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二章 秘访
正午,离斗法还有两天。
白马寺内,一队瞎子缚着一人,来到臭烘烘的厕所边上。
瞎子的世界是一片混沌,没有白天黑夜之分,却对气味极其敏感。
要找到这间厕所,绝不是什么难事。
“蝙蝠”组织的声势越来越浩大,然而它们的光芒却适时地被两位万众瞩目的僧人所掩盖了,这也正是组织头目最想看到的事情。
千金会以另一种形式紧锣密鼓地、悄无声息地繁殖兴盛。
江湖中失明的武功高手并不在少数,他们的招式路数基本上都很阴损毒辣,行事也极为偏激,倘若要让他们执行任务,他们多半是要杀上十来个人泄愤的。
这十来个人可能是与任务相关的人,也可能是与目标完全无关的无辜者,甚至仅仅是那些发出笑声的路人。
瞎子的听觉神经总是对笑很敏感。
网罗这样一批人绝非易事,宝公沙门却办到了。
他不相信人类的高贵,只对人类的弱点与**表现出笃定:钱、权力、信仰、不切实际的梦想。
所有招数他都尽量尝试了一遍,巧合的是,极少有人逃过这四样东西的诱惑。
有诱惑,就会有约束。
虽然“蝙蝠”组织里的瞎子以某些准则约束着自己,却仍然很难改变他们嗜血的本性。
这次他们能耐着性子把一个人捆起来带到白马寺,已经算是莫大开恩了。
要杀这个人当然是件困难的事,因为他身上有脱俗的气度,谈吐不凡,举止优雅,无论怎么看,都是位十足的君子,连恶人都不敢轻慢。
司马笙闭了会儿气,因为厕所的味道实在难闻。然而他很快又放弃了这一举动,他确信自己马上就将见到要见的人,马上就要说成段成段的话。
厕所边上有间很小很窄的木屋。
司马笙肃然起敬。他明白这种屋子只有宝公沙门才配住,只有宝公沙门才能长久地住下来。
门缓缓打开。
司马笙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气流,他眼前的景物竟因为散发的气流而扭曲。
门里头只有一个干瘦的僧人,他浑身上下找不到几根毛发,巨大的肉瘤像被剥皮的石榴那般垂在他的眼眶处。
“师祖,这个人说,要见你。”有个瞎子说。
宝公沙门的眼睛悄悄打开一线。
“他说要见我,你们就带他来了?”显然,他对手下这种草率的行为颇为光火。
瞎子诚惶诚恐地跪了下来:“他说他有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所有临死的人都会有类似的急智,”宝公沙门严厉地批评道,“这不能成为你们带他来此的理由。”
所有的瞎子都跪下了。
司马笙还站着,腰杆笔挺。他笑着说道:“那倒不见得,越是临近死亡,我反倒越笨。”言罢,他身上的绳索落到了地上。
宝公沙门的眼睑跳动了一下。
“我们几人联手也无法胜他,只能任他摆布……”最开始说话的瞎子已经把头叩得像个泼浪鼓了。
宝公沙门摆了摆手,示意手下不必说那么多,他已基本了解了始末。
他厌恶别人对他说多余的话,他认为那是对他脑子的侮辱。
“说吧,你找我做什么?”宝公沙门问道,“如果说得不好,你起码得留下一双眼珠子。”
司马笙再次感受到了劲风,这回气息到他面前被消散了,显然是宝公沙门发出的警告。宝公沙门驾驭内息的功力,让司马笙深深地被震慑了。
然而他面上永远云淡风轻,这是他的本事。
司马笙指了指自己颧骨处那道可怕的伤痕,道:“我曾经是千金会的一员。”
宝公沙门对类似的套近乎路数并不感冒,淡淡道:“那又如何?”
司马笙道:“我知道在巨屋之赌后,暗地执掌千金会的人,是你。”
宝公沙门冷眼凝视司马笙,缓缓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不可在人前说太多话。”
司马笙以静默回应了他。
宝公沙门继续道:“现在你若是说得不好,就得留下你的性命了。”
司马笙并未理会他的威胁:“我在来洛阳前就听说,白马寺有位宝公沙门,能知过去未来五百年的事情,无比灵验。”
宝公沙门道:“老僧自问倒也没错过几回。”
司马笙远远地盯住宝公沙门,道:“可我不行,我不相信你有这样的本事。预言什么的,只是在现有基础上对未来进行的合理推算罢了,没什么稀奇的。”
宝公沙门没有说话。
他发现眼前的年轻人说话的语气和口吻竟和一位故人相仿。
元欢。
“举个例子吧,”司马笙说,“你能算出两天后达摩和菩提流支斗法的胜负吗?”
宝公沙门没有回答。
他无法回答。
没人能算到达摩和菩提流支斗法的胜负,因为其中变数之多、情势之复杂,完全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更谈不上预知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宝公沙门终于道。
“我想说的是,他们二人的胜负不可推知,我却有办法让你立于不败。”司马笙笑道。
“哦?”宝公沙门有些被打动了,躲在帷幕之后玩弄权术,素来是千金会元老们爱做的事情。
他对跪在地上忍受茅厕臭味和生死恐惧的手下们说道:“你们该做什么便做什么去吧。”
瞎子们如释重负,走得比来时快得多,毕竟谁也不想平白无故在后脑勺上多一个洞。
“有这么好的事情?”宝公沙门问,尽量掩饰着他的贪婪。
司马笙信心满满地点了点头。
他懂得用自己身上的情绪去感染别人。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办这件事,独占好处?”宝公沙门仍在试探。
司马笙颇感与老狐狸打交道之难,仍笑脸相迎:“因为我一个人办不到,我需要你的帮助。”
宝公沙门冷冷道:“我的帮助?”
他对向他索取帮助的人总是心怀戒心,大概他已见过太多向神佛祈祷的信众,他们普遍没有坚定的信仰,来到寺庙不过是为了寻求庇护。
这个时代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
他有时觉得瞎子是更可信的物种。
因为瞎子虽然乖戾残暴,却有坚实的信仰。
他们始终信仰光明。
“我一个人势单力薄,我面对的绝非哪个江湖恶棍那么简单,他执掌着天下的一半。”司马笙神色凝重地说道。
宝公沙门轻飘飘地“嗯”了一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司马笙相信他已明白,因为他们都是聪明人,聪明人之间的交流从来不需要过多解释。
“你已想好如何对付他了?”宝公沙门忽然问司马笙。
“没有,我压根儿就没想过对付他,”司马笙苦笑道,“我只想着保全我在襄阳的家人。”
“看你的样子,已有了办法。”宝公沙门于阴暗的木屋中移步至门前,就像是鬼魅般飘飞而来。
“确实有点想法,否则我不会来找你。”司马笙说。
“说吧,那是什么。”
司马笙浅浅地笑了笑,道:“几页纸,一个人。”
第二七三章 请战
午后,大风过境,洛阳西城城楼塌了一角,这是个不好的兆头。
被警告的人们嗤之以鼻,并未料算到今后会有怎样的灾难,更不会想到洛阳城会再次遭战火侵略洗劫,成为人间地狱。
他们当然听说过陈庆之的威名,然而区区七千人和陈庆之秋毫无犯的作风很快就消除了他们的疑窦。他们认为,只要自己的利益不蒙受损失,洛阳城由谁接管,完全是无所谓的。
可偏偏有个人望着城楼缺损的角落,轻轻发出了一声叹息。
他很久没有佩剑了,便衣便服,宽袍大袖。
他最近一直在翻译西域传入中土的佛经。
梵文、天竺语并不好学,但他身上有股倔劲,无论做什么都肯花功夫,废寝忘食,咬牙切齿。
经历过很多变乱,他知道战争无分大小,皆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损失。
战争只是个引子而已,人类的丑陋**会因之被诱发,不管是多小的引子,都可能酿成史无前例的祸患。
届时,将洛阳陷于兵火的或许并不是陈庆之,而是这一个个有血有肉,看起来无辜纯洁的普通人。
伟大的先人之所以写下佛经,正是为了消弭人类卑鄙的念头。
可惜没有多少人有耐心去读,遑论去理解。
他怀揣着劝人向善的理想,然而现实无情地让他端正了看法。他现在只想完成二哥没有译完的经书,然后他便会离开这里,重新投入江湖的怀抱。
幸好他在译经的过程中自得其乐,否则他也无法坚持下去。
小院的柴扉开了,石板路上有脚步声。
宋云抬起了头,脸上有了久违的笑容。
“我以为你已把我忘记了。”他开玩笑道。
初新晃了晃手中的酒瓶,调侃道:“一起喝过酒的朋友,想忘记也并不容易。”
宋云认出那是一家酒馆中最贵最好的酒,连忙把案几上的经书放到了别处:“你大概又是偷偷拿酒出来的吧,回去又得洗盘子了。”
初新摆摆手:“不要紧,不要紧,几个盘子而已。”
宋云很久没有喝酒了,译经需要清心寡欲,加上前段时间洛阳瘟疫,他一直待在屋子里,不曾出去。
他饶有兴味地听起了初新近来的故事。
在讲述时,初新也难得地感受到了轻松。如今他是江湖名人榜第一人,是子先生的眼中钉,洛阳城混迹江湖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身边已全是麻烦,做任何事情都要偷偷摸摸的,神经总绷着。在宋云的小屋中,他却不那么紧张了。
他忽然明白一件事:自高岚离开一家酒馆以后,自己就太孤独了。
他以前听阿青说过,人与生俱来便是孤独的,可他也听他的老师讲过,不要总是那么孤独。
现在,他已完全理解这两句话。
“你的剑呢?”宋云问他。宋云知道,不管何时何地,除非睡觉洗澡,初新总把“七月”佩在身边。
“说来话长。”初新叹息道。他的故事里并未提及失剑的原因。
想到“七月”断裂的剑身,他的心就发出一阵刺痛。
以往也有类似的情况,可那时,“七月”毫无例外都是完好的,此刻它却已断了,这会令他感觉是阿青的魂魄受着折磨。
宋云没有再去问剑的下落,他明白那对于初新意味着什么。他转变话题道:“后天斗法的事都传遍了,你有兴趣去看看吗?”
初新反问他:“你有吗?”
宋云笑了笑,摇摇头:“现在的我对这些热闹已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只想把这些天书翻成平民百姓能看懂的东西。”
初新还想说什么,却终究没说。
他知道宋云已好不容易得到了生活的平静,他不忍再将之拖回漩涡。
“让我看看你的酒量退步没有。”他大笑着说,拂袖散去所有的琐事和烦恼。
他当然清楚,洛阳城的街头巷尾还有数不清的人在找他,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
傍晚,晋阳军帐。
尔朱荣正在紧锣密鼓地部署邙山以北的防线,他要担心的并不仅仅是南面的尔朱荣,还有同在北疆虎视眈眈的葛荣。
葛荣的起义声势浩大,两年前,他建立了齐国,横行河北,无人能阻拦。
尔朱荣却已预言了他的败局。
“只知攻城掠地、烧杀抢夺,这样的军队和组织根本活不久。”尔朱荣说。他深知民心和政治有多么重要。
人员进进出出,军帐点起了油灯,假尔朱荣负手立于一侧,静静地望着尔朱荣批阅简报、发号施令。他忽然问:“军师,为何要在邙山之北设伏?”
在众人面前,他永远称呼尔朱荣为“军师”,这是尔朱荣的安排。
尔朱荣并不是很想回答假尔朱荣的问题,——他总是不屑于和自己认为笨的人多费口舌的——可他还是耐心地回答道:“倘若陈庆之不够聪明,不够识时务,我们就得用上邙山以北的防线。”
“我们又要怎么对付葛荣?”假尔朱荣问道,“他在分兵南下,他手下的仆射任褒已率军南侵沁水,很快,我们之间就有一战。”
尔朱荣冰冷的双眸中忽然射出了试探与敌意的光芒:“你何时对领兵打仗感兴趣了?”
他问这句话的时机卡得很好,刚刚军帐中只剩下他们两人,新的要函还未呈上。
假尔朱荣自然地笑了笑:“我想学一学。”
他的“自然”在尔朱荣看来就是“不自然”。他也感知到了这一点。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尔朱荣居然颇有兴致地应了句:“很好。”
天气已很热,但尔朱荣仍裹着厚衣服,他的面色白得像纸,不知为何,竟有了点点血色。
这是令尔朱荣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也许夏日的热度已驱散了他体内部分的寒毒,也许讲到行军打仗他便会兴奋,也或许是因为他对假尔朱荣乐于学习的态度感到欣慰和赞赏。
他一直将假尔朱荣当作自己的镜像。
他张开嘴吸了几口气,慢慢地讲道:“葛荣虽勇,却无谋略,他手下虽众,却不过是一盘散沙,他们都不懂政治。”
“什么是政治?”假尔朱荣问。
“通俗地说,政治就是把敌方的人弄得越来越少,把我们的人发展得越来越多。”尔朱荣答道。
假尔朱荣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开始理解河阴之变的部分意义。
尔朱荣要掌控朝政,要想不被世家大族反对,必须先下手为强,用残酷血腥的镇压打击洛阳的高官贵族。
“我们在各地有士族与军阀的支持,而葛荣则不同,”尔朱荣继续道,“他们纯粹是一群野兽,没有人会喜欢和野兽打交道的。”
假尔朱荣打断道:“可是,野兽的战斗力是远远强过人类的。”
尔朱荣冷笑了一声,他明白自己的替身目光还是太短浅了:“那么现在凌驾于神州大地之上的究竟是人类,还是野兽?”
假尔朱荣明白了。他甚至还无意间理解了文化和知识这两样东西的重要性。
文化浸润人类,知识武装人类,二者都是野兽不可能有的。
“战争会爆发在哪里?”假尔朱荣继续请教道。
“邺城,洛阳的门户,”尔朱荣想也没想便说道,“这么多人,葛荣需要用粮食去养,骑在马背上狩猎可喂不饱他们,他们一定会看中一个粮仓丰盈的地方。”
“为何不避其锋芒?”这是假尔朱荣最想不通的一点。
尔朱荣摇摇头:“不能让他们有粮食,而且,倘若他攻下邺城,难保洛阳那个皇帝不派信使过去引他与我相争。”
元子攸是个年轻的天子,也是个聪明人,他近来写给尔朱荣的信里,已隐约有股傲气。
“那么,怎么打?”
