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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月风花三百篇全文阅读

作者:对山居     雪月风花三百篇txt下载     雪月风花三百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雪月风花三百篇全文阅读

第一篇 三角梅的爱恨情仇

    很早就认识三角梅,在花坛里,总是被放在居中的位置。分不清花和叶子,锦簇簇一团,热闹,可是说不上美。

    决定养三角梅,是在刚开始养花的时候,很单纯地功利,传闻它有水有肥有阳光就疯长,不容易挂掉。看着好好的一盆花渐渐萎靡下去,各种办法用尽也不见好转,非常煎熬。等到香消玉殒赶紧连盆扔在看不见的地方。看不见了,挫败也在那里,想到心就揪一下,得隔好久才再有勇气动养花的念头。

    第一棵三角梅养的如同一场滑稽戏。

    也忘了什么品种,买回来换个大盆就扔在阳台上,每天灌水。它也不含糊,没多久就长了快半米高,每片叶子下一枚尖刺。无事端详,总觉得不像好东西。带着成见去网上查,有人说长了刺的枝条都不开花的。那还等什么,一边向家人通报,一边三下五除二,没两分钟一把枝条就拿在戴着厨房手套的手里了。

    重新坐回电脑前,又看见一句:三角梅怎么会没刺呢!才想到南方路边的三角梅肯定没人定期修理,那花也跟瀑布似的。沮丧,还是沮丧,杀错了人大概就是这么沮丧。

    秋初搬家,三角梅拖进房间打包,花盆后面一根漏网的枝,枝上一簇耀眼的花,像质问、像控诉又像嘲笑,惭愧得连惊喜都不敢表露,紧缠密裹之后想着以后要好好待它。

    千挑万选的搬家公司按着套路出牌,声称当时逐件家具告知后定下来的两辆车装不下,必须加一辆车。傻子似的我们按网上的攻略跑到车边去监督装车,逼着摆放的工人把一件家具往里挪了一尺,转过头他又只多不少地挪回来。我们选择了些大件准备实在不行就放弃,他们抬的时候专挑选出来的抬,空间占满,留下的我们不舍得扔,就得加车。

    稀松地装了两车,怎么也不肯再装。我看着摆满半个客厅的花只好说这些不要了。一个一直闷声不响地小伙子拎起装满小花盆的编织袋气愤愤说:“不要、不要,都不要啦!”说着装到了车里。

    安定下来以后,看着那硕果仅存的几盆衬着新居雪白的墙,总让我想起放弃的那些,后反劲儿的心痛压也压不住。

    要说我感激那个小伙子估计会有人怀疑我有病,那本来是不该有的损失。可是他怎么敢得罪工友呢?没有他,那几盆也不会有。扭曲的事造就了扭曲的思维和情感。

    一年不到花又养起来了,规模只大不小。我本来不打算再养三角梅,在千里之外的朋友家看到一盆,也就又买。

    对着电脑千挑万选,结果当然是不对版,不要红的,偏是红的。花蕾初现,略暗的珊瑚红一点点在绿叶间,像古画里出来的,古朴的沉重的冶艳,还可端详。随后就完全失控,整株变成了一根燃烧着柱子,不拨开重叠的花朵就看不到叶子。

    从没见过那么大朵的三角梅,可也喜欢不起来。它在阳台的角落里整整烧了好几个月才落。剪枝施肥,怜恤它寂寞的辛苦,像勤谨而又遇人不淑的中年女人。

    没收到心仪的颜色不甘心,又栽了一盆。这次对版。不知是不是年龄太小,很是娇弱,稍干旱就落叶枯枝。没想到前几天竟也开出花来。白色,边缘一点淡淡的浅粉,疏枝横斜,大有潇湘妃子风范。摆在窗前,月下看颇有仙气。

    或许那些疲惫的中年女人原来也都有仙气的。

第二篇对山居

    买房之前,就有个虽不很清晰但坚定的标准:环境一定要好。好到什么程度却说不清,也不敢设想。对山居让人第一满意的是环境,其次是三面可以看到风景的窗子。不肯换掉古老的铝合金窗子,怕折腾之外,也是舍不得宽的窗框再挡住一部分风景。

    一次清早跑过来打扫房间,站在窗前远眺,一道青山起伏有致、大型水墨画一样挂在眼前。干了一会活又跑去看,除了眼前的小山远处一无所有。以为自己找错了窗子,于是南窗、北窗跑了好几个回合都没有,坐下来擦汗,怀疑刚才所见是幻觉。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后来熟悉了环境,知道有雾霾那座山就隐身。平时用它做空气质量预报,看它露出多少,判断污染的程度。

    三面大玻璃窗的南北阳台各有不同的风景。

    南阳台东面是楼群,可看朝阳,脸靠近玻璃窗从两楼间望出去,可以看到尽头的农田和小山。小山和农田之间有一条相当宽的马路,没车时绿油油连成一片;西边是公园的小山,栽满景观树,秋天溢彩流光美不胜收。

    小公园不大,苔色斑驳的小块地砖风吹雨浸磨平了棱角、脱去浮色,古朴温和、沉稳可爱。一条石子漫成的水渠,夏天排水、秋天铺满落叶,上面横着窄窄的石板桥。两个极简的尖顶木头亭子,很宽大,能让很多人进去避雨,不是装饰品。

    北阳台很多人家都做厨房。装上比人高的油烟机,挡住东面的也有,挡住西面的也有。我哪一面也不舍得挡,捡了前房主一个矮柜子,上面正好放带两只暗红手柄的电陶炉。炉子热的慢,切菜炒菜都慢悠悠,有充裕的时间看看山、看看树、看看远处白色石级上的人。

    客厅向北公认不好,但兼做书房似乎就正常了。

    窗前放一长桌,眼前背后书架磊满书。高背椅子旁边凤尾竹羽叶如伞,一边张在桌边,一边张在黑色的沙发头顶。无论坐在哪儿,都是坐在凤尾竹下。

    坐在室内的绿荫之下放眼窗外,小半是对面的楼角,大半是一座屏风似的小山,近,而又不给人窒息感。山后是大片的水,滋润得小山蓊蓊郁郁。冬天树叶落尽,满山灰色灌木绒绒如毛毛头,虽有几簇石头清晰可见,一点也不冷硬。不论什么时候抬头,它都静静地在那里。

    山给人可依靠的感觉。房子虽然只是鸽子笼的一格,我们还是郑重地给它起个名字:对山居。对着山的居所,纯粹写实。从闹市搬来这个清净的地方,身心愉悦,我曾做打油诗试图表达当时的心满意足:

