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此生最烈的伤口
——很多年前,冷北城曾和雅雅开玩笑说,如果你离开我,我必孤老此生。那年三月,她向南,他向北,她说再见,她和他真的没有再相见,哪怕只是路上的一次偶遇,真不知道是一语成谶,还是得尝所愿。
春风得意马蹄疾。
冷北城一向很得意。双十年华,领袖群伦,娇妻爱儿,风靡武林,这些都是他骄傲的资本。
他十三岁出道,孤身刺死太行山独脚大盗“狂刀”谈笑,十五岁迎娶江南“霹雳堂”雷劈水雷三爷的掌珠雷晓雅,十七岁连挑丰都“一窟鬼”,风头之健,一时无两。
十九日前,太白之巅,冷北城以一招“寂寞如雪”一刀斩下“多情公子”花千错的头颅,将武林盛传已久的第四件神兵“多情环”收入囊中,冷北城的大名更是轰动江湖,如日中天。
神兵在手,天下我有!
重振凉城雄风,一统武林,君临天下,一直是冷北城多年努力奋斗的夙愿。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冷北城归心似箭,每每想到娇妻雅雅亲手煮的“鳕鱼豆腐汤”和爱子冷冷那热乎乎的小手,他心里都会有股暖流,满身的伤与痛就浑然不觉了。
家和家人,永远是浪子离人疗伤避风的温暖港湾和眷恋。
凉城门楼的飞檐上,一条红色的丝巾,在三月黄昏的风里飘飞。
风尘仆仆的冷北城脸上,展露出一丝浅笑,那是妻子雅雅在等待他归来。
凉城的女主人雷晓雅,出身名门,美丽大方、温柔贤惠、知书达理,几乎所有女性的美德都集中在了她一个人身上;婚后的雷晓雅相夫教子,将“凉城客栈”打理得井井有条,她与丈夫冷北城的爱情故事更是被江湖市井交口称赞,津津乐道。
华灯初上,明亮的烛火,将幽静的“雅阁”映的满室清辉。
钟爱的“烧刀子”关东烈酒已然温热,在夜光杯中泛出诱人的琥珀色,卤花生、鸡蛋炒春韭、凉拌盐白菜、腌牛肉干,几样精致可口的菜也都是平时冷北城最爱的。
冷北城注目向妻子,雷晓雅仍在昏暗的厨房里忙碌着,就像一束鲜艳的盆花,放在夜色之中没了颜色,可是,冷北城的视线仍被那个美丽的侧影牢牢吸引,恋恋不舍,不可分割。
冷冷躺在“雅阁”一角的小床上,盖着薄薄的被子,睡得很熟,也很香。
厨房里传来雷晓雅温柔的声音:“冷冷白日里贪玩,有些着凉,舒总管已经给他喂了药,晚饭后刚刚睡着了。”
冷冷的身体一直不好,先天的“血症”,让五岁的冷冷看上去比同龄的孩子都要虚弱瘦小。这几年来,幸亏有精通医道的总管舒自卷细心照拂,冷冷的病情,才不致于加重恶化。
冷北城随口问道:“哦?舒兄他走了?”
雷晓雅柔声道:“舒总管刚刚走,他说今晚会有雷雨,要回去收拾晾晒的草药。”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凉城能在短短的七年间,就有如今的武林地位,是与凉城大总管舒自卷不无关系的。
舒自卷是个忠心耿耿、淡泊名利的人。他是冷北城的好帮手,好朋友,好兄弟。
舒自卷不嗜酒、不贪色、不好赌、不重财,对权势视若粪土,无欲无求;他最大的喜好,就是钻研医药。据说他的医术,已不在他的同门师兄金梦枕之下。
金梦枕是皇宫首席御医,一个医术通神、贪权恋位的的名利场人物,与师弟舒自卷的志趣平淡正好背道而驰。
冷北城很庆幸自己能结识舒自卷,能有这么好的朋友。
七年来,冷北城为了振兴凉城东挡西杀,如果没有像总管舒自卷、账房温十七等这样的一帮热血兄弟同生共死、任劳任怨的与他并肩作战,凉城的战旗,恐怕早就在各大武林门阀的排挤倾轧下轰然倒塌了。
冷北城有感而发的道:“我这一走就是两个月,多亏舒兄在家照顾你们母子,明天请他来喝早茶,我要好好谢谢他。”
雷晓雅眸子里,突然泛起了一道异样的涟漪,道:“爷稍等一下,你最爱喝的‘鳕鱼豆腐汤’就要煮好了。”
冷北城看着妻子婀娜多姿的侧影,有几绺长丝,披垂在雷晓雅的脸颊上,有时侯她很耐心的去拨了拨,偶尔很没耐心的绺一绺,袖子举起的时侯,皓腕特别白细好看,令冷北城从动容一直动到了心。
两个月的奔波劳累,六十天的拼搏厮杀,终于在这一刻,整个人松弛下来。
事业功成名就、妻子温良淑德、儿子聪明乖巧,一个拥有了这一切的男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冷北城有!
他如今已集齐四大神兵,他还要称雄武林,争霸天下!
烛光的暗影里,冷冷悄然无声的地窝在薄被底下,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无助。年轻父亲的心,不自禁地爱怜起来,隐隐作痛。
在年青父亲的心目中,体弱多病的冷冷,从小就是个聪明又懂事的乖孩子;他与妻子商量过了,待到五月冷冷六岁生日一过,就将孩子送到温先生的账房读书。
冷北城希望冷冷做个有学问的文人,将来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而不是如父辈这般,在腥风血雨的江湖里追名逐利,舍生忘死。
江湖,是一场无涯的噩梦。从你拿起刀的那一刻,已再无回头路。
想想他这一次长白之行,已经两个月没有抱过冷冷了。
带着愧疚感,冷北城站起身来,满怀爱怜地走向冷冷躺卧的小床榻。这时候的冷北城,像一位天底下最平凡的父亲,更甚于像一个声名赫赫的凉城城主。
薄薄的、小小的被子,轻轻地盖过了冷冷的的口鼻,只剩下半张白生生的小脸和黑漆漆的头发露在被子外边。
冷冷睡得很熟、也很死,丝毫没察觉到冷北城在他的小床前蹲下身来,仔细的端详。
“真是个贪睡的孩子,想必是白天玩耍的太狠了------”冷北城满眼怜爱的自言自语着。
冷冷的小手稍稍露在被子外,冷北城伸手,想把爱子的露出来的小手塞回被子,塞北三月的夜晚,还是有些微凉。
但是——
就在冷北城触及冷冷的小手的刹那,他的一颗心,陡地惊骇得几乎要从口腔里蹦出来——
——冷冷的小手,死一样的冰冷!就像十九日前他从“多情公子”花千错死尸掌中夺下“多情环”时触摸到的手感觉一样!
颤抖着伸出手,冷北城在冷冷的鼻息下试了一试,他的脑袋“轰”地响了一下!
冷北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冷冷已经没有了呼吸!
冷!冷!已!死!
——可雷晓雅刚才却说冷冷睡着了?!
此时,雷晓雅还在昏暗的厨房里为自己熬汤,“雅阁”里只有自己和失去了生命的冷冷。
冷冷的小手五指紧握,好像攥着什么东西。
冷北城掰开冷冷的指尖,掌心一个纸团,摊开来看,上面歪歪扭扭的几个字,正是冷冷的笔迹。
冷北城既惊、又怒、且痛、更恨,他双拳紧握,目露凶光,周围劲气激荡,“雅阁”里落地的窗帘无风自动。
纸团上写着:
娘要杀你,酒中有毒!
第二章 愿无岁月可回头
夜凉如水,新月如钩,淡淡的清辉,笼罩着凉城大大小小的庭院,和那悬挂风铃的飞檐。
冷北城的心,已经冰冷至冻结。他甚至听得见自己紧握双拳的指节发出的格格作响,他咬牙切齿的自言自语:“雷晓雅,你竟是如此狠毒的女人!”
檀香木桌上,两杯“烧刀子”烈酒,相同的清澈和醇香,看上去没什么异常;但冷北城知道,这两杯酒中必定有一杯是毒酒,冷冷最后留在掌心纸团里的字,无疑就是对自己的示警。
轻轻地,冷北城将两只酒杯调换了位置,嘴角带着一抹残忍。
厨房脚步响,湘竹门帘轻轻一挑,雷晓雅两只手端着一个热气满满的汤锅小心翼翼地走进来,香气扑鼻,是冷北城最喜欢吃的“鳕鱼豆腐汤”。
美酒佳肴,举案齐眉,醉人的良夜就像情人的眸。
冷北城淡淡的道:“冷冷怎么会生病呢?要不要紧啊?”他此时的面色,已经平静若水。若果说人的心可以死的话,那么,他的心此刻已经心死如灰。
雷晓雅习惯的拢了拢鬓边的那缕青丝,淡然的道:“不碍事,大概是贪玩出汗,凉到了。”
冷北城心如刀绞,暗暗凄苦冷笑:“冷北城啊、冷北城,你六年前眼瞎不成?竟然娶了这么一个恶毒的女人??竟然亲手杀死自己的亲骨肉、而在已经凉透的孩子小小的尸体面前再欲谋害亲夫尚面不改色???”
——雷晓雅!你真的该死!!就是死一万次也不足以偿还冷冷!!!
端着酒杯的手有微微颤抖,冷北城刚刚还对自己要痛下决心杀雷晓雅恍惚有一丝丝不忍心,毕竟雅雅自己六年的结发妻子,现在,他已没有一丁点犹豫,他已决意杀了雷晓雅!
只有杀死雷晓雅,才是对冷冷、对自己、对凉城上上下下最好的交代。
夜光杯中的美酒在烛光下泛着碎美而跳跃的的光影,雷晓雅举杯齐眉,嫣然道:“爷,此去关外多有辛苦,雅雅敬爷一杯,暖暖身子吧。”
冷北城亦举杯道:“说到辛苦,我不如贤妻,要照顾冷冷,还要打理堡中里里外外的大小事务,我也敬你。”
郎才女貌,举杯对饮,言笑盈盈,又有谁知二人此时满腹各自狠毒无情的算计?
冷北城仰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喝下这杯酒,夫妻六年恩爱情深便宜恩断义绝,一刀两断!
烈酒入喉,冷北城陡然惊鸿雪影般的心惊,一道难以言状的灼热感从他的胃,直冲口腔,痛的撕心裂肺。
他已中毒!!!
冷北城天赋异禀,学兼九艺。他的用毒本领,甚至不在四川“唐门”唐傲与岭南“温家”温辞这两大毒道高手之下!
冷北城是看到妻子雷晓雅已经将自己面前的酒咽下之后,才饮下了自己这杯酒,他早已经将两个人身前的酒杯互换了位置,就算两杯酒里有一杯是毒酒,那么,喝下毒酒的也应该是雷晓雅而已。
——难不成雷晓雅在酒里下了连自己都识辨不出的异药奇毒?!
好、好、好!我冷北城一世英雄,却是瞎了狗眼,看错了枕边人!
冷北城不怒反笑,悲愤得几乎冷笑出声来,万料不到雷晓雅这个平素里温顺听话、默默无闻的小女人,竟瞒着自己偷偷地留了这么一手?
烛火依旧明亮,雷晓雅已开始微微露出笑意,道:“断肠箫、相思刀、离别钩、多情环,七年间爷走遍大江南北,今日终于集齐了四大神兵,现在可是该把这些宝贝交给为妻一起保管了吧?”
冷北城心如刀割,额头鬓角隐见冷汗,全身一丝力气也无,但仍保持着平稳的坐姿道:“也好,你我夫妻一向相敬如宾,不分你我,放在你那保管我也没什么可不放心的。”
雷晓雅把玩着耳际垂下来的青丝,好看的眉睫轻轻地挑了一挑道:“为妻也是为了爷好,你身系重任,日夜奔波操劳,我也想为你分担一些呢------“
冷北城冷冷地笑了一声,道:“贤妻倒是很关心我呀?”
雷晓雅也笑了,笑得花枝乱颤,她好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可笑的笑话般,一发不可收拾。
——就在那一刹那,冷北城突然发现,原来雅雅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开心笑过了,真的是好久、好久了,久到甚至他忘却了她上次微笑是什么时候。
雷晓雅肆无忌惮的笑着,冷北城暗暗地深吸了一口气,将小腹内那种灼痛感生生压下,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
冷北城精通九绝,擅读人心,一个温顺恭谨的贤妻良母,若没有野男人的指使勾引,绝不会骤然变成狠心毒肠杀子害夫的蛇蝎恶妇。
这时候的冷北城,心又是一阵撕扯的疼痛:我深爱的雅雅,居然已经有了野男人?!
先是放浪形骸的笑容在脸上一僵,继而雷晓雅吃吃地笑着问道:“爷说的是哪个男人?”
雷晓雅好久没如此开心过了,过了今晚,她就可以跟自己真心相爱的那个他远走高飞、双宿双栖,逍遥快活了。她有开心的理由,是以她以一种猫逗老鼠的姿态,半歪着臻首瞧向自己的丈夫。
窗外的天色不知什么时候阴了下来,云遮月,空气凝重而沉闷,是要下雨了么?
冷北城一动不动的看着妻子,目光如刀。如果目光可以杀人,此时坐在他对面嬉笑的女人早已是千疮百孔。
“蓬”地一声轻响,桌上烧结的灯花爆了一下,烛光稍暗,放置冷冷尸体的小床后面,垂地的窗帘陡然掀动,轻轻地转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一出现就站在暗影里,他身着一袭月白色暗纹长袍,衣垂青色玉佩,足踏云履;头戴白玉长冠,如墨般的长发遮住了他的半面容颜,只露出半张倾世的脸,勾魂夺魄的凤眼,绯色薄唇的嘴角挂着一丝邪魅的笑意,既危险又让人忍不住沉沦。
冷北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一个不该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的人!
这个人冷北城太熟悉了,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他是——
——总管舒自卷!
第三章 忘情水
舒自卷一转出来,就向雷晓雅道:“还和他废什么话?取神兵要紧!”
冷北城脑海里惊变迭起,正想质问舒自卷为什么会在这里,雷晓雅却已经替他问了出来,她幽幽的说:“自卷?你怎么又转回来了?”