“速战速决,擒贼擒王,”尔朱荣深邃的、夹杂深蓝色的眼眸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不舍,“把宇文泰、高欢喊回来助阵,由你来做先锋。”
第二七四章 所见
任馨馨刚把晚饭端上桌,就慌了神:万一菩提流支此刻来了怎么办?
菩提流支从不在前半夜出现,可在这种特殊的节点,她的神经变得敏感而多疑,加上破晓时分菩提流支玩的那出花蝶的把戏,让她不得不猜想今晚会发生的事。
他见到她时,会用力地把她揽入怀中吗?还是冷静地先亲吻她的手,再亲吻脖子和脸颊?
她心不在焉地胡乱扒拉了几口,扔下碗就回到房间梳妆打扮。她不必干活,可她却像城郊居住的那些女奴隶一样,虔诚地洗净脸上可能蒙受的风尘或细沙,露出细腻、红润的面色,头发梳得乌亮,被她盘起。她挑了件名贵的丝绸制长袍,里头仅有薄薄的一件衣服打底。
她按照自己的心思,竭尽不多的经验和仅仅属于她一人的审美,刻意斟酌着容貌和服饰,在磨得光亮的铜镜前,她像是另个世界的神母,端庄而慈悲,准备给予她爱的生命任何她能给予的东西。
月上中天。她的期待一寸长于一寸。
金谷山庄的夜晚同别处别时没有任何不同,在任馨馨看来却并非如此:花香奔涌于明净的庭院,月光跳跃于她的指尖,晚风的拥抱触手可及。
任行成早早地睡了,他近来感觉自己老得很快,儿鹿的死好像撕开了他盛放岁月的口袋,他的体能和精力在迅速地流失。
有种说法是,人的生命其实有一部分存放在回忆里,当与之有关的人事被遗忘的时候,那些部分也会随之褪色。
这个世界有时残酷得吓人。越清醒的人越能感受到它的残酷。
越是蜕变者,双翅的负担便越沉重。
初新仍在不停地翻阅宋云屋子里的书籍,宋云仍躺着呼呼大睡。
他已经睡了三四个时辰,初新也已翻找了这么久。
宋云的脑袋沾到枕头前,嘴里还信誓旦旦:“等下我也帮你一起找。”可是他醉倒的速度实在比他自己估计的还要快些,初新也只能灌自己几杯茶水,强打精神。
“并没有太多关于密宗的记载,”他自言自语道,“更不要说密宗法术了。”
密宗之所以称“密”,正是因为它的神秘。禅宗不立文字,可密宗却几乎连口头上的传说都很少听到。
初新想翻找有关摄魂术的记录,他想研究这种神秘的术。
或许当他弄清楚其中的秘密后,他就能避免一场浩劫上演。
他抚摸着手中经书的一角,兀自想着:所见真的是真实吗?
如果不是,所见的真实又被什么所影响干扰了呢?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字面义说明眼前有遮挡时,人便无法得见真相。
目之所见,心之所及,意指心中所想会影响双眼所视。
人类能够抵达所谓的真实吗?
他忽然有些悲观,悲观到了伤感的地步。
宋云打着呼噜,气息于他嘴里进出的时候,扰动着他身侧案几上摆放的蜡烛所发出的烛光。
光芒扭曲着,由内而外发散着蓝、黄、红色的光。
烛光背后墙壁的样子竟隐隐有些不同。
初新像被闪电击中般打了个激灵。
任行成由梦中惊醒。
他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也并没有光进入他紧闭的双眸,他醒来,只不过因为他感知到,自己应该醒来。
他卧房的门开着。
任行成很生气,也很诧异。
他的总管徐久跟随他多年,从不曾犯过这样的错误,今天是怎么了?
或许徐久今天很早就睡了,他近来的事务繁重,压力一定很大;或许徐久喝了不少酒,因为他的妻子并不贤惠,总是找这样那样的理由和他争吵,逼他隔段时间就要借酒浇愁。
任行成说服了自己,成功地替徐久开脱了罪责。他本就是个宽宏大量、不拘小节的人。
他决定去外面看看。
要抵达他的卧房,必须穿过三间厢房,那三间厢房并不住人,只是任行成喜欢清静,又好排场,所以凭空摆放了众多的桌椅和饰物。
三间厢房的门无一例外都开着。
夏夜的凉风丝丝缕缕地来到他面前。
忽然,他看见一身红袍闪过。
他听说洛阳新近确实有名红袍杀手,专门刺杀一些隐退的江湖高手,没人清楚其目的是什么。
没来得及多想,他就跟了上去。多年江湖经验凝成的直觉告诉他,这位穿红袍的不速之客很可能与儿鹿的死有关。
想起和儿鹿纵酒比武的岁月,他重新焕发了年轻的光彩,身手和步伐也更矫健。
可惜他好像永远跟不上那身红袍,甚至有时,他会有种自己在别人家奔走的感觉,因为很显然,那身红袍比他更清楚他家中有哪些屋室,有哪些门。
他的体内泛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三更。
更深夜色半人家。
无名平躺在一辆宽敞舒适的马车里,静默地望着月亮。
像他这样的人,不爱白天,更爱晚上,不爱太阳,更爱月亮。
杀手无名,杀手应该无名,与无名俱来的是黑暗和孤独。
这也是他想成名的部分原因。
现在他已是个很有名的人,名人榜不是谁想登就能登的,他已经比世界上大多数人出名得多。
然而,他内心的黑暗和孤独仍然无法消除。
他有时觉得,那都是与生俱来的东西,注定相伴一生。
可既然如此,人的奋斗和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想找智者开解,他听说洛阳城最具佛性的两位僧人,两天之后——也许是一天之后——就要在永宁寺门前斗法,他要去聆听妙音。他会有收获的。
他突然仰起头来,马车外有令他感兴趣的东西。
那不是样东西,当他凝神看去,他发现那是位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肤白如雪,云鬓高高盘起,嘴唇红得像冬日的腊梅。
她是个有伴侣的女人,这点很明显,因为离马车稍远那侧,有个高大英挺的身影。
她在说话,她在笑,她很开心。
无名冰冷的心被一股暖流打动,他想,自己或许也该找个心爱的女孩,定居在某个环境不那么严酷的地方,成家,生养几个孩子。
江湖的旅途太苦了,他时时刻刻盼望自己能走到杀手生涯的尽头。
可惜人是一种矛盾的生物,发财和成名的念头总是掣肘,野心和**充塞于他的胸膛。
他见到了姑娘旁边的那张脸。
他几乎吓得惊叫起来。
那根本算不得一张脸,光秃秃的脑袋遍布凹凸不平的皱纹和兽皮,额角和眉骨处还有两颗叫人呕吐的肉瘤。
无名捂住了自己的嘴,他晚上吃的消化到一半的晚餐终于没有从他的口中倾吐出来。
那张脸太丑陋了,太老了,和女孩青春秀气的相貌格格不入。
这绝不是般配的一对,无名想。
他又好奇地瞥了他们一眼,马车仍在飞驰。
他很快平静下来:世界上本就有很多男人,其貌不扬,却拥有吞吐风云的气概和手眼通天的本事。女人当然喜欢帅气的男人,否则潘安、卫玠不会大受欢迎,然而女人更爱有本事的男人,这也是长久以来刻在女性血脉之中的东西。
无名笑了笑,他觉得那个年轻女孩子很聪明,也很理智。
这样的姑娘确实不多见了。
无名的视线一转,又惊讶地发现,在那对男女身后,有座庄园燃起了熊熊大火。
火焰割裂了黑暗,撕碎了月夜。
无名认得,那是著名的金谷山庄。
他没有想停车驻足的意思,只是回望了一眼。
姑娘正踮起脚尖,亲吻男人的脸颊。
第二七五章 变故
金谷山庄毁于一炬的消息传来时,初新还睡着。
他翻书翻得很晚,宋云书柜上的书,他几乎都粗粗瞧了一遍。
为了寻找摄魂术的蛛丝马迹,他在鸡鸣以后才入睡。
宋云道:“我总算知道敏为什么要让你洗盘子了。”
“为什么?”初新问。
宋云哈哈大笑,指了指满地杂乱的书籍道:“换做是我,我也想让你洗盘子。”
初新仍陷在对于金谷山庄噩耗的震惊之中:“一夜之间,全毁了?”
“全毁了,”宋云道,“里头的人几乎都被烧死,还活着的那些,也不可能再说话或者走路了。”他沉重地补充道:“任行成的尸体被发现时,半截身子已是焦炭了。”
初新皱了很久的眉头,终于问道:“没有任何线索吗?”
宋云喃喃:“即使有,也被大火吞噬了,活着的人也都无法开口,能开口的,却已经疯了。”
“疯了?”初新问道。
“是的,任行成庄主最疼爱的女儿,”宋云道,“她疯了。”
“什么?”初新轻声惊呼道。
他见过任行成的女儿任馨馨。任馨馨正当最美好的年纪,正处在人生的春天,应该盛放的时刻,却遭遇了这样的变故。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宁可任馨馨死了,也不想见到她疯了。
他的愤怒忽然变得无以复加。
他知道整件事背后一定有双推手,他也有怀疑的对象,然而他也清楚,就算所有罪恶水落石出,造成的损失也都无可挽回:任行成死了,任馨馨疯了,都无法变改。
所有愤怒又化作深深的无力感。
“她......她疯了之后,有没有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他坐起身来,认真地问道。
“胡言乱语,和普通的疯病没有区别。”宋云叹道。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可她对红色特别敏感,看见红色的东西就会缩成一团,害怕地发抖。”
“红色?”初新抓住了最能救命的那根稻草,很快从地上站起,走到门口,准备离开。
“你要去干嘛?”宋云问他。
“还有一天,我要抓紧把事情弄清楚。”初新答道。
他脸上挂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宋云见过那种笑容,每当初新要去做些徒劳无功却又非做不可的事情时,他就会那样笑,好像是在讥嘲满天神佛不公,又似在安慰自己:生活本该如此。
任馨馨仍抓住一件红色的丝绸衣服不放。
她被人发现后,就被带离了金谷山庄,放到了铜驼大街最繁华的地段。
或许那个人是好心,希望有任行成的至交好友尽快看见,帮忙照顾任馨馨,然而,这无疑也加重了对任馨馨人格的羞辱。
养尊处优的世家小姐根本没有抛头露面过,哪里能随随便便地坐在街头?
她双目无神,脑袋拼命想远离那身衣服,手指却僵硬得像塞北隆冬的冰柱。
原本的花季少女,如今却邋遢得像个乞丐。
这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情。
昨晚的金谷山庄究竟发生了什么?
初新不忍再望向任馨馨,他希望任行成的酒肉朋友能够顾念金谷山庄的款待之恩,赶快收留任馨馨,可现实却是,不会有人愿意让一个疯女人进家门的,大家都认为那是个不吉利的兆头。
蓦地有种悲凉涌上他的心头。
人类多么精明!趋利避害于人而言又是多么易懂!
“人一旦到了这种地步,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稀奇。”他身后有人说道。
初新回过头,发现杨二娘也在围观的人群中,蒙着薄薄一层面纱。
“你知道些什么吗,二娘?”初新问她。
杨二娘将手指支在唇边,示意让他不要说出自己的名字。
他们一前一后离开了嘈杂的人群。
无名做了个很长的梦。
梦中,他见到了在夜空中升腾的火焰,还有围绕火焰旋转的花与蝶,它们组成的美妙漩涡竟一直蜿蜒至云层之上。
他听说过那个奇幻的传说。
人类在极古之时,世间并无语言的界限和分别,天下的人齐聚一处,商量着建造一座通天的高塔。
高塔建造至一半时,神震怒了,他降下雷电神罚摧毁高塔,让人和人之间有了语言与心灵的隔膜。
或许,只有火焰与花、蝶才能进入神的领域。
当他醒来时,竟然望见了与梦中相仿的景象,凝神注视后,他才发现,自己看见的不过是永宁寺的浮图罢了。
他本想去紫阳集小住一日的,可他在远离金谷山庄十里地以后,立刻命令马车夫掉头返回。
他生命中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情,有必须要见的人。
他相信那个人能够驱散他的梦魇。
吴大少喝完第三杯清水才开口。
他是对杨林说的。
“听我说,杨老弟,世界上很多事情,并不由得我们。”
他说话的腔调怪异得像个滑稽剧演员。
杨林的脸色煞白。
唐哲静静地观察着杨林的反应,判断自己插话的时机。
高岚的神情木然,他并不想传递杨淮的死讯。
司马义的目光似蒙了一层雾。
他和司马笙一样,嘴很紧,从来不会明确讲出他的真实目的。
吴大少继续道:“接下来我要和你说的话,可能有些残忍,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杨林脸一黑,真气已在体内运行。
杨家秘传的轻功和拳掌,他早就练至了九成火候,他自忖背靠茶馆的大门,要逃跑绝非难事。
五大家族对待叛徒的方式一点儿也不君子,可说冷酷到了极点,就算他依仗子先生作为靠山,也很难在斩草除根前逃离报复。
然而,唐哲思索再三所说的四个字,却让他一下子失掉了所有精神。
“杨淮,死了。”
杨林的脑袋里闪过一千种念头,每个念头夹杂着一千种情绪,他无法捕捉到一毫一厘。
他短促地从鼻腔里出了一口气,嘴角微微抽动:“怎么回事?”
