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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姝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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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到来(修)

    许薇姝推开朱红色的小门,蹒跚踉跄着走出去,外面一派市井风光。

    她近乎贪婪地抬头,满足地看着几个顽童打打闹闹,行人匆匆而过,挑着担子的货郎大声吆喝,深深吸了口气。

    “咦?”

    一个手拿白帆布招牌,上书天教第一神算子字样的老算命先生,忽然驻留停步,走过来上上下下地打量许薇姝半晌,捋了捋他那嘴胡须,摇头道:“不对,不对,小娘子,你是有大福运的人,不该来这儿,此地晦气笼罩,抄家灭门之祸不远,会连累你。”

    许薇姝一怔,扭头看身后的角门,皱眉呢喃:“的确不像是很吉利的地方,可惜我卜算学的不好。”

    她身边的小丫头瞠目结舌,眼见主人向神棍转变,顿时按耐不住,顾不得担心以下犯上的问题,怒瞪了门外骗子一眼,抱住自家主子的胳膊,轻轻扶着她回返,随手死死关上门。

    外面算命的‘骗子’也不以为意,稍微停了停,又去找旁的客人。

    一直到把自家主子扶到小院的石凳上坐好,小丫头宝琴才放下心。

    “小娘子,来,吃碗蛋羹,这都大半天了,您可是什么都没进口儿。”宝琴端着一碗蛋羹,小心翼翼地吹了吹。

    她总觉得自家小娘子的脸上居然有几分呆气。

    罪过,罪过。

    宝琴暗骂了自己两句,那日小娘子都没了气息,府里都开始准备丧事,又活转回来,这已经是万幸,变得呆一些,到也无伤大雅,何况……主子还长漂亮了。

    她的‘主子’,却没心思窥探宝琴的小心思。

    她很开心。

    虽然从归墟来到一个陌生的人间,借用了这个服毒自杀的大家闺秀许薇姝的身体,可她还是开怀。

    从此之后,她便再也不用一个人呆在归墟之地,守着万水之水,永生不得稍离。

    世人都称赞,说九微虽是残破女儿身,却独自一人守护归墟之门三十余年,退去妖魔近千万。

    仙帝赞她侠骨留香,名传万年。

    魔君三十年来,传下了四十五张诛杀令,恨不得将她剥皮剔骨。

    可他们又有谁知道,九微自己可不怎么乐意。

    她本就是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医学生,胆子小,又爱哭,虽然学医,可其实有点儿轻微的晕血,做的最勇敢的事情,就是在火灾现场多跑了几步去救人,结果便被一根梁柱,砸中头部,再一睁眼,就是归墟二十个被选中的女婴之一。

    从此不自由。

    十八岁之前,她最大的愿望,仅仅是在有生之年,能够走出归墟,看看外面的世界。

    如今,也算是实现了,虽然不是生前。

    这里是大殷,这里的人不修仙。

    应该说也有想修仙的,还有个国教,却都是传说,至少世间不见神仙,真好,她最恨那些整日打架闹事,毫无仙风道骨的所谓神仙妖魔了,世间太平如此,天下大幸!

    碗里的蛋羹很嫩。

    风刺骨的冷。

    她现在就是许薇姝了。

    头胀痛的厉害,抬手按住眉心,将一个漆黑的影子拖出,眼看着黑色散去,莹莹白光随风飞逝,庞杂的记忆压缩,藏于脑海深处,才略略舒缓精神,心念一动,闭上眼睛,一瞬间,胸口浮现出一柄巴掌大的玉璧!

    这块儿玉璧是一个旧友‘子虚’所赠,听说乃是开皇王朝的传世之宝,有逆转时空生死之妙用,但大家只当是传说,现在看来,传说也不是没有根据。

    此时,玉璧早就不像初见时那般光芒灿烂,而是一片死灰色,只有底部有一点儿隐约的白芒。

    眼下的情形,应该是玉璧造成的,原来的许薇姝似乎不是眼下的年纪,好像有三十几岁,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随着回到此时,可惜灵魂脆弱,能回来的也只是执念,连身体都因为承受不住能量崩溃掉。

    若不是玉璧重塑了身体,许薇姝这个人,恐怕已经不存在了。

    好在能量消失,到还给她留下一具比较完美的身体,暂时能用,只是,若不尽快恢复,怕这具身体还是很难承受她的灵魂。

    听子虚说过,似乎玉璧的恢复,需要有大功德?

    许薇姝缓了缓神,身体酸痛的厉害,吐出口气,先不用急,慢慢来,车到山前必有路。

    低下头,入目的是一双女孩儿的手,手指纤细修长,皮肤细腻,很像她以前的手,应该是玉璧重塑改造的功劳,毕竟,记忆里的那个许薇姝,可是从小到大都对自己的皮肤十分的不满意。

    她的身体会逐渐和原主的差异大起来,幸好年纪小,用女大十八变来解释,也解释得通。

    默默闭上眼睛,整理了一下脑海中繁杂的印记。

    只有无边无际的怨气。

    原主果然是逆转了时空,在这些记忆里,颠沛流离,生活困苦,还有丈夫的欺辱,小妾们的嘲弄,充斥了她的生命,没有一点儿阳光的色彩。

    杂念冲击的滋味可不怎么样,记忆很零散,并不完全,更不可能一口气看完,先不管以后,把眼前该知道的整理了一下。

    原主的身份十分麻烦,是大殷朝前任英国公的嫡出女儿。

    就在三个月前,这个女孩儿的父亲去羌国接作为人质的太子,回来路上,遭遇截杀,父亲为救太子而死,母亲投缳自尽。

    英国公的位置由二叔继任。

    本来她的父亲为国尽忠,母亲以身相殉,她作为二人的女儿,总要好好活下去,才对得起父母,再说,朝廷也不会让有功之臣的女儿没个着落。

    她该好好地活着,可惜,事实却非如此。

    被她父亲,也就是前任英国公许静岚拼死救回来的太子没当上大燕的皇帝,而是被君父所疑,废了太子之位,三皇子到有出头的迹象。

    当今圣上仿佛认为前任英国公,也就是许薇姝那个才气逼人的父亲,有意助太子谋反,不免对他充满厌恨,自然也不会关注他们家的那点儿叔婶欺凌弱女的小事。

    一夜之间,曾经的天之骄女,仿佛比那落了毛的凤凰还要不如。

    之后,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君卓又退了婚。

    许薇姝摇头失笑,也没被原主的苦命吓倒,她都幸运地重生了两回,还有什么好怕的。

    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身体的变化恐怕会很大,眼下的国公府不适合修养,还是以结庐守孝为借口,退避山上为妙。

    况且,无论什么缘故,她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总要为这一家三口祈福念经,尽一尽心意。

    至于要不要拯救英国公府……她不是没想,实在无能为力,记忆里国公府是牵涉进‘齐王谋反案’里被抄的家,齐王谋反都过去了十年,证据在皇帝手中捏着,难道她区区一孤女,还能改变皇帝的心意?

第二章 山居(修)

    今年一整个年头,这龙王爷就跟忘了大殷朝一般,统共没下过几滴雨,洞箫山的溪泉也似要干涸,眼看着隆冬来临,一年颗粒无收,老百姓的日子……是真过不下去。

    冒着大风大雪的赶路的货郎,让道边煮茶的老汉赶紧送一壶热茶,旁边桌子前面坐着几个破衣烂衫的升斗小民,眼下的光景,能闲来喝一杯热茶,也是难得的享受。

    “老李头,也不知道明年这龙王爷肯不肯垂怜,要是再旱下去,我家里可真揭不开锅,哎!”一个脸色蜡黄的汉子,捧着一盏茶杯,小心翼翼地捂在手心里,神情抑郁。

    他对面年纪较大的老者脸色也不好看:“最近几年老天爷是不开眼,不是涝就是旱,就说今年吧,也就滴了那么几滴,和没下区别也不大,陛下祈雨三次,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早年还老说是因为太子失德,上苍降罪,如今太子都是老黄历,这老天爷怎么还没消气?”

    其他人纷纷侧目,到也没说什么,大殷对言论的管制,一向严苛,可这几年,也实在管不住流言蜚语,老百姓到了如今这份上,多几句嘴,抱怨几声,着实是免不了的!

    那被称作老李头的老人,叹了半天气,忽然低声道:“小林,你们家婆娘不是有幸见过那位洞箫山上的女神仙,怎么样,最近有没有话漏出来?明年到底如何?她是不是真有传说中那么神?”

    小林苦笑:“我也正想备一份厚礼,让我那婆娘去探问一二,这话在咱们镇子上说一说也就罢了,可千万别往外传……那的确是位女神仙,去年闹大水,要不是那位一开始就准确地预测了一整年的旱涝天灾,总算让咱们不得不信,若不是她,咱们洞箫镇上起码有八成的人活不下来,积年的老农也能预测风雨,可谁听说过一口气能预测一年的?”

    “还有,镇东豆腐坊王瘸子的媳妇难产而亡,人都下了葬,结果那位一出手,就把她媳妇又给从鬼门关救了回来,就这个还不算神仙,那咱们镇能掐会算的王半仙,就连人都不是了。”

    “可人家不肯承认,老人们也说,窥伺天机乃是大忌,她一个女娃娃,怎么可能不怕?女神仙好心肠,肯救咱们,咱们却不能得寸进尺,大大小小的事儿都要去问……这次要不是真的为难,我也不敢去打扰。”

    大殷朝的人大部分尊崇道家,也着实有些有本事的道人,似乎当世知名的神医,十个里面,到有七个是道家的传人,尤其是道家的天教,都被尊奉为国教了。

    …………

    天刚蒙蒙亮,许薇姝蠕动了两下,不舍地拿脸颊蹭了蹭被子,终于还是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打了个呵欠。

    雪白的玉足往床下一伸,就踩着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忍不住多抓挠了两下,结果小毛绒就顺着她的长腿钻到了她的怀里。

    那是只两个巴掌大的小圆球,圆滚滚的脸,圆滚滚的身子,圆鼻子短腿儿,摸起来肉呼呼,任谁抱着,都忍不住想要捏两把。

    宝琴轻轻地推开门,就看见自家小娘子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床上,姿容优美,只是头一点一点的往下坠。

    她怀里胖的像只球儿的猫祖宗,也同样端着高贵优雅的范儿,蹲在主人的膝盖上,眯着眼打盹。

    主宠俩看起来竟有几分相似。

    宝琴叹了口气,显然已经是习惯,把在熏笼上烤过,从内到外都热乎乎的衣裳往自家小娘子身上披,嘴里絮絮叨叨:“这个月的月例银子,咱们又没拿到,美娘说周转不开,要拖一拖。夫人觉得家里开销太大,要削减用度,如今一个月的份例,比以前少了三分之一,就这样,府里还要克扣的。”

    许薇姝把球球搁在床上,自己弯下腰穿鞋。

    宝琴赶紧给她搬了木墩垫脚。

    “说是针线上的人手不够,那边只送了点儿料子,都有些发霉,还不知道在库房里堆了多长时间,肯定是旧物,至于木炭,分量不足也就罢了,竟除了最上面一层,都是劣质的,烟火气大的不行,婢子还能用,小娘子老咳嗽,怎能用那个?更不要说那些吃食,婢子都不敢拿进来碍小娘子的眼。”

    宝琴的声音脆生生的,许薇姝听着像听百灵鸟的鸣唱,到减了几分困倦。

    “不是早就有预料,还生哪门子气?”

    许薇姝一笑,“咱们那般折腾了蔡嬷嬷和桂琴,桂琴可是美娘的亲生女儿,蔡嬷嬷在府里也有几个老姐妹,他们会给咱们好脸色看才有鬼。”

    “哼,刁奴!”

    许薇姝莞尔:“行了,去让赵老爷子做几张春饼,问问小六儿,暖棚里的小菜有什么就弄些什么,送去厨房,现在可是吃饭时间,咱们只考虑吃饭。”

    宝琴到底不乐意饿到自家小娘子,怀里揣了个手炉,就出门向厨房走,院子里一点儿积雪都没有,几个小丫头一早儿就撒了一层粗盐,她其实心疼的要命,哪怕是粗盐,也是要花很多钱买,家里本就不宽裕,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偏偏小娘子自从国公爷和夫人去了之后,就忽然变得怜贫惜弱起来,让她连劝,都不那么好意思劝,谁让她心里也想着让小娘子的名声好些。

    有个好名声,对女人总是好事……哎,早些年,小娘子确实显得高傲了些。

    到了厨房门口,赵老爷子正躺在躺椅上,指挥小六儿蒸蛋羹,别看蒸蛋羹容易,可要蒸得不老不生,滑嫩可口,也是一门学问。

    “老爷子,主子今日想吃春饼,您让小六儿去暖棚瞧瞧,有什么新鲜的菜,赶紧给配上。”宝琴客客气气地笑道,赵老爷子抚须挑眉:“已经准备好了,刚出锅儿,哪能让主子等?”