    一窗青山半壁书,

    瓦盏粗茶意已足。

    手倦抛经天欲晚,

    卧看斜晖上壁橱。

    对山居的日常娱乐是看朝霞、看夕阳、看风压树低、看雨洗轻尘、看雷鸣电闪、看月缺月圆、花开花落。目光所及,迎春、梅花、桃花、玉兰、木槿、松柏、杨柳、梧桐、忍冬、红枫还有好些叫不上名字的灌木,二月兰、鸢尾等草花更是不计其数。

    这些还都是公共的绿化,邻居爱花的人尽有,私家小花园更是美不胜收,信步转转总有意外惊喜。前几天看到一户门前几棵盛开的菊花,竟接近一人高,猜想种花人一定生有传说中的绿拇指。

    一楼的老爷子八十多岁,楼前的大片竹子、几十棵一人高的各色玫瑰都是他种的。去年热力管道大修,几台挖掘机吊车进来,半天功夫连同几棵高大的柿子树悉数夷为平地。施工之前老爷子赤膊上阵,锹挖手拔抢救了几棵出来,立在阳台下的阴凉处,后来也都枯死了。

    我听着挖掘机斫断粗枝的声音捶胸顿足时还以为是公物,只心疼要好多年才能长这么大,不知道植物的主人此时就在“屠杀”现场眼睁睁看着。后来听老人很平淡地说起,惊讶他的平和豁达。转年春天看他扶着个买菜车在路边休息,车里一棵带花的玫瑰。问他要不要帮忙,他频频摆手:“快走、快走!”

    有个爱花的老人做邻居,就如同每天对着青山绿树、呼吸着清洁空气一样值得庆幸。

第三篇 玛瑙猴

    曾经,我的家乡出玛瑙。人们去江边捡一麻袋,轮斤卖给来收购的南方人。那时候人口流动不易,收购的人不来了,也就没人再捡。江边多得是,没人当宝贝。也没人叫它什么玛瑙,称之为红石头。

    我姥姥从小听唱本,知道点关于金银财宝的事,可也不以为意。从我爸爸捡回来的大堆石头里挑了一个酷似猴子的给我玩,不计成色,只看中它的样式巧。她不叫它“石头猴”,叫它“玛瑙猴”。玛瑙猴不大不小,一岁的孩子握在手里刚好,姥姥说我整天拿着玩。

    七八年后一个冬天的傍晚,邻居孩子在我家,她家没有老人,父母又不给她钥匙,差不多每天那个时候都在我家。当时停电,饭桌中间点着一根蜡烛,旁边炉火正红。那孩子爱翻弄别人的东西,从针线筐里翻出了玛瑙猴问是什么。我以为人人都该认识的,笑道:“玛瑙猴都不认识。”姥姥看那孩子慢慢将拿着石头的手缩进灯下的阴影里,忙递给她一把瓜子,把石头哄过来换了个地方放。等她父母接她走后想起来再去看,那玛瑙猴不见了。

    姥姥甚为惋惜。一再告诫我不可以贪别人的东西,“再好的东西也不能贪!”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紧盯着我的眼神,好像能用目光把这条戒律钉进我的脑子里似得。我问:“她为啥拿呢?”姥姥说爱小便宜的孩子不会有出息。多年后那孩子偷偷卖掉了父母的房子,应了姥姥那句话:小时偷针,长大偷金。

    不仅不能拿别人的,看也不许多看。隔壁家独生子常常拿了各种零食站在门口吃,姥姥从窗户里见了一定高声叫我们回去。看嘴也是没出息的表现。

    一年春节坐火车去看爷爷奶奶,窗外白雪皑皑,坐我们对面的中年人放一个红亮的西红柿在小桌上。那时没有反季节蔬菜,好几个月没见,真是巨大的诱惑。我们都装作没看见,偶尔偷偷瞄一眼。还有两站下车,中年人把西红柿掰开分给我们,说好孩子就该奖励。这件事让我明白,如果真的好,总会有人明白。

    婚后拮据。春节时仅有几样拿得出手的吃食都当做拜年礼物送出去,自己水煮白菜,怡然自得。当时有冰箱冰柜的人家不多,存储食品都靠天然冰箱。天气渐暖,寒气着人不着水,一个至近亲友当做储藏室的阳台鱼肉堆叠,化得一塌糊涂。她拿了一条肚破肠流的大鱼给我,我死活不肯拿。

    还是这个亲戚,几年后跑到我工作的城市,坐在我租的十平米的筒子楼的床上,眉飞色舞讲一个朋友女儿傍上了大款,想生了儿子转正,结果生了个女儿被遣散。“给了那么大一颗钻石!”她那时新富,用她的话说是“比别人那是强得多”,羡慕那样的钱,我无法理解。

    有闺蜜如园丁鸟,爱一切闪闪发光的东西。典当行、珠宝展我陪着她不知逛了多少。有一天看玛瑙,小小的几块价格不菲,她犹豫再犹豫,选了最小的一块儿。用手指挡住那小石头上的瑕疵,只露透亮的一点给我看:“好看吧?”我不忍扫兴,忙说好看。想起当年装在麻袋里、堆在地上的那些,只觉得滑稽又讽刺。

    忍不住把这感慨说给同事,提到曾经当做玩具的玛瑙猴,同事酸溜溜地脱口而出:“你家有钱!”

    夏虫不可语冰,果然。

第四篇 菜市

    菜市是最准确的人间烟火。

    七仙女从云端往下看,应该是先看见菜市才看见董永的,没有菜市喧阗热闹的衬托董永孤单流泪的背影也不会那么楚楚可怜,让七仙女一心想呵护他温暖他。

    神仙岁月传说里总是凄清寂寞的,俗世的人看修行的高僧,只看到他们端坐的枯寂,看不到他们精神的洒脱。

    灵魂被柴米油盐填满就是凡人和神仙的差别。

    神仙的居处也许有少数的人得以窥探微乎其微的一点,多数的凡人无从想象也不感兴趣;而人的居处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菜市,走进菜市就是真正走进了人间。

    蔬菜挂在枝头的时候,散发的清香、闪耀的色彩都自然而充满生机,一旦摆到菜市里,即便被水浸得仍旧枝**括,也仍旧是穷途末路,色香味如世风日下,叫人无法乐观。

    菜市里的人面对的永远是一时不如一时、一刻不如一刻的根茎花果,从这一点能看出人的坚忍,他们喜笑颜开地挑得眼前满意东西,从不思前想后。就像他们明知道在生命中的某一个点,一定有个叫死神的朋友等着他们一样,他们没有看到他,就当没有那回事,只管用心享受眼前的桃红柳绿。看见他了,那么随他喽,人又有什么办法?

