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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人心所向

    “你的挑战,某应了,且拿出你的本事来,莫要叫某小瞧了你!”

    沈光看着那赞巴没庐琼保氏,自然不会拒绝这公平的挑战,虽然以他如今的地位,不需要答应此等要求,但是他过去练习兵击,顶着旁人异样的眼光旁若无人的练习,千里迢迢地跑去异国他乡参加全甲格斗大赛,本就有着男人最热血中二的一面。

    “主君威武!”“主君威武!”“主君威武!”

    沈光身后,白孝德、南霁云和牙兵们都是振臂欢呼起来,这才是他们心目中最完美的主君,慷慨仁慈,豪气干云,勇猛无畏!

    他们相信这个没庐琼保氏绝不是自家主君的对手,就在这时程千里和贾崇瓘也是领着牙兵们呼啸而至,然后他朝沈光道,“沈将军,既然要和此人比试,不必急在一时……”

    沈光见到程千里,不由微微皱眉,不知这位副大都护是何意思。

    “某乃安西副大都护程千里,沈将军虽然答应与汝一战,不过我大唐向来讲究公平,某观你人疲马惫,若是有胆,此战押后如何?”

    沈光不会驳了程千里的面子,同时他也想看看程千里究竟想做什么。

    “败军之将,能得沈将军之诺,还敢复求他事,便听程都护的,我亦是想知道这一仗我大蕃是如何败的。”

    赞巴看着远处大寨里冒起的黑烟和火光,知道大寨此时怕是已被唐军攻下,如今他为鱼肉,能够得个与这位沈将军公平决战的机会已是天大的幸事。

    “既如此,沈将军,此战当禀明大都护,择日而战如何?”

    看到那赞巴没庐琼保氏沉默不语,沈光自然更不会反对,他已经猜到了程千里的用意,这是要他在全军并小勃律人和降军俘虏前,光明正大地彻底击败这位吐蕃将主,既是宣扬大唐天威,也是为他扬名。

    “便听程都护的。”

    “沈郎,此战过后,必然名震安西。”

    贾崇瓘这时候也明白了程千里的用意,连忙上前恭贺道,而沈光身旁白孝德和南霁云亦是满脸傲然? 与有荣光。

    赞巴没庐琼保氏虽然已成阶下囚? 但是沈光和程千里都没有折辱此人,将他当成降将,仍旧允许他骑马领着部下五十名氏族精兵随行? 和被程千里麾下大军押着的五百吐蕃俘虏犹如天壤之别。

    抵达连云堡时? 看着河水尽赤的婆勒川,还有岸边堆积如山的尸体? 赞巴亦是忍不住痛哭流涕,随后那五百吐蕃俘虏亦是哭声震天。

    沈光在边上看着这幕,他知道这是吐蕃人围尸痛哭的习俗,这时候高仙芝亦是自连云堡上下来? 听了程千里的禀报后? 高仙芝满意极了,若是不能目睹沈郎打败这没庐琼保氏,他必定以为憾事。

    “老程,这事情你做得不错!”

    “大都护谬赞,某不过是觉得沈郎定能击败此贼? 何必让此贼占沈郎便宜,省得日后有人说此贼人疲马惫,被沈郎所杀也算不得什么?”

    “此言有理。”

    高仙芝心情大好,闻言大笑起来,此番出征小勃律,可谓是有如神助,一路行来士卒少有折损,便连最难打的连云堡也是被这般轻易打下,大军近乎无无损,接下来便是那苏失利要负隅顽抗,他也毋需担心了。

    不多时,赵崇玭亦是压着两千余吐蕃大寨的俘虏前来复命,今日三处战场,他是最轻松的那个,还未强攻大寨,贼营便已内乱,那些奴隶兵和吐蕃正军火并,等他率军进场收拾残局,便如秋风扫落叶般拿下了残余的贼军,最后留守的一千吐蕃正军尽数被斩杀,而三千奴隶兵也只剩下两千人不到。

    梅老汉和阿里奥古他们亦是喜笑颜开地跟随赵崇玭到了连云堡来拜见高仙芝,如今吐蕃人已经彻底败亡,接下来他们便是盼着高仙芝进军孽多城,擒杀伪王苏失利,恢复小勃律全境。

    河岸边,两千奴隶兵看着那仍旧殷红一片的河水,和围尸痛哭的吐蕃人,心中只觉得快意无比,可随后又心中忐忑起来,不知道大唐王师会如何处置他们。

    高仙芝的中军,这时也已经全部渡过了婆勒川,打扫完战场后,延绵的军帐几乎占据了整片南岸,搭建起来的帅帐内,众将也都是向沈光纷纷恭贺道喜,谁都清楚能拿下连云堡,全是沈光之功,赵崇玭和贾崇瓘亦是捞到了不小的功劳,两人更是寻机会亲近示好于沈光。

    “下国小民拜见大都护。”

    梅老汉和阿里奥古几人进账时,都是激动得浑身发抖,只觉得好似在梦里那般,那些吐蕃恶贼就这样被王师击败了。

    “都起来吧,尔等心向大唐,便是我大唐子民。”

    高仙芝笑着说道,关于小勃律,他这一路上没少和沈郎商量,他本来只是打算打到孽多城,擒了苏失利献于圣人,可是如今却受沈光影响,改了主意。

    这小勃律国小力弱,不得已雌伏吐蕃倒也罢了,可是那苏失利最后却娶了吐蕃公主,心甘情愿地给吐蕃人当走狗,可算不得什么情有可原。

    用沈郎的话来,投效吐蕃,尚能被大唐优渥,如何激励那些忠于大唐的藩属国,以后岂不是人人效仿,大唐和吐蕃间可容不得这些小国做顺风倒的墙头草。

    若是这苏失利有半分心向大唐之心,自可派人往大唐朝贡,可结果反而还阻断了周围二十余小国的朝贡之路,这便是罪该万死了。

    “那伪王苏失利投靠吐蕃,断绝西北诸国朝贡大唐,本都护奉圣人之命讨贼,却不知几位是如何看那伪王苏失利的?”

    高仙芝沿途行军过来,沈光都会派人询问当地土著,发现这小勃律国内,实际上也比那五识匿国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当年其先王没谨忙得了圣人看重,有了大唐的册封诏书,才成了众望所归的王族。

    对于小勃律国中的部族来说,他们不介意头上是哪个王,只要日子比吐蕃人的统治好就行了,这也让沈光向高仙芝提议,干脆以朝廷的名义,任命那些忠于大唐的部族首领担任土官,由安西都护府直接管辖。

    高仙芝本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但是有沈光在,他自然不怕被圣人猜疑,反正他最终的目标是出将入相,若是真能让小勃律改土归流,成为钉死吐蕃染指西域的西北门户重镇,也足以为他入相的资历添上一笔。

    “那伪王忘祖背宗,忘了历代先王和吐蕃恶贼的血仇,实乃不忠不孝之徒,自是该杀!”

    梅老汉杀气腾腾地说道,小勃律国中,除了孽多城附近的几个大部和吐蕃亲善,其余地方上皆受吐蕃人盘剥欺压,各个小部族哪还会效忠什么狗屁王室。

    “不错,就该杀了那伪王。”

    阿里奥古他们亦是咬牙切齿地说道,而高仙芝看了后更是心中大定,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当即他就表了阿里奥古那两个老汉为连云堡地方上的土官。

第三百九十二章 罗马人的日记

    照耀的火把下,赞巴盘膝而坐,那柄家传的宝刀就横在膝盖上,远处是喧嚣热闹的唐军大营,作为胜利者他们自然应该痛饮庆贺,而不是像他这样的败军之将,听着身边的族人们痛苦哀悼战死的士兵的亡魂。

    不远处,福卡斯听着那些吐蕃俘虏好似狼群低泣的凄凉哭声,也不由打了个寒碜,不过想到这些骁勇善战不属于大食人的吐蕃人被自家主君杀成了这幅样子,他又不由挺直了胸膛,在身旁奥卢斯的陪同下,走向那独坐于火光下的吐蕃将主。

    “咱是奉了大都护之命,来询问那吐蕃贼将的。”

    出示了令牌后,福卡斯方自进了单独看押没庐琼保氏的营地,大军远征路上无聊得很,什么事都能当成谈资,他喜欢写日记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最后就连闲得无聊的高大都护都拿了他的日记当做消遣来看。

    福卡斯每日用拉丁文和汉字写日记,他在火烧城的时候学习大唐的语言文字,虽说把字给学全了,但是写日记时仍旧习惯使用拉丁文的修辞和语法,而他也把这次远征的经历当成了一次史诗般的传说,于是用词上难免夸张不少。

    而他这种大吹牛皮的写法,其实很对高仙芝和安西军的将士们的胃口,于是他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的日记,不知不觉间就成了远征军中最受欢迎的读物了,这也让他得以接触了不少安西军的将领,为他们单独列传写故事。

    大唐太过于伟大,以至于在福卡斯眼中堪称史诗般的远征在大唐史官的UU小说,不过是寥寥百来字的篇幅,那些远征军的将士和沿途征服的敌人连留个名字都不配,可是对福卡斯来说,这却是值得他记录的东西。

    “西门,赶紧写,咱们等着你的新故事呢!”

    勘验过令牌的士兵笑着说道,虽说大部分军士都不识字,但福卡斯写的故事自有人会在军中讲给大伙听,不少人都以能被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写上名字而感到自傲。

    “快了,快了!”

    福卡斯很是高兴地回应着,然后他看到了那位抬起头的吐蕃将主,他听说这位吐蕃将主姓没庐琼保氏,乃是吐蕃国中的大贵族出身,其家族类似罗马国中的执政官,曾经管理着吐蕃帝国。

    “你是何人?”

    赞巴的唐言对福卡斯来说,比大多数安西军里的蕃部将领们说得要标准许多,用主君的话来说,那是正宗的雒阳雅音。

    “我是碎叶军掌书记官福卡斯,汉名西门庆,来自罗马帝国西庇阿家族,效忠于沈将军。”

    福卡斯很是严肃地回答道,对于自己的汉名,他极为喜欢,他询问过主君? 西门乃是历史久远的大姓? 正适合他们西庇阿家族使用? 而他的名字里带个福? 汉话里庆福乃是吉祥之意? 他嫌福字太过直白,便单取了庆字使用? 当时主君都被他取的这名字所惊动,直呼好名字。

    “你来做什么?”

    看着面前的罗马人拿着纸笔? 赞巴眉头微皱,这个异邦人可不像是来询问的。

    “我来记录将军生平? 这样将军和我家主君一战,也好让世人知道我家主君打败的是何人? 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你是史官?”

    赞巴看着神情虔诚的罗马人,脸上也变得严肃起来? 大蕃输了,可他却不愿没庐琼保氏因为自己而蒙羞,堕了威名。

    “是的。”

    福卡斯稍微迟疑了下? 但随即就重重点了点头,他坚信自己写的日后? 日后必将在罗马成为伟大的史诗,大唐那些高傲的史官们不屑记录的伟大远征,就让他来记录,去让世人赞美宣扬大唐军队的强大和文明。

    “我叫赞巴没庐琼保,乃是……”

    很快赞巴便很配合地说起了自家生平,而在福卡斯UU小说,这位吐蕃将主便多了一连串头衔,比如吐蕃帝国的雄鹰,以一抵十的勇士,来自执政官家族的贵族,镇压小勃律的恶魔等等。

    “这把刀是?”

    “这是我家传的宝刀,乃是甲热刀剑中的洛甲中的古拉司,《格萨尔王传》里格萨尔王有三把宝刀,其中一把便是古司刀。”

    抚摸着家传的厚背宝刀,赞巴展示着上面漂亮的纹路,然后他这把看上去实际上就是平平无奇的所谓宝刀便成了福卡斯UU小说传说中斩杀过妖魔的宝刀,又加了一连串的头衔。

    像福卡斯讨要了记录碎叶军是如何攻破连云堡的记载,赞巴看得直接傻了,在这个罗马人的UU小说,那位沈将军简直就如同天神一般完美,而唐军将士亦是勇猛和美德的化身,而连云堡的守军从一千五百人变成了三千人。

    这简直就是胡扯,看着罗马人吹嘘着那位安西军的李嗣业是阿修罗王转世,一人在城墙上独自斩杀百余大蕃勇士,赞巴几乎就想把这些荒唐纸直接糊在他脸上,直到他看到后面有关他的记载,只见自己成了这位罗马人UU小说唯一正直且拥有怜悯美德的吐蕃将军,随后又写自己和另外那两个如同神将般的大唐猛将打得有来有回……他脸色发烫起来。

    赞巴心里生出种奇异的满足感,即便他是败军之将,也许这样被记录下来,也不算是辱没了氏族的威名,毕竟接下来他要和那位沈将军进行罗马人口中的无比荣耀之战。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最后赞巴把那叠纸张还给了福卡斯,对于接下来那一战,他没有任何遗憾,只希望这个罗马人写的史书能传回吐蕃去,好让氏族知道,自己到死也没有堕了没庐琼保氏的威名。

    收起纸笔,福卡斯心满意足地起身,在他看来这个出身高贵的吐蕃将主确实配做主君的对手,不过这位的结局他已经想好了,在战神般得主君面前,这位吐蕃帝国的雄鹰,来自古老执政官家族的高尚贵族,手持传说中斩杀妖魔鬼怪的宝刀,就像特洛伊的赫克托耳在阿喀琉斯面前那般弱小无力。

    “奥卢斯,你相信吗,我将写出比《伊利亚特》更伟大的史诗。”

    离开关押赞巴的营地后,福卡斯朝身旁的奥卢斯说道,希腊人的史诗太过夸张,希腊全境才多大点的地方,可他记录却是真正的伟大史诗,一切都真实无虚。

第三百九十三章 王袍加身

    远征小勃律的大军在连云堡城下,修整了三日,二十里外的吐蕃大寨则被彻底捣毁,高仙芝尽取其粮草辎重,战马驮马共计两千余匹补充军用,余下的牛羊等牲口则归还于附近的小勃律人。

    三天时间里,大唐王师攻克连云堡,全歼吐蕃贼军的消息也传遍了方圆百余里,梅老汉和阿里奥古派着族人骑马星夜赶往附近的散居部落,召唤那些首领头人前来连云堡拜见高仙芝。

    临着婆勒川的南岸,不断有小部族赶着牛羊牲口过来,吐蕃恶贼被赶跑了,大唐王师会免除大家三年需得缴纳的牲口粮食,另外今后也只需缴纳吐蕃人定下税赋的一半,同时大唐王师还会赠予忠于大唐的勇士刀枪甲胄。

    “这便是大唐王师,真乃文明之师,威武之师,岂是吐蕃蛮夷可比!”