    宝琴也没打开食盒,就自顾自地提着回去,王老爷子伺候自家小娘子吃喝,这都快两年了,就没有一次让小娘子挑剔过,有时候连她也猜不出自家主子想吃什么,偏偏这老头儿就门清儿,怪不得人们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呢!

    一回主院,角门那儿,素绢正立着和守门的婆子说话,宝琴一怔,连忙走过去小声问道:“可是有客?”

    素绢努了努嘴。

    宝琴顺着她的视线一看,就见地上放着一只竹篮子,里面装了两只还扑腾的野山鸡,旁边还有一篓子鸡蛋,怎么也有四十几个。想了想,宝琴叫来呆在门房里的一个粗使婆子,让她去和王老爷子说,小娘子这儿来了客人,她琢磨,小娘子必然是要留饭。

    可不是,宝琴悄无声息地立在卧房门口静候,就听里面自家小娘子的声音温婉轻柔。

    “是王嫂子命不该绝,能母子平安,也是天意,我可不敢居功,袁婆婆千万莫要客气。”说着,小娘子就往外瞥了一眼,宝琴赶紧进屋摆饭。

    金黄色的春饼卷了新鲜水灵的胡萝卜,小白菜,黄瓜条,赵老爷子炒菜的手艺,到学得比小娘子还精一些,这菜一炒,看着便色香味俱全,配上榨菜,还有浓稠的小米粥,切成两半儿的咸鸭蛋……

    宝琴看着袁婆婆呼噜呼噜地拼命吃,没一会儿吃完了,正好素绢那边又送来赵老爷子重新上的脸大的白面馍馍,鸡蛋羹,酱黄瓜,大米粥,总算把她的肚皮填饱。

    小娘子也不嫌弃她吃的满桌子都是,让素绢端了水过来,让袁婆婆净面,还认认真真地道:“明年不会再旱,再过半个月必然下大雪,瑞雪兆丰年,来年说不得会有个好收成,只七月,恐怕会连日降雨,且是大雨,还要防涝才好。”

    袁婆婆先是欣喜,后是忧愁,却还是叹道:“能不旱了就好,这些年还不是年年遭灾,日子总能过的。”

    许薇姝叹气,没告诉她,接下来的十几年时光,这片土地已经是离不开灾荒,又送了一张简单的方子,用药很便宜,袁婆婆的男人总是头痛,她给诊过一次脉。

    袁婆婆拿了药方,便高高兴兴,千恩万谢地拿走了。

    她高兴,许薇姝也高兴,没办法,只要功德一没,根植在她身体里的玉璧就开始吸取她的精气,时间稍微长一点儿,怕是她整个人都会崩溃消失,为了活着,只好努力助人为乐,积攒功德了。

第三章 八卦(修)

    送走了客人,许薇姝看了看玉璧,又长了一点儿白芒,似乎最近积攒的功德,够她活蹦乱跳个把月,这才心满意足地吃饭。

    家里早就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当年在归墟,许薇姝就是想找人一块儿吃饭说话也找不到,只有白鲸一头,相陪左右,这会儿难道还不能热闹热闹?

    她一边吃,宝琴就坐在一边絮叨从外面听来的各种八卦消息——什么前太子重病,太子的三王子返京侍疾,大王子,二王子动作频频,还给英国公府送了重礼,不过,现任英国公许静岩,也就是许薇姝那个便宜叔叔好像没收。

    这下连许薇姝都来了精神。

    许家和前太子之间的牵连太深,可以说,成也太子,败也太子,许薇姝落到今天的境地,主因也是太子,哪里能不关心?

    只可惜原主留下的那些记忆碎片,大部分都是内宅后院的,除了知道些大势,还有……英国公府终究是没了,别的到也不多,原主大约觉察不到,许薇姝却从后面二十几年,身边人的言谈举止里隐约猜到——皇帝不想让许薇姝好过。

    麻烦!

    封建社会招了万岁爷的厌恶,她想挣扎出个正常种田人生,恐怕很困难。

    宝琴兴致勃勃,滔滔不绝。

    说起前太子家的三公子,还颇有些传奇色彩,三公子方容,十三岁那年,便被太子妃指为妖孽,后来还被送到清澜山清修,从此就没了音信。

    如今太子坏了事儿,他到不远千里,要回来照顾父亲,据传闻,连皇上都觉得这个孙子仁孝,京城里上下,对这事儿议论纷纷的。

    “那位三爷也就罢了。”宝琴撇了撇嘴,虽然京城都说三爷仁孝,可诟病也不少,他身子骨虚弱,怕光,从来不出屋子,连在屋内也是灯光昏暗,虽是不好明说,宫里的太医们都道三公子活不了几年。

    身体的问题也就罢了,性格更是胆小懦弱,连只鸡都不敢杀,大殷朝以武起家,这会儿就是文武并重,皇帝也更爱勇武的子孙。

    “奴到挺敬佩他身边的幕僚高哲公子,据说他在万寿节上因为变法的事儿,一人舌辩群儒,气昏了许相爷,却得了万岁的赞誉,连君卓的风头也让他压了去。”

    君卓就是原主本来的未婚夫,这会儿自是早退了婚,还是那位陛下传话下来让退的。

    定亲信物到没退回来,只送回两箱银子。

    说起他,宝琴便直呼其名,显然是对这个没担当的,不说一句就舍弃自家小娘子的前未婚夫混蛋,相当不满,不过,下丫头的心思早不在这个已经从自家主人身边消失的男人身上。

    “奇怪,高哲,高哲……如此秀杰人物,婢子怎打听不来他的跟脚?五年前高哲便名满北疆,羌王古良言他才智无双,一人便可抵十万雄兵,当年咱们国公爷接太子还朝,唯独他被羌人扣住,无论如何也不许他离开,却没想到,高先生在羌国三年,愣是折腾到羌国大乱,部族分离,还拐带了人家羌王最信重的大将军袁琦。”

    宝琴的眼睛里忍不住冒出来一连串的小星星。

    许薇姝莞尔,感叹下无论什么地方,都少不了争权夺利的斗争,这个高哲,在后来据说还曾经被皇帝称赞——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的确是人物,只是,原主对其不屑一顾,只因为他曾离开主子方容,投靠忠王,即便方容不计嫌隙,原谅了他,直到二人同时英年早逝,依旧相交莫逆,连墓地也毗邻而居,原主也不喜欢。

    许薇姝却对这个人颇为好奇。

    她觉得,身为皇子,不可能原谅背叛这种行为,里面一定有故事。

    或许是无间道?

    记忆很琐碎,既然弄不明白前因后果,许薇姝就不去想,细嚼慢咽地把自己的早饭吃掉。

    素绢也把球球的食物端过来,是两条烤好的小鱼,没有加任何调料,所有的刺都挑得干干净净,小东西蹲在盘子前面,和它的主人一样细嚼慢咽。

    宝琴却坐着发呆,盯着脚底下的炭盆,显得心事重重,许薇姝看了她一眼,知道她是担心家里的钱不够用。

    哎,日常开销其实还好,只是……

    趁着今日日头好,许薇姝干脆带着人收拾收拾东西,除服之后,无论如何得回国公府,提前准备,省得忙乱。

    一收拾东西,丫头宝琴就陪着掉了一回眼泪。

    “当年夫人还在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就给姑娘打造首饰,上等的玉石珠宝都是成箱成箱地用车来拉,还记得夫人曾笑言,姑娘光平时里扔着玩的珠宝,加起来就比一般大户人家女孩子所有的嫁妆,都要多出几倍。”

    许薇姝愣了愣,记忆里,她父亲也笑道——这点儿哪里够?女孩子就要养得娇贵,越娇贵越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荣华,省得将来眼皮子太浅,随便哪只阿猫阿狗哄一哄,就哄走了我们的宝贝姑娘。

    尤其是及笄礼,不知国公夫人从何处得来的十二天珠冠,连皇后也羡慕。

    原主确实是沉浸在蜜罐里长大的,她幼年描红临帖,用的也是《快雪时晴帖》那等级别的,用的墨,必须是岐山老人亲制香墨,身上穿的衣服,必然要是最好的织工织造出来最好的衣料,她废弃不用的,在外面别人都是千金竞购。

    从十岁跨出家门,原主就是旁人争相效仿的对象,身上所穿所佩,喜欢的玩物,偶尔兴趣来时听的一首曲子,无不是立时便流行开来。

    她的父母,怕是世间最疼爱女儿的父母,只是太会炫富,恐非吉兆。

    许薇姝叹气,无论是吉是凶,这也算是歪打正着,家里二婶可能心思不正,可叔叔并不是那等不讲究的人,即便对待侄女不算好,也绝不会去碰侄女自己的首饰衣物,毕竟是世家,脸面名声才是最要紧的。

    她那叔叔,即便因为是次子,从小就不似嫡长子一般,接受最好的教育,基本的道理,却不是不明白。

    有了这些从小到大积攒下来的首饰傍身,将来就算真没了英国公府,她也有时间筹谋脱身。

    只是,宝琴丫头可不觉得自家主人很有钱,她家姑娘一旦除服,重新出现在交际场合,现在这个样子,必然要受委屈。

    主辱臣死!小丫头摩拳擦掌,早就准备好要为自己的主子冲锋陷阵。

    那个在她心里,一直在等着她冲锋陷阵的主子,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又摸了摸底下刻了精美云纹的银锭,想着再拿出一批来换成铜钱,铜钱越来越贵呢。

    也就略一思索而已,趁着日头好,抱着自家小猫球球,躺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晒起了太阳。

    宝琴对她那个如今已经被认为不存在的未婚夫,充满了恶感,可许薇姝到觉得,前未婚夫君卓,退亲的时候没有退还笨重无用的定亲礼物,而是送了银子过来,不管心态到底如何,这种做法对现在的她,却是再妥当不过了。

    就是原主现在的记忆恨她恨的厉害,后来漫长的岁月,到是惆怅伤感居多。

    怀里抱着球球,暖和的很,连冬日里的寒风也不那般刺骨,许薇姝脑子也不愿意过多的转动,不一会儿便昏然欲睡,迷迷糊糊间,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第四章 好药

    许薇姝皱眉,能在她这儿横冲直撞的,怕也就娘亲留下的那几个丫头。

    睁开眼,果然看见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直接扑倒在她的膝前,纵声大哭:“小娘子,您救救小郎君吧,您是他亲姐姐,可不能见死不救!奴婢求您,奴婢给您磕头了!”

    小丫头蓬头污面,浑身全是泥浆,身上都湿透了,脸上冻得又青又紫,声音嘶哑,似乎已经支撑不住,整个人匍匐在地上抖作一团。

    许薇姝挑眉:“玉珍?”

    丫鬟一边磕头,一边哭着道:“小郎君和睿王爷家的小王子打架,还把小王子的一颗门牙打掉,国公爷大怒,动了家法,打了小郎君十杖,还罚他去跪祠堂,他的身子骨一向孱弱,受了杖责,再去祠堂冻一下,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说着,玉珍一副快昏过去的模样,显然是把自己吓得不轻,许薇姝微微一叹,亲手端了一杯热水,就是纯净的温水而已,递过去温声道:“别急,喝杯水。”

    也不知是她的声音太温柔,还是这杯水不同一般,玉珍喝了两口,本来一团乱麻似的心绪,居然还真略略有些平复,只是依旧抽泣落泪。

    许薇姝却有点儿心疼,如今不是过去,她控制水的能力大打折扣,真正能让一个人从身到心,完全舒畅到极致的吉水,每天也只有一点细流,浇灌家里新弄的菜田、药圃都不大够,如今为了哄小丫鬟,却白白浪费了半滴。

    玉珍口中的小郎君,是许薇姝同父异母的弟弟。

    这个人在原主心中,一向是一个不容碰触的心结。

    前任英国公许静岚英姿翩翩,风度不凡,爱家、爱妻、爱女,是世上最好的丈夫和父亲,家里别说小妾,就连通房丫头都没有,谁知道六年前有一日,忽然带了个孩子回家,说是他在外面养的外室生的儿子,如今外室难产而亡,只好把孩子给带了回来。

    许薇姝多骄傲?向来眼睛里揉不进沙子,怎么能容忍连婢生子都不如的外室子,莫名其妙地登堂入室,竟然还想记在自己娘亲的名下?

