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二章 寒衣处处催刀尺
正午的太阳已经有些热了。
对于生命力旺盛的年轻人而言,太阳意味着力量和希望。
初新喜欢太阳,喜欢太阳带给人的那种感觉。
他身上虽燥,却还没渗出汗,洛阳的风从街巷中流溢出来,世界焕发光彩。
初新注视着自己的影子,影子已经缩到了他的脚底。
有光的地方就有暗影。
初新忽然在想,如果他的头上顶着一个太阳,他的影子是会消失,还是会蔓延整个大地?
他笑了。
他好像总有类似这样奇怪的念头。
为了和太阳靠得近些,他爬到了屋顶。也不知是哪家的屋顶。
踩在瓦片上,“哗啦哗啦”的声音令他沉醉,晴朗的洛阳城从高处看来似乎是与罪恶绝缘的。
也许这就是洛城的一张面具。
他忽然发现脚下的庭院中,有位老婆婆正坐在板凳上晒着太阳,一动也不动,如果不是偶尔有叹息发出,初新甚至会以为她已经死了。
这个时代要活得太老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扛过一个又一个难熬的冬天,膝下有富足的子女,还得笑口常开。
做不到这三点的人,或许活着还不如死去。
初新俯视着庭院里破旧的围墙和杂乱的花草,很快就判断出老婆婆的生活并不优渥。
家贫无贤妻,久病难孝子,初新猜测,或许她的孩子脾气并不好,抑或儿媳与她的关系并不融洽。
有人来了。
“阿嬷。”
老婆婆的耳朵大概已又有些背,她没听见这声“阿嬷”。
“阿嬷。”来人又喊,是个女人。老婆婆听到了,缓慢地转过了头。
初新发现老婆婆的眼神木然,竟好像不认识她的孙女。
女人来到老婆婆身侧,捧着一碗粥,背对着高处的初新。
初新忽然觉得,这个女人的背影似乎在哪里见过,她的声音也好像在哪里听过。
老婆婆一边吃着女人喂的粥,一边注视着女人的脸。
“认得我吗?认得我吗?”女人问老婆婆。
老婆婆摇了摇头。她听得懂女人说的话,却记不起女人是谁。
她忘记了自己的孙女。
很多老人都有这样的毛病,会遗忘时光馈赠的或好或坏的礼物。
只有在阳光中,那些记忆会泡沫似地重现。
初新立在屋顶,背脊发凉。他忽然明白造物主有多么残酷,多么冷血。
女人喂完粥,就坐在老婆婆旁边,说些只有她自己理解的话,关于小时候她同老人的故事,可终究是徒劳。
她好像已经习惯,叹了口气,收拾碗筷,准备离开。
女人转身的一瞬,初新才认出,她就是自己在醉仙楼遇到的杨二娘。
也许世上的事情本没有那么绝对,一个用毒的女人心肠也可以很善良,就好像貌美的姑娘很会骗人一样。
初新静默着,负手而立。
他背上除了菜刀之外,还多了一柄满是缺口的黑刀,这是王十托付给他与妻子女儿相认的凭证。
他来到洛阳时,身上不过一柄“七月”,一点散碎银两,现在不但没少,还多了两把刀。
就好像人来到尘世,记忆中的东西总是越垒越多,难以舍离,除非像老婆婆一样遗忘。
遗忘快乐,遗忘痛苦。
人若是失却了记忆,活着真的还有意义吗?
不知来处,又怎晓归途?
有些人本就没有来处,或者他们选择性遗忘了来处。
比如那白衣的少年。
他从不愿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他的身世实在不值得提及,太穷酸,拿不出手。
他只希望能够挣来自己的未来,凭自己的剑。
当然,他的剑也是来历不明的。
他要去杀一个人,一个很难杀的人。
报酬很高,是他难以想象到的。只要他能够杀掉那个人,那个人的所有都将归他。
所有地产,所有钱财,所有女人。
指示他行动的老人很有权势,保证能给他想要的一切。
他很好奇:为什么老人不亲自出马?他没有问出口。
交易很公平,有多大的回报,就要付出多少努力。
他肯定想不到,自己的成败已经成为了别人赌桌上的天平,决定桌上金银的去向。
宋允的生活很规律。
他要求自己每天鸡鸣即起,晴雨霜雪都不曾改变他的作息。
经营着庞大的产业,他需要有充沛的精力和足够的时间。让身体贴合太阳运行的规律是解决休息和工作之间矛盾的最好办法。
他坚信这一点。
今天的他要和朝中权贵饮酒,所以他不能回醉仙楼,也不能到他在别处经营的赌场、酒馆和染坊去。
他出行时只带两个侍从。
据说他的武功很好,所以他根本用不着雇什么护卫。
作为宋家的长男,他知书达理,爱护三个弟弟,非常受尊敬。
他的兄弟分别干着不同的行当。
二弟宋匀,喜欢研究佛理,目前在白马寺译经。
三弟宋耘,十八就从军出征,在雍凉服役,战功显赫。
四弟宋云并不怎么出息。
从小,这个弟弟就没少惹麻烦:打架,喝酒,偶尔还会见血。
后来竟然还做了杀手。
所幸的是,宋云仍有君子之风,从不撒谎,也很尊重女性。
这是少年搜集的关于被刺者宋允的信息。他笃信“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宋允的马车要拐四个弯才能到要去的地方。
高阳王府,这是宋允此行的终点。
高阳王元雍是孝文帝的弟弟,元诩即位后进位丞相,富贵冠绝一国,一顿饭就能吃掉万钱。
据说他有六千名仆人,五百名婢女,八十房妻妾。
可以说,他除了岁数,没有一样是男人不羡慕的。
可惜的是,要获得大的成就,往往要耗费几十年的时光,一蹴而就的成功要么不太牢靠,要么不值得夸耀。
元雍已经很少参政议政。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人老了,不愿意管事儿了,应该交给年轻人了”。
可嘴上这么说,谁又肯真正放下权力呢?
宋允和元雍有交情。
没人知道他们何时认识,也没人知道他们因何认识。
“有交情”的意思,有时或许只是“认得”。
宋允想替四弟宋云买一官半职,好让宋云的后半生有些保障。
正经人当然看不起江湖浪子,尤其是杀手。
谁愿意嫁给一个双手沾满血污的人?谁愿意信任一个成天刀光剑影的人?
宋云会争辩:“我杀的都是该杀的人。”大哥宋允就会告诉他:“该杀的人自然会有人来杀,轮不到你。”
宋云说不过他的大哥,他太老实,论辩时难免吃亏。
这些琐碎的细节也都被白衣少年了解了。
他匍匐在屋顶,望着马车将会路过的第二个弯。
马蹄声和车轮声。
两个侍从,一个赶马,一个驾车。
吻合。
白衣少年出手了。
他有很多种进攻的方案。
直接刺向马车车厢,虽然直截了当,命中率却低。车厢的空间很大,剑却很扁很窄。
他放弃了这一种方案。
刺向两名侍从,虽然能断去宋允的羽翼,却会给宋允反应的机会,极易错失良机。
他同样放弃了这种方案。
刺马。
刺马可以让车翻倒,两名侍从自然站不稳,车厢里的宋允就如同瓮中之鳖,手到擒来。
他刺的果然是马。
侍从还没反应过来,马车就向一侧翻倒。少年迅速拉起幕帘,准备一剑结果宋允。
车厢是空的。
白衣少年的瞳孔收缩,他想都没想,立刻跃上旁边的矮墙,踩着屋瓦离开了。
两名侍从还没缓过神来,宋允已慢悠悠地出现在转角处。
虽然步履轻快,他的脸上还是写满了惊讶。
“你们回去吧,我一个人去赴约即可。”他对侍从说道。
他当然不需要这两个侍从。这两个侍从对他来说最大的价值就是替他赶车,替他受死。
“十年前的债,难道要还了?”他喃喃道。
一匹死马,一具破碎的马车车厢,他立在一旁,那神情分明是讥嘲。
对自己的讥嘲。
第一二三章 房梁下的宴会
初新很快瞧见了走在路上的宋允。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本想跳下去问问宋允,洛阳城内的突厥人究竟从何而来,宋允却已拐进了一处大院。
高阳王府。
初新听说过高阳王元雍的名头,尤其是他和河间王元琛斗富的故事。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石崇与王恺。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巨富,并不是因为这些巨富头脑如何聪明,而是由于他们刚刚踩在了时代的浪尖。
与其说他们把握了时势,不如说时势造就了他们。
元雍的屋室很大。
他喜欢“大”这个字,认为大的就是好的。
他的院子很大,他房间的窗门很大,他让人定制的家具很大。
不得不说,他的妻妾也带有一些“大”的特质。
今天他的宴会虽只请不到十人,排场却大得吓人。
为了躲避眼线,初新必须由房顶进入元雍的屋子。
墙很高,初新攀爬得极为费力;房梁很高,躺在上面不仅灰尘多,还有些慌。
可无论如何,他还是钻到了元雍设宴的地方。
他不敢探出脑袋,只能静静地听。
一声咳嗽之后,这间巨大的屋子变得静悄悄,偶尔会有衣襟的摩擦声和局促的呼吸声发出。
这声咳嗽的用意,就是让聒噪的客人安静下来,气息强劲,竟震得初新的耳膜嗡嗡作响。
初新猜,咳嗽的来源就是宴会的主人——高阳王元雍。
想不到高阳王元雍也是武学高手,他对这位名人突然多了几分好奇。
可他终究不敢往下看一眼。他害怕仅仅一眼就会令自己暴露。
在高而狭窄的房梁上,轻功无法施展,一旦被发现就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诸位,感谢诸位赏光,光临老朽敝舍,蓬荜生辉。”元雍的开场白说得太过客套。这样的屋子若是叫作“敝舍”,四方寒士可真是活在粪坑之中了。
“王爷多日不见,气色仍是那么好,愈发年轻了。”一个同样苍老的声音响起,年迈却不沙哑,其中蕴含的劲道亦不输元雍。
初新心下一惊。说话的两个老人竟好像都是不世出的内家高手。
“哪里哪里,我已老了,我们都老了。”元雍似乎拍了拍谁的肩膀。
只用耳朵去认知世界,总感觉遗漏了很多精彩的部分。初新越发想看看,房梁下方是几个怎样的人。
他们说的话大半是寒暄家常,初新对谁谁谁娶了第几房侧妻没有兴趣,对谁谁谁的儿子拜将封相也不感冒,他打了个哈欠,调整到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
房梁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很满意,他的动作向来谨慎,少有破绽。
更让他高兴的是,新姿势好像能更方便地探出脑袋察看情况。
房梁下的人夹起了菜,因为他听到了动筷子的声音。
“袁老先生,这尾鱼是您的。”元雍好像夹起了一条鱼,放到了谁的碗中。那个年迈的声音再次响起:“这鱼太大了,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应该的,我想在座诸位应该没有意见。”元雍说道。
其余的人发出附和声。
初新很奇怪:怎么夹个菜弄得跟个封官赏赐仪式似的?
“袁老先生二十年前凭着长臂纵横河内,资历最老,功劳也最高,这鱼除了你,没有人有资格吃。”这是元雍对于这尾鱼归属的定论。
他下了定论,没有人能再更改。
初新才知道,这个年迈的老人就是当年人称“神猿”的袁不褚,臂长惊人,拳法更是刚猛超群。他的老师曾告诉他,袁不褚于十年前神秘失踪,不知去向,有不少江湖同仁倾力寻找,仍是杳无音讯。
如今,他却成了元雍的座上宾。
这中间又有怎样的诡谲关系呢?
初新忽然闻到了烤肉的香味。
一整头的牛,一整头烤,边烤边涂上酱汁,洒上香料,当肉的香味四溢时,牛已烤得七七八八了。
烤得七七八八的牛好像比烤得非常熟的牛要好吃得多。
鲜卑人原本是生活在马背上的,他们深谙关于牛羊的烹饪常识。
肉切好了。
初新终于想起,自己还没有吃过饭。可此刻的他只能用鼻子闻,连看都不敢看。
用鼻子解馋和用嘴解馋当然是不同的概念。
“牛头的肉虽少,却最劲道,最好吃,该是小高的,他为了捉羊,费了不少力气。”元雍说道。
初新在房梁上差点笑出声来。这个“小高”捉的是羊,吃的却是牛头。
他觉得莫名的滑稽。
小高好像不爱说话,不推辞,也没有说什么感谢的话语。
有刀切的响动,大概是小高或者下人正在割牛头处的肉。
“牛排肉虽柴,可量大,管饱,宋老板看看,还中意吗?”
初新想,洛阳城中除了宋允,恐怕没有第二个“宋老板”了。
宋允果然说话了。
他一开口便是:“王爷,宋某斗胆,想要一块儿腱子肉。”
满座寂然。
初新也愣住了。
这么会做生意的人,竟然在饭桌上驳元雍的面子。不过是夹菜而已,主人给客人夹什么菜,客人就该吃什么菜,绝没有讨价还价的道理。
主人要体面,客人也该识相。
“姓宋的,腱子肉明明是我们兄弟的,何时轮得到你说话?”有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响起。
初新越来越搞不懂了。
不就是牛腱子肉吗?坐在这里的人难道会买不起一块牛腱子肉?
要知道元雍一餐饭可是能吃掉一万枚太和五铢的,其他人虽然不能与之斗富,却总也应该是出手阔绰的主,如今却为一块儿腱子肉几乎掐架。
“放肆,怎么和宋老板说话呢?”元雍喝斥。
他喝斥的语调有些奇怪,好像不是在骂那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反而是在讥嘲宋允。
“实在抱歉,王爷,舍弟宋云就爱吃腱子肉,为兄的疼这个最小的弟弟,还望见谅。”宋允全然不顾,好像要定了这块腱子肉。
“好说好说,论资排辈,你我本该并列,这里的话事人虽然是我,做事的人却是宋老板。”元雍敲了敲桌子,显然很不满,可还是压制住了怒意。
他毕竟是个很老的人,历经朝代更替,大风大浪见得太多了。
腱子肉自然归宋允。
有过争执,这餐饭吃得并不轻松,客人和主人的话语都变少了。他们本该喝酒的,宋允却也不肯喝。
初新感觉得到,宋允于此似乎是个极不融洽的人。
他忽然很想瞧瞧底下究竟有哪些人。
稍稍将脑袋往右移动,停下,保证不发出声音之后,再次挪动。初新重复了六遍同样的动作,他的眼睛才避开了房梁的遮挡。
只一眼,他就怔住了。
他发现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他,一双苍老而熟悉的眼睛。
如果说尔朱荣的眼睛让人不寒而栗,这双眼睛就能看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因为它仿佛能洞悉你的想法,能了解你最见不得人的**和丑陋面。
这双眼睛的主人初新当然认得。
今早刚刚在醉仙楼遇到过的老人正坐在最北边的位置,微笑地望着自己。
最北边恰好是设宴者的席位。
千金会的神秘老人,就是高阳王元雍。
初新捂住了自己的嘴,他害怕自己一不留神就喊出声来。
元雍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和宾客交谈,时不时朝初新看一眼,似乎并不想揭穿自己。
初新的心仍吊着,可既然已经被发现,倒不如光明正大地看个够。
他看得很仔细,几乎将客人头上的毛发都数遍了。
“神猿”袁不褚很好辨认,他的手臂长得吓人,手指细长,指节却很粗壮,的确像极了猿猴的臂膀。宋允初新也是认识的,他紧挨元雍坐着,似乎是上宾。
碗里是牛排肉的有两人,两个人长得很像,大概就是与宋允争腱子肉的两兄弟。
有个秃顶的中年人,面前摆着牛蹄。他的鼻子像鹰嘴,脖子细长,下巴微弯。最匪夷所思的是,他的右手已断,接上了一只铁勾。
“秃鹰”阴坚。
他也是十几年前,武林中的风云人物,修习的是指力,出招似鹰爪。他的眼睛像鹰眼,鼻子像鹰喙,加上年纪轻轻就谢了顶,江湖人送“秃鹰”外号。
十年前,同样失踪的还有他。
其实失踪的远不止袁不褚、阴坚二人,还有“阴阳道人”、“秦淮剑客”、“姑苏三友”等江湖名家。
初新不禁“噫”了一声。
这轻微的响动却引起了数人的注意,纷纷转头朝他所在的房梁望去。
初新以比乌龟还快的速度缩回了脖子。
“诸位见笑,最近老朽家中闹老鼠,我特意买了五十只猫来捉,有些动静,勿怪。”元雍居然替初新打起了圆场。既然主人开口,宾客自然不好多说什么。
初新平躺着,冷汗直冒。
元雍为什么会是千金会的人?
他很快想通了:若是连高阳王元雍这样的有钱人都没资格入千金会,试问谁还有资格?
可他还是有很多疑惑。
为什么这些武林高手会在十年前无缘无故消失,又会于高阳王府重新出现?
十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能够让众多江湖游侠销声匿迹?
千金会又和十年前的谜团有怎样的联系呢?
那双眼睛能不能给他答案呢?
初新感觉房顶离他越来越近,几乎要压在他身上。
他现在难道不像一头待宰的牛犊,听候元雍的差遣发落?
他只希望房梁下的宴会早些结束。
第一二四章 明修栈道暗陈仓
宴饮结束。
初新又变换了六七种身形。他发现原本舒服的姿势在保持一段时间之后也会变得难受。或许只有不断变化,才能更好地适应。
“梁上的君子,下来吧。”元雍的声音响起。
房梁上除了初新,没有任何活物。
这话自然是说给初新听的。
“我虽在梁上,却算不得君子。”这是初新落地后说的第一句话。
元雍笑道:“肯大方承认自己不是君子的人,虽未必好,却也坏不到哪里去了。”
初新问道:“刚才为什么装作没看见我?”他并不想对元雍用敬称,因为他始终不喜欢千金会的行事风格和元雍的观念。
元雍并没有被初新的快语冒犯:“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初新道:“实话?”
