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多话的名医
木剑可以杀人,在鲁胜班之前,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可在他之后,却成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传闻。后来,有许多人效仿鲁胜班的做法,用木制的武器杀人,有些使的是木刀,有些使的是没有枪头的长枪,还有一些功力高深的人使用的是木制的暗器。
木制暗器经过飞行后仍能扎入人的皮肤,催动暗器者的指力必须非常强劲,木制暗器的使用者们藉此炫耀暗器水平,也作为向鲁胜班这位开木制武器杀人先河的宗师的致敬。
可悲的是,鲁胜班年轻时的经历和后半生萦绕在他心头的痛苦却从没有人过问。
江湖人不计过往,只论成败。
“木剑?杀向阳子的居然只是一把木剑。”元欢显然对初新的这番说辞很感兴趣。
“或许,也只有木剑能够杀向阳子。”初新的样子却像是在感叹造物的奇妙,命运的诡谲。
元欢不解道:“为什么你说只有木剑才能杀向阳子?”
“因为木剑在挥动刺出时发出的声音很轻。”
元欢听懂了。向阳子是个瞎子,辨析战局的能力大半来自他的听觉,如果对手的武器很少发出声响,向阳子便很难判断位置。
“可向阳子毕竟瞎了二十年,听声辩位的本领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了。”木剑杀人一事对元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鲁胜班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在年轻时就是一名能与向阳子齐名的剑客,对敌经验丰富,他特意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左手用匕首和向阳子正面相抗,右手伺机以木剑制胜。”
元欢在脑海中检索许久,有些茫然,问:“他年轻时叫什么名字来着?仿佛就在嘴边,却又说不上来。”
初新也说不出。他自讥自嘲般笑道:“向阳子的轶事江湖中尽人皆知,连向阳子年轻时爱慕姑娘的小名也有不少被人传道,而他却连姓氏都不为人所知。”
“这可能只因他屈居于向阳子之下而已。”
这是元欢的推论。
他的推论一向很准确。
第一名总能被捧上天,而第二名却无人问津,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好,永远只记得住关于登上顶峰者的点点滴滴。
“他们本是朋友,却因为这一点执念,毁了彼此的后半生。”
元欢缓缓地说道:“人心中埋藏着混乱的因子,嫉妒、愤怒、仇恨、贪婪,都足以引起劫难。我听说在极西之地,有两个国家的国王发起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却仅仅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她是其中一个国家最美的女人,是该国的王后,另一国的王子拜访该国时,与她一见钟情,二人为爱私奔,却连累两国民众罹遭苦难。”
初新喃喃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子与女人为了**,两国国王争的却是颜面。”
“为了**和颜面,将千千万万无辜人民置身于水火……”
元欢笑道:“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原恶,我却认为人性是善恶掺杂的,追求爱情是好事,保存颜面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人总将自己的东西看得比他者珍贵得多。”
初新点头肯定。王子看重爱情胜过本国民众,国王为了维护尊严不惜士卒性命,这都是出于凡人的私心。
人无论多么高尚,都避不开自己的私心。
元欢总结道:“所以与其讨论人一出生是善的还是恶的,不如说人生来就是自私的。”
他的总结就如同他的推论一样鞭辟入里。
“残狼行事诡秘,你为什么会招惹到他们?”想起之前元欢遇刺的经历,初新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同其中几人交过手,算是挫败了他们的一次阴谋,或许是怀恨在心吧。”元欢淡淡地说着,显然并没有将那次危险放在心上。
“凡事还是多加小心,残狼可能另有所图也说不定。”
“好。”
一时无话。
说不出话的节点来到,就意味着分别已近。
元欢忽然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可我猜得出这件事必定凶险。”
初新道:“是。”
元欢提醒道:“这或许是残狼的驱虎吞狼之策,引你同他人相争,他们不费兵卒,不损气力,便能从中获利。”
初新道:“很有可能。”
元欢看着面无表情的初新,顿了顿,继续道:“就算你听从残狼的指挥,你的朋友也不一定安全,他们完全可以继续挟持着,直到把你利用至毫无价值,将你身上的一丝一厘全部榨干为止。”
初新只是说:“我知道。”
“明明知道,却还是要去吗?”
“我只有去,残狼才能给她生路。”
“抛开情感因素的干扰,或许你会有更好的办法。”元欢没有说下去,没有将他的意思点透彻,但他相信初新听得懂。肯不顾朋友的安危,初新才能脱离残狼的控制与摆布,才能有机会反击,甚至最不济的,初新可以远遁,销声匿迹,自我保全。
“我是个不怎么聪明的人,想到的总是些笨办法。”
这是初新的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单,可这简单的回答却让一向聪慧的元欢也说不出话来。
初新已和元欢道别,他没有过多透露残狼同自己的行动计划,因为他不想让元欢受到牵连,他不想任何一个朋友身临险境,所以他永远无法理解鲁胜班为什么要与向阳子决斗。
是不甘,是忏悔,还是鲁胜班已想通?
想通这种逃避的生活终究难以为继,当曾经的愧疚和现下的恐惧一同袭来的时候,鲁胜班重新成为剑客,用合理而不卑鄙的方法,取得了合理而不卑鄙的胜利。
很少有人目睹这场战斗,包括初新也没有亲眼见到,但他不难从旁人的描述中感受到两人临死前的痛与快。
几日来,医治初新伤势的人是个须发皆白、啰嗦多话的侏儒,初新就是从这侏儒的喋喋不休里了解到了向阳子同鲁胜班决战的情况。
“鲁胜班突然出现,用匕首偷袭,但这一下动作很慢,像是虚招,显然只是想将向阳子逼退,与随行众人分散,创造一对一的局面。”老侏儒比毡帽壮汉和“蜀中五虎之首”的冯超还要矮一截,可说话却是条理清晰,掷地有声。
初新那时伤势极重,刚刚苏醒,就躺着听他讲。
“我说你小子的体格是不赖,不枉我用了这么些珍贵药材,说到哪儿了,哦,一对一,”侏儒唾沫横飞,看着很有兴致,“向阳子与鲁胜班过了几招,便认出鲁胜班就是当年刺瞎他双目的人,你也学剑,应该知道的嘛,通过剑路可以判断一名剑客的身份。”
初新想点头,可他通身上下似乎都被什么给固定住了,动弹不得。
“你别乱动,老朽的脾气可不太好,你看看,都被你给打断了,我又要想想自己讲到哪儿了,”侏儒随手抓了四把药材,一股脑塞进药罐里煎,“我早就瞅着向阳子不太正常,一天到晚杵在一处地方,果然,和那鲁胜班打着打着,竟然都哈哈大笑起来,打得越凶,两个人反倒越高兴。”
只因他们是一生的劲敌,只因他们是由劲敌变成的朋友。
“我要是有这么个把我弄瞎的老朋友,我一定下药让他胡子头发全掉光,然后再慢慢弄死他,死之前最好将他制成人彘,丢进厕所,嘿嘿,你别怕,医者仁心,你又没弄瞎我,你慌什么?”侏儒摸了摸初新的额头,看他的眼神似有些色眯眯。
初新恨不得再昏一次,昏到伤势痊愈再醒来。
他实在没有见过如此猥琐的医师。
侏儒又忙着抓药去了,一边抓还一边念念有词:“二两,三两,二两。”
初新见他每次伸手之前都会喊几两,疑怪道:“莫非说几两便能抓几两吗?”
侏儒分出神来望着他,眯着眼睛道:“老夫这双手,天下罕有,不是和你吹牛,我说抓二两,绝不可能多抓一钱或少抓一钱,一定正正好,你那道伤口就是我给缝上的,缝得不光细致,式样还好看,你不信自己摸摸,哦,我忘了,你现在不能动。”
初新哭笑不得,这白发侏儒年纪虽大,说话却似孩童般滑稽,一点儿也不庄重。
“多谢前辈搭救,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侏儒摆手笑道:“高姓谈不上,姓许,不过说起来许姓倒是和神农氏能搭上边,也算是高姓吧,大名不敢当,叫伯纯,我娘就生了我一个,是家里老大,哦,这么算起来,名字也不算小。”
初新本已被逗乐,听完却惊掉了下巴:“您就是人称‘河阴华佗’的许伯纯?”
“啊,是有这么回事,老喜欢拿我和东汉末年那老东西比,说我既无发明,也没创造,单纯就是医术高超,人家华佗又是五禽戏,又是麻沸汤,可真烦。”
初新怎么也想不到,当世名医许伯纯是这样一个侏儒,可他神奇的医术又不得不让初新相信,短短几天,初新已感觉身体恢复了七成。
所以他才能执行残狼首领委派给他的任务。
第四十七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
月夜,洛阳,铜驼街。
一家酒馆静默而亲切,初新却说服自己,不能再走进去。
敏早已放下了手中长剑,安心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之前两次将她牵扯入局已让初新愧疚万分。在这个时代,剑是保命的武器,可又不足以谋生挣钱。想用剑发财致富,除非你是一个顶尖的高手,否则有钱了也无福消受。
最憋屈的事情正是用命赚钱,无命享用。
初新有时候很佩服敏,他觉得敏比他聪明得多,懂得早早退出剑客一行,做一些能发财又安全的营生。
剑客是没有明天的一种人,腰间悬挂长剑就意味着生死系于一线。
他现在要去做的,就是剑客该做的事情。
尽管他不愿意,可他已别无选择。
因为晴。
他不清楚这个决定是否妥当,毕竟晴只是一个才认识十天的人,就算他见到好看的女人脑袋会发昏,晴也毕竟是个有夫之妇。
初新知道这一点。
他必须承认自己心存私欲,并没有那么高尚,可那私欲或许也仅仅只到好感而已,更多的只是血气,少年人的血气。
他已二十七岁,算不得少年,可少年人的血气却是七老八十的人都能拥有的。年轻并不只见于光嫩的皮肤、通红的脸颊、灵活的关节,年轻还存在于心里的那股劲儿。
他要维护的是那股劲儿,残狼的首领要击溃的也正是他那股劲儿。
初新见过残狼的首领,虽然见到他时,他脸上戴着雕刻着笑脸的面具。
他替初新换了药,并且亲自一勺一勺喂给初新。他喂得很慢,手却很稳定。初新一点儿也不客气,他喂一口,初新就吃一口,大大方方,毫不拘束。
初新的手还没有半点儿力气,所以他不必烦恼要不要出手去摘那张面具。
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初新的想法一向很简单。
他看到了一双很秀气的眼睛,那双眼睛也正盯着他。
“多谢。”初新笑了笑,笑得很自然。
“不必客气。”喂药的手仍然没有丝毫抖动,那声音却不粗,甚至有些像个女子。
残狼的领袖居然是个女的?
一个女人如何统领这些阴暗残缺的灵魂?
初新根本没有见怪的样子,只是调侃道:“你近来让我背了不少黑锅呐。”
面具中传来一阵轻笑:“这倒是有些对不住,可我们需要你背这黑锅,担这罪名。”
“为什么?”
“因为我不愿摘下面具,更不可能故意让人在我左肋处开一个洞。”
残狼首领的身份一直成谜,作为能够号令残狼这个组织的神秘高手“公子”,自然绝不会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只因他的命已不是他一个人的命,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命比一般人要紧得多。
“所以你四处造谣,让我顶替骂名,顺便命人在我的身上捅了一剑,是吗?”
“故此我心里有愧,又命令许伯纯先生将你医治好,还为你换药。”
面具下的声音依旧温柔镇定,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初新叹了口气道:“身体或许能够恢复如初,可很多东西并不像伤口一样能够愈合。”
“我明白。”
“你若真的明白,就不会败我名声,让我在洛阳四面树敌了,”面对他轻描淡写的态度,初新只能苦笑,被诬陷为残狼首领后,他负剑伤十三处,刀伤五处,暗器伤一处,更是跌进洛河,喝了好几口浑浊的河水,“现如今即使我伤愈,也难再于洛城立足,恐怕得乖乖回我的江南老家,躲到你真死了为止。”
面具后的人显然被逗笑了,放下碗,他说:“你若还活着,你迟早会死。可你若是死了,你便能永远活着。”
初新听不懂,或者说,他只听懂了一半。
“公子”继续说下去:“我会派人散播三叔庄园一战的消息,很快,整个北方就会遍传你的死讯,碰巧的是,你的死讯也就是我的死讯。”
初新恍然大悟:原来“公子”想借初新的死制造假象。
假象就是,“公子”已逝,群狼无首。
独行的狼依旧可怕,可远不如群狼令人惊惧,群狼变成独狼,的确可以让许多人松一口气。
“可是,为什么要选择我?”初新觉得这个选择并不是什么巧合,他相信自己还不至于那么倒霉。
倒霉到被随手指认成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组织的首脑。
“我思来想去,洛阳城里够格的人只有你一个。”这是“公子”的答案,简单到初新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不过刚来洛阳半月,整天也就是在一家酒馆喝喝酒,欣赏欣赏过路的姑娘,无名小辈而已……”
“公子”打断了初新的自谦:“才半个月,你就阻挠了我手下的两次行动,我没记错的话,千面人也是被你抓住,交由虎贲司押送廷尉府的。”
初新愣住了。这些事他倒是一件不落都干过。
“千面人既然能杀掉穆虎,足见他本领极高,又颇富心计,这么样一个人败在你手上,你何必谦虚?”
“我总觉得千面人的武功不及穆虎。”
“公子”笑道:“可终究穆虎还是死在千面人手上,无论千面人用的是什么手段,死了就是死了。”
从结果出发来看,这句话一点儿毛病都挑不出。
初新道:“单论本事,比我好的或许大有人在。我想这不足以成为你选择我的理由。”
“一点儿也不错,我选择你的另一个原因是,你不杀人。”
“不杀人?这哪里像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头领?”初新砸破自己的脑壳也想不到这居然会是“公子”的第二个理由。
“残狼的头领是一个平日里看起来从不沾血腥的人,岂非更加可信?”
初新咀嚼着这句话中的意思,忽然想通了。“从不杀人”在世人眼中就是残狼首领最好的伪装,有这层关系在,初新反倒有欲盖弥彰的嫌疑,更加像是一个嗜血的刽子手。
见到“公子”之后,初新第一次油然而生一种恐惧,这种恐惧并不源自“公子”的地位和武功,而源于“公子”对人心的洞悉。
人是一种会怀疑的生物,怀疑的特性是:看起来越清白,嫌疑就越深重。
“公子”合理地利用了这层怀疑,只用几句流言就将初新逼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从一开始,我的‘死’就是注定的?”
“是注定的。”
“我死在谁手上都无所谓,真死和假死都没区别?”
“没区别。”
“你们要做的,就是在我死后,让世人相信,我已是个彻彻底底的死人?”
“差不多。”
初新有些恼怒,喊道:“那你为何还要救我?”
“我说过,我心中有愧。”
初新冷冷地说:“你那点愧,不如留着,等我死了以后为我烧点纸钱。”
“公子”又用怪异的声音笑起来,坦白道:“其实我留着你还有用,你的朋友也求我不要杀你。”
“我的朋友?”初新记起了与他同回三叔庄内的晴,质问道,“她现在在哪儿?”
“想知道?想的话,替我做件事。”
“什么事?”
“替我杀个人。”
初新摇头拒绝:“我不杀人。”
“公子”问:“真的不杀?”
初新答道:“真的不杀。”
“从来没有人能拒绝我的要求。”
“不如我来做这拒绝的第一人。”
“公子”起身,柔声说:“我们不妨来做个游戏。”
初新有些好奇:“什么游戏?”
“猜谜。”
正说着,“公子”打开悬挂在不远处的鸟笼,一只手抓住了笼中的鸟,问道:“你猜,这是鸟儿是活的,还是死的?”
