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素衣莫起风尘叹
宝公大师已飘然而去,留下元欢独自在寂静的堂屋中沉思。
元欢突然拿起装清水的水壶,小心翼翼地将水倒入杯里,想将这几片茶叶冲洗掉。水是白马寺僧人在冰雪消融时于屋檐下用水桶接的,是“无根之水”,据说是水中的上品。
现在,雪水又被煮成了热水。
热水触到茶叶时,茶叶会被带离杯壁,在杯底沉浮,可一旦要倒掉茶水,茶叶便又生了根似地粘住。
元欢连续冲洗了二十多次,终于将所有残余的茶叶与杯盏彻底分开了。
他完全可以用手指将茶叶抠出来,可他不愿意。
如果茶叶也有精神,也有意志,那么他就要将茶叶的精神和意志完全摧毁,因为他并不屑于**的臣服。
面对茶叶的顽固,他有些恼怒,后颈处升腾着一股燥热,但他还是轻易地压制住了坏情绪,微笑着离开了白马寺。
有些人真实的心情,你永远无法窥知,他们眼中藏了一片大海,可以容纳江河大川,落入区区一颗石头根本无法激起任何的风浪;有些人则不同,就算是全身各处都无法动弹,所有的情感都被压抑,也能发现他的眼睛永远闪烁,永远说着话,永远装满爱与恨。
站在鲁胜班身后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浑身缠绕着不同色彩的麻布,仿佛是路过一个集市时东拉西扯拼凑而成的,他的脸更是用长条的麻布包了个严实,只露出了双眸。更让人迷惑的是他的剑,从剑柄到剑鞘都缠着细布条。
鲁胜班的住处地势偏高,干燥、温暖,和大多数老人的居住喜好一样。他的房间里没有窗户,夏天会变得很闷,但他是个固执倔强的木匠,并不在乎闷与热。他制作剑鞘时喜欢直直地站立着,尽管他的驼背已不容许他的上身与下身平行共存。
他做了很多剑鞘和刀鞘,各种式样的都有,杂乱地丢在一旁。他工作时用的案几角落积满了木屑,他的脚边木屑的数量还要再多些,可鲁胜班却毫不在意,他甚至连身后幽灵般出现缠满布条的人都不搭理。
他正在雕刻一块木头上的花纹。
睚眦,鳞虫之长龙与豺狼结合后生下的孩子,性情刚烈,凶猛嗜杀,恩仇必报。传说商代末年,睚眦曾同姜子牙一起辅佐武王击败帝辛,事成之后却不辞而别,武王为了纪念睚眦的恩情,命令匠人把睚眦像铸在刀剑的龙吞口。
鲁胜班雕刻的,正是睚眦的像。
“我以为你只会制作剑鞘和刀鞘。”缠满布条的人的嘴被一块淡蓝色的布遮挡,说话时也像一尊泥像,一动不动。
“做剑柄比做剑鞘要容易得多。”鲁胜班手上动作不停,脑袋却僵硬地转了转。
“为什么?”
“因为剑柄只须与剑身连接,而剑鞘却要能将剑锋藏起。”
鲁胜班仍然弓着腰,一心扑在木头上,缠满布条的人就静静地在他身后等。
等人的人在等,被等的人也同样在等,等待的滋味多数时候总是不太好。
“你是来请我制作剑鞘的?”鲁胜班先开口。
“不是。”
“那你是来杀我的?”鲁胜班的语调平静,他说话时的口气竟似没有任何起伏变化。
“也不是。”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来我处究竟意欲何为?”鲁胜班雕刻好了睚眦的眼睛,吹了吹留在上面的木屑。
“劝你离开洛阳。”
缠满布条的人的回答让鲁胜班很意外,鲁胜班的反应也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鲁胜班忽然放声大笑,边笑边拖长气息,到最后剧烈地咳嗽着。
“你之前把我丢在这里自生自灭,现在却又回来劝我离开,我这身老骨头是否太贱了?”
缠满布条的人略作迟疑,回答道:“那感觉的确不太好。”
“我不会走的,向阳子要我的命,随时可以来取。”鲁胜班的刻刀又撬开了一痕木片,他正要刻睚眦的嘴巴。
“恐怕向阳子就是想让你等,让你饱尝恐惧的折磨,让你在死之前无法安宁。你若是留在洛阳,岂不是正中下怀?”
“你这样的人都敢留在洛阳,我为什么不行?”
缠满布条的人说不出话了。
睚眦的嘴和牙都刻好了,剑柄的雏形已显现,龙吞口处有一道凹槽,那里便是安放剑身的位置,可鲁胜班却装填进一段长不过一尺的木片,削尖以后,用手指探了探锋利程度。
手指被扎出了血,这让鲁胜班很满意,他将这把木制的短剑收进了木制的剑鞘。
“如果向阳子来了,我就用这把剑杀了他。”
“木剑?”
鲁胜班转过身,就看见缠满布条的脸上唯一露出的眼睛里藏满的疑惑。
“你可知道我是谁?”鲁胜班的表情因为某些情绪变得扭曲,他仍然弯着腰,仰着脑袋在说话,没等缠满布条的人反应过来,他又自说自话道:“我就是那个刺瞎了向阳子双眼的人。”
他开始握着剑鞘手舞足蹈,样子很像三苗之地祈求神祗的巫觋,和拿桃木剑驱邪的道士也有几分相仿,剑挥动得很慢,甚至有些僵硬,就像鲁胜班因为时光的摧残弯成数截的躯干一样。
“你疯了。”
鲁胜班似已听不到,口中念念有词,就好像他真的在施咒。
那古怪的咒语似乎也在说他会用这把木剑夺走向阳子的生命。
缠满布条的人叹了口气,叹息声或许没有透过麻布传递到鲁胜班耳中,或许他听到了,却已麻木。
在精神的重压下,人终有崩溃的一刻。
即使不间断地切削着木头,即使用工作的方式分散对恐惧的注意力,鲁胜班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惩罚。犯下的错误是罪恶的种子,不仅会引起他人的敌视,还会遭受自己内心越来越深重的谴责。
缠满布条的人缓缓走出了屋子,屋外有阳光,不算太刺眼,却让他有些睁不开双目。
满城都是他的敌人,他不得不蒙起脸。
他就是被认为是残狼首领的初新,从滔滔的洛河水中逃出生天的初新。
他是生在江南泽国的孩子,拥有上天赋予的良好水性,寻常的河流困不住他。
可他还是有种在茫茫大海中不断下沉的感觉,尤其在他回忆起戴斗笠的赶车人说的话时。人们并不在乎初新是否真的是残狼的首领,人们在乎的是初新作为残狼的首领能给他们带去什么好处。
有的人想杀了他,这样可以快速在江湖中成名,甚至能藉此于朝堂中混碗饭吃,有的人想活捉他,想依靠他统领天下最可怕的刺客组织,难度虽大,但毫无疑问,任何拥有残狼力量的人都能一跃成为中原举足轻重的枭雄。
这就是世人眼中,初新能带来的好处。
多数世人要的不是真相,而是好处。
初新本不想再回洛阳,可他还有一些事没有做完,比如和敏道声别,将晴送回三叔的庄园,把关于假币源头不多的线索和自己身处嫌疑之地的情况告诉三叔。
用布条缠起“七月”的剑身时,初新记起被死亡威胁着的鲁胜班,心里有些愧疚,想来看看他有没有离开洛城,却目睹了他疯疯癫癫的模样。
再待在鲁胜班密不透风的的屋子里,初新会不会也被折磨得发疯?
他没有顺着这个问题想下去,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巷弄里有个瘦弱的男孩正受着欺侮,一名身材高大的汉子揪住男孩的头发,将他狠狠地摔在了墙根处。
初新身形闪动,已经拦在了汉子跟前。
汉子比初新估计的还要高,还要健壮,他完全是俯视着初新的头顶说话的:“不要搅扰大爷的兴致。”
“欺负一个孩子也算你的兴致?”
“他想偷我的东西,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歪念头,长大怎么得了?我是在教育他,教育他就是本大爷的兴致。”大汉说着抓住初新身上的布,想把初新拉扯开,初新左手持剑,用裹着布条的剑柄点了点大汉的手背,示意让他不要妄动。
“你已算是教训过他了,就不要再动手了。”
大汉本不想与这满脸裹着布条的怪人纠缠,可初新的态度惹他厌烦,他索性一拳朝初新的面门打去。
他始终坚信他的拳头要比他的话语有说服力。
这一拳势大力沉,光是拳风就卷动了初新脸上垂下的几根破布条。
拳头砸在了初新脸上。
大汉忽然感觉一阵剧痛从小腹极速蔓延至全身,紧接着,他发现他的拳头失去了力量。
他所拥有的毕竟只是蛮力,他面对的人却懂得上百种招数和技巧。他怎么也想不到,初新在他小腹上捅的这一下靠的仅仅是剑柄,拿剑的手也只是不常用的左手。
他的右手现在还不听使唤,因为有只“蚊子”曾在他的手臂上叮了一口。
大汉捂着肚子踉跄离开了,初新弯下腰去,想看看孩子的伤势,可幽暗的巷弄里居然慢悠悠地飞出一只斗笠,初新左手一挥,斗笠便落到了地上。
可紧接着斗笠飞来的,却是一人,一剑。
平凡的人,平凡的剑。
第三十二章 相看白刃血纷纷
“平凡”是一种危险的东西。
平凡蕴含于学者的竹简书页中,寄托在士卒的刀枪剑戟里,平凡是柴米油盐,是锅碗瓢盆,是一切见到却熟视无睹的东西。
一个人习惯于平凡不要紧,若是屈从于平凡,那么他就将变得庸碌,变得一无是处。同样,一个人如果对身边的平凡视而不见,他也会付出轻敌的代价。
这顶斗笠太过普通,是那种任何一个试图遮阳的农人都喜欢的样式,虽然初新已和它打过一次交道,却仍然没有注意到斗笠之后隐藏着的杀机。
他被挡住了视线。
遮挡初新视线的,正是他自己抬起抵挡斗笠的左手。
他说不出赶车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只知道赶车人的剑法并不像赶车人的态度那般散漫。在凌厉的攻势下,初新避让得很艰难,一个不留神,剑还是割破了他的左臂,他这时才明白,自己的左右手毕竟还是有差别的,对付没有练过武功的莽汉是绰绰有余,可若是碰到同样厉害的对手,左手使剑与死了没有什么分别。
巷子里有些阴冷,血却是温热的。
摔倒在墙边的孩子蜷缩着身子,抱着脑袋。他背靠着一处苔藓,肩膀旁边有一小块水渍,散发着臊臭味,不知是宣誓领地的狗信手画的,还是哪个内急的人遗留的,他全然顾不上这些,只是斜睨着眼睛旁观二人的打斗。他认得出是哪个人救了他,救他的是一个浑身缠满破布的怪人,他曾经幻想中骇人的鬼怪就长着这副模样。
后来他不再惧怕鬼怪,因为他发现他的同类比鬼可怕,比怪可憎。
他此刻的视角很奇怪,墙面与地面翻折了一个角度,两个打斗的人腿脚粗壮,手臂却很细,“鬼怪”的身上更是渗出了鲜血。
他不禁在心里问自己:鬼也会受伤流血吗?
“鬼怪”不仅受了伤,还不止一两处,他不得不在接下一记刺挑后拉开了距离。
赶车人没有马上继续进攻,他根本一点儿也不急。
“我本以为你一回到城里就会赶去一家酒馆,想不到你要忙的事情还挺多。”
“你知道的东西也并不算少。”初新一边说,一边曲张着右手五指,试图让右臂恢复正常。
轻微的动作还是难逃赶车人的锐眼:“不必劳心了,打中你的那轮暗器正是从我这里发出的,上面涂抹的是曼陀罗花的汁液,足够让你的手臂麻上三天三夜。”
“是吗?”初新放弃了尝试,他听说过曼陀罗这种神奇的花。据说曼陀罗花的形状像极了少女曳地的长裙,色彩艳丽,鲜美动人。
可正如玫瑰带刺一般,曼陀罗花中榨出的汁液是有毒性的,能让人产生发麻的感觉,中毒严重者甚至会昏迷。东汉末年的神医华佗,正是用曼陀罗花制成了“麻沸散”,帮助伤者缓解痛苦。
花本无罪,因为人心善恶不同,曼陀罗也产生了不同的效用。
“下次你要伪装身份,最好不要在脸上裹布,像我一样戴顶斗笠就可以了。”
“为什么?”
“因为你这样太引人注意了。”赶车人笑了,他发现初新对于伪装的了解太少了,繁华的洛阳城里,缠满布条的怪人怎会不惹眼呢?
初新也笑嘻嘻地回应道:“大隐隐于市,物极必反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过分的惹眼岂非就是不惹眼,过分的普通岂非变得不普通了。”虽然赶车人看不到他的笑容,但他相信这句带着笑意的诘难一定传到了赶车人的耳朵里,他要同赶车人多说几句话拖延时间,或许他会想到脱困的方法,或许情势能够发生有利于他的变化。
“说得好,看来你并非愚笨之人。”
“我当然不是,否则你要杀我怎么会如此困难?”
“我不想杀你,我还指望抓你去领赏呢。”赶车人重申道。
“究竟是什么人对我如此感兴趣?”初新也不由好奇起来。
“你去了自然就知道了。”
躲在一旁的男孩惊讶地张着嘴,他不明白刚才还打得你死我活的两个人为什么突然心平气和地聊起天来了。
初新苦笑道:“我若是去了,恐怕就会像条狗一样被铁链拴住,嘴除了用来吃别人赏赐的食物,就是说别人想让我说的话。”
“虽然我并不清楚你去了之后会是什么下场,不过我想应该同你描述的差不了多少。”赶车人摊了摊手。
“一个人变成了一条狗,你并不在乎,对吗?”
“无论你是狼,还是人,只要你变成狗对我有好处,我就会帮他们给你拴上铁链。”赶车人的长剑又指向了初新。
人变成狗的惨剧常常发生,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个又一个的帮凶作祟,初新喉头似被热血堵住,他与赶车人明明是同类,就好像刚才的大汉和墙边被欺负的孩子一样,可为什么在一些人的眼中,人竟能沦落为狗?
或许只因那些人在权贵面前总是摇尾乞怜,所以他们必须把所有不摇尾巴的人也变得和他们一样。
剑刺来了,狭窄的巷子里,面对刺来的剑,除了后退,总是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可初新偏偏迎了上去,竟像是想用头去接剑。赶车人大惊,连忙撤剑,露出了破绽,初新的剑柄已经打在了他手上。赶车人退后几步,右手的虎口多了一道红印,手腕也隐隐作痛。
“以为我不敢杀你,所以用脑袋来挡剑吗?”赶车人捏了捏手腕,冷冷道。
“狗要攻击猎物,总是用嘴巴去咬的,狗不像猫,喜欢用爪子。”初新虽自嘲是狗,却也借机暗骂左手揉捏着右手的赶车人是猫。
赶车人道:“刚才这招的确让人意想不到,可你没有抓住机会,若击中我的是剑锋,或许我这只手就废了。”
“那只是因为我让着你。”
“不,那只是因为你的右手连抬都抬不起来,更不用说拔剑了。”
初新笑道:“我要赢你,根本不需要拔剑。”
“嘴可真硬。”“硬”字说完,赶车人向初新攻去,这次他没有再刺,而是选择用剑去切削初新的手臂,尤其是初新持剑的左手,初新只能侧身躲避,可这样一来又将右臂暴露在了赶车人的剑围之中。
右臂添了一道血口子,初新却毫无知觉,只是看到有几缕布条被切断,落在地上,只是隐约感觉到有一股暖流经过自己右手的手掌和指尖。
赶车人的进攻没有丝毫懈怠,初新不得不继续手忙脚乱地抵挡,伺机寻找反击的机会。可赶车人似乎算到了初新所有可能的变化,封住了他左手所有的动作。
躺在地上的孩子站了起来,他看到“鬼怪”正慢慢被逼到死角,他发现“鬼怪”的右手一直垂着,随着“鬼怪”脚步的移动而摇摆,时不时还有几滴血被甩到地上。他忽然蹲下,寻找起了地上的石头。
为了躲剑,初新的右臂又被划了两道口子。赶车人的身后飞来一颗石子,劲力虽小,仍被赶车人察觉到了,他上身一偏,石子没有击中他,却打中了初新的右臂。
赶车人根本没有理会孩子的阻挠,双手提剑劈砍,他算准初新已无退路,必须举剑硬接,而单靠左手之力无法与赶车人的双手相较。
只要这一剑砍下,他便胜了。
可这接不住的一剑却被初新的左手硬接住了。
与赶车人的惊愕同时出现的,还有一种惹他厌烦的声音。
他体内的骨头断裂的声音。
那一剑的力量也随之一瞬间消失了。
他看着初新满是鲜血的右手,说不出任何话。
你的右手怎么突然能动弹了,他本想这么问,他想不通是什么让初新的右手恢复了知觉,是那上面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是慢慢凝固的暗红色液体?抑或是孩子扔的那块小石头?
