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分给猫半张椅子的男人
村里的集市比城里的超市更富有内涵。
去超市只是购物,赶集的享受则是多方面的。
首先集市是一项集体活动,附近四乡八村的人都来,赶集不全为了买东西,而是出席一场聚会。
每逢二五八有集,比天天开着的超市让人多了一份盼望。
有事忙着不能去赶集,看着人们说说笑笑从窗前走过,忍不住念叨他们都赶集去了;过一阵看人们三三两两回来,又忍不住说赶集的都回来了。
集市像个不确定展品的博览会,每次去总能遇到新奇的东西。
曾经看到过一个老人守着半袋子黑色粉末,原来是自己筛的松树下的腐殖土。还看到过一扎一扎的番薯叶,非常嫩,想买来凉拌,一问原来是番薯苗,用来种在地里那种。还看到过一个带彩色轮子的犁,绞尽脑汁也想不到那个轮子起什么作用。
集市还可以看人,在他们专注看东西的时候,尽情看他们。
一串五六个老太太,都穿着花衣服背着斜挎包,细看她们身上衣服的花色并不相同,可是就觉得她们穿的是一样的衣服。再细看,一样的面色,一样的长相,怎么看都是一串完全一样的老太太。
一个男人架起腿坐了半张椅子悠闲地抽烟,剩下的半张椅子上睡着一只手掌大的小奶猫。它蜷着的的身体旁边还空出四分之一椅子。他们就让椅子那么空着,一人一猫挤在一起。
人流从他们身边流过,他们丝毫不为所动,只管一起在阳光下享受自己的。
第十七篇 再多一盆又如何
搬家最惨痛的损失是被迫放弃大部分花。
被迫的过程阴暗、污浊,说起来简单又复杂,总之不说也罢。
好在养花最容易,一根弱苗只要插在泥土里,剩下的事交给时间即可。
一年时间,该摆花的地方都摆上了花。
第一棵花苗是从买山地车的店里分的一把金芯吊兰,店员说是老板从台湾带来的。分栽在几个小盆里,客厅、卫生间都有,都只见叶子,看不到盆。
只要村里集市买得到的花,绝不去区里;区里买的到的,绝不外求。
花也跟人一样会水土不服,南方来的一棵琴叶榕受不了北方干燥的空气,水嫩的叶苞几天就变成了褐色。
我痛心地一片一片剥去褐色的枯叶,一个强壮的芽苞藏着,原来它在跟我开玩笑。
喜爱大型植物,每个房间都有一棵大型植物。
除了凤尾竹来的时候就已两米高外,其他的都是从宝宝养起。
橡皮树来的时候,一盆里三棵,每棵两片手指长的叶子。
从来没见过这么萌的橡皮树。
放在窗前白色的书桌上,好长时间不见长大。
有人笑它又不好看又不长,橡皮树不动声色地听着,笑压在肚子里。
果然,挣脱红艳的襁褓,新发的一片叶子大过整株,大头小身子,很可笑。
成长的过程中总有丑得滑稽的时候。
给橡皮树换个特大号的盆又被质疑,那么矮的植物用得着那么大的盆?
超前意识被指为荒诞也是人生常态。
此后一周橡皮树长出一片新叶子,相当于长高二十多厘米。
没多久,它就配上那个大盆了。
星星般的金色小点在叶片上闪亮,庄重又华丽。
同样命运的还有大鹤望兰。
从一尺高到现在的接近一米五,一面白墙都被它映绿了。
每次在植物间流连都告诫自己可不能再添了。
这个警告像个咒语,每次说完必定要遇到个非到手不可的植物。
金桔进门的时候算了半天才找到个合适的位置,既能满足它的要求,看起来又和谐,得像它一直在那里那么自然。
再一次下决心收手。
集市上又抱回一盆飞羽。
所有空间盘算遍,也没给它找到合适的位置,只好先安置在茶几边。
卖花人说到了夜晚它的叶子会立起来。
可我那天下午就得离开,在外面呆两周。
一边锁门,一边还想:不知道那些叶子立起来什么样。
第十八篇 长在桃树下的韭菜
在集市上逛,喜欢买老人卖的东西。
像是约定俗成,老太太们的货品种比老头们的丰富。
有个老太太面前放着一筐鸡蛋,旁边一块看不清颜色的布上放着一小堆一小堆的豆角、小白菜、小葱、香菜。
有个人买完了鸡蛋,犹豫着要不要买小葱,老太太说:“您买吧,鲜着呢!”
鲜发“咸”的音,活脱一个《红楼梦》里的刘姥姥。
旁边一个老太太帮着,说:“都是起早摘的,你信我,准没错,我八十多岁了不撒谎。”
旁边看热闹的几个人默契地一拥而上,两个老太太的菜瞬间卖完。
八十多岁那位拎着小马扎站起来,环顾四周,眼神颇为得意。
一个老爷子面前戳着一捆韭菜,两块钱。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当儿,问他是哪里人。
他说:“不是哪里的,就是我种在桃树底下的。”
杏的季节,到处都是卖杏的车。
一个老爷子的农用车上五六个大大小小的纸箱子,每个里面一个品种。
我好奇地打听,老爷子不厌其烦地逐一告诉我。
原来每一颗杏都是有名字的。
老爷子描述它们的口感,有的是甘甜,有的是干面,还有的是甜里有一丝丝酸。
我每样都买了一些,洗了放在厨房的大盘子里,想起来就去吃两个。
每吃一个,老爷子的描述就被证实一次。
吃的时候我特意记了哪一种是我喜欢的,一盘子吃完就忘了。
又要到杏子成熟的季节了。
再遇到那个老爷子,还得让他再给我讲一遍。
那长在桃树下的韭菜该割过好几茬了吧?
