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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春风客全文阅读

作者:周小小少     洛阳春风客txt下载     洛阳春风客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二六章 蜡炬成灰泪始干

    人的存在永远伴随着苦难。

    凡心不死,痛苦就不会结束。

    所以某种程度上说,疼痛也是一件好事,它提醒人们活着是多么宏伟的奇迹。

    初新此刻正感受着疼痛。

    离忧手虽不如消肌腐骨掌那般阴损毒辣,散发的力道也足以让人断上几根肋骨。

    他确实有种奇怪的、骨头断裂般的感觉。

    舒不诚的指腹压在他胸膛的一刻,他胸腔中所有的空气几乎都被抽干,窒息得恍若溺水。

    他使出最后的劲力将“七月”刺出,可舒不诚只轻轻一夹,就夹住了剑锋。

    剑身还在振动,龙吟不绝于耳。

    这是鹿尾巷旁一处僻静的住所,他们对招的声音在院中回荡,似乎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封锁在了方寸之间。

    初新的心头涌上恐惧。

    他会不会也被永久封存在这间小院之中?

    他望着舒不诚的眼睛,希望从中找到类似的恐惧,不遂愿的是,舒不诚眼里只有铁石般幽冷的光芒。

    地狱中诞生的人,终究要回到地狱中去。

    这是舒不诚的想法。

    兴义陈家绝不是什么望族,恰恰相反,里面的人生活都过得很艰难。

    陈忌之和陈庆之是很要好的两兄弟,哥哥比弟弟早出世片刻,两个人的身体都不好,据族中老人说,那是因为孪生兄弟需要的营养更多。

    他们在母亲的肚子里争夺养分,而到了外头,却相亲相爱,算是上天的一种报偿。

    官军每隔两年都会来县里,说是征兵,征走的却都是孩子。

    陈忌之的好朋友阿木被带走了,因为阿木是个身强体壮、活力四射的人。

    阿木的父母领到一笔丰厚的奖赏,足够两口子度过余生,这让陈忌之很心动,他告诉陈庆之:“我也会去当兵,到时候家里就会很有钱了,你就能做个小财主。”

    陈庆之不想做小财主,他只想让哥哥留下。

    于是他们打了一架。

    陈忌之身子骨虽弱,打架却很有一套,知道第一拳打在面门最好,尤其是眼睛附近,这样能让对手的视力受损,第二拳他一般打在太阳穴,通常能让对手眩晕。

    另外,普通人打架,往往谁狠谁赢。

    陈忌之够狠,他不怕犯事儿。

    陈庆之哭着回家的时候,他的哥哥已得意洋洋地在盘算两年之后家里能得到多少钱。

    两年转瞬即逝。

    陈忌之打架的名头在国山县已越来越响亮,在他的恐吓之下,官军来的那日,县里的孩子全都藏进了深山老林之中,包括他的弟弟陈庆之。

    见到黄金交付于父母之时,陈忌之没有变得轻松,反倒愈发沉重起来。

    他在想,自己是不是成了一件商品,一样货物,卖了个很好的价格呢?

    这么好的价格,自己又要付出些什么才能当得起呢?

    他见到了阿木,阿木已经变得认不出来了,他的块头激增,就像是催熟后的苹果,浑身都是不自然的红色肌肉。

    “阿木,是我啊,陈忌之啊。”陈忌之激动地呼喊。

    阿木的眼神呆滞,呆滞得像潭死水,当陈忌之从他面前走过时,阿木竟然连招呼都不曾打一个。陈忌之很难过,他们毕竟一起抓过蜻蜓,一起光着屁股在水里嬉戏过。

    他后来得知,阿木甚至已不再叫作阿木,而是换了个奇怪的名字——张雷。

    人总会变吧,陈忌之想,两年时间的确能够改变很多东西,包括一个人的记忆和情感。

    很快,他发现自己来到的地方根本不是什么军队,而是一处奇怪的训练营地,他们接触的不是战阵和兵器,而是诡异的木桩和看也看不懂的图谱,由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来教导他们使用。

    老者见到这群半大不小的孩子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尽量努力些,因为不够强的人,可能会死在这里。”

    他说得实在太轻描淡写了,大概太老的人会丧失部分人类的情感,因为他们见过的生离死别太多了,神经已有些麻木。

    陈忌之击打木桩的第一天,手臂就失去了所有知觉,如果还剩下什么,恐怕只有疼痛,如烈火灼烧一般的疼痛。

    他终于明白张雷的臂膀为何会发红了,因为此刻他的手臂也肿得只剩下了火焰的颜色。

    这样的日子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陈忌之慌了,他想偷偷溜走。

    有这种想法的人当然不止他一个,并且有些人以更快的速度付诸于行动。可惜的是,这些人都被抓回,用木棍打至半死不活,屎和尿都无法憋住为止。

    陈忌之目睹了一切,他立刻俯下身去呕吐。

    人有时不过是一滩肉而已,毫无尊严可言。

    陈忌之永远记得那场景,他不想变得如此狼狈,所以他没有再动过逃跑的念头。

    艰苦的训练,能造就钢铁的意志和卓绝的武艺,多年以后,肺痨缠身的他仍能从那段年岁里汲取孤独和寂寞的慰藉。

    初新的剑变慢了,大概他取胜的信心已变弱。

    舒不诚还是像块石头,坚硬而冰冷。

    离忧手被他施展出来,仿佛不止八十一种变化,他的手变成了千只万只,能随时出现在初新露出的破绽处。

    以往运劲过猛时,舒不诚都想咳嗽,都会咳嗽,可今日却不同。

    他的身体从未有过这样宛若新生的感觉,他整个人仿佛年轻了二十岁。

    在生死之间,时间会变慢,衰老会被延缓。

    舒不诚的手跳跃在初新的“七月”之上,温柔而富有激情,就好像盲眼乐师弹奏琴笙般虔诚,比互相摸索的情人还要专注认真。

    他知道这是他的最后一战,他赌上了能赌的一切。

    “你还没有尽全力,”舒不诚叫嚣道,“因为你根本没有动杀心。”

    学武的人,一定得狠。

    对别人狠,对自己也要狠。

    两者本就没有太模糊的界限,因为对自己狠的人,往往也对别人不留情面;对别人狠的人,常常也不会给自己留太多余地。

    陈忌之很拼命,他的天赋也很高,老者引以为傲的绝学——九九八十一式离忧手,他仅用三日便摸到了窍门,半年就已大成。

    他从早到晚,除了吃喝拉撒,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练习上。

    不够强的人,有可能会死。老人看似随意的话,深深地烙印在了陈忌之心头,那烙印很快成为了现实的梦魇,训练营中的人开始互相搏杀,有时一对一,有时一群人放在一块儿,不设规则,不分阵营。

    同伴变成了张牙舞爪的仇敌,本是令人唏嘘的事情,可他们连感慨的时间也不曾有,试炼便拉开了帷幕。

    陈忌之从未败过,不仅因为他的功夫够好,更是由于他够狠。

    他对所有人都下得去手。

    老者对陈忌之的观察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该怎么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与他交手的人,大多已死了,仅有几个例外。

    那些例外之中,有的断了一条手臂,有的瞎了眼睛,伤得最轻的人叫张雷,后来成为了八卦使,只裂了三根肋骨。

    初新已不自觉地开始防守,舒不诚却有意在激他进攻,离忧手在初新臂上、胸口留下了抓痕,若隐若现的烧灼感累积着他的怒意,只待一个合理的时机喷薄而出。

    “你的底细,子先生早就摸得一清二楚,”舒不诚忽然道,“你的父母,朋友,你死去的心上人。”

    初新不明白舒不诚要说什么,他只能听着。

    “这是一股你无法抗衡的力量,是不能用仁慈软弱的武德感化的,”舒不诚左手探出,斜劈初新右肩,“你总是抱有天真的想法,固守自己幼稚的底线。”

    初新的剑当胸平举,想抵挡舒不诚的左手。

    可舒不诚的右手已按住了初新的左侧脸颊,将初新整个人抛掷出去。

    初新摔在墙根边上,砸碎了两个小瓷缸和三个陶罐。

    “如果你心里没有杀死一个人的念头,那个人是永远不会畏惧你的。”

    舒不诚望着蜷在地上咳血的初新,冷漠地说。

    陈忌之被子先生选中时,仅仅只有二十四岁。

    他从未听过“子先生”这个名字,可那须发皆白的老者竟对子先生毕恭毕敬,让陈忌之极为诧异。武林极重辈分和年纪,他听说当世最大的四个门派的掌门见到老者,还得叫一声“师叔”,却不曾想老者会向子先生弯腰低头。

    子先生看起来是个很平凡的人,没有横练的肌肉,太阳穴也没有因深厚的内功而鼓起,可他的眼中自有威仪,让陈忌之情不自禁地想为他效命。

    “你有个弟弟是吗?”子先生问陈忌之。

    陈忌之点头。

    他几乎有十年不曾见过自己的弟弟了。

    “成为我的臂膀,我不会亏待你和你的兄弟的。”子先生如是说。

    陈忌之便如是认为。

    有些人说出来的话不会变更,也不会作废。这样的人世间罕有,可他知道子先生一定是这样的人。

    后来,他经常在夜里做噩梦,手脚冰凉,冷汗涔涔。

    他替子先生杀了太多的人。

    奇怪的是,子先生在江湖中却以侠名著称。

    他偶尔也会想,自己是不是已成了一道影子,一道子先生的影子。

    那么,陈忌之呢?

    陈忌之在这世上还剩下什么呢?

第二二七章 阶前点滴到天明

    与恶魔订下契约的人,如何才能脱身呢?

    他必须拥有恶魔的力量,变得比恶魔还要凶残。

    否则他拿什么同恶魔抗衡?

    舒不诚笑了笑,因为他的忠诚实在有些可笑,甚至清醒以后的他仍在做着他自己不理解不认可的事情。

    他将瘟疫带入了洛阳。

    子先生的霸业很重要,可要让他说出个所以然来,舒不诚又不太懂。

    天下是一人之天下还是天下人之天下,他大概有些数,但他内心的那点儿想法却永远无法说出口。

    他只做事情,不管事情的错与对,抱着这样的心态,他能够省却很多烦恼。

    就像蜂巢中拼命劳作采蜜供养蜂后的工蜂,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意愿,浑浑噩噩,听任摆布。

    王之梅在客房。

    客房的窗户正对着院子。

    她用一种俯瞰的视角注视着院中二人的争斗,就好像在看两个孩子打闹。

    她听过《庄子》中的一个故事,说蜗牛的两只触角上各有一个小国家,连日争斗,烽火不息,常到了伏尸百万的地步。当时她觉得荒诞,此刻却只觉真实,真实得让人后背有些发凉。

    世间的纷争,哪样不像蜗角上的小国家呢?

    客房的窗户太久没开,里面潮湿阴冷,有轻微发霉的味道。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为小高背叛子先生,也许只因为小高的**尝起来要比子先生鲜嫩。

    子先生虽然保养得很好,可王之梅清楚,他身体的很多部分已经衰老。

    也许只因为她知道,子先生虽好,却永远不能为她掌控。

    女人喜欢有本事的男人,可终究会想跟能给她安全感的人在一块。

    如今小高已经完了,她也已经得罪了子先生。她很勉强地笑了笑,不远处的那个瘦弱男人看起来是那么陌生,曾经却同她立下过山盟海誓,做过最亲密的事。

    他们所剩的情感,甚至不能让她担忧他的安全。

    这岂非也是件可笑的事情?

    初新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手中仍紧紧握着他的剑。

    “我以为你不会再站起来了。”舒不诚冷冷道。

    “我不会做这样让人瞧不起的事情。”初新擦了擦嘴角的血。

    逃跑这种行径,他干得并不少,可这一次他不想退让。

    他不想向子先生麾下任何一股力量低头,因为那意味着屈服。

    陈忌之从未考虑过“屈服”这个词语的含义,他只道听命于子先生是天经地义的。

    所以当他得知自己要故意染上肺痨和瘟疫时,他脸上的表情仍是那么平静。

    “你不会因此丧命,你们家族的人有种神奇的本领,”子先生温和地对陈忌之说,“那就是能够抵挡瘟疫的致命影响,身体内却还能携带导致疫病的因子。”

    陈忌之道:“是吗?”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痨病虽不至于让你丧命,却足够让你痛苦,让你因为无人靠近而孤独。”子先生道。

    陈忌之淡淡道:“世人哪个不痛苦,哪个不孤独?”

    子先生很满意:“好,你去。你的家人,尤其是你的弟弟,我会帮你安顿好的。”

    陈忌之点头:“好,我去。”

    他来到洛阳,化名“舒不诚”,悄悄播散着瘟病。

    他没觉得很罪恶,只是觉得,自己离“陈忌之”三个字越来越远了而已。

    洛城成为人间炼狱的那天,他收到陈庆之的家信。那封家信兜了三个圈子才到了他手中,因为他的身份实在是天大的秘密,鲜少有人知晓。陈庆之在信上说,天子提拔他为将军,赏赐丰厚,田舍百间,黄金万两,早就不止是小财主了。信上还说,他将会护送北魏的王储回洛阳称帝,他已经接连攻克了数座城池。

    陈忌之很高兴,也很担心。

    他了解自己的弟弟,就算几十年不见,他还是了解。

    他弟弟是个很单纯的人,经事不多,身体差,意志力也不强,虽然聪明,却容易被鼓动利用。

    北征洛阳,失败便无退路可言,就算成功,陈庆之也决不能负担起胜利的担子。

    那可是不世奇功,是能压过南梁天子的任何功绩的。

    史书上功高震主的人,善终者少,暴死者多。

    所以他必须给自己的弟弟留下后路。

    这是他能用陈忌之的身份做的最后的事情。

    初新的剑又刺来了。

    很好,剑上已有了杀意,他想,可是还不够。

    他的手指轻点,初新的剑偏转了几寸,贴着他的肩膀擦过。

    随后,初新惊愕地看见,舒不诚另一只空闲的手扼住了自己的咽喉,自己的身体不断后退,抵在了墙上。

    他像只引颈受戮的大鹅般,拍打着翅膀,双眼血红。

    “九九八十一式离忧手,相传创制这套武功的人,二十岁便白了头。”

    “他相貌英俊,武功不凡,可太过聪明深情,相思成疾,不到三十岁便离开了人世。”

    “离忧手同寻常武功不同,境界高低不仅和勤奋悟性有关,还与心思情感关联。”

    “你知道离忧手如何抵达最高的境界吗?”

    舒不诚说得很慢,话语声也很轻,他知道初新无法回答。

    初新现在连畅快地呼吸都成问题。

    “一个人完全绝望、了无生趣的时候,离忧手由他施展,会有惊人的效果,”舒不诚的双眸中满怀的,是如死水般的平静,“创制这套武功的人将要死的时候,反倒是他的武功达到巅峰的时候。”

    那平静直逼初新的心理防线,几乎让他崩溃。

    阿青投水的时候,也是如此平静么?

    晴在雨夜将那柄匕首捅进自己的胸口时,是否也对凡尘了无牵挂了呢?

    离忧离忧,明知离别忧愁,何苦执手挽留?

    她们不再留念这个世界的瞬间,是否也是她们最爱、情感最汹涌的时刻?

    阳光洒在院中,洒在初新的脸上和身上,就像瓢泼大雨浇下,雾气氤氲,让他眼前模糊而浑沌。

    “这些年来,子先生做下的恶事,江湖中没有多少人知晓,却桩桩件件都被我记了下来,”舒不诚盯住初新的双眼,一字字道,“你想不想知道有多少武林正道高手被他暗杀,有多少孩童从出生起,就沦为了替他杀人的工具?”

    那必然是一堆恐怖的秘密。

    初新的眼中几乎要喷出火焰,他的左手抓住了舒不诚的右手腕,右手握着剑,剑被紧紧地夹住,无法抽离。

    舒不诚夹住剑的这一手堪称神妙,后世有位叫陆小凤的游侠便取法离忧手,创制了一门叫“灵犀一指”的奇绝武功,两根指头能够夹住天下间所有兵刃。

    “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来告诉你,所有的一切就记在几十页纸上,而那几十页纸则永远被我随身携藏着,”舒不诚的右手加大了劲力,初新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脖子在断裂,喉结也停止了起伏,“谁能拥有这几十页纸,谁就能知道子先生的秘辛,谁就能以此相要挟。”

    王之梅已悄无声息地来到了舒不诚身后。

    初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发现王之梅手中有一柄小巧锋利的匕首,反手紧握,缓慢接近舒不诚的后背。

    舒不诚似乎浑然不知。

    王之梅愈来愈兴奋,她的脸变得扭曲,她的匕首离舒不诚的心脏越来越近。

    她出手了。

    只要杀死舒不诚,拿到那几十页纸,她就有了同子先生博弈的筹码,子先生要杀她就不得不忌惮很多。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现在,那机会已降临在她的头顶。

    可她错了。

    那柄匕首的锋刃被舒不诚不知从何处腾出的两根手指夹住,鬼使神差地刺进了王之梅自己的心口。

    她的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抽干了力量,狼狈地趴在舒不诚背上,扒着肩膀不肯放。

    “真疼。真疼。”她说。

    她坚持不了太久。

    “我很失望,本来我以为,你还是会顾念往日旧恩情的。”舒不诚背对缓缓滑下的王之梅,淡淡说道。

    人和人的关系纽带,有时坚韧得像风干的老牛皮,有时脆弱得像层薄纱。

    短暂的惊愕后,初新挥动着他得到解放的右手,重新刺向了舒不诚。

    他讨厌杀人的人,讨厌生命被迫的流逝。

    此刻,他讨厌舒不诚,讨厌到了极点。这种讨厌让他顾不得讨厌思考和犹豫,顾不得去想,倘若杀死舒不诚,自己岂非也变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他的眼中有了杀念,剑上有了杀意。

    舒不诚重又伸出了手,探出了两根手指,夹住了剑锋。

    可这一回,剑锋却刺进了他的胸膛。

    他开始咳嗽,他明白刚才充沛的精力不过是回光返照,一旦体内的痨病得以兴风作浪,自己仍会是一副脆弱憔悴的模样。

    现在,他已开始咳嗽。

    呼吸困难。神志模糊。

    这就是死亡临近的情形吗?

