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牺牲的拳头
后世的西方出现了一位天才的哲学家,他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世上有上帝,我怎能忍受我不是那上帝。
他以此得出了世间没有上帝的结论。
那么究竟有没有神这种超自然的事物呢?
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只是一些不同寻常的凡人,他们用超人的毅力和卓越的本领完成了恒久的功业,立下了不朽的声名。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普通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王图霸业要依托百姓而实现,而那些不同寻常的人却看出另外层面的信息。
舟小时水可覆舟,舟大时水只能载舟。人心的向背在实力前或许只是一句空谈,人作为个体是容易屈从,容易被煽动的。
初新在那一晚忽然明白,他原本信仰的一些东西,原来只是圣贤凭空的设想,只是传说中的君王愚民的手段。
过分相信个体,过分给予个体尊重和权力,换来的便是小儿闹剧般的审判和吃人不吐骨头的狂热。
狂热还在继续灼烧。
假尔朱荣疯狂地叩头求饶:“爷爷们饶命,小的不是他,小的不是他啊!”
“嘿,他在求饶。”有人在笑。
“像个男人那样站起来!”有人提出要求,完全不管不顾假尔朱荣身上一捆捆的绳索。
“人都说尔朱荣英雄气概,名冠一时,今天果然大开眼界。”有人在用难听的话刺激假尔朱荣。
可他却叩拜得更加勤恳,更加虔诚:“小子不想死,求各位爷爷们放过,我不是他,我真的不是他!”
“公子”如神明般的声音又一次回响在洞穴之中:“他并不是尔朱荣,他身边半点枭雄的样子也没有。”
喧哗平息,嘈杂坠落。
那神明般的声音继续说道:“他只是个替身而已,真正的尔朱荣正在洛阳城中。”
假尔朱荣已经满脸都是横流的鼻涕与眼泪,和千面人一样,他的裤子也早早湿透。
小姜的宣判是:放了假尔朱荣,杀了千面人。
谁杀?
观者一致认为,谁审判了千面人,便由谁来执行。于是杀人的任务便交给了一个十岁的孩童,有人还将一把锋利的匕首递给了小姜。
小姜偷盗了很多次,饥饿时甚至跟着流民吃过人肉,却从没有杀过人。
他的手在颤抖。
他毕竟是个孩子,别人叫他做什么,他不会有更深层次的判断,尤其当喊的人变多时,他更会不自觉地认为别人指示他做的事情是对的。
他无数次梦想着当自己有能力时,能够为别人主持公道,所以他才想向“怪物”哥哥学习剑术。他认为只要有强大的实力,就能成为英雄,就能受人瞩目和尊敬。
此刻,那个戴面具的人提前给了他机会,让他好好表现。他自认为判决还算公正,可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要执行所谓的正义时,他竟有种想哭的冲动。
哭有时不是因为感动,不是因为难过,而是源于心底的抗拒。
小姜怀疑自己做的是否正确,怀疑千面人是不是该死在他的手中。
他不禁想,如果“怪物”哥哥在这里,他会怎么做?他会不会仍然秉持不杀人的信条,放千面人一条生路?
敏曾向他阐述过“怪物”不杀人的准则,不是放过,不是姑息养奸,而是交由代表法律的人去执行应有的惩罚。
戴面具的人对小姜说:“坐在虎皮石椅上时,你就是法律。”
他告诉自己:千面人是个恶人,恶人活该受到责罚。在不断的自我麻痹和狂乱的处刑请求声中,他终于举起了武器。
有只稳定的大手按住了他的匕首。
小姜抬头就见到了初新的眼睛,那是双温柔的眼睛,虽然疲惫,却依旧明亮如星辰。
今夕何夕,月明如水。
敏从来不懂男人在争抢什么,为了虚名和所谓的忠义,他们会像野兽一般竭力厮杀,这是她讨厌男人的第一处地方。她的酒馆现在被一群男人砸得面目全非,其中两人还挂了彩,鲜血淋漓,他们打架不挑地方,不怕脏,这是她讨厌男人的第二处地方。
元瑾在接住宇文泰一招后,居然恬不知耻地向她飞了下眼。而其他人比拼时也有意加入了一些花哨的招式,似求偶时特意开屏的孔雀。有异性在时,男人总是表现得格外幼稚,这是敏讨厌男人的第三处地方。
此刻的她精疲力竭,完全没有心思理会酒馆内斗得热火朝天的双方,自顾自找了个地方坐下,淡漠地观赏着面前生死倏忽的场景。
只要不砸坏东西,她甚至还希望打斗再激烈些。
你有时很难确定她究竟算刀子嘴豆腐心,还是算从里到外都凉透了的冰山。
高欢的昏迷再次改变了局势,宇文泰顷刻间连断**、荆守两人的手臂,竟似砍瓜切菜般简单。三叔再无人制约,掌中暗器朝正在啃羊骨头的塌鼻梁打去,他的江湖经验老道,早已看出塌鼻梁才是三人中武功地位最高者。
三叔的判断很少出错,因为他一旦出错,就会招致严峻的后果。他年轻时犯的错令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他最近犯的错则差点要了他的命。
他预感到,下一次错误一定会将他引向死亡。
这一发梨花针直接打向了塌鼻梁的左眼,塌鼻梁反应奇快,迅速将自己所挟持的大胡子拉拽到身前,想藉此挡住三叔的袭击。
谁知梨花针落在大胡子的身上就好像花瓣般轻轻飘落,毫无劲力可言。“你果然不傻。”三叔笑道,随即打出了第二轮暗器,塌鼻梁却因面前的大胡子丢失了视野,四枚透骨钉结结实实地打入塌鼻梁的右臂,疼得塌鼻梁松开了架于大胡子脖颈处的手。大胡子以后脑勺猛撞塌鼻梁的面门,塌鼻梁的鼻梁更瘪了。
一副排列有序的骨牌,只需要轻轻一推,就会接二连三地倒下。
转眼间,“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和盘庚商汤等人反而陷入了被动,一副如临大敌之态,唯独元瑾仍气定神闲地站在三叔和尔朱荣的对面。
他对待危局的态度和他对待钱差不多,都是一种因底气十足而造就的无所谓。
“我不明白,你难道也是‘公子’的手下?”三叔认得元瑾,他知道元瑾是洛阳远近闻名的膏粱子弟。他觉得一个四肢健全又不愁吃喝的人没理由也没必要为“公子”卖命。
“你不明白的事情还有很多。”元瑾笑了,脸上的肉又堆到了一块儿。敏此刻在想,何以三叔与元瑾的身材都很胖,给人的气质却千差万别。她忽然又想起了“袖中刺”裴喜,他若是将脸上白粉洗净又会是怎样的,会不会也如元瑾般,肉都朝一个中心挤?
血在滴。
荆守像匹恶狼般望着宇文泰。他自幼练习拳法,十年方有小成,年过而立才声名显露,虽然名气主要是靠他们那几张颠倒是非的嘴换来的,可拳术依旧是他的骄傲所在。
如今他的骄傲被人轻易摧毁,甚至成了一柄再也无法重铸的断剑,自那之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宇文泰。
他看到宇文泰动了。
宇文泰动是因为元瑾动了,元瑾的动作很快,可宇文泰动得更快,在元瑾冲向尔朱荣时挡在了尔朱荣身前。
谁知元瑾竟微笑着对他说了句:“你上当了。”
宇文泰的瞳孔收缩,他感觉到身侧有虎虎拳风,甚至有血的腥味。
敏听到酒馆外有动静,起身一看,才发现门口列着一队齐整的虎贲军,而此时的宇文泰已挥剑刺入荆守的心口,腰间也挨了荆守左拳的重击。
“右手未能完成的,就由左手代劳。”这是荆守说的最后一句话。
元瑾并没有急着对宇文泰下手,而是高呼道:“贺鬼头,有杀人命案!”门口的虎贲军蜂拥而入,为首的贺头领是穆虎的继任者,相貌丑陋,被戏称为“鬼头”。
这时,在场众人才明白,元瑾之所以向尔朱荣出手,只是为了引开宇文泰的注意,当宇文泰分心时,他再以“上当”之类的言语相激,莽撞之中,宇文泰下手难免失轻重,一旦有人死去,门口的虎贲军便可以“杀人”为罪名,抓他们想抓的人。
“好一出借刀杀人,”三叔斥道,“世上居然有这等蠢人,牺牲性命由你们摆布。”
他骂的自然是荆守,他以为荆守这等为利益能够信口开河、胡言乱语的人会将自己的命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事实上,他认为任何人都应如此。元瑾得意地走到他跟前俯身,压低声音道:“原因很简单,‘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四人父母妻子的性命都握在我们手中,他们必然会前赴后继地替我们卖命。”
三叔盯住元瑾脸上聚拢的肉,用一种奇怪的口吻问道:“尊驾的父母是如何生养尊驾的?”
元瑾反唇相讥道:“你可以去大牢里好好思考这个问题,或许就同你对待家仆的方式差不多。”
突然,有只手抓住了元瑾的脚,把元瑾吓了一跳。
荆守躺在地上,挣扎着,凝视着元瑾,仿佛在恳求些什么。
他的左手是干净的,上面没有血污,他怕惹元瑾不悦,尽力保持左手抬高,不沾到地上的血迹。
元瑾一脚踢开了荆守,大摇大摆地走出了一家酒馆。
“天经地义,守正不阿”的另外三人如释重负,跟着元瑾离开。
除了敏和一名被命令查看尸体的虎贲军士,没有人多看他一眼。
第七十八章 逾矩的匕首
荀子最著名的弟子韩非在他的《五蠹》中写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学者儒生传播与主流观念不符的思想,容易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而游侠私斗,无视王法,触犯了禁律。韩非将儒者和游侠视作危害社稷的蠹虫,然而这两样东西却永远也除不干净,因为真正的儒和侠从不站在强权一方,他们只维护心中的道义。
但这也带来了另外的问题。
当士族豪强势力广大,足够制约皇权时,原本的儒生可能也会放弃初心,成为新的统治者,数百年前的曹姓和司马氏已证明了这一点,南朝皇权的更迭也在不断提供新的例证。
而游侠的武艺本领过于高超时,又能够轻易逾越法律做到他们想做的事情,若无人可击败他们,他们唯一的约束便只能是他们自身。
一个人对自己的约束从来难以变得严苛。
初新深谙这则道理,所以他将自己的约束定为绝不杀人。
这条原则不是为了别人而立下的,而是为了他自己,他怕杀了第一个人之后,他便会放不下那种感觉。
那种刺激的、践踏法律和道德的感觉。
他光是想想就觉得兴奋而后怕。故此他决不能让小姜杀死千面人,那会带给小姜一则错误的讯息:只要拥有强大的实力,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石阶上鸦雀无声,只剩“公子”在拍手:“你没有令我失望,我知道你一定会阻止他。”
初新道:“既然知道,何必还要这么做?”
“公子”笑称:“真正的审判,现在才开始。”
初新不懂“公子”口中的“审判”究竟何意,他只能听着。
“你刚才责怪我害死了晴,我虽然已向你解释,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还是该再说一遍,”“公子”居高临下,望着石台处站立的初新道,“我并没有出手,晴是自杀的,就死在你怀里。”
初新斥道:“如果不是你让她扮作……”
他并没有说完,“公子”打断了他:“你的意思是,我依然脱不了干系?”
初新的拳握紧:“脱不了。”
“好,很好。”
“哪里好?”
“你可记得太庙中死去的人?”
“太庙……”
初新渐渐想起那天在赤松子的戏服下看见的惨状,白衣的冷面少年,割破的喉管,人间的炼狱。指使行动者正是跪在他旁边的千面人。
“太庙中死去的,是敢于说真话的忠臣,或许是北魏焕发生机的希望,”“公子”说话时已察觉到初新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你本可以拯救他们,却没有做到。”
他明白初新心中有愧,这让他后续要说的话语更具杀伤力。
他抬高了声音:“如果你在抓到千面人时就杀死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公子”说完话后,有几个人从石阶上站起身,木然地望着初新。
初新猜到了这些人的身份,他从这些人眼中看到了绝望的麻木,看到了尽力克制的怨恨。他想辩解,他想说“是‘公子’将千面人放了出来”,可他忽然觉得在这些人面前说类似的话过于苍白。
设计抓住千面人的那个午后,颇为得意的他绝不会想到今天会有一场奇特的审判。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们是谁?”“公子”问道。
初新只有点头。
“他们是太庙中被杀死之人的亲属,因为你,他们成了遗孀、遗孤,有些甚至沦为遗腹子。”“公子”指了指一名怀孕的妇人。初新不敢与她对视,也无法回应“公子”的指责。
他感到自己的手臂正在变得沉重。
“你所谓的‘不杀’看似仁义,其实只是愚蠢的不作为而已。”
“不是的。”
初新只说了三个字,没有更进一步的理由。他经常思考,却不长于论辩。他没有读过韩非的书,说不出“侠以武犯禁”这样简明扼要的短句。
他想起自己剑术有成后,用一根竹条把曾经辱骂阿青的人打得鼻青脸肿,哭喊着求饶,却永远摆脱不了幼时见到阿青受欺负时自己反而躲在大树后面的自责和愧疚。
他是否只是个胆小鬼,因为怕承担责任而用“不杀人”这样的幌子麻痹自己?
他是否同样很记仇,是否没那么宽容,是否也会仗势欺人?不然他为什么还要教训那些早已不再寻阿青开心的农家少年?
“是你,是你把千面人放了出来。”他最终还是用了这则理由,“公子”已等候多时。
“公子”说道:“我并未想到后果如此严重,我现在正要弥补我的过错。”他从石阶上走下,走到石台中间,与初新面对面站着。他说:“此刻要杀他的人是我,是我们,而你是唯一在阻止我们的人。”
他从小姜手中取过匕首,递到初新面前,指着太庙死者的家属说道:“用你的行动,来偿还你对他们的亏欠。”
那是柄锋利的匕首,堪比荆轲刺秦所用的名刀——残虹,木柄做工精细,锋刃在火光中发亮,如果从千面人左胸刺入,不多时就能了结他的痛苦。
洞穴中响起了热烈的呼喊,仿佛神明降临,仿佛“公子”传递的不是匕首,而是公义。所有人,所有理智的、疯狂的、聪慧的、愚昧的,都在诉说着“杀了他”。
匕首已在初新手中。他记不清是“公子”放于他掌心的,还是他自己迷迷糊糊接下的。“杀一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尤其是一个恶人”,他这样告诉自己,可仍然隐约有些不适。
他想找个地方呕吐。
千面人身上的汗臭和尿骚味混杂,让初新有些烦躁,他看了看双目失神的千面人,忽然记起了“刘易”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宋云告诉他的,据说是千面人的真名。千面人使用过太多名字,他需要伪装,需要外壳,但初新还是问道:“刘易是你的真名吗?”
千面人像收到了神圣的感召,闪烁的眼里重现了灵与魂。他拼命地点头,证明“刘易”的确是他的真名,是他还待在楚地部落时他的母亲和他所爱的人称呼他的方式。
“这个名字比千面人好听,好听得多。”初新举起了匕首,尖锋锁着跃动的火光,像天神审判罪人的眼眸,肃杀而温暖,怜悯却无情。
千面人注视着那柄匕首,突然平静了许多,不再战栗,不再逃避。他道了声谢。
一个将死之人,最令人动容的行为便是道谢,那意味着他不再仇恨生活,不再敌视命运。他已准备迎接死亡。
初新的手落下了。
石阶上的观者摒住了呼吸,小姜蒙住了眼睛。
刀锋一闪,千面人身上的绳索断了。
观者哗然。小姜透过指缝,发现千面人脸上也写满了惊讶。
“走,走得越远越好,”初新将匕首随意地掷到了地上,“别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千面人问:“你不杀我?”
初新道:“你已面目全非,身上武功全废,报应不爽,我没必要再杀你。”
千面人艰难地站起身,喃喃道:“你真是个怪人。”
“公子”在旁冷笑道:“此刻,你是否有一种奇妙的感受?”
