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很精彩的历史小说《大明天工》
俺写瓷,这位老弟写农耕技术和科技发明,喜欢种田历史架空的兄弟看看,你不会后悔多点击这一下子的。嗯,老鱼保证。
书名:《大明天工》
书号:120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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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流种田派的历史架空小说,背景是万历末年天启年间。写一个穿越者傍上木匠皇帝朱由校,并借势发展科技的种田派小说,应该会比较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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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木匠皇帝朱由校是他的学生
徐光启、宋应星、茅元仪、徐霞客视他为知己
《农政全书》、《天工开物》、《武备志》都是他的著作
还有那王修微、杨宛如、林天素、李贞丽等秦淮前八艳红袖添香
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来到十七世纪,为了生存和生活种地、打铁、写书……
他喜好美食,种植新作物,开发新吃法,解决粮食问题;
他懒惰成性,总想着要用机械代替人力,开创机器时代;
他好为人师,不断提出匪夷所思的理论,科学的黄金岁月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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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也就是十七世纪,是牛顿、笛卡尔的时代,可以说是西方科学真正奠基、发蒙、发展的开始;而在同一时间,中国也出了徐光启、宋应星、方以智、李时珍等一批牛人,虽然说他们的成就比不上牛顿那么显眼,但牛顿出身于1641年,他提出力学三大定律也是在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了。
正是在1644年,中国的历史发展再一次被游牧民族所打断,从此后一大批书籍被禁,一大批学者被迫害,指出人是用大脑思考的医生被杀,在这样的环境中当然谈不上科学的发展。
假如,只是假如,假如没有甲申,那么站在徐光启、宋应星、方以智、李时珍的肩膀上,中国能不能发展出自己的近代科学呢?还会不会有以后的百年耻辱呢?
如果对这方面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这本《大明天工》,书号:1203374
封推感言
大封推了……
鞠躬感谢陪伴我一路走来的书友;感谢起点这个全球最大的中文网络小说原创平台;感谢起点第三组的三位编辑,俺的责编竹子美女,主编分队长大人,还有一位据说是帅哥兼酷哥的安逸……如此感谢似乎很俗套,好像也很程序化,但感谢确实也很实在。当然,我宁可以很直白的语言罗列出这些感谢的对象,也不愿意卖弄什么华丽的辞藻,因为没有必要。
感谢就是感谢,它不是别的东西。
在感谢的背后,是编辑不厌其烦的的指导和帮助,是书友们的每一次点击、推荐和订阅。当然,多说两句感谢话,或许会让编辑大大更高兴,多给俺几个推荐;会让读者大大更舒服,多订阅支持《瓷王》……(汗颜中……)
书归正传。写到这里,《瓷王》已经近百万字,不瞒大家说,虽然俺的本职工作是文字,但这绝对是俺头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将近百万字,要放在以前做梦都不敢想。
而于我来说,接触网文的时间并不长,揣摩读者口味和市场风向的时间并不长,几乎没有什么经验,更没有掌握什么网文写作技巧,所以这个写的过程确切的说是一个学习过程——能有今天的成绩,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起码是超过了写书前定下的目标。
开始的时候,因为涉及很多技术方面的情节,写的很用心、很仔细,也很累。尽管,可能很多读者对这些费心竭力搞出来的技术方面的情节一眼扫过。上架的第一个月,激情四射,以俺这个奔四的年纪来说,能在一月中更新超过25万字,自问是颇不容易了。到了后来,激情一点点褪去。恰好当时工作变动,从新闻业务部门调到了工会工作,本来以为有更多的时间码字,然后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坐在电脑前,常常是绞尽脑汁一个小时也写不了几个字。
竹子美女说是瓶颈了,一些老作者也这么说。但俺知道,这是功力不够的缘故。于是就开始疯狂的学习,开始看其他类型的书,开始一个字又一个字的熬……好在还是坚持了下来,虽然更新变慢,但从2008年11月上传至今,没有断更过一天。以后,也不会断更。
回过头来看,《瓷王》中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这是俺的心里话,绝非矫情。有的时候,俺常常在想,如果一切能推dao重来,让我重写《瓷王》,肯定比现在要强上很多。无论是情节推进,还是人物塑造,抑或者情境渲染……俺要继续努力,俺会继续努力。争取在下一本书中有所长进。
最后再次感谢书友们的支持,感谢编辑们的辛苦劳动,拥抱下美女竹子……呃,还羞答答地说,呼叫订阅和月票!
推荐一本书《重活1993》
重生前:老师问我人生有什么追求,我想了想很不好意思的回答金钱和美女,老师凶狠地打了我的脸。
重生后:老师问我人生有什么追求,我想也没想就说事业与爱情,老师赞赏地摸了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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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和我抢女人,这根本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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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书友们都看得出来,本书已经渐渐走向了完结,月底就可以结束了。其实这本书的订阅并不算低,最起码在起点历史类书里可算上中等吧。但老鱼不愿意灌水哄骗大家的钱,这本书按照大纲一步步走来,100多万字也在老鱼的计划中。
历史接连写了两本,说实话很累,主要是心累。
所以,老鱼想换换脑子,将以前在写瓷王时弄的一个构思弄了出来,也费了不少功夫,准备尝试写写都市官文。于我本人而言,这也算是一种挑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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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的一缕清风,仕途的激越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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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简介——
前世官场小吏,抑郁而终。重回激情岁月,揭开惊天身世,逆天改命尽酬青云之志,再入宦海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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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刚刚驶入荒凉的山区不久,这条狼就出现了。长长的尾巴,灰色的毛皮,凶残的眼神,一如动物学教科书所描写的那样。在这片了无人迹的十万大山的山口,不知道它是突然从哪里钻了出来,悄无声息地跟上了这辆颠簸中缓慢前行的军用越野车。
开始,张扬还不在意地以为是条狗,可从后视镜中看见这执着的东西竟久久地追着汽车不放,便有些奇怪:
“林中尉,这狗怎么总跟着车?”
“是狼吧。”开车的林中尉两眼仍然望着前方,聚精会神地掌着方向盘,尔后又匆忙补充了一句:“你看它奔跑的姿势。”
辨别奔跑中的狼与狗,对于林中尉来说,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在家乡内蒙的大草原上,这同一远祖的两种动物,他从小就熟悉。狗,即便跑得再快,也免不了一窜一跳地前跃,而眼前这东西,却几乎是肚皮贴着地面和草丛在掠。
“这年头,野生的狼不多见了,偶尔有只恶狼也被人当成了看家狗。”张扬不无嘲弄地回过头去死死地盯着依旧在追逐汽车的狼,“饿极了吧,能不能再快点?看这个样子它会一直跟下去的。”
“呵呵,你怕了?要不我给给它一枪!”林中尉笑了笑,踩大了油门。
越野车沿着草草开辟出军用道路在沼泽山路上颠簸着。天刚蒙蒙黑的时候,进了一处山谷。远处,青山黝黑地脊梁掩入了淡淡的夜色中,一栋孤零零地青色小楼被一圈扯着电网的围墙围起,几个荷枪实弹的卫兵把守在大门处。
其实,真是多余了,在这种鸟都不拉屎的深山里,这么戒备森严纯属瞎子点灯白费蜡——没有人来你防备谁去?
下了车,张扬有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景象。突然,在一片低矮的草丛中,他又看见了那条狼。那狼悠闲地卧在那里,正瞪着一双阴森森蓝惨惨的眼睛,毫不在乎地向张扬和林中尉窥视着。
张扬的心里,忽悠地一颤。
嚣张,真TMD嚣张!居然还是那条狼!他竭力驱赶着心里浮起的一阵烦躁,心神不定地跟在林中尉身后进了院墙之中。
……
脱了个精光,又洗了澡,换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张扬被送进了小楼的地下,一间全封闭的有着层层关卡的地下密室,足足有几百个平米。看样子,这地下的密室才是这个军事重地的关键所在,地面上那座小楼就完全不过是一个摆设。
听完军事科学院周教授的话,张扬头脑里顿时嗡地一声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一样,空空洞洞什么都不存在了。虽然身体直立着,感觉上却是软软地,要往下倒。
周教授走了过来。他漫然抬起了头,颤声道,“时空穿梭机?似水流年?您不是在给我说科幻故事吧?”
