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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笙痴缠了多年的男人迎娶了她的庶妹云溪,并封她为后,她被封为后的第一件事情便是要了她这个嫡姐的命。那时,她就真的心如死灰、无所眷恋了。
谁知,一朝醒来,她又回到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十四岁那年,一切刚刚好。
前世,我错付真心,今生,我心硬如铁。
欠我的,我都要讨回来。
嫡女重生,所有人的命运都将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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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世尽都是噩梦
阳光从窗棂子里透了过来,散发着它的热情,让你无法拒绝也不能拒绝。
沈朝歌,却心如死灰。
沈家世代从商,一世荣华,富甲一方,竟在短暂的几年光景里,败在了一个叫夕歌的,庶女手中。
她12岁便定下姻缘的韩公子,也成了夕歌的良人。
屋里的帘子被轻轻挑开,有人进来了,她下意识的望了过去,目光停在那人身上片刻。
现在的太尉,那是沈家的养子,名唤霁月,年长她五岁,照着辈份来说,那是她的大哥。
大哥,她这一生却从未将他当大哥来尊敬过。
谁会想到沈家一个卑贱如狗的养子,有朝一日竟能在这大耀国位列三公。
在沈府的那些年,她对霁月有着说不完的傲慢与偏见,她对霁月最常骂的话是——
——狗东西,你再看多看本小姐一眼,本小姐剜了你的狗眼。
——你不要以为本小姐不知道,你觊觎本小姐的美貌多时了,可惜本小姐看不上你。
——你给本小姐跪下来学声狗叫,没准我会考虑赏你一眼。
这一生,她对不起的人很多,霁月是其中一个,也是被她伤得最深的一个,可她连和他说声对不起的勇气都没有。
她向来在这个卑贱的养子面前高高在上惯了,既使他现在是大耀国高不可攀的太尉大人,她依旧没办法和他说声谢谢,谢谢他的相救。
好像他救她,是理所当然一般。
她伤他,也成了吃饭一般,不能改变。
照理说,霁月也是恨极了她。
她还清楚的记得,霁月临走之时他们的对话。
那日她说:本小姐这辈子心里只有韩公子,生是韩公子的人,死是韩公子的鬼,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沈家一个卑贱的养子罢了,还想觊觎本小姐的美貌。
霁月说:你想死就死吧,若哪天再遇着我,不要求我救你,我不会救你的。
她冷冷的想,她这辈子都不可能求这只卑贱的狗,却不曾想到,他竟一语成谶。
沈家没落,她被夕歌带去韩家为奴为婢,再到韩家起兵造反,她才知道,这韩家本是前朝的余孽,隐藏在这广陵郡,竟还做上了官。
她被带着一起逃离广陵郡,去了南夷之地,这期间,三年的时间,就像过了三百年,漫长得让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无法脱离那个鬼地方,却迎来了霁月兵临城下的消息。
霁月带了60万大军直逼而来,韩公子这边节节败退,夕歌便出了个注意,拿她去与霁月交换,兴许霁月看在沈家曾对他有养育之恩的份上,会暂且退兵呢。
夕歌想要她拿去威胁霁月,她觉得这不是笑话吗?
霁月心里一定在冷冷的笑她,笑她又蠢又笨,又恶又毒,有眼无珠,不识好歹,现在就算她跪着求他,他也不会救她了。
所以,她也没打算求他救自己。
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牲,就因为恨她朝歌一人,便不顾沈家的死活,身为大耀国的太尉,他如果想救沈家,会没有机会?
那时两军对垒时,她被绑在战车之上,夕歌说了一堆的废话,对霁月动之以情。
说什么沈家现在就她这一条血脉了,霁月你真的愿意眼睁睁的看着朝歌死吗?
她甚至在喊说霁月我知道你对朝歌是又恨又爱,爱而不得,毕竟她是个又蠢又笨的人,分不出好歹来,现在只要你一句话,她就是你的了。
现在的朝歌不过是一条卑贱的狗,她也不是第一次被送人了。
本以为霁月不会救她,谁曾想他竟真退兵了,把她从夕歌的手里带了回来,又安置在这广陵郡,沈府之内,并派了些护卫、奴婢照顾她。
家还是那个家,可家里早已没有了她的亲人。
物是人非,现在只剩她一个了,难堪的活着。
她怪他没有救沈府,便可着法的继续对他冷嘲热讽,和他说许多阴阳怪气的话,他却也不恼。
后来她也琢磨出了一些道理来。
沈家对霁月有恩,无论她怎样闹腾霁月都不会把她如何。
她琢磨明白了,便又故意不要脸皮的勾搭霁月身边的护卫锦言,让霁月看见。
结果,霁月便把她许给了他的护卫锦言为妻。
之后霁月离开了广陵郡,去了京师,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他这一走,也不过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她仿若觉得又过了三百年,日日难熬,夜夜难眠。
她虽为锦言的妻子,又成了那个出尔反尔的小人,不乐意让锦言碰,锦言也不勉强她,反事由着她。
后来,她又慢慢琢磨出了些道理。
也许是人之将死,许多的事情也就看透了,看明白了。
也许是上天怜悯了她,忽然就开了她的心窍,让她不至于蠢死了。
想通了,她让锦言去给霁月捎个信,让他回来一趟,就说她快死了,想见他最后一面,有些话想当面和他说。
第二天,霁月就真回来了。
现在的霁月真的很风光呀,她所有的傲慢与偏见在他面前无声的瓦解。
他一直是一个顶风光的人,即使在沈家为养子,在她眼里是条卑贱的狗,他也未从失去过他的光芒,就是那种在拥挤的人群中,也可以让你一眼认出并记住的那个人。
在霁月的面前,她强撑着自己的那份卑微不堪的骄傲,百般的折辱他,视他为卑贱的狗,却忽然发现,这一生卑贱如狗的那个人不是霁月,是她自己啊!
“大哥。”这是她第一次尊称他一声大哥,喊得有些吃力,沙哑。
眼睛不觉有些湿润、模糊。
“嗯。”他注视着她应了一声。
声音里似乎多了一份往日所没有的温度。
也许是怜悯她快要死了吧。
“想对你说声对不起,又想对你说声谢谢你。”
一段话说出来,她声音难免有几分哽住。
自从被许给锦言为妻后,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她的身体就垮下去了,说话都显吃力。
“以前的事,不管谁对谁错,我想大哥也都不会想再追究了,你比我有情有义,比沈家的人都有义。”
他慢慢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看着她惨白毫无血色的容颜。
她微微别过脸,不想让他看自己苍白的,要死的难看的脸。
“这些天我也反复琢磨过,也琢磨出许多道理来,确实是我自己蠢,才会落得这般的结局,大哥对沈家做的事情,我也略略的听锦言说了一些,知道大哥也有营救过,但我这个人偏执惯了,一时之间又难以改过来。”
她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让她承认自己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许这话我不该说,也没资格说什么,我就是听闻你至今尚未娶妻,心里略有点担忧,我想着你以后的路还很长很远,不能再耽搁了,你以现在的身份,要找一个合适的的姑娘做妻子也不是难事,你也找个好人家的姑娘好好过日子吧!”
“我还有一个要求,也许这个要求有些过分,我若死了,就把我葬在沈家的祖坟里吧,我还想做沈家的人,想和奶奶、娘亲、姐姐、葬在一处,陪陪她们……”
泪从她的眼角滑落,她这一生对不起的人不仅是霁月,还有姐姐、奶奶、太多,太多……
这一生,她活得太累,太苦了。
自从夕歌母女进府后,她的恶梦就开始了。
所有的亲人,都先她一步离去。
“朝歌,朝歌。”
霁月在唤她吗?
霁月哭了吗?
她甚想回他一声,甚想让他不要哭,沈家对他的恩,他已报完了。
他再也不欠沈家什么了。
第2章 人生又重来一回
“小姐,呜呜呜……”
“小姐,你快醒过来吧,都睡了两个时辰了,可不能再睡了,呜呜呜。”
声音在旁边响起,怎么听着像她那几婢女的哭声哩。
朝歌心里思量着,稍顷,她猛然睁了眼,坐了起来。
“小姐,小姐你可醒了。”
一张张稚嫩的脸庞放大在眼前,本是跪在地上哭哭啼啼的几个奴婢都站了起来,看见自家的小主终于醒了,赶紧抹干了眼泪。
这不是阴曹地府,竟是她的家哩。
熟悉的红柚、红蓉、红芙。
这是常侍候在她身旁的贴身侍女,年纪都比她大上三四岁。
她环顾而望,熟悉的芙蓉帐。
她下床,顾不得穿鞋,地都是用红木地板铺成的,华丽又贵气,光脚走在上面也丝毫不觉得冷。
熟悉的桌椅,是用上好的檀木所制,上面雕刻着不同的花纹。
熟悉的菱花铜镜,一个镜子而已,全是用金边包成的,上面还镶了一圈好看的蓝宝石。
沈家世代从商,最不缺的就是金银珠宝。
这是她过12岁生日的时候,祖母特意送她的。
因为沈家的日子太过奢侈,外面甚至谣传,广陵郡,沈家神,黄金如土铺满地。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小姐你去床上躺一会吧。”
红柚吓坏了,赶紧跟过来喊她。
沈朝歌看着镜子里映了来的人,小小的。
一身粉色裙、身上挂的叮叮当当的的佩饰,头顶上梳的是一对双髻,额前还点了一点红,水灵灵的人儿,不正是那年画上的福娃娃吗?
回头看12岁的自己,可真够幼稚的了,她心里满是嫌弃。
默默的掐了一把嫩得可以挤出水的脸蛋,疼得她龇牙咧嘴。
会有痛感,这不是做梦吗?
“红柚,我怎么在这儿?”
确切的说,她们怎么都在这儿?
早在她死前,她的奴婢也都已死了。
忠于她的人,被夕歌一个个害死。
红柚被她一问,吓得不轻,怕小主不是吓傻了,赶紧解释。
“你响午的时候去了大公子那边,爬上了大公子院外的那棵老树去掏鸟窝,没想到那鸟窝里竟有条蛇,你受了惊吓,从上面摔下来了,幸亏红菱反应快,冲上去垫着了你,虽没摔着小姐,但却受了惊吓,你就晕过去了,直睡了二个时辰的功夫了,六姑娘刚刚又来看过你一回了呢,一直担心得很哩。”
红菱是她的另一奴婢。
六姑娘晚歌,是她同胞的亲姐姐,年长她一岁。
大公子便是霁月,是她大哥。
沈朝歌揉了一下眉心。
确有此事,她记起来了。
她这个人,书念不好,摸鱼打鸟的本事倒是学了不少。
她偷偷摸摸的爬树掏鸟窝,不曾想里面有条小蛇,冲她吐芯子,若非她躲得快,都咬上来了,她这一躲,便从树上摔下来,不仅砸了她的婢女红菱,还连累了大哥霁月受罚,这会功夫霁月恐怕已在祠堂跪着了。
说起这霁月,他本是沈家大房一门所收的养子,由于大伯父大伯母都不在了,沈家孩儿又多,他一个卑贱的养子自然是没有人放在眼里。
也是她又蠢又坏,觉得这霁月卑贱如狗,才敢不知天高地的处处欺凌戏弄。
谁曾想到这霁月竟非池中之物,有朝一日竟权倾朝野,手握百万大兵,成为大耀国的太尉,呼风唤雨,好不威风。
沈朝歌坐了下来,神情恍惚了一会,恍惚间觉得是不是上天又给了她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让她又回到了小时候?
红柚赶紧给她把鞋穿上,带着哭腔:“小姐,你没事吧?你别吓奴婢呀。”
打醒来后她就极为不对劲了,还说糊话,现在又左右打量却不说话,好像不认识这里似的了。
红芙给她温了茶,满脸担忧的让她先喝茶水。
几个奴婢待她都是忠心的,不仁义的一直是她。
她喝了口茶,是碧螺春,她熟悉的味道,她也好久没有喝茶了。
“现在是哪一年哪一月?”
身边的三个婢女面面相觑,快要哭了,红蓉回话。
“小姐,现在是大耀国19年初夏。”
小姐莫不是吓傻了?
大耀国19年,四月的初夏,她从树上掉下来的这一日,照这个时间推断,再过几日,父亲就要迎娶夕歌的母亲了,在这件事情上,她可是功不可没哩。
眼下要紧的是,她要赶紧去和奶奶求个情,把大哥从祠堂里放出来。
想到这霁月,她不由得闭了一下眼,甚是为自己前世作的孽头疼。
她还记得,就在去掏鸟窝前,她带着奴婢去找了霁月,对安静坐在桌案前看书的霁月趾高气昂的说:“你来给我把你树上那个鸟窝捅下来。”
她说得理所当然,他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他向来是一个冷漠之人,从不主动与人亲近。
“我和你说话,听见没有?”
