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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敲打手下

    “沈郎还真是够胆大,不过某喜欢。”

    对于沈光的主意,封常清还真是喜欢得很,因为这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安西境内的民间武力。

    丝绸之路要是海清河晏的,那些胡商怎么愿意心甘情愿地缴纳税赋和上交保护费,只是如果能将那些“马贼强盗”都纳入都护府控制,那可是一箭三雕的好处,既能如沈郎所说那般创收,又能打压那些蛮子,还能另外多出一支隐藏的可用武力。

    “可惜朝廷那里……”

    封常清自言自语道,沈郎说得这个“奉旨抢掠”,朝廷是绝不可能允许的,甚至于敢提到明面上来都要被喊打喊杀,这事情只能偷偷摸摸地做。

    “咱们只做不认,朝廷那儿想必也不会自找麻烦。”

    “这倒也是,朝廷若不是好面子,这安西之地,咱们起码能对那些胡商课以重税。”

    说到这税收,封常清始终是心有不甘,只因为朝廷允准的税率太低,虽说也能支持安西都护府的消耗,可是想要再更近一步就远远不足了。

    沈光闻言不语,天宝十节度里,重兵都云集在西北边境,陇右河西最为重要,其次朔方北庭,最后才轮到安西,更何况安西远离大唐本土,若是安西这边对那些胡商收了重税,那其余地方若是都有样学样,那些胡商也就未必愿意来大唐做生意了。

    长安城那边优待胡商,固然是出于天朝上国好面子的传统,但同时也确实促成了丝绸之路空前的繁华,等到安史之乱后,这陆地上的丝绸之路便再也难以重现盛唐时的盛况了。

    “沈郎,这主意是你出的,这担子你就得挑起来,这延城里的地头蛇,某就替你约齐了,待你启程离开前,便将此事和他们说个清楚。”

    封常清朝沈光说道,同时手也按住了他的肩膀,这种私底下黑白两道通吃的事情,却是不能和都护府有明面上的联系,沈郎虽然有个判官的名头,但是都护府里始终不曾任职过,而且为人可靠,最适合做这事情。

    “封兄,这是要把我放在火上烤吗?”

    沈光笑了起来,虽说他出面做这事情有风险,但是同样好处更多,反正他对长安城那位圣人和朝廷可没什么忠诚可言,他也没有高仙芝那种出将入相的执念,他想得只是将这安西牢牢控制于手中罢了。

    “某看沈郎是乐在其中吧!”

    封常清同样笑了起来,和沈光相处了那么久,他若是还不能察觉出沈光的野心,他岂不是个蠢货,因为沈光做得很多事,可都是他帮忙的。

    出身在安西的封常清,和沈光一样,心里最大的执念就是让安西彻底成为汉家疆土,这不是他那位心心念念想着去长安做宰相的主君高仙芝能做到的,只有同样愿意一辈子留在安西的沈光才有机会做到。

    哪怕沈光最后可能会成为割据一方的诸侯,也好过朝廷哪天弃守安西。

    封常清离开了,他内心深处的隐忧没人知道,当年碎叶镇的反复设立和放弃,当年高宗朝时大唐疆土一度占据波斯故地,可最后却都成了故纸堆中的记载,前后两汉时何等强横,西域尽数为汉家疆土,可最后还是沦为胡尘,直到大唐才重新真正夺还西域。

    这大唐盛世,会一直延续下去吗!

    封常清不知道,他只知道来安西四镇的汉兵里,不少都是近年来在家乡被逼得活不下去,才应募来安西从军,这些新军远不如开元年间的长征健儿那般勇猛善战了。

    可是这些念头,他只能深埋心里,连个吐露的人都没有,因为说出来,他只会被当成异类,哪怕是他的主君也会当他是疯了。

    送走封常清后,沈光坐了下来,低头沉思起来,他和封常清是有默契在的,他做的很多事情固然可以说是便宜行事,但仍旧是犯忌讳的,但是封常清却会替他遮掩善后,甚至出力极大,他相信封常清多少能猜出他有些自立的心思。

    “郎君何故烦恼?”

    听到白阿俏的声音,沈光从遐思中回过神,然后放弃了继续思考,朝这个龟兹小公主道,“某只是在想,这延城里的城狐社鼠之辈里有没有可堪一用的人才?”

    “城狐社鼠,郎君是说那些混混无赖么?”

    “是也不是。”

    延城是龟兹国都城,也是安西都护府的驻地,能在这城中厮混地体面的,可不会是什么无能之辈,那些丝绸之路上的强盗也好马贼也罢,他们抢了财货奴隶牲口,最终还是要来销赃,这延城同样也是那些马贼强盗们的天堂。

    这世上从来都不是黑白分明的,安西都护府难道就不知道那些销赃的地头蛇和那些马贼强盗间的关系么,无非是管不了罢了。

    “郎君究竟何意?”

    白阿俏再聪慧,也听不懂沈光话中所指,只是亲昵地坐在沈光身边,经过那件事后,沈光为了不让这个龟兹小公主再胡思乱想,平时里已经允许了她的诸多亲昵行为,只不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究竟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什么,只不过封兄打算让某见识见识这城中的‘英雄’罢了!”

    “不是城狐社鼠吗?”

    白阿俏总觉得沈光有些怪怪的,只不过她很快就没有那么好奇了,因为她分明察觉到这位郎君的手似乎变得不那么老实起来,可是却又让她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酥痒和舒服感。

    手掌顺着少女柔软的腰肢一路向上直到不可言说处,沈光就像是撸猫一样让怀里的龟兹小公主慵懒地眯上了眼,面若桃花,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

    这其中的旖旎处,自然让沈光很喜欢,可是这样的温柔时光终究不能长久,因为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于是当白阿俏在他的轻柔抚摸下渐渐熟睡以后,他才轻轻地将她抱起,放到了床榻上,为她盖好毯子后才悄无声息地离开。

    沈园的后园里,曹居延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整个人有些萎靡不振,沈光回来后,他挨了顿鞭子,又在酒坊门口被倒吊了半天,这几日更是滴酒不沾,此时酒瘾发作,浑身都难受得很。

    沈光看着这个算是最早投效自己的胡商,让身旁的阿布端了窖藏最久的烧刀子出来,倒在酒盏中,酒香在风中四溢,莫说曹居延,就是附近几个奴仆闻到这股酒香,也忍不住喉头耸动。

    “你这几日倒也辛苦,不妨喝上两杯,不碍事的。”

    沈光面带微笑地朝曹居延说道,这个胖子已经瘦得脱了形,只不过他仍旧要试探下他戒酒的决心有多大,他固然需要一个精明能干,熟悉丝路和胡商内情的人来做事情,可是这个人绝不能是个酒鬼。

    “谢……谢郎君……”

    曹居延颤颤巍巍地伸出手,他的目光全被那清澈的酒液所吸引,只是他的话方说出口,他就用左手捏住了伸出的右手手腕,哆嗦地道,“郎君,我已经戒酒了,多谢郎君赐酒。”

    说完这番话,曹居延整个人都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额头后背都已被汗水浸透,就好像他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真地不喝了,偶尔小酌几杯也无伤大雅,更何况你在某手下做事,难免有些迎来送往的交际,不喝酒怎么行。”

    沈光说话间,自是取了杯酒送到曹居延门底说道,一时发狠谁都能做到,难的是持之以恒做到底。

    曹居延看着那越来越近的酒杯,两只手都在发抖,但他最后还是坚定地拒绝了,“郎君见谅,等我把酒瘾戒了,再请郎君赐酒。”

    说完这句话后,曹居延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不管如何他拒绝了郎君,至于郎君作何想法,便不是他能决定的,但他只是想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沈光的手悬空而停,看向神情间似乎有种解脱意味的曹居延,脸上露出了真正的笑容,“那也好,这几日好好将养身体,瞧你都瘦了一圈了。”说完,自是饮下杯中酒后,扬长而去,而曹居延忍不住长舒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通过郎君考验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延城的牛鬼蛇神

    延城里,随着封常清派人下帖,各路牛鬼蛇神都惊吓不已,谁不知道冷面判官心狠手辣,得罪了封常清,就和得罪了阎王爷没什么区别,只要是在延城讨生活的,就没人能不在乎这位封判官。

    金满堂里,平时熙熙攘攘的赌客们都已经不见,取而代之地全是仍旧逗留在延城里的唐人豪商以及那些游侠们。

    李仙客看着下首坐着的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关内亡命徒,脸上神情亦是有些严肃,他是城中行客营的营主,也是唐人豪商们的首领,只不过到了他这等地位,已经不需要他再打理什么生意,光是赌坊里的收入就足以让他日进斗金。

    更何况他这座赌坊,还是延城里最大的销赃窝点之一,眼下那些亡命徒里有不少可都是沙漠里颇有些名声的大盗悍匪。

    “李营主,您和封判官有旧,这回封判官这般大动干戈,究竟是要做什么?”

    堂下众人里,自有胆大的问道,实在是封常清的名头太响,要知道封常清貌丑跛足,一开始可是没被人放在眼里过,他如今在延城的名声,可全都是血淋淋的人命堆出来的。

    从关内逃到安西,不把他放在眼里的绿林好汉和大盗悍匪,全都成了城外荒野里的白骨堆,如今能来这金满堂的人,那都是被封常清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只不过封常清恶名在外,又心机深沉,没人能猜得到封常清的心思,便只能求助于和都护府官面上有来往的李仙客。

    “你们怕什么,若是封判官要对付你们,你们还有命在这里和某聒噪!”

    李仙客瞟了眼那个问话的游侠头目,言语间并不怎么客气,堂中不算他那些同行,这七伙游侠,说穿了便是给他们干脏活的,若没有他们帮忙销赃,甚至是在都护府那边打点,这些无赖汉有一个算一个早就叫封常清给收拾了,哪里轮得到他们在这儿说话。

    看到李仙客面色冰冷,七个游侠团伙的首领纵然心有不忿,可是也不敢与之争吵,没有金满堂给他们销赃,提供粮食兵器,他们哪有今日的风光。

    “营主说得是,封判官若是要对咱们不利,又何必要召集那么多人,某看怕是有什么大事吧?”

    那些来自关内的唐人豪商里,有人笑着说道,李仙客能把七伙游侠当成可有可无的卒子,可他们却不能,这丝绸之路上,终究还是需要这些游侠儿给他们做护卫,或是帮他们做些不方便的事情的。

    “是啊,是啊,就是不知道封判官这回究竟有何要事,居然……”

    有人出来打圆场,那七个游侠团伙的首领总算有个台阶下,脸上的神情也没那么难看。

    “某听说李长史回长安述职,据说是向朝廷举荐封判官接任,难保是封判官要咱们送上份贺礼?”

    “这长史之职非是一般,就是有李长史推荐,朝廷那里也未必能轻易允准,这种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儿,封判官哪会拿来做收礼的借口……”

    在座的众人里,除了李仙客外,哪个没有被封常清寻借口索要过钱财,他们也都清楚封常清面厚心黑,可做事情还是有些讲究的,不至于那么没牌面。

    李仙客听着众人七嘴八舌地在那里议论,也不说话,他和封常清有旧,每年也都有厚礼奉上,只是这回连他都不知道封常清究竟葫芦里卖什么药,只能按封常清的吩咐,将他能聚集的人全都召集全了。

    “封判官行事自有道理,你们也莫要猜了,等封判官来了,你们便知晓其中缘由。”

    估摸着和封常清商量好的时间已经差不多,李仙客自是朝底下喧闹的众人清了清嗓子后高声道,然后这些在延城属于地头蛇之流的街面人物便都没有了声音。

    过了没多久,就有金满堂的卷毛门倌进来报信,众人只见李仙客听了那门倌附耳私语后,却是脸色猛地变了变,也都不由心中一紧,实在是他们中大多数人要是按着唐律来,个个都是该杀头的罪过。

    安西这地方相比关内,说句法外之地也不过分,但这法外之地乃是建立在都护府不和你计较的份上,若是封常清真对他们起了杀心,他们个个自身难保。

    “行了,都不用怕了。”

    看着底下忐忑莫名的众人,李仙客面色古怪地说道,他到底还有些威望在,听到他的话,众人方自心头一松,实在是封常清对他们来说乃是这延城里最大的恶人。

    “各家带头的都留下,其余人且去某后院里吃酒去。”

    随着李仙客的话语,那七个游侠团伙的首领只能挥退身边的心腹手下,然后随着那几个同样喝散随从的豪商留在了堂中,等着那位封判官的到来,心里面也都颇多揣测。

    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能在这堂中留下的也都是这安西和龟兹镇境内的地头蛇,安西都护府的一些动作也瞒不过他们,自去岁开始他们就隐隐听到传闻,安西军要征讨小勃律,最近这大半年时间,安西境内的都护府所辖的军镇城池似乎也都在大肆征收粮草军辎。

    想到过往安西军也会征发蕃军及众多附从兵的传统,众人也觉得莫不是这真要打仗了,封常清才私底下召集他们提前打招呼。

    就在他们思忖间,李仙客已经起身出迎,然后他们便看到了一身绿袍的封常清和他身边留着口浓密短须的年轻郎君,那几个豪商自是认得这位延城里前些日子搅弄风云的沈郎君,也知道这位年轻的沈郎和封常清关系莫逆。

    那沈园里的樊楼更是名动安西四镇,他们也是樊楼常客,花了不下几万贯去听曲,那七个游侠头目自是不认得沈光,可是听到那几个豪商开口解释,便知道这个看上去像个小白脸似的年轻人便是最近大名鼎鼎的沈郎。

    “见过封判官,沈郎君。”

    李仙客行礼道,他地位不差,可真要细论起来,封常清才是真正的地头蛇,沈光也是高仙芝幕中的头面人物,更何况他也颇喜沈光为人。

    “李营主客气了。”

    见封常清、沈光、李仙客三人打招呼,其余人自是没资格上前,只等他们见礼完,才恭恭敬敬地齐声道,“拜见封判官,沈郎君。”

    李仙客仍旧坐了主位,封常清自和沈光坐在他两侧,其余人则是坐于堂下,李仙客拊掌间,金满堂里的奴仆下人则是飞快地穿梭在厅堂间,将各色菓子酒菜奉上众人案前,然后堂前的院子里,有厨子牵了羊进来现杀,正是大唐最流行的过厅羊吃法。

    很快被宰杀的整羊送进堂内,李仙客朝封常清和沈光道,“两位,请。”

    沈光和封常清知道这是李仙客这位主人对他们的敬意,因为这过厅羊的吃法,便是让客人自行挑选羊身上的部位,然后以丝带为记再端去后厨蒸煮。

    两人选过后,那剩下的整羊才到席间,有其余人择其剩下的部位,到那七个游侠头目时,便只剩下肋部的骨头,不过他们也不敢多言,只是乖乖地等着沈光他们这三个大佬发话。

第一百三十八章 收编

    “数月未见,沈郎风采更胜往昔!当浮一大白!”