初新读懂了赶车人的困惑,可他回答不了,他也说不出原因,他只知道那颗石头砸中他的手臂时,他感受到了疼痛。
从来没有疼痛让他如此欣喜。
疼痛让他清醒,疼痛让他深切地感受到他还活着。
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只要活着,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有赢的机会。
初新牵着孩子缓缓离开了,孩子是个可怜的孤儿,他打算把孩子托付给敏照顾,在一家酒馆做个小伙计,敏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一定不会推辞。
赶车人平躺在地上,躺在那处臊臭的水渍旁,他望见的天空很狭窄,他的呼吸略微有些困难。他像条受伤的野狗一样,张着嘴,伸着舌头,努力地喘息。
他的斗笠摆放在肚子上。
初新轻轻啄了赶车人双手双脚一共十三处穴道,十处用来封住他的行动,三处用来化解他体内的淤血。
初新本可以杀了赶车人,省去一个大麻烦,可他不愿意,因为他知道这是区分人和狗的一条重要规则:狗可以把人看作狗,但是在人的眼中,人就是人,不是狗,更不是什么其他低贱的东西。
他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句话:“希望找到你的同伴能够把你当人看待。”
第三十三章 西出阳关无故人
一家酒馆的酒客一如既往的多,一如既往的喧哗吵闹,他们出手大方,丢出钱币买酒时从不讨价还价。他们之中有南国的丝绸商和地主,也有漠北的胡贾和马贩子,甚至还有一些说不出来处的黑面卷发人,据说是自南海海外来到中原猎奇的冒险家,很可能是哪个国家的皇室成员。
他们的富有和爱好炫耀,造就了洛阳城畸形的奢华与繁荣。这是一座耐受不了战争的城市,不像另一处古都长安,洛阳四面的地理环境不适合防守。不过好在人们并没有将洛城视作什么避风港,而是更多地在享受和攀比中倾注热情,这也顺带养活了四面八方涌来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小姜就是在遍地金银中成长苟活的孤儿之一,他今天很不走运,连续对四个人行窃却一无所获,第五个人甚至把他殴打了一顿。正当他准备挨完打之后就收手时,一个满脸用布条缠绕的“鬼怪”却帮他教训了揍他的人,后来“鬼怪”又同一个戴斗笠的男人一会儿打架一会儿聊天,最后一拳击倒了对手,牵着他离开了那条阴暗的巷弄。
小姜觉得自己一定在做梦,尤其当“鬼怪”把自己带到了一家酒馆门口的时候。他经常路过一家酒馆,经常在一家酒馆门口得手,因为从酒馆中出来的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富豪,就算是杀父仇人立在他们面前,他们可能也会将之当作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小姜记得有一回他把手伸进一个醉鬼的怀里时,那醉鬼居然激动地要来拥抱自己,嘴里还喃喃着奇怪而又悦耳的名字。
他记得有一个名字叫“小萍”。
他兀自想:世界上居然还有“小”这种姓氏?
他当然不会知道“小萍”是洛阳最有名的歌妓之一,甜美温婉,惹无数男人心醉。在小姜心里,洛阳最好看的人就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他每次路过一家酒馆都会往柜台处瞅一眼,如果能看到蹙眉沉思的敏,他就会安心不少,倘若没有见到,他总会觉得今天少了很多收获。
就算偷了再多东西,也弥补不了这种缺憾。
可他从没想过要进到一家酒馆中同她打声招呼,所以当“鬼怪”牵着他的手来到门口时,小姜反而羞赧得想挣开初新的手。他想,如果要面对面见她的话,起码等他买得起一身好衣裳,等他洗一个热水澡,等他长得同“鬼怪”差不多高。
但他不懂,有些事情来不及等待,“来日方长”是一句很有迷惑性的话。
“怎么了,你不喜欢这个地方?”“鬼怪”蹲下身子问小姜。
小姜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你就是不喜欢坐在柜台的那个人咯?”“鬼怪”笑出了声,像是自己被自己逗乐了。
小姜的头摇得更快了。
小姜忽然问“鬼怪”:“我能跟你走吗?我想跟你学本领。”
“鬼怪”摇摇头:“不要觉得什么事情都像偷东西一样简单,我身上的本领是一时半会儿学不走的。”
“那你能带我走吗?”
“不能。”“鬼怪”的回答很干脆。
“为什么?”
“鬼怪”没有再说什么,除了沉默,他没有更好的应答。
酒馆门口人来人往,时常有人朝“鬼怪”上下打量,可没有人想得到这个怪人就是传闻中残狼的首领——初新,即使是听从赶车人的话语提前蹲守在一家酒馆的人也不曾起疑心,因为他们都认为初新不会如此愚蠢,不可能打扮得这么显眼。
良久不语后,初新压低声音解释道:“有很多人在追杀我。”
小姜在一些方面的心智成熟得很早,他也收敛了声音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因为你是鬼吗?”
初新听罢一愣,随即又笑了一阵:“是啊,他们都怕我,所以他们要追杀我。”
小姜听不懂,他一直认为只有害怕的人才会逃窜,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鬼怪”反倒因为别人惧怕而奔逃。
他不知道人类会因为害怕而生出憎恶,越是令人感到惧怕的东西,越要斩草除根。
“以后你要听那位姐姐的话,不要再偷东西了。”初新指着柜台处的敏,对小姜说道。
“不偷东西,我怎么填饱肚子呢?”
“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虽然很不情愿,可小姜还是怯生生地跟着初新走了进去。这么一个怪人走进店里,敏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小姜面对冷冰冰的敏,变得愈加胆怯,步伐越迈越小,初新好不容易才将他拖到了柜台前。
初新轻声对敏说道:“帮我一个忙。”
“这种时候你都敢回来?”敏用手支着下巴,瞪了初新一眼。
虽然脸上蒙了布,初新还是嬉皮笑脸地回答道:“你答应帮我,我马上就走。”
“又要我卖你什么面子?”
“替我照顾他。”初新把小姜拽到身边,摸着小姜的脑袋道。
“这孩子是谁?”
小姜本想回答敏,可话到嘴边却开不了口,不得不把头低了下去。
“他叫小姜,他救过我一命。”
小姜不知道自己何时救过“鬼怪”,他只是向赶车人扔了一块石头,被赶车人躲开后砸中了“鬼怪”。
“他把你从洛河里捞了出来?”敏淡淡地问道。
初新被敏奇怪的幽默感逗笑了,解释道:“那倒没有,是我自己游上岸的。你知道的,我的水性并不差。”
“淹死的大部分都是水性好的人。”
初新和敏都不说话了。敏记起阿青死讯被同乡捎来的那天,从不喝酒的她在屋顶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初新则回忆起了阿青的尸体在浅滩被发现时的样子,原本清秀的脸变得浮肿古怪,仅靠身上青色的衣服分辨身份。
阿青是自杀的,她选择了江南儿女心目中最浪漫动人的死法,希望能够与山川河流融为一体,可素来喜欢干净体面的她没想到,自己死后的样子连初新都很难认得出。
“我答应你,让他在厨房打下手吧。”
“多谢。”
初新把小姜推到了敏身旁,小姜有些局促地摩挲着衣角,不敢抬起头。敏打量着小姜的穿着,喃喃道:“看来,是个和阿青一样苦命的孩子。”
“他或许比阿青幸运得多。”
初新不想再拾起那段痛苦的记忆,主动岔开了话题:“很久没有和你切磋了,你还记得我们上一次交手是什么时候吗?”
敏掰了掰手指,嘀咕道:“好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
“四年六个月零三天,后来你就离开了江南。”
“你记得这么清楚?”
“有些时候我的记性特别好。”初新仰头憨笑道。
“你问这个干嘛?”
“我想临走前再和你比试比试。”
敏摇头道:“很早以前我就打不过你了。”
初新把自己的右臂伸给敏看,敏差一点叫出了声。他的右臂全是血痕和凝块,有几道伤口还吞吐着鲜红的液体,若不是杂乱堆叠的布条和刻意拉扯遮挡的布块,无论是谁都能注意到这条伤臂。
“拖着这么一条手臂,谁胜谁负就难说了。”
敏没有再拒绝,因为她了解初新的脾气,他一旦决定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会固执到底。
“什么时候?”
初新指了指脚下:“不如就现在,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敏再也忍不住,喊出了声。
这一声自然引来了不少酒客的关注。
初新已拔剑,敏的反应也不慢,她在柜台一侧摆着的剑眨眼间就到了她手中。
双剑相击时,她能感觉到从“七月”剑身传来的颤抖,那是一条伤痕累累的臂膀的哀嚎,可她的剑招没有变慢,反而愈加纷繁。
虽然讲究点到为止,可在较量中放水是对对手极大的侮辱。
她是初新的朋友,也是剑的朋友,所以她绝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她攻向了初新持剑的右臂,尽管她知道这条手臂已很难承受新的打击。
这一剑不算太快,可初新的动作却已不够迅捷。
敏的剑上沾了血,初新的血。
令她感到疑惑的,是初新那双越来越明亮的眼睛,那是他唯一暴露在外能表达情感的器官。她从中看到的,是一种成竹在胸的自信。
“你有什么反击的办法吗?”敏在心里发问道。
她的剑又触到了初新的右臂两次,初新却朝后拉开了距离,敏身侧是柜台,追击不便,就干脆立在原地。
初新接下来的举动却让敏惊讶万分。
他一把扯下右手的袖子和布块,紧接着又一圈圈将脸上的布条解下,大喊道:“想不到你不念任何恩情,居然也要杀我!”
所有喝酒者的酒杯都停住了,有两三个还被吓得摔碎了杯盏,他们一齐朝初新望去,初新似发了疯般用剑指了一圈在座的酒客,嘶吼道:“你们不也都想要我的性命吗?来取便是。”
小姜急了,急得直跺脚,他不知道救他的“鬼怪”怎么了,为什么忽然和他心里最好看的大姐姐翻脸,他想解释,想调停,想大喊“她不想杀你”。
可他的手被敏抓住,嘴被捂住,他挣脱不开。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鬼怪”快步逃走,离开一家酒馆。
门外洒进来的光是金黄色的,小姜知道这意味着太阳又将落下,万物会再次被黑暗和寒冷拥吻。
第三十四章 明月别枝惊鹊
夜,月夜。
有月亮的夜晚,星星总是不那么多。
有人说是“月明”所以“星稀”,因为皓月的光辉掩盖了群星的璀璨。
说这话的人也在他的那个时代光芒四射,挟天子而令诸侯,荡平北方叛乱,位极人臣。
有人说是人类的眼睛接收到太强的光亮后,就会自动忽视掉微弱的光芒,这道理就像男人见到心爱的女子,便会对其他人视而不见一般。
晴静静地坐在屋顶,看着月中以后一天天由盈变缺的月亮,心里空空的。
月亮缺了可以重圆,花谢了能够再开,人的年华逝去却是万万没有办法挽回。尤其那年华里最爱的人,相见真如不见,相见不如不见。
或许,已经失去的才能算得上最爱。
她的眼睛有些酸涩,大概是盯着月亮的时间太久了。
揉眼睛的时候,她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她没有回头,竟似知道来者是谁。
来的人是初新。
晴开口道:“我听敏姐姐说,你傍晚来过。”
“是。”
“今天从早到晚来这里的都是向她打听你消息的人。”
“我猜得到。”
“你故意让她与你比剑,只不过是想让别人知道,她同你彻底决裂,和残狼无半点瓜葛。”
“我只是手痒了,想找她打一架。”
晴叹了口气道:“大半个酒馆的人都追着你跑出去了,真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手段脱身的。”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这样的办法我脑袋里还装了不少。”被他一说,就好像这场追逐只是小孩子做游戏一样轻松简单。
“你的手臂全是伤?”
“可能正是因为这些伤,我才捡回了一条命。”
晴摇摇头道:“我听不懂。”
初新淡淡道:“你不需要听懂。”
晴环抱着双膝,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低声道:“你对我的态度真不好。”
“好也罢,不好也罢,明天以后你都不会再见到我。”
“所以你对我态度这么差,只是因为你想让我在分别的时候没法念你的好,没法念你的好,我自然就不会难过,是吗?”
初新苦笑着说道:“我想得没有那么周到。”
其实晴已经猜得很接近了,可初新是只死鸭子,通身上下嘴最硬。初新心里想的是,只要他糟糕的态度让晴不再记挂他,他也就不必难过了。七天的相处,时而活泼,时而安静,安静得甚至带着些哀伤的晴,早已在初新的心里刻了一道印痕。
那痕迹是何时凿下的,初新也说不清,或许是在屋顶肩并肩谈天的夜晚,或许是晴把他壶里的酒换成糖水的那个午后,或许是郑府弥漫的血腥气味里他故意碰翻晴端着的那盘鱼腹藏羊肉之前的片刻犹豫。
他狠下心道:“走吧,我送你回三叔那里。”
“你花光所有的钱了?”晴仍努力着,就像不会游泳者溺水时试图去抓一根稻草。
“没有花光,却也没剩下多少。”
“你认得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怎么走,可是你却认得。”初新的语调平淡得出奇,没人可以形容他的演技有多出色。
“我今天累了,不想赶马车。”晴装作打呵欠的样子。
“你只需要指路就行,我来赶车。”
“我也懒得指路。”
“没关系,我虽然来去都蒙着眼睛,但是大致的方位是知道的。我会将你带到城北郊外的邙山,那里应该离三叔的庄子很近了。”
晴急了,从地上弹起,转过身质问道:“你非得现在就带我回去?”
