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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鱼     瓷王txt下载     瓷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七章洛水神女

    气氛一下子尴尬到了极点。王蔷望着自己刁蛮任性的女儿,气得说不出话来。这话的确是她跟玉霜说的,但此一时彼一时也,谁又能想到,林沐风并不是个浪荡子呢?

    柳若长在母亲的示意下站出来打圆场,“呵呵,姨母,不要跟玉霜妹妹生气了,她年纪还小,呵呵。对了,姨母,这是妹夫烧制的三尺花瓶,等过了年,你也带回去一对。”

    柳若长指着摆在客厅里两侧的一对精美三尺彩绘花瓶,又扭头笑道,“妹子,妹夫,过来坐下嘛,老站那里干嘛,呵呵”

    刚来就听姐姐说林沐风的制瓷技术绝世无双,王蔷当时也没怎么在意,柳若长这么一说,她倒是起身走到花瓶跟前,仔细端详起来,当然也是借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越看越惊心,好一对精美的三尺大花瓶啊,她长了这么大,也算是生活在富贵之家,却还从没见过体型这么庞大、工艺这般细腻的大花瓶。

    柳若梅拉着林沐风回到座椅上坐下,想了想,从怀里掏出那只彩琉璃兔子,走过去送到了王蔷跟前,“小姨母,小梅这里有我夫君弄的一个小玩意儿,送给你把玩。”

    “呀!”王蔷捧着那只琉璃兔子,手心都有些颤抖,细长的柳叶眉跳动着,白皙的脸上顿显震惊之色,好半响才问道,“小梅,这是何物?似玉非玉,色泽晶莹,姨母还从未见过这么华美的物事……不行,这东西一定很贵重吧,我不能要……”

    “姨母,是彩琉璃,这也是妹夫烧制的,在咱们柳林瓷行里,这东西多了去了,你就收下吧。”柳若长在一旁笑道。

    “哦。”王蔷再也没说什么,只是用惊讶无比的眼神迅速地扫了林沐风一眼。

    想了想,王蔷从身后的桌案上取过一个卷轴,递给了柳若梅,“小梅,咱们娘俩好久不见了,姨母知道你喜欢书画,便让管家从京城的紫竹轩里买了这一幅洛水神女图,是前朝方从义的真迹,今儿个给你算是姨母补上你们结婚的贺礼吧。”

    柳若梅兴奋地站起,欣欣然接过来,“谢谢小姨母。”

    元末方从义,据说是一个道士,以山水画和仕女图传世,在这大明初年,他的一幅真迹价值起码数百两银子。在这厅中,也就是林沐风不知道方从义是何许人了,因为此人虽是元末有名的画家,但因为种种原因,现代社会知道他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除了一些专业书画鉴定人士。

    看柳若梅打开画幅痴痴入神,林沐风不由好奇地侧过身去瞥了一眼,哦,原来是画的神话传说中的洛水女神。传说洛水女神是上古大神伏羲的小女儿,在洛水游泳时溺死。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大才子曹植在洛水边上曾经写下《洛神赋》,形容她外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远远看去,就像是太阳从朝霞里升起,又像是芙蓉站在绿色的波纹上,双肩瘦削,小腰婉约,秀颈修长,皎洁如玉,云鬓高耸,丹唇娥眉,明眸皓齿……,在她身上几乎堆砌了一切赞美女人的语词。尽管曹植的洛神只是前女友宓妃的一个隐喻,但宓妃的美艳和魅力,千百年来已成不可动摇的定论。

    柳若梅半响才回过神来,向林沐风一笑,“夫君,画的真传神啊,洛水女神的风骨被刻画的淋漓尽致……好美的洛水女神,令人看了自惭形秽……”

    “呵呵,若梅你也很美,不用妄自菲薄,神女毕竟是传说中的人物,多是后人杜撰的,这世间哪里会有这样完美的女子。”林沐风不太喜欢这种朦胧哀婉风格的画作,故而扫了一眼,就不再看。

    “夫君!”柳若梅听林沐风如此说,心里虽是一阵甜蜜,但却又羞得涨红着脸低下头去。正在心里噗噗直跳半是羞涩半是甜蜜的当口,却又听林沐风道,“哪天我给你素描一幅洛水女神图你看看,画人像还是要线条简单一些的好,此公画工固然一流,但笔法过于圆润,行笔间加入了自己的很多情感,算得上一幅精品画作,但如果单以人物肖像来说,就未免落了下乘。”

    “哦,林家姑爷还对画有涉猎?”柳家人已经对林沐风两口子的“当众亲热”习以为常了,纷纷笑着扭头装着视而不见,唯有王蔷在一旁脑门发热心里发颤,这两人也忒什么了,居然当着这么多长辈的面就公开打情骂俏……不过,王蔷守寡多年,闲来无事便喜欢临摹名家书画,也有一些书画造诣,这时听林沐风说得头头是道,禁不住好奇地插了一句。

    其实,林沐风不过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当众卖弄的意思。见王蔷问起,只好呵呵一笑,“姨母大人,沐风只是瞎说而已。”

    “何谓素描?”王蔷又问了一句。

    “哦,素描也是一种画技,不用毛笔,执炭笔用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一个人的形态神情来。”她是长辈,林沐风不好不答,只好尽量用“通俗”的话将素描解释了一遍。

    “哦,还有这种画技?不用毛笔?那么说来,也不用颜料了哦?林家姑爷可否让我开开眼界?”王蔷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来了,这世间居然还有不用毛笔作画的画技?不会吧……

    “浪荡子,臭无赖,净吹牛!”玉霜从王蔷身后探出头来,吐了吐舌头。

    说实话,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恶作剧”,在林沐风看来,就不是刁蛮和调皮了,而是很没有家教。尽管她是一个孩子,但屡次三番的恶言相加,林沐风就是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有些怒火,脸色便沉了下去。

    不要说林沐风,就算是柳东阳夫妇也觉得有些过分了。不由不满地瞥了王蔷一眼,心道,你这孩子也忒没有教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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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炭画小玉霜

    王蔷霍然站起,抡起纤纤玉手就向小丫头掌掴而去。但手腕抡到半路,又发现小丫头脸上泪花儿盈盈,突又想起她自幼丧父,孤女寡母相依为命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一起涌上心头,王蔷的手无力地落了下去,眼前一阵头晕目眩。

    柳若梅一惊,赶紧起身过去扶住了王蔷,“哀求”一般的眼神向林沐风投来。林沐风暗暗叹息一声,总还是一个孩子……他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小丫头的肩膀,笑着道,“玉霜妹妹,你倒是说说看,我到底怎么个赖皮法?”

    “你——”小丫头呆了一呆,半响才支支吾吾地小声回了一句,“是我娘亲说的,不是我说的……”

    林沐风苦笑着有些恼火地扫了王蔷一眼,心道看来你平日里没少在小丫头面前骂我。但王蔷毕竟是柳若梅的亲姨母,是自己丈母娘的妹妹,他就是心有不满也只得作罢,只好蹲下身来哄起了小丫头,“呵呵,姐夫我不赖皮,玉霜妹妹想要什么东西尽管跟我说,我要是做不到,我就承认我是赖皮,好不好?”

    孩子,是要哄的。果然,小丫头听了破涕为笑,伸手就拉住了林沐风的手,浑然忘记了眼前这人是娘亲口中的“淫棍”了,脆生生道,“好呀,我要风筝,你带我去买,你答应了可不许赖皮哦!”

    “风筝?林沐风苦笑,这个隆冬季节,上哪里去买,“好吧,玉霜妹妹,你随我去,我叫人给你做一个风筝。”

    “走,走!”小丫头一听有风筝可玩,不由分说,拉着林沐风就朝厅外行去。身后,传来众人的呼唤声。

    考虑了一下,林沐风带着小丫头去了自己的家,找到张风“强迫”他用竹条抓紧扎了一个燕子风筝,这可是张风的“看家本领”,他不久前也是一个玩心不退的“孩子”。林沐风在白色的风筝面上,一面画了一个栩栩如生展翅高飞的燕子,另一面信笔提了一首高鼎的诗《村居》:

    草长莺飞二月天,

    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

    忙趁东风放纸鸢。

    然后,他又取了自己前几日从窑上无意中收集来的一管“铅笔”,一根完全碳化且碳质细腻柔软的树枝,让他精心修整成好几截,本来是想留着将来在瓷器料器上构思草图用,结果今天可能要用上了。带着小丫头又在街上转了一圈,才回到了柳府。

    进了客厅,柳家一家人正谈的甚欢。看见小丫头坐在林沐风脖子上,左手拿着一个风筝,右手拿着一块糖酥,众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大一小,从“针锋相对”到“亲密无间”,这貌似转变的太快了吧?

    其实,小丫头终归是个孩子,在家里受王蔷影响,对林沐风心有成见,再加上她性子本就有些刁蛮,见了林沐风怎么能不“发泄”两句?如果她要是能向大人一样心里想的跟嘴上说的不一样,她就不是一个孩子了。这会儿,林沐风有意哄她,又是做风筝,又是带她在街上买东西吃,对林沐风的印象早就来了一个大转变,小心眼里觉得这个姐夫真不错,人好说话也和气,不像自己家里那些叔叔伯伯,整天板着一个脸,不说话先咳嗽。

    “玉霜,下来,这是成何体统!”王蔷沉声道,虽然女儿还小,但也毕竟是女孩,男女授受不亲,怎么能骑在姐夫的脖子上。

    “知道啦!”林沐风身形一矮,小丫头从他的身上爬了下来,俏生生走到王蔷跟前,仰起脸嘻嘻笑着,“娘亲,你骗我,姐夫不是无赖,也没有吹牛,你看,这是他给我做的风筝。”

    王蔷接过来扫了一眼,不由赞叹道,“林家姑爷果然好书画!”

    小丫头得意地一歪头,向王氏眨了眨眼,“大姨娘,给我一张纸好吗,我要让林家姐夫给我画一个小玉霜,嘻嘻。”

    王氏慈和地伸手拍了拍她的头,呼道,“来人,取笔墨纸砚来。”

    ……

    将厚底宣纸平铺在桌案上,林沐风手持自己的“铅笔”,略加沉思,便下笔如飞,刷刷刷地在纸上涂抹勾勒着,先是简单杂乱的线条,后来随着线条的增多,一个小玉霜的轮廓就显出来了。他是工艺美术师,静物素描是必不可缺的基本功,画个人物肖像岂不是小菜一碟。

    小丫头这会居然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乖乖地当着模特,动也不动一下。林沐风时不时抬头瞥小丫头一眼,接着俯身描着,也就是一刻钟的时间就完成了这幅素描。整体素描的明暗分界和处理,暗部,反光,灰部,亮部……泾渭分明,一个活脱脱近乎灵动的小玉霜跃然纸上。

    完了,林沐风在素描的底部,用现代美术字的技法用繁体写下了两个极有风骨和气势的大字:玉霜。

    接过画,小丫头靠在王蔷怀里直接傻了眼,太像了,太像了,她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睁大眼继续看去。“林家姑爷真是神来之笔——姐姐,妹子今天可是开了眼界了。”王蔷赞叹道。

    ……

    中午吃饭的时候,小丫头非要坐在林沐风的身边,姐夫长姐夫短地,一会跟他窃窃私语,一会格格娇笑,一会又把手上吃鸡腿的油污摸在林沐风的身上,搞得林沐风啼笑皆非,这小丫头片子,实在是太刁蛮了。也真不容易,一个从小就丧父的女孩,居然能生成了这样一种活泼开朗的性子。

    吃完了饭,林沐风夫妻就要告辞回去。可小丫头却紧紧拉着林沐风的袍袖,回过头来期期艾艾地望着自己的娘亲,“娘亲,我要跟姐夫去姐夫家里玩!”

