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逃亡
祭司点上蜡烛,带领着侍女跳起歌舞,祭祀开始了,第一件祭品是一头鹿,鹿血流进了祭台下房的容器,鹿的尸体则被焚烧,烟自下而上笼罩了石像。
祭司念完了一串咒语,接下来该轮到第二份祭品了。
当士兵打开了木笼,这群人终于明白了将要发生的一切。
他们不是来做短工的,他们是献给女神的祭品,一个人只值两个银币,比之前的那头鹿还要廉价。
士兵冲着木笼里挥了挥手,示意一个老女人过来,那老女人吓得放声哭嚎,扯住了身边一个年轻姑娘的头发,用力把她推到了门口。
士兵没有计较,是个女人就行。
他们把姑娘捆在了绳子上,用一枚铁钩吊在了石像上方。姑娘吓得说不出话,直到一把长矛刺进胸口,她才发出了第一声惨叫。
母亲赶紧用手挡住了孩子的双眼,一群人缩在笼子里,流着眼泪,抖成一团,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曼达也在发抖,一半是真的害怕,一半是装出来的,他在指缝之中观察着祭祀的每一个细节,试图寻找逃跑的机会。
情况很不乐观,所有的士兵都在祭坛之下祈祷,除非赵子龙附体,否则他没有可能从百人之中突围。
不经意间,他留意到了神像,姑娘的血流到了石像上,竟然没有留下丝毫血迹,落在石像上的鲜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好像被石像喝干了一样。
好可怕的宁芙!里面封印的恶灵还是恶魔的实体?
胡子大叔是唯一一个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的人,他高声喊道:“这是渎神!你们在亵渎狩猎女神!这神像里没有神的荣耀和威严,里面只有一个嗜血的邪魔!你们不配诵念神的名字,你们不配!”
姑娘在吊钩上挣扎了许久才死去,等她的血流干,第三轮献祭开始了。
士兵们再次打开了囚笼,胡子大叔直接走了上去。
“让我来吧!我不怕你们!也不怕那个邪魔!”
曼达恨的牙根直痒,不是因为这群人的残暴,而是憎恨大胡子的愚蠢。
他这么做没有任何意义,先死一步也不可能改变这些人的命运,却让曼达少了一个帮手。
其他人倒是很庆幸,虽然不知道下一个会轮到谁,但起码他们能多活一时。
没想到的是,士兵没有看上大胡子,他们把他推回了牢笼:“还早呢,你要留到最后,换一个男人!”
士兵看向了那个讨人厌的小伙子,小伙子吓得脸色煞白,一把揪住曼达道:“他!他一直想要逃走,让他先去,我是那位骑士大人选中的书记员,我以主的名义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士兵摇头道:“他就更特别了,再换一个!”
好像玩游戏一样,士兵一直盯着那小伙子,看着他滑稽而又无耻的行径。
小伙子转身又揪住了小男孩:“这小家伙什么也做不了,让他去吧!”
母亲拼命抱着小男孩,小男孩放声哭喊,曼达趁乱用手指划破了小伙子的大腿。
鲜血流了出来,小伙子放声惨叫,两名士兵对视一番。
“他受伤了?流了这么多血?”
“赶紧献给女神吧,等到明天弄不好就死了。”
士兵把小伙子拖了出去,吊了起来,长矛很快刺穿了他的胸口,鲜血流在了石像上,和之前一样消失的干干净净,但小伙子的喊声久久没有停息。
“我是骑士大人选中的书记员,骑士大人可以为我作证,我是贵族,我懂得文字,救救我,求求你们……”
大雨倾盆而至,祭司让侍者在小伙子身上多开了几个洞,让他的血快点流干。
站在帐篷下面的齐格塞笑道:“大雨意味着新生,我们已经得到了神灵的回应。”
大胡子坐在笼子里,又发出了那种别人无法察觉的声音:“你真狠毒,他真的罪不至死。”
“又不是我杀了他。”曼达缩在笼子一角,睡着了。
黄昏时分,士兵给他们每人发了一条面包,每个人都在大啃大嚼,对食物的渴望让他们再次忘记了死亡的威胁。
深夜,大雨仍未停息,只剩下两名士兵留守在木笼外面,其余人全都躲进了帐篷里。
曼达凑到大胡子身边,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
大胡子睁开了眼睛,他没睡,也知道曼达想要干什么。
曼达指了指门口,动了动手指,意思是他能打开囚笼的大门。
打开门后,一人一个,把看守的士兵干掉,最好别出声音,然后立刻逃走。
大胡子摇摇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雨停了就来不及了。”
“今夜不会停的。”
曼达的声音引起了士兵的注意,一名士兵回过头,把长剑从剑鞘里拔出了一半,算是对曼达的警告。
看着他们在雨中昏昏欲睡,实际还保持着相当高的警惕,大胡子的判断没错,现在真的不是时候。
曼达坐回了自己的角落,一直在母亲怀里熟睡的小男孩突然睁开了眼睛,悄悄爬到了曼达身边,把手里的半条面包塞给了曼达。
士兵只给了他们母子俩一条面包,显然不想在他们身上浪费食物。母亲给小男孩分了一半,这半条面包上面有一个缺口,是小男孩咬的,他只吃了一口,剩下的全都留给了曼达。
这是他仅有的财富,他盯着曼达,眼睛里充满了渴望,他想活着。
曼达咬了一口,把面包还给了小男孩,小男孩不肯收,这是他买命的筹码,他知道这不能还价。
他的眼睛瞪的溜圆,紧紧盯着曼达,看着小家伙的眼神,曼达忍不住笑了。
他做了个斗鸡眼,盯着小家伙看了一会,圆嘟嘟的小脸庞上映出了整整七个银币。
生命有价,而且大多数时候很廉价,但拼命活着的人总能提升自己的价值。
这样的人值得活下来。
大雨如注,曼达坐在角落里等待大胡子的动静。
等了许久,曼达忍不住踢了他一脚,这家伙依旧没有反应,仿佛已经坐化了。
曼达酝酿好了金手指,他要做一个艰难的抉择,是在大胡子的腿上开个口子?还是直接打开囚笼的大门?
踟蹰之际,忽见大胡子一睁眼,沉声道:“时候到了!”
曼达看了看熟睡中的小男孩,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示意他一定要跟紧。
小男孩点点头,摇醒了熟睡中的母亲。
曼达悄无声息来到囚笼旁边,用手指夹住了铁链。
哗啦一声,铁链断了,曼达倒吸一口气,声音比他想象的要大。
囚笼外边的士兵没有任何反应,他们睡着了。
曼达推开笼门,示意其他人不要动,他和大胡子悄悄走出了囚笼。
两人分别来到两名士兵身后,曼达用金手指割断了一名士兵的喉咙,那名士兵捂着脖子奋力挣扎,惊醒了另一名士兵。
被惊醒的士兵刚刚睁开眼睛,就被大胡子捂住了嘴,扭断了脖子。
曼达回过头看着囚笼里面的男孩,男孩很害怕,他的母亲更害怕,可他还是拉着母亲走出了囚笼。
一个年轻的男人醒了过来,看他们都逃走了,赶紧跟了上去。
囚笼里只剩下那个老女人,曼达本不想管她,可大胡子还是上前叫醒了她。
老女人睁开眼睛,盯着大胡子看了一会,忽然高声喊道:“快来人呐!骑士大人,士兵大人,快来呀!他们要逃跑了!”
第三十一章 土牢猎人
这世上有一种人,活的还不如一头猪,比如说这个老女人。
大胡子狠狠打了她一拳,结果没打死,曼达想上去补刀,发现有人追来了。
大胡子冲着众人喊道:“跟我走!”
他没有按照原路离开,而是带着众人冲向了营地南面,那里有一段栅栏,不算太高,大胡子轻松跳了过去,曼达带着小男孩也跳了过去,年轻男子帮着孩子的母亲跳了过去,他是个好人。
可惜他的运气不好,营地里飞来一支羽箭,直接射穿了他的头。
大胡子看了看那男人,一咬牙,带着众人继续往前冲。
这不是一条好走的路,准确的说,这里根本没有路,在密集的树木和满地枯枝落叶间穿梭,能防止骑兵追赶。
缺点是作为营地的边缘,这里有很多防范偷袭的陷阱。
大海胡子双手紧握,一路狂奔一路祷告:“伟大的先知,请你看向这里,请你给我启示,带我脱离困厄……”
诵念之间,大胡子大喝一声道:“注意脚下绳索。”
话音落地,大胡子一步跃起,曼达随即跳起,男孩没跳起来,被绳索绊倒在地,摔得满脸是血。
没哭,没喊疼,甚至没有擦一下伤口上的泥沙,男孩立刻爬了起来,跟着曼达拼命跑。
“伟大的先知,给我指引,前边有坑!”
大胡子往右边躲,曼达扯住小男孩往右躲,小男孩的母亲躲闪不及,一脚踩塌了陷坑上的浮土,整个人沿着陷坑边沿滑了下去。
小男孩死死扯住母亲,曼达拼命扯住小男孩,大胡子头也不回向前狂奔,曼达高声喊道:“你这个伪善之徒,伟大先知会诅咒你的!”
大胡子猛地回过头,他没想丢下这对母子,是因为专心祈祷而没有留意身后,他把男孩的母亲从陷坑里拉了出来,带着众人又跑了几十步,曼达感觉一阵心悸,这是强者到来的征兆。
土牢猎人齐格塞正在不疾不徐的追来,曼达甚至能感受到脚步中的悠闲和淡然。
大胡子的伟岸身躯停了下来,转过身,正对着曼达:“我不能再往前走了。”
曼达一怔,他明白了大胡子的意思,他想独自留下来抵挡齐格塞,给他们争取逃跑的时间。
“你是普罗米修斯的信徒吧?”曼达问了一句。
“是的,”大胡子点点头,“我叫奥格,是伟大先知的一阶信徒。”
普罗米修斯,人类的缔造者,为了庇护人类,不惜冒犯宙斯,承受着永无休止的折磨,无畏、不屈和牺牲是普罗米修斯最伟大的品格。
曼达满怀敬意的看着大胡子,低声道:“你配得上普罗米修斯的荣耀,保重!”
他带着母子俩刚走了两步,又听大胡子说道:“不能往前走了,前面是沼泽。”
呃……
曼达回过头道:“你说的不能走了,是这个意思?”
“我的能力是预知,我感知到了齐格塞的技能。”
大胡子的形象瞬间打了折扣,曼达站在了大胡子身边做好了战斗准备。
大胡子又发出了常人无法分辨的声音:“齐格塞的技能非常消耗神力,当他专心战斗时将无法维持那片沼泽,我会拼死和他战斗,你要把握住机会,在沼泽消失的一刻带着他们离开,听清楚了吗?”
大胡子的形象再次高大起来,曼达用力点头道:“听清楚了!”
齐格塞从远处走来,背着手站在两人面前道:“我也听清楚了。”
多么愚蠢的交流方式,三阶信徒的听力自然不会比一阶信徒差,曼达听见了,齐格塞自然也听见了。
齐格塞平静的看着两人,微笑道:“让我看看你们的本事,如果你们能让我收回泥沼,我就放你们离开,我以大地女神的名义保证。”
曼达体验过齐格塞制造的沼泽,除此之外,他对盖亚的信徒一无所知,自己能有多少手段能和对方抗衡呢?
速度和灵活性?
对方是三阶信徒,身体素质不会比他差,还得从技能入手。
我可以判断对方的价值……这个技能好像没什么卵用。
大胡子好像能预判对方的行动,这个技多少有点作用。
两个辅助对一个顶级副本,唯一能作为输出的武器只有金手指。
必须要准确把握战机……算了,别胡思乱想,这个人不亚于伯爵,还是想着怎么逃走吧。
曼达还在思考,大胡子率先冲了上去。
作为提坦神的信徒,大胡子有着惊人的力量,他一头撞向了齐格塞,齐格塞没有躲闪,硬扛下了这一击。
曼达感觉齐格塞的法力有些松动,他回过头想试探一下沼泽,不想齐格塞突然跳到他面前,一脚将他踢翻在地。
“别莽撞,如果再陷进去一次我可不会救你。”齐格塞轻松的笑道。
“别听他的鬼话,赶紧离开!”大胡子再次撞向了齐格塞,曼达拿起一根树枝想试探一下沼泽,齐格塞回身一脚再次把曼达踢翻。
大胡子试图抱住齐格塞,齐格塞轻松闪过,一拳打翻了身后的曼达,大胡子试图抓住齐格塞的衣服,齐格塞再次躲过,用膝盖顶在了曼达的脸上。
大胡子疯狂冲向齐格塞,高声喊道:“别恋战,看准机会就走。”
“我也不想恋战,”曼达擦去满脸鲜血道,“他特么就打我一个!”
