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请你吃肉
这是一片北方的山林,柞树、槐树、桦树、落叶松,彼此犬牙交错,遍布山岭,茂盛而葱茏,一直延伸到视线消失的地方。
密匝匝的树林里,响起的脚步声,分开枝叶,一个人影跌跌撞撞走了过来。他直奔一处山坳,那里有水流的声音传出,果不其然,是一个清澈的水池。
捧起清凉的池水,仔细清洗,不放过任何角落,片刻之后,水池映衬出一张年轻的面孔,十足新嫩,最多十三四的样子,皮肤没有半点瑕疵,饱满的胶原蛋白几乎要溢出来。
眼睛皂白分明,鼻梁英挺,嘴唇红润,牙齿整洁白皙,真是一个好看的少年郎!
偏偏这个少年郎没有头发,脑袋光溜溜的,如同剥了皮的鸡蛋,不只是头发,就连眉毛和睫毛都少的可怜。不过即便如此,少年也咧着嘴,露出满意的笑容。
“能从山火逃出来,别说变成小和尚,就算变成小尼姑,也只能认了!”少年喃喃自语……他叫刘淳,是一名农业专业的大学生。
相比其他的同学,刘淳对土地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发自骨髓的那种……家里往上数,几辈子都是农民。土里刨食,靠土地吃饭,就是天下最大的真理!
刘淳深信不疑,哪怕费尽千辛万苦,成为了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在省城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依旧在积攒了一笔钱之后,回到了老家,承包了一片土地,办起了养殖场!
一切都十分顺利,谁知一场山火,打断了刘淳的致富美梦。
等他再度醒过来,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漆黑的焦炭之中,用尽浑身的力气爬出来,在地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人形印记。
在那时候,刘淳就发现了异常,他的手脚都变小了许多……莫非是浴火重生,凤凰涅?刘淳来不及多想,饿到痉挛的胃,让他看到树皮都想咬一口!
刘淳很幸运,他没走两步,就踢到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拾起一看,居然是只烧焦的兔子,显然,可怜的兔子没有猪脚光环,只能成为猪脚的口中餐了!
撕掉焦黑的皮毛,里面的肉还算鲜嫩。
百步之外,居然还有个猎人搭的窝棚,空空荡荡的。刘淳顺理成章,霸占了窝棚。他在里面找到了一张被人丢弃的破麻片,已经腐烂到掉渣,刘淳小心翼翼围在腰上,就算没人看,也不能光着屁股啊!
解决了“衣”,接下来就是“食”了……足足一个时辰之后,第一缕青烟蹿起,刘淳几乎感动的哭了。
钻木取火!
他做到了!
赶快把半熟半生的兔肉放在上面烤,刘淳吃光了大半个兔子,只剩下一对最肥的后腿,他想留到明天吃,毕竟不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的。
吃饱了肚子,刘淳终于有精力思考了。
如此浓密的森林,没有半点现代的痕迹,唯一人类的遗迹窝棚,也是用树枝撑起,外面罩着桦树皮,连接处是用麻绳绑起来的。
没有铁丝,没有尼龙绳,甚至连包装的塑料都看不到……这个猎人还真是环保啊!
刘淳如是感慨着,他又转了一圈,在距离窝棚不到十米的地方,发现了一支长矛,在中间断开了,看样子似乎是被什么东西踩断的,他把半截长矛抓起,上面有着一层厚厚的铁锈。
刘淳拿着长矛,找了一块石头,用力把铁锈蹭去,露出长矛的面目,他仔细辨认,发现锻造的手段非常落后,铁上面有很多密集的气泡孔,像是蜂窝似的。刘淳不由得摇了摇头,拿如此之差的武器去打猎,这个猎人不只是环保,还胆大包天啊!
正在这时候,突然响起脚步声,刘淳下意识抓紧了手里的半截长矛,虽然简陋,却也是他唯一保命的东西了!
他警惕扫视着,从不远处,走来一个很高壮魁梧的大汉,满脸的络腮胡子,还背着一张弓,衣服破损多处,露出遒劲的手臂,肌肉遍布,充满了力量。
刘淳发现,大汉脚上穿着一双麻鞋,上面是麻布的裤子,打着绑腿,再往上,盘扣短袄,头上是个桃儿大小的发髻,用木簪别着,外面罩着一层网巾。完全是古人的打扮,尤其是一张古朴的大弓,更像是出土的文物。
这家伙绝不是什么叶公好龙的汉服爱好者,也不是某些粗制滥造的影视剧演员……浓密的森林,简陋的窝棚,断裂的长矛,还有眼前的大汉!
刘淳突然涌起一个可怕的念头,自己不会到了另一个时空吧?
一把大火,把自己烧得穿越了?
刘淳傻住了,那个大汉走到了他的近前,都没有反应,傻愣愣的,跟中了定身法似的。大汉瞧了瞧他,小家伙赤着上身,连头发都没有,光光的脑壳,很是怪异。但大汉也没心思管这些,他咳嗽了一声,“小子,你是山民?有吃的吗?”
刘淳还是没法应,大汉无奈摇头,用力勒紧腰带,准备离去。突然刘淳抬起头,“有!”
他把仅有的两个兔腿送给了大汉。
“那个大叔……你能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吗?”
大汉疯狂啃着兔腿,三口两口就吃光了一个,正在啃下一个,听到刘淳的问话,他愣了一下,“小子,你是这山里人?”
“嗯,我一直住在山里,几天前,发生了山火,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不用演戏,刘淳的声音就跟哭差不多了。
“怪不得头发都烧没了,能活下来就是运气!好运气!”
大汉心中想到,他飞快啃光了两个兔腿,随手把骨头扔了,在胸前抹了一把油脂,感叹道:“小子,看你挺可怜的,偏偏三爷还有事情,帮不上你。”大汉顿了顿,又道:“当下是洪武二十年,你一个人没法在山里活着,能出去就出去吧!不能出去反正老子也没办法!”
大汉舍不得耽误时间,用力一跺脚,快步离开。
……
“洪武二十年啊!”
刘淳从窝棚出来,找到了水池,清水洗过,脑子也跟着清醒了。
穿越对他来说,不是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
洪武二十年,也不是什么可怕的年份!
相反,在朱元璋的励精图治之下,大明已经有了几分盛世的底蕴。
尤其难能可贵,在三四百位皇帝之中,朱元璋算是最疼惜老百姓的,没有之一!靖难之役离着还远,这是个很惬意的时间。
前提是自己能走出深山,还有,他要取得一个合适的身份。洪武年间,最严厉的就是户籍,入不了黄册,没有路引,寸步难行!
刘淳思索着,他倒是不觉得走出深山有什么难的,即便没有指南针,他依旧懂得怎么辨认方向,只要向南走,就错不了!
刘淳一个鲤鱼打挺,重新站了起来。
“大明朝,小爷来了!”
刘淳用力大叫,胸中的愤懑一扫而光。此刻已经是傍晚,他准备返回窝棚,规划一下,等天亮之后在出发。
突然,池边的树林传来沙沙的声音。
“是那个大汉?”
刘淳循着声音看去,不看还好,一看吓得魂飞魄散!
从草木丛中,探出颗硕大的脑袋,长长的鼻子,锋利的獠牙,棕黑色的皮毛,嘴角还垂着口水,正吭吭唧唧向水池走来!
“野猪!”
刘淳简直抓狂了,他可不想变成野猪的晚餐,老子还要领略大明的风光呢!在这一刻,身体的潜力百分之一百二十爆发出来,刘淳几乎没有犹豫,转身三步两步冲到了一棵槐树的前面,攀着粗糙的枝桠,身体比猴子还灵活,迅速上到了十米左右的高处,抱住一支碗口粗细的树枝,大口喘气。
就在这时候,那个硕大的野猪居然冲了过来!超过五百斤的大野猪,就像是一个威力十足的坦克,横行无忌。超过十厘米的獠牙,比匕首还锋利,刘淳甚至能想象到刺入身体会是什么下场!
野猪像是发了疯,用庞大的身躯,一下一下,奋力撞击,刘淳觉得自己就像是大海上的一叶扁舟,随着风浪起伏,随时可能被吞没。他的心嘭嘭乱跳,唯一能做的就是手脚并用,抱住了树枝,最好野猪的精力能赶快消耗殆尽,不然,他的下场一定很惨!哪怕手里有半截长矛,凭着他单薄的身躯,也不是野猪的对手!
突然,野猪停下了撞击,抬起硕大的头颅,向一个方向望去,就在这时候,一支箭突然穿过蒿草,正好射中野猪的左眼!
这一箭可是够深的,足足射进去小半截。但野猪的生命力也不是开玩笑的,发疯的畜生朝着二十米外射箭的人冲了过去!
“是他!”
刘淳认了出来,来人正是那个大叔!他身手灵活,野猪冲来,不慌不忙绕着大树转圈,躲避野猪的攻击,同时又准备再给野猪致命一击。
不凑巧的是,大叔的箭壶被藤条挂住,转身之际,箭洒落了满地。来不及拾起,野猪就冲了上来。
大叔脸色骤变,急忙奔跑,正巧到了槐树下。
“给你!”
刘淳几乎没有考虑,就把手里的半截长矛扔给了大叔。大叔果断接过,这时候野猪狂叫着冲来,大张的嘴巴里,喷出恶臭的气味。
大汉瞧准了机会,就是这一下了!他奋力将长矛刺入野猪的上颚,同时迅速滚开,几百斤重的野猪受不住势头,直挺挺撞上了槐树,长矛再次断裂,可也顺着脆弱的上颚刺入后脑。
一击致命!
野猪轰然倒地,大叔远远避开,等野猪停止了挣扎,他才走了过来,抬头看了看树上的刘淳,忍不住摇头。
“小子,还真是有缘,下来吧,三爷请你吃肉!”
第2章 锦衣
一堆篝火,一条几十斤的野猪后腿,烤得滋滋冒油,香气顺着鼻孔蹿入,刘淳早就饿了,又被野猪吓得半死,他恨不得把一整头猪都塞进肚子里。
不过他还保持着一丝冷静,这个大叔明明让自己自求多福,怎么几个时辰之后,又回来了。而且还仗义出手,救了自己不说,又请自己吃肉,未免太好心了吧?
瞧他满脸笑容的样子,跟刚才完全换了个人!
要不是穿着长相没变,刘淳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刘淳警惕地瞧着大汉,这家伙比上一次见到的时候狼狈了不少,胳膊腿上多了好几处口子,脚下的麻鞋也破了,大脚趾头调皮地钻了出来。
看起来是在森林了吃了苦头,转了几个时辰,又恰巧回到了窝棚不远处的水池,跟自己相遇!
刘淳似有所悟,“你迷路了,对吧?”
大汉愣了片刻,大喇喇道:“凭着三爷的本事,一座小小的山林有什么难的。三爷是心好,怕你小子喂了野猪,才过来救你的。”
“原来你又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我会遇上大野猪啊?”刘淳呲着白牙问道!
大汉顿时讪讪无语!
刘淳算是看清楚了,大汉才没有这么好的良心。要想救自己,第一次就带着自己离开,岂不是更好!
不过刘淳也清楚,他一个人没法在树林里待着,必须尽快出去。偏偏他又小胳膊小腿,细皮嫩肉,别说再遇到野猪,就算是一只狼都能把他给吞了。
即便侥幸出了森林,他也是两眼一抹黑,根本不了解情况。更没有光明正大的身份,若是遇上了歹人,直接把自己卖给了大户人家,或是弄到了乱七八糟的地方,成了贱民,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刘淳认真瞧了瞧大汉,看着还算憨厚坦然,而且功夫也不错。
唯有把宝押在他的身上,可千万要有良心啊!
刘淳默默祈祷,也不多废话了,只是闷着头道:“我会在密林中辨别方向!能找到出山的路!”
“当真?”
这下子大汉没法继续装了,他是真的迷路了,转了好几个时辰,又转到了原点,两只兔子腿都消化干净了,肚子咕咕乱叫,虽然他有功夫,能打猎,但也不能一直在森林里,更何况他还有要务在身,必须尽快出去才行。
假如这小子真能帮上自己,那可就太好了!
他情不自禁道:“你是山里的人?怪不得会辨别方向!”大叔忙用匕首,割下一大块肉,讨好似的递给刘淳。
“吃!多吃点!”
野猪肉滋滋冒油,肥瘦相间,瘦肉不柴,肥肉流汁!
别说饿得前胸贴后胸,就算是吃得饱饱的,也能啃几口。刘淳伸出了爪子,将肉接过来,张开嘴巴就咬。该死的野猪,想吃自己,却没有料到,转眼之间,变成了自己的口中美食!
真香!
刘淳吃得豪迈无匹,既然大汉有求于自己,吃他的烤肉,也是情理之中。
连着吃了三大块,足有三四斤的肉进了肚子,肥美的肉汁在舌尖儿融化,看在贡献了这么美味的猪肉份上,刘淳对野猪的恨意都消失了。
刘淳仰着头躺着,露出鼓鼓的肚皮,嘴里还有残存的猪肉,含混道:“万物生长靠太阳,白桦树的表皮,向着太阳一面,会比较洁白光滑,反面则要暗淡许多。另外,松木冲着南边的方向,会渗出更多的油脂,只要根据松油的分布,就能确定太阳光是从哪边射来的!”
大汉也吃饱了,侧耳听着,还真别说,这小子讲得有点道理,貌似他也听常进山的人提到过,只是没有这小子说得明白透彻。
“太阳从南边射来,也就是说,往南走,就能回到大明了!”
大叔喃喃自语,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小子,你给我当向导吧,咱们一起出山!”
目的达到了,刘淳欣然答应。
休息了一阵,身体也恢复了力气,既然要出发,就要做些准备。刘淳爬起来,主动走到大野猪的旁边。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野猪的肩部有伤口,但是却愈合了。
这家伙一定和猎人相遇过,没准猎人就是死在了野猪的嘴下,那个断裂的长矛可以作证!若是没尝过人肉的滋味,这个畜生怎么会发疯攻击自己?
“大叔,把匕首借我。”刘淳咬牙切齿道。
大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
第3章 绣春刀之梦
大叔似乎也没有多想,直接脱口而出,等说完就后悔了,锦衣卫名声可不好,这小子能答应吗?
自己这么大的岁数了,让一个少年拒绝多不好,因此没等刘淳回答,便讪讪补充道:“我随口说的,你别当真!”
这一句,差点把刘淳弄得内伤了!
认真点好不!
刘淳那个气啊,作为穿越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锦衣卫?
那可是个凶名赫赫的衙门,影视剧里的锦衣卫,通常都是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专门陷害忠良的反面角色。
眼前这个大叔武功高强倒是不假,只是其他的方面还没看出来。刘淳坚信,不管什么行业,都有好有坏,哪怕是太监,也有忠贞之士,更何况锦衣卫了!
只是要收自己当干儿子,是哪根筋儿粗了?
难道是看自己长得好看?
刘淳忐忑不安,可又觉得是天赐良机,能攀上锦衣卫,他就有了靠山,不但能活,还能活得挺好!
