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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三国全文阅读

作者:风之清扬     最后的三国txt下载     最后的三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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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安平王府

    落阳熔金,夕阳如血。

    锦官城就沐浴在这一片最后的血色之中,章武宫明黄色的琉璃瓦折射着晚霞的光辉,呈现出炫丽斑斓的色彩,镶嵌着白玉的黄金壁带在习习的晚风中发出清脆的玲珑声。

    恢弘的皇宫就座落在锦官城的正中央,“金城石郭,兼匝中区,既丽且崇,实号成都。辟二九之通门,画方轨之广涂。营新宫于爽嶝,拟承明而起庐。结阳城之延阁,飞观榭乎云中。开高轩以临山,列绮窗而瞰江。内则议殿爵堂,武义虎威,宣化之闼,崇礼之闱,华阙双邈,重门洞开,金铺交映,玉题相辉。外则轨躅八达,里開对出,比屋连甍,千庑万屋。”这几句诗赋出自左思的《蜀都赋》,对蜀都的壮丽,皇宫的辉煌极尽溢美之辞。提起左思,大多人可能会比较陌生,但“洛阳纸贵”的成语却是家喻户晓,相传左思三都赋一出,人们争相传抄,一时之间洛阳的纸竟然贵上了三四倍。虽然这篇文章让蜀都名扬天下是几年后的事,但锦官城的繁华却深深地刻在每一个成都人的心目中。

    沿着皇宫中轴线向南延伸,出武仪门,向西有一条小巷,这条小巷中只有两座府邸,其中靠西的那座府邸就是安平王府。

    红红的夕阳透过窗棂,照射进一间暖阁之内。一位锦衣妇人就伫立在窗前,凝视着行将逝去的夕阳,久久地没有移动一下身形,眉宇之间露出淡淡的忧伤。

    “夫人,大王的手……大王的手动了一下……”身后的侍女突然地失声尖叫起来,打破了室内的静谥。

    锦衣妇人身子悚然一颤,白皙的面庞顿时涌起一片潮红,猛然转身,扑到了榻前,急切地呼唤道:“胤儿——胤儿——”

    榻上仰面躺着的是一位面容白净的年轻男子,惨白的脸色之上没有一丝的血色,他紧闭着双目,对锦衣妇人的呼唤充耳未闻,一动不动。锦衣妇人也恢复了平静,也许是经历了太多的失望,她变得麻木了许多,轻轻一叹,回头谓那侍女道:“琴儿,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没有……太夫人,大王他……他方才的确动了一下,”侍女琴儿满脸涨得通红,急急地分辩着,“太夫人您看,大王的手又动了……”

    锦衣妇人这回也看得真切了,榻上的年轻男子的手果然动了,不光是手,就连紧闭的眼帘也慢慢地张开了,锦衣妇人无法抑制内心中澎湃,喜极而泣。“谢天谢地,胤儿,你终于醒了……”

    年轻男子的眼中,除了茫然,就是迷惑。

    “这是哪儿?你是谁?我又是谁?”

    锦衣妇人心底一颤,道:“胤儿,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我是你娘,你是刘胤,这儿这是你的家,安平王府呀。”

    “刘胤?安平王府?”年轻男子喃喃自语,他的头撕裂般头痛,好陌生的名字,不对,他不应该叫这个名字,他应该叫……不行了,头痛得太厉害了,他的大脑之中,似乎有两个灵魂,两个思想正在纠缠,无数碎片般的记忆如雪片般疯狂地涌了过来,冲击着他的颅脑,不堪承受的头盖骨似乎顷刻间就有爆炸的可能。

    爆炸?对,就是爆炸!留在他记忆深处的就是一声惊天的爆炸。他记得自己是一名特警,一群恐怖分子在一幢摩天大楼的顶层挟持了大批的人质,他和同事奉命前往。解救行动似乎很顺利,几名恐怖分子很快被击毙,可就在疏散人质的时候,目光敏锐的他发现了一个异常的情况。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之中,撕开了一个看起来近乎柔弱的少女的上衣。少女的胸前,绑着一枚定时炸弹,少女的嘴角,挂着一丝冷冷的嘲笑。他清楚地看到,她身上绑着的,是最烈性的c4,一旦爆炸,就足以夷平整个楼顶,而更致命的是,上面的时间读数,只剩下了三秒。他只用了0.1秒的时间就做出了决定,拦腰将女恐怖分子抱了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了大楼的边缘,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停顿,他纵身跃了下去。紧接着,就是一声剧烈的爆炸,他的意识在爆炸声中瞬间就涣散了,留给他最后的印象,就是湛蓝湛蓝的天空中,他的生命彻底地融入了这一片蔚蓝之中。

    可他居然没有死!这怎么可能?c4的威力,他可是再清楚不过了,落到地面恐怕连渣都剩不下一点,但眼前的一切又做何解释?

    疯狂涌入头脑中的碎片终于渐渐地停止了,他惊异地发现,这些碎片完全来自于另一个人的灵魂,也就是说,现在他的大脑之中,存在着两个人的意识,不过有些可惜的是,这些灵魂碎片并不完整,异常的庞繁复杂却又支离破碎,虽然现在两个灵魂已经是融为了一体,但他还是无法驾驭他头脑之中的东西。

    最后,在锦衣妇人的泣诉下,刘胤——这是他的新身份,不管他愿意与否,都必须要接受的新身份——明白了,他穿越了,从公元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公元三世纪的三国蜀汉时期。眼前的锦衣妇人,就是他的母亲,已故安平王刘理的王妃马氏,已故骠骑将军马超的女儿,自己——准确的说是马王妃的儿子刘胤——七年前因为一次意外的坠马事故,昏迷不醒,被摔成了植物人(这个时候大概没有植物人的称呼,应该叫活死人之类),他的灵魂穿越了千年的时光,最后附身在了刘胤的身上。那些脑海中残存的记忆碎片,就是来自于以前那个刘胤的灵魂,只可惜他的大脑受到了极大的损伤,这些记忆变得残缺不全了。

    前世刘胤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最爱玩的就是三国游戏,三国的那些霸王雄主谋臣名将刘胤是如数家珍,赵云马超诸葛亮,可是他最崇拜的对象,那些三国类的穿越小说更是他的最爱,看猪角纵横汉末,驰骋三国,揽名将收美女,尽逞风流,刘胤也常幻想自己如何去演绎这段热血澎湃的历史。不过合上书刘胤常常自嘲,这些不过是作者的yy罢了,从小笃信唯物主义的他自然不会信以为真。

    但世间事就这般的奇妙,越是你不相信的事,它就越会发生在你的身上,刘胤真的穿越了,而且就穿越到了他最梦寐以求的三国。不过,还是比刘胤的预期,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偏差,安平王刘理是刘备的第三个儿子,连他都死了,那三大雄主、五虎上将的时代恐怕也早就结束了。

    刘胤顿时累感不爱,看来自己跑到了三国的末期了,见不到自己崇拜的偶像——浑身是胆的赵子龙、玉树临风的锦马超、多智而近乎妖的诸葛亮,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不过,活着,就是一种胜利,刘胤其实还是蛮有阿q精神的。

    刘胤会不会后悔自己当时的一时冲动?绝对不会!如果时光倒流,一样要他做出选择的话,他依然会义无反顾地冲下高楼,穿上警服宣誓的那一刻,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就高于了一切,虽然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但依然不缺少热血与赤诚,他当时的念头很简单,牺牲自己一个总比牺牲一群人好,何况这些人全是无辜良善的市民和相濡以沫的战友,对他而言,这是唯一的选择。

    不过上天怜见,不光没有让他牺牲,还让他魂穿到了安平王刘胤的身上,好歹也是个王爷的身份,比随便穿到阿猫阿狗的身上不知要强过多少倍,锦衣玉食,荣华富贵,看来是跑不了了。

    “娘,现在是哪一年了?”把一个陌生女人喊作娘,刘胤多少还是有些不习惯,不过他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既来之,则安之,要想在这个时代生存,就必须要融入这个时代。虽然刘胤大致判断出这是三国后期,但具体到哪年他还真不清楚。

    马王妃满眼都是喜悦,不客易啊,七年呐,最终还是苦尽甘来。“胤儿,你昏迷了这么长的时间,自然不知道现在是哪年了,今年是景耀六年。”

    “景耀六年?”刘胤嘟囔了一声,好蛋疼的纪年方式,虽然自己对三国很熟悉,但也远没有熟悉到随便说一个年号就可以知道它是公元哪一年,毕竟自己不是历史系的学霸。但他又没法问,如果真要问个现在是公元多少年的话,马王妃一定是莫名其妙,看来自己的另僻蹊径。刘胤脑子并不笨,他灵机一动,想了个好办法。

    “娘,诸葛丞相去世多少年了?”

    “胤儿,你这么无缘无故地问这个?”马王妃虽然很奇怪,但还是耐心地回答了儿子问题,“诸葛丞相是建业十二年去世的,算来已经有二十九年了。”

    刘胤微微自得,看来这个方法还是不错,不动声色之中就知道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诸葛亮死于公元234年,加上二十九年的话,今年不就是公元263年吗?

    公元263年?!刘胤脸色陡然一变,尼玛的,真坑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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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最坑爹的穿越

    做为三国迷,刘胤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公元263年,魏国三路大军伐蜀,邓艾偷渡阴平小道,后主刘禅不战而降,蜀亡!

    三国时期做为中国历史上最璀灿的时代之一,它的起讫年代一直是人们所争论的,三国起始于哪年,有公元184年、有公元190年、有公元220年三种说法。同样三国结束于哪年,也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公元263年、公元265年、公元280年。265年西晋代魏,历史断代史上便是以这一年做为三国的结束,当然西晋灭吴的280年,则是被许多人认同为三国时代的终结日,吴国灭亡之后,属于三国的最后一个势力就烟消云散了。但谁也不能否认,公元263年这个特殊的年份,因为蜀国的灭亡,天下的格局就已经从三足鼎立变成了南北对峙,真正意义上的三国就已经是不复存在了。

    刘胤方才还沉浸在贵为王爷尽享荣华富贵的绮梦之中,刚刚屈指算出当今的年份,就宛如一盆凉水浇了个透心凉,一颗心拨凉拨凉的,苦啊,真是苦不堪言!本以为可以坐享锦衣玉食,但这富贵却不经意间从指尖悄悄地行将流逝,蜀国灭亡在即,做为蜀汉皇族,最好的命运就是沦为亡国奴阶下囚,跟随着后主刘禅——不应该叫安乐公刘禅——去洛阳过那乐不思蜀的生活。对于这位扶不起的刘阿斗,刘胤恐怕从来没有象今天这般心生怨念,好歹你也是一代雄主刘备的儿子,虎父怎么就养了这么个犬子,怎么就将巴山蜀水这片大好江山拱手降人了。

    当然能去洛阳已经是最好选择了,国之将亡,兵祸横行,好象刘禅的大儿子就是死在乱兵之中,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能活着去洛阳“享受”阶下囚的生活,都恐怕是不太容易的事情。

    刘胤的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大概是三国历史上最悲催的穿越了吧,早也不穿,晚也不穿,偏生就穿到了三国的临梢末尾,而且成为了后主刘禅的侄儿,老天,就算坑爹也带这么坑的吧!

    倘若能再早上几年,或许还有些机会去改变什么,但现在是263年了,说不定魏国的大军已经采取了军事行动,说不定邓艾已经奔袭在了无人防范的阴平小道上,蜀国的命运已经是无可挽回地注定了,就算刘胤有着先知的力量,那又能改变什么?

    马王妃看着刘胤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关切地道:“胤儿,你哪儿不舒服?娘这就派人去宫里请太医过来给你瞧瞧。”

    刘胤急急地摇摇头,道:“我没事。娘,外面是什么状况了,魏国的大军是不是打来了,邓艾是不是已经兵临城下了?”

    马王妃疑惑地看着他,用手背在他的额头上挨了一下,没发烧呀,怎么就满嘴的胡话?

