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捉拿内贼
城守府的大堂里,三个校尉,两个参军再加上五个军吏,便是李嗣业留给沈光的全部班底,当然这些人在平叛正式结束后,都是要回转镇守府的。
“陈参军,麻烦你统计下城中所剩人口物资。”
这些留下的人里,除了那五个军吏,其他人都是熟人,两个参军更是跟着沈光一起砍了叛军主将,另外三个校尉也有同袍之谊。
“王校尉,你派人上街喊话,就说叛军已被我大唐天兵所灭,若是有叛军藏匿家中,没有出首相告的,以同罪论处,若是擒捉叛军,则有赏赐。”
“喏。”
随着沈光发号施令,这些校尉参军们尽皆领命而去,这火烧城虽不是什么大城,但四五千人口总是有的,只不过被叛军祸害过后,也不知道还剩下多少人。
不多时,便有安西军的士兵上街喊话,然后自有听得懂汉话的居民大着胆子上街,在看到那些唐军耶耶们持矛挎刀,巡视街面,也没有什么扰民之举后,才渐渐放下心来。
到得傍晚时,陈参军寻到沈光,将清点过后的物资清单送了过来,“将军走的时候,把财货都带走了,不过粮食却没有动,如今城中各色粮食加起来足有五万石,足够城中人口吃上一年的。”
“另外完好的马匹有七百余,此外铁料也有万斤……”
沈光一边听着一边翻着那份清单,这火烧城里囤了那么多粮食,看起来叛军是将附近都搜刮殆尽了,尉犁城那边的叛军的军粮怕是全靠这里支撑,估摸着等李嗣业杀到尉犁城下,那些叛军知道火烧城失守,只怕会不战自溃。
这么多的物资,李嗣业全都留给自己,足以称得上是大方甚至是慷慨了,不过沈光也不会和李嗣业客气,那些铁料无所谓,可是这粮食却是重中之重。
“这些粮食务必要分门别类,好生看管,不能出意外。”
“郎君放心,某自晓得。”
陈参军清楚城中几千张嘴,全指着这些存粮,如今火烧城四周被叛军祸害得不浅,想要恢复生产,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这几日要辛苦诸位,那些漏网的叛军,务必要把他们全都逮出来。”
沈光看着另外几人,朝他们说道,“等某的部众到了,某请大家吃酒。”
焉耆镇守府里,这些校尉参军都是尝过烧刀子味道的,也都知道这好酒便是眼前的沈郎君所酿,于是都是精神大振道,“郎君放心,咱们必定捉了那些贼子,不叫郎君日后麻烦。”
“那就麻烦诸位了。”
沈光闻言点头,这叛军能打下火烧城,一来是城中武备松弛,二来也是城中有内贼,眼下还能藏匿在城中的叛军,无疑是这火烧城里原先的地头蛇,对于这些人,沈光可不愿意去招募,他就是要这火烧城干干净净地好任他施为。
接下来三日,安西军的士兵们照旧每日巡视街面,同时还当众在街上奖赏那些擒捉了叛军的城中居民,当然这里面有多少是真的便不得而知,不过这样的举动显然是大大刺激了城中那些居民。
夜晚沈光在城守府里奋笔疾书的时候,便见城西的角落有火光亮起,他放下笔后起身刚到前厅,便有牙兵来禀报,说是有人出首,西城废弃的民居有伙藏匿的叛军,如今正是安西军在那里剿灭这伙贼子。
“郎君,王校尉派人来,说那伙贼兵五十余人无一漏网,有活口二十四人。”
“让王校尉仔细审问,他们能在那儿藏匿多日,必定有人为他们通风报信,给某把那些勾结叛军的人全都找出来。”
“喏。”
随着沈光的命令,西城那熊熊燃烧的一片民居前,王校尉听完牙兵的传令后,看着那一排跪在地上的叛军,冷声道,“某给你们个活命的机会,谁要是主动出首,说出城中哪个给你们通风报信的,谁就能活命!”
火光里,那一排叛军士兵有人脸上意动,可是却被边上的同伴怒目而视,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好得很,看起来你们个个都是硬骨头,某这辈子最佩服的便是铁骨铮铮的好汉,某这便送你们下去和同袍团聚。”
王校尉走到那先前怒目而视的叛军边上,抽出横刀道,“某看你的骨头最硬,那便从你开始。”
“唐狗……”
“噗!”
那叛军只刚开口,整个脑袋就被王校尉砍了下来,“猪狗不如的腌臜东西,祸害了这城中的百姓,还敢在某面前拿大。”
踩着那跌落尘土的脑袋,王校尉一边擦去横刀上的鲜血,一边看向剩下的叛军,神情冰冷,“还有哪个要做英雄好汉的,某成全他。”
这下子,叛军里几个胆小的再也坚持不住,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出首相告起来,“唐军耶耶,我招我招……”
“来,一个个起来,慢慢说。”
点着那几个软骨头的叛军,王校尉满脸堆笑道,他年近四十,升官无望,按着朝廷规制,他早可以解甲归田,只不过以往他一直不曾想好不当兵了还能干什么,他这些年又没什么积蓄傍身,但有些钱财也全都叫他花在胡姬白花花的肚皮上了。
可是如今沈郎君却给了他条明路,他就是不当兵了,也能去沈郎君的镖行当个镖头,所以沈郎君交代下来的事情,他肯定要给办得妥妥当当,他这下半辈子可就全打算把宝押在沈郎君身上了。
让手下士兵一一审问那些软骨头,王校尉又看向那些面上犹豫不决的叛军,满脸不屑地朝来询问如何处置这些贼兵的手下道,“全都砍了脑袋,尸首丢到城南去喂狗。”
这时候剩下那些叛军里才有人连忙求饶起来,可是那些安西军的士兵只是抽出横刀上前,在他们临死前败犬般的咒骂声里,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等那些软骨头交代完以后,王校尉倒也没有食言,饶了他们性命,将他们关进了俘虏营,接着便连夜带人去抓那些勾结叛军的逆党了。
夜半时分,城守府的大堂里,沈光看着被王校尉亲自押过来的一干逆党,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些人都是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难怪叛军入城后,他们毫发无伤,原来他们早就和叛军暗中勾结,亏得这些人前两日还和他说会协助大唐天兵安稳城中秩序。
第九十二章 谋划在先总无错
烛火里,那被抓来的五家城中大户的主人都是面色惨白,他们给那些叛军提供食物甚至通风报信,也都是受了胁迫,不得已而为之,可是眼前那位大唐郎君看着他们的目光冰冷,叫他们连开口辩解的勇气都生不出来。
就在三天前,他们在这堂上,还拍着胸脯保证会帮这位沈郎君稳定城中秩序,可是言犹在耳,他们就被抓了出来。
“沈郎君,我等……”
五家家主里,有人想要开口说话,结果却被沈光喝住了。
“什么都不必说,某给过你们机会,说到底,你们还是心存侥幸。”
沈光从胡椅里起身,看着那几个被捆绑这跪在地上的大户家主道,“知道么,某本来还想着这火烧城百废待兴,想给你们场富贵……”
“罢了罢了,这都是命,来人,把他们押下去,明日叫城中百姓都来观刑,让他们知道谁勾结叛军,让贼兵入城,将南城化作人间鬼蜮。”
“沈郎君,我等一时糊涂……”
听到沈光那森然的话语,五家家主才惶然求饶,只不过他们身后的士兵那容许他们放肆,却是如同拖着死狗般将他们拉了下去,有个白发苍苍的家主被门槛磕得头破血流,地上拖了老长的血迹。
“一时糊涂,南城被大火活活烧死的百姓又该跟谁喊冤去。”
沈光看着那五个被拖下去的家主,冷声自语道,这几日随着军吏们统计人口,检索城内,他才知道那些叛军在火烧城何止是奸淫掳掠,光城南一把大火就烧死不下千人。
第二日,当天蒙蒙亮时,上街的巡逻士兵自是按着沈光的吩咐高声宣扬起那五家家主勾结叛军的罪行来。
这几日,城中活下来的百姓已经习惯了安西军的喊话,也慢慢有了胆子上街,让城中多了些生气,这时候听到安西军的喊话,他们自是奔走相告,然后扶老携幼地往城守府前而去。
沈光并没有露面,他只是让王校尉领着那几个出首的叛军指认那五家家主,结果还没等安西军的士兵行刑,愤怒的百姓就用石头将这五人砸个半死,当他们的首级被砍下来示众的时候,四周响起了欢呼声。
这五家最后亦是没有逃脱被抄家的命运,沈光虽然没有刻意牵连,但是失去安西军士兵们的保护,那五家的人没有逃脱城中百姓的石块和拳头。
知道这消息的沈光,并没有感到同情,他发现自己的心肠在不知不觉间硬了许多,同时他也觉得老郭那句话说的没错,“劝人大度,天打雷劈。”但凡是看到过南城那宛如人间鬼蜮的场景,就不会对这些人有半分同情。
火烧城的城头上,沈光看着城外的旷野,想到了刚刚送来的捷报,李嗣业在尉犁城下和那位大王两面夹击叛军,最后杀得血流成河,人头滚滚,五千叛军最后活下来的不足八百。
李嗣业派人送来的信中则说,那位大王打赢了这仗后,似乎有些飘飘然,竟然在尉犁城中的宴会上借着酒劲问他,大唐可愿助他扫除国中奸贼,最后被他应付了过去。
“沈郎君,主君说了,这事情请你给个准信,主君也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城墙上,沈光边上只有李嗣业的心腹亲兵在侧,他见沈光看完自家将主的信笺,在边上恭敬地问道。
“你回去告诉李兄,顺势而为,那位大王不管想做什么,咱们都不反对,但也不要落了口实于他,说是咱们撺掇他干的。”
沈光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推龙突骑施一把,李嗣业看着粗莽,但其实是个聪明人,自能明白他的意思。
“郎君可还有别的话要带于主君。”
“没有了,你路上小心。”
李嗣业的心腹亲兵退下了,不一会儿便策马出了城门,朝尉犁城而去,主君还在等待沈郎君的回复。
“郎君郎君。”
听到远处喊声,沈光看去,只见王神圆兴冲冲地登上城墙,满脸喜色。
“何事这般高兴?”
“郎君,陈校尉他们到了。”
听到陈摩诃他们来了,沈光不由松了口气,要知道尉犁城战事已了,李嗣业自然要挥军返回镇守府,王校尉他们这些人不可能一直逗留在这儿。
“陈校尉他们走的是北道。”
王神圆解释着,北道虽然路近,可是却多是戈壁荒漠,鲜少会有人从北道来火烧城。
“走,去见见陈校尉他们。”
多日不见,沈光有些想念那些老兵和汉儿,因为他们才是能让他放心用的自己人。
回到城守府,看到风尘仆仆的三个老军校浑身脏兮兮的,沈光连忙让人送上热汤食和清水后道,“辛苦诸位了。”
“郎君说哪里话。”
陈摩诃笑着说道,他来到城中后,已经听牙兵们说了这些时日沈光做下的事情,对这位老来跟随的年轻主君越发满意。
随着老兵和汉儿们的到来,原本尚有些空荡荡的城守府顿时充实起来,洗漱过后,又吃过东西,沈光才朝陈摩诃询问他离开后,队伍的情况。
“郎君走后,铁门关前的胡商都来打听郎君消息,还愿意出重金购买烧刀子。”
“铁门关开关后,某将那些老弱妇孺皆托付给白校尉代为照看,只押着货物前往南河城。”“那弗菻的福卡斯一直跟着咱们,不愿离去,直说要跟随郎君。”
“这趟咱们得了郎君消息,星夜兼程赶来,他才没跟得上。”
听着陈摩诃的讲述,沈光笑了起来,如今镖行和烧刀子的名声全都打响,这酿酒的事情急不得,可是这镖行的事情却是可以做起来了。
“某留了些人手在南河城,那些货物暂时还没有脱手,不知郎君要如何处置?”
“这火烧城里如今人心方定,正需要各种货物安稳市面,咱们那些货物不必急着脱手,全都先运来再说,另外带上福卡斯他们,这些弗菻人日后有大用。”
见那个拜占庭二世祖似乎认定自己,沈光自然也不会亏待了他,而且关于这火烧城的处置,他自然也有些想法,按着过去的规矩,李嗣业平叛之后,这火烧城还是要交还给焉耆国的,不过这地方是他凭本事拿下来的,凭什么还回去,可他又当不得这个城主,就是他愿意,高仙芝和封常清也不会同意。
所以这城主的人选,需得好好谋划番,而那个拜占庭二世祖就是他的备选之一。
第九十三章 人尽其用
员渠城内,张灯结彩,一派喜庆的气氛。
某家货栈外的街头,福卡斯看着大街上喧闹的人群,满脸的忧郁。
通过铁门关后,他们来到这焉耆国的国都已有十来日,听说那位沈郎君攻破了叛军的城池,那些老兵和汉儿们几天前走了大半,要不是还剩下那个叫薛珍珠的铁勒奴以及那位龟兹的白将军。
福卡斯都以为自己已经被那位沈郎君给遗忘了,这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他拿回的货物固然出手后价值十余万贯,可是这一路行来的危险让他清楚,他如果要安全回到拜占庭并且有所收获,就得重新收购丝织品和其他货物,补充骆驼牲口和护卫。
最后能不能顺顺利利回到拜占庭,还得看上帝是否眷顾于他!
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福卡斯不愿意就这样回到拜占庭,可越是知道那位沈郎君的事迹,他就越是患得患失。
哪怕从未被当成未来的家主培养,可是从小耳濡目染之下,福卡斯也知道若是手上没有足够的筹码,所谓的合作不过是无稽之谈。
“哎!”
