯云涛眼里不自觉闪过泪花。他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自然也就有了他的情感,又有谁的感情不是通过记忆积累的呢。
侯云涛咬牙说道:“逃是不可能逃的,又能逃到哪里去?”
仔细回想了下后世的历史知识,侯云涛记得这时候的清兵防备非常松懈,是反攻的大好时机。
就算是逃,老子也要先咬下李成栋这个狗贼一块肉。
第二章 仙人抚我顶
侯玄演打眼望去,竹林中人虽不少,都是血战之后,残存的乡兵,如今躲在此处。
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嘉定人,找的藏身之地,那些清兵一时半会也找不到。
城中年轻力壮的大多战死了,貌美的女子妇人,也都遭了毒手...
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被木钉将手脚钉住,衣不蔽体的女人尸体,多不胜数。更惨的是那些没死的,受尽了屈辱和折磨。
侯玄演根据前世的记忆,知道此时清兵志得意满,防守十分松懈。再过几天,一个叫朱瑛的外来人带着五十个人,就将清兵赶出了嘉定。
可是眼前这些人,能用么...
他们眼神涣散,麻木的站在那里,看着人群中间的主仆两人。大败来的太突然了,十几万人众志成城,没想到一天就败了。这固然是因为他们只是一群不愿剃头的乡民,更重要的是,指挥者自己的父亲和叔父黄淳耀也都是不知兵的读书人。
龚自方挤出了人群,他们家世代是嘉定当地的士绅,两个哥哥已经战死了。香火鼎盛的一个望族,如今阖家只剩下这个男人,凄凄惶惶脚步虚浮。
“文渊,我们这些人推举你爹做主事,现在全城死的就剩我们几个了。你爹死了,你是侯家长子,要挑起这个重担呐,你说怎么办,我们都听你的。”
侯玄演脑中莫名想到后世电影中,犹太人被屠杀的时候,宁远跪着闭眼等死,都不愿反抗的画面。这些百姓又何尝不是,清兵屠城,他们中很多人挨了一刀还在跪地大喊:“都爷饶命..”直到清兵好整以暇地砍出第二刀、第三刀...
管他的,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将死之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拿起地上的火把,将木堆点燃,看着火中的亲人,侯玄演朗声说道:“家乡老弱妇孺尽被屠戮,咱们身为嘉定男儿,都应该战死。如今留着这一条命,只是为了报仇而已,难道还要缩在此处等着别人来杀么。”
杨恕眼中精光大盛,暗道,这才是老爷的种!
其他人虽然有心杀贼报仇,但是这次失败的阴影太大了,十几万人都无法战胜的对手,绝望在每个人心中悄然滋生。他们不怯战,但是怯败...
龚自方将众人表现收在眼底,心底已经有了计较。在龚家三兄弟中,他是读书最没出息的,但是于人情练达,心思玲珑至极。长兄如父,幼儿稚女,娇妻美妾尽数被杀。这样的大仇,龚老三无论如何都要报的。
他上前一步,提高了嗓音,亲切地拍了拍肩膀说道:“文渊,你这一次死而复生,莫非是受了什么神灵搭救?”
他生怕侯玄演书呆子气发作,众目睽睽下,又不好做什么暗示。只能暗暗使劲,下掌力气大一点,希望侯玄演能领会。
可怜的侯玄演,肩膀上本就疼痛的伤处,又挨了一巴掌。疼得龇牙咧嘴,众人只当他回忆起什么事情,抻着脑袋等他讲述。毕竟死而复生,可是件稀奇的事情。
侯玄演刚想骂人,突然看到龚自方在那里挤眉弄眼,顿时明白过来。
着哇!我怎么没想到,牛鬼蛇神这一套在这个时代还是很吃香的。陈胜吴广都知道在鱼肚子里塞一个“大楚兴陈胜王”的布条;刘邦砍了条长虫,号称赤帝斩白帝;元末的草莽英雄们在黄河埋上个石头人,刻上“莫道石人一只眼,搅动黄河天下反。”这些人手段相似,而且每一次都效果奇佳。手底下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豁出命去就开始造反。
酝酿了下情绪,让自己看上去振奋一点后,侯玄演开始了表演,
“当时,我感觉自己已经死了...”
“你不是感觉,你真的死了,我还用手测过你的呼吸呢。”人群中一个小胖子,手里拿着一根长矛,高声喊道。
侯玄演暗叫一声不错,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个小胖子孺子可教啊。他不知道,这个小胖子说的是实话,他当时确实测过...
旁边一个年长的兵,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骂道:“别插嘴,侯大少继续讲啊。”
侯玄演一阵无语,看着这群人好似瞬间活了过来,都瞪着眼珠听自己胡诌。人总是这样,活都还没活明白,却分外关心死后的事。
整理了下情绪,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振奋一点,侯玄演一手掐腰,挥舞着另一个手臂,说道:“我的灵魂飘飘忽忽来到一处亮堂堂的所在,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正对着我笑。”
“这八成是老神仙啊,候公子怕不是得道升仙啦!”
“然后呢?然后呢?”不知哪里传来一句急促的声音。
“都闭嘴,听大少爷讲完。”杨恕怒吼一声,果然平复了嘈杂的惊叹和追问。他的眼中泛着奇异的光彩,对侯玄演的话深信不疑。因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侯玄演当时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
侯玄演暗叫一声惭愧,身为一个从小学就学习思想品德,大学又学习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新时代青年,刚来就要扮演神棍,我也是迫不得已。
“我问老神仙,我这是来到了哪里,他笑着说“少年郎,这里是东海方诸山。””
“那必是东王公他老人家无疑了,东王公爷爷掌管仙籍,得道升仙的都要先到他老人家那里报道。”一个盔甲外穿,内着道袍的男子高声喊道。国难当头,道观的道士们也都参与了义军。他这一嗓子也打断了侯玄演,但是并没有受到责骂,大家纷纷点头,眼里的光彩更加浓了。
“老神仙抚我头顶,说道“你世代积德,虽有仙身,未偿业果。你的家乡正在遭受苦厄,你可愿意回去?”我一听跪地泣诉,说道“奸贼李成栋杀我爹娘,凶蛮鞑子屠我乡里,此仇不报,小子岂敢独居仙境,置父老于不顾。”于是我祈求仙人,再给我..额..再给我八十年阳寿,带你们杀尽清狗,报仇雪恨呐!”
“好!侯大少仁义无双!”
“好一个侯大少!”
“侯大少爷,我们以后就跟你干了!”
“有仙人保佑,我们还怕什么!”
“报仇!报仇!”
“杀尽清狗,报仇雪恨!”
....
第三章 清兵来了
侯玄演满意地看着人声鼎沸的残兵败将们,这一剂强心针显然十分奏效。
人群中最激动的莫过于杨恕,他已经兴奋地说不出话来,目光炯炯地盯着侯玄演,只待厮杀。
唯一保持理智的,就要数龚老三龚自方了,他撇着嘴,举着拳头跟着大家念了几句口号,心中嘟囔道:“这小子以前呆呆的,没看出来死过一次后,这么油滑。”
他们聚集的地方,本是一处僻静的山谷,元末张士诚的人马曾经在此驻扎的营地,后来张士诚兵败被杀,这里也就荒废下来。时间久了,倒是长出一片茂盛的竹林,是天然的隐匿所在。
一个半大少年,十三岁模样,骑在矮墙上,充当哨兵。
他本来尽职尽责地看着谷口,谁料侯玄演的故事太过吸引人,把他的注意力引了过去。一双小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活神仙”侯大少爷,忘却了自己的哨兵职责。等他转过身来,一眼看去,被眼前的景象骇的大叫起来。
“清狗来啦!清狗来啦!”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惊慌的哀嚎,杨恕站到高处,大声喊道:“怕什么!跟着大少爷,先砍死这群狗日的,再去取李成栋老贼的首级。”
侯玄演排开人群,往谷口看去,顿时气得七窍生烟。
只见零零散散十几个披甲士卒,在一个汉人百姓的带路下,兴冲冲地杀了过来。而自己这边,几百个汉子吓得手足无措。侯玄演终于知道,十几万乡兵,是怎么被五千人打破城池,屠戮一空的了。
这些人虽然凭着一股血气,拿起武器抵抗侵略,但是根本不是这些职业兵伍的对手。往往还没打,就吓得瑟瑟发抖了。
杨恕看到前面的汉人,怒骂道:“是浦嶂!这个天杀的破落户、贼王八真是人面兽心,狗鼠不食!”
原来这个浦嶂,本事嘉定城内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自从李成栋破城,他就一马当先做了走狗。屠杀起自己的乡亲来,毫不手软,甚至为了表忠心,还把自己的好友一家杀了个干干净净。
浦嶂做为一个嘉定人,自然知道这处所在,料定肯定有人躲在此处,自己带人来捉了,岂不又是大功一件。
所以他都来不及擦拭手里刀上的鲜血,就迫不及待地到李成栋处报信,带着十几个清兵,就杀了过来。
竹林深处,十几个清兵张牙舞爪,他们迫不及待地冲了过来。嘉定城中已经很难找到活人,这一次的屠城非常彻底。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们的总兵李成栋的弟弟,被嘉定城上的炮弹打中,炸了个粉身碎骨。李成栋为报此仇,特意下令鸡犬不留。
在嘉定城中,往往是一个清兵就能追着几百人肆意屠戮,他们自认吃定了这群漏网之鱼。
侯玄演看着他们张狂的表情,和狰狞的笑脸,心中一股无名之火蹭的冒了起来。再看身后这群瑟瑟发抖的友军,顿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夺过身边捧哏的小胖子手中长矛,走到最前面,侯玄演喝道:“大丈夫生在天地间,不能手刃仇人,和畜生有什么两样!凡是带把的,提起刀跟我上!”
杨恕生怕大少爷受伤,好不容易死而复生的侯家独苗了,可不能葬送在这里。他将手里的一杆白杆红缨枪横在侯玄演身前,说道:“区区几个清狗,让我去收拾了他们。”
浦嶂一马当先,嗷嗷叫着冲了过来,看到林中终于出来一个人影,顿感更加兴奋。待看清来者的面貌之后,却像是见了猫的耗子,畏缩不前。
当初他在嘉定城中作恶,闹市上欺负良善,被候峒曾看到。就吩咐随行的杨恕狠狠教训过他一次。杨恕的手段,他是刻骨铭心的,至今身上还有几处伤疤。
身后的清兵大感不满,呵斥道:“怎么停了,快跟我们一起上啊。”
浦嶂自忖自己人多,这个杨恕虽有拳脚,架不住十几个人围殴。至于他身后那些乡兵,已经被浦嶂自觉的无视掉了。
杨恕冷笑一声,提枪向前,抬手一振,手里的长枪应声飞出,直直地插进当先清兵的喉咙中。他快步向前,奔走如飞,跃到这个倒霉的排头兵身前,拔出长枪,血流如注喷涌而出。
身前的同袍尸体直挺挺地倒下,剩下的清兵才反应过来。抬头楞了一下,同伴的暴毙并没有让他们畏惧,他们是尸山血海杀过来的,看惯了别人的生死,已经不懂得生命的可贵。
杨恕正想解决掉他们,身后传来侯玄演的喊叫:“杨叔,抓活的!”
