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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土万里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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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元年间

    巴掌般大小的雪片在呜咽呼啸的凛冽朔风中打着旋儿,铺天盖地落将下来。

    万籁俱寂的无垠荒野里,除了满目的风雪,再也看不到什么活物,突然间,大地轻微地颤动起来,俄而滚滚如雷的马蹄声撕裂了这笼罩天地的严寒死寂。

    身着漆黑铁甲的骑士们策马疾驰,头盔上红色的雉羽宛如燃烧的火焰在苍白的大雪中跃动。

    “抓活的!”

    宛若洪钟的吼声响起,二十余骑牙兵策马前冲,呈月牙状的弧线散开来,前方则是惊惶奔逃的矫健雪豹。

    一追一逃间,前方猛地有陡峭山壁出现,奔逃的雪豹窜得更急,可是这时已然逼近的数骑牙兵在马上甩出了携带的渔网。

    大网兜头,跃在半空的雪豹仿若无骨般左折右转,接连躲过两张后终是被剩下那张大网缠住跌落雪中,连声嘶吼间拼命翻滚挣扎,爪牙挠得雪尘飞扬,叫四周围过来的牙兵们哄笑不已。

    “这大猫倒是能跑!”

    几个牙兵下马,笑嘻嘻地朝那网子里弓腰呲牙的雪豹走去,镇守使向来大方,活捉这大猫回城里去,他们接下来三个月的酒钱都不用愁了。

    雪豹固然凶悍,可是四肢被渔网死死地缠住,越是挣扎,反倒是网的越紧,初时还呲牙咧嘴低吼不已,可是挨了几下刀鞘,便仿佛认命似的哀鸣起来。

    “这还有匹马!”

    牙兵们捉了雪豹后,兀地发觉这大猫先前撒泼打滚的地方,竟是被扒拉出大半具马儿的尸体出来。

    有个牙兵上前扒开马尸上的积雪,发现那马鞍下的皮带竟是被割断的,不过他没有在乎,只是拿起那马鞍,看着那铜镶边上雕饰的精美纹路啧啧道,“真是好东西……”

    这牙兵方自感慨,话还没说完,却猛地脸色都变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小腿好似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似的,而这时他边上有同伴惊呼道,“马腹里有人!”

    “救人!”

    听到队正的低喝,好几个牙兵纷纷跳下马,上前将马腹里那伸出的手掌主人给挖了出来。

    被挖出来的人全身血淋淋的,鼻息还有股热气,先前拿了马鞍的牙兵方自放下心来,这安西之地,神神叨叨的鬼怪传说不少,他可不想沾染上什么邪祟。

    牙兵里有人擦干净那挖出来的人脸上血迹后,边上几人皆不由愣住,那是张白净英挺的年轻面孔,“不曾想是位俊俏的郎君,也不知是哪家贵胄子弟?”

    “什么贵胄子弟会来咱这荒僻地方?”

    牙兵们议论起来,这儿可是安西大都护府治下的于阗都督府,距离瓜州尚有近三千里之遥,哪家贵胄子弟失心疯了才会来这苦地方吃沙子。

    只不过从马尸边上搜刮出来的横刀长矛,俱是装具华美的利器,还有那鎏金嵌银的明光甲,都叫牙兵们眼馋不已。

    “把这位郎君带上,咱们去赞摩寺。”

    看着那柄青色鲛皮的华美横刀,牙兵里发话的队正觉得这在这荒野里救下的年轻郎君怕是来历不凡。

    好几个牙兵扯下身上披风将人仔细裹上后放在马背,朝着前方顶风冒雪上了山。

    被横放在马背上的沈光是被颠醒的,漫天的雪花打在脸上,让他头脑为之清醒,可是酸疼的身体却虚弱至极,他能依稀看清楚四周那些牙兵的身影,也能听到他们谈话,可是却发现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默默观察四周,沈光发现全是白茫茫的一片,驮着他的马匹似乎是在上山,想起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沈光是个古战和兵击爱好者,从大学时就参加武馆训练,等到工作后,他几乎把所有的收入都用在了置办甲胄和兵械上面,这回他本是参加圈内大佬办的的兵击比赛,在和田市郊区的赛马场上和来自国外的同好打马战。

    谁料到天有不测风云,突如其来的大风沙后,沈光再睁开眼时,炎夏五月已是天寒地冻,大雪纷飞。他牵着马在荒野里独行,最后战马滑落大坑摔死,而他也被冻得去了半条命,只能学着电影《荒野猎人》里那般,藏身马腹取暖活命。

    天空里风雪渐歇,队伍也停了下来,沈光努力看去,只见前方似是座寺庙,这时候牙兵们纷纷下马,沈光连忙闭上眼睛,这些人虽救了他,可是语言不通,再加上他心头有疑惑,唯有先装作昏迷不醒。

    牙兵里有人敲响寺院大门,这座赞摩寺,离西城五十里,是于阗王室供奉辟支佛的大庙,寺里的主持方丈来自长安青龙寺,是位修持密宗的大师,佛法高深,慈悲为怀。

    很快,寺门打开,看到来的是镇守使身边的牙兵,开门的小沙弥见怪不怪,领着一群披甲挎刀的军汉们进了寺院,另外还喊了师兄们过来帮忙牵马。

    “法能大师呢,咱们路上救了位郎君,还得大师帮忙瞧下。”

    队正朝小沙弥道,这赞摩寺里,也只有方丈法能大师懂得歧黄之术,他们救下的那位郎君只剩下半口气,要是回西城,指不定就死半道上了。

    小沙弥闻言转身就跑,不多时赞摩寺的主持法能大师便匆匆而至,这时牙兵们已将人抬进了平时镇守来赞摩寺礼佛时下榻的精舍。

    解开层层披风,看到浑身上下血迹尚未完全干涸的身躯,法能大师念了声佛号,看向边上的队正,然后牙兵里有机灵的连忙说起他们捡到这位郎君的经历。

    “阿弥陀佛,这位郎君福泽深厚,命不该绝。”

    法能大师闻言不由感叹,然后搭上沈光手腕,仔细地诊过脉,起身又在沈光身上摸了圈,发现虽有多处淤伤,但没有伤到筋骨,才朝牙兵们道,“脉像无虞,只是需得卧床静养。”

    “诸位且先休息,这位郎君,老衲会好生照顾。”

    “多谢大师。”

    队正领着牙兵们告退,等雪停了,他们在寺中修整番后,还得带着那头雪豹回西城复命,以后有的是机会来看这位郎君。

    傍晚时分,两个小沙弥端着烧开的热水调温后,将沈光身上干涸的血渍擦了个干干净净,法能大师才为沈光身上淤伤的地方上药,接着让小沙弥为沈光换上寺里生得最长大的僧人穿的中衣,方回了禅房休息。

    精舍里,只有一盏油灯如豆,散发着昏黄的光芒,随着离开的小沙弥合上房门,沈光睁开眼睛,房里有股淡淡的檀香气味,他看向四周,没有桌椅,只有几只蒲团和极矮的案几。

    胸口上压着的被子又厚又沉,被面是粗糙的麻布,沈光用力摸了把,只觉得里面硬得扎手,那种触感绝对不是棉花,倒像是稻草。

    墙壁上挂了几幅字画,离沈光最近的那副,他勉强能看到落款的字迹,但灯光太暗,只分辨出最末那几个字。

    “开元二十三年……”

    口中低喃自语,沈光想到白日里自己听不懂那些牙兵言语,忽地恍然大悟,他也许真的梦回千年,照画上所题,眼下应是盛唐开元二十三年以后,而唐时的语言发音是中古汉语,和后世大相径庭,难怪他听不懂。

    恍惚间沈光想起父母,不由悲从中来,不知道自己失踪后,父母要承受如何的哀痛,但愿弟弟能好生侍奉二老,胡思乱想间,越发疲惫的沈光再也撑不住,很快便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章 练刀学语

    翌日,天明时分,大雪已经停歇,黎明前牙兵们来精舍瞧了回沈光,当看到这位洗干净脸庞的年轻郎君,面色温润如玉,剑眉星目,仪表堂堂,就连那位队正也不再怀疑这位郎君是世家大族子弟出身。

    “大师,这位郎君便拜托你了!”

    队正领着牙兵们告辞时,带走了从沈光甲胄里找到的那块骁骑尉令牌,他们耽搁两日,回城后在镇守使那儿需得有个交代。

    牙兵们带回的其余东西被僧人们拾掇干净后放进精舍,等到众人离去,沈光才睁开眼。

    这个时代对他而言是陌生的,他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不知道要如何生存下去,唯一让他安心的是身在寺庙,也许他可以在这庙里出家当个和尚,先把语言学了再说。

    冬日暖阳,从窗格里五颜六色的玻璃窗内照进来时,光是五彩斑斓的。

    当精舍的大门被推拉开,沈光的眼睛眯了眯,连日水米未进,他早已饿极,骤然间闻到股淡淡的粥香味,他再也忍不住。

    看到床榻上那位年轻郎君醒过来,端粥的小沙弥不由欢喜起来,“这位郎君,你醒了,这可当真是好极了,定是佛主听到我等诚心诵经……”

    沈光没想到来的小和尚是个话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可是他又偏偏听不懂在说什么,最后只能直勾勾地盯着那碗冒着热气的米粥。

    “啊,郎君定是饿了,小僧这就喂郎君喝粥。”

    小沙弥被沈光死死盯着,终于明白过来,连忙放下粥碗,扶着沈光起来,小心翼翼地喂他起粥来。

    一大碗熬得稀烂的小米粥,很快就见了底,沈光只觉得肚子里暖洋洋的,疲惫的身躯里也生出些力气来,小沙弥仍旧喋喋不休地说着话,“郎君,你是哪里人,王队正说你是贵人……”

    沈光终于体会到猴子要拿肠子勒死唐三藏时的心情,可现在语言不通,他除了保持脸颊肌肉做括弧状还能怎么办!

    小沙弥眼里,这位醒来的年轻郎君,从始至终都微笑倾听自己说话,没有半点不耐烦的意思,这让他很是感动,平时在寺庙里除了修行,师兄们都不大爱搭理他,这还是头回有人能听他说那么多的话。

    “多闻,莫要叨唠郎君休息,还不去好生修行!”

    突然间,精舍外传来了小沙弥熟悉的声音,他连忙端起粥碗羹匙,应声道,“是,方丈。”

    “郎君身体虚弱,还需要静养两日,方能下地走动。”

    法能为沈光再次诊脉后开口说道,然后看着这位苏醒过来后眼神清明的年轻郎君,眉头微皱。

    这时候,沈光抬起手,指着自己的喉咙,接着张口,却只是发出了啊啊的声音。

    “郎君不能说话?”

    看着面前老和尚的疑惑神情,沈光略微思索下,便点点头,接着他想到再也见不到父母,脸上悲戚自然流露,叫法能也为之黯然,心道这位郎君不知遇到了什么伤心事,竟这般凄楚!

    “阿弥陀佛,老衲虽不知郎君有何伤心事,但郎君既活下来,可见冥冥中自有天意,郎君万不可自弃。”

    看到沈光眼里似有厌世之意,法能口诵佛号,又嘱咐沈光好生静养休息后,方自离开精舍。

    接连两日,沈光都在卧床休养,到第二日时,那唤做多闻的小沙弥除了米粥外,还给他送了些酱菜腌萝卜,总算不再是寡淡无味。

    第三日,沈光已能下地走动,精舍的小院内,能听到外面传来的诵经声,他驻足聆听时每每一副聚精会神,若有所思的样子。

    在法能眼里,牙兵们救下的这位沈郎君许是经历过生死,故而有些明悟,他几次往精舍去,都见这位沈郎君听诵经时,神情间似有所得。

    “某欲抄写经书礼佛,还请方丈成全!”

    沈光在案几上蘸了清水写字,他如今已经知道面前的老和尚便是这寺庙里的方丈,不过老和尚很忙,鲜少有空来见他,平时都是那个叫多闻的小沙弥给他送吃食饮水,清理恭桶。

    “那就有劳郎君了。”

    法能微笑点头,赞摩寺是于阗国王室供奉的寺庙,可是庙里能书会写的僧人只有寥寥几个,还都是他从长安带来的弟子,眼下能多一人抄写佛经自是好事。

    让多闻取来笔墨纸砚,法能考虑到沈光病体初愈,只让他抄写三百字不到的《心经》。

    将檀香点上,又用清水净手后,沈光才取了毛笔蘸墨,开始在纸上默写起心经来,他过去在学校时是音乐老师,但偶尔也兼任美术班的课程,国画和书法都有所涉猎,至于这抄写佛经的流程仪轨则是学校搞国学活动时,和学生们在某座香火极旺的寺庙里学的。

    在法能眼里,这位沈郎君果真是世家大族子弟出身,抄写佛经时那种优雅出尘的姿态叫人很是舒服。

    沈光抄写经书时聚精会神,全篇《心经》都是默写而成,中间没有停顿半分,一气呵成,看得边上的法能点头不已,在他看来这位沈郎君在家时也必定是位礼佛甚勤的居士,不然何以熟稔至此。

    法能满意地离开了,《心经》乃是玄奘大师东归后所译,其言辞“信达雅”兼备,是诸佛经里最能体现佛法微言大义的,而在安西诸国王室和达官贵人里,这《心经》极为风靡,过去只几个弟子抄写大部经书,很难兼顾《心经》,如今终于有人能补上这空缺,实在是再好不过。

    多闻被留在沈光身边侍奉,沈光默写完心经后,就叫多闻诵经给他听,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抠发音,法能留给沈光的除了《心经》外,也有另外几本佛经,沈光闲暇时也不时翻阅,同时听多闻诵念。

    到第七日时,沈光身上的淤伤好了大半,除了抄写《心经》和听多闻诵经外,每日上午,他还在精舍外的院落里练习刀枪,刀法是后世复原的辛酉刀法套路,枪法则只练习中线刺杀的技术。

    每当沈光练武时,多闻便会极为羡慕地在边上观看,他是于阗王室里的分支子弟,虽然也姓尉迟,可却是因为家贫才被送进赞摩寺,内心里很是向往大唐的安西军,想成为大唐的武士。

    多闻看不懂沈光练得是什么招式,像那中线刺击来来回回就那几下,叫他看得最是烦闷,而沈光手持横刀,演练辛酉刀法时进退如风,刀光翻卷时,他则会拍手叫好。

    又半个月后,沈光把这时代的大唐官话发音学了个大概,《心经》也抄了五百遍,在多闻将那些抄写完《心经》送去法能那儿回来后,他朝多闻道,“我教你识字。”

    “沈郎君,你……你会说话了!”