初新不敢直视晴的眼睛,只能盯着自己的脚尖解释道:“我在这儿多待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他完全失去了刚才吹嘘自己有众多脱身办法时的从容,只有他自己说得出要从洛阳城中众多武林好手眼皮子底下溜走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到走投无路,他似乎总喜欢和别人说“没什么大不了”,硬撑对他而言总是比诉苦容易办到。
“就因为别人都以为你是残狼的首领?这有什么好害怕的?胆小鬼。”晴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很过分的话,初新的反应像是被针刺到,可晴并没有立即改口,而是继续圆着她的说辞:“既然你不是残狼的头领,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你根本不用担心。”
可她自己都担心得很。
初新仍是苦笑,仍只有苦笑。
“我的确很胆小,怕得要死。”
“那你便自己逃命去吧,我不需要你护送。”
她本想激一下初新,初新却真的顾自己走了,她气得撕破了新裙子的裙摆,用手捏成拳头在大腿上敲了十三下。
若一个人下定决心真的要走,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是留不住的。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初新没有再缠什么令他气闷的布条,只是找了件有袖子且不怎么破旧的衣服穿上,就大大方方地走上了街。
他坚持认为,要追他杀他的人绝不会想到他敢抛头露面、招摇过市,就如同他们绝不会猜到他敢在夜里再回一家酒馆一样。
这种做法有时很妙,有时却很蠢。很快初新就被一个嘴中念着“格老子滴”的小个子盯上了。
三国时期,刘备麾下有五虎上将,时至今日,蜀地又冒出了个“川中五虎”,据说五个人都是五虎上将的后人,五个人也都认为自己是“五虎”的老大。小个子便是西凉马超的后人,他的名字叫冯超。总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姓马,他只能悻悻地回答:“中间有一代传了个女儿,嫁到了冯家。”
冯超早晨在面门处挨了初新一拳,众目睽睽下丢了人,本想擒住初新重振他“川中五虎之首”的威风,可无奈有辆该死的马车助初新逃脱,他心中不爽,在一家酒馆一直坐到了太阳落山,结果初新居然又回到了酒馆里。跟着人群追出去以后,跑着跑着却又跟丢了,可说是倒霉到了顶点,冯超决定去醉仙楼坐坐。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虽漂亮,可终归只能看不能摸,冯超还是更喜欢去一些放得开的酒楼。醉仙楼在洛阳,可以说是与一家酒馆齐名的,最近因为一名叫“小萍”的歌妓,甚至大有压过一家酒馆的势头。冯超也贪慕着色艺双绝的小萍,可他知道,自己还轮不到这么抢手的女子伴酒。他只是想过过瘾,享受这天下第一繁华城市的种种好处,顺便也让自己忘记今日的不愉快。
可他到醉仙楼门口时,初新却正巧擦着他的肩膀经过。冯超瞪大眼睛盯着初新的背影使劲地钻研,想确认他是否就是路窄的冤家,但凡初新的步伐有一丝一毫的慌乱,冯超便会出手,再不济也会大喊一声,引人来围堵。
初新走得很稳,不仅稳,而且步子很慢。
“大概是我酒喝多了。”冯超自言自语道。
他没有上醉仙楼一醉方休,而是紧紧地跟了上去,这可能就是寄宿在羌胡后人血液里的狼性。
狼在附近有猎物时,总会变得格外机警凶残。
冯超的踪迹很快被初新发现了,故作镇定的他压住了步子,心却已提到了嗓子眼。这一天实在太长太累,他的力量已经在逃窜中消耗殆尽,尤其是负伤的右臂,就算是拔剑这个简单的动作现在也能用竭他的剩下的气力。
他必须想办法甩掉冯超。
跟踪有一条通用的经验,那就是跟踪者要保持和被跟踪者的步调一致,这样可以减少因脚步移动发出的声音。
初新逐渐增加了每一步的间距,降低了迈步的频率,冯超果然也放慢了脚步。可他的个子小,腿比初新短了一截,他发现自己同初新的距离正在被拉开。为了跟上初新,冯超不得不迈大步子,甚至差点儿把裤裆扯破了。
想起今天遭遇的倒霉事,冯超气就不打一处来,此刻连跟踪都要受罪,他按捺不住,快步上前,试图拉住初新。
初新听见了身后慢慢接近的脚步声,暗暗心惊,他本想让冯超知难而退,甩开追踪,哪知弄巧成拙。他并没有听过什么“川中五虎”,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连条野狗都不一定打得过。
冯超的手就要搭住初新的肩头时,背后却传来马车的声音。
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一位身着青衣的女子。
虽然夜色昏沉,冯超还是看清了女子的面容,他一时以为是哪位天上的仙女不甘寂寞落了凡尘。
马车行驶得很快,而且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冯超刚想躲避,却发现自己跟踪的人转过了身。
“格老子的,果然是你这龟儿子。”冯超正要举拳打向初新,初新却先把拳头砸在了冯超脸上,一个翻身上了马车。
“以后要打人,先出拳,后说话。”冯超听见这句话时,马车已离他很远了,他气得在原地蹦了七八次,骂了不下十回的“龟儿子”。
初新钻进了车厢,瘫倒在座位上。
“呼,差点儿没命了。”他边喘粗气边说道。
晴转过头嫣然一笑道:“还不快谢谢我。”
“格老子的,你要是听话点,我何至于玩命呢?”初新模仿冯超的川中口音骂道。
晴撅起嘴,挥鞭轻咤,马车飞快奔逃出城。
第三十五章 落日的谷口
“‘小黑’这个名字,有点像在叫一条狗。”毡帽壮汉扶正了他的毡帽,调侃躺在马车中的小黑。他们一行人正按照小黑的指示向三叔的庄园进发,小黑所在的马车被围在中间,马匹由毡帽壮汉驱赶。
他实在闷得慌,顺势在小黑的名字上做起了文章。
小黑想踹他一脚,无奈浑身上下能动弹的仅剩下了他的脑袋。毡帽壮汉的确讨厌得紧,话多,还说得又脏又臭,可小黑还是得巴结他,这样的人嘴里最容易套出点儿线索。
假的尔朱荣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他似乎永远是领头的人,可小黑知道,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真的尔朱荣就坐在旁边的马车中,小黑看不见他,这让小黑松了口气,不用面对那双眼睛,无论是谁都会觉得舒坦许多。
小黑的表情自然了些,可毡帽壮汉又开口道:“‘阿黄’和‘大白’这两个名字怎么样,我帮你想的,比‘小黑’好听多了。”
小黑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心,不论怎样,他的话都让小黑大为光火。
可小黑还是压住了怒意,微笑着问道:“这位大哥贵姓?”
毡帽壮汉见小黑愿意陪他说话,当即打开了话匣子:“我复姓公孙,叫公孙无忌,辽东人,祖上是秦时号称‘人屠’的白起,我……”
预感到他就要滔滔不绝地讲下去,小黑打断了他:“公孙大哥跟了酋帅多久了?”
小黑希望公孙无忌回答这个问题时也能说个一大堆,可公孙无忌只说了两个字——“一年”,之后又吹嘘起了自己的光荣过往:“我这对拳头也是格杀过花斑虎的,要知道,以前的虎贲军统领穆虎杀一只老虎用了十一拳,北魏第一猛士儿鹿用了十拳,我却只用了九拳……”
小黑从没听说穆虎和儿鹿在搏杀猛虎时旁边还有人数过他们出拳的数目,不过他还是佯装震惊,在话语中故意加了些表达敬仰的辞藻。
“瞧见那边那个佩刀的人了吗?”
小黑顺着公孙无忌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了安静地骑着马的黑袍刀客。
“就那小子的身板,只要我出一拳,命就没了。”公孙无忌没有告诉小黑,他的胳膊曾差点被黑袍刀客卸下。
小黑瞅了瞅黑袍刀客健硕的身躯,唏嘘不已。
“他跟着酋帅多久了?”小黑继续打听着每个人的情况,公孙无忌不仅不觉得厌烦,还总是会添油加醋地提一提所问之人的过往。
原来所有跟着尔朱荣的高手都或多或少触犯过北魏的律法,实在走投无路,投奔到了尔朱荣帐下。
小黑突然坏笑着问公孙无忌:“公孙大哥犯了什么法?”
公孙无忌道:“宰了个强抢民女的狗官。”其实是他自己强抢民女,又没钱贿赂官员,只得从辽东千里迢迢奔逃到了漠北。
“那公孙大哥是为民除害喽。”
“应该的,应该的,”公孙无忌的脸色一点儿也没有变化,竟似他真的做过这档子好事儿,“六镇起义之后,我仰慕酋帅威名,就投入了酋帅麾下。”
“公孙大哥武艺高强,想来在酋帅手下应当没有敌手才是。”
高帽子人人都爱,公孙无忌更不例外,哈哈大笑一阵后,公孙无忌难得谦虚了一回:“对付其他虾兵蟹将不成问题,可酋帅帐下有两个人的本事却略胜我一筹。”
实际上是“远胜”,而不是“略胜”,公孙无忌的谦虚中也总透着几分不实的炫耀。不过这样的两个人还是引起了小黑的注意,他打算顺藤摸瓜追问下去。
“敢问公孙大哥,这二人来洛阳了吗?”
公孙无忌朝尔朱荣坐着的马车努了努嘴,道:“一个叫高欢,一个叫宇文泰,就是军师车旁的两个人。”
小黑暗中得意,心想高欢和宇文泰应该就是知道尔朱荣真实身份的三个人中的两个。虽然难掩喜色,小黑还是装作漫不经心地说道:“军师平时于众人处的威信好像比酋帅还要高些。”
公孙无忌把食指顶在嘴唇处,示意小黑不要再说下去:“酋帅最讨厌我们谈论这些。”可紧接着,他还是忍不住补充道:“军师素来不爱说话,唯独和高欢、宇文泰比较亲近。”
十余人的马队即将通过邙山的一处谷口,跟据小黑的引导,三叔的宅邸马上就到了。原本围拢的队伍慢慢变成了首尾相接的“一”字,用以应付狭窄的地形,小黑的马车在前,尔朱荣的马车在后,剩下的人骑着马分布其间。
太阳在下沉,队伍进入谷口后,光芒加快了退散的速度。
小黑已找到了两名目标,他闭上眼睛,思索着挖出第三个人的方法。
人的五感会分散人的思绪,故而三叔在思考问题时,总会找个僻静的房间,闭上眼睛平躺下来。小黑也试着去模仿三叔的这一举动,却差点昏睡过去。
马车忽然停了。
小黑从瞌睡中被惊醒,他看到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勒住了马绳,他明白身后出现了什么情况。
公孙无忌跳下马车朝后看去,喃喃道:“凭空消失了?”
“什么凭空消失了?”
“人……还有马……”
跟在队伍最后的两匹马和两个人无声无息地失踪了,若非高欢回头张望了一眼,恐怕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
“怪事……”小黑自言自语道,因为他不记得三叔有“谷口埋伏”之类的计划与安排。
事情好像朝着一个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了。
尔朱荣的眼睛仍旧锐利如刀锋,他盯着回过头的假尔朱荣,打了个手势,假尔朱荣响亮地咳嗽了一声,高喊道:“继续走。”
公孙无忌把屁股挪回了马车车辕处,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挥鞭继续赶车。小黑肚里暗暗发笑:“无忌无忌,本应是百无顾忌,生了一身横肉,却是个惜命的家伙。”
公孙无忌的担心不无道理,两点寒芒打来,又有一个人跌下了马背。
周围是幽静的密林,密林之中埋藏的危险随着黑夜的来临悄悄浮现。
天正好黑了。
第三十六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火把纷纷擎起。
火光的闪烁竟似生命的律动般神奇,能带给人希望与镇定。
骑在马上的人紧握住缰绳,随时准备迎接新的指令。
新的指令依然是前进。
这次是由尔朱荣亲自发号施令的,他的声音并不洪亮,说话的间隙还会夹着咳嗽,可语气却是执着而坚定。
他断定这是残狼所为。
可残狼越是阻挠,他就越觉得三叔的庄园必须要去。困难从来吓不倒他,一个曾在鬼门关徘徊的男人绝不会畏惧,绝不会感到害怕。
只因他已体验过绝望的滋味,在恐惧面前无能为力是比恐惧更深重的灾难。
又有两束暗器打来,众人已经有了防备,没有人再受伤,受伤坠马的那个人不再呻吟,大家都明白,暗器上涂抹了致人死命的毒药。
马队缓缓往前行进,那匹没有人骑乘的骏马毫无受惊的神态,照旧悠闲地走着,经过严格的训练,有人坠马这种事情根本无法引起它的慌乱和嘶鸣。
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道影子。
鬼的影子。
走在最前头的假尔朱荣迅速勒马,惊恐地看着影子走近。
影子是个像鬼的人。
青面獠牙的画鬼面具,黑色的长袍,还有一柄长剑,尔朱荣拍着大腿,妄想自己能站起来,同这个经常出现在梦中的鬼魅一决生死。
他越拍越懊丧,因为他的脚早已失去了知觉,他的脚踝像是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永远不听使唤。
他还是压制住了喷涌的怒火和复仇的渴望,沉声问道:“朋友,何故在这道上装神弄鬼?”
那人没有回答,戴着的面具却似有了讥诮的笑意。
他忽然以一种近乎诡异的速度向后退去,尔朱荣连想都没想便喊道:“追上去。”
放在平时,他一定会斟酌再三,但他的理智正一点一点被那副画鬼面具蚕食。
追了约莫一里地,戴面具的人又出现在了队伍前面,这次不光领头的假尔朱荣在发抖,位置靠前的几匹马也都躁动不安地踏着马蹄。
大胡子手心发汗,颤颤巍巍地问道:“尊驾是人还是鬼啊?”尔朱荣嘶哑着喉咙骂道:“蠢货,世上从来没有什么鬼,一直都是人在扮鬼。”
道理其实很多人都明白,可碰见无法解释的事情时,人们仍愿意把原因归结于鬼神等超自然力量。
戴画鬼面具的人没有动作,没有言语。
“放箭。”听到尔朱荣的命令,瘦高个儿抄起弓弩向那人连发三箭,三箭全中。让人诧异的是,那个人没有叫喊,没有流血,而是静静地立在黑暗之中。他的长袍像是融化在了夜色里,那顶可怖的面具仿佛浮在半空。
尔朱荣向马车旁的高欢使了个眼色,高欢从马上跃起,连踩着前面的几只肩膀借力,迅速来到画鬼面具旁边。他摘下面具,才发现这个“人”不过是一根插在地上的粗木头。
大胡子有些尴尬地笑了:“军师说得对,果真是有人在玩弄把戏。”
但瘦高个儿还是有疑问:“既然是根立在地上的木头,那刚才为什么能够以很快的速度向后退去呢?”
小黑点头附和道:“刚才戴面具的如果真是个人,身法便太诡异了,恐怕十年前在江湖中以轻功闻名的‘云中鹤’也不会有如此轻灵迅疾的身法。”
“往前走。”尔朱荣的话语终止了所有争论,高欢将木头踢翻在路旁,马队又移动起来。
火光忽高忽低,忽明忽暗,照在道旁的密林,映着密林中的几双眼睛。
“‘云中鹤’?他现在已是一只折了双翼的麻雀,恐怕连跳都跳不起来了。”说话的是向阳子,他眼睛虽瞎,耳朵却比普通人灵光很多。
李梧桐低声接口道:“向老前辈砍下了他的双足,不知他还能否施展他那天下无双的轻功。”二人说完都笑了。
旁边有个年轻的声音说道:“公子用绳子拉拽木偶这招真厉害,居然把他们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既然要把他们引到三叔的宅邸,又为何要半路吓他们呢?”
李梧桐道:“公子早已打探好了他们的底细,领路的就是镇压六镇起义的尔朱荣,他是个越吓越胆大的怪人,我们的阻挠反而会激他往前走。”
向阳子失笑道:“领头的家伙可怂得很,真是尔朱荣?”
李梧桐道:“公子曾与尔朱荣有一面之缘,错不了。”
年轻的声音又问道:“不吓也要去,吓了也要去,何必半路打草惊蛇呢?”
李梧桐解释:“公子高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此。尔朱荣胆儿肥,不代表他手下人也个个是英雄好汉,一个木偶,一块木头,足够让大多数人心生怯意了。”
“恐惧是一种致命的毒素,能够让人丧失所有的信心,仇恨是力量,恐惧也是,你要学会利用这两样东西达成目的。”向阳子教训着这个年轻的后辈。
他忽然侧过身子,用疑怪的语气问道:“听说你从出生之后就没有人类的情感,是真的吗?”