他仿若一个聋子,根本不搭理她。
她面子上难堪,越发想要为难他。
霁月自顾看书,完全当她不存在。
她生气,还发泄似的狠狠的踢了一脚他面前的书案,还骂了他一句:不识好歹的狗东西。
转身走时,又骂骂咧咧,故意骂得很大声,好让霁月听到。
“一个卑贱的养子罢了,有什么好骄傲的,本小姐才不稀罕哩,也不瞧瞧整天吃喝用的是谁家的,整天就知道看书看书,我倒瞧着你是否能看出个状元出来。”
之后她便自己上了树,奴婢拦都拦不住。
树是高了点,凭她的本事,还是爬上去了,可树上忽然冒出来的蛇吓坏了她,便摔下来了,且吓晕过去。
她从树上摔下来,这么大的事情自然是会被祖母知道,她的奴婢前去告了一状,祖母便罚霁月一个不爱护妹妹,见死不救之罪,恼他心肠歹毒,便让他在祠堂里跪着,把经书抄写三遍才能离开。
前世那会,她醒来后又是一番添油加醋,说了霁月诸多的不是,结果这一罚,就让他在祠堂跪了一月之久,她有事没事还专门跑过去好一番奚落。
第3章 要为哥哥求个情
说起这沈家,不仅在广陵郡是有名的首富,在整个大耀国都是数得上来的富。
沈家世代经商,生意遍布大江南北,这泼天的富贵眼红的不要太多。
沈老夫人膝下有三子,并未分家,同住同吃在这沈府。
沈朝歌是三房所生的嫡出二小姐,嫡母三年前世。
她还有一位同母所出的姐姐,沈晚歌。
两姐妹相性相反,朝歌喜动,除了特别臭美,任何跟女孩子搭边的玩意她都不喜欢。
晚歌喜静,明明才年长她一岁,就跟老母亲似的,小年纪已经跟着二伯母学习掌家了。
两姐妹性格有着天差之别,关系并不融洽,在上一世,晚歌死的时候才14岁。
~
沈朝歌这一辈姑娘们多,嫡出男丁单薄,只有两位嫡出公子,整日也是不学无术,挥霍无度。
嫡出兄妹中朝歌排行老七,旁的奴婢都称她七姑娘,自个屋里的奴婢亲热的叫她小姐。
身为女孩儿,论才艺她没有,论吃喝玩乐,斗鸡遛狗,摸鱼打鸟,完全随她爹的性情。
她的日常生活,不是带着奴婢偷摸出府上街闲游,有时候还能去逛青楼。
要么就是府中闹腾,上房揭瓦,只要能做得出来的事,她都能干一遍。
就她这没心没肺的,还甚得祖母欢心也并非没有原因的。
据说祖母儿时也如她这般,所以就格外偏爱她。
但祖母可不似她这般的蠢笨,好坏不分。
沈朝歌在梳理了一下重活一世的事实后,便来到咏春院,祖母那边。
沈家的院宇可不是普通的大了。
院外粉墙环护,绿柳周垂,四面抄手游廊,院中甬路相通,山石点缀。
整个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花园锦族,剔透玲珑。
知道沈朝歌来了,咏春院的奴婢已通报过来。
将近花甲之年的沈老夫人正斜依在太妃榻上,锦衣玉食的生活把她包装得那是一个雍容华贵。
在沈府沉浮了几十年的女人,也早已修出一身狐狸般的本领。
表小姐花颂正帮她轻轻捏拿着腿,舒服得她几乎快要睡去。
在听到朝歌来后,神情便舒缓了,睡意也没了,人也详和了几分。
朝歌一改平日里那身福娃娃的可爱装扮,脑门上的双髻不见了,额上那一点红不见了。
她换了一身的素衣,身上叮当当的玩意不见了,眉眼之间仿若一下子就长成了一个小大人了,仙女下凡的即视感。
她提着裙摆跪下请安,活脱脱的一大家闺秀,倒真是有模有样极了。
再听声音,脆脆的甜甜的,还是她那个宝贝儿。
“朝歌祝奶奶幸福安康,富贵吉祥。”
她还砰砰砰磕了三个头,行了大礼。
她忽然这般正经,老夫人还不大习惯,疑惑着这今天是什么日子呀?
“快到奶奶这里来,让奶奶看一看。”
沈朝歌站了起来,望着朝她伸手的祖母,一脸的慈祥,她心里百感交集。
她也好多年没见到祖母了,几个姑娘中祖母是最疼她了,疼得无法无天,毫无道理。
她快步跑了过去,搂住她亲昵的撒娇:“奶奶你可别生我的气了,我下次再不上树摸鸟了。”说着这话,她反而先哽咽起来。
能再看到活着的奶奶,她是喜极而泣。
前一世,奶奶睁睁睁的看着沈家的没落,身子骨本就不好了,再知道夕歌所为后,被活活气死了,那时候她跪在奶奶的床前,亲眼看着她咽下了气,夕歌则是趾高气昂的走了。
沈老夫人这时摸摸她的脑袋,叹了口气。
她发了多少誓说会改,没过多久照样再犯。
她只能语重心长的教导:“幸亏那蛇无毒不伤人,若是伤着了,你说这可咋办吧?幸亏红菱忠心护主,成了你的肉垫子,若不然,你说咋办?”
众多孙女中,就数朝歌最为活泼,行事无拘无束,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甚至比男儿还顽皮了些,虽说有点不成体统,她就是打心里喜欢得紧,想着等她长成大姑娘了,自然也就不会再去干这些小孩子的把戏了。
女孩子家还能这般肆意快活多久呢,将来离开娘家后便由不着她了。
现在,就由着她了。
旁人都道她偏心,她确实是偏心了些。
这么可爱的姑娘,谁会不喜欢呢,五个手头伸出来还不一样长哩,她偏心咋了。
几个姑娘中,朝歌个性正是她小时候的样子,她有时候也想,朝歌大概也是随了她一些的吧。
没心没肺的,但她可比朝歌聪明多了。
“外祖母,朝歌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您看她不是一点伤没受嘛。”
表小姐花颂柔和的开口。
朝歌也撒娇咐和:“就是就是,朝歌一定会福大命大。”
话虽如此,沈老夫人还是不放心,想来都心有余悸。
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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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开口说话的表小姐,姓贾名花颂,比朝歌大上一岁。
花颂为人温柔乖巧,有些才艺。
她自幼丧母,今年又丧父,沈老夫人顾念自己的女儿,过年的时候便把花颂接到膝下,打算在广陵郡给她寻一门好亲事。
朝歌看了一眼在祖母跟前伺候的花颂,她惯于会讨好祖母。
祖母定然也不会想到,这看似良善乖巧的花颂会怂恿着她去掏鸟窝。
午后假意与她相遇,悄悄咐耳和她说:“朝歌,我发现一个好玩的,大公子院外的老枊树上有个鸟窝,我谁也没有告诉,只告诉了你一个人哦,你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
于是她带着自己的奴婢上树抓鸟了。
在夕歌进府之后,花颂又暗中与夕歌交好,联手把她哄得团团转。
祖母本是不同意父亲娶一个外室进府为妻的,那外室是青楼出身,上不了台面。
她却因为受了花颂的煽动,劝说祖母同意父亲娶外室,祖母才勉强同意暂时为妾。
下月那外室就要正式进门了,她那便宜爹一高兴,现在更是三天两头的往外跑,压根就忘记这府里他还有两个亲生女儿了。
在外室进府后,她又受花颂的哄骗,觉得祖母太过偏心,恶待了夕歌母女,心肠不好哩,便一心投向了夕歌母女的怀抱。
后来,花颂嫁给了都尉大人长子为续弦,虽是续,但那是正妻,以她的身份也是高攀了。
怕她在婆家会受委屈,祖母送了她十里红妆,嫁过去之后她也争气,一胎生俩,位置越发稳固了,春风得意起来,但沈府家破人亡的时候,她面也不曾露过。
夕歌想要的更多了,夺了她的姻缘,嫁给了太守之子为妻,最终连整个沈府所有公子姑娘的性命都一块赔进去。
至于她,却是落得一个名声狼藉,为奴为婢。
那些年沈家发生了太多的变故,这中间少不了花颂的帮忙。
她看着花颂,这个眉眼之间都是温情的姑娘,看起来善解人意,竟有此等心机,心肠如此狠毒。
她住到沈家来,沈家的人并没有苛待她半分,因为她是祖母唯一的外孙女,对她多加关照,宠爱有加,她朝歌也并没有欺凌过她,反而处处拿好吃好玩的送于她。
朝歌看着她,目光有几分的冷淡,这忽然令花颂有几分不自在,不知道是几个意思,又见她抿唇,移开目光,拿帕子试了眼角的泪,说:“奶奶,我还有一事相求。”
安静下来的朝歌,竟有几分小女儿家的娇弱姿态。
“哦?”这才刚醒来便有事求她,沈老夫人倒是有几分的疑惑了。
有什么事情让她求的。
沈朝歌拽着她的衣角轻声请求:“今日一事,全是我的错,朝歌已知错了,这事从头到尾都与大哥无关的,也并非是大哥见死不救,实在是距离太远,大哥也来不及救我,奶奶,你就不要罚大哥了吧。”
“……”天开了,这丫头竟为那人求起情来了。
沈老夫人伸手摸她的脑袋,怕不是吓傻了吧?
朝歌伸手握住祖母的双手恳求:“奶奶,我知道你素来是疼爱朝歌的,但这事确实不怪大哥,奶奶要是罚他,我心里过意不去。”
“你就是根耳子软,是不是三姑娘让你来求情来的?”
沈朝歌拼命摇头:“不是不是。”
“那是为何忽然想起为他求情来着?”
老夫人向来不待见霁月,那小子寄人篱下,从不主动来讨好她老人家开心。
她也知道朝歌与他相处不融洽。
朝歌心里早就准备好了应付的说辞。
“从树上摔下来后,昏睡的那两个时辰,魂游向外的那些时刻,眼前忽然出现一行字,上面写着莫欺少年穷,我忽然就醍醐灌顶了。”
花颂满心疑惑。
沈老夫人看她一会,这丫头平日里闹归闹,正经起来还挺能唬人的。
莫欺少年穷,这是在告诉老夫人霁月将来一定会出息。
“去把大公子叫过来。”沈老夫人吩咐了一声,旁边的奴婢立刻去了。
朝歌端了茶,自己也抿了一口。
三姑娘暮词是大房一门所生,14岁了。
大房嫡出共有二子一女,霁月是养子,17岁了。
次子是扶辰,15岁了,是府里的二公子。
她隐隐有听说,当年大伯出门是去做皇商生意的。
他带着霁月回来的时候,那是一身的血,说这孩子的父母都让山贼给杀死了,怕是吓坏了,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时候霁月也只有七岁,许是受了刺激,刚开始有半年的时间他都不怎么说话,虽然后来他的话也不多。
大伯没熬过三天就死了,只留下话让大伯母好好照顾这个孩子。
大伯父还给他起名霁月,上了祖谱哩,照着年纪,霁月便是沈家的大公子了。
大伯母夫妻向来恩爱,随着大伯父去世,她郁郁寡欢,没过两年就抑郁而终了。
私下里,府里的人把霁月视为不详之兆,悄悄谈论他是个来历不明的不详之人。
他一出现就害死了大伯父,大伯母也相继而终。
沈府没有人喜欢他,就连二公子扶辰都分外恨他的,不与他好好说话,倒是三姑娘暮词心善,见大家都不与大哥往来,讨厌他,反而时常拂照他,也正因为这份关照以及大伯父的恩情,在沈府没落之前,暮词就被接走了。
沈家当年的祸患,她算是逃过了。
第4章 无法否认她的美
等霁月前来的功夫,朝歌依坐在祖母的身旁,把玩着她的手左右看了看,夸赞:“奶奶,你的手可真好看哩。”
夸女人年轻总归是错不了,祖母果然被她逗得眉开颜笑。
这张小嘴就是会讨巧。
沈家由于世代从商,从来都不缺钱,沈老夫人这一辈子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素来爱美,喜欢打扮,加上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双手也保养得极好。
算起来,沈老夫人现在也是快六十的人了,虽然脸上已有了岁月留下的痕迹,比起同龄人,她不知道要显年轻多少呢,两人坐在一起,说是她的母亲都不为过呢。
有奴婢端了燕窝进来,花颂便接了婢女送来的燕窝。
这朝歌一天到晚就会胡说八道,偏偏外祖母还宝贝得跟个什么似的,就信她说的了。
朝歌瞧她端了燕窝低眉顺眼的走进来,便漫不经心的说:“表姐,这些事都是婢女做的,你万不可把自己当作婢女来做这些事,仿若祖母苛待了你似的。”
她素来喜欢在祖母面前讨好,明明该是奴婢做的活,她也要插上一手,显得她有多勤快似的。
沈老夫人心里一愣,也就咐和:“朝歌说得是,花颂你且不要再忙,也坐会吧。”
本来还觉得花颂有颗七巧玲珑心,人又勤奋好学。
现在也不由暗想,到底是小门小户养大的姑娘,在高门公子小姐面前,她行为举止总是有几分怯懦自卑,为了力求表现得更好一些,总要抢着做这些下人才干的活,看似孝顺乖巧,总归有些小家子气了。
花颂心里也是一噎,她往日也这样子,也没见朝歌说个一二,外祖母还常夸她懂事。
今个这都是怎么了?
莫非因为自己被吓着了,反而记恨上她了?
“孝顺外祖母是我应该做的事情,母亲生前常说,外祖母膝下就她一个女儿,她又嫁得远,想孝顺外祖母都没有机会,让我将来长大了,得了机会一定要孝顺外祖母的。”
她言词之间多有恭敬,声音柔和。
这话勾起了沈老夫人的伤心事,她惟一的女儿远嫁又早逝,留下这一个女儿,真是命苦啊!