    多闻看着张口说话的沈光,整个人都傻了,他一度以为这位沈郎君是个哑巴,方丈也说沈郎君遭逢大变以致失声,也许这辈子都不能说话。

    “你不愿意?”

    “愿意愿意!”

    虽然沈光的口音听上去有些生涩,可是多闻无暇顾及,连忙答应道。

    接下来几日,沈光让多闻去法能那儿换了另外几部他会念诵的佛经,开始正式教多闻识字,不过仍旧和往常一样,都是让多闻先念诵佛经,他连蒙带猜地对照佛经上的文字,再给多闻讲解其中意思,悄无声息地将两千多个常用字发音给学了个七七八八。

第三章 身份要紧

    沈光在赞摩寺中住下后,那些救下他的牙兵们没有再回来过,直到沈光熟悉了大唐语言后,某日他趁着法能来检查多闻的功课时,趁机询问起来。

    “大师,不知当日救下某的那几位军士是何人,救命之恩,某当竭诚以报。”

    和多闻相处久了,沈光已经知道如今是天宝五载,在位的圣人是开元神武皇帝,而他所在的地方则是于阗国都城五十里外的赞摩寺。

    “怎地多闻没和郎君说嘛?”

    法能知道沈光除了教多闻识字和佛经道理外,也教多闻舞刀弄枪,两人间倒像是僮仆和主人的关系。

    沈光尴尬地笑了笑,他确实问过多闻,只不过多闻只知道那些牙兵乃是高镇守手下,至于那位高镇守的名讳却不知晓,他只能找法能这位方丈询问了。

    “那些都是高镇守使的牙兵。”

    “不知这位高镇守使是……”

    “这位高镇守使名唤高仙芝,乃是名将之后。”

    法能的话让沈光愣住了,他虽是教音乐和美术的,可爱好古战兵击,高仙芝这位大唐名将的赫赫战功,他还是清楚的,只是没想到日后的安西大都护如今只是于阗镇守使。

    看着听闻高仙芝名号后有些恍惚的沈光,法能没有追问什么,这段时日他看得出来这位沈郎君心事很重,而且藏着秘密,只不过他是出家人,早就过了好奇的年纪,所以始终不闻不问。

    “沈郎君,你认识那位高镇守么?”

    多闻的问话让沈光回过了神,然后他笑起来,“不认识,只不过曾听人说过,这是位很厉害的将军。”

    日子平淡地继续着,赞摩寺的生活平静淡泊,沈光在能逐渐掌握会话后,也在思考着他要如何在这个时代生存,如果他只是想着苟活于世,那他大可在这赞摩寺住上一辈子,法能甚至会很乐意收他做徒弟。

    可是这是他想要的么,平时顶着旁人异样的目光,甚至被当成大龄中二在公园练枪,千里迢迢去异地参加兵击大赛结果身穿大唐,难道就是为了来出家当和尚?

    多闻看着身边的沈光,忽然觉得这位郎君变得有些可怕,他的眼神里好像有无形的火焰在燃烧,可是却又叫他向往。

    “多闻,你想一辈子当个和尚么?”

    沈光忽然看向身边只有十四岁的多闻,他看得出来这个小和尚并不喜欢在寺庙里的生活,只有当自己教他练刀,允许他握锋利的横刀时,脸上才会露出真正的愉悦神色。

    多闻没有回答,他本想冲口而出的答案在沈光凛然的目光下烟消云散,最后喃喃道,“沈郎君,我不想当和尚,我想当兵,去打吐蕃人。”

    沈光看着有些哽咽的多闻,想到了寺里其他僧人告诉他的故事,多闻姓尉迟,祖上曾是于阗王室的子弟,但到了多闻父辈时,家道早已中落,到最后他这个幼子被送到这赞摩寺出家礼佛,以减轻家里的负担。

    尽管五岁就入了寺庙,但每年多闻的两个哥哥都会来看他好几次,给他带上家里阿娘做的点心,可三年前多闻的两个哥哥再也没来过,因为吐蕃人下了山,多闻的家没了。

    多闻曾经想要逃出赞摩寺,去西城参军,可是他这个年纪走不到山脚下,就要叫豹子叼了去,被寺庙里的师兄们捉回来几趟后,他好似被方丈开导放下了仇恨,可心里却始终不曾真正放下过。

    “那就不当和尚了,你好好练刀,总有一日,我带着你去打吐蕃人。”

    沈光按着多闻的肩膀,鼓道,他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可是他看得出多闻想要学武的意愿有多么强烈,积压的愤怒有多深,佛法也化解不了他心中的仇恨。

    “我信你,沈郎君。”

    多闻强自忍住有些发酸的鼻子,朝沈光道,方丈劝他要放下,可是他怎么也忘不了当时回到家中看到的惨状,他的阿耶阿娘和两个哥哥都死了,他们就那样倒在血泊里,再也不会起来应他的话。

    接下来的日子,沈光依然在努力地抄写佛经,同时画起佛像图,想要离开赞摩寺生存,金钱必不可少,在这西域诸国,手抄的佛经还有佛像图是他目前想到唯一能用来谋生的手段。

    闲暇之余,沈光除了教导多闻练武,想得更多的便是自己的身份问题,他检查过自己的东西,那些牙兵们除了拿走了那枚做旧的骁骑尉令牌以外,便再没有动过其他东西。

    骁骑尉是大唐的四转勋官,没有实职,就是个荣誉头衔,而这块令牌还是沈光特意定制的,可如今这块令牌被那些牙兵拿去,过了那么久都没消息,这让沈光难免有些忐忑。

    骁骑尉的令牌,只有武将才穿戴得起的鎏金明光甲,和堪称这个时代神兵利器的横刀长矛,沈光每天都在想着要给自己编出个合理的身份和来历,不然莫说去投奔安西军,只怕高仙芝那儿就过不了关。

    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世家子弟,在这于阗都督府的地面上,身为于阗镇守使的高仙芝肯定会过问,可是直到如今都没有半点动静,这不由得沈光不去多想。

    思来想去,沈光决定要是被询问家世,就咬死自己出自江南吴兴沈氏,毕竟江南此时在大唐才刚刚开发没多久,对于这安西之地更是相距几万里,这一来一回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而这足够他想法子站稳脚跟了。

    接下来,沈光开始厚着脸皮和法能攀谈,这位来自长安青龙寺的大师见多识广,而他缺的恰恰就是有关大唐的各种常识和见闻。

    一连好几日,沈光都借着请教佛法之名和法能谈天说地,然后又总是说着说着歪到了其他地方,也亏得他过去读书时看得书够杂够多,有关后世禅宗和修佛的书看过几本,也能和法能谈的有来有回。

    这样的日子过了数日,法能看出沈光志不在佛法,难免失落,在他看来沈光悟性极高,不然也说不出,“千江有水千江月。”这等偈语并能阐释其义。

    “月如佛性,千江则如众生,江不分大小,有水即有月;人不分高低,有人便有佛性。佛性在人心,无所不在;就如月照江水,无所不映。”

    想到昨日这位沈郎君与自己的对话,法能又见他兴致勃勃地在精舍院落里教多闻练刀,忍不住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沈郎深具佛性,但万事不可强求,倒是我着相了!”

    刚练完刀的多闻看到法能时,不由有些羞愧,他在赞摩寺长大,这十年里法能常常教导于他,本来再过几年等他再大些,还能拜入法能座下,成为弟子,可如今他虽然依旧每日诵经,可是那佛理却早已不在心间。

    “痴儿啊痴儿,你尘缘未了,改日便还俗跟着沈郎君吧!”

    法能知道自己固然能强留多闻留在寺庙里,可正如沈郎君所言,多闻心里有魔障,强留他在寺庙里修行,只会佛法越精,心魔越强,总有一日会酿成大祸,倒不如让多闻经历红尘,斩却心魔,说不定日后还能再回寺庙,虔诚礼佛。

    听闻法能言语,多闻不由大惊失色,他虽然下定决心不再做和尚,可是真到这一天时,他心里又空荡荡的。

    “沈郎君,这孩子以后便麻烦你多照看了。”

    “大师放心。”

    沈光朝法能诚声道,一旁的多闻不言不语地跪在地上给法能磕起了头。

第四章 以貌取人

    法能到底没有能扶起多闻,只能由着他磕头,直到额头见了血。

    他也终于知道,多闻心里的仇恨到底有多深,他的佛法化解不了,或许只有沈郎君才行。

    赞摩寺里,多闻还了俗,沈光也按部就班地执行着自己的计划,他抄写的《心经》就当是吃住在赞摩寺的报酬,可是他这些时日画的几张佛像图,却是和法能开口请他帮忙换些钱财。

    沈光不是专业的画师,可是能够在学校里兼任美术老师,画功还是有的,更何况在这个绘画重神意的时代,他的工笔佛像图惟妙惟肖,落在大家眼里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普通人眼里便很稀奇了。

    “这辟支佛画的如此逼真,沈郎君有心了。”

    法能懂画,因为他师兄法明便是有名的画僧,开元年间常被圣人招入宫中作画,在他眼里沈光的画虽然缺乏神意灵气,可是却胜在逼真精致,对于于阗国内的达官贵人们来说,能卖的上价。

    赞摩寺是于阗王室供奉的寺庙,不缺钱财,就连窗户都嵌着从弗菻国来的琉璃,法能直接收了沈光的佛像图,他在异域弘法,深谙“不依国主则法事难成”的道理,沈郎君的画极好,起码这于阗国内无人能及,用来送于王室的善男信女再好不过。

    西域的钱币混乱,各国皆有自己的货币,大唐的开元通宝虽是硬通货,可市面上也少见流通,所以沈光最后从法能那里拿了袋河中诸国的金银币,价值大约二十贯。

    冬去春来,天宝五载的春日,于阗镇守使高仙芝从安西都护府治守所在的龟兹镇归来,然后这位刚兼领了焉耆镇守使和安西副都护的高都护并没有急着回于阗都督府所在的西城,而是领着近百牙兵到了赞摩寺。

    “方丈,高镇守……不,高都护已至山脚……”

    高仙芝性子豪阔奢侈,出行时前呼后拥,除了在恩主河西大节度使夫蒙灵察面前显得乖顺以外,在安西地面上可谓是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看着赞摩寺上下鸡飞狗跳般地准备迎接高仙芝,沈光也难免有些期待,来到这大唐盛世,他想闯出些名堂来,最重要的是他不想看着这盛世如绚烂的烟花转瞬即逝,尤其是这安西大地,他要守住这万里沃土。

    赞摩寺前,寺门大开,沈光和法能站在一块儿,想要看看高仙芝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很快沈光便看到山脚下一彪精锐的牙兵簇拥着身着锦袍,披着领白色皮大氅的中年男子上山来。

    快接近寺门时,高仙芝从马上跳下,他虽然飞扬跋扈,可也是个虔诚礼佛的信徒,对法能大师颇为敬重,而且自从自法能大师来赞摩寺担任住持后,于阗王室侍奉大唐也更加忠诚,让他省心不少。

    沈光这时已能看清楚高仙芝长相,这位安西副大都护身材高大,看上去年近四旬,瘦削的脸庞英挺,双眼如墨,眼神凌厉,叫人有股不寒而栗的感觉。

    高仙芝同样看向沈光,接着便觉眼前一亮,他素来以貌取人,身边亲卫和随从都是相貌堂堂之辈,手下那位头号幕僚还是屡次向他自荐,才被他收入麾下。

    沈光的身形挺拔,一米八多的身高合唐尺六尺余,放在安西四镇的军士里也算条大汉,更何况他肤色白皙细腻,和高仙芝手下那些黝黑的糙军汉相比,宛如云泥之别。

    “果然是好样貌!”

    高仙芝心中暗道,他自己年轻时也以姿容俊美著称,再加上出身将门,二十不到便做了将军,所以他对于样貌俊朗的沈光大生好感,想他手底下幕僚随从数十,可样貌上这般出众的却不多,更别说眼前这位沈郎君还有股书卷气。

    大唐边镇尚武,关内尚文,高仙芝这般的将种出身,都是允文允武之辈,只不过他们的文采远不如武功出众罢了,并不是纯粹的武夫。

    “法能大师,这位想必就是沈郎君了?”

    和法能见礼后,高仙芝便猛盯着沈光打量起来,他的目光极有侵略性,换做旁人只怕早就低下头来,可沈光却始终如常,反倒是同样细细打量起高仙芝来。

    穿着身黑色云纹锦袍,外面披着白色皮大氅的高仙芝看上去没什么武人气息,反倒是像个孑然独立的孤傲文士,“沈光拜见高都护!”沈光口中称呼拜见,但也只是拱手行礼,并未折腰。

    “这令牌还你。”

    高仙芝将那枚刻有姓名的骁骑尉令牌丢还给沈光,目光里满是欣赏,他对于长得好看又有本事的人向来宽容,这位沈郎君看着猿臂蜂腰,身材健美,不像是银样镴枪头的样子货。

    “多谢高都护。”

    说话间,高仙芝进了寺门,然后往精舍而去,大唐在于阗设镇守使,统御六千汉兵,高仙芝平时的镇守府行在设于阗都城内,但他嫌城内住着憋闷,时常来赞摩寺小住几日,顺便在附近打猎。

    安西和河中各国大都信奉佛教,但寺庙的规矩大都和关内不同,沈光看着高仙芝手下那些牙兵提着猎来的野物出入赞摩寺的伙房,寺内的僧人们也浑不在意。

    “沈郎君是哪里人?”

    高仙芝少年时因为父荫得了五转的骑都尉勋官,对于勋官的令牌并不陌生,沈光那块骁骑尉的令牌是仿照实物制成,做工用料极为精细不说,还特意做了包浆的做旧效果,叫他都没瞧出半分破绽来。

    “某是江南吴兴人。”

    在高仙芝面前,沈光回答时的姿态不卑不亢,那种沉静的气度让高仙芝暗自点头。

    “原来沈郎出自吴兴沈氏。”

    高仙芝低声自语道,吴兴沈氏,勉强算得上江南名门,不过他高氏出自高句丽,在五姓七望眼里,也是微末寒门,大哥不笑二哥。

    到了精舍后,原本作陪的法能大师识趣地离开了,他本就不愿和高仙芝多打交道,这位高都护性子确实是豪爽大方,可是行事乖张,瞧得上眼的便引为知交好友,瞧不上的则是言语刻薄。

    点上檀香,精舍内浅浅的烟气萦绕,让人闻之很是舒爽,高仙芝身旁有随从取了琉璃瓶,为两人倒酒。

    “这是凉州的葡萄酿,沈郎觉得味道如何?”