看着叹气的主人,如同猎犬般忠心耿耿侍卫在旁的奥卢斯,当然清楚主人在为什么烦恼,可他只是个武夫,挥剑杀人他在行,这种动脑子的事情就不是他擅长的,那些波斯奴虽然精明奸猾,可是却不值得信任。
阿里奥满脸喜色地来到福卡斯身前道,“主人,沈郎君那儿有消息了,他询问主人是否愿意前往火烧城?”
“火烧城?”
福卡斯看着面前笑得如同橘猫般的肥胖波斯奴,忽然想到这火烧城不就是那位沈郎君攻陷的叛军城市吗!
“主人,那座城市很有可能会成为沈郎君的封地……”
阿里奥充分发挥着他作为商人的巧舌如簧,反正这位主人不懂唐言,这中间是何说法全都由他任意施为。
“封地啊!”
福卡斯满脸的向往,东方帝国治下的领土辽阔,就连这属于边境地方上的城池也颇为富庶,那位沈郎君看着年纪比自己还小几岁,却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和军队,着实叫人羡慕。
还没等阿里奥说完,福卡斯打断了这个打算把身家性命都赌上的波斯奴道,“我们去火烧城,带上所有的货物。”
“睿智的主人,您的子孙今后将为您今天的决定而感到无比骄傲。”
阿里奥拍着马屁,然后飞快地奔往货栈,告诉自己的那些同伴这个好消息。
“主人,那些波斯奴并不可信。”
等到阿里奥走远,奥卢斯忍不住上前向福卡斯说道,离开军团后,是这位主人给了他机会挽救自己的家庭,所以他比福卡斯更在乎这趟丝绸之路能否成功。
“奥卢斯,我当然明白那些波斯奴不可信,但是我们不懂东方帝国的语言,这是最大的问题,所以接下来你得带领你的部下们一起努力学习‘唐言’。”
看着忠诚的前百夫长,福卡斯沉声说道,他并不是什么蠢笨之人,多少猜得出阿里奥没有对他说实话,可是那位沈郎君的贵族风仪和他手下那些精悍的老兵做不得假,更何况铁门关前他是亲眼见识过那些商人们对于那名为“烧刀子”的烈酒的垂涎。
而他有幸在那个白发恶魔手中,尝过这种酒,虽然对他来说,这种辛辣的烈酒口感实在称不上有多好,可是光那无与伦比的酒劲,就足以让那些该死的蛮子付出大把的金币和马匹来购买。
福卡斯毫无疑问是个头脑灵活的商人,尽管那些都该下地狱的异教徒在互相残杀,但是大食人内部的叛乱迟早有结束的那天,到时候他们依然会对过境的丝织品课以重税,但是这种前所未见的烈酒却足以成为他牟利的新财源。
而这种烈酒,却只有那位沈郎君拥有,为了自己在家族的地位和财富,福卡斯做好了豁出全部身家以至于性命的打算,奥卢斯这个帝**团的前百夫长,就是他在这异国他乡唯一能靠得住的自己人。
“奥卢斯,拿着这些钱,告诉你的部下们,努力学习唐言的,我不吝赏赐,但是谁要是偷懒,你知道该怎么做。”
“是,主人。”
接过那沉甸甸的钱袋,奥卢斯应答道,他心中知道主人已经做了决断,但是那位沈郎君真的会接纳他们这些异乡人吗?
想到那位被波斯奴私下称作白发恶魔的老军校,奥卢斯不由有些忐忑,能够驾驭那些百战老兵的沈郎君,又岂会是寻常人。
货栈里,福卡斯手下那些波斯奴们卖力地装载货物,同时和货栈的主人讨价还价,试图免除本日的旅费。
薛珍珠看着那些斤斤计较的波斯奴,不禁朝身旁的白孝德道,“白校尉,这些波斯奴当真可笑,他们还以为能在这儿赖掉住店的钱?”
白孝德听到这称呼,大感高兴,顿时觉得这个面目猥琐的铁勒奴似乎看上去也没那么讨厌,于是道,“这些波斯商向来便是这德性,到了哪里都锱铢必较,只不过这世道嘴巴哪有刀剑管用!”
“白校尉说的是,我看他们多半是要吃瘪。”
薛珍珠很是高兴地附和起来,他知道自己在郎君手下的地位是最低那等,可是他就算想讨好郎君,也害怕会不会让那白发鬼觉得他是居心叵测,万一哪天要是心情不快砍了他的脑袋,所以还不如好好和这位白校尉打好交道。
“都好好干活,咱们今日便要出发,耽误了时辰,看我不抽死你们这群懒鬼。”
说话间,看到自家队伍里有部下慢了手脚,薛珍珠立马便是一鞭子甩了过去,这些同为铁勒种的同族手下,全都是些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有机会便喜欢偷懒。
白孝德饶有兴致地看着薛珍珠管教手下,他本来以为沈郎收这个铁勒奴做手下没什么用处,不过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发现这厮虽说毛病一大堆,但确实是个能管事的人,想来这家伙当初自称原先是回纥汗庭的统兵官当不是胡吹大话。
等薛珍珠教训完手下,那边讨价还价的波斯商们也得了结果,结果让两人大吃一惊的是,那货栈的主人最后还真免了当日的费用。
“这些波斯奴还真有些门道。”
看着欢喜地召唤同伴,将骆驼驮马牵出货栈的那个阿里奥,薛珍珠忍不住自语道,就连边上白孝德也不免好奇,于是道,“你去问问那货栈主人,为何免了他们的钱?”
薛珍珠自领命而去,不多时他便怒气冲冲地回来了,“白校尉,那些波斯奴好大的狗胆,竟敢冒充是咱们的人,才让那货栈主人松口免了他们的囤货钱。”
“有意思,某许久未曾见过这等人才了。”
白孝德冷笑起来,陈摩诃派回来的传信老兵说过,沈郎颇为看重那弗菻国的商人,这回更是请那个叫福卡斯的和他们一道去火烧城,没想到这厮还真是个奸商来着。
“去叫乌鸦带他那个同伴过来。”
既然沈郎将队伍托付于自己,白孝德自然见不得有人白占便宜,不过他也没有贸然就去找正主,谁让波斯商名声在外,万一是底下那些人自作主张,日后沈郎需不好和那福卡斯见面。
货栈外面,很快福卡斯就见到了那位龟兹国的白将军,他知道这位异族将军是沈郎君的朋友兼部下,同时也是王室子弟,自然表现得十分尊敬。
乌鸦身边,担任通译的纨绔子很快便将事情说了遍,顿时让福卡斯大怒起来,他堂堂的西庇阿之后,还缺那几个货栈放货的钱吗?
于是,原本还满心欢喜的阿里奥倒了血霉,被奥卢斯在货栈前扒了衣服,狠狠抽了十鞭子,然后那个担任通译的纨绔子则成了福卡斯队伍里的唐言老师。
第九十四章 入华夏则为华夏
火烧城外,王校尉看着亲自来送他们归营的沈光,满脸的感动。
“郎君放心,待某解甲归田,必带麾下健儿来投。”
在安西四镇当镇兵的,大都是关内征募的健儿,自从当朝李相奏请罢各地折冲府鱼符,原本煊赫的府兵制算是正式瓦解。
王校尉手下那些服役超过六年的镇兵可以算得上是最后的府兵,他们大都年过三旬,在安西这边过惯了,很难再回到家乡当个普通人,可是大都护府虽说也鼓励老兵们解甲归田后留在安西落户。
可是给的那些田亩产出,根本不够他们过日子的,更遑论将老家的妻儿亲族接过来,可是这位沈郎君不同,出手阔绰大方不说,就连那些伤残的同袍和战死的军属都愿意将养。
便是不需要王校尉说什么,他那团的镇兵里,几乎都愿意在退伍后去沈光麾下效力,当个团结兵。
对于那些底层的军士们来说,在安西境内保着商队安全,可不就是团结兵干的活计,安西这边商队多,强盗也多。
往年退役的镇兵里,落草为寇的也不是没有,实在是他们在安西这等边荒地方为国戍边,常年于生死之际徘徊,哪怕军饷再多,最后也大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能存下钱够衣锦还乡的寥寥无几。
甚至有更多人,死了以后都只能靠同袍们凑钱把尸首烧了,连个入土为安都落不着。
沈光虽然有私心,可他的举动对这些安西军的镇兵来说,便是天大的恩德,能把家人接来安西,他们也愿意,毕竟如今关内重文轻武,他们回去也只是个粗鄙军汉,倒不如在这边地当个雄赳赳的武夫。
“谢郎君。”
王校尉说完,扭头朝身后的兵卒们喊道,然后这一团的镇兵俱是齐声道,“谢郎君。”
这段日子他们在城中帮忙维持秩序,沈郎君着实没亏待他们,每日好吃好喝不说,怀里的钱袋也是鼓囊囊的。
“诸位,今日就此别过,等他日咱们再见面时,那烧刀子尽管放开了喝,某管够。”
沈光朝王校尉和镇兵们大声说道,这些行将退役的安西兵将,若是回到原籍只会寂寂无名,湮没于数年后的大乱,他们的家人也难以幸免,倒不如都接来安西,一来能充实人口,二来也能为大唐保留这批强兵悍将。
“那咱们可就等着日后来郎君这儿喝酒了,到时候郎君莫要嫌弃咱们这些粗人就是。”
王校尉哈哈笑着,和手下的镇兵们和沈光别过,全团向西,自往焉耆镇城的方向而去,他们要回镇守府复命,而他此次立下的功劳也够他酬勋三转,拿个告身解甲归田了。
送走王校尉他们,沈光回头看着满是斑驳伤痕的城墙,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从今天开始,这座城市便是他的了。
伴随在沈光身边的王神圆忍不住道,“王校尉能遇到郎君也是福气,要不然某还真怕哪一天死于战阵……”
听到他的感慨,沈光亦是叹了口气,安西军里像王校尉这样超期服役的将校不少,他们不选择解甲归田,说穿了还是离开军中后没有更好的去处,在安西他们是百姓敬畏的大唐天兵,可是回到故里,他们便是只知道舞刀弄枪的杀才。
而且关内土地兼并严重,再加上繁重的徭役,他们与其回去忍气吞声,倒还不如在安西军里继续待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把军饷最后都花在了那些白花花的胡姬肚皮上。
战死沙场,对那些不愿意回到故里的安西老兵们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反倒是种解脱。
沈光要做的,就是给这些老兵另外个活法,他们同样可以在安西成家立业,而不是做什么孤魂野鬼。
回到城主府,看着风尘仆仆的福卡斯,沈光没想到这个拜占庭的二世祖也有股狠劲,居然跟着薛珍珠他们骑马走北道连夜赶到这火烧城。
“拜见郎君。”
虽说咬字仍旧不怎么清晰,但福卡斯这句问候说得还是颇为像样,这让沈光暗自点头,只要这个福卡斯愿意主动学习唐言就好,夷狄入华夏则华夏之,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唐文化,沈光有着强烈的自信。
宾主落座后,沈光再次审视起福卡斯来,在回转城主府前,薛珍珠已将福卡斯这一路上的表现全都讲给了他听,这个拜占庭的二世祖显然是打算把全部身家都压到他身上了。
“郎君,我愿意为您效力。”
福卡斯很光棍地说出了来意,他手上除了奥卢斯那二十个罗马老兵,还有十余万贯的货物外,便再没有什么资本和这位大唐的贵族谈条件,与其到最后自取其辱,倒还不如开始就坦诚些。
听着通译那纨绔子的话,沈光意识到眼前的拜占庭二世祖是个聪明人,清楚自己的处境,遇到机会敢于放手一搏。
虽说这其中有着他故意营造出来的误会,可是这个罗马人确实有些气魄,起码这份果决值得赞赏。
“大唐包容四海八荒,你愿意为某效力,某自然不会拒绝。”
得到沈光的答复,福卡斯莫名松了口气,他虽然自称是贵族,可是在君士坦丁堡,像他这样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可算不得真正的贵族。
因为语言的关系,沈光也没急着和福卡斯继续交流,既然这个拜占庭二世祖有意投效自己,那就先让他好好感受下汉语的博大精深。
“六郎,你好好教他,他学得越快越好,自算成你的功劳。”
沈光朝那担任通译的纨绔子吩咐道,说起来乌鸦他们这群人,也不是非得从军上阵才算报效大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才是正道么!
“郎君放心,我必定好好教这番人。”
康六郎满脸兴奋地说道,他在郎君跟前总算也是有名有姓,能被记住的人了。
他不似乌鸦那般知耻而后勇,这些日子和那些汉儿们那般发了疯似的练习刀枪,和那些马贼交过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安安稳稳地当他的纨绔子挺好。
要不是有了通译这身份,康六郎估摸着自个就得灰溜溜地逃回延城去,不过如今得了郎君的吩咐,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干这差事,不怕同伴们嘲笑了。
等康六郎和福卡斯离开后,沈光方看向白孝德道,“白校尉,辛苦了。”
“一家人,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
白孝德摆了摆手,大大咧咧地说道,自家那位侄女什么心思,他可是一清二楚,再说这位沈郎也确实是阿妮的良配,反正其余三国王室里可没有沈郎这般俊俏英武的子弟。
“这回某没有赶上平叛之战,真是甚为遗憾啊!”