花颂规矩的坐在太妃榻前的椅内垂眸,我见犹怜。
她是个乖巧内敛的姑娘,万做不出来朝歌这等作派,有事没事往沈老夫人怀里依,若是坐在椅子上,她甚至还能坐到沈老夫人腿上去哩。
沈老夫人孙女众多,就朝歌最得老夫人的心,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一点了。
朝歌瞥她一眼,她一摆出这等表情奶奶便就心疼了。
没给祖母心疼的机会,朝歌已乖巧又体贴的说:“奶奶您别伤心,我以后也天天孝顺您。”
她拿了桌上的燕窝。
沈家就是有钱,家里燕窝不断,也不是因为燕窝有多好喝,或者有多爱喝,就是因为它可以养颜。
朝歌轻轻一吹,像哄孩子似的:“不烫了,奶奶您喝,您张嘴,我喂您喝,乖啦。”
还要亲自喂她哩,当她小孩子呢,沈老夫人被哄得高兴。
谁不喜欢被人宝贝着哩,哪个不是朵娇滴滴的花哩。
几个姑娘中就数朝歌这张小嘴能说会道,她虽然闹腾,但会哄人。
听她说话都是一种乐趣。
花颂暗暗拧眉,之后又微微一笑。
她来沈府三月有余了,日夜在床前伺候,晨昏定省没断过,也没见外祖母有这般眉开眼笑。
至于朝歌,天天睡觉到日上三杆,整日鬼混,现在装模作样的孝顺她一下,她便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沈霁月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祖慈孙孝的场面。
他行了一礼,唤了一声‘祖母’,便再没有二话,他素来寡言少语。
一看霁月进来了,朝歌端碗的手默默放了下来,端详了他一眼。
霁月穿了一身墨蓝的衣裳,衬得他肤色越发的白皙,但绝不女气。
少年的他已经长得很高了,往那一站就像院里的白杨树,又挺又直,身上仿若蕴含着巨大的力量。
因为他是养子,她便不怕他,胆敢处处招惹他。
也是她无知无畏,又蠢又坏了。
前一世,第一次在他面前吃过闭门羹后,她觉面子扫了地,便越发的轻贱他。
她总觉得一个卑贱的养子就应该对自己惟命是从,像花颂夕歌那般巴结着她,哄着她。
偏他高傲得很哩,自己主动和他说话,他一个养子不是应该感激吗?他居然都不理人哩。
她喜欢处处讨好自己的人。
暗骂自己一句蠢后,沈朝歌默默摸了一下自己秀气的鼻子。
沈老夫人这时也轻咳了一声,说:“霁月呀,我都听朝歌说了,今天这事也怨不得你,这丫头心眼实诚,还为你求情哩,罚你跪祠堂抄经书一事,就作罢了。”
心眼实诚。
为他求情,这又蠢又坏的姑娘倒真让人开了眼界。
他那是不是应该感恩戴德了,说声谢谢了。
霁月便又行了一礼:“祖母仁爱,谢谢祖母,若无它事,我就告退了。”
沈老夫人摆摆手,既然他不愿意在这儿多留,便让他走了,只是又和朝歌语重心长的交待:“瞧见没有,你就算为他求了情,他还不一定领情哩,听奶奶的,以后少去招惹他。”
到底是阅历无数的人了,纵然霁月不常来她膝前,她也看得出来,这人可不是什么会任由人欺负的主。
朝歌连忙拽着祖母的衣袖继续为霁月说尽好话:“奶奶,据我观察了这么久来看,大哥虽是话少了些,其实人挺好哩,他只是不像有些人那般势力,见了权贵便摇尾乞怜,大哥这般性情不正是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吗?朝歌倒觉得挺难能可贵,人就是要有傲骨才好哩。”
总强过夕歌、花颂这等笑里藏刀。
经历了前一世,她到底是想通了许多的事情。
花颂顿感脸上有些火辣。
摇尾乞怜,莫名觉得是在说自己般。
沈老夫人便点着她的脑袋嗔:“说他不好的是你,说他好的也是你。”
是啊,她可是没少在奶奶面前说霁月坏话。
现在也只能厚着脸皮摇着祖母的手继续撒娇:“谁还没个年少荒唐的时候嘛。”
总是她有理,但老太太就是喜欢她这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也就便不再说霁月什么了。
哄好了老太太,朝歌也就告了辞,撒腿去追霁月。
沈老夫人眸目慢慢淡了下来,内心莫名有几分的不安。
这丫头今个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衣着打扮都不一样了。
她的朝歌好像忽然就长大了,懂事了。
花颂轻声细语:“世人都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有些人是就喜欢以怨报德,外祖母且莫为这等人劳神,不值当的。”
这是在说霁月恩将仇报了。
~
出了老太太的院宇,朝歌便把身边的奴婢都打发回去了。
她现在要去找霁月,无人之时才好说话。
趁着一切还来得及,她总得道个谦。
早点修复一下与霁月的关系,也不至和前世那般,一看见他就红了眼,虽然究其根源是她自己造成的。
霁月为人冷淡,他又是一个卑贱的养子,她主动找他说话的时候他却爱搭不理,这便就激动了她的小姐脾气,令她觉得脸上无光。
他让她没面子,她便不给他好日子。
事到如今,她现在也能理解霁月为何待人冷淡了。
父母双亡,一个不受人待见的养子。
若换作她,也无法热情起来吧。
她也做不来像条可怜的小狗般讨好,何况霁月有那个实力不用讨好任何人。
~
傍晚时分,天色渐晚,家仆也都各回各处,沈府院中的青石路上几乎不见行人。
两个身影一高一矮,一大一小,一前一后。
朝歌一路奔跑了,总算追上霁月了。
大房住沈府的最东边,霁月则住在最东边的东边,一角一落。
路过一池清水,可通过水中的石头而过,过去后便是行云院。
霁月就住在行云院,兄弟姐妹中就数他住的院宇最小最破。
路边长满了杂草,也没有人过来打理。
站在石头的尽头,他猛然停了脚步。
她一路追着他跟到此处,还默不作声。
在老夫人面前为他求情,不知又是为哪般。
这人向来翻脸比翻书快。
对于这些水面上的石头路,她显然是常走的,没有半分的胆怯。
一看他在那头停住了,朝歌便冲他唤了一声:“大哥,我有话和你说的。”
大哥,这个称呼倒是头一次听她唤。
同样的叫法,从她的嘴里唤出来,又娇又甜。
在沈家,他虽为大哥,倒也没有人把他当大哥尊敬过。
也极少有人叫他大哥,也不知她又想耍什么花招。
抬脚,他踢了一下脚底的小石头,那小石头便向朝歌脚底下蹦哒了去。
她正走得四平八稳,完全没留意到脚下有小石头过来,猛然感觉脚下踩了一物,身形一时之间没有稳住,一晃,整个人摔水里去了。
朝歌是个识水性的,立刻浮出水面,没有丝毫的气恼或惊慌,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扒拉着石头喊:“大哥,你拉我一把呗。”
霁月站着未动。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莫名其妙的脱胎换骨。
虽然是个惹人烦的姑娘,但无法否认她的美。
第5章 燕窝带给大哥吃
“大哥,我腿抽筋了。”
她小脸皱作一团,生动又形象,好像真抽筋了。
霁月依旧未动,冷漠的看着她。
小小年纪,既奸又诈,还蛮不讲理。
她打了个喷嚏,一脸可怜:“大哥,这水很冷的。”
他不是个怜香惜玉之人。
她又打了个喷嚏。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冷漠的开了口。
声音一如他的人那般冷淡清凉,却好听极了。
“我想和大哥聊聊天。”
她声音甜脆。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
忽然要缓和关系,确实有点难为情,这得需要多大的脸皮和勇气哩。
毕竟二个时辰之前刚破口大骂过霁月。
好在她是重活一世的人了,许多事情也看明白了。
这种时候,面子不重要了。
“和一个卑贱的养子有什么好聊的。”
他薄唇轻启,冷淡回应。
显然还记恨着她之前的话哩。
朝歌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她怎么会如此轻贱霁月呢。
就因为他太有骨气,心高气傲,不肯巴结她,她便轻贱他那么多年。
她微微闭了一下眼,再抬头看他时脸上都是讨好之意:“大哥玉树临风、绝世无双、铮铮铁骨……”她绞尽脑汁想说些漂亮的诗句,奈何平日书读太少,也仅能搜刮这几句话来。
他挑着好看的眉眼冷淡的看着她。
在祖母面前为他求情,现在落水不喊救命,这事出反常必有妖了。
~
朝歌在水里耗不起。
她吃力的往上爬,初夏的天气真的还不暧和,这水是冷的。
果然,会摸鱼打鸟的姑娘就是不一样,她自个爬上来了。
阿嚏……
水是真冷,她也是真冷。
霁月依旧站在那头看着她,一动不动。
“大哥,我先回去换身衣裳,晚点再来找你哦。”
她也不生气了,也不骂人了,从水里爬上来,就这么走了。
他微微拧眉,抿唇。
怀疑她是不是因为之前上树摸鸟,反而摸了条蛇,直接吓傻了。
或者是又有别的诡计?
~
不远处,有位姑娘走了过来,走到霁月面前。
“这种人才是咱沈家最大的扫把星,她自个从树上摔下来,都要赖到你头上,害你去领罚,这等不讲理的人,大哥你以后离她要多远就有多远。”
这是三姑娘暮词。
她很恼怒朝歌,总是变着法的欺负霁月,这是欺她大房无爹无娘,无人撑腰哩。
明明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姑娘,与小她两岁的朝歌相比,她无论是气质还是身体,各方面都显得分外成熟。
父母去世得早,无人娇惯,在沈家这么一个大院生活,又如何不成熟,不成长呢。
虽然说在沈府她可以衣食无忧,但老夫人膝下孙儿众多,她又不是最出众的,就无法吸引老夫人过分的关注。
十个指头伸出来还不一样长哩,也无怪乎长辈偏心。
霁月便目不斜视的走了,走向最东边的那个破旧的行云院。
名义上他是沈家长子,且上了祖谱,私下里大家都知道他是沈家养子,并非沈家嫡亲血脉。
二公子扶辰一身煞气的过来,黑着脸走到暮词身后,训她:“你老搭理他干嘛?你忘记咱爹是怎么被他害死的了?就该把这两个扫把星关一块,互相祸害。”
“……”暮词咬唇。
话虽如此,大哥这个人她讨厌不起来。
何况,她寻思着这事也怨不得大哥呀。
~
私下里被扶辰称为扫把星的沈朝歌一声不响的回去洗了个热水澡,又喝了用红糖熬制的姜汤水,用以祛寒。
多亏她平日里上窜下跳惯了,身体结实,虽然落水了,倒也无恙。
红菱知道她落水了,已从床上爬过来看她,一边给浴桶加热水,一边心疼的说:“小姐您下次再去哪儿,一定要带上奴婢,虽然奴婢也不中用,兴许还能背你回来呢。”
朝歌知道她忠心,她的奴婢都是忠心的,不义反是她这个主子。
前一世,她对不起的人太多了。
前一世,她的几个奴婢不待见夕歌,夕歌便怂恿着她先把红菱嫁出去了,嫁给了她老家的一个表哥,结果嫁过去没多久,红菱就死了,说是投井死的。
想起自己干的这些混蛋事,她的心都是疼的。
这一世,就让她要好好守护着这个家,守护着她的亲人,还有对她忠心的奴婢。
朝歌伸手去捏了一下她的脸蛋问:“你现在怎么样?身上还疼不疼了?”
“不疼了,奴婢不疼了。”
被主子一关爱,不但不疼了,还更开心了。
见她开心,朝歌也跟着开心了。
她的丫头都还在,沈家也还在,霁月也在。
所有的人都还在,一切还可以再重来。
既然大家都还在,夕歌也会在。
她倒是很期待再见到夕歌的日子。
她看起来心情不错,也不提落水之事,身边的奴婢也就不把她落水一事放在心上了,毕竟也都没有看见是怎么一回事,只当那真的就是一个意外。
等到洗漱完,奴婢伺候着把她的头发擦干。
她换了身浅蓝衣裙,长发垂肩,用一根蓝绸束好,金簪绾起。
手腕上她挑了个玉戴,玉养人。
白皙的颈项上也戴了块同款的蓝宝石玉坠,透过烛光,闪闪发光。
随意换了个发型,换了件衣裳,活脱脱的变了个人。
她不再是那个扎着双髻活像福娃的小孩子,她再也不是12岁的她了。
“小姐真美。”给她绾妆的红柚忍不住夸赞。
朝歌便站起来在镜前转了一圈,便嘴角噙了笑。
她很久没留意过自己的美貌了,也很久没穿过这些绫罗绸缎了。
前一世,家破人亡的那些年,她为奴为婢,吃的是粗茶淡饭,干的是烧水劈柴的粗活,甚至要站在夕歌的房外去守夜,听他们在房里颠鸾倒凤的声响。
红蓉走过来轻声唤她,让她喝燕窝。
沈家的女人就爱喝燕窝,因为燕窝美颜。
“这窝燕我不喝了,准备一下,一会送给大哥,再拿些好吃的点心水果茶,一并带给大哥。”
“……小姐,这么好的东西干嘛要送给别人喝呀。”红蓉都要惊掉下巴了。
小姐不是向来不喜欢大公子的吗?
朝歌莞尔:“大哥是自家人,快去办吧。”
红蓉满心疑惑,大公子几时成了自家人了?
小姐发话了,还是得赶紧去办这事。
等她办完这事,朝歌唤上红菱红柚,拿起打点好的食物,主仆三人一块出门了。
外面月儿已高高挂起,她不由得仰了仰头。
她有好久没有好好赏月了。
遥望夜空,她顿觉有些心旷神怡。
可惜她不会吟诗作对,她向来不喜欢读书,这些东西她都视为麻烦。
现在看月亮也只能说句:今晚月亮真美呀。
“小姐,你注意点脚下。”红菱提醒她不要抬头,小心看路。
这大晚上的,也不知道她为啥非要亲自给大公子送吃的,还把她的燕窝送给了大公子。
小姐的心思突然让人有点琢磨不透。
~
第6章 兄友妹恭好不好
一轮弥漫着冷清光辉的玉石,游走在夜幕之中,普照万物。
行云院中的烛火还亮着。
洗漱过后的少年盘膝坐在书桌前,墨黑长发随着他一袭蓝袍散开,烛火映在他的脸庞上,无与伦比的美。
他静静的翻阅着手中的书,时尔会在书上作些记号,批阅。
“大哥,大哥我给你送好吃的来了。”
人还未到,声已入耳。
清脆又甜美,就像她身上时常发出来的银铃铛,悦耳。
她今天当真如换了个人儿般,从里到外都变了。
他还坐着看书,她从身边的奴婢手中接过食盒,又让自己的奴婢退了下去后,这才拿着食盒走到他面前来跪坐下来。
“大哥,你尝尝看,好不好吃?若是你觉得不可口,我再换。”
她把带来的燕窝,点心都拿了出来,摆在他面前。
还有茶,她特意给他带了自己常喝的碧螺春。
他目光清凉,冷漠的扫在她脸上。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她一直都是一个漂亮的可人儿。
又漂亮又恶毒还又蠢笨,上天还真是不偏待人。
他微微移开目光,声音冷淡:“你想干什么?”
