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价值
傍晚,斯芬克斯和布鲁托垂头丧气回到了酒馆,交易进展的很不顺利。
他们看到了金苹果,布鲁托以提丰的名义起誓,那绝对是真货,可没想到纳尔斯侯爵坐地起价,把价格提升到了六百个金币。
一千万变成了一千二百万,看似涨幅不大,可除了五百个金币,他们只带了二百个银币的零花钱,多一个子都拿不出来。
“没别的办法,只能回去告知伯爵。”狮子女叹了口气。
“告知伯爵?我们一来一回要半个月!”布鲁托的青筋瞬间暴起,“提格雷已经准备好了六百个金币,等我们回来什么都晚了!”
提格雷,奥利吉诺大陆的知名富商,曼达在路上听他们提起过这个人,他也对这颗金苹果感兴趣。
刚刚睡醒的莱昂德有点幸灾乐祸,他倒了一杯苹果酒,漫不经心的抿了一口:“不然还能怎么样,难道去抢吗?”
布鲁托咆哮道:“就算抢也得抢回来,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莱昂德冷笑道:“我欣赏你的勇气,可别指望我会帮忙,这是抽纱城,不是你出生的那个小荒村!”
“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布鲁托咬牙看着莱昂德,身上冒出一层黑气,脸上泛出些许鳞片。
莱昂德微笑的看着布鲁托,他的身上也冒出了黑气,脸上长出了一层黑毛。
狮子女必须要开口了,在绝望和嫉妒的驱使下,别指望这两个男人能有多少理智。
“都给我坐下,否则我让你们全都躺在这里。”狮子女的声音不高,但震慑力足够,两个男人坐到了床上,莱昂德继续喝着苹果酒,布鲁托生无可恋的抓着长发。
“不就是一百个金币吗,总能想到办法的。”曼达突然开口了。
“听听他说的多么轻松,不愧是男爵的儿子。”莱昂德笑道。
斯芬克斯叹了口气,从裙袋里拿出了一串项链,放在了桌子上:“上个月托老亚曼买的,值七个金币。”
怪不得她的裙子总是掉金币,曼达见过这条项链,总是在裙子的边缘露出一截。
集中精力看一件东西,曼达能看到一些幻觉,按照他的推断,这些幻觉代表着这件东西的价值,这就是神灵赐予曼达的一阶神力。
曼达盯着项链看了一小会,他看到了三个金币,十六个银币,和一堆铜币。
看来老亚曼赚了不少差价,这家伙的心地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好。
布鲁托解下佩剑放在了桌上:“金光城的匠人打造的,买的时候花了三个金币”
买的时候或许值那么多,可现在曼达只看到了一堆银币,剑身生了锈,剑锋有缺口,这把剑现在连一个金币都不值。
斯芬克斯摘下了自己的耳环,曼达懒得多看一眼,那对耳环肯定也是老亚曼买的,价值不超过四十个银币。
他看了看昆塔胸前的吊坠,只有这东西还算拿得上台面,昆塔赶紧把吊坠藏在了衣服里,这枚吊坠对他来说非常宝贵。
让曼达倍感意外的是,莱昂德从背囊里拿出了一条金链子拍在了桌子上,这是货真价实的纯金,曼达聚精会神的看了一会,看到了三个金币和一堆银币。
真是奇怪,莱昂德为什么要帮助布鲁托?这让曼达有些搞不懂他们之间的关系。
神力用的过于频繁,可曼达不知该怎么控制自己,他头疼的厉害,而且很想呕吐。
这里没有人关心他,所有人都在如数家珍的算着手头的财富。
按照他们的计算,这些东西加起来能卖到二十个金币,可在曼达看来,这些东西连十个金币都不值。
莱昂德摇摇头道:“看来真的要做一趟生意了。”
他所说的生意指的不是商业上的,而是抢劫,酒馆里住着不少商人,多干几票或许能凑够一百个金币。
斯芬克斯显然不赞同他的想法:“你自己刚说过,这是抽纱城,这里很可能会有神罚军,甚至可能有骑士团,要是被他们发现了,我们不可能活着离开!”
莱昂德冷笑道:“要是胆小如鼠,还有什么资格获得神的名字!”
布鲁托起身道:“我不怕,我自己去做,不会连累你们!”
斯芬克斯怒道:“我们在侯爵的领地上抢劫,还指望从他手里买金苹果,你们都疯了吗?”
曼达头疼的厉害,实在不想听他们吵架,他指着床边的两箱烟石道:“把那个卖掉吧,绝对值一百个金币。”
“一百个?据我所知,一马车的烟石至多值一个金币。”昆塔咬了咬手指,他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说话。
“这些烟石不一样!我可是男爵的儿子,就算是私生子,也是见过好东西的,找个识货的人把它们卖掉,赶紧去换金苹果吧!”曼达用力的揉着前额,他的头快裂开了。
房间里安静了好一会,曼达趁机钻进了被子里,用枕头蒙住了头。
“或许可以试一试。”布鲁托的眼睛里有了一丝希望。
“可那是送给侯爵的礼物,还有一箱是伯爵的……”昆塔继续咬着手指。
“只要没人多嘴,我们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莱昂德又倒了一杯酒。
“可上哪去找识货的人呢?”狮子女陷入了沉思。
……
次日天明,熟睡了一夜的曼达恢复了些精神,一睁眼,又看到了昆塔胸前的吊坠,他急忙转移视线,尽量避免幻觉。
斯芬克斯带着布鲁托和莱昂德出发了,他们拿上了五百个金币和两箱烟石,去了侯爵的府邸。
他们商量了一整夜,得到了一个结论,纳尔斯侯爵是个他们认识的人当中最识货的。
曼达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练习控制神力的方法,起初的状况很糟糕,只要盯着一个物体看上三秒,就会有钱币从眼前掉落。
尝试了几十次后,他渐渐找到了一些感觉,能够勉强控制注意力的集中程度。
当注意力集中到五成以上,他能看到模糊的幻觉,集中到七成的时候,幻觉变得十分清晰,继续集中下去,前额开始剧痛,疼到忍无可忍,幻觉才会消失。
像这样练习到了中午,曼达终于找到了一个完全可控的方法。
把食指伸到两眼之间,在变成斗鸡眼后,他能清晰的看到钱币。
然后把手指含在嘴里,狠狠咬一口,幻觉会在疼痛中消失。
方法看起来很傻,但十分有效,曼达站在床上,发出了阵阵狂笑,吓得昆塔缩到了被子里。
曼达笑的正爽,斯芬克斯忽然推门走了进来,抱着曼达转了一个圈。
“小家伙,告诉我,什么东西有红的,有绿的,还有金色的!”
“是苹果。”曼达一撇嘴,“如果找不到像样的谜语,就不要轻易提问,按照斯芬克斯的规则,你都不知该自杀多少次了!”
狮子女一点都不生气,她在曼达的额头上狠狠亲了一下:“小心肝,你可真聪明,纳尔斯收下了那两箱烟石,它们真的值一百个金币!”
布鲁托走进了房间,他的眼圈很红,貌似狠狠的哭过一场,他双手捧着一个盒子,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
他双膝跪地,高举双手,开始祈祷,声音颤抖含混,曼达完全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很显然,这个木盒里装着金苹果,曼达问道:“他得到神之名了么?”
斯芬克斯摇摇头:“现在还不行,要回到提丰的神庙完成祭祀。”
最后走进来的是三头犬莱昂德,他像丢了魂一样,目光呆滞躺在了床上。
先是幸灾乐祸,而后又冒死相助,现在又妒火中烧,曼达真的无法理解莱昂德的性情。
昆塔凑到近前,眨着鸡蛋大小的眼睛,搓着双手对布鲁托道:“能让我看看金苹果的样子吗?”
“那不行,”布鲁托连连摇头,“这是对拉冬的亵渎。”
昆塔一脸失望:“就一眼,也不行么?”
布鲁托看了看斯芬克斯,斯芬克斯抿着嘴笑了笑:“我想神灵不会介意仰慕者的目光。”
“那就……看一眼!”
布鲁托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工艺精美的木盒,耀眼的金光立刻充盈了整个房间。
曼达凑上前去,看着盒子里那枚比拳头略小的金苹果,从果柄的弧度到果皮上的条纹,纯金制成的苹果和真正的苹果毫无差别,甚至有让人咬一口的冲动。
圆润光洁的表面毫无棱角和瑕疵,如此完美的事物不可能出自凡间,一定是神树之上的果实。
除了生无可恋的莱昂德,余下的四人都围在金苹果周围,在金色的光芒中深深的陶醉着。
曼达把食指放在了鼻子尖,变成了斗鸡眼,出于好奇,他想看看这件神器的价值。
不出所料,金币如泉水一般涌现在了眼前,这可是盖亚送给宙斯和赫拉的礼物,曼达真担心自己的神力不够,很可能会被幻觉吞噬。
呃……情况和想象的不太一样,金币的泉水没有持续太久……
曼达仔细的数了一遍又一遍,心慢慢的悬了起来。
他对着食指狠狠的咬了一下,收回了神力,对斯芬克斯道:“你们真的看到那个叫提格雷的富商了吗?”
斯芬克斯点点头道:“看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说了,他就是提格雷。”
原来你们不认识他。
曼达抿了抿嘴唇,看着泪流满面的布鲁托,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四十个金币,只有四十个。
这枚金苹果远比曼达预想的要廉价。
第十六章 公平交易
在侏罗纪活了八十年,曼达忘记了大部分人类社会的规则,他差点就把看到的一切说了出来。
可看到布鲁托激动的泪水,曼达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不是出于同情,而是出于理智。
他的本命神没有把话说的太清楚,他认为自己有判断物品价值的能力,也判断出了烟石的价值,可或许那只是一种巧合,又或者是对价值不同理解。
在别人眼里,或许真正的金苹果就值四十个金币,可对于拉冬的满阶信徒,金苹果的价值远非金币可以衡量。
就算这个金苹果是假的,曼达又该如何对自己的判断做出解释?他可不想暴露自己的神力,而一个男爵的私生子也绝不可能见过金苹果这种高级货。
哪怕他能找到合适的理由,谁敢保证布鲁托不会当场失控,直接要了他的命。
有些话,说对了没好处,说错了就更没好处,这样的话最好烂在肚子里,永远别说出来。
吃过午饭,布鲁托要寸步不离的守卫他的金苹果,莱昂的准备到酒馆里放纵一下,昆塔因为长相特殊,只能陪着布鲁托留守,斯芬克斯带着曼达去了集市,这是他们在离开抽纱城之前仅有的消遣。
铁山镇也有集市,但在规模上远不能和抽纱城相提并论。宽敞喧闹的街道聚集着数以百计的商贩,应接不暇的商品看的曼达心潮澎湃。
他真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澎湃,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不管抽纱城的集市有多么繁华,终究比不上前前世的超市,况且他没有那么强烈的购物需求,也没有那么强大的消费能力。
集市里有超过一半的商人在贩卖棉纱,这是抽纱城的特产,在整个大陆都颇有名气,斯芬克斯在棉纱上花了整整六十个银币,直到他们的马车快装不下了,才意犹未尽的收起了钱袋。
看在曼达帮他扛了一路棉纱的份上,斯芬克斯给了了两个银币算是此行的奖赏,多么恶毒的女人,她可是有两百个银币的经费。
曼达在集市上逛了一圈,从食物到衣服,从陶器到铁器,没有一样商品值得他多看一眼,直到看到一个年纪和他相仿的男孩,曼达终于停下了脚步。
男孩的脚边铺着一张羊皮,羊皮上摆着一把短弓,几支箭镞和一把匕首。
这样的地摊实在太寒酸了,几乎无法吸引任何人的注意力,可偏偏却吸引了曼达的目光。
他蹲在摊子前面,闻到了一股诱人的味道。绝对不是羊膻味,比那个要诱人的多。他拿起了短弓摸了摸,又看了看那一堆箭镞,最终把视线停留在了那把匕首上。
“这把小刀要多少钱?”
男孩留着一头黑色的卷发,脏兮兮的脸上挂着一双小眼睛,鼻梁很高,嘴唇很薄,还总是紧紧抿在一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心里的局促和紧张。
“只要……十一个铜币。”
男孩的要价并不高,可斯芬克斯本能的上来砍了一刀。
“这么把小刀也值十一个铜币?十五个铜币都能买一把短剑了!”
男孩低下了头,脸涨得通红,好像受了委屈,又好像做错了什么。
“十,十个铜币就好。”
“七个铜币,我就给你七个!”看到男孩轻易让步,狮子女决定砍得狠一点。
“七,七个……”男孩有点不甘心,这个价格太低了,可犹豫再三,他还是点了点头。
曼达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伸出一根食指,让自己变成斗鸡眼,盯着那把小刀看了一下,差点没坐在地上。
一小堆金币出现在了小刀旁边,仔细一数竟然有四十三个,这把小刀竟然比金苹果值钱!
不只是这把小刀,那把短弓旁边出现了二十多个金币,就连每个箭镞旁边都出现了几十个银币。
曼达狠狠咬了咬手指头,收回神力后,对小男孩笑道:“真的是七个铜币么?”
小男孩低下头道:“不能,再,再少了……”
曼达得意一笑:“今天算你走运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子,刚数出七个,忽然感觉脑子里剧烈的抽痛。
“公平交易,你懂吗?”本命神的声音在耳畔回响。
曼达在心里大声回应道:这是他心甘情愿卖给我的!
“可以没有良知,但必须明白规则,你懂吗?”
曼达能找到一百个理由来阐述这场交易的合理性,但他的本命神没有和他争论的心情,他抓着曼达的脑仁不停的揉捏。
在剧痛之下,曼达掏出了一个银币。
我拿出我一半的财富,这总可以了吧!
“你知道这把小刀值多少钱,再给一点诚意!”
曼达把两个银币全都掏了出来,头痛终于消失了。
“给你,都给你,”曼达深吸了一口气,“我要这把小刀。”
男孩吃惊的看着曼达,他一个月也赚不到一个银币,他后退两步,摇摇头道:“不要戏弄我,我并不认识你,也没有冒犯过你。”
“公平买卖而已,你又说什么戏弄和冒犯?”曼达把两枚银币塞进了男孩的手里,随即从羊皮上拿走了那把小刀,没等男孩回过神来,曼达已经走远了。
斯芬克斯赶紧追上曼达,揪住他的手臂道:“你疯了吗?为了这么一把小刀花了两个银币?”
曼达一脸无奈的看着狮子女,他不知该如何做出解释,不远处,一个年迈的商贩蹲在角落里喊道:“年轻人,我这里有好东西,就是为你准备的。”
曼达回过头,看到了那个衣衫破烂的老者,他的长相很特别,头很大,上宽下窄,额头高耸,还长了两个肿包,眼窝很浅,眼袋很重,鼻梁很高,鼻子很大,口唇向前突出,尖尖的下巴上还长了一绺山羊胡子。
这绺山羊胡子实在太适合他了,这老头长得就像成精的山羊一样。
他身前也有一个寒酸的地摊,比那个男孩的摊子还要寒酸。
一块麻布上面杂乱的摆着一堆小玩意,有一个脏兮兮的布偶,锈迹斑斑的小铁人,几乎和泥土一色的陀螺,缺了几颗棋子的十二线棋,还有十来个巴掌大小生了绿苔的石像。
这算什么?劣质二手玩具吗?斯芬克斯捂着鼻子道:“这种东西也敢拿出来卖?”
老者抬起黝黑的脸,呲着一口比脸还黑的牙,笑道:“只有识货的人才知道它们的价值,小伙子,你说对吗?”
曼达蹲在地上点了点头,在他开启神力那一刻,眼前的金币已经快把它淹没了。
那个布偶身边至少有一百个金币,每个小铁人都有四十个金币,那个陀螺可能超过了二百个金币,那副十二线棋的价值至少是陀螺的两倍……
最可怕的是那十几个小石象,他数不清楚石像周围的金币,摆放石像的地方已经成了十几座金币堆成的小山。
这到底是什么状况?为什么这堆破烂这么值钱?
曼达起身叹了口气,故作老成的说道:“东西是好东西,可惜我买不起。”
老头捋了捋胡子,呲着一口黄牙笑道:“价钱可以商量,一个金币怎么样,这些东西只要一个金币。”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见过金币的样子吗?”狮子女嗤笑一声,“把这些东西换一个瓦罐,留着讨饭用吧。”
说完,她拎起了曼达,转身要走,曼达的脑海里再次出现了本命神的声音。
“这么好的东西,这么低的价钱,为什么不买?”
