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爱笑的酒馆主人
三月,洛阳。
北魏盛世的中心,佛的都城。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是围绕着这座城辐射延伸开去的,所有的传说,所有的经文。
人也像是如此,或者在离洛阳越来越近的路上,或者在同洛阳渐行渐远。
那洛阳的中心在哪里呢?
如果你在人多眼杂的地方问这个问题,可能人们都会告诉你,是皇宫,是天子,但若是仔细用眼睛去看,用脑袋去推敲,用心去分析,你会发现,街上熙攘的人群往往来自于一家酒馆,或是要去一家酒馆。
这酒馆的名字就叫一家酒馆。
怎么会有酒馆冠以“一家”的名字?
若是酒客推荐喝酒的好去处时,念叨着“一家酒馆”,岂非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当然还并不是最奇怪的地方。
一家酒馆的生意是极好的,所以主人特意把门槛一次又一次地削低了,陈列着的酒也一壶又一壶地添置着,品种越来越多。鲜卑人悬着小辫子在喝酒,汉人束着头冠在喝酒,见得到蓝眼睛的波斯人,也见得到蓄着羊角胡的匈奴人。
如果哪个酒馆有如此好的生意,那或许它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了。
每当有人第一次来到一家酒馆时,总会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开心的人。
一个生意人的快乐,自然来自于蒸蒸日上的事业。
但这么想的人都错了。
一家酒馆的主人是个女人,一个不怎么快乐的女人。
她很美,皮肤白皙,沽酒时总让酒客想起西汉的卓文君。
卓文君原是富家千金,跟着穷小子司马相如私奔,靠着酒肆艰难度日。
当垆卖酒,皓腕霜雪,即使不贪杯的人,恐怕也想一睹卓文君的风采,买一壶酒,以期搭上一句话,甚至收获一个微笑。
卓文君的酒肆生意自然越来越好,正如她的酒馆一样,人们来此,半缘美酒,半缘美人。
酒鬼大多数是色鬼。
酒色二字,多数时候也是不分家的。
酒色醉人,酒色罪人。
不是没有人讨她的欢心,相反,许多膏粱子弟、王公贵胄来此一次买上数十坛酒,只为博她一笑,可她从来不会让他们如愿。
多数情况下,她只会努努嘴。
许多人猜测这一举动无关好恶,而是表示这么多酒一时半会儿难以凑齐。
她没有否认,当然也没有承认。
她给的最热烈的反应是点点头,比卓文君吝啬得多。
可或许正因此,这些追求者们反而愈加疯狂。经常会有贵公子领着百十号人,从早晨开始占满了酒馆的位置,每种酒都各点一壶,一直喝到太阳落山才会起身离开,这种行为花销惊人,每个有此举动的公子哥名字都会一夜传遍洛阳人的耳朵。玩腻了这样俗气的路数后,又有些人叫来了乐师,叫来了变戏法的,本就拥挤的酒馆,又被乐声与叫好声填得严严实实的。
那些欢呼喝彩都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做作,因为请来的乐师是顶级的,变戏法的也是顶级的,他们仿佛能洞悉人们悲伤与欢乐的敏感点,正正好在那一点下不轻不重的手。
可她还是没有笑过。
在这一点上,她可能是石铸的。
很久以前,是有人问过她的。
那人问她:“你为何从来不笑呢?”
她也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翻着账本,缓缓反问道:“有什么能让我笑一笑吗?”
“开心的事情数不胜数,让人愉快的东西也是俯拾皆是,何苦总是板着个脸呢?”
“比如说,永宁寺的浮图,黄昏的火烧云,高琴师奏的凤求凰,千面人表演的滑稽剧,算不算你说的让人展颜的事物?”她连“笑”字似也不想提起,用“展颜”来代替。
问的人愣住了,他并没有想到她竟然说得出这些。
她挑了挑眉毛,继续道:“这些我都听过看过,可我的确笑不出来。”
她就是如此怪异。
酒馆虽然每天都客满,可来往的人都不清楚她几岁,不了解她从哪里来,甚至连她的名字都鲜有知者。
他们只知道她不爱笑。
可这一天,这个阳光不很刺眼,不凉也不热的日子,很多人有幸见到了她的笑容。
时光还是往常的样子,消逝的速度并无二致,但是对有些人而言,岁月的流变是很容易察觉的。
像她这样的美人便是其中之一。
红颜易老,这也是世间的一种悲哀。
所以她的眉头锁得更深,看起来也更不开心了。
但偏偏有人喜欢在这种时刻打扰她。
扫兴的人是经常有的,他们像是天生读不懂旁人的脸色,也自然就读不明白旁人的心。
如果元公子不自作聪明,觉得她总是这副冷脸,并非心情糟糕,或许他还能瞧出来她比平时更皱的眉和微微撅起的嘴,或许他就不会吃一记耳光了。
元公子挨这记耳光时,还在思考着是用左手去拨开她额前的刘海还是用右手去抚摸她的玉手。
这两种行为都会让一个正常的男人呼吸停顿,所以行动前的思考很有必要。
但是她似乎已经猜到了他接下去的举动,在他的言语还未蓄势到轻佻时就挥出了手掌,动作快到元瑾来不及闭眼。
元瑾被掌掴后的反应倒也算迅捷,没有捂那张有些肥胖和红肿的脸,仍是微笑的样子,衣袖一拂转身就走。
走时他仍不忘嘱咐手下把全酒馆的单买了。
本来在场的一些人是想笑的,毕竟元公子这样的人出丑并不多见,可看到他被扇耳光之后的反应,那些人却纷纷叹起了气。
贵族终究是贵族,即使是最不入流的子弟,也能够在如此尴尬的时刻保持该有的风度。
虽然有些人也会觉得不服气,觉得这风度也只是源于他们足量的财富,源于他们背后庞大的王室脉络。
“你打了他,就不怕他寻仇吗?”有个青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酒馆,不知何时问了这句话。
他只是斜斜的倚靠在木门处,歪着头,阳光静默地在他的身后。
他说话的地方是一家酒馆,是天子脚下最热闹的酒馆。
他说话的对象是一家酒馆的主人,是洛阳城最美最不爱笑的女人。
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没有质问,没有威胁,倒像是对扇拓跋瑾那记耳光的褒扬。
出人意料的是,她居然笑了。
她笑起来倒并没有板着脸那样美,嘴未免大了些,也没有酒窝,可看到她笑容的人还是都愣住了。
“他喜欢我,便不会惦记着来寻仇,或许还窃喜着,比别人多得了我一记巴掌。”
青年点了点头:“这自然是的。”
人,特别是男人,可能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吃了亏受了欺负,可若是欺负你让你吃亏的是你喜欢的人,你却连高兴都来不及。
“你是如何找见我的?”她问这青年。
“不爱笑的好看女孩子可并不多,”青年正了身子,慢慢走到她跟前,“一旦有,想不出名都难。”
她嗔怪地瞪了青年一眼:“想不出名都难的恐怕是你。”
这是很好理解的,无论哪个男人离她很近,同她说了这么多话,洛阳城都会很快知晓,而且这知晓中带着许多敌意,从古至今,流言从不会饶过任何一个被缠上的人。
可偏偏这青年像是不懂得这道理,还是站在她跟前,微笑地看着她。
“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真是。”她只能努努嘴,老母亲般无奈地摇摇头。
“我记得你以前很讨厌酒,也就很讨厌别人喝酒,为什么现在却开起了酒馆?”青年顺手拿起了一壶白堕酒,放到鼻子前嗅了嗅香味,“倒是像我这样爱酒的人,却常常没酒喝。”
“世上这么多事情,哪能都如你所愿呢?”她收起了笑容,一个字一个字地对青年说。
她的笑简直像是沙漠的雨,是短暂的,一念之间的施舍,可她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有个朋友愿意不辞险难,从江南赶到洛阳来看望她。
那个人一路上躲过了南北兵士的厮杀,越过了长江天险,没钱的时候做过一个月的杂役。
他其实并不怕会饿肚子,因为他这样的人要抓野兔抓鱼都不是难事,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没有酒喝,买酒自然是要钱的。
赚钱不是为了活着,一个富翁说这样的话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但是如果你身无分文、山穷水尽的时候,还能够自信地说出类似的话语,才是真的让人佩服。
这青年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他已站在她面前,脸上一直挂着一弯浅浅的笑,当她问他为什么会来洛阳时,所有的苦辛在他嘴里只有一句:“我想来,所以我就来了。”
无论是谁,只要是有朋友的人,都会发自心底开心的。
青年的待遇自然也很丰厚,一家酒馆的酒,只要他想喝,就能喝个够。
两人都是不期回报的,但是朋友就是这样,越是不计较得失,越是能收获更多。
初新,这个名字很快传遍了洛阳城。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这就是那个青年的名字。
连带着传开的也有一家酒馆这位不爱笑的女主人的名字。
青年唤她敏,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和旁人揣测的不同。人们都以为她的姓名不大悦耳,配不上她的容貌,所以她才不爱提起。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总有人仿佛占尽了好处,旁人艳羡的统统都有。
不过“敏”字激起的响动并没有“初新”响,这青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出现就做到了洛阳城所有人都办不到的事情。
据说他还佩着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用青铜制剑是件很古早的事情了,汉代之后,剑便多以钢铁打造。
能够流传至今的青铜剑,都不是凡品。
能够佩着青铜剑的人,也就相应的比一般剑客更引人注目。
传说越王句践有三把青铜名剑:毫曹、巨阙和纯钧,每一把都是耗费铸剑名家的精魂所制,每一把都值得千匹骏马、三处富乡和两座大城来交换。
他佩的会不会就是其中一把?
很多人开始找他,出于不同的目的。
要找到他很容易,一到下午,他就在一家酒馆的角落,一人一桌一壶酒,望着窗外出神,他不和别人说话,包括敏。
他们就是这么奇怪,但这奇怪,只是旁人眼里的,他们自己看来,或许觉得正常得很,或许觉得朋友就该是这样子的,可以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甚至见面都不用打招呼。
这天下午,初新依然是望着窗外,依然静静的,在想着什么事情。
有三个人来到他的位置边,与他说过话。
第一个人是一个商人。
他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裁剪得体,工艺一流。他戴着闪着光的指环,两只手总共四个,四个指环上大大小小有不下二十颗珍贵的宝石。
这已经足够惹来不少关注了,而他还发出了极不和谐的声音。他拖着一只箱子,箱子在地上拖曳,带着沉重的响动。
他极吃力地走到了初新身旁。
初新挠挠头,不解地问:“既然你已经有了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雇个人帮你搬这只箱子?”
商人回答他:“如果我凡事都雇别人去做的话,我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初新喝了一杯酒,点点头。
商人继续说:“如果我总把重要的事情交给雇佣的人去做的话,恐怕我早就没钱了。”
初新又喝了一杯酒,又点了点头。
商人微笑地打量着他,像是掂量着初新的价钱。
初新有些不自在,低下头又喝了一杯酒,这次喝完他却摇了摇头。
商人很好奇,问道:“为何你刚才点头,现在却摇起了头?“
初新略带着无奈笑了笑,说:“刚才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是没有钱。“
“这是经验之谈,所有成功的商人都懂得的道理。“商人虽然这么说,还是得意地眨了眨眼睛,因为他知道,成功的商人在这个世上是很罕见的。
初新接着刚才的话道:“可是你实在不该觉得我是一样商品,实在不该觉得我会出售自己。“
商人的手摸了摸自己的指环,他没有尴尬,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尴尬的:“我并不想买你这个人,而是想买你的剑。“
初新不再说话,而是开始喝酒。
“这四个指环,“他肥胖的手指不再摸着戒指,而是手心朝向自己举了起来,好让初新看清楚这四枚指环的光亮,”都是独一无二、价值连城的,当今天子都未必有。“
商人特意压低了声音,初新也特意向商人凑了凑耳朵,但他还是在喝酒,手上的动作从没停过。
“看来,这不足以换你的剑,“商人缓缓打开了箱子,”不过,我还准备了其他的的筹码。“
箱子里的东西是初新从没有见过的,可能洛阳城最年长的人也未必认得全,但是他知道其中每一样都比四枚指环的价值更高。周围几个酒客盯着这只让人惊讶的箱子,忘记了已端到嘴边的酒,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正常成年男性握紧的拳头。
但初新只是瞟了一眼,继续自顾自地喝着酒。
商人开始展露出为难的神色,当然这也可能是表演出来的。
没有为难的神色,对方怎么会相信你下了血本?怎么会确定这场交易是有利于他的呢?
商人是深谙此道的商人。
“你很精明,你如果去做生意,一定会赚得盆满钵满的,“商人扣上了箱子,开始了最后的交涉,”我在城里还有三家店铺,在城外还有两个牧场,你可以都拿走。“
初新干笑一声,歪着头问商人:“我的剑真的值这些东西吗?”
“或许是的。”
“或许?”
“是的,我买下了你的剑之后,或许能卖一个更合我心意的价钱,那时它也就值这么多钱了。”
“也就是说,你并不能保证自己是稳赚不赔的喽?”初新轻轻抚摸那柄剑,从剑柄到剑鞘,指尖贴合着青铜色的起与伏。
商人的眼睛开始发直,他已经瞧见了剑柄上的纹路,甚至在心里已经猜想出了铸造这柄剑的青铜、锡、铅与金银的比例。
商人学过相剑之术,这的确是一把好剑,他能感受到剑上流露出的骄傲,他猜想初新的骄傲就是来自于它。
像是脂粉,像是酒,像是这样能带给人骄傲的物件是绝不会没有买主的。
“但是我仍然是最有希望让这笔交易价值最大化的人。”他没有抬高嗓门,可任何人都听得到话里的自信,这是商人的骄傲,他也的确有能力做到,所以这句话很难被任何人拒绝。
初新突然沉下脸,问商人:“你可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
商人回答道:“是生命。”对于一个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各人有各人的答案,但是每个人最基本的东西,却一定是那个人的生命。
没有了生命,何谈道义、快乐和财富?
“剑客的生命,就是他的剑。”
商人不再说话,不再摆出任何筹码。
他只是关上了自己的箱子,再一次用吃力的姿势慢慢拖着朝外离去。
初新恢复了自己的微笑,他很赞赏商人的举动。钱是不能和生命等价的,懂得这个道理的商人,才能永远立于商海不败。
初新继续喝着酒,阳光一路西行,一路烦躁。晚春的洛阳是不适合闲逛或者静坐的,初新虽然什么也没有做,而且占着店里最阴凉的角落,背上却仍然沁出了汗。在与商人交谈后,他对于这个午后忽然有了更多的期待,在这时,第二个找他的人出现了。
他来得很快,脚步却很轻。
身上佩着长剑的他,看起来和初新一样骄傲。
在初新拿起酒杯的时刻,他还在酒店的门口,而初新放下酒杯时,他已经稳稳站在了初新的面前,连衣角都已经不再摆动。
“拔剑。”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这根本算不上一句话,这只能称得上是一则短语。敬告的短语,危险的短语。
剑本来就是一种凶器,拔剑也本就是一种凶杀的动作。
初新皱了皱眉,他对这个下午的期待可并不是向着这么险恶的方向的,他站起身,上下打量着来犯的剑客,想试着获取更多信息。
人群跟着凑过来了,人们纷纷踮起脚尖,想在前面的后脑勺间找到观看的最佳视角,却又不敢离得过分近。
剑光一闪,长剑已经指向了初新,对方显然不想让初新如愿,不想让初新多看自己一眼,但这一举动也使初新有了底。
从拔剑的手法和速度,初新已估摸得出他练剑的频率与天赋。
更重要的是,上乘的剑客是不会轻易拔剑的。学武是为了止杀,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
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剑客手中的剑也是危险的,正如初新面对的那样。他看到剑尖开始移动,紧跟着剑身、剑柄和对方干燥有力的手,简单而迅捷,指向了初新的胸膛。
刺向胸膛是很有效的选择,不仅是因为心脏处在该位置,也更是考虑到了直线距离的长短,目标范围的大小,一击即中的难易。
初新没有任何动作,剑却已经越来越近,这的确是极快的一剑,初新或许根本来不及反应。
剑势突然尽了。
这快如雷霆的一剑突然失去了力量,而初新只是拨了一下自己的大拇指。
这一拨,青铜剑鞘中的青铜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水平弹了出去,在碰到对方肚子后又水平地弹了回来,插入了剑鞘。
这一拨是何等的劲道与技巧,即使是普通人也能轻易看出,更何况是一名剑客。
不光是看,相信初新的对手也已经感受到了,腹部的剧痛,四肢的酸麻,所以剑才会骤停,闪电般的势头才会一瞬间消失。
他已经输了。
虽然剑还直直地握在他手中,剑尖仅仅离初新的心脏几寸远,但是他还是输了。
对于一个他这样的人,输了比死了还要让人绝望,尤其在这种地方,任何事情都会传得很快的地方,他将被视为失败者自取其辱的典型。
如果地上没有洞钻,他恐怕只有用死来逃脱这种念头的追逐。
他咬了咬嘴唇,垂下了拿剑的手。
这时,初新突然道:“我一击虽中,可终究是剑柄,若是你不手下留情,恐怕我就要多一道致命伤了。”
他看着初新,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居然说出这样的话。
初新也曾经是个好斗的年轻人,他明白这样的年轻人心里想着什么。他们想得到胜利,得到肯定,得到美人的亲睐。
这根本就没有错。
但是一旦失败,许多人却会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不仅仅是他们心里有执念,也更是由于周遭的人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宽容与鼓励。
围观者更喜欢踩上一脚,因为失败者是不会反击的,也是没有资格反击的,而踩上一脚的动机却可能仅仅是出于无聊。
初新不喜欢做失败者,可也不希望眼前的人做失败者,初新看得出他身上同样流露着骄傲,那是合格的剑客才有的骄傲。
所以初新才会这样朗声地说。
周围的酒客发出了叫好声,这一场较量别开生面,一刺一弹虽都只在霎那间发生,却引人惊叹,更难得的是,最后的结果也并不残忍,适合下酒。
剑客看着初新,初新也正看着他。
剑客告辞,初新笑着说不送。
剑客转身大步离开了,初新就继续喝酒。
他们一个血气方刚,一个锋芒稍褪,但他们都还年轻,都来日方长。剑客本就是这样简单的,也正因如此,他们之间不用多说什么。
太阳西沉的速度总是很快,因为下坠比起攀升容易得多,现在,太阳已经成了夕阳,浮在洛阳城的西城墙边。
白昼要到尽头,初新也决定离开一家酒馆,在这时,第三个人坐在了他的身旁。
这个人脸上仿佛永远带着微笑,他微笑的时间可能比千面人戴着面具的时间还长。
基本没有人见到过千面人的真面目,因为他总是戴着面具,无论是在演滑稽剧时,还是在台下准备登场的片刻。他的面具栩栩如生,戴上后,他就成了另一个人。很多人试图在他表演完成后跟着千面人,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这些人里有崇拜者,有同行,也就是那些恨他入骨的人,可没有人能成功。
千面人一进入人群,再想找到他就是万难。
洛阳城普遍认为,除了洗脸吃饭,千面人无时无刻不戴着面具。
而这第三个人,却连洗脸吃饭都是微笑着的。据说他在出生时,一声都没有哭,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夭折时,他发出了悠长的笑声。
他的伯父是北魏王朝最杰出的皇帝元宏,而他则似乎被公认为是下一代中最杰出者,无论学什么都很快,无论做什么都很顺利,最重要的是,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他都在微笑。
初新抬头就看到了他的微笑,他的微笑是真切的,因为他的眼睛也是微笑着的,眼睛里的笑是骗不了人的。
“你是初新?”这是他问初新的第一句话。
“正是。”这是初新的回答。
“我叫元欢。”他行了个拱手礼。
“久仰大名。”初新也向元欢作揖,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元欢的手,那是一双稳定修长的手。
修长稳定的手是优秀剑客的象征,但是元欢并没有佩剑。
元欢很快直起身子,背过手,初新也一样,当他们对视的一刹那,落日最后的光芒收束了,酒馆里还没点起灯火。
这成为了酒馆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我来,是想看看你的剑。”
初新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不必惊讶,只需要拔一次剑就可以了。”
初新又一次瞪大了眼睛,因为初新已经很难看到元欢的表情,虽然他已经猜到那会是一抹微笑,而元欢却像是清楚地知道初新脸上有哪些青筋正在跳动着。
初新拔剑,又收剑,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照做,元欢的话像是带着魔力。
他拔剑与收剑的速度很快,但是他隐约觉得,元欢已经看清楚了剑上的所有纹路。
灯盏陆续亮了,酒馆又一次变得明亮,初新静静地握着剑,元欢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初新知道他走了,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初新就感觉到了。
回想起元欢的微笑,那种真切的微笑,不带欺骗的微笑,初新的手脚变得冰凉,他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微笑,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发自真心地微笑。
除非那个人太自信,自信到认为自己不会犯错,不会失败。
如果你能得到想得到的所有东西,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微笑,可这个世界哪里存在这样的人呢?正因如此,才会有敏这样的人,很少开心,很少露出笑容。
想到这里,初新扫了一眼坐在柜台处的敏,不仅是因为思绪的流动,也更是为了让自己分心,不再去想刚刚的事情,在半截蜡烛烧完时,他的手脚恢复了力量。初新握了握拳头,确认自己已经能够重新用很快的速度出剑之后,他走出了一家酒馆。
一家酒馆坐落在长街的中段,往东或者往西,都一眼望不到街道的尽头,初新走向了东边。一路上,他发现身边也有人向东走去,步调一致,低着头,弓着背。一开始只是零零散散的几人,越往前,人就越多。
初新不由加快了脚步,他发现今天有些特别,也思索着,经历了这特别的一天之后,将来的日子还会不会如往常一样。
往常的日子,悠闲、快乐,虽然也有很多烦恼,但没有太多的无可奈何。
他想起了江南这个时节的飞絮,没有依靠,始终是飞扬的,是让游人心醉的。
往常的他就像飞絮一样。
初新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身边的人停下了脚步。
他听到了铃铛的声响,紧跟着,传来了低声的吟唱。
他眼前是一座高耸入云的佛塔,佛塔下面是海洋般的人群,他身边的人就是汇入了这片海洋,这片海洋像是静止的,但是初新很清楚,这片海洋在变得广远,海洋中的浪潮在涌动。
海洋的尽头是一个人,一个穿着猩红色长袍的人。
第二章 穿猩红长袍的僧
驼铃街,永宁寺,寺旁有宝塔,时人更喜欢称为浮图。
浮图入云,九层,离地千尺。
塔分四面,每面三门六窗,门扉漆成了红色,各钉着五行金制的钉子,飞檐上悬挂着五色的铃铛。
风高夜长时,铃铛发出响动,十余里内的人都能听见清脆的声音,像是江南溪流的浅吟。
也在风高夜长的时候,一个身穿猩红长袍的人来到塔前,双手合十,低低地唱起了歌谣。
那歌谣或许是用波斯语写的,或许是用天竺语谱的,没人分辨得出。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受到关注,因为他用这样的姿势站立了整整六天,不吃不喝。于是他的身后开始聚集起信众,他们也跟在他背后,虔诚地哼起他用喉咙最深处发出的曲调。
很多人半途放弃了,饥与渴,困与乏,像是噬人的猛兽,那是与诱惑截然不同的恐慌,直接能够撂倒一个健康的人,是心智无法控制的。
没有谁能够六天六夜不吃不喝不打盹。
正常人的生命在第四天左右就将因此而终结。
可他仍是直直地站着,同样猩红色的帽兜遮住了他的脸,没有谁看得到他的表情。
这让人们对他更加敬畏,开始期待他的下一个动作,下一句话。
第六天的黄昏,靠近他的信众艰难地听见了他的低语。
于是洛阳城传遍了达摩的故事。
他来自荒裔,年一百五十岁,从南海水路来到神州,起先入梁,与梁武帝话不投机,仅用一根苇条就渡过了长江,来到北地。
你相信有人活了一百五十岁吗?你相信有人能用一根苇条渡过滔滔长江吗?
洛阳的酒肆满是这样的问题,但是相应的解答却更多。
既然他不吃不喝不打盹地站了六天六夜,做到了常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你又怎么能确定他没有其他神奇的方术或是本领?
这是最让酒客们信服的答案,人本来就偏爱奇异的故事,本来就喜欢追随奇异的人物。
初新见到达摩时,已经是他在永宁寺旁的第五个晚上了。初新看着那些信众,轻声感叹着,从无人追随到众人景仰,或许只需要这五天的站立。
他们只看到了猩红的长袍,却根本不了解猩红长袍下藏着什么。
不了解,又为什么会崇拜与追随?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恰恰是因为不了解,所以人们才会崇拜和追随。
达摩开始在洛阳城传授禅教,就在富丽堂皇的永宁寺,信徒挤满了整个寺庙。他认真倾听每个人的疑惑,有问必答,传法由清晨至深夜,无间隔,不休息。出自他口的见解不凡,却又通俗易懂,让人感叹,似乎只有一百五十岁的高龄,才能说出这样精深的佛语。
圣上被惊动了,亲自来到永宁寺接见达摩。
难得一见的,达摩摘下了猩红色的帽兜,是一位秃顶老者,长着一圈蜷曲的络腮胡,似乎是天竺人的相貌,也像是波斯胡人的模样。
这样貌虽只寥寥数人见到,但已被众多的人猜想到了。
这两个平常根本见不到脸的人,在永宁寺谈论了很久。
两人的对话让民众浮想联翩:一个是一百五十岁的得道高僧,一个是北魏盛世的领袖君王,他们究竟会谈些什么?
“我猜呐,圣上会问达摩大师普渡众生之法。”有的香客如是说。
“普渡众生似是妄想,我倒是觉得,他会问大师如何昭德行施教化,如何敬神佛修来世。”有的香客纠正道。
“来世?哪有什么来世啊。如果我是圣上,我会问大师如何活一百五十岁还能活蹦乱跳的。”一个姑娘插嘴道。
皇帝问得最勤最多的,的确是长寿健康的法门。
但是这样的答案自然不被众香客买账,他们不理会这个姑娘,汇入巨大的永宁寺门,成为了人海的一滴。海的那头依然是达摩,披着猩红的长袍,帽兜与阴影埋着他的脸。
姑娘抿了抿嘴,没有其他动作,她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背靠着永宁寺大门的巨柱。
这是个早晨,初新没有在一家酒馆,自从与元欢一面之后,他就很少在一家酒馆喝酒了,而是开始在洛阳城四处走动。
他相信一些事情正在发生,这是剑客敏锐的直觉,而漫无目的的闲逛,就是他的应对办法。
走路能让神经松弛下来,能保持身体的状态,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游走时收获许多奇怪的讯息。
现在他走到了永宁寺,也不经意间听到了姑娘和香客的对话,初新很好奇,为什么她站在门口,却始终不进寺里,不像其他的人一样,请达摩解惑。
他忍不住问她:“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她看向初新,像是听明白了他的疑惑:“我没有什么要问那个穿红袍的人。”
“哦?”
初新看着她的脸,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她忽然笑了,初新这时才发现,她是个很美的姑娘,皮肤很白,鼻梁很挺,眼睛很大。初新听说有些美人落泪很好看,有些美人心口疼很好看,也的确有些美人笑起来很好看,他现在已经很肯定这一点了。
宝塔的铃铛在风中摇动,洛阳城的石路上人来车往,寺旁种着红色与紫色的花,花香追逐着铃铛的声响。
笑的确是种有魔力的东西,尤其在经文声飘荡着的春天,尤其又是她这样大眼睛的姑娘泛起的笑。
这样的笑容,是从眼睛开始,是月亮自如的盈亏,是水分与桃花的拥吻,一点点生发到脸上各处的。
那年那月那日那时那刻,恐怕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勾摄初新的心魂了。
这笑也便足可成为缘的源了。
面对一个很好看的笑着的女孩子,你会怎么做呢?
大胆的人会去问她的名字和住处,自信的人会回报以自己的微笑。
初新既不大胆,也不自信,他只是愣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这是他的习惯,一旦想得到什么,他就会开始掩饰这样的想法,一旦要掩饰什么,他就会低头。
等他抬头时,她已经不见了。
初新在心里哂了自己一句:见到好看的姑娘就成了个孩子。
这岂非是他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
他往寺门里望去,猩红的身影如同磐石,像上古时代就屹立于斯,不摇不动。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嘀咕了一句,最近的怪事的确很多,自从他来到洛阳,每一天他都在看窗外的人群,每一天他都能察觉到,窗外的兵士、马匹、商客和外族人,虽然装束不同,身型各异,却在向着同一个方向移动。
向着城外移动。
在出城最多最频繁的一天,达摩出现在了永宁寺前;五天之后,初新不再见到出城的兵马客商,那三个奇怪的人出现了;当初新不再去一家酒馆喝酒的时候,达摩也不再立于佛塔之前。
这一切看似毫无关联,却莫名其妙地头尾相接着。他把剑拿到眼前,仔细端详。他不明白自己的剑究竟为什么惹来了关注,这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铜剑,比起现如今的钢制剑短了一些,是会稽的一名普通的铸剑师打造的,那位铸剑师没有很大的名气,也没有什么优秀的传人。
会不会是他们误以为这是越王的三把宝剑:巨阙、毫曹和纯钧?
那是很久远的事了,初新忍不住哼起了流传在自己家乡的歌谣,关于卧薪尝胆的句践,功成身退的范蠡,倾国倾城的西施的歌谣。
那真是一段极富戏剧性和浪漫气息的传说。
初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无论这三个人来意如何,初新都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他是一名剑客,剑是简单的,剑法是简单的,所以他喜欢简单的事物,也就不愿意存有过于复杂的念头。
理由也很简单,复杂的念头会减慢出剑的速度。
这是洛阳城最繁华的街道,但是再繁华的街道也终会有个头尾。
初新已经到了这条长街的尽头。
他看到了石砌的城墙,巨大的城门,城外是大大小小的矮房子,那都是奴隶的住所,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依然保有着古老的奴隶制度,即使他们已经成了中原的主人。
奴隶的一生都在忙碌,或者在做农活,或者在战争最前线的最前排,或者在交配,生下的儿女成为新的奴隶。
人被这样分成了三六九等,世世代代分成了三六九等,初新觉得并不公平,他从小就觉得这不公平,但他只能把这念头放在心里,和谁都不曾提起过。
甚至有时他也在想,如果把所有人的钱财物产全都堆在一块儿,然后再平分给每个人,是不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他很快又放弃了这样愚蠢的念头。
他怀疑即使真的实现了普遍的平均,不用几年的时间,人还是会被分成三六九等。
矮房子挨得很近,相互之间隔了一排茂密的灌木,灌木的枝桠交错,但是总体来看还是由根部向上向外长开去的。
如果有个人坐在灌木前,真是像极了千手的观音,初新这么想着。
突然,他的瞳孔急剧收缩,胃部也突然翻滚。
初新扶着矮墙,开始呕吐。
他看到灌木的树枝间藏着个坐着的人,那些枝干长在周围,就像是干瘪苍老的手。
绝不会是鲜活的手,因为坐着的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他的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切口很平整,这意味着凶器很锋利,作案者的出手很快。
得出这些结论的时候,初新的胃里连酸水都没剩下几滴。
数日之后,洛阳城里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不少受害者,他们的头被割下,单看身体难以辨明身份。
初新虽然很讨厌尸体,却还是每一处都去看了。
他仿佛是天生爱凑热闹的。
无头的案子很多,尤其在人多的城市,但这种案子多是没有头绪,而非头颅。
初新感觉自己的头也快没了。
他本来就是个思绪活络的人,遇事总会仔细想上一遍,而且所有枝蔓都不会放过,他的老师因此觉得他不适合学剑。
现在枝蔓已多到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了。
城东,万顺王府。
元欢正握着酒杯,酒杯中盛着酒。
杯是夜光杯,酒是葡萄酒,葡萄产自西域的一处盆地,那处盆地有时很冷,有时很热,都能让人丧命。
可这样的地方产出的葡萄却是天下一绝。
“万顺”是他的伯父孝文帝给元欢的封号,寓“万事顺意”之义。
自那以后,元欢事事都很顺利。
他人生中的苦难,如果那叫苦难的话,都是他自找的。
他七岁时曾拜托仆人把自己的新衣服分给奴隶的子女,他只穿小一号的旧衣服;在十三岁时,因为失手打碎了孝文帝生前喜爱的夜明珠,他恳请鲜卑第一力士儿鹿用鞭子抽打自己;十七岁的他主动要求戍边十年,做起了最不起眼的马前卒。
据说他还准备了一个面具,画着青面獠牙的恶鬼,一有战事就会戴上,因为他总是在微笑,脸也长得太过俊美。
很多年以后,兰陵王高长恭效法了他的做法,用恐怖的面具遮盖住脸,来威慑阵前的敌人。
一个人杀人时还能优雅从容吗?
恐怕连元欢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剑刺入敌人胸膛,震碎敌人肋骨的一刻,脸上是什么表情。
现在,他已经从苦寒的边塞回到了洛阳。他来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匹马,一只包袱。
他不是不懂得享受,恰恰相反,他是最懂享受而且最有能力享受的那一部分人,但他知道不勤劳的四肢会变得迟缓疲弱,不勤劳的头脑也一样。
所以他喜欢给自己找罪受。
就像最成功的商人一样,许多事情他都喜欢亲力亲为,甚至包括探听情报这种斥候的差事,他也乐意做上一做。
他刚刚已仔细了解了洛阳城所有的无头案件,无论是发生的地点,还是受害者的衣着,他都能够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他本就是拓拔王室公认的天才。
可他的思绪却始终停留在“初新”这个名字上。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初新此时正大步走在街上。
他的心情不怎么坏,因为他刚刚在一家酒馆里吃到肚子都胀了。
这几日他一直饿着肚皮,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把肠子呕吐出来,直到今天才忍不住敲了敏的竹杠。
人要是饿了几天不吃东西,一碗米饭也会变成珍馐。
所以饱餐一顿的他心情不仅不糟糕,还相当好。
可走着走着,初新又皱起了眉头,他发现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很诡异,带着提防和疑惑。
“怎么一敲竹杠就感觉要倒霉?”初新低声嘀咕了一句,之后他开始仔细辨认周围人视线的着落。
到第二十三个人的时候,他断定那些怀疑的源泉是自己的剑。
联想到最近的无头案,人们对佩刀剑者的敌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初新反倒松了口气,他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但也并不会去解释,他坚信清者自清,事情水落石出的时候,那些攻讦流言都会消散。
可有的时候,甚至是绝大多数时候,攻讦与流言的伤害在水落石出时已经无法弥补。
初新后背有些发凉,他已经看到了麻烦的靠近。
麻烦很快就到了眼前。
一队骑兵拦住了他的去路,共五个人,初新认得,这群鲜卑人隶属于洛阳城的虎贲军。
虎贲,周代就有了这支军队的传说,三国时期已变成了一支以可怕著称的秘密部队,它在那时的统领,典韦,曾经一个人阻拦住了张绣的叛军,保住了曹操的性命;继典韦之后的统帅许褚被人称为“虎痴”,在曹操被马超击败,落荒而逃时,用一个眼神就威慑住了那位后来的五虎上将。
朝代更替,但是虎贲仍存,每一位战士都是精挑细选,每一位战士都身怀绝技。
他们骑着的马是万里挑一的,他们所携带的武器是万里挑一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万里挑一的。
初新面对的,就是一队这样的虎贲军。
有个人发问了:“你就是初新?”
初新道:“是。”
那个人继续问:“你知道最近城里发生的事情吗?”
初新道:“我知道。”
那人的目光突然锐利如刀,他的手指离他的剑柄不过三寸,他随时都会拔剑。
他用这样的眼神威胁着初新:“和我们走吧。”
初新斜斜地靠在右侧的石墙,斜斜地看着他们,缓缓地说:“如果我拒绝呢?”
