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今天之前
唐宁不是一个喜欢抱怨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更喜欢把自己的抱怨转换为实际行动。
但有些事情,由不得唐宁不抱怨,就比如那个对自己毫无上进心而深恶痛绝的女人一遍又一遍要自己去死的时候,唐宁不敢付诸行动,只能一个人在谁也看不到听不见的角落小声抱怨几句。
再比如周一艰难的早起,准备上班的时候,推开家门,却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吸到了外面,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身处一片莽荒丛林之中。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就是来的这么莫名其妙,已经到了让人抓狂的地步,但还是搞不出个所以然来。赤身**的唐宁一脸忧郁的看着四周,不知道自己该去往何处。
低头看了眼胯下,唐宁哭了,他变小了。
遭遇了这种事情,就没人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就算是踌躇满志准备干出一番大事业的,看着自己明显比以前小了好几圈还要多的身子也会发出一声哀叹。
没有手机就没办法确定现在的时间以及自己在不在信号区,没有衣服就无法停止自己现在暴露狂一样羞耻的裸奔行为,没有鞋子双脚也得不到更好的保护,行走在林莽之中,唐宁已经看到自己这双小脚丫变得鲜血淋漓的场景了。
想到这些,唐宁俊俏的小脸变得更加忧郁了。
的声音传来,唐宁警惕的回头望去。只见低矮的灌木丛中,一头狗熊钻了出来。
黑色的皮毛油光水滑的,看上去它最近的伙食不错。嘴里面还叼着一头肉呼呼的小狗熊,小狗熊张牙舞爪的,对自己的现状很是不满。
这与唐宁何其相似。
用不着思考,唐宁就撒开腿朝狗熊过来的相反方向奔跑。
一路上穿过了好几个灌木丛,身上也被一些枝条划出了细密的伤痕,好在不算严重,都是些轻微的擦伤。
唐宁却没心思去管那些伤痕,只是一个劲的跑,他不想变成那对狗熊父子的排泄物。
身处林莽之中,脚下的路就注定是崎岖不平的。踩到地上一些枯枝,还算是好的。当一颗尖锐的石头扎进唐宁的脚底板之后,一声惨叫惊起了飞禽无数,哗啦啦的声音隔着老远都清晰可闻。
唐宁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了,他只是卖命的奔跑,使出了吃奶的劲。
如果他不这样做,很可能那头狗熊就要吃自己的奶了。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唐宁觉得大狗熊这一口下来,自己半个身子都要没了。
剧痛如同一条条虫子一般啃噬着唐宁的神智,缩到了一颗大树底下,借着几片叶子把自己给罩住,唐宁没工夫去查看脚底板的伤势,谨慎的望着来路,不知道那头狗熊有没有跟过来。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也过去了,三分钟……直到唐宁咬着牙默默的数了三百个数之后,来路依旧没传来什么动静,唐宁这才松了口气。
转而唐宁就抱着自己的脚丫子呲牙咧嘴的吸凉气。
血丝从伤口处渗出来,插进柔软的脚底板里的尖锐石子将伤口堵的严丝合缝。
唐宁不敢把石子拔出来,小的时候,他被一片碎玻璃片扎过。一滴血都没流,拔出玻璃片后,唐宁才看到了飙射而出的鲜血,这让他想到了自己最喜欢玩的水枪……
脑袋顶上似乎掉下来了什么东西,唐宁一甩头,便听见啪叽一声,
听上去是一个很柔软的东西被他这一下甩到了地面上。
唐宁好奇的看过去,这一眼却叫他亡魂大冒。
一条还在不断蠕动的水蛭,正在卖力的向唐宁爬来。
唐宁从地上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用力的拍打着自己的身体,一条又一条的水蛭就从唐宁身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的唐宁一瘸一拐的慌张逃窜,身后一地的水蛭恋恋不舍的朝唐宁蠕动而去,但唐宁这个绝情的人对于身体里面或许存在着自己血水的水蛭们毫不留恋。他奔跑的速度已经做到了一个瘸子能做到的极限。
当然这个过程免不了另一只脚被扎的生疼,唐宁强忍着眼泪,再次穿过了面前的一片松柏林。
本以为又是一片让人生不起半分希望的阔叶林,没想到面前竟然出现了一条小溪。
口干舌燥的唐宁双眼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忙不迭的跑过去,然后一下子扑倒在溪岸边柔软的青草上,把头伸进溪水中卖力的汲水。
下游不远处有一条梅花鹿也在汲水,对唐宁这个粗鲁无礼的陌生人大为警惕。两只大眼睛瞪着唐宁,四条腿都是微屈的状态,它准备观望一下,如果这只没毛的臭猴子有什么奇怪的表现,它会马上溜之大吉。
溪水清澈甘甜,纯洁的它还没有被化工废料玷污过。水面下时不时还能见到一两条欢快游泳的鱼,唐宁咕咚咕咚的喝了个水饱,心满意足的抬起头,哈的一声,长出了一口气。
梅花鹿听了这声,一下子就窜走了,只留下一片晃动不停的松柏。它觉得这是那只没毛猴子进攻的讯号。
如果是以前,唐宁见到了鹿这种可爱而又温顺的生灵,多半是要喜出望外的凑近一番。但是现在,他也没这个心思了。
双脚传来的难忍疼痛却不断提醒着唐宁他现在的处境,换了个姿势,唐宁盘膝而坐,咬牙切齿的盯着自己已经发紫的伤口,知道是淤血堆积在里面,如果不放出来,自己这只脚怕就是要废了。
咬了咬牙,唐宁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握住了那颗还没有彻底进入自己身体的该死石头。
两根手指碰到石头的一刹那,一股异样的痛感就从脚底板直冲唐宁的脑门。这种痛感带给了唐宁说不出来的感觉。
剧痛之间,夹带着一丝麻酥酥的快感。这种感觉让唐宁忍不住还想要再体验一次。
很多时候,唐宁都觉得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那种高傲而又固执,对自己极度恨铁不成钢的女朋友,唐宁也没办法忍到现在也许长得很漂亮是最重要的因素。
让唐宁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女人居然也能忍自己忍了六年之久。
只能说一个受虐狂,一个施虐狂,天生就相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唐宁就闭着眼睛,咬着牙一下子把脚底板上的石子拔了出来。
一股血箭从唐宁的伤口处激射而出,落在缓缓流淌的溪水中,几个眨眼就被溪水带去了下游,并慢慢消散在溪水之中。
不愧是自己,连喷血都喷的这么有气势。唐宁非常的感慨,三丈多长的小溪,他这一股血箭直接喷了九分之一。
疼痛是一个比较让人容易从妄想中清醒的好朋友,脚底板传来钻心的剧痛。唐宁强忍着将伤口的淤血挤干净,满身都是大汗的他这才松
了口气。
淤血的问题处理完了,脚丫子不用担心要不成了,但唐宁看着伤口流个不停的鲜血,又犯了愁。要是让血继续这么流下去,自己这个人又都要不成了。
唐宁觉得自己的遭遇简直是倒霉透了,纵观古今能找出来第二个这么倒霉的人也说不定啊?
四处看了眼,唐宁欢喜的发现了满地的蒲公英。这东西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
当然,如果把青草拔出来嚼碎了覆在伤口处,也是同样的效果。
连忙爬过去一连摘了好几束,放在溪水中简单的荡了几下,唐宁就把蒲公英整颗塞进嘴里大嚼。
苦涩的味道一下子就充满了唐宁的嘴巴,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像条狗一样伸出舌头。不过他还是强忍着满嘴的苦涩,又塞了一束进去嚼个不停。是忍受一时的苦涩,还是丢了命,唐宁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前者。
身上已经又开始冒冷汗了,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唐宁知道,这是失血超了一定的量所引起的症状。
卖力的将蒲公英嚼碎,吐出糊糊后,就覆在了脚掌上。
依旧流个不停的鲜血,很快就把糊糊也给浸成了一片血色。唐宁按住伤口,哀叹一声,自己何德何能,被不长眼的贼老天丢到这种地方遭这种罪。
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要说不普通的地方,可能就是比起手机和电脑,唐宁比大部分的同龄人更喜欢书一些,也更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些。
心志不算坚忍,往往领导皱一个眉头,就能让唐宁反思好几天,自己有没有做什么惹领导不高兴的事情。
唯一的优点,就是交朋友的本事不错。当然,这和唐宁的性格有关。
他从来都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别人帮助过他,他就总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别人。为此,他甚至可以得罪自己的领导。
他的许多朋友,也正是喜欢他这一点。很多人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丢掉了自己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时期的好朋友。唯独唐宁,直到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之前,他依旧和这些好朋友们保持着联系。
听上去很矛盾,但唐宁就是这么个矛盾的结合体。他不喜欢女朋友那种性格的女人,却和她在一起六年之久。不少人也说,唐宁这个人,没什么缺点,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是感觉到别扭。
他的女朋友就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唐宁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好看,耳朵也好看,但是当这几样好看的东西凑在一起时,就给人一种想要一拳砸下去的冲动。
唐宁苦笑一声,望着缓缓流淌的溪水怔怔出神。
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刻,唐宁就可以确定自己已经穿越了。因为在他来到这里所见的第一眼景色中,就有几头野猪,正撒欢一样的跑远了。
山清水秀,丛林茂密。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是无人区?那些连祖坟都愿意刨出来当景点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种地方?
望着溪水中倒影出来的自己一脸狼狈,唐宁惨笑一声。
穿越?比起这个,老子还是觉得窝在家里睡大觉舒服一些。
正想着,一头黑黄毛皮间错的斑斓猛虎,从灌木丛中慢慢的钻了出来,朝唐宁缓缓逼近……
第二章 与百兽之王的偶遇
从老虎在灌木丛中钻出来的第一瞬间,唐宁就已经发现了老虎正在朝自己逼近。
老虎出场的位置选得不是很好,唐宁眼角的余光就正好能看到这位山大王闪亮登场的地方。
但是他不敢动,脑门子上的汗水转瞬间成了瀑布一样疯狂的沿着唐宁的脸颊,鬓角等一切能够滑落的地方滑落。
唐宁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在动物园里,在电视电脑里看了无数头威风凛凛的老虎。可让他被一头老虎盯上当做食物,二十多年来这还是头一遭。
不管什么事情,第一次总是有些生涩的,包括第一次被老虎当成猎物这件事,唐宁表现的不像是一个老手……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了最想守护一生的女人。
唐宁现在就是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到了最不想遇到的野兽……
唐宁这个人不仅性格别扭,就连他身体的成长历程,也很是别扭。十五岁的时候,唐宁那群小伙伴的个头都窜的老高,唯独唐宁一个人,还孤零零的停留在十岁左右的标准,也就是可怜的一米四。
不管怎么喝牛奶,怎么吃鸡蛋,在那段时间里,唐宁永远是被人无情嘲笑的一米四。因此,在唐宁上了初中之后,免不了遭到了校霸的欺负。
在校霸将这个不配合自己工作的小矮子按在学校附近某个阴暗的胡同居高临下的看着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个臭矮子居然对自己毫无惧意。
这让横行惯了的校霸同学难以接受,当下就是一顿惨绝人寰的毒打。可是最后唐宁仍旧死死捂着自己兜里的那十块钱不肯撒手。
有种你就把我打死。鼻青脸肿的唐宁当时是这么想的。否则你就别想拿走我的钱,晚上还要去上网……
至于后来如何……别问,问就是悲伤。
总而言之,如今的唐宁个头并不算高。纤细的胳膊腿儿配上一米四的个头,就算站起来在老虎面前张牙舞爪,恐怕老虎嘴巴上那两颗锋利的尖牙都要笑掉了。
况且唐宁的皮肤从小就生的白嫩,粉嫩粉嫩的看上去就很可口,唐宁自己看了都忍不住流口水。就别说今早起床后也没吃什么像样的东西,只吃了一只蠢兔子聊以果腹的老虎大王了。
这没毛的白嫩猴子,把老虎大王看饿了。
黔之驴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老虎大王目前也陷入了故事中老虎的角色里。猴子在这山里头倒是见得多了,不过没毛的猴子,它还真没见过。一只坐在溪边思考猴生的没毛猴子,它更是没见过。
吃不准这没毛的猴子会不会什么奇怪的本领,比如从耳朵里面掏出一根金箍棒……一时之间老虎大王也就不敢上前。只能在原地打转,绿莹莹的眼珠子冒着凶光,缓缓的踱着步,俨然已经是把唐宁视为盘中餐的态度。
唐宁趁着这个功夫,一下子就钻进了溪水之中。
溪水不算宽,但也不窄。刚刚唐宁目测了一下,估计有三丈左右的宽度。
对老虎的弹跳力不太理解,但想来这个宽度,老虎也不是说跳就能跳过来吧?
见唐宁入水,老虎便发了急。尖爪一下子从虎掌中弹出,一下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唐宁扑了过去。
此时唐宁正在卖力的狗刨,距离岸边并不算远。
溪水不深,这是个好事。踮着脚尖踩着底,水面刚刚没过他的下巴。
不过唐宁游泳本来就算不上熟练,属于落在水里不会淹死的水平。加之这具身体能够发挥的力量实在太小,唐宁自以为很卖力的游,实际上在老虎眼中,低下头它就能叼着这个没毛的猴子上来。
正在它准备将想法付诸行动之时,猛然间身后的灌木丛中传来一声爆吼。一个硕大的狗熊脑袋从灌木丛中探了出来。
唐宁见到这狗熊肥硕的大脑袋说不出来的亲切,趁着老虎被这声吼吓了一跳,就赶忙朝对岸游去。
老虎一见是狗熊,不由得心中警铃大作,这可是老对手了。
早几年这家伙还是个小熊犊子,见了面只会撅着屁股让自己啃一口,好叫自己莫要伤害它的性命。这几年长得飞快,光是体型,就已经让老虎大王有些惆怅了。
而且这狗熊现在精的很,根本就不像以前那样见了自己就没命的攻击。往原地一蹲,等着自己上去先咬它,然后抽冷子给自己来一巴掌,或者等自己没意思了先走。
老虎觉得它讨厌极了,这就不像是个蠢笨的狗熊,倒像是溪水对岸那头讨厌的豹子。
没毛猴子因为它的原因跑掉了,饿着肚子的老虎不容小觑。它发誓今天一定要再在这家伙的屁股上啃下一块肉来。
于是张开嘴巴就是一声震慑山林的虎啸,刚刚落回来的飞禽们嘴里不停的咒骂,再一次飞走了……
正在卖力游泳的唐宁听了这声音险些没晕过去,老虎的咆哮声以前在电脑上听过,却从未亲身体验过。如今老虎就在他身后不远处吼了一嗓子,这一嗓子正正是摄人心魄,把唐宁震撼的无以复加。
光是一声吼,就能让自己差点魂飞魄散。
百兽之王,名不虚传!