    李仙客举杯敬酒,沈光当日送他乐谱,对他来说可谓是弥足珍贵,因为这乐谱足以让他送回宗族成为传家之物,而他也可以返回赵郡,不必再逗留于这安西之地。

    只是有些话,无法言之于众,李仙客已经打定主意,不论沈光今日要做什么事,只要他力所能及,必定倾尽全力相助于他。

    觥筹交错间,席间气氛融洽,沈光和李仙客喝了一轮后,自是叫李仙客为他介绍堂下那些豪商和游侠头目。

    “沈郎且听某道来,这四位和某有过命的交情,想当初某刚来安西时,身边只得几个家奴,钱财不过万贯,也是靠着他们四人,才能有今日的富贵。”

    李仙客对于自己在安西的基业虽有不舍,可若是能够返回赵郡,衣锦还乡,他自是不会在乎这金满堂,对他这等世家子弟来说,这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客死他乡,不能落叶归根。

    可是他这四个相识的手下豪商,却是早已将家室都安在了安西这边,他若是走了,也需得给他们找个可靠的主君,原本他是想托给封常清的,毕竟两人也有些交情在,可如今想来倒是觉得沈光是更好的人选。

    这几日,沈园那里征募老兵汉儿,又愿意花钱赡养那些伤残老卒和战死军属的事情他也多有耳闻,本来花钱征募那些老兵去火烧城屯田,就已经让人觉得这位沈郎够傻,可是谁能想到他居然还拿出数万贯来赡养那些残废和军属,就是樊楼再赚钱,也禁不住这等花销。

    只是这样的沈郎,岂不比封常清有人情味的多,至少李仙客觉得他那四个手下豪商心里面也定是和他想得一般无二的。

    “这位是王六闪,他做得是布匹生意,在弓月城里也是有名的布商。”

    “这位是钱世贵,他在弓月城里开了染坊,沈郎以后若需要织染布匹,尽可以找他们两个。”

    王六闪和钱世贵都是满脸堆笑地在李仙客引荐下和沈光敬酒,“早就听闻郎君大名,今日终于能一睹郎君风扇,乃是我二人幸事。”

    “两位言重了,说不定某日后还有事需得两位帮忙。”

    “郎君若有事,尽管吩咐就是,我二人绝不推辞。”

    “沈郎何等人物,岂会为难你们,来,沈郎,这两位是何坚和谢昆,只要是赚钱的行当,就没有他们不做的,这安西境内没有比他们更熟悉市面的唐商。”

    “郎君是贵人,我等乃是粗鄙之徒,说不来什么好话,便全在酒里了。”

    比起王六闪和钱世贵,何坚和谢昆则是常年往来于风沙中,面容粗犷,肤色黝黑,看着浑不似什么富贵商人,倒更像是刀头舔血的横行客。

    两人端起酒碗,朝沈光敬酒,全都是一饮而尽,“郎君今后若有差遣,我等必效死力。”

    能跟着李仙客混到如今的,自然没有蠢笨之辈,王钱何谢四人都晓得沈光日后前程远大,对他们这等商贾来说,此时不借着这个机会表忠心以求得攀附的机会,难不成还要错失良机。

    “四位美意,某领了,日后终有用到大家的时候。”

    沈光也不矫情,既然这四个豪商愿意投效,他自然不会推开,只是让他诧异得是,李仙客这般做派,似有托付之意啊!

    “多谢郎君。”

    四人都是眼神一亮,他们没想到这位沈郎君这般痛快,这样一来他们日后便能自称沈园门下,这其中的好处不言而喻,起码那位甘愿作陪的冷面封二想必不会再为难他们了。

    介绍完四个手下豪商,李仙客才看向那七个游侠头目,不过这七人就没有王钱何谢四人的待遇,只是报了个名字便一笔带过,不过沈光仍是和他们喝了轮酒。

    这安西的游侠儿不说满地都是,但终究有的是,毕竟大唐不禁民间持有刀剑弓箭,再加上安西民风尚武,只要是个男儿,拿着刀剑跑江湖上厮混,就能自称一声游侠儿,而这七个游侠头目里,还有两个是突厥种,白肤蓝眼,可是却都做唐人装扮,口音亦是正宗得很,听不出半点异样。

    这时候后厨将蒸好的羊肉端上,沈光他们自是以削刀削而食之,“这羊肉果然鲜嫩,只是这酱汁差了些。”

    吃过裴大自酿的豆酱清,沈光的口味便刁了许多,不过好在这过厅羊本就食在一个新鲜,而且他这趟过来也不是为了吃羊而已。

    “李营主,某与沈郎此来,是有桩事情要与大伙商议,不过此事只在此间入得诸位之耳,若是外传出去,就休怪某无情了。”

    封常清看了眼沈光,放下手中削刀后,自是看着堂中众人道,李仙客他们皆是神色一凛,知道这酒足饭饱之际,终于到了谈正事的时候。

    “你们全都下去,无某的吩咐,不可靠近堂前。”

    李仙客看向堂中那些奴仆,挥手间这些人立刻便退得干干净净,而喝得有些微醺的众人此时亦是都看向了封常清和沈光,不少人心中都砰砰直跳起来,谁知道接下来这位封判官口中的话是不是能让他们改变自己的前途命运呢!

    “李营主,某知你有归乡之念,你若是真要回去,这接下来的事情,某觉得你还是不要听的比较好。”

    封常清看向李仙客,而他这番话让李仙客神情数变,最后方自笑着从案前起身道,“某喝多了,封判官,沈郎君,你们慢聊,某出去醒醒酒。”

    哪怕心中好奇,可是李仙客仍旧不打算趟这趟浑水了,在安西这么多年,他想家了,封常清这般神神秘秘的,就算是大富贵,也想必危险得很,不如归去!

    看着李仙客摇摇晃晃离开,七个游侠头目心中火热,他们都是胆大之辈,不怕犯险,就怕没个前程,而王钱何谢四人就要镇定许多,但也是目光灼热,直视封常清。

    “沈郎,还是你来说吧!”

    “也好。”

    等李仙客离开后,沈光方自看向那十一人,缓缓说道,“诸位,这安西境内这么多年来,商路上也没个规矩,是时候该立一立了。”

    合法劫掠许可这种事情就算要做,也得套个冠冕堂皇的名头,自古道名不正则言不顺,就算是沈光也不能免俗,所以这所谓给商路立规矩便成了个极好的借口。

    “不知郎君要立下何等规矩?”

    “从今往后,这安西境内的商路上,凡是挂某麾下营旗的商队,你们不可以动,若是没挂的,你们自可劫掠,但是不可滥杀无辜,所获财货需得上缴三成。”

    听到沈光的话,那七个游侠头目都是面露惊愕之色,谁都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的规矩竟是这般,就在他们震惊之余,只听这位沈郎君仍旧缓缓道,“今后只有得某允许的方能在安西境内劫掠商队,否则某便赶尽杀绝他们。”

    王钱何谢四人一时间觉得这位沈郎君莫不是得了失心疯,这丝绸之路何其浩瀚广阔,盗贼更是多如牛毛,就是安西都护府都不敢称将那些不听话的贼人赶绝。

    “某今日来,不是和你们商量的,只是你们都是大唐人,和那些胡商不一样,所以某才给你们这个机会……”

    听着那位沈郎君渐渐冰冷的话语,堂中的十一人心中都莫名生出股寒气来,接着看向那始终不发一言只是幽幽看着他们的封常清,他们终于知道这位沈郎君不是在和他们说笑,这位是真打算将整个安西境内的商路都囊括在他的规矩里。

第一百三十九章 再掌一营

    金满堂前,沈光翻身上马,身后是唯唯诺诺的七个游侠头目,对他们来说,沈光的规矩就是他们的机会。

    “某的话,你们都记在心里,误了沈郎大事……”

    沈光身边,同样上马的封常清看着那七个游侠头子,言语中的威胁不言而喻。

    “封判官放心,我等必定守口如瓶,绝不会误了郎君大事。”

    七个游侠头子里,暂时被推举出来的首领谦卑地说道,同时为封常清牵马。

    “某要立规矩,不是一朝一夕可成,你们行事也不必急躁,先给某将这安西境内的游侠都联系起来,焉耆镇的火烧城那里某有安排,你们自去那里就是。”

    沈光说话间,从怀里掏出了枚沈园的令牌,丢给那为首的游侠头子,“这是信物,莫要弄丢了。”

    “郎君放心,我自省得小心行事。”

    等到沈光和封常清策马远去,那七个游侠头子方自松了口气,然后又都是各自脸上露出了野心勃勃的笑容,郎君要收编安西境内唐人为主的马贼强盗,将那些蛮子赶绝,就等于今后这偌大的安西,凡是没有郎君麾下营旗的,便都是他们的猎物。

    他们虽说不知道这事情到底办不办得成,可是对他们来说,却是有了个奔头!

    这么多年来,他们可是没少在那些蛮子手上吃亏,可偏偏却难以真正团结起来,只能吃下那些哑巴亏,如今好了有郎君出面,他们也能叫那些蛮子尝尝什么是人多势众,持强凌弱的滋味。

    金满堂内,后院书房里,李仙客看着手下四个豪商,挥手道,“你们也不必和某说什么,沈郎君非是寻常人物,你们既然做了决定,便一心一意为沈郎君效力,否则怕是没什么好下场。”

    见李仙客这位故主这般说了,王钱何谢四人自是不会将沈光的交待说出来,这位沈郎君野心之大,简直是闻所未闻,可是他做的事情却又是稳扎稳打,交代他们办的事情也只是为了立那规矩先做好准备,并没有为难他们。

    李仙客挥退四人后,却是拿起笛子,呜呜咽咽地吹奏起来,他不知道沈光和封常清到底想做什么,但是他敢肯定这安西迟早都会变得不太平起来,能做出《象王行》这等雄曲的又岂会是甘于平庸之人,若是早二十年,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参与其中,搏上一搏的,可如今他只想回到家乡,当个安乐翁就是。

    ……

    都护府内,封常清看着前来唤自己的牙兵,自是去了高仙芝的官署内。

    “你和沈郎去金满堂做什么?”

    高仙芝看着身上还有些酒气的封常清,一脸平静地问道,朝廷那边始终没有消息,让他很是不安,这个时候他不希望沈光和封常清再搞出些事情来。

    “李仙客要回赵郡了,他麾下的势力总得有个去处。”

    封常清很是随意地躺在沙发里,应付起自家这位最近有些多疑敏感的主君来,他知道朝廷那边一日不定下征讨小勃律的主帅之职,自家这位主君就会一直疑神疑鬼,患得患失。

    “他要回赵郡……”

    高仙芝皱起了眉头,行客营属于都护府麾下编制,虽说不属于正军,但是李仙客此人,也是有些背景和能耐的,尤其是他手里那座金满堂,放在延城也是处有名的销金窟,说句日进斗金也不夸张。

    “都护怕是不知道,沈郎先前送了李仙客乐谱,却是叫他送回了赵郡老家,想来他宗族里那些族老只要不是聋子傻子,便知道那乐谱价值连城。”

    听着封常清的话,高仙芝心中了然,沈郎的乐谱是能当做传家宝物的,李仙客以此换得返回赵郡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他这是要把金满堂送给沈郎?”

    “都护所料不差,李仙客有感沈郎大恩,确实有将麾下势力托付于沈郎的意思,所以今日才邀请我等赴宴,吃了过厅羊,席间还提了此事!”

    封常清自是顺着高仙芝的想法说道,反正沈郎要做的那件事,如今还需仔细准备,自家这位主君能瞒着且瞒着就是,等时机成熟了告诉他再不迟,省得这位主君又自寻烦恼,还和他们生了嫌隙。

    知道沈光和封常清没有暗中搞事情,高仙芝莫名松了口气,然后同样躺在了沙发里,饶有兴致地问道,“那沈郎答应了?”

    “能不答应吗?沈郎最近花钱如流水,再没有大的进项,迟早变成穷鬼!”

