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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两步地狱
道路的尽头,是永远都看不到尽头的迷雾。
鬼魂站在悬崖边上,睁大了眼睛,想看清楚鬼差的脸。
鬼差带着兜帽,垂着头,用低哑到几乎无法分辨的声音道:“规矩你懂,八十二年,三个愿望一个问题。”
鬼魂嗤笑一声道:“又是这种套路,上一次我许愿当亿万富翁,结果你让我拿着银行卡去了侏罗纪。”
“你不还是活下来了么,而且还活了八十二年。”
“你知道我都经历了些什么?”
“我不想知道,如果你想放弃许愿的机会,我现在就送你下去。”
“凭什么放弃!这是我应得的奖励!”
“那就快点说,你的时间不多了。”
鬼魂深吸一口气,他最想实现的梦想是长生不老。
可如果又要从侏罗纪开始,似乎有点太艰难了。
“我要保留我的记忆,所有的。”鬼魂许下了第一个愿望。
鬼差冷笑一声道:“不知悔改,你知道这会增加生存的难度。”
“不用你操心,拥有记忆的灵魂才算完整,第二个愿望,我要有金手指,你可能不知道金手指的概念,那是开启挂逼人生的金钥匙……”
鬼差道:“我知道什么是金手指,这个愿望可以实现。”
“你会给我什么样的金手指?”
“所有的,”鬼差伸出一根手指道,“你还有一分钟,赶紧说出第三个愿望。”
所有的金手指?这鬼差也未免太慷慨了,肯定还有别的解锁条件。
鬼魂思考了几秒,这一次的愿望有点特别,他想要的不是馈赠,而是剥夺。
“夺走我所有的忠诚和仁慈。”
鬼差一怔:“为什么要这么做?”
“上上辈子我是一个高明的赌徒,结果死于忠诚,上辈子我可以在侏罗纪多活几年,结果死于仁慈,这辈子,我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
“那样你会变成疯子。”
“那就让我变成疯子吧。”
“我可以夺走你的忠诚,但只能夺走你百分之九十的仁慈,剩下的百分之十,会留在你的金手指里。”
“留在金手指里?”
“还剩一个问题,快点问。”
鬼魂不假思索道:“生存难度是多少?”
“两步地狱。”
“什么意思?”
“就是你只能后退一步。”
“说具体点。”
“时间到了!”
鬼差一个优雅的后摆踹,把鬼魂踹下了悬崖,迷雾和沙尘扑面而来,鬼魂闭上了眼睛。
……
好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烧灼自己的脸。
腿上有一种持续的剧痛,好像被人剜掉了一块肉。
焦胡味?好像有人在烧肉。
耳畔传来了鬼差的声音,正在给予新生的提示。
“你在古神时代和神罚时代之交,又称第三纪元。”
“你在奥利吉诺大陆罗姆路国的铁山镇。”
“你的名字叫曼达。”
“你是男爵的私生子。”
“你在男爵的城堡里。”
“诸神时代正在凋零,古老的信仰沦为异端,神罚教徒正在践踏古神的尊严,神庙被毁,信徒被杀,众神的怒火正在燃烧!神灵的血脉和神器已经传播到了人间!”
“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天你不能杀死祂的信徒!”
“你将何去何从?”
“你现在必须要睁开眼睛!”
“因为有人准备用烙铁烫你的脸!”
这特么什么逻辑?你为什么不先说最后一句!
曼达立刻睁开了眼睛,火红的烙铁就在眼前,已经让他的头发冒出了焦烟。
一个十三四岁金发的小胖子拿着烙铁,得意的笑道:“我就说过,他没昏过去,他就是装的!”
这是什么人?这是什么操作?这个胖子要做什么?他为什么要对一个新生的婴儿下毒手?
不对,这具身体不属于婴儿,至少在十岁以上了。
这就是许愿的代价,鬼差夺走了他最幸福的童年。
好在鬼差言而有信,他也兑现了他的第一个愿望,原主的记忆慢慢恢复了。
拿着烙铁的小胖子叫做福克斯,男爵的嫡子,今年十三岁,是比自己大了一岁的哥哥,他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这不需要理由,从有记忆那天起一直如此,折磨曼达是福克斯最大的乐趣。
“你醒了?不装死了?”福克斯朝着烙铁啐了口唾沫,嗤啦一声,带着恶臭的刺鼻白烟从烙铁上飘了起来,“猜猜看,这次我要把烙铁放在哪呢?”
大腿上的疼痛再次袭来,曼达低头看了看,腿上一块掌心大小的皮肉被烧焦了。
就在几分钟前,福克斯把烙铁放在了曼达的大腿上,在剧痛和恐惧之下,原主的灵魂离开了身体,与此同时,这个从侏罗纪飞来的亡魂占据了这具身体。
福克斯应该是原主记忆中最可怕的人,这个恶毒的胖子拿着烙铁盯上了自己的另一条腿,曼达试图挣扎,却发现自己被牢牢捆在了椅子上。
看来这下是躲不过了,曼达闭上了眼睛,咬紧了牙,忽听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你不是说要烫他的脸吗?难道你怕了?”
曼达睁开了眼睛,之前的判断有误,最可怕的不是那个胖子,而是这位金发碧眼的清纯少女,十五岁的沙迪娜,比自己大了三岁的姐姐。
沙迪娜对曼达的憎恶比福克斯要深得多,在很小的时候,因为厌恶曼达哭闹,她用针线缝住了曼达的嘴。
她折磨人的花样很多,但一般情况下不会亲自出手,她会怂恿福克斯,如果福克斯不敢做,她会怂恿她的仆人,如果仆人也不敢做,还有她的宠物,曼达的左手有一道伤疤,是被沙迪娜的猎狗咬的。
“去呀,你不是说自己是男子汉吗?”沙迪娜掐了掐福克斯的胖脸蛋,“只要你敢烧焦他的脸,我就把我的风笛送给你。”
福克斯有些犹豫:“父亲会骂我的,甚至会打我!”
“不用担心,告诉父亲,这都是我做的,他不会责怪我的,去呀,让我看看谁是真正的男子汉!”
沙迪娜在福克斯的脑袋拍了一下,这一下好像给了他不小的勇气。他朝着曼达一步步走来,火红的烙铁再次对准了他的脸。
要是被烫在脸上,曼达很可能会送命。
如果就这么死了会怎么样?
冥界的规则非常简单,不管你上辈子功德无量还是恶贯满盈,生命的长度是唯一的考核标准。
活过五十岁可以投胎做人,活过六十岁有一次许愿的机会,活过七十可以许两个愿,他上辈子在侏罗纪活到了八十二岁,换来了三个愿望和一个问题。
如果活了几分钟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要在地狱里煎熬几个世纪才能等到投胎做人的机会。
曼达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绝望之际,耳畔再次传来了鬼差的提示。
“试试你的金手指。”
怎么试?我都不知道我的金手指是什么!
“试试你的金手指。”鬼差又重复了一次提示,随即没了声音,曼达实在想不出金手指的用法,只能勉强的活动了一下手指。
他的手指艰难摸到了手腕上的绑绳,摩挲了几下,绑绳似乎出现了变化。
好像是断了。
金手指有用,鬼差兑现了第二个诺言。
曼达不动声色的看着福克斯,就像前生在荒原上注视着蛮龙一样。
这样的眼神让小胖子有点害怕,他朝着曼达的脸上啐了口唾沫:“杂种,你看什么看,我先烧焦你的眼睛!”
“对!烧焦他的眼睛!”沙迪娜放声笑道,“让我看看那烟,让我闻闻那味道,让我听听那声音!”
“小胖子,你蠢得像头猪!”曼达突然开口了,第一次用到这个世界的语言,曼达的口音听起来有一点奇怪。
福克斯一怔:“你刚说什么?”
“我说你蠢得像头猪!”这次的发音很纯正。
福克斯涨红了脸,大声吼道:“叫吧!大声的叫吧!你这个猪都不如的蠢货!”
他把烙铁狠狠戳向了曼达的眼睛,曼达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福克斯的手腕,抢下了烙铁,直接按在了他的脸上。
烟很多,味很正,叫声很响亮。
小胖子的脸上有更多的脂肪,焦烟之中甚至还带着些许香味。
福克斯躺在地上放声哀嚎,烙铁粘在了他的脸上,扯都扯不下来。曼达扯下了身上的绑绳,一脚踢开了满地打滚的福克斯,借着炉火里光,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屋子里堆满了杂物,这里是仓库,城堡地下室的仓库。曼达走向了门口,刚刚回过神来的沙迪娜挥拳打了上来。
“你这个杂种,等死吧,你敢伤了福克斯,我母亲会把你剁成肉酱!”
曼达推开了沙迪娜,却发现门上挂着一把大铁锁。
沙迪娜再次冲了上来,曼达一把揪住了她的头发。
“钥匙呢?”
“你想逃走吗?你个奴隶生的杂种!你哪也去不了,乖乖等死吧!”
沙迪娜一巴掌抓在了曼达的脸上,她指甲很长,抓的也很猛,曼达的脸上留下了一排血痕。
曼达擦了擦脸上的血迹,看了看沙迪娜,随即揪着她的头发,把她的脸撞到了墙上。
这一撞,让一直叫嚷的沙迪娜瞬间安静了下来。
没有丝毫仁慈,鬼差兑现了他第三个愿望。
沙迪娜鼻口流血的看着眼前的曼达,几分钟前,他还是那个怯懦愚笨的傻小子,为什么转眼之间变成了魔鬼。
“钥匙呢?”曼达又问了一句。
“你这个杂种,马上放开我,不然的话……”沙迪娜尝试着最后的威胁,却换来了另一次撞击。
砰!沙迪娜毫无生息的垂下了头,说不上是昏了还是死了。
可曼达不认为她死了,他依旧揪着她的头发,低声问道;“告诉我钥匙在哪?如果你还不肯说,我就把你的头摁进火炉里。”
沙迪娜的双眼依旧紧闭,可她的手还能活动,她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钥匙,交到了曼达的手里。
“装的还挺像!”曼达把沙迪娜丢在了地上,回手拿起烙铁想要了她的命,忽听鬼差在耳畔道:“第一天还没过去,你不能杀死祂的信徒,否则会引起祂的注视。”
“谁的信徒?谁的注视?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最后的提示,如果你想回到地狱,我在这里等你。”
鬼差的声音消失了,周围传来了喧闹声,曼达打开了仓库的大门,以最快的速度冲出了城堡。
这么快就发现了,等他们追出来,自己可能真的会被剁成肉酱。
两步地狱,这两步逼得也太紧了!曼达无暇搜索原主的记忆,沿着眼前的道路,冲进了黑夜之中。
“这不算逃跑,这叫对危险的战术回避。”
“回避,战术上的事情,能算逃跑么?”
“我叫曼达,第三纪元,127年,11月3日,奥利吉诺大陆,我来了。”曼达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攥紧了拳头。
第二章 怨霾山谷
曼达在黑夜之中漫无目的的瞎跑,汗水黏在大腿的伤口上,每跑一步都伴随着钻心的剧痛。
身后传来了狗叫声,是沙迪娜的猎狗,一股来自记忆中的恶寒让筋疲力竭的曼达瞬间清醒了过来。
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原主被几只恶犬同时撕咬的场面,他听到了原主无助的哭声,也听到了沙迪娜兴奋的笑声。
曼达,鲁格昂·克劳德赛男爵的私生子,一个不配拥有姓氏的贱种。
这个世界的规则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在东方古国,贵族的私生子虽然不能拥有和嫡子一样的地位,但至少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却活的跟个牲口一样,在哥哥和姐姐的摧残之下走过了十二年的生涯。
不能被他们抓住,否则连当牲口的机会都没有了。
穿过了一片隶农的长屋,又穿过了一片麦田,经过了那座即将被拆毁的酒神庙,曼达一头扎进了森林。
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地上非常的泥泞,艰难跋涉了许久,曼达被一条横生的树根绊倒在了地上。
这一下摔得很惨,脸直接戳在了石头上,头晕脑胀的曼达差点昏死过去,好在他的门牙不慎咬中了舌头,剧烈的疼痛和满嘴的血腥味让他清醒了过来。
狗叫声越来越近,点点火把出现在了森林里,他们追上来了。
一刻也耽误不得,曼达挣扎着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跑向了森林的尽头。
森林之外是一座峡谷,峡谷之中笼罩着迷雾,完全看不到里面的情形。
曼达想往前走,可又有些恐惧,原主的记忆中有一个声音一直在提醒他:“不能去那里,永远不能进入怨霾之谷。”
这个声音来自于原主的母亲,他的母亲两年前就死了,这应该是某段记忆的重现。
怨霾之谷,克劳德赛家族的禁地,也是男爵处刑之地。
做为一地领主,鲁格昂·克劳德赛男爵制定了不少私刑,按照王国的律法,领主有权责罚领地的子民,但不能轻易剥夺他们的生命。
可男爵私下处死过不少领民,因为他的家族一直保留着神秘的处刑方式,就是把人送进怨霾之谷。
包括男爵本人在内,没人知道这座山谷里面存在着什么,只知道进入山谷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
他们把“死囚”赶进山谷,驻守片刻然后离开,根本不担心囚犯会逃走。
几天之后,囚犯的尸骨会被摆放在山谷口,就像被啃食过一样,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皮肉。
曼达还在山谷口徘徊,男爵带着家丁已经追到了眼前,一大片火把照得曼达睁不开眼,让他又想起了烙铁带给他的恐惧。
“你这个畜生!”男爵夫人阿提亚站在男爵身后,指着曼达骂道,“是我宽恕了你,是我让你活到了今天,你对我的孩子做了些什么!”
“你个不知羞耻的疯女人,怎么不问问你的孩子对我做了些什么?”曼达回骂了一句。
阿提亚咆哮道:“我要活剥了你的皮!”
“你倒是过来呀!”如果有个人质,曼达还能拖延一点时间。
男爵还算冷静,他向前走了两步,盯着曼达看了一会,轻声道:“回来吧,我的孩子,一切都过去了,我不会责罚你,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
多么温馨的话语,曼达都快被感动哭了。
在记忆中,他的父亲虽然有些冷漠,但至少没有对这个可怜的孩子使用暴力。
就这样跟着父亲回家,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是多么完美的结局。
可惜,在男爵面前的不是一个无知的少年,十二岁的躯体里装着一个来自侏罗纪的疯子。
没有暴力,可也同样没有过任何庇护,对于曼达所有遭遇,男爵始终视若不见,直到这个可怜的男孩被折磨致死。
再看看眼前这一大片火把,为了追捕一个孩子,男爵竟然出动了四十多个家丁,他和那群恶魔没有太多分别,只是他的手上没有沾血而已。
对于恶魔不能抱有任何幻想,能对付恶魔的只有疯子。可现在恶魔的数量太多,疯子只能暂退一步。
曼达回头看了看峡谷,悄悄地向后挪动脚步,鲁格昂高声道:“别做傻事,你已经无路可退了,进了峡谷就等于进了地狱!”
“你挺聪明的!后退就是地狱!”曼达突然笑了。
男爵惊讶的看着曼达,这个怯懦的蠢小子怎么敢这么跟自己说话?他甚至从来没有正视自己的勇气。
“赶紧回来,趁我还有最后一份耐心,你还有机会活下去!”男爵咬牙道,“不信的话,你可以后退一步试试!”
“我不会后退,一步也不会!”曼达同样咬紧了牙齿,双眼一直注视着男爵。
男爵一怔,把手按在了剑柄上,他打过仗,这是困兽之斗的表现,曼达随时有可能冲过来。
身边的家丁举起了棍棒、锄头和各式兵器。
曼达见状一脸鄙夷的笑道:“后退是不可能的,我决定,挺胸抬头走进去!”