长吁短叹间,白孝德朝沈光望了眼,当初可是说好的,他来这儿是能和大唐天兵并肩作战的,结果就是在铁门关外那戈壁滩里杀了些蠢蠹的蟊贼,后面他可是一直都跟着商队当护卫,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白校尉,某已经派人去延城催促封兄,想来你的校尉告身很快便能下来。”
沈光这句话,顿时便让白孝德忘却了那点不快,虽说只是行客营的校尉,可那已是他多年求而不得的东西,不由他不欢喜。
第九十五章 贱民亦当有姓
“都把队伍排好了,哪个敢插队,看某不抽死他。”
城主府前,排起了长龙般的队伍,火烧城里剩下的三千多人几乎全来了,汉儿们全部着甲,维持着秩序。
薛珍珠则是一副恶霸狗腿子的做派,手里提着马鞭,但凡是遇到那些身强力壮不老老实实排队,想要往前挤的混混无赖,便是兜头抽下去。
“瞪什么瞪,这是郎君定下的规矩,先到先得,晚来的都得排队,也就是郎君仁德,不许某下重手,要不然似你等这般无赖,某连你的眼珠子都抽下来信不信。”
看着那挨了鞭子后还敢瞅自己的几个无赖,薛珍珠恶狠狠地骂道,而他身边几个手下,也是拔出腰间弯刀作势恫吓。
“你们拔刀做什么,郎君说过,要以德服人,不要轻易动刀子,咱们是讲道理的。”
听到拔刀声,薛珍珠看到四周百姓露出惧怕的神情,立马回头朝几个手下骂道,郎君说过,对付那些不老实的家伙可以打骂,但是不能吓唬守规矩的百姓。
几个马屁拍到马脚的草原汉子连忙收刀回鞘,不敢言语,他们这位首领可不是好脾气的,自打和郎君学了番道理后,便在马鞭柄上寻人刻了个德字,刀柄上刻了个理字,通常都是先以德服人,要是不行,再以理服人。
“某看这厮便是条恶犬,郎君何必留着这面目可憎的铁勒奴?”
“这铁勒奴虽说猥琐些,可是胜在忠心能干,而且有些事情总是你我不方便做的。”
听着陈摩诃的话,向来性子暴烈的张熬曹也无话可说,他只是单纯地不喜欢薛珍珠那等谄媚的小人做派。
“这么多年,你难道还看不开,这些草原上的蛮子,畏威而不怀德,只要咱们够强,他们便是最听话的忠犬,这些年里为大唐南征北战可少了那些突厥的好男儿。”
张熬曹不由想他们早年从军,历经大战,曾经的同袍里有不少突厥人,一同生死与共,交托性命,他甚至从未把他们当成异族看,而是把他们当成了和自己一样的大唐人。
“你总是有道理。”
张熬曹扔下这句话后便走开了,身边这白发鬼最近是越活越精神了,以往在军中的时候都没见过他这般尽心尽力过,那位沈郎君也不知给他灌了什么**汤。
“姓名,年龄……”
摆开的案几前,乌鸦伏案书写,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还会干这文吏的活,只不过郎君麾下能识文写字的实在不多,这满城的人口都要重新登记在册,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他和七个同伴全被抓了壮丁。
“朵思麻,三十二岁,家里六口人……”
听着面前汉子自报姓名,乌鸦只觉得头大,这火烧城里虽说大部分人都会说唐言,可是这名字写起来实在拗口。
“郎君有命,这城外的土地都要重新清丈后按户分发,你们都得取个汉家姓名。”
听着乌鸦的话,朵思麻愣了愣,像他们这样卑贱的人也配拥有姓氏吗?而他身边的家人也全都傻傻地看向面前卷毛的粟特书记官。
焉耆国内,虽说佛教和拜火教并立,但是其国深受天竺诸国的影响,贵贱之分深入人心,虽说不如天竺诸国盛行的婆罗门教那般,可是底层百姓仍旧是如同牛马牲口般的贱民,以至于连姓氏都不配拥有。
“发什么呆,算了,某看你这啥样,也想不出什么姓名来,某便帮你取了,你既然唤做朵思麻,本该以朵为姓,不过这姓氏某从未听说过,那就取最后那个马字做姓氏,这可是汉家大姓,你今后的汉家姓名就叫马多思,没事多动动脑子,别傻乎乎的。”
看着面前呆呆傻傻的中年汉子,乌鸦喋喋不休地说道,在户籍名册上写完马多思的姓名后,才在另外准备好的木牌上写上他的名字和信息,等墨迹干了后递给他道,“把这牌子收好,今后你们便是郎君治下的良民,接下来参加劳役,分发田地,领取粮食和工钱,全靠这牌子做凭证,千万别弄丢了。”
还有些懵懵懂懂的朵思麻接过那块薄薄的木片,两只手都在发抖,像他们这种如同畜产的贱民居然也能拥有姓氏,这是他们来城主府前万万没想到的。
“还傻呆着干嘛,赶紧让开去,后面的人还等着呢?”
按着往日的脾气,乌鸦断然是没有这般好说话的,只不过这些日子受到沈光的熏陶,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没什么耐性的纨绔子,而是立志要成为郎君麾下的属吏,自不能再像以前那般行事乖张。
“我叫马多思,马多思。”
好似痴傻了般的朵思麻喃喃自语道,然后才拉着家人让到边上,朝着乌鸦和城主府的方向跪下磕头,像极了最虔诚的信徒,他们以往连寺庙都不能进去,以免亵渎佛主。
对于这样的举动,乌鸦已经见怪不怪,郎君这番重新登记火烧城的户籍,等于是将城中的贱民全都释为良民,这些走运的家伙给郎君磕几个头也是应该的,要不然他们便是活牲口,就是被人打死也只要赔些猪羊就是。
“郎君真是菩萨心肠!”
摸着光秃秃脑袋的鲁雄,不时看着那些登记户籍的百姓里有人跪倒磕头,忍不住叹道,要是按道理,郎君大可以将这些贱民收做奴隶当成私产,可如今却给了这些贱民做人的机会。
“郎君是菩萨心肠,可就怕有宵小之辈会中伤郎君,咱们得帮郎君把这火烧城看好了!”
鲁雄回头看到满脸笑意的陈摩诃,不禁道,“陈白发啊陈白发,没想到你老了,这心肠倒是没那么硬了,在碎叶那会儿你可是……”
“往事休要再提,当年咱们安西军里若是有郎君这等人物在,也未必会丢了碎叶城,成了突骑施人的牙帐。”
陈摩诃打断了鲁雄,鲁雄见这老伙计怕是恼了,也就没有再提过去的事儿。
直到中午过去,看着后面排队的人所剩不多,乌鸦他们才算松了口气,他们虽然也能识文写字,但天可怜见,今日他们写的字只怕比过去写的加起来还多。
揉着酸软的手腕,乌鸦又喝了碗水,这半日下来,不但他这胳膊手臂酸的不行,喉咙也都说哑了。
“辛苦了。”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乌鸦猛地回头看去只见沈光不知何时到了他身后,他刚要站起来就被按住了肩膀,“不要多话,继续登记名册,待会儿某请你们吃酒。”
说话间,沈光自拿起乌鸦登记的名册,这名册格式都是按着他画的表格来的,姓名年龄籍贯特长等等,该有的全都有了。
不过这上面的内容,很多都是乌鸦他们的临场发挥,毕竟这城中百姓虽说大都会说唐言,可是也熟不到哪里去,他估摸着很多内容,乌鸦他们都是连猜带蒙的,不过无所谓,他要的仅仅是详细的人口登记罢了。
火烧城里,原本的城主在叛军入城后,满门老幼良贱就被杀了个干干净净,又被叛军肆虐多日,城里只剩下那五户私通叛军的大户,不过也都因为太蠢而丢了身家性命。
如今这座城市,当真算得上是赤条条干净一片,压根就没有本地的豪强能跟他作对,至于剩下那些有潜力取而代之填补原本那些豪强位置的,等这份名册完成后就再没有机会了。
第九十六章 百废待兴
一夫挟五口而治百亩,这是自战国以后,法家最为推崇的治理模式。
没有宗族,没有豪强,国家能够彻底深入乡里建立统治,西汉中前期,便是靠着这等制度,成就了汉军马踏匈奴,拔剑在手四顾茫然的伟业。
可是等到汉朝崩溃,门阀制度开始后,这种一夫挟五口而治百亩的治理模式便再没有王朝能够持续下去,即便是如今正处于鼎盛的大唐,府兵制也早已随着无田可授和土地兼并而崩溃瓦解。
沈光当然是不清楚这些的,可是通读史书的封常清却清楚得很,他在和沈光聊天的时候,便常常觉得安西这里恰恰是土地兼并严重的大唐解决困境的地方。
这里虽然是诗人们口中的不毛之地,可是只有亲自来过这里,才会知道这里除了大漠黄沙,长河落日,也有肥沃的土地和草原,可以让大唐子民耕种安居。
火烧城对沈光来说,便是一片白纸好作画的地方,他决定按照封常清说的一夫挟五口而治百亩的模式来管理这儿的百姓。
有时候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虽说他内心很有种将后世生产建设兵团的制度给照搬到这里的冲动,但是仔细想想还是放弃了。
在他还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前,还是稳妥些比较好,就当先打个群众基础,毕竟这可不是在打游戏,还有存档重来的机会。
苟住发育,不要太浪,才是王道。
花了大半个晚上,把所有户籍名册都看了遍的沈光,将城里还剩下那几个人口超过五十的大家庭决定拆分打乱后编屯。
“郎君,喝水。”
看着自家郎君终于放下名册,多闻连忙将备好多时的凉白开送了上去,郎君没别的嗜好,就是但凡柴火够用,喝的水必须是烧开的。
连喝三碗凉白开,沈光看着空掉的大碗,不由叹了口气,他在延城的时候尚不觉得,可到了这火烧城后才发现燃料的稀缺。
安西这边,除了牲口粪便,木炭便是最大的燃料来源,可是安西本就缺乏树木森林,这木炭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像他这般非烧开的水不喝,在平民们看来已是奢侈,至于高仙芝府里那泡澡的大池子,更是他们无法想象的事情。
到了冬天,牛羊都要被冻死,更别说没有燃料取暖的普通人家了,到了冬天,便只能裹着毯子硬捱,捱得过去便活下来,捱不过去便只有被活活冻死。
这也是沈光白日在城主府前所见,那些来登基户籍的普通百姓里少有老弱的缘故,因为不够强壮的早就被淘汰了。
“多闻,石炭这东西,你见过吧!”
沈光口中的石炭便是煤炭,不过这时候还没有这个称呼,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里载曰,“山有石炭,火之,热同樵炭也。”
这都是沈光从封常清口中听来的,在安西也有使用煤炭取暖,但是使用量极少,多闻在赞摩寺的时候,因为寺庙是于阗王室所供奉,每到冬天都会送来石炭给僧众们用作取暖,因此多闻自是知道石炭是何物。
“见过,以往在寺里的时候,我还经常去生火呢!”
多闻听罢后答道,石炭虽说能取暖,可每次生完火,他都是满脸黑灰,脏兮兮得跟个黑耗子般,因此印象极其深刻。
“某有件事要你去做。”
“郎君尽管吩咐。”
多闻挺着胸脯道,眼里放光,说起来他还是头回被郎君这般单独委以重任呢!
“从明日开始,某会让陈校尉派人与你出城,你们去四周的山里寻找有石炭的地方,遇到了便记录下来。”
沈光朝多闻说道,他身边实在没其他人能使唤,也就多闻有空闲帮他做这件事。
“郎君放心,我必定会找到有石炭的地方。”
多闻早已不是在赞摩寺的那个天真小和尚,在沈光身边待久了,他学了许多东西,知道郎君让他找石炭必定是有大用处。
“尽力就行,那石炭又不是你说有就有的。”
看着一本正经的多闻,沈光笑了笑,然后撸着多闻那头板寸道。
“郎君,不要摸我的头,铁牛说摸多了会长不高!”
“别听铁牛瞎说,顶多就是摸秃了而已,你不是还觉着光头舒服么!”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郎君,我先告退了。”
多闻从沈光的魔爪下逃脱后,连忙躬身一礼,便退出了房间。
“这孩子也长大了啊!”