    “某怎么听说,沈郎在焉耆那边可是大赚一笔,只是耍了耍嘴皮子,便要了人家五十万贯,难不成他转手就都花出去了。”

    高仙芝看着一脸心疼模样的封常清,忍不住问道,沈光身边自然也有他的眼线,很多事情都瞒不了他。

    “火烧城那儿,他养了全城百姓,又要在那里建蕃市,那五十万贯听着多,可却是那四家胡商拿货物来抵的,都护想必也清楚这其中的猫腻。”

    “那你就不劝劝他……”

    “沈郎的性子,都护又不是不知道,某怎么没劝过他,可他说他既然答应了要将养那些伤残老兵和军属,便要言而有信,否则岂不是枉为男儿。”

    说到这儿,封常清摇头笑了起来,“都护,按理说这些事本该是朝廷做的,如今沈郎做了,那是为朝廷和都护府分忧,某就怕别有用心之徒会构陷沈郎,让都护误会了。”

    “某能误会什么,左右不过是征募些老汉去火烧城屯田,沈郎此举乃是帮了某和都护府的大忙,哪个要是敢来某这儿嚼沈郎的舌根,看某不好好收拾了他。”

    高仙芝看着封常清那似乎有些怀疑的眼色,顿时大怒着说道,沈光的作为,若是放在关内肯定有人会说是图谋不轨,可他却清楚得很,区区两三千老兵又能翻起什么风浪来,更别说这里面大半还都是缺胳膊断腿的。

    沈郎那是不分青红皂白好坏全都养了起来,这哪是什么心怀不轨,这是缺心眼好不好!就是程千里那儿,都有传沈郎是个大傻子的传言,听得他火大不已。

    “都护能体会沈郎的难处就是,可千万别信了小人谗言……”

    “你且住口,这话说得某好像对不住沈郎似的,那金满堂沈郎接了便接了,李仙客手下行客营,你也一并拨给沈郎就是。”

    高仙芝自是不愿叫沈光太过吃亏,既然李仙客那厮愿意把手下势力交给沈郎,他自然也乐得顺水推舟。

    “都护,李仙客那行客营盯着的人可不少,沈郎手上已经有一营编制了,这再给一营怕是会惹人非议……”

    “区区行客营罢了,某难道连这个主都做不了。”

    高仙芝横了眼懒撒的封常清,他当然晓得李仙客若真的回赵郡老家,他那行客营肯定会叫不少人争破头,可是这关他何事,他又不缺那点孝敬钱,倒不如成全了沈郎。

    “有都护这番话,某便放心了。”

    封常清看着毫不在乎的高仙芝,亦是没有表现得过于激动,有了两营行客营,这以后能做的文章就多了。

第一百四十章 无题

    沈园后园厢房的某处院落内,史亚男恨恨不平地甩着鞭子,哪个番邦贱婢也太不把她当回事,居然将她软禁在这院落里,真当她那姓沈的情郎是什么宝贝么,她才不会当回事呢!

    刷刷刷,又是几鞭子下去,院落内那棵移栽的树木已经被抽得遍体鳞伤,看守在院落外的两个牙兵听着里面传来的动静,也是不由为之咋舌,这史娘子真是好大的气性,这都几天了,天天在那儿抽树,也不嫌累得慌。

    “真是白长了这好样貌,啧啧,日后哪个娶这么个母老虎回家,这日子……”

    “那也未必,说不定有哪路英雄好汉能降了这母老虎!”

    看守的牙兵们侃侃而道,他们在这儿看着这位史娘子,一来是白阿俏这位“主母”够大方,二来便是他们也知道这史娘子身份贵重,不能泄露了行踪,要不然就会给郎君惹麻烦。

    “这疯婆子还不老实么?”

    不远处,忽地传来了牙兵们熟悉的清脆声音,叫两人连忙抬起头循声看去,只见那位龟兹小公主穿了身男装,倒是显得俊俏得很,“大娘子,这疯婆子可是从早上抽树没停歇过……”

    “开门,我进去瞧瞧。”

    “大娘子,这疯婆子这两天可少没咒你,还是莫要进去了。”

    “有你们在,我有什么好怕的,接着。”

    白阿俏见两个牙兵一口一个大娘子,喊得可干净利落,眉眼笑开了花,说话间自是摸了两颗金豆子丢给他们,这是她那位父王离开延城前,专门给她送来的,整整三袋金豆子,足够她打赏沈光身边的亲信部下了。

    “谢大娘子赏。”

    两个牙兵嘿嘿笑着收好了金豆子,他们可是盼着郎君早日娶了这位龟兹小公主,谁不知道白氏富得流油,尤其是这位小公主最得那位龟兹大王宠爱,据说光那攒下的嫁妆就不下百万贯,更别提郎君真要做了这龟兹国的驸马,少不得还能拿座城池当食邑呢!

    听到那院门打开,史亚男一眼便看到了那可恶的番邦贱婢,不过她到底是将门女出身,胸有城府,并没有吵闹起来,只是收了鞭子,全当做没看到。

    白阿俏看着那棵被抽得皮开肉绽的大树,心里便觉得不痛快,要不是沈光吩咐,她才懒得来见这恶婆娘,“史娘子,你这好大的火气,也不怕口臭。”

    “哼。”

    听到那番邦贱婢口出恶言,史亚男就是再能忍,也不由柳眉倒竖,凶狠地瞪了过去。

    “哟,我就喜欢这样的,你们知不知道,西南市的花街啊,每回那些新来的胡姬里总有几个也是这幅模样,不过呢只要找几条大汉好好服侍下就懂规矩了。”

    白阿俏也不是什么善茬,而她身后两个牙兵更是懂得那人钱财,与人消灾的道理,在这位“主母”说出这番话时,都是挺着胸膛然后贱兮兮地笑着,直愣愣地盯着史亚男。

    “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你这恶婆娘,莫忘了是谁救了你,要不是我家沈郎,你早被你那个阿奴卖去花街当胡姬了,寄人篱下还这么威风,你以为你是谁?”

    白阿俏插着腰骂道,“院里这棵树可是我从宫里让人栽过来的,叫你打成这样,赔钱!”

    “赔钱就赔钱,等我那朋友派人来接我,自陪你这破树。”

    史亚男不甘示弱,想她以往在交河城可是众星捧月的天之娇女,何时被这般羞辱过。

    “行啊,那你便在这儿等着你朋友派人来吧,咱们走?”

    “等等,你把话说清楚了再走。”

    史亚男不是蠢笨女子,如何看不出眼前这龟兹小婢话里有话,当即高声喊道。

    “原来还不笨嘛,你这恶婆娘听好了,我家沈郎要去长安,我寻思着你也挺可怜的,本想顺路带你去凉州,可是看你这……”

    “真的,你们要去长安。”

    白阿俏话还未说完,就被惊喜交加的史亚男打断了,她这几日被关在这院落里,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如今乍听得能去凉州长安,她整个人都欢喜地呆了。

    “大娘子,我这几日见红,是以性子暴躁了些……”

    白阿俏目瞪口呆地瞧着那史娘子一改平时那恶婆娘的样子,总算明白沈光口中的心机婊是什么意思了,眼前这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了。

    听着那甜到发腻的嗓音,白阿俏浑身打了个哆嗦,她连忙道,“你莫要再说,我带你去凉州便是,只是路上你需得老老实实地,否则休怪我把你半道卖了。”

    “大娘子放心,小女子一定安安分分地,不给大娘子添麻烦。”

    只要能去凉州,伏低做小又算得了什么,史亚男心中恨恨想到,等见到了十二娘阿姐,非得好好教训教训这龟兹小婢不可。

    “咱们走。”

    被史亚男那含情脉脉的目光看得浑身恶寒的白阿俏转身就走,她怕再待下去,真要被这恶婆娘给恶心坏了。

    当沈光从牙兵们口中知道白阿俏在那位史娘子面前最后落荒而逃时,忍不住大笑起来,朝身旁挨着的白阿俏道,“某还以为阿妮你会趁势上前调戏一番,你不是说你以前在花街时,可是让那些胡姬魂牵梦萦的负心人么!”

    “沈郎你定是听错了,阿妮可不喜欢女人。”

    白阿俏一副小女人模样,对于以往的事情概不认账,她可不想沈光以为她有什么特别的癖好,虽说她确实挺喜欢去调戏那些胡姬小姐姐的。

    “你喜欢女人也无妨,只要别喜欢某以外的男人就行。”

    沈光调笑着说道,如今延城里诸多事务都处理得差不多,只等封常清那儿的堪合下来,那些应募的老兵和汉儿便能出发前往火烧城,他也就可以放心上路追赶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的朝觐队伍了。

    说不定路上他还能遇上陈摩诃他们,跟着他们一同走趟镖!

    “沈郎,咱们非得带上那婆娘不成?”

    说起来对于带上史亚男这回事,白阿俏还是心里有些不快,总觉得太便宜了这凶婆娘。

    “把她留在沈园,某不放心,这婆娘是个心机婊,没阿妮你镇着不行。”

    当着白阿俏的面,沈光自不会说史亚男的好话,更何况这个史娘子确实是个能演的心机婊,万一他和白阿俏都走了,叫她勾搭了看守,他这沈园可就没什么秘密可言了。

    “那是,郎君当初就不该救她。”

    沈光见白阿俏仍旧气愤不平,不由道,“救都救了,再说也派人往凉州报信去了,阿妮你便当是行善积德了。”

    “某这趟走后,阿布你好生看着沈园,还有多闻,某不在的时候,你不可松懈了。”

    吩咐完阿布这个波斯管家后,沈光看向多闻,当初他也是把多闻留在延城,结果这小子偷偷摸摸地跟着他,被发现后哭的稀里哗啦的,说什么也不肯回延城,才带他去了火烧城,这回但愿他不会又跟来吧,他对多闻还是寄予厚望的,希望他以后能替他坐镇一地。

    “是,郎君。”

    看着像个妖精似的黏着郎君的白阿俏,多闻低声道,心中劝着自己道,有这位主母在,想必能照顾好郎君的起居饮食,他以后是要当郎君的左膀右臂的,总不能老在郎君身边当个跟屁虫。

第一百四十一章 道左相逢

    沈园门口,翻身跃上白骆驼后,沈光看向身后不过二十余人的队伍,又看了眼扮做男装,骑着匹大青骡的史亚男,方自满意地点点头,朝身后众人道,“出发!”

    同样骑着白骆驼的白阿俏跟上了沈光,很快队伍便飞快地离开了延城,出了东城以后,便沿着官道快速奔驰起来。

    这回沈光手中有着都护府发下的传符,可以在沿途的驿站补给休息,甚至是换乘马匹,所以他们在龟兹镇境内可以说是行程走得飞快。

    到了傍晚时分,沿途过了三次驿站,走了足有近百里,这还是沈光考虑到队伍中有两个女子放缓了速度所致,不然的话他和牙兵们全部骑乘快马,两百里不在话下。

    “没事吧!”

    从骆驼上跳下后,沈光接住了白阿俏,这一天下来,叫白阿俏整个人看上去都有些萎靡,哪怕这位龟兹小公主打小就喜欢骑马射箭,可是何曾遭过这般罪。

    被沈光抱在怀里,白阿俏虽然累得不想下地,可只是在沈光胸膛依偎了会儿,她便开口道,“沈郎放我下来吧,阿妮撑得住的。”

    不远处,默默从大青骡上下来的史亚男双腿疲软地着地后,人靠着鞍,看到这一幕,心里是说不出的嫉妒,可是她又有些佩服那坚持着下地行走的龟兹小婢,她看得出这龟兹小婢确实没出过远门,怕是从没骑乘过那么久,没哭闹起来已经强过绝大多数女子了。

    牙兵里自有人拿着传符和公文堪合和驿站的官吏交接,然后一行人就被迎入了驿馆,骆驼骡马也全都被驿卒们收拢起来好生喂养。

    驿站里,也有别的休憩的官吏,沈光进了驿馆后,也有好热闹地和驿卒打听了沈光的名号后过来拜访。

    “你且好好休息,阿妮。”

    “沈郎且去,我没事的。”

    安置好白阿俏后,沈光出了房间,自和前来拜会的几个疏勒镇守府的官吏见了面。

    “见过沈郎。”

    “几位不必多礼。”

    驿站里虽说也提供酒食,但也都是根据沈光他们手中传符或是驿牒的等级安排,当然若是要吃得更好些,驿站里也自有额外的好酒好菜,只不过这便得额外花钱了。

    沈光从不是差钱的主,更何况眼前三个回长安述职的疏勒镇守府官吏都是文职,三个人里两个判官,一个录事参军,虽说品级都不高,但也是正儿八经的科举出身,只不过三人俱是寒门出身,当初在长安的时候,没有门路在关内州县做官,便咬牙来安西任官熬资历。

    案几上,摆放上了新鲜出炉的羊羔肉,还有几壶三勒浆,安西这边羊肉不值钱,酒才是最贵的,“几位郎君,这三勒浆可是前不久打咱们这儿经过的波斯商那儿买来的,一共也就拿了两坛。”

    听闻三勒浆之名,沈光只见面前那三个年约四十的判官和参军都是眼睛一亮,接着便飞快地拿着酒壶往杯中倒酒,活脱脱地老酒鬼瘾头犯了的模样。

    长安城里,三勒浆、龙膏酒和蒲桃酿都是鼎鼎有名,其中这三勒浆原是波斯上供的贡品,不过现在波斯已为大食占据,这三勒浆也不再是波斯那边独有的名酒,像是长安城里就有波斯遗族自酿贩卖的三勒浆。