每匹马都往前踏了一步,这队虎贲军就像一面墙,这堵墙突然向着初新压了过来。初新已经看不到阳光了,因为这群人都太健壮,他们的马也太高大,他们看似随意地向前挪了些许距离,却封住了初新往前往后所有的去路。
那个人在确认初新插翅难飞之后,盯着斜斜站着的初新道:“你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初新突然一跃而起,像一支射离弓弦的箭,如果前后左右都没了退路,那向上的确是他唯一的机会。
可他右侧的石墙未免太高了些,虎贲军的反应也未免太快了些,他上升到最高点时,脑袋只够得到石墙顶,而在这个他近乎静止的节点,身前的虎贲军纷纷拔出剑刺向他。
拔剑是用剑的第一步,甚至光拔剑这一个动作就可以成为剑招。
昔日有位顶尖的剑客,只会拔剑这一种剑招,却从未尝过一败。
他之所以成为了顶尖的剑客,是因为他每天都要练习拔剑,每天都会拔三千次剑。
他拔剑的速度已仿佛突破人类潜能的极限。
为了更好地用剑,虎贲军的每一位战士在刚学剑时,都花了半年的时间来练习拔剑,每天都会练到握剑的手失去知觉。
作为回报,他们已个个都是剑的高手。
这五个人拔剑的那一刻,剑尖就已经到了初新的心口。
无论怎么看,初新都已是笼中的鸟,瓮中的鳖。
初新已非死不可。
但他们忽然发现,与他们剑的尖端同时到的,还有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那青铜剑像是从天上地下的某一处,由诸天神魔悄悄变出来的。
他们的剑突然下沉,正如他们克敌的信心一样,这青铜剑上似乎是寄宿了蛮族神祇的劲力,逼迫着他们的剑势朝下涌去。
那剑自然不会凭空冒出,它被牢牢握在初新的手中,而现在,初新已借着压剑的力道又向上抬升了自己的身子,他的身形也跟着由竖变横,堪堪翻过了石墙。
他翻墙的时候还朝着那五个人说了一句多谢。
这五名虎贲军士愣在原地,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
翻过墙头,初新落到了地上。
他也并不急着逃跑,而是先等刚刚渗出的冷汗蒸发完全,心里暗叹着好险。
他不敢与虎贲军缠斗,这支军队里的战士学的都是格杀的招式,接受的都是死命令,初新不想杀人,不想被人杀,在那条街道上,他也不可能跑得比马还快,他唯一的选择是翻过右侧的高墙。
所以他靠在墙上,偷偷用脚踩实了地面,用手摸索了墙上的孔洞。
他挑了几个最适合手指使劲的凹陷处,手脚一并发力,朝上跃起,与此同时,初新也估算好了对手出剑的位置,先一步让自己的剑就位,借力使力,总算越过了这面墙。
一旦缺失了哪个步骤,不仅性命难保,死后还难免被虎贲军士嘲笑,连初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面对强敌的时候原地起跳又落下,或许没有比这更令人发笑的举动了。
所幸他还是成功了,算上此回,他用这样惊险的方式已经脱险了十一次。初新对自己还是满意的,起码自己并不滑稽。
得意了片刻,他开始环视四周。
他像是在一个宅子的庭院里,但庭院里种的仅有寥寥几丛野花。
初新很好奇,俯下身子去看这几株小生命,因为花实在太低矮,他索性趴了下来。他发现这花他从未见过,花瓣是白色包裹着一圈黄色,看不到花心。
“很像纵切一刀的鸡蛋,不是吗?”初新支在地上的手旁,突然出现了一双赤着的脚,那双脚是很像野兽的,遍布青筋,指甲又很长,皮肤有大块的皲裂。
这些倒还不能让初新倒吸一口凉气,直到他看见这双脚脚踝处垂着的猩红色长袍。
初新双手劲力一发,像根被压弯后释放的树枝,从地上弹起,警惕地看着面前的人,面前的人并非一个枯瘦的老者,猩红色帽兜下是张中年男人的脸。
“洛阳开始流行起这样的服饰了吗?”初新问道,但他很快意识到,不同的人穿同一件衣服,显露出来的气质也会是不同的。
农夫穿着盔甲,无法称其为将军;公主披上轻纱,不会被认作舞女。
眼前的人穿着红袍的身影却和他第一次看到的达摩极为相似。
这人只是简简单单地站着,初新竟不敢有任何动作,他并未感到恐惧,却有三分敬畏。
如果他只是普通的信众,不可能有如此难以言说的气魄。
初新又忍不住问:“你是谁?”
穿猩红长袍的人反问初新:“你是谁?”
“初新”这个名字,似乎让他吃了一惊,但讶异的神情很快就从他那张铁石般的脸上消失了。
“你最近杀了不少人?”
沉默很久之后,他问了这句话,初新的心一沉。
初新突然明白,为什么虎贲军会无缘无故找上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成了无头案的最大嫌犯,可他能做的却只是摇摇头,说不出辩解的话语。
被人误会并不好受,替人顶罪就更不用说了。
敲门声传来了,急促、有力。
初新听得出敲门的人手劲很足,十有**是虎贲军士,如果门不开,他们很可能会硬闯进来。
现在已经来不及解释。
一如他碰到的很多事情般,解释往往都是多余的。
如果解释有用的话,自然没有解释的必要;而当解释真正有效的时刻,又常常已经没有解释的时间。
他决定孤身闯出去。
但是初新却始终没有动,因为红袍人也没有动,他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破绽,都是空门,而正因如此,初新不知道剑该往哪里刺出,不知道刺向哪些方位能够逼退他。
初新甚至不知道他是敌是友。
所以他也只能随随便便地站着,随随便便地拿着剑,同样露出一身的破绽。
敲门声已经变成了砸拳头的声音,很快,剑也参与到了破坏的队列中来。
门被粗暴地打开了。
虎贲军并没有看到初新,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猩红长袍的人,直直地站立着,帽兜与阴影遮着他的脸,他诵念经文用的语言像是源于比西域更西面的地方,无人理解,无人知晓。
或许他本就是个无人理解,无人知晓的人。
搜索很快就结束了,因为红袍人的房间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他们除了找到一张床和一间衣柜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供人藏匿的小空间。
他们离开时,红袍人还是念诵着经文,这让他们离去的速度更快。
士兵讨厌僧侣,僧侣也不会喜欢士兵。
因为他们的信仰是相悖的。
可是初新呢?
一个人总不可能凭空消失的。
第三章 看不到的线索
闺房,未出嫁女子的卧室。
后来这个定义被拓宽了,凡是女子的卧室都可以称作闺房。
不过人们当然不喜欢把一个老婆婆居住的房间称作闺房,闺房还是属于特殊年龄段的女人,比如敏这样的。
敏这样的冰山美人,她的闺房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洛阳城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之中不光有男人,也有女人。
她们也想看看这位大众情人的闺房与自己有什么不同,比如床单的颜色,枕头的数目,胭脂的香型。
这些初新都说得出。
因为现在,初新就在这间小小的卧室里,望着一方小小的窗口出神。
他总是喜欢望着窗外,通常透过窗看到的东西总比室内的亮些。
初新喜欢太阳,喜欢光明,喜欢看亮一些的角落。但这回却并不是出于这个爱好,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
敏的房间并不整洁,她的衣物到处散落着,其中还有很贴身的衣服,让初新一看到就脸红的那种。
他本想帮着收拾收拾,可敏不允许他打扫。
她就喜欢看到初新眼睛不知道往哪看的样子,这让她的心情愉快了整整一天。
所以初新只能盯着窗户看,一边坐着一边骂,骂也不能骂得太响太难听,万一被听见了,他怕敏不给自己送饭送菜送酒。
他想起自己深夜溜进一家酒馆的狼狈模样和笑得前仰后合的敏,忍不住自己也笑出了声。他也不去担心自己已经被全城通缉,于他而言,除了出行受限,这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初新吸了吸鼻子,敏的闺房很香,香得初新觉得自己会过敏。他想起这几天自己都在和不怎么好闻的东西打交道:成堆的香烛,一具接一具的尸体,甚至还在一个中年僧人的长袍下待了一阵儿。
为了不让虎贲军士看见他的脚,他只能手足并用缠在红袍僧身上,宽大的红袍让他躲过了搜查。
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甚至初新一度以为,僧人都是不洗澡的。
除了敏的闺房,这段时间他闻过唯一香的物什是那丛矮矮的野花,还是用趴着的姿势。
幸好他是趴着嗅气味的,这也是红袍僧信任他的原因。
把自己和几株脆弱的生命放在同样高度的人,并不像是个杀人犯。
杀人的人,要么将自己的性命看得比其他人都高贵,要么一直被别人看不起,没有一个是将生命放在与自己同一水平线上的。
初新并没有想明白这一点,他暂时没空去想,他忙着搜索着大脑里记忆的残片,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突然一拍脑袋,发现自己没有一种味道。
腐烂的味道。
无论是什么人,皇帝也好,奴隶也罢,死后都是会腐烂的,由内而外,只要有合适的温度,这个过程将会非常之快。
除非那个人的身体经过了特殊的处理。
初新听说在西边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人死后会取出内脏,涂抹药水,再缠上布条,**可以长久不坏。或许那个地方的人不喜欢死后露出骨架,或许他们认为灵魂永驻的前提是尸身不腐。
人有没有灵魂?灵魂是不是需要借助肉身才能依存?
没有人知道。
但正常的人被杀死后,尸体或多或少是会有腐烂的味道的。
初新的鼻子很灵,他母亲的鼻子就很灵。他小时候每次吃完东西,母亲都能说出他吃了什么。母亲灵敏的嗅觉曾让他很苦恼,不敢随意偷吃,可现在他却有些感激,感激母亲赠予的这项天赋。
这天赋似乎已经是他得到的唯一机会,他隐约记起了一种味道,一种在夹杂在血腥间的奇怪味道,很微弱,却足够让初新的鼻子捕捉到。
记忆的衰退是极快的,那味道在初新脑海里逐渐变淡,所以他又盯紧了窗户,等待着天黑。
天已黑,黑得看不清路上行人的脸,初新便掠出了窗,在围墙和屋檐上几个起落之后,他让自己的双脚着了地。
越靠近地面,气味才会越浓烈,这是初新许多年来许多次追踪后得出的经验。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他沿着大路一直走,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夜色也能帮助听力、嗅觉的提升,这就和瞎子的听力、嗅觉总是出众一些的道理是一样的。
初新闻到了很多味道,来往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各自独特的味道。
汗臭、脂粉味是最普遍的,而这两种味道也可以分很多类,汗臭可以很香,脂粉味也可以很难闻,这取决于不同的人,甚至与性别有关。
有一个女孩子路过时既带着脂粉气又杂着些许汗味,混合后的气息差点把初新的魂勾走。
最要命的是,她在走近时还发出了一声轻笑。
不过初新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继续像一条老猎狗,边吸着鼻子,边迈着方步
他突然兴奋了起来,因为他闻到了自己想要搜索的味道。
这味道又来自于一个女人。
初新调整了自己的步调,挺起了身板,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看似艰难地转了三个弯,翻了六面矮墙,那个女人在他面前消失了九次。他和猎物始终保持着相当远的距离,这也是好的追踪者应该明白的道理。
追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猫的脚步声,猎狗的嗅觉,鹰隼的视力,骆驼的耐心,狐狸的狡猾,甚至还需要一点点顶尖赌徒的运气。
初新的运气不错,他不仅没有被甩开,也没有引起过路人太多的注意。
女人走入了一个小院子,穿过一条小径,闪身进了一间小屋,这一切动作很快,但是被屋顶上的初新看得一清二楚。夜色已经很深了,初新忽然觉得,自己接下去要做的事情可能是徒劳,深究起来也并不道德,但是他还是悄悄爬了下来,找到了小屋的窗子,窗子是用丝绸做的,薄薄的一层,隐约看得到屋子里面的样子,初新暗忖着这位富有的女主人在做着什么事情,他带着强烈的好奇和自证的决心,当然也有一点愧疚,往屋里投去了窥探的目光。
她无疑是个很美的女人,五官精致,皮肤像是膏脂,白皙而又光滑,她正面对着一面镜子,时而看自己的左脸,时而又端详自己的右脸。
除此以外她什么都没有做。
女人与镜子的缘分像是上天注定的,尤其是美女。
而男人则是难以理解这种缘分的,甚至会被融为一体的两者逼疯。
初新有些失望,春天的夜晚很凉,他的身子有些冻,但他还是一声不吭,一动也不动,他的人似乎已经与洛阳的夜合而为一,他的耐性极佳,这是他自己都引以为傲的品质。
优秀的品质自然会给人带来报偿。
女人盯着镜子看了很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忽然用双手抚摸自己的下颚,随即是耳垂,再接着是鬓角,初新的呼吸停顿了,因为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后,女人的手上多了张人皮面具,她的面孔也随之剧变。
她本来的鼻梁有些高,现在却是塌鼻子;她本来的脸上光洁,现在却长着麻子。
还有许多细微的变化,甚至有岁月刻下的种种痕迹,初新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样貌即使只有一丁点儿的差异,也可能让人产生美和丑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大概是她原来的容貌,”他暗道,“和戴上面具的样子比起来,的确差得太远了。”
“如果,”房里突然传来了声音,初新警惕地瞥了一眼女人,她并没有在和谁说话,倒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我本来就长成这样就好了。”
松了口气的初新有些心酸,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想拥有姣好面容的女人,对美的渴望,试图挽留岁月的流逝,都是没有错的,他却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窥伺了她的**,这并非君子所为。初新没有把自己视作是君子,但他也实在不喜欢听见别人如此卑微的秘密。
或许该走了,他这样对自己说。
左脚刚刚踏出,就又缩了回来,他的耳朵告诉他,屋子里女人的嘀咕牵扯到了“人皮”与“穆虎”,但是具体的内容,却因为一瞬间的走神而没有听到。初新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居然在关键的时刻掉了链子,当他再想获取更多的线索时,屋内已经没有了声响。
难道这面具居然是以人皮作为材质?那么穆虎又是谁呢?他与这些面具又有怎样的联系?
初新回答得出第二个问题,他对于穆虎这个人早有耳闻。
十三岁格杀了一只花斑虎,十六岁百步外射死了柔然族的叛军统领,二十出头就同北魏第一力士儿鹿打了一天的架,谁胜谁负世人并不知晓,但有许多人猜测,穆虎大概率是占了上风。
那时的儿鹿年近不惑,他的身体机能可能并不如一个年轻人,但数十年战斗的经验和他奇异的天赋,让他成了朝堂公认的武功第一。
这场比试已隐隐有第一武者的交接意味。
现在穆虎年过而立,各种各样的格斗技巧已臻完美,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他统领虎贲军也将近三年,他的前途不可限量。
初新一直在想,自己三十岁时能有什么成就呢。
他本不是一个汲汲于名利的人,可是把自己与二十七八岁的穆虎一对比,还是有些落差。
有些落差是因为初新实在不在乎名与利,否则换作其他人,恐怕早就心理失衡了。
夜已经很深了,屋内屋外都是一片死寂。
或许下一个该去找的人,就是穆虎。
初新毫无困意,他发觉事情越发离奇,也越发刺激了。
他从不承认自己喜欢刺激的东西,但他一直在做的,却都是旁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刺激让人真切地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初新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他在寻找一个又一个刺激:在坟场睡觉,深入丛林捕蛇,从数十丈高的崖上跳入深潭之中。
现在,他要去虎穴里,同群虎的首领聊聊天。
虎贲,是周武王对牧野之战中的三百名英勇战士的嘉奖称号。
那一场战斗中,武王以少胜多,击败了暴君帝辛,也就是人们熟知的商纣王。
朝代更迭,虎贲却一直沿用,用以守卫君王的安全。
虎贲军的统领,是猛兽中的猛兽,人上的人。
初新看见他时,还是被他棱角分明的脸和身上的气质震慑住了。
穆虎显然有些不开心。
他的属下没有拦住一个带剑的人,这使他脸上很没光彩。
初新这么猜想着,为了让他不要责罚自己的部下,抢先道:“你的部下,他们并不知道我来了。”
穆虎的脸色更阴沉了,没有发现在某些意义上比没有拦住更拆台。他觉得初新这句话里带着刺,可初新只是想帮一些无辜的人免责。
“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穆虎霍然长身,盯着初新,仔细看着他的动作。
“我知道,是个嫌犯。”初新根本没有动的意思,他只是简简单单地站立着。
“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穆虎说话时,已向初新靠近了两步。
“我知道,这里是你平日里办公的地方,是虎贲军的总署。”初新还是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他像是来自投罗网的。
“那你应该明白,你既然来了,就别想轻易地离开。”穆虎突然冷笑,他笑的样子真僵硬,看来他并不是一个经常笑的人,他笑起来实在可能比哭起来还要难看。
“这我也想到了,我很可能会被直接关押起来。”
“可你还是来了。”
初新无奈地摊了摊手:“我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我可不想在喝酒时,旁边有一群人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
穆虎用讥笑的口吻道:“或许你在牢笼里喝酒会舒服得多。”可他的脸已经没有了任何笑的痕迹,就连讥讽的意味也找不见。
“我来,”初新微笑着说,“是为了帮你找到无头案的真凶。”
穆虎一怔,旋即问道:“你有证明其他人犯案的证据吗?”
“没有。”他还是微笑着。
“那我凭什么还要相信你,“穆虎拿起了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冰镇过的葡萄酒,把酒杯举到自己和初新视线的交汇处,“何况你神不知鬼不觉进来的这身本事,反而更像是确凿了嫌疑。”
初新只是盯着酒杯不说话。
穆虎突然大笑:“是我这个主人照顾不周,忘了请客人喝酒了。”
初新道:“穆大统领请人喝的,往往是断头酒,这种酒我可实在喝不起。”
穆虎在另一只杯子里倒上酒,送到初新面前:“尝尝。”初新接过杯子,穆虎又幽幽地补了一句:“杯子上或许有毒,我也不清楚。”
“楚“字刚刚吐了半个,整杯酒就被初新喝下了肚子。
“年轻的确是好事。“穆虎像是叹了口气。
他为什么叹气?他是不是在缅怀自己逝去的青春?是因为有些话在该说的时候没说,有些事情在该做的时候没有做吗?
初新不知道,他连问都没有问。
他不喜欢深究别人的**。
他现在已躺在敏房间的地上,穆虎把搜寻真凶的任务交给了他。他要保证白天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在夜里有足够的精力处理萦绕在心头的这个绳结。
入眠时,他还攥着穆虎给他的另外两个嫌疑人的画像,一男一女。
有一个人他是认得的,那便是永宁寺门口遇到的那位姑娘。
他端详着两人的样貌,心里有些发痒。
如果真的抓到他们,初新第一句想问的话可能并不是“无头案的凶手是不是你们”,却更像是“你们两个人认识吗”。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羡慕,抑或是嫉妒,只是一面的缘分,连名字都不清楚的缘分。
其实他是知道的,只是自己骗了自己。
茫茫人海,要去哪里找两个刻意躲起来的人呢?
伴着酒馆的喧闹,初新感到疲累极了,旁人的快乐,在他这儿却变成了烦恼,变成了一种不良的刺激。他向来是个很难入睡的人,这回则在想第三种办法时就早早进入了梦乡。
太阳落山,窗外的光黯淡下来,初新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蹦起。
人体内像是安放了一块很准的钟表,会在你设定好的时间将你弄醒,初新的这块钟表更是比一般人的精确。
他又掠出了窗外,想去尸体被发现的地方看看。尸体都已不见了,虎贲军有很独到的处理尸体的办法,迅速,又不留痕迹。初新低低地骂了一句,开始像壁虎一样贴着地面爬,一边看,一边闻。
天底下的搜证方式恐怕没有比这更难看的了。
可天底下的事似乎也有这么一个规律:越实用的东西,往往越不中看。
所以从凌乱的足迹和气味里,初新又发现了许多东西,但是大部分都是奇怪而无用的线索。比如在他探查过的六处抛尸点,有三处被狗撒过尿,其中一处尿骚味特别重;又比如有四处地方的灌木异常茂盛,其中一处灌木底下还有一道又长又整齐的血印。
此二者又恰巧在同一个地方。
这本是两桩毫不相干的事情,但气味在初新的鼻子里打了一架之后,仿佛灵光乍现,他满意地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大摇大摆地走了。
他走后,又有两个围观者上前,用同样的姿势嗅了嗅味道,然后纷纷跳起来骂初新是个疯子。
深夜的面摊,旁边坐着个驼背眼花的老人。
初新在吃面,面并不好吃,又粗又硬。
无论是谁驼背眼花,都很难做出又细又筋道的面来。
可初新却吃得津津有味,仿佛已经饿了六天六夜,眼前的面像是皇宫里的珍馐。
既然不好吃,又没得选,不如装作好吃的样子,反而能让自己的心情变好,尤其又是面对一个垂暮的老人,吃得越香,或许老人在这个夜晚就会更开心一些。
这是初新的想法。
骗自己总是不需要什么代价的。
吃完了面,连汤都喝下,筷子往桌上一敲,他开始闭着眼睛冥想。
三天,穆虎给他的时间只有三天。虽然知道剩下两个嫌疑人长什么样子,他还是想把整件事从头到尾地捋一遍。
既然他能被冤枉,另外两人自然也可以被冤枉,仅凭曾出现在案发的地点,拿着刀剑就断定一个人有罪,岂非太草率了一些。
从动机开始,初新就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要割脑袋呢?
很久以前的战国,有位知名刺客叫荆轲,割了樊於期的脑袋去取信秦王,用以达成刺杀的目的;游牧部落的征伐,往往通过割下敌人的头颅来彰显自己的战功;犯了大错的罪犯,斩首可以保证死亡的确切,也能以此震慑死刑的看客。
这三者都不像是答案。
他左手拈起左边的筷子,右手两指夹起右边的筷子,漫不经心地在空中画圈。
筷子突然落地了,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因为他的脑海涌现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那晚那个女人的那张面具,是用人皮做的,而那些头颅,正是因为上面的脸皮才不翼而飞的。
扔下钱之后,初新就飞快地跑开了,跑回了昨晚来到的那间小院落。他的脚步依然很轻,像是黑夜的声音,心脏却跳得很快,因为他似乎已经接近真相了。
熟练地翻上屋顶,再轻巧地落在地上,对任何剑客而言都不是什么难事,但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闯进门,拿到那张面具,再将那女人抓住,或许就需要一点技巧了。
初新不是大盗,可能连小偷都算不上,但是他会一些开锁的技巧,看似随意的一拨弄,门闩就被移去,门缓缓开了。
房间很小,空间利用得却很充分,连地上也堆着许多件衣服,初新很难落脚。联想起敏的房间,他心里嘀咕,或许独身女子的房间都是这样,她们刚好能自由走动,却不容第二个人,尤其是男人充分伸展。
艰难地挪步至梳妆台前,他很快就找见了那张面具,旁边还放着两张其他样式的,作为线索的微弱味道就是从这三张面具中散发出来的。其中一张面具连着头发,不是一两根发丝,而是整一块后脑勺的头皮。
初新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他抬起头,望见了镜子里自己的样子,在微弱的月光下,他双眼微睁,皮肤光亮惨白,看起来也像戴着一张面具。
一张人皮面具。
突然,镜子里出现了一样让初新更加恐惧的东西,他的喉咙处,不知不觉架了一柄锋利的刀,紧跟着,他身旁有了毒蛇吐信般的呼吸声,一条温软的手臂也蛇似地盘在他的左肩。
他从未感到如此紧张过。
“你不知道闯进女孩子的房间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吗?”话语从脑后传来,带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闻到香味,初新冷静多了,他总能找到让自己镇定的办法,只要有一丁点儿的机会,他便不会轻易错失。
既然这刀没有直接划过他的脖子,他就断定自己有周旋的余地。
“要是不敢闯,世界上有许多美妙的瞬间就不会发生了。”这句话只有无赖才会说,就好像一个犯了错的流氓管自己叫作勇敢的开拓者一样。
初新是故意这么说的,他要让自己的神经松弛下来,把压力转嫁给对手。
当然,他也不能说得太过分,以免这把刀直接割破自己的喉管。
“是谁让你来这里的?”初新没有猜错,他现在的性命就系于对手的这一疑问,之所以这把刀没有直接刺破他的皮肤,正是因为对方想知道自己的底细。
所以他更不能说破,油腔滑调地应道:“当然是我自己循着香味找来的。”
脖子上渗出了血,刀仿佛已经抵住了初新的喉管,他的脸上流淌着一两道汗珠,镜子告诉了他这一切,可他却根本没有痛的感觉,他能感受到的,只有压力,来自刀尖和身后女人的压力。
窗外传来了脚步声,踏在草地上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在夜晚显得格外清晰,尤其在一个逼近死亡的人听来。
初新在镜子里看到了一道影子,细长的影子,随后,好端端地架在他脖子上的刀落在了地上,身后的女人发出一声惊呼,抽回了她的左手。
初新已经闪电般转身,用左臂勾住了女人的脖子,左手拿着他的剑。
可他转身时却又呆住了,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塌鼻子,长着麻子,反倒是个很好看的姑娘,正正好好长得和永宁寺门口遇见那位一模一样。
她皱了皱鼻子,笑道:“和你开个玩笑,你却想杀我吗?“
初新的呼吸仿佛都停顿了,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大眼睛的姑娘皱起鼻子来可真好看。
他当然没有这么说,只是把勾在她脖子上的左臂缩了回来,指指自己的脖子,意思是开玩笑可没有这么过分的。
姑娘争辩道:“我那时没看清你,谁知道你是不是贼。“
初新点点头,他已经默认了自己的错误。
不过他默认自己最大的错误是碰见漂亮的女孩子时总会变蠢,蠢得像头猪。
他又仔细看了看那道飞过之后落在地上的影子,才发现只是一根筷子。
吃面用的筷子。
有些人的筷子是用来吃面的,而另有小部分人的筷子却可以杀人,可以救人,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出了房门,想看看是谁救的自己,但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背后又传来了兰若般的话语声:“你的帮手还真是厉害,那一击用筷子就把我的手震麻了。“
初新转过身,月光洒在他的背上,也有一部分绕过了他的背洒在她的身上,她的脸上,她的脸一半在亮处,一半在暗处,像是写满了谜语。
初新的心里也写满了谜语。
可他开口第一句话却是:“你认识他吗?“
她看着初新一本正经地拿出的两张画像,噗哧一声笑了。
“近来在江湖中风头最盛的组织,你知道是什么吗?“笑归笑,笑完后她也一本正经了起来。
“星盟。“
毫无疑问是星盟,初新并不算消息灵通的人,但这个刺客联盟的名头已经在江湖响得不能再响了,可就算是这样,人们对星盟仍是知之甚少。星盟由谁创办,由谁组成,以什么为行动的讯号,很少有人能说出来。人们只知道,星盟的宗旨是除恶,星盟的行动从未失手,少数列在刺杀名单上的人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行动还没有结束,无论到天涯还是海角,星盟的刺客总会找到他,除掉他。
秦、益两州中流窜的寇盗,最著名的是李荒之,据说是州刺史的胞弟,他武功奇高,行踪诡秘,有许多亡命之徒相随,又兼高官相护,经常明目张胆地抢人财物,甚至掳掠妇女,杀人放火。
他有七座宅院,狡兔有三窟,他希望自己比两只狡兔加在一起还要狡猾一点,所以他不仅有七座宅院,还都是重重防护,昼夜有人守卫的。
某天,他暴死在自己的第五座宅院里。
孝文帝有一个与侄子元欢同样出色的儿子,曾被立为太子,却因一位将军和一位阉官的谗言遭废被杀。
将军权倾朝野,阴险狡诈,星盟的多次刺杀尽皆落空,当人们都以为星盟可能会放弃这个猎物时,却爆发了一场惊人的巷战。
那一日的洛阳城,阴云密布,闷得像蒸笼。
这场战斗仿佛神兵天降,在将军招摇过市时,无数刺客从无数地方钻了出来,将军的体力和将军的士兵终于支撑不住,当有匕首刺入将军喉咙的一刻,一整条巷道的刺客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堆满的尸体,流淌的血水和奔涌的血腥味。
傍晚时下起了大雨,夜里,所有的尸首都被处理,所有的血迹都被冲刷干净,洛阳一夜之间又恢复了原来的热闹和宁静,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至于阉官,他秘密向南逃窜,想入梁避祸,后来却被人在边境线上发现了他的尸体。
这三人的死正是星盟的杰作。
初新虽然反对这种暴力的方式,但还是认可一点:星盟要杀的人,的确都是该杀的人。
他们就像是夜空里的星星,总能给抬头看的人希望和勇气,让他们感觉得到光亮和正义的存在。
“难道,”初新肃然起敬,“你们都是星盟的人?”
“你倒是蛮聪明的。”
“你的意思是,洛阳城中无头的人,都是该杀的人?”
她摇摇头道:“该杀的人是那个拿走了头的人。”
她拿起梳妆台上的面具,一字一句地说着:“这些面具,都是从人脸上剥下来的。”
第四章 三场奇怪的赌
“你并不惊讶,对吗?”
初新并非不惊讶,只是相比她的设想,他表露出来的太少了。
初新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想补全自己的表情,但是很快转念了:既然已经被察觉,表演也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他只能点点头。
对于面具的材质,他已经猜想到了。他唯一惊讶的只有她说话的方式。面具是人皮制成的,从她口中大大方方地说出,以一种无罪的、局外人的方式。
“现在你已知道,我绝不会是凶手。”
初新只有再点点头。
“那也就是说,你已经知道面具是人皮做成的。”
初新不想再点头了,他想换一个表达肯定的方式,于是他淡淡地说:“我猜的。”
他在得到别人肯定时一向很谦虚。
“你想知道是谁做的吗?”
初新偏了偏身子,让月光慢慢洒满她的脸,她的眼睑跳动了一下,笑容依然稳定、自信。
她笑得真美。
她自信初新会继续朝她的问话里越走越远。
但初新却做了一件她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他扭过头,径直走了出去,翻过了院子的围墙之后,两个字悠悠地飞回了房间里。
“不想。”
初新哼着自己胡乱编造的曲调漫步在深夜的街巷,他刚刚做了一件蠢事,但他的心情却一点儿也不糟糕。在那种情况下,青春茂盛的男人或许会继续点头,或许会问问她的名字,甚至可能会干一些出格的事情,可初新却并没有这么做。
他不喜欢受制于人,也不喜欢凌于人上,他经常想东想西,想这想那,但在一些复杂的节点,他的想法却出奇简单。
穆虎给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初新沉吟着:如果杀人是为了那张面皮,那么谁又会是最有可能的凶手?
他很快想到了这座城市里面具最多的那个人。
滑稽大师千面人。
千面人的剧场并不大,每天表演的时间也并不长,但却早早就挤满了观众,很多富豪公子甚至每天都会带着不同的人来观看,不同的女人。初新戴着面具,一点点挤到了前面。面具是他从昨晚的梳妆台上顺手拿的,他也想试试戴着面具的感觉,体会成为另一个人的欢愉和刺激,更重要的是,这还能让他在白天自由行动。
戴着面具的他,塌鼻子,长着麻子。
没有人注意他,更没有人会和他搭讪,所以他在大街上行走时更加大摇大摆,肆无忌惮。
笑大概是一种昂贵的东西,门票价格卖得很高,不过的确物有所值。
初新和身边的人一样,笑得直岔气。若非想起自己来此还有其他的目的,初新一步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站着的位置,虽然这个位置很拥挤。
来到后台的他发现,后台比剧场更拥挤。他已经快被同样守在后台的其他人挤得五脏六腑七零八落了。
这座城市的崇拜者们,是不是都巴不得粘在一块儿呢?初新在心里叫苦。
剧场里的笑声凋谢了,凋谢了很久,千面人还是没有出现。
他果然像传闻的那样,根本抓不到踪迹。
一只手突然搭在了初新的肩膀上,初新的神经紧绷,声音从背后传来:“跟我来。”初新就跟着声音缓缓挤出了人群。
“穆大统领什么时候也喜欢看滑稽剧了?”在确认了身旁没有人之后,初新发问。
穆虎转过身子,眼中闪动着疑惑:“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脚步声。”
“脚步声?”
“对,你的脚步声和常人不同,”初新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点了点自己的耳朵,”恰巧我的听力又比较好。”
穆虎一声不响,良久,缓缓说道:“我的人找到了其中一个嫌犯。”
“哦?”
“就在城东的旅馆。”
初新掉头就走,穆虎在他身后问:“你要去哪儿?”
“城东。”
穆虎看了看初新,又看了看自己的脚,随后又望向初新。
初新忽然回过头问:“你是怎么在这么多人里认出戴面具的我的?”
“戴多么逼真的面具,总还是会有衔接的缝隙的,”穆虎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点点自己的眼角,“恰巧我的眼力又比较好。”
“看来穆大统领的确有来看千面人的理由。”初新又开始往城东走去,步履轻快,他的话语声传到穆虎耳中却没有丝毫音强的变化,这无疑是高明的功夫。
“哦?”穆虎只说了一个字,但是这个字却差点把初新的耳朵钻破,这无疑也是高明的功夫,可初新的步调步速没有半点更改,所有不好受,他都不会选择表露于人前。
“因为你也很善于模仿。”
听到这句话时,穆虎已经看不到初新了。
城东只有一家旅馆,离万顺王府不远。
初新没有先去旅馆,而是在万顺王府前站了很久。
他从没见过如此简单的王府,没有华丽的装饰,匾额没有镀金镶玉,门口连迎宾的侍从都没有,只有一个穿着类似总管的人踱着步。
但他并不觉得这间王府简陋,因为他发现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该放的位置,所有的人都做着该做的事情。
尤其踱步的那个人,看着慢条斯理、松松垮垮,每一个来回踩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像是在地上画了脚印,做了记号。
初新下了判断:极度自律,追求完美,这是王府主人的性格。
如果他收起了他的笑容,这会不会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初新猛的想起自己还戴着面具,趁着周围人并不多,他偷偷将脸上的人皮扯了下来。
“若是论剑术,或许这位王爷并不在当年的向阳子之下,”初新背后传来话语声,音色浑厚,丝毫不刺耳,“他又是个深居简出的人,难以想象王室贵族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初新一转头就认出了背后的人,正是画像上通缉的另一个嫌犯。初新本想来找他,他却先找到了自己。
究竟是人在找麻烦,还是麻烦在找人?
太阳已西偏,可毕竟还是白天,如此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初新也替眼前的人捏了把汗,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不像个罪犯,倒像个愣头青。
但他的手,修长、稳定、干燥的手,又不像是愣头青能够拥有的。
只有聪慧勤奋的剑客才能有这样的一双手。
他的确也佩着剑。
“阁下说的向阳子可是天水第一剑客?”初新问道。
这自然是明知故问,向阳子的名头早在三十年之前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可他却以为初新不知道似的,认真地作了肯定的回答。
“还未请教?”
“宋云,宋襄公的宋,白云的云。”初新怎么问,宋云就怎么答,他仿佛就像是等楚人渡河的宋襄公一样,不趁人之危,不愿占人便宜。
“初新,当初的初,新旧的新。”初新赶紧报上自己的姓名,他不想让这个老实人吃亏。
因为老实人要是吃亏吃多了可能就不会那么老实了,有些甚至还会变得比骗子更狡猾,初新还是希望世界上的老实人能够多些,骗子能够少些。
“我认得你,你在洛阳可算是个名人。”宋云马上抢了一句。
初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发觉当名人还是有点好处的,不仅要找的人会来主动找你,虚荣心也能偶尔得到小小的满足。
洛阳东郊,梨树林。
盘腿坐着的初新正和同样盘腿坐着的宋云打着赌。
他们不赌钱,赌技。
赌技才是赌的最初形式,是初新和宋云的祖先们在漫长的原始生活里寻找到为数不多的消遣方式。他们比赛跑步,比赛攀缘,通过身体素质的较量分出高下,也打发时间。
这样赌,反而不是一件坏事。
他们的赌注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输的人要满足赢家一个愿望。
他们的赌场是这片梨树林。
第一局的赌法是初新想出来的,由一人敲击一根梨树枝,另一人来猜落下花瓣的单双数。
很明显,敲的人有不小的优势,宋云却把这个任务让给了初新。
初新有些惊讶,因为他本打算去猜单双数,他小时候经常和朋友玩这个游戏,对于数花瓣,他在行得很,一旦宋云贪便宜去敲树枝,那他便已胜券在握。
可偏偏宋云是个不贪便宜的人。
初新原地跃起,拔剑,用剑脊轻敲了一根梨树枝,又迅速在空中运剑旋转三周,收入剑鞘,梨花却已倾盆而下。
白色的花,白色的雨,却又夹着夕阳的残红。
宋云呆呆地坐了很久,在最后一片花瓣落地时,他才缓缓称赞道:“实在是好剑法。”
“过奖了。”
“看起来只是轻轻的一击。”
“因为它们本就是快要凋谢,本就已经摇摇欲坠了。”
“的确,可你的敲击力度和击打位置,才是这么多花落下的关键原因。”
“说说看。”
“任何一个生命,其实都有弱点,而且在不同时刻,不同地点,弱点也会不同。就拿人来打比方吧,要击倒一个人,可能并不用什么武器,只需要一句话,一句让他崩溃的话,”宋云在解释,初新在听,“那句话呢,说得太轻,不足以将人压垮,说得太重,也反而会激发生趣和斗志,只有用刚刚好的轻重说到刚刚好的点上,才能产生最恐怖的效用。”
“这和我的一击有什么联系呢?”