    看着前方整齐干净的军营,还有在大营前设立的市场,从马上下来,满脸风尘仆仆的察卓那斯摩没射咄却是喃喃自语起来。

    当年他的父亲察卓那斯摩没胜得了先王没谨忙的旨意,入长安朝贡,自那以后察卓那斯摩氏便是小勃律国中最坚定的亲唐派,如今的小勃律国王苏失利娶了吐蕃赞普的姐姐赤玛禄后,小勃律国中自然也随之分裂。

    没射咄家所在的迦布罗城乃是仅次于王都孽多城的大城,而且光论人口尚多于孽多城,没射咄从小听父亲讲述着大唐的富饶和文明,他也曾亲眼见证过大唐王师血战吐蕃恶贼,夺回九座城池后尽数归还小勃律。

    所以哪怕自从开元二十四年以来,吐蕃人占据小勃律,大唐三次远征未果,被吐蕃人大肆宣扬,但他都始终坚信大唐王师终有一天会重回小勃律,逐走吐蕃人。

    “拜见王爷。”

    梅老汉看到从白马上下来的没射咄,亦是连忙上前道,当日他回到部中后,就派了最小的儿子骑快马向这位迦布罗的王爷报信,当年他跟随老王爷没胜入长安朝贡,最清楚小勃律国中若说还有哪家大贵族是对大唐忠心耿耿的,便只有察卓那斯摩氏了。

    “梅先生,辛苦了。”

    没射咄还记得最初教自己大唐语言的便是眼前满头花白的梅老汉,想到过去年少时的岁月,他不由大为感叹。

    “王爷哪里话,如今大唐王师已至,王爷自能一伸志向。”

    梅老汉最初派人给没射咄传信,没有想太多,只是希望能让这位王爷知道大唐并没有抛弃他们,可是在拜见过高仙芝这位大都护后,梅老汉已然意识到,大唐对于孽多城的伪王极为不满。

    “王爷,且听我说。”

    梅老汉压低了声音,没射咄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摒退左右,随后他听着梅老汉所言,不由脸色数变,最后道,“大唐真要……”

    “千真万确,苏失利不止背叛大唐,更是背祖忘宗,置历代先王的血仇不顾,王爷也知道,中土向来最讲忠孝仁义……”

    没射咄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他从小也学了汉家学问,当然知道何为忠孝,小勃律是大唐子国,和吐蕃乃是世仇,两国间可谓是血海深仇,苏失利拿他没办法,便是因为他投靠吐蕃,失了人心,只能在孽多城内仗着吐蕃人作威作福。

    “王爷,我看大都护话中的意思,是要在小勃律另立新主,还有谁比王爷更有资格呢!”

    梅老汉这般说道,然后自引着没射咄去自家搭建的大帐里休息,他也是得了沈光授意来劝说没射咄的。

    沈光确实没打算让苏失利这个小勃律王像历史上那样,被高仙芝带回长安后,还被李隆基赦免其罪后在长安城恩养着,只不过若是让高仙芝直接砍了苏失利的脑袋,传回朝中,难免会有人非议什么武夫跋扈,擅杀藩国之主。

    名义上小勃律还是大唐的属国,至少李隆基从来没有承认小勃律已经脱离大唐的藩离,所以沈光为了避免那些麻烦事,觉得还是让小勃律人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好,在见到梅老汉、阿里奥古这些亲唐的老人对于苏失利这位国主毫无敬畏,甚至满是愤恨后,沈光便找了梅老汉询问,这小勃律国中能杀了苏失利的最好人选。

    于是察卓那斯摩氏没射咄这位迦布罗城主便进入了他的视线,首先察卓那斯摩氏亦是小勃律的王族,当年的大首领察卓那斯摩氏没胜便是没谨忙的兄弟,只不过没谨忙得了大唐的册封后,自然王位就在他这一系。

    没胜则去了迦布罗,以察卓那斯摩立姓氏,脱离王族。不过对于大多数小勃律人来说,仍然把察卓那斯摩氏当做王族。

    梅老汉得了沈光的应允,许他们全家待大军班师回朝时迁居龟兹郡,他自然是毫不犹豫地就选择帮沈光劝说没射咄。

    进了大帐后,没射咄亦是听着梅老汉说着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听了那个罗马人版本的王师夜战连云堡,沈将军大展神威的故事后,也不由心神为之向往。

    有酒有故事,对没射咄来说,也不枉他星夜赶来连云堡,而酒喝到一半时,方圆百里各部的首领头人都进了帐中,一同朝他拜道,“拜见大首领,还请大首领做了咱小勃律的大王,斩了那伪王。”

    没射咄没想到梅老汉给他来了这么一出,不过他本就心中意动,更何况在他心里苏失利本就该死,这个混账简直丢尽了王族的脸面,他就算在迦布罗也听说国中大事尽数都是由那个吐蕃妇人做主,要是历代先王泉下有知,怕是要气得跳起来砍死这不肖子孙。

    再加上他又喝得醉醺醺的,于是便被梅老汉撺掇着阿里奥古为他披上了临时准备好的王袍王冠,没射咄来时亦是带了二十多精锐亲卫和心腹,这些人本有机会阻止梅老汉他们这么干,可是他们反倒是兴高采烈地加入其中。

    谁知道主子有没有喝醉,兴许只是故意装作喝醉的样子,等着王袍加身呢!

    身披王袍,头戴王冠后,没射咄又喝了几杯酒后,便伏案呼呼大睡起来,这时候梅老汉自看向没射咄身边的头号心腹道,“大王如今虽然应允下来,可是为防大王事后反悔,还需得有大王的金印。”

    当年没射咄的父亲去长安朝贡时,也得了枚御赐的金印,被当做宝贝随身携带,没射咄接任迦布罗城以后,也是一般无二。

    “梅先生,接下来要怎么做?”

    那心腹二话不说,便自取了那金印,梅老汉见了后当即取了岑参所拟的奏书,然后当场念给了在场众人听。

第三百九十四章 愿为王师前驱

    这奏书里说没射咄身为小勃律王族,见苏失利无道,背叛大唐,苛待臣民,而且还发现先王麻来兮之死乃是苏失利勾结吐蕃人阴谋暗害,本就打算起兵讨贼,幸而老天有眼,正逢大唐王师发兵而至,他得国中部族拥戴,才暂代国主之位,愿为王师前驱,讨伐吐蕃逆贼和伪王。

    这奏书洋洋洒洒数千言,岑参写得自然是文采飞扬,只不过在场中人虽说大都会说大唐语言,可是却不通文学,梅老汉也只挑拣着重要处讲了个清楚。

    “没想到先王竟是被那伪王暗害……”

    几十号首领头人里,大半都跳了起来,他们就压根没怀疑这奏书里的内容,反正在他们心里苏失利根本就不配当这个大王。

    那心腹听完奏书内容后,亦是大为惊讶地看着穿着圆领长袖,俨然唐人打扮的梅老汉,他能被没射咄器重,也不是什么蠢笨之徒,在小勃律人中自然算得上是智谋之士,在他看来梅老汉是没胆子这般擅立新王的,这背后必是有大唐王师的支持。

    那心腹思忖间,自是取了笔塞在自家主子手里,然后握着其手腕署名后,取了金印盖上,看着后面那一连串的部族名,就知道梅老汉早有准备。

    “诸位,还请歃血为盟,在这奏书上按上手印,好让大唐知道我等的忠谨。”

    梅老汉说话间,自取了短刀割开掌心,在那大碗的安西烧春中滴入血后,又取血在奏书上摁了拇指印,在他之后阿里奥古等人亦是照样做了起来,短短片刻间三十七个首领头人便在奏书上的那些部族名上摁了手印,不过他们全然不知那些部族名皆是国中大族,和他们的部族毫无干系。

    “来,喝过这酒,大家今后便是一家人。”

    梅老汉率先干了一口血酒,随后一圈人下来,将那一大碗安西烧春喝得干干净净。

    “莫要看我,此乃安西烧春,只有大唐才有此等好酒,等打下孽多城,赶走了吐蕃人,说不准咱们还能得到此酒的赏赐。”

    梅老汉看着那群眼巴巴望着的首领头人,自是连忙解释道,他可是很清楚这安西烧春乃是大唐王师的军需品,军中尚且不够分的,哪有多余的给他们。

    看着没射咄鼾声如雷,梅老汉自是看向其余人道,“且让大王好好休息,待大王醒来后,咱们再去拜见大都护。”

    等到梅老汉等人退出大帐,原本伏案睡熟的没射咄猛地睁开了眼,然后朝自己那心腹道,“将奏书取来与我看看。”

    “是,大王。”

    那心腹之前之所以敢擅取这位主子的随身金印,便是他早就知道主子是故意装睡,顺水推舟应下了这一切。

    “真是好文采,好文字!”

    没射咄看着那封奏书,只看了一会儿便瞧得入神,随后方自赞叹起来,接着他看向身旁心腹道,“你持我金印,速回不迦布罗,尽起城中大军,往孽多城去等候王师。”

    “大王,这……”

    听到自家主人真的要压上全部家当,那心腹不由慌张起来,迦布罗倾其全力也不过两千余兵士,这要是在孽多城下有所折损,岂不是……

    “你懂什么,若是事事都要王师亲力亲为,还要我等做什么,再说他们都摁了血印,也得出些人马不是,到时候孽多城里那些逆贼要是敢抗拒王师的话,自然先叫他们打头阵。”

    没射咄沉声说道,当年他叔父病逝,若非自家父另立姓氏,这王位更继也未必能轮到难泥,眼下大唐王师已至,他自然要大唐知道,只有他们察卓那斯摩氏才是对大唐忠心耿耿的忠臣。

    那心腹这才没有多问,藏好金印后便出了大帐,而没射咄亦是继续伏案装睡,不过这时候他心里一块大石落了地,装睡也成了真睡,到了后来鼾声如雷。

    ……

    “主君,幸不辱命,那没射咄在奏书上盖了金印。”

    碎叶军的军帐里,从自己那便宜丈人口中得了消息的岑参自是来向沈光回禀,这出王袍加身的大戏本就是主君授意的,那没射咄果然没有拒绝。

    “如此大事已定,这孽多城不日可下!”

    沈光大笑起来,打下连云堡后,小勃律境内再无吐蕃人的大军,那孽多城虽然有坦驹岭为天险,但是完全挡不住他们的兵锋,他和高仙芝商讨过,如今大军兵力几乎没什么折损,而且士气高昂,在全取吐蕃人的军辎后,粮草兵甲箭矢充足,他们不但可以强攻孽多城,也可以在孽多城围城打援,重创吐蕃人的援军。

    更不必说如今还有没射咄这个自愿助王师讨贼的迦布罗城主,再加上五识匿国和护密国的蕃兵,他们大可以在孽多城下和远道而来的吐蕃人好好打上一仗。

    ……

    没射咄醒来时,只觉得浑身舒爽,只不过却发现大帐里不见旁人,只有一位身穿白色圆领长袖的英武青年正自拿着卷书阅读,青年身后有黝黑的少年武士侍奉,还有两名身穿盔甲威风凛凛的大唐将军。

    “大王醒了!”

    沈光看向了醒来后有些茫然的没射咄,放下手中书卷道,“某乃大唐安西碎叶镇守使沈光,大王这一觉睡得可舒服?”

    “番邦小王,拜见沈将军。”

    没射咄听闻眼前青年自报姓名后,哪还有半分志得意满,连忙慌张拜道,身上那件王袍都落在地上。

    “大王不必多礼,察卓那斯摩氏忠于大唐,当为小勃律之主。”

    “小王谢过沈将军。”

    没射咄知道眼前这位沈将军就是攻破连云堡,屠了吐蕃大寨的神威天将军,自然不敢在其面前耍心眼,尤其是他觉得这位沈将军方才看他时的目光似乎早就看穿了他一般。

    “大王,且起来,地上凉。”

    沈光取了地上的王袍,亲自给没射咄披上后,没射咄方自战战兢兢地正襟危坐,“沈将军,找小王不知有何吩咐,只要小王能做到的……”

    “大王,今日某来,不过是见见诸部推举的英主,明日待某斩了那没庐琼保氏,王师便要前往孽多城,征讨伪王苏失利。”

    沈光示意没射咄不必太过紧张,接着又道,“大王写的奏书,某已经看过,向来朝廷那里也能体会大王大义灭亲的苦衷,只不过那伪王的诸多罪行,某以为当让小勃律国中尽知,不知大王以为如何?”