    他笑了笑,用两根手指从怀中夹出了几十页纸,艰难地递至初新跟前。纸张很皱,也很旧,不少的页角已残损,甚至还有蠹虫蛀蚀的痕迹。

    “我有一事相求。”舒不诚道。

    “我凭什么答应你?”初新颤抖着声音道。

    舒不诚叹道:“你一定会答应的。”

    初新面上没有应答,可心里清楚,他绝不会拒绝一个将死之人的请求,尤其那个人还曾将春天最嫩的笋贮藏保鲜,做过一碟油焖笋尖给离群索居的自己吃。

第二二八章 若到江南赶上春

    尔朱荣军帐的火焰无论何时都燃点着,不仅没有熄灭的态势,周身的火反而蹿得很高。

    尔朱荣希望自己的权势如同那燃烧的火焰般愈来愈旺盛,所以他从不忘记提醒下属添加木炭和干柴。

    这次为他点亮火焰的是宇文泰和高欢。

    “陈忌之死了?”尔朱荣问。

    “死了,千真万确。”高欢说。

    “怎么死的?”尔朱荣问。

    高欢和宇文泰回答不了。他们到鹿尾巷那间小院时,陈忌之已和王之梅一同倒在地上,没有了任何气息。

    过了很久,宇文泰忽然道:“死因是一道剑伤,剑脊宽厚,像是青铜剑。”

    “难道是他?”尔朱荣若有所思地低语道,旋即,他又问道:“陈忌之死去时,身上有什么东西么?”

    高欢和宇文泰都摇了摇头,他们已经将两具尸体从头到脚都翻找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东西。

    “看来,你们得再去洛阳一趟,找到他。”尔朱荣沉吟半晌,道。

    “那个用青铜剑的人?”高欢问。

    尔朱荣没有回应这句话,他知道高欢和宇文泰都是极聪明的人。他另起话题道:“洛阳的瘟疫和那群披黑袍的人,你们处理好了吗?”

    高欢点了点头:“疑似的患者,都已隔离在了安全的地方,尸体焚烧处理,绝无遗漏。至于城中的黑袍人,我下了死命令,见一个就杀一个,宁错杀,不放过。”

    尔朱荣叹道:“这样做未必有效,须知那身衣裳不过是层皮而已,真正让我害怕的,始终是躲在那层皮后面的东西。”

    “子先生?”宇文泰问。

    “不,”尔朱荣目光如炬,“是平凡人身上愚昧的狂热。”

    宇文泰和高欢都没有吭声,他们在细细咀嚼这句话。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愚昧意味着统治的便利,也隐含了某些不稳定的因素。

    洛城的街道上重新有了来往的商客,城门在午时打开,申时关上,出入者皆须经过盘查。

    高岚迟迟没有返家,每天都跟着敏早起买花,今天也不例外。

    难得的,敏好像笑的次数更多,笑容也更自然灿烂了。

    她这样的人,本就该多笑笑。

    牡丹高高低低地开在绿丛间,红的如脂粉佳人的嘴唇,白的又像刚落下的雪。

    敏最喜欢粉色的牡丹,但她也绝不吝啬对红牡丹和白牡丹的赞美:“你看这花,开得多美!”

    她竟然无意识地抓住了高岚的袖子。

    只是袖子,因为高岚的右手和小臂的一截早已断了。

    敏自觉有些唐突失礼,也害怕重新勾起高岚断臂的记忆。

    与往常不同,高岚显得很镇定,脸不红,心跳也没有加速,他静静地望着那丛牡丹,道:“荆襄很少有牡丹花,真希望能带些种子回去,来年开春就可以赏牡丹了。”

    敏笑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北地的花栽到南方,不知能不能成活。”

    高岚道:“只要悉心栽培,它一定会开花的。”

    敏憋着笑,不去睬他。

    忽然,她脸上的笑容冻结,心也沉了下去。

    “你要回去了吗?”她用一种近乎冰点的语调问道。

    那语调刺痛了高岚的心,可他仍然微笑着,很有风度地回答:“是的。”

    无论何时,他都谨记着君子该有怎样的举动,不会过分表露情感,也不会越界逾矩。

    敏望着那丛牡丹,说了句:“结完账,你随时都可以走。”言罢,她便转身向一家酒馆走去。她的心有些乱,甚至忘记了自己还要买花。

    高岚呆呆地立在原地,想着自己本可以许下点承诺,用甜言蜜语来讨敏的欢心。

    可想归想,他终究不会这么做。

    承诺不过是上下嘴皮一碰就能出口的,他却习惯只做不说。

    所以,他这样的男人总是很难让女孩子满意。

    初新刚刚从楼上下来,就看见敏气冲冲地撞进酒馆。

    他从未见过她如此失态,就算最危急最狼狈的关头,敏总能保持理智。

    喜怒不形于色的她,今天却好像吃了三斤辣椒,喝了三坛烈酒。

    “幸好店里还没人,否则你可算出了大洋相。”他笑道。

    敏白了他一眼,装模作样地端着账本,一语不发。

    翻了几页以后,她终于忍不住问:“你最近早出晚归的,究竟在做什么?”

    初新淡淡道:“找人。”

    “露白?”敏问道。

    初新点了点头:“可是,洛阳城似乎已没有她半点踪迹。”

    “宝公沙门呢?”

    “也没有,杜子轩的南城帮就地解散,白马寺同样没啥动静。”

    敏思忖良久,道:“连日来,关于黑袍的传闻已越来越少,看来子先生真的被你杀死了。”

    “那不是子先生,”初新道,“那是子先生麾下的两仪使。”

    敏疑怪道:“这次你为何自己破了例?”

    初新叹道:“并不是我愿意破例,而是他在求死。他本可以用两根手指夹住我致命的一剑,可他却放弃了。”

    敏听不懂:“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求死?而且既然求死,他怎会出手反击,还把你打成了重伤?”

    初新从怀里夹出一叠纸:“我原本也不懂,可现在已想明白了。”

    敏接过纸张瞧了瞧,惊呼:“这都是子先生差遣手下做的?”

    初新“嗯”了一声,道:“子先生很爱惜自己的羽毛,脏活累活都交给别人去做,而我的那位朋友就是暗中替他解决烦恼的人。”

    他仍将舒不诚唤作“朋友”,每次提起这个名字,他都能想到舒不诚死前那抹满足的笑。

    他继续说道:“这种事情见不得人,而做这种事的人生活又必须很简单,所以相应的赏赐就都留给了这些人的亲属。”

    “亲属?”

    “近来侵入北境攻城略地的白袍将军,没有耀眼的战功,出身也并不高贵,硬是凭借与他的兄弟关系,被提拔到了这个位置,朝中诸臣颇有微词。”初新道。

    “听你这么说,难道子先生是......”敏轻声惊呼道。

    初新肯定了敏的猜测:“这纸上死去的名字,细细体味,皆是南梁天子所忌惮的江湖人物。”

    “北征实在是个合理的借口,”敏忽然想通了,“区区七千人,倘若成功,中原平定,萧家就占尽天时地利,足以一统天下;如若失败,白袍将军身死,也可顺道堵上大臣们的嘴。”

    “子先生的算盘打得极好,却只有一点很难处理,”初新伸出一根指头道,“经过河阴之变和洛阳瘟疫之后,北魏的防线可谓脆弱不堪,陈庆之根本遇不到敌手。”

    “是啊,”敏感叹道,“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这是何等的威风。”

    “我的那位朋友清楚,一旦他的弟弟立下此等不世奇功,子先生一定会对他们二人起杀心。”初新道。

    “为什么?”

    敏搞不懂男人的想法,不懂他们为何总喜欢用杀戮来解决问题。

    “因为警惕,也因为嫉妒,”初新分析道,“人君总要提防神器被窃,尤其是如今这等乱世。”

    “可为什么会心生嫉妒呢?他明明已经是天底下最位高权重的人了。”敏问道。

    “站得越高的人,嫉妒心反而越强,”初新抚摸着他的剑,轻拭去剑鞘的灰尘,“你觉得他们不必妒忌别人,他们却不会这么认为。子先生会想,为何洛城童谣唱的是白袍将军,而不是他?”

    久居云端者的想法总是如此复杂奇怪。

    “所以你的朋友才会求死?”敏的眼中闪过一丝哀伤,像朵行将枯萎的玫瑰花。

    初新平静地说道:“他想用自己的命来换他弟弟的命。”

    敏道:“可是,如果子先生还是会寻借口杀掉陈庆之,他又怎么阻拦得住呢?”

    “所以他才选择让我杀死他,将子先生的秘密和盘托出,把他弟弟的性命也交付给我,”初新很勉强地笑了笑,道,“他甚至以伤我的方式激怒我,唤起我的杀心,他清楚只有让我变得够狠,才足以与子先生抗衡。”

    “这样既保全了他的忠诚,又为他的弟弟找了个尽职的靠山,”敏接了初新的话,“甚至,让你与子先生交恶。子先生的敌人越多,他弟弟陈庆之就越有用,越安全。”

    初新叹道:“差不多是这样。”

    敏将手中的纸张递还给初新:“我不会劝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帮他这个忙的。”

    初新沉默着。他的沉默往往是认可的意思。

    他忽然笑了,指了指门口,道:“他回来了。”

    高岚用双臂捧着一大束花,踉踉跄跄地走进了酒馆。他那身华贵的衣裳沾满了污泥,苍白的脸上也全是汗珠。

    可他笑得很开心,就像个在路上捡到了金元宝的孩子。

    敏只瞧了他一眼,立刻低下头,盯着账本,不执一词。

    想到高岚已失去了一只手,初新连忙过去帮高岚的忙,嘴里还碎碎念道:“那本破账簿看了这么久,不知道能看出什么花来?”

    敏没有搭理他。

    她好像已不想搭理任何人。

    花瓣已一片片摘下,一片片放进水中。

    水在瓷碗里,瓷碗放到了一家酒馆各处,清香飘散,沁人心脾。

    中午快到了,酒馆里热闹了起来,又有了生气。

    “我该走了。”高岚突然对初新说。

    “这么匆忙?”初新一时半会儿也没反应过来。

    “午时到了,城门应该开了。”高岚说。

    初新望着高岚,笑了。

    “我就不送你了,我不喜欢送别,”他说,“可下次你再来的时候,无论刮多大风下多大雨,我都会去迎接你的。”

    “一定?”

    “一定。”

第二二九章 老去山林徒梦想

    来的人来,去的人去,就像天上的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

    高岚还是走了。

    他回去一定有很多事要做。

    寻找他散落的君子朋友,告知家人自己断手的缘由,还有,栽种从洛阳带回去的牡丹。

    南方湿热,想必牡丹的长势不会太差。

    江南、荆楚,向来都是种花的好地方。

    很快,荷花也要开了。

    初新又想起了故乡的荷塘,荷塘里穿梭的木舟和船娘。

    他很想回江南看看,可他同高岚一样,也有很多要做的事情。

    他没有太频繁地回忆曾经在荷塘中浪费的美丽时光,而是走近柜台,对敏说道:“他就这样走了,你也不说几句话?”

    敏冷着脸道:“我有什么话好说的。”

    初新一时语塞。

    离别就如同乌发堆雪、人老力衰那般让人无奈,实在没什么好讲的。

    “而且,”敏忽然抬起头看着他,“倘若他一直留在我身边,以后只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废人。”

    初新怔了怔,旋即会意,笑道:“而你是不会喜欢一个废人的。”

    敏又回归了沉默,可初新已体会到那种奇妙的情感。

    聪明的女人能够留住心爱的男人,可伟大的女人却由衷地希望心上人变得更好更出色。

    他突然有些发自内心地敬佩敏,因为要抵达这种境界,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他也了解敏。他们认识的时间实在太长了。

    他知道敏的内心绝不会没有半点触动,就算她主动选择了喧闹之中的寂寞,并不意味着她热爱那种寂寞。

    热爱寂寞对于某些人而言是件很酷的事,可那些人里绝不包括敏。

    他觉得敏实在应该找个值得托付的人,虽然敏常常在嘴上说着“一个人挺好的”,可他明白,世间最难耐的便是孤独。

    也许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疫病把平凡者困在家中,人与人之间相互隔绝,洛阳也同外界切断了所有联系,现如今,稍稍缓和的形势见证着聚会、交谈和歇斯底里的狂欢。

    狂欢之后,感官敏锐的人会发现,他们依然陷在寂寞之中,无法自拔。

    天气很热,但不闷,阳光直率而鲁莽。

    这是洛阳入夏的模样。

    初新不顾身上淋漓的热汗,一步一步地走着。

    自鹿尾巷一战后,他便一直在寻找露白。

    洛阳城太大了,天下太大了,可他不在乎。

    他走得很慢,却绝不像会停下脚步的样子。

    他终于还是止住了步伐,因为前面有官民在起冲突。

    这样的冲突,他最近已见过不少:官兵全副武装,包裹得严严实实,勒令一些瘟疫病患去固定的收容所关押,病患若不听从,他们就会采取暴力的手段。

    他们手中有长枪,有刀剑,与他们对峙的却是一群手无寸铁、瘦削苍白的病人。

    让初新惊异的是,眼前这些病人中,反抗最凶猛最激烈的,竟是他的老熟人韩大道。

    他从敏处得知,韩大道已染上疫病,行为疯狂反常。初新的所见确证了这一点,韩大道咬伤了一人,用稀奇古怪的方式击退了三人。

    他的牙齿,他的指甲,他浑身上下似乎都变成了武器,寻常官兵一时也奈何不了他。

    初新心里有些难受,他猜测韩大道这些日子里一定受了很多苦,否则他的招式不会如此凌厉,他的出手也不至于那么凶残。

    然而他到底只是韩大道而已。

    初新的脚步一滑,拨开了官兵的武器,随随便便地点住了韩大道的穴道。

    韩大道错愕地看着他,眼睛红得如炼狱的业火。

    “大道,跟他们走吧。”初新说。

    “你也想让我死?”韩大道狠狠道。

    初新说不出话来。

    自从神医许伯纯失踪以来,这病便再无医治的可能了,所有病患只剩下一条路可走。

    死路。

    “大将军有令,洛阳病患须一律集中处理。”官军里有人说道。

    “大将军”说的,正是如日中天的权臣尔朱荣。

    “集中处理?”韩大道冷笑道,“难道不是集中等死么?”

    “你若要这么理解,也可以。”官兵讥嘲道。

    “我不想死。”韩大道说。

    “不想死”的意思就是不想听从他们的命令,不想去那些黑暗潮湿的屋子里等候死神的处置。

    “由不得你。”为首的官兵高举起手中的宝剑,在耀眼的阳光中,宝剑剑锋分割了天空和韩大道的视线,锋刃竟似还有斑斑血迹。

    韩大道愤怒地、直挺挺地站立着,迎接着剑锋的光和血,就像是在拱手献出自己的头颅。

    他的穴道被初新封住,他无法动弹。

    剑上有了新的血。

    新的血不是韩大道的,他嗅到了那血液的味道,倘若这血是自他身上流淌出来的,他将绝无可能感受到那股热血的气息。

    血是初新的。

    他用一双肉手接住了那柄剑。

    他本可以用两根手指轻巧地夹住,与舒不诚的决斗中,他学到了很多运用手和手指的窍门和招式,于天资聪颖的他而言,这本就不难。但他没有那么做。

    他没有再动用任何武功与内力,而是选择用普通人的方式处理这件事。

    剑锋嵌入他的血肉时,他深切地体会到,韩大道他们的无奈和痛苦,他有时并不能感同身受。

    高欢和宇文泰是坐马车进的洛阳城。

    高欢很喜欢享受,能躺着的时候他绝不坐着,能坐着的时候他绝不站着。

    有马车坐的时候,他绝不会花半点力气在行走上面。

    他的心情不错,热闹的市井生活总能引起他的兴趣和关注,时不时会探出头去观看新奇的商铺或街头杂耍的艺人。

    “瞧,疫病已快过去,”他不无得意地对宇文泰说,“其实并不难,对吗?”

    宇文泰道:“什么不难?”

    高欢疑怪地瞧了他一眼,解释道:“控制这场瘟疫的蔓延不难。”

    宇文泰叹了口气:“那确实不难,可你有没有想过,因为瘟疫死去的那些人,他们永远没有机会回答这个问题了。”

    高欢嗤笑一声,道:“你倒是个悬壶济世的仁人,可你为什么要害那个年轻人?”

    “哪个年轻人?”

    “就是为了求见子先生,故意让其染上疫病的那个年轻人,”高欢脸上泛着一丝讥嘲的恶意,“你真是贵人多忘事。”

    宇文泰淡淡回应:“我不过是想更快找出子先生的下落罢了。”

    高欢没再说什么,他知道自己已让宇文泰难堪了,不必再多说什么。

    妇人穿的衣服越来越薄,天气热某种程度上是男人的幸事。高欢很喜欢这种眼福,他本就是个英俊的人,被他瞧见的女人也没有回避他热烈的目光。

    宇文泰忽然道:“我真想替娄昭君把你的眼珠子剜出来。”

    高欢笑道:“我说过,她不会在意的,她是个很懂男人的女人。”

    宇文泰道:“难道看到自己的男人被其他女人占有,她也不会介意?”

    高欢沉吟片刻,道:“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反正我不会被其他女人占有。”

    宇文泰道:“是吗?”

    高欢道:“我不会被任何女人占有,确切地说,我不是那种为女人而活的男人。”

    宇文泰问:“也不为娄昭君?”

    高欢点头道:“也不为娄昭君。”

    宇文泰摇头:“我想不通,她为什么还会喜欢你?”

