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左右为难
如果说昨天,因陀罗二世还对进攻交趾没那么大的决心的话。今天,因陀罗二世决意进攻交趾的想法,已经不是任何人,任何事能够改变得了的了。
百姓们的请求与自己的目标一致,所以因陀罗二世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但是因陀罗二世隐隐之中还是觉得不对劲,难道公主府遇刺这件事,真的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吗?
万民请愿,一个不慎就会演变流血事件。这么大的动静,真的是百姓们自发组织的吗?
是自己低估了百姓们对交趾的仇恨,还是自己高估了王城的治安?
这是一个必须要弄清楚的问题。
让自己的侍卫将这十一个百姓们选出来的代表送走之后,因陀罗二世便陷入了沉思。
直到这天晚上,刺客们的审问结果出来了。
九个人里面有七个宁死不屈,一个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自杀了。最后一个浑身上下都是脚印的比较怕死,他虽然把知道的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但他知道的也并不多。
他能提供的情报也就只有一个接头地点而已,谁跟他接头,接头的人从哪儿来,他一问三不知。
虽然调查陷入了泥潭之中,一时找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但是北征刻不容缓。
张景明负伤在床休息,短时间内恐怕是无法动身了。
因陀罗二世也没办法,国内那些能够仰仗的将军皆是反对派。赞成张景明的人寥寥无几,就算有,也不是擅长领兵作战的人。
想了又想,因陀罗二世只好派选择派自己的儿子领了增援赶奔前线。
虽然自己的儿子也不是什么能征善战的将军,但是坚持到张景明过去应当不是问题。
就在因陀罗二世在王宫中愁眉不展的时候,张景明却缩在屋子里跟姜念鬼鬼祟祟的说着话。
“张君,你这样成吗?”姜念有些担忧的问道:“要是被父王发现了,那……”
“不必担心。”张景明笑着说道:“就算被发现了,他也不会说什么的。我的行为又没有危害到占城国,联合大宋,北征交趾,是占城国最符合目前局势的做法。
无论是战是和,不跟交趾军队碰一碰,是不会掌握到主动权的。”
“张君这话是什么意思?”
“把交趾军队打败,让他们意识到占城军队的强大,这样才能在战与和这个问题上掌握主动。
若是和,不必面临腹背受敌局面的交趾人自然欢喜。在最关键的时刻,占城没有在交趾的背后捅刀子,交趾人应当对
占城心存感激,横山关他们也不会再想夺回去了。
至少几十年内,他们有这个想法,也要考虑一下他做出这件事之后,安南诸国的想法。
若是战,说不定还能将地哩、麻令、布政三州之地夺回来,这对于占城来说,更是个难得的机会……”
“可是张君,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我们打不赢交趾人怎么办?”姜念愁眉苦脸的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张景明听罢,笑着摇了摇头道:“只要我们不犯傻,交趾人赢下我们的概率几乎为零。”
“啊?此话怎讲?”
“一根管子里有一根绳,你想要把这根绳拽出来,你要怎么做?”
“当然是抓着绳子头啊,一拽啊……”姜念虽然不明白张景明为啥忽然问了这么个问题,但还是很自然的回答,手上还做了几个动作,让她在张景明的眼里十分可爱。
“话虽如此,但是当你把手伸向管子一端的绳头时,这一端就会缩进管子里,然后另一端又会有绳头冒出来。
这个时候,你就会转移目标,去拽那一边的绳头。可是当你的手到达那一边的时候,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姜念一边听着,一边皱着鼻翼在心中思考这个画面。
“那我就用两只手堵着两边不就成了吗?它总会出来的。”
“你真聪明,不过这事却没这么简单。
绳子的两端,一端是宋军,另一端就是咱们占城军队。
交趾人或许可以用一只手挡住咱们,但却没办法用一只手挡住另一边的宋军。
当他们用上两只手的时候,咱们占城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姜念眨了眨眼睛,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这么说,进攻交趾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了?”
“是的。”张景明点了点头:“况且我来之前,我们大宋的天子还告诉我,如果占城能够在这场战争中,占领更多的土地,那么大宋官方就会承认占城拥有这些土地的合理性,不予过问。
大宋承认,西夏,辽国都会承认。那时就算交趾人站出来说这块地是他们的,也没人会理。
所以我才坚持,一定要北征。如果不北征,那就意味着到了嘴边的肉没去吃。
你们占城的大臣们少有远见之士,一个个只能看到眼前半步的利益,就连一步之后的东西都看不到啊。”张景明说完叹了口气。
唐宁以前说过一句话叫,无敌是多么寂寞。那时张景明还不理解,现在他却多少能够懂得这句话的意义了。
听到张景明如此说,姜念也叹了口气道:“没办法,我们毕竟没有你们中原那么多的读书人,在我们这里,认字的官员那可就是父王的左膀右臂了。”
“说的也是。”张景明抿了抿嘴:“不过我说这些最重要的不是想嘲讽你们占城人的问话水平,而是想告诉你。
毕竟我娶了你,就是占城国的女婿。我在这里停留一天,就要多为这个国家着想一天。这里是你的家乡,我不想等我们离开后,下一次再回来的时候物是人非。”
“张君……”姜念的眼睛水汪汪的,这是她认为最动听的情话了。
两人眉来眼去片刻之后,到底是新婚夫妇按捺不住。才好好聊天没一会儿,就又跑到床上打架去了……
………………
三日后,因陀罗三世带着四万援军,携带着大量的物资前往横山关与另外的六万人汇合。在横山关按兵不动,等待张景明抵达的同时,也在观察着关外交趾军队的动向。
又过了四日,也就是七天之后,张景明负伤出征。闻讯赶来的占城百姓们夹道相送,因陀罗二世更是亲自送他到二十里之外,方才离开。
七天里,交趾的军队也在关外集结的七七八八,他们还进行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
只不过效果不好,三五次不见效,反而有所折损后,他们就放弃了这种愚蠢的举动。
等到张景明悄悄抵达横山关之后的第一夜,就立刻指挥占城军队对正在休息的交趾人进行夜袭。
怎料这场夜袭就在交趾人的预料之中,做好防备的他们在第一时间就化解了夜袭的出其不意。
但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交趾人虽然料到占城人的夜袭,但是他们没料到占城人居然还有从两翼杀进来的战车。
在战车冲入敌人营寨之后,余下的占城军队,全军出动。将这座交趾营寨团团围住,逐步收割着交趾人的生命。
虽然交趾士兵作战勇猛,一个顶俩,但是人数的差距,还是难以弥补。
算上乡勇,占城人一共发动了十二万人进行这次攻击。而交趾还有几支部队尚未抵达,身在此处的也就只有七八万人而已。
败局已定,但交趾人不愿放弃。
交趾的将领带着自己的部下,数千人杀出了一条血路,从占城军队的包围圈中仓皇逃出。
其余的交趾士兵见大势已去,纷纷投降。
此役俘虏交趾士兵四万,阵斩两万。还有万八千的交趾士兵不知道逃到了什么地方去,张景明也没心思再去找他们了……
第四章 判断
横山关外,占城大捷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富良江畔。
江东的唐宁听说,李常杰在江那边闻讯之后,当场呕血三升,也不知这个消息是真是假。
若是假的,没准就是李常杰穷极思变。放出这个消息,想让自己攻过去,好反打自己一个出其不意。
而若是真的,那就再好不过了。但是唐宁也不准备出击,反正看不到你大规模的士兵被调走,老子就跟你在这干耗着。
正值秋收的好时节,粮草补给源源不断的从后方运送过来。老子五万大军,跟你们耗得起。
唐宁耗得起,李常杰却耗不起了。
他知道唐宁心里的小算盘,就是把自己拖在这,让占城人在他们后方搞破坏。
但凡如今有一个能帮他分担一点的将军站出来,去到南边抵挡占城的攻势,他都会好受些。但没办法,如今的大李朝,能站出来的就他一个。
先前被派去的陈将军打了败仗,已经被气急败坏的李德乾召回升龙府了。自己一个人在富良江畔跟对面这个无耻之徒对峙,真的好孤单啊。
叹了口气,李常杰发动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计策。
夜袭敌营,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趁着这个机会,把一支载满精锐的勇士的水师送到下游,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绕到宋军侧翼,然后自己再在正面发起进攻,最后打宋人一个措手不及。
李常杰心说自己琢磨了这么久的计策总不会出现纰漏,当天白天吩咐下去,晚上便开始执行。
自己面对的这支宋军军纪严整,夜在最深的时候,也能看到他们营寨附近有巡逻队不停的巡视。
负责夜袭的交趾士兵没有办法,无论如何都是被发现的结果,那还不如硬着头皮上了。
才现出身形,宋军营寨之内顿时锣鼓齐鸣,虽然是在放出警报,告诉睡梦中的士兵们敌人来了,但交趾人怎么听怎么像是在敲锣打鼓的欢迎他们。
与此同时,十二艘大船载着八千交趾精锐开始顺江而下。
今日无风,富良江的水流又是出了名的轻缓。大船行进的速度很慢,不过李常杰却并不在乎。
宋军驻地与富良江有一段距离,黑灯瞎火的李常杰也没让十二艘船发出任何亮光。
要是宋人在江边放了斥候李常杰认栽,但是他之前也派出斥候在附近侦查,没有发现宋军斥候的迹象。
所以李常杰看到这十二只大船慢慢往下游驶去的样子,心里这个得意啊。
等天亮了这十二艘船又停回这边了,对面那个什么唐宁,就算再算无遗策,也应该预料不到自己会玩这一手吧?
摸黑袭击宋军营地的交趾士兵们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留下一群搞不清楚什么状况的宋军望着交趾士兵仓皇逃窜的背影挠头。
“宁哥,这帮人是干啥呢?”小石头手里的刀子上还沾着血,一看就知道这小子又有军功了。
得知交趾人已经跑了才出来查看状况的唐宁背着手,望着黑漆漆的富良江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咱们戒备森严,李常杰不可能不知道。
然而他还是派人夜袭,如此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探探咱们的虚实,看看咱们到底是真的戒备森严,还是假的戒备森严。
另外一种,就是他在后面搞小动作,想让这些人的夜袭来掩盖他的一些举动。”
“懂了。”小石头点点头:“我跟方腊练拳头的时候,就喜欢先往他左边来一下,然后趁他防着左边,再给他右边来一下。”
方腊惊讶的看着小石头,对他能够举出这样的例子格外诧异。
倒是神潜拧着眉头说道:“那贼人是要搞什么小动作?”
唐宁努了努嘴道:“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如果是的话……老方!老方!”
“在呢在呢!”方永一溜烟跑过来道:“啥事啊将主?”
“你派几个身手好的弟兄,去骑快马去江边看看他们前几天运兵过来的船还在不在。”
“这就去!”方永答应了一声之后,便立刻下去安排了。
神潜一听这话,眼睛一亮道:“你的意思是……”
………………
“老大,咱们在这儿破地方呆了也有十好几天了。除了前两天过去几艘船,往后也没见交趾人在这边有什么动静,咱们还在这等着么?”
富良江下游左近的一处小树林里面,一个士兵嚼着草根问道。
在他的密密麻麻的树林里,也不知藏着多少跟他同样的士兵。
高树靠着一棵树,上面还有些枯萎的黄叶,没能落下来。
今天夜里阴云密布,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都看不见。富良江上是一片黑漆漆的景色,但他似乎对这幅景象十分着迷。
带着红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富良江不放,听到自己这个部下发问,高树就说道:“我也不知道。”
“那……”
“不过我相信唐将军。”
“可是唐将军也是听了那个种建中的话才派我们来这边的啊!万一这边没人来,那边又打起来,武进营武卫营那帮憨货扛不起大旗怎么办?”
“你进镇江军进的晚,如果我记得不错,你是平夏城之役后期才进来的吧?萧关原本的守军,被党项人打败后,就藏在附近的深山老林里伺机而动。
后来还是得知我们占了萧关,才带着十几个人过来的。”
那士兵一听这话有些脸红。
赵煦头一次知道实验之后,就对这个概念非
常的着迷。
那段时间他堪称实验狂人,做了很多实验,其中一个就是测试镇江军的战斗力。
最后,枢密院参与实验的评定人员得出结论,刨除身高、臂展一类的天生条件,在镇江军中训练了半年后的士兵,其战斗力能够从普通的厢兵,提升到禁军入门的水平。
而平夏营这支唐宁着重培养的特种部队,一个要比三个普通镇江军还能打。
所以每一个加入平夏营的镇江军士兵都有骄傲的资格,赵煦也准许他们骄傲,这是平夏营的特殊待遇,算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回报。
而这个士兵被说出了丢人的过去,他脸上有点挂不住。
“萧关被党项人夺走也不怪卑职啊,是守关的指挥使临阵脱逃。我们没人指挥,各自作战,才这样的。”
“我说这件事不是怪你没守住萧关,是因为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种建中的厉害。
不信你问问老兵们,参加过早期环州防御战的都知道这个种建中的水平。
况且,唐将军你还不知道了?
你见过他吃亏吗?”
“将军夫人好像能治住他的样子,还有裴道长也是……”士兵非常老实的回答道。
“除了女人呢?
他用三百套步人甲和一百匹战马,从环州知州种朴手里换来了这么个人,自己还觉得赚了便宜。我虽然不太觉得种建中有这个价值,但唐将军看人一向很准。
武卫营里那个方腊你知道吧?”
“那小子不识好歹!老大你亲自去邀请他加入平夏营他还拒绝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喜欢打岔?我提方腊是因为他以前只不过是润州一个算命老头的孙子,不识字,体格又不好。
但你看看他现在?等这一仗打完,他跟那个牛石头要是还活着,就都该升部将了。”
“……所以老大你觉得种建中很有本事?”
“我只是相信唐将军的判断。”高树舔了舔嘴唇道:“萧关之战虽然把人都打没了,但是却把镇江军的骨气打出来了。
他以前从来没让我失望过,以后应该也会如此。”
“……”小兵沉默了。在镇江军越久,他就越发现,越是资历老的士兵,就对唐将军越敬重,反倒是那些新来的,喜欢把各个营的指挥使,如神潜,如方永这些人当榜样。
“来了!”正在小兵胡思乱想的时候,高树一声低喝让他从中清醒。
抬头一看,他望见富良江上缓缓驶过大片大片的黑影。
“这是……”
“前两天运兵过去的船!”高树有些兴奋:“到咱们出场的时候了!准备石漆,咱们马上靠过去!”
“唯唯!”