元雍道:“我家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大概是从别处跑来的,米仓里的粮食被偷吃了不少。”
最近,洛阳城里吃不饱饭的人相当多,人没有东西吃,自然连累了老鼠。穷人没油水可榨,老鼠自然要往有钱人家里跑。
这算是有钱为数不多的弊端之一。
初新道:“阁下的粮食若能散给穷人一些,或许那五十只猫就不用买了。”
这话的意思自然是在讥嘲元雍。
元雍对此已见怪不怪,每天不知有多少吃不饱饭的人在骂他。他淡淡道:“世间吃不饱饭的穷人成千上万,就算我把家中的米粮都拿来接济他们,也不够他们吃两顿,倒不如买五十只猫,不过是多五十张吃饭的小嘴罢了。”
初新不得不承认,元雍的话说得在理。
实用主义者的言论和做法往往很少出错。
初新望着桌上吃剩的牛羊肉,叹了口气道:“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能说出‘何不食肉糜’这般的蠢话了。”
元雍笑道:“晋惠帝是个傻子,说的话自然就是蠢话。”
初新道:“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希望王爷能懂。”
元雍的表情稍稍严肃了些:“我为官数十年,圣人说过的话,我当然懂。”他稍作停顿后,又说道:“我早说过,我要你办事时,会再找到你,没想到你竟然摸到了这里。”
初新问道:“这里也是千金会十二楼之一?”
元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初新不解其意。
元雍解释道:“千金会十二楼不是十二个地方,而是十二个人的权势。”
初新问:“你就是那十二个人之一?”
元雍再次点头:“我就是千金会十二楼的楼主之一。”
初新道:“这么说来,刚才的那些人全都是千金会十二楼的楼主。”
元雍淡淡道:“全都是。”他的姿态从容,好像还在欣赏初新表情的细微变化。
初新的神色不改,他知道有些人最喜欢看见别人惊讶失态的样子。尤其是元雍这样的人。
元雍察觉到了这一点,他补充道:“你当然知道,他们每个人都身负不错的武功,手下也有庞大的产业,有些甚至握有军权。”
初新知道,元雍绝没有开玩笑。他这种身份的人也不必撒谎骗人。
“所以,我奉劝你不要有同千金会作对的想法,因为那注定了你绝没有好下场。”元雍的警告很短,却很有效。
初新笑了笑:“我可不敢有这样的念头,我只不过有些饿了,想吃点东西而已。”
他竟然真的坐了下来,吃着宾客们吃剩下的残羹冷炙。
元雍的脸泛着红光,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忽然说:“天下可没有免费的饭食。”
初新正吃了满嘴,含糊地答道:“那是自然。”
元雍道:“你吃了我的肉,就要替我做一件事。”
初新的嘴没有停,他没有急着答应,他得先听完这件事是什么。
元雍继续说道:“我近来清点账目时发现,有一个西域的国家不见了。”
初新差点呛到。元雍这番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元雍解释道:“千金会最要紧的营生还是赌,赌不分大小,我们都欢迎。最近有个国王拿他的国家作为赌资,输了,十二楼中,赢下这场赌的只有老朽的紫烟楼。”
初新好不容易咽下了口中的肉,问道:“连国家都能上赌桌赌?”
元雍笑道:“蕞尔小邦,他敢赌,我们就敢接。”
初新很好奇:“赌的是什么?”
元雍回答:“先有蛋还是先有鸡。”
后来,“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成为了哲学家们苦苦思索的问题。
初新想了想,说道:“如果硬要争的话,好像是先有蛋。”
元雍大笑道:“那国王也这么说,言之凿凿,斩钉截铁。”
初新问:“所以,他就把自己的国家赌上了?”
元雍点头。
初新苦笑:“我实在想不到他输的理由。”
元雍道:“是的,三博一的盘口,其余十一楼的楼主都压了‘先有蛋’。”
初新问:“你是如何赢的?”
元雍哈哈大笑道:“我找了一只会生小鸡的母鸡。”
初新不懂:“世上还有母鸡不会生小鸡的吗?”
元雍淡淡道:“世上有的是会下蛋的母鸡,却很难找见直接生小鸡的母鸡。”
初新忽然明白了。元雍找到的母鸡竟然直接生了一只小鸡。
小鸡不必从蛋中孵化出来,证明“没有蛋,也可以有鸡”。
元雍自然赢了。
“我倒是很想认识认识这只鸡。”初新慨叹道。
同江湖名流一样,一只直接生小鸡的母鸡也可算是一只名鸡。
“这只鸡已经死了,它生下的小鸡无一例外,都是下蛋的,”元雍接着说道,“然而它已帮助我赢下了一个国家,还有巨额的财宝。”
有一次例外便已足够。
初新问道:“后来呢?那个国王赖账了吗?”
元雍缓缓说道:“没有人能在千金会这里赖掉赌账,无论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能找到他,逼他付出该付出的代价。”他一边说,一边在踱步。
初新又问:“难道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国王?”
元雍摇头:“他是国王,国家虽然小,跟个部落差不多,但他的身份是确切的。每场赌局之前我们都会调查参与者的资产和底细。”
初新道:“那为什么会有坏账?”
元雍说道:“因为这个国王凭空消失了。”
“凭空消失?”初新疑怪道。
元雍道:“他本来被关在一间密室里,等待他的手下用他的国家来赎他。”
初新问:“然后他却消失了?”
“是的。从一间密室中消失了。”
“密室的钥匙在谁的手里?”
“密室的钥匙共有十二把,分别在十二楼的十二位楼主手里。”
既然如此,只有可能是其余十一个人的杰作。
初新想明白了这一点,继续问道:“你让我做的事,就是将那个人揪出来。”
元雍点头,说:“他坏了千金会十二楼的规矩,你只要找到证据,我自然能让他付出代价。”
“听起来,你的权力好像比其他人还要大些。”
“好像是的。”元雍承认。没有丝毫夸饰,也并不算很得意。
权势滔天的人,脸上的表情变化总是很少。
“我吃了你几块肉,你就交给我这么麻烦的差使,真是不公平。”初新叹道。
“世上本来就没有太多公平的事情。”元雍走近,拍了拍初新的肩膀。
一股极强的劲力压得初新的左肩向下猛沉,险些侧躺在地上。虽然他并没有防备,可这一下也足以证明元雍身负高明的武功。
若是打起来,说不定吃亏的反而是初新。
初新的脸色不太好看。无论谁被威逼利诱,脸色都不会太好看的。
他忽然说:“我可以替你去做这件事。”
“哦?”
“但是,我也有要求。你必须满足我的三个要求。”
“但说无妨。”元雍不介意初新讨价还价。他相信自己能够满足初新的任何需要,甚至送他两房妻妾都不成问题。
对于他而言,人和物的价值是差不多的。
初新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说不定他都能摘来。
他了解人类的**,丑陋且难以启齿的**。每个人都想为自己攫取更多的利益,每个人都拿着一根笔在圈画自己的领地。
初新想要的,无非就是声名、金钱、权力、女人。
他笑了,为自己的练达而笑。他自信没有人能逃过**的笼罩。
初新伸出了一根手指,说道:“第一,你得出钱照顾‘妖刀’王十的妻子和女儿,帮他的女儿找到一户好人家。”
元雍皱了皱眉,道:“只是多两张嘴而已,我自会把她们接到我府上,好好待她们的。”
初新伸出了第二根手指,道:“第二,‘毒蝎子’杨二娘的祖母住在城东一处小院子里,你得派人照顾她,多陪她说说话,赡养她,直到她死去。”
元雍的眉毛已皱得快连成一片了:“这对我而言当然也不是什么难事。”
初新伸出了第三根指头。
元雍竟似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头一次感觉自己的判断动摇了。
“找来许伯纯,治好斗笠客的内外伤。”
这是初新的第三个要求。
元雍觉得很奇怪。他想问问初新:“你自己难道就不要些什么?”可他没有。他必须装作凡事皆在掌握的样子,这才是大人物该有的姿态。
“这些都很好办。”他说。
初新躬身致意。
这是他进这间屋子以来,第一次向元雍行礼。
元雍默不作声地看着他,像在看一样稀奇的珍物。
盘中的酒肉被初新吃光了。
酒是好酒,肉也是好肉,浪费一点一滴都觉得可惜。
初新打着饱嗝,问元雍道:“我现在问你各楼的楼主在何处,你答不答得上来?”
元雍道:“答不上来。”
初新笑道:“那我岂非是在大海捞针?”
元雍望着初新发红的脸,说道:“你喝醉了。若是好好睡一觉,你就会发现这件事或许并没有你想象得那么难。”
初新垂着头,在想自己究竟有没有喝醉。
他忽然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朝门外走去。
等初新走远,元雍又静坐了很久。
一道白色的身影落下。
“梁上的君子近来倒是多了不少。”元雍调侃道。
白衣少年说道:“我没有成功。”
元雍道:“我当然知道你没有成功,不然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问我要牛腱子肉。”
白衣少年不作声。过了许久,白衣少年举起腰间的剑,问道:“这把剑原本的主人是谁?”
元雍道:“是个妄图利用千金会达成目的的人。”
白衣少年又问:“他是个很厉害的剑客?”
元雍右臂一抄,一杯酒就到了他的手中:“他不是。”
白衣少年忽然懂了元雍的意思。
死人什么都不是。死人就是死人。
元雍反问道:“你想不想步他的后尘?”
白衣少年不想变成死人。他只能摇头。
元雍笑了:“那你还是应该好好地听我的话。我会让你成名,成为没有人敢瞧不起的剑客。”
白衣少年沉默。沉默的意思是答应。
元雍道:“一击不中,对方一定会有防备,你要杀他也就更困难。”
白衣少年点头。他忽然问:“你为什么不亲自动手?这对你来说并不是难事。”
元雍转身,背过手,长叹道:“你若是站在高处,很多事情是由不得自己的。我要杀一个人,要么名正言顺,要么偷偷摸摸。”
“所以你用他来为你正名,却让我去做暗杀的勾当。”
“你说得不错,”元雍喝了一口杯中的酒,摸了摸自己的白胡须,“很多人在成名前都做过丑恶的事情,只要你手中握有权势,那些不堪的过去就都不算什么。”
他摆摆手,示意少年该离开了。
偌大的屋子,仅剩元雍一人,只有这时,他的阴影才显得瘦小,人们才会想起,他不过是个垂暮的老人罢了。
第一二五章 升天的活佛
宋云的伤还没有痊愈,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四处走动。他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屁股比谁都尖。
虽然很早以前就加入了最富盛名的刺客组织,星盟,也杀了不少他觉得该杀的恶人,可他还没有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
他理想中的大事业,起码得让他的大哥认可才行。
他自幼就怕这位兄长,父亲去世得早,长兄宋允便扮演了这一角色,稍有忤逆,就要藤条伺候。
大哥打起他来真不含糊,好像要费十二分的劲力一般。他常常在桌底钻来钻去,他钻到哪里,宋允的藤条就能跟到哪里。
宋允教他最多的一条规矩就是不能撒谎。打得多了,他说谎时竟会哆嗦,两股战战,大概是留下了阴影。
所以宋云干脆不撒谎了。
虽然因说话太直得罪了不少人,但他的大哥似乎总有办法替他摆平。
他想不通,毕竟宋允只是个生意人而已,即使生意再好,产业再多,总难免有盲区。
奇怪的是,宋允好像真的有大本事,黑白两道都得给他面子。
五年前,宋云打伤了“西山飞龙”的儿子,因为“西山飞龙”的儿子骂了他一句“没爹生养的野种”。宋云下了毒手,打得他头破血流,可最后“西山飞龙”竟登门拜访致歉,点头哈腰的频率之快,让人以为他不是飞龙,而是点水的蜻蜓。
三年前,宋云见一富贵公子调戏民女,直接一剑将那公子的臂膀卸了下来,却不知他是北青州刺史的外甥,得罪了北青州刺史。北青州刺史遣人捉拿宋云,几乎调动了边防守军,仍是宋允写了封信摆平的。
他甚至听人说,自己的大哥曾经也是个绝顶高手,可惜十年前突然封剑归隐,做起了买卖。
他不禁替大哥感到惋惜。
宋允还不到四十岁,正常来说,恰好处在武学的巅峰期。如果大哥真如传言说的那样,是个归隐的高人,那岂不是浪费了一身的本领?
宋云曾问自己的长兄:“兄长当初为什么经商?是厌倦了恩怨纠葛吗?”
宋允笑着回答:“我根本就没练过武功。”
宋云不信,因为宋允走路时脚步声比猫还要轻,这意味着他的脚下功夫很好。
上乘的轻功必须经过刻苦的训练才能获得。
宋允只是笑笑,不多说半个字,偶尔倒是以此来鞭策宋云:“不如你自己在江湖中成名,这样一来我脸上也有光彩。”
宋云想干一番大事业。
他当然知道大事业不只杀人这么简单,可他会的好像只有杀人。
杀人很简单。拔剑,挥剑,收剑。
宋云已将这三者做得很好了。
可是他的运气似乎差了些:追踪和捉拿千面人,最大的功劳是初新的;雨夜粮仓一战虽然惊心动魄,却因他擅自作主,孤身与敏前往支援初新而没有得到天子的奖赏;前不久虽护驾有功,天子却莫名其妙地暴死,宫中发生的一切也都被掩盖。
他好像总是和成名成功有些距离。
不过讲道理,杀手还是不要成名的好。这是一种隐藏在暗处的职业,成名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终结。
近来洛城并不太平,流言蜚语都直指胡太后,说她倒行逆施,鸩杀了天子元诩,也就是她的亲儿子。
怎样心狠的女人才能杀死自己的孩子呢?
虎毒尚不食子。
宋云接到星盟同伴的指示,他们下一个要刺杀的目标正是当朝太后。
这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能完成这件事的人,无疑都将载入史册。
宋云本该兴奋得摩拳擦掌才对,可自从与李梧桐一战后,他好像失去了体内的一股力量。
大概在生死边缘徘徊过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对死亡心生敬畏的。
是他的勇气丧失了吗?
好像又不是。他没有丢却剑客的荣光,随时能抽刃向强者。
他只是开始怀疑每一次行动的意义。
如果星盟真的像传言中那样,是由一群武勇正义的侠士自发凝聚的力量,那刺杀指示最初的源头又是谁呢?是否只是其中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那个普普通通的人的意志像落入平静水面的石头那般,激起了一层层涟漪。
如果那个普通人的选择是错的呢?
如果那个普通人别有用心,利用了这样一股强大的力量主宰了他人的生死,星盟是否就与残狼没了区别?
宋云有些乏了。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疲惫,是信仰的危机。
铜驼大街上,忽然有人高呼:“活佛升天了!”
他喊得很突然,就站在宋云面前,边喊边往一个方向开始跑。人们开始跟着他移动,越聚越多,颇有达摩初来永宁寺时的意味。
“活佛升天?”宋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怀着好奇跟了上去。
白马寺香客聚集,人声鼎沸。
这是个信仰佛的国度,任何关于佛的事迹都会惹人瞩目。
高台。
高台堆满了柴薪。
高台上立着一根高而粗壮的木头。
一个和尚背靠木头盘腿而坐,双眼微闭,一副冥想静修的姿态。
“今日,白马寺的活佛将于业火中升天,为众生祈福,偿还罪孽。”一个衣着华贵的胖和尚朗声道。
若干名小和尚拿着铜盆迅速穿插进人群,应和着胖和尚的呼吁:“望诸位多赐功德,赏些香油钱。”
宋云往某个小和尚的铜盆里扔了一块散银,静静地看着那位即将升天的“活佛”。和尚的本事好像总是那么大,前有达摩一苇渡江,今又有活佛火中升天。宋云听说,天竺的一位苦行僧居然将右手举起四十五年之久。
他突然感觉有人在扯他裤腿,低头一看,是个半人高的小孩子。
“大哥哥,我想看活佛。”小娃娃恳求道,手里还攥着糖人。
周围人多,容易推搡,这孩子孤身一人站在这么多大人中间到底太危险。宋云把他抱在怀中,问道:“你父母呢?”
还没等孩子回答,升天的仪式开始了。
火把由胖和尚点燃,火把又燃点了稻草,稻草继续引燃了上面的积薪。
火烧得很快,转瞬之间,“活佛”就被火光包围。
人群屏息,不敢移开目光。
如果这时有小偷光临,恐怕能赚个盆满钵满。
宋云怀中的孩子突然笑嘻嘻地大声叫了一句:“他要烧死了。”
此言既出,不少人变了脸色。
宋云的瞳孔猛地收缩,放下孩子,纵身跃起,踩着一个又一个人的头顶冲向高台。
在火光和空气的流动中,“活佛”好像已变得扭曲。
宋云发现,“活佛”的脖子好像歪了。
他已来到高台之上。
一探鼻息,“活佛”已经死了。
为了固定“活佛”的脑袋,“活佛”的脖子钉满一排钉子。
骗局,一切不过是个骗局而已。
胖和尚忽然高声骂道:“扰乱法事,该死!”
宋云脚踏巨木跃出大火,径直来到胖和尚跟前,道:“比丘满口秽语,谋财害命,才是该死!”
胖和尚闭上眼,双手合十,转眼就成了另一副和善可亲的样子:“大和尚听不懂施主说的话。”
宋云指了指高台上燃烧着的“活佛”,高声对场中的看客说道:“诸位,这‘活佛’根本就是个死人,只不过拿几枚钉子钉在了木头上,装作念经打坐的样子。”
场下忽然有人叫道:“骗子!”又有不少人应和着高喊:“退钱!”紧接着,有一小撮人变本加厉道:“赔钱!”
胖和尚垂眼道:“诸位香客,‘活佛’就是‘活佛’,为了众生罪孽甘受业火,比丘从不打诳语,诸位不信就罢了,切莫诋毁逝者,侮辱我佛。”
他恭顺的模样换得了一群人的信服和支持。人们开始骂宋云,骂刚才喊“退钱”“赔钱”的人。
宋云受不了这样。
他是个老实人,老实人就该说老实话,看见什么就该是什么。
他看见了一个死人和一排钉子,他就对别人说一个死人和一排钉子。
胖和尚的双手又合十了,躬身向宋云行礼,左边身体朝着人群,却睁开了右眼看着宋云,像是在说“就算你知道我们造假又能怎样”。
宋云再也按捺不住,准备一拳砸在胖和尚那只眼睛上,叫他再也睁不开。
谁知有只手忽然按住了他的拳头。
“实在抱歉,实在抱歉,我的朋友酒喝多了,满嘴胡言乱语。”
宋云转头一看,发现初新正向胖和尚点头哈腰,赔礼道歉。胖和尚睁开的那只眼睛仍盯着宋云,嘴里却念念有词。
当众下不来台,还被胖和尚这般羞辱,宋云快气晕了。
醉仙楼。
无论初新怎么给宋云夹菜,宋云就是不说话。
士可杀,不可辱。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我看见了死人和钉子,根本不是什么“活佛”。
这些宋云都没说出口,但初新已经从他执拗的表情上读了出来。
初新说道:“我知道你没有撒谎,你说的话若是不可信,天下就没有可信的言语了。”
宋云终于还是开口了:“这才像句人话。”
初新道:“可是你跟那大和尚耗着也不是个办法,底下的人根本就不信你。”
宋云反诘:“如何不信?不是还有人在喊‘骗子’吗?”