第十九篇 吃来吃去
(一)
跟闺蜜去潮州店喝粥,坐下来忽然想到好久不带现金了。
“我好久都没有钱了。”我说。
“我也是。”她也说。
然后两个人在服务生怀疑的目光中点了一锅海鲜粥和一个小菜,知道点的分量已经吃不完了,还舍不得菜单,一页一页翻过去,互相怂恿一番,才递给人家。
服务生又过来倒茶。忽然想起好久没逛典当行了。
“好久没去当铺了。”我说。
“是啊,一会去吧。”她说。
服务生临去,狠狠地看了我们一眼。
等了一会粥没上,小菜也没上。
“他们不会以为我们没钱付账吧?”闺蜜忽然问。
“凭什么啊?”
“我们都说没钱。”
“对啊!还说要上当铺。”
(二)
跟闺蜜去吃披萨,要了一张双拼的。
等来等去不来,让服务小姐去催。
一会服务小姐带了经理来,说披萨做错了。
我刚想将错就错,经理说给我们重做了一张。
而且,那做错了的就送给我们了。
我们面面相觑,矜持地点头道谢。
经理如释重负地走开。
两个人若无其事地聊天。
守着一个大盒子吃披萨,都装作大盒子不存在。
结了账出来,面色沉重地走出三十米,两人一起都笑出声来。
“今天真是奇怪——”我开口道。
闺蜜忙推我:“先别说话,让我乐一会儿。”
第二十篇 亲近阳光
从前喜爱阴天,被暗沉沉的静谧笼罩着,世界缩小到只剩栖身的小角落,身边一张可依靠的沙发、一本摊开的书。
不用出去冒险,也不用担心不速之客。
姥姥那代人阴天会做些平时很少做的吃食,比如包饺子,不会特意准备,就用手边现有的材料;张爱玲说过她继母的母亲烙南瓜饼,称作“过阴天”。
做这些费时的食物,像是为了消磨时间,也像是为了安慰自己,尽量舒适地打发掉没有太阳的时光。
不知从什么时候,忽然发现即使在不阴天的时候,太阳虽然每天升起,却不是每天都能见到。
雾霾,像驱不散的噩梦覆盖在头顶,太阳惨白着脸挂在天上,一切都灰蒙蒙如世界末日。
前天,风雨过后,艳阳高照。
走到蜿蜒的山路上,阳光下的一切都那么干净清爽,连脚下的影子都线条清晰。
享受阳光,就是享受温暖,享受光明,享受蓬勃生命里的坦荡。
晚上对镜,才发现脸黑了不知道几个色号,脖子上一道红,触目惊心。
接下来的几天里那道阳光的痕迹又痛又痒,迟迟不肯消退。
晒成这样当时一点都没察觉,只忙着看山看树看云,满心欢喜。
越长大,欢喜越难得。
说不上是欢喜变少了,还是要求变多了。
普照的阳光都成了奢侈品。
在阳光下走走,要等合适的机会、合适的心情。
灼伤也有一点好处:芦荟胶在皮肤上凉得非常舒服。
第二十一篇 窗里窗外
(一)
花喜鹊在吃一辆车底下摔碎的柿子,小区公共绿地上的柿子黑枣都是这样的命运,开着豪车进出的人们没人拿这些朴实的果子当回事,小孩子们都不看一眼。某一个时刻,它们从高高的树梢跌落,委身尘埃,踏实得一塌糊涂。那大喜鹊非常警惕,小心翼翼地看了又看,猛然把头伸到车底,叨上一口忙跳到一边,一次一次,每一次都一丝不苟地重复,没有半点放松。
窗户里面,我在啃一只苹果。买苹果的过程相当平常,我一遍遍用怀疑的眼光打量苹果箱子上的字,一副能隔着箱子看见苹果的表情;那小贩不止穿着整齐,甚至有点油头粉面,站在我对面指天誓日,说他的苹果怎么正宗,一副想把心掏出来给我检测下的诚恳。终于犹豫到一个地步,我将信将疑拎了一箱苹果,满心都是上当后的苍凉;他拿了我的钱,一溜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那天并不冷,走的如此之快,又使我疑心怕我看清了他的面目,日后回来找他。
第二天仍是怀疑着打开那箱苹果,洗的时候已经知道它皮肤紧绷,绝没有人老色衰,吃了一口,汁水流到手上,手上一片甜蜜的黏糊糊,对小贩的愧疚油然而起,我凭什么对他怀疑又怀疑?他又凭什么那么耐心地解释又解释?喜鹊不信任那辆停着的车,怕它随时开动,伤了它的性命,而我即便吃到一只难吃的苹果又能怎么样,何必几乎侮辱性质地无端怀疑小贩的诚信?我把这点碎碎念说给英子,她正坐在对面沙发上嘁哩喀喳地啃苹果,听说我说完,她睁圆了眼睛看着我,嘴里含着一大块苹果:“你是说你该相信他们?你神经病啊!”