这算什么好东西?
曼达强忍恼火,小心翼翼在心里回答:我真的买不起。
“一个金币而已。”
一个金币也拿不出来。
“想想办法。”
我能有什么办法?再说这也不公平,你说过要公平交易。
“别顶撞我!”
神灵再次揪住了曼达的脑仁,曼达两眼一翻,口吐白沫,从斯芬克斯的臂弯里挣脱了出来。
任你理由千万,他有紧箍一条。曼达趴在地上抱住狮子女的大腿放声哀求道:“给我一个金币,求求你,我会加倍还给你的!”
狮子女眯着眼睛看着曼达,在夕阳的掩映之下,她的轮廓变得如此清晰,曼达感觉她的头发正在慢慢竖起来。
曼达放弃了索要金币的奢望,他正想着下一步该逃走还是求饶,却意外的看到狮子女倒空了钱袋。
“六十二个银币,只有这么多,剩下的钱都分给了他们。”
曼达接过银币,看了看那老者,老者摇摇头道:“我只要一个金币而已,你应该知道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
该死的老家伙,你就不能像那个孩子一样质朴一点吗?
曼达再次看向了狮子女,狮子女叹了口气,摘下了自己的耳坠。
老头收下了银币和耳坠,把上唇中间的部分耸了起来,露出两颗门牙,诡异的说道:“就当是你欠我的,欠我的终究要还给我。”
还有王法吗?花了一个金币买了一堆破烂,还得算欠他的!
曼达背着这堆脏兮兮的破烂,跟在狮子女的身后小心翼翼的走着,等快上马车的时候,忽听狮子女恶狠狠的说道:“回去的路上,你只能吃黑面包,一滴肉汤都别想喝,到了山谷之后,你要给我打扫一年的房间!”
曼达尴尬的笑了两声,忽听身后有人在喊:“请等一等!”
曼达回过头,见卖给他匕首的小男孩追了上来,他怀里抱着那块脏兮兮的羊皮,里面包着短弓和箭镞。
“放过我吧,不管你出什么样价钱,我买不起了,也不想买了,求你别再为难……”
男孩把羊皮塞进了曼达的怀里:“这些,都给你,还有这个……”
男孩又从背囊里拿出了一个黄铜长护腕,塞到了曼达手里:“可能大了一点,过几年就能用了。”
“感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的……”
话没说完,男孩转身跑了,曼达紧张的等待着神灵的指示。
是他给我的,我实在没钱了……
“记得今天的善意,记得你欠他的。”
第十七章 一生的友谊
黄昏时分,斯芬克斯带着众人离开了抽纱城,他们原本打算在抽纱城多住一晚,可等买完了路上的食物,他们连房钱都付不起了。
这不全是曼达的错,莱昂德在酒馆里赌输了四十个银币,剩下的一点钱连干净的黑面包都买不到。
住店是不可能的,这一路上再也没有住店的机会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他们直接在山坡上扎营,狮子女单独睡一辆马车,布鲁托和莱昂德睡在另一辆车里,曼达和昆塔在马车外守夜。
狮子女把曼达买来的东西全都丢到了车外,曼达搂着一堆破烂,在寒冷的秋风中瑟瑟发抖。
“哈啾!”曼达打了个喷嚏,把鼻涕抹在了昆塔身上,“为什么不让我们生火?这荒山野岭有谁能看到我们?这分明就是报复!”
“这本来就是报复!”昆塔把鼻涕抹在了羊皮上,“就是这些东西让你花了一个金币?”
“这些东西很值钱的!”曼达拿出了一个石像,无聊的把玩着,按照原主的记忆,像这样的小石像,一个银币能买二十个。
“让我看看到底能有多值钱。”昆塔拿起了另一个石像,摆弄了一会,皱起眉头道,“这是宙斯的神像,雕工很精湛,和我在金狮城见到的一模一样。”
看来是高仿产品,或许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吧。
昆塔把石像拿到眼前仔细看了半响,喃喃低语道:“这东西很古老。”
难不成是文物?曼达多少有了些兴趣。
“有文字,古老的文字。”昆塔放下了石像,从怀里掏出了蜡烛,手指在烛芯上搓了搓,蜡烛被点亮了。
他会法术?曼达一怔,在他印象中,昆塔很博学,身手也很灵活,但对法术应该一窍不通。
昆塔示意曼达别做声,他举着蜡烛对着宙斯的神像看了好一会,鸡蛋大小的眼睛比往常又大了好几圈,脸上的表情从惊异到惶恐,甚至有一点扭曲。
“这,这东西,能值,什么钱呢?”他说出了一句和表情极不相符的话,很明显,他在撒谎,说这句谎话的目的不是为了欺骗曼达,而是不想引起其他人的怀疑。
他们的耳朵很灵,虽然他们在马车里睡觉,但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睡着了。
他举着蜡烛仔细的辨认着石像上斑驳的文字,随即打开了背囊,拿出了羊皮纸和羽毛笔,蘸着墨水写下了一句话:这是古老的亚兰蒂斯语,上面写着宙斯信徒的秘密。
“这些都是不值钱的小玩意,你被骗了傻小子!”昆塔极力保持着嘲弄的语气,把羊皮纸塞进了曼达的手里。
曼达接过羊皮纸,看了一眼,神情凝重的摇了摇头。
昆塔一脸迷惑,难道这不是亚兰蒂斯语?
看来曼达已经研究过了,难怪他会花一个金币买下这些小玩意,这些石像的价值远远超出了想象。
昆塔又观察了好一会,亚兰蒂斯语是他最擅长的古语之一,石像的单词他都认识,可连在一起却又杂乱无章。
曼达说得对,事情没这么简单。
昆塔又在纸上写下一行字:打乱词序的词句,需要破解顺序。
曼达接过羊皮纸,双眉紧锁,依旧摇头。
情况比这还要复杂!昆塔抓着为数不多的头发,一边苦思冥想,一边打着掩护:“真是蠢得可怜,你竟然为这种东西花了一个金币。”
他在羊皮纸又写了一行字:亚兰蒂斯语中夹杂着其他文字?
曼达看过之后,没有作声,看来这次猜对了!
昆塔激动的涨红了脸,他果真没有看错曼达,从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他与众不同。
他能轻松骗过伯爵,这是何等的胆略?他能从容面对神罚者,这是何等的勇气?他能一眼看出名贵烟石的价值,这是何等的阅历?他能在集市上发现了如此珍贵的宝物,这是何等的见识?
自己猜的没错,他果真是神灵的眷者,甚至可能就是坠入凡间的神灵!
他愿意把如此珍贵的宝物和自己分享,昆塔感觉自己收获了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值得他骄傲一生的友谊!
听到马车里传来了一些声音,昆塔急忙写下了最后一行字:不要让伯爵看见这些东西!
曼达点了点头,昆塔赶紧把羊皮纸烧掉,一整夜,昆塔都在研究宙斯的神像,看他痴迷的样子,曼达心里慨叹一声:
要是告诉他我不认字,他会不会很鄙视我?
曼达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在这个世界上认字的人百里挑一,在男爵家里,只有男爵夫妇和两个孩子认字,私生子就没那么幸运了。
至于像昆塔这种通晓多国语言还懂得古代文字的人实属凤毛麟角,这也是伯爵经常派他在外执行任务的原因,在某些时候,昆塔的作用要比斯芬克斯大得多。
昆塔一夜没睡,他在思考神像上的文字,也在思考隐藏石像的方法,伯爵有一百只眼睛,山谷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在他的注视之下,除了一个地方——老女巫波蒂娅的山洞,伯爵不喜欢看着尸体。
可波蒂娅会提供帮助吗?她会保守秘密吗?该用什么东西来收买她呢?
昆塔拿不定主意,快要天亮的时候,他叫醒了曼达,在羊皮纸上写下一句:你觉得波蒂娅可靠吗?我们能把石像藏在她那吗?
曼达揉了揉眼睛,无奈的看了看昆塔,又看了看羊皮纸,长长的叹了口气:“你觉得这有用吗?”
这是曼达的心里话,他一个字也不认得,他不想再装下去了。
昆塔一怔,看见曼达望着马车,终于醒悟了过来。
太幼稚了,这个想法实在他幼稚了,昆塔为自己感到羞愧!
曼达说的没错,这一点用都没有,斯芬克斯已经看到了这些石像,她一定会告知伯爵,如果不把石像交出来,伯爵会剥了他们的皮。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昆塔想把石像埋在山谷外面,等到下次离开山谷的时候再挖出来研究,可这样还是有些冒险,下次任务可能遥遥无期,如果被其他人发现了怎么办?
还得和曼达商量一下。
昆塔正打算在羊皮纸上写字,却见曼达紧锁双眉道:“省省你的纸和墨水难道不好吗?”
昆塔愣了许久,狠狠拍了拍脑门。
我真是愚蠢!为什么要把石像藏起来?直接把文字抄下来不就好了吗!他数了数背囊里的羊皮纸,只剩下了五张,字必须得写小一点,否则纸真的不够。
昆塔用了两天的时间,把十二个石像上的文字全都誊写了下来,还想尽办法寻找机会,把研究结果报告给曼达。
“宙斯在倾听,那是一头来自母牛的祝福,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趁着解手的机会,昆塔低声问道。
“你确定那头母牛不是在对着宙斯弹琴?”曼达随便敷衍了一句。
“难道这个词的意思不是祝福,而是弹琴?”昆塔当真了,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一头母牛为什么会弹琴。
研究了几天没有收获,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个脏兮兮的布偶身上,布偶穿着束腰的长裙,有一头卷曲的金发,脸上一片空白,没有五官,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巫术和诅咒。
要是能拿给波蒂娅就好了,可伯爵一定不会放过这件好东西。
归途艰苦而漫长,可对昆塔来说却转瞬即逝,他还没来得及研究陀螺和十二线棋,却已经听到了老亚曼的声音。
“布鲁托,祝贺你,生命将永远停留在三十八岁,这是多么好的年纪!”
布鲁托慨叹道:“要是能像霍尔娜那样幸运,把时光停留在二十六岁,那才是最完美的人生。”
“你想让我死在嫉妒和懊恼之中吗?没那么容易,我这把老骨头还很硬朗!”
老亚曼口中的嫉妒只是调侃,莱昂德的嫉妒却明晃晃的写在了脸上。
留下了马车,众人回到了山谷,方法和之前一样,斯芬克斯带着曼达在天上飞,其他人则选择了钻山洞。在落地一刹那,曼达立刻有了被注视的感觉。
陡峭的岩壁上似乎有一只眼睛,你看着它,它会立刻消失,你不看它,它还会继续注视着你。
这样的眼睛几乎无处不在,石头,树皮,草叶,甚至包括草叶上的露珠,伯爵的一百只眼睛每时每刻都在监视着山谷中的一切。
回到城堡,曼达抱着被子小睡了一会,斯芬克斯被第一个叫进了伯爵的房间。
狮子女详细说明了此行的经历,对于纳尔斯侯爵坐地起价的行为,伯爵并不感到意外,让他意外的是两箱烟石能换来一百个金币。
“那是什么样的烟石?”
狮子女从背囊里拿出了两块烟石:“我偷偷留下了一点,侯爵并没有发现。”
伯爵拿起烟石看了片刻,问道:“装烟石的箱子有多大?”
斯芬克斯指着伯爵的一个杂物箱道:“比那个略大一点。”
“略大一点……”伯爵长叹一声,“还是吃亏了,这是照耀过阿波罗圣光的烟石,一箱就值一百个金币。”
斯芬克斯一脸惊愕道:“可纳尔斯侯爵说是为了你们之间的友谊,才允许我们……”
“不必说了,这不重要,”伯爵拿着烟石摆弄了一会,问道:“你说曼达以前见过这种烟石?”
“他说他的父亲……”
“让他的父亲见鬼去吧,他撒谎了,让他来我的房间,把他买来的那些好东西一并带来!”
第十八章 伯爵的赏赐
“阿瑞斯的铁人,赫拉的布偶,雅典娜的十二线棋,看看我们的曼达带回了多少无价之宝。”伯爵端坐在椅子上,一件一件的欣赏着曼达买回来的宝贝。
曼达激动的问道:“这些都是神器吗?”
一个金苹果能值六百个金币,这多神器得值多少钱?
伯爵斜着眼睛审视着曼达,他的眼睛能识破谎言,但眼前的曼达并没有撒谎。
“这些只是被圣光照耀过的凡间之物,又称之为神物,有一定法力,却还不能和神器相比,当然,它们的价值也不菲。”
曼达搓搓手道:“总之都是好东西,你应该会给我一些奖励吧?”
伯爵脸上多了两只眼睛,壁炉里的火焰黯淡了许多,所有人都收去了笑容,包括曼达在内,貌似伯爵生气了。
“你是真心想要奖赏还是在说笑?”
“我真心想要奖赏。”曼达一脸正色道。
“很好,”伯爵点点头,“首先告诉我,你是怎么从集市上发现这些东西的?”
昆塔打了个寒颤,真正的考验来了,无论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千万不能在伯爵面前撒谎。
其实他大可不必担心,曼达已经准备好了答案,因为伯爵能够识破谎言,所以他决定实话实说,当然只是部分实话。
“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了一堆金币。”
他没有说出本命神的提示,但他并没有说谎。
伯爵的脸上又多了两只眼睛,接着问道:“你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吗?”
曼达摇头道:“不知道,我只是感受到了金子的气息。”
伯爵拿起了一个石像:“这是十二主神之一阿瑞斯的神像,你认得吗?”
“不认得。”
“上面刻着古老的文字,你认得吗?”
“我不识字。”
伯爵的脸上已经出现了十二只眼睛,可他从曼达的身上依然看不出任何谎言的痕迹。
房间越来越冷,昆塔的血液都快凝固了。
可出人意料的是,伯爵脸上的眼睛变少了,屋子里的空气也渐渐回暖了。
昆塔又惊又喜,真没想到曼达真的骗过了伯爵,这就是智慧的力量,竟然能战胜伯爵的三阶神力。
“幸运的小家伙,你想要奖赏,我就给你奖赏,”伯爵露出了笑容,“金钱、神物、功勋,你可以挑选一件。”
“功勋是做什么用的?”
“看来你还不懂这里的规则,”伯爵一笑,“功勋是最宝贵的奖励,按照你在本次任务中的贡献,我可以赏赐你十点功勋,当功勋积累到一百点,我可以为你安排第二次祭祀,也就是给你升阶的机会,当你满阶之后,功勋积累到五百点,我会帮你寻找神器,就像我帮布鲁托寻找金苹果一样。”
曼达的心里一阵翻滚,功勋的确是珍贵的奖励,可对他来说没什么用。他根本不是提丰的信徒,再参加一次祭祀等于再作一次死。
“神物呢?”
伯爵一怔,曼达没有选择功勋让他有些意外,他拿起曼达买回来的小刀:“你的功劳还不足以换取一件神物,我可以把这匕首赏赐给你,它还不算神物,只是古神信徒打造的武器。”
曼达心里一阵愤恨:这些东西明明都是我买回来的,他只送给我一把小刀,还说是赏赐。
况且小刀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也没什么用,再锋利的刀子也比不过他的金手指。
“我选择金币。”
“真的吗?”伯爵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曼达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从这次出行的状况来看,狮子女、布鲁托和莱昂德都不算十分富裕,这就证明伯爵在金钱上不太慷慨。
伯爵赏给了曼达三个金币,这该如何衡量?
换算到后世的货币,三个金币差不多有六万块钱,听起来很有气势。
在这个时代就更有气势了,一个农夫忙碌几年的时间也未必能赚到一个金币。
可曼达带回来的东西加起来能值一千个金币,三个金币的奖赏实在让人失望。
“还不快点感谢伯爵!”狮子女踢了曼达一脚,“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金币!”