曼达蓦然转身,一路飞奔进了峡谷,男爵当场愣住了,周围人面面相觑,终究没有追上去的勇气。
“他疯了,一定是疯了。”男爵无奈的摇着头。
“就跟他母亲一样,他是个不知羞耻的贱种!等看见他的尸体,我要把他每一根骨头都敲碎!”夫人叫骂不止,却不敢向前多走一步。
走进山谷之中,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男爵夫人的叫骂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呼啸的风声和诡异的鸟鸣。
曼达在泥沙和碎石中跋涉许久,确系没人追过来,他坐在了地上,背靠着一块青石,开始大口的喘息。
他从地上找到一块石头,用中文在地上写下了四行字。
有利因素:还活着。
不利因素:不知道还能过多久。
长期目标:活下去。
当前目标:离开这座山谷。
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是他的习惯,哪怕在侏罗纪也是如此,这样他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
浓雾四下缭绕,周围的能见度不超过三米,身在峡谷之中,曼达对峡谷仍然一无所知。
这里到底有吃人的野兽?还是有喝血的厉鬼?又或者这里住着克劳德赛家族的阴脉,专门替他们干一些脏活?
或许这里什么都没有,只不过因为这地方太容易迷路,人困在里面出不来,最终因饥饿而死。
想到饥饿,曼达一整天都被关在仓库里遭受酷刑,一口东西都没吃过。
比饥饿更要命的是干渴,喉咙已经起了火,嘴里就像吞了苦盐一样,又咸又黏,感觉口水比血水还要浓稠。
曼达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一块石头,口中默念道;“变成一碗水,变成一碗水……”
念了九九八十一次,石头还是那块石头。
无所不能的金手指,之前还能切断绑绳,为什么现在不灵了?是不是用错了方法?
“变成金子。”
“变成一只烤鸡。”
“变成一碗米饭。”
“变成什么都好,只要不是石头就行……”
他对着石头试了几十次,中间还啃过两口,吃了一嘴泥,不慎崩断了一颗牙,除此之外再无收获。
“断就断了吧,反正也被打松了。”
丢了石头,曼达随手折断了一颗野草,同样试了几十次,曼达确定自己的金手指没有变化的能力。
鬼差不是答应给自己所有的金手指吗?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功能都不能实现?难道说,这里有什么误会?
想想之前断掉的绑绳,曼达决定做一次试验,把野草放进了食指和中指之间,学着剪刀的样子,集中精神,用力一夹,野草立刻断成了两截。
误会,天大的误会。
曼达试了几次,能切块,能切条,也能切片,野草被剪碎了一地,充分验证了金手指的功能。
能变成锋利金属的手指,这就是鬼差对金手指的理解。
所有的金手指又是什么意思?
曼达又找了一颗野草试了试,每个指缝都有同样的功能,左右双手都锋利无比。
这算什么?金刚狼还是剪刀手?
十个手指一根都没放过,今后还能洗脸么?还能挠痒痒么?抠耳朵和挖鼻屎这些重要的事情该如何解决?五指姑娘也亲近不得了么?人生还有幸福可言么?
不该那么贪心,不该和鬼差瞎扯淡,就该把话说清楚,小说中有无数金手指,哪个不比这个强!
正在懊恼当中,一阵水声突然传到了耳畔。
有水!没错,的确是水!
曼达激动的爬了起来,瞬间把金手指忘在了脑后,循着水声一路跑了过去。
曼达的耳朵很灵,没跑多远就找到了水源,那是从山上流淌下来的一条小溪,在山谷的低洼处汇集成了一个水潭。
曼达想都没想,一头扎进了水潭里,在吸吮之间,甘甜的清流从脚趾一直灌注到了发丝。
复活了,这回彻底复活了,只要能再找到点吃的……
曼达一怔,身后好像有声音,是四肢划过野草的声音。
个头不大,但很灵活,应该是豹子之类的野兽。
趁着猎物喝水的时候出来偷袭,这个贱招从侏罗纪就是食肉动物的最爱。
曼达不慌不忙,继续喝着水。
借着喝水的机会引诱小型食肉恐龙上钩,这一招,曼达也试过无数次。
对方看准时机,一跃而起,扑向了曼达。
曼达向左边一闪身,看着对方扑进了水里,随后补上了一脚,对方结结实实摔进了水潭。
不是豹子,个头比想象的要小,好像是只没毛的猴子。
曼达没有多想,上去接连踢了几脚,对方试图反抗,可在湿滑的水潭里始终站不稳身子,在接连遭受重击后,仰面躺在砂石当中,失去了抵抗能力。
曼达一脚踩中了对方的胸口,借着月光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除了头上几根稀疏的发丝,几乎通体无毛,小脑袋,细脖子,一双和鸡蛋差不多大的眼睛,灰白色的皮肤,瘦削的身体,细长的四肢,这幅尊容好像在哪见过。
“史麦戈?咕噜?”想起来了,在前前世一部经典电影里,有一个角色和他非常相似,只是他的身上穿了一件还算干净的短袍。
“我不叫史麦戈!我叫昆塔!”
这怪物居然还能说话!
曼达一笑,打了个招呼道:“你好啊,昆塔。”
“放开我,你这该死的臭虫!”昆塔的脾气不是太好,他用力的抬起头,想咬曼达的腿,可因为角度的关系,他那两排锯齿状的牙齿怎么也够不到。
“快点放开我!你这愚蠢的渣滓!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我会吃光你的血肉,还会吃光你的灵魂!”
提丰是谁?好像在哪里听过。
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曼达俯下身子,微笑的看着昆塔道:“你有吃的么?”
昆塔一愣,眨着鸡蛋大小的眼睛诧道:“什,什么吃的?”
“什么吃的都好,食物,我需要食物。”
“我,我有,我当然有,只是不在我身上,在我家里有很多吃的,”昆塔继续眨着眼睛,“放开我,我会给你吃的,我绝不骗你!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
他应该没撒谎,至少前半句是真的,他的衣服非常贴身,根本没有能藏食物的地方。
“你让我很为难。”曼达叹了口气。
“没什么可为难的,”昆塔咧嘴笑道,“放了我,我给你吃的,还能带你离开峡谷。”
“这不是重点,”曼达摇摇头,随即从脚边拿起了一块大石头,“重点是你身上没有多少肉。”
第三章 斯芬克斯
曼达举起了石头,意图再明显不过。
他要砸烂昆塔的脑袋,然后在吃掉他的肉,在侏罗纪,这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在曼达举起石头的时候,昆塔没做出任何反应,眼前这位少年已经超出了他对人类的认知。
可当石头落下的时候,他必须要说话了,否则他将彻底失去说话的机会。
“等一下,我是人!”
“人……吃人不是太好。”曼达犹豫了一下,前前世的底线还在。
可几秒钟后,他又举起了石头。
“但是,我饿了。”
除了他,侏罗纪没有其他的人类,所有的动物,能吃的都吃,前世的本能战胜了前前世的底线。
“我求你放过我,我会为你祈祷,向伟大的提丰祈祷,还会向伯爵哀求,伯爵会收留你的,至少能让你活下去,你别,你不要,等一下,这里有吃的!”
“有吃的?在哪呢?”
曼达放下了石头,如果还有别的选择,他可以暂时放过这个小家伙。
“这里有鱼,”昆塔指了指水潭道,“很多的鱼。”
曼达盯着水面看了一会,波光之下似乎真的有鱼在游动,而且个头还不小。
“我没骗你,看到了吗,这里有很多的鱼。”
曼达摇摇头道:“可是鱼很不好抓。”这是来自前世的经验,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从水里抓鱼比猎杀一头嗜鸟龙还难。
“我会抓鱼,放了我,我为你抓鱼,我向提丰起誓,如果我背弃了诺言,甘愿受到任何惩罚。”昆塔很有诚意的看着曼达。
曼达当真抬起了脚,放了他,并不是被他的诚意打动,而是有再次抓住他的信心。
昆塔很守信用,没有逃跑,也没有反击,他很看重自己的誓言。
他半蹲着身子,张开双臂,像泥塑一样盯着水面。
静止了几分钟,他突然把手插进了水里,手指像钩子一样,牢牢抓住了一条鱼,随即转身,把它摔在了水潭边的青石上。
像这样来回摔了三次,鱼被摔晕了,躺在青石上一动不动。这条银色的鱼大概有二十厘米长,至少有一斤重。
昆塔笑道:“这是从山上游下来的银梭鱼,很笨,很好抓,就是味道差了点。”
昆塔再次俯下身子,口中念念有词道:“这个就不一样了,这是水潭里土生土长的黑鱼,他很狡猾,稍不留意就会逃走,可惜它不走运,今天遇到了我,就算他长着翅膀,也飞不出我的手心!”
昆塔突然出手,抓上了一条黑鱼,摔晕在了青石上。他再次俯下身子,完全忘了疲惫,抓鱼的过程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
“这种鱼很难抓,但是我喜欢那味道,鱼肉非常的鲜美,非常的脆,还有一点……”
“还有一点甜。”
“说对了,很甜,你怎么知道的……”昆塔一愣,他听到了诡异的吸吮声。
转过脸一看,发现曼达正在啃一条黑鱼。
那黑鱼还活着,尾巴在不停的摆动,血水甩的到处都是。
“你吃生的?”昆塔的眼睛不停的眨,他怀疑自己看到了一种外形接近人类的野兽。
“难道你吃熟的么?”曼达诧异的看着昆塔。
“我当然吃熟的!神啊,请你看向这里,是谁创造了如此野蛮的生灵!”
真是不可思议,竟然被昆塔嫌弃了,像昆塔这种怪物竟然懂得用火,他随身带着两片石头,低声向神灵祈祷:“伟大的先知,伟大的觉悟者,伟大的缔造者,伟大的守护者,请您赐予我力量,赐予我智慧,赐予我您最宝贵的财富。”
昆塔用石头对撞了两次,熟练的点燃了一团枯草,就像后世的打火机一样神奇。
他不仅会用火,而且还懂得厨艺,虽然只是简单的熏烤,火候却把握的非常的出色。
取火术的技术含量很高,曼达在前世做过无数次尝试却从未成功过,以至于他在侏罗纪没有吃过一顿熟食。
吃了三条烤鱼和一条生鱼,曼达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心满意足的躺在了水潭边。
昆塔蹲在一旁,盯着曼达看了一会,问出了一个压抑了很久的问题:“你真的是人类吗?”
“我当然是人类,我长得不像人类么?”曼达鄙夷的看着昆塔,像他这样的怪物难道还有资格怀疑自己?
“像!很像!”昆塔点了点头,随即又摇摇头道,“可你的身上有一种味道,有些像古神信徒,却又不完全一样。”
“什么是古神信徒?”
“古神信徒就是神灵的眷者,我所说的是真正的神灵,我会带你去找伯爵,只要你不欺骗他,我相信他一定不会伤害你。”
“伯爵?”曼达一怔,“就是你说的提丰吗?”
“罪过,真是莫大的罪过,不要用这种轻蔑的语气提起神灵的名字,也不要把神灵和信徒混为一谈,”昆塔很认真的说道,“伯爵和我们一样,都是提丰的信徒,他是伟大的提丰最爱的长子,相信我,只要你真心的乞求,他一定会收留你的。”
曼达心头一紧,他好像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他是异端。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个时代只有一个真正的神,那就是神罚之主,其余的神都是邪神,邪神的信徒都是异端,尤其是那些古老的神和古老的信徒。
虽然曼达对信仰没什么概念,但异端会被烧死在火刑柱上,这完全不符合他的求生欲。
“去你的神灵和伯爵!我不会对任何人乞求!”曼达坐起身道,“吃饱喝足,我也该走了,很高兴认识你,昆塔。”
昆塔叹息一声道:“你走不了,哪也去不了,没有人能活着走出怨霾山谷。”
曼达冷笑一声:“那我倒想试试。”
“你尽管试试吧,我已经兑现了我的承诺,我的誓言到此为止,”昆塔后退几步道,“她来了。”
“谁来了?”曼达立刻站了起来,拿起一块石头,警惕的观察着四周。
“斯芬克斯来了,她会问你问题,你最好能答得上来,这样你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斯芬克斯,好耳熟的名字,好像在某本书里见过。
曼达正在思索,一个窈窕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迷雾之中。
在这个时代,女性的衣衫十分宽大,两性在衣着上的区别并不明显。
可为什么她的身段如此清晰,难道说她没有穿……
八十多年没有过那样的经历了,曼达对接下来的一幕十分期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放松了戒备,左手的石头抓的很牢,右手的金手指已经开启。
身影越靠越近,略带成熟的柔美音调在耳畔响起:“新来的客人,你叫什么名字?”
曼达一撇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真遗憾,第一个问题就答错了。”
话音落地,女人突然冲到曼达的面前,用一只手握住了曼达的脖子。
曼达试图用石头反击,没想到女人背后突然多了一双翅膀,抓着曼达飞了起来。
如果是抓着曼达的腰,或者是别的什么部位,曼达绝对不会如此痛苦。
可她抓的是曼达的脖子,一直抓到了十几米的高空,这感觉和绞刑几乎没有分别。
“小伙子,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什么东西能出去,也能进来,但吃饭的时候一定会进来。”
出去,进来。
这个问题很简单,是舌头,舌头可以吐出去,但吃饭的时候肯定要收回到嘴里。
曼达在心里重复了无数次答案,可惜他说不出来,他的脖子还被那女人掐在手上。
“真是遗憾,你回答不上来,”女人带着曼达在半空中徘徊一圈,接着说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什么东西从出生之后一直生长?”
曼达都快晕厥了,他想使用金手指,可这个女人一直在改变着飞行的方向,失去重心的曼达无法控制手臂,更何况他的呼吸也被中断了。
实力相差的太悬殊,曼达决定放弃抵抗,他扔掉了手里的石头,表示自己不会反击,然后艰难的指了指自己的脖子,表示自己没办法说话。
“可怜的孩子,你发不出声音,这对你不公平。”
女人松开了手,曼达成了自由落体疾速下坠,但落到一半的时候,女人又从背后抓住了曼达的衣服,把他提了起来。
“回答我的问题,小伙子,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什么东西从出生之后一直生长?
窒息和惊吓交叠在一起,已经让曼达丧失了思考能力。
“没办法,给了你机会你也答不上来。”女人飞的比之前更高,当她准备把曼达丢下去摔死的时候,忽听曼达喊道:“是头发!”
女人扑打着翅膀,静止在了半空,曼达脸朝下,看不见她的模样,却听到了她的哭声。
“你答对了,”女人抽泣道,“你真的答对了,这可太让人羞愧了,我输了,输了的人不配活在这世上!”
话音落地,女人的翅膀静止了,她想自杀,这是斯芬克斯的规则。
两个人在空中同时变成了自由落体,曼达眼前一黑,高喊一声道:“疯婆娘,自杀是你一个人的事!”
在落地之前,曼达吓晕了,这么刺激的游戏,任谁也支撑不了几次。
女人扑打着翅膀,缓缓落在了地面,昆塔赶紧走上来道:“斯芬克斯,你不能杀了他,他很特别,你闻到那股味道了吗?”
“我当然闻到了!”女人鄙夷的看着昆塔,“一个白鸭而已,有什么资格对我说教?”