窗外干黄的草地上两只猫跑过,前面的白猫小而妩媚,后面半黄半白的猫壮而敏捷,隔着冰冷的玻璃我都能看到两只猫之间有一条喜滋滋的春意盎然的丝带。我的阿咪在的时候也无数次跑过那块草地,它很紧张,都能看出它身上一团一团紧缩的肌肉。它几乎是低着头,除了瞄着路上有没有威胁外丝毫没有闲情逸致看别的,一溜烟地穿过灌木丛,跳上窗台,看见我兴奋地大叫一声。
我在窗内它认识我,如果我站在窗外对着窗台上的它叫一声阿咪,它必定吓得一缩头,惊慌地看我一眼,然后抽身跳下窗台跑开。它只认识这栋房子里的我。它在外面如此的紧张我不理解为什么它还要出去,它回家来也并不安全,因为什么或者什么都不为就挨某人几拳几脚也是常事,这栋房子和房子里的我并不能给它安全感,可是它每天回来,用脏兮兮的圆圆的大头蹭蹭我的裤脚。
“真不懂外面天大地大,为什么回来。在外面小心些,至少没人打它。”“为了吃的吧?”英子这次在喝一杯茶,她带来的茶叶,对着我找来的大小样式不同的杯子抱怨了半天我不像个女人,终于泡了一大杯茶,分了两小杯出来,我把脸凑到茶杯口熏脸,她吸溜吸溜喝的一片响。“哪有,小区里善男信女喂野猫的地点好几个,猫粮多的老鼠麻雀都吃得胖胖的。”“那它可能爱上你了。”这也是英子的特色,三句话就会说到爱。
只有一次她说:“天地间大戏小戏,如果从高空俯视,都觉得无比可怜;你知道吗?这是上帝和佛的境界。可惜不持久,遇到点什么在眼前一晃,就从半空中掉下来,开始锱铢计较,忘了那模样多么可怜相。”我平时只听她无聊琐碎,风一阵雨一阵胡说,第一次听到她说正经话,惊笑道:“你很深刻啊!”她皱眉道:“我也不彻底。”
她是不彻底。能看出可怜相,必要心底有情,打破情关才算彻底。“我就是脱不了一个爱字。”她说完最后一个字,从沙发上弹起来,坐到我面前:“你知道吗?我那个初恋找到我了,我这两天烦透了,你说我去见他,什么态度合适?是冷冰冰的还是适度热情,像个平常熟人?”
(二)
窗外那对清洁工夫妻在扫地。男的拿着大扫帚大刀阔斧在前面横扫,女人拿着小簸箕小笤帚慢悠悠跟在后面,把男人扫成堆的落叶撮到后面垃圾车上的黑垃圾袋里。男人猛扫一气,回头瞥一眼女人,女人多数的时候站在那里东张西望。她穿着红褐混杂的大花棉袄,脚下红褐色纯色的鞋子,头上蓝绿颜色的毛线帽,今年流行那混乱的颜色,脖子上一条天蓝围巾金色花纹,配上一张圆圆的胖脸,非常的富态。她悠闲地左顾右盼,一副君临天下的表情。两个牵着毛色油光的大狗的邻居被狗拉着踉跄走过,她也不看,拉着车,拎着笤帚,一心追随她的男人。
“我总做梦扫房间,各种晦暗的房间,都尘封垢积,我就不停地扫,扫一晚上,累的腰酸背痛。”我对英子说,她刚神色慌张地跑来,又一言不发地跟我一起看那对扫地的夫妻渐行渐远。她平常最爱给人解梦,借此窥探别人内心的秘密。“我就是好奇,怎么他们装的跟没事人似的,想知道他们心理怎么那么强大的。”她替自己辩解。这次我是真想知道为什么我在梦中不停地扫地,她偏不接茬,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口,参起禅来。
我忽然想到今天是她见初恋的日子。“你今天不是去见前男友?”她等我这句话好久了。立刻抬起头来换成一副幽怨的眼神:“我去了。”我不禁笑道:“我就知道你得失望,隔了三十年,他早不是白马王子,变成个邋遢老头子了。”“那样就好了。”她叹了口气:“人家几乎什么都没变,连穿的衣服都是那时候的颜色样式。倒是我变得厉害,满脸皱纹,看看,我这头发都白了不少。”
她确实有几根短头发白了,昨天她咬牙切齿地叫我帮她拔掉了。“你不是总说女人这时候最有魅力,怎么忽然不自信了。还是他的表情流露出啥了?”“那倒没有。”“这不就完了?我妈前一阵同学聚会,一个老头子还说她们几个女同学是七朵金花呢!”“我根本就没让他看见我。”我不禁失笑,看她面色沉重,又忙忍住。
“我隔着一条马路看见他走过来,跟三十年前一模一样,从玻璃反光里看见自己,老得不像个人样。”“你就没出去?”她忽然笑道:“可不是!我一想,当年他提出分手我已经狼狈一次了,不能再让他看一回笑话了。”她说着得意地笑起来,两个眼睛眯成一条缝。“你知道吗?我给他打电话说我有事过不去了,他那个表情啊!你真该亲眼看看。”“那你以后怎么办?总不见他?”“那个我还没想呢!反正现在接受不了。想那么多干嘛,外面天那么好,咱们逛街去吧?”
