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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看杀沈郎

    一夜之间,一曲成名。

    那些在树林外只听得六七分曲子的纨绔子,几乎全都成了沈光的拥趸。

    当沈光清晨起来,和牙兵们跑完圈后不久,他买下那块地皮前的街道上,便挤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

    “郎君,某家主人有请……”“滚开,明明是咱们先到的,郎君……”

    当沈光出门时,门前大街瞬间便成了菜市场,那些赶车的家奴们彼此叫骂起来,一些脾气火爆的纨绔子甚至大打出手。

    被牙兵们护卫着,沈光才骑马杀出重围,去往高府。

    对这种事情,沈光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因为封常清告诉过他李龟年在长安和雒阳的牌面有多大,这位走到哪儿,都是别人求着去家中演奏一曲,就是高仙芝去了长安城也请不动这位李大家。

    到了高府门前,那些纨绔子自然没胆子过来骚扰,只能远远地蹲守在外面,因为他们已经听说昨日听到的那首新曲,让大王都潸然泪下,不能自已。

    沈郎可比长安李大家!

    这是白孝节这位龟兹国主回到王宫里后朝亲近的大臣们说的话,如果说高仙芝原来这么说,大家都只是当笑话听,那么这话从白孝节口中说出来那几乎就是无法辩驳的。

    因为这位龟兹国主,也如同当今大唐圣人般喜好音律,更是擅长诸多乐器,连王宫里的乐师都自愧弗如。

    延城忽然出了这么一位当世大家,对于那些达官贵人和富商大贾来说,谁要是能请到这位沈郎去家中做客,那便是天大的面子。

    到了后院时,让沈光头疼的三位高家小娘子只剩下两位,那位总是像母鸡般护着两个妹妹的四娘子没有出现。

    “沈郎,我和阿姊要学琴。”

    年纪最小的高幼娘拉着阿姊七娘子的衣袖,朝沈光大声说道,昨日宴席间的时候,她和阿姊们听着那首新曲都入了神,她想起了过世的阿娘。

    看着神情认真的两个少女,沈光莫名松了口气,然后温和道,“那你们要好好上课,胡玛尔,你带下两位小娘子。”

    “是,郎君。”

    乐人们对于两位高家小娘子的加入,都十分好奇,他们甚至打赌两位小娘子什么时候就会受不了这份罪。

    课堂上,沈光终于把他选定的曲目给发了下去,高仙芝要宴请安西诸国的国王来彰显大唐威仪,他不可能只拿出一首曲子,最后想了想还是祭出了《九州同》、《象王行》、《水龙吟》的王炸组合。

    拿到曲谱后,所有的乐人们都兴奋起来,然后争相围观起来。

    “这曲谱,你们每组轮流抄写,每人一份,接下来这两个月,咱们要好生排练,你们若是有什么想法,便在课堂上说出来,不要害怕说得不好……”

    沈光鼓励着乐人们,那三首曲子极为优秀,但是要在这个时代演奏出它们的气势,还是要靠这些乐人们和他一起努力。

    很快课堂上,乐人们都是聚精会神地抄写起乐谱来,只有胡玛尔那些舞姬们带着两位高家小娘子,帮她们从最基础的乐理知识从头学起。

    夜晚,高仙芝的书房内,看着两个满脸认真的女儿,高仙芝沉声问道,“你们这回真是诚心要和沈郎学乐?”

    “阿耶,我和阿姊也想能弹奏出那般动听的曲子。”

    年纪最小的高幼娘胆子还比阿姊七娘子大些,朝着神情严肃的高仙芝回答道。

    “既然如此,那你们便好生学着,但是不可误了沈郎的正事,知道吗?”

    高仙芝点点头道,这两个女儿肯静下心来跟沈郎学乐是件好事,免得外人以为他高家女都是只会舞刀弄剑的刁蛮习性,出嫁了还在家里殴打丈夫。

    “是,阿耶!”

    等两个女儿离开,高仙芝才拿起桌上那叠五线谱,看了眼后只觉得如同天书,但仍旧装模作样地看了会儿后才放下,朝边上侍立的老管事道,“吩咐下去,这曲谱的事情不得外传,要是出了差池,打死勿论。”

    ……

    接下来几日,沈光每回出门,身后都跟了不少骑马的纨绔子,另外这些家伙还拉了不少礼物直接送到了初见轮廓的沈园。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那些牙兵们再凶神恶煞,可是遇上那些没皮没脸的纨绔子,也不好意思伸手赶人,只能许他们远远跟着。

    沈光这回算是深刻体会到“掷果盈车”和“看杀卫玠”这两个成语的含义,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以为这事情会淡化下去,可是当王宫里忽然传出大王茶饭不思的消息后,沈光深深感受到了来自这位龟兹王的恶意。

    上街时围观他的人更多了,而且对于那些纨绔子来说,尾随他已然成了种风尚,哪怕他乔装打扮出门,都没能瞒过这些纨绔子。

    “这日子没法过了。”

    看着气呼呼的沈光,牙兵们都是偷笑不已,如今沈园里堆着的那些礼物有小山那么高,偏生上面也没写清楚是哪家送的,郎君想退也退不了。

    不远处的汉儿们满脸都是羡慕,在他们看来,郎君这样出行时前呼后拥的才是好男儿。

    “沈郎,何必如此,如今城中不分男女老幼,都为沈郎痴狂,这传出去可是段佳话啊!”

    能这么调侃沈光的,除了封常清以外,也别无他人了,从马上跳下来,封常清看了眼远处那些纨绔子,朝他们招了招手。

    当日曾和封常清有过番对话的两个纨绔子大着胆子过来,“见过封判官,不知封判官唤我们何事?”

    “你们待会儿回去告诉其他人,某已劝说沈郎,于这沈园建乐楼,好使你们也有幸得闻沈郎妙曲。”

    封常清这话说完,那两个纨绔子满脸喜不自胜,“封判官所言当真?”

    “某难道还骗你们不成。”

    “封判官莫气,莫和他一般见识,咱们这就回去……”

    “今后莫要再跟着沈郎,沈郎若是生气,这事情可就……”

    “封判官放心,我等省得,谁若是敢惊扰沈郎君,我等便先叫他晓得厉害!”

    两个纨绔子高高兴兴地离开了,这时候封常清才看向沈光道,“这麻烦我可是替你解决了。”

    “那位大王呢?”

    沈光可是记得那位龟兹大王白孝节始终都惦记着他,要知道他一早就把《左手指月》的曲谱送进王宫了,可结果这位大王转手就坑了他,什么茶饭不思,夜不能寐,搞得全城的百姓都上街围观他,只为看一眼能把他们大王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封常清自然没法说是因为那位大王跟主君讨要乐人不成,便拿沈郎你出气了,只得尴尬道,“这位大王向来任性,沈郎不必介怀。”

    “沈郎,某这趟过来,是有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

    沈光狐疑地看着笑得有些莫名猥琐的封常清,他可想不到能有什么好消息值得封常清专程上门的。

    “沈郎还记得都护说过,要为你寻个白氏女做美婢……”

    “来人,送客!”

    沈光断然拒绝道,封常清怎么可能为这种小事来找他,这美婢八成是有问题的。

    被牙兵们请出去的封常清不由感叹,沈郎真是越来越精明了,连开口的机会都不给他。

第三十二章 异域公主

    龟兹王宫,白孝节听着封常清派人送来的回信,亦是大生挫折之感。

    白孝节这辈子顺风顺水,没吃过什么苦头,也就是在长安城的时候,尝了把什么是相思之苦,离别之痛的滋味!

    “父王何必烦恼,阿俏自去会会那位沈郎就是。”

    白阿俏看着眉间似有忧愁的父亲,气呼呼地说道,她这段时日听人们说沈郎沈郎,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子,可偏偏父王还打算听那高都护的话,把她送去给那位沈郎做侍女。

    “阿俏啊,那位沈郎放在长安城里,也是一等一的风流人物,他又得高大郎看重,倒也不失为你的良配。”

    白孝节看着小女儿,眼里满是宠溺,他膝下无子,女儿倒是有好几个,不过如今便只剩这个小女儿还没有出嫁,他可不想这个小女儿也和她的几个姐姐那样,最后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

    “父王说过,阿俏以后嫁给谁,全由自己做主!”

    白阿俏有些生气,在她看来那个沈郎最是可恶,要不是他,父王怎么会突然想到要给她张罗婚事了,她才十五岁,她可是听人说那位王家十二娘子,如今都二十岁了也没有嫁人,也没见那位大将军逼着她嫁人。

    “好好好,都依你就是。”

    白孝节苦笑起来,这个小女儿今年十五岁,可是这性子却和他那个不省心的王弟一样,喜欢舞刀弄枪,骑马射箭,每日里扮做男儿,在街头招摇。

    ……

    走在街头,没了众人围观,沈光只觉得神清气爽,没有那般烦闷,如今高府那边,乐人们已经渐入佳境,三首曲子都已经练习精熟,剩下的无非就是再仔细雕琢细节,反倒是舞蹈那块让他颇觉烦恼。

    高府乐人里,舞姬也有好多位,和胡玛尔她们加一块足有四十多人,这舞蹈既要契合三首曲子的主题,又要跳得整齐好看,还得有别于这个时代的西域风情,着实是让他伤脑筋。

    不知不觉间,沈光耳畔忽地响起了牙兵们的喊声,“郎君,咱们到了。”

    看着前方的龟兹王宫,沈光神情有些恍惚,到头来他还是免不了得来这王宫一趟,《象王行》里用到的**号又名铜钦,是藏传佛教乐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旋律乐器之一,不过这个时代佛教还在青藏高原和苯教争夺信徒,这**号有没有还是个问题。

    沈光能想到的就是寻找替代的乐器,这**号说穿了就是大铜管,在大唐唤做吹金又或是铜角,但是这种乐器极为巨大和沉重,也只有王宫里才会有,《象王行》这首曲子若是没有了那雄浑的**号的开场吹奏,无疑就是少了灵魂。

    吹金有两种,一种仿牛角,体弯;另一种直管,作长锥筒形,在大唐的十部伎中,仅用于高昌伎,不过自从圣人改十部伎为坐部伎和立部伎后,这吹金便专门用于宫廷仪仗。

    王宫里,刚刚从午后小憩中醒来的白孝节听到沈光在宫门外求见,不由欢喜起来,这王宫里的乐师水平还不如他,平时想找个能好好讨论音乐的知己都难寻。

    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王宫,沈光想着要如何才能让那位大王不至于过于关注自己,却不知道暗中正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

    “长得也就那样吗……”

    白阿俏看着那个一袭长袖,白衣飘飘的大唐郎君,言不由衷地说道,然后情不自禁地跟了上去。

    宽阔的内殿,点了龙涎香,白孝节让宫人们把自己珍藏的乐器全都摆了出来,而他也没有戴冠穿袍,只穿了件素色圆领长袖。

    “沈光拜见大王。”

    求人帮忙,就得摆正姿态,而且沈光可不想和这位龟兹大王做什么知己,这种事情还是交给高仙芝这位上司去做好了。

    “沈郎不必多礼,今日这儿没有龟兹大王,只有唐人白孝节。”

    白孝节本来想把沈光搀扶起来,结果没想到自己才刚上前,这位沈郎就动如脱兔般直起身来,让他难免有些尴尬。

    但是白孝节向来不拘小节,于是他请沈光坐下后问道,“沈郎此来为何?”

    “不瞒大王,某是想向大王借吹金一用。”

    “吹金?”

    白孝节只是略微思索,便笑了起来,“沈郎欲借吹金,可是为了新曲所用。”

    “大王所言无差,某的新曲里正需要吹金为伴奏,还请大王成全。”

    面对白孝节这位号称擅吹的龟兹大王,沈郎心知瞒不过,于是便很坦然地承认了。

    “沈郎要借吹金不是难事,只是不知道某是否有幸能先听为快呢?”

    “大王,都护曾吩咐过某,这首新曲暂时不能外传,不过大王若是有雅兴的话,某这里还有别的新曲,可奏于大王御前,还请大王指点一番。”

    “好啊,父王,宫里的曲子我都听腻了,我听宫外面说沈郎君不输长安李大家,今日便让沈郎君多弹奏几曲可好。”

    有些软糯的清亮少女声脆生生地响起,沈光不由回头看去,只见来的是个唇红齿白,两颊白里透红,头上戴了顶幞头,做了男装打扮的神气女孩。

    白孝节看着突然闯进来的女儿,不由喜出望外,他堂堂一国之主,总不好厚着脸皮让人家多弹奏几曲,于是他用欣慰的目光看向进来后落落大方行礼的小女儿。

    “乖女,阿耶总算没白疼你,干得好!”

    看着父王的眼神,读懂了其中意思的白阿俏问安后顺势缠住这位父王的手臂撒起骄来,“父王,你就让沈郎君多弹几曲吗!”