    “那怎么能行?听话,赶紧上娘亲这边来!”王蔷沉声道。

    “小姨母,要不让玉霜妹子去我那里住几日吧,年前我再送她回来。”柳若梅笑吟吟地说,“正好我们姐妹俩也热乎两天。”

    “这样啊,怕是要打扰你们了,这丫头可是任性的紧。”王蔷摇摇头,“会让你们头疼……”

    “娘亲!玉霜很乖很听话的!”小丫头使劲跺脚,嗔道。众人哈哈一笑,表妹去表姐家里玩几天也不是什么大事,也就这么定了。反正隔得又不远,母女想见随时都可以。

第七十九章香草的咸菜罐子

    夫妻俩带着小玉霜,屁股后面还跟随着两个“贴身保镖”,一路匆匆回了林家。与白莲教结下了仇怨,为了保证柳若梅的安全,林沐风尽量不让她出门,实在非要出门,也要带上柳府派来的这两个人,以防万一。虽然官府这几日抓的紧,但谁知道这城中有没有潜伏下来的白莲教贼人。

    走到门口,就见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女怀抱着一个棕色的罐子,在门口踯躅着。林沐风一愣,那不是王二的妹子香草吗?他微微一笑,招呼道,“香草,有事吗?怎么在门外徘徊为何不进门呢?”

    香草回头看见林沐风,冻得通红的小脸上又浮上了两朵红云,低头一福,小声道,“少爷,俺娘做了一罐子萝卜干豆豉咸菜,让俺送点过来给少爷和少奶奶尝尝。”

    “哦,那谢谢你娘了,走吧,家里去坐。”林沐风笑了笑,指着香草对柳若梅道,“若梅,这便是王二的妹子香草,你见过的吧……”

    柳若梅点了点头,上前一步拉起香草的小手,温和的一笑,“香草姑娘,让你大老远送东西来,这多么不好意思,你们搬进城里来,我跟夫君还没去看看你们呢。”

    香草现在身上穿的就是柳若梅让轻云送给她的衣服,对于林家这个心地善良的少奶奶,她心里是颇感激的,闻言赶紧施礼,“少奶奶,林家对王家的恩情天高地厚,俺们这一辈子是报答不尽的……俺娘说了,让俺来问问少奶奶,家里有什么粗活让俺干一干,洗洗涮涮,缝缝补补,这些俺都行的!”

    柳若梅笑着摇了摇头,伸手为香草拂去了额前的一缕乱发,“你要是得空,就来家里陪我说说话,那些活有人干。走,咱们进屋去。”

    ……

    香草“诚惶诚恐”的陪着柳若梅说了会话,最终还是“强行”从林家抱了一大堆换下来还没浆洗的衣服、被单等带回了家,说洗干净了再送回来,轻云看她性子非常倔强,也只得由她。

    回到家里,林沐风继续研究他的瓷刀配方,柳若梅依旧去做她的刺绣活,张风在苦练内画笔法,而林虎和老管家则忙着上街去置办年货,轻云和轻霞也忙着在家里进行年前的最后一次“大扫除”。只有小玉霜闷得难受,见没人陪她玩,就跟栓在外院中槐树下的那只狗小黑闹腾开了。

    这只狗自从跟了林沐风,也就不再发疯,性子变得温顺的很,平日里只是静静得窝在树下,从来不像一般看家狗那样动不动就汪汪乱叫。但只要家里来了生人,它就会竖起耳朵,瞪起绿幽幽有些渗人的眼睛,喉咙里发出低沉阴森的咆哮。

    小玉霜显然不害怕小黑,一会去揪揪它的耳朵,一会又去踢它两脚,或者拿一根木棍时不时敲打一下它的肚皮。小黑却任凭她“刺激”着,愣是没有叫一声。

    “你倒是叫啊,叫啊!”小玉霜恨恨得拿棍子敲了小黑的头一下,回头向里大声喊道,“姐夫,姐夫!”

    林沐风放下手中的活计,无可奈何地走出屋来,站在内院与外院之间的拱门处,苦笑道,“小丫头片子,你又怎么了?”

    “姐夫,它为什么不叫?狗不都是这样叫的吗?”小玉霜气鼓鼓地学了几声狗叫。

    “不知道,或许这狗是哑巴吧。”林沐风摇了摇头,又进了屋。自打这小丫头进了林家,就一刻没消停过,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屋里坐一会儿。

    “让你不叫!”小玉霜颇有些恼羞成怒的样子,狠狠地击打了小黑的头一下。

    “嗷!”小黑吃疼转过身来,身上毛发只竖,两只耳朵竖起,两只前蹄抬起,仰首发出一声低沉而凄厉的嚎叫。眼中的绿光闪闪,吓得小玉霜急急扔下手中的木棍,尖叫一声,撒腿就向内院跑去。正在这时,伴随着小玉霜的尖叫,内院里发出咚地一声脆响。

    林沐风奔出屋来,呼道,“小丫头,你咋了?”小玉霜一头扎进林沐风的怀里,余悸未消地颤声道,“姐夫,那只狗好凶呀!它的眼里还放绿光!”

    林沐风哭笑不得,伸手敲了敲她的脑门,“小丫头,它不是一块木头,你拿棍子砸它,它要是不发怒就怪了,记住了,这只狗可凶了,可是狼狗,你以后莫要再去惹它了,否则,让它……”

    林沐风正准备再吓唬她两句,柳若梅站在门口嗔道,“夫君,看你说的,你要吓死她呀!——轻云,这罐子咋摔了?”

    轻云指着摔落在地上的罐子,又指了指林沐风怀里的小丫头,撅着嘴委屈道,“少爷,少奶奶,奴婢刚要把香草送来的这罐子咸菜送到厨房去,冷不丁听玉霜小姐这么一叫,吓了一跳,脚下滑了一下,不小心就摔了。”

    “呵呵,没事儿,不就是一罐咸菜吗,不要紧,去捡起来吧。”林沐风说着突然推开小玉霜,走上前去,从地上拿起那个棕色罐子。咦,这罐子居然完好无损,只不过灌口密封的草纸被里面的咸菜水打湿了。

    他这才发现,这是一个做工非常粗糙的罐子,表面连釉都没有上,说瓷不是瓷,说陶又不像陶。他想了想,让轻云取来一个瓷盆,打开密封的草纸,倒出里面的咸菜来。然后又手一松,任凭手中的罐子向地上落去。

    咚!一声闷响过后,罐子仍然完好无损,只不过表面与地面接触的地方微微有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真是邪门了!林沐风呆了一呆,如果是瓷,这样落到地上,一定会摔裂开来,如果是陶,就更不用说了,肯定会摔成碎片。因为,陶的硬度比瓷器要低的多,陶器本身制作简单,用黏土做坯经低温烧制就可成器,根本就不堪一击。但眼前这个怪家伙,却比瓷器的硬度还要高,愣是摔不烂?

    捡起罐子,伸手在表面敲了敲,凑在耳边听了听,沉吟半响,林沐风面上这才浮起古怪的神情,向轻云摆了摆手,“轻云,你去把王二给我叫来。”

第八十章炉渣也能成器?

    轻云很快便把王二叫了来。

    王二进了内院,发现林沐风正蹲在地上摆弄自家那只土罐子,心头不由有些奇怪,赶紧过来施了一礼,小声道,“少爷,有啥事吩咐王二去做吗?”

    “哦,王二,你来了,也没啥事。我就想问问你,你家装咸菜的这个罐子,到底是用什么材料烧制的,怎地如此坚硬?”林沐风笑着指着脚底下这个毫不起眼的罐子。

    王二不好意思地笑了,也俯下身,“少爷,这是去年我们利用窑里清理出来的炉渣和一些草木灰,就着剩余的一点泥浆草草混合在一起,草草做了几个土罐子,本来没想会烧成,但谁知居然都成型了,而且,还非常结实。虽然样子粗糙,但却很耐用。于是,我们就拿回家盛点米或者是咸菜。”

    “炉渣?炉渣也能成器?”林沐风大吃一惊,霍然站起身来,这远远超出了他的认知。王二所言的炉渣,无非就是煤炭和草木灰混合高温结晶的一种废渣,在现代社会,他听说过有再利用炉渣做蜂窝煤或者是添加到水泥中的,据说还有人将炉渣加入到土壤中来改变土壤的透气性,还真没听说,这炉渣居然还能与瓷土黏土等掺在一起烧制料器的。

    应该不能吧?但这罐子何以这般坚硬耐磨?

    炉渣里面的成分是什么?他绞尽脑汁地“搜索”着自己脑子里那非常有限的化学知识,此时此刻,他真恨自己,大学里上工业化学课时为啥老在看小说——真是知识一到用时方恨少啊!如果眼前有电脑和网络就好了,立马就可以百度一下,查出答案来。可惜,在这大明,自己只能抓瞎了。

    虽然搞不清楚炉渣里究竟有什么成分,但林沐风还是想试一试。没准,就无意插柳柳成阴了。

    说干就干,林沐风立即带着王二去了窑上。窑已经进入了闷窑期,基本上算是停掉了。工匠们都在一旁不远的宿舍区里与家人忙着年货,准备过大年。不过,一看林沐风来了,老孟立即招呼了几个人过来侍候着。

    炉渣那是现成的,院子外面就有一大堆。王二用筐装了一些进来,跟老孟带着工匠在地面上用压场院的石轱辘反复地在炉渣上碾压,直至将炉渣粉碎成细面状。然后,林沐风在自己设计的几十个配方中分别加入了3成的炉渣末,草草弄了几十个配方类型的瓷刀胚胎,进窑烧去了。

    林沐风心情紧张地等待在窑上,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才开始吩咐老孟他们停火出窑。结果果然不错,有两种类型的胚胎成型了,其他的还是断裂。不过,成型成的相当勉强,刀身居然有着轻度的扭曲,局部也有不少小小的裂口。

    不过,这个结果已经令林沐风非常兴奋了。只要能成型,就说明材料和配方对头,再“调整”一下配方继续实验就有可能获得成功。只是,成型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看看硬度和强度如何。

    王二手里举着一个残品花瓶,林沐风手握着一把“瓷匕首”的半成品,迟疑着没有“劈”下去。

    “少爷,好歹试一试吧。不行,俺们再陪着少爷继续弄就是了。”王二小声说了一句,他举着那个残破的花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手腕都酸麻了,可林沐风却还在犹豫。

    林沐风叹息一声,手挥了下去。

    咔嚓!花瓶一声脆响,从王二手中裂了开去。众人借着月光,打量起林沐风手中的“匕首”来。“哈哈!居然完好无损!”林沐风大喜,再也不犹豫,在脚底下摆了一地的残破瓷器上不住地敲击着……硬度和强度绝对够了,跟现代社会真正意义上的瓷刀当然是没法比,也未必实用,但作为一种“玩具”,绰绰有余了。

    ……

    兴冲冲地回到家里,本来心情挺好,但进了屋却凉了半截。原来,小丫头玉霜折腾了一个下午,累了,吃了点东西早早地就躺下睡了。睡就睡吧,可是,她非说一个人睡不着,缠着要跟柳若梅一起睡,让柳若梅搂着她睡。这样一来,就把林沐风的“床位”给霸占了,本来还想好好跟娘子亲热一回的林大少爷,只好在柳若梅歉意的微笑中夹着一床被子,灰溜溜地走到了那间本来给小丫头准备的客房里去。

    幸好,细心的轻霞早早就在屋里放了一个火盆,一看他进了屋子,赶紧又端了一个火盆进去。这样一来,屋里倒是暖融融的。

    林沐风坐在床边上一直苦笑。轻霞端着一盆热水又走了进来,放在他的脚底,小声道,“少爷,轻霞给你烫烫脚吧,热水烫烫,解乏呢。”

    林沐风笑了笑,也不置可否,不过,这些日子以来都是轻云来给他烫脚,这一下子换成了轻霞,他还有些不习惯。这轻霞性格文静,平时跟他说话很少,远不如轻云,有事没事就往他的书房里跑,不是送茶就是送点心,晚上还要给柳若梅和林沐风两人烫烫脚。

    林沐风一边抬起脚来,任由轻霞给他脱着靴子,一边随口问了一句,“轻云呢?”

