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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这好像是北宋全文阅读

作者:九宫格夫妻     爸,这好像是北宋txt下载     爸,这好像是北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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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父子

    显德七年,正月。开封城。

    一群黑瘦的汉子赤着上身,将拇指粗细的绳子一圈一圈的缠到腰上,再从皮包骨头的肩膀上穿过去,齐齐喊着响亮的号子,艰难地将河上的庞然大物用血肉之躯拖动了起来。

    一般正月里的人家没有地种,都在家里猫冬,寻思着年头里的,到底是去扯二尺花布,给孩子做身新衣裳,还是去买块大臀尖,给全家人解解馋虫。

    但这些纤夫可就没这么好的命了,冬天降水少,有时候河面还会结冰,恰巧这年根底下又是漕运繁忙的时候,干起活来一刻也不得安歇。

    忙点好啊,忙了有钱赚,乱世里的人没有享福的命,拼死拼活能赚一口吃食填全家的肚子就是幸福。

    一声铜锣敲响,却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就站在这一群苦力汉子当中间,一唱一和的说了起来。

    那小的看起来也就四尺来高,看模样不过六七岁的年纪,大的看上去大概有个二十多岁,从面相看也有三四分相似,应是一对父子,看这架势竟是要当街卖艺。

    周围的苦力汉对这父子二人倒也见怪不怪,显然这父子二人在此混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说一种叫做相声的新鲜玩意,见他们敲锣,那些累瘫了的和闲暇无事的,都往这凑了过来。

    小的先开口:“各位,我父子二人初到贵宝地,许多人还不认识我们,我来介绍一下。”

    大的道:“你给说说。”

    “我们俩的关系啊,不一般。”

    “对”

    “我们啊,是一对亲生的父子”

    “对,我是阿爹。”

    小的回过头扬起笑脸瞅着他爹道:“我没跟您争。”

    大的怒道:“这还有争的么。”说着脱了鞋似乎要打他一般。

    众人明知是爷俩在逗乐子,倒也有不少人笑了出来,尤其是看这小童明明才丁点大,古灵精怪的样子却跟个小大人似的,甚是可爱。

    小的继续道:“言归正传。”

    “对,你好好说,别闹。”

    “我啊,叫孙悦,还请您诸位以后多多关照。”

    “对。”

    “站在我边上的这个是我爹,他叫孙小悦。”

    噗~,说到这,周围的观众已经都笑成一团了,这帮人哪听过相声啊,稍微抖一下包袱就能笑的不轻,这孩子真是太皮了,谁家排辈分是倒着排的呀。

    果然那个大的一听就急了,抡起鞋底子就抽他屁股。

    …………

    北宋自然是没有相声的,因此这一大一小两个人,自然便是穿越者了。

    小的真叫孙悦,本来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有为青年,今年刚从985名牌硕士毕业,有着大好的前程和灿烂的人生还没来得及享受呢,开着公司给配的新车接老爸兜个风的功夫,突然就被大卡车给撞一千年前来了。

    别人穿越都带金手指,有的带加特林,有的当皇帝,有的干脆带一个大仓库,还有那臭不要脸的直接带个系统啥的,他倒好,空着手来不说,还带来一个爹。

    亲爹。

    卡车把他亲爹孙春明也给撞来了。

    也不知这个穿越是用什么科学原理实现的,反正当他们爷俩睁开眼睛的时候,俩人似乎都年轻了二十多岁,老爸变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自己则变成了一个六七岁的幼童。

    没有金手指也就罢了,好歹穿越到了最受穿越者欢迎的宋朝,就是这个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后周显德七年。

    这一年,赵匡胤还是检校太尉,全国百姓还在给柴荣戴孝,北面有北汉和契丹,南边还有南唐和后蜀,反正是半点大宋的繁华文明都还看不出来,一肚子宋词压根没人欣赏,连穿越者最基本的福利都享受不到。

    这样的乱世尾巴,能活着便已经是一件大不易的事情了,谈什么出将入相,说什么富贵荣华,美梦做不过半天就被饿醒了,甭管以后干什么,都得先为了一口吃食而奔波。

    好在这年月兵荒马乱,也没什么路引了,全国流民都来开封城找活路,倒也没人在意他们俩外来户。

    刚来的时候他们俩也不是说相声的,老爸体制里混了一辈子,一辈子钱虽然没怎么赚着,但脸却要了一辈子,钱可以丢命可以送,就这二两重的薄面皮不能破。

    结果他跟着一众流民一块干了三天的纤夫就受不了了,细皮嫩肉的现代人哪干得了这活,干出浑身的血道子不说,关键是赚的那仨瓜俩枣真不够花。

    正好他们爷俩上辈子都是相声爱好者,一合计,也就干了这个了。

    还真别说,别看这些苦力一天累到死也赚不了几个钱,但大多数人只要听乐了之后都会赏一两个铜板,一天干到头收入倒是也凑合,起码比拉船强。

    哪像现代人,看本小说还得找盗版,更别说打赏了。

    说上两段之后,俩人脚下的小布口袋里已经装了不少铜板了,他们知道这帮苦力消费能力已经差不多见底了,也就草草收了口,将钱包起来往下一个人多的地方去。

    大正月里的,都高兴,手头上可能也都有点闲钱,正是说相声最好的时候,而且他们俩都知道,好日子没几天了,必须得抓紧把钱赚出来,一刻也不敢歇。

    因为就在昨天,为了抵抗契丹大军,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已经率军北上,打契丹去了,算算时间,差不多今天晚上就能到陈桥驿,嗯,接下来发生什么,稍微了解点历史的就都知道了。

    走了一会,看见一挑着担子卖枣的汉子,孙悦情不自禁的就咽了口口水,他们爷俩搭台,孙悦是逗哏孙春明是捧哏,说了一上午,孙春明还能挺得住,但孙悦却早就口干舌燥了。

    这小贩也是眼尖,一看孙悦那神色就知道有买卖上门了,凑过来道:“大哥,孩子这嘴都起皮了,您来一把枣给孩子解解渴?”

    孙春明有点犹豫,宋朝可没有蔬菜大棚,大冬天的连枣都贵的要死,一顿冬枣下肚,他们俩刚才的那段相声可就算白说了。

    不过孙春明咬了咬牙,还是道:“怎么卖的。”

    孙悦回头道:“算了吧爹,一会路过李大妈家里要碗水喝就行。”

    “唉,你爹我没用,也就能买得起几个冬枣吃了。咱爷俩也吃了小半个月的糙粮了,来一顿甜的顺顺肠子,明天咱还要谈大买卖呢。”

    卖枣的笑道:“大哥您这孩子可真懂事,这枣子大的三文一个,小的两文一个,您是要大的还是要小的。”

    孙悦抢着道:“要大的,大的甜一些,给我抓二十颗大的。”

    “好嘞。”

    “别别别,我还是要小的吧,给我换三十颗小的,要甜的啊,带虫子眼的我可不要。”

    “没问题。”

    孙悦先给孙春明吃,孙春明吃了两颗之后就说不爱吃,不吃了,孙悦倒是一口气吃了五六颗,剩下的也舍不得了,就这么装在胸前里襟的小兜里,就要走。

    “哎哎哎,你们还没给钱呢。”

    “给什么钱。”

    “冬枣钱啊!”

    “冬枣是我拿那大枣换的我给什么钱。”

    “那。。。。大枣你们也没给钱啊。”

    “大枣我们也没吃啊给什么钱。”

    哈?

    卖枣的也愣了,一时居然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倒是孙春明笑笑道:“别介意,我们父子俩是说相声的,就是贫嘴,喏,这是枣钱,有空来听我们爷俩说相声。”

    卖枣的一看不是来吃霸王枣的,倒是也乐了起来:“行,早就听人说,这附近来了一对父子说得一种叫相声的东西很有意思,一直想看也没遇上,原来竟是您二位啊。”

    孙悦笑笑道:“大叔,过两天我们就要买下一个铺面说相声了,您到时候就可以随时找到我们了。”

    “呦?铺面,这可厉害了。”

    “喏,你看那个,这一趟街面上最大的那个老曹家烧饼,明天我们爷俩就要把这店给买下来了。”

    卖枣心里暗暗笑了一下,倒也没说啥,心想,人家老曹家烧饼是这趟街最大、生意最好的铺面,别说人家不可能卖,就算肯卖,没个百八十贯根本就别动这心思,俩人说相声总共也没多长时间,要说赚到点小钱他是信的,但要说百八十贯那可就有点天方夜谭了。

第二章 买卖

    晚上。

    累了一天的父子二人,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他们临时的‘家’,那是南城的一个破漏的房子,嗯,非常非常的破。

    要说这房子破到了什么地步?这么说吧,外面刮小风,屋里刮大风,外面下小雨,屋里下大雨,有时候雨大一点他们爷俩还得到外边避雨去。

    房子里铺上一大块木板,大通铺,算上他们爷俩一共睡了三十多个汉子,猛一进去那里面的汗味和脚臭味能把早饭给熏得吐出来,木板上铺上干草就当褥子了,大冬天的也没有棉衣棉被。

    五代乱世,这已经是他们这样‘外来’难民的标准配置了,就这,还得要他们每天三文钱的房租。

    虽然很累,但爷俩并没有倒头就睡,孙春明一边给孙悦揉那个被打了一天的小屁股,还得一边给大铺上的舍友们讲相声。

    他们说相声比这些苦力们要赚钱得多,不把所有人都逗笑,不让所有人都喜欢他们,是不敢睡觉的,怀里新兑的半块金饼子是他们爷俩全部的希望,可不敢让人给偷了或抢了。

    这样的居住环境,多住一天都是遭罪,既然接受了穿越的事实,无论如何都是要先安个家的,于是第二天一早,父子两人穿好了衣服,洗了脸,还特意折了两根柳条,嚼碎了清一清牙垢,背上他们大半月来积攒的那点家当,朝着他们的目的地而去:曹家烧饼铺子。

    他们打算把这地方给盘下来,先有个窝,有个糊口的营生,再去考虑以后出将入相的事。

    两人盯上这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每天都会过来吃烧饼,因此那老曹对他们也算熟悉,见他俩来了,笑呵呵地道:“来了啊二位,还是老规矩,三个烧饼么?”

    孙春明笑道:“今天不吃烧饼,是有事跟您商量,您先忙着,我们等您忙过了饭点再说。”

    “成,那您二位屋里坐,喝碗水。”

    进了屋,孙悦便四处打量起这间屋子来,羡慕的直流口水。

    其实这屋子也不大,本质上就是一户稍微大一点的人家,有个八十平米左右,临街开了个窗口,就成了个烧饼买卖。

    屋子里虽不能说家徒四壁,但老实说也真没啥像样的东西,这要是放在后世,都属于需要扶贫的对象,只是对此事的父子二人来说,这样的屋子简直就是人生目标了。

    过了将近一个时辰,那老曹终于算是忙完了,搬了一条凳子随便在父子二人面前一坐,道:“二位,找我老曹什么事啊?”

    孙春明开口道“曹大哥,是这样的,我们父子俩想盘您这间铺面,您看您开个价吧。”

    那老曹一愣,笑道:“兄弟你这是说笑吧,这铺面既是我们一家糊口的营生,又是我们一家住的地方,您给盘走了,我们一家人睡大街上啊。”

    孙春明道:“大哥,我们父子真的很有诚意的。”

    “多有诚意也不卖,你父子二人我也知道,你们说相声一天也能赚不少吧,何必非得买我这铺面呢。”

    “总得有个家不是。”

    那老曹气的都乐了,“合着你们俩要成个家,就得先把我给弄没家了不成?”

    “老哥,我们真的有诚意啊”

    “行行行,那你们说说,打算出多少钱买我的铺子。”

    老曹心想,他这房子大概市场价在一百贯左右,要是他们能出到二百贯以上的价钱,自己倒是也可以考虑换一个地方,反正他有手艺,在哪不吃饭啊。

    孙春明十分不好意思的道:“八十贯。”

    “八十?我明白了,你们爷俩是来曹爷这说相声的是吧。”

    说着这老曹砰的一掌拍在了桌子上,显然是真的怒了。

    这老曹是个关中人,长得五大三粗不说,右手还缺了两个手指头,听说是以前当兵打仗时伤的,发起火来自有一股气势,还真是挺凶的,孙悦都不由心里一阵突突。

    孙春明也有点怵,没想到这老曹平日里挺和善一个人,发起火来这么骇人。

    但他们父子俩算计这一天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真要是这么走了,可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曹大哥您别生气啊,买卖么,讲究个漫天要价坐地还钱,价钱不满意您说啊,咱有商有量,那才叫买卖啊,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所谓讨价还价当然是扯淡,他们爷俩把内裤卖了也就是八十贯,孙春明不过是拖延时间而已,孙悦也在一旁插科打诨的帮着老爸一块扯,一边焦急的望着外面。

    又过了半个时辰,这老曹终于没耐心,开始赶人了。

    “曹爷我没功夫陪你们俩说相声的逗乐子,这铺面不卖,给我滚。”

    孙春明还想再说,“曹大哥……”

    老曹拿出一根棍子来道:“滚!”