见曼达一脸沮丧,伯爵笑道:“嫌少吗?我还有另一份奖赏,我找个人教你认字。”
曼达叹口气道:“认字,好啊,很好,感谢伯爵的慷慨。”
昆塔认为机会来了,赶紧举起手道:“伯爵大人,我愿意教曼达认字。”
炉火一颤,房间再度变冷,伯爵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只眼睛。
“博学的昆塔,难得你这么善良,可我不想浪费你太多时间,我猜你这几天会十分忙碌。”
糟了,伯爵好像知道他抄写了石像上的古文,昆塔躲在了斯芬克斯的身后,低着头一语不发。
伯爵指着一名侍从道:“把沃姆叫过来。”
一听到沃姆的名字,所有人都变了脸色,斯芬克斯抬起头道:“大人,您没必要这么做,这孩子没有欺骗您……”
伯爵眯着眼睛看着斯芬克斯:“沃姆是最好的老师,难道有人想质疑我的决定吗?”
斯芬克斯不敢作声,侍从很快带来了一个干瘦的中年男子,站在了伯爵面前。
“我给你三天时间,教会这孩子认字。”
中年人深施一礼道:“听从您的吩咐。”
这个人就是沃姆?曼达盯着他看了两眼,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皱纹很多,眼睛很大,瞳仁也很大,几乎看不到眼白,鼻头很圆,鼻子下面有一双几乎看不到血色的嘴唇。
他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让众人如此紧张?
“走吧,小家伙,我们的时间很宝贵。”沃姆拉着曼达的手臂离开了伯爵的房间。
今晚就要开始学习?风餐露宿整整七天,曼达本打算吃饱肚子好好睡上一觉。
曼达被沃姆带走了,昆塔心如刀割,他知道沃姆的手段,如果曼达认字,沃姆会很快发现,欺骗了伯爵,曼达必死无疑。
如果曼达真的不认字,他在沃姆手下绝对活不过三天。
他也知道伯爵心狠手辣,可没想到他一点机会都没给曼达留下,曼达没有在他面前露出任何破绽,更何况他也没有做错什么。
布鲁托也想替曼达说句话,如果没有曼达的帮助,他也买不到金苹果。
“我觉得那孩子只是在故弄玄虚,听斯芬克斯所说,是那个老人主动找上了他,误打误撞让他买到了一堆宝贝,我猜他根本不认识这些东西,他只是个爱说大话又故作聪明的傻小子而已。”
伯爵没作声,他坐回到壁炉旁,弹起了竖琴。
布鲁托意识到自己多嘴了,下意识的后退了一小步。
一曲弹罢,伯爵转脸看着布鲁托,问道:“你是在质疑他,还是在质疑我?”
“我当然不会质疑您,我只是觉得……”
“那个老人为什么找上了他,却没有找上已经拥有神之名的斯芬克斯?”
“可能是因为,他身上有特殊的味道,就像您所说的……”
布鲁托满脸冷汗,他的舌头已经开始打结了。
“他之前找到了卖小刀的男孩,这也是误打误撞吗?”伯爵继续弹奏竖琴。
“那把小刀……好像没什么特别之处。”
“真的吗?”伯爵停止了弹奏,走到了布鲁托的面前,“把你的剑给我。”
布鲁托的手在发抖,他即将获得神之名,他即将获得永生,他为此煎熬了二十多年,现在很可能因为一时话多而死在自己的剑下。
他把长剑交给了伯爵,伯爵摸了摸剑身,赞叹道:“金光城的上品,可惜用的太久,有些旧了。”
布鲁托吞了吞口水,接连后退了好几步。
伯爵微微一笑,提着长剑来到了桌子旁边,拿起曼达买来的匕首,和布鲁托的长剑对砍了一下。
只这一下,没有费去多少力气,长剑应声而断,断口非常的整齐。
而匕首的刀刃上连一点痕迹都看不到。
众人惊愕无语,伯爵轻叹一声道:“这是赫淮斯托斯的信徒拥有的技艺,而且这名信徒已经达到了一阶。”
斯芬克斯倒吸一口气道:“是我错过了,我该多买些兵器回来……”
“你该把卖兵器的男孩带回来!”伯爵把匕首丢在一旁,把断成两截的长剑还给了布鲁托。
“旧物生情,我懂得那份感受,可你即将得到神之名,也该换一把新的佩剑了。”
布鲁托长出了一口气,刚从地狱门口走回来,他的脑子里只剩下劫后余生的欣喜,却把曼达忘得一干二净。
曼达被沃姆带到了城堡的地下室,悬空在悬崖的城堡为什么会有地下室?曼达也搞不懂其中的原因,这座城堡的构造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
走廊幽暗狭长,依然延续了华丽的建筑风格,墙壁和地面均为大理石铺就,光滑的青蓝色石面让潮湿的空气变得更加阴冷。
沃姆举着火把走在前面,自从离开伯爵的房间,他没再说过一句话。
两个人在走廊里走了很久,这条走廊似乎没有尽头,一阵诡异的冷风从黑暗中吹来,曼达打了个哆嗦,沃姆停住了脚步。
他从腰间拿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一扇门。
门的后面是一座漆黑的房间,房间里的尘土味有些重。曼达扇了扇鼻子道:“你找不到更好的地方教我认字吗?”
学习这种事情,很考验环境的,在这样的地方不可能有很高的学习效率。
沃姆没说话,他爬上梯子,点亮了吊灯,在灯火的掩映下,整个房间呈现在了曼达面前。
淡黄色的壁毯,原木色的地板,暗褐色的书架排成两列,和走廊一样看不到尽头。
一张古铜色的书桌败在眼前,上面摆放着一叠羊皮纸,一捆鹅毛笔,和两个墨水壶。
这是图书馆么?如果大学的图书馆有这样的氛围,曼达坚信自己前前世一定能考上博士。
“这是伯爵的书房,今晚属于你。”进了书房之后,沃姆的话变多了,僵硬的脸上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曼达深吸了一口气,从灰尘的味道之中仿佛闻到了淡淡的书香。
学习,是一件有重要意义的事情,掌握知识的生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没有知识的人就算得到永生,也只是一个空虚的驱壳而已。
一股热流涌上了曼达的胸膛,他端坐在书桌前,一脸严肃道,“我准备好了,让我们开始吧。”
沃姆从书架上拿出了一本书,坐在曼达对面:“我们先从字母开始。”
奥利吉诺大陆的通用语由古伊琴语简化而来,共有四十一个字母。
信心满满的曼达坚信用一个晚上就能背下所有的字母,可沃姆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他拿出了一个铜制沙漏。
“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一个二百分沙漏就够了。”
沙漏是奥利吉诺最常用的计时工具,二百分沙漏就是二百分之一天的时间,只有七分多钟而已。
七分多钟记下四十一个字母,这不是开玩笑么?
可沃姆没有开玩笑的心情,他看着曼达,缓缓说道:“我只讲一遍,你要记住他们的发音,他们的写法,还有拼读的规则。”
“我怎么可能记住……”
“你一定能记住!”沃姆张开了嘴,里面伸出了两颗像钳子一样的长牙。
血红色的长牙叩击两下,一团细密的丝线从沃姆的嘴里喷了出来。
那团丝线绑住了曼达的手,罩住了曼达的脑袋,拉开了曼达的眼皮,把他的拉到了桌子上,让他的双眼紧紧盯着桌面上的书。
两股丝线钻进了鼻孔,一直往上钻,直至钻进了曼达的脑子。
沃姆喊着丝线道:“我开始了。”
第十九章 书虫
通过占星,伯爵把祭祀的日子定在了三天之后。
完成最后的祭祀,布鲁托将完成最后的仪式,成为半神,并获得永生。
激动的布鲁托第一个离开了伯爵的房间,他要为祭祀作些准备,狮子女和三头犬也相继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了昆塔。
伯爵依旧弹着竖琴,他很喜欢昆塔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一连弹奏了六首曲子,伯爵蹲在昆塔面前,拍了怕昆塔的脑袋道:“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救他?他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差点杀了你!”
“我,我没想救他,”昆塔缩缩脖子,小心翼翼的笑道,“我只是觉得,他对您还有一些用处。”
昆塔撒谎了,但伯爵不打算惩罚他,甚至没有没有拆穿他。
“你说的对,他的确有些用处,我给你一次救他的机会,”伯爵拿起了波塞冬的石像,递给了昆塔,“三天之内,我想听到答案,如果你做不到,你能想象到他的下场。”
昆塔拿着波塞冬的石像,飞快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拿出了所有和古语相关的书籍,逐一对照石像上的文字。
“为什么是波塞冬?为什么不是宙斯?至少我能认出宙斯神像的大部分词汇。”
昆塔翻书的速度越来越快,从焦急到恼火,他的思维越来越乱。
“我不能这么做?”昆塔突然把书丢在了地上,“两天时间,只有两天……我会死的!”
两天之后,昆塔拿着波塞冬的石像缓缓走向了城堡的三楼,走向了伯爵的房间。
站在走廊的狮子女突然拉住了昆塔,四目相对之间,昆塔听到了狮子女的心声。
传音术,斯芬克斯的一阶法术,她正在用双眼向昆塔传递心声。
“无论你发现了什么,千万别告诉伯爵,他在试探你。”
伯爵心里非常清楚,两天的时间不足以发现石像的奥秘,如果昆塔给出了答案,证明他早就开始研究石像,证明他对伯爵有所隐瞒。
昆塔没作声,拿着石像走进了伯爵的房间,一开门,发现伯爵已经站在了门口。
“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答案。”伯爵看了看昆塔,又看了看不远处的斯芬克斯,斯芬克斯下意识的避开了伯爵的目光。
昆塔并无惧意,两天没睡觉,他的精神有些恍惚。
“大人,我做不到。”他双手捧着石像,举到伯爵面前。
确认昆塔没有撒谎,伯爵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这么说,你放弃了?”
“我乞求您,让那男孩活下来,”昆塔低着头道,“他能为您所用,请您相信我!”
狮子女屏住了呼吸,昆塔咬住了牙关。他们在等待伯爵的裁决。
“我相信你,”裁决比想象中来的要快,伯爵收起石像,走出了房门,摸了摸昆塔的脑袋,“让我们看看那小家伙是否还活着。”
来到地下书房,沃姆正坐在门口发呆。
他很疲惫,就像刚刚完成了一场大型手术的外科医生。
他没有汗水,但脸上出现了好几道裂痕,一部分皮肤已经脱落,露出了半透明的新皮。
“他还活着吗?”伯爵问道。
“活着,”沃姆点点头,“但撑不了多久。”
“他真的不认字吗?”
“不认,连字母都不认得,可现在不同了,他学会了所有词汇,背熟了《神谱》和《颂歌》的全卷,背诵了四十卷《战纪》。”
“你可真是狠毒。”伯爵长叹一声。
沃姆艰难的抬起头:“我只是遵从您的吩咐。”
伯爵推门走进了书房,看到曼达坐在书桌前,依然保持着阅读的姿势。
他的眼皮被丝线强行扯开,突出的眼球鲜红一片,看不到瞳仁也看不到眼白,鲜血顺着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滑落在书上。
伯爵让沃姆扯断了曼达身上的丝线,曼达栽倒在地,瞬间昏死过去。
“给他灌点水,让他好好睡几天,向提丰祈祷,期待他能醒过来。”伯爵转身离开了书房。
……
曼达躺在床上,紧闭的双眼不时有血珠渗出,他已经躺了一天一夜,幸运的话再躺几天就能醒过来,不幸的话也可能像这样躺完一生。
昆塔拿着水壶,一点一点把水灌进了曼达嘴里。
确系所有人都去了神庙,昆塔终于有勇气对曼达说上几句话。
“让我呼唤你,受尽磨难的先知,请你看向这里,伟大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请允许我诵念你的名,普罗米修斯,请将你生生不息的火种传递给这可怜的年轻人……”
擦去了曼达眼角的血珠,昆塔叹口气道:“听到了吗,我在为你祈祷,向着我最崇敬的神祈祷,祈祷你还能醒的过来,祈祷你还能活下去,像个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不会变成耳聋眼瞎的废人,不会变成茹毛饮血的野人,不会变成只直到吃和睡的活死人。”
昆塔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
“其实你不必受这么多苦,我可以早一点结束这一切,我就快找到答案了,只差了一小步,可我不敢那么做,伯爵会杀了我,我既不能骗他也不能告诉他结果,我只能期待他对你的仁慈,
我一直把你当做朋友,我也说不清其中的原因,你差点杀了我,还想吃我的肉,可我还是把你当做朋友,
我很珍惜你,但我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样算不算无耻?我还算是你的朋友吗。”
说话间,昆塔流下了眼泪,在眼泪滴到曼达脸上之前,曼达猛地张开嘴,把刚才喝下去的水全都喷在了昆塔脸上。
昆塔错愕片刻,立刻丢了水壶,连滚带爬的下了床。
曼达睁开了满布血丝的双眼,面无表情的说道:“你很无耻,但你没做错,你还是我的朋友!”
“你,你怎么可能,你,你就这么,这,没道理……”
“别说这些废话!”曼达挣扎着坐了起来,“告诉我,那个叫沃姆的家伙是什么人?”
昆塔平复了半响,颤巍巍道;“他不是人。”
“我知道他不是人,他是魔鬼!”曼达咬牙切齿道。
“他也不是魔鬼,他是虫子,”昆塔擦了擦脸,“他是一条蛀书虫。”
沃姆是生活在书房的一条蛀书虫,四十年前,伯爵在峭壁之上修建了这座城堡,他就成了地下室里最早的住客,因为蛀食了一本被雅典娜之光照耀过的古籍,从而获得了智慧和神力。
当伯爵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人形,伯爵没有杀死他,反而让他成为了提丰的信徒,并且获得了一阶神力。
“他和我们都不一样,他拥有神的法力,但还保留着虫子的习性,他吃过很多的书,每吃下一本就会记住书里的内容,他还可以用它的虫丝,把书中的内容传输到别人的脑子里。”
曼达闭目切齿,仔细回味着那个过程:
“你知道吗?他把从嘴里吐出来的东西塞到了我鼻孔里,顺着鼻孔一直往上钻,你知道那有多么令人作呕……”
“这是伯爵最喜欢他的地方,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拷问手段,”昆塔给曼达倒了杯水,“他的虫丝不能传递已知的知识,只能传递未知的知识。”
曼达一口把水喝干,摇摇头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以你为例,如果你识字,他就不能把识字的基本知识传递给你,否则你的脑袋会立刻爆炸,也证明你向伯爵撒了谎,如果你真的不识字,他能在一夜之间把所有的词汇灌进你的脑子,让你承担难以想象的痛苦,比刀割火烧还要可怕。”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做错什么?”曼达一咬牙,头又开始剧痛。
昆塔上前问道:“你真的不识字吗?”
“我当然……”曼达警觉的看了看四周,不能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装逼行为招来杀身之祸。
昆塔看出了曼达的顾虑:“别担心,所有人都去了神庙,没有人能听得到我们的话。”
曼达眨了眨眼睛,他没有回答昆塔的问题,却突然反问一句道:“你为什么要向普罗米修斯祈祷?”
“我,我,我当然是为了你,”昆塔辩解道,“普罗米修斯是伟大的先知,是先祖的缔造者和守护者,他,他掌管医药,我向他祈祷,是希望他能医治你的创痛!”
“胡扯!掌管医药的阿波罗!普罗米修斯是提坦神,《颂歌》上有记载,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诵念提坦神的名号,除非是他的信徒,跟我说实话,普罗米修斯是你的本命神吗?”
“当,当然不是,”昆塔放弃了抵抗,长叹一口气道,“我的本命神是海中预言之神格劳克斯,因为有一些占卜和预言上的天赋,让我误以为自己的本命神是普罗米修斯,结果……你知道的,我成了迷失者,被迫来到这座山谷,成为了提丰的信徒。”
原来是拜错了神,可没想到昆塔沦落到这步田地,却依然守护着最初的信仰。
昆塔涨红了脸,低下头,小声道:“我坚信普罗米修斯总有一天能听到我的祈祷。”
“会有那么一天的,”曼达捏了捏昆塔的脸蛋,“你破解了石像上的文字?”
“还差一点,就差一点,那是古亚兰蒂斯语,伊琴语和克里特语的结合,而且语序上有很多变化,只要再给我两天时间……”
轰隆!一声巨响,整个山谷在颤抖。
城堡在剧烈的摇晃,曼达从床上摔了下来,不慎把昆塔压在了身下。
屋顶的吊灯坠落,砸裂了地板,距离曼达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
几秒种后,两个人在灰尘中挣扎着站了起来。
看着地上的吊灯和碎裂的地板,昆塔哆哆嗦嗦道:“你,你救了我?”