他没有等初新反应过来就继续说道:“那种感觉就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兴奋,就是将自己视作神明的崇高快感。你无论是杀死他,还是擅自放了他,都跟我没有任何区别。”
初新的瞳孔收缩。
他这才明白“公子”的用意所在。他反对的是“公子”凌驾于制约世人的规则之上,可无意中他自己也站到了那高处,因怜悯而私自决定放千面人生路。
“承认吧,这个世界没有遵守一说,只有能者居之。如果你承认这一点,作为这里剑术数一数二的人,你可以主宰这个罪人的生死。”
魔鬼不逼迫,只诱惑。
初新的手握得很紧,指甲几乎掐入肉里,榨出血来。他不懂为何“公子”要出这种诡谲的难题给他,他不懂“公子”这种人的乐趣。
“公子”引以为傲的从不是杀了多少人,而是摧毁异于自己的信仰,让别人对自己心服口服。
他向来是个中高手。
初新已很难再赢,他望着小姜,小姜也正望着他。或许仅有十岁的小姜不懂初新和“公子”在争论什么,但他明白,他视为榜样的“怪物”哥哥已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初新终于开口。
他要带千面人离开。
“公子”抚掌大笑,观者无声,方才站起的人都悄悄地坐下了。
有一个人反对。
千面人站直身子,对初新说:“我曾经很恨你,我觉得是你夺走了我的一切。”
初新说:“我知道。”
千面人继续说道:“可我现在却很佩服你。”
初新苦笑:“没什么好佩服的,这场论战是我输了。”
“不,你没有输,”千面人忽然弯下腰,捡起了地上的匕首,“你说得对,世间有一种道,高于万事万物,犯错的人会受罚,逾矩的人会失败。”
“公子”猛地回身,试图阻止,匕首却已插进了千面人的心口。
他的眼睛圆睁,面带讥诮的笑意,仿佛在对“公子”说:你输了。
第七十九章 风流魏晋间
敏在等,从三天前就开始等。
她对于等待的生活早已不陌生,在一家酒馆的每个日夜,她都在等。她在等待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明白。不像是等心上人,不像是等酒客进门,反倒有几分等自己衰老的意味。
每个人都在等,却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每个人都以为等那东西出现时,自己就可以轻易辨认出它,可从古至今成功者却寥寥无几。
也许等待的东西本没有意义,也许生活的意义就在于等待本身,没人能确定。
小姜回来了,没有带来初新的死讯。敏知道初新绝不会轻易死去,他总有稀奇古怪的好运随身,能够助他逃脱险境。
让她担心的是,初新并没有回来。在她打算离开洛阳时,初新留了下来,说明他还有在洛阳要做的事情,可除去一家酒馆,他又能去哪里呢?
小姜问敏:“‘怪物’哥哥为什么不回来?”
敏本打算这么问小姜的,被小姜这么一问反倒语塞,她从小姜口中得知的洞穴中发生的事情过程太过零碎,小姜毕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让他复述“公子”和初新的对话简直是刁难他。
敏只能回答:“他有其他事情要忙。”
一家酒馆并没有因为女主人的归来重新恢复生气,酒馆中出了命案,荆守被斩下头颅,李神轨则在醉酒之后稀里糊涂地死了,这让一家酒馆成了晦气之地,敏又不善招徕过往客人,用她自己的话讲叫“拉不下脸”,所以三天以来生意一直很萧条。
醉仙楼终于盖过一家酒馆,成了洛阳头号热闹场所,尽管醉仙楼并不算纯粹喝酒的地儿,那里还有丝竹和女色。
可以说,醉仙楼的主人正是为了那点儿女色,才搬弄来百来坛的美酒和顶级的乐工。
酒能够助长人的威风和气焰,让人有世界尽在掌握的膨胀感,这正是为女色服务的。卑琐的、懦弱的人能够凭借酒增加胆量,接近他们原本不敢接近的神圣,揭开礼教禁止他们揭开的面纱。
在很多人心目中,醉仙楼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名字——温柔乡。
只要你有钱,你就能在其中流连忘返,用你喜欢的方式消愁。人是很容易遇挫的,要打败一个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剑客用剑,美人以皮相和背叛,阴谋家凭口诛与笔伐。
人生失意时多,欢喜时少,这时候温柔乡就变得不可或缺了。
起码在这里,所有姑娘都如此温柔顺从,所有招待者都热情洋溢,所有忧愁烦恼都会像缠上纱布的伤口,变得齐整而平滑。
这天,有人告诉敏,他在醉仙楼见到过初新。
初新的确去了醉仙楼,他曾经不喜欢这种地方,可在经历那场审判之后,他心灰意冷到了极点,只想找个热闹的地方赶走萦绕在他脑海中的困惑与萧索。
他第一天选择的女伴叫“月儿”,是个大眼睛的姑娘,笑起来时眸子像一瓣桃花,嘴则似月牙。他在酒醉之前想着,这姑娘竟仿佛同露白长得很像。
醉仙楼里的女人最命苦,基本上都是无父无母,家境贫寒,孤身一人拉扯弟弟妹妹成长成才,有时候还得受醉酒男人的气。这些特质保证了来到醉仙楼的客人永远不会比她们更惨,自然而然地营造构建了客人内心的优越感。
月儿就是其中之一。
月儿告诉初新自己信佛,随身携带着一串念珠,还即兴为初新念了一段心经,可惜错字太多,显然她不明白个中意思。初新很快就举杯打断了她。
他说:“你的心经念得不错。”
月儿微笑点头:“谢谢。”
她的微笑自然而老练,和初新的插话一般不惹人讨厌。
起码她刻意去背过心经,不论她理解与否,她都比那些说自己信佛却一本佛经也没摸过的人强得多。
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是五十步笑百步。
初新顾全她的面子,并没有戳穿。她默默替他倒满了酒,经书就都逃进了酒里。
月儿喝起酒来好像不会醉,初新却不同,他的头胀鼓鼓的,像塞进了五个葫芦。听起月儿说的辛酸故事,初新把兜里的钱悉数放到了案几上。
不久之后,他就被当成一条醉狗拖出了房间。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月儿的“谢谢”,仿佛还透着对他再度光临的希冀。
可希冀归希冀,月儿并不愿意承担被初新呕吐一身的风险,而且她也准确地料算到初新身上大概只有这么多钱了,所以她并没有半分留恋。
这就是醉仙楼的规矩,进门带钱的才是大爷,另外的则只是醉狗而已,不论是学富五车还是英俊潇洒,都不如太和五铢与金银管用。
虽然市侩,但是实在。
所幸醉狗可能摇身一变就会成为富翁,所以醉仙楼的主人也规定,绝不将客人赶出大门,他深谙这些客人的秉性,只要没钱,他们一定会灰溜溜地离开,来温柔乡寻欢作乐的人都好面子,不喜欢别人见到自己窘迫的模样。
初新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例外。
他酒醒之后,就躺在原地发愣,望着被烛火映照得金黄的屋顶,回忆和“公子”的论辩,回忆千面人的死,还有晴的死,甚至,他想起了投水自尽的阿青。
阿青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自幼和祖母一块儿生活,她看事情的方式总是和普通人大相径庭。当人们欣赏盛开的鲜花时,阿青却在慨叹如此美丽的花会凋谢;当所有的少女聚在一块儿采桑摘果子时,阿青却爱抱着膝盖坐在山坡的草坪上,自顾自地望着天空出神。
初新曾学着阿青的样子,想探寻她这么做的原因,可他不懂,至今也不懂。
人们生来的起点是不同的,有些人轻而易举得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有些人光是活着便已是拼尽全力。阿青是个敏感的女孩,当她洞悉自己的命运不由自己主宰的那一刻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迎接生的尽头,尤其当她的祖母离世,初新的父母告诉她初新另有婚约之后。
初新不知道阿青投水时有没有想过:只要活着,人终可以改变现下的困苦与不顺。或许她根本没往那个方向思索,或许她早已想到,却又看破了这句话的荒诞不经。
自杀的人,究竟是想不通,还是想通了?是否他们已懂得,人不论怎样挣扎,终究会陷在命运的玩笑里无法自拔?
阿青是这样,晴是这样,千面人也是这样。
灯火摇曳,觥筹交错,此刻已是深夜。初新兀自想着,这群欢笑的、哭泣的、疯狂的、沉默的人们何时才能消停?何时他们才能解开寂寞与忧愁?
欢呼声起,初新顺着众人目光望去,看见了二楼那朵明媚的花。
小萍。
有些人仿佛永远活在簇拥环抱之中,她们天生媚骨,有一副完美的躯壳和倾国倾城的诱人气质,琴棋书画只是她们的附庸,而金银珠宝连成为她们点缀的资格都没有,并非是钱会带给她们俗气,而是因为俗物配不上落入凡尘的仙女。
小萍就是这样的人。
初新不得不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萍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女人,她比敏冷,比露白妖媚,比阿青忧郁,看着却比晴更干净纯粹。
敏曾同他说起过自己与小萍打交道的经历,所以初新知道,小萍讨厌男人,喜欢女人。
或许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拥有超凡脱俗的美。
按照惯例,小萍的客人由她自己挑选,这是对花魁的肯定与褒奖,被小萍选中也是客人无上的荣幸。
小萍纤细的手指在移动,她的目光也随着她弧度恰当的指尖游转,她的眼中从未摆下任何男人,她的瞳仁是那样无情,驱逐着热切的回应和摆动的臂膀。
她的手指停下了。
所指区域的男人们连呼吸都忘记了,可他们没有忘记佯装矜持,无论被选与否,他们都要点头微笑,显出风度,方便小萍识记住他们。
“脏衣服,躺在地上。”小萍向身旁的人传话,话很快传遍了醉仙楼。
谁都想不到,幸运儿竟是如此落魄的一个人:满身酒气,蓬头垢面,全身上下没有半点银两,只有一柄青铜剑和一把菜刀。
初新自己也没想到。
他曾听闻上一个时代的气度,人们爱穿宽袍大袖的衣服,服五石散,饮酒谈玄,偶尔身上痒了,随手就能抓出一两个虱子,放入嘴中咀嚼,是谓魏晋风流。传闻晋代有个太傅叫郗鉴,准备为女择婿,在琅琊王氏家族中挑选,一色正襟危坐、细致打扮的年轻才俊他都看不上,偏偏选了袒腹卧于东床看书的怪人。
这则故事后来被刘义庆选入《世说新语》,成为了家喻户晓的雅量典范。而那个卧于东床的怪人,后来写下了天下第一的《兰亭集序》。
初新不禁失笑,或许小萍将他当成了王羲之那样的墨客,可无论如何,受人瞩目的感觉总归是不错的。
他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灰,大踏步朝楼上走去。
第八十章 当时只道是寻常
小萍的房间放着一张瑶琴,琴面是油亮的桐木,琴弦是紧绷的金丝,显然很贵重。琴擦拭得极干净,似乎经常使用。琴有七弦,五根代表金木水火土五行,另两根分别由周文王和周武王添加,故后世又称“文武七弦琴”。
初新盯着这张瑶琴,寻思着小萍是否会弹奏,他担心这张瑶琴同月儿的心经一样,是品相不错的摆设。小萍竟似读出了他的心思,从墙上取下瑶琴,轻抚而奏。
初新不明乐理,却听得出曲调悦耳,由衷赞叹“天籁”。
小萍停止弹奏,笑道:“庄子说的‘天籁’可不是这个。”
《庄子》中有“人籁”、“地籁”和“天籁”的说法,“人籁”是人工制作的乐器弹奏的曲乐,“地籁”是自然界所有的窍孔发出的声响,而“天籁”则是一种玄妙的声音,庄子也没有太确切的解释。
初新失笑道:“大音希声,可我这等俗人还是更爱有响动的‘人籁’。”说完,他便躺下了,身体摆成一个“大”字。
小萍有些不悦,问道:“美人在侧,少侠却更喜欢躺着?”
这句话的挑逗意思更明确,可初新却偏偏像不懂。他回答:“马马虎虎,起码躺着比坐着舒服。”
小萍摇着头,似在惋惜,也似在嗔怪:“我最近好像总是遇见一些怪人。”
初新耳朵竖起,问道:“姑娘说‘一些’是何意?难道你还碰见过比我更奇怪的客人?”
小萍叹了口气,道:“有没有你奇怪我倒是不作评价,可说来总归是气,不久前,我选了一个相貌俊俏的来我房中,结果……”
“结果她却是个女人?”初新忍不住大笑道。
小萍应声道:“是啊,男扮女装进我房中,还让我赶她出去,你说怪不怪。”
初新附和道:“这个人一定有病,病得还不轻。”
小萍望着初新的眼睛,轻笑道:“我想你应该没有什么毛病。”
初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也有病,病得也不轻。”
小萍丝毫没有受挫的样子,笑得反而更媚了。她喜欢征服男人,越难征服的就越喜欢,她把征服视作光荣的战绩,作为她对于这个男权时代的报复。
“你该不会也是女人吧?”她开始用激将法。
“当然不是。”
“或许你可以证明一下。”
“我没必要证明。”
激将的路数初新在十几岁时就玩腻了,剑客不光要比拼剑术,还要比拼心理素质,如果轻易地被几句话激得丧失理智和耐心,这样的剑客绝不是称职的。
小萍一计不成,只能说些话绕弯子,伺机而动:“你为什么躺在大堂?”
初新自嘲道:“大概我选择的女伴不喜欢有条醉狗在她房中。”
“你身上没钱?”
“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没钱?”初新扯了扯胸口的衣服,以为自己衣冠不整,被小萍看到怀里是空荡荡的。
“有钱的人在这里绝不会躺在大堂的地上。”
初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他发现在喝酒之后自己迟钝了许多,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了。一个认钱办事的地儿,如何会亏待一个有钱的主?
“既然你知道我身上没钱,你又何必挑我上来?”
小萍笑道:“我不缺钱,我挑人只看他难不难对付。”
初新指着自己问道:“我很好对付?”
小萍摇摇头:“不,你很难对付。”
有些男女选择异性的标准不是外貌和身家,而是对方玩弄情感的权术高低与否。他们喜欢挑战,喜欢刺激,拒绝平庸易得的爱情。
换句话说,你要足够“坏”,才能讨他们喜爱。
人是不是很犯贱?
或许只有犯贱的人才能在平庸的生活里寻得趣味,寻得存在的证明。
“怎么难对付?”初新不太明白小萍的意思。
“难对付的含义是,你不太容易爱上我。”
“是吗?”
“所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让你爱上我。”
初新愣住了,他从没想过有人会对他说这种话。他听说,如果要让一个人喜欢你,你一定得先让她知道你喜欢她。他还听说,如果要让一个人真心爱上你,你千万不能让她知道你已真心地爱上她。
他想问小萍,既然她喜欢女人,为什么会要求男人爱她。
他没有问,他知道在这个时代,女人爱女人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甚至一度怀疑敏也是这样的人。敏是他的朋友,他绝不戳朋友的痛处,所以他没有提这档子事。
他静默地躺下了。
“你不信?”小萍问。
“你成功过?”初新问。
“成功过很多次。”小萍说道。
“哦。”初新漫不经心地回应道。
“我是个很坏的女人。”
“的确。”
初新像是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深长的回忆里。小萍想牵拉回初新的神思,说道:“你看起来不像是会来这里的人。”
“你看起来也不像是在这里工作的人。”
“姑娘们总是缺钱的。”小萍意味颇深地弯了弯嘴角。
“是。”初新迅速闭上了嘴,他明白若是不闭嘴,自己很快又将揭开一段辛酸过往,而他身上已没有钱应付姑娘的眼泪。
“你呢,你为什么来这里?”小萍对初新很感兴趣,她觉得初新身后一定藏着很多故事。
女孩们都爱听故事。
“我和人比试,赢了,所以来这里。”初新倒了一小杯酒,闷头喝下。
“比剑?”
“差不多。”
“你赢了?”