    菜市里的人,即便是最苦恼的人,也有着一份令人感动的乐观,不管面对的是什么眼前总要继续。吃饭是最基本的生存之道,肯吃饭,至少说明人没有绝望到底。

    菜市里充斥着欲望,那是欲望最为恣肆的地方。

    所有的眼睛都在鱼肉蔬菜上,那是远古的狩猎的眼神,呼应着内心的欲望,专注地屏蔽掉身外的一切。

    人从进入文明就学会掩饰欲望,只有菜市能让他们脱去面具。“我要这个!”“我要那个!”毫不隐晦,难能可贵。其他的事情上哪里会有如此痛快!

    暗恋一个人N多年可能开不了口,觊觎天下之心路人皆知了,还要顾左右而言他。下笔千言的一本小说,无数跌宕起伏的故事,不过藏着一点作者的心事。

    菜市给了人们发泄的机会,错对都无伤大雅,多吃一口少吃一口,不用背负良心债。

    精神上感觉高处不胜寒的时候,到菜市去接接地气,无论怎样恶劣的心绪都能乐观起来。

    不过是芸芸众生,穿衣吃饭是本分,再有别的想头,那都是意外之喜,该感恩、该享受。

    站在菜市的人流里,心里的阴霾轻易就被人间烟火冲尽,不信可以试试。

第五篇 人生最是有情吃

    想要好吃的是做孩子时最感兴趣的事,找到好吃的是长大后最费心思的事。

    做饭的人一天之内至少有三次想到吃什么。有时候很快就想好食谱,多数的时候都反复掂量,营养搭配、味道调和、不能跟前两天重复。有时候想好了做的时候又改,重新排布总要费一番功夫。

    能几十年如一日做下来,原因很简单:有人吃就得有人做。吃饭是一切人生意义的基础,谁也省不掉。

    将就活着的人将就着吃,细致活着的人细致的吃,能吃多久的饭,老天自由安排,无需惴惴算计。吃饭这件事最是得过且过、不用虑长远,吃着这顿惦记下顿都过分,吃好这一顿是正经。一顿一顿吃过去,日子就消磨掉了。只看吃饭,人生容易过得很。

    最好吃的饭,都是在饿极的时候吃到的。谁要试图重现那份惊艳就成了传说中制造“珍珠翡翠白玉汤”的皇帝,不是残羹剩饭也不会有当初滋味。重演一遍只会失望,不如留在心中当个念想。

    吃过的东西是记忆里最坚实的部分,一种食物就能氤氲出一段时光,可以视觉、味觉、嗅觉全方位地愉悦身心,获得短暂却真实的满足感。

    材料难得、烹制工艺复杂的菜可以做为餐馆的招牌,但不能挤占别的菜的地位。尊贵如《红楼梦》里的三小姐探春玉粒金莼之外还要单跟厨房点一道“油盐炒枸杞芽”。食物是平等的,龙虾和豆芽菜,价格之外就没有贵贱之分,要看食客的喜好。

    人总感叹世风日下,历代的人们都这么感叹,就让人不禁怀疑是人的主观臆想。过去的好,好在回不去,回味在想象里发酵,隐掉了一切不完美,剩下无可形容的滋味,化作相思磨人。

    想念小时候那一大锅热腾腾的黄米饭。特意托人去闭塞的乡村买了不用化肥的米,舍弃自动化的电饭锅、高压锅改用天然气小火慢熬,大夏天忍受了半天的热气蒸腾,煮出来的仍不是当年的味道。

    当然不是,当年味道里包含着看着姥姥挥动饭铲卷起锅巴的喜悦,包含着一家八口团团围坐的喧嚷。

    现在每天各种厚味焙着,舌头早已没了清净,哪能像从前一块两和面的冷发糕当做两餐之间难得的点心(真是难得,邻居的爸爸就发动几个孩子互相监督,不许在两餐之间吃高高挂在厨房棚顶篮子里的窝头之类),细细地用舌尖捕捉那点昙花一现的香甜。

    家,七零八落,任凭什么珍馐美味也聚拢不到一起。这是时间给人的一份礼物,教会人只品尝眼前的滋味,不要试图去寻找从前。还有,要对世界宽容些,什么味道都尝一尝。

    精瘦的女孩满手是油地抓着一只油饼啃,此时她的世界就缩成那张油饼,观其色品其味就是那一刻生命的意义;隔壁的独生子(从前少有独生子)抱着一只香瓜嘴里啃着一个夹肉的烧饼,站在家门口边吃边鄙夷地看着围观的几个孩子,食物之外还有另一种满足;坐在路边的民工捧着大号搪瓷饭盆吃得酣畅淋漓,输入简单的饭,输出力气,跟曾被赞美的奶牛一样,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寒风中小摊边的年轻人吃的不是香的不正常的垃圾食物,是用那热腾腾的气氛充作家的温暖骗自己一下。

    看人吃饭是非常直观的人生体验,总能引出发自内心的悲悯:没有那一口饭多么伟大的灵魂都将失去依托。不是物质匮乏到用不看来维持自尊心,有机会还是多看看别人吃饭,吃饭的人最真实。

    吃是肉体的行为,可无时无刻不折射出灵魂的颜色。不计精粗的人吃不到好东西;过分细致的会错过些美味。

    吃的态度就是人生的态度,不固步自封,又有所取舍;敢于尝试,又不忘初衷;随遇而安又不放过博一下的机会。

    每种食物都是一个路口,选择里能看出曾经过往、能预见未来前程。永远在追求更好吃的人可能会与面前的美味擦肩而过,不断重复一个菜谱享受着安定的同时未免乏味。

    吃也如同四季,春夏秋冬都经过才知冷暖。聚就尽享聚的美味,不要做聚时惘惘,散后又哀叹的蠢事。

    好吃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能否尝到只在一念之间而已。

第六篇 被打中的爱情鸟

    中年夫妻的业余时间怎样消磨是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关在房间里难免磕磕碰碰,老人孩子不在眼前无所顾忌,吵闹可以无上限升级。半老的人也经不起情绪的动荡,长期的压抑隐忍会生病,口袋又没有实力支撑高昂的医药费。

    没事的时候一起出去走走是个绝好的办法,尤其是万物生发的春天,满眼新鲜的花花朵朵可以任性饱看,身边人已被岁月艰难地证明了不离不弃,安心惬意,两全其美。

    我和老伴新近发现了一个散步的好去处。一条小路走进去,里面本来有几个连着的小村子,不知什么时候拆掉建了郊野公园。曲曲弯弯的步道,高低错落的树木花草得益于现代高强的手段,虽然是“新移民”但颇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种下就生根发芽开花。