    高仙芝是个酒徒,自认有千杯不醉的海量,他看着举杯一饮而尽的沈光,眼里发亮。

    “味道还行,就是有些发涩,想来是酿酒用的葡萄采摘时出了差池。”

    沈光放下酒杯,犹有余味地说道,他喝过的葡萄酒不多,可是家里年年自酿葡萄酒,几年品味下来,对这酿酒也有几分心得在。

    看到沈光懂酒,高仙芝越发欢喜,一瓶葡萄酒,片刻间就叫两人喝了个精光,微醺之际,高仙芝看着精舍内那架摆放的古琴,朝沈光问道,“沈郎可会抚琴?”

    “略懂一些,不过许久不曾抚琴,怕是有些生疏。”

    沈光答道,可他的神情却不像是略懂一些的样子,他是学民乐的,最擅长的是二胡和琵琶,这古琴也是会一点的。

    说话间沈光已走到那架古琴前,双膝跪坐,神情变得肃穆宁静,他学古琴时,老师讲过古琴最重意境,诚心正意才能得其神韵。

    端坐好之后,高仙芝看着浑身气息凛然的沈光,莫名叫他想到了梨园内那几位大家,一时间叫他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第五章 论勇听曲不看刀

    沈光没有急着演奏,而是先试了试琴音,同时熟悉这把古琴。

    高仙芝同样不着急,想听这位沈郎君抚琴,不是什么临时起意,而是他故意试探。

    这世上很多东西可以作假,唯有学到的本事做不得假,琴棋书画都是需要浸淫时间去练习的,就像是练武那样,只有持之以恒的苦练,才能练出真正的技艺。

    精舍内,随着琴弦拨弄,余音袅袅,一一试过琴弦后,沈光按琴不语,直到最后的琴弦余音消失,才起手抚琴演奏起来。

    从未听过的曲调响起,高仙芝几乎是从沈光抚琴的第一刻起,便聚精会神,不敢漏过半句,而且那分外苍茫又充满思念的琴音,让他心湖内涟漪微荡,慢慢地堆作重叠波涛,最后化为滔天巨浪,叫他心绪难宁。

    一曲《左手指月》完整地弹奏下来,沈光自己也是双眼微红,时隔千年,他再也见不到父母家人,这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沈光只恨自己过往没有好好孝顺父母,反倒是任性的时候更多些。

    高仙芝沉沉叹了口气,他想到了故去的阿耶,也想到了少年时曾经爱慕过的女子,这首从未听过的琴曲,比他在梨园里听过的任何一位大家演奏都要打动他的心弦。

    “高某终于明白何为绕梁三日,三月不知肉味了。”

    “不知沈郎此曲何名,某竟是从未听过。”

    看着眼眶微红的沈光,高仙芝早将龟兹城内,临行前自家那位幕僚说的话忘了个一干二净,便是这位沈郎君来历不明,他都想将他带回龟兹城内。

    “一时感怀而作,还未取名,倒是叫高都护见笑了。”

    沈光想了想答道,他若直接说曲名,也解释不好何为《左手指月》,倒不如这般说法,免得高仙芝寻根问底。

    “不想沈郎才华高妙至此,某佩服。”

    高仙芝肃容道,安西境内诸国皆善舞乐,尤其是龟兹城内,擅长演奏器乐的大家比比皆是,可是能做出这等动人心魄的曲子却是凤毛麟角,便是长安城内也无有几人。

    一时间想到那位最好音律的圣人,高仙芝都想将这位沈郎君送去长安,以取悦圣人,不过好在这念头转瞬即逝,他还是更想将这位沈郎君收为左右。

    “高都护过誉了。”

    沈光知道自己抚琴的技巧只能算是一般,不过是占了曲子的便宜,才能打动高仙芝。

    就在两人对话的时候,精舍外能听清琴音的牙兵中也有不少人被勾动了莫名的情绪,好几条昂藏大汉俱是泪流满面,哽咽不已。

    高仙芝没有让沈光再抚琴,反倒是起身出了精舍,朝那些不知何时聚在外面的牙兵们道,“沈郎今后便是某的判官,尔等以为如何?”

    牙兵们俱是欢呼雀跃起来,判官在军中职务可大可小,高仙芝是安西副大都护兼两镇的镇守使,他要举荐谁做判官,便是一言而决的事情,只需到龟兹城办了文书手续,沈光便是高仙芝幕中的人了。

    沈光本来编好了故事,以备高仙芝询问,却没想到就这般轻松成了高仙芝麾下的判官,叫他始料未及。

    “沈郎,某此番回于阗,不会久留,待某去西城交待完诸事,你我便启程回龟兹。”

    “既蒙都护抬爱,那某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面对高仙芝的邀请,沈光自然不会拒绝,只有在高仙芝麾下,他才能补上身份的空缺。

    “王神圆,以后你那队便是沈郎的护卫。”

    高仙芝颇为看重沈光,他帐下不缺武夫,反倒是像沈光这样的人才几乎没有,就是他最器重的封二,无论是容貌还是风仪,都差了太多。

    眼下他即将接任安西副大都护,要和四镇还有北庭河西等都护府打交道,让封二待人接物就有些勉为其难,倒是这位沈郎君极为合适。

    高仙芝来得快,走得也快,而他留下的那队牙兵正是当日救了沈光的人马。

    “多谢诸位救命之恩,等到了龟兹,沈某自请诸位吃酒。”

    精舍的院落内,沈光朝王神圆那队牙兵躬身谢道,顿时叫这些牙兵们动容,他们听都护说了,沈光是名门之后,还是四转的骁骑尉出身,更何况这位郎君貌似天人,又弹得手好琴,岂是他们这些莽夫能比的。

    “郎君使不得,这传出去岂不是折煞我等。”

    王神圆慌忙间扶住沈光,本想抬起这位看似白净文弱的年轻郎君,却不曾想这位郎君纹丝不动,他双手使劲也抬不起来,最后不由在四周部下们狐疑的目光里讪讪道,“郎君好大力气。”

    “某也是练过几年武艺的,虽然不如诸位,但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沈光很是高兴地说道,接着便请这些牙兵们入精舍内相谈,他如今顶了个世家子弟的名头,可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家事,在高仙芝回来前,他要了解更多有用的讯息。

    “郎君如今是判官,我等……”

    “都护虽许某判官,可没有文书告身,某便还是白身,诸位于某有救命之恩,难不成诸位以为沈某是那等不知恩义的小人么?”

    论口舌之利,王神圆这样的纯朴武夫如何说得过沈光,而牙兵们也对这位沈郎君极为好奇,于是都纷纷起哄,最后二十多人都入了精舍,只不过除了王神圆和几个老军汉坐在沈光边上,其余人仍旧都是站着。

    “咱们乃是郎君护卫,岂有全都坐下之理。”

    这回王神圆倒是坚持到底,他们这些牙兵是将主养的精锐,在战场上只有到了最危急的时候才会被派出去打恶仗,或者护卫将主,那都是要用身子去挡刀枪的,但使队里还有人有口气在,便不能叫人伤了将主。

    沈光没有强求,这个时代的大唐人自有其价值观,他要做的是入乡随俗而不是特立独行。

    开始时王神圆和牙兵们还有些拘谨,可是当沈光不断挑起话题,询问他们过往战事和生平经历后,这些向来没什么夸功机会的军汉们便都来了劲,在这位生得好看讲话又好听的沈郎君面前,说起了自家当年的英雄事迹。

    二十三名牙兵,除了七人是安西军本地出身外,其余十六人都来自大唐各道,沈光很乐意听他们讲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听得是津津有味。

    “郎君,都护说你是江南人,你给我们说说江南那地方是什么样子?”

    牙兵里没有南方人,有几个年轻牙兵见沈光随和,倒也大着胆子询问起来,王神圆和那些老军们虽然没说话,可脸上都满是好奇之色。

    “江南啊,那儿可是个好地方……”

    沈光虽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大唐江南是何等风光,可是小桥流水人家、乌蓬小船、采莲的姑娘在他口中娓娓道来,仍旧听得牙兵们神往不已。

    “若有机会,某定要去钱塘江看看郎君口中胜似千军万马的大潮。”

    “你这旱鸭子若去看潮,说不定被潮头一卷,便要丢了性命。”

    牙兵们喧闹起来,互相损着对方,叫沈光有种久违的熟悉感,而同样在房内倒水的多闻也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他最喜欢听那几个老军汉说他们当年和吐蕃人打仗的故事。

    “他叫多闻,已经还俗,不是什么小和尚,是某的随从。”

    见牙兵们颇喜欢多闻,沈光将多闻的故事讲给这些牙兵们听,直叫这些牙兵们纷纷跳将起来,“郎君放心,咱们自会好生教他本事,那些吐蕃狗贼,咱大唐迟早发兵灭了他们。”

    安西四镇本就是为了防止吐蕃染指西域和河中诸国所立,安西军和吐蕃军之间同样称得上仇深似海,每隔数年便有战事,多闻这样的战争孤儿在安西有很多。

第六章 何来岁月静好

    沈光在赞摩寺又住了近七日,那些牙兵们也都没有开玩笑,他们真的把多闻当成安西军里的遗孤给狠狠操练起来。

    虽然每日里都累得够呛,可多闻却没有畏惧过,反倒是越练越精神头越足,牙兵们还找了把备用的横刀送给他,让多闻乐坏了。

    “郎君的家传刀法果然不凡,招招都是战场上的实用招式。”

    牙兵们折腾多闻的时候,沈光也没有闲着,在牙兵们口中,这几年安西四镇虽然没有大战事,可是贼心不死的吐蕃人总是会隔三差五地偷偷摸摸从高原上跑下来,试图侵扰安西的商道和农田,小规模的战斗时有发生,而陇右那边,据说从天宝二载开始,陇右军已经和吐蕃人血战了两年。

    过了河西陇右,关内的大唐皆是太平乐土,可是边镇却战火不休,没有这些边军士卒浴血奋战,这大唐哪来的开元盛世和天宝风流。

    沈光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向往长安,这大唐帝都再规模宏伟,可是没了安西四镇,没了陇右河西的劲兵利卒,盛世也不过是梦幻泡影罢了。

    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罢了!

    王神圆这队牙兵,本有四十五人,可是数年战事,便只剩下二十三人,安西四镇军中,父辈兄弟战殁于这片广阔土地上的比比皆是,而陇右河西更是大唐将士用鲜血染红的,这百年里和吐蕃人反复拉锯,血战百余场,才有今日的盛世雄风。

    沈光并不想只当个高仙芝眼里的风流世家子,为他待人接物,装点门面。

    在战场上征伐四方,才是沈光心里的夙愿,所以多闻被牙兵们操练得有多苦,他便会加倍地练回来。

    辛酉刀法的招式,被牙兵们认为精妙实用,最适合双手长刀使用,牙兵们学了后也都拿出各自压箱底的本事教给沈光,大唐军中虽有武艺教授,但是招式极为简单,因为战场上结阵而战,军阵的威力远大于单打独斗,真正的武艺都是将门家传,秘而不宣。

    沈光展示的辛酉刀法,对牙兵们来说难以抗拒,因为战场上多一分本事便多一分活命的机会,结阵而战时辛酉刀法的招式顶多只能用出三成,可若是军阵崩溃陷入乱战,这剩下的七成刀法便可能叫他们多几分活下来的机会。

    “郎君大恩,咱们必誓死以报。”

    院落内,看着队列整齐的牙兵们,沈光有些惊讶,他不过是将辛酉刀法的刀路招式全都演练给这些牙兵,没想到他们竟是这般郑重相待。

    牙兵们学了辛酉刀法,便自认为是承了沈光的大恩,王神圆更是拉着众牙兵在沈光面前对天立誓,绝不会将刀法外传。

    “王队正,这刀法虽是沈某家传,可当日创下这路刀法的戚将军曾说过,他愿天下人人皆能习此刀法,以御胡虏贼寇,你们不必如此。”

    沈光低估了这个时代世家将门对知识的垄断,即便他这般说了,牙兵们依然发誓不会将刀法外传,甚至没他的准许,便连至亲骨肉也不会传授。

    高仙芝这一去便是半个多月,等他再次归来时,山脚下多了数十辆大车组成的车队,牙兵近三百人。

    这时候沈光已经弄明白,这牙兵乃是将领养的私兵,领着两份军饷,所以牙兵才是军中最精锐的悍卒,高仙芝如今也只养了这两百多号牙兵,王神圆他们若是要转投他门下,就是高仙芝答应了,以他现在的身家也养不起。

    赞摩寺里,高仙芝看着折服了王神圆等人的沈光,没有半点不快,反倒是越发高兴,沈光越厉害,便说明他没有看错人,而且他如今已是安西副都护,四镇军队都在他麾下,毫不介意多出个能将兵的人才。

    高仙芝如今正要组建自己的班底掌控四镇,沈光出身能力都不错,另外还不是安西本地出身,自然值得重用。

    “沈郎,原来最擅长的竟是胡琴琵琶,来人啊,去将某车上的乐器都拿进来。”

    晚间高仙芝在精舍内设席,将沈光介绍给他麾下的诸幕僚和心腹,本还想让沈光抚琴,却不曾想沈光自称真正拿手的竟是胡琴和琵琶,不由叫他来了兴致。

    不多时,几个牙兵便抬了两口大箱进来,西域诸国皆善舞乐,这于阗也是安西治下的大国,国内自有擅长制作乐器的良工匠人,高仙芝是世家子弟的做派,同时也好美酒美人,音乐歌舞,在这于阗镇守使任上,和于阗王交情颇深。

    这趟高仙芝升任安西副大都护,回龟兹镇守,于阗王自然送了大批礼物,其中便不乏制作精良的乐器,此外还有舞姬十人,乐工十名,要不是法能是来自长安的高僧,换了这本地的胡僧做主持,高仙芝只怕连舞姬都要带进精舍里,命她们跳舞助兴。

    两口大箱打开,沈光上前看着里面的胡琴和琵琶,不由双目放光,他抽出一把琵琶仔细打量,像极了那等乐痴。

    “沈郎,这些胡琴和琵琶可还如意否?”