“数十年前,西方某科幻作家的预言,人类会登上火星、月球,不是已经成为活生生的现实了吗?我国几十个科学家从十几年前开始秘密研究时空穿梭,到今天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成果,制作出了这个时空穿梭机——我们给它取名叫‘似水流年’。”周教授指着眼前这个透明的、不知道是何材质造成的大圆球,微笑着。
“从古到今,时空穿梭一直都是人们的梦想。我们希望回到过去挽留一段爱情或阻止一场悲剧;我们期待进入未来,超越有限的生命。”周教授眼中放射出狂热的光芒,“我们这个时光机器以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为基础,我们研究发现,引力是时间和空间的曲线,强大的引力场能令光线变曲并减缓时间的流逝。”
“哦。”张扬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子,似在听天书。
“你来看。”周教授摁下手中的遥控器。
轰!一声巨响,大圆球顿时缓慢地旋转起来,无数的光纤管路开始收缩起来,四个角落里升腾起四道光柱,直冲室顶。
“这是四道激光束光环,它们会制造出巨大的引力场,场中心的强度足以扭曲时空。因此,若将一个粒子放在光环中间,粒子便会被引力场拉扯。若接近引力场,时钟和生物钟都会变慢。如果一个人走进这个‘时间隧道’,就可能出现在过去的某个点。”周教授兴奋起来。
“你们到底要干什么?穿越过去,改变历史?这样的话,我们今天的一切岂不是都要化为泡影?”张扬摇了摇头,他根本就不相信真的能穿越时空。穿越小说里的穿越者虽然都快被写烂了,但这可是现实不是虚构的小说!穿越?做梦吧,一群科学狂人!他心底暗暗冷笑。
“你说的就是所谓的‘时间悖论’。”周教授不以为意地笑着,“美国科学家麦克提出,即便技术上的诸多难题都被克服了,时间机器的产生还会打开一个充满逻辑悖论的潘多拉盒子。如果我们假定只有一个单—的宇宙,随着时间向前演进,任何一个想进入过去或前往未来的尝试都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
“第一个悖论是,一个时间旅行者进入过去,杀死了还是个婴儿的自己,那么他就会既存在,又不存在,因为他就无法长大再回来完成这个谋杀。第二个悖论更加微妙,时间旅行者跑到时间前面。在树上刻下了他的名字,而他在回到现在后,砍掉了那棵树,使它从未来消失了。我们就又碰到了矛盾,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树既存在,又不存在。”周教授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这些悖论让时空穿梭理论陷入困境,如果是这样,人即便回到过去恐怕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好不容易有了在时间中穿梭的自由,却又失去了行动的自由,眼睁睁看着历史从身边滑过,却无力改变什么,岂不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周教授说到这里声音变得高亢起来。
“那你们还研究时空穿梭有个屁用,纯粹是浪费国家财力,浪费纳税人的钱啊!”张扬小声嘟囔了一句。
“说的好!”周教授猛然拍了拍手,吓了张扬一跳。
“经过无数次的推演,我们发现,用量子物量学的一些定律可以解答这些矛盾——在亚原子世界里,量子的不确定性占主导地位:一个电子撞击一个质子既可能转向左边也可能转向右边,其间并无规律可循。在我们看来,这种不确定性造成了宇宙的‘多重性’,每次一个电子转向右边的时候就和一个转向左边的电子形成一个新的宇宙。”周教授一鼓作气说着深奥的“科学理论”。
“听不懂。”张扬摇了摇头。
“也就是说,世界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许多平行的世界。你回到过去,但那不是你自己的世界,而是和你的历史相似的世界,如果你干预了历史,未来走向的将是一个与你来时世界不同的另一世界。可以自由地行动,不受和原先的历史相一致的约束。”周教授发出爽朗而得意的笑声,“这下听明白了吧?”
“疯狂,太疯狂了。”张扬耸了耸肩膀,“请问周教授,您通过我们所长把我弄来干什么?你该不会要让我当你们的实验品吧,我绝对不干。”
“不,实验品是动物不是人,你放心好了。请你来,是我看中了你的内画技术,这台时空穿梭机就剩下最后一个环节,在内壁上刻下最后的时空定位坐标符号并将几条激光脉冲信号焊接起来……从穿梭机的外面探入内壁完成如此精密的工作,只有靠你们这种精湛的内画技术才行。”周教授从一旁的工作台上取过一把细长的金刚石刻刀。
“哦,是这样,您吓我一跳。好吧,我就试试。”张扬接过刻刀,就要靠近大圆球。
“慢!”周教授又摁下了手中遥控器的另一个按钮。
两个穿着同样白色科研服的军人抬着一只被麻醉了昏迷过去的狼走了进来,狼的耳朵上被生生缝上了一个银色的小纽扣。
“啊,是那只狼!”张扬一眼就认出了是一直尾随他们前来的那只狼。
“呵呵,本来想用一只小白鼠,但结果发现这头狼非常怪异,一直在这附近徘徊,就干脆就用它当实验品。你看,它耳朵上就是我们发明的激光太阳能远红外线探测仪,只要它还在地球,我们就能监测得到。”周教授做了一个送入的动作,两个军人将狼从大圆球的入口处放了进去。
“请吧,我们年轻而出色的工艺美术内画大师,你将会完成一件旷世绝今的作品,你将会亲历一次伟大的科学创举!”周教授拍了拍张扬的肩膀。
张扬接过刻刀,站在大圆球之外,将手中的刻刀探入圆球之内,望着一侧墙壁上投影出来的相关符号,挥刀如舞,很快便完成了刻制。接下来,又换了一把极其微小的细长焊枪,小心翼翼地探手进去,焊接着数白条密密麻麻地脉冲信号线。
一条.
两条。
三条.
……
最后一条终于被焊接完毕,张扬长吁了一口气,伸了伸懒腰,刚要回头,身旁的大圆球却蓦然激烈飞速地旋转开来,绚烂的激光光束交叉辉映,如同礼花绽放,一股子强大的吸力从圆球内传来,生生将他吸入球内。
霎那间,耀眼的光芒大作,等周教授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几年的劳动成果化为一缕青烟没入地底消失不见。
耳边隐隐传来张扬歇斯底里的咒骂声:姓周的老王八蛋,你不得好死,你会下地狱的!
第一章林家少爷
居然真的穿越了?!
雕梁画栋的房子,古色古香的器具,服饰奇古的人……这一切都告诉张扬,他穿越了。以前的张扬死了,现在重生的自己,是明初洪武末年(1395年)青州府益都县颜神镇的一个富家子弟林沐风。但不知怎么地,大脑中仿佛只有他自己的记忆,这个富家子的记忆呈现出极其模糊的状态。
没有办法,他只得装出一幅“失忆”的模样,才从下人林虎口中搞清楚了自己如今的基本状况——林韬林沐风,18岁,父母于前年病逝,家中有刚过门不久的妻子一人,据说至今也没圆房,也不知是何缘故。家仆四人,林虎和他的父亲老管家老林头,是府中多年的家仆,两个少女则分别叫轻云和轻霞,是妻子柳若梅陪嫁过来的丫鬟。
这是幸运还是不幸?他苦笑着牵动了一下嘴角,眼睛缓缓睁开,早晚还是得面对呀,老躺着也不是办法,他已经躺在床榻上闭目“沉思”了一天一夜。
“少爷!你睡醒了?”一张年轻的笑脸凑了过来。眼睛咪成了一条缝,口中喷出了浓烈的大蒜味道。
他皱了皱眉头,活动了下这具原本不属于他的身体四肢,慢腾腾地坐了起来,望着眼前这个古装的青年矮胖男子,林府的下人林虎,低沉地叹息一声,“林虎,你给我倒杯水喝。”
“嗯哪,少爷您候着,林虎马上就去为你沏茶。”林虎屁颠屁颠地跑了出去。
“林沐风”定了定神,下的床来,对着房中的一面铜镜一边打量自己一边喃喃自语:还算不错,比前世的“我”英俊多了,而且,身上这一身青布直身的长衫穿在身上,似乎也比穿越前穿着的那身夹克牛仔裤潇洒。
等了半天,林虎的茶还没端来,林沐风干咳了两声,嗓子眼里痒痒地很不舒服。
半响。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这间还算宽敞,布置华丽的卧房中,走进来四个人。一个是刚才的林虎,端着一杯茶,另一个是面容慈善的老者,还有两个均着草绿色薄衫短裙年龄相当的少女。
“少爷!”四人齐声喊。
“林沐风”慢慢抬起头,顺手扯了扯非常不习惯的长衫,缓缓转过身来,强自挤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
老林头恭谨地道,“少爷,你先歇着吧,老奴去找个大夫来给你瞧瞧,看看是不是醉酒伤了身子了,怎么连自家是谁都记不得了呢?”
