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粉墨登场
金榜题名虚富贵,
洞房花烛假姻缘。
高挂的大红楹联底下,锣鼓声声,丝竹阵阵,明晃晃的灯烛高照,三丈方圆的戏台上,一倜傥小生,一妩媚青衣,正缠绵相拥,或唱或做,唱时声音清婉,如泣如诉,做时水袖曼舞,姿态缭乱。
戏台底下,正是高朋满座,两层的戏楼,楼上楼下坐的满满当当。现在本是三九寒冬,滴水成冰的时节,又连续下了数日大雪,别说野外,就是大街上,雪都没了膝盖,戏楼里头依旧是气氛热烈,一层的散座固然鱼龙混杂,人声鼎沸,连楼上的雅座,也是高声不绝,气氛如炽,时常闻得“有赏”的声音,大把的银钱从楼上抬下来,撒到戏台上,更激起了阵阵叫好声。
二楼的侧面,有栅栏隔开一张小桌子,位置偏僻,却是整个前楼唯一能看见后台的,向来不卖票,这时坐了一胖一瘦两个中年人,两人都是穿绸裹缎,打扮的很富贵,看着也像是做生意的有钱人,坐在那儿也不看戏,喝着盖碗儿茶,有一搭没一搭闲聊天儿。
只听那胖子笑道:“李爷,我算服了,这么大的雪,外头这趟街上连条狗都没有,你这戏园子里还坐得满满当当的,连个空座儿都没有,到底是你们‘庆福班’有本事,宛城里头头一份。”
另外那个瘦子李爷捧着水烟杆,嘬了一口,笑眯眯道:“还不是各位朋友捧我们?今儿腊月二十一了,过两日便是小年,今天最后一场封箱,戏码安排的也用了心思,都是热闹的好戏,又特别请了赵、余两位老板捧场,有他们两位的面子,怎么也不能太寒碜。”
那胖子干笑了几声,指指戏台对面最好的包间,道:“两位老板的面子够大的,能把这位都引来,名字真是不小——就好比老鸹窝里蹦进只金马猴来。真格的,既然是太爷的公子大驾光临,你怎么不跟着伺候去啊?”
那李爷“嗤——”了一声,道:“刚才我去请安了,他说‘滚——没见本公子跟张公子谈论文章吗,文章经国事,不与闲人知。这儿不用你们伺候’。”后面一句话掐紧了嗓子,显然是学一个年轻人说话。
那胖子大笑,道:“我第一次见有人掉书袋掉进戏楼里头的。也对,这位公子平时都在青楼勾栏里头打混,大概觉得这边儿比那里就是书房了。”
那李爷压低了嗓子,道:“说真的,要不是为着他爹,谁愿意伺候这孙子?人性不好,还是个吝啬鬼,往花楼里花钱金山银山搬出去,可是进了我们戏园子,连票钱他都不给。上来要好茶好点心,要东要西,你看开戏这么久了,旁边几个座儿赏了多少?这小子,嘿,一毛不拔,老天爷也是不开眼,怎么让他昨儿就烂死在女人肚皮上?”
那胖子正要接口,突然眼光一撇,正看见对着后台的那扇角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
那是一个最多十三四岁的少年,从上面看,只能看见一个侧脸,也瞧不真着,只见他这种天气,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头上落了一层白雪,身影看来分外萧瑟,提着一个小包袱,拐进了后台。
“这是……”那胖子一怔,道,“这不是九岁红九老板么?我说老李,你这就不对了,虽然现在九老板不能唱,但你也不能这么作践吧?大冷天的,就给人穿一件单的,彻底冻坏了嗓子,将来就真完了。你要是这样,让他跟我走,我就当个搭班的龙套养活,身价银子我翻两番给你。”
那李爷啐了一口,道:“给你?我让他扫地刷马桶我也不给你。再说了,真给你你也未必消受得了。你当我李三百是什么人了?别说他,就是街边上的叫花子,给我磕俩头,我给一件棉衣也不难。但是不能给了钱,还让我糟心吧?这小子倒好,以前就是傲了点,气性大了点,月前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不言不语,把屋里上上下下家伙事儿连同一应的衣服被褥,但凡值钱的,全给卖了。我去他屋里一看,好么,就剩下墙了。没衣服穿,那是他活该,我还没找他要家具钱呢。”
那胖子笑得打跌,道:“没想到这小子还有这个毛病。不过你也别着急了,就你给他的那点家当,总共值不了几个大子儿,当初他红的时候你收了多少?唉……他不是染上赌了吧?”吃喝嫖赌抽,这些毛病一般人家的孩子染上了,都是坑家败产,何况他们梨园行的?倘若果然染上了,那就没救了。
那李爷道:“我也怕这个,去查来着。没事儿,这小子除了发疯之外,没别的毛病。倘若果然赌了,我还能留着他,早把他送给你了。”
那胖子笑骂道:“去你娘的,要真是个赌鬼,谁要他呀。”
正说着,一个家丁打扮的小厮过来,见到两个人,别说请安,正眼都不看一眼,拉长了声音道:“谁是李班主?”
那李爷回头一看,却不认得,还是堆了笑问道:“我就是,这位爷有什么吩咐?”
那家丁神色傲慢,道:“我们少爷——就是大令公子马大少爷吩咐,你赶紧过去伺候,我们爷有话问你。”
那李爷暗自骂道:什么东西。面上笑道:“是,是,我这就去。”
后台。因为今天的戏已经差不多了,只剩下两出,许多演员已经卸了妆,收拾整齐,但因为是封箱演出,大伙儿都没走,正三三五五的聊天说话,也是乱作一团。这时候,门帘一掀,一个少年进来,没引起任何注意。
那少年也不与人说话,独自一人坐在墙角的衣箱上,将包袱拿上来横在膝头,刚刚解开,便听有人叫道:“九哥。”
那少年回头一看,只见面前站着一个光头小子,已经卸了行头,脸上油彩还没洗净,认出来是班子里翻跟头的小戏子小侯,点头笑了笑。
小侯却是心中暗喜,虽然年纪差不多,但是九哥却是他们这一科里头最有潜质,因为他红的最快,脾气还不好,傲气凌人,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就连小侯以前也根本不敢和九哥说话,只有这一个月,偶然发现九哥似乎脾气有些好转,才上去说两句话,没想到居然就说上了,为这,他还暗自自豪来着,越发愿意找九哥说话,不为别的,就为了显示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
“九哥,大冷天的,出去干什么?”小侯坐在他身边,道:“今天封箱,大家都不走,等着晚上那一顿好的呢,你虽然没上场,但留在这儿和我们说说话呗,反正也没别的事。到时候大家一起去吃大餐。”
那少年道:“晚上我不去。”
小侯“啊?”了一声,道:“为什么?一整年就是今天能吃上顿好的,比年夜饭还好。去年吃的是上宝楼的烤鸭子,今年说是吃涮锅子,羊肉管够,你怎么不去?”
那少年笑道:“班主不让我去。”
小侯一时语塞,当初九哥红的时候,李班主对他比亲生儿子还好,后来就渐渐的不好了,最近一个月更是发作的越来越厉害,不但指使他做许多杂活累活,连饮食上也开始克扣。小侯虽然年纪小,但也知道,这就是人情冷暖的道理。想了想,他起身离开,过了一会儿,端了一只碗回来。
那少年一怔,就见小侯把碗顶过来,凑到他鼻子底下,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只听他道:“你先吃了这碗面片儿汤顶一顶,晚上回去我给你带好菜。”
那少年接过,道:“谢谢。”也不用筷子,就着碗一口口喝下去,面片儿汤本是演员中场叫的点心,一个大子儿一碗,全素的没一点油水,但是热腾腾的一大碗,多加了醋和辣子,一气吃下去,从肚子里一直暖到心上。
“九哥,你这是什么?”小侯一眼看见那少年膝头上放着一个打开的包袱,里面花花绿绿不知道是什么,凑近了伸手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一看,红通通的一盒粉末,奇道:“什么东西?油彩?胭脂?”他们戏园子里,有的唱旦角的男孩子,唱着唱着分不清真假,容易染上了女孩子的瘾,喜欢调脂弄粉的,不过他记得九哥没这个爱好啊。
少年放下碗,道:“朱砂。”
小侯“啊”了一声,道:“这是朱砂?我见过药铺里头的朱砂,一粒一粒的,颜色可没这个鲜亮。这么细这么艳的朱砂,赶上上好的胭脂了……很贵吧?”
那少年伸手把盒子拿回来,道:“嗯。研磨后的上好丹砂,一两五钱银子。”
小侯看着那盒子,咋舌道:“怪……怪不得你把家里都卖空了,就为了买这个?”又指着盒子旁边一沓黄色的纸张,道:“那,那又是什么?倒像是清明节上坟用的烧纸。”
那少年道:“就是那个黄表纸。一刀一串钱,倒也不贵。”说着把包袱系上,只留下一张黄纸,突然转头道,“小侯,帮我个忙。”
小侯一怔,就见那少年用桌上画油彩的画笔写了几个字,对折起来,塞给他,道:“你去西街周掌柜的店里,找到少东家,把这个交给他,跟他说,前日欠我的一笔账,该还了。”说着起身,端着碗走了。
小侯看着他的背影,再看看手里皱皱巴巴的黄纸,不由得一阵不爽,有心不去,但是又不好说出来,来回寻思了半响,西街也不远,算时辰来回一趟应该还够,终于跺了跺脚,道:“我就替你走一趟,谁叫你是活祖宗呢!”说着带着那张黄表纸,从后门出去了。
那少年似乎完全没注意小侯是不是去了,侧耳听着台上的锣鼓声,手指掐算时辰,心道:压轴已经过半,大轴是一出反串戏,半个时辰也就完了,这么说,最多不过一个时辰——
就会知道他在等的事情。
他在等,等待一个答案。
一个时辰之后,答案就会揭晓。
第二章 人在矮檐下
李班主跟着家丁来到雅坐,只见上头坐了两人,一边是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另一边却是个油头粉面的少年公子,从头到脚打扮的金人一样,帽子上镶着一大块白玉,脖子上戴着一根比狗链还粗的金项链,腰间坠了七八个玉佩,右手戴着一个戒指,上面镶着鸽蛋大小的金黄色宝石,连鞋跟上都坠了两块翡翠,打眼一看,金光灿烂,如神仙下凡,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李班主认得眼前这个亮的像走马灯一样的小公子就是知县马太爷的独生公子,连忙上前行礼道:“公子安,有什么事吩咐小的?”
那马公子翘着脚,指着旁边的书生道:“这位张公子,乃是一个贵人。他大驾光临你们这小戏园子,可是给你们脸面啊。”
李班主连声道:“是,是。两位公子大驾光临,蓬荜生辉,不胜荣幸。”暗地里琢磨:怎么着,给我们脸面?难道说票钱不给,还要我们倒找钱不成?
马公子接着道:“既然你知道荣幸,就该好好伺候。张公子最爱听戏,听说你们这里有个唱旦的小戏子,叫……叫……”
旁边那书生道:“程九,小程老板。”马公子一拍大腿,道:“嗯,就是他,怎么今天没看见?你瞧不起我们是不是?”说着一拍桌子,桌子上的茶杯茶碗蹦起来老高,哗啦啦的乱响。
李班主暗中惊讶:他竟然知道九岁红的本姓?一面陪笑道:“回公子的话,不是不叫九岁红出演,只是他已经不演了。”
马公子道:“什么,不演了?”
李班主道:“他倒仓了。”见马公子不解,又道,“他到岁数,嗓子变了,声音出不来,正在进修,这几年怕是不好演了。倘若倒仓倒得不好,嗓子恢复不过来,怕是今后也不能演了,也就做个琴师、打鼓佬,或者改行演个小花脸什么的。”
那书生在旁边道:“可惜,可惜。那孩子小小年纪就很有范儿,是个天生的角儿坯子,要是这么荒废了就可惜了。”
马公子眼睛一转,喝道:“我怎么知道是真的,还是你在诳我们?别管能不能唱,人还活着吧?把人拉出来,让我们看看,倘若是真的,也不为难你,还另给你赏钱。”
李班主迟疑道:“这个……”那马公子一瞪眼,李班主只得道:“是,是。”退了下去。
李班主回到后台,十分烦恼,倒不是为了马公子蛮不讲理,他在这行几十年,什么浑人没见过?只是要是叫的别人还好,程九这小子,实在不是个善茬,当初他红的时候,就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性子,在贵人面前从来不知道收敛,好在那时他年纪小,唱得又好,那些客人都爱附庸风雅,为了显示自己的风度和品味,看见他这种性子,反而说他生性高洁,与众不同,不以为怪。但现在年纪长了,台不登了,脾气不见小,还越发的古怪,那马公子显然不是为了面子就会犯贱的那种,相反,比谁都横,没脸没皮没下限,遇到程九,弄不好自己这戏园子就算到头了。
他一脑门子晦气进了后台,随手拽了一个人问道:“看见程九了么?”
那人是个跟包的,随手一指,道:“后头呢,我刚刚看他拿了一个刀片在旮旯里摆弄呢。”
李班主就觉得脑子一晕,心里暗道:祖宗,可别玩出什么新花样来。这一个月来,不知怎么的,程九似乎脾气好多了,往日傲气收敛了大半,基本上不和人争执,但是奇怪的言行越来越多,就像鬼附身一样,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怪事来,卖空了自己的房子是一件,往药店和香铺里头淘换杂物是一件,今天是关键的时候,可别闹出什么来。
李班主绕过众人,终于在门后发现了程九,只看了一眼,就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只见一个少年坐在地上,面无表情,一只袖子挽着,半边胳膊鲜血淋漓,正往一个小盒子头滴血,地上散落着一张张的黄纸,如同满地的枯叶,纸上跟鬼画符一样,染着刺眼的鲜红色。
李班主差点没昏过去,心里只想:鬼上身,绝对是鬼上身!
那少年抬头看了李班主一眼,声音平平,道:“来得好快。”伸手掐住了自己的胳膊,止住血流,从衣衫下摆撕下一条来,裹住了伤口,将地上散落的纸张收起来,塞入怀里,站起身道:“班主,有什么吩咐?”
李班主见他眼神清明,口齿清楚,稍稍松了一口气,心道:原来不是鬼上身,就是单纯的抽疯。气道:“**的……”再一看,只见那少年一身白衣服,现在已经成了鲜红的了,也不是全红,是被红色的线条画的乱七八糟的,看起来就像一张血染的地图。
李班主看着这幅可怖的景象,已经不知道该惊还是该怒了,心中闪过一念头——留这么多血,他怎么不死呢?
真有心弄死他,但是现在不是发作的时候,李班主狠狠地咽了一口气,差点没憋死,恶狠狠道:“回头找你算账,走,跟我去见贵客。你给我留心点,要是惹恼了马公子,看我把你撕吧了喂鹰。”眼见他穿成这样,别说去见马公子,见谁谁都要吓死,一时也找不到其他的衣裳,打开大衣箱,拿出一件唱戏的行头,是一件小生穿的褶子,扔给他,道:“先穿上,跟我走。”
那少年接过衣服穿好,淡声道:“前面带路。”
李班主差点没摔着,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毫不在意的样子,心中暗自奇怪:这小子平时虽然傲气,却也没用过这种口气,好像自己是天王老子似的。不及细想,回头道:“你给我注意点,马公子不是其他人,那是个混不吝的,你跟他拉硬弓,他一指头就捏死你。”说着往前面走。
那少年根本就没听李班主说的是什么,一直没有喜怒的脸上,终于挑出了一丝笑容,低声道:“虽然时间有点紧,但是足够了。”
马公子坐在雅座里,正看见李班主带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上来,心道:这就是令张公子都念念不忘的小戏子了?我瞧瞧是怎么不得了的美人——怎么搞的,居然是男的?
看清是个少年,马公子这口气就泄了,刚刚往前伸着的脖子也收回来,整个身子往后一靠,等到那少年进来,再仔细打量,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陡然直起身,倒抽了一口凉气,心中一阵兴奋,暗道:原来果然是绝色!既然长成这样,是男是女有什么要紧?本公子照单全收了。
他看着那少年,那少年也在看着他,眼睛眯了起来,目光中露出了一丝恍惚的神色,仿佛在回忆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马公子才从兴奋中缓过来,不自觉地掏出折扇,扇了两下,一股熏香味在雅座里飘荡开来,拉长了声音道:“你就是程九啊?”
那少年微微一怔,似乎终于从回忆中醒了过来,露出了似笑非笑的神色,道:“程钧。”
马公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自报家门,哂道:“叫什么不重要——我听说你会唱戏啊?”
程钧道:“唱不来,倒仓了。”
马公子眉头一挑,笑道:“你敢骗我?你这不是好好的吗?今天我是一定要听你唱,要不然你就跟我回去,慢慢的给我唱。这样吧,你乖乖的跟我回去,我有赏。”说着褪下了戒指,扔在桌子上,金黄色的宝石熠熠发光。
程钧目光在宝石上停顿了一下,随即移开,道:“唱不了就是唱不了,回去也唱不了。”
马公子笑道:“哦?果然唱不了?那你证明给我看。”低声吩咐小厮,那小厮窃笑着出去了。场内气氛一时僵持,李班主正要说点什么打圆场,突然闻到一股香味,回头一看,只见那小厮端着一口锅上来,往桌子上一放,只听里面兹啦兹啦的轻响,却是一口滚开的油锅。
马公子道:“今天要不然你就唱,要不然你就把里头的滚油喝了,反正你嗓子废了,喝点也没什么,你要不敢,就跟我回去,我给你好药养着,过两年你就好了,到时候再唱给我听。”
他话音刚落,场中无人说话,四周一片死寂。李班主只觉得眼前一黑,心道:完了!
旁边那张公子开口劝道:“马贤弟,没必要如此,小程老板不能唱就算了,让他陪我们喝一杯酒就权作充数。”
马公子笑道:“张兄,你不知道这些人,哪里是不会唱?他分明是跟我要价钱,譬如青楼里的婊-子,明明出来卖,还要装的三贞九烈,不给够钱她还不下楼。哈哈,我偏偏不给钱,一口油锅就叫他现了原形,他要是真不能唱,你看他敢不敢喝?哈哈,哈哈哈……”说罢,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
笑声骤然而起,开始不过轻笑,慢慢的转为大笑,越来越响,比马公子更张狂十倍,畅快十倍!