冷北城怒极反笑,从雷晓雅说话的语气中,似乎明白了什么
那种语气,是热恋中的痴心少女向自己钟爱的情郎撒娇嗔怨才该有的语气。
一出现就声音急迫激动的舒自卷,此刻听了雷晓雅轻轻一问,立时表情转缓,换了一种温柔的口吻答道:“嗯,我是担心你------怕他伤到了你------”
舒自卷一双丹凤眼,旁若无人地注视着雷晓雅发亮的眼睛,目光象初涉爱河的少年郎般专注,含情脉脉。
“唉——”似乎被整个世界所遗忘、所抛弃的的冷北城,突然叹了口气。
冷北城忽然发现自己从来像舒自卷如此温柔、那般仔细地待过雅雅;他是爱雅雅的,他想给她更好的生活和骄傲,一个男人,放下刀就无法保护你,拿起刀就无法拥抱你,他太忙了,忙得竟然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看过雅雅一眼,至少是没有像舒自卷这样深情款款地看过雅雅一眼。
雷晓雅拉起舒自卷的手,轻轻地放在自己的胸前,微责道:“你呀,真是个傻瓜,他中了你新研制的毒药,怎么可能伤得了我?”
舒自卷转视冷北城道:“也是啊,城主中了我的‘忘情水’,怎么还有力气伤害你呢?都是我不好,是我太紧张你了------”当他转身面对冷北城时,脸色平静如常,看不到一点点的愧疚和不安。
冷北城体内的毒已感觉不出很痛,因为他的心太痛。
这时候他才明白的知道,这种连自己都辨别不出来的毒药,竟是出自舒自卷的杰作;想想也对,世上能有本领毒倒他冷北城的人,绝不会超过七个,而无论你怎么算,舒自卷都必定是这七个人其中之一。
冷北城道:“六年前,你因调戏宫中贵妃,被你的掌门师兄金梦枕逐出师门,流落长安街头,如果不是我收留了你,你怕是早已饿死沟渠,是也不是?”
舒自卷掀开他的袍拜,露出肋下一道触目惊心的红色刀疤,微微笑道:“就是那年,城主为夺‘相思刀’,约战太行独脚大盗‘狂刀’谈笑,是我替你挡了这一刀,事后你独占美名,对我相助之功只字不提。”
说话间,他突然撩起遮挡住半张脸的长发,指着自己那半面满是恐怖恶心的脓包血泡、与另外半边美颜俊脸判若两人的面颊,激动的道:”还有这里,三年前,丰都城一战,我助你争夺‘离别钩’,拜‘风都一窟鬼’毒砂所赐!你是救过我一命,但这六年来,我给你当牛做马,出生入死,我都加倍还给你了,我舒自卷不再亏欠你冷北城什么了。“
舒自卷说话的时候,雷晓雅已经站在了舒自卷身边,在他讲话的时间里一直用温柔的眼波全心全意地望着他,带着满满的心疼。
冷北城的心里已痛得麻木,麻木的连一阵阵的心酸都感觉不到了。
冷北城静静地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舒自卷微微有些得意,道:“就是在我被毁容的当夜,你得到神兵,踌躇满志,呼朋唤友,饮酒高歌,浑然忘记了后院药房里还有一个独自默默舔着伤口的我,你更不会了解一个人们心目中的美男子沦落成个人见人怕的丑八怪是一种什么感觉?你知道吗?是雅雅陪我度过了那段我人生中最痛苦煎熬、最低落惨淡的时光。你太不珍惜雅雅了,你的心里只有你的兄弟、你的武林霸业,你的心里只有你自己!女人是需要人花时间和心思来陪的,雅雅不是你摆在家里向你江湖朋友炫耀的花瓶摆设,她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她,太寂寞了------“
舒自卷侃侃而谈,绝无丝毫做作之态。他说的很动情,字字击打在冷北城那颗如梦初醒地心上。
“额,你们在一起两年多了,我居然一点都不知道------”就那么突然的,冷北城很想笑一下,装作不痛不痒的笑一下。
雷晓雅道:“我们只要拿了四大神兵就走,绝对不会伤害‘凉城’里的一花一木、一虫一草。”她说话的时候,那仿似要融化一切的温柔的眼波,始终不肯、也不舍离开舒自卷片刻。就好似一眨眼,都会是她的损失。
其实,现在对雷晓雅而言,什么荣华富贵、什么贞操名节、什么绝世神兵,那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那位温柔的舒自卷,心里满满的,都是舒自卷。
舒自卷也道:“城主,‘忘情水’虽然不能致命,但会在短时间让您失去所有功力,我劝您还是乖乖的把四大神兵交给我------我们吧,您若强行运功提气,必将经脉爆裂而亡,望城主自重。”
原形毕露,舒自卷的神情仍是波澜不惊,对旧主冷北城的态度依然恭恭谨谨,绝无小人得志时的飞扬跋扈的得色。
冷北城心如刀割,他绝然想不到自己一向视作师友的好兄弟舒自卷竟是个人面狼心的衣冠禽兽,夺妻杀子、下毒夺宝,毁我冷北城所有幸福和希望于一旦!!!
冷冷已死、雅雅已叛,家庭已破,生有何恋?
冷北城暗暗提了口气,缓缓道:“四大神兵就在我身上,你自己过来拿好了!”
舒自卷轻轻点了点头,说了声:“好。”他的口中虽说好,但脚下却未曾动半分,而是转眼去看身旁的雷晓雅,用目光暗示她去把神兵取给自己。
雷晓雅道:“自卷,我们是不是拿到神兵后马上离开?”
舒自卷点点头道:“嗯,马上离开,离开凉城、离开塞北,此后天涯相伴,永不分离,生生世世。”
雷晓雅脸微红,道:“好,我去拿。”
两个男女笑语嫣然,绝没有把这里的主人放在眼里似的,他们已经把冷北城当做了死人。
第四章 一个人的信誓旦旦
冷北城发现自己错了,但实在太晚了。
他本想待舒自倦靠近时,拼尽全身爆裂也要与其同归于尽,可惜,面无心机实则极具城府的舒自倦,早就算到了这一点,来的是雅雅。
当近在咫尺的雷晓雅将手放入冷北城腰间时,他有千百个机会能立即格杀她,但他忍住了。对雷晓雅,冷北城已无可恋,但他不愿用最后一个机会换雷晓雅的命。冷北城想杀的,是舒自倦。
雷晓雅将一柄似钩似剑、亦钩亦剑的奇怪兵刃拿到手中,舒自倦的眼睛,亮了一亮道:“就是它,还有三件,快都拿过来。”
雷晓雅顺从地应了一声,冷北城突然问了一句话,一句他一直很想问、很应该问,但一直没有问出口的话。
他问:“就为了舒自倦,你就狠心的杀了冷冷!?”
雷晓雅如中雷击,突然怔住。
冷北城继续怒声质问道:“你竟然狠心杀了冷冷?他只不过还是个五岁的孩子啊?你要走、要飞、要滚、要与情郎私奔,你请便就好了,孩子碍着你们什么事啦?你竟然狠得下心杀他?”
雷晓雅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忽而向冷北城暴喝道:“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脑海里映出冷冷惨白冰冷的小脸,冷北城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告诉对面的女人:“我们的冷冷死了!是你杀了冷冷!”
雷晓雅惊飘的目光望向角落里的小床,望向小床上蜷着弱小身躯一动不动的冷冷。陡地,雷晓雅目光疯狂骤现,她没有动,她的眼神开始涣散,她的青丝长发已经开始颤抖。
舒自倦沉声道:”雅雅,别听他胡说,把四大神兵拿过来,我带你马上走------“他沉稳的声音之后,掩藏着太多的急躁和不安。
“哗啦”声响,雷晓雅僵硬凝重的身形撞飞了两张檀香木椅子,跌跌撞撞抢到小床前,她的掀开薄被的手,蓦地定格在了半空中,然后,她的整个人都呆住——
雷晓雅的惊、雷晓雅的痛,冷北城看得出来,那种似曾相似、撕心裂肺般的惊和痛,是绝对伪装不出来的!
杀死冷冷的不是雷晓雅!
那么,凶手是谁?
窗外,死一般寂静,有风,很凉,满堂的烛火在”突突“地跳动。
时间像静止了一样,雷晓雅的眼睛依然盯着冷冷惨白的小脸,缓缓地问向舒自倦道:“是谁杀了我的冷冷?是谁杀了我的孩子?”
她的声音暗哑,整个人好似在一瞬间,苍老了十年。
舒自倦突然把手指向冷北城,大声道:”是他!是冷北城杀了冷冷!“
冷北城冷笑,并不辩驳。
雷晓雅突然抬头向冷北城道:“真的是你!我要杀了你这个负心汉,为冷冷报仇——”
话音未落,雷晓雅身形急闪,手中精光急速闪动,柄又窄又细的钩剑”离别钩还没有刺中冷北城心口时,陡然倒转刺向——
——舒自倦!
钩剑的光芒,映亮了舒自倦的眉眼!
——舒自倦,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招惹我?为什么招惹了我却又要伤害我?
”雅雅小心!“冷北城大呼。
他不知道雷晓雅为什么要小心,他更不知道自己让雷晓雅小心什么,他只是捕捉到了舒自倦死神降临之前眼神之中的那微不可察的淡定和阴戾。
果然,”离别钩“没有刺中舒自倦,雷晓雅已经倒下。
倒在了冷北城的怀里。
雷晓雅看舒自倦愤声道:“为什么要杀冷冷?”
舒自倦叹了口气,摆出一个无辜的表情道:”我也不想杀冷冷的,我一直很疼冷冷,你是知道的;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在我向酒杯中下毒的时候恰恰醒来,所以我只好杀了他。”
雷晓雅痛苦摇首的道:“你又何苦多此一举?你还是不相信我,其实我早已经按你的吩咐在他的杯子里下过毒了------“
冷北城轻笑,缓缓地道:“蠢女人,他要毒死的是我们两个,所以,两个杯子里他都下了分量不等的‘忘情水’。”
舒自倦眉尖一动,道:“这你也猜到了?不错,你这个人太聪明了,我不得不防啊,以你的警觉和经验,若发现一丝一毫的破绽起了疑心的话,肯定会把酒杯的位置掉换,为了保险起见,所以我才迫不得已把两只杯子里都下了毒—------”
冷北城接着道:“所以,你干脆写了示警的纸团再塞进冷冷的手心引我入局,是也不是?”
舒自倦微笑道:“你这个为人父的平素那么忙,冷冷的蒙前课业一向是我这个’总管叔叔‘辅导的,模仿他的字迹,对于我这种聪明人来说,算不上什么难事。”
舒自倦的智慧与冷北城在伯仲之间,他知道自己能想到的,冷北城也会想到,所以他才不惜牺牲泪雷晓雅布置这个疑阵;冷北城万万想不到,自己一路风寒厮杀、马不停蹄的赶回家中,竟是赴一场精心杀局!
怀着最后的一丝希望,躺在冷北城怀里的雷晓雅向舒自倦求证道:“不!我不相信你要杀我!你不是曾经说过,要带我走,离开这寒冷荒凉的塞北、回到我的家乡,桃红柳绿草长莺飞的江南,让我开始新的生活吧?”
很显然,这个美丽的承诺,是雷晓雅投进舒自卷怀抱最重要的原因。
雷晓雅期许的目光开始转淡,她已经发觉到了昔日那个温柔的舒自卷好看的嘴角,泛出的那一弯嘲愚的笑意,她知道,她错了,错得无可回头。
舒自倦轻轻摇了摇头,道:“你还真是个蠢女人哎,你以为我会爱上你这种抛夫弃子的女人吗?呵呵,只要绝世神兵在手,我舒自倦一统武林,功成名就之日,主动投怀送抱的美貌少女多的是,你只是我的玩偶,现在我厌了便可以丢了。”
雷晓雅低下头,低低的声音道:“嗯,你别说了,我知道了。”
——舒自倦,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比你对我好,因为没有人会像你那样让我难过。你给我的,是万念俱灰的伤害;我给你的,是竭尽生命的成全。我曾以为就连死亡也无法将我们分开,后来我才发现,这是最傻的誓言,更是我一人的信誓旦旦。
第五章 寂寞如雪
舒自倦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夫妻二人面前,好整以暇的道:“冷北城,知道我为什么要你吗?六年了,我为你当牛做马、拼死拼活六年了,这‘凉城’至少有一半的基业是我给你打下来的!可我如今得到了什么?论智慧、论武功、论才学,我舒自倦哪一点比你冷北城差?可你却是高高在上的主子!我却是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凭什么?你冷北城能做到的,我舒自倦同样做得到!我要成为武林至尊,号令江湖!我不想再回到街头去做遭人白眼白眼、唾面自干的叫花子!”
最后几句话,舒自倦是喊出来的,很用力的喊出来。
冷北城道:“就算你说的都是对的,可你不该杀了冷冷!”
舒自倦神经质的笑了笑,突然把长发遮住的半张脸凑过来到:“我今晚是不是说的太多了?“”
冷北城道:“比你过去的六年加起来的话还要多。”
舒自倦平素收敛锋芒,沉默寡言,是以,只有面对死人时,他才会不吝啬自己的口才。
在他眼中,失去了反抗能力的冷北城与雷晓雅,现在都已经是死人。
红烛将尽,冷北城与雷晓雅的生命也该走到终点了吧?
舒自倦毫无征兆的收起笑容,道:“城主,夫人,已经很晚了,你们也该安息了吧?”
——舒自倦准备杀人!
冷北城看向满脸泪痕的雷晓雅,吹了一声口哨,苦笑道:“我死后,请不要靠近我的尸体,因为我已经没有力气,抬起我的手,帮你擦干眼泪。”
烛花蓦地又爆了一下,满室阴风习习,鬼影飘忽。
雷晓雅睁大了眼睛,突然手指着舒自倦背后,大叫了起来:“冷冷!冷冷——”
正要出手杀掉冷北城的舒自倦,被雷晓雅的惊叫声吓了一大跳,蓦然感到颈后有微微的冰凉——
有一只冰凉的小手------在轻轻在抚摸他的后颈!
舒自倦感觉到有人将冰凉的嘴唇凑近他的耳朵,吐着阴气,轻轻地叫他:“总管叔叔------总管叔叔------你陪冷冷玩弹珠好吗?”
背后的人怎么可能是冷冷?舒自倦心狂跳,这怎么可能?冷冷早已经死了,自己是眼睁睁看着冷冷亲手将他掐断气的,难道-----
难道是鬼?!