    轻霞脸色一红,抿着嘴小声道,“少爷,轻云今天干活累了,我让她早睡了……少爷,我……”

    “哦。”林沐风也没在意,就把脚放入了热度适合的盆里。轻霞挽起袖子伸出纤纤玉手,轻轻地揉搓按摩着他的双脚,动作轻柔,就是不如轻云动作来得熟练。

    一股热流从脚底涌起,林沐风一阵疲倦,困意上来,居然眯缝起眼睛,就这样坐在那里睡了过去。轻霞弄了一会,这才发现少爷没了动静,红着脸抬起头一看,居然睡着了。赶紧给他擦干净脚,轻轻地摇了摇林沐风的肩膀,柔声道,“少爷,上chuang去睡吧,这样容易着凉。”

    林沐风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翻身倒在了床上,继续沉沉睡去。轻霞轻轻替他盖好被子,这才端着水盆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开门的瞬间,一阵冷风吹进屋里,噗地一声打灭了燃烧着的蜡烛。

第八十四章瘟疫(一)

    柳若梅接着依偎过来,柔声道,“夫君,冬日天寒,轻霞和轻云早晚都是你的人,妾身就做主了,你……”

    林沐风没有说什么,只是将她紧紧地拥在怀中。此刻,说什么都显得虚伪了,既然这个时代的男子不可能只有一个女人,自己又何必故作姿态呢。此时无声胜有声。任何语言都是多余的,眼神交汇,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就足够了。

    林虎匆匆跑了来,喘着粗气在门口呼道,“少爷,少爷!”

    林沐风轻轻将柳若梅推开,“林虎,什么事情,这么慌张!”

    “少爷,大事不好了,城中传闻起了瘟疫,县令大人已经下令封闭城门了……”林虎喘了口气,“听县衙的衙役说,孙公子也病倒了……”

    林沐风大惊,瘟疫?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有了瘟疫?

    ……

    “林贤侄,本县知你胆识过人,深谋远虑,博学多才,这才找你来商量,为本县出一个主意。”孙连梁喟然一叹,一脸焦灼之色。

    “县令大人。”林沐风沉吟着,“难怪沐风一路走来,看城中商贾关门,百姓闭户,行人稀少,原来是如此。”

    “是本县之过啊。起初,只有几个人得此怪病,本县也没有在意,可才短短一天的时间,城中患上此病者居然不下百人,而且,小女居然也在一夜之间昏迷不醒,本县这才——哎!”孙连梁再次长叹一声。

    林沐风点了点头,“县令大人,不知此病有何特征?”

    孙连梁霍然起身,“日腹泻数十次,水米不能进,体热而昏迷,城中医者皆束手无策。哎!”

    林沐风慢慢站起身来,“县令大人,对瘟疫我略知一二,可容我观一下孙小姐的病情?”

    孙连梁深深地望了他一眼,沉声道,“林贤侄,你与羽西也算是君子之交了,事发紧急也顾不得这男女之别了——如此,请随本县来!”

    进得门去,宽大的木制床榻上,天蓝色的丝绸棉被下,一个面容憔悴的少女紧闭双眼,眼窝凹陷,两颊内陷,昏迷不醒。整个屋中,弥漫着一股子淡淡的恶臭味。才刚刚几天不见,孙羽西居然成了这幅样子。

    林沐风扫了一眼,内心一震,“难道真是瘟疫!不断腹泻,身体发热,昏迷不醒,这是典型的古籍上描述的瘟疫之状啊!”

    想到这里,他马上掩住口鼻退出了屋,疾呼道,“县令大人,应该是瘟疫——传染之病,小姐这间屋子必须要立即隔离起来,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还有,速速传令下去,全城中凡是得此病者,全部都要隔离起来,不许与外人接触。等等,还必须要封锁城门,不许任何人进出,以免病毒扩散到乡野村落中去,殃及更多的百姓。”

    ……

    林沐风在衙役端来的一盆清水中,洗净了手,用一条干净的粗布条浸水掩住了口鼻。他退到了孙羽西所居之屋的十多米处,心中苦苦思索着。

    自己不懂医术,对于古代瘟疫的了解也不过是从古籍上来的。不过,他在前世倒是也经历了一场传染病的大疫情非典啊!消毒隔离,避免瘟疫传播,这些基本的常识他还是有的。

    他苦笑着。现在城中的瘟疫刚刚泛起,还没蔓延流行开来,如果从速带着一家人离开此城,避到颜神镇去,或许也还来得及。但,瘟疫一旦得不到有效遏制,必然大面积泛滥起来,尤其是在这数百年前的明初,那得死多少人?一念及此,他马上打消了逃离的念头。

    想来想去,还是内心中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占了上风。他觉得,自己纵然不懂医学,但自己毕竟来自于现代社会,拥有很多先进的知识,留下了帮助孙连梁抗击瘟疫,应该还是能起一点作用的。

    林沐风叹息一声,“事已至此,怕是没有用了。县令大人,请下令速速将城中的医者召集到县衙来,沐风觉得有必要与他们商议一下具体防治瘟疫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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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衙大堂。林沐风望着三个老迈的医者,心道,你们倒是别再争议了呀,事情紧急,必须要立即部署抗击瘟疫啊!他焦灼地问道,“诸位郎中,县城突发瘟疫之疾,不知你们可想好了防治之法?”

    一个个子略高清瘦的医者站起身来,“林生员,老夫花子路,行医数十年,还真没遇到这种怪病。这是瘟疫吗?老夫听说,瘟疫只在南方有之,在北地,可还从未听说有瘟疫发病的呀!再者说了,古人云,这瘟疫只发在夏季,这寒冬……”

    这话马上便被另一个老医者打断了,“《周礼天官冢宰》记载: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吕氏春秋季春纪》也记载: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这说明,瘟疫病发,一年四时皆有可能。”

    “沐风也以为,这就是古书所载之瘟疫疠疾。时间紧迫,诸位郎中就不要再在此浪费时间了,赶紧说说,你们所学医术中可有防治瘟疫之方?”林沐风急得浑身冒冷汗,挥了挥手,望了孙连梁一眼。

    孙连梁起身,沉声道,“诸位,尔等速速听命,商议疗治之术,拯救一城之百姓!”

    花子路三人赶紧起身,跪倒在地,“小民等遵命!”

    “起来吧,紧急关头,不必多礼。”孙连梁又坐了回去。

    花子路在屋中走了几步,突然回头道,“诸位,老夫当年从师学艺之时,家师曾传下一个治疗瘟疫的古方,但数十年来,老夫一直没有用上,也不知是否对症?”

    林沐风沉吟着,“既然是古方,当用无妨。县令大人,请立即下令征用全城所有药铺,派衙役跟随花老先生一起去按方抓药。记住,所有相关的药材都要抓来!”

    花子路颤巍巍地领命离去。

    孙连梁安排妥当,喝道,“来人,速速派人在县衙门前的空场上,架起火坑,准备陶罐,准备熬药。”

    “两位郎中,请随在本县左右,跟随本县一起打点一切。林生员,你……”孙连梁说完又扫了两个老迈的医者一眼,两人急急点头应是。

    “愿意为县令大人效命。”林沐风躬身下去。

第八十五章瘟疫(二)

    日头西斜。孙连梁站在县衙前的空场上,指挥着一干衙役和官兵生火熬药,林沐风就站在他的身后。他早就传信回家里,所有人闭门不出,全部呆在家里。尤其是嘱咐柳若梅,一定要看住小玉霜那个小丫头,不要让她跑到街上来。

    上百个大陶罐一字排开,上百个火坑前都有一个官兵或者差役在烧火,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药草味道。一侧,数十平方米的草席上,堆积着从城中所有药铺中征调来的各类药品。两名医者正带着人,按照药方中各类药材的“比例”往罐中下药。

    花子路一路小跑过来,气喘吁吁地道,“县令大人,有人死了,是城南一个商人家的妻室。而且,而且……”

    “而且什么?赶紧说。”孙连梁眉头紧皱。

    “城中的鸡犬畜类,多暴躁不安,鸣叫冲撞。”花子路抹了一把汗。

    林沐风从后边走了过来,插话道,“县令大人,瘟疫传染,必须……”

    孙连梁自然明白林沐风是什么意思,长吁了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挥了挥手,“张小阳,你带一队人,将城中所有的鸡犬畜类全部斩杀,然后就地掩埋。”

    “这?”衙役张小阳迟疑着,“县令大人,这家畜是城中百姓的生活来源,这样全部斩杀,岂不……”

    “瘟疫下,鸡犬畜类会传播病毒,为了保证人的生命,只能将之全部斩杀。”林沐风淡淡地道。

    身后,孙连梁冷厉的声音传来,“还不赶紧去?”

    张小阳一惊,带着一队人匆匆而去。

    林沐风回头对孙连梁微微一笑,又对花子路低声说,“花大叔,你让官兵去,将那死去之人,就地用火烧了尸体。”

    花子路大惊,“林生员,人死尸骨要入土为安,岂能,岂能用火焚之?这,万万行不通,其家人也不会答应的。”

    林沐风叹息一声,“必须要烧。否则,尸体所藏之病毒会因尸体腐烂而遗患无穷。县令大人,从现在起,每死一个人,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火焚尸体,彻底铲除病毒。”

    孙连梁在一旁思量了一会,点了点头,“走,本县亲自带人与你去,林生员所言不错,事急从权,为了一城百姓的安危,本县也顾不得这些了。”

    ……

    不管有病没病,都要来县衙前领药服用,这是林沐风给孙连梁的建议。空场上的药草味道越来越重,浓浓的热气蒸腾而起。其实,无形中也起了消毒杀菌的作用。

    林沐风望着排起长队拿着瓷碗等待领药的城中百姓,心中的凝重感日渐增强。殃及畜类,开始死人,这些都是瘟疫即将开始大面积扩散的征兆,这所谓的古方能有效吗?

    “家中无病人的,所有人每日一早一晚两次到此领取药水服用。家中有病人的,除病人所服之外,家属加倍领取药水。”林沐风向几个负责分发药水的官兵和两个医者嘱咐了几句,大步向县衙内行去。

    县衙里,还有一个感染瘟疫的孙羽西啊!孙连梁没有因为女儿染上瘟疫而失去分寸,还是将一城百姓的安危放在了第一位,这让林沐风很是感动。这是一种很高尚的品质,在他生活的现代社会,有几个官员能够做到?

    刚一进得县衙,一个侍女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呼道,“林生员,我家小姐……”

    “怎么了?不要慌,慢慢说。”林沐风停下脚步。

    “林生员,我家小姐,口吐白沫,眼看,眼看……”侍女惶然失措,面色苍白身子颤抖,几乎要栽倒在地。内院,隐隐传来几声女子哀哀的哭叫。

    林沐风面色一变,从怀中掏出那块布条掩住口鼻,径自向内院孙羽西的居所奔去。跑了几步,又急急停下脚步,使劲一扯,撕下一块衣袖在一旁的陶制水缸里浸了浸,又掩在了口鼻处。

    林沐风在院中深深吸了一口气,屏住呼吸,推开门,走了进去。屋中,恶臭味道越来越重,床榻上,孙羽西面如死灰之色,口角的白沫仍然还在流淌着。而且,闻那味道,估计下体已经是大便失禁了。

    他匆匆掩住门,呼道,“拿药水来!”