一个人不可能拖住齐格塞,更不可能逼着他收回法术,想要活着离开,必须拼个鱼死网破。
大胡子冲到齐格塞身后,终于抱住了他,曼达冲到了齐格塞面前,正想用金手指戳爆他的肚子。齐格塞双肩一晃,把大胡子甩了出去,抬起一脚踢飞了曼达。
大胡子连滚带爬抱住了齐格塞的腿,曼达跳起来抓齐格塞的脸,被齐格塞一拳打翻。
这一拳正中面门,曼达挣扎几次没爬起来,躺在地上没了动静,貌似休克了。
齐格塞也有些厌倦了,他从大胡子的臂弯里抽出一条腿,踩向了曼达的胸口,就在他即将落脚的时候,一块石头迎面飞了过来。
是那个小男孩,他朝齐格塞丢了一块石头,齐格塞微微一侧脸闪了过去,虽然没打中,但这一举动似乎激怒了他。
他拔出另一只脚,把大胡子踢到了一边,缓缓走向了小男孩。
小男孩吓得缩到了母亲怀里,可眼睛一直盯着齐格塞,齐格塞一步跨过了躺在地上的曼达,曼达蓦地睁开双眼,翻身从地上跃起,跳到了齐格塞的身后,高高举起了右手。
就像击杀老亚曼一样,曼达躺在地上装死正是为了这一击,他的耳畔响起了隆隆的战鼓和嘹亮的战歌,他要凿穿齐格塞的肋骨,挖出他的心脏。
齐格塞连头都没回,伸手揪住了半空中的曼达,狠狠摔在了地上,战鼓和战歌戛然而止,曼达觉得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齐格塞继续走向小男孩,男孩拼上最后一点勇气,朝着齐格塞扔了一把泥土,齐格塞侧身躲过,黑胡子连滚带爬冲到背后,被齐格塞一脚踢在脸上,倒地不起。
曼达爬了起来,抓起地上的泥土石块拼命往齐格塞身上扔,一把泥土打中了齐格塞的披风,这是开战以来他们做出唯一一次有效反击。
齐格塞拍打了一下披风,挥起拳头冲向了曼达,一只利爪突然出现在齐格塞面前。
这是狮子的利爪,齐格塞猝不及防,急忙用手招架,斯芬克斯在空中挥舞翅膀,用狮爪在齐格塞的手臂上留下了五道血印。
第三十二章 斯芬克斯的王冠
狮子女来了,挥舞着狮爪疯狂扑向了齐格塞,齐格塞一边躲闪,一边后退,口中喝一声:“飞尘!”
一片尘土升腾至半空,让曼达仿佛回到了山谷的浓雾之中,与山谷不同的是,在浓密的尘埃之下,曼达完全睁不开眼睛。
斯芬克斯奋力挥舞翅膀,想要飞离尘土的范围,齐格塞踏着尘土,如同踩着阶梯一般,一步步追了上来。
有土之处,便有脚下之路,这是盖亚信徒的天赋。齐格塞在尘土之中的腾空奔跑,速度比飞翔的狮子女还快。
一味逃跑等于送死,斯芬克斯的翅膀瞬间变大了几倍,挥舞之间掀起一阵狂风,吹散一片尘埃,也吹得齐格塞倒退了几步。
大地上的尘土还在不断涌起,斯芬克斯的体力无法与齐格塞技能抗衡,眼看齐格塞又冲了上来,斯芬克斯的头上突然多了一顶金冠。
“以吾神之名,得吾神之力,得吾神之光!”斯芬克斯金冠发出了耀眼的金光,照向了齐格塞,齐格塞的衣服上冒起了黑烟。
这就是神器的威力,这就是魔神斯芬克斯的力量。
齐格塞沿着尘埃急坠而下,等他落到地面,蓄势已久的大胡子扑了上来,齐格塞趁机躲到大胡子背后,在金光的照耀下,大胡子满身冒烟,趴在地上不省人事。
金光没能支撑太久,狮子女的体力到达了极限。齐格塞的攻势却还没有结束,尘埃散去,大大小小的碎石飘了起来。
曼达躲在大树后面抱紧了脑袋,已经是半神的狮子女面对三阶的齐格塞依然如此吃力,这种级别的战斗是他无法企及的。
斯芬克斯飞翔在半空,雨水让发丝贴在脸颊之上,让她比平时更加迷人。
她昂起头,发出了一声长啸,如鹤唳般高昂,又如狮吼般沉重,两种声音同时在耳畔回荡,曼达胸前剧痛,感觉心脏快碎了,原本昏迷的大胡子突然抱住了头,满地打滚。
倒是小男孩和他的母亲没有受到太多影响,凡人的听力没有那么敏锐。
这声音对齐格塞也造成了不少影响,他后退了两步,观察着斯芬克斯下一步的行动,只要斯芬克斯敢发起进攻,他立刻会用乱石把她打成筛子。
双方对峙许久,斯芬克斯却没有任何举动,她似乎在拖延时间。
齐格塞回头看向军营,他听到了一些声音。
是喊声和杀声,还有来自地狱的撕咬声。
三头犬!他在偷袭军营,齐格塞大惊失色,却又不敢轻易离开,他不想把后背留给斯芬克斯。
眼下最好的选择就是用乱石发动进攻,大概率能重创斯芬克斯,但也有可能遭遇斯芬克斯的致命反击。
托雷斯身边只有一个一阶护卫,在三头犬面前支撑不了多久,一百多名士兵或许能抵挡一阵,可如果子爵的宝贝儿子阵亡了,齐格塞的麻烦可就大了。
两难之际,曼达突然跳到了母子俩的身后,用力踩着地面道:“你的沼泽地消失了!”
齐格塞的沼泽地早就消失了,虽然对斯芬克斯仍有较大的优势,但他不可能在战斗中维持如此庞大的法术消耗。
“你向大地女神发过誓的,你要放我们走,否则就是对女神的不忠!”
曼达这番话看似是在威胁,其实是给齐格塞找了个台阶,漂浮在半空的碎石缓缓落下,齐格塞仰面看着狮子女,挤出了一丝笑容:“我不想参与你们的战争,而且这里也不是战场,我只是个赏金猎人而已。”
狮子女笑道:“你把我们当成了猎物?”
齐格塞摇头道:“很遗憾,这次的任务里没有猎物,我的任务是保护托雷斯的安全,他是子爵的儿子,关系着我的名声和生计,如果你们非要毁了我的生计,我只能要了你们的命。
现在你们已经探明了军营的位置,而且三头犬还能杀死不少士兵,你们赚了,赚了很大一笔,如果想就此收手,我不介意让你们离开。”
这是个明智的选择,可曼达担心狮子女智商脱线,非要和对方莽到底。
没想到斯芬克斯答应的非常痛快:“你走吧,回到你的营地去吧。”
齐格塞摇摇头道:“我可能说的不够清楚,我是让你们离开。”
斯芬克斯笑道:“不用担心,我不会从背后偷袭你,成功的几率太低,付出的代价又太大,快点回去吧,如果看不到你,三头犬不会停下。”
“我喜欢你的明智。”齐格塞点了点头,眨眼之间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斯芬克斯摸了摸曼达的脑袋:“小心肝,你又完成了一项任务。”
曼达抬头看着狮子女:“有我没我,有分别吗?”
“当然有分别,没有你的话,谁能把齐格塞从营地里引出来?”
“如果我根本不想逃跑,只想待在营地里等死呢?”
狮子女捏了捏曼达的小脸蛋:“你舍得死吗?”
“还真让你说中了!”曼达想笑,酝酿了好一会,却没笑出来。
他转过脸看着小男孩,用斗鸡眼盯着他看了许久,看到他脸蛋上闪着金光。
一个金币,小家伙升值了。
狮子女催促曼达启程,曼达让她稍等一下,他有急事要办。
他转过身,掀起长袍,在地上撒了一个尿,仔细的欣赏着积水中的倒影。
他的倒影旁边浮现了一堆银币,应该没有一百个,他好像比小男孩还要廉价一点。
也对哈,他还有母亲,他正躲在母亲的怀抱里,至少在母亲的眼中,他比什么都重要。
曼达转眼看了看在地上冒烟的大胡子,运气好的话,这小家伙或许还能有个父亲。
“你有钱吗?”曼达问狮子女。
“你想要多少?”
“两个金币就好。”
狮子女给了曼达两个金币,曼达走到大胡子身边,拿出一个金币道:“你叫奥格,普罗米修斯的信徒,我没有记错吧?”
奥格点了点头。
“看你那样子,应该没有老婆吧?”
奥格一甩头发,平静的对曼达说道:“我还很年轻。”
“你能有多年轻?”
“十四岁。”
……
经过一番漫长的对视,曼达确认对方没有撒谎,再看看对方浓密的胡须和满脸的皱纹,原来提坦神的信徒还有格外的岁月加成。
曼达指了指那对母子,低声道:“活着不易,带着他们一起活着,可以吗?”
奥格先是摇了摇头,他不想带着一对累赘,这会影响他的修行。
可看着曼达手中的金币,他还是答应了下来,这枚金币对他来说很重要,他为了两个银币曾经卖掉了自己,而且他还欠着曼达一份恩情,毕竟曼达帮他捡回了一条命。
曼达把剩下的一枚金币塞到了小男孩的手里,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道:“我叫托卡。”
“托卡,我喜欢你的名字,我该如何才能记住你?”看似是在问小男孩,实际上是在寻找神灵的启示。
托卡不知该如何回答,本命神的声音却出现在了耳畔:“把你的血留给他,你会记住自己的味道。”
血好说,满脸都是,曼达蘸着自己的血在男孩的脸上抹了一道:“活下去,可千万别死了。”
斯芬克斯没心情看曼达煽情,她从背后抓起曼达的衣服,拎着曼达消失在了夜空中。
齐格塞跑回了营地,三头犬已消失不见,地上还留着二十多具尸体。
“你去哪了?”托雷斯怒道,“那家伙差点毁了神像。”
“我挡住了一位半神,没让她靠近营地。”
“你是说斯芬克斯?”托雷斯思忖许久,带着齐格塞回到了帐篷。
“海德拉(老亚曼)投靠了侯爵,斯芬克斯和三头犬都来这里偷袭我的营地,除了伯爵和拉冬,怨霾山谷里只剩下几个一阶信徒和一群白鸭,按照侯爵的占卜,伯爵和拉冬都受了重伤,如果我们今夜偷袭山谷……”
齐格塞蘸着清水擦拭着手臂上的伤口,他正在酝酿该用什么样的语气回应托雷斯:
“如果偷袭山谷,我们很可能已经渡过了苦恼河,去了另一个世界,伯爵敢把所有人手都派出来,证明他没有受伤,而且有十足的把握打赢我们。”
“就凭他和那群杂兵?”
“不需要那群杂兵,伯爵一个人就够了,山谷中的力量会让他变得更加可怕!”
托雷斯摇摇头道:“我真是不明白,你为什么对他如此畏惧?”
“希望你也能学会畏惧,”齐格塞用棉布为自己做了简单的包扎,起身道,“在山谷之外,我能保障你的安全,一旦进了山谷,恕我无能为力。”
托雷斯沉默许久,叹口气道:“祭品都跑了,明天拿什么献给宁芙?”
“不还有一个老女人吗?先用她的血,我再去另外捉几个人回来。”
……
天快亮的时候,斯芬克斯带着曼达回到了山谷,按照规矩,她首先要兑现给曼达奖励。
“功勋、神物、金币,任选一样。”
“我选金币。”曼达做出的选择依旧没变。
“真是遗憾,我原本打算把那只护腕送给你,”斯芬克斯让侍者拿来了三个金币,“这是你应得的,但你还欠了我两个,所以只能给你一个。”
“一个也好,比我的命值钱!”曼达收下金币转身离开,狮子女叮嘱一句道:“去找波蒂娅拿些药材,我看你伤的不轻。”
曼达没作回应,在走廊里,他遇到了鹰身女妖尤朵拉,对方的脸上依旧带着温柔的笑容。
“要我带你去波蒂娅的山洞吗?”
“好啊。”曼达并没有拒绝,从峭壁上的城堡爬下,再爬进另一面峭壁的山洞,对于精疲力竭的曼达不是件容易的事,他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
至于为什么把他当做诱饵送到了敌军营地,曼达连问一句的兴趣都没有。
尤朵拉驮着曼达,没有直接飞向波尔蒂的山洞,她有意在山谷里盘旋了几圈。
曼达则在不经意间把手搭在了尤朵拉的脖子上。
尤朵拉一笑:“我真的很喜欢你,别做傻事,好孩子。”
曼达笑道:“我也喜欢你,我们都别做傻事,好姐姐。”
第三十三章 女巫的祭台
曼达在波蒂娅的山洞里躺了整整五天,这个让所有人厌恶的藏尸洞成了最佳避难所。
在这里没有任务,也不用值哨,每天吃饭、睡觉、看书、记笔记,让曼达渐渐找回了正常人的生活。
最近要记得事情有很多,最重要的是他确定了本命神的名字,完成了一个重要目标。
“我的本命神是赫尔墨斯,祂是众神之王宙斯和风雨女神迈亚的儿子,是商者、旅行者、偷盗者、牧人、骗子和竞技场的守护神,同时还是诸神的使者……”
“祂的业务还真杂啊!”曼达慨叹一声,确系本命神没有察觉,继续在羊皮纸上写道:
“他是十二主神之一,作为他的信徒,我必须要升满八级才有可能获得永生,而且还必须找到神器,目前我还不知道神器是什么。”
记述了基本情况,按照曼达的习惯,接下来是利弊分析。
有利条件:
1.目前已经能比较熟练的使用一阶技能,昨晚做梦,第一个刻度快填满了,还差五分之一。
2.开发了技能背后的三大延伸功能,能看出语言的价值、能看出人的价值,还能看出某些行为的价值。
3.身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不仅速度力量有了极大提升,恢复能力也变得极快,外伤已经痊愈,脸上没留下任何疤痕。
不利条件:
1.本命神给的提示越来越少,这也能够理解,神灵很忙,尤其是这位业务繁多的主神。
2.没有找到晋升二阶的方法,完全没有任何线索。
3.身体恢复的太快,老巫婆要赶我走,逍遥日子快结束了……
刚写到这里,就见波蒂娅一脸嫌弃的望着自己。
“你还想在这赖到什么时候?”
“薄情的女人,我也为你做过很多事情的!”曼达拿起一株鹿耳花,“我帮你分辨过很多草药,这棵草药是假的,这一麻袋草药都是假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知道这是假的,”波蒂娅把草药夺了下来,扔回了麻袋里,“留着吧,这东西也有一些药性,别的药性。”
曼达不懂药性,但他懂得价值,这袋子假药的价值不超过五个铜币,能有什么药性?