    父子俩对视一眼,心中急的都火上房了,就在这个节骨眼,外面终于乱起来了。

    “不好啦~不好了~太尉在陈桥驿兵变啦!太尉在陈桥驿兵变啦!”

    石破天惊!

    爷俩心中大石终于放下,暗道,终于特么的来了。

    只是两人却好像没什么继续谈的意思,迈开步,真的往门外走去,只是他们想走,老曹却不让他们走了。

    “兄弟!兄弟啊!你们别走,价钱好商量,好商量啊,八十贯,就八十贯,你们给我八十贯,我马上把房契给你们。”

    他们这代开封人,也算是多灾多难了。二十年前,耶律德光打下开封,虽严令契丹兵屠城,但契丹人狼性难控,还是有小半城的人遭了殃。

    十年前,后周太祖郭威在开封城外也是黄袍加身,只是这位向来以仁德爱民之名传世的仁君,却下了破城之日屠三天的命令。

    那一夜,开封城宛如地狱,大半个城的百姓都死在了那三天的夜里,凡是稍有点姿色的姑娘,都没能逃得过魔抓。

    十年后的今天,赵匡胤干了一件跟当年的的郭威一模一样的事情,你叫这老曹如何不慌,如何不怕?

    却见孙春明淡定地伸出一只手张开道:“五十贯,你卖就收钱,我们爷俩带着呢,不卖就算了,我们爷俩不过是想安个家而已,总会有人愿意卖的。”

    老曹心里一苦,五十贯啊,这个价要是片刻前,他能一个大嘴巴抽上去。

    可现在啊,钱这东西总没有命重要吧,尤其是一想到自己那如花似玉的大闺女,狠狠一咬牙道:“好!五十就五十,这中原没法呆了,我特么拿了钱回老家去”。

第三章 天塌不惊

    开封城乱成了一锅粥,有哭爹喊娘的,有酩酊大醉的,就是没有开门做生意的,家家户户全都死死的将门锁上,出城的道上更是人挤着人,大包小裹俨然一副逃难的景象。

    中华五千年历史,从来没有改朝换代这么频繁的时候,短短五十年,中原大地上换了梁唐晋汉周五个朝廷,算上之前的唐,以及马上迎来的宋,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可以拍着胸脯毫不吹牛的说,老子一生经历了特么的七个朝代!

    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是一场浩劫,谁也没法保证,自己可以在这场浩劫中活下来。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外面乱成一锅粥了,而孙悦父子俩却在欢天喜地的收拾新家,大门一关,跟外面几乎是两个世界。

    “爹,爹你快看,有面唉,白面唉,这些白面怕不是有三百多斤?”

    “人家是开烧饼店的,多备些白面有什么可诧异的。”

    “你看你看,哇塞,大锅,好大的锅啊,一次可以煮好多东西。”

    孙悦好像身体变小之后,心里也跟着变小了不少,蹦蹦跳跳地检查自己家里能用得上的东西,等查的累了,就往大木床上一趟,感受背上软软的褥子,心满意足的舒了口气。

    “舒服啊,爹,今咱别出去说相声了,歇一天吧。”

    老爸道:“本来也出不去啊,今天谁还有心思听相声了。你身体还没长成,躺下睡一觉吧,屋子我来收拾,刚才我看见厨房里还有块大肥肉,晚上给你做肉吃。”

    “真的啊,太好了,爹我发现你今天特帅,肉啊肉,我好像都忘了你是什么味的了。”

    孙春明笑笑没说话,事实上他也快忘了。

    厨房那块大肉肥的不行,几乎都看不见红膘,这要是一个月以前他看一眼都会觉得恶心,可如今却要流口水。

    到了申时时分,赵匡胤的大军已经来到了城外,街面上已经安静的连一丝声音都没有了,孙春明却在哼着小曲,将肉放到锅里,用小火滋滋煎出油来,又小心翼翼地将荤油盛出来留用,再将榨干了剩下的油梭子收好,打算混点白菜吃一顿饺子补油水。

    突然,外面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孙春明愣了一下,还是问道:“谁啊。”

    “曹大哥是我,借你家地窖躲一躲。”

    听声音是个女人,是来找老曹的。

    想了想,孙春明还是把门给开开了,而且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人,正是隔壁卖豆腐的张寡妇。

    门一开,张寡妇也是一愣,“你是……”

    “老曹已经把店卖给我了,他带着他们家人跑了。”

    张寡妇听后一呆,然后噗通一下就坐地上了,哭嚎道:“这个没良心的呦,白睡了老娘这么多回,我这命怎么这么苦啊!”

    看起来这张寡妇跟老曹好像有一腿,这也正常,一个丧偶一个守寡,邻里街坊住着,时常互相帮衬帮衬,没发生点什么才是奇事。只是孙春明见这场面一时有点尴尬,颇有些手足无措。

    张寡妇不愧是能在这乱世活三十多年的主,眼泪一擦,就道:“大哥,大哥您行行好让我到地窖里躲一躲吧,我们家没男人,等会大兵进城,我。。。。我可以跟你睡觉,我活很好的。求求您了。”

    一边说着,这张寡妇还一个劲的磕头,顺便还脱了自己的外衣,露出旧红色的肚兜。

    张寡妇三十来岁的年纪,保养的也还算凑合,谈不上什么美女但也在及格线上面,孙悦娘早死,孙春明也是个二十几年的老光棍,一见这个一时间也有点麻。

    “不用不用,快穿上快穿上,街里街坊邻里邻居的,举手之劳而已,你尽管躲就是了。”

    张寡妇闻言大喜,抬眼看了下孙春明,虽然长得斯斯文文好像是个书生,但好歹是个男人,连忙磕了三个头,熟门熟路的就找到地窖的入口。

    孙春明刚松了一口气,就见那张寡妇在地窖入口又站住了,“你。。。。在做饭?还做了肉?”

    那眼神,好像在看傻子一样。

    “啊,这不新买的房子么,吃顿好的庆祝一下。”

    “您这心可真大啊,天都塌了,您还有心思图您那五脏庙。”

    孙春明笑笑道:“天塌下来也砸不到我这小老百姓头上啊,我听说太尉一向和善亲民,从不欺压百姓,应该不会做出天怒人怨之事吧。”

    张寡妇撇了撇嘴,没说什么就下去了,心里却骂道:“直娘贼,老娘真是倒了大霉了,本以为遇上了好人,结果却是个傻的,估摸着是指望不上了,也不知老娘这身子又要被多少人便宜了,但愿他们玩完了就走,别再把老娘的命给要去。”

    这么大动静,孙悦自然也醒了,见张寡妇躲了下去,笑着鼓掌道:“送上门的大肥肉,您也不吃一口,老爹你莫不是改姓了柳了?”

    “滚犊子,有这么调侃你爹的么。”

    自从穿越过来说了相声之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连这种荤笑话孙悦也敢调侃了。

    “爹,我跟您说正事,您说我妈都走这么多年了,您为了怕我受委屈一直都没再找,现在好了,咱爷俩一人年轻二十岁,您不是还打算一个人过吧,您不用顾虑我,真找了后妈还指不定谁欺负谁呢,你看那穿越小说,主角都是三妻四妾和谐美满的,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孙春明哭笑不得地拍了一下他的屁股,道:“滚!用不着你操心。都改朝换代了还寻思这没用的,万一一会真有大兵进来抢劫,你也给我躲地窖里去。”

    “没事,你儿子我上大学的时候好歹选修过历史,赵宋朝廷就算有万般不是,至少这仁爱一项上,确实是五千年来独一份的,尤其是赵大,这次改朝换代,除了韩通全家之外,几乎就没死什么人。”

    “谁知道呢,宋初这段历史,被赵光义改了少说得有七八回,太祖实录成书的时候老人全都死光了,谁知道靠不靠谱。”

    孙悦胸有成竹道:“他改的了宋史,还改得了辽史么,这么大的事辽史也是有记录的,您放心,肯定不会有事的,要不然我能让您这个时候买宅子么。”

    话音刚落,就听砰的一声,大门被撞开了。原来是刚才张寡妇进来之后一时忘了锁门。

    一个血葫芦一样的女人,踉踉跄跄的跌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剑,直指着孙春明道:“去给我倒一杯水,不许喊,否则杀了你。”

第四章 太平

    女人很好看。

    柳叶弯眉樱桃口,翠匀粉黛好仪容,纵使一身血污,依然看得出是一位绝世的美人。

    孙春明不敢耽搁,连忙就进屋里盛水,孙悦却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呜呜呜~呜呜呜~,我好怕,姐姐你不要杀我啊~救命啊~呜呜呜呜。”

    这女子一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娇声喝道:“别哭了。”

    哪知这一喝,孙悦却哭的更厉害了,许是动了恻隐之心,女子蹲在孙悦身边,柔声道:“小弟弟,你不要哭了,姐姐不是歹人,有恶徒追我,不得不在你家暂避,等今天过去了,姐姐给你买好吃的甜……”

    噗呲一声,还没等女子把话说完,一把锋利的短刀就插入了她的心脏,一连捅了三四下才算罢休,那女子想握手中的剑,可是又哪有力气?

    眼一黑,人就躺地上了,刚刚还嚎嚎大哭的孩子则狠狠地呸了几口,吐出一口刚才从女子心窝处喷出来的血。

    孙春明闻声过来,见倒地上的尸体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由责怪道:“你。。。。你怎么把人杀了?”

    “不然呢?你还想和她来一段香艳的暧昧剧情不成,扑街的网文写手才会这么设计,这女子衣着华贵,又长得如此漂亮,定是富贵人家,北宋建立时满朝文武中被杀满门的只有韩通,这女人不是他女儿孙女就是他小妾,你想陪着他一块给后周陪葬?帮忙。”

    说着,孙悦手脚不停,丝毫不顾虑血污,伸手就往这女子里衣中摸去。

    “你干嘛?”

    “当然是找钱啊,这女人既然是韩通的家人,身上必然有值钱的东西。”

    说话间,孙悦已经搜出来一小袋金豆子,一块玉佩,以及两件金银首饰,连同女人的宝剑一起交给孙春明收起来。

    见张寡妇听到动静从地窖里往出探头,孙春明毫不客气地道:“看什么看,快帮忙把这女人扔出去啊,要是等赵匡胤的人找不到人挨家挨户搜查,就特么麻烦了。”

    张寡妇听了连忙跟孙春明合力,打开大门直接把尸体扔到了大街上,然后居然把门一插,又躲回了屋里,居然对刚刚杀人的两个邻居一点都不怕。

    事实上,张寡妇不但不怕,反而还很欢喜,能在这乱世中活这么大,谁没见过几个死人,甚至亲手杀过人的也决不在少数,此时看见孙家父子杀人,不但不觉得惊慌,反而觉得踏实了不少。

    不敢杀人的男人,在这乱世之中又有何用?