    “诃黎勒、毗黎勒、庵摩勒,已上并和核用各三大两捣如麻豆大,不用细,以白蜜一斗、新汲水二斗、熟调。投干净五斗瓮中即下三勒末,搅和匀。数重纸密封。三四日开更搅。以干净帛拭去汗,候发定即止。但密封此月一日合满三十日即成。”

    关于这三勒浆的制法,沈光压箱底的那叠书摘小抄里还有详细的制法,只不过他已经做出了土烧酒,自然不会再费心思去捣鼓这三勒浆。

    不过这倒是不妨碍沈光拿来做谈资和眼前三人谈天说地,喝过几轮后,三人中最年长的那位程录事放下酒杯道,“沈郎君真是博学多识,我等不及。”

    “是啊,咱们在疏勒时,也曾听来往的商队说到沈郎大名,原以为颇有夸大之词,不意沈郎果真是风流名士,盛名不虚。”

    两个判官里年轻的那位亦是盛赞道,实在是沈光如今是高仙芝这位副大都护幕中心腹,不但生得好样貌,还慷慨大方,待人接物使人如沐春风,实在是叫他们生不出嫉妒心来。

    需知道眼前光这几壶三勒浆,可不是囊中羞涩的他们喝得起的,三人这一路回长安,食宿全指望着驿站解决,就他们身上那点盘缠,估摸着也就凑着买上两壶三勒浆也就见底了,哪能像现在这般一人一壶喝得不够还能再添的。

    “某可当不得这风流名士之称,左右不过是制了几首新曲罢了。”

    沈光自谦道,他如今最头疼地便是人们都以为他是什么名士,偏偏大唐又以诗文闻名,若是眼前这三人要和他讨论诗文,那便叫他尴尬了。

    “某三人曾听往疏勒的胡商言,沈郎君所制乐曲,宛如天人妙音,叫人流连不已,只可惜我三人囊中羞涩,往都护府取公文时,无缘入樊楼听上一场……”

    那酒量最差的王判官大着舌头说道,却是叫他两个同伴略显尴尬,这位沈郎君已经是好脾性了,请他们吃酒且不说,还是那么贵的三勒浆,这又说到樊楼曲贵,就难免煞风景了。

    被同伴在案几下踹了一脚的王判官吃疼下那酒劲总算醒了醒,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言,于是连忙道,“沈郎君莫怪,某喝多了,言语若有冒犯,还请沈郎君莫怪。”

    这大雅之乐,本就不该沦于平常,长安城里,想听李大家一曲,那更不是有钱便行的,直得争破头去!

    “王判官不必介意,某那樊楼曲贵,也是公论,只不过世道不易,某也要讨生活不是。”

    沈光自然不会为这等小事而感到不快,再说按他的初衷,是希望能将那些后世优美的名曲广泛传播于世间的,只不过封常清也好,高仙芝也罢,都觉得那不合适,甚至还觉得樊楼听曲是便宜了那些胡商。

    “沈郎君真是豁达,当浮一大白。”

    这年头大唐倒也称不上轻贱商贾市侩,只不过像沈光这般丝毫不忌讳谈钱的文士,在三人眼里足以称得上是气度斐然了。

    “这儿可有乐器?”

    唤过驿卒,沈光开口询问道,既然这三人这样给面子,他自不会自恃身份做什么清高姿态,更何况他这回去长安,本就是要靠这本事搏个名声,好为高仙芝奔走。

    而这名声吗,不就是靠口口相传,众人吹捧出来的,眼前这程录事王判官三人,可不都是要回长安城的,正好为他且去扬名。

    “沈郎君?”

    见沈光要为他们三人当场弹奏一曲,程录事三人俱是大为感动,他们可是从那些胡商口中听闻,这位沈郎君只在高大都护宴请诸王时才亲自下场弹奏,像那樊楼里皆是乐工演奏这位沈郎君所传的曲谱。

    他们真是何等有幸,能听闻这位沈郎君亲自演奏!

    一时间三人都是正襟危坐,看着沈光接过驿卒递来的琵琶在那儿试音,这时候驿馆里剩下的人也都跑来凑起了热闹,原本程录事他们是要赶人的,他们觉得这是对沈光的不敬。

    “程录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见沈光开口,程录事三人自不好越俎代庖,而且他们觉得沈光这句话也颇见深意。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一曲琵琶语

    知道沈光要奏曲,就连在房中休息的白阿俏也赶了来,知晓她身份的程录事三人,也不敢怠慢,而同样挤到驿舍的驿长连忙让驿卒奉上了坐具。

    这时候的琵琶乃是五弦琵琶,沈光来到这个时代那么久,早就耍得精熟,只不过这处驿站里的五弦琵琶保养不佳,于是他一边试音,一边调弦。

    满舍的众人只听得琵琶声声弦响,然后在沈光手中那音调渐渐变得有些不同,程录事他们在疏勒镇多年,他们闲暇无事,除了下棋自娱外,也都会两手乐器,因此自是听出那把琵琶实际上音调不准,可是却在沈光手上一点一点地变得悦耳动听。

    曲有误,沈郎顾!

    想到这延城里听到的传言,三人只觉得此言不虚,光凭这位沈郎君只用双耳,便能调弦正音,这份造诣就不是普通乐人能比的。

    众人里,史亚男也在其中看着热闹,只不过她看着满脸爱恋地盯着沈光的白阿俏,只觉得这龟兹王女八成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这沈郎君年纪轻轻能奏的什么好乐,这当众调弦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片刻过后,调完弦的沈光,手指轻挥,只听得叮叮咚咚,琴声如泉水般清澈流畅。

    “白驿长,你这琵琶今后可得好生养护。”

    试了一小段乐曲的沈光看向那位白驿长说道,大唐的驿站制度,陆驿分为七等,驿长多由本地富户充任,像是他们下榻的这处驿站便是最高的那一等驿站,驿厩里养着的驿马足有百匹,驿站所属的驿田和牧场近千亩。

    这白驿长自然也是附近的豪强大户,他此时听了沈光言语,亦是满脸堆笑地应声道,“沈郎君说得是,某今后自会使人好好养护。”

    白驿长心里可是乐开了花,这位沈郎君何等人物,这把琵琶叫沈郎君弹奏后,足以能作为家传宝物,他自然要是去买几个乐工好生养护着。

    “让诸位久侯了。”

    沈光怀抱琵琶,朝众人说道,然后稍稍顿了顿,酝酿了番情绪后,方自开始弹奏起来。

    这时候天色已晚,虽说驿舍内点着蜡烛,可是仍旧能看到驿舍外那轮皎洁清冷的明月,沈光也没有弹奏什么欢快的曲子,只是将一曲凄清婉转的《琵琶语》缓缓在指尖琴弦流淌。

    琵琶的琴声起始并不高,只是反复的前奏,将人带入一种缠绵悱恻、欲说还休的境界,琵琶那种“泣泣私语诉衷肠”的音色很快便让驿舍内众人都陷入其中。

    程录事三人听着那哀而不伤的琵琶琴弦声,都是忍不住想起远在万里的妻儿,那种淡淡的思念逐渐爬满心头,人群里本不以为意的史亚男这时候也浑然沉浸在这凄婉清丽的曲中难以自拔。

    白阿俏就那样痴痴地看着沈光在烛火中的侧脸,只觉得要是能一辈子听沈郎为她弹奏曲子就好了。

    就在众人听得入神之际,沈光忽而开口,低声吟唱起来,《琵琶语》原曲里本就有段缥缈的女声吟唱,最是抓人心绪。

    沈光少小学民乐,可是到了大学的时候,却被他那位教授觉得他是天生的男高音,硬生生给调剂到了声乐部,此时不过是用假声吟唱,对他来说亦是毫无难度。

    伴随着琵琶声响起的浅浅低吟,顿时叫程录事他们只觉得心头一紧,那股头皮发麻的感觉让他们有种无与伦比的惊艳。

    白阿俏在沈光身边更是听得呆了,她还从没有想过这世上光是如此这般浅浅低吟,便能叫人心中生出那般思绪来。

    终于一曲既罢,沈光缓缓放下琵琶,看着驿舍内安静的众人,也是没有打扰他们,想他当初听这首《琵琶语》时,可是循环听了一整晚,有如魔怔。

    过了良久,程录事方自回过神来,轻轻拊掌道,“郎君此曲宛如九天之上谪仙临凡,却是叫某想到了当日初闻李太白的诗句……”

    这时候驿站里白驿长和手下那些驿卒也都是愣愣看着沈光,在他们眼里这位郎君莫不是紧那罗转世,要不然怎么能弹奏出这等曲子来。

    “听过郎君此曲,今后怕是俗乐再难入耳。”

    王判官亦是忍不住叹息道,和沈光这首凄婉清绝的琵琶曲比起来,以往他们三人在疏勒镇时弹奏自娱的曲子简直就是俗不可耐。

    “三位若是喜欢,某愿意以曲谱相赠,只是望三位莫要敝帚自珍,能让更多人听得此曲就是。”

    沈光笑了起来,他要在长安城扬名,可不能光等着白孝节帮他,程录事这三人是要赶着回长安城的,等到明天他们便会一路换马,驿骑如流星似地赶路,他自然不介意将这首《琵琶语》教给他们,这三人也是会乐器的。

    反正这首《琵琶语》曲调之美,便是用其他乐器,也能展现出不同的特色来,更何况这三人所会的乐器乃是胡琴笛子和秦筝(古筝),亦是极为适合演奏。

    听到沈光言语,程录事三人都难免呼吸急促起来,盖因这时代似沈光所奏的乐曲都是那些乐家秘而不传的本事,那真是一首曲子泽及后人,这世上能听上一遍便记住曲调的天才不过是凤毛麟角罢了。

    他们三人方才都沉浸于曲中,如今满脑子虽有曲调萦绕,可是却怎么也连不起来,如今这位沈郎君竟然愿意授以他们曲谱,如何不叫他们感激涕零,要知道光这一曲,他们日后教给家中子弟,那便是可以传家之物。

    “多谢郎君赐谱。”

    程录事三人离了坐具,却是行了俯身的大礼,他们是寒门出身,就算当年在长安城也是难以出入平康坊,更别说是宜春院了,沈光这首琵琶曲,在他们看来足以当得大雅之乐。

    “三位何须如此,不过是首琵琶曲罢了!”

    “大雅之乐,曲不可轻传,郎君是谪仙般的人物,我等岂可轻慢!”

    程录事还是坚持行了大礼,方自直起声,这时候那位白驿长已是叫手下去取了纸笔,他觉得今日真是不枉此生,竟能遇到如此能传为佳话的美谈,也许千百年后他也能作为参与其中的一员而被铭记。

    “沈郎,阿妮为你磨墨!”

    当驿卒送来纸笔,白阿俏却是取了墨块,亲自为沈光磨墨,她脸上满是自豪的笑意,这便是她的沈郎,是旁人口中天上的谪仙呢!

    “好。”

    沈光轻笑着,然后提笔蘸墨,在纸上写起曲谱来,《琵琶语》后世早就被各路民间乐手玩出了花,各种版本都有,他自然了然于胸,只是翻成宫商角徵羽的古谱稍微费了些心思罢了。

    等谱完曲,交给程录事三人后,三人都是小心翼翼地吹干墨迹,然后细细观看。

    “长夜漫漫,反正也无事,三位若是愿意,不妨先练上一练,某也好……”

    “多谢郎君赐教,某这便去取琴!”

    三人里,王判官立马便道,然后便蹭蹭地跑去了三人下榻的驿舍,将他们三人的乐器都取了过来,然后三人各执胡琴、笛子和秦筝,就着曲谱练习起来,能有沈郎这等当世大家指点,他们若是错过这机会岂不是天大的傻子。

    原本还想着再听会儿的众人,很快便被三人那支离破碎的曲调给吵走了,叫他们越发觉得沈光的技艺高超,简直就是神仙中人。

    “想不到这沈郎居然还有这等本事,这样的郎君岂能便宜了那龟兹王女,只有阿姐那样的奇女子才配得上沈郎。”

    回到驿舍的史亚男,心中这般想道,她知道自己怕是没什么希望,因为虽说她为这位沈郎所救,可人家从始至终就没把她当回事,反倒是更加着紧那龟兹王女。

第一百四十三章 驿站里的好处

    翌日清晨,早起的程录事三人依依不舍地和沈光道别,昨晚这位郎君指点了他们三人两个时辰,叫他们最后合奏了一曲那首名为《琵琶语》的曲子,叫他们三人倍感振奋。

    谁不知道当今圣人爱乐,他们三人回到长安,未必不能靠沈郎君这首曲子博个前程,对他们三人来说,沈光便是他们的贵人。

    “郎君,我等三人先行一步,郎君若到长安,我等必扫榻相迎。”

    “三位此去,一路顺风。”

    沈光自是和程录事三人告别,他知道三人功名利禄心不减,他教三人《琵琶语》,等他们到了长安城必定会以此曲搏名,他也不怕三人敢黑他这首曲子,毕竟驿站这边自有记录,他还有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做背书。

    这三人不是蠢笨之徒,自然晓得该作何选择!