“不用了,或许,过几天就好了,你不用担心。”林沐风微微一笑,轻轻摇头,“你们下去吧,我——本少爷想一个人静一静。”
老林头和林虎,轻云和轻霞互相对视了一眼,退了下去。轻云边走边小声嘟囔,“老林大叔,这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喝醉了酒一觉醒来就突然失忆了?好怪呀!”
“是啊,林虎,你不觉得,少爷不但失忆了,脾性也与素日大不一样了,说话柔和了,不再口出污言,就连那看人的眼神,也变了……好像变了个人。”是轻霞的声音。
“都闭嘴,我等是下人,不要在背后非议少爷。”老林头小声斥道。
林沐风在房内听着他们的议论,心道,看来自己灵魂附体重生的这个主儿也不是什么好鸟。单看看一开始进来的时候,两个小丫鬟打量自己时那种既不屑又畏惧的神色和目光,他也能隐隐猜出几分。
不过,他当下也顾不得这些了。要考虑的是,如何用这个身份和身体在这大明生存下去。他长叹一声,所幸是明朝,一个他非常熟悉也非常喜欢的朝代,不但多看了几本演义小说,还在业余时间多读了一些明史,还不至于当一个“睁眼瞎”啊!
时值炎炎夏季。门外,“知了”扯着嗓子不知疲倦地鸣叫着。抬步走出房门,林沐风突然呆了一呆,喃喃自语,“那条狼呢?自己穿越了,那条狼是不是也重生了?”
站在有些毒辣的太阳地里,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是大明的空气了啊。嗯,不错,空气清新,倒是清爽得很哪。
这是一个不小的院落,天井里正中有一棵苍迈的桂花树,树下有一眼井,井边还有一张石桌和几个石凳。天井北面,正是他刚才所在的三间一套起居卧房。南面,还有两间厢房。而西面,墙壁上开了一个半圆的拱形门,两扇红色的木门虚掩着。东面,是一面影壁墙,转过去,大概就是府门了吧。
“这是自己的家了?”环顾四周,林沐风有一丝感慨又有一丝怅惘,微风吹来,一时间他的思潮奔涌起来,前世的记忆,那一幕幕如同放电影一般在眼前闪现着——就这样与过去永别了?
没有追到手的女朋友,没有完成的内画系列鼻烟壶作品梁山好汉108将,家里那一只温顺可爱的波斯猫,那套刚交了首付款的120平米的房子,还有……种种的不舍和挂牵纷至沓来,心里迷乱不已。
所幸,已经退休的老父还有姐姐承欢膝下,否则——想到这里,林沐风眼角有一些湿润。
“红藕香残玉簟秋,月满西楼,最难解,是离愁。”林沐风落寞地低吟着,横空出世置身于数百年前的古代时空,他情不自禁地多了几分古诗人的多愁善感。这种感觉无法捉摸,飘渺不定,说不出的黯然撕扯着他近乎麻木的神经。
正胡思乱想之间,影壁前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叩门声。厢房里,老林头颤巍巍地推门而出,快步前行,呼道,“来了,来了!”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黯然焦急的声音响起,“老管家!老孟实在是无能,这一次的烧制又失败了,还是釉面开裂,好几天的心血又成了残品。”
一个身着粗布衣衫,头戴黑色网巾,一脸烟火之色的中年男子失魂落魄地走了进来,看见林沐风,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少爷,少爷!”
“这位大叔,请起。”林沐风吓了一跳,赶紧扶起他,转首疑惑地望着老林头,“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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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格鱼的几句话:新人新书,拜求读者大人支持,收藏点击推荐,一个都不能少哦!
下入正题:
(一)本书所写“琉璃”,是狭隘意义上的“琉璃”,是古法琉璃工艺,并非现代工业化批量化生产的琉璃(玻璃)器皿
(二)明朝瓷器虽然鼎盛,但仍然处在“实用型”为主,“观赏型”为次的阶段,故而大型器皿的技艺不成熟,当然一些官窑例外,我指的是民窑
(三)古法琉璃在明代已经失传,至清代才被后人复原,至近代才形成规模。演变到现代,保留的只有琉璃之名,而“内涵”早已南辕北辙了
(四)古代宫殿所用之琉璃瓦,并非琉璃,乃是一种上釉的陶器,与琉璃彩器有着本质不同。
(五)所谓内画,是指在方寸间地方,譬如琉璃瓶中刻画,如果不熟悉可以百度一下了解。
(六)本书是穿越YY小说,如果要读严谨正统的历史或者是卫道士,请去看正史,谢谢。
第二章彩绘花瓶(一)
老林头叹息一声,“少爷,你连这也忘了,哎!咱林家拥有这颜神镇上最大的瓷窑,九月初十是齐王的生辰,县令大人下令,让咱家烧制一对三尺高的缕空彩绘大花瓶进献齐王当贺礼,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烧制过体型如此庞大的器具,几次三番的试烧都以失败而告终,眼看交货的期限就要到了,可……”
“哦?颜神镇?可是青州府的颜神镇?”林沐风突然眼前一亮。
“是啊,老管家,少爷怎么了这是?”老孟揉了揉眼,呆在了那里,他都做好了被林沐风怒斥、甚至是被扫地出门的思想准备了,没成想,今儿个这林家的少爷这么和气,全无往日的那种嚣张跋扈。
“少爷患了失忆之疾,什么都不记得了。”老林头再次叹息一声。
颜神镇,一般人可能还真不知道,但对于林沐风来说,这个名字却是“闻名已久”了。颜神镇,别看名字不起眼,但却是中国瓷器和琉璃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镇。尤其是在明以后,颜神镇的瓷器琉璃名气之大,直追江西的景德镇,有北瓷之都的美誉,是近代琉璃工艺的发源地之一。
作为整日里与瓷器和琉璃制品打交道的工艺美术师,尤以擅长内画而名燥国内外的青年俊彦,居然穿越时空来到了明朝瓷器生产的重镇颜神,而且,还拥有着一座家传的瓷窑——一念及此,林沐风情不自禁地兴奋起来。
有了超前于这个时代几百年的瓷器工艺知识,尤其是拥有着鬼斧神工一般的琉璃内画技艺,起码未来的生计问题是不用发愁的了。
琉璃是一种古法材料,最早的制作可以上溯到汉唐之前,被誉为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佛家七宝之一,到了明代已基本失传,只在传说与神怪小说里有记载,像那《西游记》里的沙僧就是因为打破一只琉璃盏而被贬下天庭的。根据史书的记载,琉璃工艺的复原在清朝初年,而制作生产要在清朝中叶以后才能形成规模,内画也随之同时被工匠们发明出来。而现在是明初,这意味着琉璃和内画还属于“一片空白”,这就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机会。
林沐风心里兴奋到了极点,自顾嘿嘿笑了起来,“瓷器和琉璃的历史,要改写了!”
“少爷,你说什么?”老林头凑上前去,迷惑地问道。
“没,没什么。”林沐风定了定神,淡淡一笑,“老孟是吧?你先不要慌,带我到窑上去看看。”
……
颜神镇东南角的西野坊,聚集着镇上九成以上的民窑。而林家的瓷窑,在这数十座瓷窑中,无论烧造规模还是雇工人数,都是最大的。从林沐风祖父起就开始经营,至今已经传了三代。
瓷窑被土坯墙圈了起来,里面到处堆满了日常用瓷器的泥胎、模具和半成品。在院落正中,几个工匠正围着一个一米多高的缕空彩绘花瓶呆呆出神。
“少爷来了,赶紧见过少爷。”老孟喝道。
“少爷!”工匠们纷纷见礼,林沐风微微笑着,摆了摆手,“大家不要这么客气,呵呵。”
工匠们面面相觑,脸上浮起了不可思议的神情。林沐风对他们从来是颐指气使,从来都不正眼看他们,今天却是这么和善,没有一点架子,真是邪门了!