    “胤儿放心吧,有姜大将军镇守边疆,逆魏如何能攻到成都来?前几日陇西传来消息,姜大将军年前在洮阳击破魏军,此次兵出祁山,有望开疆拓土,再建奇功。”

    刘胤轻吁了一口气,还好,情况还没有到最糟糕的地步,记忆中魏国三路大军伐蜀好象是秋天的事,现在应该还是初春时节,离蜀国灭亡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不过看着马王妃一脸轻松的笑意,刘胤心中不禁暗暗地泛起了一丝的苦笑,现在所有的蜀人恐怕还不知道亡国之祸即将来临,还沉浸着姜维北伐小胜的沾沾自喜之中,真是一个莫大的悲哀。

    “娘,我累了……我想歇歇……”刘胤的头痛虽然有所缓解,但两个灵魂的碰撞让他身心俱疲,他确实需要点时间来理一理头绪。

    马王妃虽然十分想同儿子呆在一起,但看到刘胤一脸的倦容,她还是识趣地退了下去,吩咐丫环和下人守在屋外,随时伺候,同时她还吩咐任何人不得打扰刘胤的休息。

    外面已经黑透了,静谥的夜悄无声息,只有屋内烛台上的蜡烛燃烧时发出滋滋的声音。

    刘胤虽然极度的疲倦,但却没有任何的睡意,离奇的穿越,陌生的环境,让他的心久久地无法平静。做为雪豹突击队的一员,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战斗,死亡沼泽、原始丛林、戈壁荒漠,多少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从来没有过象今天这样忐忑和惶惑。一次爆炸,将他送回到了一千八百年前,在这里,没有生死相依的战友,没有他熟悉的95式突击步枪,唯一拥有的,就是一颗二十一世纪的头脑。

    头脑中的记忆已经完全地融合了,刘胤也不再感觉那么头痛了,但满胀的感觉还是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刘胤默默地整合着这些记忆,由于前世主人颅脑受损的缘故,这些记忆完全是碎片化的,不过还好,诸如言语识字这些大脑深层的记忆还是保存完好的,这无疑给现在的刘胤极大的帮助,否则古人的对话和文字对于他而言无异于天书。想想那些身穿到古代的人,一穿越就完全融入了那个时代,活得如鱼得水滋润的很,这不是瞎扯吗?把一个北方人放到南方偏僻的地方,如果没有普通话的交流,完全就是鸡同鸭讲,其困难程度不言而喻,更别说穿越到几千年前了。

    刘胤打量着室内,不愧是安平王府,黄花梨木的床榻,紫檀木的屏风,帷帐和锦衾都是最高级的蜀锦织造的,雍容华贵,古色古香,就这一屋子的陈设,要是搁到现代,那也是非富即贵的人才可以享用的。刘胤的鼻端,嗅到了一股淡淡地馨香,应该是屋里点着名贵的香料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吧。

    突然间,刘胤有一种解脱似的感觉,前世那种紧张激烈枪林弹雨的生活彻底地结束了,前世的一切,都变得飘渺模糊起来,都与他再没有半点的瓜葛了,现在他已经成为了一个三国时代的人,蜀汉的宗室皇亲。

    但大厦将倾,他又能有什么作为呢?刘胤清楚地记得蜀汉末年,后主昏庸无能,太监黄皓擅权弄国,权臣相互倾轧,整个蜀国已经是积重难返,风雨飘摇,自己重生在这个时代,就算身为刘禅的侄子,又能如何?

    或许能跟着刘禅到洛阳去混吃等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司马家族的人虽然腹黑一点,但对于吴蜀两国的顺民降臣,待遇还是不错滴,也难怪刘禅在洛阳会大发感慨:“此间乐,不思蜀矣!”

    可到了洛阳,就真的能得享天年吗?刘胤可是清楚地记得,永嘉之乱,刘禅的这些皇子皇孙,没有一个能躲得过胡人的屠刀。

    五胡之乱!

    刘胤一想到这个名词,便是一头黑线,五胡乱华可是谓是中华民族最黑暗最苦难的岁月,几乎沦落了亡国灭种的边缘,从魏晋到隋唐的三百年,中华民族一直挣扎在生死存亡线上。对于这段历史,国人记忆是模糊的,人们对三国时代的英雄豪杰如数家珍,却没有多少人可以记得清五胡十六国的国名,也许在人们的心底之中,刻意地去回避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

    刘胤也一度觉得五胡时代是那样遥远,遥远的不可触及,但现在他却真正地感受到了那种危机的存在,甚至在自己有生之年还会去经历这样的浩劫。

    不!既然上天安排自己穿越千年而来,就绝不会让自己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虽然自己渺若尘粒,但绝对没有理由自暴自弃下去,既来之,则安之,重生于乱世,这是自己所无法选择的,但自己的命运,无论何时何地,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刘胤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在沸腾,他的血管之中,流淌着的是一代雄主刘备和锦衣马超的血液,是英雄的血液,他绝不会如此沉沦下去,最起码自己还有一颗二十一世纪的头脑,挽汉室江山之危,救华夏民族之殇,或许这就是他肩上所负的责任。

    一个声音在刘胤的头脑中回响,凝重而深沉。

    有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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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王位

    天光微亮的时候,刘胤就已经醒了,多年的职业素养让他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他几乎是一跃而起。但离开床榻之后,他愣住了,昨天的一切,仿佛是在梦里,但眼前的一切,又告诉他这不是梦。

    不过刘胤还是惊异不已,按理说他昨天还是一个昏睡了整整七年的植物人,就算刚刚苏醒,也不可能这么快地下床活动,虽然刘胤不是学医的,可这些基本的道理他还是懂得。植物人能苏醒,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若是植物人能马上站起来,打死恐怕都没人相信。

    可疑惑归疑惑,现实是刘胤已经站到了地面上,而且他全身没有一丝软弱感觉,相反地刘胤直觉得他的肌肉他的骨骼有一种充实和满胀的感觉,简单地说就是浑身充满了力量。前世的刘胤拿过全军比武大赛格斗冠军,能跻身雪豹突击队的本身就精英,而刘胤更是精英中的精英,可刘胤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有今天这么大,攥起拳头,刘胤胳膊上突起的肌肉在跳跃,他甚到觉得眼前如果有一头牛的话,也足以一拳撂倒。

    刘胤不明白,自己身体里的力量是从何而来,这具躯体的主人虽然也是自幼习武,但也绝不会强悍到如此地步,刘胤觉得不可思议。

    叠加?难道是力量的叠加?刘胤的头脑中突然迸出这么一个念头,虽然近乎荒诞,可也是现在唯一能给出的解释了。头脑中的意识可以叠加,身体里的力量似乎也可以,既然穿越时空这种诡异的事情都会发生,那么其他的也就不足为奇了。

    刘胤的心中涌起一丝莫名的激动,乱世之中想要自保,首先就得有力量,在冷兵器时代,一个人的武力值强弱与否,直接决定了他在战场上的生存几率,他身体里能拥有两个人的力量,这几乎是一种逆天的力量,这让刘胤的信心顿时爆棚。

    “末世三国,我来了!历史从来都是由强者书写的,既然我来了,就注定要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刘胤在心中暗暗地道。

    “奴婢该死,不知大王已经醒了。”婢女琴儿和另一名婢女跪伏在刘胤的面前,脸上满是惊惶,这两个婢女奉命在此服侍刘胤,天微亮的时候正是人最困的时候,两个婢女就睡过去了,听到响动惊醒过来,却见刘胤已经起身了,赶忙过来请罪。

    刘胤毫不在意地道:“没事,我只想起来走走。”

    “奴婢这就给大王更衣。”琴儿赶忙给刘胤去拿衣服。

    刘胤不禁是一头黑线,前世的刘胤还从来没有享受过让别人穿衣服的待遇,现在让一个年轻的姑娘给他更衣,刘胤很是尴尬。不过虽然以前在电视里也见过汉服的模样,但真让他自己来穿这些宽袍大袖的服饰,还真是件头疼的事。

    琴儿的动作很娴熟,纤指灵巧地系着每一根的衣带,汉服是没有纽扣的,衣衽要从在向右掩,右衽就是华夏民族服饰的象征性符号,被发左衽,那是野蛮人的标志。

    院子里的空气格外的清新,天空是澄清湛蓝的,初升的朝阳是那样的明媚,迎面吹来风微微地带着一丝寒意,刘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四肢百骸无不通畅。

    没有污染,没有雾霾,这里的空气真好,带着沁人心脾的清香,这大概就是穿越到这里最大的福利了吧。

    安平王府占地极广,比屋连栋,楼榭亭台,鳞次栉比,刘胤漫步其中,若无人指引,真的能迷路。不过刘胤也只是随便走走,两个侍婢就跟在身后,亦步亦趋。

    左边的一间房舍之内,隐隐地传来了哭声,刘胤停住了脚步,问道:“那边是何人在哭?”

    琴儿脸色顿时发白,支支唔唔起来。

    刘胤敏锐地感觉到这里一定是大有文章,既然丫环不肯说,以他的性格,肯定要一探究竟。刘胤快步走到门前,推门而入。

    房内有两名婢女,一看刘胤进来,赶忙行礼。刘胤没有理会她们,目光直接落在了坐在那儿饮泣不止的妇人身上。

    看年纪,那妇人也不过二十多岁的模样,发丝散乱,五官极为精致,脸庞削瘦,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眼睛很大但却迷然无神,怀中抱着一个条枕,看到刘胤进来,止住了哭泣,眼神中透着惊惶,紧紧地抱着枕头,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着:“承儿别怕……娘在……没有人可以抱你走……”

    就算刘胤不是医生,也很容易地判断出眼前的妇人精神失常。这个女人,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的感觉,可刘胤再三努力,却依然记不得她是谁。他蹲下身,想看个仔细。

    那妇人却如见蛇蝎,死死地抱着枕头,向后缩去。

    “不要……不要抢我的承儿……不要……”

    “你叫什么名字?”刘胤直观地感觉到这个女人应该与他有关系。

    “她不会回答你的,我来告诉你吧。”一个声间在他的身后平静地响起。

    刘胤一回头,马王妃就站在门口,一袭锦衣,雍容华贵。

    “娘。”刘胤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中规中矩的施了一礼。虽然刘胤不记得很多事,但寻常的礼仪和话语却记得很清晰,大概就是由于这些东西都是潜意识中最基础的记忆吧。

    马王妃嫣然一笑,看得出她满脸洋溢着满足与幸福。她点点头,将目光投向那疯女人,神情又复凝重起来。

    “她就是你的妻子,傅月华。”

    刘胤心头狂震,失声道:“我的妻子?她为何会这样?”

    马王妃幽幽地一叹道:“那一年,你坠马昏迷,月华她终日以泪洗面,到第二年,你们的儿子承儿因病夭折了,从那一日,她便疯掉了,把自己关在这个小屋里再也没有出去过,那个枕头,她就当做了是承儿,不让任何人去触碰。”

    刘胤很清楚,傅月华只是他的前身的妻子,不会与他有什么感情交集,但这个女人委实太可怜了,经历了丧夫丧子的双重打击,精神崩溃,刘胤的心莫名地一阵悸痛。

    “没有看过大夫吗?”刘胤话一出口,才觉得自已问得好没道理,以安平王府的尊贵地位,又怎么会请不起医生,他赶紧补充道:“不知大夫怎么说?还能不能治好?”

    马王妃轻轻地摇了摇头,道:“宫里的太医都看过了,药也用过不少,始终没有什么起色……”

    刘胤默然了,这种精神类的疾病,就算在后世也不一定能医好,以三国时代的医疗水平,想要治愈,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除非有奇迹出现。

    马王妃看到刘胤黯然神伤,知道他们夫妻感情一向甚笃,一时间也说不出什么宽慰的话来,拉着他的手道:“胤儿,这些年苦了你了,放心吧,娘一定会好好补偿你的。”

    回到大堂,早饭已经准备好了。三国时用膳的习惯还是一日两餐,早上辰时用餐,称为朝食,下午申时用餐,称为哺食。可以看得出今天的朝食是马王妃精心为刘胤准备的,炖的很烂的熊掌,香气四溢的灵芝鸡汤,那碗洁白如凝玉的应该就是燕窝粥了吧。

    刘胤一向对饮食不怎么苛求,纵然是山珍海味在他看来,也不过是裹腹的食物罢了,但对三国时代的坐姿,刘胤却是深恶痛绝的。

    中华为礼义之邦,坐立言行都是有讲究的,尤其是士大夫阶层,从小都要接受严格的礼仪教育,慎言慎行,什么都要合乎君子之道。单说这个坐姿,双膝并拢跪于席上,双腿平放,屁股要坐到脚后跟上,这叫正坐,当然还有坐必安,执尔颜之类的讲究。对于从来没有跪坐过的刘胤来说,这种坐姿无疑是一种煎熬,还没坐上多久,双腿就已经开始麻木了。

    习惯以后就好了。刘胤在心底里安慰自己,对于这么一点小小的困难,真算不了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看来自己要习惯的东西还真是不少。

    吃饭的时候,刘胤还见到了弟弟刘辑和弟媳张氏。

    刘辑原本被封为武邑侯,承袭安平王爵位还是前年的事。刘胤当初昏迷不醒,太医们都一致判断绝无还魂的可能,国不可一日无君(虽然这个安平国还不知道在天涯海角),于是刘胤未满周岁的儿子刘承便继承了王位,可一年后便夭折了,安平王位便空缺了。一直到前年,也就是景耀四年,后主刘禅下诏说:“安平王,先帝所命三世早夭,国嗣颓绝,朕用伤悼。其以武邑侯辑袭王位安平王,先帝所命。三世早夭,国嗣颓绝,朕用伤悼。其以武邑侯辑袭王位。”

    虽然刘辑承袭了安平王的王位,但安平王府的当家人,还是马王妃——刘胤只打量了一眼,就瞧了个**不离十。

    刘辑一付唯唯诺诺的样子,他就连和马王妃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只是简单地和刘胤打了一下招呼,便木然坐在那儿,神情局促。

    这也怪不得刘辑,他虽然也是刘理的儿子,但却非嫡出,是刘理的一个姬妾生的,当初正是由于马王妃的反对,刘辑袭爵安王平的事一直拖了四年才算落实了,而如今正房嫡出的兄长醒了过来,刘辑自然惶惶不安。

    果然,马王妃出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如今胤儿已经醒来,明日我便进宫面见陛下,恢复他的安平王之位。辑儿,你没有意见吧?”