“我赢了。”
小萍脸上的笑收束了,她实在搞不懂初新的逻辑所在。初新的话很玄乎,这让她更加好奇,欲一探究竟:“赢了的人应该去一家酒馆喝庆功酒,而不是来醉仙楼消愁。”
“只因我本来是要输的。”
“可你毕竟还是赢了。”
初新苦笑。
赢的代价是什么?为了赢,千面人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他或许本就是个该死的人,可从部落中不起眼的少年刘易一点点变为杀人如麻的千面人,责任并非全是他的。
他本是个懦弱胆怯的小人,在最后一刻却展示了远超初新的勇气。或许他重新想起自己名为“刘易”的少年时光,重新回到了与心上人青梅竹马的岁月,那时他还不必在面具下躲躲藏藏。
人的意义不就在于堂堂正正地活着吗?
如果仅仅是为了赢“公子”一次,就要付出一条生命的代价,这样的赌局未免也太危险了。
沉吟良久,初新终于说道:“我怕我不久之后会输。”
小萍安慰他:“你赢过一次,就能再赢,你该对自己有信心。”
信心,这正是初新欠缺的,他开始怀疑自己所坚持所信仰的东西,这比任何剑法都更致命。
世界是否为了强者而存在?弱者是否就应该顺从强者?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否建立在一小撮人微妙的谎言之中?
他忽然想起自己固执而古板的父母,他们为什么在自己不知情的状况下与另一户人家立下婚约?细细思索后不难发现,那户人家的境况比阿青好太多。于是他们顾不上初新与那家女儿是否有意,擅自操纵了一切,连同阿青的生死。
初新记得阿青数落下花瓣时的眼神,那种怜悯同情却又无可奈何的眼神,只因初新喜欢猜测落下花瓣单双数的游戏,阿青就会听他的,陪他玩耍解闷。
初新呛出一口酒,手却抹了抹眼睛。
“你有心事?”小萍问道。她的确应该对征服男人怀有信心,因为她仿佛能看穿男人的心思。
“每个人都有心事,”初新道,“你一定也有。”
“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心事。”
“这座城市开始流行这样的风尚了吗?”初新笑了笑,拒绝透露自己的心迹。
“对于洛阳而言,人是没有秘密的,这座城市最喜欢窥伺,”小萍用指尖轻点初新的手背,“身份低微的人忙着求生,没空埋藏**,居于云端者又是众矢之的,所有人都借他们的故事来下酒,所以他们再怎样掩藏,都难免被人知晓他们的秘密。”
初新看着小萍滑嫩的手,调侃道:“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高处和低处没有什么不同。”
小萍忽然握住了初新的手腕,轻声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你不需要讨好我,我却得向你献媚。”
初新淡淡地回应道:“你不必这么做的。”
小萍已开始她的下一步:“这是规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初新伸出另一只手阻止小萍的攻势:“所有人都得遵守那样的规则?”
小萍好像永远不会气馁似的,说道:“所有人,无论是帝王还是僧侣,所有活在人群中的人都得遵守,当然也包括你。”
第八十一章 隔座送钩春酒暖
敏再次见到初新时,他已不像一条醉狗,而似一滩烂泥。
老话说,烂泥扶不上墙。敏不得不承认老话是对的,初新此刻连起身都需要两三个人帮忙。他无法站起,因为他身旁只有一个人。
敏认识这个人,她每每遇见这个人,都想骂一句“贱骨头”。敏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们都对她趋之若鹜,拼尽所有只为佳人一笑。
敏赞同世人对她美貌的认可,敏自己也觉得她的确如盛放的牡丹,妖而不艳,丽而不俗,可敏还是认为雄性动物不至于肤浅到如斯地步。
小萍前不久刚刚吃过敏的亏,这次再见到敏自然也不会想放过她。
小萍先打的招呼:“我们又见面了。”
敏随口应了一声,指了指初新,说道:“我要把他带走。”
初新含糊地发出了一声“嗯”,双眸仍微阖着,醉眼朦胧。
小萍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态:“莫非他就是你之前要搭救的那个初新?”
敏本不想多费口舌,可无奈有求于人,只能回答:“正是。”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小萍又将初新的名字拆开问了一遍。敏只能继续回答:“是他。”
“走不了。”
“走不了?”
“是啊,他走不了。”小萍的笑依旧很甜很美。
“欠钱还是惹事,我帮他买单。”敏知道自己这位老朋友一喝酒就会犯蠢,一犯蠢就要惹麻烦。
“你买单,为一条喝醉的狗?”小萍笑得有些变味了。
“他不是狗,他是我的朋友。”敏在小萍面前坐下。她们中间隔了一张窄窄的案几。
“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喝醉了就成了狗,有些在我的裙下,有些想钻我还不让钻。”小萍的脸凑近了些,颇具挑衅意味地说道。
“那他也绝对是一条不会钻入你裙下的狗。”敏盯住小萍的眼睛,一字字地说。
“我们可以等他亲自用行动告诉你,不过,在那之前,我要把之前那次的账算一算。”
“你之前帮过我。”敏必须承认,小萍和她演的戏帮助初新从皇宫中安然无恙地逃了出来。
“你还没告诉我,一个讨厌男人又不喜欢女人的人究竟喜欢什么?”
“我什么都不喜欢。”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小萍满意,她失态地使劲敲了敲桌子:“你耍我?”
敏的眼睑跳动了一下,反诘道:“我以为你很好说话,今天才知道,我错了。”
小萍瞬间又恢复了原本的温柔和媚态:“你该懂得,每个女孩都是记仇的。”
敏调侃道:“我以为你这个年纪不能再自称女孩了。”
小萍的脸凑得更近,几乎贴于敏的面颊:“每个女人心里都住着个女孩,这就是我放他走的条件。”她呼出的热气吹红了敏的耳垂。
敏难以忍耐,她很想抽小萍两个耳光。
初新忽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扑倒在小萍身上,大口呕吐。小萍惊叫着,推搡着,重重一脚将初新踢开。初新又躺倒在原地,嘴里嘟囔:“女人得喜欢男人,男人得爱女人,这是规矩……”后面说的话语愈发含混,无法分辨,再后来,房间里只剩下他的鼾声和刺鼻的酸臭味。
“真是倒霉,我干嘛把你叫进来!”小萍低头瞅了眼脏臭不堪的衣服,跺脚骂道。
敏恍惚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问道:“他来这里几天了?”
小萍脱下最外层的两件纱衣,挑了件干净的换上,随口答道:“算上月儿那里待的一天,总共有四天了。”
四天,除了睡觉,即是喝酒,除了不省人事,即是意乱神迷。任何人过四天这样的日子,恐怕就会一辈子这样下去。
敏最烦那些只知喝酒吹牛满脸油光的男人,他们已准备在酒色中安逸地消磨自己的一生,毫无雄心,毫无追求,虫一般活着,虫一般死。
她讨厌酒,却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因为开酒馆在洛阳是极挣钱的行当,要想有丰厚的财力立足于这座繁华之城,她必须和自己稍作妥协。可她不想让她的朋友毁在酒中。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要带他走。”
敏拽起初新的一条胳膊,使劲地朝门口拖动。她本以为小萍会来阻止,甚至偷偷藏了一根筷子,权当作短剑来使。出乎意料的是,小萍只是微笑地看着她,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初新像是生了根,无论敏使出多大的劲力都不能让他挪动分毫,小萍单手撑着下巴,颇得意地笑道:“听闻武林中有一门失传已久的千斤坠功夫,使用者可以让自己如千斤巨石般沉重,莫非就是他现在用的?”
敏扔开了初新的臂膀,忿忿道:“我学的剑术属轻灵一路,本不需太多劲力,拖拽不动也正常。”
小萍起身道:“让他动又何须力气。”她拿起一坛酒,缓缓倾斜酒坛,酒从坛口淌下,细流涓涓。敏不解小萍何意,本想问她为什么要浪费美酒,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却让她久久无法释怀。
初新仿佛从沉睡中惊醒,手脚并用爬到了那股细流下方,找准位置,躺倒,张开了他的嘴。
某一瞬间,敏真的以为初新变成了一条狗。
一条只会喝酒的狗。
“你醉了,你不能再喝了!”她嚷道。初新没听见似的继续用嘴盛着酒,他的喉结因此不断起伏。
他的手还能拿剑吗?他的剑还能击败别人吗?
明眼人都看得出,初新或许已无法击败任何剑客。他唯一能击败的就是他自己。
小萍的手微微抬起,酒坛之中不再有酒流出,初新的嘴仍张开着,舌头仍在弯曲试探。“给我酒。”他低吼道。这句低吼催生了小萍的笑声,她柔声说道:“在我的裙摆下,有你要找的东西。”
敏没想到小萍会明目张胆地说这样的话语,她更想不到的是,初新竟真的掀起小萍的裙摆,将脑袋伸了进去。
小萍对敏使了个眼色,好像在说:看!我说到做到,他的确钻到了我的裙底。
所有的怒意,从晴自杀,到自己和小姜遇险,再到一家酒馆生意萧条,最后到今天受到小萍的刁难和诘责,统统在此刻上涌。敏的脸涨红,蹲下拍拍初新的肩膀,当初新把脑袋抽回时,敏狠狠地扇了他两巴掌。
这两记巴掌本该打在小萍身上,可敏怎么也想不到,初新竟让她如此失望。
初新的目光呆滞迟缓,显然这两巴掌毫无痛感。
喝醉的人绝不会在乎疼痛,除了令他们哭泣的事物,喝醉的人什么也不会在乎。
敏的愤怒没有消解,她又拦腰一脚把初新踢得滑出老远。她只能承认小萍说的是对的,她心里也住着一位记仇的女孩,尖酸刻薄、睚眦必报,会适时让她失掉理智。
这一脚踢得很重,逼初新从喉咙深处呕出两口酒和胃酸的混合物,可依然没有重到让初新振作清醒。
初新单手撑地,支起身子,发出一连串骇人的笑声。
“现在你该明白他为什么不能走了吧?”小萍问敏,她相信敏一定已明白,初新之所以不离开醉仙楼,不是因为欠账,不是因为惹了麻烦,而是他自己不愿离开。
只有醉仙楼会耐心地对待醉狗,只要那醉狗有足够的钱。
小萍叹了口气,道:“我总算心肠不错,可也不能无休无止地让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待在这里……”说到这里,她特意皱起眉头,望着愕然的敏。
敏实在不想于此地多留片刻,她起身推门,门外灯亮如昼,飘溢着酒香与美人香。
醉仙楼总是金碧辉煌,洛阳总是繁华,可有人在这繁华面前感觉到了无尽的怅然和悲伤。
“他要什么,你们便给他什么,钱我会出,一直到他离开这里,或者我离开这里。”敏艰难地说完这句话,她看到初新又醉醺醺地站起。
初新解下了腰间的剑。
解下了那柄古法铸造的青铜剑。
解下了那柄随他经历无数生死,承载了无数回忆的“七月”。
“我有钱……你看这剑值不值钱?”他得意地夸耀道,“够不够这几天的酒钱?”
此刻,连小萍脸上的笑容也冻结,因为她瞧见了敏阴沉的面色,女人敏锐的直觉告诉她,初新已触碰到敏的底线。
“阿青真是瞎了眼。”
这句话像一根尖刺,直扎初新的心窝。可惜再怎么尖锐的刺都无法令他疼痛,无法令他受伤。
让人迟钝,让人麻痹,这是酒的好处,也是酒的坏处。
初新“嘿嘿”笑了两声,重新倒在小萍的裙摆边沿,这一次,小萍反倒下意识地挪开了半步。她本来只是想借初新之手报复敏,却并不愿过分伤敏的心。她很欣赏敏这个人。
她没有朋友,她也不清楚那柄剑对于初新和敏而言意味着什么,可她感觉得到,作为朋友,初新的行为举止已近乎离谱。
敏走时重重地关上了门,仿佛在祝愿初新别再出来。
小萍燃点熏香,备下兰汤,希望能除净房间中的脏污和酸臭。
初新仍在傻笑,笑到后来却竟似在哭。
第八十二章 白马驮经事已空
洛阳,西雍门外,三里御道北。
白马寺是中土第一古老的寺庙,建于汉明帝永平十一年。明帝刘庄夜晚梦见一尊身高六丈,头顶放光的金人自西方而来,次日告知大臣,有一博士解释,那金人是西方的神,称作佛,明帝听罢大喜,派遣两位大臣出使西域,拜求佛法。二人路经大月氏时,遇到两位天竺高僧,一番恳请后,两位高僧随二人返帝都洛阳,用白马驮佛经、佛像。
“白马”一名便是为了纪念这一事件。
白马寺于建成后的一百五十年间,总共翻译出了三百九十五卷佛经。
曹魏甘露五年,曹丕的孙子曹髦说出了那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为了不成为第二个汉献帝,他密谋发动政变,试图推翻操纵傀儡的司马氏。可惜行动因叛徒泄密而败露,曹髦被武士成济所杀,司马昭为平息众怒,诛杀了成济一族。
成就大业者,心一定要狠,手必须得辣。
同一年,第一位在白马寺受戒出家的汉族僧人朱士行西行,越过流沙,往于阗国求取《大品般若经》。朱士行抄录二十年,欲遣弟子将所抄经书送至洛阳,于阗国的小乘信徒却横加阻挠,向国王进言,称汉地沙门以婆罗门书惑乱正典,若准许他们回国,**势必断绝。朱士行为劝服国王,将自己二十年的心血放入火中,说道:“如火不焚经,请大王准许经书传入汉土。”
这是一场伟大的赌局。
人类的进步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这些伟大的赌局和怀抱信仰的赌徒。
赌局的结果比起朱士行的精神来,已变得不那么出彩,知晓他事迹的人并不多,可将这种精神付诸实践的人却源源不断。
嗷,说起来,朱士行的法号倒是为后人所熟知。
他的法号叫“八戒”。
白马寺的宝公沙门第三次对元欢说起了八戒大师朱士行的故事,元欢每次听见都觉得新鲜,都感觉自己有新的收获。
即使是接触一件自己已熟稔的事情,当自身的境遇遭际有不同时,得到的体会也截然不同。
此刻元欢已不是那个空有名分的王爷,他手握大权,是万人瞩目的中书令。这次来到白马寺和宝公沙门夜谈,颇有衣锦还乡之感。
元欢边沏茶边问:“大师近来只卜算了一次?”
宝公右眼的肉瘤晃动了片刻,回答:“只太后一次。”
元欢的茶倒完了,他放下茶壶,继续问道:“她只问了北魏的国势?”
宝公沙门点点头。他每一点头,那颗肉瘤就又要再抖数下。
“大师是如何告诉她的?”
“把粟与鸡呼朱朱。”
元欢如何问,宝公沙门便如何答,他们不必担心对方撒谎,这是多年谈法的默契。
“把粟与鸡呼朱朱?”元欢失笑道。他实在不明白这七个字里的玄机,他斟酌一番后问道:“您是在说最近粮仓起火一事吗?”
宝公沙门笑而不答。他笑起来比不笑时更丑,更骇人。
元欢不知道宝公沙门看见了怎样的未来,不过既然他不愿说,元欢也绝不会强迫他说。泄露天机者往往不得善终,此等事关一国兴衰的预言更是会给预言者招致巨大的灾祸。
所以宝公沙门的嘴闭上的时间比张开的时间多得多。
宝公沙门又开了他的金口:“王爷,近来国事劳心,可还如意?”
元欢反问:“怎样才算如意?”
“如意者,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宝公沙门的意思是,他说不出如意是啥样。
“大师,我最近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元欢没有接着之前的话题说下去,“只盼您能解梦与我。”
宝公沙门能知过去未来,相人更是一绝,元欢没想到他还会解梦。
“但说无妨。”
“我梦见我的双眼瞎了……”元欢稍作停顿,以便宝公沙门对此作评。
“唔……我知道王爷是夜眼,能在暗处视物。”
“是,我确有这样的奇异本领。”
“唔……”宝公沙门的左眼闭上了,他的右眼被肉瘤挡着,不清楚是睁是闭。
“我还梦见,一个浑身着火的人用剑刺穿了我的咽喉……”
“浑身着火?”