第五章 燃烧的富良江
吴顺孝是李常杰手下的一名部将,在李常杰割了胯下二两肉第一次指挥作战的时候,就是李常杰的左膀右臂。
此人嗅觉灵敏,总是能够找到敌方的破绽。这一次李常杰趁夜送八千精锐下江,他便是这八千人的指挥官。
夜色中的黑云遮蔽了来自天空中的光芒,遵照李常杰的指令,吴顺孝也不敢让自己的部下点亮灯火,害怕暴露目标。
漆黑一片的夜空之下,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自己是对这种程度的黑暗感到惧怕,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吴顺孝的心里总有一丝不安。
背着手站在甲板上,吴顺孝望着漆黑一片的江水,沉默不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富良江很长,但宽度却要比其他的江稍微窄一些。四十丈宽的江水,也只能同时让交趾的两艘大船并排在江面上航行。
或许交趾人对富良江的宽度不甚满意,但是高树和平夏营的士兵,却再满意不过了。
要是再宽些,说不定游到船边就已经精疲力竭了。
平夏营的士兵虽然训练过游泳,但却没有进行过针对训练。要说水平的话,差不多就是大宋水师的平均水准罢了。
由于富良江水流不急,水声便不是很响。好在交趾人为了追求速度,在船中间的夹层里凿洞划桨。
因此高树等人下水时的声响,就被这些划桨的声音所掩盖。
运着石漆,平夏营将士们有惊无险的接近了在江中缓缓行进的交趾大船。
随后平夏营将士们就将随身携带的匕首插在船上,一路攀到甲板的边缘。就像搬运食物的蚂蚁,平夏营士兵们将装在小木桶里面的石漆尽数倒在了甲板的一角。
他们弄出的动静虽然不大,但还是有耳朵尖的交趾士兵察觉到了不对劲。
呼喝着其他人一同过来侦查,就看到了一团黑影正在船边蠕动。
几人走到近前,嗅到了异味。加之那团黑影让他们心中惧怕,于是一时不敢上前。
有一人试探着问,是不是哪个同伴在跟自己开玩笑。
话音刚落,一团火光便从船尾处亮起。
几人借着火光看到了船尾本该干干净净的甲板上,却铺满了黑乎乎的液体,而且还在不断的向前缓慢流淌。
正当他们察觉到情况不对,拔出刀子准备大喊时,扒在船尾的那个人就将手中那团火丢到了黑色的液体上……
轰的一声闷响,这条船顿时被火光照亮。
“有水鬼!”船上士兵的示警声被其他船只听了去,交趾士兵顿时乱成
一团。
火势越来越大,最令人绝望的是这火焰用水居然浇不灭。短短的时间,整艘船的船尾就起了火,而且还在不断蔓延。
在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这艘船燃起的熊熊大火点亮了夜色。水下的平夏营将士奋力游回岸边,然后便开始用手中的强弩、长弓往江中的船上投射火矢。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交趾人惊慌失措,尤其是那艘已经被火焰蚕食了一半的大船,更是让后面几艘船的交趾士兵肝胆俱裂。
借着火光,他们能够看清那艘船上的人是如何努力的想要用水将火扑灭。但他们的行为却像是在助纣为虐,越是泼水,火就越大,火势蔓延的就越快。
士兵们肝胆俱裂,吴顺孝也好不到哪儿去。就算是李常杰在这里,他也想不到宋人居然会料到他们的行为,然后在这里设下伏兵,等自己的船抵达后就开始火攻。
但是吴顺孝毕竟久经沙场,还是很快反应过来了。他下令点起灯火,由船上的弓弩手对岸边的宋军伏兵进行反击。
同时他还让前船加快速度,赶紧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但是就在他如此想着的时候,一团火星扑落在前方十几丈左右的江水处。
吴顺孝借着那亮光,看到了一片黑的彻底的江水……
冲天而起的火光与阵阵黑烟阻挡住了吴顺孝的前进之路,在他面前,是一片熊熊燃烧的富良江。
那艘被烧毁一半的船终于不堪重负,发出咯吱咯吱的解体声音。船上的交趾士兵哭爹喊娘的弃船跳江,奋力的想要游到其他的船上去。
燃烧的富良江将整片夜空映的亮如白昼,但这景象落在吴顺孝的眼中,就好似一片人间的炼狱。
为什么富良江会起火?为什么在富良江上会出现这种景象?难道是宋人在役使地狱的恶鬼吗?!
吴顺孝向来不信什么阿弥陀佛,但眼前的景象,却让他不得不联想起这方面的东西。
“吴大人!吴大人怎么办!”
眼看着船队离那片火海越来越近,吴顺孝的部下开始着急了。
咄咄咄的声音入耳,然后便是一番嘈杂纷乱的声音。这是宋人的火矢射到了船上,自己手下的士兵正在组织灭火。
还要继续前进吗?吴顺孝也迷茫了,他自以为傲的战场嗅觉竟然无法判断下一步应该何去何从。
继续前进肯定是不成的,那片火海怎么看都有四五丈,自己的木船以现在的速度,一头扎进去无异于自杀。
但是停下来呢?这些宋人的箭矢就好像用不完一样,已经有一
艘船被他们射的烧起了火。
最可恶的是,他们居然还用旋风炮。一记石弹砸过来,船上就是一个大窟窿。不进水还好,进了水,这船都要不得了。
“吴大人!吴大人快想想办法啊!”
部下着急的催促着,吴顺孝深吸一口气,眼睛一闭,心一横,大声道:“全部弃船!所有士兵!全部弃船!
弃船之后,游到江边集合!”
那部下一听,使劲的点头。然后大声把命令传达下去,很快余下几艘船上的交趾士兵都得到了命令,便纷纷弃船跳江。
扑通扑通的入水声不绝于耳,高树身边的一个部下嘿嘿一笑道:“老大,你看这像不像下饺子?”
“少说废话。”高树皱着眉头,把肩头上缠着浸油布巾的箭矢搭在弓上,然后又用火把点燃,拉开弓臂便是一箭射到了交趾的大船上。
“把他们的船都给点了,人就不追了,追也追不上。”
说话间,一根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箭矢刮破了高树的脸颊。高树皱着眉,也只是用手背抹了抹伤口后,就继续射箭。
吴顺孝跳入江中的时候就有点后悔,狗日的,情急之中,自己居然忘记脱铠甲就跳下来了。还好自己水性不差,在水下把铠甲脱掉,才游到了江岸。
努力的爬上去之后,吴顺孝就仰躺在江岸上喘着粗气。
看着那十几艘船慢慢的驶入前方的火海,吴顺孝便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滚滚黑烟冲天而起,即便是隔着有些距离的吴顺孝也被呛的不停咳嗽。
那十几艘船肯定是被烧成灰了,这个想都不用想。
陆陆续续有士兵从江中游了过来,还有光着膀子下去救人的。吴顺孝不敢想这一次自己损失了多少的精锐,他无力的躺在地上,目光呆滞的望着乌云散去后,露出半张脸的月亮。
为何上天总是如此眷顾宋人?天时也好,地利也罢,为何我安南国就不能拥有这种气运?
吴顺孝郁闷至极,看着天上的一轮弯月,他只觉得胸口发闷,喉咙发甜。他觉得那一弯月亮似乎是在嘲笑自己的不自量力,又像是在说你们压根就不值得上天眷顾。
夜风适时的来了,被水浸湿衣裳的吴顺孝在这一刻富良江的夜风让人彻骨生寒。
努力了两次想要坐起来却都失败了,看着死鱼一样躺在地上喘气的部下,听到江中部下喊救命的声音,吴顺孝终于是一口老血喷了出来,随后头一歪,便再没了声息。
“吴大人!吴大人!”
“……”
第六章 安南阉帅
平夏营回来送信的士兵到了,打看完高树的详细报告之后,唐宁对种建中简直是五体投地般的崇拜。
“老种!真有你的!”唐宁兴奋的说道:“昨夜平夏营在富良江中游截断了贼人十二艘运兵大船,这十二艘船只有一艘没被烧毁,但也已经是千疮百孔。
火攻之下交趾人皆弃船跳江,没脱铠甲就跳进去的人不计其数。有的逃掉了,有的在水里淹死了……”
对于唐宁滔滔不绝的说明,种建中并没太大的意外。他笑着听到最后,就听唐宁道:“……老种啊,你是怎么想到的啊?”
“如今我军按兵不动,而贼人后方受袭。若是李常杰这般枭雄,定会寻找破局之机。
就算不去理会后方,也不能如往常一般与我军隔江对峙,坐以待毙。
若是老夫,定会派人顺流而下,至远处登岸,取道于幽径,袭敌之后方,断敌之补给。”种建中笑眯眯的说完,朝唐宁拱了拱手道:“不过还要多谢唐将军相信老夫所言,派人设伏与半途。
说实在的,老夫当时,自己也没觉得贼人有十成可能会这么做。”
“哈哈哈!”唐宁眨了眨眼道:“你可是老种啊,我不信谁也不能不信你啊!”
这话真正的意义估计全世界也就唐宁自己能明白了,但种建中却认为唐宁这话是把自己当成至交好友的表现。
虽然自己的年纪,当他爹都绰绰有余,但种建中还是有些感动。
早在数年之前两人就已经并肩作战,唐宁对他而言,不仅仅是一个晚辈,是一个上司,更是并肩作战过的好战友,好兄弟。
这一次听说唐宁奉皇名带兵征讨交趾,种建中心中是十分羡慕的。
什么时候一个将军能够单独的领兵作战了,那就说明这个将军是被皇帝信任的,能力也是被枢密院认可的。
当初他弃文从武,渴望的就是这一天,然而这一天迟迟不来。所以除了羡慕,种建中还有几分不会说与人的小小嫉妒。
但唐宁却特地派人来自己的家叔种朴打商量,甚至还愿意用三百套步人甲以及一百匹战马换自己和王舜臣过来。
如此举动让种建中感激不已,他便下定决心,在这趟交趾之战中,定要尽心竭力辅佐唐宁取胜。
然而他到了之后献出的第一个计策就是派人去蹲点,说实话他当时自己都不是那么自信。可唐宁却二话不说拍板应下了,还派了镇江军中战斗力最强的平夏营过去。
这半个多月种建中的心里忐忑不安,今天,这颗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
还好,自己没把唐
宁坑了。
唐宁这边收到了平夏营的报告,李常杰那边也见到了先骑快马回来报信的吴顺孝部下。
当时李常杰就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但他强撑着不让自己倒下,他百思不得其解,宋人怎么会料到自己这一招的,难道说有内奸?还是说宋人的斥候藏在了自己找不到的地方?
是夜,当吴顺孝的尸体被送回来时,李常杰就再也撑不住了。
吴顺孝可是跟他从第一仗走到现在的老兄弟了,如今老兄弟被活活气死,他李常杰怎能忍受?
正当他准备纠集人手,跟唐宁拼个鱼死网破之时,前方的士兵又来报告了。反正那小兵也不敢说话,就掏出一封信来,支支吾吾的说这是宋人送过来的。
李常杰的哆嗦着手把信拆开,一字一句的读了起来:
“安南阉帅李将军见字如面:
吾乃大宋宣威将军,镇江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唐宁是也。
将军与吾素未谋面,然吾久闻李将军如雷贯耳之大名,迟未得见,实乃吾之憾事。
惊闻昨夜将军运兵南下,突逢天火,使船不得进。吾甚戚戚。
又闻将军之兵,纷纷弃船投江。吾心甚慰。
贵国言行残暴不仁,乃王族之过也。人命大如天,将士何以此事而受无妄之灾乎?
故特遣麾下平夏营两千将士前去相救,然为时已晚。
待我军抵达之际,安南之兵,已不闻救助之声。
怀悲痛之情,平夏营潜入江中,打捞数百将兵遗骸于富良江。
吾特作竹筏,随此信将其归还。
望李将军节哀顺变,尽忠职守,乃不负徒死之将兵也……”
李常杰读到这就已经读不下去了,这封信乍一看处处透着关怀,说的就好像是同朝为官的两人,一个人安慰另一个人一样。
但实际上,这封信的字里行间都是极尽嘲弄之意。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仿佛是在对李常杰的嘲弄。都似乎在笑话李常杰运兵南下的举动。
“竖子欺人太甚!!!”李常杰疯子一般将信撕成碎片,他勃然大怒,双目圆睁。额头上青筋暴绽,面容狰狞而扭曲,整个人好比一头发疯的野兽。
周围的部将与侍从们见状,没一个敢上前劝慰的。李将军愤怒成这个样子,他们还从来都没见过。
“杀!给我杀!”李常杰浑身都在发颤,他伸出一只手指着江对面灯火通明的宋军营寨道:“就现在!给我派人出去杀了这帮宋狗!”
“大帅莫要冲动,现在并非是我军进攻的好时机!”谋士硬着头皮站出来说道。
结果他被李常杰一脚踹了个大跟头,他怒道:“这帮宋狗根本不知道他们惹了什么人!给我杀!”
那谋士揉着肚子也不敢说话,正欲爬起来,忽然看到地上的信件碎片。目光看到上面几个大字,顿时觉得李常杰这么生气不是没有道理的。
安南阉帅李将军,这算是对李常杰最诛心的嘲讽了。
部下们见状也无人敢上前劝阻,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不知道该不该出去组织人手。
结果李常杰却怒道:“怎么!你们连本帅的话也不听了吗!”
此时又有一个谋士匆忙套上铠甲,硬着头皮道:“大帅莫要冲动!此乃贼人的激将之法!若是将军冲动发兵,岂不是正是落入贼人下怀吗?
不若将军先冷静一番后再做定夺,若是将军冷静之后依旧决意发兵,在下无话可说!”
这人说完就把眼睛一闭,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李常杰到底是一代枭雄,这人把这番话说完,他便也冷静了下来。
没错,这正是唐宁的激将之法。若是自己中了计,那个说自己是安南阉人的兔崽子做梦都要笑醒。
于是李常杰深吸了一口气,后退着坐回了自己的营帐内的位子上。
但是他的身体依旧在颤抖,余怒未平的他靠着强大的自制力,才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
“给……给我倒杯水……”
李常杰说话都带着颤音了,挚友兼左膀右臂的去世,宋人诛心的嘲讽之言,还有那数百具死不瞑目的尸体,都让李常杰在崩溃的边缘徘徊。
部下递过一杯水来,李常杰伸手接过,哆嗦着的手却把水洒了满身。
随后部下赶忙又倒了一杯,然后亲自送到李常杰嘴边。
李常杰喝了一杯觉得不解渴,用眼神示意部下拿水壶往嘴里倒。
部下服侍李常杰多年,一个眼神就懂了。
当李常杰咕咚咕咚将一整壶水喝光之后,他才仿佛是皮球泄了气。软泥一样瘫坐在位子上,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都散了吧,传令三军做好戒备,防止宋人夜袭。
本帅累了,本帅要休息了。”
“是,大帅!”
一众谋士、部将见大帅已经恢复了理智,这才放下心来,纷纷拱手告辞。
离开大帐之后,皆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暴怒的大帅,实在是太吓人了……
第七章 来自开封府的催促
“不对劲,怎么没反应?”
富良江的另一边,唐宁躲在一片树丛里观察着交趾军的营寨。一切都没什么变化,巡逻的士兵来回走动,除了有一支小队来换防之外,就没见到其他的动静。
“看来是那李常杰太能忍了。”程羊感慨的说道:“老夫亲自想出来的话都没能激怒他,此人果然非同一般。”
上下打量了一番程羊,唐宁好奇的问道:“若是有朝一日我也给你写这么一封开头的信,你会不会生气?”