    高仙芝依旧是文士打扮,正所谓出将入相,如他这般的边将,心里都有入长安为相的梦想,所以他并不愿意做长安城里百官公卿们眼中的粗鄙武夫。

    拨弄手中的琵琶琴弦,沈光仔细听了听音色后道,“此琴甚好,多谢都护。”

    “既然如意,沈郎还不为我等弹奏一曲,某这一去半月,每每想到沈郎的技艺,便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啊!”

    高仙芝举杯大笑,他手下那些幕僚和心腹瞧着不过二十出头的沈光,纷纷附和起来,他们都看出来都护要抬举这位沈郎君,听说还许了判官,哪怕心里不忿,表面上也得做出团和气样子来。

    觥筹交错间,众人言笑晏晏,沈光这时已自扶好琵琶,朝上首的高仙芝道,“既然都护吩咐,沈某敢不从命,都护稍待,且等沈某拨弄熟悉几下。”

    当今圣人好舞乐,在梨园教子弟三百,又在宫中常自奏乐,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莫说长安城中,便是这边镇地方上,高仙芝兴致来了,有时候也会在手下面前弹奏琴曲,以示亲近。

    一时间,众人都是瞧着沈光,其中不乏有暗自不服气地等着看沈光的笑话,在他们眼里沈光不过是靠姿容幸进的小白脸罢了,只是这等心思他们万不敢表露出来,要知道高都护当年同样也是以容貌著称,从而得了河西大节度使的赏识。

    拨弄琴弦,活动开手指后,沈光记忆里那首欢快活泼的琵琶曲宛如水银泻地般从手指间倾泻而出,就连高仙芝也忍不住为之侧目,他怎么也想不到沈光竟能弹奏出如此欢快,甚至该称之为俏皮的曲子来。

    精舍外,侯着的于阗国宫廷内的十名乐工,在听完这曲子的头几声后,都是脸色大变,有人忍不住道,“这是新曲,真是好生欢愉!”

    “休要多言,还不赶紧将曲调记下来!”

    乐工们听到首领低喝,也俱是连忙默记曲调,他们平时在宫中所奏乐曲都是历代流传下来,鲜少有人能做出新曲,这时闻听那如同泉水叮咚,小鹿乱撞般的欢快琴声,都是心中激动,要知道他们这等乐工,以声娱人,最紧要的便是能推陈出新,否则再好听的曲子,贵人们听多了也会厌烦。

    精舍内,不独高仙芝,便是其余众人也忍不住跟着那欢快的琵琶声,或是在案几上敲击手指,或是抖腿,总而言之这首琵琶曲听得他们有些上头,停不下来。

第七章 沈郎似我

    当沈光弹奏的琵琶曲《欢沁》戛然而止时,众人仍旧有些意犹未尽。

    安西治下,诸国的琵琶曲也不乏有欢愉的曲子,可是众人仔细回味,都觉得不如沈光这首琵琶曲来的轻快灵动,便好似那妖艳动人的胡姬和明媚动人的少女间的区别。

    “沈郎啊沈郎,某听了你弹奏的曲子,怕是再听不下旁的乐师所奏,你说日后叫某该如何是好?”

    高仙芝大笑着说道,有了沈光作陪,便是去了长安城里,他也不怕丢了脸面。

    “都护喜欢,某自将曲谱献上,便是某不在,都护也可叫乐工们演奏。”

    沈光虽是从小学的琵琶二胡,其他众多的乐器都会上几手,可是要说这演奏的技巧,他绝比不过那些以此为生,浸淫几十年的乐工。

    听到沈光言语,四周众人也都是正色相待,弹琴奏乐终是小道,这位沈郎君倒是胸怀志向的,高仙芝麾下,几个对沈光无甚敌意的年长幕僚不由这般想到。

    高仙芝亦是闻言而笑,朝沈光举杯道,“大丈夫当志在四方,这杯某敬你。”

    “谢都护。”

    沈光回到案中,举杯一饮而尽,这时候高仙芝唤了在外等候的乐工们入内演奏乐曲,虽说不如沈光弹奏的新曲那般叫人惊艳,可在座的都是摸刀的厮杀汉,这声色愉人在他们心中终不如马上征战,豪取功名与富贵。

    宴席间,有不少人朝沈光敬酒,深谙这传统文化的沈光来者不拒,他的酒量乃是天生,在学校时也时常被校长拉着去陪领导喝酒,眼下不过是低度数的葡萄酒,这些人哪里灌得醉他。

    一轮酒喝下来,沈光只是微醺,眼神依旧清明,叫主座上的高仙芝越发欢喜,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真有千杯不倒的海量,怕是比起封二也只强不弱,待他回到龟兹,左有封二,右有沈郎,定要设宴好好杀杀程千里他们的威风,叫他们知道便是这酒国争雄,他高仙芝也照样胜过他们。

    沈光是新人,这般大出风头,总会叫高仙芝麾下的某些老人们心有不快,于是这劝酒便劝得越发勤,只不过他们没有把沈光喝趴下,倒是先把自己给灌倒了。

    “来来,沈郎坐某边上,莫与这些醉狗计较。”

    高仙芝如何瞧不出手下有些老人在针对沈光,不过让他高兴得是,沈光居然把那几个蹦跶出来的蠢货都给喝趴下了,叫他极是欣赏。

    沈光坐在高仙芝身侧,两人年纪虽差了快二十岁,可都是样貌英俊,坐在一块儿倒像是两兄弟般,叫底下坐着的人们羡慕嫉妒不已。

    推杯换盏间,沈光又和高仙芝喝了数轮酒,才故意做出不胜酒力的样子,然后将他那编好的身份来历当做故事说于高仙芝听。

    “都护不知,某虽自幼出身在江南,可是少小便随父母离家万里,去了碎叶镇……”

    沈光的故事里,他阿耶乃是吴兴沈氏的分家子弟,开元年间应募长从宿卫,去了万里之外的北庭都护府,当时碎叶镇往复于大唐和突骑施的控制中,最后他阿耶战死沙场,阿娘带着他改嫁于河中的胡商大贾,直到去年阿娘病逝,他才动了东归的念头,却不曾想到了于阗时遇上吐蕃人,身边随从尽殁,只他策马逃出生天,最后为牙兵们所救。

    “这吐蕃人端的可恶,他日某定当率大兵讨伐暴蕃,为沈郎出这口恶气。”

    沈光的故事说得零零碎碎,高仙芝醉意上涌也听得模模糊糊,可是心里却相信了这故事,因为开元年间,北庭大都护盖嘉运征讨碎叶镇大胜后,曾留下少部分军队屯田戍边,朝廷当时对战死的有功将士,会给出三四转的勋官告身用作恩赏荫其后人。

    这一晚,酒宴散去,高仙芝拉着沈光同榻抵足而眠,其余人则被赶下山去住在军帐里,沈光虽有些不习惯,可也硬着头皮和这位老帅哥睡在一起,好在高仙芝的酒量一般,只拉着他说了几句话后倒头就睡,才让他没觉得太过尴尬。

    翌日清晨,当高仙芝起来时,发现身旁早已人去榻空,不见沈光踪影,出了精舍,他才看到正在练枪的沈光。

    “都护。”

    “不用管某,继续练着。”

    高仙芝本以为沈光不谙武艺,甲胄刀枪是用来做样子的,可是如今看来,沈光的武艺不差,那杆精钢长矛全力刺出时能发刺耳的啸声,可见是下了苦功的。

    旁边有牙兵打了热水过来,高仙芝擦洗后,又用柳枝青盐漱口,端着碗小米粥继续瞧沈光练枪,直到沈光精疲力竭地收矛后,他才放下喝干净的粥碗道,“沈郎的枪术是家传吗?”

    “算不上家传,只是跟着阿耶当年练过几式。”

    沈光的辛酉刀法是完整的,可是练习的长枪刺击技术便是纯粹的实战用法,并没有所谓的招式之说。

    “你这枪练得还算扎实,不过是步战的使法,马上施展不开,改日等到了龟兹,某来教你马战称雄的武艺。”

    高仙芝年少时就是以骁勇著称的猛将,时常策马当先杀入敌阵斩将夺旗,但随着年岁日长,地位益高,再也用不着他冲锋陷阵,一身武艺难免松弛下来,不如往日。如今瞧见正值风华正茂的沈光,难免心痒难耐,想将他培养成麾下文武双全的大将。

    “多谢都护。”

    沈光大喜过望,他练的枪法只能算是基础,真要到战场上放对,他是全然没有半点把握,能得到高仙芝传授武艺,当真是意外之喜。

    “对了,都护,这孩子是沈某在寺中收下的随从,还请都护允他随某同行。”

    听到沈光言语,多闻紧张起来,不时抬眼去偷瞧那位颇为威严的高都护。

    “既是你随从,自当带上,不过到了龟兹城,不可逗留军中。”

    高仙芝看着那脑袋上长了层青茬的小光头,伸手撸了把后道,沈光连忙称是,眼下正是大唐盛世,莫说安西四镇,便是其余军镇也没有少年兵,只有年满二十的青壮方能成为军中健儿。

    日头高高升起时,沈光领着多闻和法能这位方丈道别后,跟着高仙芝下了山,他的甲胄自然放在车上,而他只将那柄连高仙芝都极为喜欢的青鞘长横刀挎在腰里,骑着匹白色骏马,同高仙芝并肩而行。

    这时候初春将过,路上积雪化去大半,滋润着大地,随处可见绿色的大片草甸子,浑然没有后世半点荒漠的样子,沈光在马上欣赏着这难得的景色,心中若有所思。

    大唐年间正处于全球气候的温暖湿润期,不独这安西大地,就是吐蕃所在的青海高原上亦是气候温暖,雪水充沛,遍布耕田牧场,吐蕃才得以国力强盛,人畜繁衍生息,能够和大唐争夺陇右河西并西域河中,即便同样吃上伤亡惨重的败仗,只要退回高原上休养生息几年,又能继续和大唐争夺霸权。

第八章 西边的绿洲

    从马背上下来时,沈光的脸抽搐着,他会骑马,甚至还在赛马场上玩过骑射,可是骑术好不好和长距离骑马行军是两回事。

    只不过三日,沈光大腿两侧就被磨得不像样,走路时像是瘸了腿。

    高仙芝在边上看着强忍疼痛的沈光,忍不住笑道,“沈郎不必硬撑,还是坐车吧?”他当年初次随军出征,没比沈光强到哪里去。

    队伍里,自有车驾,于阗王送于高仙芝的十名美艳舞姬就是乘车,听到高仙芝言语,左近几名属下幕僚都朝沈光投去羡慕的目光。

    那十名舞姬,全都不过芳龄二八左右,明眸皓齿,美艳动人,腰肢柔弱无骨,舞动时仿佛扶风弱柳,又似水蛇狂舞,可是叫他们眼馋不已。

    这位沈郎君姿容出众,若是上车,只怕那些大胆豪放的舞姬会主动示爱,都护向来豪爽大方,更爱成人之美,不独是钱财,说赏就赏!便是美人,也是说送就送!

    “多谢都护,不过某还撑得住,再说今日畏难乘车,他日都护远征万里绝域,某该如何追随。”

    见沈光婉拒,高仙芝极为高兴,他果然没看错人,沈郎看似文弱,实则性格刚毅,叫他很是得意地看向那几个神情尴尬的积年幕僚,这番打赌可是他赢了。

    下地走了段路,习惯疼痛后,沈光放眼四周,这是处不小的绿洲,附近延伸的草甸怕是有好几里大小,他甚至能看到远处草丛里隐约可见的动物。

    湖水清澈,牙兵们牵马喂水,这是沈光跟随队伍出发以来,头回在荒野里露宿,而之前路途上几乎每隔四五十里便有驿站能供他们休息,提供换乘的马匹。

    从牙兵们口中,沈光知道在安西四镇的范围内,自都督府到镇守府再到守捉使和戍堡,大唐修建的军事堡垒和多如牛毛的驿站,就像是张巨网将整个安西囊括在内,安西军在境内作战时可以随时获得充足的补给。

    这也让吐蕃无法直接染指西域,他们如果调集大军则无法隐瞒行踪,而小股的军队翻越山脉进入西域,除了趁戍守的安西军反应不及劫掠当地村落外,若是敢稍作逗留的话便不用再想活着回去。

    “这儿得再建处军堡。”

    高仙芝朝身边的幕僚说道,他如今是安西副都护,职权比原来的于阗镇守使大得多,安西境内那些烽燧和军堡,都是历任安西四镇的都护和镇守使们在辖区内亲自勘察过地形后设立的。

    百余年来,随着地理变迁,很多军堡和烽燧时有废弃和兴建,而雄心勃勃的高仙芝则打算在每处绿洲都要设立军堡,然后向那些该死的粟特商人征税。

    “沈郎,你看这处绿洲,湖泊足有里许大小,附近草甸宽阔,是处可以牧马养兵的好地方。”

    高仙芝身旁那位幕僚在羊皮纸上勾勒比划,沈光在边上看了会儿才发现这是在测绘地图,只不过上面画的东西,沈光实在是看不懂。

    “都护要在此地兴建军堡,确实是个好地方。”

    沈光不好发表什么意见,虽说这时候他满脑子都想着等高线和比例尺,还有棱堡等等,但是步子跨得太大容易扯着蛋,他在高仙芝麾下是个萌新,太过出挑遭人嫉妒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更何况边镇地方,始终还是得靠拳头说话,他如今没有功绩,说太多只会徒惹人笑。

    湖泊边上,牙兵们开始扎营立寨,高仙芝命亲卫取了弓箭,他本想带沈光去附近草甸打猎,可是看沈光那副走路都晃晃悠悠的样子,只能作罢。

    “这铃铛挂了做甚?”

    “此乃铁马,悬之可示警。”

    营地里,沈光不时和牙兵们攀谈,他曾是古战爱好者,但纸上得来终觉浅,眼下能看到真正的营垒是如何驻扎,自然不会放过任何细节。

    安西都护府下辖的地域太过辽阔,哪怕精锐如高仙芝麾下的牙兵,在野外扎营时也不敢大意,尤其是眼下刚开春,正是那些游牧部落最穷困的时候,有遭了白灾的部落捱过冬天后,就连大军护送的辎重队伍都敢袭击。

    “有城池的地方附近还好,可是这荒野里,上马是贼,下马是民,哪分得那么清楚?”