波蒂娅之所以不肯扔了它,是因为这是老亚曼亲自送回来的药材,谁也想不到,那是他们两个最后一次见面。
不知道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过往,但每次看到这袋子草药,波蒂娅总会叹气。
失落的情绪不会维持太久,因为她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过去的三天里,每天都有二三十具尸体送过来,按照伤亡数量推断,战争已经开始了,可曼达没有感受到战争的气氛,也没有听到任何关于战争的消息。
他拿起刀子,把尸体开膛破肚,摘除器官,然后把尸体搬到山洞口,身边再摆上一小袋化尸粉。
忙完了这一切,曼达习惯性的看向一只木箱,那里装着死者的眼球。
曼达对眼球没什么兴趣,但这个箱子总是冒着金光,趁着老女巫打开木箱的时候,曼达往里瞟了一眼,一大片金币从眼前落下,还没来得及数,老女巫又把箱子关上了。
这老太太身上隐藏了太多秘密,难怪伯爵的眼睛从来没有出现在她的山洞里,厌恶尸体恐怕不是主要原因。
昨天的尸体刚处理完,今天的尸体又送了过来,鹰身女妖尤朵拉站在洞口道:“我的小心肝,你能走路了吗?”
曼达躺在床上,正思忖着该如何回答,波蒂娅却替他开口了:“他的骨头断了好几根,这个月都别想走路。”
“是么,我想进去和他聊聊。”尤朵拉刚往里走了一步,一群苍蝇突然扑到了她的脸上,吓得尤朵拉奋力扑打着翅膀。
“天这么冷,这群该死的苍蝇还活着!”波蒂娅来到尤朵拉近前,阴森的笑道,“我这里有一种毒药,能把所有的苍蝇都杀光,你想不想试一试?”
尤朵拉后退了几步,转而冲着曼达笑了笑:“小家伙,我改天再来看你。”
确系尤朵拉走远了,曼达开始帮老女巫收拾尸体,这次收获颇丰,他们在一具男尸的身上找到了七十多个银币和一张羊皮纸。
男人的脸血肉模糊无法辨认,但信上的字迹倒还清晰,这封信是写给他妻子的,他称呼妻子为蜜糖,短短一页纸上出现了十一次“我的蜜糖”,曼达甚至都能闻到笔墨间的甜味。
他告诉妻子他攒够了钱,要为她买一条长裙。
在这个时代识字的人很少,看他如此工整的字体,证明他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曼达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要加入侯爵的军队。
“多么好的男人!”波蒂娅慨叹一声,把信扔进了火堆里,和曼达把银币分了。
“不必这么客气,我只是帮了一点小忙。”曼达把银币还给了波蒂娅。
波蒂娅摸了摸曼达的脸蛋:“别装了,我知道你很贪钱,每次执行过任务,你要的都是钱。”
“除了钱我还能要什么?无论我拥有什么,伯爵都可以随时夺走,”曼达叹了口气,“钱也一样,在我花光之前还有可能被夺走,而这座山谷里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花钱的地方还是有的,我可以教你一个花钱的方法。”
“你既然有花钱的地方,就都送给你吧。”曼达真诚的把银币塞给了波蒂娅。
“也好,我替你买一件东西。”老女巫数出了二十个银币放在了祭台上,点燃了蜡烛。
曼达一愣,这是巫师女神喀耳刻的祭台,波蒂娅是怨霾山谷中唯一一个不信仰提丰的人(在不考虑两个二五仔的情况下),她和伯爵之间也不是纯粹的依附关系,更像是某种特殊的合作关系。
这些倒不是重点,重点是银币为什么能用来献祭?虽然二十个银币能买来丰盛的祭品,但直接上钱是不是太庸俗了?
而且银币怎么献祭?烧了?
老女巫拿出了一个陶罐,把里面的水银洒在了银币上。
“流淌的银遇到了不会动的银,猜猜看会发生什么?”老女巫耸了耸眉毛,曼达赶紧躲到了远处。
虽然曼达不懂太多化学知识,但他知道水银和银不会发生化学反应,银会溶解在水银之中变成汞齐(银和汞的合金),可无论变成什么,水银都是有剧毒的。
洒完了水银,老女巫又拿了蛇牙草、沙蝶丝和土曼根,捣成粉末洒在了水银上。
桌上银币和水银全都化成了浓烟,曼达躲得更远了。
老女巫也躲到了远处,直到烟雾散尽,烛火剧烈颤抖,险些熄灭,原本阴冷的山洞又蒙上了一层寒霜。
曼达的牙齿咯咯作响,他感觉有东西进来了。
“那是什么?”
“你看不到吗?”老女巫阴森的笑道,“难道你连一阶技都没有么?”
“我还没入阶。”
老女巫没理会曼达,默默的看着祭台上方神像,就像在看着一位老朋友。
用一阶技能可以看到祭台上的神灵?我的一阶技好像只认钱。
曼达做了个斗鸡眼看向了祭台,这一眼吓得他差点坐在地上。
祭台上坐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火红色的长袍,火红色的长发,苍白的脸上涂着火红色的油彩和胭脂,整张脸妖艳诡异,就像用画笔画出来的。
“你想要什么,老家伙!”
那女人竟然会说话!
“那得看你有什么。”波蒂娅笑着回应了一句。
第三十四章 寂然之战
祭台上的妖艳女人给了波蒂娅一张羊皮纸,上面好像是写着一份目录。
波蒂娅看了一眼,指着目录中的一行到:“我要这个。”
女人露出红黑相间的牙齿,冲着波蒂娅笑了一下,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斗鸡眼用的太久,曼达又抽筋了。恢复许久,他发现祭台上多了一张羊皮纸。
上面写着奇怪的文字,曼达不认得,可他确定这和之前的目录大不相同。
“金蝶蛹两个,愚人花四株,食耳虫六条,苦面叶九片……好像只有七片,凑合了。”
老女巫把药材碾碎,放在陶罐里加水烹煮,等汤药快要沸腾的时候,波蒂娅问道:“你是哪位神灵的信徒?”
曼达不假思索回答道:“我当然是提丰的信徒。”
“提丰有很多部下,你是哪位部下的信徒?”
曼达抿抿嘴唇:“我只是个白鸭而已,我还没有得到神灵的召唤。”
老女巫添了一根木柴,笑笑道:“我年纪大了,耐心也变差了,年轻的时候,像这样的废话我能跟你说上一整天,我再问的直接一点,你想假装成哪位神灵的信徒?”
糟了,暴露了,她怎么知道自己在装?
曼达对波蒂娅颇有好感,他没有在她面前掩饰过什么,可也从未吐露过任何秘密。
他吓得满头大汗,正想着如何跟波蒂娅周旋,却见波蒂娅又笑一声道:“等这根木柴烧完,汤也就熬干了,你也知道,我这里没有苦面叶了,再等下去不知道要到什么年月。”
曼达用斗鸡眼看着老女巫,在她说这番话的时候,有几个金币从眼前落了下来。
直觉告诉曼达,这是一份真诚的帮助,而且是价值不菲的帮助。
曼达看着陶罐,低声道:“我想我应该走上了奇美拉的道路。”
“奇美拉?这可真是麻烦,我记得还有几根奇美拉的鬃毛。”
老女巫翻箱倒柜,找到了几根像狮子鬃毛一样的东西放进了陶罐,一股刺鼻的气味飘了出来。
药汤熬好了,波蒂娅端着木碗,送到曼达的面前。
“喝吧。”
曼达本能的向后缩了缩头:“喝了会怎么样?”
“不会死就是了。”
“不会让我真的变成奇美拉的信徒吧?”
“难道你不想吗?”老巫婆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我是很想,但也不能……”曼达已经是赫尔墨斯的一阶信徒,如果这个时候再和奇美拉扯上关系,只怕赫尔墨斯分分钟会要了他的命。
波蒂娅笑了,她看出了曼达的心思:“如果一碗汤药就能让你变成奇美拉的信徒,那还要祭祀做什么用?奇美拉也未免太廉价了。”
老女巫不想给出更多解释,她也没有强迫曼达的意思,曼达接过汤碗,摩挲着碗底,正想故技重施在碗底钻个洞,忽听赫尔墨斯在耳畔道:“喝吧,不吃亏。”
神的话还是要听的,曼达犹豫片刻,一口气把药汤喝了下去,很涩,有点苦,但也没有那么糟糕。
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曼达出了一身汗,汗水里有奇怪的味道。
波蒂娅起身道:“你走运了,你身上已经有了奇美拉的味道,这味道能持续一年,可以帮你骗过伯爵。”
曼达如释重负,这老太婆真是,为什么不早点把话说完?
看着她走到了洞口,曼达也想过去吹吹风,却见鹰身女妖又送来了尸体,吓得曼达赶紧钻到了床上。
看来战争真的开始了,今天的尸体比昨天多了将近一倍。
等尤朵拉走后,曼达试探着问了一句:“伯爵还能醒来么?”
老巫婆凝视着浓雾,低声道:“伯爵早就醒了,他就喜欢这样安安静静的打仗。”
……
山谷外面,索伦思子爵的儿子托雷斯正在做冲锋前的最后准备,齐格塞始终紧锁双眉,虽然这是子爵的命令,可在他看来,让托雷斯亲自进入峡谷的想法愚蠢至极。
“我想你曲解了子爵的意图,他的命令里肯定还有更隐晦的指示。”
“没有其他指示了,他说的非常清楚,我必须率军攻入峡谷,否则他无法给侯爵一个满意的答复。”
“你是他的长子,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你更加重要。”
“你真的这么认为?”托雷斯苦笑一声,“在他眼中,比我重要的东西有很多,有时候我真羡慕你的生活,至少你在为了自己拼命。”
一个流民被开膛破肚,吊在了石像之上,入夜时分,他的血差不多流干了。
祭祀到了最后关头,祭司带着侍者们跳起了狂野的舞蹈。
当月光照在石像之上,石像的手臂颤动了一下。精疲力竭的祭祀带着侍者赶紧逃到了远处,用古老的亚兰蒂斯语念起了咒文。
“苏醒吧,美丽而圣洁的女神,峡谷之中有你的猎物。”
石像的动作不再僵硬,她优雅的从身后取出一只羽箭,搭在弓弦上,寂然无声的走进了山谷。
齐格塞抓着缰绳,最后叮嘱了托雷斯一句:“无论到任何时候,千万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两百多名士兵跟着石像进了山谷,躲在山坡上的尤朵拉看的一清二楚。她知道这石像来历不凡,也不打算和对方硬拼,她要做的,只是把消息报告给城堡。
她一步跃起,正要起飞,忽见石像转过身来,拉开了短弓。
弓弦颤动,一枚羽箭应声而至,尤朵拉毫无防备,羽箭直接射穿了她的翅膀。
尤朵拉坠落在地,剧痛之下让她爬不起身子,弓弦再响,一枚羽箭贯穿了射中了她的腿,把她钉在了地上。
“腐朽!”尤朵拉使出了一阶技能,如果是木制的箭杆,会立刻腐烂,让她在不太痛苦的情况下顺利脱身。
可这次她失算了,这只羽箭是石头做的,她的技能对羽箭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等她拼命拔出羽箭想要逃走的时候,石像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
红润的脸颊,柔美的微笑,狩猎女神的面容美的让人无法抗拒。
她从背后取下了石箭,搭在了短弓之上,把箭镞对准了尤朵拉的额头。
第三十五章 铁人
悬殊的差距让尤朵拉放弃了抵抗,绝望之下她闭目等死,当石像将要松开弓弦的一刻,巨大的三头犬突然撞向了石像。
石像被撞翻在地,羽箭飞向了别处,三头犬上前咬了一口,尖牙绷断了两颗,石像却完好无损。
物理攻击不行,还有别的手段,趁着石像没站起来,三头犬的口中冒出了一团烈火,正要喷向石像,忽听耳畔风响,一片箭雨飞了过来。
是托雷斯的军队,石像的背后背着许多火把,这让士兵们在浓雾之中看到了三头犬的身影。
莱昂德根本不把这群士兵放在眼里,他啸吼一声正想冲过去,忽见一片碎石迎面飞了过来。
是齐格塞,这一片乱石让三头犬立刻放弃了硬钢的想法,一口叼住尤朵拉,在沼泽蔓延到脚下之前,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为什么放他走!”托雷斯抱怨道,“你该早点准备好沼泽。”
“我不能把所有的法力全都耗尽,这个夜晚会很长,我们的敌人还很多。”
石像站了起来,军队继续跟着石像前进,走在路上,石像不时开弓放箭,接连射杀了三个巡哨的白鸭。
“差不多该结束了,”齐格塞道,“砍下他们的头,对侯爵也算有个交代。”
托雷斯低声道:“现在就离开?这里还有侯爵的士兵,至少要看到城堡才能撤退。”
“等看到城堡就迟了,宁芙支撑不了那么久。”
“再往前走一点,等遇到下个敌人我们就走,宁芙要是支撑不住,祭司会给我们信号。”
石像在浓雾中继续前行,一路上却再也没遇到敌人,直到浓雾之中依稀看到了城堡的影子,齐格塞上前扯住了托雷斯的缰绳:“该走了!”
托雷斯没再固执,他正准备下达撤退的命令,忽见前方出现了敌人的身影。
好像是两个士兵,很高大,穿着盔甲,提着长剑,和之前那些身手敏捷的敌人不同,他们走的非常缓慢。
“这算什么,来送死的吗?”托雷斯诧异的看着敌人,齐格塞再次扯住了他的缰绳。
“不管他们是什么,我们必须走了!”
托雷斯的战马被拉了一个趔趄,这让他感到了些许冒犯,他盯着齐格塞看了片刻,齐格塞赶紧松开了托雷斯的缰绳。
好在托雷斯没有过分计较:“别那么紧张,我们再多砍两颗人头回去,再说这也不用我们出手,交给宁芙就是。”
说话间,石像已经射出了一支羽箭,箭镞击中了一名敌人,在他身上擦出了一些火花,可敌人并没有倒下。
齐格塞一怔,心立刻悬了起来,石像接连射出了几支羽箭,两名敌人依然没有倒地。
羽箭用光了,石像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朝着敌人走了过去,借着石像背后的火把,齐格塞看清了敌人的样子。
那是两个铁人,由钢铁铸造的战士,一名士兵挥剑砍向了石像,石像闪身躲过,用长剑砍倒了铁人。
铁人的力量没有石像大,速度没有石像快,但倒在地上的铁人没有死去,他抱住了石像的腿,另一名铁人还在石像缠斗。
看到他们默契的配合,齐格塞终于想到了他们的来历。
“是阿瑞斯的铁人!这是神物!”