程羊没说话,他咧开嘴巴笑了笑。但在幽暗的月光之下,他那一嘴牙齿显得格外~阴森。
“看来咱们在这蹲也蹲不出什么结果来了,回去吧。”唐宁见状,吐了吐舌头。随后便起身一招呼,树丛里面便站起了一片宋军,提着武器列队回营。
叹了口气,唐宁也骑上了马朝营寨的方向走去。
本来这安排的还是挺不错的,使一个小小的激将法让李常杰做出失去理智的举动,然后埋伏在这里的宋军就趁着李常杰攻打营寨的时候突然杀出来。
就算不能把人都留下来,对慌乱的敌人造成杀伤的作用还是能起到的。
奈何李常杰确实是活成了一只乌龟,戳他的痛处他都能继续把脑袋缩在壳里。这样的对手值得警惕,要是被他抓住机会,他会以十倍百倍的残忍报复回来。
撤伏之后,这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例行的会议又在军中召开。
此前一直沉默的神潜忽然发话,说再这么等下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他觉得前天夜里在富良江上截杀南下交趾士兵大获成功,交趾军队军心受挫,正是进攻的好时候。
然而种建中却不同意,他认为李常杰隐忍不发,定是有什么后手。一旦大军贸然前进,说不定就会被准备充足的交趾军打一个措手不及。
不得不说,神潜和种建中说的都有道理。但是从两者之中选一个合适的对策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此番进攻交趾,本来是打着突袭的主意。但是交趾人的反应太快,倒不如说他们一直在戒备着宋军对他们下手。
在大军抵达邕州第二日,他们就已经在富良江边设防了。
计划总是不如变化,原来还想顶着炎炎夏日打他们一个出其不意,没想到这一对峙就到了秋天。
所以不得已之下,赵煦命章撰写檄文,昭告天下,宣布宋国决定讨伐残暴不仁的交趾。
事情变成这样,肯定不是唐宁跟枢密院想看到
的。而且这五万大军一直停留在邕州,吃喝拉撒处理起来也非常繁琐,主动进攻已经是摆在台面上的事情了。
但李常杰昨晚受了那么大的屈辱,也没有做出应对措施,还派了使者送了点吃的过来表达谢意。
虽然拿猪做了个测试,猪吃完交趾人送来的东西之后都被毒死了,但足见此人城府之深,保不齐就跟种建中说的那样,宋军贸然渡江进攻,就会遭到李常杰的后手反制。
方永是想着派兵绕过去的,但是富良江太长了,想绕可不是那么好绕的。而且在两军对垒之处以外,还遍布着交趾的小村庄。
不似宋军这边,江岸边上荒无人烟,交趾派兵南下绕行,也没人通风报信。
镇江军,以及率领厢兵,禁军前来凑人数的将校们在这场会议中毫无意外的分成两派。
一派支持神潜,认为主动进攻是不可避免的。即便付出一些代价,也不能再这样拖延下去了。
另一派就是支持种建中的,认为时机未到,还需要暂缓一阵。
唐宁也没当场公布结果,只说是明日再说。然而从开封来的天使,却让他无奈的选择了进军。
这位使者一到军营就直言要找唐宁,随后见面,就开始质问唐宁这边为何迟迟没有动静。
大军出征,吃了那么多粮草,带了那么多人,总要做出点成绩。可如今镇江军莫说是成绩,连富良江都没过去,这就给了朝堂中那些大臣们攻击唐宁的借口。
一个个说唐宁心怀不轨,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这边停留,只是为了向交趾人示好。等条件谈妥,他就会带着部下跳反,投降交趾,其心可诛!
这些人造起谣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自打欧阳修扒灰一事出来之后,他们就觉得造谣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说错了道个歉,对方也不得不咽下这口气。但万一说对了呢?
即便这样做会使双方关系恶化,但他们早就跟唐宁撕破脸皮,泾渭分明了。于是乎在群情激奋的情况之下,赵煦就是想保唐宁也没有办法。
况且他最近身体状况还不太好,前一阵子故病复发,躺在床上三天没起来。整个人虚弱的厉害,已经不想再跟那些大臣们耍嘴皮子勾心斗角了。
所以才有了今日天使问罪的环节,不过赵煦还是相信唐宁的。除了问罪之外,他还让天使给唐宁带了礼物,又是一把折扇,上面依旧是他亲笔写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这种情况之下,唐宁不得不选择渡江作战。
种建中也知道唐宁的难处,并没有坚持己见,而是开始筹划渡江作战的方案。
经过一天的准备之后,宋军在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组织渡江。
月光洒在这片大地上,宋军就是想趁夜色掩盖自己的踪迹也很难。行至江心处,巡逻至此的交趾军队就发现了密密麻麻的宋军渡船。
急忙回去通知李常杰,随后李常杰便开始进行调度。
交趾士兵蚂蚁一样搬着拒马到了前沿,这里有交趾军队自己堆起来的一座山坡,有二里左右的长度,半人多高。
在坡边靠内,一个人的距离摆放拒马,陷入肉搏时,交趾军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弓箭手就站在坡下朝着富良江进行火矢抛射,密密麻麻的火矢飞到天上点亮夜色之后,又铺天盖地的落下来。
即便宋军把盾牌放在头顶,期望以此来防御箭矢的攻击,也还是有不少人中箭落水。
穿着一身铠甲,掉进江中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了。除非水性好,落水之后,闭气把铠甲脱掉,这样还能有一线生机。
十几丈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仿佛十几里一样漫长,终于当宋军登上江边的时候,摆在他们面前的还有一个土坡。
说句老实话,唐宁看到这个土坡的时候差点没笑出声。
如果是冷兵器之间的作战,这么做确实很有效果。但是交趾人毕竟没有真正跟火药来过一次面对面,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半人高的土坡对丢火药包过去的宋军士兵来说,简直就是天然的掩体。
当火药在交趾军阵地炸响的时候,捂着耳朵缩在土坡下面的镇江军新兵们,就看到残肢断臂从他们的头顶高高飞起,然后落入水中,发出扑通一声响。
轰隆隆的爆炸声在交趾人的军阵中四处开花,趴在江边狂吐不止的宋军们,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神潜躲在坡下,觉得自己脸上落了什么东西。伸手一抓,湿乎乎的。放到眼前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是个人的眼珠子。
他倒是没当回事,皱着眉头丢到了一旁。但他身边目睹了一切的新兵可就承受不住了,胃里一阵翻腾,哇的一声就吐了自己一身。
神潜朝他咧嘴一乐道:“难受吧?”
那小兵捂着嘴巴使劲的点头。
神潜露出自己森森的白牙道:“难受的时候还在后头呢,趁现在赶紧吐,等一会儿冲锋的时候,你要是再吐,你的脑袋也不用要了。”
“……”
第八章 算是胜利吗
李常杰听说过火药,宋军近几年忽然搞出来的东西,只要是对宋国有点想法的人都会听说过这东西。
前两年宋人在西北跟党项人打的脑浆子都出来了,交趾人肯定也不会闲着。就在这之后,他们便听说了宋人的火药。
但听说是一回事,真正面对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西夏人至今,除了加厚铠甲,耳塞堵耳,以及分散阵型之外,还真没找到对付火药的好办法。他们也曾回收过宋人的哑火火药,但回去仿制出来的火药,效果总是没有宋人的好。
到了交趾人这边,头一次亲身经历火药的威力,李常杰被吓得魂飞魄散。
吴顺孝的部下回来的时候说宋人会法术,能让富良江起火。李常杰心中一万个不信,但事实却是如此。
今天见到火药,见到士兵们面对火药时的惨状,李常杰不由肝胆俱裂。
自己还是低估了火药的威力啊!
“散开!散开!撤退!”
临阵指挥的将官嗓子都喊破了,但是初见火药的交趾士兵已经完全丧失了斗志。大多数顶在最前面的交趾士兵已经只顾着逃窜,保住自己的性命,其他的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贼人退了!兄弟们!现在正是冲锋的好时机,冲啊兄弟们!冲啊!”
小石头登高一呼,顿时从者无数。然而一根刁钻的箭矢却直奔小石头眉心而来,方腊眼尖,一脚踹在小石头屁股上,小石头便一下子往前栽倒。
只听叮的一声脆响,那根箭矢不偏不倚落在了小石头的头盔上。
幸好小石头的头盔材料不错,那箭落在上头,顶出了一个小指大小的凹坑。
小石头摸着头盔上的凹陷,回头看了方腊一眼,朝他点点头,然后从一旁的士兵手中抓起军旗使劲摇晃,大喊道:“冲啊弟兄们!不要怕!”
王舜臣在西北不算得志,种朴这个时期还没有意识到他箭术有多么高超。
此时王舜臣就在站在唐宁身边,唐宁指着一个骑着马的交趾将官说与王舜臣,不到三个呼吸间,那人就会惨叫一声,中箭落马。
越想越觉得自己这笔生意赚大了,三百套步人甲,一百匹战马,换了一个种师道,一个王舜臣,这么划算的买卖,自己做梦都能笑醒。
不过估计种朴也会笑醒,三百套步人甲,一百匹战马,把自己的侄子送到了整个大宋最有前途的军队里,虽然搭上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弓手,但这笔交易肯定是稳赚不赔。
“杀杀杀!”
在军队中,军旗也是一种武器。
但这玩意非大力士挥舞不动,一般人挥个两三下胳膊就没劲了。
而小石头天生神力,正好适合这东西。一棍子抡过去,势大力沉,直接就给人拦腰来一下,能再站起来,都是好汉。
交趾的弓兵的特点就是他们不仅弓术了得,近身肉搏的本事也不错。
由于地形的缘故,大多交趾士兵都是常年生活在丛林中,靠着弓箭狩猎的猎人,被征召而来。
他们身手敏捷,箭无虚发,大宋军队以前在他们身上吃了不少的亏。
但是现在不同了,一个燃烧弹丢到人群里,这帮家伙本事再高也不能踩着火跟宋军作战吧?
加上脚底下的草皮也被一把火点燃,烧的虽然不算旺,一脚就能踩灭,但是冒出来的黑烟让他们呼吸困难。
不巧的是交趾军队正好在下风位,甭管是什么烧起来,吃灰的总是他们。
李常杰一看,心里凉了一半。自己低估了火药的威力,选择第一时间跟宋军接战,结果就造成了巨大的伤亡,同时还让士兵们军心受挫。
而宋人的铠甲精良,肉搏的同时又用火攻。现在即便是不愿承认,这一仗的胜负已定了。
不过幸好之前在宋军渡江的时候,火矢也对他们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总的来说,这一次的交换是各有胜负,只看跟自己的预期有多大出入了。
李常杰如此安慰着自己,然后下令全军撤退。
背后的山谷里面埋伏着六千士兵,这是李常杰留的后手。可宋狗不仅狡猾,还谨慎,就想是狐狸一样。
追了两步他们就不追了,开始清理战场,占据了李常杰原本的营寨,搜索着有无可用的物资。
打了一场胜仗,天使高高兴兴的回开封送信去了。临走之前,还跟唐宁苦口婆心的说,人有时候不逼自己一下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的……巴拉巴拉一大堆。
唐宁陪着笑,听到他说完。等他走了,唐宁才收起了笑容。
此战看上去是宋军的大捷,但实际上呢?
昨夜死在肉搏中的宋军不多,也就二百多人。但是渡江时中箭身亡的,不深落入江中再也没上来的士兵,足足有将近四千多。
对于宋军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伤亡四千人可以接受,但阵亡四千人就是另一个概念了。
这一次大宋没打算把交趾灭掉,只派了五万人进攻升龙府。其余的部队,赵煦也没调度过来,五万人少一个,那就是少一个,没什么补员不补员的说法。
对方主场作战,
而我军但凡有所损耗,就是不可逆的。在这样的局面下,以四千将士的性命,只占下了富良江畔的一个落脚点,这样的交换合适吗?唐宁陷入了深思。
“唐将军,这片地方夺下之后,咱们有三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走丛林,这条路危险,但却是捷径,能够很快抵达河内,也就是升龙府。
另一条路,就是商路。这条路虽然绕了些远,但胜在安全。不过想要去升龙府,还要渡过红河才成。
第三条路就是交趾的公道,不过这条路贼人定是把守森严,若是从这走,恐怕一路上会不停作战。”
半个时辰之后,楚管家就抱着一卷地图跑过来指指点点了。
唐宁听了半晌,手中折扇一直在另一只手掌上不停敲击,发出啪啪的声响。
“丛林为何危险?是因为猛兽毒虫?还是其他的原因?”
“猛兽毒虫只是其中之一,交趾人有些村庄就是在丛林中搭建的。他们精于丛林作战,熟知丛林的地形。如若设伏与丛林之中,以我军之力,恐难以为敌。”
楚管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好种建中做了功课。唐宁问了话,他便如此回答。
点了点头,唐宁道:“那便走商道吧,这条路通不通螺城?”
“通么……是通……”楚管家一愣,随即回答道:“可是去螺城是绕远啊,唐将军,咱们的目的地不是升龙府吗?”
“升龙府固然要去,但我们的意图不能过于明显。要是被交趾人看穿了意图,集结重兵在升龙府死守不出,咱们能有什么办法?
这一仗打下来就只剩四万五千人了,这里的地形还不适合骑兵作战,无形之中,又少了一两千人的战力。
所以咱们要尽可能的分散敌人的注意力,让他们以为咱们为了土地而来。
等到他们开始在各处布重兵防守的时候,咱们就突然调转枪头直取升龙府,打他们一个出其不意。这样取胜的机会才更高一些。”
楚管家听的云山雾罩,跟他说行商之事他在行,聊到军事话题,就不是他的强项了。
不过看到种建中微微点头,楚管家就挑起大拇指道:“唐将军运筹帷幄,实乃人中豪杰,少年英雄。
老夫实在是佩服,佩服啊!”
就在唐宁谦虚的说过奖之时,门外忽然闯进来一个小兵道:“报~!交趾军遣使要求我军释放战俘,将主见还是不见?”
“来者是客,这些士兵愿意近一番地主之谊怎么了?让他滚!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
第九章 折腾不动啦
宋越军队之间在富良江畔的对峙,最终以宋军占据富良江告一段落。
升龙府的交趾大臣们听闻这件事,纷纷说宋人不过是赢了一时而已。富良江虽然是交趾防御宋国进攻的第一道天然防线,但重要性也不是那么高。
没了富良江,还有广源州不是嘛。
这座被宋国皇帝赠与交趾的羁縻州,如今却成了阻挡宋军前进的一道屏障。
世事大多如此,很少见到没有被生活讽刺过的人。
李常杰率军撤退,一路上只放了五千人的部队来殿后,其余人跟着他披星戴月,于第三天的清晨抵达了广源城。
这座城池于交趾其他地方的城池有着显著的不同,城墙高大厚实,这是宋国城池十分鲜明的标志之一。
经过交趾人的十几二十年的经营下来,这座城池的城墙比以前更加坚固。城防体系也比侬智高时代更加完善,可以说宋军要是没什么好的应对办法,那么在这里吃苦头是一定的。
但是广源城有一缺点就是人口太多了,在宋越尚未开战之前,这里因靠近宋国边境,以至不少宋国来的商人,都喜欢走到这就停下。
商业的繁荣带动了人口的增长,如今广源城里面男女老少算在一起,足足有二十万人之多。
二十万人已经没什么余裕了,但李常杰又带着五万士兵进来屯驻。城中环境一下子变得恶劣,走在街上都是人挤人的情况。
百姓们心中对军队有所怨言,但他们肯定是不敢说出来的,于是他们只好默默忍受。
李常杰抵达广源城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广源城附近的树木砍掉,不给宋军制造投石车和其他攻城器械的机会。
当斥候来报,说宋军距离广源城只有四十里的时候,李常杰又派人去将二十里之内的水源破坏掉,他希望能够用这种方法阻挡住宋军的进攻。
想法很不错,换做是别人,恐怕也要再三思量,要不要就此打道回府了。
然而他面对的不是别人,正是唐宁。一个把火药玩的出神入化的宋国将军仁多保忠是这么说的。
………………
“石头,你跟十三带八千人去广源城南门,不必做什么动静,只要与广源城保持一个安全距离警戒就好。
方永,你点上一万两千人去北门,我们这边一有动静,你就开始佯攻。记住了,千万别真冲上去。什么时候冲上去,听我给你传讯。
西门不去管,神潜,你带两万人去西门附近藏好,不要暴露。你的任务不是作战,如果有广源
城中的百姓从西门中逃走,你就卡在他们离开的地方,给他们送点盘缠和干粮。
不用多,但是一定得送,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明白。”神潜点了点头道。
“好了,那就带齐人马分头行动吧。”唐宁拍拍手道,随后他又叫住小石头道:“对了石头,我估摸着一旦贼人的援兵过来,就是从南边来的。
你多带几个斥候,免得被贼人摸了屁股,老种跟你一块去,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问问他的看法。”
“知道了。”小石头答应一声,就冲方腊招招手,俩人便告辞离去。
待到神潜、方永也走之后,唐宁身边就只剩下程羊和高树了。
程羊作为监军,是要留在唐宁身边的。而高树没分配到任务,就问了一声:“我呢?我要做什么?”