相比之下,狗熊的吼声倒是让人提不起兴致一些。
狗熊又吼了一声,站起身子就朝老虎扑了过去。肥硕而庞大的身躯就像是一座小山,铺天盖地的朝老虎压了过去,期间还撞断了一颗碗口粗的小树。
老虎有些纳闷,今天这家伙怎么攻击**这么强烈?灵敏的纵身一跳,让狗熊的进攻扑了个空。老虎一双眼睛精芒四射,看到了不远处的那头小狗熊。
原来是带着儿子来的。老虎对狗熊的行为感到理解,要是自己带着儿子出来狩猎,想必也会表现的比平时更加威猛一些。
没毛猴子算是吃不到了,便宜了对岸那头讨人厌的豹子。这头小狗熊,倒是可以尝尝味道。肥嘟嘟的,它老子一看就不怎么亏待它。
于是一下子,老虎就朝小狗熊扑了过去。
有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何况是一头狗熊犊子。
张牙舞爪的等着老虎来取自己的狗……熊命。
大狗熊见状大急,便朝老虎扑了过去。老虎不得已,再次闪过。双方就这样纠缠在一起。
这个时候,唐宁也终于摸到对岸。气喘吁吁的他,双手用力扒着溪岸,像是抓着救命的稻草。
土壤被他生生的抠下来一块,唐宁左手一下子滑了下去,右手也差点脱掉。右手急忙抓紧了一些,左手则是立刻收回来,继续抠着岸边的泥土。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唐宁总算是上了岸。
上了岸之后,唐宁便侧躺在草地上喘粗气。
一阵风吹过,唐宁的牙齿就开始打颤。蜷缩着身子尽量让自己保持最大限度的温暖,唐宁这才发现自己的脚又开始流血了。
之前嚼碎的蒲公英糊糊,则是在他下水的时候便随波逐流不知道漂去了什么地方。
不得已,唐宁只好再折了几束蒲公英故技重施,这才止住了鲜血继续流淌。
老虎和狗熊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有牵挂的人,总是要占弱势的,唐宁这一刻便明白了这个道理。
狗熊撅着屁股,让老虎啃了一口,就叼着自家的小崽子跑了。
老虎也叼着狗熊的血淋淋屁股肉,对唐宁投来一个阴冷的眼神后,也晃晃悠悠的走了。
两只猛兽都钻进了灌木丛,老虎一下子就消失了,而狗熊则是不停的发出越来越远的嚎叫声。唐宁望着前方,眼泪横流。
眼泪没流一会儿,唐宁便突然歇斯底里的大笑起来。
“我没死!哈哈!老子没死!哈哈哈!贼老天!你唐爷爷没死!哈哈哈哈……”
人在恐惧到了极点之后,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是愤怒的。唐宁愤怒的咆哮了一通后,又嚎啕大哭起来。
短短一小时不到,放在以前,可能就是两把游戏,十几页书的时间,唐宁却两次经历了在他眼中的劫后余生,其中一次,还是名副其实的虎口脱险。
这样的经历,显然让唐宁的精神状态有些濒临崩溃的边缘。
而就在这时,一头金钱豹,悄无声息的从不远处一颗大树上落了下来。朝仍在疯疯癫癫的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唐宁逼近。
随着金钱豹的动作,又有一皮肤黧黑的络腮胡壮汉,悄无声息的将一根羽箭搭在了自己手中的长弓之上。目光投向蜷缩成虾米状的唐宁,壮汉心中叹了口气,又从身后的箭筒,抽出了一根箭,用无名指和小拇指,将箭握在搭着弓弦的左手掌心。
唐宁这一次完完全全没有意识到金钱豹的逼近,他觉得自己有点发烧,手脚冰凉,嘴唇鼻子也是冰凉。
自己该不会是要死了吧。牙齿打颤打的咯吱作响,唐宁心中一片黯然。
忽然传来的声音,唐宁抬头望去,见数十步远的地方,一头金钱豹凛冽的双眸正紧紧盯着自己。
唐宁亡魂大冒,刚要起身逃跑。却无力的呈‘大’字形躺倒在地,惨笑一声。
贼老天太不待见自己了,也许是因为自己确实没什么特别的本事,所以把自己从不知道几千几百年后的时代弄过来,又急不可耐的派出一个又一个的杀手来取自己的性命。
那个竟然长成三角形的该死石头先不说,老虎、黑熊,甚至自己眼前的豹子,都是贼老天派来谋杀自己的。
关键,自己偏偏还是这么一副身体。连躺在地上都是大字,不是太字,这就很难让人再对老天爷生出任何的敬意。
唐宁不甘的闭上双眼,躺在地上。双手紧紧抓着两簇青草,心中遗憾自己再无见到父母的机会,也再没了和那个对自己恨铁不成钢,说着各种伤人的绝情话,却依旧没有离开自己的女人再见一面的机会。
千般不甘,万般不愿,直至此时,也只能化作唐宁悲怆的大吼。
“m啊!!!”
第三章 陌生的温暖
金钱豹以极快的速度朝唐宁扑了过来,虽然唐宁那一声吼把它也吓了一跳,但它不像老虎那么谨慎。
也就是一只没毛的猴子而已,以前见过不知道多少个了,虽然吃起来不怎么好吃,但还是能顶一阵子饿的。
就在豹子即将扑中唐宁的那一瞬间,只听咻的一声,一根羽箭精准无误的从豹子右眼射进,箭头又从左眼钻出。
这根箭没有飞出去,而是留在了豹子的脑袋上,将豹子插了个对穿。
吃痛的豹子哀鸣一声,挥舞了几下尖利的爪子,然后便无力的瘫倒在地上。
唐宁感觉人生的大起大落实在是来的太快太刺激了,也不知是哪位英雄好汉出手救了自己。
刚刚还砰砰跳个不停的心脏变得轻缓,一种脱力的感觉顿时在唐宁的四肢百骸中流窜。
余光瞥见一个人影匆匆的朝这边跑来,唐宁抬起头刚要喊,却硬生生的把要喊出来的话憋在了嗓子眼。
来人穿着一身破旧的短褐,身材高大,右手拎着一把不知什么材料制成的长弓,背后还背着一个装满了羽箭的箭筒。满脸的络腮胡,皮肤黧黑,头上顶着一个发髻,两只牛一样大的眼睛里冒着凶光。
唐宁吞了口唾沫,见到这样打扮的猎户,只能说自己再次确定了穿越的事实。
服装倒没什么,弓这种东西,除了爱好者和比赛运动员之外,就没人会去用了。
没有长时间的训练,没有纯熟的技艺,弓对猎户来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十字 弩的准头都要比弓强上太多了。
况且,就算是个破落户,打猎的时候,也该用上猎枪了啊。
男人站在唐宁身前,冷冷的看了眼唐宁,然后就低头去收拾自己的猎物。
他将那根箭从金钱豹的脑袋上拔出来,然后去小溪边上清洗了一番,就准备扛着豹子离去。
唐宁大急,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这是基础啊。这猎户把自己救了,又把自己扔在这儿,以自己现在的状态,不还是一个落进野兽肚子里的下场?
“救命!”唐宁冲着猎户大喊道。
猎户停下脚步,看了眼唐宁,皱起眉头道:“你这个小劳牙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唐宁全神贯注的听着猎户说了这句话,结果就是他发现自己听不懂。
这就糟糕了,没什么距离是比你说的话我听不懂更遥远的了。
唐宁当下就没犹豫,在猎户惊讶的目光之下,两三下爬了过去,抱着猎户的大腿就是哭。
哭的凄惨,哭的痛苦,哭的酣畅淋漓。
一开始唐宁只想假哭,可没想到,哭着哭着,就想起了自己这短短一个小时内的遭遇,于是就变成了嚎啕大哭。
猎户脑袋都大了三圈,想不明白这个小子是怎么有这么大嗓门的。
他一开始是准备救这个小孩子的,但是这小子身份目的都不明确。公鸡岭后山这么深的地方,光凭他一个不大的小子绝对进不来。
所以猎户害怕这是官府为了抓捕自己这些逃户所设下的诱饵,思虑再三之后便决定不再理会
眼下这家伙抱着自己的大腿哭,猎户也有些心软了。
他有个儿子,年纪就和这个小家伙差不多大。
“你妈妈滴,鬼叫什么!”猎户皱着眉头喝了一声,唐宁被吓了一跳,止住了哭声。
这时候猎户就拦腰将唐宁抱起,夹在胳肢窝下面。
唐宁松了口气,有人把自己带走就好。管他去什么地方,只要把自己带走,那就说明自己不用靠自己的本事来求活了。
一个一米四的小娃娃有什么本事啊?除了吃除了睡,就剩下哭了。
唐宁郁闷极了,别人穿越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要么是皇帝的儿子,要么是宰相的儿子,再不济,也是个商贾巨富的儿子。
到了自己这儿,这么就成了荒野求生的拍摄现场了?而且作为主角的自己,竟然还是这么一个状态。
唐宁老老实实的被猎户夹在胳肢窝下面,一动都不敢动,生怕这猎户生气,然后把自己扔在地上不管了。
可是当他看到一个虱子从猎户衣领下面钻出来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了。
“虱子!有虱子!”唐宁手脚并用。
猎户很是烦躁,他听不懂这小子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这小子在发什么神经。一把将唐宁扔在地上,趁着他还没缓过劲儿来,狠狠的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清脆的响声和少年的惨嚎在这片林莽中回荡不停,猎户看着泪眼婆娑的唐宁满意极了。
臭小子,看不见自己肩上还扛着豹子呢,非要添乱。
这一次再被夹在咯吱窝下面,唐宁不敢折腾了。屁股上挨了一下到现在还火辣辣的疼,他想去揉,可双手被猎户夹着,动也动不了。
唐宁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他不想哭,但这具身体还是太小了,流泪可能是身体的本能所导致的。
猎户的力气看上去非常大,体力也很充沛。
唐宁哆哆嗦嗦的打了三个喷嚏,猎户扛着豹子夹着唐宁已经快走到目的地了。
一路上大气也没怎么喘,在平地的时候还有心思去跑两步。
“牛三哥,回来了?哇,竟然猎了头豹子……”
“哟,怎么着,这是给咱们小石头抢了个媳妇儿回来?”
“牛三哥,这白白嫩嫩的小娘子是从哪儿拐来的啊?”
叽叽喳喳的声音传入唐宁的耳朵,唐宁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能听到这些人声,唐宁还是很感动的,人是群居动物,不管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至少自己不再是孤独一人。
猎户牛三没好气的吼了一嗓子,三五个村民顿时作鸟兽散。他带着唐宁回到了一间屋子里,唐宁就听见有个稚嫩的童音爹爹,爹爹的喊,想来是他的儿子。
很久以前唐宁以为家徒四壁只是个比喻,见了这间房子后,唐宁才知道这是形容。
老旧的房屋四壁是由大石头垒成的,屋顶上架着几根木梁,铺着茅草。
屋子里除了墙角的一个包袱之外,就剩下地上的三张草席,和一个灶台,还有两个
水桶而已。
这样的生活质量在后世基本上看不见,唐宁再次苦笑,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要被贼老天丢到这种地方活受罪。
耳听得一个温和的女声同样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语言,跟猎户交流了几句,猎户也应了几声,就把唐宁扔在屋子里头,扛着豹子走出去了。
猎户把唐宁一扔,那个女声便数落了猎户两句。唐宁见到一个妇人从草席上站起来,快步走过来抱着唐宁说道:“有没有伤到?”
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但妇人目光里的关切之意唐宁还是能读出来。摇了摇头,鼻子就是一痒,偏过头去,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着凉了吧?怎么身上连一件衣服都没有啊。”妇人急忙起身,把草席上的被单子裹在唐宁身上。
被单没有异味,反而有一种阳光的味道。这让唐宁很惊讶,从刚刚那个猎户身上看到虱子,唐宁还在想他的住所一定脏的不成样子了呢。没想到这个妇人,倒是个爱干净的。
妇人头上顶着一方巾帕,把她的长发裹在里面。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打满了补丁的破旧短褐,长相虽显得有些老,但眉眼间依旧能看出妇人年轻时的动人。
唐宁觉得身上有些发冷,就不由自主的握紧了被单。
“娘,这个妹妹是爹爹从哪儿带回来的啊?”稚嫩的童音再次传出来,唐宁很生气,却没力气反驳。他好像要发烧了。
妇人一听儿子说这话,也愣住了。
唐宁小时候的长相不赖,不少次都被错认成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如今虽然看不到自己的面貌,但这段记忆还是存在于唐宁脑海之中的。况且脑袋上的头发也不知怎么回事,像打生下来就没剪过一样长,被错当成女孩儿,唐宁觉得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妇人看着唐宁的脸,还真像个眉清目秀的女娃娃。一时间也有些吃不准,便隔着被单朝唐宁的下体抓去。
唐宁的命根 子被妇人握在手里,大羞,扭动了两下,没挣开,只能认命。妇人笑的很开心,松开手对儿子说道:“他和你一样,都是男孩子,你要叫哥哥。”
“啊?”声音中满满都是失望,这是一个很花心的小鬼。
唐宁的眼皮子沉得厉害,再也坚持不住了。那段亡命的奔跑将他的体力消耗殆尽,老虎豹子这些猛兽接二连三的出现,也让他的精神受了不小的刺激。
躺在草席上之前,还能保持着清醒,完全是因为他脑子中那根弦一直紧绷着不肯放松。他怕他若是放松了,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没有人会对陌生人百分之百的信任,这一点很难做到。不论是唐宁,还是那个声音很温柔的妇人,都是这样。
他们会对陌生人保持警惕,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内心的善良。
这一觉,唐宁睡的很沉。他想要稍微的保持一些清醒,但这对他来说太难了。刚刚才将体力消耗一空,这时无论**还是精神都已经虚脱的他急需休息恢复。
迷迷糊糊之中,唐宁觉得脚底板痒痒的,蹬了一下腿,就听见咯咯咯的笑声传来。唐宁知道这是猎户的儿子在讨嫌,但是他没想明白一个小孩子要怎么笑才能笑出两个小孩的声音。
第四章 我是读书人
唐宁再醒来的时候,鼻子就发堵,眼睛涩的厉害。鼻涕顺着鼻孔流了出来,嗓子眼也有种发紧的感觉。
灶台下面往里送添柴的灶眼正在燃烧,屋子里没烟囱,所以烟气就会从灶眼里面冒出来,然后填满整个屋子。
好在灶台的位置离门很近,冒出来的烟气,大多都从门口飘出去了。屋子里留下来的虽然不多,但唐宁还是被熏的够呛。灶台上的一口大锅里面也不知在煮什么,热气腾腾的。
身上披着好几层被单,天色正值大亮。唐宁打了个喷嚏,妇人便从门外走了进来,蹲在唐宁身边关切的问道:“你醒了?”
说完她就从灶台上取了个黑乎乎的碗,在水桶里舀了一碗水递过来道:“口渴不渴?要不要喝点水?”
唐宁努力的吸着鼻涕,把头凑近妇人端过来的碗。此时也管不上干净还是不干净,嗓子眼已经冒了火,急需灭火。
咕咚咕咚的大口喝水,喝了两三口,就把一碗水喝光了。妇人又去舀了一碗,再次递过来。唐宁还是两三口喝完,等妇人再次起身准备去舀水时候,唐宁出声道:“不用了,我喝够了,多谢阿姨……”
妇人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着唐宁,疑惑道:“你说什么?”
唐宁苦笑一声,怎么就忘了人家听不懂自己说话了,不过自己也听不懂,交流全靠猜。
妇人见唐宁苦笑,心中颇为疑惑。不过她还是走到灶台边上,将那口大锅搬了出来。
唐宁抻脖子看过去,才发现里面烧的是水。这让他稍微有些失望,肚子现在正饿着呢。
妇人从屋外取来一个面盆,往里倒了点热水,又倒了些水桶里面的凉水进来,试了试水温,就冲唐宁招招手。
唐宁知道这是要给自己洗脸,不用看他也知道自己多狼狈,光着屁股在地上撒泼打滚的,更何况一开始穿过灌木丛的时候,还被划伤了不少地方。
便站起身,把被单叠起来缠在腰上,挡住下体后就走了过去。
见唐宁动作,妇人脸上的疑惑之色更重了。
唐宁走到脸盆前伸手试了试温度,感觉正好,便双手捧起水来洗了几把脸,又把耳后、脖子都给洗了一遍,这时就听妇人用一种唐宁极为熟悉的声调问道:“你读过书吗?”
唐宁差点没哭出来,刚刚还想着总要想个办法去跟妇人沟通,结果这妇人张嘴说的这句话,唐宁听得是真真切切。
古人说话,与今人大有不同。因为古人说的话分成了两个体系,一个是官方语言,另一个就是民间土话。
官方语言相当于后世的普通话,但只是皇帝、大臣、读书人们使用。不识字,或者识字少的平头百姓,则是用当地的方言进行交流。
在此之前,妇人和猎户或者是村民们说的话,都是当地的方言,而妇人突如其来的这一声,却叫唐宁倍感亲切。
原因就是这句话的语调,分明就和粤语差不多。
唐宁大学时期有一个广东的室友,一开始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所以那一口广东话经常折磨的唐宁欲仙欲死。
唐宁是北方人,粤语在很多北
方人的耳朵里,听上去就跟外国话差不多。所以唐宁说粤语费劲,但是有了那位室友给他打下的良好基础,听粤语倒不是什么问题。
既然这个时期的普通话是粤语,那么就可以大致的推算出如今的朝代。如果是唐代,别人说的话还要再难理解一些,不过宋代,基本上也就是这个口音了。
到宋朝了?
唐宁心中叹了口气。然后便抬起头,冲妇人重重点头道:“是啊是啊!我读过书!您说的话我终于能听懂了!”
妇人虽然能够听懂唐宁蹩脚的语调,但还是感觉怪异。听唐宁说自己读过书,她就变得有些局促。再听唐宁最后那句话,她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小相公怎会沦落至此啊?”妇人开始套话了。
唐宁叹了口气,心想我怎么知道。但眼下,自己需要一个合理的身份来糊弄过这个女人。眼珠子一转,便带着浓重的鼻音回答道:“我本是在山中和师父一起生活,是师傅捡回来的弃婴。
前几日师父故去,我将师父埋葬后,便继续在山里生活。可几天之后,粮食都吃完了,没办法,我只好出来寻找些吃的东西。
路上偶然碰见了一条小溪,几日没洗澡,身上痒的厉害,便准备下去洗个澡,结果却被一头老虎盯上了。
这时一头狗熊钻了出来,和老虎打了一架,我趁着这个机会,就游到了对岸,谁知又突然冒出来一只豹子。
幸运的是,猎户大叔出现,射死了豹子,救下了我,这才得以让我从豹子嘴下脱险。
对了,猎户大叔呢?我还没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可怜的孩子……”妇人听唐宁用平淡的语气说着这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忍不住母爱泛滥,一把将唐宁搂进怀里。
这时正好猎户牛三打猎回来,一进门便撞到这样的情景。
唐宁把脸洗干净之后,原本俊美的脸蛋儿就露了出来。牛三见了也愣了一下,心中暗自嘀咕,难不成真捡了个小女娃娃回家?