“啊……不用客气,”看着一片狼藉的房间,又看了看窗外浓密的雾气,曼达喃喃自语道:“发生了什么?”
第二十章 重创
布鲁托的祭祀失败了,提丰骑着巨龙拉冬降临到神庙之上,盘旋片刻,拉冬突然发怒,用巨龙之火烧毁了祭坛,而提丰则用巨臂摧毁了半座神庙。
自从伯爵盘踞了这座山谷,从未受过如此沉痛的打击,七十二位位信徒,九人当场毙命,二十一人重伤,其余人伤势也不轻。
伯爵和布鲁托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前往祭祀的信徒全都遭到殃及,好在斯芬克斯会飞,只受了一点轻伤,三头犬莱昂德和其他七个人在山谷中巡哨,也侥幸逃过一劫。加上一部分留在城堡的人,包括昆塔和曼达在内,有战斗能力的,只剩下了十六人。
这十六个人要肩负起守卫山谷的重任,虽然狮子女不肯明说,但曼达能够看出她的紧张,有人在觊觎这座山谷,而且有征服这座山谷的实力。
莱昂德建议把老亚曼召回来,虽然年事已高,但除了斯芬克斯外,他是伯爵手下最强的战斗力。
狮子女考虑再三,最终拒绝了莱昂德的建议,老亚曼在外面待得时间太久,没人能保证他不会有其他的想法。
而且有想法的可能不止他一个,莱昂德也曾表达过对伯爵的不满,这两个人都能对狮子女构成威胁。
危急关头,不要轻易考验一个人的忠诚,虽然结果很准,但结果往往让人无法承受。
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守住大门,不能让伯爵受伤的消息泄露出去,而保守消息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能让任何人进出山谷。
以前,除了伯爵之外,所有人都要值哨,他们分成八个小队,轮流在山谷中值守。
现在只剩下了十六个人,数学奇差的斯芬克斯思考了整整一个下午,决定带领所有人一起死守山谷口。
多么荒唐的想法,让曼达想起了前前世那位无能的老板,但凡遇到问题,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一拥而上,结果换来了极低的效率和不绝于耳的怨言。
怨言有时是致命的,尤其对于现在的状况。
战争还没有到来,全员上阵毫无意义,把握住核心才是关键。
好在狮子女还能听得进去昆塔的建议,根据前前世的经验和现有人手,曼达帮助昆塔制定了一套“三班倒”的策略。
十六个人中有三个人懂得医术,他们负责给伤员治疗,不参与值哨。
作为山谷中的临时的掌权者,狮子女也不能参与值哨,剩下的十二个人正好分成了三个小队,白天一班,夜里一班,轮休一班,三班两倒,轮流值守。
至于人员分配,就要交给狮子女了,斯芬克斯的针对性很强,她把曼达、昆塔、蛀书虫沃姆和莱昂德划成一队,由三头犬莱昂德担任队长。
这样分配的目的明显是在针对莱昂德,曼达和昆塔尚未入阶(其实曼达已经入阶,只是没人知道),他们两个不具备反水的实力,沃姆是伯爵的死忠,配上这样的队友,莱昂德就是有想法,也没有出手的机会。
当晚,莱昂德的小队负责值守,他让曼达和昆塔守在了山谷口附近,让沃姆在山谷中巡视,因为沃姆会飞,他是个有翅膀的蛀书虫。
莱昂德隐藏在了水源附近的山洞里,那是昆塔常去的藏身之所。这地方位置十分隐秘,山洞在瀑布后面,一般人无法察觉,如果发现了入侵者,他还可以静静观察对手的实力,等待出手的机会。
莱昂德选择这里的主要目的,一是不想冒险,二是不想消耗太多精力,在大多数时间,他可以安心的在山洞里睡觉。
山谷口交给曼达和昆塔,没有战斗力的小角色让他们直接应付,有实力的闯入者势必会惊动巡哨的蛀书虫,如果连蛀书虫都应付不了,那莱昂德就要考虑一下是战斗还是逃跑的问题了。
想睡觉的不只有莱昂德,刚刚苏醒的曼达也倦意十足。
他和昆塔缩在山坡的草丛里,距离山谷口只有百步之遥,借着昆塔的烛火,曼达正在阅读《战纪》。
《战纪》是古世纪的战争史料,虽然内容有些过时,但大部分战术和战法至今仍在沿用,沃姆在他的脑袋里强行输入了三分之一,还剩下三分之二,而这剩下的三分之二一共有八十卷,枯燥的军事理论让曼达有点怀念沃姆的高效率教学方式,如果过程没那么痛苦就好了。
昆塔还在钻研石像上的文字,没有伯爵的注视,这是难得的好机会,看到曼达昏昏欲睡,他突然挑起了一个很提神的话题:“我找到你的本命神了。”
“是哪位神灵?”曼达立刻清醒了过来。
“你猜猜看……等,等一下,别冲动,你先把石头放下,我立刻告诉你。”
曼达放下了带尖的石头,昆塔长出一口气道:“看你这暴躁的脾气,绝不会错,你的身上流着雅典娜的血。”
“雅典娜的脾气很暴躁吗?”能背诵神谱的曼达可没那么好骗。
“别忘了,她不只是智慧女神,还是战争女神,她曾让宙斯头疼欲裂,曾把挑衅她的人变成半人半蜘蛛的怪物,这难道还不算暴躁?”
“要是这么说,她的确是个暴躁的女……”曼达赶紧把话咽了回去,不能说这种亵渎神灵的话,而且他的本命神脾气不是太好。
在曼达的印象里,本命神的声音一直无法捉摸,好像是一百多种声音混合在了一起,可他总觉得祂应该是一位男性神灵。
真的是女神吗?
女神也好,非常的好!
那可是雅典娜啊,就算没看过神谱,又有谁不知道智慧女神的威名?比什么狮子女、三头犬、百头龙之类的角色高了不知多少档次!
“真没想到,我的身上流着十二主神的血。”曼达一脸得意,开始回忆《神谱》之中关于雅典娜的记述。
几分钟后,他带着幸福的憧憬和粘稠的哈喇子,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昆塔为曼达盖上了毯子,继续解读神像上的文字,几种古老的文字混合在了一起,语序按照复杂的规律被打乱,昆塔就像在修补一件珍贵的针织品,一针一针拆下来,再一针一针缝回去。
“雅典娜的第一阶技能叫做真视,眼见即真实,真实即可见。”昆塔破译了雅典娜信徒的第一阶技能,转而低下头看着熟睡的曼达。
难怪他能发现这些宝贝,原来他有一双特殊的眼睛,之前的判断果真没错,雅典娜的确是他的本命神。
昆塔正在为自己的睿智感到骄傲,可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他掌握了雅典娜的一阶技能?
难道说……那场祭祀没有失败?他成了主神的一阶信徒?
借着烛光看着曼达的脸庞,昆塔仿佛看到了某种神圣的光辉。他正看得出神,不料曼达突然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有人!”曼达趴在荒草之中,警觉的望着山谷口,等了好一会,雾气之中隐约出现了几点火光。
好敏锐的洞察力,即便睡熟了,也能感知到有人靠近,这就是主神信徒的实力。
昆塔赞叹一声,从乱草之中小心翼翼爬到了山谷口,曼达紧随其后。
在山坡的一块石头后面,他们先看到了克劳德赛家族的族徽,又看到了众人簇拥之下的男爵。
“我以国王赐予我的荣耀和权力,将你们三人送往怨霾山谷,以此来惩罚你犯下的罪责!”
三个男人在家丁们驱赶下进了山谷,昆塔长出一口气,转身对曼达道:“是你的父亲在处刑,这件事情交给我就好,毕竟他们曾经是你的家人。”
看着那三个人默默走进了山谷,曼达总觉得有点奇怪,按照原主的记忆,走进山谷的人都是被弓箭和石头逼进去的,而这三个人却比想象中的更加主动。
看来他们是新来的,还不知道怨霾山谷的可怕之处。
这三个人在浓雾之中摸索着走了一会,开始原地打转,他们迷路了。
这是第一次来山谷最正常的表现,直到现在,曼达还会偶尔在山谷之中迷路。
昆塔很有耐心,看着这三个人渐渐走散了,他朝着一个落单的人慢慢潜行过去。
这是个肚圆腿短的胖子,坐在石头上一边喘息一边擦汗。
昆塔看了看他肥厚的脖子,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拔出腰间的小刀,来到了胖子的背后。
这是曼达买回来的小刀,狮子女从伯爵的房间里把它找了出来,特地送给了昆塔,她知道昆塔的身手不济,这件强大而又灵巧的兵刃正好适合他。
有了这把小刀,割断这只肥壮的脖子应该费不了多少力气,昆塔刚把小刀伸到胖子颈前,胖子突然抓住昆塔的手臂,用力一扯,将他从身后扔了出去。
与此同时,另一个精壮的男人突然现身,对着昆塔的胸口狠狠踢了一脚。
昆塔挣扎着爬了起来,拿着小刀,惊愕的看着对方。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堵住了他的去路,另一个男人从侧面现身,对着昆塔拔出了短刀。
第二十一章 藤蔓
昆塔的身手不算好,可做为古神信徒,从完成祭祀那天起,他的身体已经出现了变化,速度和力量都远超常人,而且长期生活在山谷,他的大眼睛在浓雾中也比普通人好用。
虽然当初不慎输给了曼达,可谁又能想到一个十二岁男孩有着侏罗纪的战斗经验?在正常情况下,昆塔能够轻松对付两三个普通人。
可今天这三个人明显不普通,看似笨拙的胖子不仅发觉了昆塔的偷袭,而且准确的做出了反击。更重要的是,其他两个人并没有走散,他们隐藏在浓雾之中,做好了包围敌人的准备。
这不是简答的防守策略,而是诱敌深入的陷阱,昆塔发现自己上当了,他正在寻找逃跑的机会,在夜雾之中,只要跑出去十几步,就能消失在对方的视线中。
可对方并没有给他机会,三个人的站位匀称齐整,封堵住了昆塔所有逃跑的路线。
如果不干掉一个,恐怕走不掉了。
昆塔小心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那个胖子是个狠人,还有一个瘦高个看起来也不是善类,只剩下一个半秃的中年人,中等身材,略显臃肿,看来只有他好对付一些。
昆塔转了一下眼睛,提起匕首,径直朝中年人冲了过去,他的速度很快,正常人甚至看不清他的身影,但中年人并不慌乱,因为他的速度完全不输给昆塔。
他闪身堪堪躲过昆塔的攻击,昆塔也不想恋战,看对方让开了道路,他刚想顺势冲出包围,不想中年人一伸手,准确的掐住了他的脖子,昆塔前冲,中年人迎击,两个人的力量全都集中在了昆塔的脖子上,昆塔眼前一黑,重重摔在了地上。
他差点昏死了过去,幸好还差了一点。
他选择错了目标,中年人是这三个人中最强的一个,他从腰间拔出弯刀,指着昆塔的脸道:“伯爵在哪?”
昆塔把晚餐吐了出来,他擦擦嘴,喘息良久,完全不在乎对方的威胁,拿着匕首拼命挥了一刀,看见对面向后闪身,昆塔立刻站了起来。
聪明人到最后关头也能做出聪明的选择,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要幻想对方的宽恕。昆塔知道,无论回不回答对方的问题,这三个男人都不可能让他活着离开。
昆塔举刀冲向了瘦高个,交手几番,昆塔发现他才是最弱的一个,不是因为身手差,而是因为重心高,如果第一个目标是他,或许现在已经成功脱身了。可惜这三个人太默契,昆塔成功割伤了瘦高个的腿,却被胖子一脚踢翻在地。
“伯爵在哪?”中年人狠狠踢了昆塔一脚,昆塔捂着胸口剧烈的咳嗽。
“再问你最后一次!”胖子对着昆塔的脸补了一脚,正踢在他的左眼上,昆塔捂着眼睛痛苦的呻吟。
“杀了他吧!”瘦高个伸出脚,对准了昆塔的脖子,他们知道山谷很危险,也不敢浪费太多时间。
昆塔挣扎着向前爬,眼看瘦高个的右脚就要踩中他的脖子,忽见对方左脚一软,仰面摔在了地上。
瘦高个好像被人割断了脚筋,还没来得及感到疼痛,左腿一瞬间失去了功能,他摸了摸膝弯之下,发现小腿上的鲜血已经浸透了裤子,剧痛袭来,瘦高个哀嚎一声,声音在山谷之中回荡了许久。
中年人和胖子四下观望,他们被偷袭了,而且他们还没看到偷袭者的身影。
胖举起了弯刀,他想立刻干掉昆塔,可膝弯处突然传来一丝微凉,他也倒在了地上。
中年人双耳颤动四下环顾,他看到了一个人影,也听见了一些脚步声。
他就在附近,距离众人不会超过三十步,脚步控制的很好,路线也选择的很好,目标也很明确,他只砍小腿。
没想到还躲着一个擅长偷袭的角色,看到昆塔还在艰难的爬行,中年人上前一脚踩住了他的手,本想一刀砍掉昆塔的头,却听到脚步声正在靠近。
中年人退了回去,脚步声也退了回去,对方有和他周旋的耐心。
昆塔咬咬牙,继续向前爬,心头有一股难以遏制的暖流: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
黑暗中的偷袭者正是曼达,在是否要搭救昆塔这件事情上,他纠结了很久。
敌人太强大了,可以确定这三个人和克劳德赛家族一点关系都没有,克劳德赛男爵只不过是配合他们当了一次群众演员,能轻易调动男爵,足可以看出对方雄厚的背景。
战斗力爆表,背景惊人,和这样的对手战斗显然不够明智,虽然他和昆塔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可就像昆塔所说的,他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这并不无耻,而且曼达也没有无耻的概念。
之所以搭救昆塔,是出于另一种考量,如果放这群人离开山谷,会发生什么状况?
首先,山谷薄弱的防御力被暴露了,这就意味着实力强大的敌人随时有可能攻打山谷,按照山谷目前的兵力和曼达在山谷中的地位,他大概率会被编入敢死队,成为第一波送死的炮灰。
当然,逃离山谷也算选择之一,能在侏罗纪活下来,中世纪理应不在话下,可如果敌人穷追猛打,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他知道落单的猎物是什么下场。
黑夜狩猎是野兽的天赋,尤其对于一些个头小还喜欢吃肉的家伙,学不会黑夜的生存法则,就只能等着被饿死。
这三个人算得上猛兽,可惜这里不是他们的地盘,虽然曼达对山谷也不是特别的熟悉,但他有信心和敌人周旋一阵。
在浓雾中,曼达的视力不如昆塔,但他比敌人更熟悉山谷,他碎步快跑来到胖子身后,用金手指在背上划了一刀,胖子痛呼一声,回手反击,曼达已经不见了踪影。
不多时,曼达又绕到瘦高个身后,用金手指砍中了脚踝,瘦高个回了一拳,打中了曼达的脸颊,曼达连滚带爬,消失在雾气之中。
别奢望致命一击,只考虑出手的时机和速度,摸奖成功,立刻逃走,杀伤效果只能看运气了。
看着昆塔还在面前缓慢的爬行,中年人也不轻易出手,他大致判断着曼达的位置,低声道:“站出来,否则我立刻砍下他的头!”
曼达暗自一笑:这种鬼话也想骗我?
虽然听起来有些矛盾,但只有完全不在意昆塔的生死,才有救他的希望。
“秃子,你砍啊!”阴森的笑声在山谷中像弹力球一样回荡,“看我们谁更快!”
曼达猛地跑到瘦高个身后,伸出五指在他背上连皮带肉扯下了一大块,坐在地上的瘦高个放声惨叫,这正是曼达期望的结果,他的叫声越大越好,三头犬和书虫子应该听到了山谷里的回声。
中年人试图追击曼达,可思量再三,他选择了放弃。
“你们能走吗?”