    营地外面,王神圆领着牙兵们安放拒马,沈光没想到即便有安西大都护府,这西域仍旧是混乱之地,“大……朝廷……都护府不管吗?”

    “郎君,如何管得过来呢?”

    王神圆叹了口气,河西陇右把吐蕃人打惨了好歹还能太平十几二十年,可安西这儿,四镇兵马三万不到,所辖地域却远胜陇右河西,偏生小国众多,西突厥故地上那些部落就像是野草似的割了一茬又一茬地冒出来,再加上图谋西域的吐蕃和在河中咄咄逼人的大食,能太平两三年就是幸事。

    “碛西远离大唐,粮食转运不易,四镇内只有龟兹国最是平安。”

    沈光身侧,有位陈判官说道,他是高仙芝帐下老人,在于阗镇守府待了三年,这回高仙芝升任安西副大都护,他得了高仙芝的荐书,可以回长安谋求个六部的小官职,所以不像其余同僚般敌视沈光。

    “陈判官,难道安西大都护府便只能养兵三万,再多便养不了吗?”

    沈光开口问道,前面三日行走于于阗国境内,他一路观察,发现气候湿润,有城池的地方都有良田牧场,若是善加经营,这粮食产量和牲口数量应当不少。

    “不是养不了,只是朝中不愿多养罢了。”

    陈判官见沈光风华正茂,身上有股锐气,觉得这位年轻郎君或许他日能做出番事业,不如结个善缘,便为沈光说起内中缘由,原来自西突厥和突骑施相继败亡,安西境内便无有大敌,四镇兵马只是防着吐蕃染指西域获取人口财富。

    “当今圣人重边功,碛西小国林立,部落众多,是边将的用武之地,可朝中诸公就未必欢喜了……”

    沈光清楚陈判官口中的碛西乃是此时大唐对西域的称呼,先前从牙兵们口中打听到的消息里,吐蕃才是大唐的心腹大患,尤其是河西陇右,战况最为惨烈,开元年间集结兵力十万以上的大战就打了数次。

    安西这边,都是小国,河中再富庶,可大唐能获得的好处有限,反倒是劳师远征,花费甚巨,也就是当今圣人意在开边拓土,要重光天皇大帝时的大唐疆域,可对朝廷里的宰相们来说,西域和河中去长安何止万里,虽说有屯田的政策,但河西陇右更需要移民实边防备吐蕃。

    沈光听明白陈判官话里的意思后,一时默然,难怪安史之乱后,大唐再无力控制西域,除了吐蕃夺取河西陇右,切断大唐和安西间的联系,也是安西之地,大唐打下的根基不够深厚所至。

    见沈光若有所思的样子,陈判官不由哑然失笑,这个沈郎君有意思得很,方才交谈时,这个年轻郎君竟然予他种错觉,好似他能解决安西大都护府历来人口不足的问题。

    过了良久,沈光才从自己发散的思绪中清醒过来,朝陈判官和四周的牙兵们笑道,“陈判官,这碛西固然去国万里,但这山河壮丽,自前汉时起便是汉家故土,如今我大唐盛世,安西大都护府威压列国,后世子孙必称颂诸位的盖世武功。”

    牙兵们来自大唐关内各道,远离故土万里,在安西数载,皆思乡情切,不过被沈光这番话冲淡了几分愁绪,反倒是生出几分豪气来,纷纷道,“郎君说得好!”

    “沈郎说什么了?”

    不远处,洪亮的话声响起,沈光回头,只见被亲卫簇拥的高仙芝满脸笑容,身后几个牙兵提着野兔黄羊等野物,所获颇丰。

第九章 郎心如铁

    高仙芝性豪奢好享受,随行的数十辆马车几乎将于阗镇守府的家什搬空。

    这回他去龟兹城任职,除了牙兵外,在于阗镇守府的管事、仆从和厨子都带上了,再加上于阗王送他的舞姬乐工和奴隶,浩浩荡荡不下百人。

    前三日沿途驿站有新鲜饭食,还有往来的各地官吏住宿,高仙芝不欲落人口实,方自没有在驿站里设宴款待沈光。

    在赞摩寺待了两个多月,沈光时常和来自长安青龙寺的法能谈天说地,知道自开元以来大唐盛世远迈前代,游宴风气极重,而牙兵们口中高仙芝更是喜欢宴饮之辈,有事没事便出城打猎,然后露天席地和麾下的军将幕僚们喝酒吃肉,让军中士兵相扑争胜。

    “来,沈郎,今日设宴,乃是为汝专设,且坐我下首。”

    高仙芝热络地唤着沈光坐在自己的左下首,其余幕僚虽然羡慕,但也无话可说。

    都护向来好颜色,常以貌取人,这位沈郎君姿容俊美,身材高大,更何况还精通乐器,能做新曲,都护麾下文武人才济济,可就缺这等风流妙人。

    沈光只得坐下,搭建起来的大帐足有十余米长短,半高的檀木案几皆涂了朱红漆色,图案典雅华贵,上面摆的是金碗银盘,只是花纹图案风格各不相同。

    不多时,牙兵们便端着厨子烹饪过的野味上桌,另外还有色泽鲜红的葡萄酒,在寺庙里多日饮食清淡的沈光虽说早已在驿站开过荤,但都不如这现烤的野味勾人食欲。

    “来,诸位满饮,为沈郎贺!”

    高仙芝举杯,然后满帐十多个幕僚和数名牙将都是举着金杯金碗,朝沈光道,“为沈郎贺!”

    “多谢都护!”

    沈光举杯还礼,接着一饮而尽,安西军中多勇士,高仙芝帐下牙将牙兵更是勇士里的勇士,那些幕僚莫看是文人出身居多,但都是豪饮之辈。

    “都护此去龟兹,必能建功立业,鹏程万里,直上青云!沈光为都护贺!”

    往空杯中倒满葡萄酒,沈光起身朝高仙芝道,如今是天宝五载,明年这位高都护便要率兵横越葱岭绝境,平灭小勃律,开始他最辉煌的军事生涯。

    沈光当然不甘心只做个看客,他要亲眼见证高仙芝远征绝域,这杯酒他敬得真心实意,话音刚落,他已仰脖喝尽,翻手间酒液涓滴不剩。

    “那就承沈郎吉言,来,诸君同饮。”

    高仙芝高兴地举杯大声道,喝酒吗便图个热闹吉庆,沈郎不但长得好,说话也好听,他麾下除了封二外,无人能这般合他心意。

    大帐里,幕僚和牙将们尽皆欢饮,接着便大快朵颐,而高仙芝更是唤了于阗王送于他的舞姬和乐工入内舞乐助兴。

    十名舞姬鱼贯入内,身着轻纱,那胸前颤巍巍两片雪白若隐若现,肌肤雪白的矫健腰肢裸露在外,被窄口裤裹住的曼妙双腿更是极尽修长姿态。

    沈光几乎是在这些舞姬于大帐中央铺着的羊毛地毯上亭亭玉立站定时,便听得左右传来的粗重呼吸声,目光微瞥只见有几人仿佛连眼珠子都似要瞪出来。

    高仙芝对于属下们色授予魂的姿态并不介意,这些舞姬再美艳,也不过是玩物,再说男儿大丈夫,岂有不好色的!

    乐工们各执乐器,然后便奏乐起来,舞姬们随乐声而动,起舞间雪肤翻飞,明眸皓齿间一颦一笑都好似在勾人魂魄。

    在座的人里,几乎个个都忘了吃喝,只是尽情盯着那些舞姬轻纱下的身子猛瞧,但沈光不在此列,他瞧过的歌舞太多,单以服装透露而论,在这个时代堪称开放的胡姬和后世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高仙芝手握金杯,颇为玩味地看着目不斜视的沈光,他早不是当年在龟兹城里横冲直撞的那个青年,二十年岁月过去,如今他看人时可谓眼光毒辣。

    这位沈郎,气质独特,言语虽然谦和,也有圆滑处,可是骨子里透出来的那股自信昂扬却不是普通人能有的,便如封二,纵有大才,但是性情严厉不够豁达,就是受出身所限。

    “沈郎,可有中意的舞姬,某赐你暖床!”

    席间听到高仙芝这位主君言语,众人既羡又妒地看向沈光,皆恨不得以身相代。

    “某重伤初愈,力不从心,只得辜负都护好意,某自罚三杯,还请都护见谅!”

    沈光回答得不卑不亢,这时歌舞已停,那些舞姬出自王宫,自能听懂汉话,不由都盯着这位英俊的大唐郎君,秋水似的眼神柔波里尽是伤心失落。

    四周众人亦是惊奇地看着说完后往杯中倒酒,一杯接着一杯饮尽的沈光,甚至有人看到那些舞姬神情后嘀咕道,“这沈郎的心莫不是铁打的……”

    高仙芝反倒是颇为欣赏地看着自罚三杯的沈光,悠然道,“既然如此,等到了龟兹,某为沈郎再寻一美婢,定叫沈郎满意。”

    沈光听牙兵们说过高仙芝性情,他要是再婉拒就是不识好歹了,只得道,“谢都护。”

    这段插曲过后,席间歌舞再起,除几个牙将外,其余人再无先前的欢愉心思,他们都意识到这位沈郎君得都护青眼有加,日后幕府里此人当是劲敌。

    投奔高仙芝的幕僚大都是关内各道的落第举子,进士明经本就难考,就算考上了还得通过选试才能做官,所以大唐的读书人常常投奔各地州郡长官幕府做幕僚,求得就是个举荐资格,当今圣人重边功,边将若是简在帝心,自然能举荐手下幕僚做官。

    沈光不清楚这其中门道,不知不觉间就被高仙芝手下这些幕僚们当做争夺举荐资格的主要竞争对手,谁让大唐做官要讲究身、言、书、判,其他且不论,而他的样貌放在这群幕僚里实属鹤立鸡群,难免遭人嫉妒。

    “沈郎海量,今日尔等谁能灌醉沈郎,某自有赏!”

    仿佛嫌这把妒火拱得还不够高,高仙芝环视四周后,举杯高声道,顿时间群情汹涌,那几个牙将先自跳起来要与沈光拼酒量。

    “都护……”

    沈光看着笑得狭促的高仙芝,如何不清楚是这位都护故意为之,只是他心中明白,这是高仙芝对他的考验,便如同职场上求职,面试官总会给你出些刁难的题目。

    眼下只是试他酒量罢了,更何况这时代的葡萄酒,与他而言更像是果汁,喝再多也只是微醺,看向摩拳擦掌的众人,沈光朝高仙芝道,“都护,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某就是酒量再好,也架不住这车轮战!”

    “说得有理,既如此,尔等便出五人为限,若喝不过沈郎……”

    高仙芝说到这儿,目光落在那些美艳的于阗舞姬身上,自是叫众人明白,他口中的有赏是为何物,顿时叫众人越发兴趣高昂。

    三个牙将当仁不让地站了出来,另外二人则是幕僚里酒量最大的,沈光认识的那位陈判官赫然在内,“沈郎,为了美人,某只有得罪了。”

    大帐里,气氛顿时热闹起来,沈光过往在学校时,常被校长拉去挡酒,除了他酒量好,更在于他擅长搞气氛,既然要拼酒,他自然要给高仙芝留个深刻印象。

第十章 豪饮

    “既然诸位要和某斗酒夺美,自当公平起见!”

    看到沈光说话间顾盼自雄,高仙芝益发欣赏,拊掌笑道,“沈郎打算如何斗酒,还不快快道来。”

    “都护,且于帐中置长案,某与五人同饮,他们饮小杯,某自饮大盏,某若先倒,便算某输!”

    帐中众人闻听,都是倒吸口冷气,这位沈郎君瞧着温文尔雅,不曾想这般豪气,那三个牙将都是刮目相看,俱是大声道,“某亦饮大盏,不叫沈郎小觑!”

    “好,沈郎所言妙哉,合某心意,大盏小杯,尔等自决!”

    高仙芝大笑起来,接着挥退帐中舞姬,让牙兵们入内摆设长案,随后除了在外值守警戒的牙兵,余下牙兵皆涌入帐内外争睹为快。

    王神圆领着手下先抢了块好地方,这时候主座上的高仙芝也起了身,他向来喜欢热闹,帐下牙兵都是他的私军,此时更是亲自开赌,吆喝道,“某压沈郎百金,要下注的赶紧!”

    “王头儿,咱们压谁!”

    看着三个牙将,王神圆队中有牙兵迟疑道,他们得郎君授艺大恩,照道理便该压郎君胜,可那三位牙将俱是军中善饮的豪杰,还有那位陈判官也是都护幕府里有名的酒鬼,郎君白白净净的,那大盏又足抵满盛的小杯过三,怎么想郎君都是赢不了,他们下注岂不是白白送钱。

    “郎君必胜。”

    多闻在边上喊起来,他戴了顶尖帽,见那几个牙兵居然不信沈光,面露不忿,浑没了寺庙里的腼腆。

    王神圆看着队里的兄弟们,缓缓开了口,“郎君不是孟浪之徒,你们若信某,便都随某押郎君胜。”

    说话间,王神圆从怀里掏出钱袋,眼都不眨地下注,看得队里牙兵们心惊肉跳不已,他们这位队正为人方正,既不酗酒,也甚少光顾营妓,三年里攒下钱财不下百贯,这是把全部家当都押上了。

    “算某一个。”

    牙兵里不乏胆大的,有人开了头,王神圆这队全都押了沈光,叫旁的牙兵们都笑话起来,觉得王神圆他们全队都得了失心疯,都护向来豪爽大方,常借着开赌赏钱于他们,如今押沈郎君百金,既是抬举,也是不看好这位沈郎能赢。

    大帐里气氛热烈,牙兵和幕僚们纷纷下注,很快各种钱币铜钱堆成了小山,牙兵们大都各自押那三位牙将,其余幕僚则是押陈判官赢。

    “都护,奴等也可押注吗?”

    在边上侯着的舞姬里,有胆大的朝高仙芝这位主人问道,其余舞姬听闻后,都聚集在她身边,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沈光,她们的命运不由己身,若是这位俊俏郎君输了,她们中便有姐妹要去服侍粗鲁的军汉或是面目猥琐的老头。

    “赌场无父子,更莫说尊卑了,尔等要押注,自是无妨!”