    尸体被扔到大街上,不一会的功夫便有大兵赶了过来,见到女子的尸体,纷纷都松了口气,跟本就不在意是谁杀的。

    这女子是韩通的小女儿,或许她并不是什么坏人,相反,若不是对孙悦这个幼童动了恻隐之心,以她的武艺本不必去死,但这就是乱世,哪有什么无辜。

    韩通不死,赵匡胤睡不好觉,而他又必须保持自己仁德的光辉形象,所以韩通必须得死于‘意外’,为了不让人戳破这层窗户纸,所以韩通必须全家都死于‘意外’,他会追封韩通当中书令的。这女人不杀,孙悦估计过一会自己也该死于‘意外’了。

    反观孙悦,人生中第一次杀人,还是直捅心脏,顺便溅了自己一身的血,甚至他还差点喝了一口,自然也是恶心的,只是没有吐罢了。

    不过恶心归恶心,他心里却没有半点内疚不安的想法,这女人既然闯进了他家,不管本心如何,都是存了用他们全家性命赌她一线生机的意思,况且,起码今天这世道还是个乱世,乱世杀人,不过是为了活着而已。

    想通了这些,孙悦也不避讳张寡妇,直接把自己染透了血污的衣裳一扔,赤条条地从水缸里盛了盆水,干脆坐进去擦洗身子起来,而孙春明,似乎也并不担心自己宝贝儿子的身心健康问题,自顾自的继续剁馅包饺子。

    …………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时辰,天已经完全黑了,街上的喊杀声也已经彻底消失,孙春明终于也煮好了他的饺子,甚至还特意去地窖喊了张寡妇一块吃。

    张寡妇远远闻到香味,自然也勾起了馋虫,只是人家肯收留你一个寡妇已经是天大的恩德了,若是平常吃食倒也罢了,可这大肥肉馅的饺子,自己哪里好意思呀,因此只能一边咽着口水,一边拼命的摇头,生怕惹了人家不快。

    孙春明笑道:“嫂子,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我们爷俩也不是本地人,在这开封城里无依无靠,没亲没友,全指着邻里帮衬呢,这顿肉角儿,权当是提前谢谢您了。”

    张寡妇见孙春明都这么说了,便也不矫情了,笑道:“那成,您这刚搬了新家可能还没来得及收拾呢吧,您看您这家里也没个女人,一会我就帮手把您这屋子收拾出来。”

    “那感情好,那就多谢您了。”

    孙悦对俩人之间的瞎客气视而不见,只顾着埋头造他的饺子,他六七岁的身体倒也吃不了多少,但关键是馋啊,油梭子白菜,咬一口呲的一声,淡黄色的荤汤能喷出去小半米,进肚能补半个多月的油水,吃起来也是格外的香甜。

    三口人吃完了饺子,各自摸了摸肚皮,张寡妇站起来洗碗,恰巧那大内皇宫之中突然就奏起了恢弘大气的礼乐,父子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都露出了笑容。

    大宋,来了。

    穿越以前,孙悦从不觉得宋有什么好的,尤其是与蛮夷公天下这一条最是让他不屑,感觉比之雄壮汉唐差出不知多远,但如今听到这礼乐,他们父子俩几乎都是热泪盈眶。

    想那卖烧饼的老曹,本是粗豪的关中汉子,沙场争锋过的狠人,一听说赵匡胤兵变,马上以白菜价卖掉自己的家,大包小裹的带着老娘和孩子亡命天涯。

    想这俏丽的张寡妇,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好歹也是靠辛苦劳作养活自己的良家,却可以二话不说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衣服。

    庆幸啊,他们穿过来的正是时候,赵宋朝廷正在以无比自信的姿势,在和五代乱世挥手告别。

    老百姓其实不关心什么岁贡,不关心什么国家尊严,不关心什么叫燕云十六州,什么是河西走廊,那是活人才能关心的问题,老百姓真正迫切的要求,其实是活着,好好的活着。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第五章 小色鬼

    等了许久,那恢弘的礼乐终于停了,开封的百姓也终于可以安静的睡个觉了。

    那张寡妇很是个勤快人,这一会的功夫,屋子已经收拾了个七七八八,整洁干净了,孙家父子两人也就准备睡觉了,只是她却不敢就这么回家,恳请孙春明收留,多留她住上一晚。

    孙春明自然不会拒绝,这屋子放到后世可能也就是个一般人家,但放到此时的开封却是不小,因此倒是隔出来三屋三床,孙悦一间,孙春明一间,正好还空出来一间,让给张寡妇。

    可张寡妇却想得歪了。

    这年月,谁家六七岁的稚童是自己单独一间屋子睡觉的?便是大户人家里,也是奶妈或丫鬟带着的吧,那这孙家汉子自己一个屋睡觉,心里几个意思?

    纠结地咬了一会自己的上嘴唇,张寡妇心想,这孙家郎君细皮嫩肉的模样倒也白净,此时艰险,自己毕竟有求,再说老曹那个没良心的说走就走,也不跟老娘知会一声,以后这日子,自己一介女流之辈,免不得要靠他这个爷们帮衬。

    罢了罢了,本也不是什么大家的闺秀,清白的身子,就便宜了他吧。

    想罢,张寡妇将灯火一吹,便摸着黑进到了孙春明的屋里,脱下外衣,就钻进了孙春明的被窝,探手朝他身体摸去。

    孙春明本来都睡着了,冷不丁的只觉得一个冰凉的小手往自己身上一搭,当场就吓得醒了,待看清被窝中女子轮廓,蹭的一下就跳下了床吓的说话都哆嗦了。

    “嫂子这是做甚?孙某看在邻里的份上对嫂子一直都是尊敬有加,无半点轻慢之意,你又何必这般轻贱了自己?”

    张寡妇也愣了,明明是你特么给老娘暗示,老娘有求于你硬着头皮来的,怎么看你这意思,反倒是自己犯贱了呢?

    张寡妇也是个泼辣性子,怒道:“你。。。。你若不是想睡我,何必把孩子放那屋去?也是个五尺高的汉子,怎么事到临头,还怂包了呢?”

    孙春明苦笑:“嫂子误会了,我们父子一向都不是同床的,这孩子早慧,不像别人家孩子粘人,自己一屋反倒更自在一些,孙某绝无携恩图报之心。”

    张寡妇一呆,若真是这样,那可真是羞死个人了,霎时间从脸到脖子,连着耳朵根,全都红的发烫了起来。

    便在这时,只听孙悦那屋传来声音道:“爹爹,你们怎么还不睡觉呢?我把地方都让出来了,自己一屋可是有些怕呢,你们再不睡我可就要进去跟你们一块睡了。”

    张寡妇大怒,气急之下直接就把枕头扔下来了,“姓孙的,你消遣老娘!”

    孙春明一时间百口莫辩,灰溜溜穿上衣裳,抱头鼠窜,一边道“嫂子千万莫要误会,这孩子自幼顽劣,纯属胡说八道,您就在这屋睡着,我去隔壁那屋,若对您有半分觊觎,天罚我五雷轰顶。”

    说着,也不等张寡妇答话,闷头就冲了出去,只留下张寡妇一个人在被窝里,红的如同一只煮熟的大虾。

    出了门,孙春明摸了摸脑袋,已经鼓起来好大的一个包,宋朝时的枕头可不是软的,有钱人家都是用瓷的,没钱人家用的也是木的,张寡妇含怒出手,正中脑门,这一下可是不轻,他现在脑袋还嗡嗡作响呢。

    一边揉着脑袋上的大包,另一只手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胸口,自言自语道:“我生的,我生的,这是我亲儿子,打死的话这么多年就白养了,冷静,一定要冷静。”

    却不想,孙悦居然自己走出来了,还递上了一条沾了凉水的湿布。

    孙春明接过来,一边捂着自己头上的包,一边照着小屁股狠狠就是两巴掌,怒骂道:“有这么坑爹的么?”

    孙悦吃痛,却也不恼,嬉皮笑脸地道:“爹,这种寡妇不睡白不睡,又不用负什么责任,还没有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您都素了这么多年了,大宋又没什么娱乐活动,总不能连荤都不开吧。”

    “小王八蛋,你爹的事用不着你操心,滚回屋睡觉去。”

    ……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孙悦睁眼醒来的时候张寡妇已经在忙忙活活的收拾了,这乱七八糟的新家要让他们爷俩收拾,没个三四天休想收拾的利索,这女人倒也手脚麻利。

    张寡妇也是脸一红,昨天孙悦那话茬接的实在是太赶巧了一些,分明就是故意的,这也让张寡妇多少相信了这孩子的‘早慧’,一想到自己在这么小的孩子面前出糗,只觉得浑身都不太舒服。

    “起来了?我给你们爷俩做了蒸饼,再不起都要凉了,快去叫你爹起来吃饭。”

    孙悦闻言笑嘻嘻地叫了老爹起床,孙春明似乎是余怒未消,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饭桌上,三个人闷头吃饭,谁也没说话,张寡妇跟孙春明之间的气氛稍微有一些尴尬。

    吃完饭,洗了碗,还是挺尴尬,孙春明道:“那个。。。。这屋子这么快就收拾完了?真是多谢你啊。”

    “没事,应该的,昨天一天都没发生什么,想来今天应该不会再出什么事了,我这就回去吧,豆腐还没磨呢。”

    孙春明自然说好,却让张寡妇稍待,然后去地窖里寻了一圈,实在没找着什么像样的物事,只找出两根黄瓜,递给张寡妇道:“您看您帮着把屋子收拾的这么干净,真是也没什么能谢谢您的,这两根胡瓜您拿去吧,算是我们父子俩谢谢您的。”

    “哎呀,邻里街坊的客气什么,昨天我不是还吃了您一顿荤角儿呢么,冬季里存点鲜菜不易,您还是拿回去吧。”

    “这是我们爷俩的一点心意,您就拿着吧。”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您太客气了。”

    “拿着吧。”

    “不用不用。”

    “拿着吧。”

    “真不用。”

    孙悦实在忍不了俩人磨磨唧唧了,鬼使神差接了一句:“您不用的话,可以吃啊。”

    张寡妇一愣,一时居然没反应过来是啥意思,好半天,琢磨过味来之后腾的一下脸就红透了,拿起黄瓜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出了门还低声骂了一句:“小东西哪里是什么早慧,分明就是个小色鬼。”

第六章 开张

    送走了张寡妇,爷俩终于开始了他们安家之后的第一天,也是大宋王朝的第一天。

    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从昨天那女人的荷包里取出一颗金豆子,再背上一包铜钱,父子俩人便出门采购去了。

    干什么是他们俩早就商量好的,相声是肯定不能扔掉的,但这店面不大,根本就没法堂食,更不可能开个茶馆,因此相声可以作为招揽顾客的手段,却不能当做主营业务,所以两人决定,卖拉面。

    他们所在的这片南城区没什么贵人,尤其是沿河这一线,全是靠着汴河吃饭的苦哈哈,稍微高档一点的东西都是吃不起的,不过隔三差五吃的还是可以吃碗白面犒劳自己的。

    而拉面这东西,味道怎么样他俩不敢说,毕竟不是专业的厨子,但至少看着唬人啊!

    宋朝人可没见过面条在厨子手中上下翻飞,龙飞凤舞,最后甩出头发丝粗细的绝活,光凭这一手,应该就不愁没人来买。

    走在大街上,汴京城的萧条还是让父子俩暗暗吃惊的,虽然昨天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但街道两侧开门做生意的店铺几乎没有,家家户户房门紧闭,大道上几乎一个人也没有,过年的喜庆气氛荡然无存。

    虽然最危险的昨天已经过去了,但显然,老百姓还是心有余悸的,谁也不知道今天这些大兵会干出什么事来,更没人开张做生意了。

    街边上,只有三五个乞丐,懒洋洋的靠着墙角,与其说是在乞讨,不如说是在等死,孙春明见此不由得紧了紧握在手里的剑,不过那些乞丐似乎并没有抢钱的意思,看他们父子两人的目光更像是在看傻子。

    因为实在没几家开门的店面,父子俩走了半个南城才买齐了东西,而路上三三两两的人看见他们父子俩大包小裹的买了这么多东西,不约而同的都是一个反应:这人不是个傻的吧。

    这日子,往外卖东西换钱还来不及呢,谁特么的会往家里买东西?这样的傻瓜是怎么在这乱世中活到现在的呢?

    父子俩对那些笑话他们的声音倒是毫不在意,谁傻谁知道,平时五文钱一个的大碗,他们一文钱就搞定了,买了三百多个,也才花了三百文而已,本以为今天得花一颗金豆子呢,结果一贯钱都没花了,全都解决了。

    回到家,父子俩见外面这场面,估摸着就算开了门也没生意做,便索性也跟着不开张了,专心练习拉面,练了一天,倒也差不多拉出了点样子,面条能甩出一米多长了,这手艺放到二十一世纪估计都上不了岗,但在大宋,倒也是一道奇景了。

    晚上,父子俩吃了一肚子的拉面,炖一锅骨肉汤,也就睡了。

    又是一夜无话。

    第二天。也是大宋王朝建立的第二天。

    连续两天,街面上不见一丁点的乱象,百姓们的心里不由得开始冒出了希望,尤其是听说这两天北城的那些贵族老爷们一个死的都没有,该当官的继续当官,该做事的继续做事,好像除了换个皇帝之外,跟以前没什么不同。

    五代乱世五十年,改朝换代五次,从没碰到过这种情况啊,莫非这赵匡胤真的是仁义无双不成?莫非这一次,真的没有屠城?