“那个,大叔!我一直生活在山里,不知道什么是锦衣卫,爹娘刚刚死了,我,我认你当干爹,他们能不能答应?”
刘淳没有拒绝,只是顾忌父母的感受,倒是让大汉挺高兴的,还算有良心!尤其是一个山里的娃娃,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他哪清楚锦衣卫的好坏啊!
所幸翻身坐起,到了刘淳的身边,蹲下身躯,正儿八经谈了起来。
“你没什么亲人,也没有去处,留在山里,早晚被野兽吃了,你父母会愿意看到吗?还不如给我当干儿子,我带你出去,干爹保证让你娶妻生子,荣华富贵。以后你多生几个孩子,继承自家香火,为父不会在意的,你爹娘在天之灵,也会安慰的。”
刘淳用手托着腮,想了半晌,貌似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默许。
大汉立刻笑了起来,干脆不睡觉了,拉着刘淳,两个人并肩围坐在篝火前面,有一搭没一搭聊了起来……大汉告诉刘淳,他叫柳三,在锦衣卫中,人称三爷,还算有些地位。
锦衣卫的前身是拱卫司,老朱还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已经组建了。
起先的锦衣卫是老朱手里的一支王牌人马,最能战,也最忠心。冲锋陷阵,不计生死,立下了无数功劳,被视作左膀右臂,心腹中的心腹。
随着地盘越来越大,事情千头万绪,纷乱如麻,老朱逐渐赋予锦衣卫更多的权力,并且让他们从战场转向了其他方面。
对外刺探军情,对内监察文武,了解百姓所思所想,收买天下豪杰,提供最准确的情报,说句毫不夸张的话,朱元璋能打下江山,坐稳龙椅,离不开锦衣卫的付出!
而且国初的锦衣卫和后世不一样,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拿柳三来说,他是朱元璋收养的孤儿之一,当然了,他没有沐英的运气,能成为老朱的义子,也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本事。他只是作为一个锦衣卫,替老朱出生入死!
早在洪武十年,一道命令下来,刚过而立之年的柳三就被派到了北平。当时因为第二次北伐失利,大明处于积蓄力量的阶段。
柳三数次出塞,深入草原,跟许多弟兄一起,侦查情报,提供消息,确保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北伐的胜利!
柳三因功,被升为总旗。
算起来,他在北平,已经整整十年了!
这次,他又带着两位弟兄,化妆成猎户,深入草原,去了解北元的动向。
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们不但查清楚了北元的动向,还把辽东北元太尉纳哈出的情况探明了,可谓是收获巨大。
只不过那两位锦衣卫弟兄也死在了草原,柳三遭遇追击,逃到了完全陌生的山里,正巧跟刘淳碰上,这就是以往的经过。
柳三说的轻描淡写,似乎不算什么,可刘淳却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爷啊!
这哪是无恶不作的锦衣卫!
简直就是出生入死的大英雄,深入大漠,刺探军情,真正行走在刀尖儿上!这是何等的勇气!多大的付出!
没有锦衣卫不计生死,又哪来的北伐胜利?
柳三不需要欺骗他,在这一刻,刘淳真的有那么一点,钦佩这个便宜干爹了。当然,在钦佩之余,还不免伤感。
史书对待锦衣卫太不公平了,如果光靠着杀人害人,何以存在两百多年?这不是笑话一样,只可惜没有人愿意给一群特务树碑立传。留给后世的只有锦衣卫的残暴,却鲜有人知道,他们的贡献!
刘淳甚至觉得认干爹,是高攀了。
可为什么柳三会看中他?真是让人百思不解!
柳三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就主动道:“小子,你想问我为什么要收你当儿子,对吧?”
“嗯!”刘淳道:“像大叔一般的大功臣,大英雄,应该不缺儿子啊!而且,貌似我也没啥出奇的地方,能得到大叔的青睐!”刘淳还一时没法改口叫爹,好在柳三也不介意。
他反倒被刘淳的夸奖弄得笑了起来。情不自禁抹了一把下巴,欣慰道:“大英雄!大功臣!真会说话,就冲你这张小嘴,三爷都要收下你!”
还没人这么赞美锦衣卫呢!
笑了好一会儿,柳三平静下来,才轻轻叹口气,“我在北平十年,从没想过娶亲。按照锦衣卫的规矩,我可以调回应天,过点安心的日子。当年我是孤儿出身,承蒙陛下收留,才有了今天,无亲无故,我打算回应天之后,就娶个婆娘,趁着还不算老,抓紧生几个孩子,有了儿子,再有孙子,人人都管我叫柳老太爷,你说该多美!”
你还打算要亲生的啊?
刘淳瞪大眼睛。
柳三坦然道:“你也别怪我,干儿子终究不如亲生的。不过三爷不会让你吃亏的,咱们锦衣卫历来父死子继。一个萝卜一个坑,三爷最多干十年就老了,哪怕我回到应天,立刻结婚生子,到那时候,儿子最多七八岁而已,能顶个屁用?我这个位置,铁定是你的!有朝一日,你的兄弟们长大了,要是有心,就帮他们进锦衣卫!”
说到这里,柳三又有些伤感,他自嘲道:“其实啊,我这是想得太多了,像我们这号人,造了不少孽,还不定有没有儿子呢!假如生不出来……小子,你愿不愿意,给我养老送终?”
柳三努力抬起头,尽量不让泪流出来。他想起那个死去的弟兄,他跟自己说,半年前娶了婆娘,临走的时候,已经怀了孩子,有了儿子的人就不怕死了。
说完,那个兄弟握着刀,冲向了元鞑子……
孤单了大半辈子,柳三的心仿佛被撕开了一道口子,他也想要个儿子!亲生的最好,哪怕不是亲生的,能替他养老送终也好!
柳三打算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儿子!
“小子,别看有人骂锦衣卫,可咱们手里有权!别管文官武将,看了咱们,全都两腿抽筋!什么尚书勋贵,不论多大的官儿,到了诏狱,全他娘的成了三孙子!”
“还有啊,陛下圣明,他老人家定了规矩,锦衣卫是父死子继,能一辈一辈往下传。干爹教你几年本事,等你学成了,就能当锦衣卫,大马金刀的,别提多美了!”
柳三没口子吹嘘,奈何刘淳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山里小子!
要是锦衣卫真那么好,柳三也就不用出生入死,在大山里迷路了。刘淳心里很清楚,得失从来都是相对的。
就拿朱元璋推行的户籍制度来说,父子相继,祖祖辈辈,谁也改变不了。
农户有农籍,商人有商籍,军户当然有军籍,就连妓女还有个乐籍!
父亲是军户,所有的儿子都是军籍,可有军籍不代表能从军,只要最大的一个,才能顶替父亲的位置,其他兄弟只能叫做“军余”,换个更现代一点的名词,就是备胎!
假如哥哥死了,就从弟弟里面挑选,继续从军,如果下一代长大了,也可以从儿子里面选……反正,这一家就要出一个兵,除非死绝了,谁也跑不掉!
很残酷,可也很有效,朱元璋正是用这套办法,维持帝国的稳定。
锦衣卫也是军籍的一种,而且还是最令人羡慕的那种!
里面锦衣卫的子孙越来越多,外面又有很多人想挤进去。偏偏锦衣卫又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有锦衣卫籍,和能成为真正的锦衣卫,完全是两码事。
柳三盯上了刘淳,一来是他年纪合适,几年后就能长大成人,二来他是山民,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只能靠他,三来,刘淳的种种表现,堪称聪明机灵,是吃这碗饭的料!
不管怎么样,总算有了安身立命的所在!
锦衣卫,还不错!
这一夜刘淳睡得很香甜,他梦到了飞鱼服、绣春刀!
第4章 被裁撤了(求收藏)
清晨,刘淳从睡梦中醒来,早饭依旧是野猪肉,他努力啃着,同时也在思索着……洪武二十年,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可偏偏记不起来。
难道吃猪肉多了,也会变得和猪一样笨?
刘淳气哼哼大嚼着猪腿,发泄着心中的怒气!
此刻柳三已经吃饱了,他割下了二十斤猪肉,背在身上,足够吃到出山了。剩下的就扔到了水池旁,留给山里的野兽享用。
“走吧!”
父子俩开始动身,他们在山里转了一阵,确定了南方之后,就一头扎下去,一天下来,刘淳的野猪皮鞋都磨破了,手上腿上,尽是被野草割开的伤口,又痛又痒。
柳三把自己的外衣给了刘淳,让他裹着,又艰难翻过一道山梁,刘淳突然听到了铃铛声,很清脆,穿过山峦,钻进耳朵!
“往那边走!”
他不顾一切向山下奔跑,当踏上大路的那一刻,刘淳几乎要哭了。柳三同样是死里逃生,大呼侥幸。他们打听了行路的商贩,这条路是通往古北口的!
过了古北口,就是大明的地盘了!
“小子,咱们快着点,去古北口过夜!”
两个人不顾疲劳,快步向前!
依照史书记载,明长城是从永乐年间开始修的,不过当刘淳赶到古北口的时候,就发现有许多施工的民夫忙碌着,依照山势,修建城墙,在关口要塞,建造墩堡烽火台,对小股的骑兵能起到防御作用,当大股敌袭的时候,又能发出警报,站在这里,才能体会到烽火连天是什么样的场景!
“这都是北元鞑子,贼心不死,时时入寇抢掠,全都怪他们,老百姓才不得安宁!”
柳三怒气喷张,他记得是元鞑子害死了全家,不光是他的家人,还有许许多多的乡亲,柳三为数不多的童年记忆里,最多的就是一个字:饿!
饿到发慌!
没有粮食,吃野菜,挖泥鳅,等到这些也没了,就吃草根,树皮,啃观音土……柳三亲眼见到过,有人吃过观音土之后,肚子涨得像个大球,比怀了三胞胎还严重,可四肢却枯萎如麻杆,怪异的身形,好像传说中的小鬼,哪怕饿死了,也满脸痛苦的狰狞!
血仇不能不报!
“元鞑子该死!好在他们猖狂不了多久了!”
柳三信心十足,他这次拿到了关键的情报,只要交给朝廷,运筹帷幄,一定能重创鞑子。没准还能深入大漠,痛击北元,铲除心腹大患!
相比起柳三的踌躇满志,刘淳则是更关心周围的环境,他能很明显感觉到,守城士兵的认真严谨,哪怕柳三拿出了锦衣卫的腰牌,他们也要确认之后,才肯放行。
在古北口休息了一晚上恢复体力,柳三生怕耽误了军情,第二天早上就急急出发。考虑到刘淳年纪还小,还雇了一架马车,向北平而来。
上车之前,柳三把一个包袱扔给了刘淳。
“随便买的,你先换上吧!”
他嘴上这么说,可衣服的料子极好,大小也合适,显然是花了心思!咱柳三爷,还能亏待自己的宝贝儿子!
真别说,刘淳这小子长得就是俊俏,换上了合适的衣服,越发显得挺拔英俊,细皮嫩肉,唇红齿白。
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有头发,好在三爷准备了一个头巾,把光秃秃的脑袋完美笼罩。
“嘿,光是这卖相,都能混个状元郎!”
三爷抚掌大笑,什么不愉快都不翼而飞了,这次可赚大了,不但立了大功,还捡了个儿子,真是苍天有眼!
三爷翘着腿,斜靠在车厢里,情不自禁地哼着小曲,开心到飞起……刘淳的心情也挺好的,他不时询问情况,柳三耐心解答,让刘淳对这个时代增加了许多了解。
从古北口,到北平,用了两天多的时间……终于高耸的北平城,赫然出现在面前。
作为昔日的元大都,北平格局宏大,城高池深,非比寻常。
只不过往来的客商,无暇欣赏北平的雄伟,他们全都聚集在城门口,看着上面的一张告示。
有识字的读书人摇头晃脑念了出来:“……锦衣卫指挥使毛骧勾结奸佞,败坏朝典,外通倭寇,内结权臣,罪行累累,罄竹难书……按律问斩,夷其三族!”
什么?
锦衣卫指挥使毛骧被杀了?
臭名昭著的刽子手也有今天?
真是老天爷开了眼,这就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杀,杀得太好了!”那个读书人高举双臂,兴奋大吼,状若癫狂!
围在城门口数以千计的百姓,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毛骧是怎么回事的。那个年轻的读书人就主动讲解起来。
他脸涨得通红,“你们听着啊……这些锦衣卫狗贼,简直坏透了。”他一张嘴,就开始骂起了锦衣卫。
“这些杀人的恶鬼,专门杀害忠臣,陷害好人,手段残忍,令人发指!这么多年了,光是死在这个毛骧手里的人,就有十几万之多!他不光杀人,还抄家灭族……想不到啊,这个贼也有今天!怎么样?老天爷有眼睛,凡是干了坏事的,都没有好下场!”
年轻的读书人眉飞色舞,高兴坏了,老百姓并不清楚内情,只觉得杀了一个恶人,自然是好事。上了年纪的,干脆跪在地上,高呼陛下圣明,感动地热泪盈眶。
正在这时候有个少年在人群当中探出头,“那位书生,说的可真有道理!老天爷看得清清楚楚,要不土地庙前面,怎么挂了那么多人皮枕头啊!”
朱元璋痛恨贪官,凡是贪污六十两以上,就给扒了皮,填上草,挂在衙门或者土地庙外面。刘淳从古北口入关,路上就看到了好几个。
那可都是文官,而且多半还栽在锦衣卫的手里。
书生当然能听出话里的刺儿,他恶狠狠盯着刘淳。
“小子,你也敢胡说八道?”
刘淳才不怕他,老子也是准锦衣卫,可不能你们这么糟蹋!
“告诉你,锦衣卫是奉旨办案!你敢说杀的人是忠良,就是要推翻钦案!是什么居心?”
嚯!
瞬间一口大黑锅就飞了过去,把年轻书生结结实实扣住了,他涨红的面孔开始失去血色,嘴唇哆嗦着,“小子,你诬陷好人!”
“你说我诬陷,那你把锦衣卫上上下下,都给诬陷了,你算什么?”
“我,我没诬陷,锦衣卫无恶不作,人尽皆知,这,这不是把毛骧给杀了!”书生努力争辩。
刘淳仰天大笑道:“毛骧是毛骧,锦衣卫是锦衣卫,连这点都分不清,还敢愚弄百姓,挑唆事端,小心尔的狗头!”
别看刘淳年纪小,但声音清朗,义正词严,那个书生竟然被吓得连连后退,失声道:“你,你是什么人,敢替锦衣卫说话?”
刘淳把肩膀一抱,冷笑道:“打抱不平的人!我可提醒你,锦衣卫手眼通天,你可要小心啊!”
刘淳轻蔑笑着,书生只觉得后背冒凉气,没准这小子真和锦衣卫有关系,“你,你吓唬不到我的!”
这家伙嘴上这么说,可是却不停往后退,落荒而逃了……老百姓看得哈哈大笑,那么大的人,被个少年给吓跑了,真是丢人!