    一个侍女端着一瓷碗药水畏畏缩缩地走了过了,小声道,“林生员!”

    “去喂小姐服药。”林沐风轻轻喘了一口气。

    ……

    县衙外的空场上。因为家畜被杀、亲人尸体被焚,前来“喊冤叫屈”的一群人哭喊着,喧闹着,几个衙役尴尬地站在那里,小声地解释着。

    刚刚看过女儿病情的孙连梁,心中烦躁,从县衙中出来,面沉似水。他缓缓走过来,怒吼道,“闭嘴!喊什么喊?不就是斩杀了你们的几只家畜吗?本县来问你们,是你们自己的命重要还是家畜的命重要?入土为安,不错——但瘟疫病毒已经深入他们的尸身血肉,不加以焚化,就会有更多的人感染病毒死去……”

    转过头来,又向站在一旁的张小阳大声道,“所有官兵衙役听令,紧急关头,凡是不听本县号令者,一概严惩不贷!”

    ……

    夜幕降临了。领到了药水的百姓大多都回到家中,关门闭户。县衙外的空场上,空荡荡地,一下子变得冷清下来,只有百余名官兵和衙役还在照看着百余个熬药的陶罐、火坑。

    孙连梁缓缓走过来,苍白的脸被火光映照得有些阴森。他叹息一声,“林贤侄,你也忙了一天了,你且回府去休息吧。”

    林沐风摇了摇头,忧心忡忡地道,“县令大人,你也该去休息了。对了,孙小姐的病情……”

    孙连梁仰天长叹,“天灾人祸,听天由命吧。”

    “命,掌握在人的手中,而不是天。县令大人,花老郎中已经用了一个古方——让人在小姐房中生起了火坑……里服药水,外用药气熏染,相信,小姐的病会好起来的。”林沐风笑了笑,向孙连梁一拱手,“大人,沐风先告辞了!”

第八十六章瘟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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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柳若梅皱着眉头喝完一碗药水,不解地道,“夫君,我们又没有得病,为什么要喝药啊?”

    “若梅,这是为了预防,可以增强你身体的免疫力。”林沐风微微一笑。

    “什么是免疫力啊?好奇怪的话呀!”柳若梅讶然道。

    “呵呵,就是身体抵抗瘟疫病毒的能力。”林沐风哑然一笑,解释道。

    柳若梅哦了一声,走了过来,俯身为林沐风整理着床铺,歉意道,“夫君,你累了一天了,早些休息吧,那小丫头死缠着我,让她回去她又不回去,你看……要不,再让轻云来……”

    林沐风尴尬地连连摇头,“万万不可,若梅,我累了,我歇着了。”

    突然,外面传来异常嘈杂的声响——孩童的呼喊声,急骤奔走的脚步声,纷乱的斥责声,甚至还有兵器的撞击声,交织在一起,传了进来。

    林沐风面色一变,冲出屋去。街道上,一大群人拖儿带女,背着厚重的行囊,喧闹着一起向城门口奔跑而去。不远处,孙连梁带着数十名衙役和官兵,手持兵器神色冷然地堵在了街口。

    孙连梁的神色越加的苍白了,他高举着火把,大声喊道,声音微微有些激动和抖颤:“百姓们,天降大灾,瘟疫起于益都,本县应对不力,甚感惭愧。但我们如今正在防治瘟疫,相信用不了多久,瘟疫就会被我们驱赶出去!请大家不要慌,也不要乱!”

    “县令大人说得倒是好听,可这瘟疫是要死人的,你们凭什么不让我们走?你们要让我们在城中等死吗?不!我们不干!”人群中有人挑头高喊道。

    “你们要出城去吗?好,县令大人,请让开路去,打开城门,让他们出城。”林沐风朗声而言,大步而来,“不过,在下可要明明白白地告诉大伙,益都起瘟疫,附近几个府县都已知晓,你们只要一出城去,都是传染病源,都会被周边的百姓乱棍打死,不信你们尽管走!你们怕死,十里八乡的乡亲们更怕死,为了活命,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喧闹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孙连梁长出了一口气,静静地站在那里,赞赏地望着林沐风。

    林沐风从一个官兵手中接过一支火把,在手中挥舞着,“大伙看看,县令大人还在,满城官兵还在,留在城中,难道他们不怕死吗?他们都不怕,你们怕什么?留在城中,还有生机,逃出城去,必死无疑,请大伙自己决断吧。”

    说罢,孙连梁带着官兵让开了道路。

    ……

    一夜无语。城中,虽然到处是一片死寂,但恐慌的情绪却在悄然蔓延着。一夜之间,又死了7个人。

    天刚蒙蒙亮,孙连梁与林沐风一起站在县衙前的空场上,听着衙役的禀报,心里沉甸甸的。尤其是孙连梁,眉头深锁,垂下来的双手微微地颤抖着。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花子路的药方很有效力。疫情没有再扩散,除了已经患上的病人之外,目前还无有人再次染病的报告。还有,孙羽西的病情也大有起色,夜里已经清醒过来一次,孙连梁还亲自为她喂了一次水。

    空场上,衙役和官兵们又开始紧张忙碌地生火熬制药水,一大早就有前来领取药水的百姓也三三两两地向着空场而来。

    孙连梁身子踉跄了一下,颤声道,“如若不然,就开城门,放百姓们逃生去吧,本县留下,与城中的病人一起坚持到底!”

    “大人,他们出了城,也无活路。而且,万一将疫情传染到了乡间,局面更难控制。一旦疫情大面积地扩散开去,这对于益都的百姓来说,是一场天大的灾难啊!”林沐风轻轻摇了摇头,“大人,不要担心,起码目前我们已经抑制住了疫情的蔓延,这说明,我们的隔离和防治还是有效的。只要坚持下去,肯定会有病人会好转——目前,当务之急的是,稳定人心,维持城中的秩序,另外,严格病人的隔离,药水的发放一定不能间断!”

    正说着,花子路奔跑过来,“县令大人,老夫以为,应该将所有的病人全部集中在一起,由专人负责喂药疗治,以免其他家属感染。”

    孙连梁听了,望向了林沐风。

    林沐风点点头,“花老郎中所言甚是,沐风也正有此意。大人,就在空场之后,搭一片棚子,将所有病人转移至此,由花老郎中带人随时观察病情。”

    ……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

    在开始的半个月中,每天,还是不断有病人不治死去。但不久之后,就有不少病人慢慢好转起来。甚至,还有少数在将养了几天之后,能下得地来,恢复了行动能力,投入到了“防疫”中去。其中,就有孙连梁的女儿孙羽西。

    林沐风知道,这些逃过一劫从死亡边缘侥幸生还的人,其实已经具备了对瘟疫的免疫力。于是,他就建议孙连梁让这些人帮忙做一些为其他病人“服务”和喂药的事情。这样下来,对于城中人心的安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惶然和恐慌的情绪渐渐淡了下来,城中慢慢有了一丝生气。城门不再封锁,城中的有些商铺,开始开门营业了,街面上,行人也多了起来。

    红日高悬,冷风徐徐。

    县衙门口的空场上,熬制药水的火坑减少了一大半。其实,要不是孙连梁为人谨慎,为了彻底杜绝瘟疫的传播,以往万一,早就不需要再为城中的百姓发放药水了。城中基本已无病人。此次疫情防治历时将近两个月,死亡人数虽有数十人,但绝大多数的百姓总算是成功逃过了瘟疫的魔爪。

第八十八章酥锅

    林沐风淡淡一笑,便站起身来,向两人拱了拱手,“欧阳先生,陈大人,沐风家中还有点小事,就先告辞了。”

    “等等,林公子,你可是要想清楚了。大明有多半的财富聚集在京师,天子脚下富庶盖天下,你的彩琉璃只有在京城才能赚取大把大把的银子,你莫要堵了路。”欧阳先生低低冷笑道。

    “这个,沐风知道。相信用不了多久,柳林瓷行的分行就会开进京师。”林沐风又笑了笑。

    “是吗?那咱们倒是要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我倒是要看看,这京师之大,何地是你柳林瓷行的容身之所。”欧阳先生冷哼了一声。

    林沐风也暗自冷笑一声,很牛吗?顶多是一个背后有后台的商人而已……更何况,这买卖做不做、银子赚不赚在他看来都是一种消遣,大不了他就废了这瓷窑的生意,左右现在赚的银子也足够一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了。要让他出尔反尔,与柳家决裂,与这欧阳先生合作,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伤害柳家,就是伤害自己娘子,这种事情,林沐风是断然不会做的。

    对欧阳先生的威胁,林沐风置若罔闻,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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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厨房外面,摆满了盆盆罐罐,还有不少小型的簸箕,里面都盛满了各式各样的年货成品——炸货。在这益都一带,凡是有钱的富人家过年时,都是要置办不少炸好大菜肴的,以备在节日期间有亲戚串门来访时待客,当然也是为了自己食用方便。这是一种风俗。婚丧嫁娶时也是这样,只不过操办规模就比春节要差一些。

    益都一带,虽然不像江南那般富庶,但民风却是“好吃”的,各种各样的民俗小吃,可谓是蔚为大观,多如牛毛。鲁菜的大部分菜品,其实都发源于这一带。

    有绿豆丸子。也就是说,将绿豆磨成粉面,然后加入盐等相关调料,再混入一些面粉(后世用淀粉),做成糊状,用一根竹管推出一个个小圆球来,下油锅炸透晾干,色泽碧绿,清香扑鼻,味道可口。可以拼盘凉吃,也可以与其他蔬菜或肉食一起炖。

    有豆腐丸子。将豆腐打碎,然后加入面粉和鸡蛋清,盐,做成糊,再加入少许夏季储存在地窖中的香椿芽末儿,做成丸子装。其加工做法与绿豆丸子基本相同。炸熟后,色泽白中透黄,酥香宜人。

    有春卷儿。用鸡蛋液少许,下只有少许油的铁锅,迅速转圈,吊出一张张薄如蝉翼的鸡蛋饼来,然后,再用鸡蛋饼卷入肉末、香椿末、粉丝末,上锅蒸透即可。

    有豆腐箱子。将豆腐切成长方体箱子状然后下油锅炸,炸透后,用刀剖开最上面的一层,用漏勺掏空中间的豆腐,将空隙中填入跟春卷儿一样的陷料,放在一边备用就行了。吃的时候,再上锅一蒸即熟。

    除此之外,还有炸鸡块,炸肉,炸鱼,炸香椿芽。还有用肉皮和青豆制成的肉冻,萝卜干和鸡炖出的汤,等等。

    看着眼前这一大堆炸货,林木风苦笑着,“兰嫂,何必要弄这么多?”

    “少爷,这还有很多没做呢,林家是大户人家,不多弄些,过年了少爷和少奶奶吃什么呢?”兰嫂性子爽直,边在院子里整理着下一步要炸的配料和主料,边说。

    轻云和轻霞也在这里帮忙。但轻霞显然见了林沐风还有些不好意思,目光闪烁,总是稍望他一眼便立即挪开眼神。

    林沐风走过去,笑吟吟的,心道,轻霞这小丫头片子在床上挺“开放”,出了房门就一幅羞答答的摸样,还真有趣。难道,这就是常说的“闷骚”吗?他轻轻伸手为轻霞拂去了身上的一片菜叶子,问道,“轻霞,轻云,你们俩这弄的是啥?”