    白孝节宠溺地看着善解人意的女儿,然后满脸无奈地看向沈光道,“沈郎,某这个小女儿向来任性,某要是不依了她……”

    “大王,那某就献丑了。”

    沈光什么废话都不想说了,这两父女当他是瞎子吗,那么明显的眼神交流,他要是信了这位大王的话,那还真是见了鬼。

    不过反正他那座音乐厅已经拔地而起,用不了多久就能开门经营,左右都是要出些新曲用于演奏的,大不了就当是让这位大王先试听好了。

    白阿俏乖乖地坐在了父王身边,看着那位沈郎选了把胡琴,试了几下琴弦后,便悠然拉了起来,顿时间大殿内苍茫悲凉的胡琴声响起,然后那略带哀婉的曲调便深深印入了她的脑海。

    明明正是少女怀春不识愁滋味的年纪,可是白阿俏听着听着却莫名地想哭,她的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似的,难受得很。

    而一旁的白孝节,这时候已是泪流满面,若说当日那首《左手指月》哀而不伤,悲而不愁,只是让他回忆起二十年前的那个曾经深爱的女子,那现在沈光拉的这首二胡版《超越时空的思念》,那积压了多年的思念顿时如同决堤般冲垮了他的思绪。

    一曲拉完,沈光看着那位哭泣的龟兹大王,刹那间整个人都不好了,这要是传出去,又不知会传成什么鬼样子。

    “沈郎这曲让某想起了长安城的一位故人,让沈郎见笑了。”

    白孝节这时才回过神来,可是他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继续听曲的兴致,反而是心中涌起了一股冲动,他想要去长安朝见圣人,然后看一眼她是否安好。

    “阿俏,你带沈郎去挑选吹金,父王想一个人静静。”

    白阿俏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父亲,于是她安静地点了点头,然后拉着有些愕然的沈光出了宫殿。

    直到殿门外,沈光才惊觉自己还抓着那把胡琴,正要开口时,边上那位叫阿俏已自道,“这胡琴便送给沈郎了,还请沈郎不要推辞。”

    “好吧。”

    沈郎收下了胡琴,然后跟着这位公主往王宫某处宫殿走去,他打算等会挑了吹金就走,全当刚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第三十三章 波斯胡儿

    院落里,两架四人抬的硕大吹金边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乐人们,这可是王宫里专用的仪仗乐器,他们中只有少数人才见识过。

    “啧啧,这吹金可真够粗的,要出好声,气得够长啊!”

    乐人们讨论着,沈郎君所制的曲子里,那首《象王行》气势最重,其中这吹金用到的地方虽不多,但是却有画龙点睛的妙用,可谓极其重要。

    “来,吹奏部的,一个个都来试下。”

    吹金这种大型铜号,要吹出那种庄严肃穆的威武气势,技法上没什么特别,唯独需要的便是吹奏者拥有超强的肺活量。

    高府的乐人里,吹奏部的好手就那几个,但是各有重任,所以沈光便只能从剩下的人里一个个试过来。

    一时间,那宛如龙象齐鸣的**号之声,此起彼伏响个不停,沈光在旁边听着皱眉不已,这吹金可不是听个响就行,而是要有那种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

    ……

    “这是怎么回事?”

    刚从都护府回来的高仙芝一入家门便听到了那宛如象吼的铜号声,忍不住朝府中奴仆们问道。

    “主君,是沈郎君在让人吹个大铜管子,那铜管可比小的大腿还粗呢?”

    “什么大铜管子,那是吹金。”

    高仙芝听完后笑骂道,然后便径直去了后院观看,等他到时乐人里擅长吹奏的都已试了圈,可是没一个能让沈光满意的。

    “沈郎还真把这吹金借回来了,白大……大王没有为难你吧!”

    沈郎没想到高仙芝居然大白天地就回了府,以往这位上司不到天黑可不会回府的,边上乐人们都唯唯诺诺地退到边上,不敢打扰他和高仙芝说话。

    “大王未曾为难于我,倒是都护今日怎地那么早就回府了?”

    “没有为难你就好,不过这吹金,王宫里也甚少使用,你那曲子倒是叫某越发好奇了。”

    高仙芝让老管事领着乐人们退下,然后自拉着沈光去书房喝酒,虽说高仙芝府里也有好茶,可是比起那加了生姜香料和其他奇怪作料的茶汤,沈光宁可陪高仙芝喝那甜腻的葡萄酿。

    “某看沈郎刚才面有不虞,可是那些奴儿……”

    “都护,倒不关乐人的事儿,只是吹金要吹好需得气力有劲悠长,方能如我所愿……”

    沈光清楚,高仙芝是没把府里那些乐人当人看的,要是被他以为那些乐人练习不够努力,那是真会派牙兵们用鞭子把那些乐人们往死里抽的。

    “这有何难,那些乐人们不行,某麾下有的是好力气的汉子,只要沈郎这吹金的吹奏不需什么技巧就行。”

    高仙芝闻言大笑起来,说起来这吹金的声音洪亮威严,但那玩意是宫廷专用的乐器,又大又笨重,他和白孝节相识多年,可他在宫里宴饮时,席间奏龟兹乐,这吹金几乎就没见过。也就是当年白孝节登位时,这吹金才被扒拉出来用了回。

    “要不是都护提醒,我倒是差点忘了。”

    沈光先前还愁着这吹金用还是不用,吹金的声音浑厚,用得好便是盛世之音,用得不好,有气无力那便成了笑话。

    “这几日,某便派几条好汉子过来。”

    高仙芝说话间,自为沈光杯中满上酒,神情间隐隐有些迥异于平时的异样,好似有着心事一般。

    “多谢都护。”

    沈光谢过后,一饮而尽杯中葡萄酿,接着便大着胆子问道,“都护有心事?”

    “沈郎看出来了,某便是这般藏不住心事么?”

    高仙芝略微失神,随即又自嘲地笑起来,然后道,“沈郎,可还记得四娘?”

    “自然记得,不知四娘子……?”

    沈光当然记得那位英姿飒爽的高四娘,他听老管事说过,这位四娘子是高仙芝嫡女,这满城的世家子弟可都是在打这位贵女的主意。

    “某这个女儿,当真是不叫人省心,居然和个波斯胡儿搅和在一块,你说这传将出去,叫某脸面上如何挂得住?”

    高仙芝没把沈光当外人,一口闷掉杯中的葡萄酒,恶形恶状地狠狠说道。

    沈光一时无言,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才好,大唐风气开放,对女子也没什么禁锢,自由恋爱这种事情在大唐毫不稀奇,他心底里认为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高仙芝这个上司显然不那么想。

    所谓的波斯胡儿是个笼统的称呼,大抵上凡是来大唐做生意的胡商,大都会被认为是波斯人,其实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河中的粟特商人。

    “某确实答应过四娘,她的婚事自个做主,可她也不能找个波斯胡儿,叫某成了笑话,沈郎,你说某派人杀了那波斯胡儿如何?”

    高仙芝忽然间沉声道,而他脸上的神情不似玩笑,叫沈光也不由暗自心惊,这位上司果然没什么好脾气,这动不动便要杀人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

    “都护,何不见见那波斯胡儿再说?”

    自古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沈光能做的也就是和稀泥,而且在他看来那位四娘子也不像是个眼瞎的浅薄女子,既然会喜欢上那“波斯胡儿”,想来应该是有些过人之处,不然也没法打动这位将门虎女。

    “那沈郎便代某去见见那波斯胡儿,若只是个虚有其表的,便替某处置了他。”

    高仙芝看向沈光,沈郎和封二是他的左膀右臂,只不过有些事情封二不便出面,倒是这位沈郎更适合。

    “是,都护。”

    沈光只能答应下来,他虽然没有孩子,可是却能体会高仙芝的心情,自家养了十多年的白菜,怎么能叫人说拱就拱了。

    “来,沈郎,咱们继续喝。”

    高仙芝最后喝得酩酊大醉,而沈光只是略微觉得有些腹胀,离开高府时他那微微上头的醉意被晚风一吹便全都醒了,想到自己答应高仙芝的事情,就是一阵头疼。

    他这些日子在高府里也不是白混的,知道高仙芝虽然侍妾众多,子女不少,但是嫡出的儿女里,就剩下那位四娘子还云英未嫁。

    身为高仙芝的嫡女,这满城的世家子和安西大都护府的年轻将校,可都是任由这位四娘子挑选,结果她却偏偏选了个波斯胡儿,这叫高仙芝如何不恼火!

    这个时代,大唐有着无与伦比的文化自信,长安城里看似追捧胡乐胡服胡风,但那些东西都是表象,大唐这些年灭国无数,高仙芝出身的高句丽国便是被大唐所灭,可谁要是敢说高仙芝是高句丽人,只怕高仙芝会直接翻脸。

    沈光听封常清说过,这个时代的大唐人不介意家里娶个胡姬当侍妾,可是要把女儿嫁给胡人那就是极少见的事情,长安城里嫁入那些动辄身家数十万贯的胡商的普通人家都不多,更遑论还是高仙芝这位堂堂的安西副大都护。

    高仙芝没有直接派牙兵去杀那波斯胡儿,而是让自己去看看情况,已然是极疼爱女儿了!

    回到已经初具雏形的沈园,沈光让王神圆派了牙兵去都护府里找封常清来商量这件事,在这延城里,没几人能比封常清消息灵通,他肯定能查出那所谓波斯胡儿的底细。

第三十四章 永不为奴

    夜色里,点着火把的工地上,汉儿们仍旧还在干活,砌着砖头。

    看着那距离完工只差结顶的乐楼,封常清的眼神有些诧异,虽说沈郎给这些汉儿的待遇确实极好,但这些汉儿的吃苦耐劳也远超他的想象。

    可惜这样好的兵源不能被安西军所用,封常清不无遗憾地想到,安西军的兵员有定额,朝廷也不会允许他们扩充军队。

    比起河西和陇右来,安西的重要性还不及北庭、朔方,想到这里,封常清便难免有些不甘,在他看来安西明明有着广阔的土地,还有数不尽的财富,只要朝廷愿意将关内的人口大量迁移到安西来,安西足以养兵十万,那时候吐蕃算什么。

    就在封常清瞅着陈铁牛那雄壮的身子想得出神的时候,沈光到了,他没想到封常清居然会驻足在工地,观看汉儿们干活。

    听到沈光那故意放轻的脚步声,封常清略微回头道,“这些可真是好男儿,沈郎要善待他们。”

    “那是自然,铁牛他们都是知晓恩义的好男儿,我打算等这乐楼造完,便请他们担任沈园的护卫。”

    沈光点头应道,王神圆他们这些牙兵固然强悍,但是说实话他如今也没有太大的底气养得起他们,更何况高仙芝愿不愿意还得两说。

    “这些汉儿命途多舛,沈郎若是为他们好,不如收他们以为奴,这样日后也好给他们个前程。”

    封常清对护卫之说不以为意,他知道沈光很不喜欢奴隶这种事情,但是这安西便是这等样子,像是陈铁牛那样的汉儿,沈光若不收以为奴,便是举荐他入了安西军,也要为他人所夺。

    “多谢封兄提醒,但是我不会以他们为奴。”

    沈光头回没有附和封常清的主意,甚至于他脸上的那种傲然神情让封常清都隐隐有些诧异,像是头回认识沈光一般。

    “汉儿永不为奴!”

    很是中二地说出这句话后,沈光方才歉然地朝封常清道,“让封兄见笑了,不过我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有朝一日若是大唐与安西隔绝万里,能为大唐守护这安西之地的便只有这些汉儿和他们的后人,直到他们血脉断绝。”

    “只要这些汉儿还在,安西便永是我大唐故土!”

    火光下,沈光的声音掷地有声,封常清惊讶于沈光话中的大不敬,但是也没太当回事,只是笑了起来,“沈郎倒是看好这些汉儿,倒是某枉做小人了。”

    “封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一时有感而发。”

    沈光诚恳地说道,他刚才还真就是莫名想到了历史上安史之乱后,安西的汉儿们坚守百余年,直到最后尽数战殁于那些异教徒之手,才有那样的感慨。

    “罢了罢了,某又如何不清楚沈郎为人,只是沈郎你需得明白,不是人人都是重情重义之辈。”

    封常清看向不远处那些汉儿,不置可否地说道,然后展颜一笑,“说吧,沈郎请某过来,到底所为何事?”

    “封兄,今日都护提前回府,拉我喝了半天酒,要我去办件事,我心里有些忐忑,便只能找封兄你打听下消息了。”

    和封常清回到帐篷里坐下后,沈光自把高仙芝交代的事情讲给封常清听,却不料封常清听过后哈哈大笑起来。

    “沈郎啊沈郎,你可是找对人了,这事情本就是某告知都护,才让都护心绪不宁。”

    封常清没想到高仙芝居然连家事都托付给沈光去做,不过这不是什么坏事情,起码他知道了沈郎在主君心里的分量。

    “既然如此,想必封兄必定知道那波斯胡儿的底细,不知封兄可为我解惑?”

    “有何不可,这波斯胡儿乃是河中石国的大商贾之子,长得倒也算魁梧英朗,而且为人大方,常年随其父往来河中和长安,和四娘子相识也算是偶遇,倒不是处心积虑刻意接近四娘子……”

    听着封常清所言,沈光才晓得那波斯胡儿和高四娘还真就是自由恋爱,那波斯胡儿到现在还不知道高四娘的真实身份,只当她是寻常人家的汉女,正筹谋着准备份隆重的聘礼好把高四娘娶回家。

    “若非这石荣对四娘子用情发自真心,某早就派人杀了他,免得四娘子误了终身。”

    “封兄为何不直言相告于都护……”

    “某白日里话只说了一半,都护便大怒而归,某又有什么办法?”

    封常清摊手道,自家这位主君任性起来,他也劝不住,只能等事后再说,如今听沈郎言语,主君没直接派牙兵去砍了那石荣,已经是够冷静了。

    “那封兄的意思是,要玉成此事?”

    尽管封常清没有把话挑明白,可是沈光却听出了封常清隐隐有想要帮高四娘一把的意思。

    “某就知道沈郎是聪明人。”

    封常清拊掌大笑,“这件事便是沈郎不来寻某,某也会找沈郎商量。”

    “沈郎可知道,这石荣父子在长安也是数得上号的‘波斯商’,家财何止百万贯,更重要的是彼辈虽是胡人,却走通了李相的门路,或者说他们便是为李相做事的。”

    封常清这番话说出来,才让沈光明白封常清的用意,他这是看上了石家的财力和关系,说来说去最终还是为了高仙芝的前程。

    来到延城快两个月,虽说沈光还没去都护府待过,可是封常清时常和他聊天,他对于如今的局势倒也十分明晰,小勃律倒向吐蕃,朝廷迟早要对小勃律动兵,到时候何人挂帅出征,便得各显神通手段。

    夫蒙灵察虽然一直都是高仙芝这位上司的恩主,但也到了头,最终这主帅人选,还得看长安城里圣人属意何人,不过高仙芝、程千里这样的边将无故不得入朝,说穿了最后还是要拼关系,如今这天下除了那位贵妃外,还有谁能比李相更能揣摩圣意的。

    “沈郎,你我如今都是都护心腹,需得为都护着想,在某看来,都护嫁女于石家,虽说折了些脸面,可是这落在实处的好处远胜于虚名,更何况四娘子性烈,便是都护反对,也只是适得其反……”

    “封兄,这事情我知道该如何办了?”