    “郎君慢送,我等去了。”

    道别声中,程录事三人都是意气风发策马而去,他们打定了主意,这一路上每晚都要合练那首《琵琶语》,等到了长安城自是要好好显摆一番。

    送走三人,沈光自回到驿厅,他们本也该出发,可是他见白阿俏睡得香甜,有意让她多睡一会儿。

    “郎君。”

    见到毕恭毕敬的白驿长,沈光不由道,“白驿长不必多礼,某不过区区判官,何需这般小心。”

    “郎君是神仙,岂能不敬。”

    白驿长信奉佛教,他本就是在家的居士,在他看来,沈光便是紧那罗王转世,不然何以能演奏出那等美妙的乐曲,昨日沈光用过的那把琵琶更是被他亲自抱回了房供奉起来。

    沈光闻言不禁笑了起来,口中道,“某可不是什么神仙,白驿长。”

    见沈光没什么架子,白驿长亦是心中松了口气,他虽说是附近的豪强大户,才得以当这驿长,可是这么多年迎来送往地多了,他那点棱角早就叫那些将军大官们给磨平了。

    寻常的普通官吏他自不放在眼里,可是沈郎君这等人物,他是不会怠慢的,只是他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着实不是那等瞧不起他们的贵人,因此当沈光询问他这驿站情况时,立时便是知无不言。

    “郎君不知,我这驿站附近有大片的牧田,种植苜蓿等物,这驿厩里的马匹都是精挑细选的好马。”

    大唐的驿站规模远超历代,有驿楼、驿厩、驿厅、驿库等,像是白驿长这处驿站,是陆驿里规模最大的那等,已经近乎座小城了,驿厅有好几个,储存鱼肉酒食的驿库也有好几个,还有池沼林木。

    “白驿长擅长养马?”

    沈光很快便从白驿长的话里意识到,这位担任驿长的本地豪强,似乎是养马的大户,要知道安西四镇虽说人人皆备马匹,可是马匹来源仍旧以从葛逻禄、回纥和突骑施等部采买为主。

    高仙芝有自家的马场,虽说养的都是好马,但是数量不多,全是配给他身边的亲卫牙兵,而且如今安西四镇里汉兵以步卒为主,真正的骑兵也就几千人罢了,虽说唐军作战的编制里步骑混编,步卒本就是主力,可是在沈光看来,安西这边那么多适合养马的地方,不好生经营马场实在是可惜了。

    只不过都护府里那些擅长养马的官吏,都护府可宝贝着,他就是想挖也没法挖,这事情就连封常清都帮不了他。

    “那是自然,咱家世代牧马为生,以前还是给大王养马的的。”

    白驿长说道,他虽然用的是龟兹王姓,可并非白氏王族,而是因为他祖上曾给龟兹王养马有功才得了赐姓,而那时候龟兹国还是西域霸主,常征伐四周的小国,最后成了安西的大国。

    “大唐在咱龟兹镇设了都护府,这日子太平了,大王自不需要咱们养那么多马。”

    白驿长他曾祖那会而还在延城给白氏养马,但后来安西都护府迁到龟兹镇,都护府直管龟兹各地,他们便离开延城,成了这儿的大户。

    “白驿长,不知你家中可有擅长养马的子弟?”

    火烧城那边,也有适合放牧的大片牧场,沈光向来不喜欢受制于人,在他看来养马,还有培育战马这种事是势在必行,而且越早越好,安史之乱只剩八年,这八年里他能积蓄多少实力,关系着他日后能否保下整个安西,以应对大食和吐蕃。

    “郎君这是……”

    白驿长心忍不住砰砰跳了起来,他似乎觉得自家时来运转了,虽说这驿长也风光得很,可若是自家子弟能跟着沈郎君这等贵人,那必定是前程远大。

    “某要在火烧城那边建马场,正缺擅长养马的人才,若是白驿长愿意,某愿意花重金聘请……”

    “郎君哪里话,能为郎君效力,是我那几个不成器儿子的幸事。”

    白驿长连忙道,然后唤了三个儿子过来,他这驿长还能当好些年头,与其让三个儿子留在这里蹉跎岁月,倒不如去火烧城给沈郎君养马去,反正在驿站里这三个儿子也是干同样的活。

    看着面前三个面相老实的白家子,沈光见他们身上还沾了草料,想来是刚从马厩里被喊过来,于是不由暗自点头,这时候白驿长已自和三个儿子说明了原委,三人自是千万个愿意,他们这辈子就连延城都没去过,从小只在驿站方圆百里打转。

    “阿大,去了火烧城,和你两个阿弟好生为郎君养马,莫要堕了咱家的名头。”

    “阿耶放心,我听说焉耆镇那里有上好的野马群,等我去了,必定为郎君捉几匹马王。”

    白大郎满脸憨厚地说道,三兄弟里他年纪最大,也是从小跟着白驿长学养马的本事的,这几年都是他在教两个阿弟。

    沈光在边上听着觉得自己这回是赚到了,焉耆马是安西名马,只不过野马群在戈壁滩和草场交际的地方出没,想要捕捉不易,他手下可没有这等人才,如今算是补足这块短板了。

    “白驿长,你族中子弟若是有意的,自也可以随三位小郎去某的火烧城。”

    沈光看上了白驿长家中的子弟,这安西境内的驿站的驿长大都是白驿长这般的当地大户,那可是足够殷实的富户人家,家中子弟众多,而且都骑术熟练,那是随时能拉出十几甚至数十骑武力的。

    算起来安西境内这些驿站,那些驿长有些像是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的,因为他们担任驿长,可以免除赋税,但是要承担驿站马匹牲口的损失,若是丢失驿马就得自己补上,但是又能得到朝廷承认的驿田牧田。

    “那敢情好,郎君若是愿意,我自叫族中子弟随大郎他们都去火烧城。”

    白驿长立马便答应道,龟兹镇内太平得很,族中子弟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跟随这位沈郎君,日后还有个奔头。

    “那某这便修书一封,到时候三位小郎自带某的书信和信物去火烧城就是。”

    沈光当即便在驿厅内写起信来,而白驿长则是让儿子们去挑选族中子弟好前往火烧城。

    对于白驿长的热情,沈光能够理解,眼下还不是八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再加上此前高仙芝在怛罗斯吃了败仗,四镇汉兵损失严重,朝廷最后在安西放开了征兵限制,如今像是白驿长这样的本地豪强大户,族中子弟想在安西军中从军都不是容易事。

第一百四十四章 龟兹良家子

    “沈郎,这是又拐了咱龟兹的好儿郎去火烧城呢!”

    看着沈光又忽悠了下榻驿站的驿长送了两个儿子并七个族中年轻子弟前往火烧城,白阿俏忍不住笑道。

    自从离开了白驿长那儿后,沈光就像是开了窍一样,没到一处驿站,必定和那些驿长攀谈,靠着他的名声招揽这些担任驿长的本地大户舍出自家的优秀子弟去火烧城为他效力。

    “这怎么是拐呢,他们留在家里也是蹉跎岁月,浪费青春,某这是给了他们个前程,总好过他们无所事事,在这儿当纨绔子弟。”

    沈光振振有词地说道,这些自带干粮的本地良家子可全都是精通马术的骑士,只要好生训练那就是只上好的骑兵队伍。

    安西都护府受限于朝廷规矩,没法征募这些良家子,他可是没那么多忌讳,更何况高仙芝可是打算等李仙客走后,把龟兹镇的行客营编制给他,到时候要是正好高仙芝挂帅出征小勃律,他那两营行客营岂不是正好可以扩编,眼下就算人数超编又怎么样,反正在火烧城又没人管得到。

    再说焉耆镇那边,李嗣业和来瑱可都是自己人!

    “沈郎说得是,咱白氏也有的是好儿郎,沈郎可不能厚此薄彼。”

    白阿俏笑吟吟地说道,龟兹镇太平了几十年,王族自然也人丁兴旺,只不过安西军不收四镇本地人氏从军,就连她那位王叔都碰壁多年,白氏子弟里闲的只能当飞鹰走马的纨绔子可是不少。

    “等日后咱们回延城,阿妮你挑选些白氏子弟来某这儿效力,某自不会亏待他们。”

    白骆驼的背上,沈光这般说道,他这话倒也是肺腑之言,历史上安史之乱爆发后,高仙芝和封常清冤死在潼关后,安西都护府仍旧倾尽全力出兵回师大唐,剿灭安史叛军,而白孝德更是征募了五千龟兹士兵,为大唐效死,最后这些人再也没有回到家乡。

    为了龟兹人的这份忠勇,沈光都觉得自己要给白氏子弟一份前程,总有一天他会让长安那个朝廷,承认安西四镇境内皆是唐人,什么城傍兵蕃军,到最后他们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唐军!

    “那就这样说定了。”

    白阿俏开心地笑了起来,她如今坐在骆驼背上的骑鞍宽大无比,整个人坐着也没有那么累,上面还用布幔做了遮阳挡,可比刚离开延城那会舒服得太多,这都是沈光为她做的,可是叫她欢喜得很。

    官道上,沈光他们队伍身边,自有被他忽悠来的驿站良家子相随护卫,而等他们到了下一站休息时,有这些人做榜样,那位驿长被沈光三言两语就说动,就叫两个幼子准备行囊,等沈光他们出发时,跟上了队伍。

    一路往焉耆而去,等到离开龟兹镇时,那沿途大大小小的驿站里,被沈光说动的良家子足有一百余人,到了后面还有听闻消息自带干粮追来的二十多骑。

    等过了铁门关后,沈光自己写的那份名册上,他手下已然多了一百五十号龟兹骑士,当然这些人虽然自备弓马刀枪,但是能有甲胄的不多。

    短时间里,沈光是没法从都护府那里再购买明光甲了,于是他只能从别的地方打主意。

    到了员渠城时,沈光自是在城中修整两天,毕竟他和手下牙兵们吃得消,白阿俏和史亚男可吃不消这长途跋涉的辛苦,尤其是史亚男,她没有宽大的骆驼骑乘,一路上都是骑着那匹大青骡,也没有喊苦喊累,一个人咬牙撑了下来,让沈光对她颇为改观。

    “沈郎君来了。”

    龙五的货栈前,见到沈光的伙计满脸热情,这位可是自家主人千叮咛万嘱咐要好好招呼的贵人,他哪里敢怠慢。

    将一行人迎入货栈,自有下人连忙洒扫房间,为沈光他们准备吃食。

    “咱们在员渠城歇两天再走,你若是想上街逛逛,自去便是。”

    沈光将装了些金银币和铜钱的钱袋扔给史亚男道,这位阿史那氏的突厥女郎,最近这十几天风尘扑面,人都晒黑了圈,不复初见时的白皙美艳,越发像个男人婆。

    白阿俏在不远处瞧着,也没说什么话,这段行程下来,这凶婆娘确实安分得很,也不和她顶嘴,她也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这几日两人也算是和解了。

    “多谢郎君。”

    接过钱袋,史亚男一礼后便去了厢房休息,她现在只想好好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不想让沈光瞧着她这狼狈的模样。

    ……

    龙五匆匆赶了回来,“见过郎君。”看见沈光时,龙五把姿态放得极低,当日王宫里面,他可是亲眼看着这位郎君用唢呐给那些大臣豪酋吹奏了那首索命曲后,自家那位堂兄狂性大发,将整个王宫杀得血流成河。

    如今城中虽然称不上市面萧条,可是比起以往入秋后的繁华景象,那是差了太多。

    促成国中如此大变的,便出自这位沈郎君的手笔,在这样的人物面前,知道内情的龙五自然是战战兢兢的。

    “五郎这是做甚,某又不会吃人?”

    看着龙五站在边上,颤颤巍巍的样子,沈光忍不住笑道。

    龙五硬着头皮笑道。“郎君说笑了,我觉得站着挺好。”在他心里,沈光可是比吃人的怪物还可怕,要不是他撩拨得堂兄起了杀心,焉耆镇内岂会人头滚滚,死了不下两三万人。

    “坐下说话。”

    既然好言好语说不通,沈光便只能冷厉地扫了眼龙五,然后只见这位就如同受惊般立马跪坐下来,“郎君有何吩咐?”

    “你送去火烧城的粮食,这人情某记下了,以后若遇到难事,可来找某。”

    “郎君不必客气,这是大王的吩咐,我不过是照办罢了。”

    龙五不敢贪功,他当初虽然也有交好沈光的想法,可那五万石粮食确实是大王下令,他才送去火烧城的。

    “虽是大王的意思,可办这事情的终究是你,大王那儿,某自有后报,你也不必推辞。”

    听着沈光的话,龙五心中的紧张总算消除了些,然后朝龙五询问道,“某听说大王也前往长安朝觐圣人去了。”

    “半月前,朝廷有旨意到了,允许大王前往长安朝觐圣人,大王便追白大王去了。”

    一国之主前往长安朝觐圣人,还是龟兹焉耆这样的安西大国,长安那边自然不会轻易允许,不过龙突骑施要献国,请求朝廷仿龟兹故事,由都护府直管,哪怕朝中不少大臣并不希望这些属国大王去长安城打秋风,也只能答应。

    因为这是大涨大唐脸面的事情,圣人又向来欢喜这等排场,沈光可以预见,白孝节和龙突骑施到了长安,那位圣人的回礼怕是不会轻。

    “大王这次朝觐,准备了多少礼物。”

    过往安西诸国朝觐派出的使团,大都只携带诸国的特产,不值多少钱,不过就沈光所知,那位白大王这回好像是铁了心想辞去王位留居长安,这回前往长安时,差不多把王宫库藏给翻了个底朝天。

    龙突骑施刚刚在国中大开杀戒,抄家灭族不知凡几,估摸着也是富得流油,想必这回去长安城也不会寒酸。

    就在沈光思忖间,只听龙五回答道,“大王这回带了将近三百万贯的金银珠宝,打算献给圣人,想求娶位公主。”

    沈光闻言一愣,他没想到龙突骑施还真够舍得的,焉耆多美玉珠宝,看起来这回他抄家灭族,所获颇丰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 珠光宝气

    “这是大王临行前准备的礼物,还请郎君收下。”

    交谈间,龙五忽地像是想起什么要事似的,唤过边上随从等取来了只精致的木箱后,方自朝沈光郑重地说道。

    随手打开木箱,沈光愣了愣,因为那箱里装得全是羊脂白玉还有琥珀色的黄玉以及五颜六色的珠宝,其价值难以估量。

    “这礼太重了!”