    抱着这样的想法,不少的店铺今天都开门打算试试水了,尤其是北城服务贵族老爷们的那些店,连续两天,贵族老爷们可都是照常上朝的呢。

    北城都特么开了,南城这些苦哈哈还怕啥?甭管谁当天子,这日子不都得照常过么,老婆孩子还等着吃饭呢,于是男人们有不少都走出了家门,继续工作,街面上的秩序也恢复了一些。

    哦,倒也不能说一切如常,多少还是有一点变化的,比如那汴河码头边上拐角处,最红火的一家曹家烧饼店,不知不觉的居然已经换了掌柜,让许多来买烧饼的老主顾大呼失望,定睛一看,这不是之前码头上说相声的那两父子么?

    只见那父亲直接把面案放到外面,让每个人都能看见,手中搓着一团面,不一会的功夫就给抻得老长,上下翻飞不一会的功夫居然就给抻的又长又细,那足足两尺来长的细面条,往手里一合,再抻开了使劲往面案上一摔,竟然不见面条断裂,反倒是抻的更细,惊出一片倒吸冷气之声。

    过往的行人见此手段,无不纷纷驻足而视,北方人谁没吃过面,却从没听说过这面还有如此的吃法,这么细的面,吃在嘴里得是什么味?

    不一会,孙春明将面抻好了,随手放到屋里的大锅中煮沸,又揉了个面团继续抻起来。

    孙悦朝四周拱拱手道:“各位,今天烧饼是没有了,我父子二人盘下这家店面,别无所长,唯独这汤饼,做的堪称一绝,十文钱一碗,保证劲道好吃,可有哪位要买一碗尝尝的?”

    众人面面相觑,乖乖,不便宜啊。

    要知道这可是南城,平常一碗汤饼也就两文钱左右,都是苦哈哈,两文钱就能填饱肚子,谁会花十文钱?

    一听这价,大部分人都散了。

    他们父子俩倒也不着急,大部分散了,可那不是还有没散的么,十文钱一碗的汤饼虽然挺贵,但决没到吃不起的地步,就冲着人家刚才在空中抻面的手艺,想尝一尝的也不算少。

    孙悦笑嘻嘻地开始收钱,不一会功夫就收了一百多文,恰好那锅中的面条也煮好了,盛出来倒入肉汤,放上萝卜,撒上葱花,配上筷子,就端着面条挨个给客人送去。

    南城人吃饭少有堂食的地方,苦哈哈没那么多讲究,端着大碗蹲下就吃,一个个吃下去的时候全都眼珠子发亮,纷纷给出赞赏的大拇指,口中连连称赞。

    拉面讲究一清,二白,三红,四绿,五黄,汤镜者清,肉烂者香,面细者精,嗯,不过他们一样都没做到。

    但是这拉面毕竟是一千多年后的清朝才有的东西,比起宋初的汤饼不知要好上多少,起码这弹牙感和爽滑感是宋朝汤饼万万没法相比的,肉汤与面条完美融合,肉香却不夺面味,第一次吃下不惊为天人才怪呢。

    就这样,孙悦他们小店的门口不一会便已经大排长龙了,孙悦收钱也是收的手软,孙春明更是在大冬天里拉出浑身的大汗,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只是打开抽屉一看里面安安静静躺着的铜钱,又都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第七章 上元夜

    宋初时,达官贵人都是吃三顿饭的,而平民百姓却是两顿甚至一顿,因此忙完了早上的一阵之后,父子俩的生意便停了下来,孙悦在开心的数着小钱钱。

    “一贯、两贯、三贯、爹,咱们一早上居然卖了四贯还多一些,去掉成本净赚也有将近四贯了。”

    孙春明倒是冷静一些,“乡亲们没见过这样的面条,一时新鲜,所以都买了一点,明天就不会这么多了,毕竟十文钱一碗面条,已经超过这些苦哈哈的承受能力了。”

    “这倒也是,要我说咱爷俩就不应该在南城窝着,北城才是咱父子俩大展宏图的地方。”

    孙春明笑道:“北城的公卿满地走,贵人不如狗,咱这种无根无底的平头百姓去了还不让人欺负死?再说北城的宅子多贵啊。”

    “这倒也是,对了爸,咱现在也算有钱了吧,昨天那女尸还贡献了一袋金豆呢,少说也值几百贯吧。”

    “你想干啥?”

    “爹,青楼啊!好容易穿越一回,还是青楼文化最发达的北宋,您就不想去见识见识?”

    “滚!收拾收拾,说相声了。”

    “不是吧爹,累死啊,不用这么拼吧,咱已经不是那么缺钱了。”

    “你懂个屁,穿越一场,咱爷俩有一千年的见识和眼光,还有一点理工科的技术,你就图做点小生意不成?北宋可是文人的天下,你以前学习就好,加上现在年龄又小,正是读书的好时候,等将来赵二当了皇帝,你去考那一科青云榜,到时候你爹还指着你吃香的喝辣的呢,就咱这点钱,吃点啥喝点啥倒是够,可够你读书的么?不经过系统的学习,你顶多也就能做两首诗词,写得了文章么?你爹我毕业三十多年了,再想学习是扯淡了,这点希望全都在你身上了。”

    孙悦闻言不由愣了一下。

    记得小时候,全国经济条件都不算太好,有一次孙春明发了奖金,吃苍蝇馆子,他很兴奋的点了一份砂锅,而孙春明则只吃一碗过水面条,当时孙悦问,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吃好一点?

    孙春明只是笑着说,钱要攒着给他上大学。

    那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后来孙悦再问起的时候孙春明也已经忘了,但从那以后,孙悦学习的时候一刻也不敢懈怠。

    虽然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再也不用为一碗砂锅去算计了,可每次他想跟小伙伴们逃课去上网的时候都会想起当年的一碗白水面。

    时光荏苒,一晃眼,孙悦考上了985,读完了硕士,进了五百强,结果还没等高兴高兴呢,就被大卡车撞北宋来了,又回到了那个经济困难的小时候,外面的世界沧海桑田,而他们父子,却好像一直都没有变。

    “发什么呆啊,赶紧的。”

    “哦。”

    …………

    就这样,孙悦父子俩在北宋辛劳而又小确幸的生活开始了,早上起来抻面,日上正午说相声,太阳西落了再抻面,忙完了晚上关上门数钱,然后累的跟死狗一样的睡觉,一晃眼就是好几天,已经到了上元佳节。

    封建社会是很重视节日的,毕竟一年到头来也就这么几天能乐呵乐呵,只不过今年因为改朝换代的原因格外冷清,但这么多天都平稳过来了,老百姓的信心多少都回来了一点,这上元节还是要过的。

    额外说一句,孙悦一直小心眼的认为赵匡胤什么日子不好挑,非得在大过年的造反,绝对是为了把新年和国庆放在一块,这样给他打工的那些大臣们就可以少放一个假期了。

    孙悦父子俩对这一天也是期待多时了,倒不是贪图热闹,而是这一天,他们可以去北城赶庙会卖面条。

    平日里开封城尤其是北城是不允许有街边流动摊的,但今天不会管,北城的消费能力远不是南城这些苦哈哈能比的,他们卖面条可以多卖许多钱。

    雇了几个汉子,背着面板大锅柴火和食材,早早的来到最繁华的街面上占了地方,孙春明大喊了一声“汤饼~”,就开始抻面了。

    抻面这东西,放到北宋绝对能算一场表演,这两天的练习,孙春明的手艺也是越来越好,虽然还是抻不出一窝丝,但毛细还是可以做到的,这项绝活对没见过的人来说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大兄弟,你这面怎么能抻的这么细啊!”

    孙悦笑道:“独门手艺,我爹练了二十年才练出这水平来呢,不光细,吃起来还有嚼劲呢,五十文一碗,您尝尝?”

    好家伙,南城卖十文钱一碗的面条,跑北城来居然翻了五倍,不过北城这帮人是真不差钱啊,五十文一碗的贵族面,居然一点都没把人吓住,反倒是这些抢着掏钱的把他给吓住了。

    指甲盖那么大的角银子,扔出来找不开,居然就不用找了,不大会的功夫居然卖出了平时一天的营业额,笑得他都看得见后槽牙了。

    与此同时,朱雀门缓缓打开,百余个骑兵,拥着一辆八匹骏马拉着的马车缓缓的走了出来。

    “大兄,天下初定,若是非要游玩,不妨多带一些护卫吧。”

    车上之人笑道:“天下虽定,但百姓心中不定啊,大过年的,街面上冷冷清清,这是对咱家不放心啊,今日出宫,就是要与民同乐,让百姓看看,我赵匡胤和郭威是不同的,若多带护卫,排场摆足,老百姓还怎么过节,就这样吧。”

    “大兄,你现在是官家了,得说朕。”

    “哦,哈哈,朕意已决,二弟不用再劝了。”

    一路上,人们见了天子自然要下跪行礼,赵匡胤全都制止道:“今日,我就是来逛街的,你们要过节,我也得过节啊,该什么样,就什么样,不用顾忌我。”

    赵匡胤还是不习惯说朕,众百姓看见赵匡胤笑容可掬的样子,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车队走的很慢,众人见赵匡胤真的完全没有架子,居然真的该干啥干啥了。

    要说这赵匡胤,别的本事不提,至少这人格魅力上来说,翻遍史书几乎没有能跟他比肩的,以前没当皇帝的时候,一向是以亲民形象出现的,毕竟他也流浪过的,饿急眼的时候还偷偷去人家的菜地里啃过生白菜,自然没有什么架子,是老百姓最喜欢的大官。

    因为所得俸禄和赏赐全都捐给了将士们的遗孀遗孤,所以他的太尉府也是所有高官中最简陋的,仆人也没有几个,有点闲钱也都请了兄弟们喝酒了,所以平日里从来都是自己上街买东西的,加上为人豪爽风趣,其实在百姓心中的评价是很高很高的。

    之所以这么多天提心吊胆,无非是被十年前郭威那一场给吓怕了罢了,此时赵匡胤笑呵呵的一出来,百姓们一看,赵大黑子好像还是原来那个赵大黑子,马上这民心就定下来了,赵匡胤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毕竟后周总共也就十年,郭威还屠过城,有几个能怀念前朝的?

    车队缓缓的走,突然速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赵匡胤问道:“恁啥咧?”

    “官家,前面有个卖汤饼的摊子,四周围的人实在太多,好像都是看热闹的,要不要清一清路?”

    “汤饼?我还以为是干杂耍的呢,卖汤饼有啥好看的?走,咱也去看看。”

第八章 与赵匡胤的初相见

    正卖的热火朝天的父子二人,并没有注意到赵匡胤来了,甚至围着他们比较近的那一圈人也都不知道,直到有人大喊了一声官家,众人这才散开,纷纷跪地行礼。

    赵匡胤自然还是笑嘻嘻地与民同乐,亲自走下马车,道:“掌柜的,这汤饼好厉害啊,我生在开封长在开封,平日里最爱面食,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啊。”

    孙春明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这么大的历史名人,更没想到赵匡胤会亲民到这个地步,忙答道:“回官家,小人父子逃难到开封不久,而且一直在南城讨生活,粗鄙食物,自然不入贵人之眼。”

    赵匡胤笑道:“我看着却很有食欲啊,宫里的御厨恐怕也没你这手艺啊,来,给我做一碗。”

    “是。”

    赵匡胤亲自吃他们家的面,这可是天大的广告,等明天回到南城,只要写也一个广告牌,上书‘官家吃了都说好’,这生意还不好上天去?

    不大一会面条煮完,由孙悦端着,小心翼翼地给赵匡胤送去,口中还道:“祝官家横扫八荒一统天下,大宋国运像这碗面一样,长流不绝。”

    赵匡胤听了哈哈大笑,夸赞道:“好孩子,真会说话。”

    边上的太监上前两步,想要从孙悦手里接过面条,还拿出了一根银针,似乎是想试试有毒没,被赵匡胤照着屁股就是一脚笑骂道:“滚一边去。”

    说着,竟然伸出手,要亲自接过孙悦手中的面。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赵匡胤的手指刚刚碰到面碗的时候,嗖的一声破空之声传来,赵匡胤就在电光火石之间猛的一个后仰,就见一支弩箭,嘭的一声钉在了地上,若不是赵匡胤躲得快,这箭就射到他身上了。

    “保护官家!”