“我只是想给你提个醒,”昆塔红着脸,低着头道,“还是把他留给伯爵大人吧。”
“这还用你提醒吗?”女人笑着摸了摸昆塔的头,“蠢蛋,跟我去领赏吧,他的味道很特别,能给你赚来不少功勋。”
第四章 伯爵的城堡(今日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求推广)
做了一夜的噩梦,曼达在优美的竖琴声中惊醒了过来。
坐在松软的羊毛地毯上,借着幽暗的烛光观望着四周,他看到了淡黄色的墙壁,看到了圆拱形的棚顶,看到了闪烁着火光的壁炉,和随风摆动的窗帘。
一切都在眼前,一切有那么遥远,好空旷的一座大厅,比男爵家的大厅宽敞了不止一倍。
在壁炉旁边,一个男人正在弹奏竖琴,曼达看不清他的样子,只能看到他一身素白的长袍。
能拥有如此华丽的城堡,这个男人想必是个贵族,还不是普通的贵族。
再想想克劳德赛男爵色彩鲜艳的礼服,如此素朴的衣着仿佛不属于这个时代。
难道他是来自古时的恶灵?所有进入山谷的人难道都死在了他的手上?
曼达盯着那男子看了一小会,冷不防被身后女人踹了一脚。
“粗野的蠢货,不要直视伯爵。”
就是那个女人,曼达记得她的声音,就是她掐着自己的脖子飞来飞去,还问了一些古怪的问题。
这么看来,她应该是这位伯爵的手下,而这位伯爵应该就是怨霾山谷的主人。
曼达用余光看着身后,他看到了那个女人的裙摆,看到了一对灰白色的赤脚,还看到了一双精致的皮靴。
裙摆是那个女人的,那双赤脚应该是昆塔的,还有一个穿着皮靴的男人,他又是谁?
他们把自己带到这里想做什么?
手脚没被捆住,还让自己踏踏实实睡了一觉,证明情况不算太遭,或许还有活下来的希望。
曼达耐着性子听着伯爵的演奏,伯爵的兴致很好,奏完一曲又一曲,每到动情之处,还要用手指轻轻叩击琴颈,那副自恋而陶醉的样子真的让人难以忍受。
十四首曲子过后,伯爵终于停止了演奏,走到了曼达面前。身后的三个人整齐的后退一步,向伯爵行礼。
“十四弦琴如此动人,远非三十六弦琴可以媲美,年轻人,抬起你的头,让我看看你的脸。”
曼达抬头看着伯爵,他是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留着褐色短发,长脸、浓眉,深眼窝、高鼻梁,脸上的胡须刮的干干净净。
这个年纪居然没有蓄须,这可真是少见,若是被神罚之主的信徒看见了,会把他当成异端抓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伯爵问道。
“曼达。”
“你是克劳德赛家族的人?”
“我是克劳德赛男爵的儿子。”
“所以你叫曼达·克劳德赛?”
曼达摇头道:“我是私生子,不配有姓。”
“你为什么来到这里?”
“我打了我的哥哥和我的姐姐,我受不了他们的折磨。”
“可怜的孩子,”伯爵叹口气道,“你知道到这里来的后果吗?”
“我的父亲告诉过我,进入山谷的人都会死。”
伯爵点点头道:“这是我和克劳德赛家族订立的规矩,已经有几十年了,这座山谷没走出过一个活人,你做好准备了吗?”
曼达的嘴一瘪,鼻子一皱,眼泪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就像个被吓坏的小男孩一样,呜呜的哭出了声音。
伯爵身上散发出一股独有的威势,这个时候必须哭出来,否则不符合一个孩子该有的反应。
与此同时,他开启了右手的金手指,仔细感受着手指的硬度,准备拼死一搏。
伯爵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他上下打量着曼达,却又不知味道从何而来。
这孩子果然有些特别,恐惧激发了他的力量。
“别急着哭,我可以给你一个活下去的机会,但你必须老老实实回答我每一个问题。”
曼达用力的点了点头。
“你信仰哪位神灵?”
曼达心头一紧,他又想起了原主记忆的致命警告,神罚之主是唯一的神。
曼达擦干眼泪,郑重其事的回答道:“我信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伟大神圣的神罚之主。”
话音落地,一阵森寒之气袭来,曼达感觉房间里的温度降低了不少,烛光也暗淡了许多。
伯爵神色冰冷的看着曼达,第一个问题的答案让他极不满意。
“你知道自己的身上流着哪位神灵的血吗?”伯爵给出了第二个问题。
曼达闻言一怔,随即欣喜若狂。
怪不得他们让自己活到了现在,原来自己身上流着神灵的血。
“你说的是真的吗?”曼达激动的看着伯爵,“我的身上真的有神灵的血?”
伯爵神色木然道:“这有什么可骄傲的?”
曼达诧道:“难道这不值得骄傲吗?”
两人对视许久,伯爵确定曼达没有撒谎。
身后的女人笑出了声音:“真是个蠢小子。”
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伯爵也露出了笑容,房间里的温度慢慢回升了。
“如果我让你改变信仰,成为另一位神明的信徒,你愿意答应吗?只要你愿意,我就可以让你活下去。”
昆塔闻言一惊,心里暗道:“糟了。”
在他印象中,神罚之主的信徒都是硬骨头,尤其像这个年纪的孩子,根本不懂得珍惜生命。
以昆塔卑微的身份,这个时候本不应该说话,可他还是硬着头皮低声劝了一句:“你如此的年轻,活下来比什么都……”
话音未落,曼达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仰视着伯爵道:“能够追随于您,是我无上的荣耀。”
情况的变化的太快,昆塔的思维有点跟不上曼达的行动。
不光昆塔跟不上,伯爵也有些惊诧,愣了好一会,伯爵又道:“不是追随我,是追随神灵。”
曼达立刻改口:“能够追随神灵,是我无上的荣耀。”
伯爵对着女人招了招手:“斯芬克斯,让他看看神灵真正的样子。”
女人走到曼达面前,褪下了身上的长袍。
只要表明忠心就有奖励,曼达喜欢伯爵的气度!
女人背对着窗子,因为逆光的关系,有些细节曼达看不清楚。
这太让人着急了!
曼达本想向前走两步,忽见女人腰肢后移,身体前倾,肌肤之上长出了黄色的长毛。
曼达目瞪口呆,转眼之间,女人的身体已经变成了野兽的模样,强健的身体,粗壮的尾巴,再加上厚实的脚掌和锋利的趾甲,看起来应该是头狮子。
可她依然保持着那张俊俏的脸,脸上还带着诡异的笑容。
女人耸起肩膀,变化仍未结束,她的脊背隆起,竟然长出了一双翅膀。
斯芬克斯!希腊神话中的怪物,曼达在前前世读过关于她的传说。
我的天,她就是我要信仰的神灵?曼达瞬间坐到地上,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
“斯芬克斯获得了满阶神力,也获得了神器,她已经拥有了神之名,”伯爵回到了竖琴旁边,轻轻拨弄着琴弦,“这就是神灵真正的样子,我再问你一次,你愿意改变你的信仰吗?”
“我,愿意。”曼达咬了咬牙,只要能够活下去,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
“莱昂德,”伯爵冲那名男子道,“让他也看看你的样子。”
一直站在身后的男子走到了曼达面前,曼达第一次看到了他的模样。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黑发褐瞳,面白无须,非常的英俊。
男人没有说话,表情十分冷酷,看的出来,他不太情愿,但他不敢违抗伯爵的命令。
他把头歪到左边,活动了几下肩膀,脖子的右边突然冒出了另一个头,曼达吓得倒爬了两步。
紧着着,男人把两颗头都歪到了右边,在他脖子的左边又冒出了一颗头。
曼达没忍住,“哇”的一声叫了出来,然而接下来的变化,让他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三颗头,三张脸开始同时扭曲,耳朵变尖,眉骨突出,口鼻隆起,黑毛丛生,眨眼之间,三个人头变成三个狗头,男人趴在地上,变成了一条巨大的三头犬。
三头犬来到曼达面前,对着曼达嗅了嗅,还在他的额头上舔了一下。
伯爵重新弹奏起了竖琴:“莱昂德得到了神之力,但还没有得到神之器,因此还没有得到神之名,假如让你变成他的模样,你愿意吗?”
“我愿……”
等一下,成为他们的信徒可以,为什么要变成他们的模样?
曼达吃惊的看着伯爵,伯爵双眼注视着竖琴,而他的脸颊从上到下又睁开了两只眼睛,看着曼达道:“你做好决定了吗?随我们一起成为提丰的信徒!”
提丰?又是提丰?
原来不是追随他们,而是变成他们,看来信仰提丰的人都要变成怪物。
“我再问一次,你愿意吗?”伯爵的琴声变得非常急促,三头犬对着曼达露出了獠牙。
人面狮身的斯芬克斯走到曼达背后,柔声道:“什么东西总是举着盾牌,而且盾牌越来越高?”
曼达擦了擦煞白的脸,结结巴巴道:“是,是手指头,盾牌是指甲。”
“你答对了,又答对了,”斯芬克斯神情沮丧道,“我必须死去,我没脸活在这个世上了!”
在神的传说中,只要答对了斯芬克斯的问题,斯芬克斯就会自杀。
但见眼前的这位斯芬克斯撞开了城堡的大门,纵身跳了出去,曼达这才发现,门外竟然是万丈悬崖,这座城堡竟然建造在峭壁上。
斯芬克斯瞬间从眼前消失,由于她之前已经自杀过一次,所以曼达想看看这次她是不是真的摔死了,不曾想她转眼又飞了上来,一把抓住曼达衣服,狂笑道:“跟我一起死吧!”
斯芬克斯揪着曼达衣服开始自由落体,山谷中回荡着曼达的喊声:“我愿意,愿意!”
第五章 得神之名得永生(第二更)
在昆塔的看守下,曼达在山谷里游荡了几天,得到了三个结论,山谷的构造很简单,古神的世界很复杂,昆塔的生活很孤独。
这座山谷就像口袋一样,东西南三面都是山,只有北面有一个入口,也是明面上唯一的出口。据昆塔所说,山谷中还有一条隧道可以进出,隧道的位置属于机密,暂时还不能告诉曼达。
在如此闭塞的环境中,生活着六十多个信仰古神提丰的人,在这群人之中,昆塔属于地位最低的一等,被称之为白鸭。
为什么要叫鸭?这点昆塔暂时没有给出解释,因为他要解释的东西实在太多。
首先可以肯定一件事,曼达的身上的确流淌着神灵的血液,但这件事的确不值得骄傲,因为每个人的身上都流着神灵的血液。
人从一生下来,身体里就带着某位古神的血脉(曼达将之理解为基因),至于是哪位神灵,这需要用特殊的方法才能探究的到,而这位神灵,就是这个人的本命神。
比如说一个人得知自己的身上流着雅典娜的血,他的本命神就是雅典娜,他可以按照古老的秘方,准备属于雅典娜的祭坛和最基本的祭品,在祭祀的过程中许下血之誓言。
如果祭祀过程中听到了神灵的召唤,就证明雅典娜接受了这名信徒,祂会用一滴血和信徒的血形成神圣契约,这名信徒就能获得神的一些力量,成为了神灵的一级信徒,这一过程,叫做入阶。
剩下的就是升级,每升一级能获得神灵恩赐的特殊技能,用昆塔的话说,这叫通往神殿的台阶,每上一步台阶叫做进阶,上完所有的台阶,来到了神殿门口,也就是升到满级的信徒,还要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寻找神器。
“只有得到神器才能得到神之名,”昆塔仰望着天空,看着四下盘旋的人面狮身女,道:“她原本的名字叫做霍尔娜,在满阶之后她找到了斯芬克斯的金冠,最终获得了神之名,成为了半神,也成为了斯芬克斯在人间的唯一使者,而三头犬莱昂德也到了满阶,但他没能拿到三头犬的神器,因此还不能使用神的名字。”
曼达对这些神学知识没有任何兴趣,他只想尽快逃离山谷,可昆塔展示出了强大的热情和耐心,他急切的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曼达,完全忘了曼达是一个陌生人,而且还差点吃了他。
曼达起初无法理解昆塔的行为,相处几天之后,他渐渐明白了。昆塔很难找到一个和别人说话的机会,山谷里除了狮子女对他有一份特殊的爱护和迁就,没有其他人愿意和他说话。
每当提起狮子女,昆塔的脸总会泛起一丝红晕:“你知道吗?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得到神的名字,每次看到她的笑容,我都为自己感到骄傲。”
曼达嗤笑一声道:“神的名字有什么用处?”
昆塔道:“能提升法力,能把神器变为武器,还能永生,应该没有其他用处了。”
“果真没什么用……”曼达轻蔑一笑,安静了几秒钟后,他紧紧搂住了昆塔。
“其实你应该看得出来,我这个人没什么心机,自从进了山谷,我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你,我们彼此信任,彼此帮助,就算有一点小摩擦,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还记得我们一起吃鱼时的情景吗,想起那一幕,我都快落泪了,你烤的鱼真好吃……所以我想说的是,你刚才说的永生是什么意思?指的是精神上的,还是信仰上的?”
昆塔诧异的看着曼达:“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得神名者得永生,就是永远的活在这个世上。”
曼达指着在天上飞来飞去的狮子女道:“也就是她长生不老了?”
“长生不老……我喜欢这个词汇,”昆塔赞许的笑道,“可以这么说,在不受到致命伤害的情况下,她不会死也不会老去,她可真美啊……”
曼达仰面看着天空,突然觉得这个神经兮兮的女人美丽了许多,可爱了许多,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神圣。
他转过身,凝望着昆塔:“我的好朋友,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来赞美我们之间的友谊。”
“也用那句长生不老怎么样?”昆塔笑道。
“太贴切了,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词,你有纸和笔吗?”
昆塔一怔,转而笑道:“你也是个热爱知识的人。”他问对人了,昆塔有随时携带纸笔的习惯,他从包袱里拿出了三张羊皮纸,一支鹅毛笔和一小罐墨水,看到纸和笔,曼达深吸了一口气,真切的感觉到自己回到了属于人类的生活。
他一直保持着记笔记的习惯,虽然在侏罗纪没有笔和纸,但他还是会把每次狩猎的经验刻在石头上,这是他能够生存八十二年的重要法宝。
“现在麻烦你再把之前的事情重复一遍,就是那些血脉,祭祀,台阶,神器,本命神之类的……”
来到这个世界,曼达经常做同一个噩梦,在梦里,他盯着山洞上密密麻麻的笔记,思考着下顿饭该吃什么。
在侏罗纪活了八十二年,他的狩猎经验足可以写成一本百万字的狩猎宝典,可再多的经验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他老了。
他追不上年迈的蜥蜴,打不过年幼的恐龙,挖不动陷阱,搬不动石头,甚至连腐肉都抢不到,抢到了也会被别的恐龙抢走。
在饿了两天之后,他做了一个作死的决定,去偷异特龙的蛋。他成功的找到了异特龙的巢穴,耐心的等待母龙离开,巢穴里只有一个蛋,当他准备下手的时候,幼龙破壳了。
那小家伙很可爱,稚嫩的叫声好像婴儿的啼哭。
用石头把这小家伙砸死,然后带走,吃下去?
年轻的时候做过这种事,可现在他下不了手。
他犹豫了一小会,就一小会,幼龙的叫声引来了母龙。
然后,没有然后了……这是他在侏罗纪最后的回忆。
生老病死,逃不脱的轮回与魔咒,谁敢说自己真的能看淡?
一个保留了两世记忆的鬼魂可以证明,看淡生死是一句鬼话,连鬼都骗不了!