“你就带着你的部下去石头的侧翼埋伏好,多带点火药。”
“你想把援军吃掉?”
“并非如此。”唐宁摇了摇头:“如果战事按照我的计划进行下去,那么石头那边肯定会是敌人的主攻方向。
那边我特意只放了八千人,就是估计露出来的破绽。
你去侧翼护着石头,一旦李常杰率军突围,就到了你发挥的时候了。”
“好。”高树越来越朝着人狠话不多的方向发展了,唐宁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等高树也离开之后,程羊便说道:“苏大人这两天有点水土不服的症状,你要不要去看看?”
唐宁叹了口气道:“我就不去了,前段时间在富良江我等待时机,按兵不动,老人家已经对我很有意见了。
我这时候再去,不是让他不痛快吗?有裴道长在他身边,估计会好转的。咱们这次别的东西带的不多,药材可没少带。
还有那么多大夫,不会出差错的。”
程羊点了点头,感慨道:“以前听人说来了岭南,路上就会先丢掉半条命,老夫心中一半信,一半不信。
现在到了之后,才发现此话不假。要不是官家把老夫派到镇江军中当这个监军,老夫才不愿意走这一遭。
等此番事了,老夫定要跟官家告老请辞。再这么继续下去,老夫这把老骨头也折腾不动了。”
唐宁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笑道:“我可没看出来你有半点折腾不动的样子,军中不少将士初到这边的时候都有水土不服的症状,就连我也迷迷糊糊了好几天。
只有你,一天比一天精神,折腾那帮
新兵的时候,可没见你说折腾不动。”
“你这小崽子……”程羊恼羞成怒,抬手作势欲打。唐宁便脚底抹油,跳上马就跑到前边去了。
程羊啐了一口,低声嘀咕了一句不知什么话。
方永和神潜已经在点人了,他们俩不仅要带着自己的部下去作战,还要带上前来协助的禁军和厢兵。
这些人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挑选兵员的时候就必须格外慎重。
到了最后,唐宁忽然发现。这几个人把镇江军瓜分完了,禁军也全都带走了。除了自己点名留下来的一支百人的虎蹲炮营,以及自己的亲卫营三百人以外,镇江军一个都没剩下。
就连禁军,这几个人也没给唐宁留。剩下这一万五千人,全都是些厢兵。
唐宁不禁陷入了思考,如果李常杰得知这种情况,说不定他就不会去进攻小石头所在的方向,而是直接出击对付自己了。
好在唐宁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跟李常杰硬碰硬,军备充足的情况之下还要拿人命去攻城,这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等到差不多三十里的地方就不走了,原地安营。然后把这些人里认识字,会写字的人全都找出来,我有任务安排给他们。”
唐宁快走两步到了厢兵统领的身边说道。
厢兵统领闻言苦笑道:“唐将军,前面的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后面的恐怕有点困难啊……俺们都是一帮大老粗,没别的本事才会来当兵的。要是能读会写,谁还愿意当这大头兵啊?”
唐宁一愣,随即无奈的道:“说的也是,不过找找总会有的。我也不叫你多找嘛,你找十个人出来就足够啦!”
“好吧,那俺一会儿去问问看。”厢兵统领只好答应了下来。
之后大军一路前进,在距离广源城三十里的地方停了下来。交趾的斥候立刻将这个消息报告给李常杰,同时还连带着宋军兵分四路的消息,也都一并传了过去。
李常杰听罢,心中嘿然一笑。
果然,宋人此次进攻交趾的目的是为了夺走土地,看来他们从西夏人那边占了便宜之后,并不满意,还要得寸进尺,跑到交趾来抢地了。
想到此,李常杰反而松了口气。
安南的局势很不太平,甚至可以说是极度的危险。占城,真腊对自己的安南国都虎视眈眈,谁都想从安南国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如果宋人只是为了夺地,那倒也还好,他最担心的,是宋国联合真腊与占城国把安南给灭了,这可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啊……
第十章 你就是间谍
“你们二十个人,这几天其他的事情什么都不用做。就给我抄这张纸上的话,早上起床就开始抄,一直抄到晚上睡觉……
都看得懂字吧?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将主。”二十个从厢兵与亲卫营里面挑出来的认字士兵齐声回答,唐宁便满意的点了点头,背着手晃晃悠悠的离开了。
留下这二十人坐在大帐里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把目光放在面前的那张满是字迹的纸上。
“呀!这是真的假的?”
“若真是如此,那对于交趾人来说也太优待了,说不定咱们还会被拖垮啊,将主到底在想什么……”
“……”
……………………
广源州被宋军包围,已经有两天了。得到消息的李德乾立刻派了手底下一个将军就近令三万兵马前去救援。
同时将升龙府中的卫军派出去一万支援李常杰。
在李德乾的心中,李常杰可万万不能死。
如今整个安南最会打仗的人非他莫属,万一他在这场战争中不幸牺牲,安南国就会像一根枯枝上的树叶一样,等风来时,就是树叶的落地之日。
而此时身在广源州的李常杰已经陷入了焦头烂额的状态,原因有三个,其一是宋军已经将广源城包围,根据斥候打探出来的兵力部署情况,除了南门的宋军人数在一万以下之外,其余三处的宋军人数均在一万以上。
其二是宋军围而不攻,而且四个大门的宋军皆是蠢蠢欲动。李常杰派了三拨人马出去送信,要援军至少集结了五万的兵力再赶过来。
否则就这架势,宋人是打定主意要把增援广源州的援军都在这边吃掉啊。
而且愚昧的百姓们还就因为宋军围而不攻陷入了恐慌,尽管自己一再解释目前的局面是对安南国有利,但他们就是不听。
甚至还有几个百姓趁夜偷偷从看似没什么人的西门溜出城外,也不知他们现状如何,不仅仅是李常杰,城内居民们也都很惦记他们。
第三个令李常杰焦头烂额的事情发生在今天的清晨,东门的宋军忽然大股集结。就在交趾人胆战心惊的认为宋军要开始攻城时,他们却只是在距离广源城一百五十步的地方结阵。
然后便是一波看上去并没什么杀伤力的箭矢抛射。
由于宋军在进攻之前动静弄的很大,城中的交趾百姓闻声也都躲到了家中避难。大街小巷空无一人,只有从窗子里露出来的一双双眼睛,证明这座城池并非空城。
当箭矢高高越过城墙,最终坠落在城中的地面上时,大家忽然发现,这些箭矢都有着粗
制滥造的外观,有一部分完全类似于削成了流线型的树枝。
拿木棍和树枝当箭矢?交趾守军有些生气,宋军这是瞧不起谁呢?
但是当他们捡起地上的箭矢时,又发现上面缠着些东西。
有的缠着布条,有的缠着羊皮,还有的缠着一张纸,但缠着纸的还是少数,毕竟这玩意现在还是有点值钱的。
三轮抛射之后,宋军转头就跑。城墙上的交趾守军看的直挠头,这算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当他们开始分辨布条上的汉字时,他们才恍然大悟。
“广源城中的交趾百姓你们好,我们是代表大宋天子,前来讨伐伪帝李乾德的天军。
自李乾德继任以后,不到三年,他便发动了一场毫无征兆的战争。将我大宋数以十万计的军民杀死,堪称灭绝人性。
我大宋天子得知此事之后,数次晕厥,悠悠转醒之后,只说了一句话,那便是百姓何罪之有?
在此之后,李乾德又数次进攻占城,染指高棉内政,使高棉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国家。眼中危害这片区域的和平。
因此,如今的大宋天子特命我们前来讨伐李乾德。
君子之过,皆应一肩而担。
人与野兽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拥有感情,而野兽没有。
我们不会像李乾德那样,做出人神共愤的举动。因此在进攻广源州之前,我们在富良江以东停留了三个月,就是想要让你们早些做出决定。
而如今你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大宋天子仁慈有德,愿意再给你们一次机会。
只要是交趾百姓从广源城中撤出,我保证绝对不会伤到交趾百姓一根汗毛。并且我们还愿意给予干粮和盘缠,供路上使用。
百姓是无辜的,我们保证不会做出灭绝人性的事情来。但是尔等也并非是我大宋子民,所以我们能够给予的支持十分有限。
但若是广源城举城来降,我们不仅大加犒赏,同时我们以大宋天子的信誉保证,不会在城中做出烧杀掳掠,奸~淫妇女的兽行。
不论此前尔等犯下何等罪过,只要投降,便可一笔勾销。望诸君能看清前路,不要负隅顽抗。
若至刀剑加身时,勿谓言之不预也。”
交趾的百姓们出了门,看到满街都是这种东西。便好奇的捡起来展开看,但他们看不懂,就跑去请教认识汉字的读书人。
读书人自己先看了一遍,然后皱起了眉头。一时间,他也不确定自己到底要不要把这封信的内容说给其他的百姓们听。
不过这封信的内
容是柔中带刚,前面就像是一个和蔼的老头子苦口婆心的劝说,到了最后那一句,字里行间就充满了杀气。
犹豫再三,他还是把这封信的内容复述了出来。只不过他说的比较通俗易懂一些,否则这些人大字不识一个,让他们自行参悟成语的意思还是有些难度的。
“哎呀,这听上去不错嘛!”
“是啊,他们说不为难百姓,意思就是咱们离开,他们也不会对咱们动手?”
“不止如此,你没听吗?他们还会送咱们点干粮和盘缠呐!”
目光短浅的百姓们纷纷聚在一起讨论,而另一边,也有一群读书人凑成一个圈子,进行着高深的谈话。
“虽然话难听了些,但宋人说的不错。当今陛下自继位之后,对外征战不断,对内提高各项税率,百姓疲敝,工商苦不堪言。
若能借此机会降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对啊,时机很重要。宋军一定不想在这边有太多的伤亡,才会选择围而不攻,玩这种攻心战术。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候,让他们得偿所愿,至少他们一定会对我们心存感激的。
到时靠着这领兵主帅的关系,在宋国捞个官做做,也不是什么难事嘛。”
“你们怎能如此?!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是纯正的安南国人,怎可投降,做出令人唾弃的行为?!”
“没错!我才不信宋狗的鬼话!他们自己也说了,熙宁年间,咱们可是在邕州杀了十万宋人。这笔账他们会轻易的一笔勾销吗?不可能!
嘴上说的好听,进城之后秋毫不犯。但若是他们进了城开始变脸,咱们又有什么反击的余地?
投降献城无异于引狼入室,谁要是敢做这件事,我就先……就先……就先把他弄死!”
“我赞成!”
“我同意!”
“我反对!”
“给我打!”
“哎呀!哎呀!别打脸!”
“……”
百姓们思考的只是能不能活下去,他们中已经开始有人收拾包裹。而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贵人们,总是会想一些跟生命无关的事情。
“俺要出城!”
“你凭什么要出城?你是不是宋人的间谍?”
“俺不是!俺就是想着,万一宋人真的不杀俺,俺就能回家看俺娘了!”
“听你的口音就知道你是九德部的土鳖……不对,你怎么知道宋人不杀你?你就是宋人派来的扰乱军心的间谍!给我打!狠狠的打!”
“……”
第十一章 敌在广源城?
想要出城的普通百姓和仇视宋人的阶层在广源城内展开了小规模的冲突,到最后,还是李常杰武力镇压,这件事方才得以告一段落。
可暴乱的种子已经埋下来了,早晚有一天,这件事还是要爆发的,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其实最令李常杰头疼的不是城中发生的事情,而是宋军拒绝与他正面作战。
广源城这种大城,内有百姓,外有良田。在兵力充足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城池被围,城中守军一般来说是需要背靠城墙与出城迎击敌军的。
同时还需要派机动性高的骑兵在侧翼对敌军进行骚扰,如果能够用这种办法将敌军削弱,那么战事就会变得更好应对一些。
但李常杰每每将士兵派出去的时候,宋军就会扭头撤退。当士兵们前进,宋军的弓弩手又二话不说开始射击。
他们的箭矢对全副武装的交趾士兵杀伤力不是很大,但是箭矢上绑着的火药,却将城外结阵的交趾士兵炸的头晕目眩,眼冒金星。
附近的地形,又是丛林、高坡这种不适合骑兵作战的地形。到了最后,没有办法,李常杰只好收回部队。
如若不然,这就跟派人出去送死没什么区别。
首战失利,广源城中的百姓又陷入恐慌之中。接下来又过了两天,位于北门的宋军不停的佯攻,已经让北门的交趾守军精疲力竭。
城内的百姓,更是如惊弓之鸟一般,害怕下一次宋军的进攻就要突破广源城,杀入城内。
李常杰花了四天确定出南边的宋军人数不多,便在筹划从南门出击,先将南门的宋军吃下来之后,占据城外的一片地方,会合援军反攻过去。
然而就在他思考着如何执行这个计划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西边来了十几个交趾平民打扮的人,走在一条小路上,朝着广源城走过来。
守军极度的震惊,他们可是眼看着西边那片树林中去了宋军,眼前这十几个人,是怎么安然无恙的通过的?
他们难道没有被宋军俘虏吗?还是说……他们中有宋军的间谍?
“站住!”隔着老远,守军就在城墙上大喊:“敢靠近城墙一百步,就把你给杀了!”
“大人别动手!我们都是普通的百姓!”来人大喊道。
“你们从哪儿来的!”
“我们本就是广源城里的住民,说来惭愧,前几日我们趁夜逃了出去,结果遇到了西边的宋军。
在那边徘徊了两天也没发现能离开的机会
,我们便硬着头皮,准备硬闯过去。
但宋军把我们抓住之后没要我们的命,反而给了我们一些干粮和盘缠,让我们自己选择去什么地方。
我们稍微打听了一下,宋军说只要是百姓,他们就不会为难。我们便想着回来,到家里取一些东西再走……”
“胡说八道!”守军头子忽然走了出来,指着城下仰头看过来的十余人大声道:“你们定是与宋军达成了什么交易,想要进入广源城内散布恐慌,对也不对?”