    沈光打断了封常清的唠叨,他本身对高四娘的自由恋爱没什么偏见,更何况高仙芝虽然喊打喊杀的,但不也是让他去代为观察那石荣是什么人吗!

    “沈郎知道就好,说起来这石家子倒也是赚到了,都护嫁女于他,长安城里他们也能得人高看。”

    封常清揪着稀疏的呼吸自笑起来,然后朝沈光道,“沈郎做了这个媒人,到时候好处定然少不了,所以需得好好拿捏番那石荣。”

    “这等好事,封兄怎么不亲力亲为?”

    沈光奇怪道,他知道封常清也是个两袖空空的主儿,高仙芝赏赐虽多,可架不住封常清家里有个如狼似虎的守财奴悍妻,他自个又是个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的主,要不是他在延城市面上够威风,还能收些孝敬钱,不然那日子过得可称不上舒坦。

    “你当某不想吗,只不过某事务繁忙,再说某这样貌,如何做得媒人,保得这门婚事!”

    见封常清故作姿态地长吁短叹道,沈光不禁笑起来道,“既如此,这好处我便与封兄一人一半就是。”

第三十五章 便装出行

    “王队正,今日某出行,另有私事,你们也穿便服,不必着甲。”

    晨练过后,沈光换了身赭红色的圆领长袖,朝身边打算重新披甲的王神圆吩咐道,他如今上街时,至少也是四名牙兵随行护卫。

    只不过他这回乃是去暗中观察高四娘那位情郎,看看其为人如何,可不是领着牙兵去把人给砍了的。

    “知道了,郎君,某这便让他们去换衣服。”

    王神圆应声道,他们披甲披惯了,而且真要遇到歹人行刺郎君,身上穿甲也好为郎君挡刀,不过这延城地面上,应该没有不开眼的敢朝郎君出手。

    不多时,王神圆和几个牙兵换了便服,随着沈光出了门,一行人上马后便直奔东城而去。

    延城历来是龟兹王都,历经战火,不过自大唐设安西都护府后,延城便没有再遭受过严重的兵祸,最近几代龟兹王都算得上事唐恭顺,因此这延城在复建时基本便是仿着长安城的规制,同样也有东西二市。

    这延城的东市,便是那些丝绸之路上的豪商巨贾盘恒之地,比起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延城的地价对这些商人来说便和白给的一样,因此东市里几乎都是以大型货栈为主。

    沈光要去暗中探查的石荣,家里便占着延城东市最大的货栈,刚到东市门口,沈光便见到了等候的曹居延,这个东曹国大商贾出身的胖子算得上延城里半个地头蛇,尤其是有关河中胡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

    “见过郎君。”

    曹居延毕恭毕敬地行礼道,他想要东山再起,就得攀附贵人,封二太孤高,而且对他有偏见,倒是这位沈郎君待人接物,使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比封二强多了。

    而且曹居延从阿布那里知道沈园的规划,对于沈光的商业眼光也是极为佩服,因此心底里下定了主意,打算为沈光办事跑腿。

    “曹大不必多礼。”

    从马上下来,自有牙兵上前帮忙牵马,沈光唤过曹居延后,仔细打听起石荣的底细来。

    “郎君,这石荣没甚名气,不过他父亲石坚却是个人物,在石国能出入王宫,在长安更是奢遮,隐隐为石国胡商的领袖。”

    曹居延当年也是能和石坚相交的大商贾,彼此间还是竞争对手,只不过他时运不济,沦落成这延城里一介区区牙郎,而那石坚则是在长安城里置办了偌大产业,还能出入公卿府邸,和大唐的权贵结交。

    “如今这石坚久居长安,这丝绸之路上往来的贸易都交给长子石荣打理,这石荣没他父亲那般奸诈精明,但也称得上声老实能干。”

    见曹居延在那里一副老实模样地答话,沈光眉头微蹙,然后忽地道,“曹大,你可是知道四娘子的事了?”

    曹居延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夸奖,就被这位沈郎君猜到,也不由打了个哆嗦,他又不敢隐瞒,只得老实答道,“小的确实知道些。”

    “这石荣给了你多少好处?”

    沈光审视起曹居延来,这“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放在古时可真不是什么玩笑话,反正他身边认识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觉得干牙侩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人。

    “郎君,冤枉啊!”

    “小的虽然和那石荣有旧,可过往小的和他家还有些生意上的龌龊,小的怎么会收他的好处,给他说话,小的只是实话实说。”

    见曹居延神情不似作伪,沈光心里信了他几分,自从汉儿那事情过后,这胖子对他可谓是极为恭敬,而且让他办的事情,都会事先仔细问清,事后详细回禀,让他都有些不习惯。

    “前面带路,某要见见这石荣,看看他秉性如何?”

    按着封常清的意思,那就是甭管这石荣是好是坏,就是要促成这门婚事,将石家绑上高仙芝的战车,虽说高仙芝也不差钱,可是石家往来于丝绸之路,商队有骆驼千乘,在各国都有货栈分号,可为大军采买军粮,囤积物资。

    这可是用钱换不来的好处,封常清之所以看中这门亲事,又岂是为了走通长安李相的路子那么简单,只不过这里面的道理沈光虽然明白,但是他还是想完成高仙芝的嘱托,看看那位石荣到底算不算得上是高四娘的良配。

    曹居延在前领路,这东市虽然不如西市人多热闹,可往来的都是城中富贵人家,再加上沈光身边牙兵们都穿了便装,这进了东市后,倒也显得不怎么扎眼。

    “见过郎君。”

    只不过沈光没想到的时候,自己这次足够低调,结果还是遇上了熟人,那上前打招呼的纨绔子便是当日一群纨绔子里的头面人物,沈光还记得这张五郎被人唤做乌鸦,看上去确实颇有几分痞气。

    “郎君今日怎得空来东市,某家里的货栈便在前面,正好新运来几头白骆驼,郎君不妨去看看,可有中意的。”

    乌鸦满脸笑意地说道,身旁的随从们更是争先恐后地上前牵马引路。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而且沈光还正想着要如何试探那石荣,如今这乌鸦自个儿送上门来,倒是省得他另外找人了。

    “那便去瞧瞧。”

    听到沈光答应,乌鸦喜不自胜,如今延城里风头最劲的可就是这位沈郎君了,满城的达官贵人可都盼着沈园里那座乐楼早日建成,那位封判官可是和他们说过,沈郎君所制乐曲乃是大唐雅乐正音,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去听的。

    自家虽是豪商大贾,可是比起龟兹国的那些公卿贵族,这身份上就差了许多,如今他将沈郎君带回自家货栈,父亲必然欢喜。

    很快沈光便到了乌鸦家的货栈,那货栈门前停了长长一列车队,货栈养着的力夫们正在卸货,沈光上前看了看发现都是些鲜果蔬菜还有干货,却没想到乌鸦家里竟然是开菓子行的。

    “不知郎君大驾光临,张某有失远迎,还请郎君见谅。”

    乌鸦早派人回了货栈报信,因此一行人刚到,他父亲便已亲自出迎,似他们这等胡商,虽然家财万贯,可是在身份上却称不得贵重,就好比乌鸦父子想要结交都护府里的大人物都找不到门路,而封常清只要愿意,几乎能整死延城里九成的胡商。

    沈光最近风头极盛,而且高仙芝这位副大都护对他的看重简直是溢于言表,这对于挖空心思想要攀附贵人的胡商们来说,沈光可不就是最好的结交对象,而且比起那位封二来,沈光不但长得好看,还是能制雅乐的大家,就自然更叫胡商们趋之若鹜了。

    进入货栈内后,乌鸦父子自是领着沈光直往后面的兽栏而去,他们家是开菓子行不假,可也兼做贩卖牲口和货物的其他生意,丝绸之路上骆驼是消耗量最大的牲口,同时也是财富的象征。

    尤其是对那些往返于河中和长安的胡商们来说,衡量身家最好的标准可不是看自家在长安城购置的产业,而是商队里拥有的骆驼数。

    丝绸之路上,牵着几匹骆驼跑单帮的小商人多如牛毛,稍微规模大些的也就是几十头骆驼,只有那些动辄几百上千头骆驼规模的商队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豪商大贾。

    兽栏里,几头神俊的白骆驼,正自惬意地由着专门看管骆驼的奴隶帮它们冲洗干净。

    沈光晓得,这年头的白骆驼就好比是骆驼里的兰博基尼,是安西这边权贵们最喜欢的坐骑之一,这东西也算得上是身份的象征,高仙芝府里就养着好几头白骆驼,只不过他从没见过高仙芝骑乘。

第三十六章 试探

    有人赶着送礼,不收还不行,沈光不是矫情的人,而且他也确实挺喜欢那些洗干净后显得特别神气的白骆驼,于是便收下了其中两头,这也让乌鸦父子喜出望外。

    “乐楼的事,某都是交给封判官处置,不过某会交代封判官,为你们留份开楼时的请柬。”

    见着乌鸦那位父亲话里不时盛赞自己那座即将建成的音乐厅,沈光闻弦歌而知雅意,立马便答应给他份请柬,当然封常清到时候会收多少钱可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乌鸦的父亲是个擅长察言观色的老商贾,见到沈光似有事情要吩咐自己儿子,便立马寻了个由头离开了。

    “郎君唤我乌鸦就是。”

    对于自己的诨号,乌鸦颇为自豪,他那张五郎的汉名反倒是不愿意用。

    “乌鸦,你可认识石荣?”

    “当然认识,郎君是要找那石大郎的晦气。”

    乌鸦一听立马来了精神,延城的纨绔子弟也分圈子,最上等的自然是龟兹的世家子弟和都护府里的将门子弟,接下来才轮到他们这些胡商家的子弟。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样纨绔的圈子也有纷争,大唐百姓为了图省事,把有钱的胡商们都唤做波斯商,可实际上胡商们按着各自国别互相敌视竞争,乃至于暗地里下绊子也不鲜见,到了乌鸦他们这些纨绔子身上,这等斗争同样延续了下来。

    往来大唐的胡商里,昭武九姓胡的粟特商人占了大头,哪怕他们所属的国家被大食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是遇到大食商人想要往安西和长安抢生意,他们便会彼此联合,先把大食蛮子干死再说。

    乌鸦和石荣相识,甚至一起揍过大食人,但是彼此间却也互相看不顺眼,不过石荣如今掌管家中商队往返河中,倒是不能再算什么纨绔子弟,因此和乌鸦已经没有多少交集。

    “晦气倒也谈不上,只是某有个故旧的妹妹瞧上了这石大郎,不过听说这石大郎已经有了意中人……”

    沈光故意皱着眉头说道,边上的乌鸦立马便跳起来道,“这石大郎能得郎君故旧的妹妹青眼有加,是他的福气,我愿意替郎君去说媒,若是他不识抬举,我自收拾了他。”

    石家在长安城攀附当朝李相,在胡商圈子里算不上什么秘密,但也不是人尽可知,乌鸦仍旧只当石家比他们家财货更丰厚,因此拍着胸脯保证道。

    “那便麻烦了。”

    见乌鸦自告奋勇,沈光自然乐得让这个纨绔子去帮他试探那石荣,看看是不是值得高四娘托付终身,高仙芝当日嘱托他时,虽然话说得凶狠,可身上实在没几分杀气,更多的都是老父亲对女儿长大了不再乖巧听话后的无可奈何。

    东市里除了众多货栈,也有吃饭耍乐子的酒肆青楼,乌鸦身为地头蛇,自然对这里的门道最清楚,他直接领着沈光去了他们这些胡商家子弟最常去的那家青楼,订了最贵的雅间后便告辞离去,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在这位沈郎君面前好好露回脸。

    “王队正,你们自去玩耍,不必管我,所有花销都算我帐上。”

    雅间内,沈光挥退了那几个莺莺燕燕的美貌胡姬,朝王神圆和三个牙兵们说道。

    “多谢郎君美意,不过我等有护卫之职,岂能擅离郎君左右。”

    王神圆正色道,而他这番话也让身边三个有些心神恍惚的手下回过了神,都是连忙收摄表情,做出了严肃的样子。

    见王神圆坚持,沈光也只能作罢,然后四处观察起这雅间来,说起来封常清虽说常喊着要带他来这延城的风月场所长长见识,可是却始终都没带他来过一趟。

    朱红色的门窗,描绘着彩色图案的家具,青瓷的香炉里燃烧着不知名的香料,袅袅的淡蓝色烟气萦绕,味道闻着甚是提神醒脑,让人极为清爽。

    四周的墙壁上也挂着仕女图,不过仔细观看,沈光发现画工颇为粗糙,也没什么意境可言,纯粹就是临摹的作品。

    ……

    石荣很是诧异于突然找上门来的乌鸦,自从两年前接手家里的生意,他就再没和乌鸦这群人打过交道,每每想到往事,他就觉得那时的自己傻得可笑。

    “五郎寻我何事?”

    经历了两年磨炼的石荣早已不是当年的愣头青,哪怕面对乌鸦这个讨人厌的过往同伴,他表面上也是一团和气的样子,阿耶常说“满招损,谦受益。”像他们这等商贾,最是要懂得夹着尾巴做人的道理,免得招来祸患。

    “没事便不能寻大郎你吃酒么?”

    乌鸦笑着说道,他虽然是纨绔子,可到底也是场面人,石荣客气,他也客气。

    石荣心中狐疑,他久不和乌鸦他们厮混,今日突然找上门来请他喝酒,他难免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他左右无事,去看看这乌鸦到底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倒也无妨,阿耶说过今后他终究是要和乌鸦这些胡商子弟打交道,有钱大家一起赚,内斗只会便宜外人。

    “那便叨唠五郎了。”

    “说什么叨唠,都是自家兄弟,这不见外了!”