杨恕略微犹疑,还是选择听从大少爷的,手中长枪直奔清兵的痛处,招招阴毒却不致命。
这群清兵一个个可遭了大罪,捂着下体,痛不欲生,趴在地上打起滚来。
侯玄演吐了口唾沫,回头恶狠狠地说道:“现在过去绑来了,还有谁不敢的?”
青云观里的小道士洪一浊,第一个跳了出来,道:“有什么不敢的,他们再凶,也不过是肉体凡胎。侯大少是东王公爷爷点化过得,得录仙籍,道爷我第一个去!”
侯玄演暗暗惭愧,信仰的力量就是大,这个小道士因为听到了自家的仙人的事迹,大受鼓舞,撸起阔口的道袍袖子,就往前走去。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是有人带头了,事情就好办了。小道士身后陆陆续续跟上许多乡兵,剩下的人被人群裹挟,自觉不自觉地也往前走去。
众人七手八脚,先是扒了他们的盔甲,哄抢一空。然后用破衣服做的的布条,将他们绑了起来。几个人提着一个,押到侯玄演身边。
侯玄演冷冷地看着他们,这十三个清兵加上一个汉奸,除了杨恕没收住手杀了的两个,还剩十二个人。
“这几个畜生,就是杀你们爷娘兄弟,奸淫你们妻子女儿的人,谁敢出来报仇?”
人群中你望我,我望你,都在观望别人的动静。
龚老三虽是一介书生,还是个不学无术的落地书生,但是心术可比这些乡兵高了十万八千里。
他马上明白过来,侯玄演这是要克服这些人的恐惧,让他们敢于拿起刀,跟敌人厮杀。
虽说龚老三也是连一只鸡都没杀过的主,但是他长舒一口气,下定了决心。只见他抬起脚,一脚踹在小胖子屁股上,将他踢了出去。
第四章 杀人练胆
侯玄演看着人群没人做声,心中暗暗焦急,留给他的时间可真的不多了。
这时候一个胖乎乎的身影,越众而出。虽然这个小胖脚步踉跄、一脸茫然,一看就知道被人阴了,但是侯玄演还是上前飞快地按住他的肩膀,说道:“好样的,小胖!”
他将手里的长枪塞到小胖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一个嘴里塞着布条,正在挣扎的清兵说道:“别怕,上去捅死他!”
小胖名叫徐元宝,本是嘉定一个富商的独子,他爹爹活着的时候经商有道,赚的盆满钵满,攒下了好大的家业。只是士农工商,在大明商人是四民之末,钱多位低。若是累世的巨贾豪富还好说,这种暴发户往往被上流社会的圈子看不起。所以徐元宝他爹自从有了这个独苗,费尽心思请来嘉定最好的先生给他开蒙。
可惜事与愿违,徐元宝生来就是一个不喜欢读书的,读书好几年,连自己的名字写起来都歪歪扭扭。反倒是跟家丁护院厮混在一起,耍枪弄棒,把徐员外气的咬牙切齿。奈何就这么一根独苗,下不去手管教,只能由着他的性子胡来。反正自己赚下这么大的产业,老徐的打算是,等着将来有了孙子,再好生调教,一定要有一个有出息的子孙来继承自己的家产。
后来天下巨变,清兵渡江而来,两任皇帝先后投降。李成栋打破嘉定城,老徐员外一家只有徐元宝,被他的护院朋友护着,活到了今天。
又是一个殷实之家,慈父慈母,除了出嫁的大姐,尽数死了个干干净净。天知道李成栋对这个江南小城,作了多大的业果。
徐元宝手握着长枪,抬头看了一眼侯玄演,后者给他鼓励的眼神。
将手里的长枪竖了起来,枪尖向天,胖乎乎的小脸仰天嘶吼一声:“老头子,你在上面睁眼看,元宝给您报仇啦!”
徐元宝双眼赤红,咬着嘴唇一枪刺了出去,当先的清兵哀嚎一声。这一枪刺在了他的肩头,枪尖和骨头摩擦,发出瘆人的声音。血流慢慢涌出,顺着枪杆,从红缨处滴答而下。
他这一声嘶吼,让身后的人群,都想起了自己身上的血海深仇。一个个瞪着眼珠,骂着自己能想到最恶毒的话,用手里的武器,朝十二个清兵砍去。
侯玄演看着眼前已经没了人样的几个俘虏,强忍住胃部的不适,转头一看,龚老三已经不见了人影,想来是躲到什么地方呕吐去了。
嘁,弱鸡!
登上矮墙,搂着放哨的娃娃兵肩膀,侯玄演长啸一声,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引了过来。
乡兵们这才停止了对已经死透的清兵的蹂躏,都转过身来看向他。
“都看到了吧!清狗也会死,清狗的身体也是血肉包着骨头。你们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我现在就要去城中,将李成栋狗贼砍成肉酱,怕死的趁早钻进山泽当中,做一个野人,或者等你们的仇人杀够了,出去给他们当狗做奴才。”
“我们不怕!”
“跟着候公子,砍死李成栋!”
“杀了狗贼李成栋,杀光清狗!”
“报仇!报仇!”
...
人心可用,侯玄演也就不在浪费时间,挥了挥手众人瞬间安静下来。通过前面成仙的胡诌,他已经成了所有人的主心骨。
“那就请诸位助我,杀回城去。我们将仇人鲜血,涂在脸上,前去报仇!”
乡兵们轰然应诺,纷纷蘸着鲜血,将脸上涂红。侯玄演心道,这一番回去必然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再来点恐怖妆容,让他们胆寒心虚,或许可以增加点胜算。而且将仇人血涂在身上,也可以助他们克服一点内心的恐惧。
杨恕夺了几个清兵的战马,将事先剥下的盔甲穿在身上,丢了原本挂着的残破甲胄。这些清兵原本是南明毒瘤之一,江北四镇高杰部的兵马。这些人将南明的骨血吸了个干干净净,然后一股脑投降了。他们的盔甲战马,都是上好的,可惜却被用来屠杀同胞。
杨恕掂量了下新入手的武器,大为满意,正要驱马向前,为大少爷做个开路先锋。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拉拽他,回头一看,是脸色苍白的侯玄演,慌忙回头扶助他。
“大少爷,怎么了?”
侯玄演趴在他的肩头,耳语道:“小声点,我毕竟死过一次,身上多处不适,还没缓过来。我们共乘一匹,你切不可声张,我怕他们好不容易聚起的勇气,烟消云散了。”
杨恕重重地点了下头,心道自己真该死,竟然没有想到大少爷的身体。将侯玄演扶上骏马之后,杨恕拉着缰绳,策马而行。身后的剩余的马匹,被几个难得会骑马的乡兵所取。杨恕故意放慢了速度,一是怕太快了颠簸,大少爷身体招不住,二是太快了身后的乡兵也追不上。
侯玄演骑在马上,回头一看,火势已经越来越大。火中的老父、少弟的尸体已经看不清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恨意,郁结在胸口,两行清泪划过脸颊。
杨恕心疼地看着他,说道:“要不要取一些骨灰,日后安葬?”
侯玄演转过头去,目视着前方,沉声道:“不必了,阿爹他死前说“与城存亡,义也。”就让他们洒在这乡土之上,等着看我们为盍城父老报仇雪恨吧!”
走出了竹林,盛夏的骤雨初晴后的阳光明媚而不灼人,暖风吹来带着浓浓的花香。远处的湛蓝澄澈的天空里,点缀着几朵慵懒的白云,随风而动。
古道两旁,开满红白两色的娇艳花朵,如此美景宛若置身仙境。只是道路上以血涂面的乡兵,和此时的景色格格不入。好似一群地狱恶鬼,行走在蓬莱仙境。谁都不会想到,这些人乃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民。
往前走去,离着古镇越近,一股腥膻的味道,扑面而来。往日里清澈如水的溪流,混合着浓浓的血色。不时的就会有残肢断臂、被撕碎的妇人衣物、以及幼小孩提的尸体顺流而下,乡兵们不忍去看,只能抬头望着天,强忍着向前行去。
城楼很快出现在眼前,攻破它的清兵们忙着烧杀淫掠,自然没有时间来修葺城墙。
断壁残垣上,挂着一颗人头,杨恕目瞪欲裂,道:“大少爷,是老爷的首级!”
第五章 出其不意
侯玄演跃下马背,后面的乡兵自觉地止住了脚步。
屈膝跪地,叩首三下,八百余乡兵整齐划一,跟着跪拜。
嘉定两万百姓被屠戮,只因为不肯剃发易服,数典忘祖。如今剩下的八百孤魂游鬼,无家可依的复仇者,正执戈而来。
他们的战力或许弱的可笑,但是精神足够强大,这才是汉民,当之无愧的汉人,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与之相比,那些头皮痒水太凉之辈,位高如同“平西王”,权重如洪承畴之流,渺小的如同侏儒。
“进城!”
侯玄演大手一挥,鲜血涂面的八百乡兵,嚎叫着冲进了自己的故乡。
所有的清兵都在忙着抢掠财物,屠杀漏网之鱼,根本没人防备。在历史上,仅仅十几天之后,他们甚至会被五十个人赶出城去。
出乎侯玄演的预料,杀进城中,并没有遇见大股的清兵。只有三三两两的小队,在城中寻找隐匿起来的乡民。这样的畜生,自然是见一个杀一个,藏在各处地方的嘉定百姓,有幸免于难的,也都钻了出来,加入到他们。
一路杀到县衙,此处竟然张灯结彩,徐元吉等趁乱做了汉奸的一些人,正在为新来的县令接风洗尘。
小道士洪一浊破门而入,就见到几个绸服男子,金钱鼠尾,留着可笑的辫子,正在推杯换盏,已经喝的半醉。
看到来人,只当是幸存的一个小民,怒道:“左右何在?”