百姓大笑,一哄而散。
刘淳趁乱回到了柳三的身旁,却发现柳三的脸色铁青,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腻的冷汗。
“没,没事吧?”
柳三突然摇头,凄然道:“怎么会杀了指挥使大人,不应该啊!”柳三真替毛骧鸣不平!
毛骧是第一任的锦衣卫指挥使,他忠心耿耿,给朱元璋办了许多的大案。像早年的郭恒案,空印案,他都参与过,而胡惟庸案更是他在后面策动,靠着办胡惟庸案得力,才使得拱卫司变成了锦衣卫,毛骧也顺利成为锦衣卫的首任指挥使!
这样的一个人,堪称左膀右臂,怎么会被杀了?
尤其是罪名,更加荒唐!
明明是毛骧告发的胡惟庸案,他怎么会变成胡惟庸的同党?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柳三简直不敢相信,他心里有种预感,似乎毛骧之死绝不会这么简单,会不会牵连到其他人?
真是要命了!
“走,跟我去千户所,我要问问朱千户!”三爷低声道。
他们快步向驻北平的锦衣卫千户衙门赶来,就在他们刚刚赶到的时候,又一队士兵抢在了前面,把锦衣卫衙门给封了。
为首一位穿着红袍的官员,对着里面的人,得意洋洋道:“奉天子旨意,废除锦衣卫!我等前来接管衙门,请里面的人出来!”
第5章 燕王驾到
什么,杀了毛骧还不够,居然要废除锦衣卫!
刘淳很尴尬……本以为认了干爹,抱上了大腿,从此之后,走上人生巅峰呢!哪知道这条大腿说断就断了。
好比被某顶尖儿的网络公司录取,欣欣然装备上班,结果还没等报道,就关门大吉了!刘淳内伤到吐血!
堂堂锦衣卫,莫非就这么完了?
柳三死死握紧拳头,瞳仁充血,恶狠狠盯着那些围了千户衙门的官兵,恨不得生吞了他们!
看这个架势,不是假的,可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皇帝会自断臂膀,这不可能啊!
刘淳瞧了半天,终于想了起来……原来自从锦衣卫成立以来,办了许多大案子,在前几年的时候,又掀起了胡惟庸案的第二波,许多朝臣受到牵连。
这一次人们对锦衣卫的非议远超之前,道理很简单,胡惟庸已经死了好几年了,现在旧事重提,也没有多少证据,诬陷了不少无辜的人,反弹声浪极大。
尤其是以仁厚著称的太子朱标,几次跑去谏言,冒着被老爹痛打的危险,请求废除锦衣卫。停止残害朝臣,不要兴起大狱。
就在朱标的一再要求之下,朱元璋终于降旨,废掉了锦衣卫,并且将人犯交给了刑部!内外刑狱交给三法司!
莫非是锦衣卫就此完蛋了?
刘淳又立刻摇了摇头,按照史书的记载,锦衣卫的确是在洪武二十年被废,直到朱棣登基,才重新恢复,并且增添了东厂。形成了厂卫的制度。
不过谁都知道,在朱标死后,蓝玉一案,锦衣卫可是出了大力气的,总不会是诈尸吧?
刘淳稍作思索,就明白了,多半是朱元璋明面上废掉了锦衣卫,可暗中还保留了很大的权力。
设身处地想想,谁又舍得把最忠心的狗给炖了呢!
杀毛骧是给天下交代,废锦衣卫也是如此,只不过真的想逼着洪武大帝低头,彻底放弃锦衣卫,对不起,那不是朱元璋的作风!
老朱别的不好,可骨子里全都是农民特有的顽强和固执!
刘淳几乎敢确定,这帮急吼吼来废掉锦衣卫衙门的人,不会有好下场……这条大腿还是很粗的,刘淳心里有数,但柳三却不清楚!
此时,这个汉子瞳孔充血,眼睛变成了可怕的红色!
朝廷要废了锦衣卫,那他算什么?
替朝廷卖命,死在草原上的弟兄,又算什么?
大家提着头做事,就落这么个结果!太让人寒心了!
柳三觉得自己的胸中,一团怒火在燃烧,他就想冲上去,揪住那个红袍官员,让他给自己一个说法!
正在这时候,锦衣卫衙门洞开,从里面走出十几个人,为首的一位,有五十左右,脸圆滚滚的,挤得眼睛只剩下一条缝儿。
柳三瞬间认出,此人正是锦衣卫驻北平的千户,叫朱湖!
锦衣卫体系庞大,可不只是在京的南北镇抚司,在外还派驻千户所,屯扎在关键的所在。北平是元大都所在,又是对北元用兵的大本营,前进基地,地位尤其重要。
在北平的锦衣卫,无不精明干练,忠心耿耿。他们分成两大部分,一类是柳三这样,经常外出的密探,另一部分,就是常住北平,处理各种公务,汇总情报的留守锦衣卫。
朱湖从里面出来,脸上带着笑,冲着那位文官拱了拱手。
“王参议,你怎么有空来这儿?”
对面的文官不由自主,挺直了腰杆,顾盼之间,难掩倨傲!过去本官忌惮你们三分,现在可不一样了!
他微微冷笑:“朱千户,本官此来,是因为天子降旨,废除锦衣卫,特来接收衙署,你还有什么说的?”
他没用正脸看朱千户,只是淡然地瞧着前方,狭长的眸子充满了蔑视,若非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真想大笑三声!
让你们张狂,没想到,锦衣卫也有会今天,这才叫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
只不过这位王参议不知道,在别人的眼里,他也不过是个得志便猖狂的小人罢了!
那个朱千户面无表情,接过旨意,读了一遍。
而后轻轻叹气,“既然旨意如此,我还有什么说的,只不过,王参议,虽然锦衣卫被革除,但我手上还有份要紧的月报,需要送去京城,交给陛下!你看,能不能行个方便?”
王参议眉头紧皱,不悦道:“朱千户,锦衣卫已经废了,你还递月报干什么?不会是你的脱罪之词吧?本官可要提醒你,已经有百姓到县衙告状,你仗势欺人,抢了人家的女儿,本官还要请你过去查问呢!你要是想借此假传消息,为自己脱罪,可要想好了,国法无情!”
果不其然!
这帮文官已经片刻不愿意等待了。
朱千户轻笑了一声,“王参议,朱某还是大明的千户,论起律法,不敢说比你清楚,也不会差!敢在递给京里的月报上动手脚,等着天子砍头便是!”
老实富态的朱千户,把眼睛瞪圆,还真有几分杀气,不愧是锦衣卫的汉子!
很多人都说朱元璋杀戮功臣,其实大明的开国元勋当中,如徐达、常遇春、邓愈,汤和等人,全都是正常患病死亡,至于什么白马汗和鹅肉,让徐达背疮崩裂,更是小说家的胡言乱语,还有宋濂,也仅仅是发配而已。
而真正遭到老朱屠戮最多的反而是那些贪官污吏!
比如户部侍郎郭桓一案,他串通官吏和富户,一共贪墨达到了两千四百多万石之巨!朱元璋一怒之下,杀了六部的左右侍郎,又牵连其他官员,富户,多达数万人!
比如空印案,是因为给空白的公文书盖大印,容易出现营私舞弊,朱元璋一口气宰了几百个文官。
再比如胡惟庸案,老朱同志处斩的依旧是文官为主!甚至连宰相都给废了!
如果把这三个案子,当成朱元璋残害功臣的证据,那就是欺负人不懂历史了。
当然了,要说朱元璋就不杀功臣吗?
显然也不是,在太子朱标死后,他不得不立皇孙朱允为储君,而朱允并不是老朱嫡孙,他还有个弟弟,是太子妃常氏所生,常氏又是常遇春的女儿,常遇春虽然早死,可妻弟蓝玉还在,偏偏蓝玉又年富力强,是硕果仅存的大将,在军中威望无人能敌。
在这个情况之下,朱元璋不杀蓝玉,不把常蓝两家的旧部扫清,朱允如何能坐稳储君的位置?
不得不为罢了!
所以说,洪武朝的血雨腥风,主要还是针对贪官污吏,朱元璋当了三十一年的皇帝,以当时的医疗条件,就算他不杀人,开国功臣又有几个能活过老朱!刻意宣扬朱元璋屠戮功臣,完全是抹黑!
作为朱元璋手里的利刃,锦衣卫得罪文官最多!
双方是水火不容!
这不,刚刚废除锦衣卫,文官就欺负上门了。
朱千户心知肚明,罪名都准备好了!还真难为他们了!谁说文官办事拖拉,这不比锦衣卫还干练吗?
朱千户只是淡然道:“既然锦衣卫已经革除,落魄的凤凰不如鸡,自然听凭发落!等我把月报送出去,就跟着王参议去布政使衙门。我也领教一下,你们的手段,看看能及锦衣卫的几分!”
王参议咬了咬牙!
都死到临头了,还敢张狂!
就算送去能怎么样,天子都未必看!
他把身体策到一边,让朱千户自便。
朱千户默默从怀里取出厚厚的一摞纸,装入了一个大竹筒里面。然后用火漆封好,刘淳仔细盯着,他发现朱千户的动作充满了虔诚,就像是信徒给菩萨上香一般恭敬。足足检查了三遍,确认无误,他才把竹筒交给信使,突然,他双膝跪倒,磕头道:“务必要安稳送入京城,兄弟,拜托了!”
信使的喉咙动了动,没说什么,却是用力点头,转身上马,向着南方奔去。
见信使走了,朱千户终于露出了释然的笑,他又磕了三个头,喃喃道:“陛下,这是臣能尽的最后一点心了!”
说完,他猛地跃起,目眦欲裂,须发皆乍!
“俺朱湖是天子亲军,大明的忠臣!堂堂正正的爷们!岂会落到你们这些腌的赃官手里,被你们糟蹋!”
“弟兄们,俺去了!”
朱湖猛地纵身,朝着门前的石头狮子撞去,只听啪得一声,头颅碎裂,石狮子的下巴愣是给撞飞!
好硬的一颗头颅!
朱虎的热血染红了台阶!
刺目的一片!
其余锦衣卫全都疯了!
“千户!”
“大人!”
他们怒吼连连,覆巢之下无完卵,过去锦衣卫得罪了那么多人,一旦失了势,各种各样的小鬼都冒出来了。
与其被人欺负死,倒不如像朱千户那样,跟他们拼了!
“打!”
“和他们拼了!”
赤手空拳的锦衣卫,跟一群如狼似虎的官兵打在了一起。
此刻的柳三须发皆乍,他已经顾不得什么了。虽然作为密探,布政使衙门未必顾得上他,但眼前都是他的兄弟,大家吃亏,三爷要是袖手旁观,连人都不要做了!
沉吟一下,柳三扭头对刘淳悲戚道:“小子,瞧见没有,有人骑着锦衣卫的脖子拉屎!
三爷去了!对不住,自己找个生路吧!”
柳三说完,提着拳头,就冲上去,打成一团。
刘淳拉不住柳三,急得火上房,他知道锦衣卫不会就此完蛋,可问题是三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就算恢复锦衣卫权柄,也跟他没关系了!
究竟该怎么办呢?怎么才能救下柳三?
刘淳冒汗了,打架他小胳膊小腿肯定不行。
正在这时候,突然在不远处的大道上,有一队骑兵冲过,为首的骑士大声喊道:“燕王驾到,闲杂人等回避!”
是朱棣!
一个大胆的念头,涌上了刘淳的心头!
第6章 初次相逢
朱棣大马金刀,威风凛凛,还不到而立之年的他,那就一个鲜衣怒马,神采飞扬!
朱棣出生在元至正二十年,那一年朱元璋攻占了应天,拥有了问鼎天下的根据地,算起来朱棣也是应运而生,此后朱元璋南征北战,童年的朱棣并没有得到多少父亲的关爱,直到七岁那年,他才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
也不知道七岁之前的朱棣,是不是会被叫小四?
接下来朱棣的人生就交了好运,老爹称帝之后,封他为燕王,那一年朱棣才十岁,等到他十七岁的时候,朱元璋又把他和几位兄弟安排到了凤阳,去看看他爹曾经放牛当和尚的地方,体会民间的疾苦,为了出镇一方做准备。
在洪武十三年,朱棣正式赶到北平,开始了藩王的生涯。
和后世养猪似圈禁藩王不同,国初的藩王是很有权力的,不但掌握大军,还能任免官员,像北平这样对北元用兵的重镇,藩王也能参与出征。
这么说吧,朱棣,还有其他的藩王,就是一方的土皇帝。
自从到了北平之后,朱棣除了整军备战,就是外出打猎。这不,他刚刚又打猎回来,亲手猎了一只火炭红的狐狸,半点杂毛都没有,正准备送给王妃徐氏,当做礼物。
前呼后拥的朱棣进了城,马上要回府,突然从街巷的一边跑来一个少年郎。
“燕王,燕王殿下!有人谋反!他们造反了!”
少年声音洪亮,朱棣听了个真真切切,造反?这可是大事啊!
他急忙勒住战马,给身旁的千户朱能一个眼神,朱能立刻迎上去。
“兀那小子,你是什么人,瞎嚷嚷什么?”
刘淳深吸口气,柳三,还有那些锦衣卫,是死是活,就看自己能不能忽悠动燕王了!
想到这里,刘淳撩起袍子,重重跪在地上。
“启禀燕王殿下,有许多人各持军械,直接冲进了锦衣卫衙署!双方正在激斗,恳请燕王前去支援!“
朱棣在外打猎两天,他知道毛骧被杀,却不知道锦衣卫被废。
假如他清楚的话,是绝不会插一脚的,毕竟他燕王也在锦衣卫的监视之下。
可刘淳多坏啊,他故意不说清楚,又弄了个谋逆的罪名,就算是假的,朱棣也没法置之不理!
“朱能,随着去看看!”朱棣当机立断。
朱能点头,急忙带着人冲过去,等他到了近前,鼻子都气歪了。的确是有人跟锦衣卫在打架,可问题是对方都是官兵,看服饰,还是布政使衙门来的!
这小兔崽子,根本是谎报军情!
他猛地回头,恶狠狠扫视,刘淳气喘吁吁跑过来。朱能用马鞭一指,“小兔崽子,这分明是朝廷官兵,你怎么敢胡说八道?”
刘淳满脸委屈,“是官兵啊!难道官兵就不是人了?这位军爷好不讲道理!”
“你,你强词夺理!”朱能气得脸红脖子粗,刘淳耸了耸肩,谁让你没问清楚的,还怪得了我?
这时候燕王朱棣也赶了过来,眉头紧皱,布政使衙门跟锦衣卫闹,可没有他燕王什么事情!
见这位王爷有意后退,刘淳急了,硬着头皮道:“锦衣卫衙署,藏着许多机密公文,一旦遗失,后果不堪设想!更有军情秘报,丢失不得!”
军情密报!
四个字打动了朱棣!
“都住手!”
朱棣怒喝一声,两旁的人马冲出,自然把双方分开。那个王参议见朱棣来了,急忙过来躬身施礼。
“下官见过燕王殿下!”
