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九重城阙烟尘生
敏在算账时有个小习惯,她会将新收来的金银铜钱过手一遍,掂掂分量。自从洛阳假币盛行以来,她嫌分辨轻重麻烦,索性统统当作真钱处理。近来闲着无事,又重新用双手拈了几块铜钱把玩。可她惊讶地发现,市面上流通的钱币竟有三种不同的重量。
除却官方的钱币外,另两种劣币虽然重量相仿,可和钱打了多年交道的敏还是很快就判断出了这一点。
屋顶的铺盖还在,初新却不见了。敏刚想告诉他关于假币的新发现,初新倒是总能挑关键时刻玩消失。
她很快就望见了城北的烟。
有烟的地方往往有火,有火的地方往往有战争。敏知道,洛阳最近并不太平,她也很快猜到初新的消失恐怕与这道黑烟有关系。
“木头燃烧的烟不至于那么黑。”敏望着皇宫自言自语道。
黑烟是从皇宫的一处院子里散发的,飞尘扑鼻,臭气熏天。大火熊熊燃烧,路过的宦官和宫女纷纷避道,有想看看究竟的也被院子门口的禁军阻拦。
“是秽物,不得靠近!”
“太后口谕,沾染邪秽者,受火刑。”
两句固定说辞之后,再无人敢上前。他们远远看着浓烟升腾,交头接耳。
“看,烟多么黑啊。”宫女们对颜色比较敏感。
“不光黑,而且很臭。”气味同样是她们的关注点。
“里面的肯定是什么妖孽,我老家就有这样的怪事情。”一名宦官总结道。
其实正燃烧的是一具具尸体,**着的尸体。
太极殿东堂,残酷的对峙仍在继续。
元诩闻到了殿外隐约传来的焦臭味,反而有一丝轻松的感觉。想到自己日后或许也会化作烟尘,为世人遗忘,此刻的危局竟显得不那么可怕了。
“宗玉一直以来都是孩儿的心腹,想不到如此轻易就被收买了。”他不再搜索宗玉的位置,他明白即使自己看到了宗玉,事情也不会有所好转。
“成为你心腹的前提是,他不必得罪朕,如果他可能因此殒命的话,他的想法就会完全不同。”胡太后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个教训孩子的母亲。
“也许世上除了自己,没人值得相信。”元诩无奈地笑道。
“这个道理朕用了几十年才明白,你不到二十便懂了,很好。”胡太后的表扬是真心实意的。
“母后打算如何处置我?”
“那要看你如何选择。”
“我?”
“一个人的选择,往往决定了很多东西。”
胡太后望着元诩,元诩望着殿内跪拜的诸臣,还有自始至终仿若一直置身事外的元欢。元诩的脸上放射出奇异的光辉,像下了很大的决心。忽然,他拔出了他的剑,架在了太后的脖子上。
群臣大骇,纷纷劝元诩放下宝剑。
“子弑其母?”胡太后轻蔑地笑了笑。她根本不相信软弱的儿子敢杀她,她甚至根本没想过某一天元诩胆大到持剑威胁她。
她着重强调了“弑”字,她要传达一个讯息:如果元诩胆敢杀她,那便是大逆不道。
“错,是君诛其臣。”元诩的话语针锋相对,他也要传达一个意思:太后是有罪之臣,他才是大魏之君。
“别忘了,我如今自称‘朕’,群臣称我‘陛下’,你是君,我也是君。”
“一国只有一君。”元诩的声音冰冷,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剑锋直抵太后的咽喉。
没有人敢插嘴打断,因为对话的双方于他们而言都是天。
谁能高过天呢?
“杀了朕,整个国家都会乱套。”胡太后根本不理会咽喉处的锋芒。她背后庞大的宗族和势力是她放话的底气,由于孝文帝的改革,门阀制度于北魏复兴,大族大姓是天子也不敢招惹的力量。
胡太后经营多年,胡姓不光到处有为官者,累积的钱粮银帛也数不胜数。太后身死,胡姓叛乱,北魏的危局将彻底失控。
元诩明白胡太后绝没有撒谎。一个人的能力和背后错综复杂的关系决定了那个人的价值。目前就北方各地的叛乱来看,稳定胡太后一方的势力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元诩在派人给尔朱荣传递密诏时提出的口号是“清君侧”,除掉太后身边的如郑俨、李神轨这样的面首和蛀虫。如果不是太后急于发难,他或许也不会这么早就设下鸿门宴。
一直沉默的元欢开口了:“诸位,二位陛下的家事,恐怕我等不宜干涉,还是散席的好。”
跪拜的朝臣如遇大赦,开始缓缓退出殿外,起初三三两两,都是些胆大的,或是老得不能再老的,后来竟似蝗虫般蜂拥,一股脑地挤到了外面。
殿内只留下了若干宫女太监,一圈甲士,以及元诩、元欢、胡太后、庞故等几人而已。
元诩不懂元欢的用意,可既然太后在他剑下,他也并无太多顾忌,相反,如果真的不得已要动手弑母,朝臣离开倒是利于他掩盖消息。
太后也并未出言阻拦,只因她确信元诩不敢杀她,殿内又已被她的士兵包围控制,撤走朝臣可以避免意外和变数的发生。
目送最后一名朝臣离去的元欢长长地出了口气,微笑地望向元诩和胡太后。胡太后和元诩也正瞧着元欢。
胡太后的眼神暧昧,温柔地唤道:“欢弟,朕知道你自幼胸怀大志,嫁给你族兄以后,朕始终认为你是拓跋皇族最杰出的人才。”
“太后过誉。”元欢谦虚地说道。
“朕明白,就任中书令一职仍是委屈了你,只要你愿意帮朕脱困,你想要的东西,朕都能给你。”不出所料,客套之后胡太后开始扔出价码。
“想要的都能给我?”元欢对此似乎很有兴趣。
“都能,包括朕。”胡太后笑得很媚。她在元诩面前从不这样笑,今天破了例。她必须将元欢争取过来,元欢的武功很高,只要他站在自己这一边,胡太后的胜券便在握了。
元诩也想许诺点什么,可他开不了口。他是天子,不善于求人,而胡太后这样的女人却是天生擅长拜托男人做事的。
“臣不想做清河王元怿。”这是元欢的回答。
清河王元怿是元诩的叔叔,被胡太后威逼同房,后来惨遭元叉和刘腾的毒手。胡太后面有愠色,不仅因为元欢提及这段不堪往事,更是由于见到了他脸上鄙夷的微笑。
那种“天下女人死光了都不会选择你”的嫌恶和嘲讽。
“敬酒不吃吃罚酒,先将元欢拿下!”胡太后的声调突然变得凌厉尖锐,她完全顾不上脖子处的剑,她现在只想让元欢的微笑从她眼底消失。
甲士不动。
黑漆漆的士卒像黑魆魆的影子,他们浑身包裹严实,只露出眼睛。他们没有嘴,即使有嘴,嘴里发出的也是另一个人的声音。
元欢的声音。
“把这对母子拿下。”
元诩和胡太后周围迅速聚拢了一层又一层高大的甲士,他们是元欢的手,是元欢的脚,是元欢的眼睛。他们只完成元欢让他们完成的事情。
“皇叔,您这是什么意思?”元诩冷冷地看着元欢道。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元欢微笑着,随意地站在原处。
字面上的意思很清楚。元诩的脸色和缓了,也许他冥冥之中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他说:“可能从李神轨的脑袋出现在木盒里的那一刻我就该明白。”
“明白什么?”元欢问道。
“禁军统领早已是你的人了。”元诩答道。
“哦?”
“他不光没死,而且早已混入了宴席之中。”元诩继续道。
元欢点点头,说道:“他面白无须,长得很像宦官,我就让他扮作宦官。”
“我早该想到,只有宴席是最安全的场合,他绝不会于此遭遇不测,而且他能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判断,不必另寻他人传递消息。”元诩分析得很有道理,这正是元欢的安排。
“你的确不是一个孩子了,我和太后都小瞧了你。”
因为曲折的经历和敏锐的思维,很多孩子的心智比大人成熟得多。不成熟的大人总将比他们年轻的视作孩子,就像不成熟的孩子总将自己视作大人一样。
可光有思考是完全不够的,要做成一件事,你还必须有足够强大的行动力。
孩子的资本不够雄厚,人脉不够宽广,往往使得他们的行动力大打折扣。
元欢又向目瞪口呆的太后致意道:“至于太后您的士兵,早已化作浓烟,供全洛阳城的人观看。这道烟还会成为我的信号,唤来我的军队。”
他的微笑永远干净纯粹,发自内心。
第九十三章 鸿雁来时曾会面
饥饿的秃鹫能闻到死亡的味道,那是经验,也是天赋。
假尔朱荣拥有这种天赋。
他骑着高头大马,斜睨着远处的黑烟,精神抖擞。他告诉他身边的人:“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自由过。”
身边的人笑了:“酋帅说笑了。”
假尔朱荣摇头:“你们不明白。”
有个善于拍马屁的副官附和道:“酋帅的意思是,河洛一带已经任我们驱驰了。”
假尔朱荣冷笑了一声,伸出食指和中指,微微弯曲,示意副官附耳过去。副官谄笑着凑近,却挨了一记巴掌。
假尔朱荣哈哈大笑,朝着黑烟不自觉地说了句“赏你的”。
副官捂着肿脸,悻悻地道了声谢。
假尔朱荣的心情在这声道谢中愉悦到了极点,他想起在洞穴中死里逃生的经历,仍有些心悸,千面人那张血肉淋漓的脸偶尔还会在他眼前晃悠。
他毕竟还是活下来了,他是无罪的,洞穴中的孩子和观者已公正地审判了他的过去,给了他无罪的裁决。他所有的不幸都是那个瘫痪的人带来的,那个早已扭曲变态的人。而那个人此时此刻已被关进了监牢。
这意味着现实里他的梦魇消失了。不久之后,当他的睡梦中不再有那双眼睛的打扰时,他便彻底得到了解脱。
“走吧,我们得加快行军的步伐。”他下达了指令,不再犹豫,不必再看别人的脸色。
“这真是个美好的春天”,他兀自想着。
可事情往往如此奇怪,你越担心一件事的发生,那件事便越有可能发生。
一辆四轮车被缓缓推行着,来到了不远处的路边……
失败者是可悲的,他们一无所有,可比起成功者,失败者起码有一个好处——他们不必担心自己失去任何东西,这使得元诩和胡太后看起来反倒比元欢轻松。
“皇叔的计划从那个雨夜便开始了?”元诩回忆起自己率众全歼残狼的雨夜,所有情报的来源正是元欢。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淡淡地问道。
“我的计划实施得比你想象的还要早些。”元欢的回答也很平静,没人知道他说的“早”是多早,没人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少苦辛。
“皇叔既然说‘早些’,那必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的确。”
元诩问:“还有其他朕不知晓的精妙安排吗?”
元欢笑道:“倒是还剩下一些。”
太后插了句:“徐纥大概已被你杀了。”
元欢点点头,作为对徐纥生死的定论。
“我们母子争斗多时,哪知道最后的赢家却成了你。”
元欢笑了笑,没说什么。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本就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不过,你不敢杀朕,也不敢杀母后。”元诩竟不慌不忙地啃了口碗中的牛腿肉。
“是的,相反,我还会好吃好喝地招待你们,祝福你们长命百岁。”元欢也准备上前抓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当他伸手时,元诩却握住筷子朝他的脉门打来,同时飞来的还有胡太后的筷子,目标是元欢的眼睛。
他们一直在等待元欢靠近,母子的默契或许是天生的,一人攻双目,一人攻手腕,一旦元欢稍有迟钝,他的脉门就能被扣住,纵使元诩失手,胡太后也能打瞎他的眼睛,趁他看不清时继续发起下一波攻势。
可元欢绝不会迟钝。
他随便一伸手指,被戳中脉门的反而成了元诩,腕子一麻,元诩的筷子脱手,又被迅速弹起,挡下了太后处飞来的筷子。
顷刻间,所有的攻势都被元欢化解了。
“这块肉烧制得不错,可惜有些凉了。”他拈起一块肉放入嘴里,淡淡说道。
胡太后和元诩面面相觑,他们无法相信元欢的指力和速度到了如斯地步,甚至都没能看清元欢指尖的细微动作。
“安安稳稳地做个王爷不好吗?”胡太后忽然开口问道。
“只要我乐意,做个乞丐都行。”元欢擦了擦手,翻来覆去地看着自己的掌心和手背,直到确认自己的手仍然保养得当,白而干燥。
“那为何鸠占鹊巢,抢夺诩儿的东西?”
元欢微笑着,缓缓道:“太后现在才明白这是元家的皇位吗?”
胡太后缄口。在抢夺东西一事上,她也是鸠。她清楚自己前倨后恭的样子很难看,作为一国之母,她还是很注重脸面的。
“皇叔,您的祖父和朕的曾祖是同一个人,他绝不想见到同室操戈、手足相残的场面。”元诩努力地做着最后的尝试。
“无关谋权夺位,我在意的只是一个结果。”
元欢的话,元诩不懂。
元欢环视殿内剩下的宦官和宫娥,道:“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你们要装作不知道,替我永远保密。”
众人纷纷跪伏,表示对元欢的忠诚和对秘密的坚决守护。
然后他们的脑袋便和身体分离了。
关于秘密,谁能比死人更可靠呢?
“即日起,你们同他们一样,是我的手脚,我的嘴巴。”元欢指了指那群黑漆漆的甲士,他的意思很明确,他要让元诩和胡太后成为自己的傀儡,说他要说的话,做他要做的事情。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元诩问道。
“他们是什么人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赢了。”
的确不重要,无论他们来自名门还是出于寒族,他们最后归属于哪一方阵营都无关紧要。他们是历史的铺路者,历史却绝不会铭记他们。
“最强的拥有一切,据说这是祖父的信条。”元诩望着满目狼藉的景象,若有所思地说道。
“孝文帝当得起‘远见’二字,他是大魏最出色的帝王,”元欢在笑,他的笑容里多了些意味深长的东西,“在我的帮助下,你或许也不会干得太差。”
他转身准备离开。临走前,他望着殿外幽深巍峨的宫宇,颇为释然地说道:“你们的饮食起居将由我选派的人负责,好好休息吧,因为这也是我正要做的事情。”
宫门外,一辆马车已等候元欢多时。元欢很兴奋,也很疲惫,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发生得也太快。当然,一切是朝着他预计的方向发展的,连这辆马车也是,停下的位置和他料算的分毫不差。他走入车厢的方式娴熟,坐下的姿势舒服。他本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如今他完美地胜利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不那么完美的事情变得可以原谅了,例如马车夫那顶难看的斗笠。
斗笠斜斜地戴在马车夫头顶,编织工艺并不精巧,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一点儿也不精神。马车夫本就是个慵懒闲散的职业。只需要赶赶车,喂喂马就行,其余时间可以留给酒,也可以分配给女人。
只要那马车夫稍许有些钱。
马车穿过洛阳的大街小巷,途径一家酒馆和好运米铺,行驶在宽阔平整的路面,元欢听见悠扬的经文声,他知道这条路就是洛阳的中枢干道——铜驼大街。
诵经是为了内心的平和安详,可对佛的信仰是否真的能让人放下偏执,放下仇怨?