“被你道爷送去见九殿阎罗了。”
徐元吉身为一个汉奸,能混到这个地步,也是杀人杀出来的功劳。他自从投降了清兵,在城中杀人不算,还要生吃人的心肝。醉醺醺地看见只有一个小道士,浑然没有放在心上,拔刀在手就要上来杀人。
砰地一声,县衙内院的木门被整个推倒,徐元吉慌忙退后。洪一浊被落下的灰尘呛得直咳,怒道:“门就在这里,非得拆了再进么。”
来人哈哈一笑,不理会他的牢骚,高声叫道:“候公子,这里有一窝大鱼。”
侯玄演听到喊声,带着人直奔此处,徐元吉面色如灰,一双贼眼滴溜溜乱转,寻思着脱身之法。新到的县令本是一个读书士子,降清之后羞答答的总算谋了一个官位。来到嘉定一看,就已经被这人间地狱吓得魂不附体。借着酒劲麻痹自己,又见到一群满脸是血的人冲到面前,可不正是恶鬼复仇来了。他一时惊悸,胆囊破裂口吐绿汁,竟然活生生的吓死了。
乡兵中有认识徐元吉的,恶狠狠地道:“徐元吉,你剪了头发为虎作伥,丧尽天良屠杀同乡,可想过也有今天?”
徐元吉退到墙边,举起手臂将窗户撞烂,越墙而出。上任知府是个雅人,在院中种满了花草,好巧不巧墙后正是一片枸骨、刺柏。尖尖的花刺扎了他全身,徐元吉顾不得疼痛,爬起身来就要逃走。迎面撞上一个小胖子,手持着一根捡来的狼牙棒,正在掂量着看顺不顺手。
徐元宝一看他的脑后金钱鼠尾辫,只当是清兵,大叫一声:“吃你爷爷一棍!”一棒子敲下去,正中脑门。徐元吉光秃秃的脑门就这样被开了瓢,血流不止,嘴里也吐着鲜血,两眼一黑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好用,还是这玩意好用。”徐元宝眼中一亮,满意的摩挲着自己的新武器,自言自语道。
侯玄演率众追了出来,看到汉奸已经伏法,吩咐众人将活捉的清兵押了过来。
这些人大多是李成栋带来的吴淞清兵和借来的太仓清兵,其中一个人,穿着和清兵不同,把头埋在腿间躲躲闪闪。
侯玄演来到他身边,一脚踢上,斥道:“抬起头来!”
此人浑身发抖,就是不肯抬起头来。洪一浊大怒,揪住他的小辫子,生生拽了起来。
人群中顿时一阵惊呼怒骂,侯玄演仔细一看,搜索了下继承的记忆,认出来这个人竟然是本县的都头张横。
“怎么?张大都头如何不敢抬头见人了?你倒也知道羞耻。”侯玄演冷笑道。
张横眼中带泪,呜咽道:“候公子饶小人一条性命吧,我有七十老娘,眼瞎耳聋,实在是不得已从贼啊。”
“呸!就你有老娘,别人的爹娘就不需要赡养了?睁开你狗眼看一看,城中的一具具尸首,你有几个不认识?他们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爹娘么?”
侯玄演一脚将他踹倒,问道:“说!李成栋那狗贼现在哪里?”张横鼻涕眼泪混在脸上,口中吐字不清,只是大哭。
旁边一个清兵,见张横说不出话,爬了过来,急叫道:“我知道,我知道总兵大人行踪。”
“说!”
“我说了,只求大人饶我一命。”
侯玄演乜视着他,说道:“好,主要你说出李成栋的行踪,我可以不杀你。”
清兵大喜,挣扎着坐起身来,说道:“总兵大...李成栋他带着嘉定搜出的财宝,装了三百艘船,往太仓去了。”
“你要是敢有半句虚言...”
清兵仰着头,求生本能下,忍痛说道:“大人放心,小人说的都是实话,他们都可以作证。”
“张横!”
正在地上嚎啕大哭的嘉定都头,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你果然没有说谎。”
清兵脸带喜色,说道:“大人肯饶小人一命,是天大的恩德,小人怎敢扯谎。”
侯玄演冷笑道:“谁说饶你一命了?”
清兵脸色突变,瞪着眼珠嚎道:“你不能言而无信啊。”
“许你们狗日的杀人放火,倒要别人诚实守信,你是天生就这么蠢,还是谁给你的自信?”乡兵们残忍地哄笑起来,他们的恨意丝毫不减,只觉得侯玄演的话正中他们的想法。
侯玄演看了一圈,发现徐元宝手里的武器最为解恨,说道:“元宝,把狼牙棒给我,我要手刃了他。”
徐元宝也是个不争气的小纨绔,老头子在时没有一点孝心,死后才念起老爹的好处。
刚才听张横哭诉他的老娘,又想起自己那个温婉柔弱的母亲,心中像是有无数只手在挠抓的,只觉得难受无比。
他怪叫一声,跳到侯玄演身边,一棒子敲死了清兵。眼泪再也止不住,只是却没有一点哭声。
侯玄演将他环肩抱住,说道:“哭吧,今天以后就不要再哭了。”
第六章 前路何方
收拾了县衙的清兵和汉奸们,天色已经将晚,从残破的城墙望去,赤红色的太阳半轮已经下山。
县衙里灯火通明,大家挤在一处,四周燃起火把。
“咳咳,大家都累了一天,吩咐下去先吃饭吧。”城中的财物虽被掠夺一空,但是粮食还是有剩余的。嘉定百姓富庶,李成栋光金银财宝就装了三百艘船,自然还没来得及运粮。饿了几天的乡兵们堆起火堆,熬粥充饥。有城中百姓闻着味道前来的,也都拿着碗盛粥。此时的嘉定城,空前的团结,往日的小恩小怨早就烟消云散,劫后余生的都比亲人还亲。只因为,他们都已经没有亲人了。
侯玄演用一块布片遮着口鼻,半点胃口都没有。嘉定城中幸存的百姓,从藏匿的地方陆陆续续钻了出来,都在自觉地焚烧同乡的尸体。烟雾弥漫,整个城中都是一股奇怪的味道。
杨恕手提着一个木盒,小心翼翼地护着它,拨开人群挤了进来。
“大少爷,老爷的首级取回来了。”
侯玄演重重的点了点头,接过木盒,抱在怀里。
汉人讲究入土为安,但是如今的嘉定已经没有了这个条件。这个残破的小城,是万万守不住的,若是安葬在故土,将来李成栋打了回来,势必要拿家人的坟茔出气。
侯玄演站起身来,刚想带着杨恕,去后山的竹林,将阿爹的首级埋葬在洒遍骨灰的地方。就感觉衣襟被人拽住,回头一看,是龚老三。
“世侄,来后院说话。”
侯玄演示意杨恕稍等自己,跟着龚老三来到一处僻静地方。
“龚三叔,你已经安葬了两位叔父了么?”
龚老三惨然一笑,说道:城破之时,我的两个兄长已经双双自尽,投河而死。如今河里浮尸何止几千具,早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我一家老小,没有一个活口,所幸一把火将院子烧了,落得个干干净净。”
侯玄演神色一动,试探地问道:“三叔,你将龚府烧了,莫非是起了迁家之念?”
龚老三撇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说道:“你小子少在这里装蒜,他们不知道,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来。这个地方不是长留之地,留在此处一百条命都不够死的。”
稍作停顿了下,龚老三用脚尖撵着地上的尘土,苦笑一声:“整个院子都是死尸,我这把老骨头,实在没有那个力气安葬他们了。找人帮忙吧,活着的几个没有丧事?”说到这里,哭腔已经遮掩不住,愤懑的情绪被他前番压抑住,如同决堤的洪流,再也控制不住。
“那是我全家老小啊!”
这一声凄厉惨叫,让侯玄演一股寒意直冲脑门,这要多么绝望的人,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啊。烟雾缭绕的整个嘉定,今夜尽是些失家之人。龚自方的哭声虽然凄厉,但是城中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倒是没有引起注意。
龚老三哭了一阵,终于强行止住了泪水,一双手死死地握住侯玄演,急促地说道:“世侄,我们都是些不堪大用的乡野村夫,指望着我们报仇雪恨,这辈子是没有机会了。你不同,你这一天的表现三叔都看在眼里,这嘉定城中两万条性命的血海深仇,只能指望你啊!”
“三叔放心,我就是豁出这条命去,也要给大家一个交代。三叔,您是难得的明白人,我跟您交个底,我准备明天一早就带着大家离开这里。”
龚老三早就料到了,也没有惊讶的表情,只是表情凝重地问道:“可想好了要到哪里去?”
侯玄演摩挲着手掌,心里暗暗计较着自己知道的历史,一边说道:“小侄听说,在福州,唐王殿下已经即位称帝。我打算带着乡亲们南下,投奔唐王。”
“哦?竟有此事?”龚老三一脸惊奇,他知道就在嘉定旁边不远的绍兴,鲁王朱以海已经继位称帝,如果侯玄演说的是真的,那么大明岂不是在江南就有两个皇帝了。俗话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鲁王在绍兴已经监国登位,咱们往前走不了多久,就到了绍兴地界。世侄为何舍近求远,要去投奔唐王呢?”即便是侯玄演说的是真的,龚老三还是觉得投奔鲁王更加方便一点。
侯玄演冷哼一声,心道鲁王名不是正言不顺,除了江浙,其他明朝控制的疆域,都是只承认唐王的。况且唐王也就是隆武帝,在南明算是难得的一个另类。他不好色,不好财,一腔热血想要光复大明江山。当初清兵打到了北京城下,他就上书想要招兵勤王。被崇祯帝一阵训斥驳回,搁别的王爷,早就老老实实了。
可是唐王偏不,他上不顾“藩王不掌兵”的国规,招兵买马,自率护军千人从南阳北上勤王。行至裕州,巡抚杨绳武上奏,崇祯帝勒令其返回,后朱聿键没有遇到清军,却中途和李自成的人马相遇,乱打几阵,互有胜负,乃班师回南阳。
这下可惹恼了崇祯,把他废为庶人,就连唐王的爵位都让他弟弟继承了。
而鲁王就不一样了,他是标准的大明藩王,目光短浅而且贪图享受。就在清兵眼皮下,还有时间花天酒地,跟着这样的领导,还不知道哪辈子才能报仇雪恨?