初新愕然。
他已明白“公子”的意思,晴就像捏在“公子”手中的鸟儿一样,生死完全取决于初新的选择。这个谜题初新根本赢不了,说鸟是活的,“公子”只须稍稍用力,活鸟就成了死鸟,反之亦然。
“公子”的风度仍是那么完美,姿态手势依旧柔和,可在初新眼里,“公子”已完全换了一个人,成了彻头彻尾的群狼之主。
初新叹了口气道:“我猜鸟是死的,你放了它吧。”
这个“它”,自然也指代晴。
“公子”大悦,松开手,关上鸟笼,回到座位,同初新讲了自己的计划。
初新本不愿杀人,听完“公子”的计划,他更不想动手了。
要杀这个人,他得翻过层层宫墙,骗过重重眼线,得手前不得安宁,得手后安宁不得。
要杀这个人,他或许得斋戒三日,焚香祷告,祈求上天庇佑。
杀这个人付出的代价,可远远不止负伤那么简单,甚至不是一死能够了断的,可能死前要褪一层皮,死后会被挫骨扬灰。
只因他要杀的人并非普通人,而是当今天子。
天之子。
第四十八章 谁道红颜如祸水
“看来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初新苦笑道。
“的确没有。”“公子”的回答十分平静,就好像他从未强迫初新一样。
只有初新明白,“公子”逼自己做的这件事有多困难,多凶险。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我刺杀天子?”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玩。”
好玩?“公子”决定一件事的标准居然是“好玩”?
残狼首领选择刺杀目标的方式是否太草率了些?
“纯粹只是为了给你解闷?”初新脑海中闪过一万个厌恶的念头。
他最反感将别人的生命视作草芥的行为。
“是的,为了让我解闷。”“公子”说着说着,不自觉地笑出声来。
“哼。”这声冷哼初新憋了很久,终于不自觉地从鼻腔中钻出。
“你觉得很随意?”“公子”问道。
初新便点点头。
“我也觉得很随意,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随意。”
初新愣住,显然还不太明白。
“公子”解释道:“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的生死。为何有人昨天仍活得好好的,今天就忽然暴死?”
初新说不出为什么。他知道向阳子就是个典型,在与鲁胜班一战之前,初新觉得这个瞎眼的剑客还能再活上十来年,不成问题。
“公子”见初新被难住了,继续道:“再比如这洛阳城里卖官鬻爵的人,花了大价钱却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官儿,只因官阶官位全要看有无空缺,尚书三十六曹,能分去哪一曹永远是个未知数。在诏令下来前,这一切也显得如此随意。”
“公子”最后补了一句:“这世道就是这么滑稽可笑,不是吗?”
初新沉默了,沉默意味着他放弃了反诘,认可了“公子”的说辞。
“公子”开始讲解他的方案:“计划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郑俨府中集会选中的四人马上就要随郑俨入宫赴宴,这场宴会的目的正是铲除异己。”
“郑俨?我记得他选人标准一为味觉,一为酒量,一为赌术,一为剑技,这和铲除异己有什么关系?”
初新觉得奇怪,除了剑技,其余三者没有一样可以伤人。
“郑俨贵为中书令,可惜靠的全是太后的裙带,朝中反对者不少,他打算效法赵高,以指鹿为马之法标记政敌。”
秦末,赵高为了巩固自身权力,命人牵来一匹鹿,当着众朝臣的面说成是马,有人反对,有人附和。
很快,反对者被赵高派人秘密暗杀,一个不落。
初新喃喃道:“指鹿为马,指鹿为马……”
“我的手下还没有刺探到郑俨具体的手段,可一旦郑俨的毒计用成,朝庭将是郑家的一言堂了。”
初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那天子呢?天子难道全然不知?”
“公子”的语气变得很尖酸:“他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当今天子幼弱,朝政全由胡太后执掌,生杀予夺之权皆不在天子。”
“这么说来,天子只是个傀儡,何必还要我去杀呢?”
“公子”呵呵笑道:“我说了,我让你刺杀天子,主要是图一乐。”
初新也哈哈大笑起来:“绝不会那么简单。”
“是吗?你为何觉得不会那么简单?”
“因为你是公子。”
这是句很奇怪的话,“你是公子”,这岂非天经地义?可“公子”却像被一语道破天机,静默了很久。
“正因为你是公子,你绝不会如儿戏般决定这么重要的事情。”
“公子”没有再同初新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接着陈述他的计划:“你先要取得天子的信任,等成为天子的近臣之后,下手的机会就会变得更好更多。”
“如何才能取得他的信任呢?”
“不难,只须你在宴会上粉碎郑俨的阴谋,向天子表明你的忠诚可靠。”
初新长叹道:“那看来我要得罪的可不只是天子一个人。”
“公子”大笑:“你既然要得罪天子,又何惧再招惹一两个大人物?”
另一边则只能以苦笑回敬:“你说得不错,既已惹了大麻烦,再多一二又何妨。”
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奇怪,烦恼从无到有,像是天要塌下来,烦恼从一个大的增加到两个大的,反倒没有什么太隆重的感觉了。
关于“公子”的回忆戛然而止,因为初新听见有人在叫他。
只是简单的一声“喂”,可初新却分辨得出声音的来源与去处。
他一回头,就瞧见了永宁寺门口见过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心想:难道我的伪装本领那么差劲吗?
他正蒙着脸,不知该不该回应露白。
他终于还是回答了一句“诶”。
“他们说你死了。”露白嘴里言语道,脸上却写满了笑容。
“他们”指的就是那些消息灵通的江湖人士。
“他们说的话,往往不太可信。”初新打趣道,他很开心,起码洛阳城里还有一个惦记他死活的人。
“可是连我在古树中的姐妹们也都说你死了,死定了……”
“我本来的确是该死,的确死定了,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活得比大多数人都还好些。”初新一手叉腰,说话又开始油腔滑调。
“接下来,你要去哪儿?”露白忽然小声地问。
“接下来……”初新说不上来,因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无异于找死。
他总不能告诉露白自己要去找死吧。
于是他灵机一动,称自己接下来要找个地方睡觉。
他的确需要充足的睡眠,充足到能让他养够明天赴宴的气力。
他本打算找个干净的角落将就一晚。
像他这样的剑客,睡哪里其实都可以,无非睡得舒服不舒服、习惯不习惯的分别,无数次的露宿街头早已培养了他随遇而安的能力。
“去哪儿睡?”露白好像并不打算饶过他。
初新又回答不出来了,半晌才支支吾吾道:“哪儿……哪儿都行。”
“你这个样子,哪儿也去不了,要是睡在大街上,如果醒得不够及时,还容易被人乱刀砍死,”露白认真地分析道,“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去我家?”
初新的心跳骤然加速,可抬头看了眼露白淡然的表情,又暗骂了自己一句畜生。
无论神性多么富足,人或许终究还是一种动物,极容易被**和冲动支配。
他最后还是选择睡在露白家里,就在床边的地上,不必风餐露宿。当然,不管怎样,初新心中仍是有所憧憬的,这和他被穆虎通缉时睡在敏房里的感觉完全不同。友情可以模糊性别的界限,可欲念只会时时刻刻提醒男女听从天性。
他毕竟是个凡人,年轻旺盛,精力充沛。
为了克服这种天性,他决定说些话让自己分心。
“听闻古树的成员都很有钱,你怎么不换套大点儿的房子住住?”露白的屋子很小,拥挤而杂乱,外面也只带了一个很小的院子。
“你以为这套小宅子很便宜吗?”露白笑着反问道。
初新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多么幼稚,在洛阳,普通人工作一辈子都买不起这么一处小宅,大多数人居住在城郊,或者有幸成为奴隶,能和贵族的狗挤在一块儿。洛阳还有一处商代遗民的居住地,破败、酸臭,可那里的人执拗,不愿搬离,整个族群的人就缩在暗无天日的角落中度过余生。天子后妃、王侯将相,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坐拥一大片土地,就能享受金银雕砌而成的宫殿,同这些人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
初新不禁问自己: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何况,我也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买小的就行。”露白补充道。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好是好啊,时下最新最好看的衣裳、闻起来最舒服价格最高的香囊、天底下地位最尊贵的那些人都在这里,只要有钱,在洛阳生活就永远不会感到无聊。”
“是吗……”初新又像是说话,又像是叹气地应了一句,他心里冒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一种小时候在家乡和阿青玩闹时绝不会产生的情感。他像是明白了,这个世界还有一套法则,一套自幼想成为侠客保护阿青的他难以理解的法则。
话在露白嘴里似有魔力,别人或许也向他说起过这些世俗的规则,可谁也不曾像露白般动摇他的信念。
“古树的人不能长久待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很容易得罪人,而且往往得罪的不是一般人。”露白碎碎念道。
“所以元瑾才要对你不利?”
露白皱了皱眉,眼里流动着嫌恶,说:“他只是个色迷心窍的纨绔子弟而已。”
初新沉吟片刻,又问:“那你搜集千面人的面具做什么?”
“有了这些面具,我自然就不用怕别人打我主意了。”
见初新一副懵懂的样子,露白笑嘻嘻地说:“若是我长满麻子,鼻子是塌的,元瑾还会起歹意吗?”
初新跟着笑了,笑得有些无奈。有无数人梦想有一副姣好的面容,也同样有人因美貌而烦恼。
她们都没错,世俗的爱美之心亦无可厚非,错的是元瑾这样的人。
第四十九章 浊酒不销忧国泪
“离开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洛阳虽好,非久留之地。”经历了这些天的波折,初新吐出这句感叹就像呼吸般自然。
“那你呢,你为什么还要回到这里?”
“我?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又拦得住我?”这是初新的老毛病,有人问及他的难处时,他总能嬉皮笑脸地遮掩过去。
露白盯着初新的眼睛,盯得他有些不自在。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
“你终究救过我一次,我虽然武功不如你,可未必帮不上忙,当作是我的报答罢。”
初新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他也并没有打算要什么报答,可显然露白话里的意思明晰,她猜到初新的境况不太乐观,想试探着问出些头绪。
“你只要下次不装作跳楼点我穴道,我就谢天谢地咯。”哈哈一笑间,初新又搪塞了一遍。或许他真的需要别人的帮助,可他总是骄傲得很,总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应对,即使之前在屋顶像个受惊的孩童般躲藏了许久,在拒绝他人的好意时仍是既顽固又执拗。
他听到露白叹了口气,很轻,很微弱。
他再次重拾意识已是早晨的事情了。露白还睡着,背对着他。初新努力不去看她起伏的肩背,将“七月”悄悄放在她枕边。他还想写一张纸条,描述自己的青铜剑多么惹眼,会给自己带去诸般不便,决定暂时寄存在她这里,可无奈找不到纸笔,寄希望于露白可以意会。
其实他只是想让阿青留给他除回忆以外的最后一样东西得以保存。
或许很快,他连回忆都无法留住。
走出屋子时,第一缕阳光刚刚照在他身上,有些清冷,却又带给他力量与信心。
缠好头巾和蒙脸的布之后,他向太庙走去。手中无剑,背后连把菜刀也没有,初新很镇定,一是由于太庙春祭,不可造杀孽,无人胆敢胡来,二则是因为他尚不知郑俨的把戏是什么,必须保持头脑的冷静。
北魏前期,西郊郊天与东庙祭祀在国家祭祀中居主导地位,这是鲜卑族的传统,但孝文帝改革了这一习俗,以华夏郊庙制度为正宗,用他独特的方式显示了这位君主对汉文化的尊重,对胡汉交融的期盼。
谷雨已过,春雨贵如油,这时间的江南差不多秧苗初插、作物新种。雨水和春阳对于在太庙祭拜的众人而言并不重要,可能也有些许影响,不及时的雨水会让某地受灾,之后受灾的情况会以文字的形式呈报到一些人手中,搅扰他们片刻的安宁。
选拔而出的另外三人早早立候于太庙一角,初新很轻易就找见了那孤傲的少年,白衣金冠,风袂长剑,冷得像雪山上的冰。
郑俨显然没想到初新还敢出现,脸上满是讶异,可想到廷尉府和虎贲司都没有发出什么通缉,随即展颜道:“果然守约。”
“郑大人开口,庶民不敢不从,何况来此一趟还有钱可拿。”初新笑嘻嘻地回答道。在这一问一答之前,初新已经悄悄扫视了太庙的角角落落,看是否有甲士埋伏。
事实证明,他想得太多了,可他又不得不想多。他实在不敢相信郑俨能在如此庄严肃穆的祭典中只手遮天。
初新对权力的威势认识得仍太少。
权力要杀人,从不用借助刀兵,自会有向往高位者自愿成为权力的手中刀,掌中兵。
需要的,仅仅是郑俨的一句话罢了。
王族亲贵、高官要员很快到齐,铜驼大街道路被封,专为祭祀巡游之用,当然,也是为了防止有奇怪的人混入其中对天子不利。
初新披上了一件奇怪的蓑衣,周身贴着布条,面容隐藏在一顶粗布帽兜中,郑俨的仆从告诉他,他正扮作雨神赤松子,祈求未来风调雨顺。
赤松子有啥呼风唤雨的本事初新倒不清楚,他只知道关于赤松子的一个传说:晋代有个樵夫去砍柴,看见两人对弈,就放下斧头观棋,其中有个叫赤松子的喂给樵夫一颗枣,樵夫顿觉神清气爽,一局棋下完,樵夫挑柴准备回家,却发现斧柄已烂尽。
后世刘禹锡“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一句中便用到了这一典故。
初新苦笑,也许妆神之后不久,自己也会像樵夫的斧柄般彻底腐烂。
他看了看其余三人,少年和那位酒量最好的人都不改扮,只有味觉灵敏的人印堂抹红,下巴挂了白须,看着很滑稽。
初新就问仆从:“他们仨扮的是什么?”
仆从依次指着说道:“人屠白起,酒祖杜康,厨神彭祖。”
白起是战国秦将,七雄争霸死两百余万人,白起统领的军队便歼灭百万之众,人称“人屠”、“战神”。初新并不喜欢他,可也不得不承认白起武艺超群,行军打仗更是冠绝那个铁血时代。
武力的重要性在乱世不言而喻。
杜康无意中发现了酒的制法,酒虽历代屡遭禁绝,至北魏文成帝更甚,到了“酿、沽、饮皆斩之”的地步,可一旦生活安定下来,百姓变得富足,这样的禁令自然而然地失去了效用,敏的酒馆生意兴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佛家反对饮酒,认为酒能使人作四逆重罪,破戒犯恶,可也有许多人因酒解困脱厄,因酒意动神飞,曹植、阮籍、刘伶等人,就是靠酒写就了魏晋风流,在他们之后,更有一人借酒兴与绣口,吐出了半个盛唐。
初新问道:“这彭祖和厨神有什么关系?我只听说齐国的易牙厨艺高超,齐桓公最爱吃他做的菜。”
仆从小声道:“说实话,我也只知道彭祖是个长寿的老头。”
初新又问:“他活了几百岁?”
“八百岁。”
仆从说完便走开了,初新嘀咕道:“活了八百岁的怪物该有多寂寞。”
他不知道,一个人如果时常觉得寂寞,是根本活不长的,有些人之所以长寿,实在是因为他们心中所剩的情感已不如沙漠中的雨来得多了。
祭典开始,跪拜仪式看着很多余,初新扮成赤松子的样貌,只须远远地杵在一旁即可,天子正在殿前,身侧是太后和皇后,太后显得很年轻,竟似和皇后年纪相仿。初新眼尖,已看出太后脸上的粉抹得更厚,方便遮掩多于皇后的褶皱与细纹。
当天子起身,面向百官时,初新才第一次看清国君的面容。
眼窝深陷,面色苍白,若非身上的华服和逼人的气质,初新还以为他是个乞丐。看来操持国事、维稳朝政的确是很累的一件事,人道富贵帝王家,却不知帝王家苦楚甚多,远胜草野平民。
最让初新忘不了的是天子的眼睛,一双古井无波、死水微澜的眼睛,你难以从中读到什么信息,遑论悲伤与喜乐。
初新听说,大人物的眼睛从不流露太多情感,因为他们不愿让别人窥知他们的内心世界。
他们心里装的是什么呢?是天下,是权谋,还是酒色和**?
或许只有大人物自己才知道。
宴设在太庙殿前,由郑俨主持,郑俨在走至殿前时,还不忘掐一掐胡太后的玉手,小丑行径逗得初新哑然失笑。
郑俨立在天子跟前,大呼道:“天子英武,陛下圣明,我北魏国富兵强,万邦来朝。”
话中的“天子”是天子无疑,可后面的“陛下”说的却是太后。胡太后已不满足“殿下”的称呼,北魏就有了第二个“陛下”。
初新心道:南边的大梁还没征服,何至于这般自夸?