    高欢道:“倘若我真的全心全意为她而活,她才不会喜欢我。”稍作停顿,他继续道:“女人总说喜欢只对她一个人好的男人,总说喜欢听她话的男人,其实都是骗人的。”

    宇文泰苦笑,他实在不懂这些,他连女孩子的手也不曾牵过。

    他唯一有的浪漫回忆,是十岁时同一位小姑娘在草丛中捉萤火虫。

    仲夏夜的梦,总是温暖而和煦。

    那记忆已有些模糊,不可追溯,如今的生活苦涩,他只能常常索取那模糊记忆中的力量。

    “真耀眼啊,这阳光!”

    高欢仰视着天空中的太阳,眯着眼说道。

    马车仍咯噔咯噔地向前行进着。

    白马寺。

    白马寺静如月夜,却有三人的步履声回荡。

    那步履声中有种奇妙的韵律,仿佛传递着某些信号,如佛经的文字般渗透着信仰和魔力。

    他们在寺庙里绕了四个弯,打开了六道门,终于停在一处茅厕前。

    茅厕浓重的臭味让三人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头,白马寺大大小小的僧人解手的地方,就是这一方矮矮的茅厕,每天它都要接纳无数的污秽和脏污。

    茅厕旁边,有间极不起眼的木屋,因为臭味和简陋的模样,很少有人注意到。

    很少有人愿意驻足,花费一点点时间去瞧一瞧木屋的构造,木材的年纪。

    没人愿意住在这里,他们想。

    可偏偏他们到这里是来找人的。

    中间一人忽然往前迈了三步,他在迈步的同时竟然不自觉地数着数目,口中念“三”的一刻,他就停了下来。

    他的目光空空蒙蒙,他的眼珠像是笼了一层雾。

    他竟然是个瞎子。

    他身后的另外两个人也同样永远失去了光明。

    在前面的瞎子停下,刚好停在离木屋一步之遥的地方。他伸出手。他伸手的距离恰当好处,他的食指中指弯曲,轻叩木屋的门。

    木屋的木门打开了,发出了轻微的“吱呀”声,里头甚至还有一阵强风窜出。

    三个瞎子走进了木屋,木屋的门又自己关上了,可门上没有绳索牵引,也并无细丝纠缠,竟像是纯靠气流控制开关的。

    谁的内力可怕如斯,竟能让空气凭空流动?

    木屋里坐着一个枯瘦干瘪的老头,他的须发都已脱落,眼眶上方有个巨大的肉瘤,脸庞凹凸不平,像个畸形石榴,丑陋且令人肉麻。

    宝公沙门。

    传闻中已消失于白马寺的宝公沙门其实并没有离开寺庙半步,他只是一直住在这间茅厕旁边的木屋里而已。

    “师祖。”三名瞎子异口同声道。

    宝公沙门“唔”了一声,算是应答,旋即问道:“打听到青木夫人的下落了么?”

    三名瞎子默不作声。

    宝公沙门叹道:“这不能怪罪你们,她本就是个行踪难测的人,古树的女人又常散落于各地,隐匿在青楼酒肆之中,要查找她的音讯实在很不容易。”

    三名瞎子小心翼翼地应道:“属下办事不力,请求责罚。”

    宝公沙门摇了摇头。

    瞎子看不见摇头这个动作,可宝公沙门摇头时,居然有明显的气流拍击三名瞎子的身体,所以他们“看”到了宝公沙门在摇头。

    “没什么好责罚的,我只是很哀恸罢了,”宝公沙门语带哭腔,“我的爱徒,你们的师父,丁盟主,惨遭千金会和青木夫人暗算,如今千金会众人已伏诛,青木夫人却还自在逍遥,我心难安。”

    他说得很温柔,声线也很慈悲,他身后仿佛有佛的微光,那微光似乎不需要经由眼睛就传达到了瞎子的心里。

    “师祖莫忧,如今半壁江湖皆是师祖统辖之地,师祖已成为和子先生平分秋色的北地武林第一人,”中间的瞎子恭维得很及时,“区区青木夫人和古树犹如蚍蜉撼树,找到她们,除掉她们,都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时间问题?”宝公沙门的嗓音突然变了,变得苍老沙哑,变得颓废愤怒,“你看是我的时间充裕,还是青木夫人的时间充裕?”

    瞎子识相地闭上了嘴,可宝公沙门似乎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

    宝公沙门站起,缓慢地走到瞎子身旁,道:“你知道那婊子保养得多好么?四十几岁的人,看着还和二十多岁一样。”

    瞎子唯唯诺诺:“是,是。”

    宝公沙门又问:“那你可知我今年多大了?”

    瞎子已不敢说,跪伏在地,战战兢兢地叩头。

    宝公沙门阴沉着脸道:“告诉你们也无妨。真的无妨。”

    三名瞎子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出。

    宝公沙门冷冷道:“我也不过四十几岁而已,却已经老得快入土了。”

    “不会,不会,”中间的瞎子头已经磕肿了,血渗下,顺着他的鼻梁弯弯曲曲地流到了嘴里,“师祖没有那么老,就算老了,也是去西方极乐世界成佛,享万世之尊。”

    宝公沙门俯下身去,笑了。

    三名瞎子也都笑起来。

    笑意味着气氛和缓,意味着尴尬被化解,意味着他们变得安全。

    可他们的笑很快僵硬了,因为他们发现,窄小的木屋里已听不见宝公沙门的笑声。

    宝公沙门凑到跪伏在地的瞎子耳边道:“你知道极乐世界是什么模样么?”

    瞎子道:“我不知道。”

    宝公沙门道:“你看不见,不要紧,我可以形容给你听。”

    瞎子刚想认真听,就有一阵奇怪的声音钻入他的脑袋。当他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声音竟然不是从他的耳朵进入身体的,而是由他的天灵盖发出的。

    他听到了自己头盖骨碎裂的声音。

    宝公沙门只用手轻轻地在他头顶按下了而已。

    剩下两个瞎子的膝盖都软了,纷纷扑通跪倒,眼泪和鼻涕一同涌下。

    “信仰佛的人不能妄语,”宝公沙门又恢复了温和的态度,“他总是奉承阿谀,已破了妄语戒。”

    “是,师祖教训得对。”

    “是,他该杀,他该杀。”

    宝公沙门很满意,道:“蝙蝠这个组织虽然年轻,却有无限的可能与潜力,如果培养得当,将会是比残狼还要恐怖的杀手组织。”

    “可是,”一个幸存的瞎子插嘴,“瞎眼的人并不好找。”

    为了插这句嘴,他的裤子都已湿透。

    宝公沙门从容地回答道:“那就把正常人变成瞎子好了。”

    他身后又一次涌现出光芒,那光芒混杂于厕所的臭味和两名瞎子的喘息里,就如同神佛般令人敬畏,望而却步。

    韩大道的瞳孔收缩着。

    他没想到这寻常的一剑竟伤到了初新。

    官兵也不敢再出手,他们之中很多人认识初新,不认识的也都被他的气势所震慑。

    他们知道初新做过很多神奇的事情,他们听说过关于他的许多传说,可此刻他们发现他不是神佛,只是个凡人而已。

    他会流血,会犹豫,会不晓得如何是好。

    “我本来以为,你的病被人治好了,而你却不愿意告诉我们活命的方法。”韩大道在初新背后说道。

    初新转过身,一字字道:“我不知该如何向你解释,可我的病并非人力所医,而是仰仗上天奇妙的眷顾和恩赐。”

    韩大道叹了口气,道:“你应该得到上天的眷顾和恩赐,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人比你更有资格。”他接着忿忿地说道:“可是上天也是不公的,就像我,我染上这毛病,完全是天在作弄我。”

    初新解开了韩大道的穴道,轻拍他的背,道:“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你,可请你喝几杯酒总还是没有问题的。你去那里休息几天,我就陪你喝几天的酒。”

    “那里”指的,自然是收纳病患的场所。

    韩大道自诩男儿,流血不流泪。

    可是现在,他的眼泪却如雨点般落下。

    这并不丢人。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没有人敢嘲笑他,没有人能嘲笑他。

第二三零章 苏醒

    风。

    风来自夏天,来自某处不知名的山岗。

    温热、莽撞,一头栽进酒客的怀里。

    喝酒的人总是愁容满面,就算笑起来,也难排遣眉间的忧郁和不甘。

    一家酒馆里的客人虽然消瘦,却都很健康,他们是疫病之后的幸存者。或多或少的,他们也有损失,财富缩水,田地荒芜,亲人离世,可他们依然活着。

    活着才是所有一切的.asxs.。

    初新只有半张脸能够感受到萦绕的热风,因为他的另外半张脸贴在酒桌上面,几乎牢牢地与桃木粘在一起。

    这些日子他一直泡在酒里,连骨头缝里都能渗出酒汁来,韩大道因病死去后,他就又成了这副浑浑噩噩的样子。

    敏悄悄走到他身旁,道:“我早说过,酒不是什么好东西。”

    初新似答非答地“唔”了一声。他的睫毛微微颤动,眼睛却又睁不开。

    “你当然也知道,可你在这种时候好像只会找酒帮忙,”敏责怪道,“你应该想到,世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千千万万种,酒恰好是最没用的一种。”

    初新缓缓地打了个呵欠,好像并无兴致听敏要说的话。

    敏偏偏要说下去。她说:“你起码也该去了解了解江湖中发生着哪些事情,有没有青木夫人和宝公沙门的消息,那名神秘的红袍人是否继续杀着退隐的名人。”

    初新终于睁开了在上面的那只眼睛,睡眼惺忪地望着敏,道:“你知道我是个很懒的人。而我知道的是,这些事情都会有人替我打点好。”

    敏问:“谁?”

    初新忍不住笑了,他的眸子逐渐明亮起来:“当然是你。”

    敏叹了口气,她好像总是拿这位老朋友没什么办法,她只能搬了一把凳子坐下,道:“事先声明,我打听到的东西并不多,也不一定确切。”

    她当然没有谦虚,她所有消息的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酒馆中往来的酒客。

    爱喝酒的人,难免喜欢吹嘘,喝多了酒,牛皮更是吹得砰砰乱响。有人说自己曾和北魏第一力士儿鹿打了场酣畅淋漓的架,打到后来竟不分胜负,也有人说,自己连人带马摔进过一处泥沼,靠着自己提着自己的头发,双腿夹住胯下的马,勉强逃出生天。

    三天前,更有个摇摇晃晃的人声称,自己是白袍将军陈庆之的副将,进城来打探情报与消息的。

    陈庆之已经连克城池,逼近北魏王都洛阳了,他已成为新天子和尔朱荣最大的眼中钉。

    那个人立刻就被巡防的虎贲军关进了大牢,估计很难再跑出来了。

    如此鱼龙混杂,他们的话语也难保不是真假掺半,甚至完全是胡编乱造的。

    敏清了清嗓子,道:“千金会已倒了,同那三座巨屋一块儿倒了,庞故、小高身死,这都是你我皆知的事情。”

    初新点了点头,这些传闻早已轰动洛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越聊越邪乎的谈资。

    敏接着说道:“然而,千金会遗留下来的巨额财富毫无下落,那些奔逃散去的灰袍人,似乎也无一再露面。”

    “再没有人见过吗?那可真是匪夷所思,”初新似有些惊讶,“他们脸上都有很明显的特征才对,颧骨被削去一块的人,总是相当惹眼的。”

    “可事实却是,他们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敏若有所思,这确实是件奇怪的事情,“世界上让人蒸发的办法与手段,好像也只有这么几种。”

    “你是说,他们都死了?”初新摒住了呼吸,就好像有双手捂住了他的口鼻。

    敏淡淡道:“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荆襄五大家族已出动了近千人寻找司马笙等人的下落,如今应该已是第十日,却连一根头发一片指甲都不曾找到。”

    “金高唐,银吴杨,玉司马,凭他们的人脉也找不到么?”

    敏摇了摇头。初新忽然明白,事情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敏的神色很奇怪,他注意到了这一点。他问道:“你身体不舒服?”这句话当然只是个引子,为了引出敏将说未说的言语。

    敏先用摇头回答了初新的问题,随即以一种初新从未听闻过的语气问道:“你相信鬼神和法术吗?”

    初新皱了皱眉,显然他并不相信这些东西,他反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敏道:“倘若你不信鬼神和法术,那我接下来的话也就不必说了,因为实在太玄乎了。”

    初新笑道:“现在看来我不信也得信了,你已经吊足了我的胃口,要是没听下去,我恐怕能三天睡不着觉。”

    敏没有理会初新开的玩笑,一本正经地说道:“举头三尺有神明,连孔夫子都说鬼神要敬而远之,马虎不得,你听完可不能有分毫亵渎之意。”

    初新收敛了笑容,整肃了容颜,道:“说吧。”

    “你还记得巨屋中灰袍众摆下的风后八卦阵么?”

    “记得。”

    “小高和庞故依靠手势驱策阵型变动尚能解释,毕竟他们可能已操练了很久,可是,”敏蹙着眉,停顿了些许时分,“可是宝公沙门同样靠着一个手势,就能让灰袍众悉数反水,你不觉得神奇吗?”

    初新陷入了对当时情境的回忆之中,敏继续说道:“西域的摄魂术久不现世,可未必就已绝迹。”

    “密宗法术?我曾听老师提起过,”初新道,“据说是借助神灵附身的力量,能够操纵人的一举一动。”

    “正是,”敏补充道,“不止如此,密宗许多法术虽也讲究气息的流动和控制,却是我们这样的人很难想象的。”

    “你是说,让枯萎的花重开,将断臂复生之类的法术?”

    敏点点头:“你不觉得,这些是神迹吗?”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他是个连占星术都不怎么信的人,自然不会崇拜什么神祗。

    敏察觉到了初新细微的表情变化,不再问他的看法,只是说:“宝公沙门如果学习过密宗法术,那么能知过去未来事,操控灰袍众,就不成问题了。”

    “就算是被他操纵摆布,何以一个灰袍人都见不到呢?”初新不解道。他突然怔住了,有种极可怕的想法撞进了他脑袋里。

    “近来洛阳的瘟疫渐渐平息,行为猖獗的老鼠也逐渐匿迹,他们都说是国师的功劳,”敏没有多做解释,她相信初新已想通灰袍人消失的原因,“新任国师是个得道高僧,能够施展密宗法术,让枯井里的水汩汩涌出,咒语一念,患风寒者即可痊愈。”

    初新在听着,他听得已入了神。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在永宁寺中点燃过一坛熊熊燃烧的火焰,用短笛一吹,寺中的老鼠就成群结队地跳入了那坛火中。”敏在讲述故事的同时,眼中好像也有卷动升腾的火光。

    “既然他可以以笛声让老鼠跳入火里,自然也能让人这么干。”初新道。

    敏道:“所以我怀疑,宝公沙门和那名国师一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很可能,两者就是同一个人。”

    初新的神经震颤了片刻,他当然也听说过这位叫作“菩提流支”的国师,此刻天子近前的大红人。他轻声说道:“你的怀疑很合理,再合理不过了。”

    “至于青木夫人,”敏迅速扫了眼自己放在桌面上的双手,道,“江湖中虽无她的传闻,我却也有关于她下落的猜测。”

    “什么猜测?”初新同样不由自主地被敏的举动影响,瞥了眼敏的手。

    敏的手洁白如玉,手指纤细,骨节分明却柔和。

    “我的手好看么?”她问初新。

    初新毫不犹豫地说道:“好看。”

    “这双手和青木夫人比起来,怎样?”她又问。

    初新迟疑了。他见过青木夫人的手。他从不敢相信世间有这么样一双美丽的手。

    定力不佳的男人,也许看见这双手,就会爱上手的主人。

    “她的好看。”初新只能承认,敏的手不如青木夫人的好看。

    “确实,她的手好看得多了。”敏叹息道。

    她虽然是个美丽的女人,却也难免对青木夫人的手心生羡慕,更让她不敢相信的是,青木夫人已接近五十岁。

    “这和她的去向有关联吗?”初新问。

    敏回过神,道:“有,有很大的关联。”她说:“近日里,宫中来的酒客一直在传一位美人的事情。这位美人是天子新选的妃子,倾国倾城之貌,能歌善舞。”

    “天子有这般艳福,并不奇怪。”初新耸了耸肩,道。

    “可她最让人难忘的一点就是,她有双极美的手。见过她双手的人,就像中了魔一样,甚至会忘记她的美貌和如赵飞燕般的舞姿。”

    “所以你猜测,她就是青木夫人?”

    敏淡淡道:“别忘了,古树本就是这么样一个组织。”

    从古至今,找个组织就一直在利用男人的弱点牟利,而男人的通用弱点,往往就那么几个。

    “红袍人呢?他有没有再出现过?”初新忽然问道。

    他的神情已清醒了很多,不再像是个醉鬼。他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是明亮的。

    “没有,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敏想说的话好像说得差不多了,一声招呼不打,她便起身重新回到柜台处,翻着那本翻不烂看不厌的账本。

    初新伸了个懒腰。

    整座城市似乎也从酒中醒过来。

第二三一章 贵客

    落日,金谷山庄。

    金谷山庄得名于富豪石崇的金谷园。三百年前,富可敌国的石崇建造金谷园,供自己和朋友门客宴飨之乐。石崇因山形水势,筑园建馆,挖湖开塘,周围几十里内,亭台楼榭,高下错落,宛如江南水乡。

    石崇并不满足于此,他又用绢绸茶叶、铜铁器等派人去南洋群岛换回珍珠、玛瑙、琥珀、犀角、象牙等贵重物品,把园内的屋宇装饰的金碧辉煌,犹似宫殿。

    “山青碧水长,珠翠列千行”,这是世人对金谷园美景的追溯。

    不止如此,石崇还有位叫作“绿珠”的美妾,国色天香,是人间的月亮,在石崇失势获罪之际,于金谷园坠楼自杀,引人唏嘘。

    如今,石崇、绿珠虽与金谷园共逝,金谷山庄却在。

    山庄庄主任行成虽不能再现石崇的富有,却斥巨资雇请能工巧匠复刻了金谷园的景致,为此,他翻阅了成百上千本古籍史册,还咨询了数名自称石崇后人的江湖骗子。

    石崇没有后人,石崇全家皆在一夜之间死了,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可任庄主不在乎,他只想尽可能地还原金谷园的盛况,不计较别人是不是在骗他。但凡他认为可取的意见,他都会听从,这对于一个家底雄厚、身份尊贵的人而言,并不简单。

    正因为他的雅量,位于城郊的金谷山庄才能在瘟疫之后很快成为江湖群豪与朝臣王公的集会之所。任庄主好客,好客得很,来者不论何人,只要他看得上,看得起,都可以得到他的热情款待。

    平日里,金谷山庄的庄门总是大开,今天却不同,只开了一半,好像有意在谢客。

    谢绝那些无关紧要的客人。

    任行成庄主面色凝重,他的大管家徐久也是头一回见到庄主这副模样。

    徐久明白,今天的宴会不同以往,一定有贵客到来。

    已有客人来到庄门口。

    已有客人的姓名传报到任庄主的坐榻跟前。

    前十三个名字平平无奇,徐久听说过的不过两三个,都是江湖中武功二流的人物,只不过和北魏第一力士儿鹿将军交好,所以才有了不错的名声与地位。

    徐久瞧不起这样的人,他自认为有今天的成就,完全仰仗自己辛劳的双手与聪慧的头脑。

    他确实是个很能干,做事机灵的人,而且很了解任庄主,他仅从任庄主眉毛舒展的程度就判断出,这些都不是任庄主要等的客人。

    “菩提流支国师到!”

