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就这样成了凶手?
“快起来,大哥!”
“拿好它!”
铁力在一阵头痛中被人从地上拉了起来,而后,好似有人强行往他的手中硬塞了什么东西,下意识的,他伸手接了过来。
头好疼!铁力用另一只手按了按额头。
什么玩意儿,居然流血了!铁力惊诧的看着他的手,在手掌之上,正有鲜血印染,显然,那是抹自他额头的鲜血,而他的另一只手中,分明握着一把弓箭,那就是方才他下意识接过的东西了。
“大哥,祝贺你,长生天护佑,你终于除掉了狡诈蛮横如野狗般的别克帖儿!”
“你是哪个?”铁力顾不上流血的额头,闻声转向身侧,他的面前,此刻正站着一个身材敦厚壮实、破烂翻毛皮袍加身,挺着一张俊脸的少年,刚才的声音就是少年大声向他喊出的,此刻,少年的嘴角微微带笑。
“杀人了,杀人了!”又一个带着惊恐颤抖的声音从铁力的身后传来。
“。。。。。”铁力一手按着额头,一手仍握着弓箭,咬牙转过了身去。
茫茫荒野,一块凸起的草丘上,一个同样好似“难民”般、穿着粗陋袍子的饼子脸少年,正恐惧的看着铁力。
“啪嗒!”
饼子脸少年手中拎着的两尾野鱼,由于他自身的恐惧,手抖之下,被他摔在了草地上。
“帖木真!帖木真杀了别克帖儿!帖木真杀了别克帖儿!”不等铁力问他是谁,饼子脸少年便丝毫不顾扔在地上的野鱼,恰如脱缰的野狗般,一溜烟儿的朝着铁力的反方向跑去,他边跑边大喊着,仿佛叫喊出来能使他战胜目睹“杀戮”的恐惧,跑的更快一些。
这踏马的是什么情况?此刻的铁力一脸懵逼,貌似那“难民”打扮的家伙是在说自己杀了人?
铁力的目光回转向草丘,果然,在一片长满野草的坡面上,一个少年的尸体正静静的躺在那里,同样的皮袍子,一只箭镞正插在少年仰面而倒的身上。
我是谁?我在哪儿?
铁力目光呆滞的又看了眼明显变得粗糙的手,他敢确定,那绝不是他的手,想他一个现代人,生活还算富足,靠的也是脑力劳动,怎么可能有一双长了如此多茧子、好似日日从事体力劳动的手!
而后,他又抬头望向四周,天空略显阴沉,隐有鹰啸之声传来,四下一片空旷,野草丛生的草原起起伏伏,一望无边,一条大河蜿蜒远去,好似流不到尽头。
好大的草原啊,话说一觉醒来,我怎么就跑到大草原上来了?这不科学!铁力内心在疯狂的咆哮着。
“大哥,别愣着了!你临到头来不忍心下手,犹豫了,竟被别克帖儿那贱种扔出的石块儿砸中晕倒了。但我却不会!今天我杀掉了别克帖儿,别勒古台就丢了主心骨,当然,当他看到你手持弓箭时,就会认定是你杀了别克帖儿,那么他以后就会对你表现出羊羔儿般的顺从的,看他刚才的样子,是要回去告状了,但那又怎么样?人已经死了!至于他这个庶出的贱种,我们乞牙惕氏现在还很艰难,缺少男丁,暂时就留他一条性命吧。”
从刚才起,就一直喊铁力为“大哥”的少年越过了铁力,走到了已然死透的别克帖儿身前,他微微弯腰,一边对铁力平淡地说着话,一边毫不犹豫的拔出了插在别克帖儿身上的箭镞。
“回去吧,大哥,今天以后,你就是乞牙惕部真正的首领了,如果有谁反对你,你就要用你手中的箭告诉他,他的下场将和别克帖儿一样!”
铁力看到,少年先是猛踹了别克帖儿的尸体两脚,而后又将死尸背了起来,他撇了铁力一眼,随即便自顾地朝着方才别勒古台跑远的方向走去。
“即使别克帖儿是个庶出的贱种,也是乞牙惕氏!死了,也要带回乞牙惕部的营盘!”少年的声音再度飘了过来。
铁力的头上滴下了冷汗,面对陌生的草原,越发阴沉的天空,他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他跟上了少年的脚步。
在野草中行走的途中,他的头越发的疼了,一些片段开始在他的脑中闪现。
他的名字叫铁力,来自二十一世纪华夏西北某省会城市W市,二十九岁,身体健康,在某大型交通投资集团工作,具体来说是在集团总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国企,工作稳定而轻松,除了跟着领导检查各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外,就是组织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资加奖金不高不低,每月拿到手能有个八千出头儿,在W市这座三线城市,勉勉强强也算够了,周末双休,能看场电影打打篮球,也能开车去附近的景区自驾游一番,日子过的也算逍遥。
他平常爱看各地的自然地理知识和全国的旅游信息,就盼着冬歇期年假出去玩一玩儿,喜欢张家界、九寨沟、桂林山水、黄山等自然风光景区,不喜欢兵马俑之类的人文历史景点,因为他是个历史学渣,人文景点需要导游解说历史,他听了就犯困。父亲是集团退休的工程师,母亲在审计局工作,是高级会计师,也退休了,只是闲不住,又接受单位的返聘,去发挥余热了。每当铁力让她歇歇时,老妈总会嫌弃又略带催促的对他说:“闲着干撒,又没见你领个媳妇儿回来,我也没大胖孙子可带呀。”
每当这时,铁力总是无言以对,他大学时谈过一次恋爱,毕业后两年就分了,可能是因为进入社会后,逐渐的和女朋友性格不合、志向不同吧。她是力争上游的,总是在强迫他努力努力再努力,一定要混的有钱有势。而铁力的性格较为懒散、乐观,没那么大的野心,随遇而安才是他生活的常态,说白了,按现在话说就是缺乏上进心,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知足常乐,于是,不可避免的,他和她产生了分歧,话题越来越少,最终选择了分道扬镳、各自安好,倒也不存在什么谁绿了谁之类的苦情怨情戏码,只是不爱了而已。
当然分手后,铁力还是有那么段儿时间情绪低沉的,毕竟处了好几年,但他毕竟是个乐观而不喜欢钻牛角尖儿的人,在家人朋友的关心下,过了那段低沉期,也就顺利的自个儿走了出来,该吃饭吃饭,该工作工作。只是没有再遇到合适的,所以就一直单到了二十九岁。
他记得,昨晚一个朋友升职请客吃饭,喝到了很晚,铁力的酒量还算不错,没有横着从酒店出来,朋友要送他,他挥手说不用,随即叫了代驾,安然的回到了家中,他有自己的房子,和父母是分开住的,也许是晚上赴宴前换了身衣服走的太急,所以忘了关电视,他只记得当他回来摇摇晃晃把自己摔在客厅的沙发上时,电视里隐隐传来了马头琴的声音,又似乎有无数人在大声呼喊着什么。
然后,他就彻底失去了意识,昏睡了过去。
我的头要裂开了!铁力跪了下来,青筋暴突,双手扣紧了地上的野草,“咯咯”作响。
铁力的脑海中有无数的信息疯狂涌出:帖木真,帖木真,乞牙惕部的帖木真,也速该巴特尔和诃额伦之子,手握凝血,生于苦难,父亲被塔塔儿人害死了,硬塞给他弓箭的少年是谁?是谁!是了,他是帖木真的弟弟拙赤合撒儿!喊他杀人凶手,落荒而逃的饼子脸少年是谁?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别勒古台!方才躺在地上,已然死透了的少年是谁?是蛮横狡诈、屡屡欺负帖木真和合撒儿的别克帖儿,别勒古台的同母哥哥!自己头上的伤就是别克帖儿扔出的石块儿砸伤的。而自己又是谁?他是帖木真?帖木真!
“啊!啊!啊!”铁力咬牙猛地站了起来,仰天长啸。
大吼过后,他脱力的软倒了下来,他的脸上冷汗直流,他咽了一口唾沫,他现在知道了,他,铁力,恐怕是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名叫帖木真的十六岁少年身上。
我去,帖木真?
该不会就是那个赫赫有名的帖木真吧?历史学渣如他,也略知其威名!铁力大口喘着粗气,心中此时划过一个闪念。
第二章 怒吼与记忆
夜幕,一个不大而又显得极为粗陋的毡帐内,篝火在熊熊燃烧,热度蔓延,给整个帐内带来了和煦的温暖,冲淡了深秋草原的寒气。
但此时帐内的气氛,却已然降到了冰点,虽则篝火熊热,也降低不了在内诸人内心中的寒意。
篝火前,一个消瘦的女人跪在地面上,别克帖儿的尸体被她紧紧的抱在怀里,她撕心裂肺的哭泣着,她大声喊着他的名字:“我的儿子,别克帖儿,别克帖儿!睁开眼看看你可怜的额吉吧!”
而帖木真则双膝跪在地上,他得自原主的记忆使他知道,正在哭泣的女人便是别克帖儿的生母、他那便宜老爹也速该的小老婆:速赤格勒。
他低着头,一边皱眉消化着少年帖木真的记忆,一边无奈的听着耳边来自另一个女人的怒吼。
方才进帐之时,他看到过这个怒吼女子的容貌,知道她便是自己的便宜老妈:诃额伦。
此刻,这个一身月白色皮袍、身段儿健美而修长,虽则憔悴但却仍难掩美艳容颜的熟妇,正在向帖木真宣泄着心中的愤怒。
“杀人凶手啊!帖木真!在你出生时,手里握着黑血般的石块儿,你现在!现在就像吃胞衣的狗,像跳涧的猛兽,像怒吼的野豹,像吃生食的蟒蛇,像逐影飞腾的白海青,像噤声吞物的大鱼,像咬驼羔后腿的疯骆驼,像暴风雪中扑食羊群的饿狼,像妄动乱冲的凶兽,你!你!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们的处境!我们除了影子之外无伙伴,尾巴之外无鞭子,泰赤乌人抛弃、欺辱我们的仇还没有报,你却为何干出这等残害兄弟的事来!”
在诃额伦向着帖木真疯狂咆哮之时,别勒古台则瑟缩在毡帐的一角,他抱着头,双臂颤抖,丝毫不敢向别克帖儿的尸体看一眼。
而合撒儿则站在毡帐门口,默默无声的低着头,将自己尽量的隐藏在阴影之中。
便宜老妈的口才不错啊,就连骂人的话都透着押韵,像是诗歌一般,在诃额伦咆哮之时,却不知道,帖木真虽然老老实实的、看似悔恨的跪听,实则正在神游天外,居然有心情点评她骂人的话语。
反正不是我杀的!不过看这情况,我暂时也说不清楚了啊,毕竟目击证人别勒古台看到的是我当时拿着弓箭,而合撒儿这小子却并没有拿弓箭!
嗯,等扛过了现在,得找合撒儿好好“谈谈”了,这家伙人不大,却忒腹黑了,居然敢陷害劳资!帖木真微微向毡帐门口瞥了一眼。
当然,在边听母亲咆哮怒骂中,铁力也已接受了自己穿越成帖木真的事实,通过接收脑海中的信息,他对自己现在所处的情况有了推断。
历史学渣的他,理解是这样的,帖木真的老爹叫也速该,已然被一个名叫塔塔儿的部落害死了,母亲便是眼前的熟妇兼寡妇诃额伦,通过帖木真的老爹以及老爹的老爹口口相传的蒙古历史,拣选其中对判断当前自己所处情况有用的,事情大概是这样:帖木真的曾祖父叫合不勒,是蒙古部著名的可汗,建立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蒙古人的国家”,他之所以厉害,则全是因为当年金朝的阿勒坛汗,嗯,就是皇帝,在忙着和南边儿的南宋抢地盘儿,无暇北顾,忽视了北方的边防,这位便宜曾祖父算是有些心机手腕儿,陆续控制了漠北许多的部落,于是野心膨胀了,合不勒趁着金人南侵宋朝,瞅准金朝北疆空虚的机会,热烈的发动蒙古人,都跟本汗走!咱抢人、抢粮、抢地盘儿去,一听可以抢这么多,早就限于漠北草原贫瘠、物产不丰,时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各部首领、牧民个个都红了眼,纷纷表示,可汗!啥也别说了,咱都听您的,走起,一个字:抢!
于是合不勒带领着一群草原盲流儿,呃,似乎这么说对便宜曾祖父颇为不敬,但相比彼时的金朝和宋朝,对比之下,合不勒汗当时就是盲流嘛。
盲流们气势汹汹的跨过大漠,攻伐金朝新进接手自昔日大辽的北方诸州府,因为有着“发财致富”的伟大目标,在合不勒汗的带领下,很是打了些胜仗,抢了不少好东西。金朝的阿勒坛汗完颜吴乞买也在忙着抢南边儿宋朝的地盘儿和各种好东西,金朝不想两面作战,为了安抚合不勒和他手下的盲流儿们,阿勒坛汗派出使者议和,赏赐给了合不勒许多中原的宝货,抢也抢够了,合不勒答应了议和。此后,双方的关系有所缓和,但金人仍然害怕这些草原上的盲流儿继续南下抢掠,于是,完颜吴乞买盛情的邀请合不勒来金朝首都上京做客,双方最高领导人来一场友好、和谐的会谈嘛,就双边关系、贸易签订合约之类的,合不勒同意并去了。
在一次皇家宴席上,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喝高了,合不勒端酒上前向皇帝吴乞买敬酒,竟忘乎所以、胆大包天的猛地伸出手来,扯了扯吴乞买的胡子!这一下,把在场的诸大臣都惊呆了,有的人连手中的酒杯都不小心仍在了地上,只有合不勒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看着吴乞买的胡子点评:哎呀,哎呀呀,您这胡子乌黑乌黑的,老好看了!
