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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月风花三百篇全文阅读

作者:对山居     雪月风花三百篇txt下载     雪月风花三百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四十一篇 见字如面

    那些年网上闲聊,打过的字如集结成册,估计也“著作”等身了。回头细想,难忘的悱恻低徊都是无字天书,只可意会;说得多是迷茫哀怨,不甘埋得太深又触不到,月照沟渠,哪里有什么好文章,散失与否,没啥可惜。倒是更早时来往的信件,除气愤之下付之一炬那些,留下来的一字一纸都是宝贝。

    与平十二岁相识没几天,她就“创建”了我们的聊天“平台”:一个装订得歪歪斜斜的小本子。上课她眼睛盯着老师,一只手飞快地把小本子扔在我的桌上,自己紧张得脸通红,我更是心惊肉跳,半天才敢去翻看。付出这么高的精神代价,本子上不过是一句平常话,下课打不打乒乓球之类。

    不知怎么升了初中,小学的同桌还是同桌,那家伙看我们过从甚密,感觉受了冷落,扬言要给我们告老师。我听说不当回事,从小到大,哪有他给我告老师的道理?平不知深浅,为安全起见,特地又做了个同样的本子当伪装,特务接头一样扔下这个拿走那个,桌上总保持有个本子,为疑兵之计。

    现在想,平因近视坐第一排,我俩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那些小动作怎能逃过老师的眼睛?他不抓我们,不过是看在“好学生”的份上,给我俩面子罢了。

    升高中那年“找关系”空前盛行,同班好些没戏的都进了重点校,我这个倒霉蛋以零点五分落榜。此后我在城边,平在城中心,同在骑车十五分钟可以穿城而过的小城,平每周寄两封信给我,一小张正反面写满密密麻麻琐事的信纸之外,还有几张折叠整齐的油印卷子。每一张都来之不易,有平撒谎跟老师多要的,也有跟发卷子的同学“通融”来的,还有的就是趁老师没注意“拿的”。

    看着平信里一行行秀气的小字,想象她把信小心翼翼插进邮筒的嘴巴再猛地一推,眯着眼确定信落下去了,也不看人转身就走。她信里不止一次提到,自行车、电线杆还有行人都被她撞过。

    见字如面。

第二百四十二篇 姑姑讲故事

    姑姑出名的老实,她婆婆出名的厉害,姑姑结婚的时候,她婆婆七十多岁,人人都说:“她还能活多久,熬一熬就过去了。”这一熬就是二十多年。她婆婆病老归西十多年后,大白天我和姑姑靠在沙发上闲聊,提到“那谁他奶奶”,姑姑还缩着脖子左右环顾下,怕被老太太听到。

    老太太多年前就备好了寿木,从村里搬家到城里平房就搁在东边墙根下,为此姑父放弃了住楼房。可是到时候埋在哪儿呢?谁也不知道。老太太自有办法。亲戚里有个出名的“老好人”,刚被撮弄着包了一大片地,夜里梦到老太太拿了个元宝给他,说我要买你在某处那块地。第二天还未起身,就接到老太太西去的信儿。

    彼时隆冬天气,冰冻三尺,人们带了锹镐,还定了挖掘机预备挖不动的时候用。到了那块地,连镐都没用,只用锹就轻松挖好了墓坑。人们惊叹着去抬棺木,又吓了一跳,平板车上的棺木半截儿已伸出车外,看起来不只是摇摇欲坠,而是就应该掉下来,但是就没掉下来。

    姑姑讲到这里已经把自己吓得脸色惨白、眼含泪水,我一肚子追根究底的问题只好自己消化。她就是这点让我难受。从前的好些事只有她知道,可是提起来不是伤心就是害怕,往往没讲几句就说不下去。

    这样神奇的老太太肯定有很多故事,不知道能有机会知道多少。

    那个“卖地”给她的亲戚后来确实大发特发,不知道是不是命小福薄,反被钱把日子弄得七零八落,后来连“老好人”的名声都没保住。

    那是又一个故事了。

第二百四十三篇 看人的心情

    一起过了几十年日子的夫妻可能渐行渐远,做核酸时粘在后背上的老太太却怎么也甩不开,虽说天地间没什么新鲜事,意志薄弱、精力涣散的时候还是难免大惊小怪。

    昨天在村里无事生非,把根本用不到的凉席拿出来擦洗,里面跑出一只很大个儿的“草爬子”,一种有很多长脚的虫子,非常之噩梦。一惊之下僵在那里,眼看着它窜进床头的缝隙里。喊来人,那东西早不知去向。找到它下落之前,这个床是住不得了。搬到另一个卧室,跟史湘云一样有“择席之病”,又受了刺激,这里那里到处神经性发痒,折腾到精疲力尽才睡着。