“对,就像……就像传说中能够浴于火中的雨神赤松子那样。”
宝公沙门又长长地“唔”了一声,仿佛听见了很新奇有趣的事情,值得他花些时间去思索。
“双眼瞎,寓意盲目,遇刺,寓意大惑得解。”
盲目与大惑得解又有怎样的关联?元欢不懂。
“盲目不一定喻指行事鲁莽,或许是无人可再信任,相当于失明者,充满惶惑与疑问。”宝公沙门的解释并没有让元欢得到心满意足的答案,却隐隐道出了他的不安。
是否站得越高,值得信赖的人便越少?
当一个人达到顶峰之时,他岂非举目再不见亲朋,孤独到了极点?
为何古往今来那么多人想感受这种孤独?
初新很孤单,却丝毫不孤独。
他已经醉得忘记“孤独”二字如何书写了。
小萍终于再也忍受不了整日昏醉的他,推迟了她对男人的征服计划,命人将他扔出了醉仙楼的大门,连同他的剑。
“这把剑根本不值钱,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小萍在转身前不忘踹了一脚初新的胳膊,作为对他酒后阻挠自己和敏亲热的惩罚。
千万别得罪女人,女人是记仇的,不论看起来多么大度的姑娘,但凡坏了她的好事或戳到她的痛处,接踵而至的报复是你怎么样也料算不到的。
重重踹一脚已算是极其轻微。
“酒……”
初新还在呼唤这一奇妙的精魄。看来谁若是能给他沽一壶酒,他就能认谁当爹。
他身上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只剩下破破烂烂的布块和布条,不仅观感极差,闻起来还倒胃口。醉仙楼的主人终于忍受不了妨碍生意的初新,命人再将他搬得远些。
醉仙楼里的灯烛与吵闹离初新越来越远,他已说不出自己身在何处,已说不出今夕是何夕。
他喝得太快,也喝得太多。
这个世界上或许只有酒能让他清醒,可恰好酒的功用是让人沉醉。
这是个悖论,是个死局,他永远解不开。
谁能说他愿意解开呢?
活在甜蜜的谎言中难道不比活在残酷的真相里要幸运得多吗?人们欢笑,人们打闹,人们醉生梦死,为何要清醒?屈原醒,怀着满腔的苦楚赴死;后主醉,乐悠悠竟至不思故国。
孰优孰劣,有谁能定论?
初新抓住了一只脚,一只陌生的过路人的脚:“给我酒……”提完他的要求后,过路人挣开了他的臂膀,正欲朝这个衣衫褴褛的醉汉面门处踹去,有一双手托住了过路人的腿,轻轻上扬,过路人竟飞身跌出三丈,正想发作,看见这双手的主人,怒火却瞬间平息了。
永远微笑着的元欢扶起了倒在地上的初新。
“他不过是个喝醉的人,不必下这么狠的手。”元欢的语气不像在责怪,只是简简单单的劝阻。
“王爷,小的只是路过。”过路人脸上立马浮现了老练的谄笑。
“我明白,你只是路过。”元欢不再理睬他,将初新架在肩膀处,沿街徐行。那路人见此,也赶忙走到另一侧,效法元欢的样子扶着初新走。
“啪嗒”一声,初新的剑从他指尖滑落在地,元欢望了眼仍半梦半醒的初新,默默地拾起“七月”,负于后背。他低声讲:“你想喝酒,我就带你去喝酒。”话好像是说给初新的,但初新似全然没有听见。
过路人的嘴不闲着,讲述着他对元欢这位新上任的中书令的佩服和敬仰,以及对元欢赋闲多年的惋惜和慨叹。元欢始终微笑地听着,不去肯定什么,也不去否定什么。
很快,街上的人发现了这位帮助醉汉回家的朝中贵人,先是几位新婚妇人为元欢清秀的外貌所吸引,发出了尖叫,再是数名江湖义士仰慕万顺王爷侠名,想顶替元欢和过路人的位置,帮他们扛初新,最后到整条铜驼街夹道欢迎,溢美之词不绝于耳。
元欢只是微笑,不肯定,也不否定。
他们很快来到了一家酒馆,敏依旧蹙眉玉立于柜台后面,见到王爷也懒得行礼。
“你叫敏,对吗?”元欢问候得很自然,就好像是敏多年的好友。
敏见到了烂醉如泥的初新,惊愕地点点头。她也难得地对面前这位温文尔雅的王爷生出了好感。
跟随的人群涌入了一家酒馆,酒馆因元欢一人重又恢复生气。
“舍弟元瑾似乎给你添了不少麻烦。我代他道歉。”安置好初新后,元欢微笑着长揖到地,敏连忙还礼,再没有丝毫怠慢。
闲话家常后,元欢道别。望着元欢离去的背影,敏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总觉得这么样一个人本不该如此平易可亲。
智者绝不合群,因为群体中的大多数是愚笨的,他们只懂得仰望,不懂得理解。
人总是比较喜欢和与自己相像者结成朋友。
第八十三章 扶苏先授首
天子每天要做的事情不算多,也绝不少。
他不必劳作,不必日晒雨淋,饥荒时也犯不着喝西北风。
天子毕竟比凡俗之人高贵得多。
晋惠帝时遇灾,百姓无粮可食,只能挖草根刨树皮吃,当下臣将这些见闻汇报给晋惠帝时,这位“善良”的帝王冥思苦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对臣下讲道:“既然百姓没有粟米吃,为什么不喝肉粥呢?”
这就是著名的“何不食肉糜”之典故。
平民痴呆或许可以免于很多痛苦,而天子愚鲁却定会引起诸方窥伺。
元诩是北魏的第十位皇帝,他是个聪颖的人,早熟,也极其敏感,眼窝仿佛永远深陷着。
如果你不问他的年纪,你绝不会以为他只有二十不到。
谨言慎行,如履薄冰,这些都归功或归咎于他那位过于强势的母亲。她总想知道儿子在干什么,心里在想些什么事情,元诩身边十个宦官中有六个是胡太后安排的,他们定期会将元诩的行迹禀报胡太后。
元诩曾经爱上过一个美丽的宫娥,那时他只有十二岁。十二岁的少年在深宫中幽居,逐渐体会到那种令他窒息的无力感,即使他是天子,是北方地位最高的人,他仍然逃不开寂寞的手掌心。
他向宫娥倾吐了心声,与她共同在大殿前的台阶上看了整晚的星星。
次日黄昏,宫娥就消失了,任元诩如何寻觅都找不见。
宦官告诉他,宫娥已经被遣返归家。元诩表面上相信了,心里却清楚,宫女须到二十岁后才能出宫。
他悄悄跑遍了皇宫中所有角落,终于在一丛灌木后发现有泥土松动的痕迹,挖出了宫娥的尸体。
他没有哭泣,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把悲伤的脸色掩去,换上了麻木的笑容。山珍海味无法让他肥胖,他的眼睛一寸寸地凹陷,颧骨一寸寸凸显。
他和他的族叔元欢站在一起,竟仿佛互换了年纪和辈分。
“皇叔,一切都布置妥当了吗?”元诩问道。
“妥当了。“元欢回答道。
“三天后的行动,胜算有几成?“
“不到四成。”
元欢的答复令元诩很满意,他点头道:“四成已足够。”
“是的,太后绝不会再等,她的势力逐渐被削弱,而陛下则羽翼渐丰,她近期一定会动手。”元欢在讲极凶险的事情,他脸上却带着最优雅的表情。
“三天时间真的足够让母后做好准备吗?”元诩的眼睛躲在阴影里,他用这双阴影中的眼睛盯着元欢道。
“不够,远远不够。”
“那皇叔为何断定是三天?”
“三天时间虽不足以供她准备,却足够令她丧失耐心。”
绝大多数情况下,走下坡路的人总是很缺乏耐性的,时间不利于他们,等待只能使他们迈向坟墓。
“其实她只要交还权力,朕绝不会为难她。她毕竟是朕的母亲……”元诩想起了那个美丽的宫娥,埋葬在泥土中,定格在豆蔻年华的无辜者。
她唯一的罪是被一个十二岁的帝王喜欢。
他还是决定原谅胡太后,尽管她带给自己多年的噩梦和无数个失眠的胆颤夜晚。
“这也正是臣担心的事情,陛下忘了元叉和刘腾吗?”
领军元叉和宦官刘腾曾发起过一次政变,幽囚了胡太后,把持朝政。数年后,刘腾去世,胡太后利用元叉的疏忽东山再起,培植党羽,暗布罗网,迅速恢复了权势。在这之后,她对权力愈发珍重,再也不肯随意托付给别人。
元欢的提醒如当头棒喝,元诩沉吟后答道:“元叉、刘腾治国无方,养婢蓄妓,逼民为奴,卖官买官,弄得百姓怨声载道,失了人心,这才让母后有机可乘。”
“陛下能体恤民情,确实胜元叉刘腾之辈远矣。人心有时虽能主宰局势,可若背后始终有一双窥伺的眼睛,陛下又如何睡得安稳?”
元诩看着元欢的微笑,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位族叔十分陌生。他那时才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对谁有很深的了解。皇族的成员,他周围的宦官和宫女,包括他的母亲,他全都不曾留意过。
是因为他站得太高了,还是他眼中只有他自己?
“皇叔,母后如何处置待行动结束再决定也不迟。”
“是。”既然天子不愿意再谈,就算辈分比他大,元欢能做的也只有服从。
“残狼现下再无音讯,看来之前于粮仓的围剿的确根除了残狼的精锐,”粮仓的雨夜,或许最大的受益者便是元诩,他的忍耐助他击溃了残狼,也秘密囚禁了太后的心腹郑俨,“这多亏了皇叔你的情报。”
“陛下过奖。”
“可我很奇怪,残狼行踪向来诡秘,你是如何知道残狼会在那时出动的?”
元欢失笑道:“臣于家中闲居时认识了许多武林人士,他们常常能打听到各种稀奇古怪的小道消息。”
“是吗,”元诩自言自语般喃喃,“看来朕也该多招募些剑客游侠或江湖散人了。”
“陛下已有一支很强大的军队了。”
“皇叔莫要笑侄儿的禁军,或许我该找个良将好好整治军纪了。”
元欢摇摇头,压低嗓门道:“臣说的是星盟。”
惊愕只在元诩脸上浮现片刻,他和元欢都笑了。
“孝文帝英明神武,吾辈不及,他早已明白,很多罪恶靠法令无法制裁,只有诉诸武力。这便是星盟组建的初衷,”元诩向元欢解释道,“只不过星盟很快脱离了孝文帝的指挥,化整为零,成员自由加入或脱离,行动也全凭道义为准则。”
“想不到江湖中风头最盛的刺客组织居然源自朝堂。”元欢啧声道。
“朕也想不到皇叔居然知道得那么多。”元诩的眼睛又藏进了眼窝中。
在天子面前,你最好装得既聪明又愚笨,聪明到天子的话你都听得懂,愚笨到天子不懂的你不说。
元欢是个聪明人,深谙其中道理,可今日却偏像是什么也不明白。他说:“当臣说出胜算不到四成的话语时,陛下仍是成竹在胸的样子,臣就明白陛下另有奇招。”
“或许皇叔该装作不明白的。”元诩轻斥道。
“臣绝不敢欺瞒陛下,既然知道,臣就该明禀陛下。”元欢躬身谢罪。
元诩看着元欢,看了很久很久。元诩看了多久,元欢的腰板就弯曲了多久。
元欢始终没有半句怨言。
“父亲生前常说,皇叔是北魏王室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半岁识字,幼年习剑,弓马骑射,数算礼乐,无不精通。”元诩伸手示意元欢平身,元欢却跪了下来。
天子的夸赞不一定是件好事。合适的夸奖是赏赐官爵财帛的前奏,过分的褒美却是杀身之祸的开端。
元欢跪得很虔诚,四肢基本贴在了地面上。
他的脊背渗出了冷汗。
元诩仍在讲着:“母后曾和朕讲过你的诸多事迹:七岁分衣给穷人,十岁以剑术击败南国使臣,威震朝野,十六岁同北魏第一勇士儿鹿谈论武道,使儿鹿将军赞不绝口……”
元欢的头钉在了地上。他只有静静地听完元诩要说的话。
“近来朕力排众议起用皇叔,册封你为中书令,得到了边境军队的响应,也获得了皇族的支持,皇叔的若干项举措深得民心,这些都很好,唯一不好的是,如果太后失势,皇叔成了第二个太后,朕又要用谁来制衡皇叔呢?”
元诩听过胡太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身为天子,手段要不嫌肮脏,心要比任何人都狠。
他的心确实极狠。狡兔未死,他已开始盘算烹煮走狗。
“是,陛下说得对,臣不过是陛下的棋子,利用完后便须舍弃,切不可养虎为患,”元欢磕了三记响头,说道,“臣请行动之后辞官返家,让陛下安宁,也还臣以清静。”
元诩蹲下身子,凑到元欢耳边说道:“皇叔啊皇叔,你应该明白,世上只有一种人能让人安心。”
死人。死人是不会构成威胁的。
“陛下要杀臣的话,请动手。”
没人看得见元欢的表情,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还在微笑吗?
他被杀时能像他杀人那样优雅从容吗?
元诩的短刀在手,元欢的后颈就在他眼前。
短刀落下。
第八十四章 一入宫门深似海
穆越兰是丘穆陵氏著名的美人,她的祖父是丘穆陵氏的族长,她同元欢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王室和丘穆陵族的政治联姻,可人们很少有类似的想法,因为他们实在太过般配。
容貌俊俏的翩翩君子与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结合,素来为人们津津乐道。
婚后多年,他们虽膝下无子,但仍似新婚般如胶似漆。也托不曾生养的福,她的腿和她的小腹仍然如十年前那般紧实。
天气已越来越热,夏季在向洛阳靠拢,穆越兰只穿了两件单衣,洗着一篮枇杷。
枇杷多种于南疆,栽种历史悠久,汉武帝建造上林苑时,曾移植过十株枇杷果树。枇杷因果子形状与乐器琵琶相似而得名,枇杷花则往往冒寒而放,冰洁如玉,深得文人墨客喜爱。这篮枇杷是元欢久居江南的友人托使者送来的。这位友人曾指点过元欢的剑术,如今隐居多年,早已不问世事。
洗枇杷的穆越兰心情很烦躁,坐立难安,元欢闲居时,她从没有过这种感受,如今元欢贵为中书令,他们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她的思绪也愈发纷乱。
她总担心有一天回到家中的不是元欢本人,而是一则关于他的噩耗。
这个时代,人们从不知道死亡和明天哪个先来临。政客蓄养死士,天子喜怒无常,一旦获罪,轻可流放,重即株连。
踏入权力的纷争中,就注定一辈子不能停歇。
唯一能让她安心的是她背后的丘穆陵氏,这一姓氏是北魏大族,现如今政局不稳,朝廷比以往更需要鲜卑大族的支持,所以皇室的和亲策略日益频繁周到。
屋里很安静,只有水被搅动而发出的声音,屋外却忽然传来脚步声。
穆越兰警惕地望向门口,元欢平时的脚步没那么沉重。
但开门的人确实是元欢。
他脸上依旧挂着恬静的微笑,看起来却无比疲惫。
穆越兰放下了手中的枇杷,擦了擦手,走过去抱住了他。
元欢把手搭在穆越兰腰间,不忍告诉她自己的脖颈曾暴露于一柄锋利的短刀之下,在短刀周围的幕帘背后还有一众训练精良的刀斧手。
“呀,你的背上……”穆越兰揉搓着湿滑的手指说道。
“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元欢淡淡说道。
那是凉透了的冷汗,寄生于暮春的热力和湿气中,从天子处保留至此刻。
宫内,元诩正平躺在殿前的石阶上,身边围着数名同样平躺着的宦官。
天子是世间至高之人,没有谁能在天子躺平时站着,就连蹲坐都是造次。所以宦官们选择了同天子一块儿躺下。
他们不太懂为什么天子会用这种姿势望着天空发呆。他们虽然照顾天子的饮食起居,却从来不了解天子——天子不是用来了解的,而是用来崇拜的。
只有元诩自己清楚这个姿势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很多年前,他和宫娥谈天望月时,就是这样平躺在宫娥怀中。
“陛下,您要注意身子,千万别着凉了。”有个小宦官体虚,受不了冰凉的石阶,佯作好意地叮嘱元诩。
元诩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嗯”,忽然说道:“近来不见母后,不知她身体怎样,可有人代朕去探望探望?”