皇帝的侍卫架开了合不勒,把他拖出了殿去,但奇怪的是,吴乞买并未立刻杀他,只是让人给他醒酒而已。
合不勒酒醒后,他的侍从告诉他:老大,你闯祸了,闯大祸了!你竟然揪了阿勒坛汗的胡子!还点评了一番!准备遗言吧老大,我要不死,就给你老婆带回去!
合不勒吓了一身冷汗,赶忙主动去谢罪,也许是吴乞买觉得合不勒是个野蛮人、文化水平不高,不能强求,总而言之,最终,他没有杀合不勒,一笑置之,将合不勒放了回去。但后来吴乞买又听了大臣的劝告,又动了杀机,他派使者去追合不勒,合不勒:当我傻呀,回去就是送人头,不去!
合不勒拒绝了金朝的邀请,使者用计擒住了他,但合不勒不愧是粗中有细的男人,他趁使者们不备,逃了出来,回到了漠北,于是,蒙古与金朝再度交恶,合不勒一口气儿带领手下的盲流儿们攻下了金朝二十七座团寨,开玩笑,盲流儿也不是好惹的!
当时金朝正在全力攻打名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这中兴四将领导下的南宋军队,无奈之下,不得不暂时拉拢合不勒,于是,金朝的新皇帝完颜合剌与合不勒议和,割让西平河以北被蒙古攻取的二十七团寨,每年馈送蒙古牛羊谷物若干,还加封他为“蒙兀国王”,合不勒志得意满,总算扬眉吐气了一把儿。
通过脑中回忆出现的宋国、岳飞巴特尔(也许是当年岳飞战功太著,实在太猛,名声通过金人传至北方,合不勒都认为他是个勇士,嗯,和自己一样反金的勇士,所以在蒙古人口口相传的历史中称岳飞为“巴特尔”)等字样,结合自己少得可怜的历史知识和依稀记得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杨康二人父亲所提到的“靖康之耻”,岳飞是南宋初年的将领,便宜曾祖父合不勒和岳飞是同时代的人物,这南宋初年貌似是十二世纪前半叶,也就是一一五零年之前,从曾祖父到祖父再到便宜老爹也速该,历经三代,结合古人结婚生子普遍较早的情况,粗略推算一番,自己现在所处的年代应该是十二世纪末了啊。不要问铁力为何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年,问就是真的不知道,因为他是个历史学渣!
除了知道“帖木真”是一代天骄,有个威震四方的“成吉思汗”尊号外,他对这位被自己穿越夺了身体控制权的人物的历史以及所发动的一切战争一无所知!所以他才需要根据脑中的记忆推断出自己所处的大概年代。
第三章 葬礼、独居荒野
帖木真徒步行走在荒野上,他的左手中握着马尾做成的绳子,以此来牵引身后的勒勒车,使它缓慢地前行,拉车的是帖木真家中仅剩的三头老牛之一,而勒勒车上,别克帖儿的尸体正静静的躺着,他的生母速赤格勒陪在车上,仍在低声抽泣着。
便宜老妈真是狠啊,帖木真伸出右手,摸了摸仍在隐隐作痛、略显浮肿的脸颊,继而轻轻扭了扭肩膀,针刺般的痛感使他着实呲了呲牙。
前日夜晚,当帖木真成了“凶手”之后,也许是骂的不解气,又不能真的杀了他,他的母亲最终还是对他施行了体罚,下手极重的九个大耳光,还有让他跪在毡帐外赤裸上身,沾了冷水狠狠的抽了他九马鞭,那一夜,他被罚赤裸上身在帐外跪到天明。
至于现在,秋高气爽,天空湛蓝,帖木真一家却正组成一支送葬的队伍,帖木真牵勒勒车居前,合撒儿、别勒古台以及合赤温牵着马分在车的左右护持,母亲诃额伦则一手牵着一个小屁孩儿,默默的跟在队伍的中间。她手中牵着的俩正在东张西望、不时蹦跳一下,尚不知发生何事的小娃儿,一个是帖木真的幼弟,十岁的帖木格,另一个则是最小的老幺儿,七岁的小妹帖木仑。
帖木真看了一眼不远处缓缓流淌的大河,来自脑中的记忆告诉他,这便是斡难河,也是蒙古人的母亲河,而当他抬头向西北而望时,积雪覆盖、森林密布而又苍茫雄劲的大山已隐隐可见,那是名为不儿罕山的神秘大山,自古以来,有多少吟游诗人口中的传奇草原英雄,都曾和它结下不解之缘。
应该快到了吧,帖木真轻轻叹了口气想到。看看人家网文和电视剧上,别人穿越要么是穿回改开前期,拥抱互联网,创业发财,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要么是穿到修仙世界,根骨清奇,大杀四方,最不济也能穿回中原王朝繁华之地,过上地主家傻儿子般幸福的生活,怎么换了自己,就穿越到这荒蛮至极的茫茫大草原上了呢?
唉,算了吧,一时半会儿也回不到二十一世纪,根据脑中来自原主的记忆,便宜老爹也速该曾告诉过他,大金国最北的边界距这不儿罕山前,按照汉人的算法亦有近两千里,中间还隔着大沙漠,想去往中原?就凭家里现在这仅有的几匹劣马,恐怕至少得走上仨月,这还是诃额伦允许你带走马的前提下,若是无马,去中原就是妄想,恐怕你在草原上走不了多远,不是被马匪杀掉,就是被其他部落抓去当奴隶,甚至有可能在睡梦中被野兽吃了。
再退一万步,即使侥幸勉强到了中原,咱也木有户籍啊,那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黑户儿,按照自己记忆中有些古装偶像剧演出来的,貌似在古代中原,但凡过个关津城池啥的,都会时不时的查验身份滴,好嘛,到时候自己一黑户儿,恐怕立马儿就会因为没有户籍、没有验明身份的凭据,而被金朝的官军和衙役当做逃奴或细作给抓起来。除非自己甘心在中原当黑户儿、落草为寇,彻底放弃正经的良民生活,否则,没有户籍是万万不行的!
唉。。。。如此看来,现在就只能在这十二世纪的漠北草原上先将就着混了啊。也就是他生性豁达,随遇而安,若是换一个承受力较差、心理素质低点儿的穿越过来,还不一定能扛过一天呢,精神崩溃都是轻的,自我了断都极有可能!
“就是这儿了!”
就在帖木真神游天外之际,诃额伦的声音让他回过了神来,帖木真一看,还真是到了啊,他们已然进入斡难河的一处河谷之地,两面森林茂密,山势不高,斡难河已趋上游,水势平缓,谷中草地上野花尚开,风景秀丽。
草地上有一事先挖好的大深坑,这便是昨日诃额伦带着他、合撒儿、别勒古台、豁阿黑臣挖了大半天的墓穴,是用来安葬别克帖儿的。
“帖木真,去把你的弟弟抱下勒勒车。”诃额伦一脸悲伤的说道。
“好。”帖木真应了一声,来到了勒勒车旁,掀开白色的帐帘,速赤格勒仍死死地抱住别克帖儿的尸体不放。
“把他给我吧,他总要去见长生天的。”帖木真低声道,他微微低头,不忍再看她,这个可怜的女人生性懦弱,只会哭泣而不敢有丝毫反抗。
速赤格勒悲戚的将别克帖儿送到了帖木真的双臂中,帖木真将尸体抱了出来,先给尸首裹上干净洁白的毛毡,而后再横抱着尸体一步步的向挖好的墓穴走去,诃额伦唱起颤音迭起、苍凉悲悯的蒙古长调,在墓穴前,两堆篝火被合撒儿和别勒古台点燃,帖木真抱着别克帖儿从两堆篝火中间的草地上穿过,完成了火净之礼。而后帖木真、合撒儿、别勒古台合力将尸体缓缓的抬下了墓穴,放毕尸首后,又将别克帖儿生前所爱的马鞭、弓箭、髀石、弹弓等物陪葬在他的身边,而后众人合力填土掩埋。
最终将墓穴粗略的填平,但令帖木真意外的是,此时的蒙古人不起坟冢,不竖墓碑,只是粗略的填平而已。
这是要秘密下葬啊,蒙古人这是为了不被盗墓?还是生性简朴,崇尚自然?
“骑上马,将这里彻底踏平吧,明年的此时,这里依旧会草长莺飞,野花盛开!别克帖儿会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愿他的魂灵得到安宁。”诃额伦声音低沉的吩咐道。
帖木真和合撒儿、别勒古台骑上马,来回践踏填平的墓穴,而此时,速赤格勒又高声痛哭起来,再度哀悼她可怜的儿子。
几个来回将墓穴踏成平地后,众人在篝火前烧掉了平日里别克帖儿所穿的皮袍,所盖的毡子,因为马匹有限,无法烧马以祀,所以将宰好的羔羊扔入火中,再将一整囊马奶酒倒入火中,以此祭奠别克帖儿的亡魂。
葬礼结束后,诃额伦看着众人宣布道:“帖木真独自一人留在这里九天,陪伴别克帖儿尚未散去的亡魂,忏悔己身的罪孽,九天后方可回到我的身边。给他留下一把弓箭,一个可以支起作为小帐的毡子,一个盛水的皮囊和一个小锅,其余人,现在就跟我回去,回到斡难河与乞沐儿合河的交汇处!”
“合撒儿、别勒古台,九天后的上午,你们骑马往河谷口处去迎帖木真回来!”诃额伦对着合撒儿和别勒古台道。
不会吧老妈,这么狠,我可从来没有荒野求生的经历啊,帖木真微微张嘴,一脸惊恐的看向诃额伦,“额吉,我不是—”
“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若是帖木真未呆够九天而从这里逃回来亦或逃去别处,那时他将不再是我的儿子,不再是也速该的继承人,不再是乞牙惕氏的首领!若是他在此九天而被野兽所食,就是长生天要他为别克帖儿偿命!”诃额伦扫视众人,一脸不容他人求情的决绝。
听到诃额伦的话,别勒古台低头不语,合撒儿低头不语,豁阿黑臣倒是想求情,但在诃额伦的眼神逼视下,欲言又止,帖木格吓得噤声,心想母亲看起来真可怕,帖木仑仍在东张西望,表示大人们说的啥我完全听不懂,至于速赤格勒,她的眼泪已然哭干,仍然瘫坐在草地上,看似懦弱的她,自然不会反抗诃额伦。
合撒儿,你这个狡诈的混蛋!帖木真再度瞥向了真正的凶手合撒儿,恨恨的在心里骂了一句。
帖木真的弓箭、看到帖木真拿着弓箭的目击证人别勒古台,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证据确凿,便宜老妈已然认定我是杀人凶手了。。。
看着众人静默无声,诃额伦吩咐豁阿黑臣给帖木真留下了东西,而后率先踏步原路返回。
“额吉,额吉,大哥真的不回去吗?”小萌娃帖木仑抱住了诃额伦的腿,抬头小声问道。
“大哥是自愿留在这里陪伴别克帖儿的,嗯自愿,我们要理解他不肯与兄弟分离的心情,他要留就留下好了。”诃额伦摸着女儿的小脑袋,柔声道。
目送母亲一行渐渐远去,自愿?谁是自愿?
帖木真:“.....”
第四章 真“鲁滨逊”诞生记
我叫铁力,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大好青年,就在三天前,我仍是二十一世纪繁华都市中的一名幸福的打工人,但只因为和好友喝了一场酒,一觉醒来,我就莫名其妙的身处十二世纪末的蒙古草原上了。老天,我活了二十九年一直规规矩矩、老实做人,从未作奸犯科,哪怕只捡了五毛钱的硬币也绝不会私吞,而是选择交给警察叔叔,哪怕是喜欢看*****,也是只看国产的,要说犯得最大的一次错误,就是将一个又盲又哑带着墨镜的老头儿扶着过了马路,过斑马线时他一个劲儿的哦哦啊啊的“感谢”着我,而我则一路摇头表示不用谢的将他扶到了马路对面,当过马路后,老头儿用拐棍打了我,那貌似不是感激的表情,然后我便看到一个中年阿姨一手提菜一手拼命的向我挥舞,在下一个红灯时,阿姨快速走了过来,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头儿刚才不是要过马路,只是在等忘了拿菜的女儿而已,我承认我错了,但我也是一片好心呐。
总之我是穿越了,极有可能穿越到前世大名鼎鼎的蒙古大汗身上,我不想称王称霸啊,耶稣、佛祖、安拉,你们谁能让我回去,我保证就转而信仰它!