林沐风没有再理会他们,目光投在了那个已经成为残品的彩绘花瓶身上。只扫了一眼,他就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头,不但造型太僵硬,瓶身也不饱满,比例明显不协调,整体看上去没有一点美感。而且,釉面毫无光泽且开裂,彩绘技法也相当地粗糙。
难道,这大明朝民窑的瓷器制造工艺水平还这么低级?不会吧?林沐风叹了口气,不禁有些失望。
看着林沐风失望的表情,老孟惭愧地在一旁道,“少爷,往日里我们都是制造一些盆碗之类的小器皿,烧制如此之大的器具还是初次,塑胎和彩绘缕空难度太大,所以……”
“哦,没关系。我来问你,老孟,你可找到了釉面开裂的原因?”林沐风笑了笑。
“就是搞不懂啊,少爷。原料都按照祖辈传下来的配方浆制,烧制的温度和火候也掌握地一丝不差,但不知为何,总是釉面开裂。”老孟挠了挠头,“少爷,我们实在是没有辙了。”
林沐风上前轻轻探手敲了敲花瓶的瓶身,声音低沉且发闷,以他的经验来看,导致釉面在烧制过程中开裂的原因,八成是泥浆遇高温在融合坚固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相互排斥。他转过身来,问道,“老孟,把你们塑胎的泥浆弄一点来给我看看。”
老孟答应一声,吩咐一个工匠从一旁捧来了一把湿漉漉的泥浆。林沐风用手指挑起一点,放在手心里搓了搓,摇了摇头,“老孟,这泥浆柔而不腻,弹性过大韧性不足,不行,得重新配制。”
老孟迷惑地扫了林沐风一眼,心道,“这林家少爷啥时候又懂这些了?看他的样子,还说得头头是道。”心里的迷惑没敢说出口来,只能点头答应着。
老孟带着几个工匠在林沐风的现场指挥下,开始重新配制泥浆。6分瓷土,2分石英砂,2分黏土,过筛筛除掉大点的颗粒,然后经水碓舂细,淘洗,除去杂质,沉淀后制成长条形的泥块。然后再用水调和泥块,去掉渣质,不断用手搓揉,或用脚踩踏,把泥团中的空气挤压出来,并使泥中的水分均匀。
泥浆好了,看了看老孟他们为这个三尺彩绘缕空花瓶专门制作的大型轱辘车,林沐风叹了口气,实在是太简陋了,没办法,现实条件如此,时间又有限,只能先凑活用了。
林沐风挽起了袖子,准备亲自上阵拉坯。老孟一看急了,“少爷,这些粗活由我们来做就行了。”
“不要紧,我来拉,你们协助我。”林沐风俯身将泥浆团摔在轱辘车的转盘中心,吩咐老孟和一个工匠携手合作,一起推动起了轱辘车。
转盘飞转,扯,拉,拽,柔,抹……林沐风的动作一开始还略微僵硬,可到后来,越来越熟练娴熟,看得旁边几个工匠目瞪口呆,天哪,这还是林家少爷吗?
一个多时辰后,两个粗体的泥胎成了。林沐风长身活动了下身子,休息了一会,又让老孟两人转动起了转盘,而他自己,则拿起一把刻刀,小心翼翼地在胎体表面旋削着,休整着一些边边角角。
第三章彩绘花瓶(二)
旋削胚体,于瓷器手工制作,尤其是这种设备落后的古代加工,是一道技术要求很高的工序。不但要有极高的工艺水平,还要有超乎常人的耐力和细心。要想使胚体厚薄一致,表里光洁,圆润饱满,呈现出浑然天成的流线美感,需要很高的水平。
林沐风似乎又回到了前世,他时而俯身握刀轻削,时而起身沉思,完全沉浸在了艺术创作的意境之中。不知不觉间,日头已经西斜了,旋削整形,花费了林沐风整整2个时辰的功夫。
夕阳的余晖下,望着眼前两个成型的三尺花瓶泥胎,林沐风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完成了。望了望天,他伸了伸懒腰,“老孟,天色已晚,先将泥胎送入空房晾制,明日一早,我们再继续下一道工序。”
老孟痴痴地望着林沐风,眼中放射出浓浓的崇敬和疑惑。他是一个家传技法的瓷器工匠,在林家瓷窑当窑头已经快十年了,自问论技艺在颜神镇不低于任何人,但与眼前的林家少爷相比,却差得太远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平日里从没接触过瓷器制作的纨绔公子哥,何以具有了这么精湛的技艺?
林沐风知道老孟在想些什么,无法解释也不能解释,只能装糊涂。他淡淡一笑,“老孟,我先走了,明日一早我再来窑上,跟你们一起完成下面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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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林沐风在林虎的伺候下,洗漱完毕,刚要去瓷窑,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老东西,滚一边去,让林沐风出来见我,欠本公子的50两银子啥时候归还?”一个一袭淡红色长衫,手持折扇,油光粉面的胖子推开开门的老林头,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个黑衣长衫的家仆。
“林沐风,给公子爷过来,今儿个,要么还银子,要么把你林家的瓷窑抵给我。”胖子折射一挥,盛气凌人地站在那里,傲然不可一世。
两个家仆瞪了从厢房里探出头来的林虎一眼,骂道,“狗东西,看什么看,小心我家公子扒了你的皮!”
“吴奎吴公子,我家少爷明明只欠了你10两银子,才这几天,如何就变成50两了?”老林头躬身赔笑道。
“屁话,你家吴大爷的银子就这么好使吗?这是利息!知道不!问问你家少爷,他给本公子可是立下了字据的。”吴奎肚子一腆,冷哼道。
“老管家,你过来一下。”林沐风出了屋,扫了一眼趾高气扬的吴奎,向老林头挥了挥手。
老林头在惶急间疾走过去,趴在林沐风耳边轻轻道,“少爷,这是镇上富商吴家的公子吴奎,你上月与其赌钱,输给他10两银子……”
“高利贷?那咱们家能不能拿出50两银子?”林沐风大体知道,这50两银子在明朝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少爷,这些年,咱家瓷窑的生意也太不好,坐吃山空的,再加上……加上少爷好喝花酒、好赌博,老太爷留下的诺大家业已经……这50两实在是……”老林头支支吾吾地小声回答。
林沐风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自己附体的这个林某人,居然是这样一个无耻的花花公子兼败家子!
他略一沉吟,走过去,尴尬地笑了笑,“这位,是吴公子吧,我,这……患了失忆之症,记不得你了,呵呵,这银子之事……”
林沐风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吴奎的一阵狂笑打断了,“失忆?看看,一夜不见,咱这颜神镇上有名的花花大少败家子林沐风,居然失忆了。不记得镇上怡红院里那些娇滴滴的小娘们了?你可是昨日刚刚包了小桃红一宿啊!哈哈哈,也罢,失忆了不打紧,只要把银子还上就成。”
林沐风默然无语,脸色变得很难看。怎么办?这个可恶的林某人,自己才重生了几天,就被人追着要帐。
“吴公子,请宽限几天,容我想想办法凑齐银子还你,可否?公子放心,林某不会赖账不还的!”林沐风微微上前一步,学着电视电影上古人的样子拱了拱手。
“就你林沐风,还有信誉可言?你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在这颜神镇上,还有几人相信你林沐风说的话?不行,今日你要么还钱,要么把你家的瓷窑抵账给我。或者,把你那娇滴滴的小媳妇休了,老子娶回家去当小妾暖被窝也成。”吴奎双手叉腰与手下两个家仆放声大笑起来。
林沐风的脸色顿时阴暗下来。不!确切地说,是阴森起来。
吴奎的一句戏言,无意中触动了他前世记忆心底深处那无尽的痛——他最痛恨那种调戏女人的恶棍!他前世那可怜的母亲,在他5岁那年,带着他去乡下姥姥家过年,半路遇到2个流氓,为了保护他,母亲含羞忍辱承受了两个流氓的轮流糟蹋,事后没几天就上吊自尽了。
亲眼目睹母亲惨遭ling辱,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重创。母亲自杀后,他变得异常孤僻和冷漠,要不是后来遇到秦城寺的主持宁空大和尚,他或许会从此自闭下去,也就不会有后来享誉国内外的青年工艺美术大师张扬了。
宁空大和尚是北派内画工艺的第3代传人,而前世的林沐风则是第4代传人。他一边上学,一边到寺里师从大和尚学习内画,十年如一日。从师傅那里,他不仅接过了北派内画的薪火棒,还学到了一身的武艺和满腹的国学经典。大学毕业后,在国内一次工艺美术作品展上一举成名。
耳边似乎回荡起当年母亲那一声声凄厉羞愤的惨叫声,他早已忘记了他如今是林沐风而不是张扬了,脸色涨得通红,双眼充满了血丝,怒吼一声,“你,再说一遍?”