马公子笑着笑着,发觉笑不过别人,讪讪的停下,满雅阁寂然无声,只余下那一阵阵张狂的大笑声。
众人呆若木鸡,看着在中间大笑不止的少年。
李班主看着笑得肆无忌惮的程钧,心中暗道:坏了,他本来就疯疯癫癫,如今被马公子一刺激,看来是彻底疯了,这就叫无可救药了。
过了一会儿,笑声渐渐停了,程钧转过头来,瞟了马公子一眼,神色既不悲愤,也不疯狂,反而有几分发自内心的喜悦,只听他含笑道:“很好,很好。到了这一刻,我才真的确信,我——又回来了!”
第三章 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我又回来了!
多熟悉的场景,多熟悉的回忆!
数百年时光一瞬而过,程钧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小时候这一场大变故的滋味。但是等到事情回到眼前,他才觉得,那滚烫剧痛,如同地狱一样的感觉,还深深的印刻在他脑海里,并且在这一刻,如眼前的油锅里滚开的沸油一样,翻滚奔腾不止。
刻骨铭心!
当初,他还是个骄傲的如同一把利剑一样的少年,听到前面那句讽刺的话,没有任何犹豫,一仰头,把滚烫的油一口气灌了下去。
灾难!地狱!
滚烫的油瞬间摧毁了他的咽喉,顺流而下,烧坏了他的肠胃,腹腔,到最后,他整个人都像在燃烧一样。当时,他在经历了非人的痛苦之后,就这么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等到醒来之后——那已经是十余天后的事情——他才发觉,作为一个艺人,自己的前途已经毁尽,虽然得到了医治,暂时不死,但嗓子已经全废,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从五岁坐科,九岁登台,一直在梨园唱戏,骤然失去嗓子,可说是从天上坠落,眨眼间已经一无所有。
之后的一段日子,他也不愿想起,无非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原本的世界一翻个儿,就已经没有他立足之地。
终于,趁着一个如同今天一样的雪夜,他从住的地方跑了出去,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流浪生涯。
那之后,学武,机遇,入道,求仙,修炼,磨砺,一步一个坎,苦苦挣扎了数百年,终于登上了神州的最顶端……
如果那时候结束,就是一个完美的励志传奇,放在评话里演绎也是可以传唱千年的,只可惜,天台降世,九个最顶端的人物进行了最后一场豪赌,他终于功亏一篑,身死道消,本以为必然转生轮回,没想到一睁眼,又回到了少年时代。
这是一场春秋大梦……
程钧虽然见过太多神奇的事情,但很难相信重生这种事,是真实发生的。他曾经想过,这是一场梦,或者是他一梦,梦见了少年时代,或者是少年时代的他,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他修仙得道显赫一时,一枕黄粱千载,醒来之后,还是在现实当中。
一个月来,他虽然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准备,但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丝怀疑,或许这只是一个梦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消失了。
直到这一锅滚烫的热油再次端到他面前,他才彻底的觉醒了,意识到——
老子——又回来了!
各种情绪塞满了胸口,有愤怒,有震惊,有酸楚,但更多的是喜悦!
我竟然还有再重来的机会!
再重来过,他脑中有无数的构想,如同礼花一样,喷涌个而出,但最重要的,无非一个!
再试一次!再上一次天台,这一回,把剩下的几个家伙统统踢下去,能站在最顶端的,只有我一个!
幼年的种种,皆不重要,眼前的马公子,不过是个小丑,最重要的,只有一座天台。这是程钧,后来的“乱世天君”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梦想。
上天台!
从五味杂陈中醒过来,程钧这才发觉,眼前还有人呢。
一个、两个、三个……在程钧眼中,这些刚才还带着各色的脸谱大有表演的人们,竟有些面目模糊了,他们,是谁来着?
旁边那个瘦子,是戏班的李班主。从小把他买回来教导学戏,之前在程钧能挣钱的时候,两人也算有一段相得的时光。不过,在他彻底废了之后,李班主也做过许多令人齿冷的事情。当时程钧恨他恨得要死,不过过了几十年之后,就彻底忘了他这个人,仙道艰险,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注意,谁还记得这一个俗世再普通不过的势利小人?直到他重新回到少年,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李班主对面,桌上做的那个书生,程钧隐隐的想起来,此人姓张,似乎在几年前,他还红极一时的时候,见过一面。当然也就如同见其他贵客一样,应酬几句,得了些银两。不过之后,倒让程钧有些吃惊,当时他灌下热油,频临死亡的时候,只有张公子请了医生为他诊治,这才保下他一条命。只从这点看来,他比从小和程钧朝夕相处的同伴,还要强的多。不过,当初的程钧心中全是愤恨,行事偏激,只记得没有这张公子,根本不会有这场灾祸,因此出走的时候,顺便还抢了他一把,把他的银子卷包会了。
剩下这个人……马公子……
只有这个人,程钧还记得。足足有几十年的时光,他梦里都会梦见这个人,恨不得将此人千刀万剐,撕成碎片。这份恨意一直持续到数十年后,他回到故地,将马公子一家满门屠灭杀绝,才最终抹去。
也亏了他当时还未踏入仙路,做的还是武林中那套快意恩仇的把戏,在他入道之后,这份因果早已了结,没有成为他一道心魔。
没想到数百年之后,他居然又再次回来,面对马公子。当初生食其、死寝其皮的恨意已经消散的多了,只剩下一股厌恶之情——两世轮回,这孙子还这么讨人厌。
既然如此,该怎么玩呢?
马公子见程钧旁若无人,只气的暴跳如雷,但又念在他长得实在漂亮,也不特别发作,道:“快点,你是喝了这油,还是跟我走?快少爷日理万机,哪有闲工夫与你这个小戏子费这么多劲。”
程钧看了李班主一眼,只见他满头是汗,却是一句话都不说,不由一笑。他以前也曾想过,倘若他性子不是那么冲,慢上一点,会不会有人替他解围?这时候一看,果然还是不行。既然如此……
慢慢地走过去,程钧含笑道:“马公子别急,我虽然不会唱,也不会跟你回去,但是我这里有个小礼物,送给公子,充作抵债,如何?”
马公子哈哈笑道:“你不过一个下九流的小戏子,能有什么好东西?依我看,你就有一样好东西,就是你这个人。乖乖的跟我回去,岂不比你这里天天卖笑来的好?”
程钧笑道:“是不是好东西,看看再说。”伸手入怀,掏出一张黄纸,迎面展开,只见上面用鲜红色化了一个弯弯曲曲的符号。
马公子原本还有些期待他拿出什么来,这时一看,大笑道:“什么东西,擦屁股草纸?”
程钧笑道:“你看它不起眼?它不是这么用的,来,我展示一下它的好处。”说着轻轻一晃,不起眼的黄纸似乎闪了一下,刷的一声,投入了滚热的油锅当中。
只听轰的一声,油锅里好似丢进去一个点燃的炮仗,骤然爆裂开来,劈了啪啦一阵巨响,火焰腾空而起,燃起来一丈来高,金红色的火舌险些烧通了屋顶,热浪滔滔,青烟弥漫,一股油焦味四散开来。
马公子大惊失色,叫道:“火!火!”尖叫着从位置上逃开。李班主连同张公子并几个小厮,一个个连滚带爬的往外逃。
程钧一直含笑盯着马公子,这时笑道:“别跑啊,最精彩的还没给你看呢。”说着冲上前去,不顾铁锅已经被火烧的通红,双手伸入火焰当中,抄起锅耳,端起来,追上几步,连火带油,一起扣在马公子脑袋上,笑道:“都送你,不用找了。”
第四章 大火烧了毛毛虫
轰——
一丈高的火苗刹那间从那颗倒霉脑袋上窜起来,熊熊烈火夹杂着黑烟,伴随着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几乎掀翻了整个屋子,马公子顿时倒在地上,到处翻滚,翻倒之处,立刻火星四溅,一蓬蓬小火花燃烧起来,一阵阵皮肉焦糊味传了开来。
烈火烹油,便是如此。
雅座里原本只有五六个人,刚才连同李班主在内又跑出去三四个,只剩下马公子和张公子两个。马公子正在地上打滚,张公子却是吓傻了,坐在椅子上不动,眼见火焰直扑面门而来,大叫一声,想要起身,双股战战,不能移动。突然,身子被一股大力一推,飞出数尺,四脚着地,正好落在雅座门前。
这时候他腿动不了,至少还有手在,连滚带爬出了雅座。只听身后哗啦一声,回头一看,隔开雅间的屏风已经倒地,露出隔壁的雅座来。马公子带着火四处乱滚,没了屏风,烟尘立刻直扑整个二楼乃至戏楼,登时,马公子尖叫之外,又添了更多的尖叫声,场面一时大乱。
张公子再回头看去,只见身后的雅间已经被烟火充满,看不清人影。浓烟当中,混乱嘈杂当中,只听咯啦一声,似乎是什么东西断掉的声音,接着就是“噗”的声音,类似于重物坠地,之后,就只剩下坍塌和尖叫的声音了。
二楼都是雅座,宾客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里见过这个,不由得慌乱起来,慌不择路的往下逃。踩踏的也有,从楼梯上滚下去的也有,情急之中,直接从楼上往下跳的也有。贵人们叫声在各种分贝和频率之间徘徊不定,人影纷纷,场面一片狼藉。
二楼一乱,一楼紧跟着也就乱了。楼上的人跑下来,一水儿的往外冲,楼底下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混乱会传染,恐慌更会传染。这可是真正的“上行下效”,一时间,台底下一阵骚动。再加上底下桌子排的密,不好起身,一个站起来还罢了,轰隆轰隆站起几十位来,登时丁零当啷一阵乱响,桌子也倒了,椅子也躺下来,茶壶茶碗儿也碎了,大人叫,小孩儿哭,乱成一锅粥,差点把房顶掀起来。
其实二楼只有马公子一个火源,也只有那么一锅油,大部分都糟蹋在马公子身上,其他地方本来没烧起来,只是油烟和皮肉烧焦的味道可怖了一些。但是因为场面一乱,火势好像放大了十倍,就似整个戏楼都点着了一样。
张公子离得最近,反应最慢,连逃出雅间都是被人不知怎么弄出来的,出来之后,也很争气,一屁股坐在地下,死活动不了,一双眼睛左看右看,突然不知道想起啥来,大叫道:“马公子——去救马公子。”说着,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昏了过去。
好在马公子和张公子是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儿,虽然不巧,今天带在身边的都是比兔子和主人跑的都快的废物,但是身边也有得用的人才。这时候反应过来,有几个不怕的,逆着人流往上冲。尤其是马公子身边,很有几个孔武有力的护卫,三撞两撞,挤了上来,见到马公子,有几个连忙提了水,哗啦一声浇了过去。
哪知道那火是符箓引燃的油火,水浇不灭,马公子挨了水浇,叫的只有更加凄惨。就有人拿了大衣衫往上捂,一边捂一边浇水,好容易火势压下来。其他地上零星的火苗也被压灭。马公子早就不叫了,挺在地上,半身焦黑,但扑灭之后,居然还活着,只是脸孔好似鬼怪,没个人样了。
另有一人抓起马公子的小厮,喝道:“怎么回事?谁干的?”
那小厮还没从惊变中反应过来,见了马公子的面容,更吓坏了,牙齿不住的咯咯打颤,道:“戏……戏……”就是说不出一句正经话来。
只听咚咚咚一阵急促有力的脚步声响起,一个人高马大,仿佛铁塔一般的汉子走上楼来,旁边的护卫,除了扶着马公子的那个,都站起身,一起道:“虎爷。”
那虎爷穿的虽然是缎子衣服,却是短打扮,显然是个习武的,头颈肌肉纠结,膀大腰圆,胳膊顶的上旁人大腿粗,甚是威武,气势也足,看样子颇有威信,喝道:“怎么回事?公子怎么这个样子了,哪一个狗贼如此大胆?”
一句话说出来,声如洪钟,在乱糟糟的戏楼里也听得清清楚楚。
那小厮见他来了,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哭道:“虎爷,您老晚来一步,不然哪有这样的事啊?”
虎爷喝道:“快把公子送去医治……你来说,谁害了公子?这大炳县里,谁敢动公子一根手指头,我拽了他的脑袋。”话虽然说得豪气,但马公子显然不止被动了一根手指头,至于怎么对应着把报复等级也升上去,就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了。
那小厮叫道:“对了,是一个戏子,一个小戏子干的!公子说带他回去享福,他不干,冒犯了公子,把一锅滚油都泼在公子头上了。虎爷,快去抓那个小戏子,别叫他跑了。”
虎爷听了,已经有些明白了前因后果,道:“他跑不了——我一进来,就叫人把这里围住了。别说唱戏的,就是听戏的,也一个都跑不了。你们听听,外头还有人敢乱叫么?”
众人一愣,静下来一听,果然楼内楼外安静了许多,刚才混乱的场面奇迹般的在短时间内平息了,想必就是这位虎爷的手段。几人心中都是战战兢兢,要知道,以刚才的状态,能拦住那么一大群疯狂的人群,得需要多少人手和实力?
虎爷喝道:“把这戏园子里,班主、唱戏的、打鼓的、拉弦的、一起拉上来,一个个辨认,到底哪个是罪魁祸首。辨认不出来,就把那客人也一个个辨认,今天辨认不出来,谁也别想……”突然三步两步走到雅座背后的窗户前面,只见两扇窗户大开着,北风呼呼的往里头灌,若不是里面闹成一团,早该有人察觉到冷气。
虎爷脸色一变,伸头探了出去,只见外面正对着街道,街上并没几个行人,但这条街道毕竟是主街之一,少不了人来人往,因此积雪早已经踩得散乱,左右看着,喝道:“底下有人么?来一个喘气的。”
戏楼底下有不少跟着虎爷来的护卫,听到他叫喊,走过来一个道:“虎爷,三队在。”
虎爷喝道:“刚刚有人从这里跳下去了么?”
那护卫道:“小的没看见。”
虎爷脸色铁青,道:“小看了这小猴崽子。你们把住门,不许人进出。”说着纵身从窗户跳了下去。他身形庞大,但身法轻盈,落在地上如同一片落叶,别说声音,积雪上都只留下一个浅浅的脚印。旁边护卫大声喝彩道:“虎爷好轻功!”
那虎爷蹲下身,一路查看,一直看到大路上,点头道:“快,去马厩,看看有没有被偷了的马。再给我准备一匹好马。你们也准备坐骑。”一面说,脚下一蹬,凭空拔地数丈,如同一只大兀鹰,落在窗檐上,翻窗而过。
虎爷拉过一个小厮,道:“那小贼长得什么样子,姓什么叫什么,穿什么带什么,多大年纪?”
那小厮一连声道:“他十四五岁样子,穿了一身青,长得……长得别提多好看了,跟大姑娘一样,一眼就认得出来。姓什么,叫什么……这个张公子知道。”
虎爷一把揪住张公子,按理说,这公子身份还在自己太爷之上,平时他也敬让三分,但这时顾不得,喝道:“他叫什么名字?”
张公子对着一张钟馗一样的脸,打了个磕巴,然后飞快的说道:“程……他姓程,艺名九岁红,真名……程……”汗滴下来,他想起那人曾自报家门,但他一时情急忘了,胡诌道:“叫程金。”
虎爷喝道:“你们让张公子和戏班的人把程金小贼的画像细细的画一百份,我这一去拿到了他不说,拿不到全城张榜,悬赏百金,务必拿住他。哼哼,我们老爷号称‘百里侯’,这方圆百里,老爷就是天,我看哪一个能翻出他的手掌心。”
说完,虎爷又从窗户跳了下去,来到街上。街上早就有一队护卫骑马等待,最前头有一人牵着一匹鞍鞯齐全的大红枣骝马。按照规矩,区区一个县城是没有单独驻军的,更不必提骑兵,县太爷手里头,也不过只有三班衙役作为差遣,这些骑马的都是马太爷自己府里养的护卫,不吃官家粮草,只听太爷的话。那虎爷就是护卫的头子,他翻身上马,问道:“怎么样,谁丢了马?”
后面一个护卫答道:“经马夫头辨认,马厩丢了一匹黑马,据他回忆,那是来听戏的乡绅王四爷家的。”
虎爷一怔,道:“妈的,王四爷不就是那个家里有一匹乌骓的那个?这小子运气太好了,走,快去追,那马脚力好,一会儿就追不上了。要是追不上,老子先揍王老四一顿,他妈的败家玩意儿,看戏就看戏,骑什么好马啊?”一提缰绳,胯下马四蹄翻飞,当先冲了出去,溅起层层雪片。身后的护卫队同时启动,跟在后面。
在路上,虎爷收了一贯大喇喇的神情,心中暗自道:“这个时辰,想必他都要出城了,现在通知关城门,肯定是来不及,不如就在野外动手,杀人还不会麻烦。不过,这小子也不简单,他能从几十匹马之中认得哪一匹马是好马,这一点就不像个寻常戏子。”
马队一路向前,眼见城门就在眼前,突然大道上出现一匹马,正在原地转磨,眼见就要撞上。虎爷大吃一惊,双手加劲儿,一勒缰绳,吁的一声,竟把疾驰中的骏马生生勒住,在离着那马数尺之间惊险停住。
虎爷大怒,他是县城一八,平时在道上飞马,人来撞人,物来撞物,横行霸道谁敢招惹?刚才倘若街上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人,撞了也就撞了,偏偏不但是一匹大牲口,还打横占了路,若是撞上去,自己也要人仰马翻。如今竟叫这畜生挡了他的大事,他如何能忍?因为有要事在身,一时不能立刻找人晦气,还是张口就骂道:“我擦他拉个巴子——”
突然只听街边上有人骂道:“我擦这小混球,居然敢打我,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只见街边上摇摇晃晃站起来一个人,捂着脸往这边走,边走边骂道:“臭小子,不讲道理的家伙,老爷饶不了你……”忽然一抬头,看见虎爷,道:“马虎?”