“值此暮春佳期,适逢西域贡一美酒,忠臣饮之则甘,谗佞啜之即苦,请诸君享用。”
这话更令初新诧异,难道还有如此神奇的酒,能让不同品行的人尝出不同的味道。很快,他明白了,郑俨已开始实施自己指鹿为马的计划。
甜酒称“醴”,郑俨设下的此局就被后来的江湖人呼作“苦酒化醴”。
扮作杜康的那人捧着一大坛酒走到群臣面前,他体格健壮,说起话来却咬文嚼字:“昔年魏武有诗: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杜康酒的制法传入西域一小国中,经过多年演变,成此珍品。”
侍女舀酒,端至王公朝臣案头,有几个已端起碗,闷头饮酒。
酒味如药味,极苦,可那些先喝下酒的人却纷纷浮夸地抚掌称善,仿佛品尝到了人间至味。初新从某些不擅长伪饰的人脸上读到了酒味,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
郑俨盯着那些溜须拍马的人,也不禁笑出声来,他很享受这种强迫别人做不愿做的事情却还能让那人敢怒不敢言的感觉。
这就是权力带给他的感觉。
终于,有另类的声音出现了:“这酒味道极苦,谈不上美酒。”
说话的是个老人,鹤发鸡皮,眉目却依然有神。
“刘大人,我说了,这酒能辨忠奸直佞,你说它苦,莫非你是个谗臣?”郑俨的语气又像是愠怒,又像是兴奋,如同蛰伏很久才等候到猎物的豺狼一般。
“郑大人,老朽以为,区分忠臣谗臣看的不是酒味人言,而是他为万民做过什么,为陛下做过什么。”
说着说着,老人居然站了起来。
他站得像一杆标枪。
第五十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陆陆续续的,又有不少人跟着老者站起,“酒是苦酒”,类似的话语愈说愈响。
郑俨冷笑道:“不过是想诸位品评酒味而已,何必这般群情激愤?”
郑俨身旁一人也帮腔道:“刘老先生年事已高,还是坐下来比较好。”
初新后来才知道,帮腔的人正是胡太后的另一个面首,叫李神轨,同样是武将出身,常常和郑俨成双入对地出现在太后寝宫,只因姿容没有郑俨的好,稍受冷落,权势不如郑俨。
老人没有理睬郑、李二人,而是朝向天子,大喊道:“陛下,如今各地叛乱四起,百姓皆成流民,朝中官职变作买卖捞钱的资本,**之风横行,自是有宵小之徒从中作祟。”
天子木立,没有应声。
老人的身板看起来似已弯曲,他没有敢再说下去,他的骨头已算硬,可一旦得不到天子的支持,他接下来所有的说辞不过是徒费口舌而已。
站起的人又坐下了,郑俨和李神轨只说了寥寥几句而已,甚至都不需要胡太后开口。
胡太后在天子身边喝着茶,嘴角似笑非笑地盯着这群无奈的人。
当恶人掌权时,是否正义就成了错误?
扮作彭祖的人端着一大锅奇怪的汤走至殿前。锅比刚刚的酒坛子还要大得多,他的力气竟似能比肩扛鼎的西楚霸王。
“几千年前,帝尧患病,彭祖制鸡汤,尧疾一日痊愈,近来我找到了彭祖鸡汤的配方,命人制此汤,献予诸君。”郑俨说完,左手一挥,扮彭祖的人就捧着大锅一个接一个地盛起汤来。
“为什么不让侍女盛汤呢?一个个转悠过来岂不是自找麻烦?”疑怪的同时,初新发现那人每挪步到一个地方,就要用下巴处奇形怪状的花白胡子轻点一下碗沿。
蹊跷。
难不成他在用胡子下毒?
初新听说楚地有一种放蛊术,放蛊者只要一弹指,或是一吐气,蛊毒就能送进被放蛊者的体内。
他越想越心慌,索性走过去,一把扯下了“彭祖”的胡子。“彭祖”愣住了,初新又扫了一眼郑俨,发现郑俨也正盯着自己,于是他顺势把“彭祖”的花白胡子捏在手里摇晃,嘴里念念有词,学起求雨的道士转起圈来。
奇装异服的赤松子跳着怪谲的舞蹈,不少人笑出声来,初新用眼角余光瞟到,郑俨示意“彭祖”继续分发鸡汤。初新闻到手中白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奇特味道,像是甜味和酸味的混合,洛阳城里认得出这种味道的人不超过七个,郑俨没想到,初新是第八个人。
风中铃,江南最鲜艳最动人的一种花,只在春天开放,花分七朵——很少有分成七朵的花,这或许也昭示着风中铃的与众不同——晒干研磨之后,就能制成一种奇特的毒药。这种毒药平常并不具毒性,可一旦与橘子一同服用,就能在三天内让一个人全身麻痹而死,死相很难看。下毒行家并不爱用风中铃,风中铃起效要搭配橘子,而且要解风中铃的毒也很简单,只须食用一些紫云英的花瓣即可。
紫云英是江南遍地可见的一种野花,只要是温暖湿润的时节就能绽放色彩,矮矮的,看着很柔弱,可偏偏是这样不起眼的白紫相间的小东西,恰恰是风中铃的克星。
甜味和酸味正是紫云英和橘子的混合味道。
风中铃的毒要么下在苦酒中,要么下在鸡汤里。
一条灵敏的舌头正好用来区分白须上沾着的是什么粉末。
那剩下的三样东西又是用来干嘛的?为什么还需要酒量、剑技和赌术?
最令初新困惑的问题是,上次在郑府时,秦五和李梧桐就立在郑俨身侧,郑俨应该同残狼是一伙儿的,为何“公子”要让初新以揭露郑俨阴谋的方式获取天子的信任?
是因为郑俨已全然不惧天子,还是另有缘由?
天子仍静坐着,什么表情也没有,像个木偶——操纵于胡太后手中的木偶,这让初新慢慢退回了太庙边沿,放弃了揭穿郑俨阴谋的念头。
胡太后忽然起身,高声道:“本宫今日特地寻得一异士来为我们助兴,此人喝酒如品茶,日饮百斤白堕却无醉态,诸公若有酒量胜过他的,赏绢百匹,黄金百两。”
白堕酒,相传是河东徙民刘白堕所创制,酿制过程独特。普通的酒都是贮藏在阴凉处发酵,白堕酒却一定要挑季夏六月、天气最炎热的时节,用瓦罐贮存,在烈日下暴晒十天方可酿成。白堕酒香醇而美味,传说喝醉的人会酣眠十日不醒,虽然初新明白这说辞过于夸张,但白堕酒酒劲极大却是不容置疑的。
胡太后口中扮成杜康的异士已灌下三杯酒,聊作表率。殿下众人,溜须拍马者也好,郁郁寡欢者也罢,都开始与自己的杯中酒打起交道来,前者欲以酒量取悦胡太后与郑俨,后者则借酒带来的昏沉感受排忧消愁。
可无论谁都不能喝得比“杜康”更多更快。
白堕酒酒劲开始发作,众臣醉的醉,倒的倒,有一二人还打起了鼾,“杜康”依旧面不改色。
初新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道:“最好的酒量,最快的剑……”
他的确看到了一柄很快的剑,那柄剑正在人群中飞速穿梭,剑光闪动处,有几个人的喉管已被轻松割开。初新认得,大半都是刚刚说酒是“苦酒”的大臣。
而执剑者正是那冷如冰山的少年。
巍峨庄严的太庙终究成了行凶之地。
刘大人年事已高,饮酒辄醉,醉眼朦胧时,他看见一名白衣仙君持剑而来,欲携他赴天庭避祸。刘大人明白,洛阳看似盛极繁华,实则已腐朽不堪,仙君的到来就是一个预兆。老人痴痴地伸出手,企盼仙君能够拽他一把,脱离凡尘。
忽然,一个浑身着火的怪物挡在两者中间,仙君猛刺数剑,剑扎入怪物周身的火焰中,怪物却像毫发无损。
传说赤松子可以浴火而焚,“苦酒化醴”计划在许多参加宴会的大臣的回忆里,就是**的雨神赤松子与持剑的云神云中君的决战。
天子、胡太后、郑俨、李神轨,还有很多人,都静默地看着这场决战,一位纯白的仙与一只燃烧的鬼的厮杀。
少年的剑比初见时更快,少年的决心也比初见时更强烈。
少年问道:“你的剑呢?”
初新的面容依旧掩在帽兜下,冷冷道:“你不配。”
少年反问:“是吗?”
初新避过一剑,讥讽道:“合格的剑客绝不会挺剑向无辜的弱者。”
少年出手更凶悍,他已被彻底激怒,他看不见初新的眼睛,可初新却像感受得到少年的怒意。
初新居然笑了。
这笑容让少年怔住了,这笑容似乎在说:放马过来,无论你刺多少剑,结果都不会改变。
只是短暂的一怔而已,少年的剑已经被初新夺在手中。
无论多么华丽的辞藻都无法形容这一夺的精妙。
在少年的精神最空虚最恍惚的时候,他的手松了。他曾发誓手中剑绝不会再被人拿走,可世情总是难料,越担心会发生的事反倒越容易发生。
“你是个剑客,而不是别人的手中剑。”初新平举着少年的剑,帽兜下仍是阴影,全身是火焰似的散乱布条。
忽然,他对着天子大声喊道:“你才是执剑人,你才是执剑人!”
天子的眼神还是那么平静,整个人似发呆,就好像初新全不存在一样。
“明白了,你需要一些帮助。”初新脚步轻错,冲向了天子身边的胡太后,不知从何处冒出了一大群军士,将初新团团围困。这时,他才明白自己的愚蠢:胡太后与郑俨这样权倾天下的人怎么会给一个孤胆刺客机会?
天子畏惧的不是胡太后和郑俨,而是握在他们手中盘根错节的权力,那可以动摇北魏命脉的权力。
初新扔下了剑,从容地说道:“刘大人老迈,尚且有硬挺的脊梁,我这样的年轻后生更应该站得笔直一些。”
言罢,他扩了扩胸膛,伸了个懒腰,一副束手就擒的样子。周围的军士有些迟疑,他们以为还会有变数。
只有初新自己清楚,他没有准备任何后招。
一个赌徒不需要后招,需要的仅仅是运气。
他不知道郑俨想利用他的赌术做什么,他打算在那之前先赌票大的。
太庙弥漫着酒味,夹带一丝丝血腥气,所有人都像喝醉了,有的活着,有的死了,有的死不如生,有的生不如死。
初新被加了镣铐,看押他的士兵听到他在自言自语,声音很轻,可语气却很坚定,他们认为这种坚定的语气绝不会持续太久。
“最好的赌徒,最大的赌。”
第五十二章 夜饮东坡醒复醉
城东,旅舍。
露白趁着夜色蹑手蹑脚来到旅舍边上,正好靠着小黑坠马处的墙壁,算准敏应该已经到了醉仙楼,便翻窗而入。
尔朱荣一行人曾重金请她设计抓晴,可惜最后功亏一篑,也算是古树这个神秘组织为数不多的败笔。
露白正好想到一个弥补败笔的两全办法。
房间里仍是黑暗,露白知道,这是那双眼睛的住所。
修罗、恶鬼、豺狼、猛虎的眼睛。
“眼睛”不爱点灯,到了晚上,他习惯安静地坐在黑暗中思索,他思考问题的时候讨厌被人打扰,除非打扰的是个合格的女人。
合格到他能痛快地发泄。
露白对着案榻上的黑影说道:“他还活着。”
黑影似乎很感兴趣,也根本不必露白解释“他”是谁:“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挺过来?”
世上本就有一些拖不垮、打不烂的人,除非你杀死他,否则无论击倒他多少次,他都能重新站起来。“眼睛”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并不相信这种人的数量很多,所以他对这则消息仍然存疑。
“就在皇宫里,今天春祭时刚刚被抓。”露白继续引导着对话,她想将“眼睛”的兴趣发扬光大,尽可能地转向搭救初新这方面,起码,从她鲜活美好的**上引开。
黑影的眼睛看起来仍没有睁开,因为露白还没感受到那股肃杀的寒气。黑影问:“为什么要来告诉我这则消息?”
露白松了口气,这个问题她在来路上就已经想好了应答:“上次的计划落空了,这算是我的补偿。”
黑影的口吻忽然暧昧了起来:“补偿的办法不止这一种,在我看来,你不过是想借我之手去救他而已,既然是有求于我,就拿出诚意来。”
露白预感到了危险的来临。她听说“眼睛”的**很强烈,每一位伴侣都会被他撕咬抓扯,痛苦到从中分裂成两半,三天三夜才能缓过来。
她想起自己设计点了初新穴道那天,在旅舍门口见到的那名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姑娘,脸上有道巴掌印,嘴唇被咬破,挂着一抹血迹。
最令露白不寒而栗的是那姑娘的眼睛。
陷于泥潭者,只要不放弃挣扎,终有一天能够摆脱,可沉沦麻木的人,却将一辈子与泥潭共存。
那一刻与露白打了个照面的,就是一个将永远陷于泥潭的人。
古树的勾当并不光彩,暗杀、偷窃、间谍、取悦,这是她们求生的手段。
可露白心中有自己的信条。
她相信卑微的种子也会发芽,渺小的火种也能燎原。
她很快褪去了身上的衣衫,熟练,利落,仿佛经过多年的训练。
她早已算到这一切可能会发生,尽管她不愿意,但如果“眼睛”一行人能够去救初新,成功的可能将会大得多。
“世人皆道古树孤女个个是婊子,我却说这群婊子比那些正人君子高洁得多。”黑影长叹道,他的声音完全变了,变得又细又尖。
“你不是……”露白失声尖叫起来。
黑影缓缓从黑暗中移步上前,他披着黑色的长袍,脸上是一张不哭不笑的面具。
他正是残狼真正的首领,“公子”。
“我不是什么?你以为我是什么?”“公子”得意地问。
“没什么。”露白又恢复了她独有的媚态,她为此也耗费了多年时间的训练,只要不是“眼睛”那样冷血的男人,就无法拒绝她的温柔娇美。
温柔娇美恰巧是那个时代的女人击败男人为数不多的武器之一。
“公子”却扇了她一巴掌,狠狠的一巴掌,啧声道:“看来婊子终究是婊子,就像狗不曾改过肉和屎一同吃的习惯。”
露白捂着脸,眼泪差一点弃守她的眼眶,可她还是要保持优雅的仪态——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她笑着问:“那么,你是肉,还是屎?”
“公子”默然。良久,他说:“我知道你来此是为了找尔朱荣,我还知道那个病怏怏的中年人就是真正的尔朱荣,他的脚筋就是被我手下的人挑断的。”
露白道:“哦?”
“公子”问:“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有数的吗?”
露白点头。
“公子”道:“几日来,所有人都以为残狼已殁,当下正是他们最松懈、最不容易防范的时刻,我就在这个时刻趁虚而入,手到擒来。”
露白问:“这么说,你抓住了尔朱荣?”
“公子”大笑,略带遗憾地回答道:“不,我只逮住了他的替身,可这已足够,他的替身不仅有问必答,供出了他知道的所有事情,而且在众人眼中,真正的尔朱荣恰恰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替身。”
露白换了个躺在地上的姿势,笑得更甜,道:“恭喜你,可你为什么要在这里等我?”
“公子”阴恻恻地说了句“你猜”。
露白猜不到。
“公子”道:“你再猜猜,初新为什么会被抓到宫里?”
露白更猜不到。
在紧跟而来的黑暗之前,露白听到的唯一一句话是“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一件事”。
人活着不是只为了证明,可若是什么都证明不了,一个人也算是白活了。
是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生存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逻辑都是对的,因为这些逻辑都或多或少被活着的人证明了。
夜,皇宫。
洛阳王城已经历了无数的风雨飘摇,其中受难最频繁,血溅洒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皇宫。东汉末年,十八路诸侯联合征讨枭雄董卓,先锋孙坚攻破了洛阳虎牢关,盟军势如破竹,董卓决定向长安撤离,走的时候为了不给盟军留下珍宝辎重,谋士居然建议火烧洛阳皇城。
距那时已过去三百年,时光匆匆,皇宫早就重建,或许比两汉之时更为富丽雄壮。
初新身处这宏大的宫殿中,却只能享受方寸的自由,而郑俨正准备向关在铁笼中的初新证明自己的逻辑。
他的逻辑建立在“面具”的基础之上。
“这儿是哪里?”初新尽管随意地躺在窄小的笼子里,怎么也舒服不起来。
“太后睡觉的地方。”郑俨在笼子外面静静地盯着初新,像盯着一头罕见的动物。
初新被瞧得起了鸡皮疙瘩,问道:“你不把我关在牢里,却把我带到太后的寝宫?”