    轻霞面色一红,没有说话。轻云已经抢着说道,“少爷,这是兰嫂炸剩下的一些不成型的废料,你看,这些豆腐块,丸子渣,还有一些鱼块肉块什么的,奴婢跟轻霞准备收集起来,到时候用白菜粉皮炖起来吃,往年我们也都是这么弄的。”

    “哦。”林沐风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了前世自己家乡人过年常做的一种“大杂烩”——酥锅。将过年炸下的不成型的一些东西,混在一起,加入各种调料,上大砂锅慢火炖上十几个小时,经过冷却,就成了美味可口的酥锅。鱼香、肉香和菜香混合在一起,别有一番风味。

    想到这里,他突然来了兴致,就挽起袖子,呼道,“我来给你们做一个菜肴。轻云啊,去给我找一个大砂锅来。”

    轻云应着,哼着小曲跑进了厨房。轻霞一看轻云跑了,兰嫂也进了厨房,院中没人,蓦然悄悄走到林沐风跟前,翘起脚小嘴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霞飞双颊,倒也别有一番韵致。

    林沐风嘿嘿笑了一声,伸手就在她丰满的小屁股蛋子上抓了一把。轻霞嘤咛一声,正要撒一撒娇,见轻云已经端着一个大砂锅走了出来,便急急闪避到了一旁。

    林沐风刚要亲自下手,轻霞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襟,温柔地走过来,“少爷,让奴婢跟轻云两个来做的,你在一旁指挥就成。”

    “也好。轻霞,你去问兰嫂要几块猪骨头来,轻云,你去拿几个猪蹄子来,要洗干净的哦。”林沐风笑着开始“指手画脚”,指挥着轻云和轻霞团团乱转。

    将几块猪骨头放在砂锅底部,然后在骨头上放满一层豆腐和鱼块、肉块,再在其上铺满一层海带和白菜叶子,然后再在其上放上几个猪蹄子,再铺上一层菜叶子和海带,再放上一层鸡块、鱼块、肉块等,又填上一层藕块,以及丸子、油渣等诸多可食用的杂物,一层层码好后,林沐风又让轻霞均匀地望砂锅里加了一碗酱油,适量的盐,一碗醋,又加了半碗黄酒,最后用白菜叶子密密麻麻地将砂锅里的料全部都包紧裹严实,盖上盖子,上了火炉。(春节快到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按照俺这个法子试一试,呵呵。)

第八十九章抚琴

    “少爷,这到底是啥东西呢?这一层又一层的,乱七八糟的,放在一起能吃吗?”轻云皱着小眉头问道。

    “轻云啊,这叫酥锅。”林沐风得意地大笑,“从现在开始,你们俩人轮流开始看火吧,慢火,5个时辰才能下炉。”

    “酥锅?5个时辰?我的天爷爷!……好吧,知道啦,少爷。”轻云苦着脸应道。自从少爷“学好”以来,一直“神出鬼没”的,时不时就搞出一些新花样来,对此,轻云也早就习惯了。

    ……

    炖了5个多时辰的酥锅终于成了。第二天一早,林沐风亲自跑到厨房去盛满了一大碗,端到客厅里,“若梅,小丫头,你们俩尝尝我做的酥锅。”

    肉食和海带白菜豆腐等经过高温慢火炖煮,水分大部分靠干了,剩下的东西全部酥烂融合在一起,间或有白色的猪油冷却后的白线夹杂其中。柳若梅望着眼前这一盆黑乎乎的东西,疑惑道,“夫君,这是啥东西,看起来怪……”

    “好姐夫,我来尝尝。”小玉霜不管那一套,下筷子就夹起一片海带来塞入了嘴里,小嘴嚼了嚼,乐得眉眼都笑成一条线,“呀,姐姐,快抢啊,好吃,真好吃!”看小丫头吃得香甜,柳若梅也迟疑着下了筷子。

    ……

    孙府。一棵苍老的古槐树,将斑驳的枯黄树叶阴影洒落在院中,使这平日幽静的内院,平添了几分隐秘的色彩。树上有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在不停地唧唧喳喳地叫着,似乎要着意为这里增加一点生机。

    室内,孙羽西的闺房。

    一架橡木高架案几上,放着一面圆形的铜镜,镜内映照出一个如桃花一般艳丽的面容,一双大眼睛默默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孙羽西良久没有动弹。一名侍女站在她的身后,为她梳妆好的发髻上插上一支金钗,然后迟疑地问道,“小姐,还要抚琴吗?”

    “取琴来,焚香!”孙羽西黯然一笑。

    ……

    悠扬的琴声在院中回荡着,哀婉动人,拨动着院中悄然携手站立着的一对男女的心弦。柳若梅执意拉着林沐风要来看看从瘟疫中侥幸逃过一劫的孙羽西,林沐风自然不会推辞,因为他早就想来了,不过是男女有别,没有机会罢了。如今自家娘子要来,自己做一个陪客,也就名正言顺了。

    跟在孙府丫鬟的身后来到内院,就听屋中传来如泣如诉的琴声。丫鬟要进屋通报,柳若梅拉住了她。

    琴声如同高山流水,在林沐风心田里回响着。在跳动的音符间,林沐风仿佛看见了一个劲装女子的背影,白衣宝剑美人如玉气概不压须眉,此时此刻,林沐风这才明白,当初孙羽西找自己在花瓶上刻画的女子哪里是什么红颜知己,那就是她自己的自画像啊!

    琴声一转,又变得大开大合苍凉古朴。那,那似是塞外大漠的落日孤烟,茫茫天山的连绵不绝,天空是那样的湛蓝。黄沙漫卷,美人儿纵马奔驰而过,荡起无尽烟尘。

    “长鬓如云衣似雾,锦茵罗荐承清步。

    舞学惊鸿水榭春,骏马疾驰孤烟暮。

    当年出塞入山东,心弦知音无处觅。

    低首环视抱明月,纤指破拨生胡风。”

    孙羽西抚琴唱到这里,似乎又回到了那无忧无虑的山野生活,脸上闪现着对往日的深深神往。她慢慢走到铜镜跟前,明镜中照出她哀怨落寞的面容,叹息道,“知心的话儿呢,说跟谁听?”

    “妹子,姐姐来听听如何?”柳若梅笑吟吟地出现在门口。孙羽西猛然回头,也是一喜,几乎是扑了过来,“姐姐,妹子想死你了。”

    与孙羽西抱了一会,柳若梅嘴角浮起意味深长的笑容,“妹子,我家夫君也随我一起来看妹子,不知你见还是不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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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日,同时,青州府齐王府。

    齐王府一间叫“寿德”的殿中,正在举行非常庄严神秘的祭祀。尽管是白昼,殿中却被黑布全部笼罩。殿中到处点着微弱的红烛,烛光忽明忽暗地,氤氲朦胧。地上铺上了鲜红的地毯,有数名少女,赤着身体,身上一丝不挂,分成两排跪坐在地毯上。

    前面两名少女,双目紧闭,两手交叉横在胸前。后面一排,一个少女在缓缓击鼓,另外两名少女,一个在抚琴,一个在吹竽。唯有中间中间那个少女,面对袅袅升起香烟的香炉,神态安详平静,时而做默念诵经状,时而做仰天祈祷状。烛光闪烁,照见她那仰起的脸,艳若九天仙子下凡尘。

    鼓声时紧时缓,琴声竽声或强或弱,纠纠缠缠,缠缠mian绵,如秋风呜咽,又如鬼哭冥号,凄凄惨惨戚戚。

    蓦然,中间那名艳绝天下的少女站起身来,挥动着白色的丝绫,另一手摇着清脆的铃铛,翩翩起舞,边舞边唱:“佛光天降,驱邪驱邪兮心里无比欢唱……”

    一个高大的男子,头戴金冠,身穿紫袍,正是那齐王朱榑。朱榑面色肃穆地望着殿中那香艳的舞蹈,眼中却不敢有半点的亵du。这些年,他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居然对起巫降神这一套深信不疑,此时此刻,他正听从一个巫师的建议,邀请一个巫女为他行“增寿祭”。即巫女所谓心灵与天神沟通,让上天再将一纪寿命(12年)给朱榑,云云。

第九十二章暴动

    圣诞了,这是一个洋人的节日,俺不太喜欢,但据说很多朋友都喜欢。既然多数人都喜欢,俺就再次祝大家“生蛋”快乐了!能生的就生,不能生的也别勉强。至于说礼物嘛,俺就只有更新了——如果非要,那俺也只能以身相许了,看看哪位女书友还没主,俺预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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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孩子,真调皮,怎么能如此说你姐夫呢。”王氏忍俊不禁,笑着点了点小丫头的额头。

    “嘻嘻,我喜欢姐夫,娘亲,等咱们回家的时候,把姐夫也带回青州府吧。”小丫头先是冲着王蔷,接着又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对着林沐风说道,“好玩的姐夫,跟我回青州,天天抱着我睡觉好不好?我们家有很多银子,我可以天天给你买糖葫芦吃呀。”

    众人捧腹大笑。林沐风苦笑不已,“小丫头,姐夫家里有很多事情,不能跟着你到青州去,你可以多来益都找姐夫玩。”

    “不,不,我要姐夫天天抱着我睡觉……”小丫头的小嘴立马撅了起来,眼珠子一眨巴,眼圈一红,居然要盈盈欲泣了。

    当当当!林沐风刚要想哄哄小丫头,不料隐隐听外面传来响亮的鸣锣声,接着就听见府外喧闹起来,人群慌乱的跑动声,吵嚷声。一个家丁匆匆跑了进来,喘息道,“老爷,夫人,县衙鸣锣示警,城外有白莲贼寇进犯!”

    “什么?”林沐风吃了一惊,霍然站起身来。早就在史书上读过,说是明初洪武永乐时期,川、鄂、赣、鲁等地多次发生白莲教徒武装暴动,有的还建号称帝,均被镇压。没想到,这大过年的,竟然真让自己亲身遭遇了白莲暴动了。

    “这些可恶的贼子!”柳东阳愤愤地站起身来,“告诉大家,都不要慌乱,一切有官府呢。”

    林沐风想了想,有些担忧自己在城外的瓷窑。便向柳若梅小声道,“若梅,你且留在岳父家里,我出去看看情况。”说完,他匆匆向柳东阳夫妇和王蔷拱了拱手,大步出了柳家,向城楼的方向跑去。

    一路上,城中的百姓全都乱成了一团,蜂拥地向着城楼而去。城楼下,一排县衙的衙役持刀站在台阶儿下面,阻挡着想要涌上城楼看个究竟的人群。

    一身官袍的孙连梁和一袭白衣的孙羽西并肩快步走来,径直走上城楼。孙羽西看见了人群中的林沐风,虽是眉头紧皱却还是挤出了一丝微笑,招呼道,“衙役,让林家公子上来。”林沐风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跟在孙羽西和孙连梁的背后也上了城楼。

    城外,空旷的山地平原上,密密麻麻布满了头缠白巾的白莲教徒,有手持棍棒的,有手拿大刀长矛的,也有握着锄头的,还有空手站在那里鼓噪的,男男女女毫无章法地聚集在一起,乱成了一团,起码有千把人。

    队伍的正前面,是几个骑马的似是首领摸样的白莲教徒。当先的一个男子,居然身着铠甲,手持长矛,肩背弓矢,颇有几分军中战将的神态。在他的背后,是一面紫色大旗,旗上用金线绣着两行大字:“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

    林沐风扫了一眼,便扭头向柳林瓷窑的方向望去,那边毫无动静,工匠生活区里仍然飘起几缕袅袅的炊烟。林沐风这才放下心来,轻轻向身旁的孙羽西道,“羽西,白莲教众似是有谋划的要攻城造反哪!”

    孙羽西还没来得及答话,孙连梁狠狠地跺了跺脚,“这些反贼,逆贼,居然敢纠集人马攻击我益都县城,真是反了天了!”

    林沐风看了看城楼上的屈指可数紧张戒备的军士和官差,问道,“义父,我们这益都县城中有多少人马呀,能防住这座城池吗?”

    “哎!”孙连梁长叹一声,“沐风你有所不知,城里只有一个青州卫的百户所,再加上我县衙中的捕快差役,也就是150余人而已,看这城下贼众,怕是要有千余人啊!”