    偏偏她娘亲却不知道犯了什么病,竟然二话不说就应了。

    千万不要以为英国公夫人是个只会顺从丈夫的普通妇人,她当年也是京中名门闺秀,女中豪杰,出嫁后依旧纵马街市,潇洒恣意,许静岚从没有姬妾通房,所以许薇姝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为什么她忽然就多出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外人都夸赞她娘亲善良大度,不愧为贤妻良母,就连以前讽刺她善妒的那些人也改了口,但许薇姝哪里会喜欢这么个弟弟?以前一直是无视到底,把人当空气。

    等到许薇姝换了人,她到有心照顾照顾原主父亲留下的这一点儿血脉,奈何人家小孩子本身不乐意,更亲近那个婶娘,再说,她结庐而居,出来守孝,却不能让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跟她一块儿吃苦。

    一晃三年,除了刚开始见了一面,以后回去几次,到都没碰上面。

    “婢子出来的时候,小郎君还在祠堂里跪着,小娘子,您大恩大德,大恩大德!”

    许薇姝叹了口气:“你说,他和别人打架?”

    玉珍用力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二叔二婶作为长辈,还是现任国公爷和国公夫人,施以家法,小惩大诫,理所当然。”许薇姝冷着脸道。

    只这一句话,玉珍的脸色都白了,整个人瘫在地上,但那又能如何,难不成许薇姝要去说,现任英国公,许家族长,连犯了家规,惹了祸的家族小辈也不能处罚?无论放在哪儿,都没有这般道理。

    房间里的的气氛,一时凝重。

    许薇姝皱了皱眉,虽然印象中,这孩子是长大了,直到英国公府消失,还活着,时时刻刻给原主添堵,但想想孩子才是人家父亲真正的血脉,到底无辜,而且做些好事,积攒功德,聊胜于无,终究还是从桌子上的药箱里,取出两只玉瓶来,递给宝琴:“我写张帖子,再备一份儿礼,你把其中一瓶送去睿王府,另外一瓶拿去给小宝用。”

    宝琴应了声,玉珍本来还新下黯淡,可一眼看到宝琴捧在手中,毫无矫饰,只在瓶身雕刻了一镂空的,拇指盖儿大小的‘金’字,顿时露出狂喜之色。

    京城里连贩夫走卒都知道,天下奇药,金银二字,金字头和银字头两个招牌的药物,自从两年前一出现,接连治好了身受二十三道致命刀伤,濒临死亡的孙将军,还有不幸得了疫病的平南王耿立,瓶子上刻了金、银二字的神药,就是千金难求,连宫里得到的都没有多少。

    这药据传闻是出自洞箫山内,一个叫自云观的道观里外流出来。

    观主本是得道高人,天教的客卿,隐居多年,已经不问世事,但两年前在山中无意间遇到一位道友,两个人畅谈一日,谁也不知谈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观主大笑了三声,就干脆用世间大俗的两个字做招牌,做起了药品生意,说是做生意,其实,一个月能出一种,或者外伤药,或者治疗疑难杂症的药,一种能有三瓶,已经算是多的。

    因为效果好,数量又稀少,一直是有价无市,有这种东西做礼物,睿王爷那边儿肯定不会再因为小孩子之间打了一场架就怪罪英国公府。

    宝琴捧着药瓶,和玉珍一路出了庄子,到了国公府门前,从东院的小角门进去,从一进门,两个人都低着头疾走,一路上凡是遇到的下人都阴测测地盯着她们看,玉珍手心里都冒冷汗,宝琴到淡然自若,丝毫不当回事儿。

    这种事,早有预料。

    早年刚去庄子的时候,小娘子就差点儿没让一群奴才折腾的去掉半条命,后来若不是小娘子硬气起来,狠狠整治了这帮子下人,整怕了他们,还不知会如何?

    只是梁子结下,免不了有些后遗症。

    …………

    明光堂

    肖氏坐在案头抄佛经。

    玉容缓步走过来,低着头道:“夫人,宝琴来给……松园那个送药。”

    肖氏没有说话,更没有抬头,只是手下的力道凌厉了三分,这佛经本该平和,如今颇有剑拔弩张之势,她盯着瞧了两眼,反而觉得好,收起来打算供奉到佛前,佛祖不只是慈悲,还有怒目金刚,降妖除魔呢。

    肖氏笑了笑:“哦?她到有心,人家要送,咱们还能拦着不成?且去看看。”

    玉容赶紧低头,恭恭敬敬地退下,出门的时候,背脊上生出一层细汗来。

    肖氏抬头,看了眼桌子上摆着的,在她眼中稍显寡淡的素白色的笔洗,脸上略略带了几分狰狞:“你女儿的奴才还挺衷心,知道劝着她给那个小东西送药,以为这样就能拉回那小东西的心?做什么鬼梦?这么多年不闻不问,小东西不恨死她就算好。”

    肖氏摇了摇头,心下暗笑,“你那个宝贝闺女,让你娇宠十几年,脾气又臭又硬,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懂,读书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长得比身边的贴身丫鬟还不如,一脸长毛,偏偏以为自己才高八斗,美貌无双,别人都是地下的蝼蚁,就她稳坐云间,像她那副德行,还不知道将来怎么作死,只是可惜,你看不到那一天。”

    就是在她还只是国公府的透明人的时候,她也没把施燕宠爱到骨子里的国公府千金许薇姝放在眼中。

    和施燕比,她肖婉确实是小家小户出身,可她再小家小户,也知道就许薇姝那性子,除了她亲爹,亲娘觉得好,别人不痛恨才奇怪!

第五章 教养(修)

    宝琴可不知道国公府现任女主人,对她家小娘子的不屑一顾,就是知道,相信她也早学会了不在乎。

    估计许薇姝知道也不会在意,原主的容貌是有些差,到不是五官不好看,她像她那个美男子父亲,五官特别精致,就是皮肤不好,粗糙的很,暗淡枯黄,怎么保养也没有用,汗毛孔粗大,汗毛也重。

    现在却大不一样,她和以前的身体越发相似,一日比一日更好看。

    有时候,宝琴都会因为自家主子一天一变样的美貌心惊肉跳。

    稍微一打听到消息,满府的下人都在传,国公夫人亲自去向国公爷求情,小郎君刚刚已经被人好生地从祠堂里抬回了松园,宝琴就急匆匆赶过去。

    以前,她也和自己的主子一样,对这个冒出来的小郎君各种看不入眼,但现在不同,现在国公爷走了,只留下小娘子和小郎君两条血脉,往大里说,小娘子将来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一进松园,宝琴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噼里啪啦地砸东西的声音,脚步一顿,脸上不觉有些扭曲。

    下人们都说小郎君跋扈野蛮,不学无术,小小年纪,身边带着十二个如花似玉的丫鬟,整日在脂粉堆里厮混,还喜好穿女装,脾气大的要命,人见人厌,人见人怕。

    宝琴一直以为是下人碎嘴胡编排,毕竟在三年前,小郎君还只是有点儿小孩子的脾气,到有些聪明相,现在看来……果然是,不太妥当。

    门口守着的两个丫头,宝琴仔细一看,一个是肖氏身边的石榴,另一个眼生的很,应该是新来的,两个人见了宝琴,客客气气地把门一堵,石榴就笑着福了福身道:“宝琴姐姐!”

    宝琴连忙还礼,还没说话,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鬼哭狼嚎。

    “二婶,二婶,救命!疼死了,疼死我了,你们这帮刁奴,想谋害主子不成!”

    紧接着,就有个小厮连滚带爬地出门,脸上还挂着两道血痕,眼睛红肿,狼狈不堪。

    宝琴一怔,隔着门缝,就看见下人们跪了一地,瑟瑟发抖,把头埋在地上,却一声儿都不敢出,到处是瓷器碎片,帐子里小郎君嘶声裂肺地叫嚷——玉珍跑去求救,这会儿到看不出小郎君需要什么人来救,人家虽然挨了家法,在这座国公府,依旧是个爷!

    也就一转念间,明光堂那边就来了一个软轿,肖氏一挑轿帘儿,急匆匆下来,直奔室内,连看也没看宝琴一眼,进了门便搂着小郎君一通心肝儿,宝贝儿,小祖宗的乱喊,喊得那小郎君哭声更大。

    宝琴:“……”

    “宝琴姐姐。”石榴露出几分无奈,苦笑道,“夫人一向最疼小郎君,你看看,现在这个样子,咱们怕是都进不去。”

    宝琴心下叹息,只好道:“那我便告辞了。”

    连药也没送,药这种东西,实在不能假手他人,否则万一出了纰漏,说也说不清楚。

    她心里自然不信如今的国公夫人是真心疼小郎君,要真是疼爱,怎么会把孩子娇惯成这般,国公夫人自己的大儿子,可是从小就送去皇城书院读书,十日才能回来一日,长女和次女也是早早便请了嬷嬷和先生教导,那是当男儿一样教养的。

    而且,小郎君长到这么大,连自己穿衣吃饭都不会了,事事要人伺候,三年来不但没有长进,到越发倒退了去。

    只是在别人眼中,肖氏才更疼爱这个孩子,以前夫人订的那些规矩,才是为难人。

    就算有聪明人看出其中的道道,可一个是父母双亡的稚子,另一个是国公府的当家夫人,任谁也该知道,应作何选择!

    宝琴皱了皱眉,有点儿怨玉珍,当年国公夫人选了她这个身边最得力的丫鬟,去照顾小郎君,而不是伺候小娘子,要的可不是如今这个不知所谓的‘儿子’,可转念一想,又怎么能去怪一个丫头?

    玉珍能好好活过三年,还没被发卖,也没让二夫人给收买了,已经是她的本事。

    宝琴最后扭头看了一眼一片混乱的内室,一眼就看见小郎君从帷幔中露出的脸,眼圈发黑,脸色青白,看着就不健康,眼睛又红又肿,一对眼就缩头,一脸的猥琐相。

    回到别院,宝琴期期艾艾地说了,许薇姝到没有生气,这种情况,也隐隐约约预料到,拍了拍宝琴气得发红的脸:“没事儿,我二叔,二婶都慈善了三年有余,这一回要是让我那个弟弟死了,他们岂不是很亏?”

    一转念,许薇姝就把国公府里的纷乱扔在脑后,失笑道:“你看着吧,薛娘子一准儿就来。”

    “噗嗤。”宝琴失笑,“二夫人恐怕也就只剩下这三板斧了,一不如意,就是克扣咱们的家用,再不然就让薛娘子还教导小娘子女戒女则,其它的还能有什么?”

    许薇姝没多言,踱步回书房,坐在堆了一堆图纸的桌子前面,继续画她的设计图。

    她当年还是软萌可爱的医学院大学生的时候,专业技术一般般,不过,在别人累死累活还担心考试过不了的时候,她到有闲心去渣网游。

    在剑三里认识了一票好基友,后来去了归墟,从早到晚,只能看到大片大片的水域,许薇姝的医学专业,在那里没有任何用武之地,后来闲极无聊,也是没办法,就培养了个业余爱好,这个业余爱好还挺特别的——建造。

    严格来说,应该是设计。

    有好长一段时间,仙魔两界都盛传九微娘娘改行当了匠师。

    当然,许薇姝建造的东西,不是一般寻常屋宅园子,她建造的是藏剑山庄,是万花谷,是唐家堡,是纯阳宫,还有副本里的玄妙之地。

    有时候奇思妙想无数,弄出来的各种机关,连子虚哥哥也要甘拜下风。

    这个爱好,如今可进行不下去,毕竟没有法力高深的仆从帮手,也没那么漫长的时间,无限制的土地,最多闲来无事,纸上谈兵,画画图纸,设计一些精巧的小型机关,算是纯粹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

    许薇姝画了几笔画,就抱着球球歪在榻上,大冬天还是盖着被子睡觉最舒坦,她这小书房,是她过来之后新布置好,用了很特别的设计,不像其它屋子那么黑,透光,许薇姝最爱在这里休息。

    没一会儿,宝琴就领了现任英国公夫人特意为她聘请的,曾经教导过郡主的教养嬷嬷薛娘子,进了书房的门。

第六章 薛娘子(修)

    明光堂

    许静岩坐在书案前面,一张字写得横平竖直,很有功底,身边的几个清客也都说好,只是他却越发的心烦意乱起来。

    昨日他娘子说,给大姐儿相看了一户人家,君将军家的次孙,君海。

    大姐儿出了孝就十六岁,在大殷朝,十六岁定亲也不算特别的早了,不想考女官的话,他们家现在别看还空有国公府的名头,但和人家简在帝心的君家比,远远不如,说起来,这到是一门好亲。

    可先前,大姐儿和君家的长孙君卓有婚约,这事儿就算遮掩了过去,真正大家大族的,也心知肚明,如今又把大姐儿许给君家的老二,怎么说也不太合适。

    更何况,君海是外室生的孩子,养在君夫人名下而已,听说前阵子还就在大街上,活生生把他自己的贴身下人给打得半死,抬回去没两日,那名下人就一命呜呼,连遮掩都遮掩不过去。

    大哥早亡,只留下一儿一女,就算今上对他大哥有成见,稚子到底无辜。

    许静岩叹了口气,也没心思练字,站起身就出了门。

    许正赶紧给主子挑灯,凑上前低声道:“夫人在小佛堂抄经,弥月庵的远恒师太刚走。”

    脚步一顿,许静岩点点头,径直去后堂,心里却不以为然,他到不是反对妻子信佛,无论佛也好,道也罢,不过修身养性,信也就信了,但和弥月庵那帮子尼姑混在一处,便有些不妥当。

    弥月庵的尼姑……许静岩冷笑,那等藏污纳垢的所在出来的东西,又哪里真是什么超脱世俗的修士!