“财神爷做的,”唐哲把手搭在杨林肩上,缓缓地说,“子先生开始下手了。”
恍惚间,杨林想起杨淮小时候骑在他肩上,他带着杨淮四处走动的情景,他们会去司马义家中喝茶,去唐哲的马场看唐家采购的健壮俊美的种马,有时他还不忘逗弄吴大少的小侄女,戏言说让她给杨淮做老婆。
那些岁月随着江湖的流变而越来越遥远。
他不想让杨淮走上同样的道路,他想让杨淮从政,去做个小官,或者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将军。
江湖之中皆是污泥。
然而随着他人生阅历的丰富,他放弃了类似的念头,因为他逐渐领悟到,世界上处处是污泥。
萧家出于维稳的考虑,假借子先生这一身份,欲图削弱世家大族的实力,甚至分化瓦解部分威胁性极高的姓氏宗派,荆襄五大家族因为在江湖中的影响力,首当其冲。
他不想让杨家走下坡路,就必须向子先生站队,必须拿出一些有用的情报讨好。
这一切都是为了杨淮。
如今杨淮没了,一切的一切就都没了。
他想,年轻时自己除了流连风月,也许应该多找几个正经女人,多生几个儿子。
他不知道此时此刻自己为何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可人大概就是这样奇怪的物种吧。
“子先生在太岳。”他对在座诸人说。
“太岳?”司马义道,“太岳就在荆襄。”
“他不在建康吗?”吴大少也问。
“我敢确定,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来太岳避暑,”杨林冷冷道,“在宫外,他是子先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没人问他如何确知,大家都觉得这并非是个很好的时机,但是杨林话语中表达的意思,所有人都听明白了。
刺杀,只有杀掉子先生才能复仇,只有杀掉子先生,荆襄五大家族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
“这不是意气用事,也不是我头脑发热,这是公事。”
杨林抬起头,眼中没有眼泪,只有愤怒。
第二七六章 暗度
这是个很小的院子,有一条很窄的用石子铺成的路。
东南角落那颗松树底下落着几颗松子,有些还挂着一团团绵绵的杨絮。
杨絮是春天的产物,此刻有些不合时宜了,但初新仍然想起了江南的柳絮。
柳絮轻,漫天飞舞;杨絮重,只能挂在枝头。
一川风絮,满城烟草,梅子黄时雨,本就是江左的浪漫。
“这是我家,很小,不要嫌弃。”杨二娘对初新说。
初新摇摇头,温和地回答道:“不会。”
怪不得他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他记得自己曾在屋顶俯瞰过整个院子的全貌,那时杨二娘正在照顾一个近乎痴呆的老人。
他忘记了老人和杨二娘是什么关系,但他看见了老人曾经坐过的木椅。
他没有问老人的下落,他清楚有些人会无声无息地从世界上退场落幕,如尘埃湮没,江河入海。
“二娘,昨夜的那场大火,你知道些什么吗?”初新问她。
杨二娘淡淡道:“金谷山庄大火之时,我恰巧就在边上。”
初新对她表现出的镇定感到惊讶:“你是说,金谷山庄着火之际,你就在边上?”
杨二娘点了点头。
“那你肯定知道很多事情,你得告诉我。”初新显得有些急切,他太想知道金谷山庄大火的真相了,只有真相能够填平他愤怒的沟壑,只有真相能够告慰逝者和生者。
“告诉你什么?”杨二娘问道。
“告诉我那场大火的真相。”初新拽住了她的手臂。
“大火就是大火,哪有什么真相?”杨二娘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他忽然有些恍惚,因为那笑容似曾相识,他好像在某个春日见过。
“谁放的火,谁杀的人?他们一定是同一批人,甚至,是同一个。”初新发了狠劲,杨二娘的手臂瞬间肿胀疼痛起来。
“没有谁,或者说,谁都可以,因为没有什么真相,”杨二娘居然笑了,而且笑得很甜,“真相都是精心伪饰的谎言,你又何必要问?”
初新的瞳孔急剧收缩,因为他身后有劲风传来。一左一右,两名女子向他袭来,欲点他腰间穴位。他微一侧身,伸出双手拗她们的手指,他的动作很快,气力也不小,倘若女人被他抓住,根本无法挣脱。
可当他抓住二人的手指时,他却感觉自己抓到了一束泥鳅。那是四根完全没有坚硬指骨的手指,冰冷而滑溜,轻巧地从初新指尖逃脱了。
他听说,西域有种武功,能让人练后全身关节自如地转动或收缩,有点类似中土的缩骨术,但是缩骨术是童子功,西域那种奇异的武功靠的却是人为破坏练功者所有关节,然后灌注内力,使之无法愈合,保持散乱的状态练就,这样能使关节滑而软,完成一些常人无法完成的动作。
两名女子如蛇般在初新周身游移,初新甚至能感受到她们皮肤夹带的坚硬和寒意。
与蛇相关联的,只有致命与危险。
然而蛇却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同火焰一样。
它们还有很多相似之处:难以接近、热衷破坏、亲近死亡。
业火真的能焚尽人类的罪恶与秘密吗?
陈庆之绝不这么想。行军途中秋毫无犯,能不杀人就不杀人,能不放火就不放火,不在马背上的时候,他一直很好地恪守着仁义的准则。
他希望上天能眷顾他和他的将士,眷顾他在洛阳已久不相见的兄长。
他上一次来到洛阳城,是为了打听兄长的下落,这一回进城,却有其他的目的。
他的计划是,由自己带领一支先头部队混入洛阳城,当大军抵达洛水,便抢占城楼的要害位置,打开城门,将七千人马放入城内,此役就已定局。
他的内心有些伤悲,胜负早在战斗打响之前就失去了意义,他赢也好,输也罢,洛阳永远是洛阳,而他只能止步于此。
当然,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做,那等于违抗天子的旨意,是杀头的重罪。
整个北魏或许都不会想到,他只携带了十几名心腹就堂而皇之地走入了洛阳城门。他们身着各式各样、五彩斑斓的衣服,伪装成形形色色的客商,时而高谈阔论,时而开怀大笑,根本没有惧怯的意思,所以不会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可事情总有例外。
高台,高台上。
高欢指了指一队人,对埋头沉思的宇文泰道:“你看这些人的打扮,是不是很滑稽?”
宇文泰漫不经心地瞥了眼那队客商,眼睛便亮了:“南方人,却作胡人的扮相,确实有些滑稽。”
高欢推测道:“那么,他们应该就是陈庆之的手下了。”
宇文泰补充道:“甚至里头还可能有陈庆之本人。”
高欢拍拍宇文泰的肩膀:“老弟啊,本来你我也可成就不世奇功,你不是一直想在酋帅那边表现吗?可惜,这一回真是可惜。”
宇文泰道:“难道我们要放走他们?”
高欢耸了耸肩:“没辙,不仅要放走他们,还得派人保护他们,要让他们的计划顺利进行。”
宇文泰有些不解:“如果酋帅在此,真的会放弃此等机会吗?”
高欢斩钉截铁道:“当然,他一定会放弃的,因为他是个注重结果的人,让陈庆之攻下洛阳且在洛阳停步就是他要的结果。”
宇文泰又扫了眼那群衣着花哨的客商,皱起了眉头:“那当初败报传来时,酋帅为何如此恼火?”
高欢大笑:“那是酋帅的手下人太笨了。”
宇文泰有些被这句话冒犯到,但他还是耐着性子问:“笨在哪里?”
高欢道:“让酋帅生气的不是前线的失败,而是酋帅的手下竟然试图与陈庆之正面交锋。”
陈庆之北伐本就是符合三方利益的一次行动,唯一被重创的只有北魏的旧贵族。
宇文泰忽然想明白了,只要尔朱荣的部众不受损失,陈庆之攻下哪里都不要紧。他有些懊丧,说:“所以我们只能看着陈庆之的人大摇大摆地进城,什么都不能干。”
高欢神色凝重,接口道:“说不定陈庆之是特意吩咐他们这么穿戴的,专门用来气城内的眼线,像你我这种。”
他们似乎瞧见客商中有一人面带微笑朝他们看了一眼,意味深长。
他们不确定那是否就是陈庆之。
所向披靡的陈庆之。
“明天,明天两位高僧就要斗法了,”高欢忽然道,“你去看吗?”
宇文泰摇摇头:“我对佛经不感兴趣。”
高欢以一种中年人独有的对年轻人的体谅口吻说道:“佛经里都是人生的血泪经验,这两位高僧更是活生生的智慧,不去看看可是相当遗憾的事情。”
宇文泰则以并不令人生厌的骄傲语气回敬道:“经验是一种不可依靠的东西,我从来不相信经验,我只相信我自己的判断。”
高欢挑了挑眉,宽容地笑了笑。他明白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有多倔强,可他也明白这样的年轻人到了四十岁时都会无一例外地相信命运。
命运实在是世间最莫名,最强大的力量。
晚年战败于宇文泰之手的高欢回忆起这段往事时,他麾下的第一名将斛律金正在演唱那首著名的《敕勒歌》。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高欢情不自禁地唱和起来,泪流满面。
第二七七章 故地
阿青最怕蛇。
她讨厌蛇吐信子的声音,讨厌蛇身躯湿滑的观感。
初新本以为那是种对死亡的恐惧,他现在才知道,自己对阿青的了解并不多。
人类对蛇的畏惧是刻在骨子里的,任何和蛇相似的触感都能引起身体天然的抗拒。
初新已变得越来越慌乱,一部分是因为两个软骨女人的招式他根本认不全,另一部分则源自他浑身泛起的鸡皮疙瘩。
失去“七月”以后,应对棘手的情景时,他总是感到头皮发麻。
他有时会问自己:没有了剑,难道自己就无法做一个剑客了吗?
或许剑与剑客原本就是互相成就的,“七月”断裂之后,初新的一部分好像也与之俱逝。
他已被软骨女人逼到了墙角。她们认穴打穴的手法怪异,手指能从意想不到的刁钻路线中出现,初新应对起来很疲累。
她们的手和手腕根本抓不住,就像是水那般,能轻易从他指尖溜走,又会鬼使神差般流至另一处地方。
初新忽然张开嘴,猛地一口咬在了一条臂膀上。
那是其中一个软骨女人的臂膀。
他咬得很重,咬下去的瞬间,他几乎能感受到上下牙床碰撞在了一块儿。
女人发出凄厉的嚎叫。
牙齿一旦钉在了手臂上,手臂要滑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初新像头受困的野兽,他体会到了晴死去的那个雨夜里,宋云和李梧桐殊死搏斗时那种刺激和无奈。极端的情形下,只有将身体的所有部位视作武器,才有存活下来的可能。
血在唇齿间的味道,他只说得出一个腥字,不甜不苦,连带上那种啃咬鲜活**时的不适感。
他的脑袋里寄宿着危险而疯狂的念头:真想把那条臂膀撕扯下来,可惜他没有项羽那样的神力,手边也没有削铁如泥的武器。
被咬的软骨女人动作迟缓了,初新松开了嘴,趁另一个女人发怔的短暂瞬间,咬住了她的肩胛。她的肩胛根本没有什么坚硬的骨头,那一瞬间,初新有些好奇她们身体的构造与普通人究竟有怎样的区别。
血涌出软骨女人发白的皮肤,初新的眼睛闪动着类似的红色,里头竟还夹杂着兴奋。
他好像完完全全变成了动物。
他体内蓄积的能量,让他想仰天狂笑,尽情发泄破坏与伤害的**。
两根手指依次戳中了他的肩井穴与环跳穴。
他的上肢下肢瞬间没有了任何反应,他的头脑也不像刚才那样热了。
他好似被人从头到脚淋了一盆冰水。
午后的阳光毒辣,使人头晕目眩,陈庆之脱下了上身的衣服,坐到了一棵树下,他的部下们纷纷效仿,他们的马吐着鼻息,大而圆的鼻孔挂着黏稠的液体,不安地踱着步,扯动着脖子上的缰绳。
谢胜对陈庆之说道:“洛阳城里的人好像并不多。”
陈庆之笑了:“洛阳城最热闹的,永远是在晚上。”
他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花衣裳,叹道:“这身衣服虽好,却不如白袍合身。”
谢胜不解道:“将军......陈大哥为何偏爱白袍?”在说“将军”二字时,他下意识地改了口。
陈庆之瘦削的身子往后倾了倾,眼神到了很遥远的地方:“白色是最干净的颜色。”
谢胜持不同意见:“我倒觉得,黑色才最干净。”
陈庆之饶有兴趣地望着这个年轻人,问道:“何以见得?”
谢胜憨笑道:“黑色的衣服不怕脏,不必洗。”
陈庆之认真地听着,他没有觉得好笑,反而陷入了沉思,就好像谢胜说的是一则极其严肃的道理。
干净与肮脏,是否如同黑与白那样,是界限分明的?
就算他的白袍再纯净闪耀,他是否能摆脱自己的身份?
他能否改变自己是子先生刀刃的事实?
他站起身,想单独一个人走走,散散心,可他的下属们也都站了起来。陈庆之示意让他们坐下,他不需要任何保护和警戒。他的身体虽弱,武功剑术却不曾怕过任何一人。
郑府早已不复当年繁华,郑俨死后,郑府就成了一处死宅,府里死的人太多,阴气过重,有钱人不愿买,没钱的买不起。
无人打理的夏季,杂草生长旺盛,门扉洞开,颇有荒凉之感。
陈庆之望着门内偌大的庭院,想起群雄宴自己来凑热闹时目睹的盛景,不由感慨。
曾经的郑俨风光无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人敢招惹,无人能轻犯,死后竟连尸体都不知埋葬于哪里。他不禁想,自己会不会也沦落到这步田地?
他在收到的兄长的信件里总能隐约读出兄长的担忧,那些担忧不能写明,因为他知道,信件来到他手上之前,已不知被几个人传阅过了。
子先生从来不放过任何窥伺别人秘密的机会。
陈庆之有些难过,他和他兄长的命运,好像都被人操控摆布了。
“你不是洛阳人。”他身后有人在说话。
陈庆之缓慢地回过身,见到了一张年轻的脸。
陈庆之不会料到,将来的中原大地,有一半听命于他眼前的少年。
他温和地对少年说道:“我不是本地人。”
少年继续问道:“从南方来?”