第04章 手足之谊

    刘辑身子微微地一颤,头俯地很低,就连话音之中都带有一丝的颤音。

    “一切听凭母亲大人的安排,孩儿别无异议。”

    他身边的张氏却面有不忿之色,似乎想出声抗辩,但被马王妃凌厉的目光一扫,话到嘴头又咽了回去,高耸的胸脯在微微地颤动着,颇为不甘心的样子。

    马王妃似乎很满意刘辑的态度,道:“你能如此想甚好,这安平王的位子原本就是你大哥的,他没有醒的时候,由你来坐亦无不可,可如今他醒了,这位子自然得还给他,毕竟他才是你父王的嫡长子。”

    刘胤此时才看到马王妃的另一面,高贵而矜持,强势而霸道,居高临下,颇有一家之主的威严,刘辑在底下只有唯唯诺诺的份,看来她慈母的一面只有自己才能享受。

    不过说起安平王的王位,刘胤还真的没有在乎过,现在他满脑子都是蜀国将亡的事情,就算真得坐上安平王位,充其量也不过才能风光个一年半载,到时候沦为了魏人的阶下囚,什么王侯神马的,都是浮云。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当上诸侯王,真得就很风光吗?刘胤可是很清楚的记得,汉代的诸侯王日子过得很悲催,汉景帝七国之乱后,诸侯王的权力就一直被削夺,最后沦为了笼子里的金丝雀,一辈子困囿于封地内,除了能享受到锦衣玉食的生活外,手中就连丁点的权力也没有,甚至饱受辖地内官吏的欺凌。

    到了蜀汉时期,诸侯王纯粹成为了摆设,刘备称帝之后,封他两个小儿子刘永、刘理为梁王和鲁王,后来改封为甘陵王和安平王,他们的封地远在冀州,那里可是曹魏的疆土,连封地都木有的安平王最多只有象征意义而已。

    争这个王位真的很意义吗?

    刘胤看向马王妃。“娘,这个事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马王妃投向刘胤的目光就和蔼可亲了许多,她和颜悦色地道:“为娘心意已决,明日就进宫面见陛下。胤儿,只要是属于你的,娘一定要为你争回来。”

    刘胤无语了,马王妃在这个家里,还真是说一不二的主,而且她就这么一个亲生的儿子,就算刘胤想要天上的星星马王妃都会毫不犹豫地搭梯子去摘。

    这顿饭在极其沉闷的气氛下结束了,刘辑几乎就没有怎么动筷子,而且一直是俯着头,抬也不曾抬起。倒是张氏目光中流露出明显的不满,有些气急败坏,但碍于马王妃的面子,没有当堂发作便是了。

    这个女人,倒不是个善茬。刘胤在心里暗暗地道,看来这个家里有点阴盛阳衰。

    刘胤这一整天都是陪在马王妃的身边,一直到掌灯时分,方才离去。

    从马王妃的口中,刘胤倒是掌握了大量的有用的信息,比如朝堂之上的派系相争,比如权臣之间的相互倾轧,这比历史教科书上的知识来的更为详实也更为准确。虽然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消化掉这么多的信息有点不现实,但对于刘胤而言,要想融入这个社会,就必须要懂得更多。

    夜空之中繁星点点,比自己的那个时代要璀灿的多,从最初穿越的不安和局促,到现在能平心静气地接受这一切,这完全是在考验自己的适应能力,不过和在原始丛林和死亡沼泽的野外求生训练相比,穿越看起来倒是一件比较惬意的事。前世的他是个孤儿,警队就是他的家,而现在他居然有了溺爱他的母亲,有了兄弟,甚至是妻子——虽然这个妻子看起来很悲剧,但对于刘胤而言,家,是多么温馨的概念啊。

    刘胤并没有急着回去自己的房间,而且他也把两个婢女挥退了,他还真没有适应后面跟上两个小尾巴,他只想一个人走走,静一静。

    安平王府虽然很大,但刘胤白天已经走过了一遭,虽然还没有逛完整个府邸,但也绝对不会迷路了。

    旁边的一片院落忽然传来一阵激励的争吵声,是一个女人的嗓音,既高且尖,刘胤听得出是弟媳张氏的声音,看来这处院落就是弟弟刘辑的居所。

    显然张氏就是因为白天王位的事生气,和刘辑发生口角之争,在饭桌上,马王妃用不可置疑的口吻宣布了她的决定,可以看得出张氏很是不满,可是她又不敢质疑马王妃的权威,只能是回到家中河东狮吼大发雌威。

    看来自己的这个弟弟贵为安平王,却也是个惧内的主,典型的“气管炎”。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既然这是人家夫妻之间的**,刘胤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在这儿偷听,正准备转身离开,可转念一想,此事全由自己而起,如果自己置身事外的话,他们夫妻间的矛盾恐怕越结越深,而且为了一个王位,搞得兄弟阋墙反目成仇,真是不值的。

    刘胤本来就对这个安平王的爵位不怎么感冒,亡国在即,为一个虚名争个你死我活有意义吗?他决定和弟弟好好地谈一谈。

    “我怎么就嫁给你这么个窝囊废,好好的王位说没就没了,这日子——这日子没法过了!”张氏真有悍妇之风,将丈夫骂个狗血淋头,超高分贝的嗓音百步之外都清晰可闻。

    直听得刘辑压低声音无可奈何地道:“这是母亲决定,我又能怎么说。何况这王位本来就是兄长的,如今他醒了过来,自然要由他来坐。”

    张氏冷哼了一声,不服地道:“你安平王的位子,那也是陛下诏封的,既无过错,又岂能轻易地废黜,明日我且回娘家,与我爹爹商议一番,再做计较。”张氏的父亲张峻,乃是九卿之一的太常,正是主管宗室事务,张氏明白,在安平王府她可斗不过马王妃,只好去娘家求援。

    刘胤走到门前,重重地咳了一声,大声地道:“二弟在家吗?”

    门内的人应了一声,似乎很慌乱的样子,好半天才打开了门,刘辑迎了出来,张氏也跟在后头,刘辑拱手行了一礼,道:“不知大哥到来,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张氏在后面双手拢于胸前,微微屈膝,行了一礼,不过她的神情却是怪怪的,方才她喊的那么大声,想必所就的话都被刘胤听去了,张氏很是尴尬。

    刘胤上前一步,拉住刘辑的手,含笑着道:“你我兄弟之间,又何须这些繁文缛节?我睡不着,出来走走,正好乏了,到你这儿来讨杯茶喝。”

    刘辑赶忙道:“大哥里面请。”

    相偕来到堂屋,款款落坐,自有侍女奉上茶来。张氏倒是很识趣地告退了。

    安平王府自然不乏好茶,刘辑给刘胤上的便是最极品的蒙顶仙茶。相传在西汉末年,蒙山寺院中有位普慧禅师,在上清峰上栽种七棵茶树。这七棵茶树“高不盈尺,不生不灭”年长日久,春生秋枯,岁岁采茶,年年发芽,虽产量极微,但采用者有病治病,无病健身,人称“仙茶”。蜀汉立国成都,这蒙顶仙茶便成为了贡品,非皇亲贵戚不足以享用。

    “好茶。”刘胤端起茶碗来,品了一口,香馨高爽,味醇甘鲜,不禁赞了一声。

    刘辑的神情也自然了一些,说道:“大哥喜欢就好。”

    刘胤放下茶碗,道:“这次大哥昏迷不醒几年,忘了很多的事,但小时候的事,却一直记忆犹新。我记得你小时候很顽皮,不好好读书,经常地去捉弄管家吴伯和教书先生,有一次竟捉了一条菜花蛇夹在先生的书简中,把先生吓了个半死,为此屁股都被父王给打肿了。”

    刘辑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童年在他的心底之中无疑是最美好的,那个时候父王很宠他,他也顽皮,自然少不了受责骂。但自从父王去世之后,再没有人来责骂他,马王妃永远都是一付冷冰冰高傲的模样,刘辑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他的生命里只剩了下灰色。

    “那个时候,还是大哥最疼我,总是护着我,要不然我的屁股肯定要给父王打爆了。”刘辑想起小时候他们兄弟的感情还是很好,一起读书,一起玩,一起疯,大哥比他大两岁,凡事都会护着他,有好的东西也首先会让给他。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在一起玩,甚至很少说话,那个时候,刘辑才懂得了什么叫嫡庶有别。

    刘胤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二弟,不论在何时,不论在何地,你我永远都是兄弟,血浓于水,永远也割舍不掉。是兄弟,就要守望相助,是兄弟,就要不离不弃。今天大哥到你这儿来,就是想要告诉你,安平王是你的,我不会和你争的,母亲那边,我自会劝她,但你要给我一点时间。打虎不离亲兄弟,区区一个爵位搞到我们兄弟反目,我想父王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

    刘辑脸色刷地一下变白了,急急地道:“嫡庶有别,更何况这王位原本就是大哥的,小弟如何敢擅越……”

    刘胤站了起来,一掌重重地拍在刘辑的肩上,沉声道:“别说什么嫡庶有别的话,二弟,你要记住,我们是亲兄弟,血浓于水的亲兄弟。”

    “大哥——”刘辑哽咽着,泪水从他的面颊上滑落下来。

    刘胤没有落泪,他的目光,投向了屋外,外面起风了,阴云漠漠,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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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北地王刘谌

    刘胤劝说母亲放弃变更安平王爵位的事显然是不太成功,在这一点上马王妃很固执,在她看来,刘胤是家中的嫡长子,继承安平王的爵位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当初刘胤就是安平王,只是由于意外才会让王位旁落,做为母亲,马王妃自然是要责无旁贷地替爱子讨回他所拥有的一切。

    当然这个事也不是马王妃一个人能就能做得了主的,诸侯王的废立,那得天子点头才行,马王妃第二天就急着赶往皇宫去求见刘禅,不过不巧的是,这两日刘禅微恙并不上朝,马王妃只得悻悻而返。

    虽然没见着刘禅,但刘胤苏醒的消息,倒是在蜀都很快地传了开,许多和安平王府有交谊的豪门显贵都派人前来探视,送来价值不菲的礼物。

    北地王刘谌是第一个亲自来探视的诸侯王。

    蜀汉王朝只历二帝,先主刘备只有三个儿子,后主刘禅也只生了七个,依汉制,异姓是不得封王的,功高如诸葛亮,爵位最高也不过至武乡侯,真正能封王的,也只有刘备的两个小儿子和刘禅的六个儿子(长子刘璿是太子,将来准备要继承皇位的,不在诸侯王之列),所以蜀汉王朝的诸侯王加起来只有八个。

    对于刘谌,刘胤是不陌生的,历史记载之中,北地王刘谌自幼聪明,英敏过人,成都沦陷之时,朝内一片投降之声,唯有刘谌挺身而出,直斥谯周,最后杀妻斩子,在祖庙之愤而自杀。虽然历代以来对刘谌的行为褒贬不一,但无人可以否认刘谌是蜀汉王朝最后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在报国无门的情形下,刘谌不堪去做亡国之奴,用自杀的方式悍卫了做为汉室子弟的尊严,比起那些屈膝投降心甘情愿受阶下之辱的人,他的气节又何止高尚千百倍。

    刘胤也早已在心底之中打定主意,倾尽全力力挽狂澜,而想做到这一点,仅凭他一个人的力量那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志同道合的帮手,而刘谌无疑是最佳的人选。

    说曹操,曹操就到,刘胤还在琢磨如何去接近刘谌的时候,刘谌就已经是主动地送上门来了,如何不令刘胤喜出望外。

    刘谌剑眉朗目,唇红齿白,搁到后世,那就是典型的高富帅,一袭明黄色的锦衣,更是衬托出他儒雅不凡的气质,见到刘胤,亲切地不得了,上前就拉着他的手嘘寒问暖。

    “胤弟,这七年来你一直昏迷不醒,可把哥哥给急死了,哥哥这日思夜盼,就盼着你能醒过来,这上天怜见,总算是让哥盼到了这一天。”

    “多谢五哥挂怀。”刘胤含笑着道。刘谌行五,比刘胤大上三岁,今年二十有八,刘胤打小就是唤做五哥的。

    刘谌一招手,令随从将礼品呈上来,是一株硕大的辽东雪参。人参刘胤是认识的,但这么大个的人参他还真没见过,至少得有百年以上,辽东可是魏国的属地,与西川远隔万里,这么极品的人参绝对是价值不菲。

    “文诚,你这礼物也太贵重了,这百年雪参可是价值连城。”马王妃有些埋怨的口气,不过她的眉目之间,满含着笑意。文诚是刘谌的表字,刘胤也有表字,叫文宣。

    “婶娘,您就别客气了,这雪参搁在我府上那也是浪费,胤弟大病初愈,正是要补身体的时候,最是用得着,我这也是借花献佛。”刘谌面露微笑地道。

    刘胤佯做不高兴地道:“五哥,你也太把小弟看得不堪了吧,小弟这一拳下去,准保打翻一头大牯牛。”刘胤挥了挥孔武有力的胳膊,这倒是不是他吹牛,刘胤明显地感觉到体内充盈的力量。

    刘谌看了一眼,刘胤的气色很好,全然没有那种大病初愈病恹恹弱不禁风的模样,不禁也是暗暗称奇。“那好啊,为兄今日准备到青城山打猎,胤弟有兴趣的话就陪我去如何?”

    “好啊!”刘胤立刻是点头应允,他早就想出府去瞧瞧了,穿越到三国来,他还没有迈出过安平王府的大门,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马王妃,不管刘胤如何说,马王妃固执地认为刘胤还没有痊愈,需要在家休养。

    果然一听这话,马王妃就紧蹙眉头,去青城山打猎那得骑马,而刘胤上次出事恰恰就是因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马王妃一听刘胤要骑马出去,首先就反对道:“胤儿,你刚醒没几天,还是好好在家歇养吧。”

    刘胤还没开口,刘谌已经是呵呵一笑道:“婶娘,我看胤弟精神很好,就让他去逛逛吧,在家闷了这么多年,估计他也受不了了。您就放心吧,有我照顾他呢。”

    马王妃自然不好驳了刘谌的面子,便点头依允了。不过她依然有点不放心,冲着旁边的陈管事道:“阿坚回来了没有?”