至于现在,我正被这一世的便宜老妈诃额伦惩罚,独自一人留居在河谷之中,这里埋着一个我名义上的弟弟别克帖儿,便宜老妈认定是我杀了他,所以我需要在这里陪他九天。我有过偷偷溜走的冲动,但迈出几步后我就停了下来,现在能去哪儿呢?逃跑吗?
茫茫草原,独自一人上路,而且还没有马,恐怕不是被马贼所杀,就是被其他部落掳掠去当奴隶,要是万一遇上了狼群,那可就。。。。嗯,人常说秋高马肥,其实不只是马肥啊,草原狼在这秋日里也是很壮实彪悍的!我还是在这里坚持九天吧,就当是野营度假了,九天后合撒儿和别勒古台就会在谷口处迎我,到时三人同行而回,就安全多了。
今天是第一天,感谢老阿姨豁阿黑臣,在她昨日离开河谷之时,悄悄给我塞了一小皮囊奶疙瘩、一小袋儿粗盐和一小包肉干儿,有了这些食物,我应该能挺上几天了。斡难河上游的水还是很清澈的,用便宜老妈留下的锈迹斑斑且豁了小口儿的小铁锅烧了河水,放了几个硬邦邦的奶疙瘩和肉干,撒了几粒盐,就这样凑合着吃了中饭和晚饭,虽然味道不咋地,透着一股儿腥膻味儿,却总比没有强。
但到了晚上,我的肚子就疼了起来,也许是肚子饿时吃的有些急了?总之我有一股强烈的释放欲望,于是,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三两步跨进较高的草丛里,蹲下尽情的释放了起来,当我释放完毕后,我习惯性的掏向大腿侧的口袋,这一刻我的表情僵硬了,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皮袍上也没有口袋,也就更加木有手纸!
没有纸!没有纸!没有纸!重要的事说三遍,天呐,如果说世界上令人绝望的是在野外上大号儿却忘了带纸,那么更令人绝望的就是从此以后在野外上大号儿都没有纸!
怎么办?经过复杂的心理斗争,我把视线转向了高高的野草,我用力拔了几根儿,而后颤抖地握着野草擦向了屁股,来回摩擦,来回摩擦,其中酸爽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带着这样的心理阴影,我用毡子和粗树枝简易的搭了个小帐篷,又拾了些枯木,在帐外燃起小堆的篝火,忍着漏风的寒意,在篝火旁睡了下来。
当夜,迷糊中,我似乎听到了“吱吱”的声音,我以为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况且我也实在是困了,就没有在意。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阵咯嘣咯嘣的声音吵醒了,当我悠悠的睁开双眼时,立刻就被眼前的画面震惊了!
帐内,一只黄褐色的大老鼠正人立而起,用它那小巧而毛绒绒的两只前爪捧着什么东西,仔细看,哦,它正在将我留着的奶疙瘩往小嘴儿里送,刚才“咯嘣咯嘣”的声音正是它不断咀嚼发出的!
天呐,我承认,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老鼠!据我目测,它的体长恐怕有近六十厘米!它就这样边咀嚼边人立着看着我,一脸无辜与好奇,它没有丝毫偷吃的愧疚感,也没有丝毫的害怕!(如果铁力从前好好看过动物世界的话,他就应该知道,那不是老鼠,而是旱獭。)
我僵硬的慢慢起身,伸手摸向了身侧的弓箭,当我握住弓身的瞬间,好似条件反射般,黄色的大老鼠动了,它将未嚼完的奶疙瘩扔向我,而后敏锐的四肢着地,飞一般的蹿出了帐子。
我躲开了飞来的“暗器”,望着帐子口想,难道这家伙也害怕冷?看我燃起了篝火,就溜到帐篷里来取暖?
只是偷吃就过分了啊,这奶疙瘩也是我的口粮啊,望着只剩下一点点奶疙瘩的小包儿,我的心中无比悲愤。
今天我决定沿河上下探寻探寻,否则,一直这样枯坐着过剩下的几天,我恐怕是会疯了的,河谷之中风景不错,树木繁盛,在沿河而行不久,我便有了惊喜的发现,离河不远的草地上居然有韭菜,野韭菜!哈哈,走近一看,惊喜不断,野葱也有!好了,今天的伙食将会见到菜叶儿了,这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儿,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华夏人,哪能不吃蔬菜呢?尽管只有野韭野葱,但也总好过一片菜叶儿都木有!
晚上蹲着释放完欲望后,一脸艰难的用树叶和野草将就着擦了,睡前,我将剩余的奶疙瘩和肉干一起放入皮囊,枕在头下,防止再有大老鼠来偷吃!
第三天早晨,当我蹲在河边洗脸时,盯着河水中的那张脸,嗯,小麦色皮肤,漠北草原上常年的风吹日晒使脸颊显的有些粗糙,剑眉浓而密,双目极有神,鼻梁高挺,这要感谢长生天,让帖木真继承了诃额伦身上那来自世出美女的弘吉剌部之血脉,否则,就凭便宜老爹也速该的样貌,帖木真多半儿会长的和别勒古台一样:饼子脸低鼻梁。
这样看来,我这样貌倒是和前世《仙剑》中饰演唐钰小宝的某位男演员有八九分相似哟。
我颇为自恋的摸着下巴想到,然而这一摸就摸到了大把的胡茬,发育还挺快,话说这木有电动刮胡刀的日子,就只能任由胡茬疯狂的在下巴处蔓延了啊。
今天继续外出探寻,居然让我在山坡上找到了黑加仑树,这种水果儿前世自己就只知道是西域的特产,没想到在漠北的草原上也有!
今天能吃上水果了,我迫不及待的大量采摘,脱下身上的外袍兜着,美美的带着回去,但在回去的路上,我却与一头黑色的壮实家伙狭路相逢!
是一头野猪!它的体型不算大,或许是刚成年?但就这也足够吓人了。大意了,居然忘带了弓箭!还是昨天野外的顺利采摘使得我放松了警惕,忘记了这不是后世旅游的5A级风景区,而是真正野兽丛生的原始山林!
看着它那初生的獠牙,我的头上滴下了一滴冷汗,我一动也不敢动,心里给自己打气,默数了三个数,而后双手将身前裹着黑加仑的外袍展开,猛地将采摘的大片黑加仑果撒向野猪,而后,我拿着外袍迅猛转身,如脱缰野狗般拼命狂奔。
野猪被激怒了,它在我身后穷追不舍,我被逼着跑过了一个山坡,它还在“哼哧”着紧随其后。
野猪是真能跑啊,我想,就这样,我被逼入了一片树林,此时,林中昏暗,阴冷异常,我咬牙寻机纵跃而起,抓住了一棵树的横枝,吊在了半空,野猪则在我下方嘶嚎着,一点儿也没有放弃攻击我的意思。
我想它肯定是头公的,说不定是今天才失恋,才会如此神经质般的追着我不放,以此来发泄求偶失败的愤怒!
就在我快要撑不住时,林中传来了几声“猫叫”,是的,帖木真认为那就是“猫叫”,只不过声量稍微尖锐了些,刚好被他听到,没有所谓的气势磅礴,没有所谓的声音传遍林中,也没有惊起栖身林中的各种飞鸟,相反,这“猫叫”嗷呜嗷呜的,有着一股奶凶奶凶的可爱味道。
就这?来了一只猫?开玩笑啊,前方野猪高能,你这野猫还不躲得远远的?
帖木真听着靠近自己下方的脚步声,随意往下瞟了一眼,这一看之下,大吃一惊。
我去,不是猫!居然是雪豹!瞧瞧那一身灰白色的皮毛!
我的记忆里,这“大猫”不是在西域天山、河西走廊的祁连山以及藏地等高海拔大山中才有吗?没想到在这漠北草原之地也有!
雪豹摇着它那毛绒绒的灰白色长尾,靠近了树下,它森冷的黄绿色眼珠先是看了看半挂在树枝上的我,而后对着野猪甩了甩豹头,露出了尖锐的獠牙。
我要坚持住,现在掉下去,万一野猪和雪豹一起上,我就完犊子了!我咬牙坚持着抓牢粗壮的横树枝,即便双臂逐渐发麻。
野猪率先发动了进攻,猪头直冲雪豹而去,雪豹敏锐的一个侧跃,躲了过去,野猪前冲一段后,转过身来又撞向了雪豹,雪豹仍然侧跃到了一边。
似乎是发现了野猪只知直冲,不会拐弯,于是在又一次野猪前冲落空后,雪豹没有给它缓冲转身的机会,而是趁野猪前冲之势未停时,从野猪的侧后扑了上去,“砰”的一声将野猪狠狠扑倒,野猪不甘束手就擒,它的四蹄开始乱蹬,雪豹的獠牙迅猛的咬向野猪的脖颈,生生的撕扯下一大块猪皮,野猪的颈血喷涌而出,染红了雪豹白色的皮毛,似乎是垂死挣扎,野猪疯狂地扭动身体,蹄子蹬的更猛烈了。
就在我的眼皮下,我就这样看着雪豹不断撕咬野猪的皮肉,锋利的豹爪猛扇猪头,黝黑的猪眼甚至被雪豹的利爪全部戳瞎,鲜血直流而下。
最终,野猪绝望的哀嚎了一声,被雪豹按在地上的身躯不再动了。
我要坚持不住了!扑腾一声,我最终没能抓牢树枝,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雪豹注意到了声响,它扭头看着我,我也紧紧的盯着它,我的双腿是颤抖的,就这样坐在树下,连站也不敢站起来。
雪豹歪了歪头,向我走了过来,它先是围着我转了几圈,而后,它的豹头靠近了我的脸,我甚至能清晰的看到它上唇两侧有多少根胡须。
森冷的气息传来,我咽了口唾沫,紧张的闭上了双眼,也许死了就能穿越回现代了,我这样自我安慰着,恐惧使我失去了力量。
“吸溜”,我的额头被舌头舔了一下,我睁开了眼,看到的是雪豹那黄绿色的眼珠。
一人一豹对视着,仿佛过了好久,又仿佛只是瞬间,雪豹移开了豹头,再度奶凶奶凶的“嗷呜”了一声,随即转身向死去的野猪走去。
我双拳紧握,冷汗布满了我的脸颊,而在我的注视下,雪豹咬住野猪的脖颈,拖着它慢慢的后退着往林中深处去了。
它居然没有咬我!帖木真当真是身负大气运之人?真是长生天、耶稣、佛祖、真主一齐保佑呐!不管如何,我是活了下来!
瘫倒在地上,急促的呼出几口大气后,我颤抖的站了起来,一刻不敢多待,生怕雪豹改了主意,我强忍着腿抖,快步穿出了树林。
接下来的几天,我真正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采摘野果,钻木取火,拿着削尖的木刺在斡难河里插鱼,用弓箭射下鸟雀(长生天护佑,穿越后,帖木真的箭术被我很好的继承了),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我晚上不敢睡的太实,时刻绷紧神经,遭遇野猪和雪豹的经历使我知道,十二世纪末的草原,野兽无处不在!若是晚上睡的太死,第二天不一定能睁开眼睛,说不定你的头颅已然在夜间就被野兽啃下了。
九天的时间过去了,从最开始的恐惧到最后的麻木和适应,对我来说,这九天简直就是一场现实版的鲁滨逊诞生记!
第五章 一场 “和谐”的交流
九天后的清晨,帖木真捧起斡难河清澈冷冽的河水抹了把脸,用力地甩了甩披散的头发,重重呼出一口气来。
卧槽,终于结束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帖木真发誓,经历了这九天的荒野求生,让他对原先的一切关于野外露营旅游的小资幻想都彻底破灭了。
我发誓,谁以后再跟我提野营烧烤,我就一口盐汽水儿喷死他!(作者君:想啥呢?你丫还想着穿越回现代?放心,以后你小子野营的机会还多得是!)
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和一脸的黑眼圈儿,帖木真一顿操作猛如虎,胡乱往嘴里塞了几块儿野兔肉,是昨日射获的,昨晚烤着没能吃完,随即麻利地捆起了毡子背上,挂好小锅和皮囊,手持弓箭,最后看了一眼已被踏平的别克帖儿的埋葬之地,小孩儿,你虽不是我杀的,但我依然为你守了九天灵,也算仁至义尽了,你要是觉得冤枉,大可去找合撒儿那家伙好好聊聊!帖木真默念了一句,而后他便头也不回的顺着斡难河水流方向,大步往谷口去了。
这处河谷内宽外窄,越是靠近谷口,越是狭窄,接近正午时,他走到了离谷口不远处,阳光中,他看到谷口处有三骑伫立,默默的等待着。
是合撒儿和别勒古台!帖木真精神一振,便宜老妈果然守信用,这就派人来接我了!
帖木真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加速向谷口行去。
走至谷口时,他看清了合撒儿和别勒古台的脸,也看到了三匹马,两匹被他二人骑着,还有一匹无人骑乘,看来是为自己返程准备的了。
“呼!”
帖木真坚持着走到马匹前不远,将身后背着的毡子往草地上随意一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着。
“大哥,没时间休息了,今早我们天没亮就从家中出发,一路疾驰,至正午时分也才刚刚赶到这里,况且回的路上又要让马匹缓行以恢复马力,也就不能跑的太快,现在不抓紧返程,回到家中恐怕是要入夜了!”