朱棣坐在马背上,用鼻子哼了一声,“你们这里好热闹啊?比庙会还好看!要不要继续演下去,本王看得高兴,没准能给几个赏钱!”
燕王语带怒气,王参议还没胆子得罪燕王,急忙道:“殿下,下官是奉了皇命,圣人降旨,废除锦衣卫,故此下官前来接收衙署。奈何这些锦衣卫狗胆包天,居然公然抗旨,故此才发生了冲突,下官恳请燕王殿下宽宥,我立刻就会处理好!”
父皇废了锦衣卫?
朱棣大惊,他听到了风声,却没有想到,竟然是真的!
不用问,一定是大哥朱标建议的,爹啊,你还真心疼大哥!
朱棣虽然贵为燕王,也没法跟太子朱标作对!
刘淳一肚子气,都说藩王嚣张跋扈,这个朱棣怎么跟温吞水似的,在你的眼皮子底下闹事,还这么沉得住气啊?
只好再烧一把火了,刘淳扯着脖子道:“燕王殿下,此人是曲解圣意,陛下只是在旨意中,废除锦衣卫,将诏狱交给刑部。按照旨意,各地的锦衣卫,只需将刑名职权还给地方衙门即可。而北平锦衣卫,除了负责刑名之外,还肩负探查军情,监视北元的重任!不知道几时圣人降旨,准许地方官吏,插手军国大事?草民以为,这个人很可能是北元的奸细,是来毁掉大明万里长城!其行可疑,其心可诛!其人可杀!”
一连串的大帽子扣过去,朱棣终于有了反应。
锦衣卫也好,文官也罢,跟他都没啥关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朱棣的可不是不懂规矩的人。
唯独涉及到军务,这是燕王的分内之事。
弄不好,朱元璋那里没法交代!
“王参议,是怎么回事?”朱棣带着怒气询问。
那个王参议气急败坏,立刻否认道:“燕王殿下,此人胡说八道,他陷害下官!”
“陷害与否,看看圣旨就知道了!殿下自有公断!”刘淳厉声说道。
朱棣深吸口气,对王参议道:“既然如此,就把旨意给本王!”
王参议迟疑了一下,才把旨意掏出来,交给朱棣。他现在也十分纳闷,自己并没有当众宣读旨意,他只是给了朱千户,然后又拿了回来,朱千户都没看出问题,这个小子又是如何发觉问题的?
朱棣展开了旨意,他快速浏览了一遍,果然,旨意上是说废掉锦衣卫,将诏狱归还刑部,各地方衙门,比照办理。
这道旨意确实有文章可做,假如是内地的锦衣卫,只负责监察军民人等,直接废了就是,可边地的锦衣卫,有双重使命,就不好办了!
朱棣当了七年的藩王,又随军出征塞外,他心里跟明镜似的。王参议这么干,是越权了。问题是他怎么敢,谁给他的胆子?
废除锦衣卫,是大哥朱标的意思。
而朱标早早成为太子,又拜宋濂为师,深得文官的拥戴,偏巧宋濂又是被胡惟庸案牵连,遭了锦衣卫的毒手……把这些事情串起来,朱棣就清楚了,有人是想落井下石,狠狠收拾锦衣卫出气。
他们觉得有太子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
坦白讲,朱棣是不愿意得罪太子的,他也得罪不起!
可问题是今天文官拿着似是而非的旨意,就敢到锦衣卫抓人封衙,明天,他们就敢跟自己这个燕王叫板!
更何况,这里面还牵连着对北元用兵大事,朱棣觉得,父皇要是知道,也未必答应!
朱棣沉吟了片刻,“王参议,你奉旨行事,自然是没有错的。不过北平的情形和别处不同。你也清楚,陛下前番降旨,要囤积粮草,择机扫荡北元!值此紧要关头,务必小心谨慎。这样吧,暂时先封了衙门,让这些锦衣卫暂居军营,本王给父皇上书,当然,你也可以上本,把事情说清楚,等候旨意裁处,如何?“
明初的藩王,都是老朱的儿子,皇天贵胄,嚣张跋扈。可朱棣却是个例外,语气温和,彬彬有礼。
只不过仔细听他的话,却是比疾言厉色,更加恐怖三分!
文官不是能扣帽子吗,本王也会,而且比你们更熟练。
把这事情推给了朱元璋,既显示了朱棣的份量,又不至于恶了太子朱标。总之是进退自如,刀切豆腐两面光。
刘淳算是见识了未来永乐大帝的手段,这家伙可不是个莽夫!
刘淳正在琢磨着下一步要怎么办,王参议不敢跟朱棣叫板,只能带着人离开。其他的锦衣卫,几乎个个带伤,大家眼中含泪,把朱千户的尸体小心翼翼抱起来,也不知道是谁带头,哭声一片,比没了娘的孩子还惨!
朱棣叹了口气,身为藩王,他不能跟锦衣卫搅在一起,这帮人如何伤心,他也是爱莫能助。一转头的功夫,正好看到了刘淳!
朱棣的眼中闪过一丝凶戾,“来人,把他拿了!”
第7章 燕王府的熊孩子
刘淳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居然以阶下囚的方式,来到了燕王府,还真够别致啊!
燕王府就是原来的元大都皇宫,虽然受损严重,但格局还在,房间宽敞,院落整齐,种满了高大的槐树,显得生机勃勃,郁郁葱葱。
王府千户朱能把刘淳押到了后院的一所空房子里。
他冲着刘淳呲牙冷笑,“小崽子,年纪不大,胆子不小,竟敢跟我们王爷扯谎,你小子等着挨刀吧!”
留下这句话,他就转身离开,临走的时候,还嘱咐两个侍卫,好好看住了。等一会儿是杀是剐,全凭王爷的意思!
朱能走了,就剩下刘淳一个,他可有点发蒙了,真的会挂吗?
老朱不会真的废除锦衣卫,这一点朱棣应该知道,不然他才不会偏帮锦衣卫呢!但是朱老四也不会真的替锦衣卫出头,毕竟他还没胆子得罪太子朱标!
刘淳默默思索了一刻钟,突然浑身剧烈震动,冷汗顺着光脑壳流了下来!
坏了!
朱老四把自己给抓了,不会是想用自己的小命顶缸吧?姓朱的,你要是那么干了,你,你会后悔的!
刘淳怒气冲冲,却又无可奈何。
说到底,他这种小人物,根本没有掌握命运的资格……刘淳只能祈求锦衣卫能够雄起!毕竟一个横行二十年的特务组织,不可能没有一点私货。
最好能镇住朱老四,让他投鼠忌器,不敢动自己!
刘淳祈求着老天爷显灵,而朱棣就现实多了,他让护卫请来了一个人,准确说是一位老僧!
这位老僧又五十出头的样子,骨骼粗大,却没有多少肉,形如病虎,眼神阴翳,鹰钩鼻子,两个嘴角下坠,下巴突出,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
“道衍大师,俺这里有件麻烦事,要请你帮忙。”
老僧呵呵一笑,“王爷,你是为了毛骧之事吧?”
朱棣伏身请教:“大师,父皇刚刚又降旨,废除了锦衣卫,俺揣摩不透其中的意思!”
“哈哈哈!”老僧朗声大笑,“王爷,恕老僧无礼,太子殿下实在是太过了!”
还真够直白的,朱棣无奈道:“锦衣卫固然嚣张跋扈,但也不能轻易就给废了。大哥身边的文人太多了,他又喜欢听文人嚼舌头根子……我这个当弟弟的,也不好说什么!”
“那就什么都不用说!”
老僧抓着花白的胡须,笑呵呵道:“王爷,陛下铁腕治国,不论是谁,只要跳出来,就不免要承受圣人雷霆一击!这几年,胡惟庸一案,旧事重提,陛下之意,在于整肃文官,清理吏治。只不过这样找后账,难免落人口实,所以不管是杀毛骧,还是废锦衣卫,都是为了堵一些人的嘴!”
老僧的见识果然厉害,一针见血,只见他继续道:“可若是有人觉得,陛下会就此罢手,未免异想天开了。”
朱元璋没有别的优点,性格坚毅,作风顽强,只要拿定了主意,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自从马皇后去世之后,再也没人能改变他的心志!
“大师所言极是,只不过今天布政使司王参议去查封锦衣卫千户衙门,本王一时不察,了浑水,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朱棣懊恼愤恨,真想把那个该死的小子给撕碎了!
老僧道衍眉头紧皱,“王爷,此事你只宜隔岸观火。陛下不是准备北伐吗?你的当务之急是多立战功,既能收服军心,又能取悦天子,除此之外,都和殿下无关!”
朱棣想到这里,一拍大腿,“大师高见,都是那个小兔崽子,谎报军情,着实可恶,本王要杀了他!”
老僧微微一笑,“殿下不可鲁莽,老衲以为,还是送给布政使衙门为好,文官那边,最好先不要得罪!”
……
刘淳丝毫不知道,即将被朱老四给卖了。
此刻的刘淳,正咬牙切齿,就在牢房的外面,有个小孩子,最多六七岁的样子,正是讨人嫌的年纪,顽劣异常,而且心肠还狠!
抓着石子,不停往屋子里扔。
“小贼,打死你!打死你!”
奶奶的,老子招你惹你了!
小小的年纪不是东西,教育好了,也是个流氓!
要不是在燕王府,这样的熊孩子,非挂在树上,狠狠抽一顿,让你尝尝厉害!
刘淳实在是受不了,只能避开窗户,躲在熊孩子打不到的地方,可外面这小子居然不依不饶,他还来了脾气,小眼珠乱转,坏水不停往外冒。
歪着头想了一阵,就跑开了,等再次出现,手里多了一个明晃晃的火把!
熊孩子呲着牙,笑容凶残,恶狠狠道:“烧!烧!烧!我要烧死你!”
“烧你个大头鬼!”
刘淳气炸了,该死的孩子,就没人告诉你,玩火会尿炕的!被抓到燕王府就够冤枉,要是再让一个熊孩子把他给烧了,那就死不瞑目了!
刘淳四处看着,准备冲出去。就在这时候,有个十来岁的小胖墩,呼哧呼哧跑过来,一伸手,把火把抢走,气哼哼扔在地上。
熊孩子翻脸了,鼓着腮帮,冲上去和小胖墩扭打起来,熊孩子毕竟小了几岁,扭打之间,挨了小胖墩一巴掌!熊孩子吃痛,手上停手,鼓着腮帮,瞪着小胖墩,不敢置信道:“你,你敢打我?”
小胖墩后悔下手重了,可身为兄长,就应该管教好兄弟们,这是祖父教的!
“二弟,你,你在府里玩火,让母妃知道,家法伺候!”
熊孩子扁扁嘴,争辩道:“母妃才不会打我呢!”
他嘴上这么说,底气却不足。
小胖墩见二弟低头了,又转身责备侍卫道:“你们也不知道管管,人命关天!这里面关的是谁?”
其中一个侍卫忙道:“是王爷刚刚抓来的,听说是欺骗了王爷,详细如何,怕是要问朱大人。”
小胖墩不悦道:“连犯了什么罪都不知道,就由着二弟胡来,万一误伤了好人怎么办?”小胖墩又气又急,跺了跺脚,他觉得身为大哥,要替二弟擦屁股,就主动到了窗口,向里面巴望。
一眼看到了刘淳,发现了光溜溜的脑袋,忍不住好奇道:“你,你是小和尚?”
刘淳没好气道:“不是,前几天遇到了山火。”
“山火?”小胖墩张大了嘴巴,惊恐道:“很可怕吧?”
“我的家人都烧死了,我还算幸运,只是烧没了头发。”刘淳闷声道。
“哦,那你真可怜!”小胖墩的同情心上来,忘了刘淳是老爹的囚犯,转身吩咐道:“去,拿几个包子来。”
大公子发话了,侍卫还敢不听吗,一转眼的功夫,端来了一大盘子,里面装了十几个。
小胖墩亲自端着,送到了窗口。他翘着脚,对里面的刘淳道:“先吃点,回头我,我跟父王说,求他饶了你。”
那个熊孩子不爱听了,他哼道:“父王才不会听你的,大肉球!”
说完之后,熊孩子害怕挨打,转身就跑,打不过,跑,还是没问题的。小胖墩脸涨得通红,突然抓起一个包子,狠狠咬下去!
化悲愤为食量,小胖墩三口两口吃了进去,他的小胖脸跟大苹果似的,吃起东西,不停颤抖,肉嘟嘟的,看得刘淳想捏一把。
可想到这小胖墩可能的身份,刘淳还是忍住了冲动,专心吃包子吧!
伸手抓起一个拳头大小的包子,几口就吞了下去。肥美多汁,没有太多的调料,全凭着肉本身的香气,吃完之后,回味无穷!
真是不错!
刘淳两个手一起开动,不多时,就把满满的一盘包子全都塞进了肚子里,然后舒舒服服打了个饱嗝儿!
小胖墩都看傻了,他能吃,怎么眼前这家伙比自己还能吃啊?
低头瞧了瞧鼓起来的小肚腩,再看看刘淳修长细瘦的身体,小胖墩愈发困惑了。
“那个……你吃这么多,怎么不胖啊?”
刘淳瞧了瞧小胖墩,嘴角带笑,反问道:“你不喜欢胖吗?”
小胖墩嘟着嘴,迟疑道:“我告诉你了,就能让我瘦下来吗?”
“当然……不能!”刘淳笑道:“我只能告诉你变瘦的办法,想要真的瘦下来,还要靠你自己!
小胖墩到底是个孩子,没有太多提防的心思,想了会儿,就自顾自道:“我,我是从南边回来的,皇祖父说胖点的孩子有福气,他总给我好吃的。年前的时候,到了北平,父王说男子汉要英武挺拔,太胖就会变笨的。你,你说我笨吗?”
刘淳笑道:“当然不笨,你跟我萍水相逢,就送我包子,足见是个有善心的好孩子!”
小胖墩手舞足蹈,喜滋滋道:“没错,祖父就是这么说的!他让我天不亮就去军营,我看大家都睡着,就回去跟祖父说,要等吃完早饭,祖父还夸我知道心疼人哩!”
小胖墩抬起头,很认真道:“皇祖父想看我胖,父王又不高兴,我想在北平的时候,先瘦下来,等去应天,我就吃得胖胖的。父王和皇祖父都能高兴!”
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想法,小胖墩憨憨笑着,像个发福的小天使!