    任行成的眉毛扬了起来,徐久立刻将墙上挂着的剑摘下,双手奉送至任庄主眼底,因为他知道庄主将佩挂这柄剑,亲自接见这位近来炙手可热的国师。

    菩提流支的样貌与汉人不同,和鲜卑人也相异,肤色浅黑,眼窝深陷,长满了络腮胡,可必须承认的是,他是名俊朗的中年僧人。

    “小可已恭候大师多时。”

    能让任行成自称小可,来人的派头必然不小,徐久的礼数自然也格外周到。

    “庄主过谦,令爱的身体可好?”菩提流支的声音低沉,说的话也莫名其妙,还未与庄主多客套几句,却问起了庄主爱女的情况。哪知这句话让任行成欣喜若狂,拉住菩提流支的手,轻托他的后背,缓慢却热情地将他带上了高楼。

    这座高楼叫“绿珠楼”,是任行成对绿珠坠下的那座楼特意还原而得,高楼傍着山石,山石处有清泉流淌,青葱掩映。

    别人不明白,徐久却已猜到,楼上一定有人等候着菩提流支,而且等候的人就是任行成最疼爱的女儿——任馨馨。

    任馨馨已不出门很久,她过去不是这样的,徐久猜测,她大概是得了什么见不得人的病。想到这里,他已懂得为何任庄主要对菩提流支如此恭敬,因为据说菩提流支会密宗法术,能够以法术治疗顽疾心病。

    菩提流支进门开口即是一句“令爱身体可好”,想来是算到了此行被邀请的原因,估计也有了治病之法,难怪老庄主会喜不自禁。

    正沉吟间,一边的下人忽然开始了议论。

    一个下人道:“我觉得他不会来了。”

    他身旁的下人问:“庄主是他的故交,这般邀请,他还是不来么?”

    “信是我去送的,他府上冷冷清清,家丁皆已遣散,只剩下一个老管家。”

    “那又如何,他已到了洛阳,如果收到了庄主的邀请,绝不会驳面子的。”

    送信的下人道:“既已遣散家丁,便是做好了决死准备,以他这般仗义,是不会再来庄上赴宴,连累庄主的。”

    徐久起了好奇心,走近问道:“你们在谈论的,是谁?”

    还没等下人们回答,任行成已孤身由绿珠楼上走下,他的眉梢因兴奋而抬起。徐久知道,又有一名庄主期待已久的人到了,说不定就是下人们在谈论的这个人。

    儿鹿还没有太老,走路的架势仍然虎虎生风。

    他二十年前的名头太响,二十年间的仕途也太顺,导致他有数不清的朋友。有穆虎这样的忘年交,也有任行成这般年纪相当的老相识。

    儿鹿常年在外戍边,抵御北方柔然的进攻,他统辖的军队从未有过败绩,如今南边防线吃紧,急需有人能够稳定局势。尔朱荣和新天子第一个想到的人都是儿鹿。

    他是轻骑简从回到洛阳的,因为大军行动实在太慢,因为南部不是没有像样的军队,只是缺乏一个像样的指挥。

    儿鹿夙夜忧叹,如履薄冰,来到洛阳的第一天就遣散了所有家丁,只留下了那个照顾他长大的至今仍未娶妻生子的老管家,因为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绝不是一般的对手。

    据说每过五百年,上天就会降下一两名打仗的天才,这种天才能够在缺兵少粮、毫无经验的情况下纵横沙场、所向披靡,利用仅有的一点儿资源击溃任何大军,就像霍去病、刘秀那样。

    越是在一个领域靠着努力走到高处的人,越是相信天赋的不可思议,因为最后能否抵达顶尖,全靠看似微不足道的那百分之一的天分。

    儿鹿断定,陈庆之就是这么样一个天才。儿鹿给自己设下了底线:一旦失败,他就自裁以谢。

    今日赴宴,他没有让任何侍从跟随,也没有佩带刀剑。任行成是他的老朋友,他相信在老朋友的地界上,自己是绝对安全的,他也相信自己的拳头,那双打死过花斑虎的拳头,早就很难于北魏找到敌手了。

    任行成紧紧拥抱着儿鹿,久久不曾松开,完全不似稳重的中年男人,倒像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你我都老了。”他说。

    “你老了可以退隐,我却只有等死。”儿鹿调侃道。

    “才刚见面,何故轻言‘死’字?”任行成不悦,他不喜欢朋友说不吉利的话,因为他真心实意地担心儿鹿的安危,害怕儿鹿死于南方的战场。

    “无论是在江湖,还是在沙场,死都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儿鹿淡然地笑了笑,“二十年前我得提防道上的流氓混混、刀客游侠,披上戎装之后,要担心敌军偷袭或间谍刺杀,提心吊胆的日子也只有等我的脑袋掉下才能停止。”

    任行成叹息道:“或许你可以不那么累的,以你的资历和战功,完全可以告老还乡,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

    儿鹿大笑:“我就是闲不下来而已。”

    人们用尊敬的眼神望着他,他确实是位智勇双全、德才兼备的将军,而且人们听说他的酒量同样很出色,从来没有醉过。

    任行成把儿鹿邀请到金谷山庄,当然是要与之畅饮一番。

    太阳的光芒在收敛之前,总是最为明亮,红的残照落在绿珠楼上,窗棂闪着星星。

    菩提流支已缓缓地由楼下走下。他的侧脸于夕照里熠熠生辉,像只在神话传说中出现的佛光。

    “大师,馨馨她......”任行成已凑到菩提流支身侧悄声问询。

    “无妨。很快便好了。”菩提流支双手合十道。

    任行成的眉毛和胡子翘到了天上,他就是这样一个很容易散发情绪的人,在外人看来,并无太多城府,极好相处。

    可太高兴的时候,礼数常常容易不周,任行成是主人,快步走在前面,竟像是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客人要招待,徐久只得一个个弯腰逢迎,将十五位客人带去晚宴的堂屋。

    儿鹿走在最后面,他事事不爱争先,行为也低调得很,对于前面那些认识他的所谓的“朋友”,他确实没有很大兴趣去寒暄客套。

    有个人徐步退到他身边,他转头瞥去,发现菩提流支正看着他。

    “大师?”他问。

    “你印堂发黑,恐怕要倒霉。”菩提流支指着儿鹿的眉心道。

    “我?”儿鹿不禁失笑,“我不信这个,我不觉得印堂发黑说明什么。”

    “那是很可怕的灾祸啊。”菩提流支眨了眨眼,他的眼睛反射着落日的光。

    儿鹿有些愠怒,收起了笑容,斥道:“休要再故弄玄虚!”

    菩提流支却笑了。

    笑得很神秘,笑得很开心。

第二三二章 暴毙

    夜。

    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如泉,从碗中汩汩流出。

    酒酣胸胆尚开张,儿鹿的豪气也如热风般澎湃散发,虽然与菩提流支的对话惹得他很不开心,可喝酒毕竟是件快乐的事情,尤其在人的前途生死未卜之时,酒简直是解愁的良方。

    任行成安排的酒菜和歌舞皆是洛阳乃至天下一流,金谷山庄好客之名毕竟是响当当的。

    儿鹿不停在喝,不仅因为和老朋友久别重逢,更因为他想喝。

    何况他还有千杯不醉的名声,他当然要在众宾客面前显露酒量。二十年前他就很喜欢同人比喝酒,二十年后的他沉稳老练,好斗酒的性子却仍未更改。

    他常和自己的副将说:“能喝酒的时候总要尽量喝,大口喝,因为上了战场,或许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他践行得很好,而且就算喝酒时,他也保有了独一份的小心与谨慎,就算酩酊大醉,在熟睡中听到地面传来的马蹄声,他还是会警觉地清醒起来。

    确切地讲,他喝的并不能算太多,可于众人印象里,他已算是海量。

    这里面当然寄宿着秘密。

    舞姬在回旋跳跃,就好像穿花的蛱蝶,出现在酒宴的各处,她们都是一只手臂平举,一只手臂扬起的姿势,可舞蹈却不由自主地形成了一个中心。

    那中心的人在笑。

    她的笑,仿佛可以令凶神恶煞的敌军却退,让凋谢的花重开。

    褒姒、妹喜,大概就是这样的吧,儿鹿想。

    在他的印象里,长相姣好的女人不是上天的馈赠,倒像是祸水。

    他是知道一些江湖秘辛的,他清楚古树这种组织靠什么立足。他自己就有很多朋友因为陷入温柔陷阱无法自拔而沉沦,甚至死去。

    这些人往往死于决斗,或者关键的战役之中,他们的力量和斗志往往已在前几个夜晚的缠绵中消失殆尽。

    儿鹿三十岁时最好的朋友,就因为一场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决斗殒命,在决斗现场,儿鹿清楚地看到,他身经百战的朋友连剑也拿不稳,眼神中写满了动摇和软弱,出剑的速度也慢得出奇。

    更要命的是,在场有个女人柔波般的目光一直在蚕食他的信心。

    儿鹿有些恍惚,他发现那些舞姬之中竟有人的长相特别像那个女人。

    “大概是我的错觉吧,”儿鹿自嘲道,“无论如何,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二十年的时光,绝对能在女人脸上身上刻蚀出足以辨认的痕迹。

    二十年前的江湖记忆已经随着一代人的陨殁而消沉。

    他不禁多喝了一口美酒,用以纪念逝去的时光与朋友。

    菩提流支很早就离席了,他是个僧人,滴酒不沾,也并不爱好歌舞,在场的许多女人都觉得可惜,因为在她们眼中,菩提流支实在是个英俊的男人,侧脸棱角分明,正看却又很柔和。他的风度也很完美,总和人保持着最合适的距离,说话声音不大也不小,恰能使人听着很舒服。

    “这位法师是会些法术的,你有涉猎吗?”任行成问儿鹿。儿鹿只能摇摇头。

    他只会武功,不懂什么法术。

    “据说他能够操控人的心智,能让自然界的事物听从他的指令,比如,让掉入水井中的木桶自己升上来。”任行成还特意用手比划了一下。

    “高明的气功好像也能做到这些。”儿鹿漫不经心地敷衍道。

    “那操控心智呢?”任行成压低声音道,“国师能让老鼠成群结队地跳跃进火里,这恐怕不是武功能够做到的吧,应该是鬼神在助力。”

    儿鹿仍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我不相信鬼神,鬼神不能助我胜利,我想他一定有其他的办法,只不过我们还没想到罢了。”

    任行成的热情并没有被儿鹿浇灭:“不管怎样,你我很久没见,是不是应该喝几杯?”

    儿鹿笑了,这种情景下,只有酒能让他提起兴致:“任兄,我敬你三杯,感谢你替我壮行。”

    三杯,又三杯。

    任行成同样回敬了儿鹿,他们本就是惺惺相惜的好友。

    快酒之后,歌舞退散,儿鹿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绝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秘诀就是——吐。

    一旦要喝多,他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因为这实在不是什么很体面的办法,也难免有不真诚之嫌。

    所以他从来不要任何人引路或者搀扶,直接问清了“方便”之处的位置就自行出发。

    金谷山庄果然很好地还原了金谷园,传说中金谷园连厕所都是香的。很深的坑上面,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做了个牢固的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子,垫子下压着鹅毛。

    厕所门口居然还有两位侍女服侍人“方便”,儿鹿很惊异,摆摆手让她们退散,孤身走进。

    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处用力下压,熬过一阵难受,就能够将胃里的酒倾倒出来,随后便是如释重负般的轻松。

    可那轻松没有来临。

    他刚刚将食指伸进嘴里,按住舌根,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儿鹿的神智开始紧张,他的手指疼痛极了,可他无法用叫喊倾诉这种疼痛。他竭尽全力用手肘撞击身后人,可身后人就像算到这一着般,先行点住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练武已近四十年,可这种情况下,浑身的本事竟然一点儿都用不出来,就好像待宰的羔羊般束手无策。

    身后的声音传来,到他耳中似乎有些模糊了:“今天大概有人告诉过你,你要倒霉,你实在应该听话的。我知道你的习惯,你喝多酒之后,一定会一个人来吐的。”这个声音冰冷,说不清是尖锐还是柔和,可儿鹿能感觉到其中的杀机:“你死得绝不冤屈,不仅因为你不听话,还因为你爱喝酒。爱喝酒的人总是容易耽误事。”

    儿鹿不知道自己耽误过什么事,他想问,却来不及了。

    他的喉咙被某种尖锐的物体刺入,也可能是割开,那一瞬间的痛感,他分不清。

    不像战阵上的弓箭伤或者长兵器伤口,很尖很快的刀刃或武器以几乎看不清的速度挥动,刺或者割,都将很难留下痕迹。

    也许,被发现在坑底的儿鹿,只会被人耻笑酒喝得太多,酒量太差,这样的人突然暴毙,于多数人的观念里并不是一件很突兀的事情。

    只是,儿鹿将军确实还有很多任务没有完成,甚至和他一直惦记着的对手也还没有过招,很憋屈地死了。

    或许有时候,英雄就会以一种卑琐的方式谢幕,默默地退出舞台。

    这件事被提起,是敏用来规劝初新少喝酒引用的反面例子。

    “真怪呐。”

    “有什么好奇怪的?”敏问。

    “酒量像我这般差的人,竟然酒后都不曾出过事,”初新调侃道,“你说儿鹿将军是海量,却偏偏暴毙在了金谷山庄的厕所里。”

    “淹死的那些人,水性不是也常常特别好?”敏反诘道。

    一个人越擅长某件事,反倒越容易在那件事上面吃亏,因为他会大意,会马虎,会漫不经心。

    “这不一样,”初新摇着头否认,“我觉得这件事很蹊跷。”

    敏并不关注这件事情的疑点,随口应付道:“金谷山庄的老庄主怕惹上麻烦,已经闭门不出了,金谷山庄也不再待客。”

    “听说任老庄主的女儿长得很好看。”初新忽然悠悠地说道。

    敏淡淡回应道:“好像确实是这样。”

    “那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去那里逛逛了。”初新大笑着走出酒馆,竟然莫名其妙地觉得世界明亮了很多。他似乎隐约觉察到了儿鹿之死和现下困扰着他的很多问题之间的联系。

    他找了个无人的角落,伸出食指,按压住自己的舌根,随着一阵反胃的难受,浸泡于他身体中的酒被他悉数舀出,那一瞬间,他在轻松之外体会到的,还有一种无力感,双手双脚都变得僵硬,气息也不由自己控制。

    “酒看来确实不是好东西。”他很勉强地笑了笑,又不禁有些唏嘘北魏第一力士的结局。

    如果不是酒带给人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还会有多少人喜欢喝酒呢?

    他的脊背突然变得冰凉。

    他发现自己身后有人。

    “倘若我抓住那个瞬间,托住你的下颚,点你的曲池穴,”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会发生什么事呢?”

    “那我大概会什么力气也用不出来,然后任你宰割,”初新头也不回地应答道,“你若是想杀我便能杀我,你若是想把我带到什么人面前,也绝没有太大的问题。”

    那个声音冷冷道:“我想杀你。”

    初新笑答:“那为何刚才不出手?”

    他终于回过头,面对发出声音的人。

    那是个很平凡的中年人,胡茬乱而扎人,黑色干燥的头发里藏着银丝。

    他的手里有刀,一柄鲜红的刀。

    “因为要杀你,就要光明正大地杀你,”他说,“这样,我才能在江湖中成名。”

    他说的话,初新竟然有些听不懂。

第二三三章 名人

    “我还是想不通,你我素不相识,你为何要杀我?”初新问道。

    中年人问:“你不知道?”

    初新哭笑不得地反问道:“我怎么会知道?”

    中年人拿出一页像是残卷般的纸,道:“这是江湖名人榜。”他的手轻轻一送,纸就飘飞到初新身旁,伸掌便可接住的位置。

    江湖代有新人出,冒尖的新人会成为名人。

    所以每一年,江湖名人榜都会有变动。

    榜上的人,要么身怀绝技,要么建立过平凡人不曾有过的功业。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奉上真金白银,好吃好喝伺候着,地位堪比退隐山林的朝廷元老;同样的,这些人也将成为江湖人渔猎的对象,只要能杀死他们,取而代之,那么他们的荣华富贵则会被后来人所继承,他们在名人榜上的位置,也会被后来人的姓名顶替。

    初新仔细端详着这张纸,惊讶地发现,十个名字里,自己的名字居然排在首位。

    “江湖十大名人,你现在排第一位。”中年人道。

    “排第一名有什么好处?”初新问道。

    “有很多好处,”中年人回答,“喝不完的酒,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美人投怀送抱,只要你愿意,每天都会有人将口袋里的银子送给你。”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坏处想必也不少吧。”初新道。

    “坏处只有一个,”中年人说,“你随时可能死,死在根本不认识的人手里。”

    初新苦笑道:“这种苦头我以前也尝到过,确实不太好受。”

    成名本就是这样一件事,伴随着接踵而至的财富与恭维,总有恐惧和担忧如影随形。

    好端端的,突然成了名人榜上的名人,初新尚有些不适应,中年人则淡然得多:“所以我如果杀了你,你的好处就都将归我。”

    初新反唇相讥道:“倘若你杀了我,我的坏处岂不是也都给你了?”