“哈!”腹黑的小子,以为我不懂吗?得自原主的记忆让他知道,太阳落山后的草原气温骤降、大风呼啸,野兽出没,确实危机四伏,连夜赶路的风险不言自明。
帖木真没有动,仍然懒散地坐在草地上,他看着仍骑于马上的合撒儿,头也不偏的对落后合撒儿半个身位的别勒古台淡淡道:“别勒古台,你先骑马往外去,离得远一点儿。九天未见,甚是想念,我要和我一母同胞的、亲爱的弟弟合撒儿好好地聊一聊!你没什么意见吧?”
别勒古台弱弱的看了帖木真一眼,又立刻低下头,随即默默地调转方向,骑马往谷外而去了。
虽然我一向心胸豁达、与人为善,不太计较被别人占点儿小便宜,但莫名其妙穿越后,一出场就被你小子陷害,成了杀人凶手不说,还被逼当了九天草原版鲁滨逊!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是可忍孰不可忍!今天一定要和你好好地、“和谐”地交流一番!
“怎么?我的好弟弟合撒儿,你是不想上前来和我聊一聊?还是根本就不敢?”帖木真微微眯了眯眼,向合撒儿轻轻地招了招手,示意他从马上下来。
合撒儿清俊的脸上面无表情,只是嘴角微微一扯,而后便翻身下了马,向着帖木真走来。
不得不承认,合撒儿的长相更加彻底的继承了诃额伦,哪怕是放到现代的初中校园里,也是校草级别的帅哥儿,帖木真在这九天里曾对着一棵树的树干粗略的比划了一下,目测十六岁的自己身高在177cm左右,还算可以吧,然而合撒儿以十四岁的年纪就和帖木真几乎一样高了,一张帅气的脸加上健硕的身材,合撒儿要搁在现代就是一少年运动达人。
帖木真哼着小调儿,慢悠悠地起身,轻轻地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叶儿和尘土,但当合撒儿靠近到他身前的一瞬间,帖木真暴起发力,原主留下的身体力量感和速度感十足,让他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抓住了合撒儿的衣领,抡起右拳直向合撒儿的俊脸砸去!
几乎是在被帖木真抓住衣领的瞬间,合撒儿不闪不避,淡淡的说了一句:“难道大哥还想在这里再住九天?”
听到此话,帖木真的右拳在就要碰到合撒儿的脸时停了下来,拳头用力砸下带起的劲风,使得合撒儿额头边原本垂下的一缕散发被带的飘起,但帖木真的拳头最终还是停住了。
这小子!是啊,现在给了他的脸一拳,必会留下淤青痕迹,回去后也就必然被便宜老妈看到,自己可是刚刚解禁回去,已有“残杀幼弟”的前科,到时这小子再捂着脸卖一卖惨,我再被诃额伦认为欺辱亲弟,还真有可能会再次被流放,说不定便宜老妈一生气,以为我屡教不改,还会让我在这鬼地方多住上几天呢,帖木真暗恨的想到。
但也不能就这样放过你!
仅片刻的停顿后,帖木真拳风快速下移,一拳掏在了合撒儿的肚子上。
“呃!”合撒儿闷哼了一声,迅速躬下了腰。
“为什么陷害我!”
帖木真仍不打算放过他,他奶奶滴,自从成了所谓的“杀人凶手”,挨了九马鞭、吃了九个大耳刮子,当了九天的“鲁滨逊”,我气还没出够呢我!
质问着合撒儿的同时,帖木真双手发力,将合撒儿猛地推向谷口的石壁,“砰!”的一声,合撒儿的后背重重的靠在了坚硬的土石之上。
“陷害你?说好的去杀别克帖儿那跋扈而不知尊卑的庶出贱种,临到头来,大哥却心软了,听信了他告饶的鬼话!若不是我的弓箭前几日断了弦,只有大哥手中有弓箭,我又怎么会用大哥的弓箭射他?”合撒儿双臂下垂,不见丝毫反抗,轻蔑的看着帖木真道。
“明明是你自己杀了人,却为何又把弓箭强塞入我的手中,还刚好让别勒古台看到?”帖木真的双手再度发力,死死的将合撒儿按在石壁上,咬牙问道。
“别勒古台看到?他只不过是个意外之喜而已!即便没有他,我也会向母亲、向家中其他人一口咬定是大哥杀了别克帖儿,弓箭可是大哥你的呢!”合撒儿歪了歪头,看着帖木真轻声道。
你这家伙居然如此理直气壮?帖木真再度愤怒的出拳,掏在了合撒儿的腹部。
“唔!让你打了两拳,现在该我了呢。”合撒儿低着头喘了口气,慢慢地说道。
“你说什——”帖木真质问的话还没说完,只觉一股大力涌来,他的肩膀仿似被两只铁钳夹住,转瞬之间,身体不受控住的被往后猛推,继而被反转。
“砰!”
一声闷响,攻守异位,这次,是帖木真的后背重重地靠在了石壁上。
合撒儿双臂大力地按住帖木真的肩膀,俊脸靠近帖木真的脸颊,他的双目猛然圆睁,大声道:“大哥还不明白吗?我家现在都破落到了何种地步!别克帖儿那个庶出的贱种居然敢屡屡挑衅你的权威,连带着别勒古台都肥了胆子,敢跟着他那兄长蛮横的抢夺你我所猎之物!还有速赤格勒,别克帖儿那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母亲,低贱的小妾!丝毫不客气的纵容她的儿子们逞凶,妄图骑到我们母亲头上来做主人!让我们的母亲制毡子、做酸马奶、赶勒勒车,她则睡于帐中借口体弱多病,丝毫不肯起来帮忙!仗势着什么?不就是她的两个儿子吗?大哥你明白吗!只有你,只有你!父亲生前指定的乞牙惕氏的首领,只有大哥你杀了别克帖儿,让家里众人都知道是你杀了他,才能震慑住别勒古台,才能恐吓住速赤格勒,才能让只把你当小马驹的豁阿黑臣变得像畏惧咱父亲那样畏惧你!你要真正成为乞牙惕氏的白海青(一种草原猛禽)!只有这样,你、我、母亲、合赤温还有帖木格和帖木仑,我们才能活!”
这小子,年纪不大,心思居然如此之深,果然是颗腹黑种子,再长大点儿那还了得?
帖木真被合撒儿的一番大吼震住了,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来自原主的残酷记忆告诉他,合撒儿说的是对的,他要想在这外部环境本就凶险无比的十二世纪的漠北草原上活下去,不是为了称王称霸,只是为了活下去,他家内部都必须团结一致,家中只能发出一个声音,分裂是决不允许的!
帖木真与合撒儿对视良久,随即他低头沉默片刻后,沉声道:“回去吧,一切都已过去,你还是我的弟弟,但你要记住合撒儿,今后凡事都要经过我的同意,这样的事决不允许有下一次,否则——”说到这儿,帖木真用头重重地顶了顶合撒儿的额头。
“这才是我想要的大哥。”合撒儿嘴角扯出一抹邪魅的笑容,放开了手,转身向马匹走去。
第六章 牧马人的一天
斡难河与乞沐儿合河的交汇处,水草茂盛,秋高气爽之下,无边的草原日渐呈现出金黄之色。
此刻,正午方过,帖木真骑着一匹灰白色的骟马,右手持一根套马杆,正领着家中仅有的七匹骟马于草原上“散步”。
盘点家产,他这所谓的小家中,现在也就只剩下这八匹骟马、一匹母马、一只小马驹、仨只老牛和七八个绵羊了,比之当年便宜老爹也速该任乞牙惕部首领时,羊马万头的盛景,真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相差甚远。
自从他回到家中,便宜老妈诃额伦还是没给他啥好脸,不怎么跟他说话,但分派任务时,却不会忘了他这个长子,于是乎,在秋日牲畜需要抓紧时间上膘之时,他、合撒儿、别勒古台、合赤温自然就各有任务,他们四人轮流交换放牧,今天轮到帖木真放马,而合撒儿则负责放羊,合赤温放牛,别勒古台则去打猎野物,用以补充家里的食物。到了明天,他们还会再换过来,帖木真打猎,合撒儿放马,别勒古台放牛,合赤温放羊,如此每日往复。
至于为何母马没被带出来遛弯儿?那是因为便宜老妈和速赤格勒俩人还要抓着它挤马奶,而且按照蒙古人的习俗,母马和骟马各有群队,并不会混在一起放牧。
想着那匹唯一的母马,帖木真摇了摇头,不经有些同情它,这还真是惨啊,只剩下八匹骟马了,居然连一匹公马都木有!说来这还要怪已死了的别克帖儿,就在今年初秋,当时他还没死呢,一天,轮到他外出放马时,这小子只顾着叼着草叶儿在山坡上睡懒觉,唯一的公马没人管束,竟被一匹不知从哪儿跑出来的白色母野马“勾引”跑了,这下子,自家那唯一的母马算是被绿了,也就再也没有了性福时光。
这样不行啊,没有公马,今年冬天和明年早春,新的小马驹从哪里来哟,还是得空去四周转转,运气好的话,就抓一匹野生公马回来。
帖木真现在做的,就是看着七匹骟马,让它们慢慢的缓步而行,坚决杜绝疾驰飞奔,遛弯之时,时刻注意它们的马头,谁要敢在“散步”时低下头来吃草,他手中的套马杆就要挥动起来,逼迫马匹抬起头来继续散步。
前世作为一个都市打工人,他哪儿知道放牧马匹还有这么多道道儿啊?只以为扔到草原上,纵其吃草,就不用管了,人就可以摊在草地上唱着歌儿、喝点小酒自个儿玩去了。
但蒙古人作为世代生活在草原上的古老游牧民族,却是总结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养马良法,里头的学问多着呢,就像现在这秋季,正是增加马匹油膘之时,要让马匹尽可能地长肥,尽可能地长壮,然后它们才能在寒风萧瑟里,扛过漠北草原差不多半年的积雪覆盖的寒冬,顺利的活到明年春暖花开之日。
而要让马匹肥而壮,放牧之时也有讲究,不能不管不顾的纵其吃水草,正常行路时,也不准它们边吃边走,因为在辛苦赶路中吃水草,马匹虽然也会上膘,但却容易得病,看着很肥,实则都是虚膘,此时不懂牧马的人,若骑着它疾驰狂奔用于战阵,则不出三日马便会倒毙而死。
蒙古人在秋季马上油膘之时,总结出的方法是,每日带着马匹遛弯儿散步,时间从正午到傍晚,牧马人紧盯着马群,只许马匹慢行,不准马匹在遛弯儿途中吃草,遛弯儿的距离大概是每日二十里至三十里左右,至傍晚之时,马匹微微出汗,方可让马群在牧场中饱食一顿,第二天,同样的又将马匹拉出来遛弯,如此往复八九日,马匹的脂膏凝结于脊处,马腹小而坚,马臀大而壮实,吃了牧草的虚膘至此才变得坚实凝聚,蜕变为了实膘,这样的蒙古马彪悍善战,蒙古人骑之数百里,连续作战七八日,马匹仍能疾驰而气不喘,耐力惊人,即便水草不足之下马力仍不会枯竭。
现在帖木真就正在充当他家的牧马人,带着自家的马匹遛弯儿。
“大哥,大哥,我,我打中了一只兔兔!”帖木真打着哈欠,一脸懒散的骑马悠悠而行时,一个男童的声音从身前传来。
哦,忘了说了,这是他那九岁的便宜弟弟帖木格的声音,小屁孩儿今天看着帖木真要外出放马,便求着诃额伦让帖木真带着他一起,诃额伦同意了,说是让他跟随帖木真学着牧马,顺带着可以练练骑术和箭术。
小家伙儿雀跃的跟着他来了,此刻就坐在他的身前,和他共乘一骑。
“看到了,看到了,弓箭用的不咋地,弹弓倒是打的一流。”帖木真再度打了个哈欠,揉了揉帖木格扎着小辫的小脑袋,轻轻瞟了眼前方不远处,一只野兔正歪头倒在草地上。
轻催胯下马匹,使之微微跑快,不用下马去取,帖木真在马背上伏低身形,到野兔跟前时,手中套马杆微微一挑,前身留下的娴熟骑术让他抓住缰绳的左手得以解放,野兔被挑起后下落的瞬间,他的左手快速伸出,稳稳的抓住了野兔的耳朵。
“嗯,回去有烤野兔吃了,帖木格,表现的不错呦,不过下次不要用弹弓了,给你的小弓也要派上用场嘛。”帖木真看着一脸雀跃的帖木格,笑道。
“嗯嗯,知道了大哥,我会努力的!”帖木格兴奋道。
唉,如果有无线网和手机,哪怕是有几本儿花花公子杂志,那这样浪荡的日子也不算难捱,但是偏偏啥都木有,帖木真可以预见,往后的一个多月直至草枯入冬之前,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牧马、放羊、外出打猎野物,再无其他事可做,也再没有别的令人向往的“娱乐”活动了。
转眼已近落日,帖木真赶着马匹往家中行去,一天的牧马人生活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度过了,期间没有发生啥惊心动魄之事,无聊、枯燥且特别乏味,也许这就是普通蒙古牧民的日常吧,生活中,哪来那么多惊天动地和浪漫史诗,多的还是日常的辛勤呦,帖木真看着越来越近、冒着烟火的自家毡帐,默默想到。
第七章 雪夜厮杀
转眼草枯,秋天在指缝中悄然溜走,长生天护佑,家里仅有的牲畜上膘还算良好,吃的也算肥壮,至此,帖木真一家开始了漠北第一场雪降临前的冬季转场,找寻一处新的冬营地,以便度过漠北漫长严酷的冬天。
蒙古人将转场称为走“敖特尔”,意为移场放牧,大致就是根据各个季节的气候和牲畜的膘情不同,选择不同的春、夏、秋、冬营地。春季对牲畜是最为严酷的季节,经过了寒冷、枯草、多雪的冬季,牲畜膘情大为下降,抵抗能力减弱,因此,春营地要选择可以避免风雪灾害的草场,以利达到保膘保畜的目的。夏天为了增加牲畜的肉膘,要选择山阴、山丘、山间平川的细嫩草场,同时要注意有山顶、山丘可乘凉。秋季是为了增加牲畜的油膘,要选择草质好、凉爽的草场,以增强牲畜的耐寒能力。冬营地主要是为了保护牲畜安全度过严寒而漫长的冬季,要选择山阳地带,一般所选地方都在环形山谷、盆地等凹陷地区的向阳面,这样既能防风,又有阳光照射,而且要特别注意牲畜的卧地。俗语称“三分饮食,七分卧地”,冬天保膘的重要环节之一便是卧地了。
现在,帖木真一家就拖家带口的赶着勒勒车、马匹、牛羊,正在“走敖特尔”的路上,离开乞沐儿合河与斡难河的交汇处,沿河西南而下,寻找一处新的冬牧场过冬。
从清晨天未亮时出发,至傍晚时在乞沐儿合河中游扎帐宿营一晚,夜间点亮篝火,帖木真和合撒儿、别勒古台轮流守夜,以防野兽和马贼到来时,给予帐内的女人和孩子以预警。
万幸的是,这一夜过的很安详,没有什么意外发生,第二日,天才蒙蒙亮,帖木真一家又手忙脚乱的一顿快速拾掇,赶着牲畜,驾着车,继续往南而去。
到了暮色将至时,他们来到了乞沐儿合河上源的一处草原,这里已有数水流过,怯绿连河之干流、桑沽儿河都距此不远,不儿罕山山脉在其西北面,此处草原正是形成了被不儿罕山支脉小山和凸起的草丘围绕的一处环形山谷,四周略高,中间的草场凹陷,采光极好,兼且处于不儿罕山山脉的森林边缘,森林的树木可以挡风,减小风速,而由于树木的存在,到了寒冬时,草场积雪的表面不易结成硬壳,也便于牲畜取食积雪下的干草。
选定了冬牧场后,接下来几天,可把帖木真累的够呛,因为要防止万一积雪太厚牲畜无法在雪地里取食,所以全家人一起出动,要在这选定的冬牧场中割下部分干枯的牧草储备下来,一家人都在抢时间,誓要在入冬第一场雪前,割下足够的冬草!
