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我竟这么大本事(1)
忽起的一阵的风,带了凉意,风走之时,还意犹未尽。
傍晚时分,闲来无事的朝歌一手托腮一手翻着手中的书诗经。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她慢慢的看着这些曾经她觉得难懂的书,尽管如今也觉得不太懂。
她这个人在感情上她向来愚钝,只道喜欢了就是爱,憎恶了便是不喜欢。
就如前世那般。
她以为对韩公子的喜欢是爱,对霁月的憎恶便是不喜欢。
两世为人,才渐渐悟出,原来事情竟不是表面这般。
看起来喜欢的不一定是爱,看起来憎恶的也不一定是不喜欢。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她仔细琢磨着这句话,竟悟出来了。
一天不见你的面,好像已有三个月那样长!
“朝歌,朝歌。”
有些事情还没让她来得及去琢磨,她爹的声音已急匆匆的传来了。
沈为民挑帘进来,风风火火的在她面前坐了下来。
朝歌蹙眉:“爹,什么事这般匆忙呀?”
“朝歌,这事你非得帮帮我,除了你没有人能帮你爹了。”
朝歌惊讶:“我竟有这么大的本事?”
沈为民连连点头,不惜夸赞:“朝歌的本事自然是大的。”
“我给你说啊,那张翠翠狮子大开口,带了一帮的村民来闹事,张嘴就要一万两的银子才肯息事宁人,你也知道奶奶那脾气,她一百两都不会给的,你爹我又哪里一下子拿得出这么多的银子,但若不给她银子,她话放下来了,以后天天来咱们门前闹腾,这事闹大了对谁都没有好处,也影响你的名声是不是?爹思来想去,现在只有你能帮你爹了。”
朝歌若愿意帮忙,老太太那边再生气也没有办法了。
朝歌毫不惊讶她爹会来找她借银子。
奶奶是不会给他的,晚歌也是不会搭理他的,也只有她这个闺女会处处帮着他。
但她爹说什么这事闹大了对谁也没有好处,也会影响她的名声,这样的话不像是她爹能想得出来,能说出口的人。
她便笑道:“爹,是刘姨娘出主意让你找我的吧。”
沈为民没想到这就给她猜中了,来的时候刘姨娘也特别嘱咐他,不能说是她讲的,所以还是忙说:“不不,是爹想要求你,朝歌,你就再帮我一次吧。”
朝歌便冷笑一声。
一万两的银子哩,搁在张翠翠他们家,他们几辈子都花不完。
她正色道:“爹,我们沈家为何要处处受制于一帮刁民。”
他也不想呀,但刘姨娘哭着求他,他能怎么办。
朝歌嘲讽道:“夕歌又没有杀人,为什么要任由他们讹诈?我们若就此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日后他们把银子花完了,再带着那帮村民来府上闹一出,或者给我们府上泼个脏水,我们还真屈服了不成?”
沈为民懵,又觉得朝歌说得好有道理。
姑娘有几分气愤了。
“我们沈家的银子是大风刮来的吗?大伯为了做皇商生意,是连命都搭上的,二伯整天风来雨里去,在家的日子少又少,我们家的银子都是用血汗换来的,银子再多也不是这个花法的,若传扬出去,旁人还真以为夕歌是杀了人,咱们沈家拿银子息事宁人来着,到时候才真是毁了咱们沈府的名声,连沈府姑娘的名声都一块给毁了。”
姑娘能言善辩,沈为民无以反驳。
朝歌这话有许多的信息要传达,他也听明白了。
夕歌确实没有杀人,这一点他毫不怀疑,可就因为是刘姨娘的娘家人,他却要一再忍让。
没有杀人,却要给他们一万两的银子,简直和抢盗无疑,可刘姨娘一哭诉,他因为银子数目过大,一时办法凑不到银子心乱如麻,没了主意,便来找朝歌了。
现在被朝歌一点,他就顿悟了。
是啊!夕歌又没有杀人,凭什么由着他们一帮刁民讹诈。
朝歌又提了一个点,提到大伯,那是他大哥。
他们兄弟间的关系还是很好的,他当年去世,他也是极为难过的。
一晃十年过去,再难过的事情,也渐渐淡了。
朝歌现在忽然提了他大哥,提到家里的银子如何来之不易,他一时之间便无话可说了。
朝歌说:“爹,这事你听我的,对付这样的刁民就得用狠招,我让她一文的银子也捞不到。”
话到最后带了几分的狠劲,莫名让沈为民觉得很有力量,不由问:“要怎么办?”
朝歌押了一口茶,神色凝重,下了决心,道:“爹,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事到底是因为刘姨娘这边而起,对方又全是她的娘家人,那这事也必须刘姨娘来解决,也是考验一下刘姨娘,看看她愿意不愿意为了我们沈家的利益做一点牺牲,她是要被爹扶为正室的,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才能配得上沈家三房主母的位置不是,若是这点事情她都办不好,都要我们来花大量的银子帮她善后,将来如何承担沈家三房祖母的位置。”
沈为民深以为然,思维完全被她带着走。
朝歌心里已当刘姨娘是当家主母了,这令他心里欣慰。
问她:“她要如何做才行?”
“爹假装把她逐出沈府,安排她回原来的地方待一段时间,张翠翠一看她被沈家赶了出来,从她身上捞不到丝毫的便宜,事不过一个月,刘畅的尸体也早就烂透了,天大的事情也过去了,我们不就省了这一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了。”
沈为民不由得面有难色。
朝歌却兴冲冲的一拍桌子,吓他一跳。
她道:“爹,这实在是一个好主意,我真是太聪明了,咱就这样办了,让刘姨娘他们先在府外住上一个月,这事必完美解决了。”
他犹豫:“怕刘姨娘不肯。”
她小脸一皱,不悦,道:“这有什么不肯的,她都在外住十几年了,为了沈家的利益,她牺牲一个月的时间有何难呢,何况这事本来就是她娘家人搞出来的,怨得了旁人吗?她将来可是要当我们三房主母的人,这点牺牲都做不到,将来如何服众,只会让人戳我们沈家的脊梁骨,说夕歌是杀人犯,不顾亲情,连自己的表兄未婚夫都杀害,说我们为了堵住悠悠之口给了人家一万两的银子。”
朝歌说的全都有道理。
沈为民沉思,亲戚之间闹出这样的事情真的是让人头疼。
朝歌便不说话了,静静的盯着他看。
得失福祸都清清楚楚的摆在眼前,一百两银子都拿不出来的父亲,会答应的。
家人的心思,她早就看得透透的了。
沈为民被她一番激昂的说词所震,硬是拿出了十二倍的决心,回去了。
送走了沈为民,朝歌嘴角轻轻的扯,呵呵的笑了两声。
痛快。
把她们送出府,就是这么容易。
一个人正自顾的笑着,五姑娘凤吟就过来了。
跟五姑娘凤吟一块来的还有那朱公子,朱千度。
五姑娘凤吟不太高兴的苦着小脸说:“朝歌,他说找你有点事,非要我带来见你。”
朝歌便站了起来,乍见朱公子手里提了一个包袱,心里莫名觉得是块石头,便来了兴致,招呼:“朱公子请坐。”
朱公子没有立刻坐,他把包袱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打开,里面果然是一块石头。
朱公子说:“二爷不在府上,就劳烦姑娘来看一看。”
朝歌便瞅着那块石头,本是一块破石头,当她集中注意力去观察,就不出意外的看出石头里面别有洞天。
她沉吟,这朱公子倒是好眼力,捡漏总是能捡到真宝物。
上次二伯说,她这一双眼睛是二伯满屋子石头都换不来的,要保护好了。
不能让人知道她有‘天眼’,那她就装模作样的左右瞅着这块石头,伸手摸一摸,她完全没有理论知识,但听那日从二伯那边听过一些,脑子里还是有印象的,只能根据这块石头来解说几句。
“这毛料表面有癣,但没有吃进去,大多数人会怕这癣对翡翠有浸害,价格上会一压再压,但朱公子好眼力,赌涨了,这是仅次于老坑种的冰种翡翠。”
她已经看见,这冰种光泽极好,清亮似水,冰清玉莹。
朱公子若有所思的看她一眼,本以为她会像二爷那般,拿个火齐左右前后好好看一看,然后再说许多专业的知识,不料她三言两语说完了,火齐也没用上。
“多谢七姑娘,回头我派人送上谢礼。”
谢礼?看一眼这个就要送她银子?
想他是广陵郡未来的太守大人,她还是做个顺水人情吧,便道:“举手之劳,朱公子也无须客气。”
朱公子没多说什么,只是改天就真派人送了一万两的银票给她。
朱公子把那块石头又包好,提起,准备告辞,见五姑娘站着没动,唤她一句:“胖五。”
“……”她又变胖五了?
她现在已经晓得胖是贬义,是嘲笑她了。
她现在最恨人家把胖五,胖子这样的字用她身上了。
她想捶死他,但她不敢。
别看有些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嘴里从来吐不出来象牙。
欺人太甚了。
欺人太甚了。
嘤嘤嘤,她恨他。
第138章你可真贱之朝歌(2)
且说沈为民从朝歌那边回来后便和刘姨娘说了一番话。
“香玲啊,我仔细想了想,咱夕歌又没有杀人,怎么能由着他们胡乱讹诈呢?咱若真给他们一万两的银子,不是坐实了咱夕歌杀人的事实了,夕歌这辈子就得让人戳脊梁骨了,这样吧,你们娘仨先出府住个几天,对外我就说是出去祈福了,到时候你嫂子见你不在沈府了,你身上也没有什么银子,她也就死心了,过个十天半月,等这事平息下来,我再接你们回府。”
刘姨娘不敢置信,双眸微红,心寒,委屈,问他道:“你要赶我们母子出府?”
沈为民解释:“不是赶你们出府,是你们母子暂时去避一避风头,免得她整天来府上闹,实在不行,那这样吧,咱们就把这事闹到官府去,由官府来定夺。”
这都是朝歌给他出的主意。
夕歌又没有杀人,他们再这样闹腾,就不管什么亲不亲戚了,只好撕破脸报官把这些个刁民抓起来算了。
这样的亲戚,他也真不想认了。
一万两,他们怎么张得出口的?
他现在一百两都难求了,只能等每个月的月银过日子了。
刘姨娘呆怔了好一会。
本以为沈为民是个靠得住的,结果一万两的银子都拿不出来也就算了,竟要他们娘仨到外面避风头。
过了一会,她眼泪便啪啪的掉了下来。
三十来岁的妇人,连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媚劲。
她只要哭一哭,沈为民就会心软的。
沈为民确实有点心软,这次却铁了心了。
他的本意是让她进府过好日子的,现在又要送出府,可这能怪他吗?
都是她的娘家人贪得无厌,自家死了儿子,非要赖他闺女身上。
心里琢磨了半天,最后憋出了一句:“讹诈,也得有个度,等这事过去后,你那些个娘家人,能断的都断了,无需再往来。”
真是闹得人头疼。
他一双儿女,也都差点毁在她娘家人的手上好不好。
想着近期她娘家人在府上发生的那些事情,他也是气无处使
前一个引诱了他儿偷食禁果,怀孕,还要嫁给他儿。
后来溺水,又以此为要挟让夕歌嫁给刘畅,现在刘畅又意外死亡,他们又要挟,敲诈。
这一件件的事情,想着都闹心。
再看刘香玲哭,他狠了一下心,说:“明个收拾收拾,就回镇上住一段时间。”
看他下了决心,刘香玲哽咽,道:“三郎,你说过再不让我们母子受苦,你说过要让我们过好日子的。”
沈为民蹙眉,反问:“回去镇上住个几天,怎么就委屈着你了?”
刘姨娘被这话噎住。
委屈?她不委屈?
她默默无声的当了他十几年的外室了。
她觉得委屈,沈为民也觉得她有点不懂事了。
镇上那房子也本是他当年花银子给买的,还空置在那儿,现在回去住上一段时间,就当是去散心了,可香玲明显不能理解他的难处。
一万两的银子,她当是一两银子呐,他随便就能拿出来了。
还真是没有一点当家主母的睿智。
若大的沈府,要处理的事情多了,这点事情都处理不好,日后如何处理更大的事情?
想当年夫人在的时候,从来不会给他整这些个乱七八糟头疼的事情。
有她在府里,他什么心也不用操的。
墨云样样都好,惟有一样缺点,善妒,妒到让人无法忍受。
晚点回家,都要各种盘问,身上有点香味,或不小心沾上了个头发,那就更麻烦了。
他都跟哄老祖宗似的各种哄着,就差跪下发誓了。
墨云出身尊贵,小姐脾气,又娇气又敏感又多疑。
有些事情有了比较才能区分出高下来。
两个人各有各的优点。
香玲就比较大度,从来不会对他管东管西,就是处事能力太差,自己的娘家人都处理不好,闹到这个份上,老太太那边对她意见更大了,幸亏朝歌一直帮着说好话。
沈为民也就从那里出来了。
她在那儿哭哭啼啼的,他第一次觉得有些厌烦了。
遇着个事就知道哭,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处理事情的能力都没有,好像他有亏待过她似的。
这么多年来,除了没有给她一个正室的身份,他也并没有亏待过她。
再说,正室的位置是这么好给的吗?