    中年人淡淡道:“比起好处,那些坏处总还是能够接受的。”他微笑着补充:“毕竟,活在这世间的人,哪一个不是随时有死的危险呢?”

    那柄鲜红的刀紧握在中年人手中,像毒蛇吐出的信子,也像带刺的蔷薇。

    传说西方有种美丽的鸟,叫做夜莺,喜欢倚靠在玫瑰枝头,永远不曾停止歌唱,当它的声音喑哑之时,就是它命殒之日。

    带血的喙,扑向尖刺的黄色身影,初新的脑海里浮现的,竟然是类似这样奇异的画面。

    他听说星盟中有这么样一个无名刺客,用一柄薄而轻的刀,杀人溅出的血从来不擦拭,久而久之,刀身就成了鲜血的颜色。

    “你等我很久了?”他忽然问中年人。

    “很久很久,久到我自己都难以想象。”中年人说。

    “等待机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在等待的过程中,人往往会失去很多东西。”初新握住了他的剑,紧盯住中年人的眼睛。

    中年人的瞳孔微微收缩。

    初新没等他反应过来,兀自说道:“你等得太久了,所以你害怕了,你没敢在我呕吐的时候托住我的下颚,点我的穴。”

    中年人的双手捏紧,终于又放松:“你怎么会知道?”

    初新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中年人摇头道:“我没有名字。在我成名之前,我就是个无名的人。”

    很多杀手都有类似的习惯,他们隐姓埋名,住在简陋的地方,衣食全不讲究。

    杀手,注定是无名的。

    初新笑了:“没有名字的人,又如何在江湖中成名呢?”

    “杀了你,我自然会将我的名字公诸于众。”

    “你错了,”初新摆了摆手,“你根本不敢这么做,就像你不敢从背后杀我一样。”

    “我不敢?”中年人语带怒意。

    “你用的刀太轻太薄,不适合正面交战,却适合暗杀,”初新指了指中年人的刀,“经常暗杀别人的人,总会害怕某一天有把刀子从后背刺入他的心脏。”

    中年人望着自己的刀,陷入了沉思。

    他自己当然明白,没有比刚才更好的机会了,而他向来擅长把握这样的机会。

    光明正大地杀和偷偷摸摸地杀,在这种小巷子里本就没有太大的差别。

    可偏偏这一次,有种恐惧在他心中升腾,他竟然不能靠近初新,不能做出一系列致命的举动。

    “你的刀上有鬼,心里也有鬼,”初新道,“星盟的宗旨是锄强扶弱,行侠仗义,而不是杀人以谋利。”

    中年人的面颊逐渐苍白,耳根子却红得如火在烧。他以这种方式暗杀那些罪大恶极之人时,绝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偏偏这一次,他眼睁睁看着机会在他面前流逝。

    初新明白,自己猜得不错,中年人确实是星盟之中那位无名刺客。

    “你随时可以拔刀,可当你拔刀的时候,我的剑一定会架在你的咽喉处,”初新道,“可我不会杀你,因为你刚才毕竟没有动手。”

    他转过身,缓缓地离开了这条巷子,从容而镇定。他确信中年人的刀无论如何都无法拔出,他唯一的疑问是:自己为何突然悄无声息地在江湖中成名了?

    他摸了摸胸口,舒不诚留下的那叠纸发出蓬松的声响。初新苦笑,只有苦笑,他知道麻烦会一个接一个地找上他,他恐怕不能再喝酒,也不能再独自扶墙呕吐了。

    金谷山庄。

    任行成像是老了十几岁,白发一夜间就侵染了他的双鬓。此时的他已是千夫所指,不管是江湖中人还是朝堂重臣,凡是儿鹿的朋友,都将找他的麻烦。

    儿鹿的朋友并不少。

    儿鹿将军的死实在事关中原土地的归属,陈庆之的军队无人能挡,气势汹汹地朝洛阳奔来,主帅未出征便已暴毙,北魏官兵的士气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抬起。

    任行成背的债确实太沉重。

    他想到了死,想到用自杀来谢罪。

    可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没有罪可以谢,他有孩子,有个疼爱的还在病中的宝贝女儿。

    压力如潮水般涌来,海洋般窒息,让他透不过气来。他的手不听使唤地伸向了随身携带的短刀。他的短刀是已故夫人所赠,刀柄上嵌着一颗蓝色的宝石,是由丝绸商人从遥远的波斯带入中土的,名字叫“海洋之泪”。

    “海洋之泪”闪烁,刀锋与任行成的脖子已近在咫尺。

    “任前辈如果干出这样一件傻事,恐怕跳进洛河也洗不清嫌疑了。”

    有道身影出现在任行成面前。

    任行成深吸一口气,放下了那柄短刀。

    “你是谁?”他说话时仍透着威严,就算末路,他也是头睥睨万兽的雄狮。

    “初新,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我听过这个名字,这是个响当当的名字。”任行成道。

    初新的事迹,洛阳城中有不少人清楚。

    虽然他们看到的仍是很表面的东西,可光是那表面的东西就已足够让初新出名了。

    “正因为响当当,所以我们做事才得处处谨慎。”初新道。

    “我们?”

    “你,我,还有儿鹿将军,”初新叹道,“如果不小心一些,你我的下场就会和儿鹿将军一样。”

    他缓缓地将手中的一页纸递到任行成面前。

    “江湖名人榜?”任行成显然很惊讶。

    他听过这个名人榜,可从没想过,自己竟然能荣登名人榜的第七位。

    “儿鹿将军在名人榜的第三位,这是件很奇怪的事,”初新道,“因为他从军报国二十载,实在不能再算作江湖中人。”

    任行成点点头,其实他自己也一样,久已远离武林中的恩怨厮杀,安心地在金谷山庄享受晚年。

    “名人榜上的名人,虽然走到哪里都不愁吃喝,金银满座,佳人随身,却要时刻提防自己被杀。”任行成喃喃。

    “所以名人不好当,名人榜上的名字也在不断变动。”

    “因为那些人都死了?”

    “都死了。”

    名人榜竟像极了一张张杀人的名单。

    任行成倒吸一口凉气,他终于察觉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多么轻率危险。

    “名人榜定是有人故意为之,用来纠结天下群豪杀死自己想要杀死的人的武器。”初新说出了自己的推断。

    “是谁?”任行成问。

    “我不知道,但我有怀疑的对象,”初新坦然道,“有这么几个人,明明江湖到处是他们的传说,却从来不在榜上现身。”

    任行成沉吟良久,道:“你是说,南方的子先生,古树的青木夫人,星盟头号刺客轻尘?”

    “还有白马寺的宝公沙门,能以琴弦取人性命的高琴师等等。”初新列举着他能想到的人物。

    他发现足够上榜的名人实在还有不少。

    可偏偏那些能上榜的、早该上榜的人一个都不曾出现过,初新不得不怀疑名人榜是否是由他们之中的人操纵,用来除掉忌惮之人的工具。

    “这么说来,儿鹿就是名人榜的牺牲品?”任行成愤怒地问道。

    “有可能,可是,”初新的手轻托下巴,“我又觉得他的死有些刻意。”

    “刻意?”任行成并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就是,他明明不该以这样极不起眼的方式死掉的。”

第二三四章 摄魂

    名人榜上名人头,名人血作名人酒。

    轻尘是名人,也是雅人。

    他喝的酒是名酒,清一色皆为好酒。

    他杀人,他的剑饮血。

    虽然是刺客,但没有人会否认,他取走性命的手法像是艺术。

    他从不偷袭,从不由背后进攻,他杀的人,仅在咽喉有一道伤痕。

    一道致命的伤痕。

    初新道:“杀人之后再将尸体扔进臭气熏天的深坑中,人们恐怕根本注意不到那道伤口,只会觉得是将军酒后失足,跌进坑中溺死的。”

    任行成道:“我们虽没有找到尸体上的任何伤痕,可如此说来,儿鹿大概率是被人杀死的,而且轻尘很有可能是杀死儿鹿的人?”

    初新笑了笑:“我之所以说将军之死刻意,就是因为他明明在名人榜上,杀死他的人能够获得无上的声名和不可胜计的财富,可偏偏那个人营造了一种将军暴毙的假象,偏偏像是害怕被发现。”

    任行成道:“而轻尘杀人,从不怕别人知道。他是个张扬的刺客,连杀人这种事情都会提前通知被杀者。”

    初新道:“虽然也不能排除他的嫌疑,可我反倒觉得,凶手是他的可能性最小。”

    任行成有些苍老的眼睛望了眼初新:“那么,高琴师呢?”

    高琴师那日确实在金谷山庄,他应任庄主的邀请,来到金谷山庄的晚宴上演奏了一曲《广陵散》。

    《广陵散》据传是月华亭的幽灵教授给嵇康的,幽灵还与嵇康约定,不能传此曲于其他人。后来嵇康获罪,三千大学士于刑场求情,嵇康从容不迫地弹奏《广陵散》相赠,奏罢叹惋“广陵散于今绝矣”,引颈受戮。

    当那神秘的曲调飞扬于刑场上空时,三千大学士中竟有一人,凭借极强的记忆力和超凡的音乐修养,默写出了《广陵散》的曲谱。

    高琴师说起这段往事时,总会低眉颔首。这是他弹奏的《广陵散》的来历,他很少和人提起。

    屋内焚着熏香,琴声缓缓流淌。

    轻尘就坐在离高琴师不远的地方。

    “我很喜欢听您弹琴。您的琴声能消除的内心的杀意。”轻尘忽然对高琴师说。

    “是吗?”高琴师心不在焉地答道。

    爱听他弹琴的人并不少。

    “您现在正想着月光,”轻尘道,“那种幽冷的、皎洁的月光。”

    高琴师发出一声惊奇的“咦”,因为轻尘确实说出了他内心所想。

    琴声变了,变得激越高亢,如澎湃的潮水。

    “现在呢,你能说出我现在的想法吗?”高琴师似特意在刁难轻尘。

    轻尘听了一会儿,慢慢道:“您现在想到的是春天河堤边上的杨柳。”

    明明是激昂的曲调,他却说出了一幅宁静的画面。

    高琴师十指平放,止住了琴声,道:“轻尘大侠不仅懂剑,也懂琴?”

    轻尘摇摇头:“不懂。”

    “可你听得出我琴中的意思。”

    “琴有琴意,剑也有剑意,琴和剑虽然不同,意却是相通的。”轻尘笑道。

    高琴师长叹:“怪不得人家都说你是个雅人,就算是杀人这么俗的事情,你也能做得很漂亮,漂亮至极。”

    轻尘盯住高琴师的眼睛反问道:“琴师难道不杀人?”

    高琴师回避了轻尘的目光,低头看着他的焦尾琴,道:“琴当然也可以杀人。琴声能影响人的情绪,当一个长年抑郁的人听到哀伤的曲调,很可能就会自己杀死自己。”

    轻尘悠悠地说了句:“倘若那人喝了酒呢?你的琴声会不会令他想不开,跌进厕所的深坑里?”

    高琴师颇不悦,可脸上仍挂着一弯牵强的笑:“轻尘大侠另有所指?”

    轻尘坐得离高琴师更近了些,按住一根琴弦。焦尾琴发出沉闷的声音。他说:“我听说西域有种神奇的摄魂术,施术者能以声音、言语,乃至一个手势操控人的心智。我想,琴声会不会也能施咒?”

    高琴师变了脸色,冷哼道:“摄魂之术终究是无稽之谈,神鬼怪力这样的东西,现下可并不流行。”

    轻尘的剑忽然出鞘了。

    他拔剑的速度不快,可姿势却优美得像柔软的舞者。高琴师见过很多人拔剑,可那些剑客和轻尘比起来,笨拙得就像是杀狗的屠夫。

    高琴师还未来得及眨眼,轻尘的剑尖已贴住了他的咽喉。

    “儿鹿的死,是不是和你有关?”

    高琴师的手仍平放于琴上,好像有这把琴在他身边的时候,他都不会慌乱。

    “高琴师是个怎样的人?”初新问任庄主。

    任行成道:“高琴师是个很奇怪的人,他演奏的乐曲优美动听,无数王公贵族追捧,可他却很少为他们弹琴。”

    初新沉吟道:“我也有耳闻,他为谁弹琴似乎全凭自己好恶,收钱的标准也总在变动。昔日的中书令郑俨出千金也请不动他,曾有个路边的乞丐却仅用三枚太和五铢让他弹奏了半日。”

    任行成道:“那实在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他能听懂高琴师的琴意。”

    “琴意?”

    “剑有剑意,琴也有琴意。”

    这么一解释,初新便豁然开朗。

    双剑相击的时候,他也确实能从对手的剑中感受到某些情感,或许是孤独,或许是疲惫,或许是棋逢对手的痛快。

    “据说,高琴师最传奇的经历,是用琴声救活了一位轻生的少女?”初新饶有兴趣地问道。

    “高琴师的琴声,的确有这种神奇的功效,”任行成眉头锁起,露出疑怪的神色,“不过,江湖中也有传闻,说他是学会了摄魂术,能够操纵人的言行。”

    “摄魂术?”

    初新不由想起那日巨屋中宝公沙门简单打出的几个手势。

    仅仅几个手势,灰袍众便悉数反水,如走兽般失去控制。

    “据说,”任行成并未继续摄魂术的话题,“高琴师曾向宫中进献过一个能歌善舞的美人,那个美人有一双特别好看的手。”

    “手?”初新的神经被敏感地牵动,“那女人的来历,你可知道?”

    任行成摇了摇头,他对此并没有太多了解。

    话音未落,门外已有足音。

    很轻的那种僧鞋发出的声响。

    一名面目俊朗、红光满面的僧人走入门内,向任庄主行了个礼,任行成连忙还礼,向初新介绍道:“他就是新任国师菩提流支。”

    初新微笑着打量起菩提流支,心头却闪过一丝失望。

    菩提流支和宝公沙门无论从相貌、身型还是风度上看,都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菩提流支显然没有太注意初新看他的眼神,只是用温和的目光回了个礼。

    “久闻国师大名,”初新笑道,“早有问题想要请教。”

    菩提流支双手合十:“解经说佛,但讲无妨。”

    “我是个粗人,不懂经文,不通佛法,只喜好奇闻趣事。”初新的左手竟悄无声息地攀附在菩提流支的右臂处。

    “奇闻趣事?”菩提流支垂眼瞧着初新的手,若有所思。

    “我听说国师能让老鼠心甘情愿地跳进火坑里?”初新的手停止了动作,就停在菩提流支僧袍与手腕的交界处。

    那是脉门,扣下就能致命的位置。

    任行成的脸已经变了颜色,他觉得初新有些失礼了,一个江湖后生,无论有多大的名气,都不该在他的山庄里威胁他的贵客。

    菩提流支却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淡淡回答道:“雕虫小技罢了。”

    “西域的摄魂术?”初新已顾不得任老庄主愠怒的面色,急切地追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菩提流支抬起头,对初新笑了笑,初新竟有些目眩。短暂的迷糊之后,他回过神,狠狠道:“国师,要是您不说实话,粗人可是会动粗的。”

    任行成大笑,菩提流支也弯起了嘴角。

    此时,初新才发现,自己扣住菩提流支脉门的左手竟已搭在自己的右手腕上。

    刚才所发生的事情,竟然比世界上最奇妙的幻术还要令人瞠目结舌。

    “儿鹿将军的死,和我没关系。”

    高琴师冷笑地盯住轻尘的眼睛,如此简单的回答绝不能让轻尘满意。

    可轻尘偏偏撤回了他的剑。

    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后颈竟也被人用剑抵住。

    如果他的剑刺入高琴师的咽喉,那柄剑也将扎进他的脖颈。

    当他撤剑的瞬间,后颈处感知到的压力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轻尘的反应奇快,迅速转身朝背后刺出三剑,如果他身后有人,那个人一定躲不过任何一刺。

    可他身后空空如也。

    而现在,他已将自己的后背暴露给了高琴师。

    这么多年的江湖生涯已锻炼出他铁一般的神经,可此时此刻他的心头却油然而生一股怯意。

    琴声又起。

    轻尘感觉自己的身体在缩小,自己的皮肤变得紧致而年轻,自己好像回到了青春的时光。

    他的面前浮现出了初恋情人的倒影,他就好像悬浮于一片湖泊的上空。

    很快,他发现湖泊里的水竟缓缓流淌入他的身躯。

    可明明他又感觉到,身体的重量在减少,血液的温度在冻结。

    他终于有些清醒了。

    他瞧见那些流淌的液体,不是水,而是血,是从他的咽喉处飞溅而出的。

第二三五章 相思

    琴声。

    琴声已熄。

    高琴师望着眼前倒伏的尸体,心中却闪过一抹怅惘。

    轻尘是他的朋友,是能解他琴意的知音。

    现在他已亲手杀死了这位知音。

    血在流淌,木质的地板上渗着气泡。

    很快,尸体腐烂的味道就会散发开来,毕竟是夏天。

    血液攀爬伸展,一点点扩大着领地。

    领地的尽头,忽然出现了一双赤足。

    那双赤足白皙而鲜嫩,如果地板上有木屑的话,恐怕会立刻划破肌肤,让其中的汁水喷涌而出。

    “我原以为你不会杀他的,”一个温柔的声音轻轻诉说着,“他毕竟是你多年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高琴师冷冷道。

    “可你是个琴师,你需要知音。”那温柔的女声仍在讲述。

    高琴师沉默了。

    知音对于琴师而言,分量犹如生命。

    钟子期死,俞伯牙便绝弦。

    知音少,弦断无人听。

    能听懂高琴师琴意的人,并不多。

    良久无言之后,高琴师忽然抬头,祈求般道:“你难道不是我的知音?”