舒自倦强迫自己“嚯”地掉转头去,窗外适时地略过一道闪电,响起一声惊雷,他方一回头,竟大吃一惊,骇得魂飞天外——
站在他身后的,正是面色惨白的冷冷!!!
舒自倦惊!大惊!!!
冷北城等的就是这一刻,冷北城出刀,刀光如雪,寂寞的雪。
这,也许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雅阁”外,电飞雷鸣,风雨交织;“雅阁”内,却是下起了一场凄、凄、美、美的雪,凄美得让人落泪。
现在正是阳春三月,不应该有雪的。
那是冷北城最后的杀招:寂寞如雪。
舒自倦猛地推开身后僵立的冷冷,触手冰凉;冷冷真的已死,但怎么会无缘无故趴到自己身后来了呢?是哪里不对?
在电光火石间,舒自倦突然想起冷北城吹的那声突兀的口哨。
不好!他已想通是怎么回事,他猛回头,面对的却只有纷纷茫茫的漫天飞雪------
他蓦然惊觉雪中有风、风中有刀、刀上有锋,锋上有血——
舒自倦缓缓倒下去,眼睛带着莫大的惊恐和不甘,口中喃喃的道:“三月十三,莫非是天意------”
高手过招,生死只在毫厘之间。所以,舒自倦死了。
——十三岁出道那年,我在“中原镖局”的后巷邂逅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女孩子,她是岭南温家的女儿温襄儿,她把家传的绝世神兵“断肠箫”和“驱鬼驯兽”术都传授给了我,后来雅雅出现,我离开,襄儿没有挽留,我也没有再回头。就这样,那段自以为石破惊天的感情,无风无雨也无晴,无疾而终。曾说好要一起走天涯,后来却在各自城市安了家。
冷北城利用驱鬼术牵引冷冷的尸身,让舒自倦分神,然后耗尽全身精力,以一招“寂寞如雪”杀了他!
舒自倦在离开的皇宫大内时,曾经对他的师兄御医金梦枕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知道我正要去做一件天大的坏事,可是又怎么样呢?我生就是一个坏人,不做坏事难道让我去吃斋念佛吗?太不感兴趣的事,我做不来。”
现在舒自倦死了,他临死前莫名其妙地提到那句“三月十三”,又是何意呢?一个时间?一个秘密?一个人物?一个组织?还是一个计划?没有人知道。
“忘情水”的药力渐渐消散,雷晓雅唇边有惨淡的微笑,道:“对不起,我负了你,我知道你、你不会原谅我的,我也不敢、不配、不奢望得到你的原谅。我走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你好好照顾自己------”
其实,冷北城心里,还有好多话要问雅雅:“为什么要背叛我?为什么偏偏是我最好的朋友舒自倦?为什么不保护好冷冷?是什么样的美好未来让你义无返顾的离开?
但,冷北城一句话也没问出来。她让他红了眼眶,他却还笑着选择原谅。
——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为了振兴凉城,废寝忘食,奔波四方,所以疏于照顾雅雅,才令舒自倦趁她空虚寂寞时引诱了她,更间接害死了冷冷。
他低低的道:“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也要照顾好自己,不要乱发小脾气摔东西,不一定要穿的很美但一定要暖和,夜里要记得盖好被子不要感冒,起床不要猛一下子把被掀开容易着凉,少吃太辛辣的食物对胃不好,过街市的时候要左右看一下,遇到事情要想办法别哭鼻子。以后,我不在的,你想哭的话就要笑,听到没?小傻瓜。”
雷晓雅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黯然想起两年前那个荒唐的春夜,舒自倦握着她柔软的手指,轻柔软语温存,她陶醉的闭上双眼,听,“雅阁”飞檐上的风铃在春风里作响------
——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梦破碎的时候,就是认命的开始。
雷晓雅将一缕割断的青丝放在冷北城掌心,凄苦的笑笑,轻声道:“记着别原谅我,请继续恨我,再见了-------”
——雅雅还是离开了,突然七年似尘埃。曾经不知道,与你在一起的每一晚,都是.苦短。后来才发现,与你分开的每一晚,都是长夜漫漫。如果问我现在掌心还能握住什么,我想不过是雨水,长夜,以及孤独。
天光大亮,冷北城掌心紧握着雅雅留下的那缕青丝坐在原处,神情孤寂,长发胜雪,一夜白头。(卷终)
ps:《绾青丝》,一个简简单单关于七年之痒的故事。第一稿雷晓雅是死亡的结局,很多读者私信说雅雅罪不至死,让东野改变了初衷;书评区和书友群太多“冷冷好可怜”“心疼冷冷”“还我冷冷”的字眼,请原谅东野丫丫电子书的残忍,愿冷冷转世投胎,终究有人温柔以待。圣诞快乐。
第一章 北城之北,无关风花雪月
不知道是天气影响了心情,还是心情影响了天气,整整一个三月,“北凉镇”都是阴雨连绵,不见晴光。
这是一个荒凉偏僻、鱼龙混杂的小镇,也是一个可以让浪子、远人、过客、离夫落泪惊心的地方。折路向南是冠盖云集、繁华似锦的京师,北面则是渺无人烟的雪原沙漠,这里好像是天堂和地狱的分界线。
那些教徒、石匠、藩兵、商贾、逃犯、亡命,乃至远征军、淘金客都会在这里驻脚充饥、养精蓄锐、交换情报,缓一口气,然后再走那迢迢的独行道、茫茫的天涯路。
这些人形形色色、古古怪怪,携带着各式各样的兵器,动作神情神秘而又诡异。他们中有高丽参客、蒙古马贩、契丹骑士、西夏细作、扶桑浪人、罗刹枪手、藏边喇嘛、朝廷密探,他们都经过长途跋涉且心怀鬼胎,来自不同的地方,带着不同的使命。
镇外的瓮城边墙早已年久失修、变得破败不堪,原本镇北将军关飞渡曾在此处布防三十名厢军,负责烽火台警戒暸哨,后来这三十名士兵的首级,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全部离奇死于非命,此后朝廷的兵马再也没在此驻戎。
这里是关外入中原的必经之路,是重镇,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一场罕见的暴雨,在这日午后席卷了整个“北凉镇”,如铅般的厚重乌云,伴随着狰狞恐怖的雷电,让这座塞外小镇恍若坠入魔幻世界。
镇外“北凉河”口岸,无数身穿黑色官服的官员和军士密密麻麻地凝立着,任凭狂风暴雨如何吹打,这些人的身体都像一根根铁枪似的钉死在原地,一动不动。
为首的三个黑衣官员,一老、一中、一少。
清瘦老人是北凉县县令席青谷,两榜进士出身;虬髯中年大汉是县城总捕头敖近铁,“六扇门”的一把好手;阴鸷青年是塞北厢军兵马都监蔡耀扬,京师权相蔡京的族亲。
这老中青三人绝对是北凉一带响当当的角色,而就是这样三位跺一跺脚“北凉镇”地皮乱颤的地头蛇,竟然毕恭毕敬的立在风雨里等待着什么人?
来了!
滔天浊浪中,一艘铁甲舰乘风破浪驶来。
一道横亘天际的闪电飞掠,将这艘乌沉沉的铁甲舰映的一片雪白,甲板上数百名禁军甲士,不动如山。
所有凝立在岸边的黑衣军士全部骇然变色,三位黑衣官员互视了一眼,不等船舰靠岸,如三头大鸟也似,飞身掠过数十米河面,落在船头甲板上。
只见一身蓑衣的男子,斜倚在船弦上,挑衅似地看着他们,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梦幻般紫色的长发和眼眸,刀削一般的五官,俊美得让人几欲窒息,浑身散发着神秘而诱人的气息;眉宇间透着淡漠的狂野和不羁,目光深邃而迷人,仿若无底洞,一旦陷入其中,就再也无法逃脱,无法抗拒。
他是安天命,掌握京师八十万禁军的御前大统领安天命。
三位黑衣官员齐齐一礼,道:“大统领。”。
“那个人到了吗?”安天命眼神深邃冷酷,散发出一股无形的霸气,直慑人心。
总捕头敖近铁洪声礼道:“楚云眠预计今天申时左右就会赶到‘凉城客栈’,卑职等早已部署妥当;不过据可靠消息,‘风雨飘香楼’也派出了‘京城四少’和‘冷血十三鹰’等大批高手前来接应。”
安天命抚摸着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怪笑道:“息红泪息大美人好大的金面,连一向不过问江湖事的‘京城四少’都请动了?马上通知‘四大天王’火速增援!郡主有话,必杀负心人楚云眠!”
三位黑衣官员同时身体一震,忍不住同时回首向凉城望去。
整个凉城,此刻已被暴雨和杀气所笼罩------
小镇中心的“凉城客栈”坐落在闹市边,市井气重,烟火味浓,桌子歪歪斜斜,椅子七零八落,像一间天涯;掌柜冷北恋人漂亮,厨娘花十八烹得一手好菜,说不上精致,但干干净净,账房先生温十七很随和,店伙计招财和进宝眼疾手快,爷长爷短;食客们互相遇见点头别过,他们只是来吃顿饱饭。
雨,如注。
未时,寂静无人的街面,一顶黑雨伞突然转出陋巷。
手持黑雨伞的宫装丽人,身段窈窕,白皙的玉手将雨伞压得很低,低到看不清她的容貌,沉默无声的走在雨中。
长街的尽头,“凉城客栈”高大的角楼,在雨幕里若隐若现。一根三丈长的旗杆上,挑着十个斗大的灯笼。
朱红的灯笼,漆黑的字:北城之北,无关风花雪月。
宫装丽人在凉城楼下驻足,一只雪白的官靴在黑雨伞下方伸出,在昏暗的雨雾中,显得异常夺目。
官靴之后,是雪白的长裙,乌黑的青丝,薄薄的唇,如雨中远山般淡淡的眉。
客栈大堂大约有十七八桌子的人,有十多个皂衣捕快,还有四五十个彪悍厢军,他们有的喝酒、有的喝茶、有的吃饭、有的吃菜,唯有和临窗处十三个猎装少年笠刻什么也不吃、不喝,就直挺挺的坐着,他们的眸子比天上鹰隼的眼还要闪亮。
水声滴答,宫装丽人收起雨伞,任凭春雨淋湿她的青丝,款款登上门前十三级麻石台阶。
堂上的数十名捕快和厢军,在宫装丽人走入的瞬间,“轰”的一声,全部起身,躬身行礼:“参见郡主。”一片甲叶响亮的声音响彻大堂之中,这种凛然威势倒是把客栈的两个伙计招财和进宝吓了一跳,不免露出些趔趄失措的样子。
宫装少女丝毫没有理会那些向她行礼致敬的人群,径自婀娜多姿地上了楼。
冷北城依偎在楼头影墙下的火炉旁,看上去那么潦倒、那么憔悴。他低低地咳嗽着,炉火照着他被忧痛和感伤染白的凌乱长发,深情、无奈而又空负大志的眼眸,带着淡淡的倦意,轻轻的忧郁,写满了千世的不幸和万古的哀愁。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远远只依稀见着那丽人修眉美目,姗姗毓秀,一动便是一风姿,千动便是千风姿,冷北城就只看了一眼,心里就觉得一阵牵痛,再看窗外那杨柳含烟、青山似黛的雨景,处处都是这初见的风情。
她脚步轻盈的来到切近,然后对着冷北城盈盈一礼,柔柔的道:“安琪儿见过冷城主。”
冷北城拨弄着炉火,低低地咳嗽着:“令兄最近可好?”
——十七岁那年,我在甘凉道上认识了一个叫安天命的人,当时他很落寞。他放言要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妞、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我不知道后来怎么会和这样的怪胎成为朋友,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物以类聚”。
安琪儿轻咬朱唇,道:“不好。哥哥因为楚云眠逃婚的事情,生了很大的气。”
冷北城咳道:“楚公子是个好官,他在山东兴修水利,开办学堂,为历城百姓做了很多好事;他年轻一时糊涂,贪恋京师花魁息红泪美色,做了错事,如今也已落得丢官流亡的下场,郡主又何必定要斩尽杀绝?”
“但他不是个好男人,他必须死。”安琪儿恨恨地道:“本宫得不到的东西,宁愿毁掉也绝不拱手相送。”
说这话的时候,安琪儿眉心掠过一道明媚的结。
第二章 一首寂寞、幽怨而凄美的歌
北方行营的小会议室内,林海丰事先没做任何的解释,就首先宣读了太平天国最高革命指挥员对北方行营所辖的一系列新任命。
任命黄再兴为天朝红军总参谋部总参谋长;
任命林凤祥为西北军政公署主任兼西北军区司令;
任命左宗棠为西北军政公署副主任,西北方军区副司令兼新疆省总督;
任命李侍贤为西北军政公署副主任、西北农垦兵团司令;
任命陈得才为青海省总督兼农十一军军长;
任命李文学为甘肃省总督兼农十八军军长;
任命石祥桢为中央政府驻蒙古临时全权代表、北方军区司令;
任命韦俊为北方军区副司令;
任命叶芸来为蒙古农垦兵团司令兼农四军军长;
任命为谭体元为绥远省总督兼农二十五军军长;
任命陈玉成为东北军政公署主任兼东北军区司令;
任命谭绍光为东北军政公署副主任、东北军区副司令;
任命陈廷香为东北农垦兵团司令兼农八军军长、辽宁省总督;
任命林启荣为黑龙江省总督兼农九军军长;
任命曹伟人为吉林省总督兼农五军军长;
任命秦日纲为华北军政公署主任兼华北军区司令;
任命韦正为河北省总督兼农十军军长……
在听柳湘荷宣读完这一长串的委任之后,底下的将领们都已经清清楚楚,刚刚完成了天朝光复大业的声威赫赫的红军主力之中,绝大部分居然都被在原番号的前面加上了个“农”字。
“命令都已经宣读完了,”林海丰拿起陈廷香给他带进来的烟斗抽了口,扫视了下在座的所有将领们,“我想问问大家,这个农垦兵团到底是做什么的?”
“开荒种田呗,”还是陈廷香放了个第一炮,虽然不像开始的时候那么气冲了,但在他的言语中总还能听出些阴阳怪气。
“呵呵,真聪明,”听完陈廷香的话,林海丰不仅一本正经地夸赞着,居然还笑着连连点头。
“那你再说说看,为什么不选别人去农垦,却偏偏选中了你们这些人呢?”