胖子艰难的站了起来,走了两步却又摔倒在地,瘦高个努力了两次,根本站不起来。
中年人一咬牙,低头看了看地面。
地上有一条白线,这是他走进山谷时用石灰留下的记号,两个同伴看着中年人,神情都有些慌乱。
“别担心,我去找帮手,去去就回。”
这还是一句鬼话,他不可能回来。
他丢下了两个同伴,沿着白线撒腿就跑。
跑了一会,身后的脚步声渐渐近了。中年人立刻止步,回身观望,曼达也停了下来,驻足等待。
中年人掉头再跑,脚步声再度靠近,中年人咬牙不理,结果被一块石头砸中了后脑。
你跑我也跑,你停我也停,看准机会下黑手,这就是曼达的战术。
石头不小,还带尖,中年人的后脑勺当即见了血,可他依旧没有停下脚步,曼达又丢了一块石头,被他低头避开,当曼达丢出第三块石头的时候,中年人利用余光判断出了曼达的位置。
他猛地掉头追了过来,速度快的惊人,曼达赶紧跑到山坡上草丛里,忽听中年人喊一声道:“藤蔓!”
一条树藤突然从一棵枯树上窜出,缠住曼达的脚踝,让他摔了个嘴啃泥,曼达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发现中年人已经来到了面前,他举起弯刀,没有一句废话,直接砍向了曼达的脖子,情急之下,曼达用手接住了弯刀,用力一扭,把弯刀折成了两段。
中年人看傻了,他知道这个孩子是古神信徒,但他看不出曼达信仰的神祗和所处的阶层。
空手断刃,难道在三阶以上?中年人一愣,曼达拿着手上的半截弯刀,丢在了中年人的脸上。
中年人闪身躲过,打消了心头的疑虑,三阶以上的信徒,不需要用如此狼狈的方式战斗,看着曼达远去的背影,中年人又念了一句:“藤蔓!”
深秋时节,枯萎的藤蔓仿佛有了生命,以极快的速度生长盘旋,迅速织成了一张大网,把曼达牢牢的困在当中。
看到了曼达的能力,中年人加了防备,他让藤蔓缠住了曼达的手腕,让他的手掌无法活动,失去了使用金手指的机会。
中年人快步走到曼达近前,盯着曼达的双眼问道:“伯爵在哪?”
曼达挣扎了几下,喘息道:“放了我,我带你去。”
中年男子舔了舔剩下的半截弯刀,刺向了曼达的脸。
这不科学啊,反派死于话多,为什么他的话这么少?
第二十二章 探路者
中年人举起半截弯刀刺向了曼达的脸,曼达正想着该用什么方法阻止对方,没想到对方的刀子突然停在了半空。
多么好的逼供手段,一瞬间让曼达放弃了所有的幻想,曼达正打算说出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却发现对方不是有意停手,而是他的手根本不能动。
一条从天而降的丝线缠住了中年人的手腕,沿着丝线向源头望去,曼达看见了飞在树上的蛀书虫沃姆。
中年人一咬牙,双手并用想把沃姆从天上拉下来,沃姆奋力拍打翅膀,把中年人拉了一个趔趄。
中年人一惊,没想到沃姆的力气比他大,如果双脚离地,他将失去反抗的机会,任由沃姆摆布。
中年人把弯刀换到左手,对着丝线砍了几刀,丝线没断,远比他想象的更加坚韧。
眼看一只脚已经离开了地面,中年人赶紧使用法术,用一根树藤缠住了自己的脚,让另一根树藤去攻击沃姆。
沃姆一闪身,躲开了树藤,中年人喊一声道:“新枝!”光秃秃的枯树上突然窜出了柔嫩的枝条,沃姆猝不及防,被枝条缠住了翅膀,与此同时,一条树藤把沃姆从空中扯了下来。
沃姆重重摔在了地上,左边的翅膀被扯断了,右边的翅膀也破了几道口子。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又被中年人一脚踢翻在地。
落地之后的沃姆明显比中年人笨拙了许多,被中年人打了两拳砍了一刀,躺在地上,再无还手之力。
中年人举起弯刀正准备砍下沃姆的头,忽听耳畔一声嘶吼,三头犬从草丛里窜出,一跃而起将他扑到。
中年人右手掐住三头犬的脖子,左手在摸索弯刀,和三头犬正面硬钢,他的力量竟然不落下风,扭打之间,沃姆用丝线缠住了中年人的右手,中年人喊了一声:“藤蔓!”树藤刚刚冲向三头犬,中间的狗头张开巨口,一咬一扯,把中年人的头扯了下来。
战斗结束了,结束的那么突然,曼达甚至来不及送上一句喝彩。
三头犬变回了人形,从地上捡起了中年人的头,用麻布裹住系在了腰间。
在他的腰上还挂着另外两颗人头,一个是胖子的,一个是那瘦高个的。
“干得不赖,”三头犬微笑的看着曼达,“今晚收工了,让斯芬克斯另找别人来接替我们。”
……
城堡大厅里,狮子女看着地上的三颗人头,向三头犬询问事情的经过。
莱昂德微笑道:“一个二阶,两个一阶,二阶那个是植物之神阿多尼斯的信徒,另外两个是强壮之神克拉托斯的信徒,我只是替他们收拾了残局,功劳是这两个小家伙的!”
昆塔满脸通红:“我,我也没什么功劳,我差点送了命,是曼达救了我。”
“别推让了,”狮子女皱眉道,“先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曼达按照他的视角把经过讲述了一遍,听说他们看到了克劳德赛的族徽,狮子女道:“你父亲手下竟然有这么强大的家丁?竟然还想要处死他们?”
曼达叹口气道:“你是在说笑吗?这当然不是克劳德赛男爵的家丁。”
“你想为你的父亲开脱吗?”狮子女有意刁难曼达。
“我为什么要替他开脱?虽然他不是这件事的主谋,但也是帮凶。”
“曼达说的对,这两个人不可能属于克劳德赛家族,”昆塔为曼达辩解道,“二阶信徒可以轻松成为子爵的侍卫长,甚至可以成为侯爵的卫士,一个区区男爵不足以差遣他们。”
狮子女歪着头问道:“那他们从哪来呢?”
曼达道:“他们是敌人派来探路的,一开口就问伯爵的下落,证明他们知道伯爵受了重伤。”
斯芬克斯一皱眉:“是谁走漏了消息?把所有人都叫到大厅里来!”
莱昂德摇头道:“别那么冲动,这样会造成恐慌,从神庙出事到现在,一直是我负责值哨,我敢保证没人走出过山谷。”
“你的保证能值几个钱,”斯芬克斯冷笑一声,“又有谁来保证你的忠诚?”
“随便你怎么想,随便你怎么做,当我什么都没说过!”莱昂德扭过头去,不再开口。
斯芬克斯盯着地上的人头,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算山谷里出了内鬼,在神庙出事之后,立刻把消息告诉克劳德赛男爵,男爵又能从什么地方找到这三个狠角色?据她所知,除了怨霾山谷和索伦斯子爵的城堡,在整个铁山镇都找不到二阶的古神信徒。
就算他蓄谋已久,一直在家里暗藏着这三位信徒,也不该让他们这么草率的来送死。身边连个士兵都没有,真想靠这三个人征服整个山谷吗?
克劳德赛没这个胆量,也没这么蠢,可如果不是他的话又能是谁?这个人的地位一定要比克劳德赛高,否则克劳德赛不可能言听计从。
铁山镇的索伦斯子爵?
索伦斯的城堡离这里太远,一来一回都不止一天时间,狮子女苦思冥想得不到答案,转脸看了看曼达和昆塔,问道:“金钱、神物、功勋,你们想要什么奖赏?”
曼达和昆塔都选择了金钱,狮子女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金币。
曼达本该离开,却忍不住问了个问题:“我们的山谷很特别吗?什么样的敌人会觊觎这座山谷?”
斯芬克斯看了看昆塔:“你没有告诉过他吗?”
“我不知该怎么向他解释,”昆塔耸耸眉毛,思忖片刻,对曼达道,“很多人都想得到神之名,但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的本命神,就算知道了本命神也很难找到入阶和升阶的方法,但这里不同,这里是地狱深渊的一部分,这里是提丰的父亲塔尔塔罗斯的领地,在这里可以放弃自己的本命神,只要遵照提丰的指示,就有机会得到神之名,也就是说,这里有一条捷径。”
曼达明白了昆塔的意思,自己堕落比选择正途来的更加容易。他又问道:“纳尔斯侯爵会觊觎这座山谷吗?”
“你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狮子女嗤笑一声。
“难道他不想得到永生的捷径吗?”
“就算他想也不会做那种蠢事!”
“伯爵和纳尔斯侯爵的关系怎么样?”曼达接着问。
狮子女耸耸眉毛,没等她回答,昆塔在旁道:“他们是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
“的确是朋友,倒也不是那么要好,”狮子女道,“否则他也不会多要了我们一百个金币。”
“如果说,有人一开始就知道祭祀会出事,伯爵会受伤,他们一直在山谷附近埋伏,等听到了神庙垮塌的声音,就连夜派人到山谷探查,这样说起来,是不是就很合乎情理了呢?”
“这怎么可能,”斯芬克斯紧锁双眉道,“就算普罗米修斯的高阶信徒,也不可能说出这么精准的预言!”
“如果这不是预言,而是策划好的阴谋呢?”曼达试探着问了一句,“你知道提丰为什么发怒吗?”
“我怎么可能揣测出神灵的心思?”狮子女有些不耐烦。
曼达道:“如果,我是说如果,纳尔斯侯爵卖给了我们一只假的金苹果,神灵会发怒吗?”
话音落地,大厅寂静无声。
曼达接着说道:“如果真是这样,纳尔斯侯爵早就知道祭祀会出事,伯爵会受伤,他可以老早把人埋伏在山谷附近,他可以调动克劳德赛家族,甚至可以调动一支军队,也许那只军队正在山谷外面蠢蠢欲动。”
第二十三章 战争的味道
听完了曼达的分析,莱昂德恍然大悟:“你早就知道那金苹果是假的,你能分辨出东西的真假,所以才会从集市上买回来那么多神物!”
曼达眨眨眼睛道,“像金苹果那种高级货,我怎么可能分辨……”
“你撒谎!布鲁托的眼睛瞎了,被拉冬的怒火烧成了焦炭,你知道吗!”
莱昂德在咆哮,他随时可能把曼达撕成碎片,这就是曼达心存顾虑的原因,与人交往的规则太复杂,原本是一句中肯的建议,如今却险些招来杀身之祸。
他的手指在变硬,如果莱昂德胡搅蛮缠,曼达也不会任由他欺凌。
斯芬克斯站了起来,上前推开了莱昂德:“现在不是争执这些的时候!”
众人陷入了沉默,昆塔低声道:“曼达说的对,这是纳尔斯的阴谋!”
纳尔斯侯爵故意卖给伯爵一个假的金苹果,目的就是为了激起提丰的怒火,他知道提丰发怒的后果,伯爵会受伤,很可能会送命,山谷中大多人都难以幸免。
此时的山谷已经损失了将近八成的战斗力,纳尔斯已经料到了这一点,因此派了三个亡命徒过来探查情况。他们一开口就询问伯爵的下落,如果被他们查明了真相,侯爵大军恐怕已经打进了山谷。
慌乱之间,斯芬克斯头晕目眩,她当即下令:“把所有能战斗的人集结到山谷口,要打仗了!”
“为什么要集结到山谷口?”曼达叹了口气。
“你觉得应该集结在哪?”狮子女怒道,“难道都等在城堡里吗?”
“城堡里有什么不好,至少敌人看不到我们,”曼达指着窗外道,“把所有人集结到山谷口,让纳尔斯侯爵看到我们拼死一战的气势,就能把他吓退吗?他会看到我们的恐惧,我们的慌乱,我们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的拼死挣扎!我真替纳尔斯感到惋惜,他不需要派出三个人出来探路,你正打算把所有家底全都拿给他看!”
曼达一番话让斯芬克斯哑口无言,沉默良久,斯芬克斯问道:“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曼达叹口气道,“你们好像不是很喜欢听实话。”
“有耐心的时候我很愿意听,”斯芬克斯勾了勾曼达的下巴,“可别把我的耐心都耗尽了。”
曼达看着地上的三颗人头道:“先去找波蒂娅,把他们的尸体收拾干净,然后送到山谷口,就和往常一样,当做什么都发生过。”
“什么都没发生过?”莱昂德怒道,“我们该把他们的人头挂在克劳德赛的城堡门前,要把这些人的血涂在他们的脸上,把这些人的肉塞到他们嘴里,这是最起码的警告!”
“这么做挺过瘾的,”曼达点点头,“这能充分展示你的愤怒,却降低了我们的……逼格。”
曼达实在找不到比逼格更贴切的词汇。
“什么是逼格?”昆塔诧异的看着曼达。
“逼格……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气度,是一种无声无形展示力量的威严!”曼达给出了严肃的解释。
昆塔舔舔嘴唇,看了看狮子女,表示他没有听懂。
狮子女看了看莱昂德,表示也没听懂。
莱昂德一脸不屑,把头扭到一边。
曼达深沉的说道:“无论来的是家丁、隶农还是古神的信徒,我们要让所有人明白一件事,在怨霾山谷之中,他们只是蝼蚁。”
昆塔明白了曼达的意思:“蝼蚁只是蝼蚁,所有人在我们面前都一样不堪一击,像往常那样把尸体送出去,仿佛和普通人没有分别,让他们知道在我们面前,一切都是如此的渺小。”
曼达点头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震慑住纳尔斯侯爵,此外我们还要向老亚曼求助。”
狮子女摇头道:“我说过了,他不可靠。”
曼达耸耸肩:“我们别无选择,这是战争的第一要素。”
“第一要素……”斯芬克斯看了看莱昂德,莱昂德依旧轻蔑一笑。
曼达一怔:“你们没有经历过战争吗?”
他们不都是见惯腥风血雨的大人物吗?这可和曼达想象的大不相同。
“就凭你的年纪也想在我们面前炫耀?”莱昂德冷道,“战争的第一要素不就是杀人吗?这里的每个人手上都沾过血,闯入山谷的人要杀,阻止我们完成任务的也要杀,我们每年都要杀掉几百人!告诉我,迄今为止你杀过多少人?”
曼达没法回答,蛀书虫沃姆看了莱昂德一眼:“战争和杀戮是两回事。”
“我知道战争的意思,”昆塔道,“自从我来到山谷,这里从未经历过战争,至少有十年了。”
斯芬克斯道:“我也没经历过战争,我比其他人来的更早,已经超过了二十年。”
狮子女在山谷里待了二十多年?曼达反复打量着她娇媚的脸颊和曼妙的身姿,之前对她的年龄可能有一些误解。
“你经历过战争吗?”斯芬克斯看向了沃姆,自从有了城堡就有了这条蛀书虫,他和老亚曼、波蒂娅是跟随伯爵最久的人。
沃姆沉思片刻道:“我经历过一次战争,就像《战纪》里记叙的那样,只是人数没那么多,有一伙人闯进了山谷,大概有一百多人,他们差点烧了城堡。”
“然后呢?”
“他们死了。”
“一百多人?他们怎么死的?”曼达有些费解,按照沃姆的描述,那个时候的伯爵羽翼未丰,身边的可用之人有限,哪怕对手只是一百个普通人,这样的胜利也来的足够神奇。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我只记得伯爵说过,山谷之中有地狱深渊的力量,除非得到提丰的允准,否则擅闯者必死无疑。”
这番话让斯芬克斯的信心填满了胸膛:“在提丰的守护之下,没有人能战胜我们,所以……这又和老亚曼有什么关系?”
曼达道:“战争的第一要素是消息,我们要知道敌人的实力。”
莱昂德嗤笑道:“你以为你是谁,阿瑞斯的使者吗?”
“这又不是我说的……”曼达不知该如何解释,沃姆在旁道:“这是《战纪》上的记载,战争的第一要素是消息,就在第四页,你们为什么不听从伯爵的劝告,多读一点书呢?”
莱昂德道:“书都被你吃光了,我还读什么?”
“我吃的是我自己的抄本!”
“别再吵了!”狮子女看着曼达,“你认为我们应该找老亚曼打探消息?”
曼达点点头:“除了老亚曼,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更好的消息来源,如果纳尔斯侯爵只是带来了一百名普通士兵,我们一定能守住山谷,如果他带来了两百名士兵,我们的战争将变得非常艰难,如果超过了五百名士兵,我们必须离开山谷,越早越好,我只读了三分之一的《战纪》,只知道这么多。”
沃姆嘶哑着声音道:“你没有读过,那是我给予你的!”