“什么样的神物?”托雷斯一脸惊慌道,“比狩猎女神的宁芙还要强大吗?”
齐格塞没有多做解释,一个铁人肯定不是石像的对手,但如果石像被铁人缠住了,也就意味着他们损失了一半的战斗力。
他把火把扔向了空中,这是在给山谷外的祭司报信,让他立刻操纵石像撤退。
祭司收到了信号,正要改换咒语,忽见一个绝世美人出现在了面前。
她太美了,但美的并不妖艳,反而带着让人难以接近的冷傲和威严,让人不敢直视更不敢亵渎。
“是天后,天后赫拉,不可直视神灵……”祭司赶紧蒙住了双眼,他知道自己中了幻术,赶紧拿出小刀割破了大腿,想利用痛楚让自己从幻术中挣脱出来。
可祭司没能挣脱幻术,他感觉赫拉的威严越来越近,他闭着眼睛想要逃跑,一名侍女举着弯刀刺进了他的胸膛。
几名侍女相继扑了上来,带着狰狞的笑容,一刀接一刀砍向了祭司,在侍女疯狂的笑声中,祭司被活活肢解了。
天后赫拉举起了着白如百合的手臂,她在召唤这群侍女。
迷失在幻术中侍女们拿着祭司的血肉和内脏冲向了赫拉,为天后献上了她们的祭品……
石像失去了控制,一直在和铁人缠斗,齐格塞已经感受到了宁芙的衰弱,她对铁人的优势在慢慢消失。
齐格塞再次抓起了托雷斯的缰绳,这一次托雷斯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他们在迷雾中朝着山谷口狂奔,不时有铁人出现在道路两旁,挥剑砍杀托雷斯的士兵。
跑了许久,前方出现了点点火光,齐格塞以为到了山谷口,催促战马冲了过去,可他很快收住了缰绳,那火光并非来自山谷口,而是来自石像背后的火把。
石像在他们的前方,仍在和铁人战斗,这意味着他们走回了原地,在山谷中迷路了。
托雷斯忍不住大声嚎叫,身边的士兵也乱成一团,铁人越来越多,士兵越来越少,石像越发虚弱,在铁人的围攻下倒地不起。
齐格塞伸出右手,大喝一声:“泥沼!飞尘!”
所有的士兵连同铁人一起陷入了沼泽地,齐格塞拉起托雷斯踏着飞尘向外突围,忽见一头狮子飞在了半空。
“以吾神之名,得吾神之力,得吾神之光!”
……
一夜杀声,却没影响曼达的酣梦,他睡得依旧香甜。次日天明,几个白鸭把一大堆尸体扛进了山洞。
有一具尸体很特别,他的衣衫非常华丽,一眼就能看出是个贵族。
“我好像在哪见过他。”曼达盯着尸体大量了一番,从腰间找到了他的钱袋,倒出了二十多个金币。
“赚大了!”曼达的眼睛里闪烁着金光。
“留下四个金币,咱们一人两个,剩下的交给伯爵。”波蒂娅把金币放回了钱袋。
“为什么?”曼达很是不解,“不是说尸体的财富都归你吗?”
“谁告诉你都归我的?伯爵只是不在乎那几个小钱而已,”波蒂娅勾了勾曼达的鼻子,“别太贪心,否则命不长的。”
山谷之外,断了一只手的齐格塞在树林里艰难穿行,托雷斯死了,他必须尽快离开铁山镇。
第三十六章 归来
“索伦斯的儿子死了,土牢猎人齐格塞不知所踪。”
五十一岁的纳尔斯侯爵放下了战报,坐在城堡大厅的椅子上陷入了沉思。
家臣普兰坨悄悄来到侯爵身边,低声道:“巴克恩主教想要见您。”
“巴克恩?我听说过他,”纳尔斯点点头,“据说他很得教皇器重,就快升为大主教了。”
“您准备在这里迎接他,还是到城堡门外?”
“迎接?”纳尔斯一笑,摇摇头,“我不打算迎接他,我甚至都不打算见他,告诉他我去巡视领地了,请他们吃一顿午餐,然后送他们离开。”
普兰坨觉得侯爵的想法有些过于随意了:“大人,索伦斯子爵不会再为我们战斗,如果能得到神罚者的帮助……”
纳尔斯转头看向了普兰坨,这位家臣追随了他三十年,今天说出来的话却让他无比失望。
“你觉得如果让神罚者插手,怨霾山谷还能留下什么?我还能得到些什么?”
普兰坨抿了抿嘴唇,低下了头。
不接近也不敌视,对于神罚者,纳尔斯的态度始终如此。
他倒上一杯红酒,吩咐道:“以礼相待,一定要以礼相待,用最好的食物招待他们。”
普兰坨刚要离去,侯爵又叫住了他:“准备三千个金币,一千个送给索伦斯,两千个送到怨霾山谷。”
“您难道还想……”
“我当然想,伯爵是我的好朋友,以后还会有很多机会合作,我们只是有了一点误会,误会终将化解,前提是我有道歉的诚意。”
……
山洞中,曼达正在和老女巫学习献祭术。
“只要拿出二十个银币,加上水银,再加上蛇牙草、沙蝶丝和土曼根,就能召唤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吗?”
“浓妆艳抹,说的真是贴切,她生前是一位魔女。”
“生前?你是说她已经死了。”
“是的,每个人在临死之前都会有眷恋和不甘,很多人会有生的执念,他们拒绝度过冥河,继续在凡间游荡,有些鬼魂甚至能找到一份工作,尤其是古神的信徒,只要到了一定阶层,在死后,他们依然可以成为神灵的仆人。”
曼达仿佛明白了老女巫的意思:“那个女人是巫师和魔女之神喀耳刻的仆人,你用二十个银币从她手上买来了改变气味的药方。”
波蒂娅点点头道:“差不多都说对了,只是那个药方不属于魔女,它属于神灵,是喀耳刻给予我的赏赐。”
曼达一撇嘴:“赏赐又不是无偿的。”
波蒂娅笑道:“神灵也有花钱的时候,他要给信徒赠送神物,还要给仆人支付奖赏,二十个银币买到如此珍贵的药方,神灵已经足够慷慨了。”
二十个银币的确不贵,曼达盘算了一下,他有六个金币,能买三十个药方,买十个剧毒的药方用来害人,再买十个解毒的药方用来保命,再买十个治病的药方用来赚钱,然后再把赚来的钱拿去买药方……
喀耳刻果真是一位慷慨的女神,这简直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曼达数出二十个银币,刚想摆上祭台,却被老女巫拦住了。
“你不能在这里献祭,这是喀耳刻的祭台,你只能向本命神献祭,才能召唤祂的仆人。”
“额……也就是说,我不能召唤那个妖艳的女人?”
“她是喀耳刻的仆人,你是喀耳刻的信徒吗?”老巫婆诡异的笑道。
“那我还能买到药方吗?”
“这很难,能买到什么取决于你的本命神是谁,”老女巫抱着拐杖,好像在搜索某段回忆,“让我想一想,如果是雅典娜的话,你能买到世上所有的书籍,如果是阿波罗的话,你能买到所有的草药,如果是阿芙罗蒂特,你能买到各种精致的首饰、胭脂和衣衫,如果是……”
“如果是赫尔墨斯呢?”
“赫尔墨斯……”老巫婆想了很久,给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答案,“所有的!”
“所有的?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想要的一切,赫尔墨斯是商人的守护神,还是诸神的使者,这世上没有祂买不到的东西,只是价钱不会太公道。”
曼达好像听见了本命神的吐槽:“胡扯,我比谁都公道!”
他正想询问向赫尔墨斯献祭的方法,忽听门外传来了狮子女的声音:“老巫婆,把小心肝儿还给我吧,他陪你的时间够久了。”
“我也不想在他身上浪费那么多粮食和药草,让他收拾一下东西赶紧滚蛋,你在下边等他,这里苍蝇太多了。”
一片苍蝇飞了出来,斯芬克斯赶紧躲到了山洞外面,不要侵犯老女巫的领地,是他们彼此相处的规则。
老女巫把曼达带到了山洞深处,拿出了改变气味的药方和献祭仪式的咒语。
“只要到了一阶,每个信徒都能向本命神献祭,献祭的方法都一样,区别在于祭台的布置,每位神灵都有自己独有的祭台,千万不要弄错,去伯爵的书房里找,耐心一点,你一定能找得到,记住,平时的献祭可以随意一些,但第一次献祭非常重要,现在把药方背下来,快一点。”
哪有那么好背,这是复杂的古亚兰迪斯语,曼达只跟着昆塔学了一点点。
艰难读过一遍,曼达讨好的笑道:“我能把这张羊皮纸带出去么?给我两天时间,我肯定能背的下来。”
“你不能从山洞里带走任何不属于你的东西,否则我会把你永远留在这里,或许是你的人,或许是你的尸体!”波蒂娅变得异常狰狞,曼达不敢多说,在熟读了几遍之后,勉强把咒语记了下来。
斯芬克斯还在山洞外催促,波蒂娅已经替曼达收拾好了行囊。
“滚吧,蠢小子,如果你想活的长一点,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提起我,更不要提起我教过你的东西。”
曼达点了点头,刚走到洞口,又听老女巫叮嘱了一句:“在没得到伯爵允许之前,永远不要尝试逃走,除非你有办法杀死他,否则他会有无数办法找到你。”
说完,老女巫丢出了手杖,把曼达送到了山下。
看到曼达的脸颊圆润了不少,狮子女忍不住捏了一把:“小心肝,你长胖了,看来波蒂娅对你很好。”
曼达没作声,狮子女挥起翅膀,刚要把他拎起来,却听曼达道:“能不能让我趴在你的背上,就一次!”
狮子女皱眉道:“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我很勇敢,我应该得到你的奖赏。”
曼达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没想到狮子女真的趴在了他的面前。
“上来吧,不许乱摸。”
曼达爬上了斯芬克斯的脊背,用脸颊蹭了蹭她背上的毛。
斯芬克斯觉得有些痒,她笑了笑,带着曼达飞了起来,在离开地面的一刻,曼达立刻拿出了背囊中的羊皮纸,用鹅毛笔蘸着墨水飞快的写下了药方。
必须写下来,否则一会就忘光了。
用中文写,不能让伯爵发现,一些好记的内容只记大意,不好记的地方用中文模仿发音记下来。
斯芬克斯带着曼达在山谷里盘旋了一圈,飞进了城堡的大门,曼达赶紧收好纸和笔,跟着斯芬克斯走向了伯爵的房间。
房间传来了熟悉的竖琴声。
伯爵,真的醒了。
第三十七章 接替者
站在伯爵面前的不只有斯芬克斯和曼达,所有参与过这场战争的人悉数到齐。
伯爵叫他们来的目的只有一个,论功行赏。
斯芬克斯居功至伟,在伯爵重伤期间率领全员捍卫了山谷,因为她已经获得了神之名,功勋对她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也不想要神物,普通的神物她看不上,珍贵的神物伯爵也不会赏赐给她,所以她选择一百个金币的赏赐。
接下来是莱昂德,功劳自不必说,他得到了一百点功勋,功勋值已满五百点,伯爵允诺,将全力为其寻找三头犬的神器,并在获取神器后,立刻为其举行祭祀。
接下来是一阶信徒,参与战斗的共有四位一阶信徒,包括沃姆在内,所有人都得到了丰厚的奖赏。
接下来终于轮到了白鸭,在白鸭之中,曼达的贡献无疑是最大的,可没想到伯爵第一个提到的人是昆塔。
“你在战争中向斯芬克斯提出了很多有用的建议,在敌人第一次入侵时你表现的非常英勇,我可以赏赐你三十点功勋,算上之前的功勋,你已经累积到了一百点,可以换取第二次祭祀的机会,我相信神灵会为你敞开一阶信徒的大门。”
昆塔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曼达心道:“完了,这个二五仔又要去提丰面前作死了。”
沉默片刻,昆塔抬起头道:“大人,我暂时不想要功勋,我不擅长战斗,希望能拥有一件神物来保护自己。”
伯爵皱眉道:“你想当一辈子白鸭么?”
昆塔摇头道:“我做梦都想得到神灵的恩赐,但我知道我的历练还不够,贸然祈求,可能会触怒神灵……”
话没说完,空气陡然变冷,伯爵的脸上多出了两只眼睛。
昆塔说出了伯爵不想提及的事情,他刚刚触怒了提丰,并且遭到了严厉的惩罚。
他仔细端详着昆塔,幸好昆塔说的是实话,经过了令人窒息的安静,房间里渐渐回暖,伯爵的神情也缓和了下来。
“你想要什么样的神物?”
昆塔道:“我想要那把由赫淮斯托斯的信徒打造的匕首,斯芬克斯把它借给了我,那把匕首在战斗中救了我的命,我想能真正拥有它。”
曼达在心中为昆塔竖起了拇指,作为一个被众人嫌弃厌恶的小人物,从不贪婪是他的生存之道。
“我说过,那不算是神物,”伯爵思忖片刻道,“我把匕首和护腕全都给你,你的功劳配得上这份赏赐。”
所有的白鸭都得到了赏赐,直到最后伯爵终于提到了曼达。
“成功拖住了第一波敌人,差点杀死了山谷的叛徒,发现了索伦斯的营地,还带回了强大的神物,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赏赐你了,千万别说你还想要金币。”
呃……
不说金币该说什么呢?曼达的脑海里迅速推演着不同选择的结果。
选择神物?
伯爵大概率会说,没有合适的神物赏赐给他,然后让他选择功勋。
直接选择功勋?