陈庆之迟疑了片刻,点点头:“是的。”
那衣着华贵的少年瞥了眼他的剑,下定了某种决心,问道:“姓陈?”
陈庆之不笑了。他需要仔细斟酌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了。
他终于答道:“是的,我姓陈。”
少年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很好。”
陈庆之问道:“什么好?”
少年道:“能够在洛阳城里撞见白袍将军,难道不是件很好的事情吗?”
陈庆之淡淡道:“你现在说的话,我有些听不懂。”
少年耸了耸肩,道:“你不必装模作样的,我只是想确认一下白袍将军长什么样子罢了。”
陈庆之问:“没别的目的?”
少年道:“没有别的目的。”
陈庆之反问道:“那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少年怔住,又弯腰大笑,道:“难道人这一生都要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吗?”
陈庆之盯住少年的眼睛,一字字地说:“好歹我也活了四十几年,我瞧得出你是一个目标明确的人,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无用的事情上面。”他顿了顿,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已经安排了不少人在这条街上埋伏,对吗?”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侧身往少年的方向跨出一步,右手一提,腰间的剑便架在了少年跟前。
这次,换少年的笑容因不自然而僵硬了。
他发现自己面前的中年人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老辣直率。
陈庆之读出了少年的想法,他的嘴角又挂起了那抹慵懒而自信的微笑。
和年轻人斗智,总是有趣且轻而易举。
“说吧,找我,要做什么?”陈庆之道,“然后,劳烦你送我到安全的地方。”
距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孩童伸了个懒腰,由一间小屋中走出来。他牵着一个腰肢纤细,身材却丰腴的老妇人,兴高采烈地走上了街。
他刚刚午睡过,在午睡前还完成了一些成年男人才能做的事情。
他和老妇人缓慢地走过陈庆之与少年的身边,丝毫没有被二人之间紧张的气氛所影响。
他要去执行子先生的命令。
在牛背上时,他是横持长笛的牧童;在黑暗的房间里,他是尽职尽责的情人;在子先生麾下,他就成了危险的杀手。
他已完全松弛,他也预料到,初新一定被其他刺客折腾得精疲力竭,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时机了。
整座城市的人,仿佛都各怀鬼胎。
第二七八章 盘算
谢胜再次见到陈庆之的时候,他旁边还有个年轻人。
陈庆之转过头对年轻人笑道:“我已经到了地方。”
年轻人也回应般笑了笑,说:“陈大哥慢走。”
谢胜有些惊讶:自己的主帅好像人缘总是那么不错,到哪里都能交到朋友,更要紧的是,他在险地所表现的那种从容不迫的风度,常常使人神往。
只有陈庆之自己知道,刚才的情况有多复杂,多微妙。
他,谢胜,还有他带进城的兄弟们,随时有可能暴死街头。
子先生,尓朱荣,都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他们的悲喜好恶是很难揣度的,同这样的人相处,如同于刀尖起舞。
或许子先生还需要他攻下洛阳城扬南梁威风,或许尔朱荣还指望他震慑甚至清扫北魏余留的那些没落贵族,但他和他的陈家军也随时可能成为弃卒,他的不败神话可能因为尔朱荣和子先生的一句话而改写。
他们已经攻至洛阳,已快来到路途的终点,当一件事物走向圆满之时,它离消亡也就不远了。
最让陈庆之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个年轻人。方才发生的事一点一点回到他的脑海。
陈庆之的剑回到剑鞘之中,剑虽隐锋,锐气仍存,年轻人仍能感受到剑气。
那剑气不是由剑本身散发的,而是由陈庆之带来的。锋利的人,本就是剑,锐意可伤人。
可年轻人脸上没有半点儿惧色,他的记忆中有更恐怖的画面,更绝望的情形出现过。
那种镇定让陈庆之感到惊讶,他问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年轻人淡淡回答道:“武川,宇文泰。”
陈庆之慨叹道:“原来是尔朱荣身边的大红人,年纪轻轻的,就有如斯成就。”
宇文泰微微一笑,道:“红人是红人,可惜没有什么实权。”
陈庆之问:“为什么?”
宇文泰折了一条路边的枯枝,道:“你该明白,有些功劳和战绩是见不得光的。”
见不得光,就意味着无法服众。
陈庆之懂了,他大笑着说道:“所以你需要一个见得光的机会?”
宇文泰认真地点了点头。
不知为何,陈庆之心头涌上一股莫名的伤感。
他想起了自己的兄长。
他当然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今日的地位是来源于何处,他也当然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兄长在从事些怎样的活动。
他很想见他的兄长一面。
他对宇文泰说:“你想让我怎么做?”
宇文泰有些疑怪地看着陈庆之,他没想到陈庆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说:“我知道洛阳是你最后的战场,也知道你就算不败,也不可能再赢下去了。”他折断了手中的枯枝,一字字道:“无论结果如何,我想成为这一战与你较量的人。”
陈庆之看着宇文泰,很是震惊,他终于知道为何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能成为尔朱荣的心腹,少年自有他能依恃的优势,能面不改色地对名满天下的白袍将军说出这番不卑不亢的话,本就是很难办到的事情。
出乎宇文泰意料的是,陈庆之对他说:“行,我给你找个机会。”
初新的头被蒙上,蒙了很久。
那块黑布上残余的香味并没有让他因为被点中穴道而产生的酸痛得到缓解,反倒令他陷入了更深的挫败感之中。
黑布被一层层摘下,杨二娘在他面前望着他,他则坐在一个小石凳上。
这又是间很小很精致的院子。洛阳似乎有成千上万这样的院落,里面藏匿着怀春的少女、发芽的期待或是酝酿中的阴谋,等待外面世界的人造访。
杨二娘的笑依然很甜,在初新看来,那笑容已褪去了曾经的风尘,变得青春可人。
杨二娘明明是个看起来比实际年纪大得多的人,她之前还搭救过自己,她没有理由这样做。
“二娘,为什么?”初新问道。
杨二娘道:“你不喜欢这个小院子?”
初新不解:“我为什么要喜欢这个小院子?”
杨二娘道:“因为这几天你都要待在这里,不能出去。”
初新的四肢重得像铅块,根本举不起来,与身体的联系也极其微弱,他的声音也不由自主地变得低沉了:“我得出去,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杨二娘道:“我知道,所以我不想让你碍事。”
风很热,院子里有不知名的花香,初新的汗珠席卷着不安和胆怯滚下,杨二娘的脸却冷得像块大理石。
“你不是杨二娘。”初新忽然道。
“杨二娘”的眼中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惊奇。她没有继续掩饰,而是问道:“你怎么会知道?”
初新验证了自己的猜测,解释道:“如果是杨二娘,她不必大费周章地来点我的穴道。她是用毒的天才。”
“杨二娘”目光理透着狡黠的笑意,道:“就算她用毒用得再好,得罪了子先生,只有逃命的份儿。”
“得罪了子先生?”初新不解道。
“因为你,”“杨二娘”说,“紫阳集上,她救了你,自然也就得罪了子先生。”
她的语气间,仿佛泛着一抹难言的情愫。
“她现在在哪儿?”初新问道。
“你不用担心,”讥诮的笑容再次浮现于“杨二娘”眉宇之间,“她的脸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只要她不再用毒,不会有人知晓她的真实身份。”
初新想到了些什么,胃里翻滚着。
“你戴着的面具,是从她脸上撕下的?”问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嘴里泛着酸水。
“时间太紧了,而我又需要这张脸让你入网......”“杨二娘”开始后退,她身侧那两个软骨女人也跟着缓缓朝庭院之外移动。
她们的身法不快,却似雾一般难以捉摸。
“你到底是什么人?”
当初新问出这个问题时,她们已消失不见。他重新留在了死一般的寂静和绝望之中,动弹不得。
离斗法仅仅一日之隔,太阳快要落山。与小院里不同的是,洛阳城已变得热闹。
铜驼大街的两侧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摊位,吃的、喝的、玩的、穿的,应有尽有。
“杨二娘”兴致满满地观看着路边卖艺的壮汉徒手劈开六块砖头,两口吃下一颗毛蛋。想到尚未破壳而出的雏鸟,柔软光滑的羽毛还没有坚硬到难以咀嚼,已经受困于蛋清围成的方寸天地之间,成为人类的口中之物,她不由有些伤感。
忽然,她瞥见三个年轻男人由不远处匆匆而过,连忙侧过脸去,避免被发现。
她才记起自己的脸还列在名人榜上,是子先生追杀的对象,连忙在一处丝绸摊里买了一块遮脸的巾带。
两名软骨女人时刻跟在她身后,保持着合适的距离,却始终一语不发,像两座冷漠的冰山。
那三个年轻人是唐觞、吴惆、吴怅。
他们正走街串巷地寻找着初新的踪影,不是为了执行子先生的格杀命令,而是要得到能制衡子先生的几页纸。
司马笙同他们说的并不多,很多计划与安排,司马笙宁可使之烂在脑袋里,也绝不愿意轻言于人。
司马笙同他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找到初新,不论死活,否则我们的家人都得遭殃”。
这句话便足够驱策他们马不停蹄了。
他们不知道远在荆襄的亲朋面临怎样凶险的局面,他们只能全力以赴,殊不知,他们与他们的父辈都将要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第二七九章 露迹
谢胜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是城东的一间小旅舍。晚饭吃得很饱,因为他们要在明天执行一次惊险的任务,他们必须补充足够的能量,养精蓄锐。
这是支先头部队,组成人员都是陈庆之最直系的下属和心腹,包括陈庆之本人,不过,用陈庆之自己的话说,陈家军个个都是值得他信赖的。
他们的计划是,在洛阳城因达摩与菩提流支斗法而万人空巷时,击杀看守城门的守卫,放七千人马入城。
只要兵马入城,他护送北海王元颢的任务便从某种意义上完成了,他也就能带领自己的部下由北魏的腹地撤退,并且免于天子的责难,最大程度上躲过北魏众军阀数个月来集结的愤怒之师。
他不想让自己的手下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在他眼中,敌人的百条性命还不如自己的一名部下珍贵。
或许这也是他能够以七千人横行中原的重要原因。
黑暗中,他没有像他的属下那样,急于沉入梦乡,而是一直平躺着,注意着旅舍外面的动静。
他向来很警惕,绝不拿生命当作儿戏。
他原本甚至不打算采用小队先行,大队伺机的战法,因为那对于小队里的成员威胁太大了,可为了其余七千名将士,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就是如此。
洛阳是北魏的王都,绝无可能轻取,如若强攻,他们一定会遭遇前所未有的顽强抵抗,就算尔朱荣刻意减少了洛阳城的守备,皇宫中的那位傀儡天子也不可能坐以待毙。
他决定以时间差求胜。
人皆以为他的大军还有十日才到洛阳,其实明日拂晓,他的兵士们就会于洛水河畔等候城门被打开了。
兵贵神速,贵难测。
当然,这还远远不是他的全盘计划,他的盘算由攻城至撤退,一应俱全,可陈庆之也深知,计划永远难以赶上变化。
长夜太长,陈庆之睡不着觉,他从未如此紧张过,惶恐不安的念头时不时侵袭,像八月的潮汐。
他想去旅舍外走走,散散心,他换上了那身熟悉的白袍,佩上了他的剑。
“或许这一次还是见不到哥哥。”陈庆之自言自语道,悄悄地关上了旅舍的门。
可是,就算他们相见了,他又能如何呢?
几十年不见,他们可能连对方的兴趣爱好都说不出来了,再无共同话题可聊。
而且他们拥有的一切,全都是子先生的赏赐罢了,何尝有一星半点真正属于他们呢?
相见争如不见,见又何妨?不见又何妨?
陈庆之叹了口气,在这一口气中,他放下了很多东西。
他很早以前就学会放下了,当他真正领悟到生活不由他的意志而存在时,他在山坡的草坪上奔跑,直至精疲力竭。陈庆之记得,那并没有耗费太多时间,因为他本就是个身体虚弱的人,没过一会儿,他就已经气喘吁吁了。
那是南梁边境的一处原野,太阳将河流炙烤得火热,水牛啃食着山脊处的鲜嫩青草,牧童横笛而唱。他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贴近地面的夹杂着泥土味的空气,如获新生。
于是他站起来,朝着光明的方向缓步走去。
然而,他或许不会知道,这些举动也尽皆被子先生收入眼底。
那牧童,就是子先生的眼睛。
洛阳的月亮真美,就像是波光粼粼的湖面上镶嵌的翡翠,陈庆之在想,有多少征人正望着这轮玉蟾,同他一样心碎。
陈庆之暗暗下定决心,要带他的弟兄们平安回到故国,接受国人夹道的欢迎,还有天子的授勋与奖励。
可他忘记了,月光之下,还有数不清的阴暗角落,埋伏着未知与危险。
黑沉沉的小院之中响起了蝉鸣,蚊虫肆意地起舞,寻找着鲜血,受困于人间。
初新放弃了挣扎。
他发现,比起穴道的酸麻,饥饿分明是样更难忍受的东西;比起饥饿,什么都做不了的绝望感更加能够让他发疯。
他只能躺在“杨二娘”为他安排的草席上,迎接蚂蚁的攀爬和身上红肿带来的搔痒。
这种折磨何时会结束呢?他不知道,也无法预料。
小院只有一处入口,入口是一扇小小的柴扉,那间小小的柴扉被推开时,会发出“吱啦”的声响,就像鬼魅踩在木制的旧地板上那样。
初新一向认为,世界上不存在“鬼”这样超自然的东西,可当柴扉缓缓来到与墙面成直角的位置,初新的心几乎由胸腔里蹦出,几乎要怀疑世间真有神怪妖魔存在。
人永远比鬼可怕。
因为鬼的可怕是能预见的,是表里如一的,而人的可怕却是掩藏于或温柔,或清秀的外貌之下的。
如果来人是鬼,那他们一定是最好看的鬼。
吴惆、吴怅和唐觞走进了院子里,在月光下,他们的脸庞白得发亮,虽然俊俏,眉头却皱得像一团乱麻。他们径直朝着初新走来,初新只能暗暗叫苦不迭,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来到跟前,围成一圈,以诡异的角度俯视着他。
初新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困于井底的青蛙,月光由狭窄的井口施舍着冰冷的怜悯。
“拿来吧。”吴惆细声细气地说。
他像凤凰山中专食野果生肉而毛色发白的无常。
初新苦笑。只有苦笑。
城西,集市。
乡下人往往在傍晚转凉时,将白天采摘的水果载于车里,运至城里贩卖,保证新鲜,挑选的也是商客最多的时候。
这个卖梨的乡人叫王二,王二车里的梨个头很大,味道很甘甜,价格也卖得很贵,偏偏如此,他的生意源源不断,过往路人被吸引,情不自禁地排队等候。
王二有颗聪明的脑袋,他知道洛阳城里的人都爱攀比,都爱赶时髦和潮流,但凡摊位前排起队伍,路过的人就会凑热闹,也不去问问摊位上所卖东西好赖,甚至有些人连卖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一家酒馆的老板娘敏是他的老主顾,此时,敏来到了这车梨跟前,准备买两个回去尝鲜。
王二很兴奋,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不仅因为见到了洛阳出名的美人,更因为他的这车梨一定能卖个好价钱,他白天付出的辛劳将会成倍地收获回报,他的眼睛在放光,直到那名衣衫褴褛的老乞丐出现在他的果车边上。
“给个梨吧,我已经很久没吃饭了。”老乞丐脑袋已半秃,络腮胡爬满了两侧凹陷的脸颊,伸手不断上下起落,作乞讨之状。
“滚开,滚开。”王二没好气地说道,摆了摆手。
他以为这样一套说辞和动作能够让老乞丐识趣地走开,哪知老乞丐根本没有半点儿离开的意思,反倒是想用手去抓车里的梨。
王二喝道:“让你滚,你便滚,不要碰我的梨!”