林主任的夸赞哪里是夸赞,分明是在挤兑自己,要是连这都看不出来,那自己可真是傻到了家了,再加上林主任这么的一问,陈廷香心里的气可就又有些上来了,“东北的地硬啊,那家伙,听说一到了冬天,更是冻得比石头还硬。唉,谁叫咱们平时总喜欢吹嘘自己都是硬骨头呢,不选咱们还能选谁呢?”他本来还想往下再说“倒霉啊,真是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要是早知道有今天,哪如平时装得窝里窝囊些好”,可一想到刚才在主任屋子里挨的那顿批,就给自己留了个回旋的余地。其实,当他说着这番话的时候,脑子里似乎好像忽然闪出了一丝的灵感。难道真的就是种地?他下意识地在椅子上挪了挪屁股,准备好好地用脑子再往深里想想。
林海丰笑了,对陈廷香那还是带有明显不服的言语,他似乎并不在意,“呵呵,别说,还真说对了一半。我就说嘛,用脑子想事总会更好。”
玩笑开完了,林海丰的脸色渐渐也严肃了起来,“为什么我要提议把如此众多的最优秀部队改编成农垦部队呢?大家或许想不通,还可能胡思乱想。正因为如此,我才决定在离开北京之前,召集诸位开上一个会,统一一下思想。”
他把抽完的烟斗里面的烟灰磕尽,重新装上了一锅子烟丝,不紧不慢地点燃之后,这才再次扫视了一下会议室内的所有将领们,“光复了,国家和人民都需要休养生息,作为天朝的柱石,我们红军将士更是责无旁贷。从刚才的农垦兵团部队的分布来看,你们也都应该注意到了,凡是有农垦部队的地方,多数都是从前的不毛之地,还有类似东北这样的由于满清而空闲了大量土地的地方。那咱们就先以东北而论吧……”
林海丰一点正向前倾着身子,竖起耳朵打算好好听听林主任大论的陈廷香,“辽宁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地广人稀,比邻的吉林如此,黑龙江就更是如此。东北的黑土地肥沃啊,养人,那可是一块种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的风水宝地。为了解决当务之急的人民生计问题,天朝政府正在动手筹划由各地向东北移民,把那些还居住在根本就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的人们,陆续、大批的迁移往东北。而你们,就是要把东北变成关外江南的先锋。我们的国家地域辽阔,边境线广大,没有大批的军队来保护显然不行。但是,军队要吃粮,要消耗国库,就会挤占其它各方面有益于国家建设的财力和物力。所以,除去必要的一点儿常备军之外,全国大量的军队都要参与屯垦,参与国家的各项建设。”
“再说的详细一点儿,大家就会理解。电报的好处,在座的诸位都已经多少有了些亲身体验了,便利、快捷。可别忘了,这里面有着工程兵兄弟们的艰辛。其实,现在你们所体验到的,与今后比起来那还仅仅是个皮毛。今后的数年,天朝的有线电报线路要架设到每一座城镇,换句话说,你们无论走到何时何地,都会感觉到与天京近在咫尺。另外还有铁路、公路,如果我们能够再把铁路、公路都一直修到伊犁、库伦、瑷珲或者更远、更广阔的地方去,先不要说对未来的人民生活能够具有多大的贡献,单单作为一个军人,我想诸位就不会不知道这种便利所带来的真正利益是什么了。和平时期,养大爷是养不出好兵来的,一个好的、优秀的战士,那是需要艰苦环境中的千锤百炼来磨练的。而这些最艰苦的任务都依靠谁来完成?我们,我们这些天朝的军人。”
“大家务必都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目前在很多的方面,我们和西方列强之间还有着很大的差距,这个差距就是要依靠我们大家一起来一点儿一点儿的把它缩短。要拿出战场上的那股子勇气来,投身于国家的建设当中去。不仅是我们北方行营下属的各大战略区,全国也都是同样,人民要求你们,在你们各自的辖区内,首先争取两年左右的时间,各农垦军队不仅都能够做到自给自足,还要为属区的其他友军提供帮助,尽你们的最大努力来减轻饱受战争蹂躏之苦的人民的负担。”
看到陈廷香一副还是不以为然的样子,林海丰忽然一笑,“另外,你们这些人啊,要是总在那里舞刀弄枪的,好多人的心里也就会不踏实啊。普提雅廷、伊戈纳季耶夫都已经放回去了,虽然我们还一再向外申明,我们不喜欢战争,要远离战争,但是,总有人会不以为然的,他们甚至还在骨子里视我们为敌人。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为了表明我们热烈追求和平的态度,既然全国的大部分已经光复了,那咱们就裁军。还是说你陈大军长,你大名鼎鼎啊,人刚一到辽宁,朝鲜那边就开始人心惶惶了。这样就很不好嘛。今天我就跟他们的全溪大院君说了,我们的陈军长是个很文雅的人,并不喜欢打打杀杀,而是更热衷于诗词歌赋什么的之类,尤其对种田更是极其的精通。如今和平了,像陈军长这样的儒将,早就希望放下刀枪,去过过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了,让他们放心。我还告诉他们,以后你们就是近邻了,高兴的时候就可以跨过江来,与我们的陈大军长一起,举杯邀明月,吟诗唱赋,那可真是其乐融融的好生活。”
陈廷香被会议室发起的一阵哄笑闹得脸红脖子粗。我的殿下,您可是真会糟蹋人啊!我啥时候会吟诗唱赋了?我啥时候急着想过过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了?“殿下,我……”
林海丰很认真地摆手止住的陈廷香的话头,接着说到,“要给我们的敌人一个放心的机会,这就是机会。我们把最能打的部队几乎都裁掉了,难道这不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贡献?”
将领们都没有说话,他们不否认,林主任这么做的确是对世界和平做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还有不明白之处,难道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就能换来和平?难道你不愿意打仗,敌人们就会忘记你?
“从现在开始,农垦兵团不在编入天朝红军正规军的序列,”林海丰继续给将领们打开着心里的疑问之门,“但是,我们的天朝红军之所以与其他任何军队都不同的,恰恰就是这一点。不在天朝红军的正式编制,并不等于你们就要放弃一个天朝红军军人的身份,和红军军人的责任。今后,你们的军帽上虽然没有了红星,但要把红星牢牢地放在心里。我们是需要和平,也要争取更长的和平建设期,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准备应付一切可能会发生的战争。所以,农垦兵团的另外一个责任,就是坚决不能放下你们手中的枪杆子。”
“你们大概注意到了,在刚才的任命中,对新建各省的督军职位,天京都没有做安排,也就是说,你们这些农垦军的军长们,兵团司令们,不仅要负责地方政府的建设,还要同时掌管一方的军事。另外,最高统帅部还有要求,各农垦兵团的司令都在该地大军区中具有副司令的话语权。所以,要建设,还要想方设法抓紧时间训练部队,要生产、训练两不误。军事训练不能耽误的同时,政治教育、文化扫盲任务也丝毫不能落后。最高统帅部正是因为相信你们,才把这个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托付给了你们。有关农垦的建设,最高统帅部会陆续给以更加明细的指导,希望你们届时认真贯彻执行。总之一句话,当天朝需要你们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在座的诸位不仅要留给地方政府大量的财富,漂亮新城市,还都要能给天朝拉出一支支地地道道的精锐之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钢铁之师。”
会议室内,将领们心底里的那股豪气又被彻底的激发起来了。那些曾经还在为自己被编进“农军”而耿耿于怀的将领们,此时一个个变得神采飞扬。高,实在是高啊,林主任这一手藏兵的手法实在是高!
林海丰瞅瞅在那里正有些乐不可支的陈廷香,面孔突然一板,“陈廷香,你先别在那里臭美,我的话今天可是说在前面,你属下的红五军、红八军、红九军等等,都是极为天朝珍贵的财富,要是在你手里最后变成了一群绵羊,那就不是惹我骂人的事了,我的枪到时候可是不认人的。”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陈廷香赶紧一蹦而起,恭恭敬敬地给林主任敬了个标准的军礼,“殿下放心,保证生产训练两不误,如果有一样有事,不用殿下裁决,廷香自己就会了断。”
林海丰眼皮一翻,手里的烟斗一摆,哼了一声,“你还是少跟我来这套,出了事情你们都自我了断,倒是轻松了你们,天朝怎么办?一句话,根本不允许出现任何的意外。”
“是!保证不负天朝的重托!”
林海丰点点头,满意地摆摆烟斗示意陈廷香坐下,然后又看看会议室内的将领们,“农垦兵团的事情说完了,现在该说说你们这些剩下的正规军了。维护国内的安定,创造一个有利于天朝建设的大好建设,这是我们军人应有的义务。对外要善于应对,凡事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我们不首先惹事,但也不怕别人上门来找事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十六字决就是你们的座右铭。我们可以尽一切努力来争取和平,但绝不乞求和平,不管他是谁,谁胆敢在咱们的国土上惹是生非,我们都绝不示弱。”
说完,他笑着看看陈玉成,“你们报给我的那些计划我都仔细地看过了,有些很好,有些不妥。尤其是那个关于要在雅克萨等地构筑要塞一事,不是很好。当然,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过,就像刚才我要求农垦兵团一样,我提议你们不要把目光放的太肤浅。坚固的要塞是好,可是几个荒凉的堡垒,它难道能比你建起几座富饶的雅克萨城来更具有防御力吗?”
陈玉成腼腆地笑了笑,“殿下,我明白了。”
林海丰点点头,“要给我们的人民创造一个个走上富裕之路的良好环境,民富才能国强,国家强大了,那又是人民最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三章 息红泪
楚云眠伤,重伤!
他肩臂中刀,他肋下着斧,他背部挨锤,他胸口受棒,他喷血!急退!
花十八心猛地疼了四下,一次比一次痛的深刻。她将柔柔地目光看向烂醉如泥的“三缸公子”温十七,她希望他出手,回应她的却是他轻微的鼾声。
“四大天王”狂进,楚云眠已退到门口,身后是白茫茫的雨街。
这条雨天几乎从来少见人迹的青石板大街上,此刻居然有一顶青衣小轿出现,抬轿的四名华服英俊青年,奔跑的速度,几乎就像是四匹奔腾如飞的骏马一样,抬着这顶轿飞奔而来。
眨眼间这顶青衣小桥就已冲上客栈长阶,前面的两名华服青年膝半屈,后面的同伴背微举,小轿仍然平稳如静水。
十三级石阶,在一瞬间就上去了,也就在这一瞬间,一条软索飞出轿子;也就在这一瞬间,软索系在了受伤后掠的楚云眠腰上;也就在这一瞬间,楚云眠被突如其来的飞索腾空拉起,跌进青衣小桥。
十余名捕快厢军已将小轿包围,长矛已将端起,腰刀已将出鞘,壶箭已将上弦,寒如冰霜的杀气,立刻已笼罩在客栈麻石阶前,甚至连飞檐上的风铃响都已有了杀机,每一只握住刀柄的手里,都握住了满把冷汗。
四名“轿夫”让人们眼前为之一亮,他们太年轻、太漂亮、太高贵了。
他们一个气宇轩昂,一个雍容华丽,一个风度翩翩,一个温文儒雅,他们立于剑拔弩张、杀气腾腾的捕快厢军包围之中,就如同一窝鸡鸭群里落进了四只骄傲的鹤。
花十八很快不记得楚云眠了,她两眼放光地盯着四个“轿夫”,口水流的让厨子唐招财和酒保雷进宝不忍直视。
花十八一直不否认自己喜欢美男子,更何况是四个大有来头的美男子。
——气宇轩昂的是骠骑大将军风大将军的亲弟风漫天,雍容华丽的是京城首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独子花满天,风度翩翩的是户部侍郎雪大人的侄儿雪重天,温文儒雅的是侍读学士月阁老的长孙月中天,京城四少,风花雪月,名噪帝都。
轿子里的人呢?
轿子缓缓的、轻轻地落地,寂静无声。
刘得划双手执着一柄至少有两百斤重的虎头大刀,吼叱着冲杀过来。他身形魁梧,脸肉横生,厚唇如猩肉,铁髭如猪鬃,迎着门外漫天风雨,逆光冲杀过来,恰似浑身炸开了百道银线。
——这股冲杀过来的气势,无人敢挡!无人能挡!
突然,刘得划他大叫一声,巨大的身形往后倒。
他倒下去的时候,额头多了一记红印,小小小小小小的红印。
当他如同重锤般倒在地上的时候,那小小小小小小的红印突然渐渐扩大,最后“蓬”地一声响,额角裂开,血光暴现。
然后,大家就看到了一根手指,白皙,修长,秀气的中指。
这一根手指,自轿帘里伸了出来,现正缓缓地收了回去。
这一指不但要了“四大天王”之首刘得划的命,也震住了全场,人人都望定了轿帘。
轿帘的布很厚,还绣着牡丹吐艳的图案,谁都看不透帘后的事物。
黎鸣衣衫尽湿,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
他大吼一声,倒拖着双刃开山巨斧,直攻向轿蓬。
他身形最高大,但动作也最快,巨斧在他走动的时候与青石地面摩擦出一串火星,视乎要连人带轿都要劈为两截!
可是轿子并没有裂,他自己却裂了。
他的鼻骨裂了,他的人打横飞出门外,“叭”地落在大街上的水洼里,水面立即冒出了血红,他就再也没有起来过。
轿帘里又伸出了一只手指,拇指。
——一根翘着美丽弧形的拇指,好像正在夸奖着黎鸣这一斧耍的还不错一般。
郭复乘和张雪有惊恐的对视一眼,忽然都觉喉头苦涩,全身都冷得发抖。
四名抬轿子的华服美貌青年看着他们,神色就像看到两个死人,眼睛里带着不经意的怜悯。
郭复乘狂嚎,挥锤。
张雪有怒吼,抡棒,
两个人什么都豁了出去,挥锤抡棒砸向轿子。
然后,大家就发现了一件事。
郭复乘和张雪有,都仰身倒在石阶上,咽喉都多了一个血洞,飞檐泻下的雨水灌了进去,又和着血水涌了出来。
这次,轿帘后伸出了两只手指。
一左一右,都是尾指。白皙、修长、秀气的手指,不沾一滴血的尾指。
“走!”轿子里响起一声女子的低喝!