马车左转,旁边有水声。元欢知道此处是城南的河渠,沿河是一片烟花地,醉仙楼就位于这条路上。里面那些醉生梦死的人绝对猜不到中原于今日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在元欢看来不过是样貌可亲的蛆虫而已,在浑浑噩噩地浪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暮归的农夫与牛,浓妆艳抹的风尘女,白衣长剑的侠士,另一个洛阳于黄昏开始活跃。元欢扯了扯车厢的幕帘,避免不雅的坐姿被外人瞧见。
城东,万顺王府。
王府的大门装饰简约,不着奢华,王府内有矮树林,有假山石,有青池塘,布局协调,细看才能寻得王府主人胸中丘壑的蛛丝马迹。
穆越兰悄悄地沿石板路而来,脚踩木屐,发出“嗒嗒”的声响。她走到元欢面前,往他的嘴里塞了一颗枇杷。
“很新鲜。”元欢称赞道。
“是枇杷。”穆越兰的回答牛唇不对马嘴。
“我知道,很久之前,我曾尝过枇杷的味道。”
元欢微笑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他问:“送枇杷的人,你见过吗?”
穆越兰嗔怪道:“你怎么跟碰了鬼似的?”
“你见过他吗?”
穆越兰诧异地盯着他。她从未见元欢如此紧张过,她发现元欢的微笑已经随着他面部的肌肉一同僵硬。她试图安慰:“只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啊……”
元欢突然咆哮道:“我就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穆越兰吓得跌坐在石板路上,她手握的几颗枇杷果散落于地,其中一两颗还蹦蹦跳跳地滚出老远,就像在讥笑她的狼狈。
第九十四章 荆溪白石出
枇杷。琵琶。枇杷似琵琶。
琵琶声亮而刚,枇杷果甜而香。
后世白居易的《琵琶行》借琵琶这一乐器道出了失意人的苦涩悲凉。
洛阳城内,不知何处琵琶暗飞声,散入温暖的暮色,静静播种在微凉的石径中。
“起来吧,地上凉。”元欢的手已伸至穆越兰面前。他是个体贴的人,懂得照顾别人的情感,很少暴躁失控。
他的愤怒或许无端,可常令人感觉值得原谅。
穆越兰是自己站起的,没有去拉元欢的手。
元欢的微笑凝固。
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今天的情绪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可他头回真切感受到,事情并不皆如他所愿。
他的微笑纯粹,源自他强大的信心。可那信心竟在某一刻碎裂,而他竟慌张得说不出是什么时候。
穆越兰弯腰一颗一颗捡起了枇杷,用心地掸去裹杂的泥尘,一口咬在其中一颗上。
“脏了,不要吃了罢。”元欢仍在尝试。尝试让穆越兰的心情好转,也尝试着让自己的微笑重新变得自然。穆越兰咬着嘴唇,没有答话,过了很久,她才怯怯地说道:“送枇杷来的,是个头戴斗笠的人。”
元欢茫然地听着。他想起送自己回府的人也戴着斗笠,这是否意味着做这两件事的是同一个人?
一阵后悔袭上心头。他坐在车厢里时,马车夫的后颈不正在他的掌握吗?如果那时他出手,以二指戳其大椎穴……
他不清楚为何会有想置其于死地的念头,他只是隐约觉得这个戴斗笠的人并不一般,他感觉到马车夫身上携带着不祥与死亡。
属于他的不祥和死亡。
“我要走了。”在元欢愣神时,穆越兰又低声说了一句。元欢想问她要去哪里,可终究没有问出口。
这是他的习惯,永远做决定,永远不被动发问。
穆越兰的背影消失在矮树林间,天地之中仿佛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赢了,他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可胜利的滋味为何并不甜蜜?他感到空虚,感到乏味,感到失去了能量。
高处不胜寒。
那顶斗笠又晃悠在他面前。他以为是幻觉,揉揉眼睛才发现,真的有个人斜斜地戴着顶宽大的斗笠走了进来。
一霎时,元欢明白了他是谁。元欢看见了他腰间的那柄青铜剑。
那是柄很普通的青铜剑,元欢很早之前就见识过了,那时光线很暗,可他却轻易看清并记住了其上的纹路。他知道越中盛行青铜剑,曾经教导过他剑术的老先生用的便是一把青铜剑。只不过后来那位老人的剑术不再限于铁器,扩展到了草木飞石,但他仍然疑心那位持剑的年轻人和老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在,他的怀疑似乎坐实了。
初新摘下了斗笠。
“你几时起有遮住脸的习惯了?”元欢打趣道。
初新笑了笑,说道:“这是学别人的。”
“天热了,斗笠可以遮阳。”
“的确,夏天要来了。”说这话时,初新还下意识地用斗笠作扇子,朝自己的脸扇风。
“我讨厌夏天。”元欢淡淡道。
他的确很讨厌夏天。他习惯边塞的风寒,偶尔会下雪,肉是风干的,他认为天冷的日子比较可爱。
“我倒是很喜欢夏天,”初新唱起了反调,“夏天的江南很有趣,适合戏水采莲。”
元欢道:“我明白了,你喜欢的是戏水采莲。”
“是,因为喜欢戏水采莲,所以喜欢江南的夏天。”
爱屋及乌,喜欢一样东西,连带着喜欢另一样,本不是什么稀罕事。
初新继续问道:“你呢,你为什么讨厌夏天?”
元欢回答:“因为我喜欢冬天。”
奇怪的答案,可初新却听懂了。因为喜爱冬日,稍一对比,反倒觉得夏日讨厌。喜欢一样东西,连带着讨厌和那样东西对立的事物,也是常见的现象。
“或许是因为冬天戴面具不会流汗。”
初新说出这句话时,元欢的微笑再次浮现。
他问:“你知道了?”
初新答:“我知道了。”
他夸奖道:“你很厉害。”
初新则说:“你很坦率,因为我没有证据,我相信你肯定也清楚这一点,而你还是承认了。”
元欢点点头:“我做事很少留下踪迹。”
许多心照不宣的秘密,在这一刻悉数揭开,可元欢还是想问,初新究竟是怎么弄明白事情的真相的。
于是他问道:“你是从何时开始怀疑的?”
初新指了指自己的双眸,道:“你将我带至晴的坟冢的那一晚,我发现‘公子’和万顺王爷元欢一样,都有一双夜眼。”
元欢失笑道:“我可不记得自己曾露出过破绽。”
初新点头,以示对元欢话语的肯定:“你的确没有露出破绽,可再怎么自然的表演也终究无法彻底还原真实,你能在夜间视物,所以你很难明白普通人在黑灯瞎火时的感受。”
“那是怎样的感受?”
“被黑暗包围,恐惧、茫然、孤立无援。此时的人动作都会下意识地变得迟缓,变得小心,而你却不同,举手投足间始终带着果断和自信。”
“气质确实是一种很难伪装的东西。”元欢这句话毫无自夸的意思,只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
“夜眼是极少见的特殊本领,十万个人里恐怕只有一个人是夜眼,但世上毕竟有千百万人,出现百十个夜眼者未必不可能,所以我不能以此贸然断定你就是‘公子’。”初新说得很慢,也很仔细,元欢听得同样很认真。他们二人好似都在细细品味这个时刻。
谜底被娓娓道来对于某些人而言是奇妙的享受。
元欢说:“既然你这么说了,想必我还犯了其他的错误。”
初新道:“不能算是错误,严格说来是习惯,只不过我常常对那些奇特的习惯分外上心罢了。”
元欢问:“我的奇特的习惯是什么呢?”
初新一字字地回答:“你的习惯就是,你总是赢。”
元欢笑了。他不认为“赢”也是一种习惯,但初新解释道:“对于优秀的人而言,赢就是一种习惯。赢家得到夸奖,得到鲜花与赞赏,得到美人的亲睐,还有什么比这些更令人上瘾呢?”
元欢认同初新的解释,却仍保留着不同的答案:“我并非习惯了赢,我只是不愿意输。”
有些人对于胜负的执着,到了七老八十仍不会改变。元欢就是这种人。他自幼便是北魏皇族的佼佼者,无论哪方面都极其出众,很多人都劝他收敛,因为他并没有皇位的继承权,一旦被天子嫉妒,后果不堪设想。
聪敏如他,主动戍边十年,躲避了洛阳的明争暗斗,韬光养晦,积攒实力。
“无论如何,千面人用命换得的我的胜利,总是让你心有不甘的。”
“确实,想到你曾赢过我,我浑身便难受得紧。”元欢大大方方地说道,他的风度总是最完美的,他的气量也总是最恢弘的。
“所以我故意在醉仙楼饮酒终日,让你觉得我已被全身心击败……”
元欢好像突然懂了:“然而我一定会亲自来察看你是否彻底消沉,因为我从不相信浮于表面的事物,我清楚任何人都戴着面具。”
初新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从你将我扶起那一刻,我便断定‘公子’一定是你。”
“你既然断定,却不当场揭穿?”
“是的。”
元欢的笑意忽然显出轻蔑:“你之所以不当场揭穿我,只是因为你害怕。”
“是的,我很害怕。”初新只说了六个字,可六个字中蕴含的恐惧却是无法言传的。那一刻,他的牙齿打颤,却仍要紧闭嘴巴抑制胆怯,不能让元欢瞧出端倪。
“你害怕一具泡在酒里的身体无法与我抗衡?”
酒会麻醉人的肌肉神经,会让动作变得迟钝,更重要的是,酒会蚕食一个人的意志。
“是的,我害怕自己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了。”
“为了麻痹我,你还特意扔下了你的剑?”元欢的目光犀利,利得如剑锋。
“这的确不容易做到,幸好我已在敏那里排练过一次,连她也骗过了。”初新苦笑。谁能体会他装作扔下剑时的辛酸和苦涩?谁能明白“七月”于他的意义?
琵琶声停,矮树林的暗更加深沉。
第九十五章 原来本是镜中人
“不如虎穴,焉得虎子,要达成一定的目的,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元欢的声调很低沉,初新知道他为了达成目标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他们彼此间多了一层奇妙的理解。
关键是,那代价是否值得。
初新随口道:“晴是个很好的姑娘。”也许是无心之语,也许话题到此必然会提到晴,提到那个不可规避的雨夜。
“她在整个计划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三叔枕边多年,帮助我摸清了那条老狐狸所有的巢穴。”元欢平静地讲述着,平静到刺痛了初新内心的某处角落。
“你究竟把她当作什么?”初新质问道。
“你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太过感情用事。”元欢仍旧平静地说着。稍作停顿后,初新淡淡地笑道:“你说得对,合格的剑客不该这样子。”
合格的剑客一定能在任何时候保持冷静。他们的心是冷的,他们的血液是冷的,他们的头脑是冷的。
只有这样,剑客才能对危机有良好的规避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或许也是你喜欢冬天的一个理由。”
元欢并不否认:“是的,冷的天气利于思考。”
“可是夏天终归是要来的,不管什么时代,冬季之后是春季,春季以后便是夏季,不会更改。”
元欢无奈地笑了笑:“这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没多久,他又问:“枇杷是你送来的吧?”
初新点了点头。那些枇杷并非江南的枇杷,而是河洛一带的人种植的枇杷。他将枇杷产地的事情告知了元欢,元欢点头道:“我知道,江南生长的枇杷还要再甜不少。”
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为枳,水土气候的确会对果蔬的成长起巨大作用。人们后来也常藉此比喻环境对一个人的重要影响。
“老师偶尔会提到你。”初新口中的“老师”,说的自然是他的剑术恩师。
“许久不见他,不知他对世事的看法是否仍那么偏激?”
“偶尔还会执着,可他毕竟老了。”说话间,初新再次想起了那个古怪而慈祥的老人,他手握竹剑,在林间挥舞,脊背微弯,可身板却硬朗。
他的眼睛仿佛受到过仙佛的祝福,永远明亮而年轻。他看重初新的原因也正是眼神。他发现初新的眸子里流动着光焰,怀有对生活的热望和对自己的信心。
“命运可以改变,不论你是垂髫之龄还是垂暮之年,看,我的命运已在倏忽间不同了。”元欢摊了摊手,说道。
初新没有顺着元欢的话说下去,而是提起自己为何要送枇杷给元欢:“你在老师那里学艺之后,老师一定问过你对剑的理解是什么。”
问答的记忆朦胧模糊,可这件事确切发生过的印象则转瞬跳至元欢的脑海。他不自觉地点了点头,嘴里咀嚼出一声“嗯”。
初新问:“你那时是如何作答的?”
“我忘了。”
元欢没有撒谎。他确实忘记自己是怎么说的了。
“你忘了,老师却仍记得,你对剑的理解是——证明。”初新的嗓音洪亮而清澈,他诉说的是少年冰雪般洁白的愿望,是纯粹的剑之道。初新想重新唤起元欢对此的向往。
“证明……”元欢陷入了沉思。这两个字确实在他的舌尖上跃动过,至今仍影响着他的行事方式和剑术风格。
“没错,向世人证明,向你的父亲证明,向你自己证明。”
元欢的嘴角弯得很苦涩。他的父亲遗弃了他,他却为此一辈子尝试着证明自己,证明他有为人子的资格。即使他的父亲已离世数十年,他仍然被魔咒所困扰。
这本不是他的错。他没得选择。
初新瞧见元欢脸上的痛苦神色,可他也不得不说下去:“敏在洞穴旁发现了孝文帝的衣冠冢,这使得我想起了老师的话,开始推敲你的身份。你应该不是元瑾的亲生兄弟,而是孝文帝的儿子,如今你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夺回你认为该属于你的帝位,是为了向你的父亲证明。”
这些话像无数根尖刺,扎得元欢透不过气,可他仍然微笑着。那笑容似已凝成面具,牢牢粘附在他的脸庞。怎样投入的训练才能让一张充满生气的脸变得只会微笑?多久方可让强挤出的微笑变得自然舒展?