    寒暄间,乌鸦自是满脸堆笑地拉着石荣把臂同游,虽说心里颇嫉妒这个石大郎交了大运,能和沈郎君攀上关系,可他心里清楚,这石荣只要不作死,日后就是他得巴结交好的人物。

    ……

    乌鸦和石荣进来前,沈光已自躲到了屏风后面,由着乌鸦在那里招呼那位石大郎。

    “五郎,我答应过四娘,不再来这等秦楼楚馆寻欢作乐,你若是要叫……”

    “大郎哪里话,今日我请大郎喝酒,乃是为了叙旧,图这里清净罢了。”

    屏风后,听着这番对话,沈光对石荣观感还算不错,能把持得住自己,这可是殊为不易。

    见乌鸦确实没喊胡姬侍酒,石荣才放下心来,四娘性烈,武艺又好,若是被她晓得自己来喝花酒,怕不是又要挨揍,到时候脸面上不好看,还是这般两人对酌,谈些旧事最好。

    沈光在后面听着两人边喝酒边聊天,发现这乌鸦居然也是个人才,能耐得住性子陪石荣说话,慢慢地将话题转过去,而不是上来就威逼利诱。

    “不瞒大郎你说,我这回请你吃酒,也是受人之托,大郎务必得帮我!”

    喝过酒,拉过交情,乌鸦方才道出来意,而喝得有些上头的石荣没有失了清醒,只是道,“五郎有话直说就是,若是能帮得上忙的,我绝不推辞。”

    “大郎,我最近认识位贵人,这位贵人有位故旧的妹妹,心慕大郎,不知大郎可愿意与这位小娘子见个面?”

    “五郎,旁的事我都能帮你把,唯独这事情不行。”

    石荣直接拒绝道,他已心有所属,而且他也不愿意攀附什么贵人,阿耶在长安城卑躬屈膝,伏低做小才得李相看重,他不想自己以后也成为那般样子。

    “大郎啊,你可想好了,你拒绝我倒是没什么,可是折了贵人的脸面,……”

    “五郎不必多言,我已有喜欢的人,不日便会上门提亲,到时候贵人若要怪罪,五郎直言就是。”

    石荣看着语气有些唏嘘的乌鸦,仍旧是硬着脖子说道,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

    “不知石大郎中意的是何等女子,竟敢拒绝某那故旧的妹妹。”

    屏风后面,沈光走了出来,他的目光凌厉,逼视着乌鸦左手侧的石荣,只见这位石大郎长得确实不赖,浓眉大眼,轮廓方正,一口连着鬓角的短须修剪得整整齐齐,很符合大唐人对男子容貌的审美观。

第三十七章 试探

    沈光很怒力地扮演着带恶人的角色,只是他的目光虽然冷厉,可是绝称不上凶恶。

    石荣好歹也独当一面了两年,在丝绸之路上见识过各色人等,眼前这位大唐的郎君看上去谦谦如玉的温润模样,应当是个讲道理的。

    “郎君容禀,在下心有所属,不敢耽误郎君故旧家的贵女,还请郎君恕罪。”

    既然乌鸦说这位郎君是贵人,石荣自然放低姿态,不过话里婉拒的意思却足够清晰明了。

    “你的胆子不小,就不怕得罪了某,以后叫你家生意在这延城寸步难行。”

    “郎君是大唐贵人,岂会行这等无礼之事,而且在下只是区区胡商子弟,不敢高攀。”

    石荣答话时小心翼翼却又不卑不亢,就连边上的乌鸦都觉得两年不见,这石大郎变得有种许多,叫他自愧不如。

    “好一个不敢,某且问你,若是某非要逼你就范呢?”

    沈光冷笑起来,身后王神圆会意,领着手下牙兵,腰里长刀出鞘,那股刻意针对的杀气吓得石荣背心直冒冷汗。

    “郎君若真要逼迫,在下也只能引颈就戮而已,只是郎君便不怕坏了大唐礼仪之邦的名声吗?”

    石荣有些不甘地说道,如今对方利刃出鞘,他为鱼肉,别人为刀俎,他又能如何。

    随着沈光示意,王神圆的横刀直接搁在石荣脖子上,沈光看着脸色发白的石荣,认真地问道,“你真的连死都不怕?只要你愿意娶了某那故旧的妹妹,这延城里你今后大可以横着走,也没人奈何得了你!”

    “不如再仔细想想,考虑一下?”

    沈光再次威胁起石荣来,都说这感情的事情禁不起考验,石荣要是连这关都能过,高仙芝那儿他也可以交差了。

    喉咙口的寒意让石荣两条腿都打着哆嗦,而接下来那抹火辣的暖意让他额头上满是冷汗,眼前这位笑吟吟的大唐郎君不是在和他开玩笑,他若是拒绝,真的会死。

    乌鸦在边上瞧见石荣脖子里那渗出的血迹,这时候也不由紧张起来,嘶哑道,“大郎你莫犯傻,左右不过是个小娘子罢了,何必为了区区女子丢了性命!”

    “郎君,某想好了,某答应过四娘,某绝不负她。”

    石荣咬着牙,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说道,然后如释重负般地闭上眼睛,只等一死。

    “好,大郎果然是用情至深,倒是某孟浪了,这杯酒某敬大郎,给大郎赔罪。”

    温和的声音响起,石荣再次睁开眼,只见脖子上的冰冷刀锋已然不见,那位大唐的郎君往杯中倒满酒,朝他赔礼后一饮而尽,点滴不剩。

    “你替某多陪大郎饮几杯,压压惊,所有花销都算在某账上。”

    沈光没打算表露身份,也不打算暴露高四娘的身份,这个惊喜还是让高四娘自己告诉这个石大郎就是,“大郎若是他日去向意中人提亲,某愿为大郎做个媒人。”

    说完后,沈光放下手中酒杯,领着王神圆和牙兵们推门而去,只留下心有余悸,后怕不已的石荣和有些不知所措的乌鸦。

    “五郎,这位郎君到底是什么人?”

    看到沈光的身影完全消失,石荣方自朝乌鸦问道,他的声音还有些发抖,刚刚在鬼门关打了个转,让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无暇去想其他事情。

    “大郎可知最近风头最盛的那位沈郎君!”

    “可是‘曲有误,沈郎顾’的那位沈郎君。”

    石荣知道沈光的身份后亦是沉默不语,最近满城都在议论这位沈郎君,不知道多少王公贵族,豪商大贾翘首期盼这位沈郎君家中乐楼落成,好去听那连大王都日思夜想,为之茶饭不思的仙音妙曲。

    回到沈园,将两匹白骆驼交给阿布派人好生照料后,沈光忽然听到了远处工地上传来的欢呼声,他循声看去,只见那座他亲自画出图纸的音乐厅已经成功结顶,剩下来的便是对外表的修饰和内部的装修。

    沈光走到音乐厅前时,那两个负责营造的波斯奴亦是满脸兴奋,他们在呼罗珊时为贵族修建府邸,这样大的穹顶式建筑不是头回施工,但他们没想到才短短一个多月就能建成,实在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阿布,今晚加肉,发奖金。”

    听到沈光的吩咐,四周的汉儿和本地力夫们都欢呼起来,“郎君慷慨!”他们确实没见过比沈光更大方的贵人,每日三餐不说,而且日日都有荤腥,只要努力干活,还有额外的工钱,足够他们供养家人,甚至还能过上不错的日子。

    走进音乐厅,沈光看着四周那十二根粗大的立柱撑起足有六七米高的大穹顶,对这能容纳两三百人聆听的内部空间极为满意,他没必要搞大剧场,一来成本太高,二来物以稀为贵,这年头富贵人家可都是养着家伎,他这儿若是不能维持着高逼格,如何让那些王公贵族和富商大贾心甘情愿地来这儿一掷千金。

    “阿布,等会儿去某那里拿图纸,这内里的装修务必要按图纸施工,不能有半分错漏。”

    沈光朝身旁用得极为顺手的波斯管家吩咐道,然后给汉儿还有本地力夫们放了半天假,顺便领了工钱可以买些东西回家让家人好好高兴回。

    出了音乐厅后,众人又是一阵欢呼,然后全都欢喜地领了这个月的工钱和奖金纷纷回家,只有陈铁牛和几个汉儿们留了下来。

    “铁牛,你们怎地不回家去看看?”

    “郎君,咱们的工钱自让人带回去,咱们就是想再多干点活。”

    陈铁牛憨厚地笑了起来,他是汉儿里工钱拿得最多的,一个人足足顶三个人使。

    “今天可没活让你们干了,回去陪陪家人,晚上来这儿领肉,某让阿布给你们多留些。”

    对于干活勤快,而且还忠厚老实的陈铁牛,沈光极为欣赏,他也听王神圆说过,陈铁牛只空暇时跟着牙兵们练武,而且还表示不愿意去高仙芝那儿当牙兵,只想等沈园完工了,留在他身边当个长随。

    “铁牛,某今日便和你们说几句体己话,这乐楼完工以后,某有意让你们这些汉儿来我府里当护卫,你们的家人也能来做工,不知你们是否愿意?”

    沈光的话让陈铁牛和几个伙伴一下子呆住了,隔了会儿才忙不迭地点头道,“愿意愿意,傻子才不愿意呢!”

    “那还不赶紧回去,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们的家人,也好叫他们一起高兴高兴。”

    “郎君说得是,咱们这就回家去。”

    看到陈铁牛他们欢喜地离开后,沈光朝身旁的王神圆道,“王队正,以后还得麻烦你好好操练下铁牛他们,某另有重谢。”

    “郎君哪里话,那些汉儿,某亦是喜欢得很,更何况郎君收留他们,他日郎君随都护出征,他们亦是某的袍泽,某岂会不尽力。”

    王神圆正色答道,他知道眼前这位郎君看着白皙文弱,可身手着实不差,话语间更是每每透露出想随都护远征异域他国的志向,将这些汉儿收做护卫,也是为的以待将来。

    边上的牙兵们亦是附和起来,“郎君放心,咱们定会好好调教那些汉儿,不叫郎君失望。”

    到得傍晚时,汉儿们已经回到沈园,他们提前得了陈铁牛的知会,见到从高府归来的沈光后,都是齐齐行礼道,“拜见郎君。”浑然把自己当成了沈府中人。

    领过酒肉,那些本地力夫瞧见这幕,都是羡慕不已,可他们也晓得自己没法和这些身材大都矫捷剽悍的年轻汉儿们比,眼红之余也只能说几句酸话罢了。

第三十八章 唐风煌煌

    “见过沈郎君。”

    高府后宅的某处院落里,七条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雄壮大汉站成一排,见到沈光时拱手为礼,他们喊话时有些较劲的意思在,比谁的嗓门更大,听得沈光耳朵都疼了疼。

    “诸位不必多礼。”

    沈光看着高仙芝派来的军汉们,开口说道,然后让乐人们抬出了吹金,让这七条壮汉一一试吹,结果高仙芝果然没有诓他,这七条壮汉都是中气十足,能将那吹金吹出十二分响来。

    “某这儿只需两人,你们谁愿意留下来。”

    沈光一时间难以取舍,他又和这些大汉不熟,只能让他们自荐,结果没想到他话尚未说完,这七条大汉便争先恐后地喊道,“某愿意!”“某也愿意!”竟是没一个人愿意退出。

    “郎君不必为难,我等既然都想留下,那便自己决出个胜负来。”

    七条大汉里有聪明的看到沈光神色为难,于是便主动开口道,接着其余几人也纷纷附和起来,“正该如此,郎君且在边上看着就是。”

    七条大汉决定按照军中的方式决出留下的两人名额,沈光还是头回见到这些军中好汉们以相扑定输赢,于是自是在边上津津有味地观看起来,就连那些乐人们也围了过来。

    见到四周观看的乐人里不乏生得好看的小娘子,这些军中大汉们越发兴奋起来,彼此划拳,定出那轮空的一人后,前两个比的便迫不及待地脱了衣服,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

    旁边自有熟稔这相扑规矩的高府奴仆在草地上划了大圈,沈光在边上看着那些乐人里的小娘子们盯着那两个最后脱得只剩下兜裆裤的军汉,脸上毫无羞怯,反倒是和其余乐工们高喊助威,也不禁感叹我大唐的风气就是开放。

    军中相扑角抵蔚为风行,高仙芝平时在军中更是喜欢观看手下的勇士比试技艺,因此今日来的七条大汉也都是此中高手,两人甫一上场,便凶悍地扑在一起,肌肉和肌肉的碰撞声砰砰作响,看得沈光都目不转睛起来。

    两条壮汉死死地顶在一起,浑身发力,肌肉充血后如同钢铁般隆起,那种爆棚的雄性气息让人血脉贲张,四周喊得最响亮反倒是那些小娘子们,就连高家那两位小娘子都扯着喉咙大声嘶吼着。

    泥土飞溅,两条壮汉互相角力,技巧也不相上下,最后竟是左右原地转了好几圈,也没能将对方摔倒,反倒是那铁犁似的双脚将草地破坏得一塌糊涂。

    “分!”

    边上有军汉上前分开二人,示意他们重新比试,这回两人分开后,再次蓄势后疯狂地撞击在一起,这回终于有了些差距,其中一人被撞得打了个趔趄,然后被对手抓住机会掀翻在地,死死的压住不能动弹。

    “崔二郎胜。”

    胜负分出,那输了的军汉犹自红着眼瞪着赢了的同伴,满脸的不服,不过也只能退到边上,将场地交给第二对上场的同伴。

    沈光从没有想过这相扑能如此好看,以至于他最后都被吸引进去,这时候的相扑没太多的规矩,就是将对手摔出圈或者摔倒在地不能反抗,对抗之激烈远超他的想象。

    三轮过罢,第一轮胜出的崔二郎,和那轮空的军汉下圈肉搏在一块,就好像两头巨兽翻滚,看得人目不暇接,沈光亦是随着周围的气氛高喊起来,“摔他,摔他!”