    高仙芝兴致越发高了,然后他只见那些舞姬乐工竟然东拼西凑出了不下两百贯的财物,全都押了沈光赢,不由朝手底下那些幕僚们笑骂道,“瞧尔等扣扣索索的穷酸样,还不如这些小娘子们来得爽利。”

    见舞姬们皆押了沈光,再瞧着这位沈郎君玉树临风的模样,幕僚里有人咬牙切齿间不忿道,“生得好看便了不起么!”说话间,竟是掏空了身上钱袋,押了陈判官。

    一时间,这赌注下得越发地大,可沈光满不在乎的平静模样让高仙芝更觉有意思,于是他自朝纷纷下注的众幕僚道,“某也不占尔等便宜,某再押沈郎百金。”

    “谢都护赏!”

    大帐里,叫好声此起彼伏,王神圆那队里有牙兵慌张道,“王头儿,咱们押郎君胜,是不是……”

    “某观郎君气定神闲,定是有必胜把握。”

    王神圆沉声答道,不过握紧的拳头里,手心处全是沁出的汗水。

    摆好的长案上,沈光面前一溜的大盏摆开,全都盛放满了于阗国内所酿的葡萄酒,而他对面五人,那三位牙将和另外一人全都换了大盏,只陈判官仍旧用小杯。

    “沈郎,为了美人,某只能不要回面皮了,还请勿怪!”

    陈判官讪笑道,他去了龟兹后,便要准备回长安,他不像另外那位同僚还要在都护帐下听用,面子上挂不住用小杯,不然就是赢了日后也要为人嗤笑。

    沈光微笑以对,倒是没觉得陈判官不够磊落,那三个牙将甚是嫌弃地瞥了眼陈判官后离他站远了些,就连牙兵们也鲜少有人押他这个最有可能赢下赌局的人。

    高仙芝让亲卫点了支檀香,以一炷香时间为限,不然陈判官这老酒鬼放缓了喝,不知道得喝上多久才能分出胜负。

    “诸位,请。”

    沈光说话间,自端起大盏饮起来,这葡萄酒于他而言和葡萄汁无异,他喝得极快,不多时大盏便见了底,对面三个牙将见状也不由快了起来。

    大盏接着大盏,沈光喉咙起伏,鲸吞豪饮间面色如常,他深谙比酒的诀窍,要喝趴下别人,气势上绝不能输。

    三大盏下去,三个牙将已经跟不上沈光的节奏,他们虽说在军中善饮,可是和喝惯了白酒的沈光相比,他们那点酒量不足为道。

    “喝,喝,喝!”

    将大帐挤满的牙兵们面红耳赤地盯着三个牙将摇摇欲晃,口干舌燥地大声呐喊助威,可脸色俱是忍不住齐齐发白,那位沈郎君已经端起第六只大盏了。

    王神圆和手下牙兵们脸色都涨红了,看着三个牙将,口中大喊起来,“倒,倒,倒!”

    到第七盏时,沈光依然面色如常,可对面三个牙将里,终于有人倒下,剩下两个也相继瘫软在地,吐了满地,至于那位坚持喝大盏的陈判官同僚,更是早早就潦草退场。

    长案前,只剩下陈判官还在和沈光对饮,不过这时候除了那一众幕僚,输了的牙兵们全都是转而为沈光高声助威起来,这些武夫就是这般简单直接,他们佩服沈光的豪气和酒量,至于陈判官便是赢了,他们也不服。

    高仙芝兴奋极了,他没想到沈光还真能把五人都喝趴下,陈判官是他帐下老人,虽是个老酒鬼,可这老小子年近五旬,就是酒量撑得住,可这肚子却未必撑得住。

    第十二盏时,沈光虽憋得辛苦,可对面的陈判官更是不堪,人们常说拳怕少壮,这喝酒也是同样的道理,再厉害的酒鬼,都会缅怀年轻时的酒量。

    檀香燃尽,沈光正好不疾不徐地喝下第十三大盏的葡萄酒,而陈判官连第十二杯还没喝完,这时帐内已然鸦雀无声,高仙芝瞥了眼长案上摆放的杯盏数目后道,“沈郎胜了!”

    话音未落,那些舞姬们已自欢呼起来,随后王神圆和手下牙兵们亦是高喊起来,“郎君威武!”

    余下牙兵们也随之呼喊起来,虽说输了钱,可他们心里觉得痛快极了,想他们何时见过这等酒量如渊似海的大丈夫,这时候再没人嫉妒沈光的样貌。

    “都护,某不胜酒力,还请告退。”

    高仙芝见沈光说话时憋得辛苦的模样,不由大笑道,“去吧去吧,沈郎莫憋坏了。”

    对于这等调笑,沈光自不在意,他过去那些损友可比高仙芝毒舌得多,等他再回大帐里时,只见高仙芝将赢来的钱币分于王神圆他们和舞姬乐工,而他的两百金则是赏赐给那些输了的牙兵和幕僚们,可谓是皆大欢喜。

    看着众人皆心悦诚服地为高仙芝的慷慨大方欢呼,沈光也不禁佩服高仙芝这份胸襟气魄,难怪这小勃律,三任安西都护皆不能讨伐,唯独高仙芝能领兵成行,破其国执其主,献俘于长安。

第十一章 盛世文艺青云梯

    看着摆在自己跟前价值数百贯的各国金银币和开元通宝,沈光怎么也没想到,那些押了他胜的的乐工们居然将赢来的钱财尽数奉上,只求他继续为他们讲解乐理知识。

    当日赞摩寺里,这些乐工们听了他弹奏的琵琶曲后,便在驿站的时候向他请教曲谱,沈光不似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那样对知识敝帚自珍,更是乐意将曲子教给乐工们。

    初时沈光还想着用宫商角徵羽的古调来画曲谱,可那些乐工们技艺虽高,但不识谱,他们平时练曲,便是听宫廷里的乐师弹奏,纯靠耳朵记下曲调后练习。

    这些乐工们连曲谱都不识,更别说文字,于是沈光就从最简单的乐理知识和简谱教起,这让乐工们惊为天人,同时感激涕零,因为沈光教他们的东西在于阗国内是他们这些乐工想都不敢想的。

    烛火下,那些金银钱币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十个乐工都端正地跪坐在沈光面前,目不斜视,见沈光沉默,尽皆俯身叩拜道,“还请郎君传艺。”

    沈光从思绪中回过神,看着十个拜倒的乐工,连忙道,“你们先起来。”

    乐工们对于乐理知识的渴望,让沈光想起曾经的短暂支教岁月,这些年近三旬的汉子和大山里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这些钱某收下了,某自会教你们。”

    沈光不是圣人,学费该收还是得收,而他这样做也能让这些乐工放心。

    “谢郎君。”

    听到沈光的回答,乐工们俱是欢喜起来,然后越发恭敬地说道,安西大都护府治下,四镇属国汉化最深,乐工们过去在于阗国的宫廷内,耳濡目染,知道什么是尊师重道,只不过他们自觉身份低微,不敢唤沈光为师。

    半个时辰后,沈光教完基础的五线谱知识,乐工们都是行礼后鱼贯退出帐外,在边上始终旁听的多闻才跑到那堆钱币前好似痴了一般。

    “郎君,这么多钱,怕是能买上好多头骆驼呢?”

    看着眼睛在发光的多闻,沈光对于这些钱币的购买力没什么概念,不过那多么金银币和铜钱堆成小山,确实很有震撼力。

    “多闻,你把这些钱都收好。”

    自从还俗后,所有人都默认多闻是沈光的僮仆,就连多闻自己也是那样认为的,这几日都是他服侍沈光穿衣洗漱,此时听到沈光让他管理钱财,他连忙高兴地将那些钱币装进木箱里,然后死死抱着不肯撒手,好似护食的猫儿。

    看着打算抱着箱子睡觉的多闻,沈光忍不住打趣道,“你抱那么紧做甚,还怕有贼吗?”

    “郎君,庙里还有不要脸的贼人偷供奉给佛主的香火钱呢?”

    多闻这几日没少被那些粗鲁的牙兵们调笑,自然觉得那些牙兵们都不是好人。

    见多闻坚持,沈光也不以为意,起身松了松筋骨,披了件夹棉的长袖,出了营帐,外面是王神圆手下的牙兵,见到他时脸上堆笑,“郎君要去那儿?”

    “就在这儿走走,透透气。”

    沈光过去虽不是夜猫子,但平时也都是不到十一二点绝不睡觉的,要他像大唐的人们那般早早地睡养生觉,他估摸着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适应。

    牙兵们自不会阻止沈光,如今全营上下谁不知道郎君大名,只是道,“郎君莫要走远。”

    沈光点头示意明白,夜色已深,营地里除了守夜和巡逻的牙兵外,人马俱歇,他这般出来晃荡本就不该,只是他实在睡不着。

    抬头望着星河璀璨,天河倒挂的浩瀚星空,沈光想到未来,还是有些许迷惘,他虽然立下要成就番事业的志向,可是具体该怎么做,全然没有头绪。

    等到了龟兹,先得买座宅子,把多闻安置好;不管什么时代,钱总是好东西;另外老人家说过,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搞好种田总是没错的!

    沈光胡思乱想着,心里渐渐有了些模糊的主意,虽说高仙芝很看重他,可沈光清楚自己的本事,等到了龟兹,他要好好规划下学习计划,在这个时代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

    温暖的大帐里,看着被召唤来后惶恐不已的乐工首领,高仙芝听完他的禀报,想了想道,“既然沈郎愿意教你们这些奴儿,那便好生学着。”

    高仙芝好享受,音乐歌舞,他都喜欢,可是在他眼里,舞姬也好,乐工也罢,都只是奴儿罢了,“退下吧!”

    乐工首领闻言,连忙膝行而退后方自起身出了大帐,待他离去,陈判官从屏风后出来道,“都护,沈郎能制音律,是大才啊!”

    高仙芝笑了起来,圣人好音乐歌舞,世人崇尚胡风,龟兹国便是以胡乐胡舞闻名,长安城里不知多少达官贵人,以拥有龟兹国的乐工舞姬为傲。

    只不过彼辈乐工,就是技艺再高超,也终究是愉人声色的奴儿罢了,唯有能制音律,谱曲调,作新词的才是当世大家,放到长安城里,也会受人追捧,得圣人看重。

    “是否大才,尚不可知!”

    自语间高仙芝看向陈判官,眼里似有戏谑之意,“汝斗酒输了,失了美人,不怨沈郎吗?”

    “技不如人,哪有什么好怨的,更何况沈郎才华,如锥处囊中,其末立见。”

    陈判官跟随高仙芝这位主君多年,知晓他的性情,哪会在乎他言语里的调笑,反倒是正经道,“都护此番回龟兹,怕是程、王等人都不会服气,封二又是个性情严厉的,都护幕府里正缺沈郎这样的妙人。”

    “你也这样想?”

    “沈郎好样貌,好酒量,还会说话,都护有沈郎,总好过让封二去和旁人打交道。”

    陈判官看着年过四旬,但依然样貌俊朗的主君说道,“以貌取人是世之常情,封二若有沈郎样貌,也不至于蹉跎多年,若不是都护提拔,他恐怕还在城头上长吁短叹呢!”

    听陈判官这般说封二,高仙芝不禁莞尔,旁人只当封二自荐于他,锲而不舍,却不知他早就清楚封二才华,只是封二这人自负怀才不遇性子执拗,不压一压,磨一磨就直接用,迟早会因为那张臭嘴,被他给砍了脑袋。

    “都护可是担心封二嫉妒沈郎容貌?”

    见高仙芝笑过后,眉头微蹙,似有隐忧,陈判官立马便猜出这位主君的心思,封二跛足貌丑,对幕府里的诸多同僚,行事但有错漏便出言讥讽,众人都认为他性情乖张,不好相处,也就寥寥几人能和他说得上话。

    “某已发话,但回龟兹便使沈郎为判官,封二向来眼里揉不得沙子,沈郎无有功绩,只怕到时会生事端。”

    想到除了自己外,对他人都不假颜色的封二,高仙芝不由有些头疼。

    “都护,沈郎为人,以某观之,性情随和,绝不是以貌取人之辈。”

    陈判官见高仙芝这位主君烦恼,不由笑着说道,“封二当年自荐于都护,不正是羡慕都护英姿,才屡屡投书,某以为都护不必多虑。”

    “你倒是会宽慰人。”

    高仙芝听到陈判官这番话,心情好了不少,于是又问道,“沈郎漂泊异国多年,到了龟兹,某安排什么差事于他合适。”

    “沈郎既擅音律,又能做新曲,都护何不着他调教乐工舞姬,以献圣人。”

    “还是你主意多。”

    高仙芝展颜大笑,圣人去年迎杨太真入宫,听说这位贵妃好音乐善歌舞,若沈郎能制出令圣人满意的新曲,对他而言可为臂助多矣。

第十二章 《九州同》

    一连数日,队伍都在荒野里前行,再壮阔美丽的景色,也会看得生厌,沈光亦是如此。

    骑在马背上,沈光大腿两侧磨破的皮肉已经结痂,没有原先那么疼痛,时不时能策马驰骋番,才叫他白日里没有闷得太慌。

    “郎君,再有五日,便能到延城了。”

    沈光身边,王神圆说道,这位郎君看着安静,实则是个活泼性子,和都护如出一辙。

    “郎君既然烦闷,何不吹奏一曲。”

    王神圆身边,有牙兵笑道,这十来日里他们可算是见识到了郎君的本事,各种乐器信手拈来,吹拉弹奏,似乎就没有郎君不会的乐器。

    这牙兵话音方落,跟在后面的乐工们都自伸长脖子巴巴望着沈光,这十来日里每到晚上,他们便如饥似渴地学习乐理知识,不过对这些乐工来说,沈光为了解闷吹奏的曲子才最叫他们如痴如醉。

    沈光回头看去,只见附近众人都盯着他,却是从鞍旁皮袋里取出唢呐吹奏起来,那雄壮的音色一起,顿时便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原本还有些喧闹的队伍随着唢呐的曲调声,顷刻间就安静下来,队伍前方高仙芝听到后不禁朝身旁陈判官道,“这曲调你在长安可曾听过?”