腰肌酸软无力,简直比“海王”的夜夜笙歌还要废腰!
每每割完冬草后,回到帐中,帖木真都会扑倒在毡子上,一脸生无可恋的盯着毡帐顶部的圆拱形陶脑想着。
当然,他要干的活还远不止这些!除了割草外,在诃额伦的带领下,一家人还用柏木、松木建起了简易的马圈、羊圈和牛圈,在圈里也要铺上干草,以确保牲畜的卧地舒适而温暖。
当忙活完这一切后,东蒙古草原的第一场雪降了下来,它一来便是气势恢宏,伴着刀子般锋锐的寒风凛冽而过,大雪暴的威势如此强悍,仿佛要将天地万物冰结成茫茫白色,“白毛风”,这是蒙古人对它的称呼。
“这白毛风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思啊。”帖木真掀开帐帘矮身钻入了帐内,取下头上的翻毛皮帽,以手哈着气,他抖了抖肩膀上的雪花,略有些颤音的说道。
他方才是被便宜老妈派去牲畜的圈里查看情况了,这冬牧场虽有地形之优,使得风速减弱,但酷寒的天气却依然不减,如果非要有所区分的话,那就是一般的纬度较高、地势平坦、无山遮挡的草场在冬天里可能是零下三十度,而他们这纬度相对低一点儿、有山遮挡、有森林降低风速的冬牧场可能是零下二十度到零下十五度之间。
但是,对于帖木真来讲,都是零下好吗,一样的冻死个人!
“帖木真,来喝碗肉汤。”便宜老妈诃额伦面无表情的一边用木碗乘了肉汤,一边对帖木真道。她还是没有完全原谅她的长子,虽然关心他,但却不想表现的太过。
“行吧。”帖木真呲了呲牙,这是前日他外出打猎时猎获的一只黄羊的肉,虽然这玩意儿的肉质细嫩,味道也鲜,然而,因为草原上的调味料实在有限,使得帖木真总觉得它的肉里透着一股腥膻味儿,连带着肉汤中也带着,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但为了让身体快速暖和起来,他还是走到帐内篝火前,一屁股坐在了毡子上,接过热气腾腾的肉汤,一口一口地喝了起来。
“帖木真、合撒儿、别勒古台、合赤温,今天你们四人轮流在牲畜圈旁守夜,这白毛风下,野兔、黄羊、狍子、土拨鼠都隐了踪迹,成群的那布该失去了食物,说不得就会来偷袭咱家的牛羊,我们要警醒啊!”诃额伦皱眉,沉重的说道。
帖木真知道,狼是出没于大漠草莽间的狰狞野兽,它既凶猛又狡猾,因而蒙古人往往忌讳直呼“狼”这一名字,他们称狼为“和林闹浩”,意即野狗,甚至于连野狗都不呼,称之为“那布该”,意思是“那玩意儿“。
前世,是谁见天儿鼓吹狼是蒙古人的图腾的?帖木真现在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他(她):纯属扯淡!
要知道狼性极为凶残,报复心极重,尤其是失掉狼崽的母狼更甚。如果哪个牧人掏了狼崽,母狼就会招致一群狼一哄而至,每天晚上都会发出凄厉的嚎叫,搅得人心不安,羊犬不宁,有时甚至折腾几个月。这些狼每晚伺机而动,一旦被它们拖走牲畜,有时它们并不吃,而是扒开牲畜的五脏六腑,抛在一边,故意示威。有经验的蒙古老人都会劝说年轻牧人,别惹狼崽。尤其是在白雪皑皑的冬天,几天寻觅不到食物时,狼会龇牙张口地吞噬自己的同类以求生存,物竟天择,弱肉强食。而且狼的鼻子特别灵敏,能在几十里以外就嗅到气味,走路极轻,神出鬼没,不留踪迹。在雪地上走路时,大尾巴在后面一扫一扫的,同时把自己的脚印扫得一干二净,无踪可寻。
狼袭击羊群,一只狼冲击羊群,就能咬死四十多只羊。有的羊甚至连啼叫声也没来得及发出,就立时毙命,其破环性极大!
正是因为狼性的血腥、冷酷、自私,因此蒙古牧民见狼就杀,甚至每到春季还专门打狼,谁还把狼当做亲人,当做图腾?蒙古人从来都对狼没有那么深的感情,更谈不上视狼为图腾。
帖木真表示,据我所见,蒙古人信仰萨满教,信仰万物有灵,从乞牙惕氏始祖孛端察儿至十二世纪末的现在,他们的历史中都木有明确的图腾。千万不要被苍狼白鹿的传说所误导!
听到诃额伦的吩咐:
帖木真:“行吧。”
合撒儿:“哦。”
合赤温:“哦。”
别勒古台点头再点头,毫无意见:“嗯,嗯。”
守夜!又要守夜,唉,好吧,好吧!帖木真现在已然被这残酷的草原生活现实折腾的麻木了。
帖高尔基木真:让暴风雪来的更猛烈些吧!
当晚,帖木真守前半夜,他盘腿坐在羊圈旁,点了堆粪火,裹着厚厚的大翻毛皮袍,屁股下垫着毛绒绒的毡子,手边儿备着一根长棍,棍头微尖,这是为对付狼准备的,在如此大的风雪中,箭受大风的影响会射不准,弯刀又太短,还是长棍实在,当然也要有一囊用来暖身子的马奶酒。
哦对了,他的身侧还趴着一只黑色的大狗,不时用狗头蹭他一下。
话说,从接收的记忆来看,原来的那个“自己”在幼时是最为怕狗的,但现在的自己则截然不同,要知道,他在前世时可是个养狗爱好者呢。
这是一只蒙古细犬,是蒙古人与狼对抗的好帮手,它体型高大健壮、速度快、嗅觉灵敏、搏杀能力强大,向来为蒙古人所钟爱。细犬毛色以白、草黄最为常见,而他家的这只大狗通体黑色,更为稀有。
帖木真向圈内望去,风雪中,他家的羊都俯卧了下来,聚团取暖,不时发出“咩咩”的叫声,而与他们相伴的,还有竖在羊圈四周的几个草人,狼毕竟怕人嘛,万一它不敢来呢。
至于他为何只守在羊圈旁,则是因为狼最爱攻击羊,你让它攻击马群它还真不敢呢,马群团结,它们始终聚在一处,通力协作,运用娴熟的闪、转、腾、跃、扑、撞、尥、踏等动作对付恶狼,即使它们被狼咬得遍体麟伤,在临死前也会踢死一、两只狼!因而狼不敢攻击马群,说白了,就是捡绵羊这种软柿子捏嘛。
裹紧厚实的皮袍,耳边风雪呼啸,身前的粪火被吹地刺啦作响,帖木真隔一会儿喝一口马奶酒,吸溜儿一下冻僵的鼻子,看着羊圈,脑子里却想着前世那带有地暖气的一百三十平大房子,他的眼皮逐渐沉重,眼看着就要这样迷蒙的睡过去了。
直到身侧有“汪!汪汪!”声传来。
有情况!帖木真猛地睁开眼睛,河谷荒野中当“鲁滨逊”的经历使他条件反射般的抓起了长棍,一骨碌站了起来,左手火把,右手持棍,细照之下,两团阴影逐渐靠近了过来。
“呼嚯儿,呼嚯儿!”低而尖锐的叫声传来,帖木真火把前照,我去,搞什么,黑白双煞吗?
他的对面,两只草原狼停下了前进的脚步,甚至往后稍退了退,它们亮出獠牙,如鬼火般绿油油的阴寒眼珠盯着他,与他对峙起来。一只通体银白色绒毛,另一只则呈灰黑色,银白色的那只体型略大,瞎了一只狼眼,狼首上有点点血迹,灰黑色那只体型略小,隐隐以白狼为首领。
为什么出来当黑白双煞?难道是在狼群中争夺狼王地位失败,带着忠于自己的小弟被狼群驱逐了出来?还是单纯的掉了队,又遭遇了其他狼群的袭击?看着白狼头部的血迹和瞎了的一只狼眼,帖木真暗自猜测。
对峙中,黑狼突然俯身在地,白狼猛地转身不再看帖木真,而是瞬间踩上黑狼的狼背,一跃而起,越过羊圈高高的栏杆。翻入了圈中。
霎时间,羊圈内开始发出剧烈的扑腾声,伴随着绵羊惊恐的“咩叫”,甚至连带着不远处的马圈和牛圈都传来了牲畜的嘶嚎!
“小黑,上吧!这里就交给你了!”帖木真看白狼已入羊圈,他摸了摸身侧细犬的黑头,大狗闻声而动,冲向了对面的黑狼,而帖木真则趁黑狼被自家强壮的大狗缠住时,他手持长棍,一越而过,冲入了羊圈之中。
帖木真咬牙,特娘的拼了!该死的玩意儿,要找你也找个富裕的人家去偷吃啊,我家就剩这几只羊了,你还不放过?要是没有了这仅有的几只羊,他家能否活过这个冬天都难说!
此时的帖木真手持长棍,恶狠狠的看着圈中的白狼,它的狼嘴中正叼着一只体型较小的羊,羊血不断的往下滴着,可恶的家伙,还是让它咬死了一只!
帖木真怒火上涌,一棍戳出,白狼甩开小羊,侧跃而起,继而落地瞬间又再度弹起,直冲帖木真面门而来。
帖木真扔出了左手的火把砸向白狼,白狼空中偏头,火把砸中了它银白色的狼身。
“嗷呜!”白狼落地瞬间往雪地上一阵翻腾,扑灭了身上可能残留的火星儿。
帖木真趁势猛地前趋,抡起长棍一棍砸下,“砰!”的一声,力道之大使得长棍“咔嚓”一声折成两段,而长棍砸下之处,溅起一片雪雾,使得帖木真不由的眯了眯眼。
“大哥小心!”一声爆喝从身后传来,接着只听“咻!”的一声,帖木真只觉得耳边有什么东西呼啸而过,而后便听到一声哀嚎,他定睛一看,白狼的狼身上多了一条被划开的血口,鲜血不断的渗了出来。原来是方才,他那大力的一棍未能打中白狼,被它躲了过去。
“帖木真!”