敏劝道:“给他个小的,打发打发便好,别动怒。”
王二不肯。一个梨就是几枚太和五铢,在他看来,把梨送给老乞丐无异于是作孽。他反诘道:“你若是慷慨,不如自掏腰包吧。”
敏叹息一声,多拿出几枚铜钱,道:“给这老人家一个梨吧。”
王二笑逐颜开地接过铜钱,拿了个卖相不怎么好的梨,甩进了老乞丐手里,老乞丐谢过敏,对着众人说道:“我是个乞丐,乞丐得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分享,如果大家不嫌弃的话,我也有可口鲜美的梨,请大家品尝。”
边上有人笑话道:“你既然有梨,又何必讨要呢?”
老乞丐露出了一抹令人难忘的神秘笑容:“没有这个梨的核,我就没有种子。”
第二八零章 种梨
老乞丐小心翼翼地捧起梨,大口咀嚼着。
他吃得很香,看来确实饿了很久,倘若不是他刚才自己说需要梨核,围观者都以为他要把梨整个吞进肚子里。汁水顺着他的指缝流下,钻进了他脏兮兮的破袖子里。
已经是三伏天了,他却仍穿着厚厚的外套,袖子盖住手腕。
梨吃完了,狭长的核在老乞丐手中,他的另一只手竟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把铁锹。他用那把小铁锹三五下在泥地上挖了个几寸深的小坑,将梨核埋了进去,盖上土。他转头望向敏,道:“姑娘,可否再施舍给老朽一些水呢?”
敏身边并没有带水,可她还是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魅力是心里有数的,果不其然,有三个男人从他们邻近的店铺里舀了一瓢水,另有一人竟顶着妻子的责骂倒了一桶而来。
老乞丐笑了,他拒绝了那一大桶水,道:“人要知足,糟糠之妻未必不如凡尘中的仙女。”随后,他接过其中的一瓢水,洒在那片土地上。
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一束嫩芽破土而出,逐渐长大,不多时便成了棵枝繁叶茂的大梨树,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树枝上全是饱满鲜美的黄梨,有几根粗壮的枝干甚至因此而弯折。
老乞丐向众人鞠了个躬,指了指树上的梨,道:“这些,权当作老朽招待诸位的。”
众人一哄而上,王二也在人群中,他着急忙慌地抢在众人之先跨至梨树跟前,张开双臂道:“我的梨种出的梨树,上面的梨子都是我的。”
没有人听他的话,王二像张为风吹落的窗纸一般,被推搡到了地上,人们踩过他的身体,哄抢着汁水充盈的免费果实。
老乞丐微微皱眉。
他发现敏没有任何动作,而是站在原地,看着他。
“姑娘,为什么不摘树上的果子吃?”老乞丐问敏。
敏摇摇头,道:“我从不吃不花钱就能得到的食物,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很廉价。”
老乞丐笑道:“话是好话,可未免有些绝对了,且不说我们都活在这虚伪的世间,都在努力争取自己的那一份果实,有时难免要攫取他人的成果,退一万步讲,你不妨把这当作是我对你的报答就好。”
敏仍在摇头:“我虽然同他们一样,都看不清,可我知道,梨与梨树不会凭空生长出来,每一棵树,每颗果实,都必须吸收日月的光华,采集天地间的灵气,需要水分,需要土壤。”她咬了口自己从王二处买来的梨,补充道:“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老乞丐爬满皱纹的脸失去了笑意,他转过身,缓缓地离开了热闹的市集,敏目送着他离去,咀嚼着嘴里的梨肉。
她吃得很慢,好像要品尝尽每一根纤维里渗淌着的甜味。当月亮缓慢地来到头顶时,她才慢悠悠地转过身去看那棵高大的梨树,树上的果实已被采摘殆尽。人们争先恐后,生怕别人抢了先。
王二身上遍布脚印和泥土,气息奄奄。
敏的梨咬到一半,便再也啃不动了,她张着嘴,愣在原处,惊讶地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根本没有什么高大粗壮的梨树,梨核并未生根发芽,王二的车上的梨已一只不剩,运梨的车也早就四分五裂,散落成了一块块残破摇落的木板。
敏恍然大悟:原来围观者摘下的梨全是王二车上的现成果实,而那些因采折而断裂的树枝,分明就是组成运梨车的木板。
夜空被一阵骏马的长啸撕开了它宁静的面目。
城东,旅舍边。
陈庆之惊讶地瞧见,无数身披黑甲的骑士于同一瞬间由街巷的角落涌现,将他团团包围。
他们的马通身泛红,无一根杂毛,马鬃梳得整整齐齐,威风凛凛。可极其不协调的是,为首的骑士座下竟是一匹瘦弱的老马。
那人来到陈庆之面前,翻身下马,右手放于心口,微一躬身,行了个礼。
陈庆之不为所动。他的神经是冰冷的。
骑士自我介绍道:“白袍将军,久仰大名,我叫高欢,是尔朱元帅帐下一员马前卒。”他满是岁月痕迹和胡茬的脸上,若隐若现一抹微妙的笑容。
陈庆之淡淡道:“马前卒?我可没见过马前卒有统领一群精锐骑兵的能力。”
他分毫没有去为自己的身份掩饰或辩称,他相信高欢如果有意杀他,绝不会废话。
他们都已经是四十来岁的人,知道怎样做事最直截了当。
高欢笑了笑,道:“他们并非受命于我,而是受命于尔朱元帅罢了。”
陈庆之回了个理解的眼色,凑近高欢的瘦马,轻轻抚摸它的鬃毛,道:“真是匹万中无一的好马。”
高欢的神情变得古怪,问道:“将军懂得相马?”
陈庆之摇摇头,道:“不懂,只是和马相处得久了,自然而然知道好马的特征。”
高欢展颜道:“我的愚见是,好马应该要健壮,毛色要纯,骑行时,浑身的肉能聚合为协调的整体。”
陈庆之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好马的特征只有一条。”
高欢问:“哪一条?”
陈庆之压低声音,轻轻说了句:“跑得够远。”
一时的胜负荣辱都将过去,谁笑到最后,谁才能说自己笑得最好。
可惜,讽刺的是,这样的人往往都不屑于声称自己笑得最好。
唐觞的脚踩在了初新的脸上。
“你不是挺能的嘛?”他讥嘲道,“你的本事呢?你连剑都没有了。”
初新牙关紧咬,一声不吭,他的眼睛始终睁着,寻找反击的机会,也为了让自己更加牢记屈辱的时刻。
“交出那几页纸,然后我们让你安安静静地死,”吴惆道,“当作是我们和杨淮在天之灵的仁慈吧。”他的声音像春天的黄鹂鸟,好听极了,可初新只觉尖锐,耳膜都像要被撕开。他不能理解吴惆话语中一些字句的含义。
吴怅的性子比他的哥哥急一些,他弯下腰,伸手去初新怀中摸索,道:“我如果是他,我一定将那几页纸贴身携带着。”
初新感觉得到,吴怅的手除了搜索,还有些不怎么正经的、令他感到恶心的动作。
吴家阴盛阳衰或许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的怀里空空如也。
唐觞的脚踩得更用力了:“到底在哪里?”
初新做了个冷笑的表情,可那表情并未让三位君子瞧见,只因他的大半张脸都困于唐觞的鞋底,连结笑容的肌肉并不自由。
“好歹,你们也该解开我的穴道,”初新终于开口,“我这副样子,怎么能帮你们翻找那几页纸呢?”
唐觞冷哼道:“你没有选择,不说出来,你就得死。”
初新的嘴依旧在唐觞脚底扭曲着,他说:“就算我说,我还是难免一死。”
吴惆笑了:“死也分情况。我刚才许你安安静静地死,绝不会有多余的痛苦。”
在折磨人这件事上,他向来对自己很有信心,也乐此不疲,吴家地下的审讯室不止是他和弟弟玩乐的隐秘场所,也是他借逼供取乐的地方。
初新叹道:“死对我这种人来说,本身就是痛苦的事情。”
唐觞讥讽道:“我以为你是不怕死的?”
初新想摇头,但他的脑袋被牢牢固定在了野草堆里:“是痛苦,不是害怕。还有什么比活着更让人害怕的呢?”
他从不畏惧死亡,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在迎接死亡。
可当他想到自己身死以后,便对世间万物无能为力时,那种深沉的痛苦就追上了他。
第二八一章 梦魇
谢胜喜欢得胜凯旋的那种感觉,但他好像总是吃败仗。
他是个不太走运的人。
十二岁的时候,他喜欢的姑娘被人抢走,搂在怀里,他只有干瞪眼的份儿,顶多在背后说几句酸溜溜的话;不到半个月就十六岁的一天,他跟村里的混混打赌,赌谁能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摘下梨树上更多的梨,结果他辛辛苦苦爬上爬下采摘的还不如混混一拳打在树干上落下的多;稍微年长以后从军,他的上司刚愎自用,在伏击魏军的战役中于山顶建寨,反被魏军切断水路,军心涣散,一败涂地。
直到入陈庆之麾下,他才品尝到胜利的滋味。
三十二城,四十七战,所向无前。
谢胜常骑着他的高头大马在攻克之后的敌城内四处奔驰,不为炫耀,也无意视察,纯粹只是因为喜欢那种于风中领略高速的刺激感觉。
那是成功,是胜利,是他自己。
他很好学,也很勤奋,每天都在进步,因此,陈庆之破格提拔谢胜为副将。
陈庆之看人很准,也相信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谢胜确实只是运气不佳罢了,很多人虽初出茅庐没有经验,身上蕴藏的能量却无可限量。
他自己本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谢胜近来频繁做梦,老是梦见同一个场景,同一幅画面。
他梦见城池残破,战火遍地,通天的高塔拦腰折断,訇然倒塌,火焰中,一道白色的身影与一道红色的身影正相对而立。
他想,这一定是他们经历一场恶战之后的景象,而他和他的白袍将军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
灼热紧张的气息扑面而来,谢胜的背已被汗水打湿。
于是他醒来了。
他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发现他已没有这样的资格,旅舍中熟睡的他的兄弟们,逐渐从噩梦中苏醒,他们发现,现实并没有对他们宽厚多少。
一群黑甲武士正立在他们周围,有意等待他们醒转似的,每当有人意识变得清醒,黑甲武士就会抽出剑来,架在那个人的脖子边上。
谢胜背后的热汗已变冷,变凉,连同他的心一样。
忽然,他发现一件事情。
睡在离他不远处的陈庆之竟不见了踪影。
敏的两根手指拈着一根梨核,她一边走,一边对着梨核出神。
她明明知道那棵梨树是假的,为何无法看穿老乞丐的把戏?摄魂术究竟有多么恐怖,多么不可思议?老乞丐又是谁,为何会在这个时间点来到洛阳?
敏隐约觉得,自己曾与这个老乞丐有过一面之缘。
天色太暗了,她的脚步不由加快。
她瞧见了路边的任馨馨。
自从金谷山庄大火之后,任馨馨便流落在街头,无人收留,大家都怕金谷山庄的悲剧重演于自己身上,断定她是个不祥的妖女。
任馨馨像只虾一般蜷缩在路旁,长发披散在脚边,她的脑袋埋在双臂所围成的保护圈里,久久不曾抬起,白日里围观的群众退散之后,她便真正成了无人爱怜的野草。
敏有些于心不忍,她扔开了手中的梨核,走近任馨馨,想问问她饿不饿。
她身后传来脚步声。
敏回过头,发现月光无法抵达的黑暗中,竟早早地潜伏了许多人,只有当她的瞳孔足够适应夜晚的时候,她才能发现他们。
他们是一群瞎子,夜晚正合他们的胃口。
敏早已听说,洛阳城新近出现了一批以刺杀为业的瞎子,他们的代号是“蝙蝠”。
今夜,蝙蝠是不是找上了她?