    “沈郎制新曲,闻所未闻,某敢打赌,长安城内无人听过。”

    陈判官摇头晃脑地说道,这年头能读书的都是殷实人家,他早年在长安四处投文时,常与友人出入平康坊,那可是长安城里第一等的风流薮泽之地,号称天下舞乐皆在此间。

    “何止是长安,遍是尽数安西,沈郎曲风之新,某也不曾听过。”

    高仙芝祖上出自高句丽,幼年时随父亲高舍鸡入大唐,从小在安西长大,少年时鲜衣怒马,飞鹰走狗,出入龟兹王宫,什么曲没听过,可偏偏沈光吹奏的新曲迥异于当世,闻所未闻。

    一曲吹罢,众人听得意犹未尽时,沈光已将唢呐放了回去,虽说乐器这东西一法通,万法通,可沈光不会把过去学生们“沈老师能抵半个方锦龙大师!”的玩笑话当真。

    这几日沈光将高仙芝送他的乐器耍了个遍,一来是无聊,二来是练习,但吹奏部的乐器非他所长,还好他学过声乐,肺活量惊人,所以才能把唢呐也吹得像模像样。

    “沈郎,怎么不吹奏下去,某听方才曲子,似有未尽之意。”

    “都护,此曲需得数种乐器合奏才得完整,某唢呐吹完,无以为继,只能作罢!”

    见高仙芝跑来询问,沈光只得硬着头皮答道,然后只见这位安西副大都护笑吟吟地看向他身后那些乐工道,“这些奴儿随沈郎学了这么久,某听沈郎这新曲,雄壮辽阔,似大唐盛世,山河壮丽,正好某回延城后要宴请诸王,此曲可为席间雅乐!”

    “沈郎以为如何?”

    高仙芝确实爱极了沈光方才吹奏的唢呐曲调,而且人们常说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他从小在延城长大,二十岁时萌父荫就做了将军,可被时人当成纨绔子弟,如今二十余年过去,他贵为安西副大都护,此番回延城怎么能不好好显摆一番。

    “都护抬爱,某必尽全力,于列国诸王前显我大唐威仪!”

    沈光沉声答道,他方才吹的《九州同》本就是和而大同的盛世气象,正合彰显巍巍大唐。

    “沈郎此曲,可有取名?”

    “回都护,此曲名为《九州同》。”

    “《九州同》,好一个《九州同》,某到时便要看那诸王在沈郎这盛世韶音前如何失色!”

    高仙芝大笑起来,大唐有四部乐,曰龟兹部、曰大鼓部、曰胡部,曰军乐部,安西诸国皆以龟兹乐为傲,他初任安西副大都护,想要立威信,但四镇诸国向来恭顺,就得另辟蹊径,听了沈郎这曲《九州同》,终究是叫他有了些想法。

    沈光身后,那些乐工高兴极了,这几日他们常听郎君奏曲,但皆不得窥见全貌,如今都护发话,他们终是能得尝所愿。

    “郎君?”

    队伍里,骑着头大青驴的多闻待高仙芝率众离开后,朝身旁的沈光关心道,他看得出这位郎君似乎有些烦恼。

    “多闻啊,等到了延城,咱们有得忙了。“

    沈光答道,他既然答应高仙芝,那《九州同》这首曲子,他便要将其完美地搬上舞台,他个性向来如此,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入了龟兹国境内后,队伍不再露宿荒野,沿途的驿站也多了起来,到了晚间,不独乐工,便连舞姬们也都到了沈光下榻的房舍里听讲。

    大唐盛世,岂能有乐无舞,高仙芝新任安西副大都护兼都知兵马事,宴请列国诸王,分明就是要显扬天朝上国的威仪和气象,沈光明白自己要是搞砸了,那他在高仙芝那儿就休想得到重用了。

    房舍内,十个舞姬秋水似的美目俱是齐齐盯着沈光,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似的,实在是沈光皮肤白皙,又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迥异于这个时代男子蓄须的习惯,瞧着便格外新鲜。

    更不必提这些舞姬都清楚她们被大王送于那位高都护做了家妓,再没半点自由。

    与其他日被主人送于那些粗鲁军,倒不如先委身于这位俊俏温柔的郎君,安西诸国和大唐一样,在男女情事上极为开放自由,只要两情相悦,女子在婚前破身也是寻常事,甚至还有试婚的制度。

    只是这十名舞姬是于阗王养于王宫,本就是为了赠与高仙芝这样的大人物交好,是以这十名舞姬还是完璧之身,高仙芝路上也不曾招她们侍寝过,所以人人都盼着能得沈光青睐,摆脱沦为玩物的命运。

    “诸位小娘子,你们这般看着某,难道某脸上长花了吗?”

    沈光盘膝而坐,瞧着那些痴痴看向自己的舞姬们,不禁叹气道,他听乐工们说过,这些少女今后的命运,无外乎是被高仙芝当做赏赐送于手下,而这还算是好的,最凄惨的莫过于沦为招待宾客的家妓,成为不折不扣的玩物。

    眼前这些舞姬,全是年方二八的少女,放在后世还是不谙世事的学生,可此时这些少女全都在想着如何勾引自己,这让沈光不由意识到在大唐盛世的光环下,也有他不喜欢和不习惯的东西。

    “郎君可比花儿好看得多!”

    舞姬里隐隐为首的少女大着胆子说道,边上同伴们也都纷纷轻笑起来,一时间明眸皓齿竞相争艳,笑声如银铃般回荡,彷如沁人心醉的画卷般美好。

    沈光见惯世面,他穿越千年梦回大唐前,什么女团没见过,可他身旁刚还俗的多闻却是莫名地红了脸,不敢抬头去看这些方丈口中的比老虎还凶恶的小娘子们。

    “胡玛尔,不可对郎君无礼。”

    乐工的首领朝那说话的少女轻声道,“郎君能传授你们技艺,便是天大的福分了,不可妄做他想……”

    “这曲《九州同》颇得都护看重,他日诸王宴前,汝等且尽全力,某届时自向都护为汝等求个自由身。”

    看着少女们情绪低沉,沈光大声道,来到这大唐,遇到看不惯的事情,如果不努力去试着改变,还有何意义!

第十三章 龟兹王子

    五日后,队伍终于抵达龟兹国的王都延城,这儿也是安西大都护府的治所。

    西城前,穿着身青袍的封常清扶刀站于迎接高仙芝的众人之首,丝毫不在意身后传来的窃窃私语声。

    “都护来了。”

    随着有人呼喊出声,封常清抬头望去,只见金色的阳光下,烟尘翻滚间,风中绣着高字的黑色旗幡猎猎作响,俄而只见自家那位主君身着黑色华袍,一如往常那般潇洒倜傥。

    只不过封常清看清楚队伍的全貌后,那双眯着的细狭眼睛睁了开来,而他身后也传来了那些蠢蠹的议论声,他的主君竟然和人把臂同游,显得极为亲昵。

    不多时,队伍放缓速度,到了迎接的众人近前,封常清才仔细看向那和主君并肩而骑的青年,眉目英挺,肤色白皙如玉,端的是好样貌,只是颌下无须,少了几分男儿气魄。

    这时候封常清已能听到后方传来的嫉妒言语,他没有做声,只是目光如电似地盯着那青年郎君,好像要把他看穿看透似的。

    封常清直勾勾地盯着沈光猛瞧,这等举动近乎无礼,不过沈光早就听陈判官说过这位封二的性情,再加上他知道封常清是能和高仙芝相提并论的名将,两人堪称大唐帝国的安西双壁,所以他对于这极富侵略性的目光满不在乎,反倒是展颜一笑。

    随着高仙芝一同下马,沈光安静地侍立于高仙芝身侧,对四周那些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仿如视而不见。

    “拜见都护。”

    封常清领着高仙芝留于都护府的众幕僚和军将齐声高呼道,主君如今身为安西副大都护兼都知兵马使,他们这些部下自是与有荣焉。

    “封二,来来来,这位沈郎乃是某在于阗所遇的贤才,你二人当好好亲近。”

    高仙芝不容分说地就将封常清拽到身边,沈光则是朝封常清行礼道,“沈光见过封判官。”

    “封某见过沈郎。”

    封常清被自家主君笑皮笑肉不笑地盯着,只能无奈地还礼,不过他脸上仍旧没什么表情,只是冷漠地看着始终微笑的沈光,然后默默地站到高仙芝身旁另一侧。

    这时候城门口忽地有飞快的马蹄声响起,沈光循声看去,只见一骑赤红大马飞驰而来,马上是个栗发褐眼,头戴赤红抹额的高大青年,身后还跟着十来骑着甲的骑士。

    “又是这厮!”“上回被都护打败,怎地还来!”

    听到四周传来的耳语声,沈光看着前方已然放缓马速的一行人,发现那高大青年马鞍旁挂着两杆短矛,看样子是来寻麻烦的。

    “来的是龟兹国的小王子白孝德,为人最是好勇斗狠,常挑战安西军中战将,自号单打无二。”

    沙哑低沉的声音响起,沈光没想到竟是封常清为他解说那下马青年的身份来历,“多谢封判官解惑。”

    封常清看了眼沈光,又恢复了默不作声的样子,沈光不以为意,不就是性子高冷些,大家头回见面,也不熟悉对方,这般不是很正常吗?

    前方下马的白孝德已经大步走到高仙芝面前,身后是十来个紧张的侍卫,他们这位小王子自小羡慕大唐天威,打小就在安西军的军营旁玩耍,后来更是央求大王重金为他请安西军解甲归田的老军做教头,自练就出身好武艺来。

    自古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白孝德虽是龟兹国的小王子,心心念念想的却是在安西军当个将军,可他身份贵重,万一要是在战场上有个好歹,朝廷怪罪下来,谁愿意担这个责任。

    于是白孝德自以为不能往安西军中效力,是因为他的勇名还不够响亮,便连连挑战安西军中有名有姓的猛将,可他越是如此,都护府越发不敢让这位小王子入军中效力,实在是这位一旦冲打起来,从来不把性命放在心上。

    “高都护,上回不算,这回某得了匹宝马,定不会输于你……”

    看着高声嚷嚷的白孝德,高仙芝也不由头疼,这个龟兹国的小王子就是个混不吝的滚刀肉,耍起无赖来他还真敢在这城门口堵着他,到时候程千里那个匹夫怕不是要赶来看他笑话。

    “小王子,我家都护远道兼程归来,人马俱疲,小王子此时要比武,岂不是胜之不武。”

    “你是何人,某不是什么小王子,某乃大唐白孝德。”

    白孝德看着高仙芝身旁开口的英俊青年,愣了愣道,接着又皱了皱眉,“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高都护,这回是某孟浪了,还请都护莫要怪罪。”

    看着沈光三言两语就让白孝德改变主意,高仙芝亦是朝面前抱拳谢罪的白孝德道,“七郎,这位是某幕下沈判官,也精通枪法,不如他日你二人较量番。”

    “原来是沈判官,改日某必来领教高招,高都护,王兄知你回来,很是高兴,命人在宫中设宴,为你接风洗尘。”

    白孝德身后,十来个王宫侍卫总算是松了口气,小王子没和高都护动手,也没忘了大王交代的正事,真是要好好谢谢这位沈判官。

    感受到对面莫名投来的感激目光,沈光有些疑惑,但看着白孝德邀高仙芝入王宫赴宴,他便明白过来,刚才要不是他打消了白孝德的念头,这位性格中二的龟兹小王子怕是会逼着高仙芝在城门口比武。

    只不过沈光想到这位中二王子方才看着自己的炽热目光,就觉得头疼,这位王子身高和他相仿,但紧身的束腰锦袍下是充满爆炸性的大块肌肉,整个人比他厚实了半圈,虽说他练了将近七八年的刀枪,可和这位自号单打无二的中二王子比,那就是完全的业余选手。

    这时候,高仙芝已经欣然应允,答应白孝德随他去王宫,参加龟兹王白孝节为他接风洗尘的宴会。

    “封二,沈郎,随某赴宴。”

    安西诸国王室贵族皆好酒善饮,高仙芝入王宫赴宴,自然要挑酒量最好的带上,封二过去是他幕下诸僚里酒量第一,而沈光的酒量只在封二之上,有二人在,他可无忧。

    封常清不露痕迹地瞥了眼沈光,心中有些惊讶,他没想到自家主君如此重视这位沈郎,不过方才他已见识过沈光的急智,觉得去王宫里再好好观察番正合适。

    进入城中,沈光发现这龟兹国的都城异常繁华,道路足有二十余米宽阔,两侧俱是做生意的店铺,骆驼马匹川流不息,到处是人头攒动。

    高仙芝和白孝德骑马并行,沈光和封常清跟在后面,他自是趁这个时候向封常清讨教龟兹情况,他问话时神色诚恳,“封兄,某漂泊异国多年,如今骤蒙都护看重,心里惶恐,唯恐误了都护大事,还请封兄教我。”

    封常清听沈光说到高仙芝这位主君要他制乐以宴诸王,那张冷冰冰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然后他随即为沈光说起这龟兹国的种种来,沈光才知道龟兹国向来恭顺大唐,如今的国主白孝节本名白多匝,为了表示对大唐的忠诚和仰慕,才改成了这名字。

    “今日宴席间,必有龟兹乐,沈郎好好观看,若无把握,不可贸然行事。”

    封常清低声说道,龟兹国历来是安西大国,国中舞乐盛行,乃至于风靡大唐,上下皆以此为傲,都护要沈郎制乐以显大唐威仪,这难度可不小,若是曲子不如意,反倒是会落人笑柄。

    “封兄放心,等某新曲将成,必先请封兄斧正。”

    沈光应声道,封常清的目光言语虽有些严厉,但却是对事不对人,而他的态度让封常清脸色稍霁,微微颔首道,“那某就等着沈郎新曲,先睹为快了。”

第十四章 王宫见识

    龟兹国的王宫并不大,至少对沈光来说,这座王宫还不如横店那些影视城里的宫室来得壮阔华美,不过守卫王宫的甲士倒都是雄壮威武,身着全身甲,和高仙芝手下那些牙兵般透着股冰冷肃杀的气息。

    “大唐自显庆年间迁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国,白氏四代以降,皆忠顺事我大唐,这些王宫守卫都曾参加过讨伐突骑施之战。”

    沿途听着封常清讲解,沈光听得津津有味,龟兹国有两万军队,都在安西大都护府的控制下,实际上安西都护府除了四镇汉兵两万四千人,还能动员超过十万的属**队,只不过大唐用兵向来贵精不贵多。

    寰宇之内,也就吐蕃值得大唐出动十万人以上的大军;安西之地,两万四千汉兵足以横行列国,惩膺不敬大唐的小国暴君,吊民伐罪了。

    说话间已至王宫大殿,沈光脱了鞋,跟着封常清走入殿中,封常清有长短足,脱了鞋后越发明显,不过沈光始终面色如常,这让暗中观察的封常清生出不少好感,以人取貌是世之常情,可向往美好的事物也是人的天性,封常清同样也不例外,他在同僚中显得桀骜不群,是因为那些人先存了鄙夷他貌丑跛足的嫉妒心,他自不愿与这些蠢蠹俗人打交道。

    沈光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座大殿,而他的神情也叫封常清感到疑惑,他看得出这位沈郎当是头回出入王宫,可是却显得太过平静,甚至还隐隐有些不过如此的失望之意,这都叫封常清越发觉得沈光有些神秘。

    一张张涂着大漆的雕花案几上摆放着做工考究的金银餐具,沈光多看了几眼这些纹路精美的器皿后便收摄目光,站在封常清身侧,静静等候起来,他们方才进入王宫后,高仙芝被那位中二王子引去见了他那位王兄白孝节。

    “封兄,这用膳时可有什么讲究?”