“真想不到,你居然忘记了你的回答。”初新的话语里藏有遗憾,或许是多年畸形的压抑让元欢忘记了少年心志,或许是在不断的证明之中,他变得麻木,成了以往痛苦的奴隶。
奴隶当然不必记得拴住他的是谁,奴隶只须说得出“主人”二字,懂得为主人而死即可。
“我的生父孝文帝原本给我取名为‘元恌’,可惜我生来不是一个完人,他嫌丢人,谎称我已早夭,随手将我和母亲扔给了他的兄弟。我的养父是个酒色之徒,他希望自己每天都能快乐,给我改名为‘元欢’。他的日子确实过得不赖,最后竟死在了其他女人的床上,”元欢淡漠地说出了他的经历,淡漠到像在讲一名陌生人的生平,“可怜我的母亲,最后的时日仅存的乐趣就是观望着窗外的行人,揣测他们的幸与不幸,或者把怒气发泄在我身上。”
听到这里,初新不禁沉默。元欢的身世毫无疑问是悲惨的,在扭曲的环境中挣扎,人不由地也会变得扭曲。他没有再问具体的细节,更没有深究元欢究竟“缺”在何处,虽然他感觉得到,元欢没有娶晴多半与“缺”有关。他向来不爱戳别人的痛处。
他想起前不久刚刚死去的千面人——刘易,一个人要体面地活着,有时光靠自己是不够的。或许刘易也想做个正直的人,可在等级森严的部落中,“正直”也意味着他要永远窝在最低处,挑别人挑剩下的,听从高位者的安排,连追求他心爱姑娘的资格也没有。
那么,为人的意义何在?
他只能割下一张张面皮,用罪恶的方式向上攀登。
静默半晌,初新终于说道:“你说得对,人生真是荒谬。晴死得很荒谬,千面人也死得很荒谬。鲁胜班和向阳子很荒谬,秦五和李梧桐也很荒谬。”
元欢注视着初新的眼睛,那双眼睛仍旧在发亮。他说:“虽然你认同我的看法,可你还是要与我为敌。”
初新点了点头。
元欢懂初新的意思:荒谬是一回事,恩怨又是另一回事。要让人生过得不那么荒诞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拼了命去反抗。
“你大可以一走了之。死者长已矣,不必挂念,只要你离开,我绝不会为难你,你完全能过从前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
初新打断了元欢的“规劝”,他将自己的衣襟撕扯开,露出了左肋处因秦五的剑而留下的狭窄伤口:“就像剑伤一样,在许伯纯这等神医的帮助下,身体或许能够恢复如初,可那道疤永远留下了,再也抹不去了。当我老得走不动道时,在某个阴天,这道疤的疼痛又会隐约重复,怎么甩也甩不脱。”
元欢笑了,笑这个譬喻的妥帖,他说:“我早就知道你是个有趣的人。”
初新摇摇头道:“我是个很无聊的人,一直活在过去的回忆之中。那些记忆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却又拉住我,让我寸步难行。”
“确实,荣华富贵容易舍弃,唯有回忆无法抛却。”元欢也长长地叹了口气。
“所以我一定要给那些死去的人一个交代,给我自己一个交代。”
“很好。”
“请。”
“请。”
他们并肩而行,大步走出了王府的门。晚风吹面不寒,衣衫沾露欲湿,温度宜人。洛阳来到了它最柔情最鲜嫩的时刻。城郊那方小小的孤冢,在明亮的月光下啜泣,里面埋葬着小小的愿景。小小的记忆,总留有大段的余情和意蕴。
“这地方不错。”
“确实不错。”
“无论谁输了,都有人长伴她左右。”
没人清楚这三句话各自出于谁之口。没人清楚为何他们会爱上同一个女人。也许在那一刻,初新和元欢都在对方身上看见了自己。也许那一刻,初新成了元欢,元欢则成了初新。
他们的剑皆已握在手。
第九十六章 谈笑声中江湖远
他们的剑在手,可是他们没有拔剑。
“我有话要说。”初新率先开口。
“我知道,因为我也有话要说。”元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是老师的教导,看来你也一直记着。”初新道。
“出剑以前,先用言语扰乱对方的心智,压垮对手的士气。”元欢道。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攻心之策若是利用得当,将化作现实的优势。
“我曾经很奇怪,精神真的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吗?”初新低头瞅了眼自己的剑,“精神可以经受住你我的剑击吗?”他自己顺着自己的话说下去:“不能,就算一个人的意志再坚强,身上捅一个窟窿之后照样与寻常人没有任何区别。”
“是啊,”元欢也看着自己的佩剑说道,“但是精神力确实是剑客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没有坚定的信念和拔剑的勇气的话,没有出剑便已输了。”
“所以我一定会说些让你动摇的话,好增加我的胜算。”初新笑了,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毕竟不是世人认定的正道。
“我明白。”
“你若是要出手,随时欢迎。”
“我不急,”元欢稍稍活络了手臂的筋骨,“因为我也有要说的话。或许待我们各自说完,失利的反而是你。”
初新稍许怔了怔,可又很快恢复镇定:“看来谁先说完想说的话变得很重要了。”
“看来是的。”
城郊的月光清冷而幽静,白昼虽越来越长,黄昏却被消磨得极快。夕阳无限好,然而总是留不住。
世间多少事如同绚烂的落日那般,璀璨而短暂。
一队人马趁着夜色悄悄地来到城郊边沿,人数众多,行军却齐整。洛阳是座安逸的城,人们在晚上或是沉湎声色,或是坠入梦乡,没有谁注意到他们的到来,除了很不起眼的两个人——两个默默立在世界边陲的人。
“看,这大概是尔朱荣的军队。”元欢望着黑压压的士卒,微笑着告诉初新。
“是假尔朱荣的军队,还是真尔朱荣的军队?”初新侧过脸。他的脸一半在月光下,一半在阴影中。
“你说呢?你应该清楚,那个瘫痪的残废还在牢里面关押着。”元欢淡淡说道。
“也许他已经从牢里跑出来了,也许有人借天子的名头为他打开了牢房的门,助他半路拦截了他的军队。”初新的语调平常,像在讲一句闲话,可这句普普通通的闲话,却让元欢的脸色变得略微有些难看。他又一次体会到了微笑僵硬的滋味,很不舒服,像泡沫破碎,如鲸鱼搁浅。他还是要尝试着挽回局面的,所以他说:“没有旨谕,牢头不会私自放人,他们担不起这个罪责。”眼见初新不说话,元欢继续说道:“人这种东西是很可悲的。不承诺丰厚至极的报酬,没有多少人敢做风险过高的事情,他们就如同虫豸般庸碌卑琐,永远如此。”
“的确是的。”初新的回答让元欢松了口气,因为从他的回答中,元欢找不见丝毫贿赂牢头的迹象。
“所以他应该仍被关着,而且我打赌,他那间牢房一定没有人送饭,毕竟他是个下身瘫痪的人,牢房里肯定臭得要死。”与其说元欢在说出自己的推测,不如说他是在进一步确认真尔朱荣的下落。
他仍然感觉到了不安,那种立于危墙之侧,漂流于大海之中的不安。
“我找到他时,那里确实臭气熏天。”初新的笑意变得狡黠,他相信自己的意思已经通过简短的话语传递给了元欢。
元欢的微笑消失了。
这恐怕是初新第一次见到不笑的元欢。元欢不笑时,样子比平常可怖得多。
“你带人劫狱了?”元欢的眉骨上方有根青筋在跳动,他显然不相信初新会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可劫狱却又是此刻最有可能的答案。
“不,”初新回答道,“我只是提前找到了皇帝,向他陈说了利害,求他释放尔朱荣。”
只要天子准许,尔朱荣用什么样的姿势走出牢房都是可以的。
元欢默然。初新也不说话。
很久以后,元欢才说道:“我以为你绝不会做向元诩求情这样的事情。”
初新笑道:“你原本也以为我从头到脚都被酒击倒了。”停顿片刻,他接着说:“我必须做一些不乐意做的事情,而且这一切当然要在你认为我已无法构成威胁的前提下进行,因为你实在太难对付,耳目极众,势力又广,如果被你派人盯住,恐怕我连脱身的机会也不会有。”
当一件事还未发生时,不要断言它可能与否。随意地为事物定性下结论是件愚蠢的行为,元欢也明白自己犯了个愚蠢的错误。
“但你应该不会忘记……”
“不会忘记是元诩率众逼死了晴?”初新打断了元欢,嗓门压得极低,“我当然不会忘记,不恨他已经是我能做的最仁至义尽的事了。”
元欢的声音在颤抖:“向一个讨厌的人求情,你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何止求情,简直是卑躬屈膝,可笑到了极点。但初新却全都忍耐住了。他最后甚至还谢了恩。
他将这些告诉了元欢。
元欢长叹道:“他们都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都试图成为那个世界的主宰,掌握进入他们世界的人。我看透了这些条条框框,我明白只有手中的剑够快够强,才能不被他们奴役控制,不必瞧他们的脸色。”
“这是你创立残狼的初衷吗?”
“残狼这一组织招纳的成员或多或少都有阴暗的过往,不光是肢体的残疾。他们对这个世界怀有恨意和不甘,不愿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左右,他们清楚规则本是人创造的,人不必受限于规则。我本以为你也是这样的人。”
“我是的。”初新看着元欢。黑暗中,元欢清晰地望见初新的双眸,初新的眼里没有讪笑和嘲讽,有的只有纯粹的理解和一种伟大的同情。
“可你低头了,你想帮助他们铲除我这个疯子。”
“我低头了。我不知道是挺直腰板更可贵,还是低头更难得。”
昂首面对世事的不公自然值得钦佩,可看透了生活的本质却仍能忍耐坚守,不也是一种可贵的抗争吗?如何才能界定二者孰优孰劣?
元欢的脸色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说:“即使是真尔朱荣率队,根据他们赶到洛阳的速度来看,应该是轻骑兵,数量不过几千而已。况且他们在城外,洛阳今夜戒严,他们根本无法对皇宫内的局势造成影响。”
“你的意思是,只须掌控了皇帝和太后,就能左右北魏朝政,要让尔朱荣退兵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初新问道。
“尔朱荣虽然怀有异心,可他的势力毕竟只在六镇一带,河洛的氏族根本瞧不起他这一介武夫。对于那些生活豪奢的权贵而言,他就像个笑话,没什么两样。”
夏商周三代以来,嫡长子承位制让世人明白,不同的血脉有高贵低贱之别,同样的孩子,生于农舍和生于周天子的后宫,他的一生是截然不同的。这件事一直没有被改变,一直被人们认定是对的。
可两千年后,又有一个狂人问:从来如此,便对吗?
秦商鞅变法,以军功赏赐爵禄,动摇了那些天生贵胄的地位,他们头一回重视起了脚下那些低贱的臣民,因为这些贱民开始凭借惊人的武艺和卓越的功勋爬到了比他们更高的位置。商鞅之死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因为他惹怒了太多有势力的人,可他的新法毕竟流传了下去,帮助秦国横扫**。
后来又有人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继续冲击着人们对血统的看法,可云端的众人始终想巩固自身的位置,于是又开始利用他们的权势愚民,重新确立“龙生龙,凤生凤”为颠扑不破的真理。
而那些云端的人,曾经也在大地的泥沼中摸爬滚打过。
夜凉,凉如水。
凉如水的夜色中,初新叹了一句:“这座城市何时才能意识到,没有肮脏和低贱,它的高贵根本就是空中楼阁。”
“或许它和身处其中的人们一直都明白这个道理,只不过不愿承认罢了。”元欢望着高耸的城墙和昏暗的塔楼说道。
高耸的城墙和昏暗的塔楼后面,升起了星星点点的孔明灯。
第九十七章 夕雾结长空
今夜有云,月在云间,星星却在云层的下面。
孔明灯相传由诸葛武侯发明,用于在夜间传递信号和消息。
它要传递什么讯息?它会带给初新和元欢好运还是噩运?
“瞧,有孔明灯升起,往往意味着我的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元欢指了指如星光般冉冉升起的灯火,向初新解释道。
初新笑了:“真巧,我也学着你的法子,让星盟众人以孔明灯传达情报。”
元欢望着初新的笑容,心中泛起了厌恶。
因为他开始怀疑自己,他开始困惑,这片灯火究竟是他进一步稳固的象征,还是计划破产的预告。
为什么要学我的法子?他在心里问道。
是不是在虚张声势?他又一遍重复着怨念。
初新在微笑。初新发现微笑确实有不同寻常的力量,不仅能给自己带去镇定,还能扰乱对手的思绪和信心。
表情的对调让两个人一时间都有些错愕。
“或许你还不知道,星盟原本是隶属于皇帝的刺客组织,只不过孝文帝,也就是你的父亲,并未将星盟的领导权交给某个人,而是交给了一个理念。”初新再一次发起了言语的攻势。
“理念来领导人,往往都会失败。”
“老师曾和你说过相似的话语。”
“因为我和你的老师都明白,所谓的理念皆是人所设想所创造的,归根结底,理念的领导者依然是人。”
道德是人类定下的道德,法律是人类定下的法律,公理是人类定下的公理。
这些事物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甚至在同一时代的不同环境里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杀人者偿命,这或许是人们普遍的认知,法律条文中也有相应规定,可若是士兵上了战场,或者剑客狭路相逢,这条原则又变得无须遵守。
百姓都希望“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这终究只是美好的愿景,除非被政治斗争波及,“刑不上大夫”仍旧是当权者的共识,皇室贵族能够恣意游走于法律的边缘。
只因理念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侠的存在正是为了乱法犯禁,因为我们这样的人足够强,不必受限于俗世的条条框框。”笑容又回到了元欢脸上,他发现尔朱荣的军队开始扎营。这与他的安排毫无出入。
他要围洛阳而不攻,洛阳的粮食补给都已临近极限,洛阳很快便会垮掉。到那时,能够出手收拾残局的人,将会成为王都的新主宰,彻底赢得城中豪族与平民的支持。
那个人,自然是他元欢。
“你曾说自己是新时代的领路人,”初新缓缓地吐字,说道,“我一度动摇过对此的看法,可是后来我想通了,所以我来到这里阻止你。”
元欢的脸色变得严肃而古怪:“难道我不及胡太后、元诩之流?难道我不比他们好?”