“大,大哥。”
牲畜的嘶鸣声终究是很快惊醒了毡帐中的众人,呼喝中,诃额伦、合撒儿、别勒古台、合赤温、豁阿黑臣纷纷举着火把奔入了羊圈。而刚才让他“小心”,并投掷出弯刀相救的,正是他的弟弟合撒儿。
“白狼未死!额吉、合撒儿、别勒古台、合赤温、豁阿黑臣,大家举好火把,拿好武器,围上去,杀了它!”帖木真大声道。
于是众人举火把缓缓散开,如围猎般渐渐围向了白狼,白狼不断后撤,独目观察着,似在寻找着突围的机会。
帖木真的右边不远就是别勒古台,他的手有些抖,可以理解,虽然他身形壮实,远超一般少年,但他毕竟才十一岁啊,而白狼看出了别勒古台对自己的那一丝畏惧,它毫不犹豫的扑向了别勒古台的方向。
别勒古台呆住了,他的嘴微张,手中的弯刀直直拿着,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扑向自己的白狼。
“小心!”帖木真一个侧扑,挡在了别勒古台的身前,他的长棍刚才折成了两段,手中的一段太短,当他扑到别勒古台身前挡住时,白狼咬断了他手中的半截棍子,一口咬在了他的右臂上
我去!这么厚的袍子,居然也能穿透被咬到肉!帖木真狠狠的咬牙,忍住疼痛,大力甩着臂膀,厉喝了一声:“别勒古台!别愣着,趁现在,杀了它!”
别勒古台惊醒,看着被咬住手臂的长兄,他握紧了手中的弯刀,似是在为自己打气,他大吼了一声,越到帖木真身侧,双目圆睁,瞅准时机憋足一口气,大力的一刀横扫。
半吊在帖木真右臂上的白狼被“噗嗤”一声斩成了两段,狼血喷涌而出,溅红了雪地。
帖木真一屁股坐在了雪地上,别勒古台拿刀站在他的面前,低头看着他,低声问了一句:“为什么救我呢?让它咬死我不是更好?”
风雪中,帖木真仰头看着他,嘴角微扯:“因为你是我的弟弟呢,愚蠢的家伙!”
说完,帖木真就感到一阵头晕,他仰面倒在了雪地上,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在想:我去!木有狂犬疫苗,我不会得狂犬病吧?
随后,他便彻底的失去了意识。
第八章 最后的安定时光
帖木真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热的发慌,大汗淋漓,他的神魂仿佛已经离开了身体,他自己已分不清是在十二世纪末的漠北草原上,还是回到了二十一世纪温暖的家中,他的视线是模糊的,隐约觉得是在躺着,但继而又觉得自己是站着的,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飘忽不定。
他感觉到头痛欲裂,恶心想要呕吐,他努力想要保持清醒,有那么一个瞬间,他感到似乎有人在扒他的衣服,继而一股剧烈的疼痛从右臂上传来。
“呃啊!”灼热而剧烈的刺痛感从右臂蔓延向全身,刺激的他的神魂再度归位,他的双目大张,浑身精赤的他,全身用力,想要直挺挺的从铺着的毡裘上坐起来。
而此时,却有数只手臂强按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硬生生的阻挡了他坐起来的冲动,把他按着躺了下来,那是母亲诃额伦、弟弟别勒古台还有老仆豁阿黑臣。
眼角的余光中,帖木真瞥到合撒儿正用铁钳夹着一烧红的烙铁,毫不留情的印在自己的右臂上,刺啦作响中,他手臂上黑色的血液冒着泡儿,继而不断凝固着。
在烙铁灼烧右臂的剧烈疼痛下,帖木真再度晕了过去,在晕倒前的一刻,他看着一脸专注、拿着烙铁烫他手臂的合撒儿,心中划过一个闪念:前日揍了他两拳,这小子肯定是在借机报复!
“帖木真右臂上的血总算是止住了,别勒古台负责看着他,明日一早,我和合撒儿以及豁阿黑臣,我们三人去往山谷中寻找草药,为帖木真治疗伤口。”诃额伦擦了把汗,颇为担忧的看了晕过去的长子一眼,继而吩咐道。
诃额伦和豁阿黑臣都来自弘吉剌部,这个部落游牧在东部草原的阔涟湖和捕鱼儿湖附近,及其以东的呼歇水、移米河流域,那里与金朝边境接壤,部中之人学到了不少中原的药理,加之部落内的贤人不少,他们又结合蒙古人信奉的萨满教总结出的草原药理,继而将中原、草原两种地域的药理互相借鉴、融合,因此他们着实琢磨出了一些治疗各类疾病的好方子。
接下来的几天,帖木真因右臂被狼咬的伤势而开始间歇性的发烧、呕吐、头疼、浑身酸软,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病号儿,但得益于诃额伦和豁阿黑臣找到的某些他也不知道是啥玩意儿的草药,每日外敷内服之下,病情逐渐好转,五日之后,他已不再发烧,气力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他可以站起来慢慢的在帐内活动活动了,但却仍要尽量减少外出毡帐。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唯一不美的就是,他的右臂上留下了一道丑陋的疤痕。
“大哥,吃药了。”毡帐内,别勒古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
帖木真看着别勒古台端着的木碗中,那不知是啥玩意儿还冒着气泡儿的黑乎乎粘稠液体,再一想到它那“无与伦比”的味道,不由得使他艰难的咽了口唾沫。
“喝吧大哥,有了它,你好的多快啊。”别勒古台一脸真诚的上前一步,把碗举到了帖木真身前。
我忍,我再忍!还别说,这玩意儿虽味道古怪,卖相也差,但对自己的伤却颇为有用,帖木真微微手抖的接过木碗,双眼一闭,也顾不上药烫,仰头端碗,一口而下。
“哦儿!”饮下草药后,帖木真着实的打了个嗝儿,硬是把想要吐的欲望压了下来。
“大哥,再躺一会儿吧,或者,或者我扶你出去走走?”别勒古台看着他,真诚的小声道。
“不用啦,我在毡帐内活动活动就好。”帖木真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别勒古台,将碗塞到他手里,微微摇了摇头。
“哦,那,那大哥你休息,我再到羊圈去看看吧。”别勒古台拿着碗,走出了毡帐。
话说自从替这小子挡下白狼的攻击后,这小子明显对我转变了态度嘛,过去是躲的远远的,害怕我,现在却想要与我亲近。
唉,说来这小子也是个苦命的娃,脑子不咋好使,性格又有些憨直,没啥主见,偏偏又长的壮实,过去被他那狡猾蛮横的同母哥哥别克帖儿随意驱使着与自己和合撒儿作对,他也不敢不听,傻傻的照办着,也是可怜。
不过看他那晚最终鼓起勇气,一刀斩杀白狼的狠厉,倒是又有那么几分外怯内勇的意思,如果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能成为一个极好的勇士。
帖木真算是度过了一个有着病号儿特殊待遇的两周,在这两周里,他不用打猎、不用放马、放牛羊、也不用去拾木柴,有肉汤喝,有手把肉吃,还有马奶酒下饭,算是结结实实的休息爽了。等到两周后,当他再度外出打猎时,他感觉自己都胖了好几斤。
长生天护佑,在接下来的整个冬天,再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袭击事件,当第二年四月冰雪消融时,一家人总算是战战兢兢地的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初春时,家里的绵羊又下了三四个小羊羔儿,在众人的呵护下,幸运的全都活了下来,也得了两只小牛犊,至于那唯一的一匹母马,为了它的“性福”,也为了再生下小马驹,帖木真和合撒儿持续不断的沿怯绿连河上源草原上下搜寻,总算是套到了一匹小腿受伤而落了单的棕黑色野生公马,把它拐了回去。
母马见到它那叫一高兴呐,不断发出ML的嘶鸣,总是拿自己的头向着野生公马蹭啊蹭的“勾引”,这谁顶得住?
于是最终,在帖木真、合撒儿、别勒古台、合赤温四个无聊少年的见证下,母马成功的“睡服”了野生公马。
也由此,帖木真家又有了小马驹,虽然现在他家的人丁还不算兴旺,但牲畜的队伍却稍稍壮大了起来。
“若能一直这样安定、闲适,也还不错?”帖木真一边看着马圈中母马再度的日常求爱,一边吹了声口哨,懒散道。
“安定?闲适?大哥,即便你想,但草原之上,总有那么些人会像那布该一样盯着你,窥伺你,他们不会让我家一直太平下去的。”合撒儿站在帖木真右侧,双臂环抱,淡淡道。
“不会的,不会的,我家已这样穷困了,还有谁会盯着我们呢,一定不会的。”别勒古台站在帖木真左侧,一再摇头,小声道。
“谁?那可说不准呢,冰雪消融,牧草疯长,盗马贼、塔塔儿人、泰赤乌人、甚至是蔑儿乞人,都有可能!”合撒儿淡淡的扫了别勒古台一眼,随即转身,朝着毡帐处走去。
会有人还在惦记着我们?我们都如此落魄了,何况我也没想着弄啥复兴蒙古的大业,更没想着与谁争抢地盘儿啊,对谁能有威胁呢?
一定不会吧?帖木真扭头看着合撒儿的背影,随即甩了甩头,自我安慰的想到。
第九章 泰赤乌人的争吵
当帖木真一家因春时牲畜繁衍而感受到短暂的欢愉之时,黑暗的阴影也正在酝酿着,酝酿着向他们蔓延而来。
春,斡难河中游,月良兀秃剌思之野,雅布洛诺夫山岭、博尔朔夫山及其余脉环绕在它的南北,山地、河谷、盆地星罗棋布,使得这里形成了大片起伏的森林草原带,而这里,便正是泰赤乌诸部的驻牧地。
一顶虽小却颇为精致的毡帐内,有数人盘腿围坐在篝火旁,他们的身前各置小案,案上摆着手把羊肉、奶皮子、烤熟的牛肉还有乘装马奶酒的数个皮壶。
如果帖木真的便宜老妈诃额伦在此的话,一定会咬牙切齿的、一个不差的将他们全都认出来:该死的泰赤乌人!没错,他们是秃带、塔儿忽台、巴合赤、忽里勒、安忽合忽出以及忽都答儿,他们都是当年帖木真父亲也速该死后,抛弃诃额伦孤儿寡母于荒野的忘恩负义者、无情的“亲戚们”,也正是泰赤乌部的首领们。
说泰赤乌部众人是帖木真他们的亲戚,就要从乞牙惕部和泰赤乌部的渊源说起,帖木真的六世祖海都可汗有三个儿子:长子伯升豁儿,次子察剌合领忽、幼子抄真。从海都汗的三个儿子开始,分裂出了几个不同的氏族部落。
其中,老大伯升豁儿有一个儿子名叫屯必乃,屯必乃也有一个儿子,便是大名鼎鼎的合不勒可汗,而合不勒可汗便是帖木真的便宜曾祖父,哦,就是前面儿提到的敢玩弄金朝皇帝胡子、带领盲流儿们抢劫金朝边境,最后还被封为“蒙兀国王”的那位仁兄。合不勒汗有七个儿子,帖木真的祖父把儿坛在其中排行老二,而把儿坛的儿子中,便有帖木真的便宜老爹——也速该。
老二察剌合领忽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人名叫速儿忽都忽赤那,速儿忽都忽赤那也有一个儿子,这便是那位被塔塔儿人许婚酒诓骗,最后被金朝钉死在木驴上的悲情蒙古可汗——俺巴孩。俺巴孩有十个儿子,其中最有名的是合丹,特别注意,这货当年活着的时候,其腹黑与狡诈绝不在合撒儿之下!
老三抄真有六个儿子,后来分别形成了晃豁坛、赫尔帖干、昔只兀惕、雪你惕等诸多氏族,在此不再详述。
总而言之,我们只要知道伯升豁儿的后代合不勒可汗及其子孙继承了乞牙惕部,察剌合领忽的后代俺巴孩可汗及其子孙形成了泰赤乌部。
而毫无疑问的,以上泰赤乌部的首领们:秃带、塔儿忽台、巴合赤、忽里勒、安忽合忽出以及忽都答儿,他们全都是帖木真的从堂兄弟或者族叔、族伯。
一个一头灰白色辫发、颇为虚弱的干瘦老者,他看着环绕而坐的众人,带着咳嗽,率先开口道:“又是一年草青的时候了,难道我们泰赤乌人还不能选出自己的大首领?难道我们还要这样分裂下去,就像没有头马的马群,各自懒散的过活着,被东北边的札答阑部小看,被西南边森林中的蔑儿乞贱种欺辱?甚至南边,连那曾经沦为咱俺巴孩可汗马前一条恶狗的主儿勤人都敢对着我们狂吠,争夺我们的猎物和牧场?都说说吧?究竟谁适合被推戴,成为我们泰赤乌部的共主?”
“秃带叔叔,您是俺巴孩可汗钦定的继承人合丹的长子,合丹大首领去见长生天了,现在,除了您,还有谁能带领我们泰赤乌人呢?”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
秃带,正是那位率先开口的老者的名字,他是俺巴孩可汗的长孙,合丹的儿子。
秃带艰难的咳嗽了几声,他深深的看了一眼方才说话的中年男人,那男人颧骨较高,双目细长,唇上留着一抹八字须,整体给人以阴冷之感,他说话时微微低着头,在往碗里倒着马奶酒。
再看其余众人,在听了高颧骨男人的话后,皆是默不作声,割羊肉的割羊肉,低头的低头,吃奶皮子的吃奶皮子,竟似没听到这提议一般。
以退为进,想把我架在火上烤?安忽合忽出,你这个阴险狡猾的兔崽子!