    小佛堂里烟雾缭绕,许静岩一进去,顿时气闷不已,忍不住皱眉,石榴一看,心下忐忑,赶紧把窗户推开一条细缝,又扶着肖氏起身。

    “老爷。”

    肖氏福了福,侧了侧身,让许静岩端端正正地坐在榻上,亲自走过去为他倒了杯茶。

    茶杯之上,氤氲的雾气弥漫。

    许静岩的神色就和缓下来,到底是给自己生儿育女的女人,他也不是不敬重爱怜的。

    略想了想,他还是皱眉叮嘱道:“弥月庵里那些尼姑,都不是正经的出家人,你莫要跟她们走得太近。”

    肖氏连忙应道:“老爷且安心,奴家知道,不过应酬一下,毕竟弥月庵里的师太,和宫里的娘娘有些牵连,咱们也不好太不给面子。”

    这到也是,许静岩点点头,便不再多言,合上眼歪在榻上,由着肖氏叫了两个小丫头来给他敲腿。

    “还有,大姐儿的事儿,你也要上心,君家二公子,你先别应,咱们再看看。”

    肖氏的目光一闪,含笑道:“老爷也知道,咱们大姐儿,咱们看着当然好,可她那声名远扬的,我也为难,因为她这倔强性子,连咱家阿蛮也跟着吃亏,我还不是为了我们国公府。”

    许静岩顿时收声,眉心攒起。

    肖氏脸上的笑意更浓:“老爷别急,我特地请了薛娘子,不就是为了她那倔强性子,想来三年过去,大姐儿肯定长进了,别管嫁到谁家,说是薛娘子给教出来的,别人也挑不出理来。”

    屋里一时沉默,只剩下浅浅呼吸声。

    …………

    “……敬慎第三。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

    薛娘子低着头,心平气和地给许薇姝讲书,即便眼前的小娘子睡眼朦胧,也没有教训,看着眼前这朵娇花一样的女孩儿,颇有些哭笑不得之余,她也忍不住对那位传闻中温柔贤惠,堪为女子表率的现任国公夫人的眼光,深深鄙夷。

    什么叫容貌不佳,嚣张跋扈,自高自大,顽劣成性,不好教导!什么从小不喜欢读书,到现在也只认得几个字,一点儿见识也没,什么叫必须得让她认认真真学一学女四书,否则将来处境堪忧!

    在薛娘子的眼中,眼前的女孩儿要是不算漂亮,京城就再没有美人,虽然性子直了一些,喜怒哀乐都流于表面,为人懒懒散散,不大符合当下对名门淑女的要求,却是难得通透的好孩子,灵气十足,心地良善,按照薛娘子自己的分类,许家小娘子就是最适合交往的那一种。

    国公夫人肖氏,花了大价钱礼聘自己来给小娘子当三年的教养嬷嬷,那位虽然没明说,可薛娘子在大宅门混迹多年,还能不了解她的意思?

    一来,显示肖氏贤良淑德,对兄长嫡女的教养十分上心,二来,那是想借她的嘴,再给这位小娘子本来就不好的名声上,再染上一层灰。

    薛娘子可和一般的教养嬷嬷不同,若是小娘子朽木不可雕,人家是真敢甩手而去,也不似别人那么恪守职业道德,口风绝对谨慎,维护主人家的名声,说不得一不小心就传得沸沸扬扬,可以说,即便薛娘子的能力绝对不容小觑,但她在教养嬷嬷这个行当里,也依旧是毁誉参半。

    肖氏的主意打的不错,奈何看错了她自己的这个侄女。

    薛娘子不觉略有些讥讽地一笑,她今年三十有五,从八岁进宫,二十八岁出宫,蹉跎至今,在皇宫和世家大族的权力漩涡里浮沉多年,要是脑子不清明,眼睛不够雪亮,恐怕早跟她那些小姐妹一般,一席草席,乱葬岗里安家。

    她的确能收钱为主人家办些不光彩的事儿,却绝不肯为了区区一个过了气的所谓国公夫人,做出毫无好处,还可能有损名声的破事,肖氏未免也太自信。

    今天的英国公府,还不知道有没有明日,哪还能和以前比?

    薛娘子照例读完一遍书,又看着许薇姝写了两张大字,她这字写了三年,薛娘子还是说不出,到底好还是不好,最后也只能勉强道一句——‘有风骨’!

    没办法,原主本身没什么耐性,一开始练字只要样子,一向是要最好的墨,最好的纸,还得最美的仪态,至于效果,写出来也就自己觉得好,后来陷入被各种悲催境地,怎么可能有闲情逸致去练字。

    至于九微……她在归墟读书到正正经经地读了,练字是绝没有那闲情逸致,写出来的东西,别人认识就好。

    薛娘子指出几个字太僵硬,让她又写了两遍,这才足够满意,让宝琴换了茶盏,让许薇姝调整了坐姿,一块儿对饮喝茶。

    许薇姝也不介意,礼仪规范之类的,其实学学也不是没用。

第七章 年景(修)

    “还有一月有余,你就除服,到时候必要回去。”薛娘子语气平平淡淡,其实心里多少有些为许薇姝发愁。

    如今她父母双亡,婚事还不是要叔父和婶婶做主,现任国公夫人会给她选个什么人家,薛娘子不用想都知道,偏偏许家这小娘子,为人很聪明,想法却颇有些不合时宜,要说一句单纯不知世事,可能不算很恰当,性子直却是真的。

    相处三年,薛娘子惯会看人,她看得出许薇姝为人懒散,性情却旷达。

    她在自家庄子里从不装相,怎么生活舒服就怎么来,三菜一汤不觉得寒碜,珍馐美食也不觉得浪费。

    偶尔会有早前的‘朋友’拜访,话里话外讽刺她现在穿着打扮连京里的暴发户都不如,也不见她生气,换了别人,恐怕连寻死的心思也有了。

    国公府的下人对她不敬,克扣家用,只要不触及底线,她就一概不在意,根本不在乎会不会有损颜面,甚至可能连她自己都不认为某个下人在她面前抬头挺胸,目光略带点儿刺儿就是不敬。

    大殷朝的国公府,能养出这么个姑娘,薛娘子一直觉得很不可思议。

    不过,当年国公爷、国公夫人的性子就特别,养出一个更特别一点儿的女儿,也很正常。

    薛娘子能想到的事儿,许薇姝也想得到。

    婚姻的确是问题,不过,她并不过分担忧,反正她就是还嫁给当初那个君家的老二,也不会陷入原主那般境地,说白了,原主的悲惨命运,主要责任在她自己,归墟那几十年寂寞生涯,已经足以磨灭掉她大部分的急躁焦虑。

    现如今,许薇姝对自己的耐性很信任,无论要面临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她都有把握让自己过得自在如意。

    当然,她不可能愿意重蹈覆辙。

    如果有办法能摆脱掉那二位的掌控,少费一些精力去和他们斗智斗勇就更好了,奈何人世间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

    薛娘子照例没在山庄久呆,她除了教许薇姝,还教导两个女孩儿,都是寻常的庄户人家,至于怎么请到她这么一位教养嬷嬷,那只能说是奇缘。

    宝琴扶着薛娘子,好好把她送出门,还给她装了一包许薇姝做的药茶。

    薛娘子坐在车上,回头看了一眼。

    其实仔细想想,要是许家小娘子过了这一关,后半辈子就跟了她,也不是不行,教导了她三年,她还真觉得这位小娘子是个好相处,且难得头脑清醒的女子。

    这事儿不急,还得再看看。

    冬日的天气越来越冷。

    又是大风大雪,一觉醒来,练了两张大字,许薇姝本来想抱着球球在屋里猫上一整天,结果还不到晌午,洞箫山上她前阵子刚刚结交的一忘年交就送来一封信。

    普普通通泛黄的旧纸,宝琴替她展开,不觉惊奇:“这是什么花?”

    纸上一字没有,只有一朵花。

    一朵雪绒花。

    许薇姝一愣,苦笑。

    这家伙的画技实在不错,出去摆摊卖钱,说不得还能过上不错的日子,只是这种礼物,许薇姝一点儿都不喜欢。

    一看就知道,那家伙又没了粮食,专门到自己这儿打秋风来了,可她的食物也不算多,养活自家一家子应该没大问题,问题是,自家的忘年交养了三百多口子人!

    那老头闲来就有捡人的毛病!

    自天正十年开始,大殷朝始终是多灾多难,地震,洪涝,干旱,冰雹,瘟疫,一年又一年,民不聊生,这也就罢了,羌国秣马厉兵,战事频频,国内文臣弄权,党争不断,武将养寇为患,各地农民造反如雨后春笋,不肯绝迹,老百姓的日子一年比一年难过,到越发有寄托于神佛救苦救难的兆头了。

    天下大乱的征兆越发的明显。

    还有不到十年,诸王割据,战争不绝。

    许薇姝一直琢磨,等到替父母守完孝,她该想办法摆脱国公府,离开京城,找个安全的地方建一座安全性高的家,最好是石堡,万一将来天下大乱,好歹也能保护自家的安全。

    忘年交那边缺粮,许薇姝想了想,去粮仓检查了下自家的存粮。

    还剩下四十三袋子各类粮草,除了面粉,大米,还有一些高粱米,加起来也有个四千多斤。

    今年她们庄子大丰收,但地其实不算多,也就三十亩左右,而且都是比较贫瘠的土地,许薇姝只收了两成粮食,剩下的是庄户自己的,这两成粮食,也够她们一家子吃。

    毕竟庄子里的人现在并不算多,而且还养了鸡鸭,种了些小菜,手里也有些闲钱,平日出去买些肉食的时候也多。

    可是,要帮衬她那个忘年交,除非她动用储备金,就是君卓送的银子,否则可不够。

    许薇姝是不怎么介意掏钱帮忙养别人的,对她来说,结交的这个忘年交,简直是刷功德的利器。

    只是能力实在有限,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看现在的年景,大家的日子一准儿越来越艰难。

    也该想办法寻个门路,有些进项了。

    许薇姝叹气。

第八章 险情(修)

    琢磨了一整天的银钱粮食,许薇姝觉得,再想下去她都要魔怔了。

    她那位忘年交捡来的人,正好可以给她刷功德,这种功德如果不要,她自己都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可要养人,要功德,那是需要钱粮银子的。

    赚钱这种事,想来容易,做起来却不大简单,尤其是她这样的身份,必须低调行事,哪怕想到了某些赚钱的门路,也不敢随便就有行动。

    她如果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也许会更顺当。

    在庄子上生活的这近三年时光,宝琴她们都没感觉到什么,可许薇姝自己,却是经常能察觉到不怀好意的窥视。

    也不知道原主落魄至此,究竟还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觊觎!

    就是从记忆中,也翻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喵呜。”

    账本上被踩出一连串的梅花,还是墨梅,挺漂亮!

    窗户半开,冷风吹得帷幔翻飞,球球跳起来,趴在许薇姝的怀里,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儿,眼睛似闭非闭,眯成一条细缝,憨态可掬,稍稍解了主人的忧愁。

    摸了摸和火炉一样的爱宠,许薇姝打了个呵欠,寒风凛冽的冬日,还是大被一盖,窝到床上睡觉最舒服。

    宝琴给她端了一碗黑芝麻糊,吹灭了灯,服侍自家小娘子躺下,许薇姝不许她守夜,就让她也睡在外面的软榻上。

    庄子里的炭不足,宝琴干脆就和主子一块儿睡,既能互相照应,还节省了炭火。

    抱着球球,许薇姝想明天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门外忽然有声响。

    “是谁?”