哂笑一声,侯玄演说道:“鲁王庸而无能,不是中兴之主,想报仇就要去唐王帐下。”
龚老三叹了口气,说道:“既然世侄心意已定,我这把老骨头,就跟着你去福州吧。咱们杀了李成栋留下的人,他势必不会善摆干休,就怕百姓中有人难离故土,留在此处必定被李成栋所害。”
侯玄演闻言一愣,旋即大为同意,不然历史上就不会三次屠杀了。汉人百姓最重乡土情结,往往是宁死也不愿意搬离家乡,但是留在此处岂能有好果子吃。
不行啊,必须把他们都带走,不能让悲剧再次重演!
第七章 岂能独活
翌日清晨,一觉醒来,浑身酸痛的侯玄演,活动了下筋骨。做了几个简单的拉伸,就来到门外。
八百个乡兵以及陆续加入的年轻后生,共计一千余人,聚集在县衙门口。杨恕已经拿着候峒曾的首级,回到了竹林,时间仓促,只能让他独自前去了。
侯玄演吩咐几句之后,就在嘉定城中四散而去。每个人拿起顺手的铁器,敲锣打鼓。将城中幸存的不到一千人都带了过来。
两千个人,除了八百个乡兵,其他的都是些少年居多。城破的时候,这些油滑的小孩,最容易躲起来,留住了性命。他们本是最活泼好动的年纪,如今却一个个面色呆滞,眼中无神。
两个少年扶着一个老汉,缓缓走来,将他扶到一个石墩上,坐了下来。周围的人都纷纷让路,这是嘉定城内的吴宸北老员外。老头生在累世的士绅家族,享受了一辈子富贵,而且每逢灾荒,就出粮赈灾,平日里也是县里修桥铺路,乐善好施。
十里八乡都敬重吴老的为人,这些百姓也大都认得他的模样。
候峒曾和吴老交情很深,侯玄演更是吴府得我常客,当下不敢怠慢,忙走了过来。
劫后余生再次相见,老头显得非常激动。他颤巍巍地伸出保养得很好的手掌,侯玄演赶忙握住。
“文渊呐,咱们推举你爹带着大家反清,你爹他殉国啦,就留下你这么根独苗。如今满城就这些人了,你可要继续你爹的遗志,带咱们守住故土哇。让这些清兵知道,咱们嘉定人,死都不会投降,更不会剃头!”
侯玄演暗暗叫苦,刚想动员大家撤离此地,往南逃去,就出来这么个德高望重的主战派。
不是侯玄演不想打,这两千人,随便来一个百人小队,都不一定招架得住。就靠着断壁残垣的嘉定小城,无异于螳臂当车。
要想给这些幸存的人留条活路,必须先说服这个老头。侯玄演提了一口气,缓缓说道:“吴伯,当初咱们十万乡兵,尚且抵挡不住,如今可就剩这么几个后生啦!”
吴老脸色一变,抽出手来,瞪着眼叫道:“你要弃城是不是?你要弃城是不是?你爹为了守城以身殉国,我和你爹相交莫逆,我替他打死你个不孝顺的逆子!我跟你说,弃城就是数典忘祖,是罪大恶极,你爹也不会放过你的。”
老头年纪虽大,手劲却不小,侯玄演吃痛跳来开了,陪笑道:“吴伯,您听我解释啊。”
老头倔强的梗着脖子,侯玄演虽然敬重他的气节,但是眼下可没有时间跟他耗着了。
“吴伯!你说这嘉定小城能守住么?嘉定就剩下咱们几个喘气的了,要是死绝了,将来给咱们上坟的的都没有几个,谁还记得这地方是咱们的故土了?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
果然***当初撤离延安的口号就是好用,老头一脸的痛苦,口气却有所松动地问道:“你的意思是,咱们还能回来么?”
“我保证,一定带大家回来!”
龚老三凑近吴老的耳边,将侯玄演死而复生,见到东王公的那一套说了出来。吴老脸色乍变,说道:“好好好,只要还能回来,我这把老骨头也不是愚顽的人。”
原来老吴也不是不知道嘉定守不住,但是不断恶化的局势,让这些心向大明的士绅一再失望,以至于绝望。他心中所想,不过是举城殉国而已...
多么可敬的老人。
想通了的吴老,站起身来,惨然说道:“我这老头子耽搁了时间,实在是该死。事不宜迟,你们也都回去收拾一下,赶快启程吧。”
侯玄演心中大喜,只要吴老开了口,他在嘉定的号召力是别人没法比拟的。果然他一发话,那些本来还犹疑不决的,都匆忙赶回去收拾行装了。
“文渊,你带几个壮实的后生,跟我来。”
侯玄演只当他要收拾家当,暗道,吴府偌大的家业,光下人就有近千人,看来是被杀的差不多了。要出逃了,连个收拾细软的都没有。转身一看,徐元宝和洪一浊正倚在衙门口的大鼓上,便招了招手,将他们喊来帮忙。
几个人来到吴府之后,吴老带着大家来到后院,深深庭院中的一座假山前。
山前爬满了藤蔓,吴老轻轻地敲了几下,巨石上竟然慢慢陷了进去。原来是两扇伪造的木门,做成了石头的形状,在藤蔓的遮掩下,没有被人发现。
“不管是逃到哪里,要安置咱们几千个乡亲,难免要上下打点一番。这里是我们几代人传下来的一点钱财,你们尽数拿去吧。”
三个人窜进洞中,只见金光灿灿,全是珠玉金银。巨富藏于民,几代人积累下来,满满的珠宝,晃得三人目眩神迷。
侯玄演大喜之下,没有注意到,吴老一个人缓缓走到了庭院里的水池旁。
“侯玄演!记住你说的话,要带他们,打回来。”说完一翻身,跌进了水池里。
侯玄演听到喊话,就感觉不对,跑出来一看,顿时懊恼不已。
“快救人!”
三个人水性都还可以,跃进池中将人捞了上来。但是老人家毕竟年事已高,被水一呛,已然活不成了。
积善人家庆有余,家丁兴旺、子孙满堂、转眼间尽成空,一颗白头,如何能抵挡这样的繁华过后的孤寂。
“回去找几个信得过的,带个车子一块回来。”
徐元宝答应一声,嗖的一下蹿了出去,他受不了这里的压抑,这个刚死的老头太容易让他想起家人,那是他还不能承受之痛。
洪一浊坐在一旁,口中念念有词:“尔时,救苦天尊,遍满十方界,常以威神力,救拔诸众生,得离于迷途,众生不知觉,如盲见日月,我本太无中,拔领无边际...”
这是道家超度做法事常用的经文,小道士洪一浊还没有这个资格单独出来做法事。
但是小道爷念得无比虔诚,在这一刻,他仿佛就是那接引归位的无量天尊。
第八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江南水路蜿蜒,处处都是河流湖泊,烈日当空,蒸腾的水汽扑面而来,一点都不让人舒爽。古道上一波又一波的难民漫无目的地往南走去。
这些人有的是金陵逃来的,有的是扬州逃来的,甚至还有河南山东逃过来的。清兵的追捕不算酷烈,他们正忙着瓜分江北硕大的蛋糕。
入关以来的花花世界,让满族的大小头目眼花缭乱,他们暂时忘却了开疆拓土。有人上书劝谏推行剃发令,不利于一统山河,清廷实际的掌权者多尔衮,直言道:“何言一统?但得寸则寸,得尺则尺耳。”
众多逃难的人群里,有一支和其他的不太一样。他们推着大大小小的车子,有马有骡子,而且尽是些年轻后生。车中有嘉定粮仓的粮食,没个人三餐供应,比起别的难民满脸菜色,这些人面色好上许多。人群的中间,一辆宽大的马车上,杨恕执鞭赶车,车上却一个人都没有。这里面装的全是吴家几代人积攒的财富,被装在箱子里,由杨恕运送。这是安身的本钱,一路往南侯玄演心中也没有谱,南边那些各怀异志的军阀,不知道能抵挡几天。比天将倾塌更绝望的是,侯玄演熟读这段历史,知道根本没有扶大厦之将倾的英豪。
满清的铁骑真的踏碎了江南,只能去南洋了...
侯玄演特意挑选了几个靠得住的强壮汉子,围绕着马车。如今兵荒马乱,盗贼乱兵蜂拥而起,押着一车的财宝,不得不小心行事。他自己和几个小兵一块,扮作百姓,拄着一根木棍徒步而行。不过他走到哪里,都能感觉到敬畏而且充满期冀的眼神。
这几天赶路的途中,侯玄演的死而复生的离奇故事,被竹林在场的八百乡兵传的神乎其神。现在同行的人看他,都是半人半仙的模样。就连他拄着木棍的疲惫样子,都能瞧出一点仙风道骨来。
小仙人侯玄演现在却是口干舌燥,连话都不想说。作为一个书生,这具身体的体能,着实跟不上这样的脚程。看着身边的徐元宝,扛着一根狼牙棒,还能优哉游哉,侯玄演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
一条黄色的大狗,吐着舌头跟在徐元宝的身后,不时地蹭一下他的裤脚,极为亲昵。徐元宝一家,包括护院在内,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出来,反倒是自小养大的黄狗,机警地躲过了清兵,没有变成狗肉火锅。
小道士洪一浊盯着大黄狗,咽了一口唾沫,摇头晃脑地说道:“元宝,道爷我掐指一算,你背禄逐犬、提纲克年,十有九凶应在天元。主祸的就是这条大狗,不如宰了吃了,辟邪趋吉,功德无量啊。”
“放屁!你敢打它的主意,小爷先给你一棒子,让你有血光之灾。”
洪一浊不死心,继续信口说道:“你不听道爷的金玉良言,只怕马上就要倒霉。”
徐元宝忍不住骂道:“还能怎么倒霉?就咱们这样,还能更倒霉不成?”
话音刚落,狂风骤起,卷来黑云遮天蔽日,天色都暗了下来。
咔!天空一道弧形闪电,暴雨如注不请自来。
“XX,你这张乌鸦嘴!”
侯玄演拄着木棍,抬头看着煌煌天威,暗骂一句。龚老三指着前面说道:“前面有一处寺院,走快点,进去避雨。”
侯玄演大声催促着队伍前进,但是很快淹没在雷声中。等到了城郊的一处破庙,众人都已经成了落汤鸡。唯有徐元宝身边的大黄例外,这是一只落水狗。
破庙门口,四个穿蓑衣戴斗笠的汉子,站在门口门神一般。瞪着赶来的两千余人,眼光不善。
徐元宝一马当先,冲在前面,提着一根狼牙棍,大声道:“借过借过,我们要进寺避雨。”
大黄狗在雨中使劲地摇晃着身子,想把身上的水珠摇干,却怎么都比不上天上落下的快。蹭的一下,随主人来到门口,水珠就甩到了这些人身上。
守门的大汉抬起一脚,将大黄踢了出去,沉声说道:“此间有我家主人避雨,你们另寻他处吧。”
大黄狗吃痛,跑到徐元宝身边,凄凄呜呜地叫唤。徐元宝登时火起,骂道:“好你个看门的恶犬,这处寺庙破败已久,显然是无主之地。偏你那主人能进,爷爷们就不能进了?”