她手中没有剑,她的剑在她的柜台后,在她摆账本的地方稍稍偏下一点儿。
但她有信心,她足够镇定,她了解在这种情境下,瞎子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所以她最好的办法是逃跑,然而她并不想丢下任馨馨,要带着任馨馨一块儿走的话,难免不被他们追上。
而且,她还不知道这群瞎子的来意,如此想来,她最稳妥的办法确实是抽身离去。
可当她转过身想要走时,她发现自己面前竟然站着一个人,一个她怎么样也想不到的人。
任馨馨竟然直着眼睛,鼻尖贴着她的鼻尖。任馨馨脸上全无血色,黑色密布于她的双眼周围,敏在她的眼睛里仿佛看到了自己,又好像只有一片混沌。
敏想呼救,想逃命,可她恍惚中明白,刚才在路旁的那个任馨馨绝不是疯子,自己已插翅难飞。
她伸手横切任馨馨的脖子,命中。她料定这一记手刀能够让任馨馨暂时失去知觉,然而任馨馨的脖子却像是棉花做的,竟然随着她的手弯成了一道可怖的弧形。
敏的反应极快,迅速抽离了任馨馨的手,抓住任馨馨的右臂反扭,但任馨馨的右臂竟然滑得像条泥鳅,她的攻势又迅速泡汤了。
“这是无骨术,是密宗的法术。”任馨馨对她说。
一股战栗不安的感觉从敏的骨头一直蔓延至她皮肤表面的各个角落,她侧过身子,试图以轻功身法甩脱任馨馨和身后那群瞎子,任馨馨柔软的手却已勾在她的肩头。
敏摔在了地上,她新买的衣服被弄脏了,她花了一刻钟扎好的发辫也散乱了,她的玉簪掉落,断成两截。
那玉簪是高岚送给她的,此刻,高岚应该在襄阳,而她在洛阳。
两处地方共享了同一个字眼,此刻的距离却仿佛贯穿了生死。
陈庆之面对过无数次生死的考验,每当他以七千人的兵力向敌人发起冲锋时,他就将自己的生死抛诸脑后了。只有当一个人忘却二者界限的时候,他才能于生死间爆发最强大的力量,他才能成为战场上的神,享受胜利和鲜花带给他的荣光。
但此时此刻的陈庆之却失却了神的力量。
当他瞧见自己的兄弟一个接一个被挟持着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就明白,属于他的所有荣耀和骄傲或许都将在今夜终结。
高欢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
“将军,你大摇大摆地走进城里,不会真的以为我们没有防备吧?”他问。
“我当然不会这么认为,”陈庆之咬牙道,“只是我知道,你们现在还不敢动我。”
高欢冷哼道:“我主留你,不代表不敢动你,他当然也能随时杀了你,只不过你活着对他的益处更大。你能帮他清理掉南方的一些臭虫,他脚上的顽疾。”
陈庆之道:“难道他不想让我清理清理洛阳的臭虫吗?”
高欢指了指自己,道:“那就是我决定的事情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陈庆之大笑:“好,你和尔朱荣都是有野心的人,而且你们对自己的野心皆毫无掩饰,就算坏,也坏得让人敬佩。”
高欢道:“将军,你我都是快半百的人了,我想要什么,你不会不知道的。”
陈庆之点头,道:“机会,你想要一个机会。”
高欢认可道:“将军不愧是当世豪杰,和聪明人说话不必转弯抹角,我缺一个名正言顺的升迁机会,你能给我这个机会。”
陈庆之沉默,良久,他开口道:“不行。”
高欢失笑道:“不行?”
陈庆之诚恳地确认道:“不行。”
高欢问:“为什么?这应该是对你完全没有任何损失的交易。”
陈庆之长叹道:“你说得对,这确实对我没有任何损失,可我已经答应了别的人同样的事情。我不能失信于他。”
高欢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迂腐。”他啐了一口,道。
他根本无法理解陈庆之的言语和行为。
第二八二章 弃卒
在那个时代,有些优良的品质是“迂腐”的代名词。
在许许多多其他的时代里也是这样。
陈庆之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他更在意自己怎么看自己。
自己是什么样的,是好是坏,是君子还是小人,是英雄还是懦夫,何时又能瞒过自己呢?
高欢铁青着脸对陈庆之道:“是什么人对你说了这样的话?”
陈庆之回答:“一个年轻人。”
高欢不用猜也知道那是个年轻人,他笑了笑,因为他清楚自己的手腕比那个年轻人要强硬,他要得到的东西绝不是什么年轻人能够抢走的。
他会开出一个陈庆之无法拒绝的价码。
高欢左手一挥,一名黑衣武士便用短刀抵住了他所挟持的那名陈庆之部下的咽喉。高欢对陈庆之说:“我虽然不便对你下手,你的部下们却没有你那么好运了。”
“放了他们。”陈庆之一如既往冷静,因为他知道,此刻,冷静是他最大的克敌法宝。
“你是这样和人谈判的吗?”高欢道。
陈庆之没有回答这句问话,而是手握剑柄,道:“你敢动他们,我就杀了你。”
高欢一听,乐了。“你不敢。”他说。
陈庆之反问:“你觉得我不敢?”
高欢点了点头:“我觉得你不敢冒险。我听说你是个谨慎的人。”
陈庆之反诘道:“谨慎的人胆子往往最大,你没听说过这句话吗?”
高欢笑道:“诸葛武侯一生谨慎,不曾弄险,我倒是听说过的。魏延献上子午谷良策,他竟断然拒绝。”
三国时期,蜀相诸葛亮北伐曹魏,名将魏延提出了著名的子午谷奇谋:效仿韩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魏延亲自率领五千精兵从子午谷快速赶到长安,一举拿下长安和潼关,而诸葛亮大军出斜谷进兵长安、潼关,两军异道会师于潼关。诸葛亮一向用兵谨慎,认为此计过于凶险且难以成功,故弃而不用。
陈庆之摇了摇头,说:“民间也有传言,说武侯仅用一座空城和一张瑶琴就退去了司马懿的雄兵。”
高欢道:“所以你要为了这帮人拼上你的性命?”
陈庆之道:“是的。”
“那好吧。”高欢颇无奈地说道,左手往下一摆,黑衣武士的短刀刺进了所挟持者的脖颈,那人就像一滩肉泥般滑落到了地上。
陈庆之面无表情,可他的手已经缓缓地拔出了剑。
“我说过,你敢动他们,我就让你死。”
他的威胁平静得像无风的海面,却具有十足的威慑力。
襄阳,太岳,山麓。
杨林孤立于山麓的阴暗森林边缘。
他在等待他的朋友们到来,他们约好要做一件大事。
这个夜晚与往常没有太大的区别:月亮明晃晃地悬于半空,星星稀疏地点缀于旁,风缓慢地推着天上闲散的云,林海发出沙沙的声响。
可对于杨林而言,这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夜。
他要为自己心爱的独子复仇。
为了登山,他特意换了一双底很软很韧的牛皮靴子,这双靴子是杨淮在十八岁时为父亲亲手缝制的。
望着那双靴子,杨林流下了泪水。
他很少流泪,虽然常年浪迹风月,他的思想却还是极其正统,认为男儿流血不流泪。
吴大少第一个出现在他眼前。
“你来了。”杨林对吴大少说。
吴大少问他:“真的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吗?”
杨林哀伤地望着他的眼睛,道:“对于你们来说或许有,对于我而言却......”
吴大少点了点头,道:“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认识,我们的孩子也一样。”
杨林静默地站立着,就像是一尊石像。他在听吴大少说的话。
吴大少继续道:“杨淮走了,我也很难过,但是走了的人终究是走了,绝不会有回来的可能,我们还是得为活着的人考虑考虑。”
杨林道:“子先生在此居住的时间绝不会太久,错失这样一个机会,便要等到明年了。我等不及。”他的双手握紧。
吴大少问:“杨家的人,你安顿好了?”
杨林道:“还没有,事出仓促,又怕打草惊蛇,我打算今夜以后就带我的家人们分批离开襄阳,因为子先生遇刺的消息一定会传播得很快的。”
吴大少皱起了眉头。他不喜欢自己的同伴在动手前就设想好了最优的结果。
唐哲是第三个到场的人,他拍了拍杨林的肩膀,以示对杨林的安慰。
“真不可思议,我们居然会跟着你做这样的事情。”唐哲苦笑着说道。
杨林微笑着回答道:“十几年前,在我们的孩子都很小的时候,太岳的山贼不正是我们荡平的嘛。”
唐哲俯身拾起一块石头,远远地扔出,目送它消失于自己的视线,才转过身对杨林说:“可我们今天要对付的绝不是普通山贼。”
杨林点了点头:“我知道,所以我才拜托你们几个跟我一块儿来。”
吴大少摸着下巴,道:“我听说他已经是个很老的人了,起码有六十多岁。”
唐哲听过关于子先生的不同版本的说法:“可有人和我提过,说他保养得很好,至今还像个四十岁的壮年男人。”
杨林肯定道:“不仅如此,他身边还网罗了南疆武林各方顶尖的高手。”
唐哲再次苦笑道:“你可真是我们的好兄弟。”这话当然是对杨林说的。
杨林也只能艰难地笑了笑。
吴大少说:“我们为何不多带些人来?”
杨林解释道:“兵贵精不贵多,人要是来得太多,山上的人容易察觉不说,行动起来还会有诸多变数。”杨林身后闪出一道身影,一个相貌丑陋的中年人径直来到吴大少和唐哲跟前。
杨林介绍道:“这是随我出生入死多年的家仆,我今天只带了他一人。”
吴大少和唐哲屏息望着那个丑八怪,他们都清楚丑八怪曾是江湖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因为受了杨家的恩惠,甘愿隐姓埋名做个平平无奇的家奴。
吴大少叹了口气,道:“我今天也只带了一名帮手。”
唐哲笑了:“我带了两人,这点上看来,你们已比不过唐家人了。”
谁知他们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司马家不敢落后,带了三名家仆。”
来者是司马义。他身后跟着的三人,脚步轻快,气息绵长,显然都是内家功夫的好手。
杨林颇为感动,躬身谢过司马义,喃喃道:“现在,只差小高了。”
“小高不会来了,”司马义说,“我让他不要来,他年轻,旧伤又新愈,不适合来此冒险。”
杨林沉默了,旋即点点头,道:“确实,他还年轻。这种事情,还是得交给有经验的人来处理。”
说完,他转身向山上走去。
司马义抓住他的肩头,杨林转过脸,司马义正望向他的眼睛,一字字道:“如今反悔,都来得及。”
司马义的表情永远是那么温和,他的言语之间总有种无法阻止的魔力。
那魔力没有让杨林退缩,反倒让他更坚定地朝山顶走去。
山顶就是子先生临时搭建的寝宫。
陈庆之的剑疾如闪电,高欢是先出手的。
可高欢攻出十招,不仅被陈庆之一一化解,还被反手还了七招。
陈庆之根本不愿同高欢硬拼气力,纯靠快字取胜,招式的纷繁,多至高欢眼花缭乱。
黑衣武士们静穆地站立着,认真地观看这场比拼。
他们明显能感觉到,高欢已落于下风,但他们没有任何动作。
这是高欢的命令。
第二八三章 记忆
一颗种子掉在土里,一个孩子降生在那个世上,一阵风穿过树林,一匹马在高原上奔跑。
沙子入目,眼睛在流泪,沙漠干渴,如热闹的市场。
城镇如此寂寞,星星声嘶力竭地歌唱。
穿猩红长袍的人静默地立在一口水缸边上,望着缸中的水面出神,不知他在看着水中的月亮,还是他自己的倒影。
透过他的倒影,他又见到了什么呢?
是真实,还是复杂的灵魂?