妇人听到动静,便回头看了眼牛三道:“这孩子太可怜了,要不是遇到了你,就被豹子给吃了。”
“顺手而已。”牛三的声音闷闷的:“我追那豹子追了一上午,好不容易才等到它准备捕猎。早一点,晚一点,我都救不下他。”
唐宁见到牛三,就从妇人的怀里挣脱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牛三面前大声道:“多谢恩公救命之恩!”说罢就要磕头。
牛三却一把将唐宁拎了起来笑道:“不必行此大礼,等你的伤养好了,就从这里离开吧。”
“……”
唐宁有些无语,妇人便在一旁道:“你要赶这孩子走?这孩子能去到哪里?人家跟师父隐居在山中,师父没了,他一个小孩子,能去哪里?
那你还不如当时不要救下他,让他被豹子啃了算了。”
牛三也有些无语,自己这个婆娘,什么都好,就是同情心太重了,自己多多少少,也受到了她不少的影响。
放在以前,他甚至会把唐宁当做诱饵,等放松警惕豹子开始吃唐宁的时候,他才会射出致命的那一
箭。
况且这小子来历不明,公鸡岭后山是一片彻彻底底的深山老林,没人敢进去。
莫说是人,就连野兽进去,也要小心翼翼的,山里面其他的大王实在是太多了。
一个十岁多的小娃娃出现在那个地方,本来就是一件诡异至极的事情。如果没人保护,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小娃娃能自己走到公鸡岭后山。
且不说山中野兽,光是南山上漫山遍野的强盗,就不会放这么个白白嫩嫩的小娃子进山。
叹了口气,牛三问道:“这小子到底什么来头?”
妇人便道:“他可是读过书的,想来在山中跟他的师父也学了不少本事……”当下,便把唐宁刚刚说的又给牛三复述了一遍。
牛三皱着眉头道:“这么说,他和他的师父本身就在后山那片一直生活?”说完,凌厉的目光就投向唐宁。
唐宁是什么人啊?当年还干过一阵子销售,自然是脸不红心不跳的,乌溜溜的大眼睛茫然的和牛三对视,牛三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什么不妥,就叹了口气道:“也罢,那就留着他在这儿吧。
也能顺便教教小石头和小妮子认认字什么的,省了你不少力气。”
妇人笑道:“你说不留也不管用啊。”
“……”
牛三郁闷的把长弓摘下来挂在墙上,又听妇人在自己身后说道:“你啊,就是猜忌的心思太重。他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心思啊?你看看他的个头,还没小石头和小妮子高,怎么总把人人都当成官府的人啊。”
“我能不这样想么?”牛三苦笑一声道:“你我,连同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逃户,还是官府最厌恶的那种犯了事,交不起赋税才入山的逃户。
咱们这样的人,一旦被官府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叫我怎能不谨慎啊。
而且城里最近发生的事情你不知道,前些时日新任知州走马上任,关于咱们这些逃户,肯定也是要下手整治一番。你没看最近,我已经很少再下山了么?”
“南山盗他不管,要管咱们,哪来的道理!”
“没有道理,就是官府的道理啊。”牛三长叹一声,目光转向打喷嚏的唐宁道:“算了,不说这些事情,既然你想要把他留下来,那就留下来。过几年长成了,再让他离开就是了。
他是读书人,不能跟咱们这些逃户混在一起。”
妇人怜惜的看着唐宁道:“可怜的孩子,自小就被家人抛弃,师傅也没能等到他长成,也理他而去了……”
牛三笑道:“比他惨的多了去了,好些人就没遇见捡到能把他们捡到的师傅。
你也别觉得这小子可怜,我倒是觉得这小子运气很好。能被他的师傅捡到,没有死在荒野。昨日又被我救了下来,没死在豹子嘴下,这样的运气还能说不好吗?”
“就你会说!”妇人哼了一声:“一个臭猎户,两片嘴倒是挺会动的!今天打了什么回来了?”
说到这个,牛三就得意,拍着胸脯道:“今天运气好,猎了头野猪回来,大伙今天是有口福了!”
第五章 鸡腿与关爱
从小,无论在哪里饭桌上只要有鸡,那鸡腿一定是给唐宁吃的。
几年前,唐宁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在饭桌上吃那只鸡腿了,别人给唐宁夹鸡腿时,唐宁都会百般推却或者把它夹给桌上的孩子或者长辈吃。
并不是唐宁不爱吃了,而是他的内心已经成长了,改变了他自己在这个桌子上的定位,他不应该再是那个被关爱的角色了,应该轮到他去关爱别人了。
虽然那不过是只鸡腿罢了。
不过现在,他却被牛婶婶强烈的关爱包围着。
野猪是个好东西,皮可以用来缝制衣服,包在鞋子上也能起到保暖的作用。
野猪的肉质也非常的不错,尤其是放在火架上烤的时候,鲜亮的油脂不停的从肉块上滴落,看得众人垂涎欲滴。
村子里的人不多,算上自己这个新来的,也就是十四个人。
其中,还有一个走路都费劲的老头,和两个跟自己个头差不多的小鬼。
一个脑袋很大是个男孩子,这就是猎户夫妇的儿子,听牛婶对他的叫法,名字应该是叫小石头。
另一个脑袋不大也不小,扎着发,眉清目秀的,不知是谁家的姑娘。牛婶也只是叫她小妮子。
猎户名叫牛三,是这个村子里面名副其实的带头大哥。虽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本领如何,但牛三昨日把豹子双眼射了个对穿的情景,唐宁还是记忆犹新的。
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神射手?听说能做到这种程度的猎人,都是非常顶尖的猎人了。
妇人是牛三的妻子,唐宁称呼她牛婶。牛婶对这个称呼也颇为满意,摸着唐宁的脑袋稀罕了半天。
一块又一块的猪腿肉被牛婶割下来放到唐宁双手捧着的碗里,直到将碗堆满。
小石头发出不满的叫嚷,小妮子也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唐宁手中装满了肉的大碗。
唐宁笑着把碗递给了小妮子,尽力在小姑娘面前保持着自己的风度。
但他现在还没衣服穿,身上裹着牛三不知道哪一年剥下来的熊皮,鼻子上还在往下流鼻涕,看得人怪恶心的。
他的头发也被牛婶弄成了简单的马尾,但唐宁却有点不习惯,等哪天找个机会让牛婶帮自己剃掉算了。
小妮子接过碗,怯生生的说了句谢谢,就用自己的筷子拨了两块给小石头,然后小口小口的吃着剩下的。
都是懂事的孩子。牛婶笑呵呵的,除了自己的孩子小石头之外。想到这儿,牛婶又咬牙切齿的。
村子里的人吃饭,都是蹲在家门口吃。除了老李头,牛三会送过去之外,其他分到猪肉的村民们,都在自家门口支起了简单的烧火架来烧烤猪肉。
唐宁的目光四处打量,见每一户人家的屋子,都是非常简陋的做工。
石块垒成的屋墙,茅草堆放的屋顶,很是让人担心有一天某块石头脱落后,整个屋子会塌下来。
就目前来说,唐宁只能跟牛婶交流,其他人对于两人说的话,也是一问三不知。
小妮子能听懂几句,而小石头则是完完全全的茫然。气
的牛婶踢了他屁股一脚,读书音白教了。
晚上是很难熬的,因为心里总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冒出来。
躺在草席上,听着牛三震天响的呼噜声,唐宁一点睡意都没有。即便是因为感冒而困倦,他的心中仍然乱七八糟的。
眼下自己的情况,很大概率就是穿越到了宋朝。唐宁不是没看过穿越小说,但是他此时此刻却有些手足无措。
好歹人家落进了某个大官或是大商的家里,搞些发明创造,手头的资源也不缺。
可自己现在,好像落进了一个穷困至极的村落中。望着房梁上挂着的几串腊肉,唐宁叹了口气,好好的怎么开个门就过来了呢……
逃户村庄附近,都是茂密的树木,这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能把这个小村庄给藏在里面。
因此,砍柴的时候,逃户们也从来不会去砍村子附近的树木,他们还需要这些大树为他们的根据地作掩护。
一个少年人,在村子三百步远的山坡上,卖力的朝一颗小树挥舞着斧头。另外一边,还有两个精壮的汉子也在一起用斧头砍树。
哗啦一声,少年终于将这颗小树砍断,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满意的呼了口气。
蹲下身子,一下一下的将被砍断的小树再砍成一段段的木柴,然后扔进一旁的竹筐里。竹筐里面已经有不少木柴了,这颗小树全扔进去之后,就已经装满了。
另一边的男人见状,便笑道:“宁哥儿,你坐哪歇会儿,刘叔马上就完事了。”说完,就对同伴说了句快点儿,然后两人便更加卖力的挥着斧头。
唐宁应了一声,就伸手从地上捡拾着零碎的树木枝条,也一股脑扔进竹筐。
来到这里也有一个月了,天气也从初春的温暖,转入了炎炎酷夏之中。唐宁穿着一件满是补丁的短褐,前胸后背都是濡湿一片。
这一个多月,唐宁一直在努力的学习当地的方言。自己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想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合群是一个非常必要的条件。
俄罗斯方块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合群你会消失,不合群你会死。消失对于唐宁这样没名堂的人来说,再好不过了。
为此,唐宁这一个月便跟着牛婶努力的学习方言。一个月下来,也掌握了一些技巧,说出来的时候,虽然发音尚有些不标准,但至少别人能听懂了。
“好了,咱们回村子吧!”两个壮汉背着一捆捆木柴冲唐宁呲牙咧嘴的乐,唐宁也把竹筐背上,跟着两人朝村中走去。
村子里的居民,在唐宁有意无意的打探下,大体已经了解了这群人的构成。
一共十四口人,除开自己,小石头和小妮子之外,剩下的大人都是逃户,或者逃犯。
这是一群由法外之徒组成的村落,怪不得会如此的贫困。他们无法与外界交换物资,只能过着自耕自食的生活。
眼前的这两个大汉,一个叫刘二,一个叫马胜,都是逃户,而不是逃犯。
逃户这个群体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并不罕见,人户逃亡是古代常见的历史现象,而这一直以来,也是各朝统治者关注的重点问题。
但宋代是一个倒霉的时代,相比其他朝代多灾荒,多战乱,并且重赋役。因受这些独特的历史环境因素影响,宋代的逃户问题尤为突出。约占六成的下层主户是宋代逃户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个阶层的民户不仅要交纳夏、秋两税和其他变相赋税,还要承担大量的徭役,生存状况极其恶劣艰难。
唐宁没经历过,不知道那些赋税究竟有多恐怖,会逼得一个人背井离乡,跑到荒山野岭中求生,所以他也不好评判。
不过在唐宁看来,在官府的保护下生活,总比在荒山野岭中受猛兽威胁,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的情况好吧?
况且,公鸡岭往前不远,就是南山盗的地盘。漫山遍野都是南山上的强盗,牛三等人就在南山盗眼皮子底下生活,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点他们是贯彻到底了,可终日惶惶如丧家之犬,也不是什么长久之计啊。
不知道是赋税恶毒,还是老虎、南山盗更仁慈一些。
唐宁摇了摇头,就见前面刘二转过头来冲自己笑呵呵的说道:“宁哥儿,今天头一次砍柴,累不累?”
唐宁笑道:“还行,不算特别累。”
马胜就道:“宁哥儿,你不用逞强。瞧你身上这汗出的,跟刚淋了雨一样。
说实话,俺和你刘叔都累,你个小子,能不累?”
刘二也跟着说道:“就是啊,宁哥儿,你也不用逞强。反正明天也不会喊你来,今天单纯是因为高老大下山,村子里大家伙儿都有活干,不得已才让你来的。
要让俺说,读书人就不该干这种活。宁哥儿你在家里把小石头和小妮子教好了,就是这个。”刘二说着朝唐宁竖起一个大拇指,这还是跟唐宁学的。
唐宁笑笑没说话,他不怕累,他怕欠别人的恩情。
牛三夫妇不论是有意无意,终究是救了他的命,并且把他收留在了家中。这才让唐宁不至于落得变成野兽粪便的凄惨下场。
前几天自己脚上的伤才养好,否则唐宁早早就准备上山砍柴,或是去溪边挑水了。
“不过说回来,宁哥儿你弄的饭食还真是好吃,吃了一次之后,再吃别的嘴里就感觉没味儿。就是太费香料了,前些日子才从商队手……”刘二这个人比较憨直,唐宁有不少消息,就是从他嘴里套出来的。
但马胜却是个非常谨慎的家伙,在他身上,唐宁才看到了山民应有的样子。
谨慎,凶狠,必要的时候,还会冷酷。
他打断了刘二的话,冲着唐宁笑道:“宁哥儿,能说说你师父什么样不?叔总觉得你这么厉害,你师父应该比你还厉害吧?”
唐宁笑呵呵的说道:“我学到的本事,不过师父的十中之一,当不上厉害二字。”
刘二傻乎乎的笑着,指着唐宁说道:“你看,不亏是读书人,讲话都文绉绉的。”
唐宁,马胜都是呵呵一笑,没有接茬。三人便继续往山下走去,期间,马胜拉着刘二快走了两步,刘二有些不解。马胜瞪了眼刘二,在他身边小声说道:“你傻啊你,咱们去抢商队的事情,差点就让你说漏了嘴。你在宁哥儿跟前,说这些事情做什么!”
“……”
第六章 逃户的故事
三人一路回了村子,牛三说是今天要下山去看看,就带了另外两个逃户,高老大和董良,他们仨一起下山去了。
村子里面这十四口人,抛开三个小孩和一个老头,共有六男四女。守在村子里面的,就是男人里唯一的一个逃犯赵正。
赵正这人颇有意思,在家乡失手杀了人,跑去官府自首,结果正巧赶上那天盗匪冲击县城,这一忙活,县令就把他的事情给忘了。
自首和自杀一样,靠的只是一时的勇气,过了这一茬,就再也没下次了。没人搭理的赵正只好逃跑了,等到县令想起他的时候,他已经从老家跑到润州了。
两浙路一带,名头最盛的恐怖组织就是南山盗。这群由强盗、小偷等一众恐怖分子组成的男子天团,大本营就是润州城外五里远的南山。
赵正就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来投奔南山盗,结果又是赶巧,遇上了官府出兵南山盗。赵正啥时候经历过这么大的阵仗,拔腿就往后山跑,最后遇到了牛三等人,最终定居于此。
是个很和气的人,也是个心底比较善良的人。这是唐宁对赵正的评价。
不过,不是一个很凶狠的人,比较怕事,还总喜欢背着人搞一些小动作。
比如在屋子里挖个坑,往里面埋一袋粮食。趁着天黑,跑到村子中间的木桩地下埋衣服之类的……
这个小村子,能住在这里的似乎都不是什么坏人。坏人在来到这里前,就被南山盗全盘接受了。他们每被官府清剿一次,就会失去一些人手,但也会迎来一次大胜。
纵观南山盗从一个三十人的小寨子,到如今聚集了三千多人的恐怖组织的十多年里,官府充当的就是背景板。每次出动大军剿匪,往往被打的哭爹喊娘。
战斗力的低下是个重要因素,但南山寨主寨位置的鼓面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同样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这都是唐宁根据村民们的口述,分析后得出来的结论。没什么好说的,跟自己印象中的大宋一点区别都没有。
官府非常懦弱,盗匪跋扈横行,百姓饥贫困苦,边疆烽烟不绝。
总得来说,南山盗颇有些水泊梁山的味道,只不过梁山上都是绿林好汉,南山上都是亡命之徒而已。
看起来,牛三夫妇,包括自己的生存环境真是恶劣的厉害啊。不仅官府要捉拿他们,南山盗见了他们,也是一刀劈死的态度。更不要说,公鸡岭附近的野兽了。
人迹罕至的地方,动物就多。唐宁上山砍柴的时候,就经常能够看到一头头的梅花鹿跑来跑去的,也能看到一群群欢乐的野猪成群结队的行动。
这样的环境下,没道理不出几头老虎几头豹子这样的猛兽,唐宁晚上睡觉的时候,也是只求梅花鹿和野猪等几位高邻能够把诸位山大王喂得饱饱的,莫要半夜冲进家里把自己叼走。
回到牛三家中,小石头正蹲在地上玩泥巴。昨天夜里刚下了一场小雨,空气变得清新许多,但地面却有些泥泞,唐宁穿的草鞋,泥巴就从缝隙里面挤进去不少,他准备一会儿去小溪边上洗一洗,顺便
洗个澡,今天才出了一身的大汗。
即便过上了现今这样贫困的日子,唐宁只要两天不洗一回澡,就觉得浑身上下爬满了虱子。那东西多了会把人咬死,唐宁坚决不会允许自己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刚把斧头和背上的竹筐放下来,小石头就从屋子里跑了出来,笑的嘎嘎的很是难听。
“宁哥哥,你回来啦!”小石头见到唐宁,就笑嘻嘻瞅着的说道。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唐宁没好气的把小石头扒拉到一边,自己把竹筐里面的木柴全倒了出来,一会儿还要把他们劈成细木用来生火。
屋子里面又跑出来了一个小孩,正是小妮子。
小妮子的身份,唐宁这些天也算是了解到了。他的父母,是原来居住在这个村庄中的逃户。
这个村子,并不是牛三等人建立的。很早以前,就有一群山民住在这里。直到十几年前,南山盗在此盘踞,他们中的一些人,去南山里面采吃喝的时候,被南山盗给杀了。其余的人便收拾东西跑路了。
老李头,也是最早的山民之一。只不过大家嫌弃他年老,是个累赘,便把他和一个寡妇孕妇留在了这里。
孕妇后来生下了小妮子,自己没能坚持过那个冬天,留下了小妮子后就死了。老李头埋了小妮子的母亲,也没给她取名,准备两人艰难生活。这时候,牛三来了。
牛三带着牛婶也是逃来了这里,他们的故事,唐宁也知晓一些。
牛婶原名杜月红,是徽州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牛三则是当地猎户家里的孩子,两人相遇,是杜月红出游,结果被强盗抢劫的时候。
英雄救美的剧情很是老套,唐宁听了都想吐,但确实好用。至少牛三一个人把五六个强盗都打跑了之后,她看着牛三,眼睛里头冒出来的都是星星。
在这个时代,不管是大户人家还是小户人家,很少有自由恋爱的。就连皇帝的妹子女儿,也是要嫁给指定的人选。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后世这样的事情都不是没有。
徽州知州的儿子是个风流大少,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本事深得他老子的真传,最喜强迫良家女子。
一日在杜府的宴席上见到了杜月红,从此深陷其中,托了媒婆就去找老杜夫妇说亲。
老杜夫妇自然是愿意的,一个女儿,卖给谁不是卖?卖给了知州的儿子,还能跟知州称亲家,何乐而不为呢?