“不是啊大人,不是这样的……”
“莫要多说!你们中定是有宋军派来的间谍!本官若是放你们入城,万一出了事情,对于广源城来说可就是灭顶之灾!”
“大人!我们都有广源城的民牌,我们都是广源城的住民啊!您若是不信,也可以把我们的邻居找来,他们一定认得我们的!”
“少说废话!”守军头子怒骂道:“你们这群吃里扒外的狗东西!让你们活着都是在丢我安南国的脸!
弓弩手何在!把他们全杀了!”
“大人!我认得那个人!他是住在城北那条闹市上的,我家就在那边,我见过他好多次!他还是个卖……”此时,一个刚刚去了趟茅厕,才回来的守军看到城下数人,忽然指着其中一个人大声说道。
“休得胡言!弓弩手!动手!”
“大人!”
“把他也给我绑了!”
城下十余个交趾百姓见状惨叫着纷纷逃离,那名认出人来的交趾士兵,也被几个虽然不情愿,但却不得不这样做的士兵给绑住。
“小子,你是不是活腻了!”一个年级较大的士兵一边绑绳子一边在他耳边小声道:“这个时候你就是认识他也得说不认识,你要是非得认识他,不是等于给他陪葬吗!”
“可是他明明就是我们安南人!我还小的时候就见他在那边做生意了!即便不相信其他的人,把他一个人放进来难道不成吗?”
或许因为他是新兵的缘故,他很难理解老兵们这样做的意思。
他当初进入军队就打着一个想法,那就是守护广源城善良的老百姓。敌人若是来祸害百姓,他就会用手中的长剑,把那个人活活砍死。
但是如今,杀害百姓的并非是敌人,而是这座城池的守护者。这让他坚定的信念产生了动摇到底谁是敌人?自己究竟在与谁作战?
城下的十几个百姓仓皇逃窜,城上的弓弩手内心中也是不愿意对他们下杀手的。所以一个个射出去的箭,就没那么要命,
很多人都是瞄着没人的空地随便射上那么一发,然后慢吞吞的装箭。
即便如此,还是有几个人中箭倒下。
他们惨叫一声,随后便摔倒在地。捂着自己的伤口,泪流满面。望着广源城的方向,目光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情绪。
委屈,不甘,困惑,愤怒,仇恨……
他们不理解,为什么这些守军要这么对待他们要这么对待。明明自己也没有答应宋军的什么条件,甚至还拒绝了他们送来的干粮和盘缠。
明明队伍中也没有混入宋军的奸细,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人。而他们手中的长弓强弩,为什么对准了自己?为什么这一根根本应落在敌人身上的羽箭,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你们不得好死!”一个胸口中间的百姓,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样一句话。
即便是在嘈杂的环境之中,城墙上的守军还是清晰的听到了他声嘶力竭的咆哮。
这是最恶毒的一句诅咒,没有刻骨铭心的仇恨,一个人很难对另一个人说出如此恶毒的一句话。
守军头子眼珠子红通通的,他指着那个躺在地上喊出这句话的人,怒吼道:“把他射死!集中火力!把他射死!”
“大人,这……”身边一个弓手犹豫着说道。
话音未落,手中长弓就被守军头子抢了去。随后身后守军头子又从他背后的箭筒中抽出数根羽箭,一根又一根的射向那躺在地上的交趾百姓。
“大人,他已经死了……大人!他已经死了!他身上已经中了六根箭了……大人!!”
守军头子充耳不闻,一直在重复着机械般的行为。抽箭,搭弓,然后再把箭射出去。
直到那人背后的箭筒中空空如也,他伸手一摸,再没摸到箭之后,才把长弓往地上一丢,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其余的数个百姓,侥幸逃走的寥寥。城外的空地上躺着十几具尸体,看上去孤零零的。
守军头子走到那个嘴巴已经被堵上的小兵跟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这小兵双眼红的厉害,脸上两条泪痕,满头的大汗,看来刚才挣扎的甚是用力。
“把他带下去好好看管。”守军头子最终低声说了一句,随后,他便转身走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后面,那个小兵似乎在说什么话。但是他的嘴巴被布条堵住,说出来的话,全都变成了意义不明的呻吟。
天空之上响起了一阵沉闷的雷声,一会儿,恐怕就要下雨了……
第十二章 宋军的十大未解之谜
秋天来了,雨水多也是挺正常的事。尤其是交趾这边,空气中永远都是潮湿的。
只不过今天是唐宁来到这边后的第一场雨,还挺有纪念意义。
神潜那边派人传讯过来,说是广源城的守军把他们自己的百姓给射杀了。唐宁便有些高兴,自己计划的第二步,看来已经完成了。
第一步有没有完成,尚且不知道。武德司吏员潜入广源城都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宋越两军开战之后,广源城更是把当地的宋人要么赶走,要么监禁。
所以在广源城里没有探子的情况之下,想要了解到自己那篇文章起了什么作用,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再一阵沉闷的雷声过后,便有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起来。
前几天楚老和几个文家的商人跑去找水的时候,忽然发现广源城附近的水井要么被堵上,要么就是被截断了。
此时的这场雨水对宋军来说,十分的重要。雨才下起来,就有士兵飞快的把锅碗瓢盆全都摆在了外面收集雨水。
收集雨水,然后过滤净水的办法和急救知识一样,都是镇江军士兵的必修课。此二者在行军作战之时,都会起到不容小觑的重要作用。
雨越下越大,不一会儿,淅淅沥沥的小雨就变成了倾盆大雨。
就在此时,李常杰忽然出兵,亲率两万部下从南门杀了出去。
当李常杰发现天空逐渐变阴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既然名为火药,那么这玩意就一定跟火有关。天降大雨,李常杰不信他们的火还能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燃烧。
但是李常杰还是留了个心眼,毕竟富良江着火一事都没过几天,才发生的不久的事情,李常杰甚至都觉得那股黑烟还在富良江上空滚滚升起呢。
所以他没有全军出击,而是留了三万人在城中。如果战事不利,那么这三万人还能出城接应,或是继续守城。
并且在进军时,李常杰也十分注意的让士兵们分散开来。
两万人的军队就站了五排,每排之间还相距甚远,李常杰觉得这个阵型,应该不会被宋军的火药给伤害到了。
……………………
倾盆大雨哗啦啦的往下落,局面对于宋军来说极度的不利。
本来交趾潮湿的气候就对火药有所限制,这两天作战的时候,发现了不少受潮哑火的火药。
而这场大雨,更是把火药的作用直接给消除了。
小石头当初选址的时候,采取了种建中的建议。没有直接守着广源城南最近的那片树林,而是选择了靠后一些的山谷。
这样虽然不利于对广源城进行观察,但好在安全,而且一旦陷入不利的局面,撤退也十分方便。
再有一点就是,交趾人肯定不会认为宋军能够轻易的放弃眼前这片森林,这里是设伏的好地方。
所以交趾人在进攻之前一定会仔细的搜查这里,也能为得到斥候报信的小石头所部争取充分的准备时间。
果然,当李常杰靠近树林的时候就开始下令全军戒备,减缓速度,慢慢前进,千万不要中了宋军的埋伏。
阵型拖得太散或许对火药的功能有所减弱,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却格外的危险。万一某一处的士兵被袭击,其他地方的人跟本无法做到第一时间前去支援。
但李常杰自有他的考量,在尽可能松散的情况下,李常杰将两翼的士兵收回,集中在本阵附近,将阵型变成了一个‘圭’字型。
小心翼翼的排查,花了足足一个时辰,李常杰才确定这片树林里压根就没有宋军。
他恼火不已,觉得自己是被骗了。于是便集结兵力,朝着前方的山谷杀了过去。
一个时辰下来,雨并没有停,反而越下越大。
脚底下的土地都已经变成了泥潭,好在种建中选的这片地方并非洼地,地势居高,不然都不用李常杰动手,宋军自己就要被泥巴恶心死了。
当李常杰的斥候先锋冲出树林的时候,便发现前方的山谷入口有宋军的营寨。他立刻拨转马头回去禀报李常杰,李常杰心中憋着一股火,二胡不说,拔剑往前一指,交趾士兵们便嗷嗷怪叫着冲了上去。
早已准备好的宋军立刻开始射击。
李常杰心中一惊,心说这雨水天气,宋军的弓弦弩弦难道都不受潮吗?怎么自己这边才露头,他们的箭就射过来了,能这么远?
李常杰不知道的是,这支前来攻打交趾的宋军可不是铁公鸡。任何只要能够保持战斗力的事情,他们都会做。
比如南方高温~湿热,重装步兵不适合在这里长期作战。唐宁便下令将步人甲拆掉四肢部分,让原本穿着步人甲的重装步兵,四肢上装备一些轻型的铠甲,保持他们的战斗力。
弓弩手手也是如此,唐宁下令全军的弓弩手隔一天就要给弓弦和弩弦上蜡,第二天刮掉重新上蜡。
使用一次过后,也要重新打蜡。这样才能减少弓弦和弩弦的损
耗,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组织弓弦和弩弦受潮的情况发生。
这种小知识李常杰不是不知道,只是他认为宋军没道理会愿意下这么大的血本。
弦蜡跟普通的蜡可不一样,目前大多数猎户和军队使用的弦蜡都是蜂蜡,这玩意不好弄,因此价格可不便宜。
但是唐宁找到了另一种方法,可以减少成本,那就是将蜂蜡与凡士林混合之后,效果要要比纯蜂蜡更好一些。
至于凡士林这种奇怪的东西,制造者并非唐宁,而是沈括。
自从唐宁告诉他石油的作用之后,沈括对这玩意的兴致就十分浓厚。
前些年唐宁在西北打仗的时候,他就亲自跑去延路看了看。
原本宋人对石油不是那么重视,但唐宁自然知晓石油的厉害。于是他就告诉赵煦,并且设计了一款简易的水泵用来抽油。
当然了,他设计的并不是那么好用,这水泵还是经过苏颂改造的。
偶然间他发现那些开采石油的工匠们要是受了灼伤与割伤,就会去抽油的泵上刮下一层蜡垢敷在伤口上,他自己试了一下,惊讶的感觉效果不错,能止痛,伤口好的也比一般时候快很多。
于是他就在那观察了半年,搞清楚这玩意是怎么出现的之后,就自己回去着手研制。
但是他的研究毫无进展,最后还是他用取回的石油当燃料点灯台点了一宿,才发现上面有些白乎乎的东西。
刮下来一看,他也搞不清楚是啥玩意。于是他想起了唐宁,派人带了一封信,和这东西一起送去了泾原路。
那时唐宁还在没去天都砦,收到这封信之后,他打开一看,觉得这玩应跟润滑油十分类似。
随后他努力的回忆了一番,这不正是凡士林吗?
他依稀记得凡士林要有提炼与净化的流程,就如此回信给了沈括。具体的办法他也不知道,但沈括这老倌儿不愧是科学狂人,还真的把凡士林给弄出来了。
唐宁佩服的五体投地,再给沈括十年的功夫研究蒸汽机,估计南宋就要进入赛博朋克的时代了……
总而言之,本命矿脂,如今被沈括命名为矿蜡的凡士林成为了石油的副产品。
在与蜂蜡进行一比一的调制过后,用来当做弦蜡进行对弓弦、弩弦的保养再好不过了。
这也是为什么宋军即便是在雨水天气和潮湿环境下,还能保证弓弩性能的主要原因,这也是李常杰心目中宋军的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第十三章 平夏营的秘密武器
然而李常杰带来的人数太多,足足两万人,装备又都不错。宋军的弓弩就算能够保持性能,也无法发挥作用。
况且现在宋军都习惯用绑着火药的弩箭伤敌,弩箭本身的威力倒是被忽略了。加之考虑到成本问题,将作监也把制作弩箭所用的成本降低了一个层次,所以被宋军弩箭射伤的交趾军队并不多。
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宋军处于高低,交趾人的脚下皆是泥水,冲锋的速度被大大的减缓。
方腊指挥着士兵,把这几天收集来的石块丢到下面去,交趾人躲闪不及,被砸伤砸死者不计其数。
即便如此,交趾人也没有选择退缩。他们踩着同伴的尸体前进,在宋军的石头消耗殆尽后,他们也抵达了宋军的营寨门口。
种建中,小石头这两员大将亲自披挂上阵,留在后方指挥调度的任务就交给了方腊。
方腊虽然出身不怎么样,但是在唐宁有意的培养之下,这人已经开始往智将的方向越走越远了。
对于整个战场局势的把控非常到位,萧关之战里,也是他的调度大放异彩,才数次打退了党项人的进攻,使仁多保忠铩羽而归。
一百个身穿步人甲的重装步兵顶在最前面,两侧和身后皆是手持长枪的盾兵。小石头这边是个诱饵,但却十分重要。因此在神潜,方永以及小石头三人瓜分士兵时,一万镇江军小石头自己就带走了五千。
盾兵,重装步兵,一半的弓弩手,长枪兵,以及足足一个队,六十人的斥候皆是出身镇江军。
如果不论人数,单论强度,反倒是小石头这边单兵素质最高。
但是在李常杰麾下一倍与己方的情况之下,宋军还是难以抵挡。双方在初次接触后激战了小半个时辰,宋军便开始呈现出颓势。
此时方腊派出弓弩手绕到交战处的侧翼,开始用弓弩扰敌。但是在火药无法使用的情况之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这下方腊也有点郁闷,他开始在想,现在的宋军是不是太过依赖火药了。当火药无法使用的时候,宋军的战斗力简直就跟家主说的那样,如断崖式下降。
李常杰见局势有利于己方,心中大喜。果然火药在雨天的效果会大打折扣,之前在富良江畔让自己胆战心惊的爆炸声到现在才零零碎碎的响了没几次,自己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击,真是明智的决定。
小石头挥着一杆特殊的军旗杀红了眼,这把军旗就是将作监为军中的大力士特殊打造的。
六十斤的重量一般人光是拿着就感觉费劲,但是小石头却把这东西玩的跟杨应正手里的长枪一样。
顺便一提,徐海,也就是齐复以前的大当家,前九斗山山贼头子,如今在环州知州种朴麾下当副将的那一位,也是个力气大的没边的。
这样的特殊军旗,他作战时也在用。
只不过他是个玻璃大炮,总是受伤。而且总是受一些莫名其妙的重伤,每次打仗,基本第一轮交战下来这人就要昏迷过去,然后错过第二轮,第三轮的战事。
一次两次还好,次次都如此,的确有些诡异。
不过受了数次重伤也没把命丢掉,想想也是一件更加诡异的事情。
言归正传,在小石头杀红眼的时候,方腊那边却派了传令兵来让小石头撤退。
身边的种建中呼吸也有些粗重,看得出来,他已经有些累了。
毕竟是明年就五十岁的人,不能要求他太多。能够亲自上阵,就已经很让人感到敬佩了。
于是小石头虽然心中并不情愿,但还是听从了方腊的调遣。挥出军旗把一个冲上来的交趾士兵直接抡的倒飞出去后,小石头便大喊一声往后撤,随后,便掩护着身后的弟兄们撤退。
在他身边的交趾士兵们一脸的便秘,这狗日的抡一记就是一片人,而且他手里的兵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砸到人身上,令人牙酸的骨裂声都能传出来,交趾士兵们惧怕这件兵器的威力,一时间也不敢上前追击。
而李常杰骑在马上观察到宋军开始后退,心中便开始盘算。如果这是宋军故意示弱,那么他们说不定还在后面布下了陷阱等着自己去踩。
但结合整体的情况来看,宋军应该不会有后手。很大的可能就是他们压根打不过,所以战术性的选择撤退了。
因此李常杰抱着痛打落水狗的决心,传令麾下将士死追不放,誓要做一条疯狗,追着宋人咬。
交趾士兵们也很坚决的贯彻了李常杰的指令,然而他们并不知道,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一场惨败其实方腊和小石头他们也不知道……
高树带着平夏营的士兵们窝在一个很猥琐的位置观察很久了,如果说交趾人在李常杰的命令下化身疯狗,那么高树和他的平夏营就是在非洲平原上称霸的掏肛哥鬣狗。
狩猎的过程就两个字,猥琐。
手下的部将已经数次提议进攻了,但是高树还是认为时候不到要再等一下。
他非常明确平夏营这支特种部队的
定位,当初唐宁组建平夏营,就是为了能够起到扭转战局的作用。
如今,正是平夏营发挥威力的时候。
“这东西,你们都带了吧?”高树忽然从背后的腰间摸出一个瓦罐在手里,朝着身后的将士们晃了晃。
将士们纷纷点头道:“指挥使,出发前已经按照将主的命令,每个人领了四个带在身上。”
“嗯,怎么用你们也应当都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清楚是清楚……但是说句老实话,卑职挺怕这东西的。当初实验的时候,丢早了它会在空中炸开,丢晚了说不定又会伤到自己人。而且就算是丢的时机恰到好处,也说不定会把瓦罐的碎片炸过来……”
“你怕它,它自然就会找着你来。打了这么多场仗难道你还没发现吗?越是怕箭的人就越容易中箭,越是不怕受伤的人,反而不会受伤。”高树难得的笑了一下。
部将掂了掂手里的瓦罐,带着一脸崇拜的表情看着天上说道:“将主真是神机妙算,准备充分,他老人家早料到在交趾的阴雨天气下,普通的火药可能不会起到作用。
所以在出发前的一个月里让将作监日夜制作这个叫手雷的东西,如此一来,即便是阴雨天气也能够照常使用,而且爆炸后四处溅射的瓦罐碎片也能起到很大的杀伤……”
说着,这人小心翼翼的把瓦罐揭开。
这个瓦罐有四只拳头的大小,盖子内部有个一柱擎天的凸起部分,只不过带着手刻的凹陷螺纹。
引线就附在上面,然后在凸起的末端露出一个尾巴,正好与瓦罐内部的火药接触。
内部还专门请宫廷里最厉害的机关师设计了一个燧石机关,当士兵们用了力气扭动盖子上的把手,机关就会被触发。
将作监特制的燧石能够保证十次有九次溅出火星,两者相碰,火星就会点燃浸过油的火绒。
火绒连接着引线,所以将士们就可以避免在阴雨的天气下自己用火点燃引线,结果引线受潮或是被雨滴浇灭的尴尬事情发生。
当然了,不能够保证百分百溅出火星就意味着还是有哑弹的可能性。但这也是个没法解决的问题,宋人这个时代没法提炼如铈和镧这两个元素,也就制造不出效果更好的铈铁合金。
不过将作监正在举监之力研究改良的办法,唐宁说要是交趾的战事结束后这帮酒囊饭袋还想不出来,他就要在全大宋范围内发布一百两金子的悬赏,谁能让这个机关百分百点燃火绒,这一百两金子就给谁。
他还挖着鼻孔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说高手在民间,说没准乞丐就能解决这个让将作监匠人们愁白头发的问题呢?