    “小娘子,是素绢。”

    宝琴早披上衣服,走出去和素绢说了两句话,便回来道:“咱们庄子上来了两位赶夜路的师太,好像错过了宿头,想在咱们府里借宿一夜。”

    “既然是师太,那就请她们暂时住在迎客斋。”

    许薇姝皱了皱眉,心下惊讶,深更半夜的,还是大冬天,出家人居然还会赶夜路,还真古怪。

    不过,她到没大放在心上,大殷朝的道家和佛家,似乎都喜欢四处乱走。

    宝琴又检查了一下炭盆,服侍自家小娘子喝了一杯温水,这才继续睡,结果刚刚躺下不久,吴妈妈竟然迎着风雪过来敲门。

    许薇姝吓了一跳。

    宝琴赶紧把人让进屋,拿了个汤婆子给她,“怎么了?吴妈妈你这是干什么?”

    一向收拾的干干净净,做事不紧不慢的吴妈妈,此时六神无主,脸上冷汗淋漓。

    “刚……前院传来信儿,国公府的玉珍倒在门口,好像,好像是小郎君让拐子拐了去。”

    许薇姝一怔:“什么?”

    连忙起身穿好衣服出门,玉珍就被安置在耳房,整个人已经醒过来,神情木木,看见许薇姝,张了张嘴,声音沙哑,磕磕绊绊,完全说不清楚。

    许薇姝来不及煮安神茶,直接让宝琴取银针,在她指尖用力刺下去,血珠飞溅,玉珍一个激灵,总算回神。

    “小娘子,小郎君半夜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自己开了侧门跑出去,婢子惊醒了出去追,就看见有两个男人把他给抱上车走了,婢子拼命追,拼命呼喊,可就是追不上。”

    玉珍一边说,一边涕泪横流。

    许薇姝一张脸也阴沉一片,真正要说,原主的这个弟弟,才是前任英国公唯一仅剩的血脉。

    她,只能算半个,魂可和英国公府毫无干系。

    就是不为功德,不为其他,自己也不能放任那个孩子流落在外。

    “你先别急,咱们这就回国公府看看,没准儿小郎君都被找到了,你发现的及时,国公府那边不会放任不管,拐子三更半夜的,也离不了京城。”

    那些拐子总不能和京城权贵府邸的下人一样,拿着府里的牌子就能轻松半夜出城。

    许薇姝深吸了口气,换好衣服,交代了几句,让宝琴和吴妈妈留下看家,自己和玉珍上了马车,疾驰而去。

    一路狂奔,许薇姝忽然有些心惊肉跳,心口的玉璧不停闪烁,她忍不住揣测,莫不是那个便宜弟弟当真出了事?可为什么?他只是个孩子而已,难道是二叔,二婶?

    不会,二叔、二婶养了他这么多年,如果不想他活着,在孩子还小的时候,稍微不经心些,就能让他一命呜呼了,何苦这般麻烦?

    再说了,一个被养成废物的孩子,哪里有必要非除去不可,留下来,正好衬托他们自己的儿子优秀出色!

    正胡思乱想,拉车的马忽然一声凄厉长嘶。

    许薇姝目光一凝——大意了!

    玉珍吓了一跳,赶紧掀开窗帘,就见驾车的马不知何故,忽然发了疯似的向前狂奔,车夫已经不见踪影。

    许薇姝一把搂住玉珍,从马车的底座下取出一把**,两下就把缰绳砍断。

    车厢在地上惯性地滑动了两下,险险在山崖边停下。

    扑通,扑通!

    玉珍一颗心狂跳。

    许薇姝扶着她下车,举目后眺,隐隐能看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速度飞快地滑动。

    是那个车夫,在雪地上迅速行动,一准儿提前准备好了雪橇,远处光火闪烁,显然是有人举着火把,人还不少,起码有十几个。

    许薇姝抬起手,接住两大片雪花,隐约听到有人扯开嗓子大吼:“就在前面,不小心看错了路,走过了一点儿,就在前面,两个女人……”

    “小娘子?”

    玉珍哆嗦了一下。

    许薇姝吐出口气,眯着眼睛计算时间,随手从车厢里拽出一个小包袱,低声道:“帮忙把车厢推下去。”

    “啊?”

    “推。”她自己走过去动手,玉珍只好帮忙,幸好车厢本来就摇摇欲坠,稍微一用力,就把车厢推下山崖,摔得支离破碎。

    “应该能阻挡他们一段时间,山上野兽多,天色又黑了,至少在天亮之前,他们应该追不上我们。”许薇姝喃喃自语。

    玉珍整个人懵懵懂懂:“他们?”

    “没事儿,咱们走吧,先找个地方避避风雪。”许薇姝笑了笑,搂着玉珍艰难跋涉,还得回头注意清理脚印。

    虽然这座山离洞箫山很近,但她们并没有来过,还是有迷失方向的感觉,风雪这般大,后面又很可能有不知名的追兵,真不知道前面会遇到些什么。

    许薇姝也是担心身后有追兵,顾不得吝惜所剩不多的吉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体力倍增,就拉着玉珍蹒跚狂奔。

    玉珍心惊胆战,生怕她们会迷失道路,这样的雪夜,又是在她从不曾来过的山里,万一找不到出路,后果不堪设想。

第九章 狼

    “嗷——嗷——”

    耳边风声咆哮,仿佛有狼在嚎叫,玉珍打了个哆嗦,咬着牙道:“小娘子,莫不是,莫不是有狼?”

    “没有,风雪太大,你听错了。”

    许薇姝轻声道,“别说话。”一张嘴冷风就往胃里灌,嗓子和刀割一般,她也就懒得说话,只闷头赶路。

    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前面居然出现一片宿营地,人头攒动,隐隐透着火光,把道路堵得死死的,许薇姝远远看了一眼,稍微松了口气,应该是商队。

    中间全是装着箱子的马车,所有人围成圈,篝火很旺。

    在大殷朝,别看世道混乱,出门在外遭遇劫匪,那都寻常的很,不过商队却很正规。

    商人最重视名声,一块儿招牌甚至能抵十万金,商队行走四方,半路遇上落难的人,都会拉上一把,这算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许薇姝提着小心,一接近,商队那边就戒备起来,别看她们是女孩儿,还很年轻,但走江湖,本就得防备女人,其中一个账房打扮,四十上下的男人走上前,问道:“姑娘这是要去哪里?”

    许薇姝笑了笑道:“我们去京城走亲,半路遇上风雪迷了路,车也坏了,车夫不知道溜去哪里,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们姐妹讨杯热水喝?”

    她心里也忐忑的厉害,生怕遇见坏人。

    火堆那边到有人过来招呼了一声。

    客客气气地把两个人让进来,不光给了热水,还给了一人一碗面糊糊。

    就是把一些饼,扔到锅里煮了煮。

    显然,商队的厨子在厨艺上需要点个蜡!

    许薇姝也没客气,道了谢,弄了些许吉水,跟玉珍分着喝下去。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控制的吉水的数量,别看少得可怜,效果却惊人的好。

    热乎乎的面糊糊一入肚,两个人的身体顿时都暖和许多。

    所谓吉水,只不过是世间有的,高质量的好水,并不是天水,在开皇王朝,她也只用来饲养宠物,植物,让自己养的小东西‘心情’愉悦,好好生长,真没想过这东西能治病。

    而且,开皇王朝的人一旦生病,那绝不是区区一点儿吉水能治好的,没想到,到了这个世界,吉水到像万能药了,平日可强身健体,还能治病救人。

    可惜数量越发的少,要是玉璧的白芒多些,吉水也就多些,白芒枯竭,水也没了。

    许薇姝到底不再是能把天下的水玩出花样的九微。

    “小娘子,咱们快回京城吧。”

    玉珍十分忧虑。

    许薇姝点点头,去京城当然不安全,她怀疑绑走小宝,和意图抓自己的那批人,就来自京城,可无论如何,也要回去探探情况再作打算。

    就算对方欲行不轨,在京城,恐怕也不敢太嚣张了。

    玉珍一个劲儿地在那儿心惊胆战,许薇姝到不怎么害怕,就是觉得麻烦,她虽然一开始仅仅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可在归墟的多年经历,早就让她的神经粗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主仆两个正发呆,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凄厉且急切!

    玉珍吓得猛地一哆嗦:“狼……果然是狼……”

    整个营地像沸腾的水一样大乱。

    不远处,成群结队的狼群,密密麻麻,到底有多少只,连数都数不清,只有渗人的,冒着绿光的眼睛,让人心里发麻。

    玉珍瑟瑟发抖。

    护卫们拼命扩大火圈儿,刀剑出鞘,神情都紧张起来,甚至开始恐惧。

    商队的主人是个年轻公子哥,但江湖经验不少,一看情况,脸色顿时大变:“大雪封山多日,这些狼恐怕都饿坏了,轻易不会走,大家小心。”

    事实上,狼群比公子哥想象的更急切。

    当先一头身量比其它狼大一圈的狼王,一声嚎叫,所有的狼群就压了上来。

    商队这边顿时心惊肉跳。

    护卫们咬咬牙,冲上前,都举着火把,眼看就要和狼群硬拼,许薇姝想了想,转身从商队护卫那儿要了一张弓。

    那个护卫不知道是得了谁的吩咐,居然还真给了她,不过到底多瞧了两眼。

    许薇姝没精力解释,从脖子里摘下一个红丝绦绑起来的牙齿,是狼的牙齿,抬手拉弓搭箭。

    玉珍一惊:“小娘子!”

    她一声惊呼,周围的人同时转头,惊骇欲绝地看着许薇姝一箭射出去,嗖一声,插入头狼眼前的雪地,大家心里登时一咯噔——完了,这还不惊怒狼群?

    公子哥儿铁青着脸,举起手,让所有护卫准备,心里暗恨,以后绝不收留这些不着调的女人。

    所有人紧张兮兮,结果,狼群居然没动,相反,那头狼闻了闻箭枝,呜呜了两声,蹲坐下来。

    其它狼也有样学样,都蹲坐下。

    一群人:“…………”

    许薇姝把弓箭一扔,举步走出火圈儿,玉珍吓得脸色青白,惨叫道:“小娘子!?”

    喊也没用,好些人不忍地闭了闭眼,好好一女孩子,成了狼嘴里的肉,哎,可怜啊可怜!

    就是一开始觉得许薇姝不着调的人,也不免唏嘘。

第十章 惊奇(修)

    众人紧张地等待群狼暴走,把细皮嫩肉的小娘子吞入腹中,还有几个护卫青筋毕露,做好了抢人的准备——都是大男人,即便抢不出来,也不好无动于衷。

    结果,人家头狼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小姑娘轻轻松松地走过去,顺手摸了摸头狼的耳朵,还凑近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话。

    “嗷呜!”

    头狼就趴下了。

    “我好像看到那头狼跟狗似的,舔小姑娘的手背,是不是我眼花?”