    “沈将军说得是,那苏失利勾结吐蕃人,暗害先王,实乃弑父背祖的恶徒。”

    没射咄连忙附和道,现在他明白这位沈将军是来提醒和敲打他的,那封奏书必须要让更多的人看到和签上名字。

    “某听说阿弩越城的城主和老王爷有旧……”

    “沈将军放心,阿弩越城的城主,小王亦是唤他声叔父,小王愿为王师前驱,劝说叔父弃暗投明,共讨吐蕃逆贼和伪王。”

    见没射咄这般识趣,沈光亦是点点头道,“听闻大王喜好汉学,某那儿有不少藏书,大王若是有空,不妨去某帐中多坐坐。”

    说完沈光自带着多闻和随侍的南霁云离开,只留下没射咄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大笑起来。

第三百九十五章 神威天将军

    婆勒川旁,数千颗首级搭建的京观映衬着滚滚波涛,显得无比壮观,对于那些小勃律人来说,这座大唐聚土封尸,炫耀武功的京观塔足以慰藉他们这些年被吐蕃恶贼欺压的苦楚。

    黎明时分,磅礴的红日自喷赤河的东方升起,照耀的日光下,在岸边枯坐了三日的赞巴直起身,今日这场决战对他来说已经是无比公平了。

    三天时间里,唐军给他和部众的食物没有短缺,有酒有肉,只可惜给他的那安西烧春分量太少,不够他喝个过瘾,而他的战马也养得膘肥体壮,至于甲胄亦是更换了破损的甲叶。

    只是看着那座在河水旁的京观,赞巴仍旧有种说不出的悲凉,这座京观是唐军驱使着投降的大蕃勇士亲手搭建,而这做法也彻底让那五百大蕃勇士成了行尸走肉。

    照下的阳光里,被看押在河边的五百吐蕃俘虏看到他们的将主在空地上活动四肢,一件一件地披挂铠甲,那灰败的眼神里才有了几分生气,当他们看到这位没庐琼保氏的贵种全身披挂,骑上雄骏的战马,挎刀挟矛,银灿灿的盔甲无比鲜亮,金色的头盔熠熠生辉,脸上莫名露出了几分希冀之色。

    雄浑苍凉的角声响起,连绵的军帐里,安西军各镇精锐鱼贯而出,随后列阵肃立,同时也给同样被准许来观战的小勃律诸部和五识匿国、护密国的蕃兵以及投降的两千各族奴隶兵们留出了空隙。

    当太阳完全跃出地平线时,连云堡下的南岸数里都站满了人群,福卡斯拿着笔描绘着眼前的景象,“当阿波罗驱赶着战车驱散黑夜时,婆勒川岸边,吐蕃的雄鹰将军穿戴上了如同纯银般的盔甲,戴上了象征着执政官家族荣耀的金色头盔……”

    “来自四周被吐蕃人奴役,如今却被大唐解救的国家的民众们,望着河岸旁如同魔神般的吐蕃人,脸上没有了往昔的畏惧,他们欢呼着,等待着神威天将军……”

    福卡斯身旁,岑参不时瞄了几眼,看着这个罗马人越写越不像话,岑参差点没忍住,不过想到自己也在福卡斯的故事里成了足智多谋的军师,他才打消了阻止的念头。

    想到福卡斯说得那些什么《伊利亚特》《希波战争史》之流的所谓罗马史书,岑参觉得福卡斯写得与之相比都能算是信史了。

    就在所有人都翘首期盼着沈光登场的时候,沈光正在多闻的服侍下,穿上了他那领涂成黑色的明光重甲,被一件件甲胄包裹着,他的内心无比平静,今日这场决战是高仙芝特意要在五识匿国、护密国、没射咄和小勃律诸部还有那些降兵眼前展示大唐的强大和武威,他不但要赢,还要赢得漂亮。

    “主君!”

    多闻的轻唤,让沈光回过神,接过南霁云牵来的马缰绳,披上赤红色的大氅,从白孝德手中接过自己那杆精钢长矛,沈光翻身上马,朝几人道,“某去去就回!”

    “主君威武!”

    南霁云几人大声道,随后沈光便策马从碎叶军中策马而出,火红色的骏马在太阳下仿佛燃烧的火焰踏破烟尘。

    “主君威武!”

    碎叶军整齐的吼声轰然响起,让四周观战的诸国蕃部兵马和各部族以及奴隶们都是为之胆战心惊,然后忍不住想要随之高声呼喊。

    看到单人独骑越阵而出的沈光,赞巴的眼中露出解脱和熊熊燃烧的战意,就算死他也要像个英雄那样在万众瞩目之下战死。

    当赞巴策马而动,银盔白马在阳光下破风而去,原本沉默的吐蕃俘虏们从麻木中醒来,然后为他们的将主欢呼起来。

    “吐蕃狗,去死吧!”

    “神威天将军会撕碎你们的将主!”

    紧邻着这些吐蕃俘虏不远的两千奴隶兵们赫然爆发出了更加响亮的咒骂声,突厥语、鲜卑语和汉话夹杂的骂声淹没了吐蕃人的欢呼。

    高仙芝依然端坐在连云堡城头,和其余将领一起俯瞰着这场战斗,“李将军,你觉得沈将军有几成胜算?”

    “席元庆,你是什么意思,看不起我家沈郎么!”

    李嗣业看着身边突然问话的席元庆,砂锅般大的拳头差点就要砸上去,“这吐蕃贼在沈郎面前不过是插标卖首的土鸡瓦狗罢了!”

    席元庆见惹恼了李嗣业,自知失言,于是讪讪而退,他佩服沈光,是觉得沈光乃是统率千军万马的帅才,而且看沈郎的样貌身材,也不似万人敌。

    高仙芝看着席元庆这员爱将吃瘪,也不由在旁笑道,“元庆,你不知道,沈郎亦是能冲锋陷阵的猛将,去年伊吾军的李守忠还痴心妄想想和本都护讨要沈郎呢!”

    正说话间,一红一白两道骑影已在风驰电掣中交错而过,随后赤色骑影在阳光下傲然拨马回转,而那白色骑影的主人已自马上摔落,狼狈不堪。

    席元庆看得目瞪口呆,本以为那吐蕃将主是没庐琼保氏的贵种,手底下总有几分本事,却没想到这般不堪一击。

    河岸边原本纵使被那些奴隶兵们咒骂也依然欢呼着的吐蕃俘虏们瞬息间好似被无形的大手扼住了咽喉,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这兔起鹘落间的雷霆一击,让四周观战的人群都亢奋起来,许多人甚至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但并不妨碍他们从前方的人群口中的讲述声里脑补出那惊才绝艳的画面来。

    沈光在马上摸了摸胸膛上被划开的黑漆,方才对马而过时,他和赞巴互相换了一击,只可惜他的甲胄坚固远超这个时代人们的想象,不但没有让对方破防,甚至还弹开了矛刃。

    赞巴从地上爬起来时,满脸的难以置信,他那一矛确实刺中了,照道理两人应该同时摔下马,可是眼下他呆愣愣地看着前方端在在赤红如火的骏马上的主人,喉咙发干,说不出半句话来。

    沈光在马上,手中长矛忽地挽了记漂亮的枪花,随后反手掷入脚下大地,接着从马上跃下,拔出了腰间的横刀,朝赞巴勾了勾手道,“再来!”

    四周观战的五识匿国、护密国、小勃律诸部的首领、头人和勇士们都疯狂地呼喊起来,“神威天将军!”“神威天将军!”

    在他们看来,明明已经胜了的沈光大可以策马上前刺杀那落马的吐蕃将主,可是却仁慈地给了他又一次机会,没人觉得赞巴能赢,这只是神威天将军对于败者的怜悯罢了,河岸边的吐蕃俘虏们跪在了地上,他们没有勇气再去观战。

    看着四周狂热欢呼的众人,提着笔的福卡斯只觉得仿佛置身于早已毁于战火的科洛西姆竞技场中,他的主君便是万众欢呼的战士之王,正要赐予那可怜的挑战者归于永恒平静的死亡。

第三百九十六章 斩将

    “叱!”
    赞巴挥舞着手中的家传宝刀,向前凶悍的挥刀,他手中的厚背刀在吐蕃国内也属于治炼上乘的宝刀,比之赞普所佩戴的宝刀也丝毫不逊色几分。
    看着迎面劈斩而来的刀轮,沈光想都不想就挥刀相迎,用更凶悍更狂暴的姿态劈斩过去,他比对面的吐蕃将主高出整整一头,这年余时间都跟着牙兵们打熬力气,尤其是这回远征之后,更是经常得到裴大郎指点。
    当年威震军中的裴将军双手刀剑术,他不但练习精熟,而且裴大郎还将辛酉刀法化入其中,他如今光论步战刀术,放在安西军中也是坐三望二,再加上他手中横刀乃后世特种合金钢所制,除了李嗣业这样天生神力的怪物外,硬碰硬的对刀没人是他的对手。
    双方的第一次刀锋碰撞,金属的轰鸣声激烈刺耳,响彻在婆勒川岸边的旷野中,在众人的目光中,那个不自量力的没庐琼保氏第一刀就被神威天将军给荡开,随后一刀复又一刀,只能狼狈地挥刀招架。
    “噹!”“噹!”“噹!”“噹!”“噹!”“噹!”“噹!”“噹!”
    沈光进步劈斩,一步一刀,而对面的赞巴虎口破裂,鲜血直流间,不住地后退,心中满是骇然,他本以为这位沈将军看着身材不甚雄壮,却没想到气力惊人,远在他之上。
    赞巴浑然没有想过,这数年来他日日酗酒,又疏于练习武艺,便是当年再强悍的勇武也终究被无情的岁月所带走,一刀失了先机,面对这狂风骤雨般的一连串劈斩,他只能一退再退。
    连云堡上,安西军的将领们看得都是神采飞扬,谁能想到沈郎竟能这般压制那没庐琼保氏,只叫他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裴大,瞧见了没,沈郎用得可是咱的连环斩,要咱说什么狗屁招式都是虚的,只管向前砍就是……哈哈哈!”
    李嗣业高兴地手舞足蹈,因为至少看上去沈光用得赫然就是他用的招式,抡刀就砍,一刀不行就两刀,两刀不行就三刀,直到砍死对手为止,反正在他手下,鲜少能有扛过三刀的敌将。
    裴大郎自不会去和李嗣业计较,他最清楚自家主君的力量,能如此压得那没庐琼保氏抬不起头来,乃是气势、步伐、出刀角度和时机都配合得天衣无缝所致,像李嗣业这种老天爷赏饭吃的怪物是无法体会这一连十刀简简单单的劈斩所代表的精妙武艺。
    因为在李嗣业手下,光是全力一刀砍出去,能躲开的人少之又少,能硬扛下来的更是凤毛麟角,便是自己阿耶在世,遇到这样蛮不讲理的对手,也只能跳脚骂娘。
    ……
    连云堡下,围观的人群已经近乎疯狂,尤其是那两千奴隶兵,更是面色涨得通红,想到部族被吐蕃人摧毁,妻女被淫辱、自己也被羞辱折磨的血海深仇,他们只觉得神威天将军这十刀好似是在替他们砍出去一样。
    “沈将军真乃神人也!”
    没射咄和身边的手下都是看得呆了,如今他才彻底相信那自称西门氏的罗马人所记手稿,果然没有半点作假,神威天将军果然有神鬼难当之勇,想到此处他心中越发火热,恨不得立刻插翅飞到阿弩越城,劝说他那位叔父开城迎接大唐王师,兵临孽多城。
    福卡斯这时候也停下了笔,他身边奥卢斯和原罗马帝**团的老兵和土兵们皆是满脸崇拜的看向在阳光下宛如天神的汉家主君,若是在罗马,这位主君也必定会是大竞技场的战神,君士坦丁堡所有的贵族和平民百姓都会为主君而疯狂。
    岑参亦是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幕,他是见过这位主君平时练习武艺、打熬力气的,可是他突然发现平时这位主君和他练手时压根就没使出过全力。
    赞巴手中的宝刀,哪怕在吐蕃国中属于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木司刀之类属,但是终究只是这个时代治炼钢铁时偶尔的杰作罢了,面对着沈光手中近乎无坚不摧于当世的特种粉末钢所打造的双手大横刀,终究没有撑过第十一刀。
    “铿!”
    断刃纷飞,赞巴只觉得手中忽地一轻,随即整个人就好似被山岳般的力量压垮了。
    一刀斩断所谓的宝刀后,沈光硬生生控制住了下坠的刀锋,顺势劈开了赞巴肩膀处的甲胄后,只砍入锁骨寸许,没有将他整个胸膛都劈开来。
    肩膀处血如泉涌,瞬间飚红了赞巴的脸孔,他好似被抽干了浑身力气,手握半截短刀,直挺挺地轰然双膝跪地,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败了,败得毫无招架之力,败得一败涂地。
    他的挑战,在这位沈将军碾压般的武勇前,好似成了一个笑话。
    河岸边,五百吐蕃俘虏全部跪在了地上,有人如同失了魂魄般口中念叨着魔王,也有人磕起了头,他们无法理解没庐琼保氏家传的宝刀会被劈碎,那是传说中和格萨尔大王手中三把神刀一样的宝刀。
    他们中曾有人亲眼见过赞巴用那把宝刀击碎敌人的刀剑,斩杀敌人,在这些曾经勇猛善战的吐蕃武士心中,他们的将主就是战神。
    如今不但战场上输了,就连这样单对单的比试,也输得如此彻底,他们心中最后的信仰也彻底崩塌了,有人疯了,有人却彻底成了那位神威天将军的信徒,或许那个铁勒奴说得是对的,他们生于吐蕃,天生就是罪人……
    “杀了他!”“杀了他!”
    沉默了片刻后,河岸边先是有小勃律人呐喊怒吼起来,随后越来越多的人都高呼起来,尤其是那些奴隶兵,几乎把嗓子都喊哑了,福卡斯身边,来自罗马各地的军团老兵和土兵们也都亢奋地伸出大拇指竖了起来。
    四周的喊杀声如同浪潮般起伏,沈光并没有动手,并不是他矫情,而是既然都到了这等地步,他可不愿成全吐蕃人的名声,哪怕眼前的没庐琼保氏相比其他吐蕃人来说已经算是条汉子了。
    在沈光的剧本里,吐蕃人就该是邪恶的小人,于是他并没有挥刀斩杀面前一心求死的吐蕃将主,反倒是道,“死有轻于鸿毛,亦有重于泰山,若是能杀了某,你才是吐蕃的英雄。”
    跪在地上的赞巴愕然地抬头,口中喃喃自语的,“杀了我!”也戛然而止,然后他见到了那位神威天将军持刀转身,背对着他,好似四周那滚滚的喊杀声是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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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攻打连云堡,也即是接天之要塞的战役中,谢尔扬·马米科尼扬是众多攀爬陡峭山坡的蕃兵中仅存的几名幸运儿之一,而他也因为率先爬上连云堡的城头并奋战到最后时刻而荣立功勋,这个来自罗马帝国亚美尼亚军区的褐发健壮小伙告诉我,他的祖先来自大唐,那时的大唐是名为大汉的庞大帝国,他的祖先是当时帝国西境军团的将领,因为战败而带着族人迁移到了亚美亚尼地区。——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连云堡之战》