她出身低贱,那身份本就上不了台面,若非墨云病故了,她又生有一儿一女,就是再过十八年,她也成不了沈府三房的正室。
各人都有自己的道理和委屈的,只是有的人喜欢把委屈说出来,把道理摆出来,有的人不说。
他就是那个不说的人,觉得那样没意思,和撕破脸差不多了。
一旦撕破了脸,这日子过着也就没意思了。
当天晚上,在沈为民走了不久,刘姨娘就派人把夕歌和沈承恩唤来了,告诉了他们沈为民的意思。
夕歌不敢置信,等回过神,恨道:“不该让父亲去找朝歌借银子的,父亲本就不是一个多聪明的人,被她一盅惑,就要把我们送出府避风头了。”
沈承恩非常生气,嚷道:“我不去,我哪也不去。”
他好不容易来到沈府,就等着有一天他娘被扶正,他成为嫡出的公子,扬眉吐气。
现在回到原来的镇上避风头,这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刘姨娘心里也气闷的,眼下也只能安慰两个孩子,道:“别废话了,都回去收拾一下,明个早上我们就回镇上避几天。”
夕歌冷笑,道:“怎么个避法?我们回到镇上后,舅母就会放过我们吗?她一准会去天天找我们闹。”那时候便是拦也拦不住了。
还有安生的日子过吗?
镇上的院墙不高,不像沈府,丈高的院墙,又有许多的家丁,谁敢随便跑进来。
刘香玲又岂会不知道这些个,可沈为民已下了这样的决心,她若赖着不走,怕会引起他的厌烦。
以往她哭,他会哄。
今个她哭,他明显就不高兴了。
琢磨过后,她还是决定先回小镇上避一避风头。
至于她那个嫂子,说实话她是不怕的。
在外面,又不是沈府,她也不怕闹的。
刘香玲已决定要回去了,就算百般不情愿,夕歌暂时也只能忍了。
从刘香玲这儿回去的时候,外面早已黑透,星光都跑得无影无踪。
因为刚刚下了场雨,处处透了凉意。
夕歌的心比这些更凉。
不错,刘畅就是她亲手杀死的。
这个畜牲敢侵犯他,他也必须死。
什么表哥,什么舅妈,她没有这样的亲戚。
若真是亲戚,就应该处处为了她的利益着想。
接他们到府里来玩,原本是想让他们帮忙整治朝歌姐俩的,或者从府里勾搭一个姑娘,结果刘彤先勾引了承恩,还怀了孕,刘畅又来侵犯她,也企图让她怀孕。
她当然不会怀孕,事后她已出去买了药,跑回镇上煎了服。
这些个蠢货,贱人,死不足惜。
她微微闭了一下眼睛,吸了一口气,再呼出。
刘畅他们回老家之后,她算了一个张翠翠和刘大平都赶集的日子,乔装打扮了一下,去找了刘畅,这刘畅见了她后又要侵犯,她借口不安全,怕舅舅她们回来撞上,提议到野外,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
刘畅果然上当。
她早有准备,带她去了一个隐秘的野外,并且拿了酒让他喝。
酒不仅能壮胆,更能刺激人的神经。
刘畅也就跟着她一块喝了,等喝过,她说今个由她来伺候他。
他信以为真,完全没有防备。
情到深处,趁其不备,她就拿发带勒住了他的颈项,力气再大的男人在这个时候被勒住脖子也不会舒服的,他便抓住了她的头发想让她放手,可喉咙里憋得很,他很快连抓她的力气也没有了。
那时候他还没有死透,她便把他从草丛里拖了出来,那边一条河,她把人扔到河里了,活活淹死。
也就是在刘畅挣扎的时候,她的发簪被他抓到手里了,这才令张翠翠一口咬定是她杀了刘畅。
杀了他又如何,夕歌心里冷呵一声。
刘畅已死,发簪也到她手里了,且被她拿出去当了。
忽来的一阵风打在她脸上,令她一个激灵。
有些事情忽然就明朗起来。
她杀了人,舅母家来闹,趁机敲诈,父亲拿不出这么多的银子,最后找了朝歌借银钱,反被她挑拨,打发他们出府,回到原来的地方避一避。
父亲不知朝歌存的诡计,便听了她的话。
她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朝歌能算计到这一步。
能算计到她会杀刘畅,舅母来敲诈,父亲找她借银子,她趁机赶他们出府。
猛然,她大步流星的朝一个方向走去。
都到这一步了,她要问个清楚。
大晚上的她匆匆过来,朝歌也见她了。
见她脸上还有一些雨水,坐在案前的朝歌淡淡的扫她一眼,道:“是来朝我告别的吗?大可不必。”
她不怕朝歌的,可看见她后,又莫名升起一丝的惧意。
她坐在那里,云淡风轻的写着字,仿若一切都在她的手掌之中。
夕歌压下心里的恨意,说:“我会再回来的。”
朝歌抬首看她,笑道:“欢迎呀,我在这里等着你。”
她说得真诚,从她脸上找不出半分的虚情假意。
夕歌当然不相信她真的会欢迎自己。
她们之间只有你死我活。
夕歌说:“虽然知道你根本不在意表小姐和韩公子如何,还是想要告诉你一声,表小姐与韩公子相见频繁,两人早就互生情愫。”
她也喜欢韩公子,自然是会处处留意他的动静。
端阳节那次,花颂上了韩公子的船。
韩公子来府里的时候,花颂会出现在韩公子的面前,与之眉来眼去。
她也恨极了花颂,只是被朝歌整得一败涂地,无还手之力,也就顾及不上去嫉妒花颂了。
她注意着朝歌的反应,想从她脸上看出一些不痛快。
朝歌笑,道:“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是早告诉过你,我乐意把韩公子分享与她。”
听起来没有半分的虚假。
乐意把韩公子分享与表小姐,却不容不下她夕歌。
虽然她说得像真的一样,她当然不会再相信这样的话,朝歌没这样的善良大方。
朝歌这话恰恰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她知道表小姐与韩公子暗中的来往。
要不要去告诉表小姐一下,让她小心着朝歌呢。
朝歌的敌人,就是她的朋友,虽然她也很讨厌表小姐。
夕歌也就夸了她一句:“七姑娘人美心善,但愿表小姐是个知恩图报的。”
不失时机的挑拨离间,朝歌也不放在眼里,她是笑非笑,道:“这般口是心非,很辛苦吧?”
明明恨她毒蛇心肠,偏要反话来夸,当然辛苦。
夕歌被她一语戳破,也不尴尬,她福身道:“时间不早了,七姑娘早点歇息吧。”
她退了下去。
朝歌哂笑,道:“去找表小姐,与她好好谋划一下,看看她会不会与你一块对付我。”
夕歌脊背发凉,猛然回身看向了她。
朝歌冷笑,问:“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心里想什么我都能猜得到?”
夕歌是疑惑,问道:“你好像很了解我。”
“那是当然,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我知道你房事的时候喜欢叫得很大声,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听见,和刘畅在一起,也这么大声吗?虽然拒绝,还是会很享受,你可真贱呢。”
朝歌笑的非常舒心,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打冷颤。
这样的话,真不像是一个孩子说出来的,偏就是从朝歌的口里那样肆无忌惮的说出来了。
夕歌盯着她,她说得仿若有亲眼目睹一般。
的确如她所言。
虽然拒绝,还是会觉得……
是贱,可这样的话从朝歌嘴里说出来,便让她恨不得撕了她。
夕歌心里恨过,随之又冷笑一声,道:“能被七姑娘你这般恨着,倒也是我的荣幸了。”
“明白就好,滚吧,多看你一眼,我都觉得脏。”
朝歌的眸中再不掩饰对她的厌恶,夕歌猛然转身离去。
奔出她的院宇,她狠狠狠的闭了一下眼睛,轻轻揉了一下心口。
被她羞辱至此,气得她心都是疼的。
怎么会有这般恶劣的人,偏偏父亲却不了解她,被她欺骗,事事听她的计谋。
真的很不甘心!
第139章 姑娘得了眼红病(3)
虽然被朝歌猜中了心思,夕歌还是决定去找一下花颂。
大晚上的,外面还下了雨,她忽然找过来,倒是令花颂有几分的意外。
花颂的心里是极为瞧不上她的,又想着她这个时候过来总是事情的,不然也不会来找她,便请她坐下了。
她淡淡的扫了夕歌一眼,因为上次落马,那疤还在脸上,虽然疤痕不重,也是可以看得出来,很明显的一道道印子在脸上纵横交错。
当然是影响美观的。
旁的姑娘的脸蛋哪个不是光滑如玉,没有瑕疵。
“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花颂懒得与她一个庶女绕弯子,她自认为夕歌在沈家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夕歌也知道她看不起自己,忍着心里的恨,她也就直言了:“我只是来提醒你一句,小心着七姑娘,她可不像表面上那般的蠢傻,你也不要真以为她会真的愿意带你一块入韩府,毫不在意你喜欢韩公子,等解决了我,下一个轮到的便是你了。”
花颂笑,不屑,道:“挑拨离间,大可不必。”
挑拨离间,她倒真想这样,可眼下她说的一切都是事实,而这事实却是旁人不会相信的。
谁会相信是七姑娘怂恿了刘彤勾引承恩,怀孕,最后被杀。
刘彤已死了,且死无对证。
谁又会相信朝歌她善于攻心,她了解他们的一切,步步算准了。
“表小姐,你常和韩公子幽会的事情,我知道,朝歌也知道,但她却装着不知道。我只是劝你不要太轻视她了,自己早作准备,你若不信我的话,等着瞧吧,她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便知道了,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全是拜她所赐。”
花颂冷笑,道:“夕歌,你走到这一步,是你们自己蠢,怨不得旁人。”
说是拜朝歌所赐,她还真不相信。
未免太高看朝歌了。
夕歌也不与她争辩,只道:“权当是我自己蠢了,但愿表小姐在我走后,日子会过得顺畅。”
“你要走了?”花颂有几分惊讶。
“因为舅母家的事情,要暂时到外面避一段时间,这个主意是朝歌给父亲出的,现在的父亲处处听她,你说奇不奇怪?”
花颂虽然年长朝歌夕歌一岁,可到底也仅是个豆蔻年华的姑娘,经历的事没那么多,许多的想法并不成熟,也没那么深远。
过了一会,她说:“我倒也听说了一些你们的事情,你舅母带人来闹,外祖母气得头疼着呢,听说要不少银子,你倒是说一说,你究竟有没有杀人?不然,人家为什么要一口咬死了你不放,你们又为什么不敢报官?”
夕歌看着她,忽然就冷笑一声,道:“表小姐是不是以为攀上了韩公子,未来便是一片锦绣了?让我说,只要七姑娘活着,你的未来决不会比我更好,你自己珍重吧。”
言尽,她站起来,走了。
她只是来提个醒,看这表小姐一脸的风光,自信得不行,她也便不想多说了,更不想多看她这风光的脸。
她以为攀上了韩公子,未来就是一片锦绣了?
做梦吧。
不干掉沈朝歌,表小姐什么也不会得到。
花颂盯着她离去的身影,脸色渐渐难看。
她虽然不在意夕歌的话,可那些话还是存在心里了。
仔细琢磨一下,这夕歌才进府多久,就没有顺畅的时候,还差点被嫁给了刘畅。
但这一切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韩公子现在喜欢她,朝歌明显不得韩公子的喜欢,将来就算一块嫁过去,韩公子宠的也依旧是她。
她又想,最近好像是没常看见朝歌了。
朝歌在忙一些生意上的事情,一会要做慈善,还要帮助那些流民,一会又折腾着招长工,整天往外面跑,而借着这个机会,她也常和韩公子见面。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她明显的也能感觉出来,韩公子也是喜欢她的。
翌日。
风停雨住,刘姨娘带着一双儿女上了马车,身边带了几个家仆。
沈为民出来送她,安慰她说:“过段时间我会接你们回来的。”
刘姨娘哀怨的看着他,事已至此,没有商量的余地,她只能抹了眼泪,说:“三郎,你一定要常来看我们母子。”
沈为民说好,示意她上马车。
待到母子三人离开,沈为民心里算是松了口气。
张翠翠这些个人再不能来府上闹腾了。
他倒也没有什么内疚,毕竟这事是刘香玲的娘家人,说起来他们沈府也是受了她娘家人的连累。
“爹。”朝歌已高高兴兴的跑了出来,望着远去的马车,又不无遗憾的说:“我本来想送一送夕歌的,他们这是已经走了吗。”
沈为民看了一眼自家充满朝气又漂亮的姑娘,道:“嗯,走了。”
“爹,你也别太难过了,刘姨娘的暂时回避换来沈府的安宁,这是刘姨娘识大体,日后她的娘家人再没有借口来咱们府上闹腾讹诈了,爹若是想他们了,多去看看他们便是。”
他也没难过。
朝歌说是极是,他无以反驳。
“爹,你今天要去商铺查帐吗?我跟你一块去吧。”
“姑娘家去商铺干啥。”还这么热的天,沈为民不想她去。
“爹,我可以帮你分担。”
“你能帮我分担什么?”