当时将作监的人群情激奋,抄起图纸就要跟唐宁拼命,还好唐宁跑得快,少挨了一顿打,不过转头去了赵煦那里,还是挨了一顿臭骂。
本来人家将作监的除了几个特殊职位的人以外都是淳朴的匠人,人家也不会站队,不管谁来都是笑脸相迎。
唐宁倒好,跑到人家面前得罪人家。这张嘴管不住,以后早晚要吃大亏。
唐宁挨了骂,心说自己也没办法。人有的时候不逼一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有多牛……
“将主真乃神人也,这样的精巧的设计也能被他想出来。
可惜只有一个月的准备时间,手雷的数量并不多。只能装备给咱们平夏营,而且还只能在特殊时刻使用……唉,要是再多一些准备时间就好了。
咱们就不用等到交趾人因为推进,阵型变得更加密集的时候了。眼睁睁的看着朝夕相处的兄弟们生生战死,我这心里真不是个滋味。”
“将主会记住他们的牺牲的。”高树想起了在西北时,唐宁与神潜的争吵:“取得这场战斗的胜利,就是对他们的祭奠。
黄泉路上,多送几个交趾人下去好给他们差役。”
说罢,高树从树上跳了下来没错,他们就藏在刚刚李常杰路过的那片树林里。
猜猜他们藏在哪儿了?
李常杰没有发现他们的唯一原因就是他没有抬头……
这片树林的树木都十分高大,而且又特别密集。这个季节虽然该掉的树叶都掉的差不多了,但是在飞机没有出现的时代,这个世界上就连唐宁都不太会想到敌人可能在天上出现而非地下。
莫说是李常杰没发现,就连天天全神贯注的观察着树林的石头所部也没有发现……
“时机已到!弟兄们!杀!”高树说罢,一把撕烂身上用枯枝和落叶编成的破烂伪装,大喊一声便一马当先的冲了上去。
平夏营的将士们也都一个个从树上慢慢的爬下来,有想装酷学高树从树上跳下来的,结果却把脚崴了。只能一边喊疼,一边骂骂咧咧的把自己身上的手雷交给其他的弟兄。
气势不错,但是有点尴尬。因为脚下皆是泥泞,还都是被交趾人踩过的。原本只是雨水和土壤混合成的地面,被交趾人一踩,就变成了烂泥。
雨也没
听,平夏营将士们前进的速度很慢。出了树林的时候,交趾人的尾军都已经到山坡脚下了。
高树心里这个窝火啊,用吃奶的劲跑都跑不快,刚才他还不小心摔了一跤,弄得满脸满身都是泥巴。
他无能狂怒,把这笔账都算在了交趾人的头上。朝着人狠话不多的人设一路狂奔不止的他开始放飞自我,嗷嗷怪叫着就杀了过去。
平夏营将士们见领导都这样了,一个个也跟着怪叫个不停。
一千多人一起做怪声,还是有点引人注意的。交趾的后军听到屁股传来诡异的动静,一回头,人都傻了。
视野中一帮泥巴人举着兵器冲了过来,他愣神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宋军的埋伏。
但是左看右看,也没多少人。他便大喊道:“后方有敌军增援!但是人数不多!”
“那就去把他们拿下!”忙着往山坡上挤的监军一听有增援吓了一跳,又听人不多,就回头看了一眼。
粗略估计就在一千人上下,于是他就点了两个千人编制的队伍前去阻击。
天下的军队,不论是哪一国的都有一个特点。
前军最能打,中军次之,后军再次。
因为在排兵布阵的时候,前军第一时间与敌人交锋。作为炮灰的死囚犯横竖都是一死,他们最疯狂也最不要命。
在炮灰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之后,也不能说派一帮臭鱼烂虾去跟敌人肉搏。所以越是靠前的士兵,就越能打。
中军一般来说都是这只军队的指挥官呆的地方,为了防止骑兵切入直取己方老大项上人头,中军也需要保持相当的战斗力。
基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挨了打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护着领导逃跑。
当年洪德堡之战,小梁后亲征。就是因为西夏军队的中军拼死护卫小梁后,她才能侥幸逃脱,没有被折可适生擒。
不过一般来说中军也是关系户呆的地方,因为这里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
而负责殿后的后军其实很危险,有时大军调转前进方向,还要在一段时间里担任开路先锋的职责。
可最能打的都去前军了,经验最丰富的都在中军,后军就算再厉害,也总归是差那么点意思。
所以这两千人在遇到平夏营将士之后毫无悬念的被打败了,就像是一滴水落进了池塘里。除了‘啪嗒’一声惨叫之外也没其他的动静如果不算他们逃跑时哭爹喊娘的声音的话……
当监军回头看到这两千人也就拖了一段时间就溃败后,他才开始后悔。
自己非常严重的低估了这支援军的战斗力,如果刚刚自己派三千人出去,说不定就是另一个结局。
咬了咬牙,他又派了五千人去迎击平夏营。
然后,噩梦降临了。
那个好似厉鬼索命般的轰隆声响,又开始此起彼伏了。
位于中段的李常杰一听这声,顿时寒毛直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胆战心惊的扭过头去喃喃自语道:“刚刚……后面那是什么声音……是我的幻觉吗……”
“不是幻觉!大帅!”传令兵一脸狼狈的来到了李常杰身前,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后面忽然杀来了一支一千人左右的宋国援兵,不知为何,他们能使用火药!
监军派了五千人去迎击,但没料到宋人居然还有威力甚大的火药能用,刚一接触就损失惨重!
监军派小人来传讯,问大帅要不要撤退!”
李常杰顿觉喉咙一甜,但他跟当初看到吴顺孝的尸体时一样,又硬生生把嗓子眼的一口老血咽了回去。
“快撤!”李常杰咬牙切齿的道:“传令下去,前军不要与宋军缠斗了,后军一定要拖住宋人的增援,其余的人全部从侧翼绕行,绝对不能再有所伤亡了,全速撤回广源城!”
传令兵领了命,便一溜烟跑去后军了。留在李常杰身边的前军,也往前军行去。
山坡上的方腊刚刚还想着找个地方把遗书写好,忽然发现不对劲。明明是交趾人占据优势,为什么他们却开始撤退了?
雨下得很大,也看不清远一点的地方。哗哗的声响隔绝了很大一部分的声音,但是方腊还是敏锐的察觉到,没准就是援军来了。
于是他喜出望外的跑到小石头身边,结果小石头已经在喊话了。
“小的们给我冲!给我杀!援军来了!援军就在他们屁股后面!这帮交趾狗怕了!把他们全留下来!一个都不能放掉!
杀啊弟兄们!杀啊!”
瞅了眼种建中,见他朝着自己微微点头,方腊便知道这是种建中和自己想到了同一处,并且提前告诉了小石头。
摇了摇头,全留下来这话的确过分了些。不管怎么说,敌人总是能逃掉的。
又是一个时辰过去了,雨慢慢小了。交趾人也逃的远了,宋军停止了追击。开始清理战场,统计伤亡……
第十四章 广源城内的凶杀
小石头带了八千人过来,在刚刚的交战之中,战死六百,受轻伤、重伤者有三千余。这还是多亏了地形和天气的功劳,使得交趾人的进攻没那么势如破竹。
如若不然,伤亡人数还要在此基础上翻一倍。
不过要是天气好些,火药也就能够使用了,到时又是另一种可能了。
平夏营前来支援的一千二百人,有八十人战死,三百多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势,其余的人倒是没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只是手雷在这一战中消耗了不少。
在打扫完整个战场之后,宋军俘虏了将近两千名交趾士兵。这些人多半带着伤,要么是腿瘸了跑不动被丢下了,要么是装死被发现,没有办法只好投降的。
总而言之,从最后的结果上来看,这场由李常杰发动的突袭还是宋军侥幸胜了一筹。
再说另一边,李常杰率领部下仓皇逃回广源城,冒着大雨的守军第一时间还没认出来这群狼狈逃窜的人是谁。
一直到了这些人走到近前,他们才惊觉,这不正是出去才不久的大帅吗?
赶紧把城门打开,待到全军上下纷纷进入广源城之后,又连忙关上城门。
回过头去打量着垂头丧气的士兵,广源城守军纷纷咽了口唾沫。
看来这是又打了败仗啊……
街道两边的百姓看向李常杰的眼神不再是崇拜与敬畏,而是怀疑与不安。李常杰能够理解他们的想法,自己两次进入广源城都是打了一场败仗,就算是自己在下面,也会产生同样的想法这个什么狗屁的将军,到底靠谱不靠谱?
可眼下最令李常杰担忧的不是百姓们对他的信赖,而是百姓们会出现的反应。
在自己此次失利之前,广源城中的老百姓就想要离开广源城了。他们也不知中了什么邪,非要去相信宋人的鬼话,还信誓旦旦的说宋人不会伤害他们。
后来一方面是城中一部分人的阻止,再加上自己的武力镇压,事情才没闹大,在短时间内,那些吵着要离开广源城的百姓偃旗息鼓。
但是这一次自己作战失利,灰头土脸的样子被百姓们看到。不再相信军队能够保护好自己的百姓们,说不定就会爆发出一场比上一次更加剧烈的暴动。
军队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好动手,打仗打输了一回事,扭过头来又对付民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广源城就会从内部瓦解。宋军甚至什么都不用做,等个一两天,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广源城收入囊中。
回到广源城中的李
常杰便开始惴惴不安,他打定主意,这段时间不能再贸然出城了。不管怎么说,先把城内的问题解决掉,再去面对宋军的威胁。
和广源城的城守打了个商量,两人最后决定,加派城中巡逻的士兵,一旦发现暴乱的端倪就立刻出手捉住始作俑者。
虽然这个办法属于下下之策,但是在目前这种局势下,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在李常杰执行这项计划的之后,城内百姓的不满程度大大增加。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北门的宋军不停发起的佯攻使广源城守军精疲力竭,也让北门附近的百姓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
终于在三天之后,一个流言彻底点燃了百姓们不满的情绪。
“你们知道吗?前几天胡大哥他们回来了!但是他们却被弓箭手给射杀了,尸体就在西门外边摆着,到最后,还是宋人帮忙给收的尸!”
“真的假的?你可不要胡乱说话!外面那么多士兵在巡逻,小心把你抓了去!”
“我骗你做什么!我侄子就是在西门守城的弓箭手,昨夜他休息,回来之后喝了点酒,就把这件事给说出来了。”
“天哪……为什么要这么做……”
“说不定就是他们跟宋人有所交易呢?唉,这年头,想活命可真不容易啊……”
“……”
流言传的很快,不到半天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广源城,顺便还传到了李常杰的耳朵里。
李常杰一听,心下疑惑。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要这么抹黑军队?
不过他还是叫人把西门的守军头子请了过来,想要问一问到底有没有这种事发生。
如果没有那最好,如果有……李常杰打了个冷颤,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
他满心的期待守军头子会给出让自己满意的答案,但是守军头子说的话却与自己的期望截然相反。
李常杰瘫坐在帅府中的椅子上,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方才说道:“这件事没发生过,记住了吗?这件事没发生过!”