初新的双眼锐利,锐利如刀:“不是不比他们好,而是一样糟糕。”
“是哦。”
元欢似在感叹,又似在反诘,但他的目光却移到了一个怪异的位置。初新根本看不清那个方向有什么,而元欢的眼神告诉他,那个方向确乎有些什么。
元欢是夜眼,能够在黑暗中视物,当然也能够看见黑暗中的事物。
孤冢旁的密林,好像泛起了雾。那雾总能令初新想起江南闷热的雨季,水面上也总笼着一层。所有关于雨的记忆,似乎都被晴死的那夜抹上了血色。
“幸好你我都不曾出手。”元欢忽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
“什么?”
“如果拔剑相向,或许你我都已命丧于此。”
初新很快意识到,密林中有人。也许不止密林,这方小小的坟墓周围,早已撒下了天罗地网。
他不得不赞叹元欢敏锐的感觉,在与他对峙的紧张节点还能分神注意周围的情况,浓密的雾中侦察敌人的动向绝不是简单的一双夜眼能做到的。
“我相信你绝不会叫人埋伏于此。你是个骄傲的人。”元欢向初新眨了眨眼。初新点头,表示对元欢信任的感谢。他相信自己不需要解释太多,因为他知道元欢也是个同样骄傲的人。
骄傲的人绝不容许自己的胜利掺有水分,那是对骄傲的亵渎,是对自己尊严的凌辱。
“猎人既然发现了狐狸,狐狸又何必再躲躲藏藏?”元欢向着密林的方向朗声道。
密林中缓缓推出一辆四轮车,车上坐着一人。
“你始终忘不掉你那废掉的双脚啊,”元欢的嘴角上扬,他显然已认出浓雾中的人是谁,“你总应该感谢我,我让你明白身边有一些人是不值得信任的,我让你懂得最致命的背叛往往来自最亲密的朋友。”
真正能背叛你的,从来都只有亲近的人。
或许只有当尔朱荣想起雪夜的那顶画鬼面具和长途奔袭倒下的“逐风”时,他对背叛自己的友人的恨意能稍许减退。
仇恨这种东西,只有用更深重的恨或怨才能稍许消解。
这将是一个无法跳脱的死循环。
四轮车无声息,四轮车上的人没有言语。
“其实你的死活我并不在乎,我在意的是尔朱氏的势力,一家独大并非我想看到的局面,所以我必须要策划一场变乱,让尔朱氏遭受重创,”元欢接着说道,“当草原上没有氏族拥有称雄的实力之后,我的行动便不再有后顾之忧了。我不必担心在我接掌大魏权柄之后北方有氏族胆敢反对。”
元欢所说的“行动”,自然是将元诩和胡太后软禁,他自己成为操纵傀儡的幕后人。
“你本来不必死的,可你总是不甘心,而且你的头脑和嗅觉又太灵敏,短短几年内又积聚了足够成为枭雄的兵力和资本,”他仍在对着雾中的那道沉默的影诉说着,“平息六镇起义之后,你招徕的士卒和杀手已经令我都不敢妄动了。”
一柄短刀由黑暗中飞来,画出一道弧线,落在元欢跟前。
初新记起自己在城东旅舍中首次见到尔朱荣时,他也曾向缩在墙角的假尔朱荣扔过武器,根本没有任何力道。多年的瘫痪生活已经让他的肌肉产生了不可逆的萎缩。
元欢终于忍不住狂笑起来:“看看这把刀,在你出手的那一刻,我就算准了它落地的位置。瞧瞧你羸弱的身体,还有这无能为力的出手。你有好好审视过自己吗?你现在是不是连拉屎撒尿都要别人伺候呢?你现在还能不能在女人面前生龙活虎呢?”
一连问出数个攻击性极强的问题后,元欢的笑在呜咽声里停下了,转而变得愤怒又无奈。
“你的野心在我发现你命人铸造的劣币之后就暴露无遗了,招兵买马是一项庞大的开支,而你又不像葛洪那般喜欢劫掠,你只能私自开矿,用小一号的模子仿制太和五铢,支撑庞大的军费,这恰恰给了我灵感和机会。”
初新插嘴道:“什么灵感和机会?”
元欢盯着四轮车上的人影,略带得色,说道:“我也可以用这个法子造钱,而且只要我措施得当,管控严密,最后所有的黑锅都会有人替我来背,这是我的灵感;机会则是,我不必花太多精力于此,洛阳城的物价就能被抬得一塌糊涂,届时我再出面揭穿元凶,尔朱元帅辛苦建立的所有好声名将毁于一旦,而我,自然会成为这座王城的救星。”
就在这句话说完的那一刻,一把剑从元欢的后背刺来。
初新和元欢面对面站立着,他却根本没有瞧见这把剑从何而来。也许是黑夜颜色太深,也许是剑来得太快,可无论如何,他都觉得这是必中的一剑。
剑透过元欢的衣服刺入,冰凉的剑锋贴着元欢的后背,忽然蛇一般环腰而出。
元欢伸手轻弹,长剑竟然断作两截。
宇文泰惊愕地杵在原地。
第九十八章 雾中的围攻
“很不错的剑法。”元欢看着宇文泰手中的断剑,鼓掌道。
“你的身法更绝。”初新在一旁感叹。
他在想,如果这一剑刺向的是他,他能否躲得开。这个疑惑也许永远不会有解答,因为初新绝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元欢没有理会初新的夸赞,而是对宇文泰说道:“用四轮车吸引我的注意力,伺机由背后偷袭,的确是好计策。不过我还是要问一句,黑獭,何苦替仇人卖命?”
初新发现宇文泰的神情由惊愕变为恐惧,仿佛有双大手扼住了他的咽喉,让他的面色因窒息而发青发白。
初新不清楚,“黑獭”是宇文泰的父亲用来称呼宇文泰的小名,除了他于六镇战死的父亲和两位兄长外,再没有多少人知道。
宇文泰虽然显露出败象,可终究一言不发。他是个话极少的年轻人。
话极少的人往往背负着很多的东西。
“你不爱说话,不妨我说给你听,”元欢拍了拍宇文泰的肩膀,“你的父亲叫宇文肱,六镇之乱中,你们一家子加入了鲜于修礼的队伍,可惜你们碰到的对手是尔朱荣。”
尔朱荣起于六镇之乱,如日中天,此刻已蔚然有北方第一枭雄的强劲势头。
“你加入尔朱荣军队的动机恐怕并不单纯,我想父兄的深仇大恨应该永生难忘才是,此刻你的剑却没有对准该对准的人,”元欢有意无意地朝雾中的四轮车瞥去,似在暗示宇文泰真正的敌人是谁,“如果你还不明白,我可以再告诉你一件事:你那酒囊饭袋般的酋帅根本不是尔朱荣,那个瘸腿的军师才是。”
初新看着宇文泰,他明白宇文泰已逐渐被元欢从精神上击垮。这向来是元欢的拿手好戏。
他喜欢并擅长摆弄人心的阴暗面,他乐意将那些见不得光的角落炙烤于业火之中。
但寡言的宇文泰竟说出了一番令初新和元欢都想不到的话语。
他说:“父亲和兄长不识时务,逆大道而行,理应有此下场。我能为酋帅效力,是宇文氏的荣幸。”
初新不敢相信宇文泰是个只有二十岁的青年。二十岁的人应该是怎么样的?血气方刚,桀骜不驯。正因为世间永远有二十岁的人,永远有二十岁的朝气,希望才愿意造访人间。
可宇文泰的言辞却慎重得像个迟暮的老人。
元欢看着他,眼神复杂,木立很久以后才说道:“如果今天你能活下去,你将来的成就一定不可限量。”
“这么说来,你不打算让我们活着离开这里。”初新伸了个懒腰。他在尽量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以便应对元欢可能的所有变化。
“知道了这么多秘密,你觉得我会放你们离开吗?”
元欢的话还没说完,宇文泰已挥舞断剑斜砍而来,元欢搭在宇文泰肩膀处的手猛地用力,宇文泰竟疼得松开了断剑。断剑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金属和泥土碰撞的声响。
初新的剑出鞘了。
他就在等这一刻,元欢分神的这一刻。
于剑客而言,分神意味着变慢,慢意味着失败。败者就会死。
“七月”迅速刺往元欢左肩,元欢却没有任何动作。难道他已束手就擒,坐以待毙?难道他练成了传说中那种练气为墙,刀枪不入的仙术?
这间不容发的一瞬,初新的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最后一个闪烁的念头是:他自己因这无数个念头分心了。
元欢的另一只手在此刻出现,硬生生捏住了“七月”的剑锋。
初新用力地刺,剑不动。剑像粘连于山腰的磐石,重逾千斤。他的信心仿若春阳下的薄冰般,不断地消逝。
“你不懂杀人,更不会杀人,所以当我什么都不做,等你刺来时,你反倒会下意识地放慢速度。”元欢叹道。他的手因握住剑锋而鲜血淋漓,像极了那天夜里在万顺王府中遇刺的景象。
初新问道:“那天夜里的刺杀,也是你特意安排的?”
元欢自嘲道:“本想钓一条大鱼,入网的却是一只小虾米。”
“小虾米”说的自然是初新,那么“大鱼”又是谁?是不是那深夜卖面,如猿猱般灵活的秃顶老人?
不知为何,想起老人时,他总能记起那件猩红的长袍,如山海般的人群,还有那些神秘的经文。
“可你现在到底是受伤了。”初新手上不再使劲,剑反倒轻而易举地被他收回了。
“受伤总好过送命。”元欢扬了扬他受伤的手,三条指缝间各夹着一枚不同种的暗器。初新这才明白,刚才不止他和宇文泰出手,还有人向元欢打出了三枚暗器。
元欢为了接住那三枚暗器,才不得不以受伤的代价接住了初新的剑。
他朝元欢背后的方向望去,雾里只有那辆四轮车的踪影。
四轮车上的人岂非已是个肌肉萎缩的残废?怎么能将暗器打得毫无声息?
难道四轮车上的人根本不是尔朱荣?
“你一直不说话,原来是为了掩盖声音的不同,我说得不错吧,三叔。”元欢抬高了声音,刻意想让雾中人听得更清楚些。
雾里传来阴恻恻的笑声,那笑声的确不是尔朱荣的。
三叔臃肿的身形竟在短短数日之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得如尔朱荣那般瘦削,靠一具骨架在支撑。
“宝公大师对你的评价一直很高,提到你时,他总用‘深藏不露’四个字形容。”元欢将掌中暗器扔到地上。三叔道:“真正的深藏不露是你才对。你何时注意到雾中的人是我的?就算是夜眼,要透过浓雾看清我的样貌也是不现实的。”
“的确,我只不过是比一般人多留个心眼罢了。”元欢淡淡道。
“可是多的那一个心眼不足以对付三个人,不足以接住三十枚暗器。”三叔的嗓音很沙哑,和他平时圆润的腔调很不搭。
“你至多还有十枚这样的暗器。”
听见这句话,三叔的脸扭曲得像被毒蛇咬了。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可初新和宇文泰都感觉到,三叔的底已被元欢探得一清二楚。
初新当然明白这是为什么。晴与三叔朝夕相伴多年,自然晓得关于三叔的所有秘密。这些秘密伴随着她的爱与遗憾,全部纳入了元欢的囊中。
“我还得感谢你半辈子积攒下来的钱财,有了这些钱财,我的计划将实现得更加容易。”这句话像刀剑般再次刺伤了三叔。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情感和理想于他都会变味,不再可靠,唯有钱是越来越重要的,因为他见多识广,丰富的经验和人生阅历告诉他,钱是世界上最实在的东西。失去半生积累的财富,有时比失去半生相伴的亲友更令老者痛苦。
可三叔毕竟是三叔,他不会在大敌面前失态,不会怒吼“你夺走了我的一切”,而是会静默地等待,等待下一次出手的时机。
他明白只要自己剩下的十枚暗器没有发出,元欢就始终会忌惮他,始终不能全力对付初新和宇文泰。
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杀死元欢。
“既然你们出现在了这里,说明尔朱荣已经重掌大军,冒牌货又得挨揍了。”元欢笑了笑,好像这是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不仅如此,我已经暗中让星盟派人监视你在城中购置的几处宅子,我相信过不久,他们就会有收获的,”初新补充道,这正是几天来他让小流浪汉们调查的事情,在洛阳,这些穿不暖吃不饱脸还脏的小鬼是最好的情报来源,“那些入住的壮汉虽是西域客商打扮,口音却多操陇西和齐鲁方言,出手阔绰,根本不像商人。”
商人的钱都会花在该花的地方。
“你确实是个合格的对手,”元欢意味深长地说道,“我都有些不忍杀你了。你原本可以成为我得力的助手的。”
“抱歉,道不同,不相为谋。”
理念不一的人,迟早会分道扬镳的。
第九十九章 鸩酒的困局
元欢并没有慌张的神色。可无论在谁看来,他都该慌张才是。他问:“你还有什么特别的安排吗?我很好奇。”
这话显然是说给初新的。
初新没有隐瞒:“还有你写给儿鹿将军的信,已被我半道拦截了下来。”
“那信是用鸽子送出的,你怎能发现?”元欢的脸上泛起一阵奇异的表情,不像是惊讶,反倒像赞赏。
“我在一家酒馆的屋顶睡了四天四夜。要知道,一直在屋顶吹风可不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初新苦笑道。
“没错,你要完成一些事,就必须付出一些代价。”元欢认同初新的看法。他为了完成自己的夙愿又付出了什么呢?付出了晴的性命,付出了后半生的安逸清闲,付出了无数人的鲜血和努力。
“你仅剩的王牌只有挟持天子和太后的禁军,然而如果你在此殒命,我们就能隐瞒你的死讯,放出假消息营救两位陛下,不至于令洛阳乃至整个中原陷入混乱。”这样的办法初新原本是绝不愿意用的,可在洛阳的经历已经让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
他发现一旦卷入某些纷争,要保持双手干净是绝不可能的。所以他宁可采取肮脏的手段去实现自己心目中的正义,也不愿隔岸观火、坐视不理。
这个转变让元欢纵情大笑:“很好,很好,你已逐渐明白了世界的规则。至于三叔和尔朱荣的目的,我也都一清二楚。一个想借救天子之功重新拥有财富,一个则想挟持天子,成为中原的新霸主。你们的围攻,与其说是联手除恶,不如说是利益的妥协。”
宇文泰、三叔和初新都没有反驳。他们都清楚,元欢的话切中了要害。心中各有算盘的三方确实无法真正实现共同进退。
停顿片刻后,元欢忽然用张狂的声调问道:“如果你们的天子已经死了呢?你们所有的行动全都是一场泡影呢?”