    沈光皱了皱眉,龙突骑施给他送礼并不奇怪,只是这箱珠宝放到长安城,那些没有雕琢过的玉石找名匠加工以后,价值翻上两三倍都不止。

    丝绸之路上,最昂贵的货物便是这些玉石珠宝还有罕见的染料,这箱玉石珠宝起码值个几十万贯吧!

    看到沈光有婉拒之意,更是将那箱珠宝推回来,龙五不由急躁起来,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他那位堂兄之所以留了这么箱珠宝玉石,那便是有求于这位沈郎君,而且普天之下也只有这位沈郎君能帮忙。

    “郎君,大王说了,您要是不收下这份礼,等他回来,便砍了我的脑袋。”

    看着满脸苦色的龙五,再想到龙突骑施的性子和做派,沈光便知道这不是假话,可是他并不是喜欢麻烦的人,这么重的礼说送就送,背后肯定没那么简单。

    “五郎,你我也算是旧识,你且告诉我,大王送某这等重礼,所求为何?”

    “不敢瞒郎君,大王想请郎君制曲以取悦圣人,好求娶大唐公主回国。”

    龙五没有犹豫,连忙将自家那位堂兄的打算说了出来,沈光闻言,不由沉思了起来,大唐公主外嫁不是什么稀奇事,不过大都是以宗室女或大臣女充作公主,龙突骑施若只是求个大唐公主的名号,倒也不算难。

    龙五不敢打扰沈光,因为他清楚自家那位堂兄的性情,他要是真把这事办砸了,说不准他人头就得落地。

    “大王想求尚公主,可有什么讲究没?”

    如果龙突骑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求娶真正的大唐公主,沈光绝对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如今正是开元过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天宝盛世,就算是吐蕃来求娶大唐公主,长安城里那位圣人尚且未必会答应,更何况是焉耆这等小国。

    “大王说了,只要是大唐宗室女便心满意足。”

    龙五连忙答道,大唐真正的公主,就是他那位堂兄也只敢想想罢了,要真是开口求娶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这事情,某权且应下,待某到了长安,自会和大王商量。”

    沈光答应了下来,对他来说为龙突骑施准备几首乐曲不是什么难事,但到底能不能成,他可保证不了。

    “多谢郎君。”

    龙五总算是松了口气,然后他自是将那箱珠宝再次推到沈光身侧道,“郎君,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就是。”

    “若有多余的粮食,便替某采买了送去火烧城,某自按市价算给你。”

    “你若是拒绝,某便不要你采买了,生意这事情,有来有往才行,今后某那火烧城还有不少东西需得来员渠城采买,你总不想某另找他人吧!”

    “那便听郎君的。”

    听着沈光的话语,龙五脸上总算露出了几丝笑意,起码这位沈郎君还是个实诚人,和沈郎君做生意不会吃亏。

    收下那箱珠宝后,龙五方自放心离开,回到厢房后,看着沐浴过后,秀发还有些湿哒哒的白阿俏,沈光拿起布巾就为她擦起头发来,“天气已凉,你要是冻着生病了可就没法和某去长安了……”

    乖乖地坐在床榻,白阿俏任由沈光用布巾给她细细擦拭秀发,脸上笑得跟个傻孢子似的,“沈郎,那是谁送的礼物?”

    擦完头发后,白阿俏看着屋里多出来的精致木箱,忍不住问道。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真的?”

    对话间,白阿俏打开了木箱,然后她脸上的表情变化,让沈光莫名想到了后世小说中,西方巨龙看到宝石时的描写。

    刹那间,沈光有种错觉,仿佛这位龟兹小公主的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这么大块的羊脂白玉,我还是头回见到呢!”

    身为一国公主,白阿俏对于珠玉宝石并不陌生,只不过即便是她也不曾拥有过这么多珠宝,当下她颇有兴致地为沈光鉴别起了那些珠宝。

    “这红宝石颜色很纯,又没什么杂质,若是打磨过后起码能卖个三千贯……”

    沈光没想到白阿俏居然给他把这箱珠宝的价值给估算出来,若是按着安西这边的价格,这箱珠宝价值大约在三十万贯左右,可若是拿到长安城去卖,起码能翻一番,要是不急着出手,慢慢卖出去的话,价值还能更高。

    一时间沈光不由有些纠结,在长安城脱手这箱珠宝固然能卖出高价,可若是购买他所需的物资返回安西,这沿途的耗费可不小……不过很快他就不去想了,这些事还是等到了长安城再说。

    “阿妮可有喜欢的,随便挑就是。”

    见白阿俏对那些珠宝恋恋不舍的模样,沈光开口说道,顿时叫白阿俏越发高兴起来,不过到最后这位龟兹小公主也就挑了两块大小相当的羊脂白玉。

    “等到了长安城打对玉牌,阿妮和沈郎一人一块,一生一世不相离!”

    看着白阿俏拿着两块羊脂白玉在那里认真地说道,沈光不由摸着她的秀发道,“好,都听你的。”

    白阿俏听了后顿时将沈光扑倒在了床上,而那块羊脂白玉被她丢到了一旁,看着身下的情郎,她脸色通红,只是还未等她有所行动,一阵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接着她只觉得唇间微湿,然后整个人脑袋一片空白。

    过了良久,沈光从床榻上起来时,看着好似松鼠般躲在被窝里的白阿俏,忍不住笑道,这个龟兹小公主整日撩拨他,如今他只不过小试牛刀,她便羞得不行,着实可爱得很。

    “好好休息。”

    留下这句话后,沈光自出了厢房,虽说这些时日,和白阿俏耳鬓厮磨的,他有些蠢蠢欲动,不过他还把持得住。

    “嗯!”

    白阿俏低低应了声,浑没有了平时的神气,直到沈光走后,她才情不自禁地舔了舔嘴唇,想到父王给自己的东西,她颇有些纠结。

    到底用还是不用呢!

    父王可是说了,等到了长安城,遍地都是妖精,会馋沈郎的身子,尤其是大唐的公主,那可都是最不要脸的!万一她们瞧上了沈郎……想到这儿,白阿俏辗转难眠,只是父王向来都是个老不正经的,要是她真那样做了,沈郎生气了怎么办!

第一百四十六章 想要复国的胡商

    员渠城里,安世贵最近可是春风得意,虽说火烧城的蕃市还只是片白地,最多就是才破土动工,可是他已经拉拢了不下四五十家商队答应前往火烧城落脚。

    “郎君,名单都在这里,请过目。”

    城中蕃市的某处酒肆里,安世贵将名单送到沈光面前,他没想到这位主君居然来了员渠城,他本来还想着回趟火烧城当面禀报,如今倒是省了这功夫。

    “你做得不错。”

    看着名单上一家家商队的名字和那些胡商留下的签名,沈光不由点了点头,这个安世贵做事情够果决,他总算是没看错人。

    “郎君要去长安?”

    要不是牙兵找到自己,安世贵根本就不知道沈光这位主君居然要赶去长安,而不是回转火烧城,只不过听闻这个消息后,他也有些心痒难耐,很想跟着一道去长安城。

    “都护有命,某不得不走这一遭,怎么,你也想去长安城?”

    将名单还给安世贵,沈光拿起酒杯,喝了杯中的三勒浆,颇为玩味地看着安世贵。

    “郎君此去长安,必定名动天下,若是有幸能随郎君前往长安……”

    “且打住,你就是再拍某马屁,某也不会带上你。”

    安世贵闻言不由有些沮丧,长安城他并不陌生,可他以往也不过是西市的寻常胡商罢了,如何能和跟着沈光这位主君一道相提并论。

    “你也莫丧气,火烧城对某来说太过重要,某分身乏术,你回火烧城后,蕃市便由你监工,明年开春前务必要能容纳名单上的商队入驻。”

    放下酒杯,沈光看着安世贵说道,他这趟去长安,再回来起码也是来年三月,搞不好到时候就是直接跟着高仙芝出征小勃律了。

    “郎君放心,我必定竭尽所能,将蕃市建成。”

    安世贵听到沈光这位主君将蕃市交给他监工,立马便振作起来,火烧城本就是焉耆镇内的要道之一,要不然当初那些叛军也不会上来就攻打火烧城。

    “好好做事,区区蕃市令又算什么!”

    沈光不怕手下有野心,就怕他们小富即安,说话间他拍了拍安世贵的肩膀,然后起身道,“明日某便会启程,到时候自会回趟火烧城,这儿的事情你若是办完了,便和某一道回去。”

    “结账。”

    安世贵亦是匆忙起身,丢下几枚金币后,连忙跟着沈光出了酒肆,“郎君慢走。”

    “那龙五你多打些交道,某不在的时候,你若是遇到什么麻烦事,可以找他。”

    翻身上马,沈光朝安世贵说道,龙五是个聪明人,而且还是这员渠城里的地头蛇,最关键的是龙五对龙突骑施可称不上忠心耿耿,火烧城他日崛起,势必要分走员渠城里蕃市的大批胡商,而龙五是个可以争取的。

    “喏,郎君。”

    目送着沈光在牙兵的簇拥下远去,安世贵满脸的兴奋,虽说不能跟着这位主君去长安城略微有些遗憾,可是能得到主君这等信任才是大好事。

    “安大郎,那位便是沈郎君么!”

    安世贵身边,那酒肆的主人不知何时凑了过来,这是个波斯胡商,不止是这员渠城,四镇都城都有他开的酒肆,除了贩卖三勒浆外,他做得最大乃是香料生意,而他也是安世贵拉到火烧城的几十家胡商之一。

    “那便是我家主君了。”

    “安大郎,你可不厚道啊,早知道是沈郎君当面,我怎么着也要亲自拜见。”

    “苏谅木,收起你的心思来,你们波斯亡国都那么多年了,不要再想着复国的白日梦了。”

    安世贵直呼酒肆主人的名字道,这个叫苏谅木的波斯商是正儿八经的萨珊波斯后裔,也是长安城里波斯人里坚定的复国派,他往来奔波于丝绸之路,除了做生意赚钱,便是到处寻找能支持他们复国的大唐将军。

    “安大郎,我不过是想拜见沈郎君罢了。”

    苏谅木自不会承认心中的想法,最近这段时间也有来自延城的商队,他可是听说了沈光在延城征募了大批安西军老兵和汉儿前往火烧城,再加上他从其他地方打听来的消息,他心中自是觉得这位沈郎君是个野心勃勃之辈。

    自从当年王室东逃,托庇于大唐,他们这些波斯遗民曾一度指望大唐能帮助他们复国,而当时的那位大唐至尊,天皇大帝曾经让裴行俭都督率军打到了碎叶城,可是大唐虽然设立了波斯都督府,但是那位裴都督并没有打到疾陵城,只是把泥涅师王子扔在了吐火罗斯坦,最后泥涅师王子在大食人的咄咄逼近下,无奈逃回长安城。

    从那以后,大唐再也没有支持过他们这些波斯遗民复国,他的族人也大都沉浸在长安城富庶的生活中,不思复国之事。

    “如此便最好了。”

    安世贵看着苏谅木,狐疑地点了点头,他可是清楚这些矢志复国的波斯商都是些不择手段的小人,郎君大好的前程,怎么能被这些疯子给拖下水。

    苏谅木也不再提什么拜见,他都等了那么多年,也不差继续等下去,他相信那位沈郎君,迟早都会成为这安西之地的大军阀,就像大食的那位阿布·***,所以他并不着急。

    翌日清晨,安世贵带着手下来到了沈光下榻的货栈外面等候,员渠城中的胡商他都已经联系得差不多,正好和郎君一道返回火烧城。

    很快随着货栈大门打开,安世贵看到了已经整装待发的沈光一行,“拜见郎君。”

    “拜见大娘子。”

    看到同样骑乘在白骆驼上的白阿俏,安世贵知道这位就是龟兹的小公主,也是未来的主母,于是同样毕恭毕敬地说道。

    “嗯,你就是安大郎吧,好好干。”

    白阿俏笑得开心极了,在她看来沈光的这些手下都认同她的主母身份,便意味着她不需要听父王那糟糕的主意了。

    不远处,总算换了匹骆驼骑乘的史亚男看着笑的得意的白阿俏,心里颇不是滋味,谁让她如今乘坐的这匹骆驼和骑鞍上的布幔都是她好心施舍的。

    “走吧。”

    沈光没有多说什么,这趟回火烧城,时间上也赶得很,有些事情交代过后,他就得立马上路,直接抄近道,希望能早点追上白孝节的使团队伍。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临行前的布置

    “郎君回来了!”