曼达低声道:“但它在我的脑子里更有用处。”
沃姆没有理会曼达的讥讽,对狮子女道:“我们不能放弃山谷,这是伯爵的领地,最后的领地!”
曼达道:“这是战争,战场上只看实力,从不在意任何人的心愿。”
沃姆瞪圆双眼看着曼达,虽然依旧没有表情,但斯芬克斯看到了沃姆的愤怒,又有一个人想把曼达撕成碎片。
狮子女只好把曼达藏在身后,虽然这家伙一到了裙子后面就毛手毛脚。
经过一番思量,斯芬克斯采纳了曼达的建议,众人即将离去之时,莱昂德突然问了曼达一句:“你真的只有十二岁?”
曼达轻蔑一笑,没有作声,心里暗道:这就是来自雅典娜的智慧。
笑过之后,曼达向前走了两步,随即双眼上翻,口吐白沫,躺在地上浑身抽搐。
昆塔大惊失色,把曼达扶了起来,抽搐了一顿饭的时间,曼达渐渐平复了下来,勉强喝了一点水。
“刚才发生了什么?”昆塔低声问道,“你得到了神灵的启示吗?”
曼达没有回答,他皱着眉头看着昆塔,脸上充满了怨愤。
沃姆在旁挖苦了一句:“过分的狂妄会招来宙斯的愤怒。”
莱昂德笑道:“就像他所说的,这就是那种叫逼格的东西,他的逼格太高了,想必被众神之主的闪电击中了。”
曼达没有吵架的心思,本命神的声音还在脑海里回荡:
“再敢念错我的名字,我就要了你的命!”
第二十四章 流民
砂石在眼前飞舞,根须在脸颊摩挲,曼达骑在沃姆的背上,在山洞里爬了大半天,终于钻出了地面。
斯芬克斯命令曼达和沃姆去联系老亚曼,之所以派了他们两个,是因为曼达太聪明,但不够老实,沃姆够老实,却又老实的过了头。
沃姆受了伤,不能飞,爬的也不够快,这一路让曼达受了不少苦。
清理掉头上的树根,挖出耳朵里的泥沙,吐出嘴里的蚯蚓,曼达跟着沃姆走出了山林。前方有一条小河,曼达想去洗把脸,却被沃姆阻止了。
“留着污泥,混在乞丐堆里,这样不会被人发现,这是斯芬克斯的命令,纳尔斯可能在附近安插了眼线。”
罗姆路国,奥利吉诺大陆最强大的国家之一,拥有最辽阔的土地,拥有最多的军队,拥有最富有的王室和最多的乞丐。
今年雨水少,收成不好,在交完秋税之后,大批农民变成了流民,走在了讨食的路上。
沿着小路走了没多久,曼达和沃姆就加入了流民的队伍,刚从土堆里钻出来的曼达在他们当中一点都不显眼,身上的味道还比他们好闻一些。
没人知道这群流民会去往何处,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如果不是身上的血肉还算完整,曼达甚至怀疑他们是行走在路上的僵尸。
在这群人中,有一个小男孩显得十分特别,年纪大概五六岁,脏兮兮的脸上带着一股难得气息,活着的气息。
他扯着一个女人的手,用力的朝前走,那女人应该是他的母亲,和别人一样,麻木、干枯和死尸没有分别。
“我一点都不饿,真的不饿,我们很快就到了,”男孩紧紧抓着母亲的手,“我听那个叔叔说,再走一会,就能找到村子,到时候就有东西吃了。”
母亲木然的点点头,算是对他的回应。
看到母亲点头,小男孩又有了一些力气,走了好一会,他回过头:“妈妈,我渴了,能喝点水吗?”
母亲摇了摇头,她身上连个水壶都没有。
“没关系的!”小男孩舔了舔嘴唇,“我一点都不渴,真的,一点都不渴。”
小路的尽头有一座水井,一群流民不要命的冲了上去,一个男人举着水桶拼命往嘴里灌,不只为了解渴,也为填满空荡荡的肚肠。
小男孩挤进人群之中,费尽力气讨了一碗水,他欢欢喜喜拿着木碗,正打算跑到母亲身旁,一个壮汉一巴掌将他打翻在地。
“滚开,都滚开!你们这群肮脏的臭虫!”壮汉拿着木棍抽打着流民,高声吼道,“这是索伦思大人的水井,你们把井水弄脏了,都滚远一点!”
流民赶紧躲到了一旁,几个家丁模样的人在一旁哈哈大笑。
“瞧他那模样,还真挺吓人。”
“他被管家老爷打了一顿,正好找这群臭虫出气。”
小男孩趴在地上,哆哆索索想捡回他的木碗,壮汉见状,上前一脚,把木碗踩碎了。
男孩憋着嘴,哭出了声音,壮汉喝道:“立刻把嘴闭上,信不信我剥了你的皮!”
说完,壮汉举起了木棍。
曼达冷眼看着眼前的一幕,男孩的母亲就在身边,她想救她的儿子,却畏畏缩缩不敢上前。
连他的母亲都没有保护他的勇气,试问还有谁会帮助这个可怜的小家伙?
曼达叹了口气,正想低头赶路,却发现沃姆不见了踪影。
壮汉的棍子始终没有落下来,这让曼达有了不好的预感,等转过脸再看,沃姆已经站在了壮汉的身后,抓住了壮汉的手腕。
这不科学,虫子不该是冷血动物吗?他平时不是一直都很冷酷吗?难道提丰的怒火让这只虫子变异了?
曼达揉了揉眼睛,看见暴怒的壮汉慢慢回过了头。
“老东西,你想当英雄吗?”沃姆的面相的确老了一些,壮汉朝他脸上啐了口唾沫,“把你的脏手拿开,信不信我扭下你的脑袋……”
一声惨叫,伴随着让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沃姆扭断了壮汉的手腕。
流民们发出了一声惊呼,几个看热闹的家丁一脸愕然的看着沃姆。
他们想上来帮忙,却又有些害怕,断了手腕的壮汉放声骂道:“你完了,等死吧!你知道我是谁吗?索伦思大人会把你的肉一片一片……”
沃姆一脚踢中了壮汉的肋骨,揪住壮汉的头,狠狠的撞在了地上。
“你,你别走,等大人来了,他会把你……”
沃姆对着壮汉的脸上又补了一脚,壮汉吐出两颗牙齿,趴在地上没了动静。
这虫子也太狠毒了,曼达很想知道索伦思大人到底会怎么惩罚沃姆,可他就是不让人家把话说完。
家丁们一哄而散,流民们也来了力气,争先恐后逃走了,母亲趁机冲上去抱住了男孩,沃姆解下了水囊,送到了男孩面前。
母亲抱紧男孩,瑟瑟发抖,低着头,假装没有看见。
男孩悄悄从怀抱里伸出一只手,接过了水囊。
沃姆从怀里拿出了一条黑面包塞进了男孩的手里,男孩掰了一半给了母亲,拿着剩下的一半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也不知道那家伙死了没有,曼达想看看那壮汉的状况,却发现那壮汉早就没了踪影。
曼达上前拍了拍母亲的肩膀,吓得母亲把吃进嘴里的面包吐了出来。
“带上你的孩子赶紧离开这,他们随时可能会回来。”
沃姆还在看着那孩子,曼达拉了拉他的衣襟:“咱们也该走了。”
……
夕阳之下,曼达和沃姆走在了另一条岔路上,经过了漫长的沉默,沃姆终于开口了。
“抱歉,让你挨饿了,我只带了那一点食物。”
“这有什么关系,”曼达笑道,“老亚曼至少会请我们吃顿晚饭。”
“亚曼是他的本名,他的神之名叫做海德拉。”
“海德拉……”曼达回忆着神谱中的内容,“你说的是九头蛇海德拉?”
沃姆点点头道:“他很狡诈,而且善于用毒,不能吃他的任何食物,连一口水都不能喝。”
……
入夜时分,两人到达了一座村庄,村口的第一座长屋就是老亚曼的家。
当见到沃姆的时候,老亚曼着实吃了一惊:“老朋友,你怎么来了?桑吉拉呢?”
桑吉拉是伯爵的信使,鹰身女妖的一阶信徒,平时都是她跟老亚曼联络,在神庙的事故中,她受了重伤。
“桑吉拉受了伤,山谷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沃姆如实回答。
“发生了什么事?”老亚曼一脸急切道,“快点进来,喝碗热汤慢慢说。”
第二十五章 九头蛇海德拉
曼达和沃姆进了老亚曼的长屋,坐在了火塘旁边,椅子是不可能有的,赶了一天的路,坐在松软的干草上倒也舒服。
长屋,顾名思义,长方形的屋子,一般都有十多米长,四五米宽。墙壁由大大小小的石头混着粘土垒成,再用木头做成房梁,茅草做成屋顶,这就是这个时代最具标志性的平民住所。
沿着长边的方向,屋里被分成了三个区域,一边住着老亚曼,一边住着老亚曼的马,中间则是长屋的灵魂——火塘。
火塘就是一个点着火的土坑,在土坑周围垒上一圈石头,既可以取暖,也可以做饭。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人就这样和牲口住在一起,可这就是农夫引以为傲的房子,这就是他们和奴隶最大的区别,能够拥有一座长屋,能够拥有自己的牲口,这是许多农夫梦想中的生活。
“快说说,山谷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老亚曼给曼达和沃姆各自盛了一碗热汤。
曼达又饿又渴,这碗热汤真的很诱人,看着慈祥的老亚曼,曼达觉得狮子女对他的误解可能太深了。
沃姆捧着热汤道:“布鲁托的祭祀失败了,纳尔斯侯爵卖给我们一只假的金苹果,惹怒了提丰,他摧毁了半座神庙,有人受了伤。”
这是曼达和沃姆在路上商量好的对策,只要曼达不开口,就一直由沃姆来说话,而且沃姆说的每句都是实话,这是不让老亚曼生疑的最佳方法。
“真没想到,纳尔斯竟然会做出这种事!”老亚曼的手在颤抖,“伯爵大人怎么样?没受伤吧?”
没等沃姆开口,曼达抢先一步道:“伯爵大人很好,他拼命为布鲁托祈祷,换来了提丰的宽恕,但也付出了一些代价。”
这句话是在提醒老亚曼,伯爵很好,布鲁托也很好,山谷中的主要战斗力没有受损。
“付出什么代价?”老亚曼紧张的看着曼达。
曼达抿了一口热汤:“伯爵答应提丰要洗刷这份耻辱,他要让纳尔斯侯爵学会忏悔。”
老亚曼长舒一口气:“感谢神灵,感谢神灵的宽容,只要伯爵没受伤就好,我真的很怕,真的怕我这把老骨头会无依无靠,多喝点汤,饿坏了吧,我这里还有面包,我刚才一直在想,我在哪里见过你,你应该是和他们一起去的抽纱城。”
老亚曼递给曼达一块面包,曼达点点头道:“是我们犯了错,没有分辨出那枚假苹果。”
“小伙子,这不是你们的错,纳尔斯那个恶棍实在太奸诈了,请你转告伯爵大人,我愿意为他拼上性命,和他一起洗刷这份耻辱……”老亚曼愣了一下,他发现曼达变成了斗鸡眼,“孩子,你的眼睛怎么了?”
“钻山洞的时候进了沙子,一直不太舒服。”曼达假装揉着眼睛,其实他在盯着手里的这碗汤。
两片干菜,一片咸肉,这碗汤的价钱不会超过两个铜币,可眼前却出现了一个金币和十几个银币,看来汤里加了不少珍贵的作料。
他的手一直在碗底摸索,找了个合适的位置,用金手指在碗底戳了个洞。
汤很烫,曼达强忍着灼痛用手指堵住了小洞,他把面包揉碎,泡进了汤里,看起来就像粥一样,他吸了一大口,吞了下去。热气之下,老亚曼看不清他的嘴,只看见碗里的汤少了一些。
“吃吧,孩子,你是不是累了?吃饱了就睡一会。”
曼达捧着木碗没作声,沃姆放下木碗道:“最近有没有纳尔斯侯爵的消息?”
“没有,”老亚曼摇摇头,“那杂种做了那么龌龊的事情,怎么敢来铁山镇?我倒是听到过一些索伦思子爵的消息,他加了税,买了不少武器,还组建了一支军队,好像有一百多人,就在红枫林那边,这点人大不了大仗,我猜是他手下哪个男爵又要遭殃了。”
“有人见过那支军队吗?”
“我没见过,村子里有几个农夫见过,他们往军营里送过腌菜。”
“那些士兵是什么成色,普通人还是古神信徒?”
“那几个菜农哪能看得出这些,”老亚曼拨了拨火堆,看到曼达一直低着头,笑道:“睡吧,想睡就睡一会。”
这是他第二次重复同样的话,曼达觉得该配合他一下,他用力揉了揉眼睛,打了一个哈欠。
“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沃姆推了曼达一下,曼达用力睁开了眼睛,脸上还挂着难以抵挡的倦意。
木碗里的肉汤所剩无几,老亚曼拿起勺子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不用,我饱了。”曼达摇了摇头。
老亚曼叹口气道:“瞧这孩子累的,就让他睡一会吧。”
这是第三次。
沉默了一小会,老亚曼道:“你担心索伦思会对山谷动手?”
“你觉得他不会?”
“他应该没那个胆子,但如果是纳尔斯的命令,这就难说了,这里虽然不是纳尔斯的领地,但索伦思就是条狗,侯爵的命令他不敢不听,或许他的军队里真的有古神信徒,甚至会有二阶以上的信徒……”
老亚曼停了下来,他听到了曼达的鼾声,曼达半躺在干草上,打着鼾,流着口水,睡得很香甜。
这需要一定技巧,让喉咙收紧,让气息从鼻咽腔的上部通过,就能模仿出非常逼真的鼾声,其实也算不上模仿,打鼾的过程原本就是这样。
流口水要相对简单一些,躺在一侧,让口水自然地顺着嘴角流出来,千万别太做作。
曼达的演技骗过了老亚曼,也骗过了沃姆,沃姆刚想把他叫醒,却见老亚曼拿来了一条毯子盖在了曼达身上:“让他睡一会吧,就一会,这孩子才多大年纪,他还那么小,你们就逼他为伯爵卖命。”
老亚曼的语气变了,沃姆推了推曼达:“起来吧,我们该走了。”
曼达睡得依旧香甜,老亚曼笑了一声,问道:“这孩子第几阶了?”
沃姆冷冷道:“他上个月刚完成祭祀,还没有入阶。”
“老朋友,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你觉得自己擅长撒谎吗?”老亚曼微笑的看着沃姆,“伯爵怎么可能派一个没入阶的孩子来试探我?你当他疯了吗?”
沃姆咧开了嘴,露出了两颗尖牙:“你背叛了伯爵。”
“别说背叛,那太刺耳,看看伯爵都给了我什么?我又欠了他什么?我跟了他整整三十年,我是海德拉的使者,我是半神,我不想永远和马住在一起!”
沃姆站起身,刚想拉起曼达,却被老亚曼用烧火棍抵在了胸口:“坐下,老朋友,虽然我老了,但你应该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坐下喝碗汤,让我们好好聊聊,如果不是为了防备这个孩子,我又何必浪费这么多心思,你知道一袋沉睡草籽有多贵吗?给你喝?你配吗?”
沃姆推开老亚曼的烧火棍,扛起曼达,回头对老亚曼吐出一口虫丝,老亚曼用烧火棍拨开虫丝,在沃姆脚下一扫,沃姆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曼达摔得也很惨,可他的鼾声并未停止。
老亚曼缓缓站起身子,两颗蛇头从脖子两边钻了出来。
“其实这孩子也没什么可防备的,我看他最多不会超过二阶,可侯爵大人要抓活的,一个活的就够了,你觉得我该选他还是选你?”