死寂,只有死寂。
所有人都被问倒了。元诩如果死了,元欢才是洛阳城中声望最高且有继承资格的人,也是最有能力挽回北魏乱局的人。杀了他,北魏很可能永堕万劫不复的深渊。陷民于水火,这不是侠义之道,初新已经失去了杀元欢的理由;三叔如果想东山再起,此刻更应该依附元欢,决不能与之作对;尔朱荣虽然军力强大,可毕竟只是军阀,他要服众,一定得经由天子的承认和册封,必须经过长久的经营和稳定才能实现霸业。
转瞬间,元欢从“必须杀”变成了“杀不得”。
良久,三叔沉声道:“你绝不敢杀天子,这是弑君,是大逆不道的罪。你在撒谎,天子根本没死,你不过是想趁机逃走而已。”
元欢笑了:“没错,我是没这个胆量杀他,可借刀杀人的办法,我使得还少吗?”
三叔想起了在自己背后捅刀子的小黑,想起与自己朝夕与共却只为窃取秘密的晴。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元欢的刀。
挑起世界的纷乱和纠缠确乎是元欢最拿手也最喜欢的举动。
“你布置了什么遗策?”初新问道。
“没有刻意留下计策,我只是叫人传了个话。”
“什么话?”
元欢手上的血凝结了,他随意揉搓着血污,淡淡道:“我吩咐手下给太后和天子各倒了一杯美酒和一杯毒酒,告诉他们二人中只能活一个,让他们留下一杯酒,另一杯送给对方。”
“然后呢?”
“把毒酒留下的人必须接受一场赌,”元欢慢条斯理地解释着,仿佛在享受这个过程,“那个人的两杯酒将会打乱顺序,他要任选一杯喝下。”
千百年后,西方世界提出了一个非常相似的问题,称作“囚徒困境”。古往今来,人类一直在自找麻烦,自设陷阱。人类一直身处困境。
初新冷冷道:“时至今日,你还是要玩弄这样的把戏吗?”
“我给了他们机会,一半一半,前提是他们足够高尚,或者,其中一个人如果比较有牺牲精神,而另一个人又很自私,那问题就变得简单很多了。”元欢微笑着说道。
“如果他们都死了呢?你的戏岂不是没法唱了?“三叔的声音再次由雾中传来。
元欢笑答:“放心,故事一定比你们想象的还要有趣得多。”
戌时三刻,这是元欢给元诩和胡太后的最后期限。
“最后”的意思,往往是没有下一次了,往往在宣告某一种事物的终结。
“拿走吧。”胡太后说。
“就给母后这一杯吧。”元诩说。
随着酒被宦官端往另一人处,谁的生命将延续,谁的生命又将终结?
一个面容白净的胖子走进殿内,元诩认得他,他就是新任的禁军统领。
“你是来监督我喝下其中一杯酒的?”元诩问。
胖子点点头。他脸上的白粉因此掉落了数百粒。元诩看着这个人的脸,有些反胃,摆摆手道:“不必监督,我说到做到,我送出了没有毒的酒,就一定会遵守规则。”
他注视着胖子的眼睛,接着道:“而且我敢肯定,皇叔不敢让我和太后都丧命,毕竟他需要一只替罪羊,或者是一个木偶。”
如果他不慎死了,太后便是替罪羊;如果太后不慎死了,他就成了木偶。
这个道理就如同一加一等于二那般明显。
胖子开口了。他的声音尖而细,却又带着几分沙哑低沉,像只没有阉割干净的公鸡:“陛下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吗?我怕你今后没有机会再说了。”
元诩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你叫裴喜,是吗?我一直奇怪,你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或者,你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裴喜笑了。他笑起来时,脸上的肉竟会堆到一起,令元诩回忆起他的一位族叔。
裴喜道:“很快,我是什么人都会对陛下失去意义。”
元诩也笑了:“没错。”
一个人若是死了,一切于他而言便都是毫无意义的。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各人迎接死亡的态度。
元诩此刻的表现完全不像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反倒似看透世事、了无牵挂的僧侣。
裴喜有些好奇:“你不像是个怕死的人。你不想知道太后给了你哪杯酒吗?”
元诩淡淡道:“一个人若是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害不害怕已无所谓了。所以无论母后给了我哪杯酒,我都不必害怕。”
裴喜道:“可太后毕竟是你的母亲,如果母亲选择贪生,陷子于死地,我想任何孩子都会心寒的……”
元诩打断了他:“不必说了,我的命是母后给的,如果不是她冒着杀头的危险执意将我生下,我根本不会来到这世上。”
他的确恨他的母亲,可到了生死关头,他还是毅然决然地将性命交予他的母亲。元诩始终认为,这是一个孩子的本分。
恨是一回事,爱又是另一回事。虽然有时恨能催生爱,爱也能孕育恨,可这绝不意味着二者能够互相抵消。相反,这种账是永远算不清的,人们也永远不爱算。
听完元诩的话,裴喜的笑不再掺有任何喜悦的成分,反倒变得凄厉。他穿着宽袍大袖的衣服,根本没有披挂铠甲。他看着元诩面前摆放的两杯酒,吩咐左右打乱次序,随后让元诩喝下其中一杯。
元诩大笑:“所以你该明白,母子之间就是存在这样神奇的联系。”
他随意地选择了右边的那杯酒,随意地喝下了肚子,没有半点犹豫。
那一刻,他二十年的短暂人生在闪光。
那一刻,他已成了北魏真正的君王。
第一百章 世界微尘里
洛阳的寺庙建得又大又气派,可并非从来如此。
北魏是曾经发生过灭佛运动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在位时,逐渐发现战争和徭役中人力匮乏,大量青壮年遁入佛门以逃避本该属于他们的保家卫国的重任,佛教势力的迅猛发展也妨害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原本敬佛礼佛的太武帝接受了深信道教的崔浩的建议,诏令五十岁以下的沙门全部还俗,到后来,竟愈演愈烈,成为一场佛教的浩劫。
长安的沙门死绝,中原的经书佛像都被焚毁,举国无人敢言菩提之道。
这是很古早的日子里了,白马寺最著名的不是那未卜先知的妙僧,依然是白马驮经的典故,有一个容貌秀丽的姑娘来到金碧辉煌的禅院。
“女施主,”接待她的是一位中年僧人,眼袋很肿,额头有一块凸起,“上香还是讲经?”
“上香。”她穿着胡地的窄袖短裘,微笑着回答。
“好。”
她身旁随行的女孩悄声问道:“夫人耳朵上戴的是什么啊?”
“胡人的稀奇玩意儿,”她不好意思地说道,摸了摸自己的耳环,“叫耳环。”
“耳环,耳环,这名字真好听。”女孩喃喃道。
“儿还,儿欢,如果你有情郎,我送你一副戴。”姑娘轻笑。她的声音和她的腰肢一样绵软。女孩害羞地摇摇头。
中年僧人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不觉莞尔。
他喜欢佛道,也爱世间的烟火气,所以他选择来到洛阳的庙里做个小僧人,既可以潜心佛学,又能与俗世打交道。
“夫人,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看起来都行色匆匆的?”女孩望着周遭的佛像和络绎不绝的香客,低声问那姑娘。
姑娘正跪拜着一尊金像,没有答话。
后世流传,观世音有三千法相,其中一相曾帮助一个求子者送去孩子。菩萨本是男身,受汉文化影响逐渐女性化,“送子观音”的名头也渐渐比释迦牟尼还要响亮。
跪拜结束,女孩凑到姑娘身旁问:“夫人怀孕了?”她是个聪慧的孩子,虽然只有十岁,也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可她学什么东西都很快。
姑娘嗔了她一眼,将手指抵到唇边,示意让她别说。
女孩闭上了嘴,但很快,她又叽叽喳喳起来,指指中年僧人额头上的凸块,露出疑怪的神情,并和姑娘分享了她的看法和意见。
“甜儿,不得无礼。”姑娘又瞪了女孩一眼,女孩只能吐吐舌头。中年僧人见状,走过去,和缓地说道:“不要紧的,小女孩嘛。”
叫“甜儿”的女孩见僧人走来,躲到了姑娘身后,僧人愣了愣,双手合十立在原地,不再上前,可脸上仍不露难色。
他是个风度仪态俱佳的人,如果不是额头的凸块和过深重的眼袋,他一定会是个美男子。
“大师,她怕生。”姑娘解释道,尽量不让僧人难堪。僧人微笑点头,没有再提此事,而是对姑娘说道:“施主要求儿子,便一定会有儿子的。”
“骗子。”甜儿突然冒出一句。这句“骗子”是对僧人说的,姑娘有些惊愕,刚想责备甜儿,却听见僧人问:“你为何说我是骗子呢?”
“我听别人说,那些推断生孩子是男是女的人都是骗子。”甜儿接口。
“‘别人’是什么人?”僧人又问。
“你不用管,反正夫人不会生儿子。”甜儿说不过,只能开始犟嘴。
姑娘斥道:“胡说。”可甜儿却“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引得周围人驻足观看。姑娘有些不知所措,只好望着僧人,僧人却蹲下身子,拭去甜儿的眼泪,柔声道:“明白了,你家夫人不会生儿子,会生女儿。”
生男生女当然不由一句言语决定,有人说僧人破了妄语戒,一会儿说生儿子,一会儿说生女儿,可僧人从来只是笑笑。他后来还预言了很多事情,无一不中,只有那天,为了让一个女孩不再哭泣,他说过一句谎话。
甜儿不哭了,她摸了摸僧人额上的肿块,问道:“你受伤了吗?”
僧人无奈地笑了笑,道:“我犯了错,老天为了惩罚我,放了这肿块在我额头处。”
甜儿也笑了。她说:“骗子。”
二十年后,当甜儿回忆起这段往事,心里仍充满感激和温暖。那中年僧人已变老,肿块也成了一颗肉瘤,甜儿虽然想不通他犯了什么大错,可始终觉得像宝公沙门这样的人不该遭命运如此对待。
甜儿是个老姑娘了,她守在宫嫔潘外怜身旁,照顾潘和潘的女儿。潘外怜的女儿也是年轻的元诩唯一的后代。
甜儿觉得生女儿蛮好的,尤其在北魏的深宫高墙中。
曾几何时,她也希望胡太后生下的不是皇子,而是女儿,这样胡太后就能免于一死。可太后与她不同,太后是个要强的女人,勇敢而刚毅,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承继大统。真能如此,她死也无憾。
“为什么她能对自己这么狠?”甜儿兀自想着,她不明白皇位有怎样巨大的吸引力,让天下瞩目,让众人趋之若鹜,让善良单纯的凤儿夫人变成了心狠手辣的皇太后。
所幸的是,胡太后活了下来,元诩也安然无恙地成年了,可甜儿总能在元诩身上感觉到疏离和孤僻,那种隔离了他与世界的怪异的力量。
生于帝王家,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
她望着摇篮里的女婴,幻想着她一生中出彩的瞬间:懂得梳妆打扮、出嫁、为人母……甜儿希望这个婴儿能平安地度过一生,如果以后有了情郎,甜儿就把自己珍藏多年的一对耳环送给她。
近来宫中很混乱,她和潘外怜躲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等待风波平息。
“人生不正是等待吗?”她自我安慰道。想起二十年前的那个阳光散漫的午后,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白马寺的香客像迷离婆娑的树影,他们各自的人生在女孩的哭声中短暂交会,又长久地分开。
人生不正是类似这样的东西吗?
城郊,孤冢,四个短暂交会的人。
他们因某些微妙的联系站在一起,又因某些奇妙的情感分为两种阵营。
元欢忽然问宇文泰:“尔朱荣为何不多派些人来?”
宇文泰回答:“酋帅觉得我和三叔已足够对付你。”
“笑话,你们三个人加起来都不一定杀得死我,”元欢说,“他派你同三叔来,只因他不信任你们,若是你们能与我斗得两败俱伤,令他渔翁得利,那再好不过,若是任意一方折损,他也不会心疼。”
三叔开口道:“不必再费口舌了。王爷,你确实很厉害,你比我们三个中任何一个都要厉害,无论心计、武功还是头脑,天下或许都无人出你右,可我们是不会再放走你的。一旦城中有消息,天子没有死,我们会立刻动手除掉你。”
他补充道:“我们三人联手,就算不济,也值得试试看。”
元欢淡漠地环视着四周,轻哼了一声。
他们陷入了等待。人在等待时,原本确切的东西也会变得虚无而缥缈。
元欢虽然提早布置好了计划,可他终究不在城中,难保没有变数。他不敢贸然动手,腹背受敌的状态下,妄动便是送死。他只有等,等待破绽,等待城里的消息,等待天子的陨落。
洛阳城中又出现了火光。
一场战争在悄悄爆发。
第一零一章 山重水复疑无路
人类从古至今爆发过无数冲突,有些冲突只是小摩擦,碰破皮出点血而已,有的冲突却上升为了另一种噬人的规模。
战争决定了很多。远古时期,它决定食物和配偶的归属,紧接着,它决定领土和人民的归属,很久以后,它决定资源和财富的归属。
和平途径得不到的,就抢过来,这是很简单的逻辑。
城北的街巷中,涌出了无数持刀兵的好手,他们来自陇西和齐鲁两地,在河洛一带负责接杀人的生意。
他们蒙脸——杀人的人当然要蒙脸。
他们沉默——杀人的人当然极少说话。
他们嗅觉灵敏——杀人的人当然对血腥气极为敏感。
他们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得之太易,自然不懂得珍惜。
近来,有一名金主以匪夷所思的价格要求他们做一桩大买卖,那金主也爱蒙面,他的面具是用金属铸成的,隔着面具只能看见他那双发亮的眼睛。
金主自称“公子”。
他们被“公子”的定金打动,不久前,他们搬来城北,开始考察环境。杀人是一门讲究的手艺,要留心各方面的因素和变化,时间、地点、要杀的人都是他们要推敲的东西。
是夜,他们出发,刚刚在金主约定的时间——戌时三刻。
他们带着钩爪,方便翻越皇宫的高墙。他们要杀的人就在皇宫的深处。
他们约定的信号是冲天的火光。
太极殿。
太极殿是北魏皇宫的中心,分为正殿、东堂、西堂,北连邙山。建造宫殿的人为天子预留的逃跑路线正是北上入山。
此刻的天子就在太极殿西堂,却插翅难飞。裴喜命人把持着各处要道,而裴喜本人也正立在元诩面前,静静地看他将酒杯中的酒喝下。
“这酒味道不差,可惜比不上祖父留下的陈年美酒。”元诩抹了抹嘴,淡淡道。
“陛下想知道自己喝下的酒有毒吗?”裴喜问。
“知道得多了,人反倒不快乐了。朕总觉得自己没有五六岁时过得开心,”元诩婉拒了裴喜的“好意”,“再说了,很快,朕就能知道酒里有没有毒了。”
裴喜的作弄又落空了。他有些无聊,只能翘着二郎腿发呆。
殿外传来奇怪的声响,那种寻常人听到就会毛骨悚然的声响,裴喜却兴奋了起来——他喜欢的东西往往是普通人所厌恶的,他的爱好往往令人生畏。
殿门被粗暴地打开了。
宽大的堂屋竟被二十余人挤得密不透风,因为他们个个身强力壮,魁梧得像头小象。
裴喜笑了。他笑的时候,脸上的白粉就会掉落——被他堆在一块儿的肉挤落。他问:“是来杀人的吗?”