马虎脸色一僵,他虽得老爷赐姓,但是姓名连起来不好听,因此除了老爷公子,旁人只能叫虎爷,谁叫他全名跟谁急。但是仔细看眼前人,脸色一阵抽搐,道:“五……五少?”
那人正是一个锦衣少年,浓眉大眼,形貌粗犷,一手拎着一根马鞭子,摇着头道:“妈了个巴子,今天老子出门没看黄历,抬头见小人,先遇上那臭小子,又遇到你。”
马虎干笑,这县城里除了马家父子,他是谁也不放在眼里,张公子来自府城,他也不看重。但偏偏眼前这个五少,还有他那个混球老爹,连马太爷都要让三分,因此不敢轻慢,道:“五少,你说的那臭小子,莫非是一个十四五岁,长得很漂亮的少年。”
五少骂道:“不就是他?见了我二话不说,一脚就把我踹到马下面去了,他妈的,此仇不报,我跟你姓。嗯?你怎么知道他,你和他一伙儿的?”
马虎忙道:“不不不,实话说吧,他对我们家公子不利,我正在带人追他。”话还没说完,只觉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他衣领,就听五少叫道:“什么啊,原来咱们尿到一个壶里了,走,跟少爷去抓人。”
第五章 冰冻三尺
程钧站在陡峭的山崖上,在他脚下,是一条冰封的长河,如天赐玉带,一望无尽。
那是大魏的黄金水脉潞水。北国寒冷,一年倒有半年冰天雪地,如今正是一年最寒冷的时节,往日的滔滔江水如今已经冰封千里,冰上落雪,积雪成冰,一层层冻上来,何止冰冻三尺,只怕冰冻一丈,甚至更厚都有可能。
河岸上寒风料峭,程钧一如往常,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单衣,外头那件褶子,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白色的单衣上,鲜红的颜色横七竖八,盘扭蜿蜒,如同一幅鬼画符。
事实上——那确实是鬼画符。用朱砂和鲜血写就,是一道奇门符箓“鲤行符”。
修道艰难,尤其是踏入仙门前期的积蓄,更是艰难而繁琐。在入道开窍之前,无法与天地灵气沟通,全凭自身气息修炼,除了有少数丹药辅佐之外,耗费的是真正的水磨工夫。程钧重生至此不过一月不到,从无到有,即使是他,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也修炼不出什么名堂来,利用各种经验手段,如今也只堪堪到了入道境界的门槛上。
初修道者,在正式入道之前,一律称为胎息境界,对应的是武林中的先天境界,修的就是体内生生循环的一口胎息。
这个境界只修内脉,不修外身,不求壮大胎息,但求生生不息,循环起止,搬运周天,气随心走,人息调和。只有这口胎息运转如意之后,才能以之开启灵窍,沟通天地,正式入道。到时各种法术神通,以至百艺杂学,皆可运用。
道家的胎息境界,修起来不算艰难,不需要什么心境感悟,只要有一分仙骨在,下定心坐实吐纳功夫,长则三年五载,短则三月五月,自然就到了入道的门槛上。比之武人由外而内打熬力气数十年,还要有极大地心知毅力,悟性天资,再加上不错的机缘,才能迈入先天,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学武之人到了先天境界,必然是筋骨修炼已经到了极致,举手投足有开山碎石之力,再加上先天真气这辅助,必然是纵横一方。道家的胎息境界,却是只有这么一口胎息真气,身体娇弱得紧。那真气十分微弱,支持不了什么高深法术,而且这真气全是自身生成,不能借用天地灵气,那真是用一点少一点,损失一点,非几日的苦功不能补回来。因此这一时期的修道士,最多不过能抗寒耐热,增强体质,对于自保方面,除了特别能挨打之外,一切正统的手段法门,皆受限制。
自然,入道这一门槛,对于程钧来说,不过咫尺水沟,一跃可过,但对于许多人来说,就是天堑。若无名师指点,天资所限,往往一辈子进不得这个门槛。因此一辈子没有自保之力,那是不行的,便有人琢磨出许多法门,或者借助于凡间的武术,或者将原本正统的法术降低一些,掺杂一些凡俗的手段,混合成了一种特殊的法门——小道术,就是俗称的障眼法。
这些小道术,繁衍数千年,也变得包罗万有,千变万化,若真钻研,也是颇有意趣,若能掌握各几百上千门,倒也算得上一代宗师。甚至进了入道境界的低阶修士们,尤其是散修,手段有限,也难免会借用障眼法退敌,因此许多修士对于这些小道术也是精通的。
只是,程钧哪有那个闲工夫钻研这个?这些法术,因为使用的人实力本身有限,就分外注重技巧,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程钧这种连入道期都视为过度的人来说,自不会沉迷这些。入道是第一要紧事,入道之后,想要多少法术没有?
如此,程钧为了求速度,只得放弃了自保之力。
倘若他成长在普通的家庭,那自然无妨,但是他深知,自己在短时间内,还会遇到马公子这样的事,他多少要留下一点手段。这手段必须要简洁,实用,见效快。
旁门左道,鬼画符。
符箓是修道百艺之一,更有“百用之首”的称谓,就是说这东西不见得多神奇,但是最为实用,初入道的修道者,就可以调动符箓的力量。但是,画符一技,却又不是那么容易的,胎息境界,气息不得外放,程钧纵然有千般手段,不能用气息,用正统的道家手段,也画不出一张小小的火焰符。
但是民间也术士却有可以稍微替代的手段,就是这鬼画符。
鬼画符是民间野道士常用的手段,等不得大雅之堂,无非是采用含有少量灵气的上品朱砂,以鲜血为引,勾画出几种简单的符箓。这些符箓威力极其有限,但确确实实是有些效果,配合一些其他的手段,能叫人神驰目眩,乖乖掏钱。
在程钧这符箓大师手中,小小鬼画符能翻出一百八十个花样来,唯一的麻烦事,这含有灵气的丹砂实在是太贵了。一文钱憋死英雄汉,一文钱也能憋死程钧这个曾经的大修士,为了积累这点前世白给他都不要的丹砂,他卖空了所有的财产,也不过积蓄了几两而已,而今天为了画符和画他自己身上这张放大的“鲤行符”,更将积蓄糟蹋一空。
或者说,本以为是糟蹋的……
程钧摊开手,手中有一枚明晃晃的戒指,金黄色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没想到最后物超所值。
这就是他大闹戏楼,即使不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没错,计划是改变过的。
原本程钧没打算闹出那般大的动静,他只是想教训马公子一顿,自此出走而已,因此才准备好把应用的符箓先制出来。他只是在今天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走出戏园,重新开始自己的修道生涯,仅此,而已。
他既没想要闹大,也没有一定想要马公子的性命,说实在的,他根本懒得关心马公子的死活。
因为他已经九百岁了。
十四岁的程钧,偏激桀骜,会恨死所有欺侮过他的人,一点仇怨,数年积郁心中不散。
三十岁的程钧,心狠手辣,可以为一点闲气,灭他人满门。
一百岁的程钧,性情坚忍,已不会再冲动,万事只存在心中,之后能等上数十年上百年时间才一一报复。
三百岁的程钧,多智近妖,步步为营,已经不会以喜怒为行事前提,凡事想到的必然是利用,最爱的是运筹帷幄。
但是他已经九百岁了,过了热血沸腾的年纪,过了狂心大发的年纪,过了锱铢必较的年纪,甚至过了机关算尽的年纪。
如今程钧虽不能说心思通明,但能成为他心中执念的,只有天台一事。除此之外,万事不过过眼云烟,不值得他放在心上。马公子,往远了说,不过一段早就了结的因果,往近了说,也不过一只蹦到脚面上的癞蛤蟆,一脚踢开,也就是了。对于程钧唯一的作用,不过是给他一个离开戏楼的借口和契机。仅此而已。
不过事情在程钧进屋之后的一瞬间,起了变化,因为他发现了在马公子手上,那颗蒙尘的明珠,就是他现在拿的这颗——
龙睛。
龙睛不是真的龙的眼睛,只是一种奇石,是俗世只是作为装饰宝石出现,但是价值之高,尤其对于现在的程钧来说,就是给一条真龙,也不能换。这才是天降的机缘,有了这颗龙睛,他只需一晚便能入道气息境界,而且还有额外的好处。
龙睛的珍贵,并不是只对他一人有用,就是道门的真人,也会垂涎不已,马公子能带着龙睛大摇大摆活到今日,全是运气使然。但是也不能说没有人记得龙睛,倘若有其他修士见过,却被程钧得了去,将来说不定会有麻烦。
程钧不喜欢麻烦,尤其是麻烦来找他,因此他先得找麻烦。烧掉戏楼,引起大混乱,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马公子夺取所有的注意力——人都死了,场面都乱成那样,他丢了什么东西,还会有人在意吗?
点火之后,程钧也没有去看结果,因为他根本不关心,只是推开窗户,跳了下去。本来他为了离开戏院,在戏楼下面准备了一匹马,不过路过马厩的时候,发现了一匹乌骓,如此好马正合他意,因此牵了出来。现在,那匹马已经被放开,老马识途,大概回到了他主人身边吧。
不过,在来的路上,出了点意外,他没想到,在路上居然遇到了……
“妈的,总算找到你了……”一声暴喝从身后传来。
程钧一怔,转过身,只见两匹快马飞奔而来,左边那批马上的高壮汉子须发倒竖,好似一个怒目金刚,右边却是个浓眉大眼的青年。
程钧微感惊讶,心道:这么快追过来,看来马家有能人啊。
来人正是马家的护卫长马虎,在县城里是一霸,程钧却不认识。前世他喝了滚油,马虎当然不会寻他的晦气,后来他灭马家满门的时候,马虎还在马府,被他顺手一起宰杀了,不过那时候他何等威风煞气,哪里会记得这个剑下冤魂?
那马虎见到程钧一身白衣,独立寒风之中,显得风姿如玉,超然世外,心中暗道:就是他!我们少爷眼光高,要抢就得抢这个档次的。
马虎拉住马,一伸手从背后拽出一把刀来,想了想,觉得不必用这宰牛刀,又插了回去,手中提着马鞭,跳下马来,喝道:“那小子,你好大的狗胆,竟敢得罪我们公子。居然还大喇喇的留着这里,这是欺咱们大炳县无人吗?我把你个下九流的小兔爷儿,虎爷今日就叫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旁边那青年跟着跳下来,指着程钧骂道:“臭小子,没想到我追到这里来了吧?我看你还要怎么胡来。”
程钧看着他,嘴角微微一抽,轻轻一捻,一张黄纸已经到了手中。
马虎见五少也跟着过来,心中暗自撇嘴,心道:你这不知死的纨绔,刚才就被人一脚踹到马下去了,这时候不知死的又来,还走到我前面。倘若他再踹你,我都懒得救你。表面上道:“五少,您认清楚了吧,就是这小子无礼?”
五少道:“化成灰我都认识他。马虎,你后头去,我先报我的一脚之仇。”
马虎心道:你爱死不死,口中道:“那五少请。”
五少冷笑一声,手中马鞭一卷,啪的一声,向前挥出。
只见空中鞭影一闪,长鞭落出,一人惨叫一声,滚倒在地。
五少鞭子一缩,拽住那人的脖子,拖了回来,只见那人脸上贴了一张黄纸,全身僵硬如挺尸,样子可笑至极,抬起头骂道:“臭小子,又叫你抢先了。”
程钧指尖夹着两张黄纸,终于露出一丝笑容,道:“还是叫我抢先你一步,这人是我杀的,与你无关。”说着轻轻一跃,从山崖上跳了下去。
第六章 化雪
五少见他跳下去,先是一惊,随即想到底下都冻上了寒冰,心中松了一口气,抢上几步,果然见程钧站在冰面上,指着他笑骂道:“你别想不开啊.你还欠着老子两个老大的人情,不如还了帐才死,死了也安生。”
程钧笑道:“人情容我来日……两个?若是指街上的事情,那个算我的不是,给你赔罪便是。”
五少道:“正是两个大人情。你带了张纸条,托我照顾你班里那个师弟,我照顾了,这是一。我见他来我这里,又有你的请托信,便猜到你必然惹下了麻烦,急急忙忙来找你。没想到在路上碰头,被你一脚踢下马去——我擦,老子从来没受过这个,哪一次不是我踹别人,踹我五少的,你是第一个。”
程钧道:“就这样不是也没拦住你么?你回复的倒快。五少先回去吧,我不会就此死了的。一会儿马老太爷的人马过来,自然知道那小子死在我手。”
五少骂道:“放屁,放屁,区区一个县官儿,我杀了他手下便杀了,他能怎么样?我听说你烧了他倒霉儿子一脸,烧得好,烧了也就烧了。你别是怕牵连旁人,玩浪迹天下这一套吧?我五少的庄子不敢说天下无双,但也没怕过谁,别说你得罪了一个县官儿,就是杀官造反,扒了皇帝老儿龙袍,我也敢留在庄子里。”
程钧听他说得豪气干云,不由得想起前世他少年意气的时光,谁年少时,不曾气冲云霄天不怕,地不怕?只是比起五少,他多了几分桀骜,少了几分豪迈。这时见五少如此,忍不住大笑道:“多谢五少厚谊——不过我不愿意安身矮檐之下,也并非丧家之犬,只是求一个自在罢了。”
五少笑道:“别跟我玩这一套,天下固然大,也得有本事才去得。外头的危险,你知道个鸟蛋。我看你不知从哪里学来几分道术,也能唬人。不过我可提醒你,道门不收你,你学了那些法术,只会惹下大祸。我们老头子曾经多次跟我说过,除非是道门里亲自传授,不然私学道术,天地不容。我可不是吓唬你,我们老头子你见过,比我还浑,从不知道害怕,跟我说这话的时候,脸都是铁青的。你在梨园不知道这些事,可别走了死路!跟我回庄子上学些正经的武学,到时候学出来兄弟一起仗剑天涯也罢,回到城里安居乐业也罢,岂不比你现在奔走亡命强?”
程钧笑道:“五少说的都是金玉良言,我都记住了。不过今日我也并非手无缚鸡之力,譬如说,我今日走也要走,不走我也要走。五少就你拦不住我,信不信?”
五少手上鞭子一甩,离开马虎的脖子,在空中一击,发出“啪”的一声脆响,道:“说你胖,你就喘上了。路上让你偷袭得手,那是我没防备你——现在我有防备了,先揍你一顿,报了路上一箭之仇,再把你拖回去,看你——”话说到一半,突然眼睛瞪大了,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只见河面上,程钧的身影骤然消失,河面上空空荡荡,只有一片刺眼的雪白。
一阵冷风刮过,五少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僵硬的嘴唇一动,吐出两个字:“我——操。”
正在这时,身后一阵马蹄声响起,数十匹骏马从雪原上奔腾而来,一转眼到了眼前,正是马家的护卫,他们的马慢,被甩开了不少,这时候终于到了。一个护卫一眼看见在地上挺尸的马虎,叫道:“是虎爷?”
几人下了马,围到虎爷身边,一探他鼻息,惊叫道:“不好了,虎爷没气了!”众人登时一片大乱。
一个年轻护卫抬起头,一眼看见五少正在河岸上发呆,叫道:“臭小子,就是你把大爷……”
话音未落,旁边一个年长的抬手给了他一耳光,骂道:“混账,那是五少!”
五少回过神来,道:“嗯,刚才怎么了?哦——”他一指那年轻护卫,道:“你他-妈说我的坏话了?”
那年轻侍卫“啊”了一声,旁边那年长的护卫忙道:“绝对没……”
话音未落,五少一鞭子卷过来,缠上了那人的脖子,往下一拖,砰地一声,砸到地上,那护卫哼都没哼一声,双眼翻白,生死不知。五少不理他,翻身上马,喝道:“驾——”那马嘶鸣一声,绝尘而去。
旁边几个新进的护卫都看傻了,等到五少的背影都消失了,才转头问道:“此人……追不追?”
那年长护卫一口吐沫啐了出去,骂道:“追个屁,那是咱们县城里头一号霸王,咱们大公子和他比起来,那就是一脾气温和的大善人。”
旁边几个护卫抬起马虎,那马虎现在还是全身僵直,声息全无,但原本覆盖在脸上的黄纸不知何时以消失的无影无踪,有人问道:“虎爷这样了,那小子也没追到,咱们怎么办。”
那护卫低声道:“虎爷必然是那小子杀的——反正肯定不是五少杀的。总之千仇万恨,都在那小子一人身上,咱们不把他抓住,怎么回去向太爷交待?走,继续追,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找出来。你——”他随手指了一个,就是他们之中年纪最轻的那个,“把虎爷还有这小子运回去,其他人,跟我走。”说着呼啸一声,所有护卫再次上马,往远处驰去。
剩下的那护卫呆立了一阵,骂道:“这不是玩儿我吗?我一个人,怎么把他们运回去?”呆了一阵,转过头,发现虎爷那匹枣骝马还在,心头一喜,道:“如今我也坐坐这宝马良驹。”把虎爷和那年轻护卫捆成一团,放在自己那匹劣马背上,自己骑上骑着枣骝马,晃晃悠悠去了。
这几人去的太快,谁都没能看见,一刻之后,照射在河面上的太阳光诡异的扭曲了一下,一个人影渐渐浮现出来,正是刚才消失不见的程钧。
程钧环顾着四周,茫茫雪原,除了刚才被踩乱的雪,再无其他痕迹,轻声道:“真清净啊。”
刚才他哪也没去,就在原地,只不过用障眼法把身影隐去,骗过了所有人而已。以他现在约等于无的法力,哪有什么瞬间移动、咫尺天涯的高深法术?手中的符箓也只是寻常小法术,譬如放到油锅里的引火符,倘若没有那一锅油为引,压根烧不了一时三刻。再譬如钉在马虎头上的僵尸符,只不过是暂时的定身术而已,真正杀了马虎的,还是五少勒住他脖子的那根鞭子。
他刚才的隐身符也是,不过是一些江湖术士都会的小把戏,还属于障眼法的层次,倘若有人下来,用手一摸,自然就能摸着他。只不过他气氛把握得好,那几个护卫又来得及时,没被拆穿而已。
“倒是对不起五少了。”程钧轻轻啧了一声,“丫还是那么凶残啊。”
五少,是他今生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一个意外的收获。
前世,他直到踏入仙路之前,都没有一个哪怕相处的还不错的人。在他眼中,世人皆是混账,或者无耻卑劣,或者势利庸俗,因此也从来没想过去跟人交心。于是他就这么形单影只,孤独自处。一晃数百年过去,当时的偏执早已散去,如今回来,只是把心灵开放了一线,竟然交到了不错的朋友,可见世上可交的人未必太多,但也不会太少。当年实在错过了很多。
只可惜,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仙凡之间的鸿沟,分割了两个世界,五少有五少的路,程钧也有程钧的路。
那么……
终于彻底从喧嚣的樊笼中逃脱,程钧的路,该走向何方?