伯爵大概率会给他一百点功勋,然后为他安排第二场祭祀。
提丰是硬钢过宙斯的神灵,如果敢欺骗他两次,曼达大概率会作死成功,肉身被毁,灵魂被投入地狱深渊,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犹豫再三,曼达做出了选择:“我还是想要金币。”
壁炉的火熄灭了,房间冷的瞬间结了冰。
狮子女干笑了一声:“多,多么,多么贪心的小家伙。”
伯爵眨着四只眼睛看着曼达,轻声问道:“难道我这里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吸引你吗?”
“我真的想要……金币。”在如此寒冷的状况下,曼达的汗水湿透了衣衫,可他的选择依旧没变。
狮子女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表示对曼达爱莫能助,昆塔闭上了眼睛,他知道曼达的无奈,但不敢想象曼达的结局。
莱昂德的举止有些奇怪,他在不停的吸鼻子。伯爵见状也仔细闻了两下,房间里有股怪味道,好像什么东西烧着了。
“是奇美拉!奇美拉的味道。”莱昂德惊讶的看向了曼达,曼达的汗水正在冷气中蒸腾。
狮子女也笑了:“难怪这小家伙这么贪财,难怪他能抓破九头蛇的鳞片,他得了奇美拉的一阶技——利爪。”
这句话可真是救命助攻,九头蛇的鳞片比上等钢铁还要坚硬的多,沃姆咬断了尖牙都也没能留下一个牙印,却被曼达赤手空拳抓穿了,迄今为止,曼达也没能给出合理解释。
而奇美拉的一阶技是利爪,在魔神之中,单以穿透力而论,奇美拉的利爪仅逊色于三头犬的尖牙,虽然没有人做过试验,但穿透九头蛇的鳞片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房间再度回暖,伯爵歪着头看着曼达,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山谷里多久没有出现奇美拉的信徒了?”
斯芬克斯道:“上一次是在五年前,那家伙刚入阶就战死了。”
“我记得他,同样是个贪心的家伙,”伯爵看着曼达道,“你既然入阶了,短期内也不可能再升阶,功勋对你的确没什么用,那就按你的意思,奖励给你金币吧,你想要多少?”
别贪心,千万别贪心,曼达伸出一只手掌道:“我的贡献至少值五个金币。”
“那太少了,我给你三十个金币。”伯爵展示出了超乎想象的慷慨,曼达长出一口气,心里默默的感激着老女巫。等金币到手之后,他要给波蒂娅买几套漂亮衣服,再买一根上好的手杖。
所有人都得到了赏赐,按理说该就此散去。可伯爵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失去了老亚曼,意味着失去了山谷之外的眼线,他要找个人来接替这个位置。
“有谁愿意到山谷之外生活一段时间吗?”伯爵微笑的看着众人。
很多人向往着山谷之外的自由,可没有人敢轻易说话,谁也不敢断定伯爵是不是在试探他们。
众人全都保持沉默,伯爵看向了斯芬克斯。
狮子女知道自己肯定没希望,莱昂德也没有机会,他们两个是山谷的战斗主力。
看到众人满怀期待却又畏畏缩缩的表情,斯芬克斯微微一笑,选中了曼达。
“让他去吧。”
曼达心头一颤,他非常想去,可狮子女这么做可能会引起伯爵的怀疑。
伯爵瞟了曼达一眼,对斯芬克斯道:“为什么选他?”
“因为他击败了老亚曼,还差一点杀了他,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山谷外面生存。”
伯爵看着曼达,问道:“你想去么?”
“想!”曼达点点头,在伯爵面前不能撒谎。
“我凭什么相信你呢?”
曼达沉思片刻:“您可以找个人和我一起去。”
“监视你?”伯爵一皱眉,“你那么聪明,谁又能看得住你呢?”
曼达转脸看了看沃姆,沃姆一怔,转脸对伯爵道:“我不想离开山谷。”
沃姆说的是真心话,他厌恶山谷外面的生活,可伯爵并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他需要一个聪明人,更需要一个忠诚的人来监视这个聪明人,山谷里最忠诚的人无疑就是沃姆。
“大人,我真的不想去!”沃姆有些恼火,甚至不惜顶撞伯爵,“如果我走了,书房由谁来看管?”
伯爵笑了,他命令其他人退下,只把曼达和沃姆留在了房间里。
沃姆还在做着最后的抗争:“大人,我不懂得赶车,我没办法接替老亚曼!”
曼达低声道:“我们不需要赶车,我们可以做点别的事情。”
伯爵摸了摸额头,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我差点忘了,沃姆可是山谷里最好的酿酒师,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他酿造的葡萄酒。”
沃姆道:“那我就更不该离开!”
伯爵拿出一张羊皮纸,写了一封书信。
“把这封信交给牛角镇的杜尼森,告诉他你们想开一家酒馆,那里离山谷很近,便于运送物资,也便于打探消息。”
第三十八章 酒馆
牛角镇,土得掉渣的名字,比铁山镇听起来还要土,可这却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镇子,比铁山镇要大的多,比富庶的烟石镇还要略大一些。
牛角镇地处交通要道,领主是盖萨克子爵,盖萨克家族在这里经营了五世,镇子外面有城墙,有巡哨的士兵,镇子里居住着四千多领民,俨然一座小型城市。
交了人头税,进了小镇,等找到杜尼森的住处已经到了下午。他是牛角镇酒商的行会会长,只要找到了他,就等于找到了营业执照。
杜尼森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小个子,目测身高没有超过一米五,一头暗红色的卷发,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双浅褐色的眼眸透着商人独有的世故和狡诈。
读过伯爵的书信,杜尼森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揣度的笑容,他先看了看沃姆,问道:“你是雷姆斯?”
沃姆没回应,他的眼睛正看着别处,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沃姆就变得沉郁而易怒。
杜尼森没有计较沃姆的态度,转而又问曼达:“你叫尼达利?”
曼达点点头,指着沃姆道:“他是我的父亲。”
雷姆斯和尼达利,是伯爵给他们起的假名,他们名义上的关系是父子。
杜尼森重新看了一遍书信,摇摇头道:“你们想经营酒馆?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看你父亲这张脸,不会有客人上门的,不如去卖牲口吧。”
这也算得上一句中肯的建议,牛角镇的牲口市场很出名,周围村镇的农人都来这里买卖牲口,有不少贵族也来这里做牲口生意,主流生意行情明朗,曼达还真有转行的打算。
可沃姆突然开口了:“我们要开酒馆。”
阴沉的语气似乎不容拒绝,杜尼森耸耸肩,拿出了一张契据。
“镇子西边有家老店,做了几十年酒馆的生意,店主去年搬去了金光城,因为走得匆忙,所以把酒馆交给了我,价钱好商量,只要二十五个金币,如果你们愿意,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酒馆。”
二十五个金币?开什么玩笑?在铁山镇,二十个金币足够买下一座庄园。
曼达正打算还价,却见沃姆掏出钱袋,数出了二十五个金币递给了杜尼森。
这下把杜尼森都吓傻了:“你们还没看过酒馆……”
“就是,”曼达在旁喊道,“至少看了再给钱!”
沃姆摸了摸曼达的头,神色木然道:“听爸爸的话。”
……
酒馆离杜尼森的住处很远,走到地方已是黄昏。单从建筑规模来看,这二十五个金币花的还算值得,四座建筑围成了一座宽敞的院子,正面是一座三层楼房,一楼是大厅,二楼是单间,三楼是客房,很显然,这是酒馆的主体部分。
院子的左边是牲口棚和草料间,右边是仓库,后边有一座两层楼房,是店主居住的地方。
整个酒馆面积几乎和克劳德赛子爵的城堡相当,当然,建筑质量不可相提并论,城堡是大块的平整石材砌筑成的,而这些楼房和农夫的长屋差不多,木材制成框架,粘土和石头垒成墙壁,墙上开了几个小洞,勉强算作窗户。
地方是挺大,可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楼向外观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户人家,周围到处都是碎砖乱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筑的残骸。
曼达斜眼看着杜尼森:“这种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叹口气道:“这曾经是个好地方,要是换做五年前,你花七十个金币也未必能买下这座酒馆,
看见那堆石头了吗?那里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庙,每年来到这里祭祀的军人足以让酒馆日日客满,酒馆的酒甚至都不够他们祭祀用,
直到神庙被拆毁,还有不少军人偷偷过来祭祀,军人总是有那么一点固执,
后来他们被神罚者发现了,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后果,那边还留着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罚者烧死的不只有军人,还有住在周围的平民,经过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没人敢住在这里了。”
看着落日的余晖,曼达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多么让人伤感的回忆,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根本没生意可做!”
杜尼森摊开双手:“我可以给你们换个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五十个金币都未必能买来一座酒馆,而且比不上这里一半大。”
“小点又有什么关系,这里只适合当墓地!”
曼达转身要下楼,沃姆却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据。
“我们就选这里。”
“在这里做什么……”
“听爸爸的话。”沃姆又摸了摸曼达的头。
……
杜尼森走了,临走之时特意往酒馆门上插了一根带树叶的木杆,这就算给酒馆挂了招牌。
“记住,每年要交三十个银币的行费!”
三十个银币?这烂地方一年都赚不到十个银币。
曼达举着蜡烛来到大厅,忍受着刺鼻的灰尘,盘点一下酒馆里残留的家当。
从黄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个小时,除了满地茅草和一窝老鼠,他什么也没找到。
连一只酒桶都没留下,看来前任店主走的相当狼狈。
曼达盘算了一下酒馆的用品,得买一个酒柜,得买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价的木头酒杯也要两个铜币,得买灯架,得买蜡烛,还得买窗帘,差点忘了,楼上是客房,那里连床和被褥都没有……
就着井水吃了些面包,两个人在大厅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曼达到镇上去购买用度。
伯爵只给了他们三十个金币的本钱,买酒馆花掉了二十五个金币,还得留下至少三个金币为山谷购买下个月的粮食。
所有东西只能买最便宜的,幸亏曼达有一双好眼睛,用了六十个银币买回了一批家具和酒具,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两名女工,把酒馆上上下下打扫了一番。
酒柜和酒桶立在墙边,柜台上摆上大大小小的酒杯,酒馆终于有了些模样,曼达往火塘里添了些柴火,正满怀期待的等着客人上门,却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里一滴酒都没有。
没有酒还开什么酒馆?曼达正准备到镇上买一些便宜的麦酒,却见门口停了一辆马车,车夫正在往酒馆里张望。
曼达尴尬的笑道:“我们还没开张。”
“我不是来喝酒的,”车夫连连摆手道,“是杜尼森叫我来的,他说我可以来这卖葡萄。”
葡萄?酿酒的原料?
曼达掀开了车上的幔布,葡萄的清香扑鼻而来。
“这是上好的葡萄,足足有八百磅,只要五个银币。”
曼达做了个斗鸡眼,盯着葡萄看了一会,摇摇头道:“最多两个银币,多一个子我都不给。”
“小少爷,你仔细看看这葡萄的成色,要不是看在杜尼森的份上,少了七个银币我都不卖。”
“不卖你就拉走,请转达杜尼森,他的好意我心领了。”
葡萄是好葡萄,要是开价三个银币,曼达也就忍了,可对方根本没有还价的意思,还仗着杜尼森的关系赖着不走。
这不成了强买强卖么?曼达哪能吃这种亏?他正想给车夫一点教训,却见沃姆走了出来,直接数出五个银币交给了车夫。
车夫接过银币,欢欢喜喜卸了车,曼达叹口气道:“要听爸爸的话,对么?”
沃姆点点头道:“爸爸要去酿酒了,不要靠近仓库,否则我会把你的血混在葡萄酒里。”
“酿酒有什么好看?”曼达哼了一声,拿着蜡烛回到了大厅,开始整理这两天的笔记。
有利因素:
逃离了伯爵的监视,可以找机会尝试献祭法。
不利因素:
还不知道该如何布置赫尔墨斯的祭坛。
钱不够花,入不敷出,生活将过得非常艰难。
短期目标:
尝试通过献祭购买一件神物。
中期目标:
找到晋升二阶信徒的方法。
房间还没收拾好,曼达又在大厅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他被一个牲口贩子吵醒了。
“有酒吗?”
“没有!”曼达没好气的裹了裹毯子,严冬时节,毯子里余温无比珍贵。
“我都闻到味道了,你们不想做生意吗?”
味道?曼达抽了抽鼻子,一股清冽的酒香让他打了个激灵。
他一溜小跑来到院子,看见仓库门前摆着两个酒桶,散发着让人难以抗拒的醇香。
“拿去卖吧!”仓库里传来了沃姆的声音。
“这就算开张了?”曼达似乎看到了光明的前景。
沃姆没说话,但仓库传出了笑声,这是曼达第一次听到沃姆的笑声。
曼达摸着酒桶,转了转眼珠道:“不能急着做生意,第一杯酒应该献给神灵。”
沃姆从仓库里走了出来,低声道:“要在这里祭祀提丰么?”
“想祭祀提丰得先回到山谷,在这里我们是商人,”曼达笑道,“想想看,谁是商人的庇护者?”