宋云微笑道:“梨花已经到了凋谢的时节,你那一击正是用刚刚好的轻重,打在了刚刚好的点上。”
初新的褒奖脱口而出:“精妙的譬喻。”
“不及你的剑术精妙。若是比剑,我怕是输定了,”宋云微微摇头,胜败之数,高下之分,从他口中轻描淡写地说了出来,“可我还是能猜出落下花瓣的单双数,因为我仔细数过了。”
初新实在很欣赏宋云这个人,言辞中肯,说话不卖关子,他整个人是相对透明的,没有那么多遮掩。
“一共落了九十二片,是双数。”
初新拍起了手,九十二片也正是初新数的结果,数下落的花瓣是件费神费力又考验耐心的事情,但宋云一点儿疲倦的意思也没有。他的眼神依然明亮,腰杆依然笔挺。
“如此说来,我赢了吗?”
“事实上,”初新缓缓拔出了剑,剑尖上粘了一瓣梨花,“是九十三片。”
青黄的剑,粉白的花。
这回换宋云拍起了手:“原来你刚刚在空中运剑,就是为了不让这瓣花脱离剑身。”
“是,然而现在它已不得不离开了。”言罢,初新轻轻吹着剑尖。那瓣梨花便也慢慢落到地上,悄悄混入自己的族类之中,再也寻觅不见。
“我输啦!”他根本半点输了的样子都没有,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却又不像孩子那样斤斤计较于初新有些耍赖的取胜方式。
他甚至还在为与初新赌技而兴奋不已。
他实在是个君子,初新暗暗惭愧。
“第一局的赌法是你提的,那这第二局就换我了。”宋云起身,拍了拍屁股,向树林深处走去。
初新就跟着宋云走,他现在也已经断定,宋云不可能是无头案的凶手,甚至他还怀疑宋云星盟刺客的身份。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去刺杀别人?他只会同人光明正大地决斗。
宋云突然停下了脚步,伸手一指。
初新看见一间小小的木屋旁,有个驼背的人在沽酒。
“第二局,我们比喝酒。”
老张的酒绝没有一家酒馆的好,老张绝没有敏好看,但是老张也有老张的好处,他健谈,会开玩笑,了解男人的想法,他酿的酒口感不佳,却很烈很辣。
树林深处居然还有这么一个酒铺,初新实在没有想到,宋云提的赌法,他更是怎么猜也不会猜到,这就仿佛羊入虎口,用酒来堵酒鬼的嘴,恐怕是世界上最蠢的事情。
但是很快,初新就发现自己错了。
谁要是觉得自己千杯不倒,那才是真的蠢,尤其喝起老张酿的酒。
两小坛之后,初新的脑袋开始胀了。又喝了两小坛之后,初新的舌头开始大了。再接了两小坛之后,初新的喉咙开始上浮了。
宋云也并不好受,但是他的酒量明显要好得多,六小坛喝完,他只是有些语无伦次而已。
可是喝多了酒的人,哪里还记得要停下来呢?
天色已经很暗了,老张点起了灯,火苗昏黄,春风沉醉,初新便开始哭,宋云挪着屁股坐到初新旁边,拍着他的肩膀,可是两个人说的话,谁都听不懂,或许连他们自己都听不明白,但他们都知道,对方说完话,自己必须得回应几句。
要是喝醉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会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
初新和宋云几乎是同时醒来的。
醒来之后又几乎同时大笑起来。
他们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正午,身上全是臭气,还有棕色的不知道从谁的胃里倒出来的呕吐物,老张还在沽酒,招待客人,他并没有多为初宋二人分心,处理这种喝醉的人,他向来很有经验。
“第二局是你赢了,你的酒量比我的好。”初新弯了弯右手的五根手指,扭了扭脖子,试图缓解酒带给身体的酸痛和疲劳。
“可能只是因为我没有什么烦心事。”宋云并没有说下去,对于喝多了做了傻事丑事的人,他表现出了应有的宽容与谅解。
“这第三场赌局该由谁来定呢?”
宋云嗅了嗅自己的袖口,赧然道:“或许还是先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吧。”
黄昏,夕阳无限好。
漫步在无人的荒街上,初新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希望这条街上的人能多些,这样他就能让更多人看见自己开心的样子。
热腾腾的水,合身的衣裳,可口的饭菜,都能成为春日黄昏里快乐的理由。
他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是个被通缉的犯人。
他更忘了他身旁也正走着一个被通缉的犯人。
直到他看见一队虎贲军,这种感觉就像刚买的新衣服沾了污泥,刚酿的好酒里落进一只苍蝇。
“你们二人,速速束手就擒。”虎贲军士都戴着头盔和面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所以这句话也不知道是从谁的肚子里冒出来的。
宋云沉声道:“第三个赌,不如就赌刺杀之术,看谁能杀更多的人。”
初新还来不及说话,宋云已经箭一般冲了过去。最靠近初新的战马嘶鸣起来,前蹄离地,背上的虎贲军士被甩下了马背。战马疯了似的朝前奔去,红色的汗,红色的血。初新隐约看见马肚子上有一道剑伤。
好快的剑。
周围的虎贲军士皆已拔出自己的剑,但全都不够迅速,宋云的剑已经直直地刺向落地的那名虎贲军士。
可不知为什么,他的剑没有刺入胸膛,却刺入了剑鞘。
初新的剑鞘。
虎贲军士的剑并没有击飞宋云,而是纷纷被一柄剑击飞。
初新的剑。
瞬发的一切停止了,所有人都看着初新。
初新微笑着,朗声道:“我二人要取你们性命易如反掌,但是我们今天心情不错,不想杀人,赶紧滚蛋。只要你们不言不语,自然不会有人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虎贲军士来得突然,走得也很快,荒街上又只剩下初新和宋云两个人。
他们在平时或许的确是忠诚的战士,但是在生死的当口,人心很难禁得起考验。
“你不想杀人?”
初新摇摇头。
“既然你不想杀,又为什么要阻止我?”
初新低着头,摩挲着自己的剑,缓缓道:“我摇头,并不是说我不想杀人,而是否定你的问话。”
宋云皱起了眉头:“那你想杀人?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初新的脸上突然涌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敬畏,像是无畏,像是看见了神明,又像是成为了神明,“人的性命,没有人能随意予夺。”
宋云不语半晌。宋云又突然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是。”
“你这样的身手,要杀个人再脱身,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初新并不否认。
“而且你还是个剑客,你却没有杀过人?”
“是,我是个看见死人和血就容易呕吐的剑客。”
宋云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到肚子抽了筋,才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喉咙里憋出:“你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我们的赌怎么办?”
宋云淡淡道:“你赢了,如果你想杀他们,恐怕我一个活人也沾不到。”
初新乐了:“你这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总以为是我输了。”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初新神秘地眨了眨眼睛:“我想让你明天什么都不做。”
宋云又陷入了疑惑,满带着好奇,他也想看看,面前这个人还能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情来。
次日再见到初新时,宋云就被五花大绑了起来,这正是穆虎与初新约定的最后一天。
宋云却什么都没说,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当然他想动也动不了,绳子太粗,缠的圈数也太多了。
初新又来到了虎贲军的总署,这次他稍微发出了些声响,因为他背上驮着个人,但是依然控制在没有惊动卫士的范畴内。
快到正午,穆虎大步流星地回来了,他显然不乐意看到初新喝着自己的酒,昂贵的冰镇葡萄酒,所以他的语气也并不和悦:“因为一家酒馆今天关着门,初少侠便来我这儿偷酒喝了吗?“
“一家酒馆关着门?那可真是稀罕事,我也不知道我那老朋友去干嘛了。”初新呷了一口酒,附带着一声由衷得有些做作的愉悦。
“你最好带了我要抓的人来,否则,我只有把你扔进牢里了。”
初新指了指穆虎右后方的角落,穆虎转过头去,看见宋云像个蚕蛹一般躺在地上。
“好,”穆虎的五官变得柔和,“我没有看错人。”
“现在,我总能喝上几杯你的酒了吧。”初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
“喝几杯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穆虎走到宋云身旁,用脚尖蹭了蹭宋云的身子,被回敬以一记怒目,“另一个要抓的人呢?”
“我先把他交给你,之后再去抓另一个人。”
穆虎点点头:“你若是来我手下办事,一定能升迁得很快的。”
初新苦笑道:“那倒不必,我只求脱了罪名,闲云散鹤惯了,并不愿为俗务所累。”
穆虎略带遗憾道:“那看来你我终归还是殊途了。”
初新走出房门,顿了顿身形,侧着脸说道:“或许很快我们又会再见的。”
说完这句话,他已经翻身上了围墙,又两三个起落后跳上了房顶,随后穆虎听见自己头顶一阵轻微的响动,声音渐行渐远,不再能听得见。
他拿起酒杯,仔细端详着宋云,宋云也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穆虎冷哼了一声,喝完了杯中的残酒,宋云却说话了:“我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列在星盟刺杀名单第四位的刘易。”
穆虎的瞳孔收缩了一阵,很快又归于平静。
宋云继续道:“你从楚地逃到洛阳,如果不杀人,不继续做人皮面具,或许永远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即使我们知道洛阳有个千面人,或许也不会这么快怀疑是你。”
穆虎索性左手托腮,认真地听宋云讲。
“你的确是个反追踪的高手,很快就利用穆虎的身份锁定了最近出现在洛阳城的人,尤其是行踪诡秘,武功又不错的人。你知道星盟的人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认识的机会,我们凭道义做事,追踪刺杀全部源于自发,所以你让初新来抓捕我,我们之中一旦有人伤亡,你便可以坐收渔利。要是双双殒命,你更是拍手称快。”
穆虎在笑,狞笑,他的表情却一点儿也不狰狞,他像是戴了一张面具。
宋云依然盯着他的眼睛,用他一贯的方式称赞:“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杀掉穆虎的,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制作面具,但你无疑是个可怕的对手。”
他的称赞依然是发自内心的,他对自己的对手很尊重,尤其是那些比他强的对手。
穆虎的笑收束了,他的嘴角挂着残留的得意:“不错,你能想到这些,已经相当不错了。”
“可惜。”
“的确是可惜,”穆虎走到宋云身旁,蹲下身子拍了拍他的脸,“本来我是狡兔,你是狐狸,而此时此刻,你是落入网中的猎物,我才是猎人。”
“那可不一定,”宋云依然气定神闲,“你现在唯一仰仗的,不过是脸上的这张人皮而已,只要我能够扒下它,揭穿你的身份——”
“你?”穆虎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开始笑,边笑边锤着地面,笑到岔气了之后才接着道,“你现在像只捆好的螃蟹,谅你有八只手,也休想碰到我。”
“或许我可以。”
听到这句话时,穆虎的四肢变得僵硬,有个身影落在了门口,门外的光影驳杂,穆虎却似全然不知。
初新走了进来,一手拿剑,一手叉腰:“我说过或许很快我们又会碰见的,穆大统领,哦不,应该叫你千面人才对。”
千面人没有看初新,只是呆滞地说了一句:“我明明听见你离开了。”
这是句很蠢的话,因为初新就活生生地立在他跟前,但初新还是认真地解释了起来。他从怀里掏出一颗圆圆的石头,随意抛掷到了地上,石头跳起又落下,声音由重变轻,方位也似由近变远。
“我以前经常用这种石头糊弄我的朋友,”他的目光温柔,眉眼含笑,“让他们以为我已经离开了,然后再突然出现吓他们一跳。”
千面人的眼睛终于活络了,他看看被绑得无法动弹的宋云,又看看微笑的初新:“你们早就串通好了吗?”
宋云淡淡道:“你看我这副德行,像是走投无路的样子吗?”
初新摇摇头:“他实在是个君子,连你这样的人都不愿骗。”
千面人叹了口气道:“你是怎么怀疑起我来的?”
初新拿起了千面人放在桌上的酒杯,凝视着其中残存的暗红:“葡萄酒实在是佳酿,这酒并不难酿制,可普通人却鲜少买得起好葡萄。”
千面人不懂。
“一个虎贲军统领的俸禄,买不起这种酒。”初新说得更加浅显了些。
“须知穆姓可是贵族之姓,孝文帝改姓之前——”
“改姓前,丘穆陵氏是鲜卑八大族中最大的一个,但也正因如此,它是最穷的一个部族。”
千面人不说话了。
“况且,酒会让人的反应变慢,四肢酸软发麻,作为天子的禁卫军,虎贲军士从不沾酒,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因为他们不需要应酬,他们的升迁仰仗的只有战功,”初新悠悠道,“酒在这种时候就成了累赘。”
“单凭我喝酒?”
“那时我只是觉得奇怪,幸好你的破绽并不只这一点儿。”
“我还有其他疏漏?”
“当然,你自己应该清楚,几乎所有的尸体都没有腐烂味儿,有的是一种奇怪的味道,我后来想明白了,那应该就是你用来浸泡尸体,方便剥皮的药水的气味。”
“这能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些人都是先被杀死,然后再浸泡药水取下面皮,最后才被抛尸的。如果每一具尸体都是如此,那也没什么,可有一具尸体却不同,它附近散发着浓重的腐臭。我仔细比对了那个人的鞋底以及周围的脚印,发觉他的鞋子很眼熟。”
千面人皱眉道:“眼熟?”
初新盯着千面人的脚,露出惋惜的神色:“尸体周围最多的脚印是调查案件的虎贲军士留下的,而那种脚印刚刚和他的鞋纹对上了,恰巧他的鞋子又和你现在这双长得差不多,所以我猜,那个人就是真正的虎贲军统领,穆虎。”
千面人指指自己道:“我又怎么杀得了穆虎?”
初新长叹道:“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绝顶高手会死在你手上,但他经过浸泡的只有脑袋,他的身子被直接扔在了那里。”
千面人没有想到,这些奇怪的细节也能成为他败露的证据。
细节本就是很重要的东西。
初新还没有说完,他继续问千面人:“那天我在千面人的剧场后台碰见你时,你还记得我怎么分辨出你的吗?”
“脚步声。”
“是,正是脚步声,台上的千面人和台下的穆虎竟然有很相似的脚步声,”初新示意着走了几步,“你模仿人的容貌、声音都惟妙惟肖,可在学走路这一点上却并没有下功夫。”
“事实上,我并不用学别人走路。”
“的确,容貌和声音已经足够让人相信。”
“还有呢?”千面人对自己的破绽似乎充满了兴趣。
“那天你识破我的身份,正是凭这张面具,可为什么你会莫名其妙地对找别人脸上有没有缝隙感兴趣呢?我想这恐怕是因为你长年累月与此打交道的远缘故。”
千面人摇摇头,又点点头:“这实在是有些牵强,但不得不说有些道理。”
“你让我帮你抓人的手段,本是很高明的,可这里面的错漏更多。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三个人互相认识?或者在追捕的过程中,我们通了气?甚至我有可能就这样一走了之,直接逃出洛阳?”初新开始在房间中慢慢移动,他已经观察过了所有可以脱身的路径,他现在正试图来到能够一瞬间封住千面人动作的位置。
千面人却半点儿动作也没有。
过了很久,他问初新:“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
第五章 戴面具的楚客
初新右手掌心朝上,往前微微一送,示意千面人说下去。
“你有没有想过成为另一个人?哪怕在你一生的某个片段里,有一瞬间,你告诉自己:我要是他该有多好。”千面人在问初新,可眼睛却瞧着地面出神。
“想过。”初新的这两个字几乎脱口而出。
“谢谢你如此坦诚,我想恐怕所有人都这么想过。”
成为富翁,成为名人,成为将军,成为皇帝,成为倾国倾城的美人,成为运筹帷幄的策士。成为另一个看起来过得比你精致潇洒得多的人,这样就能享受更好的生活,拥有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富。
谁没有这么想过呢?
千面人继续道:“我原本是楚地南部一个部族的穷小子。部族最受尊敬的是首领和巫觋,他们有最多的钱,娶最好看的女人,我家采来的药材,几乎一半以上都献给了他们。”
他脸上的面具都像是有了神采,感染着低沉的愠怒。
他自嘲道:“也许有人生来注定拥有一切,而有些人却连活下去都很不容易。”
宋云在点头,他望了一眼初新,发现初新也在点头。
“后来,我喜欢上了部族里的一个姑娘,那时我想,或许拥有她,我的人生就没有遗憾了。”千面人的声音出现了起伏,这起伏让宋云想起了他十年前死在病榻上的初恋,他知道,这句话意味着千面人有很深的遗憾,他又瞥了一眼初新,初新仍然认真地听着千面人的话。
他在想什么?他会不会也想到了自己曾经喜欢的人?
曾经的喜欢总是带给人最多的遗憾。
“她嫁给了首领。”
宋云和初新都猜到了这个结果,但是他们谁也没有说,谁也不会唐突地打断道:“我早就知道是这样。”
一个人在回忆不太温柔的过去时,最好的做法就是安静地听着。
千面人的喉咙里钻出了奇怪的腔调,他突然咆哮:“可那个人已经五十岁了!他五十岁了!”
宋云和初新沉默着。
老夫少妻,一夫多妻,可能过去现在将来都会存在,其中或许有真挚的爱,有让人称颂的故事,但夹杂着的,恐怕是更多的妥协与无奈。
“后来,在一次祭祀前,我偷偷杀了一个巫觋,戴上他平时戴的面具,模仿他祭祀时的口吻,说我看到了神的旨谕,要更换首领,部落才能继续繁荣发展。”
“你成功了?”宋云忍不住问。
“不,首领并没有那么愚蠢,他知道所谓的神谕都是假的,他利用巫觋维护自己的统治,巫觋则利用他保有自己的地位和财富,所以所有从巫觋嘴里说出的神谕,都不可能对他不利。”
“所以你就被揭穿了?”初新也插了一句嘴。
“倒也没有,有不少人相信了我的话,与首领起了冲突,我趁乱逃走了,”这段不堪的往事,被千面人用平静的语调演绎到了结尾,“我也确实尝到了扮演别人的甜头,我就想着,如果我的脸变成了另一个人,声音变成了另一个人,再把那个人杀掉,我岂非就拥有了他的一切?”
宋云和初新都察觉到背脊在发凉,双臂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
杀一个人,成为这个人,拥有这个人拥有的一切,等到厌倦了,就又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是千面人生存的方式。
“这真的行得通吗,”宋云不解地问,“我是说,你扮成别人,就不会被他周围的人识破吗?”
千面人轻蔑地冷哼一声,反问宋云:“你觉得人们究竟是通过什么来认识一个人的?”
宋云闭上了嘴。
如果每个人都能透过皮相看到灵魂的样貌,古往今来就不会有这么多美人计和所谓的红颜祸水了。
“你明明可以高枕无忧的,可为什么要成为千面人,表演滑稽剧呢?一旦成名,不是更惹眼吗?”初新突然问。
“你不会明白的,因为你没有戴过那么长时间的面具,”千面人的声音里渗出了许许多多的无奈,“只有演滑稽剧时,我才感觉我是我自己。”
初新沉吟着这句拗口的话,忽然抬起头对千面人说道:“我明白,我明白你的感受。”
“你明白?”
“是,很多时候我也这么想,我觉得只有在喝酒时,我才是我自己。”
那一刻,千面人在初新的脸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初新也从千面人的眼中读到了不少话语。
人岂非都是戴着面具的。
只不过少部分人戴着有形的面具,绝大多数人戴着的面具却看不见,摸不着。
只有用一些特殊的办法摘掉面具,一个人才成了他自己。
千面人忽然问初新:“听完了我的故事,你还是想杀我吗?”
初新摇头道:“我根本没有想过杀你,你的生死自然有人裁定,但那个人肯定不是我。”
“那你放我走吧,我永远离开洛阳城,不会再做坏事了。”
这是一句真诚的话,用真诚的语气诉说着。
初新还是摇着头,他的眼睛里却没有一点愤怒。
千面人在初新眼中看到的,是怜悯,是同情,在撕扯着千面人的神经。
那明明是理解的眼神,明明是想给他机会重新开始的眼神。
千面人双手的青筋暴起,冲着初新怒吼道:“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难道你会因此有什么损失吗?”
“我不会有损失,可你杀了很多人,必须要受到惩罚。”
这是初新的回答。
千面人怔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如此爱管闲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被宽恕。
他问初新。
“杀人偿命,这是公理,也是正义。”
这是初新的解释。
人和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吗?那为什么有人生来踩在人上,有人却命中注定居于人下?
这是不是说明人与人并不平等?是不是意味着有些人杀人便不用偿命?
千面人想不通,他凭自己的努力从人下人变成了人上人,是不是该有一些特权?
他问初新。
“公理必胜,正义永存,即使有人通过特权免于惩罚,那也只是一时的,”初新说得很慢,他的声音像远山上的云朵,“总有一些像星盟这样的存在,无论你地位多高,武功多好,逃得多快多远,都会追赶着你,让你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其实他很多时候也会怀疑,怀疑是否所有的恶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他不敢在怀疑之上更进一步。
他怕自己会动摇。
千面人笑了,大笑。
初新和宋云都能从声音分辨出他在大笑,但他的表情看起来却根本不夸张,像是简单的嘴角上扬,却一点儿也不像是大笑的样子。
初新不明白千面人为什么笑。
他明明已经是穷途末路,他所有的秘密明明都已经被揭开,难道他疯了?难道他在事情败露的那一刻彻底在心理上溃败了?
千面人突然盯着初新,眼光如刀:“你的确应该知道这个道理,正义永存,所以你才会伏法受诛!”
他还在笑,初新却笑不出来了。
千面人忽然吹了一声很响的口哨,捆得结结实实的宋云催促初新赶紧抓住千面人,可已经晚了,两列虎贲军赶到,迅速地围住了初新。
在这间不算宽敞的房间里,初新插翅难飞。
初新想解释,但他只是叹了口气,垂下脑袋摇了摇头。
解释是无用的,他说了这么多,却全都是猜想,没有证据,唯一能让他脱困的,只有千面人面具下的那张脸。可即使想撕下千面人的面具,在这一群虎贲军士的包围下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他们效忠的是这个戴着穆虎脸面的罪犯。
“你还是赢了。”
初新闭上了眼睛,松开了握剑的手指。
千面人的笑意残酷,他挥了挥手,示意下属把初新拿下。
两列虎贲军中各窜出一个人,一左一右反扭了初新的手臂,取下了他腰间的剑。
初新缓缓地被带到了千面人面前,千面人也一个字一个字踩在初新的步点上,缓缓地说道:“我实在应该早些把你抓起来的,不该放任你……”
他盯着初新的脚步,试图用和初新步速匹配的语速来羞辱初新,本想说“不该放任你继续行凶”,但只讲到“你”,他的咽喉已被一双有力的手扼住了。
架在初新手臂上的手突然松开了,初新的眼睛在那一刻睁开,他的手更快,当眼里的光还没有射向千面人时,他的手已经触碰到了千面人的喉结,喉结的上下起伏被中止了,连同千面人那一刹那的呼吸。
太快太猛的一击,而且出乎千面人的意料,他竟然晕了过去。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迅速,一旁的虎贲军士还来不及拔剑。
等他们拔出剑时,千面人的面具已被揭下了,面具下的脸当然不是穆虎的样子,不像个男人,因为这张脸太白,皮肤也太滑,可也并不是个女人,因为他下巴上有一层胡茬。
初新碰到他的脸时,感觉像触摸着石头,那种光滑的鹅卵石,僵硬,冰冷。他以为千面人面具下还戴着面具,但是撕扯了半天发现,这的确是千面人真实的面孔。
初新有些可怜千面人。
他的面具实在戴得太多,时间也实在戴得太长了。
所以他的脸已经成了面具。
宋云终于被松了绑,他感觉自己像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锁了一个月。
不过,这一天里的事情倒让他忘记了肿胀的四肢和身上的勒痕。
千面人已经被关押,他清醒过来的样子很骇人,双目失神,头发凌乱,口中仍念念有词。
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他没有看任何人,但每个人都知道他问的是初新。
初新用同样的话问宋云。
宋云回答道:“我不会去想这种事情,因为他不可能是我,我也自然不可能变成他。”
随后,他又跟了一句:“人要活下去,总是有许多办法的。”
初新咽回了很多话,浅笑道:“你的确很聪明。”
他又开始走神,心不在焉了很久。
“你这招真绝,居然让你的两个朋友扮成虎贲军,你难道不怕她们被发现吗?”宋云尝试着打破沉默,好奇地问初新。
“她们都会易容。”初新淡淡道。
精通易容之道,加上虎贲军士总是戴着头盔,不怎么说话,要瞒个一天两天,本就不是难事。
初新还补充了一点,为了求敏扮成虎贲军士,他得在一家酒馆刷一个月的碗。
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他们现在正坐在一家酒馆的屋顶,迎着西沉的日光和干爽的风。
他们笑得就像这风一样干爽。
“你相信千面人的故事吗?”宋云平举着剑,挡住力量正在消退的并不刺眼的阳光,“就连刘易这个名字,我们都不能确认是他的真名。”
初新的眼神似乎总是很复杂,但他的回答也总是很简单:“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他现在都已经付出了应付出的代价。”
“你算准千面人会这么做?”
初新苦笑道:“他是只困兽,困兽总会找机会反扑。”
宋云看着初新,看了很久。
“你真的没杀过人?”他忍不住问。
“骗你干嘛?你也别老想着杀人。”
“为什么?”
“老想着杀人的人,难免要被别人杀的。”
宋云不说话了,他不知道说什么。
他只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轻叹。
说初新好吧,坏人的心思他却都知道,说他不好吧,他连人都没杀过,还老劝别人不杀人。
又过了很久,他指着初新的剑问:“既然不杀人,那你的剑是用来干什么的?”
初新把剑放在膝盖上,抚摸着剑身道:“它能给我很多东西。”
“你不杀人,不卖剑,就不能用它赚钱,”宋云说话很实在,“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它能给你什么。”
“勇气和信心。”初新望着天空中飞过的群鸟,微笑着说。
春天已过了大半,飞往南国过冬的鸟儿,现在都已陆陆续续返程。
只要有双翼,它们便能不受空间的拘束,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勇气和信心就是剑客的双翼。
“勇气和信心?”宋云端详着自己的剑,自言自语般低声道。
“你当真要离开洛阳吗?”初新突然转过头来问他。
宋云点点头,初新便不再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事情要做,谁也不能替他完成。
所以初新并不打算去挽留他。
宋云出城时,一个人,一柄剑。
初新站在一家酒馆的屋顶,静静地目送他离开。
落日照着洛水,洛水枕靠着洛城。
夜,春夜。
夜凉如水,石阶上月影分明。
一个女人轻轻地踩上石阶,进了一间屋子。偌大的宅院,仿佛只有她一个人。
这间屋子很大,散发着一股药草的味道,在屋子北面立着的柜子中,陈列着一张又一张面具,正是千面人制作的人皮面具。
女人慢慢地收集着,看到她觉得美丽的脸庞时,还会轻轻地吻上去,丝毫不介意这些面具曾经沾过鲜血和药液。
笑容在她脸上一瞬间凝固了,她听到了脚步声。
门开了,月光填满了这间屋子。
无论多大的屋子,都只要一束小小的光就能填满。
初新进屋的时候,女人又恢复了她的风采,填满屋子的所有月光就都失去了颜色。
她的声音很甜,她的笑容更甜。
“如果你还要感谢我今天帮你忙,那就显得太客气了。”
初新微笑道:“我不知道今天算是你帮了我呢,还是我帮了你。”
“我不明白。”她用她的大眼睛注视着初新,目光里的确含着疑惑。
“千面人是个谨慎的人,他如此善于伪装,为什么这次却暴露得这么明显,”初新往前走了几步,但他的眼光一直落在女人身上,“我感到很奇怪,越顺利越让我觉得奇怪。”
女人用嗔怪的口吻说道:“你想得未免太多了。”
“想得多或许会睡不着觉,可是总比因为想得少丧命好。”
“让我听听,你都想了些什么。”
“我第一次跟踪你时,在窗外听到你说的话,我只听清了两个词,但通过那两个词,我找到了千面人,也弄明白了无头案发生的原因。”初新说着,伸出了两根手指。
那两个字是“穆虎”和“人皮”。
初新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想那不是巧合,你或许已经知道我在跟踪你,反过来利用我帮你做事,那句话是什么样的其实根本不重要,你只要让我听见该听见的两个词就可以了。”
女人咯咯笑着:“我哪里有那本事,我根本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跟踪过我。”
初新也笑了,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瓶子,一边晃着瓶子,一边说:“这次为了跟踪你,我特意在你身上滴了这个。”
“寻仙?”女人有些惊愕,但很快又恢复平静,“你什么时候滴的?”
她想,即使寻仙的香味很淡,何时滴在她身上也总应该被她察觉到。
她没想到,这种机会总是很多的,尤其在初新这样的人眼中。
寻仙散发的持久、微弱而独特的香味,帮助初新找到了这里。
初新像是没有听见女人的问话,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进你房间翻找面具时,你曾经想告诉我真凶,或许就是怕我太笨,想不通整件事的始末。可惜我有时并没有什么耐心。”
回想起在脖子上蛇一般游移的冰凉的匕首,初新还是有些毛骨悚然。
“这是星盟成员应尽的责任。难道想帮助你也是一种错误吗?”
“至于星盟成员这个说法,我恐怕不能认同,”初新摇摇头道,“星盟的成员行动,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彼此之间认识的不多,既然宋云不认识你,我想你也不怎么可能认识宋云。”
“我总有我自己的办法。”她仰起了脑袋,背靠在柜子上,脖子是雪白的一段。
“昨天我来拜托你扮成虎贲军士,本以为你会拒绝,起码也会揶揄我几句,可你却答应得很爽快。”初新像是没有看见她雪白的脖颈和下巴,静静地叙说着。
“这些顶多只能算你怀疑我的理由。”女人微笑着,开始把玩起了手里的面具。
“确实,我连一点儿证据都没有。”
初新摊了摊手,可脸上的表情却像是有把握极了。
这表情引起了女人的厌恶。
“那你到底想说什么?”她终于不耐烦了,催促初新说出他的来意。
初新的答案却又出乎她的意料。
“我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都不想说,往往意味着什么都说完了。
初新已转身走入了黑夜。
他的话已说完,他还有很多疑问,他的确没有半分证据。
或许她只是趁千面人被捕来趁火打劫的。
就算真的是女人为了得到千面人的财富和面具,故意让初新识破了千面人现在的身份,击败了千面人,然后坐收渔利,他也奈何不了她。
他只是想让她知道,他虽然输了,却不是头蠢猪。
寂静,寂静。
初新就呆呆地立在寂静之中,他不想这么一走了之,但他也不愿意留在屋子里继续同女人周旋。
或许有更好的办法,可他却总是想到这种笨主意。
房间内传来一声惊呼。
初新重新回到房间里时,女人已被一个肥胖的身影制住了动作,捂住了嘴。
身影是背对着初新的,但初新却喊出了他的名字。
“元瑾。”
元瑾就把身子转了过来。
他自然认识初新,从初新来到洛阳的第一天起,他就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个能让敏笑出声的年轻人。
可他不明白,自己明明背对着初新,为什么初新却认得他。
一般人本不好意思开口,但他还是厚着脸皮问道:“我们只见过一面,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初新指指元瑾的衣服:“我可认不出你,我只知道这身衣裳并不是谁都买得起的。”
元瑾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初新就也赔笑,他本来还想说:你这样臃肿的身形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可他没有说。
能夸奖别人的时候,他总是尽量不去提到别人不好的地方,即使他讨厌那个人。
元瑾不笑了,厉声道:“这么说来,你在诈我?”
初新的笑声也停了,但嘴角还挂着微妙的弧度:“兵不厌诈。”
元瑾满脸的肉像在朝鼻子聚拢。
“我以为你是从来不会发脾气的。”初新却像是在催着他发脾气。
“我只是从来不对美人儿发脾气,比如我怀里这位。”
元瑾脸上的肉又聚成了一抹阴森的笑意,让初新有些反胃。
女人突然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因为元瑾的手加重了力道。
初新却没有一点儿表情了。
他像是根本不关心女人的死活。
他已经一剑向元瑾刺了过去。
他这一剑很慢,甚至,刺得有些偏。
元瑾不明白他要做什么,怒吼道:“你在一家酒馆时的剑术可没有这么糟糕!”
他想用激将法试探出初新这一剑的真正意图,初新却像是没有听见,他的步速没有变化,剑尖的高度没有变化,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化。
没有变化恰是最可怕的变化。
元瑾有些慌了,他掐住女人的脖子,把她架在身前,准备挡下初新的剑。
在三人一线的瞬间,初新的剑有了动作。
他的右手突然捏住了剑尖,剑身反向,剑柄朝前,向元瑾冲去。
这简直是送剑。
元瑾脑中闪过这一念头时,剑与剑鞘都已经握在他手里,女人却到了初新身旁。
元瑾眯着眼睛,仍感到万分疑惑。
初新笑嘻嘻地对他说:“来,你试着用剑刺我。”
元瑾脸上的肉又开始朝鼻子聚拢。
初新学元瑾的样子眯起了自己的眼睛,嘲讽道:“我不用眼睛看也能把剑夺回来。”
元瑾一身的气血都像火山般要喷发出来了。
剑已入鞘,人也已经破窗而走,初新这才松了口气。
但他心里空落落的,因为他的剑被拿走了。
元瑾居然止住了怒火,直接带着剑跑了。
女人从地上拾起了一张张面具,收起了刚刚的惊惶。
她看见了初新这副丢了魂的样子。
“你的剑?”
初新在九霄云外的神游被这三个字打断了,他有些呆滞,似答非答。
“我的剑……”
他只想着救人,这一招灵机一动便使了出来。
现在他有些后悔,或许让他再选一次,他不会这么果断去救她。
起码不会用送剑的方式。
可他在那时却很害怕,很慌张,他怕元瑾的手再一用力,女人的脖子就会被捏断。
所以他想到什么办法便立刻用了出来。
他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后悔,而是浅浅地笑道:“不要紧。”
说完,他的笑就杳无音讯了。
他低着头,眼睛中也没有了凌厉的神采。
“他拿着剑,你真的有把握夺过来?”女人用糯糯的声音轻轻问。
初新失了神,以往面对这种问题,他总不免要自吹自擂一番,但这一次他的回答却异常谦逊。
“我吓唬他的。”初新也不知道这五个字是从他身体的哪个角落蹿出来的。
女人什么都不再问了。
她拉起了他的手,朝着更黑的夜里缓缓移步。
她的手很软,她的身上带着香味。
初新却像什么也闻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
他任由她引着路,他的意识似已经被抽空。
黑暗中,仿佛有人在和他说话,声音悠远却坚定。
“你现在保护不了你自己,我来保护你。”
第六章 三叔的邀请
天已经亮了。
初新醒来时,发现自己又失去了一段记忆,身上没有一点儿衣物,不在身上的衣物又全是呕吐过的痕迹,大概可以作为他喝醉的铁证。
他仔细回溯了关于昨晚的印象,的确终止于一杯酒。
“怎么又喝醉了?”这声嘀咕之后,他想起自己的剑已经被拿走了,或许这可以成为他喝酒的理由。
床头有一身干净的衣服,初新没有立刻换上,而是先环视了一圈房间。他认出这是一家酒馆的客房,因为桌上有一碗花瓣。敏喜欢在自家客房里放上一碗新鲜的花瓣,用以增添香味。
一家酒馆有这么好的生意,可能并不只靠她的美貌。
昨天种种闪烁在初新的心头,他想起被锁上镣铐的千面人,远行的宋云,出现在千面人住所的女人,还有不知道为何冒出来的元瑾。
同样回想起的还有萦绕着女人的香味,她柔荑般的手,牵着自己时软与嫩的起伏。
谁帮自己脱的衣服?
这个问题的想象空间很大,初新不觉有些飘飘然。
脱衣服干嘛?
脱衣服的人又去了哪儿?
他还能见到那个人吗?
粉红色的幻想,又成了灰白的思索。
穿戴整齐的初新,扶着疼痛的脑袋,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到敏站着的柜台前。
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敏已经先发制人:“哟,您醒了吗,大情圣?”