她讪讪的说:“大哥,兄友妹恭不好吗?”
兄友妹恭,可真是个不好听的笑话。
她忽然伸手,一把握住了他的双手,满脸忏悔:“大哥我错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你就原谅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捉弄你,再也不欺负你了。”
说得那是一个情真意切,好似下一刻就能哭出来。
他试图挣开自己的手,她抓得越发的紧了,又信誓旦旦的说:“以后在这个家里,我护着你,你就是咱们沈家的老大,你横着走都可以的。”
那小手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成的,竟是又嫩又滑又柔软,被她一碰,周身像让人点了一把火。
她究竟知不知道男女六岁不同席,七岁不同堂。
他冷言冷语讽刺一句:“从树上摔下来,反把你脑子摔糊了?”
她一脸追悔莫及,连连点头,又摇头。
“实不相瞒,那一摔之后,我昏睡了两个时辰,魂游向外,遇到一高人指点,醒来之后我便醍醐灌顶,想到这么多年来一直没大没小,轻慢了长兄,追悔莫及,还请大哥接受我真情实意的道谦,我一定痛改前非。”
重新做人,重新开始。
他薄唇轻启,冷意减了几分:“先把手放开。”
她慢慢松了手,忽然有几分好奇:“大哥,你手上长茧了哩,我明天给你带些护手膏,你涂一涂吧,你看你手还是挺好看哩,一定要好好保养。”
霁月真的长了一双好手,茧都掩饰不住的美。
一如他的脸,即使是处在这一方角落,是沈家的养子,也遮不住他的光芒万丈。
她一直都知道霁月是一个长得极好的人,整个广陵郡没比他更好的。
他虽生得极为俊美,学问也好,由于是养子的身份,终究是得不到家人的关爱,日常无人问津,除了逢年过节,他也鲜少主动出现在人前。
还记得当年她和霁月结下梁子,是在她七八岁那些年。
过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来给祖母问安,霁月也过来了。
她被他身上的光芒吸引,觉得大哥长得可真好看,沈府中无论是姑娘还是公子,都不及大哥好看。
那时的霁月也正处于舞勺之年。
她便主动和他说话,可他却冷淡得很哩,一下子就伤了她的面子,这面子一伤,就是一辈子。
就是她那一辈子很短。
现在霁月都17岁了,家人至今还未曾与他说亲。
人家像他这般年纪,亲事已早早定下了。
当然,未来权倾朝野的太尉大人,可不是这广陵郡内的女子能够高攀得上的。
他本非池中之物,是她有眼无珠了。
她面带微笑,如同一个老母亲,盯着自己英俊的儿子,幻想着他的锦绣前程。
“……”
霁月拧眉,被她以这样诡异的表情盯在身上,非常不适。
她又笑眯眯的拿起燕窝。
“大哥,趁热喝。”
他未动。
“你放心,没毒的。”她拿起勺子喝了一小口,证明是干净的。
“出去吧。”冷淡没有减少一分。
“那我明天再来看你哦,你还想吃什么?我明天带给你。”
“出去。”她现在的乖巧讨好的样子让他周身不适。
她也没指望只送一碗燕窝就能打动霁月的心,毕竟是被自己欺凌了好多年的人。
朝歌站了起来,走了。
霁月垂眸,看着桌上摆着的食物,他打了个响指,吩咐:“把东西都撤了。”
“是。”暗中的锦言走了出来,端起燕窝。
“慢着。”他忽然又阻止,锦言疑惑:“公子?”
“下去吧。”
“……”锦言应了声,疑惑的隐去。
七姑娘今个已经够诡异的了,送这么多吃的过来,还主动示好。
没想到公子更诡异,竟还真吃开了。
燕窝已微凉,他端起,拿起勺子轻轻尝了一口。
且看看吧,她还能折腾个花出来?
一个小丫头骗子,他也没放在眼里。
掉在那么冷的水里,他见死不救,她既不去告状也不哇哇哭,反而又过来示好了。
看她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似的,莫名有种见了鬼的感觉。
~
夜色微凉,天上那轮圆盘依旧高高悬起。
她走它也走,她停它也停。
在观云阁之外,朝歌顿足。
这是六姐姐晚歌的院宇。
沈府家大业大,日常生活极为奢侈。
每位小姐到了10岁以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院宇。
她信步走了过去,让奴婢通报一声。
前一世,她与晚歌的关系并不融洽。
确切的说,除了夕歌、花颂外,她与旁的姐妹关系都不融洽。
晚歌是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她温和柔顺,婉约有度,由于母亲去世得早,这个明明才只大她一岁的姐姐,却像个老母亲一样凡事为她亲力亲为,但却是吃力不讨好,分外惹她嫌弃。
夕歌进府之后,她处处针对夕歌,这也让她这个做妹妹的分外恼火,不肯与她亲近。
晚歌的针锋相对挡了那对母女的路,这母女俩一合计,便上演了一出戏码,制造了一出家里长工与晚歌私通的假象,本来晚歌幼时便有定下一门不错的亲事的,两家门户相当,那边一听说便立刻急着退了婚,这事闹得那是一个满城风雨。
晚歌羞愤之余,竟是一袭白绫自缢了。
真相是,并非晚歌想要自缢,晚歌向来是一个有主意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自缢。
她是被夕歌母女设计成自缢的假象,被这对母女杀死的。
晚歌死的时候,14岁。
这一切的真相,若非后来夕歌亲口所言,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晚歌竟是她杀。
她把这一桩桩人命当成她炫耀的资本。
~
知道她过来了,倚在桌前看书的晚歌示意她坐下。
之前朝歌的婢女已过来通报了,说她已醒了过来,先去给老夫人问安了。
她无恙,她这个当姐姐的也就放心了。
朝歌在她面前跪坐下来,目光落在她脸上,慢慢压下心里的情绪。
再次看见晚歌,有激动,有难过,也有痛苦。
是她没有保护好晚歌,是她引狼入室,赔上了沈家的所有。
“怎么了?”被她默默的盯着,晚歌有些疑惑。
她今天过分安静了,朝歌不是能静下来的人。
朝歌眉眼间忽然染上笑,她说:“六姐姐你可真美,美得像幅画,不,像天上的月亮。”
她不爱读书,无法用诗歌来形容她。
“……”晚歌表情没多大变动。
她是一个喜怒不于形色的姑娘,不像她大大咧咧,什么都搁在脸上。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从她嘴里听出赞美她的话。
她立刻跟个老夫子一样耐心教导:“这就是不读书的坏处,如果你多读点书,你就可以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她嘀咕:“咱们不是北方人吧?”
“……”无语。
“六姐姐你要是和大哥聊一聊,一准有许多说不完的话题。”
毕竟都是读书人,也都爱读书。
忽然提了大哥,晚歌疑惑,她不是不喜欢大哥的吗?
“霁月?你还是少去惹他吧,他可不是你能欺负的。”晚歌如老母亲般语重心长。
那个人虽是养子,她却看得出来,可不是好惹的。
朝歌辩解:“没有,我没惹他。”
她见晚歌的书案很漂亮,十方宝砚,各色的笔筒,应有尽有,便拿了宝砚看了看。
好像霁月的书案很简单哩。
霁月那么喜欢读书,就投其所好,送他些宝砚吧。
“姐姐,这个宝砚挺漂亮的,很贵的吧。”
沈家就没有便宜的东西。
晚歌见她对宝砚爱不释手,心下欢喜,只当她是突然想读书写字了,便趁热打铁。
“这些宝砚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那我先把这个拿走了。”
明天暂且先送与霁月用用,等她出门了,再送他更好的。
“这些书,你也拿去看看,不懂就来问我。”
“好。”她照单全收了。
前一世晚歌就会她的读书操碎了心,死都没看到她的转变,反而与她这个姐姐越发的疏远。
她自缢,她也仅是难过了一段时间,因为有夕歌、花颂的陪伴,她渐渐把这个过世的姐姐遗忘了。
同是一母所生,两个人的区别怎么就那么大哩。
她不能再让晚歌为她操这么多心了。
这一世,就让她来为晚歌操一回心吧。
第7章 长兄如父孝敬您
人生重活一回的第一天。
到了晚上,朝歌有些睡不着了,便坐在了她那个简洁的书桌前想事情。
桌上的几本书,还是晚歌之前送与她的。
人家十二三岁的年纪,要么忙着谈婚论嫁,忙于算计,忙着读书,她就跟猪油蒙了心一般,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谁跟她玩,她跟谁好,谁夸她好,谁是她朋友。
她单手支着自己的小下巴,琢磨了一会后,翻开手中的书。
女诫。
这书看起来就有点无趣了,她随手翻了本诗经来瞧。
即使是重活一世,沈朝歌能识的字并不多,一首诗看下来,许多字和她互不认识,她索性把不认识的字拿笔圈了起来,打算明个给霁月送宝砚时顺便问一问他。
霁月那么喜欢学习,一定没有什么是可以难倒他哩。
借着请教他学问的机会,两人也可以修复一下破裂的关系。
等把这些诗都会背了,她也可以出口成诗哩。
渐渐有了困意,读书果然可以催眠呢。
次日。
着了一身素白衣裙的朝歌带着奴婢出了门。
园里的丁香花开得正浓,有白的有紫的,香气袭人。
她弯腰摘了一把丁香花,插在了她准备好的花瓶里。
霁月的书桌上空荡荡的,大抵是年纪还小,不知如何装饰,她倒是愿意帮他装饰一下他的书桌。
嗯,这丁香花真的好香哩。
重生第二天的沈朝歌心情不错,斗志满满,走路带风。
今个连风都觉得特别的清爽宜人哩,吸一口空气,心旷神怡。
所有的花都神采飞扬,多姿多采,闻一口花香,无比舒畅,令人陶醉。
飞过的雁拉了一泡屎,正好滴落在她面前,她都觉得可爱有趣多了哩,刚好给花园施施肥。
远远的,坐在书案前的霁月便已听见入门的脚步声。
他院中的门向来是敞开的,无人看守。
一年四季,除了沈朝歌有事没事往这边溜哒,来找他个麻烦,平日里也不会有人过来。
一路行至此处,距离并不近,女孩脸蛋染上了绯色的红晕。
肤若凝脂、朱唇樱红,她若不说话便是一位极美的仙女。
她捧着丁香花而来,笑眯眯的唤他:“大哥,我来时刚采的花,送你的,你闻一闻,可香了。”
她把花凑了过来,满脸天真可爱。
他身形微微后倾,才避免被她用花戳到脸上来。
“就搁这儿了,你一边读书,一边闻着花香,心情就会好很多哩。”
她自作主张的把花瓶摆放在一角,见他好像没有什么异议,便又打了个响指,身后的婢女把宝砚和她带的书以及食盒都送了过来。
东西都放下后,朝歌摆了摆手,她的婢女也就都退下了。
“大哥,知道你爱读书,这宝砚送给你了。”
他看着她。
她的行为举止太过匪夷所思。
她知道他会心有疑惑,可该解释的她已经解释了。
“大哥,燕窝还热着哩,你趁热喝吧。”
她把食盒打开,取出燕窝,点心,乖巧的送到他面前。
他挑着眉冷呵一声,问:“沈朝歌,你这是在讨好我吗?”
沈朝歌猛点头。
“讨好一个卑贱的养子,不怕失了你嫡出小姐的尊贵身份?”
沈朝歌一把又抓住了他的双手,紧紧握住,一脸痛悔:“大哥,我已经真心悔过了,你就原谅了吧,咱旧事不要重提了好不好?”
“……”他好像不是一个不记仇的人。
她又情真意切:“你既是大伯收的养子,且上了祖谱,就是我大哥,就是我亲哥了,长兄如父,从今以后,我会把你当作我父亲一样好好孝敬你的。”
“……当你父亲孝敬我?”
本是好事,可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呢。
沈朝歌坚定的握着他的手点头:“从今以后,谁若骂你就是骂我爹,我一定会护你到老。”
“我谢谢你了七姑娘。”他欲抽回自己的手。
“不要那么见外,叫我朝歌,或者七妹妹也好。”她依旧紧握着他的手不放。
都说女子十有九寒,她的手总是格外温暖。
“那就叫句爹听听吧。”
她一脸为难,怎么会如此刁钻哩,她可叫不出口。
“那就磕三个头吧,证明你的孝心。”
她手不觉然松开了。
“不是长兄如父吗?这很让人为难吗?”
他一脸的讥讽,仿若在嘲笑她的虚情假意。
“不为难,一点不为难。”她立刻站了起来。
“大哥,磕了这个头,咱们之前的恩怨就一笔勾销了,从今以后你就真是我长兄了。”
他点头。
就看这位心高气傲又蠢又笨又坏的七姑娘会不会真的磕这个头。
朝歌也就不再犹豫的跪了下来。
磕个头而已,这有什么难的呢。
她这是放长线,钩大鱼。
她以标准的姿态磕了三个头。
霁月看着她,眸色微动。
再抬头时,她面无异样的跪坐到他面前,拿起桌前的燕窝。
“大哥,趁把燕窝喝了吧。”
“不是长兄如父吗?那就伺候长兄喝吧。”他稍微调整了个姿态,跟大爷似的要等着她喂。
这是故意刁难她哩。
喂他喝口燕窝,这是什么难事吗?