煎熬了两世,曼达终于找到了今生的意义。
只要能得永生,付出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
……
到了晚上,除了在山谷里负责值哨的人,其余人都要去伯爵的城堡里睡觉。
这座修建在峭壁上的城堡比曼达想象中要大得多,在浓浓的迷雾之中,曼达始终看不到城堡的全貌,只知道城堡至少有四层,每层都有十几个房间。
这证明了两件事,首先证明了伯爵很慷慨,他为自己的属下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也证明了伯爵很强大,城堡里住着六十个部下,每一个部下都可能成为飞天遁地的强者,如果有朝一日带他们离开这座山谷,应该能轻松征服一个国家……
曼达还没有完成第一次祭祀,他不算是信徒,暂时不能拥有自己的房间,只能和昆塔挤在一起。
深夜,他激动的睡不着,长生不老的信念不断的撩拨着他的神经。
这事情应该不会太难,连那个神经病的狮子女都做到了。
认真的看着自己记下的笔记,曼达渐渐捋顺了成神之路的过程:
“狮子女身上流着斯芬克斯的血,她还是斯芬克斯的信徒,并且成为了斯芬克斯的满级信徒,然后拿到了斯芬克斯的神器,最终得到了长生不老的神之名,对么?”
“不要叫她狮子女,你要叫她的神名斯芬克斯,或者叫她的本名霍尔娜,另外你说的也不对,”昆塔挠了挠头皮,眼神之中出现了些许的黯淡。
“有什么不对的?这不都是你告诉我的么?”曼达反复检查着笔记,没有发现任何逻辑上的漏洞。
“本来这属于机密,在你完成祭祀之前,我是不该告诉你的,”昆塔抿抿嘴唇道,“放在其他人身上,你所说的是正确的,可我们不太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昆塔深吸一口气,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斯芬克斯不是被人们认可的神,准确的说,就是古时候人们所说的魔怪,没有人会流着魔怪的血,也没有人会信仰魔怪,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曼达指着窗外道:“那个飞来飞去的狮子女……”
“我说过了,她叫霍尔娜,她是个好女人!”昆塔那灰白色的小脸又变红了,“她的本命神是阿芙洛狄忒,可她却错误的信仰了战争女神厄里斯,这样会变成迷失者,身体和灵魂都将陷入混沌,直至毁灭。”
曼达听得晕头转向:“你刚才说阿芙洛狄忒,又说什么厄里斯,可这两个和斯芬克斯没有半点关系。”
“其实这很好理解,简单来说,就是她走错了路,血脉和信仰不符,这是致命的错误,如果想活下来,就只能进入塔耳塔洛斯的深渊,投入万魔之父提丰的怀抱,由他指认一位魔神,成为我们新的本命神。”
曼达沉思许久,终于理解了昆塔的话,简单来说,就是狮子女信错了神,而这个可怕的错误让她变成了怪物。
信仰和血统必须严格对应,流着雅典娜的血,如果信仰了阿波罗,就会成为迷失者,会很快死去。
如果不想死,就得信仰魔王提丰,借助提丰的力量,开辟一条成为魔神的道路。
曼达坐起身子,紧张的看着昆塔,问道:“你知道我的身上流着哪位神灵的血吗?”
昆塔摇摇头道:“要通过祭司的占卜才看得出来,而真正具有法力的祭司少之又少,我们的伯爵懂得占卜,但他不会帮你的。”
“那我会不会也信错了神,走错了路?”
“不重要了,”昆塔咬了咬嘴唇,满脸同情的看着曼达,“你已经走错了路,你已经决定追随提丰了,这注定你将变成魔怪。”
曼达抿了抿嘴唇:“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吗?”
“没有了。”
在曼达的注视下,昆塔的脸变得更红了。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真的没有了!”
第六章 背叛者阴谋
这小子撒谎了,他一定还有别的办法。本命神的道路显然比沦为怪物要好得多,那才是真正意义的成神之路。
“如果我知道自己的本命神是谁,是否还能成为祂的信徒?”
“不能!”昆塔果断的摇头,“背叛提丰的人将彻底堕入地狱深渊,灵魂与肉身都将化为尘埃。”
“有没有办法能骗过提丰,让我暂时不要成为他的信徒?”
“你想欺骗神灵?”昆塔低声道,“你疯了吗?你会害死山谷里的所有人!”
“有没有办法骗过伯爵,让我先不要向提丰祭祀?”
“没有人能骗过伯爵!他是百眼巨人的信徒,他的眼睛能看穿一切谎言!”
曼达沉默许久,决定换一种方式和昆塔交流。
“肯定有别的方法,只要你告诉我,我会抓鱼给你吃。”
“谁稀罕你的鱼?我自己不会抓么?”昆塔鄙视的看着曼达。
“只要你肯告诉我,我带你去偷狮子女的衣服,最贴身的那种。”
“你太下流了!”昆塔愤怒的盖上了被子,不再和曼达说话。
在侏罗纪生活了八十多年,曼达早就忘记了和人类交流的方法,看来他没有说服昆塔的可能了。
总能想到别的永生之路,不一定非得靠这群怪物。曼达打定了逃跑的主意,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他制定了十几个逃跑方案,却一直没有尝试的勇气。
山谷口有人轮流值哨,就曼达所知至少有六个哨位,每个人的身手都比自己好的多,强冲等于送死。
曼达偷走了狮子女的一件红色内衫送给了昆塔,想问出隧道的位置,昆塔不为所动,并且告知了斯芬克斯,让曼达挨了一顿毒打。
到了祭祀的前夜,曼达还不死心,依旧和昆塔软磨硬泡,昆塔长叹一声道:“别胡思乱想了,伯爵让我把祭祀的流程告诉你,记住了之后就好好睡一觉,祭祀之后可是要受几天苦的。”
“好,我记,”曼达拿起了笔,翻了翻写满字的羊皮纸,“纸用完了,再给我两张。”
“为什么一定要写在纸上?你记在心里就好了!”
“只有写在纸上的东西我才能记得住。”
“我给你三十张羊皮纸,你都用光了,你知道那些纸有多贵吗?你到底记了些什么?”
昆塔一把抢过了曼达的笔记,当看到上面的文字,昆塔惊呆了。
“这是什么?”
曼达不会写这个世界的文字,他写的是简体汉字。
“这到底是什么?”昆塔又问了一遍。
“这,是一种古老的文字。”曼达深沉的回答道。
“我懂得十几种古老文字,但从没见过这种模样的,有点像古埃罗字,但又不是那么像,这简直和图画一样……”
“这是……”曼达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找一个朴实的理由,敷衍过去,“算了,我还是不能告诉你,神灵还在天上看着。”
“这是神灵的语言?”昆塔张大了嘴。
曼达低声道:“我不能跟你说太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
昆塔捂住自己的嘴,他好像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
不能问,不能想,不能胡乱揣度,那是属于神灵的禁忌。
他给曼达拿了两张羊皮纸,把祭祀的流程详细的叙述了一遍。
曼达记的很认真,他在做最后的努力,试图寻找祭祀的漏洞。
吹熄了蜡烛,昆塔钻进了被窝,看着身边熟睡的曼达,他又闻到了那股诡异的气息。
他到底是谁?他说的是真的吗?那些图画真的是神灵的语言吗?难道他受到了神灵的眷顾?
要不要告诉他那个方法?这会让他承担极大的风险,甚至会让整个山谷陷入险境。
可如果不告诉他,自己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神灵的眷者堕落吗?
昆塔扯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头发,陷入了焦虑和矛盾之中。
辗转反侧,昆塔终于坐了起来,唤醒了熟睡的曼达。
曼达也坐了起来,和昆塔对视了许久。
昆塔不敢说话,伯爵有一百只眼睛,随时巡视着山谷的每一个角落,虽然他听不到昆塔的声音,但能看的到昆塔的唇形。
犹豫再三,他钻进了被窝,把一只手留在被子外面,对着曼达勾了勾手指。
曼达恍然大悟,难怪斯芬克斯的衣服引诱不了他,难怪他对自己这么热情,原来他喜欢的不是女人。
想起昆塔那副尊容,曼达有些抗拒,但还是咬了咬牙,钻进了昆塔的被窝。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曼达闭上了眼睛。
“我只说一次,你要牢牢记住。”
“呃,不是先那个……你倒是挺有诚意的么!”曼达如释重负。
“这个方法非常危险,留给你可能有三种结果,第一种是最糟糕的结果,提丰发现了你的意图,祂很可能会杀了你,甚至会杀死所有人。
“第二种结果,提丰没有发现你的意图,但你的祭祀会变得不完整,你喝下了祂的血,会得到一些神力,但得不到成为魔神的道路,也得不到任何技能,这意味着你入阶失败,变成了我这个样子。”
“变得和你一模一样?”曼达皱起了眉头。
“别打断我,第三种结果,也是最好的结果,你的祈祷得到了本命神的回应,祂会保护你,让提丰的血无法融入你的血,你血脉依旧纯净,还有机会成为本命神的信徒。
为了能诵念本命神的名字,在仪式开始之前,你要恳请伯爵推算出你的本命神。”
“你说过他不会帮我。”
“所以你要想办法恳求他,只要他肯说出来,你就成功了一大半……”
拿着笔记,曼达预想着仪式的每一个细节,权衡着背后的风险。
昆塔眨着眼睛,安慰着曼达:“别担心,我会为你向提丰祈祷,就算被祂发觉了,我想祂一定也能宽恕你。”
“呸,你个二五仔,你还敢向提丰祈祷?先想想提丰会不会宽恕你吧。”曼达啐了昆塔一口。
“什么是二五仔?”
“就是背叛者!”
“这不算背叛,我是提丰的信徒,只是我心里还藏着自己的本命神,这是遵从心的意愿,怎么能算背叛呢……我都把方法教给你了,你该如何报答我?”
“你想要什么报答?”
“我想要霍尔娜那条淡黄色的裙子……”
“最贴身的那一件?”
“嗯嗯!”昆塔用力点着头。
“原来你不喜欢那件内衫,早说啊!你个无耻之徒!”曼达又啐了昆塔一口。
……
次日天明,祭祀仪式开始了,伯爵带着所有部下,连同曼达一起来到了神庙。
大理石砌筑的雄伟神庙,同样建造在峭壁之上,神庙由三十二根大理石柱支撑,石柱下方伫立着各色神像,有九头蛇海德拉,有双头龙奇美拉,有蛇发三女妖,还有百头巨龙拉冬……大部分石像曼达都叫不上名字,人面狮身和三头犬的石像也在其中。
伯爵的部下各展绝技,有翅膀的怪物直接飞上神庙,没翅膀的用手脚攀爬,昆塔正是如此,他的攀爬方式很像猴子。很多蛇怪没有手脚,但他们的蠕行技巧同样出色。
曼达很走运,他被斯芬克斯拎上了神殿,而且途中一点都不枯燥。
“什么东西从出生之后再也长不大?”斯芬克斯又开始了她的问题。
“是石像,别再问我问题了,我的心情很糟糕。”
“为什么糟糕?”
曼达道:“我不知道提丰会把我变成什么样的怪物。”
狮子女冷笑道:“这不重要了,反正你已经堕落了。”
曼达一咬牙:“能得永生,变成怪物也值得。”
狮子女轻叹一声:“你还是太年轻,总有一天,你会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
我不年轻了,至少我的灵魂不比你年轻,你根本不知道我在担心什么,曼达闭上了眼睛,回忆着昆塔的每一句嘱托……
斯芬克斯把曼达放在了门口,和其他人一起等在了门外。
在四位美丽祭司的引导下,曼达进入了神庙。
地母盖亚的儿子,诞生于日月星辰之前,比宙斯还要古老,拥有一百多个蛇头,满身的羽毛和一对翅膀,口中喷吐着永不熄灭的烈焰,雄伟的提丰雕像伫立在神殿中央。
伯爵穿着祭司的长袍,站在祭坛下面,微笑的看着曼达。
曼达走到伯爵面前,等待着神灵的抉择。
“还有什么话想说?”伯爵问。
“我……想知道我的本命神。”曼达看着伯爵,提出了唯一的要求。
“这重要吗?”
“不重要,但我很想知道。”
伯爵皱了皱眉头,犹豫片刻,他决定满足曼达的要求。
太顺利了,顺利的让曼达差点叫出声音,难道真的是本命神显灵了?
其实伯爵也很想知道他的血统,虽然这么做不太理智,可他身上的特殊气息让伯爵十分好奇。
“伸出你的右手。”
曼达伸出了右手,伯爵用尖刀刺破了他的指尖,蘸着一点血液,放在嘴里尝了尝。
凭着血液的味道,伯爵念起咒语,开始占卜,等了好一会,伯爵睁开了眼睛,迟迟没有给出答案。
第八章 刚烈的伯爵
血液顺着舌根滑进了喉咙,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以下咽,甚至多少有点清甜。
曼达能感受到血液在食道里流动,慢慢流进了胃里,慢慢渗透进了自己的每一个细胞。
这感觉太奇妙了,仿佛身体正在爆发某种力量。
曼达打了一个饱嗝,转过脸看着伯爵。
伯爵瞪着十几只眼睛看着他。
对视片刻,伯爵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本命神再次给出了提示。
“至少要装装样子,你想害死自己吗?”
装什么样子?现在的样子有什么不妥吗?
曼达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昆塔曾经告诉过他,喝下提丰的血液,人会非常的痛苦,就像被烈火灼烧着肠胃。
可他现在的表情显然和痛苦无关。
做戏要做全套,他差点忘了二五仔计划的最后一个步骤。
在伯爵的注视下,曼达赶紧捂住了肚子,皱起眉头道:“好痛苦……”
“演的再像一点!”本命神不停的在提示他。
“太痛苦了!”曼达趴在地上,大声的呻吟。
“再像一点!”
“我,真的要疼死了!是真的!”曼达开始满地打滚。
如此拙劣的演技,让曼达都觉得自己很不中用,但他似乎骗过了伯爵。
伯爵的注意力很不集中,好像在承受更巨大的痛苦,他挥挥手,唤来了两名祭司,示意他们把曼达抬出神庙。
当来到神庙门外,看见痛苦挣扎的曼达,众人发出了一阵欢呼,昆塔将手捂在了胸口,心里暗道:“不知该为你庆幸,还是该为你难过,总之……活着就好。”
伯爵也走了出来,众人立刻收声,恭敬的低下了头。
斯芬克斯走了上前去,看到伯爵满脸的汗水,轻声问道:
“大人,一切都顺利吗?”她并不关心曼达,但她觉得伯爵不太对劲。
伯爵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他走上了哪条道路?”她想知道曼达将变成哪种魔怪。
伯爵还是不说话,他摇了摇头,表示提丰没有给出明确的旨意。
这很正常,有些人天赋异禀,在祭祀完成之后,会立刻知道自己的归属,她就是其中之一,三头犬莱昂德也是其中之一。
有些人天赋极差,在祭祀结束很久之后,依然不知道新的本命神是谁,山谷里有一半以上的人是这样的结果,她认为曼达也是其中之一。
看到伯爵的嘴唇在充血,斯芬克斯关切的问道:“你是不是受伤了?是不是那个蠢货触怒了神灵?”
“你为什么那么多问题?”伯爵终于开口了,可他的声音含混到了无法分辨,而且嘴唇也在剧烈的颤抖,看样子气愤到了极点。
斯芬克斯不敢再多问,看到伯爵的手指了指曼达,她赶紧把曼达抓在了手里,带着他飞向了城堡。
按照惯例,伯爵此时应该发表一番演说,宣布曼达正式成为信徒中的一员。
可他没有多说,只是打了个手势示意众人离去,他撩起了斗篷,化作了鲜红的翅膀,很快超过了斯芬克斯,直接飞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迅速关上了窗子,锁上了门,对着屋子里的水池,吐出了一大口血水。
他从桌子上拿起了一面银制的手镜,伸出舌头看了半响。
一半舌头被烧焦了,另一半舌头血肉模糊。这就是他语调含混的原因,自从对曼达的血做了占卜,他的舌头一直在承受刀割和火烧的苦痛。
至于曼达的本命神,他没有分辨出来,触碰到血液的那一刻,他的舌头瞬间失去了知觉。
但他不能把这一切告诉曼达,这关系着他的地位和威严。
他要给曼达一个合理的解释,还要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从容的完成整场祭祀。
除了语调含混之外,他几乎没有露出任何破绽,哪怕在最疼的时候,也只是抖动一下嘴唇。
这就是强者的资本,这就是王者的逼格,做为山谷的主人,所有人都看到了王者的荣耀,却很难理解他背后承担的一切。
被送进房间的曼达继续假装着痛苦,按照昆塔所说,这样的痛苦至少要持续一天一夜。
不疼装疼,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挣扎、翻滚、呻吟、嘶喊,每一个动作都非常消耗体力。
坚持了一个小时,筋疲力竭的曼达放弃了表演,思绪也飘向了别处。
他在回忆祭祀的过程,回忆着本命神的指示。
祂到底是哪位神灵?为什么如此主动?自己到底喝下了谁的血?到底会不会变成怪物?