    在新发现的地方散步有探险的意味,我们莫名的兴奋,谈话也不像平时疙疙瘩瘩。

    迎面走来一个皮肤黝黑戴耳机的男人,对着我们很严厉地一瞥,颇有凶相。我们又走了十几二十步,听到身后弹弓响,不禁相视一笑,这样一个莽汉竟然童心未眠。笑容还没收尽,一只鸟从树梢掠过,随即坠落到我们旁边干涸的排水沟里。

    我的心脏随着那坠落猛地跳起,忙急切地用眼睛给那只鸟鼓劲儿希望它能在男人到来之前再飞起来。鸟躺在沟里大大地长着嘴巴,像在努力地呼吸,又像在呼救、控诉。

    我曾在早春收养过一只灰喜鹊,它像一团灰色的绒布湿淋淋地站在冷雨凄凄的台阶上,端详了我一下,对着我大大地张开嘴。我不负它的信托,用小米、鸡肉和蛋黄养到它羽翼丰满后放飞。遗憾的是未考虑周全,选在了傍晚放飞。如果在清早,它还能有一整天的时间适应新环境。

    躺在沟里的鸟大大地张着嘴巴,或许是在生命最后的几秒回到了安稳的童年,等着妈妈哺喂。男人跳下沟的同时,那只鸟闭上了嘴。

    老伴童年打过鸟,对那男人说:“打得真准。”男人得意道:“在那边打到的,飞过来死在这儿了。”“死”字说得恶狠狠,令人心惊。那男人说本来是两只,可惜那只跑掉了。

    那么一定是对鸟夫妻了。

    不知道有没有巢,巢里有没有待哺的幼儿,剩下的那只也不知能不能肩负起喂养的责任。就在两分钟前它们还在树枝上唱歌,一分钟前还在天上飞,我强忍着涌上来的酸痛,不敢再开口,怕被老伴嘲笑神经脆弱。

    倒退十年,我会迫不及待地跟他讲我的感受,在他的冷嘲热讽中心灰意冷,然后把他到底爱不爱我翻来覆去考虑无数遍。

    现在我无意跟他分享亲见一个小生灵陨灭的惊恐,那不是愉快地体验,只是我生命里的难题,不是他的,他有他的问题要负担,也是我无法分担的。

    每对夫妻该像那两只刚刚还一起在枝头欢唱的鸟,在改变命运的石子飞来之前尽情享受我眼中有你、你眼中有我的岁月,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中不断成长。

    微风过处,点点柳絮像那只鸟的灵魂,轻盈、纯净,愿它安息。

第七篇 只缘相识早

    亲戚不像父母那样不容选择,可也不易像路人甲乙可以置若罔闻。他们像离我们最近的空气,不断地向我们输送着人世的冷暖温凉,无法阻止,不能拒绝。人生之初如一片混沌,认识自己总是从认识他人开始,父母之外,最先认识的就是各路亲戚了。

    我有个大哥,跟我母亲同龄,他是我外公的外甥的儿子,称呼我外公舅老爷,叫我母亲老姨。他住在乡镇村屯的屯子里,后来接手了他的父亲在当地贤人的位置,帮人调节家庭矛盾、断是非,是民间的“法官”。这不经任何组织委派的职位,必须得本人行得正才能让人敬服,他一生都稳坐这个类似旧时族长的位子。

    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能说清楚话,他白面团团大概也就二十二三岁。我站在炕边上看着他的脸越来越近,小孩子的眼中离得近的东西往往大的惊人,我于是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随即转身走开,嘴里说:“你这么胖可以杀了吃肉了。”此后的很多年每次见面他都问问还要不要杀他吃肉。

    大哥不认字,我上了学他就开始叫我“大学生”。“大学生,我考考你,这个字你认识么?”他拿了我的铅笔头,在我本子的大方格上描了个非常复杂的“廟”字,我不认识,看他满脸堆笑怀疑是他编出来难为我的。“根本没有这个字。”“这是庙字。”庙字我认识,不是这样的。我猛翻字典找到这个字,举到他眼前质问,他不慌不忙笑嘻嘻指着旁边括号里的繁体字说:“这不是?大学生被我考住了。”他很得意。

    我上了高中后有一次他带了他大儿子来,跟我同岁,早已辍学跟着他干活。他叫我姑姑时我非常不好意思。,同时也第一次觉得这个大哥有点太老了。

    大哥邀我考完大学去他家玩,我糊里糊涂答应了。到暑假时跟母亲提起,母亲说他那里还不通车,下了汽车还要坐马车走很久,下了雨到处是泥坑,根本没法走路。我望而却步。

    大哥每年有两个时间必然到我家来:春节前后送粘豆包煮鸡蛋等各种年货,夏末秋初扛一大袋子青玉米和一捆甜杆(北方给小孩子吃的类似甘蔗的东西)。

    他来了,我轻飘飘地告诉他说不去了。他很失望,眼光瞬间黯淡下来,低声说:“我都跟他们说了。”我当时没有一丝愧疚,说完就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随后我就上大学、工作,结婚时大哥派了他的女儿来参加婚礼,他身体不好已经受不了路上的颠簸。从此我再没见过他。

    前几年回老家,母亲跟他的儿子视频聊天,我凑过去看了一眼,吃了一惊,他的儿子跟大哥一模一样,连说话的语气都酷似。此后我就常常想,那次我该跟他去的,他一定跟乡邻把我这个大学生夸得神乎其神,我该去替他撑撑面子,虽然他根本用不着,可那是我能替他做的唯一的一件事,我都没去。

    小时候喜欢的亲戚都是亲切好玩的,长大了选择多来往的亲戚更看重对方的人品。老公的姑父,所有的人说起他都说是好人,怎么好谁也说不清,只是公认的毫无疑义的好。

    婚后见到姑父,其貌不扬、略有些苦相的中年人,骑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每次聚会都跟同样衣着简朴的姑姑一起。

    婚后不久,老公辞去公职。相干的亲戚怒不可遏,认为失去了一棵可以乘凉的大树;不相干的亲戚幸灾乐祸。不约而同地都对我们敬而远之。

    姑父是保守的人,如果辞职前跟他商量他会坚决反对。既成事实,他是唯一一个到车站送我们的人。硬塞给我们二百块钱,反复嘱咐在外面有了困难一定要告诉他。

    此后的几年亲戚们都如同一起穿上了隐身衣,思乡心切时打电话过去,不是忙着诉说自己经济困难就是说自己欠债若干,甚至还有个至亲听出老公的声音开口就是“我家没钱”。

    只有姑父总是不放心地问完了身体问工作,说:“太大的困难我帮不了你们,保证你们吃饭还是没问题的。”那些年除夕辞岁,鞭炮轰鸣声中我们打电话给他拜年,成了我们和家乡联系的唯一情感热线,给了我们无尽的温暖。