看着关上门的多闻,沈光自语起来,接着他从那口带来的皮箱里,找出了自己摘抄的穿越文,寻找着有关煤炉和煤饼的制作方法,可惜他不是某个地质大学出身的穿越者,要不然他肯定知道火烧城附近的矿藏分布,总好过让多闻那般大海捞针地去寻找。
想到这里,沈光不禁再次痛恨自己穿越前为什么不在那本电纸书里多下载些技术类书籍,也总好过他从穿越小说里寻求技术支持,天知道那些作者度娘的资料到底有没有用。
“煤炉的结构倒是简单,还是先把图纸画出来,再打几个出来试试。”
沉吟间,沈光放下手中那张摘自《朔明》里主角捣鼓出煤炉和蜂窝煤的片段后,提着笔画起了煤炉的结构图,至于那蜂窝煤的配方,那作者压根就没写,只写了掺入黄泥和水然后晒干,看起来他同样只能学书里的笨办法,到时候让匠人们捏制后寻找最好的配比方案。
翌日清晨,起了个大早的多闻跟着牙兵们晨练完,便精神抖擞地牵了马,去了老兵们那儿。
“王头,多闻这小子,最近手上功夫见长啊,莫不是陈校尉教了他什么秘传的招式。”
“什么秘传招式,某可从来没听说过,多闻日日苦练,武艺有所长进是应有之理,倒是你们几个,这两日松懈得很,是不是嫌自己命长。”
王神圆教训着手下牙兵,自从跟了郎君后,这些家伙可不像在都护身边时那般战战兢兢,多少都有些懈怠了,也该给他们好好松松筋骨了,省得他们还真以为接下来天下太平,可以安心享受。
“陈校尉,郎君有差事与我……”
“某知道了,你自去府前,某的人在那儿等你。”
“多谢陈校尉。”
看着躬身后离去的多闻,陈摩诃脸上若有所思,石炭能取暖他是知道的,可是石炭同样有毒,真不知道郎君让多闻去寻找石炭有什么用。
出了城主府,多闻便见到一队老兵已经牵马在那里等候了,瞧见他后,那为首的老兵忍不住道,“哟,小多闻,你可来了,咱们等你老久了。”
“让诸位久等,是我的错,等办完郎君交代的差事,我请诸位吃酒。”
多闻诚恳地朝十来个老兵双手合十道,惹得老兵们都大笑起来,“某与你说笑的,咱们也才刚来,走吧,这城外的山离得可远,没几天功夫跑不完。”
那为首的老兵说话间,已自翻身上马,然后自让寻来的城中向导在前带路,他们知道自己是去干什么的,据说是寻找名为石炭的事物,只可惜他们中没人见过实物,要不然这小多闻也不用走这一遭。
不多时,多闻一行,便出了城门,离开时他见到了乌鸦等人在城外的荒田里丈量田亩,看他们的样子,怕是都起了个大早,已经忙活了许久。
“这还像样些……”
老兵里有人嘀咕道,郎君麾下,他们最瞧不上的便是这些胡商子弟了,总觉得郎君收下这些人实在是没那个必要,上阵打仗连那些穷得叮当响的马贼都不如,不过这两日看他们忙得脚不沾地的,才算是有了些改观。
第九十七章 纨绔英杰
清点物资,封存入库,乌鸦和他那些伙伴们干起来熟练得很,他们在延城的时候,虽说都是群纨绔子,二世祖,可到底也是从小跟着父辈们跑过商路的。
只不过家里富贵后,父辈们就未必再舍得让他们风沙里来去,要不然也不会逼着他们读书,试图能在都护府治下的那些地方谋个小吏职司,好摆脱胡商的身份。
像是乌鸦,就是学文不成,学武也不精,他阿耶都拿他没办法,最后随他去了,至于他那些伙伴也大底都是差不离的样子。
看着在仓库外,满脸认真的乌鸦,沈光暗自点头,这些胡商子弟并非全都一无是处,他如今麾下不缺能上阵厮杀的好汉,反倒是缺他们这些能识文断字能书会写的人。
安西这地方的读书人少得不能再少,都护府里的那些文吏书记官,大都是长安那边发配过来的,全都心心念念想着早日熬完任期,好回到关内去。
都护府里,封常清自个手下能用的精干文吏都捉襟见肘,更别说帮他了。
“郎君。”
见到沈光,乌鸦连忙停下手上的活计,他正要招呼其他同伴时,沈光挥手阻止道,“不必喊他们,某只是有些事问问你?”
“郎君询问就是,我知无不言。”
乌鸦颇为高兴地说道,能够被人信任重用,对他们这些人来说是从未有过的体验,更何况能够离开父辈们的视线,跟随郎君干一番事业,总好过回去继承家业。
“延城那里,似你们这般的还有多少人,某是说能识文断字,能书会写,最好还会些算术。”
“郎君可是问对人了,延城那里的胡商子弟,就没我不认识的。”
“郎君若是要招募他们,我自修书一封,他们必定星夜来投。”
乌鸦大包大揽道,这火烧城如今已是郎君囊中之物,又是百废待兴,他和同伴们都猜测,这火烧城说不准就会成为都护府直接辖管的城池,只要跟着郎君,他们说不定都能得个一职半官也说不准。
“你就那么肯定他们会来投我?”
沈光似笑非笑地问道,这火烧城不出意外当会落在他的手里经营,只不过他发觉乌鸦他们似乎比他更有信心。
“郎君名动延城,我等不过是胡商子弟,在郎君面前自惭形秽,似我这般厚脸皮的终究没有几个,只要郎君愿意,他们必定喜不自胜。”
乌鸦面带诚恳地拍着马屁,当然他心里确实是这般想的,莫看他们这些胡商有钱,可即便是在安西,也是隐隐为人们所嫉妒和轻看的。
大唐盛世的气度包容得下他们这些胡商,可是他们内心始终隐隐不安,因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地位就像是在浮沙之上,所以他们渴望融入大唐,能够参加科举考试,参军入伍,而不是只能经商,奔波于丝绸之路。
这么多日相处下来,沈光自然清楚乌鸦他们心中深藏的不安和自卑感,这也是他愿意接受他们的原因,只要给他们以尊重和理想,他们的忠诚不会比汉儿们差多少,而且他们和他们背后的家族也能成为他的助力。
“那你便修书一封,就说某这儿还缺些能做事的属吏,能吃得起苦的便过来,某日后自会许他们个好前程。”
在乌鸦隐隐期盼的眼神里,沈光笑着说道,安西这儿要吸引关内的人口来落户,谈什么虚的都不好使,只有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让人们不远万里也愿意过来。
这便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而说到赚钱这件事,还有比那些胡商更精通的么!
乌鸦看着郎君意味深长的笑容,想到那些在延城的花街柳巷里虚度岁月的狐朋狗友,自以为明白的他忽地躬身行礼道,“郎君能看得起咱们,不以我等为卑贱,我等必誓死以报。”
“说什么话呢,某这儿不兴虚的,某更看重你们做事是否踏实,只要实心任事,你们的前程,某保了。”
知道乌鸦他们这些胡商子弟渴望的是什么的沈光,拍了拍乌鸦的肩膀,然后道,“修书的事情不急,等忙完了,和你那些朋友好好商量下,某这儿可不收滥竽充数的庸才。”
“喏,郎君。”
乌鸦直起身时,沈光已经施施然而去,而乌鸦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这么多年下来,终于有真正愿意接纳他们这些胡商子弟的贵人,他绝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大半个时辰后,忙完手上活计的乌鸦召集了同伴,除了正在拼命教那些弗菻人唐言的康六郎外,其余五人都到齐了。
“乌鸦,什么事那么高兴?”
“是啊,当日郎君收下咱们,都没见你这么高兴过!”
“都听我说,方才郎君找我询问,延城里咱们那些友人可有得用的人才。”
乌鸦看着脸上虽然疲累但却都充实无比的同伴,将沈光的意思缓缓道出,这顿时让另外五人都兴奋起来,说起来他们当初跟着乌鸦一起来投奔郎君,没想得太长远,只是不愿意就那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那可真是太好了,马三郎他不是写得一手快字么,正好让他来誊写户籍账册,好让我等歇歇……”
“还有杜家的两个小儿,不是常吹嘘自己过目不忘,什么数字看一眼就能记住。”
听着同伴们七嘴八舌地在那儿说起来,乌鸦不由大声道,“一个个来,都慢慢说,我来记名字,到时候让康六郎修书一封送于石大郎,这事情交给他办最是妥当。”
“对对对,石大郎得了郎君那么大的恩情,肯定得把这事情办好,不过他还在延城么?”
说到石荣,乌鸦他们都是羡慕不已,延城那么大地方,有些事情根本瞒不了人,谁能想到高大都护的嫡女居然瞧上了这石大郎,要不是郎君为之说媒,只怕石大郎脑袋都要不保,哪还能像现在这般得以迎娶那位四娘子。
“怎么不在延城,高大都护何等身份,我听说石大郎早就派了心腹随从前往长安请他阿耶赶回安西了……”
“这么说,咱们马上就能吃石大郎的喜酒了?”
“咱们在这火烧城,能赶得回去么?”
“你傻了不成,郎君为石大郎保的媒,这石大郎成亲,少谁也不能少了郎君。”
听着同伴们越扯越远,乌鸦忍不住咳了咳道,“先把正事办了再说,石大郎要成亲,也得等他阿耶回来,先拜见了高大都护再说。”
“这婚事再快,也得等明年了,关汝等鸟事!”
听着乌鸦的笑骂声,另外五人都哄笑起来,有胆大的道,“怎地不关我等鸟事,石大郎能娶高大都护的嫡女,说不准咱们也能请郎君为咱们保媒,迎娶位汉家女郎做妻。”
乌鸦听了一呆,才想起大唐律里,他们这些“胡人”若要获得大唐户籍,除了朝廷准许外,便只有与正经的大唐人家结亲才行,而且得明媒正娶,通报官府,否则便是“流两千里”的大罪。
只不过安西这地方的汉家女郎可不多,而且家中大都是安西军出身,便是他们愿意出再高的聘礼,也没多少媒人敢上门说亲,那些汉家女郎家里的阿耶阿兄可都是厮杀汉。
不过若是有郎君出面,那便不一样了!
乌鸦很快便回过神来,然后压下心里的遐思,督促着同伴们赶紧把知道的有本事的友人都给卖了。
“咱们这可算不得卖友求荣,而是有福同享,大家都是好兄弟!”看着最后写满了二十多个名字的名单,乌鸦这般想到。
第九十八章 不为唐人就是贼
天蒙蒙亮时,马多思拿着在怀里捂了整晚的木片,看了看后,傻呵呵地笑了阵才下了床,拾掇起自己来,昨日那位乌书记可是仔细叮嘱过他们,一早便到城外集合,去晚了便没口粮可领。
“你们多睡会儿,我去城外领口粮。”
看着起来的妻子要给自己弄吃的,马多思勒了勒裤腰带道,“留给娃儿们吃吧,我听乌书记说,郎君会给我们安排活干,到时候不但能吃饱,还有肉吃。”
“那你去吧,记得好好给郎君干活。”
起来的妇人看着丈夫,点了点头,说起来自从昨日回来后,丈夫抱着两个孩子念叨了许久,“儿啊,咱们有姓氏了,再也不是牲口了,咱们姓马,你是小马哥,你是马小妹。”
“郎君对咱家有大恩,咱这辈子就给郎君当牛做马也值了。”
马多思愣愣地点了点头,然后抓起袍子出了家门,走到街上,他看到了和他一样早起的邻居们,他们居住的街道逼仄狭窄,本是火烧城里最穷的地方,可也正因为是穷,叛军入城后才没有被祸害得太厉害。
原本在城中,他们这些连姓氏都不配拥有,形同畜产的贱民干的就是最脏最苦的活,不过比起那些城外庄园里的奴隶们,他们至少还有个家。
大家彼此间打了声招呼,便默默地排着队伍朝城门的方向去了,他们昨日可是见到那铁勒恶汉是如何抽打那些不排队的闲汉无赖的,没人想挨挨鞭子。
出了所在的街坊,走到大街上后,马多思看着几乎没什么人,不由有些疑惑,那些城中原本的平民可比他们离着东城门近多了,怎地都没多少人?
大街上有披甲持矛的汉儿们巡逻,看到他们,排成队的人们心里很踏实,自从大唐天兵入城后,便没有再出过谁家闺女被欺负,又或是哪家被抢了的事情,倒是几个原本横行街面的无赖混混被砍了脑袋示众,这些日子城里可说得上是前所未有的太平。
东城外,沈光坐在张马扎上,他平时都起这么早,只是今日没有和牙兵们晨起练武罢了,总觉得浑身有些难受。
“郎君,彼辈蛮夷,何必事事亲躬,让那些胡儿来处置不就好了。”
陈摩诃看到不远处城门口有人影出现,他发现自己有些小瞧了沈郎君的心胸气魄,不过口中仍旧这般说道。
“陈校尉,正所谓夷狄入华夏则华夏之,这安西之地自前汉置安西都护府后,历朝历代皆有经营,都不及本朝之盛,你觉得是为何?”
“还请郎君教某!”
陈摩诃身边,鲁雄和张熬曹并另外几个老兵都忍不住竖起耳朵,甚至还往他身边靠了靠。
“白校尉本是龟兹王族,大可以当他的安乐宗室,可是他拼命练武,甘愿为我大唐一小卒,乌鸦他们家中财富万贯,却仍旧愿意追随于某,只因为他们不想做胡儿,而是做个大唐人。”
“为什么?”
“只因我大唐才有包容天下寰宇,四海八荒的气魄胸怀。”
说到这儿,沈光看着天边那露出的一轮红日道,“这万里安西是百年来,大唐百万将士用铁和血打下来的。”
“我大唐便如同那大日昭昭,所照之处,皆为唐土,唐风所至,唐音所在,何来蛮夷,若不为唐人,便是叛逆!”
沈光起身间,指向那些排队而来的火烧城百姓道,“陈校尉,某以为这万里安西,先有唐人,才有诸藩属诸部族之分,你以为如何?”
升起的红日下,沈光看着那不过数百人的队伍,心中涌出一股豪情,安史之乱后,安西军坚守都护府百余年,又岂是光靠都护府的兵卒,若没有心向大唐的藩属部族为之羽翼,也坚持不了那么久。
陈摩诃饶是心志坚毅,可是看着沐浴在金色晨曦下的沈光,耳畔全是那句,“我大唐便如同那大日昭昭,所照之处,皆为唐土,唐风所至,唐音所在,何来蛮夷,若不为唐人,便是叛逆!”回荡。
“郎君若早生三十年,我大唐何以又弃置碎叶镇!”