朝歌端起来,摸了一下碗,应该不烫了。
她端了碗走过去,离他近一些,准备喂他喝燕窝。
他倒是真的一点不客气,由着她喂了几口,听她讨好的说:“大哥,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送燕窝。”
“好。”
喝过几口后,他说:“不喝了,剩下的你喝吧。”
朝歌望了望还剩下的小半碗燕窝,放在了桌边:“我来时已吃饱了。”
她才不要喝人剩下的。
霁月便伸手端了那半碗燕窝,拿了勺子说:“张嘴。”
“……”他的勺子已送到嘴边了。
她闭着嘴不敢张开,这勺子可是霁月用过的,她才不要用男人的东西。
很脏的哩。
虽然前一世也吃过更脏东西,夕歌故意让下面的人给她吃不干净的食物,但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谁还要再回到过去。
霁月冷呵一声,虚伪的丫头骗子。
他把碗放在桌上了,问她:“嫌弃?这就是你的孝敬?”
“……”朝歌有些纠结。
“既然没有诚意,就滚吧。”
他还发起脾气了哩。
沈朝歌不想他发脾气,为了表示自己不嫌弃他,她端起碗,一口把燕窝给闷了,解释:“大哥,我只是来时吃太饱了。”
她立刻又绞尽脑汁的搜刮一圈:“大哥博学多才,见识多广,文武双全,雄韬伟略,怎么可能会有人嫌弃大哥呢。”
她几时成了马屁精了。
他脸色好看了不少,毫不谦虚的说:“博学多才,见识多广,文武双全,雄韬伟略,你说得对,算你有点见识,是不是突然对哥哥崇拜得五体投地了?”
沈朝歌一愣,哪有这样夸自己的。
面子还是要给的,立刻冲他眨了一下眼,一脸崇拜讨好:“大哥你将来升官发财了,一定不要忘记我这个妹妹哦。”
她家世代从商,无人做官。
不是不想做官,是没做官的本事。
士农工商,商人的身份最低贱,但商人又是最会赚钱的。
钱赚得太多,家里无人做官,这钱就没有保障,就要给当官的交保护费。
为了得到官家的保护,让她一世无忧,祖母为她择了一门亲事,韩太守之子,也为此没少给人家送银子,结果人家谋的是她整个沈家的银子,最后还不要她了。
她有一瞬间的走神,失神。
霁月便捏了一下她吹弹可破的脸,捏疼了她。
她回过神来。
霁月的手掌心是真糙,有长茧哩。
“大哥我把护手膏带来了,我帮你擦一下吧?”
她立刻从身上掏出护手膏,一把抓过他的手,倒出来抹在他手背上。
“……”这是又嫌弃他了。
看在她还算尽心尽力连护手膏都带来的份上,也就不和她计较了。
她仔细的就着护手膏帮他把手搓了一圈,从他手上的老茧来看,是常握剑之人了。
霁月常年住在这一角一落里,从不惹人注目,没想到竟是苦练出一身的本领。
她仔细涂抹着,看着他的手,他骨节分明,比她的手不知道要长多少哩。
“以后净过手后,便把这个涂到手上就可以了。”她声音不觉然柔和,真心觉得前一世的霁月过得实在可怜。
他在沈家这么多年,默默无声,无求无欲,从不争强好胜,也从未人关爱过他。
她还欺负他。
霁月问她:“你也都这样帮别的哥哥抹手?”
沈朝歌忙摇头:“没有。”
别的哥哥无须她关怀,何况她与二公子四公子关系也不好哩。
“你闻一闻,你的手现在可香了。”
无须去闻,他也能嗅到,女孩子家的玩意儿,确实可香了。
第8章 随你打骂行不行
纵然是长兄为父,也该避嫌的。
还是说小丫头还真把他当成了老父亲?
当成了她爹沈为民?
霁月有一些不适。
他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不是她爹。
待到朝歌为他涂完护手膏,她便规规矩矩的坐在了一旁,拿起自己带来的书说:“大哥,昨晚我读了一会书,书中有许多的字实在是互不认识,也难解其意,你能给我讲一下吗?”
听着她的话,他冷嘲热讽:“每天吃喝玩乐,锦衣玉食不快活吗?何必给自己找这份罪受,看这书还看出个女状元来不成?”
沈朝歌一噎。
她昨天骂的话,他记到现在哩,那一世她骂的话可不要太多了,他恐怕是要记一辈子哩。
还真是难为他了,又恨又气,最终还是救了她。
说到底霁月比她有义,无情的始终是她。
“大哥,往后我再不会骂你半个字,你若是觉得生气,多骂我几句可好,我保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她要忏悔多少遍,霁月才会信她哩。
他微微扭脸,有几分傲气。
她双手绞在自己的胸前,继续表演:“朝歌年幼无知,书又读得少,才会不知礼数,一次次冒犯到大哥,我已经下定决心,发奋图强,好好读书,重新做人。”
头也磕了,谦也道了,看起来又不像在作戏,倒是生出几分的我见犹怜。
如果她有这等作戏的心机……
沈朝歌这个蠢货哪来的心计作戏,她就是一没脑子的笨蛋,想到什么便是什么。
他抬了抬手,一双手就揉住朝歌忏悔的脸蛋上。
一张小脸被他揉作一团,可真不舒服,她疼得直皱眉,就听他说:“这可是你说的,以后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若敢食言,后果是会很严重的。”
她连连嗯了声,眨眼,表示同意。
乖巧听话起来小姑娘,瞧着还是赏心悦目的,那就给她一次机会吧。
看她小脸都被揉得皱巴一团了,五官都变了形,都没有发脾气,他解了气,这才算撒了手,微微调了一下气息,若无其事的说:“说说看,都有什么不懂的。”
她把自己带来的诗经放在他面前,不懂的字她都用笔圈住了。
那是一首《关雎》。
关关雎鸠,她只认识关关。
一眼望去,满纸都是她用笔勾出来的圈圈。
都12岁了,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字不认识。
沈家的人都被这泼天的荣华富贵养废了。
“我只告诉你一次,你要用心记住,如果太笨记不住,出去不要说我教过你。”
他傲娇上了,朝歌便乖巧的应下。
他逐字来念,等他把整首诗念完,问她:“可有记住?”
“嗯,我记住了。”
“那就读一遍吧。”
她便读了一遍。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她一字不错的读下来了,扭头问他:“我读的对吗?”
“那就背下来吧。”
“先容我读两遍吧。”她默读了两遍后,把书合上,又一字不错的背了一遍,问他:“我背的对吗?”
他点头。
不由怀疑她弄虚作假,想想又觉得不大可能。
在她眼里,他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养子罢了,何劳她费心讨好、想法接近呢?
诚如她所言,醍醐灌顶了?
“大哥,这首诗我虽然会背了,但你能告诉我它在讲什么吗?”
她虽然活了20岁才死,可怜她前世不学无术,这些诗于她完全是一窍不通。
霁月料她也是真不懂。
聪明她还是有的,比如她记忆能力不错,几乎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如果她肯用在正途上的话。
他本无心教导她,见她忽然转了心性,放下高傲姿态,这般的脱胎换骨倒令他生出了几分的兴致,想看看她究竟要干嘛。
再怎么狡诈如狐的人,他也是不放在眼里的。
何况,她蠢笨得很呢。
他继续耐心的逐字讲解,朝歌便托着腮,认真的听他讲。
关雎内容很单纯,就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到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
等他讲完,她问:“大哥,有没有哪位姑娘让你辗转反侧,苦闷惆怅睡不着觉哩?”
上一世到死,也没听说霁月成亲,也从未听说他有心仪的姑娘。
她倒真希望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日子,有一个温柔贤淑的妻子好好爱他。
临死前她对他说的那一番话,也是发自内心肺腑的。
只是现在想来,莫名又觉得心里难受得很呢。
霁月不答反冷呵一声,道:“我倒是听说一些,祖母给你说了个不错的亲事。”
提到这亲事,她倒是又记起另一件事情来。
上一世,霁月与太守之子闹得也不是很愉快呢。
有一次在沈府,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把那人给打了。
当时她还气得找霁月理论呢,霁月却是凶狠的骂了她一通,骂的什么她也不太记得了,大概就是,骂她是个蠢货。
要是不想死,就去逃婚吧,有多远逃多远。
让她逃婚,他霁月莫不是脑子有病吧?
气得她又指着霁月大骂一通。
都骂些什么她都不太记得了,反正因为气急,也是口不择言。
大概意思就是骂霁月这个狼心狗肺的见不得自己嫁得好,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就是在觊觎我的美色,对我不安好心,是不是以为我退了婚你便有机会了,你个卑贱的养子,全天下男人都死绝了,你也没机会。
她破口大骂,霁月大概也是被骂气了,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红了眼,又回击了她一些话。
大概就是说,我觊觎你的美色?你可真长得美,我就觊觎你美色了咋滴了,你有种就去找祖母告状吧。
骂过她一通后不由分说就摁了她的脑袋一通没有章法的乱亲乱摸。
她吓得整个人都懵了,等清醒过来便骂骂咧咧的跑了。
这事她自然是没有敢和任何人讲的,她再蠢笨也知道这事若是捅了出去,对自己名声不好。
当然,霁月还是被祖母惩罚了,他打了太守之子这事是跑不掉的。
忽然想到这么一段往事来,朝歌的心情有一瞬间很微妙。
细细想来,前一世大哥多半也是知道那太守之子不是好东西,定然看见了什么或听到了什么,才会为了她打了韩家的那个贱人。
霁月虽恼她怒她,见她在危险之中,心里还是向着她的,最后关头还为她退了兵。
霁月从来都比她有情有义。
是她被猪油蒙了心,什么也看不见,也听不进去了。
~
朝歌伸手拿了桌上的一杯茶,喝了。
一时也没有留意这是霁月喝过的。
“我这几日正琢磨着,要如何退了这婚事呢,大哥,你可有办法子?”
“……怎么?人家太守之子配不上你了?”
话语里分明带着讽刺。
朝歌却丝毫不谦虚的一昂头,傲气的说:“区区一个太守之子,给我提鞋都不配。”
他直接被逗得想要笑,但忍住了。
丫头骗子狂得无法无天。
他一边给往杯里又加了水,一边问:“你是不是觉得只有皇上才能配得上你?”
“皇上,倒也不必,那么大年纪我也瞧不上。”
他本想喝一口水的,便被噎了一下。
“大哥,这杯子我刚才用过了。”
他怎么就拿她喝过的杯子用上了。
“这是我用的。”
他转着手中的杯子说:“若真想退了这亲事,也不是没有可能。”
“愿闻其详。”
“祖母不是一直想给表小姐寻一门好亲事吗?”
朝歌眼睛一亮,尔后一脸端详的打量他。
霁月上一世与表小姐关系也不好。
不知道霁月哪里得罪了花颂,她处处怂恿着她前来捉弄霁月,轻贱霁月。
想起昨个上树这件事情,也是花颂怂恿她的,结果她摔下来了,霁月挨罚了。
这一世,前世的事情再不能重蹈覆辙了。
她站了起来,行了一礼:“多谢大哥指点,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心里已有了主意。
拿起自己的书,心情不错的走了。
霁月目光落在自己的桌案前,她送来的丁香花,香气袭人。
抬手,他把朝歌送来的砚台拿了过来,唤了声:“过来研墨。”
研墨是锦语的拿手好活,他从暗处走了出来,跪坐在他面前,一边动手拿来墨,一边小声说:“这七姑娘怎么就忽然变了个人似的,小小年纪就这般喜怒无常,糟蹋起人来不像个人,公子还是要小心着点的好,免得她哪天又发了疯撒了泼,到时候被罚的还是公子。”
“无妨。”
锦语微微抿唇,公子的心思他是搞不明白了。
第9章 共侍一夫要不要
从霁月那边回来后,朝歌也老老实实的跪坐在自己的书案前看了一会书,一边看一边写,不认识的字,她一个个写下来,不明白的,她也写下来,一会可以去找晚歌讨教。
写了一会,她又若有所思的托了会腮。
红菱轻轻把温着的茶和点心放在她面前。
自从昨个小姐就不对劲了,现在居然开始主动看书写字了。
过了一会,红芙前来禀报说,表小姐来了。
朝歌头也没有抬的说:“让她等会吧。”
红芙心下疑惑,应了一声也就出去了。
往日朝歌与表小姐最好了,半分不会怠慢,现在却分明有了怠慢之意。
朝歌继续写自己的字。
昨个她忽然为霁月求起了情,她自然是要来问个清楚。
花颂人在小花厅里左右等了一会,沈家的奢侈是有目共睹的,随便一个花瓶都价值不菲。
等了一会,心里有几分不悦。
把她凉在这儿半天,是何意思?