    好些人一致表示自己眼花,时常在雪地里走动,本就很容易坏眼睛的。

    只不过,他们眼睁睁看着小姑娘把手里一个小包袱,系在头狼的背上,又顺了顺它的毛。

    那只头狼就长啸一声,扭头领着饿得眼珠子发绿的狼群四散跑开。

    众人:“…………”

    无论如何,大家都松了口气,总算不用拼命,至于许薇姝,完全成了商队的座上宾,被迎到火堆前面,成堆的肉脯递过去,让她烤着吃,煮着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玉珍瞥见自家小娘子在火光下隐约露出来的肌肤,忙往她的脸上涂了一把灰,心下却惊叹,才三年不见,小娘子的美貌,就越发惊人,别说男人,连她身为女子看了,也不免惊艳的厉害,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皮肤干黄灰暗的小丫头,只是,美貌太过,也不是好事。

    在庄子里,宝琴她们一直和自家主子生活在一起,仅还经常受到冲击,可玉珍久久才见一面,自更是觉得许薇姝的容貌一次比一次夺目。

    玉珍低下头,不免担忧。

    以前小娘子长得不好,她要操心,可现在小娘子长得好了,她更是担忧。

    大殷朝对女子的要求,总的来说,取才不取貌,且中意贞静贤淑的女孩子。

    至少,大妇要贞静为美,小妾才要看重颜色。

    玉珍不觉想起国公府的阿蛮小娘子。

    当年阿蛮才名远播,就是许薇姝还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名望最盛的时候,在京城闺秀们心中,也远远比不上阿蛮,不只是容貌,德行更是不及。

    应该说,许薇姝在闺秀圈子里,名声甚至能说相当糟糕,很多人都觉得她仗势欺人,时常欺负阿蛮,只阿蛮小娘子不和她计较,事事忍让罢了。

    玉珍皱了皱眉,如今小娘子的容色,到像是比阿蛮小娘子好得多了,也不知是福是祸。

    现在可是肖氏当家。

    随即,玉珍便苦笑,她想得也太多了点儿,前些时日,阿蛮小娘子还在大长公主举办的诗会上拔得头筹,得了公主一支碧玉簪,等到自家小娘子除服,再去参加那些个宴会,还不知会被人怎么挤兑,没准儿肖氏一得意,根本不在乎自家小娘子的容貌好还是差。

    许薇姝自不知道丫鬟在那儿杞人忧天,左右为难,正漫不经心地把肉脯扔进锅里。

    肉脯普通,煮的面饼也普通,可许薇姝简单加了些草药,尤其是一加入吉水,香气四溢,**的一群汉子侧目。

    商队的主人和他身边几个老掌柜,也正谈论许薇姝主仆,行商的人,多见多识广,许薇姝她们虽然简单装扮了一下,可人家少主人,还是一眼就看出她们不是寻常的庄户人家。

    再说了,寻常人家根本不可能让几个女孩儿单独走夜路,还走的是山路。

    一开始,少主人把她们当成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逃妾之类。

    如今世道乱,这种事也比较多,寻常碰见,就只当不知道,但这会儿许薇姝露了一手,他们就很难不去关注,仔细一看,越发觉得这几个不是一般人。

    “坐在左边的小姑娘显然是个丫鬟,不过看她行为举止,吃饭的动作,都和大家千金也相差不大。能用得起这样的丫鬟,非富即贵。”

    这就不得不说,还是许薇姝的亲娘施燕会调、教人,不愧是世代书香世家出来的。

    当年的国公府也的确富贵锦绣,养的丫鬟走出去都是富家千金的命。

    “还有,她们的衣服虽是旧衣,料子却极好,那个小娘子用的帕子,是上等的白叠布,绣花的手艺,应是京城如意坊,一块儿帕子少说五两银,她却用来擦灰,混不在意。”

    旁边老掌柜笑道:“少主看得仔细,这几个确实是富贵人家出身,不说别的,就是那双手,寻常做活的人,也养护不出来,咱们别慢待了,好好护送她们主仆出山,结个善缘,以后说不得能用得上。”

    这用不着老掌柜提醒,只看人家竟然能赶走狼群,救了他们商队,那就不只是不慢待,还得供着。

    无论对方是有什么绝活秘技,可这一手,对在山里行走的商队来说,简直是犹如天助。

    这边一群人说话,不远处的山崖上,还有两个人从头看到尾,正好旁观了整出戏。

    其中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略带了几分阴柔气息,大约二十五六岁,手中持刀,一直冷着一张脸,护在旁边闭目养神的青年身侧。

    坐着的青年,年纪看不太出来,好像很年轻,可眼角眉梢间已经带了几许风霜,生得清俊非凡,脸色却灰白,嘴唇发青,明明穿着雪白的大氅,还是瘦骨嶙峋。

    相比于他孱弱的身体,气质到极佳,漆黑如墨的发,修长玉白的手指,显得分外有风骨。

    听到狼嚎声,青年侍卫精神顿时绷紧,他穿着红色的棉衣,不大明显,可一动,雪地上就滴了一地血珠,身上应该是有伤。

    病弱青年也睁开眼,却不曾想,两个人竟然看到一出好戏。

    “四肢无力,神气不足,这女孩儿不会武功。”侍卫惊讶地一挑眉,扭头看了自家主人一眼。

    病弱青年失笑:“世间之大,无奇不有,遇见个把奇人,何须惊奇?”

    侍卫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他们去京城的话,咱们正好可以搭个便车。”

    他已经侦查过,后面的货车并不算满,有缝隙,如果藏在里面,应该不会被察觉,而且,整个商队都没有高手,决不至于有刺客潜藏。

    至于忽然冒出三个女子,似乎是变故,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路上被人追杀,他们都受了伤,主人身体又很不好,再加上挑食的毛病已经够得上折磨人,再不想办法回京,让他多少吃点儿东西,不被别人杀了,也得自己把自己给饿死。

第十一章 行路

    狼群散去,良久没有再次集结的迹象,商队上上下下都大松了口气,少主人还特意带着几个管事走过来向许薇姝道谢。

    许薇姝到有点儿不好意思:“周公子千万别客气,反而是我们姐妹麻烦您才是。”送了点儿‘礼物’,哄走狼群,那主要是为了自己,并不是为了别人。

    “别管怎么说,小娘子这个朋友,我周默文交定了,我们周家是老字号,在京城还默默无闻,不过在江南一带也算有名,您要是需要什么稀罕物件,只管传信。”

    商队的少主人姓周,容貌俊俏,虽然是商人,却一身书香,不愧是商人,很会说话,许薇姝和他交流了几句,也不由对这个人印象大好。

    周公子也识趣,想着明日还得赶路,不好耽误人家女孩子休息,特意给她们空了一辆马车,安排到最中央,又给添了些柴火,就告辞而去。

    回到自己的马车附近,周公子看了身边的老掌柜一眼:“你觉得怎么样?这小娘子是什么人?”萍水相逢,他们也不好问人家未出阁女孩儿的名字,只知道姓施。

    “施?京城可没听说有姓施的名门,难不成是江南施家的小娘子?”老掌柜摇了摇头,刚才简单试探了几句,他就对这小娘子没了戒心,低声道,“不用多想,那女孩子言谈举止大方有度,没有流露出骄矜之气,显然教养极佳,一看就对世事不太了解,很是天真,却有见识,似乎知道天南海北很多事,连海外的特产也如数家珍,我看啊,她应该是个养在深闺,轻易不见人的名门闺秀,不过,人家家的父母,也许把她当男儿一样培养。”

    许薇姝一开始只是一个刚刚离开大学校园的毕业生,还是宅女,后来又孤零零地在归墟呆了几十年,到死见过的人,除了身边的仆从侍女,杀死的妖魔鬼怪外,恐怕也超不过十个。

    来到大殷朝,又是守孝三年,她不知世事很正常。

    至于见识,网络时代嘛,一样正常。

    在大殷朝,名门世家都注重女儿的培养,只有寻常小户人家,才因为没有条件,只让女孩儿学些女红针线贴补家用。

    商队的人一眼看出她是名门闺秀,到也很正常。

    周公子点点头,却又蹙眉:“你刚才也看见了,这女孩儿居然能赶走狼群,莫不是精通兽语?我听说羌国王族,都有驭兽的本事,能驱使虎豹豺狼……可也没听说连野生的也能驾驭。”

    老管家嘴角抽了抽:“公子你赶紧洗洗睡吧。”

    羌国王族的公主又不是没来过大殷朝,十年前那位羌国第一美女,纤纤公主,不就把皇太子吓得晕死在奉天殿上,可见羌国公主长的都有多可怕。

    许薇姝她们可不知道人家主人家正琢磨自己,知道其实也不会在意。玉珍前阵子又是惊马,又是逃亡,只顾着害怕,此时安定下来,再一次想起自家的小郎君,不免更是坐立难安。

    “小娘子,您说小郎君是不是已经回家了?”

    许薇姝没有说话,好半晌才道:“着急也没用,看看再说。”

    玉珍还是忐忑难安:“……咱们就这么跟着商队走,追杀我们的人会不会找上门?”

    “不会。”

    许薇姝笑了笑,对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

    她并不会说兽语,但在归墟的时候,和各种兽类打交道,比和人打交道还多,当然要学一两手和动物们交流的手段,如今成了普通人,这类小技巧到没丢。

    刚才碰到狼群,她就告诉头狼,有一群人在追杀她,一个个膘肥体壮,肯定美味,就是危险性高了点儿。

    至于那群追兵的死活,她就顾不上了,就算想当‘圣母’,想做善功,功德也不必在一帮杀手身上求。

    玉珍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让许薇姝哄着睡下。

    第二日一大早,商队就启程,在山里又收了有两车各种毛皮,甚至还有一张特别完整的虎皮。人参等名贵药材无数,甚至还有三十年以上的。

    许薇姝看了都眼热,实在没想到,原来东山还是个富山,也难怪,东山可比洞箫山大两倍有余,且山路陡峭,行人稀少,也就最近几年走的人多起来,自发形成了些小道路。

    商队虽然在山里打转,其实走的还算快,而且人家周公子办事儿妥帖,许薇姝乘坐的车,让人家铺上毛皮毯子,挂上厚厚的车帘,车里摆放小巧炭盆,可比自己走要舒坦的多,虽然一样颠簸。

    许薇姝也投桃报李,把做饭的活儿都给接了,每到商队驻扎,就炖肉,烤肉,找各种野菜,药草,菌类煮汤,她手里还有不少酒,当料酒加一点儿去除腥味。

    一时间,商队里一群大老爷们,几乎全把许薇姝当神仙,个个眼睛闪亮。

    以前行商,哪里有这条件?尤其是在荒山野岭的时候,有个硬邦邦,刮嗓子的肉干吃,就算不错,有条件能煮一煮,加上点儿盐,那就是无上美味。

    这会儿看人家小娘子拿出一块儿不知什么作料做的硬块儿,扔到锅里,没一会儿香味就冒出来,浓郁的香气,甚至比他们在酒楼吃的,三两一桌的席面,还要诱人的多。

    面饼掰开一块儿泡,呼噜呼噜一吃,通体发热,连寒冬都不那么冷。

    他们吃得香,许薇姝却食不下咽,她用的这些类似浓汤宝,却要天然得多的东西,都是两个多月前制作的了,当时是为了自己洞箫山上那个忘年交要出远门,特别做了让他带,做得太多,还剩下一点儿,许薇姝就随手塞药箱底层,一时忘记,这会儿拿出来看了看,居然没有变质,即便如此,许薇姝还是没喝。

    周家商队很顺利地进了大殷朝的都城长安,许薇姝带着宝琴下车,婉拒了周公子送她们回家的建议,四下看了看,发现城门处戒备很严,进门容易,出门却要经过好几道检查。

    想了想,她先找了一个小茶馆坐下,要了两杯茶水。

    玉珍急得咬牙:“小娘子,咱们赶紧回府吧,还不知小郎君怎么样呢。”

    许薇姝沉吟半晌,皱眉:“别急,打探打探情况再说。”

    玉珍还要劝,却忽然住了口。

    根本不必她们打探,茶馆里正好有两个差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恰恰说到英国公府。

    玉珍越听,脸色越难看——这两个人居然四处传,英国公府的小娘子许薇姝,让拐子拐了去,连城里都因为这个戒严了。

    这种话,这种话……玉珍的眼眶发红:“小娘子,这可如何是好?”

    只看寻常碰见的差人都如此说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传,这不是毁他们小娘子的名声!

    “难道是夫人?”玉珍悚然一惊。

    许薇姝摇头:“……不可能。”

    虽然她那二婶不是聪明人,但也没有笨到这种地步,自己的名声坏掉,对她有什么好处?一笔写不出两个许字,她因为这种事儿坏了名声,对阿蛮一样有影响。

    许薇姝很清楚,她二婶对宝贝女儿抱有很大的希望。

    “要是现在说我死了,国公府在出殡,那可能是二婶的手笔,但说我被拐走,哪怕是她,也不会闲来无事找这个麻烦。”她的好二婶可是把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

    沉默半晌,许薇姝一转头,看宝琴满脸惊恐,牙齿咬得咯嘣嘣直响,皱了皱眉,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别怕。”

    玉珍使劲点头,她纵然担心小郎君,担心的厉害,这会儿却更担心小娘子,对女人来说,名声比命都重要,至少玉珍觉得,和眼下的危机比,连被追杀,小郎君被拐走之类的事儿,都可以先放在一边了。

    许薇姝想了想,抬头问道:“我记得舅爷在京城有别院,老管家还在?”

    玉珍一怔,眼睛亮了亮:“对,我们去求舅爷。”

    许薇姝点头,目光深沉:“总不能让幕后黑手如意。”

    她纵然不似玉珍那般,把名声看得比命重,但这一连串的事故,又是追杀,又是传播莫名其妙的传言,一看就是冲着她来的,即便这会儿没办法找出对方,也得努力一把,别让对方太容易达成目的。

第十二章 外家

    话虽如此,许薇姝是真没太把传言太放在心里,不像玉珍那般焦虑,这会儿她都回了京城,只要一露面,随意找个理由,传言不攻自破,就算还是有人嘀咕又何妨?

    再说,别的女孩子怕坏了名声,她怕什么!难道还想自家好二婶能给她寻个好人家嫁了?