初新叹道:“喊完‘骗子’,转头就要退钱赔钱的人,真的是因为相信你?”
宋云怔住。
与其说他们是相信宋云的话,不如说他们更相信铜盆里的钱。
初新继续说道:“现在是多事之秋,人人自危,这些有头脑的人都盼着能于乱局中刮点儿油水,连白马寺这样的名寺也不例外。”
宋云问道:“听说尔朱荣已在城外陈兵,是真的吗?”
初新点头:“千真万确。”
宋云道:“既然他有谋权夺位的意思,为何不攻城?”
初新道:“一旦他这么做,他便成了国贼。”
“国贼?”
“世人皆知北疆是拓跋氏的北疆,不是尔朱氏的。尔朱荣若是率军攻打洛阳,不是国贼又是什么?”
宋云点点头:“有道理,若是他成了国贼,便会失去人心,千夫所指。”
初新倒了杯酒:“所以他在等。”
宋云问:“等什么?”
初新回答:“等洛阳不攻自乱。”
“不攻自乱?”
“是,现在洛阳两度换君,缺粮少兵,物价又涨得极快,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宋云沉默,这些事情虽本来不该由他们这种江湖人操心,可他还是为洛阳城和城中的百姓深感忧虑。
每次朝代更迭,争斗杀伐,获利的永远只是少部分人,而那些勤恳劳作的人们却总是不可避免地遭殃。
更可笑的是,在受到盘剥之后,大部分这样的人却只知道盲从,或者喊“赔钱”。
想到这里,宋云冷哼了一声,说道:“吃斋念佛的人都已经心生歹念,洛阳怎能不乱?”
初新道:“实在是大家都吃不饱饭,没有钱供奉寺庙了。”
宋云道:“我们甚至还不能确定那个‘活佛’究竟是不是被庙里的人掳走杀死的。”
初新道:“的确有这种可能。”
他们的背脊都有些发冷,不约而同地喝了杯酒。
初新忽然问道:“令兄除了醉仙楼,还做过什么其他生意吗?”
宋云想了想,答道:“大哥还开了三间赌场,两间染坊,据他自己说,好像还圈了一块地当牧场。”
初新若有所思,沉默半晌后,又问道:“醉仙楼开张已有五年,赌场和染坊呢?”
宋云回答:“染坊最早,已有十年之久。”
“十年之前,令兄莫约三十岁吧。”
“是的。”
“像他这么能干的人,三十岁便该成名的。”
宋云怔了怔,随即又点点头。
初新接着说道:“河洛宋家也是块金字招牌,有了这块世家大族的招牌,他就算想不出名,好像也是挺难的。”
宋云自嘲道:“我倒是也想出名,可世事总难料。”
初新道:“你毕竟还年轻,等你到三十岁时,大概名头也很盛了。”
宋云好像听懂了初新话里的意思:“你是说,我大哥在开染坊前,还做过一些事情。”
初新默然。
宋云继续问道:“他之所以没有成名,是因为那些事情见不得人?”
初新慢慢地点了点头。
他想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
第一二六章 怪异的癖好
有些话初新不方便明说,就只能用暗示的办法传达。
就好像门外的暮色一样,偏红的黄色,能让人隐约感觉到黄昏已来临。
宋云一时半会儿好像也有些懵了。
宋云虽然听说过自己的大哥曾经是个武林高手,可绝不愿相信他做过见不得人的勾当。打从宋云记事起,宋允就一直教导他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君子。
宋云就是这么对初新说的,语气和缓,没有愠怒。
他将初新视作朋友,对于朋友的误解,他总是格外宽容。
“你听说过千金会吗?”
“没有。”宋云摇头。
初新只能将他经历的关于千金会的事告诉宋云。
“就在这张桌子边上?”宋云惊讶地指了指他们落座的桌子。
“对,王十就死在这张桌子边上。”初新说道。
宋云稍作停顿,道:“你说家兄是千金会十二楼的楼主,和昨晚发生的事情有密切的关系?”
“是的,这一切都是十二位楼主赌桌上的赌局。”
宋云挠了挠头:“我还是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赌这么奇怪的东西?”
初新道:“他们的做法,本就不是所有人都能懂的。或许只有当我们也拥有这么多钱时,我们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宋云感叹:“人若是无聊到了这个地步,还不如死了算了。”
初新并没有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而是分析道:“他们此次的行动之所以动静比往常大,正是因为这场赌局利益攸关。”
宋云道:“何解?”
初新道:“千金会十二楼其中一位楼主是当朝宰相——元雍。”
宋云道:“高阳王?”
初新道:“正是,我猜这场赌局压的,是胡太后和尔朱荣的胜负,而元雍和胡太后是政治上的联盟,他不仅在赌局中不能输,在赌局外也不能输。”
宋云点头道:“这倒是,尔朱荣若是手握大权,必定会将北魏的旧臣撤换,改为他的心腹。”
初新笑道:“元雍这种人,根本舍不得放下手中的权力,一定会全力以赴帮助胡太后。”
对于胡太后和元雍这样的人而言,权力不单单是让人上瘾的毒药,权力已变成了空气,离开片刻就会让他们枯萎死去。
宋云叹道:“怪不得胡太后能够狠下心杀掉自己的儿子。“
初新忽然想起那晚在北城门见到的拿着一口箱子的人。初新相信或许元诩和元诩的母亲之间达成了和解与妥协,一个放下权力,一个放下对子女的束缚。
他虽然并不赞同元诩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或许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他决定不提起这件事,让它变成一个秘密,一个连野史都不载的秘密。
宋云忽然问:“那天在元雍家中赴宴的人,便是压太后赢的楼主?“
初新沉吟道:“也许是的,他们册立新君的行动成功了,相当于赢下一程。”
宋云笑问:“难道是庆功宴?”
初新点头:“当然是庆功宴。”
宋云反问道:“庆功宴只吃饭?”
初新摇摇头:“我一开始也以为他们只是在吃饭,可很快我就明白,他们的一餐或许不仅是鱼肉而已。”
宋云不懂。一餐不是鱼肉,难道还是鸡鸭不成?
初新道:“鱼和牛肉都代表他们赌赢得到的东西,只不过根据这些东西不同的特征具象为了牛头肉、牛排肉和牛腱子肉而已。”
宋云失笑道:“牛肉便是牛肉,怎么还有这么多讲究?”
初新解释道:“虽然都是牛肉,牛头肉和牛排肉味道不同,牛排肉和牛腱子肉口感也有差异。”
宋云说道:“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
初新疑怪道:“为什么?”
“因为我的舌头很钝,尝不出太细的味道。”宋云一边说还一边伸了伸舌头。
初新又问:“那么你的几位兄长,有没有人爱吃牛腱子肉?”
宋云摇头。他忽然又反应过来了,既然宋家四兄弟没有一个人喜欢吃牛腱子肉,大哥宋允为什么还要抢牛腱子肉呢?
初新微笑道:“看来你已看出这里头的猫腻。”
宋云点点头。
“至于牛腱子肉代表什么好处,我们不得而知,可至少我们已知道,令兄参加的这场宴会是个巧妙的分赃仪式。”初新一时也想不到比“分赃”更好的概括词。
宋云被说服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千金会的事情他的确有参与。”
“正是。”
天黑了,两个人脸上都像蒙上了一道阴影。
宋云忽然问:“为什么将这些告诉我?”
初新认真地回答道:“我只是觉得,你需要知道这些。”
宋云苦笑:“我虽然不太会说假话,却也还分辨得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初新的确还有其他目的:“我想知道,令兄是否私藏了一个国王。”
宋云吃惊道:“国王?”
初新缓缓道:“这确实有些令人惊讶,却是元雍亲口告诉我的。”
世界上除了北魏和南梁外,确实还存在着众多零零散散的小国家,小国家的君主自然就是小国王。
宋云问道:“你怀疑是家兄掩盖了这位国王的行迹,将他藏了起来?”
“是的,”初新顿了顿,解释道,“这虽是我的猜测,却有几分依据。”
宋云问:“什么依据?”
初新道:“元雍既然在宴会上未提及此事,就说明他重点怀疑的人就在赴宴的六个人之中。”
“赴宴的是哪六个人?”
“除去令兄,还有袁不褚,阴坚,阴阳道人两兄弟,以及一个被元雍称作‘小高’的人。”
宋云耸然动容道:“袁不褚可是十年前消失的那个袁不褚?”
初新点头。除了十年前消失的袁不褚,还有谁当得起“神猿”这个称号?
宋云目光闪烁,又问:“这么说来,‘秃鹰’阴坚和阴阳道人也是如假包换的?”
“当然。”
“噫,”他轻轻地惊叹了一声,“这么说来,他们不但没死,活得还相当不错。”
初新肯定道:“活得好极了。”
“十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宋云感到很好奇。
“我想,令兄或许知道。”
醉仙楼的歌舞又起,来自西域的舞娘卖力地扭动腰肢,兴致勃勃的看客将金银挥掷。
每到夜晚,醉仙楼的一部分就会复苏。尤其是关于人性卑劣丑陋的那一部分。
或许是跑题了,初新又说回了赴宴的六人:“我之后去过袁不褚和阴坚在洛阳的住所,也跟着阴阳道人转悠了一整天,对于他们的行踪爱好已算有所了解。”
宋云聚精会神地听着,他对这些人的兴趣显然也很浓厚。
初新逐个介绍着。
“袁不褚的兴趣很简单,他喜欢吃,对于任何好吃的东西,他都有种近乎狂热的爱好。怪就怪在,他吃了第一口,就绝不再吃第二口。”
宋云疑怪道:“绝不吃第二口?”
“是的,任何食物都是这样,不论有多么美味,他都只尝一口。我听说有种养生的办法就是这样。”
宋云道:“这么说来,他是在养生?”
“是的,袁不褚少说也有七十岁了,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声如洪钟,或许就和他的这个习惯有关。”
宋云笑道:“如果让我这样子活到六七十岁,我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
对于他们来说,美酒若是只能喝一口,生命将变得无趣。
“每个人的想法自然是不同的。这个习惯或许健康,却很费钱,大部分人是很难做到的。”初新评价道。
下一个是“秃鹰”阴坚。
“阴坚谢顶很快,我很快就发现了原因。”
宋云问道:“什么原因?”
“他的**太旺盛。”
说完,两人都笑了起来。
“阴坚对于女人的需求是你难以想象的,他好像也有几十房妻妾。”
“也?”宋云失笑道。
“因为元雍这个老头子也有几十房妻妾。”
宋云感叹道:“也许这是许多男人的梦想,只不过有的人能做到,有的人做不到。”
初新补充道:“还可能是有的人敢娶这么多,有的人却不敢。”他又继续道:“然而阴坚并不甘于此,我在他住所附近不到两个时辰,便有三名少女进出。”
宋云道:“照他这样子下去,不仅秃得快,死得也绝不会太晚。”
“至于阴阳道人,十年前以轻功神妙著称,和人竞速,往往对手还在半路,他已在终点处休息很久了。”
“不错,”宋云道,“然而后来被人发现,阴阳道人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兄弟,长得很像的两兄弟。一人在起点装模作样,一人在终点等候。”
“有人说他们是因为戏唱不下去了,才退出江湖,可据我观察,阴阳道人两兄弟的轻功都相当高明,不在你我之下。”
宋云惊骇道:“有这种事?”
初新道:“所以十年前他们绝不可能因为轻功不济而销声匿迹。”
“那又是什么原因?”
“我不知道,要弄清原委,我们必须知道十年前发生过什么,为什么有一大批武林高手莫名其妙地消失。”
宋云沉吟片刻,问道:“那么阴阳道人又有什么癖好呢?”
“阴阳道人两兄弟的脾气很怪,嗜好也很特别。他们喜欢收藏。”
“收藏什么?古董吗?”
“不,”初新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瘆人的笑容,“他们喜欢收藏指甲和头发。他们会装作给别人祈福求道,让那个人剪下指甲和一缕头发给他们。”
宋云听着听着,有些想吐。
“当然,他们也不是什么人的头发和指甲都收藏的,他们只收藏年轻貌美者的。”
宋云当然想不到,人的外貌出众,居然连头发和指甲都能够沾光。
“‘小高’呢?我从没听说过江湖中有这样一号人物。”
初新点点头道:“我也从来没听说过,但他确实能算得上是一号人物。”
“为什么?”
“他走路的脚步不仅轻巧,呼吸声也很轻,每一次吐纳所用的时间极长。”
这样的人,无疑是内功高手。
宋云问:“这个‘小高’是个怎样的人?”
初新摇着头,脸上竟有惊恐之色:“我只知道他是个很可怕的人,他唯一的嗜好是杀人。”
宋云皱眉道:“你见过他杀人?”
“没见过,可我认得他的眼神。”
“什么眼神?”
“屠夫、刽子手的眼神。”
在屠夫和刽子手眼中,人类不过是一种直立的动物,他们一眼便能望穿你身上所有的要害。而且他们不会因此感到害怕,反而会兴奋不已。
民间有“做屠夫和刽子手会折寿”的说法,可算是一种诅咒,却也折射出人们对于这两种人的畏惧。
他们杀人或许比优秀的剑客还要干脆利落。
三国时期,于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张飞在追随刘备之前就是屠夫。
“真是一群怪人。”宋云感叹道。可他还是没有明白,这些和初新怀疑他大哥有怎样的联系。
初新解释道:“他们都有这样那样的癖好,怪虽怪,却也是人之常情,然而令兄却不同。”
“怎么不同?”
初新的声音压低了:“他没有任何嗜好。”
一个没有嗜好的人,往往是可怕的人。
见宋云将信将疑,初新问道:“他嗜酒吗?”
宋云摇头。他的长兄虽经营着醉仙楼,却滴酒不沾。
初新再问:“他好色吗?”
宋云摇头。他的长兄只有一位正妻,膝下无子。
初新又问:“他有其他怪毛病吗?”
宋云摇头。他的长兄一向正经,正经得很,绝不会像阴阳道人那样有收集指甲和头发的怪癖。
初新叹道:“一个什么都正常得要命的人,往往才有大问题。”
“为什么?”宋云不理解。
“当一个人有嗜好时,他在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之后,会有满足的快感。”
人活着,许多时候就是为了满足。
肚子饿了就要吃饭,嘴巴渴了就得喝水,寂寞了要找人倾诉,烦恼时则需要发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在满足自身或者别人的需求。
初新一字一字道:“挣钱固然重要,可若是没有嗜好让他花钱,他是绝不会有满足的感觉的。”
“那又怎样?”
“一个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满足的人,往往酝酿着阴谋。”
“可是,”宋云争辩道,“这毕竟只是你的猜测而已。”
初新说得嘴巴都干了,他喝了口酒,指了指回旋的舞女,道:“我当然有其他的证据。”
第一二七章 不存在的楼层
宇文泰已在一家酒馆待了三天三夜。
第三天黄昏时,他收到了一块锦帕,上面写了一行小字:“大军已至。”
他知道,尔朱荣的甲士步兵都已赶到了洛阳。只要进攻,洛阳城破是几日之内的事情。
但是尔朱荣还欠一个由头。
一个能让他靠近权力最中央的理由。
“太后鸩杀天子”虽已传得沸沸扬扬,可说到底只是传言而已,就好像是一堆干柴,总却少了一点火星。
如果能够找到有说服力的证人证物,得到士族大户的普遍支持,尔朱荣就能如愿以偿。
可不知是由于千金会掣肘还是“鸩杀”一说本就荒诞,这样的证据还没浮出水面。
宇文泰等够了,他收到这快锦帕说明,尔朱荣本人也等够了。
或许千金会的事情可以暂且放一放,如果他能为尔朱荣寻觅到证实流言的办法,同样也是大功一件。
这样的办法并不好找,他想,尔朱荣笼络的那批江湖异人此刻肯定在洛阳内外分头行动,说不定尔朱荣本人也坐在担架上进了城。
正思索间,他瞧见一个样貌很丑陋的人走进了酒馆。
这是个没有头发的人,不知是剃度出家了还是谢顶谢得厉害,他的眉骨处长着一颗巨大的肉瘤,脸上坑坑洼洼,遍布其他凸块。
宇文泰赶紧收回了目光,专心于自己的酒菜。他怕多看一眼,自己吃下去的晚饭就会从嘴里再吐出来。
好巧不巧的是,这个丑陋的男人竟径直朝他的位置走来,“扑通”一声坐在了宇文泰对面。
宇文泰真是有苦难言,只能更勤快地夹着菜,更用力地扒拉着碗里的饭,试图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可这样做往往适得其反,他无意间居然还数清了丑陋男人的鼻子里露出了七根鼻毛。
他终于吃完了饭菜,准备离开。
可就在他站起的一瞬间,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丑陋男人却说了一句让他重新坐下的话。
“西原黑獭难化龙。”
宇文泰的小名就叫“黑獭”。很多年之后,宇文泰仍时不时感叹这句谶语的准确与神奇。
宇文泰望着面前的男人,问道:“阁下认得我?”
“不认得。”
“认得家父?”
“不认得。”
那可真是怪了。宇文泰盯着男人眼前的肉瘤看了很久,就是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只好再问:“有何见教?”
“我知道你在找一个人。”
宇文泰瞪大了眼睛,追问道:“先生可否指点一二?”
“跟我来。”
宇文泰跟着他走出了一家酒馆,沿着铜驼大街向北,右拐,左拐,再右拐,来到一处深巷。
眨眼间,宇文泰就跟丢了。
深巷里却有一个身影早就在等候。那道身影脚边似乎还横躺了一个人。
宇文泰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当他看清那道身影时,他已走了八步。
高欢。
高欢两腮的胡子好像又茂盛了不少,眼睛似乎放着光。宇文泰从没注意到,原来高欢也是夜眼。
“你看起来很惊讶。”高欢道。
“有一点。”宇文泰承认。
在这里以这种方式见到高欢,宇文泰多多少少有一点惊讶的。
“我今天不是来找麻烦的,”高欢踢了踢脚边的人,那是个被麻绳捆了一圈又一圈的倒霉蛋,“我是来给你送想要的东西的。”
“谁想要?”宇文泰反问。
“你和你的主子都想要。”高欢冷笑道。
宇文泰低头瞧了一眼。地上的人面白,虽有皱纹,却没有半根胡子,是个阉官。
“中人?”“中人”的意思,就是“不男不女的人”。
“是的。”
“皇宫里的?”宇文泰问。
“皇宫里的。”高欢答道。
宇文泰已知道这个人大概是派什么用场的了,可他也没有贸然答应,而是问道:“你开什么条件?”