    哗啦啦一阵齐齐的声响,无数的护卫将赵匡胤围了个严严实实,刀出鞘箭上弦,冲天的杀气直上云霄,扫向四周的眼神似乎要择人而噬一般。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场面全都傻了,哗啦啦的一下就全都跪下了,只有孙悦,端着一碗拉面,傻愣愣的还在站着,一时间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因为就在刚刚,少说有七八支箭牢牢的锁定了他,浑身上下连汗毛都炸起来了。

    赵匡胤可是从小兵一步步爬上来的,征战沙场十几年,什么阵仗没见识过,根据这箭矢的速度,很快就判断出这是一支弓箭而不是弩箭,刺杀之人应该是临时起意,正好碰上了的大周愚忠,而不是有组织的,否则就凭这么个玩意想杀他赵匡胤,未免太好笑了一点。

    想到此,赵匡胤的黑脸阴沉的跟锅底灰似的,气的都乐出来了。

    他黄袍加身,除了韩通一家赶尽杀绝之外,几乎一个人都没有杀,甚至除了将枢密院这样的要害部门换上赵普之外其余的后周旧臣,连个降职的都没有,小皇帝和小太后都是恭恭敬敬给请下来的,还特么想让他咋滴?

    五代十国将士们造反都造成习惯了,他不抢这江山,凭那孤儿寡母两个人难道就坐得稳那天子宝座不成?

    看来,这人心还未完全归附啊。

    越想越气之下,赵匡胤一把推开围住他的护卫,把黄袍随手一扔,从腰间抽出他那条威名赫赫的盘龙棍,大喝一声道:“都特么给老子起开!”

    说着,赵匡胤大步走到一空旷处,故意把自己露出来,迎着羽箭来的方向,一把扯开自己上衣的衣襟,露出黑乎乎的胸膛,猛拍了两下,大喊道:“来啊!射!你不是想杀我么?你特么要是不服老子,尽管再射!怕你不是好汉!”

    说着,那盘龙棍一甩,居然咚的一声在地上砸了一个大坑。

    静!

    死静!

    整条街上的人都被赵匡胤这一举动给吓傻了,这赵匡胤半个月前还是后周第一猛将,区区一根冷箭他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可特么堂堂天子,这么干是不是有点彪啊!

    半响,终于还是没有第二支羽箭飞来,那刺客可能早就跑了,又或者是一时冲动,此时已经后悔了,也可能见赵匡胤这么猛一时被吓住了,反正是怂了。

    赵光义凑过来道:“大兄,要不要大索全城,那刺客跑不远。”

    赵匡胤闻言沉吟了一会,似乎有些意动。

    孙悦听着可就吓傻了,刺杀官家,这可是足以捅破天的大事,到时候刺客抓不抓的着不好说,但大搜同党却是肯定的,他们父子俩作为出事之时离赵匡胤最近的人,必然是重点怀疑对象。

    这种事宁可错杀一千,不可能放过一个,就他们爷俩毫无背景毫无靠山的身份,稀里糊涂死冤狱里都没处说理去。

    想到此,孙悦也不管合适不合适了,大声呼喊道:“官家!小人听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官家新登大宝,德政初施,万民尚来不及感遇,只要官家善始克终,必能使百姓皆感官家德义,必能海内归附,百姓归心,望官家,体恤!”

    冷不丁的一大串话,倒是把赵匡胤给说愣了,不光赵匡胤,整条街的人都愣了。

    一来,是没人想到,这么紧张的时候居然有人敢冒冒失失的说话,二来更想不到,说出这么一大长串的居然是个五六岁的孩子。

    好一会,赵匡胤才道:“老二你听听,小孩子都明白这样的道理,别折腾了,莫要影响了百姓过节,鼠辈,耽误老子吃汤饼。”

    说着,赵匡胤将蟠龙棍重新插回腰间,将孙悦手中还端着的那碗拉面接过来,呼噜呼噜都给吃了。

    把碗还回去,赵匡胤伸出手,摸了下孙悦的头,道:“小子,这是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吧,你读过书?”

    不怪赵匡胤暗暗惊奇,这特么何止是读过,简直是神童啊,一般这么大的孩子顶多也就背个床前明月光,像这种大骈文,许多士子可能都还没读过,叫他怎不诧异?

    孙悦心中暗暗叫苦,只得胡乱编道:“小人家中过去也是耕读传家的,这篇骈文恰好读过而已,只因连年战乱,这才流浪天下,来开封寻碗饭吃,家父一边卖饼,一边攒钱给小人读书,只希望等小人长大,能赶上太平盛世,辅佐圣明天子。”

    赵匡胤闻言叹了口气,倒也不疑有他,这样的故事在五代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想他爹当年也是堂堂指挥使,他自己不还是偷过白菜?

    摸了摸孙悦的头,赵匡胤赞道:“汤饼很好吃,娃也很聪明,牢记你今天的话,莫要坠了青云之志,将来长大了,给我或是我的儿子做魏徵。”

第九章 铁扳指

    赵匡胤亲口给的评语,某种程度上简直能断定一个人的前程了,青云之志什么的不好说,但至少这青云之路却是稳了的,以后上哪个书院读书可能都不用学费。

    不过,孙悦更看重的,可能是那句‘面很好吃’。

    一支冷箭所带来的危机就算是这么过去了,赵匡胤爱民如子的形象也算是树立起来了,为了不影响百姓过节,放过刺杀自己的刺客,如此仁义之举,那是要写进史书里,被当做后世的楷模的。

    想到此,赵匡胤很是满意,被刺杀的郁闷便一扫而空了,他还真得谢谢这个刺客,否则他哪有机会表现,这下起码能让整个开封城的民心上升一大截。

    心满意足的赵匡胤转身就往马车上走,却不想身后突然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官家。”

    赵匡胤回头,看着孙悦,“嗯?”

    “您还没给钱呢。”

    赵匡胤很尴尬,身旁的赵二和护卫也很尴尬,孙春明也很尴尬,连忙道歉,一个劲的说童言无忌之类的,说官家吃他们的面是他们的福气云云。

    结果,孙悦仗着自己小,低头嘀咕道:“官家吃饭也得给钱啊,不是说仁义之君么。”

    偏偏他和赵匡胤离着很近,赵匡胤还听了个格外清楚。

    于是,赵匡胤哈哈一笑,道:“你儿子说得很对啊,官家吃饭也得给钱啊,来,我给你。。。。。。”

    一摸兜,赵匡胤尴尬了,他居然没带钱。

    本来也是,他现在也是皇帝了,穿的衣服都是特制的,谁家皇帝的龙袍上给你缝俩兜装银钱?

    “老二,你替我取些银钱给他们。”

    赵二一摸兜,特尴尬的回过头,“那个。。。。我也没带。”

    孙春明连忙道:“不要钱不要钱,这。。。这碗汤饼是我请官家吃的。”

    孙悦低头又嘀咕道:“官家一定是一位非常简朴的皇帝,连碗汤饼都吃不起。”

    孙春明干笑一声“呵呵。。。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赵匡胤尴尬一笑,道:“你们小本生意不容易,我哪能让你来请我。”

    说着,赵匡胤随手一撸,便把他拇指上的铁扳指撸了下来,抛过来扔给孙春明道:“拿着,抵汤饼钱,不过这个扳指可不是让你拿去卖钱的,好好干,供你儿子读书,将来若是有一天能考中科举,再拿这扳指来找我。”

    孙春明连忙跪伏道:“小人,谢官家厚爱。”

    赵匡胤哈哈笑着上车走了,临走之前还不忘帮他们父子俩打个广告道:“都尝尝吧,这汤饼真的很好吃,比宫里的强啊。”

    说着,百姓们纷纷让开一条通道,自发地跪地欢呼道:“官家万福。大宋万福。”

    等到赵匡胤的马车缓缓消失,孙悦父子俩站起身,不约而同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真特么不是做梦。

    低头仔细看了看手中的扳指,这时候的扳指主要是功能性的,为的是在射箭时保护手指不被羽毛割伤,纯装哔用的玉扳指还没有呢,因此当上皇帝的赵匡胤,其实已经不怎么用得上这东西了,要不然也不可能给他。

    但,铁扳指也好玉扳指也罢,这可是从赵匡胤手里撸下来的啊!跟本就是无价之宝,只见那上面栩栩如生地雕刻着一个虎头,看着就威猛无比,孙悦不停地抚摸着,感受这扳指上传来的冰冷感,乐得扁桃体都露出来了。

    有了这个东西,看以后谁还敢欺负咱们。

    接下来的时间,爷俩的生意好到爆炸了,有来看孙悦这个被官家亲口夸赞的神童的,也有来尝尝官家亲口称赞的汤饼的,而且来的都是真正的贵人,不管扔出多大的票,就没有一个让他们找钱的,美其名曰资助孙悦上学。

    一晚上,爷俩回家一数钱,好家伙八十多贯,几乎都是利润,爷俩算是叼起来了。

    接下来的十几天,孙悦他们的生意一直都火爆的不得了,爷俩每天都是累成王八犊子似得才躺床上,无数人慕名而来,爷俩准备的碗都不够。

    就这样,一直到整个正月都过完了,赵匡胤带来的热度才消停了一些,他们也攒下了好多好多的钱。

    有点钱了,他们的日子也好过了一些,起码想吃肉的时候能吃得起肉,想喝酒的时候能喝的起酒,不敢说过得多好,但起码在南城这片,他们父子俩日子算是过得最好的那一小撮之一。

    这点钱求学却是不够的,况且也没到时候,总不能让孙悦去读蒙学吧,所以孙春明给孙悦买了一点字帖和笔墨纸砚,起码先把毛笔字给练出来不是,只可惜他们的生意实在太忙,几乎抽不出来时间。

    这天,父子俩腰酸背痛的煮好了骨头汤,开开门,却是齐齐一愣,孙春明诧异地道:“曹老哥?”

    门外站着的,正是小店原来的主人,老曹,老曹老娘,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老曹一脸的不好意思,脑袋都快要钻到地缝里去了,十分羞愧的说:“孙兄弟,我。。。。我。。。。。”我了半天,也没我明白。

    孙春明道:“曹大哥,外边冷,您进来再说吧。”

    说着,便把老曹一家给请进了屋里。

    “曹老哥,你不是回老家了么?怎么这是。。。。”

    老曹叹了口气,道:“唉,哪还有家了呀,本想着回乡买几亩薄田的,谁曾想,刚出城没几天就遇上了劫匪,好在他们只劫了财,没有害命,还给我们留了两贯。”

    孙春明也跟着叹气道:“唉,乱世啊,那曹老哥以后可有什么打算?”

    老曹的头低的更低了,“我。。。。我还有这一大家子人要养,老家是回不去了,听说新官家没有扰民,开封城还是原样,这不就寻思着重回开封找口饭吃么,听说您这的生意很好,就想。。。。就想。。。。”

    孙悦道:“您不会是不想卖了吧,且不说您现在还能不能拿得出来五十贯,就算您拿出来了,您看看这是啥?”