    陈管事忙躬身道:“回禀太夫人,阿坚去了汉中,尚未返回。”

    马王妃隐隐有些失望之意,不过她很快就释怀了,虽然说身怀绝技武艺高超的护卫阿坚不在,但青城山毕竟是在成都的近郊,何况刘谌出门,自然也是前呼后拥,护卫成群,刘胤与他同行,安全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于是马王妃对陈管事道:“陈管事,那就由你陪大王走一趟吧。”这个陈管事虽然武功稀松,但为人却是很精明,对成都及周边的环境十分熟悉,人际关系也很不错,由他给刘胤带路,倒是很合适。

    陈管事一脸欢喜的样子,诚蒙马王妃如此看重,他自然是很高兴,赶忙拜领了差事,下去给刘胤准备行装。

    骑马打猎自然得换骑服,那宽袍大袖的儒服肯定是不能穿的,刘谌和刘胤各自换了一身劲装,自有下人将马牵了过来。

    刘胤看到马具,心里不免忍不住要吐槽几句,与后世不同的是,三国时的战马没有马鞍,马背上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包,大概是为了乘坐起来屁股底下舒适一点,左侧有个单边的马镫,很简陋地用两根细绳系着一块窄窄的木板,估计也是为了上下马方便一点而己。

    这个时代的人大概还没有意识到马鞍马镫的重要性,高桥马鞍两端从平滑变为高翘,限制了骑手的前后滑动,提供了纵向的稳定性,而双边马镫通过固定双脚提供横向稳定性,这就使得马匹和骑手结合成一个整体,骑手的双手被解放出来,无论是使用弓箭还是长兵器都可以在高速奔驰的马背上来完成,可以大大提高了骑兵的作战能力。

    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的全面应用是十六国时期的鲜卑人,正因为如此,鲜卑人才在五胡乱战中得以脱颖而出,建立了北魏王朝。

    刘胤几乎有一种立马去改造马具的想法,从技术难度上来讲,这几乎没有什么困难,仅仅是几块木头和皮革,只有找几个手艺娴熟的工匠,提供一份样图,肯定能造得出来。

    但刘胤转念一想,这两样东西技术难度如此之低,一旦问世,便会被仿冒,众所周知,蜀中多山,蜀汉的军队是以步兵为主,骑兵几乎是不成建制的,而魏国则拥有着大量的骑兵部队,一旦让他们掌握了高桥马鞍和双边马镫这两件利器,骑兵的战斗力至少可以提高三倍,对于蜀汉军队来说,无疑将是一个噩梦。

    所以在拥有强大的骑兵部队之前,还是把这两件利器雪藏了吧。

    单边马镫的作用就是为了辅助上马的,骑手上马之后,就不在踩踏马镫了,只能是依靠双腿的力量紧紧地夹住马腹。还好刘胤从小受过专业的骑马训练,这一点还是记忆深刻的。至于那一次的落马受伤,纯属意外,纯属意外!虽然说淹死的可都是会水的,刘胤也不可能因噎废食,一辈子不再去骑马。

    “五哥,怎么会突然想起来去青城山打猎呢?”刘胤紧紧地拉着马的缰绳,在路上问刘湛道。

    “坦白告诉你吧,下个月父皇要到青城山禁苑春搜,不提前下点功行吗?”刘谌嘿嘿一笑道。

    古代天子往往都在四时举行田猎,称之为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四时出郊,以示武于天下。刘禅喜好声色犬马,热衷于打猎倒一点也不稀奇,可北地王刘谌英明睿智,怎么也喜欢搞这一套歪风邪气,倒让刘胤有些诧异,不过看刘谌笑容之中带有一丝诡色,刘胤就知道一定是另有文章。

    “不光是这么简单吧?”

    刘谌到也没有隐瞒,实话实说:“因为东宫事件,宫内盛传父皇有废太子另立储君的打算,所以此次春搜,各皇子都在暗中较劲。”

    刘胤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看来刘谌也是很有野心的嘛,不过话说回来了,真要是让刘谌当上皇帝,蜀汉还真不一定能这么快地灭亡。

    “看来五哥是志在必得了。”刘胤调侃道。

    刘谌付之一笑:“六个皇子当中,父皇独宠六弟,我可没什么希望,不过尽心而已。”

    青城山就在不远处,刘胤突然心生渴望,他到是对皇位没有渴求,毕竟他是没有资格来一争长短的,他渴望的,是自己可以真正地融入这个时代。

第06章 空谷幽兰

    青城山位于成都的西北郊,这里群山环绕起伏,树木葱笼幽翠,有青城天下幽之誉。后主刘禅喜好游乐,在青城山建有避暑行宫,还特别地在青城山圈占了几百顷的土地,划为围场,专门用来狩猎。

    刚到青城山脚下,刘胤就可以感受到这里别样的氛围,空气格外的清新,青松翠竹漫山遍野,远远望去,几只毛冠鹿悠闲的在林间游荡,一种原始而粗犷的感觉扑面而来。

    天子狩猎,众皇子自然都得跟随,由于刘禅已有了废太子的心思,那么他就要在另外的几个皇子中挑选合适的继承人,除了三皇子西河王刘琮去年过世之外,剩下的五个皇子都有机会,所以这次春搜,就是各个皇子角力的舞台。虽然并不能指望这一次狩猎就可以确定储君之位,但围猎过程考较的可是君子六艺之中的“御”、“射”二艺,此番春搜出类拔萃者,自然能得到加分。

    刘谌挽弓如满月,弓弦响处,一头毛冠鹿应声而倒。随从们欢呼雀跃着,上前去抬猎物。刘谌刚到围场就射中一只大鹿,他的心情超好,笑着对刘胤道:“怎么样,胤弟,为兄的箭术还可以吧?”

    刘胤道了一声贺,弓箭可不是自己的强项,倘若现在给自己一支awp狙击枪的话,绝对完爆一切对手。刘谌自己玩得很嗨,却也不忘刘胤,将手中的弓递给了刘胤,非要让他也一试身手。

    刘谌的这把弓算得上是一把好弓,上等的桑柘木制成,内鞣牛筋,外贴鲨皮,象这种复合良弓,至少也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制成,工艺的繁复保证了弓的柔韧和强度。刘胤握弓在手,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打小马王妃就是把刘胤当做他外祖父那样的一代名将来培养,这些骑射的本领可是最基础的。

    刘胤瞄准的是一只野雉,距离可比刚才刘谌射鹿要远,而且野雉的目标也要比毛冠鹿小的多,但看他凝神静气,一箭射去,野雉只扑腾了几下,就寂然不动了。

    刘谌高挑起大姆指,大笑道:“哈哈哈,胤弟的箭术果然不凡,为兄甘拜下风。”

    刘胤会心一笑,他倒不是因为刘谌的夸奖而沾沾自喜,拿起弓箭之时,他对自己的射术也不是很清楚,一矢中的,让刘胤也是倍感惊喜,看来自己真有在这乱世之中立身安命的本钱了。

    刘谌大笑道:“胤弟射术不错,咱们再比比骑术如何?望云亭见!”说着,刘谌便是打马如飞,一溜烟地望着前面的山坡驰去。

    刘胤不禁为之一笑,看来这刘谌颇有些争强好胜,方才箭术上输了一程,便想在骑术上扳回来。刘谌的随从也是急追而去,山脚下只剩下刘胤和阿坚。

    刘谌的心气很高,刘胤可没准备跟他一较长短,眼看风光旖旎,环境清幽,如此怡人的景色他岂可错过。青城山刘胤以前来过,不过是在后世,人流如潮,挥汗如雨,除了看人头看不到别的,大煞风景。而此刻,深遂而幽静的青城山似乎只属于他一个人,刘胤只觉得心旷神怡,一路且行且看,倒是乐在其中,早就将与刘谌的比赛忘到脑后。

    山势越来越陡,曲径通幽,刘胤其实不知道他已经与刘谌错开了,望云亭在西北方向,而他一路贪赏风景,不觉已行至青城的后山。马不能行,刘胤干脆弃马步行,将缰绳扔给陈管事。

    这时,山后的竹林深处传来一阵吵杂之声,刘胤举目望去,一头体型硕大的大熊猫撞裂了一棵竹子,飞快地从刘胤的眼前掠了过去。刘胤可不止一次地在动物园见过大熊猫,印象中的大熊猫萌萌傻傻,圆润可爱,迟缓笨拙,而眼前的这只大熊猫动作敏捷,力大如牛,真让刘胤叹为观止,这两千年前的物种就是和后代不一样。

    随即刘胤就知道了为什么这只大熊猫跑的如此快了,原来在它的身后,有着几十个武士装束的人手持弓弩枪叉,在拼命地追赶着。大熊猫显然受了伤,它经过的草地上,洒了一路的鲜血。不过任何濒临绝境的动物,都会迸发出疯狂地求生**,这只大熊猫动作如风,根本看不出来受伤的样子。

    “快快快,别让它跑了!绕到前面截住它!”武士首领兴奋不已,看来今天打猎的收获不错。

    刘胤不禁是一头黑线,妈蛋,这可是国宝呀,在这里却被人象猎猪猎狗一样猎杀着,搁到后世,这几个家伙完全会被判刑。不过现在是三国,没人去关心这些,话说大熊猫的毛皮很不错。

    两名持钢叉的武士已经绕到了大熊猫的前面,“嗷——”狂暴状态下的大熊猫发出了低沉的吼叫,伸出带着锋利尖爪的左掌,冲着右面的那个武士就拍了过去,那个武士的脑袋直接就给拍飞了。

    另一名武士顿时为之胆寒,刚转身想逃,大熊猫的利爪已是快如疾风的扫过了他的前胸,直接就给他来了个开膛破腹。

    刘胤也不禁看得大为惊讶,原来萌萌可爱的大熊猫也有凶残的一面,暴走的熊猫它也是熊呀!

    武士首领怒不可遏,下令弓弩手立刻放箭,原本他们想着要捉活的,没有破损的猫熊皮价值更高,但这只猫熊似乎很难制服,不得不下重手。

    十几支弩箭准确无误地射入了大熊猫的身体,虽然是皮糙肉厚,大熊猫也无力抵御人类的屠杀,它凄厉地哀号一声,从一个斜坡上滚落了下去。

    就在刘胤还为它感到婉惜的时候,就听到坡底下传来一声惊叫声,很明显出自人的口中,而且是一个女人。

    刘胤不禁好奇地看了过去,大熊猫从坡上滚落下去,已经毙命了,无巧不巧的是,坡底下正好有个采药的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篓,休形硕大的大熊猫滚落下去,差点儿就压到了她,惊叫声就出自她的口中。

    那群武士站在坡顶,看到这一幕,哈哈暴笑起来,可刚笑了一半,个个就如同傻了眼一般,直楞楞地站在那儿,目瞪口呆,更有甚者,半张的嘴里流出哈喇子。

    “怎么样,那只貔貅捉到没有?”从后面赶到来一个大腹便便气喘吁吁的华服中年男子,看模样应该是这帮武士家丁的主人,他站到了坡顶,往下一望,目光也瞬间就呆住了。

    刘胤很是好奇,这帮人表情为何会如此奇怪,他不禁也向前靠了几步,想看个究竟。等他看清楚那采药姑娘的模样,便恍然大悟。

    那采药姑娘虽然一身的布衣荆钗,但却是天生丽质,一双如秋潭般的明眸清澈剔透,白皙的脸庞上泛着几许红晕,肌肤娇嫩的似乎可以掐出水来,鼻似瑶柱,唇如含贝,身段如风中的柔柳那般婀娜有致,她静静站在花丛边,竟有一种绝世出尘的美,也难怪那几个凡夫俗子,在这荒郊野外能见到如此天仙般的妙人儿,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

    前生后世见过无数美女的刘胤此时也不禁是暗自惊叹:好一株空谷幽兰!

第07章 这闲事我管定了

    中年男子眼中露出淫邪的目光,呵呵一笑,道:“小娘子,没伤到你吧?”

    “没……”采药姑娘有些手足无措,本想把自己的药篓取回来,才发现已经被大熊猫碾在了身下,早就稀烂了,里面还有大半篓子的草药,都被大熊猫压住了,采药姑娘急得都快哭了出来。

    “一个破竹篓子,小娘子用不着如此伤心吧?看你长得如花似玉,又何苦干这些活计,找一个大户人家,吃香的喝辣的,保管你能享用一生。”

    中年男子朝身边的家丁呶了一下嘴,使了一个眼神,道:“去,帮帮这位小娘子。”

    那些家丁心领神会,从坡顶向坡底而来。

    采药姑娘看出了这些人的不怀好意,扭身便走。

    原本他们是来猎猫熊的,可如今发现了比猫熊更诱人的猎物,自然不会轻易地放过。中年男子阴邪地一笑,挥了一下手指,那般恶奴立刻如狼似虎地追了过来。

    刘胤立刻就愤怒了,这帮人在青城山猎杀熊猫或许他管不着,但光天化日之下就强抢民女,却是触怒了刘胤的底线,这事不管搁在现在还是前世,刘胤都要义不容辞地管上一管。

    他立刻大步流星地迎了上去。

    采药姑娘似乎有些荒不择路,一边小跑一边还回头看,满脸的惊骇之色,她奔跑的方向正好是刘胤这边,刘胤本来已经站住了,可那姑娘却没有刹得住,一下子和刘胤撞了个满怀。

    软玉温香满抱怀,何况又是这么绝色的女子,刘胤在感受那丰腴柔软的同时,一股淡淡的幽香传入了他的鼻端,不禁是好生尴尬,本来是想着上前救人的,未曾想却先揩了一顿油。

    采药姑娘却把他和那帮人当成了一伙,惊得是花容失色,面色惨白。

    刘胤忙道:“姑娘莫怕,在下并非歹人。”

    采药姑娘打量了一下他,眼神之中略带着狐疑的神色,紧抿着苍白的嘴唇,眼角上还似乎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

    这女子光洁白皙的额头下,一双远山似的黛眉轻轻地颦着,一种轻愁就挂在她的眉梢,婉约而精致,楚楚动人,让人望而生怜。刘胤心头不由地一荡,这女子真有祸水级的容貌。所谓祸水,并一定就是那种绝世倾城,但那种楚楚可怜的姿容气质却可以一下子掳获你的心,让你顿时生出呵护的**,心甘情愿地去为她遮风挡雨,眼前的女子真有这种条件。

    就在这当口,那帮家丁恶奴们已经扑了过来,刘胤将那姑娘拉到自己的身后,傲然地踏上一步,挡在了她的身前,断喝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干什么?”