初新盯着敏的冷脸,分明看到了笑意。
硬憋住的笑意。
他意识到自己喝醉之后大概又说了不怎么聪明的话,做了可能不该做的事。
带着迟疑,初新还是问敏。
敏用手指戳了戳初新的双颊,痛与热蔓延开来。
“是不是很痛?”
初新只有点点头,看来有人曾在他脸上重重地扇过耳光。
还不止扇了一记。
“知道是谁打的吗?”
初新又只能摇摇头。
“知道你为什么被打吗?”
初新揉了揉自己的脸,悻悻地说:“喝醉了呗。”
敏忽然咯咯笑起来,引得酒客又纷纷向初新投来羡慕的眼光,烤得他本来就红肿的脸又有些发烫。
初新不耐烦了,催促敏说出原委,敏示意让他附耳过去,小声说了一阵。
听完这一阵的初新脸不红了,变得青一块儿白一块儿,红却全挂在了他的耳朵上。
“我真这么说了?”沉默之后,初新这么问敏。
敏在点头。
“她真的哭了?”初新又抛出了一个疑问。
敏依然在点头。
敏点头的幅度很大,还配合着眨了眨同样很大的眼睛,像是有意在看初新的笑话。
“我的衣服也都是她帮我脱掉的?”
敏捧起了账本,边翻边回答:“反正不是我帮你脱的。”
这无异于说“是她”。
初新摸着鼻子,若有所思。
他突然朝楼上走去。
敏叫住他:“你去干嘛?”
初新没有回头,悠悠道:“洗衣服。”
铜驼街,永宁寺。
人声鼎沸,经颂不绝。
初新站在寺门口,面朝着太阳。
他的腰上插着一把菜刀,刚刚从一家酒馆的厨房顺来的菜刀。插的方式和千年后东瀛忍者的肋差有些相似,拔的方式也相仿。
不同的是,肋差锋利且窄,菜刀钝而宽。
也不知道为什么,初新一眼就相中了这把菜刀。他的剑不在身边,但谁也说不出他为什么会用一把菜刀替代。
他自己也不明白,甚至顾不上去想。
初新唯一在推敲的事情,是如何弥补昨天自己说出的醉语。
在完全没有意识的状态下,他居然说要娶她。
他们不过认识了几天而已,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她,她同样也不了解他,他们的命运不过短暂交汇在了一起。
他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过。
实在荒唐。
初新用右手轻敲右脸,以示对自己的警策:不要见到好看的女孩子就胡乱动心。
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她若是当真了该怎么办?
初新自己安慰自己:那本来就是喝醉了说的话,不能信,她自然也不会信。
更何况自己是个剑客,就算剑丢了,也还是剑客。风餐露宿,朝不保夕,手中虽握有他人的性命,代价却必须付出。
那代价名为孤独。
但初新还是想找到她,亲口说出自己的歉意,毕竟在自己精神状态极其糟糕的时候,她把他安全送回了一家酒馆,还陪他喝了很多的酒。
仅凭这一点,初新已经相信她并不是个很坏的人,很坏的人绝对不会为不怎么熟悉的人浪费自己的时间。
初新伸了个懒腰,阳光正好,身体的每个部分都像向日葵,充满了金黄的力量,剑虽然丢了,可他并没有丢失对阳光的热爱,也没有忘掉欣赏美好的习惯。
所以他的运气总是特别好。
现在,运气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这运气分两份,分别落在两个人身上,一矮一高,一胖一瘦,样貌都不怎么和善。
矮胖得像个球的那个人先自报家门,高瘦得橡根竹竿的则紧随其后。
初新不禁耸然动容,眼前这两个奇形怪状的人,竟然就是鼎鼎大名的“河北双雄”。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
初新从儿时的伙伴那里听到过很多关于他们的传闻。
有个发小告诉初新,他们可以徒手劈断钢制的剑,初新觉得这没什么,只要那柄剑炼制得不好,太硬太脆,稍微用些力气,就可以拦腰劈断,发小这才煞有介事地指着一柄剑的剑锋说:“他们是从这里落掌的。”
这件事初新一直记得,所以他拔出菜刀,递到赵逸面前问道:“你能劈断它吗?”
赵逸一点儿也不惊讶,从容地接了过去,似乎每个遇到他的人都想亲眼看看,他能不能从刀刃处落掌。
毕竟“双雄”总应该是冠给健壮者的称呼,而不是形容像他们这副样子的人的。
他左手握着菜刀把,右手五指并拢着,直接落向刀刃,菜刀却突然又回到了初新手中。
初新轻巧地夺回了菜刀,让赵逸劈了个空,但他没有丝毫踉跄,脚底很稳。
“我只有这一把刀了,不能再被弄断了。”初新嘴上又挂起了一弯微笑,他虽然没有目睹赵逸劈断菜刀,却已证实他的确算是个猛士。
无论是愚蠢还是鲁莽,敢用肉手迎接刀锋的人,总可以称作是“雄”的。
“二位大名,如雷贯耳,”初新收起了笑容,诚恳地恭维着,“却不知今天找我所为何事?”
赵逸道:“并不是我们来找你。”
高瘦的赵耳接话道:“你见到找你的人自然就知道是什么事了。”
初新的脑袋里闪过女人的身影。
是不是她?叫自己去是想逼婚吗?她又为什么能叫得动河北双雄呢?
他实在是个想法很多的人,与此同时,又有些口是心非。
初新故意朗声道:“我若是不去呢?”
赵逸赵耳两兄弟已经转身想要离开:“找你的人说你一定会去的。”
一拳打在棉花上,初新觉得吃了大亏,自己的声势没有虚张,想法却皆被看破。
他的确想去见见那位找他的人,他十分好奇,如果真的是她,或许自己还能把心里的事了了。
初新叫住赵逸和赵耳,示意自己会跟他们去。
赵耳拿出一条长长的黑布,蒙住了初新的眼睛,缠了十几圈。初新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被勒得像个葫芦了,随后他被推搡着转了好几个圈,现在他整个人都已像个葫芦。
不知何时,他已被带上一辆飞驰的马车,又不知何时,他又下了马车。
初新下马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呕吐。
奈何昨晚刚刚吐完,今天又还没吃饭,他只能往外倒着酸水。
居然要这副样子见女孩子,初新又只能垂着头看自己的脚尖。
可惜他还被蒙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很快,酸臭味闻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名贵的香味。即使认不出是什么香味,闻到也会觉得名贵。
听说少女的房间,总是带着奇妙的香味。
初新的喉咙有些燥热。
他咽了咽口水。
眼睛上的布如谜底一般,一圈一圈揭开,初新重获光明时,心却又仿佛跌入冰窖。
哪有什么少女,有的只是一个有些肥胖的老商人,正是那天拖着箱子来买初新剑的商人。
初新很早以前就明白不能老是自作多情,他今天又对自己说了一遍。
所幸他还算是个有礼貌的人,没有当场发作,只是对着商人摊了摊手道:“我的剑丢了,你要是想买剑,恐怕这次是怎么样也办不到了。”
商人笑了。
初新环视四周,很快就找见了香味的源头:一块灰色的石头。
他不由感叹:“哎呀呀,想不到一块石头居然能散发出这种香味!”
“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头,”商人开口了,“那是龙的口水凝成的石头。”
“龙的口水?”
商人点点头:“住在海边的人,运气若是不错,就能捡到这样的石头。”
“龙怎么会流口水?”初新却还在思考这个问题。
商人解释道:“龙总也要睡觉,一旦睡觉,就难免流些口水。”
初新抚摸着这块石头,仿佛抚摸着睡着的龙。他在好奇的同时,也不免感叹造物的神迹。
他很快又看到了其他的神迹。
商人的这间屋子里,仿佛摆满了天地间的灵怪:各种初新没有见过的动物和植物,写满奇异文字的石碑,还有一株六尺高的巨型珊瑚。
商人得意地指着珊瑚道:“几百年前,洛阳城也有两个巨富,一个叫王恺,一个叫石崇,但是他们的珊瑚至多四五尺高。”
初新已经凑到了一个大笼子旁边,笼子里关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熊,旁边还堆着冰块。
商人告诉初新,这只熊来自极北之地。
初新感叹道:“我只听说过那里有一片很大的大海,海里有许多很大的大鱼。”
他突然转向商人,用奇怪的语气说道:“如果你用这只熊来换我的剑,说不定我就答应了。”
“你喜欢这只熊?”
“不,我只是不喜欢看它被关在这里。”
商人哈哈大笑,示意赵逸打开笼子。
笼子开了,熊却始终没有离开一步。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这只熊不能离开冰块,或许没有冰块,它的生命就将消逝。
在特定的季节,冰也是一种奢侈品。
“所以你瞧,我这并不是残忍,而是仁慈。”商人脸上涌出讥讽的笑意,很快又被他隐藏了。
初新并没有捕捉到那抹笑,他只是呆呆地看着笼中的熊,静静地出神。
商人道:“这次找你来,并不是想买你的剑,你的剑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不过说实话,即使是一把菜刀,我也能卖出很高的价格。”
初新从背后拔出菜刀,坏笑着说:“那或许您可以多花些钱买下我这把刀。”商人大笑着摆手。
“初新公子还真是幽默。”
初新感叹着无商不奸的道理,刚刚说过的话,立刻被他揉成了废纸,而且还是用一种柔和无辜的态度。
“那,这次找我来,究竟是要我做什么?”
商人的左手拇指与食指揉搓着右手戴着的宝石戒指,赵逸便拿来了两串钱币放在初新手上,初新认得这是北魏的铜质货币——太和五铢。他刚想问商人这是什么意思时,惊讶地发觉左右手的两串钱币轻重有着些许差异。
同样数量的铜币,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轻重?
商人说话了:“我想你应该明白了。”
初新点点头,他明白商人的意思:有人在铸造假币。难怪商人如此关切,因为一旦假币开始流通,首当其冲的便是商人这样的富豪。
钱变得不值钱,自然是钱最多的人亏损最大。
当然,相应的,钱最多的人承受力也最强。
商人为了减少损失,就得找人查出假币的源头,他找的这个人便是初新。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的底子最干净。”
初新又听懂了,只有刚刚来到洛阳城的人,才不可能与假币牵扯上关系。他忽然又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他问商人:“你那天来买我的剑,只是一个试探?”
商人笑了。
笑的意思,就是默认,就是觉得初新的脑子还算灵光。
初新也笑了笑,他得承认他笑得没有商人轻松,无论谁被这样试探,都不会怎么舒服的。
“我没有这么大本事,也不知道从何查起。”
商人摆摆手,打断了初新的话:“你不妨在我这里住下,慢慢考虑,住多久都行。”
“多久都行?”
“都行。”
初新发出了一声惊叹。商人命令赵逸、赵耳去准备初新住的房间。
当赵氏兄弟离开后,初新问商人:“你是怎么让河北双雄如此听话的?”
商人淡淡道:“什么河北双雄,在钱的面前,只有两条狗而已。”
初新吸了口凉气,他不得不承认商人的话有道理。沉吟少顷,初新转身打算离开。
“会有人带你去你的房间。”身后传来商人的声音。
“啊,多谢前辈,”初新记起自己忘了一件事,在踏出门的一瞬间,他问商人,“我该怎么称呼您?”
“他们都叫我三叔,所以你也可以叫我三叔。”
三叔的宅院实在太大,初新跟着管家走了一炷香工夫的路才走到三叔为他安排的房间门口。这是条笔直的长廊,长廊一侧是一间又一间的屋室,一开始他还有耐心去数屋室的数量,很快他就放弃了。
他问管家,这么多房间是不是都用来住人的,管家的眼睛像金鱼一样往外凸,嘴像金鱼般一张一翕,声音也像金鱼一样细微。初新似乎听到了肯定的回答,听得不太确切,他也不想再多问了。
金鱼似的管家走了,初新背靠着一根柱子,坐在长廊另一侧的长椅上。
长长的下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初新的骨头都快发软了,他伸了个懒腰,想做些事情来排遣自己的无聊。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他唱起了南国的民歌,小时候和同伴们泛舟采莲的光景浮现在他记忆中,他又轻轻叹了口气,因为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年岁越大,他的烦恼便越多,快乐的时刻也就越少。
而现在,他住在一户陌生的人家,同一群陌生人打交道,手边连剑都没有了。他有些想念一家酒馆了,虽然有可能会被敏气死,可总好过在这里闷死。
“你唱得真好听,唱的是什么歌呀?”
说话声是从背后传来的。初新向身后看去,长廊深处走来一道倩影,和话语一同传来的,还有一串铃铛声。
“是我家乡的歌谣,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我从没见过莲子,莲子是什么样子的?”
说话的姑娘走近了,初新也看清了她的样子。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看清她的样子,因为现在他羞得又只能低头盯着脚尖。
铃铛声停了,初新鼓足了勇气抬起头一本正经地说:“莲子长得就像你的眼睛。”
那姑娘的眼睛可比莲子美得多。
笨拙的比喻,笨拙的反应,笨拙的人。但是笨拙是一种能让别人开心的品质,世界上若都是聪明人,那生活将一点儿乐趣也没有。
姑娘虽然板起了脸,但是初新能读出她眉眼间的笑意,这让他轻松了许多。
“初新少侠可真是不正经。”
“好不公平。”
“不公平?”
“对呀,”初新瞪着眼睛摆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道,“你知道我叫什么,我却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姑娘又乐了,尤其在看到初新背后插着柄菜刀的时候。
“那这样吧,你教我唱这支歌,教会了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初新很喜欢唱歌给别人听,尤其是对着好看的姑娘。所以即使没有这个条件,他也还是会尽心尽力地教唱的。
他一句一句地唱着,那姑娘便一句一句地学着,偶尔一不留神会模仿出奇怪的腔调,引得两个人都咯咯地笑。
这首歌谣讲的是少女对心上人的思念,里面有许多江南的风物。桥与船,莲花和莲子,南风同西洲。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唱到这最后一句时,初新的眼中却悄悄滑落了两道泪,他侧了侧身子,尽量不让身旁的姑娘看到。
她学得很认真,也学得很快,不多时,她便可以自己唱了。
初新看着她唱歌的样子,不知不觉又沉醉在往事之中,直到她伸开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你可真是个怪人。”她咕哝着。
“也许是吧。”
“我学会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名字。”
“其实,”初新脱口而出,“其实你不用告诉我的。”
说完他就有些后悔。
这对一个女孩子而言,简直是一种侮辱。
她想让你知道她的名字,而你却说“不用”。
他想解释,想说“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但眼前的姑娘却一点儿责怪的痕迹都不露,甜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你教我唱歌并不用我的名字来换。”
初新点点头,他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所以他立刻追问她的名字,表明自己的歉意。
“晴,你叫我晴就好了。”
晴的确是个很惹人喜欢的女孩子,初新好像忘记了刚刚想回一家酒馆的愿景,这个下午的无所事事似乎也变得明朗可爱了。
晴已经离开了,初新却还是很兴奋,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试图培养自己的困意,但他的思绪还是都飘到了晴的身上。他叹了一口气,从床上坐起,自嘲道:“初新啊初新,你不如改名叫花心,又好听,又应景。”
窗外突然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初新已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门边,侧耳听着动静。他听到了一种令他战栗的声音。
他隔着门板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有人在门外听着他的动静。
初新很快想到,既然他听得到门外人的心跳,门外人自然也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初新握住了菜刀的柄,他感觉自己并没有那么慌张了,他没有拔刀,因为他还不确定对方的来意,但他也在犹豫要不要拔刀,仅仅靠听觉判断隔着一扇门的人的动作无异于丧失所有的先机。
门外的心跳声消失了。
初新猛地打开门,一道黑影朝长廊的一头掠去,他也跟了过去,他隐约觉得,这个人会给他很多问题的解答。
长廊已经快到尽头了,他和黑影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不用三个起落,他就能追上黑影。可在第二个起落时,黑影突然闪身跑向长廊外侧。长廊外侧是一片竹林,竹林深处是黑漆漆的一片,黑影躲入黑暗,就仿佛鱼游入大海。初新本想放弃追逐,但他听到了声音,衣袂和竹叶摩擦的响声,他顺着这声音一点点摸着黑暗中的路。这太过危险,如果有人放冷箭,使暗器,初新恐怕难以躲避,但他又不甘半途而废,硬着头皮继续踏着发出“沙沙”声的铺满竹叶的松软地面。
竹林已尽,连同黑暗,前方有幽暗的灯光,黑衣人却不知去了哪里。
初新顺着灯光走过去,弯进了一个大房间,他看到了房间里的奇异动植物,那株七尺高的珊瑚,还闻到了白天那股高贵的香味。
这正是商人面见初新的地方。
“抓贼啊!”叫喊声从他背后传来,初新想循声赶去,但在门口已经有两个家丁拦住了他的去路。
“贼!”一个家丁说,说得又莽撞又难听。
“你这狗贼!”另一个家丁在“贼”之前加了一些修饰,初新觉得这些修饰还不如不加。
人很快越聚越多,初新倒是一点儿也不慌,他让那两个家丁搜自己的身子,证明自己并不是偷窃的人。可偏偏一个家丁从他的怀中摸出了一颗红宝石,另一个家丁从他的鞋里倒出了一块美玉。初新被七八个家丁抓住了手臂,又好气又好笑,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所幸有人替他说了话。
说话的人是三叔。
“所有人都不许碰初新少侠,他是我的客人,这是你们待客的方式吗?”
抓住他手臂的十几只手立刻全部撤离了,三叔的话对于他们而言就是圣旨。初新向三叔看去,发现晴搀着三叔的手臂。
她是三叔的女儿吗?初新已经看见晴向他眨了眨右眼,他微微点头回应。
很快,三叔和晴走到了他的面前,家丁鞠躬,齐声问好,一致得像受过虎贲军般严苛的训练。
初新没有关注这个,听到了他们对三叔和晴的称呼,他差一点儿像肉泥一样瘫倒在地上。
晴居然是三叔的第四个老婆。
他突然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追出来?为什么觉得那个黑衣人会给自己想要的解答呢?所谓的解答,许多时候不就是自己的执念吗?现在他身处嫌疑之地,虽然得到了一些回答,只不过那答案自己永远也不会想要。
因为那不是初新期待的,所以他不想知道。
三叔说话了。
他说话很轻,说得很慢,吐出的字很少。
这样别人才会用心听,他才能更好地构思,话语才会更有分量。
三叔说:“初新少侠,你那时拒绝了我的重金买剑之请,可见钱财于你如浮云,必不会让你做出鸡鸣狗盗之事。”
初新道:“我的确蛮喜欢钱,但是没有喜欢到偷窃的地步。”
三叔缓缓点头,继续说:“想来是有人从中作梗,嫁祸给你。”
初新也点头道:“我身上没有一分钱,搜身时却无缘无故多了一块宝石一块玉。”
三叔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有一撮修剪整齐的胡子,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可以加速他的思考,稳定他的情绪。
他好像真的理清了头绪,指着自己的家丁道:“刚刚是谁搜了初新少侠的身?”
初新恍然大悟,唯一的可能的确是那两个家丁将宝石与玉藏在手里,趁搜身时诬陷自己。他转身看向呆立着的家丁,试图在晃眼的火光下辨认,却再也找不见那两个人。
三叔震怒了,家丁们纷纷低头领骂。弯腰可能并不能够满足三叔,家丁们又跪在了地上。“无能”是三叔提的最多的词语,他责骂众人无法替他分忧,不能追查假币,也抓不到家贼。
初新站在原地,有些恍惚。
三叔开始抽打靠近他的家丁,抽打用的鞭子正是被抽打者之一的养马人递给三叔的。
初新没有想到,三叔这样一个上了年纪的商人,居然使一手狠毒的鞭法。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被抽打的人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他看了看三叔身后的晴,晴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表情意味着麻木,意味着习惯,意味着不再争取,意味着放弃希望。
已经有人开始流血,三叔抽动着嘴角。初新从他脸上读到了兴奋。
控制别人,伤害别人,凌驾于别人之上,是不是真的会给人兴奋的感觉?
他不想知道。
他拔出了刀。
即使是很钝的菜刀,在初新手里也能瞬间将一根鞭子化为两段。
初新扶起了可怜的养马人,他没有看三叔的脸,但他的每个字都是说给三叔听的。
“我帮你抓家贼,帮你查假币的源头,你饶了他们。”他不想用敬称,他觉得三叔配不上他的敬称。
养马人呻吟着,他的腿血肉模糊。
初新把养马人的手绕在自己的脖子上,架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不知道身后的三叔是什么样的表情,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是轻拍着养马人的后背道:“这一切都过去了。”
第七章 屋顶的歌
逞英雄是一件很难的事,也是一件很累的事,因为英雄是很难的,也是很累的。
初新睡不着觉,他翻来覆去想着自己逞英雄的经过,品尝了晴钦佩的眼神里包含的甜美,又不得不开始思索一时爽快付出的代价,自己不光要去查一桩毫无头绪的假币案,还要追踪一个早已跑得没影儿的黑衣人,连那个养马人都没有说几句真诚的感谢,却像是惹了大祸般,草草敷了一点伤药就离开了。
他知道,在这个庄园干活报酬很高,商人是个愿意花钱的人。
凡是能挣钱的人,大多都是很会花钱的。
家丁下人宁可弯腰,宁可屈膝,因为这样的工作并不好找。忍一时的气,那个养马人就能让孩子和老婆吃到新鲜的肉,让自己喝点不那么浑浊的酒。
寻常人的生活不易,初新明白这个道理。
可他就是睡不着,他是个怕麻烦的人。
他突然想到,要是自己能在晚上偷偷地溜出去,是不是就可以省去很多烦恼。逃避有时候是种良方,多数情况下,逃避唯一的副作用是愧疚。此时此刻,轻微的愧疚好过无穷无尽的麻烦。
想到这里,初新就又两步跃至门口,他这才发现,门已经从外面锁上了。
门不知何时被反锁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没有被他察觉。
初新却全然没去想这些,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选择了,没有选择的时候,他的想法又变得简单纯粹。起码他没有再听到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他很快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睡到日晒三竿,初新翻身下床,开始做起了俯卧撑。早起适量的运动不仅能帮助人认识自身的状态,还能理清纷乱的思绪。
从地上立起的瞬间,初新觉得体力恢复到了极佳的水准,事情也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棘手。
他微笑着轻触被锁上的房门,门竟然缓缓开了,他竟然没有丝毫惊讶。
三叔的待客厅不仅摆满奇珍异宝,也挤满了客人,但三叔从不把他们视作客人。
有求于己的人,怎么算是客?
所以他的态度很倨傲。可他越是摆一副臭脸,来找他的人便越殷勤,点头哈腰的频率便越高。初新并不觉得滑稽,他知道这些衣着光鲜的人,其实有着和养马人一样的担忧。
初新在一边安静地等着,等三叔面前的人走得干干净净。三叔见到他,又恢复了和蔼可亲的模样。
和蔼可亲的意思就是有求于你。
初新没有任何得意的颜色,只是微笑着,三叔也微笑着,像是昨天晚上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么,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三叔您的吗?”
三叔又抚摸着下巴上的胡须,眯起眼睛道:“帮我花钱。”
初新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只能静静听三叔解释:“你花的钱越多,市面上的钱就会流动得越快,假币就会出现得越频繁。”
初新还是有些不明白。
三叔举了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卖布的,有人花很多钱买了你的布,你会怎么办呢?”
初新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会去一家酒馆喝酒。”
三叔笑道:“你倒是个地道的酒鬼加色鬼。”
初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三叔接着说下去:“一家酒馆那位美丽的女主人,赚了你的酒钱,又会怎么办呢?”
初新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她大概会去城南的巷子里找卖花女买花,那里卖的花又新鲜,样子又好看。”
三叔点点头,继续问:“那么这些爱美的卖花女赚了她的钱,又会去做什么呢?”
初新认识一位这样的卖花女,她的生活很简单:卖花,打扮,欢爱,直到年华逝去。他不无感伤地回答道:“她们会去买胭脂和好看的衣裳。”
三叔满意地笑了,因为他的逻辑逐渐完满了,他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卖衣裳的人赚了她们的钱,又会做什么呢?”
初新已明白三叔的意思。卖衣裳的人赚了钱,自然会去买布。兜兜转转之后,差不多数目的钱又回到了卖布人的手里,而这一次流通已牵扯到了起码四个人。
“可这样做为什么就能有假币的蛛丝马迹呢?”初新心里还是存着疑惑。
“既然我们发现了成色这样差的钱币,别人肯定也能发现。如果你又有假的钱,又有真的钱,你会先花哪一种?”
“自然是假的。”
“是了,这正是“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道理。只要你花的钱够多,花钱够快,假币也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初新品了品本该用作褒义的“雨后春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三叔又叮嘱道:“当然你花钱也不能太快,太快容易惹人注意。”
一旦你带着目的做一件事,千万不要引起别人的关注,这道理初新明白。
三叔比了一个“七”的手势道:“差不多七天花完,不快也不慢。”
初新忽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三叔:“你为什么要花自己的钱去调查这桩案子?”
这完全不像是个精明的商人。
三叔只是叹了口气,慢慢把脊背贴在他身后的墙壁上,回答道:“等你拥有许多财富的时候,很多其他的东西在你心里的分量也会越来越足。”
初新不懂,或者说,他并不理解这句话,因为他从未拥有过这么多钱。他心里有很多东西比钱重要得多,不过他倒也一直梦想着天上落金银雨,他觉得有钱人的烦恼总是少于没钱的人。
现在天上真的落了这样的雨,还只落给他一个人。
“钱和马车都在庄园的门口,你可以回城里了。”三叔说完这句话,就闭起了眼睛,一副冥想养神的姿态。
初新转身打算离去,但又在跨出门槛时问道:“上次要买我的剑时,您告诉我,如果凡事都雇人去做,恐怕您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商人睁开一只眼看着他。
“这回为什么您没有亲自来找我?”
商人睁开了另一只眼,缓缓说道:“你不是那种喜欢做直截了当的生意的人,我也就不能用直截了当的请法。”
“您就对我这么放心吗?我是说,就不怕我私吞了您的钱吗?”
商人笑了,大方地认可初新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
初新无奈地摇摇头道:“看来我永远不会像您这么有钱了。”
商人的眼睛又双双闭起,只张了张嘴:“为什么?”
“因为我看人没有这么果断,也没有这么准。”
马车的样式是一样的,但初新知道,自己来时坐的马车绝不是这一辆,两辆马车上镶嵌的宝石有些许的区别。
马车夫也和来时的不同,虽然都用斗笠遮着脸,但两者的身形差了许多,之前的很健壮,这个马车夫却很瘦小。初新想,大概每一辆三叔的马车都配了特定的车夫。
钱装在一个箱子里,一半金银珠宝,一半是太和五铢,看着满满一箱子的阿堵物,初新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劲头。尤其是他的脑袋,热得发烫。
他兴奋,不仅因为眼前的钱,更是由于他正要离开这个吊诡的庄园。
发烫的脑袋没多久就被黑布缠了起来。
因为装了一个大箱子的缘故,马车的车厢有些拥挤,初新虽然看不见,但还是不停变换着姿势,既能保护箱子不被盗窃,又可以让腰背不怎么僵直。
他的心痒痒的,只有碰到箱子时,才稍平复。他索性趴在了箱子上面。
初新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好,可真的有一大堆钱摆在面前时,他才明白之前的想法还是幼稚了一点。
以前的好,是吃的讲究,喝得爽快,现在却不同,他现下有的钱能让他在这七天里享受豪奢的生活。
他很快睡着了。
趴着成了最舒适的姿势,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马车停了,初新也刚刚醒来,他兴奋地跳下车,全然不顾自己蒙着的眼睛。黑布一圈一圈解开了,眼前的人让初新吓了一跳。
这个瘦小的马车夫竟赫然是晴。
初新看着咯咯笑的晴,不知如何是好,晴却拽着初新的手进了酒馆。
一家酒馆。
敏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又像是佩服,又像是谴责,初新只能装作看不见。
可他的脸已红得像喝醉了酒。
装满宝贝的沉重箱子被四个人合力抬进了房间,他们都是敏的下手,只要是有钱的主,在一家酒馆都不用出门,就会有人料理打点所有的事情。他们已经从马车上镶嵌的宝石中看出了挣钱的机会,所以比任何人都卖力。初新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的,肯去寻找挣钱的机会,肯付出辛勤的努力,这样的人不发财,难道要让成天好吃懒做的人发财吗?
不过现在倒是他这个好吃懒做的人发了大财,他笑得有点得意,冷静下来的他,又在思索这笔横财究竟该怎么使用。
没钱的时候,挣钱很难,有钱的时候,花钱却也不容易。初新已经想了好几十种办法了,还是不能让自己满意地花光这一箱子的财物。
他想着去赌,可他赌技一般,在这方面的运气也并不算好,只怕一晚上就要输个精光。
他想把城南那些卖花女篮子里所有的花全都买走,好让她们能够开开心心地去买新衣服,快快乐乐地见各自的情人,可这样的话或许一年都花不完一箱子钱。
他想把敏店里所有的酒都买下来,可他一时之间也喝不完这么多酒,还是只能存在敏的店里,敏也就无法去买新的酒,钱就不能流通起来。
初新发现,有钱人的苦恼其实也挺多的,虽然都是些没事找事的苦恼。
更何况他也不能算个严格的有钱人,因为七天之后,这些钱都将在洛阳城的四面八方,不再属于他了。
他有些惆怅,又失眠了。
他的剑术老师曾告诉他,要是睡不着,不如去做点想做的事情。
初新想看星星。
他蹑手蹑脚出了房门,来到了一家酒馆的屋顶。
屋顶已坐了一个人。
晴。
她本是个晴朗的姑娘,此刻却像远山上的冰。
初新想:她一定有心事。他不想打扰晴,准备下楼,晴却叫住了他,让他坐在自己身旁。
“你一定很想问我,为什么偷偷跑出来。”
初新沉默着。沉默的意思,可能是认同,也可能是反对。
晴知道初新表达的是哪种意思,她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不问我?”
初新笑了笑,说:“你有没有问过我是怎么学会的那首歌谣?”
晴摇摇头。
初新道:“所以我也不会问你为什么要偷跑出来。”
初新不会主动去问别人的事情,他怕多问会触及不该触及的东西,戳到不该戳到的痛处。
晴明白这个道理,但她还是撅着嘴道:“倘若是我希望你问呢?”
“那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偷偷跑出来?”
初新刚刚还是满不在乎的样子,现在却盯着晴,眼里闪动着光。
晴本想生气的,此刻却一点儿怒意也没有了,她感觉得到,初新问得很认真。
他的确是想了解的,只是碍于习惯和对她情绪的照顾,并没有显露出来。
晴开心地笑了。
她的笑容像是春日里解冻的溪水,在雪白的月光下流进了初新的心田。
“整天待在庄园里,无论是谁都会闷坏的。”
为了阻止心动的念头发端,初新想说些话分分神,就替晴回答了自己的问题。
他觉得这个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
幽长的走廊,锁上的房间,神秘的黑衣人,喜怒无常的三叔,麻木的家丁。
只有她,这个活泼美丽的黄鹂般的姑娘,是让人欢喜的。
可在那个庄园里,仿佛美好的事物才是一种错误。
晴扭过头来,眨了眨眼睛道:“那只是次要的原因。”
“次要的原因?”
“以前也有很多这样的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偷偷跑出来过。”
“你没有?”
“一次也没有。”
初新不明白。
他想不通,像她这样的女人,居然能够在庄园里心甘情愿地待这么久。
她明明是一个心思活络、细腻敏感的人,在学唱那首歌谣的时候,初新就认为她不适合待在那里。
“这次我肯跑出来,是因为你很像他。”
“他?”
晴的眼神忽然变得空洞呆滞,初新对这个“他”的好奇也加重了很多。
“他”是谁?他和晴是什么关系,发生过什么故事?自己又有哪些地方像他?
“在嫁给三叔前,我一直陪在他身边。”
这符合初新心里的一种猜想。
“他一直对周围人很好,对我更是温柔,经常陪我去散步,去看星星。”
初新没有再想下去,他只是静静地听着。
“可很多年过去了,他从没说过要娶我。”
对承诺的渴望,随着年华的流逝,总是会越来越强烈。
“有一回我问他把我当成什么,他竟然什么都没说。我气极了,就嫁给了那时刚刚死了夫人的三叔。”
晴的声音有了阻塞,她说话已不再容易。
“让他不懂得珍惜,现在他肯定还在后悔。”
晴笑了起来。
“我赢了,他输了。”
可赢的代价实在太沉重。
初新已不忍再听下去,因为他看到两行清泪从晴的笑脸上滑落。
她显然并不能像初新一样很好地隐藏自己的情绪。
“你真的很像他,昨天晚上,你阻止三叔鞭打家丁时怜悯又愤怒的神色,简直和他一模一样。”
初新有些心酸,他本以为晴说的是一个欺骗感情的混蛋,可从晴的话语中,他分明觉得这个人不仅不惹人讨厌,还有些可爱。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不能给晴一个承诺?
他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初新觉得这里面肯定有复杂的原因,可连他都想得到这一点,为什么晴不能沉下心来,尝试去理解?
他应该想到,爱是盲目冲动的,所以爱能够催生恨。
“他和你一样,也用剑,或许剑术比你还高呢!”
晴的语气又变得兴奋,眼里也重新恢复了光亮,她真心为她爱着的人感到骄傲。
即使那个人已永远不属于她。
初新本想说比自己剑术高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可觉得这样有贬损她心上人的意思。他想顺势让晴更好受一些,于是他拔出了背上的菜刀,平放在膝盖上,道:“剑术比不过他,我还有一套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刀法。”
晴五指捏成拳头,轻轻捶在初新的手臂上,嗔道:“论滑稽,他倒是真比不过你。”
看见晴被逗乐的样子,初新松了口气,也开心了不少。
他总希望他喜欢的人和喜欢他的人多笑笑。
大多数情况下,笑总比哭要好一些。
但是无论是谁,都难免要哭一哭的,因为有些痛苦和无奈,只能用发泄来排遣,无法依靠笑来嘲解。
初新突然想起了那位总是保持微笑的王爷。
他难道就没有什么非哭不可的时刻吗?
或者他一直在哭,只能一直用微笑来伪装。
“好不公平。”
晴突然笑着抱怨了一句。
“哪里不公平?”
“你都知道这么多关于我的事情了,我却只知道你的名字。”
初新不觉笑了,笑晴这近乎可爱的无理取闹。他发现晴比他想象的聪明得多。
你想了解一个人,最好让他先了解你。
他明白晴想探知他的过去,但他不愿意说。
那会给他带来痛苦,以后可能也会给晴带去不幸。
所以初新只能打起了哈哈:“谁说你只知道我的名字,你还知道我以前用剑,现在使菜刀。”
晴的眼睛黯淡了,初新看到了这种变化,他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静静地坐着,时不时扫一眼自己的脚尖。
这是他逃避的讯号。
对于一个软弱的人而言,逃避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或许他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谁也不至于不开心,可他就是办不到。
他太容易爱上别人,又太难忘记。所以他宁可没有人过问他的伤痕,没有人愿意对他敞开心扉,这样他就不会轻易把心给谁,也不至于承受再将心要回来时无尽的痛苦。
何况晴是一个有夫之妇。
他已经不安地感觉到,自己下陷的速度要比预计的快得多。
他只希望晴困了,早些去睡觉。
晴半点困的意思都没有,她正兴致勃勃地望着天上的月亮,好像刚刚初新的敷衍什么影响也没有造成。
可初新明白,她心里不可能一点儿疙瘩也没有。
但他还要做另一件对不起她的事情。
他打算下楼睡觉。
初新的打算永远执行得很慢,在他挪动双脚时,晴瞥了他一眼,初新就放缓了动作。他有时也看不起自己,行事总是不够果断,甚至有些拖泥带水。
他在做很多事,说很多话之前,总要想很久。
这本来是个不错的习惯。
他能逮到千面人,避开一次又一次危机,靠的正是他大量的思考和频繁的犹豫,但有许多其他的情境中,他却希望自己能笨一些,起码,想得少一点。
幸好,敏的出现救了此刻的他。
敏也失眠了。
敏是个作息极度规律的人,可要经营一家酒馆本不是一件易事,所以她偶尔也会睡不着觉。
睡眠永远属于那些想得少的人。
初新想将敏引导到他和晴中间的位置,敏却悄悄把初新的手推开了。她坐到了另一边,把初新夹在了自己和晴的中间。
初新诧异地看着敏,晴却只是扫了一眼。
有人说,男人永远无法了解女人,而女人却天生就了解自己的同类。
也有人说,男人要了解一个女人,可能要花上十年甚至数十年,而女人要了解一个女人,可能只要一瞥。
晴或许已经完全了解了敏,敏或许也已经完全了解了晴。
可初新依然不懂任何一个人。
“你们在聊什么呢?”