他记得的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他记得小时候肚子饿,用飞石打伤了兔子的腿,为了避免兔子的痛苦,残忍地将之扼杀,在炙烤兔肉的时候,他的眼泪会扑簌扑簌地落下。
他记得历代达摩都要去的地方——天竺,那是真正意义上的佛法发源地。那里有森严的等级制度,叫做种姓。第一任达摩是天竺的原住民,他是高贵的刹帝利种姓,是南香至王的第三个儿子,却放弃了荣华富贵,与释迦牟尼一样,选择了艰苦的修佛之路。
他记得禅宗发源时,迦叶由一只小猴子拈花的动作顿悟入佛,森林中的流萤便如蒲公英般纷纷飘飞。
达摩这一组织是禅宗衍生的支脉,为了保护佛教的传播与繁衍而秘密存在。
佛教并非没有遭遇过灾难,相反,这样一个宣传“众生平等”的组织,极其容易引起统治者的嫉恨,信仰是比权力和暴力更强大的武器,那不是被迫的,而是全然发自内心的。
同样,佛教也有极度鼎盛的时期,在人人皆讲佛,家家皆有僧的年代,达摩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往往最深刻的危机就根植于事物的内部。
当佛法繁盛之时,衣钵本身所象征的物什就产生了变化,人的杂念和**增加,无可避免地走向堕落。
他记得,有段时间,有一些比丘为了争夺一段骨头而互相残杀。他们说,那是释伽牟尼的头颅,拿到之后就能获得无上的智慧。
他轻蔑地笑了笑,用手轻轻点在水面的正中央,涟漪层层荡开,月亮和他的倒影也便模糊了,仿佛梦与现实的混淆。
城楼之上,琴声悠扬,缓慢地于热夏的气息中流淌。琴声有种摄人心魄的魔力,仿佛脱离了弹者,具备了自己的生命。
初新听到了微弱的琴声,他的左耳埋在土里,右耳则被唐觞牢牢地踩在脚底。
他浑身上下能动的地方实在太少,能够带给他帮助的更是寥寥无几。
或许此刻他身体最有力的部分是他的脖子,可唐觞的脚只要轻轻用力,他的脖子就将折断,他的生命也将随之消逝。
唯一能保住他性命的,是舒不诚给他的那几页纸。
为了保险起见,他早就将这几页纸放在了一处不会有人想到的地方。
“东西呢?”唐觞的脚又变得如铅块般沉重,初新的呼吸已很困难。
再这样下去,他就算不死,也将半死不活。
他眼中的时间流动仿佛变慢了,他想,也许这就是死亡降临的感觉。
他想起自己经历的那些可怕的炼狱般的训练,颇感唏嘘,因为在人世间行走,绝对实力并不是决定一个人生死存亡的最重要因素。
名满天下的大侠可以被初出茅庐的愣头青杀死,坐禅二十载的高僧佛法讲得并不一定比稚嫩的小和尚优秀,功勋卓著的将军也许会在兵戎相见时输给名不见经传的马弓手。
这一切是多么荒诞而合理。
当他在瀑布底下经受源源不断的水流和湿气的冲击时,当他在山顶上舞剑,迎风而啸时,当他于海潮中搏击怒涛时,他都不会想到自己的死可能会如此卑琐无聊。
他的嘴已啃到了地上的泥土。
这一生中,他有太多难过遗憾的事情,可此刻他唯一难过遗憾的事情却是,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甚至连敌人嚣张的面目都不能瞧见。
唐觞终究挪开了他的脚。
初新脸上有一道道紫红的鞋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高欢此刻并不轻松,他面对的绝不是寻常对手。
他仔细盯着陈庆之苍白的、毫无血色的面容,有些出神,他不懂这样一个虚弱的人如何突破了北魏前线的重重关隘,率领区区七千兵马来到这里,他也不懂陈庆之如何能使剑在掌中如手足般灵活自如。
他自以为他的谈判方式无比正确,可事实却是,陈庆之根本不是他脑袋里原本设想的那种人。
很矛盾的地方在于,陈庆之明明那么在乎部下的性命,甘愿殒身与他相拼,却没有接受他以其部下生命为要挟开出的条件。
在高欢看来,这当然是矛盾的地方,可对陈庆之而言,这些皆在情理之中。
他珍惜部下的生命,他也在意自己许下的承诺,两者于他同等重要。
他记得和下属们同甘共苦的每一天,记得出征前,谢胜的阿母送给他的那坛浊酒。
陈家军启程的那天,每个人都无比威风,天空晴朗无风,相送的人很多:相拥泣下的新婚夫妇相对无言,牙牙学语的孩童骑着父亲的脖子当大马,白发苍苍的老者颤颤巍巍地道别,揉着已完全流不出眼泪的眼睛抿嘴祈祷。
他愿意用生命去交换这些人的平安喜乐。
他的剑已越来越快。
这一剑刺向的是高欢的眼睛,高欢仓皇地提剑抵挡,因双剑相震而倒退了三步。陈庆之的剑仍如影随形。高欢的瞳孔因恐惧放大。
“你不让你的部下插手?”陈庆之冷冷地问道。
高欢没有回答。他的牙关紧咬,没有余力回答。
“你想寻求和我公平对决的机会,对吗?”陈庆之的剑法变了,原来的挑、刺都变为了简单的劈砍,“你也想看看,凭自己的能力能否战胜我,能否战胜所向无敌的白袍将军?”
高欢能做的,就只有提剑硬挡。
他的虎口几乎要崩裂。
两柄剑剑身的缺口越来越多,有些缺口已越来越大,陈庆之就像一名打铁匠人,不知疲倦,永无停歇,甚至力度和速度都变得更快。
高欢还在撑。
他在静候陈庆之气劲消散的瞬间,他的虎口每疼一下,他就断定陈庆之的气劲会短一分。
荒原里的野兽都是这样的,拥有残暴凶猛的开场,韧性却差得惊人。
越大只的兽,便越是如此。
高欢曾和猛兽搏斗过,不斗力,斗智,斗气。他知道和野兽缠在一块儿时,周围人是很难插手相帮的,他本来也并未希冀这群黑甲武士帮忙,他心里清楚,自己能够统领他们靠的完全不是威信,而是尔朱荣的令箭。
所以他必须借陈庆之树威,他要堂堂正正地击败陈庆之。
既然陈庆之不愿在战场上给他这个机会,他就私下里索要。
现在机会已经来了。
他活了三十多年,终于感觉自己在发光发热。
很少有人明白他这个浪荡子的真面目,只有娄昭君相信,在他表面的油滑与浮夸之后,藏着一具燃烧的灵魂。
他和陈庆之本是不同的人,可他们竟然有如此相似的经历,同样身怀绝艺,同样年少无为,同样中年得志。
他嫉妒陈庆之建立的彪炳战功,他也不屑于隐藏自己的嫉妒,双剑相击时,他们已完全理解对方,理解对方身上的固执,理解对方身上的不甘。
高欢是个一直不愿委屈自己的人,此刻,他却忍受着陈庆之疯狂的复仇行为,不讲章法,不论招式,只有最纯粹的气力相争。
“不疼,一点儿也不疼。”他对自己说。
第二八四章 示弱
太岳,半山腰。
风动,人静。
杨林停了下来,他的压力太大,人也很疲倦。
吴大少拍拍他的肩膀,道:“你这样会累得很快的。”
杨林苦笑:“你一点儿也不害怕?”
吴大少笑声清脆:“我就当是与你们一同去邻家偷瓜罢了。”
他们很小的时候,也像司马笙、吴惆、吴怅一样,在邻居家的瓜地里偷过西瓜,惹来不少麻烦,回回都弄得提心吊胆。
偷瓜在他们早期的人生岁月中,就像杀人那样刺激。
“我们这回要摘的瓜可不是寻常的西瓜,一不小心,我们的脑袋就会像西瓜一样落在地上。”唐哲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杨林的嘴唇发颤,又径直往山顶走去,那高大威猛的丑八怪跟在他身侧,就像岩洞中的钟乳石那般奇特,任何人见到他都会发出唏嘘,仿佛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降临于眼前似的。
司马义永远如此淡然,无论面对怎样的险境,他好像都只是笑笑,不动声色,不露痕迹。
他走在最后。
他习惯走在最后,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走在三名仆从的后面,他不喜欢把自己的颈动脉暴露于外界的威胁之下。
他抬头瞥了眼,在月光下,唐哲、吴大少、杨林都埋头往前走着,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情况。
他朝后扫了眼司马家的三名仆从,七月的热天,他们却像是身处隆冬,浑身微微发抖,牙根紧咬,寡言而沉默。
“没用的东西。”他在心里嘀咕道。
可他面上表现出来的样子却是:“你们该走得快些了,就要夜半了。”
夜半,就意味着新的一天将要来临,意味着新的开始,甚至连黎明和拂晓都无法取代它的地位。
他们会迎来新开始吗?
襄阳会迎来新开始吗?
南梁会迎来新开始吗?
复仇真的能带来新开始吗?
可是如果人类放弃复仇,淡忘屈辱和仇恨,那是否意味着麻木?是否意味着人和木石没有任何区别呢?
人终究不是木石。
再强大的人也有极限。
陈庆之的极限已到了。
失去冷静的他,很快就到了体能的临界点,一个正常人也无法承受的打法,以他虚弱疲惫的身体当然难以扛住。
他的剑残损得像把锯子,他的肺窄得像条独木舟,他的喘息似一头迟暮的雄狮。
他头顶有一轮明月。
剑上的力量通过剑柄传递到了高欢的手臂,高欢明白,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的左手也抓住了剑柄,双手一齐用力,在挡下陈庆之一击的同时发劲,陈庆之的剑便被压过肩头,高欢终于占据上风。
忽然,他看见陈庆之嘴角泛起的那抹诡异的微笑,他才发现,随着自己的左手抬起,自己的胸口已经全是空门。
陈庆之的左手双指合并如剑,点在高欢胸口,恰好点在高欢的气管附近,高欢气短,一瞬间,他手上的所有力量就都被抽干了,他的剑也落在了地上。
“如果这是一柄短剑,你已经死了。”陈庆之说。
高欢道:“确实。一点儿也不错。”
陈庆之道:“可是我不能杀你。”
高欢捂着胸口,道:“你不能?”
陈庆之道:“我还有求于你。”
高欢总算疏通了自己的筋络,笑道:“是啊,你确实有求于我。”
陈庆之道:“现在我饶了你一命,你欠我一个大人情。”
高欢故作姿态道:“你想让我怎么还你?”
陈庆之知道他明知故问,还是得老实回答:“我希望你放了他们。”
高欢板起脸,冷冷道:“可你刚才手里的不是短剑。”
陈庆之道:“什么意思?”
高欢挥了挥手:“意思就是,你刚才根本杀不了我。”
黑衣甲士严阵以待,他们的刀又攀上了陈庆之部下的脖颈。
陈庆之语中带怒,道:“你是个无赖。”
高欢笑道:“我没说过我不是。”
陈庆之道:“你要的较量的机会,我已给了你。”
高欢真正耍起了无赖:“我要的不是较量的机会,而是赢的机会。”
陈庆之脸上露出一种神圣的、难以言说的高贵表情:“我这一生,要么赢,要么死。”
“好,”高欢道,“很好。”
陈庆之望着他,道:“什么好?”
高欢说:“你想要我给他们活命的机会?”
陈庆之道:“是的。”
高欢一脚踩在边上的一块石头上,道:“那你就学淮阴侯韩信,从我的胯下钻过去吧。”
高欢知道自己是个不怎么高尚的人,所以他恰到好处地利用了自己的卑鄙。
谢胜几乎要喊叫起来,他要告诉自己的主帅,自己宁可死,也绝不能让主帅受辱。
已经有人用言语在阻止陈庆之。
声嘶力竭。
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人格的侮辱比生死更无法承受。
高欢笑了。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陈庆之却利落干脆地用爬姿跪倒在地,脸上无悲无喜。
高欢不笑了。
他忽然明白陈庆之的可怕在何处了。
初新的脸已经被扇肿。
唐觞的暴脾气在初新身上得到了完美的释放,这令他有种残酷的刺激感,他甚至想脱下裤子对着初新撒泡尿。
羞辱别人真的能带给某些人快乐。
“再问一次,放在哪里?”唐觞揪住初新的衣领,不耐烦地又问了一遍。
初新的喉头被血堵住了,他咳了一阵,含糊不清地说道:“我的穴道……被点了……我这样……走不了路。”
吴惆蹲下,用轻柔的声音提醒他:“你可以告诉我们路,我们自己去拿。”
初新的声音再也无法辨识,不知是他故意的,还是确实嘴里的血太多了。
他整个人已经模模糊糊。
吴怅道:“解开他的穴道吧,他现在这样,根本不是我们任何一人的对手。何况我们三人在一块儿呢?”
唐觞稍加思索,解开了初新的穴道。
初新仍然一副虚弱的样子,根本不像能够站起来,能够站稳。
唐觞轻拍他的脸,道:“你最好别耍花招。”他一把将初新拽起,初新踉踉跄跄地跌在他身上,唐觞为了维持平衡,也不由自主地往右倾倒。
突然,他的腰间发出一声龙吟。
他的左肋和腋下感受到了一阵寒意,好像是冰从雪山上凿下时诞生的那种冷冽,刺痛了他的皮肤。
他的佩剑被拔出。
拔剑的人是初新。
没有人知道他为何还有气劲,没有人明白为什么他的身体在承受那么多侮辱和击打以后,还能迸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与速度。
也许这是神迹。
也许这不是神迹,仅仅只是因为有些人就像钢铁,越是敲打便会越加坚韧。
你可以摧毁他,但就是不能打败他。
“嘶……嘶……”初新发出了类似毒蛇的声音,他好像真的无法说出完整的属于人类的话语。可他在笑。
重获自由,宛如新生。
唐觞望着他的笑容,脊背几乎冻结。
吴惆、吴怅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们盯着初新手中的剑。
那柄剑就像毒蛇的红信,剑身微颤,发出精密的金属振动音。
“我们有三个人,你身上还有伤,不要做蠢事。”唐觞对初新说道。
初新一脚踏在一片杂草上,泥沙碰撞滑动,轻轻发出声响,那响动让他的血液滚烫。他想起了那个雨夜。
他的记忆里有很多个下雨的夜晚,独独那个雨夜,他经历了太多太多。
李梧桐和宋云在泥泞的地面上拼杀缠斗的时候,会不会就像他现在这样狼狈,却又填满了野性的力量?
一个人回归到原始状态的时候,道德和法律都不能约束他,能够限制他的,只有本能。
第二八五章 伺机
太岳之顶还算空阔,黑暗中隐约可见树木掩映的巍峨宫殿,与面前的灰石小径显得格格不入。
吴大少叹道:“一人之享乐竟能如此,这种住处就算是襄阳这样的富庶之地也不见多少。”
唐哲道:“当然不可能有,谁敢住这样的地方,谁就难保要掉脑袋。”
吴大少揉了揉臂膀,道:“这里有些凉。”
山顶的空气不仅稀薄,而且幽冷。
杨林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吐出,那气息竟有冻结的迹象。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道:“这里真是避暑的胜地。”
“子先生住在哪里?”司马义忽然问。
他的问题使众人的焦点回归到正题。
“最后的那间屋室,”杨林说,“那里是一处断崖。”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唐哲、吴大少、司马义脸上神情各异,皆颇微妙。
断崖,云海。
断崖之侧便是云海。
太阳自云海中孕育,自云海中升起。
子先生喜欢迎接光明的时刻,来到太岳顶峰以后,他每次都醒得很早,只为一睹日出一瞬无限的光华。
他在那种永恒的亮度中重新找回了年轻的感觉。
他已不再年轻。
当一个人真正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以后,他才会注意到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他才会苦苦挽留岁月不要流逝。
他拥有最好的医生,每餐能够吃三大块牛腱子肉,燕窝银耳要多少有多少,甚至偶尔还有新鲜的人类胎盘能供品尝。
他听说这些都是能够延缓衰老的食物。
然而时间是公平的,不会对任何人开恩,所以他今夜失眠了。
子先生失眠的时候,绝不愿意见到任何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原来他这样的人也有寂寞孤独得无法排遣的时刻。
他只想让别人羡慕他,仰望他。
月明如水,他倚靠的窗台下临无地,云如波涛,风似残梦。
他听见背后有脚步声。
“我从未想过,走到这里竟没有遇到太多的阻挠。”吴大少笑道,他背上的凉汗已经干透。
子先生缓慢地回过头,望着他,道:“我让他们今晚不要留在这里。”
“为什么?”吴大少很惊讶。
子先生道:“因为我失眠了。我失眠的时候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如果打扰了呢?”唐哲厉声问道。
子先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显得很疲惫,是那种刽子手望向掌中献血时才会显露的疲惫。
他已直接或间接地杀死了太多的人。他也直接或间接地掌控着太多人的生死。
他偶尔也会厌烦这样的日子。
子先生忽然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杨林咬牙道:“来讨个公道。”
子先生反问道:“什么公道?”