(三)
窗外突然狂风暴雨夹着冰雹,打得楼前停的一排车的顶棚一片响。楼门平时关时总是极其响,尤其夜深人静,一声巨响足以让人心跳半天。今天有冰雹当背景,只听见轻微的一声。“这个天出去的人可够勇敢的。”我对英子说,她跑来闲坐半日,刚开始下雨的时候突然想起晚饭的肉没拿出来解冻,忙着跑出去,又被雨淋回来。我在厨房水槽里扔了一块冻肉,预备她走的时候给她拿去应急。
“天哪!”英子惊叫,我忙窜到窗前,隔着厚重的灰色的雨帘,在一片噼啪声中,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正赤膊站在雨里,手里兢兢业业地往一辆车上盖棉被。狂风吹的楼前的柳树狂舞起来,棉被在车顶上被掀起,小伙子索性用两只手按住,在雨中坚持。“这也太惨烈了,舍身救车。”我们两个都不忍再看,到厨房去预测到雨停了那块肉会不会化透。
雨渐歇,我往窗外瞥了一眼,小伙子和棉被都不见了,车还在那里,本来是新车,洗的更加光亮了。“我就像那小伙子。”英子幽幽地说:“每天做饭做饭做饭,二十年下来,成了黄脸婆,那辆车无知无觉。”“你想让车怎么样呢?”我们那一阵听到好几个男人出轨的故事。“也是,他好好地呆在家里就行了。”英子拿了那块肉往外走,又回头说:“看好你家车。”
第二十二篇 靠水吃鱼
村里有条渔街,天黑的时候远远就能看见拱形装饰门上闪烁的霓虹灯。路两旁都是农家院,是吃鱼的地方。
每年九十月份是水库出鱼的时候。天蒙蒙亮村路两旁就排开卖鱼的车,多是白鲢花鲢,也有鲤鱼。
越大越贵,越大越受欢迎。
我平时买鱼都是到村里集市,集市上有三个固定卖鱼的摊位。三个摊位我一一试过,最后选定一家做长期“供货商”。
我一直搞不清那个摊主的年龄,来了主顾,大姐、大妹子、大哥、大兄弟她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常买的是鲫鱼和鲤鱼。
小时候每到夏天总有走街串巷卖鱼的,都是附近湿地打来的,非常新鲜,十厘米大的小鲫鱼鳞片闪闪发光,家里人多,每买必一大盆,去鳞去内脏去腮,一弄就大半天。
用大柴锅炖到汤汁粘稠,配上大米小米做的二米饭,一顿不知道有多少条小鱼吃到肚子里。
现在每到菜市都要看看有没有这种小鱼,还真买到过一次,形似神不似。不是野生的,养殖的又没有长足,味道寡淡可想而知。
以前并不喜欢鲤鱼,不过为了吃起来方便才买。后来做水煮鱼,学会了腌鱼的方法,才喜欢上鲤鱼。
把鲤鱼切成块,用盐、料酒、葱姜、生抽加淀粉拌匀,腌上半天,无论是清蒸还是油煎都鲜嫩味美。
曾经有个很好的朋友,武汉人,在深圳工作过几年,说话嗲嗲的。她说她喜欢吃腌过的鱼,还教了我腌鱼的办法,当时没想到试,过后就忘了。
那个朋友失散已久,不然一起吃鱼,一定很有趣。
第二十三篇 业余骑手
现在骑手似乎是快递员的代名词了。这里说的骑手,骑的是山地车。业余到什么程度呢?一年骑行两到三次。
说骑车,先说骑马。
早到爬树上房的年纪,常常跟小伙伴在胡同里狂奔。特别享受跑第一的感觉:眼前空无一人,身后一片杂沓的脚步和喘息声。能看武侠小说,就梦想骑马。高头大马,衣带飘飘,当然腰边要挂一口宝剑。
然后就到了搞笑的部分,平生第一次面对着一匹真实可骑的马,死活不敢上去。拉着马的乡亲不出声,皱纹堆集又堆集,笑到内伤。
后来跟一个六岁的小朋友换了最温顺的一匹,硬着头皮飞身上马,动作利落得出乎自己和所有人的意料。
然后又到了搞笑的时候,坐在上面,马一动就觉得不是要从马头掉下去,就是要从马尾滑下去。
一路上不断尖叫。最惨的是旁边的一匹马打滑,马上的人没怎么样,我配音似的一声惨叫,差点从马上跌下来。
一圈转下来,脚落了地一颗心才放下来,真比自己走路累多了。
六岁的小朋友骑了我梦想中的高头大马过来,可怜我的小马:“都快被你吓出心脏病了。”
那是第一次意识到梦想和现实的巨大差距,自以为以后能分清现实和梦想了。
骑自行车肯定属于现实部分,从小到大有几年骑车代步的经历。当年骑车赶路无事可做,没人的时候也冲击下速度,有人的时候也可以单手扶把,骑车技术不算差。
百密一疏,没想到现在自行车的速度比过去叮当乱响的破车的速度不知道快上多少。多年不骑也没对比,骑上变速的山地车,顺着陡坡呼啸而下,听着耳边呼呼风响,只觉畅快,不知危险。
有天从个极小的坡下来,转一个近乎直角的弯。等发觉转不过来,刹车为时已晚。又是一声尖叫,冲进了路边灌木丛,一头撞到了铁栅栏上。
幸而灌木丛里没有不友好的尖刺,多是结了籽的蒿草。跌下来到知道自己坐在地上,有几秒的大脑空白。恢复意识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肯定破相了!”
上上下下反复查了几遍,衣服上拍下来一堆蒿草籽儿。摘下头盔,鼻梁有个红印儿,头盔硌的。推着走了没几步,又骑上去。
从此只要看见急转弯,即便是走路看见的,也提醒自己这样的地方要记得捏闸。
有时候跑得多快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该停下来的时候能停下来。
第二十四篇 妖精来了
也许孩子的眼睛里色彩特别鲜明,小时候站在黄瓜架边,一张一张叶子绿得晃眼,顶着黄花的黄瓜钮儿藏在叶子底下。
姥姥摘黄瓜,一边摘一边叫:“瞅瞅这个多大!”