果然是从小看大,三岁看老。
刘淳也不卖关子,直接道:“想瘦下来,无非就是六个字,管住嘴,迈开腿。”
“这么简单?”小胖墩握紧了圆乎乎的拳头,又疑惑道:”我行吗?“
第8章 朋友
又是父王,又是皇祖父,小胖墩的身份呼之欲出,他就是朱棣的长子朱高炽,未来的明仁宗,而那个熊孩子就是他二弟朱高煦。
朱棣就藩的时候,朱高炽才两岁,为了避免奔波,留在了京城,一直是朱元璋照顾他。
老朱同志也免不了隔辈亲,对谁都能严厉,唯独对孙子只剩下疼惜了。再加上父母不在身边,更是加倍呵护。
不出意外,小家伙被爷爷养成了胖墩。
等到几个月前,朱高炽才到北平,来看爹妈,徐氏没说什么,不管怎么样,都是身上掉下来的肉。
可朱棣不高兴了,他一生尚武,六七岁的时候,就能骑着大马满世界惹祸了。儿子可倒好,都九岁了,不但胖成了球,还只会读书,弄得朱棣很不满意,在孩子面前,就抱怨了几句。
偏偏朱高炽是个心思很重的孩子,皇祖父喜欢他胖乎乎的,也鼓励他读书,可父王却不喜欢,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家伙想不明白了,加上刚到北平不久,心里话也不知道跟谁说,不免闷闷不乐。
刘淳看起来十二三岁,正好比他大了三四岁,朱高炽就把刘淳当成了倾诉的对象,该说的,不该说的,讲了一大堆。
到底是个孩子!
刘淳也没有点破,而是很认真道:“你想变瘦,就要少吃东西!”
“不行!”朱高炽用力摇头,“不吃会饿的!”开什么玩笑,让一个小胖墩少吃东西,是残害儿童,懂不?
刘淳无语道:“不想少吃,就要增加运动,出去骑马打猎,怎么样?”
朱高炽认真思考了一下,摇头道:“不行的,皇祖父不喜欢的,纨绔子弟干的事情,我不能做的!”
小胖墩说得很严肃,老朱还挺会教孩子的!
刘淳只能道:“既然这样,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我教你做些简单的运动。”
……
“1、2、3、4, 5、6、7、8!”
“2、2、3、4……”
朱棣出现在关押人的房间外面,听到的是一连串数数的声音。
推开房门看去,大儿子正在跳跃运动呢!浑身的胖肉跟着不停起伏,尤其是脸蛋,更是像波浪似的,跳得额头密布一层汗水,可起劲了。
朱高炽见父王来了,吓得慌忙停下,垂手侍立。
朱棣皱着眉头,越过儿子,盯着刘淳。
“小子,你在干什么?你知道他是谁?”朱棣怒冲冲指着大胖儿子,生怕刘淳伤害小朱。
刘淳很坦然,他想好了,朱棣要对他不利,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死得硬气一点!
至少咱是个汉子,面对永乐大帝,也绝对不怂!
“草民没干什么,不过是教公子一些锻炼身体的方法。”他抬头,瞧了瞧朱棣刚毅的面孔,又补充道:“公子孤身一人,在应天多年。圣人爱护孙子,照顾有加。王爷应该体谅皇爷的用心。公子年幼,刚刚到北平不久,骤然换了地方,王爷该多关心公子,总是说他肥胖,难免伤了公子的心!”
朱棣被刘淳给教训了一顿,弄得他都愣住了。
小兔崽子,你是本王的阶下囚好不好?
怎么教导孩子,还不用着你来教我?你才多大?毛都没长齐,等你有了儿子,再来跟本王装蒜吧!
朱棣强压着怒火,懒得跟毛孩子费吐沫!
“小子,你诬告朝廷命官,本王准备把你送去布政使衙门,交给王大人处置!”
刘淳眉头紧皱,朱棣这么胆小,生怕冲撞了太子?急着把自己送去?
你丫的这点胆子,还配当永乐大帝吗?
刘淳大叫不好,当下的朱棣,还只是个藩王而已,恐怕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小胖墩朱高炽听到父王要把刘淳送走,惊得张大了嘴巴,急得说话都磕巴了,“父,父王!别,别把他送走,好不好?”
朱棣狠狠瞪了儿子一眼,“你小孩知道什么?他是好是坏,是人是鬼?你敢替他求情,不怕为父惩罚你吗?”
朱高炽是真的害怕他爹,被教训了几句,小胖墩就有要哭的冲动。可自从到了北平,老爹绷着一张脸,母亲虽然和蔼,但有了二弟,三弟,作为大哥,他能得到的关爱很有限。
说来惭愧,除了跟着他一起到北平的几个人之外,刘淳是第一个能跟他聊天的人。
“父,父王!”朱高炽仗着胆子道:“他,他是我的朋友!”
“朋友?”
朱棣迈了一大步,高大的身躯,像是一座山,俯视着圆滚滚的朱高炽!
“你再说一遍?”
泪水瞬间涌了上来,小胖墩努力忍,当没忍住,他知道自己惹祸了,肯定要挨打了。可皇祖父告诉过自己,做人要讲究仁义,要对得起朋友!
“他人很好的,父王高抬贵手好不好?”
朱棣冷笑了两声,突然他探手,插住朱高炽的腋窝,用力一替,圆滚滚的小家伙就到了父亲的怀里。
朱棣一扫刚刚的愤怒,哈哈大笑,还用满是胡须的老脸狠狠蹭了儿子两下,还把肥嘟嘟腮边的泪给擦掉了。
“好!要是能不哭,就更好了!男子汉大丈夫,就要有担当,有肩膀!看在你的面子上,父王就饶了你这个朋友。”
朱高炽大喜过望,连忙点头。朱棣把他放到了地上,拍了拍儿子的头,让他出去玩。朱高炽还担心老爹撒谎,扒着门边,不肯离去。
朱棣笑骂道:“父王是什么人,会跟你个小孩子撒谎!赶快滚蛋,不然你朋友的脑袋就没了!”
朱高炽吓得吐了吐舌头,赶快溜了。
房间里只剩下他和刘淳两个人。
朱棣才哼了一声,“小子,本王不追究了,至于原因吗,出去问问你爹吧!”
燕王转身走了,留下一个酷酷的背影。
就这样,刘淳稀里糊涂出来,混了个肚圆儿,还教了个小朋友。
府门外,柳三正等着他。
父子再次相见,柳三五味杂陈,眼圈泛红,再也不绷着了,急忙拉刘淳到一边,自责道:“小子,我本想让你跟着我过好日子,可,可锦衣卫被废了,我也朝不保夕,怕是顾不上你了。”
“那就让我照顾你呗!”刘淳突然笑嘻嘻道:“你不会不想要儿子了吧?”
柳三愣住了,嘴唇哆嗦道:“小子,你,你还愿意给我当儿子?”
刘淳耸了耸肩,“除了你,我也不认识别人啊!不过我觉得锦衣卫不会轻易完蛋的对了,你是怎么救我出来的?”
柳三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我把那份军报交给了燕王殿下!”
刘淳瞪大眼睛,“那可是好几位锦衣卫,用命换来的啊!岂不是白白便宜了燕王!”
“说得什么话!”柳三怒道:“能把儿子换回来,比什么都重要!”
第9章 朱棣的惊叹
刘淳虽然没看过那份军报的详细内容,但光凭着柳三的只言片语,就知道非比寻常!
不只是柳三几个,锦衣卫前后派了四十几人,付出的牺牲超过三十人,才侥幸把消息带回来。
可以说那是一份凝聚着无数人鲜血生命的军报!
甚至能成为锦衣卫咸鱼翻身的最好武器,至不济,柳三还能给自己换个前程,过上舒心的日子。
可他毫不犹豫,选择换回了儿子。
相识不过几天,能做到这样,刘淳心里最后的一丝抵触,也消失殆尽了,他就是自己的爹!
亲的!
父子俩暂时没有去处,就跟着其他的锦衣卫,暂居在军营之中。
抛去复杂的身份不讲,锦衣卫最初是朱元璋的亲军,上十二卫之一,功勋卓著,个顶个是好汉子。
北平军中,有着浓重的尚武之风,敬重英雄好汉。
哪怕锦衣卫在外面名声狼藉,但是在军营里,依旧是格外优待,有舒服的营房,干净的被褥,每日肉菜供应不断。
大家都在等朱元璋的圣旨。
刘淳除了每天照顾便宜老爹之外,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教小胖墩锻炼身体。
他现在不方便进出燕王府,就只好把每一节的运动,绘成图画,配上说明文字,然后由那位千户朱能带回王府,交给小胖墩。
刘淳是用炭笔画的小人,简单生动,每一个动作,都写得十分详细,甚至是不厌其烦,反正燕王府也差这点纸钱。
朱高炽每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拆开信封,拿出刘淳送给他的图画,那感觉和等快递的剁手族差不多。
拿到图画之后,先是仔细阅读,然后按着上面的要求,做出相应动作,再把所有动作串联起来。
小胖墩每天都会早起绕着院子跑圈热身,然后“1234”地做运动,格外认真,半点不敢马虎。
这一天,院落外面来了两个人,注视着小胖墩。
“王爷,你看咱儿子多下功夫,真有个韧劲儿,这点像王爷!”一个二十几岁的绝美妇人,站在朱高炽的院门处,向里面眺望,发出感慨。
在旁边,朱棣一身短打,他也是刚练功完毕。
看着儿子蹦蹦跳跳,朱棣微微摇头,“韧劲儿有了还不够,他练得什么玩意!乱七八糟的,没有套路,从明天开始,我教他练拳!”
朱棣踌躇满志道,他可不是吹牛皮,虽然贵为藩王,但从小朱棣就混迹名将中间,天生好武,有一大堆高手争着抢着指点他。
而朱元璋的功夫也不差,他很愿意有一群文武双全的好儿子,因此也严加督促。
总而言之,朱棣绝对是高手!
只不过在王妃的面前,就有点不够看了。
朱棣的妻子叫做徐妙云,是徐达的嫡长女,所谓将门虎女,徐妙云以温婉贤淑著称,朱元璋都多次夸奖。
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徐妙云的功夫还相当了得。她从小跟随父亲和家将习武,十五岁嫁给朱棣,就在洞房花烛的晚上,朱棣被媳妇揍了个鼻青脸肿。
当年朱棣十七,比媳妇还大两岁,但依旧不是母老虎的对手,足见徐妙云的厉害!
只不过近些年徐妙云越发严守妇道,从不轻易展示武功。但无论如何,她的眼光还是在朱棣之上。
“王爷,你觉得这套东西乱七八糟,可妾身以为不然!”
朱棣吃惊,“怎么,还有玄机?”
徐妙云笑道:“王爷,你看,这全套共有八个部分,从头到脚,循序渐进,练过之后,全身上下,无一不在其中,全都能锻炼到……吾儿虽然只练了几天,但精气神明显提升了不少,身体也更加灵活,不似那么笨拙!”
朱棣眉头紧皱,真的有王妃说得那么玄乎?他没有妻子心细,还看不出来,可夫人也没必要撒谎。
“说得这么了不起,我都想试试了。”
徐妙云抿嘴轻笑,“王爷,你跟那么多名家学了功夫,还练这个做什么!”
朱棣哑然,“夸奖是你,贬低也是你,让为夫何去何从?”
徐妙云淡然笑道:“记得我爹曾经说过,读书和练武都有相通之处,做文章汪洋恣肆,长篇大论不难,难的是写小文章!就像三字经,千字文一般,能让孩童也读懂,那才是不容易的。”
朱棣迅速领会了夫人的意思,沉吟道:“你是说,这套东西,就犹如三字经,千字文一样,适合小孩子启蒙练习?”
徐妙云颔首道:“这些动作都不难,别说孩子,妇人老人皆能习学,强身健体,功德无量啊!”
朱棣听不下去了,“王妃,你未免太夸大了吧?”
徐妙云反问道:“王爷,那你觉得五禽戏如何?”
“这个……”朱棣被问住了,五禽戏是神医华佗仿效五种动物创编,其用意也是强身健体,消除病痛。
根据古书记载:体有不快,起作一禽之戏,怡而汗出,因以著粉,身体轻便而欲食。
简单说,就是身体不舒服了,练习一遍,浑身冒汗,食欲大增,身体就好了很多……貌似和朱高炽练得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朱棣用力甩甩头,他需要冷静一下!
儿子得到了堪比五禽戏的强身健体之法。
未免太容易了吧?
貌似这套方法来自那个谎报军情的少年,更加不可思议了!
朱棣困惑,此时朱高炽已经练完了,他瞧见了父王和母妃,忙跑过来施礼。徐妙云把小胖墩揽到怀里,也不顾他身上的汗水,夸奖道:“吾儿练得不错!”
被老娘夸奖,朱高炽开心飞起,他仗着胆子,试探道:“娘,能不能给我打造些器械?”
“哦?什么器械?”徐妙云好奇道。
朱高炽一转身,拿来了一摞图画,送到了母亲面前。
“这是他给我画的,有好些工具哩,都能用来强身健体!练好了,我就能瘦下来了!”朱高炽小脸红扑扑的,信心满满,他按照刘淳给的图画,练了几天,小家伙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更有力气了,走起路也快了,小肚子也缩了一点点……虽然只有那么一点,但也足以让朱高炽手舞足蹈了。
小孩子身体代谢快,成年人一两个月见效,朱高炽十天有了成绩,也不算天赋异禀,更何况原来的他,实在是太胖了。
一套广播体操是不行的,刘淳又给小家伙画了十几样健身器材,普通人家是没有这个条件,燕王府指定没有问题。
历史上朱高炽就是因为身体痴肥,差点丢了太子之位。
好容易登基之后,才干了不到一年,就突然驾崩……肥胖害死人啊!
吃了朱高炽送的包子,刘淳就决定帮帮小家伙。
广播体操虽然是大路货,但能全国推广,肯定有独到之处,至于一些健身器材,也是经过不断改进而来,朱高炽好好练习,别的不说,瘦下来还是有希望的!
小家伙跟老娘说着,却不提防,那些绘图被朱棣抢过去了。
这位燕王殿下快速翻看,看了图形,又看了旁边的注释,在脑海里面不断推想,该如何运用……看到了最后,朱棣把图纸递给了徐妙云!
仰天长叹:“王妃,你说的没错,以小见大,此人是世之奇才啊!”
徐妙云看了一遍,也感叹道:“相比之下,军中那些打熬气力的石锁、石墩、木桩,比起这些,实在是粗糙简陋,拿不上台面啊!”徐妙云冲着儿子意味深长道:“你交的这个朋友,可真是不一般啊!”
朱高炽眼睛亮亮的,那是自然!他瞧上的人,怎么会差?小家伙把胸膛挺得高高的,充满了自豪!
朱棣咬了咬牙,迫不及待道:“炼体之法,非比寻常!孤王要亲自去军营,会会这个小子!”
第10章 郭氏传人
“父王,能不能替我带点礼物?”朱高炽小朋友提出了要求,他都拿了刘淳好大一摞体操画稿了,还没给人家回礼,可不是燕王长子该有的作风。
放在前几天,小胖墩还没有这个胆子,可经过刘淳和朱棣争吵,很显然,燕王的脸不那么冷了,朱高炽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竟敢提出“非分之想”了!
朱棣哼了一声,“不行!”
小胖墩顿时吓得低下了头,人就是不能得意忘形……突然,朱棣又道:“父王才不会当你的信差,要送东西你自己去!”
小胖墩都傻了,徐妙云掩口轻笑,拍了儿子的屁股。
“傻小子,快带着礼物,跟父王一起去!”
朱高炽瞪大了眼睛,惊喜交加!