但杜月红肯定是不愿意啊,牛三更不愿意了,要是嫁了知州家的少爷,那自己这半年多天天晚上翻杜府的墙不是白翻了?
不过不愿意也没用,人家是大少,爹是当官的。杜月红和牛三,说难听点都是屁民。尤其是牛三,一个猎户而已,充其量就是个能打的屁民罢了。
所以杜月红哭哭啼啼的嫁给了知州的儿子,新婚之夜,牛三就蹲在房梁上,准备等新郎官应酬宾客的时候,自己把杜月红给劫走。
他当时没想那么多,而杜月红为了老杜夫妇,肯定也不会跟牛三走
新郎官急色,宾客也没应酬,直接就奔新房过来了。一众丫鬟仆役,也被他大手一挥赶走了。
牛三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新郎官,不由得感叹,一个男人长成什么样其实是不太重要的,重要的是有没有一个好爹。
新郎官尖嘴猴腮的,颧骨高突,眼眶深陷,两个大大的黑眼圈顶在脸上,一看就是纵欲过度的模样。
牛三没来得及实施计划,就被新郎官给抢先了。心中着急,却又不敢现身。一旦被新郎官发现,这人自己是非杀不可了。
而杀知州的儿子,和把知州的儿媳妇劫走,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后者也许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但前者完完全全是要被捉走偿命的。
所以牛三只能继续趴在房梁上,丈二的汉子泪流满面。
虽说大宋对女人在贞洁方面的要求并不是那么高,改嫁、娶寡妇之事任何时候都有。这一切全看女子的自身觉悟,是水性杨花还是忠贞不渝,一般来说只要你不在婚后与人通奸,别人顶多在背后嚼嚼舌根而已。
至少牛三的猎户朋友就是这么劝解牛三的。
“官家都娶寡妇呢!你算个屁!”
说是这么说,但戴绿帽子这种事情苦主一般心里都不好受。更何况自己在这段感情中连被戴绿帽的资格都没人,人家乃是明媒正娶,双方父母可是都见过面的。
牛三心痛啊,牛三痛心疾首啊,但确实也没什么用啊……
杜月红心中是抱着死志的,只是没那么强烈。当新郎掀起她的盖头,她看见新郎的时候,自杀的**就变得强烈了。
而等新郎官欺上来时,杜月红就把枕头下的剪刀掏了出来准备刺死自己。
结果不太好,新郎的动作幅度太大,剪子刚掏出来,新郎没有注意,扯掉了杜月红的衣服,惯性使然,他的身子朝一旁栽倒,剪刀就直直的插进了新郎的脖颈里,当下新郎喉咙里咕哝几声后就没了声音。
这下闯祸了。牛三吓得要死,不过还是立马从房梁上爬下来,把一身红衣茫然失措的杜月红带走了。
后来两人来到了牛三的住处,杜月红还给老杜夫妇写了一封信,讲清楚了来龙去脉,并且告诉了他们自己现在的地方,希望他们能派家丁送些东西来叫自己在这儿藏匿一阵子。
结果杜月红没等到家里的支援,反倒等来了不少捕快。牛三将杜月红用自己的继续托最好的匠人特意为他打造的短匕舞的虎虎生风,七八个捕快躺在地上血流满地。
于是,牛三背着杜月红杀出一条血路逃了出去,两人开始了他们的亡命生涯。
得知这个故事后,唐宁便明白了为什么一个逃户组成的村庄里面,竟然会有一个识字又得体的妇人。
富家千金啊。唐宁很是感慨的想。
看来在这个时代,想要自由自在的活着是个很大的问题。唐宁有些郁闷,那自己这种人,岂不是连三集都活不过?
第七章 半吊子书生
官逼 民反,这是水浒传中一直在强调的主题。
小的时候唐宁看水浒传,只觉得热血沸腾,恨不能跟着宋江等众好汉,去把高俅、蔡京这些奸臣给大卸八块。
长大了之后再看一遍,就有了些新的感悟。比如施耐庵先生在描写众好汉上山原因的时候,不外乎都是在写这四个大字。
而这个时代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的。
大宋繁荣的经济和懦弱的官府创造出了一道大宋特有的风景线,那就是漫山遍野层出不穷的强盗。对于这些强盗,官府一般的做法是能剿灭就剿灭,剿灭不了的,只要你不造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双方相安无事的令人发指。
南山盗在润州乃至两浙路的名气都很大,这是一支由强盗、流寇、土匪、小偷组成的两浙路男子天团。就连如今的皇帝,也能在奏章上看到他们的名字。
润州一带附近的百姓和商贾,对此颇有怨言。
如今,南山盗已经威胁到了牛三。正如上一批走掉的山民一样,他们也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是走,还是留。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润州换了知州,知州对困扰两浙路商贾十年之久的南山盗下了战书,放出话来说,誓要把南山盗给剿灭。
南山盗自然是不理会的,要是官府真的有这个本事剿灭他们,他们也没这十年的威风可以抖。面对官府十年间三次大剿,十六次小剿全败的战绩,他们有资格站在山头叉腰嘲笑润州知州的不自量力。
不过南山盗的老大似乎不这么想,他命令手下最近低调一些,不要轻举妄动,先观察一波再说。
所以南山盗的活动范围,就扩散到了山后公鸡岭这一带。
那一天正抱着牛三猎回来的鹿肉大啃的村民们,竟然隐约听到了金铁交击的声音。这不是个好现象,这说明南山盗离他们已经不远了。
后来的几天,牛三一直带着人不停侦查南山盗的行踪。唐宁掰着手指头记着日子,一共过了七天,南山盗才扯出了公鸡岭。这七天里头,饭都不敢造,肉都是跑到深山老林里面去烤,烤完了才拿回来吃。
今天唐宁就蹲在家门口教小石头和小妮子认字,锅里的饭他已经做好了,一锅小米稀粥,又切了一碟的腊肉和腌菜,这就算是晚饭了。
宋人在饮食方面是很讲究的,富贵人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凡饮食珍味,时新下饭,奇细蔬菜,品件不缺”,甚至“增价酬之,不较其值,惟得享时新耳”。
大多数的村子,即便是贫困的,也有白米饭能吃上。
奈何这个逃户的村子属于特困,陶罐里面装的都是小米。连他们自己开辟的小型耕地,种的也大多都是粟。
自从唐宁可以下地活动之后,家里的伙食他一人就承包了。一开始牛婶还不同意,结果吃了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提自己做饭的话。
同样的材料,唐宁可以做的有味道,而她
就做不出来。
牛三带着人在山下还没回来,牛婶则是挑着水桶去不远处的溪边打水。等牛三回来,太阳就该落山了,正是吃饭的时候。
一日三餐在这里是非常奢侈的,除了早上那顿饭之外,再吃就只能等晚上了。如果饿急眼了,就切一小片腊肉放在嘴里进行一番自我安慰,切一大块当饭吃那是不怕死的。
“这个字念唐,这个字念宁。这是我的名字,唐宁。”唐宁指着自己拿树枝在地上写出来的字说道。
“唐宁……唐宁哥哥……”小妮子认真的把这两个字记在了心中。
他不打算教两个孩子太多的字,因为古代写字都是繁体字,自己教了人家一大堆的简体字,到时候除了自己写给他们的字之外,别的字一个都不认识,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所以唐宁准备只教会他们写他们自己的名字。
牛婶之前已经教他们认了不少字,唐宁以检查作业为由,要求他们写出来。因为家里一本书都没有,这也是唐宁唯一一个认识繁体字的渠道。
繁体字不好写,笔画太多,尤其是唐宁这种已经习惯了写简体字的,学习大量写繁体字的过程是很痛苦的,一不小心就会又写出简体字来。
以前也没怎么系统的学过,一直认为这东西没什么用处,学习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是可这自己的兴趣来。现在唐宁悔的要死,技多不压身这句话他直到现在才理解。
小石头一笔一划的在地上写了牛石头三个大字,另一边,小妮子也在地上写出了李子二字。
李子这个名字还是老李头给起的,老李头没什么文化,这么喊着纯粹是顺口。不过后来大家都习惯了喊李子的外号小妮子,李子这俩字就被当成是她的名字了。
不过唐宁倒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他一直都喊李子。
名字他们俩早就会写了,牛婶也教给了他们俩百家姓。前几天还摇头晃脑的给唐宁背了一遍,听得唐宁汗如雨下,无地自容。
一百户人家他就能背到何吕施张,至于夏侯诸葛,闻人东方那一段他完全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千字文也是一样,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之后他压根儿就不会背了。而李子则是俏生生的:“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继续往下背。
唐宁只能和小石头一样,长大嘴巴看李子一直背到‘孤陋寡闻,愚蒙等诮。谓语助者,焉哉乎也’。
这两个就没法教,长大之后就再也没碰过,教了之后丢人的是自己。唐宁决定教些简单的,《三字经》就是个不错的选择,自己穿越过来之前,还从某位擅长书法的长辈手中得到了他写就的三字经全文,正因如此,唐宁对三字经还有不少印象,至少通篇能够背下来。就是不知道这俩孩子有没有学过……三字经是哪个朝代的东西来着?
有一个好记性,也是唐宁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正常识字,首先应该是在地上写字,
然后再将读音告诉给学生。牛婶就是这么教的,小石头的百家姓,李子的千字文也是怎么学来的。
但是唐宁不会写繁体字,所以他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说,由李子和小石头来写。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善怎么写?贵怎么写?”
唐宁乐了,瞅着满脑袋问号的小石头道:“等你娘回来问你娘去。”
小石头低着头发了会儿呆,等到唐宁慢悠悠的说到‘玉不琢,不成器’的时候,就把手里的树枝往地上一摔,恼火道:“天天认字,真是没意思!宁哥哥,不如你带我们去河里面摸鱼吧!”
“小小年纪满脑子都是摸鱼,这成何体统!”唐宁严厉的训斥小石头,李子捂着嘴偷笑。
小石头不喜欢学认字,倒是特别喜欢舞枪弄棒。力气也特别大,某次和唐宁玩耍,不经意间一肘子捣在唐宁的肚子上,疼的唐宁一天没起来床。
打这以后,唐宁就再也不敢弹小石头的小小石头了。而小石头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才开始愿意冲唐宁叫宁哥哥,在此之前,牛婶三令五申,唐宁威逼利诱,小石头也肯只管他叫小阿弟!
再教小石头论语,小石头却一屁股坐在地上生起了闷气。小孩子就是爱莫名其妙的发脾气,但你不哄还不行。
唐宁叹口气,蹲在小石头身边说道:“玉不琢,不成器的下一句是人不学,不知义。你能告诉我前两句是什么吗?”
小石头脸憋得通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子,告诉他。”
“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宁哥哥,是这两句吗?”
唐宁笑着揉了揉李子的小脑袋,夸奖道:“李子真棒!”
李子就捂着脑袋嘿嘿傻笑,唐宁继续对小石头说道:“这四句的意思是:小孩子不好好学习是不应该的,一个人若是小的时候不好好学习,长大了也不会有什么作为。
玉石不经打磨雕刻,不会成为精美的器物。人若是不学习,就不会懂得礼、义,不能成才……小石头,你愿意成为别人口中不懂礼义的山野流民吗?”
“我……我……”
“我教你们读书识字,从来没有让你们正正一天都浸在里面。劳逸结合,不是我们早就说好的吗?还有三句,如果你今天晚饭前能把这十句背下来,明天早上,宁哥就带你去摸鱼好不好?”