吴奎眼角滑过一丝讶然,但马上又不屑地一晒,“咋的,要发火了?看你那熊样,也白瞎了那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让给老子算了。”
砰!一拳,就一拳,一记积聚着熊熊怒火的直勾拳。
瞬间,吴奎那肥硕的脸上,鼻孔和口唇处鲜血横流,他眼睛中放射出不可思议和恐惧的神情,就这样身子向后倒去,轰然一声着地,差点没晕厥过去。
第四章彩绘花瓶(三)
吴奎手下的两个家仆顿时傻了,就连老林头和林虎也呆在了当场。这,这,这还是那个一向只会玩女人赌钱且欺软怕硬的林家大少爷吗?
林沐风狂暴冰冷的眼神投射在地上的吴奎身上,上前一步,俯下身去,一把抓住他的长衫圆领,“起来!”
“你,你要干什么?我要去告官,你赖账不还,还出手伤人!”吴奎颤抖着身子,一半是自己爬起,一半是被林沐风提溜了起来。
“我再说一遍,我欠你的银子会还给你,给我2天的时间。现在,带着你的两条狗,滚出去!”林沐风低沉的声音传进吴奎的耳朵,看到他嘴角那一抹阴森无比的冷笑,吴奎忍不住心里打了一个激灵。
说完,林沐风缓缓松开了手,往后退了两步,仰起脸,望向了当空那一轮火红的烈日。金黄色绚烂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又折射开去,吴奎猛然发现,林沐风那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面孔,如今居然显得这样冷漠陌生!
连句场面话都没顾得上撂下,吴奎带人灰溜溜地走了。这吴奎也是一个色厉内荏的绣花枕头,欺软怕硬的家伙。平日里捏吧林沐风惯了,林沐风突然这么强横暴戾,他反倒畏惧起来。林家毕竟也是一个大户,自己的主人都退缩了,吴奎的两个家仆自然也就不敢轻举妄动。
林沐风怒火渐收,扫了老林头一眼,一边进屋,一边向老林头道,“大叔,你来一下。”
“少爷,可使不得啊,你还是叫老奴老林头的好。”老林头这会可是听清楚了,赶紧跟上前去,恭声回话。
“呵呵……”林沐风淡淡一笑,“虽然主仆有别,但你也诺大年纪了,我理应尊老。再说了,你也是我林家的老人了,叫你一声大叔,也不为过。也罢,日后我就叫你老管家。”
“少爷!”老林头直起身子,老迈的脸上激动与迷惑的神色并存,眼眶里分明有两颗浑浊的泪花在打着转转。
林沐风心头一动,心道,不就是叫声“大叔”嘛,至于这么激动?转而一想,应该是以前的林某人太嚣张跋扈,从来不拿下人当人看的缘故。
“少爷,这吴家是咱们这里的一霸,家里不但有钱,还是当官的靠山,你这回打了他,恐怕他不会善罢甘休的……”老林头追了上来,看着林沐风的脸色,小声道。
“打就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老管家,你就不用管了。”林沐风淡淡一笑,也没放在心上。
说着,林沐风坐在一把梨花木两边带扶手的大红色的靠背椅上,和气地问道,“老管家,咱家真的拿不出50两银子来吗?”
“少爷,倾其所有倒是也勉强能拿得出来,但瓷窑那边的买卖还需要银子周转,一旦……”老林头小声道。
“哦,那家里就没有其他的财物可以抵账吗?”林沐风暗暗哀叹一声,自己咋就这么不长眼,附体到这样一个败家子身上。
“少爷……家里老太爷留下的古玩字画等值钱的物事都让少爷你当了赌钱了,如今这家里,除了日常用品之外,也已经没什么可典当的。要说,就只有那乡下的几亩田产了。”老林头犹豫了下,看着林沐风的脸色说道。
“你速速去准备,看看能不能找个买主,把地卖了给吴奎还债吧。”林沐风有些愤怒地闭上了眼睛,对这具躯体的前主人,他恨不能拿把刀宰了“他”。
“不成啊,少爷,这可是林家祖辈流传下来的家业啊,不能败光了呀……”老林头一惊,急急颤声道。
“目前还债要紧,老管家,家业日后还可以在积攒嘛。去吧……”林沐风蓦然睁开双眼,一道清冷而落寞的眼神滑出门去,远远地飘散开去。
“是!”老林头欲言又止,转身向外行去。
……
在屋里冷静了片刻,林沐风就匆匆出门去了窑上。
老孟和工匠们早就将已经晾的有8成干的泥胎搬了出来,放在院里,等待着林沐风的到来。林沐风从老孟手中接过锋利的刻刀,在胚体上用旋转的笔法,刻起了花纹和图案。胎体的正面,他刻画了一幅松鹤延年图,而背面,则刻下了两句诗:青松延年辞旧岁,丹鹤衔枚寿比天。在正面与背面的空间,他则用波浪纹和祥云纹进行了巧妙的连接和装饰。
整个看上去,图案惟妙惟肖清幽别致,字体大开大合苍劲古朴,布局浓淡相宜,非常的协调雅致。老孟和几个工匠看着不由地痴了,真是神乎其技巧夺天工啊!幸亏昨日林沐风已经带给了他们无尽的惊奇,今天的惊喜虽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了。
接下来是上釉和涂彩。这道工序可以让老孟他们做了,林沐风在一旁指点着,谈笑间看着众人完成了喷釉,用毛笔按颜色对图案和字体进行了彩绘勾勒嵌边。按老孟他们以往的做法,喷釉最多是两遍,可林沐风觉得还是有些粗糙,就要求他们加喷了两遍,而且,在很多细节的地方,进行了轻微的“琢磨”和“找平”。
到中午时分,这2个三尺彩绘花瓶终于完成了在窑外的所有工序,只待进窑烧制了。
林沐风朗声笑着,“老孟,可以入窑了,记住,火候一定要掌握好,你们几个人要轮流观火,千万不要让窑内火温过低或是过高,知道了吗?”
老孟此刻对林沐风可是佩服地五体投地,连连点头,“少爷,你放心吧,这烧制的一个昼夜,老孟就是不眠不休,也要保证烧好。”
林沐风拍了拍老孟的肩膀,“如此甚好,你们忙吧,我先回去了,明日午后出窑时我再来。”说完,大步离去。
“恭送少爷。”老孟和几个工匠望着林沐风扬长而去的身影,心里不仅激动还隐隐有一种巨大的兴奋感。林家少爷居然是瓷器加工的大行家,有了他,林家瓷窑振兴有望了!
第五章竟是秀才
林沐风回到府里,刚刚洗了一把脸,林虎端着一个铜制的茶盘,上有几碟小菜,一碗稀粥,一张煎饼,走了进来,“少爷,该用午饭了!”
“好。”林沐风答应着,腹中的空虚感上涌,真是饿了,站了这一会,还感到有些头晕。
他瞥了一眼大明朝这有些简陋的饭食,也没太在意。用竹筷子夹起一块腌萝卜,刚要往嘴里放准备尝尝是什么味道,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站在一旁侍立着林虎问道:“林虎,吃饭……就我自己吗?”
似是明白了他的意思,林虎目光怪异地扫了屋外一眼,又回过头来有些“同情”地看着他,低低说,“少爷,你真忘了?少奶奶过门后,劝你走正道读书上进,可你不听,少奶奶失望之极,自己与两个丫鬟搬到了内院,平日里一向是不出门的。不但是吃饭……你和少奶奶至今还没,还没圆房呢……”
林沐风着实又楞了下,摇了摇头,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了,这林某人啊!