满屋的汉子齐刷刷地点头,样子竟然有些滑稽,裴喜笑得更厉害,指了指元诩,问:“是来杀他的吗?”
有一个声音响起:“不,是来杀脸上涂白粉的人。”
裴喜笑得再也停不下来,一边笑还一边自说自话:“我就知道你嫉妒我,因为你比不上我,我有的东西你永远没有……”
方才神色安详的元诩,此刻却惊愕得说不出任何话来:这队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杀裴喜?他们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裴喜不笑了,他强憋住笑意,佯装严肃环视众人,清了清嗓子:“你们看看你们身后是什么?”
无人回头。无人敢回头。不是怕回头就被裴喜抓住机会反击,而是这些杀人者都隐约发现,自己身后的的确确站着人,感官敏锐些的,还感受到了身后人的鼻息撞击在自己的脖颈。
难道这昏暗的堂屋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他们忽然一齐冲向裴喜。瞬息间,他们之中已有人距离裴喜不足丈余。可多数人还是倒下了。
后颈是人的要害,被刺入后颈者,向来凶多吉少。
有一个人成功地在裴喜面前举起了武器,可裴喜只一挥长袖,他的喉咙便漏了气般发凉,紧接着,他浑身的力量就消失了。
很少有人看清,裴喜的袖子中伸出了一根铁刺,铁刺在
宋云从黑暗中缓缓走出,跪在元诩跟前,道:“星盟众人护驾来迟,请陛下责罚。”他身上还缠着布条用以包裹伤口,但他的剑依旧快如闪电。
与此同时,裴喜已经鬼魅般掠出了殿门。
“追他!”元诩急切地喊道,可跪拜的众人却仰起身子,面面相觑,全无追赶的意思。元诩跺着脚,恢复了如孩童般抓狂的样貌:“他差点要了朕的命,给朕追上他,扒皮抽筋,朕要诛灭他三族,把他四肢砍下当人彘!”
宋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可是陛下,命我们埋伏于此的,正是这满脸涂白粉的人。”
元诩跌坐在座位上,茫然地看着面前没有喝下的那杯酒。
忽然,他咬牙切齿地抄起那杯酒,猛地灌进嘴里,才发现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两杯酒都没有毒。
同样被这样戏耍的还有另一人。
太后的脸发青,印堂发黑,她不懂究竟是自己运气好,巧妙地避开了毒酒,还是两杯酒都没有毒,仅仅是恶作剧而已,看守她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寝宫中除了她,已没有任何活物。死里逃生的惴惴不安里,还掺杂了数不胜数的孤独。
她的面首悉数死去,她的势力在被削弱,她原本以为元诩将无毒的酒留给了自己,可此刻却又怀疑起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既然两杯酒都是无毒的,那无论选择毒酒还是非毒酒,结果岂非都是注定的?
她头一次对世界如此失望。
她发现生死面前,其他**都变得渺小,可一旦危机过去,心中渴望的沟壑又变得深而狭长。
她还是需要权力。没有权力的她什么都不是。
有道影子出现在了她寝宫的门前,她感到惊惶,随手拿起墙壁处的弓弩,张弓搭箭,瞄准了那影子,可缓缓走入的人又让她放下了弓箭。
元诩。
“你来做什么?”胡太后问。
“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反贼未除,你却先要对付我?”
“我相信母后所想,同我一模一样,毕竟我是您亲生的孩子。”
母子相对,久久无言。
一些微妙的心事被戳穿,他们没有觉得尴尬,反倒认为天经地义。
在无止境的**面前,还有什么是可靠的呢?父子会决裂,手足会相残,夫妻会反目。
人类从来没有一刻真正理解过彼此。
“你带了多少人?”胡太后问。
“就我一个。”
“你猜猜我有多少人?”
元诩笑了笑:“我相信母后的情况绝不比我好到哪里去。”
星盟的众人和元诩掌握的为数不多的禁军已派去平乱,明明是宵禁的夜晚,城内却都是杀伐之声。频繁的巷战于洛阳本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胡太后突然问:“刚才你给我的酒是哪一杯?”
“两杯都是没有毒的。”
“但你那时并不知道,对吗?”胡太后继续追问,“那时你选择给我的是哪一杯?”
元诩想说“是没有毒的那杯”,可话到嘴边又生生地咽了下去。他终究没有对母亲表达情感的能力,从他发现自己爱着的宫娥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时,他就彻底失却了这种能力。
他回答:“这已经不重要了。”
胡太后冷笑:“朕早该明白的,你迟早会让朕失望。”
元诩有些黯然,因为母亲又一次误会了他,他也再一次没有任何解释地沉默了。这世上,谁能完全令人满意,不带来失望呢?
既然失望在所难免,又何必解释?解释只会带去更多的失望。
胡太后手中的弓再次被举起,箭在弦上。她年轻时就有一手通神的箭术,能在百步之外射中针一般粗细的物什,许久不碰弓箭的她,依然腰杆笔挺,英姿飒爽。
元诩没有颤抖,连眼皮都不曾眨动一下。
第一零二章 秋水长天折翼飞
元欢抬起了他的手。
只是这个小小的举动,惊得宇文泰面色一变,惊得初新握住了“七月”的剑柄。
他只是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招,”他说,“我对付你们每个人,都只用三招。”
原本以为虚惊一场的三人重又感到疑惧。
元欢本应落于下风才对,为何此刻居然根本没有落于下风的意思?
他要对付的,每个都是高手,可他却断言自己只要三招,连初新也说不出他是在迷惑对手还是确有实力。
元欢动了。
这次动的绝不仅有他的手指,还有他整个人。
他向宇文泰斜劈一掌,朝初新横踢一脚,单足而立。柔韧性需求极高的动作他做起来竟毫不费劲,甚至还带着飘逸潇洒之感。
这是第一招,虽然攻向两人,但这确实是一招,不仅在一瞬间完成,而且连贯得看不出衔接。
宇文泰的剑已断,只能用双手硬接,可这一掌势大力沉,宇文泰生生被击退了三四步。
初新手中有剑,可他的境况并不比宇文泰好。他提剑,用剑脊迎上宇文泰的腿击,也被震得后退。
而且当此千钧一发之际,初新竟隐约瞧见三枚暗器擦着元欢的身子飞过。
他在攻出这一招的同时,还闪躲了三叔发出的三枚暗器,这样的身手足以令任何人自愧不如。
稳住身形后,初新连忙提剑提防,怕元欢立刻攻来。奇怪的是,元欢没有紧跟而来,既未攻向他,也没有追击狼狈的宇文泰,而是朝雾中奔去。
朝三叔的方向奔去。
初新很快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元欢看似轻松地躲掉了三叔的暗器,其实个中过程也相当不易,他必须在发出劲力时收放自如,留几分注意,才能避开三叔无声无息的偷袭。所以为了避免再次陷入困境,他决定首先解决最大的隐患,攻向他和宇文泰的这一招是虚招,为的是让他们无法及时救援腿脚不便的三叔。
可三叔绝不是平庸之辈,他的双足虽暂不能行走,可他毕竟不似尔朱荣那般已瘫痪多年,他手上的技巧和劲道犹在,他仍握着七枚暗器。
只要他仍有暗器,元欢就无法使出全力进攻。
没有人的算盘打得比一个老商人更精明。
三叔出手了,六枚暗器,三枚击上,三枚击下,呈六角形排布,意在封死元欢所有的去路。换作任何其他人,都已无路可逃,可他碰见的对手却是元欢。
元欢拔剑,剑光一闪中,黑暗成为了强劲的漩涡。六枚暗器被漩涡席卷,成为没入其中的无名水流。
这是元欢攻向三叔的第一招,一招之中,六枚暗器已杳无影踪。
在不可名状的恐惧和惊讶里,三叔的喉咙被割开了,血液由其中喷涌而出。这是他的第二招。
“仅仅两招而已。”初新叹道。
“不,是三招。”元欢走近之后,摇了摇他的左手,初新要很费劲地看才能发现,元欢的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根发亮的细小的如针一般的暗器,“这根针是三叔最后的杀招,我一直在提防着这记杀招。”
初新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是他,在出剑击杀三叔的一刻,一定会松懈,一定会失去警惕,那时,他的身上就会被戳开一个小孔,过不多久,他的身体便会冰凉。
元欢却似乎是一点儿破绽也不会露的。
他忽然庆幸自己刚才令元欢受伤了,否则他真的不知道如何才能有胜机。
他们此刻的胜算早已大幅度缩水。三叔一死,再无人能于暗处牵制元欢。
“两招,我还欠你们各两招。”元欢忽然说道。
两招。初新有些恍惚,这是否意味着他只能在世上活两招的光景?这是否意味着两招以后,他就要变得和三叔一样,恐惧、惊讶且了无生气。
任何人都畏惧死亡,剑客也不例外。初新是个热爱生命的人,他知道,世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他在战栗,可他还是紧握住了他的剑。
此刻,他只有奋力地拼一拼。他和宇文泰就像藏地雪原上两只发狠的羚羊,一动不动地盯住了元欢这匹孤狼。
孤狼是最可怕、最残忍的动物。
可元欢的眼神突然起了变化,变得疑惑,变得有些迷茫。
他看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于此的人,或者说,他看到了一个本不该活着的人。
裴喜笑嘻嘻地立在城郊密林旁的小道中,他的脸涂满白粉,堆满诡谲的喜悦,令人生厌,就好像你做了什么坏事他都知道,而他做的坏事却能让你防不胜防。
元欢问道:“城内的事怎么样了?”
裴喜道:“办妥了,兄长。”
这句“兄长”令初新大吃一惊,他端详了裴喜的相貌身材,竟与纨绔元瑾极其相似。
“办妥了自然很好,”元欢像故意在说给初新和宇文泰听,“这两个人,就留给你消遣吧。”他收剑回鞘,缓步退到一旁。裴喜躬身,表示服从,走到了宇文泰和初新跟前。
初新忽然注意到一处奇怪的细节,元欢的脚步声一轻一重,似乎同刚刚的有条不紊有很大的出入。他皱了皱眉,目光落在元欢的手上。他发觉侧身对着他的元欢正有意无意地用手掩饰着什么。
“‘袖中刺’裴喜?”许久不说话的宇文泰开口问道。裴喜点点头,甩了甩他的宽袖。可当袖子落下时,裴喜却已不在原地了。
他径直朝宇文泰攻去,宽袖到处,竟硬得像钢铁。
初新听敏说起过裴喜。他知道裴喜仅在几招之内就制服了敏。他本想去帮助宇文泰,可他的直觉告诉他,元欢受伤了。
元欢毕竟不是天神,没有三头六臂,三叔的暗器众多,他难免着了道。
可这如果又是元欢的轻敌之计该当如何?本获得喘息之机的自己或许会命丧当场,而且裴喜刚才说的“办妥了”若是指天子已死,杀了元欢又当如何?且不说陷洛阳于战火,中原大地也许因元欢一人之死而四分五裂。
手中的“七月”仿佛重逾千斤,初新连将之平举至眼前的能力也丧失了。
游侠以三尺长剑击无道,血溅五步,当法律道德失去原本的限制力,侠客是正义最后的屏障,可当非正义即将成为新的正义时,是否意味着侠客的所作所为是错的?
如果敏在这里,她会怎么做呢?
她一定会保持绝对的理性,观望至洛阳城传来确切的消息。如果天子真的不幸死去,她会立刻收手,离开洛阳,回到南边的大梁,或是往北方的草原遁走。
如果老师在这里,他又会怎么做?
年轻时的他一定会恪守自己的正义,与元欢决胜负,拼生死;现在的他则绝不至于牵扯进如此复杂的纠纷。他早已不问世事,江湖的恩怨早就和他没有关系了。
裴喜出手狠辣,宇文泰手无寸铁,经验又不够丰富,疲于防守,极为被动。
挥袖扰乱宇文泰的视觉之后,裴喜朝宇文泰心口踢出一脚,宇文泰咬紧牙关硬扛,裴喜顺势一蹬,向后猛退。
他退到了元欢身侧。
两人都瞧见了对方脸上的表情。一个像戳中他人痛处得意到大笑的小人,另一个则如秘密被揭穿的窘迫的孩童。
“你受伤了,你受伤了!”裴喜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兴奋得如同穷苦人家的孩子捡到路边的金元宝——激动却不知收敛。
元欢一巴掌拍在裴喜脸上,裴喜疼得眼泪都流出,仍叫嚷着:“他受伤了!他受伤了!”
初新的猜测坐实了,元欢的左心口有一滩血渍。他的面庞苍白得像初雪。
裴喜的笑转而狰狞残忍起来:“告诉你吧,不仅我没死,太后和天子都没死。”
元欢不再遮掩,捂住左心口,表情难堪而复杂。
任何人走到末路时,都会有这样不甘却又无奈的脸色。
第一零三章 长恨春归无觅处
雪,雪天。
雪是洁白的雪,天是纯净的天。世界从没有一刻如此通透过。
元欢并不喜欢雪,他没有雪那样坦然,没有雪那般纯粹。
他总是藏满了秘密,这些秘密他从不和任何人提起。
邙山的一切都银装素裹,林间只有树皮的深色还幸存着,炉火在燃烧,上面焚煮的是雪水,和雪水泡制的黑茶。
黑茶向来是各地上呈皇室的贡品,是茶中鲜珍。他很久没有回到这间木屋了,可里面的物什摆放得仍然很整齐,柜子上没有积灰,地毯很旧,可半点儿不脏,说明有人常来打扫。
这个人自然是晴。
晴是个发光的姑娘,像温暖的太阳,让影子无处遁形的亮。他在晴面前总有些许不自在。晴待他越好,他越是不舒服。
这个下雪天,那种不自在再次被无限放大。
他抬头就瞧见了微笑的晴。
晴转了个身子,特意让身后的鲜红色斗篷飘了起来,问道:“我的新衣服好看吗?”