    看着进进出出的宫人忙碌地在案几上置酒摆盘,沈光忍不住朝封常清问道,他对于这个时代的用餐礼仪可是全然不知。

    “用膳能有什么大讲究,莫要吃相难看得如同饿死鬼投胎那般就行。”

    封常清不以为意地说道,他本就是轻慢礼法的人,不由觉得身旁这位沈郎虽然姿容出众,但性情未免过于谦和而少了些锐气。

    两人低声交谈间,大殿外陆续有龟兹国的贵族进来,其中有好几人都主动上前和封常清问候,安西大都护府的大都护多由宗王或宰相遥领,实际掌管都护府的便是两位副大都护,而高仙芝如今兼领两镇镇守使和都知兵马事,稳稳压了另外那位副大都护程千里一头。

    封常清在高仙芝麾下名声在外,谁人不知胡城封二是高仙芝的文胆,有封二利笔在,便没人夺得了高仙芝的功劳,所以哪怕封常清样貌不为人所喜,这几年巴结他的人仍旧是越来越多。

    无人问津的沈光没什么失落感,虽说大唐也是个看脸的世界,但是样貌这东西就好比是块块敲门砖,顶多让你在这个时代占些小便宜,真正有用的还是你自身的才能,就如他身旁的封常清,即便他对那些龟兹国的官员和贵族不假颜色,可那些人仍旧笑呵呵地和他攀谈。

    “大王到!”

    “高都护到!”

    尖利的嗓音突然响起,大殿内的贵族和官员们都是纷纷跪坐回案前,沈光颇不习惯地跪坐下来,然后学着封常清那般朝大殿内上首方向俯身行礼,然后只听得殿中响起了,“拜见大王!拜见高都护!”的整齐声音。

    直起身时,沈光只见高仙芝已然落座,就位于那位龟兹王白孝节的左手下方,而那位中二王子白孝德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和封常清身边的案几旁坐下,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道,“高都护说五个封二都喝不过你!”

    沈光觉得边上的封常清脸肯定黑了,于是连忙笑道,“封兄酒量,延城皆知,王子怕是听错了。”

    “某也觉得是某听错了,不过某还是想试试沈郎的酒量。”

    看着满脸认真的白孝德,沈光怀疑这个中二王子的脑袋里也全是肌肉,不然哪有这般说话的,于是道,“那就试试!”

    沈光决定先把这个中二王子先灌醉了,不然天知道这家伙还会说出什么奇怪的话来。

    这时候大殿上,开宴前该走的流程已经走完,只见白孝节这位身着绯红圆领长袖的龟兹王高举金杯道,“为高都护贺。”

    在众人的呼应声里,沈光亦是举杯,然后只见高仙芝同样举杯还礼道,“为大王贺。”两人皆一饮而尽,随后这宴会便如期而至,他和封常清身后自有倒酒的宫人,另外有传菜的内侍鱼贯穿梭于殿内,而大殿中央自有八十八人部的龟兹乐响起。

    果然如同封常清所说,这王宫宴会没有太大的讲究,殿内众人或饮酒或谈天,或欣赏舞乐,而坐在殿内上首的高仙芝也和那位龟兹王有说有笑的,不知在聊些什么。

    “沈郎,与某比酒。”

    白孝德恶声恶气地挤到沈光身边,手中金杯落在案几上,“来人,倒酒。”

    “酒就不必到了,且将酒瓮于某。”

    沈光微笑地看向身旁的宫人,示意她将手中盛酒的大瓮递给他,然后取走里面的酒提,单手抓着酒瓮朝看呆了的白孝德道,“王子随意,某先干为敬。”

    龟兹国的葡萄酿是闻名安西的美酒,封常清向来自诩酒量豪迈,可是看到沈光这种喝法,也不由脸皮抽了抽,觉得白孝德刚才或许没有听错,五个他也喝不过这位沈郎。

    白孝德的眼里有光,随着沈光胸膛起伏,那光越来越亮,等沈光放下喝空的酒瓮时,这位中二王子忍不住高声喝彩,“沈郎真豪杰也!某奉陪到底!”说话间,唤过边上捧酒的宫人,夺过酒瓮便喝将起来。

    王宫大殿内,那些贵族和官员自不会像牙兵们那般粗鲁不文,不过这般斗酒,仍叫附近的人激动起来,皆是盯着狂饮不已的白孝德。

    仗着体格强健,白孝德也一口气喝光了手中那瓮葡萄酿,待他放下酒瓮后,亦是长舒出气道,“这般喝法果然痛快,沈郎,还能饮否?”

    沈光面色如常,这龟兹的葡萄酿于他而言也就是稍微有些度数的葡萄汁罢了,可白孝德整张脸已是红得好似烧熟了的虾子般。

    “倒。”

    白孝德话音方落,封常清慢悠悠地放下手中金杯,口中轻叱,然后四周众人便见这位小王子推金山倒玉柱似地身子瘫软下来,要不是沈光及时扶住,只怕要直接摔倒在地。

    将白孝德扶回他的案几,沈光才回返落座,又让宫人重新往杯里斟酒,和封常清慢慢对饮起来。

    “大王,某幕下这位沈郎如何?”

    “真是个好男儿!”

    龟兹国民风好饮善歌舞,沈光的酒量就连白孝节这位国主看了也十分惊叹,不过他知道高仙芝性情,能让这高大郎如此显摆,这位沈郎定是别具才华,不独是这酒量叫人心折。

    过往白孝节在宫中设宴,群臣热情好客,纵使有封二在侧挡酒,高仙芝也免不了要吐个昏天暗地,可如今沈郎和封二对饮,满殿中人竟无人上前,叫他大感痛快,暗道等他改日于都护府中设宴,定让沈郎喝死这群王八蛋。

第十五章 坦诚

    春日的晚风微凉,沈光离开龟兹王宫时,微醺的几分醉意被扑面而来的凉风打在脸上,叫他觉得极为舒畅。

    封常清就走在他身边,虽然走路时有些跛足,但步伐并不慢,两人出了大殿后,相顾无言,沈光不知道该找什么话头,于是只能同样沉默前行。

    王宫大门前,看到王神圆领着牙兵们守候,沈光不由问道,“王队正,吃过了么?”

    “多谢郎君关心,咱们都吃过了。”

    王神圆见沈光不像是喝多了,连忙唤手下去牵马过来,然后朝封常清道,“见过封判官。”

    封常清在高仙芝幕府里,除了掌文书事外,偶尔也会监察军纪,是以连王神圆这样的牙兵老人都有些畏惧这位冷面判官。

    看着原本还嬉笑的牙兵们见到封常清后皆肃容而立,沈光对封常清又有了些新的认识,回头看了眼灯火下的龟兹王宫,他想了想道,“封兄,都护这是留在王宫了?”

    “都护和龟兹国主年岁相仿,少年时就相识结交,过往常常出入王宫。”

    封常清回答道,自家主君的事迹他最是清楚,和那位龟兹国主的关系莫逆,不然大节度使也不会将安西军事皆托付于主君。

    王神圆和牙兵们颇为吃惊地看向封常清和沈光,目光来回转动,他们印象里这位冷面判官不是个好相处的,他们还是头回见到有人唤这位封判官叫封兄。

    “沈郎,这夜风凉爽,你我不妨多走段路散散酒劲。”

    “封兄所言,正合我意。”

    王神圆见两人并肩同行,自领着手下牙兵们牵马跟在后面护卫,延城不比长安,晚上没有宵禁,偏偏城中来自大食弗菻等地的商旅众多,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这儿的强盗蟊贼多如牛毛,晚上要是落单可危险得很。

    “沈郎,今日这龟兹乐,观之如何?”

    “别有风情。”

    “看来沈郎很有把握。”

    “尽力而为罢了。”

    “过于自谦便近乎伪饰了。”

    “封兄误会了,只是某阿娘常说,为人处事,有十二分把握,也只当五分,这般方能竭尽全力,不至于出差池。”

    封常清闻言愣了愣,随后点头道,“沈郎母亲必是位奇女子。”

    “都护府中有乐奴伶人两百,沈郎可细细挑选合用的。”

    沈光点头称是,他发现封常清谈起正事的时候很严肃,让他都没法将话题转移开去。

    高仙芝的私宅府邸离着王宫不远,到了门口时,自有家奴开了侧门,引沈光他们入府,“沈郎今晚好好休息,改日某再寻你秉烛夜谈。”

    封常清让高府家奴领着沈光去别院厢房住下,王神圆他们这队牙兵自在前院休息,他们本就是高仙芝的私兵,过去高仙芝回延城小住时,他们便同样住在府里和别的队伍轮番值夜宿卫。

    厢房里亮着灯,抱着钱箱的多闻打着瞌睡,听到门轴转动声,猛地惊醒过来,迷糊间还以为进了贼,抓住身边摆放的木棍就差点把引着沈光进来的高府家奴给打到。

    “这儿是都护家宅,怕是这城里最太平的地方,你防的哪门子贼?”

    看着多闻讪讪地将木棍丢到边上,朝那家奴赔礼,沈光忍不住笑道,这小光头自从有了这钱箱,活脱脱一守财奴。

    “郎君有事,但使人到边上屋里唤我就是。”

    “你且打些热水来。”

    “郎君若要沐浴,府里自有热汤。”

    沈光本来不想太麻烦,但是一路风尘仆仆,许久未曾好生洗过澡,一时间只觉得浑身发痒,于是便跟着那家奴去了。

    大约五米见方的木池子里,水汽弥漫,洗浴后的沈光泡在热水里只觉得浑身舒坦,不过他一人独处没有多久,只听得外面有脚步声传来,待他抬头看去时,只见面无表情的封常清穿着条兜裆布,那双细狭的眼睛盯得他如坐针毡。

    沈光猛地从池子里立起来,封常清的眼睛亮了亮,低声自语道,“本钱不错。”说完便脱了木屐,跨入池子里,朝沈光道,“都护今晚不会回来,莫浪费了这池子水。”

    坐回池子里,沈光才朝封常清道,“封兄,难道这池子里的热水不常有?”

    “那是自然,安西少林木,木炭金贵,这么一池水要烧热保温,花费不下数贯,府里本以为都护今晚会回来,才提前烧了这池水温着,如今倒是便宜你我了。”

    封常清回答道,然后整个人都斜靠在池子边,满脸的惬意,没有再说话的意思。

    沈光同样默然不语,他默算着手上钱财够泡几次澡,多闻说那些钱币大概值四百贯不到,如此看来他还是穷鬼一个。

    “封兄,这城中房价如何?”

    看封常清眯着眼的享受模样,沈光还是忍不住问道,他很怕手上那四百贯连座像样的屋子都买不下来。

    “沈郎手上有多少钱?”

    封常清蓦地睁开了眼,他看向有些尴尬的沈光,不紧不慢地道,“延城周长十余里,城中不同地方的宅子价格各不相同,而且沈郎要买房,也得把杂役僮仆都配齐了,否则如何居住。”

    “某手上只得四百贯,封兄以为买在何处,多少大小合适。”

    “四百贯,倒也不少了。”

    封常清没想到沈光手上积蓄不算少,安西军的将士不算家中田亩,每年军俸十五贯上下,都护幕府里的幕僚也就是三十贯,四百贯足够买幢大宅,不过要想离都护府近些,那就远远不够了。

    “明日某陪你去逛逛牙侩。”

    听到封常清的话,沈光不由愣了愣,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封常清此时已经阖上了眼,他也只能同样闭目养神。

    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买所大宅,要有能泡澡的池子!

    片刻后,这般想的沈光才起身出了池子,这时他浑身上下泡得白里透红,说不出的舒爽。换上干净的衣服后,跟着先前引路的高府家奴回了厢房。

    “郎君,你可回来了。”

    见到沈光,多闻连忙道,他从小在赞摩寺长大,还俗后一直和沈光在一块儿,骤然分开大半天,他只觉得有些害怕。

    “多闻,把钱箱打开,再数一遍,咱们的钱有多少?”

    沈光盘腿坐在胡床上,让多闻把装钱的木箱打开,然后烛光里,那些一闪一闪的小可爱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里面的铜钱用绳子串了起来,金银币也分开一撂一撂叠得整整齐齐。

    “郎君,这儿铜钱有七十贯,第纳尔三十二枚,迪尔汗三百七十六枚。”

    多闻报数时如数家珍,他口中的第纳尔和迪尔汗是大食和波斯故地的金银币称呼,也是丝绸之路上流通最广的货币,差不多一第纳尔值十贯铜钱,一百迪尔汗值三贯铜钱。

    “多闻,这金币怎么还打了眼。”

    从那撂金币里,沈光拣出枚多了两个小洞的金币,疑惑地朝多闻问道。

    “郎君,这唤做穿穴钱,是那些奸商故意钻了洞抠下来当做藏金,还有那剪边钱,把外面细细剪了圈,这样的钱拿到市面上去花销时要被压价的。”

    多闻气愤地说道,他从那堆金币里找出十多枚或多或少都被做了手脚的金币给沈光看。

    “那就是说,咱们这儿的钱其实没有四百贯!”

    盯着那些被动了手脚的金币,沈光忍不住感慨道,他没想到这年头连这钱币也能动这么多手脚。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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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唐土万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土万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土万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