小宦官接口道:“我去,我去。”
另有一人附和。元诩似乎很满意,道:“殷勤的农民收成总是最好,你们二人去禁军统领处领赏吧。”
两个宦官相顾无言,不知是该忧还是该喜。小宦官开口道:“陛下,禁军统领素来与宦官不睦,我等不敢去。”
元诩大笑:“禁军统领早已换人了,新任统领面白无须,像极了宦官,一定会好好待你们的。”
两个宦官将信将疑地离开后,元诩低声问道:“在场诸位还有要领赏的吗?”
无人应答。
元诩起身拍手道:“很好。”他一站起,其余宦官也只能跟着站起。天子受累站立时,宦官怎敢躺下偷闲?
宦官本就是夹缝中的新物种。
“你们可明白,朕今日召万顺王来为的是什么?”
有一个宦官抢答道:“陛下欲杀他?”
元诩摇头。
这个回答显然是错的。左右埋伏了众多杀手,元诩的短刀也悬在元欢头顶,既然要杀,随时都是机会。
另一个宦官回答:“陛下此招是敲山震虎。”
这个答案还算像样,元诩颔首微笑,道:“宗玉所语颇得要领,解释给大家听听。”
叫宗玉的宦官行了个礼,接着说:“陛下这么做是为了看万顺王爷的反应,是想试探他对陛下的忠诚是否能不惜性命,倘若他引颈受戮,便值得信任与托付,如果他有不轨之举,那日后王爷势大,必然会再次威胁陛下的地位。”
宗玉说的在理,元诩肯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身为大族的后代,不仅要提防来自于族外的敌人,更需要警惕内部的瓦解。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元诩不无感慨地说道。
为了权力,兄弟反目,父子相残,千百年前发生过,千百年后也将再次重演。
“可即使他表现得很出色,我也仍会留个心眼,因为权力会让人膨胀,会让人做一些原本不敢做的事情,”元诩的嘴角微微弯起,他的目光落在了宗玉等人的身上,“说说看,你在关东的生意怎么样了?”
宗玉的脸色变了,从鲜活的血色骤变为惨淡的白色。
他的确暗中在关东经营着开矿放贷的事业,他自信知道此事的,天下只有四个人而已。哪怕算上与他相好的宫女,一只手也数得过来。
“你现在的官职是黄门侍郎?”元诩问道。
“是……”宗玉扑通跪下,不停叩头。
元诩低头望着脚边的宗玉,露出神明般的庄严表情,沉声道:“或许不久之后,朕该提拔提拔你。”
宗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瞪大眼睛瞅着元诩的脚,有种想亲吻上去的冲动。
元诩环视着其他宦官,一字字道:“只要你们忠诚于朕,无论你们干着多么丑恶的勾当,朕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些残缺的生命感恩戴德,匍匐在地,盘算着自己的财富又能增加,自己葬于祖坟的概率得到提高,自己享乐的资本亦更雄厚了。
历朝历代的贪官总是除不干净,并非是君主不贤明,廉吏有廉吏的好处,小人也有小人的用法。如果总是以规则来衡量世间万事,上与下的沟通就会变得极其别扭困难,可若是有油滑之人从中打点,局势反倒会形成微妙的平衡。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臭虫存在于世界上,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
天子在布设陷阱,太后也从未停止撒网。
几天以来,太后的在宫中的羽翼被剪除大半,就连安插在天子身边的宦官也一个接一个死去,更让她震惊的是,禁军统领居然换成了元诩的人。
其他军队换帅换将不要紧,禁军直接关系到皇宫内局势由谁掌控,关系到是天子受制于她,还是她受制于天子。
她睡不好觉。有柄剑悬在她的头顶。她开始抓狂,丧失耐心和理智。她从没想到自己看似软弱的儿子竟有硬朗的手腕。
这时,天子的口谕到了,大致内容是三天后邀请太后赴宴。
传话的人是宗玉。
听完口谕的那一刻,胡太后明白,她和元诩了结的时刻已临近。了结仇恨,了结恩情,了结暗斗明争。
她问宗玉平常传信给她的那两个年轻的宦官去哪里了。宗玉故作遗憾地回答道:“他们冒犯了新上任的禁军统领,被杀了。”为了更清楚地表达他的哀恸,宗玉还补充道:“听说那位将军面庞白净,相貌似中人,却不曾想他比上任统领还讨厌中人。”
中人,就是介于男女中间的那种人。
胡太后轻轻“噫”了一声,忽然变了腔调:“宗侍郎入宫多年,照顾诩儿劳苦功高,或许朕该好好提拔提拔你。”
宗玉混迹皇宫多年,他知道这番起首语意味着太后有求于他。
两位“陛下”居然都要提拔他,真是让他受宠若惊。他忽然清楚了自身的价值,他比他自己认为的还要有用十倍。
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很有价值的时候,他绝不肯轻易售卖自己,他一定要等价格炒到最高,一定要站队不会输的一方。
他觉得元诩说得很对,权力会让人膨胀,会让人做一些原本不敢做的事情。
他咧开嘴笑了,直截了当地问道:“太后想知道些什么?”
在陡增的**面前,人都是肮脏的。
第八十五章 霜刃未曾试
“赴宴者连同我,共一百二十一名,其中七十二人与太后有关,三分之一是太后的宗亲党羽,另外三分之二由太后一方势力所培植。”
“我们的人呢?”
“算上臣,只有十九人。”
“还有三十人态度暧昧,没有表明立场?”
“是,他们大概都在等。”
“等什么?”
“等陛下或太后的胜势出现。”
元诩叹息。他虽然知道自己那位母亲在朝中势力庞杂,清点之后仍觉不寒而栗。
元欢笑着安慰侄子:“起码禁军统领是我们的人。”
元诩点点头,又猛地想起什么似的,说:“禁军统领新上任不久,母后或许会偷梁换柱,暗杀他,用原来的统领接替他的位置。”
元欢承认这种可能的存在,但他仍微笑道:“陛下放心,要杀此人并非易事。”
“皇叔挑选的奇人异士定能不负重托。”元诩心不在焉地评价道,没多久,又说:“必要时我们得先动手,先动手就得有名目。”
名正才能言顺,古代良将征战必师出有名,即使没有名目也要人为制造名目。
“这个容易,到时我会让人在西宫门处放火,届时谎称太后手下造反。”
“唔......”元诩沉思片刻,忽然换了个话题,“洛阳城内近来可有暴民异动?”
“有,城里用来贩卖的粟粮极少,价格已炒到了天上,而用于赈济和军队的屯粮又因残狼的行动而焚毁,挨饿的人越来越多了。”
“这果然是座受不了苦的城市。虽然洛阳的屯粮少了很多,可毕竟是除掉了残狼这股势力。”
“代价似乎沉重了些,”元欢笑得有些无奈,“而且我们也不清楚残狼是否归属于太后一方。”
元诩对此倒是无所谓:“无妨,说到底我们利用的仍是江湖中的力量和郑俨所辖羽林军,粮食可以从别处调运过来。”
他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何况我们根本不用像平民那般,吃粟粮这种东西。”
元诩相信,百姓无论多么困苦都能撑过去。他倒不是对他的子民有信心,他只是相信动物的本能而已。饿到极限时,树皮草根他们也一定都能甘之如饴,因为他们要繁衍,他们要活下去。
这是流传了千百万年的寄宿在人类血液深处的“品质”。
元诩坐在椅子上,抚摸着扶手,问:“朕一个月前传令尔朱荣率军勤王,他的军队还在晋阳吗?”
“已经开拔。”
“很好!”
“陛下,尔朱荣并非值得托付的人。他镇压六镇起义手段凶悍,屠杀的都是自己的同胞。一个人对同胞尚且如此残忍,不可轻易信赖。”
元诩有些不耐烦,他觉得元欢将他看作了小孩子:“皇叔说的,朕都明白,我当然懂得易牙、竖刁、卫开方这样的人需要提防。”
齐桓公时,易牙是著名的庖厨,是有记载的历史中第一个开私人饭馆的人,厨艺深得齐桓公喜爱。有一回齐桓公开玩笑说自己遍尝天下美味,却从没吃过人肉,易牙竟将自己年仅四岁的儿子杀了烹煮给齐桓公吃。竖刁善于谄媚,为了更好地服侍齐桓公,自行阉割入宫。卫开方作为卫国的贵族,追随齐桓公,十五年没有回故乡,连父母丧葬也没有参加。
这三个人看似极端的忠诚让齐桓公深受感动,在贤相管仲死前,齐桓公问管仲此三人能否继承管仲的相位,管仲认为天下人都有私心,没有人不爱儿子,不爱自己的身体,不爱父母,这是最基本的人性,易牙、竖刁、卫开方三人却已泯灭了人性,决不能托付要职。
齐桓公后来并没有严格执行管仲的遗训,一代霸主竟落得饥寒而死,死前无人探望,死后六十七天无人知晓的下场。
据说他的尸体被发现时,蛆虫已经爬满了床。
易牙、竖刁、卫开方这样的人,岂非比满床蛆虫更令人恶心,更令人头皮发麻?
“孝文帝改革后,鲜卑人逐渐改掉了野蛮落后的毛病,包括各种稀奇古怪的刑罚,可听说尔朱荣对待俘虏奴隶仍沿用了严酷的折磨手段。”元欢似乎对尔朱荣颇为忌惮。
“但是太后的人在洛阳附近掌有为数甚众的军队,就算行动成功,太后被我们幽囚,她的势力仍在,我必须找一个制衡者。”
“陛下应该听过何进与董卓的故事。”
东汉末年,何进请西凉军入洛阳平定内乱,却引狼入室,使董卓大权独揽,引发了一系列更深重的灾祸。东汉的危局自此之后再也无法收拾。
元诩心知自己仍是漏算了这种可能,叹了口气道:“皇叔可有良策?”
“磅秤两端容易失衡,鼎有三足却站得稳,不妨再引一军入洛,如此一来便能与太后、尔朱荣形成鼎足之势。”
“再引一军?引哪一支?”
“东面、南面的军队要作边防,北面调度又容易引起尔朱荣的晋阳军注意,西侧的雍凉军最合适。”
元诩应了声“嗯”,随口问道:“皇叔戍边时服役的那支军队?”
元欢躬身行礼:“正是。”
“领军者是谁?”
“北魏第一勇士——儿鹿将军。”
据说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白发白须,尚能提刀上阵,冲杀自如。六旬老将,饭量依然大得惊人,曾留下过“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典故。
如果问谁是当朝的“廉颇”,北魏上下一定都会回答“儿鹿”。
年逾半百,“第一勇士”之名仍响彻北方,统兵多年,未尝败绩,武功人品令众人心服口服,很多藐视朝廷法纪的江湖豪杰,见到他却纷纷笑脸相迎,以能亲切地呼他一声“前辈”为荣。可惜儿鹿虽忠诚,终究功高震主,胡太后忌惮儿鹿,将他削夺军权,派往雍凉戍边。
“儿鹿将军是皇叔的朋友?”元诩问得依旧很随意,可试探的味道更浓重了。
“臣年轻时常与将军交游,倾慕他的武艺和为人,后来返回洛阳以后便少有来往了。”
“是这样……”元诩意味深长地望了元欢一眼,答应了引雍凉军入洛的办法。但他仍有些不放心,问道:“皇叔如何向儿鹿将军传信?须知此事机密,越快越好。”
元欢不慌不忙地回答:“用鸽子。”
“鸽子?朕可不太相信西域传进来的小玩意儿。”
“昔年汉高祖刘邦受困,藏身井中,正是放出了一只鸽子,才得到救援,免遭霸王追捕。小小的信鸽,可比一匹快马管用。”
鸽子天生有一种奇异的本事,就是有归巢的本能,无论相隔多远,它都能跨越千山万水、崇峰峻岭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利用鸽子通信是人类的创举,极西之地有个庞大的帝国——大秦,居于其中的人们在举办体育盛会后就会放飞鸽子,以示庆典,宣告胜利。大秦有位著名诗人曾记载,有位运动员在盛会后将一只鸽子涂成紫色,让它飞回家中,作为向父亲报告自己赢下比赛的方式。
后来在一片炎热干燥的土地上,有位统治者甚至用信鸽在他的帝国中布置了一张通讯网,成立了一个奇特的信鸽邮局。
自然和生物就是这么神奇,合理的利用能够给人类带来极大的便利。
“太后的伏兵会设在哪里?”在处理完其他事项后,元诩开始同元欢商量宴会当天的安排。
“这里。”元欢指着皇宫地图的某处说道。
“是,她在哪里设伏,我们就在哪里设伏。”
“太后一定猜得到我们现在所想的,我们该思考思考她其他的安排。”元欢上过战场,他的思虑到底比元诩严密得多。
皇宫比战场更凶险,许多政变在史官UU小说仅两三行墨迹,可几句话中蕴含的恩怨,为了胜利埋下的陷阱,提前准备的主策副策,却是后人怎么也考究不全的。
多算一步,便可先占一步。有时,一步可决生死。
商量事毕,元诩双手按在案几上,沉声道:“还有两天,皇叔,还有两天,朕便算熬出头了。”
“陛下万不可掉以轻心,须知一个人将要成功的时刻,也是他最容易失败的时刻。”
“是啊,我只是等得太久了……”
他的确等了很久,从那个找到宫娥尸体的黄昏时就开始在等。他开始战栗,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想要的东西即将到手,激动不已。
元欢在微笑。
他一直是一副微笑的样子,微笑是一种很好的伪装。
元诩没有发现,元欢背在身后的手也在微微地颤抖。
第八十六章 潮风初起海云飞
初新在屋顶躺了三天三夜。
敏不确定初新是不是用“躺”这种姿势,但根据初新懒惰的性格,估计是**不离十。
最叫人惊异的是,他居然把铺盖被席全搬到了房顶,一副要久住的样子。
一家酒馆的生意逐渐回暖,经过上次的险遇之后,敏也暂时放弃了离开洛阳的想法。她总感觉有双无形的大手扼住了她的咽喉,施加给她沉重的压力。她留在酒馆中,能和初新互相照应,以防不测。
午饭和晚饭由她送上楼,上楼时常常见不到初新的踪影,见到他也是在望着天空发呆,问他在看什么,他往往嘿嘿一笑,不多解释。
可不论敏多快去收盘子,饭菜和酒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不剩。
近日,一家酒馆多了不少生面孔,这些生面孔拖家带口,基本上都不喝酒,菜也只点素菜搭配最廉价的猪肉。敏清楚,他们大概是家中无粮的居民,又不事农桑,只能来酒馆里填肚子。但凡带着孩子的,她都会免费送两只猪蹄。
猪蹄越送越少,一家酒馆的孩子也越来越多。
敏有些头疼。自己本想做些好事,现如今好事却反倒成了负担。一旦有便宜可占,人们总不愿意放过,尤其是那些穷苦的、可怜的人。
她把中午要给初新的酱肘子挑出了。她并非不精明,也不是不懂“纵容会滋生更多的贪婪”,她只是觉得说出的话就应该原封不动地做到。
尽管她什么都不曾说过,可她已经在心里许过承诺。
初新的鼻子很尖,闻到饭菜的味道便迎了上来。敏瞧了瞧他面无表情的脸孔,想到自己不久前在醉仙楼用偏激的话语刺过初新,决定还是沉默为好。
可这次初新却先开口了。
“没有酱肘子吗?”