“我也会算帐,爹咱们一块去看看吧。”
沈为民被她缠磨得不行,索性带她一块去了,只是让她把帷帽带好。
本来他只是想去一家商铺转转,结果朝歌硬拉着他去转了好几个商铺,没想到还在一家丝绸店里遇着了秦家的姑娘秦絮,她在商铺瞧了几眼,一样东西不买,指手划脚的从头到尾的把这些个丝绸批得一文不值。
秦家和沈家最近因为生意上的事情闹得非常的不愉快,在丝绸生意这块,沈家明显占了上风,抢了不少属于秦家的生意。
秦絮今个出来看了一圈自己家的商铺,丝绸生意冷清,再看沈家的丝绸生意,门前来来往往。
她嫉妒在心,又仗着自己戴了帷帽,旁人认不出她是谁,索性就过来批评一通。
她说得有鼻子有眼,旁的客人竟觉得她说得有理。
虽没看见她的脸,朝歌一听她的声音就知道是秦絮。
她心里冷笑一声,扬声道:“我道是谁在这儿胡说八道呢,原来是秦家的姑娘嫉妒人家生意好,得了眼红的病。”
第140章这发簪你熟悉吗(1)
一听是沈朝歌的声音,秦絮顿时怒目,就听沈朝歌又道:“诸位不会不知道吧,前段时间秦家效仿沈家施善布粥,发放粮食,结果却是粮食里掺了土,粥是发了馊,猪都不肯吃,生了虫的粥,结果害人吃坏了肚子死了人,你秦家在外面干了多少缺德的事,秦姑娘你心里会没点数吗,不在家里思过悔改,又出来祸害旁人家的生意,你就不怕最后都报应在你秦家身上吗?”
她一番话难免是要添油加醋了几分,可那又如何呢。
事实上他们家就是干了缺德事。
商铺的顾客一听这话,纷纷响应,确有此事。
这事闹得不小,满城风雨,基本上能听见的都听见了。
之前朝歌自家人发了话,这事要往大传播,一定要人尽皆知。
秦家要处处陷害沈家,处处做那个拦路石,两家的关系已是水火不容了,那她是不介意把这石头踢得远远的,踢到屎坑里。
旁人不仁,她何必要义呢。
秦絮怒不可遏。
那些事情她当然知道,但不是朝歌说的这般,她未免太过夸大其词了,顿时指了她,要自证清白:“沈朝歌,你休要一派胡言,只是隔夜的粥,放得久了有些馊,根本没有生虫,明明只是闹了个肚子,根本就没有死人。”
沈朝歌心里笑了,道:“大家听见了吧,我没说错吧,粥确实是馊了,秦姑娘自个都承认了。”
“真是不要脸。”
“良心坏透了。”
做了坏事还敢这般理直气壮。
顾客指指点点。
秦絮大怒,搜肠刮肚要找一些沈家的污点来攻击,当看到一旁的沈为民时,忽然就有了,她顿时冷呵一声,道:“沈朝歌,你们家里背地里干了多少的缺德事,你当旁人都是瞎的吗?我可听说你们沈家最近连杀人放火的事都干了出来,人家都闹到你们家门口了呢,你咋还有脸出来在外面晃悠。”
朝歌哂笑,道:“杀人放火?杀哪个人放哪个火,你倒是和我细细说说,让我也听一听。”
说就说,谁怕谁。
“哟,这不是沈三爷吗?您也在这儿,那就太好了,听说沈三爷最近娶了一房外室,还带了一双儿女进了房是不是?”
盯上沈为民了,沈为民虎着脸瞪着她。
“与你何干。”
“沈三爷娶外室这件事情,本来是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我可听说你们沈府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杀人案,却是与你那外室所生的女儿夕歌有关系的,夕歌杀了她的未婚夫,也就是她舅舅的儿子刘畅这事,总不会有假的吧。”
这可不是小事,都闹到府上来了。
只不过,民不报官,官也不究罢了。
沈为民怒:“一派胡言。”
见他生气了,秦絮也就高兴了,呵呵冷笑,道:“沈三爷,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怎么就一派胡言了?大家伙若不信,去沈府的附近,随便找个人打听一下,人家会说得比我更详细,只是你们沈家只手遮天,人家一帮老实巴交的乡下人拿你们没有办法罢了。”
沈为民没那等吵架的嘴皮子,见她说得有模有样,旁人还信以为真了,惟恐这事会对沈家的名声有什么影响,他又气又怒,真恨不得抽这秦姑娘一个嘴巴,让她闭嘴得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
朝歌知道她这个爹吵不过这秦姑娘,便接了话,道:“秦絮,你口口声声听说,没有半点凭据的事情你也敢拿出来到处造谣,若真如你所说,夕歌杀了人,众所周知,我沈家区区一介商人之家,又如何包庇得了一个杀人犯?你当广陵的青天大老爷都是摆设吗?你这是在质疑广陵的官员不为民做主吗?我奉劝你不要一张嘴到处造谣,小心全被回馈到你秦家来。”
秦絮怒,虽是听说,但也是事实,本来就是事实。
她甚想极力与她辩解几句,朝歌却不想与她废话了,直接赶人:“把这位满嘴听说满嘴谎言满嘴胡话的秦姑娘给我请出去。”
她的奴婢上前一步来请人。
“秦姑娘您请吧。”
秦絮气得怒目圆睁,她说的都是实话,怎到朝歌嘴里就成了满嘴谎言胡话了。
“让我走?是怕我把这事传开了吧?”
其实她不传,这事也已闹得许多人都知道了。
朝歌冷冷的看她,由于帷帽遮颜,谁也看不真切谁的脸。
到底是在人家的地盘上,秦絮扭身便走了。
待秦絮离开,打理此商铺管事的赶紧请两人进去坐下,朝歌吩咐道:“日后若看见这秦姑娘,直接请出去。”
管事的赶紧应下。
沈为民气得沉着脸,一时无话。
家里的事情都闹到外面来了,这让他脸上一点面子都没有了。
朝歌又询问了几句铺里的生意,让拿帐本出来,她要看一看进帐出帐的单子。
管事的也就忙把帐本拿来了,她则坐下来翻看了一会。
她学过算帐,也跟着晚歌一块做过帐,这些帐单她是看得明白的。
从帐上来看,每天的收入还是很乐观的。
等她把这个月的帐单翻完后问:“多久报一次帐?”
“三爷交待过,半年报一次帐。”
三爷人懒,一个月查一次帐他嫌麻烦。
“以后每个月报一次帐。”
之前一路查帐的时候也都是这么交待的。
太多的帐积压在一起,会比较麻烦。
每个月一清帐,反而会更轻松,一目了然。
管事的有些惊讶,这位姑娘一副她当家作主的姿态。
沈为民这才说:“照朝歌说的做。”
之前朝歌一路哄着他,他又见朝歌确实是懂帐的,就乐意让她帮着查帐了,那样他就可以更轻省一些了。
等离开的时候沈为民还是挺不高兴的,两人上了马车,打道回府。
路上的时候他气得他忍不住和朝歌念叨:“秦家的人,不论是姑娘还是公子,没有一个是东西。”
朝歌安慰他道:“你还在生气呀,别气了别气了,等过段时间,谁还记得夕歌杀人的事情。”
怎么能不气。
等等,朝歌在说什么?
沈为民忙问:“你说夕歌杀人?”
他不能不为自己的女儿证一下清白:“夕歌没杀人。”
朝歌轻轻叹口气,轻声说:“也就我爹老实人,才会相信夕歌没杀人。”
她拿出那只夕歌的发簪,当初还给了她,她果然转手就去当铺当了。
朝歌当然不会让她把这发簪当掉,所以又赎回来了。
“爹,你看看这发簪,眼熟吗?”
夕歌是他的女儿,她许多的首饰都是她爹买了送给她的。
她朝歌都熟悉的发簪,他那样疼爱夕歌,送她的礼物又怎么会不熟悉。
他疑惑:“夕歌的发簪,怎么在你的手上?”
朝歌不能不提醒他一句:“那日张翠翠就是拿了这个发簪进府的,说是从他儿的手中拿到这发簪,我当时怕这事闹大一来有损沈府的颜面,二来怕夕歌担罪,就为她开脱了。”
经她一提,沈为民是想起有这么一回事来。
那时朝歌说了句:这样的发簪,到处都有得卖呀,倒也不能证明便是夕歌的。
后来朝歌又说:我们府的姑娘岂是你拿一根发簪就可以污蔑的……
当时场面一度混乱,这发簪后来被朝歌拿走了,这事他又给忘记了。
今日再看这发簪,虽然是一模一样的发簪到处都是,他却知道这发簪就是夕歌的,这发簪是在她过12岁生日的时候,他特意买来送与她的,上面特意打造了12颗小小的珍珠。
每年她过生日,他都会送她发簪,上面打造一些小珠子,代表她的年纪。
沈为民看着这发簪,通体发寒。
朝歌轻声说:“也正因为有着这样的证据,那边才会不依不饶,但父亲你大可放心,明天我就派人去张翠翠他们家,给他们送一百两的银子,告诉他们刘姨娘已经被赶出沈府了,他们见刘姨娘不在咱们府上了,又捞不到旁的银子,便不会再闹了,他们与刘姨娘到底是一家人,时间久了,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沈为民听她这般说,微微回过神来,问她:“夕歌为何要杀人?”
“她虽然与刘畅订了亲,可张翠翠又怕她到时候悔婚,或者又是想到她女儿生前的情况,未婚先孕,后来却死于承恩和夕歌的手上,因着报复或别的心理,在咱们府上的时候,便让刘畅玷辱了夕歌,夕歌心高气傲,一心想嫁的是门名望族,自然是不会放过他,待他出府之时,便痛下了杀手。”
她这一番话信息量太多,沈为民一时之间接受不过来。
等品过味来,他只觉得汗毛都要竖起来了,脸色惨白,一连追问她:“你怎么知道这些?夕歌和你说的?”
“你说夕歌和承恩杀了刘彤?有何证据?”
朝歌知道他的心已渐渐偏向了自己。
她不紧不慢的,轻声而道:“夕歌确实已承认了,但怕吓着了爹爹,这事便一直瞒着没说,好在已经死无对证,爹你也无须担忧,夕歌不会有事的。”
至于承恩和夕歌杀了刘彤一事,她说:“夕歌倒是没有和我提她与承恩杀了刘彤一事,是我的奴婢红果看见了,我赶过去的时候刘彤已经死了,张翠翠哭着喊着让我为她的女儿做主,说是刘姨娘他们杀了她的女儿。”
她轻声细语的道来,沈为民却像心上被扎了一刀。
他本也怀疑刘彤的死是自己家所为,怀疑是一回事,证实了又是一回事。
他引以为傲的一双儿女,手上竟沾了人血,还是自家表兄妹的血。
“刘彤死了,怀的还是咱们沈家的血脉,我能怎么办呢,为了稳住张翠翠,不让她乱说,我只好指了两条路由他们选择,第一报官,第二夕歌嫁给刘畅,两家还是亲戚,不至于撕破脸,刘姨娘为保住一双儿女,毫不犹豫的选择把夕歌嫁给刘畅,刘彤这事算是过去了。”
这些个事情沈为民原本也是知道的,当时心里还有几分暗怪朝歌多事,但见刘姨娘没说什么,也就罢了。
说起这些事情,朝歌声音里还带了几分不熟于她这个年纪的忧伤,听得沈为民身在其中,极为难受:“只是没想到夕歌竟会真的忍心杀了与她自幼一块长大的表兄,我怕张翠翠天天来府里闹腾,这两件杀人的案子捅了出去,夕歌这命是真保不住了,所以不得不提议让他们暂时出府避一避风头。”
看看她多么的为他们着想。
沈为民的双眸早已通红。
一个大男人,因这事几乎要哭。
沈朝歌轻轻握了他的胳膊,道:“爹,原谅朝歌没有及时把这事告诉你,我也是怕爹知道了这些事情承受不住,便一直没敢和爹细说。”
她当然不怕他承受不住。
时机没到,她怕说了这个他也不会相信,还以为她污蔑他的一双好儿女。
沈为民心里痛极,痛自己的一双儿女都成了杀人犯,他的枕边人,他渐渐也有些看不明白了。
一双儿女发生这般大的事情,刘香玲怎么可能会不知情?
她是知道的,只是一直隐瞒了他,不和他说。
那两个孩子,可是她的亲侄儿,亲侄女。
亲人之间互相残杀,这样的事实让他不太能接受。
好在朝歌懂事,脑子聪明,把这事给压了下来。
看她反而自责,沈为民这才说:“你也无需自责,也不能怪你知情不报,你也都是为了爹着想。”
朝歌便说:“爹不怪我,我就放心了,后面的事情爹你也无需劳神,等过段时间,风声过去,咱们再接刘姨娘他们回来便是。”
沈为民却没应这话。
在他的心里,对刘香玲有着不可言说的失望。
他认识她这么多年,因为不能给她一个名份,便一直宠着她疼着她,对她过于偏爱,刘香玲也从不让他操心烦心,却没想到这才进府几个月,连人命都闹出来了。
还全是自家亲人的命。
他不由得又想起自己的亡妻。
她虽然爱吃醋了些,爱管着他一些,却是绝不会给他惹什么烦心事的。
再看朝歌,晚歌,亡妻生的这一双儿女,个个都是懂事的,也没有哪个让他操心的,出了事还能帮他分忧解难。
刘姨娘一双儿女搞出这样的人命,是朝歌给无声无息的压了下来。
心里想着这些事情,越发觉得烦燥。
朝歌静静的看着他,微微敛下眉眼,不再言声。
她觉得吧,像她爹这样的男人,就该为她娘守一辈子。
内疚一辈子,为她娘赎罪。
他对得起她娘吗?