他咯吱咯吱地嚼起了腌萝卜。心里感到非常滑稽,敢情,自己穿越到明朝,有老婆等于没有啊。难怪自己自从“醒”过来就没见着这“媳妇儿”的面。不过这样也好,省的自己别扭和尴尬。
“林虎,我,我以前很……很坏吗?”林沐风喝着那一碗棒子面稀粥,有些好奇地抬眼望着林虎。
“不,不,少爷,你……你以前,是很有出息的。老太爷在世的时候,你还考中了童生,是我们这颜神镇仅有的秀才呢。可是,后来,老太爷和老夫人过世后,没人管束,你就变了,好吃懒做又染上了赌博的毛病……”林虎连连摆手,说完又有些畏惧地看了他一眼,垂下头去。
“噗!”林沐风口中含着的一口稀粥喷了出来,喷了旁边的林虎一身。
这败家子还是个读书的秀才?那种比平民百姓高上一等、见县官都可以不跪拜的读书人?他惊讶之极。短短半天的时间里,这具躯体原先的主人,带给了他太多太多的“不可思议”,简直是难以理解!
半响,林沐风才回过神来。林虎收拾完餐具走后,他开始在这三间屋里转悠起来。最东头是卧房,中间是客厅兼餐厅,西头是书房。走进书房,迎面是一个巨大的格子式书架,还有一张同样是漆成大红色的方桌,桌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只不过,全部都蒙了一层灰尘了。
前世,他被宁空大和尚强制灌输了一肚子的国学,上大学虽然学的是工艺美术专业,但也兼修了一些古汉语专业课程。他走到书架前,随意翻了几本线装书,看懂是没问题,他对于文言文和繁体字都有一定的认知,就是古人这书写行文的格式看起来有些不习惯。
从方桌上的笔筒里拿出一支毛笔,又从书架上取下一张宣纸,低头吹去了方桌上那一层淡淡的灰尘,提笔就写下了几个大字: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龙飞凤舞,看上去倒也气势不凡。他嘿嘿一笑,似乎有门了!有了秀才的身份,自己又有些古文的功底,刻苦努力拼命学习下“八股文”,没准还能通过科举走上仕途之路呢。
想到这里,他心头一阵敞亮和振奋,母亲死了,父亲也自有孝顺的姐姐照料,既然前世了无牵挂,这一生就在这大明,好好地生活下去,不求活得惊天动地,但求活得精彩充实。起码,不能白来一趟吧。
练了会字,翻了翻书架上的四书五经,百无聊赖地打发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日头西斜,近黄昏了。但燥热的气温,却并没有下降多少,依旧是那么地闷热。
忽然,屋外又传来一阵嘈杂的声响。
林沐风有些懒散地倚在门框上,望着院子里走进来几个官府差役模样的人,手持黑黝黝的铁锁链。
“谁是林沐风?”领头的一个差役喝道。
“我是。”林沐风淡淡道,脸上没有任何惊惶之色,看这架势,他知道,准是今早被他揍了一拳的吴奎去告官了。
“你无故殴打良民,被事主告了,巡检大人传你过堂,走吧,林秀才,斯文人难道还要咱们拿链子锁吗?”领头的差役说着,手中的锁链抖动着哗哗作响。
林沐风长吁一口气,跟着官差向外行去,走了几步,转过头来看了看一脸惶急的林虎,“林虎,不要慌张。告诉你爹,叫他把家里在乡下田产的地契拿来给我。”
……
颜神镇在青州府益都县辖治的最南端,四面环山,交通不便,但因此地从元代起民众就以烧制瓷器为生,久而久之,原先的一个小村落也就发展成一个大集镇,成为江北最大的瓷器盛产集散地,渐渐繁荣起来。故而虽号为“镇”,却修有坚固的城墙,等于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小城。据说,这是洪武初年,当地几个大的瓷器商人自发集资修建的。
益都县在颜神镇设有一个巡检司,相当于现代社会的镇政府,不过是既有行政权力又有司法权、治安权等。
前朝修建的一座土地庙,略加装修改造便成了如今颜神镇巡检司的“办公大楼”。
由于知道林沐风是秀才身份,几个官差倒也没怎么为难他,没有给他上锁链。在巡检司衙门门口,老林头急匆匆地追了上来,把家里田产的地契交给了林沐风,林沐风接过,冲他微微一笑,“老管家,你先回去吧,不要为我担心。”
惹上官司,而且是在这陌生的大明王朝,林沐风慌不慌?要说一点不慌,是假话。但是,慌又有什么用呢?还是得面对。自小跟宁空大和尚在寺庙里习武弄文,他早就习惯了遇事冷静,处乱不惊。
第六章秀才见官
颜神镇巡检张大有,冷冷地打量着眼前的林沐风,猛然一拍桌案,喝道,“大胆刁民,见了本巡检大人,竟敢不跪?”
林沐风淡淡一笑,躬身一礼道,“大人,按本朝礼制,生员见县官可以不跪!”
张大有黝黑的脸上不禁闪过一丝惊讶,半响,才低沉的说,“你是秀才?”
“回大人话,生员林沐风,洪武26年院试录科,颜神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林沐风嘴角浮起浅浅的笑容,只是心中微觉自己有些“大言不惭”。
“吴奎,汝好大的胆子,秀才乃斯文读书之人,怎会动手打人?”张大有转头厉喝一声,凌厉的目光扫向了跪在地上的吴奎。
吴奎的脸上依旧有血迹斑斑,他抬起头来强辩道,“大人,这林沐风是秀才不假,但他也是本镇有名的花花大少,欠下吴奎银子50两,有字据为证,今日他动手打人,吴奎也有人证,我家两个仆人都在一旁看着,还有林家的几个奴才。”
“林生员,你有何话说?”
“大人,生员因伤怀父母辞世,一时间心境迷乱误入歧途,赌博欠下这吴奎纹银连带本滚利共计50两,这确系实情。此外,今日他上门一再逼债,而且,还出言不逊调戏生员娘子,生员一怒之下,推搡了他一拳,这也确系实情。生员自知往日所作所为愧对夫子训、愧对父母庭教,悔恨不已,今愿将家中田产10亩的地契奉上,以抵偿欠吴奎之银两。从此往后,生员闭门读书,改过自新,力图早日登科,报效朝廷,望大人开恩给予生员一个改过的机会。”林沐风娓娓道来,掏出了怀中的地契,显得诚恳之极。
张大有缓缓点头,“林生员言出赤诚,读书人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吴奎,今林生员推搡于汝,乃系汝出言不逊调戏人妻所致,而其又主动自愿以田产抵消债务,功过相抵,恩怨两清,本巡检就此判定,本案了结,你且退下去吧。”
都说是官官相护,自古皆然。其实,古代的士子文人也是“相护”的。林沐风的沉稳和真诚,给张大有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因而,这案子才会如此直截了当的结案。当然,主要也是他忙于政务,不知道花花大少林沐风以前的“光荣事迹”,要是清楚林沐风吃喝嫖赌早已让斯文扫地,大概就不是这般爱护他了。
吴奎很不情愿地起身拿着地契走了,但临走一瞥中的仇恨让林沐风感觉,他不会就此罢休。
林沐风微微有些感激地再次向张大有行礼,朗声道,“多谢巡检大人爱护,沐风实在是感激不尽!”
“林生员客气了,同为斯文一脉,本巡检理当照拂一二。盼你日后一心只读圣贤书,少与这些纨绔子弟来往,无事生非惹出祸端。否则,我护得了你一次,护不了你一生。如若再生事端,本官一定秉公处理。”张大有笑着摆了摆手,但声音马上一沉,“还有,这吴家在益都一县财大气粗颇有势力,吴奎之舅父就是本县县丞陈安良,你惹到了他,以后倒是要小心一些才好。”
“多谢大人提醒,生员知晓了。”林沐风再次一礼,心中暗暗皱着眉头,这古代人就是礼节太多了,两句话不来就要行礼,真是烦不胜烦。同时,他也有些奇怪,明朝的巡检是九品官,属州县管辖,是比较低级的武官,可这张大有怎么对自己说“同为斯文一脉”呢?
仿佛是觉察到了林沐风的疑惑,张大有黝黑的脸上浮起一丝黯淡,低低道,“本官之前在京城效命,因触怒皇上本来要流配三千里,多蒙朝中一位重臣求情,皇上才开恩将我贬黜京城,到这荒僻小镇做一个九品的小巡检。本官虽是武职,但却是文官出身,呵呵。”
林沐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张大有虽然没有提及他在京城做的是什么官,但想来能接触到皇帝的官员,一定职位不低吧?
似是想到了什么,张大有犹豫了下,还是问道,“林生员,我方才想起,镇上这林家的瓷窑是贵府上的产业吧?前些日子县令大人有令,命林家瓷窑制作为齐王贺寿的三尺彩绘大花瓶,你们准备地如何了?”