守军头子垂着头说道:“知道了大帅,坊间传闻皆是谣言,西门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
在这之后的两天里,李常杰在城内四处走访,努力的说服百姓不要让他们相信传闻,而是相信自己。
效果还算不错,而且还有人快马突破宋军在南边布下的防御,进入广源城给李常杰传讯,说
援兵已到,不过宋军在南边占据了有利地形阻挡了他们前进。
如今他们正分兵绕路,叫李常杰不要着急。
李常杰心说自己怎能不着急?宋人在广源城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放了人,而且他们的火药威力大的令人咋舌,人少了根本就不够他们拿火药炸上一轮的。
于是他又赶紧让这人带着手信回去通知援兵的统领,告诉他无论如何也要集中兵力将南边的宋军吃下来,否则自己半点机会都没有。
他还决定两天之后自己出兵攻击这支宋军的后方协助援兵进攻,前后夹击敌军,一举将南边的宋军歼灭。
想法不错,听上去十分可行,接下来就看那个传令兵能不能再次突破宋军的围困把手信送到援军统领的耳朵里了。
夜里又下了一场大雨,李常杰坐在帅府,耳朵里隐隐约约听到南边传来的厮杀声,与爆炸声。
最让他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宋军在雨天依旧能够使用火药,他们到底用的是什么东西,一炸就是一片人,自己完全不知道。
就好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和一个人打架。对方怎么出的拳自己都不清楚,甚至对方在什么位置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伤敌?
就在他思考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城中忽然发生骚乱。
一队巡逻的士兵冒着雨夜在巡逻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间房屋里有很大的动静。于是他们进去搜查之后发现,里面的百姓居然在挖地道。
这个举动既令人诧异,又让人愤怒。
古往今来,只听说过城外的敌军想挖地道进入城内的,却没听说过城内的百姓想挖地道去城外面的。
于是士兵们开始指责挖地道的百姓,百姓情绪崩溃之下,也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
周围看热闹的人不少,巡逻小队的队长被一句话怼的下不来台,加上他不久之前跟着李常杰出城打了败仗,从一个偏将降职成了巡逻小队的队长,心里面愤愤不平。
此番被这百姓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骂了几句,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心说自己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要是自己还是个偏将,怎么会面临现在这种事?
于是他便伸出手推搡那个百姓,谁知那百姓也是个混不吝的光棍一条。巡逻队长一推他,他就直接还手。
那巡逻队长堂堂前任偏将哪里受得了这个气?心中本就窝着一团火,一怒之下,就拔出刀子把这个百姓劈成了两段。
“……”
“……”
第十五章 满城风雨
“杀人啦!军爷杀人啦!”
“快跑啊!咱们要被杀了!快跑啊!”
刚刚还在附近看热闹的百姓们一哄而散,嘴里喊着各种各样的话,纷纷逃回自己家中,把门闩插好就抱着老婆孩子瑟瑟发抖。
巡逻的士兵们都没有反应过来眼前的情况,知道那个被队长一刀劈成两段的百姓停止挣扎,身上流出来的鲜血被雨水带到他们的脚边时,他们方才彻底的惊醒。
队长这是……把一个老百姓给杀了?
这里还有刚刚当兵不久的新兵,头一次见到花花绿绿的肠子。反应了五秒钟之后,才哇的一声跪在地上狂吐不止,他甚至想把自己这一周里吃的东西全吐出来。
“队长……这……”
“怎么了!”那队长手也有些发颤,对于自己的一时冲动,他也有些后悔。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还是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不认是不可能的,如此一来,也就只能想办法为自己开脱了。
“这样的刁民,不砍死留着过年吗?!”
“可是队长……”
“没什么可是的!回去跟大帅禀报一下这件事去!”
“……”
巡逻队离开了这片地区,但雨却没有停下来。
从天空中降下的雨滴不停的拍打着横尸街头的交趾百姓,血水从街的这一头,流到了街的那一头……
“什么?!”李常杰觉得自己快疯掉了,他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你当着其他广源城百姓的面前杀了一个人?!”
巡逻队长硬着头皮道:“大帅,那混蛋说咱们都是一帮饭桶,打不过宋人,还不让他们自己找活路……”
李常杰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脚,直接把这个巡逻队长踹的来了两个后滚翻。
“你疯了啊?!你就是要杀人,你把他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杀不行吗?!你哪怕是把他带到我这里来杀也成啊!你怎么能当着其他广源城百姓的面前去杀人啊?!
你知不知道现在是多事之秋啊?本帅和阮城守为了不让广源城里面的百姓担惊受怕,为了不让他们对军队失望,做了多少努力你知道吗?你他妈的知道吗?!”
李常杰越说越气,抬腿又是一脚踹了过去。
“可你倒好!老子这边前脚刚安抚好百姓,你后脚就给老子来一个当街杀人。老子的努力全都他妈的白费了!白费了!”
李常杰这两脚一点都没留力气,虽然他
是个宦官,但是常年在外征战,体格强健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这两脚踹下去,巡逻队长的嘴角都已经有鲜血溢出来了。
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然后继续垂着头单膝跪地。
目前状态下的大帅还是不要招惹为好,否则等待自己的说不定就是身首异处……
李常杰越想越气,抓起桌子上的砚台抬手就朝着巡逻队长砸了过去。
砚台与额头发生了惨烈的碰撞,巡逻队长的额头皮开肉绽。
“滚!”李常杰大喊一声,血流满面的巡逻队长这才离开。
等到屋内没人的时候,李常杰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哀叹一声道:“老天爷,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事实再一次证明这句俗语的正确性,中午杀的人,晚上都没到,广源城里上到城守下到乞丐,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广源城越来越不安全了,这是所有城内百姓的共识。
当身为守护者的军队开始在城中滥杀无辜的时候,这座城池是否会被宋人攻破,反倒成了第二优先级的话题。
暴动开始了,最初这场暴动发生在北门的一条小巷里。
雨停后巡逻的士兵走到了这里,他们水囊中的水都已经喝光了,想要找两边民居的人讨些水喝,但无一例外遭到了拒绝。
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心中即便不爽,在李常杰李大帅刚发布没有多久的命令下也只能忍着。
但是事有不巧,也不知是哪里的笨蛋挖地道居然挖到了他们脚下。耳听得叮叮咚咚的声音响起,地面就出了一个大窟窿。
挖这条地道挖了也不知道多久,终于见到阳光的交趾百姓在地道下面发出一阵欢呼。随后他们爬上街道,正与那巡逻的士兵撞了正着。
从地洞里钻出来的交趾百姓当场吓尿了,连声喊军爷别杀我。
巡逻士兵哭笑不得,他们哪里敢动手?欲上前扶起这人的时候,忽然间街道两边的百姓们齐齐举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冲出来了。
所谓唇亡齿寒,在出现第一例巡逻士兵杀死广源城百姓后,城中居民人人自危,恐怕下一个横尸街头的就是自己。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眼见这些巡逻士兵要对同为平头百姓的同胞动手,他们再也忍不住了。
本来他们只是想威慑一下巡逻的士兵,他们自己的心中也没有什么底气。谁知地道里面忽然又钻出一个二愣子,爬上来就朝巡逻士兵
扑了过去,还大喊着大哥你快跑!
加派的巡逻士兵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遇到危险第一时间就会做出应对。
那二愣子朝自己扑过来,巡逻士兵下意识就抬腿踹了一脚。好巧不巧,被踹的倒飞出去的二愣子,脑袋正磕到了地道的边缘,一下子就晕了过去,生死不知。
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让大家都愣在了原地,随后便有一个人带着颤音大喊道:“你们都看见了吧!这就是官府!这就是官兵!他们哪里是在保护我们,他们分明就是要我们的命啊!”
大家一听这话,眼中的迷茫与恐惧逐渐化为坚定。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今自己的处境,可不就是这样吗?
没人想做鱼肉,所以他们怪叫一声就冲向了巡逻士兵……
因为广源城本身就拥有二十万的住民,这座城池的规模,容纳二十万住民也有些勉强。所以城中民居一间挨着一间,可以说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这边才闹起来,另一边就听见了。立马操着家伙式冲了上去,而巡逻的士兵不愿发生正面冲突,转身欲跑,却又被团团围住。
眼见这帮人一副要把自己生吞活剥的样子,巡逻士兵们处于自保,也只好拔出了武器。
谁知这个动作更是让百姓们觉得这帮士兵要下定决心杀掉自己,于是他们刚刚还摇摆不定的决心一下子变得坚定无比。
结果没有什么意外,士兵们双拳难敌四手,被百姓用人海战术淹没了。
听到动静前来查看的另外几支巡逻队,也敢来帮忙,结果与百姓们爆发了冲突。其中一人急忙跑到帅府送信,李常杰心如死灰,自己最怕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当即他调动了一万兵力前去镇压,希望在最快的时间里把这件事的影响消弭于无形。
然而群情激奋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如果真这么容易,大宋还怕什么山贼盗匪和反贼了?
交趾因为地方小,人口不多不少,很少会面临资源分配短缺,然后爆发内乱的局面。
李常杰并不知道这个时候武力镇压只会适得其反,真正的解决办法是他这个当领导的出去负荆请罪,平息百姓们的怒火,安抚他们的情绪。
所以一万军队出动以后,百姓们有的抱着看热闹心态的,也不得不拿起武器为求自保。而评判这个百姓是否是暴动一员的标准,就是他手里是否有武器。
误会一步又一步的升级,到了最后,广源城已是满城风雨……
第十六章 阮都匀
暴动从广源城北门开始蔓延,好似一片青青草原上的零星野火,转瞬间便赤焰燎原。
百姓们走街串巷,呼朋唤友。他们已经忍受了太久的压抑,官府的压榨,官僚的**,日常生活中的不公待遇……能够让他们默默忍受的唯一原因,就是不论如何,这条烂命还在自己的手里。
这颗不值钱的脑袋,还在自己的脖子上。
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他们惊惧无比,外面是围困了广源城的宋人。里面是滥杀无辜的军队,如果这个时候,他们还不拿起武器为了自己而反抗的话,那么他们觉得自己跟砧板上的鱼肉没什么区别了还是腌过的咸鱼肉。
不少百姓在面对着训练有素的士兵时还是有些退缩,但是往往在这个时候,就会有聪明人站出来利用百姓们的恐慌为自己牟利。
阮都匀出身于交趾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这个家庭带给他的帮助少的可怜。唯一能够安慰一下自己的,就是阮姓是交趾的大姓,出门在外,总能遇到几个姓阮的同宗。
机缘巧合之下,阮都匀被一个富家少爷看中做了陪读的书童。少爷读书挺用功,但是阮都匀更清楚这个机会的重要性,他读的比少爷还要用功。
他的勤奋是教书先生所少见的,因此,教书先生也特地朝他倾斜了一些。
陪读十年,富家少爷觉得自己学有所成,于是他便想要去升龙府参加李德乾仿照宋朝举办的科考。
然而阮都匀家中唯一的亲人,六十多岁的母亲卧病在床,眼看时日无多,阮都匀不想在母亲生命的最后关头,没有陪伴在她身边而终身抱憾,所以他打算不跟富家少爷一同前往升龙府,而是留在广源城。
富家少爷跟他的关系很好,丢下一句令堂重要后,孤身一人潇洒的前往了升龙府。当时阮都匀就觉得自己遇到他是这辈子最大的幸运,无论是平日的生活方面,还是在读书的方面,少爷都对自己多有照顾,这份恩情,自己一定会舍命相报。
于是阮都匀便留在了广源城照顾病入膏肓的母亲。
时值广源城守卸任交接在即,作为即将高升的地方官员,临走之前捞上一把实在是太正常了。
很不幸的是,阮家就在这个名单里。
阮家能有什么东西啊?父亲在的时候,家里还托着富家少爷的关系,做了点不红不火却能勉强糊口的小生意。
自打父亲死后,家中时常要靠富家少爷拿自己的零花钱接济,方才能勉强度日。父亲在时存下来的钱,也都给母亲抓药了。但是两年多下来,药钱花了不少,病却没能好转。
来一个大夫看一眼,都摇摇头说准备后事,这让阮都匀有苦说不出。
为什么治不好病?我不是花了钱吗?我的钱呢?我的钱都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现实就是如此,阮都匀没有逆天改命的本事。他空读了十年的寒窗,一身才学却碍于身份无用武之地。
天知道阮都匀一个七尺男儿在没人的地方偷偷哭了多少场,或许富家少爷知道,但他不会说。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难关。如果不小心看到他们在难关前狼狈不堪的样子,最好把这件事忘掉,要么就把嘴巴把牢。
吊儿郎当的税吏一听没钱,就开始四处翻东西。最后他们粗暴的抢走了母亲准备带走的手链,搬空了阮家的米缸后,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母亲安慰着儿子,但儿子心中已经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一个月后,母亲撒手人寰。阮都匀在城外父亲的坟边,又把母亲安葬下去。或许大多数人会以为孑然一身的阮都匀接下来的日子会好起来,但更让他痛苦的事情还在后面。
富家少爷进京之后杳无音讯,他受老爷所托,亲自去升龙府中寻找,四处打听,却问出来一个噩耗。
“哦,你要找的那个人是从广源州来的年轻土鳖吧?嘿嘿,看在你这锭银子的份上,爷爷就破例告诉你一回。
前几天李常杰李大帅设宴,他说了不该说的话,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已经去阎王爷那报到啦!你呀,来晚啦!
不过也就是前几天的事情,要是你跟他关系不错,就去外面的乱葬岗碰碰运气。要是运气好,乱葬岗上狗啊狼啊没把他啃干净,你说不定还能帮他收个尸。”
炎炎夏日,阮都匀却如堕冰窟。行尸走肉一般来到了升龙府城外三里的乱葬岗,果真如同那人所说,这里遍地都是白骨。
一个衣衫褴褛乞丐手里拎着一套看上去不错的衣裳,阮都匀无意间瞥见,便疯了一般冲上去抢夺。
但他一个陪读的书童,哪里抢得过天天跟人抢饭吃的乞丐?
没过三回合他就被一脚踹在了地上,那乞丐指着他破口大骂:“你狗日的疯啦?!看不见爷爷穿的衣服都不像人穿的吗?
好不容易捡到一件好衣裳,你狗日的还要来抢,你还有没有良心啊!你还是不是人啊!”
“请把那件衣服给我!”阮都匀泪流满面的道:“那是我家少爷的衣服……”
乞丐一愣,随即啐了一口道:“你说是你家少爷的就是你家少爷的了?滚滚滚,
没见过你这样的疯子……”
乞丐骂完就想离开,但阮都匀却一把抱住他的大腿,死死拽着他哭喊道:“把我家少爷的衣服还给我……把我家少爷的衣服还给我……”
结果自然是阮都匀被乞丐甩开,还狠狠的挨了几脚踢。
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的阮都匀心中百味杂陈,对少爷的愧疚,对自己无能的愤怒,对这个不公平世界的仇恨,对交趾官府的怨愤岩浆喷发一样侵蚀了他的心智。
他的情绪彻底崩溃,一个人跪在地上哭得不能自已。
乞丐见他哭得可怜,心中也顿觉烦躁。骂骂咧咧的道:“好了好了!算他娘的老子晦气!个头比老子还高,哭得比娘们还厉害!衣服给你了!老子不要了!