    就是多少有些担心便宜弟弟的安危。

    奈何这事儿是急也急不得。

    许薇姝带着玉珍,径直找去施家别院,虽然只是一座别院,却美轮美奂,还是京城最好,最繁华的地段,周围大部分是高官显贵的屋宅,也有几户宫里出来的太监,修建的宅子。

    刚才已经打听清楚了,她的亲舅舅昨日急急忙忙赶到了京城,如今就住在别院。

    不知道那位舅舅是个什么脾性,好像和刚见的那个周公子一样,都是商人,想必和气的很。

    施家是江南名门,和许家同为世家,只是后来施家先后有两个儿子都弃文从商,居然不肯入仕途,反而做起海运买卖来。一下子就把施家推到风口浪尖上,不免招来诟病。

    不过,老祖宗虽然也是名门出身,却是个开明的,从来都说她的儿孙们只要行得正坐得端,对得起天地良心,想做什么都可以顺从心意,根本不管两个儿子如何行事。

    至今为止,施家两个孩子经商有三十余年,生意做遍大江南北,出海十余次,虽然也有一次出了事儿,损失了货船,可赚的钱何止车载斗量。

    当年许薇姝及笄,施燕就从她大哥那儿寻来一个十二天珠冠,其光彩夺目,就连公主也喜欢的不行。

    许薇姝想起旧事,就觉得原主当年给别人的印象是飞扬跋扈,整日炫富,其实,她自己根本就不会有感觉,那点儿东西,别人看着好,在他们家就太寻常了。

    一路思绪飞驰,玉珍踌躇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去敲门,没想到,大门瞬间洞开,里面蹭一下,就蹿出个须发花白的老头,宝琴也紧随其后,一眼看见许薇姝,扑过来就哇哇大哭。

    那老头气得一巴掌把宝琴拍开,四下张望,见外面没人,这才赶紧拉着许薇姝进门。

    “哭丧呢?嚎什么?生怕还不够引人注意啊,你这个小妮子要是敢坏了咱小娘子的名声,我非剥了你的皮!”

    老管家急得跳脚,却还转头把许薇姝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看着看着,就眼眶发红。

    “好,好,平安就好,宝琴说得对,咱家小娘子一准儿平安无事。”

    许薇姝怔了怔,看老管家真情流露,心里也不禁一暖,她都有多少年没享受过别人的关怀?原主何其幸运!

    老管家一脸心疼地把她们主仆送去卧房,又招呼人烧热水,还让人拿柚子叶给自家小娘子去去晦气。

    “你们好好伺候小娘子,谁敢懈怠,都给我去后院挨板子,阿城,赶紧的,去把二爷找回来,别让二爷去英国公府。”

    老管家见多识广,脑子一转,就想到一定抢先说出去,明明是小娘子也舅爷一块儿奔波多日寻弟弟,哪里容得上别人污蔑?

    等到许薇姝沐浴完,从头到脚就焕然一新,衣服特别合身,简直像是量身定做,还有两个小丫鬟给她轻轻柔柔地把头发擦拭干净,拧去水分,扶着她去床上休息。

    老管家非说自家小主子吃了苦,一定要好好睡一觉。

    “小娘子别怕,等你醒了,老怀叔保证一切都解决了,谁也别想往我们小娘子头上泼污水。”

    许薇姝莞尔,也不说自己根本不在意的话,有人关心,有人照料的感觉,总比一个人乱闯要好。

    原主因为讨厌那个名满江南,被书圣岑润芝收为入门弟子的大表姐,连带着也不肯亲近舅家,要她说,实在是蠢不可及。

    女人哪里能为了那么点儿嫉妒的小事,就把自己的助力往外推?生而为女子,本已经够艰难了,还要自己折磨自己,何等可笑!

    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许薇姝起来的时候,天色转暗,只剩下些许残光。宝琴和玉珍就倒在外室的软榻上,听到动静,赶快过来服侍她穿戴整齐。

    “小娘子,舅爷回来了,怕耽误您休息,就没惊动。”

    一张嘴,玉珍的神色就有些紧张。

    许薇姝见到自己这个大舅舅之后,也就知道玉珍为什么紧张,他生得实在不太像诗酒**的名门世家子弟,身量极高,差不多有一米九。

    大殷朝男子多文雅,生得中等个头的居多,也就一米七左右,像大舅这样的身高,简直可以算巨人,长相也偏于硬朗,棱角分明,目光锐利。

    这样一个伟岸男子,偏偏去经商,也不知道那些和他做生意的人,会不会有心理障碍。

    许薇姝直直地站在施楠眼前,施楠的脸上,不免浮现出一抹欣慰——外甥女出落得如花似玉,妹妹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薇薇不要担心,我有个朋友是夜行人,很快就能得到小宝儿的消息。”施楠努力想做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只是不大成功,不免略有沮丧。

    他记得,以前和外甥女见面,小囡囡就不喜欢他这张黑脸,怎么也亲近不来,奈何他天生如此,想改却难。

    夜行人?

    许薇姝悚然一惊,没想到自家舅舅还和夜行人有关系。

    所谓夜行人,一开始是羽林卫的夜不收组成的情报机构,后来在先皇继位后发展壮大,号称天下之事,无所不知,让众臣百官,世家勋贵,闻之变色。

    后来不知何故,渐渐隐藏暗处,明面上再看不到夜行人的踪迹,但人们对它却比以前更敬畏。

    “麻烦舅舅。”

    心思纷乱,许薇姝面上却丝毫不显,抬起头,微微一笑,低声说道。

    那声音软软糯糯,施楠一颗心顿时柔得不行,手指一动,恨不得在外甥女粉嫩的脸颊上掐一把,拼命才忍住,又交代下人给她准备新的首饰。

    如今许薇姝除服,以前穿戴的衣服首饰,都应该更换,施楠担心外甥女受慢待,亲自去仔细准备,别看他是男人,但家里经营首饰铺子,眼光高得很,给许薇姝挑选的首饰,每一样都独一无二,样式新颖别致。

    装扮一新,施楠这才带着许薇姝上车,送她回英国公府。

第十三章 愁绪

    要按施楠的想法,当然愿意自家来养妹子的女儿,但那根本不可能,许薇姝到底姓许,不是姓施。

    再说,现在京里有些不好的传言

    “舅舅已经得到消息,英国公府的老太君即将返京,她老人家是个大智若愚的,回来了必不会允许肖氏胡作非为,薇薇就放宽心,要是有什么不妥,还有舅舅在。”

    看着外甥女坐在车上,两个丫鬟眼角眉梢处多少带了几分忧虑,心下酸楚,却状若无意地安慰道。

    许薇姝点了点头,在脑海里把英国公府老太君的信息扒拉出来,她老人家娘家姓吴,以前只是个寻常的小户女,当年老英国公就是中意她性子简单,有韧性,能操持家业,待兄弟姐妹都又真心,又严厉,特意娶来做了正妻。

    当时京城里不知多少人眼珠子都要吓掉了,连先皇也大惊失色。

    后来也没看出他老人家的眼光有多好,老太君识字不多,就能看看账本,管家也很一般,都是仰仗国公府原来管事嬷嬷,不过老太君的人缘却不错,她为人简单,京城里那些世家太太们,都喜欢和她打交道。

    先国公爷去了,老太君就说住不惯京城,非要回老家姚县,当时许薇姝的亲爹拦不住,哪怕可能会招来不孝的流言,也只能好生送走娘亲。

    如今这位老太君回京,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许薇姝吐出口气,罢了,想必再坏,也坏不过现在。

    施楠拿了一叠小点心,塞在外甥女手中,让她慢慢吃,才难得努力细声细气地解释自己所做的处置。

    “薇薇,因为英国公府的小郎君丢了,你这几日一直与我离京找人,本来也给国公府送了信去,不过国公府的下人粗心大意,居然没告诉国公爷,反而惹来一场是非。”

    许薇姝一边听,一边点头。

    这说法到不差,反正她都站在这儿了,国公府丢了小郎君,一时着急混乱,还是很可能的。

    马车穿街走巷,远远看到了国公府门前两个大白狮子头,施楠皱了皱眉,忽然就略有些不甘。

    扭头看向薇薇,这个女孩儿皮肤皎白如雪,一双眉不似时下流行的柳叶眉,反而更锋利些,稍稍一挑,显得英姿勃勃,眸光流转,熠熠生辉,偏偏通身气度,偏于柔和娴静,奇异的矛盾,终究还是让她成为人群中最夺目的那个。

    许薇姝一行人平安到达京城,蹭车的阴柔男子,扶着他家主人悄声离了商队。

    一路上,他们大大方方坐在马车里面,居然愣是没有一个人发现。

    足见这阴柔男子的武功极高。

    他叫袁琦,现在是福王三公子方容的侍卫,他的主人当然就是方容,前太子,现任福王的第三子。

    也是那个自幼就被扔出京城的弃儿。

    袁琦拖着方容走,方容一步三回头地看人家车队的背影,目中隐隐流露出几分惋惜之色。

    不只是他,袁琦也是目光闪烁,琢磨着今日就想办法把周家商队的厨子要来,专门给他主人做饭。

    方容早年屡次中剧毒,后来虽然有孙神医出手相救,保下一条命,可自此之后,就彻彻底底败坏了胃口,每日吃饭如喝药,喝药像喝毒,越是吃药,胃口越坏。

    偏偏他体内毒素未完全消除,每天都得按时按点儿的吃药,否则哪里还能活命!

    在羌国那几年,羌王古良只知道他另外一重身份,名士高哲,爱惜他的才智,不知道遣了多少名厨去给他做饭,最多也就是让他进食的时候,好歹虽味如嚼蜡,却不至于全部吐掉。

    可这几日被追杀流落在外,袁琦都做好了方容不吃饭,硬灌也得让他进一点儿食的准备,没想到,他从商队偷出来的那些汤汤水水,方容不但吃了,还吃得一干二净,饭后也不曾觉得胃里难受,不只是不难受,甚至还有些贪婪的享受。

    袁琦吐出口气,皱眉:“娇气鬼!”

    他脸色不好,但看自家主人形销骨立的样子,心下发狠,别管坑蒙拐骗,那个厨子都得进福王府。

    “咳咳,走吧,不回府,先去薛娘子那儿转转。”方容摇了摇头,把心思从那简直充满**力,让他欲罢不能的美味中挣脱开来,缓缓举步。

    方容从小自制力就极好的。

    …………

    京城最负盛名的酒楼,就是暮春堂,暮春堂里有最好的酒,最好的歌舞,最精致的美食。

    这会儿薛娘子却愁得脸都白了。

    暮春堂表面上的掌柜,是教坊司出身的商秀巧,暗地里的主人,却是薛娘子。

    只薛娘子的身份,并不适合搬到明面上,她就从教坊司挖来行首商秀巧,替她主事。

    “你们怎么调、教厨子的,他什么都不肯吃。”

    袁琦坐在桌边,大红的袍服被鲜血浸透,不只是敌人的,还有他自己的,脸上,头发上,都染满了鲜血,血腥味重的要命。

    薛娘子的脸色同样不好看,怒道:“我看是咱们公子爷闻不了你身上的臭味,不说去洗一洗,还敢在老娘这儿耍威风!”

    袁琦一噎,嘴角抽动,嫌他身上有血腥?开什么玩笑,自家公子可是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

    他运了运气,还是老老实实去洗漱,站起身之前,扭头冲薛娘子低声道:“无论如何,想办法让他吃饭,硬灌也行,他要是再消瘦下去,等孙神医来了,你去交代。”

    一出门,对目露惊惶的店小二视而不见,袁琦的眉头越皱越紧。

第十四章 入住 (修)

    若是别的什么人都好说,可那个做饭的,竟然是英国公府的小娘子。

    袁琦刚让夜行人探听到消息,就开始头痛。

    让许薇姝来给自家公子洗手作羹汤……除非公子爷娶了那个女人当婆娘。

    袁琦失笑,自家公子心里除了李巧君,李大美人,怎么可能娶别的女人?至于让国公府的千金到府上当个丫头、侍妾什么的,唔,难不成他要先想个主意灭了国公府?

    要不然找一伙儿土匪抢了人家的小娘子?

    哎呀呀,李大美人什么都好,身段好,模样好,才学好,可再好也不能吃。

    呸呸,是不能伺候公子爷吃喝——果然还是要想办法将英国公府的小娘子弄到手。

    他家主人可不知道自己的侍卫已经想学土匪了。

    薛娘子坐在桌前,往方容的肩膀上搭了一条雪白的大氅,低声道:“小宝确实被人抓走,对方藏的隐秘,咱们一时还查不出到底是谁干的,要不要动用墨旗的人马?”