    说着,孙悦拿出赵匡胤送的扳指,显摆了起来,有这么个东西在,打官司他们也不怕啊。

    老曹的那个闺女委屈地说道“我们家这屋子本来最少值一百多贯的,五十贯买去,本来就是你们趁人之危的。”

    老曹回身就给了闺女一巴掌骂道:“闭嘴。”

    转过头,老曹对着孙春明道:“不好意思,女娃娃不懂事,你们放心,我老曹一口吐沫一个钉,既然卖了就没有反悔的道理,您能赚着这便宜,那是您的胆魄,我只是。。。。。只是。。。。。”

    只是了半天,老曹脖子都憋红了,还是没只是个明白,忽然这老曹跳起来,噗通一下就跪在了孙春明的面前,“只是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是没办法了,我知道您生意很好,能不能补给我一点差价?我算借的,等我安顿好了,有钱就立马还您。”

    关中的汉子,本就是铜做的脖子铁做的腰,万事不求人,想让关中人低个头比杀了他还难,何况是跪呢,这老曹若不是老娘和幼子拖累,哪会有这一幕,只感觉万箭穿心,比死了还要难受。

    孙春明连忙将人扶了起来,“老哥你这是干什么,咱们有话好好说,好好说。快起来吧。”

第十章 一家人

    折腾了好一会,孙春明才把老曹扶起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说会话,孙悦还给老曹的老娘和孩子每人盛了碗肉汤。

    他那个儿子跟自己差不多大,接过肉汤的时候还乖巧的说了声谢谢,那女儿大概十来岁,眼圈通红,接过肉汤的时候却通红着眼圈,狠狠瞪了他一眼,好像他们全家变成这样都是他们父子俩害的一样。

    至于老曹的那个老娘,许是年纪大了精力不济,汤没喝两口,人便睡过去了。

    另一边,孙春明和老曹也正式聊上了,孙春明道:“老哥哥,这店,我们确实是买得便宜了,只是当时我们父子二人实在是兜里没钱,还希望您原谅这个。”

    “哪里哪里,是我求着您买的,又不是您逼着我卖的,您二位是有大本事的人。”

    “这样,这一段时日,我们父子俩也攒了些钱,多了没有,五十贯,算是补您的差价,您也莫要说什么还不还的事情了,不过老哥,现在这开封城的房价已经回升了,五十贯,未必够您重新盘一个啊。”

    老曹很激动,眼泪都下来了,哽咽地道:“谢谢,谢谢您,您是个好人啊!我。。。我在开封城还有一些老弟兄,我打算再管他们借一些,盘一个小一点的,先把这日子给对付过下去吧。”

    孙春明道:“老哥啊,您看这样行不行,我们爷俩就两个人,这店正好有些忙不过来,孩子读书都没有时间了,您要是不嫌弃,您就跟您家人搬回来吧,这店啊,算是咱们两家合伙开的,我这店生意可好了。”

    老曹一愣,眼泪直接就喷出来了,他们父子这店的生意当然好了,他们打听过了,自从赵匡胤亲自给他们做了广告之后,从北城都有贵人过来买面吃,生意比他之前卖烧饼时好上好几倍不说,卖得还贼贵。

    本来,他是打算来要饭的,心想着,能借来个二三十贯都已经算是人家有良心了,没成想这小孙直接把店分了一半,这已经不能用仗义来形容了,简直是及时雨啊。

    “兄弟,我。。。。。我。。。。您让我说什么好啊,从今以后,我老曹的命就是你的了。”

    孙春明连连摆手道:“严重了,严重了,你我兄弟,莫说这样的话,那曹大哥这是答应了?”

    “答应,答应,我谢谢您了,您说吧,让我干啥?”

    “哈哈,那好,那您以后就负责抻面吧,我们父子俩偷点懒,说说相声,也让孩子有点读书的时间。”

    “啊?抻面?兄弟,您这三十年的手艺,我哪学得来啊。”

    孙春明笑道:“哪有什么三十年手艺,我父子以前耕读传家,不怕让您笑话,连庖厨也没下过几次,这抻面我不过练了一天而已,有秘诀的,来,我做给你看。”

    老曹犹豫了,“这。。。。既是秘方,我一个外人哪里看得。”

    “哪有的事,曹大哥,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您别跟我见外,其实很简单,喏,一点草木灰罢了”

    拉面的窍门说出来其实不值一钱,除了适当的油、面、水的比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这点草木灰,后世的面粉都是高筋度的,大宋可不是,没这东西加进去,别说三十年,三百年也别想练出来,这也是他们的生意这么火,却始终没有人能模仿的原因。

    听说,拉面的创造是因为一个意外,面点师傅不小心把草木灰碰撒在了面上,结果这货可能也不怎么讲卫生,或者也不是给他自己吃的,就将就着做了,结果发现加了草木灰的面粉格外的有韧性,就这么简单而已。

    老曹一懵,万没有想到这玩意这么容易,尝试着拉了一下,果然给拉的贼长。

    当天,老曹就学会了简单的拉面手法,关中人生来就自带面**通的种族天赋,老曹又玩了一辈子的烧饼,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面团玩的就比孙春明还要6了,当天收摊的时候,甚至人家还拉出了一窝丝。相应的,今天他们父子俩也就清闲了不少。

    卖完了早上这一会,父子俩穿上大褂准备说相声,孙悦还偷偷的问道:“爹,你心软的话给点钱不就得了,何必收留他们,还给他们股份呢。”

    孙春明笑笑道:“老曹他们落到这个份上,终究跟咱脱不开干系,况且这店咱们两个人也确实是忙不开,我看这老曹人挺不错的,咱两个外乡人,无帮无靠的,真以为你那个扳指能顶得了多大的事呢?

    用不了俩月,热乎劲也就过去了,况且总不能来个收保护费的也把这东西拿出来不是?这老曹以前当过禁军,兄弟多,许多事咱爷俩其实还得仰仗着人家,区区一个破面馆,不过是暂时容身之所罢了,对咱爷们来说算的了什么?”

    “明白了,就是地头蛇呗,那我知道怎么做了。”

    …………

    一晃眼,时间到了下午饭口,老曹的业务能力也已经越发的熟练了,孙春明惦记着替一会,还让老曹给拒绝了,让他们爷俩回屋歇着,由他和他闺女两个人卖面,那个小儿子还能帮着生火,三人配合的很默契,比他们爷俩效率还高出不少。

    晚上,从柜上数出钱来,足足有十多贯,老曹看着这些钱眼珠子都有点发亮,这特么的够他卖半个月烧饼了。

    “兄弟,这是今天的收成,您看,怎么分。”

    孙春明笑道:“有什么好分的,你我两家现在住在一块吃在一块,还分什么彼此啊,搁那放着吧,谁用谁拿就完了呗,不过咱可把话说在前面啊,我儿子要读书识字,这花费难免大一些,您别见怪就是了。”

    “您这是骂我呀。”

    “呵呵,儿啊,多拿一些钱,去买些酒,再买些肉,晚上好好吃一顿,也给你曹伯伯一家接风洗尘。”

    老曹连连道:“不用不用,你家娃娃将来是要做相公的,读书要紧,让妮儿去吧。”

    “也好,我也就不跟你客气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第十一章 一顿美餐

    在两位老爹的互相推让之下,还是由孙悦和老曹的那个闺女一块,拿着几个大布口袋上了街。

    曹家女儿这会的态度比之前倒是也好上了一些,但眼角还是有点戾气,感觉凶巴巴的,不太好相处。

    孙悦故意装嫩,甜甜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没有名字,穷苦人家的女娃有几个取名字的,我爹叫我就叫妮儿,外人叫我就叫曹妮儿,你可以跟我弟弟一样,叫我阿姊。”

    “嗯,那以后,我也叫你阿姊,你也要拿我当弟弟哦。”

    曹妮儿为难的笑了一下,轻轻摸了摸孙悦的头,扬起手里一大串,沉甸甸的铜钱道:“想吃点啥,阿姊领你去买”。

    “想吃螃蟹,过些天开了春化了冰,就不肥了。”

    “螃蟹啊,南城倒是少有卖的,走,领你去北城。”

    “嗯,阿姊真好。”

    到底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孙悦刻意装嫩之下三言两语就给哄高兴了,兴高采烈的领着孙悦去买螃蟹去了。

    汴梁多河,所以螃蟹倒也不算太贵,跟肉价差不了多少,不过一般百姓有这闲钱显然更愿意吃肉,所以南城倒是没什么卖这东西的,兜兜转转,又买了点肉和酒,等回家已经是半个多时辰之后了。

    老曹的那个小儿子飞似得跑过来,对着阿姊手里拎着的一条羊腿特没出息的直流口水,老曹连忙接了过来,跟孙春明两人到厨房里忙活去了。

    孙悦则老老实实回屋摊开了廉价的黄纸,用毛笔尝试着练字,这让本来想跟他一块玩一会的曹家小子很失落,再去找他姐,他姐又忙着在厨房帮忙不搭理他,于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孙悦认真练字。

    厨房里,老曹和孙春明也不知在聊些什么,聊的居然还挺高兴的,时不时发出响亮的笑声,他老娘在另一个屋里睡觉,到现在都还没醒,不知不觉中,原本陌生的两家人慢慢变得和谐了起来。

    不一会,外面传来了敲门声,其实门压根就没锁,敲门的自己熟门熟路就进来了,却是隔壁的张寡妇,手里拿着半盆豆腐,笑着喊道“孙家的,我这今天卖剩下的一点豆腐给你们爷俩拿过来加个菜。”

    其实孙悦知道,她压根就是借着送豆腐的名头来蹭饭的,这些天他和孙春明每次煮肉吃,她这边闻着味就会过来送豆腐,每次孙春明都得留她吃饭,好在之前每次蹭完了饭都会帮他们干一些家务活,有时候还会帮他们洗衣服什么的,因此这饭蹭的倒也不招人讨厌。

    一进门,正好看见老曹,一时间两人四目相对,动作都僵了一下。

    “你回来了?”

    “啊,刚回来,那个。。。。留下一块吃饭吧。”

    哪知,一直还挺温柔的张寡妇甩手就把豆腐砸老曹脸上了,怒道:“走的时候不说一声,回来了也不来放个屁,你拿老娘当什么了?就算是瑶姐儿,白让你睡了这么多年也该存下点情分吧,你个王八蛋!”

    张寡妇越说越来气,上来伸手便打,老曹低着头也不躲,任由巴掌噼里啪啦的打在他的脸上,一屋子人都跑出来看热闹,也没人来劝,直打得老曹黝黑的大脸红得发亮,张寡妇这才打累了停下。

    这一闹,还把老太太给吵醒了,老太太许是有点老年痴呆,惊醒后大喊:“儿啊~不好了,契丹人来了~快跑啊!”

    老曹还得先去哄老娘:“娘,没事的,契丹人已经被孩儿给打跑了。”

    老太太哭道:“呜呜~媳妇啊,媳妇?媳妇呢?儿啊!媳妇被契丹人给抢跑了,媳妇被契丹人给抢跑了。”

    老曹连忙道:“没有没有,媳妇在呢,在呢,你看,这不是媳妇么。”

    说着,连忙把张寡妇带到跟前,做出一个哀求的表情,张寡妇狠狠瞪了老曹一眼,不过还是挤出一丝笑容道:“娘,你看,我没被抢走,这不在呢么。”

    “你是我媳妇?哦。。。。好,好,没被抢走就好呀,快,快躲好,别让契丹人看见你。”

    两人配合默契,不一会就把老太太给哄过去了,不一会的功夫就呵呵乐了。

    老曹还是那句话:“那个。。。。留下来吃个饭吧。”

    张寡妇犹豫了一会,许是厨房里的香味实在太过馋人,还是点了点头道:“行,不过我这是看在婶娘的份上,可不是冲你。”

    “行,行,知道。”

    见此,孙悦都忍不住想给老太太伸大拇指了,这到底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啊,这么大的事,轻轻闹一下就算过去了?

    要不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呢。

    又说笑了一会,饭也终于做好了,好在家里有高桌高凳,否则还真坐不下这么多人,孙春明喊了一声:“闺女,把碗筷摆一下。”就见曹妮儿麻利的将活干好了,也不知他们俩是怎么处这么好的。

    总之,一切都很和谐,曹家可能很少吃螃蟹,孙悦在自己吃的时候也会帮他们姐弟俩剥一下,反正小孩子饭量小,工作量倒也不大,老曹笨拙的给张寡妇在剥壳,张寡妇一个劲的拿白眼瞥他,倒是孙春明,居然想着先给曹母剥了自己再吃。

    饭桌上,自然免不得要聊一下彼此的来历过往,他们父子俩自然还是那套胡编的出身,这年头被战乱打没的官宦世家太多,沦落到要饭也没什么稀奇。

    老曹一家是关中人,他自己原来是在后汉当兵的,还是个什长,郭威兵变的时候跟几个兄弟察觉到事情不对,提前跑了,用之前当兵时攒下的钱开了这个烧饼店。

    听他说,他爹在耶律阿保机南下的时候就被契丹人杀了,他们全家,除了他娘之外所有人都被抓走给契丹人建设燕云十六州去了,老太太一个人将老曹养大的,所以现在一犯病就会说契丹人来了,有时候看见胡人还会吓得往床底下躲。

    至于张寡妇,原本是隔壁新婚的小媳妇,新婚燕尔的时候正赶上十年前郭威屠城,她那时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自然也就被轮了。

    可能是嫌他丈夫一家碍眼,就全给杀了,反倒是她忍过了那三天之后侥幸活了下来,自杀了几次没成,也就不想求死了。

    说这些的时候她倒是挺坦然的,开封城里像她这样的女人没一万也有八千,早习惯了,倒也没什么说不出口的。

    他们父子俩听了不由得五味杂陈,孙春明端起酒碗道:“来,大家干一杯,送这该死的过去,我看这当今这官家跟之前五代的王八蛋都不一样,我看他这宋朝应该能长远些,为了以后的太平岁月,干!”