侯玄演这才赶了过来,他体力不及徐元宝和洪一浊,慢吞吞地和龚老三互相扶着,挤开人群来到庙前。
“怎么回事?”
“这群狗才堵住门口,不让咱们进,说是他的主人在此避雨,让咱们另寻他处。”
“小畜生,你嘴巴最好放干净点。”踢狗的大汉眼看就要发作,被同伴制止。看得出他们有些畏惧身后两千多人,若是一起发难,他们也难以招架。侯玄演冷眼旁观,料定除了这四个,寺里肯定还有他们的同伴,行事这么跋扈,估计里面人也不少。
龚老三越众而出,拱手说道:“行走在外,都是落难之人,何必互相为难。再说了此处寺庙虽说不算很大,容纳我们还不成问题,我看前面有来的都没有过了几位这关。不如行个方便,多个朋友多条路,你们看怎么样?”
守门的几个大汉,暗暗打量,这群难民的确和别的不同。他们不但没有半死不活的疲累,而且作风比较刚硬,敢于和自己叫板。最重要的是,他们似乎很是团结,都在等着眼前几个人跟自己交涉,而没有散去,可见不是一支普通的难民。若是乌合之众,来多少他们都不害怕,但是这几千人要是有人指挥得动,行止之间颇有行伍气象,可就不能等闲视之了。
“这样吧,容我进去通报一声,如何?”
龚老三,徐元宝和洪一浊,都拿眼来看侯玄演。守门汉子们瞬间明白,这个拄着木棍的年轻人,才是他们的头。
侯玄演点了点头,说道:“快去快回,我们里面有些人身上挂伤,不能久待。”
第九章 古寺避雨
这些人行事也极为利落,进去之后不久,就走了出来。
“我家主人同意了,你们进去吧。后院的厢房内,不要乱走动,只能在外间活动。”
徐元宝冷笑一声,旁若无人地说道:“阎王爷好见,小鬼难缠。守门犬凶恶,主人倒是好人。”
“小胖子,我劝你最好嘴上积德,不然可能会有血光之灾。”大汉显然是嚣张惯了,虽然对面人多势众,但是也不愿意忍受徐元宝的嘲弄。
徐元宝还要还嘴,被侯玄演拉住,带着人进了寺院。看得出这间无名古庙,以前也是一家香火鼎盛的大寺,光一个大雄宝殿,就能容纳几百人。再加上旁边的山门殿和旁边的弥勒佛殿,两千余人绰绰有余。
殿内的佛像,年久失修已经破败不堪,佛陀宝相庄严,只可惜缺胳膊少腿,那双标志性的耳垂,也脱落了。
洪一浊身为一个道士,门户之见,对这些最没有敬畏之心。他凑近侯玄演,贼贼地说道:“大少,咱们身上都淋湿了,恐怕会有风寒。不如拆了门窗,生火取暖,烘干衣物啊。”
侯玄演点了点有,说:“好主意,你带人去其他殿里,能拆的都拆了,生火做饭。”
抬头看了看破了相的佛陀,释迦牟尼永远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想到他印度人的身份,侯玄演双手合十,说道:“阿三哥,借你庙里木材一用。说起来这都是我们大明的树木所成,大明百姓如今要用不算是借,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洪一浊听了哈哈大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不愧是东王公抚顶授仙籍的侯大少,面对佛陀都这么风趣。
大家齐心合力,很快就将寺庙的香案木材,拆的七七八八,在殿里生起火来。他们三五成群聚成一堆,生起篝火煮食干粮食物。脱去湿淋淋的衣服,放在火边烘烤,依着墙柱聊了起来。
侯玄演身边,一个粗大的乡兵,望着殿外的大雨,脸上露出缅怀的神情,说道:“以前这个天气,我就窝在家中,不用下地干活了。”
“牛二哥,你不用下地,躲在家里能做什么?”
“嘿嘿,下雨天打老婆,闲着也是闲着。我那婆娘,一看到下雨,就乖的不能再乖,平日里一些不乐意用的伺候人的手段,都使了出来。”被称为牛二的说完,突然感到一阵心酸苦痛。半闭着眼,假装自己已经睡着,闭嘴不言语了。
他的对面,一个精瘦的男人,说道:“我以前是做些手工小玩意的,到了这种天气,不能出去贩卖。我就提上几斤猪头肉,我的几个娃娃,眼巴巴留着口水在家等我,嘿!我那女娃娃,谁不夸她俊秀聪明,都说鸡窝里飞出一个凤凰。”
侯玄演端着一碗粟米粥,长叹一口气,不管是牛二那挨冤枉打的媳妇,还是手工匠人的俊秀女儿,九成都已经命丧黄泉了。满清入主中原,可没有历史课本上那么的轻描淡写。单单扬州一个地方,就有八十万汉人死于屠城。比南京大屠杀,还多了两倍有余。
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劫难,是一次成功了的日寇侵华。对于这个时代的百姓来说,可没有什么民族融合,这些关外鞑子,比日寇也强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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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雷雨之后,在门口看到的汉子冒雨进来,一双鹰目环视一周。
身后几十个蓑衣大汉,紧紧跟随,派头十足。
“你们谁是领头的?”
侯玄演当之无愧,站起身来,说道:“有何见教?”
“我们所带的粮食不多,想和你们借一点。”
这明明是求人的话,从大汉嘴里说出来,到好像是天经地义一般。侯玄演愣怔一下,都有一种错觉,眼前的汉子来借粮,是给了自己天大的恩德。
反应过来之后,侯玄演顿时有些生气,就算你是天皇老子,求人也不是这个态度吧?
再说了,自己带的粮食虽多,但是前途漫漫,还不知道要逃到什么时候。就算粮食再多,都要节省着用。毕竟这个时节,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按说出门在外,都是大明百姓,互助提携是应该的。但是我们也没有多少余粮了,恕我们爱莫能助。”
大黄狗在他身边绕来绕去,吐着舌头狗仗人势,刚才被踢了一脚,它可没有忘记。
看到大汉的目光变得不善,侯玄演回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下们,当即确定了一件事....自己这千人不一定打得过人家。
形势比人强呐,自己带着这么两千个普通百姓,真的打起来估计连一百个成编制的兵都打不过,一群老弱病残偏偏粮食很多,在这吃人的乱世就是最危险的事。
“我等嘉定遗民,被李成栋杀散,正要往南投奔我的表舅,大将军钱肃乐。”侯玄演哪里还有什么表舅,不过是知道钱肃乐在绍兴有兵马,护着鲁王,扯着他的大旗好吓唬这些兵汉。
他肯借粮,一来是对方显然不是投降鞑子的汉奸,这让他有些惺惺相惜。更重要的是自己手里粮食确实很多,要不也不会这么大方。
对方气质这么出众,侯玄演料定对方不是普通人。若是逃到了南边,万一是上位者的亲眷,这笔投资怎么看都值了。
大汉听到嘉定义师的时候,脸色才稍有变化。
“你们是侯峒曾、黄淳耀的人?”
第十章 借粮
殿里众人见侯黄名气这么大,这个眼高于顶的小娘子都知道,每个人都与有荣焉。
洪一浊念了一声无量天尊,跳出来指着侯玄演说道:“没错,这就是侯大人的长子,我们的侯玄演少爷。”
哦?既然是忠烈之后,请恕在下无礼了。你们要是真的不够用,就不用分给我们了,我们...”
“大哥!”身后两个汉子齐声怒喝,提醒自己的大哥,自己的处境。
侯玄演冷眼旁观,这个汉子看来没有表现的这么凶神恶煞,八成是板着脸装出来的。
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如今乱世中行走,若是太过面善,肯定是要被欺负的。
想通了之后,侯玄演当即摆了摆手,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说出的话泼出的水,我们嘉定男儿说话算数。杨叔,去取两袋米过来。”
杨恕点了点头,他守在装满财宝的的车上,嘱咐几句身边的人,才跳下车来前去拿米。侯玄演暗暗摇头,这样反而让人起疑心,不如大大方方的。也难怪他会这么小心,自己给他的这个责任可不小,一车的金银珠宝交到他手上,难免患得患失。
大汉目的达成,反而脸色赧然,有点不自然。本来以为是像一群南逃的富户买粮,没想到自己装腔作势,竟然恐吓了一群忠烈之后。
侯玄演看着好笑,主动说道:“不知兄台大名,在下嘉定侯玄演,交个朋友可好?”
“哈哈,你小子不错,对我的脾气。这几袋米我们一定会还给你们,我们兄弟不做盗贼强抢的苟且之事。”
说完之后,汉子脸上突然有些伤感,叹了口气补充道:“若是以后还有机会相见的话。”
侯玄演张着嘴,哈哈一笑,俊朗的脸上满是洒脱。眉目一挑,展颜说道:“区区几袋米,我尚不至于追到天涯海角和诸位讨要。这里还有堆木柴,你们顺便拿去烧了,如今虽说是盛夏,淋雨再睡也容易感风寒的。”
殿外雷声大作,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下的天地失色。已经分不清白昼黑夜,殿里众人依着柱子,靠着蒲团,或坐或卧渐渐地开始有鼾声。
侯玄演倚着佛像,也慢慢地盍上双眼,入目尽是嘉定城的惨像。历史的洪流滚滚向前,明末的局势糜烂,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责任和失误。如今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边缘,唯一的变数或许就是自己这一只小蝴蝶。
希望自己可以让这些人,免于屠杀吧,至于更大的目标,侯玄演每次想到都一阵绝望。
国难当头,南边的两个小朝廷还在不断地内斗。
南明的国力当初其实比满清、李自成的大顺、张自忠的大西加起来还要强盛。但是无奈,史可法马士英都不是中兴之臣,小福王更不是中兴之君。
东林复社的所谓君子,常说秦桧在内,李纲在外。以此来比喻这两个南明官位最高的大臣,殊不知史可法也是个坚定地不敢与清开战的人。
正是他这个名义上的最高统帅,放任山东和河南不管,一味地坐山观虎斗。想要和满清结盟一起打李自成,这才养大了满清气势。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份,坐镇江北一年,耗费的钱粮是整个满清军费的十倍有余,却毫无作为。
驭将无能,是大名鼎鼎的史可法的原罪。他手下的骄兵悍将,勇于虐民,怯于外战。他只是一味的迁就纵容,毫无手段。有很多次的机会,可以抓住军权,大展拳脚,他都选择了妥协避让。
后人说史可法守扬州十天,更是无稽之谈。是他的好友文人黄宗羲的春秋笔法,吹出了一个千古忠烈。
事实上,根据史可法自己的遗书记载,扬州只用了一天就丢了。多铎大兵压境,扬州总兵刘肇基建议趁敌立足未稳,出城一战。可是史可法来了一句:“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
这简直是军史上最大的一个笑话,说白了就是刘总兵觉得敌人刚来,趁着还没摆好阵势,出去干他一票。史可法的意思是,他们太厉害了,不能轻易去试他们的锋芒,等他们人到齐了,咱们在全歼他们。MDZZ
这样的短视无能的人,做了江北统帅,大明不亡也难。与之相比,现在还在江阴苦苦支撑的阎应元,不知道比他要高到哪里去了。
第十一章 夜袭
“这雨下的,跟天塌了似的...”