    在村里睡眠质量高,通常黑甜一觉,睁开眼就有力气起床。昨夜特殊,今天醒来仍赖在床上,准备睡个回笼觉。不知哪位乡亲也不知用什么神奇设备,从头到尾放了一曲彩云追月,于是从床上一跃而起,趁凉快去村里散步。

    沿大马路边林荫道走十分钟,拐进一条窄路,一侧是小山,另一侧是杂树环绕的玉米地。一直往里走,忽而田地,忽而果园,忽然山岩耸立,忽而两山夹道、曲径通幽,更兼蜂翻蝶绕,身前身后蜻蜓飞舞,远山近树时有没听过的鸟鸣,如在画中。

    小路蜿蜒曲折,路上难得有人,坐在电动车上的村民全神贯注看人,人是最有悬念的风景。由远及近,他们目灼灼盯着走路的人,眼都不眨,全身心投入地看。也当风景看他们:这个黑脸的小伙子好壮啊,那个赤膊老人的皱纹完全就是艺术品,还有那个女人,她经历了什么才能有那副看透一切的神情?

    大约只有在大自然里,跟人拉开相当的距离,才有看人的心情吧!

第二百四十四篇 白发三千丈

    从发现白头发拔不过来就开始盼着头发全白,路上看到满头银发的老人总多看几眼,憧憬下自己的未来。可是天不遂人愿,白头发的比例占到一定程度停滞不前。乐观的时候只见黑发看不到几根白发,悲观起来白发又比比皆是,添了无限沮丧。

    中年大概就是骑在青年和老年之间的墙头,往哪边倒全看自己的精神状态。敏感如我,一会儿工夫墙里墙外可能翻几个来回。

    黟然黑者为星星,这过程必然步步惊心,但也有个例外:一夜白头很美好。伍子胥、练霓裳,都找到了值得走心的人和事,认真到无法自宽自解。很怕和太想得开的人打交道,拿淡泊当无情使,怕付出怕失望,还要披上个世事洞明的伪装,其实不过是懦弱无能的自我保护而已。不谈佛法平等、普度众生正是情的最高境界,就说做人,总得有人味儿不是。

    不太喜欢李白,特别是杜甫给了他“佯狂”两个字之后,他诗中的落花流水都恍惚有夸大其词的影子。跟林黛玉独爱李义山那句“留得残荷听雨声”一样,喜欢李白的“白发三千丈”。有生以来,情丝千缕,心中的白发何止三千丈。闲步春秋、经冬历夏,拖着三千丈白发,比冰冷的帝国王冠鲜活生动。

    可喜的是,浊世凡尘,一段文字半阙歌,字字句句、弦弦柱柱,无不是舞动的白发,和着不尽的思绪,谱出的万种柔肠,不乏同类。

第二百四十五篇 烧饼下午茶

    人只要自己舒服,身外的兵荒马乱都可以忽略不计。网上闲逛,看成都“静默”前抢菜,一声声仙人板板的惊叫里,竟想起当年宽窄巷子里那碗蹄花,跟一碗担担面一起放在面前时,担担面狂散香气,蹄花索性颤动不已,被食物勾引得意乱情迷,那是平生第一次。但愿三天后它们都能如约出现在那些沉重的闪着暗红光泽的桌子上。

    今年夏天跟个怕冷的同事一起干活,室内温度被她控制在三十二三度,常常一天从早到晚都汗流浃背。略说一句,就被定性为不正常。热加上郁闷竟然没有中暑,只落下个后遗症:一旦温度适宜,就异常舒服,像对那段艰苦日子的补偿。让一个理想主义者接受现实真是困难。好在现实潮湿腐烂的味道只是阴沟里的小鬼,最多偶尔坏坏人的心情,反而因这点浊衬出清,如炽热后的凉,使人心神俱爽。

    用酱油浸了蒸软的苏子叶,又把用盐揉绿的韭菜在小盒子里压实放进冰箱,一盘黄绿相间的橘子等着剥开用冰糖煮,刚刚快递送来一包做汤的酱,订好的白菜、魔芋正在赶来的路上。手边没了点心,烤一块烧饼配玉露当下午茶。