    正说话间,一个满身甲胄气宇轩昂的青年将军手持宝剑走了过来,正是青州卫驻益都县城的百户孟同,躬身一礼,“县令大人,白莲贼寇来犯,孟同以下皆听大人号令!”

    林沐风打量了孟同一眼,心头也不禁暗赞一声,好一个英气勃发的将军,虽然只是一个百户长,但浑身上下也透射出旺盛的斗志和内敛的杀气。单凭这一眼,林沐风就觉得此人绝不简单,起码是上过战场。

    “孟百户,你的人马可都到了这城楼之上?”孙连梁点了点头,“来人,传本县的命令,宣告本城百姓,所有人等皆闭门不出,不得喧哗,有借机滋事者,斩!”

    一个官差诺了一声,回身下城楼去疏散百姓去了。战乱期间,明朝制,凡军政大事一切皆归地方行政长官指挥,白莲教暴动攻城,孙连梁当然是当仁不让。

    “孟百户,我们人手虽少,但就算是全部都阵亡在这城楼之上,也绝不能放一个贼人入城祸害百姓,传本县的命令,我等誓与益都共存亡!”孙连梁此时此刻,一反往日那文绉绉的摸样,混身上散发着冷厉果断的神采,说着狠狠地一拳击打在城楼的垛子口上。

    孟同转过身去,刷地一声抽出宝剑,向天仰起,怒吼道,“兄弟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听县令大人号令,灭杀白莲贼寇,誓与益都共存亡!”

    “灭杀白莲贼寇,誓与益都共存亡!”

    “灭杀白莲贼寇,誓与益都共存亡!”

    一阵嘡啷啷的兵器出鞘声传过,众兵士一起仰起头颅,爆发出刚毅的呼喊,虽然人数不多,但气势却磅礴震天。

    原本还依稀晴朗的天际,在此刻慢慢乌云密布,天色昏暗了下来,呼啸的北风席卷而起,像刀子一样割得人的脸生疼。

    “沐风,若梅姐姐在家吗?”孙羽西从城下的贼人身上收回目光,背过身去,犹豫了一下,伸手替林沐风拂去了被风刮来落在他肩膀上的一片枯叶。

    “嗯。”林沐风同样也从城下收回目光,在转头一瞥的瞬间,发现眼前孙羽西那一张清秀无比的脸上虽然挂着深深的焦灼,但眼神中却透射出千万缕的柔情。林沐风心头一颤,转过头再也不敢看她的眼睛。

第九十三章城中檄文

    孙羽西面色一黯,幽幽一叹,也转过头去。两人明明是紧紧靠在了一起,却一个头转向东,一个头转向四,尴尬之极。

    急骤的马蹄声从东侧的官道上传来,没有多久,一匹枣红马掀起漫天的尘土,马上一个黑衣劲装少女在风中疾驰过来,手里,啊,手里提留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首级。将首级扔给打头的那个贼首,跟他小声说了几句话,然后又纵马向来路驰去。

    贼首仰天狂笑着,奋力抛起手中的头颅,头颅在空中翻滚着,滑过一片血光。贼首手中的长矛向上一刺,噗地一声,长矛生生刺穿头颅的脸颊,挂在了长矛的尖上。他高挑着头颅,笑容一敛,纵马向城墙下行进了十几米,示威一般地向城楼上的官军展示着头颅。

    “县令大人,那好像是我们派出去向青州府求救的信使。”一个差役的声音明显有些发颤。

    孙连梁面色阴沉,没有吭声。信使被杀,这意味着从益都通往青州府的道路已经被白莲贼人截断了,甚至……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寒意,这回看起来,白莲贼寇的动静不小。所幸有着高大城墙来依仗,否则,以这百余人与千余贼人相抗,只能是死路一条。

    孟同怒吼一声,“弓箭手侍候,射死他狗日的!”

    数名军士搭箭引弓,嗖嗖嗖!数只飞箭飞射而出,直奔城墙下耀武扬威的贼首。贼首眼见飞箭射来,也不慌不忙,摔落长矛上的头颅,探出长矛,左右击打,就将飞箭敲飞。“哈哈哈!”贼首狂笑着,打转马头,驰回本队。

    县丞陈安良不知在什么时候也来到了城楼上,悄然站在了孙连梁的身后,恭声道,“大人,卑职带人也跟大人一起在这城楼上出一把力!”

    孙连梁回头扫了陈安良一眼,淡淡道,“陈大人有劳了!”说完又扫了孟同一眼,“孟同,派人去弄些酒肉来分给兄弟们,吃饱喝足,准备迎接贼人的进犯!”

    林沐风站在城楼上,一直在琢磨,白莲教既然聚众来犯,看这阵势定然是举旗造反了且声势还不少,恐怕兴兵的地方不止在益都一县,但他们何以就静静地守在城外而迟迟不攻城呢?他们有什么图谋?

    咚咚咚!

    白莲贼众中突然响起了轰轰的鼓声,两架马车拼凑在一起组成的简陋战车上,一个凶恶的汉子卖力地擂着鼓,黑压压的白莲贼众跑动着,呈现出一个半圆形,似乎是在布什么阵法。

    吼吼吼!

    鼓声三通,四个凶猛的汉子跌着罗汉,八只手臂上架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步调一致地吼叫着向前奔来。少女冷艳异常,一身白衣白裙,一手握着一面三角小旗,另一手提着一个花篮。

    “白莲花开,所向无敌!”少女清喝一声,将手中的令旗奋力向地上一掷,令旗的旗杆似是铁制,嗖地一声插在地上。少女腾出来的手伸进花篮,抓起一把把银箔纸做的莲花,漫天撒去。

    银灿灿的白莲花被风吹着,在空旷的场地上满卷而起,全场白莲贼众先是用力拍打着胸脯,继而又一起发出震彻天宇的吟诵声:“白莲花开,所向无敌!”

    城楼上的官军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城下这一幕闹剧,一个个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这一幕,在林沐风看来,当然是可笑之极,这只不过是白莲教装神弄鬼借以蛊惑愚民的一种形式罢了。什么念了咒语吃了符水后就刀枪不入,纯属扯淡。在现代社会的电影中,他经常看到这种故作玄虚的镜头,原以为是导演瞎编乱造,没成想现实居然真是如此。

    孙羽西从孟同手里接过一碗酒,默默地递了过来,“天寒地冻,喝点酒暖暖身子吧!”林沐风无言地接过碗来,仰起脖子灌了几口,然后又递给了身旁的一个军士。

    孙连梁喝完一碗酒,愤愤地将瓷碗摔落城下。一个官差慌慌张张地跑将上来,呼道,“大人,大事不好了,城中到处贴满了白莲贼人的告示。”说完,递过一张写满字的黄表纸来。

    孙连梁接过略扫了一眼,浑身一颤,清冷的眼神一下子变得落寞起来,随手将告示攥成一团,扔在了脚下。冷风袭来,将纸团席卷而起,飘忽着落在了林沐风身下。林沐风捡起来,展开与孙羽西一起看去——

    白莲圣教义军奉天讨贼朱榑檄文

    自有白莲圣教圣众奉佛母命讨齐王事,檄布四方,若曰:嗟尔有众,明听予言。慨自有朱榑入齐,不修德行,蝇营狗苟,欺男霸女,为祸山东,*山东之佛母子女民人。罄南山之竹简,写不尽满地淫污,决东海之波涛,洗不净弥天罪孽。王座之设,豺狼升据,朝堂之上,沐猴而冠。今幸天道好还,天下有复兴之理,人心思治,贼子有必灭之徵。三七之妖运告终,而九五之真人已出。榑罪贯盈,佛母震怒,命我圣众肃将天威,创建义旗,扫除妖孽,廓清华夏,恭行天罚。言乎远,言乎近,孰无左袒之心;或为官,或为民,当急扬徽之志。甲胄干戈,载义声而生色;夫妇男女,摅公愤以前驱。誓屠朱榑,以安齐鲁,以望天下;特诏四方英俊,速拜佛母,以奖天衷。予兴义兵,上为佛母报瞒天之雠,下为天下解下首之苦,务期肃清榑氛,同享太平之乐。顺天有厚赏,逆天有显戮。布告下天,咸使闻知。

    孙羽西也自幽幽一叹,盈盈走到孙连梁跟前,小声说了几句。孙连梁点了点头,猛然回过头来,喝道,“来人,速速去城中,将所有告示揭下,立即查明是何人所张贴,城中严加戒备,凡发现有图谋不轨者或白莲贼子,一概斩杀无赦!”

    “是!”官差应声而去。

    陈安良走了过来,小声叹息道,“大人,天色寒冷,要不由卑职镇守在这里,大人下去官衙之中歇息片刻吧。”

    孙连梁缓缓摇头,指着城下虎视眈眈的白莲贼众,慨然道,“城下贼人势众,城中混乱又起,你叫本县如何能够安枕?逆贼不除,祸乱不肃,孙某绝不下此城楼……皇天后土,天日昭昭,本县食君俸禄,幼承圣训……当誓与益都共存亡,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第九十四章炮击

    孙连梁慷慨之声传入众人耳中,众人面上皆浮起激动湛然之色。孙连梁为官清廉,爱民入子,体恤下属,在这益都一带颇有民望和威望。

    林沐风也抬起头来,向孙连梁投去了敬意的一瞥。难怪古人言,为官者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看来,古代社会清官所谓之高风亮节,忠君爱国,应该正是体现在孙连梁这种官员身上。

    “逆贼不除,祸乱不肃,孙某绝不下此城楼……皇天后土,天日昭昭,本县食君俸禄,幼承圣训……当誓与益都共存亡,宁可玉碎,不为瓦全!”耳边回荡着孙连梁坚定的声音,林沐风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长叹,在王权社会,尚且能有范仲淹、文天祥以及孙连梁这种天下为公的清官,可在法律制度健全的现代社会,真正大公无私的清官却咋就成了稀缺品呢?

    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视民生为土鸡瓦狗,视国法于无物。有利益当官的先上,有便宜当官者的先赚,就连在大火灾之中,也要“让领导先走!”当年西北某城市某礼堂中的一场大火,上百名师生葬身火海,而在场的官员居然全部平安在大火蔓延起来之前从容不迫地逃离了现场!

    想到这里,林沐风心情激荡起来,眼眶有些湿润。他大步走到孙连梁跟前,头一回心甘情愿地跪倒在地,“义父的高风亮节,沐风感佩之极。我等读书之人,我等大明子民,当以义父为毕生学习之楷模!”

    “大人!”孙连梁身后刷地跪倒了一片。有官衙的差役,也有百户所的士兵。

    “诸位请起,诸位请起,孙某惭愧之至!”孙连梁手虚虚一扶,“今白莲贼人谋逆,犯我县城,本县一人力薄,何足道哉!城中万余黎民尚诸位戮力同心共抗大敌!”

    “谨尊县令大人号令,誓与益都共存亡!”百多条汉子热血沸腾起来,高举起手中的兵器,豪迈刚毅的呼喊声在凛冽的风中扩散着,回荡着。

    轰!轰!轰!轰!轰!轰!

    千余白莲贼众终于开始行动了,散了开去,队伍中间闪出十几辆制作非常简陋的巨大石车炮来,数十名白莲教徒高高跳起落在炮车的前踏板上,踏板下坠,后面的“炮弹”被巨大的冲力带动而起,呼啸着向城墙砸击而去。除了有几颗飞石由于力道不足落在了城墙下,多数石弹均狠狠地砸在了城楼上。

    所幸,益都城墙高大坚固,石弹只在城墙上砸出了几个小坑来,要是颜神镇那种小城,不把城墙震塌才怪。

    众人大惊,林沐风刚要俯身向下望去,孙羽西猛一拉他,呼道,“小心!”