    小屋不大,吃了一会后感觉满屋子都是蟹黄的味,所有人都吃的挺开心的,对老曹一家和张寡妇一家而言,这,应该就是幸福了吧。

第十二章 一家之力养一人

    第二天一早,孙悦难得的睡了一个自然醒,睁开眼的时候,老曹一家已经把面都和好了,油光黄亮的大面团安静的躺在案板上,只等随时开门迎客。

    孙悦洗洗手想帮忙,却被老曹给拦下来了,“大侄子莫要上手了,这等庖厨的活我们来干就行了,你可是被官家夸过,将来要做相公的,快去温书,莫要耽搁了学习。”

    孙悦自然不太好意思,撸胳膊挽袖子想要多少帮一点,却被曹妮儿推了出去:“去去去,别添乱了,你根本就不会和面,写你的破字去。”

    孙春明想了想也道:“去吧,还是读书要紧,记下你曹伯伯这份情谊,将来若能出人头地,莫忘了报答便是。”

    老曹笑着道:“兄弟,我看你这手,也是细皮嫩肉的,定然是没干过什么活的,想来也是个书生吧,要不您也歇了吧,这有我和妮儿,够了。”

    孙春明笑着摇头道:“生逢乱世,我这种书生最是百无一用,孩子命好,赶上了太平世道,我可没那福分,少时耽搁了,现在再学,晚了。”

    开玩笑,一个人读书花销就够大的了,这要是两个人一起读书,这小店能不能养得起不说,时间长了人家老曹能没有意见?俩孩子都在干活,甚至连他老娘也在收拾家务,他怎么好意思偷懒呢。

    孙悦回到里屋,摊开了纸张,找出来一本论语开始临摹,这样练字与背书就两不误了,就是这字怎么也小不下来,还是废纸,练一天下来光笔墨纸张就得一贯钱。

    不一会,家里开张卖面,其余人忙忙活活,只有他一个人在隔壁屋埋头练字,这让他觉得很有负罪感,却只得甩了甩脑袋,驱逐了这样奇怪的想法,强迫自己专心在书上的之乎者也中。

    等到早上一阵终于忙过去了,孙悦连忙跑过来道:“爹,咱们去说相声去吧。”

    孙春明摇摇头道:“不说相声了,以后我改说单口的评书了,你踏踏实实学习去吧。”

    孙悦急道:“可是我学腻了呀!那本论语我已经抄了三遍了。”

    “学腻了就去跟大军玩会,回头我再给你买一本春秋。”

    大军也就是老曹那个和自己生理年龄一般大的孩子,叫曹军,老曹生他的时候可能是想让他去当兵,一听这话立马两眼放光的就凑过来了,他早就想跟孙悦一块玩了,但是始终不敢打扰他学习。

    孙悦的眼眶有点湿,擦了擦道:“不了,我练字去了,家里的纸张不太够了,我先去买点纸。”

    老曹道:“你别去,让妮儿去。”

    “哦。”

    曹妮儿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取了钱,就去给孙悦买纸去了。

    孙悦叹息一声,给曹母倒了碗水,伺候她喝了,便一个人坐在床上闷闷不乐了起来。

    曹军过来道:“孙哥咋了,我看你不太高兴,你都不用干活,怎么还不高兴了呢。”

    孙悦苦笑道:“正是因为不让我干活,所以我才不高兴啊,你还小,不懂。对了,你想不想识字?”

    曹军摇头道:“不想,俺爹说俺不是那块料。”

    “那你以后想干什么。”

    “俺以后想当兵,当兵有饭吃,契丹人来了我保护你们。”

    曹母插话道:“真是我乖孙,有志气。”

    孙悦只能报以苦笑,北宋的三百六十行里,最差的就是当兵,不过这话没法说,他们都是经历过五代战乱的巨大伤痛的,恐怕全天下只有他们爷俩真的相信,盛世就快到了,就算是赵匡胤自己,难道他就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不会是这五代十国中的第六个吗?

    不过循循善诱还是可以的,便道:“你想当兵,起码还得十年等你长大了以后才行,那这十年你想做什么呀。”

    曹军闻言咬着嘴唇想了一会道:“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看你们说相声赚的很多,好像还挺有意思的,你以后要是不说了,要不换我来跟孙叔说吧。”

    孙悦笑着道:“好啊,那以后我有空了就教你,其实我跟我爹也不是专业的,之前听过而已,学几个段子慢慢琢磨就是了。”

    “嗯。”

    说着话的时候,曹妮儿回来了,手里拿着厚厚的纸,还顺带买了一盒墨,往孙悦的面前一放,“喏,你的纸。”

    “有劳阿姊了,阿姊可愿意识字?我可以教你。”

    “别别别,千万别,这么点纸一贯多,我可学不起,孙大少爷学着吧,我要去帮忙干活了。”

    临走还扒拉一下曹军的脑袋道:“走了,你干啥你也想读书啊,家里可养不起俩书生。”

    “哦。”

    这小磕唠的,跟小刀子似的就往他心口扎,孙悦还偏偏无可反驳。

    曹母在一旁道:“孙儿不跟她一般见识,妇道人家没见过世面。”

    说着,老太太也不知从哪弄了一橘子出来,眼下刚开春,水果可是极新鲜的东西,却是昨天高兴买了一个孝敬老太太的,却不想她压根没吃。

    “来,快吃,别让你爹和曹伯伯看见。”

    “大母,这是孝敬您的,您怎么没吃呀。”

    “老东西一把年纪了,啥好东西进了嘴都没味,可不敢糟蹋了,你读书废脑子,给你补补。”

    一边说着,一边把橘子剥开,一粒一粒的硬塞到孙悦的嘴里。

    “好吃不?”

    这季节的橘子,都是在淮南那边提前收了下窖存着的,能好吃到哪去,放后世白送估计都没人要,孙悦却也笑着道:“好吃,可甜了,大母也吃。”

    “我不吃,你吃。”

    曹母却不依,坚持全都塞给孙悦,直到整个橘子都吃完了,嘴里全是酸苦酸苦的味道,孙悦道:“我吃饱了,温书去了。”

    回到屋,摊开纸,磨好墨,孙悦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劣质的墨水有一股难闻的臭味,此时也不觉得嫌弃,外面,一大帮听书的糙汉叫好声乱七八糟十分吵闹,他也不觉得打扰,在黄纸上狠狠地落笔抄写论语道: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暗道:老子上辈子连985都能考上,就不信这辈子考不中个状元。

第十三章 莫道读书无用处

    屋里面,孙悦正在埋头苦读,屋外面,孙春明的评书也是讲的热火朝天。

    孙春明他们这一代人,都是听评书长大的,那会可不知道什么叫小鲜肉,每天最幸福的事就是放学回家能听到单田芳的声音,因此那些单田芳先生的经典评书,他都是听过五六遍以上的,小时候甚至可以将隋唐演义完完整整的从头讲到尾。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自然早就忘得差不多了,不过毕竟文化功底在这,将记着的底子编一编改一改,自己再来个二次创作,放到宋初这么个文化荒漠之中倒也不愁没人喜欢,叫好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

    相声是小段,一般来说,三分五分,您乐了,这边就得要钱了,要个三回五回,将观众的兜掏干净了也就差不多可以歇了。

    评书则不同,这玩意必须是大长段,一说起来没个二三十分钟根本停不下来,中间的节奏必须保持紧张,不能随便打岔。

    所以一段评书说下来工作量远比相声大,但要钱的次数却只有一次,虽然听众的粘性更高,但其实收入反倒是比相声还差上许多,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一直在说相声而不是评书的原因。

    说评书,观众粘性就大,粘性一大人围着就多,上午各家各店都不怎么开张,码头上的闲汉也就成片成片的往这块聚,以至于不一会的功夫就把路给堵了,热闹非凡。

    不过不管什么时候,把路堵了总是不对的,就算是南城也是有人管的,没说多大一会,便有一个晃着膀子的大汉,溜溜达达的就过来了,呵斥道:“干嘛呢干嘛呢,让开让开。”

    孙春明不认识来人,老曹却是认识的,连忙凑了上去笑道:“是刘三哥呀,您这是来收税来了?”

    “可不,蒙官家仁德,一切依旧例不变,咱们这片的税收还是我在管,老曹你这生意不错呀,这么多人,哥哥收你一个月三十贯,不多吧。”

    “三十贯?刘哥儿,您看我这围了这么多人,都是听书的,没几个给钱的,您行行好,少收几个吧。”

    “不赚钱?不赚钱你把街堵了干啥,散了散了,都给我散了,这样,一个月二十贯,我可是听说了,这一条街上就你们家生意最好,上头可是有指标的,你们家多交一点,算是体谅体谅兄弟我的难处。”

    孙春明也凑过来道:“这位阿哥儿,您看我们是两家一块做的生意,家里人多,犬子还要读书,颇费开销,您看您能不能再通融则个,再给抹去一点。”

    “读书?读什么书,就你们这小店还想读出来个状元不成?”

    旁边有闲汉听不下去了,孙春明说评书说相声钱赚了多少不好说,但这人缘却是积攒下了的,税吏本身也不算是官,尤其是这时候,其实乱的很,倒也不是谁都怕他。

    便听人群中有人道:“刘大脑袋,腿长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愿意来听书,跟人家有什么关系,新官家都没敢欺压百姓,怎么改朝换代还把你给改的威风了。”

    有了开头的,这些闲汉也就纷纷跟着吐槽了起来,这些汉子大部分都是难民,在码头上拉纤的,用官方的说法其实就是刁民,当官的最怕跟这类人接触。

    这税吏一见众怒难范,只得道:“好好好,那我就再减五贯,行了吧,你们这帮人,把路给堵了,又吵闹成这样,也不怕人家街坊骂你们扰民,还读书?乱成这样读的什么书?当我好忽悠么?”

    孙春明没等说话,又有人帮腔,笑骂道:“大脑袋,你这叫有眼不识泰山,狗眼看人低,里面读书的那可不是一般的郎君,那可是被当今官家亲口夸赞过的小相公,你还不赶快讨好一番,就不怕人家大了以后扒你的皮?”

    孙春明连连摆手劝大家别再说了,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有时候这种小吏比官老爷要难摆弄的多,若是惹了人家记恨,有的是招来收拾你。

    整个宋朝,行政制度都很奇葩,后世人只知道官员层层重叠,冗官严重效率极低,却不知,宋朝真正办事的基层官员却奇缺无比,别说宋初,就连整个北宋最好的仁宗时期税吏制度都是一片混乱,通常一个县里负责收税的只有一到两个小吏。

    村里还好,城里则干脆就是一点章程都没有了,一个城市里分几片,每片安排一个税吏收税,还特么义务不给工资。

    每月县衙里根据朝廷给的指标按每一片的富庶程度进行摊牌,只管收总数却不管怎么收的,这些税吏不吃拿卡要才奇怪了。

    总之,这税吏官不大,甚至压根就不是官,权利却是极大,起码折腾的你全家在这一片混不下去是一点难度没有。

    谁知,这税吏却一拍大腿道:“我之前就听说,咱南城这边有一个神童,在上元夜的时候不但被官家夸奖,还送了一御赐之物,说是魏徵一样的人物,莫不是你家的娃子?”

    孙春明一愣,只得道:“正是犬子,不过是些许运气罢了,不敢跟魏徵相比。”

    “哈!是这个小神童,早说呀,谁敢收小相公的税?你们这税不收了,算我请了,这书该说继续说,我罩了。”

    孙春明大喜:“多谢这位大哥,多谢这位大哥了。”

    “谢啥,应该的,老弟怎么称呼?”

    “姓孙,叫春明。”

    “春哥儿啊,你放心,以后只要我还干这税吏一天,你们就不用交税,只是。。。。。我这有个不情之请。”

    “您请说。”

    “能不能让令郎把那御赐之物拿出来,给兄弟开开眼界?”