敏笑出了声。初新自顾自说下去:“没有酱肘子倒也行,我最近想吃得清淡些。”说罢,他接过盘子,蹲在一边,开始闻饭菜的味道。
敏不笑了,因为初新像根本没有看见敏一样,全程都没有任何除言语外的互动。
他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好似变作了死灰色。
闻了半晌,他竟然又将餐盘放在了身旁,毫无动筷的意思,抱着膝盖自言自语,就像在排练什么戏剧。
敏皱了皱眉头,转身欲走,却听到身后初新抬高声音在问:“你说我们为什么要学剑?”
敏望着初新,他依然是那副茫然无措的神情,话也不知在对谁说。
敏深吸一口气,说道:“为了不让错的变成对的。”
初新的眼中没有光亮,敏不清楚他在想什么。他又问:“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
敏停顿了些许时分,初新趁着她停顿,继续道:“老师曾和我讲过一个故事。老师二十几岁的时候心气很高,仗剑横行江左,未尝败绩,他有个好朋友,在朝中为官。有一日老师去友人家做客,离开时恰逢皇帝出巡,老师的朋友即刻对着仪仗队扬起的飞尘跪拜,久久不起,而老师却抱臂站立,不屑一顾。”
敏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剑术老师是个待人和蔼、极好说话的老头,敏想不到他年轻时有如此桀骜的一面。
“老师因此认为友人趋炎附势,选择同友人绝交,可老师后来却说,这是他之前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
“为什么?”
刚问出口,敏就明白了原因。她不爱喝酒,却开起了酒馆,因为她要生活下去,她需要钱,她不能用剑去抢。一旦用剑去抢,错的就变成了对的。
初新或许清楚敏的想法,或许根本没有理会敏的问题。他说:“老师倚仗自己的高超剑术,自信不必遵守世俗的规则,而友人则不同,但不得不承认,友人的做法看似怯懦,却显出超脱。我那时不懂老师的话,现在似乎有些明白了。”
对于一个蔑视规则的人而言,遵守规则往往比逾越规则更痛苦,更依赖他的勇气。世界的残酷面貌会一点点显露出来,不愿妥协者,如屈原,如伯夷叔齐,他们用死亡宣告自己的抗争,可也有一些人,在看透命运的本质后,仍旧微笑地迎接它。
敏承认:“老师的做法或许你我都能轻易办到,可要让我学着老师的朋友,向权贵低头跪拜,恐怕是很难的一件事。”
“我最近偶尔会钻研秦五的剑招,”初新自说自话地拿起他的青铜剑,在空中挥舞着,“他的剑招威力惊人,只攻不守,正如他的人那般,不愿臣服,不肯妥协。”
“他的剑法确实罕见,他的人也是,好像从出生起就在迎接死亡。”敏感叹道。
“老师在我临行前曾教我一套剑招,以鞘收剑,一开始我将它视作普通的招式,现在方才想通,老师在教我臣服和妥协。”
“臣服和妥协?”敏不懂初新的意思。
“我自视甚高,以为能凭自己的剑术实现止杀的理想,老师明白三言两语无法劝服我,就将这手剑招教给我,盼我日后自行领悟……”
世间有用刀兵杀人者,可大量的死亡却并非刀兵所致,而是由**、偏见和诡谲的命运带来的。人类永远逃不出此三者的魔爪,又何谈止杀?
谁能凭一己之力消除人类的**和偏见?谁能看破诡谲弄人的命途?
没有人。
敏想插话,可初新一直在讲话,没有停下的意思。他的眼睛自始至终是空洞的,无神的。
突然,有个小脑袋从初新身后探出,敏刚想惊叫,不知从哪里又冒出了十来个脏兮兮的脑壳,原来是一群小流浪汉,他们连滚带爬地凑到初新身旁,嚷着要吃的。
“我让你们蹲守的那十几间屋里的叔叔们没有给你们钱吗?”初新迅速地拿起餐盘,护在跟前。
脏小孩们纷纷笑了起来,腼腆而自然。初新的眼睛瞬间有了光彩,他又问:“叔叔们大不大方?”
一个招风耳喊道:“大方!”另一个没门牙冒着说话漏风的险阻解释“大方”的程度:“我们一抬手要钱,他们就给了。”
“那今天的饭菜便不能给你们了,你们得问那边的姐姐买。”初新端着餐盘,拿起酒壶,三两下就跑远了,剩下敏被数十双脏手围拢,目瞪口呆地杵在原地。
小流浪汉们大概从没有下过馆子,他们兴奋地吵闹着,敏不得不又将他们请到了二楼厢房。菜价、酒价都因为粟粮短缺的关系水涨船高,可敏仍给了他们一个实惠的价格,也从他们口中得知,初新近几日来根本没吃过一口饭菜,只喝酒壶里的酒。
她忽然想起荒原中的孤狼,若缺少食物,狼为了生存,可以躺在一处地方几天几夜一动不动,远远看去会以为它已经死了,事实上它只是在保存体力,麻痹猎物,熬过困苦的日子,等待最好的时机。
初新那死灰色的眼睛像极了孤狼。
初新完全可以向敏多要些饭菜,可他的性格有时就是如此执拗,他明白一家酒馆近来同样状况不佳,所以他宁可自己挨饿,也绝不告诉敏。
毕竟把食物分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孤儿是他擅作主张,他自己要帮助别人,就绝不会想着拖累朋友。即使朋友的想法同他一致。
敏问招风耳,他们刚才说的叔叔们是什么人。她本想配上摸头的动作,无奈招风耳的头发太脏太油了,敏还是收回了手。招风耳边往嘴里塞肘子边说:“都是新搬来洛阳的富商,清一色的男人。”
又有几个孩子七嘴八舌地补充了许多关于“叔叔们”的信息,敏不由啧啧称奇。
这群小流浪汉虽然年纪不大,却都是侦探的好手,没有人会注意他们,没有人会提防他们。
吃饱喝足后,小流浪汉们主动辞行,临行前还集体向敏行了个抱拳礼,虽然手势千奇百怪,左手右手的位置叠放混淆,可敏仍然很感动。他们的生活悲苦,但他们懂得感恩,懂得苦中作乐。敏收留了小姜,但她不能见到一个可怜的孩子就收留一个。
她相信总有一天,世上会不再有战争和阴谋,不再有流离失所的苦儿。
渐黄昏,屋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敏打算去看看动静,顺便收餐盘,却发现初新气喘吁吁地躺在铺盖上,双手环抱,似乎抓着一样灰色的活物。
“不钻研剑术,倒在练轻功?”敏调侃道。
初新见敏到来,嘿嘿一笑,道:“打架打不过,练好轻功,起码小命不会丢。”
“你要跟谁打?”敏很好奇,初新素来对自己的剑术充满信心,居然会还没打就认怂。
初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说:“我晚上想开开荤。”
“中午才说要吃素,晚上就要破戒?”
“时移事易嘛!”
“成,你给我变两个肘子出来。”
“不吃肘子,吃烤乳鸽。”初新翻身跳起,高举双手。他两手紧抓的,正是一只仍扑扇着翅膀的灰色鸽子。
第八十七章 桃花流水鳜鱼肥
皇宫,金光闪烁,熠熠生辉。
盛宴设下,宫女和宦官都忙得很。忙中还不能出错,谁出错谁就会遭殃。
两名宫娥低头端着餐盘趋步而来,嘴却没有闲着。
想让姑娘们不聊天是永远做不到的,她们浅层的快乐基本依附于言语,要她们闭嘴无异于要她们的性命。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为何要设宴?”
“我也纳闷。”
“请的都是些什么人呐?”
“听服侍皇上的阉官讲,是项羽请刘邦。”
“鸿门宴?”
她们立即缄口,走进大殿。
殿内是奢侈,是放肆,又是浮华下潜藏的杀机。
不必惊讶,鸿门宴一定充满了算计,如履薄冰,步步为营,毕竟那是秦末几乎影响天下大势的事。
那只是一件小事——吃饭,但很多重要的转变就是从小事开始的。
许多人只知道鸿门宴是一场项羽错放走刘邦的著名饭局,却不知道背后还有复杂的利益博弈和耐人寻味的心理较量。
有一种说法是,鸿门宴不仅是军力、武艺、胆量的对抗,还是两种观念的冲突。
项羽沽名,做了西楚霸王,他要做的事情,是效法春秋五霸,成为名义的诸侯盟主。他以为刘邦同他的想法一致,只是为了争抢诸侯之王的名头而与他叫板。
可他错了,刘邦要做的,不是周天子,而是秦始皇。
周天子不杀诸侯,他即使兵败,不至于身死,秦始皇则不同。秦始皇会处死所有挡路的异己者。
项羽不清楚刘邦的意图,刘邦却明白项羽所想。鸿门宴是一场受降仪式,也是刘邦利用信息差博时间的战略行动。
另一种说法则更符合项羽政治家的身份。鸿门宴或许是项羽和刘邦的一次合作,代表了秦末新兴的军功阶层和旧贵族之间的冲突。
有一个不在局中的人,偏偏是整场局的关键,他就是楚怀王熊心。
或许是酒兴正酣,或许是触景生情,不知不觉中,宴饮的群臣居然开始讨论起鸿门宴的始末。
“弟以为熊心在攻入关中前的一系列举动,包括用宋义拖延刘邦,让项羽面对章邯率领的四十二万秦军,都表明他在拉拢刘邦。”一个大臣对另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臣说道。
老臣的门牙缺了一颗,笑起来声音很沙哑:“然而霸王到底是霸王,巨鹿之战以少胜多,大破秦军,又以谋反之名诛杀宋义,威震天下。”
又一人插话道:“项羽未经怀王同意就封章邯为雍王,更是公开与怀王互拉山头,表明新兴军功阶层凡是劳苦皆可封王,触及旧贵族根本利益的同时,也为他赢得了人心。”
打天下,守天下,治天下,人心是多么重要。
说话的人都在政治漩涡中夹缝求生,对于他们来说,很多事情不言而喻。
“鸿门宴是项羽与怀王的最后一次博弈,只要刘邦与他实现合作,怀王便已出局了。”
刘邦在鸿门宴上对项羽的回答是:“臣和将军戮力攻秦,没想到运气好,先将军一步攻入关中,有幸在这里重新见到将军,现在却有小人谗言,离间臣与将军的关系。”当他在开席后说出这番话时,怀王就已经输了。
当项羽命人传信给怀王,大胆挑衅时,这位没落的贵族只回复了两个字:如约。
两个字,藏了多少无奈和不甘,又包含着几多傲慢与惆怅。
“史书对此的记载不过数笔,其中曲折原委却值得我辈深究。”
“老弟,愚兄年迈,有些事情,仍是要你们年轻人来做了。”老臣捋着白胡须,笑呵呵地望着大殿深处的两个人,这两个人正是宴席的主角,而在暗处,在局外,不知是否还藏着其他雄心勃勃的楚怀王熊心。
菜仍在陆陆续续地被侍女端来。
一盘清蒸的鱼,毕恭毕敬地呈至天子面前,冒着热气。
“陛下,刚从洛河捕的鱼,一落网便送来了。”侍女屈身低头,甜丝丝地说道。太后就坐在天子身旁,冷冷地看着这名年轻的侍女,眼里的光芒很复杂。
“似乎太小了,换条大的。”天子用筷子戳了戳鱼肚子,又抠出了鱼眼睛,放进嘴里。侍女闻命,趋步离开。
一名宦官疾走入殿,他的手里拿着一盘烤肉,发出的焦臭味让闻见的大臣们纷纷皱眉掩鼻。“陛下,这是特制的烤肉。”他说话的对象是太后。
“焦了?”胡太后显然对烧焦的肉不怎么感兴趣,她问,“特制的意思是特意烤焦?”
宦官答道:“并非厨子弄焦的。”
太后疑怪:“莫非是这肉自己焦的?”
宦官居然点了点头。天子喝道:“大胆,烤肉若是火候到位,怎么无缘无故自己变焦?”可太后却像听到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缓缓说道:“肉若是焦了,用扇子扇凉便可,何故大惊小怪?”
平时对下人严苛得有些残酷的太后说出这样的话语,元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略加思索之后,竟也笑道:“是啊,肉若是焦了,用扇子可以扇回原样。”
火候到位,肉是不会自己变焦的,除非有人添了一把火;肉焦了,扇子是无法扇回原样的,除非肉不是肉,扇子也不是扇子。
“着火了!”呼喊传入大殿,群臣变色,有几个人却依旧镇定。万顺王元欢微笑着喝下一杯酒,若有所思,元诩和太后达成共识般,都用筷子敲打着桌面,寻思着肉该如何变焦,吃着才更香。
元诩要的大尾鱼来了。
侍女端上这盘鱼,意味着胡太后手下除郑俨、李神轨外的第三号人物徐纥已率兵入宫,刚才那条小鱼则象征无足轻重的先头部队。元诩不吃小鱼的意思正是放过先锋军,蹲守徐纥这条大鱼。
元诩兴致很高,赞道:“很好!这条鱼我很喜欢,得趁热赶紧吃。”他偷偷瞟了胡太后一眼,补充道:“母后也可以尝尝,保证不会让母后失望。”
胡太后饶有兴味地望着这条大鱼,转头对一个人说道:“诩儿说得对,要吃就要趁热。”元诩顺着胡太后的目光看去,惊愕地发现她说话的对象正是黄门侍郎宗玉。宗玉显然没有想到太后会忽然同他交谈,他本不想明着站队,而是在等待元诩和太后争斗的结果,好评判自己该帮哪头,太后这一招却逼他不得不下决定。
而且当元诩见到太后同他交谈时,他在天子这头的退路便彻底被封死。
宗玉起身,快步出殿,元诩刚想叫住他,一个侍女手中捧着的木盒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方制作精美的檀木盒,由一位秀气的侍女双手拿抱,进入大殿。
侍女进殿时,左顾右盼了好一阵,确认了某些事之后,快步把盒子端至太后和天子面前,小声道:“一位将军命奴将此盒呈于陛下。”
北魏有两位陛下,两位陛下此刻正挨坐着,所以侍女的说法不仅没有错误,还带了几分智巧。
可这样一位能言会道的侍女为何看起来诚惶诚恐、战战兢兢?
是盒子里有什么奇怪的动静,还是盒中散发的味道让她不安?
小小的木盒里,似乎藏了天大的秘密。
“诩儿,打开看看,也许是你喜欢的菜呢?”胡太后用手轻敲着木盒的盖子,元诩听到其中发出的撞击声,木盒里的东西竟像在滚动。
什么东西会滚动?
人头。
谁的人头?会不会正是禁军统领的?既然禁军统领被杀,禁军的兵权是不是又落入了太后手中?
禁军是元诩最后的也是最强的王牌,就算太后的势力广布洛阳,只要皇宫由禁军把控,元诩就占据了主动。
现在,他的优势被悄无声息地瓦解了。
元诩的脊背在发凉,他的手脚也变得僵硬。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是嫩得很,他的母亲毕竟经历了数不清的宫廷斗争,从明面上的到暗地发生的。
胡太后自然失败过,几年前,元叉和刘腾就曾将她幽禁,可她却抓住对手的松懈卷土重来。
难道一个毫无手段,只懂得纵欲求欢的妇人,能在跌至谷底后从容翻身,继续高居太后尊位吗?