第三百九十七章 杀人诛心

    “沈郎是在做什么?”
    连云堡的高耸城墙上,高仙芝看着并没有斩杀那吐蕃将主,反倒是持刀转身,将后背露给那吐蕃将主,高仙芝原本得意的笑容消失了,其余安西军将领也是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众人里,封常清不在,此时能猜出沈光心思的也只有裴大郎了,他看得出自家主君纵然转身,好似将后背空门大露,但是那持刀的站姿和握法,分明是随时都能回身一击。
    那吐蕃将主不是自诩英雄么,自家主君这是故意要引诱其背后出手,当着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这么多的蕃国兵士百姓面前,杀人诛心,莫过于此啊!
    “西门,今日这一战你定要好好写,好好写,边公在延城可等着呢!”
    福卡斯身边,穿了身碎叶军戎服的鱼朝恩兴奋地喊着,他是跟随边令诚来安西监军的随从宦官,因为身体强壮而且能骑马射箭,所以被派来随军。
    边令诚虽然没有跟着来监军,但还是派了鱼朝恩和龙武军的几个士兵算是代替,只不过鱼朝恩他们与其说是代为监军,倒不如说是记录安西军的战事,以便边令诚回长安城的时候面圣能够交差。
    鱼朝恩对于福卡斯的日记便极为感兴趣,甚至于为了能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福卡斯的故事里,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安西烧春来多换取那么几笔,在他看来这位自称西门氏的异邦人记录的战事可比那些史官们有趣多了,不是干巴巴的只有那么小段文字。
    “放心,我都记着呢。”
    福卡斯连忙答话道,可是眼睛却眨都不眨地盯着河岸边主君的身影,他不明白主君为何不杀了那个吐蕃将主,方才主君又和他说了什么,主君那么仁慈,肯定是看在其人的勇气上,并没有打算取其性命吧!
    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观战的人群里,大多数人也以为许是这位神威天将军宽宥了这个没庐琼保氏的将主,“神威天将军定是不屑杀此贼!”只有跌失伽延和没射咄倒是想到一块去了,两人都觉得那没庐琼保氏就算是吐蕃的贵种,似乎也不配死于沈光之手。
    赞巴手握短刀撑地,整个人都颤抖着,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的脸上神情扭曲而狰狞,这个时候也许引刀自刎给自己个痛快才是最好的做法,可是想到沈光说的那句话,他内心又挣扎起来。
    三天时间,足以让赞巴从福卡斯和看守他的碎叶军士兵口中知道他们是怎么打输这一仗的,此时此刻沈光在他心目中比起当年的王忠嗣更加可怕,失去了小勃律,大蕃便等于被斩断了染指西域的通道,便只能在青海河西陇右和唐军血战。
    不能让这个沈光活下去,否则迟早又是一个王忠嗣,必定是大蕃的心腹之患,想到这里,赞巴忽然觉得沈光那句话说得太对了,比起大蕃的安危,他个人的荣辱又算什么。
    握着短刀,看着前方离自己不过五步远的身影,赞巴没有仓促行事,他让自己冷静下来,积蓄体力,他要让这位沈将军为他的自大付出代价。
    这时候连云堡的城墙上,高仙芝也终究是瞧出了几分不对劲来,他刚才是关心则乱,忘了沈郎为人最是心细如发,又怎么可能如此明显地将背后破绽卖于那吐蕃将主,这分明是要阴诱他出手啊!
    “沈郎这是要坏吐蕃人的名声!”
    高仙芝俯瞰着连云堡下近万的蕃国兵马和百姓,还有那些狂热的首领头人,已然猜到了沈光的打算,吐蕃人虽然残暴,但其国中的贵种大底都还算是信人,那没庐琼保氏更是老牌的大氏族,今日这吐蕃将主万众瞩目之下为沈郎所败,若是还在背后下刀的话,这名声可就彻底毁了啊!
    就在高仙芝思忖间,河岸边赞巴终于攒够力气,身形暴起,手持短刃朝沈光的脖颈刺去,这一幕只看得碎叶军中南霁云白孝德他们睚眦欲裂,而四周观战的各藩国国主首领勇士也都是咬牙切齿地咒骂起来。
    “贼子……”
    只不过他们的骂声尚未骂完整,便只见沈光赫然回身挥刀,就好似早知道这卑鄙无耻的吐蕃贼会背后偷袭一般,不但轻巧地躲开了那阴狠的刺杀,更是一刀将其枭首。
    “漂亮!”
    连云堡的城墙上,裴大郎第一个喝起彩来,自家主君这一刀当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就是他自问在这等情况下也不能这般轻松写意地回身将那吐蕃将主直接枭首。
    断头的尸首处,血液喷溅而出,那蓄足力气的无头尸体朝前仍旧冲出三步方自轰然倒地,这时那戴着金盔的脑袋也跌落在尘土中,脸上的表情犹自带着几分欣喜,赞巴到死也没想到,沈光这一刀快到了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的地步。
    “好!”“杀得好!”“吐蕃狗该死!”
    潮水般的欢呼声夹杂着喝骂声轰然响起,而看到自家主人死于沈光刀下,五十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在看押的碎叶军守军下暴起,冲向了沈光。
    “可恶的蕃贼,果然不可信。”
    负责看押这些俘虏的李戍大怒起来,直接拔刀就砍翻了身边暴起的俘虏,随即朝左右士兵大喝,“杀了这些蕃贼,莫要让他们惊扰主君。”
    沈光冷眼看着那些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好似疯了般朝自己冲来,随即又被麾下的碎叶军士兵用刀枪斩杀殆尽,脸上没有丝毫的怜悯,当李戍砍下最后那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脑袋,他方自用刀挑起赞巴的首级,随后翻身上马,手持那犹自戴着金盔的头颅策马驰向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国主首领头人们面前。
    “吐蕃人残暴不仁,言而无信,当年以暗弱示我大唐,求娶公主,我太宗天可汗大皇帝仁慈,下嫁我大唐公主于吐蕃,并赠其佛经典籍铁器工匠,却不料吐蕃人狼子野心,自以为羽翼丰满,国强兵壮,不但侵扰我大唐边境,更是搅扰得尔等藩国不宁。”
    “吐蕃人皆狼也,狼性反复不可信,今日沈某本见这没庐琼保氏纵然力弱也敢挑战于我,也算是条好汉,本想饶他一命,但不想其天性如此,故斩杀这蕃贼于此,诸位当引以为戒,不可轻信吐蕃贼。”
    沈光话音未落,没射咄已自越众而出,高呼道,“神威天将军所言极是,那伪王苏失利乃是吐蕃杂种,非我小勃律王族……”
    听到没射咄的话,四周五识匿国、护密国还有其余赶来的小勃律部族都听得傻了眼,想不到这小勃律如今的国主竟然是吐蕃人的种。
    ——————————————
    五识匿国的国王告诉我,他少年时曾在天竺即曾经的贵霜帝国流浪,他听说大雪山中有武艺高强的刹帝利武士出家为苦修者,周围人都说这位苦修者的刀术有雷帝因陀罗之威,于是他便爬越雪山拜师学艺,当我询问他的老师和主君的刀术谁更强时,他回答我说,“蛮夷小神,岂能与上国神威天将军相提并论。”——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第三百九十八章 窃国杂种

    连云堡上,当高仙芝听完底下士兵的回禀后,也是不由愣住了,他知道沈光给那没射咄来了出王袍加身的大戏,日后打下孽多城,此人便是小勃律的新王。
    不过他倒是没想到,此人倒是够狠的,竟是直接给那苏失利安排了个吐蕃杂种的身份,说苏失利的母亲私下苟合于吐蕃人,并非前任国主麻来兮的血脉。
    像是这等明显就是谣言的话语,此刻没射咄当着五识匿国和护密国还有国中部族的首领头人的面说出来,这些人居然都信了,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乃是小勃律王室的家丑,这世上哪有人自曝家丑的,更何况小勃律向来都恭谨忠顺,以父事大唐,这苏失利之前,小勃律就算被吐蕃人打得再惨,也不曾向吐蕃人低头称臣,怎么到了苏失利手上就背叛大唐。
    看着声情并茂大声诉说的没射咄,沈光不能再满意,这样给小勃律前任国主麻来兮硬是戴上一顶绿帽子的段子自然不是他的手笔,全是眼前没射咄的临场发挥,可是沈光不得不承认这效果是真的好。
    起码当他让一众藩国都认为吐蕃人皆是反复小人以后,没射咄再这么一来,这些藩国的首领头人怕是再不敢纳吐蕃人的贵女做妻妾了。
    要知道吐蕃人虽然是此时能和大唐争锋的强国,但是对于西域这些小国,也是能拉拢就尽量拉拢,就好比小勃律距离逻些足有三千里之遥,就算吐蕃人擅长翻山越岭,适应高原气候,可是他们的国力远不能同大唐相比,所以使用联姻的手段来拉拢那些小国和大部的首领便成了常用的手段。
    那苏失利之母,便是吐蕃人当时试图用来怀柔小勃律送来的国中贵女,当时小勃律的国主麻来兮不愿意为此得罪吐蕃人,再加上求娶大唐公主难如登天,吐蕃好歹也是当世大国,娶吐蕃贵女做侧妃倒也不算对大唐不忠。
    只不过,如今没射咄倒果为因,将苏失利背叛大唐倒向吐蕃,说成其是吐蕃杂种的铁证,在一众藩国的首领头人们听来,却是铁证如山了。
    “还请大唐王师为我小勃律做主,诛杀伪王,为先王报仇雪恨。”
    看着没射咄情真意切地跪在那位神威天将军跟前双目通红地说话,跌失伽延等人都是心有戚戚,谁希望自己脑门上绿油油的,哪怕他们其实不怎么讲究女人是否贞洁,可是没人想自家的基业最后便宜了外来的野种。
    “城主请起,我大唐王师来此,本是圣人诏命,让我安西军击蕃贼,复小勃律全境疆土,不曾想那苏失利竟然是吐蕃余孽,难怪背离小勃律历代先王遗训,投靠吐蕃认贼作父,原来竟是如此。”
    沈光下马扶起没射咄,接着看向四周都是纷纷朝他躬身的诸藩国首领头人道,“城主当使人告知国中上下,此等窃国杂种,各部当共击之!”
    “将军说得是,正该如此。”
    没射咄起身后,满脸的愤愤不平,周围跌失伽延等人也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沈光这时候就差笑出声了,今日没射咄这番说辞,日后可是大有可做文章的地方,今后这葱岭以西诸国,哪个要是背离大唐,便说他是吐蕃人的杂种,各部共讨之。
    沈光又当众安抚了没射咄和跌失伽延等一众藩国酋长后,方自上连云堡向高仙芝复命。
    “大都护,末将幸不辱命,贼将人头在此。”
    “某便知沈郎胸有韬略,必不会叫某失望,今日过后,这吐蕃在葱岭诸国的名声便算臭了,某看那些五识匿国和护密国的豪酋们回去后怕是会好生查下自家的子嗣里有没有吐蕃人的野种了!”
    高仙芝看到沈光后,大笑了起来,边上的安西军众将也都是满脸的佩服,打仗他们在行,可是这种计谋就不是他们能理解得了的,只是不明绝厉,既然大都护和护都说沈郎此举胜似十万大军,那便一定是了。
    “吐蕃人不修德政,专以残暴统治其部众邻国,焉知此事莫须有乎?”
    沈光满不在乎地说道,苏失利是吐蕃杂种这件事是没射咄编排出来的,可是和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好一个莫须有乎?可惜封二不在,不然他定会和沈郎你浮一大白。”
    “来来来,沈郎坐某身边来,吃过今日这顿酒,咱们明日兵发孽多城。”
    高仙芝招呼间,自有牙兵奉上酒食,众将亦是欢呼起来,如今全军士气高涨,便连那五识匿国和护密国的兵马亦是可用,再加上苏失利乃是吐蕃杂种之说已然甚嚣尘上,说不定等他们还没到孽多城,城中就已乱了。
    ……
    连云堡下,听了没射咄这位迦布罗城主爆出的王室隐秘,福卡斯自然兴冲冲地找上门去询问,而边上还跟了个鱼朝恩,身为宫中的宦官,他对于这种宫闱秘事自然很感兴趣,可哪个敢拿大唐皇宫里的事儿当谈资,但是这番邦蛮夷就不一样了,到时候记个清楚一并送回延城,说不定边公回长安后,好叫圣人看了图个乐子,万一圣人高兴,他说不准也能得个恩赏。
    “没城主,还请您仔细说,这西门先生乃是安西军的书记官,他写下来的可是能列入国史的。”
    鱼朝恩为了满足私心,却是信口开河地帮福卡斯骗起没射咄这位日后的小勃律大王来,就福卡斯写的那些东西,放在大唐那是稗官野史之流的东西,不登大雅之堂,更别说被史官拿来当信史采用,可是架不住没射咄不懂这其中的门路。
    在没射咄看来,自己空口白牙说得的东西肯定不如福卡斯白纸黑字记下来的,再说若是大唐采用他的说法为信史,自然也能让国中上下信服,只是一时间想要将这故事细节编得圆满可信,也不是什么容易事。
    “两位,此事说来话长,也是我小勃律的不幸事,还请两位移步到我帐中,我慢慢说于西门先生听如何?”
    “如此正好。”
    鱼朝恩也不等福卡斯回答,便已代他答应下来,福卡斯倒也不以为意,他如今已经清楚这位鱼朝恩乃是阉人,轻易不要得罪比较好,于是两人自随着没射咄去了他的牙帐,有酒有肉有故事。
    酒到酣时,鱼朝恩醉眼朦胧地看着福卡斯所写的内容,不由道,“西门先生,这宫闱艳情你写得不行啊,此处当语做‘软温新剥鸡头肉,滑腻初凝塞上酥。’方为文雅,否则太过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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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征讨的小勃律王苏失利实为吐蕃王子,吐蕃赞普后以其姐嫁于苏失利,亦是悖乱人伦之举,当大唐帝国的军队抵达孽多城时,这等丑闻已被暴露,由是城中大乱,有义士打开城门迎接王师入城,苏失利携其王妃亦是姑母的赤玛禄逃遁于城外。——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第三百九十九章 鱼朝恩