敏枕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左臂,侧过脸来问初新和晴。没等初新回答,晴已经抢先道:“我们在聊初新以前的事。”
“以前的事?”
敏看着初新,不由地陷入了回想。
初新和敏师从同一位剑术老师,以往初新做的许多事,尤其是糗事,敏都一清二楚。
在她回忆里的是哪件事呢?
是初新放风筝时摔了一个狗啃泥吗?还是他和伙伴比剑时差点将老师的头发削下一截来呢?晴不知道,初新也不知道。
初新只知道,那时敏还是经常笑的。
晴忽然兴冲冲地问敏:“你是他的朋友,你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初新皱眉,他觉得他此刻最好的做法就是下楼睡觉。
敏装作没有注意到他的不安,掰着手指数了起来。
“他这个人,又固执,又气人,你让他往东,他偏要往西,你在想些什么,他总有办法知道,却永远不会告诉你他在想什么……”
晴认真地听着,偶尔还会瞟初新一眼,闪着眼睛咧嘴笑。
“总之呢,只要你有气他的机会,就该好好教训教训他。”敏的手指头掰完了,初新只能苦笑。
当一个女孩子数落你的不是时,你最好安静地听着,听完还不能反驳,否则你可能会迎来第二轮数落。
可初新的心里还是生出一股温暖之意。
很多个失眠的长夜,他是一个人对抗的。他记起有一回自己躺在坟场边缘,因为周围奇怪的响动和零星的鬼火,怕得睡不着的经历。孤独在这种时候成了一种好处,它会让你淡忘掉一些无谓的恐惧,它会让你觉得,起码孤魂野鬼还没有遗弃你,还愿意陪着你。
现在陪着他的,并不是什么女鬼,而是两位鲜活可爱的姑娘,她们的调侃取笑,让初新真切地体会到自己还活着,自己的生命还在燃烧着。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晴唱起了这首南国的歌谣,敏也低低地应和着。敏想起了那张动人的笑脸,温婉的水乡姑娘才有的姣好容颜。
阿青。
她把这支西洲曲教给阿青,阿青又把它教给了初新,不过教的时候没有告诉他题目。
阿青的做法和她对初新的喜欢一样,总是留有一部分藏在心里。
敏看向初新,初新又在原地静静地发愣。
敏蹙着眉,担心初新还在为阿青的死自责。
那把青铜剑,本是阿青送给初新的礼物,现在也一并丢失了,初新除了回忆,已经没有任何理由记起阿青。
可她也想得到,只要记忆不灭,思念就永远能侵占一个人心房的所有角落。
初新在想什么呢?
他想的是江南的风,池塘里的浮萍,溪边的垂柳,避寒的雁群。他想的是山间潺潺的流水,蓝天边缘柔软的云朵,听雨落下的廊檐。
他想的是阿青。
世界上如果没有情感,人类就能免于很多痛苦。
可世界若是没有情感,人类可能早已灭绝。
正因为真情的美丽,人类才永远心怀希望。拥有希望,就拥有改变现实的力量。
初新忽然站起身,张开了双臂。他望着月光下的洛阳城,胸中有很多话想要倾吐,但他终究没有说,只是微微笑了笑。
他知道,夜色沉沉,但光明已在望。
可他也没法预料,光明再临人间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甚至也想不到,这是他们三人第一次坐在一块儿聊天,也是最后一次。
第八章 黑色的拔剑声
钱一旦大手大脚地花起来,金银便都成了流水。
一大清早,初新就起了床。他只睡了一小会儿,但他却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
他的兜里揣满了钱。
他先去到城南,找了所有看着顺眼的卖花女,买下了她们所有的花,而且买一赠一。
买一捧鲜花就赠予卖花女多一倍的钱。
卖花女们纷纷向初新抛去媚眼,还有的用拉拽的方式试图将他变成自己新的情人。
虽然很享受这种群芳簇拥的感觉,可初新还是躲开了她们的怀抱,奔赴下一处花钱的地方。
人靠衣装马靠鞍,初新不太习惯人们看他身后别着菜刀的异样眼神,于是他决定给这把普通的钝菜刀配个华贵的刀鞘。
鲁胜班是洛阳城最有名气的木匠。
传说他是战国时公认的能工巧匠鲁班的后代,为了超越他的先祖,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胜班”。
可惜他的天资没有鲁班那么高。他对机关术并不精通,伐木的诀窍也不知晓,木工更是欠些火候。
可他自认为还是掌握了一门超越鲁班的手艺。
他做的木质剑鞘刀鞘不仅轻便耐磨,鞘上面的花纹和用漆的样式也都让人满意。
洛阳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凡是佩刀剑,刀剑鞘是木制的,那必然是鲁胜班的手笔。
鲁胜班上了年纪,瘦骨嶙峋,还有些驼背,初新把菜刀放在他面前时,他正佝偻着身子对着一块木头发怔。
“您能帮我做个刀鞘吗?”初新毕恭毕敬地问鲁胜班。
鲁胜班是这方面的行家,初新很尊重这样的人,任何一样东西要做到极致都是很难的,需要极高的天赋和不间断的努力。
鲁胜班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一般,依然死死地盯着这块木头。
初新顺着鲁胜班的视线看过去,这是一块又短又窄的木头,但终究还是块木头,初新看不出这块木头里有什么玄机。
他不忍打扰这个苍老的匠人,四下寻找,发现了一个方形的木头制成的物件,便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很会利用周围环境里有的东西给自己创造便利。巧合的是,这个方形的木头器件正是鲁胜班制作用来坐着休息的。
“这块木头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吗?您已经盯着看了很久了。”
鲁胜班的背越发弯,初新的困意也突然涌了上来,他实在有些等不下去了,好奇地问道。
“别说话,”鲁胜班厉声道,“我要用这块木头做一个剑鞘,不要打断我。”
初新只能继续陪着鲁胜班盯着木头看。
一般的木头做刀鞘剑鞘时,都需要将它从中间锯开,用刨刀挖出合适的凹槽,然后再把锯开的两部分粘合在一起。这一块木头却完全不同,它不够长,无法包裹剑身,宽度也不够,比一般的剑宽还窄上了一分。
这样的木头怎么用作剑鞘?
初新的钱在这里大概是花不出去了,可他听完鲁胜班的话却笑了起来。
不过看到鲁胜班满脸的严肃,他还是立刻闭上了嘴。
鲁胜班的背弓成一个锐角后,他终于摇摇头,像是承认自己被彻底难倒了。随后,他的腰和脖子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弯折,他的脸朝向了初新。
“做个刀鞘是吗?”
“是。”
“装这把菜刀?”
“是。”
“要怎么样的?”
“贵的,越贵越好。”
鲁胜班的眼中流露出轻蔑的神色,流露得不多不少,刚刚能被初新捕捉到。
初新问道:“前辈似乎对晚辈的话不太满意,是吗?”
鲁胜班答道:“我总觉得,如今的年轻人太自以为是,所以我并非对你不满,而是对你们这些狂妄的年轻人都有些反感。”
初新笑着说道:“前辈问我想要怎样的刀鞘,晚辈想要的便是贵的。”
鲁胜班拍起了桌子,桌上的木屑一惊一乍地跃动着,桌子就好像他的骨架一样,随时有可能颤栗着倒塌。这是个古怪且骄傲的老人,他对自己的手艺很看重,他认为自己的每一个作品都是无价的,给它们定价已经是他对生活最大的让步与妥协。
所以有时候不是顾客挑他们,而是他们在挑顾客。
现在,鲁胜班已经不再将初新视作顾客。
“你走吧,我绝不会给你做什么刀鞘的。”
初新却一点儿也不生气,他指着桌上那块又短又窄的木头问鲁胜班:“前辈,我可以用一下这块木头吗?”
鲁胜班已埋头于其他工作,他显然不想再让初新打扰他:“你拿去吧,这种尺寸的木头,我随时都能做一块新的。”
初新拔出菜刀,小心翼翼地在木头上切了一刀,然后满意地把木头摆回原处。
他诡异的举动还是勾起了鲁胜班的兴趣。
鲁胜班问:“你在干什么?”
初新指了指木头道:“做剑鞘。”
鲁胜班瘦弱的骨架连同他的嘴一起笑得颤抖起来:“剑鞘?你管这个叫做剑鞘?”
“能放剑的木头,为什么不能叫剑鞘?”初新随手取了一柄剑,放在木块的切槽中,然后拿起木块,猛地把木块由横放改成竖直角度,剑居然像被吸住了,牢牢地待在切槽里。
鲁胜班怔住了。过了很久,他才走过来,从初新手中接过木块和剑。
“你用木块把剑夹住了?”
“是,木头大多数都有良好的韧性,把剑取出之后,切槽会变窄,恢复原来的大小。”
鲁胜班点着头,兴奋地举起那块木头问初新:“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初新道:“学习剑法的人都知道,剑法的精髓在于用剑给对手造成威胁,只要能让对手认输屈服的招式,都是剑法。”
鲁胜班想不通剑法与剑鞘的联系,问道:“这和制作剑鞘有什么联系呢?”
初新继续说道:“剑鞘的制作也是一样的,只要能让剑柄保持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保证拔剑的速度和稳定性,这样的木头便可称作剑鞘。”
鲁胜班端详着手里的“剑鞘”,有些不解地问:“这样的剑鞘真的能用吗?”
初新却表示了自己的肯定:“这样的剑鞘起码有两个好处。”
“两个好处?”
“是的,第一是拔剑更快,你看,像这样。”初新把木块别在腰的右侧,切槽朝上,夹住剑,剑尖并非指向身后,而是指着脚尖,他的右手握住剑柄,轻轻一抬,剑尖已经指向了鲁胜班的咽喉。
“真是怪异,可的确比从一般剑鞘中拔剑要快得多。”鲁胜班失声赞叹。
“是啊,普通人若是右利手,剑鞘一般挂在腰左,拔剑就需要反手,而且必须等剑身完全露出才能施展招式,自然慢了许多。”
“那这第二个好处又是什么?”
“轻敌。”
“轻敌?”
鲁胜班更想不通了,区区剑鞘,如何能有轻敌的功用?
“如果在此之前,你看见你的对手用这样的剑鞘,用剑尖朝前的怪异姿势佩剑,你会觉得他是个厉害的角色吗?”
鲁胜班承认自己不会。
甚至刚刚他还认为初新是个自作聪明的毛头小子。
现在他已由衷地佩服初新的思考力和对剑的理解。
“看来以后我要制作大半截剑露在外面的剑鞘了。”鲁胜班不无自嘲地说道。
“那倒也不至于。”
“哦?”
“这种佩剑方式虽然有两个好处,却也有两个坏处。”
“坏处?”鲁胜班又一头雾水了。他明白凡事总是有好有坏,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初新想说的坏处是什么。
他不禁有些感叹,自己实在是老了。
“其一,这种剑鞘很容易让剑割伤自己。”
鲁胜班点点头,这一层很容易想到。
“其二,这么佩剑锋芒太露。”
鲁胜班想,这不是和第一个坏处一模一样嘛。
初新仿佛读懂了鲁胜班的疑惑,解释道:“这个锋芒太露,指的是气势上的。”
“气势上的?”
“对,比武时的气势固然重要,可太过突出时,这种锐气就会反噬自己。”
这正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老人明白得比年轻人深刻,所以鲁胜班很快就理解了。因为执拗古怪的脾气,自视甚高的念头,他不知伤了多少人,也不知被多少人伤过。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这是中庸,也是大道。
初新的菜刀马上会有一个漂亮的刀鞘,鲁胜班制作得很快,却也很用心。他不仅挣到了丰厚的报酬,也收获了有意义的一课。他现在已觉得身边的年轻人都可爱了许多。
夜幕很快降临了,老人正给刀鞘镶着宝石。这些宝石并不是上乘的货色,但到了老人的手中,无论是价值连城,还是一文不名,都能在刀鞘上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他的手依然稳定,双眼明亮。只有他自己知道,仅仅在制作刀剑鞘的时候,他才能恢复部分年轻的活力。
脚步声响起。
鲁胜班没有抬头。他在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分神做其他事情。
“我要的剑鞘,你做成了吗?”脚步停息,话语却响起。
鲁胜班的右眼跳了一下,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表情的变化,只是指了指放在他左侧的木块。木块已经连接了皮制的腰封,可以称作是完整的剑鞘了。
说话的人拿起木块,冷哼一声。
“我以为你这样的庸才,并不能想到这么独特的办法。”
鲁胜班在镶嵌最后一颗宝石,听见这话,停了手上的动作。他僵硬地转过脖子,盯着说话的人。同上次来时一样,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的黑色,脸也隐藏在黑色帽兜下。
他甚至连说话的语调都像是黑色的。
唯一不同的是,上次来时,他没有佩剑,这一次他的腰部右侧却挂了一个奇怪的剑鞘,一柄剑剑尖指向他的脚尖,夹在剑鞘之中。
剑鞘的样子正和初新想象的一模一样。
精于此道的鲁胜班自然首先注意到了黑衣人腰间的剑鞘,他生气地拍着桌子道:“既然你早已想到,何必拿着这块木头来问我?”
黑衣人的腔调变得极其夸张,他在干笑一阵之后,把鲁胜班做的剑鞘扔到了地上。
“我只是想在复仇之前,让你品尝一下羞辱的滋味罢了,可惜你还没有我预想的那么笨。”
“复仇?”鲁胜班的表情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惊讶。
黑衣人把一副剑鞘放在了鲁胜班眼前。
华贵的紫檀木,龙凤的纹理,镶着闪耀的珍宝和玄色的球状石头,中段刻着五个字,“天水第一剑”。
“认得吗?”黑衣人带着讥诮的意味说。
“认得。”鲁胜班的瞳孔在收缩。
“认得就好,那你应该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黑衣人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而鲁胜班却已因为他的存在,连气都透不过来了。
他感觉自己仅存的生命力也在流逝,用很快的速度流逝。
他忽然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让我把这个刀鞘做完吧。”
黑衣人点点头,鲁胜班就继续镶嵌最后那颗宝石。他的动作没有因为害怕而加快,也没有因逃避而放缓,在制作刀鞘时,他已经不受外物的挂碍。
夜色更深沉。
黑暗是夜的颜色,黑暗也是黑衣人拔剑时的声音。
初新花了一天的钱。
他去城北的酒楼里包了一张桌子请路过的人吃饭,又去城西给一些年幼的孤儿送了几只烧鸡和几壶酒。初新并不赞成孩子饮酒,但也不反对这些小孤儿喝。他觉得酒本来就是给悲伤者解愁用的。
现在,满载着充实与满足,他准备取完刀鞘便回一家酒馆睡觉。
房门大开,可鲁胜班显然不在屋里,屋里没有点灯。老人的视力并不好,到了晚上,除非倒头就睡,否则一定会点一盏油灯。
越老的人便越喜欢光与热。
初新还是走进了屋里,他觉得屋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一进门,初新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他只能摸着墙壁,搜寻着记忆中屋内摆设的位置,一步三探地来到鲁胜班做刀鞘的那张大桌子前。一伸出手,初新就触碰到了一副刀鞘,可他没有急着走,依然在桌子上摸索着什么。
身后的黑暗中,竟似有股杀意在升腾。
有经验的杀手准备行动时,就会散发出这样的气息。
初新的脊背像贴着一块冰,他两臂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可他并不打算立刻回头。
周身都是黑暗,回头并不能让自己看见敌人。
而且一旦转过身去,衣袂的风声就会掩盖对手的动作。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回过身的一瞬间,对手的剑就会插进自己的心口。
所以他不能回头,连动也不能动。
身后的人已经动了。
初新从没听过这样的拔剑声。
根本没有剑与剑鞘摩擦发出的清脆响动,也没有剑在拔出一刻因抖动而生的龙吟。那声音就像落叶告别枯枝,飞鸿离开雪地。
他是怎么做到的?
初新来不及想这个问题,剑已破空而来。这一剑的速度太难想象了,初新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没听见过如此迅疾的出剑声。
这本是任何人都无法躲避的一剑。
可初新只是偏了偏身子,剑就从他胁下擦衣而过。
剑势有了片刻的凝滞,可能对方也想不到这一剑会落空,可他的反应也很快,持剑上挑,试图削下初新的手臂。初新已感受到了剑锋的温度,那种冰冷、无情的温度。
那是死亡的温度。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抬起左臂。靠着这一抬,他也顺势转过身来。转身面对的依然是黑暗,但只有面朝对手,才能有反击的机会。
初新握住了菜刀柄,背靠着桌子,感觉镇定了许多。这之间,他已经吃力地避开了五剑,一旦第六剑刺来,他可能真的无力躲闪了。
第六剑已经刺了过来,初新的菜刀却也已劈砍向出剑的手,这是他思考之后唯一的办法,用左臂去挡剑,用菜刀砍下对方用剑的那只手。
初新的左臂没有中剑,他的菜刀也没有削下任何东西,那柄剑在刺来途中突然又缩了回去,握剑的手也像是凭空消失了,连屋内满溢着的杀气也散得无影无踪。
“你不是鲁老头?”
眼前的黑暗里传来了低沉的嗓音。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初新仍然紧握着菜刀,不敢放松。
“我想杀的并不是你,只是你来得不太凑巧。”低沉的声音又起,但说话人的位置却已改变,似乎与初新拉开了一些距离。
“你要杀鲁老前辈?”
“他欠我的,他欠我已太多。”
这句话在初新听来不像是人类说的,却像是厉鬼。许多时候,人与鬼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人还活着。仇恨能带来死亡,却也能让人活着。初新隐约感觉到,他面对的这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可能只剩下仇恨。
“你走吧,我不想杀你。”黑暗中的声音又传来了,说话的人也已到了第三个位置。
“是不想杀,还是杀不了?”本已可以走的初新,却明目张胆地挑衅了一句。
“杀不了?”对方突然大笑了起来。
“很好笑吗?”初新嘴上这么问,却也跟着一块儿笑。
“天时地利人和,你一样也不占,我怎么会杀不了你?”
初新却有不同的看法。
“天时地利人和,我全都占尽了,你又怎能杀我?”
两个人刚刚还拼得你死我活的,现在却斗起了嘴。
“你在我要复仇时进门,就已失了天时;你在这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与我争斗,就已失了地利;你对那鲁老头有所牵挂,不能做到心无旁骛,就已失了人和。你说说看,这岂有不输的道理。”
初新心下一惊,天时、人和两个方面都被他说中了,可又很奇怪,既然自己看不见,对方也应该看不见才是,又何来地利之说?
初新突然记起了元欢。在一家酒馆和他见面那次,也是半点儿光亮也没有,元欢却好像看得清自己脸上的表情。
但元欢的声音并不似这般低沉。
初新的确听说,有一些人的眼睛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
莫非这个人就长着一双夜眼?
他没有想下去,只是反驳道:“一个人要杀人的时候,也是那个人最容易被杀的时候,这一点上,你已失了天时。”
无言的黑暗。
初新继续说道:“我背靠着这张大桌子,这桌子上的物件便都是我的武器,实在不行我还可以躲在桌子后面抵挡你的剑,你那里却是空空如也。你已失了地利。”
依旧黑暗,依旧无言。
初新最后补充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鲁老前辈还在这个屋子里,就在某个角落。你之所以频繁移动自己的位置,既是想找到他的藏身之处,也是怕他从背后偷袭你。如此看来,你连人和也失了。”
过了很久,黑暗中才传来声音:“你是怎么知道他还在这里的?”
初新敲了敲桌子道:“他在桌上刻了四个字,‘我在屋内’。”
“老狐狸越老便越狡猾,我本以为他在做刀鞘,谁知他竟在刻字。”
“任何人在生死危亡的时刻,总是会变得聪明很多的。”
说完这句话,初新顿了顿,用一种奇怪的语调问道:“你的眼睛失明了?”
黑暗里又久久无言。初新知道,他的猜测是对的。
只有瞎子和夜眼才会把这黑暗的房间视作有利的战场,而既然他连桌上刻的字也注意不到,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我本来不会是个瞎子的。”
“本来”这个词语,本来就充满了后悔与无奈。
“你可知道在没瞎之前,他们都管我叫‘天水第一快剑’。”
初新睁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与他交手的这个瞎子,竟然是昔日的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
向阳子很早就成名了。
他的剑很快,他拔剑的速度更快,许多人和他交手,从未见识到他的剑招,因为当他拔剑时,胜负就已失去了悬念。
他是个顶尖的剑客,也是个多情的剑客。
他喜欢赏花,喜欢喝酒,喜欢美人,喜欢享受。
关于他的传说,从不限于剑。
据说他曾在一个春天千里迢迢赶到江南,不过是想看看最后一片梅花如何落下;他也曾把自己关在家里半年之久,闭门不出,只为研究酒在酿制过程中的细微变化。
他简直是初新这一代的年轻剑客最崇拜的人。
这样一个人,却在名气最盛时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厌倦了江湖的纷争,隐居在北方的草原,佳人牧歌相伴;有人说他被一个女子伤透了心,遁入空门,青灯古佛作陪。可初新怎么也想不到,他成了一个充满仇恨的瞎子。
“你一定听过我的名字。”
初新点点头,他一时缓不过来,甚至都忘记向阳子根本看不见他点头的动作。
“如果你变成我这个样子,你的报复或许会恶毒一万倍!”
初新说不出话。不幸并没有降临在他的身上,他没有资格去评判向阳子的对错,也不敢妄言自己会怎么做,可他还是恳请向阳子饶鲁胜班一命。
“你认识他多久?”向阳子问道。
“不到一天。”初新回答。
“那我奉劝你收起你的同情,这种情感迟早会拖累你。”向阳子冷冷地说道。
剑是冷血的,是无情的。剑客一旦有了情感,剑法便会大打折扣。初新的剑术老师不知向他提起过多少次,初新也明白自己的这个弱点,可他总是改不掉。
他总觉得没有人能戒掉情感。
他总觉得能去同情别人的剑客才算是伟大的剑客。
所以他还是执意要阻止向阳子。
“就算你这次阻止了我,你又如何担保他一世平安?”向阳子又用讥诮的语气说道。
“我不知道,可既然我在这里,我便不能任由你杀他。”
“不想让他被杀,你的办法只有一个。”
初新知道那个办法是什么。只要向阳子死了,鲁胜班自然不会有生命危险,可他也不愿意杀人。
向阳子强忍着笑意说:“你这个人实在是滑稽,又不愿意让我杀他,又不愿意杀了我,年轻人的想法总是奇怪一些。”
在初新看来,这一点儿也不滑稽。
人的性命没有一条是滑稽的。
向阳子不笑了,初新听到一种怪异的声音,像是剑回到了剑鞘中,可响动又十分微弱。向阳子的脚步很轻,但初新听得出他走了。初新还是不敢松开握刀的手,他怕自己一旦失去戒备,就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门外远远传来了向阳子低沉的嗓音。
“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正因如此,我送你一句忠告。”
初新想不到向阳子的脚步如此快,他只能在原地静静地听着。
“不要为不值得的人拼命。”
过了很久,鲁胜班颤抖着从大桌子下爬了出来。
他在桌上刻完字,镶嵌好了宝石,就钻到了桌子底,向阳子的剑虽然很快,却被他从容的态度蒙骗了。
向阳子以为,鲁胜班已经不再打算逃避,所以当他想明白自己中了缓兵之计时,鲁胜班早就逃离了他的剑锋。
“初新少侠,多亏了你啊,老夫捡回了一条命。”鲁胜班的声音有些发虚,他显然还是怕得要死。也难怪,只要向阳子没有确认鲁胜班的死,便会一再找上门来。
“前辈不必客气。”
“方才我为了保命,无法开口提醒你,把你也拖入了这险境。”
“前辈此举也实属无奈,不必内疚……”
初新的脊背忽然凉透了。
他发出了自己才能听见的惊呼。
如果刚刚他没有挡住向阳子的攻势,死在了这屋里,鲁胜班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第九章 见不得光的人
铜油灯点亮了。
光瞬间充满了房间的所有角落。
火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是人类与黑暗斗争的伟大发现,是勇敢者从神这里偷窃的赠礼。
初新听说第一个能生火的人被称作燧人氏,使用的是钻木的手法。
掌握了火这种元素,人们不再茹毛饮血,能够拥有更长的寿命,点燃的火把可以驱赶黑暗中的猛兽,甚至用来焚烧山林,围捕猎物。
火也给历史添了许多笔墨。
战国时,燕国名将乐毅半年连下齐国七十余城,田单用反间计逼走乐毅,再摆火牛阵大破燕军,尽复失地;东汉末年,曹操统兵二十余万,号称八十万,以不可逆之势南下长江,周瑜诸葛以五万之众,乘东风之便,以火击退北人,促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刘备称帝后,兴兵伐吴以报关羽张飞之仇,夺荆州之恨,吴都督陆逊在猇亭一把火烧尽蜀军营帐,让昭烈皇帝只能在白帝城郁郁而终。
现在,火能带给鲁胜班的并不多,却足够让他镇定下来,讲一讲旧事。
鲁胜班道:“天水第一剑客,说起来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初新就静静地听着,二十多年前,他还是个玩泥巴的孩子,而鲁胜班早已是个成名的匠人。学剑的他对于向阳子的故事也非常好奇,他也想知道什么样的不幸发生在了这位天才剑客的身上。
鲁胜班说了下去:“他那时来到了洛阳,看望他最好的朋友。”
初新问:“向阳子的确有很多朋友,可他最好的朋友又是谁?”
鲁胜班道:“他认识的稀奇古怪的人实在太多,愿意和他认识的人也太多,大部分是想借他的名气,沾他的光,这个人却不同。”
初新又问道:“哪里不同?”
鲁胜班的眼中有了一种奇异的光彩,他仰起头说道:“这个人和向阳子结交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打败他。”
初新很疑惑,不解道:“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鲁胜班反问道:“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初新解释道:“那个人想要击败向阳子,他就是向阳子的对手,一个对手又如何成为最好的朋友?”
鲁胜班叹了口气,回答道:“一个人最好的朋友却往往就是最可敬的对手。”
初新细细品尝着这句话,忽然问鲁胜班:“这是个可敬的对手吗?”
鲁胜班先是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觉得这两种单纯的表达方式都不太对,还是用语言描述了自己的看法:“他曾经是值得尊敬的,可后来却变得不同了。”
“为什么?”
鲁胜班敲击着桌面,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他太想赢了。”
太想赢,这三个字总结了许多的成功,也道出了很多痛苦的根源。
鲁胜班继续说道:“他本来也和向阳子一样,是个顶尖的剑客,可他和向阳子比起来,总是差了一点儿,谁也说不出他差在哪里。他的拔剑和向阳子一样快,剑招和向阳子一样纷繁,应变能力同向阳子一样强,可他总是差向阳子一点儿。”
初新也体会过“差一点儿”的感觉,那感觉就像你在够一片叶子,明明跳起来指尖能够碰触,却永远也摘不下来。
这一点儿差距或许并不源于两人的实力,可能只是因为第一场较量时,向阳子侥幸胜了而已。
之后,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一个人死去,或是打破这个格局,否则不仅别人认为他差一点儿,就连他自己可能都会觉得永远比向阳子差一点儿。
这种念头会把人逼疯。
“他就是这样陷入了魔障,完完全全变成了另一个人。”鲁胜班的声音变得阴郁。
自己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往往才是最难避免,最难脱身的。
初新问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开始酗酒,开始放弃练剑,变得自暴自弃。”
“可这样他便更加无法击败向阳子了。”
鲁胜班道:“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可有一天,他却突然找到我,让我为向阳子做一副剑鞘。”
“剑鞘?”
“就是这个。”鲁胜班指了指向阳子扔给自己的那副剑鞘。初新把剑鞘拿在手中,仔细端详,目光停留在了镶嵌着的几颗玄色石头上。
黑魆魆的石头,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华贵,根本就配不上细腻的雕刻纹路和璀璨的宝石。
初新疑惑地问道:“这些黑色的石头是什么?”
鲁胜班回答道:“磁石。”
“就是那种可以吸住铁器的怪异石头?”
“正是。”
初新伸手去抠其中一颗磁石,却怎么也抠不下来。鲁胜班看见他的这一举动,劝初新不要白费力气。
初新百思不得其解:石头明明只是简简单单地镶嵌着,为什么自己一颗也拔不出来?
鲁胜班用一种骄傲的语气告诉初新,这几颗磁石看似简单地排列着,却是自己试验了几百次的结果。剑鞘上的这种阵列,刚刚能保证它们的稳定性,配合自己刨出的凹槽,无论是谁也休想抠下来。
“除非……”鲁胜班翻找出一块同样黑魆魆的大磁石,放在剑鞘旁边,镶嵌着的小磁石竟然自行脱落,吸附在大磁石上。初新被这个变化吸引住了,抓起大磁石翻来覆去地看。
看了不一会儿工夫,初新问道:“他为什么让你做这副剑鞘?”
鲁胜班用手指点了点初新手中的磁石道:“因为只有我才能做出这样一副剑鞘。”
初新摇了摇头,解释了一遍自己的问题:“这个剑鞘有什么玄机吗?”
“你可以自己试试。”
鲁胜班把一柄剑递给初新。初新犹豫着把剑插进剑鞘,看似顺利,却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传到初新手上,剑仿佛有时坠得很快,有时又坠得很慢,用的力气也是时小时大。
初新又开始拔剑。
拔剑的感觉更诡异,让初新有种自己还是头一次碰剑的错觉。
鲁胜班这时才慢慢说道:“现在你该明白了吧,从这副剑鞘中拔剑的感觉根本不同一般。”
初新点点头。
鲁胜班接着讲向阳子的故事:“在剑鞘完成之后,他便将这剑鞘连同一柄珍贵的剑一同送给了向阳子,并且相约在七月七日七夕节这天比剑。”
“向阳子答应了?”
“答应了。他从不会拒绝任何的挑战,尤其是关于剑的挑战。”
鲁胜班说完这句话后还补充道:“他是个很骄傲的人。”
初新还是有很多疑问。他问道:“向阳子难道一定会用这副剑鞘和那柄剑同他比试吗?”
鲁胜班点头道:“他一定会的,用朋友赠送的剑与那位朋友较量,是剑客的表达尊重的一种方法。”
初新抛出了又一个问题:“那么,向阳子如果事先拔过剑,那人的计划岂不是就暴露了?”
鲁胜班道:“你的确是一个虑事周全的人,可惜向阳子从不轻易拔剑,他每一次拔剑都必须要见血。”
初新沉默着,他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他觉得这个计划的漏洞实在太多。
鲁胜班大概也猜到了初新的想法,他只是淡淡道:“实在是因为他们对彼此了解太深,所以向阳子的所有反应其实都在他的预料和计算之中。”
初新讥讽道:“是他了解向阳子,向阳子却不了解他。”
鲁胜班无奈道:“这只不过因为他变了,变得太快了。”
拔剑是向阳子的成名绝技,限制了向阳子拔剑的速度,是否真的就能击败他?
这是初新目前在考虑的问题。
鲁胜班已经越说越起劲,他好像回到了二十年前,背不那么弯曲,关节不那么僵硬的时期,他依靠这段记忆变得年轻,话也变得多了很多:“不光剑鞘被做了手脚,他还有其他的办法让向阳子走向失败。”
“什么办法?”
“激怒他。”
“激怒他?”初新知道,人在愤怒时判断力和行动力都会变差,却想不出什么能够激怒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剑客。
“向阳子心爱的女人,在决斗前一天晚上遭到了强暴。”鲁胜班的声音和神色都有些异样的起伏,让初新想起鞭打养马人时的三叔。
带血的鞭子,蜷缩着的家丁,森冷的庄园。
三叔脸上那种扭曲的、兴奋的表情,让人想要呕吐。
此时,鲁胜班爬满皱纹的脸正带给初新反胃的感觉。
初新深吸了一口气,问道:“决斗的结果呢?”
鲁胜班只说了四个字:“一死一盲。”
盲的那个人自然是向阳子,这让初新有些意外。初新问鲁胜班:“他明明已经在剑鞘上做了手脚,也应该成功激怒了向阳子,扰乱了向阳子的心神,为什么输的人还是他?”
“他没有输。”
“没有输?可你刚刚说他死了……”
鲁胜班的调门突然升高:“是死了,又不是输了!”
初新不懂,输了,死了,便什么都没了。既然如此,输了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可鲁胜班很肯定地告诉他“有区别”,有些人宁可死也不愿意输,就是这区别的佐证。
“既然他赢了,为什么还会死?”
鲁胜班脸上出现了落寞的神色,缓缓说道:“他们比剑从来都是点到为止,那次却凶狠异常,招招致命,可他只是想赢,在他的剑先击中向阳子的眼睛之后就收手了,向阳子的剑却没有停下,直直插进了他的心脏。”
亲眼见证这场决斗的人,不知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这可能是二十年前剑术水平最高的一场较量,却也可能是那时最恶心的一次比试。
初新已经站起身。
鲁胜班惊恐地拉住他道:“你能不能留下?我怕他再回来找我复仇。”
初新叹了口气,甩开了鲁胜班的手。
“你那时本可劝他回头的,是什么让你心安理得地做了这副剑鞘?”
鲁胜班不安地颤抖着,他又恢复了老态,那种佝偻僵硬的样子,一个人在预感自己生命将尽时,总是格外显老。
初新没有往回看,而是直直地向外走去,走了几步之后,他还是叮嘱老人:“我也想保你周全,可向阳子说得对,我不可能寸步不离守在你这里。趁还有命,赶紧逃吧。”
月亮躲进了云层,街上和没开灯的屋里一样黑。
换作平时,初新或许会想:就这么丢下鲁胜班,自己是不是同那些杀人者无异?可他现在却只觉得疲惫。
数不尽的恩怨,报不完的仇,他又能怎么样呢?
这些仇这些怨究竟从何而起,初新也说不明白,只是一个偏执的念头,就毁掉了三个人光明的一生,还要让第四个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真的想不通。
再走一段距离就能到铜驼街了,一家酒馆就在铜驼街上。或许他现在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可能就会忘记这些问题。
可初新在离转角三步远时停了下来。
“你知道我在这里?”转角处有人在说话。
初新听得出,这是向阳子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独特,苍凉得引人悲戚,低沉得让人心悸。
向阳子是个自负的人,即使双目失明,他依然保持了那种高傲的作风。他明明没有走动,也自认为经过几十年的训练,呼吸已经轻得无法分辨,他很好奇初新是如何知道自己在这里的。
“晚辈不知前辈在此,只是路过拐角会习惯性走慢一点。”
向阳子听不出初新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向阳子都不讨厌这个回答。
初新突然问道:“前辈是在等我走吗?”
向阳子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比哭还要难听。初新只能等他笑完。
笑得不想再笑了,向阳子纠正道:“我在等你,而不是在等你走。”
初新听不懂。
向阳子解释道:“我等在这里,并不是想找鲁老头,而是想找你。”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他发现最近要找他的人真不少,每个人来找他时,仿佛都带着无数的秘密,带着他不能拒绝的理由。
向阳子听到了这声笑,却也没有在意,继续说下去:“洛阳很快会有一场劫难,我来找你,是想让你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
初新怔住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高傲的盲剑客等了这么久,只为了和他说这些。
向阳子的脚步声响起。他的脚步很轻,很快,就像他曾经的剑一样。
“前辈,请等一等。”
向阳子就停下了。
“洛阳会有什么劫难,您可否告诉我?”初新往前踏了两步,留下一步的余地。
“我能说的只有这么多。”向阳子也朝着远离初新的方向踏出了两步,他好像总是喜欢和别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初新不再往前迈步,也不再追问。他知道向阳子这样的人,怎么说便会怎么做。过了很久,他还是说了句很笨的话:“前辈,二十多年前的事情,鲁老前辈已经和我说了。”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是向阳子最不愿意提起的,他轻咤道:“别说了。”
初新像被封条贴住了嘴。
向阳子不再说什么,默默地向前走去,没人说得出他心中的酸楚。
他本是个热爱太阳,向往光明的人,如今他却在黑暗中四处碰壁,自己囚禁了自己。
江湖给了他爱情、朋友、盛名,却又一夜之间尽数收回,这是不是很残忍?