沃姆道:“要祭祀赫尔墨斯?可这里没有祂的神像。”
“你想被神罚者烧死吗?”曼达把声音压到了最低,“一座祭台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虔诚。”
第三十九章 伯乐与千里马
老女巫说过,在伯爵的书房里有一些书籍记载了祭台的布置方法。
沃姆曾经说过,书房里所有的书全都长在他的脑子里。
有了沃姆就不用去书房了,他是一座移动的图书馆,只要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就能查阅所有的书籍。
做生意要向赫尔墨斯献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是正确打开图书馆的方式。
在卧室里摆上一张平整的桌子,在桌子上铺一块干净的白布,摆上七根蜡烛,两根蜡烛象征带着翅膀的帽子,一根蜡烛象征着钱袋,四根蜡烛象征着一双带翅膀的飞靴,七根蜡烛的整体造型要和赫尔墨斯的双蛇杖一致,沃姆娴熟的摆出了一个看似古朴实则复杂的祭台。
祭品是一杯酒和一块熟牛肉,祭祀赫尔墨斯一定要用熟食,并且要将祭品焚化。
趁着沃姆祈祷的时候,曼达细致的观察着祭台的布局,每一根蜡烛的间距和角度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单靠视觉记忆肯定会有偏差。
烛油流在了桌布上,曼达眼睛一亮,这块白布正是复制祭台的法宝,得找个机会把它偷出来。
祭祀结束,沃姆立刻收掉了祭台。第一位客人还等在大厅,他早就等的不耐烦了,可诱人的酒香让他迈不动脚步。
曼达搬来了两个空酒桶,上面铺上一块木板,这就是酒桌。
再搬来一个空酒桶,给客人当凳子。
他给客人倒了一杯葡萄酒,开价十五个铜币。
“十五个铜币?”这位牲口贩子差点没跳起来,“这足够我在镇上的夜梦酒馆里喝上三杯葡萄酒。”
“是么?”曼达轻蔑一笑,“夜梦酒馆,多么好听的名字,快去那里喝酒吧。”
他准备收了杯子,虽说第一单生意很难得,可曼达不想自降身价,更不打算强留客人。
“等一下!”闻着那香味渐渐远去,牲口贩子实在舍不得,他咬咬牙,数出了十五个铜币放在桌子上,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
这一口喝下去,就停不下来了,他一连喝了六杯,直到掏空了钱袋里的铜币,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酒杯。
破开一个银币?他实在舍不得。
“等做完了生意我再来。”舔干了嘴唇边的最后一滴酒,牲口贩子一步一回头走到了门口,曼达喊一声道:“再喝一杯吧,我请!”
牲口贩子一溜烟跑回了酒桌前,擦着口水看着曼达为他倒上了满满一大杯。
“你真是个慷慨的孩子!”牲口贩子抿了一小口,仔细回味着徘徊在口鼻之间的酒香。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曼达问道。
“莱蒙镇,抽纱城外的小地方,你肯定没听说过。”
“为什么不去抽纱城做生意?那里的集市要大得多。”
“抽纱城做不了生意,纳尔斯侯爵正准备和蒙奇克侯爵开战,牲口都被侯爵征走了,一个子都不给,这几匹马是我拼了命带出来的,只盼着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全靠着这点钱活命。”
纳尔斯侯爵又要打仗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消息,该尽释前嫌还是趁火打劫,要看伯爵如何决断。
喝完了这杯酒,牲口贩子满怀期待的看着曼达,确定曼达没有再请他喝一杯的打算,这才拿起脏兮兮的帽子和马鞭走出了酒馆。
曼达送到了门外,看到了拴在门前的五匹马和两个赶马的奴隶。
“这些马要多少钱?”
贩子拿马鞭指着一批高头大马道:“这是水仙城的大马,五十个银币。”
曼达用斗鸡眼看了一下,这匹马价值四十三个银币,走了这么远的路,适当加价也是应该的。
“那两匹是我自己养大的农马,一匹只要十六个银币,那头是奔狼人养大的矮种马,别看个子小,力气大得很,吃的不多,还不挑食,要二十一个银币。”
这是个还算诚实的商人,加价都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他没有介绍最后那匹马,那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病马,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好几块,还生了好几块黏腻着血肉的皮癣。
曼达盯着这匹瘦马看了一小会,两个金币出现在了眼前。
“这匹马要多少钱?”
“这匹马……”贩子吸了口鼻涕,他在寻找合适的措辞,“这匹马也是好马,它可能,生了一点病,但绝对是好马……”
“就问你多少钱?”
“呃,这可怎么说呢,孩子,这种事情你能做主吗?我可不想被你的家人误会,你只是个孩子,我不想骗你……这的确是好马,就是生了点病,如果你肯买下那匹大马,这匹马我就送给你了。”
“我不要大马,只要这一匹。”
贩子不想欺骗曼达,可难得有个机会能把这匹马出手,思忖再三,他开出了价钱:“三个银币,它归你了,你可以把它做成咸肉,酒馆都卖咸肉不是吗,这匹马至少有两百磅的好肉。”
“成交!”曼达没再还价,掏出三个银币塞到了贩子手上,他还有些担心会遭到赫尔墨斯的制裁。
赫尔墨斯貌似很忙,这次并没有难为曼达,贩子临走前嘱咐了一句:“别养太久,我不知道这家伙还能活多久……”
曼达把瘦马牵进了牲口棚,把一捆草料放进了食槽,背诵起了中学熟悉的课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把这匹马养好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今天只做成了这一桩生意,到了黄昏,睡了一整天的沃姆从床上爬了起来,吃了两口面包,又想去仓库里酿酒。
酿酒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甚至比吃书还要享受,可惜今夜他没机会享受了。
“我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纳尔斯侯爵要和蒙奇克侯爵开战,你要尽快把消息报告给伯爵。”
沃姆看了看仓库的大门,又看了看曼达:“我允许你替我去山谷传递消息。”
“你允许又有什么用?只能由你来传递消息,这是伯爵的命令,没有得到伯爵的允许,我不能踏入山谷一步,否则他会把我的头拧下来!”
这是伯爵对曼达做出的防范,他坚信沃姆不会叛变,而曼达就算叛变了,也没有机会把敌人引进山谷。
“你以为我不想拧下你的头么?”沃姆露出了两颗螯牙,曼达后退一步道:“别冲动,爸爸。”
沃姆披上了长衫,在仓库的大门上留下了一片虫丝:“别走进这里一步,如果让我发现虫丝断了,我会把你撕成碎片。”
他耸起双肩,露出了翅膀,一跃飞上了天空。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曼达悄悄进了沃姆的卧室,从床底下找到了那块祭台上的桌布。
按照桌布上的蜡痕,曼达在自己的房间里复原了赫尔墨斯的祭台,他掏出二十个银币,洒上了水银、蛇牙草、沙蝶丝和土曼根。一阵浓烟飞起,房间里蒙上了一层寒霜,曼达做出了斗鸡眼,看到一个男子的身影在浓烟中慢慢浮现。
长脸,上宽下窄,额头上有两个肿包,下巴上有一抹山羊胡。曼达眨眨眼睛道:“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男人笑道:“我们做过生意,你忘了吗?”
第四十章 第一笔交易
是那个长的像山羊一样的老人!在抽纱城的集市上,他卖给了曼达一堆神物,只收了一个金币,曼达最喜欢和这样的人做生意。
“你怎么会来到这里?我为什么会召唤出了你?不是只有死者的亡灵才会被召唤出来么?难道你已经死了?你也是赫尔墨斯的信徒么?”
曼达很兴奋,可老人没心情回答他这么多问题。
“你花了二十个银币找我来,不是为了叙旧吧?”
曼达一拍脑门,老巫婆告诉过他,献祭的时间非常短暂,现在不是纠结这些问题的时候。
“我要买东西。”
“你想买什么?”
“我想要晋升二阶信徒的方法!”
老人盯着曼达看了片刻,摇摇头道:“现在还不行,你还没有升阶的资格。”
“我已经纯熟的掌握了一阶技能,神灵给了我提示,只差一点点,我就可以晋升了。”
“那一点点比你想象中要难得多,你可能要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
曼达还想追问,可老人已经不想再回答了:“等你有了升阶的资格,我才能把方法告诉你,勉强升阶会让你陷入迷失,你还想买什么东西?”
“那要看你有什么。”曼达想起了老女巫的腔调。
和预想中的一样,老人拿出了一张羊皮纸,上面用通用语写着商品的清单。
没想到这老家伙的服务这么人性化,他知道曼达不太懂亚兰蒂斯语,而且第一件商品就让曼达看到了不一样的位格。
“阿瑞斯的战衣,名字很霸气,能介绍一下功能么?”
“它能帮你抵挡普通兵器的伤害,能抵挡三阶及以下信徒的技能,连续抵挡三次后会失效一天,要等到第二天才能恢复。”
“就是它了!”曼达激动的伸出手,“拿来吧。”
老人一怔,看着曼达道:“钱呢?”
“钱不都给过了么?二十个银币。”
“二十个银币连我的跑腿费都不够,要不是看在老相识的份上,我都懒得来见你,商品的价格写在后面,你看不到么?”
曼达还真看不到,斗鸡眼看东西有严重的重影。
“不必使用你的技能,你能看的到我,我和别人召唤出来的亡灵不一样。”
“不早说!”曼达收了斗鸡眼,老人的身影依旧清晰,他低头看了看手上的羊皮纸,复杂的通用语数字让他有一点眼晕。
“三千五百个……”曼达抬头问道,“这该不是金币吧?”
“不然会是什么?”
“三千五百个金币?”
“这是罕有的神物,这样的价格已经很公道了。”
这件战衣不要想了,三千五百个金币超出了曼达的认知范围。
曼达重新审视着手里的羊皮纸,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最便宜的商品也在一千个金币以上。
“这些东西都不适合我。”曼达平静的把羊皮纸交还给了老人,老人鄙视的看了曼达一眼:“应该不适合你的钱袋吧?”
这种人真是……等我把酒馆生意做大,等我把那匹千里马卖了,等我……
想起那匹千里马,自从到了酒馆它就没怎么吃过草,看来那个牲口贩子是对的,它很可能活不到明天。
“如果你没有请求,那我就先行告退了。”老者的身影渐渐变淡,曼达赶紧拦住了他。
不能让他走,还搭了二十个银币呢。
“你有更合适一点的商品么,我是说价格上的。”
“先说说你有多少钱吧。”
曼达掏空了钱袋,里面一共有三十六个金币,这是他的全部积蓄,是他拼了命赚来的血汗钱。
“啧啧啧!”老人摇了摇头,“我真替你感到寒酸,你得到了一阶之力,为什么如此……”
老人话说一半,吸了吸鼻子,皱着眉头看着曼达:“为什么你的身上有奇美拉的味道,难道你背叛了……”
“我没有!”曼达急忙辩解道,“我没有背叛我们的神灵,我只是喝了一些药汤,来掩盖我身上的气味。”
“喀尔克的百变药水,这种药水早就绝迹了,你从哪里弄来的药方?你认识喀尔克的信徒吗?”
曼达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回答了也没什么好处,或许还会牵连到老女巫。
老人也没有等待他的答案,接着问道:“你想用这种方法骗过伯爵?”
曼达点了点头,心里却泛起疑云:他为什么会知道伯爵?为什么知道伯爵和我有关系?难道他去过山谷?为什么他对老女巫一无所知?
“虽说是个好主意,可这样还是不够,”老人从怀里拿出了一枚蝴蝶型的银白胸针,“掩翼胸针,戴上它能掩盖所有信徒的气味,让你闻起来跟盲鸭一样,只要十一个金币,你想不想要?”
“十一个金币?”曼达咧了咧嘴,感觉心口被划了一刀。
“这可是纯银的。”老人特意介绍了胸针的材质。
“用十一个金币买一枚银胸针,你真当我傻么?况且我已经喝过药水,这东西对我没什么用。”
“你是个幸运的人,这是独一无二的神物,有人曾经愿意为这枚胸针出四百个金币,”老人耐心的解释道,“你的药水能骗过伯爵,却骗不过神罚者,如果闻到了你身上有奇美拉的味道,他们会立刻烧死你,他们只把你当做异端,才不在乎你是那位神灵的信徒。”
他说的有道理,无论赫尔墨斯还是奇美拉,只要是古神的信徒,落到神罚者手里都是死。
“这个胸针我买了!”曼达咬着牙,数出了十一枚金币。
把胸针交给曼达,老人又拿出了一枚吊坠:“你做事有些鲁莽,险兆吊坠能帮你不小的忙,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会变热,这也是独一无二的神物,只需要十九个金币。”
曼达眼前一黑,感觉自己在眨眼之间变成了穷人,可这个吊坠的功能真的很诱人,无论前世还是前前世,曼达都知道预知危险的重要性。
他颤抖着双手,数出了十九个金币,交到了老人手上,老人叹口气道:“今天到此为止吧,你只剩下了六个金币,我实在不知道该卖给你什么,等你攒够了钱再来找我。”
“等一下,”曼达再次拦住了老人,提出了最后的请求,“我想买一剂药方,给牲口治病的,我的马生了皮癣,看样子就快死了。”
“是院子里那匹马么?”老人一笑,“好眼光,那是匹好马,那点皮癣不算什么,很快就能痊愈。”
“可它不肯吃草。”
“它不肯吃草不是因为病了,而是因为它不喜欢。”
“马不喜欢吃草?那它喜欢吃什么?”
“可以试试小麦,我猜它一天能吃掉二十磅,我走了,下次叫我来的时候,记得准备五十个银币,现在把清单还给我。”
看着老人鄙视的眼神,曼达一咬牙道:“总有一天,我要把这张纸上的东西都买下来!”
“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老人的身影彻底消失了,曼达熄灭了蜡烛,找了块干净的白布将它们包好,塞到了沃姆的床下,而这张满是烛油的白布则被他塞进了自己的枕头里。
处置停当,曼达来到了院子,从粮仓里拿出了一捆麦子,放在了瘦马面前。
它站起来了,它走过来了,它吃了,而且吃的很快,一捆麦子转眼之间被吃的干干净净。
瘦马抬起头,冲着曼达打了响鼻,表示它还没吃饱。
曼达抿了抿嘴唇:“这个千里马还真是不好养啊。”
第四十一章 难念的生意经
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曼达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开酒馆,本来就不是早起的生意,在肚子不太饿的情况下,曼达甚至有睡到黄昏的打算,可他却被门外的叫骂声吵醒了。
谁在骂街?附近没有其他人家,这骂声大概率是冲着酒馆来的。
酒馆刚开张,就有人来找麻烦?曼达很想出去教训他们一顿,可又舍不得被窝里的热气。
骂吧,就当他骂空气,反正也骂不疼,曼达本来不想理会,却发现胸口的险兆吊坠变得越来越烫。
有危险?他们想干嘛?难道想烧房子?