各种想法在脑海中盘旋,指引着曼达进入了梦乡。
他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他梦到自己的身体漂浮在半空,从脚到头,被画了九条刻度线。
九条刻度线把身体分成了八个格,第一个格子在头顶,里面灌注着鲜红的血液,大概占据第一个格子的四分之一。
“祝贺你,入阶了,你是我的信徒。”
很诡异的梦,却让曼达睡得非常香甜。
等曼达睡醒,一直守在床边的昆塔关切的问道:“怎么样,成功了吗?”
曼达露出了邪恶笑容,钻进了被窝,对昆塔勾了勾手指,昆塔左顾右盼,一脸为难的钻进了曼达的被窝。
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伯爵有一百只眼睛,整个山谷都在他的目光之下。
如果伯爵发现曼达在剧烈的痛苦之下,还和昆塔做这种不可描述的事情,以他多疑的性情,很可能立刻要了曼达的命。
可曼达实在太幸运了,伯爵的痛苦比服下提丰之血的时候还要严重,整整两天,他没有下床,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呕吐和昏迷之中,根本无暇监视曼达。
两天之后,伯爵终于下床了,他叫来了曼达,想看看他的状况。
按照昆塔的描述,在这两天时间里,曼达大部分都处在昏迷之中,这是正常的表现,伯爵也没有深究。
只是他的身体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这让伯爵有些意外。
拥有如此特别的血液,为什么没有展现出惊人的天赋?难道这个少年的身上还隐藏着其他的秘密?
伯爵展示出了罕有的耐心,他决定给曼达一个任务——处置自己的尸体。
“我跟你说过,我和克劳德赛家族有个约定,持续了几十年的约定,他们可以把家族的死囚交给我来处置,但他们必须保守山谷的秘密,并且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山谷。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严格履行着约定,你已经在山谷里待了四天了,我该把你的尸体送到山谷外面了,所以……”
所以你想杀了我?
曼达心头一紧,本能的后退了两步。
“我又闻到那股味道了,隐藏在你身上的力量,”伯爵喝了一口水,他很想再捉弄曼达一会,可他的舌头还很疼,他不想说太多的话,
“别那么紧张,我不会伤害你,但有件事情要你自己去完成,去找波蒂娅女士,让她为你寻找一具合适的尸体。”
让她为我寻找一具尸体?多么深奥的一句话。
曼达没再多问,他不想在伯爵的房间里多待,得知波蒂娅不住在城堡,而是住在了悬崖上的山洞里,曼达首先想到了人面狮身女。
“你带我飞上去吧,只是挑一具尸体,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
斯芬克斯微笑的捏着曼达的脸颊:“小家伙,你把我当成会飞的马车了吗?”
“你又没有车厢……”
“你以为自己在跟谁说话?”斯芬克斯一脚踢在了曼达的脸上,随即把他拎到了窗边,“回答我一个问题,答错了就把你扔下去,我有一朵花,四季常开,永不凋零,你知道它在哪么?”
“在你的肚皮上,是一个像野花一样的胎记。”
“不是野花,那是一朵郁金香!”斯芬克斯又踢了曼达一脚,“你怎么会知道?”
“在你变身的时候看到的,它很美。”
说这句话的时候,曼达的脸纯洁的像一张白纸。
虽然这不是正确的答案,但斯芬克斯心情大好,她把曼达送到了峭壁的山洞门口,当然,也只是送到洞口而已。
“回去的时候要靠你自己了,我讨厌尸体的味道。”
第七章 二五仔誓词
你的本命神是……”伯爵踟蹰许久,最终也没有说出答案。
“我暂时不打算告诉你,”伯爵给出了以下解释,“在提丰的神殿里,如果你敢诵念其他神灵的名字,在场的所有人都会和你一起坠落到地狱深渊,永远无法解脱,该你知道的事情,我以后自然会告诉你,祭祀就要开始了,千万别耍花招。”
糟糕,伯爵没有说出自己的本命神,计划的第一步失败了。
昆塔说的没错,他能看穿一切谎言,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太难对付了。
曼达一个字都不敢多说,在伯爵的注视下退去了衣衫,四位女祭司帮他洗干净了身体,换上了一身新的长袍。
这件长袍应该是丝绸做的,这可真是奢侈,在这个时代,丝绸要用同等重量的黄金来换取。
穿戴整齐,看着浴池里的倒影,一个整洁的男孩出现在了眼前。
酒红色的头发,深蓝色的眼眸,高耸的鼻梁和满是雀斑的脸蛋。
来到这个世界整整十天,这是曼达第一次审视自己的模样,长得不是那么出众,可也算得上个端正的少年,比前世的野人模样不知好了多少。
可等完成了这场祭祀,自己就不知道要变成什么模样了。
曼达还在感伤,祭司已经准备好了祭品。
入阶的祭品非常简单,只有一只羊。
曼达站在了祭台下面,三名祭司分别用七弦琴、排箫和诗琴奏响了音乐,四名祭司围着祭台跳起了舞蹈。
伯爵从容的指挥着祭祀的每一个步骤,当音乐和舞蹈进入高潮,伯爵打了个手势,一名祭司走上祭台,用尖刀刺向了山羊的心脏。
山羊发出了一声哀嚎,鲜血顺着祭台上的裂隙流在了曼达的脸上,羊血不多,但十二岁少年的身形也不算大,当鲜血覆盖了曼达的身体,最关键的步骤来了。
不能放弃希望,还得试一试!
曼达的嘴一张一合,看起来是非常正常的反应,满脸都是血,为防止血水呛到鼻子里,人会本能的张开嘴呼吸。
曼达这么做可不是为了呼吸,他在无声的诵念着誓词:
“伟大的神灵,我的本命神,我的主人,请你看向这里,原谅我叫不出你的名字,可我流淌着你的血,我把祭品奉献给你,连同我的血肉之躯一并奉献给你,我祈求你的力量,我祈求你的庇佑,请打开你的大门,请给我一条道路,请让我成为你的信徒……”
这是昆塔为他设计的二五仔誓词,因为曼达没有问出本命神的名字,只能临时做了一些改编。
他用双手擦了一下自己脸,这个动作看起来也没有任何问题,可其实这是计划的第二步,血誓。
之前伯爵在曼达的手指上割了一条口子,曼达用金手指把口子变大了一点,挤出了很多血,一并涂在了自己的脸上。
“连同我的血肉之躯一并奉献给你,我祈求你的力量,请让我成为你的信徒……”
曼达反复重复着誓词,在贡献祭品的环节,他已经提前完成了血誓。
而血誓的对象,是一个他不知道名字的神。
如果伯爵知道曼达的所作所为,他会立刻带着所有人离开神庙。可曼达做的实在太隐蔽了,伯爵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献祭结束,曼达带着满身羊血来到了祭台之上,跟着伯爵一起朗诵血誓的誓言。
“盖亚和塔尔塔洛斯之子,伟大的泰坦之神提丰,我的主人,请你看向这里,我将我的血肉之躯奉献给你,我祈求你的力量,我祈求你的庇佑,请打开你的大门,请给我一条道路,请让我成为你的信徒!”
伯爵说了一遍,他的语调有点怪,口齿也不是那么清晰,好在还能勉强分辨。
曼达重复了一遍,心里想着:伟大的本命神,我是被迫的,这些都不算!
伯爵让曼达伸出左手,曼达本来在掌心里藏了几滴羊血,以求蒙混过关,可伯爵没有给他机会,把他曼达手里的羊血擦得干干净净,用刀子划了一道口子,把血挤进了祭器之中。
这一环节,曼达没有作弊的机会。
祭祀完毕,伯爵一按曼达的肩膀,两个人同时跪在神像前,等待提丰的旨意。
音乐和歌舞瞬间停止,神殿之中寂然无声,曼达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他心跳的很快,因为他很紧张。伯爵好像也很紧张,他的脸上挂着汗珠,还不停的吞咽着口水,脸色也非常的糟糕。
一阵寒气袭来,神殿的蜡烛熄灭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也变暗了很多。
曼达抬起头看着提丰的神像,发现他脖子上的一百颗蛇头正在蠕动,而他口中的烈焰仿佛也在风中颤抖。
“闭上你的眼睛,不能直视神灵!”伯爵的怒喝一声,他的语调变得更加含混,他的嘴唇在颤抖,好像非常的愤怒。
曼达乖乖闭上了眼睛,而他的心却悬到了喉咙。
昆塔曾经告诉过他,如果祭祀成功,神灵会降临神庙,洒下一滴血,并完成血誓。
曼达以为这一切都是精神和灵魂层面上的,至少是不可见、不可闻的。
他错了,他闭着眼睛,看不到神灵的容貌,但他听到了声音,属于神的声音。
起初是一片嘈乱,有笑声,有哭声,有人在交谈,有人在祈祷,有人在窃窃私语,有人在放声咆哮,有人震颤着喉咙,发出古怪的声音,还有人在拿捏着曲调,唱着悠扬的歌曲。
曼达想要睁开双眼,可直觉告诉他千万不要这么做,否则他会变成瞎子。
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灌进了曼达的脑仁,曼达觉得头疼欲裂。他渐渐支撑不住,险些栽倒在地,忽然,所有声音全都消失了,神庙再次回到了寂静。
曼达长出了一口气,剧痛之下,他的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
祭祀就这么结束了?貌似没有昆塔所说的痛苦。没看到提丰发怒的样子,也没变成昆塔那副模样,看来他得到了最好的结果
没想到耳畔再次响起了声音,低沉嘈乱,仿佛收音机里的杂音,许久之后,曼达渐渐分辨出了声音的内容。
“欺骗我,有人欺骗了我。”
是一个人在说话。
同样的声音在耳畔反复重复,周围的空气变得寒冷刺骨。
“塔尔塔洛斯,我的父亲,愚蠢的凡人欺骗了我,我要将他带进你的深渊,让他承受永生永世的折磨。”
这就是提丰的声音吗?曼达看了看伯爵,伯爵一动不动,他的时间好像静止了,周围所有人的时间好像都静止了。
感觉有人揪住了自己的头发,把自己的身体带离了地面,曼达想要挣扎,却使不出一点力气。
“愚蠢的凡人,坠入深渊吧,这是你应得的下场!第一个是你,接下来是这里的所有人!”
曼达感觉身体在急剧下坠,与此同时,有无数的烙铁在灼烧他的皮肤。
这样的痛楚能让人瞬间疯掉,曼达想要哀嚎,可喉咙发不出一点声音。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塔尔塔洛斯的深渊,但曼达能想象的到,这里比十八层地狱还要可怕。
这回玩脱了,神灵的智慧和力量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他的作死行为换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在他即将失去意识的时候,耳畔突然响起了另一个声音。
“大地之母盖亚,深渊之主塔尔塔洛斯,我是提丰忠实的信徒,请你们为我作证。”
好奇怪的声音,像男人又像女人,像一个人又像一群人,像诵念又像吟唱,仔细分辨仿佛有千万个声音,静心聆听,又好像只有一个人在说话。
“我是提丰忠实的信徒,请你们为我作证。”
有人在帮他,那人会是谁呢?是伯爵么?
不可能,伯爵还处在被冻结的时间里,况且曼达对于他来说没有那么重要的意义。
这座山谷里没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来帮他,这个世界貌似也没有这样的人。
“我是提丰忠实的信徒,请你们为我作证。”
随着这声音不断的祈祷,曼达感觉身上的痛苦减轻了许多。
“我是提丰忠实的信徒,请你们为我作证。”
他感觉身体正在慢慢上升,仿佛从深渊里挣脱了出来。
“我是提丰忠实的信徒,请你们为我作证,我替你祈祷了这么久,你为什么不替自己说两句?”
这是什么情况,他在跟我说话吗?
“我还能跟谁说话,别人又听不见我!”
曼达倒吸一口气,险些发出一声尖叫。
直觉告诉他,这是他的本命神,他的本命神正在帮助他。
他的喉咙好像能发声了。
“如果你想活着,就跟我一起祈祷!”
“我是提丰忠实的信徒,请你们为我作证。”
曼达开口了,跟着本命神一字一句的祈祷,只这一句话,不知重复了多少次,直到感觉自己的身体重新回到了祭坛前,闻到了羊血的腥味和烛火特有的香味。
“你是我的信徒!”低哑的声音再度响起,提丰接受了曼达。
这一句,伯爵也听到了,他的时间终于恢复了流动。
伯爵仰望着神像,但见从提丰的一个蛇头的嘴里,流出了一滴鲜红的血液。
血液不偏不倚落进了祭器,伯爵的脸颊抽动了一下,他想笑,却笑不出来。
“睁开双眼吧,”伯爵含混的说道,“把神灵的恩赐喝下去!”
睁开双眼的曼达感觉自己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折磨,可实际上他只在祭坛前面等待了几分钟的时间。
他从伯爵手中接过祭器,里面混杂着自己的血液和神灵的血液,刺鼻的腥咸之中带着难以描述的气味。
到底要不要喝呢?
本命神真的在庇护自己吗?
曼达正在犹豫,伯爵的脸上突然长出了十几只眼睛,一起盯着他看,仿佛一眼能够看穿他的心。
“你在等什么?”伯爵问。
曼达把祭器放到了嘴边,耳畔又响起了本命神的声音:“我已经偷换了那滴血,喝吧,那是我的血。”
伯爵的眼神变得越发凌厉,曼达没敢多想,仰起脖子,挺直背,把祭器里的血喝了下去。
第九章 曼达的尸体
山洞里的确有很重的尸体味,对曼达来说,这味道算不上刺鼻,甚至算不上难闻,在前世他吃过各式各样的腐肉,有一些腐肉味道比这糟糕的多。
入口很窄,循着前方仅有的光亮走了几十米,就像从葫芦嘴进了葫芦肚子,周围立刻开阔了起来。
不只开阔,而且明亮,墙壁上有火把,桌子上有烛台,还有一张光秃秃的木床,没有毯子也没有被子,上边带着红红绿绿的斑点。
这是血迹,之所以有些地方发绿是因为长霉了,曼达正在好奇这张床的用途,忽听背后传来了一阵苍老的笑声。
“嘿嘿嘿,多好的小伙子。”
曼达回过头,看见一个老太太站在了背后,作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的身高还不到一米五,自从来到这个世上,曼达大部分时间都在仰望着周围的成年人(除了昆塔),可现在他可以轻松俯视这个老太太。
老太太佝偻着身子,好像还没有一米高,手里拄着一根比她还高的拐杖。
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亚麻长袍,很旧,但很整洁。
头上裹着深褐色的丝巾,在烛光的掩映下,丝巾的阴影正好遮住了她的脸。
曼达不停的寻找角度,想看看这老太太到底长什么样子,没想到老太太突然抬起了头。
“你想看什么?你想做什么?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这回他看清了老太太的脸,她的皮肤粗糙的像树皮,纵横交错的皱纹之间点缀着大小不一的疙瘩,嘴唇和褐黄的皮肤几乎成一色,一个巨大的鼻子,仿佛一头晒干的大蒜挂在了脸上,稀疏的眉毛和她的头发一样灰白交错,只有那双眼睛,虽然很浑浊,但很有神。
“你是波蒂娅吧,我来拿我的尸体。”曼达平静的看着老太太,脸上没有任何畏惧,对他来说,一个年迈的老妇人本来就没什么可畏惧的,甚至多少有那么一点亲切。
可老太太不想表现的太亲切,她把脸凑到曼达面前,咧开没有牙齿的嘴,狰狞的笑道:“这么说,你是来送死的?”