江湖本就是残忍的。
初新则愣在了原地,洛阳的劫难,剑客的厄运,远走的忠告,都像是苍蝇一样在他脑袋里嗡嗡地叫着,叫得他心烦意乱。昏昏沉沉中,他忽然想起了穆虎,真正的穆虎。千面人犯下的无头案里,穆虎的尸体最为离奇。
凭千面人的本事,要在正常状态下杀死穆虎,简直是痴人说梦。
穆虎是先被割下头颅再浸泡药水的,而非千面人惯常用以保持人皮新鲜度的“先浸泡,后取首”的办法。
这是不是说明,杀穆虎的另有其人?
可偏偏穆虎的脸皮就戴在千面人头上,也就是说,杀穆虎的那个人和千面人认识。
和千面人认识的人可能很多,不过可以杀穆虎的人必定很少。
向阳子的剑是不是够快?是不是能刺穿穆虎的咽喉?
初新又踏出几步,走到了铜驼街上。
往长街的尽头凝望,竟仿佛有点点昏黄的灯光,他就向这亮光走去。
微弱的油灯火焰,苍老的卖面人,洛阳城似乎总有这样的老者,拥有很多的过去,以及极少的睡眠。他们在这座繁华王城里找不到生的位置,只能沉默地等待死去。
初新拿出身上仅有的钱,放在桌上,礼貌地说道:“老伯,来碗最贵的面条。”
老人的眼神很呆滞,耳朵似乎也有些背,他侧了侧脑袋,显示自己注意到了初新的存在,却没有听明白初新的话。
初新抿了抿嘴,只能大声喊道:“老伯,来碗面!”他把“最贵”这两个字也省略了,怕老人又听不明白。老人迟缓地点点头,开始擀面条。初新一边敲着筷子,一边看着老人忙活。他发现老人的耳目虽然不灵光了,手却还是很巧,力气也很足。
甚至在擀面的过程中,初新感觉老人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又有了非凡的神采。在惊异于这种变化的同时,老人忽然低声对初新说道:“吃完赶紧回去。”
初新以为这是一个垂暮老人对他的关心,刚想回应一声“好嘞”,老人接下去的话却让他瞠目结舌。
“残狼开始行动了。”
“残……残什么?”初新根本没有听懂。
老人手中的面已经切好入锅,他坐到初新旁边,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一根筷子,轻轻一用力,筷子已断作两截。这变化只有近距离的初新看得清楚,他突然明白了什么,问道:“那天掷筷子救我的人……”
老人点了点头。
面条煮好了,初新就大口地吃了起来。他本来根本就不饿,只是随手点碗面条,想付给老人一些钱,顺便也让自己的心静下来,可现在他却不得不吃。他必须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埋头吃东西就是一种伪装的法子。
偶尔瞥一眼身旁的老人,初新发现他又恢复了那副呆滞的样子,如果不是刚刚的几句话,谁都会觉得他的骨头随时都会散架,他的生命随时都可能终止。
面很快吃完了。
初新也到了该走的时候。
可他又不太想走,他很好奇,“残狼”是什么?“行动”又是什么?
他最后问了一句:“老伯,我能留一会儿吗?”
老人也最后吐出两个字:“不能。”
初新只得站起身,大步朝一家酒馆的方向走去,走到一半,他就爬上街道旁的墙上,手脚并用地登上了房顶,又悄悄地回到了老人卖面的地方。从他躲藏的房檐处,看得到老人稀疏的头顶和身旁那盏铜油灯。
突然,一个人从老人的面摊旁边经过,朝东奔去。
老人在收拾食材和厨具。
第二个人经过,也向东飞奔。
老人安放好了木制的案板,关上了面摊的门。
第三个人也同样朝着东边跑去。
老人吹灭了那盏昏黄的油灯,这一方角落重归黑暗和安静。
不多时,初新听到了脚步声,很快地向着那三个人前进的方向移动,初新紧紧地跟了上去,他很惊讶,因为他所追踪的并不像一个衰朽老人,倒似一个健步如飞的青年。
前面路过的三个人又是谁呢?
是不是老人口中的“残狼”?
初新决定要弄清楚。
五个人像五条顺流而下的鱼,不快也不慢,保持着刚刚好的距离,飞奔经过一个又一个路口,终于,在一处有亮光的地方,头里的那条鱼停住了,后面的四条也立刻相继稳住了身形,他们的脚步还是很轻,呼吸也依然顺畅,就好像刚刚只是散步一样。
第一个人扔出了抓勾,在确认勾住结实的物体后,他轻松地翻过了围墙,紧接着是第二个人和第三个人。初新跟着的那个人,则是另找了一处借力点,像猿猱般攀爬到了围墙的另一侧。凭着微弱的光亮,初新隐约认出,那正是刚刚面摊卖面的老人。
他躲在墙角,等到老人翻过围墙之后,他也很快来到了老人翻墙的位置,先听了听墙内的动静,接着也顺利地翻身上墙。可他不敢轻易落地,而是趴在墙头,警惕地扫了一眼四周情况。
墙内靠近初新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矮树林,树林尽处是几间排列有致的屋室,旁边有一方池塘和一块巨石,古朴而雅致。
初新之前进去的四个人却似消失不见了,他只能挠挠头,让自己落到地上。
趴在墙上的姿势并不舒服,落地之后,初新的腰背好受了很多。
矮树林虽矮,还是比他高了一截。树林就像一个小天地,有着自己的气候、温度和湿度,初新深吸了一口气,浑身仿佛脱胎换骨,脑子也灵清了许多。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
这片矮树林中要藏四个人简直是绰绰有余。
第十章 伤残的群狼
风声。
除了风声,还有树叶的“沙沙”声。
二者本是源于同一种看不见也抓不住的东西。
初新踏在满是枯叶的泥地之上,反手握住了背后菜刀的刀柄。在没有剑的这些日子里,他靠着这把菜刀汲取信心。
他发现菜刀也有菜刀的好处。剑是凶器,而菜刀又可以行凶,又可以用作厨具。论刺和挑,菜刀不如剑,可若是论劈砍,菜刀比剑要好用得多。
人一旦有所凭靠,就会变得稳定很多。所以落水的人抓住稻草也觉得可以“救命”,因为一根稻草总聊胜于无。
现在,他已不再对刚才的念头感到恐惧,轻易就穿过了这片矮树林。
初新发现光亮来自于其中一间屋子,可他还是没有看见那四个人在哪里。壮着胆子,他来到那间亮灯的屋室门口。本想听听里面的动静,可不知为什么却叩响了房门。
门开了,初新又愣住了。
开门的人招呼初新进门,他的神态永远从容镇定,他的脸上永远有一抹和煦的微笑。
开门的正是万顺王元欢。
初新这才想起万顺王府也位于城东,跟踪太过专注,光线太过昏暗,他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翻墙进了万顺王府。他更想不到的是,万顺王府里的布局如此简单,晚上的戒备也并不严。虽然他那日在门口往里面注视了很久,可眼前所见仍然让他感到惊讶。
元欢自己先盘腿坐在长席上,然后让初新也坐下。初新就一屁股落座,环顾四周,只有一排油灯,几卷竹简和两柄剑,可见主人的生活很简单。
“初新少侠,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你来得匆忙,我这里也没有备下酒菜。”明明是初新不请自闯,元欢却说得像是自己招待不周。
初新有些不好意思,只得连连摆手:“不碍事,不碍事。”
元欢紧接着说道:“深夜前来,必有要事相商,某洗耳恭听。”
初新哪里有什么要事,他说什么都不好,说什么都是错。
难道说自己跟着四个人不小心误闯了王府?可那四个人的影儿都见不着,他无法自证。
难道说自己晚上闲来无事喜欢翻别人家的围墙?初新平日里面皮不薄,可此时此刻要他这么说却是万万办不到。
难道什么也不说?看着元欢的微笑,初新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
最终他还是憋出了一个听起来还算不错的理由:找剑。但是说完这个理由,他的脸还是涨红了一截。
元欢有些好奇,问道:“初新少侠的剑我也见过,的确与众不同,这样显眼的剑,又是怎么丢的呢?”
初新嘿嘿一笑,说道:“被一个叫元瑾的人拿走了。”
元欢淡淡道:“好说,改日我让舍弟登门拜访,亲手奉还。”
初新的眼睛又瞪得像鸡蛋一样大了:“元瑾是你的弟弟?”
元欢道:“看着的确不太像。”
初新摇着头道:“太不像了。”
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元瑾肥胖的身影,伸向敏的那只五指短小的手,还有一生气就会把肉聚在一起的那张脸。相比起来,元欢的面庞清瘦温柔,整个人风度翩翩,和元瑾简直天差地别。
元欢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回了找剑一事:“我弟弟很听我的话,我让他还剑,他必定不敢不还,何况那剑本就是你的。如此一来,初新少侠大可安心了。”
初新没有提失剑的原委,元欢也并没有问。初新有些感激,拱手道:“在下先谢过王爷。”
元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二人又没了话题,初新不知该不该起身道别,反观元欢却不慌不忙地拿起一卷竹简开始看了起来。为了避免尴尬,初新问道:“殿下这么晚还读书吗?”
元欢又点点头,说道:“这几卷竹简经常翻看,常看常新。”
初新拿起旁边闲置的一卷竹简,发现是《战国策》,这一卷讲的是《魏策四》中唐雎的故事。初新以前读过《战国策》,也知道唐雎与秦王争辩的内容,再次翻阅时仍然饶有兴味。两个人居然自顾自沉默着看起书来。
元欢忽然放下竹简问道:“初新少侠也喜欢读书吗?”
初新也放下竹简回答:“不能说喜欢,看书得边看边思考,太累了,我不太喜欢累的事情。”
“学剑岂非是件累的事情?”
“学剑虽累,却是我喜欢做的。”
元欢拊掌称是,之后却指了指初新捧着的竹简道:“那一卷写的该是《魏策四》中的唐雎。”
初新道:“正是。”
元欢又说道:“唐雎和《战国策》中很多其他的人物不同。”
初新问道:“怎么个不同法?”
元欢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初新道:“《战国策》讲的都是策士和纵横家,这群人大多撕破了‘仁义礼信’的面皮,追名逐利,众人做事都为了自己的好处,唐雎却是为义。”
初新想了想,唐雎在魏亡之后游说秦王,保全安陵小国,以命相搏,用“布衣之怒”威胁秦王退兵,实在是义举,他又打算回忆一下书里写的其他人,元欢仿佛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继续说道:“其他的许多人,如苏秦,如张仪,早上还在这个国家为君王分析利害,傍晚就跑到另一个国家躲避祸患,他们献策,最重要的目的是让自己受到诸侯的重视,享受荣华富贵。”
初新道:“这么比较起来,唐雎的确高义,孤身一人,于耄耋之龄力阻强秦东侵,什么也不图。”
“可惜的是,”元欢眉眼低垂,轻声叹道,“这个故事是假的。”
“假的?”
“对,是假的。你想,秦王不准别人带剑上殿,又怎么会单独接见一个带剑的使臣呢?”
初新想到燕国刺客荆轲为了带匕首“残虹”上殿刺杀,特地把“残虹”放在了地图里,卷了一层又一层,唐雎能够轻易“挺剑而起”似乎是有些不靠谱。
元欢接着说道:“就算秦王轻视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允许他带剑会面,那又怎么会惧怕他的布衣之怒呢?”
细想之下,初新觉得元欢说得的确很有道理,秦王是个无比高傲的人,又有一身优秀的武艺,自然不会把一个九十岁的老人放在眼里。
“所以,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虚构的,”元欢自嘲般弯了弯嘴角道,“何况,天子是天之子,区区布衣永远不可能威胁到天子,更不用提杀死天子。”
“我不认同。”
初新本来在托腮沉思,却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你不认同?”
初新抬起头,盯着元欢的眼睛缓缓说道:“我倒觉得这件事是有可能发生的。”
元欢没有被这意料之外的回答所影响,他的态度还是很温和:“这个故事实在是很难经得起推敲。”
初新悠悠地说了一句:“正是因为这么多巧合的存在,人们才会感叹‘世事难料’。”
看起来元欢对这个解释很满意。满意之余,他问初新:“巧合也会不利于天之子吗?”
初新道:“如果天子无道,那天子便不再是天之子,他与布衣就没有什么区别,万事万物也就不会朝着对他有利的方向发展变化了。”
良久不语后,元欢突然压低声音问道:“倘若有朝一日,天子无道,你会不会起布衣之怒?”
初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也不明白元欢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如果当今天子就是无德之君,回答一句“会”,是不是就意味着谋反?
元欢看出了初新的疑虑,哈哈大笑起来:“初新少侠多虑了,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也只需要随便回答回答就好。”
初新笑得并不自然,他还是似答非答地说了一句:“我从不杀人。”
一般人听到初新这句话,都好像见到怪物般讶异,元欢却不同,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能教他震惊。他只是淡淡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从没有。”
灯火闪烁,夜晚静谧。空荡荡的房间不冷也不热,初新和元欢相对而坐,彼此心里都生出一股陌生的敬意。
初新起身,准备告辞,元欢也站起相送。
万顺王府的风景不同于洛阳城普通的宅邸,倒更贴近山区野外。初新闻不惯洛阳城里的气味,夹着叫卖吆喝和酒肉铜臭,在这里却恨不得多吸几口空气,存在肺里慢慢欣赏。尤其门前的这方池塘,他越瞅便越喜欢,有水的地方总让他想起江南。
江南多水,多水的地方也多桥多船多美人。
望着池塘里的水,他又发起怔来。初新忽然拉了拉元欢的衣角,指着池塘里的三根竖起来的苇管似的东西道:“你这池塘真奇怪,里面居然长着三根供人呼吸的苇管。”
池塘里的水飞溅起来,三个**的蒙面人跃出水面,握着三把**的剑刺向初新和元欢,谁也想不到那三个人竟然藏身在池塘之中,等待着刺杀的时机。
莫非他们是来刺杀元欢的?
现在显然还不是很好的机会,初新和元欢侧对着他们潜藏的位置,若是再走几步,背对他们,行刺的最佳时机便到了。
刺杀也是一门学问,比追踪还要困难。追踪所需要的,是猫的脚步声,猎狗的嗅觉,鹰隼的视力,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性,而刺杀不仅要囊括追踪所需的五种品质,还要有强大的判断力和执行力。
时机好坏的判断力,一击毙命的执行力。
这三个蒙面人显然都是刺杀的好手,初新一点破他们的藏身之所,就立刻同时出手,企图在初新和元欢拉开距离之前完成行动。
可他们或许选错了目标。
初新和元欢就像是两个幽灵一样,看似动也不动,却很快地向后挪了三丈。他们的剑永远够不到,永远都只差一点距离。
一点距离已经分割了生死。
三柄剑都慢了下来。
初新和元欢都已看出,三个蒙面人的剑势将尽,很快就到了他们出手反击的时候。
在这时,左右两个蒙面人却收剑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在中间那个蒙面人的背上各推了一掌。借着这一掌的势头,中间的那柄剑速度急增,直直地刺向了元欢的胸膛。
初新反手拔出菜刀,试图劈落蒙面人手中的剑,可似乎慢了。
慢就只有死。
初新瞥了一眼元欢,发现他依然是一脸淡淡的微笑。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危机面前都是微笑着的吗?
还是在迎接死亡时,人总是会表现得更坦然大方一些的。
剑突然变慢了。
蒙面人的剑像是遇到了什么阻力,竟然变得迟滞,这变化也超出初新的预料,他顺着剑身看去,不由轻声惊呼。
元欢居然用左手抓住了剑锋,硬生生挡下了这一剑。
初新在空中旋转了刀柄,让刀锋朝上,刀背朝下,砸在蒙面人的腕关节处,剑脱手。
元欢顺势用左手握着剑身往前一送,剑就架在了蒙面人的脖子上。他握剑的地方还滴着鲜血,血液顺着元欢左手的纹路流淌,渗进了蒙面人的衣服里,可他脸上一点儿疼痛的意思也没有,只是脸看起来更苍白了。
初新往蒙面人身后看去,另外两个刺杀的人都已不见。那一推不仅加速了中间一人的剑势,也给了左右二人后退脱身的机会。
初新想以此为突破口问出蒙面人的来历,大声道:“你那两个同伴把你当作牺牲品,你也不必在为他们卖命,告诉我们,是谁指使你来的?”
蒙面人不说话。
元欢伸出右手拍拍蒙面人的肩膀道:“你放心,说完之后我们就放你走。”
初新疑惑地看了元欢一眼,也转而帮腔道:“王爷说放你走,肯定不会骗你。”
蒙面人不说话。
初新有些生气,一把扯下蒙面人蒙在脸上的黑布,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元欢也失声道:“他的嘴居然被缝上了!”
蒙面人的嘴上密密麻麻遍布针脚和粗线,只有门牙处留了一个较大的缺口,大概是供他在水下借助苇管呼吸用的。元欢拿起剑轻巧地一挥,这些线一根根断落,蒙面人终于能够张开他红肿的嘴,张嘴发出的声音却是简单的“啊”。
一连听了十几个“啊”,初新忍不住问道:“哑……哑巴?”
元欢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了嫌恶之色:“居然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是啊,看来他们刺杀时的位置也是预先设计好的,把他放在中间,一旦有什么意外,顺手将他推出,根本不必担心他的嘴会泄露什么秘密。”初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说完,他又环顾四周,想寻找那个老人的踪影。
元欢在蒙面人的后颈用右手一劈,蒙面人便晕了过去。元欢把剑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左手掌心道:“他们以为他的嘴说不出什么秘密,可从这三个人身上,我们还是能知道不少东西。”
初新听不懂,他不知道从这个哑巴和那两个蒙面人身上能看出什么东西来。
元欢左手的血似乎流得没有那么快了,他活动了一下左手的关节,问道:“你可听说过‘残狼’?”
又是残狼。
初新停顿了片刻,回答道:“没有听说过。”
这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但他仍然觉得装作不知道要好一些。
元欢没有注意初新表情的变化,自顾自说下去:“我在北地从军时,曾经见过狼群围猎一群羊,那是我第一次对生灵有所畏惧。”他忽然用崇敬的语调对初新说道:“所有的猛兽受了伤,或者有了残疾,都会变得软弱,攻击性减少,可狼是一个例外。狼一旦伤残,就会变得比以往更凶恶,反应也会更加迅敏。”
初新听得入了迷,他从没见过狼。江南很少有这种动物。
它们向来属于荒原,属于雪岭,属于所有不宜生存的地方,他们虽然群居,可一匹孤狼也同样让人胆寒。
“残狼就是这样一个杀手组织,这个组织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伤病或者残疾。”
初新问道:“你的意思是,他们不仅没有因为伤病和残疾变得软弱,反而因此变得更加难以对付?”
元欢点头道:“正是。”
初新不明白,一个断手断脚或者失明失聪的人,怎么能够比一个正常人还要可怕。
他问元欢。
元欢微笑着说:“仇恨。”
他的微笑因这两个字变得说不出的诡秘。初新明白仇恨的力量。一个有信念的人显然要比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强大得多,信念能让人熬过许多不能熬过的劫数,做到寻常人不能做到的难事。
仇恨就是一种信念。
元欢指了指倒在地上的蒙面人的嘴说道:“他是个哑巴,刚刚在左边的那个人没有左手,他的左袖是飘着的,他们都有残疾。”
初新脱口问道:“那右边那个人呢?”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很愚蠢的话,不好意思地摆摆手,示意元欢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
有很多伤病和残疾并不能直观地看到,甚至,有一些人的身体没有任何的畸形,他们的头脑和心理却可能有成堆的毛病。
元欢叹了口气道:“目前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初新问道:“只有这么多吗?”
“是,只有这些。残狼由谁统领,里面有那些成员,刺杀的目标是什么样的人,统统没有任何线索。”
初新半开玩笑道:“起码我们现在知道,残狼中有一个失去左手的人,有一个哑巴,他们的刺杀目标里有你。”
元欢点头笑道:“这倒是显而易见的。”
“我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他们还要缝上这个哑巴的嘴呢?”初新问出这句话,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蹲下伸出手探了探蒙面人的鼻息。
地上躺着的这个人已经永远无法呼吸了。
初新捏住他的下巴一用力,错开了他的牙口,张大了他的嘴巴,往里瞧了一眼,大声道:“他嘴里有个小袋子!”
袋子里还剩下两粒小小的药丸,袋子的边缘也残留着几根线。
这些线并不是用来封住嘴巴的,而是用来缝上袋子,保证彻底封口的,一旦有人试图拆开这些线,这个蒙面人就会死。
初新感到一股莫名的愤怒在上涌,幕后的主使不仅用这种残酷的办法戏弄了自己,还传递了一则让初新发自心底恐惧的讯息:这些充满仇恨的刺杀工具随时可以为他献出生命,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家酒馆的早晨总是很忙碌。
敏忙着买花,敏的伙计们忙着端酒上菜,客人们忙着喝酒吃菜。
敏回到酒馆时,却看见了一个平日里在早晨本不该这么忙的人。
初新正坐在一张大桌子上忙着催她的伙计们上菜:“五斤牛肉,四斤美酒!”
敏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自言自语般喃喃道:“没发烧啊。”
初新甩甩手赶她走:“去去去,让他们倒酒去。”
敏“哼”了一声扭头就走,边走边阴阳怪气地说道:“有的人呐,有钱就变样儿!”
初新没去搭理她,她就又补了一句:“大清早吃这么多,当心积食。”
牛肉和酒都摆上了桌,初新心满意足,刚想还嘴,晴从楼下走了下来,看见初新的第一反应也是来探他的额头。
“我没病!”
晴被初新这声叫唤吓得缩回了手,怯怯地站到敏身边。看到晴一脸委屈的样子,初新本想道歉,可又好巧不巧听到了晴对敏说的话。
“大清早吃这么多,他不怕积食吗?”
他只能无奈地笑了笑,自斟自饮起来,若不是为了更快花完那箱子钱,他也不至于早起吃这么难消化的东西。
第四次举杯时,初新瞥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走进了一家酒馆。
胖胖的元瑾拿着一柄青铜剑走到柜台边上向敏问好,敏并不喜欢看到元瑾这张油腻臃肿的脸,她并不知道元瑾在生气时五官会聚拢,比现在的样子还要再油腻臃肿一些。
元瑾的手不知怎么的又开始伸向敏的脸。
有些人像是天生对自己的样貌充满了自信,觉得别人都该喜欢自己,元瑾仿佛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总是敢动手动脚,总是敢把自己短小的五指放到别人眼前晃悠。
敏已经准备好再赏一记耳光到他脸上了。
元瑾的手忽然被人攥住,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刚要发作斥责这个胆敢扰他雅兴的人时,元瑾却像见了鬼一样喊出声来。
初新正笑盈盈地盯着他。
“你……你……”元瑾竟似连话也说不清楚了。
“你什么你,还不快把剑还我。”初新嬉皮笑脸地掐了一下元瑾的手臂,元瑾顾不上喊疼,把剑掷给初新,转身就跑。
“别走,我还有话问你。”初新飞身掠出,又笑嘻嘻地站在元瑾面前。
“你还想干嘛啊?”元瑾一脸厌弃地瞅着初新,好像碰到初新就会沾上晦气。
初新暗暗发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凑近元瑾的耳朵问道:“你那天晚上找她做什么?”
“她?哪个她?我不认识你说的什么‘她’。”元瑾的脚底忽然抹了油般往相反方向移动,动的同时还一掌打在初新的肩膀处。这一掌初新根本没有防备,元瑾虽也没有用力,却已将初新击退了三步,也借着一掌之力拉开了和初新的距离。
初新这才暗暗心惊:原来元瑾的功夫丝毫不弱,平常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莫非都是装出来的?
那天晚上若是他持剑反击,会不会自己就死在了他的剑下?
所幸这样的人都比较怕死,不敢贸然和人交手。
初新看了看手中的剑,没有再追赶元瑾,而是大摇大摆地走回自己吃饭的位置,想着今天该怎么花钱。
敏已经凑了过来。
初新一脸厌弃地瞅着敏,怕她又伸手摸自己的额头。
“他怎么见你跟见了瘟神似的?”敏吃了一小块牛肉,喝了一小杯酒,好奇地问道。
初新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怎么二话没说就把剑还你了?”敏又吃了一小块牛肉,喝了一小杯酒,用筷子尖敲着桌子问道。
初新抿了一口酒,咂了咂嘴,还是不说话。
“你倒是说啊。”敏放下了筷子和酒杯,掐着初新的手臂逼问道。
初新实在憋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世上的事总是很公平,他刚刚掐别人的手臂,马上就被别人掐手臂;世上的事也总是不太公平,无论是他掐别人的手臂还是别人掐他的手臂,着急生气的都是别人,笑的却总是他。
第十一章 做大买卖的商客
“阿新阿新,快过来看,水涨起来了!”
暴雨过后,溪水变得浑浊,水面也没过了农妇们浣纱的埠头,阿青就拽着初新的手往溪边跑。
初新数落着阿青大惊小怪的,却还是任由阿青拉着朝竹林深处走。
溪流就在竹林那头,初新记得很清楚。
可竹子的细枝和锋利的竹叶却阻挠着他们往前,初新的脸颊还被竹叶割伤了。
“阿新阿新,不要紧吧?”
阿青叫名字时,总是傻傻地重复一遍。
“不碍事。”嘴上说着,初新还是气恼地抽出了剑,砍断了离他最近的几根竹枝。
剑是阿青送他的,由一个很普通的铸剑师铸造,是一柄很普通的青铜剑,因为是七月里赠的剑,初新给剑取名叫“七月”。
可锋利的“七月”竟然在砍了十几根竹枝之后变钝了,剑锋卷刃,剑身也越来越沉重,逼得初新把剑掷到了地上。
掷剑后,他惊恐地发现,竹子被砍断竹枝的地方,生了一双双眼睛。
阿青已经走到了竹林的尽头。
初新很奇怪,刚刚自己还牵着阿青的手,怎么眨眼间阿青就走得这么远了。他呼唤阿青,想追上阿青,却发现自己的脚一步也迈不开。
阿青回过头,她的面目很模糊。
她的嘴好像在动,她的声音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不过她说话依然是那副傻傻的样子。
“阿新阿新......”
梦醒了。
初新不知道这个梦算是噩梦还是好梦,可无论什么样的梦都有醒的一刻。
梦与现实最大的区别或许就在于此。
这是洛阳郊外的午后,初新近来总是觉得很累,忙着花钱和忙着思考如何花钱,难得出城转悠了一圈,却靠在树桩上睡着了。低头一看,“七月”还佩挂在他身侧,没有变钝,没有变沉,更没有再丢失。
想到元瑾送还“七月”时手足无措的慌张模样,初新就想笑,看来元瑾的确很听兄长元欢的话,听话到了有些怕的地步。
远处突然起了烟尘。
飞扬的尘沙中,走来一队客商。十几个人的规模,却带着数不清的车马和箱子。为首的人约莫三十出头,胡衣胡帽,高大健壮,样貌俊秀,十个女人见到他,大概九个会对他有好感。他本身也是个非常自信的人,一直昂首挺胸,拿鼻孔看人。
初新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这个领头人的身上,他一直盯着领头人身后的一个人,一个病怏怏的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的脸苍白瘦削,他似乎害了什么寒疾,春末的天气已不再霜冻,却仍然披着厚厚的狐裘,一直在咳嗽。更奇怪的是,他坐在一辆四轮车上,由四个人推着前进。
“瘸子?”初新喃喃道。
让初新最为震惊的是中年人的那双眼睛,深邃而犀利,仿佛有着洞悉一切的能力。看到这双眼睛的一刻起,人们就会忘记他瘦弱的外貌。
这队客商已经隐没在洛阳城中,这座繁华的城市可以消化任何外来的事物,初新一直目送他们离开视线,随即也进城寻地方花钱。这是离开三叔庄园的第四天,他惊奇地发现,城南卖花女手中的花价格齐刷刷地翻了一倍,买一赠一的事情,初新有些舍不得做了。
“线索半点儿没有,东西倒有些买不起了。”在一个满怀期待的卖花女跟前,初新自嘲般低语道,可很快他又觉得自己不该当着她面这样说,比起这些卖花女,自己还算是个大富翁。所以他还是按买一赠一的规矩,买了她所有的花,给了她双倍的钱。
三叔躺在自己的床上,闭目养神。
现在还是白天,换作二十年前的他,此时绝对还站着,站着思考问题,站着接见客人,站着做一些心跳和呼吸都会加速的事情。那时的他宁可站着死去,也不愿坐着享乐,更不用说躺着。
可他毕竟老了,时光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他的脸,他的肚子逐渐变得松弛,再多的钱也不能让它们恢复原貌。他开始喜欢安逸的生活方式,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敲门声响起。
“进。”三叔的眼睛仍然紧闭着,根本没有看是谁在敲门,或许在他眼里,这个庄园的其他人都是一样的,也或许他知道来的人是谁,所以根本不用睁眼。
得到了三叔的许可,门外的人走了进来,凑到三叔耳边道:“有人来了。”
三叔的眼睛猛地睁开,大声吩咐道:“准备好马车。”
“是。”
三辆华贵的马车并列而行,三个武艺高超的马车夫负责赶马,三叔大部分时间坐在中间那辆车里,但这一次,他却坐到了左边那辆马车中,让自己的手下假扮成自己坐在中间的马车里。假扮三叔的正是刚刚的敲门人,三叔叫他“小黑”,他的左右眼角各长了一颗黑色的泪痣,即使笑的时候也像在哭。
小黑很小的时候就被三叔收养了,庄园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挨过骂,挨过打,小黑却从来没有,他做事谨慎小心,无论多么棘手,他都能处理得让三叔满意。年纪轻轻,小黑已俨然成了三叔的左右手,这次甚至要假扮三叔。他本想拒绝,三叔在他心目中地位很高,冒充三叔就是对三叔的亵渎,可他没有拒绝,他从未拒绝过三叔的任何要求,绝对的服从是三叔看重他的另一个重要理由。
马车停在了城东的旅舍边上,小黑带着四个人走进了旅舍,三叔就混在这四个人之中。这家旅舍的房间并不大,原本狭窄的空间因为这五个人的出现变得更加拥挤。一进门,他们就都看到了那双眼睛。
森冷,深邃,仿佛洞悉一切,鬼神、虎狼、修罗、夜叉都可能拥有这样一双眼睛,但唯独人类生长不出这对眸子,它看见抑或看见它的人都会感觉自己是**的,由里到外全是**的。现在小黑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像被扒光了衣服剥了皮注视着,可他还得佯装镇定,直直地朝这双眼睛的主人走去。
它的主人是个面色惨白的中年男子,坐在一辆四轮车上,披散着头发,穿着狐裘捂着棉被,黑眼圈很重。小黑轻声吐出了个“噫”字,心似乎宽了许多,他对着中年男子问好。中年男子没有开口,开口的是一个高大健壮、三十出头的俊秀男人,初新觉得,十个女人看到他,有九个会对他有好感,而小黑则认为,十个男人见到他,有八个会生出嫉妒。
男人微微躬身道:“几位与我们素未谋面,不知有何见教?”
小黑微笑道:“我是个生意人,你也是个生意人,两个生意人碰在一块儿,自然是要谈生意的。”
男人颇有风度地摇摇头说:“我不太喜欢和不知根知底的人打交道,若是来谈生意的,还请回。”
小黑却已经坐下了,他一坐下,身后的四个人也立刻坐了下来。小黑摆摆手招呼男人也坐下,慢慢说道:“一回生二回熟,或许熟识了之后,阁下会改变看法。”
男人刚想再开口拒绝,身后却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男人的脸色变了,又微微躬身道:“在下朱显,请教尊姓大名。”
小黑道:“别人喜欢叫我三叔。”
朱显有些惊讶,问道:“是那个什么都要抽三成的三叔吗?”
小黑笑着摇摇头,回答道:“我不知道什么抽三成的三叔,我只知道洛阳仅有这么一个三叔。”
朱显打量着小黑,疑惑地感叹道:“三叔竟然是个年轻人?”
小黑抚摸着自己左手的指环,指环上有颗蓝色宝石,璀璨闪耀。摸指环是他从三叔这里学来的小习惯,他发现这么做可以理清思绪,让自己镇定下来。他开始解释朱显的疑问:“出名要趁早,后生方可畏。”
朱显皱了皱眉头,觉得这并不能算一个回答,可还是附和了一句:“说得对,说得对,自古英雄出少年。”
客套似乎结束了,小黑忽然问出一句很奇怪的话:“你们此番来洛阳,究竟是来买东西,还是卖东西?”
这问题问得真是不明所以,可又像一块巨石压住了朱显的脚,让他有些困窘。
“我们来洛阳,买东西,也卖东西,有买就有卖,哪有光买不卖,光卖不买的道理。”朱显绕完一圈,自以为应对得不错。背后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朱显的脸色又变了。
小黑知道,朱显已经露出了马脚,马脚就在这句看似聪明的回答中。正常的客商听到小黑的这句漫不经心的问话,回答买的具体是什么,或者回答卖的具体是什么都很正常,朱显却模棱两可地说了“东西”,显然是在隐藏些什么。
朱显实在是个不太高明的撒谎者,起码和小黑自己比起来差得很远。
更显然的还有,朱显看似是头领,实则只是一个代言人,身后那个病怏怏的中年人才是握有实权的幕后指挥,他的两声咳嗽,已经让看似自信骄傲的朱显惶恐失色。小黑看不出这个代言人哪里称职,徒有一副好皮囊,说起话来却破绽百出。
但小黑还不打算戳破这一点,他还想利用机变不佳的朱显套出更多的信息。
他相信三叔也是如此思考的,他的想法总能和三叔不谋而合,这正是他得到三叔器重的原因。
小黑忽然挪步到朱显身旁,轻声道:“我知道你们要在洛阳卖什么。”
朱显满脸狐疑地盯着小黑,小黑没有仔细看朱显的反应,而是盯着朱显身后的那个中年人。
他依然捂着厚厚的被子,目光森冷、深邃,你不知道他在看哪里,但你知道无论他注视着谁,那个人都将变得透明。
小黑凑近朱显的耳朵说了两个字:“暴乱。”
看着朱显惊愕的表情,小黑知道,他们找对了人,一切都在三叔的计算之中,这队客商就是洛阳城假币的源头。
朱显还想再解释,小黑却迅速抢话道:“来到洛阳并不是你们计划的第一步,你们的第一步早已施行了,洛阳城越来越多的劣质钱币就是你们的杰作。”
朱显本想说话,可他身后的中年人发出了一声干脆利落的咳嗽,掐断了朱显所有的话语和动作。中年人开口了,声音却像个老人,沙哑、低沉:“我想和三叔聊聊。”
小黑微笑着说道:“我正听着呢。”
中年人只扫了小黑一眼,却让小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你不是三叔。你只是一条忠诚的狗而已。”
这双眼睛竟然仿佛真的有辨析真伪的能力。
小黑已说不出话了。
小黑身后的四个人中突然有人问道:“那依阁下所见,哪个人才是三叔?”
说话的人正是三叔,中年人也正用手指着三叔,这一次他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小黑这才明白,自己招摇撞骗的本事也并不高明,一个人的相貌、声音、体型,无一例外都是可以模仿冒充的,真正难以替代的是每个人身上独一无二的气质。
他身上根本没有半点儿三叔的枭雄之气。
三叔已拍着手走到了小黑身前,小黑低着头,坐到三叔原本坐着的位置上,把最前面的位置交还给三叔。
三叔落落大方地解释道:“做我们这个行当的,做事总是谨慎些的好,阁下也是商人,想必可以理解。“他说话时目光从不停留在一个人身上,时而看看朱显,时而看看中年人,偶尔也看看其他随行者。朱显颇有种受重视的感觉,应承着点点头,小黑却知道,这只是三叔普通的交际手腕而已。
三叔根本不会重视一个没有才能的人,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博取尽可能多的好感,赢得尽可能多的支持。当然,他最在意的只有一个人的反应。
那个冰一样的中年人。
看到他,三叔就想起了年轻时去过的雪山,纯白、坚硬、危险、多变。
中年人又开口了:“你想和我们谈什么生意?”