    我们事业逐步稳定,正计划邀请姑父他们来我们所在的城市小聚,他忽然病倒了。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我们和姑姑说话,忽然费力地伸出唯一好用的手摸摸老公的头,笑道:“这孩子头发都没了。”他总说我们在他眼里啥时候都是孩子。

    病后稍稍恢复,我们邀请他来我家,他竟然答应了。消息传出去,一干亲戚都要来,一下就凑了十几个人。姑父怕麻烦我们,赶紧声明不来了。

    随后的假期我们回去看他,星散各处的亲戚闻风而至。姑父很高兴,坚持不准我们请客:“你们请什么客,家里没人啦?”我们走的时候他塞个大红包给孩子。那次回去亲戚给孩子红包的有好几个,跟他们的殷勤一样都像放了一笔债出去,满怀着未来收割的欲望。只有姑父送的是满满的亲情。

    一年以后他又一次答应来我们家,我们还商定了日期,说好他给我们带干菜,那个轻便好带而且耐储存。距离他们出发的日子还有一个月,他早起做了早饭、收拾了菜园觉得有点不舒服,躺到床上想休息一下,就再没有起来。我们反复设计的游玩路线、种种招待计划都永远没有了实现的机会。

    人都是血肉之躯,可是接触起来感受却有天壤之别。有的人尖刺得让人望而生畏,有的人冷得锥心刺骨,还有的人总是温暖的,即便在他离开这个世界多少年之后想起他,那温暖都还在。

    亲戚是我们命里注定要相逢的人,是上帝给我们指定的配置。只缘相识早,恩怨是非多。为了这一个相识早,尽可能的彼此原谅,尽可能的多给予温暖。像大哥和姑父那样,把内心的温暖释放出来,传承下去,让亲情这个词纯净、美好,走到哪里、身在何处都记得相聚的美丽、关爱的温情。

第八篇 兔子邦邦

    我女儿从卖金鱼的摊子上挑了一只熊猫兔,黑眼圈、黑耳朵、白身子,蜷起来没有拳头大,取名邦邦。

    当年装阿咪来的笼子铁丝的间距太宽,放进去眨眼邦邦就钻出来,只好放养。

    邦邦的生活真是优哉游哉,高兴了就在客厅的地板上跳高、狂奔,困了就在沙发前的小地毯豪放地倒头大睡。

    我从没见一只兔子能睡的那么放松。整个身体摊成一摊,伸着不合比例的大脚板,肚皮朝上。

    有一次我看它睡得太没风度戳了它一下,它毫无反应;我恶作剧地拉住它的前腿,它软塌塌地被拖了半尺远,还是毫无反应。

    旁边看着的家人都惊叫说吃啥毒死了吧?我被他们说的吓一跳,拉住耳朵使劲抖了下,它才从睡梦中醒过来,慢慢立起身,半闭着眼睛肆无忌惮地打了个大大的无声的哈欠。

    卖兔子的小贩说这是迷你熊猫兔,不会长大,给它吃点苹果皮之类的就行。当时正是夏天,苹果少,我操办伙食的原则是尽量让吃的人满意,那时候还不知道有兔子粮,第一想到给它吃的当然是胡萝卜。

    拿一根胡萝卜洗净晾干,用刀切薄片,再切成细丝,每根只有大米粒粗细,插在直径三厘米左右的果冻瓶子里。拿一根递给邦邦,邦邦张开嘴咬一口,咬掉小米粒那么大一块。家人说这根本还不会吃东西,肯定养不活。我觉得既然能咬掉,就不会饿死。

    把果冻瓶子放在客厅沙发边邦邦睡觉的地方,头一天没发现少,第二天就没了大半瓶。我以为被谁踢倒洒出来扔掉了,想想家里并没有勤快成这样的人。

    留神看了下,发现邦邦只要清醒就守着果冻瓶子,张嘴咬住一根胡萝卜,站起来大幅度地甩头,把胡萝卜拉出来,坐下来细嚼慢咽,一会功夫一根就不见了,再接着去拉下一根,有两次用力太猛,摔个四脚朝天,爬起来接着啃。

    于是切胡萝卜成了我日常一项工作,胡萝卜越切越粗,邦邦也气吹般地疯长。它刚来的时候喜欢在落地书架上“摆造型”,把花花绿绿的书脊做背景,团成毛茸茸的一团一动不动地坐在不足十厘米的架子上,像摆了个精致的毛绒工艺品。

    后来都没注意它怎么长的,忽然之间就一尺长了。

    女儿在小区门口看到卖邦邦的小贩还在卖所谓的“迷你兔”,很气愤,扬言要带了邦邦去给他看看。

    我有次看摊上没有顾客,装作看金鱼走过去,指着小笼子装的幼年邦邦们问:“为什么我的熊猫兔长那么大呢?”摊主很认真地问我给它吃什么了,我说没别的,就是胡萝卜。摊主大声说:“你给它吃胡萝卜它还不长!”

    当时邦邦的饭量胡萝卜常常供不应求,偶尔吃点青菜根了,我觉得很心虚。给吃胡萝卜,还给吃那么多,还质问摊主为啥迷你兔长大了?趁来人买金鱼赶紧走开了。后来回头想也不对啊,不给它吃岂不是饿着它?再说不是那个品种饿着也得长吧?我不喜欢病态的迷你,宁肯要个健康的大兔子。

    长大的邦邦特别爱搞破坏,而且越不让干什么越要干什么。咬断数据线、在书上啃一条小印子,有一次把女儿掉在沙发下的芭比娃娃的鼻子咬掉了,女儿称它为邪恶的东西,从此失宠于女儿。

    它偷偷溜进女儿的房间被发现,女儿大叫妈妈把你的兔子拿走。我家养的宠物最后都成了我的,除了那两只短命的仓鼠。

    那时候我的猫阿咪还在,虽然不进家门,可是每天到窗台上来吃猫粮。

    它吃猫粮喝水,我就用手指摸它的头,它低声喵呜着表示舒服。

    有一次阿咪隔着玻璃往房间里看,正看见邦邦坐在地板上,阿咪狠狠地闭了下眼睛,好像很后悔看见邦邦。

    晚上我做梦阿咪从窗户跳进家来,兴奋地大声叫着,邦邦细声细气地叫它“大王”。

    阿咪离家出走前最后一次回家,很大方地装作没有看见地板上的邦邦,咪咪叫着在我裤腿上擦表示亲热,一副这个家是我的的样子。

    邦邦很不安地在附近踟蹰,忽然凑到阿咪旁边跳起来,吓得阿咪一下转过去,我赶紧把邦邦关进卫生间。后来阿咪又回到窗台上吃了几次饭,就忽然不见了。

    家人说是物业当做野猫抓走了,那几天确实小区里的猫党都不见了踪影。

    我认为是离家出走。

    阿咪很强壮、戒备心也很强,一般人不容易抓到它。我很不安,觉得阿咪的出走可能是因为失宠。

    没有邦邦之前它也过得很不容易,有无数的机会离家出走,它都没走。甚至被无情地扔出去,还千辛万苦地找回来,怎么这次就离家出走了呢?