曼达盯着老太太看了一会,突然伸出小手,摸了摸老太太的脸蛋。
老太太剑眉一立,猛地举起拐杖,没想到曼达伸过小嘴,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美丽的女士,我要我的尸体。”
老太太双颊红透,举着拐杖抖成了一团。
僵持许久,老太太重回平静,拿着拐杖,举着烛台,来到了石壁前。
“别装的那么勇敢,我知道你都快尿裤子了。”
她把拐杖往地上用力一戳,一片尘土落下,一大片岩壁像窗帘一样缩在了一旁。
岩壁后面挂着几十具尸体,有男人,有女人,还有老人和孩子。
曼达走到近前,一阵逼人的寒气他打了个冷战。
“知道怕了?”老太太冷笑一声,“看看哪个是你的尸体?”
曼达看了好一会,指着一个身形和他相仿的男孩道:“我要那个!”
“眼光不错,这孩子的身形和你很像。”
老太太用拐杖把那具尸体从钩子上挑了下来。
“懂事的孩子应该会帮老人家的忙。”老太太看了看那张木床,曼达明白她的意思,跟着老太太一起,把尸体抬到了床上。
“每年总有这样的倒霉蛋,来了他们不该来的地方,克劳德赛家的尸体自然要还回去,别人的尸体另有处置,我喜欢吃他们的心肝。”
曼达认真的看着老太太:“味道很好么?”
老太太皱起眉头道:“你想尝尝吗?不想做噩梦的话,就把你的眼睛闭上!”
老太太把烛台放在一边,拿出了一把小刀,划开了尸体的肚子,熟练取出了内脏。
“这是心,这是肝,这是肺,这是胃,这是肠子,差不多了,就剩一点零碎了……”
内脏被扔进了床下的木桶里,曼达站在旁边,面无表情的看着。
老太太换了另外一把刀子,挖出了尸体的眼珠,这次没有放进木桶,而是放进了一个小木盒。
“这是最珍贵的东西,必须得留下,还有这个……”
她用一把钳子拔下了尸体的几颗牙:“正好留下来做一副新假牙,反正是尸体,他们不会在意缺了这几颗牙。”
拔完牙之后,又剃了尸体的头发,确定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走,老太太擦了擦手上的血水道:“这是你的了。”
曼达一怔:“我就这么把他带到山谷口?他们又不是傻子,一眼就能看出这不是我。”
“我还以为你是个傻子呢!”老巫婆一笑,从木床下面的暗格里拿出了一个陶罐,用木勺舀出了一勺青绿色的粉末,装进了布袋里。
“把这个东西洒在尸体上,千万不要碰到你的手,尸体很快就会变成骨头,一点皮肉都不会留下。”
这就是传说中的化尸粉吗?
曼达心里一阵激动,拿起布袋,正准备把粉末撒下去,却见老太太一棍子打在了曼达的手上。
“你想干什么?现在就把尸体化掉吗?你想背着一堆骨头去山谷外面吗?”
“这有什么不好?”曼达揉揉手道,“骨头更轻一点。”
“你能把他完整的拼好吗?你不怕有人看见你吗?到山谷外面再溶解尸体,你这个蠢小子!”
曼达吃力的背起了尸体,来到了山洞口,下面是几十米高的峭壁,几乎直上直下,背着一具几十斤的尸体爬下去,无异于痴人说梦。
“我下不去!”曼达冲着山洞里喊道。
“难道让我背你下去吗?”老太太的声音传了出来。
“我要是摔死了你还得背我上来,把我的内脏掏光了然后再背我出去,那样岂不是更麻烦?”
老太太被逗笑了,她举起了拐杖,用了两步助跑,像扔标枪一样把拐杖扔了出去。
拐杖穿透了曼达的衣衫,却没有伤到曼达,把他直接带到了山洞外面,经过一阵滑翔,平稳的落在了地上。
拐杖从衣服的破洞里退了出来,一蹦一跳回到了山洞里。
“我吻了你的脸,你却不肯多送我一程,真是个难以取悦的女人。”
曼达抱怨了几句,背着尸体,趁着傍晚的暮光走到了山谷口。
这具尸体和曼达几乎一样重,可背在身上好像背着个书包没有太多分别。
体力提升了,提升了好多。
曼达忍不住小跑了起来,速度也与以前大不相同。
前面有一只兔子正在山谷里吃草,曼达一俯身把它抓了起来,随手又丢了出去。
兔子爬起来,对着曼达竖起了一只耳朵,然后继续吃草。
曼达的身体素质有了极大的提升,这就是神灵之血带来的变化,有了这样的体魄,再配合着前世和恐龙的搏斗技巧,曼达能轻松对付三四个成年男子。
他飞快跑到了山谷口,值哨人并没有阻拦他。确系四周无人,他把尸体放在了山谷外面空地上,把布袋里的粉末倒在了尸体上。
本以为会看到一阵剧烈的化学反应,可场面来的出奇的平静,尸体就像果冻一样慢慢化成了水,没有声音,也没有冒烟,光洁的骨头上没有留下一丝血肉。
曼达觉得位置不是太好,他想让尸体更显眼一点,可他又不敢轻易挪动,生怕碰散了骨架,纠结中,忽见远处出现了两点火光。
他赶紧躲进了山谷,看见两个男子走到了尸骨旁边,仿佛发现了他们失散多年的父亲,激动的大呼小叫。
这两个人是克劳德赛男爵的家丁,曼达认识他们,他们一个留下来看守尸骨,另一个回去报信,曼达可以确定一件事情,从名义上来说,克劳德赛家族的私生子已经死了。
第十章 拉冬的金苹果
后面的戏码不必再看,曼达找了个清净地方开始做笔记。
当前状况:
1.活着
2.没有变成怪物。
有利条件:
1.得到了本命神的回应。
2.身体素质得到极大程度提升,正常成年人的综合身体素质有60分,现在自己要超过100分。
3.梦里看到了隐秘刻度,应该是升级的标志。
4.伯爵没有发现自己是二五仔。
5.拥有了一个二五仔盟友
不利条件:
1.不知道本命神的名字。
2.暂时没有获得技能。
分析完各方面因素,曼达立刻明确了自己的目标。
长期目标:得神名,得永生。
短期目标:知道本命神的名字,得到一阶技能。
当前目标:盗取狮子女的淡黄色内裙,继续拉拢昆塔,直至忠心耿耿……
曼达写的正嗨,突然停了下来,他感觉身后有一只眼睛在注视他。
他以最快的速度回过头,那只眼睛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了,但曼达能清楚的感觉到,背后那面光秃秃的石壁上,有一只巨大的眼睛,至今似乎还留着些许残影。
曼达转过脸,盯着羊皮纸,直觉告诉他,那只眼睛又出现了。
这就是伯爵的眼睛?那一百只随时注视山谷每个角落的眼睛?
他肯定能看到自己在写字,可他能不能认出这些文字?汉字应该不属于这个世界。
曼达决定做一个大胆的试验,他拿起笔,在纸上写到:伯爵,你没有丁丁!
等了半天不见回应,曼达得意的收起纸和笔,沿着山谷走向了城堡。
摆脱了私生子的身份,曼达觉得无比轻松,路上他一直、惦记着今晚吃什么,城堡的晚餐很不错,尤其是烤鸡。
回到城堡还算是不小的考验,上一次曼达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爬回去,现在身手不一样了,至少爬的比昆塔快,当然狮子女如果肯帮忙就更好了……
正思忖间,曼达突然听到了一阵怪异的风声,这倒没什么稀奇的,山谷里的风声一直不正常。
可当这声音越来越近,曼达有些紧张了,直觉告诉他,有东西冲过来了。
难道伯爵看懂了中文?
风声越来越大,似乎还夹杂着雷鸣,曼达正在分辨来源,忽见一团黑色烟雾自胯下钻过,把他托了起来。
曼达吓得半死,本能的抓住了胯下这团黑雾。
奇怪,有触感,滑溜溜的,好像是鳞片。
这不是烟雾,是某种生物,身上还带着爬行动物特有的味道。
首先得弄清楚一件事,这是怪物还是野兽,野兽就没得交流了,曼达已经准备好了金手指,怪物的话还有的商量,不能因为彼此一个玩笑,让事情变得无可挽回。
“你是谁,你是一条蛇吗?能说话吗?”
“无知、粗鲁、不懂得敬畏,伯爵还真没说错,我叫布鲁托,拥有拉冬的神之力,你知道拉冬是谁吗?”
听声音,对方是个男人,语气中带着些许的戏谑和俏皮。
至于拉冬是谁,这就要猜一下了,曼达又摸了摸对方的鳞片,猜测道:“你是一条蛇!”
“如果不是心情好,我会把你直接摔死在悬崖上,我是一条龙,拥有一百个头的巨龙。”
“我看不到你的头,”曼达俯下身子,试着摸了摸对方的肚皮,“而且你也不是那么巨大。”
“那是因为我没必要在你面前展示我的头和身体,现在你最好安静下来,我的好心情就快消失了。”
“你的翅膀呢?没有翅膀的龙和蛇又有什么分别?”
“你不懂安静的意思吗?”
曼达感到屁股下面一阵滑动,一片龙鳞突然张开,不偏不倚,夹在了曼达的两腿中间。
“亲娘嘞!”曼达一声痛呼,从对方下手的位置来看,他很有可能是伯爵派来报复自己的。
“夹住了!夹住了!”
曼达的惨叫声就像火车的汽笛一样,一直嘹亮的响彻到了终点。
到了山谷的尽头,布鲁托在山坡上徘徊了几圈,才把背上的曼达放了下来。
曼达捂着要害,在地上打了十几个滚才平静下来,他撩起了短袍,准备检查一下关键部位的伤势,没想到周围还有其他人。
人面狮身女斯芬克斯在场,三头犬莱昂德也在,昆塔也在。
看见曼达狼狈的模样,斯芬克斯笑出了声音,莱昂德视若不见,昆塔一脸尴尬道:“人都来齐了,我们出发吧。”
斯芬克斯道:“谁跟我从天上走?”
布鲁托在半空盘旋道:“我不想带着那个小家伙,其余人随意。”
莱昂德冷冷道:“我不会让任何人骑在我的背上。”
“那你没得选了,”斯芬克斯揪住了曼达的衣襟,“只有我愿意带着你。”
斯芬克斯带着曼达飞到了空中,布鲁托在昆塔身边绕了一圈道:“走吧,小白鸭,我们该钻洞了!”
曼达悬在空中,看着昆塔骑在了布鲁托的背上,和三头犬消失在了密林里。
而他则跟着斯芬克斯直接飞过了大山。
这是要去哪?难道又有什么考验?曼达又累又饿,为什么不吃了晚饭再走?
等翻过了一座大山,曼达被扔在了一片草地上,听到他肚子直叫,斯芬克斯笑道:“什么东西完好无损,却又千疮百孔?”
曼达有气无力的答道:“是鸡腿。”
“胡说八道,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也能答错?”
“我知道你说的是面包,”曼达吸了口鼻涕,“可我想吃鸡腿。”
“贪心的小家伙,鸡腿别想了,不知道老亚曼那里有没有咸肉。”
老亚曼又是谁?曼达看了看四周,这里是一片开阔的原野,难道这群怪物并不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难道他们还和外面保持着联系?
等了许久,莱昂德和昆塔出现了,身边还跟着一个黑发绿瞳的男人。
他穿着一件羊毛织成长袍,披着一件斗篷,看来有三十七八岁,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站在他身边的莱昂德比他矮了半个头,无论身材还是长相都逊色的多。
这就是布鲁托么?刚才那只百头巨龙?按照颜值即正义的理论,这样的帅哥心胸不该如此狭窄。
“老亚曼还没来么?”昆塔仰着头看着斯芬克斯。
“你指望那个老家伙会守时?”斯芬克斯冷笑一声。
“我很羡慕他的生活,”布鲁托慨叹道,“等拿到了金苹果,我想和他一起隐居在这里。”
狮子女道:“别做梦了,得到了神之名,你还想过快活日子?”
“我依然会保持对伯爵的忠诚,我相信他也会体谅我的意愿。”
“体谅你?我猜他会挖出你的心!”
狮子女对和伯爵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她很忠诚,但又总在背地里说伯爵的坏话,就像一个妻子在抱怨蛮横的丈夫。
趁着众人说话的间隙,曼达想问一下他们到底要去哪,带上自己做什么。
可还没等他说完问题,远处驶来两辆马车,成功的吸引走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赶车的老车夫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他一个人能赶着两架马车并肩而行。
等把车子停了下来,老车夫来到众人面前,对着布鲁托笑道:“老朋友,你穿的如此华丽,是去迎娶你的心上人吗?”
布鲁托苦笑一声道:“把我的心上人迎娶到山谷里?我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
“山谷没什么不好,我也到了该回去养老的年纪。”
“正好我想和你交换。”
“你可别误会,我所说的养老,不是代替你打打杀杀。”
“现在都是太平日子,没有那么多打打杀杀,我们几个有一年多没离开山谷了。”
曼达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车夫的脸,从皱纹的深度和发际线的位置来判断,这位老亚曼至少有六十岁,真不敢想象,像他这样的年纪还会与魔怪有瓜葛。
“今晚的食物准备好了,换洗的衣服也准备好了,这个孩子的衣服要立刻换掉,他看起来就跟奴隶一样。”
老亚曼说的正是曼达,曼达还穿着那件破烂的短袍,除了参加祭祀的丝绸长袍,这是曼达唯一的衣服,他也不可能穿着丝绸长袍去背尸体。
“就让他当个奴隶好了,”布鲁托回头看了看曼达,转过脸又问道,“金币准备好了吗?”
老亚曼指了指左边的马车:“五百个金币,外加二百个银币作为路上的用度,要数数吗?”
五百个金币是多少?按照原主的记忆做个对比,一个金币能兑换一百个银币,一个银币能兑换一百个铜币,一个铜币能买来一块面包,购买力相当于东方国的两块钱。
一个金币相当于两万块,五百个金币相当于一千万,他们带着一千万的现金去做什么?
看着曼达一脸懵逼的表情,昆塔在旁小声道:“伯爵命令我们去抽纱城,买回拉冬的金苹果。”
第十一章 神灵的位格
拉冬的金苹果?这又是什么梗?
曼达来不及多问,兴奋的布鲁托已经跳上了左边的马车,冲着众人俯身施礼道:“有谁愿意上我的车,我愿意为大家效劳。”
效劳?你能怎么效劳?难道龙也会拉车么?
看他拿起了马鞭,曼达才知道,他所说的效劳指的是赶车。老亚曼只是负责把马车送来,他不会跟随他们一起行动。
斯芬克斯率先登上了马车,曼达也想上车,在狮子女身边,他觉得自己很安全。
可布鲁托拒绝了他:“抱歉,这里不欢迎你。”
对于这种歧视行为,曼达非常不满,昆塔在旁边劝道:“神灵的使者不应该和凡人靠的太近,还是我们两个同坐一辆马车吧!”