第七章 独钓寒溪
潞水汤汤,东流入海。:www.uu234.com更新文字章节最快的小说网:虽然是隆冬,冰面上虽然顿时滔滔,冰下的河水,却从未停止过汹涌奔腾,即使站在冰面上,依然能感觉到脚下奔涌不息的力量。
程钧的视线,沿着河流的方向,延伸至远方。
潞水,盛天的母亲河,蜿蜒数千里,贯穿整个北国平原,盛天之后,是奉天、承天诸国。越到下游,水势越大,灌溉出了数千里的沃土农田。
沿潞水而下,越走越繁荣,能到修道最繁荣的云州,再往下游,就是盛天最最重要的京都,这两个地方,程钧将来都要走到,而且也必须走到,那本是将来计划中的一环,只是现在,他要往上游去。
大炳县位于蓟州,蓟州潞水中游和上游的分割点,再往上游走,就是延绵不觉得稷山。那稷山虽不如传说中的昆吾和十万大山险绝,但也山高林深,广袤无比,多有飞禽妖兽横行,加之北国酷寒,终年冰封,人迹罕至,实是一处绝地。
然而程钧喜欢那里,因为人少,所以清净。况且这稷山,也是出产好东西的地方,至少在现在,还有许多好处不为人生所知,而程钧恰巧就知道几处。
只是,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程钧没打算立时进山,稷山不是他现在的修为可以进的。只要他还在,那些好东西就不会是别人的,他不急在一时。
程钧的打算,是到上游,现在稷山附近建一个洞府,安静修炼数年,再上稷山,积累了足够的身家,然后回来。
十年之内,他必然会回来,因为北国修道界要有一件大事发生,那是一件足以席卷修道界,能够让他浑水摸大鱼的大事。
至于大炳县,虽然名义上是程钧的家乡,他却并没有什么留恋的。这里两辈子都没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更没有给他丝毫故乡的温暖。
不过,或许他之后也会回来,因为……
抬眼望去,远处也有一座山,遥遥可见白色的山头。那是万马山,别说盛天,就是在蓟州之内,也算不得什么名山,但是那山里却有一座庙,现在默默无闻,却在上百年之后,因为一件事,一个人扬名天下。
那个人,程钧并不在乎,但那件事,他却是可以掺和一下的,若是运气不错,那里面也有绝大的好处。不过,那也是很久之后的事了。现在,他最重要的是,就是找一处一处清净的所在,至少先让他在入道的过程中不受人打扰。
这就启程吧。
程钧掏出一沓符纸,按八卦方位摆在地上,将龙睛含入口中,盘膝坐在符纸中间,掐了一个法诀,喝道:“爆——”
“轰——”
八张符纸一起爆炸,只发出了一声轰鸣,声势浩大,竟将这河面上的寒冰生生炸出一个窟窿,露出底下奔腾的河水。程钧正处在窟窿当中,直直的落了下去,落入刺骨的冰水中。
河水寒冷,冻得程钧心神一阵麻木,七窍一时被灌入的冷水堵塞,忙断绝口鼻呼吸,一丝丝胎息循环,向口中的龙睛探去。
不过片刻功夫,程钧已经气息全无,全身坚硬,如同一段朽木,在河水中沉浮。只是这段朽木,竟不是随水而下,而是违反了自然规律,逆流而上,往河流的上游一路飘去。
“鲤行符”,能使物体如同鲤鱼一般,逆流而上。冰冷的河水,能消去他散发的热量,再加上头顶层层封住的坚冰,给他一个暂时封闭的空间,正好适宜他入道。
等他破冰而出的时候,必然已经仙反迥异,再入道途,那时候,就是他真正回归的开始了。
北国寒冷,山区更是冷上加冷。
大炳县后万马山,山高林险,只有小路联通,每年八月开始飘雪,上山便已艰难,到了九月,大雪封山,路路不通,山下人固然无法上山,山上的山民也无法出山,直到次年三月雪化,山上山下都是互相独立的两个世界。
时至年关,正是一年之中最寒冷的季节,山林中大雪早积了数层,山头白茫茫一片,就像一个个堆积的大白馒头,连小路都已经辨认不出,山里只能用雪橇雪鞋往返。
那万马山最高的马首山上,流下一道山溪,蜿蜒而下,汇入潞水,途中在半山腰一个山崖底下,形成了一汪清潭。如今天寒地冻,山溪早已冻住,那清潭也结了一层厚冰,如同镜面一般平滑。
这一日清晨,水潭旁的岩石上,坐了一个毛茸茸的身影,远看好似一只狗熊,近看却是一个穿着厚厚皮草的少年,长得虎头虎脑,脚边放了一个竹篓,斜靠着一把长弓,手里持着一根竹竿,伸入潭面上的一个凿开的冰洞里,看来在钓鱼。
那少年专心的盯着自己的钓竿,突然耳朵一动,转过头来,喝道:“谁在那里?”
他坐下的大石后面转出来一人,头上锃光瓦亮,光秃头的一根头发也没有,原来是个和尚,看岁数也就和那少年差不多,长得浓眉大眼,相貌堂堂,笑道:“是我。小石头,钓鱼呢?”
那少年小石头见了他,露出笑容,道:“嗯,收获不错。”
那小和尚闻言,来到小石头身边,巴着他的竹篓往里头看,道:“好极了,有我喜欢的细鳞鱼,上回的柳根鱼土腥味太重了。”
小石头笑道:“去,你这六根不净的小……”突然吸了吸鼻子,变色道:“好重的味道。你又去了那个讨厌的地方了吧?”
小和尚笑了笑,道:“今天是二十六。我又去了,没办法,我也得吃饭不是?别管怎么说,那边给钱还是很爽快的。承惠一次五吊。”将神兽的背篓接下来,掏出钱盒,果然里面满满当当放了五吊铜钱。
小石头瞅了一眼,撇嘴道:“那地方的钱看起来比别人的都脏几分。”
小和尚笑眯眯的收了起来,突然听小石头道:“小和尚,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觉得怎么样?”
小和尚拍了拍亮闪闪的脑门,问道:“啥事来着?”
小石头转过头,认真地道:“就是我要跟你一起出家当和尚的事啊。”
小和尚脸色一抽,道:“这件事啊……”低头假装收拾背篓,含糊道:“你虽然跟我说,但是我就是一个小沙弥,自己连法号都没混上呢,度牒上也没我的名字。我也做不了主啊。”
小石头道:“别开玩笑了,如今你们万马寺只剩下你一个人了,方丈,监寺都没了,除了你,还有谁能做主?依我看来,你们那寺庙里的长老是回不来了。你也别死心眼的看着庙门,反正那寺庙的匾额在你手里,不如就以你现在住的那小庙为新寺院,你反正已经剃了头发,这就点上香疤,取一个响亮的法名,自己做了主持,我给你做个监寺,选个良辰吉日,咱哥俩就在山里开宗立派,岂不快活?”
小和尚摊手道:“别这么说么,虽然眼前长老不在,但也不过是一时权宜,安知没有回归山门的一天?等到我那……”
小石头冷笑道:“等到你们庙里那位神通广大的师叔回来,三拳两脚,赶走了凶顽,那寺里的和尚还要回来,收回庙门,是不是?这句话我听了七八十遍,等了这么多时日,怎么不见那位高僧的人影?我看你们长老多半只是交代个场面话,就像打输了架,喊一声:‘你等着,回头我就叫人来收拾你。’其实早就跑得没影儿了。”
小和尚苦着脸道:“倒也不至于……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或许真有那么一日呢?再说,和尚没什么好玩的。庙里头什么都没有,早晚都要参禅念经,苦心修行,不能吃荤,不能喝酒,不能妄语,不能嗔怒……”
小石头斜眼道:“昨天我还和你一起烤鱼来着。”
小和尚连连苦笑,道:“你知道现在我还不是真正的和尚。特殊时期,到时候方丈、长老他们回来,我正式剃度,自然也要守清规戒律的。况且你若真心向佛也就罢了,然而你也不过和你姐姐……”
小石头站起身,怒道:“我怎么不是真心向佛了?我要进佛门是我的事,跟其他人有什么干系?佛门连放下屠刀的屠夫都收,我这个放下猎刀的猎户他们不收?你也这么不爽利,我不和你说了,等来年雪化了,我出山去当和尚。”说着手上一提,将鱼竿提起来,提着竹篓跳下石头,把地上的长弓抄起来,往山上就走。
小和尚叹了口气,收起背篓,低声道:“谁知道这寒冰解冻了,要猴年马月?”刚要起身回去,却听小石头大叫道:“咦,这是什么?”
小和尚一怔,提声问道:“怎么啦?”
小石头道:“你过来看,冰里面有人!”
第八章 山里有座庙
小和尚闻言,吃了一惊,连忙跑过去,却见小石头站在从潭水中泻出的山溪之旁,神色十分古怪,见小和尚过来,连连招手,道:“快看。[www.uu234.com无弹窗小说阅读!]”
只见银白色的冰面下面,有一个若隐若现的阴影,就像在悬停在半空一般,看大略的形态,似乎是个人形,在上面俯看,如同水中月、镜中花一般不可捉摸。小和尚忍不住惊叹,道:“奇怪,这是怎么弄进去的?”
小石头道:“可说是呢?刚才我路过的时候,正看见这么一个活宝贝。我开始还以是为什么东西,却是个人。看样子是从河里漂过来的,正好在这里冻住了吧。”
小和尚奇道:“上游不是山顶的雪峰么,飞鸟都上不去,怎么能无端端漂下一个人来?看这样子,就算是个人,也肯定冻死了。阿弥陀佛,善哉,咱们把他刨出来,叫他入土为安吧,免得冻在里头明年春天随水化去,成了鱼虾口中餐。”
小石头问道:“你说怎么把他弄出来?这冰比潭水那边的硬上不少,我用来凿冰的凿子戳上去,就出了一个白印儿。”
小和尚想了想,一拍手道:“这样,用火烧。”
小石头道:“这么厚的冰,要烧到什么时候去?”
小和尚道:“不然,我那里有一个砍柴的斧头,你这边堆一个柴堆,一边儿把冰烧软了,一边用斧子咔哧下来,这条溪水就是夏天涨水,也没有半人深,我看这冰层最多一尺来厚,咱们两个一个烧一个劈,有一个时辰就也够了。”
小石头挽了挽袖子,道:“还是你脑袋瓜好使,我就跟在你后头出力气就好了。既然如此,我去找柴火,你去拿斧子,咱们这就动手。”
到底是热血少年,说干就干,小石头和小和尚两个一个堆柴,一个刮冰,“卡尺卡尺”,把冰块上面敲碎搬开,然后一点点的把碎冰茬刮下来,终于渐渐的,那人的脸先露出了出来,两个人也看清楚了里面那人的模样。
小石头看了一眼,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道:“这是男的还是女的?”
那小和尚仔细一看,也吃了一惊,过了一会儿,道:“我觉得还是个男的,大概跟咱们差不多大吧。我听说山外头无奇不有,有些娇生惯养的少年公子,长得和美貌少女一样。说面如冠玉,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不过他脸色显得这么白,应该是冻得,这是冻成冰棍儿了。”说着伸手一碰那少年脸颊,愕然缩回手,道:“还有气。”
小石头也伸出手去,虽然没感觉到气流,但触手还有温度在,不由得大感稀奇,道:“冻在冰里还活着,这人真是命大。咱们快点动手,抬回去说不定还有救。”说着上前又要刮冰,就听身后有人道:“尔等在干什么?”
两人回头,只见树林里走来两个人,前面那个是个小道士,十**岁年纪,面如敷粉,唇若涂丹,相貌也颇为俊美,只有鼻子上冻得微微发红,一身青色厚棉道袍,脚下踏着暖鞋,手缩在袖子里,臂弯夹着一把拂尘。后面跟着的,也是个少年,不过十六七岁,身穿厚厚棉衣,缩头缩脑的。
小石头不见便罢了,一见他身上那身道袍,脸色刷的一沉,道:“你是——”
那小道士微微一扬头,用眼白看了两人一眼,道:“尔等是此间乡民?贫道乃是万马山紫云观岳华真人坐下弟子冲远,尔等可知?”
小石头闻言,勃然变色,右手一按,按到了自己那张弓上,刚要动手,肩头被小和尚一按,暂时没有发作,只听小和尚起身合十道:“原来是岳华真人的高足,小僧失敬了。”
那小道士奇道:“咦,你是个和尚,这可奇了,这一带不是我师尊的道场么?怎么还有释家的和尚在?不对,你既然是和尚,头顶怎么没有点香疤?”原来那小和尚虽然穿着僧袍,头顶却是锃光瓦亮,并无他物。
小和尚笑道:“小僧虽为僧人,其实并未出家。恩师在时曾度化小僧,只是还未来得及剃度,更没取法名,这是个小沙弥罢了。不过小僧确实住在岳华真人的道场旁边,已经一年有余,蒙真人青眼,也曾为道观送过数次香料。只见到真人身边向来有清风、明月、春风、化雨四名道童服侍,不知小道长是从哪里来?”
那冲远眉毛一挑,道:“你也说了,师尊如今身边之人,不过是几个道童,端茶倒水而已,哪里能与我相比?我自小拜入恩师座下,作为入室弟子,已经十二个年头,蒙他老人家赐道号冲远。早在他老人家进山之前,就将我派出寻找……”他顿了顿,暗中嘀咕道:我和不相干的人说这个做什么?便道:“如今回归他老人家座下。尔既然与师尊比邻而居,自然受他老人家庇护。就该认清我的身份。”
小和尚笑道:“正是。岳华真人方圆千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道长既然是真人的爱徒,必然也是了不起的人物。小僧今后全靠道长关照。”
那冲远点点头,对于这小和尚的知情识趣倒也满意,道:“我问你,我师尊如今果然只有四个道童服侍么?他身边没有弟子?尤其是,那……我那师兄冲和,有没有在回来?”
小和尚摇头道:“这个倒不曾见过。”
那冲远点头,暗笑道:果然让我抢在他前面,他这个师兄也要当到头了。心情暗爽之下,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小和尚指着那冰里冻着的少年道:“我们在刨冰。”
那冲远冷笑一声,道:“区区薄冰,竟然如此大费周章,你们看了。”手中一掐诀,一道紫色的电光从指间冒出来,迅速包围了整个手掌,霎时间,条条电蛇围着他手中乱窜。小和尚和小石头同时惊呆了,都不敢靠近,各退一步。
只听冲远“咄——”一声暴喝,整个被雷光缠绕的手掌往冰上按了下去。
砰地一声,那坚冰被雷光压上,开始还平静,突然好似银瓶乍破一般,爆裂开来,冰屑乱飞,无数碎冰夹杂着冷水喷向天空,在太阳光折射下,流光溢彩,宛如梦幻。
但对于几个人来说,这种声势的冲击,让他们没有余暇去欣赏美景,不但小和尚他们捂住头脸,不敢抬头,就连冲远身后的少年也连退几步,盯着这位师兄的背影,露出惊惧神色。
过了一会儿,小石头感觉到迸溅到身上的碎冰少了,这才抬头,只看了一眼,不由得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只见眼前数尺宽,丈来长的冰面全部被炸开,炸出了一人多长的空洞,碎屑遍地,还有几条炸得半焦的小鱼落在坑边,整个水面如同新犁了一遍的田地,从上到下翻了个个儿。眼前一阵狼藉,只剩下冰中的少年静静地躺在大坑当中,全身覆盖着一层层的冰屑,双目阖起,神色安详,便如睡着了一般。
小石头愤愤道:“你这是破冰,还是杀人?”话音未落,突然叫道:“啊,好多血!你把他杀死了!”
果然,只见那少年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单衣,被冻得紧紧地裹在身上,透过半透明的冰屑,能看到衣服上面横七竖八,都是殷红的血痕,在冰雪中看着分外凄厉。
冲远一皱眉,道:“胡说八道,我怎么杀了他?倘若他有什么肢体残伤,倒也可能是我劈的。但他分明是……咦!”他走上前去,半跪在坑边,一手抓住那少年的衣服,捻了几捻,神色变换几次,道:“鬼画符!”
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人对于他口中这个词有反应,小和尚眨了眨眼睛,低头看着那少年,倒是冲远身后同来的少年问道:“师兄,鬼画符是什么?是法术么?”
冲远恢复过来,哼了一声,冷笑道:“哼,鬼画符是什么法术了?那是江湖术士骗人的玩意儿。就跟请神附身,踩小人扎布娃娃一样,登不得大雅之堂。我见得多了。”
虽然口中说不屑,但他的目光却在那少年身上的血色印痕上逡巡不止,暗中道:这正是障眼法里面的鬼画符无疑,只是路数有些出奇,我竟认不得。哼,这些都是小道,全是那些上不了台盘的野道士的把戏,琢磨出许多花样来,原能迷惑人。我如今已然入道,是真正的神仙中人,还理他什么鬼画符?
冲远想到这里,做出不屑的样子,淡淡道:“看来此人是被什么妖人用邪术镇住了,以至于身如僵尸,冻入寒冰之中。”
身后的师弟道:“师兄,这是什么邪术,这样邪门?”