第二十六章 万事万物 皆有价值
狮子女说的没错,老亚曼并不可靠,可她没想到他会直接对曼达和沃姆动手。
看到老亚曼露出了蛇头,倒在地上沃姆立刻吐出了虫丝,老亚曼一步跳起躲过虫丝,上前一脚踢在了沃姆的脸上。
两条蛇头扑向了沃姆,只要被它们咬上一口,剧毒会让沃姆在眨眼之间毙命。
沃姆用两只手抓住蛇头,把虫丝吐向了老亚曼的脸,老亚曼的腰肢非常柔软,仰面躲过虫丝,还给了沃姆一脚。
沃姆拔出了短刀,没有扑向老亚曼,却扑向了曼达。
带不走活人就只能留下死尸,曼达知道太多秘密,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被活捉。
老亚曼自然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他甩过蛇尾将沃姆绊倒在地,盘曲身体,缠住了沃姆的身体。
就算嚼脆骨的声音一样,沃姆的骨骼传来了刺耳的断裂声,这种声音让曼达直起鸡皮疙瘩。
这条虫子真的变异了,虫子怎么会有骨头?
沃姆做出了最后的抵抗,他用尖牙咬住了老亚曼的身体,他拼尽全力去撕咬,可老亚曼的身上连个牙印都没有留下。
九头蛇的强大不只在于毒液,他的鳞片比钢铁还要坚硬。
如果让斯芬克斯看到这一幕,她一定会为自己的草率感到后悔,哪怕沃姆没有受伤,他也不是老亚曼的对手,二阶对一阶,而且老亚曼还得到了神之名,在他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对沃姆的优势完全是碾压式的。
毒蛇的信子已经舔在了沃姆的脸上,接下来只需要咬上一口,这条得到神灵眷顾的蛀书虫将就此走完一生。
沃姆还在挣扎,老亚曼知道沃姆的皮肤也很硬,他昂起脖子,蓄足力量准备给沃姆最后一击,不想身下一滑,突然摔倒在了地上。
被什么东西滑倒了?干草下面好像有粥,很稠的粥。
不对,不是粥,是肉汤,混着面包的肉汤,他倒在了曼达刚才喝汤的地方。
地上为什么会有汤?汤不都被曼达喝了吗?难道说……
老亚曼看向了熟睡的曼达,发现那里没了曼达的身影。
等他转过脸再看,曼达已经扑到了他的身上,一只手插进了他的胸膛。
“听说你有九个头,不知道你有几个心脏。”
在湿热的血肉之间摸索了许久,曼达找到了老亚曼的心脏,用力一扯,把跳动的心脏扯了出来。
老亚曼深吸了一口气,整个身子瘫软了下去,他捂住胸口,艰难的喘息道:“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们,如果我用毒,你们早就死了,我只是想让你们活下去。”
“真的吗?”曼达捏了捏手里的心脏。
“留他一条命,”躺在地上的沃姆喊道,“他是半神,应该把他留给提丰处置。”
曼达犹豫片刻,他突然想做一个有趣的实验,他伸出右手食指,让自己变成了斗鸡眼,对老亚曼说道:“把你最后一句话再重复一遍。”
老亚曼的脸变得灰白,他吸了几口气,艰难的说道:“我只是想让你们活下去。”
曼达看到了四个铜币掉落到眼前,这句话的价值只有这么多,这是对演技的奖励,比街头的艺人略好一些。
“没想到还有这种功能!”曼达兴奋的笑出了声音,把老亚曼心脏丢进了火堆里,长屋里立刻传来烧肉的味道。
看着在火堆里冒烟的心脏,老亚曼两眼一翻,僵死在了地上。
曼达转身对沃姆道:“你还能走吗?不能走的话,我会把你丢在这。”
沃姆挣扎着站了起来,看着曼达满是鲜血的手,他什么也没说,跟着曼达离开了长屋。
临走之时,曼达烧了老亚曼的房子。
“他至少该有个体面的葬礼。”沃姆叹了口气。
“他的葬礼还不够体面吗?他的房子,他的马,他生前的一切都跟着他陪葬了。”
“就这么把他烧了?这也算是葬礼?”
“怎么不算,古时有多少英雄选择了火葬?”看着火焰吞没了长屋,曼达拍了拍手上的尘土,“火葬的好处太多了,最重要的是能防止诈尸,他有九个头,砍头补刀未必管用。”
火势越来越猛,在被人发现之前,两人离开了村子。
沃姆艰难拖动着脚步,口中低语道:“你可真狠毒。”
曼达冷笑道:“刚才是谁想杀了我?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狠毒?”
“你怎么知道汤里有毒?你怎么知道那种毒药会让你陷入沉眠?”
曼达右手握拳,左手包裹右手,放在胸前,一脸虔诚道:“那是来自神灵的启示。”
“你说的是你的本命神吗?”
曼达赶紧收起了祈祷的手势,以免本命神产生误会:“我早就忘了自己的本命神,我们都是提丰的信徒,你的本命神是什么?”
曼达随口一问,可没想到沃姆真的回答了:“我没有本命神,或许是我不知道,伯爵大人为我做过祭祀,可提丰只给了我神力,却没给我道路。”
“等你达到二阶,你该如何取得神器呢?”
“不知道,”沃姆的声音更加低哑了,“或许根本没有那样的神器。”
“你读过,那什么,吃过那么多书,肯定有一本会给你答案,肯定能找到……”
曼达回过头,长屋的火光依稀可见。
“我好像忘了什么……”曼达拍了拍额头,忽听本命神在耳畔道:“万事万物,皆有价值。”
……
在即将垮塌的长屋内,一只和洗脸盆差不多大的螃蟹从土里钻了出来,手里举着一定黑色的冠冕,来到了老亚曼的尸体旁。
老亚曼的尸体已经被烧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已经见了骨头,脖子上的蛇头也全都烧焦了,可他自己的头却非常完整,就连为数不多的头发都没有受损。
螃蟹用两个蟹钳举起金冠,戴在了老亚曼的头上,老亚曼好像获得了感应,他的人头脱下了一层皮,变成了蛇头。
蛇头吐了吐信子,在烈焰中苏醒了过来,他看向了火堆。
螃蟹明白了他的意思,从火堆里把他的心脏捡了过来。
心脏早就被烧成了焦炭,只剩下鸡蛋大小,螃蟹小心翼翼夹着心脏,送到老亚曼的嘴边。
老亚曼一口咬住了自己的心脏,把牙管中的毒液注入到了烧焦的心脏之中。
等了许久,在蟹壳即将被烧红的时候,那颗心在蟹钳上跳了起来,螃蟹立刻把心塞进了老亚曼的胸腔……
第二十七章 主神之名
次日天明,两人回到了山谷,将尽两天没睡觉的曼达早就到了极限,可他还必须和沃姆把事情的详细经过报告给斯芬克斯。
从必死无疑到绝地反杀,他们上演了一场惊天逆转,可惜狮子女并不满意,她质问曼达:“为什么不把老亚曼的神器带回来?”
曼达真想回一句:这特么关我屁事!可想到斯芬克斯暴躁的脾气,他把这口怒气强吞了下去。
这的确不是曼达的错,沃姆的经验要比曼达丰富的多,或许是疏忽,或许是圣母心爆发,总之他犯下了一个低级错误。
挨了一顿训斥,得了两个金币的赏赐,曼达回到了房间,一头扎在了床上,他确系自己五秒钟之内就能睡着,却在闭上眼睛之前看见了昆塔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
“我找到你的本命神了!”昆塔激动的说道。
“别再开这种玩笑了!不要亵渎神灵!”曼达推开了昆塔,可昆塔还不死心。
“是赫尔墨斯对吗?商业、旅者、牧人、盗贼之神,你的身上带着他的智慧!”
“我身上的智慧不是属于雅典娜么?”
“和雅典娜不一样,是另一种智慧,你听听这句描述,这是他的一阶技能,万事万物,皆有价值,这不就是你的技能吗?”
曼达心头一凛,他差点叫出声音,可想了想此前的回忆,还是理智的控制住了自己的表情。
昆塔是朋友,但他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他的错,但也意味着他有可能出卖自己。
曼达淡然笑道:“其实我觉得我的本命神应该是阿波罗。”
“这不可能!”昆塔拿出了羊皮纸,“阿波罗的一阶技能,箭矢过处,即得光明,你有这样的本事吗?”
“没有!”曼达回答的非常干脆,“我和你一样,都是没入阶的白鸭,哪会有什么技能?”
“那你为什么能看出物品的价值?”
“那是因为……我可能走上了奇美拉的道路。”
“奇美拉!那个狮头羊身的怪物!”昆塔接连后退好几步,“这不可能,绝不可能!你怎么知道是祂?”
“奇美拉有发现黄金的天赋,那不是技能,是天赋,这份天赋让我找到了集市上值钱的东西。”
曼达按照《神谱》中的描述,编出了这套谎言,从震惊到失落,昆塔的表情渐渐暗淡下来。
“我以为你真的走上了本命神的道路,我甚至以为你是神灵的眷者。”昆塔转身落寞的离去。
曼达喊一声道:“本命神有那么重要吗?”
“那才是我们本来的样子,就像伯爵,他的本命神是宙斯,你能看到他身上的王者之气,还有霍尔娜,她的本命神是阿芙洛狄特,你看她有多美……”
曼达一惊,倦意被赶走了不少:“伯爵有宙斯的血统?那他为什么自甘堕落变成了提丰的信徒?也是因为看错了自己的本命神吗?”
“当然不是,他在少年时就学会大祭司的秘技,怎么可能会看错自己的血统,”昆塔叹口气道,“只是因为十二主神的道路,实在太难了。”
神灵的位格不同,入阶的门槛不同,信徒的上限也不同。
主神的位格肯定比其他神祗高,门槛高一些也是应该的。
昆塔走了,曼达没力气思考这些复杂的问题,他刚刚抱住柔软的枕头,莱昂德又出现了。
按照曼达自己制定的三班两倒规则,现在轮到他们小队去值哨了。
“人性呢?良知呢?他们至少要安排一个人跟我换班!”曼达裹着毯子,缩在在一棵松树下面,闭上眼睛,即刻进入了梦乡。
在他睡着之前,昆塔在研究石像上的密文,等曼达睡醒已是午后,昆塔依旧在摆弄那几张羊皮纸。
曼达凑上去道:“这次有什么启示”
“反正你也不感兴趣。”昆塔头也不抬,他对曼达很失望。
“谁说我没兴趣,我很想学一下十二主神的知识。”
“这不是主神的知识,是信徒的知识。”
“我想说的就是信徒的知识,比如说雅典娜信徒的二阶技能是什么?”
昆塔摇摇头道:“石像上没有二阶技能,只是写了一阶技能的名字,还有入阶的仪式。”
曼达愕然道:“只有这么点东西,怎么可能那么值钱?”
“这可是主神信徒的知识,就连伯爵都说不出主神信徒的技能,一字千金都不过分!”
“主神的血统很珍贵吧?”
昆塔摇摇头道:“倒算不上珍贵,主神会带给他的信徒难以想象的神力,可很少有人能得到主神的眷顾,在这世上,至少有一半人流着主神的血,有人甚至说那是一种很平庸的血脉。”
曼达道:“那为什么我从没见过主神的满阶信徒?”
“还满阶?”昆塔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曼达,“我连一阶主神信徒都没见过,二阶信徒连听都没听过,你知道主神信徒升阶有多难吗?”
“有多难?”
昆塔道:“古神信徒每升一阶,必须要听到神灵的声音,你知道主神的地位有多高吗?你以为他有多好的兴致能和一个凡人说话?”
我的本命神兴致就不错,他跟我说过好多话。曼达抿抿嘴道:“主神或许没那么忙,偶尔还是会说上一两句的。”
“一两句怎么够?要想升到满阶,至少要听到八次召唤。”
“八次?为什么要那么多?”
“八阶才算满阶!”
曼达深吸一口气道:“我睡眠不足,你不要骗我,狮子女只需要两阶,伯爵也只需要四阶而已,主神就算不一样,也不用八阶这么夸张!”
“这就是主神的地位!这就是主神信徒的艰辛!魔神最高只有四阶,普通的神祗至多五阶,提坦神有六阶,十二主神要到八阶才算满阶。”
曼达木然的看着昆塔,突然感到永生的道路暗淡了。
“升完一阶可以立刻升二阶吗?”
“当然不行,必须要把当前阶层的所有技能用到极致,才能进行下一阶的祭祀,而且每一次的祭品都不一样。”
“什么样叫极致?”
“就是十足的纯熟,神灵会给你指引,你能感知到的。”
曼达思忖片刻,感觉身上的刻度线就是神灵的指引。
昆塔道:“升到八阶还要得到神器,而主神的神器是无法想象的存在,在奥利吉诺大陆,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过一件主神的神器。”
“我懂了,”曼达点了点头,“难怪伯爵和狮子女放弃了本命神。”
昆塔道:“每个古神信徒都渴望得到永生,但主神信徒的永生道路太过渺茫,很多人选择了捷径,这也让怨霾山谷成了很多人争夺的地方。”
看到曼达面色凝重,昆塔笑道:“你又不需要担心什么,奇美拉的阶梯只有两层,和斯芬克斯一样,相信你很快就能得到神之名。”
曼达捡起一根树枝,开始在地上画圈圈,他觉得自己选错了路。
这种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要是被本命神发觉了,只怕又要把他的脑子扯出来揉搓一番。
“我只是好奇,想随便问一问,雅典娜的信徒在入阶的时候,需要什么样的祭品?”曼达想直接问赫尔墨斯,可又觉得这样太露骨了。
“按照石像上的记载,需要三只至少七十岁的会说话的人面猫头鹰,还要一棵至少四百五十岁的会行走的橄榄树。”
“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世上有这种东西吗?”
提丰的信徒入阶的时候只需要一只羊做为祭品,虽然魔神的档次不高,但至少让曼达看到了宽容。
“雅典娜已经算是宽容了,让我看看这个,这是阿波罗的……”
“先别说阿波罗,先说说赫尔墨斯。”曼达也不想这么直接,但他现在非常怀疑本命神的身份,在祭祀的时候他可什么都没准备。
“赫尔莫斯的祭品更加苛刻,”昆塔打开一夜羊皮纸道,“他需要另一位神灵的一滴血,神灵的血哪有那么好找。”
一滴血,曼达开始回忆祭祀的过程。
他付出了一滴血,本命神也付出了一滴血,本命神还偷偷换掉了提丰的一滴血。
提丰的那滴血去了哪里?难道说,提丰的那滴血成了祭品?
说通了,终于说通了!就是赫尔墨斯!
万事万物皆有价值,他已经成为了赫尔墨斯的一阶信徒。
可主神的门槛这么高,为什么赫尔墨斯能看上自己?
……
吃过晚饭,值哨即将结束,斯芬克斯再次传唤了曼达。
“弱水三千,你就取我这一瓢饮,牌子七十,你就可我这一个翻!”
“什么弱水,什么牌子?”狮子女皱眉道,“我是让你去调查索伦斯的军营。”
她脑子瓦特了吧?老亚曼的话也信?
“你觉得那是真的吗?你确定老亚曼没有骗我们?”
“不确定,所以要让你去确定一下。”
“如果那是个陷阱该怎么办?”
“最多牺牲你一个。”
恶毒的女人,我本来对你有好感的……
曼达咬咬牙道:“还是我和沃姆一起去吗?”