    方容轻声咳嗽,用手指抹去嘴角的血丝,半晌才道:“……不行,动静太大,小宝反而危险,用玄字旗……探到消息不许轻举妄动,暗中透露给施楠,施楠是个能耐人,让他搅一搅局,先探一探。”

    薛娘子点了点头,看着方容脸上平静无波,修剪的毫无毛刺的指甲,却已然把掌心刺破,又看他瘦骨嶙峋,眼睛都凸了出来,更别说黑的吓人的黑眼圈,不觉苦笑:“公子爷,您这是多长时间没好好休息过?”

    哪里还有半点儿‘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风采,半夜出去估计能吓死人,孙神医若是看到,他们这些跟随伺候的人,一准儿全要倒霉。

    当然,第一个倒霉的肯定是公子。

    薛娘子摇了摇头,把珍藏多年的陈酿取出,方容脸上的表情终于放松了些许。

    他终日头痛,也只有喝酒能缓解些痛苦,可他时常要用脑子,必须保持清醒,酒不能多喝,况且,他的身体对酒的抗性越发好了,再过些时日,恐怕连酒水都不会再起作用。

    难道真要去吃阿芙蓉?

    方容莞尔,还是算了,他要是敢吃,孙神医一定会剥了他的皮。

    英国公府

    “都是下人们不像话,咱们小宝一丢,大家都乱了阵脚,竟然连传个话都不会传,害得我们夫妻为咱们小娘子担心了这么长时间,回头婶婶就收拾她们,替你出气。”

    肖氏唱作俱佳地搂着许薇姝抹眼泪,看模样果然是悲痛的很,一口气往许薇姝身边塞了一个大丫头,两个个二等丫头,还有四个粗使丫头。

    这番做派,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一见许薇姝,震惊之下,差点儿用长长的指甲,抓破她的脸。

    肖氏略略低头,神色略微显得不悦,也有些遗憾——明明小时候皮肤随她大舅,也不知吃了什么灵丹妙药,竟然养好了。

    “阿蛮这会儿正读书,等她下了学,让她去看你,梅妈妈,赶紧把秋爽斋收拾出来,安排小姝住下。”

    秋爽斋以前是国公府的佛堂,后来肖氏说位置太阴,不太合适,就给改作客房,到是挺大,有十几间房子,就是位置偏僻些。

    许薇姝笑着应了,也不反对,如今的国公府不再是她的家,住在哪里其实都一样,这会儿,就是婶婶愿意把紫薇居还给她住,她也住不下去。

    那地方就在明光堂,正生活在肖氏眼皮子底下,她宁愿住在犄角旮旯的院子。

    并没有见到叔父,据说许静岩出门托人寻小宝去了,已经两日没有回家。肖氏留她说了会儿话,直到下人们来信,秋爽斋都收拾妥当,她才打发下人带许薇姝过去。

    穿过月亮门,许薇姝漫不经意地回首又看了一眼,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这一次是第二回进入明光堂,上一次去,还是去庄子上住之前。

    当时到底听那位婶娘说了些什么,她实在不太记得,没办法,谁让那会儿初来,满心兴奋,看什么都好奇,如何还会在意一个不怎么喜欢的老女人的话?

    不过,环境好像——暴发户了不少。

    也是,上一任国公夫人,也就是许薇姝的亲娘施燕,那是世代书香的贵族出身,从小读书习文,那些所谓的正经读书人家里的藏书,恐怕还比不上她家丫鬟闲暇翻阅的多,在喜好方面,还是偏向清雅,家居摆设,也显得内秀。

    如今二叔二婶可好不容易登堂入室,当然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怎么奢华怎么折腾。

    许薇姝笑了笑,安抚了一下心里隐约泛起来的难受,原主看到自己本来温暖的家大变样,自然是要难受的,但人生本就充满了悲剧。

    每个人都有遗憾和妥协,谁也没办法事事如意。

    秋爽斋的环境,原主肯定不喜欢,许薇姝却觉得好,有一种空旷萧瑟的美。

    院子里还有点儿乱,显然没怎么整理,花木扶疏,都少修剪,一群下人们,对许薇姝视而不见,就是过来见礼,也一个个顶着尖酸刻薄的嘴脸,明显只当她是寄人篱下,根本不在意。

    其中一个管事嬷嬷,夫家姓吴的,根本就没有露面,一直窝在耳房,和两个小丫头打牌。

    宝琴气哼哼的,眼睛瞪得像一只炸了毛的大花猫,许薇姝失笑,有点儿像子虚哥哥以前送给她的那一只,特别乖巧,蠢萌蠢萌的,惹人怜爱,可惜,这一只想顺毛不大容易。

    许薇姝失笑摇头,不把这点儿刁难当回事儿,带着宝琴利利索索先把卧房收拾好,她对住宅环境什么的,确实很挑剔,对吃食更挑剔,这个秋爽斋还要大改造一番才行。

    希望少一些麻烦。

    问题是接下来的麻烦只会越来越多,国公府的问题更大,许静岩和肖氏可能还没有察觉,但自从自己的父亲去世之后,皇帝的种种举动都表明,他对这座国公府已经有了芥蒂。

    要说这些**烦离她有点儿远,可眼下,一是小宝丢了,先得找到人,背后的因果也要弄清楚,再来,她眼看到了要说亲的年纪,也不知二婶会出什么幺蛾子。

    许薇姝皱了皱眉头——如果她的婶娘是个聪明人,她可能还会觉得好相处,如果她的婶娘是笨蛋,她也不为难,而那种有点儿小精明,却永远也精明不到点儿上的女人,最让人头痛!

第十五章 下人

    许薇姝倚在窗前,摆弄梅瓶里的一束腊梅,冬日午后的阳光,还带着点儿凉意。

    门外传来丫头和婆子嘻嘻哈哈地说笑声,有时候声音骤然拔高,刺耳的很。

    “早年屋里那个,一向是飞扬跋扈,这会儿看着蔫得不行,跟面团似的,哼,到学会装相了。”

    “你以为,如今还轮得到她在咱们国公府作威作福?现在二爷才是正正经经的国公爷呢。”

    “…………”

    自从许薇姝她们主仆搬进来,整个秋爽斋的下人们,就对她们爱答不理,粗使丫头或许是刚进府不久,胆子小,干活还算麻利,但上头的大丫头、二等丫头,全好吃懒做,叫半天也不肯动一下,茶水放一夜,凉得几乎能冻掉人牙,都不会主动换,只知道说闲话,打牌,要不然就跑去国公府如今嫡亲小姐,阿蛮小娘子的院子里献媚。

    如今明知道主子在屋里歇着,居然还敢大声说起风凉话来,完全不怕旁人听见。

    宝琴气得恨不得冲过去撕烂这些人的嘴,许薇姝却半点儿不在意:“你得练习练习什么叫‘身居闹市心不乱’,宝琴啊,咱们为人不能太娇气,什么恶劣的环境都该见识,别理那些浑人,被狗咬一口,总不好咬回去的。”

    她其实是真没耐性替现在的国公府调、教个把丫鬟,不是不会玩恩威并施,也不是压服不了区区几个丫头婆子,问题是,她本身没打算和眼下的英国公府牵扯太深,将来一块儿沉船,既然不在意,还花心思教训几个对她半点儿影响都没有的丫头,何苦来哉?

    等到这群丫头婆子被纵容地出了大错,一口气撕撸干净了事。

    “别管她们,让咱们的人赶紧把院子收拾好,屋里的被褥都要换新的,房子反正够住,缺什么直接管管事要,若是不给,就说我刚除服,打算在秋爽斋宴客,请小姐妹们聚一聚。”

    许薇姝一笑,她如今可真算是光脚不怕穿鞋了,要是此时宴客,想来看她热闹的人一准儿很多,她的确要丢脸,但她那位好二婶,却不一定乐意担负苛待她的名声——哪怕为了儿女。

    宝琴想得没自家主子复杂,却立时转了心思,掰着手指头发愁——京里的规矩,除服之后,却是要设宴的,自家小娘子纵然年纪小,可这个若是省了,岂不是让人说嘴?

    而且,京城里的名媛闺秀们,当真会来捧场?

    说不得来找茬的到多。

    宝琴丫头愁得头发一把一把地掉,她家主子可是悠闲自在的很。

    许薇姝这边儿半点儿动静都没有,各自忙碌,秋爽斋的下人们等不来下马威,也憋了口气,别扭的很。

    前任英国公的掌上明珠嚣张跋扈,在京城是出了名的,她们从一开始就琢磨许薇姝肯定要整治自己,各种喊冤哭嚎的句子都想好了,结果人家根本把她们当空气,就如一拳打到棉花上,郁闷的要命。

    晌午,到了摆饭的时候,许薇姝那位叔叔没有回府,她婶子就吩咐各房的小主子们自个儿开饭。

    秋爽斋这边,大厨房到是早早地送了饭菜上门。

    宝琴扫了一眼来送饭的下人,见一个都不认得,心里就叹了口气,自从国公府易主,确实大不一样,以前的下人们都让国公夫人放出门,要不就找借口发卖了去,一时间人面全非,由不得人不唏嘘。也幸亏小娘子还攥着她们几个丫头的身契,否则自家主人孤零零一个留在府里,还不知怎样受罪!

    哪怕想一想,宝琴就忍不住吓得打哆嗦。

    不过,婆子到还麻利,很快摆放好,也有七大碗八大碟,各色菜肴,看着丰盛。

    就是放得凉了,一碗肉羹上飘着白油花,其它的菜色也不新鲜。

    “小娘子?”

    许薇姝随意地扫了一眼,混不在意地道:“装起来。”

    宝琴老老实实把菜重新搁食盒里摆好,然后跟着许薇姝走出大门,径直顺着声音朝着西厢房走去。

    走到门前,宝琴哐当一声推开门,忍不住咬了咬牙——屋子里摆放了四个炭盆,大丫头秀芹和嬷嬷李氏,正坐在榻上,分别由两个小丫头给揉肩捏腿。

    一个大食盒搁在桌子上面,显然还没有开封,两个小丫头规规矩矩在那儿摆放碗筷。

    她们显然也没想到许薇姝和宝琴忽然过来,一时怔住,还是李氏反应快,皮笑肉不笑地道:“姝娘不用饭,怎么往老奴这儿跑?宝琴你个丫头作死不成,天这么冷,路上又滑,摔着你家主子,你拿什么来赔?”

    宝琴气得张了半天嘴。

    不等她回话,许薇姝就笑起来,一脸和气,瞥了自家丫头一眼,宝琴就很有眼色地把自己手里的食盒搁在桌案之上。

    许薇姝莞尔一笑:“赏你们。”

    说完又一点头,宝琴就把对方的食盒拿起,随手把盖子掀开,里面的饭菜到不是很多,只放着两只炖鸡,一条清蒸鱼,一碗蛋羹,一个炖肘子,一盅鸽子汤,但都是热气腾腾,香味四溢。

    李氏的脸一僵,讪笑道:“老奴饭食粗陋,可是碍了姝娘的眼,秀芹,还不赶紧收好。”

    秀芹连忙起手过来拿,却让宝琴给一巴掌拍开,那只手登时就红了。

    “你!”秀芹疼的眼睛通红,怒发冲冠,恨不得过来抓破她的脸。

    许薇姝却和看不见似的,笑道:“是粗陋了点儿,不过我在庄子上呆久了,吃不惯精细的吃食,行了,饭菜赏你,宝琴,把这些粗陋东西带走,虽说味道闻着不好,肉质看着也老,回回锅处理处理,咱们不吃,给球球也行。”

    “哎!”宝琴喜滋滋地应下,拎起来随着自家小娘子转身就走。

    李氏和秀芹两个人都傻了,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扬长而去,好半晌,李氏才揉了揉心口,面容阴沉下来:“……没想到,咱们这位姝娘三年不见,不光是长出一张出类拔萃的脸,还改了脾气。”

    像刚才那种掉架子的事儿,以前的许薇姝,是打死都做不出来。

    秀芹张了张嘴:“嬷嬷,我看咱尽早想办法去别处为好,这姝娘,瞧着邪性的很。”

    可不是邪性,克父克母的东西,李氏冷嘲道:“你少动心思……别忘了夫人的嘱咐。”

    这边儿宝琴一想起刚才李婆子和秀芹目瞪口呆的蠢样儿,就哈哈大笑,许薇姝莞尔,只是食盒里的菜,她还真是看不上,估计连她的爱猫球球都不乐意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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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姝介绍:

女仙穿越,积攒功德夺天下!
这个天下,有德者居之。国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国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国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