“……”
牛婶肩上扛着扁担,站在远处不敢走近。直到唐宁用依旧别扭怪异的读书音,慢慢说着自己从未听过的新奇韵言的时候,牛婶才满意的笑了。
这真的是一个好孩子,不论是礼仪还是教养,都是自己见过的十多岁小孩中最好的了。不知是什么样的师父,才能教出这样优秀的弟子。
想到这,牛婶便有一种去拜会一下唐宁师傅的冲动。
第八章 漆黑的夜,寂寞的宁
牛三那天从山下回来,还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
南山盗最近动作频频,看来是前几个月窝在山上,导致他们的存粮消耗光了。几个月没被打劫过的商队,再一次遭到了南山盗的毒手。
山上的物资在这几个月中也渐渐消耗一空,没有盐,没有香料,就没法吃到唐宁变戏法一样做出来的美味佳肴了。这让大家颇为光火,每天可是就等着开饭呢。
牛三认为南山盗最近的蠢蠢欲动是个好机会,他们完全可以借着南山盗还未全面出动的功夫,冒充南山盗打劫一番。
这些话自然是避开唐宁说的,他们认为这些事情还是不要传入唐宁和其他两个小孩子的耳朵中比较好。尤其是唐宁,他的表现,在大家眼中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谦谦君子。这事情一旦暴露,说不定他会用那两片嘴如何贬低众人。
年幼不知人间疾苦,那就让他继续不知算了。
其实唐宁一点都不在意,他反而有些跃跃欲试,想要跟大家一起去打劫。想想自己一脚将一颗粗壮的大叔踹倒在路中央,然后对着被吓尿裤子的商队们嚣张大喊‘此树是我开’的情景,唐宁就有些热血沸腾。
至今,唐宁仍然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真实感,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无法醒来的梦。
包括在被老虎追,被豹子追的时候,唐宁也是这么感觉的。他觉得自己只是在玩一个无法存档,死掉就要重头再来的游戏而已。死了只能怪自己倒霉。
牛婶、小石头、李子以及村子里的大家让他稍微的找到了一丝真实感,但这种感觉,却并不强烈,唐宁觉得自己需要一些刺激,否则他总是把自己当做高高在上的神,这并不是好事。
当你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是蠢货的时候,你就应该开始让自己变成蠢货了。因为蠢货们不会允许一个聪明人突然出现在他们中间,如果出现了,聪明人很可能会被蠢货们撕成碎片。
李子吃的是百家饭,和他名义上的爷爷老李头一样,都是村子里的人供养。只不过李子比较喜欢往牛三家里跑,因为村子里就小石头这么一个同龄人可以和她一起玩耍。
现在又多了个唐宁,李子就更喜欢待在牛三家里了。
“李爷爷,小子来给您送饭来啦。”唐宁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和一碗切成薄片的腊肉走进了老李头的屋子。
老李头的屋子充满了一股异样的味道,像是发霉的味道,却又不是,像是汗臭的味道,也不尽然。总之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虽然怪异,却并不是特别的难以接受。老人的住所大多都有这种味道,唐宁再熟悉不过了。
老李头今年七十了,走路都费劲。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能活到这个岁数,简直就是奇迹中的奇迹。不知老李头若是能正常的生活,会不会活到两百岁去。
将粥和腊肉放在一张简易的小木桌上,唐宁将老李头从草席上扶了起来,让他坐在桌前。李子欢快的从外头跑了进来,手里拿着唐宁今天刚刚为老李头制作好的小木勺。
唐宁羞涩的道:“手艺不好,您老多见谅…
…”
老李头呵呵笑道:“你小子,有这份心,爷爷就很满意了。”
唐宁以前学过一段时间的木工,主要是为了给女朋友弄些有趣的小玩意。一个小木勺,不算太难,但是这里没有合适的工具,唐宁只能在牛三在家的时候,偷偷用他的匕首一片一片的削,这么个简单的小木勺,足足用了唐宁两周的时间才制作完毕。
自己脚上穿的草鞋是老李头用了一周亲自做的,唐宁觉得自己用两周才做了这么个简单的木勺,倒是有些惭愧了。
李子特别喜欢,央求唐宁也给她做一个,唐宁无奈只能应允。看着李子可怜巴巴的神情,他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直到牛三开了战前动员大会的那一天,唐宁才意识到,已经是六月了。
明晃晃的太阳高高挂在天上,用毒辣的目光审视着世间万物。
牛三带着村子里另外的五个壮年男人,在村子外面不远处开了个大会。他们想避开唐宁,但凑巧的是唐宁就在不远处的溪边洗衣服。牛婶今天早上起来不知怎么回事腰酸背痛的,唐宁就和村子里其他的三个妇人一道来到溪边,把要换洗的衣服带到了溪边清洗。
唐宁的长相太有欺骗性了,所以妇人们完完全全是把他当一个小孩子来看待,就是什么都不懂的那种,当着唐宁的面就脱光了衣服跳进小溪里头清洗身体。
面红耳赤的唐宁赶紧捂着眼睛转过身去,却遭到了妇人们的嘲笑。董老大的婆娘还朝唐宁泼水,要唐宁一起下来玩。
这个村子里面的妇人除了牛婶之外,都非常的粗鲁。当初唐宁还不能下地,这些妇人们就叽叽喳喳的跑到家里头来的抓唐宁的小弟弟,同样没有逃过一劫的小石头光着屁股把被揪的发红的小小石头晾着,看着悲愤欲绝的唐宁笑的嘎嘎的。
这边在嬉闹,牛三却不理会,妇人们都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他是不想让唐宁和其他两个孩子知道,才跑这么远开会的,要不以前就直接在村子里面开了。
唐宁背着身子,远远的就能听见这帮人的大嗓门。
牛三是一个不错的领袖,唐宁一直觉得牛三如果能在军中效命,光看才能的话怎么也能混个小将军当当。
在他将最初的抢劫计划公布后,就会虚心听取其他人的意见。不管是憨傻的刘二还是精明马胜,是心不在焉的赵正还是一根筋的高老大和董良,只要是他别人的意见,他都会认真的听取,并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改进自己的原计划。
小小的逃户村庄居然有一种大军开拔前众将云集制定军略的样子。
好不容易才等妇人们上了岸,唐宁羞涩无比的将衣服洗完了。这些女人竟然也不把身子擦干,而是等风干……
洗完了衣服唐宁也没多听,直接就回了村子里面。到了晚上,牛三早早的就睡下了,看来他们是准备这两天行动,开始养精蓄锐了。
为了不打扰他,牛婶哄着小石头和唐宁,三人也早早的睡下了。唐宁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却做了一个噩梦。
他梦见世界是一片漆黑的,自己坐在一张沙发上,一边大笑一边看电视。电视里面播放的画面是马胜和刘二一边哭喊着向对方道歉,一边不断的把手里的刀子插进对方的肚子里。
鲜血从电视机中飙射而出,洒在了漆黑一片的地面上。
他梦见披头散发的牛婶从电视机里面钻了出来,遥遥的向唐宁伸出苍白而冰冷的手。
他梦见村子里另外的三个妇人吊死在了房梁上,只剩下一个脑袋的老李头遗憾的对自己说再也不能帮你编草鞋了,还要自己拿木勺往他嘴里喂他自己的大腿。
唐宁害怕极了,他踉踉跄跄的跑回了牛三的家中,推开大门,金碧辉煌的场景将他吓了一跳。牛三躺在一个浴缸里面,缸里的液体都是鲜红而粘稠的血液。
牛三的表情舒适又惬意,他笑着对唐宁说了一声:“快跑。”
轰然一声,天地崩塌。唐宁发现不远处,两个百丈高的巨像正在厮杀。一个是穿着金甲的战神,另一个则是红眼睛的恶鬼。
唐宁心跳的离开,胸口火热无比。他转头向前跑去,但无论他如何努力的迈步,努力的奔跑,却始终寸步难行。
一段枯枝突兀的出现在唐宁的脚下,踩碎枯枝的声音本应是小的厉害,但此时此刻,却如同惊雷一般炸响。
金甲战神和红眼恶鬼一齐把目光投过来,狞笑着向跌坐在地上的唐宁逼近。唐宁求饶的话还没说出口,两只遮天蔽日的脚掌就一齐向唐宁踩了过来……
唐宁一下子就醒了过来,满头的大汗,剧烈的喘息。
慌乱的四处张望,只见牛三还好好的躺在他的草席上,依旧是他标志性的惨不忍睹的睡姿,四仰八叉的打着震天响的呼噜。
另一边的小石头也躺在牛婶的怀里睡的香甜,牛婶却眉头微蹙,想来是在梦里都被牛三的呼噜声折磨的烦不胜烦。
大家都没事,只是一场噩梦。唐宁松了一口气,觉得心跳的厉害,胸膛火热无比,但也没了睡意。
蹑手蹑脚的披上了一件衣服,唐宁便走出了屋子。
漆黑的夜,村子里的人都睡得正香,呼噜声此起彼伏,隔着十几步远,隔着屋子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皎洁的月光从天上直直的射下来,怜惜的温柔抚摸着唐宁这个离家而去又无法归乡的游子。唐宁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和一闪一闪的星星,鼻子微微泛酸。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就没有一秒不想家的。
以前总觉得家里这不好,那不好,就搬走自己住在外头。如今再也回不去了,那些自己觉得非常糟心的事情,却都成了怀念。
他很想母亲再埋怨一次自己胡吃海喝不爱护自己的身体,也想父亲摆着一副臭脸教训自己花天酒地不懂得节约。但现在看来,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一阵夜风吹过,唐宁紧了紧身上的衣服,一屁股坐在了木桩上,无声的哀哀啜泣离家多久,自己就有多久没刷牙了……
身后的屋子里,牛婶扒着门框,看着难过的唐宁怜惜的叹了口气。
第九章 梦里才能见到你
伤感够了,唐宁便回了屋子里继续睡觉。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终于迷迷糊糊的睡着。
这一次没做噩梦,倒是做了另外一个奇怪的梦。
唐宁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头白虎,盘卧在高耸入云的山峰之上,模样惫懒,但一双湛蓝虎目却精光四射,环视着山峰四周。眼神扫过山峰西面的灰狼,灰狼低声呜咽。眼神扫过山峰北面的白马青牛,白马青牛悲鸣不停。
忽而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眼看着一记闪电就朝自己劈了下来,唐宁想动,但白虎却丝毫不动。气的唐宁心中狂骂,刚才看你还挺威风的,没想到是只这么蠢的老虎!
就在闪电劈下来的一刹那,一双金光闪闪的龙爪从云层中探出,将这道哀鸣不停的闪电生生捏碎。盘卧在山峰之上的白虎打了个呵欠,站起身来,又匍匐在地,一副臣服之姿。
一条威风凛凛的金龙从乌云中钻了出来,乌云顷刻消散,天地晴空万里,金龙在天空中遨游不停。金龙盘旋数圈,最后缓缓落在白虎面前,神俊的龙面正对着白虎,长长的龙须轻轻撩拨着白虎的耳朵。
过了一会儿,它冲匍匐在地的白虎伸出了自己的爪子。唐宁以为这是要把自己拍死了,没想到,那金龙竟只是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还冲自己呲牙一乐……
唐宁没搞清楚这个梦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反正他醒过来之后,昨夜的两个梦都记不起来了。打了个呵欠,唐宁却发现小石头已经不在屋子里了。
小石头这家伙嗜睡,一般来说,他不睡到个九十点钟左右,是不会起来的。但是今天小石头不在屋子里面,唐宁心里就咯噔一声,自己起来晚了?
慌慌张张的将衣服整理好,唐宁就走出门去。正见到牛婶夹着一个竹筐洗菜回来,而牛三则是在劈木柴。
看牛三劈木柴其实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情,他似乎把劈木柴当做了一项仪式。
坐在一块石头上,腰板挺得非常直,一块木柴摆在面前的木墩上之后,就一斧子劈下去。每块木柴只劈三下,绝不多劈。
“醒了?”牛三头也不抬的问道。
“醒了……”唐宁挠挠头皮说道。
如果说牛婶无微不至的关爱给了唐宁母亲的感觉,那么牛三则是像极了他的父亲。
沉默寡言,润物细无声。
村里的其他村民见唐宁穿着一身宽大的不像话的破旧衣衫走了出来,也都各自跟唐宁打招呼。其中如高老大这般无聊的,甚至出言调笑,说这是哪家的小娘子出来见人了?
唐宁也不害羞,一一还礼,见到这一幕的牛三眼中赞赏之意更浓了。
牛三在劈柴,唐宁就用牛三那把贴身的短匕削木头。
前几天牛三猎了一头梅花鹿回来,虽然肉不好吃,不过唐宁却欣喜莫名。
鹿筋抽出来之后,不还是能拿来用作弓弦么?虽然比不上牛三那把牛筋长弓,但自己也没打算做一把长弓。一把简易的手 弩,就足够唐宁自己防身使用了。
牛三没阻拦唐宁的行为,他很想看看唐宁这小子到底能做出什么样的东西来。
没有刨子让唐宁非常的难受,制作出来的弩壁总是歪歪扭扭的。好在牛三这把匕首削起木头来毫不费力,甚至有种砍豆腐的感觉,唐宁才省了不少事。
抬头看了眼牛三,见牛三依旧端坐在哪里,两只眼睛兴致勃勃的看着唐宁制作弩壁,并没有对唐宁祸祸自己匕首的行为表示不满,于是唐宁便松了口气,低下头,专心致志的开始制作自己的小手 弩。
因为没有钉子将弩 弓固定在弩壁上,所以这个纯木制的手 弩就必须要一把成。家里有不少唐宁弄废的木料,如今正躺在灶台底下的添火口等待着自己化为热能和木炭。
这一次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弩壁,而是望山。一开始唐宁把望山削成了一个梯形,但他又觉得这样不方便瞄准,就把梯形变成了三角形。结果一个不小心,锋利的短匕直接把望山削掉一个茬,这架好不容易制造出来的弩壁只好宣告失败。
唐宁没有沮丧,而是带着满身的木屑从地上又找出来一块合适的木料,继续削了起来。
这让牛三很是惊讶,莫说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就算是自己,一连十几天报废了四十多个好不容易制造出来的东西,也会感到烦躁的。尤其是一个看上去非常成功的手 弩在发射之后散了架,被其他人嘲笑个不停后,牛三觉得要是自己遭遇了这种事情,很有可能会抓狂。
不过这种烦躁对唐宁来说其实是小儿科了,当初为了雕刻出一个和女朋友一模一样的木偶作为她的生日礼物,唐宁靠着后世的各种先进的器材足足雕了一个多月,报废了几百个才终于制造出一个让自己非常满意的。
虽然女朋友受到之后还嫌弃的撇嘴,但她把木人放在床头柜上每晚睡觉前都要看一阵子的娇憨模样,却让唐宁如今记忆犹新。
回想起她,唐宁的鼻子就忍不住泛酸。若说他最对不起的是谁,那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本是个天之骄女,不论是上的大学也好,家庭背景也罢,都比唐宁强上了不止一个档次。而她却义无反顾的选择跟唐宁生活在一起,嘴巴虽然毒了点,但却从没有抛弃过唐宁。
这本该是一个在后世也会享尽荣华富贵的女人,但却因为自己的缘故,这只骄傲的凤凰硬生生折断了自己的翅膀,从九天之上落入尘泥之中,与唐宁长相厮守。
不知自己失踪之后,她会怎么办。她那个严苛的父亲,会不会还接受她回家。她会不会和自己许久以前开玩笑说过的一样,随随便便的找个看的过眼的男人嫁了。
每每想起这些,唐宁的心脏就感觉像是被一只大手用力的揉捏不停。
牛三看不明白唐宁为什么一边哭的稀里哗啦的,手底下的动作却不停。摇了摇头,只当是唐宁在回忆他的师父。
悲伤离牛三的距离太过遥远了,甚至连感情也是如此。在公鸡岭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就麻木了。每天最大的企盼,不过是多带回来几头猎物给妻子儿女填饱肚子,除此之外,便是希望南山盗和官府不要寻到这里。
从早上一直到下午,唐宁就一
直在制作自己的手 弩。期间小石头和李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疯了一阵子跑回来了,看到唐宁一边哭一边削木头,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让两个小毛孩不敢接近,远远的看了一阵子见宁哥儿没什么问题,就跑回屋里去老老实实的跟母亲学认字去了。
直至傍晚,唐宁才终于弄出来一个像模像样的弩壁来。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装上弓弦与机括,最后试射了。
眼见天色以黑,唐宁便叹了口气,揉揉红肿的眼睛,一言不发的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吃了晚饭,倒头便睡。
只有在梦里,他才能见到那日思夜想的人儿……
虽然他一直不懂为什么她总是在梦里跟自己反复说我们会再见的这六个字……
第二天一早,唐宁自己就起来了。身边的小石头正在熟睡,李子不在,估计是回老李头的屋子里睡觉去了。
这一老一少,虽不是真正的血亲,但这么多年下来,也差不多了。至少李子把老李头当自己的亲爷爷看待,而老李头也把李子当自己亲孙女照顾。
虽然他有心无力,这份照顾只能靠村子里其余的逃户来完成……
牛三正在院子里活动拳脚,见唐宁出来,便点了点头。唐宁笑着打了声招呼道:“牛叔早。”说罢,就打了个呵欠俯身去提地上的竹筐和斧头,该去砍柴了。
牛三见状,张口说道:“你先别走。”
唐宁疑惑的站在一旁,不知道牛三要做什么,但还是乖乖站在原地,看牛三打拳。
牛三的拳路朴实无华,很多次唐宁都想过牛三是一个绝世高手,毕竟北宋可是天龙八部的背景板啊……
不过让唐宁很失望的是牛三挥拳时并没有一道道炫酷至极的特效出现,甚至站在他一边的唐宁连拳风都感受不到。
眼见牛三这一趟快要打完,唐宁便跑回屋里取了一个微黄的手帕,等牛三打完,就将手帕递了过去。
牛三抿着嘴接过,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然后攥着手帕道:“你今天就莫要上山了。”
牛三这人一向话不多,唐宁很想问问为什么,但看牛三没了说话的兴致,就只好憋在肚子里。晃晃悠悠的出了村子,去临近的树林中找了些野果吃。
野生的猕猴桃竟然还没有半个拳头大,那么小小的一个让唐宁有些联想到如今的自己。
林子里面还有余甘,但这东西比较麻烦,没到成熟的时候就那么不大点的一个,青果子吃起来也很涩,要回家用盐巴腌制几天之后再捞出来吃。
满林子里就没几样能吃的,要么就是没熟,要么就是要爬到树上摘,想起那些讨厌的水蛭,唐宁还是没有选择爬树。
咧着嘴回到了屋子里,刚刚那酸涩的野猕猴桃已经让他满口生津了。牛三那把短匕不知道被他带到了哪里去,唐宁只好去找老李头。
之前制作出来的手 弩发射一根箭之后就散架了,唐宁想要去将他那架废物手 弩的机括卸下来,装在自己新制作出来的手 弩上看看效果。
第十章 便宜师傅
刚要出门,牛婶就挎着菜篮子走进来,看了眼唐宁,牛婶笑道:“今天你牛叔不进山,明天他还有事情要做。所以婶婶就带着小石头上山去采了些野菜。
宁儿,你跟你的师父,有没有学过菜糊糊怎么做?”
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最大。唐宁只能放下去老李头那里的想法,点头笑道:“这个简单,婶你交给侄儿就行了!”
荠菜很常见,满地都是。做起来也比较简单,切成段之后,扔进锅里煮。等到菜汁沸腾的时候,再倒出来,倒到一旁早就准备好的白米粥中搅拌,菜叶捞出来放在各人的碗里,这一顿菜糊糊就算是做完了。
李子流口水流的厉害,唐宁就笑着把第一碗给了她,还嘱咐她慢点吃,刚出锅的比较烫。
牛三捧着的就不是碗,是盆。他的任务比较艰巨,在家的时候劈柴、打水这些活全要他干,不在家的时候又要去山林里头狩猎,多吃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当小石头也捧着个比他的大脑袋还要大一圈的盆若无其事的过来时,唐宁就看不懂了。
“你能吃完吗?”
“怎么吃不完啊?能不能不要总是把我当小孩子看!”
唐宁无奈,只好把菜汁浇在小石头的盆里。
牛婶笑呵呵的吃着,一句话也不说。李子唏哩呼噜的吃了两口垫了下肚子,就端着灶台上的另一碗,举着小木勺颠颠的跑回老李头家里面去了。
牛三扒拉两口之后,叹了口气,端着盆说道:“都说一样米养百样人,以前我还不信。自打见了宁哥儿之后,我才知道有些人注定就是能当大官的。
一碗野菜糊糊,都能让我觉得跟食肆里的饭菜没什么区别,就这份本事,到哪儿不是受人追捧?”