    火烧城头,负责值守的汉儿看到前方官道上疾驰而来的队伍里,那两头神俊的白骆驼,不由高声喊了起来。

    很快半开的城门便全打了开来,张熬曹领着留守的老兵们出城迎接,在他们身后是来了没几天的那些龟兹良家子。

    “郎君还真是能来事。”

    陈摩诃不在,张熬曹便成了城中管事的,他向来性子暴躁,可是重任在身,也只能按捺住自己的暴脾气。

    最近这几日,络绎不绝有龟兹良家子来投,全是二十上下的青壮,弓马娴熟,而且自备了良马,足足一百五十多人。

    那些来自驿站的龟兹良家子们,大都脸上带伤,这些年轻的骑士来到火烧城后,自是被留守的老兵们狠狠教训了顿,一如那些汉儿一般。

    很快,沈光一行就在城门前停了下来,看着两侧的龟兹良家子、新征募的汉儿以及那些老兵的队伍,沈光心中颇为自得。

    “拜见郎君。”

    齐声高呼里,沈光身后,同样下了白骆驼的白阿俏只觉得自家沈郎真是威风极了。

    被迎进城后,听着张熬曹在那儿大倒苦水,沈光忍不住笑起来,“能者多劳,张校尉辛苦了。”

    “郎君哪里话,这有什么辛苦不辛苦的,只是某这辈子都没管过这么多人,郎君要是再不来,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张熬曹以前手下顶多也就两百人不到,而且诸多杂务还有副将管着,哪像现在这火烧城里什么事都来问他,也亏得有郎君带回来的那个裴大郎帮忙,才没让闹出笑话来。

    “张校尉,某这趟回来,自不会再叫你难做。”

    安抚着张熬曹,沈光带着白阿俏到了城主府,接下来自是接风洗尘不说,裴大亲自下厨,整治了只烤全羊,吃得众人爽口不已。

    酒足饭饱后,白阿俏自离去了,她知道沈光有正事要做,这也让张熬曹那些老兵们对这位龟兹王女印象颇为不错,只不过他们觉得这位小公主身子骨还是弱了点,倒不如那位史娘子看着好生养。

    “这位安大郎,你们也都知道的,某接下来要去长安,这南城蕃市便由安大郎管着。”

    众人看向安世贵,城中如今囤积的众多物资里,大都是这个胡商和他伙伴所献,就是张熬曹他们这些老兵也没什么好说的。

    “乌鸦,城中的支度,今后就由你管着了。”

    “是,郎君。”

    乌鸦挺着胸膛答道,如今城中被他拐来的同伴又多了十几人,他们管着所有的仓库和账目,对于蕃市也是有些心思,不过郎君既然定了主意,他们也只能和那个安世贵交好。

    感受着乌鸦这些年轻人投来的目光,安世贵脸上笑吟吟的,他知道郎君对这些纨绔子有所希望,反正这火烧城的蕃市日后规模足够大,倒也容得下他们共存。

    “郎君,如今新来老兵三百有余,汉儿两百十七人,龟兹良家子一百五十四人。”

    看着张熬曹这边登记在册的名录,沈光抬头看向张熬曹和鲁雄道,“某这趟去长安,除了王队正他们外,也想多带些人手以备不测,那些龟兹良家子和汉儿里,你们各替某挑选五十人……”

    如果可以的话,沈光倒是想把这些人全都带上,利用这趟往返长安安西的机会,可以沿途好生磨炼番这些新兵,可是就算他真的有白孝节他们的使团队伍做遮掩,也不可能带上那么多人,所以只能作罢。

    “这倒是不难,汉儿里也有精熟骑射的,那些龟兹良家子里……”

    张熬曹当即嘀咕起来,郎君说的都好办,左右便是叫这些小子们打上一场罢了,赢的去,输的留下。

    “这事情就麻烦张校尉了,且抓紧去办。”

    吩咐过后,沈光方自翻阅起乌鸦他们清丈过后的城外田地的图册,因为城中原有的豪强大户都被清扫一空,城外的良田足够他分配的,但是随着他征募的老兵越多,这些田迟早不够用。

    偌大的厅堂内,就剩下裴大没走,看着放下田册的沈光在那里沉思许久,裴大只是在边上自斟自酌。

    “大郎,你在安西这么多年,你和某说说,某若是让那些老兵和城中百姓结亲……”

    沈光忽地看向了裴大,他征募的老兵里,拖家带口的不多,大都是些老光棍,又或是跑了婆娘的,这火烧城里被叛军一把火烧了南城,死伤无数,不少人家都是死了男人,留下孤儿寡母的也有好几百户。

    “郎君,这是好事啊,这城中寡妇年纪都不大,说起来还是那些老兵赚到了,他们哪有不欢喜的道理。”

    裴大放下酒杯说道,安西这边,虽说四镇汉兵看着威风,可是解甲归田的老兵里能有个完整家庭的还真是不多,不少都是婆娘跟着人跑了,倒是那些娶了本地女子成家的还都好些。

    “既然如此,那便这么定了。”

    沈光想了想,决定趁着离开前,便组织那些老兵和城中寡妇见个面,若是看对了眼,便帮他们凑成人家,这样那些老兵能安心在火烧城落户,那些孤儿寡妇也能有个依靠。

    “郎君仁德。”

    裴大赞了声,沈光做的事情倒也不算稀奇,在大唐适龄女子未曾婚嫁,官府也是要插手过问的,对那些老兵来说,白捡个年轻媳妇,还能有个便宜儿子女儿,上哪找那么好的事。

    沈光回到城主府没多久,很快各种消息便在城中传了开来,尤其是让老兵和寡妇们见面,互相搭伙成户人家,在那些老兵们的临时营地里传得甚为详细。

    “阿耶,你要给我找个后娘!”

    帐篷里,不少家里只剩父子几个的老兵,面对着自家半大小子的疑问,最后都是挥起了巴掌,“就你话多!”

    对于老兵们来说,和寡妇们婚配也不算什么事,就他们这把年纪,还能有个婆娘过日子就不错了,因此对于第二日郎君口中所谓的“相亲”还是颇为期待。

    “麻子,明日要不咱哥俩也挑个俏寡妇领回家,多个儿子以后给咱们送终也好。”

    鲁雄朝张熬曹说道,他们三人自从婆娘跑了后,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在延城的时候有些闲钱自会去找胡姬厮混,可如今来了这火烧城,看着郎君慢慢建立起这份基业,他却是也有了安家的念头。

    “要找你找去,某可没这空闲。”

    张麻子气呼呼地说道,鲁和尚这厮是欺他长得丑,就他这样貌,哪个俏寡妇瞧得上他,“滚滚滚,莫碍着某睡觉!”

第一百四十八章 比武夺名

    火烧城外,木栅栏围起来的马场里,来自龟兹镇各驿站的良家子们这时候全都是跃跃欲试的模样,而且三五成群的各自聚集在一块儿,面对能够前往长安城的机会,谁都想拼上一把。

    沈光和牙兵们过来的时候,这些龟兹良家子已经各自分好了队伍,张熬曹要的也不是单打独斗有多厉害的,十人一队各自马战,最后取胜出最多的五队。

    “拜见郎君。”

    看着一个个精气神十足的龟兹良家子,沈光挥手道,“今日比试,点到为止,你们日后都是袍泽,明白吗?”

    “喏!”

    尽管这些龟兹良家子呼应声极高,可沈光看他们摩拳擦掌的架势,那都是志在必得的样子,等会冲打起来可有得瞧了。

    “郎君放心,这些小崽子都穿了甲胄,而且用的也都是包裹了厚布的木枪,落马便算输。”

    张熬曹说话间,自有老兵给那些龟兹良家子送上了蘸了石灰的木枪,他们今日马战比试的规矩也很简单,半柱香的时间里,看哪一方最后坚持下来的人最多便算赢。

    “擂鼓。”

    鼓点声响起,比试的两队龟兹良家子纷纷上马,沈光仔细看去发现这些良家子凑出来的队伍也是以各自驿站的距离远近为凭,几乎都是上下两家驿站凑在一块,当然若是像白驿长那等大驿站,本身出的子弟便有十几人,那就得把队伍拆分了。

    这些龟兹良家子倒也不是个个都使长枪,不少人用的是木刀,鼓点声中,他们各自策马冲出,直朝对面扑去,虽说也有临时推举的首领呼喊,不过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再加上沈光这位主君就在边上,哪个不想逞威风,好让沈光多看几眼。

    疾风骤雨般的马蹄声里,两边很快就混战在了一起,在马上刀来枪往的好不热闹,互相捉对厮杀。

    沈光看得津津有味,虽说已经跟着陈摩诃还有高仙芝学了不少兵法的他,眼界高出不少,知道这些龟兹良家子这般冲打其实没什么章法,可是这般捉对厮杀倒是蛮符合他原先对于骑兵厮杀的想象。

    “大郎,可有看得入眼的?”

    很快,两边厮打的龟兹良家子里有人先后落马,随后胜出的良家子便又重新对上厮杀,沈光一边看着一边朝身旁裴大问道。

    裴大的剑术,他已经学全,剩下的无非是苦练,沈光还是希望裴大能多教几个弟子,免得日后这大唐三绝之一的裴将军剑舞失传。

    “且再看看。”

    裴大还是有些意动的,想当年他阿耶在军中的时候,从不将剑术藏着掖着,只不过军中用剑者少,就是他阿耶上阵,佩戴的也是大横刀。

    很快线香焚尽,在战圈外游弋的老兵们策马上前,分开了有些打出火气的两队龟兹良家子,然后自有性急的老兵当场喝骂起来。

    “某教你们的全都记狗身上去了,战场厮杀,可不是叫你们单挑比武,要是被谁更勇猛就能追随郎君往长安去的话,何必让你们凑成队伍冲打……”

    老兵们骂骂咧咧地分开两队后,恨铁不成钢地教训起来,而后面等着比试的队伍则都是心中凛然,那两个被各自推举的临时首领都是纷纷喊过本队同伴,低声吩咐起来。

    鼓声再响,接下来这两队打起来就有章法得多,他们虽说只来了火烧城没几天,但是被老兵们教训后,对这些唐军耶耶那都是心服口服,自是记下了这些老兵们平时的提点。

    马蹄声中,两边队伍都保持了队形,彼此试探,没有立马短兵相接,甚至对冲了几次,都是马队交错划开,复又重新冲打。

    这下子,沈光便看得颇为满意了,这些驿站出身的龟兹良家子果然个个马术了得,就算是临时组成队伍,倒也像模像样的。

    这般以完整的骑队相对抗,考的便是队伍的默契和整合,而这时候哪边配合得更好就容易体现出差距来,对冲了三次以后,一方队伍里终于有人前后脱节,叫对面逮住机会以多打少,赢下了这场比试。

    有了这般比试做对照,后面的队伍冲打起来也变得越发小心谨慎,双方都以保全队伍阵型为上,偶尔有几个自恃武艺高强的试图以个人武勇打破对方队伍,但最后下场都是先被打下马,导致本方输了后,越到后面的比试,来来回回的试探回合数便越多。

    “这般倒是有些样子了!”

    沈光看得也不觉烦闷,他常听陈摩诃说过,骑兵作战比的就是谁更有耐心,过往那些突厥骑兵勇猛归勇猛,但是不耐久战,安西四镇里,骑兵只有几千人,因此韧性和耐性远比所谓的勇猛更加重要。

    等到这些良家子全都比试完,已是日头高照的中午,个个都是汗流浃背,不少人还受了轻伤,不过最后胜出的那五队人全都是昂首挺胸,满脸得意。

    “输了的也莫气,好生训练,等以后再赢回来,今后在战场上立了功,某自带你们去趟长安,开开眼界。”

    沈光朝那些龟兹良家子说到,等他从长安回来,只要财力允许,另外三镇驿站的那些良家子他也要一并征募了,这些马术精湛的驿站子弟,若是不能组织起来的话,简直就是种浪费。

    “谢郎君。”

    听到沈光的鼓励之语,那些输了的良家子也都是高呼起来,他们追随这位郎君,不就是为了个日后沙场立功的机会么!

    这些龟兹良家子比试过后,剩下的便是汉儿们的比试,因为此行前往长安城万里迢迢,必定是要以精通骑术者为先,因此两百多汉儿里,就先刷掉一大半,只剩下七支队伍往复冲打比试,最后只有两支队伍被淘汰,叫那些龟兹良家子羡慕不已。

    比试既完,新鲜胜出的十支队伍自是跟在沈光身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回了火烧城,准备行囊,不日便跟着沈光出发往长安城去。

    傍晚黄昏,天边日头依然亮堂得很,可是那些来参与相亲的老兵们倒是心情忐忑得很,因为郎君说了,不准用强,全凭自愿,他们以往都是习惯了用拳头刀子在战场上抢夺战利品,如今都难免有些患得患失起来。

    张麻子最后还是扭扭捏捏地来了,叫鲁雄大笑不已,“嘴上说不要,身体倒是实诚得很……别,别走嘛,好歹也和某做个伴,……”

    看着张麻子恼羞成怒要离开,鲁雄连忙拉住他,这时候被沈光划做相亲场地的街道上,那些下工的寡妇也都三五成群地出现,这些没了男人的寡妇们出门前都做了些打扮,而且她们大都是三十上下的年纪,这几个月在沈光治下吃好睡好,不像原来那般显老,反倒是精气神十足,看着年轻了好几岁。

    不远处的酒肆二楼,沈光看着老兵和那些寡妇们的人群汇流,很快便有人互相瞧对了眼,牵着手带往家中去,他便晓得这事情办对了,说起来要把人留在安西,光是分田怎么够,还得分妹子,想到这儿,沈光觉得自己这趟往长安城去,少不得得再忽悠些大唐的光棍汉去安西。

第一百四十九章 老兵家事

    城主府里,听着沈光说要给那些老兵和寡妇们主婚,白阿俏听得满脸兴奋,说起来她还从没听说过这什么“集体婚礼”,只觉得有意思极了。

    不光是白阿俏,那些牙兵们也只觉得新鲜极了,安西这边不比关内规矩多,以往他们这些军中的厮杀汉娶本地女,那也就是看对眼了,下了聘礼对方家中满意就算成了。

    什么礼仪,都是一切从简!