    最终还是崔二郎胜出,不过他身上也满是血淋淋的印子和淤青,但是满脸得色,丝毫不以为意,而另外一轮胜出的则是名唤做仲小乙的军汉。

    “见过郎君。”

    比试胜出后的崔二郎和仲小乙在沈光面前颇为恭敬,浑没有先前比试时的狂野桀骜。

    “两位既然胜出,今后每日上午过来就是。”

    让老管事领着两人下去先处理身上的伤口后,沈光看向情绪仍旧有些亢奋的乐人们道,“从今日开始,便要开始合奏,你们谁若是出了差错,某可不会给他留颜面。”

    看着向来温和的沈光突然间变得严厉,乐人们顿时都心神为之一凛,然后那股轻浮的欢快气息瞬间消散,都是各自捧着乐器齐齐看向沈光,等着他发号施令。

    自从圣人于本朝废十部伎,另设坐部伎和立部伎后,便风行于天下。不过对于沈光来说,他依然习惯使用他习惯的乐队编组,同时用他熟悉的方式来指挥乐队演奏。

    让乐工们分门别类地或站立或坐好,沈光开始指挥乐工们合奏三首已经练熟的组曲,《水龙吟》、《象王行》、《九州同》来,这三首曲子他和乐工们磨了大半个月,将曲子在时间上加长并且在细节部分做了修改。

    当换上干净衣服的崔二郎和仲小乙回来时,正听到《象王行》的后半段,原本还只是为了都护口中的重赏而来的两人顿时被那股排山倒海的煌煌乐声所吸引,恨不得拔出腰间长刀随之起舞,等到剩下那首《九州同》也听完,两人再看向沈光时,已是心悦诚服。

    他们本以为这位郎君所制乐曲也是那种叫人昏昏欲睡的靡靡之音,可是没想到乐声响起,扑面而来的却是铁马金戈、冰河入梦,叫人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想要披甲催马大战一场。

    过了一遍后,沈光眉头轻舒,虽说刚才不少地方都有差错,但是头回合练,乐人们能有这样的表现,已经算是极好了,不过这还远远不够。

    “再来!”

    随着沈光话语,正沉浸于头回合练后,三首曲子辽阔壮美的乐人们才回过神来,连忙抖擞精神,准备第二回的合奏,而崔二郎和仲小乙也加入了立部伎的队伍中,两人看着吹金那粗壮的铜管身躯,都是极为满意这大家伙。

    “待会儿,你们边上自有人提醒你们何时吹奏,何时停下,明白了吗?”

    “郎君放心,咱们明白了。”

    两条铁塔似的军汉立在乐人们中间,细声细气地答道,让四周的乐工都大为感叹,觉得郎君连这样凶恶的军汉都能折服,果真是天人般的人物。

    当合奏开始,崔二郎和仲小乙都是收摄心神,聚精会神地聆听起来,当《水龙吟》奏罢,他们身边的乐工自是提醒他们开始轮番吹起吹金,一声接着一声的**号之声响起,宛如象王之吼,比起第一次合奏时气势更胜。

    老管事作为头个听到这曲完整的《象王行》,整个人都战栗颤抖,他发誓便是老主君在世时,大军得胜凯旋时归来奏响的军曲都不及沈郎君这首曲子的十一,尤其是当曲子到了最后那段时,琵琶、古筝、笛子和二胡陡然从壮怀激烈变得婉转悠扬和壮丽瑰伟,他仿佛看到了记忆里的那座伟大的城市,让人忍不住泪流满面。

    三次合奏过后,沈光再难继续下去,实在是所有人都沉浸在了这三首曲子的盛世气势中,仿佛超越千年,浴火重生的新中国和经历五胡乱华,南北朝乱世后国力达至巅峰的大唐重合在了一块。

    没人能对这样的盛世惶惶之乐无动于衷,当沈光停下时,高府里所有的人几乎都挤到了他们排练的院落外,满脸的失魂落魄,如痴如醉。

第三十九章 樊楼

    沈光没有想到,崔二郎和仲小乙回到军营后,当他人询问他们在高府的经历时,因为有人说了句玩笑话,结果被暴怒的两人打得呕血,甚至惊动了高仙芝。

    “沈郎啊沈郎,某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召集安西诸王,听听这大唐的盛世之乐。”

    翌日没有前往都护府的高仙芝,在府中亲自听沈光指挥乐人们奏完那三首组曲后,亦是过了很久才平复心绪,尤其是那首《象王行》,让他如同老管事那般,回忆起了幼年时随着父亲前往长安朝拜圣人时的场景。

    “都护不必心急,我等才合练两日,还有不少瑕疵的地方需要打磨。”

    沈光谨慎地回答道,他听封常清说过,如果他的这三首组曲能让高仙芝满意的话,将会上献长安,于圣人御前演奏,这就意味着乐人们的配合不能有半点差错。

    “沈郎谨慎,某就放心了,那便定于五月十五,某会在龟兹王宫大宴安西诸王。”

    高仙芝沉声说道,他新任安西副大都护,又都知安西兵马事,知会安西诸国是应有之意,如今有沈光这三首大气磅礴的曲子,定能压过程千里。

    向来大方的高仙芝这回自然也没吝啬,让老管事取了数百贯分于乐人们,而沈光那儿自是又赏下了十斤黄金,这回沈光没有推辞,那三首曲子绝对值这个价。

    送走高兴的高仙芝后,沈光领着得了赏赐后干劲十足的乐人们继续合练演奏,而这次他开始不时地停下指出合奏时出现的差错,让乐人们有些膨胀的心态都平复不少。

    “这些是某新谱的乐曲,你们拿去誊抄后,抽空练熟了,十日后某自会考较你们。”

    从怀里掏出这几日抽空准备好的乐曲交给乐人们后,沈光吩咐道,再好的乐曲,日日翻来覆去的练习迟早会让人觉得枯燥,所以他将这些小编制的乐曲交给乐人们练习用作调剂。

    对于动不动就拿出新曲的沈光,乐人们已经见怪不怪,反倒是争先恐后地抢着要誊抄曲谱,不过好在沈光这次准备了不下二十首曲谱,足够乐人们分别誊抄。

    离开高府后,沈光径自回了沈园,如今他的精力大都落在即将建成的音乐厅上,就连封常清也会时不时从都护府里溜出来检查进度,用封常清的话来说这城中的王公贵族和富商大贾们已经等不及想要给他们送钱了。

    “这乐楼为何取名叫做樊楼,这其中可有什么讲究?”

    看着那块提着樊楼的乐楼牌匾,封常清皱着眉头朝沈光问道,饶是他学富五车,也想不出这个樊字能和曲乐扯上关系。

    “封兄有所不知,我阿娘在河中时开的饭铺食肆就叫做樊楼,那时我阿娘会奏乐揽客……”

    沈光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着,封常清听罢也只能悻悻打消了重新取名的打算,忠孝乃是做人的根本,沈郎取名樊楼有思念其母之意,他又能怎么办?

    封兄啊封兄,你不懂,这樊楼可是上上大吉的名字啊!

    看着封常清看着挂上去的樊楼牌匾时那不无遗憾的眼神,沈光只能在心里默默道。

    走入樊楼内部,里面的观众席被分成了上下两层,下层大约十五排,呈梯形从高到底排列,封常清数了数,大约也就两百个左右的座位罢了,而上层则是分成了十个雅间,每个雅间最多也就够坐六七人的样子。

    “沈郎这樊楼,还真够新鲜的,这里的布置某是前所未见,闻所未闻啊!”

    封常清看着那些汉儿们架着梯子在四周的墙壁上订着凹凸不平的木板,往里面贴着毛毡,完全不明白这么做的道理,只能看向身旁的沈光。

    “封兄,你来坐坐看,这椅子做得可还舒适。”

    沈光自然没法和封常清解释什么是声学设计,什么是声音的漫反射,什么又是天然的音响共鸣,只能把话题扯到别处去。

    封常清坐在了下层那些一般大小的靠背椅上后,觉得那宽大的座位很是舒服,“这皮垫下垫了什么?”

    “封兄果然聪明,这些皮垫里我让人垫了挤实的木棉,这靠背也是。”

    沈光满脸自得地说道,为了这些座椅,他花了不少心思,樊楼刚动工,他就画了图纸让曹居延去寻城里手艺好的皮匠和木匠将这些只能算是简陋的简易沙发椅做了出来,如今看起来效果还不错,起码封常清坐下后便没有再起来的意思。

    “沈郎真是奇思妙想。”

    把手搁在两边宽敞的扶手上,封常清整个人滑落,陷在沙发椅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葛优躺,然后伸了个懒腰,发出了舒服的呻吟声,“这椅子不错,沈郎这儿可有多的?”

    “封兄识货,我这儿早有备好的,封兄喜欢,我这就让人送去封兄家中。”

    “某家里就不必了,待会儿某自让人来取,对了,这椅子,给都护留了没?”

    “封兄放心就是,我可是多备了十几张,都护喜欢的话,还能拿去送人。”

    “沈郎做事果然滴水不漏,如此我便放心了,沈郎,且让某躺一躺。”

    事实证明,人都是追求舒适且深具惰性,封常清此时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懒洋洋得不想动弹分毫,这个时候对他来说,去他的公文,他只想静静地躺着,什么都不想干。

    “封兄随意就是。”

    沈光自然不会打扰封常清,他可是知道封常清平日里几乎是劳心于案牍间,高仙芝这个上司当惯了甩手掌柜,一应杂事全都交给了封常清打理,而偏偏那位程千里副大都护同样喜欢偷懒,于是封常清实际上成了安西军的大管家。

    出了樊楼,沈光唤过阿布道,“待会给封判官准备套书房用的器物装车。”

    “是,郎君。”

    阿布点头道,主人可是让那曹牙郎在城里的木匠和皮匠那里打了不少的家具和器物,花了大几十贯。

    封常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觉,醒来后只觉得浑身舒坦,自从他被主君留在延城,于都护府里操持各种杂务,他都忘了上次午睡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封判官,您醒了。”

    “沈郎呢?”

    “郎君出门去西市了。”

    阿布老实地答道,最近十来天,郎君都会去西市逛上半日,然后回来便会写上西市各商铺卖的货物价格,还做了名为表格的事物贴在墙上研究。

    “又去西市了,沈郎可有什么话要交待于某的。”

    接过名波斯奴递来的冰镇绿豆汤,封常清看着樊楼四周往来的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将那碗绿豆汤喝完后忍不住自语道,“怎的全是男人,沈郎莫不是有那等癖好吧!”

    阿布在边上听着这位封判官的自言自语,只能装作没听见,不过他心里也觉得府里都是男人,却没有女奴,确实有些不妥当。

    “倒是某疏忽了,当日去安老哥那里,便该叫安老哥拿出些波斯猫叫沈郎挑选。”

    放下手中小碗,封常清想到自己最近在沈光这儿占了不少便宜,难得地老脸一红,打算回去找主君给沈光要几名侍婢过来,省得有心人污蔑沈郎。

    出了沈园,看着樊楼两侧那一排排能见到轮廓的铺面,封常清不由摸着下巴几缕胡须,眯起了眼睛,沈郎果然精明得很,有樊楼在不怕没有客人,这些铺面不怕租不出去,如此看来沈郎还懂得经营之术。

    想到都护府里那些烂账和营田的破事,封常清就有种把沈光绑去帮忙的冲动,不过想到沈光如今身兼重任,也只能打消这个会惹怒主君的念头。

第四十章 贤内助

    一晃又是数日过去,樊楼内已经装潢完毕,大体形制上和后世的小型音乐厅没什么两样。

    早就迫不及待的封常清立刻让手下散播消息,樊楼开张乃是盛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去的,不过让封常清始料未及的是,他前脚刚叫人散出消息,后脚王宫就来了人,要了间二层的雅间。

    封常清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是那位白大王的手笔,不过说起来自从沈郎去过龟兹王宫后,王宫里便传出了奇怪的传言,说是有猫妖成精,在王宫里时不时会用胡琴拉出欢快的猫叫声。

    还有就是那位白大王突然称病,大半个月没有和官员见面,据说天天拿着笛子朝着长安的方向吹着曲子,后来更是跑去和自家主君说,他想去长安朝见圣人。

    尽管少了笔收入,不过封常清也没有在意,反倒是决定利用这机会给剩下八个雅间涨涨价,没见大王都要出席,没钱那就滚去楼下。

    半日后,王宫里,听着手下禀报说封常清以自己的名头给樊楼的雅间抬价,白孝节不以为意道,“封二倒是会做生意,不过由得他去,某总不能叫沈郎吃亏。”

    “阿妮啊,你还在生沈郎的气?”

    白孝节挥退侍卫后,看向身边的女儿,脸上笑问道,说起来自己这个小女儿向来爱做男儿装扮,可是自从那日见过沈郎后,却是穿上了红妆,每日还精心打扮。

    “那个大骗子。”

    白阿俏气呼呼地转过头,不愿去理笑得有些古怪的父王,一想到沈光明明说了会来王宫看自己,结果大半个月过去音讯全无,白阿俏就恨得牙痒痒的。

    “阿妮啊,你想想啊,沈郎和你见面的时候,你做了男装打扮,沈郎可不知道你长得有多漂亮,是不是!”

    白孝节看着生气的小女儿,笑得很是开心,他本来还担心这个女儿过去每日里装扮成男儿,流连于西南市和那些胡姬调笑,还以为她有什么怪癖,原来只是没有遇上中意的人罢了。

    “哼!”

    白阿俏冷哼一声,别过的脑袋却转了回来,她内心里居然觉得父王说的有几分道理,但一想到自己扮做男儿的时候,不但把那些胡姬迷的神魂颠倒的,还经常有不开眼的混账尾随于她,只有那个大骗子是个眼瞎的家伙。

    可怜的白阿俏哪里知道,对沈光来说,他当日虽然和这位龟兹小公主聊得甚欢,可顶多就是和过去父母安排相亲时表面上和对方聊得颇为愉快而已,谈恋爱什么的哪有穿着甲胄和人对砍好玩,再说那些游戏它不香吗!