牛婶看了眼莫名其妙的唐宁,也笑道:“关键是啊,这孩子本身就是个讲究人。没看他从来都不喝咱们直接打回来的水,总要放在锅里烧开了他才肯喝么?咱们家,就数他没拉过肚子。”
“牛婶!侄儿早就跟您说过不能喝生水!是您自己偏要喝,家里没人听我的!”
“好好好,婶婶不对,以后咱们家喝水前,一定要烧开好不好?”
唐宁拎着两个空空如也的水桶走了,牛婶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嘲讽自己,虽然知道牛婶没那个意思,但落在唐宁耳朵里面还是怪怪的。
来到了小溪的边上,唐宁突然省起,这条小溪就是自己从老虎手底下脱险的小溪。
要不,沿着这条小溪回去看看,看看自己刚刚到的地方,有没有出现回家的路?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就如同春天的野草疯狂的在唐宁脑海中生长,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即便是那只凶狠的老虎,和那头大狗熊,也无法让这个想法灰飞烟灭。
不知不觉的,唐宁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挪动脚步了。回家的**是如此强烈,这已经是他身体的本能了。无数个夜晚,唐宁坐在屋外的木墩上一边流泪一边望着天空中的月亮,心中想的可不就是回家么?
胡思乱想间,唐宁已经走回了最初被猎户捡到的地方。这让他有些惊讶,根据猎户的说法,这里离村子至少有两里地,甚至更远,自
己这么一会儿,就走到这儿来了?
脱下衣服团成一个团,奋力将其丢到对岸,然后自己拎着两个水桶下了水。
这次没有老虎在屁股后头虎视眈眈,唐宁就惬意了许多。
炎炎酷暑之下,这条小溪的水算不上冰冷,但还能在这闷热的天气中为唐宁带来一丝凉意。唐宁踮着脚尖过了溪,发现自己已经长高了一些。之前溪水是没过他下巴的,现在已经在他的下巴尖上了。
若是这样的话,自己今年身体的年龄,就是十六岁了。到了十六岁,唐宁的个头才会猛然窜起来。十八岁那年,他已经成了个一米八的大个小伙了。
到了对岸,唐宁有些紧张,天知道那位山大王,会不会又突然找上自己。把身上的水渍甩掉,又用裤子擦了擦。但脑后的马尾末梢却因为沾了水,而贴在唐宁后背上不肯离去。唐宁伸手把马尾拢好,然后将衣服披在身上。把两个水桶留在原地,就深吸了一口气,朝前方走去。
无论如何总是要看一眼的,就算是没有,也是绝了自己的念想。
一群野猪撒着欢从唐宁前方不远处跑过,一只兔子站直身子,两只耳朵竖的高高的,谨慎的望着唐宁。不远处还有一两头梅花鹿,也在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唐宁这个外来者。
唐宁没有停下脚步,他看到了之前躲避狗熊的那棵树,想到那天满地的蚂蟥,唐宁头皮都发炸,赶忙往前走。
不多时,唐宁就来到了自己落入这个世界的地方,四处打量,唐宁失望的没有发现那扇门。
既然没有,那就不强求了,之所以一定要来看一眼,也是为了打消自己妄想回家的这个念头。
惨笑一声,唐宁转身离去,但他的目光,却无意间瞥到了林子中的一角飞檐。
唐宁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
上一次可能是因为狗熊追着自己,所以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次,唐宁揉了揉眼睛仔细的望过去,那一角飞檐,绝对是一间茅屋不会有错。
要不要去看看呢?唐宁有些犹豫。
按照牛三的话来说,唐宁脚下的这片地界,是连野兽都不敢大摇大摆往里走的地方。这山中猛兽成群,他曾经在溪水对岸观察过,光是来汲水的老虎,就不止两头。
所以牛三从来都是在对岸狩猎,这边倒是从不曾踏足。
唐宁害怕自己耽误的太久了,会被老虎闻着味道寻过来。但是好奇心又作祟的厉害,唐宁很想知道,是什么人能够居住在这种地方。
茅屋和逃户村子里面的茅屋结构差不多,都是由石块垒成底座和墙壁,顶上横放着几个木梁,屋子的四角,用四根高高的木桩来支撑。
只不过这一户墙壁上的石块,要比逃户村子里面所有茅屋的墙壁都要平整。虽然大小仍是不一,但已经有了种砖块的感觉。
看上去也是一个讲究人。唐宁看着茅屋外面想道。
没急着进去,先绕着屋子走了一圈,唐宁发现在茅屋后面,还有一块小型的耕地。这一点又跟逃户村子很像,说不定这里的主人家也是个逃户。
耕地里面没有任何的作物,锄头放在一旁,也和墙角结
了蛛网。这代表主人家已经许久不曾耕地了,而这又意味着主人家早就不在这里生活了。
对于逃户来说,自己的耕地是至关重要的。他们主要的食物来源,除了打猎和野果野菜之外,就是这些地里收获的粮食。一个不去耕地的逃户,和死了没什么区别当然,牛三这种天天都能猎到东西的人除外。村子里面其他的逃户,不也是老老实实的耕地么?
想到这,唐宁就绕到茅屋前,敲了敲门以示敬意,便准备直接进去看看这户人家里面是怎么样的。
没成想,弯曲的指关节刚刚碰到这扇柳条编织而成的小门,就一下子把门给碰开了。吱呀一声,唐宁见到里面的场景后,惨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一架骷髅靠在正对着大门的屋墙上,躯体被他身上穿着的长袍遮盖,而骷髅头上两个空洞洞的眼窝直直的注视着大门的方向。
这也太吓人了!唐宁满身的冷汗。不过除了这架骷髅之外,唐宁还注意到了些别的东西。
比如摆放在屋子里的一张小桌,桌子上落满灰尘的纸张,和一个结满了蛛网的笔筒。
这个发现让唐宁惊喜莫名。前不久才对牛婶撒了谎,说自己跟师父生活在山里面。这个说法用来骗牛三骗牛婶没问题,但是如果自己以后出了山,这个说法就骗不过那些聪明人了。
这座小茅屋,简直就是在自己瞌睡时送来的枕头。不关这个屋子里以前住的人是谁,也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从这一刻起,他就是唐宁的师父,谁说不是跟谁急。
唐宁深吸了一口气,跪倒在地大声道:“师父在上,受徒儿一拜!”随后就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
骷髅头从骷髅的身体上滚了下来,在唐宁惊恐的目光下,骨碌碌的滚到了唐宁身下。那对空洞洞的眼睛看着唐宁,这让唐宁突然有一种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笑吟吟看着自己的感觉。
既然已经是自己的师父了,就不能让师父的遗骸继续暴露在空气中。唐宁拿着屋后的锄头,在屋子前面挖了个坑,又小心翼翼的把师父的遗骨放进了坑里。
不过这个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天知道师父他老人家故去多久了,刚一碰,身子就哗啦一声碎了一片。
唐宁没系统的学过医,对人体骨骼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只能大致拼出来一个人的形状,至于胳膊是不是被放到了大腿上,想来师父他老人家也不会太在意,反正都是自己的物件,放在哪儿不是一样用呢?
埋葬好师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唐宁只觉得一阵燥热。还好的一点是这个茅屋左右都在树荫下面,毒辣的太阳照不进来,偶尔吹过一阵微风,也能稍微感到些凉爽。
屋子里已经没什么其他的东西了,一袋白米所剩无几,就是剩下的那些也已经爬满了米虫。唐宁叹了口气,伸手把桌子最顶端落满了灰尘的纸拿了起来。
深吸一口气将上面的灰尘吹干,唐宁来到屋外面,仔细辨认着上面的豪迈奔放字迹,看了半天,唐宁的脑门子上又往下淌汗了,这或许就是传说的狂草,满满一张纸竟然大部分都不认得。
唯一认得的一句便是:
“泽无水君子致命以遂志。”唐宁轻轻念着这句话,心中困惑不已。
第十一章 镖师与禁军
没吃的了怎么办?对普通人家来说,卖掉一些东西,用得来的钱财换取一些粮食是他们普遍的选择。而对强盗来说,下山去抢劫过路的商队,则是他们普遍的选择。
沈成是一个强盗,南山上的一个强盗。他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强盗,他还是南山上一个小强盗头子。
当喽们穿着简陋的皮甲时,他身上穿着的是从官兵身上扒下来的铁甲。
喽们用什么的都有,不过多数还是随便找个铁匠就能打的手刀,良莠不齐。而他用的则是一柄精心打造的铁简,有三尺多长。
两个月的低调生活让南山强盗寨子里的存粮很快消耗一空,面对这种情况,大当家即便是想再观察一阵新任知州的动作,也不得不派人下山去打劫了。再不打劫,整个南山盗就会被内讧毁灭。
人多了就不好管理,大当家对此颇感烦闷。之前抓来一个读书人当做狗头军师,来规划南山众人的日常生活,结果却发现这是官府的探子。把他杀掉之后,大当家又不得不对山上大大小小的事情亲力亲为,这让他不知道从何下手。
不过这些事情,暂时不用去思考。山上的粮食不多,这才是一个大问题。
所以他派出了沈成和张启,在这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日子,早早起床下山去蹲点。
沈成不喜欢张启,这个人太过贪婪,不管什么东西,经过他的手之后总要少一两成。不光是他不喜欢张启,寨子里甚至连二当家一系的人也大多不喜欢他。奈何二当家却对他青睐有加,就是告到大当家那里,也有二当家为他出言辩护。
前些日子沈成还和张启发生了争吵,暴躁的沈成没忍住先出了手,结果却被二当家的手下马平给拦住了。
沈成的本领在南山盗中算不得顶尖,但也是能排的上号的。那马平也是二当家手下的一员大将,两人打了几个回合,不分胜负,在其他人的调解下,此事便熄了。但这次大当家派自己和他一同出来抢劫,沈成的心中其实是憋了一股火气的。
南山盗的埋伏地点是官道的右侧,这一侧比较接近南山,万一有什么不妙,也好第一时间逃回山上。虽然这么多年也没几次不测,但一开始,南山盗就是这么做的,久而久之,就成了惯例。
沈成今天在路边埋伏好的时候,发现官道对面的动静不太对。至少要有些声音才是,但现在却半点的声音都没有,只剩下知了叫个不停。
不过沈成也没多想,主要是因为张启那边太烦人了。
一般来说,南山盗打劫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埋伏好的第一队人,要把人放过去。等人到了地方,第二队人就会跳出来拦路。等拦路的第二队跳出来之后,第一队就会跳出来截后路。如果是相反的方向,一二队就会自觉的身份互换。
大家埋伏在各自的位置,不见人,不出声,这是常识。
张启是第一队,负责截后路,但他也负责把人放到沈成这边。而张启现在和他的部下却非常吵闹,隔了两百步,沈成依旧能听到张启那边的声音。
这家伙,把打劫当踏青呢?沈成恨的牙根痒痒,带着个大嗓门吵嚷个不停,谁还敢过来了?这不是告诉别人,我在前面埋伏好了么?
“成哥,这张启也恁不是个东西,他这么折腾,咱们今天还怎么劫到人啊。”
一个喽吐出嘴里的草根,对沈成抱怨道。
沈成摇了摇头道:“不去管他便是了,今天若是空手而归,到了大当家那,如实禀告就好。想来大当家也不会责怪于我们,这张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寨子里人人心中都清楚。”
“狗日的,前几天还把自己手下的婆娘给强上了,若不是二当家护着他,俺估计他早就被自己的手下砍死了。”
沈成冷笑一声,看着张启的方向说道:“全寨子里面,三十三号头领,就数这人的本事最弱。凭着两片嘴捞得个,遇到硬一些的点子,保教他个狗日的哭爹喊娘。”
随后便是一片对张启的咒骂声,这时沈成忙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他听见不远处有马车驶过来的动静。
众喽立刻安静下来,果不其然,在不远处就看到一辆马车晃晃悠悠的驶来。从这个方向,沈成已经变成了第一队,而张启却是第二队了。
这时一个商队,走在最前面的是一辆马车,看上去似乎没载着人,不然车辙的痕迹应该更深一些。后面跟着几个穿了一身皮甲,抱着朴刀或是长剑的镖师。中间牛拉的板车上所载的货物更是让沈成的眼睛都红了,这正南山上最缺的粮食。
再往后,是一个骑着马的壮汉,穿着护住前胸后背的铁甲,身前横着一把裹着粗布的兵器。看上去很长,足足有四五尺左右的长度。
硬点子。沈成当下就觉得心中有些火热,握着铁锏的手也变得微微颤抖。他来当强盗,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喜欢与人厮杀的感觉。
长虹镖局的镖师,是他的老朋友了。这一家润州内最大的镖局,一直都是和南山盗互有胜负,不过沈成还没在他们手底下尝到过失败的滋味儿。
在看到马车的时候,张启那边已经安静了下来。马车继续缓缓前行,骑在马上的那个家伙不停的四处扫视,太阳照在他的身上,汗水从他的头顶涔涔而下。
一共二十六个人,十二个朴刀手,七个用手刀的,算上那个骑在马上的人,一共二十个镖师。其余的六个人,想来都是商队的人,没什么战斗力。
放任马车从自己面前而过,沈成冲手下比划了一个手势。
马车渐渐过去了,张启跳出来就是一声大吼。同时他的手下也一并跳出来,跟着吆喝。沈成也戴着自己的部下跳了出来,拦在车队后面。二话不说,当头一锏就甩向了后面一个拿着手刀的家伙。
南山盗抢劫从来不留活口,什么此树是我栽之类的口号,他们一次都没喊过。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道理,没人教给他们。他们每一次,都是只想着把人杀光,把货物抢光。
“是南山盗!”
骑在马上的镖头大吼一声,下面的几个镖师也迅速结阵,将六个惊慌失措的人围在板车中间。
这时,镖头从马上一跃而下,将兵器上缠绕的粗布一把扯掉,一柄刀刃雪亮的斩.马刀出现在众人眼中。
镖头目光一扫,就看到了最能打的沈成。斩 马刀一挥,就将一个扑上来的喽的胸腔划破。鲜血喷涌,镖头怒吼一声,大踏步朝沈成冲去。
看到斩.马刀的那一瞬,沈成心中大惊。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斩.马刀那是军队才能用的东西,且凡如厢军、乡兵还不得用,此乃禁军武备之一。
沈成心里头就是咯噔一下,满腔战意立刻消减一半。若是朝廷真的铁了心,不论折损也要将南山盗剿灭,这支禁军很有可能就是来执行这个任务的。
就在这时,激战不停的朴刀手忽然发了狂一样向前推进,将嗷嗷怪叫着冲上来的南山盗打了个措手不及。张启见一群手下惨叫着倒在地上,也顾不上会不会伤到自己人,三两步跑到后面,声嘶力竭的喊着弓手放箭。
羽箭咻咻的破空声不绝于耳,但箭矢射在镖师们身上却发出叮叮的声响。张启惊骇欲绝,这群人在皮甲下面竟然还穿了一层铁甲。
这根本就不是长虹镖局的镖师!
当张启和沈成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俩带下来的二百多南山盗,除了十几个弓手外,其余的都已经冲出来了。穿着破烂的铠甲,拎着刀子就嗷嗷怪叫着冲向这支商队。
长虹镖局的镖师他们见多了,南山盗和长虹镖局就是死对头。这么多年,死在南山盗手里的镖师是不少,但死在镖师手里的南山盗只会更多。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然这只是南山盗自己的仇人而已。对方只不过把他们当成一堆案板上的鱼肉,正在按照他们早就习练过无数次的方式来将这块肉切割至渣。
镖头双手握着斩.马刀的刀柄,怒喝一声就是一刀朝沈成当头劈下。沈成赶忙把铁锏横在面前,这一刀正正劈在了铁锏之上。
镖头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再配合上本就沉重的斩.马刀,沈成握着铁锏的那只手被震的发麻。虎口吃痛,差点没把手里的铁锏扔出去。
见沈成狼狈不堪的模样,镖头狞笑一声,仰起头冲天大吼:“杀!”
“杀!”在沈成惊骇欲绝的目光中,从道路另一旁忽然涌出来一片穿着铁甲的宋军士兵,他们手里的兵器,不是掉刀就是凤嘴刀。
沈成如坠冰窟,这些兵器落在他眼中,正坐实了他的猜测。伪装成镖师的这些士兵,根本不是软柿子一样的镇江军,而是禁军!
第十二章 公鸡岭中的村庄
官道之上,充满了厮杀声。战斗已经从最开始的一边倒,变成了另一边倒。
突然杀出来的士兵,让南山盗措手不及。他们身上精良的装备,也让南山盗郁闷无比。虽然只是覆盖着前胸后背的铁甲,但人家手里拿着都是掉刀和朴刀啊。
这些长柄武器往往在南山盗还没冲到近前时,就已经把众喽的身体给捅穿了。而好不容易有一些悍勇的杀到近前,又会被不知从哪儿射来的羽箭一箭穿心。
这就没法打了,不少南山盗已经开始后退了。
沈成奋力将镖头压下来的斩.马刀推开,强自撑着一口气大骂道:“你妈妈滴!你到底是什么人!”