“他不合适,他太闷了,”斯芬克斯诡异的笑道,“这次我给你个漂亮姑娘。”
第二十八章 枫林遇伏
斯芬克斯真的给曼达安排了一个漂亮姑娘。
尤朵拉,鹰身女妖,桑吉拉的妹妹,很美,很温柔,而且还会飞。
她带着曼达飞过了群山,不像狮子女那样用爪子抓着他,也不像沃姆那样用虫丝吊着他,她把曼达放在了柔软的脊背上,让曼达在温暖的羽毛上一觉睡到了天亮。
快要抵达红叶森林的时,尤朵拉落在了一棵凤尾松旁边,变换成人形,带着曼达躲进了一片灌木丛。
“这是进出红叶森林的必经之路,我们在这等一会,看看有什么动静。”
尤朵拉和沃姆大不相同,在监视和探查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如果换做是沃姆,只怕已经带着曼达飞到了敌营的上空。
天上乌云密布,零星小雨断断续续,尤朵拉不时撩起斗篷为曼达挡雨,依偎在她怀里,满身的暖流足以让曼达战胜深秋的寒风。
多好的姑娘!曼达在心里由衷的赞叹,等我当上山谷的主人,我一定会娶她当夫人,然后把狮子女气死……
从黎明时分一直等到正午前后,森林外面的小路上终于出现了一队人马。
二十几名步兵,四名骑兵,四辆马车,两辆车是用来拉货的,一辆车是用来拉人的,还有一辆车被幔布覆盖,不知装的什么东西。
尤朵拉低声道:“这是补给队伍,要是能从他们身上找到些线索,我们也就不用去丛林里冒险了。”
这才是个哨探该有的智慧,尤朵拉只是一阶信徒,带着曼达贸然潜入森林显然极不明智,如果对方有一个二阶信徒,很可能就让他们有来无回,不能指望每一次都能有对付老亚曼那样的运气。
尤朵拉仔细观察着补给的队伍,但那双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似乎没给她太多帮助:“我看不出他们有什么特别,我们得带回去点有用的消息,否则斯芬克斯也不会善罢甘休。”
她的担心不无道理,虽然不想冒险,可必须给狮子女一个交代,否则还会有更危险的任务等待他们。
曼达向前挪了两步,轻轻拨开了眼前的灌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尤朵拉默默看着曼达的背影,开始记录他的一举一动。
身手很敏捷,不输给一阶信徒。
四肢并用,动作很像野兽。
把一根手指放在眼前,好像是他施展法术的方式。
尤朵拉有着惊人的观察力,但曼达对此一无所知,他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马车上。
他先看了看那两辆拉货的马车,车上装着十几个麻袋,每辆马车上的货物价值八个银币,按照时价来估算,车上装的是粮食,加起来能有一千七八百磅,如果索伦思真的有一百名士兵,那么他的营地里至少得有将近二百名杂役,加起来有三百人,这些粮食能维持四五天。
随即他又看向了那辆被幔布遮挡的马车,两百多个金币掉落在了眼前。
什么东西能值两百多个金币?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那本来就是金币本身,这辆车上有装着的金币的箱子。
另一种可能,这是某件很有价值的物品。
珍贵的物品为什么要送到军营?这东西大概率是一件神物,很可能是一件强力武器。
补给队伍在慢慢靠近,曼达急于从马车上看到更多信息,他的斗鸡眼越发严重了。
可他的眼前只有金币,他只有判断价值的能力,没有透视眼,不会灵魂出窍,也不会隔空取物,多余的努力完全是徒劳的。
由于过长时间保持斗鸡眼的状态,曼达的大脑开始抽痛,视线也有些失控,他不经意间扫到了那辆装人的马车。
车上是一个木笼,笼子里装着七个人,曼达在这些人身上看到了耀眼的银光。
这是什么东西?是银币吗?曼达加大了精神集中的力度,他感觉两个眼珠都要互换位置了。
没错,是银币,木笼旁边掉落了十几个银币。
为什么会有银币掉落?人也有价值吗?
曼达回忆起了他观察老亚曼时的样子,在他的脸上也跳出了四个铜币,这肯定不是人的价值,生命是无价的,这是对他那番煽情话语的评价。
可这群奴隶没跟我说话,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在这,这些价值意味着什么?
头痛让曼达的思维变得迅速,他很快想到了另一件事,按常理推断,这些装载木笼里的人应该是奴隶,奴隶也是商品的一种,理应有价值。
可这还是不合理,按照时价,一个奴隶的价格至少在五十个银币以上,可为什么自己只看到了十几个银币?每个奴隶难道只值两个银币?
不能再继续使用神力了,剧烈的头痛让曼达快要呕吐了,他用力咬住自己的食指,直到咬出了些许腥咸,神力依然没有解除。
斗鸡眼的状态保持太久,眼珠好像抽筋了,曼达感觉自己的意识正在崩溃,无法忍受的剧痛让他即将昏迷,而他的视线则不由自主的落在了一名骑兵身上。
一大片金币坠落,貌似有几百个。
这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值钱?是不是看花眼了?
曼达用力的揉着眼睛,他希望自己赶紧摆脱神力的状态,却发现那个很值钱的骑兵转过脸,正看着自己。
视线交错,曼达倒吸一口凉气,眼睛迅速恢复了正常。
被发现了!曼达回头立刻告知尤朵拉,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她走了?什么时候走的?去哪了?曼达还在懵逼的时候,那名骑兵已经跨下了战马,向着曼达冲了过来。
他不想让马蹄声暴露自己,而且他跑的要比他的马快的多,曼达能感觉的到,对方的速度比自己快得多,可他也没打算放弃逃跑。
双方有三百步的距离,跑进灌木丛深处,朝着最狭窄,最难走,荆棘最多的地方跑,或许就能摆脱对方的追逐。
上辈子经常被恐龙狂追的曼达有着非常丰富的逃跑经验,可他刚想起身,忽听耳畔传来一声呼喝:
“泥沼!”
曼达的脚下突然变成了一片沼泽地,双脚陷入淤泥之中,一步也移动不了。
那名骑兵眨眼之间出现在背后,看着曼达一点点陷入到泥潭之中。
曼达很有经验,这个时候不能胡乱挣扎。他抬头看着那名骑兵,尴尬的笑道:“你不打算抓我吗?”
“为什么要抓你?看你被淹没也很有乐趣。”骑兵四十多岁,抬头纹很重,法令纹也很深,是个典型残狠而刻薄的中年人。
曼达不知该怎么做,只能用乞求的眼神的看着他,至于乞求的话,他忘了该怎么说,那东西在上辈子没什么用,在这辈子用处也不大,怜悯是一种奢侈的赏赐,不是几句话就能换来的。
淤泥即将没过曼达的腰际,骑兵终于开口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达里奥,我来找吃的,我几天没吃过东西了,我看到了你们过来,我就躲在了这里。”
“只是来找吃的?”
曼达用力的点点头。
“你走运了,我这里有东西吃,我正好需要一个人。”
不知这个骑兵为什么如此轻易的相信了曼达,或许他觉得曼达根本不构成威胁。
他像抓鸡一样把曼达从淤泥里扯了出来,一直拎到了马车旁边,丢进了笼子里。
满身是泥的曼达被扔在了一个小伙子旁边,那小伙子大概十四五岁,穿着一件收腰的暗红色长袍,和一双非常干净的皮靴。
曼达身上的污泥弄脏了他的靴子,他非常恼火的踢了曼达一脚。
“滚远点,吃屎的蠢货!”
曼达被踢中了肋骨,疼的岔了气,这一脚踢得很重,小伙子却还觉得不够过瘾,他抬起脚,本想再踢一下,马车突然颠簸了一下,小伙子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曼达抬起头,垂着眼角看着这个讨人厌小伙子。
小伙子一脸狰狞道:“看什么,信不信我拧断你的脖子?”
曼达想给他点教训,却被拉了下衣襟。他回过头,看见一个熟人坐在了他的身后。
是那个孩子,在水井旁边被沃姆救下的孩子。
他的妈妈也在木笼里,目光呆滞的坐在干草上,那张脸比之前更加麻木。
“坐在我和妈妈身边吧,坐在这。”小男孩努力给曼达让出一块地方,等曼达坐下之后,他低声问道:“你们也是来给子爵大人做工的吧?你的那位朋友呢?”
“他,不在这……”曼达笑了笑,他不想多说话,不想因为一次毫无意义的交谈把自己的身份暴露出去。
看着曼达为难的表情,小男孩似乎明白了什么,小心意义的问道:“你饿了吧,我还有一点吃的……”
话没说完,他的母亲踢了他一脚,小男孩低下了头不敢作声。
马车走进了森林,光线陡然变暗,虽然是深秋,可枫树上大部分红叶没有坠落,密密麻麻交织在头顶,挡住了大部分阳光。
趁着母亲不注意,小男孩偷偷塞给了曼达一块面包,只有一小块,他在手里攥了很久,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他眨着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曼达,低声对曼达道:“快吃吧”。
当初帮助他的是沃姆,给他吃的是沃姆,曼达只是在一旁冷眼看着。
可这小男孩却相信曼达是沃姆的朋友,把最珍贵的食物送给了曼达,他的举动瞒过了母亲,却没有瞒过那个讨人厌的小伙子。
“你给了他什么?你还有吃的吗?”那小伙子恶狠狠的看着小男孩,小男孩吓得赶紧低下了头。
“我在问你话!”小伙子说话的时候在咬着牙,好像要吃人一样,母亲赶紧把男孩搂在了怀里。
“我问你有没有吃的!”小伙子站了起来,他想过来扯小男孩的头发,可却没敢伸手。
他发现曼达又垂着眼角看着他。
“你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挖了你的眼睛!”小伙子咬着牙看着曼达。
老虎呲牙很可爱,但猪呲牙就很讨厌。
这是个比猪还讨厌的年轻人,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曼达准备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是的,重新开始,重新做人。
第二十九章 嗜血石像
曼达盯着小伙子在微笑,猪就是猪,永远不敢直视老虎的眼睛,那小伙子怂了,他不敢再看曼达,而是朝着小男孩吐了口唾沫。
“肮脏的乞丐,谁想吃你们的东西!”小伙子坐回了角落,趁着曼达不注意又踢了小男孩一脚。
小男孩委屈的抽泣了几声,曼达转脸对小男孩笑了笑,然后把面包塞进了嘴里。
从晚餐到现在,曼达什么都没吃过,这一小块面包,让曼达恢复了不少精神。
小伙子还在一旁咒骂,他想再踢男孩一脚,发现曼达阴冷的神情,讪讪的把脚收了回来。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害怕这家伙,曼达比他矮了很多,而且瘦很多,换做往常,两拳就能把他制服,可这次他竟然没有多看一眼的勇气。
“他很讨人厌,但罪不至死。”一个微弱到几乎辨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如果不是曼达的听力特殊,根本听不出来有人在说话。
曼达转过脸,看见了一个邋遢的中年大叔,眼睛很大,皮肤很黑,胡子自颧骨下方开始生长,挂满了整个脸颊,和头发连在了一起,头发肆无忌惮的蔓延,竟然和眉毛连在了一起。
这简直是个毛人!
拥有如此浓密的毛发有一个明显的好处,他能完美的掩盖自己的表情,连他的嘴唇都被胡子盖住了,以至于他说话的时候都看不到张嘴。
“我们有着与众不同的能力,不该拿来对付盲鸭,而且还有更大的麻烦等着我们。”
盲鸭,古神信徒对普通人的称呼,原来这位大叔是同道中人。
胡子大叔看了看那架被幔布盖住的马车,道:“你闻到了吗,有血腥味。”
曼达点点头,他的确闻到了血腥味,但没有作声,十二岁男孩的嗓音很容易被人察觉。
曼达转过脸,看着男孩道:“你怎么来到了这里?”
“为子爵当短工!”男孩眨着眼睛道,“子爵说他需要短工,给面包,还给工钱,子爵很慷慨,已经给了我们两个银币。”
两个银币!这句话砸在了曼达的心里。
这孩子只有五岁左右,他的母亲是个瘦弱的女人,没有人会雇佣他们当工人。
他们被骗了,为了两个银币卖出了自己。
讨人厌的小伙子又开口了:“你们只是奴隶而已,我和你们不一样,我和那位骑兵大人说过了,我认识字,他给了三个银币,我会成为一名书记员,在大人的身边做事,用他赏赐给我的鞭子,来教训你们这群该死的奴隶!”
曼达没理会那小伙子的蠢话,虽然上辈子生活在没有感情概念的侏罗纪,可他从没想过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
“都是为了生活,我也上当了,”邋遢大叔依旧在用普通人无法察觉的方式说话,“你为什么会被抓住?”
“我也是为了生活。”曼达敷衍了一句,伸出食指,做了个斗鸡眼。
神力的判断是准确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了两个银币,比一头猪还要便宜,在这辆木车的里的人们只值这么多。
“别乱用神力,”大叔看着外面的那名骑兵,提醒道,“土牢猎人齐格塞,盖亚的三阶信徒,他能问到你身上的味道。”
地母盖亚的信徒?位格很高啊,感觉比宙斯还高,而且还是三阶,这种远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级才能满阶?
曼达收回了斗鸡眼,心下暗道:恐怕他早就发现了,不只是我,也包括你。
红叶林中的景色很美,残留的枫叶不时从枝头上坠落,打着盘旋在风中飞舞,那场面简直比油画还要迷人。
如果是在树林里散步,这样的景象美到无可挑剔,可像现在坐在木笼子里,让曼达想起了被关在卡车里送去屠宰场的猪。
看着太阳偏斜的程度,马车在森林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终于抵达了子爵的营地。
在这个时代,步兵和骑兵代表着军队里的两种阶级,步兵是士兵,骑兵是军官,一名骑兵身边至少有两名步兵配合作战,再加上两到三名侍从,俨然就是一个作战小队的小队长。
虽然齐格塞穿着骑兵的战袍,但那只是身份的掩饰,他是子爵请来的赏金猎人,负责保护他的儿子,并且为战争提供必要的帮助。
刚回到营地,索伦斯子爵的儿子托雷斯亲自迎了出来。
“一切顺利吗?”
“神像是真的,可人数不太够,一天至少要两个人。”
“为什么不带回来一些,快饿死的流民有很多。”
“他们没那么好骗,不过这些人里有两个是特别的,他们的血能比的上四个普通人。”
托雷斯邀请齐格塞进了主将的帐篷,支走其他人后,托雷斯问道:“哪两个人是特别的?”
齐格塞解下头盔,擦去额头上的汗水:“那个满脸是毛的壮汉,他是提坦的种,自己送上门的,还有一个孩子,我闻不出他种血的味道,在森林附近捉住了他。”
托雷斯一怔:“会不会是山谷派来的探子?”
齐格塞点点头道:“有可能,他当时躲在树丛里,看样子潜伏了好一会。”
托雷斯道:“从他嘴里或许能问出一些山谷的消息。”
“是个好主意,”齐格塞解下头盔,喝了一口酒,抿抿嘴唇道,“我建议您最好把他送到子爵大人那里,又或者换个地方单独审问。”
托雷斯皱眉道:“为什么不可以在军营里审问?”
齐格塞笑道:“这是您的军营,您当然可以在这里审问,但我请求您等到明天,等我离开营地的时候再开始。”
“你在担心什么?”托雷斯眯起了眼睛,一个三阶强者在这偏僻之地似乎没什么可畏惧的。
齐格塞把面包切成小块,泡进了浓汤里,吸了一大口,抹抹嘴道:“坦白点说,我不认为子爵大人真想打这场仗,如果他只想装装样子给侯爵大人看,最好不要真去招惹怨霾山谷那群疯子,至少我不想惹上麻烦。”
托雷斯对齐格塞的态度非常不满:“你既然不想惹麻烦,为什么还把那个孩子带回来?”
“他在营地附近徘徊,可能会威胁到您的安全,保护您是我的职责,但至此之后的事情与我无关。”
托雷斯咬了咬嘴唇,齐格塞说对了,索伦斯子爵不想攻打怨霾山谷,山谷在他的领地范围内,一旦战争失败,他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可他也不敢违抗侯爵的命令,他组建了一支军队,还买来了威力强大的神物,雇佣了远近闻名的强者土牢猎人齐格塞。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向侯爵表明心意,等真正开战的时候还可以见机行事。如果侯爵真能攻下怨霾山谷,他当然愿意跟着侯爵一起痛打落水狗,如果侯爵战败了,他至少还有一支军队能保证侯爵的安排,也有和伯爵斡旋的筹码。
“再等两天,等父亲来了再说,”托雷斯挤出一丝笑容,“今天的祭祀可以开始了吧?”
“当然可以,”齐格塞点点头,“我已经把流程告诉给了祭司,他知道该怎么做。”
……
祭司准备好了一切,等雨停之后,两名侍者掀开了神像上的幔布,刺鼻的血腥味迎面扑来。
那是一座比如人高的白色女神石像,她站立在祭坛之上,穿着短袍,右手拿着短弓,左手正准备从背后的箭筒里取出一只羽箭,看起来像猎人的打扮。
曼达对神灵的形象并不敏感,毕竟他只学会了神谱上的文字。
但胡子大叔一眼认了出来,“这是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的神像,神像里面有血。”
曼达尽量压低声音道:“是狩猎女神的血吗?”
“不,是宁芙的血,宁芙是神灵的侍女,这座神像里封印着狩猎女神的一位宁芙,祭司想将她唤醒。”
“用什么唤醒?”
“应该是人血,”胡子大叔的眉毛渐渐竖了起来,“我预感到了,就是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