    阿咪不讨家人欢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它太爱叫,表示兴奋、害怕、亲热都用高低软硬不同的声音叫,它是我见过的最善于表达的猫。

    邦邦就没有这个缺点,它白白的一团和气,不言不语的地自己干坏事,深得家人喜爱,每天主动给邦邦舔食添水。奇怪的是邦邦对养活它的人并不表示亲热,反倒跟我花样百出地玩,这让家人不平,也让我不解。

    晚上我躺在沙发上,邦邦跑来找我跟它跑步,就是我在前面走,它亦步亦趋地跟着,高兴的时候要在客厅里跑好几圈。

    它坐在我面前的小地毯边上,用描着黑眼圈的大眼睛示意我起来跟它玩,我装作不懂,跟它对着看,它于是抬起前爪做出挠地毯的架势。

    之所以说它只是作势,是因为我见过它真挠,动作幅度要大的多。

    这招很管用,我赶紧立起身来。邦邦已经在我前面摆出走的架势,等我走到它前面去,它就跟在我脚后开始走。

    它每次的距离都控制的很好,绝不超过去,也绝不让我落下,正正好好跟在我脚边。

    后来它身体发福,跑两圈就趴倒休息。夏天地板上凉快,它肚皮着地,四肢伸开,还微微地气喘。每次看见它这鬼样子,我就忍不住骂它笨蛋。

    这个笨蛋没有自知之明,有精神还来找我跑步,强迫晚饭后的我的起来锻炼。

    邦邦胆小,第一次听见我感冒咳嗽,吓得狠狠用脚拍地恐吓我。一天刮风,吹起了窗帘,它从卫生间直窜出来,一溜烟跑到书房钻到了沙发底下。

    院里没有变成停车场的时候,我们带邦邦出去,在草地上上玩。邦邦总是很兴奋,边跑边跳,跑远了,转身赶紧往回跑。这点它比阿咪强。

    阿咪在室外从不认识我。好几次它坐在窗台上,我在外面看见叫它一声,吓得它一头钻进树丛里。

    对阿咪来说,我们是家里的人,只有在屋子里它才认识。这让人不禁怀疑,阿咪是不是因为记住了这个房子,才顺便记住了我们。

    邦邦显然在户外也认识我们,但它跟邻居也很亲热。谁过来逗它,它并不躲闪,抬起前爪站起来骨碌着大眼睛看人家。

    小的时候它只要看见人就站起来,吃的随时摆在那儿,不需要乞食,应该就是想跟人亲热。那时候它站起来不到三寸高。后来长高了除了淘气伸头看茶几上有啥可以破坏的东西,轻易不站起来。

    邦邦会好几个把戏,比如“顶牛”。扎稳马步,微低下头,伸着脖子,这就是顶牛的姿势,此时我用一根手指抵住它鼻梁的位置稍用力,它就整个身子较上劲往前顶。我松了手指,它也放松。

    还有个玩法是钻空儿,看见我坐在矮凳上,它就找好角度,快速从我两脚之间窜过。

    每次它窜过来,我就急忙用两脚夹它,夹住了,它狠狠挣扎逃掉;夹不住,它跑过去,绕到后面再从头开始。

    闯过去可能是心里高兴,它一边小跑,一边将两只长耳朵前后左右地摆几下,庆祝淘气成功。

    网上说兔子疼了会叫,朋友也说她家的兔子被狗追急了会像小鸡一样叫,邦邦从未叫过,它有它的说话方式。

    有次女儿自己玩,发出些乱七八糟的古怪声响,坐在对面看着她的邦邦就把一只耳朵朝前几乎倒在脸上,一只耳朵朝后,我们都觉得这是表示莫名其妙的意思。

    家里没人的时候邦邦在卫生间活动,它不知怎么学会了听人的脚步响。

    它能知道走过来的人是谁,然后采取不同的态度。

    女儿曾经追着跺脚吓唬它,所以女儿来了它可能会尽可能缩在墙角;老公来了对它不构成威胁,它只管干自己的事,躺着或者喝水吃东西。我每次推开卫生间的门它都站在门口欢迎我,看见我又跑又跳,一副精力旺盛的淘气相。

    邦邦一直光棍一身,从没见过异性同类。

    我有时候很想找个有它族群的地方把它送去,又不确定它会不会有呆在家里这么快乐。

    号称迷你兔的它现在也有几斤体重,万一遇人不淑成了盘中餐也未可知,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个快乐的单身汉好了。

    注:邦邦生于2011年六月,于2019年5月28日离开这个世界。它的最后一天是吃着香瓜度过的,直吃到身体僵硬张不开嘴为止。邦邦葬于离家五分钟的小山上的大松树下,享年八岁。

第九篇 怕鬼

    怕鬼,其实是很好笑的事。

    理智分析这个怕真是自己吓自己,可是有那么一个时期就是怕。

    进门的瞬间,忽然心生胆怯,慌里慌张把门关上,怕鬼跟进来。

    七八岁时,第一次从邻居孩子嘴里听说有鬼这么个东西,心急火燎地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儿的,问了又问,她们都面露恐惧、语焉不详。

    问姥姥,姥姥说有本书叫《聊斋志异》,专讲鬼的,家里本来有,后来烧掉了。

    似乎家里我想要的东西都烧掉了。

    用丝线缠边的各种形状的书签,有好玩故事的书。烧掉了偏偏还让我知道,惹得我去惦记那些从未见过面的东西。

    后来不知怎么就无师自通怕起鬼来,总觉得黑影子里藏着什么。

    累的时候偶然抬头,恍惚有什么一闪而过,定睛再看当然什么也没有。可是心里凛然一惊。

    这个怕法也没怕多久,因为常常低头做事,抬头时难免眼花缭乱,似有所见又无所见的时候多了,竟习惯了。

    一个朋友很肯定地说他相信有外星人,而且就可能藏在我们身边。我也认为人类视野有限宇宙秘密无穷,刚要说也有可能,他接着说:“可能我家的狗就是!”