三叔摸着左手的指环,他早已将四根手指的宝石指环戴在小黑手上,只选了一枚普普通通的铜质指环,但他摸指环的动作却还是透着非凡的贵气。眯起眼睛,三叔就成了一条千年道行的老狐狸,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要什么帮助,我都能给你们;你们赚了多少钱,我都要抽三成。”
中年人脸上那种营养不良的苍白神色转化成了讥讽,黑眼圈深重的眼睛里闪烁着冷笑。
“三成?你知道我们要赚的是什么吗?你就敢抽这三成?”朱显已经叫嚷了起来,他似乎在察言观色上颇有造诣,明白中年人表情的含义。
三叔把嗓音压低了,低得不能再低。
“你们要赚的,正是北魏的天下。”
天下有多大,天涯有多远,不是寻常人应该去考虑的问题。人需要的空间很小,有些懒汉甚至觉得,一张大小合适的床就够一个人活一辈子了。可还有一些人,他们有野心,有抱负,相信自己不应该平庸地过完一生。他们一直在进取,一直在付出,也一直在获得。你可以说他们贪得无厌,可以笑话他们为世俗所累,但他们的乐趣也是你想象不到的。
三叔就是这样的人。
而三叔也心知肚明,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中年人同样野心勃勃。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这个中年人却很平静,就好像三叔刚刚只是开了一个不怎么滑稽的玩笑,放了一个不怎么臭的屁。
他淡淡地问道:“你怎么确定我们是需要你帮助的人?”
三叔笑了笑,回答道:“很简单,在假币出现之后,你们是第一批带着这么多车马和金银来洛阳的客商。”
中年人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道:“那看来你也趁这段时间,做了我们本来要做的事情。”
三叔爆发出一阵大笑,大笑的意思就是中年人猜得不错。
中年人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喃喃道:“这么说来,一家酒馆那个狠命花钱的青年只是一层掩护,一个幌子。”
“不错,你能想到这层,当真不错。”三叔由衷地赞叹道。
让初新用特定的速度花完那一大箱子钱只是三叔为后续行动扯的一块用作遮挡的黑布,这么多钱无论怎么花都会是一件引起不小轰动的事情,尤其在一家酒馆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可三叔却特意叮嘱初新用一种近乎低调的方式来处理,不快不慢不多不少,七天花完所有的钱,反而更加容易引起别有用心者的怀疑。
三叔正是要利用这怀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引到初新的身上,他才能吩咐别人去做该做的事情。也只有细致聪明得刚刚好的对手,才能注意到初新种种反常的行为,又不至于发现三叔其他的行动。
这个局本就是设给合格的对手的。
“我本来以为他会在这几天开始做正事,没想到你已经在暗地里把正事全做好了。”中年人仿佛生出了挫败感,他短短地咳嗽了三声,十几柄胡刀纷纷出鞘,指向了三叔一行人,三叔身后的小黑四人也拔出了各自的刀剑。
拥挤的房间变得容不下任何一点火花和刺激。
三叔忽然摆摆手,示意小黑他们放下武器,又眯上眼睛说起话来:“和气生财,我今天来是想帮助各位,生意做不成就罢了,何必刀兵相见呢?”
中年人不见底的眼神中涌现了漩涡,三叔隐隐觉得,这就是他生气的标志。
冷哼一声后,中年人缓缓道:“你这不是做生意,是抢生意。”
“生意本来就是抢出来的,如果你不想做我这单生意,那我只能去问问别人要不要做。”
朱显已经火急火燎地拿着胡刀冲向了三叔,却又被中年人的一声咳嗽给叫停了,本想举剑帮三叔抵挡这一刀的小黑哑然失笑,他发现这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在瘦弱的中年人跟前连条狗都不如,现在小黑已不觉得十个男人里有八个会嫉妒他,相反,那八个或许都会可怜他。
中年人沉声问道:“谁还想做你这单生意?”
“想做这种生意的人太多了。”正因为迷恋金钱权力的人太多,所以三叔才能总是抽到三成。
“那为什么找到我们?”
“因为这个主意是你们想到的,也因为你们在洛阳的势力并不大。”
三叔是个经验丰富的商人。多年的经验告诉三叔,找合作者要找聪明的,主动的,不太强大的。聪明的合作者可以轻松领会你的意图,主动的合作者可以让你省心,不强大的合作者可以保证你在行动中拥有一定的主动权。
在三叔眼中,朱显一行正是理想的合作人选。
“你可以考虑,但速度一定要快。”三叔站起身,十几把胡刀也跟着他举高了几寸。
“看来你安排了和其他人的会面。”中年人冷冷道。
三叔笑了,他笑起来更像一只胖狐狸:“我的几名手下已经在我的庄园内候着,只要我没有按时回去,他们就会去下一家买天下的客商那里。”
“所以你觉得我们不敢杀你?”中年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有十几把胡刀还在等他的决断。
“你不敢杀我,杀了我对你们没好处,而且我敢保证,你们之中某一人的短刀刺进我脖子之前,我手下的剑一定能割破你的胸膛。”三叔的确很有底气,他的庄园藏龙卧虎,随身携带的这些仆从更是身怀绝技。
很多人练习掌握一门绝技的目的,本就是赚钱,恰巧三叔总能够开出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价格。
中年人的嘴角稍稍上翘,施舍着他最大限度的微笑。
这笑容都透露着寒气。
“商人的最大毛病,就是总喜欢凭借有没有好处去揣度别人的想法。”
他自始至终没有说出心里想着的这句话。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凭借有没有好处去揣测普通人的下一步往往是不会有错的,因为人总是会有意或无意做利己的事情,可世上还有三种人是不能以这种方式去推算的:一种是疯子,他们分不清粪土和金钱,总是混淆不同物品的价值,所以当同时碰见半斤废铁和八两黄金时,你说不出他会捡走哪一样,甚至你判断不了他会不会任何一样都不捡走;一种是侠士,真正的侠士,而非沽名钓誉之徒,从不把利当作行动的准则,他们心里有高于金钱权力的东西,为他们设置陷阱时,聪明人往往以义相激,以情为饵,却从不会拿钱去引诱;还有一种就是懂得隐忍的人,就像下一盘棋一样,他们从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却总紧盯着最后的胜利,他们不是不在乎小的利益,而是在权衡之后选择了放弃,弃子得胜正是他们常用的技巧。
三叔和随行的四个人安然无恙地离开了旅舍,生意也已经谈妥。
三叔很满意,旅舍门外还残余了一点儿春末的阳光,凉凉地洒在身上。三叔的神态自如,可小黑他们却都捏着一把汗。
这是一笔什么样的生意啊!
成本极高,风险极大,回报也极其丰厚,北魏江山的三成若是到手,这便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吕不韦又如何?陶朱公又如何?
在做生意这方面,三叔从来只敬佩自己。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忧愁。
朱显呆坐着,一动也不动。
他知道今天他的表现糟糕透顶,他知道自己免不了一顿责骂,所以他干脆坐在中年人面前等。
中年人苍白瘦削,像雪山峰顶的冰,那双眸子里藏着一片深海。他忽然开口道:“给我找一个女人来。”
朱显很惊讶,坐在原处不知所措。
他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朱显赶紧起身去安排。
走出房间的朱显知道,自己的灾难过去了,却不知哪位姑娘将要大祸临头。
中年人的双脚虽然残废,可对女人的**却有增无减,与**共生的,还有一种畸形的恨意,他会折磨与他欢爱的女人,抓挠、撕咬甚至鞭打,对自己那副困在四轮车上的身体所有的仇恨,都会在一夜之间倾泻到那个女人身上。
想到这里,朱显弯下腰开始笑,笑屋里的那具残损的身躯,笑身躯里机敏聪慧而又猥琐无奈的灵魂,也笑做着替身的自己。
用不了自己的名姓,说不了想说的话,做不了想做的事情。
朱显不是他原本的名字,也不是他作为替身使用的名字,而是中年人以前常用的一个假名字,现在成了他常用的一个假名字。
他不笑了,他在这个有些凉爽的春日里下了一个决定。
他本不该在今天下这个危险而可怕的决定的,因为今天屋里的中年人既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
可他还是忍受不了。
他要把中年人的一切变成自己的,尤其是中年人的名字。
那个名字象征着权力与地位,象征着赫赫战功,只要你拥有这个名字,你就是这个时代炙手可热的明星。
尔朱荣。
第十二章 隔水楼台的黄昏
初新有些懵了。
花了这么些天的钱,他不仅没有半点儿线索,甚至开始怀疑起三叔这个法子的可行性来。
三叔说的是没错,只要钱花得够多,假币就会像泉眼里的水一样涌出来,可他用来接水的却是一只竹篮,一只全是缝隙的竹篮。
竹篮打水一场空。
光花钱不收钱,又怎么能知道假币从何而来,冒得快不快。
敏的一家酒馆流水倒是很大,可收到的假币无一例外都是一枚两枚混在真钱堆里的,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
赔光了这些金银,初新倒是一点儿都不心疼,钱横竖不是他的,这些钱对于三叔而言也不算什么大数目,他心疼的是自己不光白折腾了七天,还无颜回去弥补自己夸下的海口。
当初还不如撒腿走人呢,初新暗自嘀咕着。
面前的酒似乎都变苦了一些,初新已经顾不上,口中干渴就举杯饮尽。
但酒永远是越喝越渴的。
晴像只唧唧喳喳的雀儿,又穿着一件新衣服坐到初新旁边,拿开初新的酒杯,眨着眼睛问道:“好看吗?”
她问的自然是她的新衣服好不好看。衣服是上好的黄纱纺的,裁剪的手艺一流,晴还将一条青丝带系在腰上,灵巧地打了一个秀气的结。
初新偏偏不解风情似的,只瞟了一眼,随口一声“好看”,便去夺酒杯。他的脑子可能有些糊涂了,不然他应该会明白:在女人问你衣服好不好看时,你无论如何一定要仔细地看,郑重地回答。
酒杯已经都被撅着嘴的晴拿走了,剩下一个酒壶。
初新恍惚中记起,阿青也喜欢把青丝带系在腰上,打结的方式也和晴差不多。
或许她们本来就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可初新对她们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他对阿青很好,对晴却很不好。
他希望阿青靠得近一些,却巴不得晴走得越远越好。
可阿青明明已经死了,晴却是活生生的,是上天的馈赠。
或许是他忘不了阿青,或许是晴已为人妇,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身旁的酒客在谈论洛阳的时事。
“城里的东西是越卖越贵了。”
“可不是嘛。”
初新笑了笑,心想这洛阳城的物价飞涨似乎也有自己一部分责任。
他对于这种话题无甚兴趣,挪了挪沉重的脑袋到桌子的另一侧。
“你家屯粮了吗?”
“没啊,怎么了?”
“怎么了?西街和城南的米都卖完了。”
“有这种事?”
这段对话马上就结束了,因为其中一个酒客着急忙慌地起身离去,初新猜测他大概是去城北买米了。
春天还没过完呢,米就卖完了?
他又嘬了一口酒壶壶嘴,朝下一个方向听去。
“尔朱荣?你说那个镇压了六镇起义的尔朱荣来洛阳了?”
“我见过他一面,准没错。”
尔朱荣这个名字,初新好像在哪里听过,可头昏脑胀的,有些想不起来了。
酒客们说话没有意思,他又艰难地站起,准备去街上走走,散散酒气。
奇怪的是,初新想往右踏出一步,却接连踏出了四五步,想往左踏出一步,却一步也没跨出去。他摇摇头笑自己:真是个废物。
摇摇晃晃地出门上街后,初新又开始哼起了吴地的曲调,不一会儿就蜷缩在墙边,一手支着墙壁,一手撑着地面,像条瘫软的野狗。
现在正是他最脆弱的时刻,正是他最无力反击的瞬间,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招式都能够击倒他。
四双手同时向他伸去,四个不同的人,从四处不同的地方同时来到初新的身旁。蓄着大胡子的男人刚刚还坐在一家酒馆的酒桌边上,穿着黑袍的刀客本来路过一家酒馆往北走去,戴着毡帽的矮个壮汉从屋顶突然跳落,富豪打扮的瘦高个儿由隔壁珠宝铺闪身而出。
他们像是料定初新会在此时此刻来到街上,不约而同地出动了。
大胡子和黑袍刀客抓住了初新的左手,毡帽壮汉与瘦高个儿则擒住了初新的右手,他们能感觉到,手中抓住的这个人像是一滩烂泥,只要松手,随时都会瘫软在地。
“简直太容易得手了,”大胡子与黑袍刀客交头接耳,“何必让我们四个人一块儿行动?”
“酋帅还让我们小心行事,说这小子难对付得很,照我看呐,他连条醉狗都不如。”毡帽壮汉说完,四个人纷纷笑起来。
“定是军师嘱咐酋帅的,军师料事如神,可总是太过谨慎。”瘦高个儿分析道。
“谨慎总归不是坏事。”黑袍刀客说话简洁而有力,就像他引以为傲的刀法一样。
初新被四个人架着往前走着,似乎睡着了,肆意将体重全压在四个人身上。
“这醉狗看着不胖,怎么这么沉?”毡帽壮汉第一个抱怨起来。
他最矮,托举初新的手臂就得抬起自己的胳膊,可算是最辛苦的一个人。
“是啊,这小子好像越来越沉了!”大胡子第二个叫了起来,他怀疑哪个伙伴偷懒了,让另外三人多出力,自己却轻松自在。
黑袍刀客也感觉到肩上很沉,碍于面子不敢直说,现在有两位伙伴先埋怨了,他自然疑心瘦高个儿没有出力,哪知瘦高个儿贼喊捉贼先告状责备道:“你是不是在偷懒啊!”
如此一来,大胡子和毡帽壮汉也盯住了黑袍刀客。
黑袍刀客急了:“我没偷懒!”
大胡子也急了:“不是你是谁!”
毡帽壮汉趁机撂下抬起的胳膊,指斥黑袍刀客的不是:“你要休息,兄弟们不怪你,可你要撒谎,那别怪兄弟们不客气。”
毡帽壮汉边说边用左手捏了捏右手的指关节,发出“咔啦”的声响。
黑袍刀客不乐意了,不再架着初新的手臂,退到一旁沉默不语,只剩下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人一边儿支撑着初新的身体。
初新的身子像是不停灌着铅,终于,大胡子举不动了,甩开了初新的左臂,瘦高个儿也不得不丢下右臂。
初新面朝下摔在地上,居然还睡得正香,四人见状,放心地吵起架来。
吵着吵着,不知是谁亮出了兵刃,四个人居然一副要决生死的样子。
毡帽壮汉脾气最冲,一拳打向黑袍刀客,黑袍刀客闪身避过,身后的石墙却被毡帽壮汉的拳头砸出一个窟窿。
黑袍刀客惊讶地看着这个窟窿,半晌才憋了一句:“你动真格的?”
毡帽壮汉自知动手不对,想的却不是道歉息事宁人,而是怂恿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起动手:“你不光偷懒省力,还撒谎骗人,方才又言语相逼,我替他们俩教训教训你!”
这一番说辞,把责任都推到了不善言辞的黑袍刀客身上,又将自己动手的原因说得无比动听,黑袍刀客不愿再多费口舌,他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柄上。
一触到刀,他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
幽冷、肃杀,像沙漠夜晚的上弦月。
若是人们明白把一个话不多的人逼急是什么下场,世上会不会还有这么多缄默的爆发?
毡帽壮汉闭上了嘴,开始缓步往后,打算让大胡子和瘦高个儿在前面挡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见势不妙,也开始嘻嘻哈哈打起了圆场:“我们三个和你闹着玩儿呢。”
黑袍刀客似已听不见,他的杀意已经凝在握刀的手上,一触即发。
毡帽壮汉扶着自己的毡帽,准备撒腿走人。
爱挑事的人,往往也最怕事。
可不知怎么的,毡帽壮汉发现有一股劲力把他推到了黑袍刀客跟前,就刚刚推到黑袍刀客出刀最舒服的位置。毡帽壮汉见状惊呼,怎奈自己总是赤手空拳迎敌,不曾带兵刃,恨不能变出几十把钢刀来抵挡。
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时之间也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埋怨黑袍刀客太过心狠,也感叹世上竟真有报应一说,想出手相救都没有余地。
毡帽壮汉不愧是草原上的摔跤高手,下盘稳,底子扎实,很快就止住了前倾的身形,可已有些迟了,黑袍刀客的刀已经出鞘。
残月般的刀,仿佛沙漠的夜,幽冷、肃杀,却有着彗星的速度。
这一刀已是避无可避。
毡帽壮汉伸出了左手,打算硬接住黑袍刀客这一刀,十几年的经验才让他具备了这样的临场反应,舍弃一只手,保住一条命。
毡帽壮汉的身后忽然飞出一颗圆圆的石头,竟然发出一阵破空之声。
黑袍刀客见状,原本砍向毡帽壮汉的这一刀迎向了那颗石头。
石头四分五裂,被击成一堆粉末,飞溅开来,毡帽壮汉的脸上、衣服上全是白白的一层。他弯着腰往地上狠命吐嘴里的灰,吐一口就大喊一句“呸”。
黑袍刀客的黑袍也被洒了一层白灰,可他脸上却不动声色。刀已入鞘,他向毡帽壮汉身后长揖道:“多谢。”
大胡子和瘦高个儿有些奇怪,回身看去,惊讶地发现地上的那条醉狗笑嘻嘻地站在他们身后。
初新的酒不知何时醒了,慢悠悠地走近几步,对于刚刚黑袍刀客的出手一刀心下赞叹,动容道:“好刀法。”
黑袍刀客摆摆手,不再说话。他虽然没有言语,可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初新已明白。
这一刀杀意已凝,气力已注,黑袍刀客的全身心都集中在了刀上,若不出手就会被反噬,自受其害,刀剑是凶器,可以伤人,也能伤己。他知道初新把毡帽壮汉推到他身前,是为了给他一个合适的出手时机,也给毡帽壮汉一点教训,掷出那颗石头,则是为了让这一刀的杀气彻底释放掉,让毡帽壮汉和黑袍刀客都免于伤害。
复杂的变化,在一瞬间完成了。
黑袍刀客虽然沉默着,心里却在感叹这个年轻人的应变能力,不仅有惊无险地化解了这场争斗,也让毡帽壮汉吃了满嘴的石头灰。
毡帽壮汉顾不得嘴里还有些许泥沙没有吐掉,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初新骂道:“小兔崽子,敢从后面推老子!”
初新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哈哈大笑,打算转身离开。毡帽壮汉脸上无光,正要冲向初新,用拳头戳他两个窟窿,被大胡子和瘦高个儿联手拦下。
大胡子苦劝道:“你别闹了,刚才若非他救你,你的左手怕是没了。”
瘦高个儿看着满脸怨怒的毡帽壮汉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同伴好面子,在众人面前丢不起人。
虽然他在看到毡帽壮汉满嘴泥时也想偷笑。
毡帽壮汉跺着脚,又开始指责初新从背后把他推向了黑袍刀客,险些害他丢了性命。
初新根本没有打算去理睬。
寡言少语的黑袍刀客却开口喊道:“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把你带到酋帅面前的。”
初新的脚步停住了,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质问黑袍刀客:“为什么你们一定要让我见你们的什么酋帅?”
黑袍刀客没有说话,他每说一句话之前似乎都要思考很久,研究研究措辞和修饰,大胡子却插嘴了:“因为这是酋帅的命令。”
初新又顺着这个问题反问道:“为什么你们要听你们酋帅的命令?”
瘦高个儿帮腔道:“酋帅是我们的领袖,对我们有恩。”
初新转过身面对四人正色道:“正因为他是你们的领袖,于你们有恩,所以他的命令无论对错,你们就都会听从?”
大胡子看着初新的脸色从和善变得严肃,心里有些忌惮,可还是从嘴里钻出一句“酋帅说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我不想去,他硬要让我去,这叫不会错?”初新的声音突然变高了,大胡子被吓得抖了抖肩膀,他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何发怒,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经历了什么,他总是喜欢用自己的处事标准去衡量别人,因为他的胡子很长,这意味着他的见识也很广。
他不懂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同的,每颗心都有各自的伤痛。
毡帽壮汉仍旧怀恨在心,趁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不注意,他溜到初新跟前,脸色阴沉,不知是因为满脸灰的缘故,还是心里的私怨所致。他盯着初新,初新也盯着他。这场面让初新想到了赵逸赵耳两兄弟,一高一矮,一瘦一壮,他们俩吹胡子瞪眼时大概也是这副滑稽模样,一时没有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不知是这一笑彻底激怒了毡帽壮汉,还是初新自己露的破绽太多,毡帽壮汉的右拳在此刻击出,他的肩膀差不多够到初新的腰,这一拳也是向初新的腰攻去,大胡子和瘦高个儿都在旁暗叹这一拳位置的歹毒。
他的拳头在十几年之前就在部落中闻名,拳路诡异,拳势刚猛。
诡异的拳路需要轻灵的身法,刚猛的拳势却仰仗火山般的爆发力,两种本不能兼容的东西,却被他很好地结合在了一块儿。
在这拳击出的瞬间,初新想着,一个人的武功和这个人的秉性可能真的有很密切的联系,就比如面前的毡帽壮汉,性格易怒冲动,却又有些阴险狡诈,才能使出如此奇异的拳法。
这只是弹指一挥间的思索,初新的剑已在手。
他没有拔剑,仅仅是往自己的右前方跨了一步。
毡帽壮汉好像预料到了这个变化,他的右拳突变向左,身体也跟着拳头来到了初新的身侧。他的步法很迅捷,正因为矮,他的重心极低,脚步变得也很快。
他对自己的步法很有信心,正如他对自己的拳头能击中初新这一点深信不疑。
可奇怪的是,每次出拳好像都触碰到了初新的衣角,却又被初新的剑鞘轻巧地拨开了。落空了几十拳之后,毡帽壮汉明白,面前的对手根本不接招,而是在避招,这么下去自己的体力迟早会耗尽,他有些心急了,汗珠从毡帽帽檐处渗了下来。佯攻一拳后,毡帽壮汉竟然借着出拳的劲力双脚蹬地往前弹起,用头去撞初新的肚子。把头暴露在对手面前是武学大忌,毡帽壮汉却心一横使将出来,实在是出乎意料,姿势古怪难看,像是一只蛤蟆。
不过招数的好坏终究不在于观赏度,而在于实战的效果,毡帽壮汉不仅手上功夫出众,双腿的劲力更是惊人,这一招使出,普通人根本来不及反应,肠子恐怕都会被撞破。
“好功夫!”
初新出口称赞时,已开始往后以同样的速度撤步,从容不迫地将剑鞘抵在毡帽壮汉的脑壳上,缓缓用力,削弱他前冲的力量。之所以不敢下手太重,是怕毡帽壮汉的脑袋被剑鞘钻个大洞。
毡帽壮汉很快力尽,抵在他脑壳上的这把青铜剑仿佛被施了诅咒魔法,缩在剑鞘里,却能化解他所有的拳势和攻击。
初新借着毡帽壮汉这一撞之力,已经往后退了长长一段距离,他正打算借此摆脱这四个难缠的人,他也的确做到了,狂奔到内城河边,不再看得到这四个人之后,他松了口气。
放松下来的人总是能更容易捕捉到美,初新就又轻易地被内城河边上的楼台吸引了。
有人在河对岸抚琴低吟,初新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歌,却莫名生出一阵怅惘。
“金谷园,绿美人,玉骢银冠快平生,死巨鹿,醉鸿门,乌江楚歌难再闻。”
歌里唱的是分别是晋时的巨富石崇和秦末的霸王项羽。
洛阳的黄昏,几千年来仿佛都没变过,楼台中的歌曲和唱歌的人却换了一批又一批。
力拔山兮又如何,富可敌国又如何,长剑吻颈、刀兵加身之时,项羽和石崇之流都会回归到凡人的模样,会流血,会心碎,会死。
在他们身上,一代代人发现,人生是短暂的,人是脆弱的。
可初新却仍然相信,有些东西是永恒的。
项羽的失败早见端倪,多疑心狠,坑杀秦国降卒二十万人,又妇人之仁,鸿门宴放虎归山,可他与虞姬爱情的至死不渝却值得所有人的尊重与敬佩,也的确流传至今。
石崇为了爱妾绿珠在洛阳建造了极尽奢华的金谷园,在石崇最后失势,落魄潦倒时,所有人都想瓜分他的家产,包括曾经一起和他在金谷园喝酒赏月的朋友,只有绿珠从高高的楼台上跳落,和石崇一起慷慨赴死。
华服贵冠的美人纵身跃下,若是在夕阳的辉光下,该是怎样一幅凄美动人的画面?
初新不希望绿珠死,可想到这里竟似也有些痴了。
回过神来的他发现,河对岸的三层小楼中,好像真的有人从窗户中飞身而出,长裙舞动,衣袂飘飘,她下落的样子却不怎么美,慌张而凌乱,显然在空中控制不住自己的身形。
要是没掉进河里却落在平地上,那就糟糕了。
初新稍稍跑了几步就纵身而起,绿珠他救不了,眼前的美人他却可以救得。
只要有一点机会,他就愿意去试试。
上升到最高点时,初新毫不费力地就接住了她,但无奈下落之势太快,他们急速地往下坠去,初新左足右足各轻点了一次,他们就避开了所有可能伤到人的棱角,掉进了河里,怀里的人却突然有了动作,她右手双指啄了初新的三处穴道,又用手肘撞了初新的腰部两下。
初新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怀中的人与他有什么仇怨。
双手酸麻,浑身失了劲力,河面时不时没过他的鼻子和嘴。初新吞了几口有异味的河水,迷迷糊糊中被拖上了岸,他什么也顾不上,平躺着呛水,双臂仍然隐隐发酸,举不起来,呼吸更是困难,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身旁站满了人:戴着毡帽的壮汉,穿着讲究、衣饰华贵的瘦子,踩着牛皮靴的大胡子男人,腰佩弯刀的黑袍客,还有一个满身湿漉漉脸上笑盈盈的女人。
初新觉得这五个人都似曾相识,可他却都想不起来,他只觉得周围的人越来越高大,眼皮越来越沉重。
他好像明白自己跳进了一个周密的圈套。
他昏睡了过去。
第十三章 重叠的圈套
从房间里出来的姑娘很痛苦,也很疲惫。
她本以为这次的钱很好赚,因为面对的客人是个苍白瘦弱、双脚残废的人,可她错了。
她面对的根本不像个人,没有普通人的温柔和怜悯,只有野兽的粗鲁和蛮横,起码在和女人共处一室时,他表现出来的是这么一副残暴的样子。
她一出房门就撞见了朱显,看着眼前这个把生意和噩梦送到她门口的英俊男人,她忍不住想啐一口,即使他看起来很优雅,很有风度。
朱显见到她,居然笑了,指着他身旁的一个小匣子道:“都是你的了。”
她打开匣子,看见里面满满摆放着的太和五铢,一瞬间就忘记了刚才啐他的想法,脸上又有了笑容。
“你有没有什么需要?”她媚笑着问朱显。
朱显哈哈大笑起来,他发现钱的确是很好的东西,即使是仿制的劣币,也能够让一个面有愠色的女人转眼就笑得春光灿烂。
更让他开心的是,屋内那个真正的朱显,或者说真正的尔朱荣发泄坚持的时间比上一次又短了许多。
屋外的这个朱显明白,屋内人的身体正愈发脆弱,照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屋内的人便无法再支撑下去,假朱显就成了真朱显,假的尔朱荣就取代了真的尔朱荣。
他怎能不愉快?
女人看见他的笑,伸出了手,轻抚着朱显的臂膀,朱显却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
她倒地,鼻血流了下来。
朱显已不再去看她,朱显认为她不配,朱显瞧不起她这样的人。
这当然只是朱显自己给自己的答案。
他不想碰她的真正原因,或许只是因为屋内的人已经碰过了,从头到脚碰得非常彻底。
他已经使用了太多屋内的人使用过的东西。
女人抹着嘴唇上的血,抓起小匣子起身就走,她的脸是化过妆的,却被口水和泪水冲花了。
屋内人的口水,她自己的泪水。
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地欺侮自己?
她拿着沉甸甸的小匣子,却想不通这个道理。
有些人恨她,有些人可怜她,有些人需要她,如果不是这些需要,她挣钱不会这么快,她的人也不会卑微到尘埃里。
一个人的堕落是否只是那个人自己的事情?是否只因为她不够聪明,不够勤勉,运气不够好?
她在离开旅舍时,看到了五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四个男人走在前面,他们的装束相貌都很奇怪,一个大胡子,一个黑袍的佩刀者,一个矮个子戴着毡帽,一个瘦高个儿穿着华服,袖口很长。他们一人一只角地抬着一块木板,木板上还躺着个湿漉漉的男人。
女人走在最后面,她却最先注意到。女人的头发和衣裳都湿透了,却好像穿着全世界最贵的衣服般,仪态神色都很自若。她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的美,但却又从女人的大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那是游移,是背叛,是对更好生活的向往,是让所有男人都匍匐在地的渴望。
她与他们擦肩而过,同世界上很多人一样,彼此都不再遇见。
可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莫名其妙地碰见,用一种莫名其妙的方式?
初新正躺在床上思考这个问题。
他已经醒了,腰和腿隐隐作痛,看来是被谁踹了几脚,他用脚趾头一想,觉得很可能是毡帽壮汉干的。他面前坐着的,正是那个让他喝了三大口内城河水的女人,她已经换了一身干燥的衣服,微笑地看着初新。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在永宁寺门口,像个不谙世事的女孩,第二次面对她时,她的匕首架在初新的脖子上,展现了神秘危险的一面,这次碰见,又跌进水里吃了个大亏。每次遇到她,她都会换一副样貌,给初新的感觉也截然不同。
初新苦笑,只有苦笑。
他在碰见好看的女孩子时,头脑总是要变笨很多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可初新开口问的第一件事,居然还是她的名字。
“露白,白露的露,白露的白。”她回答得很快,根本没有遮掩。
初新说道:“那你应该叫白露的。”
露白没有被这句话逗笑,她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也没说。
“你几时变得这么闷的?”初新从床上坐起身来,微笑着问她。
露白抬起头扫了初新一眼,又垂下了脑袋,她低声说道:“我对不起你,所以我不愿说话。”
初新想不到她会这么说,初新本以为她这样的女人是不会轻易地低头或认错的。
让女人觉得愧疚是一件蠢事,当她把愧疚说出时,她差不多也要离开你,抛弃你了。
初新连忙道歉道:“我也对不起你。”
露白又用她的大眼睛看着初新道:“你哪里对不起我?”
初新一脸诚恳地说:“上次喝多了,轻易对你许了那种承诺。”
不管露白的愧疚是真的还是伪装的,初新都想让露白不那么难受,唯一不让她难受的方法或许就是告诉她自己也有对不起她的地方,而非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或指责她。
露白想起了初新酒醉后手舞足蹈胡言乱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初新见她展颜,便跳下床,准备离开房间,露白叫住他:“你走不了的,像大胡子四人这样的高手还有九个,他们都在外面看守着你,你本事再大也走不了的。”
初新手里还握着“七月”,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只要剑在,初新的信心和勇气就在,他要做什么都可以试一试,闯一闯;一旦剑在,说明对方对握剑的他没有忌惮,同样显示着对手实力的强大。
初新调整了呼吸和走路的步法,努力消除着手臂的酸麻,拍了拍袖口,柔声道:“我不会跑的,我只是想去换件干的衣服。”
本来只住着一个人的房间涌入了将尽十个人,房间显得窄小无比,还有些闷热。
初新背上渗出了汗水,但他却感觉无比寒冷,他正看着一双眼睛,一双深邃森冷的眼睛,那眼睛也正盯着他,试图凿穿他的脑颅,攫取他的想法,横征他的思维。
在城外他就与这双眼睛有一面之缘,可那时这双眼睛并没有直视着他,他从未想象过这双眼睛有多大的魔力,初新听说西域有一种神奇的摄魂术,能够控制被摄魂者的心智,那眼睛中散发的力量是否就源于此种奇妙的异术?这种想法让初新相当不自在,所以他把目光转移到了其他东西上,比如黑袍刀客的刀。
刀柄的花纹别致,刀鞘是上等的牛皮制作,刀身弯曲细长,是中原地区不常见的。
无论常见不常见,能够杀人的刀就是好的刀。
他又朝毡帽壮汉看去,发现毡帽壮汉正盯着露白,眼中写满了贪婪。
瘦高个儿在左顾右盼,大胡子抚摸着大胡子,露白双目失神地发着呆……
“所以,”初新的观察被那双眼睛的主人打断了,“你替三叔在做事?”
初新有些惊讶,因为他同三叔对话时,他们身旁一个人都没有,难道面前的人真有读心摄魂的能力?
“你在奇怪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面前的人又开口道。
初新只能无奈地笑了笑,他确信自己只展露了一点点惊讶的迹象,显然一点点迹象在这双眼睛之中就相当于暴露无遗。
“对于我们请你的方式,你倒并没有不服气,是吗?”
初新把“七月”放在膝盖上,轻抚着剑身回答道:“无论如何,是我自己跳进了圈套。”他瞥了一眼露白,露白仍然呆坐着,眼睛看着地面,脸却有些红了。
“我们请你来,只是想知道,三叔住在哪里。”那双眼睛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很可惜,”初新迎上了对方的目光,“我不认识路。”
“不认路?”一旁的毡帽壮汉插嘴问道。
“我来去都被蒙上了眼睛,用好几层黑布。”初新抽出空来瞪了毡帽壮汉一眼,作为在他昏迷时踢他的报复。当初新的视线重新回到那双眼睛上时,却发现那双眼睛沉默了。初新背后走来一个人,从脚步声听得出,这是一个高大的人,他坐在了露白身旁,看着初新。
初新认得他,他就是这队人进城时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健壮俊秀的男人,初新对他的看法没有变:十个女人见到他,有九个会对他产生好感。说不出原因,初新竟然在心里隐约希望,露白是那第十个不会生出好感的女人。所有人都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他的想法却是如此简单而奇怪。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人是一种奇怪的族群。
高大英俊的男人自我介绍道:“我叫朱显。”于是这个拥挤的房间里,初新知道了第二个人的名字。
紧连着自我介绍,朱显问初新:“既然初新少侠不识路,又是谁领着你来去的呢?”
初新不愿说出晴认路的事情,他不想把晴卷进这件事里,于是他为了显示谎言的诚恳,直视着朱显的眼睛道:“两个都是三叔的马夫,把我送到目的地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朱显却像早就知道初新会这么说,反问道:“真的吗?”
初新用笑容掩饰着不安,也回敬了一句问话:“若不是真的,阁下说说看,什么才是真的?”说完,他又紧张地用余光瞟了一下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没有在看他,初新才放松了不少。
可朱显的一句话,又让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你回城里的时候,也是马夫送你来的?”
不经意的抖腿,急促的心跳,燥热的双颊。
屋子里安静得出奇。
半晌,初新大笑起来,对朱显说道:“这里有酒吗?”
轮到朱显愣住了,方才说话流畅伶俐的他突然变成了个口吃:“这……这里没有酒。”
“没有酒的地方不宜久留。”初新霍然长身,拂袖而去。
居然没有一个人阻拦挽留。
初新在关门时回头对着满屋子的人淡淡道:“你们真的很奇怪。”
大胡子吹着嘴上的大胡子问道:“哪里奇怪?”
“大费周章请我来,却只问了我几个问题就放我走了,你们自己说说奇不奇怪。”
说完这句话时,门关上了。一出旅舍,初新就发了疯似地朝一家酒馆跑去。黑暗浓重,月亮升起,铜驼大街上的人仿佛比平时多了一倍以上,有三个人的肩膀撞到了初新,一个人的腿差点绊倒了初新,道旁的风景在急速消逝,灯火连成一线。
突然,所有变化都消失了。
一家酒馆已到。
敏还在柜台算账,每次看到她,她好像都有算不完的账。初新凑到柜台前问道:“她在这儿吗?”