    刘胤一身锦衣,气度不凡,如此当道断喝,正气沛然,那帮家丁摸不清他的底,顿时被他给震住了。

    那华服中年男子推开那些家奴,近得前来,上下打量了刘胤一眼,高昂起他肥硕的头颅,鼻孔里哼一声道:“小子,我奉劝你一句,少管闲事!”

    在刘胤的眼中,这家伙就一个人渣,看来这不论古今,恃强凌弱欺男霸女的人渣从来就没有少过,对付这种人,刘胤只有一个办法,用拳头来告诉他这世界上还是有公理的。

    “路见不平,拨刀相助,这闲事我管定了!”刘胤冷眼打瞧,这伙人有十来个,以自己的身手,要对付十几个一般的家丁并不算太困难的,否则在雪豹突击队这几年真是白混了。

    可陈管事却在刘胤耳边低声道:“公子,这人便是奉车都尉黄皓的弟弟,现任黄门侍郎的黄由。现在黄家在成都权势赫赫,一般人可招惹不起。”出府之后,刘胤并不许他再叫大王,陈管事只好称他为公子。陈管事极善人事,成都的豪门权贵那是了如指掌,这黄由是黄皓的弟弟,来头挺大,陈管事自然没有不认识的道理,于是他便想劝刘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刘胤不禁微微一怔,黄由是谁他不认识,但黄皓可是蜀国权势熏天的人物,只手遮天,呼风唤雨,想必黄由也是仗着黄皓的权势才如此横行无忌。刘胤心底不禁生出了一阵无名之火,正是这些害群之马,才把蜀国搞成现在这番模样。今天的事,他若没有撞上,到还罢了,现在被他撞上了,那就绝对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虽然陈管事的声音不高,黄由未必能听得清他说的话,但从神情之间,黄由有理由相信对方是认得自己的,黄由愈发地骄横起来,鼻孔朝天,颐气指使地道:“小子,知道爷是谁了吧?乖乖地让一条路出来,千万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刘胤半步也未曾移动,冷笑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光天化日之下,阁下在这里公然强抢民女,置王法与何地?莫说你就是一个太监的弟弟,就算是你王子皇孙,也容不得你在这里肆意妄为!”

    “你他娘的算那根葱,竟也敢来管爷的闲事,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黄由勃然大怒,自从黄皓成为天子身边的第一红人之后,黄家在成都的地位是直线攀升,还真没有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敢给黄家难堪,这小子年纪青青,就敢公然与黄家作对,他娘的不是寿星佬儿嫌命长吗!

    有一个家丁似乎认识陈管事,在黄由的耳边低语道:“老爷,他们好象是安平王府的人。”

    “安平王府?”黄由嘀咕了一声,情不自禁地打量了一眼刘胤,刘胤一袭锦衣,气度不凡,黄由倒也相信了几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口气这么冲,看来是有些来头。

    不过黄由打瞧了一眼刘胤身后的采药姑娘,明眸皓齿,螓首蛾眉,美艳的不可方物,搁在成都城里,都算得上万里挑一的美女了,如此绝代尤物,错过了绝对是今生的憾事。安平王府?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罢了,上一任的安平王刘理早死了,接连继嗣的儿子和孙子也死了,现在接任安平王的,不过是刘理的一个庶子罢了,如何跟那些皇子亲王们相提并论?就算是甘陵王刘永,当年不也是想跟他哥哥黄皓来斗,结果呢?还不是一样灰头土脸,十几年来连晋见皇帝的资格都没有,现在成都,还有谁比黄家的地位更高的?更何况,安平王刘辑黄由也认识,眼前的人就算是安平王府的人,充其量也是比下人高级一点的,黄由打心上没把他放在眼里。

    黄由轻蔑地扫了刘胤一眼,蛮横地道:“我不管你是谁,挡我者死!”

    刘胤不为所动,冷笑一声道:“那阁下大可一试!”

    黄由的眼中掠过了一抹杀机,这小子如此不识趣,黄由也就不打算手下留情了,就算是成都闹市街头,黄由也曾殴伤过人命,廷尉府连个屁也不敢放,更何况这儿是荒郊野外,杀两个人更是神不知鬼不晓,敢挡大爷的路,你们就是死路一条,管你是安平王府还是什么王府,老子照踩不误。

    黄府的家奴此刻皆亮出兵刃,刀在手,弩在弦,就等黄由一声令下,便要上前动手。

    刘胤冷笑一声,傲然而立,右手已经按在了剑柄之上。

    眼看着双方剑拨弩张,突然高坡处赫然地出现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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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 六王殿下

    众人的目光自然齐刷刷地集中了过去,但见一群锦衣侍卫簇拥之下,一华服青年信步而出,美如冠玉,面如傅粉,风流倜傥,气质非凡,侍卫们如同众星拱月,可见此人的地位绝然不低。

    黄由一看到那青年,原本趾高气扬的模样立刻换了另一付尊容,眉角向下弯去,嘴角向上一翘,圆圆的脸上五官都快挤成了一团,刘胤心里一阵的鄙夷,这家伙,天生就有当汉奸的料。

    黄由可再没工夫理会刘胤,提着袍裾,一路小跑地颠到那华服青年的面前,媚笑着拜道:“黄门侍郎黄由叩见六王殿下。”

    隔了老远,刘胤也清楚地听到了黄由对那华服青年的称呼,六王殿下,不就是新兴王刘恂吗?

    对于刘恂,刘胤还是有些残存的记忆,印象中他要比自己小一岁,小的时候极受刘禅的溺爱,也养成了他飞扬跋扈的性格,稍有不顺心意,再好的东西也能随手砸了。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许多年未见,却也不知其性格改变了没有。先前听刘湛说,后主有废太子的意思,而受后主钟爱的刘恂显然是太子位的有力竞争者,今天在青城山能见到他,一点也不出意外,下个月的春搜狩猎,可是诸皇子明争暗斗的较力舞台。

    面对黄由的谀态,刘恂只是淡淡地一瞥,哼了一声,道:“隔了老远,就听到你们在这儿吵吵了,连本王的猎物都给你们惊跑了!”

    黄由显然和刘恂的关系不错,虽然受了一顿斥责,却丝毫没有畏惧之意,反而凑上前去,低声地道:“殿下,小的给您物色了一个绝世佳人,那身段,那模样,啧啧……”

    刘恂顿时两眼放光。“在哪儿?”

    黄由有点沮丧地朝刘胤这边一呶嘴,道:“本来小的已经要得手了,可不知从那儿冒出一个不识时务的竖子,横插一杠,小的正准备带人狠狠地教训他一顿,殿下您就来了。”

    刘恂漫不经心地朝这边看了一眼,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举步朝刘胤这边走过来。

    黄由还道是刘恂要亲自出手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二货,心想这种事如何敢劳动六王殿下,立刻是摩拳擦掌,想要拿下刘胤。

    刘恂立刻就是劈头盖地一顿臭骂:“混帐东西,也不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是谁?安平王殿下!就凭你也敢去挑畔,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还不快去向殿下道歉陪罪!”

    黄由顿时两眼就直了,整个人僵在了那儿,这是安平王刘辑吗?难道真的是自己眼花了?

    黄由站着没动,刘恂倒也只是说说,并没有真让他上去跟刘胤赔罪,他走的倒是很快,没几步就来到了刘胤的面前,满面春风地道:“哈!原来是堂兄啊,这些个不长眼的下人,连堂堂的安平王殿下也不认识了,真是得罪得罪。”

    “殿下客气了,我现在早已不是什么安平王了。”刘胤面对刘恂一脸的热情,不卑不亢地道,始终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瞧堂兄你说的,你可是三叔的嫡长子,这安平王的位子,天经地义就该由你来坐。昨天刚听说你醒了过来,我还寻思着改天去府里道贺,想不到今天在这儿就遇到了堂兄。看堂兄的模样,应当是恢复的不错,可喜可贺。”

    刘恂嘴里说着话,眼角的余光却落到了刘胤身后的采药女身上,此女果然如黄由所说,恰如天仙下凡,美艳的不可方物,刘恂不禁眼光发直,心里直痒痒。

    刘胤也注意到了刘恂的心不在焉,淡淡地道:“多谢殿下牵挂。”

    刘恂贴到刘胤的近前,拉了拉刘胤的袖子,诡异地低声笑道:“堂兄真是好眼光,这样一等一的货色,搁到成都乐坊教司,那也是万里挑一。”

    刘胤不禁皱了皱眉,正色地道:“殿下恐的是会错意了,今日在此正好撞到黄由强抢民女,堂堂朝廷官吏,竟干出如此龉龊之事,实在是令人齿冷,所以我才出言喝止。”

    “这个嘛,我懂……”刘恂笑得很暧昧,“都是男人嘛。听说堂嫂得了疯病,也真是难为了堂兄,山野村妇,倒也是别有一番异趣。”

    刘胤的脸色发青,刘恂的话,格外地刺耳,刘胤强忍住心中的怒火,道:“六王殿下若是没有别的事,我便先行告退了。”

    刘恂呵呵一笑道:“堂兄何故如此着急离去,小王尚还有事想和堂兄商量。”

    刘胤真想给他来一句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但这话毕竟粗俗了点,刘胤也不好意思说出口,只得道:“殿下请讲。”

    刘恂笑吟吟地低声道:“都是自家兄弟,我也就不妨直言了。按理说君子不夺人所爱,堂兄既然看上了这女子,小弟理应让贤。但堂兄也知道,小弟就这么一点嗜好,但凡入眼的女子,一旦失之交臂,寝食难安,这女子还真对小弟的胃口,还请堂兄给小弟一个薄面,成全一下。当然,小弟也绝不会让堂兄吃亏的,回去之后,我送堂兄十名歌姬如何?保证个个貌美如花,千娇百媚,绝不会次于这个村野女子。”

    刘胤双目几乎能喷出来火,紧握的拳头青筋暴突,如果不是要惦量一下刘恂的身份,刘胤此时绝对会饱之以老拳,非揍得他连他爹娘姓啥都记不得。堂堂的皇子六王爷,还很有可能成为皇位的继承人,居然荒淫无耻到这种地步,语言轻佻,压根儿就没有半点廉耻之心。

    刘胤银牙咬碎,怒目而视,一言未发。

    刘恂瞧着刘胤面色不善,讪讪一笑道:“既然堂兄意属这位姑娘,断难割舍,那小弟倒还有一个建议,不至于伤了我们兄弟情面,不知堂兄意下如何?”

第09章 杀机

    刘胤对刘恂是三观尽毁,史书上说刘恂荒淫骄恣,横行无道,看来是一点也不假,光现在看他的这付作派,就足以证明他是何等的纨绔。刘胤心中暗暗称奇,这刘恂这付德行,也配去继承皇位?看来这位尚未谋面的伯父皇帝也真是昏愦的可以,有其父必有其子,蜀汉之所以亡国,还真不是什么偶然。

    对于刘恂的建议,刘胤更是不以为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他能有什么好主意。

    果然,刘恂阴邪地一笑道:“这样吧,堂兄,这第一口鲜你来尝,等你玩腻了,小弟再来拿十名绝色歌姬来跟你换,怎么样?兄弟我够意思吧!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堂兄不会为了一件区区的衣服就不顾念你我的手足之情吧?堂兄,这笔买卖,做兄弟的决计亏不了你!”

    马勒戈壁!刘胤的心头,如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他拼命地抑制住一拳把刘恂揍扁的冲动,冷笑一声,道:“殿下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如此作为,殿下真不怕陛下会知道吗?真不怕天下人为之耻笑吗?”

    刘恂油头粉面,看起来脸皮不厚,但听了刘胤的这番斥问,压根儿就没有半点脸红的意思,反而是嬉皮笑脸地道:“父皇有闲情逸致来管这些破事吗?天下人?天下人算个屁,此处荒郊野外,除了你知我知,还有谁知道?”

    “除了你知我知,还有天知地知良心知!”刘胤疾言厉色地道,刘恂的这些厚颜无耻的话,让刘胤心中的怒火在激昂,忍无可忍之下,刘胤终于爆发了。

    “六王殿下,你贵为大汉诸侯王,自幼也是熟读圣贤之书,也该知道什么是礼义廉耻!如此强抢民女,置大汉的律法于何处?纵然就算是荒郊野外,那也是天不可欺!我奉劝殿下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凡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天地良心!”