    后来看了一本关于空间的书,好容易弄懂了,大意是说空间的维度可能造就并行的世界,只是彼此看不见。

    这就接近传说中的天堂地狱了。

    把这个理论尽可能简要地复述给另一个朋友,她茫然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才想起她曾说过《哈利.波特》她看几次都没看懂。

    醒着的时候不怕鬼,梦里却常常跟鬼缠斗,惊醒后久久不敢睡,第二天心情抑郁。

    噩梦多了,潜意识开始反抗,每到恐惧渐深,竟然能在睡梦中提醒自己这是在做梦。

    曾经读《聊斋志异》是要选时间的,身体虚弱或者一个人在家是不敢读的,怕做噩梦,有了这个法宝,什么时候想读就读。

    没了心理暗示,忽然发现聊斋里的人物个个都生动可爱,尤其是蒲松龄的语言,简洁形象,一个“容华绝代”就能使俊男靓女如在眼前。并且个个磊落大方,不遮遮掩掩、面目模糊,有鬼名而无鬼气。

    不怕无形的鬼,还是怕有形的鬼,怕看那些奇形怪状的人工打造的鬼怪。

    《行尸走肉》看了两次开头都因为受不了诡异的气氛改看了别的。后来实在没有可看的,乍着胆子看下去,看到第二季已经能边看边啃苹果了。

    从此见多识广,有形的鬼再惨不忍睹也不过如此,真动手打起来,烂肉横飞虽有点恶心,也表明它们实在不堪一击。

    从此结束怕鬼生涯,大家和睦相处。

第十篇 刻骨孤独——纳兰容若

    明珠曾为容若感叹:我儿生于锦绣丛中、心绪却如此凄凉。他心中一定非常不解。

    很多父母都这样说过,“吃饱穿暖你还有啥不满意的?”这问话没有答案。因为问题本身建立在一个错误的逻辑上,即吃饱穿暖或者身居锦绣丛中就一定该乐观向上、心满意足。

    物质的贫乏可以困顿软弱的精神,物质的丰富却不能滋润精神,物质到底是最低级的需求。

    “福因才折”,这个“才”是对人生意义的思索,这个“才”更让纳兰容若洞察自己的内心,这个“才”又让他精于表述,所以我们看到的纳兰词字字都是情。

    通常都认为精神修养的最高境界是超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像纳兰容若这样深陷于情障不能自拔的往往知者浩叹,不知者不齿。

    曹雪芹费尽功夫写“情”也还要说“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怕“误人子弟”。生于宰相家是纳兰容若的不幸,也是他的幸运,否则以他的性情不知被世人泼多少脏水,哪里还有流传至今的绝代风流。

    视情为洪水猛兽,自古至今都如此。

    古代任情任性有违封建体制,现代任情任性容易所托非人,总之都是自寻蹬蹭的作死行为。因此人前人后有别。特别是白纸黑字的东西难免粉饰过重,说白了就是难得看到作者的一句真心话。

    《纳兰词》从一翻开,作者的肝肠一目了然,伤春就是伤春,怀远就是怀远,愁就是愁,恨就是恨。

    “情在不能醒”,他清清楚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自愿的沦陷沉迷,是痴。

    痴人多的是,所痴各不同。名痴、利痴、财痴,都是世人公认的享受。唯有情痴,颠来倒去只是苦自己。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纳兰词,句句断肠语。

    说到纳兰容若,不能不说顾贞观。

    传说中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那个名额,在纳兰容若这里一定非顾贞观莫属。

    容若二十二岁,与顾贞观相见恨晚,数日后做了《金缕曲.赠梁汾》,中有“一日心期千劫在”句,直抒胸臆,有触目惊心之感。

    “情深我自判憔悴”、“握手西风泪不干”,到建三间茅屋以待顾贞观,纳兰的这一段友情是缘也是孽,字里行间都只见他饱受折磨。

    幸而顾贞观知情重义,在纳兰去后隔绝世事、整理纳兰的作品,算是给这个生生死死的平生知己一个交代。

    纳兰容若对亡妻、旧友倾心吐胆的热情背后,是感情无所寄托的深重的孤独。

    他通过对他们的深切思念、对风花雪月的细微感知确认自身的存在,来确认生命的意义。

    他为情而生,跟着春花秋月、莺来燕去体会内心的每一点悸动,耗尽生命的全部热情去追寻与他频率相合的音响,来抵抗内心的孤独。

    孤独无尽,怀思无穷,流露于笔端,才有几百年后的心有戚戚。

    一个人的孤独或者终其一生都不可解。

第十一篇 螃蟹爪子能开花

    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可能还不止八九。

    买一盆花,最不喜不同颜色种在一起,偏偏就买到了一盆。

    买的时候巴掌大几支插成一簇,叶片顶端一颗米粒大的花苞,看不出什么颜色。

    后来开了花,是间错来开的,这朵开,那朵谢,从未出现过三种颜色的状况,因此也没有引起什么不适。

    开过花就开始奋力长叶子,碧绿的叶片一层层冒出来,有的边缘带点红晕,尤其显得粉嫩。

    勤力地长了整个夏天和秋天,小小的一簇变成一大蓬。叶子顶端又冒出米粒般的花苞,不是一颗,而是两三颗;只在顶端还嫌不足,顶端和第二片叶子的连接处也有花苞。

    每个花苞都在说:我要开花。

    十二月初离开家的时候很有点惆怅,恐怕半个月后回来第一批花已经开过。

    半个月后进门,故意先去厨房,等家人发出一声惊叹,才放心地走过去,虽然做好了思想准备,还是吃了一惊,这一盆花开得实在灿烂。

    每一朵都像燃烧自己一样,珠光璀璨。

    三种颜色层层叠叠在一起,不管有没有人看见,每一片花瓣都翘着,如同起飞的翅膀。

    花总让人想起女人,想起梅艳芳的《女人花》的幽怨寂寥,她还有一首《一生爱你千百回》,一字一句地表白都如荒野梅花,零落成泥辗作尘,不知落在哪个沟渠里。

    不忍看花那么委屈,用几支筷子做成支架,把浅粉色的几枝扶在顶层,一番捆扎之后,每朵花都露了出来。这才发现,有几朵已将开败,花瓣粘连,只靠颜色撑着。

    摘残花要连同底下那片叶子一起摘,拿出三个空花盆,把摘下来的花去掉,那片叶子插到花盆里,每个颜色一盆。明年就有纯一色的花可看了。

    现在这热热闹闹的一盆,准备送人,爱热闹的心才配得上那热闹。

第十二篇 苦瓜的心思

    附近的菜市场出现一种新的售卖方式,各式各样的新鲜蔬菜捆扎好让顾客任意搭配,大上周去十元三种,这周去十元四种。我选了四种,忙得晕菜的小贩还让我选,说:“十元四种你只选了三种。”

    我选了油麦菜、芥蓝、两条包着泡沫网用胶带捆在一起的苦瓜还有一把蒜薹。每样都脆嫩得像刚从地里摘的一样。

    今天晚饭炒了一条苦瓜,饭后把盛着几片苦瓜的碟子放进冰箱,正好放在剩下的一条苦瓜旁边。关上冰箱的瞬间仿佛听到那条苦瓜对着盘子绝望道:“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从没想过蔬菜也能引起暴力的联想,可是如果我们是那条完整的苦瓜,我们该说什么呢?