顺便老子也发发善心,你顺着这条路往上走三十五步,遇到一颗槐树后就停下,左拐再走十步多一点,就会看到一个草丛。
如果这衣服是你家少爷的,那么你家少爷现在就躺在那片草丛里呢。”
说完,乞丐骂骂咧咧的走了,嘴里一直嘟囔着晦气、狗日的一类的话。
阮都匀紧紧抓着衣裳,向着乞丐离开的方向磕了三个头,方才展开这件衣裳的衣襟。
看到领口有一块指盖大小的补丁,上面还用针绣着一朵精致的荷花,阮都匀就开始大哭起来。
少爷所有衣服的衣领都有这么一个标志,这是他自己弄破,然后再让自己帮他弄上去的。
花了足足半个时辰,阮都匀才接受了面前这个眼中嘴中爬出蛆来,已经成了半具骷髅的尸体是自家的少爷。
又跪在乱葬岗哭了半个时辰,阮都匀这才用衣服把少爷绑在自己的后背上,一边哭,一边朝着广源州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自然发生了很多事情,背着尸体的人少不了被官兵盘查,也少不了被马车的车夫嫌弃。
最后还是一个好心的车夫把阮都匀送回了广源城,当阮都匀拖着棺材来到这个当初接纳了自己的富户家中时,他才懂得了什么叫他妈的操蛋的人生。
富户被抄家了,一家人全部被流放了。男的充丁,女的卖作妓子,婢女。
阮都匀虽然在回来的路上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但他真的没有想到对方会做的这么绝,下手这么狠。
当他将自己的少爷,人生中最好的朋友埋到了自己父母坟边的时候。或许随之埋入地下的还有他那颗曾经保持过善良的心。
在这个时候,宋军已经在邕州开始集结了。而李常杰也领了李德乾的命令,率领大军朝着富良江畔前进。
阮都匀满心满肺都在想着复仇,他痛恨登门抢劫的税吏,痛恨害死少爷的凶手……他痛恨着整个交趾的官府。
但他人微言轻,仅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完成复仇大业的。
所以他学着书中卧薪尝胆的勾践,一面在城中找了一份替人抄书的活来填饱肚子,一面像一条毒蛇潜伏在草丛中等待着时机。
广源城百姓的暴动,一方面来自军队与百姓之间长期的矛盾,一方面来自唐宁那封信的诱惑,再一方面,就是如同阮都匀这类人的推波助澜。
如果没有他们捡起地上的信件逐字逐句,原封不动的读给百姓们听。
如果没有他们人群之中喊出人为刀殂,我为鱼肉之类的话。
如果没有他们在不断的挑拨着官府与百姓之间的关系。
广源城的暴动绝非是唐宁一封信就可以造成的。
但是每一座城市,每一个国家,都会有这么一类人。唐宁来自几百年之后,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了……
“同胞们!”阮都匀站在数万百姓的最前方,他的面前,是全副武装的交趾士兵。他的身后,就是手持简陋武器,一脸凶狠的和官兵对峙的百姓。
“天下国家,本同一理。今有子弟耕织,终岁劳苦,少有粟帛,父兄悉取而靡荡之。稍不如意,则鞭笞酷虐,至死弗恤,于汝甘乎?”
众百姓齐声高呼:“不甘!”
“靡荡之余,又悉举而奉之仇敌。仇敌赖我之资益以富实,反见侵侮,则使子弟应之。子弟力弗能支,则谴责无所不至。
然岁奉仇敌之物初不以侵侮废也,于汝安乎?”
众百姓再次高呼:“安有此理?”
阮都匀握紧了拳头,在这一刻,他想到了自己缠绵病榻最终撒手人寰的母亲。也想到了那个潇洒离去,最终却暴尸荒野的兄弟。
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阮都匀泪流满面,大声喊道:“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
夫天生民,树之司牧,本以养民也。然官吏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无愠乎?
且声色犬马,土木祷祠。独吾民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食不可得,诸君以为何如?”
这番话就说到百姓们心坎里去了,一个个义愤填膺喊什么的都有。
最后还是一
个读过书的实在听不下去,便大声喊了一句惟命。
于是剩下的百姓也都愤愤高呼:“惟命!”
“三十年来,元老旧臣贬死殆尽,当轴者皆龌龊邪佞之徒,但知以声色土木淫蛊上心耳,朝廷大政事一切弗恤也。
在外监司牧守,亦皆贪鄙成风,不以地方为意。
我广源之民,苦于剥削久矣!
城外宋军虎视眈眈,反观我军,两次出城皆铩羽而归。然官兵不以为惭,反而当街行凶,滥杀无辜,此尤所弗堪。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百姓何辜,刀剑加身?
人为刀殂,我为鱼肉。此时不反,更待何时?!”
“反了!反了!”
“反他娘的!狗日的!老子早就看他们不爽了!”
“大哥,咱们不是已经反了吗?”
“傻啊你,出来个领头的说反了咱们再跳反,万一没反成,把他推出去不就完事了?你这么笨呢!”
“……”
因为百姓们聚集的地方离帅府不远,李常杰又来到了近前。阮都匀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李常杰一字不落的听得清清楚楚。
他心中震惊无比,能说出这种话的,那可是人才啊!没读过十几本书的人,这番话写好摆在他面前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
这种人才,怎么会走上造反的道路?到底是发生了什么?难道他是宋人安插在广源城里的谍子?
但要不是宋人谍子的话……李常杰摇了摇头,此人如不能为陛下所用,那自己就不能手下留情了。
城守在外面苦口婆心的劝说百姓们放下武器,但是李常杰却没这个耐性。他没有时间再耗下去了,听到城内异常动静的宋军已经开始渐渐逼近广源城了。
李常杰思考了一番后,就没有再犹豫。下令弓箭手,朝着刚刚喊话的那个人射箭,一轮齐射之后,自己要看到那个人死。
弓手校官吞了口唾沫道:“可是大帅……这样放箭是会误伤百姓的……”
“你还当他们是百姓?”李常杰皱眉道:“他们自己都说了反了,那么他们就是反贼!动手!”
弓手校官咬了咬牙,一狠心,一跺脚,大手一挥,漫天的箭雨顿时从箭楼上落了下来。
阮都匀已经不把自己当成人类来看了,他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当做野兽,当做自己的同类。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很轻易就能得出对方会对自己下杀手的结论。于是阮都匀看到城楼上的弓手有所异动的时候,第一时间就缩到了人群当中。
噗噗噗……
这是锐利的羽箭射入人体之后的闷响,百姓们可没有盾牌,能拿来抵挡箭矢的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的**而已。
站在第一排的百姓们压根就没有反应过来,当他们开始喊疼的时候,第二根,第三根箭就陆陆续续的落入了他们身上。
到底不是职业军人,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百姓顿时陷入了惶恐的状态之中。
帅府里面,站在阁楼上的李常杰叹了口气。
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想的。但是自己真的没有办法,如果尽快解决城内的问题,城外的宋军就腾不出手来对付了。
如果是要对付城外的宋军,城内的暴动也不能当没发生啊……
两难的局面,李常杰作为一个手段毒辣的人,自然是要挑软柿子捏一下,先解决其中一方的。
“快跑啊!”
“对不起!我不想造反了!别杀我!哎呀……”
“我错了,我错了……”
“官兵去死吧!同胞们别怕啊,他们……呃!”
弓手进行了三轮齐射之后,缩在巷口的步兵们便开始冲锋。上头下了死命令,一定要不择手段,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眼前的叛乱。
因此,他们没有其他的办法,手中本该砍向敌人的刀子,最终还是落在了自己人的身上。
阮都匀肩膀头中了一箭,但还好他跑得快,没有丢掉小命。
与官兵正面对抗实在是自己失了智才会做出的选择,阮都匀咬着牙,绞尽脑汁开始思考下一步应该如何做。
眼下想要击溃官兵,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能够与他们匹敌的人。
可是这么短的时间,要去哪里找人去?城外的宋军或许能帮上忙,但他们真的会出手相助吗?有一说一,那封信里的一撇一划,阮都匀都不信。
但是现在也没有其他的退路了,阮都匀咬了咬牙道:“去北门!去把城北抢下来,打开北门,迎宋军进城!”
“什么?”顿时有百姓开始质疑:“宋军若是进城屠戮,我等如何自处?”
“还有其他的选择吗?要么是被官兵屠戮,十死无生。要么是被宋军屠戮,不过他们之前不是保证了不会伤及百姓吗?眼下只能相信他们了,这是咱们唯一的一线生机!”
“……”
第十七章 城破
方永觉得很无聊,即便他的部下正在干着目前征南军最刺激的活佯攻。
东门的唐宁正在慢吞吞的接收刚刚送达的补给,南边的小石头正在感叹手雷的制造精巧,西边的神潜在教交趾百姓打牌……
对比一下,方永的部下进行佯攻,的确是最刺激的活了。
然而这一次佯攻,督战的杨应正却发现了不对劲。又观察了一阵子之后,他连忙拍打身边的传令官,示意他让士兵们撤退。
虽然对杨应正的举动感到困惑不解,但传令官还是执行了杨应正的命令。
宋军鸣金收兵,杨应正快马赶回后方营寨,找到正在打盹的方永,使劲的把他摇醒。
“咋了!咋了!”方永被摇醒,还以为是大营被袭击了。连忙跳起来,拿起手边的刀子一脸警惕。
杨应正抓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在空气中往下按压,示意方永平静下来。
方永这才稍显镇定,随后皱眉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杨应正张了张嘴,阿巴阿巴的说了好几句,又郁闷的把嘴闭上了。瞅瞅桌面上的笔墨纸砚,心头更是一阵郁闷。自己不会写,方永不认字。哑巴遇到瞎子,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挠了挠腮帮子,杨应正决定用最基础的方式来告诉方永。
他伸出一只手,五指并拢,举高,然后落下,做出了一个波浪似的手势。
“海啸?”方永眨了眨眼:“山坡?”
杨应正摇了摇头,再次做了一次这个手势。
方永皱着眉头努力猜测一番后,不确定的问道:“以前?”
杨应正使劲点头。
然后从兵器架上拎起一个装满箭矢的箭筒,从里面抽出三根箭往地上丢了过去。
“以前有三根箭?”
杨应正歪着脑袋想了想,勉强同意了方永的说法,然后他又伸出食指指了指脚下。
结合上文,方永明白了杨应正这个手势的意义不是指地下而是指现在,然后又见杨应正抽出一根箭丢在地上,他皱着眉头道:“以前有三根箭,现在有一根箭……”
听上去云山雾罩的,但方永跟杨应正是老搭档了。有的时候虽然会猜错,但只要信息给的足够多,方永还是能够猜的**不离十。
想想也是,一个能把唐宁的马屁拍舒服的人,会笨到哪里去?
方永恍然大悟道:“你的意思是,这一次佯攻,贼人
的势头有所减弱?”
杨应正挑起了大拇指。
他要是能说话,这个时候肯定要说一声你牛。
方永一下子就变得亢奋,激动的抓着杨应正的手说道:“这么说,是将主的计策起作用了?”说罢,他连忙唤来自己的部将,让他赶快派人,骑最快的马,去通知另外三处的宋军。
唐宁正在接收粮草补给,就听到齐复说方永那边派了快马来报,佯攻时敌军势头稍减,如果不是他们刻意卖的破绽,就是自己的攻心计起作用了。
唐宁赶忙放下手里的活,回信让方永再探一探。自己这边,也连忙调动兵力,准备发起一波佯攻探探虚实。
东门北门同时出击,得出来的结论便是,对方确实有点心不在焉。城墙上弓箭手射出来的箭都是七扭八歪的,根本不是朝着人来的。如果是故意卖的破绽,也不至于这么离谱。
于是唐宁在与病情稍微有所好转的苏颂和程羊讨论过后,做出广源城内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判断。随后他立刻下令,全军出击,合围广源城。
骑在马上,唐宁握着缰绳的手都在发抖。
一晃已经围了广源城六天了,没想到城中出事会出的这么快,这简直就是惊喜啊。自己还在犯愁,小石头那边要是遇到敌人集结的大股援兵该怎么办呢……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李常杰慌不择路逃进了广源城,这就是在给自己送军功啊。
再说方永那边,又一次佯攻探得虚实之后,唐宁的指令就下来了。方永立刻动员部下,一万两千人全军出动,直奔广源城而去。
北门的守军还以为是佯攻,就爱答不理的射了几箭,然后便继续回头警戒城内暴动的百姓。
然而宋军这一次可是带着真心来的,一万两千人在距离广源城还有六百步的地方忽然发起冲锋。以往在这个位置,佯攻的宋军还是会慢吞吞的举着盾牌前进。
突如起来的冲锋让北门的守军始料未及,这帮狗日的宋人不眠不休的佯攻了六天五夜,忽然来这一手,实在是难以预料。
慌乱的做出准备,已经为时已晚。六百步的距离,疯狗一样的宋军转瞬即至。
云梯一下子就搭了起来,攻城槌也被十几个士兵推着运送过来。投石车朝着城墙倾泻~了三轮石弹之后,为了避免误伤,就没有继续再投射。取而代之的,是五座载满了宋军弓弩手的楼车。
“不好了!这一次宋狗是玩真的!”北门的守军怪叫一声,马上去把城下正在休息的士兵们喊了起来。
一群人匆匆忙忙的披甲穿衣,拿起武器就朝着城门的方向奔去。
就在他们专心致志对付宋军的时候,阮都匀也跟一帮脚力快的百姓杀到了北门底下。
“快!趁现在!他们被宋军吸引了!咱们就趁现在去抢了城楼,把城门打开!”阮都匀大喊一声,一众百姓便立刻杀上前去。
正在攻城的宋军顿时觉得压力骤减,心中还在纳闷,是不是头顶的交趾人有意放水。殊不知他们正面临腹背受敌的尴尬局面,杨应正好像会点轻功,踩着云梯十数步就来到了垛墙上。
一脚踹倒一个拔刀欲砍的交趾守军,拔出背后的长枪就蹲下身子来了个秋风扫落叶。
交趾士兵们哎呀哎呀的被扫倒了一大片,杨应正趁机使出了杨家神枪,只见他一扎眉攒二扎心,三扎眉攒四扎心,五扎眉攒六扎心……
反正枪枪都是奔着要害刺去,躲闪不及的交趾士兵被他一下一下的捅死了好几个。
杨应正占据了城墙上的一块地头,后面爬梯子上来的宋军就紧跟而上,一个接一个的跳上城墙,开始跟交趾士兵近身搏杀,争抢城墙上的地盘。
杨应正打着打着发现有一部分人也在攻击交趾士兵,他们身上穿着的是普普通通的衣物,没有半点的防护作用。手里拿着的也都是棍棒,柴刀一类的劣质武器。
而且他们很提防宋军,不会主动靠近,也不会露出敌意。难道这是被将主煽动的百姓?
杨应正特意靠近过去,一枪挑起一个压在广源城百姓身上准备补刀的交趾士兵,然后蹲下身子,朝那人咧了咧嘴,伸出了一只手。
那人愣了一下,似乎是纠结了一番之后,终于小心翼翼的握住了杨应正的手,借着他的力站了起来。
接下来的战斗中,宋军取得了优势。与杨应正一样,同样有所发现的方永下令,不准对穿着普通衣物的广源城百姓发起攻击。
两方合力之下,城墙上方的交趾士兵丢掉了武器选择投降。方永让这些百姓负责看管他们,自己则带着士兵下了城墙,开始与交趾士兵抢夺城门。
俗话说枪挑一条线,棍扫一大片。城门附近这片地形,对于杨应正来说就是主场。
三下五除二将顶着城门的交趾士兵全都挑翻之后,大门被攻城槌撞破。
城外的宋军鱼贯而入。
与此同时,逃亡的百姓们纷纷迎面而来。方永示意部下让出一条路,让百姓们逃出去,宋军沿着道路两边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