    边吃边想起小时候傍晚的阳光把掺着麦皮的土墙照得黄澄澄的;那次站在九龙酒店的窗前,对面人家的主妇慢悠悠围着桌子转,把碟子碗筷一一摆好;前几天走在村里的林荫路上,紧盯着脚下,小心不踩到忙忙碌碌的蚂蚁。

    它们那么投入地活着,跟我们一样。

第二百四十六篇 小猫的偶像

    小猫幼儿园迷哈利波特时,还是文盲,一套五六本《哈利波特》都是我每晚临睡给她读完的。后来电影陆续上映,每一部也都是我陪她看的。第一部《哈利波特和魔法石》看完电影又看录像,不知看了多少遍,里面那些咒语我都烂熟于心。有时候路口等红绿灯无聊,就在心里挥着想象的魔杖练习控制红绿灯,维嘎丁勒维欧萨,这个漂浮咒,有时候还真管用,赶得巧红绿灯能应声而变。

    小猫十岁左右迷三国,嫌《三国演义》不够味,看《三国志》,郭嘉、贾诩、孙权、荀彧一言一行都了如指掌。用其中一个名字的全拼当做游戏账户的用户名,没想到那个用户名是英文形式,设置好姓名换位,正好是我的名字,还无法修改。她每次打开游戏,都得面对不支持她玩游戏的老娘的名字,真是个倒霉孩子。好几年后提起这事,她还满脸沮丧。

    这两年她又有了个偶像,似乎是歌星同时还画画什么的,现在四十多岁,年轻时还看得过去的照片只能供人凭吊。因小猫不在耳边唠叨,我对这个人所知甚少。那人去小猫所在地巡演,最后一场前小猫才得到消息,赶紧买票去看。回来问她怎么样,说:他穿的裤子真短,他年轻的时候说过,谁要说你的裤子短就穿更短的,看样子真是没少被人说,他现在的裤子已经短到几乎看不见了。

    估计多少有点梦碎。

第二百四十七篇 那件袍子

    那是一件名副其实的袍子,长及脚踝,长袖,圆领,藏蓝偏点灰的底色上,一朵朵浅褐的、蓝灰的牡丹,花的间隙点缀些许葱绿叶子,当时挂在商场偏僻小店的衣架上,一眼看见,就知道是自己的衣服。不喜欢试衣服,那天主动试了下,因为忽然不自信,怕穿上不是想象的效果。换好出来,还未走到穿衣镜前,只看同伴和导购的反应就知道还不错。

    那件衣服也一直当袍子穿,从头到脚套下来,配一双式样简洁的凉鞋,也庄重也随意,一穿就是好几年。后来搬家换了环境,袍子也旧了,自以为配得上街上那群人,谁知穿出去总被人上下打量。在虚张声势的浮华里,这件衣服简朴得清高,人人都以为是装出来的调儿。并且,高情不入俗人眼,投来的目光颇具邪气,有被冒犯的感觉,从此这件衣服只当家居服穿了。

    好的总是好的,即使沦为家居服也出类拔萃。这件衣服,坐卧随心,从不给人约束感,只要有它,就不会穿别的。配平生第一副老花镜,拍照留念穿的就是它,朋友说像三十年代上海滩的大小姐。看到这句话时,窗外正有人倾情对骂,“大小姐”误落风尘,关了窗子,还得塞上耳朵。

    昨夜狂风摇得窗外护栏一片响,起身去卧室,身影在隔断玻璃上一闪而过,这个袍子当睡衣,确实太郑重其事些。好在那份亲密是好的。

第二百四十八篇 首如飞蓬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诗经》里女人的孤寂是浪漫的淡紫色,有点滞重,牵挂让人不复轻灵。首如飞蓬的女人比严妆丽服真实,可惜少有人欣赏。

    《小团圆》里男主给女主写信说到新欢:早起看起来有点“衰老”,觉得更爱她了。即使两个人已恩消爱泯,说这个也太肆无忌惮。书里的女主报以收错了情书的诧笑,现实里的胡兰成把新欢旧爱写了个遍,出了本《今生今世》,志得意满,一点没不好意思。这样的人,倒有一个好处,知道怜惜女人的憔悴,可惜留情太多,就不怎么值钱。

    杜拉斯的《情人》开头,男人对衰老的“我”说,与你年轻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我”自述道:“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喜自悦,只有它在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这是爱情的峰顶,没人能到那里两次。