    轩姐是我在村里的朋友,敏而好学。有一天发给我一堆玉兰花瓣的图片,问我能不能吃。我知道可以蘸了面糊炸着吃,可我不想告诉她,怕传开以后我回村的时候无花可看,于是说没吃过,不知道。

    几分钟后她又发来一个截图,惊喜地告诉我炸了特别香。我又说那个东西花蕾的时候是药,可别多吃。我其实不知道吃多了会怎么样,就是想吓唬她一下,我实在心疼那些花瓣。

    今天轩姐又发图片给我,是炸的桑叶,非常像美食图片里日本的天妇罗。我惊叹村里食物的丰富,也告诉她在日本这个东西叫天妇罗。我不太心疼桑叶,当地并不养蚕,而且那个桑叶炸出来不用吃看着就很美。

第十三篇 若有若无的那缕香

    最怕异味,即便极细微也非常影响心情。

    最早的一瓶香水根本没有品牌名称,淡黄透明的瓶子竟然有个给喷嘴加压丝线缠裹的气囊,气囊的下面是丝线穗子。

    为让被子熏染上淡淡的香,把香水瓶子塞在叠好的被子中间,靠在上面读了一下午的《云海玉弓缘》。

    晚上摊开被子,白色棉布的被衬上一圈淡粉的水印,香水浸透水粉色丝绸的被面,染了被里。

    香水损失了小半瓶。

    香水浸过的棉被只略动一动就香风氤氲,经久不散。

    那无名的香水用完最后一滴,慵懒无聊时随手按动气囊,嗅得到才掠过光影的味道。

    味道,是非常神奇的记忆。

    经历一段特别的事,如果留恋着不肯忘,就把当时用的香水留下半瓶,只要打开盖子,旧事如在眼前。

    香水的空瓶连同红色胡桃木的五斗橱被一抹金色的斜阳罩住,用光影作了一幅奇妙的画。

    想亲近自然的日子,案头的水果取代精巧的香水瓶,深夜翻书,暗香浮动。

    花香、果香、太阳晒过的被子的味道,还有那个人微微一笑,如同置身春雨后的花丛的味道,都是生命的味道。

第十四篇 黑枣花和棠梨

    之所以把这两样东西凑到一个标题里,是因为古诗词。

    平生第一次见到古诗词,着迷得走路都捧着书一首接一首地读。

    那时候甚至都没人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字儿也认不全,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也不懂韵律,就是觉得神奇、美,一边读一边心跳。

    常去的地方有几棵黑枣树,在树下来来去去好几年,只见黑枣挂在枝头,从未见过黑枣开花。

    今天走在树下,有什么东西落在衣服上簌簌响。捡起一个看看,比黄豆略大像个圆鼓鼓的小坛子,坛口整齐地围着几片花瓣。抬头望,枝头花口小坛子挤成一片,没有一丝风,可是争着抢着落下来。

    想起苏轼说:蔌蔌衣巾落枣花。

    不知道苏轼说的是红枣黑枣,想来多半是红枣。红枣花精致可爱,黑枣花朴拙可爱,落在衣服上都簌簌响。

    古人的衣服的材质不外棉麻丝绸,点点枣花落在上面,不做词也风雅。

    初识棠梨,并非初见。想来视而不见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

    这次是被卖梨老人满面沧桑的脸上的笑吸引,那笑没有丝毫杂质,善意满满。

    “你拿回去从中间一切两半,加上几颗冰糖,几片姜煮水。”功效一堆,都没记住。

    当棠梨水特别的香在空气里弥漫,我恍悟这不就是“棠梨叶落胭脂色”那个棠梨么?

    古诗中相识已久,到今天才见真颜。

    下一句是“荞麦花开白雪香”,附近的一个小村就叫荞麦峪,想见荞麦花也很容易。

    枣花、棠梨、荞麦花,还有那个老人,我这是住到古诗词里来了么?

第十五篇 两颗菠萝

    每年菠萝季,所有的水果摊都在削菠萝。

    与之类似的是甘蔗季,所有的水果摊都在削甘蔗,不对,是连削带砍。

    东北人说削的时候,就是有人要挨打了。

    菠萝跟甘蔗如果懂东北话也许会委屈,好好的,为什么削我?

    我买了两个菠萝,不用水果店的胖女孩削,拿回家摆在房间里,当天然空气净化剂。

    据说慈禧太后也有同好,房间里放大量水果,不知道有没有菠萝。

    如果有,那种大瓷盘如果放满,不知道是不是像现在的水果摊。

    《红楼梦》里探春的房间里,一个大盘子,放着数十个金黄玲珑的佛手。

    我曾经有过一个佛手,放在书桌上,鲜的时候是一种香味,干了另是一种香味。

    干的和鲜的味道都堪称高雅,相比之下菠萝的味道有点俗气。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放出诱惑的香气,为什么又全身都是扎手的刺呢?

    难道是为了试探采摘的人心诚不诚?

    现在有句心灰意冷的话,说人心不可以试探。

    试探太刻意,或者说太假,以假换假不算冤枉。

    真换不来假,最多只能是换来的真不对等。

    这也是没法的事。

    有的人倾其所有,只有那么一点真,吝啬也在所难免。

    真是一种源源不绝的力量,付出和得不偿失都不会让它枯竭。

    能够付出真说明输得起,值得骄傲。

    菠萝遇到的都是挚诚的人,或者为财,或者为口腹之欲。

    凡事都有例外,我那两颗菠萝做梦也想不到我贪图的是它的味道。

    味道本是它罗织的陷阱,现在它掉到自己的陷阱里了。

    我们又何尝不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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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月风花三百篇介绍:
平淡日子里瞬间的灵光乍现,行之于笔墨,打造成一颗颗凝结着生命精华的石子。三百颗石子的珠串,供你茶余酒后、雨夜风间把玩,度消闲岁月,享清雅光阴。雪月风花三百篇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雪月风花三百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雪月风花三百篇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