    鱼朝恩是被大军聚兵的鼓角声给吵醒的,当他睁开双眼时,只见自己还在那小勃律的王爷帐中,连忙跳了起来,再见到边上仍旧呼呼大睡的福卡斯,不由连忙推搡道,“阿福,赶紧醒醒,将军在聚兵了。”
    只不过鱼朝恩推了几下都不见口角淌着口水,满脸荡漾,不知做了何等春梦的福卡斯还是没醒来,当即就狠狠两耳光抽了上去,这才让福卡斯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睁开眼道,“我是谁,我在哪儿……”
    “阿福,快走,将军聚兵,已经响了三通鼓了!”
    鱼朝恩虽然是太监出身,但是孔武有力,要不然也不会被边令诚派来随军,他见福卡斯终于醒来,说话间自拉着他起身,然后朝两个在帐门口呼呼大睡的龙武军士兵踢了过去,“赶紧起来,误了咱家归营,仔细你们的皮。”
    两个被踹醒的龙武军士兵砰地跳起来,但看清楚是鱼朝恩这位主后,立马便清醒过来,连忙帮忙抬着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的福卡斯出了帐篷。
    “鱼黄门,怎地走得如此匆忙?”
    看到鱼朝恩他们慌慌张张地上马,闻讯而来的没射咄高呼道,自从知道鱼朝恩乃是代那位边监军随军的宦官后,没射咄也是存了几分讨好的心思,在他看来鱼朝恩和那位边监军虽然都是没卵子的阉人,可却是大唐圣人边上的近侍,若是能为他多说几句好话,自然好处多多。
    “多谢没城主,不过我家将军已经升帐聚兵,咱们得赶紧回去,迟了便是犯了兵法,咱家虽说没什么,可是他们两个怕是屁股都要被打烂了。”
    鱼朝恩翻身上马后,朝没射咄还礼道,“等到了孽多城,咱家再和王爷好好吃顿酒。”
    见鱼朝恩最后改了称呼,没射咄自是心满意足,连忙道,“那是自然,到时候小王自然准备好酒好菜……”
    只不过没射咄话还没说完,鱼朝恩已经火急火燎地带着福卡斯出了营地,这也让没射咄对神威天将军的威势有了更深的理解,不曾想大唐圣人身边的近人也如此敬畏这位沈将军,等他到了孽多城定要好好准备些礼物才是。
    ……
    鱼朝恩他们满身酒气地赶回碎叶军的营地时,只听得军中鼓声还在响着,总算松了口气,鱼朝恩代替边令诚随军,本来按道理大可以留住高仙芝这位大总管的中军,不过他此时正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血气方刚,再加上在长安时就很倾慕沈光,这回有机会自然便赖在碎叶军里不肯走了。
    沈光对于阉人没有什么歧视,更何况鱼朝恩也算是太监中的异类,身材魁梧,声音洪亮,旁人看了还以为是个赳赳武夫,决然想不到其人居然是宫中的小黄门。
    这一路随军,鱼朝恩也没有喊过苦叫过累,都是和碎叶军的将士一般吃喝住行,好几次也差点掉下冰原雪谷去,因此碎叶军中的士兵也慢慢把他当成了自己人,这也让鱼朝恩在碎叶军中找到了归属感,没把自己当成外人。
    “小鱼,这回可是多谢你了。”
    在沿途军士的招呼下,被马匹颠醒的福卡斯这时候已经彻底醒了酒,朝鱼朝恩谢道,平时鱼朝恩便时常讨他的手稿看,时间长了两人自然生出几分交情,而昨晚那场酒两人喝醉后,鱼朝恩却是教了他不少好东西,两人间的称呼也悄然变成了阿福和小鱼。
    “谢什么谢,赶紧地先去大帐才是!”
    鱼朝恩没好气地说道,他没想到福卡斯平时吹嘘自己在其国都城也是酒量超群,没想到放开了喝以后还不如他。
    两人在外面整了整衣冠,走进大帐时,只见众人看向他们时,两人方自闻到了身上那股浓重的酒气,这才明白为何沿途和他们打招呼的军士笑得那般诡异了。
    沈光看到鱼朝恩和福卡斯后,微微皱了皱眉道,“浑身酒气,成何体统,念尔等初犯,大军又开拔在即,这顿打权且记下,先下去给某换了衣服洗漱了再进来。”
    “多谢将军。”
    鱼朝恩闻言,连忙和福卡斯躬身谢道,然后退出了大帐,匆匆回去换干净衣服了。
    “主君,那鱼朝恩终究是中官,虽说如今位卑职小,但……”
    岑参虽然性情洒脱,但终究文人脾气,还是天然不喜阉人,在他看来那鱼朝恩虽然像个武夫,但心胸狭小,还是不要太过得罪,免得遭小人记恨。
    “尔等不必过于在意鱼黄门的身份,只将他当做咱们碎叶军的一员就是。”
    沈光打断了岑参,他最了解鱼朝恩这类人,他们去势入宫,身体残缺,往往心理既自卑敏感又狂妄,对鱼朝恩这种人切不能去和他们刻意保持距离,这会让他们觉得你是在看不起他们,你看似在讨好他们,说不准反倒是被他们记恨上了。
    不多时匆忙换过衣服的鱼朝恩和福卡斯回来后,都是严肃地站在岑参身旁,等着沈光训话。
    “如今大军已经修整完毕,接下来我碎叶军仍为先锋,接下来的坦驹岭乃是冰川遍布之地,而且天时无常,俄而天降大雪,俄而狂风骤至,这道路极为不好走,尔等回去后务必检视士卒被服装备,若有短缺即刻上报。”
    沈光看向众将,拿下连云堡后,坦驹岭便是大军最后要面对的堪称天险的地理屏障,不过这回有熟悉地理的小勃律人做向导,倒是比之前好上不少。
    “喏。”
    众将领命后,鱼朝恩本待要退去,却被沈光喊住了,“朝恩你且留下,西门也是。”
    鱼朝恩和福卡斯都是惴惴不安地留了下来,不过当鱼朝恩看到沈光身旁多闻朝他使了个眼色,他才放下心来。
    “朝恩,你可知道翻越坦驹岭后,我军要攻打那座城池?”
    “回禀将军,我军过坦驹岭后,乃是阿弩越城当面。”
    “某和没射咄城主商量过,让他为我军前驱,先去招降阿弩越城,你可愿随行助没射咄城主立此奇功。此行甚是危险,你可以不去?”
    沈光面色严肃地看向鱼朝恩,鱼朝恩顿时便情绪高昂起来,他这一路虽和碎叶军将士同吃同住同练,可是攻打连云堡时还是被留在大营,最后倒是和薛珍珠那铁勒奴一起砍杀了那些作乱的突厥奴。
    如今沈将军信任于他,他鱼朝恩又岂会让沈将军失望,于是他全然忘了自己乃是宫中宦官,却是如同碎叶军中将领那般大声道,“末将领命。”
    “好,回去准备下,待会儿便去没射咄城主那儿随他一道出发,这锦囊你贴身藏好,若是招降阿弩越城顺利,便打开看后焚之,若是招降不顺,立刻毁之。”
    “喏!”
    鱼朝恩面色激动,恭恭敬敬地从沈光手里接过锦囊退出了大帐,然后朝身旁的福卡斯道,“阿福,我小鱼今番也要做翻大事,建功立业了!”