敏抬起头,好奇地眨着眼睛问道:“哪个她?”她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从未见过初新如此慌张。初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一步三个台阶奔上二楼,来到晴的房间门口。房门紧闭,初新稍稍安心了些,敲着门问房里有没有人。
等待的时间虽短,却很漫长,但终归是等到了回应。
回应是三枚透骨钉。
一寸三分的透骨钉从门中穿出,无论是机簧发射,还是人力掷出,高速飞行的透骨钉都能透穿骨头,若是钉头带毒,毒就能轻松进入血液骨髓,纵然是河阴的“再世华佗”许伯纯也再难搭救。
初新用“七月”一卷,猛烈的剑气迎上了透骨钉,透骨钉竟然在空中停住了,随即落在了地上,他本想让透骨钉原路返回,打向发暗器者,却又不忍下太重的手。
初新一脚踹开了房门,晴不在里面,发暗器者也不在里面,快步来到窗边,伸出头张望,却又没有半点儿收获。
圈套,圈套,圈套连着圈套。
初新恍然大悟,对手算到了他的每一步,并且在每一步之后都安排了对策:先派四个人围追堵截,逃出重围后,再用露白相诱,将自己“请”到旅舍,之后便可以指使手下来一家酒馆劫走晴。离开旅舍之所以没有任何阻拦,正是保证晴被带回旅舍时,自己已不在那里。换言之,自己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们要找的是认识去三叔庄园路的晴。
他跌坐在地上,“咚”一声闷响。
再回旅舍找晴?他们一定早已经料想到了,早已安排妥当,去了亦是徒劳,甚至可能还要付出什么代价。
坐在一家酒馆垂头丧气?那简直比杀了初新更要让他难受。
他在黑暗里沉默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入遗忘的江海。
黑暗,亘古的黑暗。
黑暗中有风声,呼吸声,心跳声。
初新再次出现在朱显等人面前时,屋内屋外都只剩下黑暗。透过屋子里唯一的窗户能够看到稀疏的灯火,却更衬得夜晚静谧幽深。
“为什么不点灯?”这是初新问的第一句话。他发觉自己的语气中带着怒意,他本不是个轻易动怒的人。
“因为我们知道你会来,所以我们一直在这里等你,没有人去点灯。”光亮微弱,但初新仍然能看见朱显的嘴在开合,他不口吃的时候,说话声音洪亮,清晰流畅。
“我知道你们在等我。”
朱显仿佛没料到初新会这么回答,他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怕自己开口后又变得支支吾吾。
黑袍刀客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在等你?”他的声音也很容易分辨。
“你们既然知道我的下一步要怎么走,那我自然也会知道你们想做什么。”
这是句拗口的话,可初新的条理却清楚得很,对于今天所有的算计,他已经厌恶痛恨到了顶点。他忽然握住了背后的菜刀,房间里有人惊呼道:“他没拿剑!”
剑是君子之器,刀是狂徒之兵,初新没有佩挂并肩作战多年的“七月”,只带了一把刀,一把菜刀。
是不是因为只有劈砍才能释放他满腔的怒火?
“把晴交出来。”初新尝试着最后的交涉,可他早已替对方想好了回答:“什么晴,我们根本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晴。”
如他所料,推诿和抵赖,终于耗尽了初新所有的耐心。
拔刀,突进,高高砍下,一气呵成,目标正是商队的领头人朱显,初新猜测朱显便是大胡子他们口中的“酋帅”。
这一砍只是虚招,当菜刀被招架时,初新就会趁着突进之势用左手扼住朱显的喉咙,反过来要挟他们。
黑袍刀客和一个同样戴毡帽的刀客出刀抵挡,初新正想伸左手去抓朱显,朱显却早已瘫坐在地上,双手双脚撑着地往后爬去。
这变化在初新的意料之外,他想不到眼前的人竟然是个懦夫。
懦夫也有懦夫的好处,懦夫的命很长,正因为他们从不冒险,遇到危急关头就躲闪,所以他们活得比任何人都安全,都更容易长命百岁。
两柄刀已经横削了过来,初新不得不后退,同朱显拉开了距离,他一击不中,再要得手便是万难。
大胡子一侧的三个人都攻了过来,一连使出几十招,初新左支右绌,倍感吃力,他这才发现菜刀在防守时并没有长剑用起来顺手。毡帽壮汉见机,从另一侧冲过来,想偷袭击倒初新争得头功,同时也一雪前耻。
初新用力推开大胡子的弯刀,手臂在空中画了个半圆,刀已经到了毡帽壮汉面前,毡帽壮汉反应灵敏,往旁边一闪身,躲到了同伴身后,这一刀戛然而止。
穿着考究的瘦高个儿出手了,他的袖子宽大,以长袖为兵器,流云般翻卷而来,初新用菜刀去斩长袖,发现怎么也斩不断,瘦高个儿的衣袖材质竟似有些独特,无奈只能再后退。
身后已无路。
窗户在南,房门在西,他却被逼到了东北角。
角落有角落的坏处,也有它的好处。角落位置可以保证你的背后是安全的,可以让你专心地迎接面前的敌人。
难熬的寂静。
初新平举着菜刀,扫视着屋内的人:露白坐在椅子上,冷眼看着屋内发生的一切,无论谁死,她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那双冰冷的眼睛仍然在床上裹着厚厚的被子,看起来行动不便的中年人却始终紧盯着局势的变化,没有一丝一毫慌乱;西南角落,与初新距离拉得最开的是发着抖的朱显;其他人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初新,注视着他手中的刀。
这把刀却突然落到了地上。
初新微笑地松开了手,微笑地看着所有人的目光随这把菜刀下坠。
剑来了。
剑从窗外飞来,已横在朱显的脖子上。
架在朱显脖子上的是“七月”,握着“七月”的是敏。
朱显居然“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他隐约察觉到,自己裤子中有一股暖流涌过。
有人拍起了手。
拍手的正是那双眼睛,那双深邃幽冷的眼睛:“我本来还在奇怪,你为什么要往东北角退,现在,你让我刮目相看。”
初新双手背在身后,微微低头致意道:“情势相逼,我也不得不变得聪明一些。”
黑袍刀客也称赞道:“用你自己和落下的菜刀吸引我们的注意,真是……”他自己是用刀高手,可初新所使弃刀求胜的战法,他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出如何形容。
朱显又尖叫起来,“七月”的锋刃已经贴在了他的喉结处。敏的声音响起:“好听的恭维话讲得差不多了,现在,说你们该说的话,做你们该做的事情。”话语虽说得果决,可那双眼睛看向她时,敏还是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修罗、夜叉、虎狼、恶鬼才会有的一双眼睛,为什么生在了人的身上?
“原来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大驾光临,失敬。”眼睛说话了,敏从没听过如此冰冷的语调,即使是她自己最绝望痛苦时,也说不出这种温度的话语。她愣了一会儿,才慢慢回答道:“在酒店柜台坐得太久了,也想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很好。”
“很好?”
“你把剑从他的咽喉割下去吧。”
敏瞪大了眼睛,她听不懂这句话。她望着初新,发现初新也瞪大了眼睛望着她。这是否意味着,朱显的生死他们根本不在乎?敏记得很清楚,初新告诉她,高大俊秀、眉目有神的人是他们的头领,她又不得不再望着初新,以确认她挟持的人是否正确。初新读出了她的疑惑,却又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现在方才明白,那双眼睛控制着全局,而非朱显这个胆小鬼。
他真的早该看出来的,有些人的锋芒再怎么掩藏都是盖不住的。
“怎么,不敢动手?”那双眼睛的话里带着讥诮。
敏右脚踢在朱显左腰处,朱显又惨呼一声。敏想借此来回应那双眼睛的嘲笑,中年人却从身边的胡人手中借来一柄弯刀,缓慢笨拙地拔出刀,向朱显的方向掷去,朱显慌忙闭上眼睛,举起手臂试图抵挡。
刀却只丢到了朱显脚边。
中年人爆发出了尖锐刺耳的笑声,这笑声就好像千万怨鬼在哭泣,初新和敏疑惑地看着他,朱显惊惧地看着他,大胡子和黑袍刀客等人敬畏地看着他,屋内的人都在看着他,带着或轻或重不同的情感。他笑得岔了气,仿佛溺水者窒息,仿佛喉管破裂的人在尝试各种方法挽回呼吸的能力。
他开始剧烈地咳嗽,腰背弓得像一只虾。
当以前轻易能完成的动作变得艰难,甚至不再可能实现的时候,一个人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所幸他的头脑依旧灵光,思维甚至比以前更加缜密和凌厉,他一边咳嗽一边断断续续地对敏说:“以前我扔出这一刀,纵使不能杀你,也能杀了他。”
敏沉默着,有种力量遏止了她到嘴边的话。
有种力量让她相信,他没有说谎。
所以,在中年人神色黯然地说出“晴不在这里,她没有被我们劫走”后,敏将“七月”收回了剑鞘。
第十四章 生死的禅机
“世界是白色的吗?”
他已经趴在马背上,随“逐风”奔跑了很久。
“逐风”是他的马,是他父亲尔朱新兴送给他为数不多的礼物之一。
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日行千里,飞驰三天三夜不知疲倦。
现在,“逐风”却很累了。
累不一定源于体力的耗损,也可能是心灰意冷的缘故。
“如果世界上还有其他的颜色,那眼前的白雪应该有尽头才对。”
他很虚弱,还受了严重的伤,但他还是竭力睁大眼睛,搜寻着新的家园,新的依靠。
雪下了很久,天寒地冻,百草枯衰。
“我会不会死在这里?”
在这个念头浮现后,他仿佛看到了辽阔的草原,看到了云朵般的羊群,看到了七岁时那支被自己拗断的羽箭。据说人在将死之时,一生中的所有片段都会闪过眼前。
看来他的确是要死了。
死后,雄鹰会不会衔走他的魂魄,直升天际呢?
他的祖先们会欢迎他这个几乎断送了整个氏族的后人吗?
“逐风”还在不停奔跑,就像他和他的族人一样,永远追随着新鲜的牧草和丰沛的水源,不曾停歇。他有时也想让族人们安定下来,开垦田地,学汉人的模样,在一处地方长久地待着,春种秋收,囤积粮食,总好过一碰见大雪就需要四处迁徙,搜索食物和牧草。
他不知道他的祖先们曾经尝试过,然后失败了。
脚踝处的疼痛越来越微弱,裸露在外的皮肤也渐渐感觉不到寒冷,反而有些燥热,若是还有力气,他真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的伤痊愈了,可他支不起身子,平日里骑术高超的他,此刻却要提防自己从马背上跌坠。
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么讽刺。
就拿熟悉的人举个例子吧,同他一起长大,一块儿牧牛打猎的朋友背叛了他,试图取代他成为新的酋长,而他讨厌的那位严苛的叔父却拿命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换回。
他笑出了声,趴在马背上的样子像一只虾。生在内陆的他当然没有见过虾,可他知道,没有见过的东西不一定不存在。
比如说鬼魅。
今日的叛乱,与其说是人策划的,不如称其为鬼魅发动的。
在昔日好友的身侧,有个人戴着画鬼的面具,穿着纯白色的衣服,佩着一柄长剑。
他知道就是这个人鼓动了自己鲁莽愚蠢的朋友,把尔朱氏拖入了深渊。
他提起刀,向这个人冲了过去。
他忽然又失去了平衡,跌倒在地上。
身后,一左一右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手中都握剑,剑锋处都滴着血。
这血来自于哪里?他很快找到了答案,自己的脚筋在刚刚那一瞬间被挑断,在自己最懊丧最气愤最没有理智的时刻,他们抓住了那一瞬间的破绽。
他猛地抓起一把雪,塞进了嘴里,方便自己咬牙忍痛。他的刀还在手,他把刀用尽全力向那张画鬼面具掷去。他想着,这一刀起码要击碎面具,让他看看面具下的真容。
可击中的,却是那个背叛他的朋友。
他的信心在那一刻完全涣散,破碎的雪地中,他不停地下陷……
苍白瘦削的中年人总是做着同一个梦,也总在梦的这一刻惊醒,无论是梦中,还是现实里,他都不能再走路了,现实和梦对他而言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他偶尔会分不清自己是身处现实,还是沉沦于梦中。
现在的他又有些恍惚了,巴掌打在假朱显的脸上,他自己也会感觉到疼痛。这张英俊的脸庞虽有些肿胀,但和曾经的自己多么像,尔朱荣本该长成这样的,而非一脸病色,苍老得比谁都快。可惜的是,这副皮囊里却没藏着多少韬略,说话都得事先练习才能通顺。他多么希望自己的灵魂钻进面前人的躯壳里,再不济,也要把自己满脑袋的智慧和抱负塞进这身躯中。
可他又犹豫了,他想:如果替身拥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记忆,那替身是不是就成了真正的尔朱荣?
那他自己呢?他又算什么?
他又给了假朱显一巴掌,打得假朱显嗷嗷叫,他才确信自己是真正的朱显,亦即真正的尔朱荣,是那个一人一马在荒凉的雪地中拖着残破的身躯活下来的天命之子,是契胡族的第一领民酋长,是平定六镇起义,智略卓越的野心家。
“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他突然问假朱显,假朱显伏在地上,声音比蚂蚁发出的还要微弱。
“响亮一些。”他咳嗽了一声,示意自己听不清假朱显的回答。
假朱显的汗已经由脊背处倒流到了后脑勺,他仰起头看着这个双脚残废的人,嘶声力竭道:“我是个懦夫!”
尔朱荣不能是一个懦夫,尔朱荣本尊不行,他的替身也不行。
可是恐惧是人类的本能,寄存在人类的血液里,人类怕高,怕火,怕死,正因如此,人类才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一代又一代将文明传承下来。
“懦夫,他竟然是个懦夫。”初新半是气愤,半是气馁地说道。气愤的是生得一副堂堂相貌的朱显居然胆小如鼠,气馁的是他的判断差点让敏陷入危局。
他和敏已经安全离开了旅舍,临走时,他把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露白连拉带拽拖了出来。露白又好气又好笑,无奈初新的手劲太大,被抓住手腕之后就无法再挣脱,只能一边用另一只手捶打着初新的小臂,一边问他:“你要做什么?”
初新一时说不出理由,或者说他的理由不足以支持他做这样的事情。敏在一边煽风点火道:“他呀,要娶媳妇。”初新白了敏一眼,却发现手腕上传来的阻挠变弱了,他看着露白,而露白也正看着他。初新想解释,可露白先一步说道:“我不喜欢他这样的人。”
初新觉得自己的心房似乎缺了一块砖瓦,可他说不出名目,道不清原因,他有些茫然,仿佛洛阳城的灯火都变得黯淡了些。过了没多久,他辩白道:“我只是不想看着你为他们做事。”可说完这句话,他又有些后悔,他自己算是什么人呢,何德何能要求别人照他的想法行事。
“不替他们做事,你付我钱吗?”露白的回答与其说是反诘,倒更像是引诱。
“你是‘古树’的人?”敏失声道。
“古树……”露白口中喃喃,忽然问敏:“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忘记我是做什么的。”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每天都能听见数百条江湖上的情报,知道些稀奇古怪的消息,本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可初新却不懂,他转向敏,问道:“‘古树’是什么组织?”
敏看了看露白,仿佛在征求她的许可,露白微微颔首,敏才慢慢说道:“传说在古树的老枝上悬挂写着愿望的木牌,心愿便能成真,‘古树’便是一个帮别人实现愿请的组织。这个组织相当古老,似乎有夏一代时就存在了。”
初新道:“光是替别人实现愿请这一点,就足够它再存在一千年了。”
敏肯定道:“一点儿也不错,只要人类有欲求,有遗憾,这个组织就能长存。”
初新道:“听你说来,‘古树’好像是个挺不错的组织。”
敏摇了摇头道:“‘古树’在很多人心目中的印象并不好。”
初新问道:“为什么?”
敏掰着手指道:“第一,‘古树’的要价很高,里面的人只接有难度的活。”
初新笑着看了眼露白说道:“那我倒是该感到荣幸了,请我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露白吐了吐舌头反驳道:“那只是因为我最近缺钱了。”
初新没有和她争论下去,收起笑容,朝敏说道:“要价一旦高了,穷人定然不会喜欢这个组织。”敏也点头表示认可,继续说道:“第二点则是,‘古树’行事太过诡秘,虽然能做到常人不能做成的事,但用的方法却往往为世俗所不容。”
人们常常对自己无法理解的事表示恐惧和排斥,这也是寄存在人类骨髓和血液中的特质。
敏顿了顿,继续说道:“第三点,人的**太过丑陋,所以这个组织做的,也基本上都是丑陋的事情。”
初新缄口,没有再接话,他已知道那些丑陋的事长什么样子:暗杀、泄欲、偷盗、欺骗。他问自己:如果人类没有那么多糟糕的面目,‘古树’做的事会不会不再难以启齿?
“第四点,这个组织里的所有人都是孤女。”
敏的指头似乎掰完了,初新怔了怔,望向了露白,她依然是一副双目无神的模样,就像初次碰见时,在繁华热闹的永宁寺门口那般,人声鼎沸,络绎不绝,只有她背靠着巨柱,局促不安地用脚蹭着地面,仿佛在等谁到来。
只有同样孤独的人才知道,她谁也没有等,她在等心中的哀伤过去,方能重新拾起眼中的光彩。
初新想让她振作一些,柔声说道:“孤女又怎么了,孤女并不应该被世人瞧不起。”
敏叹了口气道:“阿新,你自然是不会瞧不起孤女的,可你也不懂她们的心思。最怕的不是旁人的恶言冷语,而是她们自己也放弃了自己。”
许久没有开口的露白说话了,她说的每个字初新都在心里咀嚼了上百次,越咀嚼越觉得苦涩。
“红颜引祸水,孤贫养奸贼,这是‘古树’收养我时教我的第一句话。”
很多年后,初新回想起‘古树’中有名的人物,例如妲己和西施时,还是会思考“红颜祸水”究竟是男人在推卸责任,还是‘古树’中的女人的确在故意惹祸,并且乐在其中。
“只有认清自己的卑贱,才能放下身段,去做旁人做不到的事情,尤其是男人做不到的事情。”
敏每每忆及这句话,都会庆幸自己生在江南的望族,得到过优秀师长的指点,身边的朋友都是积极向上的年轻人,满怀希望,大有可为。
“我现在不羡慕旁人,‘古树’已教会我用自己的方式赚钱,只要有钱,就能体面地活下去。”
夜已深,夜已凉。
露华湿重,春风拂槛。
露白和敏应该都睡着了,初新还在昏暗的街道上踱步。
他睡不着。
晴不知所踪,他找不到线索,想不出任何对策,充盈在他心里的还有另一个问题:怎么才算体面地活着?
面前的路口有一阵劲风刮过,初新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他没有多加思索,立即跟了上去。二人的步速都很快,而其中一个人的步法有些奇怪,奔跑起来声音一下轻一下重。
“瘸子也能跑这么快吗?”初新在心里暗道。
城南临河,夜里隐约可以听见水声,一个拐角过后,脚步声就消失在了水流声中。初新蹑手蹑脚走到拐角处,月光皎洁,四下却看不见人影,他断定这两个人已经翻过了身旁的高墙。全力一跳却够不到顶,初新有些着急:两个人过墙的办法不下五种,自己一个人要翻墙则是妄想,如此便难以追踪下去了。
墙内似有惊叫。
这时,初新背后传来了低沉的话语声:“踩我的肩膀上去。”嗓音似曾相识,引得他转身看去。来人身披红袍,面容也藏在猩红色的帽兜之下。
“你是那天的……”初新愕然记起那日为了躲避虎贲军翻墙撞见的红袍僧人,红袍人却打断了他:“是即是不是,不是即是是。”说完又上前几步,面对着围墙,微驼着背,把肩膀的位置降到了初新能跳起够到的高度。
初新见状,微笑道:“对,是即是不是,不是即是是。”言罢跃起,踩着红袍人的肩膀翻越了围墙,径直冲向惊叫声传出的屋子。
屋内有血,血溅在屋内各处,两个人已经倒在血泊中。里屋有求饶的声音,初新怕再出人命,没有迟疑,闪身闯进里屋。一进门,一柄剑就拦腰横切而来,初新急降重心,双膝跪地往前滑了三尺,堪堪避过了剑锋。转过身时,“七月”已出鞘。
突袭他的人少了一条左臂,他登时明白为何对方的脚步忽轻忽重,少了一臂的人,疾走奔跑时难免要调整双脚踏步的节奏缓急,以维持身体的平衡。另一个他追踪的人同样穿着黑衣服,拿着长剑,正挟持着一人,面朝初新。初新认出他挟持的人是一家酒馆的常客,城南米铺的郝运郝掌柜。
断臂者向同伴打了个手势,同伴点头回应,此举像闪电劈开乌云般唤醒了初新。
断臂者的同伴是个聋子。他们都有残疾。断左臂者应该就是那天隐匿在水池中伺机偷袭他和元欢的三人之一。
又是残狼。
“方才那剑,我不知来人是谁,略有迟疑。”断臂人持剑指着初新道。
“的确,你若是下手再凶狠些,我可能就要断成两截了。”光是简简单单地举着剑,初新也能从断臂人的剑锋处感觉到一股森冷的剑意,可他居然还是笑得出来。
“既然你有自知之明,现在离开还为时未晚,”断臂人又向前走了一小步,他的剑很长,差不多有四尺,剑锋仿佛已经抵到了初新的胸口,“那日我们三人刺杀时,你差点送命,今天还要趟这浑水吗?”
“可阁下却没有分毫要放我走的意思啊。”初新仍是一脸淡定,他的站姿随意,露出了浑身的破绽。
浑身破绽即是没有破绽,这一招正是他从红袍僧处学到的。
断臂人犹疑了,他不知道这一剑该朝哪里刺出。是该扎眼睛呢,还是应该削手腕?他判断不出,对方上上下下皆是空门,在他眼中却好像上上下下皆是埋伏。
他还是刺出了一剑。
万事开头难,第一剑刺出之后,剩下的剑招也源源不断地从他灵巧的右手手腕处倾泻出来,这些剑招纷繁绵密,竟似有生命,断臂人意有所指,剑锋即至。初新记得这些剑招,在断臂人再度攻来时,初新喊出了“柳无器”三个字,所有的变化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初新面对的,只有断臂人惊讶扭曲的脸庞。
“‘穿花刺蝶’,柳无器先生的剑法,师尊当年特意花了半个月的功夫来讲解,可惜我们这群庸才学得慢,忘得却快,今日得见先生亲自示范,三生有幸。”初新拱手说道。
“你的老师是谁?”断臂人厉声问道,初新只淡淡地回答了“不可说”三个字。
习武之人的师承向来神秘,有些老师喜欢清静,有些老师则害怕学生在外惹祸波及自己,皆不愿学生随意透露自己的名讳给别人,断臂人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只是默默垂下了长剑。半晌,断臂人不无哀伤地说道:“难得世上还有学剑者记得柳无器这个名字,小子,你走吧。”
初新看着这个断臂的人,觉得他和向阳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样骄傲,同样剑法高超,同样有自己的执着,这样的人是不是更容易被仇恨缠绕?初新长揖到地,恳求道:“这位米铺掌柜是在下相识,前辈可否高抬贵手饶他一命?”
郝掌柜的脑袋点得像啄木鸟一般勤恳。
柳无器摇摇头道:“只怕不行。”
初新直起身子正色道:“前辈,上次领教时你我虽都未施展剑法,但你也应该知道我并不好对付。”
柳无器的喉管里发出一声表示肯定的“嗯”,又觉得这声肯定不够确切,缓缓道:“单打独斗,我并没有胜你的把握,年轻一代的剑客中,你已算是难得的高手。”
初新道:“我也听说残狼的行动,极少留下活口。”
柳无器道:“的确如此,连知道残狼这个刺客组织的人都很少。”
初新用手指着郝掌柜道:“既然他现在还活着,就说明你们想从他身上知道些什么,最起码此时此刻对你们来说,活着的郝掌柜比死了的郝掌柜更重要。”
柳无器脸色微变,可又不确定初新想传达的意思,只得继续听下去。
初新用三根手指摩挲着“七月”的剑身,沉声道:“若是我现在就杀了他呢?”郝掌柜的胖脸本来通红通红,眨眼间又变得煞白。
柳无器的长剑又举起,反问道:“你在威胁我?”
初新悠悠道:“算是吧。”
柳无器又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初新微怔,好奇地问柳无器:“你是怎么知道的?”
柳无器再一次垂下了长剑:“你身上没有杀气。”杀过人的人,身上难免有杀气,而经验丰富者,更是能分辨杀气的轻重有无。
初新似乎是没辙了,将“七月”放回了剑鞘中,叹着气道:“看来要对付你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软的硬的你们统统不吃。”
“的确如此。”说完话的柳无器瞳孔急剧收缩,背后有气息传来,砸在他的脖颈,当他发觉时已经太迟,一只有力的手猛切在他的后颈处。世界开始旋转,不久又迅速坍塌,他昏倒前看到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初新脸上挂着的神秘微笑。
红袍僧人如何越过高墙进到院里,初新并不清楚,但他从柳无器背后的门里看到红袍僧人迤迤然进了堂屋,所以就用言语引开柳无器的注意,方便红袍僧人出手偷袭。
一击得手后,屋内的形势便逆转了,郝掌柜的面庞又恢复了血色。可面对一个聋子,初新一时之间也想不到沟通的办法,比不出让他投降的手势。
“小心!”红袍僧人疾呼道,十几枚透骨钉暴风骤雨般打来,初新长剑急卷,红袍僧人也脱下猩红长袍一扫,透骨钉纷纷被击落,但对方已趁着这个机会破窗而逃。初新猜测他就是在晴的房中偷袭自己的人,抓住他或许就能知道晴的下落,连忙快步移至窗边准备追赶。
三点寒芒已到他眼前。
对方在逃窜时仍不忘突施冷箭,初新一时冲动,没有丝毫的防备。无论什么暗器,由这样的暗器高手施展后击中面门,不死也将落下残疾。不知为什么,在这生死瞬间,他想起的却是他老师对他的训诫。
“你的情感会减慢你出剑的速度,会拖累你。”
寒芒忽然消失了,被卷进了猩红色中,初新却呆立在原地,仿佛被抽空了灵魂,红袍僧将他拉离窗边,感觉像在拉一尊石像。
柳无器死了,他当然得死,残狼是个很少留下活口的杀手组织,无论是要杀的目标还是可能出卖组织的成员,都要斩草除根。十几枚透骨钉里,半数是打向昏倒的柳无器的,红袍僧反应虽快,仍然有一枚透骨钉打穿了柳无器的太阳穴,直插进他的脑颅里,这已是必死的一击,况且,这种人打出的暗器上总是涂着剧毒的。
“穿花刺蝶”剑法的巅峰已不可再现,初新记得老师曾告诉他,“穿花刺蝶”用左手使出来会更快,因为创制这套剑法的柳无器是个左撇子,初新低头看着柳无器空荡荡的左臂,良久无语。
当柳无器引以为傲的左臂与身体分离时,他会想些什么?
这其实已不再重要,死人不会有想法,不会有爱,不会有恨。
郝掌柜还活着,他那张一会儿变白一会儿变红的脸换上了蜡黄色。
红袍僧人已走到屋外,初新口中喊着“等一等”,也追到了屋外:“大师两次搭救,感激不尽,能否将法号相告?”
红袍僧微笑道:“我本不求报答,法号你也就不必知晓。”
初新突然跪伏在地,跪伏在红袍僧遍布青筋指甲尖长皮肤皲裂的野兽般的脚边。他虔诚地把额头贴在泥土上,一字一句道:“晚辈有一朋友失踪,不知身在何处,大师可否帮我寻她?”
“你寻不到她,你的心不安。”
“求大师让我心安。”
“把你的心拿来,我让它安定下来。”
初新沉吟许久,抬起头望着红袍僧,泥土从他的额头跌落在他的嘴巴里,他仿佛没有感觉,似懂非懂地说道:“我找不到我的心。”
“我已为你把心安好了。”红袍僧说完,笑着离开了。
第十五章 一失废前功
纵横交错的棋盘,纵横交错的黑白。
元欢坐在棋盘的一头,郑俨坐在棋盘的另一头。
郑俨落下一子,环视着他们所在的房间道:“王爷的生活还真是简朴。”
元欢思索片刻,也落下一子,淡淡地说:“我是个爱好很简单的人。”这一手棋落在了一个很奇怪的位置,远离郑俨的白子,郑俨虽感诧异,却也没有多想,继续盯着自己被元欢围追堵截的大龙。
三个女人进了房间,捧着果盘和糕点,三人打扮并无不同,只是姿色各有差异,当中女子貌美,立刻将郑俨的眼睛勾住了,时不时偷瞟一阵。
“郑大人,这一步棋看来不好下啊。”元欢笑着调侃道,郑俨不得不收回心思,盯紧了棋盘。左右的女人徐徐退出,剩下中间那个危坐于元欢身旁,郑俨心下窃喜,以为元欢猜到了他的喜爱之意,想要把这个下人赠送给他,下棋也变得果断了许多。
“王爷的布局严谨,落子虽少,占地却多,不愧是弈棋高手。”郑俨开始拍起了马屁,虽然元欢的棋艺的确高超,但缺少适当恭维的优秀就好比“大”字和“太”字相比一般,总觉得缺了一点。说完这句话,郑俨往嘴里塞了一颗青枣,又向女人投去了期待的目光,女人只是低头看棋,这让郑俨有些失望,他是个俊美的男子,可没有佳人欣赏的俊美就好比“马”和“冯”相比一般,总觉得不止缺了一点。
“白子看似散乱,实则首尾相连,我的几次进攻都被挡回,大人才是高手。”元欢拈起一子,边推敲边说道。
“王爷过奖了。”
元欢似乎考虑好了,食指和中指夹着黑子准备落下,在碰触棋盘之前的一瞬间,他忽然问郑俨:“大人,元欢听闻善弈者从对手弈棋的战术策略、落子速度和对局表现中,可以看出对方的为人,不知您是怎么认为的?”
郑俨附和道:“王爷说得极是,弈棋善攻者积极进取,善守者勤恳踏实,落子速度快的人常常勇敢甚至莽撞,举棋不定者往往在生活中也犹豫软弱,没有主见。”
元欢满意地落下了他的黑子,又微笑着说道:“大人的布局形散而神不散,对弈时谈笑风生,可见智慧超群,为人做官皆能左右逢源。”
郑俨得到夸奖,谦虚地摆摆手笑道:“哪里哪里,王爷抬爱。”
元欢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卷竹简拿在手中:“我今日有一疑问想请教大人,大人贵为中书令,必定博览群书,请不吝赐教。”
郑俨迟疑着点点头,猜不透这个聪慧过人的皇族叔要做什么。
元欢问道:“大人可知,围棋由何人创制?”
郑俨不假思索道:“据说是尧为了教导丹朱而发明的。”
“大人所言不错,丹朱性急,帝尧想用围棋来引导他学会如何静下心来,如何周密地思考。”元欢右手握住竹简往左手手掌中一敲,一边观棋一边说道。郑俨已落子,白棋破了黑子的重重包围,似乎被盘活了,他有些得意,清了清嗓子说道:“丹朱天资聪慧,棋下得极好,是最古老的‘棋圣’。”
“是啊,一个人能被尊为‘圣’可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情,”元欢并没有被成功逃窜的白棋所恼,世界上可能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气恼,“丹朱除了拥有出众的智慧外,也应该戒掉了心急浮躁的毛病。”
他把手中的竹简递给郑俨,落下一子,接着说道:“这卷《竹书纪年》上记载,舜将尧囚禁起来,不让丹朱与父亲见面,我的问题就在这里。”
郑俨看了看元欢落子的位置,随后准备摊开竹简看上面的字。他边吃着桂花糕边问元欢:“王爷的问题究竟是什么?”
“按理说丹朱并不是个不肖之人,为何帝尧却禅位于舜?竹简中所言,是不是在告诉我们,这是一场阴谋,一场叛乱?”元欢的笑容在那一刻消失了,打开竹简的郑俨像被人在后背塞了一大块冰,打了个寒噤的他也瞬间看懂了这盘棋。元欢之前那远离白子的怪异一着正是最后的杀招,郑俨的白棋龙头被断,回天乏术。竹简上所记录的也根本不是《竹书纪年》中的内容,而是七个隶体字:汝与太后欲弑君。
“你……你……”郑俨指指棋盘,又指指元欢,一时半会儿竟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元欢食指轻点,将身旁女人的下巴挑起,她的脸完整地映在郑俨眼中。怎样的绝色,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丹唇微启,美目流光,不施粉黛却能颠倒众生。
“大人喜欢吗?若是喜欢,我便送给大人。”元欢的风度仍是那么出众,语气仍是那么谦和,但他已经不笑了。有很多人认为,除了吃饭睡觉,元欢无时无刻不在微笑着,郑俨知道他们错了,可他却可能再也无法纠正那些无知的人的错误。
他有这样的预感。
“我……我……”
“大人一会儿说‘你’,一会说‘我’,我不懂是要还是不要。”
郑俨颤抖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元欢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容已变味儿了,有种捉到老鼠的猫在玩弄爪间猎物的戏谑意思。郑俨只能等着,等他笑够,等他开口回答。郑俨很想在元欢这张白净的脸上打一巴掌,可他不敢,只要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他就不会有任何不明智的举动。
“其实很简单,”元欢笑得有些累了,“你在皇宫里待的时间太长,人又生得英俊健壮,我们那位太后又是个年轻的寡妇……”郑俨急了,跳起来跺着脚道:“我说的是弑君,弑君!”
元欢也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
郑俨这时才明白自己的举动有多么愚蠢,诛九族的大罪,他本应该打死不认的。元欢将那女子扶起,牵着她的右手,放在鼻子边闻,陶醉地闭上眼说道:“郑大人,我先同内子回房了,你就在此休息吧,要走也随时可以走,恕我不送。”
郑俨又一次瞪大了眼睛:面前这下人打扮的美人竟是元欢的妻子,知晓自己秘密的元欢竟打算放自己离开。说完话,元欢已经拉着女人缓步出门,朝另一间屋室走去。
“我毕竟是太后的宠臣,而你只是一个处处被提防,毫无实权的王爷,你不敢动我。”郑俨很想痛痛快快地笑几声,用以消解刚刚的恐惧,可终究这里是万顺王府,未免节外生枝,他打算马上离开。小跑着出了房门,他就一直在盘算如何对付元欢。“栽赃嫁祸!让他替我背造反的黑锅!”他还要告诉所有人他眼中元欢的可怕面目,他要让所有人知道元欢不笑的时候有多么骇人,起码他已被吓得三魂六魄统统出窍。他正这么想着,却隐隐感觉腿像被灌了铅,脑袋也一片混沌。
他已经跑过了池塘和巨石,只要再穿过一片矮树林就可以走出王府,可他残存的力量却只容许他思索两个问题:好不容易出趟皇宫,离开太后宫闱的自己为什么要受邀来到这该死的万顺王府?专心下棋偶尔看看美人的自己为什么要贪嘴吃那颗青枣和那块桂花糕?
然后郑俨便倒下了,倒在细微的虫鸣与温润的春风中。
春天的夜晚,有时过得很快,有时又难以打发。后世的人,有的说“**一刻值千金”,有的说“春色恼人眠不得”,个中差别,其实全看各人的心情好坏。
元欢的心情当然很好,好得不能再好,郑俨和胡太后的秘密都被他知悉,穆越兰像只猫一般依偎在他怀里。穆越兰正是他的妻子,丘穆陵氏有名的美人,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南国的名字,越兰,她身上总是散发着兰花高洁的香味。
元欢用手指轻戳着穆越兰的鼻尖,嗔怪道:“下次可不要穿着下人的衣服进来端果盘了。”穆越兰却还嘴道:“我只想看看你和这个郑俨在屋里做什么。”
元欢笑出了声:“他是胡太后的面首,又不是我元欢的。”
穆越兰忽然好奇地问道:“他刚刚叫着‘弑君弑君’,是什么意思?”
元欢依然微笑着解释:“他和太后要谋逆。”穆越兰着急地拍打元欢的肩膀责怪道:“那你还放他走?”元欢把穆越兰的手放回原处,揶揄道:“幸亏你的嘴不馋,不然你也得昏睡八个时辰之久。”穆越兰略加思索,问道:“你是说,那果盘和糕点里下了药?”
元欢点头以示肯定。
“你打算向天子揭发他们?”
元欢叹了口气道:“若是我有证据,也就不必大费周折套郑俨的话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这郑俨可是太后身边的红人,无论是杀了他还是关着他都会露馅。”穆越兰有些担心,用手臂蹭着元欢的胸膛。元欢仍是微笑着,没有言语。他把穆越兰右手的食指放进自己的嘴里吸吮着,穆越兰也不再问,配合着元欢的动作。
夜色真美,穆越兰望着窗外的月亮,幽幽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很羡慕胡太后。”元欢没有答话,他的嘴并不空闲,穆越兰继续说道:“她的**很重,可她总能如愿……”
她没有说下去,她感到一阵疼痛沿着手指传递到了她的心脏,可她也没有叫喊。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元欢咬破了她的食指,血从伤口冒了出来,两个人都惊愕地看着指尖的那抹红色,两个人都明白自己戳到了对方的痛处。
一切如旧,一切却都已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