冲远差点冲口而出:“我怎么知道?”但是想到在师弟面前的体面,登时面不改色,道:“此必是凡间流传的邪术之一‘化尸术’,最阴毒不过。”为了编的栩栩如生,想要补充一句,“到了午时三刻,此人必然化为一滩脓水”,敲定了砖脚,又恐吹牛吹大了,到时候那人竟然不化,十分有损自己的威信,因此硬生生忍住不说。
那师弟听了,果然露出惊恐神色,道:“师兄,此人身中邪术,十分可怜,师兄你神通广大,不如救他一救。”
冲远听了,不由愕然,再看了一眼那鲜红如血的鬼画符,皱眉道:“胡说八道,我怎么会……为什么要救他?”
那师弟一怔,露出错愕神色。小石头在旁边冷眼看见,嘴角微微一撇。
冲远斥责一声,随即反应过来——这位师弟是自己的人,如今自己重回师尊身边,正要收拢这位师弟,不能轻易叫他看轻了自己,眼珠一转,已经有了主意,道:“除魔卫道,固然重要,但眼前却又更加十万火急之事。”
那师弟不解,道:“什么?”
冲远正色道:“能使如此邪法,必是妖人一流。而这人既然还活着,证明他受到邪法侵害不久,也就是说,那妖人很可能离着不远,是也不是?”
那师弟“呃?”了一声,没有反应过来,冲远道:“你想想,这里是什么地方?这是师尊的道场!本该是一片清平世界,如今却有妖人出没。虽然师尊神通广大,但若是有心怀不轨之人暗箭中伤,也有些危险。你我做弟子的,哪还有比师尊安危更重要的事情?倘若师尊有半点损伤,你我万死难辞其咎。”
那师弟闻言,肃容道:“师兄教训的是。”
冲远道:“走,你我立时去向师尊回禀,清他老人家定夺。你们两个小鬼,最好别碰这小子。这化尸符威力极大,不知何时就要起尸,你二人一个不小心,被僵尸咬断了脖子,可没人能够解救。”连看也不再看坑中那少年一眼,转身就走,他师弟大声道:“遵命。”
等两人风风火火走了,小石头转身对小和尚道:“我脑子比较慢一点,看刚才的意思,那冲远是不是不会化解这鬼画符?”
小和尚只是淡淡的笑了一下,走到坑边,双手托住那少年的肩膀,道:“我猜也是这个意思。来,帮我把手,把这人抬上来——”
小石头走过去,抬着那少年的脚,两人一用力,已经把那少年抬出坑,搭在一边。
小石头冷笑道:“我就说,别人不知道那臭牛鼻子的底细,我怎么能不知道?什么除魔卫道,他自己就不干净!明明是个道士,居然勾三搭四……”他冷笑两声,笑容与其说是讽刺,不如说是愤懑,过了一会儿才道,“他们不管了,我偏偏要管。什么僵尸不僵尸,哄骗三岁小孩儿呢。咱们把他抬到我家里去,我倒要看看,这人会不会真的变作僵尸,啃了我的脑袋去!”
小和尚这时抬起头,正色道:“小石头,有两件事你要仔细——第一件,今后少叫岳华道人那一伙儿臭牛鼻子、野道士什么的。”
小石头道:“为什么?”
小和尚用手拂去那少年脸上的冰碴,道:“你刚才看见了,他们虽然不是什么有道高人,但是手里的凶狠法术是实打实的,并不是路边骗人的野道士。这个你要承认,即使再讨厌,也不能蔑视他们。换一个称呼,时时提醒自己,他们不是省油的灯。”
小石头撇嘴道:“那叫他们什么。”
小和尚想了想,道:“不若就叫——一群妖人。”
小石头点头道:“这已经很赞扬他们了。”
小和尚笑了笑,指着那少年道:“还有一件事,这人你确定要救?”
小石头道:“为什么不救?”
小和尚道:“那鬼画符来的蹊跷,我怕他……嗯,那就抬到我那个小庙里去。你别碰他。适才冲远说的几句话,虽然我看像是胡说八道,但为了圆谎,说不定他会在岳华道人跟前提起。这样这人就在岳华老道面前挂号了,谁知道将来会怎样?”
小石头扬头道:“那又如何?就算岳华老杂毛堵到我家门口,我也并不怕他。”
小和尚叹道:“不是怕不怕的事,你希望他堵到你家门口?你不为你姐姐着想?”
小石头听到“姐姐”两个字,脸色一变,咬了咬嘴唇,道:“好吧……但是放到你那个小庙里……”
小和尚道:“我那庙虽然只有几片瓦,三堵墙,但就是老妖人闻名他就不敢来。”说着嘴角往上一挑,第一次露出了一丝骄傲的神色。突然想起一事,道,“我看他个子与你差不多高,你有没有合适他穿的衣服?”
小石头仔细打量那少年,比划了一下,道:“身高是和我差不多,但是太瘦了,棉衣肯定不合身,皮衣还差不多,我去找找,应该有他穿的。”
小和尚道:“一会儿咱们先把他的衣服换下来。这件什么劳什子鬼画符,分明是惹祸的根原,不可以带走。就扔在这里,越显眼越好,看他们怎么处置。倘若那鬼画符没什么特别的,果然是虚惊一场,那就好了。倘若这玩意儿确实是个麻烦,咱们还要另作打算。”
小石头道:“也对,果然你脑瓜灵便。我去拿衣服,你等着。”
小和尚看着小石头的背影,神色微露忧虑,还有一个担心,他并没有说出来,那就是——这少年的身份是什么?虽然冲远说这少年是被鬼画符所害,但是冲远的话能靠得住几分?倘若这鬼画符不是别人画的,反而是这少年自己……那这人的来历,可就大了。退一万步说,就是这人果然被鬼画符所害,能被这种邪术害的人,难道会是寻常人么?
不过,小和尚并没有特别担心,就如同他能让岳华道人不敢踏入小小破庙一步,他也有信心,即使这少年来头再大,他也弹压得住。
他,还有自己的底牌。
带着几分自信的笑了笑,小和尚低头盯着那少年那不似常人的容貌,低声问道:“你是谁?”
没有人回答,白雪皑皑的山林中,只有冷风的声音,呼啸而过。
第九章 入道
程钧其实并没有失去意识,只是切断了五感,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他的神魂,一直在内视自己身体的情况。
不过,说一直也不确实,毕竟神魂之力,只有在入道之后,才能分离出来,行内视之能,未入道之前,不过是意识不灭,聚而不散,保持着灵台一点清明而已。
五感俱断,意识清明,内息蓬勃,正是入道的最佳状态。
入道,是修行境界的第一层,是道门第一道门槛,划分出了修士与凡人两个天壤之别的世界。
传统上,入道之时,一定要找一个清净寒凉的所在,因为入道之时,会从魂魄之中,分离出真正的神魂,那时百念丛生,心火大炽,稍收干扰,便是走火入魔之危。而且入道精练胎息之后,还要排除大量的热气与杂质,若无冰冷的环境降温,刚刚入道的脆弱身体是承受不了的。
从哪方面来说,河水和冰川之下,都是入道的最好选择。一是极端的静谧和闭塞,二是寒冷的水流会带走热气和排除的杂质,整个环境都保持在干净冰冷的环境下。
唯一的问题是,在水中入道之后,自己缓醒过来并不容易,尤其是刚分离出神魂之后,意识很难自行清醒,往往浑浑噩噩,不知返回红尘,如果没有师长的指导,盲目在水中修炼,很可能就此沉沦下去,永不清醒。
程钧毕竟不是普通人,早在胎息境界,他就有意识地锻炼过自己的魂魄,再加上他转生之后,魂魄远比当初强壮,虽不过一月时间,已经具备了控制神魂的能力。第一缕神魂凝结之后,他很快就醒过来。
神魂上升至灵台,程钧内视着体内的情况。胎息入道,有两个必经的关卡,一是凝练自身胎息,化胎息为真气。真气与天地灵气同质,若无真气为引,断不能吸纳灵气。如今程钧既已神魂分离,就是已经胎息已经全部转化的明证。是以他并没有在意这一步。
不过,他进入灵台之后,察觉到体内的情况,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胎息难练,许多人在胎息境界打磨数年,胎息奔腾如河流,经过入道的凝练,也不过凝聚了棉线粗细一缕真元气息,而程钧时日尚短,胎息本就不如旁人丰沛,若是不假于外物,能凝成的真元最多只有发丝粗细,过第二关也是勉强。然后他现在内视体内,只觉得真元气息极其丰盈,足有三股毛线绳粗细,且气如流珠,运转不停。
不必问,这是龙睛之力。龙睛的第一重功效,就是释放大量精纯灵气,补充身体真气之不足。
而且,他明显感觉到,那龙睛蕴含的大部分灵气还没发挥,潜藏在气海深处,只等将来随着修炼的进步,效力一步步发挥出来,对于修炼的好处自不必说。
但是,现在的真气,并不是入道之后的真气,龙睛对于真气的增强效果,也不是程钧最看重的。
关键在于,第二关,开窍。
人生而为人,已是得到天地的钟爱,得以开启灵智,体悟造化,不比野兽懵懂。但要真正与天地沟通,非开启灵窍不可。婴儿一落地,有一先天灵窍“囟门”是开通的,不过随着年龄渐长,囟门渐渐关闭,人也失去了与天地唯一沟通的窍穴,再想开窍,就是入道之后的事情了。
入道,重在开窍,就是胎息冲开体内灵窍的过程,提炼胎息转化为真气还在其次。
修道士与天地沟通,除非进入了元神练真的境界,不然只能通过灵窍吞吐天地灵气,这也是为什么,只有开了窍,才能成为“入道”。人生有七窍,身体窍穴更有三百六十余,但能沟通天地的灵窍,都是有限的,灵窍越多,吸纳天地灵气速度越快。这与人资质有关,天资最高的,能够开通九窍,那是万年不遇的奇才妖孽,而能通七窍以上,已是不世出的天才。一般道门的门槛是五窍,过了五窍,算是资质优良,三窍四窍则是中人之姿,再往下开一两窍,也就是能练气而已。
不过,与另一个重要资质“仙骨”不同,就算是普通人,多少还是能开一两窍的,也能接纳灵气,不过没有仙骨作为凭依,就是吸纳了,也留不住。因此道门对灵窍的重视,远不如仙骨。
还有一节,那灵窍不同于仙骨,不是天地生成之后,再不可更改的东西,虽然与天资相关,但有一些逆天的天材地宝,是在入道的关节中服用,是能够强行多开通一二灵窍的。而且随着修为的增高,到了几个大境界,自然会再开灵窍,真人境界的大修士,无不九窍俱通,而到了出窍神游的境界,元婴直接与天地沟通,更是连灵窍也不需要了。说到底,灵窍能影响的,不过是前期的速度罢了。
但是话虽如此,但修炼的前期往往是修士一生之中最重要的时刻,修士也是**凡胎,有寿命的限制,若是修炼速度太慢,一生短短,根本不够修行。人死道消,再好的仙骨,成了一把白骨之后,又有什么用?因此在前期,别说多开一个灵窍,哪怕就是速度多快上一分,也许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可能。为了能提高修炼速度,区区一颗灵丹也可能引起腥风血雨,何况直接多开灵窍的逆天之宝?
譬如龙睛,就有如此逆天的功效。
“开始吧。”程钧神魂一定,体内真元如臂使指,往灵窍处冲去。
这冲开灵窍的过程,其实不需要人来指挥,大部分修士都在浑浑噩噩时就自动冲开了,但是这也有一个弊端,就是真气只采用粗放的方式冲击窍穴,消耗太大。刚提炼出来的真元气息往往微弱,有时甚至不足以冲开窍穴,就消耗殆尽,以至于功败垂成,入道失败。就算入道成功,灵巧开启,真元也往往因为消耗过多,一口气息溃散,还要从头开始积蓄。而程钧现在独自一人,身无长物,每一丝真气都是宝贵的,决不允许任何浪费发生,他要用最有效率的方法完成冲窍。
程钧两世重生,自然知道自己的天生的灵窍在哪里,因此没有任何犹豫,气息流转,直奔璇玑而去。
既已入道,胎息通达,百脉疏通,气息一路上行,片刻之间,已经到了璇玑穴处,灵气一卷,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沿着经脉,冲突而出。
璇玑——破!
灵气刹那间旋透了璇玑要穴,化为百道灵丝,将绽开一线的灵穴定住——冲窍,开窍,定窍,一气呵成,其实事实本就如此简单,一个靠本能就能通过的关卡,能有多少技术含量?
只是在开窍的一瞬间,程钧的神魂被尖锐的剧痛刺激的一震,险些把持不定。他从不知道,原来开窍之时,竟有如此痛苦。前世他是在昏沉中自行入道的,全不知其中滋味,不光是他,世上能有幸在清醒状态下冲窍的,又有几人?若不是他意志坚定,剩下几个窍穴就只能再靠本能冲击了。
冲完璇玑穴,程钧气息转上,冲往左瞳瞳子髎,此一灵窍相当偏僻脆弱,至少程钧没见过第二个灵窍开在此处的。前世他这个灵窍开的岔了,并没有完全冲开,只能算作半个,以至于他到了真人境界,都只能算通了八窍半,比寻常真人差了半筹。但是这个偏僻的灵窍带给他的好处,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这一回,他不敢再用螺旋形的真气冲击,而是将真气凝结的如水一般,细细的流入灵窍中——
瞳子髎——破!
一道灵气贯通而出,第二窍,通!
紧接着,继续冲窍。
太渊——破!
劳宫——破!
志室——破!
涌泉——破!
至此,六窍俱通。
程钧前世也只开了这六窍,资质算得上上等,但终究离着天才还差一步,若是能通七窍,对于先期修行来说,是极大的便利。而龙睛,就给了他这个机会。
一般来说,额外开启的窍穴,不比天生的灵窍固定,大都是随机的,大多在最后一个开启的灵窍旁边,这是灵气冲窍的的余力作用。但是程钧却早有自己的目标,心念动处,真气直冲而生,冲往囟门。
囟门,天生的灵窍。也是人体最大,和天地沟通最好的灵窍,又称“百灵之首”,此处一开,不但容纳的灵气远超侪辈,还能滋养神魂,壮大神念,益处数之不尽,这还不提对将来元婴出窍的好处,囟门一开,就算是他和前世走一模一样的道路,修炼速度,也要快上三成,对于他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
囟门——开!
毫无悬念,没有一丝浪费,依旧壮大的真元气冲破了囟门关窍,几欲冲出。
程钧连忙阻止,将企图立刻与天地沟通的真元气收了回来,不止是囟门,他开启了七个灵窍,却都是到定窍为止,没有与天地灵气做任何沟通,而是将所有的现存的真元气收回气海,依旧自行运转。
现在还不是时候。没必要现在扰乱自己的步伐。
程钧将所有的灵气汇聚成一点,还未全部炼化的龙睛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幽幽的光芒,被过些在灵气之中,程钧以龙睛为中心,神魂似散非散,如一团雾气一般静静的悬在灵台之上,等待着,等待着入道最重要的一步。
来了……
灵台上,一道不知从何而来,从何而去的光芒突然一闪而逝,一股自亘古而来,玄之又玄的气息,骤然降临,笼罩了程钧的身体神魂。
就是现在!
神魂形成的雾气,在程钧的骤然发力下,如同闪电一般,向白光冲去,在光芒即将消逝的刹那,狠狠地撞在上面,轰的一声,没入其中。
一股玄奥的气息骤然散开,弥漫了这灵台小世界。
光芒骤散。四周的景色顿变。
这里是一团混沌,上没有填,下没有地,连光芒也没有,世界只有最本源,最无尽的混沌。
突然,混沌分开一线,清气上升,浊气下降,天地分离,日月悬空,海洋汹涌,山谷升沉,一个新的世界在弹指之间,建立起来。
之后,世界的颜色慢慢鲜明起来,天色蔚蓝,日光金红,底下山川生出无数木植花草,一年四季色彩红、绿、黄、白诸般颜色变幻不停,无数飞禽走兽,灵长人烟相继出现,渐渐有了生老病死,春耕夏耘,秋收东藏,刹那之间,世界已经换了人间。
万里高空上,一个身影慢慢浮现,睁开双眼,俯视着世界。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穿着一件七星道袍,头上戴着高高的星冠,相貌清隽,湛然若神,只是从额上到嘴角,有一道恐怖的长长疤痕,将他的容貌破坏殆尽。
那人扫视了四周一眼,负手灵虚而立,道:“果然,这就是道。没想到我程钧,竟这么快就有机会回到这里。”
第十章 大造化
这人是程钧。:www.uu234.com更新文字章节最快的小说网:
这不是现在这个清俊的少年程钧,这是前世那个历尽苦难,最终站在修道界顶峰的大修士程钧,或者说,这个人影的形貌,是前世的程钧。
而这个程钧的本体,则是从灵台进入此地的一缕神魂,在他本人意志的幻化下,找回了前世的模样。只是,这个模样并非是他又回到了前世,或者阴神的原型,只是他下意识的幻化,毕竟回到少年不过一个月,在他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印象,自己还是前世的模样,因此具象的时候,就成了现在的模样。
果然,还是这样最自然。程钧虽然失去了修为,但心境和修养自在,在虚空负手而立,气度卓然,宛然还是前世的程钧。
“这里是道。”程钧目光轻如一泓秋水,明亮却漠然。
入道,是人进入修道界的起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不止是因为它打开了天地灵气与人体沟通的门户,更因为入道的一瞬间,修士会在一刹那,触摸到道的境界。
道是什么?
有人说是天机,是天数。
然而天机可以推演,天数可以揣测,只有道,来去无形,无首无尾,即使是想要仰望,也是难以捉摸。
如此飘渺博大的“道”,为何会降临在刚刚入道的小弟子身上,还是每一个?