第四百章 死士营

    阳光照耀下的婆勒川南岸上,连绵的军帐里都是忙碌的兵士,水位悄然降下的河水边,两千奴隶兵在边上安西军士卒的呼喝声里,站成了整齐的队伍,他们颇为忐忑不安地等候着接下来的命运。
    当他们看到远处那骑着赤红色骏马的骑士飞快地接近时,都是忍不住战栗起来,更是有人高呼起,“神威天将军!”来。
    “神威天将军!”“神威天将军!”“神威天将军!”
    听到那两千奴隶兵骤然爆发的欢呼声,安西军众将生不出半点嫉妒心思,看过沈郎和那没庐琼保氏的决战后,他们便清楚安西军中除了李嗣业能稳胜沈郎外,也就田珍和白大虫寥寥几人能和沈郎打个五五开。
    可人家沈郎不但能打,还精通兵法韬略,更是身家千万,拿什么去比,碎叶军继续做先锋给大军开路,就是多得些功劳又算什么!
    “沈郎这是得了降兵的人心哪!”
    高仙芝看着沈光策马到了那两千奴隶兵阵前后,只是挥手示意这些奴隶兵安静,两千余众便顷刻间鸦雀无声,不由感慨道,边上的程千里则是笑着附和道,“大都护所言极是,沈郎这回怕是又能得不少忠勇的骁锐之士。”
    开元中以前,安西都护府向来都是以突厥等外族轻骑为主力,即便如今四镇以汉兵为主,但是将领们并不排斥使用外族降兵,这两千奴隶兵都是在吐蕃大寨和吐蕃战兵拼杀后活下来的,俱是青壮不说,不少人更是原本部族里的勇士。
    这些没有了家园,被吐蕃人用残酷的折磨淘汰下来的青壮,本就是最好的兵员,更不用说他们还彻底被沈光折服,便是程千里亦是十分羡慕。
    ……
    “尔等附逆蕃贼,本是罪该万死,但念在尔等乃是为贼众胁迫,又有临阵倒戈,弃暗投明之举,而我大唐圣人向来以仁德教化万民,尔等虽为蛮夷,但亦曾是大唐藩国之属,故而宽宥尔等。”
    沈光朗声说道,两千奴隶兵里不乏曾经部族中的首领、小王和头人听得懂汉话,也都是将沈光所说的话转述给身旁的族人们听。
    “王师将行,尔等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留于此地,接受整编,今后为大唐守御此地,二是随某从征,若是能侥幸活下来,某便许你们在某军中效力,为某部曲。”
    听到沈光的话,那些首领、小王和头人们都是欣喜若狂,随后便有人高声道,“愿为神威天将军效命。”
    “且莫忙着喊,某还有话要与你们说清楚!”
    沈光制止了那些欢呼的奴隶兵,仍旧高声道,“此番随某出征,尔等便是死士营,若是遇到吐蕃贼军,尔等便得打头阵,有进无回,后退者斩,可未必就能活下来,倒不如留在此地为守军。”
    “尔等将某的话告诉尔等的族人,绝不可隐瞒,否则定不轻饶!”
    听到沈光把话说得明明白白,那些小王、首领和头人亦是纷纷将这番话交待给族人们,随后两千奴隶兵里只有数百人愿意留下,剩下的都愿意去沈光麾下当个死士。
    “好,若是愿意随某出征的,自向前来,不愿去的,便留在原地。”
    随着沈光说完这句话后,只是片刻间两千奴隶兵里哗啦啦上前了一大片,只剩下四五百人留在原地未动,而那些上前的奴隶兵大都鄙夷地朝他们吐了唾沫。
    家园被毁,亲人被杀,他们留在这世上只有这条性命,且不说跟随神威天将军是何等光荣,便是能随神威天将军征讨吐蕃贼,足以叫他们舍了这条命!
    “愿为将军效死!”
    也不知是哪个带头跪下,很快那一千六百奴隶兵便跪倒在河岸边大声喊了起来,初时声音并不齐整,后来却是越来越齐,声震十里。
    “将军真是神威,能降服这些贼人。”
    没射咄在马上感叹着,那两千奴隶兵皆是吐谷浑、沙陀、党项和突厥之属,可比他们小勃律人凶悍强猛得多,能让他们这般心悦诚服地侍奉,也就只有神威天将军了。
    “那是自然,我家将军神威,自然能降服蛮夷。”
    鱼朝恩得意洋洋地说道,沈光威名赫赫,他也与有荣焉,然后他朝边上没射咄道,“王爷,将军既然交待咱们了,咱们这便启程前往阿弩越城,莫要误了将军大事。”
    “鱼校尉说得是,咱们这就走。”
    没射咄没再喊鱼朝恩为鱼黄门,显然在沈将军那儿得了碎叶军校尉之职的这位鱼黄门可是把这校尉官职当成了宝贝,至少跟他显摆了十几次了。
    就在安西军开始动员准备出发的时候,鱼朝恩自和没射咄还有福卡斯领着百余人的队伍骑马往坦驹岭飞驰而去,他们要在碎叶军通过坦驹岭之前劝降阿弩越城,以免城中生灵涂炭。
    ……
    河岸边,一千六百奴隶兵被分为左右两营死士,分成八个百人队,许其各自推选百夫长,随后沈光自让李戍和薛珍珠担任将主和副将,统帅这些死士。
    分过队伍后,薛珍珠自领着手下辎重兵将挑选过后的完好甲胄抬到十六个百人队前,让他们各自按着身材拣选。
    看到吐蕃人所穿的铁札甲,这些被编入死士营的奴隶兵都呆住了,要知道他们以往在吐蕃人治下,干得也是死士的活,但是莫说甲胄,就连刀枪都是最差的货色,哪会像神威天将军这般仁慈慷慨。
    “好生把甲胄都选了,若有不合身的立马告诉某,若是过了今日不上报,那便自个想法吧!”
    随着薛珍珠的吆喝声,那些各自按着族别分队的奴隶们连忙上前挑起甲胄来,“都给某老实排队,你们这些蛮子听好了,主君仁慈才向大都护求情,给了尔等从征的机会,咱碎叶军里最是讲规矩讲道理的……”
    如何调教降人自有心得的薛珍珠看着那些乱糟糟上前哄抢的奴隶兵,手中那根以德服人的长鞭挥舞如龙,“啪啪啪!”地连环作响,只抽得仗着身强力壮蛮横上前的几个奴隶兵捂着血流如注的面孔惨嚎倒地。
    这下子所有人都老实起来,等着这个铁勒奴出身的副将发号施令,李戍嘴里叼着根杂草,见薛珍珠把这些人都管得服服帖帖,自是放下心来,“老薛,待会安排完了,叫百夫长们都来见某。”
    “知道了,将军但去就是,剩下的都交给小弟我就行。”
    薛珍珠拍着胸脯道,然后自看向那几个爬起来后目露凶光的奴隶兵道,“某向来以德服人,你们哪个要是不服的,咱们好生讲讲道理。”

第四百零一章 藩国主

    十来颗血淋淋的脑袋最后挂在了长杆上,让死士营的奴隶兵们好生体会了什么叫做以德服人,当薛珍珠领着十六个百夫长去见李戍时,里面赫然换了五个人。
    对于死士营发生的一切,沈光自然清楚得很,也只有熟悉草原人性情的薛珍珠才能把他口中的“以德服人”说得那么理直气壮,当然他也很看好和姜某人长相十分神似的李戍,相信他能够折服这些奴隶兵。
    “主君,某是做错了什么,为何要某留守连云堡!”
    岑参不忿地说道,如今碎叶军全军整装待发,可是临到头却让他留守连云堡,这可让他十分地不服气,崔器那厮是伤了胳膊,没有三五个月好不了,可是他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留下来。
    “主君,某就算没有功劳,至少也有苦劳吧,那吐蕃大寨……”
    沈光看到生气的岑参,不由让南霁云等人都下去了,“岑兄,这回大军主力未损便拿下连云堡,没有大将愿意留守连云堡,大都护点名让你留守此地,掌文武事,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我又能如何?”
    岑参傻了眼,他本以为是主君担忧他在坦驹岭会有个闪失好歹,却没想到这是高仙芝的命令,不由道,“大都护怎么能这般坏我志向!”
    “如今军中,称得上文武双全的只你一人,赵守捉可是在大都护面前对你赞不绝口,说若不是岑兄你献计,吐蕃大寨绝无那般轻易得手。”
    “就连程副都护和贾守捉亦是大为赞同,大都护这才特意点你留守连云堡,整编四周小勃律诸部和那些降兵。”
    岑参这下子彻底无话可说了,当日他向程千里和赵崇玭献计,却没曾想把自己给赔了进去,“他们怎么能这般……”
    “岑兄,你也莫要懊恼,留守连云堡也不是小事,大军此番征讨孽多城,或许会和贼军恶战,连云堡乃我军归路,不容有失,你身上担子重得很那。”
    沈光拍了拍岑参肩膀,然后回头看了眼身后山岗上的连云堡道,“回去吧,莫要让梅先生他们久侯!”
    岑参沮丧着脸策马悻悻而回,他又不是蠢人,自然明白大都护让他留守连云堡,可不是什么献计不献计,还不是因为他睡了那梅小娘子,不说梅氏部落,周围小勃律诸部听说他是大唐的进士出身,那是都把他当成了自家人。
    “以后某要是再管不住身下这二两肉,便割了去……”
    咬牙切齿地发了毒誓的岑参愤愤地回了连云堡,半边身子都裹得严实的崔器见了他后,大笑起来,“岑判官来得好,某就怕没个熟人留下来陪我,闷得慌……”
    “崔大眼,给某好好养病去,休要来添乱。”
    岑参没好气地挥退了幸灾乐祸的崔器,这个崔大眼先前不也寻死觅活地说要随军出征,还说就是死也要死在孽多城上,矫情!恶心!恶心啊!
    ……
    跌失伽延骑马走在沈光身后,后方是五识匿国挑选出来的千余勇士,沈光侧头看向这位五识匿国主道,“大王何必随我军出征,要知道这坦驹岭可不好走。”
    说实话沈光是真没有想到这位五识匿国的国主居然会主动挑选国中精锐,甘愿到他帐下来当个蕃将,而且姿态放得极低。
    “将军唤我名字就是,将军面前,谁人敢称大王。”
    跌失伽延惶恐道,“我向来仰慕大唐,见到将军神威,更是心向往之,愿为将军牵马执蹬,只求将军许我军前立功。”
    这五识匿国国主的话,沈光自然是不信的,虽说这些小国异族向来崇拜强者,可他还没到虎躯一震,就能让一国之主倒头就拜的地步,“大王有何所求不妨直言,某若是能帮得上忙的,绝不推辞。”
    跌失伽延被沈光目光逼视,想到眼前这位神威天将军的赫赫声威,心中挣扎许久,方自叹息道,“将军果真神目如炬,小王投奔将军帐下,也是听人说将军深得圣人宠信,小王这个国主不过是诸部临时推举……”
    沈光见跌失伽延最后还是坦诚交代,方自点了点头,这位五识匿国的国主感情是被赶鸭子上架的,高仙芝率大军在五识匿国逼迫各部出兵时,各部的酋长最后推跌失伽延为国主,乃是把他当成替死鬼的,谁都知道大唐征召属国蕃兵,基本上都是拿来当炮灰使的。
    连云堡又是得靠填人命才能攻下的天险要塞,就是跌失伽延自己一开始也是做好战死沙场的准备的,只是谁都没想到那般险要的连云堡居然被沈光奇袭得手,尔后沈光的神勇和大唐的军威又彻底震住了五识匿国的各部酋长,跌失伽延自起了心思。
    “不瞒将军,我五识匿国中亦是以雄强者为首,如今各部勇士无不倾慕于将军,是以小王才想仰仗将军神威,尽收各部勇士于麾下,削弱各部酋长。”
    “你这话倒也算说得实诚。”
    “将军,小王愿为将军效命,只求将军他日能在圣人面前为小王美言几句,若能得大唐册封,小王和子孙愿世代为将军家臣,以效犬马之劳。”
    若非在马上,跌失伽延只怕便要直接跪下,沈光见他满脸诚恳,便知道他此时这番话八成出自真心,大唐的册封在这些小国中确实很值钱,至少有大唐的册封,那就算是正朔,其他人若是造反,那就逆贼,只要王室还有血脉,能求到大唐来,说不定便有复国的机会。
    因此一般得了大唐册封的小国王室,鲜有权臣敢弑主自立,当然若是像苏失利那般自己作死的,便是有金印诏书,也是没什么用了。
    “大王不必如此,册封之事,某必定会帮大王这个忙,不过某也有言在先,若是吐蕃大兵来援,到时贵国勇士需得出力死战,战场上军法不容情……”
    “将军放心,届时我必率国中勇士死战,若无军令,绝不后退。”
    跌失伽延大喜,连忙跳下马道,沈将军一诺千金,安西军谁人不知,得了沈将军的承诺,他便是死也瞑目,当即他又喊来随行的儿子,“沈将军,这是犬子阿斯兰,还请将军收做侍从,我若战死,便请将军看顾于他。”
    沈光见跌失伽延这番托孤之举,便知道接下来若是真要和吐蕃人死战,这位五识匿国主必出死力,于是点头道,“某应下了,大王若战死,我便带阿斯兰回安西军,待他成年,亲自护送他回国继位。”
    “多谢将军。”
    跌失伽延起身谢道,然后朝方自唤来的儿子道,“阿斯兰,我向沈将军恳求,今后你便是沈将军的侍卫,你定要好生侍奉你的主君!”
    “多谢阿爸!”
    骑马而至的少年只有十五六岁年纪,生得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的,听闻自家父亲的话后,在马上便喜不自胜地手舞足蹈起来,随后从奔马上跃下,便朝沈光拜倒,“阿斯兰拜见主君。”
    “是个壮小伙!起来吧,咱大唐不兴这跪礼!”
    沈光说话间,阿斯兰自是连忙起身上马,跟在沈光身后,和多闻并列,沈光见状朝跌失伽延道,“听说贵国也信奉佛法,阿斯兰既然做某的随从,某便给他取个汉名,唤做持国吧!”