    回到大唐,沈光更是忙得脚不沾地,哪有功夫去谈情说爱,所谓的有空去王宫找这位龟兹小公主,只是礼貌的社交说法罢了,就和他每回和相谈甚欢的相亲对象说回去后微信联系,但实际上转头就把对方屏蔽了那样。

    “你最近不是没有出宫吗,不如出去散散心。”

    “不想出去。”

    “女儿哟,你要是再不出去,天天在那儿拉二胡,外面的人还真以为咱们王宫里猫妖成了精每天拉胡琴学猫叫!”

    听到父王的话,白阿俏的脸猛地红了起来,她最近空下来的时候都在用胡琴拉着那首大骗子教她的欢快琴曲,没想到父王全都知道。

    “阿妮,你不知道,高都护最近可是问了父王好几回,都被父王给挡了回去……要不父王就应了高都护,把拉娜送去给沈郎……”

    听到父王要把别的白氏女送到沈光身边,白阿俏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儿般跳了起来,“不许你把那个狐狸精送去大骗子身边。”

    看着恼羞成怒的小女儿,白孝节故作迟疑道,“高都护可是和父王问了好几回,咱们白氏总不至于连个人儿都送不起吧!”

    “我也是白氏女,我去总不会落了高都护的面子。”

    白阿俏挺直了胸膛道,浑然忘了刚才还口口声声说自己绝不出宫去找那个大骗子。

    最后在父王欣慰的目光下,抱着舍身为国的觉悟的龟兹小公主离开了王宫,坐上马车直接往西城的沈园而去。

    而这时候,王宫里另有卫士骑乘快马,去往都护府报信。

    午后的都护府里静悄悄的,某间官署内,封常清躺在张三人沙发上睡得正香,如今他这办公的地方全都换上了沈光打包送来的家具,只比高仙芝这位主君的官署略差半筹。

    “怎么办,白大王派人来要见都护,咱们要不要先叫醒封判官?”

    “还能怎么办,叫吧!”

    自从有了沙发后,封常清便和高仙芝这位主君一样,有了午睡的习惯,而且两人都有同样的起床气,睡不足半个时辰就被人吵醒,就会发脾气。

    “什么事?”

    封常清有些慵懒的细狭双眼盯着那个把自己喊醒的属下,还没睡醒的脸上露出了让人不寒而栗的表情,要是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他发誓绝对会把这个搅了自己美梦的家伙发配到葱岭守捉使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封判官,白大王派人来求见都护,咱们不敢擅自做主!”

    “让他进来。”

    看着战战兢兢的属下,封常清收敛怒气,那位白大王极少会派人来都护府,难不成这位大王还真的打算去长安朝见圣人。

    属下飞快地逃了出去,封常清见过那位白大王身边的贴身侍卫,问明白事情后,原本的起床气也不翼而飞,他朝那侍卫道,“你回去禀报大王,就说某会把这件事情告诉都护,另外公主的安危,大王也不必担心。”

    “那就有劳封判官了。”

    侍卫行礼后退去,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封判官可是安西大都护府里真正的实权人物,便是大王也时常称赞这位有宰相之才呢!

    “啧啧,沈郎啊沈郎,想不到你居然能得一国公主的垂青,真是叫某……”

    封常清不知该说什么好,那位龟兹小公主听说行事荒唐,整日里爱做男装打扮,骑马射箭,舞刀弄剑不说,还喜欢去西南市调戏胡姬,这活脱脱是个小母老虎啊!

    这样的好消息,不能封某一人独享,得让主君也高兴高兴!

    哼着从沈光那儿听来的轻快小调,封常清去了高仙芝的办公官署,然后叫醒了这位主君,果不其然如他所料,在知道那位白大王居然把小女儿送去沈郎那里后,这位主君发出了欢快的笑声。

    “封二,你说这回某算是承了白大的人情,还是不算?”

    想到那位龟兹小公主,高仙芝强忍笑意,朝封常清问道,然后只见这位被他依为谋主的幕僚长居然一本正经地思索了会儿才答道,“肯定不算,能为这位小公主找到沈郎这样的如意郎君,老实说某觉得该是白大王承了都护的人情。”

    “只是委屈沈郎了!”

    想到家中那腰围三阔的母老虎,封常清不由叹息起来,他几乎能感同身受沈光今后的处境,决定今后在都护府里定要为沈郎的官署里备张上好的软床,以后两人可以做个伴,省得去了高府还得回家自证清白。

    “委屈什么,那位小公主虽然……,可长相放眼安西,也是一等一的娇俏美人。”

    高仙芝想到和这位龟兹小公主相比,自己那些女儿们都算得上是性情温婉,一番话说到最后时难免有些底气不足。

    “娶妻当娶贤!”

    封常清理直气壮地说道,然后朝自家主君问道,“沈郎那儿,都护得有个说法,某观沈郎不是贪恋美色权势的人,那位小公主要是惹恼了她,沈郎未必会把她当回事。”

    高仙芝听后一下子坐蜡了,和沈光相处久了,他如何看不出沈光的性情,有傲骨无傲气,那位小公主要是耍刁蛮脾气,他还真不会惯着当回事。

第四十一章 香车宝马

    古人常说香车宝马,沈光向来只有耳闻,未曾亲眼见过。

    可是如今他终于知道什么是香车,因为那车盖是用整块的沉香木雕出来的,老远就能闻到股若有若无的香气,车身四周垂挂着璎珞和宝石,拉车的白马丝毫不输高仙芝送他的那匹神骏。

    沈光身后,王神圆皱了皱眉,他认得这辆华贵马车边上护卫的乃是龟兹王宫里的侍卫,于是压低了声音道,“郎君,前面的应当是王宫里的贵人。”

    沈光从马上下来,对方既然把马车堵在沈园的大门前,显然是来找他的。

    白阿俏最后还是没有忍住,从侍卫口中知道沈光下了马,于是她掀起车帘,从车上跳下来,让四周侍卫都吓了一大跳。

    看着面前梳着双刀髻的娇俏少女,沈光很不厚道地笑了起来,大唐女子以高挑为美,所以流行的发髻也是往高了去,这种双刀髻看起来就像是米老鼠的大耳朵,再加上面前少女个子不算高,梳着这夸张的双刀髻乍看之下还真的挺像米妮的。

    还好沈光没有笑出声,这让他的笑容看上去仅仅是姨母般的温暖微笑而已,于是原本还有些生气的白阿俏莫名地脸红了红,便朝这个先前还在马车里本她骂了一路的大骗子喊道,“白氏女奉王命前来侍奉郎君,还请郎君怜惜!”

    听到那脆生生的清甜少女音,沈光的心里忽地咯噔了下,他终于认出眼前这个三分娇俏,七分可爱的少女到底是哪个了,居然就是那天在王宫里扮做少年的龟兹小公主,这换了女装后他一时间竟然看走了眼,没能及时认出来。

    想到那日在王宫里,这位龟兹小公主以自己弄哭了她和她父王的名义,让他一连拉了好几首曲子,结果她听一首哭一首,他不得已之下拉了首《学猫叫》,才总算让这位龟兹小公主破涕为笑,最后缠着他学会了其中最**的那段猫叫声。

    白阿俏身边,那些侍卫们已经惊呆了,他们发誓就从没见过这位小公主如此柔弱乖巧的模样,可偏偏对面那位沈郎君好似无动于衷,居然在那里发起了愣。

    “白氏女?王命?”

    沈光终于想到了高仙芝这个上司之前说过的美婢,他本以为高仙芝已经忘了这回事,可是却万万没想到给他来了这么大的惊吓。

    “公主,这玩笑可不好玩。”

    “谁与你玩笑了,我阿妮说出去的话,就没有不算数的,父王说了高都护要咱们白氏出位美婢来侍奉郎君,遍数咱们白氏王族,就没有比我更漂亮的了,郎君是觉得我不够美,还是站得不够高,看不到我!”

    看着比自己高出许多的沈光,白阿俏忽地跳上马车,盯着沈光振振有词地说道,而她这般胆大的举动才叫四周侍卫们松了口气,果然还是他们熟悉的那位小祖宗!

    沈光看着面前看似气势十足,但不过是张牙舞爪如同奶猫般萌凶的可爱少女,只得回答道,“某不是那个意思……”

    一时间沈光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于是他只能看向这位龟兹小公主身边的侍卫们,可是却没想到这群侍卫里的首领居然朝他道,“沈郎君,王命难围,还请您不要为难我等,咱们还得回宫向大王复命!”

    看着站在车辕上的少女神情从期待慢慢变得忐忑甚至有些不安,沈光终于开口认命,“那公主便在某这里待上会儿,一会儿你们可得记得来接公主回宫。”

    白阿俏从车上利落地跳了下来,乖巧地走到沈光身边,还真像个贴心的美婢,王宫的侍卫们则是如逢大赦般松了口气,然后便骑马赶车走得干干净净,没有半点逗留的意思。

    看向两手空空,身边连个侍女都没有的龟兹小公主,沈光捂住了额头,他现在头疼得厉害,他的内心告诉他,今晚大概是不会有王宫的侍卫来接这位小公主回去了,那位白大王似乎是真的把女儿送来给他当美婢了。

    “公主……”

    “不要叫我公主,我汉名叫白阿俏,龟兹小名叫阿妮,郎君可以唤我俏儿或阿妮!”

    白阿俏看着满脸茫然的沈光,笑靥如花地说道,可是那双笑成了月牙弯的眼睛让她看上去就像是只得意的小狐狸般可爱。

    傍晚时分,当姗姗来迟的封常清见到沈光时,发现平时向来跟在沈光左右帮他们倒酒的多闻已经被那位龟兹小公主取而代之,这让他都浑身不自在起来,过去还能和沈光说些荤笑话,顺便撸下多闻这个还俗小秃驴的那头短毛,现在他却只能装正经了。

    “封判官,我帮您倒酒!”

    一看到封常清的酒杯空了,白阿俏捧着酒壶就立马上前倒满,笑眯眯地说道。

    “公主……”

    “我叫阿妮,不叫公主。”

    白阿俏的目光,明明清澈温柔,可封常清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当年家中的母老虎也曾是温柔可人,宛在水中央的佳人,但是如今,……真是不提也罢,一把辛酸泪。

    “阿妮,不要再给封兄倒酒了。”

    看着悲愤地将杯中葡萄酒一饮而尽的封常清,沈光看向白阿俏,面无表情地说道,半日相处下来,他已经知道这个龟兹小公主似乎是真的打算在他身边当个侍女,既然她要演,他除了奉陪到底,还能怎么样。

    “是,郎君。”

    白阿俏甜甜地应了声后回到沈光身边,一副乖巧柔顺的懂事丫头模样。

    放下空杯的封常清神情复杂地看着沈光和这位龟兹小公主,低声道,“沈郎,咱们能单独聊聊吗?”

    “阿妮,你先出去会儿,某和封兄有事要谈。”

    白阿俏虽然有些不甘,但还是应声离开,就像真正的侍女那样,这才让封常清松了口气,朝沈光道,“沈郎就是沈郎,某不及也!”

    “不瞒封兄,我只盼公主早点厌倦了这游戏,早日回宫。”

    沈光叹了口气,在他眼里白阿俏就是个叛逆期的少女,越不让她干什么,她就越要干什么,倒不如好好陪她玩这个角色扮演的游戏,直到她不想玩为止。

    封常清看着犹自天真的沈光,觉得还是不要戳穿他的幻想比较好,一国公主都在你府里过夜了,你还以为你能摆脱这小母老虎,真是太天真了!

    于是原本该嘱托高仙芝吩咐的封常清把话题转到了樊楼上,如今这所有的请柬都被一抢而空,八个雅间加上近两百个普通座位卖出了三万贯,简直比抢钱还快。

    “某觉得这价格还能再高些的。”

    想到外面有人愿意花千贯求张普通请柬,结果还没人愿意转手,封常清觉得有些亏了。

    “这回是樊楼开张,大王都护都会到场,那些人要的就是个脸面,花再多钱都愿意。”

    沈光同样觉得有些可惜,三万贯,他和封常清七三分账,能到手两万贯,钱这东西可没人会嫌少!

    “日子就定在初一,沈郎你那儿没有问题吧!”

    “封兄放心,曲子什么的某早已准备妥当。”

    沈光满脸自信,他准备的都是新曲,乐人们练习也极为努力,虽说难免还有些瑕疵,可除了白孝节这位精通音律的龟兹大王或许能听出些许错漏来,其余那些所谓宾客只怕连听曲都来不及。

第四十二章 逍遥自在

    清晨,沈光睁开眼时,近在咫尺的娇俏脸庞几乎快贴着他的鼻尖。

    看着那双淡定的眼睛,本来想吓唬沈光的白阿俏反倒是被看得浑身发毛,然后像是受惊的小猫炸毛般跳到边上。

    “阿妮,去打水,某要净面!”

    沈光如同往常那样从床上起来,看着颇为沮丧的白阿俏吩咐道,这就是个中二少女罢了,他沈老师以前在学校时专治中二病。

    “是,郎君。”

    白阿俏愣了愣,然后用小鹿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沈光,可等来的却是有些不耐烦的训斥声,“还不快去,愣着干什么!”

    出了帐篷,沈光看着端着水盆的白阿俏,很自然地洗脸,接着便脱起衣服来,然后天不怕地不怕的白阿俏吓得脸都发白了,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般无礼过!