秃带狠狠的咳嗽了一声,摇了摇头,再度开口道:“安忽合忽出的提议并不可取,我已经老啦,而且一生跟随俺巴孩可汗、忽图剌可汗、我父合丹征战不休,为了咱蒙古人,我与塔塔儿人、蔑儿乞人不知打了多少仗,留下了一身的伤病,就像再也飞不动的老雁,如何还能带领雁群往前飞呢?”
“塔儿忽台,你的部众最多,你来说说吧?”秃带看着安忽合忽出的嘴唇带笑,偏偏这家伙又不再开口,遂对一个挺着一张大圆脸、厚唇、脖子粗短、身材肥壮的胖子发问道。
胖子塔儿忽台拿刀削着羊肉,他张开大嘴,一刀插着肉块儿送到嘴里,他的脸上因此扩散开了几道肉褶子,听到发问,他一边嚼着羊肉,一边哼声道:“我能说些什么呢?让忽里勒说吧,他是我们泰赤乌人中的勇士啊。”随即,他看似随意的扫了忽里勒一眼。
名叫忽里勒的男人是个彪形大汉,留着络腮胡子,但令人意外的是,他却是个粗中有细之人,他几乎瞬间就领会了塔儿忽台的眼神,遂大笑着开口道:“人马部众最为肥壮,俺巴孩可汗的孙子、勇士阿答勒的儿子塔儿忽台啊,他在俺巴孩可汗、忽图剌可汗之时奋勇杀敌,为报塔塔儿人之仇全身上下受创数十处,哪怕是在忽图剌可汗死后,也尽心的与也速该一起并肩作战,又在也速该死后,给咱泰赤乌人带出了多少乞牙惕氏的部众,他壮大了我泰赤乌部啊,有谁比塔儿忽台更适合当泰赤乌人的共主?我推举塔儿忽台为大首领!”
就在忽里勒刚刚说完,一句轻飘飘的讽刺声传来:“也速该?哈!说到这儿,我又想起来了,也速该在时,塔儿忽台还真像个羊羔儿般呢,他为也速该鞍前马后,对也速该表现出了如奴隶般的顺从啊,真是丢了咱泰赤乌人的脸!”
塔儿忽台“啪”的一声将羊肉摔在了小案上,他的一双小眼绷的老大,站起了身,咬牙大声道:“你说什么?巴合赤你这个狗崽子!”
“怎么,我说错了吗?羊羔儿般的塔儿忽台,就你还算战功赫赫?我呸!你有什么资格当我泰赤乌人的大首领?”一个同样圆脸,却显得更加黝黑的胖子一下站了起来,冷笑着继续讽刺道。他叫巴合赤,也是俺巴孩的后人,与塔儿忽台素来不和,凡是塔儿忽台赞同的,他都要反对,凡是支持塔儿忽台的,他都要抗争到底。
“狗崽子巴合赤,你无耻的睡了我的妻子,殴打了我的孩子的仇还没向你报,你却想要再度侮辱我吗?”塔儿忽台大吼一声,双目赤红,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冲向了巴合赤。
“哦呦!”一声惊呼,坐在巴合赤旁,最年轻的忽都答儿吓得迅速的躲到了一边儿,开玩笑呢,两个加起来足有四百斤的胖子若是压在了自己身上,那岂不是会被压成肉饼儿。
“砰!”两个胖子倒地的巨大力量使得小案被压得断裂,放在其上的羊肉、马奶酒、奶皮子、烤牛肉四散飞溅。
塔儿忽台狠狠的压在了巴合赤身上,挥拳直往巴合赤的胖脸上揍着。
“啊!”巴合赤揪住了塔儿忽台的耳朵,使他发出了一声惨叫,随即,巴合赤趁机翻转,将塔儿忽台压在了身下。
“我呸!塔儿忽台,你这个无耻的小人,还敢说我?难道不是你先趁着到我家赴宴,我酒醉之时,你却趁机强行睡了我的爱妾?难道不是你先纵容手下的牧马人和牧羊人抢夺我的马群和羊群吗?我只是以牙还牙罢了!”巴合赤恨声道。
“我要杀了你!”塔儿忽台寻机撕住了巴合赤的辫发,双目血红的大吼着。
“你先去死吧!你这个乞邻勒秃黑!”巴合赤强忍着疼痛,双手掐住了塔儿忽台的脖子。
“乞邻勒秃黑”是塔儿忽台的外号儿,意为“贪婪、吝啬而惯于嫉妒的人”,塔儿忽台有此外号,可见其为人。
“别打了,两位哥哥别打了!你们都是泰赤乌人的首领啊,怎能这样不顾身份,不顾同族的血脉亲情呢?”年轻的忽都答儿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抓住巴合赤的肩膀,把他往后拉着,努力想要将两人拉开。
而此时,安忽合忽出躲得远远的,一脸看戏的表情,而忽里勒,他虽然出言支持塔儿忽台,讨厌安忽合忽出连带着也讨厌他的兄弟忽都答儿,因为他觉得安忽合忽出太过阴险和虚伪,但即便如此,他还没死心塌地到为塔儿忽台亲自出手打架的份儿上。
“够了!忽里勒,上前去,把这两个发狂的儿马给我拉开!”秃带的咳嗽声加剧了,他一脸失望的看着帐内混乱的局面,无奈的吩咐道。
难道我们泰赤乌人还要分裂下去吗?长生天啊,泰赤乌人登上蒙古可汗大位的好运气,难道在俺巴孩时都已用尽了吗?
大而不强,拥众三万余帐(一帐平均五人),聚兵亦有两万余的泰赤乌部,为何屡屡被扎答阑人拐走部众,被蔑儿乞人蚕食草场?就是因为众首领的分裂和矛盾啊,无法团结一心,无法选出领导者,这就是根源!
所以,泰赤乌的部众在一年年的流散往主儿勤部、札答阑部,原本依附过来的赤那思氏、晃豁坛氏等中小氏族也在各自那颜的带领下逐年的投奔了扎答阑人,这种部众的流失,每年虽只有一点儿,但自也速该死后,泰赤乌人离开帖木真母子开始算起至今,也已过了六七年,累积之下,流失的部众也已为数不少,这种流失是可怕的,就如温水煮青蛙般,衰落于无形,当他们今日猛然回首时,已然发现,泰赤乌部开始衰败了。
想到这里,秃带痛苦的闭上了双眼。
“是,秃带叔叔!”忽里勒还是给了老秃带面子,他大步上前,明着是拉架,实则趁机捏死了巴合赤的肩膀,而后猛地用力,将他掀翻了三步之远,忽里勒力大无穷,这回用上了全身力道,可想而知,巴合赤摔的不轻,至于原因么,忽里勒讨厌安忽合忽出,也就连带着讨厌经常为他冲在前面的巴合赤,一条疯狗嘛,他正好借机收拾收拾。
秃带深深的明白,今天的集会失败了,泰赤乌人仍然选不出统一的领袖。
塔儿忽台拥有的部众最多,又有忽里勒及其手下的众多勇士支持,他自己当不上大首领,看来也是绝不会让别人当上的,而安忽合忽出虽然小有智谋,但却过于阴险和精明,没有大的胸怀和气度,加之他与他的弟弟忽都答儿、同盟巴合赤的兵马合在一起也还弱于塔儿忽台与忽里勒,就更不可能战胜对方了。至于秃带自己,他本就年老,所剩的部众不多,远远比不上以上两家。
“走吧,都走吧,今天都散了吧。”秃带疲惫的睁开了眼睛,叹了口气,摇头轻声道。
没有一方想要妥协,泰赤乌人还将分裂、沉沦到什么时候?
第十章 黑暗来袭(一)
塔儿忽台赤红着脸,辫发因撕斗而胡乱的披散着,他就这样怒气冲冲的回到了自己的驻牧地,当他进入自己华丽的毡帐后,他的怒气还未完全消退,于是,他大吼着狂砸着帐内的几案、酒壶和乘装各种器皿的箱子,“砰”、“啪”的声响不断从他的帐中传出。
“我要杀了巴合赤!我要杀了狗崽子巴合赤!脱歹,脱歹!你个贱奴在哪里?还不滚进来见我!”他大喘着气,叉腰朝着帐外大吼。
“我在这儿,我尊贵的首领,小奴在这儿呢!”一个谦卑而略显嘶哑的声音传来,随后,身形高大、却又一脸猴儿相的青年男子弯着腰钻入了毡帐。
他叫脱歹,原是帖木真父亲也速该的侍从,也速该死后,见风使舵的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投靠当时更为强大的塔儿忽台。方才,他是听到了帐内塔儿忽台乱砸东西的巨大声响的,也因此,他更不敢冒然进去,打扰这位脾气急躁的胖首领,当然,他也不敢走远,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呆在帐外,等候召唤。
“去!快去!将阔阔带大萨满请来,让他烧羊琵琶骨,确定吉时,我要带兵征讨巴合赤那个狗崽子!”塔儿忽台咬牙吩咐道。
“是!我的主人。”脱歹弯腰抚胸,而后倒退着出了毡帐,往请大萨满去了。
蒙古人信仰萨满教,认为万物有灵,而萨满则是诸神与人沟通的桥梁,他们相信诸神往往会附在萨满的身躯上,在世间显灵,对人们提出各种所谓的神谕和警告。另外,萨满因与诸神沟通,通晓神意,故而也担负起了占卜吉凶的职责,蒙古人每遇大事,必然请萨满占卜,而占卜的方式,就是烧羊琵琶骨,以观察羊琵琶骨被烧红后显示出的纹理,而根据其纹理,萨满会做出相应的解答,蒙古人称之为“烧琵琶”。除此之外,部落萨满也担负起了治病救人的医师角色,他们或利用祭祀做法、或利用多年经验而累积的草原药理知识,为人们治疗一些疾病,其中占卜最灵、救人最多的萨满自然就变得德高望重起来,从而得到大量蒙古人的尊重与爱戴,其地位甚至能与可汗、部落首领相当,这种萨满被尊称为大萨满。
毫无疑问的,塔儿忽台口中的“阔阔带”,就是他部中的大萨满。
过后不久,脱歹脚步慌张的冲入了帐中,他一脸惊慌的看着塔尔忽台,颤声道:“我的主人,大,大萨满他,他——”
“嗯?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大萨满呢?请的人呢?”塔儿忽台看着结巴的脱歹,气的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怒声道。
“大萨满,大萨满他快不行了!他躺在毡子上,就像流掉了全身的血一样虚弱,他老人家让我请您过去呢。”脱歹捂着屁股,带着哭腔回道。
“什么!老家伙在我去参加集会走时,不还油光满面的吗?怎么我一回来,他却不行了,急着去见长生天吗?走,我们去看看!”塔儿忽台的小眼儿一瞪,大声道,随即他挺着圆滚滚的肚子,率先迈步出了毡帐。
距离塔儿忽台的大帐侧后方不远,一座白色毡子环以蓝边儿的毡帐内,塔儿忽台坐到了一张铺以白狐皮和紫貂皮的毡床边儿,毡床之上,一头白发,脸型消瘦的阔阔带大萨满看起来已然奄奄一息了。
“塔儿忽台啊,我从俺巴孩可汗起,就来到了你父亲阿答勒的身边为他效劳,为他占卜吉凶,为他沟通神灵,在他死后,我又在你的身边辅佐,我曾劝你听从长生天的安排,放弃与安忽合忽出、巴合赤等诸兄弟的争执,团结起来,振兴泰赤乌部,你表面上听了我的话,去参加了秃带召集的集会,但如今看来,你们厮打了起来,仍然没有选择和解,现在,我要去见长生天了,但我担心呐,担心你,担心咱泰赤乌人的将来。黑色的裂变已然开始,在昨日夜里,当一颗流星划过天际之时,我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手握黑色凝血的孩子变成了巨人,他的手中,那黑色的凝血块儿不断的膨胀,不断的变幻形状,不断的变长变大,最终,它变成了一杆金色枪头、黑色马鬃为缨穗的苏鲁锭长枪,巨人手持苏鲁锭猛地插向了大地,而大地之上,泰赤乌部的百姓纷纷化作了血雨,飘散的连一点儿也不剩了,这是灭亡啊,长生天要亡我泰赤乌部吗?塔儿忽台,快快与诸家兄弟团结起来吧,大难就要来了啊!”阔阔带似是回光返照,他猛地双手抓住塔儿忽台的衣领,消瘦干瘪的脸上,双目放出最后的精光,死死的盯着塔儿忽台,声音嘶哑的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塔儿忽台会整合泰赤乌部的,有我在,泰赤乌人会一直强盛下去的,哪里来的灭亡啊,您老人家好好的休养,为我看着那一天到来吧。”塔儿忽台敷衍的回道。
“你!你!唉!”阔阔带看出了塔儿忽台敷衍的态度,他的双手最终无力地垂了下来,他的双眼失去了光亮,无力的瘫倒在了毡床上。
老家伙这是还想劝我与安忽合忽出、巴合赤他们和解?所以才编出什么少年巨人毁灭部落之类的预言来骗我?看老家伙劝和的做派,今日是不会从他这里得到什么讨伐巴合赤的吉时了,算了,算了,还是让脱歹看住老家伙,不要让他胡说,反正他也下不了地,我只需让他不和外界接触就好了。至于吉时,我就对外假装宣称得到了讨伐的吉时就行。
塔儿忽台一边起身,一边想到,竟是再也不看毡床上的阔阔带一眼。
出了帐后,塔儿忽台即吩咐脱歹道:“老家伙没有儿子,脱歹你带人看着他,只能由你亲自入帐给他送吃的喝的,但不要让外人与老家伙搭话,免得他说出什么不吉利的话,影响了我讨伐巴合赤的大计!”