高欢呵呵大笑:“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确实只有二十岁。”
“我的确只有二十岁,”宇文泰淡淡道,“只不过很多事情让我变得不再像二十岁了。”
“如果不谈条件,总让人感觉我在骗你。”高欢道。
“既然这样,不妨直说。”宇文泰拱手道。
“将来若是我走投无路,前来投奔,还望你在酋帅面前替我求情。”高欢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望着宇文泰。宇文泰听罢也有些讶异,他想不到高欢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本来就是个无赖泼皮,人要活下去,要活得比别人好,总得付出点什么。”高欢笑了笑,无奈地说道。
宇文泰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中年人的另一面,他点点头,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要投靠酋帅,我一定冒死求情。”
他停顿了片刻,又问道:“你们都是千金会的人?”
这回换高欢怔住。回过神后,高欢问道:“你是如何断定的?”
宇文泰道:“我猜的。”
“你还猜到了什么?”
“我猜你们一定把宝压在了酋帅身上。”
高欢缄口良久,终于叹道:“其实并非我们选择了尔朱荣,而是时势选择了尔朱荣,这一战,他无论怎样都赢了。”
高欢转身打算离开,走到半路时,忽然回头说道:“我真希望以后你我不会成为对手。”
宇文泰愣住,旋即又问道:“为什么?”
高欢苦笑道:“因为我害怕自己会输得很惨。”
深巷很暗,吞没了高欢的背影,他的话语却久久回荡于宇文泰脑海。
他不知道自己与高欢有怎样的渊源,怎样的羁绊,他只是偶尔有很奇怪的念头闪过。
既然上天生了高欢,又何必诞下他宇文泰?
宇文泰理清了纷乱的思绪,俯身盯着地上的阉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阉官哆哆嗦嗦地答道:“宗玉,宗室的宗,美玉的玉。”
“名字倒是好名字,却不知你的水性有没有你的名字那么好。”
宗玉没听懂,问道:“什……什么?”
宇文泰扛起宗玉,边走边说:“洛阳已全城戒严,我们只能从河道离开。”他指了指自己,不无得意道:“我的小名之所以叫‘黑獭‘,就是因为我虽生于内陆,水性却好得惊人。”
深夜。
醉仙楼。
歌舞总难休。
初新指了指回旋的舞女,说道:“你瞧,她们的舞姿是否和中原女子大不相同?”
宋云仔细观摩了片刻,竟发现舞女的步法不似任何一种中原的舞蹈,倒和轻功的步法极像,惊问道:“这是轻功?”
初新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宋云笑道:“你这个反应我不懂。”
初新解释道:“你说这是轻功的步法,确实不错,可在她们却没有任何关于‘轻功’的概念,她们平时跳舞怎样,现在就是怎样。”
宋云更加糊涂了。
“她们源自一个叫‘突厥’的民族,以游牧为生,那里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幼,都习练摔跤、骑马,他们甚至可以在马背上跑跳。”
在马背上跑跳需要扎实的基本功,或许连轻功高手都办不到。
现在宋云总算理解为什么她们的舞步像轻功的步法,只因这种走路跳舞的方式已深入这个民族的骨髓,也就是说,突厥族的男女老幼无意中练就了高明的轻功。
初新不无感慨地说道:“鲜卑人入主中原以来,渐渐不思进取,弓马倦怠,或许从今以后,草原的霸主就要换人了。”
“如果妇孺都有这等功夫,这个民族可说是强悍了。”
初新道:“我前几日还遭遇了两个蒙面的突厥刺客。我想,他们和醉仙楼的舞女同属突厥部落,绝非偶然。”
宋云问:“既然是蒙面刺客,初兄又为何断定他们是突厥人?”
初新笑道:“只因我在交手时碰到了些不该碰的地方,无意中明白刺客里有一人是女的。”他补了一句:“游牧民族虽多骁勇,女子有这般刺杀术的却仍属罕见。也许那个人就混在这群舞女中间也说不定。”
宋云道:“就算兄长时常招揽外族女子入醉仙楼,也不能证明是他掳走了那个国王。”
初新叹道:“当然,这些都还不算很好的证据。”
宋云道:“的确不够好,连我都无法说服。”
初新敲了敲桌子,唤来了一名侍从,吩咐道:“我想要一间房。”
醉仙楼的侍从有很多个,相貌不同,神态倒像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低眉顺眼,满脸谄笑。
他咧开嘴说道:“公子要哪一间房?”
初新看似随意地一指:“就那儿吧。”
侍从脚下像安了轮子,飞也似地安排去了。
宋云问道:“初兄今夜有雅兴?”
初新笑道:“我只是想给你看看我的证据。”
宋云又问:“在哪里?”
初新朝自己刚刚要的那间房瞥了一眼。
这间房初新当然来过。背三把剑的人曾在此无声无息地消失,连同十来名有说有笑的男女。
房间不小也不大,墙上挂着名画,地上垫着毛毯,和初新上次来时没有两样。初新还记得自己用“七月”敲遍了四面的墙壁,也没有发现任何暗室的端倪。
宋云和初新面对面坐着,四面环顾之后,问道:“证据在这里?”
初新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证据就在这里。”
宋云盯着墙上的几幅山水图看了很久:“你是说,这几幅画?”
初新举剑,往地上一戳,道:“是这里。”
这一戳戳在了毛毯上,毫无声响。
宋云问道:“这条毛毯?”
初新起身,缓缓将毛毯挪开,地上居然有一扇木板门。
宋云惊呆了:“底下有暗室?”
初新点头道:“我之前也忽略了这一点。我以为醉仙楼一二楼之间并没有夹层。可近来在这里待得久了,才发现一二楼之间的距离大得吓人,或许足够再建一层。”
宋云道:“你是说,醉仙楼其实有一层不见光的楼层?”
初新望着木板门,颇紧张地说:“答案就在我们脚底。”
他伸手抓住了木板门上的凹槽,用力一拽,门开了,下面是一把梯子,以及无尽的黑暗。
宋云和初新面面相觑。谜底揭开时,往往新的谜面也会生成。
下面是什么?用来做什么的?
只有下去了才能知道。
“我先来吧,我们都没有带火折子,小心点好。”初新已蹑手蹑脚抓好了梯子,缓缓向下移动。宋云摒住气息,既想向下多看几眼,又怕自己挡住初新所剩无多的光亮。
初新很快落地了。
他花了不少时间才适应了黑暗。在他现在身处的小世界中,只有一方微弱的光,照亮一方小小的木地板。
那束光突然消失了。
初新的心仿佛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
头顶的木板门被关上,与他相伴的突然只剩黑暗。
宋云呢?
宋云背叛了他?
还是宋云本就是千金会的人?
初新微微向前探出手,摸到了梯子,可他没有急着爬上去,他知道如果有人刻意关上了木板门,就绝不会轻易再让他出去。
他突然懊悔自己的莽撞,实在应该先准备一只火折子的,那样一来也就不会如此狼狈。
现在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他最近的运气好像变差了,变得很差很差,交不该交的朋友,做不该做的事情。
他想喊,喊出声来。
可呼喊除了徒增对手的猖狂外,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向阳子是如何在黑暗中生活二十年的?
他又能否在黑暗中熬过二十个时辰呢?
离他不远的地方,忽然也出现了一柱光。
初新想也不想就朝那柱光飞奔而去。
接近后,他却停住了。
因为他看见光柱之中站着一个人。
他就像从炼狱落到了冰窖,很冷很冷的那种冰窖。
“你实在太爱管不该管的事情了。”光柱中的人发出声音。初新看不清他的样貌,也认不得他的声音,可初新已确定,这个人一定是宋允。
“什么是该管的事情,什么是不该管的事情,我向来不太分得清。”初新嘴硬道。
“会让你丧命的事情就是不该管的事情。”光柱里的人说。
“我知道你是十二楼的楼主之一,我也知道国王就是被你掳走的,或许就关在这里的某处。”初新不再理会那人的威胁,大声地说出了自己的判断,他希望黑暗中有人能声援他,至少能回应他。
没有。什么都没有。
除了黑暗,就只有一道光柱和一道人影。
“我不必再理会你,因为你是个死人,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光柱中的人说道。
“在你消失之前,我一定可以抓住你,也一定能知道你是谁。”初新朗声道。他说每句话都用了十二分的力气,他仍对黑暗抱有期待。
黑暗就是黑暗,不必怀有期待。
人类的太多悲剧正是源于对黑暗的期待。
“你抓不到我,你连你的猜想是否正确都不知道。”光柱中的人说道。
初新的目光黯淡了,他确实没有抓住对方的把握,也实在是没找到确凿的证据。他忽然问:“如果我真的要死在这里,你能否告诉我,你是谁?”
“不能。”
说完这两个字时,他的人消失了,那柱光也不见了。
第一二八章 不完全的失败
黑暗无边无际。
因为初新根本不知道哪里是黑暗的尽头,也许他面前就是一堵墙壁,可在黑暗之中,有墙壁和没有墙壁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甚至根本不敢伸手触摸。
暗室已越来越热,闷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初新几乎忘记自己来时的入口在哪里,他只感到一阵恍惚。
如果自己好端端待在江南,没有负气远游,大概生活还会很舒坦。
可若是自己真的闭门不出,会不会又羡慕别人轻剑快马的生活?
他不想做什么大侠,他只是喜欢新鲜的日子,每一天都从未经历过的那种。
呼吸已变得不再容易。
暗室闷热且潮湿,空气里还有轻微的腐烂味道。
他终于忍不住探出手,触碰周围的墙壁。他想起了三叔庄园地下的那场暗无天日的厮斗,那时他左肋中剑,却仍是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如今会不会也有这么好的运气?
贴着硬实的墙面,初新缓慢地移动着,每走几步,他就尝试着用剑敲碰,辨认声音是否有不同。
果然有。
有木头的脆响,有泥石的闷响,还有铁器撞击的鸣金声。
他顺着冰冷坚硬的质地摸索纹路,竟发现墙面上嵌着一扇铁门,他弯曲两根手指敲击,铁门“哐啷哐啷”地响,里头忽然有野兽嘶鸣呜咽的声音发出。
他的心狂跳不止,却又难以掩抑开门的冲动。
铁门锁上了,没有钥匙,根本打不开。
“有人吗?”他只能用嘴问。
野兽的声音再次响起。
“或许是头老虎?”他苦笑道。这种时候,说着无关紧要的玩笑话,反倒让他感觉好受不少。
野兽的声音稍响,也稍稍急切了些,可初新不愿再听了。
谁愿意在这种时候听野兽的低语呢?
他想唱支歌,自己唱得再不济,总比野兽唱的要好些。
他想唱阿青教给自己的《西洲曲》,可开口却是露白唱的那首童谣:“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它为什么哭……”
唱到这里,他自己也打了个寒噤。
他忽然拔出背后的黑刀,用力砍在墙壁上。或许他已近崩溃,或许他疯了,但他实在需要发泄。
当累得气喘时,他终于停止了这一鲁莽的行为,继续贴着墙面行走。
同样的铁门又出现了十七次。
当他重新触碰到黑刀与墙面碰撞遗留的痕迹时,他知道自己已绕了一圈。
醉仙楼的设计与客家土楼极像,是环状的,也就是说,这一层楼是连通的。
说不定不止一个房间有通往此处的秘道,也许几乎所有地毯下都藏着一方小木门。醉仙楼竟然设计得像一处军事要塞。
初新早该想到,这里绝不仅仅是吃喝玩乐的天堂。
现在知道这些似乎并不晚。
初新忽然想到,如果真的有那么多进出通道,自己随便选一个逃生,宋允不一定会有防备。他兴奋得几乎跳起来。
梯子,只要找到梯子,他就会找到出路。
他张开臂膀,缓慢移动,十步之后,他的右手碰到了一把梯子。
他三步并作两步爬上梯子,轻易地就撞开了挡在头顶的木板。
重见光明的感觉真的不错,呼吸新鲜空气更让人焕然一新。
可他瞬间愣住了。
初新抬起头见到的两个人就是宋允和宋云两兄弟,他们手中拿着火折子,同样惊愕地望着初新。
“我们正打算下来找你。”宋云率先开口道。
“这底下没有光亮,又不透气,待得久了会有危险。”宋允说道。
“我刚才准备跟着爬下梯子时,有人在我后颈上来了一下,我就昏过去了,”宋云拉着初新的一条胳膊,将他拖离了木梯,“幸好大哥发现得及时。”
“也不知谁胆子这么大,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宋允说道,他的脸上一直挂着一抹神秘莫测的微笑。
初新问道:“这底下的楼层是用来干嘛的?”
宋允回答:“以前托人设计醉仙楼时,让他在一二楼层中间建了十八间屋室,用来关押表演的野兽。”他拍了拍初新的肩膀,道:“要知道,洛阳的地皮可贵得很。”
初新简直已无话可说。
他怀疑宋允是打昏宋云,将自己关在底下的人,可现在宋允却叫醒了宋云,一起拿着火折子来救自己,再怀疑他,不仅宋云不会相信,连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他实在没有找到任何凭证能够证明宋允藏匿了那个倒霉的国王。
宋允忽然悠悠地提醒了一句:“初新少侠,舍弟顽劣,可不要跟他一块儿调皮。”
明面上是宋允在训斥自己的弟弟,实则是在警告初新少管闲事。起码初新是这样理解的。
如果换作别人,宋云可能还会顶上几句嘴,可此刻,他却丝毫不敢吱声儿。
大概宋家的家教确实很严。
初新叹了口气,躬身回了句“失礼”,准备离开。
宋允回礼道:“欢迎再来。”他脸上的笑容仍未消失,那抹讥诮的笑意让初新心痒。
初新忽然问道:“宋兄,既然醉仙楼关押着用于观赏的野兽,怎么我从未见过类似的表演?”
宋允淡淡道:“野兽就算被驯服,终究是野兽,始终保有兽性,自从有位客人被猛兽伤到以后,醉仙楼便不再以驯兽作为表演项目了。”
“哦,是这样。”
大概真是这样,初新确实听说醉仙楼闹过“猛兽伤人”的惨剧,可既然不再表演,为何自己还能听到野兽的低嚎?
三杯淡酒之后,他仍没有想通其中的道理。
敏提醒他:“宇文泰在这里等了你三天三夜。”
初新道:“哦?”
敏补充道:“刚刚才走。”
初新道:“嗯。”
敏颇感惋惜地说道:“好好的人,出去三天,连话都不会说了。”
初新的脑袋像被闪电劈开了。
人如果不好好说话,发出的声音是不是同野兽差不了多少?
他在黑暗中听到的呜咽嘶鸣,也许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发出的。
虽已入夏,初新却冷得整条手臂长满了鸡皮疙瘩。
怎样残忍的手段,才能让人变成野兽?就像那个被他在巷子里击倒的斗笠客一样,披头散发,满身烂疮,伤口流脓。
十八扇铁门后面的“野兽”中,会不会有一头就是他要寻找的?
他突然陷入了狂喜,可紧随其后而来的,却又是深深的懊悔。
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宋允有充足的机会能够抹去那些“野兽”的痕迹。
就算来不及处理,铁门都是上锁的,只要宋允不许,根本打不开。
醉仙楼愈发像个恐怖的地方了。
更可怕的是,这种恐怖好像已在整个洛阳城里蔓延开去。
大厦将倾时,普通人除了躲得远远的,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先贤很早以前就阐述过这个道理。
身旁的酒客们好像总有聊不完的秘闻:胡太后的风流情史,高阳王元雍新近纳妾,黄门侍郎宗玉失踪……
洛阳城危,他们关心的却仍是些猎奇的传言。对于他们来说,主子换谁都不重要,日子照样过。只要不上前线,他们便可娱乐至死。
这样一来,谁又会在意什么千金会呢?
他们不过是平头百姓,无权无势,又不会武功,江湖恩怨和朝堂纷争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平安喜乐地度过一生就行了。
可这世上也有一些人,看不惯强权欺压贫弱,见不得真相被掩埋粉饰。
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光明就会造访人间。
初新站起,昂视阔步地走出一家酒馆。他既然已决心要将千金会的秘密连根挖出,就不会轻易退缩。
一连两位皇帝登基,洛阳好似恢复了不少活力,不再浸泡于缺粮和暴动的阴霾中,街上满是散步摆摊的人。
新月如钩。
初新喜欢脚踏在铜驼大街上的感觉,仿佛回归到生活本真的纯粹,拥抱市井红尘。
如果就此结束江湖中的浪游,定居在某个城市,会不会获得安稳和幸福呢?
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经过白天的“活佛升天”风波,白马寺好像也热闹了不少。初新叹了口气,他知道宋云绝不会撒谎,所以“活佛”是假的,不过是一具摆好姿势的尸体而已。
可偏偏狂热的信徒不容别人置疑,硬是将狰狞的事实吹捧成了神怪的传说。
“少侠何故叹息?”
他背后突然响起了一个低沉的嗓音。他回头后首先见到的,是一双指甲尖长的皲裂的赤足。穿红袍的中年僧人缓缓地走到初新跟前,他的脸隐没在猩红色的帽兜下,像兽的影子。
初新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调侃道:“我真想知道,大师在冬天是否也赤脚?”
中年僧人点头。
初新慨叹:“那一定很冷,很痛苦。”
中年僧人淡淡道:“想要战胜痛苦,你必须了解痛苦。”
初新把这句话反复念了三遍,忽然问道:“大师可听说过‘活佛升天’?”
中年僧人道:“听过。”
初新问道:“人真的能像凤凰一样,在火中涅槃?”
中年僧人回答:“也许可以。”
初新愣住。
中年僧人接着说道:“能否涅槃,不在外界水火,而在内心。”
初新听懂了。“涅槃”说的不是人被火活活烧死,而是人在火中彻悟。
无论人以怎样的方式彻悟,都是“涅槃”。
初新道:“这么说来,把人钉在柱子上烧成灰,并不能让人升天?”