一扭头,直冲厨房。
片刻之后,他拎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食盒,吭吭唧唧出来,里面装的都是好吃的!
朱棣伸手接过食盒,随手递给了朱能,然后一把将小胖墩抱在了怀里,同乘一匹大黑马!
“父王教你骑马!”
……
燕王带着大公子出城,护卫环绕着,像是一阵风,到了城门口。
凑巧,迎面来了辆牛车。
“是道衍大师!”
朱棣连忙下马,把小胖墩放在一边,主动过去施礼。
形如病虎的老僧道衍笑着下车。
“王爷,这又是打猎去?”
朱棣老脸微红,这话说的,好像他多不务正业似的。
“大师,你瞧瞧这个。”
朱棣把刘淳画的东西交给了道衍。老僧接过来,仔细看了半晌,突然大惊失色!
“王爷,这,这是炼体之法,从,哪里得来的?”道衍声音都变了,他惊讶道:“王爷,自古以来,名将练兵,无不有其高妙独特之法。如魏武卒,如秦锐士,如虎豹骑,皆是如此训练出来的。只可惜这些练兵之法流传甚少,反倒是用兵之道,汗牛充栋。可须知道,没有精兵,如何堪用啊!”
老僧道衍是真有两下子,朱棣频频点头。谁说不是,像什么孙子兵法啊,三十六计啊,讲用兵之道,讲阴谋阳谋的书从来不缺,唯独如何让一个普通人变成优秀的士兵的方法,却是少之又少!
这就好比一大堆的财富故事,创业经历,讲的是天花乱坠,却鲜有人提及,最宝贵的第一斗金从哪里来!
没启动资本,你发个屁的财!
没有足够的背景,大三辍学,躲在地下车库,三两个人就能弄出个世界首富来?
这不是骗鬼吗!
朱棣也算是摸爬滚打多年,当然清楚,没有精兵,一切都是空谈!
“大师,你说这些东西,能练出精兵?”
老僧哑然一笑,“哪有那么容易!王爷,老衲觉得此法连基础都算不上,仅能强身健体。不过老衲以为,能编出此法的人,必定是一个大才,若是招为麾下,或许真能给殿下练出一支强兵!“
道衍是在洪武十五年,从京师千里迢迢,赶到北平的。
那一年,朱元璋心爱的马皇后死了,伤心欲绝的洪武皇帝给每个儿子派了一名高僧,让他们替马皇后祈福念经。
道衍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来到了北平,说起来姚广孝只比朱元璋小了七岁,他们几乎同时出家为僧。
可这俩人的人生轨迹,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朱元璋参加红巾起义,从一个大头兵,变成一方霸主,进而扫清**,席卷八荒,当上了皇帝!
道衍呢,他先是出家为僧,后来跑去学道家的阴阳术数,什么天文地理,算卦占卜,旁门左道,权谋机断,他是无一不精。
只不过等道衍出师,想要一展身手的时候,乱世已经结束了,朱元璋稳坐江山,铁腕治国……道衍傻了,他学了这么多本事,全都没了用武之地,眼看着即将老去,一事无成!
同样是两个小和尚,差别咋就那么大捏?
短暂悲痛之后,道衍把希望放在了朱棣身上,或许这位尚武的燕王殿下,能实现他名垂青史的愿望吧!
当看到能增加朱棣实力的东西,道衍简直比谁都高兴。
他欣欣然,陪着朱棣,一起到了军营,就这样,未来叱咤风云的“靖难铁三角”碰到了一起。
只不过这仨人没有半点惺惺相惜的感觉,相反,还是各怀心腹事。
首先就是道衍,他自从瞧见刘淳,就跟吃了苍蝇屎似的。原来他也有猜错的时候!哪是什么奇才啊!就是个毛孩子!
虽然光秃秃的脑壳已经冒出了一层浓密的头发茬,五官清秀,身形挺拔,人样子不错。
可问题是年纪太小了,最多十三岁!
他怎么能有高明的强身健体之法?这东西不像文章诗词,可以靠着天赋,任何一种拳脚功夫,锻炼之法,哪怕是最简单的靠树,都有技巧。
需要很多人,很长时间,才能打磨出来,绝不是一拍脑门就有的。
因此道衍敢断定,刘淳背后有人,而且还是个高人!
不管是敌是友,道衍都觉得是个威胁!
老僧充满了敌意,吊着三角眼,不停在刘淳身上逡巡扫视。
至于朱棣,他何尝没有疑惑,自己抓了刘淳,这小子不但不记恨,还给了儿子炼体减肥的方法,这小子会有这么好的心肠?
别是有什么图谋吧?
相比两个大人的疑神疑鬼,年轻人就简单多了,小胖墩献宝似的,给刘淳拿出一样一样的美食……酱肘子、红烧鲤鱼、白切鸡、狮子头、叫花鸡……全都是肥得流油的菜,很符合小胖墩的爱好!
刘淳瞧瞧,都是大路货色,不由得迟疑,“公子,王府就吃这个?”
小胖墩摇头,“当然不是,这是过年过节才有的,平时只有一两道荤菜。”
“哦。”刘淳不由得惊叹,“王爷真是节俭啊!”
小胖墩托着肥嘟嘟的下巴,憨笑道:“是皇祖父,他老人家每顿只吃四个小菜,米还是亲自种的哩!”
朱高炽没撒谎朱元璋收到地方进贡的小米,十分可口,但朱皇帝害怕扰民,就告诉地方,他只要种子,在宫里自己耕种自己吃,不许地方再进贡了。
论起爱民,古往今来的皇帝,朱元璋称第二,没人称第一!
“原来陛下也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刘淳嚼着鸡腿,含混道。
突然,道衍探头,凑到了刘淳的面前。
“年轻人,这些菜肴尚且看不到眼里?你吃过更好的?”老僧笑得让人发毛。
刘淳连忙警惕道:“没,没吃过,只是听过!”
“你听谁说过?”老僧又追问了一句。
这时候朱棣也走了过来,冷冷道:“本王也很想知道,据说你只是山民之子,从小生活在深山,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莫非是有天授吗?”
刘淳总算是明白过来,朱棣这是来逼宫问案了!
丫的警惕心还真强!
一套广播体操就引来了他的怀疑,朱老四,你活得够小心的!
刘淳把啃光的鸡腿骨扔在了一边,抹了抹手上的油脂,坦然道:“我本不想说的,可王爷问了,只能如实相告,我是郭氏传人!”
“郭氏?什么郭氏?”朱棣还迟愣中。
道衍却似有所悟,惊呼道:“莫非是郭守敬?你,你跟他什么关系?”
刘淳脸不红,心不跳,“算起来应该是师爷,或者祖师爷!”
“哎呦!”道衍的眼睛冒光,惊喜交加,“找到了,居然真的有郭氏传人活着!”
朱棣头一次见到道衍如此失态,这老和尚别是中邪了吧?
在这一刻,道衍居然忘了燕王的存在,急忙蹲在地上,虚心请教,近乎谦卑,“小友,能否给老,呃不,是小僧,给小僧指点《授时历》当中的招差法,小僧感激不尽!”
第11章 柳三的珍藏
傍晚时分,朱棣父子,还有道衍和尚,才依依不舍离开军营,尤其是老和尚,那更是如痴如醉,半点矜持都没了。
上马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个屁蹲,爬起来拍拍土,还在笑呢!
朱高炽吓得不轻,偷偷凑到了朱棣的耳边,“父王,他不是病了吧?”
朱棣摇了摇头,感叹道:“这就叫朝闻道,夕可死!吾儿可是交了个了不起的朋友啊!”这一次朱棣是心服口服,无话可说,连带看朱高炽的眼神都温和了许多,自己这个胖儿子,还真是个小福星!
“居然是郭守敬的传人,这回可捞到了宝贝!”
朱棣意味深长道。
这个郭守敬是何许人也?
有什么了不起,值得朱棣如此推崇?
其实换成别的藩王,倒未必这么失态,可朱棣不一样,他身在昔日的元大都,在这里,有太多郭守敬的痕迹!
首先,大都城是郭守敬督造的,朱棣每天住的王宫,是人家留下的。其次,大运河,从通州到大都积水潭,这段叫通惠河,也是郭守敬修的。
北平的粮饷供给,全都靠着运河,朱棣几次去查看,亲眼见过郭守敬修的闸坝、斗门,美观实用,过了一百年,还能泽被苍生!
只有两个字:佩服!
郭守敬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堪称昏暗的元朝历史,少有的亮色!
他是河北人氏,家学渊源,从小聪敏好学。郭守敬的学问不限于儒家的典籍,他精通天文,算学,甚至懂得水利工程。
在二十岁时,他亲自指挥,疏浚了家乡的河道,修复了淹没多年的石桥,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到处修渠建坝,灌溉农田。
后来郭守敬又进了工部,参与修订新的历法。
郭守敬如鱼得水,他创制和改进了简仪、圭表、候极仪、浑天象、仰仪、立运仪、景符、窥几等十几件天文仪器仪表;在各地设立二十七个观测站,进行了大规模的“四海测量”。
前后完成的天文历法著作有《推步》、《立成》、《历议拟稿》、《仪象法式》、《上中下三历注式》和《修历源流》等十四种,共105卷,堪称著作等身!
而最值得称道的就是《授时历》,准确程度令人发指,几乎和后世通行的公历相差无几!
毫无疑问,郭守敬是了不起的天文学家,水利专家,实干家,科学家!他的成就完全可以和沈括相提并论,远不是那些只会吟风弄月的迁客骚人能比肩的。
郭守敬虽然侍奉昏暗的元朝,但是他十分幸运,官至宰相不说,还足足活了86岁,堪称福寿双全。
只不过在郭守敬死后的三十多年,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最终推翻了他效忠一辈子的大元朝。
郭守敬的后人也在战乱之中,失去了踪影,至于他的著作,也闪失大半,残存的一些书稿,也因为太过高深,没人能看得懂。
朱棣在看了郭守敬修的运河之后,就十分感慨,如此天纵之才,怎么就生在了大元朝?若是他能晚生一百年,替大明效力,那该多好啊?
想归想,元末的混战已经摧毁了一切,朱棣根本不奢望了。
可谁能想到,突然从天而降一个郭守敬的传人!
朱棣的兴奋,可想而知!
难怪他懂炼体之法,郭守敬活了86岁,身强体健,能没有两下子吗?至于天文算学,那更是郭氏的看家本事!
“道衍大师,你看这小子信不信得过?”
老僧哈哈大笑,“殿下,信不信得过,又能如何?老衲跟他谈了一个下午,所获颇丰。小小年纪,能如此精通算学,除了郭氏传人,老衲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可能!”
道衍笑得十分开心,他精通儒释道,也懂得天文,可跟郭守敬没法比。老和尚关心《授时历》,关心天文,还有个更深层的想法……皇帝被尊为天子,谁能当皇帝,要看天命,当了皇帝,还要敬畏天变!
可以说,皇权的神圣,都跟虚无缥缈的天挂在了一起。
百年来,最懂得“天数”的就是郭守敬!
如果会了郭氏之学,就能随意支配天命!要知道,根据《授时历》可是能推算天狗食日的!
道衍对郭氏传人的兴趣,远比朱棣大得多!
假如刘淳在此,保证啐老和尚一脸!
丫的郭守敬的天文学是探索真理,你老和尚可好,居然拿来大搞天命迷信,简直南辕北辙,侮辱了天文学,都能把郭守敬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道衍不在乎这个,他到了北平之后,就只做一件事不断劝朱棣夺嫡!
“王爷,如今天降奇才,辅佐殿下,足以证明殿下乃是不二人选,老僧斗胆……”
“闭嘴!”
朱棣的眼珠充血,变得十分可怖!
“道衍大师,你当本王的剑,不能杀人吗?”朱棣身躯微倾,不由自主握紧了剑柄,似乎下一秒就会拔剑杀人,血溅五步!
老僧却是淡然发笑,“王爷若是想取老衲的臭皮囊,只管动手就是,不过老衲纵然身死,也会在梦里时刻提醒殿下的!”
奶奶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阴魂不散吗?
朱棣是真的无语了。
摊上这么一块执着的滚刀肉,他也没有更好的法子。
“大师,俺朱棣和你无冤无仇,你何必害我?”
道衍正色道:“天子之位,有德者居之,殿下乃是圣人之子,为何不能夺取?”
朱棣心里苦笑,“大师,俺求你了,以后千万不要说了,父皇认定的事情,没人能改变的。若是大师执意胡言乱语,朱棣也只有无礼了!”
本来见到了郭氏传人,朱棣心情不错,结果让道衍一搅合,顿时意兴阑珊起来……说实话,哪个皇子没梦过当皇帝啊!
问题是朱元璋就是个顽固的老农,他把天下视作自家的农田,惩治贪官污吏,就像是拔出野草一样自然。
即便身为儿子,想了不该想的,做了不该做的,也会被老爹当成“杂草”,朱棣可不觉得他有大哥的好命!
道衍和尚看着朱棣的背影,嘴角上翘,“殿下,老衲穷其一生,必定辅佐殿下登基,除死方休!”
老和尚摸了摸怀里的草纸,等过几天,他还准备去请教刘淳,从这小子嘴里多弄点天文知识出来,终有一天,他会说服朱棣的!
道衍把希望寄托在刘淳身上,却不知道刘淳此刻正面临着老爹的盘问!
柳三坐在他的对面,冷笑连连。
“你小子撒谎!”
刘淳低头道:“我的确撒谎了,可我当时也不知道你是好是坏,没法告诉你真相,我道歉,对不起!”
“呸!”
柳三狠狠啐了刘淳一口,“你个小兔崽子,就别跟我扯谎了,你才不是什么郭氏传人!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这一次刘淳真的害怕了,他一直在思索,该给自己安排个什么身份。没有人的本事是无缘无故来的,他搜刮肚肠,发现郭守敬的时间最贴近,而且因为战乱冲击,无从考证,他就编了个郭氏传人的身份。
果不其然,冷静如燕王,诡诈如道衍,全都被他骗了。
只是憨憨的柳三,他怎么就咬定自己是假的?没有道理啊?
“哈哈哈!”柳三突然大笑,“小子,你编的挺好,可谁让你倒霉,遇上了我!”柳三探头,对着刘淳道:“告诉你吧,当年收复大都,我可是第一个登上城头的!就是我,亲手杀了所有的郭家人!”
“啊?你把他们都杀了?”刘淳惊问!
柳三坦然道:“他们祖上替鞑子效力,享受荣华富贵,难道还不该死吗?”
“该!该!”
刘淳还能说什么,假如当年他也是其中一员,没准杀得比柳三还狠,只是郭守敬的著作遗失,太让人遗憾了。
这时候柳三突然道:“当年我从郭家拿出来两个木箱子,小子,你想瞧瞧不?”
第12章 地主家的儿子
柳三突然变得很乐于讲故事,讲他自己的故事。
或许是没了未来的人,都喜欢追忆过去吧!
那是朱元璋登基的前一年,解决了南方所有对手之后,老朱挥军北伐,三路大军,驱逐逆元,虎视雄哉!