“是啊。”
“让我来看你们睡觉?”初新说着说着,把自己逗乐了。
“睡觉是其次,更重要的是,我要证明一件事情。”
初新的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蹦了出来,他没想到郑俨真的有这么恶俗的想法。当然,初新更加好奇郑俨要证明的事情是什么。
他问:“你要证明什么?”
“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话吗?”
这让初新一头雾水,郑俨同他说过的话加起来没超过二十句,每一句都不怎么深刻,不怎么好记,他只能摇头。
郑俨大笑:“你当然不会记得,那时我的脸还不是这一张脸。”
一种奇妙的恐惧蚕食着初新的勇气,他忽然惊叫道:“你本该被斩首了!”
这真是句蠢话,比千面人说的“你本该走远了”还要再蠢些。郑俨蹲下,把脸贴在铁笼上,压着嗓子说:“托你的福,我死里逃生,还爬得比原来更高了些。”
“怎么会……”初新有些后悔,他当时或许应该去监斩,或许应该去验一验尸体。
“你可知代价是什么?”
“代价?什么代价?”
“莫要装傻,整个洛阳城谁不知道你就是残狼的‘公子’,你虽然救了我,却派人把我的脸皮活活地剥了下来,来与郑俨的脸对调,想把我变成你在朝中的一条狗。”
郑俨的脸扭曲得厉害。伴随着郑俨歇斯底里的话语,初新首次有了一种羊入虎穴的无力感,他当然不是“公子”,可他也想不到“公子”如此手眼通天。
除却“公子”这个远虑,他还有千面人——亦即面前的郑俨——这个近忧。
“现在,我们俩谁才是狗,谁才是牵狗绳的人?”这句话此时此刻从郑俨嘴里说出,显得无比讨厌,他的面皮下似乎都能显出起伏的肌肉和筋络。
初新心里清楚,自己此刻的境况不如笼中的狗,而郑俨又何尝不是一头蒙在鼓里的笨猪?只要他相信了流言,自己就能借助残狼首领的身份得以保全。
“你仍是狗,我仍是牵狗绳的人。”
郑俨目光中有愠色,话里带刺:“既然如此,为何你在笼中,我在笼外?”
初新笑道:“笼中笼外又有何分别,外面不过是个大点的笼子,世人皆在笼中,浑然不觉。”
“这么说来,众人皆醉,你却独醒?”
“起码我懂得,无论戴多少张面具,你终究是那个可怜的楚地少年。”
郑俨的手猛地伸进笼中抓住初新的衣领,初新双手穴道被封,只能任由他动作。
郑俨将初新揪至跟前,狞笑道:“接下来,我就让你看看,面具和面具下的人,哪一个有用。”
他的手一松,初新跌坐在旁。
胡太后已携李神轨大步流星地来了。
第五十三章 鸳鸯被里成双夜
胡太后进门就见到了关押初新的铁笼。
她居然笑了,笑得花枝乱颤,仿佛笼中的初新正在演一出千面人的滑稽剧。
初新什么都没干,什么都做不了。
胡太后笑的原因是,郑俨居然没把初新关进阴暗的牢房,而是带到了自己的寝宫。她觉得这很滑稽。
李神轨没有吱声儿,看得出来,他在这三人的关系中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最弱势者往往最沉默,沉默就不容易犯错。
郑俨瞥了一眼初新,向胡太后谄笑道:“把他扔在这里,不介意吧。”
胡太后嗔笑:“亏你想得出来。”
初新踢了一脚笼子:“我倒希望他别打我其他主意了。”
郑俨俯下身阴恻恻地对初新说道:“没有人会来救你,他们根本找不见你,就算找到了,一重重宫门也够他们翻到手麻脚软。”
说罢,三人围坐在案几旁,边喝茶边谈天。郑俨永远是第一个说话的:“十几道宫门都打开着,您儿子最近又爱上了跑马,可真是难得。”
太后用猫一般的细糯声音答道:“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别想再来执掌权柄就好。”
“我看他不仅没这个能耐,也缺乏这个心气。”郑俨评判起当今天子,似在说一个孩童稚子。
太后接口道:“可莫把他逼急了,我的这个儿子也是有脾气的。”
李神轨起身,为太后和郑俨添茶,走到郑俨身旁时,眨眼的功夫,他的手中居然多了一柄匕首。
匕首向郑俨的胸膛刺去。
这一变化实在出乎意料,初新根本看不清他是从何处拿出匕首的。
胡太后静静坐在旁边,漠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李神轨的举动似在她意料之中。
郑俨的反应丝毫不慢,翻身躲至胡太后背后,轻轻一推,胡太后像燕子般飞向李神轨,嘴里伴着一声轻哼。李神轨的匕首失去了后继的力量,停在了离胡太后胸口三寸的地方,迅速被收回。
胡太后被李神轨抱住,但李神轨也因此失掉了良好的视线,原本的先机更反被抢占,郑俨已经夺下了李神轨的匕首,架在了李神轨的脖子上。
二人的攻防短暂却巧妙,初新都不自觉地暗暗叫好,这奇异的场景让他忆起幼时村西的一条河流,河的南岸飘荡着鲜艳妖冶的风中铃,北岸却生着娇小清丽的紫云英。一半火焰一半海水,生与死隔一线,恰似今时今日胡太后的寝宫,玩笑和杀机,扼制与纵容,快乐同凶险。
更让初新感到窒息的是,郑俨将匕首扔到了案几上,把这柄可能决定生死的利器随随便便扔在了李神轨够得着的地方。刚才还急于置郑俨于死地的李神轨居然又与他有说有笑。胡太后则更不用说,自始至终都是淡漠的神情。
三个人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你还是想杀我?”过了些时候,郑俨在一侧问李神轨。
“你比我受宠一天,我就想杀你一天。”李神轨在另一侧答。
胡太后添油加醋地赞叹:“好啊。”
郑俨道:“的确很好。”
李神轨问:“哪里好?”
郑俨指着胡太后道:“对她好,对我自然是不好的。”
胡太后媚笑:“我喜欢看你们为我争风吃醋。”
李神轨整了整因打斗而散乱的衣冠,对郑俨说道:“你也可以杀我。”
郑俨无奈地笑了笑:“我不会杀你。”
李神轨道:“为什么?”
郑俨说:“我若是杀你,凤儿会怪罪我。”
“凤儿”就是胡太后的小名。
呷了口茶的凤儿轻笑:“是啊,你们无论谁杀了谁,我都会怪罪另一个人。”在某些时刻,初新真的以为“凤儿”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女,她的嗓音很甜,身段也很美。
李神轨道:“可我不得不杀你。”
郑俨回答:“我明白,杀了我,你就是凤儿最宠爱的人,你得到的要比失去的多。”
李神轨道:“而你一旦杀我,你什么也得不到,却还会失去一些东西。”
郑俨道:“是啊,所以我不会杀你,因为你杀不了我,我也不想无缘无故惹凤儿不开心。”
怎样诡谲的关系?初新似被绕晕,他实在不懂这三个被**缠身之人的想法。在那张案几旁,喝茶已不只是喝茶,还是一场与权力拥吻的盛宴,一局微妙的搏杀。
权力也是面具,它能让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重新焕发少女的青春,也能让原本一文不名的穷鬼成为炙手可热的时代娇子。
在权力这顶面具跟前,任何面具下的人都不值一钱。
偌大的寝宫里弥漫着茶香和汗味,混杂着其他名贵的香气,初新认得那是龙的口水散发的味道,他在三叔宅邸中闻到过。他的手有了一些知觉,他还在忍耐。
他要静候赌局的变化。这是一场只能赢不能输的赌,一旦输,就只有死。
胜算不大,三成。
为了救晴,三成胜算就值得一赌。
赢的希望何在,他说不出所以然,但他确信一点,对于皇帝和“公子”而言,他活着远比死了有用,哪怕对郑俨来说亦是如此,郑俨没有杀他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个近乎荒诞的计划早已在他脑海中成型,在救晴的基础之上,他打算联合天子的力量,铲除残狼这个组织,擒拿“公子”。而计划的第一步正是进宫,飞蛾扑火、自投罗网,这是最难走的一步,也是决定他计划成败的关键一步。
他料到郑俨不会将他关押在大牢里,而会囚禁在皇宫某处,因为他此刻在外人眼中的身份重要,关进牢房反倒惹眼。
进宫之后要做的事情,便是求见天子,陈秉利害,寻求他的支持。
当然,他得先从铁笼中跑出去。他不着急,他知道想救他的人绝不止露白和敏两个人。
天子有救他的理由,因为他在太庙向天子表达了忠心;“公子”有救他的理由,因为“公子”要借他的手刺杀天子;洛阳城中任何想利用残狼紧握权柄的人都有救他的理由。
他没想到,这一步完成得比他想象的还要顺利。
门外传来了喊杀声,很快,寝宫的门被粗暴地打开了。李神轨迅速拉着胡太后往寝宫的帷幕后躲,胡太后埋怨道:“怎么回事?怎么都没太监宫女通报一声?”郑俨怒骂:“还不是你那不争气的儿子,整天在宫里跑马,宫门都忘记关了!”
很快,帷幕后的人声与人影都不见了。
来人领头者是秦五,初新头一次觉得这名冷面剑客如此可爱。秦五快步走到帷幕之后,胡太后等人早已逃遁。有个黑衣人为初新打开了铁笼的锁,解开了他的镣铐,初新的穴道也被顺带着撞通。
残狼行事,一向干脆利落。
“快走,趁羽林军和那些江湖散人仍在缠斗。”秦五说话间又消失在初新的视线之中。替初新解锁的黑衣人对初新低声说了一句话,也匆匆随残狼部众离开了。
残狼——天下最可怕的杀手组织,不仅杀人,还会救人,若不是亲眼所见,有谁会相信?初新却习以为常,他这条命本就是残狼从鬼门关拉扯回的,再被救一次也只是锦上添花,而且他明白,“公子”救他,不过是想利用他。
“公子”同样想利用千面人,可千面人在变成郑俨之后,就有了自己的小心思,从刚才的言行中业已暴露无遗。
要掌控人心,何其难也。
“往东是天子寝宫”,这是黑衣人说的话,初新就向东奔去。
游侠浪客在训练有素的羽林军面前是一盘散沙,很快就被击溃,局势重新被胡太后、郑俨掌握。太后立即下了两道命令,第一道是关闭所有的宫门,第二道则是把洛阳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出潜逃的初新。
出乎胡太后意料的是,初新没有跑出宫外,而在宫里兜兜转转,东躲西藏。误打误撞的,他走到了一间马厩里。
有个人正背对着他站在一匹白马旁边,边抚摸马鬃,边低声说着什么,那专注的样子就好像马比人更值得他倾诉。
初新不想搅扰他,他却先开口道:“闲杂人等半夜在皇宫中走动可是重罪。”
他的声音不响,却极富威慑力,马厩的墙上斜插着火把,味道难闻,这些都使初新不想久留,只能应承道:“事出无奈,还望见谅。”正打算离开时,那人却转过了身。一时间,初新愣在原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这个在马厩中和马说话的人,正是白天太庙里目若枯井、面无表情的天子。
“我认得你,你是白天那个赤松子,浑身着火的赤松子。”
“是……是我。”初新竟有些语塞,他不知自己是应该跪拜,还是应该说说刚才在笼中的所见所闻,肚子里的腹稿瞬间被打乱了。
“你随我来。”
说完,他转身向马厩的另一端走去。初新跟在他身后,甚至能清晰地看见天子脖颈底端凸出的大椎穴骨。
如果手边有剑,剑从此入,天子必死无疑。
第五十四章 请携天子剑
初新终究什么都没做。他有他自己的打算。
天子面黄肌瘦,两颊无肉,相学上称两颊无肉者为“无福之人”。堂堂北魏皇帝,为何看着却像个肺痨病患?
“朕的寝宫除了母后,无人敢进,你在此会很安全。”
“多谢陛下。”
“坐。”
天子的语调很平静,说出的话语却像铁铸的命令。
初新浑身不自在,不敢有太多的动作,手与脚也不知该放在哪里,人们常说“伴君如伴虎”,他总算是明白这句话的真切可靠。
坐定之后,天子问:“你可知朕今年几岁?”
第一个问题就问得初新无所适从,说大了显得天子很老,说小了又有嫌天子幼稚之意,他必须猜得刚刚好才行。初新仔细数了数日子,只憋出了一句“陛下已在位三年”。
天子大笑,笑到后来,喉咙居然变得干哑古怪。他劝慰初新道:“不必拘谨,如实道来。”
“我猜陛下已二十七岁。”二十七正是初新自己的年纪,天子的脸虽黄瘦显老,气质阴郁深沉,但他的手依然光嫩,他的眼睛在恢复神采的时候仍旧是年轻的。
天子又笑了,这一回却是苦笑。
“朕才只有十九岁。”
初新说不出话,不仅因为紧张,更是由于对这一数字的难以置信。十九岁时,他还在老师处学剑,闲暇光景里常与阿青在村北山坡处眺望远山发呆,做着大侠梦,无忧无虑。
天子接着说道:“你看起来很惊讶。”
初新点头。
天子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说:“宫门是我故意打开的,为的就是方便他们营救你。”
初新道:“我猜到了。”
天子问:“你猜到了?你猜到朕会放行?”
初新正襟危坐,说道:“不仅如此,我还猜到陛下想要执剑,执天子剑。”
天子的瞳孔收缩。
初新见状,滔滔不绝地讲了下去:“战国时,佩剑、斗剑、练剑、论剑、相剑是时代风尚,赵文王很喜欢剑道,养了三千名擅剑之士,天天在殿前决斗,每年要死伤百余人,国势日颓,赵太子以千金拜访庄子,求庄子说服赵文王停止对剑的狂热。庄子拒千金,治剑服,向赵文王提出自己会三种剑术。”
“哪三种剑术?”
“庶人剑,诸侯剑,天子剑。”
天子问道:“什么是庶人剑?”
“庶人剑,蓬头突鬓,胡缨垂冠,穿衣无长裙无后摆,目光凌厉,恶语相向,两剑互击,上斩脖颈,下刺肝肺,直到一方生命终结,我和赵文王学的都是这庶人之剑。”
天子摇头笑道:“听着像斗鸡。”
初新也乐了:“的确和斗鸡差不多,赵文王听闻自己学的是庶人剑后,三个月没有出宫门。”
“以诸侯之尊习庶人之剑,赵文王是该反省反省,”天子正色道,“那么,诸侯剑又是怎样的呢?”
“诸侯剑,勇敢的兵士是它的剑锋,清廉的官吏是它的剑脊,贤德的良才是它的剑锷,游侠豪杰是它的剑柄,国势就是它的剑势,国家的强大可以让诸侯之剑不可阻挡。”
天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追问道:“那天子剑呢,天子剑又是怎么样的?”
“天子剑,顺天时而动,察地纪而藏,如阴阳般难测,却又像春风化雨般润物无声,为万民谋福祉,刑加于罪恶,德施于正直,有燕赵猛士的勇气,也怀周宋儒者的仁风。陛下要执的,正是这柄剑。”
天子久久无言。
殿内的烛火渐渐暗淡,窗外已有晨光,这一夜终于过去。
“别人都说朕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胸无大志,靠祖宗留下的基业浑浑噩噩地活着,南朝日益强盛,北魏却一天天在衰弱,我感觉得到,我的血管经脉和这个王朝牵扯在一起,我和它同命运共呼吸……我很想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心里藏着这柄剑的?”
“眼睛。”
“眼睛?”
初新看着天子,一字字道:“我在太庙见到你那双眼睛时便已猜到,其他人的目光要么满是笑意,要么充满惊惧,只有你,在刻意隐藏。”
“隐藏?”
“隐藏你所有的愤怒和无奈,努力让你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木偶,一个傀儡。”
“是啊,你说得对,可我又何尝不是一个木偶,一个傀儡呢?”天子重重地叹了口气,压在他心头的东西太多,他甚至连呼吸都难以畅快通顺。
压着的东西是什么?是他那荒淫无度、不肯放权的母亲,还是他手中走着下坡路的国家?