客栈内剩下的二十几名捕快厢军,呆若木鸡的看着四名华服青年抬着青衣小轿调转轿头,下阶,离开,最终消失在街尾白茫茫的雨雾里-------
——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在闯荡险象环生的人生,一念起,风生水起;一念灭,万劫不复。生命里永远让人怀有希望,却又充满撕毁希望的残酷。
“四大天王”死了,他们是京师八十万禁军里的勇将、干将、猛将、悍将,他们是安天命的兄弟。
安天命曾经扶植过他们,所以,安天命一句话,他们就来了。
自京师而来,带着杀意。
他们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杀死楚云眠。
——替安天命的胞妹安琪儿郡主洗刷被弃婚的耻辱!
然而这惊心动魄的一战,直到“四大天王”全部横尸当街,在楼上观战的安琪儿都始终没有动容一下,好像整件事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死的不是兄长的心腹爱将,而只是四条野狗。
雨歇,已是掌灯时分,灯下的安琪儿云鬓散披,眼睛像秋水一般亮丽,别具一番幽艳,别有一.。
她颈肩的衣裳散开,却披着冷北城的袍子,掩映着她水绿色的宫装纱衣。她那一双眼眸,比烛火还灿亮,仿佛像一个深湖,浮漾着千年流云的梦。
冷北城只看了那么一眼,觉得自己在梦里,梦见了梦里的雅雅,醒来发现不必再梦,原来梦的梦里不是梦,而是世上真有这样柔艳如雅雅的女子。
“轿子里救走楚云眠的人,是息红泪。”安琪儿幽幽的道。
“‘四大天王’死了,你一点不感到痛惜吗?”冷北城又开始咳。
“像他们那般的武夫,我哥哥手底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有什么好痛惜的?”安琪儿靠在楼头栏前,似是在俯视黄昏雨后的风景。
冷北城沉默,只是咳,越咳越剧,好似要把心肺都咳出来方可甘心似的。
“楚云眠必死,因为他不但负了我,还夺走了我哥哥的心上人,息红泪。”
安琪儿回身,眼睛眨了眨,就连桌上的烛火都为一黯,仿佛全世界只剩下她那一对深邃而清灵的眸子,像一个惊喜的梦。
第四章 风雨飘香楼
——遇见到楚云眠的时候,我十九岁。那个满腹才华,萧疏轩举的男子,从“风雨楼”下吟诵着那首《指间砂》乘舟而过,然后他一转身,就看见桃颜青丝的我。我和他相视而笑,那一眼的沦陷,开始了我一辈子的孤单。
“红泪,这一路颠簸,真的辛苦你了!”楚云眠脸上深深痛惜惭愧,俯身向怀里的人儿低声软语。
怀中的红衣绝色女子仰面,摇头,柔声道:“云眠,你能为我舍弃郡马的荣华富贵,我为你受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眉色抑郁,苍白的脸色让楚云眠心里一痛。在被罢官之前,他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让心爱的女子为自己奔波亡命,尤其是息红泪这样柔弱的女孩子。
这里,是京师“风雨飘香楼”,一个容易诞生爱情的风月场,更是一个容易葬送爱情的烟花地。
夜已深沉,但厅里的烛火跟烛火下的人儿却都了无倦意。
恰在此刻,楼下河面“砰”地一声飞起一道七彩烟花,飞上夜空足有十多丈高,然后向四面炸开,如同蓦然盛开了一朵艳丽的七色花。
“他来了。”息红泪有些惊慌,有些失色,她知道那道烟花代表了一个京师禁军里赫赫有名的人物!
“是安天命?!”楚云眠担心之色溢于言表。
匆忙的脚步声起,帘外传来“京城四少”之一风漫天紧张的声音:“大姐,禁军包围了‘风雨楼’,安天命已向京师各路人马发出通牒,谁若助楚公子,便同样以朝廷钦犯对待,格杀勿论,株连九族!”
——楚云眠在大婚之日,背弃郡主安琪儿,惹怒了御前大统领安天命,以致丢官流亡。身为楚云眠红颜知己的“风雨飘香楼”大姐息红泪,在京师虽然广有恩客,人脉极广;但安天命格杀令一下,江湖各大势力,谁也不会傻到为了友情去站出来对抗朝廷八十万禁军的地步。
“也罢,如此我们‘风雨飘香楼’独挑禁军,战个痛快!”息红泪转首,向立在帘外的高削人影威严的道:“所有兄弟姐妹,全部准备迎战,为了楚公子的安危,‘风雨楼’三千弟子即使拼光性命,也在所不惜!”风漫天轻轻叹息数声,已经穿透茫茫夜色去了。
“红泪,为了我,就要牺牲这么多人,值得么?”楚云眠的目光里分明有无尽的悲凉。
息红泪神色从来没有如此沉郁过,她站在楼头,俯瞰楼下河面明明灭灭的灯火,突然重重地叹了口气道:“最初的最初,‘风雨楼’无人打理,一盘散沙,处处被官府欺压;在我接手‘风雨楼’之后,跟其余各方势力抗衡,使这里变成了一片歌舞升平之所,更成为了‘富贵集团’安氏兄妹垂涎三尺的宝地。如果我这次倒了,兄弟姐妹们又要重回到以前受人欺凌的悲惨境地,反不如拼死一战。”
楼下的河面灯火在这个时候,陡然发生了变化,禁军终于发动了!
千军万马刀剑丛中,安天命跃马扬刀,高声道:“红泪,我待你一向不薄,你又何必为了你身边楚云眠那小子惹祸上身,自毁家业性命?”
“大统领,楚公子我保定了,如果你真心爱红泪,就求放过我们一马,以后红泪必定会涌泉相报。”息红泪立在“风雨楼”最高的十三层绝顶,红裙长袖,飘然若仙,修长的眉眼含着淡淡的笑。
息红泪的笑容令安天命的心阵阵紧缩,这笑,是为楚云眠而发!
——“息红泪,我安天命功成名就,为你挥金如土,哪一点比不过那书呆子楚云眠?你偏偏对我毫不假以颜色?”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莫名奇妙,有的人从你生命里路过,不管再怎么卖力表演,你想起他时也不过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符号;而有的人从你生命里路过,他什么都不用做,只消看你一眼,你心里便会万马奔腾,地动山摇。
安天命受了伤,伤在心上,她对息红泪再也没有半点怜惜之意,他暴喝:“杀进‘风雨楼’!谁敢帮助楚云眠,一律以反贼论处!”
一人动,万人从。
三千铁甲禁军在水面架起浮桥,潮汐般涌来,大枪如林,长戟如云,风雨楼弟子苦苦支撑,且战且退。
丑时一刻,弟子来报:“安天命攻破第二楼,杀十三太保——”
寅时二刻,弟子来报:“安天命攻进第五楼,杀青楼七秀——”
寅时三刻,弟子来报:“安天命攻入第九楼,京城四少三死一重伤……”
杀喊声依然在耳畔,楚云眠变色:“红泪,是我连累了你!”
“不要这么说!”息红泪在楼上眼看楼中火起,无数姐兄弟妹妹在铁甲禁军屠刀下惨死,不禁神色凄怆。
“唉,红泪,事情到了这般田地,你悔不悔?”楚云眠无法释怀,这“风雨楼”之变,都是因他而起。为顾全他一人之命,反伤及无数条无辜性命。
息红泪仰起芙蓉面,道:“你和我、我和你,没有悔不悔,只有爱不爱。”一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答得掷地有声,说得义无反顾。
“我本以为入京之后通过你在官场的关系,便可上达圣听,沉冤得雪,东山再起,可是……”
楚云眠话未尽,风漫天披头散发,满身血污地闯进来:“安天命已经迫近百步之内!兄弟姐妹们差不多……都拼光了……”他未来得及报告完全部内容,便颓然倒地。
——敌人来势汹汹,箭矢已经伤了风漫天全身要害。
“这一劫,是再也躲不过了!”楚云眠仰天长叹。
息红泪突然转身向楚云眠问道:“云眠,你怕不怕死?”
楚云眠强笑道:“红泪,只要和你在一起,死又有何惧?何憾?”
息红泪笑中带泪,道:“那好!我早就在‘风雨楼’绝顶储存了足以荡平左近百丈方圆的火药。待敌人攻上,我们便引发火药,与他们同归于尽,为死难的兄弟姐妹报仇。”
楼下一阵叮叮当当的零星格斗拼杀声,火光熊熊,安天命瞬息之间已经杀到。
楚云眠向楼下望望,神色间突然起了变化,遥遥一指道:“红泪,你看那里?”
息红泪只当情郎发现了什么惊天动地之变,下意识地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乱军中人头攒动,什么都无法辨识,不由得问道:“云眠,你看到了什么……”一句话没说完,胁下一痛,已着了楚云眠三指。
“啊?云眠?你……”息红泪心中一沉,陡地发现楚云眠唇角泛起的那丝阴险笑意,不由得一惊!
——黯然憔悴的惊!
第五章 只要你要 只要我有
“红泪,请原谅我无奈出此下策!”楚云眠面上有些许惭愧地道,“我不想死,我也不能死,还有大好前程在的等着我。”
息红泪看着楚云眠的脸,幽幽的问:“为什么?”她不明白楚云眠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自己,她突然感到自己很好笑,很滑稽。
楚云眠急促地道:“红泪,既然事已至此,我便全盘托出了吧!我这一路奔波,假装逃婚、被免职、被追杀、被逼的走投无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与安氏兄妹设的局,为的就是引得你出手,将这日进万金的‘风雨飘香楼’纳入安氏兄妹的‘富贵集团’旗下!”
息红泪奇怪自己本该震惊愤怒的,但心里平静得像死水,无一丝波澜。
“云眠,原来你的心里早就没有我,早就没有‘风雨楼’……”她向火光四起的“风雨楼”望了望,脸上一片迷惘,叹道:“只可惜我那些兄弟姐妹为了我息红泪,无辜牺牲。而我,又是为了谁?”
“红泪,事到如今,你就从了大统领吧!做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的统领夫人,总好过一个欢场卖笑的烟花女子吧?”楚云眠迫近息红泪,目光灼灼,早就失去了素日的沉静。
“云眠,你不该负我!即使负我,也不该骗我!即使骗我,也不该帮助安家兄妹来骗我!”息红泪目光萧瑟,为了楚云眠,她已经付出了最大的牺牲,包括“京城四少”、“冷血十三鹰”,包括三千兄弟姐妹的性命,也包括”风雨楼“在京师屹立这么多年的基业。
——可是,一切牺牲换来了什么?
“红泪,我是有苦衷的,安家兄妹权高势大,我一个小小的历城安抚使得罪不起的;大统领已经答应我,只要你把‘风雨楼’的地盘和产业交出、只要你肯嫁进统领府,他就将我从历城那个穷地方调到京师兵部做从三品的员外郎、将安琪儿郡主下嫁给我,你已经为我牺牲了这么多,便再牺牲一分又如何?以后我会报答你的。”楚云眠已急不择言,“牺牲”两个字直触到息红泪痛处。她浑身忍不住一阵颤抖,几乎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息红泪对楼下烟花和敌人恍如未见,斩钉截铁地道:“云眠,咱们的交情到今天为止全部断绝,再没有以后了!”
她的眉已经扬起,像刚刚自一场噩梦里醒来。
楚云眠微谔,息红泪猛然探手,从楚云眠胁下抢了“诗剑”在手,一跃便上了两尺高的楼栏,迎风而立,下面是日夜奔腾汹涌的河水。
楚云眠一惊,他明明已经点中了沈息红泪胁下的穴道,她怎么会突然自解?难道是她拼得性命不要强行冲破穴道?蓦地,他大叫:“红泪,不要冲动,一切还有商量转圜的余地!”
“云眠!楚云眠!你这——”息红泪本待说“你这忘情负义的薄幸人”,但话到了嘴边又自己忍住。她曾经见过“风雨楼”里很多痴情女子爱上了前来寻花问柳的公子王孙,两情相悦时信誓旦旦,最后被骗到人死财空。那时候,她怜悯她们,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过,今天她比以前所有被负的女孩子加起来都输得更惨、败的更狼狈。
“唰——”的一声,息红泪横剑在喉,凄然道:“云眠,你负了我,我负了‘风雨楼’三千兄弟姐妹,一切亏欠负累,咱们来生再算吧!”剑一挥,满腔鲜血喷洒出来,她向后慢慢仰倒坠落,发带飘舞,向湍急的河心直降下去……
安天命于乱军丛中早就看见,心里一痛,如同失去了今生全部的希望与眷恋。
楚云眠奔到楼栏边,伸手去抓,早就救不及,耳边只能听到息红泪发出的最后一声叹息,以及若有若无地吟唱:“婉转七夜的雪,你指尖的砂,已结了霜。发如云,挥剑断,转身时,挥手,只怕,误解了生死的惆怅……”
——云眠,你要好好活下去,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也知道你一直不希望我赢,其实我早就输给你了,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对不起,到最后没让你喜欢上我,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我拿出来给你的,已经是我有的里最好的,怎么能让你看到我呢?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息红泪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雨过天晴。
冷北城安静的坐在“北凉河”畔垂钓,晨光照在流动的水面上,倒映着他风霜憔悴、伤痛寂寞的容颜。
曾经的情深似海,如今的两地相望,原来这就是,残忍的时光万丈。有时,恋旧才是最大的弱点。当你想起一个人,会轻易地哭出来。要么因为你很年轻,为新伤;要么因为你已苍老,为旧患。
冷北城几乎在闲暇的时候,都会独自一个人在河边打发寂寞的时光。客栈的厨子唐招财从来不奢望主人会钓回一尾鱼来,事实上冷北城每天也都是空手而归。
鱼钩是直的,没有放饵,他只是想一个人坐坐,一个人静静的思念另一个人。
当雅雅憨笑的娇颜再度闪过脑海时,冷北城抬头,便看见了上游河面顺流浮下的一条颜色鲜红的”大鱼“。
美人鱼。
凉城客栈依然人来人往,凉城,从来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寂寞。
楼下雅阁内,县令席青谷老爷、敖近铁总捕头和蔡耀扬都监聚在一起,正一边喝酒,一边议论着京师的新闻,说道京师第一美人息红泪自刎坠楼、葬身鱼腹的时候,周围的食客无不扼腕惋惜,叹息连声。
楼上,花十八与冷北城并身而立,伤感的道:“红泪姑娘真是命大,在河中漂流几百里,还能被爷的医术起死回生,也算是老天有眼了。”
冷北城轻咳回首道:“这个世上,从此以后只有冷若颜,再没有息红泪了。”
两人身后的书楼,堆积如山的资料信文里,一个红衣绝色女子埋头抄写整理着,听到冷北城的声音,抬起头微笑,她伸手下意识地拉了拉颈中的罗帕,护住了那个可怕的伤口。(卷终)
第一章 九文钱
——有人通常会问我:什么是江湖?其实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麻烦,而我的职业,就是替人解决麻烦,我叫洛正熙,我的职业是刀手。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想见的人,有不想做的事。比如说有人侮辱了你、有人坏了你的好事、有人欠了你的钱抵赖不还、有人挡住了你升官发财的路,这样的人和事你时时刻刻都会遇见,你很想杀了他们,而你又不敢杀人,或者不方便杀人,但只要你肯出小小一部分钱,就会有人很乐意帮你。
杀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为了生存下去,有很多人愿意冒这个险。
今年日值岁破,关中到处都有水灾,大量的难民涌向塞外讨生活,凉城客栈外的墙根阴影里,数十名个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刀手佝偻成一团,他们之中有花甲老人、也有青葱少年,他们在焦灼和饥饿中等待着雇主的上门。
每年都有几个月,好像所有人都不愿意死似的,洛正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接到生意了,直到那日午时,镇外“百家村”卖豆花的凌霜霜姑娘向他招了招手——
凌霜霜第一次见到洛正熙的时候,他正年少,那日阳光正暖。
凉城的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际。
人在天边,洛正熙仿佛是从天边来的。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阳光的地方,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漫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缕阳光,很暖。
阳光照耀下,洛正熙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他长得很秀气,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他草鞋,粗布衣,怀里有一把没有刀鞘、没有任何装饰的普通钢刀,最醒目的是刀柄上系着那条红丝巾,在微风中轻拂。
这把刀无鞘,无锋,和它的主人一样没有什么名气。
凌霜霜斜倚着客栈的旗杆,看着少年刀柄上的红丝巾,眼波比夜晚的星光更温柔。
但凡在江湖中走走的人,都知道红丝巾象征的一个人。
那个人叫商歌舞。
——京师第一刀客,蔡相女婿商歌舞!