中年僧人点头,稍作停顿后,他说道:“我已听闻了白马寺的事情。其实这样的仪典在中原各地皆有,不过是为了挣香客的香油钱。”
初新挠了挠头:“洛阳的寺庙虽互竞豪奢,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却从未发生过。现如今着急用这种方式捞油水,莫非白马寺的寺众已清楚洛阳将大难临头,忙于敛财逃命?”
这种猜想太过大胆直接,本该烂在肚子里,可初新却随意地说出了口,只因中年僧人帮过他。
只要是对他有恩的人,他向来不曾忘记过。
中年僧人并没有被初新的想法吓到,反倒肯定道:“和尚比丘想在战乱时混口饭吃总是不容易的,胡太后和尔朱荣的军队随时可能开战,他们必须趁着战争还未爆发多攒些钱。”
“白马寺的动作真快。”初新意味深长地说道。
“白马寺的消息一向很灵通。”中年僧人道。
“是因为白马寺有位未卜先知的沙门吗?”初新说的这位沙门自然是宝公。
“也许是,也许不是。”中年僧人说话仍是暗藏机锋。
“听说宝公沙门在白马寺的辈分很高,是住持的师叔,为什么宝公沙门没有接替他师兄的职位?”初新似在自言自语,又像在问中年僧人。
“许多事情,本就是能者居之。”中年僧人答道。
“难道宝公沙门不是能者?他能知过去未来,一语既出如谶,如何不是能者?”初新不解。
“看得越清楚,往往看得越不清楚。”中年僧人答道。
初新有些气恼。跟和尚说话好像总是很累,你不知道他有没有懂你说了什么,你也参悟不透他在说什么。
中年僧人压低了声音,道:“其实贫僧明白少侠因何苦恼。”
初新苦笑。明知故问也算是和尚的拿手好戏。
见中年僧人不语,初新只好问:“大师倒是说说看,我因何而苦恼。”
中年僧人开口:“千金会。”
初新凝眉,道:“大师可有见教?”
中年僧人指点道:“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想了解死,需要先尝试理解生;若要了解生,也必先理解死。”
初新将这句话原封不动地念了七遍。
在第八遍念到一半时,他好像开窍了:“大师的意思是,让我从白马寺升天的‘活佛’寻起?”
中年僧人没有说话,只是双手合十施了个礼,意为告辞。
初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忽然开口道:“不知为何,你的身影总让我联想起另一个人。”
中年僧人停住脚步,转过身来。他的脸大半在帽兜的阴影中,唯一发亮的是他炯炯有神的眼睛。那眼睛里藏匿着温和的智慧,却也透着一丝落寞和不甘。
月光黯淡。
在黯淡的月光中,初新竟不再分得清,究竟站在他不远处的是个僧人,还是一身猩红色的长袍?
第一二九章 活佛的舍利
“他的意思是,让你从枯骨中寻找线索?”敏问道。
“好像是的。”初新苦笑。
他实在不具慧根,中年僧人的意思他只能参悟至这个地步。
“人都已经烧成了灰,还能瞧出什么来呢?”敏翻着账本问。她有个习惯,思考问题时手不能闲着。据说这样可以帮助她通畅思路。
初新沉吟片刻,问道:“那活佛被烧之后,骨灰会摆在塔林吗?”
塔林是得道高僧的坟冢。
他们生前不曾积累财富,死后也不愿多占寸土。
敏答道:“如果他真是白马寺僧众,应该会葬在塔林,如果不是,大概是不会入葬的。”
她翻了几页账本,忽然觉得这回答不够好:“不对,我觉得无论他是不是白马寺的僧众,都会葬在塔林。”
初新点头道:“我也这么认为。做戏要做全套,运骨灰出寺容易被人发觉,何况宋云刚刚闹腾过,白马寺大概会将尸骸就近葬在塔林。”
“可塔林这么多墓碑,你知道是哪座吗?”
“新建的塔林总是不一样些的,”初新淡淡道,“恰巧我对此又有些研究。”
“你好像对任何东西都有些研究。”敏瞥了初新一眼。
他正盯着王十留下的那柄黑刀锋刃上的缺口出神。
“我用这把刀在石壁上砍凿出了一条裂纹,可它却没有丝毫卷刃的迹象,”初新忽然自说自话般喃喃,“坚硬如斯,这些缺口又是从哪里来的?”
敏端详之后推测:“或许熔铸时就是这样的吧。”
初新觉得很奇怪,好好的刀为什么要铸成有缺口的残刃?
“你好像不该考虑这种事情。你总该想想,一堆骨头里能挑出什么线索来。”敏提醒道。
“说的也是。”初新哑然失笑。
他心里当然有过盘算。
他听说和尚的尸身焚烧后,往往会有米粒形状的圆珠遗留,天竺人呼作“室利那”,传入中原之后,又被改为“舍利”,取“舍弃利益”的意思。
这种神奇的现象成因不明,有人说是高僧大德只吃素的缘故,也有人说是因为僧侣身上佩戴的佛珠。
无论如何,假使烧掉的确实是躯体,总会有舍利遗存。
白马寺,塔林。
佛塔如林。
石头堆砌的墓塔伫立,像静默的僧人。
和普通的墓地不同,初新没有感到荒凉,而是心怀崇敬。
一个人生前死后都只享用一小块方寸之地,当然值得崇敬。
白马寺的塔林是对外开放的,然而并没有什么人来。人们对于墓地总是心怀忌讳。
初新却发现,早有一人静默地站在一座墓塔前。
那墓塔是刚刚筑成的,上面的白灰还是新的。
不过初新此刻倒更关心这个站在墓塔前的女人,因为没有男人会不对婀娜的背影动心。
那背影很美,腰肢纤细得像二月的柳条,该丰腴的地方却没有半分拖沓。
男人的正事总是敌不过美的旁骛。
初新理了理额前的碎发,静悄悄地走上前去,可没走几步,他就听到了他不该听到的声音。
他听到的自然是哭声。
他最听不得女孩子哭。一个女孩轻声哭泣的时候往往最惹人怜爱,也最楚楚动人。
男人总是有些自大,自以为能医好任何女孩心头的创伤。初新很有自知之明,却还是生发了不该生发的保护欲。
他温柔地问道:“姑娘,什么人欺负你了?我来帮你教训他。”
她只是哭,不过哭的声音轻了些。
初新想,大概没有谁欺负她,而是她心爱的人离开了她。他又劝道:“负心人总是难留,该忘记的还是忘了好。”
哭泣声响了些,也许是他的猜测对了,可这也意味着事情更不好办了。
他早该明白,一个女孩子想哭的时候,是无论如何都劝不转的。
他想,也许自己可以说些事情,让她分心,让她好受些。
他走到女孩子身边,望着她有些红肿的眼睛,说:“你听说过舍利子的故事吗?”
他没等姑娘回答,就继续说道:“舍利子是佛陀的大弟子,是舍利的儿子。‘舍利’的意思是‘鹙鹭’,因为舍利子的母亲舍利有一双极美极清澈的眼睛,就像鹙鹭的眼睛一样。”
塔林静悄悄的,只有初新的说话声和姑娘轻微的啜泣。
初新停顿了片刻,道:“舍利子遗传了母亲的眼睛,不仅漂亮,还能洞悉人世间的一切苦厄。可有一天布施时,他遇到一名乞丐,不要吃也不要穿,只要舍利子的眼睛。”
女孩终于开口了:“舍利子给他了吗?”
初新微笑。因为人的脑袋总是不够聪明,一说话,往往就会忘记哭泣。他接着讲述舍利子的故事:“舍利子问乞丐,为什么执着于要自己的眼睛。乞丐回答,舍利子的眼睛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是舍利子身上最宝贵的东西。而自己已有些眼花,需要舍利子的眼睛重见光明。于是舍利子就将自己的双目挖出,送给了他。”
女孩揉了揉眼睛,道:“他为什么这么愚蠢?那双眼睛之所以明澈锐利,只因为他是舍利子。”
初新点点头,道:“可之所以他会将自己的眼睛给乞丐,也因为他是舍利子。”
这句话很难懂,女孩当然也不懂。
初新笑道:“我并不知道你来这片塔林里做什么,这里埋葬的都是高僧的佛骨舍利,或许只有像舍利子那般,把最珍爱的东西舍弃,才能将一些事情看得更透彻。”
女孩缓缓地抬起头,忽然说了一句“这里埋葬的可并不都是高僧的佛骨舍利”。
这回换初新怔住了。
“什么?”
“在我们面前的这座墓塔里沉睡的,就绝不是什么高僧大德。”女孩红肿的眼睛里闪动着初新并不了解的情感。
他不明白女孩为什么不难过了,更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这座新修的墓塔中没有任何佛骨和舍利。
“你怎么知道的?”他问。
她冰冷的目光仿佛被烧灼:“被烧死升天的是我的丈夫。”
此言既出,初新的疑惑已大半开解。
原来并不止他和宋云关注着白马寺烈火焚烧的‘活佛’。
可她又是谁?被烧的尸体又是谁的?
女孩缓慢地说道:“我叫伊芬斯,是柔然封国楚特的王妃。”
初新望着她高挺的鼻梁和深蓝色的眼睛,心下一惊。如果她是王妃,墓塔之中的难道就是他在寻找的西域小国的国王?
但他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年纪这么轻就当上了王妃吗?”
这当然是句很笨的话。伊芬斯解释道:“我的父亲是楚特的宰相,他让我嫁给刚刚即位的国王,巩固自己的地位。”
初新闭上了嘴。他知道自己又多嘴了。一个敢将自己的国家放在赌桌上挥掷的国王,绝不是一个好丈夫。
他突然明白了伊芬斯在墓塔前奇怪的反应。
对自己的丈夫,她当然有爱,可更多的恐怕是恨。恨丈夫不争气,恨父亲太势利,恨自己的命运总难由自己掌控。
伊芬斯忽然转过头看着初新,道:“你能帮我查明他是怎么死的吗?”
初新还没来得及回答,伊芬斯就抓住了他的手,用极快的语速说道:“我在洛阳人生地不熟,身上带的钱也已花得差不多……”
初新不忍她再说下去,也受不了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的直视。
他没有再犹豫,立刻答应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好像梦见了舍利子。在他的梦中,舍利子挖给乞丐的眼睛竟然也是深蓝色的。
高阳王府。
元雍的酒柜琳琅满目,各种名贵的酒都能在酒柜中找到。
一坛满是污泥的酒吸引了初新的注意力,周围雕刻精致的酒壶酒坛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的酒柜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他问元雍。
元雍笑道:“这是刘白堕酿制的第一批白堕酒之一。他刚酿的白堕酒有二十坛,因太过美味甘冽,其余十九坛一售而空。所幸刘白堕有些商业头脑,留下一坛,静候高价买主。”
“你就是那高价买主?”
元雍不无得意道:“正是。”
初新叹了口气,道:“你一定不太喝酒,也不太懂酒。”
元雍眼中并没有愠怒之色。事实上,想从他眼中看到些波澜,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说:“我是个老人。老人不宜喝酒。当然,我年轻时也不太喝酒。”
初新点点头,道:“其他酒放得越久就越陈,越好喝,白堕酒却是放得越久越涩,越难喝。”
元雍称赞:“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对酒却如此了解。”
初新淡淡道:“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
元雍吃了一口糕点,直了直腰杆,道:“你既然来找我,必然有事想和我说。”
“是。”
“是什么?”
“你要我找的那个人死了。”
“死了?”
“死了。”
“怎么死的?”
“不知道。”
元雍捋了捋花白的胡子,自言自语道:“既然要掳走他,又何必杀了他?”
初新分析道:“可能他的利用价值已尽,被杀人灭口。”
“你猜是谁做的?”
“宋允,”初新斩钉截铁道,“我有八成的把握,是宋允。”
元雍道:“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初新忽然问道:“千金会有十二楼,上次我见到的,算上你,也只有七个人,剩下的人又是谁?在哪里?”
元雍笑了,笑得像条老狐狸:“恕老朽不能明说,这是千金会的规矩。”
“不能明说,你便特意让我在房梁上自行辨认?”初新也笑了。
他们两人的笑简直连一点儿重合的意思都没有。
“从没有人能坏了千金会的规矩,连我也不能,这也是千金会的规矩。”元雍说道。
“所以,你才迫切地想揪出这个掳走国王的人,因为他坏了规矩?”初新问。
“坏了规矩的人都得有被惩罚的心理准备。不是吗?”元雍反问道。
第一二九章
“他的意思是,让你从枯骨中寻找线索?”敏问道。
“好像是的。”初新苦笑。
他实在不具慧根,中年僧人的意思他只能参悟至这个地步。
“人都已经烧成了灰,还能瞧出什么来呢?”敏翻着账本问。她有个习惯,思考问题时手不能闲着。据说这样可以帮助她通畅思路。
初新沉吟片刻,问道:“那活佛被烧之后,骨灰会摆在塔林吗?”
塔林是得道高僧的坟冢。
他们生前不曾积累财富,死后也不愿多占寸土。
敏答道:“如果他真是白马寺僧众,应该会葬在塔林,如果不是,大概是不会入葬的。”
她翻了几页账本,忽然觉得这回答不够好:“不对,我觉得无论他是不是白马寺的僧众,都会葬在塔林。”
初新点头道:“我也这么认为。做戏要做全套,运骨灰出寺容易被人发觉,何况宋云刚刚闹腾过,白马寺大概会将尸骸就近葬在塔林。”
“可塔林这么多墓碑,你知道是哪座吗?”
“新建的塔林总是不一样些的,”初新淡淡道,“恰巧我对此又有些研究。”
“你好像对任何东西都有些研究。”敏瞥了初新一眼。
他正盯着王十留下的那柄黑刀锋刃上的缺口出神。
“我用这把刀在石壁上砍凿出了一条裂纹,可它却没有丝毫卷刃的迹象,”初新忽然自说自话般喃喃,“坚硬如斯,这些缺口又是从哪里来的?”
敏端详之后推测:“或许熔铸时就是这样的吧。”
初新觉得很奇怪,好好的刀为什么要铸成有缺口的残刃?
“你好像不该考虑这种事情。你总该想想,一堆骨头里能挑出什么线索来。”敏提醒道。
“说的也是。”初新哑然失笑。
他心里当然有过盘算。
他听说和尚的尸身焚烧后,往往会有米粒形状的圆珠遗留,天竺人呼作“室利那”,传入中原之后,又被改为“舍利”,取“舍弃利益”的意思。
这种神奇的现象成因不明,有人说是高僧大德只吃素的缘故,也有人说是因为僧侣身上佩戴的佛珠。
无论如何,假使烧掉的确实是躯体,总会有舍利遗存。
白马寺,塔林。
佛塔如林。
石头堆砌的墓塔伫立,像静默的僧人。
和普通的墓地不同,初新没有感到荒凉,而是心怀崇敬。
一个人生前死后都只享用一小块方寸之地,当然值得崇敬。
白马寺的塔林是对外开放的,然而并没有什么人来。人们对于墓地总是心怀忌讳。
初新却发现,早有一人静默地站在一座墓塔前。
那墓塔是刚刚筑成的,上面的白灰还是新的。
不过初新此刻倒更关心这个站在墓塔前的女人,因为没有男人会不对婀娜的背影动心。
那背影很美,腰肢纤细得像二月的柳条,该丰腴的地方却没有半分拖沓。
男人的正事总是敌不过美的旁骛。
初新理了理额前的碎发,静悄悄地走上前去,可没走几步,他就听到了他不该听到的声音。
他听到的自然是哭声。
他最听不得女孩子哭。一个女孩轻声哭泣的时候往往最惹人怜爱,也最楚楚动人。
男人总是有些自大,自以为能医好任何女孩心头的创伤。初新很有自知之明,却还是生发了不该生发的保护欲。
他温柔地问道:“姑娘,什么人欺负你了?我来帮你教训他。”
她只是哭,不过哭的声音轻了些。
初新想,大概没有谁欺负她,而是她心爱的人离开了她。他又劝道:“负心人总是难留,该忘记的还是忘了好。”
哭泣声响了些,也许是他的猜测对了,可这也意味着事情更不好办了。
他早该明白,一个女孩子想哭的时候,是无论如何都劝不转的。
他想,也许自己可以说些事情,让她分心,让她好受些。
他走到女孩子身边,望着她有些红肿的眼睛,说:“你听说过舍利子的故事吗?”
他没等姑娘回答,就继续说道:“舍利子是佛陀的大弟子,是舍利的儿子。‘舍利’的意思是‘鹙鹭’,因为舍利子的母亲舍利有一双极美极清澈的眼睛,就像鹙鹭的眼睛一样。”
塔林静悄悄的,只有初新的说话声和姑娘轻微的啜泣。
初新停顿了片刻,道:“舍利子遗传了母亲的眼睛,不仅漂亮,还能洞悉人世间的一切苦厄。可有一天布施时,他遇到一名乞丐,不要吃也不要穿,只要舍利子的眼睛。”
女孩终于开口了:“舍利子给他了吗?”
初新微笑。因为人的脑袋总是不够聪明,一说话,往往就会忘记哭泣。他接着讲述舍利子的故事:“舍利子问乞丐,为什么执着于要自己的眼睛。乞丐回答,舍利子的眼睛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是舍利子身上最宝贵的东西。而自己已有些眼花,需要舍利子的眼睛重见光明。于是舍利子就将自己的双目挖出,送给了他。”
女孩揉了揉眼睛,道:“他为什么这么愚蠢?那双眼睛之所以明澈锐利,只因为他是舍利子。”
初新点点头,道:“可之所以他会将自己的眼睛给乞丐,也因为他是舍利子。”
这句话很难懂,女孩当然也不懂。
初新笑道:“我并不知道你来这片塔林里做什么,这里埋葬的都是高僧的佛骨舍利,或许只有像舍利子那般,把最珍爱的东西舍弃,才能将一些事情看得更透彻。”
女孩缓缓地抬起头,忽然说了一句“这里埋葬的可并不都是高僧的佛骨舍利”。
这回换初新怔住了。
“什么?”
“在我们面前的这座墓塔里沉睡的,就绝不是什么高僧大德。”女孩红肿的眼睛里闪动着初新并不了解的情感。
他不明白女孩为什么不难过了,更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这座新修的墓塔中没有任何佛骨和舍利。
“你怎么知道的?”他问。
她冰冷的目光仿佛被烧灼:“被烧死升天的是我的丈夫。”
此言既出,初新的疑惑已大半开解。
原来并不止他和宋云关注着白马寺烈火焚烧的‘活佛’。
可她又是谁?被烧的尸体又是谁的?