他原本应该是个十九岁的无忧少年,本应是睥睨天下、意气风发的弱冠天子。
现在,他只是个木偶,是个傀儡。
“你喝过酒吗?”初新忽然忘记了“陛下”的敬称,唐突地问道。
“没有,从没有。”天子摇摇头。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喝一杯。”
“你若是要喝酒,我随时可以叫人去拿,拿最好的酒,你在天下任何一个地方都找不见的好酒。”
“你可知,我喝酒从不挑酒,只挑喝酒的人?”
天子的脸上,居然滑下了两道眼泪。
有谁见过天子哭泣?有谁相信,天子会为了区区几句话而哭泣?初新也不禁为之动容。
但他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在喝酒之前,你必须死。”
死有何难?古往今来无人不死,就算是传说中活了八百年的彭祖也终究不能永生。比死难得多的,是好好地活着,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生命的真谛在于价值与意义,这是被很多人接受的观点,当然也有例外。
“公子”就是例外者之一。
他认为生命是荒谬的,存在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残狼的总部并不难找,位于邙山的一处洞穴,通向洞穴的路比去三叔的庄园那条好走得多。“公子”正在一张披着虎皮的石凳上静坐,他的眼睛是闭着的,青铜面具在火光的跃动下显得阴森可怖。
有人来了,“公子”眼皮都没抬一下,却似知道。
来的人正是初新。
“这么快就办妥了?”“公子”尖细的声音让初新很不舒服,他“嗯”了一声,表示肯定,环顾四周,黑暗的洞穴空空荡荡,只有他们两个人。
“为什么皇宫里没有消息?”
“天子暴毙这样的大事情,自然需要时间去处理。”
“你说得对,皇宫越是安静,越能说明你的刺杀成功了。”“公子”右手托腮,左手一招,洞穴中一处石壁的火把被燃点,仿佛“公子”的手带有引火的魔力。
石壁中有两条通道,不知蜿蜒向何处。
如果初新见得到面具下的“公子”,他会看见“公子”脸上正挂着一抹残酷的笑意。
“这是何意?晴在哪里?”初新沉声道。
“晴在左边的通道底,那里有三间小石室,她就在中间那间。”
初新想走过去,却被一种莫名的力量阻止了,他心里发虚,一个奇怪的念头催使他问道:“那右边这条通道又是做什么的?”
“公子”大乐,解释道:“你真是个有趣的人,我来告诉你吧,右边的通道底也有三间小石室,中间那间也关着一位美人。”
他用讥诮的声调问:“你猜猜是谁?”
初新勃然而怒,直奔“公子”而去,他怨恨被玩弄,更怨恨面前这个戴着面具装神弄鬼的人。他手中没有剑,但他的怒火已赋予了他凌厉的剑意。
“公子”不动,眼皮仍没有抬一下。
世间万物似乎都无法令他挂怀。
初新的脚步停住了,就停在离“公子”坐着的石凳三丈远处,他遏止住了心中的火,恨恨道:“你为什么要不停与我为难?”
“我说了,你是个很有趣的人,我很久没有找见你这样有趣的人了,我只想你陪我多玩玩,”“公子”换了个坐姿,微微睁开眼睛道,“如果你没有问题了,那容我问问你,你为什么不攻过来?”
“我没有把握,一成都没有。”初新坦白道。
“一个人要是总做有把握的事情,到最后他将什么也做不成。如果你要杀我,这将是你最好的机会,我的下属全都不在,洞穴里只有一些老弱的奴仆。今后可再难有此等良机了。”“公子”倒像在不停诱引初新出手。
初新没有理会这些,而是淡淡问道:“另一个被你关押的人是谁?”
“公子”哼出一声冷笑,说:“左边是晴,右边是古树的露白,这是个留给你的问题,因为你只能带走一个人。”
初新沉吟片刻,向左边的通道走去。他听见“公子”在他身后鼓掌,不知是在称赞还是在讥嘲,掌声钻入狭窄的通道中,混合成一种诡秘的声响,一次次冲击着初新的耳膜。
他算不算以露白的生命换来了晴的自由?倘若他还想再救露白,“公子”会不会给他更难完成的任务,使他彻底沦为残狼的附庸?
最关键的是他的计划,一旦有了人质在“公子”手中,所有的行动都将被掣肘。
石室的门被轻易地打开了。
里面关着的人不是晴,而是露白。
第五十五章 圣人不死盗不止
“你似乎遇到了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这是初新和露白从通道中走出时“公子”说的第一句话。初新瞥了一眼低着头的露白,又瞧了瞧公子发亮的面具,不知该说什么好。
心里有愧的人是说不出好听的话的。
愧从何来,他自己也说不明白。也许是他选择去救晴,而没有选择救露白;也许是他救出了露白,却没有救出晴;也许是他本应两个都救,却屈从于“公子”的命令只救了其中一个。情绪这样东西,从来没那么简单。
右侧的那个通道已经被巨石封住了,无声无息,就好像那块大石头本身就安放在此处,亘古未变,可初新分明记得那附近没有什么大石头。搬这么沉的一块巨石要耗费多大的力气,放下时又能制造多么大的动静,这些都使得这块巨石出现得有点不可思议。
右侧的通道里是否有人呢?这是否又是“公子”的作弄呢?
“为什么这么做?”初新没有挑明,他相信“公子”听得懂这句问话。
“做什么?”“公子”却偏偏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初新忿忿道:“别装傻。”
“公子”笑了一阵,说道:“为了让你看看,这个世界有多么混乱,多么荒谬。”
“并不是这个世界混乱荒谬,而是你,你才是那个混乱荒谬的人。”初新的拳头握紧。
“我难道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智者也有愚者,有正常人也有疯子,有喜好和平者,也有乐杀伐之人,你不能以偏概全,不能用一部分去推断这个世界的全貌。”
“公子”抚掌称善,道:“说得不错,可让我来问问你,智者如果离开了愚者,还能叫作智者吗?”
初新思忖片刻,回答:“不能。”
“同样的,没有了正常人,还有‘疯子’这种说法吗?”
“没有。”
“既然好的坏的二者谁也不能离开谁,是否意味着智者即是愚者,疯子就是正常人?”
“公子”提出的观点让初新愣住了,可他仍是摇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二者虽不可分离,并不意味着智者等于愚者,疯子等于正常人。”
可他已渐渐说不上充分的理由。
“公子”点头,继续道:“我们暂且放下刚刚的话题,我问你,倘若有天,一个疯子承继大统,宣布天下人向他学习,照他的风格行事,人人都变得疯狂,那么,这时候的疯子是否才是正常人,而这时候的正常人是否才是疯子?”
初新愕然。
“公子”另找了一种说法:“换句话说,在一个人吃人的时代,是否不吃人的人才是异类?”
初新不敢再想下去,顾左右而言他,道:“这与你设此把戏有何关联?”
“公子”尖锐的嗓音稍稍提高了:“你真是愚笨,照我刚才的理论推演下去,人本就是一种无序的动物,左即是右,右即是左,你救的是谁又有什么关系?”
初新听不懂。他如实顶撞。
见初新不明白,“公子”接着说道:“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北魏立国之前,北方胡人入主中原,争斗了一百多年,直到鲜卑族统一各部落,死伤者不计其数,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东汉末年、春秋战国,你说这是为何?”
初新答不上来。“公子”淡淡道:“就因为人骨子里崇尚混乱,不论安置了多少仁义礼智信的规则,人永远有嗜血好战、排异仇外、卑劣无耻的一面。”
初新反驳道:“不是的,像孝文帝这样的英杰就意识到,人们需要安宁的生活,胡汉可以和谐共存,他的改革说明人类在不断地变得理智,不断地完善自我。”
“公子”大笑。
他笑得就像一个穷鬼出门捡到了几锭金子,像一头饿兽撞见了一只软弱的羊羔。他说:“孝文帝?你可知北魏从何时起江河日下,四方叛乱不绝,民不聊生?”
初新隐约记得,北魏王朝的国势自孝文帝时盛极而衰,便争辩道:“这不是他的原因。”
“当然不是,他是个伟大的君主,可他在改革时忽略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人性。”
“人性?”
“孝文帝的改革让鲜卑各族出现了分化,入主洛阳的族群日益显贵,原本为北魏立下赫赫战功的戍边军士却遭到冷遇,成了弃儿。”
初新问道:“这是为什么?”
“公子”长叹道:“只因改革的条目皆是那些随孝文帝迁往洛阳的人商议呈报的,为了给子孙后代谋长远的利益,他们恢复了汉代的门阀制度,贵族代代是贵族,寒门世世为寒门。显然,一个善的初衷却仍然引发了一系列的混乱与骚动,只因一块石子投入水中,并不借由石子传导激起的涟漪,永远是一滴水推着另一滴水,就像人的**一般。”
人的私心,不论过千年还是万年,都会如玄铁般不灭不减。
初新想起了洛阳城郊的矮房子,矮房子里住着一批批营养不良的奴隶,战时他们是排头兵,农忙时他们是耕夫,闲时他们是贵族的看门狗。
这是不是一种不公?算不算一种混乱和荒谬?
“我以前和你一样,也不爱杀人,可后来便想通了。很快你就会明白,你所信仰的侠义是多么可笑,你不杀人的举动是多么幼稚。”“公子”轻咤道。
“起码我的手上没有沾那么多无辜的鲜血……”
话还没说完,初新已被“公子”打断:“你以为手上没有鲜血很值得褒奖?无数的恶需要用剑手刃,无数违逆天意者需要用武力镇压,你有这样的本领却寄希望于其他虚无缥缈的力量,你还认为你比我要高尚吗?”
露白插嘴道:“在我看来,他就是比你高尚。”
“公子”冷笑道:“我还担心你不插话呢。”
露白怔住。
“公子”略带得意地用手指在石凳上叩了两下:“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故意将你和晴关押的地方说反了,换言之,他选择要救的人根本不是你,而是晴。”
任何宝剑,有时都不如一句真话锋利。露白没有再吱声,初新也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只是沉默地凝视着自己的脚尖。
为什么不选择她?露白心里又会怎么想?她会不会想,因为她是孤女,是古树的成员,是不择手段谋求富贵和幸福的挣扎的人,所以自己没有救她?
他什么都没说,露白也是,他们并非理解彼此,而是觉得有些事情不必解释,越解释反而会越糟糕。
“所以,你们瞧瞧,人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滑稽可笑,前一刻你还在为他争辩,此时却已哑口无言,而你呢,”“公子”的手由指向露白换为指向初新,“你前一刻还想为我厘清智者愚者、疯子正常人的关系,现在却也放弃了……”
“我没有放弃。”盯着自己脚尖的初新突然开口。
“什么?”“公子”半是疑怪半是讥讽地问道。
“总有一天,我会证明给你看,这个世界并非荒诞混乱。”初新说话的声音很轻,显得很没有信心,但他的眼睛依然在闪烁发亮,或许是由于洞穴中火把的映照,或许是由于心中隐匿的情绪。
“那你从一开始就已经输了。”
“公子”起身,他披着的黑色斗篷遮掩了他的体态,让他看起来像一座幽暗的山,这座“山”说:“天子一死,北魏就如同悬在半空中的断翅的鸟,只会下坠,而且越落越快。要不了多久,洛阳就会变成人间地狱,所有被铁链拴住的,被人像猪狗一样凌辱虐待的将会反扑,那些整日清闲却乐享繁华的权贵,但愿他们在那炼狱中能跑得够快。”
初新一字字地说道:“在那之前,我会阻止你。”
“你阻止不了我,因为你要阻止的根本不是我,而是人的天性。”
初新想说什么去辩白,却被“公子”抢先道:“也许在你们眼中,我是个嗜血的恶魔,可在我看来,我做的却是圣贤该做的事情。老子说过,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我绝不是圣人,也绝不想做圣人,我只想成为新时代的引领者。”
任何新时代的来临,都需要暴乱和鲜血铺路,任何黎明之前的那一刻,看起来总是至黑至暗。
可问题在于,新的时代是否不再有暴乱和鲜血,新的黎明是否不再黑暗。
没人知道问题的答案。
初新猜不到,露白猜不到,就连“公子”也不一定描述得出。
他们有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信念,当他们的信念相悖时,争斗便在所难免。
“你要怎样才肯放了晴?”在临走时,初新还是忍不住问“公子”。
“公子”显得很疲惫,他斜靠在石凳的扶手处,声音柔且轻:“你很快就会再见到她的,到那时,或许你和我的论辩已经有了胜负。”
他看着初新和露白的背影喃喃道:“到时候,或许你会亲口承认,你坚持的东西是错的。”
第五十六章 卧龙梦破隆中月
从古至今,有猎鹿者,猎虎者,猎熊者,却极少听见猎狼者这一称谓。
狼是一种极其难以捕猎的动物,它狡猾机敏,耐性绝佳,凶残嗜杀,一旦被逼入绝境便会迸发比虎豹更强大的潜力。
狼是越受伤越刚毅的物种。
许多年后,在江湖传言中,人们还是能零零散散听闻“猎狼”计划的存在,虽然在计划制定时,策划者们并没有为行动命名。最初的策划者很少,只有三个,一男两女,商讨的地点是洛阳的一家酒馆,时间则是某一个深夜。
常有年轻人问年长者,这一次猎狼计划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愚鲁一些的年长者会坦白说自己不知道,自作聪明的年长者会称赞行动的大获全胜,而真正的智者却会告诉年轻人:有些人赢了,有些人输了。
“猎狼”计划要猎的,正是残狼。
“行动的地点在哪里?”
“洛阳粮仓。”
“为什么是那儿?”
“残狼想借助百姓的暴乱来谋利,断粮是最好的办法。”
“是啊,一个人若是吃不饱饭,得受饥挨饿,他就不会再听话了。”
“时间呢?”
“就在这几日,一国无君,正是最容易乱的时候。”
初新、露白、敏三个人围坐在案几旁,神情严肃地商议着。
“要阻止他们,我们三人的力量远远不够。”敏在任何事情办成之前都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我们可以寻求帮助。”露白向初新建议。
“帮手一定要找,可问题是,找谁?”初新盯着案几上的烛台兀自发呆。
“你在打主意的时候,没有想好找什么人吗?”敏责怪道,她坚信一次行动的完美执行离不开策划时的缜密周全。
她显然并不满意初新的事前准备。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郑俨,也就是千面人。”
露白失声道:“千面人?他不是已经被斩首了吗?”
“他大概是被‘公子’救了,真的郑俨反倒成了替死鬼。”在太后寝宫中得知郑俨真实身份时,初新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敏很疑惑,问:“他被‘公子’救了,你却想利用他去抗衡‘公子’,你是不是脑袋坏了?”
初新摇摇头,解释道:“千面人是个不甘人下的阴谋家,他可受不了别人踩在他头上,服从只是他的权宜之计,一有机会他就会反扑。”
“所以,你想借郑俨和‘公子’火并的机会消耗他们的力量,一石二鸟?”露白微笑着盯着初新道。
“正有此意。”
敏思索片刻,说:“好是好,可他们为何无缘无故要火并呢?”
初新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因为天子。”
露白问:“天子不是被你杀了吗?”
敏纠正道:“他绝不杀人,天子一定还活着。”
初新点头,压低声音道:“这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郑俨和‘公子’却不知道,太后他们正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办法瞒天过海,或是另立新君。”
“新君并不好立,据我所知,天子的后妃还没有生过孩子,天子也没有任何兄弟,若是立族里的其他王,胡太后就会失势。”消息灵通的露白分析道,他们都清楚,胡太后显贵的靠山是她的儿子,一旦这个靠山倒了,新来者就会带来一批新的掌权力量。
敏诧异道:“天子没有一个兄弟?”
露白“嗯”了一声,说:“北魏皇室以前为了防止外戚专政,设置了个奇怪的规定:哪位后妃的儿子做了皇帝,那位后妃就得杀头,正因如此,宫里的女子不敢生孩子,即使怀上龙种也会拼命想办法隐瞒,并且堕胎。”
“照你这么说,胡太后怎么还活得好好的?”