他问的人正紧紧盯着尔朱荣一行,眼神中却透着茫然,只是懵懵懂懂地回答了一句“也许是吧”,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向阳子叹了口气道:“秦五,有时候连老夫都觉得奇怪,你这样一个没有情感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没有意义。”这个叫“秦五”的人回答道。
李梧桐插嘴道:“我本以为像我这样感觉不到疼痛的人是世间少有,哪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上苍还能孕育出你这种怪胎来。”
向阳子流露出痛苦的神色,低声喃喃道:“既无意义,何必活着……”
秦五却已开始朝着马队前进的方向迈步,他仍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就好像李梧桐和向阳子谈论的完全是一个陌生人,天就算塌下来,他可能也不会眨眼睛。
“活着便是活着,何必要什么意义?”李梧桐拍了拍向阳子的肩膀,紧跟秦五而去。
向阳子站在原地,听见周围人一个接一个走远,像衰老了十岁。
“若是杀了鲁胜班,我这一生还剩下什么呢?”他摸了摸腰间的剑,苦笑道。
第三十七章 鹬蚌的譬喻
成千上万的人在追寻生命的意义,追寻的途中往往充满了迷惘和彷徨,终点也很难说是否令人满意。一千四百年后,在大陆的最西端,有学者提出,人并非为了意义而存在,仅仅是因存在而存在。某一把剑的剑鞘,生来就是为了收放这把剑,这是它存在的价值,人类却不同,没有谁可以断言某个人存在的全部意义是某种用途。
没有谁。
鲁胜班的背总佝偻着,身板也特别僵硬,洛阳城的居民都以为他将会一直制作刀鞘剑鞘,直至他死去,可鲁胜班却在这天傍晚跨上了一匹快马,腰间别着一柄装在雕刻华美的剑鞘中的剑。
一柄木剑。
他的腰板好像直了些,身体也灵活了不少,他的邻居见状,惊讶地赞叹道:“老先生精神不错啊!”
鲁胜班道:“马马虎虎。”
邻居很自然地开玩笑道:“老先生骑马执剑,是要上战场打仗吗?”
鲁胜班道:“和你说的差不多,我要去杀个人。”
邻居弓背笑着,竟似比鲁胜班还要像一只虾,他觉得鲁胜班也在同他打趣,不出一里地,鲁胜班浑身的骨头就会被这匹快马震得散架。
鲁胜班折叠的身形消失在黑夜中。
黑夜可以容纳一切,三叔的庄园虽大,却完完全全地被黑暗吞没,庄园的大门开着,里面的情况却看不分明。假尔朱荣又狠命地拽了拽缰绳,他已数不清自己今天拽了多少回缰绳,他只是个替身,犯不上为此搭上性命。
所以他在该胆怯的时候绝不会含糊。
马队停下了,小黑望着庄园敞开的大门,说不出话,他记得三叔的指示是“紧闭大门”,门关得越严实,越容易将尔朱荣一行引进去。联想到之前遇到的画鬼面具,小黑的泪痣在脸上轻微地颤动,担心有变故发生。
黑袍刀客下马,准备走进门中,瘦高个儿叫住了他:“小心埋伏。”
所有人都望向尔朱荣,等待他的决断。
“传说诸葛亮在街亭新败后,设了道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或许残狼正想用同样的路数赶走我们。”言罢,尔朱荣又让高欢去探路。高欢平举火把,缓步进门,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公孙无忌呼出了摒住的那口气,轻声埋怨道:“若是挑白天来该有多好,非得大晚上跑这儿受罪。”
小黑却明白尔朱荣的用意,他纠正公孙无忌道:“公孙大哥,如果你是残狼的头目,若是得知有人要来庄园中增援,你会在白天设伏呢,还是在晚上?”
公孙无忌道:“自然是白天。”
“所以军师正是反其道而行,挑他们戒备松懈的晚上入庄。”
公孙无忌摘下头顶的毡帽,掸了掸上面的灰,不屑地说道:“就算是军师也难保不出错,这不,路上照样有埋伏,庄都没入,已经折了三个人了。”
小黑没有再反驳,他也觉得事有蹊跷,三叔本想将真尔朱荣引进庄园,连同那三名知情者一块儿除掉,可山路上却出人意料地出现了暗器和画鬼面具。
这绝不是三叔的手笔。
三叔行事低调,计划周全缜密,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九成的把握,他不可能轻举妄动。一个人若是拥有数目极其庞大的财富,任何疏忽和大意都会造成巨额的损失。小黑从小跟着三叔,对于三叔还是有很深的了解的。
一行人牵马进门,将大门反锁,用以提防来自庄园之外的威胁。
尔朱荣坐着一辆四轮车,由高欢推着前进,小黑则躺在担架上,公孙无忌和黑袍刀客抬着。公孙无忌非得走在黑袍刀客后面,加上他个子比较矮,小黑感觉自己每走一步,头都会向下坠一寸。
不过他的脖子还是顽强到能偷瞟高欢与宇文泰,这两个人看起来很普通,可他们身上的确散发着不平凡的魅力。高欢的脸棱角分明,长着浓密的短须,威而不怒;宇文泰则是个二十上下的年轻人,正是青春洋溢的年纪,可他却从不说话,总是走在队伍最后,像只安静的羊羔。
沉默的人永远是最可怕的人。
宇文泰步子很稳,眼睛直视前方,像根本没有察觉到小黑的注视。
螳螂捕蝉,不知黄雀之在后,隐秘的黑暗里,也藏有许多双窥伺的眼睛。
李梧桐一行不知从地上的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正在草丛中缓缓挪步,一边紧盯着尔朱荣部众的动向。
根据小黑的指引,尔朱荣等人走进了一间堂屋,这件堂屋通向藏有粮食的地下室。
这一切被多数时间用耳朵感受世界的向阳子听得清清楚楚。
李梧桐问道:“我们何时行动?”
向阳子低着脑袋回答:“不急。”
“不急?”
“时机还不够好。”
李梧桐不明白:“怎么样的时机才算好?”
向阳子不说话了,他仍然伏在地上,静静地听着地面传导来的声音。
“他们已找到三叔贮藏的粟粮,不仅如此,他们还都待在地下室中,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正好一网打尽嘛。”
向阳子没有理会他。理会他的人是秦五。
秦五说话永远是一种平淡的语气,从不会为了追踪刻意压低嗓音或是为了争论特地抬高调门,他本来就是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
“只有他们还不算一网打尽。”
“什么?”李梧桐对于秦五的开口打岔有些惊讶。
“还有一股潜伏在暗中的力量。”
“你是说三叔?”
“公子派遣残狼的精锐来此,不光是要捉老虎,顺带着也要替他将烦人的豺狗除了。”
“机会稍纵即逝,他们若是从地下室中出来,我们想再一举全歼可就不太容易了。”李梧桐虽仍固执己见,却还是重新弯下身子,静候变化。
秦五分析道:“尔朱荣以为,他的对手是我们,三叔则将尔朱荣当作猎物,只有我们清楚,这场行动有三股力量参与,这是我们的优势,虽然尔朱荣在明处,我们在暗处,却切不可忘记,在暗处的还有三叔。”
向阳子的耳朵依旧贴在地上:“秦五讲得在理,一旦我们成了鹬,尔朱荣做了蚌,三叔这个渔翁就捡大便宜了。”
李梧桐承认他们是对的,可还是有些不甘心。向阳子安慰他道:“放心吧,三叔一定会沉不住气先动手的。”
李梧桐问道:“你如何确定三叔会先动手?”
向阳子回答:“如秦五所言,三叔并不清楚我们知晓了他的计划,所以……”
他没再说下去。
从屋室中传来一声很响的叫喊,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这声叫喊是小黑发出的。
“快走,这很可能是残狼的陷阱!”
向阳子从地上站起,喃喃道:“看来要兼得鹬蚌,并不容易啊。”
第三十八章 不请自来的访客
小黑的叫喊半是自然流露,半是刻意提醒,他刚刚才恍然大悟:残狼已经介入到这场行动中了。他的惊呼动静很大,声音在地下室里久久回荡。
他只希望三叔能够听见,不光要听见,还要听懂。
这不是什么迷惑尔朱荣的言语,而是真切的警告。
所有人都望着他,包括尔朱荣的那双眼睛,深不见底的眸子里竟藏着一丝讥诮,那点微妙的情感让小黑有些透不过气。他忽然觉得自己是很蠢的一个人,计划是很蠢的计划,没有什么秘密能够瞒过这双眼睛。
他的脖子已经被宇文泰扼住。
宇文泰是何时来到他身边的?
小黑对这个人生出了无与伦比的恐惧,宇文泰只是平静地盯着小黑的眼睛,却让小黑觉得他的世界已临末日。
“你终于说了这句我想让你说出的话。”开口的是尔朱荣,四轮车被高欢推着,缓缓来到小黑跟前。
小黑的呼吸很困难,宇文泰的手鹰爪般有力,令他说不出任何话,惊讶、惶恐、疑惑、赞叹,统统无法表达。只有从小黑逐渐模糊的眼睛里,宇文泰能隐约接收到这些情感。
小黑拼命地摇头挣扎,尔朱荣全然不理会,自顾自说道:“你若想慷慨赴死,就闭上眼,你若想活下去,就眨眨眼,乖乖地听我的命令。”
小黑的眼睛眨得像蜂鸟的翅膀。
宇文泰的手当即松开了,小黑大口喘着粗气,脑袋里一片空白。
尔朱荣冷笑着问道:“你是不是很想问我,为什么我能识破你的谎言?”
小黑茫然地点点头。
“你的表演固然精彩,可是有些东西学得并不像。”
“什么?”
“绝望,你的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绝望。”
若是庄园被袭,三叔遇害,小黑便已失去了所有的依凭。一个没有依凭的人眼神中没有绝望,自然是一件怪事。
“所以,你从一开始便知道这是个圈套?”小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不明白为什么明知是圈套,尔朱荣却还敢往里面钻。
“你们布置的圈套,也可以成为我为你们设下的陷阱,世间万物皆可转化,本无绝对。”
小黑听懂了这个道理,就好像你拿着一把刀想去杀一个人,这把刀可以帮助你更轻易地捅进对方的心脏,置其于死地,却也能被对方夺走,成为你生命的终结者。
“那你又为何要等我喊出那句话?”
尔朱荣摇头叹息道:“想不到三叔寄予厚望的人居然是个榆木脑袋,那句话若是高欢或者宇文泰喊的,三叔这只老狐狸岂能相信,只有你亲口告诉他,才最有说服力。”
“你何必让他知道残狼也掺和进来了?”
小黑的疑问源源不断,尔朱荣却一一耐心地解答着。
“他若是不知道,定会贸然出击,我同他两败俱伤,残狼要杀我们便易如反掌,可他如果知晓在庄园的某个地方还有残狼的刺客蹲候,绝对会先挖出暗处的残狼部众。”
小黑不得不承认,比起明面上的对手,三叔的确更讨厌打算暗地里坐收渔翁之利的敌人。
尔朱荣的眼中放出贪婪的光芒,他接着自己的话说道:“这间地下室仅有一处入口,易守难攻,又摆放着这么多粮食,我们想在这里待上几日都不成问题,一旦他们火并,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小黑只得暗自慨叹,真正的阴谋算计,他懂得的还太少。
“军师,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做?”大胡子盘腿坐在地上,捋着胡子问。
“等。”尔朱荣向后靠在四轮车椅背上,合上眼,悠然说道。
“等?”
“对,只要足够有耐心,他们一定会交手。”
瘦高个儿坐到了大胡子旁边,问道:“依军师之见,谁会先行动?”
公孙无忌很久没有说话,有些憋坏了,他抢着插嘴道:“自然是残狼的人,要知道残狼中的刺客个个不顾惜性命,都是一群亡命之徒,而且三叔既然已经知道残狼的存在,更加不可能轻举妄动了。”
尔朱荣没有搭理他,而是问高欢:“高欢,你觉得谁会先动手?”
高欢正以一种耐人寻味的眼神看着假尔朱荣,假尔朱荣则呆呆地立着,像只断了线的木偶。听到尔朱荣的问题,高欢警觉地把头转向尔朱荣,发现尔朱荣依然闭着眼睛后,他悄悄松了口气,缓慢地回答道:“应该会是三叔。”
这个答案似乎让尔朱荣很满意,他舒展了原本皱起的眉头说道:“为什么?”
高欢分析道:“首先,这里是三叔的地盘,庄园内的一草一木他都熟悉,他比所有人都清楚哪里适合藏匿,他很可能会先找到残狼的藏身之所;其次,我们认为三叔不会先出手,残狼也会有同样的看法,三叔肯定清楚这一点,他或许正要利用残狼的这一看法,攻其不备。”
小黑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貌似简单的答案里隐含了这么复杂的博弈。
他只希望三叔能够赶快退出这场角逐。
“最后一点,三叔是个资历很老的商人,如果眼前放着什么机会,第一个抓住的人一定是他。”
“是吗?”尔朱荣微微睁开双眼,质问道,“为什么不可能是我呢?”
高欢行了个抱拳礼,像是为自己的话语向尔朱荣致歉,他低下头说道:“军师虽智谋出众,可在这方面却难以及他。”
“说说看。”
“只因这种能力要靠大量的经验与教训才能培养,经历的愈多,把握时机的能力便愈强。”
高欢的话说完了,所有人静默地等待尔朱荣的反应,在这一刻,小黑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他感觉在场的任意一人都明白,这支队伍在危急关头究竟应该听从谁的号令。
高大健壮的傀儡,显然不如一具智慧的残躯。
除去高欢和宇文泰,究竟还有谁知晓尔朱荣的身份?
小黑瞟了眼身旁的宇文泰,宇文泰的手离小黑的咽喉不过一尺距离,那是双秀气稚嫩的手,手的主人毕竟还只是少年,可这双手锁住自己脖子的瞬间,小黑却能清晰地体会到指尖传来的劲道。
小黑隐隐觉得,三叔网罗的高手中,似乎罕有能与宇文泰匹敌之人。
“宇文泰,你入伙的时间最晚,你的看法呢?”尔朱荣的话似棒喝,打断了小黑的思考。
宇文泰居然是最晚投奔尔朱荣的人?
那他怎么可能先于别人知晓尔朱荣与替身的秘密呢?
根据“古树”提供的信息,有三个人清楚这个秘密,可“古树”却又无法指明是哪三个人,这岂非很不合情理?
难道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尔朱荣的阴谋,串通“古树”,欲把三叔连根拔起?
想到这里,小黑无奈地笑了笑,事情早已脱离他的控制,脱离三叔的掌握,他目前能做的,只有听天由命。
宇文泰嘴唇微启,正要作答,地面上却传来了人的声音。
“喂,有人吗?”
小黑认出,这声音来自七天前离开庄园的初新,他像被毒蝎子蛰了一口。他知道,初新能够回到庄内,一定是由晴带路的。
小黑想大声呼喊,让他们离开,嘴却立即被捂上了。在他吸气准备叫出声的一瞬间,宇文泰白皙修长的右手就堵住了他的口鼻,他的呜咽都似被牢牢地囚禁。
尔朱荣讪笑道:“看来你对这个人的关心比三叔远甚啊。”
尔朱荣的猜测不错,但他居然认为自己关心的是初新,这让小黑冷静了下来,随即又开始剧烈挣扎,他明白,自己越是显得抗拒,越能让尔朱荣误会他在意的并非晴,晴就少一分危险。
“莫要再捣乱了,否则我立刻派人杀了他。”尔朱荣轻斥道。
小黑马上安分了。
众人纷纷席地而坐,屏息凝神,只有尔朱荣在低声呢喃。
“那小子摸到这儿来了,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第三十九章 无情的剑客
三叔的宅邸总是透着股鬼气。
这是初新不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明月夜,短松冈。
初新和晴停了马车,叫门不应。
“奇怪啊,我记得有个老伯总守在门边上的。”初新根据自己的记忆检索道。
“兴许没有人在,我们隔天再来吧。”晴说着就要去拽初新的胳膊,可初新不应允,他透过门缝瞄到了几匹正探出前蹄喷吐鼻息的健马。马儿们显然觉察到了门外的不速之客,鼻息声正是它们对靠近的威胁发出的警告。
“门背后有马。”初新竖起食指顶在嘴唇处,示意晴不要惊扰到这些可爱的精灵。
“有马又怎么样呢?”晴嘟嘴道。
“有马就一定有人。”
“为什么?也许只是庄园里拉车的马呢?”