自从“狼山”一战后,京师乃至塞外的染坊,就不得不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了红色,因为所有的江湖少年子弟都要在身上系一条红丝巾,一个少年身上若没有系着条红丝巾,简直都不敢在江湖上行走。
风流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腕上;勇敢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刀上,但却从来没有人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
没!有!人!敢!
因为商歌舞是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就算商歌舞不在乎,他的追随者也会将你这条红丝巾斩断,连同你的脖子一齐斩断!
——你可以崇拜他,可以模仿他,却绝不可以有丝毫地冒犯他!
商歌舞就是商歌舞,永远没有第二个。以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自从“狼山”一役后,商歌舞就成了江湖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商歌舞当然也是洛正熙心目中的大侠!大英雄!
所以他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在村头张铁匠铺打造了一把钢刀,他离开了世代农耕居住的乡下,他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片天地,他要成为商歌舞那样的大侠。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大侠也会饿肚子。
虽然隔了很远的距离,凌霜霜还是听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他一定很饿。
——凉城每天都会路过很多初出茅庐、想在武林中闯出一些名堂的年轻人,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江湖大侠怎么了?大侠也是人,也要赚钱吃饭,你不愿意回乡下耕田,又耻去打家劫舍,更羞于抛头露面街头卖艺,那你怎么赚钱养活自己?酒楼茶馆评戏里的大侠不用工作行走江湖总有花不完的钱,那些都是骗小孩子的;没钱就会饿肚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你找我?”洛正熙抱刀站在阳光下,只要有阳光的时候,他好像就永远都一定是在阳光下的,他绝不会到阴影里去。
日方正中,明亮的阳光照在凌霜霜有些许岁月风霜的憔悴脸上。洛正熙见她虽然头发蓬乱,肤色粗糙,但一张瓜子脸上,下颏尖尖,小口端正,嘴唇甚薄,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眼角有颗坠泪痣,像一颗欲滴未滴的胭脂泪。
洛正熙不由得心中一动:“此前她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孩儿吧……”
"我想找一个人杀了元十三,替我爹报仇。"凌霜霜咬着唇,愤恨的样子很迷人。
洛正熙道:“你出多少钱?”
凌霜霜道:“我家里很穷,我还要卖豆花供我丈夫读书,以期他将来能考取个功名,我只有九文钱。”她攥紧手心的一串铜钱,继续用力的咬着干干的唇,咬出血珠来。
洛正熙轻笑,道:“霜霜姑娘,如果你真有心替你家人报仇,你要筹足一笔线,你长得并不难看,身段也不错,如果肯出来卖,有个三年五载的------”
凌霜霜断然截住洛正熙下面的话,她大声道:“我不会这样做的,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对不起我丈夫良玉!”
洛正熙无奈的耸耸肩,道:“别以为我对你有什么企图,你要明白,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人会不计酬劳的去冒险得罪凶名昭著的元十三。”
凌霜霜沉默,紧咬着唇,目光中有泪和倔强。
墙根阴影里似乎有几个刀手在往这边张望,甚至有几个两眼饿得发直、脚步漂浮的家伙已经向这边试探着凑过来。
“这单生意我接了。”洛正熙从阳光里走出,飞快地接过凌霜霜掌心的那串铜钱,转身走进客栈。
洛正熙这个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是很容易饿的,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九文钱,已足够他吃上一顿饱饭了。
“伙计,三个馒头,一碗清水,谢谢。”洛正熙说话很斯文,吃东西也很斯文。
馒头三文钱一个,清水是免费的。
“年轻人,你要考虑清楚,元十三很可怕,为了九文钱,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么?”冷北城看着面前的洛正熙,好像看到镜子里年轻时节的自己。
将桌上最后几粒馒头渣用手扫入口中,洛正熙举步就往外走,去杀元十三。
——记得那天是四月十五,晴,有风,黄历上写着:地宫降下,定人间善恶。冷北城和我说,今天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
洛正熙扛刀,挺胸,昂首,大步走,步伐坚定,从街头的阳光,走向街尾的另一片阳光。
第二章 十三条命
元十三很可怕。
官府已经通缉了十六年,“六扇门”十六年间至少损失了四十八名一等一的捕快好手,但仍旧没有抓到元十三一根汗毛。
元十三,辽东黑水镇人,出道十六年来,做恶多端,犯案累累,罪行滔天,罄竹难书。
元十三第一个杀的是自己的父亲,第一个淫辱的是自己的妹妹,第一件案子是火焚自己的家宅,并洗劫一空。出道十六年来,元十三做的每件血案,无一不令人发指。
江湖上黑白两道的人马,对元十三又恨又怕,视若瘟神灾星,纷纷避恐不及。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主动找上元十三了,所以当元十三看见洛正熙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正在“朝天岭”下喝酒聊天的“他们”,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如同捡到了金元宝,很开心的笑了。
元十三根本不怕。
元十三巴不得有人来找“他们”。
等等,元十三一个人怎么聊天?不!
——“元十三”原来根本不是一个人。
——而是十三个人!
十三名高手。
元一、元二、元三、元四、元五、元六、元七、元八、元九、元十、元十一、元十二、元十三!
不错,总共是十三个人!
他们是亲兄弟,他们拿的武器却各自不同:丧门剑、跨虎篮、锯齿刀、乾坤圈、九节鞭、判官笔、流星锤、链子枪、虎头钩、宣花斧、托天叉、梅花辊、月牙戟。
他们所练的武功门派也全然不同,样貌、个性、高矮也各不相同。他们的武功,他们的就象十三篇笔风迥异、艰涩难懂的文章,毫无痕迹可循。
就如同唐宋八大家里韩愈的豪逸奔放、柳宗元的质朴流畅、欧阳修的简约自然、苏洵的雄健古朴,苏轼的恢弘大气、苏辙的精辟明理、王安石峭直逼人、曾巩的纡徐曲折,每个人的招式都有不同的风格,但是只要你看不懂,便无从招架。
他们看到洛正熙,惊讶如在沙漠里发现了一条鱼。
元一舔着血红的长舌头,笑眯眯地问:“小子,你……一个人?杀我们十三个?”
洛正熙没有回答,大战之前,他不想浪费掉一丝一毫的力气,哪怕是说话的力气。
他手里握着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象刚升起的太阳。
这是他出道正式对敌的第一仗!
敌人不是一个,也不止是两个,而是十三个!
——第一次应敌,就要对付十三个敌人!
——十三名如狼似虎的劲敌!
刀锋在烈日下闪著光,洛正熙在烈日下流著汗,汗巳湿透了他那身粗布的衣裳,他没有想到元十三是十三个人,他已被包围,他已有好几次想抛下刀,想放弃抵抗,放弃一切。
他没有这祥做。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这腕上上系著的红丝巾,不能辱没这红丝巾所象征的那个人,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系上这红丝巾,就表示你决心要奋斗到底,死也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这红丝巾的本身仿佛就能带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
他挥刀,狂呼,冲过去。
鲜红的丝巾飞舞,比刀光更夺目。
他立刻就听到刀锋砍入对方元十一骨头里的声音。
元十一倒下去,眼球凸出,还在直勾勾地瞪著这块鲜血的丝巾。
洛正熙的衣襟立即染了血。
血,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刀,却是他自己的,一把无鞘、无锋、无名、无情的钢刀。
他冲进去,就像把十三篇看不明白的八股文全部拆散,重新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重新解读。
他的刀斩中了元六的咽喉,他的右臂同时被锯齿刀砍飞;他左手拾刀咬着牙砍中元六的腰,他中了一斧;他返身斩倒了元十,他吃了一鞭;他斩中元五,又反手斩倒背后的元二,他摔在地上;落地的同时,斩中元三的下阴;翻身跃起之时,斩中元十二的左目;在给乾坤圈砸中背部的刹那,他斩倒了元四;然后在他一口血箭喷在元九脸上,他斩中元九的脸;他被流星锤击中,他不退反进斩中元七;倒地的瞬间,他斩中张惶倒退的元十三。
他徐徐起身。
他的对手只剩下了元一。
他斩倒了十二人,只费了不到六次眨眼的功夫,人人都在血泊中,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哐啷一声,元一的丧门剑落地。
——他已吓得失去了战斗能力。
他跪地求饶,洛正熙左手刀挥出,一颗头颅喷着血飞向半空——
洛正熙虽是回来了,他用一条手臂爬回了“凉城客栈”,留下了一路血迹,他伤得实在不轻!
伤势不但不轻,简直相当严重,换一个人,可能根本活不下来。
洛正熙活下来了,因为救他的是冷北城。只是冷北城也是人,他的医术再高超,洛正熙这伤势至少也要他躺半个月。
养伤的日子里,凌霜霜姑娘时常会送一盅热气腾腾的豆花过来给洛正熙。“百家村”离镇上有一段距离,为了不让豆花冷却,她每次都把盅具放在胸衣里带来,每次肌肤被烫得红肿一片。
在那一霎那,冷北城能看到洛正熙眸子里的暖。
——一个杀手是不应该有感情的,有了感情的杀手,他的刀就不会再利。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一个人饮酒,往往很容易醉,两个人就不同了,会醉的更厉害。
凉城楼脊之顶,一碟蚕豆,两壶烧酒,满天星光。
洛正熙在看着北方的那片茫茫无涯的沙漠,怔怔地问道:“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地方?”
冷北城道:“是另外一片沙漠。”
洛正熙回转目光,望向南面的灯火辉煌,道:“那里呢?”
冷北城道:“京师。冒险者的天堂,野心家的战场。”
洛正熙笑,道:“我想去京师,去那里闯闯。冷大哥,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说京师有一个左手用刀的独臂刀客,那一定是我。”
当天晚上洛正熙喝得大醉,第二天清早他就走了。
他离开凉城的那天,风往北吹,他逆风而行,他去了京师。
两个月后后,洛正熙加入蔡相府,坐上“八大刀王”第四把交椅,声名直追“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洛正熙离开后,凌霜霜来过凉城一次,在客栈外的旗杆下站了很久才离开,好像遗忘了什么贵重东西般的失落,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真的是一辈子,也许你我终将天涯一方两两相望,但你总该知道我曾为你情动一场。
第三章 时光不敌你眉眼纤长
(ps:贫僧回来鸟,带着四十万字存稿和满满诚意回来鸟。让诸位施主等了这么久,贫僧甚是有愧;贫僧以僧格担保,并向张真人立誓,自今日起至《凉城》完结,绝不再断更!感谢停更期间施主们不离不弃的支持,内什么……月初了,施主们施舍小僧几张月票呗!)
这个世界上,最最让人难以捉摸的,除了女人,还有天气。
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忽然间下起来。
“塞北”六月的天气,就像泼妇的脸,变得极快,快的让人猝不及防。方才还是碧蓝如洗的天空,转眼间就阴云迭布,暴雨如注,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水气。
凌霜霜忙不迭地将两只豆花桶盖好,一阵忙碌,等收拾好挑子冲进路边那个歇脚的小亭子时,一身打着补丁的粗布青衫,早已经湿透。
霜霜小心翼翼地将沉重的挑担在平坦地方放好,站在亭檐下,开始用力拧干衣裙上的雨水。
夜里磨了整晚的豆子,手指已经在水里泡的发白,皮肤一块块的浮肿脱落,一碰触到任何东西都痛得钻心。凌霜霜用浮肿的手,用力拧着湿漉漉的衣襟,直感觉拧出来的不是雨水,而是自己手上的血汁。
——这还是自己的手么?