“胡太后是个奇女子,她不畏死,怀了天子之后,很多人劝她堕胎,她却在佛前发誓,祈求生下的是男孩,死也在所不惜。”
初新叹道:“没想到她年轻时还是这样一位有魄力的女子。”
露白也附和道:“是啊,传说她年轻的时候箭术超群,五十步开外可以射中针一般大小的目标,先帝册封太子后,她本该处斩,在一众朝臣力保之下,胡太后免于一死,还升为贵嫔。”
敏感慨了一句“世事难料”。初新拿起几根筷子,先抽出两根摆在桌上,道:“残狼既然要制造混乱,只要散出流言,说天子已崩,胡太后和郑俨要面对的乱局可就不仅仅是那么简单了,所以这是他们想除掉残狼的另一个更重要的理由。”
“有道理,可该让谁去游说呢?”敏拨了拨桌上的筷子,问道。
“我去。”初新毛遂自荐。
“整个皇宫都在抓你,你去送死吗?”露白翻了个白眼。
“我既然能安全出宫,就能再进宫,”初新又抽出一根筷子放在桌上,道,“第二股力量,就是近来销声匿迹的三叔。”
“说起来,最近是没有听闻他的消息,以往隔几天他就会派人来洛阳城中采购庄内所需的物品,他本人偶尔也会来我这里喝点酒。”敏托着下巴说道。
“露白告诉我,三叔还在洛阳附近,他毕竟是个有钱人,一个宅子暴露了,大不了换一个住。”
“有钱是不错。”露白言语间带着酸味,不像在说三叔,倒似是在说敏。
敏没有搭理她,继续问初新:“你凭什么相信三叔会帮我们?”
“晴毕竟是他的妻子。”初新的话里居然也添了些许酱醋。
“别说晴是他的妻子,就算是他亲娘,你也不能保证他会帮你,”敏握着筷子敲击桌子道,“他是个商人,天底下恐怕没有比他更精明的商人了。”
“是啊,”露白帮腔道,“他一定更看重自己的性命,绝不至于像你一样为了个女人冒险的。”
初新苦笑:“我只是见不得朋友因我受苦罢了。”
敏的眼珠转了转,计上心来,柔声说道:“商人最能权衡风险利弊,也最敢冒险,若是我们能降低三叔所付出的代价,抬升他可能得到的利益,他说不定会帮我们。”
“你有什么办法吗?”
“连哄带骗,让那条老狐狸觉得买卖做得成。”
初新失笑:“我总算明白以前打赌为什么总是输给你了。”
露白不解道:“怎么哄怎么骗啊?”
敏故作神秘:“天机不可泄露,三叔这边就交给我了。”
露白皱了皱鼻子,问:“还有什么人能帮我们?”她忽然自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我还知道有一人肯定会帮我们。”
初新和敏齐问:“是谁?”
“眼睛,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指的自然就是拥有那双鬼魅修罗般眼眸的中年人。
“你是说,尔朱荣的军师?”初新显然并不想和他打交道。
“其实那双眼睛就是尔朱荣本人。”
听到这句话,初新和敏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敏先从震惊中缓过神,问:“尔朱荣为什么会帮我们?”
露白抽出一根筷子,放在初新摆着的两根筷子中间,慢慢地讲道:“因为他的双脚就是被‘公子’的下属弄断的,他身上时常发作的寒病,究其原因,也是残狼。仇恨,就是他帮我们的理由。”
“那……”初新刚想问什么,露白却好像猜到其中内容,出言打断了他:“是替身,平时代尔朱荣发号施令的傀儡。”
回想起那胆小如鼠的替身,初新不由自主地从记忆中翻出了千面人,同样是顶替身份,一个是受人强迫,一个却是予取予求、乐在其中,他们的人生早已剥离了真实,可人们也无法否认他们如今的生活是一种真实。
面具戴久了,不就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吗?
布置妥当后,初新调笑道:“看,如此一来,我们就不再是孤军奋战了。”
露白有些不屑:“一群各怀鬼胎的人,真的能拧在一块儿吗?”
“不论如何,我们都应该试试。”
“我们能赢吗?”敏突然问道。
初新说不出,他甚至不能断定残狼会不会袭击洛阳城中的粮仓。他只能通过残狼对城中三家米铺的行动判断,残狼接下去的动作与粮食有关,其间更多依仗的,是他作为剑客的直觉。他痛恨残狼这样漠视生命的组织自不必说,可策划这次行动的他同样也可能将一堆人推入火坑之中。残狼部众虽多残疾,可实力从来不容小觑,这一战一旦打响,又会有多少人丧命呢?
他没有往下想,他不愿在开战前就丧失斗志和信心。
他问:“我的剑呢?”
敏站起身,从柜台处拿出了“七月”,放在他的面前。
“七月”代表了他所有曾经的美好与荣耀。
触到“七月”的那一刻,初新彻底镇定了下来,或许他本就是因剑而生、为剑而活的人,若能执剑而死,死也无憾。
他有种奇妙的预感,无论他的猜测是否正确,与残狼的较量都已箭于弦上,势在必行,只因这已并非纯粹的正邪之争,倒更像是宿命的碰撞。
这个夜晚注定不平凡,它将影响中原武林的前途,甚至北魏王朝的命脉。
第五十七章 五国攻秦齐不至
城东米铺的刘掌柜死了。
刘掌柜暴死于洛阳街头,致命伤口是喉咙处的剑痕,那也是唯一的伤口。初新认得那剑伤的模样,虽然很浅,却是剑刺入留下的。出剑者像是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刺至割破喉管就停手。
刘掌柜的死相可怖,全身架势摆开,一只手呈鹰爪状,另一只手则拳头紧握,仿佛死前还要与人一搏。人们想把他的手放平,紧贴身侧,却怎么也掰不过去。
据说临死前曾和人有过激烈对抗者,尸体总是僵硬得很快,故而战场上有许多英雄死时仍是站立的。
看着文弱的米铺掌柜竟似学过一些拳招,这倒是件稀奇的事情,寻常百姓认为,刘掌柜大概是得罪了什么人,仇家找上门,致使他曝尸当街,毕竟习武之人总容易惹上麻烦。武学不如文章诗赋,文章诗赋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谁也不能断言《蒹葭》比《无衣》要好,可招式拳脚并非花架子,而是要分高下判生死的。所以武者切磋,无论怎样都避不过伤痛淌血。
可初新明白,这些剑痕是残狼的秦五所刺。
只刺不守,无其他招式,杀人要几分力气就用几分力气.,像极了秦五的杰作。
城北,皇宫。
皇宫一侧的墙根处总是靠着许许多多无所事事的人,他们终日不用干活,却能挣得盆满钵满,只因他们是联络宫内和宫外的桥梁。
皇宫外的人多半钱少,行动却方便;皇宫内则正好相反。这些闲散之人替宫内的宫女和太监买来他们想要的东西,从中赚取钱财。其中办事最快,抽利最少者,被敬称为“桥主”。桥主现如今已不用自己奔波劳累,他雇了十几名帮手,同洛阳城多家商铺都有合作,只要传个话报个信,想要的货物就会送到皇宫边上。桥主虽不干活,却爱乔装打扮混入人群中,静静地看着世事变迁,起码他将这一小处天地所发生的称作“世事”。
初新要找的人,正是桥主。
他一路走来,倒是见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像一把驱邪用的桃木剑,一个用来诅咒他人的木偶,甚至还有人绑着一个小孩子,披头散发的,不能辨识性别。
初新明白,这个孩子将被贩卖至宫中,供一些宦官凌辱取乐。他在此停步,问道:“这孩子卖别人吗?”
卖孩子的那人眇了一目,冷哼道:“不卖,有主。”
“我出的价钱一定更高。”初新之前从郑俨处拿了不少金子,他不相信宫中宦官还能出价更高。可独眼龙仍是不松口:“做生意的人最重信用,说好要卖,不可轻易更改。”
“是吗……”初新喃喃道。
忽然,他又问:“你可知道桥主在哪里?”
独眼龙不再吭声。与宫内人打交道的商贩或许也沾染了一些奇怪的脾性,初新无法,只能起身离开。
忽然,初新反手拔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在了独眼龙脖颈处,周围人大惊失色,独眼龙幸存的那只眼睛却毫无波澜起伏。
“你就是桥主?”
“何以见得?”
“你看着最像一个桥主。”初新拔剑回鞘,轻笑道。
独眼龙大笑,问:“你找我是为了什么?”
“我来自宫中,想买一些宫中的东西。”
一旁的人都大惑不解,可桥主却似听懂了,说了句“跟我来”,起身带路,初新回头看了看被五花大绑留在原处的孩子,问道:“能把他放了吗?我付您钱。”
桥主没有转身,淡淡地回答道:“放了他?你想让他饿死?进宫他才有活路,进宫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初新咬了咬牙,只能狠下心撇下了孩子。
入宫至胡太后处要经过十道小门,三道大门,每道门都得用钱打点,纵使是天子教给初新的办法,也免不了破费。初新才明白自己低估了太监们的敛财能力,如果能掌管一道大门,一天有三个人经过,莫说买个孩子,连洛阳的小宅都能轻易买得,自己又怎能同他们相比。
宦官是一群没有今世的人,他们一生都在积累来生的财富,想到这儿,他又不由有些同情。
“太后住处,我不方便出现,就此别过。”桥主在最后一道门这里停下,行了个拱手礼,初新也抱拳回敬,仍不忘恳请道:“如果可以的话,别让那孩子进宫当玩物,卖给寻常人家吧。”
桥主冷笑:“你这是小仁小义,这个孩子不进宫,还会有下一个进宫的,那群宦官绝不肯善罢甘休。”
初新茫然地望着桥主离开的身影,无力感再次袭涌而来。
可他还是抬起头,挺起胸膛,叩响了太后寝宫的门。
门开了。
开门的人是郑俨,胡太后仍在朝中议政,虽然她议政并不认真,耗费的时间也不长,但必要的程序还是得走的。
郑俨一点儿也不惊讶,就好像他从昨天开始就一直等待着初新光临。他让初新坐,初新就随随便便地坐下;他倒了一杯茶,初新就大大方方地喝下。
他们开始凝视彼此。
是郑俨先开的口:“你不怕茶里有毒?”
“有毒的话,我便杀了你。”初新又啜饮一口,微笑着说出了威胁的话语。他的确有能力在毒发身亡之前把剑刺进郑俨的身体里,他相信郑俨也明白这一点。
“你之前告诉我,你不杀人?”郑俨同样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细细地品着。
“人总是在变。”
“是啊,人总是在变,我们认识以来,我换了好几张脸孔,你有些改变也是理所当然的。”
“更何况,你不会下毒杀我。”
“哦?”
“你若是想杀我,早已动手。”
郑俨的脸色透着一阵诡秘:“别忘了,你知道我真实的身份,留着你始终是个祸害。”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道:“照我以前的脾气,不把你身份戳穿、将你再送上断头台,是不会罢手的。”
“你的意思是,你已打算罢手?”
初新喝完了一杯茶,将茶叶吐在杯盏中,缓缓说道:“是的,但你得帮我做件事。”
郑俨就像听到了一则滑稽的笑话,问:“你在求我?”
“不完全是,这件事对你也有好处。”
“是吗,”郑俨仰了仰脖子,拿出了兴趣,“愿闻其详。”
“很简单,整桩事只有两个字。”
“哪两个字?”
初新竖起了两根手指,压低了声音道:“猎狼。”
郑俨疑惑地盯着初新的双眼:“残狼?你不是残狼的头领?”
初新被逗乐了:“这样的谣传你都信?”
郑俨原本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仿佛心头大石落地:“残狼倒是块心病。我想除这心病很久了,一开始传你是‘公子’那会儿我就不信,果真是假的。”
初新静默地观察着郑俨的反应,偶尔“嗯”一声表示自己对郑俨所说话语的赞同,心里不忘嘲笑郑俨之前把自己关在铁笼时的愚笨。
郑俨手一扬,道:“为表诚意,我也有礼物奉上。”
还没等初新来得及震惊,门被打开一条缝,一尺大小,刚好适合将人的头颅掷进。
桥主的头颅沾满鲜血滚了进来,就像一个在辣椒酱中浸过的剥了皮的胚胎鹅蛋,如果不是一只眼睛里全是白蒙蒙的一片,初新根本认不出这是桥主。
“你来晚一步,‘公子’已派人来过了,”郑俨微笑着,就像他装作刚刚知道初新不是‘公子’那般矫揉造作,“他开出了丰厚的条件,并且告诉我你一定会来找我。要知道,我虽然忌惮你,却远没有达到对‘公子’那般畏惧。你做不出丧尽天良的事情,而‘公子’和残狼却什么事也干得出来。”
此时此刻,初新才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早被‘公子’吃准摸透。他就像“公子”掌中的爬虫,笼中的鸟,始终笼罩在“公子”的阴影之下。
有能力者顶多使人敬佩,不择手段者方可令人胆寒。
但他克制住了自己,多年的剑客生涯让他的神经坚硬如钢,他脸上依旧挂着自信的笑容。
“笑什么,很快你的脑袋也会掉在地上,和他一样。”
“郑大人,我临死前想问你,战国时的外交权谋,为何数合纵连横最为著名?”
郑俨不明白初新的用意,反问道:“你说是为何?”
“合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连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这两则阳谋是平衡之道,是那种形势之下最实用之策,”初新随即抛出下一个问题,“秦国势大,六国合纵以抗强秦,本是正确的方针,可为什么最后秦国仍能吞并六国,一扫天下呢?”
“因为秦国与齐国结伙,远交近攻,用连横之计瓦解了六国之盟。”
初新拍手称赞道:“正是,齐秦皆为强国,可连横之策却使秦国坐大,郑大人不该好好想想其中原委吗?”
郑俨是个聪明人,他已听懂初新的意思:“公子”的残狼是强秦,他和初新是其他小国,他不与初新合纵,却同残狼连横,正是步齐灭国后尘。
第五十八章 利益玄穹鉴
曾经的三叔是个穷人。他最穷的时候也像小姜一样偷过东西。
他自然不认识小姜,但他明白流落街头的感受,这是他后来收留小黑的原因之一。至于小黑的名字,则是由于三叔家中养着的狗名叫大白和阿黄,随意取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三叔也没有将小黑视作人,而只是自己的一条狗。
他从不打骂小黑——谁会和自己的狗过不去?
起初,三叔是做运输生意的,将边境的牛羊送至洛阳,这项工作回报甚众,风险极高,寥寥几人要管上百头牲畜,想想就嫌麻烦,三叔却毫不介意,只要有钱赚,他就敢冒险。
结果他管的货,十回有六七回被抢,流民、流民铤而走险后变成的山贼马匪、北魏士兵,都是潜在的作案者。三叔好不容易积累的财富悉数花完,他第一个老婆在此时弃他而去,更令他感到荒谬的是,曾经问他借钱的朋友们也闭门谢客,不再见他。
三叔在家中面壁十日,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东西。
自此之后,他的生意蒸蒸日上,抽三成的规矩也在这期间立下。不论何人求他帮忙,他必抽三成利润,就算是亲爹也一样。
他坚信,有钱可使鬼推磨,钱虽然买不到所有东西,却可以为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铺路。
他自信在洛阳,没有商人敢在他面前挺直腰板讲话。
直到他碰见敏。
很少有人见到敏佩剑,她佩戴的剑很名贵,是战国铸剑大师欧冶子的后人锻造的,剑柄处还镶嵌了七枚小而闪耀的宝石。
“如果我早些见到你的这柄剑,或许我就用两片牧场、三家商铺来换了。”三叔称赞道。
敏淡淡道:“幸好您没有早些见到,因为不论多贵的东西,我也不会交换的,所以您算是省却一笔烦恼。”
“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可我居然一直觉得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是个不会武功的文弱女子,你藏得还蛮深。”
“在这个世道,女人需要学会保护自己,懂了要表现得不懂,会的也得假装不会,因为保护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让男人来保护你,让男人把矛头对准男人。”
“说得好,有如此见解,怪不得生意做得出色。”
“三叔过奖了。”
一番客套后,二人切入正题。三叔先问道:“今日来访,有何见教,莫非也是关于男人斗男人的?”话还没说完,三叔神秘兮兮地笑起来。
敏神色不动,就像大雪落下第一天的原野,恬静、自然。她说:“不光是关于男人斗男人的,也是关于女人的。”
“关于你?”
“关于您夫人。”
“是吗,我的夫人?”三叔的反应平静得出奇,就像他的夫人还安然无恙地睡在他的宅子里。
“您夫人晴被残狼挟持,我此行来联络您,正是为了搭救她,铲除残狼。”
三叔抿一口茶,问:“你觉得她是我夫人?”