古寺后院的厢房里,黄樱倚在床头,一双姣好的长腿恣意扳平。拧腰舒臂,打了个呵欠之后,眼里出现一抹慵懒。声音媚甜动听,体态勾魂夺魄,只可惜房里全是女子。
两个侍女埋头生火,不一会搞得灰头土脸,还是没有点着。姐姐天真烂漫,性子欢脱,叫做妙儿;妹妹性子清冷,不苟言笑,闺名双儿。黄樱以前经常开玩笑,说这个双儿,倒像是个霜儿。
她们是贴身的大丫鬟,在黄樱的院子里是一人之下,几十人之上的管事丫鬟,啥时候做过这样的事。“满面尘灰烟火色”不算,还都一起呛得咳嗦起来。
黄樱非但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反而贼兮兮地掩嘴偷笑。笑了一会,发现两人都不睬她,索性拍打着大腿,笑的花枝乱颤。
“两只花脸猫,好丑..嘻嘻。”
两双满含幽怨的明眸,射出两道略带杀气的眼神,黄樱吐了吐舌尖,总算收起了幸灾乐祸。她向后一转,背对着两人,看着窗外昏暗的雨幕。笑靥渐渐不见,一行清泪沿着雪润的脸颊,悄然滑落...
南逃已经三个月了,黄樱还记得那天。
阿爹的亲兵,每个人都带着一身的血,冲进了内院。带上阿娘和自己就要逃,阿爹打了一辈子胜仗,小黄樱知道,这一次阿爹败了。
阿娘不肯逃,她将自己托付给亲兵之后,投井而死。
南逃路上,小黄樱从不在人前显露悲伤,因为她知道这只能给亲兵们增加负担。她表现的比谁都乐观,都没心没肺,只有每一次夜深人静,她才敢将自己肆意的想念自己的爹娘。
弘光元年五月,皇帝逃出南京,入芜湖投靠靖国公黄得功。
靖国公刚刚击败东犯的二十万左家军,见到皇帝大吃一惊,问道:“陛下死守京城,以片纸召臣,臣尤可率士卒一战。为何听信奸人,轻弃京都要地进退失据。”
话虽如此,黄得功还是召集自己麾下兵马,想要和清兵决一死战。可是部下将领田雄、马得功已经决定要做汉奸。两军阵前,自己营中一支暗箭射中了黄得功的咽喉。
此战距今,已经三个月了...
一道闪电将天和地同时点亮,随后是轰隆隆的雷声,巨大声响,就好像天被撕开了一般。
侯玄演顺手往火堆中添了一根木棍,对面是一双深陷的眼睛,在微弱的火光下,好像闪着幽幽的光。
“你答应了吴老头,会带我们回嘉定的,对么?”
侯玄演随手拨弄着火堆,保持火堆的空气流动,防止火焰熄灭。龚老三还是死死地盯着他,即使看不到,侯玄演也能感受到那仿佛实质的眼光。
“说话啊,侯玄演,你答应过的,对么?”
深深的无力感,袭上侯玄演的心头,如今不是明末,更确切的说,如今应该叫清初。一个绵延一百七十年国祚的异族王朝,刚刚起步。带大家回嘉定,难道做顺民去么?
“过了前面的小镇,就到了绍兴,咱们暂时安全了。但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再往前、再往前、越往南面,大家越安全。”侯玄演并不回答他,反而自言自语起来。
龚老三突然站起身来,瘦小的身躯爆发出难得的能量。他跳起来将侯玄演一晚上都在维持的火堆一脚踩灭,烧红的木炭溅到四周,高声嘶吼道:“侯玄演!你答应过吴老头,你答应过我们,你要报仇的,对不对?越往南,越往南!越往南仇人离我们越远,你就知道逃!”
大雄宝殿内回音很响,再加上深夜雷声过后的寂静,嘉定的乡兵们睡得也不死。一时间无数双眼睛,盯着侯玄演,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人,未尝没有轻生和家人团聚的想法。只是因为侯玄演带他们走的时候,信了他的“仙人抚顶”的鬼话。
“我们到了南边,依靠唐王,借住朝廷的力量,才能打回来。难道我要带着你们两千个人,去跟李成栋拼命么?”
人群中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侯玄演的话也有道理,他们十万人都打不过,两千岂不是以卵击石。
龚老三冷静了下来,其实他也知道,尽管侯玄演答应过,但是这件事几乎是不可能的。局势就是这样令人绝望,但是他全家的血仇,像一只阴毒的噬心虫,时刻啃噬着他的内心。白天行军还好,一到了夜里,就再难控制。
“文渊,是三叔不好,你别怪三叔..”
突然一阵急促的狗吠声,停止了殿里的争吵,徐元宝一个鲤鱼打挺窜了起来,出去一看正是自己的爱犬,正在对着山门外狂吠不止。
侯玄演拨开人群,爬到宝殿旁边的钟鼓楼上,一道闪电划过,借着着霎那的光明,侯玄演看清了山门下的情况。
一阵冷飕飕的凉意直灌后脑勺,山门外密密麻麻的人马,正在往这里围来。
这样的雨天,普通清兵不会这么不顾一切地追来,难道是李成栋的人?
“敌袭!敌袭!都给老子起来!”除了大雄宝殿的人被侯玄演和龚老三吵醒,还有两处殿内的乡兵,未必能听到自己的呼喊。侯玄演顿时心急如焚,吩咐左右叫醒同伴。
这一次着实凶险万分,若不是自己和龚老三争吵,可能稀里糊涂就被别人包圆了。想到这里,侯玄演冷汗直流。
对了!后院厢房还有一伙人,侯玄演顾不得其他,冲到后院,见到一处房间亮着火光,马上冲了进去。
“清兵来了,快跟我逃出去!”
咦?怎么是三个雌儿...
第十二章 佛门屯水,净化世间
大雨如注,将本来还算平整的山路冲刷的泥泞如同沼泽。
清兵艰难地挪动着步子,一点点地往上爬来。
如今山门被堵,想要冲出重围只能是自投罗网,乡兵们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纷纷摸起武器,来到门前。
侯玄演回来之后,被惊叫声吵醒的蓑衣大汉,共计三十人,也摸到了山门前。他们是靖国公的亲兵,明末大将的亲兵,无不是万里挑一的勇士。这是培养出来保命用的,哪一个都是当之无愧的精兵死士。
古寺依山而建,山顶的水流淌了下来,被山门一拦,水量渐渐地漫过脚跟。侯玄演费力地从泥里拔出一只脚,往前大大的踏了一步。
“这群畜生,这么大的雨,也不让人安生。”
亲兵的头目范雄,如今已经脱去了蓑衣,摘掉了斗笠。赤着胳臂,尽显剽悍之气。他哈哈一笑,说道:“山上山下,雨是他娘的一样下。咱们难受,下面那些清狗比咱们更难受。”
侯玄演见他声音粗狂,浑不在意,只当他有什么退敌妙计,心中的焦虑去了大半。冷静下来后,发现自己确实没必要太紧张,古寺山门只有一条道,其他地方全是荆棘灌木,除非放火烧光那些长满刺的荆棘丛,否则清兵只能从这条山路爬上来。自己几千个人居高临下,还收不住区区一条山路么。
又一道闪电划过,侯玄演正好瞥到一个胖乎乎的身影,撅着屁股在山门的墙边拿着一根棍子乱投。
“元宝,你在做什么?”
徐元宝抬起头,晃了晃脑袋,将头上的水珠甩掉,大声喊道:“这里是排水口,都快堵住了,我用棍子捣开,咱们就不用泡在水里了。”
排水口?侯玄演灵光一闪,说道:“堵上,快堵上。”
小胖子虽说是侯玄演的死忠,还是不解地问道:“堵上咱们不成了瓮中之鳖?”