曼达披上了衣服,拿起根木棒来到了门口,却发现情况比他想象的更加严重。
门口站着两个士兵,他们不是在骂空气,而是在骂沃姆。
这虫子这么快就飞回来了?难道伯爵都没请他吃顿饭?
沃姆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个人,他不喜欢吵架,但也不擅长忍耐。
从气味和体态上判断,这两个士兵是纯粹的盲鸭,只要沃姆出手,他们活下来的概率微乎其微。
可他们是军人,又或者是某位贵族的卫兵,真要杀了这样的人麻烦可就大了。
看到曼达拿着木棍,一名军人把长剑拔了出来:“乡巴佬,我猜你没见过血。”
曼达顺手把木棍扔进了火塘里:“两位客人,请到里边坐,我给你们生火。”
“谁是你的客人?谁会来你这种鬼地方?我们是盖萨克子爵的家臣,来收取税金的。”
沃姆一脸木然道:“先让我看看你们的文书,至少要让我看见盖萨克的子爵的族徽。”
一名军人走上前来,往沃姆的衣服上啐了口唾沫:“看见了么,这是我赏赐你的族徽,带在你身上还挺合适。”
沃姆看了看身上的唾沫,不经意舔了舔嘴唇。
军人笑道:“你想尝尝味道么?”
曼达一惊,这是沃姆的习惯动作,他要动手了。
“两位老爷,”曼达赶紧挡在了沃姆的身前,“既然是来收税的,请先给个数目。”
军人道:“没做过生意吗?酒馆每个月要交二十五个银币,这点规矩都不懂?”
一个月二十五个银币,一年下来要三个金币,昨天曼达还在抱怨每年三十个银币的行会会费,而今天这两位士兵就让他领教了税金的威力。
和官方对抗显然是不明智的,做生意交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曼达拿出了二十五个银币,一名士兵收了银币,另一名士兵挥剑斩断了门上的木杆。
“我以子爵大人的名义警告你,下次再敢撒野,我就砍了你的头!”
两名士兵走了,曼达用碎布把两截木杆缠在一起,重新插在了门上,毕竟这是酒馆的招牌,在这个时节,带叶子的木杆实在太难找。
“你为什么把钱给他们?”沃姆对刚才的事情十分不满,“他们看着就不像贵族的家臣!二十五个银币也太多了!”
这有什么可怀疑的?有谁敢打着子爵的旗号出来行骗?曼达懒得跟他解释,反问一句道:“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早?伯爵都跟你说什么了?”
“伯爵说了很多,可我不能告诉你。”
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厌,曼达伸了个懒腰道:“开张做生意了。”
“等一下,要先祭祀神灵。”沃姆回到卧室,一眼就发现桌布被换了,好在曼达准备好了借口。
“我昨晚也祭祀了一次,希望多点生意上门,结果不小心把桌布烧了。”
“你自己摆的祭台?”
“是的,不就是七根蜡烛么?”
“你根本不知道祭台的布置方法,还敢做这种愚蠢的事情!”沃姆非常生气,“如果招惹了某种未知的力量,你会死掉不说,还会牵连了酒馆!”
看来沃姆很在意这座酒馆,曼达平摊双手道:“好吧,以后我再也不碰祭台了。”
“一个月二十五个银币,这简直就是抢劫,这生意还怎么做!”完成了祭祀,沃姆依旧喋喋不休,在曼达印象中,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也从没像现在这样在乎钱财。
当天没有生意,直到第二天入夜,终于有客人上门了。一个穿着青蓝长袍的中年男人身后跟着五名士兵,他们一进门就拿出了盖萨克子爵的徽章和征税文书。
“我叫罗兰多,盖萨克子爵的家臣,我们收到了杜尼森的消息,这里有一家酒馆开张了,按照子爵大人的律法,每个月要上交二十五个银币的税金。”中年人的态度非常友善。
曼达同样以友善的笑容回应,这个笑容就像长在了他的脸上一直定格到了深夜。
骗子!之前那两个士兵竟然真的是骗子!这两个无耻的骗子骗走了二十五个银币,还打断了酒馆的招牌!
我活了整整两世,竟然被这种拙劣的骗子给骗走了二十五个银币!
耻辱!愚蠢!恼羞至极的曼达真想找块石头把沃姆撞死。
沃姆长叹一声道:“我提醒过你那么多次,却还是无法阻止你的愚蠢,这种愚蠢的行为会招来神灵的厌恶,酒馆的生意会越来越差!”
还真的让沃姆说中了,接下来的三天没来一个客人,到了第四天下午,来了一个珠宝商人,曼达一阵惊喜,珠宝这东西,真真假假,最考验眼力,大生意上门了。
这位商人大概三十六七岁,身材挺拔,目测身高超过了一米八,一头金色长发,一个非常扎眼的鹰钩鼻子,再加上一双深蓝色的眼眸,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穿着一身黄绿相间的长袍,戴着紫色的尖顶帽子,帽子上面绣着一只狮子,应该是某个家族的族徽,身边还跟着两名仆人,看来身份很不寻常。
仆人把大大小小的首饰摆在了桌上,商人一口喝掉了一杯葡萄酒:“我来这里主要是想拜会盖萨克伯爵,顺便做点生意,那两串项链,那对耳环,那两只手镯,还有那只发冠,这都是给伯爵的礼物,你们不能动,其他的东西随便挑选,顺便提醒一下,那个最便宜的戒指也要两个金币,这种事情不是你能做主的,把你的父亲叫来吧。”
“能做主的,能做主的!”曼达连连赔笑,赶紧又给他和仆人们一人添了一杯酒,然后开启斗鸡眼,一件一件仔细审视这些首饰。
按照贩子开出的价格,最便宜的也要两个金币,看来利润空间不大,得多花些心思去找,或许能淘一两件物超所值的……
曼达突然怔住了,商人再次喝掉了杯子里的葡萄酒,抹抹嘴道:“怎么样,选好了吗?”
“啊,”曼达木然的点点头,“一杯酒十五个铜币,你们喝了五杯,一共七十五个铜币。”
“急什么,酒还算不错,再来一杯!”
“不行,”曼达摇摇头,“一杯一结账。”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商人指了指桌上的首饰,“选好了哪一件告诉我,我给你算便宜些,省的给来给去太麻烦。”
“我不怕麻烦,先把酒钱结了,”曼达活动了一下肩膀,神色狰狞道,“拿出你的钱袋,动作快一点。”
整整一桌子首饰,没有一件是真的,最贵的一件价格不超过二十个铜币。
商人皱了皱眉头,嗤笑一声道:“早说你买不起,又何必浪费我的时间。”
说完,他把一枚银币拍在了桌子上,收拾好桌上的首饰,带着两个仆人转身就走。
曼达看了“银币”一眼,珠宝是假的,银币自然不是真的,这个“银币”是铁做的,价值两个铜币上下(主要是手工费)。
“这位客人,请等一下。”
“不用找了,几个铜币而已,算你今天运气好。”珠宝商健步如飞,眼看就要走到门口,忽见曼达抢先一步关上了大门,咬牙道:
“我的运气不算太好,心情也不算太好,七十五个铜币不算太多,你要是拿不出来,我就把你把你塞到坛子里腌成咸肉!”
珠宝商拔出一把短刀,舔了一口刀背,狞笑道:“看你是个孩子,我不想和你计较,你要不知死活,可别怪我手狠!”
第四十二章 两条路
对付三个盲鸭,曼达不需要出全力,可他的情绪有些失控,如果对面拿不出七十五个铜币的酒钱,他甚至有杀人的可能。
“珠宝商”闻到了曼达身上的杀气,他不敢贸然上前,先让两个仆人冲了上来。
曼达一拳打中了一名仆人的肚子,仆人看着自己的肚子随着拳头陷了进去,当即跪在地上大口呕吐,另一名仆人被曼达一脚踢翻。
“珠宝商”站在原地,手里拿着短刀,随时有可能出手。
曼达缓缓走上前去,口中低声道:“立刻把酒钱付了,别为了七十五个铜币丢了一条命。”
“珠宝商”沉默不语,曼达跳了起来,一拳打中了“珠宝商”的胸口,“珠宝商”噗一声散落在地上。
曼达的拳头留在空中,半天收不回来。
刚刚还能清楚地看到“珠宝商”的脸,为什么地上只剩下了一顶帽子和一件长袍。
他回过头去,见那两个仆人也消失了,等追到门口,看到三个人影正在夕阳之下狂奔,曼达想追出去,却听沃姆喊道:“别追了,那个商人是欺骗之神阿帕忒的信徒,你未必打得赢他。”
曼达怒道:“你既然看出了他的身份,为什么不出来帮忙?”
“这是神灵对我们的惩戒,几杯酒而已,损失也不算太大,况且他们还留下了衣服,这应该是上等的衣料。”
曼达用斗鸡眼盯着衣服看了许久,一脚将衣服和帽子踢到了门外,布料是最烂的麻布,加在一起价值八个铜币。
短短三天时间,遭遇了两伙骗子,曼达向赫尔墨斯献祭了整整一盘子咸肉,期待厄运就此终结。
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只有五位客人上门,其中三位客人只点了一杯酒,一位客人点了五杯酒,还有一位客人是来讨饭的。
那位来讨饭的客人来自红土郡,那里发生了叛乱,他的家被毁了,带着妻儿来牛角镇投奔亲戚。
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沃姆为此给了他一杯酒,两条面包和一块咸肉,让他们一家饱饱吃了一餐。
红土郡是纳尔斯侯爵的领地,那里发生了叛乱,证明纳尔斯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境地,这是趁火打劫的绝佳良机。
沃姆当天就把消息报告给了伯爵,伯爵没有透露任何消息,只让沃姆多购买五千磅粮食。
伯爵不想报仇吗?不屑于做落井下石的事情?和纳尔斯尽释前嫌了?
沃姆猜不透伯爵的心思,破天荒的把情况转告给了曼达。
曼达不关心伯爵的心思,他唯一关心的是伯爵为什么不给钱。
一磅粮食一个铜币,五千磅要五十个银币,之前的本钱早花光了,现在每花一个铜币,都要曼达自己出钱。
沃姆依旧热衷于酿酒,酒馆里的酒桶全都被装满了,曼达坐在门口静静的发呆,他手里还剩下四个金币、十一个银币和三十三个铜币,接下来要盘算好每一个铜币该怎么花。
粮食一定要买,税金一定要交,这就需要七十五个银币。
快到年底了,也到了交行会费的时候,需要三十个银币。
沃姆还要不停的酿酒,前天发现葡萄没了,他发了整整一天的疯,光是买葡萄的钱,每月至少二十个银币。
还有那匹千里马,它的皮癣好了,也精壮了不少,饭量随之大增,每天要吃掉二十磅小麦和五十磅草,一个月需要至少七个银币的开销。
照此趋势,三个月内,这座酒馆将关门大吉。
沃姆抱着几只陶罐走出了仓库,小心翼翼的把陶罐摆在了墙边。
“酒桶用完了,得多买几个。”
“好。”曼达坐在门口,木然的答应了一声。
“我知道这很艰难,但我们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伯爵的命令。”沃姆坐在了曼达身边,掏出了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的手里。
一条蛀书虫很少有执行任务的机会,难得完成一次任务,他也会选择功勋作为奖赏,在伯爵身边几十年,这三个金币是他全部的积蓄。
“只是为了伯爵的命令吗?”曼达微笑的看着沃姆。
“是的。”沃姆的脸颊在抽动,左眼下垂,右眼上扬,鼻尖歪斜到了腮边,每次撒谎的时候,他的五官都会有一些扭曲。
难怪他会变得絮烦而吝啬,他需要这座酒馆,这里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
“想想办法,你总有办法。”沃姆把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手里。
“会有办法的。”曼达攥紧了金币,回了自己的房间。
次日天明,曼达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一两马车,拉上两桶酒去了杜尼森的住处。
看到车上的酒桶,杜尼森皱眉道:“如果你想到集市上卖酒,需要另外交一份会费,而且我不会轻易给你摊位,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规矩,如果你想把酒卖给我,劝你还是拉回去吧,我不缺酒喝。”
“这是送给您的礼物,请您尝一尝,如果您喜欢,我会多送些来。”
杜尼森不想收曼达的酒,他不想和伯爵的人产生太多瓜葛,可当看到曼达往酒桶上放了五个金币,他改了主意,这笔钱对他来说不算太多,可他喜欢聪明的孩子。
他尝了一口葡萄酒,咂了咂嘴唇,品出了酒的醇香,也品出了曼达的来意。
杜尼森笑道:“这么好的酒,只因酒馆偏远而卖不出去,实在太可惜了,这样一桶葡萄酒要多少钱?”
“三个银币。”曼达也笑了,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如此的简单。
“很合理的价格。”杜尼森给曼达指了两条路,第一条路:把葡萄酒推销给各个酒馆。
“牛角镇有四家酒馆,没有一家酒馆会拒绝这样的好酒,你一个月至少能卖出八十桶。”
八十桶酒,二百四十个银币,除去酿酒的成本和税金,差不多还能赚到一个半金币。
这样的收入足以支撑一座酒馆的运营,却离曼达的野心相距甚远。
第二条路:把酒卖给子爵大人。
“一桶酒十六个银币,这样才能配得上子爵的身份,每个月差不多能卖掉十桶,但有两个条件,第一,你可以在酒馆继续卖酒,但你不能把酒卖给其他酒馆,这是盖萨克子爵的专属,第二,卖酒的一半收入必须归我,是我把你引荐给了子爵。”
十桶酒,一百六十个银币,一半归杜尼森,只剩下八十个银币,还没算上税金和酿酒的成本,这条路貌似亏大了。
可还有一个诱人的条件等着他。
杜尼森笑道:“选择了这条路,你就结识了子爵,像你这种聪明人,应该不想卖一辈子酒。”
第四十三章 税吏
曼达选择了第二条路,这可不是瞎猜,而是他用斗鸡眼看到了金币。
这是他第一次用技能对没有实物的东西进行判断,虽然结识子爵意味着更多的机遇,但维持生计也是当务之急。他在脑海里反复斟酌着这两个选择,直到大脑开始剧烈的抽痛,他才在第二条道路上看到了一个金币。
这个选择更有价值,曼达当场和杜尼森约定,明天送来十罐葡萄酒,由杜尼森转交给牛角镇的领主——盖萨克子爵。
离开了杜尼森的住处,曼达还要到集市上采购粮食,一次采购五千磅的难度太大了,曼达先买了两千磅,又买了二十个酒桶,用两辆牛车拉回了酒馆。
酒馆大门紧闭,沃姆好像忘了开张,这不太正常,他虽然不喜欢招待客人,但对酒馆的生意始终保持着很高的热情。
险兆吊坠有些发烫,难道出了危险?