    光着膀子的沈光很自然地和过来的牙兵们打着招呼,然后开始了每日例行的晨跑,这时候白阿俏才发现不止沈光一个,那些牙兵全都**着上半身,但个个都是傻大黑粗,不像沈光那般白皙修长。

    牙兵们没有穿甲,如今已是夏季,要是还像先前那般穿着甲胄跑圈,没人撑得下来。

    夏日清晨的阳光温和,微风凉爽,闲着没事做的白阿俏犹豫了下,最后还是看起沈光和牙兵们跑圈,当然她的目光始终都落在沈光身上。

    当沈光和牙兵们停下来时,白阿俏才发现自己居然就那么痴痴地看了小半个时辰,不过看到沈光那白皙的皮肤在汗水和阳光下熠熠生辉时,她莫名地觉得脸颊有些发烫。

    这回白阿俏总算是学了乖,还没等身边的多闻提醒,她就端了水盆到了沈光跟前,“郎君,我来给你擦身子。”

    “不用了,某自己来。”

    沈光抢过白阿俏手里的软巾,没有给这个中二少女任何染指自己身体的机会。

    换过身干净衣服后,沈光打算出门,当他看到白阿俏打算跟着他一起时,停下了脚步,“阿布,你带阿妮熟悉下沈园,然后找曹大去买几个女奴回来交给阿妮管。”

    白阿俏很想反抗这个决定,可是当她被沈光那严厉的目光看着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把什么话都给忘了,等她回过神时,只能看到沈光策马远去的背影。

    到了高府时,沈光只觉得浑身轻松自在,不过他刚到后院,却见到了许久不曾露面的高四娘。

    “多谢沈郎君。”

    高四娘朝沈光躬身行礼道,沈光见状便知道高仙芝怕是同意了高四娘的婚事,于是他笑道,“四娘子不必谢某,是都护让某去的。”

    “若不是沈郎君,换了旁人去,阿耶未必会答应。”

    “四娘子若不嫌弃,某愿意为你和大郎做个媒人。”

    “那便多谢沈郎君了。”

    高四娘笑得开心,心上人家里纵是家财巨万,可说到这身份,终究是人们眼中的胡商,沈郎君愿意做这个媒人,真的是帮了大忙。

    “四娘子不必客气,某觉得大郎是个有担待的好男儿,四娘子的眼光不差。”

    想到当日面对生死,到最后也没有退缩的石荣,沈光也很欣赏,封常清说得没错,这桩婚事,谁都不亏。

    和高四娘道别后,沈光来到院中时,乐人们都已收拾好了行囊,看到沈光时,全都露出了欣喜的神情,自从知道能去沈园小住数日后,他们每个人都喜不自胜。

    “看起来大家都准备好了,那便出发吧!”

    没有多余的话语,沈光只是朝身旁老管事道,“那就麻烦了。”

    “郎君客气,能遇上郎君,是他们的福气。”

    老管事看着乐人们,眼神里有些羡慕,若不是郎君,他们或许会一辈子被困在这高府里,就像笼中的金丝雀,没有自由。

    可是如今,他们中大多数人有机会前往长安,运气好的话,还能得个自由身。纵使去不了长安,能在沈郎君的樊楼当个乐工,也不失为更好的前程。

    “郎君仁德,为你们向主君求了这个机会,你们要记着郎君的恩情!”

    听着老管事的话,乐人们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沈光,他们当然清楚自家那位主君是个很霸道的人,没有沈郎君,他们这辈子或许就只能老死在高府。

    生而为人,向往自由是天性,沈光不否认大唐的伟大,可是他依然不喜欢这个时代的某些事物甚至是规则,但他如今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为这些乐人争取到恢复自由身的机会。

    离开高府后,乐人们走在街道上,脚步都比平时轻快许多,沈光没有骑马,他同样信手漫步,他能感受到乐人们的欢乐情绪。

    回到沈园时,乐人们看着那座樊楼,眼里都露出了向往的神情,迫不及待想要进去演奏番,郎君可是说过在里面演奏时,乐曲会更动听几分。

    “某这儿屋子还没盖几间,得委屈大伙住一段时间帐篷了。”

    “郎君哪里话,能追随郎君左右,便是幕天席地,咱们也能睡得踏实。”

    乐人里有口齿伶俐地高声说道,其余人亦是纷纷附和起来,然后他们按着沈光为他们准备的分组进了所属的帐篷,将换洗衣服什么的行礼放好后,便鱼贯出了帐篷。

    离封常清定下的日子还有五天,沈光自然打算让乐人们提前在樊楼里练习首场音乐会的排练,封常清那儿早就把钱给送来了,两万贯整整装了两大车,他可不想让自己在大唐的这场首秀翻车。

    樊楼里所有的墙面都安上了菱形的木板装饰,找来的匠人们正在上面涂着各种纹饰的朱红漆色,乐人们进来后顿时被那空旷的空间给吸引了,当他们开口说话时,立马感受到了和在外面截然不同的回音。

    用于演奏的木台上,摆放好了座椅和摆放曲谱的架子,不用沈光发话,见猎心喜的乐人们纷纷上台,按着分好的编组抱着乐器落座。

    沈光没有上台指挥,而是让最早向他拜师学习的于阗国乐工首领代为指挥,而他就静静地站在台下,等着这些大唐的学生演奏。

    很快,萨塔尔琴的悠扬琴声响起,《九州同》那熟悉的前奏完美地呈现出来,让沈光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古筝、笛子和二胡随之响起,直到唢呐声划破长空,沈光整个人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是他迄今为止听到的这些学生们最完美的演奏。

    “啪!啪!啪!……”

    看着台下鼓掌的沈光,乐人们都是有种想哭的冲动,这段时日郎君对他们很严厉,可是今天郎君终于认可他们了,没有在他们演奏时打断他们。

    更多的鼓掌声响了起来,沈光回过头,只见不知何时到了的牙兵和汉儿们全都使劲地拍着手,至于那些原本正在干活的匠人们则是傻了般呆愣愣地盯着台上的乐人们。

    “郎君。”

    汉儿们有些惶恐,他们方才见到郎君领着乐人们进了樊楼,好奇之下才跟着牙兵们进来,没想到竟然听到了如此美妙的乐曲。

    “既然来了,那便坐下听吧!”

    这个时代,除了长安雒阳这样的大城市,普通平民百姓或许终其一生,也只能听上寥寥几回乐曲,即便是延城这座龟兹王都,号称西域音乐的中心,又有多少底层百姓能有机会听到王公贵族们宴席间习以为常的龟兹乐。

第四十三章 与民同乐

    当那些牙兵、汉儿、匠人们将身上的衣服擦了又擦,才小心翼翼地坐在本该是那些贵人才能坐的椅子上时,沈光笑了起来。

    白阿俏看着微笑的沈光,发现自己从来都不懂这个大唐的郎君,她怎么也没想到沈光竟然让沈园里的人都进了樊楼,坐在那里听台上乐人们的演奏。

    整个二层空荡荡的雅间里,只有她形单影只,孑然独立,她是龟兹的公主,怎么能和底下那些人坐在一块儿!

    舞台上,乐人们弹奏起这些时日练习的新曲,有欢快的、也有悲伤的,台下的听众不是那些衣着华美高高在上的贵人,而是和他们一样的芸芸众生。

    牙兵、汉儿、力夫、匠人,台下坐着的这些人里没有人懂什么音律,可他们却会随着乐曲的喜乐忧伤或哭或笑,没有人不懂装懂,甚至于他们口中的赞美也只有翻来覆去的,“好听,真好听!”

    可是对沈光来说,这就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夸赞。

    随着一首首曲子的演奏,白阿俏听着底下传来的哭声和笑声,心里越发的莫名难受,她知道自己不该去羡慕这些人,可她就是忍不住想要和他们一样的尽情哭笑。

    沈光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忽地有人坐下来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当他看到那位龟兹国的小公主满脸委屈和可怜巴巴的神情时,忍住了抽出手臂的冲动。

    走出樊楼时,白阿俏松开了沈光的手臂,接着那双哭红的眼睛盯着沈光问道,“为什么那些曲子都那么悲伤,只有几首才是欢快的!”

    沈光看着满脸认真的少女,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自己因为最擅长二胡,除了那些莫名欢乐的沙雕神曲外,什么曲子被二胡一拉都得带上几分凄婉哀愁的味道,所以就连他的歌单里也多是此类曲子。

    只是这样的回答,沈光没法告诉少女,于是他只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这世上的贵人大底都是不缺欢乐的,相反他们更喜欢伤春悲秋,为赋新词强说愁,太欢快的曲子不适合他们。”

    说到这里,沈光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被自己说服了,愿意花上几百贯来樊楼的,他们听的是曲子吗?不,他们听得是逼格,就像喜剧和悲剧,悲剧总是伟大的那样,对于不需要为吃穿用度发愁的那些所谓贵人们而言,他们就喜欢凄婉哀愁的调调。

    白阿俏没有继续追问,虽然沈光的话她没法全部理解,可是想到自己那位父王平时就连对着天空里云舒云卷都能感叹不已,她就不由点了点头。

    接下来四天,乐人们每天都会在樊楼里合奏练习,然后剩下的半天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但最后他们都做了同样的事情,他们就像郎君说的那样,带着自己的乐器,在大街上兴致来的时候,便尽情地演奏自己想表达的曲子。

    “沈郎真是好手段啊,将那些王公贵人,胡商大贾的胃口吊得十足!”

    封常清看着烛火摇曳里,满脸平静的沈光,发自真心的感叹道,这几日那些乐人们在延城的西市和大街上不时地演奏那些新曲,已然叫全城轰动。

    那些或悲伤或欢喜的曲子,总是能轻易触动人群的心弦和情绪,有百姓们在街上随着曲声翩翩起舞,也有众人为之哭泣悲伤,还有骑马挎刀的游侠儿听完后策马回了父母跟前尽孝。

    人生百态,不一而足,到最后就连那些东市的贵人们也偷偷摸摸地跑去西市,只为听一听那些乐人们随手演奏的乐曲,而樊楼的名声也就这般打了出去。

    那些本来没有拿到请柬的龟兹官员和胡商大贾像是疯了般托人来封常清这里询问,就为了能参加明晚樊楼开业时的盛会。

    “那可是真正的一掷千金啊,沈郎可知道有几个胡商,就是在樊楼里站着听曲他们也愿意出两千贯买张请柬。”

    “那封兄是如何处置的?”

    “某又不是见钱眼开的小人,既然请柬已经发完,便是再多的钱也不用妄想了。”

    沈光闻言点了点头,这年头普通百姓可没多少余钱,但延城是丝绸之路在安西的贸易中心,这里有的是愿意一掷千金的胡商大贾。

    樊楼要赚大钱,便得从这些人身上赚,所以这逼格就不能低,封常清的做法看似损失了一大笔钱,但却是今后樊楼能日进斗金的基础。

    “明日这樊楼前来的人不会少,还得麻烦封兄了。”

    “沈郎放心就是,某明日自会安排人手,维持秩序,不会出什么差池。”

    樊楼开业,除了那些持有请柬的达官贵人,到时候不请自来的富商大贾都不知道会有多少,这些人出行哪个不是前呼后拥,仆从云集的,到时候樊楼前那条大街怕是要被挤得水泄不通,再加上来凑热闹的平民百姓,就是封常清也不敢怠慢。

    “封兄明日就放出消息,今后樊楼每旬只演出半日,根据座位不同票价也从二十贯到百贯不等,至于二层的雅间,概不外售。”

    沈光将自己写好的樊楼经营规划,递给了封常清,再好的东西,多了也就不值钱了,樊楼每个月开三场音乐会,就是三万贯的收入,这可比抢钱来得快多了。

    “沈郎果然早有准备。”

    看着那白麻纸上密密麻麻写着的经营手段,封常清可谓是大开眼界,他有预感樊楼所在的那排临街店铺,迟早会成为延城里最旺的铺面。

    “沈郎这份手稿,可否送于某。”

    封常清觉得沈光写的那些经营手段对他很有启发,如今他虽然官职还没有到位,可实际上已经接管了安西军的营田度支等事宜,对于安西军来说,军费永远不会嫌少。

    “封兄尽管拿去就是。”

    沈光自然不介意封常清拿去参考,有了樊楼这个稳定的收入渠道,他如今满脑子想的就是如何去城外种田了,而他要把开垦的荒地变成属于自己名下的田产,便少不得要封常清帮忙,毕竟封常清可是管着安西大都护府的营田事。

    离开沈园后,封常清便匆匆去往高府,明日樊楼开业,那位白大王也会到场,届时这安全便是一等一的要紧事情,他要调动安西军的兵卒去维持秩序,还得都护点头。

    “这樊楼的钱那么好赚!”

    书房里,看完沈光写的那份经营手稿,高仙芝颇为意外,这每月三万贯,不是小钱,就算沈郎要分三成给封二,再加上其他花销,这一年下来存个十万贯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明日樊楼那儿,某自让牙兵前去,都护府里的兵能不动就不动。”

    高仙芝对沈光的收入只是略微感慨了番,便和封常清说起了正事,“某会叫大王派王宫里的卫士前往帮忙,你不必多操心,明晚便陪某好好赏乐就是。”

    封常清听罢不由暗道自己昏了头,樊楼开业,自家主君前往,乃是私事,岂可动用都护府的军队,到时候程千里那边万一拿此事做文章,虽然不能拿主君怎么样,可也是足够恶心人的,看起来他最近过得太过安逸,失去了足够的警惕。

    “莫要自责,你如今代某掌管这都护府里诸多杂事,哪有那么多精力想那么周全。”

    高仙芝拍了拍脸上神情有些不对劲的封常清肩膀,笑着说道,“再说等樊楼事了,也是该给沈郎加些担子了。”

第四十四章 樊楼盛景

    天宝五载,五月初一,已是初夏的延城,便是到了傍晚,依然日照充足。

    西城沈园,樊楼前的大街上,来自王宫的卫士们清空了附近的几条街道,来看热闹的城中百姓只能伸着脖子远远张望。

    石荣和高四娘骑着马,看着前面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马队伍,眼里满是惊讶,他们本以为自己来得够早,却没想到还是来晚了。

    沈园如今虽然名声响亮,可真正建成的也就樊楼和临街的那排铺面,至于沈光自己心心念念盼着的豪宅仍旧只是个空架子,所以沈园里还有大把的空地能够停驻车马。

    所以尽管前面拥挤的队伍看着移动缓慢,可是石荣和高四娘策马缓缓前行,一刻钟后便到了沈园的大门前,验过请柬后,两人下马入内,至于马匹则交给了随行的仆从看管。

    “四娘,沈郎君当日曾答应我,愿意为我做媒……”

    石荣大着胆子朝高四娘说道,他至今还不知道高四娘的身份,仍旧以为他那位未来老丈人是安西军解甲归田的老卒,不大看得上他这样的胡商。

    “若是能请到沈郎君做媒,阿耶那里当没什么问题?”