昆塔拿起马鞭,刚想坐上赶车人的位置,三头犬莱昂德却抢先一步坐了上去。
“你的样子太特别,乖乖躲进车厢里。”
昆塔一脸惶恐道:“怎能让您给我们赶车,您很快也会成为……”
“别奉承我了,神灵已经遗弃我了!”虽然三头犬面无表情,但曼达已经清晰的闻到了一阵清冽的酸爽。
……
车厢里没有烤鸡,但的确准备了咸肉和面包,吃饱肚子后,在昆塔的讲解下,曼达也差不多弄清楚了关于金苹果的传说。
地母盖亚送了一株金苹果树给宙斯和赫拉作为结婚的礼物,树上结满了金苹果,具体功能不得而知,总之是诸神和凡人争相抢夺的宝贝。
宙斯派了三个女儿和一条龙看守金苹果树,这条龙就是拉冬,为了守护金苹果,拉冬几经死战,最终还赔上了性命,死在了一位伟大英雄的手上。
好在宙斯被拉冬感动,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并把一枚金苹果赠与了他,成为了他的法器。
布鲁托所属的神灵正是拉冬,而且他已经成为了满级信徒,只要得到金苹果,他将得到神之名,成为神灵在凡间的信使,不仅拥有强大的法力,还将获得永生。
伯爵得知抽纱城的领主纳尔斯侯爵得到了金苹果,便打算出重金购买,这也正是这五个人此行的任务。
曼达嗤笑道:“一个没有翅膀的龙也能得到神之名,看来这件事也没有那么高的难度。”
“可别乱说,”昆塔尽量拉低声音,他不想刺激到莱昂德的神经,“布鲁托是个和善的人,只是不喜欢向别人展示他的真实样貌,说实话,拉冬的样貌有点丑陋,而且能得到神之名的人都很强大,整个怨霾山谷也只有两个人而已。”
“两个人?”曼达一惊,“难道只有伯爵和狮子女?”
昆塔摇摇头:“是斯芬克斯和老亚曼。”
“老亚曼?那个赶车的?”曼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他拥有神之名。”昆塔说的就是那位老车夫。
曼达脑海里涌出来无数个问题,一时间甚至想不到从哪个问题开口。
“不是说得了神之名就能长生不老吗?为什么他老成了这个样子?”
“老亚曼在两年前才拿到神器,那个时候他已经八十二岁了,这个年纪显然不再适合战斗,所以伯爵让他隐居在了山谷之外,做一些接应上的事情。”
长生不老不意味着能返老还童,看来这事还得趁早。
昆塔接着说道:“算上你,怨霾山谷一共有六十三位提丰的信徒,只有四位到达了满阶,也就是斯芬克斯、老亚曼、布鲁托和莱昂德,现在布鲁托拿到了神器,很快就要得到神之名,而莱昂德成了唯一一个没有得到神之名的满阶信徒。”
曼达瞪大了双眼道:“伯爵连满阶都不是?”
昆塔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伯爵所属的神灵是百眼巨人阿尔戈斯,他只到了第三阶,而阿尔戈斯的信徒到第四阶才算满阶。”
“满阶都不是,还能当老大?”
“他是第三阶的信徒,而他们四个只达到了第二阶,况且伯爵还有很多神物。”
曼达彻底凌乱了。
是我数学不好,还是你们的算法太奇葩?
第三阶不算满阶,第二阶已经拿到了神之名?这明显不合逻辑。
昆塔给出的解释是:“阿尔戈斯的身份更加高贵,和普通的魔神不一样,他的信徒门槛更高一些。”
曼达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昆塔的意思,这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不同神灵有着不同的位格,祂们的信徒有着上限的差异。
伯爵所属的百眼巨人是更加高级的神,有着更高的上限,狮子女修炼到第二阶就算满级了,而伯爵必须修炼到第四阶才算满级。
每提升一次等级,在能力上都会有不可思议的提升,三级的伯爵可以碾压所有的二级信徒,这也是他能成为山谷首领的重要原因。
至于昆塔所说的神物,是被神光照射过的物品,有着神奇的能力,也就是说除了等级优势,伯爵还有强大的武器装备。
看着曼达用奇异的文字做着笔记,昆塔再次陷入了遐想。
曼达只告诉他祭祀的大致过程,没有提及本命神的回应,更没有提及偷换血液的事情。昆塔一直认为曼达和他的状况一样,被本命神遗弃了,成了祭祀失败的产物。
可他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变化,这让昆塔有些怀疑,是不是曼达对他隐瞒了些什么。
能掌握神灵语言的人,一定有着不平凡的来历,可他为什么对这么多常识一无所知?
正思索间,忽听曼达问道:“山谷里有多少个一阶信徒?”
昆塔道:“十二个,只有得到一阶技能的人,才算是真正的一阶信徒,其余的四十七个和我们一样,都是完成了祭祀却没能入阶的白鸭。”
“为什么要叫鸭?”曼达对这个称呼十分抵触,哪怕白切鸡也比白鸭好听。
“因为鸭子有翅膀,但只会叫却又飞不高,是为了嘲笑我们的无能,你也不必太自卑,我们要比普通人好的多,我们管普通人叫做盲鸭,就是瞎叫唤的鸭子。”
瞎叫唤的鸭子,多么贴切的比喻。
一个金凤凰带着两个金孔雀执行任务,为什么还要带上两只白鸭?
曼达正要发问,昆塔突然示意不要作声,他抽动了一下平坦的鼻子,又颤动了几下尖尖的耳朵,低声对曼达道:“有人,有声音,有糟糕的气味。”
前面的马车停了下来,三头犬也跟着收住了缰绳。
有两个人拦住了马车的去路,昆塔的眼睛很灵,他把头探到窗外,扫了对方一眼,随即缩回头,开始剧烈的颤抖。
“是神罚者!我们有麻烦了!”
第十二章 神罚者
神罚者,神罚教会的神职人员,从最高层的教皇,到最底层的修士,他们可以在各个国家自由通行,并且享有极高的地位和极大的权力。
处决异端就是他们的权力之一,而马车上的这些人都属于毫无争议的异端。
好在布鲁托不是第一次碰到神罚者,他带着友善的笑容走下了马车,问道:“主的使者,你们好像遇到了麻烦。”
一名神罚者走到布鲁托面前:“这位善良的朋友,我们当中的一员腿受了重伤,不能走路,我们食物和饮水都耗尽了,希望你们能载我们一程,把我们送到烟石镇,离这里很近。”
“你们有多少人?”
“只有三个。”
“我很愿意帮助你们,可我只是个车夫而已,这事我必须要和主人商量一下。”
“我们在此等候你的消息,愿主庇佑你。”神罚者在胸前按照上、左、下、右的顺序点了四下,这代表着一柄利剑,是神罚之主独有的记号。
布鲁托走进了车厢,低声对斯芬克斯道:“我们遇上了神罚者,他们当中有人受伤了,想让我们送把他们送到烟石镇。”
斯芬克斯摇头道:“给他们留下一点银币和面包,让他们自己想办法。”
布鲁托摇头道:“从衣服上看,刚才说话的那个人应该是一名主教,如果我们拒绝提供帮助,他有权下达追击令,各个城镇都会以异端之罪追杀我们。”
狮子女嗤笑一声:“还真是吓坏我了,面包和银币省下了,让他们在这自生自灭,我倒要看看他们让谁来追杀我们。”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布鲁托连连摇头,“要么帮他们一把,要么杀了他们,否则后患无穷。”
“那就杀了他们!”斯芬克斯活动了一下指尖,蓝色的瞳仁变成了墨绿色。
布鲁托把声音压得更低了:“主教身边会有实力强悍的护卫,有可能是神罚武士,也有可能是古神信徒。”
这可真是讽刺,神罚者杀戮古神信徒,却也能让古神信徒为他们做事,就像一只被猎捕的狼,慢慢被驯化成了狗。
“他们有多少人?”
“一共三个。”
斯芬克斯转了转眼珠:“你先拖住他们,仔细闻闻味道,如果没有人在二阶以上,你只管杀了那主教,把护卫交给我和莱昂德。”
“要不要给莱昂德一点暗示?”
“不必了,”斯芬克斯露出一丝狞笑,“别的他不在行,杀人可是一把好手。”
布鲁托转身要走,斯芬克斯突然拉住了他。
“等等,我改主意了,”斯芬克斯道,“让他们上车吧。”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改主意了而已。”狮子女轻蔑的笑容让布鲁托有些恼火。
“那你刚才……”
“在你得到神之名之前,还没有质疑我的资格。”
布鲁托没再争执,虽然距离神之名只有一步之遥,但在地位上,布鲁托和斯芬克斯之间仍有不可逾越的差距。
“让他们上哪辆车?”布鲁托指了指马车上的金币,“让他们上了这辆马车,金币会暴露,上了另一辆马车,昆塔会暴露。”
斯芬克斯思忖片刻道:“我有一个办法……”
布鲁托下了马车,主教和一名执事扶着一名受伤的修士来到了面前。
布鲁托看了看那名修士的伤势,他的膝关节扭成了不可思议的角度,显然已经骨折了。
布鲁托在胸前点了四下:“我们的小姐愿意帮助您,可现在是深夜,一位女士不该和男子同乘一辆马车,这不合礼数,也有悖于道德。”
执事面带愠色道:“你在侮辱我们吗?”
布鲁托后退一步道:“我绝无此意。”
主教示意执事收声,随即向布鲁托道了歉:“原谅他的急躁与粗野,他修行不足,眼前的困厄让他失去了理智,这份困厄本就来自于我们的原罪,如果能得到帮助,证明了主对我们的宽恕,不能得到帮助,也是我们应得的惩罚。
“请转告马车里的女士,我们可以不进入车厢,只要在赶车人的位置上加一块木板,让我们挤在一起就行。
如果依然怀疑我们,你可以绑住我们的手和脚,如果这样依然不能换取女士的信任,那就意味着主对我们的惩罚仍没有结束,我们不再奢求任何帮助,愿伟大的主庇佑你们。”
身为一名主教,他的言辞已经谦卑到了让人无法拒绝的地步,布鲁托俯身施礼道:“我们当然不会以这种方式对待神灵的使者,我们还有另外一辆马车,上面乘坐着小姐的两个弟弟,如果诸位不介意,请挤在第二辆马车上,我们的小姐和他弟弟一起乘坐第一辆马车。”
主教连连称谢,布鲁托随即让昆塔和曼达下车。
昆塔带着巨大的兜帽,一溜小跑冲上了第一辆马车,曼达倒不在意,他不需要掩饰什么,中途还特意看了一眼神罚者的模样,在原主的记忆中,他从来不敢直视神罚者,但现在的曼达可没有这份敬畏。
他们穿着红色的长袍,身上绣着蓝色的利剑徽章,让曼达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的奇特发型,这让曼达想起了东方古国某个荒蛮王朝。
和那个王朝刚好相反,神罚者剃光了头顶,留下了周围一圈的头发,看起来就像河童一样。
登上了马车,曼达面带微笑看着狮子女,昆塔擦了一把冷汗,摘下头上的兜帽道:“他们好像看了我一眼。”
“别说话,别问任何问题,”斯芬克斯一脸轻松,“闭上眼睛睡一觉,烟石镇很快就到了。”
斯芬克斯已经看穿了对手的实力,那名受伤的修士是古神的二阶信徒,那名执事是一名一阶的神罚武士,身上可能带着一件神物,应该是短刀之类的武器。
神物是被神光照耀过的物品,能给持有者特殊的法术,又或者有强悍的攻击力。
斯芬克斯完全没有把对手放在眼里,杀了他们易如反掌,可斯芬克斯另有打算,她准备借此机会完成另一个任务。
伯爵发现面临危险时,曼达身上有特殊的气味。
按照伯爵的吩咐,她要把曼达逼入险境,借此试探他身上特殊的力量。
第十三章 烟石伯爵
天亮的时候,马车来到了烟石镇。
这是一个出产奇异石头的小镇,这种石头的最大特点,是淋了雨之后会冒烟。
很多贵族喜欢购买烟石,说是放在院子里可以用作装饰,但是他们买回去之后一般不会放在院子里,这东西很昂贵,它们冒烟样子也没什么好看的。
烟石磨成粉末可以治疗眼疾,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只是没人敢说出来。
在这个时代,关于疾病的唯一合理解释,是来自神罚之主的惩戒,一个人只要赎清了罪责,疾病自然会离去,任何药物和治疗都可能被视作巫术,使用巫术和异端同罪。
来到镇子的边缘,一道哨卡拦住了去路,一名士兵走到马车面前,抬头道:“打开车厢,检查!”
路过一地,就要接受一次检查,这是中世纪的生存规则,检查可不是无偿的,车上的所有货物都会被刮下至少一成的税金,就算没有货物,也要按人头交税。
这是赶走神罚者的好理由,布鲁托告诉过主教,他们并不路过烟石镇,总不能让好心提供帮助的人多跑一段冤枉路,再多花一笔冤枉钱。
可神罚者并不打算下车,执事拿着主教的徽章交给了士兵,士兵虽然不认字,但认得徽章的图案和颜色,他一路飞奔跑了回去,带着其他四名士兵挪开了路障。
布鲁托向主教表示他们不想去镇上,主教希望能把他们送到教堂。
双方各说各话,场面陷入了尴尬的僵持,狮子女故作无奈道:“带他们到教堂吧,我相信这是主的安排。”
昆塔紧张的看着狮子女,微微摇了摇头,狮子女低声道:“不必担心,我能对付他们。”
马车继续前进,曼达打开了窗帘,回头看着哨卡上的士兵,问道:“这里有多少士兵?”
斯芬克斯看了一眼道:“四个人而已,你当我会在意这些家伙?”
“我好像记得有五个。”
“那又能怎么样呢?”狮子女的笑容依旧轻蔑。
曼达放下了窗帘,伸了个懒腰,靠在车厢上闭上了眼睛。
真是奇怪,狮子女的智商怎么下线了?
守卫哨卡的士兵由五个变成了四个,证明有一个人去送信了,主教的徽章不止证明了他们的身份,还传递了其他信息,进了烟石镇,他们很可能会陷入包围。
得找机会逃跑,虽然有来自侏罗纪的战斗力,可和这些飞天遁地的怪物相比,自己根本没有战斗的资本。
轰隆!
一声巨响吓了曼达一哆嗦,马车停了。
挑开窗帘一看,曼达发现这里不是教堂,而是一座工地,一群民夫正在拆毁一座太阳神庙。
这座神庙的规模绝不输给山谷里的提丰神庙,雄伟的阿波罗石像在铁锤的敲击下,一块一块的坠落在地上,余下的残骸看起来狰狞而凄凉。
主教走下马车,一群修士簇拥了上来。他盯着神像等了一小会,看到阿波罗的头掉落在地上,他在修士的搀扶下踩了上去。
“善良的朋友,我邀请你们共同揭穿一个流传了千年的无耻谎言,一群无耻的骗子编造了荒诞的传说,让一个根本不存在伪神窃取了太阳的名号,这个伪神骗取了世人的尊敬,骗取了无数的祭品,迄今为止,还有一群死不悔改的异端者,信仰着这个伪神的力量,
我现在踩在这个伪神的头上,你们看到他的力量了吗?你们看到他的威严了吗?他什么都没有,你们看到只有石头和泥土!”
主教用力踩着石像的头,将鞋底的泥狠狠的碾在了石像的脸上。
主教在挑衅,他明显看穿了这群人的身份,而且没打算让他们活着离开。
无论地盘还是人数,主教都占了极大优势,留在这里硬拼绝对死路一条。
带着马车逃走也不现实,马车对路况要求过高,一块石头或者一根横木就能拦住马车的去路,当务之急是必须获得一匹马。
一辆马车上有两匹马,把它们从车子上解下来需要时间,就算能把四匹马全都解下来,五个人当中至少有一个得不到马,从相熟程度和讨人厌的程度来看,那个人很可能是曼达。
曼达屏住呼吸,静静的看着局势的变化,布鲁托还算冷静,他在试图和主教交涉。
“主教大人,我们已经把您送到了这里,现在到了分别的时刻,我们该离开了。”
主教笑着摇头:“善良的朋友,为什么你们还不理解我的苦心,你们帮助了我,所以我留给你们一次机会,这是伟大的主给予你们的宽容!