心里正暗恼着,朝歌人就过来了。
她一改往日鲜艳的衣着打扮,着了一身素色的衣裙,但衣裙都是上好的丝绸而裁,头上也都是名贵的首饰,手腕上颈项上,应有的首饰一样不少,象征着她的富贵。
她好看得像画里走出来的小仙女,和她以往那福娃的打扮完全是两个风格。
花颂暗暗摸了一下自己手腕上的银镯子,这都是来沈府后,外祖母送她的。
外祖母虽疼她,可她到底不姓沈哩,给她的再多,终究不如给朝歌的多。
朝歌随意的坐了下来,没有丝毫谦意的说:“表姐姐,让你久等了。”
花颂瞧着她,莫名觉得她和往日有几分不同了。
好像端庄了些。
“你不喊我,我也是要来看你的,你没事了吧?”她也假装关心。
她莞尔一笑:“我自然是没事的,你放心吧,我这个人很讲义气的,我不会告诉祖母是你让我去大哥那边掏鸟窝的。”
花颂一噎。
“叫你来其实还有一事呢,我明个要去偷偷看一看韩公子,这事我谁也没有告诉,你也要为我保密的,明个你还要陪我一块去哦。”
虽与韩公子定了亲,她还一直不曾见过韩公子的模样。
前一世的时候,她曾在夕歌的怂恿下带了她去悄悄看韩公子。
这一世,她要带花颂去瞧一瞧,看看花颂能否与这位韩公子碰撞出什么来不。
“好啊!”花颂腼腆一笑。
她知道这韩公子是朝歌的未婚夫,太守嫡子。
恕她直言,她一直都觉得朝歌配不上太守嫡子,都是祖母过分偏爱她,半年前给她寻了一门好亲事。
奴婢上了水果茶,两位姑娘一边吃茶,一边闲聊。
花颂说:“几位姑娘中祖母最疼的就是你了,为你定下这么好的一门亲事,旁的姑娘怕是心中要有意见了呢。”
这是挑拨起她与其她几位姑娘的姐妹关系了。
上一世便是这般,言语之间,不动声色的就把她与旁的姑娘关系挑拨了一遍。
尽管她说得也是事实。
朝歌莞尔,满不在乎的说:“有意见也得压着呗,反正我又不喜欢她们,倒是表姐与我分外投缘得很哩。”
听她这么一说,花颂便放心了几分。
之前见她为那个卑贱的养了求情,心里也诧异得很哩。
她轻抿了一口茶,假装漫不经心,小心试探:“昨个你怎么忽然还为大公子求起了情?”
朝歌呵笑一声:“这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冷漠得很哩,昨个那番话不过是我的另一策略,等着瞧吧,我早晚让他像条哈巴狗一样对我摇尾乞怜。”
听她这么一说,花颂彻底放心了。
她一脸鄙夷的说:“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养子罢了,居然敢对七姑娘端架子,这种人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不知道谁才是主子。”
花颂是恨霁月的。
她虽然才来沈府没几个月,已与霁月结下梁子。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霁月对她不理不睬。
说起这事,时间要推移到过年那会了。
花颂今年这个年是在沈府过的。
大年这样的日子,沈府大小都会来到沈夫人面前拜年请安。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她知道了沈府的大公子霁月。
17岁的少年,虽是沈家的养子,在几位公子中却是最出众的。
那周身的绝代风华,令人着迷。
她一时之间为他的神颜恍了眼,竟存在了脑中久久挥之不去。
在路上与他相遇之时,主动唤了他一声大公子,他也仅仅上扫了她一眼,便擦肩而过了。
再后来,她主动登门拜访,示好于他,想和她聊聊,他居然分外冷淡,甚至闭门婉拒。
他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养子罢了,她再怎么说也是外祖母的亲外孙女呢。
他待她这般冷淡,难免伤了她的面子。
求而不得,便恨上了。
知道朝歌与他不对付,也便挑拨着两人的关系。
~
卑贱的养子,朝歌前一世也是这般骂霁月的。
这一世,她再也不想把这两个字用到霁月上了,再不想轻贱他一句,便转移了话题。
“我的这些哥哥姐姐们中,看来看去,还是表小姐与我最有眼缘了。”
这话让花颂心里欢喜,言不由衷的咐和:“我也是与你一见如故呢。”
“将来我若嫁了太守家,到时候我许你与我一块嫁过去为妾,这样我们两姐妹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这话她说得情真意切,却也没心没肺。
为妾,伺候她?
她花颂生来就是伺候人的,与人为妾的命?
她要的是主母之位。
明个她就会一会这位太守之子。
她按下心里的那份喜悦,感觉自己将来一定会是太守府的媳妇。
那个卑贱的养子轻看她,她定会让他瞧一瞧,她花颂日后是如何的风光,如何的春风得意。
朝歌嘴角扯了扯,她早就看透她的心思。
这一世,就让夕歌来与花颂争一长短吧。
她先为花颂引荐了下那位韩公子,她的未婚夫。
她倒要看看来日这俩狗互咬的精彩,不要让她失望才好哩。
朝歌没再与她闲聊,让她先回去准备一下,明个也好好打扮一下。
花颂便心情不错的回去了。
朝歌的蠢笨,她是毫不怀疑的。
三岁小孩子便能哄骗住的一个人。
第10章 姑娘人小主意大
送走了花颂,朝歌的笑容也渐渐敛去,吩咐身边的奴婢,把她的书拿了来,她便去找六姑娘晚歌了。
六姑娘晚歌与的观云阁与她的听雨阁不过是一墙之隔。
她这个时候抱着书前来讨教,六姑娘欣喜起来。
朝歌虽然已12岁了,但识的字真不多了。
好在她聪明还是有的,晚歌教过她一遍后,她就能记住了。
再多读个两遍,她就能背下来了,晚歌分外惊讶。
“这脑子不是挺好使的吗?你若是肯多花点时间,下点功夫,以后认识的字会越来越多的。”
朝歌便一脸俏皮:“你说得对,我其实并不笨,我只是不想学罢了。”
晚歌便被她逗得莞尔,她就像一个欣慰的老母亲,终于等到自己的孩子回头上岸了,伸手摸着她的脑袋说:“只要朝歌肯花一点点功夫,一定能成为咱们广陵郡的才女哩,将来嫁到婆家,你也会更有面子哩。”
提到婆家,她小脸微微一皱,叹了口气说:“我也知道韩家人并非真心瞧得上了我。”
晚歌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
“休要妄自菲薄,朝歌你是最棒的。”
~
沈家几房之中,嫡出的姑娘有四位。
四位姑娘中晚歌是最优秀的,亲事也已定下好几年了。
大房那边的三姑娘暮词父母双亡,在祖母面前她不会讨巧,虽然有14岁了,亲事一时半会还没有定下来。
父母双亡的沈家三姑娘,想要寻合适的姻缘不容易。
二房那边的还有一位五姑娘沈凤吟,也已经13了,正是豆蔻之年华,双亲都在。
五姑娘由于太胖,这亲事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直还没定下来。
朝歌没有母亲,但她能讨沈老夫人的喜欢,半年前便由她做主觅了一门好亲事,旁的姑娘多少会有一丝的暗怪沈老夫人偏心,暗怪归暗怪,到底非夕歌和花颂那等奸恶之人,也万做不出有损门风之事。倒是在沈家遭难事,一个个都倍受牵连,全都被夕歌所杀。
沈家一世荣华,也是广施善行,结局竟是落得如此凄惨。
~
在一瞬间的恍神过后,朝歌抿了口水后说:“六姐姐,我倒是有个想法。”
“你说说看。”
“你看我们沈家虽然是家大业大,可终究只是商人世家,赚再多的银子,在那些官僚眼里,也终究是低贱的商户,家人在外做生意,还要处处要看人脸色,要是咱们家也能出个做官的秀才,或者出几个有名的才女,将来都嫁个好婆家……”
“话虽如此,几位哥哥都不爱读书,不喜功名利禄,有什么办法呢。”
倘若可行,谁不想家里出个当官的呢。
“大哥就可喜欢读书了,他将来一准能成大事,我,我现在也想读书了。”
想读书是好事,听她如此一说,晚歌心下愉快。
朝歌又说:“我看了一篇孟母三迁的典故,觉得孟母还挺有想法的,我就想吧,要是咱们也在家里办一个学堂,把那些会吹拉弹奏、琴棋书画的夫子都请到家里来,大家坐在一起同听一位夫子讲学,学的好就给奖励,学的差的要略施惩罚,或许能彼此激励呢。”
“嗯,有想法,好想法,这事倒是可以找祖母商量商量。”
晚歌看她的眼神带着赞赏,她不但自己想通了,想读书了,还有更大的想法,让大家跟着一起读书。
朝歌这是长大了,慢慢懂事了。
祖母是巴不得家里出几个当官的,奈何大家都不爱读书,她老人家也是丝毫办法都没有。
两人就着读书的事说了一会,朝歌又提了夕歌进府后要住在哪儿的事情,她说:“夕歌到底是庶出的,住的地方自然是不能高过于嫡出的,不然,这次序乱了,日后府里就不好管理了,我瞧着西边那里有两间房子还挺不错,就想安排给夕歌他们兄妹俩住吧。”
前一世的时候晚歌也是这般安排的,结果父亲在成亲后第二日便把晚歌叫了过去,让给他的庶子庶女换房,后来,她便让夕歌搬过来和自己住了。
“嗯,这事一会和祖母说说。”
祖母那边自然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打声招呼,她这边办就完事。
晚歌虽然才13岁,在府里已经帮着二伯母那边操持家事了,她有着这个年纪没有的精明老练。
姐俩在此商议一番,瞅着时间还早,便直接去了咏春院。
过去的时候她们的二伯母刚好正与沈老夫人说话,说一些府中帐务之事。
二伯母陈溪这些年来一直在帮着沈老府人掌中馈,她本就是商户之女,自幼跟着父亲算帐,那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她嫁进沈家后生下一儿一女,四公子沈添香,14岁了。
五姑娘沈凤吟13岁了。
对于沈家,陈溪也是尽心尽力尽忠了。
沈家富贵了这么多年,现在是一代不如一代,孙子辈的更是娇生惯养,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
你说这愁人不。
俩姑娘一块进来分别给长辈请了安,一看到这姐俩老夫人便高兴。
朝歌在她跟前就是个开心果,怎么看都是喜欢。
至于晚歌,她为人内敛,是个有大主意之人,陈氏都直夸她能干呢,勤奋好学,沈家姑娘的榜样。
姐俩各自跪坐下来,晚歌说:“我和朝歌有一些想法,还请奶奶和二伯母一块给拿个主意。”
晚歌处事向来认真又严谨,说起话来也是一板一眼,明明才是豆蔻之年的人,为人处事却跟个大人一般了。
沈老夫人示意她说。
晚歌便不疾不徐的把事情说了。
“刚刚和朝歌谈到家里的姑娘,又想到咱们沈家的未来,咱沈府现在是家大业大,不缺银子了,但咱沈府缺官,缺才女呢,便有个大胆的想法。”
沈老夫人和陈氏都看着她。
知道这姑娘是个有主意的人,没想到竟有这般大的主意。
“晚歌想在府里办个学院,请些教书的先生,府里的姑娘每天来学堂读书学习,一来可以互相激励,二来能对府里的各位小公子产生影响,晚歌也愿意督促府里的姑娘一起学习知识,知识多了便有见识,长智慧,眼界也不一样,再往长远来看,对咱沈府也是百利而无一害,姑娘都有了智慧,将来才会更好的为沈家谋算。”
等到晚歌把话说完,朝歌也认真的点头咐和:“奶奶,这样甚好,我愿意报名上学。”
陈氏被朝歌这话逗笑了。
她还愿意上学哩。
往日里也给她请过不少先生了,都被她气走了哩。
朝歌看祖母和二伯母的表情便知道她们不信自己,忙举手说:“为了家族兴旺,我会好好学习的,我已下定决心了,我对天发誓……”
沈老夫人摆摆手:“你先别对天发誓了。”
她发誓多了去,总没有兑现的。
怕她惹怒了神明。
陈氏说:“六姑娘是个有大主意的人,我看在眼里也甚是欣慰呢,这事的意思是好的,我也认同,就怕到时候姑娘们个个不愿意学,又白忙一场。”
晚歌回话:“二伯母说得是,我也有此顾虑,但我又想,这事也不能完全由着姑娘们的性子来,总要严厉管束一些,若什么事都由着她们的性子来,反而容易娇惯坏了。”
小小年纪,竟是能说出这般的大道来,两位长辈不能不点头。
晚歌又说:“我又想,到时候如果有赏有罚,或许能激励姑娘们的好胜心呢。”
沈老夫人问:“如何个赏罚?”
“夫子交待的任务完成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满足姑娘们的一个小愿望,或月银有所增加。如果完不成,也可以给予适当的惩罚,或扣月银,姑娘们大手大脚惯了,忽然克扣掉月银,总是会心疼的。”
沈老夫人点头:“你这丫头可真敢说,要是让别的姑娘知道了,一准要恼上你了。”
“现在恼我,或许将来就感谢我也不一定哩。”
陈氏便笑了,说:“六姑娘有大家风范,府里的姑娘若个个都和六姑娘一般,母亲和我也不用这般操心了。”
沈老夫人便再问朝歌:“你真愿意读书了?”
要是连朝歌这个整天就想摸鱼上树的姑娘都愿意学习了,其她姑娘到时候就更好办了。
朝歌又要举手发誓,沈老夫人制止了她,让她先把手放下来。
朝歌只好放下手说:“祖母,我真愿意读书了。”
沈老夫人品了一口茶后,说:“晚歌,这事你和你二伯母着手去办便是。”
“是。”
晚歌应下,倒没有因为祖母答应了有多少欣喜的表情。
会答应也在她意料之中。
沈家不缺银子,缺的就是愿意学习的人。
“晚歌呀,以后姑娘们的学习你也就多管束着点,尤其朝歌,可真要认认真真的学了,将来嫁到太守府,才不会让人小瞧了去。”
提到这太守府,朝歌也不多说,先乖乖的应了下来。
太守是这广陵郡最大的官员之首,谁也得罪不起。
能给她说到这一门亲事,人人都觉得是她沈府高攀了。
又说了给夕歌兄妹安排住处的事情,老太太直接让晚歌操办这事便是了。
三房暂时没有嫡母,晚歌又是个精明能干的,三房若有个什么事,自然就由晚歌出面去做了。
第11章如假包换沈朝歌
既然同意了要在府里办个学堂一事,晚歌那边就先忙开了,顺便也派了几个人把房子收拾出来。
由于人多,沈府房子也多,后来还扩建了不少。
找了一处合适的做为学堂,之后就是再放几桌读书的桌椅,聘请一些真有学识的夫子。
这事并不难办。
下午闲来无事,朝歌便又看了会书,写了一会字。
时间差不多了,奴婢便把朝歌吩咐的点心都装在食盒,提了过来。
这是朝歌要送给大公子霁月的。
还有一条热乎的鱼,新鲜的,刚出锅的。
鱼要趁热吃的。
朝歌提了裙摆,起身。
奴婢红菱红柚一块前去。
红菱甚是不解的跟着她小声说:“小姐,您对大公子到底是?”