或许她在后来的许多年里问过其他人同样的问题,但谁也无法否认,在这样一个寒冷的日子,目光闪动着询问你衣服是否好看的女孩一定深深地爱着你。可一炷香的时间后,元欢却让晴彻底地失望了。
他是个有缺陷的人,那缺陷让他与母亲成了被遗弃者,让他永远无法正视晴炙热的目光。晴想拉他的手,他便抽回了他的手。
他一向如此,虽不驱赶,却绝不热情。
或许晴绝不会在意他的缺陷,可他在意的不是晴在意与否,他从一开始就将自己所有的路都封死了。
“残缺的人无法拥抱美满”,他那时尚未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可他的一举一动都印证着这句谶语。他从来不觉得相遇是件美好的事情,他只觉得那是个曼妙的错误,因为世间半数以上的初见皆非归途,仅仅是过路。
他在与人相会时,渐渐忘记如何享受其间的美好,相反,他一次又一次地算计着可攫取的利益。既然人生如逆旅,不如借着过路人步步攀升,直至他想到的高处。
所以他利用了晴,他选择了鲜卑第一大族的支持,没有选择在洛阳等他归来的素衣女子。
可每当他回忆起这段故事时,他的心总在隐隐作痛。他偶尔戴着面具瞧见李梧桐,难免思索一个没有痛觉的人是否也会有难熬的苦楚。
三叔唯一命中元欢的暗器恰好插入了他左胸口,打入了一寸七分,离心脏极其接近。
“每个人都有死亡的那一天,来得不那么迅速,又总令人难以预料”,每当他心痛时,他就忍不住想起那个下雪天,以及这句话。以往都是恼人的思绪令他疼痛,此刻他却分不清心痛的原因究竟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
“兄长,无论之后是谁的时代,都不再与你有关了。”元瑾的声音在他耳畔回响,他轻而易举地看清了裴喜妆容下那张令他嫌恶的脸。他从未将元瑾视为手足,他们本不是亲兄弟,维系他们之间情面的仅仅是一个谎言。
谎言如纸一般薄,可得当的谎言却似洛阳皇城的高墙,生活于墙内的人和生活于墙外的人永远不是同一种人,永远不会变成同一种人。
他知道原因,可他还是要问一句:“你为什么背叛我?”
“谈不上背叛,”裴喜笑声凄厉,“你从没有将我视作自己人,遑论兄弟。”他的宽袖中忽然探出一根铁刺。元欢提剑抵挡,却发觉自己的劲力已经随着心脉的震颤而消失。
“从小到大,所有的好处都是你的,所有的赞美都给你,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你,只有我清楚你究竟是什么东西。你比不过我,”裴喜似乎看出元欢没有力气再抵抗,没有急着用铁刺结果元欢,而是用另一只手抹去了脸上涂敷的白粉,露出了真面容,“我不丑啊,没眼光的人才说我丑,我就觉得我很好看,我也不笨啊,我吃喝嫖赌哪样不比你厉害?非得学剑读书?”
“袖中刺”裴喜正是元欢的弟弟元瑾。
这一切变化令初新和宇文泰都愣住了,就愣在原地。
元欢在听,他此刻能做的事情除了聆听,恐怕只有等死。他明白元瑾对自己有千万般记恨和嫉妒,可从没料算到会在此时此地毫无顾忌地抒发出来。
元瑾继续说着:“‘妙算画师’是你派来监视我的,对吗?”
元欢没有说话。没有说话意味着默认。
“城北那些新买下的屋室中刚搬入的客商是你雇来杀我的?”
元欢仍然不声不响,仍然表达着肯定的意思。
或许他完全可以说个谎,将元瑾争取到他那头,可他总是太过自信,从不肯做欺瞒之事。即使刚才已身中暗器,若是元瑾不来,他仍打算凭一己之力对付宇文泰和初新。
天才是骄傲的,骄傲熔铸在“天才”这两个字里,与之共生。所以他宁可死,也绝不认输,绝不低头。
元瑾道:“可你应该要想到,那画画的太过高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命绝不会太长。”
元欢承认:“我本应该考虑到的。你的武功不及他,却能杀了他,正是因为他的轻敌。”
小看对手的人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关羽失荆州就是这个道理。
“只要我将太后和陛下鸩杀,雇佣的杀手再杀了我,你自然能把所有罪责推卸到我身上,还不必弄脏自己的双手。”元瑾脸上忽而发红,忽而发紫,配上被他抹得凌乱的白粉,样子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说到底,天下人眼中,你我仍是兄弟。”
这是句实在话,绝不为求情,因为元欢很快又补充道:“我虽然一直记恨你,除了揍你一顿,也实在想不到其他下得去手的办法。”
“不,”元瑾忽然怒吼道,“你这样的人怎会下不去手?你只是觉得我不配而已!”
元欢没有回答,或许元瑾戳中了他真正的想法,或许他自己也并未意识到,在内心深处,他从没有正眼瞧过元瑾一眼。
他岂非也犯下了轻敌的致命错误?
心口仍隐隐作痛,元欢顾不上胸中缓缓流出的热血,又问了一句很笨的话:“杀了我,你究竟能得到什么?”
元瑾摇着头,竟不自觉地笑出声:“看来你的确快要死了,你的思维已迟钝得厉害。”
元欢听不懂,他似已麻木。
元瑾的解释很简单:“我只想毁了你。”
这是他在被元欢打得无法行走、无法伸手之后,躺在床上想的唯一一件事。人在失去依靠时总会变得格外敏感和疑惧,元瑾也不例外。那些日子里,他失去了他的手,失去了他的脚,甚至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生命。
他慌张得要死。
他盯着头顶的房梁,越发觉得这个世界面目可憎,生活又是如此奇怪。
元欢天生有难以启齿的缺陷,却又完美得让人嫉妒;元瑾是家中的幼子,理应受到全家的照顾和疼爱,却因无法比肩优秀的兄长而备受冷落;元瑾嘲笑元欢的缺陷,因为他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因为他认为自己起码还有一些地方是比元欢强的。
可当他被元欢打得生活无法自理时,他的父母居然跑去安慰元欢,只留下一个上了年纪还没有半分姿色的侍女照料他。他不知道这是因为元欢并不是由他父母亲生,可若是他知道,恐怕他会更加想不通。
从那以后,洛阳多了个浪荡公子,江湖中冒出了个怪人,宽袍大袖,袖中却藏着致命的铁刺。
至于脸上涂敷的白粉和刮得干干净净的胡须,只有他自己明白,是为了嘲讽他那位永远微笑的兄长。
第一零四章 曾得三笑解恩仇
将历史上很多著名的事件拆开看,不过是一场又一场恩怨。
有人的地方必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便成江湖。
一些宿怨展颜即消,一些仇恨却永世难忘,必须用鲜血濯洗,不光是恩怨本身的问题,也在于产生恩怨的双方。
元欢的剑刺入元瑾胸口的一刻,元瑾脸上没有半点儿惊讶,他仿佛一直在迎接这柄长剑的到来。如果世上有人能在心脉震颤的情况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走他的性命,那这个人一定会是元欢。
元瑾脸上的肉依然堆在一块儿,臃肿的身体搭配僵硬的笑容,说不尽的讥诮之意。
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已成了毁灭元欢。毁灭不仅指**的衰竭,也包括精神的颓败。
怀有信仰的人是可敬的,可当那信仰喻指毁灭时,信仰又将成为极其骇人的武器。
元欢站立着,腰背笔挺,仿佛一杆枪。他对宇文泰和初新说道:“舍弟不肖,让二位见笑了。”他的风度依旧完美,就好像刚才杀死的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狂徒。
虽然元欢表现得气定神闲,可初新和宇文泰都已看出,元欢的举止带着七分小心翼翼,生怕任何大幅度的动作会让他心口的创伤造成致命的影响。
他或许已是风中残烛,离熄灭只欠一口气罢了,可越到这个地步,元欢反倒显得越可怕。
狼在濒临死亡时恰恰是最危险的。
“我很好奇,”他白色的长袍不再飘动,心口的血渍越来越明显,“你们谁的剑会刺中我,谁又会被我的剑刺中?”
初新本想上前,却被宇文泰拦住了。宇文泰望着初新,问:“你今年几岁?”
初新回答:“二十七。”
宇文泰又问:“家中除了你自己,可还有别人?”
初新回答:“父母健在。”
宇文泰笑了笑:“我只有二十岁,比你年轻很多,我的父亲兄长都战死了,所以我的顾虑比你少。”
他的目光落在元欢身上,话却仍对着初新在说:“而且我需要立功,需要在酋帅面前证明自己,杀死残狼的‘公子’是最好的办法。”
“这对你很重要吗?”初新问道。
“很重要,如果我没有做出点什么光耀门楣的事情,我的父兄将白白死去。”
“你一点儿都不恨尔朱荣吗?”这个问题对初新而言更重要,他不相信宇文泰对尔朱荣没有半分恨意,无论如何,六镇起义的镇压者是尔朱荣,而宇文泰的父兄就是于六镇之役殒命的。
他想起的还有阿青和晴。
阿青投水,晴引刀自尽,让他不得不恨一些人,他离开江南远赴洛阳,为的是躲开他的父母。他们不喜欢阿青这样忧郁的姑娘,不爱她的出身,嫌弃她的家境,他们认为初新和阿青的结合绝不会美满,所以他们让阿青另择良木。可偏偏阿青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确切地说,她受不了任何太大的刺激。
她对世界怀有的最后一缕好感灰飞烟灭。
阿青的死是谁的过错呢?没人说得清楚,命运就是一种没人说得清楚的东西。
初新无法用剑指向他的父母,他只能选择远走。可没曾想来到洛阳后,相似的事情却又发生了一遍。
他无数次地问自己:如果晴没有死,他会不会有勇气把欠阿青的承诺补偿给晴。
这个问题将永远得不到答案。
所以他很想问问宇文泰究竟恨不恨尔朱荣。
“过去的已经过去,恨与不恨都没有意义了。”这不算个很好的回答,却已足够。
初新发现这名二十岁的年轻人有比他广阔得多的胸怀和更豁达的对待人生的态度,或许正如元欢称赞的那样,如果他今天能活着离开这里,他日后的前途将不可限量。
宇文泰已拔剑,他横剑于身前,朝元欢扑去,意欲以冲撞之势扰乱元欢的阵脚,再不济也可以借力迸裂元欢的伤口。
元欢的左脚在空中画了条笨拙的弧线,他整个人像木偶般侧转了身子,宇文泰的这一击竟被轻巧地避开了。
随之而来的是元欢的劈砍,宇文泰的背颈露于元欢的剑围之中,他只能撤剑于背,希冀着可以挡下元欢的攻势,可元欢瘦长的身躯中像藏匿了无穷的力量,宇文泰虽然没有被一分为二,却也向前跌倒,背上留了一道长长的血印。
元欢依旧站在原地,微笑地望着初新。
那微笑和初新在一家酒馆首次见到元欢时一模一样,是自信的微笑,是不败的微笑。
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栗爬满了初新的毛孔,他感觉身体在被几千几万只蚂蚁咬噬。
元欢在咳嗽,咳出的是血。
那咳嗽声却加剧了初新的恐惧:都伤成这样了,他居然还不倒下,还能够轻易地击败宇文泰?
他究竟是什么怪物?
仇恨是力量,只要一个人的仇恨之火仍在熊熊燃烧,他就不会轻易倒下。元欢恨这个世界的不公,恨造化的弄人。他最恨的是他自己,恨自己为何无法接受残缺,恨自己把关于自己的一切圆满的可能都亲手埋葬。
只要他自己还活着,他的仇恨就不会熄灭。
初新紧握着他的剑。在他慌张失措的时候,“七月”是他唯一的汲取镇定的源泉,或许也只是因为这是阿青送给他的礼物,承载着他的恨。
他想起江南的风,想起西洲的月亮与莲花,想起木舟里摆放的酒葫芦。
紧接着,他做了一件令元欢意想不到的事情。
他放下了他的剑。
元欢的眼睛能清晰地瞧见剑鞘上古朴的花纹,能瞧见匠心独运的剑锷与剑柄的设计。
初新缓缓地朝元欢走过去,脸上无悲无喜,只有一抹奇异而平淡的光彩。
他缓慢踏出的第一步跨越了他的剑,跨越了剑上承载的恨。
元欢不笑了。他终于觉得事情不再好笑。那弯自信的、不败的微笑从他脸上消失了。
在初新离他仅有几步距离时,他已做好准备,随时出手。
越来越近。
近得可以听见心跳声。
急促得要裂开的心跳声。
元欢出剑了。自幼练剑、天赋过人的他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初新的破绽。
初新浑身上下写满了“破绽”二字。
元欢的微笑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剑尖离初新越近,初新便越没有抵挡的可能。
可他发现自己的笑容忽然僵硬,僵硬得像石膏凝固而得的面具。
过度的兴奋震断了他的心脉。他所有的动作都失去了依赖。
剑尖止于初新身前,止于离初新身体一寸七分的位置,落在地上。
初新没有长舒一口气,没有发出任何戏谑的笑,而是取下元欢的剑鞘,拾起剑,将利剑收回鞘中。
元欢的神色悲戚,盯着他,用尽最后的劲力说道:“是你赢了。”
初新摇摇头,道:“我没有赢,我们之中从来没有赢家。“
元欢的声音终于暗弱下去:“那你和我一样,也输了?”