那一年柳三才二十三岁。
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谁都不服!
大都的城墙多高啊?外面还有护城河,还有矮墙,壕沟,一道道的艰难险阻,要拿人命来填的!
据说上面已经准备死个几万人,硬生生拿尸体堆出一条路。
三爷和他的弟兄们二话不说,带着扒城索,在拂晓的时候,趁着元兵疲乏困倦,越过了重重阻拦,一口气冲到了城下,用扒城索,上了大都城头。
三爷一口刀,血战八方,足足砍死了七个鞑子!
后续的明军,沿着他们开出的道路,一口气杀进城中,轻取了大都!
“就是那一回儿的先登之功,我才入选拱卫司!”柳三抓着络腮胡子,眯缝着眼睛,仿佛看到了昔日英雄了得的自己!
“我进城之后,就是杀鞑子,见到一个宰一个,杀完了鞑子,就杀鞑子的走狗!杀了七天七夜,杀得血流成河!”
三爷激动挥舞手臂,“小子,你没有见到,为父当年那叫一个威风!狗鞑子,他们让我变成孤儿,我就让他们绝种!”
很残酷,但刘淳就是觉得带劲儿!
大丈夫快意恩仇,挥剑斩仇敌,就该像三爷这样!这才是真汉子!
可问题是三爷杀得太猛了,怎么连郭家人都给宰了?
柳三挠了挠头,他探身道:“小子,你跟我说实话,郭守敬真的那么厉害?”
“那是自然,李白杜甫一般的文人,历代都有几个,可像郭守敬一般的科学家,要好几个朝代,才能出一个,你说珍贵不?”
“这样了!”三爷困惑了,“那个郭守敬那么厉害,他的后人可不怎么样啊!”
敢情三爷并没有真的滥杀无辜……他打听过了,周围的百姓都讲,郭家有的是钱,而且还为富不仁,放高利贷,专门跟色目人勾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
就在大明北伐之前,郭家还捐了三万两给王保保募兵。
杀他们,咎由自取!
刘淳惊道:“你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都过去二十年了!”
柳三翻了翻白眼,他怎么可能忘了!
弟兄们杀进郭府,自然是要弄点外快,他抓到了最大的一间房子,在柜子里找到了两个沉甸甸的箱子,上面用紫铜的大锁锁着,一时也打不开。
要不说当年三爷还年轻,没什么经验,他只当这是两个装宝贝的箱子,立刻喜滋滋据为己有,还挖了个大坑,给埋了起来,生怕别人发现。
柳三因为立功,被升为小旗,又入选拱卫司,当时北平的空房子多,分给了他一套。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三爷使出吃奶的劲儿,把两个箱子弄回了住处,满怀着期待,用利斧劈开了锁!
金子呢?
银子呢?
有珍珠没?
玉石在哪里?
……
等到把箱子打开,三爷的希望全都落空了。
满满的两大箱书稿,根本没有别的!
“我他娘的就没干过那么亏本的买卖!”现在提起来,三爷还咬牙呢!
刘淳能想象到,当时老爹的脸该多绿!
到底是年轻,刘淳强忍着笑问道:“你没有一气之下,把书稿都给烧了?”
“怎么没想!”三爷气哼哼道:“正好赶上圣人降旨,要登基称帝,拱卫司的人都要应天筹备。我就把两个箱子留在了北平,房屋也给封了起来。后来我经常到北平办差,也认识了几个字,知道书稿珍贵,也就收藏起来,我还琢磨着等以后有了儿子,让他好好读书,把书稿给他当传家宝呢!”
柳三气哼哼道:“谁能想到,三爷当年白忙活,居然便宜了你,莫非说真的有天意吗?”
刘淳不知道有没有天意,但他知道,假如真的有郭守敬的书稿,他这个郭氏传人,就再也不会有人怀疑了。
“你可真是我亲爹!”刘淳感动得稀里哗啦,世上就没有这么巧的事了!
柳三黑着老脸,当年杀光了郭家人,也打听了,自从郭守敬之后,郭家就没有什么出息的人物了,怎么可能教出一个厉害的传人!
“臭小子,这要是放在几天前,我早把你塞进诏狱,严刑拷问了!”三爷咬着后槽牙道。
是啊,十天前,三爷还是正儿八经的锦衣卫,一心为国尽忠,谁能想到,转眼之间,他就丢了饭碗!
“孩子!”柳三的声音突然低沉起来,他目视着前方,眉峰微蹙,困惑道:“按理说,你攀上了燕王,算是交了好运,我也就放心了。可,可我这心里,总是不上不下的,说不出来的憋屈!”
刘淳笑了,他伸手搭在老爹的背上,爷俩很自然勾肩搭背,刘淳轻笑道:“锦衣卫身为天子亲军,圣人一道旨意,就给罢免了。跟着天子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个藩王,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不容易的。”
柳三深以为然点头,可又突然怒视刘淳,骂道:“你小子别胡说,天子还是圣明的,关键是身边有小人!没错,就是小人!”
到了这时候,柳三还是忠心耿耿,刘淳真有点无语,只能顺着他道:“你说的都对,那燕王身边,就没有小人吗?”
“有!”柳三切齿咬牙,“那个病和尚,就不是好东西!长了个三角眼,一副杀人的模样,小子,你以后可要小心才是!”
真不愧是多年的锦衣卫,老爹的眼力不差!
刘淳轻笑道:“说实话,我没打算进燕王府,至少现在没有这个心思。”
“为什么?”柳三大惊,“你不去燕王府,还能去哪?”
刘淳把头扬起,傲然道:“我也是堂堂男子汉,干嘛总想着依靠别人?我现在去燕王府,什么都靠着人家恩赐,有什么意思?身为郭氏传人,我一身的本事,点石成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干嘛不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
三爷突然被戳到了痛处,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十几岁就随着朱元璋,到处征战,杀敌不少,缴获的战利品也够多,可三爷总觉得他是锦衣卫,世代传承,捧着金饭碗,用不着小心仔细。他的钱不是送给了战死弟兄们的家人,就是拿去赌博,喝酒。
二十几年下来,三爷回头看看,虽然没欠债,可什么都没落下。
结果圣人降旨,废了锦衣卫。
唯一的指望断了,天都塌下来了。
在锦衣卫中,有不少和三爷一样的汉子,若非如此,朱湖为什么要一头碰死,那些锦衣卫弟兄为什么要拼命?
除了当锦衣卫,什么都不会干!
刘淳就不同了,他心眼活泛,有太多来钱的路子。
“做人就要像兔子一样,平时多挖几个窟窿,能当官就当官,不当官还能当富家翁。要不人家文人都讲究耕读传家呢,就是这个道理!”
刘淳是侃侃而谈,只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他拄着下巴,无奈道:“我手上什么都没有,要不就只能向燕王伸手了。”
柳三眉头紧皱,似乎想起了什么,“其实我还有一块地,能有几十亩,就是不值什么钱罢了。”
第13章 做一个耕田的人
“你还有田?”刘淳大惊。
柳三一副看白痴的样子,不屑道:“你忘了天子是靠什么起家的吗?”
刘淳讪讪地挠了挠头,这谁不知道啊,九个字的秘诀: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其实研究朱元璋的发家史,他争霸天下的条件并不好。相比之下,同样草根出身的汉高祖,是占据了天府之国,然后出秦川,夺天下。
而朱元璋以淮西应天为基业,四周强敌环视,陈友谅、张士诚都不是弱子,而且又没有地利之险,连生存都有困难。
条件更好南唐被北边压着打,一直打到了亡国。
可老朱不信邪,压着四周打,打服了南方不说,还北伐中原,一直打到了大都,打到了长城一线!打出了铁桶一般的大明盛朝!
就问一句,牛不?
老朱的办法说穿了也简单,就是一手刀剑,一手锄头。
占领了应天之后,专门设立营田司,十万大军埋头屯田,所产粮食,不但能供应军中需要,每年还能结余上万石。
有了存粮,老朱所到之处,自然可以轻徭薄赋,于民休息,而不是像李自成一样,靠着抢掠大户,过着流寇的生活。
这样一来,老朱越打越强,一统天下也就没有障碍了。
登基之后,朱元璋更是把成功经验推行天下。
在边疆地区,设立军屯,养百万大军,不费朝廷粮饷。还从人口稠密地区,不断移民,开荒种地,积蓄粮食,增加国力。
这就是老朱登基以来,一直干的事情。
“自从两宋以来,在士农工商四民之外,又增加了兵和僧,成为六民!”柳三按着大腿,说起老朱的英明睿智,那叫一个五体投地,心悦诚服!
“陛下说了,僧人不事生产,兵将虚耗国帑民财,都要不得。所以他老人家极力恢复古之四民。我大明的将士不但要能打仗,还要会种田,按照军功品级,都有分地,为父当然不例外了!”
柳三在夺取元大都之后,就升为小旗,后来进入拱卫司。他这个人脾气不好,又不愿意巴结上官,什么好事都捞不到,别人都混成了千户,指挥使,他才是区区一个总旗。当然了,锦衣卫的总旗,放到外面给个千户都不换。
要不是被废了,三爷才不会在乎那点田地呢!
“是这样的,我是锦衣卫的秘牒,明面上,是隶籍白羊口千户所的军户,上面也给我了分了田,具体多少,就不知道了。”
刘淳听得头大,“那可是田啊,好几十亩呢!你就不过问?”刘淳气急败坏。
要知道上辈子刘淳可是花了大价钱,鞋都跑坏了好几双,才找到一处不到十亩的山沟,盖了养殖场。
柳三居然有几十亩田,还不知道珍惜,说他什么好!
三爷哼了一声,心说小子,你懂个屁!
这北方的土地,因为元鞑子圈占,变成了牧场,多年不耕种,非常贫瘠,雨水也少,几十亩地,也收成不了几石粮食。
而且三爷经常外出办差,哪里能管得过来。当时北方人少,租也租不出去。
再有别看老朱给的俸禄少得可怜,但身为锦衣卫,总有些来钱的路子。过去三爷实在是看不上这点田,更不愿意浪费精力。
要不是落魄了,他都想不起来!
刘淳可不这么想,就算种地收成不多,还可以搞养殖,盖个作坊,鼓捣点发明啥的。他就不信了,还变不出钱来!
“咱们好好经营,争取三年富农,五年地主,十年八年的富甲一方……你不是心心念念,想娶媳妇生儿子吗!等有了钱,就找个黄花大闺女,挑漂亮的娶!生一大堆娃娃,围着你叫爹,那晚年该多幸福啊!”刘淳不停勾画着美好的未来,大饼画得那叫一个诱人。
柳三抓着下巴,眯缝起眼睛,频频点头,仿佛看到了无数孩子跑向自己,可下一秒,三爷勃然大怒!
他伸出巴掌,狠狠拍刘淳的脑袋!
“兔崽子,我是你爹!我还是一家之主!该怎么办,用不着你教我!这事我说了算!”三爷挽起了袖子。
他觉得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很大的错误!
二十年了,他先是一心当兵,接着一心当锦衣卫,出生入死,从来没想过别的!
唯一为自己打算,就是收了个干儿子。
结果没想到几天的功夫,就从天上掉到了地上,摔得这个疼啊!
“小子,你说得对,咱不能光指着朝廷吃饭,咱要有后路。哪怕以后朝廷恢复了锦衣卫,咱们也要积攒点家业。人家愿意用咱们,咱们就老实做事,不愿意用呢,还能衣食无忧!这样才能两全其美,进退自如!”
三爷越说越高兴,他突然用力拍脑门。
“哎呦,以前我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当了大官,还贪那么多。六十两银子,就要剥皮楦草,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们凭什么要去撞刀口?”三爷自嘲一笑,“我现在懂了,他们也是没法子,有备无患!”
刘淳越听越害怕,老天爷啊,裁撤锦衣卫,对柳三的打击可是够大的,这堕落的速度也太快了!
“那个……贪赃枉法还是不对的,无论天理、国法、人情,都说不过去,咱们可不能学他们。”
刘淳真怕过些时候,锦衣卫重新开张,柳三成了贪官,他也就是贪官之子了。别看老朱对百姓好,可是对贪官从来不手软。
无论如何,也不能犯了大忌!
柳三哑然一笑,“臭小子,我说的是那个理儿,又没说要贪污!当了半辈子锦衣卫,我还不知道大明的国法吗!”
柳三搓了搓手,感叹道:“读书人讲究耕读传家,我看这个法子挺好。现在咱们爷俩就动身。”
三爷还是个行动派,军营里面也没什么东西是他的,只有父子俩换洗的衣服,还有点散碎银子,以及一块作废的“北镇抚司”腰牌。三爷一边装着,还一边说呢,“算起来自从进入锦衣卫,就没有耕田了,也不知道还成不成。小子,你要好好干活,可不许偷懒,小心我抽你!”
刘淳翻了翻眼皮,怎么有点不对劲儿啊!
他是想弄点养殖,搞个作坊,靠着小发明赚钱,比如蒸馏酒,比如牙刷,肥皂什么的。反正工艺也不算多难,在网上已经烂大街了。
可柳三却要耕田种地,虽然刘淳不歧视农民,但他也不甘心当个种地的!
“那个,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干什么才好?”
“没得商量!”柳三固执地像块石头,“臭小子,我可告诉你,陛下最恨三样人,其一是鞑子,其二是贪官,其三就是商人!好好的人家,不安生业,一旦贩运货物,出去做生意,就会被列为商籍,无论去哪里,都要向官府报备,被人拿白眼看,生生世世,抬不起头!”
三爷煞有介事,警告刘淳,歪门邪道不要想了,就老老实实跟着他种地!流汗吃饭,踏实!有地位!
由于柳三是锦衣卫密探,他并不需要和其他人一样,等着朱元璋的旨意。因此第二天清早,三爷就把刘淳从被窝里提出来,直奔白羊口去了。
而就在他们刚刚离开北平的时候,从京师来的八百里加急,送到了燕王府!
朱棣进献军情密报有功,特命朱棣随军出征,讨伐北元残部!
接旨之后,朱棣狠狠一挥拳头,“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
第14章 朱元璋的爱
时间回到五天之前,朱棣通过八百里加急,将军情密报送到了朱元璋的手里。要说朱棣也是个天才,他没有经过通政司,而是由宗人府递上去的,速度比起北平布政使衙门,还快了半天。
朱元璋是个勤政的皇帝,而且勤奋程度,堪称变态!
尤其是废除丞相之后,大事小情,全都要靠他一个人裁决,大到对外用兵,征讨北元,小到民间纠纷,耕牛丢失……堂堂皇帝陛下,全都要过问。
很多人好奇,皇帝陛下一天要处理多少事情,太子朱标曾经统计过,他连着计算了八天,结果就跪了!
在八天里,朱元璋审批阅内外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处理国事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批阅奏札二百多件,处理国事四百多件!
老朱可不是临时抱佛脚,突击处理,而是登基以来,一直如此,从未懈怠过!
朱标都暗自叫苦,老爹立下的典范,对他来说,俨然五行大山,当头压下,压弯了腰!