    人心不可直视,是一句悲惨的话,绝望、怯懦、自暴自弃,还以为真理在手。当人们只爱年轻美貌那些可以消逝的东西,尽管无力改变,至少要知道真相,才算公平。

    能安心首如飞蓬是一种超越,超越了世俗,超越了自我。陷入感情的旋涡无法自拔的人,不可妄自菲薄看轻自己,那痛苦是对爱有向往和付出能力的证明,是财富的象征。

    那财富可以解锁心灵,抵御孤独,无论遭遇什么样的险山恶水,终能送你抵达彼岸。

第二百四十九篇 桃花源

    村里这个时候堪称香雪海,层层叠叠盛开的桃杏海棠迎春丁香不必说,单是铺天盖地蓝紫毯子般的二月兰都足以使人发狂,亢奋的人们在花间徜徉、奔跑、打滚,我边走边拍,给在东北的姑姑开了一场直播,她那里一片枯寂,还是冬天的尾声。

    姑姑没读过书,但是悟性很好,种种人生的苦厄,凭朴素的认知不卑不亢地应对之外,还有心力关心他人的苦乐。人群中很多这样的人,不声不响平平常常,却如山石树木,稳重踏实,可以依靠。

    走走看看不知不觉几个小时。田野中一排做分界线的桃花野性十足,放纵恣肆,姑姑识货,说这个比方才路边那个长得好。随即又问:“是不是空气里都是花草树的香味儿?”能这么问说明在她的想象里已经闻到了。心里装着风景的人,即使身在万物萧瑟里,也能尽享春的曼妙。

    路过一个小山环绕的村庄之后,忽然明白桃花源是陶渊明的杜撰,回归田园并非隔绝世事,他向往个真正的“避秦”之所。捕鱼人误入之后再找不到,是因为桃花源本就不存在。眼前的小村家家门前都是整齐划一的海棠,村口的亭子、路边的围墙遍镶瓷砖,耗费的人力物力不少,做过客匆匆一瞥,也知道未必“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跟同学聊天,才流露一丁点对自身现状的不满,同学立即列举了一堆我该知足的理由。奶奶当年关于不可以跟人谈钱的理论:你有,也不给别人;没有,别人也不给你。满与不满也是太私人的事,横看成岭侧成峰,各人标准不同,感受也不同。

    现在坐在城里的鸽子笼里,回想村里花木交映,也是桃花源了。

第二百五十篇 煮鸡蛋

    喜欢溏心蛋,几乎从来没煮好过。每次到认为该捞出来的时候,总感觉半生有点冒险,稍一犹豫鸡蛋就老了。煮老的鸡蛋剥皮放在酱油碟里,时而翻一下,白瓷似的蛋清上一个诱人的酱油印儿。用叉子扎着慢慢吃,想起毛姆,他在《人性的枷锁》里写他叔叔吃鸡蛋切给他一点鸡蛋尖儿。享用整个鸡蛋,是他那时候的梦想。

    姥姥主持家务时,原则是不吃则已,吃要管够,白菜炖土豆做一大盆,端午煮鸡蛋鸭蛋鹅蛋也是一大盆。我跟薛蟠一天生日,生日前一晚大人总说:过生日别吃鸡蛋了,等过节一起吃吧!我每次都当真,必要大叫一声:“不行!”第二天早晨姥姥把毛巾包着的热鸡蛋放到我枕头上,闭着眼用手摸摸,鸡蛋互相撞着,咯啦咯啦响,听声音就够幸福。

    家里八口人时,每个人过生日都煮鸡蛋。大人们的鸡蛋不记得煮几个,肯定有孩子们的份儿,孩子的鸡蛋只给过生日那个,一个或者两个。有一年生日收到四个鸡蛋,慷慨分给弟妹,大人们诧异道:“那你不就剩一个了么!”我也纳闷自己竟然毫不心疼。人对自己脾性的认知需要在行动中获取,不身临其境真说不准自己啥反应。

    曾有个朋友抱怨老公,每次吃煮鸡蛋都要挑,有时候吃了一口觉得不好,就扔给别人自己换一只。刚听说很气愤,认为那厮真是欺人太甚岂有此理,后来细想,吃一只鸡蛋都要纠结,这人该有多少不满意要承担,真是不幸。

第二百五十一篇 算命

    并不相信算命,但每次拿到判词,都反复琢磨,想攀住生命的伏线,不用深一脚浅一脚地摸索前行。这当然是妄想。除了安排命运的那只手,谁能算清纷繁复杂的因缘际会?于是算高级一点的命,做心理测试。

    到底是接近科学,心理测试的结果多数还能接受,遇到不能接受的,就回头重做一遍,修改下前次做时模棱两可的答案。不是特别在乎的事,也懒得重做。前天做了个九型人格测试,结论里艺术这一项不突出,于是把关于这一项的每条都重捋了一遍。结果出来,艺术突出了。现在想起来还有点恼羞成怒,像被揭了短一般。拿起一本书,对着半空中的什么瞪了一眼,就艺术,偏要艺术!