摘了黄瓜摘豆角,摘完豆角摘青青的小辣椒,摘茄子的时候顺便把贴近地面的小叶子打掉。
我跟在后面在摘掉的叶子上掐花儿。
把叶子对折,用指甲在上面掐出各样图案,然后打开来对着太阳看那些花纹。
远看、近看,透过来光亮像一个个弯弯的小月亮。
不小心捅破个洞,眯上一只眼从洞里往外看,爬山虎、向日葵都镶在绿框里。
玩的正高兴,一阵风来差点把我刮倒。
“差点叫风刮走了!”两个人越说越觉得可乐,天忽然暗下来。
“快进屋,黑风来了!”顶着风走两步,又被风狠狠地推回来。
“赶紧趴下!”姥姥坐在地上,把我按在她腿上。
“闭眼、闭眼!”耳边轰轰风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不响了,抬起头来,姥姥的皱纹都被黑土填满了。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呸呸地吐嘴里的砂子,走到菜园边上半截埋在地里的水缸边洗脸、洗眼睛。
晚上停电,暗红的大炕桌上点着一支蜡烛。
姥姥说有一年也是刮黑风,过后人们都说是过妖精。
邻居老马婆子说她亲眼看见那妖精了,雪白的脸儿,穿着青大布衫儿。
后来不知道在哪里人们看到那妖精,原来是不知谁家的黑衣服裹着个白铁皮水桶。
第二十五 鸡鸭鹅狗
不知道谁送了我们一对小鸡球儿,一只文静,一只活泼。文静的那只没几天就玉殒香消了,活泼的混在我们几个孩子中间怡然自得,仿佛自来就是我们中的一员。
我们午睡它一定要坐在肩头,睡着也不停嘴,低声嘀嘀咕咕。那一段我们给它起外号叫小唠叨。饭菜摆好,它从小板凳跳到椅子,再从椅子跳上桌,米饭青菜都视而不见,叼起一块猪头肉扑扇着小翅膀就跑。
它长得飞快。我们毫无缘由地认为它是母鸡。有一天它跟我们一起呆在客厅里,忽然走到地中间,使劲扑腾了几下,憨声憨气打起鸣来,满屋子的人哄堂大笑。从来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打鸣。
它长齐了羽翼,非常高大漂亮。昂首阔步在院里踱步威风八面,只不要看到我们。我们放学推开大门,它立刻飞奔过来,我们蹲下来,它就把头扎进怀里蹭个不停。
对外面的人它非常凶,只要进门就一顿猛啄。亲朋好友都知道家有凶鸡,每次来访,先到厨房窗户那边对着屋子报到,嘱咐看鸡,然后才绕到大门边等着我们把鸡赶走,一边盯着鸡的方向,一边匆忙跑进房门。
家里干活,亲友都来帮忙,姥姥趁我们不在家把鸡杀了。其实她早就想除掉它,她认为太过灵气的动物会成精。放了学,客人未散,姥姥告诉我杀了鸡。我惊叫杀了我的鸡?客人都笑,说又来一个。我们姐妹都认为那只鸡是自己的。当着客人也不好说什么。鸡肉当然一口没吃。
鸭子和鹅是一起抓的,当时它俩看着差不多大,都黄黄的毛茸茸的。鹅显得更憨厚些。它俩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鹅高大,长长的脖子蹒跚的步态,看起来有些傲慢。鸭子随和多礼,常常频频点头对鹅致敬。
也是家里什么活动,杀了鹅。鸭子孤孤单单东张西望,在院里徘徊。忽然邻家的一只鹅路过,鸭子兴奋地跑过去,一路点头哈腰地打招呼。那只大鹅跟它素昧平生,昂首而去。鸭子大概也知道自己认错了鹅,站在原地没去追。
狗是冬天抱来的,一团绒球的奶娃,整个冬天都养在房间里。住在我家的表姐在包子铺上班,每天带剩菜肉包子给它,它是那时候整个县城伙食最好的狗,体型一直都是圆滚滚的。
下了大雪,我们跑出去撒欢。它也跟着跑出去。跑了没两步,就站在原地哽哽地哭,它没有棉鞋。我们把它救回去。它非常聪明,下次下雪,就站在窗前看,不再跟着我们往外跑。
春天来了,它可以出去的时候它就病了。有人说是吃得太好折了福,也有人说它缺乏锻炼。它卧在一棵将要开花的果树底下奄奄一息,听到我们走近,奋力地摇摇尾巴。
一个亲戚说死了太可惜了,不如趁活着杀了吃肉。几个人就动起手来。我们姐妹救不了它就都躲起来,用手紧紧按住耳朵。它也没叫,可能也没力气叫。
它在的时候每天早上我们忙乱着收拾书包,找衣服,姥姥帮了这个帮那个,狗在我们中间兴奋地跑来跑去,姥姥总嫌它碍事。它被杀了吃肉,姥姥叹息道:“怎么下得了手的。”
还有一只狗,别人捡来送给我们的。似乎还没满月,一双乌黑的眼睛配上一身雪白的毛,漂亮得不得了。我们都抢着抱。抱了不到两天,住在离我们很远的一家人跑来说那个狗是她家的,只好给她。
过了好久,我一次路过她家那条胡同,一条大白狗跑过来,我遍地找砖头未果,只好赶紧跑。那个狗也没追,远远跟我到胡同口,就回去了。以后我每次走,它都像陪我一样,跟着走到胡同口。我才想起是当年抱过的那个狗宝宝。
不知道它是怎么记住我的。我不再怕它,可是也不敢跟它亲近,到底不是自家的狗,防着些没有错。
后来听说它被车撞死了。我有些后悔以前没有拍拍它的头回应它陪我走路。
当一个生命尽力去接近另一个生命,即便是一条狗,那份温情也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十六篇 碰碰香
幸而那天垃圾桶够满,被抛弃的碰碰香才得以从垃圾桶里探出头来。那正是冬天将过而春天还没来,看厌了灰灰褐褐的眼睛立刻就被几枝翠绿抓到了,可是没想到可以捡。走过去好远,放不下,转身走回来,小心从上面折下两枝。
同行的人笑我捡花,问我什么时候开始掏垃圾箱。捡花跟捡垃圾是两码事,可是也没必要解释,解释了也未必懂。
当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有人说是薄荷,可以驱蚊虫。我有一盆薄荷,叶子没有这么胖。到网上搜,忘了用了什么奇异的关键词,竟然搜到了,叫碰碰香。
两枝碰碰香插在花盆里一个月没有变化,一个月后开始疯长。真是疯长,隔一段就像换了一盆花。胖墩墩的绿叶子绒绒可爱,轻轻一碰,就散发一阵青苹果的味道。
按照常识这味道应该是为了保护自己驱赶敌害的,我更愿意有另一种解释:这味道是一种交流、一种回应,就像“我爱你”“我知道”一样。在这个小角落里,我和它都是善意的,谁也没企图伤害谁。没有伤害,哪里来的抵抗呢?