过了良久,陈摩诃方自长叹道,他身旁的这位郎君年纪虽不大,可是做事情却极有远见,更难得是胸怀宽广,容得下这万里安西的胡儿,使其尽为唐人。
这是他以往侍奉的那些都护和将军们做不到的,陈摩诃回头看向两个老伙计和其余几个老兵正色道,“今日郎君这番话,入得我等之耳,不可再出我等之口。”
沈光看着忽然慎重起来的陈摩诃,才意识到自己方才那番话可称得上是狂言了,传出去难免会被有心人当成他居心叵测的明证。
“多谢陈校尉教我。”
沈光朝陈摩诃折身一礼,今日陈摩诃给他提了个醒,有些事情他可以做,但是不必宣之于口,现在的他还是太弱小,但他相信总有一日他会让整个大唐都听到他的声音,这万里安西不是什么不毛之地,而是大唐下一个盛世的.asxs.。
这时候阳光已经照亮了城门前的旷野,马多思在人群里,看到了那个站在高台上的身影和后面那些白发老兵。
“火烧城残破,城外庄园良田尽皆为叛军所毁,以至于你们衣食生计无着……”
沈光中气十足地说道,台下排成队伍的百姓里,自有那些精通唐言的本地人用吐火罗语说于众人听。
“某这儿不养闲人懒汉,除了你们每户日常所需的口粮外,想要吃饱穿暖,便得干活,不单是为某干活,也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的家人。”
“接下来,某会让人给你们安排活计,踏踏实实干活的,来年授田便能分多分好,偷奸耍滑的,那便一辈子当个挨鞭子的劳力。”
听到沈光的话,马多思他们这些原本底层的贱民觉得这位大唐的贵人真是极其仁慈的好人,倒是那些城中闲散的平民私下有所非议。
沈光从来都不是什么圣母,他始终坚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眼前这些火烧城的百姓若是连生产自救都做不到,那也不配做什么唐人,那便一辈子当奴隶好了。
“薛珍珠,今后这城外你便是监工,你可以惩罚他们,但是不能打死人?”
看到郎君朝自己吩咐道,薛珍珠大喜上前,“郎君放心,咱向来以德服人。”
“乌鸦,这分配活计的事情便交给你们了,某要去趟镇守府,走后大事皆由陈校尉决断,小事你们可以自行商议。”
沈光想到李嗣业派人送来的私信,知道自己是该去趟焉耆国都了,不然那些聚集的胡商可就散了,那是起码价值数十万贯的财富,他怎么能错过这空手套白狼的机会。
被委以重任的乌鸦欣喜若狂地道,“郎君放心,我等必定实心任事,不教郎君失望。”说完这番话后,乌鸦忍不住瞥了眼身边那神气活现的铁勒奴,自己定要看好这条恶犬,免得郎君不在这厮肆意妄为,坏了郎君的名声。
被乌鸦莫名其妙地瞪了眼,薛珍珠心头恼火,亦是恶狠狠地瞪了回去,咱虽是铁勒人,也比这些没用的粟特软蛋强,真不知道郎君看上这些软蛋什么好了。
第九十九章 安西多游侠
员渠城内,随着危须、尉犁等地叛乱的平息,焉耆镇境内的五条商道又恢复了往常的通畅,而长夏将过,不少商队都是云集于城内,交易货物,补充牲口粮食,打算在秋天结束前赶到长安城去。
只领着牙兵们星夜从北道赶回焉耆镇城的沈光在官道上便见到了好几支骆驼驮马不下百匹的商队,他知道即将到来的秋季将是安西最美好的季节,同时也会有无数的强盗马贼涌入大漠。
“郎君,喝口水,咱们马上便能到镇城了。”
送上牛皮水囊,王神圆看着脸上肤色发赤的沈光,心中只盼着这位郎君接下来可莫要再任性地这般每日换马骑乘,顶着烈日骄阳赶路。
要是回到延城,都护发现郎君黑了,自己怕是要倒霉!
接过水囊,沈光仰脖就喝,他这趟走北道,不单单是为了赶时间,同时也是为了试试自己的极限,他不能让自己过得太舒适,否则日后上了战场他迟早会付出代价。
喝过水后,沈光看着满脸紧张的王神圆道,“咱们去前面的逆旅休息下,等日头过了再赶路。”
镇城在望,沈光也不差再赶那二三十里路,他只得王神圆在担心什么,谁让当初在延城的时候,高仙芝怕他出行时晒黑了,还非让这些牙兵们给他打伞。
“是,郎君。”
王神圆大喜过望,然后众人自是驱马向前,不多时便到了那处建在官道驿站旁的逆旅。
大唐的驿站可不是想住就住的,沈光手上没有驿牒,也没有银牌传符,哪怕安西这边驿站管理不如关内那般严苛,也不是他亮个身份就能进去休憩的。
“几位客人,里面请。”
方从马上下来,自有伙计上前迎奉,将马匹交给这处逆旅的店伙计看管,沈光他们自进了那客舍大堂。
大堂里人不多,就是七八个汉子分了三桌在吃酒,沈光他们进来时,这些人都是忍不住摸上了桌上腰间的刀剑。
实在是王神圆他们这些牙兵披甲挎刀的,瞧着便知道是安西军里的骁锐,难免让这些游侠之流心中惊疑。
所谓的游侠,并不是什么好词,几乎和无赖儿相等,从封常清那儿,沈光可是清楚大唐对户籍和人口流动管得很死,什么仗剑天涯几乎就是不存在的臆想,没有过所和保人,你哪都去不了。
也就是安西这里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安西大都护府能管着四镇那些大城已经是极限,才对辖区内那些游侠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管你是从关内逃出来的大盗也好,巨擘也罢,在安西这儿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得罪了安西军,便只有死路一条。
大堂里这三伙游侠,自然都不是什么好人,干的都是无本的营生,做贼心虚下见到全副武装的牙兵自然被吓得够呛。
“入你阿……”
牙兵们都是暴脾气,这些跑江湖的混混无赖,还敢当着他们的面摸刀,简直就是活腻歪了,有性急的张口就骂,只是刚开口,就被沈光阻止了。
哪怕没有多少江湖经验,可是和封常清厮混久了,沈光自然清楚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他不是爱管闲事的性子,更何况他要开镖局,这丝绸之路上要是太太平平的,那些商人们哪里愿意花重金请镖局护卫。
“坐下,吃酒。”
看到被牙兵们簇拥的青年只一开口,便叫这些凶神恶煞的军中厮杀汉都乖乖坐下来,那三桌游侠儿忍不住都多张望了眼,随即又飞快地低下头,不敢再冒犯。
能被牙兵们唤做郎君的,不是军中将校,就是大家子弟,不管是哪种人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这时愣住的伙计回过神来,连忙上前朝沈光道,“这位郎君吃点什么,咱这儿的蒲桃酿可是龟兹来的好酒……”
“你这儿的蒲桃酿,可否冰过。”
如今正是长夏末尾,是安西最热的时候,对沈光来说龟兹镇出产的葡萄酒只能算是果汁,这暑气最盛的正午,喝上几杯冰镇葡萄汁才算得上是享受。
“这位郎君果真是位善饮的,咱店里还真有藏冰的地窖,只是这冰过的蒲桃酿可贵……”
“休要聒噪,且打两斗过来,再上些羊肉菜蔬,若有新鲜瓜果,一并送上。”
随着沈光言语,一把金银币自拍在桌上,那伙计眉开眼笑地上前数了几枚金币后道,“郎君稍等,咱这就让厨子整治吃食,您要的蒲桃酿一会就上。”
沈光出手阔绰,让那些游侠儿又难免私下多张望几眼,不过看着那些披甲的牙兵,又个个惴惴不敢言,只是加快吃起桌上的饭食,想着还是早点离开为妙。
“阿兄,这冰过的蒲桃酿,咱们怎么不叫来尝尝滋味?”
某张桌上,有个年轻的游侠忍不住低声道,他们这些游侠儿可都不什么好出身,但凡搏命赚来点钱财,不是喝酒,便是花在女人身上,只是喝的酒不是好酒,女人也只是寻常娼家。
“你懂什么,那蒲桃酿只是冰窖里放一放,便翻个价钱卖你,咱们可喝不起?”
这翻对话虽然声音极轻,可是对于沈光这样的金耳朵来说,还是听了个大概,他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看起来这些游侠的日子过得可不怎么样,果然后世那些武侠小说里什么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快意恩仇都是扯淡的玩意。
“这位郎君,您要的冰镇蒲桃酿来了。”
随着敞亮的吆喝声,先前那伙计手里拖着木盘,上面摆着四只大陶壶,健步如飞地走到沈光他们那两桌前,一一将陶壶放下来,触手一摸,果然冰凉。
“臂力不错。”
跟着牙兵和陈摩诃他们练了这么久,沈光不但刀枪学得精熟,眼力亦是高明许多,这伙计看着不怎么高大,这手上力气倒是不小,那两斗酒虽说不过后世二十多斤重,可是也不算轻。
“郎君见笑,咱不过是端久了才练出把傻力气。”
那伙计收了托盘夹在腋下,装傻笑道,沈光也不愿多问,他听封常清说过,驿站边上开的那些逆旅虽不是什么黑店,可店家也多是有些门路和本事的。
这儿的伙计,莫看平时端盘子上酒上菜,可摸刀的时候,说不准这手也同样稳得很,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你再打三壶冰镇蒲桃酿,就当是某请这三桌的朋友尝尝滋味。”
见那伙计要退下,沈光说话间,指间伙计弹出枚萨珊金币,落在那伙计抄出的手中,他这句话虽不响亮,但也足以叫那三桌闷头吃东西的游侠儿听得清楚分明。
于是这三伙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着那位气度翩然的年轻郎君,大伙面面相觑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郎君大方,咱这就去打酒。”
伙计可不管那些游侠们怎么想,眼前这位郎君可是位豪客,出手全是金银币,可不像那些游侠儿,结账的时候还用突骑施人的铜钱。
三伙游侠,你看我,我看你,最后还是其中一桌里年纪最长的游侠起身道,“多谢郎君赐酒,不知郎君高姓大名?”
“某叫沈光,回去后告诉你们首领,若是得空便去趟火烧城,某也想结交下这安西的绿林好汉。”
沈光说罢,便不再言语,只是让牙兵们倒酒,吃喝起来,那代表三伙人的年长游侠是个识趣的,也没有多问,自坐了下去,等那伙计给他们三桌都上了冰镇蒲桃酿后,方是迫不及待地品尝起来。
第一百章 厨子的刀
“大郎,外面来的那位沈郎君气派可不小,他还请那些游侠儿喝了咱家的冰镇蒲桃酿。”
后厨里面,那出面招呼沈光的伙计正眉飞色舞地朝自家大郎说道,他可是许久不曾见到有带着牙兵的贵人不在驿站歇息,却是来他们家休憩。
“人家气派不小,关你何事,还不快将客人要的羊肉端上去。”
说话的大郎,是个肥壮的高大汉子,熊腰虎背,蒲扇般大小的手里拎着把厚背尖刀,那盘中的羊肉被他片得极薄,码放得整整齐齐,托盘上还摆了小碟的豆酱清。
伙计闻言连忙端着木盘出了后厨,这时候这大郎方自放下手中的刀,自言自语起来,“沈光……想不到安西军里又出了个人物……”
大堂里,三伙游侠儿尝过那冰镇蒲桃酿后,在这炎炎暑日里只觉得浑身舒爽,于是不由都对沈光颇为感激,虽说这位沈郎君并没有多看他们一眼,可是人家愿意请他们吃酒,便已是抬举了。
“谢过沈郎君。”
三伙儿游侠同时朝沈光行礼后方自离去,待人都走后,王神圆方才忍不住问道,“郎君,这些游侠儿多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您何必和他们打交道?”
在牙兵们眼里,什么狗屁游侠儿也不过是群江湖混混罢了,真动起手来,他们一个能打三五个不在话下,更何况这些家伙也多是干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
“某自晓得他们不是好人,可是他们也有他们的用处。”
沈光晓得,哪怕自家镖局开出来,能有安西军的那些老兵做镖师,可是丝绸之路那么长,要是来去都得一路和那些马贼厮杀,那也是得不偿失,他让那些老兵当镖师,是为了安西保存兵力,可不是拿去和那些盗匪们耗的。
“郎君,您点的羊肉来嘞!”
随着那熟悉的吆喝声,几大盘羊肉摆放上桌,沈光连着吃了两天的干粮,这时候闻到那股香味,忍不住食指大动,不由动筷夹起一片蘸着那豆酱清放入口中,只觉得软嫩香滑,酱料亦是鲜咸适中,这滋味竟是妙极。
“你家厨子这手艺可着实不差。”
一连吃了好几块羊肉,沈光方自停筷道,这时候那些牙兵们已经如同饿死鬼投胎般抢食起来,也就王神圆还能把持住。
就是高仙芝府里那从长安绑来的厨子也不及这儿的厨子手艺,沈光感叹间,却是忍不住动了同样的心思,
这人生那,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想到这些日子在火烧城吃的饭食,沈光顿时觉得他该给自己找个这般的厨子,于是他看向边上洋洋自得的伙计道,“能否请贵家的厨子一见?”
伙计听到这话,顿时变了脸色,自家大郎平时偶尔会在后厨为客人整治吃食,不过这脾气着实古怪了些,这几年不是没有客人想要见大郎,可是却寥寥无几能够得见。
哪怕眼前这位郎君来头不小,可是伙计也不敢肯定自家大郎愿意见他。
“若是有为难处的话,就当某孟浪了。”
沈光虽说颇有种让牙兵去把这位厨子绑回火烧城的念头,可他终究不是高仙芝,能干出这种事情来。
“某家裴大,见过沈郎君。”
还未等伙计回答,他便听到了自家大郎的声音,然后只见大郎仍旧穿着那身旧蓝衫,腰间围裙上满是油腻。
好一条壮汉!