“去你的,不学无术的东西,你才是鳖。堵住蓄水,咱们给山下狗日的来个大的,让他们当鳖。”
范雄一听,眼中一亮,当即喊道:“没错,侯公子说的对,咱们来个水淹七军。”说完对着侯玄演,挑着大拇哥赞道:“到底是读书人,肚子里坏水就是多。”
侯玄演无心吐槽他的另类称赞,带着几个壮汉,去找东西堵住排水口。
排水道被几个大汉,用庙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堵上之后,山上流下的雨水无处排泄,都攒在院中。山门的门缝虽然也能漏水,但是和山上的流水一比,就微不足道了。
不一会,雨水在院漫过了膝盖,眼看就要到大腿根了。腿短的几个,都已经感觉到蛋蛋浮在水面了。
“都离门口远点,小心被冲进清兵老窝。”侯玄演驱赶着乡兵,回到殿门口,看着院子里水越来越深。
破旧的山门,再难阻拦这股自然之力,轰然倒塌被冲了下去。
山门前陡峭的山路,本就泥泞难走,突然水流小了一点,感觉到的水流变化的清兵大喜,都想抓紧爬上去,结束场煎熬。谁知道,刚轻松没多久,一股洪流冲刷下来,任是再强的兵马,也绝难抗衡自然之威。
水流泄完之后,范雄带着他的亲兵弟兄,来到门口。黄樱带着穿戴整齐的妙儿、双儿,也来到了山门前。侯玄演正不知该如何面对,只见两个小丫头目光躲躲闪闪,侯玄演顿时大胆起来。
他故作大方,捋了捋额头沾着的头发,上前说道:“姑娘们别怕,清兵已经被我打退了。”
黄樱巧笑嫣嫣,丝毫没有把追兵放在心上,一路上他们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被追上了。这个姑娘,在人前真的是天下第一乐观之人,甚至有点傻呼呼了。
她轻轻地拍着手掌,欢快地娇笑道:“没想到侯家哥哥看上去文质彬彬,还有一身武艺呢,这么凶恶的清兵,都被你打退啦。”
徐元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侯玄演转头瞪了他一眼,小胖子掕起狼牙棒,嗷嗷叫着跑到山门处。此时已经没有了清兵,小胖子和范雄等人尽弃前嫌,搂着肩膀拍着胸脯,不知说些什么,咋咋呼呼聊得正欢。
妙儿嘴角轻轻一撇,揶揄地轻笑道:“哎呀,候公子的手下,好像对您不以为然呢。”
幸亏侯玄演脸皮够厚,打着哈哈随口说道:“这小胖子神经兮兮,我们不用理他,咱们也要想办法快点离去了,否则等清兵结成阵势,在山下把我们困在寺里,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黄樱将双手背在身后,翘着脚尖一转身,潇洒地说道:“那就走呗。”
看她那架势,只要没人拦着就要走下山去了。
侯玄演一拍额头,妙儿吐了吐舌尖,不好意思地说道:“她就这样,性子比较..额..随意。”说完追了上去。这次来不及打伞,黄樱儿全身已经淋湿,几十个亲兵慌忙围了上去,护着她就要杀下山去。
侯玄演赶紧到殿中,招呼乡兵和百姓,收拾一下出寺逃命。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逃了,轻车熟路排着队,很快就都走了出去。只剩下洪一浊还拿着一根长枪,站在侯玄演身边。这个小道士自从知道眼前的侯大少爷,见过东王公,到过方诸山,就再也不肯离开半步。总觉着跟在大少爷身边,能沾染一点仙气。
大雄宝殿内,杨恕依然守在车前,不为所动。大少爷把一车金银珠宝交到他的手上,忠心耿耿的杨恕顿感责任比山还大,要在平时他早就冲出去了。
“杨叔,别愣着了,快下山啊!”侯玄演看到他还待着这里,心中一阵恚怒。
“大少爷,雨水这么大,马车出去就要陷在泥里,这车东西怎么办?”
“都什么时候了,你把这些东西,藏在寺里。清兵是冲着人来的,这里没人了,他们定然不会索查,等到没人了,再回来取就是了!”
杨恕一拍手,赞道:“大少爷说的是,老奴糊涂了。”
说完三个人,将车上的金银搬了下来,藏在佛像身后的暗格里。再用破旧的砖石堆了起来,盖上槽烂的布片,看上去毫不起眼。
“剩下这一箱,你背着,咱们路上用。”
第十三章 大好男儿
月黑风高,雨急雷迅,就在这么个伸手看不见五指,抬脚出不了淤泥的夜晚。一队清兵还像是块狗皮膏药一般,黏着不放。
侯玄演看着被杨恕和洪一浊一人架着一根胳膊,半拖半拽的,总算赶了上来。
范雄呲牙一笑,说道:“不好意思了,让你们跟着我们遭了一次无妄之灾。那些清狗是田雄这个叛徒的人马,追杀我们大小姐来了。”显然,共同一战之后,他们已经把嘉定的这些人当作了自己人,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的命运确实很相似。
侯玄演使劲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睁开眼睛,问道:“你们是靖国公的人吧?”
“嘿,公子好眼力,看来公子早就知道了,亏我们还枉做小人,早知道自己认了。”
侯玄演盯着前面,架着黄樱儿健步如飞的两个侍女,心道,在南明姓黄的有这么大派头,还有行伍之气的亲兵护送,恐怕只有刚刚战死的黄得功了。再看黄樱儿和她的两个侍女,一点都不落后,甚至还在这些大汉的前面。
范雄看到了他的目光,哈哈一笑,咧着嘴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大小姐是个深闺弱女子呢?”
侯玄演被他说穿心事,尴尬地道:“将门虎女,将门虎女啊。”
对于黄得功,侯玄演还是很佩服的,顺带着这些人在他心里也亲近了几分。
逃了一夜,天刚蒙蒙亮,雨终于停了。
徐元宝跳到一处矮墙上,打量一番后叫道:“咱们到了一处小渔村。”
龚老三挣扎着爬起身来,他能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这些人里,就只有他见识最广,徐元宝伸手将他拽到墙上。
“玄演,咱们这是到了秋林渡了,从这里乘船,过去湖面就是绍兴地界了。”
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所有人都知道,到了绍兴,就是鲁王的地盘,大明的军队还控制着那里。
很快,前面传来几声女人的尖叫。范雄他们脸色大变冲进小渔村,只见黄樱儿和她的两个侍女,背对着一张渔网,面色苍白难看。
侯玄演快步走了过去,只见渔网上,密密麻麻绑着人的头颅。
五官被水冲刷太久,已经没有了血色,看得出这个渔村和嘉定的命运相似,被屠村了。
同病相怜之下,嘉定的百姓和乡兵更加伤感悲愤,侯玄演看着这可怖的欲望,却一点恐惧感都没有。仇恨的怒火已经填满了他的胸膛,容不下其他任何的情绪。
大家自觉的将这张渔网取了下来,从矮墙后就地掘土,匆匆掩埋了这些可怜的人。
渔村中没有大船,只有小渔船,最大的能盛十几个人。
范雄他们将黄樱儿三人带到一个船上,高声问道:“谁的水性好?会撑船的站出来。”几个半大少年,站了出来,得到侯玄演点头示意后,登上了黄樱儿她们的小船。
他们三十几个旱鸭子,也挤在几条小船上,各挑了一个嘉定人划船。
原来黄得功是从辽东出身的,带在身边的亲兵大多是辽人,不识水性。不放心黄樱儿三人,便想找几个水性好的,护送小姐过江。
侯玄演他们也找几艘小船,将带着粮食的几个人放到船上,叫上背着一箱子珠宝的杨恕。上船先走。其他人都是嘉定人又大多是少年,极少的几个不会水的,和伤兵一起也上了船。其他人脱去上衣,钻到水里,如同泥鳅一般。
龚老三坐在船上,朝着侯玄演使劲招手,让他一起上船。
侯玄演刚跳上小船,往前看去,江面上已经已经有先行的船儿出发了。
“哈哈,过了江去,咱们就安全了!”
话音刚落,江边出现黑压压的人马,往江边凑了过来。这里如今是无主之地,但是隔江就是大明的兵马,这些人显然没有把明军放在眼里,认定他们不敢越江来战。
区区这一队人马,就敢追到这里来。
范雄暗叫一声不好,若是叫他们赶到江边,一阵乱射,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这些船上可都没有防箭的盾牌或者木板啊,让他们来到江边,自己可就真的全成了活靶子了。
眼见清兵边走,边拔箭,侯玄演也明白过来。
江面上所有人都知道,此时此刻,须有人牺牲,以挡追兵。
范雄他们虽然有心上岸杀敌,但是已经太迟了,他们的小船最早出发,若是回头,还没到江边就被射穿了。
侯玄演扭头望去,所有人脸上都挂着恐惧,这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嘉定残民。自己承诺过,要带他们逃出生天,甚至还吹嘘过,要带他们打回嘉定。
嘿!反正是捡来的性命,有什么好怕的!
侯玄演跃下小船,回头喊道:“不怕死的弟兄,游回来跟我掩护大家过江。”
一个胖乎乎的身影,从水里蹭的窜了出来,咧着嘴傻笑不止。
还有一个盔甲外穿,内着道袍;看上去不伦不类的小道士,念了一声:“无量天尊,小道爷回来送这群清狗上西天见如来。”
徐元宝从江边摸起自己丢掉的狼牙棍,呲着牙笑道:“不是和尚才说上西天,你一个道士,应该送他们去见三清。”
“呸、他们也配!”
侯玄演挽着一左一右,登上岸去,慢慢地,一条又一条的“泥鳅”,从水里钻了出来。
范雄在江上,站起身来,双拳紧握高声喊道:“侯家兄弟,这份情我们弟兄记住了,有什么交待?”不知何时,这个昂扬汉子,眼中已经泛满泪光。
“嘉定遗民,烦劳多加照拂!”侯玄演抱拳说道。
杨恕已经哭成了泪人,他水性不好,是候峒曾在外地做官,路上救下的。他也不可能拉着一船伤残,跟他回去赴死。
“大少爷哇!”
“侯家哥哥...跟阿爹好像啊,你们说对不对?”她的心里忽然说不出的痛,好像看到了那个虽知必败,还是迎战的阿爹,大眼睛里漾满了泪水。这个一直在人前藏着感情的姑娘,再也藏不住了,潮水般涌来的哀伤,让她嚎啕大哭起来。
妙儿将她揽在怀里,细语安慰。
“你看他,谈笑赴死,轻生重义,是话本里都没有的大英雄呢,哭什么..”