她都快搞不明白了,她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呀。
要是假意,这演得也太逼真了。
朝歌莞尔:“大哥姓沈,不姓贾。”
所以,霁月才是沈家的人,是自己人,那位姓贾的表小姐,才是真外人。
红菱也不是个笨的,听她这话心里便明白了。
~
穿过那条小池,踩着水中的石头,她又高高兴兴的来了。
霁月的院宇向来是敞开的,也没个奴才在这看守着。
旁边的草都长出来了,也没人给打扫。
朝歌微微蹙眉,决定到时候找个机会派些个奴才过来拨拨周围的草。
哦不,找个机会和奶奶说一说,让霁月从这个院子里搬出来,给他一个更大的院子住。
最好住她旁边,不能太远,方便她随时上门拜访。
她如入无人之境而来,人未到声先入。
也是为了通知一下霁月,她来了,免得她的闯入显得不礼貌。
“大哥。”
她跨进门槛,入眼的是坐在书案前的霁月。
他的衣袍遮满书案,淡漠的神情好像不把谁放在眼里,就会让人觉得他有几分的高不可攀。
就是这气势,这气息,前一世的时候常常激怒她。
也激怒过旁人吧。
她四下扫了一眼。
大哥身边怎么也不见有奴才侍候着呢。
还是这些奴才因为大哥是养子,便不肯尽心尽力的侍候,全偷懒了?
狗眼看人低。
好像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她也曾狗人看人低哩。
“大哥,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来了。”
若说之前她就像天上降下的福娃娃,现在就像踩着云彩走下来的小仙女,清纯脱俗。
是什么让一个人的气质在转眼之间从里到外都变了。
昨个上树之前还曾冲着他破口大骂。
从树上摔下来后休息了两个时辰。
诚如她所说,昏睡的那两个时辰,魂游向外,醍醐灌顶……
在他的注视下,朝歌让奴婢把食盒放下,退下。
她跪坐下来,把食盒打开,闻着这香味便忍不住要流口水。
“菊花鱼,闻见没有?很好吃的,你尝一口试试看。”
之前喂他喝过一回燕窝了,一回生二回熟,现在她很自然的拿了筷子,挑起一块菊花鱼喂到他嘴边。
“……”
她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如星辰。
因为心情不错,眼睛弯弯,如半月。
“不饿。”他开口拒绝了。
“就尝一口嘛。”她都送来了哩。
若是搁在往日,他敢拒绝她的好意,她一准要跳起来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本姑娘愿意给你吃,是看得起你,你一个卑贱的养子,敢拒绝本姑娘的好意,不识好歹。
这一次她倒是一改往日的脾性,耐着性子不说,还带上了几分撒娇的味道:“大哥,你就吃一口吧!”
她待他从来都是骂骂咧咧,丝毫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做派,如今忽然这般亲热,也让他好生让人不习惯,尤其她眉眼一笑,分外好看,还一脸的人畜无害,好似之前的不愉快都不存在,或者不论她犯了天大的错,都可以被原谅。
他张了口。
她立刻笑眯眯的送到他嘴里了。
“好吃吗?”她一脸的单纯无辜求表扬。
“府里的厨子做的,自然是可口的。”
管他谁做的,他喜欢吃就好。
“再吃一口。”她又喂了他一口后,自己一个没忍住,也吃了一口。
两人同用的是一双筷子,她也不嫌弃脏了。
“你再来一块。”
一条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的给分吃完了。
明明已饱了,还有几分的意犹未尽,朝歌说:“大哥,你还想吃什么,明个我再带给你。”
“自己想。”
“……好吧。”
投其所好,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到时候让奴婢打听一下好了。
朝歌把自己带来的书翻开,推到霁月面前。
“大哥,你能给我讲讲这是什么意思吗?”
诗经里的一首《氓》,她通遍看完,不解其意。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霁月扫了一眼,眉眼之间似有几分无奈。
那么多书,她偏先挑了诗经来瞧。
这诗经并不是每一篇都适合她看的。
这首《氓》讲的是一个弃妇的怨诗词,从相爱到成亲到受虐到被弃的过程。
讲给她听,难保不会给她造成几分的心理上的阴影,让她惧婚。
“要不你先从《女诫》看起?”
“你说那个女诫我也是知道一些的,我深以为也没什么好看的,不如这诗经来得有趣。”
她忽然上手,一把握住他的手:“大哥,你该不会也不懂这首诗的真意吧?”
他瞥了一眼被她又抓住的手,把她的手推开。
“嗯,不太懂。”
没想到还有霁月难解的诗,她又有点不太信。
没准是霁月心里还恼着她,故意不肯告诉她呢,想为难她一下哩。
罢了,感情这东西需要慢慢培养,她不急于一时之间霁月就会疼她疼得像亲闺女,前一世,直到她死,她才放下一切,与霁月的关系,终究是不能做到兄友妹恭。
“大哥,我告诉你个好消息。”
他不搭话,目光淡淡的看着她。
“我们府上要办一个学堂,府里的姑娘们都可以一块在学堂里读书了,到时候我去和奶奶说一声,也给你派个夫子的差事,你也抽时间教导一下我们,姑娘们看见大哥的才情,一受刺激,没准也都勤奋起来呢。”
“不要。”他拒绝。
教导沈家这帮笨蛋,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你别急着拒绝,你先考虑考虑,一来教导一下我们一些学问,二来咱们兄妹之间也培养一下感情嘛。”
谁要和她们培养感情了。
霁月目光淡淡的看着她。
她不但要读书,还要在府上办一个学堂,让别的姑娘一起来读书。
这样的她过分的不真实。
霁月看着她,目光微凉:“你鬼上身了吧?”
他声音莫名的就冷了几分。
勤奋好学固然好,可这不是朝歌能做出来的事情。
沈朝歌一愣,大哥这也太敏锐了,就因为她性格变了,就怀疑她不是朝歌了?鬼上身了?
“你摸摸我,摸摸我,鬼无骨无肉,我有骨有肉有血。”她一把拽着他的手在自己脸上,胳膊上一通乱摸。
“……”这倒也像朝歌能做出来的事情。
手被拽着摸在她身上,脸上胳膊上,他就像被点了一把火,手发烫。
她究竟是不是鬼上身她也不知道,但她肯定是朝歌呀。
她又举手:“我发誓,我是朝歌,如假包换沈朝歌,如有欺瞒,天打五雷轰。”
朝歌是一个喜欢举手发誓的人,一天下来不知道要发多少誓,誓言还都差不多。
霁月想起前几日的午后,朝歌曾拿了两串冰糖葫芦在花园里蹦蹦跳跳的玩耍,手里的葫芦不幸掉在了地上,她立刻就捡了起来,还在上面呸了一口,然后高高兴兴的跑到霁月面前假装好心的送给他吃。
那时他正坐在花园的亭下吹风,透气。
她以为他没有看见,他自然有看见她冰糖葫芦掉在地上的一幕,还看见她呸呸了两口。
他冷淡的问:“有毒的吧。”
“没有,绝对没有毒,我发誓,如果我在里面下毒,天打五雷轰。”
她一脸天真无邪。
她是没有在里面下毒,但这一串掉地上了,还呸了口水。
如果发毒誓立刻成真,她早就被雷劈死了个几百回。
“吃吧吃吧,给你的,不要钱的。”她非常好心的送过来,丝毫不去想就在这儿之前,她刚又捉弄过他,偷偷摸摸的扔了一只死耗子在他的门口,还被人家捉了个正着。
他伸手夺了她手中另一串糖葫芦,咬了一口,说了句:谢了。
拿了糖葫芦,他起身便走了。
她顿时气得小脸一红,跺脚,直骂。
“一个糖葫芦你都要抢,你是该有多穷啊多饿啊!沈家是没给你饭吃吗天天饿着你了吗?”
然而霁月已扬长而去。
第12章 沈家姑娘矜持点
说起朝歌对霁月干的坏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她对霁月左右看不顺眼的时候,绞尽脑汁的靠近他,捉弄他。
可任凭她使尽百般手段,打在他身上都好像不痛不痒似的。
等到他真去还击之时,已分不清是爱是恨。
此时,霁月看着眼前的朝歌,一会觉得她不真实,这般的性情不像往日的朝歌了。
一会又觉得她是真实的,身上还是有着朝歌的影子的。
她从未在他面前这般讨好卖乖过,她从来都是刁蛮任性,蛮不讲理,又蠢又坏。
现在忽然百般讨好,他没有欣喜若狂,没有受宠若惊,他就是很平静,再多的疑惑也都压在了一双平静的双目之下。
他太了解朝歌了。
一位12岁的小姑娘,能如何呢,他也不信她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研墨吧。”霁月把笔取了下来。
朝歌一愣,当意识到是在说让她研墨时,她忙应了声,应下又忙解释:“我可能研得不太好哩。”
平日里也是难得写字的,即使写字,也是由奴婢来研墨。
“一回生二回熟。”
好吧,这还能是什么难事吗?
朝歌取来墨宝,顺手准备加点桌上的茶水,就听霁月说:“研墨要用洁净的水,不可用茶或热水,研墨用水,宁少勿多……”
惭愧,朝歌赶紧去取清水。
等她加上了些许墨后,赶紧用力帮忙研墨,又听他说:“研墨轻重快慢要适中,磨的人姿势要端正。”
朝歌微微挺直了腰杆,趁机拍马屁:“大哥果然是博学多才,我要多和你学习。”
“这是基本常识。”只有她这个笨蛋才不懂吧。
不懂就对了。
“直着打圈,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
她实在毫无章法,他不能不出言教导。
在他的教导下,她很快就有模有样起来,他便执笔写了几个字,朝歌一边研磨一边看他写字,也不失时机的拍他马屁:“大哥你字写得真好看,你也教我写字吧。”
“哪里好看了?”他似随口一问。
“哪都好看,一如大哥的人这般,霸气威武,玉树临风。”她胡诌,实在也形容不上来。
果然人都是喜欢被拍马屁的,她一番话夸下来,他脸色明显好看了不少。
他忽然把笔给了她:“你写。”
“我字写得不好看。”再看过霁月的字后,她有点不太想献丑了。
“不好看才更要多写。”
“那我就献丑了,一会由大哥也指点几句,我也好改正一下。”
她一脸的求知欲,人也谦卑起来,丝毫没有往日的各种趾高气扬。
接了霁月递来的笔,她随手翻了一篇诗经,抄了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就这几个字,也是费了她好一会的时间,好不容易写出来,也是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你写的字你都认识吗?”他一边饮了茶,问她。
明显的有讥讽之意。
她假装听不出他的讥讽,说:“这些个字我倒也全都认得,就是难解其意。”
“大哥,你讲给我听一听吧。”
看她现在充满了求知欲,不是那随时都能和他撕咬的野猫了,倒是让他心情愉悦了几分。
霁月没有立刻给她讲这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这豆蔻之年的人,读这些书是不是早了点。
又想这首诗和之前她问的那首不同,这一首说一说也是可以的。
稍微思量过后,他也就逐句讲解了一番。
朝歌跪坐在他面前洗耳恭听。
霁月长的可真好看,眼睛又黑又亮,像寒星,透着丝丝的冷漠。鼻子像个山丘,真想爬上去。薄厚适中的嘴唇看起来很软。
公子端方人如玉。
不知道究竟是哪方明玉失落在沈家。
霁月微微皱眉。
沈朝歌这一脸诡异的表情,直勾勾的瞅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别拿书朝脑袋上拍了一下。
朝歌一惊。
他把书合上说:“我倒觉得还是《女诫》比较适合你,建议你多读多学。”
朝歌点头,顺着他的话说:“我也知道女诫是本好书,我会看的。”
“大哥,你对我的字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丑。”
“……”这就是他对她字的评价,一个字,直接又明了,让她一听就懂。
丑就丑吧,她倒也没因为他这样直接的批评生气,晃了晃手里的笔。
“你教教我,如何个写法才会比较好看。”
霁月便扫她一眼。
“坐姿要头正,身直,臂开。”
她忙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坐得端正些。
“握笔的姿势不对。”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一直这般用笔的。
虚心求教:“那要如何个握法?”
过了一会,他朝她移了过来,手臂从她背后圈了过来,握住她的小手,在她面前的宣纸上写下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朝歌有几分惊讶,霁月的手可真大呀,握得有几分用力,令她有些疼了。
他继续写下。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两人离得这般的近,霁月身上有香哩,她一直都知道他身上有香的味道。那股清香的味道真好闻,不似有的男人离三步远就能闻到身上的臭味。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想得太过专注,她都不知道霁月在写什么。
她也不知道霁月这几个字写到最后时,莫名有几分的胸闷。
桃树含苞满枝头,桃叶茂密色葱绿。
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她也已经12岁了,再过二三年,就可以出嫁了。
她是一点不知道避嫌,还是真当他是爹了?