    一颗微型的“石弹”轰然一声落在了城头上,将孟同派人弄来的那一锅肉食砸了个粉碎。看来,白莲贼众见“大弹”对益都城墙构不成实质性的威胁便换成了这种密集的小弹,专门来袭击城楼了。

    几乎就是在瞬间,密集的“弹雨”呼啸着向城中落去,幸好这种石弹没有什么准头,一部分因为力道不够落于城下,一部分因为力道过猛落下了城楼,落在城楼上的只有少数。但就是这样,就已经砸伤了不少人了。

    “大人!快躲避!”孟同高举一面盾牌,高呼道,“所有人等皆紧贴城楼墙壁,高举盾牌!”

    孟同护着孙连梁避在了墙下,而孙羽西也与林沐风贴着墙根坐在了地上。旁边的玉人儿虽然身着男装,但那扑鼻的香汗以及那吁吁的喘息,那嫣红的脸庞,以及那眼中的汪汪柔情,虽处在危险境地中,也让林沐风禁不住心头一荡。

    呼啸的弹雨砸了半个多时辰,但杀伤力却很有限。军士们几乎没有伤亡的。林沐风心道,白莲贼众要是靠这种方法攻城,怕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他刚才仔细看了,白莲贼人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攻城的工具都没有,面对益都这高大的城墙,根本就攻不进来。

    其实,林沐风并不清楚,要不是把手城门的几个士卒警惕性挺高,看到外面有大队人马行动的动静,立即关紧了城门,并敲响了警钟。而且,就在刚刚关紧城门的一瞬间,隐伏在城中的白莲教徒就冲杀过来,几个士卒拼死抵抗,等孟同带领兵马赶过来,这才保住了城门不失守。

    说句实话,这也就是孙连梁为官清正,孟同视部下为兄弟,益都的守军们“素质”比较高,也极有“大局”意识。否则,要换是其他县城,没准白莲贼人就趁着过年之际,呼啸而入,杀进城中劫掠一番占据城池了。后来,林沐风才直到,临近的沂水、临淄等几个县城就是这样被白莲贼人攻陷的。

    孟同见贼人动静小了,怒吼一声,“兄弟们,火炮准备!弓箭手准备!火铳准备!”

    益都城上只安装有一台简易初级的轻型火炮,有效射程大约在数十丈左右吧。而明军中,也装备有少量的火铳,这是明朝初年的一种轻型火器,2人一组发射,一人负责支架和瞄准,一人负责点火射击,射程180米。相当于今天的步枪吧,最早的制式。

    几个士卒安好火yao和炮弹,几组士卒架好火铳,孟同兴奋地高举盾牌站起身来,抽出宝剑,向城外一指,“发射!”

    轰隆隆!噗嗤!噗嗤!

    这可是火炮,货真价实的火炮,炮弹飞射而出,落入白莲贼众群里,顿时发出震天动地的响声,烟尘弥漫而起,一片贼人被炸死或炸伤。而守军架起的火铳也如同流星赶月一般,闪烁着火花,中者无不倒地,发出连连的惨叫。

    轰隆隆!白莲贼人正在逃窜间,又是一发炮弹从城楼上呼啸而至,紧接着炸翻一片。“不要慌,散开,散开,卧倒!”贼首厉声喝道,挥舞着长矛,纵马来回“驱赶”着意欲要四散奔逃的贼兵。

    看得出,这名贼首也颇似一个经过战阵之人。在他的“指挥”下,贼兵渐渐止住了慌乱之势,远远地分散开去,借助地形开始卧倒隐蔽起来,躲避着官军凶猛的炮击。

第九十五章血溅城头(上)

    一时间,局面暂时陷入僵持阶段。

    天越发的阴暗了。在苍茫的天际,狂风席卷着乌云。在乌云与那绵延不绝的山脉以及空旷的平原之间,一只矫健的苍鹰时而在乌云中穿行,时而掠过山峰和大地,像一道黑色的闪电。

    风狂如骤,黑色的天幕似乎要挤压下来。

    林沐风静静的站在城楼上,抬头望天,神情凝重,动也不动,任凭狂风吹拂起他的衣袍,像极了一尊历尽风雨沧桑的雕像。身后,官军簇拥着孙连梁和孟同,正在围着一堆篝火暖着身子。

    咔嚓!天空一声爆响,一道明亮的闪电滑过天际。

    几个官军突然转过身来,眼望着城中升腾起的火焰,大惊道,“县令大人,县令大人!城中似是起火了!”

    孙连梁腾的一声站起,向城中望去。官衙方向,窜起了熊熊烈火,隐隐有一阵阵喊杀声和喧闹声传了过来。孙连梁倒吸一口凉气,吼道,“城中有人捣乱,张小阳,速速带人前去查看!”林沐风在一旁,心里突然起了一种很不详的预感。

    喊杀声越加的近了,数十名头缠白巾的贼人高举着火把,手持着钢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孟同面色一凛,匆匆向孙连梁拱了拱手,带着数十名官军士兵冲杀下了城楼,向贼人杀去。林沐风心中一动,突然大吼道,“孟将军,一定要小心城门,拼死也不要让贼人开了城门!”

    这股贼人潜伏在城中的目的,恐怕就是要里应外合,攻陷益都城的。只要城门一开,城外大股的贼兵冲杀进来,益都就算是完了。贼人势众,失去了城池的阻挡,区区百余名官军跟蝼蚁没有什么区别。想到这里,林沐风往城外扫了一眼,果然,看城中火起,大量的贼兵悄悄向城门的方向移动集结着。

    城楼下,“杀!”孟同宝剑一挺,吼道,一剑刺穿冲过来的一个贼人胸膛。众官军顿时与贼人们混战成一团,兵器的碰撞声,惨叫声,呼喊声,吼叫声,交织在一起,打破了这沉沉的阴霾天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浓浓的血腥气息。

    孙连梁在几个官军的护卫下,焦灼地望望城外,又看看城下。这个时候,谁都没有注意到,陈安良带来的那几个家丁摸样的人悄悄聚集在了一起。

    陈安良轻轻拍了拍孙连梁的肩膀,呼道,“县令大人!”

    “嗯?”孙连梁回头看着陈安良。

    陈安良脸上闪过一丝阴森,噗地一声,血花四溅,一柄匕首刺入了孙连梁的胸腹间。

    “你,贼子敢尔!”孙连梁身子猛然一个抖颤,踉跄着后退了一步,手指着陈安良面色痛楚地倒了下去。

    “义父!”

    “县令大人!”

    “爹!”孙羽西发出一声尖锐的惊呼,一个箭步窜了过去,俯身扶起了倒在血泊中的孙连梁。

    陈安良手持滴血的匕首,后退着进了几个从人的保护圈,扯着嗓子喊道,“杀啊,弟兄们,杀下城楼去,打开城门,迎接我们白莲义军进城!杀啊,城外的兄弟们在看着我们!”

    陈安良居然也是白莲教徒,林沐风没有想到,一个官府中人,一个县城的县丞,居然也投靠了白莲教!贼兵在外围城,内有陈安良从中策应,算准了益都城中只有百余人的防卫力量,看起来白莲教对这益都县城是势在必得啊!

    “爹爹!你不要吓我!”孙羽西抱着孙连梁,坐在地上,她的一袭白袍早就被孙连梁伤口涌出的鲜血染红了。

    林沐风心中一痛。怒火熊熊燃烧起来,脚尖一挑,地上的一柄长矛挑起落在了他的手中,他怒吼一声,“杀!”带头杀了过去。

    杀!

    杀!

    孙连梁的被刺,引起了城楼上官军和衙役的极度愤怒。孙大人在他们心目中是一个难得的好官,一个和善的长者,如今被贼人所伤,生死未卜,官军们个个都杀红了眼,舍死忘生地冲上前去,再加上林沐风的来回策应,片刻间便把陈安良身边的人都包围起来剿杀殆尽。

    陈安良之所以敢动手,是看见城中潜伏的内应开始行动,杀到了城楼下,这些人都是白莲教中的好手,他这才同时在城楼上发动。谁料,千算万算,这城楼上多了一个手持长矛武艺高强的林沐风,交手几个照面之间,他的两个从人就被他用长矛挑死。太快了,他们还没有支撑到城楼下的内应杀将上来,便成了官军手下的无头冤鬼。

    “陈安良,你这只老狗!”林沐风手中的长矛顶住陈安良的咽喉,将他逼到了城楼垛子口处。一道白影闪过,孙羽西面色惨白,双眼血红,手起刀落,刷地一声,血花冲天而起,喷溅了她一身,陈安良还没来得及惨叫一声,他的头颅就被孙羽西一刀砍落了城下。

    狂风呼啸中,俏脸上、白袍上血花点点的孙羽西痛苦地喊叫一声,失神地一头栽倒在林沐风的怀里。

    ……

    孙连梁最终还是以身殉职了。陈安良那一刀太狠了,不但刺入很深,还在其中搅动了一下,伤口处血涌如注,死在了孙羽西的怀里。孟同和林沐风杀红了眼,带着官军和衙役们与城中潜伏的贼人拼死搏斗了半个多时辰,才将他们全部剿杀。城楼的台阶上,遍地都是尸体,场面惨烈之极,官军方除孙连梁之外,也阵亡了35名士卒。

    林沐风亲自带人将孙连梁的尸首和陷入昏迷状态的孙羽西一起送回了县衙,又让柳若梅带上轻云和轻霞两个也去了孙家,嘱咐小心照顾孙羽西之后,林沐风又挥舞着那根血迹斑斑的长矛,一路奔跑冲上了城楼。

    “林公子,县令大人殉国……我等……”孟同手持宝剑挥泪,泣不成声。

    林沐风也自是非常伤感,他跟孙连梁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对他的敬意却是深重的,这么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就这么陨落了……他抬手抹去了眼角的泪花,低低道,“孟大人,此时此刻,我们唯有坚守住城池,保住这一城百姓,才能告慰义父大人的在天之灵,铮铮忠魂!”

第九十六章血溅城头(下)

    所有贼人的尸体都被愤怒的官军们扔到了城下。一看城中内应的人全部丧命,里应外合的计划宣告破产,贼首纵马过来,神情狰狞,怒吼着,“狗日的官军,老子一定要剥了你们的皮!等老子杀进城中,定要杀光所有的人。兄弟们,给我攻城,杀进城去,财物任取,抢光有钱人的女人!”

    贼寇们带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简易“云梯”以及攀城的绳索,分成三队,吼叫着悍不畏死地冲上前来。孟同冷酷地一笑,“不要慌,放箭!”数十名官军搭弓引箭,箭下如雨,顷刻间,意欲攀爬城墙的贼寇被射死射伤数十人,惨叫着落在城墙之下。

    贼寇首领突然脱去了铠甲,骑在马上,愤怒地咆哮着,“直娘贼,杀我这么多弟兄,你们等着,你们一定给老子等着,老子要剥了你们的皮,抽了你们的筋!给老子冲,谁畏缩不前,老子先宰了他!”

    孟同冷冷一笑,从身边一个官军手中夺过弓箭,奋力一箭射去。带有羽毛的飞箭在夜空中呼啸而下,噗地一声射入贼寇首领旁边一个贼寇的胸口。

    贼兵们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猛烈的进攻,但要么被官军射杀于城下,要么在攀爬过程中被射死、射伤而从云梯上坠落下来。

    “孟大人,炮击啊!”林木风望着城下一波波冲杀过来的贼兵,心急如焚。官军虽然占据城墙上,具有先天的防守优势,但官军毕竟人少,而贼兵势众,只要他们不怕死伤,强行攀城,怕是时间久了,也守不住。

    孟同又射出一支飞箭,闻言扭回头喘息着道,“林公子,益都县城只有这一门火炮,炮弹储存极少,时下这炮弹已经用光了!”