    女人发出一阵苦涩的笑,道:“多古老的事情了,你为什么还记得?”

    高琴师望着她的脸,痴痴地道:“那日你扮作乞丐,我每根琴弦上寄宿的意思,你都能读出,你忘了吗?”

    “我没有那么大本事。”女人避开了他炽热的目光,含蓄地在他头顶泼了盆冷水。

    “你骗不了我,你那时的眼睛还不会骗人。”高琴师道。

    他的脑海中浮现的,是一身脏兮兮的衣着和一张清丽绝伦的脸,残破的草席上,支撑着一只白如月光的手。

    女人看着他,他也看着女人,他们眼里都升起了冬日江上沉沉的暮霭,还有天边寥落的星辰。

    知解琴意不一定要靠言语,还能依赖眼睛。

    心意相通的人,一个眼神便能传递万语千言。

    “可我后来已经说不出,也听不懂了。”女人有些失落地叹了口气道。

    “那不过是因为你选择了听不懂,选择了藏在心里不说,”高琴师仍是将手平放在琴上,静静地看着女人,“从那件事之后,你就成了个眼中没有灵气的女孩子。”

    女人冷漠地说道:“女孩子不是用来形容我这种人的。”

    高琴师笑道:“你看起来还是很像一个女孩子,我却已经老了。”

    女人的裙裾被鲜血沾湿,她露在外面的几颗脚趾吮吸着发腥的红色。

    她的容貌还是很美,丝毫没有因为时光的流变而落下太多的痕迹。她的眼角甚至还没有任何鱼尾般的皱纹。

    高琴师的双鬓已有了星星点点的白发。

    “弹琴是件快乐的事情,你却拼了命在折磨自己,怎么能不老呢?”女人笑了笑,道。

    “要弹出最动人的乐章,我就必须奉献我的全部。”高琴师道。

    在任何方面做到顶尖的人,无一例外都奉献了自己的全部。

    他们的精魄和心血都贯注于自己的事业之中,他们衰老的速度会很快。

    “那不过是因为你总弹奏伤心的曲调,”女人叹息着,“你若是多弹弹《凤求凰》这样的乐章,你的白头发会少很多的。”

    高琴师神经质般笑了起来。

    他弹过《凤求凰》,弹过很多遍《凤求凰》,可他没有从中汲取到任何的快乐,相反,他的愁苦总被跳动的乐章无情地加深。

    因为《凤求凰》是在喜宴上弹奏的曲调,而他已经无数次幻想过和女人的故事走到婚礼这一步。

    世间千千万万的故事,又有多少能走到如愿的地步呢?

    金谷山庄的花开得很盛,牡丹尤其。

    牡丹花香淡雅悠长,能让人安定冷静。

    初新已坐了下来,冷静了下来。

    虽然还是无法相信之前所见,但他确定,菩提流支定然使用了摄魂术之类的密宗法术,让他短暂出现了幻觉。

    而且就在那瞬息之间,菩提流支将初新的左手巧妙地换位至初新的右腕处。

    任行成庄主和菩提流支在交谈。

    他们说的当然是任庄主女儿的病情。

    初新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一直望着菩提流支那张俊俏的脸。

    他总觉得,太英俊的人好像不适合成为僧侣。

    英俊于男人的价值虽不比美貌之于女人,可清秀的脸难免引人遐思的,尤其在两性方面。

    “她的病是心病,心病需要心药来医治。”菩提流支耐心地解释道。

    任庄主不解:“心病?”

    他虽然飘零江湖半生,却对女人的心思很少有了解,他始终敬佩儿鹿、向阳子这样武功卓绝的高手,却不愿意多和自己的妻子女儿说半句话。

    男人的爱,为何随着年月变迁而沉淀,变得越来越不显眼?

    “这并不是一种罕见的病,可害起病来却麻烦得很。”菩提流支似在打着机锋。

    “是什么病?望大师开解。”任庄主急切地问道。

    “古有一物,搅人精神。昼掩于万事也;念及,夜则形诸梦,虽万丈长堤,不免波涛汹涌。”菩提流支又说出了一大段任行成听不懂的话,惹得任行成只能皱着眉头,一语不发。

    “相思,是相思。”沉默良久的初新突然开口道。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任庄主女儿害的病,居然是相思病。

    菩提流支望着初新,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是那种淡然的、俯瞰众生般的笑。方外之人对于情感的需求程度,好像确实比困在红尘中的凡夫俗子低得多。

    任庄主愣了半晌,似乎也想不通,究竟是哪家的公子吸引到了自家女儿的目光。

    菩提流支只是摇头静默。

    “佛曰,不可说。”

    佛是不会说话的。

    就算人们在佛前祈求千百年,佛仍不会开口说半句话。

    高琴师不信佛,可若是他肯相信,或许早在泥塑的佛像脚下跪伏了很久,祈求女人嫁给他。

    “你为我杀了轻尘,我很感激。他一直在找我的麻烦,自他出道以来,就从未停止对我的调查。”女人说。

    “不必谢我,我没有为你杀他,我只是不喜欢杀气太重的人听我弹琴,”高琴师苦笑,“这样会脏了我的琴。”

    女人一侧的嘴角微微弯起。那是一弯浅浅的略带嘲讽的笑意,好像在说:“看呐,你自己难道没有杀人,身上没有杀气吗?”

    高琴师已对这抹神色视而不见。

    “你知道我不会和你在一起,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女人挪动着足尖,轻点在房间的木板上,温柔地说道。

    她脚上的血涂抹在她走过的地方,像朵朵寒冷的梅花。

    “你曾经想不开过,可我用琴声将你救活了。”高琴师的视线一刻都没有移开过。他的口吻再次变成了对神明的祈求,祈求面前人能有多一点的施舍。

    “那不过是因为你用摄魂术让我产生了错觉而已,”女人的嗓音也再次夹带了数不尽的讥诮,“我的人虽未死,心却早已凉如死灰。”

    哀莫大于心死,高琴师明白这个道理。

    可他很难去接受。

    他咬住嘴唇,强忍怒意道:“就算他对你这么糟糕,你还是觉得我比不过他?”

    女人凝视着琴师,她眼中的柔波一缕缕化作利刃,切割着高琴师的心。

    “可惜他来得比你早。”

    有些人的内心一旦被占据,便关了门,上了锁,由不得任何人打开。

    琴师有些恍惚,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的手指不自觉地触碰着琴弦。

    他忽然想起了那个春天。

    江边的春风拂面,芳草和兰花的香气扑鼻,浅滩的水退了,露出五色的细石。

    河堤处,苍白阴郁的女人,静默得像和天地间的景致融为一体。

    静默得只剩下琴师的琴声。

    琴声并不美,弹奏也并不需要太繁复的技巧。

    那琴声里寄宿着某样神秘的旋律,能够唤起一个人内心深处最美好最温暖的记忆。

    摄魂术便是这样一种奇异的力量,这段旋律也是琴师从一位神秘的僧人那里学来的。

    他不知道女人能看到些什么,他只希望女人能借助她看见的事物重新拥抱生命,重新拥有活下去的勇气。

    可他想不到的是,女人眼前浮现的,是另一个男人的脸。

    “江湖人言,青木夫人是不折不扣的婊子、荡妇。”高琴师叹道。

    “江湖人说得并不假。”女人说。

    琴师摇摇头:“倘若他们见过你在河堤处站立的样子,他们就会明白,你是世间最纯净透明的女人。”

    这次沉默的是女人。

    如果有人说,鼎鼎大名的青木夫人会哭泣,一定不会有谁相信,可偏偏青木夫人望着琴师,竟落下了眼泪。

    “你待我真好。”她说。

    琴师苦笑,只有苦笑。

    “待我真好”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抱歉,就算你待我这么好,我还是不能令你如愿。

    青木夫人来时像一阵风,走的时候也不例外。她好像从来不会在哪个男人身边停留太久的。

    琴师茫然地望着地上的血梅花,忘情地弹奏起了僧人教给他的那段旋律。

    这次他施术的对象,是他自己。

    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春天,芳草和兰花的香味,浸润着风和他的琴声。

    河堤处,苍白忧郁的女人,用一种情人的目光,静静地注视着他。

第二三六章 残街

    洛阳下起了暴雨。

    紫阳集是洛阳城郊的一处小集市,同世界上千千万万被废弃的小集市一样,紫阳集已残破而衰弱。

    它的命运无非两种:要么被战火焚烧殆尽,要么被无情且持续的风雨侵蚀。

    无论如何,它都将化作泥土尘埃。

    初新在漏雨的雨棚下,不断闪躲,不停变换着身体的姿势,好让大雨少落些在他身上。

    可雨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将自己暴露于她怀抱中的人,雨棚腐烂的木板稀稀疏疏地滴着水,有些部分甚至到了如泉涌般地步。

    初新叹了口气,他听说紫阳集在二十年前曾是个繁华热闹的地方,那时全洛阳酒客最多的酒馆不是一家酒馆,而是紫阳集的邙山老店。

    邙山老店的招牌还悬挂在街对面,邙山老店却只剩下了一个空壳,没有老板,没有酒客,桌椅破旧,酒酸臭得如泔水。

    物是人非,邙山老店和紫阳集一样,已同散落城郊各处的荒冢没有区别。

    初新在等待,他脸上的水珠已分不清是汗还是雨。

    他望了望这条街的街头,又瞧了眼街尾,判断出紫阳集繁荣时大概有上百间店铺和人家。

    他实在不确定,他要等待的人会在这条街的何处停下,他甚至不确定那个人是否会来到紫阳集。

    等待,只有等待能告诉他答案。

    水汽和雾气之中,长街的黑暗里竟真的有人缓步走来。

    一个瘦削苍白的中年人,握着一柄狭长的刀,刀柄鲜红,刀鞘也是鲜红的。

    初新认出,他就是那日要杀自己的无名刺客。

    中年人全身被雨打湿,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地方是干燥的,可他好像全然不在意。

    他甚至连表情都懒得展露半点。

    他在有意储备自己的力气。

    这样的人,要么要去杀人,要么正在被人追杀。

    他轻轻推开邙山老店的门,只剩半扇的木门“吱拉”的声响隐没在倾盆的大雨中。

    他为什么要在这么样一个雨夜来到这里?

    初新想着,几年前,或许这里曾满是欢声笑语,酒客划拳赌石,庖厨正切脍颠勺,油锅爆响,觥筹交错。

    可此刻,酒馆中剩下的,只有碎掉的酒坛,以及没有边际的黑暗。

    无名刺客就走进了黑暗里。

    黑暗中响起了如仙乐般的琴声。

    马车。

    八匹马拉着的马车,恐怕就算是皇宫之中也罕见得很,可偏偏这么一处人迹罕至的荒废市集,从街头和街尾各来了一辆。

    马车夫坐在高速飞驰的马车上,不仅不露颠簸之态,反倒稳当得很,显然是下盘功夫极好的高手。

    两声几乎重合的清咤后,两辆马车竟然都以极诡异的方式立刻停在了路边,就停在邙山老店的门口。

    每辆马车上各下来了四名壮汉,他们穿着劲装,腰间系着闪闪发光的金腰带,手中提着的竹篮里,摆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甚至有扫帚和抹布。

    八个人涌进酒馆,倒让这间风雨老店显得狭窄了。

    他们开始忙活,开始将酒馆墙壁上的灰尘掸去,将桌上的木屑擦掉,把地上的垃圾扫出门外。

    有个壮汉点着了四盏油灯,整间酒馆就亮如阳光普照;有个壮汉不一会儿工夫就剪了许多张窗花,他的手灵巧得像个不出闺房的女人;有个壮汉趴在地上,毕恭毕敬地铺了一层红毡,还别出心裁地撒上了几片花瓣。

    他们虽然是男人,在整理打扫这一方面却很有效率。不一会儿,破旧的酒馆已奇迹般焕然一新。

    中年人坐在原处发呆,就好像什么都不曾看见,什么也不曾听见。

    似乎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八名壮汉已退了出去,马车迅速开动,一辆朝街头,一辆朝街尾。

    雨仍在下,初新已变成了落汤鸡,而酒馆里的中年人虽也全身湿漉漉的,看起来却比初新要从容镇定得多,眉宇间弥散的,是一种享受的神情。

    又有两辆马车来了。

    这次从马车上下来的,是四名腰肢纤细、容貌姣好的少女,她们撑着油纸伞,穿着轻薄的丝绸衣服,缓步走进酒馆。

    其中一辆马车的车夫还从马车中抱出一大只木桶,快步流星地冲进酒馆,放在中年人跟前。初新瞧得出,那木桶里装满了水,可车夫却丝毫没有踉跄的痕迹,脚步稳得像磐石。

    少女们开始为中年人宽衣,开始为他濯洗。她们的手动得很慢,姿势也很温柔,中年人的身体起了某些奇异的变化,因为他实在是个禁欲太久的人。

    洗过热水澡之后,中年人穿上了少女们为他准备的干燥衣物。他很满意,因为这些衣服都是洛阳最好的裁缝裁制的,面料上乘,舒适合体。

    少女们没有走,她们都留了下来。她们知道中年人需要她们。

    可她们明明会有更好的选择,明明会有更年轻更英俊的情郎在等待她们,可她们还是心甘情愿地围绕在这名瘦削苍白的中年人周围。

    这中年男人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能够让她们,让那几个神秘的车夫和壮汉屈从效命?

    初新品尝着由鼻尖滑下的雨水,夹着清凉,竟还有些苦涩。

    他不禁笑了,他觉得有些滑稽,尤其当他发现中年人也似笑非笑地望着他这个方向时。

    邙山老店飘着酒香,马车里还藏着许多坛上等美酒,它们被倒进了壮汉为中年人准备的杯盏之中,而杯盏被某位少女轻轻捧着,送到了中年人眼前。

    中年人似已醉了。

    琥珀色的酒,玫瑰般的刀。

    他缓缓放下了他的刀,用拿刀的手环抱住了递给他酒的女人。

    桌上有花瓣,杯中有酒,他们的嘴里衔着歌声和吻。

    初新忧伤地望着他,仿佛被隔绝在了欢乐之外。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一层雨和窄窄的一条街罢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中年人在歌唱,雨中,雾中,竟还有人在轻轻应和。

    雨围成的幕帘缓慢地被撩拨,幕帘之下坐着许多着白衣的人,有些面前有琴,有些手中握萧,鼓瑟吹笙,乐章在夜晚静静流淌。

    初新叹了口气,从雨棚中站起,悄悄走入雨中。

    他脚步刚迈,雨中已有人飞身掠进酒馆。

    那个人手中握着剑,而中年人手中却没有刀。

    中年人的脸正紧贴着青春柔软的面颊,他的耳朵听到了兰香。

    他的目光于此刻变得呆滞,行动也随之迟钝。

    他根本无法躲开这柄剑。

    他甚至连反应都不曾有。

    他本来是个刺客,可现在他却成了被刺杀者。

    这柄剑将会贯穿少女和他的身体,这是无可避免的命运。

    少女惊声尖叫起来,她敏感的后背被戳到。

    可仅仅是戳到而已。

    有一副宽大厚重的剑鞘收纳了这柄剑,剑入鞘,就好像江河涌入大海。

    大海吞吐江河,包容江河,包容江河所有的波浪与起伏。

    用剑鞘挡下别人的剑,天下鲜少有人用这样的剑招。

    整个洛阳城,或许只有一个人会,一个全身湿透的人。

    刺客惊恐地看着初新,初新不理解他脸上的惊恐,初新只认识他脸上黑暗的缺口。

    他们见过,可初新绝对想不到,这柄剑的主人竟是“荆襄六君子”中的唐觞。

    唐觞从头到脚也都湿透了,他的颧骨处还有那可怖的伤痕,提醒着别人和他自己,关于那三间阴森高大的巨屋的记忆。

    唐觞跑了,跑得很快,他知道自己不是初新的对手,所以他并没有过多挣扎。

    初新转向中年人,中年人身前的少女已经花容失色,可中年人却仍是很淡定,他仿佛早就料定有此一场刺杀,也早算到初新会出手搭救。

    “他为什么要杀你?”初新问。

    “因为杀了我,他就能成名。”中年人笑呵呵地说道。

    初新轻微地怔了怔,反应过来:“你已经被写在了名人榜上?”

    中年人从怀里缓缓拿出一页残卷般的纸,递给初新。纸上有八个名字没有变过,只有“儿鹿”和“梁平”被划去,写上了新的名字,其中一个是“无名”。

    “你叫作无名?你杀了梁平?”初新哑然失笑道。

    无名点头苦笑道:“这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我是个杀手,杀手无名。”

    初新扬了扬手中的纸:“可你已经出名了。”他环顾四周,看着仍冒着热气的木桶和近旁的四位美眷,叹道:“想不到成名以后有那么多好处,我也该及时享受一番。”

    “怕只怕你根本无福消受。”无名的眼中透着空虚与倦怠。

    “所以你才会挑这里,废弃已久的紫阳集,在这种天气?”初新问道。

    “你也看到了,就算如此,还是有人蹲候着,随时准备取走我的性命。”无名喝了口酒,总算麻痹了自己的恐惧,让双手稍稍镇定了下来。

    初新闻了闻酒的气味,突然一拳打在无名的肚子上。

    无名整个人蜷起,下巴靠在少女肩头,开始呕吐。

    “酒里有毒。”

    毒是什么时候,由什么人下的?