“你看,这些马背上都有鞍。”初新把门缝处的位置让给晴,晴只瞅了一眼就挪开了视线。
“我们还是隔天再来吧。”
初新盯着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埋怨道:“你似乎有事情瞒着我。”
“哪有?”
“你好像从一开始就料到这扇门会关着。”
“怎么可能。”
“你住在这里的时间久,难道不知道这园子有其他入口吗?”
晴不想理睬初新,坐进马车车厢中生闷气。
她忽然听见头顶“砰”的一声,刚才闷住的气一下子全跑了出来。
“叫你别进去,你为什么就不听我的呢!”她知道初新肯定脚踩着车厢顶,纵身跃入围墙内了。
晴只能从一扇隐秘的小门中跟了进去,还在墙外就听见初新高喊了一句“喂,有人吗”。
当她绕回正门背后时,初新正斜靠在门柱上,满脸笑意:“你早说那儿有个门,我也不至于用那么费力的办法啊!”
“呸,累死你算了,省得你一天到晚气我!”晴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倒像个严肃的母亲在教训调皮的儿子。
初新环顾四周,黑漆漆一片,平时点燃的蜡烛油灯今晚却全部熄灭着,幽深的长廊,冰凉的月光,死一般的寂静。
初新问道:“这宅子以前闹鬼吗?”
“不闹。”
“看来是有人在扮鬼。”
晴没明白初新是什么意思,只见他走近拴着的马群,抚摸着其中一匹马的脖子,轻声呢喃:“马儿啊马儿,带我去捉鬼。”
那匹马不安地扯动着缰绳,试图找准角度用后蹄去踹初新。
“马儿啊马儿,既然你不喜欢我,那我只能……”正说着,“七月”已出鞘,尖锐的龙吟不绝,群马有些恐慌,躁动地踱步,竖起的耳朵紧绷。
初新斩断了拴住群马的缰绳,马儿受惊,纷纷逃窜,其中有五匹马居然朝着同一个方向跑去。初新指着这五匹马对晴说道:“跟上它们。”
晴想拉住他,可他说完话便已跑出三丈之外,晴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去。
五匹马全部停在了一间屋室旁,初新前后顾盼,顿生疑虑,停住脚步,回身朝晴道:“这长廊上的房间全长一个样子,那间屋子里很可能有人。”
“有人便有人罢,你难道还要进去看看?”晴快步上前拉住初新,生怕他一冲动就闯进去,哪知初新转了转眼珠,笑道:“你说得对,我不进去了。”
晴想不通初新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任他牵拉着在庭院中信步,石板路发出的声响动听,树叶沙沙,掠过风的倩影,天空云月分明,月盘像被啃了一口的月饼。
“人说月宫中住着恒娥仙子,仙子原是凡人,因偷食羿的仙药而飞升成仙。”初新认真地讲着,晴认真地在听。
“虽是仙子,可她一定很寂寞。”晴抬头望着月亮,竟似看见了在碧蓝的云海中哭泣的恒娥。
“古往今来,王侯将相,人鬼仙佛,哪一个又能不寂寞呢?”
“不会啊,我和敏姐姐还有你待在一块儿的时候就一点儿也不寂寞,虽然你经常挤兑我,可我从不觉得你讨厌,反倒觉得新鲜。”
初新不敢去看晴的眼睛,他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晴描述的寂寞属于一个不合群的人,而初新所说寂寞的意思,却是孤独。
人生而孤独,没有两个人心中的想法是一模一样的,没有谁能够彻底了解另一个人。亲情和暖,爱情缠绵,友情温馨,成功喜悦,都可以暂时麻痹孤独,可短暂的麻痹之后,却又是绵长的痛苦与萧索。
这似乎是一种诅咒,越是敏感的人,诅咒便越是深重。
晴忽然哀求道:“我们走吧,离开这里。”
初新没有拒绝,或许是他已经拒绝过太多次晴的好意,或许是晴的青衣在月色的映衬下格外美丽。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去马车那儿等我,我有些内急。”
初新呆立着,立在一丛灌木前,像一尊石像,良久,他低声道:“各位在黑暗中躲躲藏藏,究竟意欲何为?”
声音很轻,可初新确定,该听到的人一定听得清。
从暗处出现了十来个人,借着月光,初新认出领头的三人正是昨晚在刘掌柜宅中行凶的三人。
初新打了个寒噤,可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有勇气敢唤出残狼的部众。
“你真该听那位姑娘的话的。”先开口的依旧是向阳子,他年纪最大,资历最老,说话的分量也最足。
初新苦笑道:“我也不晓得自己哪里来的胆子,只是既然发现你们在这儿了,我不说出来便难受得很。”
“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
“这就好像问我出剑时该刺向何处,为什么刺向那里一样,我说不出理由。”
这句话,向阳子这样的用剑高手自然懂得。
很多时候,人对一些事情有独特的感觉,这些感觉难以言明缘由,是通过长期的经验累积而得的灵感,会在某些瞬间喷发出来。
后世很多人喜欢将之称为五感以外的“第六感”。
“我不想杀你的,你在剑道上的天分很高,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如此青年才俊,杀一个便少一个。”
“多谢前辈夸奖。”
“可我现在又不得不杀了你。”
“为什么?”初新失声道。
“因为你实在太爱管闲事了。”向阳子的手已经放在了剑柄处,他的剑鞘长相怪异,拔剑却利落干脆。
他的手轻轻一提,剑尖就可以直指初新的咽喉。
初新看起来却一点儿也不慌张。
即使他很害怕,他也会装作镇定的样子,这样既可以迷惑对手,又能安稳自己的心神,不至于还没开战便落于下风。
“前辈,你们躲藏在此,想必并不是准备杀我。”
“这是自然,否则刚才你就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那如果在你的剑割开我喉咙前,我发出了什么不该发出的响动,提醒了你们要杀的人,该怎么办呢?”初新以说话的方式分散向阳子等人的注意力时,已缓慢挪动脚步,准备好应付所有的变化。
向阳子没有回答,这让初新更加有恃无恐。
“我想您也没有把握在我喊话之前杀了我,所以不如放了我,就当我没有来过这里,就当你们没有见过我,”初新脸上闪过一抹诡谲的笑容,“虽然是我占了大便宜,可这笔交易总也不算太糟。”
向阳子沉吟着,忽然比了个手势,手势的意思就是回到原来躲藏的位置。残狼的部众陆续向黑暗退去,就好像鬼魅一般无声无息。李梧桐和向阳子也打算往后走时,却发现身边的秦五毫无动作。李梧桐刚察觉到异样,打算阻拦秦五时,秦五却已如离弦之箭般冲向了初新。
“这个莽夫,坏了计划,公子会责怪的啊!”李梧桐跺脚道。
“或许他有其他打算。”向阳子拉住了正欲上前阻止秦五的李梧桐。
初新本以为危机被自己轻巧地化解了,可秦五的剑却破空而来。初新拔出“七月”,用剑脊挡下了秦五的刺击。
“阁下有些不守规矩呢。”
“七月”的剑身遮挡了秦五和初新的一部分视线,两个人都只能看见对方的一只眼睛。秦五的目光令初新大为惶惑,他从那双空空濛濛的眼中看不到任何情感,简直连一丝一毫都找不见。
没有战意,没有仇恨,也没有**。
那这一剑刺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没有意义的事情有什么意义?
他绝不会想到,秦五根本没有属于人类的情感,对于秦五而言,任何事情都是无意义的。
换句话说,对秦五来说,无意义的事情便是他的意义。
秦五没说一句话,只是又向初新刺了四剑。
他似乎只会一种剑招,那就是直刺。
可“刺”却正是最难招架的剑招,初新躲掉了第一刺,用剑拨开了第二刺,以剑脊挡住了第三刺,却还是被第四刺伤到了。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动作变得迟缓,右臂的伤势又开始影响他对敌时出剑的速度。
一味的防守只会耗竭初新的气力,他决定以刺对刺,一击定下胜负。
他向秦五的左胸刺去。
秦五居然不避不躲,也向初新的左胸刺来。
这家伙疯了吗?
在看清秦五剑路的一瞬间,初新的脑海中激荡着恐惧的念头。
第四十章 能者的三锭金
秦五母亲的死讯传到秦五耳中时,他正和人下着棋,嘴里随口应了一句“哦”。
他的对手急了:“令堂去世,你还有心思下棋吗?”
秦五落下一子,两眼茫然,像没听懂,半晌后才说道:“是要去看看吗?”
他的对手被问得噎住了。
秦五的想法很简单。母亲和他很早就被父亲抛弃,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很苦,死亡对于母亲而言,或许是一种解脱。
“死亡终究要来临的,早来和晚来并没有太大差别,不值得笑,不值得哭。”
这是秦五说出口的理由。
“可那毕竟是你的母亲……”主持葬礼的族长想试着说服这个不讲孝道的年轻人,他痛斥妻子死了却鼓盆而歌的庄周是天下的异端,是世上最恶的人,让秦五切莫效仿庄周的劣行。秦五全然没有听进去,只是觉得午间的阳光有些燥热,灵堂哭泣的人群很吵闹。
秦五的确觉得世上少了一个能倾诉沟通的人,可他还是认为哭泣是不必要的。
“秦五应是伤心过头,无泪可流了,我们族中的后生毕竟都是重情重义的汉子。”族长捋着花白胡须替秦五解释道,他是个重颜面的老人,将秦氏一族尽皆视作自己的家人。
“不是的,族长,我一点儿也不难过。”秦五神色平静地驳诘道,族长气得敲着拐棍,不知说什么好。
灵堂的啼哭又变成了愤怒和责骂,秦五略微感到了一丝滑稽,可他不想辩解,他觉得辩解是没有必要的,就像街坊邻里、非亲非故者抹着泪送别他的母亲一样,是无意义的事情。
有个人开始推搡秦五,秦五认出这个人便是他儿时的玩伴大牛。大牛的心上人最近同秦五走得很近,有一回还问秦五对她是否有好感。秦五的回答“有没有都不重要”虽让她气得想跳河,也令大牛哭笑不得,可大牛与秦五的梁子毕竟是结下了,现在趁这个机会,大牛正想好好教训秦五。
大牛大骂秦五是“毫无人性的畜生”,顺便将自己心上人受秦五欺负的事情添油加醋述说了一番,这下骂秦五是“畜生”的已不止大牛一人,宽厚的族长也用拐棍戳着秦五的脊梁骨。
秦五竟似什么感觉也没有,没有愧疚,没有反抗,没有慌乱,他又一次感觉到阳光太过晃眼,明明是在头顶的太阳,却能够斜斜地照进窗子,映在大牛的圆睁怒目里。
秦五觉得很不舒服。
秦五随手抄起了摆在窗沿的镰刀,在大牛的脖子上划了一道。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大牛像团泥一般瘫软在地。
在所有人以为,灵堂要变成屠宰场时,秦五却把镰刀随随便便地扔在了一边,把大牛的尸体拖到了屋外,嘴里念叨着:“死人总是给活人添麻烦,死人一干二净,活人却要因为死人的干净受脏受累。”
有两个胆大的人冲向秦五,反扭了秦五的双臂,将秦五的上身压弯。秦五毫不挣扎,低头看着大牛喉管处仍在喷涌的鲜血,有了观察的兴致。
族里一致决定处死秦五。
人们将秦五五花大绑,防止他再生出镰刀抹脖子的念头。族长还想看看秦五是否有悔改的意思,虽然须发花白的他无论如何都得替大牛讨回公道,把驳他面子、不敬不孝、屠杀无辜的秦五弄死。
“秦五,你若是认错,我或许还能帮你向乡亲求求情。”族长的拐棍又被举起,点着躺在地上的秦五的脑袋。
秦五的头痛得像要裂开,可他还是漠然地环顾四面盯住他的眼睛,回答道:“我大概是要死了。”
“什么?”族长侧过耳朵,努力想听清秦五说的话。
秦五已无话,他安静地等待着审判,候着结果。
“那便杀了吧。”
“怎么杀?”
“怎么杀都可以。”
“你倒是沾了秦五的疯病。”
周围全是嘲笑嬉闹的话语,直到那个人出现。
那个人走路没有脚步声,脸上戴着面具,青铜面具上雕刻着一张笑脸。
不久之后,秦五就知道,那个人还有许多画着鬼脸的面具。
“你们要杀他?”戴面具的人问秦五的族人,他的声音不粗不细,既不低沉,也不尖锐,秦五甚至一度分不清他是男是女。
族长哀恸地走上前道:“这孩子犯了大错。”
“事情我已有耳闻,听说他母亲死了,他不曾流过一滴泪?”
族长的哀恸很快转为恼怒:“我的族人个个孝亲顺慈,他只是悲伤过度,流不出泪而已。”
族长说完话后松了口气,因为秦氏一族的颜面被他保存住了,可惜他们忘记堵上秦五的嘴,秦五悠悠地说了句:“不是这样的,我一点儿也不难过,生既无意义,死也不必忧伤或快乐。”
他还想再说什么时,嘴已经被手快的人捂住了。
戴面具的人盯着秦五看了很久,叹息道:“你这么年轻,倒是很想得通。”
族长气得花白胡子都发起抖来,怒斥道:“这个人不是秦族人生养的,我们好心收留他,他却拿镰刀割破了大牛的喉咙,罪该万死。”
秦五本想反驳,可一来说话的器官受制于人,二来他与母亲被父亲抛弃,母亲是外族人,族长说的话倒有三分道理,他便又安然自若了。
“既然他是外族人,你们不如将他给我,也可少造杀孽。”戴面具的人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三锭金子,双手捧着送到了族长面前。
“嗯,你说得也不无道理,可此人实在凶险,你确定要带他走?”族长心里乐开了花,可还是要摆出老成持重的样子,即使收钱,也要装作上天有好生之德的态势。
“那是自然,不过这三锭金子倒有讲究,要分别给你们族里打架最厉害的三个人。”戴面具的人言罢,将三锭金子放入了族长手中,族长忽然觉得手中的金子很烫,却又说不出冰凉的、略带着几寸手心余温的金子为何会带给他这样的感受。
秦五的绳子已经被解开。秦五问戴面具的人:“为什么要救我?”
“救你是毫无意义的,不救你也是毫无意义的,既然都没有意义可言,救与不救又有什么区别?”