这是自古以来众人不可理解的事情,也就只好当做上天对万物之灵人类的特别钟爱了。
虽然如此,这道境降临,也不是那么好消受的。普通的入道弟子,尚且未能与天地沟通,哪能体会那玄之又玄的大道?不过是一瞬间的懵懂,就已经浪费了这天载难逢的机缘。从此之外,要想再窥到道境一角,就只能等到最后临近大乘的合道了——如果他们有千万分之一的机缘达到那个境界的话。
因此,能从此处得到好处的,除非是有高人指点的名门弟子——普通道士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秘密,自然也不能指点弟子注意——或者是天赋异禀的奇才。这其中,又只有那些真正的天才,才能在这一番机缘中,获得将来修仙道路上的方向。
而程钧的天资,就可以化为最后一类。
前世在偌大年纪才踏入仙途,若不是在入道境界当中偷得一丝天机,不等他后来获得奇遇,就已经寿终正寝,化为白骨了。
之后,他进入合道期,又曾经体会过一次道境,能体会两次道境的人,已经是天大的机缘,没想到他还有机会体会第三次。
而这一次,他是有备而来。
作为一个亘古未有、重生而来的大修士,他如何能满足只在道境中体会一次?他不需要道境给他指点方向,未来的方向他自己会把握,他要的是从道境之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这个好处,就是利用道境降临,天地灵气有一瞬间凝聚,产生质变,有灵气凝元气,由元气返造化,造化之气附着道境,那一瞬间道境出现实质化的一刹那——
捉住它!
自从天地而立以来,大概从来没有修士有这样的狂想。就算有这样的狂想,也从来没有人有机会实践,只有程钧这个重生而来的另类,敢这么想,他也敢这么干!
就在刚才,道境电光火石一般一闪而逝,被早就从混沌中脱离出来伺机而动的程钧察觉到,奋力一纵,整个魂识没入道境,以魂魄为网,将道层层缠住,拖入意识的深渊当中。
这方天地,就是道境。
这并不是道的本来面目,只是程钧想要的面目。道本无形,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任何具象全凭主观。这里是程钧的主场,他需要的道,是宽广宏大,观之不尽的道境,那么就有了如今的道境。
他想要的道是世界,那么道就是世界。
这大千世界,如画卷一般缓缓展开,程钧立在云端之上,俯视着道境——这里,他是主宰。
进入道境之后,程钧进入了一种无我的状态,心思从未有过的通达空灵,整个头脑是空的,微风透体而过,整个人与道境混为一体。
这就是悟道的境界,即使他捕捉了道境,依旧不能全部掌握自我,心神不自觉的进入了该有的那种状态。
这种状态没什么不好,程钧并不介意,他本身也没想要和道境抗衡,他要的与其说是道境,不如说是这构成天地的一点造化之力。心思越是空明,获得力量反而越纯粹。
“天上地下,唯我之力,给我聚——”
不知从哪里,或许从天上,或许从地底,或许从草木日月之中,无数无形无质,却无法否认其存在的气流疯狂的卷起,从四面八方飞往程钧所在的方向,开始如春风,后来如急雨,最后如狂风暴雪,巨浪漩涡一般,飞速的冲入程钧的身体。
程钧本来是没有身体的,在空中漂浮着的,本来只是他一缕神魂,连阴神也算不上,本来空空荡荡,不染尘埃,但那股力量到了,却如同入了无底洞一般,汹汹而入,再无遗漏。
程钧淡淡微笑,在这里的只是他一道分魂,他整个神魂都在四周围包裹着道境,所有的力量都借由分魂进入主魂,引入气海。他能通过内视看见,那气海之中,竟已经形成一座无尽的漩涡,将这边输入的元气吸收的涓滴不入。
随着元气的积蓄,程钧的修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增长着。
第一重……第二重……第三重……
这般下去,这一番入道直接就能连上四五重,冲入入道中期的瓶颈吧……
骤然,程钧神魂一颤,一缕分魂几乎崩溃!
就在他修为堪堪到了第三重巅峰的门槛上,那天地元气陡然转向,往另一处奔腾而去,源源不断的扎向另一个地方。
更令程钧难以置信的是,那处不知何地的所在,吸收的竟不是已经浓稠到极致的天地元气,而是更浓厚的造化之气。
天地之间,最为肤浅轻薄的是灵气,灵气浓密集结而成的,称为天地元气,已经是天地灵气的千百倍,而元气浓厚到一定地步,引起质变,化为最精粹的由亘古遗留,天地混沌始存的一点造化之气,那是天机所在,非人力可承受。
一般打坐修炼,能够消化的,只是天地灵气,若妄图吸引元气,一是道法无门,二来人体也承受不了,程钧也不过倚仗身在道境,又有龙睛护体,方才敢吸收一时的元气,以后也只有吸收灵气,而造化之气——人如何能代替天地承受?
只有跨越天道的法宝,才能凝聚星点造化之力,但是直接吸收造化的奇物,终古少有人闻。
少有人闻,倒也并非全无所闻,有那奥妙至极的去处,能够承受造化之机……
就如程钧,他只知道一件,那就是……
莫非真的是它?
想到那东西,程钧又惊又喜,莫非自己回到前世,不是什么都没有带回来?
天地如此厚爱自己,将那件最重要的东西,还是还给了自己?
若是它还在,那么自己的道路又更加顺遂了。
然而时间不允许他细想,这道境天地依附的就是一点造化之力,这造化之力若化为灵气,够流上数年,就是化为元气,也能支持数个时辰,但是真正以造化之力往外疏散,须臾便要损失殆尽。
程钧已经感觉到这方天地开始动摇了。虽然知道不能凭此机缘多挣一分修为,往后就要多耗费数载光阴,但换了那件东西的苏醒,程钧丝毫不悔。
既然如此,离开吧。程钧意守清明,神魂缓缓降落。
轰——万千世界,化为虚无,程钧的意识骤然回到灵台以上,灵气散入诸脉,一切回归平静。
正该如此,这番造化已经太大,再强求下去,必遭天谴。
将体内旺盛的灵气缓缓疏导循环,程钧知道,已经到了该清醒的时刻,这一番入道所得远超想象,过犹不及,正该回归尘世。
只是,这苏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眼睛一睁,翻身坐起是不行的,他落入冰川之下,五感断绝,骤然醒转,非溺亡不可,非得一点点回复,才能无虞。在黑暗中静默片刻,程钧打开了听觉。
耳畔一片寂静,似乎外面的世界静默黑暗,没有尽头。
程钧一怔——在他印象中不该如此,他应该还游荡在水面下,耳边应该传来的流水的淙淙声和冰凌细微的碰撞声,甚至还有鱼儿游过水面,细微的掠水声,那是冰河中最自然的声音,代表着水下世界的生机,能感应到这自然的韵律,也是他回归外界的标志。
然而,现在却是一片死寂。
骤然,一阵极其低微的声音响起,程钧不自觉的倾听,那是——
“当——当——”
震耳欲聋的钟声骤然响起,一声声如同狮吼雷鸣,砸在人的心头,声音之中,仿佛有特殊的节奏与气场,震撼着心灵。声音暂停,嗡嗡的回声还久久的盘桓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梵音!
程钧气息被梵音阻的一滞,身子下意识的弹起来,骤然睁开眼,目光如电,扫视着周围。
骤然睁眼,眼前只是一片白色的天光,片刻之后,景象才慢慢地清楚。
只见眼前是一间破败的堂屋,正前方摆着一个神龛,神龛前摆着一只大碗,插着三支忽明忽灭的香火,在另一边的横梁上,挂着一口巨大的铜钟,兀自微微震动。而站在铜钟前推着钟杵的,却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小和尚。
十一章 恍惚如烟去
程钧骤然清醒,目光扫过来,那小和尚一怔,本来要打钟,动作也是一停,两人四目相对,目光在空中一碰。
空气中气氛一凝,过了一会儿,还是那小和尚咧嘴一笑,道:“醒了?”
程钧嗯了一声,开口道:“孩子,你过来。”
——气氛又是一阵尴尬。
小和尚瞪大了眼突然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程钧老脸一红,刚才在大道幻象中呆久了,仿佛又回到了前世,一时顺口而出,用了前世的口气。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回到了少年时代,和眼前这小和尚不过年纪相仿,刚才的称呼殊为怪异。
那小和尚见他依旧尴尬,再次道:“阿弥陀佛,总算把你叫醒了。你这一日一夜一直不醒,我真怕你出什么事情。”
程钧奇道:“我能出……什么事?”
目光移到那口悬挂着的大钟上,心中一动,缓缓站起身。身子站起,他才发现,刚刚自己是躺在厅堂正中的地板上,身上穿的竟不是原来那件绘制了鬼画符的单衣,而是一件厚厚的皮草。
站起身来,只觉得身处的小厅堂实在矮小破旧,长宽不过十余步,四面墙壁早已裂了不知几道口子,穿堂的冷风呼呼的往里窜,屋里的温度只怕比外面还低些,窗檐上冻得都是一条条的冰柱。
厅堂正中央,那口大钟也有一人来高,吊在梁上,离着地不过数尺。有这么一口大家伙在,显得小厅堂满满当当。程钧甚至觉得,真难为自己刚刚怎么躺得下。
这里……大概是被遗弃的破庙之类吧。
这个念头在心中一闪而过,程钧的注意力很快便转移到那口大钟上,走过去用手指在钟身上一划,那钟乍一看不起眼,在钟口沿上却暗刻着一串铭文,环绕钟身一围,因为是暗纹,若不在阳光下细看,原是不易察觉,但用手指细细抚摸,却能感觉到指尖传来的厚重触感和隐藏更深的禅意。
果然是一口梵钟。
虽然只有一串三个字往复的铭文,不过相当于道家一件最次品的法器,但佛家传法想来浩荡正大,对于邪祟颇有震慑,佛钟更有当头棒喝之效。只凭这一件法器,就足以将五感闭塞的程钧强行唤醒。
程钧转过头问道:“你可是想用此物来唤醒我?”倘若这钟声早响片刻,他还在大道之中,不免被强行唤醒,一番功夫自然戛然而止,那场造化说不定也不能开启。虽不说误了大事,但终究是失去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小和尚见他的神色淡淡,无喜无怒,但通体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威严,心中只感觉一阵压抑,沉沉的嗯了一声,就见程钧微微一笑,神色登时舒展开来,道:“有心了,多谢。”轻轻一拱手。
这么一笑,小和尚登时舒了一口气,放松之下,竟轻轻的捶了他一下,道:“你吓我一跳。”
程钧一笑,倘若是当年的他,这时早已经心存疑虑,怀疑那小和尚是否故意害他,拔剑乱砍也是有的。当初他想人总是往阴暗处想,越想就越是想不开。然而现在却已经朗阔通达了许多,别说那小和尚不曾误了他修行,就是真误了,他也不恼,不是无嗔无喜,大彻大悟什么的,只是看得开了,就不将寻常事放在心上。
程钧含笑道:“在下程钧,不知小高僧法号?这里是哪里?”
小和尚摇手道:“高僧不敢。这里是万马山马尾峰,我是这小庙里的小沙弥,因为不曾正式剃度,也没有法名。我俗家姓崔,这个名字……嘿嘿……”神色闪过一丝忸怩,踌躇不说,想来俗家名字高雅不到哪去。
程钧便不再问,道:“原来是崔师傅。”
小和尚低声道:“听着像个厨子。”
程钧暗道:原来我到了万马山,这可奇了,难道走岔了路?是了,我记得万马山中倒也有一道溪流汇入潞水,倘若果然是这里,多半就是溯流而上时走岔了,从干流进了支流,这才流落在山中。
这第一步就走岔了,程钧也有些挠头。从这里在下潞水,返回头往上游稷山走,先不说路途遥远,就是这天气,万马山封山,水路陆路都不通,他又没有坐骑飞剑,天上也走不通,这几个月怕是生生困在这万马山中了。
这万马山他本也有计划要来的,毕竟这里有一座万马寺,其中大有好处,旁的也就罢了,有一件东西是他志在必得的,因此早晚也要来这里一趟。不过他现在修为太浅,虽得了一场造化,又有龙睛辅佐,堪堪进了入道三重,还没进入道中期,也就时常说的旋照境界,这么一点道行,即使是他有百般手段,也敌不过万马寺中的人多势众。
罢了,横竖他也出不去,不如先去万马寺看一看,只做事先打探情况,毕竟他知道的万马寺,乃是数百年后的那个,先下怎样的情形还不知道,摸清楚底细将来也好行动。
想到这里,程钧问道:“听说这万马山中,有一座万马寺,敢问崔师傅知道在哪里么?”
小和尚奇道:“咦,你知道万马寺?这可真是稀奇,来来来,你过来。”拉着他往外走。
程钧不解,随着他推开门,一开门,一股寒风扑面而来,吹在脸上像小刀子一样。出了小庙,只见外面是白茫茫一片,往前走几丈,就是一处断崖,大片的雪原林海都在山崖下,一览无余。原来这小庙建在一座陡峭的山峰上,怪不得山风如此厉害。
小和尚道:“你看——”
程钧眺望山崖,入眼全是一片雪白,远处山叠着山,层层白雪山峰一眼望不到头,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见,就听小和尚道:“这边,这边。”
程钧回头一看,只见身后那间破旧歪斜的小庙上,挂着一块金匾,上面端端正正写着“万马寺”三个大字。
饶是程钧两世为人,九百年的道行,也差点破功,指着身后那歪歪斜斜的小庙道:“这是……***万马寺?”
小和尚眼睛一瞪,道:“施主休要口出恶言,这虽是万马寺,却非***万马寺。”
程钧无语,过了一会儿欠身道:“失礼了。”问道:“这里真是千年古刹万马寺?怎么没见到贵寺的长老方丈?”
小和尚咳嗽一声,道:“他们几位老人家都不在,寺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就剩下我一个人。”
程钧无语,转而又皱眉道:“这可不对了,我刚刚看见里间神龛上供着的神像,分明是一个山神,怎么贵寺不供佛祖供山神么?”
小和尚露出尴尬神色,道:“这个么,说起来话长了……你要非想知道,咱们里头说,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别拿到大庭广众来说了。”
程钧好笑,这里是深山雪林,哪有什么大庭广众?正要跟着他回去,就听得风中有人大喊:“小和尚,小和尚,你下来——”
两人同时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在山底下招手,小和尚转头对程钧道:“那是小石头,就是他在山溪里发现了你。”转头对着底下笑道:“你在底下干什么,还不上来?”
小石头摇摇头,问道:“那人醒了没有?”
小和尚道:“醒了啊。刚才就活蹦乱跳的。”程钧在旁边听到他这么说,轻轻一笑。
小石头招手道:“那就好了,你下来。”
小和尚暗自奇怪,小石头算是他唯一的朋友,来过这里多少次,从来都是他主动上来,怎么这回让自己下去?不过奇怪归奇怪,他还是道:“那你等等。”转头问道:“你下不下去?”
程钧道:“那自然。”
小和尚点头道:“走,咱们下去。”带着程钧从山后一条小路下去。那小路十分陡峭,不过对于程钧也不算什么,一会儿工夫便到了山下。
到了山底,两人来到小石头处,小和尚笑对程钧道:“你看,这就是小石头,他住在后面马尾巴村,最是热心肠,你身上这皮草还是他给的呢。你看,他还送东西过来了。”
只见小石头脚边放着一副挑子,里头堆得满满的,有白面,有柴火,有皮草,甚至还有两条腊肉,小和尚讶道:“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来了?这不得把你们家里翻过……”说到这里,突然反应过来,一抬头,果然见小石头脸色有些抽搐,怪叫道:“臭小子,你敢阴我。”说着拔腿就要跑。
小石头眼疾手快,一把薅住他的领子,笑道:“你别走啊,这里有大好事——我姐姐来了。”
十二章 紫云观
程钧看着小石头两个人说话,只在旁边站着,便觉身后有人。转过头去,只见山石后面露出一个人影,却是一个身穿皮衣,别着猎刀的少女,正笑着对自己示意。
只见那少女最多十七八岁的样子,梳了一个油光光的大辫子,圆圆的脸,笑嘻嘻的脸上有一对酒窝,容貌甚是甜美,只是眼睛是一对向上斜飞的丹凤三角眼,露出了几分泼辣。
程钧笑着点头,那少女走上几步,笑道:“你就是石头他们捞出来的?你是山外头来的是不是?真俊啊,像个大姑娘似的。”
程钧忍不住一笑,那少女的言辞虽然直率,却也天真烂漫,道:“就是我呀。”
那少女道:“我是小石头的姐姐。我们家姓柴,就住那边马尾村。走,你去我们家坐坐,我家里有可多好吃的了。”说着拉住他。
程钧没想到她这般热情,被她很自然的拉住,刚要说话,就见那少女眉毛一竖,瞪大了眼睛,转头骂道:“两个小兔崽子,往哪里逃啊?”
原来刚才两个小子看见那少女和程钧说话,都觉得机不可失,要偷偷溜走。那少女哪里给他们机会,放开程钧,如一阵风一样跑过去,一手拽住一个,抓小和尚是抓住他的衣领,抓小石头,则是直接抓住他耳朵,双手一拖,将两人横拖数尺,拽回了自己身边。动作之凶猛,连程钧见了,也不由得抽了一口冷气。
小石头被拽的吃疼,大叫道:“放开我,柴火妞。”
那少女出力的扭着他耳朵,笑道:“你可以再说一遍。”见小石头哼哼几声,不敢再说,笑道:“我量你也不敢。我们姓柴,别人叫我柴火妞,我还高兴呢。就你不行,我是你姐姐,你就只能叫姐姐,敢叫别的,看我把你耳朵拧下来。”又拧了几圈,这才放手,小石头满脸委屈的捂着耳朵,泪眼汪汪的看着她。
那少女数落完小石头,又转头拉住小和尚,道:“你也胆子大起来了,和小石头两个做什么都不跟我商量,还教他偷偷地拿我的皮衣出来,还不肯叫我知道做什么。那孩子冻在冰里头,不应该睡个热炕,吃点热汤面么?把他放在你的小庙里,你也真做的出来,合着你们觉得我平时抠门,对着客人也抠门,怕吃了我的不成?咱们山里头哪有慢待客人的规矩,都叫你们俩小子给丢脸了。”
小和尚瞪了小石头一眼,小石头摊手道:“他身量高嘛,我的衣服他穿不得,我看柴火……姐姐的衣服正合身,反正皮衣看不出男女,我就拿了一件,没想到刚回去就给发觉了……”
程钧一低头,果然见到自己身上那件皮衣依稀有些女子的款式,只是不算明显,穿着倒还是挺合身的。他想起一事,问道:“我先前的那件衣服还在么?”原来那件衣服上面有一鬼画符,倒也不是很有用,对于他来说,最多也就是有点纪念价值而已,他也只是随口一问,丢了也就丢了。
小和尚甚是庆幸能赚开话题,忙转过头来,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那件衣服啊——”想了想,还是道:“我怕有麻烦,没有收进来。”
程钧道:“有什么麻烦?”