“爷爷我是周大人的护卫!”镖头狞笑一声,抡起斩.马刀又是一记势大力沉的重劈。
周大人?沈成心下琢磨,没听说润州城里面有这么一号人啊?
沈成这下可不敢再硬接了,刚刚接了那一下,手掌到现在还在发抖。咬着牙,才将铁锏牢牢握在手中。
一个懒驴打滚从镖头的手下躲开,沈成爬起来就是一声大喊:“快跑!弟兄们快跑!”说完,他就一把扯过身边一个红了眼的喽,拽着他一起往南山上跑。
就像是按下了开闸的按钮,强盗们一下子便如同从大坝中放出来的水一样,乌泱泱的涌向南山。
回到南山,就是他们的地盘了。地势险峻的南山,再加上经营十年之久的营寨,是他们不惧官兵的自信来源。至于像现在这样在野地与官兵肉搏,也就镇江军跟他们能打的有来有回。
“放箭!”
面对溃逃的南山众,士兵们没有追击。而是自然而然的列阵,端着弓弩瞄准了往山上跑的南山盗们。
镖头眯着眼睛,大喊了一声。如云的箭矢就像是成群结队的蝗虫收割庄稼一样收割着南山众强盗的性命。
张启都快哭了,见势不妙,他是第一个跑的。谁知道后面又突然杀出一支官兵来,把他回寨子的路给拦住了。
这群官兵穿着铁甲,手持圆盾,手里面举着长枪,正一步步的朝张启所在的方向挺进。脚步缓慢却坚定,近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同时踩在地面上发出的咚咚闷响,就像是踩在张启的心脏上一样,让他的四肢开始不由自主的打摆子。
面前是一群一望便知不可敌的官兵,而背后又是一轮箭雨倾盆落下,来不及多想,张启忙抻过身边一个面如土色的喽挡在身后。那喽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被漫天的箭雨扎成了刺猬。
另一边的沈成,则是将自己的部下压在身下,其他地方倒是没事儿,但是屁股上还是中了一箭。
官兵似乎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无论是前方的官兵,还是身后的官兵,都没有迅速的推进,而是以极慢的速度形成一个包围圈,想要将以沈成和张启为首的这支南山盗包围在里面。
一轮抛射之
后,官兵们就不再在这群臭鱼烂虾身上浪费箭矢。弓弩手将自己的神臂弩收了起来,掏出短兵跟在前方的同伴身后。
“张启!你个狗日的最熟悉这附近的地形!快给弟兄们带条路!”沈成屁股上带着一根箭,一瘸一拐的跑到了张启的旁边,红着眼睛吼道。
“怎么带路啊!后面又有一支追兵!咱们想回寨子,不绕路是不行了!”张启的语气中都带上了哭腔,他可不像沈成一样一身好武艺,但凡跑的慢一点,变成刺猬的就是他了:“可是谁知道咱们绕路会不会有追兵啊!”
沈成的屁股疼的厉害,三两步走过去抓着张启的脖领子吼道:“你他娘的要是再这么犹豫,兄弟们全要死在这里!”
惨叫声一声接着一声,官兵们和他们以前见到的都不一样。一反取得优势就一窝蜂冲上来的常态,他们并不急着扩大战果,而是稳扎稳打,缓步推进。
没有弓箭手的南山盗不需要盾牌的保护,所以官兵们只是结阵,斜举着手中的兵器,一步一步向前逼近。
张启害怕的要死,身上有股尿骚.味,沈成厌恶的皱着眉头,不用看,就知道这家伙已经尿了裤子。
“那那那就走这边!走这边……这边有条小路……有条小路……从公鸡岭绕过去,就能回到寨子上……”
张启磕磕巴巴的说道,沈成把张启一推,喝道:“那还不快带路!”
张启便撒开腿朝那条小路跑去,沈成以及众喽也跟在后面。众人呈一股溃败之势,一个个都只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何指挥,咱们不追么?”镖头身边一个戴着顶范阳笠的士兵出来说道:“这群强盗马上就要跑了。”
镖头将手里的斩.马刀往地上一墩,大喝一声:“止!”两个步军方阵应声而停。
镖头对那个不解的士兵笑道:“张知州交给咱们的任务,不是剿灭南山盗。他想要知道,究竟有多少条路可以直接通向南山盗的寨子。
你以为本指挥不想剿灭南山盗捞得大功一件,好叫兄弟们在陛下面前也露露脸?但是啊,咱们要是这么做了,张知州就会不高兴。
更何况,咱们这次的主要任务,还是护送周大人回乡,其余的事情莫要多管。回去领了张知州的赏赐,咱们就回京,带弟兄们去红月楼找找乐子!”
那小兵一下就乐得见牙不见眼,只是拍手称好……
这些事情,沈成和张启是不知道的。就算知道了,也没多大的用处。对他们来说,无论是禁军还是厢军,亦或是乡兵、捕快,都是官兵,都是他们的敌人。打不过,也只有逃跑的份。
将近三百多人下山,逃回来的,也只有百余人而已。损失这般惨重,还没有半分收获,不知回去之后,大当家又会是怎样的暴怒。
沈成想到这,不由得有些幸灾乐祸。自己受惩罚倒没什么,张启那个狗日的也能一起受
罚,那这顿罚挨的就太值了。
公鸡岭中有一条小路是直通南山的,只不过需要绕很远的路才行。
这条小路平时基本上没人走,因为那里实在是太偏僻了,野兽也不知道有多少,去了那里,说不定还要变成野兽的腹中餐,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张启也是无意间发现了这条小路,不久前他还在这里和沈成打了一架。
身后跑过来一个灰头土脸的喽,在沈成耳边说了几句。沈成听了之后,眉头就皱了起来。
官兵居然没有追赶?这是件很怪异的事情啊。自己以前遇到的官兵从来都是占了优势,就毫无章法的一窝蜂涌上来,像现在这样不追了,倒还是头一次见。而且他们所使用的武器,也比以前那些官兵所使用的武器装备好上太多了。
新知州还真是下了血本啊,为了南山盗,竟然把禁军从东京城那边都弄过来了。
这件事情,必须汇报给大当家的才成。
听喽说官兵已经不在后面追赶了,张启的脚步就慢下来许多。他本身就不是沈成,或是其他人那种体力很好,能打能跑的粗汉。一直以来,他都是以军师自居,觉得自己在智谋上面,比起其他人拥有压倒性的优势。
官兵既然不追了,满头大汗的张启就想着坐在原地歇上一会儿。随便找了个树桩,就一屁股坐了上去。
沈成的表情有些怪异,张启见到沈成警惕的模样,才突然想起来,这深山老林之中,哪儿来的树桩?南山盗取柴,从不会来这个地方取。如今有一片地方全是被砍的光秃秃的树桩,这分明就是有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
对于山民,南山盗向来都不会手软。他们认为,整座山都是他们的,而一座山里的东西就那么多,山民从山里拿走了东西,就等于从他们手里拿走了东西。
从南山盗手里抢东西?有过这样行径的人,如今都早就成为树木花草的肥料了。
“给我搜!把那些山民都给我找出来!”张启挥舞着刀子,又变成了威风凛凛的模样。
众喽应了一声,便四下分散开去搜寻。刚刚在官兵手里吃了个大亏,心中都憋着一股火气。如今有机会拿山民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懑,这个好机会他们自然不会放过。
张启坐在树桩上等着喽们前来回报,沈成就在一旁,让自己的手下帮着自己疗伤。
刚刚和那个镖头碰了一记,手掌现在还在不停的颤抖,虎口处麻的厉害,一点力气都使不上。屁股上面,又中了一箭,该死的官兵用的羽箭,箭头上还是带着钩的,看来自己这半个月一个月的,是没法坐下去了。
余下的众人稍微休整了一番,就听到喽跑回来汇报,说他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村子。张启点点头,吩咐手下将其余的人召集起来,就听一声响亮的鸟鸣,不一会儿,刚刚散出去的喽,就在那个发现村子的喽带领下,朝村子的方向前进……
第十三章 愚蠢的男人们
这又是一场不对等的战斗,因为村民们手头根本就没有擅长的武器。
六个男人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拎着镰刀,远远的看到一窝蜂涌上来的南山盗之后,就冲了出来,各自缩在一个屋舍后面,准备等南山盗冲上来时好好阴他们一手。
他们的腿不是不发软,心中也不是不想把武器丢下来转头就跑。但如果他们这么做了,倒霉的就不仅仅是他们六个了。如果不能在这里把南山盗拖延住一段时间,刚刚逃走的几个女人和两个孩子,也会跟着一起倒霉。
人活着总是有些牵挂的,除了赵正和患有隐疾的高老大之外,其余的几人都是有老婆的。三个妇人中有两个怀了孕,不论如何,他们为了给自己的妻儿争取一些逃脱的时间,都要在这里拖延一会儿南山盗。
即便是拖延一秒,老婆孩子也能多逃出一秒的路,也能多一分生机。
对于生死,这些逃户其实看的不是很重。他们不怕死,活着本就没什么意思。他们只怕凄惨的死,死在难以缴纳的赋税手上,死在幽暗的牢房之中。
七十岁的老李头手里拎着一把木制的手.弩,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这东西是唐宁做的,不过没人要,因为他当着大家的面射了一发之后,因为材料过于简陋,并且缺乏制作手.弩的经验,一下子就散架了,被大家嘲笑个不停,说这具手.弩是废物。
但老李头却让唐宁把这一架小手.弩组装了起来,自己留在了身边,今天,竟然也派上了用场。
赵正满脸的怒容,浑身都在打着哆嗦。而马胜则是一脸的复杂,他低声问道:“牛三哥,咱们……还能跑掉吗?”
牛三默默看着蜂拥而来的南山盗,心中测算着距离。听到马胜的话,牛三就从背后的箭筒里面一连抽出三根箭搭在弓弦上,斜着将长弓拉满,一声嗡鸣,三根羽箭就带着尖利的破空声呼啸而去。
三声惨叫同时传来,牛三再次抽出三根箭,冷声道:“能跑就跑,不过眼下,还是要再拖一阵子。红儿他们,现在应该还没走远。”
说罢,三根箭矢齐射出去,又是三声惨叫传入几人耳中。
高老大怒吼一声道:“怕他们作甚!都是两只眼睛两条腿的人,老子就不信他们比老子多一条命!”说完,就怪叫一声,举起了村子里唯一的一把手刀朝南山盗冲了过去。
董良和刘二死命的抱着高老大,不让高老大上前去。牛三刚刚说了,等到南山盗冲上来的时候,再跟他们打,六个人最好围成一团,否则容易被南山盗中一些厉害的家伙逐个击破。
三箭又三箭,箭筒里面的二十六根箭已经空空如也。牛三再次拉满弓弦,将剩下的两根箭一齐射了出去。两声惨叫传来,牛三一把丢掉手里的长弓,颤抖的手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而这时南山盗已经到了很近的地方了。
“杀!杀!他没有箭了!他没有箭了!兄弟们快杀上去啊!”张启躲在一脸冷淡的马平身后,高声叫道。
沈成也想冲,但他的屁股太疼了。他一眼就看出来那六个人中,五个人都不足为惧,只有那个不停射箭的,是个很厉害的高手。
马平依旧纹丝不动,沈成便有些焦急。这群喽里面能打得过那弓手的基本没有,如果自己和马平都不出手,肯定要死上不知道多少个兄弟才能把那人给拿下。
南山盗们怒吼着冲了上去,被董良和刘二撒开的高老大,也怒吼着冲了上去。
不过结果不算太好,一阵乱刀砍下来,高老大顷刻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老李头颤颤巍巍的举起手.弩,按照唐宁教给自己的方式,扣下了机括。嗡的一声,搭在弩弦上的短小羽箭激射而出,瞬间没入了一个南山盗的眉心,那南山盗连一声惨叫都没能发出来,就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不过等老李头再给手.弩装箭时,手.弩却散了架,哗啦一声,弩壁,弩.弓和机括就散落在地上。
老李头费劲的弯下腰去捡拾零件,背后却是一凉,老李头便倒在了地上。看着满地的木头零件,老李头心里却有些高兴。
宁哥儿,你造出来的东西,可不是废物。好歹,也让俺这个七十岁的老头,也杀了一个人呢……
马胜在高老大死掉的时候,就已经尿裤子了。刚刚还提起来的胆气,此时也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哭喊着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求南山盗的各位爷爷饶他一条狗命,结果还是被迎面一刀直接砍死。
其余几人也都好不到哪儿去,除了赵正在一片混乱中,从人缝里挤了出去之外,剩下的几人都被乱刀砍死了。
只剩下一个牛三,不停的挥舞着匕首,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咆哮。
几十个喽将牛三包围得水泄不通,最内圈的喽蜂拥而上,但牛三就如同一只蝴蝶,不停的起舞,手中寒光一闪,必有一个喽扑通倒地。虽然在这个过程中,牛三的肩膀,后背,大腿也被划了好几刀,但已经有足足二十多个喽死在他的匕首下面了。
算上之前那二十六根箭带走的二十六个喽,牛三已经杀了五十多个人了。
其余的喽有些胆寒,一时间,也不敢去惹这位杀神爷。虽然他看上去摇摇欲坠,似乎只要轻轻碰一下就会摔倒在地上,但之前这么想的人,已经先他一步躺倒在地了。
“你还打算看到几时?!”沈成冲马平怒吼一声。
马平冷冷的瞥了一眼沈成,便倒提着斩.马刀,大喊了一声停手,分开众喽走到了牛三身前。
牛三疲累不已,双眼一片血红,喘着粗气,目光紧紧的跟随着迎面走来的马平。
马平刚刚在南山前面,就杀了好几个禁军,手里的斩.马刀,也是趁机捡过来的。深吸一口气,马平二话不说,当头就是一刀朝牛三劈了过去。
牛三咬着牙侧身一闪,噗嗤一声,马平手里的斩.马刀便砍在了一个喽的尸体上。
鲜血飞溅,其他的喽顷刻作鸟兽散,离得远远的,才敢继续围观。
看出来了,这要是站在跟前,保不齐下一刀就砍在自己身上了。
躲过这一刀之后,牛三也没闲着,握着匕首的那只手一甩,匕首就如同一点寒星一般直直的射向马平。
马平大惊,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竭尽全力的扭着身子,最后却还是闷哼一声,那把匕首插进了他的右肩。
气喘吁吁的牛三脚尖一挑,就把地上的一柄手刀挑了起来,伸出手将手刀握住,面色苍白如纸的牛三大喝一声就是一刀冲马平砍了下去。
如此生猛的家伙,马平活到现在也没见过几个。有这等本事的人,不应该窝在一座山里面当逃户才对。
“英雄且慢!”马平瞅着迎面劈下来的刀子惊叫一声,他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躲不过这一刀。就算砍不到自己的要害,这一刀下来自己丢一条胳膊不成问题。
后面沈成看的也是大汗淋漓,马平的本事不比自己弱。如果是自己上去,说不定都要被这山民给一刀剁死。
嘴上喊着,马平手里的动作也没停下,斩.马刀一横,就向牛三扫了过去。
刀子最后没落下,不是因为马平这一声喊,牛三真的傻乎乎停下了动作。而是因为牛三已经彻底的没力气了,他的刀子举在空中,却没力气砍下来了。
斩.马刀切进了牛三的身体,牛三哇的一声,便从嘴里喷出一口鲜血,双手无力的垂了下去,手刀也从他的手中,当啷一声落到了地面上。
马平松开刀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气喘吁吁的。低头看了眼双目圆睁,死不瞑目的牛三,马平有些庆幸自己晚些才冲上来。
若不是之前那些死去的弟兄们,在他的身上划出了一刀又一刀的口子,让他已经失去了力气,自己今天还真要死在这,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从他的手底下捡了一条命回来。
张启颠颠的跑过来了,大手一挥喊了一声:“搜!”然后就打量着马平肩头那把匕首。
“好匕首!”张启夸赞了一声。
沈成听了之后,只是冷笑。屁事儿没干的人,到了取战利品的时候,倒是活跃的紧。
马平扯扯嘴角,无力道:“若是启大哥喜欢,等拔下来之后送与启大哥也……啊!!”
张启就等着这句话呢,马平一说,他就伸手把匕首拔了出来。马平疼的脸都抽了,伸手捂着伤口,对张启怒目而视。
张启用马平的衣服擦了擦匕首上的鲜血,呵呵笑道:“别生气,哥哥这是在帮你。你说这刀子卡在身子里面,时间长了也不好是不是?”
马平敢怒不敢言,沈成心里却笑开了。听着喽汇报村子里面算上一个老头,一共七个人全死了之后,沈成笑呵呵的说道:“好,好。放一把火,把这村子烧了吧。物件吃喝全都搬走,咱们这就回山!”