秦五第一次觉得自己能被人理解。
他并非是个冷血的人,事实上,在母亲离世时,他也怀揣着一种怅然若失的迷惘,可他对生死的看法却同常人相左,无论什么事,在他眼中都是无必要的,所以他从来不会害怕,从不会悲痛,也从不会快乐。
秦五自此之后,常与一群武功高强的刺客为伍,慢慢的,他也成了刺杀的佼佼者。
他了解到,那个戴面具的人,就是这群刺客的领袖,被刺客们称作“公子”。
秦五的剑仍没有放慢速度。
他知道,初新的剑就算刺入他的心脏,他的剑也能在初新的左胸上开一个孔。
他还知道,他的心脏被刺,他完全不会在意,而初新则不同。
果然,初新撤剑防守,堪堪挑开了秦五的剑。
“你是个疯子?”初新盯着秦五的脸,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已经不是秦五第一回被唤作“疯子”,他在首次执行刺杀任务时,就被刺杀目标骂成“疯子”。秦五的剑招只有刺,绝不防守,他的剑并没有极快的速度,只是在与对手对攻时,常常能抓住敌人恐惧迟疑的一瞬间,一击毙命。
“疯子又怎样?不疯又怎样?”秦五实在说不出“疯子”与正常人的区别,还有那区别象征的意义。
世界对他而言,就是一团无意义。
初新彻底慌了,他不敢叫喊引人过来,因为一旦他这么做,和残狼谈判的资本就彻底没了,而且晴说不定也会被喊声呼唤,陷入险境。
可这个敌人却像是一点儿道理都不讲,偏偏一点儿道理都不讲的人又是最难对付的。
李梧桐凑到向阳子耳边问道:“他为什么现在还不喊人搭救?”
向阳子道:“我想,他不敢。”
李梧桐疑怪道:“秦五算准了这点?”
向阳子摇头否认:“我猜,秦五根本没有想过,他本就是个什么都会做出来的人。”
李梧桐喃喃:“还是他这种人最没有顾忌啊。”
李梧桐忽然又问:“常听前辈说起秦五的身世,就是不知那三锭金子最后的归属怎样?”
向阳子淡淡道:“一锭金子归了一个瞎子,一锭金子归了一个瘸子,一锭金子归了一个女人。”
李梧桐大惊:“这便是秦庄最厉害的三人?”
向阳子仿佛想起了什么滑稽事,冷笑了一声。
“我曾经路过秦庄,那里有很多女人和半大不小的孩子,就是缺正常的男人。”
“难道……”
李梧桐想问的是,难道三锭金子就能让一族的男人拼个你死我活吗?
“一族之内,亲属众多,伤了一人便是伤了十人百人,到后来便不仅是因为这三锭金子,还有愚蠢的孝义在从中作祟。”
李梧桐倒吸一口凉气。
公子耗费的,不过是三锭金子。
第四十一章 听触的博弈
这间地下室很大,三叔收购的众多粮食随意地堆放着,却一点儿也不嫌拥挤,小黑仍在惊恐和疼痛中煎熬,他不知道外面的情势如何,他从没有在离开三叔的帮助时应对过任何复杂的局面。
做没有经验的事情总是令人惶惑。
现在晴和初新的出现又让此事平添了几分变数。
小黑曾问过三叔,初新究竟在整场角逐中扮演着什么角色,三叔只是笑而不答,这使小黑难得地生出了一丝憎恶,这憎恶的情感里更多掺杂的,是嫉妒。
嫉妒初新似乎更受三叔的重视,嫉妒晴七天以来都待在初新身边。
此刻,更嫉妒和晴一同深入险境的不是自己,而是初新。
他有些苦涩地弯了弯嘴角,轻声自嘲道:“这种时候想到的居然是这个。”
地面上初新的喊声消失了,这让小黑隐隐有些担心。
公孙无忌见到小黑脸上哭笑不得的表情,冷哼道:“你若是在想脱身的法子,那大可不必,你浑身受的伤够一个正常人躺上一个月了。”
小黑弯曲着十指,又只能回报以苦笑。
“这些伤是你自己添的吧,”公孙无忌脱下毡帽,朝脸上扇了扇风,“若是你早知军师能看破你的阴谋,你会不会少划几道伤口?”
“如果少了几道伤口,恐怕他就不会相信了。”
“就算再多几道,军师也能看出来。”公孙无忌用毡帽扇了小黑一巴掌。
“既然都会被识破,那我不如老老实实躺着。”
小黑忽然不说话了,安安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公孙无忌有些没趣,又拿毡帽狠抽了小黑一记。
“他说得倒有些道理,”黑袍刀客开口道,他的声音像沙漠夜空的孤月,“此时此地,只有他能安心地躺着,我们所有人都得提心吊胆,不如他舒坦。”
公孙无忌并不想接黑袍刀客的话,只是用鼻子嗤了一口气,坐回原来的位置。
大胡子问尔朱荣:“军师,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我们不用再等。”
这简直是一句废话,可从尔朱荣嘴中说出,这句话又不再仅仅是句废话。
地下室暗处传来一阵巨大的响动。
这本是间只有一个进出口的地下室,现在有了两个。
光滑的石壁突然塌陷,惹得众人纷纷注目,麻利地从地上起身。
尔朱荣神色不改,喃喃道:“看来我们已不用再等。”
带头出现的人是三叔,身后跟着黑压压一片,那一片黑压压缓慢地涌进地下室,乌云般沉闷。
“军队吗?”大胡子惊诧道。假尔朱荣已经缩到了角落。四轮车上的真尔朱荣拍起了手。
“不愧是三叔,我怎么也想不到,这间密不透风的石室居然还有第二个入口。”
莫说是尔朱荣,连躺在地上的小黑也不知道,石墙上要开关一扇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开或关一回都要花大价钱。
巧的是,三叔最不在乎钱,他只在乎钱花得值不值得。
现在,他觉得这扇石门的倒塌物超所值,他已经网住了一条大鱼。
“尔朱元帅,不在军中大帐里待着,跑到洛阳的旅舍还则罢了,如今又偷偷摸摸溜到我家里,是嫌我礼数不周呢,还是另有所图?”三叔笑得像条老狐狸。
不能说像,他就是一条老狐狸。
一句“尔朱元帅”,真尔朱荣不好应,假尔朱荣不敢应。
尔朱荣清了清嗓子,回答道:“酋帅偶尔也喜欢做点儿刺激的事情,阵前对敌未尝败绩,那就只能在战场外寻乐子了。”
“寻乐子好啊,一家酒馆喝酒,醉仙楼搂妞儿,到我这糟老头子家可没乐子找。”
“乐子不一定要从酒色身上找,杀人有时候也是件有趣的事情。”尔朱荣把右手放在眼前手心手背来回地看,悠闲地说道。
“看来你不想和我谈生意,想杀我。”三叔摸了摸右手中指上戴着的指环,他摸右手中指的时候,多半要杀一两个人。
“你也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啊。”尔朱荣朝三叔瞪了一眼,仅一眼,三叔就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可三叔毕竟是三叔,不但毫不躲闪,反倒迎着尔朱荣的目光,由狐狸变成了一条狼。
“你点点两边儿差着多少人,你再算算你有多少胜算。”
尔朱荣摇头道:“兵者,不贵乎多,贵乎精。”
三叔揶揄道:“希望你的兵够精。”
尔朱荣一方的火把一瞬间全灭了。
人少打人多,黑暗是极大的优势,是最好的掩护。
初新的想法也是一样的。
越拖下去,体力会越少,境况就越危险,何况秦五的打法根本不要命。
初新想,必须要到一个月亮照不到的地方,这样一来,他要提防的就只有向阳子一个人。
他瞥了一眼不远处的树林,七天前的夜晚,他曾经在这片树林里追过一个黑衣人,那个黑衣人则隔着一扇门与他互相听过彼此的心跳。
那心跳声回想起来竟有些熟悉。
那里,躲到那里,躲到那里的树林里。
可秦五已封住了初新逃向树林的路。
又一剑刺来,初新向后疾退,离树林愈来愈远。借着后退的劲力,初新索性滑到了长廊中,五匹马还在刚才的门口,抖着耳朵,嘴里嚼沫。
“上天保佑,里面可千万不是什么牛鬼蛇神。”
初新一脚踢开门,扑进了房里,才发现房中藏了一条朝地下走的通道,通道尽处传来嘈杂的喊杀声。初新想去的,正是人多的地方,不论那里有多凶险,都不及秦五可怕。
秦五紧跟而来,像头正在猎食羊羔的猛虎,他走得并不快,一点儿也没有仓促的感觉。他是猎食者,虽然他猎捕的并不是食物,捕猎对他而言亦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他只是享受同初新较量时浑身血液快速流动的畅快感觉。
屋室里还有其他房间,可秦五头也不回地向通道走去,追不追得上初新于他,没有任何重要性,他进通道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里头传来的声音让他的耳朵很不舒服。
通道越来越暗,初新的心跳得也越来越快,明明坡度不大,他却感觉自己在下坠。沉到最深处,喊杀声极近,也极轻。很明显,一场战斗最开始的部分过去了,一批在黑暗中慌了手脚、坚持不住大喊大叫的人已再也无法开口。
剩下的人绝对个个都是好手。
初新蹑手蹑脚地伸腿迈步,尽量不发出声音。
临近通道出口,秦五压慢脚步,走路根本不带任何声音,可哪知脚下忽然有石子落地的动静,随即就有一刀一剑攻来,秦五刺向剑来的方向,一句沉闷的呜呼,剑落地,使剑的人倒下;秦五拔剑,再刺,刀砍在他的左肩,却已失去了身体供给的迅猛力量,因为握刀者的肺被捅了个通透。
秦五收剑回鞘,立刻贴在墙壁上,以免在黑暗中撞到别人,他的态度还是很从容,一边靠墙挪步,一边思索着抓初新的办法。
初新掐准时间往秦五的方向扔了颗石头,听到有人中剑倒地,便确定了秦五大致所在,初新就朝相反方向移动。
揣一颗圆圆的小石头在怀里是初新多年的习惯,这样的石头已不知道帮过他多少大忙。
尔朱荣的四轮车在一个安全的位置,两边站着高欢和宇文泰,尔朱荣无性命之虞,却有不少疑问。
其一,三叔怎么不先同残狼部众火并,却选择抢先与他们开战?
其二,三叔为什么要以黑暗的地下室作为战场?须知在不点火的情况下,人多的一方并不能占到什么便宜。
其三,刀兵交鸣的声响为何消停得如此之快?突然间就只剩下鞋子与地面的摩擦声。
远处遥遥传来三叔的声音:“多谢尔朱元帅借兵。”
尔朱荣心下大惊,原来三叔并不想尽歼诸人,只打算趁乱挟持假尔朱荣,用以号令河洛地区的数十万兵士。
好一招浑水摸鱼。
尔朱荣本想点起火把,却又担心三叔的手下仍在地下室中,就只是轻抚了高欢和宇文泰的背,两人立即心领神会,循着三叔的声音追去。
初新走几步就会被绊一下,有时是尸体,有时是装粮食的麻袋,有时甚至是活人。
居然还有活人钻进死人堆里装死,初新一脚踢到,活人难免会呻吟三两声,附近就会有兵器攻来,黑暗中的人竟似已不分敌我。
本能,求生的本能在此刻填满了所有人的神智,多杀一人,自己被杀的风险就小一些。
初新脸上溅了一股浓稠温热的液体,他嗅到了液体中散发的难闻味道,他的胃开始收缩。
可他不能吐,不能叫喊发泄,为了谨防被绊倒,每走一步,初新都会把腿抬得很高。触碰到墙壁时,初新瘫坐在地,他明白自己身后一面的对手不必再提防。
在黑暗中的这段路,他仿佛走了一千年。
尔朱荣也有这种感觉。
他是个下肢瘫痪的人,若有人要杀他,他定然无法阻止。
所以他让高欢和宇文泰将他的四轮车推到了离四面墙壁都很远的地方,他算准了所有人都会尽量靠着墙壁,贴墙的地方反而变得危险了。
他很快陷入了懊悔之中。
高欢和宇文泰离开不久后,他猛地想到:如果假尔朱荣还在地下室里又该如何?
第四十二章 光影的分界点
石墙坍塌处,有一条通向庄园外的路,宇文泰和高欢摸黑走到地面上,发现不远处有马蹄声。
“看来我们还算及时,”高欢循着马蹄声望去,看到了一辆马车和四位护送的骑士,“刚巧还能看见他们。”
更巧的是,他们身边拴着几匹马。
既然要防止尔朱荣的部下追赶,为何不抽空将这几匹马的缰绳砍断,让它们各自奔走呢?
高欢和宇文泰没有顾得上想这些,他们是军人,服从命令是他们的职责,就算马背上的鞍长满倒刺,他们也要坐上去追击三叔的马车。
马车跑得比马慢,高欢和宇文泰座下的马不病不老不残,甚至还有些健壮,他们二人又是骑术高明,同马车的距离已越拉越近。
为什么看起来如此顺利?
马车周围的骑士已经有了动作。
在后面的一胖一瘦两名骑士放慢了座驾的速度,各自抡着一柄斩马刀劈来。
“河北双雄?”高欢在看清两人面目后失声道,赵逸的斩马刀已斩下高欢胯下骏马的头颅。在失掉头颅之后,这匹马居然还在狂奔。
据说人和马在剧烈运动时突然被斩首,身体仍能保持原来的行进轨迹和动作频率,直至鲜血喷涌得差不多。
血从马脖子中溅出,高欢拔剑沾血,向赵逸挥剑,血立刻遮挡了赵逸的视线。
赵逸挣扎着想将眼睛睁开时,高欢的剑刺来。
这一剑居然被赵逸用肉掌抓住了。
眼前所有当真不可思议,高欢不明白赵逸如何在双眼溅血的情况下徒手挡下这一剑。
赵耳的身躯像竹竿,他唯一比竹竿好看的地方在于他穿了件花衣服。
大晚上的穿一件花衣服,就好像是故意要让人家看,巴不得所有人都借着月光来欣赏欣赏。
宇文泰可没空做这样的事情,他讨厌花哨的东西,衣服只穿素色的麻布装,推崇简朴的墨家和实用的法家,他学的招式也都是杀敌擒人的招式,往往一招就能致人死命。
赵耳的斩马刀并没有砍向马头,而是瞄准了宇文泰的脑袋。
赵耳眼看着很瘦弱,可一刀袭来却虎虎生风。
马战是长兵器的天下,剑本就不占优势。古时大将阵前单挑,常用矛、戟、长刀,很少有人用剑,剑不够长,又太依赖准度,刺入的方向和位置稍有偏差,就能导致生和死两种不同的结果,不如长兵器来得干脆直接。
时人所用斩马刀大多长七尺,柄长四尺,刃有三尺,并不流行,因为这样的刀都太重。传说三国时期关羽所用武器便是斩马刀,上镶蟠龙吞月的图案,重达八十二斤,寻常人根本抬不动。
赵耳的刀没有关羽的重,但这一记斩劈,是无论什么剑都挡不住的。
宇文泰没想去挡,轻轻一跃就逃过了赵耳的刃锋。
赵耳才发现,宇文泰已经跳到了自己背后,正蹲在马的屁股稍前处,一手搭住了自己的肩膀。
长兵器在马战时固然有用,可一旦贴身,就不如一把小小的匕首了。
宇文泰拿来刺穿赵耳脊柱的,正是一把小小的匕首。
赵耳坠马时还在想:这一票活儿得钱之后,是不是该去醉仙楼喝几壶白堕酒,找小萍聊聊天叙叙旧?
三叔给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引开尔朱荣麾下的部分精锐,方便三叔在地下室动手。
他们本以为这是次很安全的行动。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人们以为他们刀枪不入,可以徒手由剑锋处劈断精钢制成的长剑。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他们手上缠着金蚕丝,一种极其珍贵、由西域传入中土的坚硬织物,稍加练习,一个有些力气的武夫就能掌握劈断宝剑的技巧。
可这丝线太过昂贵稀少,亦不知制作方法和组成原料,他们只够买到缠手的数量,做不成一件护身的衣物。
赵耳的脖子和脑袋失去了支撑,双手双脚似乎也没了知觉,他有一种自己逐渐退化为蚕的错觉——没有四肢,靠蠕动来移位,靠施舍桑叶来求生。
名贵的金蚕丝是否就是由这样的动物生产的?