低首,就能看见她酒窝带笑,还有少女的体香扑鼻而来。
“我要是能有你写得这般好就好了。”朝歌已经回过神来,一眼便瞧见霁月已写好的字,和自己一旁的字一对比,对她简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好在她已经不是从前的朝歌了,不会为此发脾气了,她很快把这种伤害化为一股力量。
“多加练习,会写好的。”他声音不觉然便柔和了几分。
没了以往的讥讽,反而鼓励了一句。
乖顺起来的小姑娘还是讨人喜欢的。
微微松开她的手,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我拿你的字临摹吧。”霁月的字看起来和书法大师差不多。
“我的字不适合你。”他的字刚劲有力,且龙飞凤舞的。
“你可以练习楷书,楷书的字规矩整齐,是字体中的楷模。”
朝歌点头:“听你的,那我就练习楷书。”明个刚好要出府一趟,她就顺便买些字贴回来临摹了。
想到明个要出府,她又忙问:“大哥,我明个要出府一趟,你有什么想要的吗,我帮你买回来。”
“斗鸡还是遛狗。”他言语又带了讥讽,刚觉得她勤奋好学了,这又要出府鬼混了。
旁人家的小姐,哪个整天带着奴婢抛头在外,到处乱窜的。
朝歌忙解释:“都不是,我是有正事要办的人,我以后都不再斗鸡遛狗了。”
他没说什么,却分明是一个字也不信。
气氛明显的有些不一样了,隐隐觉得他好像有些不高兴了。
“大哥。”朝歌侧了一下身,离他近一些,拽了他的衣衫。
细小的动作就像一个讨好长辈的孩子。
“这个秘密我谁也没有说,我悄悄和你说,我明个要去见韩公子……”
“沈家的姑娘能不能矜持点?这亲才定下多久,便三天两头的就想要约人家韩公子见面,也不怕被人小瞧了去。”
他顿时就恼了,显而易见的在生气。
“……”
第13章 娇气女孩不生气
这也太冤枉她了吧。
她什么时候三天两头的约韩公子见面了。
定亲半年,她还没见过韩公子哩。
即使是前一世,她与韩公子也没有那般快见面,而是在夕歌进府后,由她怂恿着先去悄悄看了一回韩公子,再后就是不久之后奶奶60寿宴见过,再后来……
“走吧。”霁月已变了脸,让她滚哩。
朝歌莫名其妙,不会因为她要见韩公子,他便生气了吧?她只好解释:“你昨个不是告诉我,要我把这亲事让给表小姐吗?我就是想帮他们制造一些机会,兴许他们之间就成哩,那我就解脱了。”
她知道霁月一定会护着她的,这事自然也就没有不可说的道理。
再则,这主意本就是霁月给出的哩。
他似愣了一下。
他昨个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她竟然会真的往心里去了。
他不免有些疑惑,问她:“当真不想要这姻缘?”
朝歌点头:“我说过了,他连给我提鞋也不配。”
他不知可否,问:“表小姐怂恿你去做这事的?”
不然,就凭她这猪脑子,怎么会忽然有此想法。
韩家的那个公子,韩家的情况,他知道一些。
“表小姐只是怂恿着我来你这儿上树掏鸟,倒没有怂恿我做这件事情,怂恿我这做事的是大哥,我心里一琢磨,这表小姐与韩公子倒也般配,没准两个人就看对眼了哩。”
看不看对眼她不管,这是一条她为夕歌和表小姐日后能结下梁子所埋下的线。
霁月看着她。
她说话一板一眼的,和往日大有不同,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看起来还有几分的聪明。
她忽然目露狡黠:“大哥你放心吧,我是绝对不会告诉旁人是大哥怂恿着我退婚的。”
他嘴角轻轻扯了一下,心情莫名又觉得舒畅了几分。
“大哥,表小姐似乎对你颇有看法哩,你是怎么得罪了她?”
她托腮直问,打算听听他的说法。
霁月语出讽刺:“一个卑贱的有资格得罪人吗?”
朝歌忽然伸了双指摁在他唇上。
卑贱的养子,这几个字就像针一样,他说一下,就扎她的心一下。
“不许你再说自己是卑贱的养子,玩笑也不行,在我心里,就算是嫡出皇子都不如大哥来得雍容华贵。”她一脸严肃,小脸绷着。
不过短短一二日,他在她心里的形象竟高大起来。
就算是拍马屁的话,听在心里也总归是让人舒畅的。
他看着她,一时之间没有言语。
她小手摁在他唇上。
忽然,他一口就咬住了。
朝歌顿时疼得要惨叫,他伸手便把她嘴给堵住了,声音直接掩在他的手掌之中,她疼得动也不敢动,直直的盯着他,明明好好的,怎会忽然来咬她,还咬这么重。
等他松口之时,她两指上都是他的牙印,几乎就要流血。
他神态自若的说:“倒是挺可口。”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食指连心呢,疼死她了,眼睛微红,恐怕一时半会写不了字了。
看样子她还是没有把霁月完全哄好,那她还是等明个再来看他吧。
她轻轻握住自己的手,站了起来低声说了句:“大哥,我先回去了,我明个再来看你。”
霁月点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朝歌也就拿了自己的书,走了。
霁月看她离去,伸手拿了桌前放着的丁香花,摆弄了一下。
这是朝歌送的。
没有生气,没有哭闹。
刚才那一咬,他也没用多少的力,还是疼得她差点就要哭出来了。
女孩子家就是娇气,一不小心就把她弄坏了。
娇气的姑娘才刚出了院子,迎面就遇着了三姑娘暮词。
一看朝歌从这里走了出来,暮词脸色顿时便是微变。
“三姐姐。”朝歌声音甜美的唤了她一声。
前一世的时候,她与暮词并不玩耍,暮词这个人实在太过无趣了,整天黑着一张脸,好像谁欠了她几百两银子没还似的。
重活一世,倒是可以理解她为何天天黑着一张脸了。
她的父母过早的去世,祖母膝下子孙又多,自然有照顾不周之处,她在府里没人疼爱,亲事也一直没说好,后来挑来挑去,好不容易给她定下一门亲事,她还要死要活不同意。
再后来,没过多久,霁月离开了广陵,说是去做官了,具体做了什么官她也不知道,反正沈家的人又是后悔又是感叹的,后悔当初没对霁月好一些。
她心里不以为然,心里越发恨极了高升的霁月,觉得就算做官又如何,改变不了他卑贱养子的身份,这个卑鄙的小人,瞧起来人模狗样,实际上是个没爹没娘没家教的狗东西,不止一次的轻薄她凌辱她,她的清白几乎都要毁在他手上。
她这辈子都看不起他,他就是当皇上,她也看不起他。
那时候,暮词就被接走了。
之后,她便再没见过暮词了。
~
“你又来这儿干嘛?”暮词并不喜欢她,太清楚这朝歌脾性了。
她来这儿无非就是想找霁月的麻烦,没事羞辱他几句,好像羞辱了霁月就显得她有多了不起似的,明明她自个也是又蠢又笨的,不知哪来的高傲。
朝歌则是一改往日趾高气昂的形象,温婉起来。
“三姐姐,我来和大哥说几句话。”
暮词黑着脸瞅着她:“朝歌,我劝你善良一些。”
朝歌连连点头,不辩解,还咐和一句:三姐姐教训得是。
突然这么温顺,简直有病。
暮词也不喜欢和她多说话,再则,她处处顺着她的话说,她反而不好再骂她,便径直走了。
第14章 前尘往事让人慌
繁星点点,像顽皮的孩子,执着又可爱的注视着你。
书案前,朝歌独自静坐。
低首,她看着自己的双指。
她不过是用食指和中指堵了一下霁月的嘴,就被咬成这般。
当时看着没出血,现在再看,却青紫起来,充血的红。
可真狠哩。
她默默的叹口气,又回忆了一下和霁月的一些过往,却发现所有的回忆都是不美好的。
这样的回忆让她有点不高兴。
有一次,她带了奴婢以及夕歌、花颂一块去山上的寺庙祈福,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竟遭遇了劫匪,人家直喊着只要沈家七姑娘,有她一个就够了,别的都不要。
她就这样被劫走了。
不曾料想竟在半路遇着了霁月,好一通撕杀,她吓得躲在马车里瑟瑟的抖,哭得不行。
等撕杀过后,霁月挑开了马车前布帘,挑着眉眼嘲笑说:“哟,我道是谁呢,没让人糟蹋了去吧。”
那声音那说话的调调也实在是太贱了。
一看是霁月这条狗出现了,她顿时感觉像是受到了极大的羞辱,自己这般的狼狈怎么能让他看了去,在霁月面前她向来是高高在上,又骄傲又傲慢。
就算她现在这般狼狈,也容不得霁月轻贱她半分,当时也不怕了,也不哭了,力量也有了,立刻冲霁月破口大骂开了。
——狗娘养的卑鄙小人,你就是巴不得我让人糟蹋了去,我就是让人糟蹋了去,也不会让你这只畜牲得逞,你这辈子对本小姐只有看着的份了。
她一通大骂,反正就是口不择言,想到什么骂什么,这话就成功激怒了他。
他后来也实在越来越容易被激怒了,人越大性情反而越不能忍了,不似小时候无论怎么骂,他都是不还口也不动手的。
听着她的诅咒声,他眼神一下子就狠了起来,也不管这是什么地方,跳上了马车,一把推倒,他就像被惹怒的狮子般。
她又惊又吓,也不骂了,只哭得很大声,他这才算放了她。
一言不发的把她从马车上抱下来,给她裹了件他的披风,就这样带回了沈府。
她一回府,等着她的便是一屋子的人。
沈家的人都在,韩公子也来了。
她就这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所有的人都以为她让那些土匪轻薄了,她解释都没有人信,她让霁月帮她解释,霁月解释了,两个人的事情都只字不提。
她也不敢提,怕祖母把她嫁给霁月,毕竟有过肌肤之亲。
韩公子当时便要和她退亲,但为了巩固两家的关系,便从几个姑娘中选了夕歌为妻。
因为这事,她越发的恨极了霁月,更加不给他好脸。
后来她才知道,那日劫匪一事,是夕歌和韩公子联手安排的,为的就是与她顺利把亲事退了,迎娶夕歌。
不管怎么样她都会被退亲。
现在细细回想这事前尘往事,朝歌内心忽然就惊了起来,又如醍醐灌顶。
霁月该不会是喜欢她的吧?所以在气极之时就会逼近她,亲她。
这狗……不,是大哥。
前一世太过轻贱霁月,把他踩到尘埃里去了,压根不会朝这方面去想,也仅以为霁月看起来人模狗样,其实是个无耻又卑贱的狗东西,是个畜牲,才敢不顾伦理一次次轻薄她。
事情忽然有了这样的翻转,她自个也吓一跳,有点慌。
重活一世,有一些事情越理越清晰,越想心越慌,又觉得不大可能,定然是她想多了。
前一世,霁月是把她嫁给了锦言,他身边那个护卫为妻了。
想到这件事情,让她莫名又胸闷气短。
定然是她想多了,霁月若是喜欢,怎么会把她嫁给他的护卫?
他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
越想越乱,她还是不要想了,先睡觉吧,明个还有正经事哩。
~
一夜无事。
翌日,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说好了要带花颂出去见韩公子,那定然是真的要见的。
韩公子在哪她是清楚的。
17岁的韩公子,靠着自家的关系,每天带着一帮官兵耀武扬威的行走在大街上,跟个孔雀似的在巡逻,不知道惹得多少小姑娘芳心暗许。
前世她鲁莽的迎着韩公子唤他的名字,想和他说话,他有几分疑惑的看着她,她一脸娇羞的自我介绍说:韩公子,我是朝歌呀。
虽然两人还未正式相见过,以着韩公子在广陵郡的名声,也是无人不知的。
她自个也常溜出府,带着奴婢上街游玩,四处挥霍,自然对这韩公子再熟悉不过了。
当府里和她提这亲事时,她也是没有任何想法的。
韩公子做自己夫君很好呀,韩公子瞧起来威风八面的。
韩公子对她的出现并不欣喜,他仅仅只是点了个头,便擦肩而过了。
~
这一次,朝歌便改变了一下策略。
为了能给韩公子留下一个极好的印象,花颂也是费了一番心思了,衣裳是新的,选了比较亮的黄色,胭脂口红都抹了一遍,把自己打扮得格外漂亮,头饰也都换上新的了,其中一个金簪上镶了蓝宝石,看起来格外刺眼。
至于朝歌,倒是没有刻意打扮,还是和昨个一样,穿的衣裳比较素,这样就不会太显眼。
随着马车哒哒而行,朝歌瞅着她抿唇莞尔:“花颂,你今天可真漂亮。”
“朝歌也今天也好美呢。”
花颂言不由衷的吹捧她,当目光真在她身上打量的时候,却发现她是真的很美。
粉华衣裳裹着柔软的腰肢,白皙的颈项美得像天鹅,上面静静的躺着一块红色的宝石。
三千青丝被粉色发带束起,两缕青丝随意的垂在前面,发上又斜插着一支金色的宝钗,宝钗上有一排宝石更是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和她一比,自己这身装扮立刻就失去了颜色,但这就是朝歌的日常。
确切的说,她今天已经没有刻意往美的打扮了,发簪也只戴了一支。
她也仅仅是薄施粉黛,明眸皓齿,浅浅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花颂有一瞬间的震惊。
她知道朝歌长得不错,沈家的姑娘姿色都不错,但从未把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与她挂过勾。她顶多也就是生得比别的姑娘好看点,可今日这一瞧,岂是好看了一点半点。
与这样的朝歌站在一起,韩公子还会多看她一眼吗?
一时之间,花颂又嫉妒又恼恨。
朝歌这是想把她带出来,衬托她的美哩。
长得美又如何,除了脸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蠢货,韩公子那等尊贵的人,才不会这么肤浅,才不会瞧上这个空有其表的蠢货。
和她定亲,完全是因为她们沈家有钱,对,就是为了沈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