第四百零二章 坦驹岭

    “我入你阿母的,这贼老天当真可恶,直娘贼的……”
    豆大的雨点不断打在脸上,视线模糊的鱼朝恩大骂着,精力旺盛的模样让边上倦缩身体挨着马匹的福卡斯很是羡慕,有时候他甚至在想是不是割了那玩意以后身体会更强壮。
    奥卢斯领着士兵们搭起了帐篷,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已经下了快半个小时,也不见停止的迹象,按着那些小勃律人的说法,不能去边上的山道避雨,队伍在大雨中前行了许久才找到这处空旷地。
    过了片刻之后,随着几顶帐篷搭好,没射咄和福卡斯才拉着仍旧口吐芬芳的鱼朝恩进了帐中,用油布盖着的煤炉和炭饼没有被打湿,只是引火用的牛粪和木屑被雨水打湿泛潮,生了半天才终于把炉火给点着。
    脱下衣服,鱼朝恩抹去身上雨水,倒是没再顾着骂娘了,只是道,“赶紧把姜茶煮起来,让兵士们都喝上几口驱寒,莫要着了风寒。”
    得了吩咐的奥卢斯也连忙让人从驮马的行囊里翻出了老姜茶饼和胡椒,直接在帐篷里煮起茶汤来,不多时那股混合着浓郁胡椒味的滚烫姜茶便在大锅里沸腾起来。
    光着膀子的鱼朝恩丝毫不在乎地蹲在地上喝着姜茶,同时招呼着进帐的蕃兵们,这回随他出行的都是奥卢斯所属的弗菻兵,当然按着阿福的说法该唤做罗马兵。
    鱼玄机少年进宫,生平最佩服的前辈不是高力士,而是曾经官拜骠骑大将军兼左骁卫大将军、知内侍省、上柱国、虢国公的杨思勖,在他心中这位平定了安南、五溪蛮等岭南蛮夷叛乱的老前辈才是他们这些宦官的楷模。
    人们都说大丈夫功名马上取,他们阉人也是能上阵杀敌的,立下赫赫威名!
    鱼玄机自到了碎叶军后,便是以这位前辈的事迹勉励自己,同时也是努力学习兵法,他之所以对沈光感恩戴德,心中视做主君,便是沈光是头一个没有笑话他志向的人,相反还主动传授他兵法,路上这许多时日,他在沈光那儿读了不少兵书战策,学了很多东西。
    他如今乃是微末之身,便是狐假虎威,又如何能叫士卒们打心底里服气,倒不如和士卒们同甘共苦,多接些地气般的相处,反倒是能让士卒为他效力。
    那些来自罗马的士兵也愿意和鱼朝恩打交道,虽说大家伙都知道这位鱼校尉乃是阉人,可是这位鱼校尉倒是比他们以前在军团里的长官有男儿气概得多,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位鱼校尉说起长安城里的奇闻异事时,当真是叫他们大开眼界的。
    “城主,咱们离坦驹岭还有多远。”
    待所有军士都喝过姜茶,回到帐篷休息后,鱼朝恩方自朝没射咄问道,他可不想因为这场大雨耽误行程,他很清楚虽说大军行军肯定比他们要慢,但是遇到这种大雨,碎叶军也必定是冒雨前行,不会中途扎营结寨休息的。
    “还有半日不到就能抵达,不过坦驹岭冰川难行,虽然不过二十里,但起码得走上一天。”
    没射咄回答道,他平时在迦布罗城养尊处优惯了,被那大雨浇了许久,此时虽然喝过姜茶,换了干衣服,又裹了毯子,但看上去仍旧无精打采的。
    “半日行程……”
    鱼朝恩自言自语起来,然后看了眼情况稍微好些的福卡斯,不由皱了皱眉,将军派他们先行,乃是去阿弩越城招降的,可要是按着眼下这样子,逼着没射咄赶路,他真怕这位迦布罗城主撑不住。
    “城主,要不待会儿咱家带兵马先行,你自和随从在后面,你给咱家能取信于阿弩越城主的信物或是书信,咱们不能误了将军的大事。”
    听到鱼朝恩的话,没射咄有心想和他一起走,无奈身子发软,只得无奈道,“那我这就便写上书信给鱼校尉。”
    “那便最好。”
    鱼朝恩连忙让福卡斯取了纸笔,没射咄很快便写了封简短的书信,然后又解下腰间的狮头金刀递给鱼朝恩道,“这是我阿耶留下的金刀,阿弩越城的城主认得此刀,鱼校尉再带上我那两个心腹,必定能劝说动得他。”
    接过那把狮头金刀,鱼朝恩别在腰里,朝没射咄道,“城主好好休养,切莫急着赶路,大不了便和大家一道过坦驹岭。”
    离开帐篷时,雨势已弱,鱼朝恩和福卡斯回了两人的帐篷后,鱼朝恩摩挲着腰间的狮头刀柄,忽地朝福卡斯道,“阿福,你说这没射咄是真病还是假病?”
    “校尉怎地这般说法,我看这没城主确实像是得了风寒,若非如此,他岂能放弃这等功劳!”
    “说得也是。”
    鱼朝恩听到福卡斯回答,不由自语起来,他在宫中待久了,难免性格多疑。
    回到帐中后,两人又是聊了许久,自有士兵来禀报,说是雨已经停了,还放了晴,鱼朝恩当即跳起来,拉着福卡斯就道,“趁雨停了,咱们赶紧出发,天黑前务必得赶到坦驹岭。”
    片刻后,鱼朝恩便领着队伍出发,不过他还是给没射咄留了十个士兵当护卫,但是向导全都带走了,没留一个。
    一行人沿着道路前行,到了傍晚时终于抵达了坦驹岭,这时候天气已经寒冷无比,鱼朝恩一面让士兵扎营,一面却是喊了向导,兴冲冲地去实地勘察地形了,他们出发时将军可是让他们带了不少东西,说起来他们也是给碎叶军打前哨。
    “鱼校尉,咱们如今还在苏瓦那河谷里,出了河谷,那才是坦驹岭的山口。”
    向导里会说汉话的是个年过四旬的小勃律人,长相十分精明,小勃律乃是丝绸之路南道上的要地,阿弩越城和都城孽多城也大都因为丝绸之路而繁华。
    这坦驹岭除了山路崎岖倒也罢了,可是山中积雪常年不化,尤其是爬上山后更是千万年的冰川,四处冰丘起伏,冰塔林立,冰川下遍布裂缝,稍不留神,便会丧身其中,尸骨无存,多少年来,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儿,附近的小勃律人皆称此地为神圣的雪瓦苏尔,对其敬畏有加。
    只不过再艰险的天险绝地,也拦不住那些胆大的商人们,翻越坦驹岭抵达孽多城,最多也就四五天的功夫,可是如果走赤佛堂大道起码得二十多天,对于那些商人来说,在金钱面前,区区的坦驹岭又算什么。
    给鱼朝恩带路的小勃律人便是常年给那些胆大的商队做向导的,不过即便如此,对他来说,每回过坦驹岭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危险伙计。
    “直娘贼的,这儿的风果然邪乎。”
    出了河谷,尚未靠近坦驹岭的山口,一阵大风刮来,便让鱼朝恩冻得鼻子都没了知觉,连声大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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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后的神策大将军鱼朝恩,在碎叶军的时候,曾是我的挚友,那时候他便告诉我,他生平最崇敬的是已故的虢国公,骠骑大将军杨思勖,而关于这位号称大唐最强悍的宦官将军有着不少让人毛骨悚然的传闻,传说中这位骠骑大将军有着剥皮者的称号,因为他向来喜欢将叛乱蛮族的首领和士兵生剥其面,掀其头皮以震慑叛乱地区的民众。——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第四百零三章 冰梯

    清晨,当阳光照耀在苏瓦那河谷,鱼朝恩和福卡斯走出帐篷时,看着被染做一片金黄的河谷地水草丰美,蓝天白云下随处可见野物,才明白为何这苏瓦那在小勃律土语里有黄金的意思。
    “鱼校尉,今日天气不错,咱们赶紧翻过山口。”
    不远处领着几个族人唱完祭祀山神的歌谣的小勃律人那卓走了过来道,鱼朝恩自然不会耽搁时间,昨晚他可是亲眼见识过夜晚的坦驹岭山口那吹出的大风足以把人冻得魂灵出窍。
    小半个时辰后,队伍便抵达了坦驹岭山口,异常地安静,所有的马匹都带上了衔枚,在翻越萨雷阔勒岭的时候,鱼朝恩和福卡斯他们便已经清楚在过雪山冰川的时候,保持安静有多么重要了。
    担任向导的小勃律人没想到鱼朝恩他们也是老手,原本脸上的忧色顿时去了大半,他们过去给那些商队担当向导,每年都有不怕死的新来商队不听他们的话,最后命丧冰原。
    安静地进了山口后,鱼朝恩自让士兵沿途留下红布绑在显眼的冰川处作为记号,以便后面大军抵达时能有个标志物。
    那卓自不敢出言反对,过去也有商队试图留下记号,但都被他们给暗中换了地方,谁让这坦驹岭的向导活便是他们的生计所在,只不过眼下乃是大唐王师,他们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动手脚。
    过了崎岖的山路后,看着那陡峭笔直的冰崖,就是鱼朝恩胆子再大也不由吞了口唾沫,他们此时已经在山谷中,那高耸的冰崖上方才有些许阳光照下,四周看不到半点活物,天上就连飞鸟都见不到踪影。
    “鱼校尉,从这儿爬上去,便是雪瓦苏尔冰川,上面的路最是好走,能直通另一处山口,到时候直接下了冰崖便是往阿弩越城的大路。”
    “这冰崖如此陡峭,要如何攀爬?”
    鱼朝恩看向小勃律人,他们既然能带领商队通过这坦驹岭,肯定有上崖的办法。
    “鱼校尉,这儿有咱们做的冰梯,牢固得很。”
    那卓说话间,走到冰崖前,伸出手掌拂去了积雪,然后露出大约一掌宽突出的冰坨,接着他的几个族人便背着绳索要向上攀爬。
    “那卓,你们这些冰坨是用牲口的血肉粘在冰上冻住的吧!”
    “鱼校尉,你怎么知道?”
    那卓直接愣住了,他没想到眼前大唐王师的校尉居然知道他们这道冰梯是怎么做出来的,脸上满是错愕。
    “这是我家将军告诉我的,你们这些冰坨,人上得少还行,人上得多了只怕不牢靠。”
    鱼朝恩一边说话,一边朝奥卢斯道,“干活了,赶紧道,晌午之前必须把冰梯搭好。”
    小勃律人诧异的目光中,只见那些王师的士兵们居然在冰崖下生了火炉,然后取了手掌宽,尺许长的弯折厚铁片放在火炉上烤起来,片刻便烤得那弯折处的短铁片成了暗红色。
    很快这些厚铁片便被嵌入了冰崖中,滋滋冒着白汽,随后便没入冰壁中,随后又有士兵取了化开的雪水浇在上面,只一会儿功夫那嵌入冰壁中的铁片弯折处便包裹在新冻结的冰层里。
    “愣着做什么,帮忙啊!”
    看着那些傻愣着的小勃律人,鱼朝恩轻喝道,然后那卓才和族人们回过神连忙帮着这些王师的士兵们在冰崖上重新建了座牢固的冰梯,忙活了半天才将十多丈高的冰崖上嵌入了那两百多片厚铁片。
    等上了冰崖后,小勃律人将绳索顺着放下,看着那些士兵手脚并用飞快地爬上冰崖,然后做了简易的吊笼,将马匹什么的一一拉上来,只觉得那位神威天将军莫不真的是神佛转世,不然何以能提前做好这等准备。
    谢尔杨最后拉上了鱼朝恩,他在攻打连云堡的时候立了大功,而且更幸运的是他几乎没守什么伤,只是累得脱了力,所以这回他仍旧能跟着奥卢斯走这一趟,他方才好似猿猴般敏捷地爬上冰崖,委实看傻了边上的小勃律人。
    “马谢是吧,咱家听阿福说过你,你说你祖上乃是西凉马氏。”
    鱼朝恩上了冰崖后,看着面前褐发微卷,面貌倒是和汉人有七八分相似的谢尔杨问道。
    “不瞒校尉,我家祖先确实来自大唐,听我耶耶说,先祖因为战败,被姓魏的仇家追杀,不得已才带着族人西走,最后到了波斯国得了当地土王的挽留才在那里繁衍子息。”
    谢尔杨连忙回答道,自从连云堡之战后,他但有机会,便说自己祖上是西凉马氏之后,如今军中大都知道在亚美尼亚他的族人乃是中土人氏。
    “那你以后可得想法让族人认祖归宗,不能流落异域。”
    “那是自然。”
    谢尔杨笑着回答道,他虽然也姓马米科尼扬,但其实算是远支了,不过如今家族衰败,他若是真送信回去,恐怕有的是族人愿意来大唐跟随他。
    上了冰崖后,鱼朝恩只见前方都是白茫茫的冰川,倒是不再见到有什么难行的冰崖峭壁,不过这时候边上的那卓又道,“鱼校尉,接下来这冰川虽说一路坦途,但是也得小心脚下,还请小心。”
    “知道了,前面带路吧!”
    鱼朝恩说话间,庆幸没有带着没射咄过来,不然的话肯定会拖累行程,说话间,一行人自牵着马匹小心翼翼地向着前方的冰川走去。
    将近十多里的路程,鱼朝恩他们整整走了三个时辰才算走完,这时候天都黑了下来,呼呼的大风从狭窄的山口呼啸而过时发出了宛如妖魔般的呜咽声。
    跟着小勃律人到了山口冰川附近的某处背风的冰窝子里,队伍才算松了口气,然后扎营生火,在鬼哭狼嚎的风吼声中讲究过了夜,第二日一早当风声止息,便又烧红了厚铁片,往那下山的冰崖又镶嵌出了条冰梯出来。
    等到日头高照,队伍上下才全都下了冰崖,算是出了坦驹岭,鱼朝恩翻身上马后,回头看着那风和日丽的瑰丽冰川,心中不由十分得意,“咱小鱼也算是领兵度过天堑绝域的将军了。”
    “往前再走三十里便是阿弩越城了!”
    那卓和跪在地上唱完祭祀歌曲的族人们起身后,方自朝已然打算立刻出发的鱼朝恩说道。
    “那还等什么,把衣服都换了,全都上马。”
    鱼朝恩说话间,自取了白色罩袍往身上套了,然后又戴了顶尖帽,其余人也是纷纷换了衣服,片刻间原本还瞧着威风凛凛的军队便成了支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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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攻取孽多城的战役中,我和鱼校尉直到抵达阿弩越城后,打开将军赠予的锦囊,才知道将军和大都护为了这次远征的成功做了何等布置。——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孽多城之战》