初新点了点头,无奈地笑了笑:“是啊,我和你一样。”
清幽的月光下,没有胜者,有的只是挣扎的灵魂。死亡,也许是那些灵魂最好的归宿。
元欢的心脏停止跳动的一刻,他仿佛瞧见了那间小木屋。晴身披鲜红的斗篷,默默伫立于冰天雪地中,她那时的眼神一定像极了元欢的母亲,空洞、无助、木讷。
他同样做了如他父亲所为的令他厌恶的事情,或许一切本可以避免,可冥冥之中又仿佛注定,被伤害者伤害无辜的人,无辜的人成为新的被伤害者,成为锁链的下一环。
晴选择自杀,宇文泰选择淡忘,或许正是为了斩断这条残酷的锁链。
他记忆中的雪,停了。
第一零五章 病树前头万木春
宇文泰在地上躺了很久才坐起,又坐了很久才站起。
他望着另外几个无法再站起的人,叹道:“我一生之中从未有如此接近死亡。”
初新拍拍他的肩膀,道:“你才只有二十岁,你口中的‘一生’未免太短了些。”
宇文泰摇着头,目光闪动,说:“只要活得精彩亮丽,一刻钟也强过庸庸碌碌的二十年。”言罢,他走到元欢的尸体旁边,又说道:“我本想砍下他的头作为凭证,可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我不配这么做,如果不是我们合力,根本对付不了他。”
初新承认这一点。
击败元欢,运气的成分似乎比实力的因素要多得多,种种机缘巧合碰在一起,才有了元欢的败。
初新忽然问:“尔朱荣在得知元欢已死后,会如约撤军吗?”他不想让洛阳陷于兵火,他在救尔朱荣一行出来时就与他们约定,一旦洛阳的危机化解,他们便该识趣地退军。
沉默的宇文泰重新变得沉默。过了很久,大概他已构思好了不错的措辞,开口道:“我是酋帅帐下的军士,只负责服从他的命令,其余的事不该我操心。”
初新看着宇文泰的眼睛,劝道:“如果有朝一日你成为了执剑人,切莫忘记今天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许多年后,宇文泰大权在握,回忆往事时,每念及此,腹内总是五味杂陈。
星光不见了,月光不见了,城郊孤冢边的人们也都不见了。
甜儿朝窗外探出半边身子,喃喃着“月亮被云层挡住了”,顺带探察宫室周围的情况。她发觉皇宫内的作乱声并没有之前响,可偏偏有一撮人朝她这间屋子走来。
她慌了神,蹑手蹑脚地关上窗子,走到女婴身边,叫醒了潘外怜。
潘外怜刚刚入睡不久,很快就清醒了过来,她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的女儿有危险。
这是一个降生不到五十天的小家伙,还来不及享受世间的繁华快乐,也来不及品尝红尘的寂寞孤苦。潘外怜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将她藏匿起来。
胡太后走进屋门的一刻,甜儿松了口气,潘外怜的神经却紧绷起来,尤其胡太后的第一句话是“孩子在哪儿”。
“孩子在……”甜儿的话没有说完,被潘外怜打断了。
潘外怜问太后:“陛下是问哪个孩子?”
胡太后面色冰冷,全无血色:“你的女儿,朕的孙女。”
潘外怜的身体还未恢复,她四十多天前才刚刚生产,可她的声音却透着母亲的刚毅倔强:“陛下找她做什么,她连在地上爬的本事都还没有。”
“多嘴。”胡太后今天的耐心格外少。她今天已经历了太多事情。
潘外怜被这句“多嘴”吓了一跳,可她还是抿着嘴,不愿说出孩子的下落。
然而婴儿会哭,最擅长哭,“哇”的一声,她的方位便暴露得彻彻底底。胡太后的嘴角泛起讥诮的笑意,转身打算离开,潘外怜从床上连滚带爬地扑到胡太后脚边,求胡太后不要带走自己的女儿。
胡太后俯身,看见潘外怜苍白的脸和泛红的眼眶,不由想起曾经软禁失势的自己,她没有扶起潘外怜,而是重重一脚踢在潘外怜腰际,她害怕再次遭遇无力的困境,害怕重拾幽闭冷宫的记忆。
有些人瞧见与自己有相似悲惨经历的人时,从不想着拥抱他,而是会选择躲开他,躲得越远越好,所以才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怪诞说法。
潘外怜躺在地上,像只虾一样弓身哭泣。甜儿拦在胡太后身前,长跪不起。胡太后斥道:“甜儿,莫忘了你是我胡家买来的,你也敢拦着我?”
甜儿浑身颤抖,一个字一个字哆哆嗦嗦地说道:“夫人,自幼我便跟着您,无论别人如何称呼您,我始终喊您‘夫人’,因为那时我只会写这两个字。”
胡太后的心软了些。过去的美好时光总能让人变得柔软。
甜儿的头仍然抵着冰凉的地面,她说:“您把我当作家人,当作妹妹,我也同样把诩儿当作家人,当作弟弟。我一直希望您生的是女儿,不是儿子,以前是怕您被砍头,后来则是发现诩儿根本一点儿也不快乐。我知道他这一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当了皇帝。”
一滴泪落在甜儿跟前——胡太后的泪。甜儿也再难克制住自己,开始抽泣,边抽泣边说道:“如今潘充华生下的是个女孩,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因为女孩不必成为天子,可以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长大,快乐平安地过一生。夫人别带走她,好吗?”
胡太后轻叹道:“我必须这么做。”
甜儿不懂,她央求道:“无论孩子的父亲犯了什么错,她都是无辜的,她只是个连名字都没取好的婴儿啊。”
胡太后的裙裾曳地,开始缓慢地移动,她的声音淡漠而无情:“诩儿已不在了,大魏需要一名新的君主。”
潘外怜的哭泣渐渐停息,她眼中的火熄灭了。甜儿也一样。
她们都不曾想到结果会糟糕到这个地步。手足相残、父子反目或许在史官UU小说上演过,可母亲杀死儿子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虎毒尚不食子,母亲和儿子的纽带是天生的,几乎牢不可破,而且多数情况下,他们站在利益的同一方向。
现在胡太后的这番话,让潘外怜和甜儿愣在原地,久久不能平静。
女婴被带走了,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谁也阻止不了。元诩没了,胡太后便需要新的傀儡,这傀儡不禁要年纪小,势单力薄,还必须血统纯正。
宫室中的空气浑浊芜杂,地板凉得能让热血结冰。
甜儿将潘外怜扶回床上,强颜欢笑道:“恭喜夫人,您的儿子要登基为帝了。”
潘外怜好似成了一具空壳,曾经明亮的双眸变作一团死灰色。
甜儿唱起了哄婴儿入睡的童谣,唱着唱着,泣不成声。
距离不远的两处地方,却仿佛隔断了生死与悲欢,人类喜欢给自己预设困境。
洛阳的城门紧闭着,初新在城门前立了很久,没有想到任何入城的办法,不由苦笑。或许此刻自己才算真正体会城郊居住的奴隶是怎样的感受。
城内的情况究竟如何?混乱结束了吗?他的朋友们是否有危险?
可北城门偏偏于此刻打开了。
一个人从城中走出,拎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
他穿着黑色的衣服,用布包住了嘴。他走得很慢,因为沉重的箱子的关系,两只脚一轻一重,可任何人都看得出,他绝不会停下,绝不会留恋城中的一草一木。
初新擦着他的肩膀走进了洛阳城,却被城守以为是细作,准备拦下,那人回头道:“他是天子的近臣,放他进去。”城守唯唯诺诺地退到一边,就好像听到了不可违抗的命令。
初新没有立刻离开。他向那人道谢,那个人却摇摇头,说了句:“无论怎样,我都还是欠你的。”说完边继续一步步地朝远方走去。
初新望着他远行的背影,自言自语:“欠我的?”他想不通,于是他决定不再去想,向城守抱拳行礼后,大步朝城内走去。
城中情况大致稳定下来,除却家中没有米粮,趁乱掠夺的饥民,叛乱已基本被镇压,敏和小姜皆平安无事。
初新想着:起码今夜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后来,当初新听闻胡太后鸩杀元诩的传闻之后,他才明白自己那晚见到的不仅是远去的北魏天子,还是一段光辉灿烂的盛世年华。
第一零六章 酒言戏语毋相欺
新天子登基的消息,一早就传遍了洛阳城。
照例,天下大赦,所有的囚犯被释放,以示皇恩浩荡。
一家酒馆人声鼎沸,生意格外好,运道甚至比以前还要旺。敏从开门那一刻就在忙,去卖花女处买花,吩咐手下购置酒菜,站在门口迎客。
她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不光因为她从初新处得知,“公子”已经彻彻底底地死了,意味着她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不会再被打扰,也是想用更阳光的姿态鼓舞酒客。
城内米粮短缺,物价又涨得极高,时局可谓艰难,但每一个进一家酒馆的人状态都还算不错,尤其是一大家子同来的,为首的家长一定笑呵呵地与敏打招呼。
他们知道,笑可以给自己和别人都带去力量。
与热闹不搭的是西南角落的一张小案几,初新正趴在案几上安静地打着瞌睡——他昨晚依旧没有睡好。他的剑就搁在他盘坐的双腿边,随随便便地摆放着。
他身旁的酒客们则兴致高涨,聊着最新的见闻。
“天子暴死和万顺王失踪这两件事一夜之间发生,其间必然有隐秘的联系。”一位酒客压低声音,拿起酒碗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煞有介事地说道。
“这还用你说?傻子都能想到两件事是有关系的。”他的同伴有些不以为然。
“可是,”那酒客显然不甘心被同伴用这种态度对待,“你知道那关系是什么吗?”
他的同伴们都说不出。
酒客很得意,他灌下一大口酒,做作地发出咂嘴声,喊了句:“好酒!”
酒的确是好酒。一家酒馆从不卖坏酒。
他的同伴们围拢过来。
“和我们说说吧。”“是啊,是啊。”这些是相信他所言者发出的声音。
“你今天才和我们一同释放,你怎么会知道?”“我不信你消息如斯灵通。”这些是质疑者发出的声音。
那酒客摸了摸杂乱的胡茬,想起自己已数日未曾梳洗,再次大笑。
他笑得极为爽朗,就像天下的好运气都被他独占一般。
他说:“其实两件事的结果应该换一换,天子是失踪,万顺王元欢才是暴死。”
围拢的酒客重新散开去,散开时还爆发了笑声。
“你的酒量可真差,居然已醉了!”有人拍拍那酒客的背,调侃道。
“这不是糊弄我们大家嘛!酒菜钱是不是该由你来出?”有人借机将请客吃饭的责任推给他。
“哈哈,喝酒嘛,不说大话怎么叫喝酒?”这句话说得倒是很漂亮,既替酒客挽回了颜面,又热烈了酒桌上的气氛。
初新却睁开了眼睛,神情复杂地望着身旁这桌喝酒的人。
只有他知道那酒客说的是实话。
那名酒客正是刚刚从牢中释放的高欢。
初新忽然朗声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酒量好的凑一块儿,酒量糟糕的也只能和同样糟糕的搭一桌了。”
高欢坐了过来,就坐在初新对头。
初新问道:“阁下可还记得我?”
高欢点点头,道:“我只和认识的人喝酒。”他坐到初新这边,意思自然是他认识初新。
初新又问:“阁下刚才究竟是醉了,还是清醒着?”他想知道高欢是否只是胡言乱语,碰巧戳中了真相,但又不能问得太直白。
高欢回答:“醉即是醒,醒即是醉。”
对于醉酒的人而言,清醒的人不正如喝醉了一样吗?
初新懂这个道理,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绝没有醉。
“你是如何知道的?”问这句话时,初新的声音也不自觉地压低了,毕竟这是事关一国稳定的机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阁下究竟是找我喝酒的,还是来盘问我的?”高欢倒了一杯酒,斜睨着喝下,微笑着问道。
初新失笑,同样饮下一杯,赔罪道:“抱歉,既然是喝酒,我们就该好好地喝。”
不过三杯,高欢便起身离席,摇摇晃晃地离开了。临走时,他还不忘嘱咐曾经的狱友“好自为之”。
初新没有阻拦,他明白就算阻拦也没有用,像高欢这样的人,如果不是自己愿意说,是绝不会松口的。
初新隐约觉得,洛阳很快又会有风暴来袭,而当风暴再度光临时,无人能够幸免于难。
“尔朱荣的军队进驻北邙山做什么?”隔壁这桌又有了新话题,他们谈论的正是初新昨夜辗转反侧所担忧的。
尔朱荣有野心,他对元欢的仇恨并没有元瑾那般纯粹,其中还掺杂着利益的成分。
元欢不仅是他多年瘫痪的根源,还是他野心家道路上一块巨大的绊脚石。他是个懂得隐忍的智者,所以昨夜的尔朱荣才能作出最稳妥保险的决断——让三叔和宇文泰来帮助初新应对元欢,因为此二人皆不能让他完全信任,无论他们的火并胜负如何,尔朱荣都不会有损失,相反,他一定能从中谋取一些好处。
初新相信,昨天夜里,尔朱荣的其他下属一定有所动作,因为他并没有见到其他的如公孙无忌、大胡子、黑袍刀客等亲信。
“听说尔朱荣是勤王而来。”“勤王”的意思,就是帮皇帝的忙。皇帝有什么忙可帮呢?皇帝岂非天下权势最大的人?这么想便错了,皇帝不一定是天下权势最大的人,却常常是左右为难,制衡各方势力的天平。
当天平因为一些因素倾斜得厉害时,皇帝就需要他人帮助,勤王者便应运而生。
“尔朱荣奉先帝的密诏,前来讨伐太后。”这番话被一个胆子很大、头脑却简单的人说了出来。周围人装作懵懂的模样,唏嘘不已。
初新竖起耳朵听着,他相信自己知道的内情一定比洛阳城的普通人多得多,可流浪的孩子尚且能探知不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更何况一些犯案入狱的奸猾之人。
那人见同伴们满脸惊诧,兴致起来了,又说了一句几乎让初新将嘴里的酒全喷出来的话。
“如今即位的天子可不能算天子。”他说。
“为什么呢?”
“因为当今天子根本不是男的。”
不是男的,如何称作“天子”?
这番话的干系可太大了,比高欢刚才透露的还要大得多,不仅意味着新登基的皇帝失去资格,也代表胡太后撒了个弥天大谎,将北魏成千上万的民众当猴在耍。
可如此机密,他一个刚刚释放的囚犯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这当然也是他的同伴们首先问的问题。
他没有说,却仍有意无意地提高了调门。同伴们越是哄笑,他说得越是起劲,到后来,旁边三桌的人也来打听消息。
他啜饮了一口白堕酒,润了润嗓子,准备再似真似假地讲演一番,他的衣领却忽然被什么人揪住了,他的身子被轻轻一托,竟轻飘飘地朝窗外飞了出去,跌在酒馆外,屁股正中敏堆放在西南角落的草垛。
将他摔至窗外的人自然是初新。
初新装作喝醉,摇摇晃晃地骂道:“欠钱不还的杂种,睡了我老婆,还敢在这吹牛。”原本打算听故事的人们转头就嘻嘻哈哈地看起了热闹。故事哪有热闹好看?故事讲得好与坏必须听完才能见分晓,而热闹一开始便清楚地告诉你自己是热闹。
初新走至窗边,探出半个身子,梦呓般念叨着:“这门槛可真高。”言罢,佯装笨拙地一头栽至草垛里,翻了个跟头。
看热闹的人扒拉着窗户,却发现原本就在草垛里的二人忽然消失不见了。
热闹的起始很诡异,热闹的结束也很突兀,可热闹毕竟是热闹。看热闹不嫌事大,看完热闹意犹未尽。别人的洋相格外下酒,他们顾不得同伴失踪,又举杯庆贺起来。
他们本就是在狱中相识,最好再无相见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