碰碰香易养,简直到了落地生根的地步。我替它去除枯叶,不小心碰掉指甲大小一个脆嫩的小芽,直接插到茉莉的盆里,没多久不仅长大了,还分了杈,一枝变两枝。碰碰香长到一定的高度,茎秆木质化,上面的叶片就会变小。我打去顶尖,让它发侧芽,木质化的老桩上几点绿叶,古意盎然。
修剪下来的也不浪费,插在水瓶里就生根放叶,不多日就是一蓬翠绿。于是卫生间、玄关、书架边到处都有它,一簇簇挤在一起,像一群胖胖的精灵,再无趣的空间也有了生机。
闲来无事,我可能会特意跑去看看茶树有没有新芽、茉莉花又落了多少,但绝不会特意去看碰碰香。它不嗔怪,只要轻轻触动,就散出一缕香回应:“我在这里呢!”
第二十七篇 旧物
宋庆龄故居有个展柜,展出的是她的旗袍,侧面衣缝拼接了一块,使整件衣服放出了半寸宽的腰身。文字说明特意提到是她亲手做的,细匀的针脚,手泽依旧。现在极少有人肯为一件衣服费这样的心。这件未旧,新的已经在架上等着,穿上新的,旧的就从视野中消失了。再心爱的衣服最终也是这样的命运。这一穿一脱之间,我们不自觉地错过了好多。
出生不久知道一个“我”字之后,如混沌初开,万物皆有了归属,我的和不是我的。凡是我的,即便不是如影随形,也是朝夕相伴,衣服、用具、爱恋的人。爱恋的人有时候可能远在天涯,可实际上常驻心底,已变成了我的一部分。如何对待这林林总总的我的一切,人各不同。
外公有一副绑腿带,冬天用来扎住裤脚防风。那是一幅土黄色一指宽线织的带子,大约有一尺半长。从小到大,除了炎天暑夏,每天早晨都看见外公一丝不苟一下一下地绑腿带,临睡,又慢悠悠一下一下边绕边缠在手上,然后把整整齐齐的两团压在枕头下。多少年后想起外公,都是非常真切的影像,晒得褪了色的黑帽子,灰色的薄衬衫,黑色的长裤,还有冬天的一件蓝色面子羊皮里子的皮袄。借用《小王子》里小狐狸的话,外公用岁月“驯服”了这些东西,让它们成了他的一部分。
物质贫乏的时候人们爱物惜物,每家都有些传家宝级的老物件。针线笸箩、缠线板,磨得铮亮圆润的小板凳,还有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每天行走坐卧期间,无处不亲和温煦。恋旧是难解的情结,望着未来顾着眼前还想死死地抓住过去,过去不会再变,沉浸其中有安全感。
爱物,不只是爱惜东西,更是一种态度,认真对待世界的态度。
想要一个东西,即便是一只最简单的盛饭的木勺,也会想象一下颜色、形状、拿在手里的感觉和把它插在一锅白米饭上时,氤氲的热气里的画面是不是具有美感。到了商场或者杂货摊,众里寻他千百度,无数次拿起放下、反复掂量,选得一只满意的。从此天天用、月月用,年深日久,木勺色泽光润,跟一排各色勺子一起挂在胡桃木架下的钩子上,要用的时候不自觉的就会去拿它。
用顺手的东西让人心里踏实。
搬去一个新环境,被房子里陌生的气息搅得心神不宁,窗户也突兀、墙也生硬。于是挂上旧窗帘,给沙发铺上旧毯子,捧着一本读了一半的书凑在旧台灯下,那些东西上“我”的气息发散开来,填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房间立刻成了天底下最宁静的港湾,可以轻松地发呆,累了可以在旧被子旧枕头的簇拥下安然入梦。
要扔掉一件旧东西不是容易的事。一想到染透了“我”的气息的物件堆在垃圾箱旁被拾荒人用挑剔的眼神打量,然后流落到不知什么地方去,就忍不住心酸不已。现在流行断舍离,要从断舍离欲望开始,不放纵购物欲,慎重地对待每一件将进入生活的物品。节制将带来内心更大的满足,享受到更充分的幸福感。
物质匮乏的时候小女孩想要一件新衣服,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年前跟妈妈出去,一条街上两三家卖布的铺子选了又选,买得一块蓝底小碎花的布料。回到家反反复复展开叠上看了又看,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边。好容易等到妈妈裁好了,睡眼朦胧也要坐在旁边看着妈妈缝。妈妈一针一线地缝上几天,小女孩就跟着看上几天。做好了试一下,再仔细叠好压在枕头下,再眼巴巴等,到大年三十早上才能穿。过年那天穿上新衣服的孩子跑来跑去特别活泼,都是在发泄内心的喜悦。
物之于人,敷用已尽本分,能带来喜悦就是功德。只是这份享受要靠人来主动获得。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尺度掌握好,物尽其用,人也可从中获得乐趣,各得其所。