以前这双手,柔软纤白,嫩如春葱,涂着蔻丹,映着宝石璀璨的光亮。
那是“云南”知府凌大人家二小姐的手。
——如果我没有遇到温良玉,或许如今这双手还是那个样子吧……
——此生有多长?余生有多苦?我不断的告诫自己,要藏好自己的锐利,不要伤人,更不要伤己。与其记得后来千疮百孔的痛,不如记得最初转瞬即逝的暖。自己选择的路,就是跪着我也要爬完。
凌霜霜努力地赶走不好的情绪,抬目之间,就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正从亭外的雨幕里跑向亭内现在的自己。
凌霜霜用力地摇摇头,揉揉眼睛,才看清雨雾中急急忙忙的跑进亭子的姑娘,一个瘦瘦的、小小的、娇娇的、弱弱的姑娘。
这瘦小娇弱的小姑娘不过十四五的年纪,眉目清秀,肌肤如雪,乳白色长裙,手中拿了方雪白香帕,可那双手却比手帕更白,拇指上套了个晶莹剔透的翡翠扳指,虽是刻意普通的装束,却依然掩不住天生的富贵气。
她显然也是来躲这场急雨的,有些微微的狼狈,然而一见凌霜霜,清澈如水的视线,立刻移到她身上。
“敢问这位大姐姐,这里往‘谈亭’怎么走啊?”女孩儿仿佛见了救星一般,一边小心的躲开那些亭子蓬顶破洞处漏下雨水,一边急巴巴的凑上来问。
凌霜霜拎起挑担,下意识地往外退了一步,硬生生的道:“哦,从这里往朝西走,到了路口,往南转不远便是了。”
“可是……这哪里是西,哪里又是南呀!”女孩儿尴尬地轻轻笑了起来,雪白的颊边露出浅浅的梨涡,精美的像尊玉瓷娃娃。
见凌霜霜态度有些淡漠,女孩儿礼貌地福了一福,笑盈盈的道:“小妹姓席名晓颖,小字颖儿,昨天已满一十四岁了。”
席晓颖?凌霜霜不自禁的怔了一下,城中县太爷席青谷老爷家的养女颖儿小姐?对了,良玉现在教授的的女学生不正是叫席晓颖吗?
——席青谷是当今天子面前第一大红人、京师权相蔡京的门生,加上家底丰厚,不啻已是“北凉县”城中首屈一指、炙手可热的大户人家。
席晓颖两根好看的手指,轻轻的扯着凌霜霜的袖子,努着粉嘟嘟的小嘴,长长睫毛下灵活的眼睛望着外面的雨帘,眉目有些焦急,自言自语的道:“我今天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和他约会的,可是走到这里就迷路了,天公又不作美的下起雨来,偏偏这里找不到一个问路的……哎呀,不好了,如果我今天去的迟了,他要生气的。”
凌霜霜微微笑了起来,唉,这个女孩子一身华贵打扮在荒郊野外小鹿般乱撞,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得了?呵呵,这样天真无邪的毫无防范,果真是大户人家足不出门的深闺小姐啊。
席晓颖自顾唧唧呱呱的说着,一边说一边笑,粉靥上的酒窝深深浅浅,一颦一笑,可爱得让人初见之下,便有想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冲动;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席晓颖歉然的笑道:“哎呀,小妹真是失礼,还没有问过姐姐尊姓芳名呢?”
“我姓凌,叫霜霜。”面对席晓颖这般天真烂漫的少女,凌霜霜防范之心稍减,笑着回答:“我和我相公就住前面的村子。”
“姐姐是个大美人呢……”席晓颖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眨着,看着凌霜霜眼角的那颗坠泪痣,又道:“姐姐的‘胭脂泪’很好看……嗯——怎么说呢,很有着一股子富贵气……”说着说着,她忽然退开一步,用袖子掩着嘴角,微微咳嗽了好一阵子,然后有些歉意的看着凌霜霜甜美地笑笑。
听到女孩儿的话,凌霜霜的眼睛不自禁的黯了一下,唇角浮出一丝微微凄凉的笑意。
——富贵气?呵呵,好陌生的字眼啊!当日,“云南”凌府的财势地位,只怕比起“北凉”席家远远有过之而无不及吧?然而,今日我却不过是个走街串巷、抛头露面叫卖糊口的豆花娘而已,六年前那个凌二小姐,在被逐出家门那一刻起,就已经没有资格和颜面再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从“云南”和相公一路逃难到“塞北”,直到在一年前得知凌家被江洋大盗元十三劫掠、父亲被害,我再也没敢回头看来时的路。
——“凉城”的风和雨,总让我觉得特别荒凉,也或许是我走的路荒凉。我一直愿意深信不疑,我脚踩的地狱只是天堂的倒影,而我唇角的故事也只是时间的灰烬,自己找的痛,又何必喊疼?
眼前这个女孩,从性格到家世,活脱脱象极了六年前的自己,连笑起来时候的眉眼纤长都几乎一摸一样。时光再长,还是依稀记得自己当初的安静模样。
年轻真好……
凌霜霜心中一痛:“咦?我怎么会有这种念头?我也才二十一岁啊……是心老了么……”
“看样子雨好似小一些了,颖儿姑娘,我先带你去‘谈亭’,好不好?”不想和席晓颖继续聊下去,凌霜霜转过头去看亭外的雨幕,表情有些焦急。
家里还有三大缸豆子等着她磨,明日一早镇上“凉城客栈”的花掌柜便要打发人来取,整整三大缸的豆子,不早点赶回家中,怕是熬通宵也要来不及做完了。
“哎呀,外面还在下雨呢,好姐姐,等雨停了我们再去好不好嘛?”席晓颖看着下着雨的天空,半是为难半是撒娇的道。
——这个瓷样的人儿,原是半点苦也吃不起的。
凌霜霜没有说话,瞄了这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一眼,冷淡地道:“真是对不起,我要急着回家赶工,我要讨生活,我耽误不起。”
——我不是你席家的什么人,何必要迁就你席晓颖?如若不是看着你天真可人,我这个自顾都不暇的苦命人甚至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我现在虽是流落他乡了,相公又在你府上做课馆西席教书、看你们脸色,但我也犯不着讨好你们这种权势人家。
听到对方这样淡淡的回答,席晓颖俏生生、白嫩嫩的小脸“腾”地红了,她似乎想说什么,但是一张口就再度急促咳嗽起来。
她忙忙的转过头去,用袖子掩着嘴角咳嗽了半天,一直咳的小脸苍白,毫无血色。
肺痨?!
凌霜霜脑海里闪过这个可怕的字眼,心口猛地一跳,有些意外的看着席家女孩儿。
席晓颖转过头去咳了好半天,等气息平复了才敢回头和她说话,但是神色依然是笑吟吟的,她道:“惊到姐姐了吧?没事的,得了这个病两年多了,小妹觉得除了咳嗽盗汗也没什么大碍,偏偏府里的梅大夫和京师里来的金御医都说得天一样大,开了好多恶心的偏方出来,我爹爹紧张的不行,不准我出来见风,唉,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不是看书、就是绣花,闷也闷死了!”
凌霜霜低下头去,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看着这个女孩儿如此纯真明艳、善良可人,偏偏得了这等缠人的病。
——当年我是眼睁睁的看着我那苦命的娘亲得了这病,试遍各种正方偏方也不管用,最后咳嗽的整个人都佝偻起来,没日没夜的低烧,最后生生死在二十七岁上,娘亲走的那天,正是我那个知府父亲第十一房小妾进门的日子,呵呵,由来只见新人笑靥如花,有谁哪见糟糠红颜泣血?
嗯,我还记得那时候柳大夫曾叮嘱过娘亲不能着凉……难怪……这病,想必席家府上的医生也是叮嘱过她不能轻易淋雨着凉吧?
心下蓦然又多了几分怜惜与亲切,凌霜霜把挑在肩上的担子放回地上,在亭中破木凳上坐了下来,微笑道:“我看这雨也渐渐小了,我们就再等一会儿出去吧。”
席晓颖有些不安,脸也是红红的道:“姐姐事情忙,为颖儿耽搁了,颖儿真是很愧疚……嗯——不如这样……”想了想,她白生生的小手缩入袖中,蠕动了半天,褪下藏在袖中的一只翡翠碧玉镯来,放到凌霜霜手里,道:“这小玩意权作引路谢仪,姐姐可别嫌颖儿这礼物轻薄了。”
席晓颖掌心那翡翠碧玉镯质地考究,做工精致,价值怕是不下千金,即使是出身云贵大户人家的凌霜霜,见眼前少女出手如此豪阔随意,也不自禁微感一怔。
“不用了,颖儿姑娘,一点点小忙而已,没必要的。”她淡淡笑笑,抬手将席晓颖伸出的礼物推了回去。
——这个翡翠碧玉镯是不多得的罕见之物,这女孩儿却是说送人就送人,与其说是心怀纯真坦荡,倒不如说她养父母在这方面太过娇纵了她,这个女孩子在金钱方面如何毫无观念呢……呵,自己六年前不也是经常瞒着家人、偷偷把自己的贵重首饰送给良玉去和狐朋狗友喝花酒、赌钱挥霍吗……唔,真该死,怎么无缘无故又想起过去了……
第四章 最初的安静模样
(ps:谢谢美编、辰大、手掌大人、飘渺鉴、舟行早、风降、旧川、公子楚羽、麟昙的捧场,真心感动加激动,再三感谢,贫僧好想蓄发还俗以身相许的说。)
席晓颖正待说什么,好似是胸中又觉得难受,想转过头避开凌霜霜再咳嗽,但已经来不及。
凌霜霜陡然间,感觉到微带腥气的气息喷到她脸上。
在短短的片刻中,这个席家的千金小姐已经是第三次咳嗽了,一次比一次来的急剧;看来,小姑娘的病已经到了不可小觑的严重地步,可恼她家里人竟然不好好看住她,还让她一个人任着性子出来乱跑淋雨。
然而,尽管自己的病已经不轻,这个单纯的女孩子还是什么都不怕的样子,依然能笑得如此的清澈、那般的天真。
——我叫颖儿。那次是我第一次离家,带着憧憬和新奇,却又担惊受怕,就像一只森鹿闯进深林;我只知道有个叫“谈亭”的地方有个他在等我,等你将来有一天走进我心里,你也许会心疼我这么爱你。
在外人的眼里,我一直是乖巧懂事的模样吧。我骗过了所有人,我也想任性一点、理直气壮一点,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个孤女,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得了这怪病,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母收留了我,辛苦的将我抚养成人。他们为我这要死不死的病操碎了心,我哪里有任性的理由?又哪里有理直气壮的资格呢?
一气之下就立刻摔门而走的这种任性的行为,大概只有被爱的人才有资格这么做吧。
我表姐可儿家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我叫它“小黑”,平时就是吃剩饭,不管春夏秋冬晚上睡觉锁在门外,没有人当它是一条宠物狗,也不会温柔的抚摸它。但是白天解开链子的时候,它没有一次逃离过,我想它一定害怕离开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找它。
每次去表姐可儿家玩,我都会去陪那只土狗“小黑”说说心里话,不知道它是否听懂了我的话,它只是安静的听我说,偶尔摇摇那他那短短的尾巴,呜咽几声。“小黑”是我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如果有一天我任性的离开了家门,应该不会有人撕心裂肺的寻找我这个“药罐子”吧……不会有的,我知道的……
嗯,听姨娘和姨丈讲,可儿表姐就要远嫁到“江南”了,夫家孟公子是“苏州”萧家的记名弟子,“小黑”也要离开我了吧……它本身就是可儿表姐的,它不属于我……嗯,我明白,不能太依赖别人,在最黑暗的时候,连影子也会离我而去。
看着席晓颖若有所失的模样,凌霜霜忽然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那笑容却有些辛酸。她用力握住女孩儿冰冷的小手,将她拉进怀中,轻轻拍着她因为咳嗽而起伏不定的后背。
她也不过二十一岁,然而,在这一刻,她却慈母般的低眸柔目看着怀中这个十四岁的少女。
——其实,那一瞬间,我感觉是在抱着我自己,那个曾经同样宛如花苞初绽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突然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良玉每天早早的出去,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夜深才回来,夜不归宿也是有的,他说男人应酬无可厚非,我也只是笑笑,到了后来,我连笑笑的力气也没有了。
堪堪雨势稍减,在席晓颖的坚持下,凌霜霜陪着女孩儿,一前一后去向“谈亭”。
快走到“谈亭”的时候,天空依然有牛毛般的细雨,然而席晓颖身上却是一丝都没有淋湿,凌霜霜将自己的粗布外衣用树枝撑了开来,做成雨伞似的一顶布幔,让她拿着挡雨。一个大家弱质千金顶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物事,虽然看上去有一点滑稽,但是很管用。
到了路口,远远雨雾中,一方红色亭角伸出灌丛,“谈亭”已经在望。
“谈亭”,顾名思义,是谈话的凉亭。这里地处偏僻,环境安静,是年轻男女情侣谈情说爱的最佳幽会场所。
“姐姐,到这里我就认路了……你、你不用再送我了,前面……前面有人在等我……”席晓颖忽然却立住了脚,低头微微的笑,漂亮的眼睛眨啊眨,不住的瞟着前面。
凌霜霜将挑担换到另一个肩,不在意地道:“没关系的,颖儿姑娘,都到这里了,我干脆送你到地方好了。”
她继续自顾自的往前走,走了几步才发现身后的席晓颖没有跟上来,她立住脚回头看,只见那个眉眼纤长的十四岁女孩子,顶着布幔站在春草中,第一次脸上出现羞涩腼腆的神情,有些不可言状的焦急,可仿佛又不知怎么说才好似的,只是抿着嘴笑。
凌霜霜陡然间明白过来,苦笑了一下,暗忖:“看来我真的是多事了。”
——这个大家千金,巴巴的跑到这个荒郊野外的地方来,也不会只是来游山玩水那么简单,怕是偷偷出来私会一个俊秀的情郎哥吧?
然而,不知为何,她的心却往下沉了沉。
天啊!
太像了!这个女孩子,为什么宛如她的昨日?
“好吧,颖儿姑娘,那么姐姐就回去了,从这里一直往南走,半里路后就到‘谈亭’了。”她不易觉察的叹了口气。
——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自己走的,旁人又哪里能左右到底?自己当初,又何尝听得进旁人规劝半句?
“嗯!”席晓颖雀跃的应了一声,几乎是跳着过来,把布幔上的衣服取下来还给凌霜霜,然后真心诚意的说道:“霜霜姐,今天如果不是颖儿运气好遇到你,我真的会迷路呢。”说话的时候,她眼睫毛一闪一闪的,眼睛眯起来,里面像是盛满了甜甜的蜜。
“你自己……要小心。”情不自禁的,凌霜霜陡然还是脱口多嘴了一句,然而席晓颖一跳一跳的走开去,忽然在蒙蒙细雨中回头,笑着:“姐姐,颖儿改天到你家拜访哦!”