    高四娘应声道,当日父亲曾经与她明言,若不是沈郎君为情郎说了不少好话,父亲是绝对不会答应这门婚事的,如今沈郎君名动延城,他做这个媒人,对父亲来说脸面上也挂得住。

    石荣闻言欣喜,但是又略微有些忐忑,他可不知道当日那位沈郎君的话,到底算不算数,不过他也打定主意,不管花多少钱,他都要请沈郎君为他上门向四娘家里提亲。

    越来越多的车马云集,不过当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的车驾到来时,王宫的卫士们直接粗暴地把堵在街上的车马人群赶到了两边。

    白孝节的车驾直入沈园,到了樊楼前方才停下,沈光亲自上前迎接,而他身旁的白阿俏看到自家父王,也仍旧是副乖巧侍女的模样。

    朝女儿眨了眨眼,白孝节方自走入樊楼登阶而上,两旁是同样在二层雅间拥有请柬的龟兹贵族,“拜见大王。”

    “今日某乃便服出行,不必多礼。”

    白孝节朝那些泰半是白氏王族的贵族们摆了摆手,便和沈光径直上了二层雅间,然后那些贵族们才鱼贯跟在后面上前。

    不少人目光都落在做了侍女打扮的白阿俏身上,谁都知道这位小公主向来最得大王宠爱,也清楚这位小公主的脾气,可如今却那么乖巧地跟在那位沈郎身边,着实叫他们大吃一惊。

    “难道咱们龟兹国要出位大唐的驸马?”

    诸如此类的窃窃私语声不时响起,大多数人都觉得这是好事,只有少数几个爱慕白阿俏的贵族子弟颇为不忿地看向沈光,只不过他们被白阿俏凶狠地瞪了几眼后,这些平时被白阿俏欺负惯了的贵族子弟便如同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地回到了长辈身边。

    “沈郎,某这个女儿向来任性,你不要惯着她……”

    白孝节很满意地朝沈光吩咐起来,刚才女儿瞪那几个贵族子弟他都瞧在眼里,这小暴脾气还是和以前一般无二。

    看着在那里大放厥词的父王,白阿俏不停地在心里朝自己道,“不生气,不生气,沈郎才不会信这个老糊涂蛋!”

    将啰嗦起来就喋喋不休的白孝节送入雅间后,沈光让白阿俏留下来好好陪陪她这位父王,十多天没见,想来两父女应该有很多话要说。

    白阿俏看着沈光下楼,直到身影消失,才回到雅间,看着已然有些意识到不妙的父王,上前冷笑道,“原来在父王心里,阿妮是个任性刁蛮的女儿!”

    “阿妮,你听父王解释,父王是为你好……”

    雅间外,隐隐听到自家大王发出的痛呼声,侍卫们只当什么都没听到,阿妮公主揪大王胡须又不是什么稀奇事,再说听大王的喊声,分明也是乐在其中吗!

    最后还是姗姗来迟的高仙芝给白孝节解了围,半个月后,他要在龟兹王宫大宴安西诸国国王,不少事情都得和白孝节仔细商议。

    白阿俏装作没事人一样地退出了雅间,去找她的沈郎,只留下白孝节这个父王颇为尴尬地面对高仙芝这个从小就认识的好友。

    “某那些女儿也都没一个省心的,最近四娘还找了个胡儿做夫婿……”

    高仙芝安慰的话语顿时让白孝节心里好过不少,女大不中留,有了情郎,忘了阿耶,天底下哪儿都一样啊!

    樊楼里所有持有请柬的人都到齐了,随着四周墙壁上的烛火陡然熄灭,刚刚落座的豪商大贾和达官贵人们都是诧异莫名,不过好在没人出声,谁都不想被当成大惊小怪,没有见识的浅薄之辈。

    好在随着舞台上灯光亮起,乐人们鱼贯而出或坐或站,他们方才放下心来,这时有人就着那微弱的灯光,拿着进来时发到手中的笺纸看起来,只见上面居然是从左到右写了曲名,然后从上到下依次排了顺序,和他们以往看到的书卷截然不同。

    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乐人们就位后,随着站在指挥位的乐工挥动手势,空灵的铃磬声悠然响起,让人心情为之宁静,随后当羯鼓声响起,带着清冷幽远气息的开场曲《千灯引》很快便让台下的众人们都是露出惊容,他们往常听惯了龟兹乐,还是头回听到这么风格独具的曲子,可是偏偏又能给他们一种熟悉感。

    “沈郎的曲子,总是能叫人莫名思念追忆往昔,凄婉绝艳,却无有怨意。”

    心中已做出决定的白孝节总算没有在高仙芝面前再次流泪,他是个感性的人,比起当这个龟兹大王,他宁可当年留在长安城里做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王子。

    高仙芝没有言语,他性情豪迈,慷慨大方,可是他年少时,鲜衣怒马,姿容俊美,不知招惹了多少女子,只是随着岁月流逝,这些人在他心间早已模糊了容颜,可唯有沈郎的那些曲子却能叫他想起这些曾经如花似玉的人儿。

    樊楼里除了乐曲声,没有半点人声,对于那些原本只是抱着来彰显身份地位的豪商大贾们来说,他们觉得这花出去的数百贯实在是太值了,和今日听的曲子相比,他们家中养着的那些家伎乐人们所奏的曲子简直再难入耳。

    沈光站在台下,看着台上台下的乐人和听众,都沉浸在一首首的乐曲中,满脸感慨,这场超越千年时光的音乐会,让他看到了音乐那不分国界和种族的魅力。

    二十首曲子演奏完时,所有人都沉浸在其中,久久不曾回过神来,雅间里白孝节过了良久才叹息道,“今晚过后,某宫中可无乐矣!”

    高仙芝闻言,眼神里却是露出了前所未有的野心,沈郎这等制乐作曲的本事,堪称天下无双,长安李龟年名声盖世,流传到安西的曲子他也曾听过,可是说实话远不及沈郎,沈郎所差的不过是无人为他扬名罢了。

    “大王要前往长安,可带上沈郎曲谱,献于圣人,这岂不是胜过金银宝珠那等俗物。”

    听着高仙芝的话,白孝节不由精神大振,“沈郎曲谱,愿付于某?”

    “有何不可,大王若不信,不妨唤沈郎来。”

    高仙芝说话间,却是让人去唤沈光来见,不多时当沈光见着有些患得患失的白孝节时,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曲谱,“某知大王喜欢音律,这曲谱早已准备多时。”

    白孝节拿着那叠曲谱时,满脸激动,“某此去长安,必叫沈郎名扬天下!”

第四十五章 招兵买马

    一夜过后,樊楼名动延城。

    那些回家的达官贵人,富商大贾都是极言沈郎之曲,宛若天人妙音,让人念念难忘。

    这时候封常清也放出消息,樊楼每月只得三场演奏,然后全城轰然,听过的没听过的,全都往封常清那儿求取请柬,那些头回没弄到请柬的富商大贾这回都是红了眼的和人相争。

    这纷纷扰扰的事情和沈光已然无关,他如今带着乐人们直接住进了王宫,开始排练半个月后的诸王盛宴,同时顺带教白孝节和龟兹国的宫廷乐师们乐理知识。

    沈光从来都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樊楼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他就是教会这些龟兹国的宫廷乐师们如何识五线谱,将乐谱给他们也不会影响樊楼的生意。

    因为这些宫廷乐师简直把曲谱珍若性命,那些富商大贾就是愿意出再多的钱,他们也不会愿意把曲谱教给这些贪婪之徒。

    西南市,看着上门的沈光,安老汉满脸堆笑,他早就知道这位沈郎样貌不凡,定非池中之物,但也没想到才三个月不到,这位沈郎便成了他的大主顾。

    手上有钱,沈光自然不会让那么多钱堆在那里吃灰,花不出去的钱那不叫钱,只能算是死物,沈光如今除了在城中大肆招募汉儿,便是来找安老汉购买奴隶。

    他先前买的那些波斯奴极为好用,尤其是会手艺的几个工匠都有些真本事,延城里汉人工匠几乎全都在都护府里,沈光没法招募,至于那些本地工匠,他用着不放心,算来算去还是直接购买奴隶工匠最划算。

    “安老哥,某也不和你客套,这回某要一百工匠,价钱便算十贯一人,另外他们若是有家人为奴的,某一并买下。”

    “郎君果然是痛快人,某这就让人去安排。”

    安老汉满脸笑意,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大食蛮子在呼罗珊那边杀得血流成河,被掳夺发卖为奴的有好几万人,听说有些地方的大食蛮子还嫌价钱太低,索性把人全都给砍了。

    哪怕沈光的要求有些高,可是安老汉还是一口应下,如今已是五月,从大食那边来的贩奴队已经开始络绎不绝地往安西输送奴隶,这些人里可不缺会手艺的工匠,更何况这位沈郎君还愿意吃下这些工匠的家人,这笔生意随随便便一算就是大几百人,哪怕那些工匠的家人卖不上价,可也值个一两千贯的。

    “某还有事在身,便先走了,今后曹大自会代某来找安老哥谈生意。”

    “郎君慢走。”

    安老汉亲自将沈光送出大门,然后朝留下的曹居延道,“某倒是要恭喜曹牙郎了。”

    “都是郎君抬爱,某不胜惶恐,安老哥,你可不能坑了小弟我啊!”

    曹居延的胖脸上满是喜意,如今他那间牙侩早就关了,领着手下伙计接手了樊楼边上的那些铺面,这些日子每日都忙得脚不沾地。

    莫看樊楼每月只有三场演奏,但是架不住封常清派人放出消息说,樊楼的乐师偶尔会在樊楼前的街铺上随兴弹奏,这可是吸引了大批的人群来碰运气。

    这满城胡商哪个不是精明人,都看出樊楼所在的那条街日后必定是块宝地,全都赶着趟来租赁铺面,甚至还为此大打出手,这也让曹居延风光得意,仿佛又回到了过往的峥嵘岁月。

    看着气场都变得不一样的曹居延,安老汉沉声道,“某哪有胆子敢坑郎君,那一百匠奴,某必定好生挑选,绝不会叫郎君失望,只是不知道郎君对这些匠奴可有什么讲究!”

    “安老哥果然是实在人,郎君说了,铁匠和懂营造的工匠越多越好,剩下的木匠皮匠,但凡是有一技之长就行。”

    曹居延开口说道,然后又压低声音道,“安老哥接下来不妨多囤些匠人出身的奴隶,另外像是那等和大食蛮子有血仇的青壮少年也不妨准备些,某觉得郎君今后都会用的到。”

    “那某可是得好好谢谢老弟你了。”

    安老汉看着曹居延那张满脸奸猾的胖脸,手重重地揽住这个胖子,压低声音道,“以后郎君但有所需,还请老弟给某个消息,某这儿绝不会叫郎君失望。”

    “好说好说,安老哥放心,小弟省得!”

    感觉着怀里被塞进的钱袋沉甸甸的,曹居延脸上笑得越发开心,要知道过去这安老汉可是从来都不拿正眼瞧他的,自己今后定要好好为郎君效力。

    城北汉儿们的聚集地,陈铁牛看着四周闻听消息后赶来的汉儿们,高声道,“大伙儿可都听好了,我家郎君征募护卫,只要年满二十皆可应募,包吃包住,每月钱半贯……”

    沈光看着给护卫开出的征募条件不高,可是陈铁牛心中清楚,他们每日吃掉的肉食每月便不是笔小钱,至于每月半贯的例钱也足够养活家里人,更何况郎君还愿意用他们的家人去沈园做工。

    听完陈铁牛的话,那些汉儿里有性子急的便直接喊起来,“铁牛,某要应募。”

    “要应募的去边上站着。”

    不过半日功夫,陈铁牛便招满了五十名汉儿,其中不乏家境并不算差的,这些原本打算去西州厮混的汉儿们打算赌一把,追随沈郎君,说不定他们日后能有个更好的前程。

    沈光拿着钱,大肆购买奴隶,征募汉儿,自然瞒不过封常清和高仙芝,不过两人都乐见其成,这延城里蓄奴的豪商大贾有的是。

    都护府里,不是没有眼红的,可是程千里不吭声,高仙芝又护着沈光,他们纵然是想挑毛病也挑不出来,你说沈郎私募汉儿犯忌讳,可人家不过是给府里招些僮仆罢了。

    封常清直接把这些人给记上了黑名单,谁不知道沈郎是自家主君的心腹,这群不开眼的东西还跑来告小状,真是不知道蠢字怎么写!

    回了趟沈园的沈光在大门口被守着的石荣给拦下了,他如今已是沈光的忠实拥趸,昨日樊楼的第二场演奏,他又抢到两张请柬,和高四娘去听了。

    “原来是石郎,找某有何事?”

    “沈郎君,我想请您为我和四娘做媒。”

    石荣有些忐忑地说道,然后让随从奉上了他准备的礼物。

    “这礼物某便收下了,你何时挑选好日子,派人来知会一声,某自会同你一道上门。”

    看着仍旧被高四娘蒙在鼓里的石荣,沈光微笑着说道,在大唐的户婚律里,媒人的地位可不低,他为石荣做媒,日后好处也不会少,如果他那位父亲果如封常清所说的那般精明的话。

    石荣没想到沈光这么爽快便答应了,一时间高兴得不知该说什么好,直到随从提醒,才连忙朝沈光长揖为礼,“多谢郎君成全,郎君大恩,石荣必铭记在心。”

    送走石荣后,沈光朝身旁的阿布道,“再多雇些人来盖屋子,那些忠厚老实,勤快不偷懒的,都与某记下名单来,某今后有用。”

    “是,郎君。”

    阿布点头应是,如今他这个沈园管事,可比他过去在呼罗珊管的人还要多,安老汉那里一百匠奴和他们的家人总计四百多人都已经送来,他都有些管不过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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