如果说过去朱标感觉到的只是累,那么今日,他体会到的就是难了!
北平布政使衙门送来了奏疏,说锦衣卫不服管束,不愿裁撤,公然对抗圣旨,请求圣上降旨严惩。
素来仁厚的朱标很厌恶锦衣卫,他直接来找父皇告状。
老朱什么都没说,直接把朱棣的信,还有那份军报扔给了太子。
朱标拆开浏览,一张脸越来越难看。
“这个……父皇,若真如四弟所言,锦衣卫是,是立了大功的!”
朱标虽然厌恶锦衣卫,但胜在仁厚诚实,绝不会颠倒黑白。他只是不敢相信,臭名昭著的锦衣卫,居然还肩负着如此重要的使命!
根据柳三的密报,北元朝廷四分五裂,无力援救辽东,朝廷可以放心出兵!
朱标就算不关心军务,但也清楚,如果军报属实,辽东二十万鞑子覆亡在即。朝廷收复辽东,就可以挥军进入草原,彻底剿灭北元,消灭大明的心腹大患!
这份军报的价值,无与伦比!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出自锦衣卫之手?偏偏又是自己谏言,废除锦衣卫,四弟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为了获得军情,锦衣卫死了好些人。
他们都是大明的功臣,自己这么干,会不会让人寒心?
想到这里,朱标额头上竟然冒出了汗水,他羞愧地低下脑袋。
“父皇,儿臣有错,请父皇责罚!”
朱元璋幽幽道:“罚?怎么罚,罚什么?”
“这个……当然是责罚儿臣不明情况,胡乱谏言,险些贻误国事之罪!”
朱元璋微微一笑,“这么说,你是觉得锦衣卫还有用?要恢复锦衣卫了?”
朱标一下子被问住了。
他斟酌半晌,才缓缓道:“父皇,锦衣卫胡作非为,并非诬陷,可,可他们这次确实立了大功,有功当赏,有过必罚。孩儿虽然身为太子,也不可以例外!”
朱标还要往下说,朱元璋却伸手拦住了他。
老朱把北平布政使衙门的奏疏,还有柳三的军报摆在了桌案的两边,而后缓缓道:“你是太子,是储君!朕今年正好六十岁,江山社稷,早晚都是你的,你就是未来的皇帝!朕不能打儿子的脸!更不能因为锦衣卫的事情,惩罚你!”
朱标浑身震颤,他的头低得更深了,“父皇爱护孩儿,孩儿铭刻肺腑,可,可是非对错重于孩儿的脸面,孩儿恳请……”
啪!
朱元璋突然猛地一拍桌案,豁然站起,“太子,你身为储君,一言一行,关乎朝廷颜面,天家威仪。你几次谏言,让朕废了锦衣卫,朕不能不听。别说一个锦衣卫,就算十二卫加起来,也比不过你的一根手指头!这是父子之情!但是!”朱元璋神色骤变,脸对着脸,恶狠狠道:“朱标!让父皇失望的是你的性子!那些师傅文臣,整日在你身边晃悠,你听了他们的话,就要朕废了锦衣卫。如今呢,知道错了?又要改正?反反复复,你还没当上皇帝,就被人牵着鼻子走,弄得威信全无,你让父皇如何放心?”
老朱的声音,在寝宫之中回荡。
“治国最忌讳反复无常,身为君主,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不能因为个人喜好,就偏听偏信!事前,要深思熟虑,权衡周延。事后呢,则要心志坚定!绝不可轻易改变!父皇能坐上龙椅,靠的就是这两样,你是朕的长子,从小朕就给你挑选最好的先生,悉心教导。朕的苦心,你能领会吗?”
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朱标,眼圈泛红,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和别的雄主在立储问题上,犹犹豫豫,放任儿子们乱斗不同,朱元璋还是吴王的时候,就立朱标为世子,并且让大儒宋濂教导他。
后来立为太子之后,更是把李善长、徐达、常遇春都派到了东宫,辅佐太子。
朱元璋毫无保留,倾注了满腔心血。
朱标年纪渐长,温文尔雅,孝顺父母,爱护兄弟,朝野人望极好,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好的继承人。
可老朱却渐渐发现了问题,太子什么都好,唯独心志不坚,性子柔弱,太容易被别人左右。
想坐稳龙椅,可不只是善良就行的!
“这次的事情,就当是一个教训,你要往心里去!锦衣卫这边,朕让蒋继任指挥使,只负责宿卫宫中,你可服气?”
朱标当然服气,父皇这么干,完全是照顾了自己的面子。
“父皇,儿臣觉得北平锦衣卫,立功不小,应该厚赏,以显示朝廷恩待功臣之心。”朱标诚恳道。
朱元璋点了点头,“这份军报还有待核实,朕准备任命冯胜为征虏大将军、傅友德和蓝玉充当副手,你四弟也随军出征,朕要一举荡平辽东!”朱元璋老脸微红,心情激荡,锦衣卫和文官之争,在他眼里,就是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不值一提。
“那个带回密报的人,暂时加为百户,等大军北伐获胜,另行赏赐。”朱元璋随口道:“太子,这些日子,你就跟在父皇身边,学学如何调兵遣将!”
朱标慌忙点头,经过此事,他心中的那点傲气都不翼而飞了,爹就是爹,值得他学的地方,太多了。
……
老朱同志轻飘飘的一句话,柳三就从总旗越过了试百户,直接成了统兵120人的正六品百户大人!
这可是明初,武人的地位还非常高,远不是二品文官可以随意砍杀一品武将的荒唐年代。柳老爹的这个百户,管的地盘虽小,但是因为有统兵之权,比县令也差不了多少。
柳三还不知道他已经咸鱼翻身了,此刻他还带着儿子,跟自家的土地较劲儿呢!
算起来,已经有差不多两三年没有回白羊口了。
“我最初来的时候,也是为了监视迁移过来的民众,后来老百姓安稳下来,就主要负责侦查鞑子的军情了。”
柳三一边介绍着,一边带着刘淳,找到了一处山坡。
说是有几十亩,其实差不多能有一百亩的样子,很是辽阔。毕竟明初的土地还不那么紧张,朝廷鼓励开荒,不但三年免征赋税,还给予种子耕牛。
这一路上,刘淳都认命了,实在不行,当个小农民也不错,至少还是二等人呢!
他俯视着面前的土地,骨子里的热爱又迸发出来。
“这是山地,其实我们可以在下面种庄稼,上面种果树,葡萄,我还会酿酒,对了,咱们再种一些黄豆,用来榨油,剩下的豆饼养猪……从今天开始,做个幸福的人,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刘淳正开心做着规划,就见到了一群人,向他们父子快步走来。在前面是一老一少,老的刘淳不认识,那个年轻人他却有些印象。
这不是那个在北平城门口,大骂锦衣卫的年轻书生吗?他怎么来了?
还没等刘淳发问,对方就骂骂咧咧,“滚一边去,敢看我们吕家的地,不想活了!”
第15章 敲诈小能手
“你不会是记错了吧?”刘淳小声对柳三道。
三爷把眼睛一横,“小兔崽子,你爹是干什么的?这块地我没心思管是真的,可要说我记不准,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刘淳眼珠转了转,笑道:“那这么说,他们是侵占咱们家的田了,按照《大诰》的规定,该怎么收拾他们?”
刘淳的眼睛发亮,迫不及待想要试验一下,老朱同志的法令,是不是真的那么有用!
都说朱元璋是对老百姓最好的帝王,这句话可不是空口白牙,随便说说的。
朱元璋是苦孩子出身,童年时候,饱受摧残,一家人走私逃亡,惨得不得了。当了皇帝之后,朱元璋千方百计,防止官吏欺压良善。
首先,官吏负责征收钱粮,经常巧立名目,弄一大堆的苛捐杂税,敲骨吸髓。
老朱针锋相对,设立粮长负责收田赋,他把天下分成若干的粮区,在其中挑选丁多粮多的人家,担任粮长,负责将粮区的田赋送入太仓。
凡是完成情况好的,老朱会亲自召见,给予赏赐,甚至直接给官做。
把官吏和征税分开,自然斩断了贪污的爪子。
老朱还几次修订《大诰》,和那些枯燥乏味的律令条文不同,朱元璋亲自修订的大诰,言语直白,而且是以案例为主。通俗易懂。
其中罗列了诽谤皇帝、结党乱政、官吏玩忽职守、滥设吏卒、贪赃受贿、科敛害民、侵吞钱粮等等罪行。
光是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包括酷敛百姓,贪污税粮案;放卖官差,私役丁夫案;妄取扰民,私吞商税案;谎报灾情,侵没赈济案;及其他形形色色的贪赃受贿案。
这类罪犯皆处以重刑。起解官物,卖富差贫者,族诛;贪赃纳贿、说事过钱者,凌迟处死;盗卖仓粮者,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还有著名的“人皮枕头”,无不彰显乱世用重典的思路。
光是有法令还不行,朱元璋规定,家家户户,凡是大明的子民,人手一本《大诰》,还下旨各地的官学,要向老百姓宣讲大诰内容。
更让人叫绝的是,朱元璋甚至赋予了百姓捉拿官吏的权力!
假如官吏到乡下为非作歹,当地的族老可以将犯罪官吏抓起来,交给上级衙门处置,如果上司衙门不顶用,还能直接扭送京城,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把老朱找出来主持公道。
当然了,这种极端情况很难发生,不过朱元璋摆出了态度,对贪官污吏,绝不姑息。有皇帝撑腰,明初的老百姓胆子是很大的。
加之王朝初创,土地平均,家家户户,都有点田产,而豪商大户又十分有限,官绅被老朱杀了个够呛,
总体来说,明初很平和,平等,是个标准的“橄榄形”社会,试想一下,连皇帝都那么亲民,其他人还敢太过分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不是每一处都是那么和谐。
就拿北平来说,自从当年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献给契丹,此后这片区域,一直处于蛮夷的统治之下。
契丹、金国、蒙古,前后几百年的时间,北平周围的汉人胡化严重,形成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族群。
老朱不断向北平移民,就是要改变人口结构,巩固边疆。
整个北平一带,情况不断好转,可也有一些胆大妄为之徒。
就比如眼前的吕家!
“你们睁开眼睛瞧瞧,这里是谁的土地?赶快离开,小心吃官司!”刘淳抱着肩膀,气势十足道。没法子,三爷懒得费吐沫,只能让他这个儿子来。
吕家的那个老者眉头微皱,柳三好几年没有耕种土地,他就想顺势弄到自家的手里,却没有料到,居然跟柳三撞在了一起。
老者有点迟疑,那个年轻书生却道:“伯父,别怕,我认识这个小兔崽子!”他咬牙切齿道:“他是锦衣卫帮闲的!”
所谓帮闲,就是大户人家豢养的食客,没事的时候,消遣取乐,偶尔也充当打手。
那一天刘淳替锦衣卫仗义执言,把姓吕的吓得落荒而逃。
事后姓吕的才知道,原来就在当天,朝廷又降下了旨意,连同锦衣卫一起给废了!
他那个懊恼啊!
恨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抽自己两个嘴巴子。
怎么那么胆小?
要是扛住了,痛骂锦衣卫,没准一下成名,他大哥是北平的生员,自己若是能挤进县学,他们吕家就够得着士人的边了!
都怪自己胆气不够!
这一次,一定要硬起来!
他几步冲出来,叉着腰,撇着嘴,神气十足!
“小子,锦衣卫完蛋了,你的靠山没了!”吕书生朗声道:“识相的赶快滚蛋,这片荒地都是我们吕家的,要是不识相,少不得要皮肉受苦!”
他冲着两边的打手叫嚣道:“别怕,他们仗着锦衣卫撑腰,锦衣卫完蛋了,他们也好不了!大家一起上,给我狠狠打,打死锦衣卫的走狗!”
吕书生猖狂大叫,全然没把父子俩放在眼里。
刘淳数了一下,吕家的人有七个,都说双拳难敌四手,也不知道三爷能不能成?
“好汉不吃眼前亏,咱们退了不丢人!”刘淳安慰道。
三爷用鼻子哼了一声。
别说几个土鳖打手,就算是十个八个鞑子,三爷也不在乎!
他猛地向前几步,光是气势,就让吕家的打手不停后退。三爷冷笑,他把一只手背在了身后。
“一起上吧,三爷打你们,一拳一个!多一拳,我算输!”
柳三说到做到,他猛地向前冲去,一拳挥出,疾如闪电,对面的家伙没来得及躲避,就被击中了胸膛,像是被铁锤砸中一般,身体飞出,躺在地上,直接昏死过去!
三爷把铁拳举起,“哪个还想尝尝滋味?”
在这一刻,三爷那叫一个威风凛凛。
刘淳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太爷们了!
回头有空,一定跟便宜干爹学几招,会功夫就是不一样!
三爷正要打发了其他几个废物,突然有马蹄声,刘淳抬头,发现在山坡下跑来几匹战马,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燕王府千户朱能。
他离着挺远,就跳下战马,快步跑过来。
朱能几次替小胖墩取图本,跟刘淳很熟悉。
“燕王特意让我来请你们父子去北平,有军情要务!”
刘淳眉头一簇,瞬间展开……他猜到了,多半是那份军情送到了京城,老朱有了决断。要不是为了打仗,堂堂王府千户,才不会追出好几十里,亲自找他们回去。
刘淳眼珠转了转,无奈道:“朱老哥,不是我们不听王爷的命令,你瞧瞧,人家拿着刀枪棍棒,要把我们家的地拿走哩!”
朱能早就看到了吕家的人,他哈哈大笑,“真是狗胆包天,敢欺负到王爷的客人头上,弟兄们,给我上!”
燕王府的护卫,如狼似虎扑上去。
吕家的老者都傻眼了,侄子不是说,他们靠着锦衣卫吗?怎么又冒出燕王府?早知道他们有这么大的势力,谁还敢找死啊?
“误会,全是误会!”老者也顾不得责怪侄子,只剩下不停哀求。
朱能回头看了眼刘淳,你说怎么办吧,是扁是圆,一声令下!
刘淳笑呵呵走过来,“你说是误会?”
“没错!都是误会一场!”老头拼命点头。
刘淳笑得更开心了,“那好啊,既然产生了误会,就要消除,你说是吧?”
老头愣了一下,忙道:“是,是啊,我愿意孝敬十两白银!化解误会!”
十两?打发要饭的!
刘淳哼了一声,“我这个人,从来不会狮子大张口,这是一百亩田,一亩产一石粮,就按照三年算,全都折成钱,赔偿给我们,就算完事,如何?”
老头傻了,你怎么不去抢?
我们刚刚打算耕种,还没开垦呢,你就要三年的收成,再说了,就算这样的坡地,能产出一石粮吗?
刘淳微微一笑,转身对着朱能道:“老哥,像这样强占百姓田地,仗势欺人,算不算豪强?朝廷可有针对豪强的法令?”
朱能闷声道:“当然有,圣人一向主张锄豪强,抑兼并,我看可以把吕家迁到岭南,立刻就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