    命运这个东西面前,要有明确的态度,不屈从就反抗。要是被打倒在地,痛哭流涕、撒泼打滚都没用,得爬起来冲上去,不能等着被变得面目全非。做什么样的人得自己有主见,别人认为难于上青天的事,对你来说可能易如反掌,实在没主意,不如做做心理测试、算算命,发掘下潜意识里对自己的期望,比听张三李四指手画脚更靠谱。

    人那点聪明,有时候真不如没有,尤其是某些所谓前瞻。本来踏踏实实低头在路上走,忽然想知道前面有什么,抬头瞄了一眼,剩下的路就不知道怎么走了。“前面什么也没有!”这样的话很倒人胃口,特别是在某个角度看确实没错的时候。

    灰心泄气的时候,就去算命。算出好的,高高兴兴努力;算出不好的,憋一口气更加努力。

    反正,努力准没错儿。

第二百五十二篇 柔情似水

    长时间凝视一件东西,越看越陌生,陌生到几乎不认识,人也如此,物也如此。

    被称为物质的东西里,水,最接近虚幻,无色、无味、无形。爱意若流水,水最配和情感相提并论。水有三态,转化只需一瞬,冰坚而脆、水劲且柔,云雾则变幻莫测,随着风在天地间恣意游荡。水是生命的载体,清浊交替,滞重轻盈共存。

    触摸水,就像触摸梦境,似有还无,且时时不同。第一次听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时,差点为无法重现的从前放声痛哭,尽管当时手里的从前少得可怜。

    水能洗尽污垢,也能挟泥带沙;能淙淙细语,也能怒涛澎湃;能滋养万物,也能把万千生灵毁于一旦。再没有比水更魔幻的东西了。水像看得见的时间、摸得到的精灵、绵绵不绝的思绪,在每个故事里循环往复。

    午睡初醒,天上一朵孤云,远山白雪覆盖,檐下滴答的水声不绝于耳。如果得到一次选择的机会,想做一滴水,跟着流云飞驰、于叶尖上晶莹、从你的眼睛里涌出,恰好被有心人窥见。

    他们在过情人节。玫瑰啊,告白啊,热热闹闹。

    窗栏上几只麻雀时而对唱时而齐唱。一杯水,氤氲着热气,里面是几片枯过正挣扎着复原的叶子。叶子渐渐舒展,水色转为碧青。茶,浸泡过岁月又被岁月改变的水,将被恰巧遇见的哪只手拿起来,也许细细品味,也许一饮而尽。

第二百五十三篇 半夜参禅

    夜观天花板,胡思乱想,似有所悟。

    古人所谓的造物,老子口中的道,科幻小说里没有形体的高级智慧,创造了这个世界,为了消耗自身巨大的能量、为了增加更切实的体验,或者仅仅因为好玩,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山石树木花鸟虫鱼,种种色色各具天资。传说中上帝照自己模样造的人最有灵气,也最愚钝,常误以为自己是上帝,闹到遭报应才罢手。

    审视人的每个细胞,只知获取能量维持自身存活,关注的是资源和竞争对手,虽然闲了也问问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却没能力跳到半空窥见人的全貌。人对于世界,就是些懵懵懂懂的细胞。

    也正是这些细胞,被用来传达、体现无形之手的智慧,成为至高神祗的一部分。所以上天有好生之德,每部经典都教人自爱,爱人也是自爱。自爱就是爱“神”,爱由天地万物组成的有序运转的整体。

    虽无法感知边际,要知道那是一个整体,一只蝴蝶扇动翅膀,都会引起连锁的反应。这一点牛顿说得很清楚,没死没活撞去石头,一定会头破血流。

    每个细胞都有它的使命,使命没有高低贵贱,地位平等。人和人、人和自然之所以有不同的关系,源于认知有限,爱恨情仇跟四季的寒来暑往一样,转瞬即逝。佛窥见了这个秘密,告诉人说一切都是梦幻泡影。