“燕赵双雄”怎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赵耳想咬舌自尽,却连合闭上下颚的力气也找不见了。
赵逸臃肿的身躯颤抖着,亲兄弟在自己面前被害,足以让任何人失去理智,他拗断了高欢的剑,高欢也因为座下那匹无头的马彻底支撑不住而落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宇文泰骑着赵耳的马急转而回。
“你怎么不追他们?”高欢疑怪道。
“是诈。”宇文泰说话总是很简短,这一次却显得格外慌乱。
“诈?什么诈?”
“酋帅不在马车上,引走我们,三叔才好动手。”
高欢一拍脑袋,翻身上马,坐到宇文泰身后。
宇文泰刚要策马,却听高欢耳语道:“你不是陇西人?”
宇文泰情急之下说的长句,暴露了他的口音。
他放下了拿在手中的缰绳,因为有柄冰凉的短刀抵在他的背上。他盯着摔在地上的赵耳,赵耳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瞧着他,这一瞬间,他们生出了一股奇妙的默契感,仿佛此刻的宇文泰正是过去的赵耳,而此刻的赵耳就是将来的宇文泰。
“我不是。”宇文泰只能承认。
“你是六镇的流民?”
“你说得不错。”
“差不多武川一带的人?”
“差不多。”
“你为何瞒报身份?”高欢的短刀顶进一寸,一阵刺痛顺着宇文泰的脊背蔓延开去。
“酋帅从不信任六镇之中的人,我只有谎称陇西人才能得到酋帅的重用。”宇文泰神色不改。
“既然是流民,为何一身的好本事?”高欢并不想轻易结束对宇文泰的拷问。
“这本领很好吗?我小时候打架杀人常用的手段罢了。”
没有任何花活,找到弱点,靠近弱点,击中弱点,世上千百种战法谋略,逃不出这三步棋,所以高欢才如此吃惊。
“你的临阵应变,远在我之上,”高欢从不轻易夸人,现在他将嘉奖送给了宇文泰,“更令人赞叹的是,你才只有二十岁出头。”
高欢已经三十三岁,他在二十岁时,还只是个破落子弟,打架在同龄人中不能算最厉害,前途也极其渺茫,直到他遇到了自己现在的正妻——贵族女子娄昭君。
娄昭君把宝压在了高欢身上,助他广结名士,才有了今天的地位。
宇文泰又恢复了沉默,好像只有在沉默中,他才能找到一丝为人的乐趣。
同样在沉默中感觉到舒适的,还有秦五。
他能把任何荒诞无稽的事情做得像请神拜佛一般隆重,也能将所有庄严肃穆的场合搞得如杂耍般滑稽可笑。
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
东晋王羲之说:死生亦大矣。意思就是生死不是儿戏,而是很重大的问题,不可等闲视之,可秦五连死生都全不挂怀,还有什么对他是要紧的呢?
还是有的。
秦五追求官能的舒适,就像茹毛饮血不经教化的动物一样,他贴在石壁上,只是因为靠着冰凉的石壁让他觉得很爽快。
大鹏鸟翱翔于九万里的高空,大鲲在辽阔的北冥中生活,皆是由于自身形体庞大,在小地方活不痛快,这是一种本能。
秦五的生命就维系在本能中。
此刻,他的本能告诉他,四面除了石壁,全是敌人。火把点起,秦五带着厌恶朝光亮处看去,惊讶地发现点燃的火把正变得越来越多。
既然有火把,刚才为什么不点燃?
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无所谓的态度,随手刺死了两名想点火把的人。
昏暗的石室一半成了光,一半成了影,光影的中间还有一辆四轮车。
尔朱荣向角落处看去,果然找见了瑟瑟发抖的假尔朱荣。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表示对这个胆小如鼠的替身的不满,也感叹自己中了三叔的调虎离山之计。
更不利的是,自己让高欢和宇文泰推至的地方,离三叔仅仅三丈距离。
他已瞧见三叔得意的笑容。
“想不到,真想不到。”尔朱荣也笑了笑,他笑得很僵硬。他很久没有笑过了。
“你想不到?”三叔缓缓朝尔朱荣走去。
“行军打仗和刺杀偷袭果然是两种不同的行当。”尔朱荣自嘲般叹了口气,刚刚的扫视确认了他在石室中的部下只剩下大胡子、瘦高个儿、黑袍刀客和公孙无忌四人。
“对我来说,这两个行当的目的是一样的。”
“赚钱?”
“商人嘛,自然是赚钱。”三叔走近,将右手搭在尔朱荣的左肩处。
一股很强的力量袭来,尔朱荣疼得想叫喊,可他忍住了。
在爱马“逐风”死在雪地的那一晚,他便发誓不再因痛苦而嚎啕。
端详欣赏尔朱荣扭曲面孔的三叔讪笑道:“是不是有些后悔?”
“有一点。”
“后悔不和我做买卖?”
尔朱荣发出了干涩的“哈哈”声,一连笑了好一阵儿,可在场众人看来,却比哭泣还要苦楚。
无题
听说人在将死之时,生前种种会走马灯般映入眼中,尔朱荣果然想起了很多奇怪的事物。
他想起自己坐在四轮车中率众悄悄离开他的屯兵之所——晋阳的那个清晨,有个不识趣的小卒在向假尔朱荣问好后,盘查他的身份。
多年行军打仗并没有改变他深居简出的习惯,兵士只知大帐中有一神秘的军师,却从未见过军师长成什么样子。
晋阳是个极关键的要塞。
五十年后,高欢的孙子——“无愁天子”高纬被宇文泰的儿子宇文邕赐死,死前不久,高纬仍荒淫无度,怀抱着**的冯小怜,供群臣乃至天下人欣赏。
冯小怜也是“古树”的成员之一。
“古树”的宗旨很简单,只要钱够,尽力满足许愿者的愿望。
宇文邕的愿望很简单:让高纬乐不思蜀,不理朝政。
冯小怜做到了,在高纬围猎结束时,飞马快报晋州平阳失守,冯小怜还是轻而易举地劝动高纬再猎一场。只要美人开心,高纬不惜任何代价。
代价便是亡国灭族。
许多年后,唐代的李商隐曾写诗借此例讥讽贪图享乐的朝廷:“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
晋州平阳被误记为“晋阳”,一则考虑了诗的平仄,二则实在是因为晋阳的地理位置太过重要。占领晋阳,北可退平城,南可进洛阳,东则扼邺城,西则入关中,尔朱荣的考虑就在于此。
他又想起那个雪夜,自己在被搭救时,浑身已不成人形,救他的牧民本欲将他遗弃,可占卜的萨满却断言:这个奄奄一息的人是真命天子。
他没有辜负萨满的预言,精于放牧和经营,他所在的部族很快成了草原上牛羊最多、人丁最兴旺的部族,他也迎娶了部族酋长的二女儿。一切似乎重回正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青春的容颜已逝去,苍老的速度在加快,尤其偶尔发作的寒病和咳嗽,简直随时随地都会夺走他的性命。
直到那个流亡的少年出现。
尔朱荣在见到少年的那一刻,恍然如梦,手头装满羊奶的碗落到了地上。
少年的相貌和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体型,少年很瘦,而尔朱荣年轻时则健壮如牛。
少年被尔朱荣收留了,尔朱荣虽行动不便,仍尽心竭力地教授着少年本领。少年天赋不高,学得很吃力,为人处事也比较木讷,碰见棘手的情况便容易慌张。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尔朱荣看重的只是少年的皮相而已,六镇起义时,尔朱荣变卖牛羊,招兵买马,顺带着让少年顶替自己的身份,成了世人眼中的尔朱荣。
姿容雄伟、不可一世的尔朱荣。
世人眼中的那个尔朱荣火速平叛,乘时奋发,势力逐渐壮大,迎娶了北魏景穆皇帝拓跋晃的孙女——美貌的北乡公主。
成婚那天,瘫痪在床的尔朱荣有些恍惚:究竟那名鲜花簇拥、美人在侧、青春健康的尔朱元帅是自己,还是苍老憔悴、咳嗽不止的这条可怜虫是自己?
为了确认自己的存在,他开始打骂假尔朱荣,时时刻刻提醒着假尔朱荣认清自己的身份。他一养足气力,就要叫来军妓供他享乐,把撕咬鞭打作为逗弄的方式,还喜欢让女人跪在自己面前,用嘴配合自己发泄。
折磨别人,是否能让自己好受?是否给别人带去伤痛屈辱就是一个人存在的证明?
他很快发现,他毁掉的不是别人,从来都只是自己。
三叔有力的右手离他的颈动脉不过几寸距离,他又一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他想高喊着问那个占卜的萨满:真命天子身临险境时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脱困?
他深邃的、如修罗夜叉般的眼睛中,终于闪过了一丝惶恐。
“你害怕了?”三叔没有放过尔朱荣的任何表情。
“是个人就会害怕,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尔朱荣无奈说道。
“能承认自己会害怕,已强过世上许多冠冕堂皇装模作样之辈。”
“是吗?”
“我是个商人,最清楚人在钱和权力面前是什么德性。”
无数贫贱君子,在招徕王侯权贵后就放下了圣贤书;数不清的贞女节妇,屈膝跪在金银珠宝跟前供人玩弄。
尔朱荣道:“所以你耍的阴招比旁人要多得多,因为你清楚名节在这个时代不如钱权来得有用。”
三叔点头回答:“吕布作为战神,尚且在白门楼前向曹操卑躬屈膝,发誓做牛做马,你瞧,无知的人们嘲笑吕布贪生怕死,我却认为他能伸能屈,视名节若无物。”
怕死非英雄,那只是文人墨客的把戏,凡夫俗子的偏见,人若死了,还要名节作甚。真正的英雄,从来懂得忍辱负重,频繁扣头求饶的吕温侯,卧薪尝胆的越王句践,钻胯下的韩信,他们都知道,活着才能完成更大的事业。
“我本想向你求饶,可你既然懂这道理,自然不会让我活着。”尔朱荣盯着三叔的眼睛,坦白道。
“的确。”三叔也毫不客套。
“如此说来,我所有的谋算都被你识破了。”
“我只算到这里,若是你再有后招,我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三叔身后是通明的火光,齐整的勇士,而尔朱荣背后则只有残破的黑暗,寥寥数人。这些人中还包括不归自己号令的初新、秦五和小黑。
尔朱荣真身也在三叔掌握之中。明眼人都能看出此战胜利的归属。
可尔朱荣没有认输的意思。
一声响指,黑袍刀客将刀架在了假尔朱荣的脖子上,假尔朱荣瞪大眼睛缩起颈项,双手支在地上,浑身颤抖,显然料想不到黑袍刀客会对自己下手。尔朱荣的最后一招,正是鱼死网破。
所有人都惊讶地注视着这一变化,三叔愣住,掐着尔朱荣肩膀的手也松开了。
“既然你要我输,我也不会让你赢。”
三叔略带尴尬地说道:“输赢,何必如此执着呢?”
“若不执着,我连性命都丢了。”尔朱荣看到这条老狐狸窘迫的样子,暗暗发笑。
“不如我们重新谈一谈买卖?”
“好啊,怎么谈?”
“当然是找个亮堂点儿的地方,温一壶酒,边喝边谈。”
尔朱荣心想,若是换了地方,高欢和宇文泰一旦回转,未必能找到自己,于是打哈哈道:“大可不必,我们就在这地下室中席地而坐,效法两晋名士,谢安王导等人谈的是玄,我们谈的是买卖,不也别有一番风味嘛?”
“谈玄可以随地坐,谈买卖却必须选个好地方。”
“为什么?”
“因为谈玄本就是高雅的事情,不需要选地方除俗气,谈买卖却过于市侩,为雅士所不齿,谈买卖的地方嘛,自然要文雅点。”
“三叔这么说,倒也有几分道理。”
彼时争生死的两人,此刻却旁若无人地聊起了天。
世上本就有很多奇怪的事情。
一只扇动翅膀的蝴蝶能引发一场风暴,并不是什么无稽之谈,只因错综复杂的因素作用,一个小小的举动,有时能成为改变历史的雪球。
谁都不能未卜先知,谁都不能确切地测算将会发生的事件,就算是白马寺中号称能知过去未来五百年的宝公大师,也只是在现实基础上作了合理的推断而已。
高欢,字贺六诨,出生于怀朔镇,汉人,却自幼沾染了鲜卑文化。
高欢如果知道宇文泰日后会和他争北方天下,还在五次交手中击败自己三次,他或许就会将匕首扎进宇文泰的脊柱。就算不能杀死宇文泰,也可以令其变成一个废人。
就废得如同蚕一般在地上挣扎蠕动的赵耳那样。
可他无法预料以后会发生什么,他只明白宇文泰身手不凡,有利用的价值。
顶在皮肉处的短刀回鞘。
他们二人合骑一匹马,向庄园奔去,无人注意到赵耳手上缠着的金蚕丝。
赵耳嘲讽二人不识货,金蚕丝可是无价之宝,可他却怎么也合不拢嘴,说不出话,笑不出声。
三叔竟真的坐在了地上,虽然初新还是察觉到,三叔的眼睛有意无意在向假尔朱荣瞟。他瞧见了贴在另一面墙上的秦五,秦五双目失神,完全没有了那副要取自己性命的架势。不经意间,初新又迎上了小黑的目光,不觉一颤,仿佛能从小黑那双生长着泪痣的眼中读到复杂的情感。
“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初新想问这个躺着的人,自己有什么值得看的地方。
他没有问出口。他隐约觉得,气氛诡异的地下室内似乎又将掀起波澜。
晴正被一队人挟持,缓缓走入石室之中。
第四十四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残狼本不该在三叔与尔朱荣两方没有分出高下时出现,一旦他们隐藏至合适的节点再出手,便能够轻松地控制局势。
为什么他们会如此心急?
初新不明白。石室里已经有了很多具开始冰凉的尸体,会不会再添上他和晴的?
“你们来了?”三叔和尔朱荣竟仿佛清楚残狼会于此刻现身,二人不约而同地望向石室的入口。
“我们来晚了?”向阳子厚重的声音像海浪般涌来,让初新感觉一阵压抑,他没想到这个老人的内力同样惊人。
尔朱荣道:“不晚,刚刚好。”
三叔补充说道:“我们刚想商议对策,你们就准时出现了。”
有人曾说,残狼会在被刺杀者最不想见到他们的时刻出现,一旦被残狼盯上,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自杀,即使逃遁至遥远的西域,残狼可能也会在你搭建于辽阔沙漠中的帐篷里发起突然袭击。
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用什么手段找到你。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们是如何发现我们的?”李梧桐在向阳子身侧说道。
三叔笑着指了指坐在四轮车上的尔朱荣道:“是他提醒我的。”
尔朱荣瞥了一眼李梧桐,竟让天生失去痛觉的李梧桐背脊有些发凉。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装满了仇恨,可李梧桐想不起自己同四轮车上这个病怏怏的中年人有什么过节。
他绝不会想到,自己曾用剑割断了中年人的脚筋。
三叔的手将要捏碎尔朱荣的肩胛骨时,尔朱荣轻声说了“提防残狼”这四个字,他相信三叔是个聪明人,即使残狼是三叔诱引尔朱荣的饵,他也相信三叔会斟酌二三。
一旦三叔迟疑,他就能争取更多的时间等待高欢和宇文泰回转。
聪明人从不会和利益过不去,所以后世有人提出一条重要的规则: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三叔是个成功的商人,他对这一点清楚得很,无论真假,他都会收回手上的劲力。
“公子曾说,尔朱荣有个很厉害的军师,大概就是阁下吧。”李梧桐冷笑着说道。
三叔暗暗发笑,因为他清楚,这个坐在轮椅上瘫痪瘦弱的人才是尔朱荣本尊。尔朱荣轻易控制住了自己对李梧桐的愤怒,多年的锤炼早已令他如铁石般坚硬,他只是淡淡回答道:“我倒是替酋帅出过一些不错的主意,不过打赢那些硬仗靠的可不止权谋那么简单。”
向阳子沉声道:“或许尔朱元帅应该安生点儿,待在军营里,这样一来你们就不会有被杀的危险了。”
“无论待在哪里,总有人想要取我们性命,军营里有各路枭雄的间谍,军营外则有残狼之流,虎视眈眈,从不让我们有片刻安宁。”
“你想要安宁,我的剑或许可以帮你。”
想得到永远的安宁,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死。不会再有任何低谷和**,死亡会带走一切,结束一切。
可是,热闹与繁华是世上的人更爱的东西,获得的**,站在顶峰的快感。
人生怎么能缺少刺激和起伏?