“还好,应该能按期限交差。”林沐风点了点头。
“哎,三尺彩绘花瓶,据说烧制起来可是难度颇高啊,你可有把握?”张大有又问了一句。
“呵呵,多谢大人关心,沐风以为问题不大。”林沐风微微一笑。
张大有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林沐风刚要再说两句客气话,然后就此告辞,不料啪的一声,一团热乎乎软绵绵的东西,从巡检司大堂里的一个角落里冲自己飞了过来,他一惊,低头一看,一个臭烘烘的驴粪蛋“开着花”散落开,从胸脯上滑了下来,长衫上顿时留下了一个黑乎乎的印子。
张大有怒斥道,“张风,放肆,给我出来!”
一个十二三岁的布衣少年,畏畏缩缩地从巡检衙门大堂的一个角落里走了过来,虽然垂下头去,但滴溜溜的双眼仍然带着怒气狠狠地瞥了林沐风一眼。
“林生员,舍弟顽劣,莫怪,莫怪!”张大有尴尬地一笑,起身陪笑。在大明,十二三岁的人很多都结婚生子了,可张大有这个兄弟却似乎是长不大,平日里只知嬉笑玩闹,让他伤透了脑筋。好几次,想要把他送回金陵老家,却又担心他无人照顾,最后还是作罢。
“无妨,少年贪玩,天性如此。大人,沐风告辞了!”林沐风瞅了一眼一脸不甘的少年张风,转身欲去。
第七章下厨烹鱼
“喂,花花大少,你欠我的两条鲤鱼什么时候还我?”张风突然喊道。
林沐风愕然,缓缓转过身来,苦笑道,“张风兄弟,你认得我吗?”
“好你个花花大少,你装什么装?你会不认识我?你不要忘了,上个月你骗了我两条大鲤鱼,说是尽快还我,可一个月过去了,我的鱼呢?!”张风气冲冲地说。
林沐风摇了摇头,心道,这大概又是林某人惹下的麻烦了。他想了想,“张风兄弟,我最近患了怪病,以前的事情都记不得了,你倒是说说看,我是怎么骗你的?”
“哼,那日,我在孝妇河边捞了两条鲤鱼,准备回来养在盆里耍,结果,你这个花花大少路过,花言巧语骗了我的鱼去下酒,说是会捞四条鱼还我,可鱼呢?”张风跺着脚说,微微有些稚嫩的脸上涨得通红。
“哦,是这样。张风兄弟,不过是两条鱼而已,回头我让家人去买四条送到巡检司衙门来如何?”林沐风呵呵一笑。
“不,我要活鱼,我要孝妇河里的活鲤鱼!”
林沐风愣了一愣,“好,好,张风兄弟,你带我去,我这就去抓几条活鱼还你。”
“走,说话不算话,猪狗不如!”张风一听说抓鱼,两眼放光,顿时兴奋起来。
林沐风冲张大有一笑,“大人,我与令弟去去就来。”
张大有尴尬地一笑,“呵呵,林生员轻便。”
站在堂下的几个差役躲在一旁窃笑,张大有脸色一沉,猛然拍了一下惊堂木,“此是公堂之上,尔等不许喧哗,退堂!”
……
老林头站在林府内院的拱门前,一个轻柔幽怨的声音传了出来,“老管家,少爷去巡检司可回来了?”
“回少奶奶,少爷的案子已经结了,少爷把家里的田产地契抵账给了吴奎,然后……然后,他又带着张巡检的弟弟去了孝妇河边,现在……估计是要下河抓鱼。”老林头恭声答道,“对了,少奶奶,听老孟说,少爷这两日在窑上帮他们制作三尺彩绘花瓶来着,技艺之娴熟令人叹为观止呢……”
“少爷哪里懂得瓷器加工,怕是又去胡闹了。唉,随他去吧,老管家,家里的事就多烦劳你操心了。”院中人儿一声叹息,再也没有了动静。
老林头也是长叹一声,默然无语离去。
孝妇河,是一条发源于颜神镇东面大山深处,由众多潺潺清泉汇聚而成的小河,传说,南宋末年,本地有一个极其孝顺的媳妇,丈夫早亡,虽然受到婆母的虐待,但仍然甘心承受。一年,大旱,婆母要喝水,媳妇就用手在山上挖啊挖,5天5夜没有合眼,挖出了一眼清冽的甘泉……故而,称为孝妇河。
河水清澈,河面也不宽,大约只有十数米宽。河两岸,是行行垂柳,密密麻麻的柳枝随着清风的吹拂而摆动着,似是一道道柳浪。薄暮的夕阳余晖轻轻地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林沐风看了下,水流不急,水也不深,清澈见底的河水中巴掌大的游鱼来回游曳着。他笑了笑,稍稍活动了下身子,笨拙地脱去了长衫鞋袜,只着短裤,拿起张风的小渔网,自岸边一纵,身子划了一个圆弧轻盈地投入水中,溅起淡淡的水花。
作为大学里的游泳健将,在长江边长大的孩子,他连长江都畅游过,何况是这区区一条小河?
在水中,闭着气,林沐风轻车熟路地双手分开扯着渔网,当游鱼游过时,猛然双手一翻,将鱼网在网中,然后浮出水面,将鱼一条条甩上岸来。
“够了吗?张风兄弟。”林沐风脚踏着水,轻飘飘地踩着水浮在水面上。
张风羡慕地看着在河水中来去自如如履平地的林沐风,喜道,“好了,好了,花花大少,不要了,再抓这盆里就装不下了。”
林沐风点点头,一头扎下水去,又网了几条大一点的鱼,然后踩着水上了岸。穿好衣服,折下一根细长的柳枝,他熟练地将柳枝穿过鱼的腮孔,打了个结。
张风端着鱼盆,林沐风手中提留着柳枝穿好的四条鱼,踏着仍旧淡淡的斜阳余光,一路回镇而来。
刚进家门,林虎就迎上来,看到他手中的四条鱼,呆了一呆,“少爷,哪里来的鱼呀?”
“河边抓来的。”林沐风淡淡笑道,“林虎,家里的厨房在哪?”
“在那。”韩虎顺手一指,继而不解道,“少爷,你问厨房干什么?”
“做鱼吃。”林沐风甩下一句话,大步向厨房而去。他生平最爱吃的就是红烧活鱼,前世的时候,他几乎隔几天就要吃一次活鱼。老上饭店也觉得麻烦,而且也不太卫生,后来他就自己摸索着学着做鱼,做得多了,也就越做越好,无论是色泽、味道还是火候,都掌握得炉火纯青。
等林虎从愣神中醒悟过来追进厨房,林沐风已经利索地将四条鱼开膛剖腹拾掇干净了。
“少爷,你,你,怎么能?”林虎大惊失色,“这杂役之事,有家里雇的厨娘来做,实在不行,林虎也可以做,你是少爷,怎么能干这些粗活?”
“呵呵,吃喝嫖赌都干了,这些算什么呢?外边等着去,等我做完了红烧鱼,让你们尝尝,去!”林沐风边在鱼身上切花刀,边说。
看着林沐风熟练的片鱼动作,林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少爷从少娇生惯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什么时候会这烹厨之事了?他,他今天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处处这么奇怪,这么诡异!
……
厨房门外,轻云走过来,问道,“林虎,你站在厨房外面发什么愣?”
林虎神色变幻着,张了张嘴,又不知该如何说起。
门一开,林沐风手中端着一个盘子,盆中盛着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鱼,心满意足地走了出来,看到林虎和轻云,笑了笑,“好了,林虎,我做好了,还有三条,你们自己盛上吃吧。哦,对了,给……给少奶奶也送一条进去尝尝。”
说完,不顾林虎和轻云那一脸的震惊,林沐风径自哼着小曲回屋而去。
第八章为人师表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一轮弯月,悄然爬上了树梢。微风习习,夜色如水。
内院。
轻云轻轻道,“小姐,这鱼都凉了,你还是尝一下吧。”
“轻云,这,这真是少爷下厨做的?”