这句话说出嘴来,竟然伴着浅浅的微笑,深深的酒窝里,勒住了滚落的泪珠儿。那呢喃的语气,与其说是说给黄樱儿,更像是说给自己听。
第十四章 帅不过三秒
江边勇士百余人,迎着清兵,嘶吼着冲了过去。
清兵这边为首的将领身披重甲,狞笑一声,举手示意。
他身后的清兵纷纷从腰间箭壶中拔出利箭,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往日夺命的利箭不再有旧时的杀伤力。
弓箭射来轻飘飘的,射倒江边已经没了力气。
原来阴雨连绵使弓箭受潮而且还被雨水浇灌,弓弦和用胶的地方浸泡之下,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箭矢的质量。
侯玄演大喜,本来若是自己这百十个弃子,被一阵箭雨射杀,那所谓的掩护就成了笑话。
随即他又想到,早知道这些人的弓箭没了威力,还不如游过江去。不过此时已经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了,安心对敌才是正道。
既然对方的弓箭失去了威力,自己这些人还是可以阻挡一阵的。足够他们的小船,到达这些清兵追不上的地方。
清兵将领气急败坏,拔出腰刀,指挥着手下冲了过来。
即使是肉搏,他也有信心很快收拾掉这群不自量力的汉人,活捉靖国公黄得功的女儿。
洪一浊不明就里,喜道:“侯大少不愧是得录仙籍的尊者,这些清狗的箭根本不能伤我们分毫啊。”
百十个人听了他的话,才如梦初醒,脸上都露出狂喜。有仙人庇佑,就算死了又有何妨,仙人超脱生死,死了跟着他还不是享福去了。
一时间,这群弃子爆发出强大的气势,竟然面带喜色,冲向敌群。
江面上的人不明就里,只当他们英勇如斯,不免更加感动。
狭路相逢勇者胜,只可惜对面也绝非酒囊饭袋,而且数倍于己。
甲胄披身的清军将领,扔掉手里的弓箭,拔出腰刀。昨夜的一场大水,冲的他们损失大半,但是连敌人的影子都没摸着。虽然不知道这群叫花子为何喜气洋洋前来送死,但是所有的清兵都憋着一口闷气,要将眼前这些始作俑者碎尸万段。
他们是江北四镇之一黄得功的手下,如今奉命前来捉拿旧主的家眷。来时田雄发话,黄得功的家眷携带着大量的金银,谁逮住了,不光金银全是他的,就连黄家女眷,也任由他处置。他们迫不及待要将眼前这群叫花子一样的难民屠杀干净,然后截江抢银子和女人。
清兵此来,一路泥泞,只有为首的将领骑着高头大马。
他见前面这些人,虽然悍不畏死,但是基本上手无寸铁,只是想以肉身阻挡自己片刻而已。
他自忖一身盔甲,刀枪难入,更别说一群手无寸铁的叫花子了。出风头的时候到啦!狞笑一声,手持腰刀一拍马臀,马儿吃痛,一扬马蹄冲了过来。
这匹宝马果然神骏,越过矮墙,好似飞在天上一般。
侯玄演被这股气势所震慑,连带着他身边的嘉定少年乡兵也都为之一暗。
清兵将领把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更加得意。他自认为这些人已经被他的英姿吓破了胆,等着被屠杀。
“哈哈,跑啊怎么不跑了?尝尝老子宝刀的滋味!”
越过矮墙,离江边已经只剩几步路,侯玄演已经感觉到了明晃晃的腰刀就在自己的头顶。
他欲言又止,实在很想出言提醒一下,候大少就是这么实诚的一个好人啊。
片刻之后,这匹骏马带着它的主人,滚落到一个大洞。
矮墙后面是一个大洞,不久之前,这个地方的泥土因为比较黏,被大家挖了去为那张渔网上的人头建坟。
徐元宝哈哈一笑,大叫道:“吃你爷爷一棍!”跳上前去,一棍子捶在他的脑袋上。清将口吐鲜血,一命呜呼,眼看是不能活了。可怜这一员悍将,戎马半生,杀人无数,就这么憋屈地死在一个白白胖胖的少年手里。
侯玄演拉着这个专业的人头狗,喊道:“往村里跑,引开清兵。”
若是这个将领还活着,他的手下自然会听从他的命令,不管这些人,截江留人。
但是如今他们失去了主帅,乱做一团,朝着这群叫花子追了过去。
此举正中侯玄演下怀,他往江面一看,先行的小船已经慢慢地不见了踪影。侯玄演长舒一口气,带着剩下的人,死命往村里跑去。
只要往北多跑一步,他们就更加安全,反正我们这些人也活不了了。
清军的军法很是严苛,这些人的主将死了,他们要是这样回去,势必会被重罚。
所有的清军也都追红了眼,看这架势是不追到誓不摆休。
敌我人数悬殊太大,侯玄演也知道,被追上就是个死。
这是一场真正的生死时速,侯玄演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累的面红耳赤,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越过一处林子之后,众人终于停下了脚步,逼停大家的是一条长江支流。
连日的大雨,让这里河水暴涨,水流湍急。
所有人都看着侯玄演,等着他发号施令。侯玄演环视四周,见大家脸上都没有惊慌畏惧的神情,有时候豪情也是可以传染的。
“兄弟们,到了这一步,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咱们尚有一线生机,就是跳河求生。大家各安天命,溺死的也别害怕,兄弟们随后就到。”
“没说的,既然侯大少发话了,我第一个跳!”洪一浊头也不回跃入水中,转眼间消失在激流中。
徐元宝扔了棍子,一跃而下,一直跟着他的大黄狗,急的狂吠不止。眼看主人的身影不见了,也四蹄一扬,进了河中。
侯玄演摒住了呼吸,闭着双眼跳进水中,他的水性不算很好,呛了几口顿觉难受不止。这样一来就乱了章法,本来就不甚高明的泳技,半点也没捞着发挥。手舞足蹈之际,一头磕在了河中一根古木上,晕厥了过去。
第十五章 江左少年
“大人你看,那里有条大狗!”
“哈哈,这就叫天无绝人之路。国难当头,我们都饿的皮包骨头,这条狗却又大又肥,一看就是条卖国狗,快去捉了来吃了。”
河岸浅滩上,几百个衣衫褴褛的溃兵,簇拥着一个少年,往河边冲来。
一条大黄狗,舔舐着侯玄演的脸颊,他们两个被一起冲到了岸边。狗的水性不差,加上身体小,倒没出什么事。
只是找不见主人,只有侯玄演一个,好歹是个熟人。所以一直蹲在侯玄演身边,等他起来,带着自己去找主人。
“大人,还有一个死人。”
少年挤出人群,走到近前手指并拢,测了下侯玄演还有呼吸。“这人还没死,我看他蓄发未剃,也是个铁骨铮铮的汉人,快把他救起来。”
“那这条狗怎么办?”
大黄自知没有力量逃出去,摇着尾巴吐着舌头,一脸和善。
“笨蛋!这个人明显是个自己人,等他醒了你还好意思吃他的狗么?还不趁现在,扒了皮吃了,等他醒来我们一推四五六...”
“大人英明!”
大黄眼见几个人眼色不善的往自己这边走来,狗的感觉最为灵敏,预感到自己大难临头。焦急的大黄,一边叫着一边用爪子拨弄侯玄演的身体,想让他醒过来。
“这狗成了精了,快点上去。别让他把人弄起来了。”
嗤啦一声,侯玄演身上的衣服被扯碎,胸中掖着的一块布条露了出来。
少年头领伸手捡了起来,展开一看,顿时热泪盈眶。
“嘉定剿恢义师”六个大字,用黑线绣在白布上,沾满了血迹。
“这狗不能吃了,把人带上,我们继续走,别被清狗追上了。”
....
侯玄演昏昏沉沉间,感觉自己被人架在空中,睁眼一看果然躺在一张简易的担架上。
我被抓了?我被救了?
迫不及待地张开眼,勉强抬了一下头,看到抬着自己的人,脑后有头发。侯玄演长舒一口气,“不是清狗。”而且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一支义军。
突然一个脑袋伸了过来,面带微笑地说道:“你醒了?”
侯玄演转身一看,这个人十五六岁的模样,虽然穿着破旧的盔甲,也难掩一身的书卷气。
“多谢诸位相救,这里是哪里,诸位是什么人?”
“我是夏完淳,这里是去太湖的路上,我们在河边捡到了你和你的大狗。”
原来是他,在松江府一带活动的义军,的确很有可能是夏家父子的手下。这个夏完淳就是“三年羁旅客,今日又南冠。”的少年英雄,侯玄演两世为人,都知道他的大名。这厮自称“江左少年”,是个地地道道的神童,在江南一带就属于“别人家的孩子”,几乎每一个恨铁不成钢的父亲。在教育自己儿子时候,都要来一句:“你看看人家夏家小子夏完淳!”
大狗?对啊,元宝呢?侯玄演一个激灵,急促地问道:“那我的同伴呢?”
“你还有同伴?那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们碰到你的时候,就只有你和狗。”
大黄听到狗这个字,不适时宜地叫了几声。
连我都没事,他们水性都比我好,应该也逃了出来了吧!没想到这一次必死的局面,就这样逃出生天,侯玄演大感庆幸。
侯玄演挣扎着爬起身来,两个人上来扶住他,一瘸一拐地往前继续走。
“各位好汉,大恩不言谢,我还要去寻找我的同伴,咱们还是就此别过吧。”
夏完淳他们的下场可不太好,侯玄演不想和他们去太湖送死,也知道这些人是劝不住的。更何况一百多个嘉定少年,还散落在这片四战之地,他急着去找到他们,带他们到江对面去。
夏完淳笑道:“你这个样子,独自在这附近,和寻死没有什么两样。我看你是胸中放着嘉定义师的旗子,应该是侯黄的手下吧?”
“家父候峒曾。”
夏完淳脸色一变,抱拳说道:“原来是忠烈之后,失敬失敬。”
侯玄演暗叹一声,你也马上也要成了忠烈之后了,得这么个称呼可不怎么好受。
夏完淳的父亲夏允彝,和好友陈子龙等在江南起兵抗清,兵败后于同年九月十七日投水殉节,时年50岁。距离今天,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
想到这里,侯玄演还是决定劝他一句。他左右看了一圈,附耳道:“夏公子,你们是不是要去投奔江南副总兵吴志葵,攻打苏州?”
夏完淳脸色一变,问道:“你怎么知道?”
这是绝对的机密,父亲也只是跟自己说起过而已。
侯玄演摇了摇头,扯着他的衣服,说道:“来这边细聊。”
夏完淳也知道,他们要交谈的是绝对不能外漏的消息,这些兵虽然都是自己心腹,但是一旦反水告密,后果太严重。
两个人来到路边,侯玄演找了树墩,一屁股坐上。大黄摇着尾巴,蹲在他的脚下。“夏公子,如今局势糜烂,清兵携胜之威,更有江北四镇的精兵助纣为虐。吴志葵的兵马,再加上你们聚集的义军,根本不是对手。守城尚且费劲,更别说攻城了。那苏杭两州,清兵没费一兵一卒,城墙也没被攻破,岂是那么好打的。不如劝说令尊,带兵南撤,保留实力。等到监国的唐王一声令下,咱们再打回江浙!”
夏完淳听到他说监国唐王时,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色。他们父子效忠的是鲁王朱以海,门户之见,对唐王颇有抵触。但是很快,他就掩饰了过去,如今大敌当前,有识之士都已经看到了门户之争的危害。在夏完淳心中,只要能恢复大明江山,哪个王爷做皇帝都可以。
“侯兄所言不差,可是江北这半壁江山,也是的大明的国土,总要有人牺牲,才能让大家记住这一点。否则这里的百姓,安安逸逸在建奴铁骑下生活几十年,谁还记得自己是汉人。”夏完淳背负双手,站在林中,阳光穿透密密麻麻的树叶,照在他的脸上。
“夏兄所言,让我惭愧,我侯玄演也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但是此间尚有嘉定遗民,我的一百弟兄,我答应过他们带他们过江。言犹在耳,岂敢弃之,咱们就此分道扬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