    在他们看来,老兵们和那些寡妇凑成人家过日子,睡到一张床上不就好了么,何必还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仪式,可是郎君说要搞个集体婚礼,那必然是有深意在其中。

    “咱们时间紧,明日上午把场地布置了,下午给他们办了婚礼,吃场酒便算是礼成。”

    沈光可不会管手下们怎么想,在他看来婚姻还是得有些仪式感,这样对那些老兵和寡妇来说都能叫他们有种安全感。

    安世贵、乌鸦他们自不会违逆沈光的意思,当即便去清点府库里的物资,打算好好操办场,至于薛珍珠则是恭敬地看着沈光在那里画着场地的布置图,看明白以后就连忙去城外带人连夜搭台子去了。

    “沈郎,我能帮什么忙?”

    白阿俏看到众人都忙碌起来,也不由开口问道,她希望自己能帮到沈光,而不是个累赘。

    “阿妮你明日打扮得漂漂亮亮在某身边就是。”

    沈光笑着说道,虽说他和白阿俏还没成亲,但他估摸着等到了长安城,那位龟兹大王多半会有所动作,所以他心里也是把白阿俏当成了妻子看待,才舍不得她劳累呢。

    白阿俏脸顿时红了红,又连忙道,“就没有别的事,是我能做的么!”

    沈光看着白阿俏是真想做些什么,仔细想了想后道,“那要不明日你去和那些新娘子们说道说道……”

    ……

    翌日清晨,在寡妇们家里夜宿的老兵们还是麻利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他们来火烧城是为郎君效力的,就算成了家,也得每日去军营点卯。

    从屋里出来时,张麻子人还是有些晕乎乎的,昨晚他本以为自己没戏,最后没想到还是有个寡妇瞧上了他,那寡妇长得也不差,衣服下身材亦是丰腴,昨晚差点没把他老腰给折腾断,再想到那三个喊了他阿耶的半大娃娃,他那张麻子脸上笑开了花。

    “麻子,看起来你昨晚怕是快活得很。”

    听到鲁雄的声音,张麻子转过身,只见这秃子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便叫他心中生出不快,也不知那些寡妇是不是瞎了眼,竟然有好几个都瞧上了这秃子,最后叫他挑了个漂亮的俏寡妇。

    “咱还有正经事要做,不和你聒噪。”

    鲁雄见张熬曹不搭理自己,他也不恼,反倒是为这个同伴感到高兴,起码还有寡妇瞧得上他不是,可惜陈白发不在,不然他们三人都找个寡妇成家,倒也是桩美谈。

    郎君可真是活菩萨啊!

    看着街道上一个个走出来的老兵脸上心满意足的样子,鲁雄忍不住想到。

    回到军营后不久,老兵们便知道了沈光要为他们操办婚礼的消息,一个个都有些发懵,都一把年纪了,还弄什么婚礼,只不过大家嘴上那么说,可心底里倒是也有几分期待在,觉得若是有这位郎君为他们主婚,总归是不一样的。

    ……

    那些寡妇们在上工的院落里,见到了白阿俏这位“大娘子”。

    火烧城自从归入沈光治下后,男子被组织起来做工,女子也是同样,这些寡妇因为没了男人,所以也被集中到一块,在原本城中大户的宅院里做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缝制旗帜和做成衣。

    “郎君说了,你们既然和那些老军凑了人家,那这婚事便是得了他祝福的。”

    白阿俏用安西这边除了唐言外通行的土语和那些寡妇们说了起来,焉耆这里也多信奉佛教,沈光接管火烧城后,她们这些城中百姓本也就在传这位大唐郎君是佛菩萨转世,不然怎么会这般仁慈。

    此时听了白阿俏的话后,她们也都是面露喜色,能得到郎君的祝福,这婚事想必是极好的,那些大唐的男人以后不会抛弃她们!

    “郎君还有件事要我来问问你们,你们和这些老军成亲后,孩子需得跟他们的姓氏,你们可愿意?”

    当初沈光让乌鸦给城中百姓编户齐民的时候,全都是用汉姓娶了姓名登记,这些寡妇们也是一样有了汉家姓名,这些时日她们也都渐渐用习惯了。

    “愿意愿意,这有什么不愿意的,我听说大唐那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咱们这些孤儿寡母的能有人要就好了……”

    寡妇里,自有因为干的活好儿而成为领头的大着胆子说道,安西这边对姓氏看得没那么重,她们的男人死了,孩子能跟着她们大唐男人的姓氏自是件大好事,以后做个唐人不比什么都强。

    ……

    城外不远处,连夜搭建的木台上自树了杆大纛,上面自挂着面赤旗,猎猎的风中,五星招展。

    木台下是看热闹的人群,那些难得休息半日的城中百姓,对于老兵们和寡妇们成亲,心情亦是有些复杂,毕竟他们中也有不少光棍,也有人打过那些寡妇们的主意,只不过如今都没有了。

    这操办的集体婚礼,自然是一切从简,老兵们穿戴了甲胄,虽说满头花白,可是那股精气神却远胜那些看热闹的火烧城男子,至于寡妇们也都是人人披了红绸当做嫁衣,跟在自己认定的老兵身边,在木台上站好了位置。

    “在这赤旗之下,某今日便为尔等主婚。”

    沈光中气十足地说道,台下那两百多对新人自是都看向那面迎风招展的赤旗,心中生出些异样的感觉来,他们都知道这是郎君定下的旗帜,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是有神力在的,因此也都生出种肃穆感来。

    “尔等结为夫妻后,当互相扶持,不离不弃……”

    沈光的祝福和主婚词很简短,没有什么多余的内容,“礼成,且都落座,等待开宴吧!”

    随着沈光的话语,气氛自是热腾起来,新人们下了木台,全都坐在了桌前,这时候的大唐早有合餐制,只不过用的都是长桌,因此这临时置办的场地也全是一张张长桌,老兵和寡妇们坐下时,早在台下等候的自家娃娃全都凑了过来,坐到了一块,也没什么讲究了。

    这婚宴一开,囤着的蒲桃酿上桌后,很快到处都是欢声笑语,沈光所在的那桌,看着张熬曹和鲁雄这两个老军校身边坐着的婆娘,他亦是为他们感到高兴,在他看来陈摩诃三人就不该孤老终身,而且他们也都是老当益壮,说不准还能再生个儿子,那就更好了。

第一百五十章 沙漠的贼

    这场婚宴,从下午一直喝到了晚上,沈光也是头回喝得酩酊大醉,毕竟那些老兵们都是来向他敬酒,他总不能回绝,于是这场婚礼上,喝得最多的那个倒是成了他。

    裴大心中感慨不已,今日这婚礼虽然近乎简陋,可是这位沈郎君也是收尽了人心,何止是那些老兵今后愿意为他效死命,那些汉儿和龟兹良家子并那些铁勒奴哪个不都是如此。

    这人生在世,求得不就是个盼头吗!

    喝下杯中酒,看着四周那些笑得开心的老兵,裴大忽然觉得有股冲动涌上心头,他想回长安去瞧一瞧。

    翌日清晨,当沈光醒过来时,头还有些疼,白阿俏连忙叫人端了解酒汤进来。

    喝过解酒汤,沈光又吃了些东西,人才舒服了许多,这时候自有牙兵禀报,说是裴大求见。

    “大郎寻我何事?”

    “郎君,某想随郎君回趟长安,看看家人可安好!”

    “那好啊,大郎且去准备行囊,待会儿便和咱们一道走。”

    虽说有些奇怪裴大怎么又改了主意,可沈光自不会询问缘由,在他看来裴大愿意和他去长安也是好事,毕竟裴大再怎么说也肯定比他熟悉长安城里的情况。

    “多谢郎君。”

    “沈郎,要不明日再走吧,你昨日喝了那么多酒。”

    “无妨,某如今已经好多了,咱们不能再耽搁了。”

    沈光拍了拍白阿俏的手,知道她是心疼自己的身体,不过他已经没事了,反正骑在骆驼上也是能睡觉的。

    半个时辰后,沈光一行出了城主府,除了牙兵们以外,一百龟兹良家子和汉儿也都是各携马匹整装待发,此外另外五十名尚处于盛年的老军也都到齐了。

    “郎君。”

    “出发吧!”

    爬上白骆驼的沈光,靠在鞍上后,随着他开口,队伍便朝着城门处而去,队伍里史亚男颇为复杂地看着沈光的背影,昨日的婚宴,她也是开了眼界,怎么也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竟是如此的放浪形骸,无视礼法。

    像是为那些老兵和寡妇们主婚,这要是传到关内去,怕是要被人笑话死吧!哪有像他这般,毫不爱惜羽毛名声的!

    出城以后,队伍自是快了起来,沿着官道一路疾走。

    几日后,队伍便远离了有沿途都有驿站的官道,而是直接走了条近道,穿越沙漠后直达高昌故地。

    秋天的安西,是一年中最美丽的时候,因为气候的缘故,哪怕是行走在沙漠中,沿途仍旧不时有零星点缀的绿洲和草甸。

    当然在这样的一片沙漠里,自然少不了强盗和马贼,只不过焉耆是四镇之一,这片从尉犁到高昌的沙漠并不算长,再加上大多数商队仍旧会选择走官道,所以这儿的盗贼都是几十人的小股队伍。

    白骆驼的背上,沈光看着远处沙海边缘,时而出现的马队影子,取了水囊喝了几口后道,“王旅帅。”

    “郎君。”

    老兵里领头的名唤王犇,解甲归田前曾当到过旅帅,是个身材高大的四旬老汉,为人沉稳。

    “那些鼠辈跟在咱们身后有两天了,看看能不能抓条舌头回来问问?”

    沈光他们进入这片沙漠已有两日,尾随的盗贼不下三四伙,最多的那伙足有六七十人,可到最后没有一伙儿贸然动手的。

    “喏。”

    王旅帅自是领命而去,他在安西十多年,自然清楚那些贼匪的习性,遇到他们这等不好啃的队伍,那些盗贼说不准会联手,最多两天他们便能走出这片沙漠,这些盗贼要动手的话,也就这两天了。

    沙漠里的天空碧蓝如洗,不见云朵,哪怕有厚实的布幔遮阳,可是骑在骆驼背上,白阿俏都觉得整个人发烫,只不过她向来要强,见那个凶婆娘在骆驼背上没什么动静,便也忍耐了下来。

    “郎君,前面有绿洲。”

    不多时,先前派出去探路的队伍回来了,跟着两个老兵的那队龟兹良家子里有人迫不及待地说道,他们虽说精熟马术,可是长那么大也从不曾离开家乡百里之地,这回跟着沈光出这么远的门,一路上跟着老兵们那是学了不少东西。

    听到有绿洲,沈光也精神起来,然后队伍便加快了速度,同时另有两队龟兹良家子和老兵们先往那处绿洲去打前站。

    这沙漠里行走,凡事都得小心,有时候像是那绿洲若是够大,便会成为那些盗贼们埋伏的地方,沈光打过几次仗后也算是半个老行伍,就算没有老兵提醒,也知道该怎么做。

    半个时辰后,沈光从骆驼上下来,看着绿洲里那颇见规模的湖泊,看向白阿俏她们道,“咱们这里歇两个时辰再上路。”

    听到沈光吩咐,老兵们自是让汉儿和那些龟兹良家子收拢骆驼,放牧马匹,另外搭建了简易的临时营帐以供休息。

    湖泊边因为水气的缘故,吹来的风甚是凉爽,白阿俏摘去面纱,只觉得整个人精神不少。

    搬了两张马扎,沈光自让白阿俏和同样下了骆驼的那位史娘子坐在一块休息,如今两人关系比最初时融洽不少,而且因为这位史娘子的关系,白阿俏也要强不少,要知道她从小在王宫里长大,可从没有受过这等长途跋涉的辛苦。

    从骆驼上取了炭饼,汉儿们老练地使用起煤炉,然后开始烧水,因为沈光的缘故,路上但凡是遇到绿洲,他们都会烧水等凉了以后才灌入皮囊。

    如今队伍里,再没有人喝生水,这一路行来几百里,就没人有过水土不服的症状。

    帐篷刚刚搭成,沈光便听到马蹄声响,只见先前派出去的几个老兵回来了,其中一匹空着的马背上还驼了个人。

    被抓来的马贼被丢在了沙尘里,这个被吓坏的马贼,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一头黑色的卷毛,瞧样貌倒不像是焉耆这边的人。

    “叫薛大过来。”

    见那马贼叽里呱啦不像是会说唐言的样子,沈光皱了皱眉,然后自是让人把薛珍珠给喊了过来,他这次把薛珍珠带上,便是因为这个铁勒奴精通草原上诸多语言。

    “郎君唤我何事?”

    正和汉儿们吹牛的薛珍珠过来后,立马便看到了地上的回纥小贼,立马便明白过来。

    “问问他,有几伙人盯上咱们了。”

    从这片沙漠走,除了抄近道,沈光也是想让那些汉儿和龟兹良家子见见阵仗,这一百号人武艺不差,弓马娴熟,他们缺的是实战。

    “郎君放心,这事我在行。”

    薛珍珠正嫌无聊呢,答话间已自抽出了他那柄以德服人的鞭子,口中骂骂咧咧着,先一阵劈头盖脸的鞭子朝那回纥小贼狠狠抽了下去,直到这厮被抽得倦缩在地上大声求饶,方自开口问起问题来。

    对于薛珍珠的询问手段,沈光只是挑了挑眉,然后自坐在了牙兵们搬来的马扎上,等着问话的结果。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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