第十四章 滴水之恩
回家的时候,唐宁很幸运的没有遇到那只老虎。水桶也好好的放在溪边没人动过,只是那头梅花鹿依旧一脸紧张的看着唐宁。
刚认了师父的唐宁心情很好,虽然师父已经是个死人,但他再也不是一个没名堂的人了。归属感这东西很是奇妙,在牛三家里面住了这么久,也没怎么产生归属感,但在埋了一架不知道多少年前死去的骷髅之后,唐宁却产生了一丝归属感。
他固执的认为,这架骷髅就是自己的师父。为此,他还挤出了好几滴眼泪。
谎言说了一万遍就会变成真话,唐宁现在才在心里说了一百多遍。
任重而道远啊!
如果能把自己都骗过去,再去骗别人就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了。
拎着水桶走在回家的路上,兴奋莫名的唐宁一点都不觉得累。即便是已经汗流浃背,但唐宁的脸上依旧露出傻乎乎的笑容。
走着走着,唐宁忽然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心中有些疑惑。
面前是一片阔叶林,看不清楚外面的情况。穿过阔叶林,就是逃户村庄的所在地。难道是谁家不慎失了火?把房子烧着了?
想到这唐宁的脚步就快了不少,自己打的这两桶水,说不定还会成为救命的东西。
不过当唐宁穿过走出树林的那一刻,两只手里面提着的水桶却咣当一声摔在了地上。刚刚打回来的溪水便洒了一地,唐宁呆呆的望着将村子吞没的熊熊大火,喉结上下蠕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浓烟滚滚,风一吹,便朝唐宁扑面而来。闻到这股刺鼻的味道,唐宁发了疯一般朝村子的方向跑去。
鞋跑丢了一只,脚底板被石子划得血肉模糊,唐宁却浑然不觉,一直到了村子近前,唐宁才看到满地的尸体。
村子的景象宛如地狱,七八个屋舍燃烧着火焰,热浪把周围的空气都扭曲了。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密密麻麻的尸体,粗略估计,也有三十多具。
鲜血从尸体的身体里面流出来,汇聚在一起,从唐宁脚边流过。
唐宁的嘴巴张张合合,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他踉踉跄跄的走向满地的尸体,发现了脑袋被割下来的马胜,发现了被人戳的如同一个破烂的气球一般的高老大,发现了背上有一道触目惊心伤痕的李老头,也看见了死不瞑目的牛三。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唐宁觉得自己的双腿有些无力,浓郁的血腥味混合着茅草烧焦的刺鼻味道冲进了唐宁的鼻子里,灌入了唐宁的胸腔。
胃里面翻江倒海,唐宁忍不住,便哇的一口吐了满地。
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唐宁泪流满面。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唐宁再一次在心中问道,双手颤抖着伸向面前的牛三,带着哭腔低声唤道:“牛叔……牛叔……”
村庄里血流漂杵,满地都是支离破碎的尸体留
下的残肢断臂。唐宁抬起头看了一眼,不由得又是一阵头晕目眩,低下头,哇的一声又吐了出来。
早上吃的一碗野菜糊糊吐干净了,刚刚口干舌燥喝的水也吐干净了。唐宁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在一个劲的往喉咙处前进,他觉得自己再吐就要把内脏也吐出来了。
“到底是怎么了啊!”唐宁哭着大喊,一个多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人,怎么自己回来之后就变成了这副模样啊!老李头到底做了什么,又是谁这么残忍连一个耄耋老人都下得去手啊!
对了!还有牛婶!还有小石头和李子!他们去哪儿了?
唐宁双手撑在地上,努力的站起身,让自己冷静下来。双腿还在不断的打着哆嗦,唐宁没有急着走进熊熊燃烧的屋舍,而是先把自己的脚上的伤处理了一下。
茅草都烧没了,石头被烧的通红。唐宁呆坐在村子中央的木墩上,双目无神,静静等着滔天的火焰慢慢熄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从烈日当头的正午,到了一片漆黑的夜晚。
慈母般温柔的月亮取代了严父般苛刻的太阳,而唐宁却始终都没有找到牛婶和两个孩子的踪迹。甚至他连另外的三个妇人,都没有找到。
一颗心不断的往下沉,唐宁失魂落魄的站在村子中央。
或许她们已经逃走了,或许她们已经被做出这一切的人给抓走了,又或许……她们都死了。
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九死一生的结局。连耄耋老人都不肯放过的冷血杀手,会放过妇人和小孩子吗?公鸡岭这一片,能往哪儿逃?满地的毒蛇猛兽,逃进山林之中,不也是落得身死兽腹的下场吗?
月光下,孤独的少年站在破败的村庄中央,咬着嘴唇,身体颤抖个不停。他的影子被拉的很长,遮住了马胜的脑袋,也遮住了牛三的双眼……
清晨,公鸡岭中的少年满身都是鲜血。他正卖力的挥舞着锄头,在地面上刨坑。他的双手鲜血淋漓,有些是别人身上的血,还有一些则是他娇嫩的手掌心被磨破皮之后流出来的血。
在唐宁现在所刨的坑边上,有十三个不大不小的土包,他昨晚忙了一夜,总算是把牛三他们的尸体收敛了起来,并且挖了七个坑,将他们埋了进去。另外的六个坑,是他给四个妇人,以及小石头和李子挖的。
他并不觉得四个手无寸铁的女人能带着两个孩子在这片危机四伏的林莽之中生存,就算这些杀手没有亲手杀掉她们,却也成功的将他们逼上了死路。
唐宁没有找到赵正的尸体,但他却发现了一具无头的尸体。忍着呕吐的**在满是苍蝇的死尸堆中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这具尸体的头颅,不过他身上穿的衣服,却和赵正很像。于是他就把这具尸体当做赵正,也埋进了坑里。
他现在在挖第十四个坑,这个坑是他留给自己的。昨夜过后,唐宁就已经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了。
在逃户的村庄中生活了一个多月,虽然他只是一个
外来者,但他却在这个满是大宋官方认定的不法分子的村庄中,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暖。
人与人之间的这份温暖来之不易,在唐宁决定去守护这份温暖的时候,它却烟消云散了。
唐宁不是什么有大志向的人,在另一个世界,他也是抱着混吃等死,过一天是一天的念头浑噩度日。来到大宋,他同样也是这个想法。只不过,在大宋他可以仗着自己超越时代的眼光和见识,让自己的变得富裕,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已。
不过有八个字,却贯穿了唐宁二十多年的人生。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句话从很小的时候,唐宁就一直谨记在心。在爷爷身边长大的那段时间,他一直教育唐宁不能忘记别人的恩情,不能做狼心狗肺的白眼狼。
受到爷爷的影响,唐宁一直都是认真的将这八个字贯彻到底。
牛三救了他收留了他,村子里的人对他爱护有加,这份恩情,唐宁不敢忘怀。但他还没来得及回报,所有人却在短短的一个小时里都死掉了。唐宁痛苦,也愧疚,同样的,他也愤怒。
昨夜在月光下,搬起牛三那具死不瞑目的尸体时,唐宁心中便升起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他要找到杀掉逃户们的人!他要把那些人全部杀光!
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有着如此强烈的渴望。如果不这样做,他的一生将会沉浸在痛苦与愧疚中不可自拔。
脱下身上沾满了鲜血的衣服,唐宁面无表情的把衣服丢进了土坑之中。
将坑填好,唐宁转身便离开了这里。跪倒在牛三的坟墓前,唐宁怔怔的望着土包,泪水便再次从他红肿的双眼中滑落,在他满是黑灰的脸上冲出了两道泪痕。
不知过了多久,唐宁才慢慢的起身,走到了村子中央的满是刀刻斧凿痕迹的木墩下面,咬着牙将木墩挪开,里面露出几件埋在底下的衣服。
这是赵正埋下去的,唐宁很多次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出门去透气,总是能在朦朦胧胧的月色之下,看到赵正鬼鬼祟祟的身影。
这是一个很独的人,即便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但赵正在大多数的时候却都是只想着他自己。
虽然不知道赵正将衣服埋在这里做什么,但现在,这些衣服却在唐宁的计划中派上了用场。弯下腰伸出鲜血淋漓的双手,将衣服从土坑里面拽了出来,喘了几口气起,又将木桩挪了回去。
逃户村庄里的所有屋舍都已经倒塌了,茅草和木梁被那场大火烧成了灰和漆黑的木炭。
充当茅屋墙壁的石块,也横七竖八的摔在地面上。唐宁费力的搬开石块,在废墟中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牛婶的针线包。
拿着衣服和针线包,唐宁便一瘸一拐的朝着小溪走去。
在进入树林之前,唐宁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村子,随后,便没入了林中,不见踪迹,一如当初他在溪边,见到的那只斑斓猛虎……
第十五章 心善的贵人
夏日炎炎,又是当午,头顶上挂着一轮毒辣太阳的感觉并不怎么好。所以润州城的里的人们大多都在屋檐下面,或是在家中等到下午再出去。
但商人们的脚步不会因为天热而停止,即便是中午,也有不少载满了货物的马车在润州城南门进进出出,络绎不绝。
只是他们都异常默契的没有走一条路,因为那条路,正是南山盗谋财害命的地方。虽说其他的路上,偶尔也会遇到南山盗,但是几率并不高,比起那条路来说,生命安全还算是能够得到些保障。
商人们不休息,蹲在城门口等候使唤的力工们也不会休息。城门外头密密麻麻的蹲了一排,就等着那些载满了货物进城准备卸货的商人一声吆喝,他们就乌泱泱的冲上去。
然后等商人挑选几个之后,就把他们带走,其余人的继续等下一个商人。
润州城紧挨着扬子江,所以江河上的大船也不少。正因如此,江东这一代的许多商贾都会选择把自己的货物运送到润州城,然后再让停靠在江河里面的大船,把自己的货物运去别的地方。
唐宁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灰头土脸的,混在了这一群力工之中。他身边的一个家伙尖嘴猴腮的,看上去就不像是什么好人,体格也不似其他力工那么见状,唐宁感觉他甚至要比自己还瘦弱一些。
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就是为了这家伙准备的,虽然看上去就让人有一种惩奸除恶的冲动。但他还挺热情,见唐宁蹲在他边上,就上下打量了一眼唐宁,惊讶道:“乖乖叫,你这小劳牙跑来这里作甚?你的双亲呢?看你的模样,连才十岁刚出头吧?家里人不管你?”
唐宁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家里人都死光了。”
“……”
尖嘴猴腮的男人挠了挠自己的头皮,有点不确定这个对话还要不要进行下去,在他看来,这个小子的表情和语气都有些太过冷漠了,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样子。
不过转念一想,他就摇了摇头,这个年纪正常的孩子也不会跑到这里当力工来。就像自己一样,是永远都不可能被人选上的,在这蹲着也是白蹲。
唐宁见男人一脸的为难,也突然发现自己把天聊死了,心中后悔不已。
他之所以会跑到这个地方来,是因为他要确认一件事情。烧掉村子的那群人,究竟是不是南山盗。
唐宁在埋下众人之后,仔细的勘察了一番现场。他发现,这群人的攻击性是非常强的,至少隔着两三百步远的时候,牛三就已经出箭了。这说明在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离得很远,而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对村子发起进攻了。
拥有这般强烈攻击**的人,除了南山盗之外,唐宁想不出别家。但他还是要确认一下,因为对付南山盗和对付其他的人,是两种方式。虽然结局都是一样的,但南山盗显然更加棘手一些。
这是一个三千人的恐怖组织,要对付起来,其复
杂程度不亚于煽动一场暴乱。
唐宁在离开村子五百步远处的地方看到了十几具因箭伤死去的南山盗尸体后,就一直想不明白,有这个机会,牛三他们为什么不逃跑,而是选择留下来和南山盗死战呢?
后来唐宁在城门口看到将馒头递给等在一旁妻儿的力工时,唐宁就想通了。而自从他想通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便满怀希望,心中一直在不停祈祷,祈祷牛婶她们能够顺利的逃出升天。
本以为牛婶她们是在南山盗的追赶下慌不择路的逃进了山林中,现在看来,牛三他们已经给妇人和孩子们争取到了足够的机会。她们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分辨自己的方向,走出山林。或者找一块地方躲藏起来,等个几天后,再回到村子里面去。
但愿她们没事。唐宁心中默默想道。不管遭遇了什么,只要没死就是好事……
“……其实,我的家里人也都死光了。”尖嘴猴腮的男人突然间说道。
唐宁一愣,抬起头看过去,男人就扯扯嘴角道:“前不久,我的妻子刚刚病死。我花光了家里全部的积蓄,才得以将妻子风风光光的送走。”
这么惨?唐宁这才认认真真的打量了一番男人,发现他虽然长相很恶劣,但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感觉他和这里蹲着的力工们格格不入也许是因为他太过瘦弱的原因?
注意到唐宁的目光,男人苦笑一声道:“我本是一个读过书的,但你也见到了,我的长相却为贵人所不喜,所以……”
男人话还没说完,这时忽然间就听到有个商人在城门口吆喝了一声,瞬间力工们就沸腾了,男人和唐宁被人群挤着朝城门口涌过去。
尖嘴猴腮男紧抓着唐宁的手不放,孰知已经习惯了挤公交车的唐宁对此丝毫不惧。两人跟着人群就挤到了城门口。
唐宁见到面前的马车车窗里,探出来一个十二三岁少女的小脑袋。女孩儿长的很清秀,两只鞭子跟牛婶喜欢给唐宁扎的发一样,看起来是这户贵人家的丫鬟。
不过唐宁分辨不出来丫鬟不丫鬟的,他只看见那少女探出头四处扫视了一番,就把脑袋缩了回去。
“选某家!选某家啊大爷!某家力气大!能抗东西!”
“大爷您别听他的,某家力气比他大多了,某家一个人能摔两个他……”
“哈哈,你们两个莫要胡乱言语,某家一个人扛你们两个不在话下……”
各种推销自己的人都有,就这三个还差点打起来,叫嚷声不绝于耳,唐宁觉得自己耳朵里面的耳屎都要被震出来了。
车夫皱着眉头,这里身强力壮的不少,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马车里面传来一声呼喊,车夫便立刻回头把脑袋伸进车厢里。随后出来的时候,眉头就展开了。他指着尖嘴猴腮的男人说道:“你!你算一个!”
男人被挤得够呛,正忙着站稳,就被一群人按
在了身下。前面好几个人一起往前凑,车夫将马鞭一甩,大吼道:“人呢!都给我散开!”
这是大爷生气了。力工们像是经过多次排练一样,哗啦一声就散开了,只留下一脸状况外的唐宁和躺在地上哎呦哎呦叫唤的男人停在原地。
“还有个小娃娃?”车夫一抻脖子,眼睛瞪的溜圆。
女郎发了善心,说要找那些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身体强壮只要两三个就好,反正东西也不多,让他们慢慢搬就是。但是这个小娃娃,算不算弱不禁风啊?
车窗里面清秀少女的小脑袋再次探出来,第一眼就看见了手足无措的唐宁,然后一下子就缩了回去。
这次车厢里面传来什么声音唐宁听得清清楚楚。
“女郎!外面站着个小乞丐,衣服破破烂烂的,都没奴婢高,好可怜哦……”
“……”
车夫听见马车里面的动静,便拿马鞭遥遥点了点唐宁道:“你,你也算一个。”
唐宁完全傻掉了,这算是怎么个事儿啊?自己来打听消息的,怎么还被人看上了?拜托,自己是蹲在力工群体里,没蹲在兔子窝里啊?干嘛要选自己啊……
没办法,既然已经装模作样了,那就还是要继续演下去。况且进了城,说不听站在街边的七大姑八大妈闲聊的时候,自己也能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唐宁急忙点头哈腰的感谢,然后将尖嘴猴腮的男人扶起来。两人瑟瑟缩缩的站在了马车的边上,等着跟车队一起入城。
许多壮汉看着唐宁的眼神充满了不善,他们想不明白这一家的贵人为何选个小娃娃都不选他们。
很快车夫就选好了人,都是些相对比较瘦弱的。体格健壮的就两三个,算上唐宁一共十七个人就跟着车队进了润州城。
守城的士兵穿的衣服不比唐宁好到哪里去,抱着一截枪杆子往城门洞下面一戳,就当自己是卫兵了。
见人进城,就先伸手。车夫笑眯眯的抛出一块碎银子,那士兵眼疾手快,探手捞住,然后就让开了道,继续无精打采的站在城门下面,等待下一块碎银子上门。
城内柳树茵茵,街道两边,稀稀疏疏的有几辆等待客人的马车。
顺着入城的路再往前走,就见到了一条长街,长街两旁,皆是各种各样的商铺。卖布匹的,卖粮食的,酒肆茶楼,药堂客栈,什么样的地方都有。
街道上也是五花八门,卖什么的都有。脑袋上顶着一个竹筐,一边吆喝一边走的干果小贩,挎着一个花篮子到处找人卖花的俏小娘,路两旁各种各样的食肆,各种各样的酒馆,路中央来来往往的人群……
这里完全没有唐宁想象中,古城那种古老而寂寞的气息。
这是一座充满了活力的城市!
看着街道尽头,一个围满了彩幔的建筑物,唐宁有些腼腆的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