    初新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没有人知道。

    说完这句话,初新已望向了外面。

    静谧的雨夜中,不知道藏了多少双窥伺的眼睛。

第二三七章 蝙蝠

    三更。

    已是三更。

    更夫姓王,是个鳏夫,独居多年,唯一的爱好是喝酒。

    他已喝得烂醉,却还觉得打更的时辰和手势。

    老王头实在太困,太想睡觉了,打完更便躺倒在了墙角。

    墙角早已有阴冷潮湿的气味和先他一步的酒鬼留下过痕迹。

    他早就习惯了这些。

    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生活充满着不幸,只有去忍受,忍受不了的时候,就只能以酒来麻痹。

    可迷迷糊糊中,他又期待着世界有惊人的改变,期待索然无味的生活迸射出火花。

    他提着的那盏昏暗的灯,勉强能让他看清屋檐处翻飞的丑陋生物。

    蝙蝠翅膀柔软,嘴里有獠牙,叫声并没有鸟儿那般清脆,奈何沾一“蝠”字,成为了比乌鸦更讨喜的飞行物种,倒有些讽刺。

    老王头不喜欢蝙蝠,可这种四下无人的寂寞时分,有蝙蝠相伴反倒聊胜于无。

    这就是他听见脚步声的时候。

    凌乱的步伐,交织着惶急与焦躁的情绪,两拨人,一拨在追赶,一拨在奔逃。

    老王头兴奋地探出脑袋,他虽然见过很多江湖帮派的拼杀,可比起他孤独漫长的人生,还是显得太少太单薄。

    雨下得很大,被追赶者和追赶者身上同样都湿透了,他们同样疲惫,同样泥泞不堪。

    老王头觉得滑稽,因为滑稽,他大笑起来。

    他觉得两拨人都不如他这个更夫安逸逍遥。

    终于,两拨人中,有一人追赶上了另一人。

    剑光一闪,被追及的那个人便身首异处,血溅洒在无边无际的雨海中,很快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头颅滚到了老王头身前,眼睛仍圆睁着,透露着不可名状的惊恐。

    老王头被这双眼睛吓到了,一口气没有跟上,脑袋好像被血填满,仰天栽倒。

    包围收紧,奔逃的人已无处可走,他们开始朝中间靠拢,背对彼此,期望能将弱点托付给同伴。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被围者中有人在问。

    他特意将声音提得很高,然而再响的声音也会被千万滴雨落下的动静所掩盖,所以他的声音迅速地淹没于雨的浪潮之中。

    “来杀你们的人。”不容置喙,没有余地,天和地之间,好像只有雨声和这句话是真切的,其他全是虚无缥缈的幻象。

    “轻尘大哥是你们杀的?”望着步步紧逼的强敌,包围圈里头的人绝望地发问。

    他们本是星盟的刺客,是击杀恶人的利刃,如今却成了待宰的羔羊,跌入坑洞陷阱中的花斑虎。

    夜晚太黑暗了,黑暗到足够吞噬一切,而他们面对的对手,却好像是一群能在黑暗中视物的人。世间唯一亮着的,似乎只有打更人那盏昏暗的灯,在无数滴雨点的遮掩下,光芒也变得像遥远东方的海市蜃楼,戈壁沙漠中的绿洲。

    没有回应,言语如石沉大海。

    “不能再逃了,我们根本逃不掉。”有个声音道。

    “说得对,这里有光,这里是我们唯一反击的机会。”有个声音附和。

    于是他们出手。

    他们还有性命,他们还有勇气,还能够拼一拼。

    可是,油纸保护下的灯火竟然在他们出手的瞬间熄灭了,不知是其中的蜡烛燃烧殆尽,还是哪一阵唐突的劲风吹灭了烛光。

    在残酷的呻吟后,时间再次凝固,凝固于一片单调的雨声之中。

    “这是近日来杀死的第几批星盟的人了?”时间重新流动,有人在问,他问话的声音并不响亮,却似已确信所有人都能听见。

    “第四批了,这群人太爱管闲事,太容易上钩。”

    “很好。”

    说完这两个字,他忽然怔住,因为他听见海潮般的雨声中竟有美妙的旋律在跃动,就好像迎风展帆的航船,耐得住尘沙热渴的骆驼。

    琴声,是琴声。

    也许只有天上的仙人才能奏出这样的琴声,他们听得已入了迷,但也不得不好奇乐章自何处流淌开来,由何人演奏。

    黑暗中,有个低沉的嗓音传来。

    “我知道你们都是瞎子,在这种黑暗的时分,只有瞎子能够不受任何影响,也只有瞎子的耳朵才能在庞杂的雨声里辨别其他微弱的动静。”

    嗓音和琴声是一块儿传来的,像是从某处屋脊,甚至就在他们的头顶方向。

    “我不知道你们要做什么,可我想绝不会是什么好事情,因为我讨厌蝙蝠,一个叫作‘蝙蝠’的组织,我不觉得能做出什么好事来。”

    他仍在说,用一种审判的口吻,仿佛他是黑暗天地间主宰一切的神明,裁决罪恶的正义。

    “他们都是轻尘的朋友,我曾经也是,所以他们的仇,我来替轻尘报。”

    琴声戛然而止,与之俱来的,是六七根琴弦同时断裂的尖锐声音。

    听琴的人们捂住耳朵,发出惨叫,他们最后听到的,是耳朵里发出的薄膜破碎的响动。

    “既然你们视若无睹,不妨我再让你们听若不闻,”他言语间夹杂着嘲弄和讥诮,“不过,这句话你们当然已听不见了。”

    一家酒馆。

    酒馆里没有很多人,因为大部分的人这时候都已经睡去。

    三更无眠者,究竟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

    宇文泰望着高欢,高欢瞧着宇文泰,然后,他们一齐把目光投到了敏身上。

    敏也正盯着他们,像是用眼睛在说:“你们为什么还不走?”

    她不会逐客,可她是个聪明人,懂得如何用其他方式表达同样的意思。

    宇文泰脸皮薄,已有些挡不住,高欢则处之淡然,他笑着调侃道:“你还不睡觉,难道是想和我们两个男人共度良宵?”

    敏冷笑着,这种占便宜的行径,她见得实在太多了。她没有理会高欢,而是低下头看那本永远看不厌的厚厚的账本。

    “他大概今天不会回来了。”宇文泰忽然对高欢说。这个“他”指的,当然是初新。

    “紫阳集究竟要发生什么事情,引得他半夜三更冒着大雨去那里?”高欢沉吟道。

    “他要做什么事情,向来是我们琢磨不透的,”宇文泰苦笑着喝下一口酒,缓步来到敏跟前,道,“有劳,开两间上房。”

    “五百两银子一间。”敏头也不抬,答道。

    宇文泰的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摔出:“五百两?”

    他们身上根本没有那么多钱。

    “三更时的房,就是这么贵,”敏冷笑着说,“或者,你们也可以睡你之前睡过的那张床。”

    宇文泰记得那张窄窄的床,他曾和一名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挤过那张床。

    他发誓,在他今后的人生中,不可能再和任何男人挤同一张床。

    所以他只能悻悻地坐回到座位,嘀咕道:“她明明也想早些睡觉,为何还要出言刁难我们?”

    高欢苦笑道:“这就是女人。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折磨男人,折腾自己。”他顿了顿,补充道:“可惜男人总因为她们的美貌选择原谅,不仅要原谅她们,还要去哄她们,关心她们。”

    “娄昭君也一样?”宇文泰斜睨着眼问道。

    “没有区别,”高欢倒了杯酒,随意地碰了碰宇文泰的酒杯,“她也是个漂亮的女人,这种女人天生就这样。”

    “不,”宇文泰出言否定道,“这不是天生的,反而正是因为男人会原谅她们哄她们,所以她们才渐渐养成了这样的坏毛病。”

    许多看似与生俱来的性格,其实正是在生活的点滴中被打磨雕琢的。

    高欢意兴阑珊,并无兴趣再讨论此类话题,他突然竖起一根手指,问道:“你可曾听说过菩提流支和达摩要斗法的事情?”

    宇文泰点了点头,这件事的确已在洛阳传遍了。

    “两位当世高僧的碰撞,一定能启迪人们的心智,引发世人对佛法更深层次的思考。”宇文泰说。

    高欢轻蔑地笑了笑:“恐怕那些道貌岸然的信徒更在乎谁输谁赢,在他们眼中,结果永远比过程重要。”

    宇文泰体会着这句话,转头问道:“为何提起这个?”

    高欢压低声音:“你不觉得最近的洛阳城太安静了么?”

    宇文泰望了望窗外,窗外雨潺潺,久久不停歇的雨竟好像也是有人故意为之,妄图洗刷世间所有的喧嚣和罪恶。

    “子先生销声匿迹,千金会瓦解,宝公沙门和青木夫人都不知去向,”宇文泰伸出手去接窗外的雨,“的确太安静了些。”

    “海面上如果太安静,就意味着有暴雨和海啸要降临。我总觉得,那场斗法仪式就会是暴雨和海啸。”高欢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放在桌上,纸上写着十个名字,第一个名字是“初新”。

    宇文泰展开了那卷纸,喃喃道:“名人榜?”

    “名人榜上的名字向来是天南海北的高手,而这一回,十个人却都集中在了洛阳。”

    “都在洛阳?”宇文泰又扫了一遍纸上的名字,其中但凡是他听说过的,皆是洛阳人士,或者正寓居洛阳。

    “这仅仅是一处怪异的地方,”高欢的脸在烛火中稍稍扭曲,“另一处怪异的地方,是一群瞎子。”

    “一群瞎子?”

第二三八章 毒妇

    “二娘,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你不必躲躲藏藏的,”初新对着黑暗的残街说道,“没想到千金会一倒,你就立刻有了新行当。”

    雨中,有道窈窕的身影撑着伞缓步走入了邙山老店。

    杨二娘似乎显得很失落,又好像很兴奋,她脸上的媚态更足,瞅男人的眼神也更奇怪。

    她正用奇怪的眼神盯着初新,道:“是不是所有下在酒里的毒,你都闻得出来?”

    初新笑着摇了摇头:“不过,世上的酒该是什么样的,我还是分辨得出的。”

    杨二娘上下打量着初新:“这已经不是你第一回坏我的好事了,我实在应该杀了你的,可是我又很舍不得。”

    初新又笑了:“舍不得?难不成因为我现在是个名人?”

    杨二娘道:“是啊,哪个女人不爱功成名就的男人呢?”

    话是真话,可由她口中说出,却带着数不尽的讥讽之意。

    初新记得他们在醉仙楼初见时,他仅仅问了一句杨二娘的岁数,她便嚎啕大哭了很久。

    也许很久没有人在意过她的年岁,在意过她。

    也许她的过去就曾毁在一个功成名就的男人手中。

    初新指了指无名,道:“他也算个名人,虽不及我出名,却也差不到哪里去。”

    名人榜上列次的名字,当然都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人。

    杨二娘望着初新,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我知道。”

    初新似颇为不解地皱眉问道:“可似乎你并不爱他,反倒是想杀了他。”

    杨二娘知道初新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却还是认真地回答道:“女人喜欢谁,讨厌谁,本来就没有那么分明的标准,只取决于那一时的好恶。”

    杨二娘说得当然是实话,可实话却并非真相。

    “其实我应该谢谢你,”初新压低了他的声音道,“幸好你的毒下在了酒中,而不是整间店里。”

    他听说过杨二娘在一家酒馆所施“春风”之毒的厉害,不但无色无味难以察觉,还能在一段时间之后让中毒者丧失使用内劲的能力。到那时,哪怕练武再久、功力再深,也不过两三个普通人的能耐罢了。

    杨二娘目光平静,轻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用‘春风’?”

    她刚说完这句话,初新便倒了下去,像张面皮一样摊在了地上。

    无名早就醉了,就算呕吐了很久,也没有恢复本该有的清醒。

    就算他有力气,也绝对用不出来。

    杨二娘望着初新的眼睛,抿了抿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始终没有开口。

    初新的目光干净纯粹,好像永远信任,永远明亮。

    杨二娘忍受不了这样的目光,她将脑袋往左侧了侧,余光顺势向左后方扫去。

    她的左后方很快有人现身。

    “我知道让二娘用毒,绝没有人能逃过。”

    来人为首者手握折扇,风度翩翩,本是冠玉公子,可面颊颧骨处却有个可怕的空洞,像个黑色的漩涡。

    司马笙身上永远有种贵气,无论做任何错事,你都会感觉他是对的,这也是他为何能成为“荆襄六君子”之首的最大原因。

    “你这么想,是因为你这位鼎鼎大名的司马笙也吃过我的亏。”杨二娘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司马笙身后跟着杨淮和吴惆吴怅两兄弟。吴怅细声细气道:“我们从不像你这般使毒。”

    杨二娘听见吴怅这番话,居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江湖之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用刀剑可以赢,用毒当然也可以。”

    司马笙淡淡道:“不错,如果没有你,恐怕我们要赢他并不会太容易。”

    他明白“胜之不武”这种话,往往是败者用来挽回颜面的说辞,输了就是输了,只有活下来的人,才配开口说话。

    “到底是司马家的人,说话就是大气。”杨二娘满怀欣赏地端详着司马笙,司马笙很礼貌地回敬了一抹笑,道:“二娘,此地还有毒,不宜久留,我们还是速速做完该做的事情,赶回南边报信吧。”

    杨二娘媚眼如丝,抓住了司马笙的手,道:“别急啊,你们已服下春风之毒的解药,怕什么?”

    司马笙眼光如刀,反手扼住杨二娘的手腕,道:“怕只怕那不是解药,而是另一种毒药。”

    杨二娘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旋即冷静下来,陪笑道:“公子说的什么话,我又怎敢骗你们?”

    司马笙冷笑,忽然朗声道:“你在地上躺着,不难受么?”

    初新“蹭”的一声由地上跃起,坐到桌子旁,左手肘搭着无名的肩头,倒了杯酒,闻了又闻,却迟迟不喝下。

    杨二娘的笑容冻结,心也沉了下去。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司马笙问杨二娘,“本来商量得好好的,何苦要骗我们?要知道,会骗人的女人,往往老得很快的。”

    他的语调还是很温柔,就像是刚织就的丝绸。

    吴惆帮腔道:“我听说二娘年轻时也曾是个大美人,还有个和现如今听起来差不多,意思却大相径庭的外号。”

    杨二娘的脸色变了,变得通红。

    她过去曾被唤作“毒仙子”,只因容貌姣好,使得一手绝妙毒术,可现在,她却被叫做“毒蝎子”,她的容颜也由于常年使毒而凋零。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此刻的杨二娘,无异于被抽了两记响亮的耳光。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这句话,我替二娘还给你,”一直在酒桌旁默不作声的初新突然开口,“原本是江湖中光芒万丈的后起之秀,却干着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你们又是何苦?”

    司马笙展开折扇,轻轻摇动,道:“我们当然有我们的苦衷。”

    “我知道,所以我也清楚,你们绝不是为了什么名人榜上的名人而来,”初新斩钉截铁地说道,“你们是为了杀我,才来到这里。”

    司马笙的眼睑略微跳动,道:“你怎么知道?”

    “刚才要刺杀无名的人,我见过,曾经同你一道现身,”初新道,“既然你是司马笙,他大概也是六君子中的一人。”

    司马笙道:“那又如何?”

    “千金会已散,你们本该回到南方,可你们没有,因为你们不敢。”初新倾斜了手中的酒杯,将酒缓缓洒在桌上。

    司马笙重又收拢折扇,道:“不敢?”

    “因为你们脸上有印痕,属于千金会的印痕,那位先生绝不会饶过你们和你们的家族。”说完这句话时,酒杯中的酒刚刚一滴不剩,初新的目光也刚刚落到了司马笙身上。

    司马笙脸色已变,他原本握住杨二娘腕子的那只手似乎也不再有力,反倒像病床上疼痛的人为了分散注意而紧抓着棉被不放。

    “那位先生”四个字有种奇异的魔力,能迅速瓦解他们构筑好的心理防线。

    吴惆吴怅仿佛想说些什么,被司马笙止住了。他已瞧见了桌上的酒写成的字。

    “子”。

    “不错,我知道你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司马笙承认,“但凡我让洛阳的哪个牛皮大王在酒馆里说,今夜,荒废多时的紫阳集会有人去,就算不说将要发生什么,你也一定会来的。”

    “我来了,你们就有机会杀我。”初新道。

    “不是有机会,而是有把握杀你。”司马笙道。

    “他出现在这里,是你的安排?”初新指了指醉醺醺的无名,问道。

    “当然不是,只不过,那些马车、壮汉,这里的侍女、灯烛、美酒,都是我花钱请来的,”司马笙说,“他毕竟是名人榜上的人,他的要求我们就得满足。”

    荆襄司马家以玉器闻名天下,其富庶有目共睹,这些钱对于司马笙而言,并不算大数目。

    “原来登上名人榜之后,真的会有人供你吃穿用度,我以为那只是骗人的噱头罢了。”初新感叹道。

    “那不是噱头,那是规矩,”司马笙淡淡道,“你若是喜欢,也会有人替你花钱买来这些。”

    门外的雨从来没有变小的意思,就好像江湖的风尘,绝没有消散的一天。

    杨二娘望着门外的雨,仿佛忘记自己的性命还捏在别人手里,忘了自己下的毒还在酒里摇晃徜徉。

    她有些厌倦,厌倦这样的生活,厌倦危险和刺激。

    她听到有人叹息。

    初新长出了一口气,道:“好怪的规矩。”

    司马笙附和:“确实很怪。”

    初新笑道:“可我知道再怪的规矩也是人定下的。”

    司马笙点了点头。

    初新又问:“这规矩是什么人定下的?”

    司马笙道:“就是那位先生定下的。”

    初新一下子想通了。

    既然是子先生创制了江湖名人榜,他当然就是排在第一位的人,舒不诚死前将子先生的秘密全部交托给他,除掉他,那些秘密自然就会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为了维护侠名,子先生绝对会不计代价地追杀他,名人榜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初新颇无奈地笑了笑:“我早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是嘛?”

    “倘若我喊人替我买来酒菜衣裤,帮我打扫好房间,再请这么四位好看的姑娘,只怕我的脑袋早已搬家。”初新拍了拍无名的肩膀,无名发出一阵含糊的声响。

    司马笙背后的杨淮道:“你很聪明,你已猜到,那些动用名人特权的人,只会更快暴露自己的身份和位置,更早遭到别人的觊觎和针对。”

第二三九章 隐祸

    “可惜就算我如此低调节俭,你们还是不可能放过我?”初新苦笑道。

    “只有杀了你,我们的家族才能幸免于祸。”司马笙温和地回答,他说的话永远不容置疑,他做的事情总是权衡利弊后的最佳选择。

    “你想做个名人吗?”初新忽然问司马笙。

    司马笙怔住。

    他曾经是个名人,“荆襄六君子”的名气在江湖中并不算小。

    可他绝不愿意做名人榜上的名人。

    他本就是个不愁吃喝不缺美人的风流少侠。

    初新又望向了司马笙身后的杨淮和吴惆吴怅兄弟,问了同样的问题。

    他们都不太乐意。

    初新笑了起来:“那你们便不能杀他,更不能杀我。”

    司马笙等人面面相觑,良久,吴惆才细着嗓子问道:“为什么?”