女孩缓慢地说道:“我叫伊芬斯,是柔然封国楚特的王妃。”
初新望着她高挺的鼻梁和深蓝色的眼睛,心下一惊。如果她是王妃,墓塔之中的难道就是他在寻找的西域小国的国王?
但他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年纪这么轻就当上了王妃吗?”
这当然是句很笨的话。伊芬斯解释道:“我的父亲是楚特的宰相,他让我嫁给刚刚即位的国王,巩固自己的地位。”
初新闭上了嘴。他知道自己又多嘴了。一个敢将自己的国家放在赌桌上挥掷的国王,绝不是一个好丈夫。
他突然明白了伊芬斯在墓塔前奇怪的反应。
对自己的丈夫,她当然有爱,可更多的恐怕是恨。恨丈夫不争气,恨父亲太势利,恨自己的命运总难由自己掌控。
伊芬斯忽然转过头看着初新,道:“你能帮我查明他是怎么死的吗?”
初新还没来得及回答,伊芬斯就抓住了他的手,用极快的语速说道:“我在洛阳人生地不熟,身上带的钱也已花得差不多……”
初新不忍她再说下去,也受不了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的直视。
他没有再犹豫,立刻答应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好像梦见了舍利子。在他的梦中,舍利子挖给乞丐的眼睛竟然也是深蓝色的。
高阳王府。
元雍的酒柜琳琅满目,各种名贵的酒都能在酒柜中找到。
一坛满是污泥的酒吸引了初新的注意力,周围雕刻精致的酒壶酒坛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的酒柜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他问元雍。
元雍笑道:“这是刘白堕酿制的第一批白堕酒之一。他刚酿的白堕酒有二十坛,因太过美味甘冽,其余十九坛一售而空。所幸刘白堕有些商业头脑,留下一坛,静候高价买主。”
“你就是那高价买主?”
元雍不无得意道:“正是。”
初新叹了口气,道:“你一定不太喝酒,也不太懂酒。”
元雍眼中并没有愠怒之色。事实上,想从他眼中看到些波澜,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说:“我是个老人。老人不宜喝酒。当然,我年轻时也不太喝酒。”
初新点点头,道:“其他酒放得越久就越陈,越好喝,白堕酒却是放得越久越涩,越难喝。”
元雍称赞:“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对酒却如此了解。”
初新淡淡道:“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
元雍吃了一口糕点,直了直腰杆,道:“你既然来找我,必然有事想和我说。”
“是。”
“是什么?”
“你要我找的那个人死了。”
“死了?”
“死了。”
“怎么死的?”
“不知道。”
元雍捋了捋花白的胡子,自言自语道:“既然要掳走他,又何必杀了他?”
初新分析道:“可能他的利用价值已尽,被杀人灭口。”
“你猜是谁做的?”
“宋允,”初新斩钉截铁道,“我有八成的把握,是宋允。”
元雍道:“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初新忽然问道:“千金会有十二楼,上次我见到的,算上你,也只有七个人,剩下的人又是谁?在哪里?”
元雍笑了,笑得像条老狐狸:“恕老朽不能明说,这是千金会的规矩。”
“不能明说,你便特意让我在房梁上自行辨认?”初新也笑了。
他们两人的笑简直连一点儿重合的意思都没有。
“从没有人能坏了千金会的规矩,连我也不能,这也是千金会的规矩。”元雍说道。
“所以,你才迫切地想揪出这个掳走国王的人,因为他坏了规矩?”初新问。
“坏了规矩的人都得有被惩罚的心理准备。不是吗?”元雍反问道。
第一三零章 翻说经文是妄言
规矩当然是聪明人想出来的。
规矩是为了帮助聪明人更好地制约他的敌人,维护聪明人建立的秩序。
周公制礼,秦设郡县,无非都是这种思想下的产物。
千金会有很多条规矩,实在是千金会中的聪明人太多,不得不以规矩来限制。
千金会中最匪夷所思的一条规定是:活人凡是想退出千金会,必须疯掉才行。
然而疯子是绝不会提出“退出”这样理智的要求的。
这是个无解的循环。
是不是很聪明?聪明得几乎有些残忍。
初新没有告诉元雍伊芬斯的事情,他总是对不信任的人有所保留,就如同他相信元雍也绝不会将真话都告诉自己。
“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能说,你还有什么能告诉我呢?”初新叹息道。
元雍命下人端来一杯酒,三碟菜,淡淡道:“我能告诉你,这场赌局事关北魏大权的走向。”
“你们赌的,是胡太后和尔朱荣的胜负?”
“正是。现在尔朱荣陈兵于洛阳城外,战争爆发只欠一个合理借口。”
初新道:“所以十二楼中,有五位楼主赌尔朱荣胜,而你们七位将宝压在了胡太后身上。”
“并非七位,而是六位,阴阳道人两兄弟本就算同一位楼主。”
初新笑:“这两兄弟倒的确像同一个人。”
元雍淡淡道:“至于我,我想不压胡太后都不行。我本就是洛阳王室的成员,胡太后权势再大,不过一介女流,等她终老,权力终究会回归拓跋皇族,而尔朱荣却不同。”
初新点头:“他是个男人,而且有健康的儿子。”
初新没有将“健康”一词冠于尔朱荣之上,他知道尔朱荣是个双腿瘫痪的人。
元雍面色凝重:“他是匹凶残的狼。边镇多悍勇,却被他轻松镇压,洛阳城的皇族显贵自然不是他的对手,这场赌凶多吉少。”
“阴坚、袁不褚、阴阳道人总该和北魏王室没有太大的关系,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也会赌胡太后赢呢?”初新不解道。
元雍笑了笑。
只是笑了笑。
初新总是很难忘记那种讳莫如深的笑容。
醉仙楼。
虽然初新总觉得光柱中的那道人影是宋允,可他并不怕来醉仙楼喝酒。他总觉得在敌人面前脸皮还是厚一些好。
伊芬斯是醉仙楼的西域舞女之一。
“一个女孩子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活下去,总是不太容易的。”她说。
“我明白。”初新真的理解,活着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并不是件易事。
尤其对一个王妃而言。
“可我没想到再找见他时,他已死了。”伊芬斯是个坚强的人,这次再见,她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你的丈夫究竟是怎样失踪的?”初新问道。
“他听说东方的魏王国是遍地黄金的。”伊芬斯说。
“黄金的魅力总是如此巨大的。”初新叹道。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对吗?”伊芬斯低声说。
“是的,只有少部分人家中是遍地黄金的。”多数财富往往落于少数人手中,损不足以奉有余,好像总是每个时代的铁律。
“我来到洛阳城,一开始觉得这座城市很美丽,洛阳皇宫巍峨气派,远在楚特王城之上,可很快我就改变了看法。”伊芬斯说。
“或许那时你已不再用王妃的眼光看待这一切了。”初新笑道。
“是的,后来我便成了这里的舞女。”伊芬斯同样笑了笑。苦笑。
“这并没什么可羞赧的,自食其力,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初新安慰道。
“人言可畏,当我看到台下酒客交头接耳时,我总疑心他们在议论我,说我昨晚和几个男人上床,又收了多少的辛苦费。”伊芬斯说着说着,低下了头。
初新没说什么。这种情况本就没有太多安慰的办法。
以暴露的衣着吸引目光,赚取客人,早就成了有头脑的生意人在考虑的举措。
“那么,其他的姑娘呢?”初新忽然问,“她们是如何来到醉仙楼的呢?”
“像她们,是宋允特意去西域买来的。”伊芬斯指着不远处的四五个女人说道。
或许是语言相通,她们休息时总凑在一块儿,不肯和其他人交流。
“我的确听说西域某些地区的女人如牛马般可以交易,一头牛能换两个女人。”初新兀自说道。
这实在是很原始很野蛮的行为。
“在缺水少粮的地方,女人确实不如牛马,可我在中原见到的女人的地位,并没有比在西域高多少。”伊芬斯的评价很中肯,初新无法反驳,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那些呢?”初新指了指另一撮长相颇具异域风情的女人问道。
“那些是宋允的情妇。”伊芬斯平静地说道,就像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
初新的舌头已快掉到了地上。
他此刻才有些明白,同为宋家兄弟,宋云和宋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或许当宋云掌握巨额的财富,手下经营庞大的产业时,他慢慢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人本就是因环境变化而变化的。
“她们既然是宋允的情妇,为什么还需要跳舞?”初新想不通。
“因为宋允是个生意人。”伊芬斯的回答简明扼要。
生意人手里没有无法利用的东西,一块石头都能开出花来。
“你丈夫是被什么人杀的,你有头绪吗?”初新顾不上担心伊芬斯难过,还是问出了自己想问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的眼神空洞,像被掏空了魂灵。
“我想我只有再去一趟白马寺了。”初新勉强对着伊芬斯笑了笑,他想告诉伊芬斯,事情还没到太糟糕的地步。
虽然人死无法复生,伤口痊愈仍会留疤,可活着的人总该好好活下去。
黄门侍郎宗玉倒戈到尔朱荣一方,舆论已扩散至对胡太后很不利的地步,生母毒子,太后弑君,天下心狠的戏码绝对没有出其右的。胡太后依旧一言不发,连宠幸面首的雅兴也没了,她开始推敲宝公沙门给她的那句谶语:把粟与鸡呼朱朱,越想越害怕。
她仿佛从这七个字中看到了尔朱荣窃取北魏江山,她匍匐在尔朱荣面前的景象。
一夜之间,她好像老了几十岁。
或许她早就该老了,可权力一直让她保持着柔软的腰肢和青春的容颜。所以她死也不愿意放下权力。
宝公沙门的预言又将应验,他会不会也有应对的策略?
夜很深,胡太后却命人准备车马,迅速前往白马寺求教宝公大师,死马当做活马医。
宝公沙门的相貌极其难看,甚至好像一天比一天难看,就算见过许多次,看惯了面首的胡太后还是差点呕吐出来。
宝公沙门只是垂着脑袋,不说话,他的肉瘤将他的眼睛挤压到了整张脸的边缘。
“大师,您上次关于北魏国势的预言,是否暗指尔朱荣将作乱?”胡太后开门见山,没有丝毫遮掩。局势实在已到了心急如焚的地步。
宝公沙门缓缓抬起了头,缓缓说道:“太后,老僧的话不过是无稽之谈,信与不信皆无可厚非。”
“不,实在是您说的太准,洛阳已大难临头,北魏已大难临头。”胡太后的声音不再甜美如蜜,却尖锐得像针。
“唔。”
“您要救救大魏。”胡太后说。不是命令,更像是恳求。
她近些年来从未求过任何人。
宝公沙门叹了口气,问:“我救的究竟是谁?”
胡太后沉默。
她看重的当然不是什么大魏,而是自己手中握有的权柄。
宝公沙门继续说下去:“太后,你我初见那日,您还记得吗?”
胡太后点了点头。
那是个阳光晴朗的日子,她腹中怀着元诩,身旁跟着年幼单纯的甜儿,来白马寺求佛送子。那时,宝公沙门的脸还很干净,仅额头上有一两个小肿块。
中年的宝公沙门告诉年轻的胡太后,她会诞下一子,甜儿担心胡太后被杀头,放声大哭,宝公沙门便骗甜儿,说她家主人不会生儿子,生的是女儿。
可如今,元诩远走,甜儿伤心还家,自己和宝公沙门则已老去。
胡太后忽然很想哭。
“太后,很多东西之所以珍贵,不过是因为我们放不下。”宝公沙门语重心长地说道。
人若是能学会舍得,该忘记多少烦恼呐。
“可我若是放弃,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胡太后感觉自己的双腿发软,跌坐在地上。
“你还有几十年的生命,还有姣好的容貌和身材,若是合理争取,尔朱荣想必也不敢为难你,反倒会容你安度余生。”宝公沙门的话语虽低沉,却有力,字字钻进胡太后心脏最软弱的部分。
“我该如何取得尔朱荣的信任?”她问。
问出这样的问题,意味着她已妥协,她已决定放弃早该放弃的东西。
在生死和绝对力量的面前,众生总是格外清醒。
“很简单,开城门,与幼主共同迎接尔朱荣,说服其他大臣以尔朱荣马首是瞻。”宝公沙门搀扶起胡太后,一字一字道。
星夜。
宝公沙门盘腿而坐,双眼微阖。
胡太后已走,惊魂甫定。
白马寺又恢复了静谧。
宝公沙门喜欢安静,安静的环境利于修行。
可静谧的寺院里,忽然响起一声极不协调的叹息。
“大师,为什么骗她?”
第一三一章 月影西城又一楼
初新缓缓从黑暗中走出,来到宝公沙门面前。
宝公沙门的眼皮微微抬起,眼中并无惊讶。
“你算准了我会来?”初新问道。
“少侠了解我在想什么?”宝公沙门反问道。
“不了解,一点儿也不了解。”
“那我自然也算不到你此时此刻会出现,”宝公沙门低声笑道,“上回见面,你向我询问千金会的事情,不知今日来白马寺又是为何?”
他看起来远没有那么老,如果没有那颗巨大的肉瘤,他笑起来可能也并不丑。
“那具被烧毁的尸体。”
初新本以宝公沙门会装作不知,可宝公沙门却坦白道:“看来你已经知道了。”
初新道:“我知道的不多。”
“那是个可怜的人,在我们发现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宝公沙门的话被初新打断。
“你不必一句真话搭一句假话,我自然有我的判断。”初新说道。
“少侠觉得我在说谎?”宝公沙门神色不变,始终平静如水。
“我只是对任何人的任何话都保留了三分怀疑。”初新注视着宝公沙门,一字字回答道。
“能让我听听你的怀疑吗?”
宝公沙门居住的禅房布局简单,紧挨庭院,灯烛的摆设仿佛有慑人的魔力,这句简单的话语竟然让初新心生出恐惧。
宝公沙门不过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而已。
初新咽下了一口唾沫,好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怀疑白马寺是千金会十二楼之一,而你便是十二楼的楼主之一。”
宝公沙门短暂一怔后,开始大笑。他的笑声干枯,就像是严冬落叶树的残枝。
他说:“你早该听说,千金会十二楼绝不是十二个地方,而是十二个人。十二位楼主所在之地便是十二楼。”
初新点头,说道:“我当然明白,对于其他楼主是如此,对于你却不同。只因你一直居住在白马寺内,无所谓地点变动。”
宝公沙门又问道:“可既然少侠知道老僧久居寺内,怎么会怀疑老僧和千金会有牵扯?”
“久居寺内,不代表你无法参与千金会的赌局。”初新道。
“哦?”
“你很忙,每天都忙着预言未来,忙着相人,答疑解惑,当然没有空离开白马寺,但你手下还有十二位舵主……”
宝公沙门微笑:“你是说,有十二个人在暗中替我通风报信,参与千金会的赌局?”
“是的。”
“你大可一直跟着我,看看是否有人会来见我,是否有关于千金会的消息传进我的耳朵。”宝公沙门拍了拍自己身旁的蒲团,示意初新坐到上面。
初新虽有些不安,却仍装着大大方方地坐在了蒲团之上,盘腿,继续说自己的推测:“我不必,因为根本不会有人来找你报信,只会有人求你预言,或者相面。”
宝公沙门眉头稍皱:“你真是个怪人。”紧接着,宝公沙门问:“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仍然怀疑我是千金会的楼主?”
初新微微转了转身子,用眼角余光注视着宝公沙门所有可能的变化。他说:“你们联络的方式正是预言和相面。”
宝公沙门没有任何动作,他的肉瘤也刚刚好挡住了他的眼睛,从初新的角度无法看见。
宝公沙门道:“此话怎讲?”
初新解释:“人都说‘宝公言难解’,其实不然,你说的很多话是通俗易懂的,你的许多预言并没有那么复杂,却常常答非所问。”
“是吗?”宝公沙门双手合十,“连老僧自己都没注意到。”
“答非所问的原因很简单:你在回答其他的问题。”初新说道。
宝公沙门沉默。他在静静地听。他的脸上还有一抹奇特的微笑。
“我最近在白马寺附近逛了很久,发现每天都有几个长相相似,衣着不同的人来找你,其中一个我恰巧认得。”初新仍留心着宝公沙门的表情。
宝公沙门始终没有任何表情上的细微变化。
初新只有继续说下去:“他叫高欢,原本在尔朱荣手下做事,无论他改扮成客商还是农人,习练过武功的人,脚步声总是比一般人轻快的。”
“你很仔细。”宝公沙门嘴里终于吐出了几个字。
他在夸奖初新的同时,无疑也承认了一些事情。
“还有些时候,你会通过另外的途径传递你想传达的信息。”初新在蒲团上变换了自己的坐姿,说道。
“比如说?”
“比如说这次你给太后的那句谶语:把粟与鸡呼朱朱。”悄无声息中,初新已将自己的正面朝向宝公沙门,以便更好地出招或拆招。
宝公沙门不动。
初新继续说道:“鸡叫声与‘朱朱’相差稍远,可‘二朱’却是‘尔朱’的谐音,这句谶语同尔朱荣有关,至于‘把粟与鸡’中的‘粟’,我想应该是你压下的筹码,‘鸡’则是托付筹码的那个人。整句话的意思根本不是北魏国势,而是‘将筹码给鸡,压在尔朱荣身上’。”
“很有见地。”宝公沙门的肯定虽简短,却意义非凡。
“由于是太后与你的问答,这句话不用派人传递,自然会遍布洛阳的街巷。”初新始终没有放松警惕,他确信如果宝公沙门真的是十二楼的楼主之一,他面对的将是一位武功高深的对手。
宝公沙门仍然没有动作,他整个人似乎已睡着,若非初新清楚听见他的呼吸声,甚至会以为宝公沙门已盘坐着圆寂。
初新此刻才发觉,宝公沙门打坐时的状态到底和其他僧人不同。
他打坐时竟像施展着龟息术。
初新顿了顿,补充道:“你之所以劝太后开城投降,也许有避免战争,保全生灵的用意,可我想,更重要的目的还是让尔朱荣轻松获胜。赌局这么大,我猜测你们的赌注也绝不会小。”
“你说得对,赌注确实不小。”
至此,初新已确定了很多事情。
宝公沙门忽然问道:“你为何会怀疑我?”