墨家的姑娘嫁给他,何其的不幸。
第141章又蠢又笨又贪心(2)
刘姨娘搬出沈府的第二天,朝歌就派红果去了张翠翠家。
家里没有了孩子,冷冷清清的。
张翠翠和刘大平坐在院子里,都没有说话。
难过,那是肯定的。
红果这时候就骑了马找来了,她进了破旧的院子,一眼瞅见蹲在门口的两个人,道:“张大娘,我家姑娘让我给你送点银子过来。”
张翠翠认识她,这姑娘力大无比,看见她本能的发怵。
红果走到她面前,给她一袋银子,说:“刘姨娘现在已经被逐出了沈府,回他们原来的老宅去住了,我们七姑娘心善,念在昔日与刘姑娘交好的份上,特派我给你们送一百两的银子,人死不能复生,请二老节哀顺变吧。”
张翠翠震惊,问:“刘香玲被赶出沈府了?”
那她找谁要银子去?
刘姨娘自然是不会有一万两银子的。
红果沉声道:“刘姨娘教子无方,我家小姐和老爷甚是痛心,几经商议后,逐刘姨娘出府。”
这消息来得太突然,真的很不甘心啊!
沈为民不是挺宠刘香玲的吗?怎么就逐出府了?
她不信,别不是刘香玲又使的什么诡计?
红果走近她一步,压着声音,有几分伤感的道:“刘大娘,那日我亲眼瞅刘姑娘被承恩少爷和夕歌姑娘一块捂了嘴活活闷死后,扔到了水里,每每想起此事,我都彻夜难眠,后来见刘姨娘愿意把夕歌姑娘嫁给刘畅为妻,作为补偿,本以为这也是一桩好事,万没想到夕歌姑娘心比天高,压根看不上刘畅,也没想到她心肠如此歹毒,把刘畅杀了,这事老爷也已经知道,失望至极。”
这信息含量太大,张翠翠一下子消化不了。
虽然她已认定了刘彤是被承恩所杀,可当时并没有证人,现在红果说出了此事,而且夕歌也有参与其中,她又惊又怒又心痛。
红果声音变得微轻了些,那些话听在她耳里,就像被下了盅。
“刘姨娘不过是一个青楼出身的妇人,她现在又被逐出了府,自然是没有能力负担你一万两的赔偿,但刘姨娘姿色还是有的,她们娘仨若一块重操旧业,这辈子还你一万两的银子,也未偿不可。”
张翠翠眼中厉光一闪。
“冤有头债有主,找该找的人才会有结果,我家老爷是不欠你们什么的。”
说完了该说的话,红果也就告辞了。
张翠翠发了一会愣,忽然冲自家男人吼:“他爹,你听见了没?刘香玲让人家逐出府了,咱们儿就这样白死了吗?”
他当然听见了。
刘大平沉着脸没说话,他本来就不如张翠翠能吼,他若能吼,又哪里轮得着张翠翠整天撒泼打滚。
“刘香玲今日若是拿不出赔偿的钱,我非要把他们一家三口卖了为赔偿。”
“走,找她去。”
刘大平跟着她一块去了。
这件事情让他心情也是很不痛快,他怎么也想不通,夕歌那小丫头,还有承恩,怎么就那么狠的心,杀了他儿子,杀了他女儿。
那可是她从小一块长大的表哥表姐
两个人套了牛车就去镇上找刘香玲,这牛车还是当初沈为民给买的。
过去之后,还真让他们给找着了。
刘香玲昨个就搬过来了,带来的二个奴婢把屋里收拾了一下,又和以往一样了,这日子甭提有多憋屈了。
憋屈了一日,张翠翠和她哥果然就找上门来了,可由于院子里的门上了栓,两人一时半会也是进不来的,再看院墙,也有她一个人那么高,没有助力一下子也是爬不上来的,张翠翠便在外面把门打得哐哐响,扯着嗓子喊:“刘香玲,我知道你来回来了,你给我滚出来。”
看她不撕了她。
听见外面的喊声刘香玲这边并没有立刻开门,而是走到门口,透过门缝悄悄朝外看,看看来了多少的人,当看到外面并没有旁人后,刘香玲也就把门给打开了。
随着门一开,张翠翠就冲了进来,扭着刘香玲骂:“你这个贱人,不要以为躲回来就可以完事,一万两银子,一个子不能少。”
刘香玲与她撕扯,刘大平随手关上门,瞧两人又要打开了,到底是吼了一嗓子:“都别打了,把夕歌给我叫出来。”
他非要好好问一问她,为什么要对刘畅痛下杀手。
夕歌人已经走出来了,不咸不淡的唤了他一声:“舅舅。”
刘大平也狠了声,道:“不要叫我舅舅,我没你这个外甥女。”
夕歌心里冷笑,她也不稀罕他这个舅舅的好吗?
除了会给他们添麻烦,一点忙帮不上。
刘大平指着她质问:“你给我说清楚,你为什么要杀刘畅。”
夕歌瞧他唬着脸,好似随时都想扑过来打她一顿似的,她忽然眉眼一低,皱着小脸道:“人不是我杀的,舅舅非要赖我,我也没有办法。”
张翠翠冲她骂:“小贱人,你少给我狡辩,那个发簪是最好的证明。”
“发簪,我早就说,那不是我的发簪。”
“你骗得了旁人,骗不了我,那是你爹送给的生日礼物。”她生日的时候,他们也是过去一块给她庆生来着,刘彤那时看见她的发簪不知道有多羡慕来着。
朝歌摊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人证物证都没有了,现在说这个有个屁用。
一帮村民,她还没放在眼里。
瞧她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张翠翠火气蹭蹭往上窜,指了她道:“小贱人,你就不怕刘畅的鬼魂不放过你吗?”
怕,她有什么好怕的。
若是谁死了魂魂都能上来索命,那枉死的人太多了,怎么都不出来索命。
刘香玲只能趁机给她洗脑:“嫂子,夕歌是你从小看着长大的,你还不了解她吗?你看她这瘦巴巴的,她一个小姑娘,有什么能力杀刘畅。”
话虽如此,可她儿手里的发簪怎么说?
这一点解释不通的。
夕歌这时说:“那个发簪,我可以解释的,那是我与表哥的定情信物,许是表哥酒多了,不小心跌到了水里,手里刚好抓着我的发簪。”说出这样的话,她自个都恶心到死,谁要和这个蠢猪定情。
刘香玲忙说:“对对,也许就是这样。”
张翠翠大怒:“贱人,你怎么知道刘畅酒多了。”
夕歌不慌不忙,道:“我随便猜的,若不然,他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跌到河里去了。”
张翠翠一时无话,在想她的话,先前认死了夕歌是杀人凶手,这一刻几乎要动摇了。
只怪张翠翠不懂法,又蠢又笨又太贪心。
当她发现儿子的尸体后,第一时间去报案,说不定官府还真能把这案子给破了不一定。
有发簪为证,再来个验尸官验尸,很容易发现他死前与人发生过不正当的关系,可惜她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报官时机,直到现在还没想着要报官,只想着儿子死了,必须找沈府赔偿,却不曾想到沈为民一不做二不休,竟把人给赶出府了。
第142章公子把姑娘赎了(3)
九月的风,带了些内敛,端庄,成熟。
白云朵朵,温柔的飘。
半个月的时间转眼过去,沈府依旧是沈府。
姑娘们依旧要去书院读书,学习新的知识,等学习的功夫结束,各回各院。
傍晚,朝歌沐浴一番,前去了陶然居。
这个时间,沈为民从外面回来了。
自从刘香玲搬离沈府后,他这段时间倒也老老实实的回府了。
期间他也有去看过一次刘香玲,去了一会就找个借口走了。
才刚见着她,她就哭哭啼啼,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弄得他心里很不好受。
他就不明白了,她有什么好委屈的?
这事是她的娘家人闹出来的,她所有的委屈也都是为了她自己的一双儿女,她在那边哭,让他跟着闹心,想她以往可不是这般的。
过去他若在亡妻那里受了什么委屈,都是她善解人意的安慰他,让他莫要不开心。
现在倒好了,他的不开心都是她给的。
一点都不知道体谅他了。
女人还是养在外面比较懂事,一旦养到家里来,就会踩着鼻子上脸。
见朝歌来看他,他也甚是高兴,招呼她坐了下来。
朝歌说:“我们好久没在一起吃饭了,今天我陪你用晚膳吧。”
想想也是,沈为民就允了,让奴婢准备了两人的晚膳。
用晚膳的时候朝歌问他:“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去看望刘姨娘?”
“看过一次。”
提起刘姨娘,他已不大有兴致了。
“张翠翠那边一时半会是不会罢休的,爹你再忍一忍,过段时间风平浪静了,咱们就把人接回来。”
“嗯。”他兴致依旧不大。
他倒觉得刘姨娘人住在外面会更乖,有的女人就不能给太多,给的越多越贪心。
朝歌微微一笑,很满意她爹现在的表现。
提起刘姨娘不再高兴。
他总会发现,孩子还是嫡出的乖,那些庶出的野种,不会为家族利益着想的,只会想法设法的坑害家族。
两人慢慢用膳,边吃边聊,好一对父慈女孝的场面。
而这一段日子,刘香玲母子三人的日子并不好过。
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又干起了重操旧业的生意。
因为她年纪也不小了,愿意做她生意的自然也都是老男人,年轻的公子也不会看得上她。
饭团探书
~
就在十天前,她的大哥大嫂,抢了当初沈为民为她赎回来的卖身契,找了勾栏的老鸨,把她卖进去了。
她年纪大了些,姿色也不如从前了,可她是沈府沈三爷的外室,张翠翠把这个身份抬了出来,最终还是把她卖了一个二百两的好价钱。
将来沈三爷又想起她来,再赎回去,可就不是花二百两能赎回的了。
除了刘姨娘,夕歌也被卖了个好价钱。
夕歌年轻,就卖到了怡红院。
她脸上虽是有些瑕庛,可因为是沈家庶女的身份,也卖了个五百两银子的好价钱。
这些价钱虽然离一万两差远了,但人家只愿意给这么多了。
万一将来沈为民不想为她们赎身呢?
毕竟是庶出和小妾,结果是很难说的。
沈承恩卖的价钱就相对的高了些,他是个男孩,虽是庶子,那也是沈三爷的独子,便以一千两的价钱卖去南风馆。
广陵这块地方,喜欢男风的还是大有人在的。
沈承恩这类的,年纪不大,不经人事,调教一下,太适合那些权贵之人的口味了。
就在今天晚上,沈承恩已经被钟玄明要了两回了。
被调教了几天后,他便被逼着接客了。
这人是南风馆的常客。
瞧起来人模狗样的,想不到吧,居然也是一个喜欢男风之人。
偏这个人又是一个不懂怜香惜玉的。
初经人事的沈承恩苦不堪言。
凭着沈承恩这等骄傲的性子,他也不是没有反抗过,但反抗是没有用的,越反抗,被修理得越狠。
他年纪本来就不大,心性渐渐就被磨下去了,主要是真怕了。
等钟玄明尽了性,捏着他的下巴说:“好好伺候爷,爷不会亏待你的。”
沈承恩便一个屁也不敢放了。
倒是想不到,沈家的庶子会流落到这等地方。
这样更好,给了亲近他的机会。
钟玄明还是比较满意他的,人小,15不到,初经人事,不要太美妙了。
那一晚,夕歌也躺在了秦公子的怀里。
本来秦公子是看不上她的,可因为她是沈家庶女的缘故,又因着得不到她姐姐晚歌,得到她也好的变态心理,她就要了夕歌。
好在夕歌也没有令他失望,小小年纪倒是很懂,取悦得他极为痛快。
趁着他在兴头上,夕歌讨好的说:“秦公子,你把我赎了吧,我一定会尽心尽力的伺候你的。”
他心里冷笑了一声。
赎她,恐怕要不少银子。
他不差银子,但也不想赎她。
就放在这儿,省事,不是挺好的么。
见秦公子不动心,她使劲浑身解数,一边娇滴滴的道:“我知道晚歌和你退了亲,令你心里很不痛快,最近沈家在生意上又处处和你们秦家作对,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把我赎回去放在身边,不是更能恶心沈家的人吗?而且,生意上那点事,我也有的是法子帮你对付沈家呢。”
说到有办法帮他对付沈家,他倒是有了几分的兴趣,问她:“你有什么办法?”
“马上又要秋收了,我保证让沈家今年的稻子颗粒不收。”
他冷笑,让沈家颗粒无收,他也想呀,但如何颗粒无收?