    “因为你们一旦杀了我或者他,你们也会登上名人榜的。”初新仍端坐着,瞧着司马笙和被他抓住手腕的杨二娘。

    邙山老店的门窗虽然刚刚被打理过,可还是由于破旧渗下水来。

    紫阳集除了雨声,只剩下静悄悄。

    “我们?”杨淮阴沉着脸道,“不会有人知道你们死在这里,名人榜上自然会有新的名字顶替,而不是我们几个的。”

    “不会有人知道?”初新大笑。

    他起身走到门口,四处张望了一阵,满意地点了点头。

    原本只有雨声的紫阳集,竟然瞬息之间变得热闹了起来。

    从邙山老店里逃出的唐觞重又回到店里,和初新打了个照面,他的面色凝重,径直来到司马笙面前。他们脸上都有个可怖的洞,高度又相仿,看起来像是镜像中的倒影。

    “外面全是人。”唐觞说。

    杨淮身法如电,施展“秦淮船步”迅速靠到窗边,他惊讶地发现,整条荒废的街道竟然已经整顿一新,邙山老店左右及对面的店铺都已开张,里头还有往来的客商。

    大雨和来往行人极不相称,甚至有人并没有撑伞,直接顶着满身的湿漉漉穿行于店铺之间。

    最让人惊异的是他们高涨的热情,他们并没有因大雨和深夜而显得困倦,吆喝的吆喝,调笑的调笑,叫嚷的叫嚷。

    紫阳集好像一夜之间由灰烬中复燃。

    素来冷静的司马笙也被这一变化震惊到了,短暂的思考后,他望向了初新,问道:“是你干的?”

    初新的嘴角微微弯起:“趁我的名字还写在榜上,当然要多做些事情。”

    “他叫人收拾了一个破酒馆,你却收拾了整个紫阳集?”吴惆轻呼道。

    “这有何难?反正花的不是我的钱,我当然不会心疼。”初新笑得弯下了腰。

    “这样一来,我们要杀你,就要杀尽这一条街的人。”司马笙说。

    他的话向来能准确地概括前因后果,指明正确的选择道路。

    所以他松开了抓住杨二娘的手,转过身就走出了酒馆,走入了大雨和人海里。

    剩下的四位君子终于也跟着司马笙走了出去。

    无名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平静地望着初新,道:“他们已走了?”

    如花美眷又重新簇拥在他身边,他根本没有醉,他的动作清醒而娴熟。

    初新只能感叹道:“我有时候也很想用装醉来骗过别人,躲掉不必要的麻烦,可总是不能如愿。”

    无名的手已在少女光洁的后背上探索:“因为你有名字,我却没有。”

    一个人有了名字,就在社会中有了身份,一旦有了身份,就不可能摆脱烦恼的纠缠。

    有些人的身份由一开始就成了错误。

    杨二娘望着门外,忽然说了句:“我也该走了。”

    她朝初新笑了笑,笑起来时,她的眼角会有鱼尾般的褶皱。

    她看起来已有三十七八,可她的眼睛仍旧生动明亮。

    这是件美好的事情,也是件残酷的事情。

    “二娘,谢谢你。”初新说。

    如果杨二娘听从司马笙等人的话在店里下了“春风”之毒,恐怕此刻初新和无名都将变成砧板上的鱼肉。

    “这没什么,”杨二娘随口应道,“你曾在醉仙楼对我手下留情,这债,我今天还你。”

    初新清楚,要还这种人情债并不容易,得罪司马笙、唐觞不要紧,得罪了他们背后的子先生,事情将会变得格外麻烦。

    杨二娘已经摊上了麻烦。

    可江湖里的人虽说嘴上叫着“怕麻烦”,做出来的事却全凭好恶,不计较麻烦不麻烦。

    初新懂得这种特殊的情感,就像他自己翻山越岭来到洛阳看望敏一样,仅仅源自一时的兴起罢了。

    殊不知他这个匆忙间的决定,却写就了之后那么多精彩的篇章。

    杨二娘撑开油纸伞,走到屋檐下。雨水倾泻在半个伞面上,汇成了珠帘。

    她忽然转过头问道:“接下去你有什么打算?”

    初新笑了笑,道:“我要找出杀死儿鹿将军的凶手,如果能找到他,我就能知道子先生在捣什么鬼。”

    杨二娘劝道:“你不是他的对手,你虽然厉害,却远不如他高高在上。”

    初新无奈地抿嘴道:“就算我不去找他,他也一定会来找我的。有些事情就是这样,避也避不开。”

    隐约有雷鸣,雨声时起时落。

    这种响动对于瞎子而言极其明显。

    “这是一群怎么样的瞎子?”宇文泰问高欢。

    “身负绝技,组织性纪律性极强,他们施展起听声辨位的本领时,你根本不会以为他们是瞎子。”高欢拖拽着嗓音道。

    “蝙蝠?”宇文泰说出了这个组织的名字。

    “对,正是丁瞎子领衔的蝙蝠组织,”高欢道,“可丁瞎子已经死了,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事情。”

    “那如今这个组织又由谁过手呢?”

    “据说是丁瞎子的师父。”高欢讪讪地笑了笑。

    宇文泰冷哼道:“丁瞎子大概五十五上下,他的师父还能走动道么?”

    高欢拍了拍宇文泰的肩膀,以长辈的姿态教训道:“许多武林前辈的能耐是你怎么想也想不到的。”

    宇文泰摇摇头:“我只相信‘拳怕少壮’这样的话,再老辣的武功高手,等到他老去的时候,筋骨疲软,肌肉松弛,根本不是年轻人的对手。”

    高欢不认同这一观点:“可是习武之人有内功这种东西,随着年岁积累,内功会越加深厚,有些人的内力甚至可以替代四肢,做到隔空打穴或取物的神奇境地。”

    宇文泰问:“难道他的师父有这般异于常人的本领?”

    高欢说不出来。没人说得出来。

    没有人见过丁瞎子的师父。

    敏打着哈欠,似乎有意在和宇文泰同高欢较劲,比谁更能熬过漫漫长夜。

    除他们之外的第四个人走进了酒馆。

    他全身已湿透,人也显得很疲惫。

    他背上有一把琴,琴尾留有焦痕,琴弦已尽数断裂。

    他的鬓角留有霜雪,胡子湿且乱,衣服是一尘不染的白色,就算看起来在雨夜里奔走了很久,裤脚与袖口仍是干净得出奇。

    敏认得来人,因为来人曾在她的酒馆里为酒客演奏过,不取分文。

    高琴师。

    高琴师在一家酒馆中弹琴只有两个要求。

    一,一桌好酒好菜;二,敏需要让他瞧一瞧那本总是捧在手中的账本。

    据说高琴师看完账本以后,笑了整整一晚上,又哭了整整一个白天。

    人们更加好奇,敏是如何做到成天看那本账本却面无表情的。

    “琴师是贵客,欢迎。”敏收起了倦容,来到高琴师面前引路。

    高琴师在一张桌前坐下,将他的琴平放于桌上。敏瞧得出,那些琴弦是用很强的指力击断的,而且一切是在一瞬间同时发生的。

    高琴师显然不愿意多说半句话,只回敬了一个简单的微笑。

    敏喜欢这种反应,这就意味着她也不必说太多话来招呼。

    和大多数聒噪的同性相反,她是个喜欢沉默的女人。

    “一壶酒就好。”高琴师坐定之后,淡淡说道。

    他吃得从来不多,哪怕来酒馆演奏的那日,满桌的好菜,他也只是一样夹了两筷子。

    人到中年,他仍然维持着极好的身材,他的脸若是剃去胡子,相信并不比司马笙等人要难看。

    敏为他拿来了一壶酒。

    高琴师为自己倒了一碗,剩下的酒便洒在了地上。

    他的眉头一直紧锁着,好像有浓得化不开的愁绪萦绕其间。

    “这么好的酒,阁下为何洒了?”宇文泰对于这位新来客很感兴趣。

    高琴师浅浅地瞥了他一眼:“我买的酒,与你并没有关系。”

    宇文泰虽然血气方刚,却总保持着一份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没有发作,也没有再追问。

    琴师碗里的酒只喝了一半,他就醉了。

    酒有时并不能让人醉倒,能让人醉倒的是他自己。

    紧接着,他做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他将那柄琴弦断裂的焦尾琴拦腰劈作了两段。

    伯牙绝弦的故事久已不闻,不闻,世人便当世间再无伯牙。

    这一夜是怎样过去的,洛阳城很少有人记得,可是大雨过后的早晨,街上却出现了很多具来历不明的尸体。躺在墙角的那具有人认得,好像是打更的更夫。

第二四零章 幸存

    晋阳同样下着暴雨。

    尔朱荣仍在处理他面前如山的卷宗。

    近来的战况不理想,绝不理想。

    陈庆之已离洛阳越来越近。

    晋阳在洛阳之北,陈庆之若是能越过邙山,晋阳便门户洞开。

    尔朱荣却没有任何担忧和急躁,他扔下了记录战败的报告,瞧着跪在他面前的人。

    假尔朱荣正以匍匐的姿态跪倒在他面前,尔朱荣拒绝看到他的脸,那会让他联想到自己。

    他们的长相除却年龄,实在太过相像。

    “以前我从来不敢这样与你相处,只有两个人。”尔朱荣说。

    身前的人唯唯诺诺道:“是。”

    同一个“是”字,他说了几乎四遍,每一遍都是不同的语调。

    冷汗实在已爬满了他的后背。

    “可现在不同了,”尔朱荣冷漠的脸突然变得狰狞,“我早就该明白,要让一个人臣服,就要让他从心里敬畏你。”

    身前的人叩首。他用这种方式展示着发自内心的敬畏。

    尔朱荣很满意,这比一百场胜仗更加让他感到激励。

    尽管他已经很少有类似的情感,他之前的奋斗和努力是为了复仇,如今的作为是依靠吞吐天下的野心。

    他很少再有其他人类的情感,正面的,负面的,都消失殆尽。

    只有情感寡淡、**充足的人,才能时刻保持自己的冷静。

    南面有闷雷,洛阳的雨一定下得很大。

    军帐外传来骚动。

    假尔朱荣得到赦免,站起,掸去了膝盖处的尘土,又恢复了威仪俊美的模样。

    一匹马的马头跌进了军帐,血淋淋的马头仍在喘气,它的鼻息淹没在夏日的热流之中。

    随即,一名少年坠落于马头一侧,浑身是伤,奄奄一息。

    很快,五把剑、三支长枪就指向了他的脑袋。

    尔朱荣的军帐素来禁卫森严,少年能活着进到帐内已实属不易。

    尔朱荣冷眼瞧着少年,仿佛一眼就能将他看个通透。

    他发现少年那双孤傲的眼睛也正看着他。

    “你是尔朱荣?”少年用尽力气嘶喊着。

    假尔朱荣应声道:“我是。”

    少年仍紧盯着尔朱荣,不知是他的力气无法再支持他转动眼珠,还是他也将尔朱荣瞧了个一清二楚。那眼神让尔朱荣觉得很不自在。

    “营救灵骥堂。”这是少年昏迷前说的最后一句话,耗尽了他最后残存的气力。

    尔朱荣望着他,不由想起了那个奔逃的夜晚,埋在雪中的自己,力尽而死的爱马。

    对于人类情感久违的他,重新体会到了凉至骨髓的恐惧。

    灵骥堂早已空无一物。

    洛阳最大的马场里没有一匹马,传出去恐怕要被人笑话。

    可灵骥堂的奔马皆已散尽,一匹不剩。

    这个雨夜究竟发生过什么?

    灵骥堂的堂主马三通连同夫人暴死,他们的尸体被吊在灵骥堂东边的老槐树上。

    整个灵骥堂几乎无人生还。

    “马三通在名人榜上。”无名对初新说。

    初新望着他,忽然问:“你为什么还跟着我?”

    无名赧然笑道:“因为这样我不必担心被杀。”

    初新哭笑不得道:“跟着我,你的麻烦只会更大,连我自己都得担心被杀,你凭什么不用?”

    无名大笑:“我不担心,如此一来,我就算死,也有人陪葬了。”

    初新只有苦笑,杀手和刺客的逻辑与他总是不太一样的,他们能在极端压力的情景中保持冷静,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他却不能。

    他顶多让自己多笑笑。

    “灵骥堂早已垄断了洛阳的马市,他们的马又俊又健,日行千里不见疲态,是上品中的上品。”初新评价道。

    “可他们却还是落得个悲惨的下场,就算家财万贯,能留下的不过老槐树上的两具尸体而已。”无名讥讽道。

    他对于这样的豪门贵族向来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的出身穷苦。

    出身穷苦的人总觉得上天亏欠了他,自己的一切都是依靠双手和汗水挣来的。

    这种想法当然没有错,可是容易把他们引到极端的地步,比如产生一种对有钱人莫名的仇视,认为他们的钱都是偷抢来的,都是上天赏赐的。

    “灵骥堂的人,再怎么说也不是酒囊饭袋,如何会一夜间悉数消失?”

    初新早就听说洛阳灵骥堂的人个个身负绝艺,由他们操持之下的马市交易,从没有半笔错账漏账,也从没有人敢半道打劫。

    洛阳马家、关外赵家、江左萧家,素来是天下名驹的产地。

    “马三通也许得罪了谁,也许在他几十年的江湖生涯里,犯过一个不大不小刚好致命的错误。”无名脱下鞋子,解开上衣,坐到了路边的一块石头上面。

    初新也跟着做了同样的事情。当他坐上那块石头时,他不由惊讶,原本是无名跟着自己在走,现在却变成了自己在跟随无名的动作。

    无名继续说道:“江湖仇家寻衅屡见不鲜,更何况他的名字又出现在了名人榜上。”

    “可我总觉得,他的死也很刻意。”

    “刻意?”无名不懂。

    初新望着头顶的大太阳:“既然要杀马三通,杀一人便足矣,何故费心将灵骥堂所有人都杀死?”

    “斩草除根,这是每个杀手都要会的本领,你该好好学学。”无名说。

    初新没有理会无名的这句话,而是自顾自道:“能一夜间办到如此地步的,不像是武林争斗,倒像是一场战争。”

    “战争?”

    大部分的江湖厮杀不过是学问,而基本上所有的战争都是一门艺术。

    战争能在瞬息间改变人世的走向,决定众生的起落浮沉。

    初新忽然问无名:“在你出名之前,你一次行动最多杀过几个人?”

    无名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一个,他一次行动就杀一个人,多了,他便觉得力不从心。

    “刺杀是很费神的事情,一击出手,非成功不可,没有任何余地,所以刺客绝没有松懈可言,每时每刻都在捕捉机会。”他说。

    初新叹道:“那么刺杀儿鹿将军的人必然是在金谷山庄参加过聚会的,否则他绝不可能把握住那么好的机会。”

    “什么好机会?”无名问。

    “儿鹿将军二十年前便武功超群,如今虽过巅峰,经验却愈加老辣,要刺杀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初新说,“只有趁他身体很难发力,注意很难集中的时候下手方可。”

    “这样的时候恐怕不多......”无名猛然怔住。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初新,正是初新身体很难发力,注意很难集中的时刻。

    初新笑了笑,他知道无名正在想同一件事:“没错,一个人想要用手指催吐的时候,将会什么力气也发不出来,什么情况也察觉不到。”

    “能想到这些,我真怀疑你以前是不是干这行的。”无名调侃道。

    “那天的客人并不多,任庄主每次喊来的客人总是维持在差不多的数量。”初新道。

    没等初新说够,无名已穿好鞋子,整理好衣衫。他从石头上一跃而起,大摇大摆地朝前走去。

    “你去哪里?你不是要跟着我么?”初新也只能着急忙慌地整顿妥当,站起,跟上。

    此刻他和无名的角色倒像是调换了一下。

    “大部分时候,跟着你都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现在却是个例外。”

    “现在?现在你要去做什么?”

    “找乐子,”无名道,“现在我要去找乐子,而我看得出来,你不擅长做这件事。”

    言罢,他已迈开了步子。

    初新不想跟去,可他清楚自己和无名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出于安全的考虑,他没有理由不跟去。

    找乐子的地方有很多,不止原本的醉仙楼一处。

    这是家热闹的茶馆,店面虽然不大,店里的人却不少。

    初新绝对想不到,原来无名说的“找乐子”居然是在茶馆里沏壶茶,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

    他本以为“找乐子”的方式会更男人一点。

    “我喜欢在茶馆里喝茶,这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无名说。

    茶是有闲阶级的饮料,既不能如糖水般满足味觉的快感,也不能像酒一样麻痹痛苦和无奈,仅仅只能在唇齿间体会些生活的况味,命运的闲趣而已。

    “你现在的确是个有钱人了,因为你已是江湖中排名前十的名人。”初新倒了壶茶,任茶叶在杯中摇曳、沉淀,落到杯底。

    无名苦笑道:“拿命换来的名声和钱财,总是很难有福气消受的。”

    “那也说不定,登过名人榜的名人这么多,总有些毫发无损,从纷乱中全身而退的。”初新道。

    “那些都是人外的人,天外的天。”

    无名长长地叹了口气,他知道以自己的资质,远不能达到“全身而退”的地步。

    初新不禁黯然,他听过很多类似的江湖传说,很久之前,他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传说的一部分,可现在,他却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完一生。

    喧嚣声里,无名突然问了句:“你看这茶馆里除我们外有多少人?”

    他是贴着初新的耳朵问的。

    初新粗粗扫了一眼,道:“大概六七十人?”

    无名摇头道:“错了,只有四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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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春风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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