曼达让车夫把粮食和酒桶卸在了门外,自己翻墙跳进了院子,从后门进了酒馆大堂。
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有两个人被捆在了柱子上,沃姆坐在一旁陷入了沉思。
这两个人是上个月来收税的那两个士兵,曼达被他们骗走了二十五个银币,真没想到这两个骗子竟然还敢再来!
他们脸上带着伤痕,显然是被沃姆打的,嘴里塞着麻布,红着眼睛,挂着鼻涕看着曼达,眼神之中似乎有求救的意思。
而沃姆此刻正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要不要杀了他们?
换做往常,沃姆会毫不犹豫拧下他们的头,可现在他不想闹出人命,他担心会影响酒馆的生意。
“我搜过他们的钱袋,里面有七十多个银币和一百多个铜币,我们把钱留下,把他们放了吧。”经过慎重考虑,沃姆给出了以上建议。
曼达看了看那两个倒霉蛋,回头对沃姆道:“你从哪里找到的他们?”
沃姆道:“他们还来这里收税,想再骗我们一次。”
曼达放声大笑:“你们真觉得我们这么好骗……”
话音未落,笑声戛然而止,曼达发觉了一个严重问题。
这两个人假冒子爵的家臣来这里收税,等他们走了之后,真正的家臣势必会再来收税,他们的骗局也就彻底暴露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再来这里施展同样的骗局,这是典型的送死行为,除非这两个人是低能儿。
曼达盯着这两名士兵看了好一会,他们或许不太聪明,但还没到低能的地步,或许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们是真正的税吏,后来的那群人才是骗子。
曼达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仔细的回忆着之前的每一个细节,他们既没有文书也没有子爵的族徽,再加上那粗鲁的态度,怎么看都像是假冒者。
可这不合逻辑……
思前想后,曼达解开了他们的绑绳,打开了酒馆的大门,把钱袋还给了他们。
“走吧。”曼达没有多说,多说一个字都可能招来更大的麻烦。
一名士兵指着曼达的鼻子道:“你们完了,等着子爵大人把你们……”
另一名士兵捂住了他的嘴:“别再多说了,赶紧离开这!”
两名士兵飞奔出了酒馆,沃姆摇摇头道:“你就这么放他们走了?你的心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
曼达舔舔嘴唇道:“不好不行啊,我们可能惹上了大麻烦!”
整整一夜,曼达惶惶惴惴,难以入眠。次日天明,他还在纠结要不要去城里。
险兆吊坠冰冷如霜,看来危险已经过去了,也许那两个人就是天生的蠢货,根本没长脑子,只想来碰碰运气。
想了想杜尼森指出的道路,再想想自己付出的五个金币,曼达咬咬牙,雇了一辆牛车把十桶葡萄酒送到了杜尼森的住处。
一路之上,曼达紧紧攥着吊坠,但凡有丝毫发热的迹象,曼达会立刻跳车逃走。
可直到牛车停在了杜尼森的门前,吊坠依旧冰冷。
杜尼森收下了红酒,当即给了曼达三十个银币:“两天之后再来找我,如果子爵答应了这桩生意,我会把剩下的五十个银币给你,如果伯爵不答应,这些葡萄酒就当卖给我了。”
杜尼森的慷慨让曼达感到了些许宽慰,临走之时他问了一个问题:“开酒馆需要交税吗?”
“你觉得呢?”杜尼森觉得这个问题愚蠢透了,“做生意哪有不交税的道理,税吏难道还没有上门收税吗?”
“还没有。”曼达回答的非常平静。
“奇怪,我早就把这件事报告给了税吏,他们上个月就该去了……这几天就是他们收税的日子,你要把上个月的税金补齐,一个月二十五个银币,否则我们都会有麻烦。”
“税吏是什么样的人?”曼达平静的问道。
“就是子爵的卫兵,他们都有些粗野,不过你最好对他们客气一点。”
曼达吞了一口唾沫,继续平静的问道:“他们会带着文书和子爵大人的族徽吗?”
“文书和族徽?你从哪里听说的?”杜尼森诧异的看着曼达?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的。”
“还有这样的书?”杜尼森摇头笑道,“税吏不会带什么文书,大多数商贩都不认字,带着那东西能有什么用?族徽就更不可能了,那象征着子爵大人的威严,怎么可能交给税吏?”
“是呀,”曼达微笑的点点头,“我们,两天之后见。”
两天之后还是不要见了,子爵会直接把我抓进地牢里,因为我殴打了税吏。
曼达走向了集市,什么都没买,只雇了一辆马车。
他面对一个艰难的选择,是自己一个人跑,还是带着沃姆一起跑。
他担心沃姆不肯逃走,可他也想起了老巫婆的忠告,在没得到伯爵允许之前,永远不要尝试逃走,除非你有办法杀死他。
还是和沃姆一起逃回山谷最安全,他坐着马车回到了酒馆,看见仓库大门紧闭,沃姆应该在里面酿酒。
“我们有大麻烦了,快点出来收拾东西,我们要立刻离开这!”
沃姆走出仓库,回手关上大门道:“先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否则我不会离开酒馆。”
“如果我告诉你,你会离开吗?”
“也不会。”沃姆摇了摇头。
第四十四章 风雪来客
曼达把事情起因和严重的后果反复说了几次,可沃姆完全没有放弃酒馆的想法。
“我们要守住酒馆,这是伯爵的命令,我会立刻向伯爵报告,在我回来之前,你不能离开酒馆一步!”
沃姆飞走了,曼达立刻收拾东西跑出了酒馆,刚跑两步,忽然觉得脚踝一阵剧痛,蹲下去一看,发现一簇丝线缠在了脚腕上。
这是沃姆的虫丝,已经勒进了皮肉,曼达用刀子挑了几下没挑出来,想用金手指将它斩断,又怕这一下连自己的脚一并斩断了。
他试着往远离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越收越紧,往靠近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松紧不变。
好个蛀书虫,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手段,真是条看家护院的好虫子。
曼达一瘸一拐回了酒馆,借着烛台看到门上、窗上、柜台、酒桶到处都有细密的虫丝,尤其是门上,几乎结成了一张网,网上还留着曼达破门而出的窟窿,身形的轮廓非常清楚。
自己的身上不知沾了多少虫丝,曼达知道虫丝的厉害,想靠自己清理干净是不可能的,只能等沃姆回来。
他早早关了大门,蜷缩在酒桶旁边,握着险兆吊坠向赫尔墨斯祈祷了整整一夜。
手边放着桌布、蜡烛和祭品,如果险兆吊坠变烫,曼达还剩下最后的道路,通过献祭向山羊老头求助,虽然他大概率不会帮忙,但总比坐着等死强。
或许神灵真的听到了曼达的祷告,当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天亮之后,沃姆飞回来了,曼达不容分说,冲上去劈头盖脸就打,沃姆奋力还击,厮打了许久,沃姆突然笑了。
“你笑什么?又要蜕皮了么?蜕皮有这么开心吗?”
沃姆笑道:“伯爵让我们不必担心,盖萨克不会计较这点小事,他觉得你和子爵做生意是非常聪明的想法,只是十六个银币实在太便宜了,我的酒应该卖的更贵一些。”
曼达站在桌子上,平视着沃姆道:“你没向伯爵隐瞒什么吧?你殴打了税吏,差点杀了他们,这些事你都告诉伯爵了吗?”
“我怎么可能会欺骗伯爵?他称赞我们了,他说我们做得很好。”沃姆收回了所有虫丝,带着笑容进了仓库,不知疲惫的开始酿酒。
做喜欢做的事,还能得到伯爵的赞赏,这座酒馆对于沃姆来说就是天堂。
曼达不能理解伯爵的想法,殴打税吏显然是重罪,子爵就算不能处死他们,至少也该把他们关进地牢里待个几十年。
况且打狗也得看主人,税吏被打了,子爵连一点反应都没有,一地领主的威严何在?
难道那两个家伙真的不是税吏?又或者盖赛克子爵和伯爵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交往?
黄昏时下起了大雪,这种天气不可能有客人,曼达正准备关门打烊,却见一行人顶着风雪来到了门口。
他们一共有五个人,穿着单薄麻布短衫,带着脏兮兮的帽子,背着沉重的包裹,一看就是逃荒的流民。
曼达没有做生意的心情,而这几个人多半是来讨饭的,曼达头都不抬继续关门,却见沃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远道而来的客人,我们有香甜的美酒和温暖的火塘,快到里面来坐坐。”
沃姆的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曼达怀疑他脸上的皮肉可能被风干了。一个褐色头发的男人走到前面,对沃姆说了谢谢,带着余下的四个人走进了大堂。
他们在火塘旁边围坐了许久,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他们被冻坏了,须发上白霜过了许久才退去。
沃姆耐心的站在身旁,等待着他们点酒,一个褐发卷须的中年男人抬起头道:“能给我们一点面包吗?”
曼达冷冷道:“面包也是要钱的。”
“我们有钱。”男人从怀里摸出了十几个铜币,沃姆接了过来,大致数了数,从仓库里拿出了三条黑面包。
面包非常的硬,男人掰不开,沃姆借给他一把刀子,他把面包切成小块分给了众人。
如此糙劣的面包很难下咽,就跟一卷卫生纸一样,你能嚼烂其中的一部分,可总有你嚼不烂的地方。
看着众人被噎的直咳嗽,沃姆趁机开始推销葡萄酒:“来上一杯香醇的美酒吧,只要五个铜币。”
曼达怒道:“谁让你私自降价的?”
沃姆低声道:“他们拿不出更多的钱,能卖出五个铜币也不亏。”
这次沃姆失算了,他们还有钱,但是他们不想要酒。
褐发男子对沃姆道:“我们想在这里留宿一晚,只要一个房间就好。”
沃姆一怔,他有些失望,酒没推销出去,可他不想错过做生意的机会。
“一间客房要四十个铜币。”
沃姆报出了价格,曼达等着看对方惊讶的表情,这个价码可不便宜。
褐发男人看了看其他人,他们摸索着钱袋,凑出了四十个铜币,交到了沃姆手里。
这让曼达有些意外,在镇上有不少客栈,二十个铜币就能找个地方水上一晚,三十个铜币能找到一个相当不错的房间,在不喝酒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选择住在酒馆,就像没有人会去酒吧住宿一样,性价比太低。
除非有一种可能,他们想躲避神罚者。
曼达在他们身上闻不到古神信徒的味道,他们为什么要躲避神罚者?曼达实在想不到理由。
沃姆没想那么多,收了钱,数了数,对众人道:“请跟我去二楼。”
褐发男人站了起来,跟着沃姆上了二楼的楼梯,其他人跟了上去。
到了深夜,确系不会再有生意,他关了酒馆的大门,跑到仓库里酿酒去了。
第二天,曼达早早雇了辆马车,前往了杜尼森的住处,子爵的生意不再重要,曼达只想得到一个结论,那两个士兵到底是不是子爵的税吏。
这个结论对曼达来说非常重要,关系着他们是否还有在牛角镇生活下去的可能。
杜尼森不在家,仆人告诉曼达,他昨晚去了子爵的城堡,一夜未归。
曼达坐在门口苦等,从早晨一直等到了黄昏,才看到了杜尼森醉醺醺的身影。
虽然步履蹒跚,但头脑依旧清醒,杜尼森把八十个银币拍在了曼达面前,咧嘴笑道:“祝贺你,子爵喜欢你的葡萄酒。”
曼达激动的两腿发软,就像考生在红榜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他一颗一颗数着银币,不仅有却得收获的幸福,还有接受余生的喜悦。
“订做一套体面的衣服,新年之前我会带你去见子爵,多准备些葡萄酒,子爵觉得十桶不太够。”
曼达连连道谢,临行之时又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想喝酒的话,会有人到酒馆投宿吗?”
“谁会那么蠢?酒馆的东西那么贵!除非他是异端者。”杜尼森打了个饱嗝,略带警惕的看着曼达,他知道伯爵的人和异端者脱不开干系,但他希望曼达不要给他招来更多的麻烦。
“如果他们不是异端者呢?”曼达坚信自己的判断。
杜尼森一愣,沉思片刻道:“他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他们很穷,衣服很破,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应该是逃荒的流民,他们有一个领头的,那些人很尊敬他,都听他的话。”
“很尊敬他是什么意思?”
曼达仔细回忆了一下:“他总是走在最前面,他不说话的时候,其他人也不会开口,由他来分配食物,其他人也愿意把仅有的钱财交给他来支配。”
“他总是走在前面吗?”杜尼森的耳朵颤了颤,这条信息似乎非常的重要。
“是的,每次都是。”曼达回想了一下,他们当中从未有任何一个人走在了褐发男人的前面。
“他们戴帽子吗?”
曼达又想了想:“没错,每个人都带着帽子。”
“摘下来过吗?”
曼达摇摇头:“从未摘下过。”
“糟糕!”杜尼森突然醒酒了,“你们可能遇上了神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