“是的,小姐,轻云亲眼所见。”
“他……告诉林大叔,以后不要再让少爷做这下等的杂役,来,轻云,轻霞,咱们一起尝尝。”
……
这大明朝,可没有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夜生活。林沐风百无聊赖之间,先是写了一会毛笔字,后又强迫自己躺在床榻上看了会“四书五经”,最后抱着一本线装书沉沉睡去。
一夜无语。天亮了,府外的街道上,隐隐传来了行人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在林虎的侍候下,林沐风勉强洗漱完毕。就是一盆清水,一条毛巾,一碗盐水漱口而已。
用罢早饭,他依旧去了书房练起了毛笔字。其实,他的毛笔字功底已经颇深了,毕竟从小开始练,已经十多年了。虽然这具躯体不是自己的,但下笔的手还是受自己意识支配的,稍加熟悉也就挥洒自如游刃有余了。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望着自己一口气用繁体字写下的这首伟人诗词,林沐风略有得色,很是满意。他刻意用繁体字书写,以练就自己的书写习惯,毕竟,如今他可是生活在一个繁体字通行的时代啊。
“喂,花花大少,没想到,你的字还真是不赖啊!”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他吃了一惊,急急回头望去。张风身着一身青色的长衫,裹着月白色的头巾,清秀的小脸上挂着一丝讶然,笑吟吟地站在那里。
“哦,是张风兄弟,何时来的,呵呵。我随意写几笔,倒是让你见笑了。”林沐风放下笔,“找我有事?欠你的鱼不是昨日已经还了?”
“嘿嘿,我想,求你再去帮我抓几条,哎呀,你的水性真是太好了,比张老五家的二蛋子水性还好。我的鱼,都让二蛋子他们抢走了,我想……”张风嘻嘻笑着,过来拽着林沐风的袍袖央求道。
“张家少爷,我家少爷是堂堂的生员,是有身份的人,还要用心读书准备参加乡试,岂能随随便便下河抓鱼?”老林头端着一壶茶,走了进来,望着张风皱起了眉头,“张家少爷,还是请回吧!”
这个张风,年龄虽然不算小了,但却顽皮之极,不是个让人省心的主儿,整日里带着一群少年在颜神镇无事生非,是出了名的捣蛋鬼。东家扔一块石头,西家撒一泡尿,大家不过是看在巡检老爷的脸面上敢怒不敢言罢了。这少爷刚刚转了性子,虽然看上去有些“怪异”,但却是向“学好”的方向走,老林头怎能再让他跟张风混在一起?
张风失望地瞪了老林头一眼,眼珠子一转,“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走就是了,嗯,这幅字写得不错,我拿回去给我哥看看……”说罢,拿起就跑。
老林头倒了一杯茶,递给林沐风,随意往方桌上瞥了一眼,惊道,“少爷,这是你写的吗?”
“不错。”林沐风随口应道,放下笔,转身去书架上翻腾着,想找一本相对比较“通俗易懂”的书来看看。
“哎呀,少爷,你的字真是绝了,比街上古玩店卖的字画还漂亮!老奴记得你以前的字——天哪,难道真是老太爷在天有灵嘛!”老林头居然眼泪婆娑地,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咚咚叩了几个响头。
“少,少爷,你再写几个字!”老林头起身望着林沐风,颤抖着说。
林沐风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多少也明白了几分,肯定这林某人的字臭得很,起码不如自己,要不这林老头也不至于如此吃惊。但?也不对啊,既然是能考上秀才,字也应该不差才是吧。
提笔用正楷写下“青州府益都县颜神镇林沐风”几个大字,放下笔,微微一笑,“老管家,如何?”
老林头看了半响,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在兴奋地颤抖着,突然拿起林沐风刚刚写下的两幅字,跑了出去。
林沐风摇了摇头,继续翻看他的线装书。
内院。老林头大半年来头一回推开门闯了进去,大呼道,“少奶奶!”
轻云站在门口,俏脸上眉头微皱,“老管家,不是说不让你们进内院来吗?”
“是,是,老奴一时间兴奋过度,忘了,轻云丫头,你把少爷写的字给少奶奶看看,快!”老林头喘了口气,双手递了过去。
轻云嘟囔着,少爷的字还不就那样,当初考秀才时就因为他的字写得不佳,差点让府学的考官不录他,结果还是老太爷花了不少银子才算过关,这有啥看头?
但她马上就不嘟囔了,尖叫一声跑了进去,“小姐!”
柳若梅懒洋洋地放下手中的书本,秀眉一皱,“轻云,什么事情如此大惊小怪,没有一点女儿家的样子。”
轻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不过还是飞快地凑了过去,将手中的一幅字递过,“小姐,你看看,这是何人所写?”
“哦,是少爷请人给自己写的吗?”柳若梅扫了一眼,淡淡道。
“不,老管家说是少爷亲自写的。”轻云小声道。
“不,不可能,绝不可能。”柳若梅腾地一声站起,“少爷又想搞什么花样?算了,还是随他去吧,轻云……”
“小姐,奴婢觉得吧,老管家为人忠厚老实,是决计不会撒谎骗人的,莫非真是少爷所写?”轻霞从背后走过来,插嘴道。
“……”柳若梅站在那里,幽深秀美的大眼中透出淡淡的奇色,没有再说什么,陷入了沉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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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看看,这幅字如何?”张风笑嘻嘻地将一幅字放在张大有的案头上,“如果觉得不错,你给1钱银子我就送你,我好去买糖人儿玩。”
“胡闹,阿风,你都多大了?还玩那些小孩玩意儿。阿风啊,你也不小了,都是该娶媳妇的年纪了,老这么胡闹,怎么对得起我们死去的爹娘?”张大有低声教训着,但眼睛刚刚落在字幅上,便吃了一惊,“阿风,这字如此苍劲有神,到底是何人所写?”
张风撇了撇嘴,“不就是昨日那个花花大少林沐风喽。”
“是他?为兄的眼光果然不错。此人沉着冷静,见官不慌,必是胸有大才之人。”张大有点了点头。
“得了吧,大哥,你不知道他名声是多么地臭,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听说连他的娘子都与他分居呢。”张风伸出手去,“给点银钱吧,大哥。”
“字如其人,由字可观人之才学,为兄的眼光是不会错的。所谓花花大少,未必就不是一种假象。阿风,一会随为兄去拜访一下此位林生员。”张大有端详着字幅,但顺手从口袋里掏出一点散碎银子,扔给了张风。
……
午后。巡检张大有居然带着张风登门造访。
“林生员,大有冒昧登门,还请见谅啊!”张大有一边拱手,一边让官差放下手中的一包包果品茶点礼物。
“张大人光临舍下,沐风有失远迎,大人恕罪!”林沐风不解看着张大有和一脸得意的张风。
“是这样,大有听舍弟说林生员的字别具风骨,特来拜求一幅字。”张大有呵呵笑着,眼睛却瞥向了林沐风的书房。
“大人,沐风的字实在不登大雅之堂,如何能够献丑呢?惭愧!”林沐风此时有些明白了,肯定是张风把自己的字拿回去后引起了张大有的兴趣。
“林生员何必过谦?请赐。”张大有再次拱手道。
巡检职位虽低,级别可谓是不入流,但也毕竟是官府中人,林沐风虽然来到大明才不过短短两天,但他也明白,这官是不能轻易得罪的,尤其是家门口的“地方官”。想到这里,他肃手让客,与张大有一起走到了书房。
“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机中织锦秦川女,碧纱如烟隔窗语。停梭怅然忆远人,独宿孤房泪如雨。”林沐风沉吟了下,挥笔用自己擅长的瘦金体行书写下了李白的这首诗。
“妙啊!”张大有拍手称快,“好字,勾勒有度,笔锋有神,如同行云流水,峰回路转,气象万千!配以诗仙李白的这首乌夜啼,真可谓是相得益彰,妙极妙极!”
“大人谬赞了。”林沐风微微一笑,对自己的毛笔字,他还是有些自信的,他本来就是学美术的,自古书画不分家,书法也是他的基本功之一。
“字如其人,大有多有失敬,没想到,这区区颜神镇弹丸之地居然有林生员这样的大才!”张大有满眼全是赞许的光芒,他也是读书人自然识货。突然,他深深的躬身一礼,“林生员,大有一直想请个先生教习舍弟读书,也好让他不再这样终日顽劣……请林生员赏脸!”
“这?”林沐风多少有些啼笑皆非了。
“张风,过来大礼拜见先生。”张大有朗朗的声音传进林沐风的耳朵,他一阵迷惘和晕眩——为人师表?从一个浪荡子败家子到为人师表,这转变貌似有些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