    刘恂的脸青一阵白一阵,从小到大,他还从没有受过任何人的责骂,先前嬉皮笑脸地跟刘胤讨价还价,那也完全是看跟刘胤是从兄弟的面子上,否则他早就把人给抢过来了,没想到刘胤不但不识趣,而且还出言训斥,刘恂的脸上显然挂不住了,阴沉地道:“刘胤,面子本王已经给足你了,你若不识抬举的话就休怪本王翻脸无情!”

    刘胤嗤之以鼻,这种富二代官二代的作派,他可见的多了,软的不行来硬的,可偏生刘胤就是一个软硬不吃的主,对于刘恂红果果的威胁,刘胤根本就没有理会。

    刘恂给手下的侍卫递了一个眼神,示意他们立刻动手,刘胤只有两个人,自己至少带了几十号人,硬抢的话,根本就不算什么难事。当然刘恂此时想的也是先把人抢到手再说,他倒没有伤及刘胤性命的打算。真要是伤了刘胤,依马王妃的暴脾气,就连刘禅都得给三分薄面,刘恂可没想给自己惹麻烦。

    那些侍卫很快就围了上来,显然也是得到了授意,没有动用兵器,刘恂从容地后退了几步,把场地腾出来。

    刘胤却站在那儿纹丝未动,山风吹拂起他的衣带,掠过他的脸庞,他的眸中,闪动着坚毅的寒芒。

    陈管事已经是吓得手足无措,虽然说刘胤和刘恂是从兄弟,未必动杀机,但一旦打斗起来,拳脚无眼,若是伤着刘胤一星半点,如何向马王妃交待?陈管事急得都快哭出来了,但他手无缚鸡之力,这种事显然他帮不上忙,只能在后面干着急。

    “大……公子,咱别管了,惹不起啊!”

    “陈管事,你且退到一边去。”刘胤古井无波地道,同时,他看了一眼那个采药姑娘,娇弱的如同风中的柔柳,目光凄凄恻恻,泪水盈然,他深吸了一口气,道:“姑娘请放心,刘某但有一口气在,也绝不会让他们肆意妄为。”

    刘胤回过头,那几个侍卫已经缓步逼了过来,刘胤低喝一声,不退反进,步履矫健,冲在最前面的那个高个侍卫只觉得眼前一花,刘胤已扑到了他的面前,还没来得及等他做出反应,刘胤出手如电,一掌劈在了他的脖子上,那个高个侍卫闷哼一声,倒地昏迷不醒。

    同时飞起一脚,一个侧踢,直接就踢在了左边的那个侍卫的裆部,那个侍卫哀号着抱着下体倒地抽搐,刘胤这一脚踢得又快又狠,看那侍卫痛不欲生的惨样,估计是蛋碎了一地。

    刘胤是谁,那可是雪豹突击队的精英,擒拿格斗可是他最擅长的招数,在这以一敌众的险恶环境里,刘胤要么不出手,一旦出手就是狠辣招式,又准又狠,绝不给对手还手的机会。

    眨眼的工夫,刘胤已经放倒了四五个人,直把刘恂看得目瞠口呆。他和刘胤年龄相仿,打小就在一起厮混,刘胤有几斤几两他可是清楚的很,虽然小时候他可没少吃刘胤的苦头,但也不意味着刘胤就可以跟他这些武艺高超的侍卫来较量。

    原来刘恂派上侍卫,就是想吓唬吓唬刘胤,让他知难而退,可万万没想到,刘胤昏睡了七八年,一觉醒来,竟然是如有神助,变得厉害非凡,一个人单挑十几个侍卫居然不落下风,简直就是牛翻天了!

    黄由凑到了刘恂的跟前,阴阴地道:“殿下,这刘胤不除,怕是得不到这个小美人了。”

    刘恂微微一皱眉,说实话,他还真没有置刘胤于死地的打算,他和刘胤是一个爷爷的子孙,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手足相残,从这一点上来讲,刘恂虽然荒淫一点,但也没到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地步,所以听了黄由的话,刘恂不禁迟疑了一下:“这个……”

    黄由怂恿道:“殿下,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这么娇滴嘀的大美人,您真舍得放弃?”

    刘恂瞧了一眼那采药女,芳华绝代,惊艳倾城,隔了这么近却不能一亲芳泽,刘恂心里真如百爪挠心。

    黄由一脸的谄笑,道:“殿下,这荒山野岭的,死上几个人鬼才知道,就算刘胤死在这儿,谁也不会把帐算到您头上,可这美人才是万里挑一,过了这村恐怕就没这店了。”

    刘恂的脸上,掠过了一抹杀机。

第10章 天涯何处无芳草

    黄由心领神会,不用刘恂吩咐,他立刻下令十几个弩手准备。黄由打猎,可是带足了全套的装备,刚才猎杀猫熊,用得就是这种弩机。

    十几个弩机齐刷刷地瞄准了刘胤和那几名缠斗在一起的侍卫,泛着青铜光泽的弩机在阳光的照耀的反射出幽冷的寒光,只要黄由一声令下,就足可以将刘胤射成刺猬。

    黄由在狞笑着,此刻他感觉就如同是地阴曹地府的判官一般,手里攥着别人的一条小命,这种感觉真得很爽,他挥起了右手,正准备下令。

    “住手!”身后突然地传来一阵断喝,从坡顶上呼拉拉地冲下来好多的人,来势极猛,一下子就冲到了刘恂黄由他的闪的前面,打斗正酣的刘胤和几个侍卫也不得不停了下来。

    黄由一看,脸色顿时变得如猪肝色一般,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北地王刘谌。

    刘谌一骑当先,率先赶到了望云亭,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见刘胤的身影,刘谌这才感到情况不妙,立刻回马去寻刘胤。不过青城山这么大,想要在这茫茫山峦之中找一个人,真如海底捞针一般,不过刘谌的运气不错,他们这边开打全武行,动静挺大,刘谌便是一路循着声音就赶了过来。

    他也是来得正巧,刚看到黄由手下亮出了弩机准备要暗箭伤人之时,他便率众赶到了,一声断喝,喝止住了那些弩手,随后便一气冲下山坡,将双方隔了开来。

    刘恂看到突然出现的刘谌,脸色也变得极为难看,因为竞争皇位的缘故,两人之间早已是明争暗斗势同水火。

    刘谌直奔刘胤跟前,关切地道:“胤弟,怎么样,没伤着你吧?”

    刘胤摇摇头,以他的身手,这几个二流货色的侍卫还真不能把他如何。

    “怎么会这样,你为何会同老六起了争执?”刘谌很是纳闷,按理说刘胤和刘恂那是井水不犯河水,怎么会干起仗来。

    刘胤简单地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刘谌这才恍然明白过来,刘恂的好-色那是出了名的,干出这点出格的事刘谌倒是一点也不奇怪,让刘谌好奇的是,刘胤缘何要去趟这趟浑水,在他看来,刘胤本不该是喜欢拈花惹草之辈。

    刘谌正想问个究竟,那边刘恂已经是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轻佻地大笑道:“怎么,五哥,你也有兴趣插一足吗?”

    刘湛冷哼一声,道:“我才没有你这番雅兴,为了一个女人,竟然不惜大打出手。老六,你仗着人多,围殴胤弟,这事我可不能袖手旁观。”

    刘恂呵呵一笑,道:“这事你得问胤堂兄,原本这女子是黄由发现准备献给我的,可半路上胤堂兄杀了出来,硬要了抢去,原本一个女子嘛,让给堂兄亦无不可。可胤堂兄却是出言不逊,将小弟骂了个狗血淋头,小弟好歹也是个亲王,这回要是做了缩头乌龟,在成都城中还能抬得起头来吗?”

    刘恂说的和刚才刘胤说的基本上出入不大,只是双方各持一词,显然在这件事情的认同上还是有着分岐。刘谌低声对刘胤道:“胤弟,你又何必为了一个女人和他争执,现在刘恂在父皇面前得势,你因为这个得罪了他,划不来。听为兄劝一句,何所独无芳草兮,这漂亮女人,成都城里多的是,为兄回去给你物色几个如何?”

    刘胤登时就是一头黑线,惊愕地看着刘谌,这还是那个嫉恶如仇大义凛然的北地王么?原本自己只是路见不平拨刀相助,可现在倒好,无论是黄由刘恂还是刘谌的眼中,自己反倒成了念恋美色暗怀不轨的登徒子弟,刘恂他们如此说,刘胤倒不以为然,现在就连刘谌也做如此想法,倒让刘胤百口莫辨。

    靠!这是什么世道,做点见义勇为的好事居然被别人视为图谋不轨。刘胤不禁是郁闷不已,不过他的头脑,渐渐地冷静了下来。看来,自己对这个时代还是有些不了解,这个时代的女人,没有独立的人格,她们都是男人的附属品,是男人占有抢夺的对象。刘备不就有句名言吗: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就连英明如厮的刘谌悲愤自尽前,亲手砍了自己的妻子,拉她去垫背。在他们的眼里,女人就是可以欺凌侮辱甚至是杀戮的对象,刘胤此时出头,在别人的眼中,自然是别有用心了。

    “五哥,我对这位姑娘没有任何的企图,我只是不愿看到她被这些人渣所欺凌,路见不平而已。”刘胤很是无奈地解释道。

    “……”刘谌无语了,刘胤既然并没有贪图这个女子的美色,却为何要与刘恂以死相搏,险些就丢掉了自己的性命,当真是匪夷所思。

    既然刘谌掺和了进来,刘恂再想要故技重施显然是不可能的了,刘谌的护卫成群,实力一点也不比他弱,真要动起手来,非得惊动了父皇不可,在这立储的节骨眼上,刘谌可不想节外生枝。

    但真要让刘恂放弃掉眼前那娇滴滴的大美人,却也是一万不情愿,这样的极品绝色,只能是可遇而不可求,轻易地放弃,刘恂实在是心有不甘。

    不过,刘恂转念一想,立刻是计上心来,眉飞色舞地道:“堂兄,既然你我二人都意属这姑娘,互不相让,那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你我二人来一场公平决斗,各派遣家奴一人较量一番,谁胜了便可带走她。就由五哥来做个见证,如何?”

第11章 三石铁胎弓

    刘恂边说边用挑畔的目光看着刘胤,自己这边人多势众,在他看来,刘胤是决计不会接受挑战的,如果他此时退缩,自己便可以理所当然地带走那位女子。

    刘谌有些无奈地看向刘胤,既然双方互不相让,显然这就是解决僵局的最好的办法,不过刘恂人多势众,内里是否暗藏高手也不得而知,刘胤除了带了一名不会武功的管家之外,别无他人,如此看来,形势显然对刘胤不利,所以刘谌自然要征询一下他的意见。

    刘胤心中此刻是无比地愤怒,这算什么世道,一位皇子仗着权势和地位光天化日之下就要强抢良家女子,简直就是无耻之极!她好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此刻却沦为他们决斗的目标、赌约的筹码,刘胤初至三国,还真心无法接受权贵之人对普通黎庶的欺压和凌辱。

    可愤怒归愤怒,要想让这位姑娘逃出刘恂的魔掌,就必须和刘恂一较长短。刘胤看了一眼刘恂,那货一付趾高气扬的模样,嘴角挂着一丝嘲笑,似乎笃定刘胤不敢应战。

    刘胤向前踏出一步,脊梁挺得笔直,沉声道:“我接受你的挑战!怎么个比法?”

    刘恂眼中掠过一丝惊异,不过很快地被笑意所取代。刘胤的拳脚功夫刚才已经见识过了,一个人单挑十来个侍卫都不落下风,刘恂自然没有傻到要和刘胤来比试武艺。刘恂既然提出这个方法,自然是有他的杀手锏。

    “我们身在围场,便来比一比箭术如何?”刘恂的笑容看起来人畜无害。

    刘谌暗吁了一口气,旁人是不知道刘胤的箭术如何,他方才可是领教过了,几百步之外的一只野雉刘胤都可以轻易地射中,看来刘恂要倒霉了。

    刘胤的脸上,也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道:“好,一言为定,就比箭术!”回头对刘湛道:“五哥,借你的弓一用。”

    刘谌的那张弓不错,方才刘胤射了一箭,手感超好。刘谌点点头,吩咐下属将那把弓拿过来。

    谁知刘恂呵呵一笑,道:“不必了,我这边早已准备好了弓箭,为了公平起见,我们还是用同一把弓好一点。”

    刘胤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刘恂示意侍卫将弓箭取来。很快地,两名侍卫便抬着一把弓过来了。

    初时,刘胤倒很是好奇,一把弓竟然虽然两名侍卫去抬,等到他们走到近前,刘胤才发现这把弓显然要比刘谌的那把弓大了许多,如果立起来的话,这把弓至少有六尺之余,快接近变通人的身高了,弓臂和弓弦明显地加厚加粗,不过这把弓看起来做工精湛,弓臂上的纹饰十分的华美。

    “三石铁胎弓?!”刘谌低低地惊呼了一声,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普通的弓弓力大多在八斗到一石四斗左右,刘谌使用的那把弓就是一石弓,超过一石五斗的弓就被称之为强弓了,非膂力强劲者不能开。而三石铁胎弓委实太过恐怖,没有天生神力的人,根本就拉不开弓。

    三石弓在蜀营之中倒是常有配备,但也仅是用作测试用途,根本就没有用于实战。蜀汉诸将之中,将三石弓做为标配武器的,也只有后将军黄忠一人,黄忠的射技,堪称是天下无双。黄忠之后,再无人可操三石弓。

    刘谌没有想到刘恂会抬出三石弓来,如果单纯地比箭术,刘谌认为刘胤的赢面会大一些,但三石弓没有把好力气根本就拉不开,刘谌不禁隐隐地为刘胤捏了一汗。

    刘胤倒是不以为然,率先上前,接过铁胎弓,打量一番,微微一笑道:“好弓!”