这是沈光的第一印象,眼前这位厨子论个头虽不及李嗣业那般高大,可是这身板却丝毫不差,尤其是那双大手,又粗又厚,那可真是砂锅般大小的拳头。
“某家沈光,大郎这整治羊肉的手实乃一绝,某生平还未尝过这等美味,才冒昧请见,还请大郎莫怪。”
沈光很是客气地说道,这安西果然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没想到一个厨子都有不输李嗣业的体魄,他觉得自己最近怕是运气爆棚,等到了员渠城,说不得寻家赌坊能发个利市。
裴大没想到沈光这般客气,明明自己不过是一介厨子而已,这位沈郎君也不知真是如此,还是装出来的。
沈光身后,王神圆亦是站了起来,哪怕对面是个厨子,可他心中仍旧警惕无比,似这等魁梧的汉子放在军中便是可充牙帐亲卫将领的虎熊之士,怎地会在这地方当个厨子。
“郎君客气了,郎君若是喜欢,某这儿自酿的豆酱清还有不少,郎君走时,带上几坛就是,拿来佐肉最合适不过。”
裴大亦是笑道,他生得面容粗犷,只是偏生了双细狭的眼睛,这一笑之下眼睛眯成了线,看着倒像是寺庙里笑嘻嘻的佛陀,让他那庞大雄壮的身躯显得没有那般充满压迫感。
“那某便不客气了,大郎若是有空,不妨坐下来,一道喝两杯。”
沈光闻言,然后自是开口相邀,他和王神圆一样,不相信这般魁伟的壮汉会委身于区区逆旅当个厨子。
“郎君见谅,后厨里还有活计没干完,某要是与郎君同饮,难免会让大郎不快。”
“既如此,倒是某思虑不周,今后若是有缘,某自请大郎吃酒。”
见对方婉拒,沈光亦是没有纠缠,只是大方地坐下,继续和牙兵们喝酒吃肉,他倒是显得淡然,可牙兵们却没了先前的轻松快活。
哪有长这么壮的厨子,这等人要是披上重甲,手持斧钺大锤,活脱脱的杀神啊!
“诸位慢用。”
那伙计亦是忙不迭地回了后厨,自家大郎可从不是什么藏头露尾之辈,怎地今日却隐瞒起身份来。
“大郎……”
“不要啰嗦,某自有打算,你且照顾好客人就是。”
裴大没有让这从小看着长大的家奴说下去,只是拿起刀,又将头整羊剥皮剔骨,脸上表情全神贯注,手中的刀运转如飞,没有丝毫停顿。
大堂里,看着仍旧悠然自得喝酒吃肉的沈光,王神圆却没了吃喝的心思,只是道,“郎君,咱们吃得也差不多了,是不是该……”
“你这么一说,咱们也是该走了。”
吃下最后那块羊肉,沈光方自放下筷子,抬头看向从后厨里出来的伙计道,“伙计,把你家的豆酱清拿几坛过来于某,大郎可是答应过某的。”
伙计没想到这位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沈郎君开口要起东西来还真不客气,只是大郎刚才确实说过这话,一时间他只得道,“郎君,这天气炎热,咱家的豆酱清需得存放在阴凉处,你这大晌午的赶路,只怕到晚上便坏了……”
“你这厮怎地这么啰嗦,咱家郎君……”
“不可无礼。”
喊住身边急脾气的牙兵,沈光朝那伙计笑道,“某知道这天热,不过你家不是有冰窖吗,拿厚布用冰块裹着放木箱里就是,咱们快马赶去镇城,想必坏不了。”
“你若是不能做主,便去问问大郎?”
伙计闻言,连忙又返身钻回后厨,只剩下其他两个伙计不知是不是该上去收拾碗筷。
“照办就是。”
裴大听完自家伙计的禀报后,亦是忍不住脸上神情微动,这玉面判官果然是个妙人,难怪高仙芝也这般器重于他。
大堂里,沈光只等了没多久,就见那伙计托了只木箱出来,“郎君,咱这木箱没那么厚实,您这一路上可得小心摔着。”
“告诉大郎,改日某自派人送两坛好酒于他。”
沈光让牙兵们带上木箱,接着自是出了大堂,从其他伙计手里接过马匹,便策马扬长而去。
第一百零一章 决断
到了焉耆镇城时,天边的日头依然高悬,沈光看到城墙上的士兵仍旧顶盔掼甲,也不由暗道安西军果然是强兵。
焉耆镇城乃是不折不扣的军府,城里除了军属外,便没有闲杂人员,城门处沈光一行亮明身份后,自是被飞快地迎入城中,直趋镇守府。
还没到镇守府大门,沈光便看见只穿了贴身汗衫的李嗣业大笑相迎,“沈郎辛苦,这日头贼毒!”
李嗣业身边,自有跟随的属吏,他们不免有些嫉妒,说实话他们为这位主君效力多年,也不曾得过这般待遇。
“将军客气。”
沈光虽然也觉得李嗣业这般亲自出迎,似乎有些过了,可人家来都来了,他还能说什么。
无视四周的目光,沈光和李嗣业并肩入了镇守府,看到牙兵们抬着的箱子,李嗣业不由大为好奇,“沈郎这回又带了什么好东西过来?”
“两坛豆酱清,将军喜欢,拿一坛便是。”
“某还当是什么稀罕物,原来是豆酱清,沈郎喜欢这酱料,怎不早说,某自让人去问龙大王要个几车过来。”
豆酱清乃是常用的酱料,味道鲜咸适中,可李嗣业却嫌弃清淡,因此不怎么喜欢,镇守府里也没什么存货。
“李兄不知,这酱料乃是独家秘制,和某在市面上吃过的味道不可同日而语。”
到了李嗣业的官署,没有外人在,沈光没有再喊什么将军,要不然李嗣业非和他闹不可。
“什么酱料,能有这般好滋味,待会儿某也让人去整治只清水羊,咱们晚上吃个痛快。”
在榻上坐下,李嗣业难得没有让亲兵去取酒,饶是他这等酒鬼,也不会在这暑气逼人的大白天喝烧刀子。
连喝了两碗冰镇甜汤,沈光才放下碗道,“李兄倒是好享受,我那火烧城里想寻个好厨子都难!”
“这有何难,某这儿的厨子,沈郎看上哪个,到时候带回去就是。”
李嗣业向来大方,更何况还是已被他当成知己的沈光,就是沈光要把那些厨子全要走,他也不会皱半下眉头。
“这倒是不必,我已有人选,李兄好意我心领了。”
沈光想到那位裴大郎,觉得这么个魁伟雄壮的大汉,不该是寂寂无名之辈。
“沈郎这趟来得真好,咱们那位龙大王最近安分得很,沈郎你给某说说,这厮是不是没那个胆子对国中的豪酋下手。”
“那倒未必,我上回去王宫时,大王可是对那些老臣恨得咬牙切齿,我看他神情不似作伪,更何况这回他挟大胜之势而归,照道理不该畏首畏尾。”
哪怕知道自己不是个合格的谋士,可沈光仍旧不得不进入角色,实在是李嗣业手下那些参军属吏,还不及他这个.asxs.历史文看多了的二把刀。
不得不说,后世那些写权谋宫斗的作者,有一个算一个,那脑洞都是够脏够黑的。
“这厮前不久还又派人来问某,说他要在宫中设宴,以庆贺此次大胜。”
李嗣业这般说着,沈光眼睛不由一亮,然后问道,“李兄,最近焉耆国朝中动向如何?”
“这些事情,某向来懒得管,沈郎若要询问,某自唤人来答。”
“那便请李兄找个熟悉焉耆国情形的人来,我觉得这位大王怕是要动手了?”
李嗣业一边让亲兵去唤府中参军,一边朝沈光道,“沈郎是说,这厮要在宫中大宴时动手?”
沈光没有回答,这只是他的猜测而已,李嗣业也没有追问,他看着粗莽,其实并不笨,只是很多时候他不愿意费脑子去想罢了。
不多时,被李嗣业亲兵唤来的虞参军便到了,当听到李嗣业询问焉耆国朝中最近的动向时,他立马便回道,“将军有所不知,最近焉耆国朝中,为了危须、山国故地那些当地豪强的田土庄园,争得可谓是头破血流。”
“大王没有插手其中吗?”
“大王班师回朝后,仍旧和往常那般喝酒打猎,只是将平乱后的诸事交给几个老臣处置,如今他们在朝上争吵了多日,也没商量出个结果。”
虞参军虽然好奇为何是沈光询问,不过想到李嗣业这位主君对这位沈郎的偏爱,他也就释然了,只是继续答道,“大王最近说要在宫中设宴庆贺此番大胜,那几个老臣都答应了,到时候焉耆国中的豪酋都会来。”
听到这儿,沈光和李嗣业对视之后,心中自有了判断,那位大王怕是要动真格,把国内老臣豪酋全都一网打尽了。
果然这能当上大王的,没一个简单的!
沈光心中暗道,这个龙突骑施看着莽是真的莽,但绝对不是蠢人。
等虞参军离开后,李嗣业皱了皱眉道,“这焉耆国内乱刚平,这厮要是真把那些老臣豪酋全都砍了,这焉耆国岂不是要大乱。”
“乱不了。”
沈光心中盘恒了番,也是做出了决断,这焉耆国不乱,他便没有施展的空间,而且那些豪酋什么的,说穿了便是阻碍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罪魁祸首。
难得那位大王有这样的雄心壮志,他怎么能不帮上一把!
“李兄,你说那些豪酋恭顺大唐吗?”
“恭顺个屁,咱们镇守府的军粮如今全靠军屯营田和朝廷转运,这些豪酋占着好地方……”
李嗣业当即骂将起来,随后他就明白沈光意思了,既然这些豪酋于大唐无益,何不顺水推舟帮那位大王一把。
“咱们所担心的不过是大王杀了那些来赴宴的豪酋,地方上他们的亲族会趁机作乱。”
说到这里时,沈光脸上的神情平静,可是声音里却带上了几丝冷意,“可要是大王让他们带上本部兵马前来观看我大唐军威呢?”
“只要将这些豪酋的兵马都聚集到都城,难不成咱们还压不住这些乌合之众吗?”
李嗣业听着沈光娓娓道来,忽然觉得这事情大可做得啊,龙突骑施那厮砍了国中老臣和那些豪酋,为了王位安稳,肯定要斩草除根,到时候焉耆地方上会空缺出大量的官吏职位,这可正好能让都护府名正言顺地奏请在焉耆各地设县城治理。
这其中可是有着天大的好处!
想到这儿,李嗣业看向沈光,觉得封二那厮在这里的话也不过如此了,难怪沈郎也能和封二成为朋友。
“干了。”
李嗣业猛地一拍大腿,让沈光吓了跳,他本以为李嗣业还有所顾忌,没想到他那么快就做出了决定。
“沈郎说得极是,某也想过了,到时候只要那些豪酋带着本部兵马过来,咱们事后便向朝廷禀报说他们举兵造反,图谋颠覆龙氏,另立新王。”
说到这儿,李嗣业亦是自得地笑了起来,然后道,“咱们这位大王没有失德之处,这事情放到朝廷里讨论,圣人也会夸咱们做的好,就该灭了那些乱臣贼子。”
沈光是真没想到,李嗣业居然能想到这么多,不由觉得自己还真是小看了天下人,谁说猛将兄都是没脑子的。
当下两人便商议起来,最后还是决定不和龙突骑施挑明这事情,只给他暗示就行了,到时候一切见机行事,龙突骑施要是在在王宫里把事情办成了,他们就帮他弹压那些豪酋的本部兵马,若是办砸了,就出来收拾残局。
李嗣业还是头回在背后算计别人,却是忽地能体会到封二那厮口中用计的快活了!
第一百零二章 玉面判官
大唐天兵要在城外列阵演武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员渠城,而这时候龙突骑施这个大王下令让国中掌管地方的豪酋们都带兵前来观看,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对于焉耆国内那些豪酋们来说,唐军耶耶们要列阵演武,彰显上国天朝的威仪,他们过来作陪就是,再说他们本就对龙突骑施这个大王邀请他们去王宫赴宴有所担心,如今能够带上自家兵马,那是再好不过。
于是只是短短几日功夫,焉耆国内各地豪酋们全都领着本部兵马动身前往都城,多则五六百人,少则两三百人,到最后员渠城外驻扎了不下六千的兵员。
沈光这几日没有留在焉耆镇城,而是住进了员渠城内的客舍,他抽空去了趟王宫,得了龙突骑施这位大王送他的几匹好马。
“郎君,那些胡商们都已在货栈等候?”
听到牙兵们的喊声,沈光自出了客舍,然后翻身上马,朝着自家商队先前停驻的那家货栈而去,因为大唐天兵要列阵演武的消息,许多原本打算离开的商队又都停留下来,对那些胡商们来说,这可是难得见到的盛事,晚出发几日也没什么打紧。
走在街上,看着因为丝绸之路的繁茂而显得熙熙攘攘的人群,沈光想着三日后,那位大王在城中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时,但愿那些胡商不会后悔留下来看热闹的决定。
沈光无意去提醒龙突骑施到时候约束手下的军队不要骚扰城中商旅,因为这本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更何况龙突骑施也未必听得进去,当然龙突骑施要是真能做到约束手下军队对众多胡商秋毫无犯的话,恐怕下一个要死的就是他了。
“郎君,咱们到地方了。”
沈光从遐想中回过神的时候,只见他们已经到了地方,从马上下来,见着那货栈主人上前相迎,他只是应声还礼,便没有再多说半分的意思。
他这趟回员渠城,就是奔着赚钱来的,如今烧刀子的名声很是响亮,可是市面上却压根买不到,而越是如此,那些胡商便越渴望能够拿到烧刀子去长安雒阳等地发卖。
因为随着路途的遥远,这价格自然也是翻倍地往上涨,当然烧刀子到底值不值,那些在货栈里等候多时的胡商们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
这也是沈光来时,让牙兵们带了两大坛烧刀子的缘故,他相信那些胡商尝过后定然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酒,喝不死人的酒也配称为酒么!