“说说你的办法。”
夕歌与他耳语。
这主意听起来不错,令他心动,便道:“是个机灵的人儿,那以后就跟着本少出谋划策吧,只要能打败沈家,本少不惜一切代价。”
夕歌莞尔:“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他忽然问句:“你那表哥,是你杀的吧?”
她一惊,故作委屈,道:“公子你看人家,细胳膊细腿,哪有能力杀一个大男人,都是沈朝歌故意在外面散布谣言想要害我回不了家。”
“谁说不是,沈朝歌啊,她可是恶毒着呢。”
领教过沈朝歌的恶毒,秦公子对她也是咬牙切齿了。
当晚,秦公子以五千两的银子把她给赎出来了。
第143章姑娘要敲打敲打(4)
沈为民距离上去后隔了半月又去了一次镇上找刘姨娘,再去的时候这里已是人去楼空。
家里的东西能搬的都被搬走了,衣裳什么的也全都不见了。
沈为民问了一下邻居,人家也说不知道。
张翠翠做这等买卖生意是在晚上,家家都睡了,自然是没有旁人知道。
沈为民找不到人,心里疑惑得不行,立刻打道回府,把这事和朝歌说了。
朝歌听他说完,蹙眉道:“刘姨娘该不是生咱们的气,把东西都卖了,然后带了承恩和夕歌跑了,故意让爹着急?”
听她这般一说,沈为民觉得极有可能,顿时气得双眸通红,咬牙切齿。
好她个刘香玲,她倒是胆大得很。
沈朝歌又忙安慰他:“爹,你也不要太担心,我觉得刘姨娘也就是一时之气,她跑到哪儿也不如咱们府上舒坦啊,等爹着急过了,她一定会回来的。”
“随她。”沈为民已没了好气。
动不动还敢离家出走,惯得她。
想他亡妻与他成亲这么多年,两人再怎么吵架,她也从未离家出走过让他着急的。
“爹你别不高兴了,你看看你一不高兴,皱纹都出来了哟。”
沈为民勉强打起精神,朝歌说:“爹,我让人请晚歌姐姐过来吧,我们一家人也好久没一块吃顿饭了。”
“好。”
反正也没事,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朝歌便让奴婢去请人,晚歌很快过来了。
一双女儿陪着,他那点不高兴慢慢也就压了下去。
晚歌与侯府的世子定了亲,朝歌又与太守的儿子定了亲,他这一双女儿好福气,他也跟着脸上有光。
再想想刘香玲教养的两个孩子,心里难免又有气。
当真是出身不同,教养不同,连教育出来的孩子都不一样。
看看晚歌和朝歌,多么的识大体,有教养,从来不会让他操心,小小年纪,一个能持家,一个能做生意。
晚歌持家,朝歌喜欢生意间的往来,常跟着他一块去各商铺转悠,还会提一些建议,在她的建议下,生意更好了。
等一顿饭结束,沈为民的心情也就平静了。
一双女儿一块送她出门,朝歌还不忘记挽着他的胳膊安抚:“爹,回去要早睡早起不能胡思乱想哦,明个我还要跟你一块去看看咱们的稻田呢。”
沈为民答应下来,也就平静的走了。
朝歌愿意看,他也乐意让她跟着到处转。
等送走了沈为民,姐俩便又一块坐了下来,晚歌问她:“明个又要出去了啊?”
“六姐姐,明个休息,你要不要一块去啊?”
她想了想,点头:“好吧,我就跟你一块去看看。”
朝歌给她添茶,一边假装随口询问:“六姐姐,世子给你来信了吧?”
晚歌摇头。
“等世子哪天回来,你一定要敲打敲打他,怎么能一走便没音讯,写一封信能累着他的手不成?”
其实她就是想拐弯抹角的知道霁月现在还好吗?
等霁月回来,她也非要好好敲打敲打他,写一封信报个平安,会累着他的手吗?
晚歌便笑,道:“等他回来,你帮我敲打敲打他。”
她才不好意思呢,好像她有多想念他似的。
虽然也确实,有一点点的想。
“那就这样说定了,不要到时候我话说重了,你又要心疼哦。”
晚歌脸皮薄,说不了这等没羞没臊的话,站起来道:“我走了。”
第144章是上将军回来(5)
趁着云淡风轻,早上的时候沈为民便带了一双女儿出府了。
奴仆一路相随。
就到了秋收的季节,黄澄澄金灿灿的稻子,好像撒落一地黄金。
沈为民给她介绍,从哪里起步,都是她们家的稻田。
沈家田产千顷。
每年的收成除了留下一些自己食用,自然是都放在粮仓里出售。
朝歌说:“爹,咱们这一季的收成都存在粮仓里,暂不出售了。”
“存着生虫子呀?”
朝歌含笑,道:“爹,再过些日子北方会闹饥荒的,会有很多难民逃往各处,到时候我们把今年的收成拿一些赈灾,定会令龙颜大悦的,只要龙颜大悦,我们做皇商这笔生意,就谈成了一半。”
“你怎么知道北方会闹饥荒?”
“爹,我的消息多灵通啊,那边闹饥荒已有一段时间了,很快都会逃亡到咱们这边来。”
她当然没有什么北方传来的消息,这不过是上一世的事情罢了。
上一世,大概也是这些个时候,北方一带因为天不下雨,地便没有收成,有一些难民到处乞讨,期间有大量的难民逃到广陵来了,虽然朝廷也派一些官员去赈灾,可太多的官员不为民作主。
当官的没有作为,赈灾的粮食都能难民手里的少而又少。
晚歌说:“爹,这样甚好,若是咱们家发放一些粮食可令龙颜大悦,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做皇商生意,沈为民的心里也是有一股执念的,只是他没有大哥二哥那般的能力,这种执念也就一直压着了,现在两个女儿都这样说,他就松了口。
“好。”
两个女儿虽然也不大,莫名就有一股信服力。
父女三人来到禾场转了一圈,有负责这块稻田的管事的带了下面的人前来打招呼,知道是主家的两位小姐,便都行了礼,朝歌严严的道:“最近沈家生意上多有不太平,总有一些小人放绊脚石,尤其在收成这个季节,大家要辛苦一些,防火防盗的安全要做好了。”
“这些银子你们都收下了,近期如果看着了什么不认识的可疑之人在周围转悠,一律抓住好好盘问,每抓住一个,盘问好了,扭送到我面前来,我都有重赏。”
她让奴婢每人先打赏了十两的银子。
忽然来的奖赏令各人大为惊喜,忙欢喜的道了谢,保证一定会好好看守。
沈家田产极多,到了收成的时候,也不泛一些人大半夜的偷偷摸摸的前来偷一些粮食,每到这个季节,禾场的人都会严严防备着,白天黑夜轮流在此。
往年,也没有这般打赏过。
今个小姐前来打赏,又说了那样一番的话,大家也是心知肚明的,最近沈家与秦家生意上闹得很不愉快,各种阴招穷出不尽。
就算没有害人之心,防人之心却是必要有的。
这些的事情沈为民都没有想过,他从来都是走个场子,尤其是田地这块,他平日里多半是不愿意过来的,直接派管家来验收便是了,若非朝歌一早就和他说,缠着他要亲自过来,他才不乐意大老远跑这一趟。
他今个见朝歌连这些都想到了,跟个大人似的,除了一张脸蛋比较稚气外,身上还真没有一点孩子的气息了。
那气势,那聪明劲,他觉得他这个当爹的都不如。
他向来没啥气势,也不够聪明,就是吃吃喝喝,潇洒快活。
他心里难免欣慰,欣慰过后又遗憾,朝歌要是个小公子就好了,就可以承担家族的重任了,代替他干许多他不想干的活。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倒也非朝歌有什么先见之明,她又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家族的生意那么多,怎么会想到秦家想要对付哪一块。实在是在昨个,吴管事那边有消息传过来了。
那是夕歌被赎出来的两日后,锦语过来禀报一些事情。
锦语说:“吴管事那边传来消息,秦公子下一步打算放火烧了沈府的稻子。”
当时她人坐在案前,翻书的手慢慢停了下来。
再抬头时,她说:“放火,那就全都回馈到他们家的稻子上吧,让他知道什么叫报应。”
锦语应下。
朝歌又说:“这事得好好安排一下。”
是必须要好好安排一下的,这才有了今天她先来视察的事情发生。
等看过了,她又严严的交待了一番,打赏了一番,也就走了。
父女仨人同乘一辆马车返回。
回往广陵郡的路上,朝歌掀开珠帘朝外看了一眼,看见一双马拉车从另一条叉道上来,前后还跟了一些马队,有三十多人,穿的都是戎装,越过他们的马车绝尘而去。
好不威风。
双马拉车,那双马又骏又大,不是她们单马可以跑得过的。
朝歌看了看,好像看见一张貌似锦言的脸。
她怔了一下,忽然回身道:“我看见锦言了。”
沈为民问:“锦言是谁?”
沈府那么多下人,他当然不是个个都知道。
“……大哥身边的人。”
“一定是大哥回来了。”她顿时高兴极了,恨不得立刻飞回府。
“你没看错?”晚歌不由询问。
“没错。”她怎么可能会认错锦言。
为了再确认一下,她朝赶马车的锦语问:“锦语,锦语你有没有看见刚才的马队,有没有看见锦言。”
“七小姐,我没看见锦言。”
那些马跑得过快,那些人穿的又不是普通人的衣裳,全是戎装,一模一样,他是真没办法从几十个人里一眼看到锦言,何况他们瞬间便越过了他们,他也只看到一些背影。
再说,锦言怎么会穿戎装?
好吧,但朝歌心里坚定那一定是锦言,一定是大哥回来了。
事实上朝歌的坚持是没有错的,那人正是锦言,马车之中的人,正是霁月、他也依然是一身戎装。
旁边还有萧归流和世子吴子越,穿的素装。
三人一块回来了。
回来后霁月并没立刻回府,先去了一个地方,广陵郡的军营。
在霁月去广陵郡的军营时,韩太守早在数天前就收到了一封从上头来的圣旨。
圣旨就是告诉他,朝廷要派一位上将军到广陵郡,协助他管理军事,整顿士气。
其实就是空降一位有后台的上将军给他,也许是体验生活,也许是想夺权。
皇上这究竟是舍意思,由韩太守去揣摩去。
韩太守这几日便已坐立不安了。
上将军,官居二品。
大耀国共有36个郡,每个太守为一郡的最高官员,官居四品。
他在这广陵郡也近二十年了,自认为行事滴水不漏,百姓也安居乐业,并没有犯下过什么令天子生气,夺权之事。
第145章军法处置之霁月(1)
霁月一行人到达军营正是午时。
那时都尉钟太青正坐镇于军营之中,与士兵们一起吃喝。
钟太青有个嗜好,爱酒。
一个人喝还不行,没意思,便叫来身边的士兵陪他一块喝。
男人都爱美人胜过一切,他却是爱酒胜过美人的那种。
都尉大人都喝了起来,那旁的士兵还能不趁机喝个几口吗?
霁月步入这军营的时候询问了一下,知道韩太守并不在军营,都尉钟太青正在吃饭,便让人带了路,来到了钟太青面前。
人还没进去,在外面就能听见里面的士兵们的吆喝声,猜拳声。
钟太青也是个嗓门大的,与士兵们在一起,他倒是没有一点架式,猜了拳,他又输了,也不恼,骂了句:奶奶个腿的,我喝。
他本来就想喝。
他拿了大碗,大口喝酒,又大口吃了块肉,一帮大老爷们在一起,向来没啥讲究。
肉吃到一半,忽然就停了下来,因为看见霁月带了一些人进来了。
一帮人一言不发的走了进来,由于霁月进来时直接有了吩咐,不许通报,下面的小兵便没敢提前禀报上头来人了。
霁月立在门口中央,冷冷扫了一眼。
他本就生得高人一头,气势不凡,看人带着居高临下,令人本能的要畏他三分。
“这谁呀?”都尉大人不认识他,加上他喝得有几分的迷糊,看人便有几分的不真切。
霁月拿了军牌,说:“圣上特派上将军——沈霁月,前来协助都尉大人管理军中事务。”
声音冷冽,掷地有声。
在他没来之时整个军营都知道上头要派一位上将军过来,不知是何方神人,今日一见,竟是一少年人,虽是如此,却没人敢小觑二品的上将军。
除非狗命不要了。
他自报了家门,在场的士兵反应过来,慌忙搁了碗,起了身,跪下行礼。
上将军,官居二品,就是韩太守见了都要行礼的人。
都尉大人反应过来,他也忙站了起来,嘴里的肉也不吃了,赶紧一口吐了出来,摇晃着站起来,行了大礼,跪下:“下官见过沈将军。”
霁月冷冷的站着。
他睥睨着眼前的人,唤出他的名字:“钟太青。”
“是,下官在。”
“军队之中,允许喝酒的情况不外乎庆功酒,壮行酒,犒劳酒,你们今个喝酒,属于哪一种?”