    孙春明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呢,一听就这么点要求,自然是满口答应,其实这么大的动静,孙悦自然早就出来了,闻言直接把挂在脖子上的铁扳指摘了下来,走过去伸手一递道:“给你。”

    那税吏看见扳指俩眼都放光,特拘禁的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上的汗,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那表情,跟朝圣似的。

    赵匡胤虽然刚当上皇帝没几天,但他一没屠城二没加赋,仅此两条,天下百姓尤其是开封的百姓都打从心眼里的敬服他,明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铁扳指,拿出来的刹那百十来个闲汉却同时失声。

    等那税吏看够了,珍而重之的还回来,孙悦开心的将这东西又重新挂回到脖子上,早知道这东西会有用,却没想到会这么有用,合法避税呀。

第十四章 曹妮儿要识字

    出门献了一圈宝,回屋后孙悦用麻布小心翼翼地将扳指擦的锃亮,这东西无论如何都是要当做传家宝代代传下去的,可不能生锈了。

    这是孙悦穿越过来之后第一次感觉到读书有用,美滴很,之前郁闷愧疚的心情也好了许多,练字愈发认真了起来。

    不一会的功夫,阿姊也进来了还端来了一碗热面汤,被这税吏一闹,阿姊的态度直接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看他的眼睛里都带着星星,“天凉,悦哥儿吃碗热汤吧,莫要着了病。”

    “多谢阿姊。”

    “谢啥,你这衣服我收了,这鼻你也不晓得洗洗。”

    孙悦腾的闹了个红脸,连忙道:“不用不用,那鼻放着我自己洗就行。”

    曹妮儿扒拉一下孙悦的脑袋笑道:“多大点的娃子,还晓得羞了?俺爹和军哥儿也是我给洗的,安心看你的书吧。”

    说着,她还凑了过来,看着孙悦写的满满当当的纸,问道:“你这写的是个啥?”

    孙悦道:“这句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啥意思?”

    “孔子说了,上课学过了的东西,课下还要用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复习,不是笨得很可笑吗?这说明,孔子喜欢聪明的学生,不喜欢笨笨的学生。”

    “那这一句写的是啥?”

    “这句是朝闻道,夕死可矣。意思是说早上来个道士,晚上死了都不怕,这说明孔子他老人家信仰道教,坚信道士能让人起死回生。”

    “噗呲,你瞎说的吧,我一个坊间粗妇也知,这论语是圣人之言,哪会记录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真的真的,我跟你说啊,你不知道,这论语本来是有三部的。”

    “三部?”

    “我跟你说啊,论语本来分为上论、下论、和乱论三部。”

    “呸!不正经,哪来的什么乱论,听都没听说过。”

    “真的真的,秦始皇你知道吧,他干过一件特别坏的事,焚书坑儒,把书都给烧了,就包括这本乱论,所以失传了。”

    “那你咋知道的?”

    “好在当时没烧全,还留下来一本来,被一个叫做徐福的方士给带到东瀛去了,乱论就在东瀛传了下来,一千多年了,他们现在还全民学习乱论呢,估计还得再学一千多年,这都成他们国家文化了,我爹小时候家道还没有中落那会还去过他们的东-京,专门去翻过这本书呢。不过我爹也没看全,他嫌东-京太热了。”

    曹妮儿撅起嘴,不乐意道:“不想教就不教,我还不乐意学呢,忽悠我没见识吗,走了,自己学去吧。”

    孙悦连忙把人拦住,笑着道:“对不住对不住,说相声的,就喜欢瞎逗,你要是感兴趣,没事你就过来看,我先教你识字。”

    “真的?可我是女人,也能识字么?”

    “女人怎么了,读书识字是为了明理,又不光是因为考状元,腹有诗书气自华,你有了学问,人自然会变得有气质,哪怕是嫁人咱也能嫁个好人家不是。”

    “可是。。。。练字很贵,书也很贵。”

    “没事,先识字,识字总不花钱呀,再说咱的生意以后一定会越做越大,赚越来越多的钱的。”

    曹妮儿想了想道:“那行,我先给你洗鼻去,洗完你再教我。”

    …………

    晚上吃饭的时候,曹妮儿终于鼓起了勇气,在饭桌上道“爹,以后闲下来的时候,我想跟着悦哥儿学识字。”

    老曹眉毛一皱,道:“识什么字,刚吃上几天的肉就给你吃晃荡了怎滴。”

    “该干的活我不会少干的,悦哥儿说了,识字不用买纸。”

    “你要有那功夫不如练练女红,就你那针线活做的,以后谁能要你。”

    曹妮儿筷子往桌上一放,噘着嘴不说话了。

    “你还有脾气了是吧,肉都不吃了?姑娘家家的识什么字,又考不了状元,还敢跟你爹摔筷子了,不吃拉倒,省了,以后你也别吃了。”

    曹母听了不乐意了,一巴掌扇在老曹后脑上骂道:“女人怎么了,你娘我也是女人,也把你养这么大,你那衣服都是我补的,你嫌我补的不好?”

    老曹连忙道:“娘~您就别跟着添乱了,大姑娘识字,听着都新鲜,咱这刚吃上肉,就想过小姐日子了?”

    孙春明则劝道:“老哥,我倒是觉得让闺女识字没啥不好的,咱这生意才刚刚开始,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咱们家的闺女怎么就不能当小姐?咱家闺女,以后那是要许官宦人家的,谁家的夫人自己做女红呀,人家大户人家娶媳妇,讲究的是知书达理,这事听我的了,我支持,军哥儿要不要学?”

    曹军一听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坚定地道:“俺不学,俺以后要当兵,不要当酸书生。”

    孙春明的面子,老曹是一定要给的,闻言只得叹息道:“好吧,兄弟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你说的肯定有道理,但是那纸可不敢给她买。”

    孙春明笑道:“正有点事想跟哥哥商量呢,咱这汤饼卖的毕竟比别家都贵一些,等这新鲜劲过去了,生意自然也不会这么火了,我一天天就在大门口说书也不是那么回事,我看后院和相邻好大的地方都荒着,能不能拾到出来,以后作为我说书的地方,咱还可以放一些胡凳,卖些茶水零食给那些听书的。”

    老曹道:“成啊,不过那院子后面的地方也不算是咱一个人的,还有张寡妇一半,明天我去跟她说说,她应该不会不同意。”

    “哥哥啊,其实弟弟早就想问了,你跟那张氏,这么多年了,怎么没想着把事办了,两家并一家过呢?所谓好事成双,我听说他婆家那边已经没有人了,何不把人娶进来,干脆两家把墙砸开,并成个大屋子呢,以后也能卖点堂食。”

    老曹羞涩地笑了笑道:“以前卖烧饼,虽然生意也还行,但一家四张嘴,远没有人家过得好,人家凭啥嫁进来,现在这日子倒是好了,我其实也提过一次,可这之前不是生我气了么,别说嫁过来,手都不让碰了。”

    孙春明听了后哈哈大笑,道:“活该啊你,这样,明天我去说说,看能不能成。”

第十五章 老方

    后院,拾到拾到少说也能拾到出几百平的地方,眼下还都是荒草,这样的地方在开封城是很多的,谁占上就是谁的,那个清明上河图时候的北宋和现在无关。

    这么大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哪怕赚不了什么钱,等将来天下太平了,光地皮也能能值几百贯。

    唯一一点顾虑也就是隔壁张寡妇,孙春明和曹母轮番劝说也不好使,说啥也不原谅老曹,最后禁不住他们家天天吃大肥肉的诱惑,同意以入股的形式把两家先并上,但却嘴硬说跟老曹没关系,是看在孙春明的面子上的。

    说是入股,其实就是一块搭伙过日子,孙曹两家都没个明确的股份划分方式,更何况是跟她了,只是坚决不跟老曹同床罢了。

    两家并一家,需要把中间的两堵墙打通,顺便把房子中间的那点街道给占上,这工程量其实已经不亚于重新盖一间房子了,好在这年月地皮不贵,朝廷管的也不严,只要去开封府做个备案,更改一下户籍便可,倒也不费什么功夫。

    宋朝的自由风气,堪称是封建王朝中最开明的了,商人不再是底层阶级,孩子该考科举考科举,无论吃穿用度几乎都没有什么限制,修房子的时候只有房梁的设计需要注意一下不要僭越,其他地方爱咋弄咋弄,随便,尤其是现在赵光义刚接手开封府不久,乱糟糟的下面的人也没什么章法,孙春明一共塞了不到一贯钱,两间屋子一片地,就都成他的了。

    孙春明本想找专门的施工队来用的,老曹却说不用,他还有一批老战友闲着没事四处混饭吃呢,有一天的功夫就都能找得到,供顿饭就行,保证活干的又快又好,若是愿意给些工钱,也算是他帮了老战友的忙。

    孙春明闻言自然是大喜过望,他愿意收留老曹,最大的原因其实就是,看中了他当过兵的这个背景,这年月想指着官府来保护自己根本就是扯淡,还有什么比一帮老兵更有安全感的?

    这些话不好说,但老曹也不是不明白,趁着这个机会,也有点亮肌肉的意思,所以他找的也是真的卖力气,下午功夫,已经找来四十多个汉子了。

    难怪平日里老曹跟街里街坊的说话都那么硬气,这要是打起架来,一般人确实不够揍的,这可都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

    “春哥儿,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老方,方俊,以前是我们的团联校尉,我们以前都是他手下带的兵。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孙春明,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他娃娃是官家亲口夸赞过的神童,平日里全靠人家帮衬,我们这一家才能有饭吃。”

    孙春明连忙道:“曹哥哥这话就严重了,是我们父子俩受你的帮衬才对。”

    老方也跟着笑道:“既然都是老曹的兄弟,自然也就不是外人了,你放心,这活交给我们,保证不会给你干出什么纰漏,都是兄弟,管了我们的饭就行,我常年就在南巷那边找事做,也没个什么正经的营生,不过以后谁要是欺负着咱了,你知会一声就是。”

    “那就多谢方大哥了,不过既然都是老曹原先的袍泽,怎么也没有让大家吃亏的道理,我跟老曹商量过了,除了每日伙食之外,我付每人每天三百文作工钱,您别嫌少,弟兄们揣兜里回家跟婆娘也好有个交代。”

    老方闻言哈哈大笑道:“到底是读书人,明明是仗义疏财,从你嘴里说出来倒像是我们帮你了,好,听说你们两家现在生意做的好了,天天都有肉吃,我也就不跟你们客气了,这情谊我记下了。”

    孙春明道:“弟兄们还没吃饭吧,天冷,先吃一碗汤饼暖和暖和身子。”

    老方:“哪有不干活就先吃饭的道理,这日头还老高呢,吃什么饭。”

    孙春明:“哪有的事,是我们请你们给我们帮忙,是朋友就别这么客气了,院子里嫂子连汤都烧好了,肉也在锅里炖的快烂了。”

    老方一听说有肉吃,眼睛也跟着阵阵发亮,推脱了几句之后,见孙春明和老曹确实是真心实意,也就半推半就的答应了。

    后院,简单收拾出来的一小片空地上,驾着硕大的陶土大罐,里面咕噜咕噜地炖着肥膘大肉,张寡妇和曹妮儿忙活的不亦乐乎,曹军负责在底下吹火,连孙悦也跟着一块在忙活。

    这人啊,不管是一千年前还是一千年后,比盖新房子还高兴的事真就不多。

    老曹也特兴奋的在表演他的拉面绝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曹学拉面没几天的功夫就练的又好又快,拉几十斤面条一根都不带断的,看的众人纷纷叫好。

    老曹有心在老兄弟面前显摆,孙春明则有心想和这帮当过兵的弟兄们结交,因此他们这工作餐也是不惜血本,等面拉完了煮好了盛出来,倒上肉汤,再在上面放上三层厚厚的大肥肉片,最后一把小葱撒上就一瓣蒜,别提多美了。

    老方等人先分别挨个拜见了一下曹母,之后便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当年后汉的乱兵,其实后来大多都归了后周,如今又归了大宋,少数不乐意继续厮杀的,像老曹这样的则安心开一点小买卖过小日子。

    像他们这样成天在城里胡混的,说白了就是杀人杀不动了,又不愿意踏踏实实过日子,简称二混子。看上去好像挺潇洒,其实一年到头来吃不了几顿饱饭。

    “方哥,香呀!弟兄们当年杀契丹,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也没吃过这么香的饭啊。”

    方俊也吃的满嘴满脸的油,笑骂道:“香还不赶紧吃,吃完了好好给人家干活,知道念谁的好不?”

    “那还用你说,曹哥是老兄弟了,今天新交下来的这个春哥儿,以后你的事就是咱弟兄们自己的事。”

    孙春明拱了拱手道:“那我可就先谢谢各位了啊。”

    男人吃饭一高兴,就得喝点酒,借着酒劲一高兴,就爱吹牛哔,老方同志正慷慨激昂的说着他的往昔峥嵘岁月,什么当年契丹人如何嚣张啊,他如何领着全乡的男人杀契丹啊,反正稍微改编一下这段都能当评书去讲了,好像当年耶律德光被打跑全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后汉政权欠了他个太尉似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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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哪?北宋。人家穿越,不是带着仓库就是带着系统,为啥我却带着爹?且看主角重回北宋初年,画一副不一样的清明上河图。书友群:532037754爸,这好像是北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爸,这好像是北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爸,这好像是北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