“见过郎君。”
货栈的大堂里,二十来个胡商大贾俱是起身相迎,沈光的名声如今可是不小,延城那边传来的玉面判官已经为人所熟知。
只不过沈光自己对这称呼不大满意,可无奈这绰号是封常清给他取的,要是换了旁人,他回到延城后非狠狠抽一顿鞭子不可。
“诸位请坐,某今日过来,可不是都护府的判官,而是和诸位一样,都是商人。”
沈光直白的话语,让那些胡商大贾都面露惊讶,他们还是头回见到大唐的贵人不忌讳自称商人,这让他们难免生出几分好感来。
“咱们在商言商,诸位既然来了,也愿意等某回来,那便是诸位觉得某那的烧刀子,确实是当世一等一的好酒,虽说诸位都还没有喝过。”
沈光说到这儿时,那些胡商大贾们都不由笑起来,他们觉着这位沈郎君说话挺风趣,不像其他大唐的贵人那般高高在上。
“今日某便带了过来,先请诸位品尝一番,等会儿咱们再谈买卖。”
随着沈光言语,牙兵们自是捧着两大坛烧刀子出来,拍碎泥封,又摘了封口的红纸,顿时一股酒香自坛中弥漫而出,有离得近的闻到那股味道,便知道这必定是好酒无疑了。
白酒本就是越放越醇香,沈光带来的两坛烧刀子,至少窖藏了两个多月,虽说比不得三年陈五年陈,可是比起刚蒸馏出来时那股味道,已经好了许多。
牙兵们在一个个胡商大贾前摆了酒盏,然后倒了过去,他们倒的酒都不多,只浅浅的一层,而这时候沈光已是继续说道,“某这烧刀子,性烈无比,想必诸位也有所耳闻,品尝时还请慢饮。”
沈光话还没有说完,自有好酒的胡商大贾举盏而饮,浑没有把这番话放在心上,然后这些人的表情便如同开了染坊一般。
好辛辣的酒!
怎么这么难喝!
饮酒的几人几乎都是同时生出了相同的念头,可是等到饮入喉中的酒液吞入腹,那股自胃中升腾而起的暖意和上头的酒劲立马便让他们意识到这酒和他们以往喝过的酒都不一样。
又凶又烈,口感称不上好喝,但确实是他们从未喝过的好酒!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饮下盏中酒液,大家伙的脸色便变得越发精彩起来,彼此间互相敌视提防。
这样的烈酒在寒冷的冬日里畅饮,该是何等的美事,若是将这酒贩卖到草原甚至于更加遥远的辽东,他们能换回雄骏的战马和珍稀的东珠。
几个足迹远至朔方甚至于幽燕之地贩卖马匹牲口的胡商眼中更是目露精光,他们互相对视几眼后,便心照不宣地决定联手,这烧刀子与其卖去长安,倒不如贩到草原上去,这是能让那些蛮子疯狂的好东西。
沈光很有耐性地等所有胡商大贾们都品尝了两三轮后,才继续开口道,“诸位都已尝过,觉得某这烧刀子不值得出价的,可以走了。”
没有人愿意离开,谁都知道这烧刀子从今往后,怕是当得上天下第一烈酒之称,这世上会有大把的酒鬼愿意为这样的酒倾家荡产。
“看起来某这酒还算不错,诸位都不愿意退出,那某便先说几个条件,诸位觉得能应下,咱们再谈价格。”
“还请郎君道来。”
有性急的胡商大贾在底下大声道,显然是方才喝多了,没了平日里的冷静,随着他开口,不少人亦是附和起来,“是啊,还请郎君……”
“某这烧刀子酿制不易,总共也就三百多坛,而且此酒需得窖藏于地下,放得越久越陈便越香越醇,不瞒诸位今日诸位喝的烧刀子,只窖藏了三月,还算不得正宗的烧刀子。”
听到这里,那些胡商大贾们越发惊喜起来,想不到这等烈酒还能让口感变得更醇和绵柔,只可惜他们却难以品尝。
“故而某今日卖于诸位的乃是,这三百坛烧刀子的配额,诸位想要提货,来年春天去延城沈园取酒便是,诸位若是觉得不放心的,也可以走了。”
沈光说完,依然无人愿意离开,也没人觉得三百坛太少,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好酒,自然是酿制不易,物以稀为贵的。
“另外便是某这酒消耗粮食甚多,谁若是能用粮食和其他货物冲抵钱财,某自会斟酌一二。”
“某话说完,诸位可以出价了,还请诸位将自己的出价写在纸上。”
沈光知道若是以明拍的方式,沈园那三百坛烧刀子能卖出更高的价钱,可是他不愿意就此坏了在这些胡商大贾里的名声,所以才选择了这种最公平的方式。
看到牙兵们送到自己面前的纸笔,这群胡商大贾们才意识到面前这位沈郎君和他们不一样,并非什么贪婪之辈,反倒是有大智慧。
只是这出价机会只有一次,倒是叫他们犯愁了,一时间那些胡商大贾拿着笔,迟迟难以落下。
第一百零三章 在商言商
宽敞的货栈大堂里,二十来个胡商大贾,防贼似的捂着自己的纸片,却又互相张望,想窥探旁人的出价,最后都是面面相觑。
沈光让牙兵点了线香,他只给这些胡商大贾一炷香的时间考虑,要不然这些老狐狸怕是能始终拖下去。
货栈主人是焉耆国王室出身,这货栈只是他的一处产业,平时都是丢给下面的管事处理,这回也是因为沈光亲至,他才急忙赶来招待。
龙五去过延城,在沈园的樊楼听过好几场音乐会,对沈光可谓是推崇备至,要不是他所有产业都在焉耆国中,他是真的想常住在延城。
“郎君,不知道某可以出价否?”
龙五看着那些胡商大贾,忽地出声询问道,单论手上财货,他比不了这些胡商大贾,可是沈郎君说过,优先考虑粮食抵价,而他手上别的不说,几处庄园里囤积的存粮可不少。
“自然可以。”
沈光知道身旁这位龙五,其实和龙突骑施关系不浅,说直白点便是给这位大王敛财的,对他来说卖给谁都一样,龙五出得起价就行。
“拿纸笔来。”
龙五朝身旁伙计吩咐道,他不像那些胡商大贾那般犹豫,拿着笔当着沈光的面便写出了他能拿出的最大诚意。
看着纸上写的内容,沈光不由轻笑道,“五郎真是好手笔,够大气。”
“郎君的美酒,天下无双,只可惜某手上只拿得出这些东西,倒是让郎君见笑了。”
龙五亦是笑了起来,两人的对话虽然声音不高,但也足以让底下那些犹豫的胡商大贾们听得清楚明白,于是一时间众人都是咬咬牙奋笔写下了自己能出的最高价格。
沈郎君的这批美酒,世所罕见,不说贩卖去长安甚至幽燕,反过来他们也能卖去大食甚至是更遥远的海西。
他们买的不是酒,而是发大财的机会!
能逗留在员渠城,等到沈光赶来的胡商大贾,都是极有魄力的赌徒,他们敢于冒风险,自然就不会吝惜钱财,浪费这唯一的一次出价机会。
很快纸片就被牙兵们收了起来,这些在丝绸之路上也算是老江湖的胡商大贾们不自觉间都正襟危坐,心中难免忐忑起来,就仿佛他们又回到了年轻时头回跟着父辈们踏上戈壁滩,走入那茫茫黄沙中。
龙五看着那些伸长脖子,患得患失地望着沈郎君的胡商大贾,不由对这位郎君的手腕深为佩服,难怪会被那位高大都护引为心腹,这等出价方式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一张张纸片看过去,沈光不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新丰美酒斗十千,说得是长安城里的好酒起码十贯一斗,而且这还不算是最贵的酒,他本来给烧刀子定下的底价是三百贯一坛,三百坛便是十万贯。
只不过他还是低估了这些胡商大贾的有钱程度,不算龙五那张,这手上的二十三张纸片里,最低的出价都在二十万贯。
看着沈光逐次翻看纸片,那些胡商大贾都是面露期待之色,希望自己能被选中。
“诸位的出价,某已经看过。”
“郎君,不知道是谁有幸能得郎君的美酒。”
胡商大贾里,有人忍不住问道,实在是这种未知的结果太煎熬,他这一开口,其余人也都是看向沈光。
“某知道诸位的心思,不过恕某不便透露那位的姓名,大家都是明白人。”
莫看眼前这些胡商大贾面上一团和气,可是能在丝绸之路上攒下这么多钱财身家,又有哪个会是易于之辈,这些人在长安是乐善好施的“波斯商”,可是在这安西之地,他们便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豪商。
沈光要是真把他选中的那人名字说出来,他怕那人明年开春未必还有命去延城取酒。
这番话一说,那些胡商大贾很快便想明白了其中道理,失望之余,却又对沈光更多几分好感,觉得这位沈郎君实在是思虑周到,就冲这一点,他们也愿意和这位沈郎君做生意。
“诸位也不必急着走,除了这烧刀子外,某还另有生意想和诸位商量。”
烧刀子的生意,沈光暂时不会盲目扩大,哪怕他手上粮食收购得再多,也肯定先以保障手下势力的用度再说,更何况物以稀为贵,多了就卖不出那么高的价格了。
有了先前种种做铺垫,一众胡商大贾全都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们都想看看这位沈郎君还有什么生意能和他们谈的。
“如今长夏将过,接下来这入秋后,马贼强盗蜂拥而起,想必诸位肯定很头疼前往玉门关的商道安全。”
哪怕在座的胡商大贾,都是手下护卫两三百,可是一想到那些来自草原上的马贼和盘踞在大漠中的强盗,饶是他们也不敢保证自己就能平安无恙地抵达玉门关,进入河西走廊。
虽说丝绸之路上,商队有结伴同行的传统,可是到了他们这等身家的,有谁愿意相信他人,谁知道那些马贼强盗来袭的时候,身边的同伴会不会坑了自己。
所以大家即便组建成规模巨大的商队,可要是真遇到危险的时候,那也是各自逃命,有时候他们甚至会放弃部分货物,又或是花钱买个太平。
“郎君不知有何见教?”
“见教谈不上,只是有件事某先前忘了告诉诸位,某如今还是焉耆行客营的营主。”
沈光这话刚说完,一众胡商大贾们都是面露惊容,在安西经商的大唐人不多,但全是狠角色,因为他们都是朝廷和都护府允许合法持有甲胄强弩的武装商团,虽说员额最多两三百人,可那就相当于两三百正规唐军的武装力量随行护卫。
这么多年下来,这些胡商大贾也都曾想获得组建行客营的资格,可是任他们使劲招数,都护府也好,朝廷也罢,始终都不曾答应。
他们手下的护卫里,也会给最信任的心腹家奴配上甲胄,可全都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而且数量还不敢太多,顶多就十来副甲。
“某这行客营,专做护卫的生意,可保着诸位商队一路安全抵达玉门关,这护卫的费用于诸位贩卖的货物里十抽一。”
铁门关前,沈光便曾经收过一次护卫费,不过当时跟着他的都是些中小商队。
听到那十抽一之语,一众胡商大贾里,有几个听闻过此事的都是互相看了眼,至于其余人则都是在心中飞快地算了笔账。
他们在丝绸之路上往来,从来都没想过能够货物能够全须全尾没有半点折损地抵达目的地。
一成的价格,刚刚卡在他们能接受的底线上,若是真能太太平平抵达玉门关,这钱花的倒也值得。
“郎君,若是咱们请了贵营护卫,若是仍旧被抢了货物……”
“若是有某的行客营护送,还敢来抢的,那必定不是什么寻常马贼盗匪,到时候诸位有命活下来就算不错了。”
沈光瞟了眼那开口的胡商,话语却不怎么客气,丝绸之路上的马贼多是来自回纥、葛逻禄麾下的部众,不过他们可不敢明目张胆地派遣军队来打劫,更不敢纠集数百人以上的规模,因为这是安西北庭和他们的默契。
要是遇到连老兵和汉儿们都抵挡不住的马贼,那必定是回纥或是葛逻禄人入寇,接下来那就是安西或是北庭都护府出兵讨伐那些蛮子的事情了。
第一百零四章 安西烧春
“郎君说得是,若有行客营护送,什么马贼有胆敢来打劫。”
胡商大贾里,有人打起了圆场,才让先前问话那人讪讪而退,没有继续丢了脸面。
“某这儿护卫名额有限,商队人数满千便止,某在这儿还会逗留几日,诸位可以再仔细想想……”
火烧城那里百废待兴,到处都得花钱,沈光自然想着法子的要敛财,这世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如果解决不了,那是因为钱花得还不够罢了。
“郎君,某愿意请贵营护卫。”
胡商大贾里,有人还不等沈光说完,便已高声道,而随着他的开口,其他醒悟过来的也纷纷跟进。
他们自己前往玉门关,这沿途差不多也要折损近一成的货物,还要担惊受怕,要是倒霉的话,损失还不止这个数呢!