    刘恂没想到刘胤见到三石铁胎弓丝毫没有吃惊的意思,倒让他暗暗吃惊,这三石弓可不是一般人能使得了的,刘胤如此气定神闲,莫非他还真得能开得了这强弓?刘胤的随从只有一名年纪较大且看起来不会武功的管事,刘恂可不认为刘胤能扮猪吃老虎。

    刘谌看刘胤的神情便放下心来,对着刘恂道:“老六,你把这压箱底的宝贝的都使出来了,不错,只是不知你手下之中能有如黄汉升一般的勇士么?”

    用三石弓没能震得住刘胤,刘恂的脸色明显地阴沉下来,哼了一声道:“这个就不劳五哥你费心了。文平,就由你来会一会安王平殿下吧!”

    从侍卫的后面走出一名中年的汉子,身材魁梧,干练沉稳,行至刘恂的面前,拱手施礼道:“诺!”

    刘胤不认识他是谁,刘谌脸色却陡然一变,失声道:“阎宇?怎么是你?”

    阎宇冷削的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笑容,冲着刘谌躬身施了一礼:“阎宇见过北地王。”

    刘谌眉头紧锁,道:“老六,刚才不是说好了,只限本人和家奴出场,你派上阎将军来,又是何意?”

    刘恂眉毛轻扬,道:“没错,他是不是家奴那得问问他,文平,你自己说说,你算不算是本王的家奴?”

    阎宇恭声道:“末将能为新兴王殿下效劳,深感荣幸之至!”

    刘恂洋洋得意地道:“怎么样,五哥,你没意见了吧?”

    刘谌无可奈何,暗骂一声卑鄙!怪不得刘恂胸有成竹,原来他早就打得一手好算盘,故意地出言挑唆,诱使刘胤与他比武,暗中早就伏好了人手,三石铁胎弓和大将阎宇,显然就是他布下的两张王牌,就算刘胤再有能耐,要想胜过身经百战的大将阎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刘胤不认识阎宇,看刘谌表情如此凝重,便问了他一声。

    刘谌低声耳语道:“胤弟你须得小心了,此人乃右将军阎宇,武艺高超,战功赫赫,延熙年间,曾出任庲降都督,镇守南中,景耀元年,接替宗预出任巴东都督,一直是军中重将。这几年与黄皓交从过密,被提升为右将军,只是没想到他却甘为老六的爪牙。阎宇膂力惊人,箭术非凡,胤弟你恐怕胜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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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赌大一点如何

    刘胤暗暗地打量了一下阎宇,一看他便是那种行伍出身的人,晒得几近黝黑的皮肤,结实而匀称的肌肉,脸上漠无表情,目中精芒闪烁,虽然刘胤不清楚阎宇的本事如何,但从刘谌紧张的神情之中,刘胤明白,这绝对是一个劲敌,绝不是象刘恂这般纨纨绔子弟所有比的。再怎么说,阎宇也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大将,有着丰富的临敌经验,和这样的对手比试,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不过刘胤可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既然接受了这个挑战,就绝对没有退缩的道理,蜀汉灭亡在即,刘胤可是胸怀救国济世的抱负,又岂是能被一个小小的挑战吓倒的。

    虽然说前世握惯了狙击枪,拿起弓箭来,还有些生疏,但这并不防碍刘胤的发挥,狙击枪和弓箭,从本意上来讲,都是相同的,追求极致的准度,刘胤第一次握弓在手,就有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

    第一次操弓的他,竟然就可以射中几百步之外的野雉,这无疑给他提供了极大的信心。

    或许他天生就是一名神射手。

    刘恂也罢,阎宇也罢,刘胤还真心没有惧怕过谁。他傲然地缓步上前,镇定而从容,凛然道:“废话少说,如何比试?”

    刘恂抚掌大笑道:“胤堂兄果然是好胆略!阎将军乃是军中第一箭术高手,罕逢敌手,胤堂兄敢与他较量,光是这份气魄就令小弟心折。不过愿赌服输,堂兄若是输了的话,该不会耍赖吧?”刘恂心情大好,此时早已在心中幻想着如何临幸那个美人儿了。

    刘胤冷笑一声,道:“还未比试,现在就论输赢,殿下不觉得早了点吗?”

    “看得出堂兄很有自信嘛,既然如此,我们赌大一点如何?”刘恂笑里藏刀。

    “赌大一点?如何个赌法?”刘胤不卑不亢地道。

    刘恂将身上的佩玉解了下来,扬在手中,道:“你若赢了,这佩玉便归你了。”

    汉代人尚玉,佩玉几乎是每一个成年男子的基本礼仪,所谓“君子无故,玉不去身”。汉代男子的佩玉分为左右两组,“佩玉必双”就是这个意思。每一组为一佩,每一佩由七块玉组成,分别有云、龙、藻、蛇、麟等图案。佩上的横玉称“珩玉”,形如角菱或残环。珩玉上端有一孔,用来穿带,挂于腰带之上;珩玉的两角各有一孔、中间一孔,分为三组,都用丝带或珍珠贯穿起来。中间一组的中间部分为一块圆形佩玉,称“瑀”。瑀上下各有三孔,用来上下联结,其末端悬一块玉,形如半璧,两端呈尖形,称为“冲牙”。冲牙的半圆中间有一孔,用以穿带联结,其它两组在中间处各悬琚形玉一块,上下各一孔,用以联结上下半组。下半组末端悬一块璜玉,璜玉的形状如半璧,两璜相对,形如全璧。这三组佩玉在人行走的时候,随着人的行动而相互撞击,其撞击声响古称“珩铛佩环”。

    实际上,佩玉撞击并不是为了悦耳,而是起着一种提示作用,提醒佩玉男子的行止必须从容适度。走快了,佩玉的撞击声非但不悦耳,而且很乱;走慢了,力度不够,佩玉就不会发出撞击声;只有不疾不徐,从容适度,佩玉才会发出悦耳的声音。

    汉魏之时,门阀世族子弟、官宦士绅无不佩玉,并相沿成俗。固然其道德功能还在起作用,起码在士阶层中是这样,但是,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表征,佩玉更多地发挥着一种社会区别功能。

    汉代的玉以和田羊脂玉为上品,质地细腻,温润洁白,达官显贵的佩玉多用羊脂玉,刘胤身上所佩戴的也是这种玉。

    不过此刻刘恂手中的佩玉,却是大不相同,质地浓绿怡人,绿得流油,似乎能滴出来似的,色泽纯正,看不到丝毫的瑕疵。虽然刘胤对宝石鉴定不在行,但他一眼便瞧出刘恂的佩玉是翡翠制成的,而且不是普通的翡翠,是翡翠之中的极品——玻璃种帝王绿。

    刘胤之所以认识这是极品翡翠,是因为他前世认识一个富豪,这曾购得过一对玻璃种帝王绿的手镯,质地和刘恂的佩玉完全一样,花了三千多万。而且那仅仅只是一对手镯,刘恂的手中,可是整整有着十四块玉片,搁到后世,怎么也价值好几个亿了。

    就在刘胤暗叹皇家子弟奢糜多金之时,刘谌已是发出一声惊呼:“老六,你疯了吗,这可是父皇的御赐之物,你居然敢拿出来赌,回宫之后,看你如何向父皇交待?”

    这翠玉是南中的贡品,汉代时缅甸还是归属于南中统治,诸葛亮七擒孟获之后平定南中,南中诸蛮夷臣服,年年来朝,岁岁进贡,高档翡翠自然也是列在贡品之中。翡翠做为一种新的玉石,流传到天朝并不久,尤其是是象这种祖母绿的翡翠,更是稀缺之物,价值自然不菲,刘禅能赐给刘恂,分明就是对他的一种偏爱。

    刘恂不以为然地道:“区区几块翠玉而己,何况我未必能输。怎么样,堂兄,你敢不敢接受?”

    刘恂一付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模样,嘴角之上,满是不屑之色。就连黄由诸人,也是一付兴灾乐祸的表情。

    纵然刘恂手中拿着价值几个亿的佩玉,可在刘胤的眼中,那不过等同于几块破石头,玉虽好,山河破碎之时,也终归会化为尘土。

    刘胤淡漠地扫了一眼,道:“有何不敢?只是我手中并没有与之等价的赌注,只怕对殿下来讲不太公平。”

    刘恂呵呵一笑,道:“堂兄现在拿不出来没关系,我可是听说了,安平王府之中藏有一把虎头湛金枪,乃是令外祖父骠骑将军斄乡侯马超的遗物,虽然和这贡品佩玉比起来差了些许,不过也是聊胜于无,只是不知堂兄有没有胆量拿出来。”

第13章 虎头湛金枪

    虎头湛金枪?

    刘胤心念一动,不是刘恂如此说,他还真不知道安平王府之中会藏有马超的兵器。但虎头湛金枪的名头,刘胤却是如雷贯耳,因为它位列十大名枪之一,声名赫赫。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名将辈出,英雄迭起,枪做为百兵之王,更是许多名将的首选兵器,西楚霸王项羽的霸王枪便是位列在十大名将之首。同样跻身榜单的还有霍去病的梅花枪、苏护的火龙枪、岳飞的沥泉枪、戚继光的神威烈水枪、罗成的五虎断魂枪、杨延昭的芦叶枪,枪以人传,人树枪名,每一个时代的英雄都将他们的灵魂注入了他们的兵器之中,流传千古,威名不堕。

    而三国时代做为英雄辈出的时代,十大名枪之中便占据了三席,而且全出自蜀国——位列第二的龙胆亮银枪、位列第六的虎头湛金枪、位列第九的绿沉枪。只是时光流逝岁月沧桑,除了绿沉枪的主人现在依然征战在关陇前线之外,龙胆亮银枪和虎头湛金枪的主人早已是悄然离世,让人不禁心生无限感慨。

    马超一生坎坷,数丧妻子,去世之时,遗在蜀地的只有一子一女,儿子马承继承了马超的爵位,但却英年早逝,现在只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安平王刘理,所以马超的这把虎头湛金枪藏在安平王府,倒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让人好奇的事,觎觑这把名枪的,却是新兴王刘恂,刘胤感到匪夷所思,刘恂这种纨绔子弟,除了声色犬马,居然也有收藏兵器的嗜好?

    不过,在刘胤的心目中,虽然这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佩玉价值连城,但真要是和虎头湛金枪比起来,恐怕连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刘谌也认为不妥,不过他倒不是说两者价值不相当,而是说虎头湛金枪是马超的遗物,真要是拿出来做为赌注,显然是对这位旷世名将的不尊重。

    “老六,这个不合适吧?虎头湛金枪是威侯遗物,这佩玉乃是御赐之物,当做赌注,乃是对父皇和威侯的不敬,依我之见,就不用这两样东西做注了吧?”

    刘恂狂傲地道:“这有什么不妥的,你情我愿,愿赌服输,只是胤堂兄如果没胆的话,那就算了,省得你输了回家在你娘亲面前哭鼻子。”

    刘胤冷笑一声,沉声道:“好,我便奉陪到底!”

    刘谌一听急了,先前提出比试,只是为争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输了就输了,也没什么打紧的事,现在刘恂提出加注,要拿佩玉和虎头湛金枪来赌,这可不是儿戏。佩玉是父皇的御赐之物,如果刘恂输了,还不惹得刘禅龙颜大怒,如果刘胤输了,马王妃那头可不好交待。刘谌暗劝刘胤不要冲动。

    虽然说有着刘恂激将的成分,但刘胤也不是那种头脑发热的人,刚才试过一箭,他对自己的箭术还是有着极大的把握,至于三石强弓,就凭此刻自己身体里叠加的力量,拉开这张硬弓,几乎是玩似的。刘恂显然是想要看自己的笑话,那就看看,到底谁会笑到最后。

    刘恂的脸上,掠过一丝得意的诡异笑容,吩咐下人取过两颗木瓜来,道:“那就开始比试,以百步为界,射中木瓜者为胜。你们谁来先射?”

    阎宇踏上一步,沉声道:“某来先射!”

    刘胤注意到了刘恂诡异的笑容,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不过等阎宇走到百步外射箭位置的时候,刘胤才恍然明白刘恂那诡异的笑容是何含义。

    这倒不是阎宇那边有什么异常,让刘胤惊异的是做为靶子的木瓜,并没有放在地上或者摆在高处,而是顶在了一个王府侍从的头顶上。

    靠,这是什么状况?

    木瓜虽然很大,基本上有人头的大小,但距离百步之外,谁也无法保证射出去的箭就能准确无误的射中木瓜,一旦发生偏差,顶木瓜的那个人定然一命呜呼。

    拿活人当箭靶,这跟草菅人命有什么区别?