小和尚道:“我们把你从冰里化出来的时候,有个路过道爷说你这身上的东西,是鬼画符,是叫‘化尸符’的一种邪术,我怕对你有妨害,因此就扔了。”
小石头看了小和尚一眼,总觉得他这番话和对自己解释的那番话里面有微妙的不同,但是他一向是相信小和尚的,因此只是疑惑,却没有说话。
程钧神色淡淡,道:“原来如此……这附近有道观?”他前世也曾来过万马山,不记得有道观。毕竟那时,这方圆千里,全是万马寺的道场,即使是道门也无法插足。不过现在万马寺穷的只剩下一块匾,那有几座道观挤占了万马寺的空间,也不足为奇。
小和尚故意说出“化尸符”这种他也觉得不靠谱的东西,本来打算看程钧说什么,哪知道程钧完全不接这句话,不由暗自小郁闷了一下,正要回答,却听柴火妞道:“有啊,在那边山坳里有一座紫云观,那里的岳华真人,是个有道的高人,可有本事了。”说着,神色间容光焕发,颇为兴奋。
小石头本来虽然撅着嘴,但也只是有些小孩子闹脾气的样子,听到“紫云观”三个字,陡然警惕起来,重重的哼了一声,道:“他有什么本事,他有勾三搭四的本事!拿着两把铁剑乱晃也叫本事,天下有本事的人也太多了。”
柴火妞转回头,道:“什么没本事?那长剑谁都会拿,你也拿过刀子,怎么不见你和他一般,一剑就斩下了大虫的脑袋?他来了之后,咱们山里风调雨顺,事事平安,再没有什么妖魔鬼怪,难道不是他的功劳?”
小石头怒道:“他才来了几年?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妖魔鬼怪,难道也是他的功劳?别说咱们山里本来就风调雨顺,咱们都是猎户,又不种庄稼,要什么狗屁的风调雨顺?”
两人互相瞪着,一股火药味渐渐化开来。
程钧见了这样的情形,暗自讶异,柴火妞虽然泼辣,小石头也调皮,但他也看得出,他们姐弟关系是很不错的,但是如今却觉得他们二人之间似乎有些激烈的矛盾,一碰就要爆发开来。
小和尚咳嗽了一声,对程钧道:“对了,那件衣服对你重要么?我仍在坑里了,你要是要的的话,咱们一起去找回来。”
程钧懂了他的意思,道:“也好,咱们去找一次吧。”
小和尚拉过小石头,道:“石头,那地方在哪里来着,我可有些记不得了,你带我们去找找。”小石头哼了一声,暂时平息了火气,道:“你们跟我来。”
小和尚转过头笑道:“柴姐,我们跟着他去溪水那边看看,你去不去?”
柴火妞道:“去,怎么不去,一会儿我还要请客人到家里来坐呢。”
一路上,小石头走在最前面,柴火妞跟在最后,两人都埋头走路,谁也不理谁。小石头走得快,柴火妞却是越来越慢,终于离远了,程钧见他们姐弟都这么别扭,心中纳闷——疑惑一闪而过,却没有追问。人老了之后,就没那么好奇了。
倒是小和尚,摸着脑袋道:“真是的,本来好好的,一提起岳华老道,必然就要吵架。这还是小事,等过完年,必须要给答复的时候,那才是大事呢。”
程钧问道:“怎么了?”
小和尚摇头道:“我也不好说,岳华老道……”
程钧道:“那是你们这方道观的观主?”
小和尚道:“说是观主,也就是吧,紫云观只有他一个真正的道士,其他都是道童。这老道……你别听小石头叫骂,他是真恨那老道,故意说得一钱不值,其实那老道很厉害呀。”
程钧点点头,道:“怎么个厉害法?”
小和尚啧了一声道:“反正你也要知道——我们万马寺原本就建在那边的万云谷,那是五百年的古寺了。我就在那里做小沙弥,念经做活,服侍庙里的长老。两年前的一日,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老道进得万云谷,提着一个木桩堵了庙门,在门口叫骂,说道要一个人单挑我们全寺。他若输了,陪下许多金银财物,他若赢了,我们全寺上下滚出万云谷,千里之内不许光头的停留。”
程钧道:“那自然是你们输了。”
小和尚苦笑道:“不要说得那么直接——好吧,结果你也看到了。我们寺庙虽然不大,但也有上百僧侣,多年来庙里头都藏着佛门武学的典籍,习练武术的武僧也不止一个两个。尤其有十八位使棍的师兄,练就一套铜人阵法,等闲一两百人也近不得身。长老见那老道手中提着的木桩是红木的,合抱粗细,怕不有千斤,他却提着没事人一般,就知道不是好想与的,当时就列下铜人阵迎敌。哪知那老道并非寻常江湖人,手中有一套法术,一抬手放出一群火球,把我那些师兄烧的进退不得,落败下来。其他师兄再上,没一个撑得过三招两式。那老道说道,若是不走,直接把寺庙点着了,有本事就陪着寺庙一起死。方丈言道,这老道既然会法术,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谁上去也是找死。斗他不得,终于下令,所有人一起离开,先保全了性命再说。”
程钧听了,从三言两语安安推测那老道的道行,问道:“难道你们万马寺上下,竟没有会法术的么?”
小和尚道:“没见那老道之前,我从来不知到世界上真的有法术。唉,我出家之前,也读过几天书,曾经读过写志怪志异的稗官小说,当时看得心中向往,却觉得不过是异想天开罢了,若非亲眼见到那老道,哪里知道还有这样的事?”
程钧暗自思忖道:“我记得那万马寺在后世虽然最终在那一场大战之中覆灭,但也曾风光一时,在盛天更是佛门第一大势力,出了不少六识境界,甚至舍利境界的高僧,没想到如今竟还如此窘迫。问题是,往后这几百年时间,那万马寺到底得了什么机缘,能发展到后来那种地步?
不过,既然万马寺迁走,那万云谷中没有强敌,我便不须等上数年,这一次就取了那件东西,省了将来跑上一趟。只是如今对手换成了紫云观,听小和尚的言论,似乎那老道修为法术也不过如此。等我去看看那老道,只要不曾筑基,便总是有办法的的。”
又问道:“既然万马寺的和尚不许在千里之内停留,你在这里做什么?”
小和尚道:“监寺说道,我们都走了,怕寺庙损毁的太厉害,因此拍我留下来看着。”
程钧一听,就知道这是欺负人,满寺上百个和尚看不住寺院,留一个小沙弥看着有什么用?暗自皱眉,公然欺压门下弟子,这也实在不成个正经门派的样子。
小和尚又道:“虽然佛像和田产地契他们带走了,但寺里还有许多东西,譬如那佛钟,既不值钱又笨重,一时带不走,也让我运进庙里看着。”
程钧暗道:不值钱?佛像且不说,区区田产地契算什么,也能与法器相比。随口问道:“他们竟也不赶你?”
小和尚眉毛一挑,笑嘻嘻道:“那就是小和尚我的本事了。他们满寺上下,个个都怕老道士,只有我不怕。”说着一笑,露出文静之下掩藏的一分骄傲,接着又皱眉,道,“我虽不怕岳华老道,但最近那边人手也增加了。你冻在冰里的时候,路过一个道士,竟然也是他的弟子,就是说你身上有鬼画符的那人,虽然不似什么聪明人,却也有本领,只一个掌心雷,就把冰面炸得粉碎。一会儿你去看那个坑,一条溪水都给他炸断了。”
程钧哦了一声,道:“你说的坑,是不是前面,有三个道童站的地方?”说着脚步停下。
小和尚一怔,前面小石头骤然停住脚步,小和尚停止不及,差点撞上,越过小石头的肩膀,只见原本的大坑旁边,已经站了三个人,正低着头,围着大坑指指点点。
十三章 清风伴明月
只见大坑之前,正有三人围着,这三人都穿着青布棉道袍,背着宝剑,其中一人弯下腰,从坑中拿起一件衣服,道:“冲明师弟,你仔细看明白,是这一件不是?”
只见那件白色的衣服上面画满了弯弯曲曲的鲜红痕迹,正是程钧那件鬼画符的单衣,被问到的那个冲明师弟见了,点头道:“不错,就是这一件,我与师兄一起看见的。”
他一开口,小和尚和小石头同时认出来,这就是前面跟着冲远那少年,只是那时他还做寻常打扮,这时却已经穿了道袍。
另外两个道士,小石头一看也认识,皱眉道:“是紫云观的清风和明月,他们两个也来了。”
他一提两人的名字,那两个道士离着不远,自然听见了,一起抬头,只见两人都是弱冠少年,长得十分相似,五官眉眼,宛若一人,显然是一孪生对兄弟。两人看向小石头,同时皱眉,道:“哼,原来是你。”这一句说得十分整齐,连那声“哼”,都像从一个鼻子眼里哼出来的。
小石头挑眉道:“就是你们柴大爷,怎么了?”
冲明在后面听了,大为义愤,骂道:“你是什么东西,敢对两个师兄无礼?”
清风怒气一闪而逝,随即露出隐忍之色,抬了抬手,道:“哼,算了。”明月接口道:“别和他一般见识。”冲明一愣,把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小石头见他们两个拿着那件衣服,脸色更加难看,道:“怎么,你们要拿这件衣服走?经过本主的同意了么?不告而取是为贼,难道紫云观已经穷的到处偷东西了吗?”
清风怒道:“你胡说什么?我是奉了师尊之命,前来取——本主,本主在哪里?”目光一移,正好看见小和尚,眉头皱得更深,道:“是你,你怎么也来了?”
小和尚合十道:“阿弥陀佛,小僧凑巧路过。”
明月道:“莫非你是这件衣服的主人?”
程钧走上前一步,道:“那是我的。”
清风和明月四只眼睛刷的一声,一起看着他,冲明在后面低声道:“两位师兄,就是这个人,我看的时候他冻在冰里,没想到现在出来了,啊!”最后突然惊叫一声,这一声声音不低,把清风和明月都吓了一跳,一起问道:“怎么了?”
冲明道:“冲远师兄说过,身中化尸符的人一时三刻,就要变成僵尸,他怎么还好好的,难道他现在已经变成僵尸了?师兄小心,他要过来咬人了。”说着连退三步,哪知道他后面就是坑,这一退正好退到了坑里,一脚踏空,“啊哟”一声,摔了下去。好在坑不深,他没有全倒,屁股一着地,立刻翻身起来,满脸惊慌爬出来,却是站在坑的那一边,离着这边的距离更加远了。
清风明月对视一眼,都露出了“扯淡”的表情,清风道:“冲远说的?他的话如何能信?”明月同时呵斥道:“你闭嘴,别丢人显眼。”
同时说完一句话,两人转向程钧,一起问道:“这件衣服果然是你的?”
程钧道:“自然是我的。”
清风明月一起点头,道:“好,那你跟我们走一趟吧。”一句话说出,两人同时往前迈了一步,斜斜的站在程钧前方,隐隐有将他包夹在中间的意思。
程钧对他们两人的威胁视若无睹,连眉毛都没动一根,道:“哦,去哪里?”
清风和明月见他神色淡淡,只觉明明此人生的瘦弱,又是赤手空拳,毫无威胁可言,但无端端觉得心中一阵发寒,都打了个冷战,两人心意相通,感到威胁之后,立刻刷的一声,拔出背后七星宝剑,雪亮的剑刃在空中一闪,齐刷刷指向了程钧。
清风道:“我师父对你身上的鬼画符有些兴趣,要叫你回去问话,你别胡思乱想,老老实实跟我们走,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程钧对眼前的剑刃视若不见,神色平缓,也没有生气的样子,道:“岳华真人想要见我?那倒也不是不行……”
这时候,小石头一跳,跳到两人身前,迎着两人的剑尖,喝道:“别答应他们,紫云观是鬼门关,去了就出不来了。”
清风皱眉道:“柴家小子,你别多事。我们看在你姐姐面上,对你客客气气,你不要蹬鼻子上脸。今天的事是师尊亲口吩咐,这人我们带定了,别说是你要阻拦,就是你姐姐在此……”
只听有人道:“倘若我在此,那边怎么样?”
只见柴火妞从后面大步走出来,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里抄着一把猎刀,气势汹汹冲过来,一上来先冲到小石头面前,用猎刀去磕长剑,骂道:“好啊,你们两个混账,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拿剑指着我弟弟。你碰坏了他一点皮,姑奶奶割了你们的脑袋。”说着猎刀一挥,骂道:“给我滚!”
清风和明月两人见猎刀在面前直晃,同时后退一步,对视了一眼,终于放缓了口气,道:“柴姑娘,这是误会。我们并没有无礼,也不是针对柴小哥,只是要请这一位……”
柴火妞冷笑道:“别废话,我不听你们什么狡辩,现在立刻给我滚,不然老娘现在就打破你们的脑袋。”
清风和明月神色变幻,过了一会儿,终于下了决定,道:“好,今天我们先回去复命——那小子,你也别得意,师尊定然还会传召你,到时候你还能飞到天上去?”说着两人同时向后一跃,落在数尺之外,明月踢了踢旁边傻站着的冲明,道:“还不回去?”
三人带着那件衣服,消失在树林之中。
等三人走了,柴火妞气哼哼道:“走就走了吧,还说什么便宜话。小程,你住到我们家去,有我在,我看谁敢带走你。”
小石头突然扬声道:“好大的威风啊,柴火妞,你倒是真有紫云观师母的派头了。”
柴火妞听了,并不恼怒,反而笑吟吟道:“你这孩子又来闹别扭了,犯小心眼了?放心吧,你姐姐嫁出去,照样还管你。”说着用手戳小石头的脑门儿。
小石头一下子躲开,跳着脚道:“谁用你管,你嫁人就嫁人,我难道不知道女大当嫁吗?但是嫁给谁都行,就是不能嫁给那死不了的臭老道,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你嫁过去一辈子后悔!”
柴火妞眉毛立起来,道:“你个小娃娃懂什么叫后悔?老娘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喜欢嫁给谁,就嫁给谁,你反对也没有用。姑奶奶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什么事情都顾着你,宁愿委屈自个儿,如今我就这么一个喜欢的,难道就不能为自己嫁个好人?就是我真后悔了,也不干你的事。”
小石头听了,神色又是气恼又是难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于怒叫道:“你嫁过去,就别认我这个弟弟。我明天就搬到小和尚那里去住,我跟他出家当和尚去。”
柴火妞盯着他,神色说不出是恼怒还是悲哀,终于道:“你如今也长大了,要怎么便怎么,当和尚也好,当道士也罢,我都管不了你了。很好,很好,这样就好,我嫁我的人,你出你的家,就是亲生的姐弟,毕竟将来也是两家人,谁能管谁能一辈子?”说着转身就走,没入林海之中。
小石头听了在,只觉得锥心刺骨一般,流下泪来,突然转回身道:“小和尚,你帮想个法子,我一定要弄死那个老道,一定!”
小和尚正色道:“好,我一定给你想个法子。你先去哄哄你姐姐,别一味的和她犟了,她也不容易,你们别真的闹翻了,为了一个老妖道,怎么能闹到自己骨肉分离?”小石头低头不语。
程钧在旁边听着,虽然不知来龙去脉,也能猜到几分,见他目露迷惘,含了一丝真气,舌绽春雷,喝道:“去罢!”
真气鼓荡,便有醍醐灌顶的功效,小石头惊醒过来,低声道:“姐姐。”冲进林中去了。
小和尚担忧的望着树林,道:“他们姐弟是一样的脾气,就是今天和好了,明天还是会闹起来,要想真的解决,只有……”说到这里,摇了摇头。
程钧神色平静,突然问道:“那岳华道人要娶柴火妞?”
小和尚嗯了一声,道:“去年就提过,因为快过年,就耽搁下来,今年开春,怕是必然要成了。”
程钧问道:“可是强娶?”
小和尚犹豫了片刻,终于道:“不是。柴姐自己愿意。那岳华道人……年纪虽然大了些,但是保养得不错,又有几分仙风道骨,还有道行在身,比之村里面其他的猎人,那是鹤立鸡群。他虽然赶走了我们庙里的人,但并不曾祸害乡里,反而做了些功德,譬如那久在山里横行的大虫,就是被他一剑劈死的。几个村的猎户说起来,也都尊他为‘老神仙’。柴姐自己说起来,也说这样稳重厉害的男子值得托付终生。”
程钧点头,道:“原来如此。”他对那柴家姐弟甚有好感,倘若果然有强迫之事,不免要关切,但若是柴火妞自己愿意,只有小石头不愿意,他们姐弟之间自家的事,外人便不好插手了。横竖道门并不禁双修之事,虽然有前途的弟子一般会约束自身,不轻易早娶,但乡野之间的道士,往往很难得道,愿意娶妻生子,享乐人间富贵,也无人制止。
小和尚道:“倒是小石头,他曾对我说过,那老道其实品行不端,勾三搭四。”
程钧“嗯?”了一声,道:“他看见什么了?”
小和尚道:“他跟我说,他看见了那老道的结发妻子,来山里找那老道了。他说那是个极美貌的女子,比柴姐还要更加美丽,气质绝不是山里面的姑娘,还向他打听老道的行踪。”
程钧道:“哦,若是如此,柴火妞怎么还肯嫁出去?”