过去其他行客营,可不会带着他们这些胡商,如今好不容易遇上这位沈郎君,怎么能错过这么好的抱大腿的机会,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这位沈郎君不是池中物,在这安西大都护府迟早是要成为大人物的。
沈光向来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所以他只点了头四个请他护卫的胡商大贾,至于其他人只能请他们下次赶早了。
最后剩下的胡商们不得不悻悻离开,不少人出了货栈后,都是捶胸顿足,后悔不已,他们就犹豫了那么一下,就被别人抢了先,要知道若是搭上这位沈郎君的行客营,那岂不是以后都能请他们沿途护送,这可比每次都要提心吊胆强得多,更何况他们死了护卫,也是得花钱补充的,有时候还未必靠得住。
“五郎,还得借你的地方一用。”
货栈大堂里,沈光朝龙五说道,员渠城里他没什么熟悉的地方,也就是这处货栈还算口碑不错,再加上有龙五在,勉强值得信任。
“郎君哪里话,真是折煞某了。”
龙五连忙还礼,他虽说是焉耆的王室,可他不过区区藩属小国的宗室旁支,哪敢在沈光跟前拿大,再说他也有求于这位沈郎君。
四个被留下的胡商大贾很是默契地跟着沈光去了货栈里面的内厅叙事,“诸位请坐。”
招呼着四人坐下,沈光自是从怀中那叠纸片里抽了四张出来,放在桌上推了出去。
等沈光落座后,四个胡商大贾方自坐下来,然后他们便看到了自己写的出价纸片,然后就见那位沈郎君忽地笑吟吟了开了口,“安大贾,你们四位是搭伙的吧!”
这话一出,安世贵看了眼身旁三个同行后,知道怕是瞒不过这位沈郎君,于是道,“不瞒郎君,我等确实相识,只是不知我等那里露了破绽,才叫郎君识破。”
“众人中,你的出价最高,而且是远远高出其他人,某不觉得你们中哪个单独有这等财力,所以显然这出价必是几家联手。”
“另外方才你开口,他们三个紧随其后……”
说到这里,沈光没有再多说什么,安世贵不由道,“郎君见微知著,我等拜服。”
“马屁就不必拍了,某只是好奇,你们开出这五十万贯的高价,就不怕折了本钱么?”
沈光很是好奇,这安世贵四人到底有什么底气,敢出价五十万贯,要知道他觉得那三百坛烧刀子卖个二十万贯也就顶天了。
安世贵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他有心隐瞒,可是眼前这位沈郎君心思细腻,聪慧非常,自己未必欺瞒得了他,倒不如实话实说。
“郎君,我等原本打算来年开春取了郎君的酒,便打算贩到回纥、契丹还有幽燕等地,与那些草原蛮子换些良马东珠皮毛,再贩卖到大唐。”
“怕是不止于此吧!”
沈光知道大唐每年都会向回纥契丹等草原属国购买战马,因此这贩马也确实有利可图,至于貂皮东珠什么的,在长安城里虽然也是奢侈品,可是他不觉得这就能让安世贵四人赚到至少倍于五十万贯的财富。
“某不敢欺瞒郎君,某是想着等到了地方,便将郎君的美酒兑了水发卖,郎君的酒性烈无比,就是……”
说到后面时,安世贵的声音越发轻了,因为沈光身后随行侍卫的王神圆已经怒目相视,他就知道这些胡商都不是好东西,居然敢拿郎君的好酒掺水去卖,这岂不是坏了郎君的名声。
沈光这时候表情落在安世贵四人眼里,颇为奇怪,因为他们发现这位沈郎君并没有生气,反倒是有些懊悔的样子。
“真是失策,亏得你提醒了某,否则某真忘了咱这酒还能掺水卖呢!”
沈光笑着说道,可是安世贵却不知道这位沈郎君是不是在说反话,于是四人仍旧战战兢兢的,安世贵更是颤声道,“郎君恕罪,我等非是……”
“某又没怪罪你们,何必害怕,只是某得告诉你们,某这烧刀子,你们要真是直接拿水兑了去发卖,这酒的口感不但会变差,甚至还会变质……算了这个你们听不懂,总而言之,你们要真是拿这兑水的假酒卖个那些蛮子,某怕你们未必有命……”
白酒勾兑降度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沈光过去在某个朋友老家便见过他们自家勾兑的低度酒,那可是得用蒸馏水去勾兑。
只不过沈光忽地想到后世那些嗜酒如命的毛子没酒喝的时候,连发动机液、鞋油都能拿来兑水喝,谁知道草原上那些蛮子是不是同样的德性。
“算了,兑水这个事情,某自己来,但你等发卖的时候,需得和人说清楚,就说某这烧刀子亦有品级之分。”
安世贵四人看着沈光,发现他们还是小瞧了这位沈郎君,若是这位沈郎君来做商人,想必也是能成为让他们难以望其顶背的大商贾。
王神圆索性就当自己没有听到郎君说得兑水的话,不过沈光这时候心里已经做了决定,等焉耆这边的事情步入正轨后,他得会延城一趟,这新酿的酒需得多再分出个低度数的,毕竟这世上不是人人都是安西军的猛男,那些文人和小娘子更适合低度酒。
“关于酒的这个事情,你们都听某的安排来。”
沈光想了想,烧刀子的名字虽说接地气,可是还不够有特色,他决定给原浆酒直接换成五粮液的名字,至于低度酒就唤做安西烧春。
“这次某先让你们带几坛五粮液上路,这酒你们不卖,只是先送给和你们交好的那些部落首领,然后就说要办个品酒大会,哪个勇士能十杯不到,你们便送他什么神兵宝甲又或是别的奇珍异宝都随意……”
看着侃侃而道的沈光,安世贵四人听得眼中放光,他们眼前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到时候你们不需花几个钱,某这五粮液和安西烧春便能名动草原,等到来年你们带着某的酒前往草原,不需你们主动去发卖,那些蛮子自会来寻你们送钱。”
“郎君大才,就是财神爷也莫过于此了。”
安世贵感叹道,他心道还好这位郎君志不在经商,要不然哪还有他们这些人的活路。
“你们既然明白,某便不多说什么了,你们挑个日子自去火烧城就是,某的行客营便驻扎在那儿,等你们到了便可出发。”
“郎君放心,我等回去将钱货凑齐了,便前往火烧城交割。”
安世贵他们已经心悦诚服,没人觉得那五十万贯出得不值,更不觉得这位沈郎君会赖账。
第一百零五章 豪酋汇聚
焉耆王宫里,听着龙五的讲述,龙突骑施眼中异彩连连,他原本以为那位沈郎只是个小白脸,不过酿得一手好酒,后来才发现这位沈郎确实有些真本事。
这回焉耆镇守府出兵平叛,他也是听说在火烧城的时候,是这位沈郎身先士卒,先登破城的,虽说他对此有些怀疑,不过李嗣业这人虽然粗鲁无礼,但不会骗人。
“可惜这等人才,不能为我所用。”
听着堂兄的叹息,龙五不以为意,他们这样的小国在大唐羽翼下,要什么人才,像龟兹国那样不好么,当个安乐大王岂不美哉,听说那位龟兹大王已经打算入长安去朝觐圣人,延城那边都在传这位大王这次去了就不打算回来了。
若是能够住在长安城里,给个大王也不换那!
不过想归想,龙五还是得附和下这位喜怒无常的堂兄,“大王说的是。”
“沈郎既然缺粮食,那你改日便派人多送些去火烧城,就当某和沈郎结个善缘。”
龙突骑施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属国藩王,要是展露出什么雄才大略和野心的话,那焉耆镇守府的大唐天兵就不是来帮他平乱,而是摘他的脑袋。
所以哪怕有时候心里再不甘,龙突骑施还是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既然要做大唐的忠犬,那这焉耆国里便不能有其他能取代他的狗,他头上有一个耶耶已经够了。
“宫中这次大宴,你要多花些心思,不能丢了我的脸面。”
“大王,这食单我倒是寻了些新奇的,只是这酒水除了龟兹的蒲桃酿,……”
“酒水的事情你不必操心。”
“是,大王。”
即便身为龙突骑施的心腹,龙五也不知道这位堂兄已经下决心要铲除朝中老臣和国内豪酋,然后效仿龟兹国那般,请焉耆镇守府移镇都城,另外请朝廷派官治理地方,他只管当个纵情酒色的闲散大王就是。
员渠城内,随着众多抵达的国中豪酋变得越发热闹,连带着城中那些胡商也是喜笑颜开,因为这些豪酋出手大方,他们出货的价格可比平时高了不少。
这城中的纷纷扰扰都和沈光没有关系,在安世贵他们起行前往火烧城后,沈光便回了焉耆镇守府,只等着明日的列阵演武。
“某就说这些小国寡民,全都不可信,这城外聚集的兵马都快有八千了。”
李嗣业敞开的胸膛起伏着,沈光知道他是被那些豪酋们私藏的兵马给气到了,谁让焉耆国先前上报都护府的时候,举国兵马不过五千,这还得把都城的守军给算进去。
结果这趟龙突骑施遍邀国中豪酋,这涌到员渠城的各地兵马足有近八千,这说明焉耆国的这些豪酋隐瞒了至少五千兵马都不止。
沈光对于安西都护府里除龟兹外的三国人口户数都是全然不信的,大唐本土那些世家豪强尚且隐匿人口,更别说这安西之地,焉耆、疏勒、于阗这些属国本就不是什么集权国家,倒更像是那种城邦联合的国家,不过是最强的那家做这个大王罢了。
所以眼下这种情形简直再正常不过,沈光朝颇为气愤的李嗣业道,“李兄何必生气,他们这般作死不是挺好的,咱们上报都护府和朝廷的时候,这些豪酋又多了条取死之道。”
“某知道是这个道理,可是想到这群猪狗居然有钱养兵,没钱缴纳税粮,某就气不过。”
李嗣业眼里全是杀意,大唐诸都护府里,安西这里远离大唐本土,甚至可以说是孤悬于外,这历来的军费除了朝廷供养,便是靠在本地屯田征税,四镇之中为何龟兹镇养兵最多,除了开垦的良田最多外,就是收的上税。
焉耆镇守府这里,照道理也是得向焉耆国收取税粮,可是却远远不如龟兹镇所得,便是那些地方豪酋说什么地方穷困,百姓不堪重负,连龙突骑施这个大王都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朝危须、山国这些地方加税,以至于酿成叛乱。
“某过去还真以为这些豪酋所在全是些鸟不拉屎的偏僻地方,没成想倒是把某给骗得不轻。”
李嗣业从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辈,更何况彼辈蛮夷,在他眼里算不算人还得两说。
“李兄暂且息怒,明日过后,等咱们那位大王杀了此辈豪酋,咱们领兵去各地征收他们积欠的税粮,岂不美哉!”
沈光给李嗣业倒了杯冰镇的葡萄酒,他知道李嗣业是动了杀心,就算龙突骑施不动手,他都会清理这些不识好歹的豪酋。
说起来大唐对于安西这些属国征收的税粮并不算多,顶多是负担镇守府驻军两成军费所需,真要分派下去,那些地方豪酋所缴纳的税粮于他们的产业来说,可没有多少。
“沈郎说得是,吞了某的,某要让他们连本带利地全都吐出来。”
李嗣业饮下杯中盛满的冰葡萄酒,胸中火气总算消了些,然后唤了镇守府的将领过来。
“明日列阵演武,都给某带齐箭矢,刀枪磨利,告诉底下的儿郎们,万不可当成儿戏。”
官署里,看着到齐的将领,李嗣业沉声吩咐道,而看到他这幅模样的将领们则都是暗暗窃喜,谁都清楚将军这般火气大,那必然又是要动兵了。
对他们来说,打谁无所谓,关键这打了胜仗,他们又能分润不少好处,就拿这次平叛来说,火烧城里那些叛军辛苦搜刮的财货,除了粮食外,剩下都被李嗣业带走,分于军中上下,因此大家对于沈光占据火烧城也全都没说什么话。
毕竟一座残破的城池,还得自己掏钱去修缮经营,在不少将领眼里,沈光便是个傻子!
“将军,明日可是要……”
来瑱想到员渠城外那些兵马,狐疑地看向李嗣业这位将主,一众将领里他出身最高贵,要不是资历太浅,这焉耆镇守副使恐怕还轮不到李嗣业来当。
不过来瑱倒是真心佩服李嗣业的武勇,在镇守府里始终兢兢业业地充当李嗣业的副手,管理着镇守府诸多杂务,因此他也是能在李嗣业跟前说得上话的将领。
“不要多问,明日尔等自然明白,来瑱留下,你们都退下吧。”
李嗣业留下了来瑱,沈光上次来时,他这个深为器重的副手在城外军营准备出征之事,后来大军开拔,也是他担任副帅,掌管全军大小杂事。
因此沈光和来瑱两人只见过寥寥几面,不曾深交,李嗣业这次正好引两人相交。
“沈郎,这位是某的副将来瑱,他出身名门,阿耶曾是咱安西的副大都护。”
沈光闻言,便知道这来瑱是什么来头了,这位的阿耶来曜可是陈摩诃他们曾经追随过的将主之一,他听陈摩诃说过,这位来副都护是个治军严厉的人。
“见过来将军。”
“这位沈郎,想必不用某介绍了吧,玉郎。”
来瑱笑了起来,他长得浓眉大眼,颇为英朗,就是皮肤黝黑,他朝沈光还礼后道,“沈郎大名,某早就如雷贯耳,将军帐下那些牙兵向来娇横,可是也都对沈郎的勇武称赞有加!”
火烧城头一战,沈光在焉耆镇的安西军中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毕竟他可是先登上城,斩将夺旗,拿下了首功。
来瑱自问换了他,也未必能比这位沈郎做得更好,更何况这位沈郎并非行伍出身,反倒是以曲乐闻名。
“行了,那些客套话就别说了,今日都与某好好吃酒,玉郎和沈郎好好亲近亲近。”
大笑声里,李嗣业自是拉着来瑱和沈光坐下,接着让亲兵送了酒肉,三人边吃边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