元诩发现,不论他之前再怎么提防,他终归小看了胡太后。
经验是无法立刻学走的优点,而轻敌却是最致命的错误。
元诩不安地瞥了元欢一眼,他记得元欢曾告诉他,新任的禁军统领绝没有那么容易被刺。
元欢刚夹了一筷子菜,安详地放入嘴里,自得地咀嚼着。他嚼得很慢,仿佛在享受食物于口中捣碎溶解、散发香味的奇妙感觉,仿佛在充分吸收其中珍贵的养分。他明白食物得之不易,他向来比一般的贵族懂得体谅,懂得欣赏。
当然,荒原中有一种凶残的动物也有类似的习惯。
那种动物的名字叫狼。
第八十八章 客子常畏人
元欢从小就对他的家没有任何好感,他的父亲是孝文帝的兄弟,却不似孝文帝那般胸怀天下、文韬武略,相反,他的父亲总是流连花街柳巷,往女人扎堆的地方钻。
很久以后元欢才明白,如果他的父亲不是这样一个看起来玩物丧志的人,他家中的食禄便不会如此丰厚。
天子喜欢能人,而能人之能绝不可超过天子,起码明面上不行,尤其是皇族的成员。废物也有废物的好处,起码废物让人觉得很安心。
虽然想通了,可他仍将他的那位父亲视作懦夫,从幼年便根深蒂固的想法,即使是智者也无法摆脱。
他和元瑾的母亲并非同一个人,甚至在年幼时,他怀疑他的母亲根本不是父亲的妻子。
孩童不靠逻辑推断一件事,他们依赖的是感觉。元欢明显感觉到,他的父母有一种无形的疏离感。元瑾的母亲和他们的父亲常有说有笑,偶尔还会有亲昵的举动,但他的母亲却不曾如此。她总是将自己关在房间之中,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揣测过路人生活的好坏,羡慕着成双结对的恋人,将命途多舛者视作安慰。
元欢想,这样的人生还有任何的意义吗?
他那时没有考虑到,世间大部分人的生命就消耗在了各种各样的无意义中。
更可怕的是,母亲看他的眼神中,总是带着数不清的遗憾与幽怨。那双空洞的眸子里写满了复杂的歉疚,这使得元欢很不自在。噩梦从他记事起开始蔓延,家中所有人皆毕恭毕敬地待他,唯独他的母亲对元欢打骂不停,动辄得咎让他学会了一项新的本领——微笑。
永远微笑,永远让别人觉得你没有敌意,永远把自己的意图藏在心底。
谁能明白这是一种怎样的折磨?
那些动不动就发泄怒气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不至于被压抑的情感逼疯,伤害别人却不至于伤害自己。
微笑决不能拯救一个失望的灵魂。很多人夸大笑容的力量,可相信我,在不合适的人面前微笑是极端错误的决定。元欢的微笑相待彻底惹怒了他濒临疯狂的母亲,她终于做出了一件令自己的孩子走投无路的事情。
她告诉了元欢真相。
她是微笑着说的。
真相是,元瑾的父亲确实不是元欢的亲生父亲,元欢和元瑾不是亲兄弟,而是堂兄弟。他的生父正是大魏出色的领袖——孝文帝。
世事很不公平,有的人微笑是为了让别人开心,而有的人微笑则是刻意想叫别人难受至极。
元欢不明白自己的母亲为何如此对待他,就像他不明白他的生父为何如此对待他的生母,难道伤害在他们心中成为了一种残酷的享受,值得反复把弄玩味?难道人与人最真实的关系就是不断伤害?
元欢后来明白,是自己的“缺陷”让孝文帝选择抛弃自己。
他很早就发现自己和元瑾有不同,和其他共同玩耍的男孩子都不同,等到懂事之后,他不得不接受现实。现实就是,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或许干净的面庞和温柔的气质为他赢得了众多称赞和嘉赏,但随之而来的耻辱和不甘却几乎将他撕碎,碎成一片又一片。
或许孝文帝也明白这一点,他体会到了不同于元欢的耻辱,因为元欢的降生令他蒙羞,令拓跋皇族有了难以启齿的秘密。
高贵的家族中往往有很多这样的秘密,但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仿佛万箭穿心般刺痛,余下的看客要么在悲天悯人,要么在偷乐。
悲天悯人和偷乐有时候的性质其实差不多。
元瑾长大后,混账的程度直逼他的老子,他怨恨自己方方面面都很优秀的兄长,总在伺机报复。元瑾偶尔会剃光自己的胡须,敷上白粉,扮作妇人,藉此讥嘲元欢的缺陷。刚开始,元欢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没有多加阻止,只是尴尬地笑着,直到某一次,心爱的姑娘和自己出行时,元瑾竟然化着妆尾随而来,装作陌生人,指着元欢的下巴问道:“你为什么不长胡子?”
忍无可忍的元欢那天将元瑾揍得死去活来,半个月下不了床。
元欢出拳时,脸上的微笑竟自然得可怕,就好像他真的在做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元瑾的胆儿彻底没了,此后,他对自己的兄长再无半点无礼的举动,起码当着元欢的面是温顺而听话的。
元欢让元瑾归还初新的“七月”时,只问了一句“最近是否捡到了什么古剑”,元瑾即刻会意,二话不说,起身便去一家酒馆还剑。
一味的忍让不叫隐忍,而叫软弱,当元欢想通这个道理时,他谋划起了一盘二十年的大棋。
他满怀欣喜地等候着父母的相继离世,这样一来,他就成了当家人,拥有家中财富的支配权。这一天很快来临了。他的养父将享乐视为至高之物,没日没夜地宴饮,沉醉在温柔乡中,死时皮包骨头,身上刮不出多余的肥肉,高瘦的躯干像极了竹子。
他母亲的眉总是皱着,没有病也要皱出病来,很快,这位苦命美人走向迟暮。送葬前,元欢发现他母亲的头发竟一根根脱落,悉数化作死灰。
他终究是大哭了一场,可那之后,他的微笑更加真切明丽,好像压在他胸口的大石被搬离,能够放肆自由地呼吸一般。
落子的时刻到了。
元诩竭力稳定着自己的双手,缓缓打开了檀木盒,木盒中果然是个人头,如他所料,所以他没有惊叫,可他身旁的宦官已倒吸了一口凉气,用手捂住嘴,防止翻滚胃部的进一步反应。
此人没有长胡须,脸孔很白。元诩只见过新任禁军统领一面,相貌记得有些模糊,此刻这颗人头越看越像他,元诩的面色也越来越难看。
“诩儿,爱吃这菜吗?”胡太后显然知道檀木盒中摆着什么,看也不看就问道。
“爱吃,爱吃……”元诩唯唯诺诺道。
“那赶紧动筷子吧。”
元诩忍住呕吐的**,缓慢地拿起了筷子。大殿中坐满了宾客,他们根本没有被刚才“着火”的呼喊长期搅扰,短暂的慌乱后就停息了骚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攀谈和对饮。太后和天子在说什么,做什么,他们似乎根本不关心,就好像无论谁掌权,都和他们无关。他们只需要稳稳地保住官位,领取源源不断的俸禄,即使天塌下来又何妨。
元诩头一次觉得,自己是孤立无援的,世间除了他自己,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和他的感受。他几乎崩溃,几乎要泪如雨下,几乎要祈求他的母亲,自己愿意做个长不大的孩子,做个快乐的傀儡,可在此时,却有一只手按住了他的筷子。
元欢。
“这么好的菜,太后或许也该尝尝。”元欢微笑地看着太后,用另一只手拍了拍檀木盒的边沿。
“朕不爱吃……”看到盒中人头的一刻,胡太后脸上的得意凝固了。
这张脸她很熟悉,虽然剃光了胡须,全无人色,可毕竟与她耳鬓厮磨的时日已久,一眼就足以认出,盒中人头正是面首李神轨的。
“太后可还喜欢这道菜?”元欢躬身行礼道。
胡太后满脸愠色,想发作,却又不好意思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责骂元欢,失了国母的仪态,只好强颜笑道:“元欢,这道菜是你命人制作的吗?”
元欢点头,还补充道:“臣弟知道太后一定会喜欢的。”
“喜欢,喜欢得不得了。”
如果有人见到太后此刻的表情,他一定会笑出声。元欢和元诩虽没有恣意观赏太后滑稽的神态,却也暗暗窃喜,因为他们赢下了第一阵。
这场宴席的风浪刚刚掀起,他们的气势已高过了太后。
气势就是这么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在战争中却不可或缺。曹刿论战时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正是形容气势的重要。
毕竟战争是让人拼命的,而人是最惜命的。
第八十九章 群鸦争晚噪
漆黑的鸦群盘旋着。
乌鸦食腐,乌鸦聚集的地方,往往有战火,有疫疾。人们讨厌战火和疫疾,所以人们也讨厌乌鸦。
洛阳的重重屋楼上,乌鸦窥伺的眼睛摄取着灵魂与秘密,千百年前如此,千百年后亦然。
火起。
城北的皇宫升起浓烟,大风席卷,烟尘味很快飘到了初新的鼻子里,他猿猴般快速起身,几个起落后登临一处高台,朝皇宫遥望。
皇宫内,一众人马自宫外杀入,宫门敞开着,没有任何看守。领头人觉得有些奇怪,喃喃道:“一个宴席就将人手派光了?还是有人摆了空城计?”正思索间,队伍却被拦住了去路。
一个人,三把剑。
人是很瘦的人,脸色青黄,几根散乱的鬓发垂在额间,看起来萧索而寂寞。剑背在他身后,长短不一。他整个人似乎很吃力,却有股顽强的劲,支撑着他立于空旷的道路中。
“你是徐纥?”他问领头人,声音里透露着傲慢的期待。
领头应声答道:“我就是徐纥。”
“太好了。”背三把剑的人兴奋地说着。
徐纥在马背上,看着这个人,心里有无数疑惑,忍不住问:“你是什么人?”
“我是伏兵。”背三把剑的人缓缓从背上拔出一把剑。
徐纥不解其意:“你的名字叫伏兵?”
“不,”背三把剑的人又拔出了第二把剑,“我就是你要对付的伏兵。”
徐纥听罢,失声大笑:“只你一人,背了三把剑,也敢称伏兵?”
“有时一人之力堪比千军,”背三把剑的人左右手双剑相击,“不过别急,让我们先来清点清点双方的胜算。”
徐纥道:“你螳臂当车,自取灭亡,胜负何须多言?”
背三把剑的人摇头道:“不是你我的胜算,而是你我主子的胜算。”
徐纥冷哼道:“你的主子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罢了。”
背三把剑的人没有说话,只是望向了一个方向。徐纥好奇,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却惊讶地发现不远处有斑斑血迹,再远一些的宫门内,竟隐约躺着不少尸体。
一种莫名的惶恐涌上他的心头。
“你们的先头部队已经悉数被我剿灭,你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背三把剑的人意味深长地瞥了徐纥一眼。
徐纥很快恢复了理智,镇定下来的他说道:“血迹可以伪造,尸体可以由人改扮而成,想用这种小伎俩诱我撤军,你以为我第一天统兵打仗吗?”
背三把剑的人笑容瘆人,悠悠道:“徐纥大人起自寒门,文职出身,家中一老父,一姐一妹,都只是平民而已,倒不曾听闻大人率军征战。”
徐纥怔住了,他想不到面前人对自己的底细竟一清二楚。他握缰绳的手不自觉地松开了,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沉浸在恐惧和担忧之中。
他的家人怎么样了?是否被天子挟持以作人质了呢?甚或已经因他而死?
徐纥忽然变得愤怒而悲哀,竭力克制后,他想通了其间的利害关系:无论他的家人是生是死,他现在的犹豫和软弱都是无用的,只有帮助太后控制住局面,他们才能赢得先机和主动。
“在下还有一画相赠。”背三把剑的人将左手的剑放至右手,从怀中摸出了一卷纸,纸筒腰身处系着一根绳子。他随手一弹,这卷纸竟迅速朝徐纥飞去,隐约有破空之声,即使是不练武的人也能看出他的指力和内力惊人。
纸卷“啪嗒”一声砸在徐纥脸上,虽然没有光彩,可他只能忍气吞声,解开绳子,慢慢展开画卷。
他的瞳孔忽然收缩。
画卷中描绘的是一场战斗,画面正中间的两人,一个拿着一张纸,另一个手持双剑,背上还背了一把,而他右手的那把剑插入了拿着纸页的人的胸膛。
徐纥猛地扔开画纸。他是个很迷信的人,他怕现实按照纸上所画原封不动地发生,所以他宁可先丢掉画纸,让一切能切合预言的物件远离他。
背三把剑的人没有动。
“这画是谁画的?”徐纥本想后退,借兵士挡在身前,可眼见他不动,便壮着胆子问道。
“一个已经死了的人。”背三把剑的人淡淡地说道。
“你为什么要把死人的画给我?”
“他死前特别喜欢画画,与其他画师不同的是,他爱画未来将会发生的事情。”
“你是说,这个人能算将至之事,有宝公沙门那般神奇的本领?”徐纥冷笑。他越来越觉得背三把剑的人是在吹牛,对画中的情景也越来越放松了。
“可惜的是,他总是会画错一两笔,有时看起来也不怎么神奇了。”
他动了,起码在徐纥的眼中动了。然而实际上动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徐纥。徐纥开始在马背上摇晃,昏昏欲睡,眼中出现了重影。
他跌下了马背。
队伍后方哗然,有人喊道:“徐纥死了!”
“有迷香……”徐纥恍惚中明白,对手根本就不想刺杀他,而是想用迷香令他昏迷,再制造流言,直接瓦解徐纥军的军心。
失去军心的队伍就好像红杏出墙的爱人,言语再不能使之动容。无论徐纥的副将如何呼喊,这支军队都已乱得不成样子。最后,连徐纥的副将也抛弃了他。
这一切仅靠一人便实现了。
徐纥本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根本没有练过武功,混迹江湖的经验也不丰厚,闻不出迷香的味道,也不懂迷香的毒素该如何解,他只能瘫软在地,顺应袭来的困意,成为睡眠和死亡的奴隶。
不论是谁,都难免沦为此二者的手下败将。
大殿中,天子的大鱼快吃尽了,他尽情地打了个嗝,他明白,徐纥所率的那支军队应该差不多溃散了,连同后面的支援部队。只须派一两个传话的人,将徐纥的头颅同太后失势的假消息递下去,后面的麻烦自然迎刃而解。
太后仓促的行动使得她的计划不够缜密周详,而他同元欢所设的圈套却一层罩着一层,看不见头尾。
三国时,曹操应对吕布的袭击曾摆过“空营计”,用营门大开的方式吓退了吕布,传说诸葛武侯也曾与司马懿联手演绎了一场千古闻名的空城绝唱,同样的,背三把剑的人单枪匹马出现正是为了利用儒生多疑少勇的缺点骇住徐纥。如果这一策失败,则诱引徐纥往一旁的屋室看去,故意让他瞧见提前布置的血迹和屋内若隐若现的“尸体”,谎称前军已悉数阵亡。寻常人的胆魄只能坚持到此,即使徐纥能撑住,他手下为他卖命的人也并不一定真的愿意平白赴死。
在生死面前,忠诚同珍宝一样,向来是奢侈品,仅少数人配拥有。
紧接着,徐纥的家底被报出,能让徐纥怀疑自己家中老幼被擒,动手便更存顾忌。事实上,徐纥的家人健康而平安,这只是用几箱太和五铢买来的情报而已。
就算是天子,有时也必须承认,钱真的是样很好用的东西。
元诩绝不曾想到,徐纥居然挺过了前面所述种种,他或许低估了他的敌人,可元欢的策略的确是接近完美的。
画卷里藏着的迷药,屋室内埋伏的弓箭手,敌军内部安插的细作,为的都是利用最少的兵力完成最要紧的事情。
就算凡此所有仍都失败,也能为殿内的天子赢得时间。
恋子贪生,不如弃子而得胜,用少量损失换取宝贵的时间,达到制胜之目的。
接下来,只要解决那条看不上眼的小鱼即可。想到这里,元诩望了望大殿周围的幕帘,他清楚,幕帘之后藏着足以吞掉小鱼的兵力。
他特意命元欢节省徐纥处的人手,为的正是保证殿内的决战稳操胜券。
殿外有掩杀声。
听动静,大概是徐纥之前的先头部队已赶至殿前。
只欠他们有不轨举止,然后他就能号令伏兵轻松将他们制服,在群臣面前粉碎太后的威严,逼众人就范,彻底登上宫中权力的巅峰。
更重要的是,他得让自己心中关于母亲的阴影褪去。
元诩想着,如果他赢了,他一定要让胡太后道歉,不光为了那名惨死的宫娥,也为了他脑海中多年的畏惧。
他热切地注视着殿门,希望冲进来的第一个士兵作战勇猛且训练有素。面对期盼已久的胜利,他不想赢得太轻松。
第九十章 烟花三月下扬州
世界上真的有傻子使三把剑吗?