“人说宝公沙门能知过去未来,可我从不相信这种话,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掌握众多信息,除非那个人手下有深广的势力。”初新淡淡道。
“若是不相信占卜之术,请问,少侠相信什么?”宝公沙门冷冷道。
“我相信过去的已过去,未来的还未来。”初新朗声道。
“你说的这番话让我想起一个人。”
宝公沙门想到的自然是元欢。元欢认为宝公沙门没有预言的本领,或者说他的预言是建立在对现实和人性的合理推测上的。
这是很朴素的辩证思维。
“他一定是个很固执的人。”初新苦笑。
“还很骄傲,所以他才能练就真正高妙的剑法,”宝公沙门说,“你永远也到不了这样的境界。”
“大概吧。”初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剑。
只是弹指间,他愕然发现,一股惊人的剑气已到跟前。
可当他抬起头,那剑气却瞬间无影无踪,宝公沙门依旧安静地盘腿坐在地上。
就坐在他跟前。
“好功夫。”初新赞叹。他知道这股剑气是由宝公沙门发出的。
不用剑却能发出剑气,无疑内力已臻化境。
“的确是好功夫。”宝公沙门随意地说道,他眼中的光芒温润而平静,从没有人仔细瞧过,因为他眉骨处生长的肉瘤太过可怕。
“很好的伪装。”初新说道。很少有人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可宝公沙门却懂。
他像是什么都懂。
“可惜这并不是伪装,”他碰了碰自己眉骨处的肉瘤,“这是货真价实的,足够让我丑陋到让人无法直视。”
人们对丑陋之人总是不太仁慈,目光吝啬且不友善。
西子心痛,观者赏心悦目;东施效颦,村民便紧闭房门。美丑的待遇差别可见一斑。
“你为什么会长这颗肉瘤?”初新问道。
“大概是我说了太多不该说的话。”宝公沙门回答。
“可你还是一直说着不该说的话?”
“旧习难改,”宝公沙门道,“人的习惯就像酒,会让酒鬼上瘾。”
“确实,我也总难改掉一些坏毛病。”初新笑了笑。
“坏毛病总不至于让人丢掉性命。”宝公沙门的身子忽然诡异地转过一个角度,面朝初新。
“未必,多管闲事就是一种致命的毛病,”初新的笑容变得僵硬,可嘴上却还是不肯吃亏,“你们这样的人也有一些坏毛病,比如面子太薄,兜不住太假的言语。”
正因为他们身处旁人无法达到的高度,立于顶峰,所以他们容易将自己看得太重要。
他们学不会撒弥天大谎。
他们认为没有必要。
宝公沙门承认,他本可以用假话搪塞初新的。
“我说这些话,不过是想让你知道,你们的事情我多多少少已知道一点儿,”初新说,“或许你也该告诉我关于那位西域国王的事情。”
“你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你心里清楚,如果和我拆招,不出两百个变化,你的剑就会刺入你自己的咽喉。”宝公沙门威胁道。他的威胁也如同经文般温和而神秘。
初新忽地站起,悠悠道:“我明白,你没有夸大其词,可一旦我逃跑,你和千金会的关系也将公诸于世,你敢赌吗?”
宝公沙门冷笑,他挪开了初新刚才坐过的蒲团,蒲团下竟然有个深不见底的洞,初新鼻子灵,很快就闻到了洞中散发的血腥味。
初新的心又凉了一截。
“这句话我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你,”宝公沙门问道,“你敢赌吗?”
第一三二章 弯曲的脊背
每个人都难免要赌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东西,不可能一路顺风顺水。
有时甚至会将赌注压在虚无缥缈的凭据之上。
加入千金会本身就是个大胆的赌。
有人说在千金会里有财富,有权力,有美人,有人类渴望得到的一切。
庞故清楚,这些可能都是假的。
他背着三把剑已很久。
他的脊柱天生是有病的,不止一个人告诉他,他顶多做个普通人,学剑是妄想。
他不信。
在他七岁时,有个同他差不多高的医生途径他家,见到耷拉着脖子靠墙坐着的庞故,顿时来了兴致。
医生很兴奋,高喊道:“谁家的娃娃?”
庞故的母亲跑出门认领道:“我家的。”
医生戳了戳庞故的左半边脸,又戳了戳庞故的右半边脸,道:“也许有些唐突,我是个江湖郎中,有事没事就喜欢研究病人。你家孩子这怪病我很感兴趣,我可以免费医治他,让他能够走路。这是笔不错的买卖,虽然这之间没有买和卖。”
医生很啰嗦,庞故的母亲很没有耐心。她其实早已打算放弃这个孩子,可庞故的命似乎很硬,比她料算的多活了三四年。
庞故忽然接口道:“医生,您医。”
他凝视着医生,医生也凝视着他。他们俩年纪不同,身高却相仿,彼此眼中都有一股劲,一股不信命的劲。
庞故已经忘记了医治时究竟有多疼,这个奇怪啰嗦的郎中医术虽好,却不爱用麻沸散,直接将庞故疼晕了。
就在庞故的父母欢呼雀跃,准备庆幸家中少了一张不干活的嘴巴且能敲诈勒索这个倒霉的江湖郎中一笔时,庞故却奇迹般地苏醒过来。
他的脊背处已多了一柄剑。
“不算太完美,可你若要站起来,要走路,已没有任何问题,”矮个医生碎碎念道,“不过你如果要干重活,好像还差点意思。唔,这个毛病倒是挺棘手,得亏我手头有这把剑,这把剑剑身的形状简直是为你的脊背量身打造。”
庞故并没有听懂太多,也不知道自己背上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只是问道:“我可以学剑吗?”
那医生的脸色很怪,不算难看,却也说不上明朗。他弯下腰悄声对庞故说道:“也许可以,你可以试试。但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拔出你背上的剑。”
直起身子后,他还意犹未尽地喃喃道:“这年头的人就是这么疯狂。你正好是第一千个病人,或许十多年以后,你我都能变成正常人。”
他说完这些话便走了。
庞故总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这场梦之前,他仍所在肉身堆成的茧房之中,这场梦以后,他就变成了蝴蝶。
虽然他走路的姿势怪异,依然同普通人相差甚远。
偶尔,他还是会因此受到嘲笑。
当庞故杀了第一百二十七个人以后,他接触到了一个名为千金会的组织。
据说这个组织经常赌,在赌局中获胜的人能够获得丰厚的奖励,丰厚到支持赢家实现任何愿望。
庞故心心念念的事,就是自己的脊背能够康复。
近些年来,他也不是没有寻访过名医,可那些名医见到他背上的剑便纷纷却步,要么推辞“医术不精”,要么指责庞故的莽撞和上一个医生的不负责任,要么开出的价码是庞故根本无法接受的。
他不怪七岁时碰见的那个江湖郎中。他知道,要是没有那个江湖郎中,自己恐怕仍像烂泥一般瘫在椅子上,绝没有机会习练剑法。
他心怀希望,如果加入千金会,赢得一场大赌局,就能请来医术顶尖的医生为自己治疗。
他最想请来的便是号称“河阴华佗”的许伯纯,可惜许伯纯总是行踪不定。
许伯纯原本住在河阴,离洛阳很近,每天都被一群宦官堵在家门内,只因他们听说许伯纯能够让人的断肢重生。许伯纯搬往其他地方后,照样被不同的人堵,但凡身上有疾病或是残缺,许伯纯就是他们最后的救星。
正是托这群人的福,现如今想找到许伯纯可谓是难于登天。
庞故没想那么多。
剑客的想法从来不太复杂,复杂会减慢他们思考和出剑的速度。
他选择先加入千金会,再去考虑求医的事情。
人在年轻时的想法总是幼稚些的,经历的事不够多,看问题的方式不够精确。
庞故这样的人,不过是千金会十二楼主用来消遣的乐子而已,他们特别爱看庞故双手奋力舞剑,艰难保持平衡的模样,却绝没有看好庞故的任何表示。
可偏偏庞故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劲,各路剑术名家在各种各样的状况下竟然都败给了他。庞故没长夜眼,却能在黑暗中抢到先手,一剑击中了潇湘剑客的要害;庞故在旁人看来瘦弱不堪,好像风一吹就会倒下,却能以力硬拼,击败海南道人。
能爬到千金会玄铁楼十二分舵主的位置,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庞故却开心不起来。
他学剑是为了成名,入千金会是为了治好自己的脊背,两者似乎都在渐行渐远。
千金会是个隐秘的组织,一百四十四位分舵主和十二位楼主更是秘密中的秘密,这意味着他决不能声张自己的身份。
他碰见的名医越来越多,身上的银两钱帛也越来越多,可从没有哪个医生自告奋勇说“我能医好你的脊背”。
庞故已经杀了三十八位名医。
他的逻辑很简单:治不好病的医生,怎么能算作医生?
他有些厌倦了。生活好像不该是这样的。不该是每天都活在不明所以的赌局之中。
他打算告诉千金会的十二位楼主,他要退出千金会。
千金会规定,只有疯子才能退出千金会。这条无耻的规则不知已劝退了多少想退出千金会的人。
庞故无奈地笑了笑,他是个手上沾满鲜血、神经紧绷的人,已和疯子没了两样。
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疯子会不停说胡话,庞故却是个寡言少语的人。
千金会十二楼的真正话事人是紫烟楼主,他若是决定了一件事,其余十一位楼主反对的空间便很小了。庞故找的第一位楼主,就是紫烟楼主。
紫烟楼主是高阳王元雍,天下最富有的人之一。
也许没有“之一”。
元雍是个精力旺盛的老人,今天却显得很疲惫,眉头锁了几重。
瞧见庞故到来,他一反常态,热情地迎上前,道:“我在等你。”
庞故缓慢而僵硬地再往前走了两步,道:“大人在等我?”
元雍颇富深意地笑了笑:“以后不用叫‘大人’了。”
庞故愕然。
难道元雍已知道自己想要退出?难道自己的所思所想都已被元雍看穿?
元雍说道:“玄铁楼的楼主阴坚,昨日被发现暴毙于卧床之上,全身没有任何伤痕。”
庞故显然又吃了一惊。阴坚号称“秃鹰”,精明强干,又正处当打之年,这样的死法很反常。
元雍的话并没有说完:“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袁不褚与阴阳道人兄弟身上。”
“神猿”袁不褚的拳技通神,经验丰富,单打独斗很少有人能占便宜;阴阳道人心意相通,兄弟俩配合无间,以二可当百。一个例子可能是巧合,三四个同样的例子一起出现,只能说明这是一场策划精密的针对千金会楼主的连环谋杀。
谁能杀了他们?
联想到最近的赌局,庞故开口问道:“是其余六楼干的?”
“很有可能,可是也并不排除宋允和小高的嫌疑。年轻人的野心总是很大的。”元雍沉吟道。
庞故不语。千金会近来发生的事情的确很怪异,竟然已波及到了十二楼主。
元雍的表情再次凝重,道:“我私自决定,自今日起,你就是玄铁楼的楼主。”
庞故怔住。
他此行本来是想辞行,从未料想自己又从分舵主一跃成为楼主。
掌握玄铁楼之后,他肯定会拥有更大的权力,更多的手下,自然更有机会治好自己的脊背。
于是他埋葬了退出千金会的念头。
离开高阳王府时,元雍特意叮嘱道:“玄铁楼内若是有不服的部众,你大可用阴坚先生和老朽的名头压他,如果还是不行,就杀了他。”
傍晚,庞故腰板挺直地坐在凳子上,艰难地写着一封家信。
信纸是洛阳最贵的竹木纸,毛笔是洛阳最罕见的北狼毫。
家信的落款是他的母亲。
“我知道这很难以置信,可事实就是如此,我不仅能够使剑,使得还不错,别人杀不了我,我却能杀别人。”信里写道。
庞故当然还要显摆一下自己现今的地位与权势,然而夸耀得也不能太直白显露,因为千金会毕竟是个不足为外人道的神秘组织:“我的剑术小成,此时的河洛地区皆有我的威名,总是比务农打猎要强太多了,倘若你们能放下成见,向我道歉的话,我会考虑同你们和解。”
他坐得很端正,身子不偏不倚,两条手臂摆放的位置恰巧对称,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他必须保持脖子的平衡,防止脊柱与剑脱节。
信已写毕,庞故将其小心翼翼地叠好,伸出信的一角,放在油灯的灯芯处,静静地看着那张竹木纸燃烧。
第一三三章 奋翅起高飞
雨后,洛阳新晴,碧空如洗,水墨舒张。
已经是四月了。
初新杯中的酒喝了一小半,还剩一大半。
这种情况可并不多见。
敏坐到了初新对面,拿起酒杯,闻了闻味道,又放下。她说:“我以为我的酒出了什么问题。”
初新好像刚刚从梦境中惊醒。
“我以为这么样发呆,就能让一切都过去。”他羞赧地笑了笑。
“发呆当然可以让一切都过去,然而事情只会变糟,却不会变好。”敏说罢,喝干了剩下的大半杯酒。
“我以为你不会喝酒的。”初新望着窗外的晴空,淡淡道。
“不会喝,不代表不能喝,”敏看向了同一个方向,那个方向只有一角被世人遗忘的天空,“说起来,你和宝公沙门真的没有交手?”
“没有,连半招都没有拆,可我确定宝公沙门的武功极高。”初新道。
“然后他就让你走了?”敏似乎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
“然后他就把楚特国王死去的原因告诉了我,还托我替他办一件事,”初新苦笑道,“他们这样的人,好像总是不愿意吃亏的。”
门外又有乞讨的人,敏照例分给了他们一些新鲜的剩菜剩饭。
“好像也只有这样做,我跟他们才能继续在洛阳生存下去。”她无奈地笑了笑,解释自己的行为。
“围城十日,里面的无法出去,外面的无法进来,因为两位大人物的好恶,洛阳的无数百姓要跟着受折磨。”初新叹了口气,说道。
他并没有责怪敏用剩菜剩饭应付乞讨者,他知道善行要量力而为。
“楚特国王是怎么死的?”敏回到座位上,问道。
“一种奇怪的死法,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伤口,就像……”初新本想说“就像阴坚、袁不褚、阴阳道人一样”,可想到敏并不知道这几个人,便改口,“就像休息时的乌龟一样。”
“大概是受了极重的内伤……”敏自言自语般说。
“可即使用了大力金刚指之类的手法,身体也不可能不遗留任何伤痕。”初新说道。
“用毒呢?就像漠北那个小村庄一样。”敏提到的小村庄上下三百七十二口,在一场大雾中面带微笑赤膊死去。
这场大雾是杨二娘的杰作。
“我敢说,世上没有人用毒是不留痕迹的,杨二娘并没有用毒,三百七十二口人都是冻死的,”初新分析道,“行将冻死的人,往往身体会酷热难耐,脸上还会有微笑。”
“为什么快冻死的人会酷热难耐,要脱衣服呢?”敏想不通。
“我也不清楚,或许快冻死的人连脑子也冻坏了。”初新沉吟片刻,说道。
“既然如此,他托你办的事情当然就是查明楚特国王的死因咯?”
“正是,他怀疑楚特国王的死和千金会十二楼有关,”初新皱了皱眉,说,“千金会好像不再是一个因无聊而举办赌局的组织了,以前在赌局中丧命的无非是他们花钱找来的江湖豪客、游侠义士,现在却已波及到分舵主甚至楼主。”
“怎么说?”
“一夜之间,千金会的六位楼主,三十四位分舵主以同样的方式死去。”
“同样的方式?”
“像只休息的乌龟一样。”初新解释道。
“真是怪事。”敏虽然感到惊讶,神态却没半点变化。
她的表情本就不怎么丰富。
“要杀掉袁不褚、阴坚这样的高手,还要不着痕迹,这个人一定相当可怕,”初新相信,十年前已在武林中成名的人,无论如何,绝不会是泛泛之辈,“年轻一代中,我还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物。”
“或许你在洛阳待的时间已太久,江湖中每天都有新鲜奇怪的事情发生,我们不知道罢了。”敏纠正道。她对时间的流变格外敏感,她清楚初新在洛阳已生活了一个月之久。
一个月里,中原武林足够发生巨大的变化,一个人也足够习练惊天动地的神功。
“可这个人为什么要针对千金会呢?”初新问道。
“也许他和千金会之间有深仇大恨吧。”敏说道。
那个时代解决仇恨的方式很简单,只要你的剑够快,你的动作够干净。
“不像。”
“什么?”
初新的声音大了些:“我觉得不像是仇恨。”
“为什么?”敏刚问出口,忽然就体会到了初新的意思。
“如果是仇恨,如果复仇者真的有极精妙的武功,被杀之人绝不可能半点伤口都没有。”
复仇能带给人劣酒般的快感。妙就妙在,喝劣质酒时,人的兴奋程度或许远甚饮好酒。
当然,第二天醉后醒来,劣质酒带来的头痛也将无比剧烈。
大仇将报的人,总是不肯轻易放过自己所恨的,就像折磨掌中鼠的猫一样,要把恨意发泄痛快才算完结。
这就是仇恨的力量,不仅吞噬弱者,也能反噬强者。
“如果不是仇恨,那又是什么原因呢?”敏问道。
“宝公沙门怀疑,是千金会内部的人干的,”初新说,“祸起萧墙,确实最有可能。”
最危险的敌人,往往是最亲密的战友。
即使对于千金会中的人来说,没有战友,只有利益。
“这么说来,掳走楚特国王和杀死千金会众人的,是同一个人?”敏问。
“确实,而我怀疑这个人就是宋允。”初新压低声音道。
他又想起了黑暗中的那道光柱,还有光柱中那个神秘的人。
他确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宋允将宋云击昏,把他反锁,再出面唤醒宋云,救出他。
这简直是毫无破绽的计划,不仅使宋允无法被非难,甚至还让初新的怀疑建立在了不道德的地步之上。
一个救你重见光明的人,你怎么能怀疑他?
“如果我能解开这些谜团,说不定我也能找到更多关于千金会的信息,只要世人知道暗中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千金会就无法再为所欲为。”初新说着说着,竟情绪激动地敲了下桌子。
“这也许不是你能管的闲事。”敏依然有些担忧。
个人的力量无论多么强大,总是难以抗衡千金会的威压,因为它已成为一种象征。
金钱和权力的象征。
象征是无法被击败的。
初新笑了笑:“总得有人站出来管闲事。只要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人们就会明白,有些闲事是该管的,不能由他去。”
“关于楚特的国王,你有任何线索吗?”敏问。
“他的妻子在我们这边,千金会并不知晓,这是我唯一的线索,也是我最大的优势。”初新松了松腕关节的筋骨,单手撑着侧脸,继续向窗外望去。
“白马寺的‘活佛火葬’呢?为什么他们要将那位国王的尸骸烧掉呢?”敏仍然心存疑问。招摇过市地将一具尸体用火的方式处理掉,岂非多此一举?