    刘胤很愤怒,对于刘恂这种践踏生命的做法他实在无法接受,正如他看到陌生的女子遭到掳掠时他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同时他也明白刘恂的诡计,拿活人当箭靶,显然刘恂以前也是操练过的,阎宇射箭之时,训练有素的“箭靶”可以做到纹丝不动,等到刘胤射时,“固定靶”很有可能变成“移动靶”,任凭你箭术再高,也不可能射中。

    看来刘恂为了赢得这场比试可谓是煞费苦心,先是抬出了三石强弓,暗藏了阎宇这个高手,最后更是搞出了人体箭靶,手段阴险,无所不用其极。

    刘谌首先提出抗议,刘恂笑盈盈地道:“五哥,放心吧,我的箭靶那可是久经训练,泰山崩于眼前都巍然不动。不过胤堂兄换自己的人来做箭靶,也是可以的。”

    刘谌看了一眼刘胤,对于刘恂的霸王条款,他也很无奈。

    那边阎宇已经举起了弓,两个人才能抬动的三石铁胎弓在阎宇的手中,轻飘飘如若无物。阎宇是个左撇子,右手持弓,左手扣弦。他的左手大姆指上,套着一个鹿骨扳指,但听他一声暴喝,弓弦被缓缓地拉开了。

    三石弓就需要三百汉斤的力气才可以拉开,显然阎宇久经训练,如此强弓很轻松地就被他拉到了满月。阎宇瞄准了百步之外的那颗木瓜,姆指一松,弓弦发出嗡地一声巨响,那枝羽箭如流星一般,向着目标疾射而至。

    “啪”的一声,羽箭正中木瓜,木瓜碎裂,白色的汁液四处飞溅。

    “好——”刘恂的那一帮手下立刻爆发出欢呼之声。

    阎宇冷沉的面容之下,也露出一丝自得的笑意,随手将铁胎弓递给了刘胤。

    “殿下,该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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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箭不虚发

    平心而论,阎宇的这一箭射得相当的漂亮,三石强弓,搁到一般人手上,能不能拉开都是一个问题。如此硬弓,既要求力度,又要求准度,难度自然不言而喻。

    阎宇不愧是军中名将,有着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箭术水平,百步之遥,一箭中的,堪称是完美一箭。

    刘恂抱臂于胸间,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这场赌局他已经是稳操胜算。

    黄由不失时机地献媚道:“阎将军天生神力,箭术超凡,纵然是李广重生,养由基在世,也不过尔尔。可笑某些人蚍蜉撼树,自不量力,待会儿还不知道死得有多难看,哈哈哈。”

    刘胤面沉如水,这做为一名合格的狙击手,最戒心浮气躁,所以刘胤对黄由的风凉话置若罔闻,心绪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不过他此刻压力还是蛮大的,阎宇一箭中的,想要追平,他这一箭就绝对不能出现任何的失误。

    对于自己的箭术,刘胤还是有着一定的把握,但谁也无法保证箭靶能够纹丝不动呆在原地。虽然刘恂信誓旦旦地说他的人体箭靶那是久经训练,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差错,但刘胤清楚的话,那是针对阎宇射时,箭靶不会移动,等到自己射时,恐怕早已暗做手脚。

    现在想要保证不出意外,只有换自己信的过的人才行。

    刘胤向后看了一眼,他带来的随从只有陈管事一人,陈管事手无缚鸡之力,见此场景,早就已经是抖若筛糠了,让他去顶木瓜,估计直接就吓尿了。

    除此之外,也就只有刘谌所带来的人了。

    刘谌也低声向刘胤道:“要不要换我的人?”

    刘胤轻轻地摇了摇头,最大的问题是刘恂的那名侍从显然是经过了长久训练,才能做到镇定自若,刘谌的手下根本就没有准备,心理素质过不过关根本就不知道,万一临阵一哆嗦,真的就前功尽弃了。

    就在刘胤左右为难的时候,一直站在后面默不作声的那个采药姑娘忽然道:“公子,就由奴家为公子做箭靶如何?”

    刘胤悚然一惊,回头去看采药姑娘,依然还是那付怯生生的娇弱模样,但她的那双眸子却如秋潭般纯净。

    “弓箭无眼,万一在下失手,很可能会殃及姑娘性命,这恐怕不太合适吧。”

    采药姑娘轻抿着苍白的嘴唇,她的声音很好听,如银铃般悦耳。

    “奴家承蒙公子搭救,无以为报,纵然死在公子箭下,也决计强过被这些人所玷污。公子若胜,奴家还有一线生机,公子若败,奴家无望生路,愿一死保清白之躯。”

    刘胤心中涌起一丝感动,在生死关头,这位姑娘都能保持如此的镇定从容,的确称得上是一位奇女子。

    “还未请教姑娘如何称呼?”

    “奴家名叫雪舞。”她低低地道。

    “雪舞姑娘,你放心,在下一定竭尽全力,姑娘只需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便是。姑娘最好闭上眼睛,这样,你就不会害怕了。”刘胤仔细地叮嘱道。

    雪舞默默地点点头,缓缓地走向了目标处,捧起了木瓜,搁到了头顶上,看得出,她的身子在微微地轻颤,但她努力地保持着平静,听从了刘胤的话,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轻轻地晃动着。

    刘恂眯着眼睛,脸上挂着暧昧的笑容。“真是郎情妾意,生死脉脉,让人好生羡慕。堂兄,你这一箭下去,很有可能红颜断送,香消玉殒,比起焚琴煮鹤,还煞风景。”

    刘胤根本就没理会他的风言风语,现在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了弓箭上面。三石弓虽然相当的沉重,但对于刘胤而言,重量没有丝毫的问题。他在右手的几个手指上,都戴上了牛皮的指套,而没有选择骨制扳指。

    汉代的拉弓法大多采用姆指拉弓,尤其是拉强弓时,可以充分发挥姆指力量大的特点。当然,单用姆指拉弓,姆指便会很痛,所以一般弓手都会用骨制扳指。

    而现代的射箭大多采用地中海式拉弓法,标准动作是用食指在箭的上方,中指和无名指同时在箭的下方,用力分散,所以用软质的皮指套就可以了。皮指套比硬骨扳指柔软灵活,同时三指的拉力也是非常大,拉开后比较稳定,因此射击精度也是要比姆指拉弓法要高。

    刘胤很显然就是要用这种拉弓法,阎宇在一旁眼神之中露出一抹异色,单从拉弓的姿势上,刘胤就足够另类的。

    三石铁胎弓的弓弦,不急不徐地被刘胤拉了开,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刘胤的这一箭。按刘胤的身板,能够拉开三石硬弓已经是让人大跌眼镜了,至于他能不能射中百步之外的那个木瓜,似乎没有看好他,甚至有人揣测,刘胤这一箭下去,保不定血光四溅,把充当箭靶的那个女子给射死了。

    很快地,弓弦已经拉到了满弦的位置,刘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箭头所指的方向,那是一个生命,一个需要他去保护的生命,绝不容许他有任何一点失误。

    多年的职业素养给了刘胤足够的信心,刘胤此刻的心跳,居然要比平时还慢上一些,四周静谥无声,刘胤甚至可以听到自己迟缓而有力的心跳之声。

    他没有犹豫,这个时候,任何的迟疑不决都是致命的敌人,瞄的越久,就越没有准头,做为最优秀的狙击手,射出去的每一颗子弹都是一次灵感的爆发,对于弓手而言,也是一样的道理。

    很简单地瞄准之后,刘胤松开了手指,紧绷的弓弦瞬间回位,那支羽箭带着优雅的弧度激射而出,准确无误地击中了那颗木瓜。

    羽箭没入木瓜的一瞬,明显地感觉到了雪舞的身子微微地颤动了一下,但她依然直直地站立着,白色木瓜汁液沾满了她的发丝,从她的脸颊上流淌下来,她睁开眼睛,满脸都是愉悦的潮红。

    生与死的距离,只是一线相隔。

第15章 百步穿竹

    刘胤却是木无表情,只是狠狠地攥了一下拳头。

    陈管家方才一颗心都悬在了嗓子眼上,紧张地要死,看到刘胤一箭中的,这才松了一口,双手交于胸前,暗自祝祷老天保佑。

    刘谌的笑容很灿烂,刘胤的这一箭射得相当的漂亮,又稳又准,能和阎宇这样的百战名将打成平手,的确是了不得。

    与之相反,刘恂的脸色就阴沉了许多,他精心布的局居然难不倒刘胤,不禁有些郁闷。

    第一轮双方打平,想要一较高低还得再比下去。

    刘恂气急败坏地吩咐下人再取两个木瓜来,却被告知没有木瓜了,原来刘恂那边根本就不会想到刘胤居然也能射中,所以只准备了两个木瓜,若要再用木瓜得话,只能是下山去取。

    这时雪舞从身边的翠竹上摘了一片青绿的竹叶,说道:“要比箭何须用木瓜为靶,当年养由基百步穿杨,今日何不以竹叶为靶,一决高下。”说着,她从容地将竹叶插到了发髻之上,站到了靶位之上。

    她的一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是瞠目结舌,以竹叶为靶,她疯了吗?竹叶仅有一指来宽,与射击木瓜相比,难度提高了几十倍,稍有差池,射中的就不是竹叶而是脑袋了。

    刘胤也不禁一怔,雪舞的举动不但大胆而且疯狂,不过远远地看过去,雪舞却是无比地镇定和从容,举止优雅得体,落落大方,刘胤恍然明白,雪舞的以竹为靶无疑是将了刘恂一军,反客为主。

    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来,这场比试,一直是刘恂占主导位置,拿木瓜做箭靶,显然刘恂一方训练已久,就算刘胤射得再好,最多也是打成个平手而已,而且这么一轮轮地射下去,经验丰富的阎宇肯定要比刘胤占有优势,现在唯有出奇才能制胜。

    雪舞姑娘兰心慧质,原来她早已识破了刘恂的诡计,主动地提出了更高难度的挑战,从而打乱刘恂的布置,也为刘胤的胜出赢来了一线的希望。

    不过,这个挑战对于刘胤而言,同样也是高难度的,如果将木瓜做为箭靶,只要射中即可,现在换成了竹叶,相比于木瓜,就相当于必须要射中十环,难度提高了几十度,对刘胤而言,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刘恂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的目光投向阎宇,阎宇却是默不作声。百步之外射一片竹叶,阎宇从来没有尝试过如此高难度的射法。不过这个方案既然是对方提出来的,理应由对方先射,只要对方未曾中的,主动权自然又会落在阎宇的手中。所以阎宇没有表态,他只想先观望一下再说。

    刘胤很快地走到了射箭位置,养由基百步穿杨,被世人奉为神话,如今刘胤要射的目标,可是比杨树叶更小的竹叶,而且养由基所射的只是树上的一片叶子,刘胤要射的,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头顶上的一片竹叶,刘胤此刻心中,有着比养由基百倍的压力。

    有压力才有动力,做为精英战队的一员,只有在重压之下,才能爆发出异乎寻常的力量,刘胤前世可不止一次做出过这样的尝试,一次次地挑战过自己的潜能。

    弓箭在手,心如止水,刘胤没有一丝的杂念,心中只有箭,眼中只有那片竹叶。

    箭,再一次地离弦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所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这一支箭上。

    一瞬,只是一瞬,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羽箭精准地,不差分毫地从雪舞的头顶掠过,锋利的箭尖穿透了青嫩的竹叶,直接钉在了她身后的竹子上,“铮”地一声,铿锵作响,箭身还在不停地颤动,那一片绿叶挂在箭上,随风飘扬。

    一直紧闭双眼的雪舞睁开了眼,回头看看那支箭,她嫣然一笑。

    刘胤与她四目相对,不禁为之一惑,刘胤见过的美女不少,但她展颜的一笑,足令天下美女都黯然失色,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妙极妙极!胤弟这一箭百步穿竹,堪称是空前绝后,名震千古!好箭!好箭!”刘谌抚掌大笑,连声称赞。

    刘恂面如死灰,双目之中透出怨毒的目光。他决然也不会想到刘胤真的能射中竹叶,什么时候刘胤的箭术竟然超凡到这种程度,就算是古今神射手也不过如此。

    “文平,你有把握吗?”刘恂寒着脸问阎宇道。

    “末将自当尽力而为!”阎宇沉声回道。

    “不是尽力,你一定要赢!”刘恂低沉的嗓音有些歇斯底里,此刻的心在滴血,倾城绝色的美人就要失之交臂,另外还有他那价值连城的佩玉,更主要的是刘恂他输不起,他丢不起那个脸。

    “诺!”阎宇看了一眼刘恂,他的眼神之中有着一股疯狂,阎宇没有再说什么,领命之后迈步走到了刘胤的身边。

    刘胤将铁胎弓递到了他的手中,含笑着道:“阎将军乃蜀国第一神箭手,希望这一箭不会让大家失望。”

    阎宇没有吭声,接过了铁胎弓,站到了射箭位上。

    虽然阎宇没有尝试过百步射竹叶这么小的目标,但他身为职业军人,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既然刘胤可以射中,他为什么不能?要知道阎宇在军中可是号称头号神箭手,箭术之高无人可出其右,阎宇可不想把这蜀国第一箭手的名号拱手让人。

    做箭靶的那位侍从显然不淡定了,顶木瓜他顶惯了,头顶竹叶还是平生第一遭,和木瓜比起来,竹叶简直就是小的不可想象,如果不是侍卫头领拿刀抵在他的腰间,他死活也不敢站在靶位上。

    饶是如此,那侍从双股战战,身子簌簌发抖,显然此刻他不是一个好的“靶子”。

    “闭上眼!”侍卫头领大声地喝斥道,刚才刘胤给雪舞的这一招很管用,他也想如法炮制。

    侍从闭上了双眼,情况总算有些好转,身子算是稳住了,但冷汗依然从他的脸上滴落了下来。

    阎宇暴喝一声,拉弓如满月,一箭如流星般激射而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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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历史的车轮滑入了公元263年,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悄然地落下了帷幕。三国究竟结束在哪一年,历史上一直争论不休,是司马篡魏的265年还是西晋灭吴的28o年?但无人可以否认,从263年蜀汉灭亡的那一刻,三国鼎立的局面就已经是终结了。
一名现代的特警因公殉职却意外地魂穿了安平王刘胤的身上,原本想跟着刘禅去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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