    人不知道在组织中时,孤独苦闷,到处寻找救命稻草;一旦意识到整体的存在,就力大无穷,生死得失都懒得计较。

    还有就是:多数细胞都不知道,花香美景、善念良心,即是天堂,一念之差,便是地狱。就在此时此地,不必等到百年之后。

第二百五十四篇 跑掉一缕阳光

    用一上午时间犹豫,终于在中午时开始动手修剪三角梅。

    绿叶樱花已开过,就先从它下手。这棵绿叶樱花娇弱,枝条从未修剪过,一直随手盘绕,要修成一根主干如瀑布形状必须把每根枝条捋清楚。解开这个刺球后,两只手都痛,也说不清到底扎到了哪里,到处都痛。

    剪,又是一道关。只留一根最壮的,其余都剪掉,说着简单,真要动手就左右为难。这根枝上都是新叶,那根枝梢有肉眼可见的花苞,哪枝也不舍得动。要得到一棵“瀑布”必须动。平白无故把自己逼得无路可走。

    先试着剪掉没用的侧枝,再剪掉细弱的主枝,剩下两根最长的无法取舍,突发奇想,不如两根都留下,大不了长得慢些吧。把两根缠在一块,到底是硬质品种,放开手就弯成两道,天然妩媚。旁边的一根短枝也留着,有了它整体丰满好多。跟计划的不一样,但很顺眼。顺眼就好。

    剩下那棵大红的难点在于它有两根同样粗细的分枝,无法决定留哪一枝,于是都留下,等发出新枝再定。

    剪下来的残花,用汽水瓶插上,放在橱柜一角。枝条粗壮的截短扦插,三角梅可塑性强,大棵的瀑布、中型的飘枝、小型的盆景,多几棵无妨。

    修剪了两棵花,辛苦得不得了。

    晒着太阳看书,中间小睡片刻,转眼就日影西斜。看了眼手机,一条新消息都没有,有一丝丝身处孤岛的恐惧。

    倒杯水回来,一方日影正照在墙角的三角梅上,高光下的三角梅华丽得不可一世。等找到手机,光由白亮而淡黄,真真是瞬息的繁华。

    还是拍了张照片,在跑掉那缕阳光之后,在黑暗降临之前。

第二百五十五篇 名花瑞香

    买了棵金边瑞香,查怎样养护,介绍里极尽溢美之辞,说是名花。最近看过的一个画册,作者介绍罗列了一堆名头,连被收入哪个大辞典也写上了。那一堆跟画画无关的头衔,让人疑心画倒未必好。植物里要说有名,草该算第一,不认识牡丹的,也认识草。瑞香一介小灌木,名不名的有啥必要。

    第一次听说瑞香,是在《金瓶梅》里。西门庆早起见瑞香开得好,掐了几枝新开的分给大小老婆。潘金莲戴了自己那枝,又借口给别人送要“跑腿费”,跟西门庆多要一枝。花没啥稀奇,想摘多少都有,偏要撒娇弄痴地要,不过是借着打情骂俏求点关注。瑞香在他们手上传来传去,不俗也俗了。尽管早知其名,一直无意亲近。

    近日每晚都做同样的事,吃过晚饭勉强在沙发上熬一会儿,就逃也似的抱着手机书本躲到被子里。被上压着一床毛茸茸的毯子,床单上铺一床更毛茸茸的,如同睡在龙猫肚子上的舒适不宜看书,没翻几页书就从手上摇摇欲坠。不想因早睡半夜醒来参禅,只好看手机。看来看去就看到瑞香,喜半阴,初春开花,香味浓郁,正好养在城里蜗居的飘窗里,不那么喜爱它,也不必太费精神。

    瑞香在阳台上站了两天,才有花盆和土,从前的花没谁受过这样的冷落。为聊表歉意,上盆浇了定根水,挪开香雪兰,给了它个好位置。瑞香和迷迭香并肩而立,像一直在那里一样和谐自然。

    看图片,它的花胖墩墩,憨厚朴实,它大约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名花”的身份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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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月风花三百篇介绍:
平淡日子里瞬间的灵光乍现,行之于笔墨,打造成一颗颗凝结着生命精华的石子。三百颗石子的珠串,供你茶余酒后、雨夜风间把玩,度消闲岁月,享清雅光阴。雪月风花三百篇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雪月风花三百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雪月风花三百篇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