小和尚道:“那也只有他一人说,再没有第二个人看见有这么一个人,就是他自己之后也曾不死心的在山里面找那女人,就是找不到。他描述出来的那女子,长的神仙一样,听着不像真的,因此谁也不相信他。柴姐也不信,他们姐弟为这件事大吵了一架,小石头差点在我这里当了和尚。”
程钧心道:倘若那老道也是个修士,他妻子也极有可能是修士,既然是修士,凡人自然不容易见到。那小石头说得未必是假。
小和尚叹了一口气,换了话题,对程钧道:“咱们先回去,你被他们盯上了,不过没事,你在我那小庙里呆着,定然没事。”
程钧问道:“那是为什么?”
小和尚又露出几分得意,道:“这万马山里,只有我那里是岳华真人不敢去的。我那里有菩萨,镇得住。”
程钧突然笑道:“虽说如此,那也得先回得去再说。”
小和尚“啊?”了一声,程钧往前一指,只见回去的道路上,清风、明月两人去而复返,抱着剑拦在路当中。
十四章 见大人者
只见清风、明月两个人一左一右,横在路当中,这一回倒是没有拔剑,只双双抱着剑冷笑,身后七星宝剑的穗子在空中随着寒风猎猎飘动。
程钧饶有趣味的看着他们,道:“哦,又回来了。”
明月朗声道:“我说过,不怕你飞到天上去。柴姑娘已然回去了,这时谁还能阻拦?跟我走一趟吧。”说着向前一步,已经离着程钧不足十步。
清风在后面却是放缓了口气,道:“你怕什么?本来是好好的事情,师尊想要问问你鬼画符的事,这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倒是那柴家的小子一来,好事变成了坏事,倒显得我们要把你怎么样一样。我师尊何等尊贵高尚,焉能做出什么自低身份的事情来?你跟我们走吧,说清楚了此事,不但没有坏处,师尊一高兴,还重重有赏。”
小和尚皱眉道:“你们……”
明月喝道:“你闭嘴,如今不是在你那小庙里,我们并不怕你。”
清风紧跟着露出一丝似客套似嘲讽的笑容,道:“这位,请吧。”
程钧神色依旧是那么淡淡的,连眉毛都没动一下,道:“请?请在哪呢?”
清风皱眉道:“什么?”
程钧道:“既然请我到紫云观,那必然有请的规矩。有拜帖有礼仪,吉时良辰,专人上门来请,桩桩件件按照规矩来,这不明不白的找我去,像什么话?别叫人笑话你们观里没教养。你们小孩子不懂规矩,也是难怪,回去问你们家大人去。我就在那边山神庙歇足,明日都有空闲,你们回去请了拜帖,明日去请我便是。”
说着,他转头对小和尚道:“走吧。”往前便走。
清风和明月两个傻在那里,一时都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脸上慢慢发出一丝滚烫,过了一会儿,两人同时爆喝一声:“胡说八道,看剑——”长剑同时出手,整整齐齐两道光芒,射向程钧。
程钧看也不看,自己一步步往前,仿佛要撞到剑尖上一般。
小和尚在旁边看的危险,叫道:“快闪开。”话音未落,只觉眼前一花,程钧已经不见了身影,只剩下那两个小道士还保持向前刺出的姿势不动,但手中空空如也,长剑已经不翼而飞。
清风和明月除了惊呆了,身体竟没受到影响,就这么保持了一会儿姿势,猛然醒悟,同时骇然向前窜出几步,脚下落地,手里还捏着剑诀,一起发愣。
程钧回过头,将那两柄长剑并在一处,托在手中,道:“你们两个记住,你们是道童,并非修道士,仙凡有别,道童向道士出手,乃是僭越死罪,那是即使不告知你们师门,也可以即时处死的。你们将来在外面行走,这些关乎性命的规矩还是要知道。今日若不看在岳华真人同道情面,我便取了你们两个性命,也是寻常。只此一次,下次就没有这样的便宜了。”随手将长剑掷还,道,“虽然不过是普通长剑,也该时时保养,刃口都磨光了。走吧。”说着转头对小和尚道。
清风和明月听他淡淡几句连语调都没换过的言语,都不知是气是愧,满脸紫胀,清风想要交代几句场面话,接过长剑,愣是说不出来,终于道:“我们走。”
两人转身,逃命似地走了。
程钧转过头,只见小和尚负着手,摇头晃脑,奇道:“怎么了?”
小和尚回过神来,道:“刚刚你那几句话太有气势了,我想学学,但怎么都学不出你的语气来。”
程钧一笑,他是货真价实的九百岁了,开口教训几个小辈,自然而然就流露出长辈的语气,又何须故意做作?他反而要故意收着自己的气势,这才不会扎眼,道:“我是真的好心。一来他们是孩子,我不和孩子计较。二来,我因为……的缘故,轻易不杀普通人,他们没有迈过那道门槛,也就是学了些武功的常人,我不会轻易诛杀,小惩大诫而已。”
小和尚正色道:“你果然是道士吗?”
程钧并不隐瞒,道:“是修士,算是半个道士吧。”
小和尚问道:“修士和道士有什么区别?”
程钧道:“本来没什么大的区别,不过道门出现之后,就有区别了。你稍等,我去跟着他们看看。”说着对他摆摆手,脚步一点,穿入树林当中。
小和尚忙叫道:“那紫云观十分危险……”一句话没说完,程钧已经看不见了,只得咽下去后半句话,心道:不知道他和岳华真人,哪一个更厉害?
程钧不紧不慢的跟着清风、明月两个人,虽在茫茫雪原之中,亦无半分破绽,落足之处,白雪不过稍稍松动,并无任何足迹。这门身法是实打实的轻功,只不过用道家真气催动而已。前世他未入道之前,就曾是武林中的绝世高手,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逊于最后他在修道界的地位,那两个小子说到底,也就如他所说,不过学了些武功的普通人,就是程钧单脚跳,也不会让他们发现。
之所以不杀他们,一是程钧自己说的,他轻易不杀普通人,也就是修道界之外的人,就连马公子这样的人,他也没一定想杀,这和他前世的经历有关。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两个道童所学的,压根不是修道的功法,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修道界的人。这在修道界是很正常的事情,正如程钧所说,道童和道士有本质的区别,并不算是修道之人,像仆从多过像弟子。大修士身边的道童,固然有许多得传道法,但是一般修士对于道童的传授,就马虎的很,传武功也行,什么也不传,就叫他们端茶倒水也行。程钧不会因为他们只学了俗世武功,就认为岳华真人也是个骗人的货色。毕竟,小和尚曾经说过,岳华道人自身回放流火法术,连他门下的弟子也可以使用掌心雷。
掌心雷这东西,倒真是货真价实的法术,修道界大路功法十三太保之一,当然也不是什么高级的法术就是了。若论档次,比他原本制作的鬼画符高点有限,入不入道都可以用。但刚才看那冰面的损害,似乎那掌心雷已经很有火候,使用者应当是入了道的修士,只是这掌心雷也有个取巧的用法,就是用硫磺硝石之物做成**,藏在手心,用时引火就行了,若是如此,这就是个骗人的玩意儿,也不能用来推断修为。当然,料敌从宽,程钧不会按照那冲远骗人来推测他们的实力。
还有一件,那就是程钧要跟着他们,去看看那紫云观,是不是在万马寺的本址,有没有牵动他要找的东西。虽然根据时间来算,那东西应当安然无恙,但程钧还要亲眼确认,不然不能放心。
穿过一片森林,清风和明月两个人来到了一个山拗口,闪身进入。程钧落后了几步,仔细看那山谷口过,心道:是了,这就是那万马寺所在的万云谷,前世我也曾来过,虽然有些变化,但大体上还看得出原本面貌。
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了进去。
一进山坳,就觉得气温陡升,刚刚还在三九寒冬,现在竟感觉有些春意,只见山坳里,除了有和外面一样的延绵松林,还有满地的如茵绿草,中有星星点点的野花,虽然比不上真正的南国春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也是难得的奇景了。
程钧知道,这不是阵法的缘故,乃是自然造化。原来这山坳周围高山环绕,冷风吹不进来,因此形成了一个冬暖夏凉,四季如春的盆地。只见山坳正中,正是一座道观,倒也不大,前后两层院子、三座大殿,中间一座楼阁,上下两层,红墙黑瓦,有几分气势。门前有旗杆,后面还屹立着一座七层宝塔。
程钧目光甚是犀利,隔着老远,已经能看见那道观门口悬挂的匾额,上书“紫云观”三个大字,两边挂着楹联“凤形涌出三尊地;龙势生成一洞天”。门口立着一根旗杆,上面挂着的正是道门嫡传的旗印。
程钧仔细打量片刻,不由失笑,心中暗道:这老道也好笑,换了一个匾额,两副对联,佛寺就变成道观了么?这明明就是寺院的规制,别说旁的,只后面那座宝塔,就叫你这假道观无处遁形。这不伦不类的样子,让道门嫡传的那些意气少年看见了,还不放火烧了你这怪胎!
同时,心中也泛出一个疑惑:这老道好大的胆子,万马山虽然是深山老林,倒地也不是什么特别偏僻的所在,他敢在此大喇喇的设立野道观,难道是欺道门无人么?
虽然好笑,心中却也放下心来,那道士既然不曾拆了万马寺,那他要的东西,必然还在万马寺里。
有心走近一步查看,程钧突然觉得灵窍之中灵气一涩,登时知道不妙,骤然后退,退到了山谷之外,一退再退,一口气退出了数里之外,心道:“这里的道场有古怪!”
十五章 所谓伊人
道场,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传教的场所,也就是一处道观的势力范围,譬如后世,整个万马山都是万马寺的道场。二是指一处山门道派,护山大阵可以覆盖的范围,或者专指护山大阵。
道观不同于门派,可以建立自己规模宏大的的护山大阵,但道观监造之时,可以以道观为中心,建立起一个类似于护山阵的阵法,不过这种阵法一是规模小,二来威力不大,毕竟都健在凡间乡里,要注意凡人,这种阵法也可以叫做道场。
这些道场因为是道观里的道士自行建立,往往有些强烈的个性,效果也各不相同,虽大体以防护、辟邪为主,也有些道场的特色甚是特殊。譬如有的道场周围草木繁茂,有的道场火气十足,还有的道场冬夏倒置,三九天炎热,三伏反而凉爽。
这座紫云观道场的特色,是混乱。
这道观当中,竟有一座驳灵阵,以此阵为中心,方圆数里之内,天地灵气混乱不堪,无头无序,真气阻塞,不但绝不宜修炼,连施展法术,都会受到极大影响。这万云谷原本是一处不俗的灵脉,竟生生给糟蹋了。
这不是见鬼么!
一个道士,最重要的就是修道,倘若是为了护身还罢了,在自己居住的道观里面,建立一座阻碍自己修炼的大阵,阻塞了自己的修为,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事出反常必有妖。
虽然反常的厉害,但既然出现了,就自有原因。
这紫云观处处透着古怪——莫名其妙占了万马寺,赶走了寺中僧侣,却不加修葺,仍以佛寺为住,只不过换了匾额。据程钧所知的历史,在百年之后紫云观莫名消失,只留下万马寺这庞然大物。那岳华老道是入道的修士,要娶一个寻常的柴火妞,却有一个神秘女子出现,自称是道人原配。明明占据了一处绝佳的修炼宝地,却偏偏建立了极端反常的驳灵阵……
桩桩件件,都不是正常的状态,这其中,必然有图谋。而且,图谋恐怕非小。程钧细细思量,连做了几个推测,都有不足之处。暗自遗憾,可惜他真正的底牌缺了一样东西,催动不得,不然至少能查知一二。
紫云观……万马寺……程钧脑中飞快的闪过一个名字,莫非与后世的那个人有关?若真是如此,只怕,自己就能解开一个谜团……
突然,程钧心中一凛,转过头去,只见身后的树林中,幽幽的立着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绝美的女子,身上只穿着一见荼白色的衣衫,长裙直到脚踝,能看见裙下赤着双足,一头青丝披散着,肌肤晶莹如玉,站立在雪地里,仿佛整个人都是雪堆成一般。
那女子含笑而来,雪白的赤足踏在白雪上,几乎分辨不出,好像浮荡在空中一般。即使以程钧的定力,也忍不住要上前一步扶着她,以免北风无情,将她吹飞了、吹化了。
程钧目光一凝,心中暗自估量,神色却是平静,点首示意。
那女子见程钧露出善意,也报以一笑,走到面前,敛衽行礼,仪态楚楚,道:“公子安好。”声音又轻又柔,如雪花落地,几近无声。
程钧看了她一眼,注意力转而移到她那双眼睛上——这女子虽然美丽,一双眼睛却是涣散无神,好似刚复明的盲人,还找不到正确的焦距。他还了一礼,道:“不敢,道友请了。”
敢在雪地里赤足走路,还没冻到把脚砍下来的,那不必问,只能是修士。
那女子低低问道:“道友是从山外来的么?你……可是道门中人?”
程钧点头,道:“算是道门中人,却非道门嫡传。”
那女子闻言,静默许久,走上一步,道:“道友虽不是道门嫡传,却也是道门的正道修士,是也不是?”
程钧盯了她一回,点头道:“是。”
那女子急切切道:“那请道友这边来,小女子有下情回禀……”话音未落,程钧突然上前一步,抓住她的手,轻轻一跃,两人一起落在大树之巅,隐没在层层树冠之中。
那女子一怔,就见程钧竖起一根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果然见树林中,施施然走来一人。
只见那人乃是个二十余岁的俊秀青年,虽然一身道袍,却做了书生打扮,青衫大氅,羽扇纶巾,腰间挂着长剑并一个葫芦,长剑的剑穗一直在风中飞舞,虽大冷天,却摇着一把羽毛扇子,走路摇摇摆摆,尽显风骚。
程钧一眼就看出来,此人乃是一个入道的修士,修为不高,也就刚刚踏过入道门槛,看他的打扮,乃是一个俗家火居的修士。程钧从来没见过此人,但不妨碍他产生了一股亲切感,不是对人,是对那人身上的衣服。
这身衣服,从青衫到头巾,再到羽毛扇,从头到脚乃是一套,可是当初修道界底层修士中间最时兴的衣服。据说是因为修道界一个出众的天才兼美男子这样打扮,仙风道骨,望之如神仙中人,因此引起了一时风潮。当时人人不管是俊秀少年,还是彪形大汉,都是这么打扮,不仅如此穿戴,还要举止文雅,谈吐骚包,总是装作风流倜傥的样子。程钧当初,也曾经这么打扮过来,而且,他一眼看出,这人的几个细节学得并不好,头扬的角度并非恰到好处,走路的姿态也不够风骚——反正比他当初差远了。
记忆触动的一刹那,程钧是有些恍惚的,仿佛看到了前世的自己,不过,这种记忆一闪而过,很快就回到了现实,一丝疑惑随即浮起,暗道:“我记得这打扮流行的区域并不广,至少在北国修道界并不盛行,莫非他是南边来的?
那青年走了片刻,脚步一顿,转而来到程钧打坐的那棵树下,刷的一声,拔出长剑来。程钧一怔,就见那人身法轻动,长剑挥舞,刷刷刷刷几声,剑光闪烁,声动风雷,刹那间削下——几根树枝来。
程钧心中更加奇怪,就见那青年袖子一抖,从袖口落下几个灰白的东西,滚到雪地里,程钧嘴角微微一抽,只见那几个东西,正是几枚草菇。
那青年捡起草菇,拣了两根细细的竹签穿成了两串,将剩下的树枝拢在一起,生了一个火堆,然后一屁股坐在火堆面前,开始烧烤。一面烧烤,一面哼着小曲,小曲的曲调程钧很熟,就是戏曲里的曲牌子“小开门”。
程钧看了此人许久,暗自得出一个结论:此人颇具童趣。正这时,他只觉得身后有细细的气流,转头一看,却是那女子,程钧疑惑,那女子细如蚊呐道:“这人是岳华的大弟子冲和。最为岳华喜爱。”
程钧点头,心中一凛,暗道:我记得小和尚提到过,岳华老道有一个徒弟会用掌心雷,那必然是入道的修士,但那人却做了道士打扮,与此人举止不同。倘若这人也是岳华老道的弟子,那么那老道可是有好几个弟子,不知他们修为如何?倘若个个都有入道的本事,就有些棘手了。
正这时,程钧骤然转头,心道:又有人来了。
底下那冲和浑然不觉,兀自烧烤的兴高采烈,也不知道一共就两串草菇,他哪来那么大兴头。过了一会儿,草菇稍好,他收了起来,用嘴轻轻地吹了一遍,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咯吱咯吱嚼了,赞道:“好一个天上少有,地下难逢的美味佳肴……”
只听有人接口道:“大师兄,你好悠闲啊。”
冲和骤然回头,只见身后树林里走出一个小道士,背负双手,满脸嘲讽之色。程钧就觉一丝声音钻入耳朵,“冲远也来了。他是岳华的二弟子,他们两个向来不和。”程钧微微点头,心道:又是一个,这一个比他师兄差一筹,不过刚刚入道。
那冲和哈哈一笑,道:“师弟来得不巧,我已经吃完了。”说着把手里还抓着的热腾腾的草菇往背后一藏,露出了贱贱的笑容。
冲远嘴角下撇,没丝毫笑意,只盯着那人,道:“师兄,我记得师尊有要事吩咐与你,你为什么不去办事,反而在这里胡闹?”
冲和笑道:“我去了呀。唉,师弟你不知道这里的难处。万马山何等广阔,天冷难行,茫茫林海之中找一个人有多困难。我找遍了两个山头,踪影全无,料想他逃得远了,因此现在这里饱餐战饭,这才二次去找。”
那师弟诡秘地一笑,道:“怎么,冲清不过入门两月的小道士,胎息都没练好,就让被师父誉为天才的冲和大师兄如此为难?那他倒是了不起的很啊。”
冲和笑着道:“也不是他了不起,只是我肚里没食,拖累了效率,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
那师弟突然喝道:“少来这套,我看你明明是阴奉阳违,敷衍师尊。冲和啊冲和,你来看看,这是什么……”突然从身后抽出手来,将手中所提之物往前一抛,那东西咕噜噜往前一滚,滚到了冲和脚下。
那冲和低头一看,脸色骤变,道:“冲远,你……”
原来那东西如西瓜大小,染满鲜血,眉目宛然,正是一个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