    日!才开了几炮就没炮弹了?这不他娘的纯属吓唬人的摆设吗?林木风咒骂了一声,往城下吐了一口唾沫。

    城下,贼寇首领看着城下越来越厚的贼寇尸体,气得浑身颤抖,突然大吼一声,猛然从马背上跃起,双脚在马背上一顿,身子前冲而起。身子在将落之际,他手中的长剑在城墙上使劲一刺,然后身子又在之前贼人攀附在城墙上的云梯上借力向上升起,如此循环往复,片刻的功夫,20米高的城墙,居然让他“飞腾”了上来。

    官军们面色大变,手中的弓箭纷纷对准了他。一阵箭雨过后,贼寇首领手中的剑飞速地挥舞着,挡去了大部分箭,只有箭头中了一支。他狠狠地将肩头上的箭拔了出来,带出一大片血肉,口中咆哮着,身子带着一道血光向林沐风扑来。

    林沐风这时已经换了一把长剑,他身形一闪,迎了上去。砰!火花四溅,两柄长剑相交,发出激烈的碰撞声。林沐风手腕一震,一股巨大的力量传了过来,差点就撒剑脱手。他面色一凛,暗道,此人好大的力量。

    贼寇首领持剑面色狰狞地,死死瞪着林沐风,并没有莽撞地再次冲上前来,而是脚步虚幻,连连闪动着身形,等待着再次致命一击的机会。而周遭的官军,则因害怕误伤欧木华,而不敢再放箭,只得一边攻击仍然在攀爬城墙的贼寇,一边观望着两人的交手。

    林沐风神色越来越凝重,他明白,他遇到超级高手了。此人不仅力大无比,还身形灵活富有战场拼杀经验,这一点是自己万万不及的。在今日之前,不要说杀人了,就是杀狗的经历都没有。要不是特定环境下,加上孙连梁之死的刺激,作为一个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人,他绝对不可能下得了这个手去。

    贼寇首领口中低吼着,手中长剑顿闪,再次击杀过来。

    林沐风身子急急退去,避过了这一剑,然而与此同时,贼寇首领的剑尖突然向上一挑,又横着借势刺向了他的胸口。

    林沐风大惊,匆忙之间,身子飞速向后仰去,用了一个他曾经学过的武技——铁板桥,贼寇首领的剑锋擦着他胸前的衣襟刺了过去,带着凛凛的杀气。

    贼寇首领连续两击落空,不由得用惊异的眼光扫了林沐风一眼,略一喘息,猛然吼道,“小贼,老子跟你拼了!”剑锋高高举起,直直地向下劈来,带着呼啸的风声,犹如泰山压顶。

    林沐风当即横剑一挡。

    贼寇首领嘴角滑过一丝狡猾的笑容,剑刃飞速贴着林沐风的长剑一滑,闪电般捞了下去,变了方向,向林沐风的左肋狠狠地刺去。

    “林公子小心!”孟同一剑砍下一个刚攀到城楼上的贼寇首级,回头惊呼道。

    林沐风无法再躲,避无可避。

    贼寇首领脸上那狰狞的笑容是那么地清晰,林沐风长啸一声,猛然挺直了身子,不但不闪避,反而向着贼寇首领刺来的剑锋迎去。

    贼寇首领面色一惊,刹那间,他的剑锋已经插入了林沐风的左肋,鲜血喷涌而出,顿时染红了林沐风左侧的衣襟。

    贼寇首领兴奋的神情只有一瞬,转而变成了抽搐和痛苦。因为,几乎在他的长剑插入林沐风左肋的同时,林沐风的长剑也狠狠地刺入了他的胸口。

    “你,你!”贼寇首领嘴唇哆嗦着,胸口的鲜血喷涌着。

    噗!又是一声闷响,贼寇首领身子往前一挺,背后又中了一剑。是孟同,他在林沐风中剑的瞬间,手持长剑冲至贼寇首领身后,奋起全力一剑刺了过去。

    贼寇首领倒下了,神色更加狰狞,他肯定死不瞑目。他永远不可能想到,居然会有人用自伤的方法换取他人的死亡。其实,林沐风也是没有办法,退已经来不及了,只好拼着受伤奋力一击重创贼寇首领。

    ……

    繁星点点,东边的天际,露出了鱼肚白。经过了大半夜的厮杀对抗,贼寇们死伤200多人,久攻不下,首领又战死,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退了开去,汇集在离益都县城不远处的山脚下暂且安营歇息起来。而官军这边,虽然仗着城高墙固勉强守住了城池,但也是伤亡惨重,死的死伤的伤,完好无损的人,也就剩下孟同等20人了,但就是这20人,也已经精疲力竭,毫无战斗之力了。

    林沐风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又上了城楼。望着20几个精神极度疲倦的官军,又望了望不远处依旧是黑压压一片的贼兵,林沐风叹了口气,心道,要是贼兵再发起进攻,益都必破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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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守城(一)

    贼人暂时退却,官军们也一个个都喘着粗气摇晃着身子倒在了冰冷的城楼上,眼望着脚下那一地的鲜血和尸体,有的无力地闭上了眼睛,而有的则眼眶一红泪如雨下。倒在自己面前的,除了贼人之外,那可都是朝夕相处的兄弟啊!

    林沐风与孟同站在城楼上,远远地想着贼人驻扎的方向望着。突然,身后传来林虎那颤抖之极的声音:“少爷,少——爷!”

    官军已经抽不出人手来“管制”城中的百姓了,这一夜,官军在城楼上拼杀了一夜,厮杀声和惨叫声在城中久久地回荡着,让一城人心惊胆战的。接近黎明时分,一些胆大的青壮年见没了动静,便出得家门来到城楼下探听消息,毕竟白莲贼人进犯,如果让他们攻进城来,烧杀抢掠倒霉的还是老百姓。林虎也被焦灼不安的柳若梅派了出来,她实在是担忧林沐风的安全。

    “林虎,你来干吗?”林沐风身上血迹斑斑,猛然回头笑了一笑,但这笑容实在是有些惨淡。

    “少爷,少奶奶担心你,让我来看看……”林虎面色苍白,不敢再看脚下的一地尸体。话音刚落,城楼上就涌上了一大群汉子,手里握着棍棒、铁锨、锄头等家伙什,激动地呼喊道,“俺们也来守城!俺们也来守城!”

    孙连梁殉国,这县城中自然是以孟同为首了。孟同看了林沐风一眼,拖着沉重的脚步上前,挥了挥手,“各位乡亲,白莲贼人入侵,县令大人以身殉国,这城中只有我们这些人了——你们看,贼人人多势众……但乡亲们放心,只要孟某跟这20个兄弟还有一口气在,绝不会让贼人进城一步!”

    “俺们愿意听大人吩咐号令,俺们不怕死,俺们也有一把子力气,守在这城楼上也能杀几个贼人!”一个领头摸样的青年汉子扛着一根扁担,走上前来向孟同躬身一礼。

    孟同微微一笑,沉吟了一会,转头看着林木风苦笑道,“林公子,此番守城公子以一介布衣之身与官军共赴危难,并肩作战,孟同铭感于心……我们人手不足都聚集在这城楼之上,城门万一要被贼人撞破,后果不堪设想。这样吧,林公子你且带着这些民众去拆些城中的房子,把城门死死堵住了。为今之计,我们只有死守待援没有他法了!”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尔!孟大人客气了,作为城中一员,林某理应为守城抗击贼兵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林沐风拱拱手,领着一群汉子下了城楼而去。

    林虎追了上来,欲言又止,只喊了一声,“少爷……”

    林沐风扫了林虎一眼,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便摇了摇头,“林虎,此城一破,我们都得遭殃,你且回去告诉少奶奶,耐心在家等候,贼人退了,我自会回家去。”

    说完,林沐风大步行去。身后,数十个城中的汉子,也激动地跟了上去。望向林沐风眼中,纷纷流露出敬佩和感动的神色。这些人多是认识林沐风的,虽然他进城定居的时间并不长,但随着柳林瓷行的火爆,他的“神奇故事”早就传遍了全城,这城中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晓得林家这个文武双全的少爷。更何况,他们本来就是一些为城中商行干活谋生的挑夫伙计。

    危难之刻,城中的那些富人老爷们皆躲避在家里闭门不出,只有林家少爷挺身而出……此时此刻,在这些热血的汉子们朴素的心里,林沐风的身影是那么的高大。

    城门左侧百米处。林沐风停下脚步,回头来看着那个青年汉子,“这位大哥贵姓,怎么称呼?”

    “林家少爷,俺叫万昊,是一个挑夫。这些兄弟们都是城中各个商行的挑夫伙计……俺们一切听少爷吩咐。”青年汉子恭声道。

    林沐风微笑着,手指着眼前的一座已经被废弃的老宅院,问道,“这是谁家的宅子?”

    “回少爷的话,这是马家的宅子,不过这宅子已经废了。拆吗?少爷,要不要去通报马家一声?”万昊小声道。

    “不必了,时间紧急,顾不得那么些了,兄弟们,各自操家伙,拆!”林沐风摆了摆手。这马家他是知道的,之前在他丈母娘的寿宴上有过一面之缘,也是城中一个经销瓷器的富商。

    数十个汉子们应了一声,纷纷拿起手中的家伙,破门而入,从围墙开始拆起……烟尘弥漫中,一段段围墙轰然倒塌……

    一个大腹便便的华服男子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家丁。大老远,他便喘息着吼道,“你们这些混蛋,在干什么?”

    林沐风拍了拍万昊的肩膀,低声道,“继续干,不管他!”

    说完,林沐风迎了上去,微微一拱手,“马东家,久违了!”

    “是你?林家少爷,你干什么带人来拆我家的房子?这,这还没有王法了?”马明哲气急败坏地跳着脚咆哮着,“你们还不给老子住手!”

    “马东家,白莲贼人进犯,在下奉青州卫百户孟同孟大人之命,带人来拆几座房子堵住城门……马东家,如果让贼人攻进城来,不要说你这废弃的旧宅院,就是你的新宅还有你的身家财产也统统都保不住……等贼人退了,自然会有官府补偿于你。”林沐风不急不缓地道。

    “你说的好听,为什么要拆我家的房子?你林沐风为什么不去拆你家的房子?还有,你丈人柳家在这城中宅院无数,你何以不去拆?我看你是假公济私!”马明哲一看汉子们仍然还在拆得热火朝天,气得脸红脖子粗地冲着林沐风大喊大叫。

    林沐风冷冷地扫了他一眼,转身去不再理他。心道,你就抱怨吧,事后自然有官府给你一个交代。

    这时,尘烟中一个汉子的声音传了出来,“姓马的,你这一座废宅子离城门最近,不拆你家的拆谁的?贼人就在城外,你难道想让贼人攻进城来吗?人家林家少爷已经与官军一起在城楼上与贼兵们厮杀了一整夜,请问你马东家干什么去了?”

    “你,你们!林沐风,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去县衙告你们私拆民宅!”马明哲一时无言以对,又心疼自家的老宅子,虽然是废了不住人的,可毕竟也是财物啊,但他知道又阻挡不住,便撂下一句狠话急急地向县衙跑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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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王介绍:
巍巍宫殿琉璃碧,蒙蒙烟雨青花瓷;
喜气洋洋釉里红,色彩斑斓珐琅器。
瓷砖瓷印瓷火器,内画彩塑逞技艺;
老瓷绽放新篇章,中华盛世一朝起。
一个现代工艺美术师回到明初,成了富甲天下的风流瓷王。他会彩塑制瓷,他更擅长方寸内画,他还提前复原了失传的琉璃艺术,且看这只来自工业文明的小小蝴蝶,如何闪动翅膀,让大明陶瓷琉璃工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让一个泱泱大中华盛世图景,忽然歌唱,辉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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