“这这……”他结巴了一下,他哪一种也不属于,他就是酒瘾来了,想喝就喝。
霁月没来之前,这里也是他说了算的。
他怎么会想到二品上将军大中午的在大家吃饭的时候降临军营了。
若知道他这个时间到,他说什么也不会喝酒的呀。
“我给你们一刻钟的时间,现在,立刻,招集所有士兵集合,今个所有参与喝酒的士兵,军法处置。”
钟太青一下子便酒醒了大半,立刻哆嗦着喊:“沈将军息怒,沈将军息怒。”
“把钟都尉押下来。”他面无表情,转身走了。
并没有商量的余地。
霁月的人上前要提钟太青,这人身边还是有忠心护主的,立刻有人想要上前维护一下自家主子,趁机表忠心,结果被锦言一脚给踹飞,撞在墙上,伤及肺腑,当场口吐鲜血,昏了过去。
锦言作了个手势,下面的人上前就押了钟太青。
他脸色微白,被左右两人押着,跌跌撞撞的跟着一块去了,一路往外走一路喊沈将军息怒,沈将军息怒。
沈将军头都没有回。
一刻钟的时间都没有用,近一万的士兵都被招集过来。
许多人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见高台上立着一位颀长的大将。
根据他的戎装,将士们轻易就能辩认出霁月的身份,肯定不是他们这等普通的将士。
他的戎装与普通士兵的还不同。
钟太青站在他旁边,只是站得并不稳,有些抖。
也并非全是酒精的作用,还有惧怕。
朝廷派来的人,天子亲封的上将军,少年不怒而威的冷酷,令他不由自主的就有了畏惧的心理。
霁月冷冷的扫了一眼万人的士兵,站得还算整齐。
他再次举了自己的军牌,道:“圣上特派上将军——沈霁月。
声音不会特别高,但却能清晰的传达到最远处。
声音听起来特别冷酷,明显不是个好相处的。
“参见沈将军。”
众士兵异口同声,行大礼。
士兵声落,霁月再说:“今天所有参与喝酒的人,出列,若有隐瞒,军法处置。”
片刻,士兵整齐出列。
近万人,参与喝酒的竟有一半之多。
霁月再说:“军队之中,允许喝酒的情况不外乎庆功酒,壮行酒,犒劳酒,你们今个喝酒,又属于哪一种?”
“有谁不知道军队禁酒,出列。”
无人出列,大家都清楚。
全场虽近万人,却是哑雀无声。
那位少年,就站在那高台之上。
如神祗降临,不怒而威,不残但酷。
总之你是不敢小觑他。
“念在初犯,士兵每人领罚20军棍。”
实在是人数过多,一下子全体罚的过重,不妥。
“钟都尉带头喝酒,领罚50军棍,现在,立刻,执行。”
当着这么多士兵的面被罚50军棍,钟都尉好不乐意,可怜巴巴的看着霁月求:“将军息怒,将军息怒。”
霁月冷冷的扫他一眼:“要我踹你下去吗?”
“我自己下去,我自己下去。”
他赶紧走到台阶下,老老实实的趴地下,锦言亲自执杖。
自然是锦言,广陵郡的士兵哪敢打他。
一杖落下来,都尉抽了口气,忍。
需要领罚的士兵纷纷趴了下来,就地领罚。
一时之间,只听见杖的声响和挨打的哼哼声。
有些不禁打的士兵虽然仅仅领了20军棍,还是忍不住疼的哼出了声音。
湛蓝的天,白云朵朵。
从午时等到黄昏,朝歌情绪早就低落下来。
本以为霁月已经回来了,结果回了府,并没有看见霁月。
她想霁月一准是有别的事情了,左顾右盼,依旧没有等来霁月。
她哪里知道霁月今个一回来就去了军营,大耍威风,上来一通惩罚,连都尉大人都打了50军棍,那种震慑不言而喻,偏偏谁也说不出他一句不是。
之后他又抽查了一番,抽查军规,就得把军中各种规矩都背下来,不会背的很多。
抽查大家平日各种训练的情况,许多人不论是射术或剑术,都弱爆了。
他免不了要大展伸手,以证明他有实力管理这些士兵。
论剑术,整个军营里没人可以胜过他。
论箭术,他可以百发百中,军营中没有这类人才。
所以,他被皇上封为上将军,自然是凭实力。
那时韩太守得了上将军一回来便直接去了军营的消息,也是匆忙赶了过去,下午的时间就一直陪着军事演习了,直到黄昏,才就此解散。
韩太守那时陪着他一边往回走一边说:“沈将军年少有为,今个也累了一天了,不如由下官作东,到府上一坐……”
“韩太守,今个不行,我该回家了。”
第146章我想你了之霁月(2)
多好的夜晚,多美的一幅画卷。
或失望或失落的心,激不起一点美丽。
朝歌摆弄着自己已绣好的手帕,一对鸳鸯,旁边还绣了一个小小的月字。
照着前一世的时间来推算,霁月也是不应该这般快回来的,定然是自己想痴了,才会糊涂到以为霁月回来了。
她现在已开始怀疑之前确实是看她看错人了。
那当然不是锦言。
霁月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一幕。
小姑娘单手支着脑袋,噘着嘴,摆弄着一方手帕。
从军营回来后,他先沐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便过来了。
也是想给她一个惊喜,便没让人提前通报她了。
他站了一会,她也不知道想什么,竟是想得如此出神,丝毫没发现他进来了。
他看了一会,也没有提醒她的意思。
从离开到现在,差不多有百天的时间了。
短短几个月,小姑娘又长大了一点,模样又变了一点。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一天一个样,何况是百天不见了。
大概是那个姿势累了,她到底是换了姿势,坐正了,抬眼之间,瞥见了那一抹身影。
一身蓝色衣袍的霁月站在那里,如神诋降临,端的是一个年少风流,绝世无双。
她闭一下眼睛,几乎要以为自己是想出病了,看什么都像霁月。
前一世也曾这般过。
那时候她已与锦言成了亲,霁月再没来过。
有好多次,她看着某一个地方,忽然发现霁月站在那冷冷的看着她。
她以为是他回来了,可等她走过去,伸手一摸,根本就没有霁月。
这一次,等她睁眼再看,霁月还在那儿。
莫不是自己还真的如前一世那般,又想痴了,出现幻影了?
前一世,她不知道是自己想痴了,才会出现幻影。
这一世,她就知道定然是想痴了。
“霁月,我想你了。”她不无委屈的对着那个幻像说,却见那幻像竟朝她走过来了。
她怔怔的看着走过来的幻影说:“也不知道霁月是否会出现幻像。”
她却不敢再起来去戳那幻影,怕一戳就又不见了。
“……”
霁月看着她,这才明白她在说什么。
幻影,她以为看见的人是幻影。
霁月走到她旁边坐下来。
他看她,她也看他。
他伸出双臂,把她搂在怀里,朝歌被勒得差点没噎住。
他说:“我也想你。”
“霁月?”不是幻影?
她震惊,伸手捏他。
往他腰上一捏,腰上的肉好结实,她没捏得住。
他没有消失不见,反而抱得更紧实了些。
低首,他下巴埋在她的肩膀上,在她的颈窝里蹭了蹭,说:“不是幻影,是哥哥回来了。”
不是幻影,她顿时激动得给了他一个热烈的回抱,委屈得直喊:“霁月,你真回来了。”
“嗯,回来了。”
怀里的姑娘微微轻颤,温热的气息装满他结实的怀抱,两颗心跟着颤栗,磕磕碰碰,缠缠绵绵交织在一起。
再抬首时,他如捧稀世明珠一样捧了她的脸蛋,仔细的看着,爱不释手。
被他这般珍视的捧着脸,还是头一回。
她被盯得满脸通红,欲说还休。
饱满的唇娇艳欲滴,任谁都会忍不住采摘。
他微微低首,本想咬住,却又停了下来。
朝歌年幼。
明明已撩得他心痒难耐,又不得不控制住随时都能爆发的爱和欲。
他毕竟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爱和欲蠢蠢欲动。
她坐着未动,一双眼睛像被点亮的星光。
本该害臊,她却眉眼一笑,问:“你是想亲我吗?”
何止是想亲她这般简单,他想做的有很多。
他手掌在她脸蛋上摸了一下后恋恋不舍的收了回来,说:“等你长大了再亲。”
她脸蛋染上红晕。
霁月已看见她书案上放的手帕,因为上面有一个月字,他一眼便瞅见了。
他拿起来看了看,还有一对鸳鸯,一线一针绣得倒是顶好。
他问:“这是送给我的吗?”
“嗯。”惟恐他以为是自己买的,忙解释:“是我自己绣的。”
“朝歌心灵手巧,绣得顶好,这份定情信物哥哥就收下了。”
这又不是定情信物。
她只是单纯想送他一些礼物。
定情信物四个字他说得自然,又拿着帕子嗅了一下,说:“还挺香的。”
小姑娘的香气。
他又把帕子折叠,收了起来。
朝歌看着他,见他很珍视自己的礼物,心里无限满足。
“哥哥也给你带了礼物。”
他拿了金步摇。
小姑娘爱美,虽然她也不缺首饰,但这是他送的,是不一样的。
他说:“再过几个月,朝歌就13岁了,哥哥特意让人打造了13颗明珠在上面。”
朝歌拿过来看,爱不释手。
东西是极为金贵了,纯金打造,意义也是极为重大的。
这还是霁月第一次送她礼物。
“戴上看看。”
他帮她插在头发上,拿了镜子,让她看。
朝歌左右看了看,一双黑眸星光点点,樱红的小嘴难掩喜欢。
见霁月一直盯着她看,眼中的喜欢也不再掩饰,她便胡言乱语:“顶好看的,和我的肤色还挺相配,你眼光倒是不错,我要不要说声谢谢你?”
小姑娘声音娇娇软软,任谁看了不喜欢。
“哥哥的眼光自然是极好的。”
他看着她微微的笑,又说:“送你礼物是应该的,无需道谢。”
他这个人向来会夸自己,她便满眼是笑,如满天散开的星辰。
“你几时回府的?”
“刚刚回府,便过来看你了。”
两人相对而坐,毫无距离。
刚刚回府吗?她想起上午的事情,不由道来。
“我上午随父亲去了看将要收割的水稻,回来的路上就遇着一些马队,其中有一辆顶漂亮的马车,马车前后跟的人都是穿着戎装的,我看见有一个人像极了锦言,还以为是你。”
他倒是没有留意到这些个,他人在马车里,也看不见。
“确实是我,去了一趟军营,这段时间暂时不会离开,会在军营那边做事。”
果然,她没猜错。
因知他未来会有更大的成就,就没因他会在广陵军营做事显得更惊喜,也没过多追问。
她见天色不早了,询问他吃饭没有。
霁月说:“还没吃。”
“那我让奴婢把晚膳摆上。”
“一会到前面吃。”
他一回府,沈老夫人那边就知道了。
他沐浴的时候老夫人就派人过来请了,他已答应一会到前面用晚膳。
沈家出了个二品上将军,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会藏着,老夫人这会也已派人通知各院,一会都到前院来。
老太太想着霁月这小子之前对朝歌心存不轨,便没有通知到朝歌这儿。
既然一会要去前面,朝歌也就作罢了,朝歌先给他倒了茶,让他喝。
霁月也就押了口茶。
“朝歌,你好像一点意外我去军营。”
霁月忽然有此疑问,她一怔。
霁月看着她,没说话。
对于他去军营一事,她的反应过平淡了。
是啊,她该反应激烈一点的。
霁月留给她的话是去游历,可这一次回来,他却去了军营做事。
她理当表现得很惊讶,问他怎么就去军营了,问他是不是当官了,可由于她早就知道这一切了,便没有丝毫惊讶,也没有问太多。
雅文吧
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过平淡了,朝歌又忙解释:“我意外,我心里非常意外,就是脸上不明显。”
“你和我说说,你去军营干什么,你当初不是说去游历了吗?是不是在外面遇着什么高人提拔了你,然后介绍你去军营做事?”
看起来更像欲盖弥。
霁月也就把自己的腰牌拿给她看了。
上面记录着他的姓名,显示着佩戴者的身份。
朝歌仔细看了一眼,故作惊讶,道:“大哥现在是上将军了,这是二品军官呢,连太守见了都要行礼呢。”
她赶紧起了身,行了个大礼,跪下,伏在地上:“朝歌恭喜大哥,贺喜大哥。”
“朝歌参见上将军。”
这一礼,她行得极为认真。
前一世,即使他是太尉大人的时候,她也没有正儿八经的朝他行过礼。
她待他向来随便。
旁人见他,哪个不是恭恭敬敬,惟恐有行差踏错。
只有她,依旧不知天高地厚,有恃无恐。
霁月看着她。
她行起礼来倒是极为标准,有模有样,明明她平日里也没有这般行过礼。
起身,抬手,他把人扶了起来,轻轻在她秀气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说:“夫人是可以免礼的。”
撩人的话他倒是可以张口就来,一点不知道害臊。
她满脸羞涩:“休要胡说,还不是夫人呢。”
这话要是让人听见可如何是好?