凌霜霜只是淡淡无声的笑,出于礼节微微点了一下头,并没有把这句话当真;然而席晓颖却是认真的,脚下站着不动,歪着头追问了一句:“那么,姐姐你家住在哪里啊?你把详细地址告诉我,颖儿可是个小迷糊呢。”
看着女孩儿一双大眼睛眨不眨地看着自己,满目期待,凌霜霜只好叹了口气,笑道:“你从刚才那个亭子往北走,到‘百家村’村口第三户人家就是我家了,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不过树上落的不是凤凰,是乌鸦。”
“好啊,颖儿下一次来看姐姐!”席晓颖笑了起来,然后提起裙摆,一溜欢快小跑着,消失在小径转弯处。
——我究竟要提醒颖儿小心什么?我真是……唉,世间哪有那么多悲伤的故事……
回到家中,打开柴门上的连锁,来不及歇上一口气,凌霜霜放下豆花桶,就去石碾旁泡水磨豆。
借着昏黄的残灯,凌霜霜磨完第二缸豆子的时候,听见门前有熟悉的哼唱声。她知道是丈夫温良玉回来了,然而丝毫没有松开推碾去开门迎接的意思。
“霜霜,我回来了。”门吱呀一声推开,夹着一阵微香的风,温良玉满身酒气地迈了步走了进来。
——看起来他似乎今天兴致颇高呢,呵呵,若像往日一样,见我没有迎他进门,定是要沉下脸来骂上我几句才是呢。
凌霜霜在推磨中抬起手,将额上垂下来、被汗水浸透得.的发丝掠开,脸色沉沉的看了温良玉一眼,只见他哼着小曲儿,青布长衫浆洗的笔挺,俊秀的脸上有得意的颜色。
——呵呵,不知道今日又去哪家员外府上混吃混喝,回来志得意满,竟是满口怀才不遇的牢骚也没有了。
“饭菜在外间锅里热着,我去拿给你。”凌霜霜微微叹了口气,松开碾推,把湿漉漉的双手在衣襟上擦了擦,就去外间端取饭菜;毕竟是自己的丈夫,即使他时常出门不归、即使他从没有往家里拿过一个铜板、即使他时常打骂自己,然而,每次温良玉回家,霜霜都是热饭热菜的等着他,伺候着他。
——无论怎么说,眼前这个男子,是我自己当初铁了一条心跟定了的。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凌霜霜,偏要熬到苦尽甘来,撑到花开富贵。
温良玉大马金刀的在桌边坐下,翘着二郎腿,一根指头也不动大爷似的,等着凌霜霜将外间锅里的饭菜,一样样的端出来摆上桌子。
一碟竹笋炒肉片,一大碗冬瓜汤,虽然生活拮据,凌霜霜还是宁可自己节衣缩食,也要花足了心思,每餐每饭都尽量让丈夫吃好,而自己,这些年来,是从来舍不得吃上一口菜的。
可是,温良玉如往常一样,一看菜色就开始抱怨道:“这汤怎么都这般清淡?还有这竹笋炒肉片哪里有几块肉啊?唉!到底是个知府家出来的千金小姐,到现在烧个菜也烧的没滋没味,我温良玉堂堂一乡试秀才,为你落到如今这般悲凉境地,也真是亏得很呢。”
他嘴里一边不冷不热地说着,一边却不住筷的将青菜里不多的肉片挑出,夹到嘴里去大嚼,又拿勺子大口大口盛汤,吃得津津有味,喝得啧啧有声。
凌霜霜也不搭话,微微笑笑,自顾自的重新回到石磨旁,拿起石杵开始用力、很用力、很用大力去捣磨盘中心眼洞里淘气的豆子。
——良玉,你也不想想,好歹你也是当家的男人,每日只是出去做西席、混吃混喝,吃得肚圆嘴油,从来不拿一文钱回家,六年了,我做妻子的又是怎么苦苦撑到如今的?我从堂堂知府大人家的千金沦落到如今的豆花娘,现在还要长夜劳作来养活你,到底是谁亏得大?呵呵,还真是好笑呢!
然而,凌霜霜她终究没有说什么,跟了温良玉五年多,从“云南”一路逃难到“塞北”,经历过大风大浪,她的心都淡了,不但不再像初遇时那样娇嗔软弱,很多时候甚至连责怪什么的力气都没有了。
——良玉,你变了,变得我越来越不认识你了,当初的那个温文尔雅的你去了哪里?那个体贴入微的你,又去了哪里?良玉,如果有下辈子,可不可以换你退去一身骄傲,喜欢我到疯掉?
第五章 岁月匆忙
桌子上杯盘狼藉,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温良玉才发觉妻子没有一起吃,有些惊愕地低头问道:“怎么?你不一起吃么?”
昏暗的豆油灯下,只听到石杵沉重的捣击声,凌霜霜卷着袖子用力捣豆,头也不回的淡淡道:“我喝了几口豆花,这批货花掌柜催的急,明日一早就要赶出来,怕是来不及。”
“唉——”看着妻子举着石杵的手已经磨出了血泡,温良玉抹抹油光的嘴,长叹一声,怨妇也似的道:“霜霜,想我温良玉满腹诗书,却不料落到如此境地!”
凌霜霜顿下手,看了他一眼,温言软语地安慰道:“良玉,千万不要灰心,你收心在家读书,今年‘春闱’会试,你定然能高中,榜上有名。”
听到妻子这般抚慰,温良玉反而焦躁起来,“啪”的一声摔了筷子,愤愤道:“无知的妇道人家,你只知道磨豆卖浆,你哪里知道外面是什么世道!那些乡里的生员舞弊营私,到处下帖子拜师寻友,拉关系、求引荐、走门路,有几个是凭真才实学考上的?如我这般落魄之人,哪里还有出头之日?”
凌霜霜放下了石杵,静静凝视着丈夫,也叹了口气,劝道:“良玉,凭你才学,不用钻营也终有出头的一天,就是这次不中,还能等下次,我就不信这世道永远的待你不公。”
“可我一天都不想等了!”温良玉愈加焦躁起来,在房中走来走去,映着昏暗的豆油灯,他巨大的影子黑黝黝的在土墙上来回晃动,他气呼呼的道:“当年和我一起会试的同年们,如今都已经做了好几任的官了!我,温良玉,当年才华远胜他们,就是因为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私逃到这鸟儿不拉屎的‘塞外’穷乡僻壤,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
凌霜霜看见他愤恨暴躁的样子,心里略微有些痛,眼里却掠过一丝淡漠……
——呵呵,无缘无故的,又提这件事了……
这许多年来,每有不如意的时候,良玉总是动不动就抬出他为了携我出奔而放弃学业的事情,言语之间,仿佛炫耀着他当年为我做了多么大的牺牲。
当日,究竟为了什么,我居然抛了一切和这你从“云南”私奔到“塞北”?
如果不是你趁着教我学业的时候,话言巧语的主动献好,费尽心思的百般劝诱,当年只有十五岁的我,又哪来的勇气和胆量站在整个凌氏家族的对面,与整个世俗礼法对抗???
我跪在地上像铁了心的父亲苦苦哀求了一夜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被父亲关在闺房里每天茶饭不思、以泪洗面的时候,你又在哪里?你还不是和你那群狐朋猪友,用我给你的钱在“”和那些粉头花天酒地的寻欢作乐?
可笑的我,还是痴心不改的迷恋你,迷恋的英俊才华,迷恋你的甜言蜜语,死心塌地的的要和你厮守一生一世,并要生生世世,世世生生。
你曾经说要对我好一辈子;你说你会金榜题名;你说你会让我红妆霞帔,花轿十里相迎;你说让我成为所有的人眼中羡慕的骄傲……你看,你说过的这些,我都记着……你说,我就信了,我按照你的意思,偷偷带着所有的金银细软,越墙而走,与你私定终身,与你远走天涯,当初的誓言呢?
我这辈子做过最错的事情就是爱你,错的简直离谱。
但是我不后悔!
待得我们私奔逃到了“北凉镇”,辗转打听得消息,说“云南府”那边因为我的离家出走,父亲大怒,对外只说二小姐暴卒,一具空棺抬出,便算是葬了“凌霜霜”这个女子。
从此,我便是从一个千金小姐坠落为一个市井间为生计苦苦挣扎的平凡民妇了。瞬忽过去了五年多,父亲被江洋大盗元十三害死,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何由想象中的美梦回到悲凉无奈的现实,苦苦撑下来的。
我又何曾怨过?何曾悔过??何曾恨过???
微微叹息了一声,凌霜霜继续举起石杵捣豆。
“良玉,早点歇着吧,把灯熄了,别费灯油,我借着月光推碾就好。”看着丈夫的怨气慢慢平息了下来,颓然坐回桌边,凌霜霜微微笑着,柔声道。
——这些年来,我并不抱怨今日的窘迫境况,无论多苦、多难,我依然会继续陪在良玉身边,我希望并坚信我们之间只会贫贱相守,并不会以怨愦而终结。
温良玉怔了怔,仿佛被妻子这样平静的话语惊起了什么感慨,他迟疑了一下,忽然走近来,绕到凌霜霜身后,意外地揽住她的肩头。凌霜霜略微闭了闭眼睛,暂时将手中的活计放下,轻轻靠在他身上,嘴角浮起一丝欣慰的笑意。
——良玉有时还是很体贴,每当这时,我才会觉得当初不顾一切的决定是对的、是值得的。
温良玉揽着妻子的汗水打湿衣服的肩,目光却瞬息万变,想了半天,终于从袖中掏出一件物件来,道:“霜霜,知道你这些时日辛苦,看我买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良玉,你也真是的,家里也不宽裕,还要给你买书备考,不该在我身上乱花钱的……”凌霜霜嘴上嗔怪,但是眼睛里却是喜悦的。
然而,转头看见温良玉手中拿着的东西,她的笑容,蓦然凝固——
——那是一只翡翠碧玉镯,在温良玉的指间奕奕生辉。
“哪里来的?”凌霜霜脱口问道,她变了脸色,甚至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温良玉没料到妻子是这般反应,料想中,霜霜该是惊喜的一把抓过把玩不已才对,谁知她却居然是这样急切冷漠的责问。
他脸色也沉了下来,冷哼一声道:“我在镇上买来的,怎么?”
凌霜霜看着玉镯的钻石和翡翠,诧然道:“这么昂贵的东西,你哪里来的钱买?”
温良玉脸色蓦然一变,迅速的将手中的玉镯一收,冷笑道:“霜霜,你还是一直看不起我、认为我没出息,买不了好一点的礼物是也不是?既然你不得意,我又何苦贱兮兮的自讨没趣。”
他揽衣入内,扔下一句:“我睡了。”竟是灯也不吹的上床就寝。
凌霜霜居然也忘了爱惜灯油,只是在灯下怔怔发呆——
——那只玉镯,如何会和日间席家小姐戴的那只一摸一样?难道……
石杵“啪”的一声落在豆缸里,溅起一片水花,凌霜霜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心猛颤——
——不会的!不会的……这种玉镯,镇上和县城里那些首饰金银铺子里面卖的款式一样的多得很呢,一定是巧合,对!一定是巧合!
她转过身,一口气吹灭了桌上的油灯,摸索着拿起了石杵——
——她要干活,她要赶工,为了生活艰辛挣扎,她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和力气想生计以外的事情了……
然而,在她借着月光低头在水缸里舀水泡豆的时候,在水面中映射出的,却依稀是那个席家小姐天真明艳的笑靥,宛如几年前的自己。
宛如几年前的自己?!
怔了一下,凌霜霜的脸色蓦的苍白,苍白如纸……
第二天,好容易将三大缸豆子磨好交出去了,凌霜霜觉着自己的腰都要折断。
简陋透风的房间里空空荡荡,没有一丝人气,有孤独的味道。温良玉似乎还在生着昨晚的气,大清早就一声不吭地出去了,大约不知道又要在哪一家府上蹭酒席、揩油水,如平日一样混到天黑才能回来。
凌霜霜在生硬的木板床上躺下,想好好休息一会,下午还要去镇上卖豆花;然而不知为什么,她却辗转反侧,心里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她一闭上眼睛,那个带着翡翠玉镯的明眸少女就在眼前一面娇笑,一面晃动,晃着晃着,仿佛渐渐又变成了自己六年前的笑颜。
忽然间,她意识到了什么,她满身冷汗的从破旧的席子上霍然坐起——
在“北凉河”边,凌霜霜再次遇见了那个席家的女孩儿。
颖儿依然是一袭白裙,从小径那边匆匆赶来,往“谈亭”方向走去,满脸的雀跃,走路一跳一跳的,嘴里似乎还哼着小曲儿。
凌霜霜布衣钗裙,站在破旧的亭子里,感触万千的看着她走过来——
不过是比自己小了七岁而已,然而她看她,仿佛却是看着比自己小一辈的孩子一般。
“颖儿姑娘。”看着她走过来,凌霜霜迟疑了一下,终于忍不住唤了一声。
席晓颖闻声转头,看见了亭子里的凌霜霜,蓦的笑了起来,眼睛神采闪亮,一下子跳过来抓住了她粗糙的手,惊喜的道:“哎呀,是霜霜姐姐!你——”她说着眼睛扫了一下凌霜霜身畔,没有发现豆花挑子,笑道:“姐姐你今天不用卖豆花了么?你在这里,是等颖儿吗?”
凌霜霜怔了怔,这个看似迷迷糊糊的小丫头,其实也是细心聪明的紧呢。她内心暗自叹息了一声,点点头道:“是啊,在等你——你的身子好些了么?你还是要乖乖地继续吃药的,不然病怎么能好呢。”
“啊,我很讨厌吃药!梅大夫开出来治痨病的偏方不知道有多恶心。”席晓颖很不高兴的撅起圆圆的、粉粉的小嘴巴,然而看见拉着的凌霜霜双手,脸色忽然黯淡了下来:“姐姐,你不可以再干粗活了——你的手……都要烂掉了。”
席晓颖看着女孩儿这样天真善良的表情,忽然之间为自己心里那样的无度猜测感到一丝羞愧;然而定了定神,还是硬着头皮说出了早已早就编排好的台词:“是啊,姐姐缺钱,要过日子嘛,柴米油盐处处都要用到钱的……那一天姐姐不该那么假装清高的……所以,那只玉镯,我想还是……”
说到这里,凌霜霜含糊顿住,实在不好意思再说下去。
席晓颖怔了怔,似乎费了好大力气,才明白过来凌霜霜想要表达的意思,脸色忽然之间有些异样,她下意识的松开了握着的手。
凌霜霜只是淡淡微笑着,但是脸色也多少有些讪讪然。
(ps:拜托各位路过《凉城》的大大,动动您漂亮发财的小手,点击一下“加入书架”内个按钮钮,收藏一下《凉城》,东东酱感激不尽,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