很少有人见过。
当左手右手各拿一把剑以后,第三把剑又该交给身体的哪个部位呢?
有人或许可以勉强用嘴巴叼住剑柄,可相信我,这样的剑根本不能杀人,相反,还会成为自身的累赘。两剑相击在剑客较量时是最常见的事情,嘴巴叼着的剑完全受不了一击,一场战斗下来,牙齿可能都会掉一排。
当他首次和人比试时,他的对手牙齿就快掉了。
快笑掉了。
他也笑了笑,生涩而无奈。对手问他:“你带了三把剑?”他点了点头。他知道这看起来很滑稽,可他又必须承认自己的确带了三把剑来。
他的对手感叹:“如今的时日真不知是好是坏,许多事情我已不太懂了。”然后他的对手死在了他的剑下。
这是个属于剑的时代,任何死在剑下的剑客都是合格的,无怨无悔的。对手唯一没有想通的事情是,为什么他要使三把剑?
没人明白。
那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决斗之后,他便在尸体边上呕吐,吐得肚子里什么都不剩了,他拍了拍死去对手的肩膀,说道:“朋友,活着真是一件不赖的事情。”
可惜他的对手已经无法回应他了。
剑客为什么要用剑交流,为什么要杀人?说不清其中的缘由。或许只有鲜血才能证明他们存在着,只有刺激才能告诉他们生命的真实与纯粹。
他走路的姿势笨拙而奇怪,永远挺直腰板,永远目视前方,不看路面,僵硬、机械,好像自己是个提线木偶,操纵躯干的那根线总是紧绷,而四肢则略显不协调。
凡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他杀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熟练。当他面对姑苏城的名剑客扬沐雪时,他身上没有丝毫颤抖的迹象。
扬沐雪,姑苏扬家年轻一辈中最富盛名的人。姑苏扬姓是大族,不光势力大,名头也大,这一族源自西汉赋家扬雄,族人普遍认为,人和猪马牛羊一样,是可以通过控制配偶的质量来达到后代出众的目标的。
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精心的选配繁衍,生下的孩子模样越来越俊俏,身体素质也越来越棒。扬沐雪的母亲很美,汇集了江南水乡的钟灵毓秀,也因她在武学上的造诣,她的容貌还带着几分英气。扬沐雪的父亲一眼便相中了她。他很开心,因为他完美地贯彻了家族关于繁衍的信条。
扬沐雪每天要练五个时辰的剑术,要读两个时辰的书,漱口的水必须是温水,吃的饭食一定得是名厨做的。扬沐雪的父亲要保证自己的孙儿会更出众,他要让家族的优秀随着自己的努力继续代代相传。
扬沐雪的生活虽然苦,他自己却心甘情愿。“人生的意义不正在于繁衍嘛。”他告诉自己,可在姑苏城最豪华的酒馆里喝酒时,有个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当他和朋友谈论姑苏扬家以繁衍为上的择偶观时,坐在一旁喝酒的身背三把剑的奇怪客人大笑,讥嘲道:“想不到偌大的江南世家竟全是种马种猪。”
扬沐雪听见这句话,十分不悦,可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并不容许他在公众场合大发脾气,他只能耐着性子问道:“兄台可否重复一下刚才说的话?”
奇怪的客人毫不隐讳:“你听好,我刚才说,姑苏扬家皆是种马种猪。”
扬沐雪怔住了。不是因为那客人骂他,而是因为那客人骂他的方式足够直截了当,指名道姓。扬沐雪不自觉地认为,这个背三把剑的人一定是条好汉。
可家门受辱,扬沐雪必须要讨回公道。这是他同背三把剑的人对决的原因。
酒馆内的客人纷纷起哄,却把店主和跑堂的为难坏了,一旦比剑,酒馆的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岂不是统统遭殃?
在这一点上,不知是家学渊源还是经验丰富,扬沐雪主动提出去屋顶比试,这样可以避免伤及无辜。
听说扬家二公子扬沐雪要和人比试,姑苏的少女们纷纷来此地观战,她们手捧鲜花,簇拥着挤在街道上,期待扬沐雪能多瞧自己一眼。有时为了扬沐雪不经意的一瞥,她们居然也能争风吃醋起来。
“杨公子看我啦!”一位少女尖叫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她的多情很快惹来了众怒,姑娘们指斥她不要脸,各种难听话都用上了。当然,在诋毁别人的同时,她们也在尽力将扬沐雪那一眼收入囊中。
“丑八怪,杨公子怎么会瞧上你呢?你有本姑娘美吗?”
“胡说,真是不要脸,你这样的人怎么也配喜欢杨公子?”
背三把剑的人一直静默地立在屋顶,突然冒出一句:“我想,你活得一定很累。”
扬沐雪怔住。他不明白他的对手为何此刻会说出这样的话语,他更不明白为何他的对手会懂得他的感受。他只能笑笑:“的确是这样。”
“生来受到众人的簇拥,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扬沐雪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说道:“最起码你得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你死得不明不白。”
背三把剑的人叹了口气。世人总是太轻贱生命,瞧不起别人的,又浪费自己的。鲜有人像他那样看重性命。
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他在杀人时也会尽全力。
他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庞故。”
扬沐雪道:“我从没见过背上背三把剑的人。”
用三把剑的人的确很罕见,人们见到庞故时,很容易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他的剑上。庞故并不否认这一点。他自嘲道:“我很少说起自己的名字,这三把剑就是我的名字。”
“你会使三把剑?”扬沐雪对此很好奇。令他失望的是,庞故摇了摇头:“我不会。”
“那么,你只是为了唬人才背的三把剑?”扬沐雪失笑道。
“也不是,”庞故缓缓从背后拔出双剑,“剩下的这把剑,或许比我手中的双剑更重要。”
扬沐雪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你是说,你没有拔出的那把剑比出鞘的两把剑更致命?”
庞故有如自嘲一般笑了笑道:“恐怕是的。”
扬沐雪沉吟片刻,忽然悠悠地说了句:“那我一定会等你那柄剑拔出再杀了你。”
“你最好别这么做。”
说完这句话时,庞故的双剑已经交相攻向扬沐雪。他出剑的姿势比走路更怪异,背脊硬挺而僵直,一剑挥出,往往剑势无法收回,必须靠另一剑的舞动才能保持身体的平衡。
偏偏看似呆板的剑法,扬沐雪竟难以招架,他踢起一片屋瓦,趁庞故撤剑抵挡时,向后拉开了距离。他问:“你的腰背受过伤?”
庞故点了点头。扬沐雪接着道:“那你走吧,我绝不占负伤之人的便宜。”其实他不过是想借此给自己一个台阶下,避免自己于众目睽睽下丢脸。
街上的姑娘们不明就里,以为她们的偶像颇有君子风,绝不趁人危,又尖声呐喊起来。
扬沐雪转过身,从容地踏了几步,摆好架势,准备稳稳地跳下,落于地面,迎接喜欢他的姑苏姑娘们。他断定庞故不会偷袭。合格的剑客绝不偷袭。
可他的左肋偏偏被一柄剑刺穿了。
那一刻的扬沐雪体会到了呼吸困难的绝望滋味,他用手紧抓住庞故的剑锋,艰难地问道:“为什么?”可偏偏庞故没有回答他的这个问题,而是用一种怪异的语调说道:“这第三把剑于你而言绝不致命。”
扬沐雪眼前的所有都如同风中的沙丘般不断流逝,他抓着剑的手淌下鲜血,口中只剩下“为什么”。
扬沐雪的死让扬家震怒,也彻底逼急了姑苏城的大半少女,对于她们而言,被选入豪门受万众敬仰的机会被庞故抹煞了。即使扬沐雪没死,她们嫁入扬家的机会也很渺茫,可人总归要有些稀奇古怪的盼头,而将那盼头片片撕碎的人自然就成为了万恶之源。
任谁也想不到,在江南臭名昭著的庞故居然跑到了洛阳,还走进了皇宫。
元诩看见的第一个踏入大殿的人,正是背着三把剑的庞故。
第九十一章 此时有子不如无
惊喜的意思,往往是又惊又喜,二者缺一不可。少了惊,喜就像饿时的白米饭,必须嚼烂了才有些微甜头;少了喜,惊好似空中摇摇欲坠的楼阁,不仅缥缈,还存在崩塌的危险。
庞故的出现有惊无喜,元诩心头闪过无数疑问,最大的惶惑当然是徐纥的先头部队去了哪里。他看向元欢,因为庞故是元欢推荐的人,或许元欢另有安排,没有告知他。元欢却像刻意躲避似的,根本不理会天子的眼神。
元诩着急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但是面上尽量不动声色。他清楚身旁的太后比他更焦虑,更沉不住气,檀木盒中李神轨的头颅足够令她方寸大乱。他长舒一口气,心脏却仍剧烈地跳动着,似乎在暗示他有什么意外将发生。
元诩高呼:“来人,传舞伎,设鼓乐。”他想藉此让自己镇定,可舞伎和鼓乐真的能让人平静吗?
一对对回旋的歌姬让大殿恢复了生气,有几位老臣已不胜酒力,脸红通通的,和着鼓乐打着拍子。元诩也在用手打节拍,只不过他是在掐算时间。
胡太后突然在旁低声问道:“你在等人?”元诩的瞳孔收缩,惊骇之中,竟说不出任何话,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孩儿在观乐。”
胡太后道:“古时贤人季札观乐,能知一国得失兴衰,今日不妨由你来品评此乐舞,说说你的看法。”
元诩推辞道:“孩儿不如季扎公子博学广闻,不敢妄自议论。”
胡太后并不强求元诩,说:“那就让朕来试试。”
沉吟片刻后,太后道:“乐曲舒缓和美,坦荡正直,如我大魏国势日渐强盛,又崇佛尊道,万方归附。”这是很官方的套话,元诩经常听到,他知道这些话十之**是假的,可他已经养成了点头的习惯。
他再一次点头表示对太后话语的肯定。太后见状继续说道:“宫音高亢,细听又分两支,宫音代表君主,可见大魏如今有二君并立,双日当空。原本在的那支宫音强,新生的那支宫音弱,可弱的终将代替强的,这是乐曲动听的秘密,也是万事万物的规律。”她顿了顿,在观察元诩的反应。元诩没有表示,他在思考太后话中的深意。
太后是否想同他和解?
如果太后真的愿意交还权力,和解绝对是皆大欢喜的方案。毕竟与他对垒的是他的亲生母亲,还有什么比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更令人动容呢?
元诩的思绪翻涌,久久无法平息。他本为夺权,并不想杀太后,太后生育了他,过去北魏的制度规定,太子登基,母亲就要杀头。胡太后怀上元诩时,好多嫔妃劝她赶紧流产,但她义无反顾地回答道:“如果我的孩子能成为天子,我殒命身死也心甘情愿。”这句话让元诩感动至今,无论对母亲多么不满,只要想起这段往事,他的怒火都会平息。
有些可怜人正是因那么一两句话才怀揣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元诩望着胡太后的眼睛,一字字说道:“当年为了生下我,你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这份恩情,孩儿一直感念着,今日种种,只须母后道一声歉,既往不咎。”
“为什么道歉?”
“为了过去发生的所有事情。”
殿内的鼓乐仍在飘荡,众人安逸而满足,仿佛天地间只有皇宫一隅是真实的,仿佛他们掌管的北方民众受苦受难同他们全无关系。
大魏是一场谎言,是一个幻梦,他们或许都明白,可他们要做的事情,是让谎言看起来更真实,让幻梦延续更长的时间。
他们也并不知晓两位陛下在说什么话。他们不在意。他们在意的是愉快而平安地过完一生,再将荣耀和财富留给子孙。
胡太后盯着殿内尸位素餐的群臣,问道:“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耿耿于怀,如鲠在喉?”
元诩不答。
“是那个宫娥吗?”胡太后又问。
元诩忽然问道:“母后知道她在宫里的名字吗?”
胡太后不知道,哪怕知道也早已忘记了,她只能摇头。
元诩忿忿道:“母后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为何要杀她?”
胡太后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或许她不想让儿子于读书外分心,或许是不想让他过早接触男女之事,以免自己**的恶行被元诩知晓。
反正她想杀,那便杀了。
她依然嘴硬:“朕要杀她,何必要理由?”
元诩想驳诘,却又失却了言语,有什么东西将他的嘴堵住了。他从那一刻才明白,胡太后根本没有丝毫悔意,根本意识不到她随意的举动几乎摧毁了她的孩子。
父母同孩子的沟通永远无法正常进行,两者中间始终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人只有互相平等时才能交流,而父母和孩子永远没有真正的平等。孩子永远不能逃脱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这辈子欠父母的恩情是还不清的。
当你欠一个人恩情时,你永远无法正视他,而他却怎么瞧你都可以。
“这么说,母后始终不觉得自己有错?”元诩的手握紧。
“我唯一的错,就是太纵容你。”
胡太后的话终于激怒了元诩,他喝干了杯中的酒,将酒樽掷在地上。坐在前面的几位大臣一惊,连忙停下筷子,跪倒谢罪。虽然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哪里招惹到了天子。
掷杯是动手的信号,元诩却迟迟没有等来帷幕之后的伏兵。他瞪大眼睛,左顾右盼,不敢相信自己的信号居然无人响应。
元欢还在喝酒,仍在微笑。
“圈套?”元诩呆滞地吐出两个字来。胡太后轻笑道:“刚才朕论乐,只是为了看看你是否还有悔改之意,如今你执迷不悟,是时候把以前落下的管教补齐了。”
她一掷杯,殿内就多了一圈甲士。
“什么时候……”
“就在那盘小鱼端上来时,你设下的埋伏就已统统被我解了。”
“不可能……”元诩摇着头,仔细回想宴席的始末。他没有听见任何厮打的声音,这也意味着殿内没发生过冲突,既然如此,他的禁军缘何不翼而飞了?
“你手下的宦官似乎与禁军关系不错,他一指挥,所有人便撤出了大殿。现在估计正在西南门严防我的增援部队呢。”胡太后的话里带刺,每个字都让元诩心惊胆战。
宗玉趋步至殿外只是一个假象,趁着宫女太监上菜,他也许又悄悄回来了。
也许他正在某个角落,准备看天子的笑话。
太后拿起汤匙,在碗沿敲了三下,殿内大半朝臣竟纷纷放下筷子,跪拜于地,没有跪下的人里有不少也弯下腰装作跪拜的模样。
这是**裸的示威,是告诉元诩,真正的权力握在谁的手中。
恍惚之中,元诩想起胡太后很久之前问他的问题:三位贵人身居同一间屋室,一名君王,一名僧侣,一名富翁,三人当中站着一名士兵,如果每位贵人命令士兵杀死其他两人,谁会活着,谁会死?
元诩那时尚不懂权术诡计,天真地答道:“这取决于士兵,利剑在他的手中,我们不得而知。”
太后反问道:“是吗?”见元诩迷惑不解,胡太后又进一步问道:“既然士兵拥有生杀大权,为何统率一国的人不是将军?”
元诩说不出。按照他的逻辑,的确是拥有最强武力的人才能成为天下的主宰。
“有人说,天子受命于天,能让万民臣服;有人说,宗教拥有极强的凝聚力,可以使信徒团结;还有人说,钱没有脚却能走遍世界,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这三样东西不及利剑锋锐,偏偏能驱使利剑。”
她摸了摸元诩的脑袋,总结她的言辞:“力量存于人心,让别人敬你,尊你,害怕你,无论用什么方式,让他在心里认定自己是你的奴仆,到那时,即使是最矮小最鄙陋的人,也能投射出最高大最威猛的影子。这是你号令大魏的最强利器。”
元诩呆坐着,无法动弹。
有一道影子压在他心头,不断延展,不断加深。
在权力面前,母子也是陌路,而他要面对的那道阴影,远比世上任何事物冷血无情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