“早晚都是。”
“你不要说。”她小声禁止,万一让人听见了去,即使是自己的奴婢听见,也总归是不好的。
怕奴婢也无法理解她与霁月之间的感情,那是两世的纠缠,再无法剪断。
可霁月是大哥,上了祖谱的那种,姓沈。
不论有没有血缘关系,他都是沈家的长子,是堂兄妹。
堂兄妹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这一点上,她自幼都很明白。
也正因为明白这一点,前一世的时候,她内心抗拒霁月对她做出一些不妥的举止。
兄妹之间亲亲抱抱,若是二哥哥和四哥哥敢对她这般,她会打爆他们的脑袋。
这一切在她看来简直就是伤风败俗,天理不容。
不顾伦理,于她来说,心理上总归是过不去那一道坎的。
这道坎在无形中已轰然倒塌,可这不代表,能让旁人知道了。
第147章这么现实之霁月(3)
沈家出了一位二品的上将军,这是沈家无上光荣,沈老夫人已招集了各房全都来到了前院。
在霁月还没有过来之前,大家热烈的讨论开了。
花颂默默的坐在一旁听着大家的讨论,内心波浪翻滚。
本以为是一个卑贱的养子,她也没太放在心上了,哪曾料想他出趟门归来,竟成了二品的上将军了,那可是连太守见了都要行礼的人啊!
内心又有一点后悔,当初太轻易放弃。
就在大家热烈的讨论声中,霁月带了朝歌一块过来了。
一身寻常的锦袍,被他穿出睥睨天下的气势来。
他向来是个冷傲之人。
那种傲好似深深刻在他的骨子里,即使是一个养子,都不显半分的卑贱。
曾经花颂以为他们是同路人,都是寄人篱下,本应该惺惺相惜,哪曾想到他竟拒人千里,不愿与她同行。
那时,她也曾怀恨在心,暗暗恼他恨他。
知道朝歌与他不对付,便想借朝歌之手来报仇,和朝歌说:你们沈府那个养子,看起来高傲得很,好像落难的皇子呢。
朝歌呸了一口说:他要是皇子,我还是公主呢,实不相瞒,在我眼里他就是一条可怜的流浪狗。
可怜的流浪狗。
她也曾经这样以为的。
用自己的冷漠来掩饰自己内心的可怜,没准心里对沈府这些个公子小姐都嫉妒得要死也不一定呢。
因为她就是这般的嫉妒。
可怜的流浪狗有一天将竟然得势了。
再看朝歌,明明朝歌曾视他为流浪狗,现在自个却跟个哈巴狗一样在他左右摇摆。
至于霁月,二品大将军,现在是真的高不可攀了。
他跟个富贵的大白虎一样,众人膜拜,巴结。
何等尊荣。
“老身见过沈家的上将军。”
沈老夫人率领一家老小行了大礼,那是一个高兴。
沈家出了一个上将军,是何等的气派威风呀。
这不仅仅是一个单调的行礼,也是对于他身份的一种尊重和认可。
一句沈家的上将军也提醒着他,他小子姓沈,是沈家的人。
霁月也就摆了下手,人还是那个人,和往常没有太大的变化,可大家就无端觉得现在的大公子举手投足之间比以往更优雅。
气派,英明神武。
他声音一如既往的淡:“都起来吧。”
各人也就都站了起来,高高兴兴的打量他。
沈家的二品上将军如瑶台的神仙,尊贵如斯。
暮词已快步走了过来唤他:“大哥,你真的成为将军了,你现在也太威风了。”
简直跟做梦一样,她到现在都不太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虽然觉得他一定会出息,那也该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吧。
这一下子就成为二品大将,这官大得让人腿都站不稳了。
霁月颔首。
大家跟看什么宝藏似的围着他左右打量,令他有几分的不适。
“大哥,我恭喜你啊!”五姑娘凤吟也忙跑到他跟前又行了个万福。
一段时间不见,这五姑娘变了个人似的,好在脸上依稀还有一点过去的影子。
霁月便假装不认识她,问:“这谁呀?”
朝歌忙和他介绍:“大哥,这是五姐姐凤吟,你是不是也觉得五姐姐现在特别瘦,特别好看,像个小仙女似的,一下子便没认出来她了?”
五姑娘被夸得那是一个心花怒放,朝歌太会说话了,说的都是真的。
她现在也是漂漂亮亮瘦瘦的仙女啦。
“……”霁月看了五姑娘一眼,不置可否。
沈家的姑娘,也只有六姑娘七姑娘可称得上一句仙女,这都是遗传了她们母亲墨家的好基因。
旁的姑娘也仅能称得上长得不错,端庄,顺眼,和仙女真不沾边。
他不想昧着良心夸。
五姑娘急了,忙喊他:“大哥,你才走多久啊,就把我给忘记了。”
五姑娘好委屈。
在今天之前,是没人这般亲热的巴结他的。
他现在是二品大将,那可就不同了,五姑娘也想抱一抱大腿,要急急的介绍自己。
霁月便说没忘,五姑娘这才欢喜起来。
六姑娘晚歌也过来行了个万福,恭祝大哥前程似锦,步步高升。
花颂几次想上前都忍住了,直等到几位嫡出的姑娘都出够了风头,她这才款步上前行了个万福,道:“初见大公子时我就想,凭着大公子的智谋,它日定能如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百里。果然,大公子您都做到了,花颂贺喜上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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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一番马屁拍得不错,顺便把自己也夸赞了一番,暗示她慧眼如炬,早知他会有今日。
霁月便呵了一声,皮笑肉不笑。
二房这边的陈溪夫妇也过来恭祝他。
沈为民也想恭祝一句的,见姑娘们都围着他转,尤其是自家的姑娘沈朝歌,简直是寸步不离的跟着,他勉强把沈朝歌朝外拉了拉,方便他说话。
清了一下嗓子,他其实也不太会说什么奉承人的好话。
平日里他也无须奉承谁,那种巴结人的话,他最看不上眼了。
“霁月啊,你现在成了二品大将了,算起来也都是咱们沈家栽培的好呀,你小子可是出息了。”
“爹。”朝歌赶紧把他又拽到了一旁。
霁月出息是他自己的努力,沈家供养的人多了,也没见哪个出息。
“干嘛?”沈为民不知道她拽自己干啥,反问一句。
“……”她啥也不干,就是想让他不要在霁月面前乱说话。
莫把人家的成功当成自己的功劳,要点脸行不行。
好在沈老夫人很快发话了,请大家移步,用膳,给霁月接风洗尘。
一家人难得聚得这般整齐,就和过年的时候一个样,该到的全都到了。
朝歌也就高高兴兴的跟着霁月一块坐了,坐在了他左边。
“朝歌,你坐了我的位置。”暮词过来拍了她一下。
沈家逢什么大节日,非要坐一起吃饭的话,他们兄妹向来是坐一块的。
一房挨着一房。
暮词这么说并没有错,她的确坐了人家的位置。
朝歌尴尬。
不由自主的就坐在了霁月旁边了。
搁在前一世的话,她多半是和晚歌坐一块的。
她的位置正冷冷的空在晚歌那边了。
霁月说:“扶辰,你坐那边。”
扶辰本是坐在暮词旁边,姑娘家坐在两位哥哥中间的。
“凭什么呀?”扶辰并不想给谁让位,他不是好学生,向来不肯听话。
虽然霁月现在是上将军了,为了显示自己不怕他,更不能听话。
朝歌忙起了身,道:“我去我去,是我不小坐错了位置。”
她赶紧溜回自己的位置上,老老实实扔坐在了晚歌旁边,晚歌看她一眼,朝歌一笑而过。
既然如此,霁月也便不再说什么了。
霁月不说什么,沈老夫人先教训开了。
沈老夫人说:“霁月虽是你们的哥哥,但也是二品的大将,你们且莫因为太过熟悉就乱了辈份,哥哥的话总归是要听的。”
几位姑娘小声应是。
“扶辰,听见了吗?”
扶辰感觉这话是针对自己了,为啥单唤他的名字?
本来就是针对他的,霁月让他换位置的时候,他就该站起来。
并不是因为朝歌,而是因为霁月现在是上将军。
二公子不满的蹙眉,心不甘情不愿的道:“听见了。”
既然小辈听见了,沈老夫人也便不多说了,长辈的应该比小辈懂事,无需她在礼节上多教导了。
奴婢摆上晚膳,大家也就开始用了宴,自然是免不了要用些酒的,沈为民沈为臣都给霁月敬起了酒,就连沈老夫人也给霁月敬了酒,陈溪这边也教导了自己的儿子添香去给大哥敬酒。
四公子添香到底也是14岁的人了,母亲吩咐了一声,他也就过去了。
二公子扶辰平日里与霁月关系不好,刚才还没听他的话让位置,这会便拉不下脸面去给他敬酒,只能闷坐在那里吃自个的,还是暮词拽了他,给了他个台阶,两人一块给大哥敬酒。
都是一家人,既然大家都给霁月敬了酒,五姑娘也不落人后的,也去敬了酒。
霁月来者不拒。
这一个个喝下来,霁月喝了不少酒,朝歌有点担心霁月会喝醉,但这个时候也是要敬霁月的,便喊了晚歌一块敬酒,让他随意就是了,霁月却不随意,喝了两杯。
在沈家十年,这是霁月受到的最高待遇了,每个人都来恭恭敬敬的朝他敬酒。
每个人都对他笑脸相迎。
人就是这么的现实。
曲终人散,各回各院。
满天星辰嬉笑,它也知人间哀与愁。
霁月与朝歌是住在一个方向的。
回去的路上,两人一前一后,霁月前,她后。
拐弯的时候便朝歌打发了旁的奴婢先回去,又让红果去厨房弄些醒酒的汤过来。
她觉得霁月一准喝多了。
她跟了霁月一路,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直走到他的屋里,他站住,转身看她,问:“朝歌,你不回去歇息吗?”
倒也并非真想让她回去,不然刚才半路就打发她走了。
“我担心你喝多了,你有醉吗?”
小姑娘关心。
“有一点点。”
他倚榻而坐,抚额,轻揉。
朝歌站在他面前看着他,想给他揉一揉,又忍住,听他说:“朝歌,过来。”
朝歌便又朝他走近一步。
“再过来一些。”
朝歌便又走近一步,他伸手,拽了她的胳膊,把她拽到怀里了。
他搂得有点紧,感觉肋骨都要断了。
她蹙眉,难掩担忧,轻声提醒他:“你可不要酒后乱性呀。”
他便被这一句话逗笑了。
霁月说:“哥哥就是想抱抱你。”
“那你躺一会吧。”奴婢一会要送醒酒汤过来,万一被撞上了,多不好看。
“那你给我揉揉这里。”
他拿了她的手,放在他的脑门上。
朝歌便答应了。
第148章怎把自己喝成狗(4)
今晚霁月的酒确实多了点,有三分的醉意,或者二分。
他微微眯着眼,靠在床榻上,由朝歌给他轻轻揉了一下太阳穴。
姑娘小手柔软无骨,轻轻揉在脑门上,却是从头到脚都舒服的。
她跟个小媳妇似的认真万分,还一边问他:“舒服些了吗?”
“嗯,舒服。”
“若是再有这样的场合,你可以酒里兑些水的。”何必非要喝这般的多,这不是找罪受吗?
她就是这样的知变通。
跟个小妻子似的叨念着。
霁月嗯了一声。
过了一会,把她的手拿拉了下来,放在自己胸口上,说:“揉揉这里。”
朝歌脸便红了,不愿意,忙缩回自己的手。
好像被烫到了似的。
他眯眼笑。
笑她跟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
一段时间不见,朝歌生得越发的惹他怜爱了。
娇娇嫩嫩。
红果去的快,来的也快,她把醒酒的汤端了过来,锦语接过来,送进。
朝歌便忙把醒酒的汤端了过来,让霁月喝下。
霁月也就喝了。
朝歌嘱咐:“喝过醒酒的汤,你就歇息吧,好好睡一觉,明个醒来,你也就不难受了。”
霁月也就应了声,待他喝完,朝歌把碗放在一旁,是真要走了。
“朝歌。”他人已坐了起来,伸手把她胳膊拉住,稍微一用力,便又带入自己怀里了。
姑娘娇软,想抱。
姑娘芬芳,好闻。
真是想勒死她不成。
朝歌忙推他一下,没有推开,反而勒得更紧了。
霁月这次回来,给的拥抱让她想起前一世的霁月,也是这般。
每次一的拥抱,都像是要勒死她一样。
骨头都要碎了。
她忧心忡忡。
“霁月你可不要酒后乱性啊!”
霁月惊讶于她到底是怎么得出来的结论。
他便有几分兴致的问她:“你觉得哥哥是一个没有控制力的人?”
他也想知道自己现在在朝歌的心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酒后乱性这句话她今个已说了两回了。
朝歌轻轻噘了一下嘴。
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好不好,他几时有过控制自己的能力了?
酒后作怪的事情,也并非没有发生过。
前一世,那时候沈家还在。
大白天的,也不知他为什么喝了酒,还喝多了,她刚好去找他。
恼他恨他,又偏偏想变着法子去找他,气一气他。
见他一身酒气,难免要嘲讽他几句说:“哟,怎么就把自己喝成狗了。”
他冷酷的看着她。
他目光向来冷酷,有时候甚至是带了些许的残忍。
她挺了一下腰板,姑娘从来都是不知天高地厚。
不怕。
她皮笑肉不笑的问:“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现在很难看呀?”
他好像真不开心,给了她一个字:“滚。”
他让滚她便滚?