杨林语塞。他本想向子先生杀死自己的儿子一事要个说法,可想到他背叛了四大家族和昔日好友,难免有些心虚。
以这种立场,他根本无法理直气壮。
高岚收拾好了行囊。
他不得不亲自做这种事情,因为他家中的家仆已被他全部遣散,高家正要搬离洛阳。
他做得很隐秘,这些日子里,他一直忙着,家里没有人支持他,除了他年老的父亲。高老爷中年得子,向来疼爱高岚,管教虽严格,却也相信高岚的能力,这次行动由高老爷拍板才得以执行。
高岚用左臂擦了擦汗,担心起了太岳之上众位世叔的情况。司马笙让他不要上太岳,他本来不肯,可考虑到他如果出了意外,高家便无人能够主事,这才答应了下来。
“少爷,人和东西都准备妥当了。”他最亲近的家奴阿昆对他说。
阿昆是个昆仑奴,通身发黑,眼睛大得像铃铛,头发棕黄卷曲,很小的时候就被贩卖到了中土。高岚见他可爱,哀求高老爷准许阿昆做他的奴仆。
遣散家仆时,阿昆哪里也没有去,高宅已无异于他的家,高岚是他唯一的朋友。
“好的,该走了,事不宜迟。”高岚拍拍阿昆的后背,阿昆的后背结实得像块铁。
“是。”阿昆应道。
高家有上百匹好马,十几辆马车,这次全都出动了,高岚的打算是:把需要的东西一次性全部搬空,让高宅变成空屋,子先生就算想对他们不利,也绝无下手机会。
远处有火光。
阿昆爬上高台,又很快下来,惊慌失措地说道:“有人来了。”
高岚变得警觉,让已踱至门口的领头马调转,重新牵回到马厩之中,满载着的马车也受命驶向隐秘之处。
那火光已到高宅门口。
高岚的右袖于火光中迎风飘扬。
黑压压的骑士和甲士如乌云,如危城,压得人喘不过气来,高岚握紧了他的“流星”。
“你们是什么人,深夜来访所为何事?”他问走在最前的骑士。
骑士沉默不语。
高岚礼貌地问询了三遍,叹了口气,换了种腔调:“这是高家的地界,任何人不能轻犯。”
“这是高家的地界?”骑士反问他。
“方圆十里的地产都是我祖先高之飞购置的,你难道不知道么?”高岚听出了骑士语气之中的挑衅,面露不悦。
“高之飞?高之飞是谁?”骑士的脸在铜质头盔的阴影中,阴森可怖。
高之飞是晋时襄阳的名侠,中年时以“流星”和骄人剑法纵横南疆罕逢敌手,百年后,他的传说依然是江湖中人津津乐道的。
“你不配提他的名字,他要杀你,你根本招架不住。”高岚道。
骑士冷笑一声,盯着高岚的断臂,道:“既然你的祖先那么厉害,你这条手臂又是如何断的?”
高岚无言以对,自觉辱没了高之飞的名声,但在洛阳经历了很多事之后,他已渐渐成熟,懂得隐忍与承受,所以他回答:“江湖里的人,哪个能完整地来,哪个又能完整地去?”
骑士的态度不禁有些肃穆,然而很快,他座下骏马躁动地在原地转了个圈,他重新面对高岚时,又回归了原来那副面容。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说。
高岚忽然懂了,他明白眼前的人群是何人派来的,又有怎样的目的。
可他此刻最担心的,却是太岳之顶所发生的事情。
忧虑是一种恼人的情绪,它会让剑客变得迟钝,变得患得患失。
初新曾经被这种情绪所困扰,此刻却像得到了完全的释放。
他仿佛一头出笼的猛兽,爪牙虽断,暴戾不减。
唐觞、吴惆、吴怅机敏地分立三处,初新每对其中一人发起进攻,另两人便可攻他背后相援。
他们对彼此之间的默契感到满意,也被森严的煞气惊吓到了。唐觞不断在安慰自己,初新不过是头困兽罢了,他们联手必能制止他。
可事实是,他手中居然连样兵器都没有,他刚才又是折磨初新最大的祸首,所以形势于他非常不利。
困兽犹斗,而且更加恐怖。
因为它已无退路,它的野性和本能都被激发,那是艰苦的训练和超人的智慧都无法抵达的地步。
初新已出手。
他攻向的第一个人果然是唐觞。
他只剩下一双发红的眼睛,只剩下单纯的仇恨。
唐觞的阵脚乱了,他预知了这一结果,却又深谙自己无法改变什么。
吴惆和吴怅反应极快,他们的剑自初新后方而来,妄图贯穿他的心脏,冻结他身上的血液。
电光石火间,初新的剑没入了唐觞的左胸口,唐觞感受到了刺痛,好像他曾经犯下的错,曾经行过的善,都在那一刻烟消云散。
吴惆与吴怅只能牺牲掉唐觞,换取面对初新后背的机会,他们的剑本也该顺利没入初新的身体,然而在最间不容发的一瞬,他们的剑锋竟然都偏转了几寸。
第二八六章 分晓
吴惆、吴怅的剑锋擦着初新的身体掠过,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惊讶与疑惑。
机会只有这么一瞬,绝好的、完美的机会。
现在他们已错过了。
错过就不会再有弥补的机会。
初新的长剑已从唐觞的身体内拔出,唐觞体内的血液和精气似被抽干,迅速地跪倒在地,眼神愕然地低头看着胸口的洞。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脸上被开了洞什么事也没有,胸口却不行。
颧骨处显露的骨头于月光下阴森可怖,他的瞳孔在不断收缩。
初新体内的野兽仍然咆哮着,嘶吼着,吴惆、吴怅的剑尖还是割开了他的皮肤,带给他锐利的痛感,那痛感虽没有抵达无法承受的阈值,却为他的疯狂添了一把火,加了一些柴。
他的脚步迅速刹住,转向所需的力量在地上划出了巨大的弧线,就像野兽的指爪刻印于猎场留下的残迹,此刻他已从被狩猎者变成了狩猎者。
吴怅遇事不多,江湖经验并不丰富,他已被初新眼中的熊熊业火惊吓住了,此刻他的下意识反应竟然是望向他的哥哥,祈求吴惆的帮助。他看见吴惆对他大喊:“小心!”等他回过神来,初新已出现在他面前,高举手中的剑。
对于自己生死时刻的分心,吴怅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也许是他真的对自己的兄长有种超乎寻常的依恋之情,他自认为那超越了寻常男女的庸俗情感,而初新鬼魅一般的身法,更是让他觉得难以置信。
剑已落下,那是柄很普通的精钢长剑,不如“七月”般厚重沉稳,也没有“流星”那般闪耀的光芒,它在吴怅的胸腹处划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鲜血迸溅而出。
吴怅的意识逐渐模糊,他想起从前和伙伴们相约春游时的情景。
唐觞、杨淮和高岚调皮,总是捉弄他,司马笙又太阴郁,总是板着个脸,一言不发。
当他被捉弄得抹眼泪时,平时说话言语温柔的吴惆就会发火,吴惆发火就像是女人在撒泼,污言秽语无所不用其极,唐觞他们根本听不下去,立刻像被触碰的含羞草叶片般缩了回去。
吴怅的长相比他的哥哥更阴柔,性格也更内敛,他的母亲总跟他说:“如果你是个女孩,一定会幸福得多。”可惜他是吴家少有的男人。
男人总是要承受重担,肩负责任的,他们要建立功业,要养家糊口、出人头地,要传宗接代。说起传宗接代,吴怅的眉头就会皱起,他知道自己的家族长辈们为了传宗接代做了怎样丑恶的勾当行径,他知道自己的奶奶曾经是被强行掳掠的无辜少女,后来她也成了帮凶。
他对男女之事抵触,抵触得要死,所以他不爱女人。
可他对男人也没有任何好感,因为那个时代的男人总是太脏、太恶心,既不爱干净,又不讨人喜欢。
他只喜欢他的哥哥。
那是种难以启齿的情感,不合天理人伦,要受唾骂,要遭诋毁。
可喜欢就是喜欢,喜欢本身又有什么错呢?
在初新半是凶狠,半是怜悯的目光中,吴怅朝后缓缓倒去,他大口地呼吸,仿佛抓住了最后的一根稻草。他也只剩下了本能,活着的本能,吴惆的呼喊于他耳中淡化为了遥远的呢喃,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初新长剑的剑尖。
吴惆并没有攻向初新,他扔下了剑,扑到吴怅身边。
初新冰冷地向下斜睨着这一对兄弟,紧握的双手却松开了。
他的剑同样扔在了地上。
野兽好像离开了他的身体。
陈庆之走了,带着谢胜等一班弟兄,他的白袍很脏,膝盖和后背都积了许多灰土。
在他钻过高欢胯下时,高欢还特意在他背上踩了一脚。
他的部下们垂头丧气的,陈庆之却没有任何一丝颓唐的表情,他是个懂得权衡利弊的人。于他而言,用钻胯这样的方式换回部下的性命,绝对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事。
他只觉得愤怒。
他没有能阻止高欢杀死他的下属,可他只能忍气吞声,保全其他人。
也许经过那么多次战斗的胜利,他已经变得浮躁,变得无法判知危险的降临。他居然轻易以为城内的守将无法识破他的伪装,他居然在那名少年出现之后仍大摇大摆地在洛阳城走动。
他轻敌了,骄兵必败。
他对自己感到愤怒,也对高欢感到愤怒。
高欢是个泼皮无赖,偏偏他就是斗不过泼皮无赖。他觉得自己输了。
然而,高欢并没有体会到胜利的感觉,他同样感受着挫败。
在那群黑衣骑士笑话白袍将军的时候,他已将陈庆之视作英雄,视作比霸王项羽更可怕的存在。
项王不肯过江东,放不下心中对尊严的执着,可陈庆之却随随便便就放下了。
高欢只能放过了他们,他已经耍过一次赖,不能再耍第二次,更重要的是,他得让陈庆之活着,他还用得着陈庆之与陈庆之的那群窝囊下属。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还是微微弯起,毕竟他知道了一则很重要的消息。
宇文泰已经先他一步找到了陈庆之,他清楚这一点,宇文泰却不知道他清楚,他能够在里面做很多文章。
“去安排吧,今晚我们注定是睡不了了的。”他对部下说道。
黎明何时造访?
人类又何故悲伤?
太岳之巅,月亮浮于云海之上。
世间有多少真相如浮于云上的明月,只有臻于峰顶才能识得?
子先生背后又隐藏了多少谜团,多少秘密呢?
“我一直在找你们,”子先生用一种懒散的语气说道,“我正想找你们借点钱。”
“陛下,您说笑了。”杨林干脆地戳破了横亘于他们之间的那层窗户纸。
子先生叹了口气,道:“江湖中的事情,不妨用江湖中的身份解决。如今,在这里,我只是子先生,不是你的什么陛下。”
杨林苦笑,他没想到子先生会说这种话,好像这是宫中有趣的化妆舞会一般。
唐哲插嘴说道:“不,一朝是陛下,我等便皆是臣子。”
子先生冷笑:“我的臣子从不敢对我如此无礼。”
司马义发声:“那只不过因为天道和公义比陛下还要尊贵。”
子先生反问:“什么天道,什么公义?”
吴大少接话道:“杀人偿命,这是江湖中的理儿。”
子先生又笑了:“我只知道,我才是天道,我才是公义,我才是理儿。”
月光洒落于这间寂静空荡的居室,仿佛能听见回音。
子先生说得很慢,声音也不高,可他言语中的冷静与倨傲,已经压得众人喘不过气来,就好像他说的话,每个字都是无可反驳的,只能接受,只能服从。
终于,杨林拔剑道:“陛下,冒犯了。”
子先生盯着他缓慢的动作,笑意变得讥诮:“原本,如果你们乖乖给钱,不仅全家老小性命可保,子孙后代还能得到荫蔽,何苦铤而走险?”
杨林道:“只因我一生最骄傲之物被你毁了。”
子先生没有解释什么,或许他觉得自己不必解释,他毁掉的别人的东西已太多。
或许他已麻木,他已不知道什么是值得珍视的,什么是无足轻重的。
子先生转向其余几人,问道:“你们呢?你们又为什么来这里?”
没等他们回答,子先生就自己接话道:“也许你们觉得自己的做法很仗义,陪着他上山犯傻,可我们心里都清楚,其实你们敢冒险行刺,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倘若我告诉你们之中一人,即刻下山,我就不会向他的家族要钱,我相信他一定会转头就走的。”
他说的话很浅俗,要钱也是直白的索取。
吴大少反诘道:“你不可能不要这笔钱,打仗需要钱。”
子先生道:“确实,不仅如此,我还欠了很多钱。”
“什么?”唐哲有点惊讶。
子先生看着他,笑道:“你想不到?堂堂天子居然会欠别人很多钱。”
唐哲点头:“我想不到。”
子先生叹了口气:“皇室的开支极大,排场不能小,赋税又不能收得过高,我只能用我的脸面去要大族的钱。”
司马义道:“可欠款越来越多,你又要怎么还?”
子先生得意地说了句:“我的一举一动都被天下人和后世的史官看在眼里,所以我才需要‘子先生’这样一个身份。”
杨林懂了:“如果子先生杀了你的债主,杀了知道你欠钱相关的所有人,你岂非什么都不用还了?”
“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