房价最高的时候买得一所老旧的新房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房子建成已有二十年,前房主装修之后就没住过,空关了二十年。带着装修公司去看“现场”,每家的方案都是通通砸掉重装。问他们重装之后是什么效果,说是跟现在一样。内心纠结踱步到卫生间,无聊地用手里的纸巾擦了擦一片瓷砖,光洁如新,没有半丝熏染的痕迹。于是一通擦洗之后,原来计划里耗时几个月的庞大工程改做换马桶、换防盗门、刷墙,之后彻底打扫,两周之内入住。
那房子大块玻璃窗外远山含碧,绿色想要扑进房来。早看朝阳晚观落日,风雨阴晴都各有风景。凝神远望之际往往暗自庆幸没有大费周章,不仅省下人力物力,也没有产生大块无用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一举两得。
美物可喜,但绝不可以受制于它。
杨绛说她的父亲常说:“世界上的好东西多着呢!”她解释说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好东西很多,你不能都有。还有一个意思是说好东西很多,你要努力。有时候可能是为了一件东西去做一件事,但做到最后,得到的快乐往往是因为做事成功能力得到了认可,物质能带给人的快乐非常有限
旧物可贵,因为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宝玉让晴雯送几块旧手绢给黛玉,晴雯反对说她要这几块旧帕子有什么用,她一定会恼的。黛玉并没有恼,晴雯在回来的路上仍然是百思不得其解。别人眼里的一块旧帕子,却是宝黛人生的重中之重。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旧物,已不只是物那么简单。
再美的相遇也会遭遇时过境迁,到了留不得时,让过去随风而逝也是祝福。最怕的是舍不得放不下又求不得,彼此折磨,连同往日的情分都销蚀殆尽,旧物,最终成了一道丑陋的疤。人们每天都在弃旧迎新,往往意识不到弃旧迎新也需要勇气,旧的越美好,新的开始越难。
当旧物成了累赘,放手就是善待,善待旧物,善待自己。
惟愿每个人:都有旧物可相守,能伴真情共白头。
第二十八篇 窗台上的麻雀
最怕米生虫。且不说肉虫袅袅蠕动多么令人肉麻,单是发现小米粒结成小团,晃晃盛米的塑料盒,隐隐有蛛丝样物把米粒粘成一条条,就够起鸡皮疙瘩的了。一旦发现,这个米是打死也不肯吃,如论挑的怎样干净,总是疑心夹了“肉”在里面。好多事,都是心疑坏的事。可世事艰难,也实在不想再为难自己。痛快地拿了盒子,直接把米倒在窗台上。黄灿灿的一堆,实在可惜,可是也没办法。
那堆米放了好几天都没有主顾,表面的一层已经变白。有点担心哪天一场风雨,吹落还好,只怕冲下去殃及楼下。
那个小麻雀频繁出现在窗子护栏上时,忍不住笑。也不知道是不是夏天换毛的缘故,这个麻雀看起来羽翼未丰,个头儿又小,可怜兮兮。能找到这么些好东西,这个丑丑的小东西也算是幸运儿了。
那小麻雀没事就在护栏上窗台上跳来跳去,我开始一厢情愿地把它当成我的鸟,时时去看看米有没有吃尽。它胃口真小,吃了好多天也不见少。
今天早起,那小麻雀站在护栏上,身边一只体型大些羽毛光润的麻雀,两只麻雀不时互相“吻”一下,很相亲相爱的样子。
我认定那个是它的女朋友,因为印象里雌鸽子似乎体型大过雄鸽子。而且,新来的麻雀举止舒徐颇有淑女的矜持,那只丑麻雀激动得一塌糊涂,不止翅膀乍着,连头上的毛都乍着。在我看来不止丑,还丑得可笑。它自己不觉得,身前身后,卫护在女朋友身边,喳喳叫着给吃米的女朋友加油,自己不吃。
后来又来了一只跟它形容相似的,也是炸着毛,和它一左一右陪在那淑女旁边,还跟着它俩一起吃米,也没见打斗,那只就飞走了,像是两口子招待了个客人。
现在常常在窗台护栏间跳来跳去的是它女朋友了,丑麻雀好半天不见回来。女朋友有时喳喳叫,一声一声地,像是叫它回家。
第二十九篇 当年猪肉是这样吃的
用手指把玻璃窗上的奇异的冰花融掉一块,像在玻璃窗上又开了一个小窗户。
从小窗户望出去,妈妈或者姥姥正打开窗前一口大缸上的木板,从里面拿出一尺见方一块,那是猪肉,下一顿饭一定是猪肉炖酸菜粉条。
那块猪肉放在灶台上缓出一层白霜,按在砧板上用快刀切,每一片都有红有白,打着漂亮的卷。
八印的大锅直径二尺多,灶下火贪馋地舔着锅底。放一大勺油进去,扔下葱花,锅里一片噼啪乱响,随即将攥成团的酸菜一团团抖落。翻炒几下加水,房间里里弥漫着说不清是烟还是汽的炝锅的香味。