她才不会这般听话。
“是不是爱慕上了哪家的娇娇小姐,被人家嘲笑羞辱了?以致你心里不忿,借酒浇愁来着?”
他冷冷的看着她,目光阴鸷,好像是她踩到了他的尾巴似的,他发起了酒疯,扑了过来,所有的重量全在她身上。
他回敬:“你说得都对,满意吗?”
她这般娇贵瘦弱的姑娘,哪禁得住他这千斤似的重量,差点没断气。
第149章霁月是个香饽饽(1)
恍惚间想起这一些往事。
朝歌低语一句:“你本来就是这样子的人。”
不知不觉,就把心里话嘀咕出来了。
“……”霁月看着她,一时无言。
忽然意识到朝歌说了什么,那分明就是话中有话,霁月正色,道:“什么叫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说得好似他以往干过。
他可以肯定,自己并没有得了什么离魂症,以至遗忘了什么。
朝歌解释不清。
她也正色道:“反正你不要胡思乱想,你早点休息吧。”
再不和他多说,她拨腿匆匆跑了出去。
霁月微微眯眼,莫名觉得自己在小姑娘的心里成了一个什么人了?
他又重新躺了下来,慢慢闭了眼。
怀中还都是小姑娘的香味,他可以拥抱着这样的芬芳入眠。
夜阑人静。
黑夜笼罩,万物入眠。
太守府上,韩孝郡今晚是有点睡不着的。
父亲从军营回来带回了一个消息,说那位上将军是沈府的那个养子霁月。
最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震惊,震惊后不信。
自那次让霁月去佛光寺祈福后,他便消失不见了。
现在又忽然回来,就像从天而降般,直接降落到广陵的军营了。
他初到军营干的一些事情,他已听父亲提及。
从未想过霁月会有这样的今天,二品上将军,朝廷直接派过来的人。
他究竟有什么样的能耐,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混为二品大将,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拼尽全力,也不可能达到的位置。
想到霁月那张脸,让他连毛孔都是极为不舒服的。
那若为二品大将,朝歌不是更得意了?
这个死丫头,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
因为睡不着觉,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韩孝郡早早就出去了,去找了他的妹妹韩落雁。
他意兴阑珊的出现在韩落雁的面前,她已打扮得花枝招展,准备去给母亲请安的,乍见他过来了,诧异,唤了他一声哥。
韩孝郡开门见山,道:“沈家那个养子霁月,昨天回来了。”
韩落雁一时无话。
她母亲并不同意去沈家为她提亲的,回来又如何呢。
她虽不介意他养子的身份,可母亲介意呢。
而且,佛光寺的时候,霁月也拒绝她。
时间一久,她都快把这人忘记了。
“他现在是二品上将军,今非昔比,前途无可限量,放眼整个广陵郡,也只有太守之女的身份能配得上他了。”
韩落雁目光顿时放光,重燃希望,道:“若是这般,母亲便没有道理不给我提亲了,哥,你这就跟我一块过去,让母亲去沈府提亲。”
这样的事情必须先下手为强,霁月现在是二品大将,那可是香饽饽了,只怕他人一回来,门槛都要让人挤烂了。
韩孝郡便点了头,他来找她也正是为此。
既然没办法把霁月从沈家赶出去,那就让霁月变成韩家的女婿吧。
霁月能走到这一步,想必也是个聪明人,不会太糊涂。
他应该明白选择什么样的姑娘对他的前途最有利。
第150章 对花过敏之霁月(2)
鸟儿叽喳,花香扑鼻,天空从未有过的美丽,七姑娘神采奕奕的手琉璃瓶,上面插的是一捧鲜花。
红菱问她:“小姐,您这是要去哪儿?”
时间尚早,即不是去书院读书的时间,也不是去书院的方向。
“去给大哥请安呀。”
昨个大哥刚回来,他又被封了上将军,她当然要去请安问侯一声啦。
她这些个丫头,真是太笨了,一点眼力架都没有。
上将军哎,未来的太尉大人呢。
红菱心里犯嘀咕。
她可是祖母那里都极少请安的人。
“七小姐您早。”
随着朝歌人过来,锦语已快步迎了过来。
她最近常在朝歌跟前,也算是比较熟悉了。
朝歌点头,听他又说:“公子不在府上,去了军营。”
手捧了花的姑娘面上可见的怔了一下,有些小小的失落呢。
这才刚回府,怎么也不歇一下,她亲自采了这么一大捧花送他呢。
她轻哦了一声,问:“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锦语回她:“这个倒是没说。”
朝歌也就捧着花进去了,把自己的花放在书案前,把之前的花让奴婢拿走了。
不会要去一整天才回来吧?
军营的饭那是大锅饭,哪有家里的好吃。
她正坐在书案前琢磨着要不要派人去给霁月送午饭过去,三姑娘暮词就进来了。
她本是想过来给二品上将军的大哥来请个安的,没想到就瞧见朝歌的奴婢在外面伺候着,那说明朝歌人也在了,她二话不说就跑了进来。
没看见霁月,倒是看见朝歌坐在书案前,还动手收拾了一下书案。
“朝歌,你在这儿干嘛?”三姑娘快步走了过来问她。
四下看了一眼,霁月好像不在。
朝歌慢吞吞的道句:“不干嘛。”
“给大哥整理一下书桌。”
帮他把杂乱的书桌弄整齐了,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暮词不悦:“大哥的书桌你不要乱碰,大哥的书桌上的东西向来是不许人碰的,你万一把东西给弄乱了怎么办?”
大哥都不许她碰的,朝歌一准是不知道这一点。
朝歌悄悄给她一个白眼。
她又不傻,她怎么可能会乱?
没见她整理一下后,大哥的书案好看多了。
“大哥人呢?”暮词还不知道霁月去了军营。
锦语本想告诉她的,她一看朝歌的奴婢在此,便闯了进来。
朝歌也就告诉她了:“去军营了,要晚上才能回得来吧。”
暮词了然,又扫了一眼书桌,扫到她那书桌上的一盆月季花,明显是刚刚插上去的。
她知道,朝歌喜欢插花,还常把自己插的花送到霁月这儿,她以前不知这事,还拿过她放在霁月这儿的花。
暮词不由得嘀咕她一句:“也不知道你什么毛病,好好的花非要给剪了。”
朝歌已站了起来,道:“三姐姐,大哥不在,咱们走吧。”
暮词不大高兴的说:“大哥没有告诉过你,他对月季花过敏吗?你以后还是不要老给大哥送这些个东西了。”言罢,上前把她的花给抱走了。
“三姐姐,你干嘛抱我的花。”
“我刚不是和你说了吗?大哥不好意思拂了你一片好意,但你也太不懂事了。”
她抱着花便走了,朝歌满心疑惑的跟着一块出去了,门口的时候问锦语:“大哥对月季花过敏吗?”
锦语说他不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呀?”朝歌满心不痛快的走了。
锦语很无辜,没听大公子说过呀。
第151章非皇亲国戚不娶(3)
听说霁月是二品上将军后,太守夫人上午时间便派人联络好了媒人,下午的时间亲自上门提亲来了。
上将军的霁月配她家女儿再好不过了。
即使是沈老夫人六十的寿辰太守夫人也是没有亲自露面的,现在为了女儿的婚事,倒是亲自出面了。
沈家出了一位上将军,这门槛一下就高了,当然不比从前。
太守夫人亲自到访,倒是令沈老夫人有几分的意外,便忙请到厅堂坐下,好茶招待。
得知太守夫人的来意后,沈老夫人沉默了一会。
那媒婆一张巧嘴,说得那是一个天花乱坠。
说什么上将军与韩姑娘若能结成百年好合,这于两家来说是锦上添花之事呀,韩姑娘一看就是有福气之人,定能旺夫。
那画像里的姑娘沈老夫人也看过了,是长得好看,可瞧起来就觉得刻薄了点,不是个好相处的。
既没有她家晚歌的温婉有度,也没有她朝歌的水灵可爱。
最最重要的是,她家朝歌不是说这韩家是前朝皇室的人吗?
霁月也正在着手查明这事。
她现在就等着找个机会就给朝歌把婚事退了,又哪里会乐意再让霁月与韩家结亲。
直接回绝怕会让太守夫人觉得没有面子,到时候又给她沈府惹来一堆麻烦,沈老夫人便委婉的道:“虽然儿女姻缘父母之命,但霁月现在不比从前,他是二品的上将军,他的姻缘恐怕不是老身能做得了主的,这要先争得他的意见才好。”
这是拒绝了。
太守夫人面上便有几分的不太好看了,她勉强一笑,道:“说得也是,上将军的姻缘自然是要问过他本人才好,就有劳老夫人在上将军面前多问一句了,我可是很盼着咱们韩沈两家结个百年之好,亲上加亲呢。”
她想霁月若是个聪明人就该知道,与她韩家结亲对他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在广陵这一块,他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沈老夫人也打着哈哈道:“那是那是,我也这么想的,只要霁月没意见,我是巴不得能为他定下韩姑娘,两人一看就是极为般配的。”
霁月当然有意见,她还不知道霁月那小子嘛。
两人虚伪的客套了几句,朝歌就过来了。
下午的时候是自由活动,她一个人在屋里闷得慌,便想要来陪陪祖母说说话的,没想到就在这儿遇见太守夫人了。
两人相见,分外眼红。
太守夫人看不上她,直到今天也没看上她。
那日与朝歌初次相见,她的表现令她很失望。
拿了一堆上不了台面的东西送她府上,那些鸡还满院子的飞。
为了自己女儿的姻缘,看不上朝歌也暂且忍了,她眉眼含笑,假装慈爱,等着朝歌和她请安,打招呼,她却仿若没的看见这位太守夫人,给老夫人请了安后直接坐到老夫人旁边了,挽了她的胳膊亲昵的道:“奶奶,有客人来了呀。”
太守夫人心中大怒。
她一副假装不认识她的模样是几个意思?
沈老夫人也慈眉善目,道:“嗯,这是太守夫人,韩公子的母亲。”
朝歌看了一眼,恍然大悟,好像才认出她一般,道:“瞧我这记性,竟是没认出来。”
太守夫人气得想抽她,会认不出来她这个未来的婆婆,她不信。
朝歌又说:“我与太守夫人原是有一面之缘的,只是好久不见,竟是给忘了。”
“夫人吉祥。”她这才站起来,乖乖行了礼,然后又坐了下来,问自家祖母,道:“今个是什么风把太守夫人给吹来了。”
太守夫人忍下心里的厌恶。
这朝歌就不是个讨喜的,她话里话外听着恭顺,偏就又让她能感觉出来她的不敬。
一股子的漫不经心,甚至有几分的轻蔑。
话语上的恭敬,又让人挑不出个错来。
沈老夫人也就笑着说:“是为了韩姑娘朝你大哥提亲来着。”
朝歌也笑,道:“大哥现在是二品上将军,婚姻大事恐怕得由皇上赐婚才行的吧。”
皇上赐婚,她咋那么大的脸啊!
可想一想,好像也是这么一回事。
朝歌一句话就把霁月的婚事回绝了,沈老夫人深以为然。
霁月才离开三个月,不知怎么就成了上将军了。
沈老夫人不知道这小子是用了什么法子走到这一步的,但知道这小子就是藏得深。
沈老夫人咐和朝歌的话道:“谁说不是呢。”
能开口当面拒绝太守夫人的提亲,朝歌觉得有几分的痛快,很满意看太守夫人那快凝固在脸上的笑容。
提亲霁月,韩家怎么那么大的脸呢。
一帮自以为是的贱人。
霁月是她韩家可以觊觎的?
是韩落雁那个贱货配得上的?
太守夫人忍怒,若非为了女儿,她早就甩袖走人了。
提亲这件事情她暂时不多作言语,一切还要从新计较。
再开口时,她温声道:“朝歌倒是一天一个样,不知不觉就又长这么大了,我看着都很喜欢呢,朝歌你有时间也常来陪我聊一聊。”
陪她聊?还没睡觉就开始说梦话了?
开口,朝歌话里还是带着恭敬,道:“夫人若是不嫌弃我拙口笨舌,我便常去叨扰了。”
等她去叨扰,这辈子都别想了。
再说什么,都显得尴尬,无趣。
太守夫人也受不了这份气,找了个借口就走了。
朝歌装模作样的送她一步,道:“夫人您慢走,门槛高,您看着点。”
门槛高?看着点?
一语双关。
这话听在太守夫人的耳朵里,就觉得别有深意了。
家里出了个二品的上将军,门槛可不就是高了嘛。
待送走了太守夫人,沈老夫人轻轻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笑骂一句:“你个小机灵鬼。”
她都没好意思说霁月的姻缘要由皇上赐婚,这丫头就这样说了出来,别提太守夫人的脸色有多难看了。
朝歌搂着她的胳膊娇声娇声的道:“奶奶,大哥现在是上将军,这广陵郡不知道有多少人家虎视眈眈呢,以后免不了要有许多的人上门提亲,但广陵这些个姑娘哪里配得上大哥,大哥非皇亲国戚不娶。”
沈老夫人看她一眼,非皇亲国戚不娶?
她倒是敢想敢说。
过了这么久,也不知道霁月现在是个什么想法,是不是已经对朝歌没有那样的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