“多谢美意,我还是更喜欢这种活着的感觉。”
“你这般苟延残喘的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向阳子追问。
“姑娘们绝不会喜欢一个双腿无力的废人的。”李梧桐应和着。
实在是毒辣的嘲讽,尔朱荣明白自己今天的狼狈境地都是拜这二人所赐,可他依然很冷静,他忍不住想告诉向阳子、李梧桐,双腿残废并不影响他发泄**,恰恰相反,事情对他而言会变得简单轻松。
不过他还是恢复了寡言的状态,有些独特的乐趣,他并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他看到火把在移动,这令他回想起草原盛会时的篝火,鲜丽、明亮,双腿健康的自己是围成圈的欢乐人群中的一员,唱歌,跳舞,融化在跃动的火光中。
尔朱荣有些恍惚,他清楚三叔正在采取行动,可他冷静的头脑中还是浮现了年轻时的回忆。他不自觉地望向假尔朱荣所在的角落,凝视着假尔朱荣那张俊美的脸庞,辨不清谁才是真的天命之子。
他甚至不敢确信尔朱荣究竟是如他这般冷静无畏,还是像缩在角落发抖的那个人一般懦弱可笑。
狼和狐狸素来不会争斗,除非狼已经彻底威胁到了狐狸。
三叔的利益就是他这条老狐狸的命。
刀剑相交,三叔雇佣的死士同残狼开战了。“死士”意为“不畏死的战士”,这个时代的死士有条滑稽的规则:为了赚钱,他们可以献上生命。
三叔利用了这条规则,用他的钱买了数十名死士的命。这是他一贯的作风,用钱能做到的事,他绝不会去拼命。
三叔很快又躲在了死士身后,甚至没有看一眼躺在角落处为他卖命的小黑。从某种意义上说,小黑也只是他用钱养大的死士。
小黑正注视着晴,他不敢相信三叔全然不顾晴的安危,派遣死士冲向了残狼,他挣扎着直起身体,疼痛像蚂蚁,爬满全身的巨颚蚂蚁,彼时他的痛苦在左腿和右手,此刻他的痛苦又从右脚左臂处钻出。
小黑终于直直地站立着,灼热的伤口没有让他丧失勇气,他慢慢靠近晴,等待救援的机会,转瞬即逝的机会。
小黑仍然有信心,凭借多年的苦修与历练,他向三叔讨教得最好的一门学问就是把握机会。
可他看见了一个更快的身影。
小黑不想见到这个人,他一直觉得这个人不该出现在三叔的计划中。初新两臂受的伤并不如小黑重,这也成为了小黑嫉妒他的一个理由。
如果身上没有伤痕,那么成功救出晴的,应该是他才对。
可世上本没有如果这样东西。
初新的剑直削向阳子的手臂,只一击就逼得向阳子撤手,李梧桐正忙着应对三名死士的进攻,晴便轻轻松松地被初新揽入怀里。
比小黑想象得还要轻松。
总有人轻易得到你梦寐以求的东西,尽管有时候那东西很虚幻,仅仅只是一个人的赞赏或好感。
商纣王剖腹挖心,周幽王烽火戏诸侯,都只是因为他们对那种虚幻的追求狂热到了偏执的境地。
小黑希望自己手边能有一把锋利的匕首,可以助他刺穿初新的心脏,他实在太虚弱,赤手空拳的他绝不是初新的对手。
小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整个石室流血丧命的惨状已根本无法影响他,他的眼中只剩下两样东西:晴和初新那颗跳动的心脏。回过神时,他目睹了更令他惊喜的一幕。
秦五的剑刺入了初新的左肋。
残狼的刺客,总是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在被刺杀者最意想不到的位置。
“由无意义处来,往无意义处去,人类就是这么可笑。”
这是秦五拔出剑时,初新能听清的最后一句话。
他甚至分不清这句话是由秦五说出,还是由抱着他发怔的晴说出的。
那天晚上,三叔庄园的争斗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结束。江湖中传闻,残狼首领初新于该处陨落,残狼溃散,而三叔一方也伤亡惨重,高欢和宇文泰及时赶到,尔朱荣一行趁乱溜走,反倒成了这著名一役中的最大赢家。
城东的那间旅舍很多个月以后还常有人参观,旅舍老板也聪明地将尔朱荣一行曾住过的房间适当地抬高了价格,那一年的洛阳是属于尔朱荣的,所有与之沾边儿的事物皆是时代的馈赠与恩宠。
残狼不在,残狼不再。
叱咤风云的刺客组织因一人之死而轰然倒塌,这个名字很快变成废纸,被揉成团,扔进取暖的火炉,无人过问。
整个洛阳城或许只有两个人还偶尔提起。
白马寺的宝公大师常与元欢对坐饮茶,某个春夜,他们聊的话题是残狼。
“大师,近来江湖中已经没有残狼行凶的消息了,依大师之见,残狼这个组织是否已被根除?”
宝公沙门微闭双眼,回答道:“百足之虫,虽死犹僵,残狼是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怎会如此轻易就枯萎腐烂?”
“大师讲得在理,可残狼的首领一死,群龙无首,他们再妄图刺杀江湖大户或朝堂要员,也绝没有以前那么得心应手了。”
宝公摇头否认:“初新真的是残狼头子吗?残狼首领的身份向来是个秘密,为何公布得那么快,那么彻底?”
“大师的意思是?”
宝公忽然不说话了。过了很久,宝公绝望地盯着面前的茶盏,有气无力地问道:“我最近是不是话变多了?”
“大师本就健谈,近来可能心情不错,话便说得多些。”
“我以前很少说话,即使别人求我算命相人,我也只给寥寥数语……”
宝公沙门的眼睛黯淡了,他接着自己的话说道:“我现在的话变多,只因我已变得太老了。”
第四十五章 白马寺的夜谈
“太老”的意思,往往就是“离死不远了”。宝公沙门似乎看到了什么奇异的景象,略带惶恐地对元欢说:“离开这里,快离开这里。”
“大师……”元欢从未见过宝公如此失态,他不明白是何事令宝公恐惧如斯。
一个能知未来事的人,为何会对未来感到惊惶?既能预料,就能未雨绸缪,或许可以改变原来的结果。
可最让人绝望的就是,无论你如何兜兜转转,都无法摆脱命运女神的恶作剧。
静谧的夜晚,梧桐树的树影里走出一个人,一个蒙面的人,径直来到宝公沙门和元欢所在的亭子前。
元欢问道:“你是残狼的人?”
蒙面人摇头。他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一双燃烧着的眼睛,即使在摇头时他的双眸也好似直直地盯着前方,充满了情感与热望。
元欢微笑着,说:“既然不是残狼的成员,不如坐下,与我们喝杯茶。”
“我不喝茶,不爱喝。”
“那你爱喝什么?”
“酒。”
“能喝多少?”
“多多益善。”
元欢被逗乐了,宝公的脸色却仍然很难看,一向好客的他只说了句“喝茶比喝酒好”。
蒙面人点了点头,道:“喝茶只有一点比不上喝酒。”
“哪一点?”
“茶喝不醉,酒却可以。”
“醉了又什么好处?”
“醉了便不再烦恼,不再痛苦。”
元欢细呷一口茶水,笑呵呵地说:“阁下看起来并不像很烦恼很痛苦的样子。”
蒙面人没有回答他,而是冷冷地对宝公说:“不要再谈论关于残狼的事情,你会引火上身的。”
宝公双手合十,行了个礼,缓缓退出了庭院,回到自己的厢房中。
晚风干燥,月光柔和,亭中只剩下了元欢和蒙面人。
“想不到你还活着。”元欢叹了口气,不知是在赞叹还是在感慨。
“有人救了我。”蒙面人对元欢知晓自己身份一事丝毫不感到惊讶。他甚至认为,洛阳城若只有一人认得出自己,那个人一定会是元欢。
元欢不过同他只见了两面而已。
“我听闻那一剑刺入你的左肋,伤及心肺,不及时送医,谁还能救得回来?”
“救我的人正是要杀我的人。”蒙面人坐到了宝公沙门的短榻上,显然是想同元欢长谈一番。
“你是说,残狼派人杀你,又派人救你?”
“是不是很蹊跷?”蒙面人不好意思地笑了。
“的确令人费解,可我已猜了个大概。”
“哦?”
“杀你,是要利用你首领的身份,制造残狼组织式微的假象,救你,则是要让你替他们办事。残狼的成员虽然本领高强,却个个身负残疾,夜里不要紧,白天行动则过于招摇,我说的可对?”元欢凝视着蒙面人的眼睛,不紧不慢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要不怎么人人都夸你天纵奇才呢,说得一点儿也不错。”
“残狼试图借此机会在江湖中销声匿迹,我想,他们肯定酝酿着更大的阴谋,你之所以提醒宝公大师不可多言,正是想保护他,免遭残狼的追杀。”
蒙面人点头,他觉得元欢简直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不过你肯定不会特意来这白马寺,你与宝公大师本无交集,非亲非故,你来这里,是想找我,拜托我做一些事情。”
蒙面人沉默了,他的双眸浸染了很久的哀伤。
“洛阳城中可予信赖者不多,你帮过我一次忙,所以我知道你应该不会拒绝帮我第二次忙。”
元欢笑得有些无奈:“第一回的人情还没还,你就想欠第二回人情了。”
“正因为第一回的人情没还,我才敢厚着脸皮来求你。”
“你说,什么忙?”
“帮我照顾好我的几个朋友。”
“哪几个?”
“你耳目众多,消息灵通,又是个十足的聪明人,我在洛阳的朋友并不多,一只手数得过来。”
元欢颔首,郑重地说道:“我答应你。”
蒙面人倒了一满杯茶,摘下捂住口鼻的面巾,一饮而尽,正是几日前传言死于邙山的初新。
元欢调侃道:“你这是喝酒的法子,却不是喝茶的方式。”
“茶应该怎么喝?”初新不懂茶道,正欲向元欢讨教。
“首先,倒茶不可满杯,茶不像酒,一者烫,一者温,倒满的茶客人不好接手拿。”
初新失笑道:“说的在理,幸好你们的茶已有些凉了,否则我恐怕要烫个满嘴泡了。”
“此外,喝茶最好小口喝,不可如喝酒般豪饮。”
“这是为何?”初新不懂,同样是用来喝的东西,怎么酒能干杯,茶却必须小口啜饮。
元欢大笑道:“正是为了将茶客与你这种酒色之徒区分开来。”
初新亦不觉莞尔,面前这位王爷毫无架子地开着玩笑,倒令他有种相见恨晚之感。
“改天,或许我们可以喝杯酒。”
“我一直都有空,莫忘记,我是洛阳最闲的人。”
“好,我若是……若是能回来,一定会来找你。”
“你要去哪里?”元欢为初新倒了半杯茶,关切地问道。
“我以前认为,你是个很可怕的人。”初新没有回答元欢的问题,自顾自说着。
“因为我总是笑?”
“是的,我不相信总是微笑的人,让我觉得很虚伪,不真实。”
元欢苦笑道:“生在帝王家,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微笑。”
“很多人说,你生下来不哭,只笑。”
“很多人说的话,往往是假的。你想,很多人还说,你已经死了。”
二人又大笑。
“现在,我已将你视作朋友。”
元欢看着初新的脸,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问道:“我们真的已是朋友?”
初新在点头。
元欢的笑容依旧写满了神秘,他问初新:“残狼是否正让你去做一件大事?”
初新打断他:“不要问这些,知道的越多,越容易把你也拖入险境。”
“你不想着反抗,却助纣为虐?”
初新无话可说,只能再报以沉默。
元欢没有放弃,继续追问道:“告诉我,或许我可以帮你。”
初新有些无奈,摇头道:“你帮不了我,他们手里握着我朋友的性命,我不知道他们把她藏在哪里。”
这个朋友自然是晴。将妇孺挟持作为人质,是残狼一贯的残忍手段。
元欢不再说什么,残狼这股强大的势力在被人遗忘的同时也将变得愈发可怕。
即将到来的危险并不难应对,最难应对的,恰恰是看不见危险时的松懈和疏忽。
这一步以退为进,不仅将尔朱荣一方抬到了风口浪尖,隐藏了自身锋芒,更是骄兵之计,让对手滋生懈怠。
“不过,残狼也并非毫无损伤。”初新像想起什么似的,随口提了一句。
“残狼除了明面上死了个头子,还丢了什么?”元欢打趣道。
初新的语气变得充满敬畏:“向阳子遇伏被杀。”
“向阳子?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
“正是,他自七夕一战后双目失明,加入残狼成了一名杀手。”
元欢唏嘘不已:“七夕之战是昔年江湖中两大顶尖剑客的对决,想不到之后居然还有这般曲折。要杀向阳子这样一个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是哪些人干的?”
初新慨叹道:“只有一个人。”
“近来江湖上又出了什么不知名的年轻高手吗?”
“那个人已算不得年轻,五十岁的年纪,看着却像个古稀老人。”
世间本就有许多人,因为极度的悲喜和敏感的神经,老得比常人快,快得多。
相传伍子胥为了逃避楚王的追杀过昭关时,苦于没有易容改扮的办法,愁得要死,一夜之间,黑发皆成银丝。
元欢道:“据我所知,向阳子也差不多五十岁而已。”
“杀向阳子的人和向阳子年轻时本是最好的朋友,后来也正是他同向阳子在七夕决战,击败了向阳子。”
“可我听闻,那场决斗的结果是一死一盲,向阳子既然瞎了,他的对手自然是死了。”
“死不一定是输,何况那个人并没有死。”
元欢不禁好奇地问:“没有死?那为何后来再没有关于那个人的传闻?”
初新长叹道:“只因他获胜的手段卑劣,已无颜再做一名剑客。”
元欢没有再细问下去,而是静默地听着。
“后来,他顶替了鲁胜班的身份,在洛阳城中做木工活,就在最近,他杀了向阳子。”
“也就是说,这些年在洛阳制做刀鞘剑鞘的鲁胜班一直是他?”
初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或许他杀了原来的鲁胜班,或许他是鲁胜班的儿子,或许他从来就是鲁胜班本人。”
这些秘密随着鲁胜班的死而被尘封掩埋。
“现在的鲁胜班死了?”
“死了。他刺死了向阳子,自然也不能再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将对方视作自己生存下去的意义,向阳子要向鲁胜班复仇,而鲁胜班想要堂堂正正地击败向阳子。”
“可鲁胜班这副身躯并不足以杀死向阳子。”元欢见过鲁胜班,他知道鲁胜班是个四肢僵硬、矮小佝偻的老人。
“一个人尽力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谁也无法预料他有多大的潜能,鲁胜班的确击败了向阳子,用的还是一柄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