对此,初新的解释是:“白马寺缺香油钱,宝公沙门的雪驹楼同样需要外界的补给。‘活佛升天’这种方式虽然对死者不敬,却能让生者受益。”
敏发出一声讥嘲的笑:“只是对白马寺的生者有益罢了。”
初新的看法另辟蹊径:“我倒觉得,对于这个时期的洛阳民众而言,受骗也不是一件坏事。”
敏轻哼了一句:“为什么?”
初新指了指窗外,微笑道:“请仔细听。”
湛蓝的天空下,经文声层层叠叠地走街串巷,佛经的文字似有让人平静下来的能力,就好像是十月的桂花香气,或者冬夜的清冷月光。
人一定要有信仰和希望。
人的心中一定要怀有对美的向往。
有些教化不是欺骗,而是熏陶。
谎言和真相,有时并没有那么重要。
敏静静地侧耳倾听,不觉莞尔。良久,她才说道:“或许你是对的,人们不喜欢听抽象的关于佛陀的理论,信仰要深入人心,必须得有具象化的映射。”
“这些卑微的人们永远是最顽强的,不管是和平还是战争,他们总是受害最深,被愚弄得最彻底,可他们总能挺过去,不是吗?”初新赞叹道。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初新站起,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
他很久没有伸这么舒服的懒腰了。
他掸了掸衣襟上的积灰,说道:“我也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是吗?”
敏淡淡道:“你也不过只是个普通人。”
初新拿起自己那柄过时的青铜剑,笑道:“可我毕竟会用剑。”
他大步朝酒馆的门走去,飒沓如流星。
门外是未知,门外是光明。
第一三四章 生气的五种面色
普通人越吃不饱饭的时候,越能瞧出身边哪些人有钱。他们照常吃喝,照常享乐,时局艰难好像与他们无关。
醉仙楼迎来了一位豪客。
醉仙楼的豪客并不少,出手阔绰,几十两银子伸手就有的江湖游侠大有人在,然而在尔朱荣围城的这段时日里,许多都勒紧了裤腰带。
谁都无法准确计算出城破或退兵的日期。
所以当有人随手放在桌上一箱白花花的银子以后,酒客们便沸腾了。
“洛阳哪家的?”一人问自己的同伴。
“高阳王府的?”第二个人推测道。
“瞅他那矮冬瓜模样,世道真不公平。”第三个人摇摇头,继续欣赏舞女的舞姿,吃自己盘中的菜。
“侏儒?”第四个人哄笑道。
这位富翁的确长得不高,可能连正常成年男性身高的一半都没有到。戴着一顶古怪的不合季节的棉帽,蹬着小牛皮靴,身旁站着两个替他拿东西的人,权作挑夫。
无一例外,这两个挑夫也很矮。
第四个人的哄笑引起了富翁的注意,在他还未反应过来的一刻,富翁已坐在了他的身旁。
诡异的身法。
“时鲜蔬菜,洛河捞的鱼,牛肉美酒,竟然统统堵不住阁下的嘴,想必阁下定有要紧的事情要说,敢问阁下,刚才说了什么?又可否再让我听一遍?”原本四个字可以说完的一句话,富翁愣是绕了不少弯子。
或许这位富翁比较爱说话,尤其是废话。
“没什么。”第四个人并不想惹麻烦。和有钱人作对不是明智的决定。
“我听说有些人从来只敢在背后说人坏话,面对面时却连大气都不敢喘,就好像乌龟。噢对,你见过乌龟吗?它害怕时总要把头缩进壳里。我还听闻海外有种大鸟,遇到危险就把头埋进土里。”富翁嘻嘻哈哈地说了一通,第四个人的脸已有些发青。
“我们都是来这里找乐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敬告富翁,他确信自己能轻易地击倒三个身高不足自己一半的人。
富翁偏偏像是没听见,既没有招呼两位挑夫过来,也没有任何住口的意思。
“恕我失礼,我毕竟是个医生,治好的病人有九千九百六十七个了,很少有人像你这样,一生气脸就发青。普通人要么发红,要么发白,要么发紫,要么什么颜色也不发。”富翁居然伸出右手,板着手指头数道。
“阁下何意?”第四个人与他的同伴们都不明所以,也很奇怪为什么富翁能够准确报出治好病人的数目。
“你别急啊,听我慢慢说来。这生气时脸色发红乃是血怒,是最为普遍的,血液往脸上涌动,故呈红色。脸色发白,是谓骨怒,有些人情绪激动,血液不往上涌,反朝下流,剩骨色,这才发白,”富翁娓娓道来,如饮茶喝水般轻松自如,“若是发紫,往往血中余毒,无法排出体外,只能在身体中环游,一生气,血往上涌,毒也向上跑,所以是紫色的。”
第四个人一听“血中余毒”,慌忙问道:“那脸色发青者呢?”
富翁品了一口那人的酒,问道:“你想听?”那人只能点点头。富翁哈哈笑道:“这种人虽然血里无毒,却最为糟糕。肾虚、脾虚、肝虚、胃虚,常走霉运,胆小如鼠,爹妈不疼,老婆不爱。”
周围人哄笑。
那人终于明白,富翁是想当众羞辱他,当即拍案而起,用手指着富翁的鼻子,道:“欺人太甚!”
他的食指却忽然被抓住,从第二个指节处被拗断,硬生生地扭转了一个方向。
不少看客嘴里发出了惊呼。
“医生能正骨,当然也能折骨。”富翁笑道。
第四个人的同伴们纷纷站起,将富翁围住。富翁面色不改,嘻嘻笑道:“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最后一种人是再怎么生气都不会变脸色的,这样的人不仅无病无灾,大富大贵,而且绝不能被招惹。”
他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冷冷道:“我就是这样的人。”
呻吟又起,不光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也无声无息地弯折了。
醉仙楼尊重有钱人,所以第四个人和他的伙伴们理所当然地被请出了门外。富翁显然很满意,话又多了起来,时不时赞叹一下舞女的舞技,偶尔伸几筷子,只夹十二盘菜中的一盘。
一盘普普通通的炒青菜。
他的两位跟班却一句话也不讲,一口菜也不吃。
“准备一个房间,准备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富翁喊得很大声,唯恐没人应答。
招待的人极为殷勤,腰快弯到了地上,事实上,富翁即使不喊话,他想要的也会有人送来。
在这里,人们不认外貌。
“他就是许伯纯?”伊芬斯问。
“他就是。”初新叹道。
“他可不像个名医。”伊芬斯目睹了刚才许伯纯的一言一行,显然,她对嚣张跋扈的许伯纯没有任何好印象。
“是不是名医,看的是他的医术。我的左肋被剑刺中,由他照料仅仅五天,就能下床活动了。”初新道。
“或许那只不过是因为你的体格好。”伊芬斯当然不会轻易改变她的看法。
初新只是笑了笑。
“只是轻轻地说了他一句,何必要拗断人家的三根手指呢?”伊芬斯的话题还是集中于许伯纯。
“那不过是因为他太自卑。”
“自卑?”
“是的,往往越嚣张跋扈的人就越自卑。”
伊芬斯并不能理解。
初新解释道:“正因为他的自卑,他容不下任何一个嘲笑他的人,无论谁嘲笑他,都难免要被拗断三根手指。”
伊芬斯望着三个矮矮的身影走上二楼,一时无话。
初新喝了一杯酒,忽然问道:“你今天不必上台表演吗?”
伊芬斯摇摇头,道:“你到了这里,我自然不能让你一个人喝酒。”
初新短暂地怔了怔,旋即又恢复了平静的神情。
伊芬斯问:“你说你想问许伯纯一个问题,是什么问题?”
初新道:“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活人死去,不留伤口,不留痕迹。”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你的丈夫就是这样死的。”
伊芬斯问:“既然许伯纯行踪不定,你怎么确定他就在洛阳?又怎么知道他会来醉仙楼?”
初新笑道:“他前不久才刚在洛阳为我疗伤,何况一个这么矮却又很有钱的人走在路上总是很醒目的,随便打听打听就能找到他了。”
伊芬斯又问:“既然找到了他,为什么不直接上去问他?”
初新又喝了一杯酒,道:“我喜欢喝酒,你喜欢做什么?”
伊芬斯被问得满头雾水,随口应道:“我以前喜欢跳舞,现在不怎么喜欢了。”
初新道:“你以前跳舞时,如果有人来打扰你,会不会很不开心?”
伊芬斯点点头。
初新耸了耸肩,道:“许伯纯正要做他喜欢做的事情,我若是这时去打扰他,岂非太煞风景了?”
伊芬斯只能承认初新说得有道理。
他们有大把时间可以等,等许伯纯做完他爱做的事情。
可二楼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初新已随着那声尖叫飞掠出去。
他想到了一种非常糟糕的可能。
假如许伯纯死了呢?
就死在醉仙楼,死在这短暂的等待中?
宋允若是派人于此下手,虽然嫌疑会更重,却也能斩断初新最后的线索。
门开了。
是被初新粗暴地踢开的。
许伯纯惊魂甫定地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角落里有位瑟瑟发抖的美人,许伯纯带进醉仙楼的两名挑夫已倒下,失去了呼吸。
“啊,是你,你听我说,这两个人想要害我,我一关房门就锁住我的双臂,掐我的脖子,差一点我就死了,”许伯纯显然还记得初新,费力地解释着,“这位姑娘可以作证,我绝对无心杀他们,实在是情急之下踢中了他俩的致命穴位。你说是吧,姑娘。”
初新尴尬地笑了笑,已有不少人聚到了他身后。
“不,他撒谎,人就是他杀的。”
墙角那位瑟瑟发抖的姑娘颤巍巍地说道。
许伯纯的脸竟发白了。
第一三五章 荒唐的猜想
许伯纯被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吓懵了,他身法如电,闪至姑娘身旁,抓起了她的手,狠狠道:“你为什么污蔑我?”
姑娘又一声惊叫,把头埋在了膝盖之间。她已害怕到了顶点,显然许伯纯看似简单的一抓让她又疼又怕。
初新又想起了那三根弯折的手指。
“我哪里得罪了你?我根本都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污蔑我?”许伯纯的声音也失控了,他对于姑娘不作语言回应的反应,既无奈又愤怒。
他迫切希望姑娘能应答,因为他的嫌疑已越来越重,尤其当着众人的面用粗暴的口气“欺凌”一个年轻可怜的姑娘。
“放开他,侏儒。”人群中有唾骂之声。
许伯纯眼睛里泛出血色,怒目道:“谁骂的?”
“别以为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另一处谩骂并起。
许伯纯刚想反唇相讥,却忽然被人扼住了咽喉。
宋允不知何时进了屋子,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许伯纯的身后。
他的出手真快,快到初新无法在第一时间分辨他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
许伯纯的手松开了,姑娘连滚带爬地钻到了另一处角落,继续瑟缩着。
“无论如何,这两个人是你杀死的。”宋允的面色铁青,看来他对于许伯纯在醉仙楼杀人一事很是懊恼。
“宋老板,您生气时脸色也是青的,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有办法调理,你要知道,想找我并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许伯纯的气息已稍有不济,可还是改不了啰嗦的毛病,对于本事比他好的人,他也只能用软不用硬。
“我不在乎。”宋允冷冷道。
“宋老板,许伯纯的话未必就是假的,或许我们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初新上前一步道。
宋允瞥了初新一眼,显然对初新出面阻挠很是不满,然而他毕竟是个经验丰富的生意人,很快就缓和了情绪:“初新少侠是质疑我手下的人撒谎咯?”
“在下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伪,此事性命攸关,还是调查清楚再说。如不嫌弃,不妨由小弟代劳验尸。”初新长揖到地,显得愈发客气。
有人要凶你时,你不妨对他客气点,到后来,他反倒会不好意思,这是初新的经验。
宋允碍于脸面,不好发作,只能笑道:“那就依少侠的话来办。”
初新慨叹宋允变脸速度之快,千金会的楼主确实有过人之处,仅仅是涵养,就胜过常人远矣。
宋允松开了掐在许伯纯脖颈处的手,缓缓走到两具尸体边上,单手一挥:“请。”
“恭敬不如从命。”初新身后有众多看客,他自恃宋允不敢于人前对自己动手,大大方方地坐下,就坐在尸体旁边。
“这里有的不过是两具尸体,没什么好看的。”宋允忽然对门口众人说道。
眨眼间,房间里只剩下了四个活人和两个死人。
初新苦笑道:“宋兄,有他们做个见证,不是更好吗?”
“宋某喜欢清静。”宋允一句话就将初新噎死了。
人家的地盘,还不是人家说了算?
初新不得不考虑起他和宋允较量的胜算有几成。如果真要交手,他恐怕占不到太多便宜。
他握紧了他的剑。
宋允开始走动,脚步越来越轻。
初新明白,宋允正逐渐达到身体的巅峰状态。当他听不到宋允的脚步声时,宋允就将出手。
他粗略地估计了一下,那时宋允恰巧来到他的身后。
他无奈地笑了笑,这好像是必死的局面。
“许先生,您刚才踢的是他们身上的哪几个穴位?”初新突然开口问道。
宋允的身形顿了顿,因为这句话的影响,此刻他的脚步又变重了。
如果他想再次于身体的最佳状态出手,他将转到初新面前。
一句话之间,初新已扭转了不利的局面。
“一人似乎是鸩尾穴,另一人好像是巨阙穴。”许伯纯说道。他对医道穴位研究颇深,凭脚的触感已判断出穴位。
鸩尾穴位于肚脐上七寸位置,可在这个不到常人一般高度的侏儒身上,鸩尾穴和肚脐只隔了三寸半左右。
同样的,于肚脐上方六寸的巨阙穴在侏儒身体中仅高于肚脐三寸。
“许先生,您在平时仅用点穴就能杀人吗?”初新问许伯纯。
“好像不能。”许伯纯回答。
“也许是脚的力气比手腕大得多,你该明白,平常出招,双手多主防守,因为手比脚灵活,更接近要害,要拆招,要跟上对手的思路,必须用手,”宋允缓慢地移动着,缓慢地说着话,“双脚主进攻,因为腿的力量大,便于破招。或许许伯纯练就了用双足打死穴的本事,一击就要了他俩的性命。”
他好像有意在证明许伯纯的罪行确凿,也在逐渐调整自己的呼吸和步伐,以便重新于初新身后发起满意的进攻。
“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说这句话时,初新不由自主地想起千金会中发生的命案。于是他又问许伯纯:“许先生,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一个人浑身上下没有伤痕地死去?”他想趁此机会解决心头的疑问。
“他们是死于点穴,不是吗?”宋允靠近了,距初新的后背不过咫尺。
“不一定,许先生并非习武之人,认穴虽准,却并不能一击致命。”初新望向许伯纯,期待他能回答自己的问题。
“额,一般而言,只要内脏受重击出血即可,点穴就是其中一种途径。”许伯纯的回答无法令初新满意。
“这两位侍仆是你的家仆?”初新又问道。
“并不是,是我花钱在城里雇的,你知道,洛阳城总有这种适合异类逗留的场所,我这样的人是异类,宋老板看不上,没多少人看得上。”许伯纯越说越响,竟又让宋允逐渐稳定的步调紊乱。
这使得初新松了一口气。
“有没有可能这两个人早已和想害你的人暗中串通好,等你入网?”初新忽然问道,此刻,宋允刚刚走到他身后。
一只手搭在了初新的肩膀上。初新知道这是谁的手。
掌上没有用力。
宋允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初新少侠看出了什么端倪吗?”
宋允的脚步声在这一刻消失了,不知是因为他停下了,还是因为他已准备好出手。
而初新居然只能背对着他坐着。
初新现在才明白,他遇到的对手是前所未有的,经验丰富,应变能力极强,甚至武功也不在他之下,根本无法用运气和小聪明战胜。
但初新并没有退缩,他握住“七月”的剑柄,朗声道:“我有个冒昧的揣测,或许这两个死去的侍仆和这位姑娘早已沆瀣一气,想要于此地害死许伯纯,不想反被许伯纯踢中穴道,虽不致命,却有人以飞石在同样的穴道上再次重击,这才死去。”
许伯纯皱起了眉头,问道:“竟能这样?我是说,谁有这样的指力呢?难不成是这姑娘?”他朝墙角的女人瞥了一眼。
女人依然缩在墙角,发抖,不敢抬头。她实在不像是有武功傍身的人。
“当然不是,姑娘连你的一抓也抵挡不了,自然不具备这样的指力。”
“那是谁呢?”初新头顶传来疑问。
“我还不确定,但是我一定能在这间屋子里找到飞石。”初新想站起来,想摆脱肩膀上搭着的那只手。他想以搜索飞石为借口,重新调整自己和宋允的位置。
“不急,石头没有脚,不会逃走,先说完你的猜测吧。”宋允低沉的嗓音熄灭了初新的一盏灯。
“那好,既然许伯纯先生雇佣的是世人眼中的异类,那么我想能够驱使异类的人,洛阳城中并不多见。”初新说道。
“的确不多见,异类往往只心服于异类,不会服膺别的人。”宋允肯定道。
他的话语在这间屋室里就像神明一般平静而冷淡。
“可是我想,宋兄就是一个能让异类心服口服的角色,不论什么样的人,只要生活在洛阳,都得给你一点儿面子的。”初新还是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
他肩上的手仍然没有使劲,没有施展惯常的小天星掌力。
“初新少侠抬举我了,”宋允呵呵笑道,“我不过是个生意人,没什么大本事,照少侠的说法,这样的角色在洛阳城还有不少。”
“可是洛阳城里能让醉仙楼的歌女听话的人,恐怕只有宋兄一个了。”
初新已随时准备拔剑。
他的猜想听起来荒诞,却无疑是他认为最接近真实情况的。
宋允依然没有出手。
“照少侠说来,那粒飞石又是何人所发?由何处而发呢?”他问。他的声音总是自上而下钻入初新的脑壳,让初新有些懊恼。
“自然是宋兄你自房梁处打出的。”
这句话说完,初新和宋允两个人竟同时大笑起来,笑得许伯纯满头雾水。
笑声又同时结束了。
“宋兄惯常用的手是右手,对吧?”
“是。”
“那为什么搭在我肩头的,却是你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