你们带着愚昧的信仰,流淌着肮脏的血液,掌握着邪恶的巫术,只有主还能挽救你们脆弱而卑微的灵魂,投入到主的怀抱,用你们的余生洗去你们身上的罪恶,这是你们唯一的选择!”
民夫们停止了工作,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曼达感受了一下手指的硬度,他准备冲到马车外面,用手指直接斩断绳套,骑上马从人群的缝隙中钻出去。
斯芬克斯闻到了那股奇异的味道,有火焰的炽热,还有鲜血的腥味,和三头犬身上的味道有一点相似。
可狮子女依然分辨不出味道的源头,看来危险还是不够。
主教把视线投向了另一辆马车,与他同行的执事和修士还在车上,他们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还有几名修士悄悄来到人群当中,不动声色的拦住了马车的去路。
布鲁托停止了无意义的交涉,用余光盯着三头犬莱昂德。
莱昂德紧锁双眉,他感受到了车厢里威胁。
空气几乎凝滞了,没有人能猜出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曼达看着狮子女,他希望狮子女能先冲出去,替他挡下第一波攻击。
斯芬克斯神色平静,她优雅的抬起一条腿,把曼达踹到了车外。
太特么突然了,这是多么恶毒的女人!
从车里滚出来的曼达,坐在地上惊慌失措的看着众人,布鲁托一脸错愕,莱昂德默然无语,主教狰狞笑道:“孩子,你的同伴抛弃你了?”
“呃,也说不上是同伴,我跟他们不是很熟……”曼达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不到情势的变化,也低估了狮子女的残忍。
慌乱之际,忽听身后一阵嘈乱,围观的人们自动散在了两旁,一个四十多岁衣着华丽的男子在卫兵的簇拥下走到了主教面前。
“巴克恩主教,请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主教隐约皱了一下眉头,随即露出了笑容:“卡雷恩伯爵,我发现了几名异端者,正想将他们处死。”
卡雷恩伯爵,以懒散闻名的烟石镇领主,坐拥丰富的烟石矿产,他也的确没有勤奋的理由。
现在还是清晨,在正常情况下,卡雷恩应该搂着姑娘一起沉浸在美梦之中,巴克恩主教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出现在太阳神庙。
他看了看两辆马车,看了看布鲁托,再看了看莱昂德,又看了看欲哭无泪的曼达,问道:“你们从哪来?为什么要闯入我的领地?”
布鲁托不想说话,之前的交涉让他心灰意冷。
莱昂德更不想说话,在他看来,说话根本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曼达的嘴唇开合了几下,他依然不知该说什么。
“你们都是哑巴吗?”卡雷恩冷笑一声,“如果你们不想为自己辩护,我将支持主教的决定,以异端罪处死你们。”
让人窒息的沉默一直持续着,曼达耳畔突然传来了本命神声音:“赶紧说句话,这是个讲理的人。”
我该说什么?为什么本命神也来的这么突然?
“快点说句话!告诉他你们为什么来到这里!”
在本命神的催促声中,曼达哭了,哭的伤心欲绝:“是,是主教大人让我们来这里的。”
他说的是实话,眼泪也出自真心。
卡雷恩一怔,转而看着主教道:“你把异端者带到了我的领地?”
主教没有否认,笑笑道:“我只想给他们一个拯救自己的机会。”
“我们没有救自己,我们救了一位修士,就在那辆马车里。”曼达故意混淆了救赎的概念,再加上满脸的鼻涕和眼泪,把儿童的纯真演绎的淋漓尽致。
卡雷恩看了看另一辆马车,莱昂德立刻打开了车厢,车里的执事赶紧收起了蜡烛,受伤的修士慌乱的擦拭着地上的记号,他们正在布置一种古老的法术。
卡雷恩看了看修士的腿,扭曲的关节带着断骨的轮廓。
“你的人受伤了?”
主教点点头道:“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一些麻烦。”
“他们救了你们?”
“这是主的安排,主给了他们一次赎罪的机会。”
“主安排了一群异端者救了你们?”卡雷恩诧异的看着主教,围观的人们发出了一声惊呼。
主教无奈的笑了笑,这下真的尴尬了。
曼达偷偷看着情势,心里暗道:这个伯爵有问题。
第十四章 一阶之力
趁着外面还在交涉,昆塔把一张羊皮纸塞进了斯芬克斯的手里,还特地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提醒狮子女,一定要流泪。
羊皮纸上写着一段话,是昆塔刚刚设计的台词,他想让狮子女借着女人的眼泪卖个可怜,这是当下最明智的选择。
斯芬克斯可不打算卖可怜,她的身上长出了长毛,背后也隆起了翅膀,这意味着她想大开杀戒。
昆塔指着马车外面,不停地摇着头,对付神罚者也就罢了,在一地领主面前撒野,他们随时可能被一支军队包围。
斯芬克斯叹了口气,接受了昆塔的建议,她看着羊皮纸,默念了一遍,调整了一下声调,终于开口了。
“伯爵大人,能否先让我的弟弟回到马车上,他被吓坏了。”
听到这生硬的语气,昆塔捏了把汗,好在卡雷安伯爵还算宽容,他让卫兵扶起了曼达,温和的笑道:“回去吧孩子。”
曼达眨眼之间钻进了马车,斯芬克斯接着说道:“大人,请容我多说几句,我是铁山镇索伦思子爵的之女,上个月,我的叔叔收到了纳尔斯侯爵的礼物,特地让我和两个弟弟到抽纱城献上回礼,我们一路上小心翼翼生怕遇到强盗,可遇到了落难的神罚者我们还是停下了马车,因为我们都是神罚之主忠诚的信徒……”
说到这里,斯芬克斯哽咽了,因为曼达一口咬在了她的大腿上,咬得非常的狠。
斯芬克斯一脚踢开曼达,继续说道:“我相信我们搭救了主的仆人,我相信他们都是好人,而不是凭空诬陷我们的恶徒……”
说到这里,狮子女哭的泣不成声,因为曼达咬住了她另一条大腿,而且还咬出了血。
“巴克恩主教,她说的是真的吗?”卡雷恩伯爵一脸惊愕。
主教叹了口气:“我从没否认他们帮助过我,这也正是我要拯救他们的原因。”
“你打算怎么拯救他们?杀了他们,还是让他们变成你的仆役?”
“我不需要什么仆役,我们都是神灵的仆人!”主教变了脸色,“卡雷恩伯爵,我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
“你已经给我带来了误会,抽纱侯爵和铁山子爵都是我的朋友!”
曼达在马车里回味着他们之间的对话,他很好奇,为什么狮子女要冒充索伦思子爵的侄女?索伦思的确是铁山镇的领主,但反正都是瞎编的,为什么不编一个更遥远的地方?如果神罚者顺着铁山镇查下去,很容易就能找到怨霾峡谷。
更让他好奇的是,为什么卡雷恩伯爵要为了几个陌生人去得罪主教?就算真是看了纳尔斯侯爵和索伦思子爵的面子,他也能用更委婉的方式劝说主教,而不是用这种扣帽子、打棍子、攻击人品的政客手段,这种手段曼达在上上辈子见过太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卡雷恩伯爵有意在保护古神信徒,甚至他本人有可能就是古神信徒。
此外,他和主教之间有些火药味,可能和这座太阳神庙有关,也可能涉及到更高层次的较量。
主教指着马车道:“他们的车上没有任何徽章或标记,他们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至少让他们从车上走下来,让大家看看他们的样子,他们当中有一个人长着魔鬼般的脸。”
昆塔吓得魂飞魄散,他知道主教说的是谁。
可斯芬克斯依旧淡定,她一边踹着曼达的脸,一边回应道:
“那是我的弟弟,他得了严重的伤风,这就是你诬陷他的理由吗?”
说完,斯芬克斯拿着索伦思家族的徽章走下了马车,她实在无法忍受曼达的撕咬。
一听到伤风这个词,围观者散去了不少,在这个年代,伤风是致死率极高的恶疾。
卡雷安揉了揉眉心,低声对主教道:“你不仅给我带来了误会,还给我带来了瘟疫。”
斯芬克斯举起徽章道:“伯爵大人,您看到了,这是我家族的徽章,之所以在马车上没有任何标记,是因为我们害怕强盗。”
“收起来吧姑娘,我相信你的话,”卡雷安后退两步,一脸嫌弃的躲避着斯芬克斯,“好姑娘,快点回到马车里去,这不符合你我的身份和礼仪。”
“我不能回去!”斯芬克斯含着眼泪怒视主教,“我不能接受无端的诬陷!”
卡雷恩看了看巴克恩:“主教大人,你还有什么要说?”
巴克恩冷冷一笑,没再开口。
他不在乎什么道德上的谴责,也不畏惧瘟疫,更不畏惧对方的身份。
但他看出了伯爵的态度。卡雷恩明显想袒护这几个异端者,作为主教,他的地位比伯爵略高,但这是卡雷安的领地,强龙不压地头蛇,在任何时代都是真理。
而且神罚者在未经卡雷恩允许的情况下,拆除了烟石镇的太阳神庙,虽然卡雷恩对此不敢有任何怨言,但主教能感觉到一些微妙的变化,比如说伯爵卫队的人数多了不少。
这件事最好别再纠缠下去,趁着卡雷恩的态度还算温和,适可而止是最好的选择。
见主教不再说话,卡雷恩开始打圆场。
“姑娘,带上几颗上好的烟石,送给纳尔斯侯爵,也给索伦思子爵带上几颗,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在卡雷恩的安慰下,斯芬克斯回到了马车上,伯爵的侍从送来了两箱烟石,数量不多,但品质不俗,遇到懂行情的人,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狮子女先看了看曼达,又看了看昆塔,看着他们得意而狡黠的笑容,总有踢他们几脚的冲动。
可抬起脚来,却没踢下去,只是勾了勾昆塔的下巴,捏了捏曼达的鼻子。
昆塔脸红了,曼达流泪了,这下捏得太狠。
布鲁托和莱昂德赶着马车重新上路,民夫们继续拆除阿波罗的雕像。
“你疼吗?”铁锤的敲击声中夹杂着本命神的声音。
曼达耸耸肩,心里道:那是一座石像而已,我为什么要疼?
阿波罗的弓坠落在地,摔成了碎石,一块碎石击中了倒塌的立柱,变成了一块石子,石子碰到了另一块石头,改变了飞行轨迹,飞进了马车车厢,不偏不倚打中了曼达的头。
曼达感觉自己的颅骨被击碎了,他倒在地上,抱着头来回打滚,血流了整整一脸。
昆塔赶紧抱住了他,可曼达好像已经失去了意识。
“你应该觉得疼,就算不是真的疼,至少也要装的疼,”本命神在耳畔道,“这算是用你的血给我的献祭,你是我的信徒,我给你力量,那座石像属于我的亲人,你必须要展现出起码的尊重!”
在接下来的七天里,曼达一直忍受着剧烈的头疼,直到临近抽纱城才有所好转。
这让曼达明白了一个道理,神灵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宽容。
高耸的城墙出现在眼前,昆塔激动的喊道:“看到了么,这就是抽纱城,大陆中部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曼达把头探出了窗外,车轮下的土路已经变成了石子路,马车也不再孤独,随着周围的同行者渐渐汇入到了车流之中。
左边是一辆牛车,车上载着小麦和青豆,右边是一辆骡车,车上载着大小不一的陶罐。
马车的速度比牛车快的多,可现在只能和牛车并肩而行,一个羊倌赶着一群羊走在了前面,庞大的羊群霸占了整条的道路,也强行限制了所有人的速度。
交了人头税,进了城门,众人找了一间酒馆住了下来。中世纪的酒馆兼顾着客栈的职能,虽然居住环境差一点,但却能避开神罚者。
酒馆是神罚之主的死敌,神罚教义禁止饮酒,禁止暴力,禁止赌博,而这些都是酒馆的主营项目。
神罚者为了扼杀酒馆做出了不少努力,却遭到了平民和贵族的双重阻挠,最终让酒馆成为了神罚者无法触及的禁忌之地。
经过了昏暗喧闹的一楼大厅,众人在二楼选了两个房间住了下来,布鲁托和莱昂德搬着烟石走着楼梯,曼达一直跟在身后摸索着地面。
走在后面的斯芬克斯踢了曼达一脚:“傻小子,你在做什么?”
“有金币掉出来了!”曼达认真的指着箱子,“我看到了好几个,却怎么也捡不起来!”
“你想金币想疯了吧,别在这里丢人,赶紧跟我回房间。”
和坐车时不同,斯芬克斯主动和曼达住在了一起,毕竟从年龄来看,曼达在这群男人中威胁最小。
吃午餐的时候,曼达发现斯芬克斯的裙子掉出了几颗金币,于是就钻进了狮子女的裙子里。
他没有找到金币,却挨了一顿毒打,斯芬克斯提醒曼达:“从现在起,叫我原来的名字霍尔娜,不准再提起神之名。”
曼达微笑道:“我一直都叫你狮子女。”
曼达又挨了一顿打,斯芬克斯和布鲁托去拜访伯爵,留下另外三个在客栈里守着金币和烟石。
很明显,五人组里已经分成了两派,狮子女和布鲁托即将得到神之名,他们属于同一级别的人。
三头犬和昆塔、曼达沦落到了同一级别,他已经感受到了布鲁托对他的疏远。
睡觉是摆脱烦恼的最佳方式,莱昂德睡得很沉,曼达和昆塔则在另一个房间玩起了骰子。
这个世界的骰子和曼达熟悉的骰子差不多,也有六个面,只是上面写的不是数字,而是刻着人像。
最高级别的人像是国王,接下来是依次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游戏规则还是比大小,可也有一些独特的讲究。
曼达摇出了两个国王和一个侯爵,昆塔摇出了一个国王和两个公爵。
如果把国王算六点,公爵算五点,侯爵算四点,双方都是十六点,应该算平手。
可曼达想耍个诈:“我的两个国王吃掉你的两个公爵,你的国王吃掉了我的侯爵,我胜了两场,你胜了一场,最终还是我赢了!”
昆塔瞪圆了眼睛到:“你在说什么鬼话?两个国王意味着叛乱,明明是你输了!而且要输掉两倍的赌注!”
“真的是这样么?”曼达撇着嘴道,“我没玩过骰子,你不要骗我。”
“骗你有什么好处,你又没钱给。”
昆塔把骰子重新收回了骰盅,曼达突然留意到了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暗红色的吊坠,核桃大小,几乎是纯圆形的,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花纹。
看着曼达一直盯着那小吊坠,这让昆塔有些紧张。
“小玩意而已。”昆塔把吊坠藏进了衣服,没想到曼达突然把手伸了过来,在昆塔的衣服里上下摸索。
“你在做什么,你别,别碰我!”昆塔推开了曼达,这种粗野的行为实在让人无法忍受。
“再让我摸摸。”曼达用力的揉了揉眼睛,一脸贪婪的看着昆塔。
“到底怎么了?你最近很奇怪!”昆塔怒道。
“是有一点怪……”曼达看见有金币从昆塔的衣服里掉了出来,在装烟石的箱子里看到过,在狮子女的裙子里也看到过。
他知道这是幻觉,可为什么来的如此清晰?
十七个金币,从昆塔的衣服里整整掉出了十七个金币。
一个金币意味着两万块,十七个金币意味着三十多万
这些幻觉到底意味着什么?
本命神的声音在耳畔回响:一阶之力,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