敏像被人用大棒在脑袋上猛敲了一记,晴是三叔夫人一事是初新告诉她的,她在心里又骂了初新一遍“不靠谱”。可她面上还是尽量不动声色,道:“她不是吗?”
三叔大笑:“她当然是,我的意思是,除她之外,谁都有可能是我的夫人。”
他忽然阴恻恻地压低了声音:“钱虽不是万能的,却可以为万能铺路。”敏厌恶这段说辞的内容和语气,可还是强颜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三叔是商人,商人最注重‘信义’二字……”
她被三叔打断:“你去打听打听,哪个和我做生意的人是这么认为的?你能找到一个,我便送你一处宅子。”
敏的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虽然之前已经预料到三叔并不会很看重晴的生死,可当三叔亲口说出这些话时,她还是替晴感到愤怒。不得已,敏只能另换策略:“我听说您在邙山那边的庄园已经荒废了。”
“是啊,进了些贼。”
“我们这样的人最怕贼,强盗可以雇打手对付,贼却是防不胜防。”
三叔捋了捋并不茂盛的胡须:“敏姑娘可有防贼的妙法?”
敏正待三叔问出这样的问题,立刻接口道:“贼只有除了,才一劳永逸。”
三叔摇摇头:“贼永远除不干净,只要人有贪念,贼就不会断绝。所以我从不在这种问题上费心费力,捉贼不仅浪费我的时间和钱财,更耗损我的精力。”
敏心急了,老狐狸就是老狐狸,从不轻易透底,不到最后不露王牌。她知道和三叔谈判,始终要看手中筹码,便又开始以利相诱:“那这样,事成以后,残狼所藏珍宝,您抽三成。”
三叔这才有了些兴趣,他凑近脑袋问道:“残狼的珍宝?藏在哪儿?有多少?”
敏只回了一句“以后您自然会知道”,残狼的珍宝是她捏造的,说得越少就越不容易露馅。
三叔用手指摩挲着左手佩戴的指环,这表明他已经开始权衡利弊得失。他盯着敏佩戴的细长的剑,还有敏纤细的腰肢,忽然如狐狸般眯眼微笑。敏被盯得有些发毛,轻轻挪动脚步,摆好了下盘的架势。
她不知道的是,三叔在低估她的同时,她也低估了三叔。白马寺那位知过去未来五百年事的高僧宝公大师曾给过三叔“深藏不露”的评价,没有人见过三叔出手,没有活人见过。
三叔已察觉到敏脚步的交错变化,冷笑道:“蝶步,快剑的专用步法,看来你学习的是轻灵一路的剑术。”
敏的瞳孔骤然收缩,却又不敢言语。
三叔“啪”的一声拍了拍手,小黑从门外拉入一个独手人。
“这是‘公子’的信使,我想他应该知道那批珍宝藏在何处。”
敏仿佛心跳骤停般,体会到了窒息似的压迫感。她想不到“公子”居然也派了说客前来。
独手人摇头道:“我家‘公子’根本没有收藏珍宝的习惯。”
敏背上已全是冷汗,但她今天的妆够浓,自信可以不露心虚的脸色,轻斥道:“你一个下人又怎么知道,‘公子’难道事事都告诉你?”
三叔对眼前一幕颇感滑稽,起哄般抬高了声音:“你们倒是跟我讲讲,让我与你们合作,究竟有什么好处?”
三叔此招无异于趁火打劫,谈判落败不仅意味着失去合作的可能,还代表那一方的说客将要命丧于此。所以无论怎样,两边都会提升许诺的资本,抬高贿赂的价码。
“老贼,无处不在做生意。”敏在心里暗骂,脸上仍旧云淡风轻。
独手人往前走了两步,道:“‘公子’早有与三叔通力的心意,无奈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示诚。”
三叔道:“今时今日,再好不过。”
对他而言,今时今日的确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独手人继续说:“上次庄园中发生的事情,只是个误会,‘公子’意在对付尔朱荣,并非三叔您。”
三叔点头,眼睛微闭,道:“了然,了然。”
独手人开始说出他的价码:“我们将要得到的,远不止珍宝财富那么简单,三叔要三成,我们便给您四成。”
三叔“嚯”了一声,惊叹道:“那可接近一半了,若你们要得天下,我所有的可就是半壁江山了。”
独手人得意地瞥了一眼敏,道:“要干大事,就要付出大的代价。”
敏惊惶到了顶点,独手人给出的好处是她不可能许诺的,但她也寻找着反击的契机:“‘公子’有得天下的能耐吗?”
一旦独手人说不出,他的条件就成了空中楼阁,而若是独手人说得出,她说不定可以探听到‘公子’的下一步计划,也能在言语中继续搜索破绽。
“南边的梁国虽不可图,中原的大半却可入手,事关机密,恕在下不可多言。”
独手人说了仿佛没说,没说却又说尽,半遮半掩的东西往往最具诱惑。敏很想把独手人的舌头割下,她所有的主动权都随着独手人这番话而丧失。
三叔一拍大腿,高声喊道:“好!这价码果然吸引人!”
敏的心凉了一大截。
三叔郑重地走到独手人身前,拍了拍独手人仅存的那条胳膊,微笑地说:“我还是抽三成,一成不多,一成不少。此事不足为外人道,要干大事,就要学会少说话,你要替我,替你家‘公子’永远保密。”
独手人喜上眉梢,猛地点了点头:“明白!永远保密!”
忽然,他的胸口冒出了一柄剑的剑尖。
独手人很疑惑,他还没想通这柄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突如其来的疼痛和意识模糊让他感觉置身梦中。
他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他像烂泥般注到了地上。
小黑的剑已拔出。这一剑之快,竟让敏感叹不在初新之下。
三叔身边的这名年轻人居然有这么出众的剑术,敏万万想不到。
更令她想不到的是,死的居然不是自己,而是独手人。
“为什么杀他?”
三叔回答:“他许下的条件太丰厚,太丰厚的条件往往意味着这笔交易是一场骗局。”
第五十九章 月黑风高夜
洛阳的粮仓建在城西南角,守卫并不多。洛阳是座享乐之城,钱粮丰沛,但是兵马紧缺,自古以来易攻不易守,它的粮仓也是一样。
守卒们羡慕着王公贵族的豪奢生活,也模仿这种“洒脱悠闲”的生活方式,打着盹,虚度着光阴。守卒们不懂,王公贵族游手好闲是不太要紧的,因为这些人不愁吃喝,不必再往上攀升努力,他们的起点已经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难以企及的终点。
而一旦普通人学会了王公贵族的生活方式,那这样的普通人不仅不可能惹人喜爱,受人尊敬,还会很快被同伴鄙视,被时代遗弃。
今夜无星无月,云层极厚,看起来过不久就会有大雨。
谷雨节气之后,春雨珍贵,洛阳的老农或许一直在盼望着天降大雨,给予谷物生命和活力,可初新明白,这个晚上,很多人会失去生命和活力。
露白的情报称,残狼会于今夜奇袭粮仓。这就意味着初新和他们组织的人马要在今夜设伏。初新起初替“公子”设想的理想进攻方式是火攻,引火烧粮,自古就是兵家常用谋略,可他不明白“公子”为什么要挑选这样一个雨夜进攻。
他一度怀疑露白的情报出了问题,可最后他还是选择相信露白。他认为“公子”绝不会被轻易预料,雨夜火攻这样几乎不可能的手段,在“公子”手中就完全合理可信。
郑俨的羽林军埋伏在粮仓入口,三叔蓄养的死士和花钱雇佣的兵卒则在粮仓四周分布,他不愿和残狼有正面的冲突,想降低自己投入的成本,敏也只能妥协来换取与三叔的合作。
三叔手下唯独一人没有听从三叔的安排。
那个人便是平时最听三叔话的小黑。
在行动前,他来到一家酒馆,找到初新,问初新有无关于晴的下落,初新把自己所知道的如实告诉了小黑,小黑的泪痣像两颗起舞的小葡萄,雀跃地跨上快马,准备赶赴北邙山营救晴。初新本打算劝阻,可想到残狼部众若是攻击粮仓,总部洞**必然人马空虚,说不定是救晴的绝佳机会。
“我跟他一起去吧。”说话者是敏。敏担心小黑因关切而头脑发昏,请缨帮忙。
初新点了点头,默许了。将敏调离正面战场本就是他的盘算,如今虽不免另涉险地,可总比待在粮仓恶战要好得多。
初新回过头,柔声对露白道:“你也跟去吧。”
露白摇了摇头,示意自己要去粮仓。
男人的执拗可以劝转,而女人的执拗却绝不容更改。初新不再说什么。他一边期待着残狼能够有所动作,一边却又希望今晚风平浪静,相安无事。
他自己也明白,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事实上,初新还有最后一张底牌,这张底牌承诺过,他会在关键时刻出现,实现初新的任何请愿,这是初新所有底气的来源。可现如今他还是有些发虚,把主动权交给别人的滋味并不好受。这就好像你头上悬了一柄剑,随时会落下,有一只手答应你,会紧紧握住这柄剑,可没到握住那一刻,你的心永远都会吊在嗓子眼。
三叔站在城墙上,静静观望着粮仓附近的风吹草动,嘴角又不自觉地弯了。他还有一批粮食囤积着,上次在邙山宅院的地下石室中烧毁的粮食仅仅是他半年来收集的一半而已。所以残狼若是成功摧毁粮仓,无论以什么方式,他都能再发一笔横财,而如果初新他们击溃残狼部众,他不会有大损失,还能得到“公子”藏匿的珍宝,尽管这批珍宝的真实性还存疑。最要紧的是,残狼是对他财富的潜在威胁,将这枚眼中钉肉中刺拔除,本身就是极大的好处。
他在等,他相信初新在等,郑俨在等,尔朱荣也在等。他虽未见到尔朱荣一行的行踪,但他相信没有谁能例外,谁都逃不出等待的宿命。
天气很闷,暮春烦躁,初新等得背上沁出了汗,但他没有半句怨言。他听一位智者说过:一个人生命中大约五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了等待上面,他现在想纠正智者的这句话。等待绝不是一种生命的浪费,而是通往成功兢兢业业的蛰伏,是淡褪心浮气躁的磨刀石。
残狼出现了。
守卫东倒西歪、昏昏沉沉地睡着,根本没注意到这群身着黑衣的地狱使者,而残狼部众也毫无纠缠的意思,径直向粮仓深处走去。
“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初新一直在数着数,数到“三十五”时,残狼的部众已经悉数入仓。
“鱼已入网,狼已陷围,出动!”他高喊道。
郑俨的百余名羽林军如神兵天降,很快涌入粮仓中,紧跟着的是三叔的手下。
羽林军,汉代以警卫建章宫得名,俗称“建章营”,后来改为“羽林”,取“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的意思,最初的羽林军仅七百余人,皆是贵族子弟或烈士遗孤,地位极高。如果说虎贲军强在雷厉风行的调度和万中无一的作战力,羽林军则显于忠诚和荣耀,每一个人都恪守职责,每一个都为国而生,为国而死,服从命令是他们的天职,不论多难多险,他们都绝不推辞。
相比起来,三叔的手下则显得散乱,在迈步时也并不果决。没有信念的人,无论做什么,看起来都不够卖力,不够迅捷。
初新也冲进了粮仓,遇到穿黑衣的人就点穴道,尽量不伤性命。抵抗没有持续多久,仅仅十余人死伤,黑色的疯狂终于一声呜呼惨叫。初新记得自己点了六人的穴道,可活着的黑衣人只有两名。刀剑无眼人无情,昏暗的粮仓中,自己人都可能伤到自己人,谁又会在乎对手的死活?
有一位羽林军士官望着地上的尸体,忽然挺剑向其中一名黑衣人刺去,初新厉声道:“不要再伤他们了!”士官的动作稍有停顿,可势头仍不减,初新急忙奔向他,击飞了士官的手中剑。
龙吟之声不绝,士官盯着初新的眼睛,一字字道:“死的若是你的朋友,你还会有如此高尚德行吗?”
初新本想责怪他,被这么一问,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郑俨负手,徐徐走入粮仓,斥道:“大胆!事先约定此事全权听从初新少侠,你怎敢无礼?”初新摇头,连声道:“不要怪他,不要怪他,人之常情。”
郑俨微笑道:“大获全胜,全赖少侠之功,却不知‘公子’何在?”
初新沉吟片刻,以一种奇怪的口吻说:“没见到他,他或许并没有亲自来。”他解开了身边的黑衣人的穴道,还没发问,黑衣人先喊叫起来:“羽林军为何对我们动手?”
这一句话像利剑贯穿了初新的胸膛。世界旋转起来,粮仓中却是死一般的寂静。
郑俨的下巴再难回到原处与上颚重逢,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是残狼的人?”
“我是粮仓守卒,刚刚轮换来此,为什么……为什么?”黑衣人竟然伏在地上,恸哭起来。
死在敌人手中并不可怕,因为敌人生来就是与你为敌的,不是你死就是他亡,生死皆是常理。可怕的是,杀死你的是你平时尊敬的东西,此之谓“杀人诛心”。
“为什么穿成这样?”初新感觉血液在往他的脑袋涌动,他不得不用“七月”支撑着身体,勉强问出了这句话。
另一个黑衣人的穴道被解开,他跪在地上,断断续续地解释:“有……有个人传来的口谕,让我们今夜改扮成这样……”他的话只说到这里,他已经被一枚暗器击中颈动脉,血喷溅而出。
“透骨钉……”初新喃喃道。他仿佛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郑俨惊呼:“不好,快离开粮仓!”
天上似乎有流星。
古老寓言中有“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会成真”的说法,这种拖着闪耀光芒的尾巴的奇异星体,今天却成群结队地出现了。
“流星汇成的雨……”初新依然在愣神,误将天上的带火羽箭视作流星。
有几个人中箭了,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粮仓内的粮食干得要命,一点就着,大火蔓延开来。粮仓周围打盹的守卫已经卸下厚重的盔甲,露出本来的残缺面貌。
他们才是真正的残狼部众。粮仓很大,但进出口却很小,再加上残狼占据了四面制高点,粮仓中的人已经成了瓮中之鳖。
火如巨大的灵蛇,盘亘于众人之间,通体都是焦黑的气息。铠甲炙热,衣发燃烧,初新见识到了人间地狱的状貌。过不了多久,这两百多人就会变成火盆里的炭,只剩下漆黑和温度。
他跌坐在地上,茫然地望着眼前惊慌失措的人,兵卒抛弃荣光,死士畏惧死亡,凡人打破为人的准则和底线,借助同伴的尸体抵挡箭雨。
他希望有支箭能射穿他的咽喉,因为是他的错误决定让这些人丧命,是他引诱出了这些人丑恶的面貌。
他仰起头,张开了臂膀,准备迎接死亡的拥抱。
第六十章 密雪听窗知
古怪的山洞,马一靠近就嘶鸣起来,前蹄高扬,就像踩进了荆棘丛。敏却预感到山洞中有比荆棘更可怕的事物存在。
“或许我们应该等等,等到城中有消息再行动。”她勒住马,让马驹原地踱步。
小黑翻身下马,趴在地上,一面用手抚摸泥土,一面搜索其间的脚步痕迹,样子滑稽得像只壁虎,可敏却没笑,她在心里暗暗感叹小黑和初新竟然有诸多相似的地方。
他们都剑术惊人,有同样难看的搜证方式,最重要的是,他们似乎都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眼神不会骗人,小黑来找初新商量时,敏从他们二人眼中看到最闪耀的东西一致得出奇,当然,另一些夹杂的成分稍许有差异,她不能说明白。
世间的人是否原本就很相像,只是因为出身际遇不同而不同?
她望着这个长着两颗泪痣的青年人,不禁问出口:“你在想什么?”