当年北方酱油没有生抽老抽之分,老年人称为清酱,颜色比现在的老抽浅比生抽深,提鲜上色都是它。
酱油只放一点点,不舍得多放。调味只靠盐,一把盐扔下去,再用刀把案板上的猪肉分几次铲进锅里,拿大勺子搅搅匀,上面盖上粉条,盖锅开煮。
房间里炝锅的气味被酸菜的味道冲散,接着酸菜的味道里又加进肉香,肉香渐浓,融合出奇异的香气。这味道让人饿上加饿。最到位的形容是喉咙里几乎能伸出一只手来,把吃的抓进肚里去。。
这个菜不是盛在盘子里的,也不是盛在大碗里的,而是是盛在盆里的,那种通常做洗脸盆用的大号搪瓷盆。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里面插着一把长柄勺子,为盛酸菜;一双筷子,方便盛粉条。
家里大小每人一只蓝边二大碗,这也是老人的叫法,因为还有更大一号专门盛菜的碗。二大碗直径近二十公分,各人盛一碗菜,配上为过年特意蒸的白面豆包呼呼吃下去。
那时候很少有人失眠忧郁,因为追求的幸福太简单,触手可及容易得到满足。
这只是冬天的家常菜。
过年前的准备更是隆重到现代的小家庭无法想象的地步。
半扇猪肉搭上一个猪头、两副内脏、七八个猪蹄过个年,是最低配置。高配是两个半扇猪肉,两个猪头再加上两副内脏猪蹄。
猪肉拿来时是鲜的,放在家里吃饭的大圆桌上。在酸菜缸沿上滋啦滋啦蹭几下刀,看准了骨头缝隙,排骨、腰条、前槽、后鞧、血脖,三下五除二分割好,留下碎肉一会炖菜,其他的装在大铝盆里,两个人抬到窗前大缸那里,一块块摆在里面冷藏。
猪头用喷灯烧,满屋子弥漫着猪毛的焦味,然后黑乎乎放在大盆里泡,再用刀刮成棕黄色,后用斧子劈开。
内脏拿来时冻成一坨,化开以后小孩子胆突突走近,有红有紫有白,乱七八糟的一堆。心、肝、肠、肚、肺,大人一一指点,看起来非常恶心。大人笑,说待会你就不恶心了。
清洗内脏很费功夫,从清早忙到黄昏,到晚饭吃过才下锅,一煮煮到半夜。
疯跑了一天的小孩在睡梦中被香味叫起来,懵懵懂懂趴在枕头上使劲儿揉眼睛。
刚出锅的白肉撕下几块加上两片猪肝、几段肥肠,浇上一点酱油端过来,小孩子伏在枕头上吃下去。吃完再要,大人忙不迭地说留着过年吃啊、吃多了不消化啊,总之是没有了。
躺下来接着睡,肉香带来满足感,满足衍生的安全感,黑甜一觉,睁眼阳光满室,喜气洋洋起床,接着过年。
猪头肉、煮熟的方块肉切片蘸蒜酱凉吃,油脂在舌尖融化,越嚼越香。蒜酱提味、解腻。蒜酱就是蒜泥里调酱油,有时候上面放几滴称为香油的芝麻油,蘸饺子、蘸白肉,过年期间每天必吃。
肘子肉切片撒葱花加酱油蒸透,软、糯、香,老少咸宜。
但是,只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猪肉调味裹上面粉炸的肉段、猪肉末加花椒粉葱花炸的丸子也是菜,也是零食。
猪蹄也是撕成块蘸蒜酱,从未见过红烧的。
有一年赶上过年生病,躺着看家人围坐吃猪蹄蘸蒜酱。年后病愈想起要吃,姥姥说吃完了。
至今还记得他们用颤巍巍的带筋的猪蹄蘸蒜酱的样子,还似乎能听见他们咬下去的声音。
第三十篇 好玩的事
喜欢洗水果。
水果可以跟鲜花比肩。
拿着水果和鲜花的时候,还应该拿至少一本能反复读的好书。
进了门,书放到常读书的阳台小角落,或者朝南卧室窗前的长毛绒地毯上,或者放到铺满日光的餐桌上。
鲜花修整一下插到瓶子里,以后放在哪里不管,现在要放在书旁边。
水果泡进白色瓷盆里,一个一个丢进去的时候并不脏,洗好放在盘子里更加干净。
端着盘子去放书的地方,盘子放在顺手的地方,摆个最舒服的姿势,闻着花香,看几页书,慢慢吃一只水果。
累了,书倒扣在旁边,靠着靠垫在阳光下睡一会儿。
睁开眼,金色的斜阳正客串白墙的装饰画。
喜欢打扫。
添了一张新的亚麻桌布,为配桌布换一盆绿植。
换下来的绿植放到阳台边一张户外桌子上,那桌子上一盆盛开的长春花边开边落,盆边一圈浅粉色的花朵。
一朵一朵小心捡起那些落花,不舍得就扔,放进假山的大瓷盆里。
顺便从茶花树下拔了些护盆草栽到假山上。
假山旁的吊兰垂下来,掐下几棵吊兰宝宝插到幸福树下。
上次插到鹤望兰里的几枝绿油油的一丛一丛,鹤望兰又抽了几片新叶,站过去跟它比比,它还要高几厘米。
特价买的红色凤梨下面生了两棵竹笋一样的宝宝,现在最小的那棵也长出六片叶子。
把两棵栽在一个盆里,可以作伴。
等火红的凤梨花开的时候,也是姐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