第四百零四章 阿弩越城

    连续三日,碎叶军沿着苏瓦那河谷进军,速度十分之快,在第三日的中午就抵达了坦驹岭山口,在看到鱼朝恩留下的记号后,很快便找到了那座坚固的冰梯,随后沈光让擅长攀爬的蕃兵率先上了冰崖,然后将在连云堡赶制的简易绞盘送了上去。
    马匹乘坐吊索和车篮,士兵攀爬冰梯,最后全军才勉强上了冰崖,然后在冰川上搭建营盘过了整夜。
    翌日朝阳升起时,沈光走出帅帐,那带路的向导也觉得不可思议,虽说八月之前,都能翻越坦驹岭,可是像昨晚那般大风只刮了小半夜就风平浪静的情形也是极为少见。
    “他们跪拜我做什么?”
    “他们说主君神威,就连山神也不敢冒犯。”
    还未等那向导回答,阿斯兰已在后面说道,五识匿国和小勃律接壤,语言大体相近,因此他也听懂了那些小勃律跪在地上的祈祷告词。
    沈光闻言笑了笑,并没有去制止那些小勃律人,这个时代便是如此,尤其是这些小国,更容易崇信强者,毕竟小勃律他们边上就挨着三哥家,要论吹牛,谁能比得上三哥家动不动就大军上亿。
    就好比跌失伽延年轻时在天竺求法,和那个刹帝利武士出身的苦修者学了瑜伽密,不过是因为身体柔韧度增加以至于出刀能够更快角度更刁钻,那所谓的刀术就能称作什么雷帝因陀罗的秘法,又或是雷帝之怒的中二名号。
    用过朝食,碎叶军全军拔营,在向导的带领下沿着鱼朝恩留下的记号在光滑如镜的冰川上前行,不过半天时间就已抵达山口,随后大军自是轻车熟路地从冰梯上下去。
    当张小敬领着麾下兵卒率先下了冰崖后,便看到前方有神情激动的当地土人大呼小叫起来,随后他便看到有一队小勃律的骑兵飞驰而来,要不是对方队伍里打了面碎叶军的赤旗,他差点就让麾下摆出阵型,抽弓射击了。
    “阿弩越城上下恭迎大唐王师!”
    来的骑兵队伍不过四五十人,领头的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穿金戴银、大腹便便,看着倒更像是个土财主。
    “你是何人,缘何在此迎候王师?”
    张小敬见那下马的肥壮青年汉话说得极为流利,也不由好奇起来,他们自连云堡而来,除了迦布罗的小勃律人外,其余小勃律诸部看上去都是颇为穷困,不像眼前这伙阿弩越城的小勃律骑兵,居然披挂整齐,人人强壮,只不过却没有强兵的样子,倒更像是大户人家的家奴。
    “这位将军,阿弩越城的城主正是家父,命我在此地恭迎王师。”
    阿斯兰·悉兰多看着那些身形高大的唐军将士,圆圆的脸上全是笑意,三天前那位鱼校尉领着百余兵士从坦驹岭上下来后扮做商队进入城中,拿着没射咄这位迦布罗城领主的手书见到了自家父亲。
    说起来,阿斯兰·悉兰多外表看着痴肥,但实际上这几年城中有关商队缴纳商税、大小治安等事务都是他在做主,他父亲整日沉溺于酒色享乐,全然没了往昔的英明,更是犯起了老糊涂。
    居然没在第一时间就向那位鱼校尉表示他们悉兰多氏对大唐的忠诚,也亏得他机灵,当场便让手下捉了那两个吐蕃艳姬当场斩杀,连那几个孽种也扔入麻袋摔死,这才保住了他悉兰多氏满门上下。
    “家父病重在身,不能亲自前来迎接王师,还请将军宽宥……”
    “某不是什么将军,既然兰达干城主病重,等我家主君到了,你亲自去说明情形吧!”
    张小敬皱了皱眉,他在连云堡的时候,可是听那些小勃律人说这阿弩越城的老城主乃是色中恶鬼,六十多了还生了好几个儿子,怎地王师到了便生起病来,要不是见着这个阿斯兰身边随行的骑兵里有罗马营的蕃兵在,他早就将他们全都拿下了。
    “早就听说神威天将军的大名……”
    阿斯兰·悉兰多声音里全是惊喜,他可是听没射咄的亲信私底下跟他说了,此番大唐王师兵发孽多城,便是要诛杀伪王,扶他的主人登上王位,他听了后自然也生出不小的心思来。
    不多时,阿斯兰·悉兰多便等到了他想要巴结的那位神威天将军,本以为这位沈将军会像先前那位大唐的将军那般倨傲冷淡,却不曾想这位神威天将军就好似天上的太阳一般让人感到温暖和煦。
    “阿斯兰少城主,让你久侯了。”
    看着恭敬站在面前,挂着拇指粗细的黄金项圈,腰间缠绕金带的肥壮青年,沈光并没有什么歧视,小勃律靠近天竺,国中贵族向来有穿金戴银的习俗,连云堡那边是被吐蕃人压榨得太狠,所以才显示不出此等风俗。
    如今看起来这阿弩越城果然豪富,而且还能在吐蕃人治下保住这富贵,便说明这城中足有自保之力。
    “下国小民阿斯兰·悉兰多拜见神威天将军。”
    阿斯兰·悉兰多直接跪倒在地,行了五体朝拜的大礼,跪的那叫一个麻溜利索,让沈光看了亦是无语,倒是他身后的阿斯兰忍不住道,“你也配叫阿斯兰!”
    阿斯兰在诸国土语中是狮子的意思,通常也是勇士们最爱用的名字,阿斯兰虽然年少,但是在五识匿国中也算是少年英雄,曾经力搏雪豹,为自己的妹妹捉了窝豹崽子养来玩,此时见到这大腹便便的小勃律人一脸痴肥相,还这般恬不知耻自称也叫阿斯兰,当即怒了。
    “这位是?”
    “这是某的侍从,也是五识匿国的太子,汉名唤做持国。”
    “持国,不可无礼。”
    “持国冒犯主君,还请主君责罚!”
    阿斯兰连忙单膝跪地请罪起来,这时候阿斯兰·悉兰多却是连忙道,“我这名字却是名不符实,只不过乃是家父所取,我也不好擅改,今日神威天将军在此,还请将军赐我汉名,这样家父也不会怪罪于我。”
    真是个奸猾的小人!
    持国并不是全没有脑子的肌肉少年,眼见这小勃律人趁机请主君赐名,不由心中暗道。
    “起来吧,以后莫要再这般暴躁,且罚你抄写心经十遍。”
    “是,主君。”
    持国不忿地站了回去,还不忘瞪了眼,不过阿斯兰·悉兰多却是笑呵呵的不以为意,五识匿国的穷鬼,有什么好在乎的。
    “你身形雄壮,某看便叫增长好了。”
    沈光倒是觉得这个奸猾的阿弩越城的少城主倒是有几分才干,要守好小勃律,少不了要用这等奸猾之辈。
    “多谢将军赐名。”
    “将军,小的在前方已经准备了不少活牲口,不知可否宰杀犒劳王师。”
    “自然可以。”
    “你们去让人把牛羊都赶来,把大锅都支棱起来,咱们要为王师接风洗尘。”
    阿斯兰·悉兰多连忙让麾下骑兵去传令,不多时便有城中百姓赶着大批牛羊过来,一起的还有盛装打扮的女子,原来都是城中妓女,全是被他花钱请来一并劳军的。

第四百零五章 敲打

    坦驹岭山口处,随着越来越多的碎叶军士兵攀下冰崖,无数的军辎和马匹被吊索和木栏运送下来,阿斯兰·悉兰多心生敬畏,而赶着牛羊过来的城中百姓更是对这位少城主感恩戴德,若不是少城主够机灵,阻止了老城主犯糊涂,阿弩越城岂不是要在王师的怒火下成为废墟。
    李戍率领的死士营好似恶鬼般的杀心斗气,即便隔得老远,光是那暴戾的眼神就足以让阿弩越城里习惯了太平日子的平头百姓们心惊胆战,就连那几个在城中向来以胆大著称的屠夫操刀时都吓得手软脚软。
    “你让他们吓唬他们做啥子!”
    李戍朝边上的薛珍珠问道,这时候他已经吐掉了那根时常叼在嘴里的野草,不过他自个看上去也没比手底下那些看上去个个都穷凶极恶的奴隶兵好上几分。
    “校尉,我常听人说蛮夷畏威而不怀德,不好好吓唬他们,这城中百姓如何知道王师的仁德。”
    薛珍珠很是理直气壮地说道,李戍听完后不由愣了愣,随即大笑起来,猛地拍着他的膀子道,“真有你的,那赶紧的,挑些人去帮忙宰牛杀羊,看那些人哆嗦的,大军还等着开吃呢!”
    “属下这就去办。”
    薛珍珠应声而去,不多时他便从死士营里挑了十来个长相最凶恶的奴隶兵,自去那些杀牛宰羊的小勃律人手里抢了活计。
    看着那些凶恶无比的奴隶兵宰杀牛羊,分解肢体时面无表情,下刀又快又狠,偶尔那眼神不时瞟过来一下,那些打下手的小勃律人就被吓得脸色苍白,差点就要跪在地上求饶了。
    “瞪什么瞪,再瞪看耶耶不抽死你们!”
    挥舞着皮鞭的薛珍珠笑容和蔼可亲地朝那些阿弩越城的小勃律人道,“这些都是王师降服的奴隶兵,原来被吐蕃人当成看家犬使唤,见谁都想咬两口,不过你们别怕,那些更凶恶的吐蕃人都叫王师杀了个干净,他们不敢对你们……”
    薛珍珠越是说得轻松,可是那些城中百姓就越发害怕,不过他们对于大唐王师的敬畏也越发重了,尤其是听说不远处那位管着这些凶恶奴隶兵的大唐将军有个绰号叫做屠城校尉,更是差点当场就要跪拜起来。
    ……
    薛珍珠在那儿吓唬阿弩越城的百姓时,沈光已是和阿斯兰·悉兰多坐在了搭建起来的军帐里谈起了阿弩越城的情况来。
    “将军不知,这些年生意不好做,咱们阿弩越城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如今终于盼来王师能把该死的吐蕃人赶走……”
    看着口若悬河般拍着马屁的阿斯兰·悉兰多,沈光笑着打断了他,“某看少城主的样子,也不像日子过得很差。”
    “将军不知,我身上这些金饰全是拿出来做样子的,不然城中百姓何以会服我悉兰多氏的管……”
    阿斯兰·悉兰多不敢再装傻,只得苦笑着说出城中实情来,小勃律地处丝绸之路南道的要害所在,过去在大唐治下的时候,商道繁华,虽然吐蕃人不时侵扰犯边但终究还是有大利,这也是小勃律国中贵族们忠于大唐的根基所在。
    只不过开元二十四年,吐蕃人突然发大兵攻下孽多城,逼迫苏失利称臣,而大唐却始终无法发兵救援,小勃律国中的贵族们只能认命,谁让大唐太远,吐蕃人却近在眼前,只不过吐蕃人打下小勃律,说什么借道攻打安西四镇也是放狗屁,他们盯上的是丝绸之路的财富。
    只是吐蕃人不擅长经营,统治又十分残暴,于是原本繁华的商道这些年越来越衰败,商队的规模也大不如前,阿弩越城能在吐蕃人手上保住地位,是因为城中没有吐蕃驻军,依然还能收上商税。
    但是被吐蕃人抽取大半赋税后,他们悉兰多氏和城中贵族的日子自然大不如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好歹还能撑得下去,这回大唐军队打下连云堡,又有没射咄这个迦布罗的大领主写了劝降信,阿斯兰·悉兰多立马便和城中早就不满吐蕃人统治的贵族联系上,要不然他怎么能轻易地斩杀自己父亲那两个吐蕃艳姬,还把他给囚禁起来。
    “将军,我阿弩越城上下可是忠心耿耿,一直都盼着大唐王师来解决咱们的啊!”
    “如今城中有多少金银。”
    沈光可不会为言语所动,大军在连云堡只是缴获了不少牛羊马匹和牲口罢了,至于真正的财富却没见多少,在他看来大军远征岂可空手而回,在吐蕃人治下,小勃律都城孽多的商业早就不如阿弩越城,可以说小勃律的财富大都在阿弩越城,另外他也不相信面前的胖子会老老实实地把收上来的商税交给吐蕃人。
    做假账瞒报那是必然的,坦驹岭上可是有不少避风的冰窝子,一看便知道是人工掏出来的,而且给他们带路的向导也藏不住什么秘密,有胆子走坦驹岭的商队可不算太少。
    “回答某之前,想想清楚再回答。”
    沈光看着面前貌似战战兢兢的阿斯兰·悉兰多,脸上虽然笑着,可是眼睛里的冷漠让这位阿弩越的少城主如坠冰窖,就是以往他在孽多城面对那位吐蕃赞普的姐姐时,他都没有现在这般紧张。
    对于守财奴来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比金钱和财富更重要的东西,阿斯兰·悉兰多本以为自己是要钱不要命的人,可是此刻他被这位年轻的神威天将军冷漠地看着,却忽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从坦驹岭上下来的大唐军队,军容之鼎盛他前所未见,光是那些甲胄所代表的的财富就让他难以想象大唐的富庶和强大,只要眼前这位神威天将军一句话,他毫不怀疑这支军队能彻底摧毁阿弩越城。
    “城中有黄金五千斤,白银两万三千余斤,乃是我悉兰多氏数年累积,小的愿意献于王师。”
    阿斯兰·悉兰多跪在了地上,沈光这时候方自轻笑起来,“说实话就对了,少城主,某不多要,你献上黄金三千斤,白银万斤,某自帮你向朝廷求个爵位来,今后阿弩越城便是你悉兰多氏世袭罔替的封地。”
    “多谢将军大恩。”
    阿斯兰·悉兰多战战兢兢地爬了起来,痴肥的脸上再没了那股装出来的憨厚相。
    蛮夷畏威而不怀德,这是沈光从封常清那儿学来的道理,遇到阿斯兰·悉兰多这种人,若是不狠狠敲打他一番,可不会有什么忠诚可言。
    ——————————————
    主君麾下有四夷将,分别以佛教的四天王命名,其中增长天的阿斯兰·悉兰多并不是什么英勇的武将,但是在归仁军对抗吐蕃时,他却靠他的诡诈精明抵挡了吐蕃人的大军,直到第五持国将军带兵救援。——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人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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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唐土万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土万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土万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