小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回答:“我想看看这条路上有没有马蹄痕迹,残狼如果从山洞中出发,一定会留下些踪迹。”
其实敏并不想问他为什么要查看地面,而是想问小黑此时此刻是怎样的心情,这句话换作平时,她绝不会问出口。
小黑说不清心中的感受,只是想起了一个下雪天。
晴嫁给三叔后在庄园里过的第一个下雪天。
那时,小黑和晴还没有说过什么话,小黑只知道晴是三叔的第四任妻子,是个新婚之夜却愁眉苦脸的年轻姑娘。小黑听说嫁给三叔的女子都没有太好的下场:三叔的第二任妻子死于难产,第三任夫人生了个没有四肢、皮肤透明的孩子后就疯了。他虽然没听三叔和其他人说起过三叔的第一任夫人,可也大概猜得到她的多舛命途。
现在,他替这年轻貌美的姑娘捏了一把汗,走过路过都会刻意看一眼。
是日飞雪,天和地交换了颜色,高处灰,低处白,晴安静地坐在长廊的椅子上,眼里藏着星星和秘密,看着看着,小黑竟似痴了。
晴发现小黑正瞧着她,主动招呼小黑过去,小黑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却是往后退。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生出怯懦,起码,那时还不明白。
他终于还是坐到了晴旁边,低头拼命眨着眼睛,每眨一下,泪痣就会紧张而欢快地跳一下。
“你叫什么名字?”晴对这个同龄人的印象很好,她想知道小黑的名字。
可惜小黑没有名字。
当小黑吞吞吐吐地把“小黑”说出口时,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脱口而出道“这明明是条狗的名字”,而是仔细地念了好几遍,才轻笑道:“原来你姓小。”
是啊,如果他没有名字,“小黑”不就是他的名字吗?他可以姓小名黑,有何不可?
这是小黑头一回找到自己的名字,但他始终没有说服自己,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三叔在为他取名时参考的对象是两条狗,一条叫“大白”,一条叫“阿黄”。他把对晴的感激连同这些记忆都埋在了心里,笑了笑,不再说话。
“你会唱歌吗?”晴又问道,边问还边侧过脸,小黑的脸“刷”一下红到了耳根。他不会唱歌,如果会的话,他早已将心底所有能翻找到的歌谣全唱遍了。他忽然后悔自己在之前的二十余年中没有学到什么讨姑娘喜欢的技艺。
他只有报以沉默。
雪如白蝴蝶般舞动着,小黑的泪痣则似黑蝴蝶般安静,晴嘟囔道:“原来你不爱说话。”小黑说话的确说得不多,三叔喜欢说话少的下人,话说得少,就意味着这个人将说话的精力投入到了做事中去,这是领导者的惯常逻辑。
“既然你不爱说话,那就陪我看看雪吧。”晴半是妥协半是欣喜地说道。小黑不懂雪有什么好看的,他平时最不喜欢的就是下雪天,他自幼是孤儿,雪天正是他这种孤儿最难熬的时节,天寒地冻,百草枯折,连树皮啃起来都像石头。雪是属于文人墨客的情致,再次也是王公贵族、富商大贾的乐趣,绝不是一个孤儿能欣赏的。
晋时谢道韫有咏絮之才,那是因为谢族是大族,谢道韫不愁吃不愁穿,自然就有空去琢磨雪像什么,而小黑在下雪时想到的却是“又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要挨冻了”。
他忽然忿忿道:“我不爱雪,不爱看雪。”
晴惊讶地看着他,小黑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说出这般顶撞的话语。在三叔的庄园之中,胆敢顶撞的下人要遭受皮肉之苦。小黑咬牙立起,道:“小黑无礼,还请夫人责罚。”
晴没有怪罪他,只是继续一个人看着雪落下,像在数着一个世界的孤独和寂寞。
敏低声呼唤小黑,帮助小黑从记忆中逃脱。小黑凑近发现,他们所在的地方正是一处陵墓。“谁的墓?”敏看着草丛掩映下的石阶和方碑。小黑摇摇头,表明自己并不清楚。
敏壮了壮胆子,拾级而上,她听闻邙山所葬皆是贤君王后、功臣名将,却想不到面前芳草萋萋的墓是北魏孝文帝的。
“衣冠冢?”敏疑怪道,“我记得孝文帝的墓在长陵。”
小黑也不解道:“是啊,长陵大小冢,大冢葬孝文帝,小冢葬文昭皇后。难不成是有人感念孝文帝的恩德,立在此处的?”
敏摸了摸方碑,清理了脚边的落叶,回身向小黑说道:“既然是感念恩德,怎么这处陵墓许久没有打扫?”
小黑淡淡道:“斯人已逝,你又何必多虑?”随即转头往山洞中走去。
敏仍是觉得奇怪,可瞧见小黑径直走向山洞中,也不得不跟上。她问:“你探查出什么了吗?”
小黑肯定道:“有不少人刚刚从山洞中离开,这里面应该没有什么人。”
洞中每处石壁上都有火把,有些燃烧着,有的则没有点燃。洞口连接着的是一处平地,平地周围又有诸多通道,通向黑暗的莫名处,平地上有一张披着虎皮的巨大石凳,同初新描述的一模一样。
“里面居然别有洞天,我倒是很想知道是哪个能工巧匠有这等本事。”敏由衷称赞道,若是能找到这位高人,她倒要重金请他为一家酒馆重新翻修一下。
“可能并没有这么一位能工巧匠,洞中所有或许是自然天成。”小黑说话间已向初新所说的石壁走去,果然,他看到了两个紧挨着的通道口,右边的通道已经被一块巨石堵住了。
“是这里!”小黑激动地欢呼起来,可很快就泄气了。堵住通道的巨石生根般种在原地,连一丝挪动的意愿都没显露,他怎么推也推不动。
“我们一块儿用力,看能不能行。”敏近前帮小黑推巨石,一触到便也生畏,心知凭他们二人之力难以成功。
“这样不是办法……”小黑颤抖着,开始拍打石壁,摸索寻找周围任何可能的机关,“这样的石头应该是和奇巧的机关装置相连接的。”
轻拍变成了无奈的捶打,摸索被气急败坏的嘶吼替代。他慨叹似乎自己与晴中间总隔了一块巨大的石头,搬不动,挪不开。永远近在咫尺,却永远原地踏步。
小黑始终无法理解晴为什么爱看雪,他也无数次提醒自己:不要喜欢一个既无了解又无可能的人。
一个人能否彻底了解另一个人?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既然无法了解,为何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爱得疯狂、纯粹、毫无计较?
爱本就是盲目的,如果你彻底了解了另一个人,了解她的爱憎好恶,了解她的善良与阴暗,了解她寄宿在灵魂深处的优美与丑陋,你可能并不会再爱她了。
换言之,小黑如果明白晴为什么一个人看雪落下,他可能就会收起他的爱——莽撞无知幼稚的爱。
搬动巨石的尝试也和那爱一样,莽撞、无知、幼稚。小黑终于支持不住,跌坐在地上。
一道幽暗的巨大影子在地上浮现,敏先发现,抬头就扫到了“公子”那张怪异的面具,惊骇得张大了嘴巴,连忙用推搡的方式提醒了在地上发呆的小黑。
“残狼没有行动?”小黑猛地从地上跳起,手放在剑柄处。
“不,残狼行动了,古树的消息半点儿都没错,因为那是我特意放给你们的。”“公子”笑的声音永远伴着几分阴恻恻。
小黑在敏耳边低语:“快回去告诉他们,‘公子’还在这里。”
敏迟疑了,“公子”已如鬼魅般缓缓靠近。
“走啊!”小黑用力将敏推开,拔出腰间长剑迎战,他的剑很快,却沾不到“公子”分毫。敏知道即使自己助阵也难以击败“公子”,权衡之下,她快步离去。在任何危急时刻,她的头脑都能保持高度的冷静。
所幸马还拴在原地,她斩断栓其中一匹的马绳,跃上马背,稍加思索后,她又斩断了拴另一匹马的绳索,谨防“公子”用这匹马追来。
疾驰中,她看见洛阳冒着火光,浓烟升腾。
第六十一章 狼与狗的分别
火的雨仍在下。
密集逃窜的人群中,挤搡出一个人,向初新的方向奔来。
露白。
她拍着初新的脸,抓住初新的衣领使劲摇晃,初新却石铸般跪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露白急地一脚踢在初新的后背,将他摔翻在地,从旁边拖拽了两具尸体,自己也趴下,把尸体垫在各自身上。
初新仍是什么表情都没有,他恪守的侠义道告诉他,这是错的,可他终于还是安静地伏在地上,忍受着背上怪异的、分布不均的温度,还有死人伤口处流下的黏稠的暗红液体。
他看见露白似乎在骂着谁,嘴型像在说“笨”和“傻”,但他的神经似已迟钝,接收不到任何讯息。这种情景下,有个念头敲击着他的心门,神经慢缓,思路却渐清晰,他察觉到尔朱荣一行并未出现有几种潜在的可能。
其中一种就是面前同他生死与共的女人和魔鬼约定了交易,背叛了他,出卖了百余条性命。
他还是尽力打消了这一顾虑:既然背叛,她又何必以身犯险,闯入火海中呢?
人会不会就是这么一种矛盾的生物?就像此刻怕得要死,战栗至连剑都拿不稳的小黑,却非要挺起胸膛、摆好架势,向“公子”一次次发出挑战一样。
如果有对抗,如果剑能碰触到“公子”的衣角,那么小黑不会如此惊慌,也不必如此无措。
那样的话小黑就能确定他碰到的是个凡人,而非幽灵妖鬼。
又一次进攻失效了,“公子”拉开了距离,躲到了火把照不到的地方,他对于山洞的所有角落似乎都一清二楚,哪里有光,哪里黑暗,哪里诱人,哪里危险。
他想消失,顷刻间就能做到。
“为什么躲起来?”小黑愤怒地质问。
“我并没有躲起来,我只是想让你平静一些,方便你回答我的几个问题。”“公子”的声音似乎在这一处,似乎又在另一处。
小黑垂下了拿剑的手,他清楚“公子”不需要偷袭这种方式赢得胜利,所以他也不需要过度紧张戒备。
“看来,你是个聪明人。”“公子”的称赞在小黑的右侧,拍手声却像在小黑的左侧。
“你想问什么?”
“第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来这里?”
小黑观察着四周,挪动脚步,来到了平地的最中央,那里是山洞中最亮的地方。他听到身后有风声,回头时,一道黑影闪过,遁入黑暗中,身法如同鬼魅。
小黑面朝黑影去的方向,低声道:“为了救她。”
“她?”“公子”的声音变得有些奇怪。
“她在这里。”小黑笃定地说。
“是吗?”
黑影又一次闪过,却并非从小黑看着的方向出现,而是另换了一侧。小黑警惕地转过身,却再次失去了黑影的踪迹。小黑的冷汗下落如注。
“如你所见,亮的地方能让你看清黑暗吗?”“公子”尖锐的嗓音划破了局促的沉闷。
“什么意思?”小黑低声吼着,像头愠怒的狮子。
“正因你身处的地方太亮堂,才会看不见轻易就可以识认的真相。”“公子”故技重施,仍然没有被小黑捕捉到影踪,甚至还轻易地在小黑的长剑剑刃处弹了一指头。
剑身振动,龙吟激荡,小黑用尽全力才握紧了手中剑。
“你瞧,当我进入黑暗时,我变得更敏捷,看得也更清楚,”“公子”在解释,小黑在听,他的泪痣在起伏,“或许你也可以站到黑暗中来,来品品此刻的你有多么可笑。”
小黑缓缓走向阴影的边缘,周围的火把还在燃烧,让那边缘变得不稳定,看起来也不可靠,像蠕动的沼泽,蚕食着丛林中唯一干净的土地。小黑像只觅食的鹿,在这片净土中享用完了所有食物,进入了饥饿,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他还是走进了黑暗之中,他发现“公子”正看着他,脸上面具的纹理依稀可辨,而“公子”站立的位置距他刚刚所立之处不过几步之遥。
“瞧,是不是更清楚了?”
“那又怎样?”
“一件事,你从正面看很可怕,很严肃,换到侧面,你会发现它很滑稽,很可笑。”
小黑有些糊涂,可糊涂之中又透着些门道,他说:“你的意思是……”
他被“公子”打断:“比如,你来救人这件事,或许并非出于你的本愿,而是有人利用了你对她的情感,诱引你来这里的。”
小黑的气息很紊乱,他将剑举起,对准“公子”,道:“救人是我自愿来的。”
“公子”笑了,带着几分讥诮:“我说了,有人利用了你的本愿。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的第一个问题就问完了。”
小黑已对着“公子”刺出三剑。
火仍在烧,四望皆是。
初新渐渐清醒,他知道自己应该忍耐,忍到弓箭射完,忍到他的底牌出现。这本就是他的计划,让天子假死,引残狼行动,联合诸方力量歼灭这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
天子统辖的军队就是他最后的希望。
这张底牌应在关键时刻出现在关键的位置,可现在还不够关键吗?
他们为什么还不来?
他望向露白,他发现露白也正望着他,眼神清澈得像一潭碧水。初新有些后悔,刚才的怀疑狠毒而多余,自己在危急关头的软弱迟疑差点让眼前这个鲜活的姑娘送命。
他要撑下去,他已经笃定了主意,用别人的尸体作挡箭牌,用隐忍来偷生,他看到了刚才气急败坏的军官躲在两名羽林军士兵身后哆嗦,他看到郑俨,也就是千面人,不断地变换躲藏的位置,搬动几个半死不活的人以压灭周身的火焰。
他看到一群动物在发挥本能。
活着,活着是本能,只有活着才能谈其他事,才有资格等待机会。
这些丑恶的面貌也是人类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承认,就像黑暗一样,有光亮处皆有黑暗,有些时候,站在黑暗中的人反而看得更加清晰透彻。
小黑此刻觉得,他已更接近一些事物的本质了。
他的剑势慢了许多,因为他逐渐难以分辨,眼前的“公子”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公子”问出了他的第二个问题:“你想救的人,真的在这里吗?”
小黑本已刺出的剑凝在了半空。
“公子”紧跟着说道:“为什么你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你是别人养的狗吗?”
某些字眼让小黑如坐针毡,他愤怒地咆哮,原本凝滞的剑势恢复了凌厉。
“我是个人,不是一条狗。”
他厌恶别人听到他名字时显露出的惊讶和滑稽,厌恶好事者盯着他泪痣追问他名字来源时的洋洋得意,小黑不明白,那些平庸的人从他的名字中能得到财富和声望,寻得解脱吗?
他们得到的不过是这俗不可耐的世界中挤出的俗不可耐的乐趣而已。
平庸者靠这样的乐趣挨过一个个平庸的日子。
他的剑终于触及“公子”的身体,可小黑仅存的一些斗志却消散了。
他的剑被“公子”伸出的两根手指夹住了。
“狼和狗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你知道吗?”“公子”的语调平静,仿佛手指夹着的不过是一片羽毛,而非被小黑狠命刺来的坚铁。
小黑注视着“公子”的青铜面具,摇了摇头。他摇得很吃力,似乎幅度再大一些,他的身躯就会倒下。
“狗为别的人活着,狼却是为自己活着。”“公子”拍了拍手,通道处巨大的石头应声移动,小黑这时才发现,不远处有十来个人拖拽着绳索,绳索在巨石上缠绕了好几圈。
这些是他在有光的地方不曾看见的。
“他们都是追随我多年的家仆,身上的伤痕数不胜数,他们曾经也有属于自己的传奇,现在他们老了,眼睛都不太好使,我就让他们在这洞穴中了此残生。”“公子”松开手指,在前头带路,小黑沉默地走在他身后。
他们走进了右边的通道,每走几步,“公子”就点亮一支石壁上的火把,通道之中变得温暖明亮。小黑按着剑,随时准备偷袭,可又像被什么力量按住了放在剑柄处的手,乖乖地跟着“公子”走向通道的底端。
什么都没有。没有石室,没有铁门,没有笼子。小黑瞪大了眼睛,膝盖一软,跪到了地上。
“你很忠诚,比狗还要忠诚,但这也意味着你比狗更容易受骗,”“公子”拍了拍小黑的肩膀,轻声道,“学学狼,狼比最机敏的猎人还要狡猾,比嗜血的虎豹还要凶残。”
“我要回去。”小黑的声音更低,像在哭泣。
他为之卖命的事物,忽然变得很好笑,好笑得一塌糊涂。他想离开这里,狭窄的通道和无数燃点的火把令他窒息。
“当然,你随时可以走,不过,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公子”故意放慢了语速,省略了另一半话语。
“什么,你想说什么……”小黑像在哀求他说完整,又像在哀求他不要再说下去。
“公子”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小黑很快就自己明白了。
他来时骑的马已不见,只有两截断掉的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