“放心吧,主人!”脱歹一脸保证的弯腰回道。
塔儿忽台回到了自己的帐中,阔阔带毕竟是大萨满,向来以占卜灵验闻名,所以他的话最终还是对塔儿忽台产生了一些影响,当他坐下时,他突然间想起了刚才阔阔带的梦,手握黑色凝血的孩子?
手握黑色凝血,怎么感觉如此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此刻的塔儿忽台,脑中一会儿想着巴合赤对他的侮辱,一会儿想着巨人和黑色凝血,终于,仿佛是灵光一闪,两种想法开始出现了碰撞,并最终形成了两个关键词。
也速该、黑色凝血!
他想起来了!当年也速该的长子帖木真出生时,就是右手握一块儿髀石般大小的黑色凝血块儿啊!
当时,他作为也速该治下的贵族,在帖木真被抱出来时,还亲眼看到过呢!
“呵,也速该留下的坏雏鸟儿们,难道是如今羽翼丰满,想要展翅高飞了?”塔儿忽台眯了眯眼。
巴合赤侮辱他在也速该面前表现出了“羊羔儿般”的顺从,这让他又一次想起了曾经自己的卑微,面对也速该鹰一样锐利的眼睛,他每每都会选择低下头颅。
也速该,一个塔儿忽台今生都嫉妒、痛恨却又畏惧的名字。
“也速该,任你英雄一时,最终还不是早早归了尘土?你的部众,你的牛羊马群,现在大半儿都在我塔儿忽台的麾下,我现在仍能吃着鲜嫩的羊羔儿肉、喝着香甜的马奶酒、睡着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的美艳女人,而你呢?你现在不过是深埋地下的一具枯骨罢了,你远远不如我!对,不如我!”塔儿忽台握紧双拳,喃喃自语道。
他承认,当年的也速该确实英雄一时,他是天生的军事领袖,拥有不凡的作战才能,无论是与塔塔儿人作战,还是与蔑儿乞人厮杀,他都少有败绩。但也速该是极其自负的,也是高傲而刚愎自用的,他的眼中只有勇士,只有作战中英勇杀敌、为他立下战功者,才能得到他的赏识,也因此他的身边聚集了众多彪悍之士。
也速该的骨子里瞧不起泰赤乌部众人,也瞧不起主儿勤部的众贵族,当然就更无视只会挤马奶、为他放羊的无用的普通牧民。
也速该认为贵族们作战不够勇猛,老是贪图小利,并惯于保存实力,所以,他和一众亲族泰赤乌人、主儿勤人的关系并不好,只是维持表面上的和谐而已。也正因为如此,在忽图剌可汗死后,一众蒙古贵族只将也速该推举为了他们共同的军事领袖,却不肯把他推上蒙古可汗的大位,他们之所以还听从也速该的号令,不是因为他们爱戴他,而是因为外部环境险恶,塔塔儿人随时会袭击他们,金朝派往草原的“减丁”军队也会不时的来抓捕他们,所以,他们需要也速该,这位彪悍勇武却又极富军事才华的年轻人来领导他们的军队,带领他们作战,以便击退来犯之敌。
也速该确实能打仗,在他的带领下,蒙古部和塔塔儿部斗的不相上下,甚至还曾擒杀了塔塔儿人中的大首领帖木真兀格和豁里不花,那时,也速该是多么的志得意满啊。
但长生天是公道的,由于也速该目空一切、无视贵族、轻视小民,故而在他刚一被塔塔儿人毒杀后,他所聚集的百姓就开始流散了,当他死后,不用泰赤乌、主儿勤贵族们多加招诱,就有无数的百姓主动来投奔了他们,当塔儿忽台他们移营抛弃帖木真母子而去时,属于也速该的百姓们毫不犹豫的跟着他们走了,没有丝毫的眷恋帖木真母子。
贵族们嫉恨也速该,小民们畏惧也速该多过爱戴他,所以当他一死,他所聚合的一切都一哄而散,不复存在,他那曾经偌大的家业仿佛空中楼阁,根基不稳,一戳即塌!
“当年因为也速该留下的小鸟儿们还没高过勒勒车车轮,按照蒙古人的传统,我没有杀了他们,现在,小鸟儿们长大了,呵呵,是时候抓来烤着吃了啊。”塔儿忽台抽出了弯刀,抚摸着刀刃,轻声自语。
大萨满的黑色凝血预言对塔儿忽台还是产生了影响,加之集会上巴合赤提到也速该名字时对他的羞辱,使他又想起了也速该留下的孽种,他的心中有了决定,带上兵马,冲上去,先去擒住也速该的孩子们,将他们彻底的杀死,也为他与也速该多年的恩怨做一个了结!用也速该孩子们的头颅祭祀天地后,再去讨伐巴合赤那个狗崽子!
三天后,大萨满阔阔带在遗恨中去世,在葬礼过后,塔儿忽台拔出了手中的刀,吩咐道:“脱歹,召集我部的勇士们,聚合兵马,随我先去捉了也速该的孩子们回来,我要用他们的头颅祭祀天地!”
第十一章 黑暗来袭(二)
春天来了,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帖木真驱马持弓,看着不远处草地上,一只土黄色公兔正趴在一只浅棕色母兔后背上狂抖着身体,那架势,就像有着打不完子弹的机关枪一般。
如此好的季节,就我还是一只单身狗!连兔兔都在我面前秀恩爱,没天理!
话说这是无视我的存在啊这是。
也许是“运动”的太过专注,俩兔子没有发现帖木真一人一马的靠近。
“嗖!嗖!”两箭齐发,正在陷入狂热的一对儿情侣被箭镞射在了地上,前腿扑腾着,却怎么也起不来了。
帖木真得意地向后一捋额角的发丝,轻蔑的看了一眼被他箭镞射中的俩野兔:“哼哼,这就是你俩肆意向我撒狗粮的下场!”
随着与这具身体彻底的融合,帖木真的箭术日益精进,像方才那种近距离射猎,对现在的他而言,不过是洒洒水,小意思啦。
按照轮流狩猎的规矩,今日轮到他外出狩猎以补充家里的肉食了,他骑着马悠悠荡荡,沿乞沐儿合河往东北而行,离家尚不算太远,运气不咋地,除了看到这俩在河边急着做“运动”的小家伙儿外,还没能碰到狍子、黄羊、马鹿、野驴等较大型的野物。
“算你俩倒霉,没办法,我今天就只能拿你俩为狩猎开张喽!”帖木真驱马上前,俯身将插了箭矢的俩兔子捞了起来,挂在了马鞍上。
当他准备继续沿河往东北方探索,看看林子里有没有什么大型野物时,“希津津!”,胯下的惨白色骟马发出一声嘶鸣,前蹄不安地抬了起来,不断地踏着地面。
这匹马驯养已久,性情温和,平常不会这般警惕不安,除非是遇敌厮杀之前,只有血腥气来袭,才会使它紧张起来、兴奋起来。
感受到马匹的异样,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帖木真的心头蹿起,他利索的翻身下马,将耳朵贴在了草地上。
“隆隆!”大地在震动!有一股为数不少的马队在向我而来!
不下百骑!来势汹汹!
不管他们是谁,盗马贼也好,其他部落的兵马也罢,敌我未明之下,为了安全起见,我都不能再往前去了!
听着草地上传出的震动声大小,帖木真的心中瞬间做出了决断。
先往回跑再说!尽量的避开他们!
帖木真一骨碌翻身上马,看了东北方向一眼,果然,大股的扬尘已隐隐可见,他果断的调转马头,“哈!”马鞭狠狠一抽,纵马朝着家的方向疾驰狂奔。
“主人!看呐,前面有一个人影,只有一个人!在这春天,为了争夺鲜嫩的草场,诸氏族聚合部落而放牧的时候,他却一个人在草原上纵马狂奔?哪怕是狩猎也不可能只有一个人外出!说不定呐,他就是咱当初抛弃到荒野上,也速该留下的孽种之一!”脱歹一边在纵马狂奔,紧紧的跟在塔儿忽台身侧,一边指着前面大声道。
“哈哈!脱歹,你这家伙的狗眼还真是亮啊,这么远都能看得清?不过你说得对,追,追上去!问个究竟,哪怕他不是也速该家的,也可以抓住了问问他,是否见过那些孽种!”塔儿忽台大笑一声,而后命令身后众骑,朝着前方的人影追去。
这回为了抓捕帖木真一家,他选取了部众中的百名勇士,誓要将帖木真他们全部擒拿!
我去!这些家伙居然还有从马!这不公平!话说看这意思,是朝着我来了!
纵马狂奔中,帖木真朝着身后瞥了一眼,他的眼中,至少上百骑的马队已显出了身形,“隆隆”的马蹄声离他越来越近了。
真是倒霉!看他们这意思,追不上我是不会罢休的,我可不能被他们逮住喽,像我现在这形单影只的情况,如果被这一伙儿来路不明的家伙抓住,要么被杀了,要么就是被抓回他们自己的部落给人当奴隶,我自由人的身份可就要失去了!
有一瞬间,帖木真企图将这一伙儿人引开,以免不远处的家遭受洗劫,但很快他放弃了这个想法。
这里离家不远了,若是现在我把他们引开,万一他们选择了分兵追我,其余的人依旧往前探索,到那时,毫无防备的便宜老妈和家里的几个小家伙儿可就惨了!
还是要一起逃!家里除了两个小马驹,也还有十匹马,够骑了,再弃下绵羊和老牛,只是跑路,应该都能保住性命!
帖木真还是决定往回赶,给家里预警,和家人一起弃下除马以外的其他所有牲畜,先往不儿罕群山中逃命!
“哈!再快点儿!小白!”也亏得这匹惨白色骟马是平时用来外出狩猎骑乘的,在家中一众马匹中,它的速度最快,耐力最好,故而在帖木真的疯狂催命下,它的速度还能保持住而不减弱。
帖木真纵马翻上一个略高的草坡,从草坡上往下看去,绵羊、老牛还有十余匹马分别在坡下的不同地方吃着牧草,星星散散,有三个人影各自看牧着,而再往前看,则有炊烟升起,大小不一的三个毡帐立在那里,那便是帖木真的家了。
“合撒儿,别放了!一伙儿不明来历的家伙正朝我家而来,以防万一是敌人,我们要先避开他们!现在我们要放弃绵羊和老牛,你骑上马,也赶着咱家剩余的马,回家接上母亲,我们往不儿罕山的山谷里去!”
帖木真先是来到了正在牧马的合撒儿身边,大声吼完,合撒儿这小子不愧是脑子灵光的腹黑之子,他只看了大哥帖木真的脸色一眼,几乎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二话不说,抓了一匹骟马骑上,而后赶着其余马向着牧羊和牧牛的别勒古台、合赤温驰去。
“帖木真,这是怎么了!”诃额伦出了毡帐,她抱着一脸不知何事,还在笑着的小丫头帖木仑,沉声问道。
“额吉,没时间了,盗马贼或是别的敌人正朝我家而来,至少有百骑!我们现在只能往不儿罕山里逃,除了马,其他的就顾不上了!”帖木真驰到她身前,在马背上飞快道。
看着长子汗流满面的神色,诃额伦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她毫不犹豫的同意了长子的安排,现在的她家,承受不起一百骑马队的冲击、掳掠,她要保住也速该的血脉,只有保住了性命,才能有一切!
看到母亲点头,抱着帖木仑翻身上了马,帖木真大声道:“合撒儿和合赤温骑一匹马,别勒古台和帖木格一匹马,你二人要拿好弓箭,配好弯刀,要照顾好小弟们,豁阿黑臣和速赤格勒再各骑一匹,大家往西而行,进入不儿罕山避祸!”
帖木真一家纷纷上马,往不儿罕山密林狂奔。
塔儿忽台兴奋起来了,前面的几骑有老有小,他甚至看到了有两人共乘一骑的,长生天给了他好运气啊,从月良兀秃剌思之野率众出发,他沿斡难河往西南方搜寻,一连四天不见帖木真家的踪迹,今日,在这不儿罕山前,他终于找到了他们!
“追上去,我要活的!一个也不要放过!”塔儿忽台的马鞭前指,大声吼道。
第十二章 黑暗来袭(三)
“哈!”帖木真狠狠的抽打着胯下的战马,让它飞驰的再快一点儿。
不妙啊,后面的家伙追的越来越近了,他回头望了下身后的草原,烟尘滚滚,呼喝不断,预示着那百骑马队离他们已然不远了。
特么的,得想办法甩掉他们,帖木真收回目光,一边驱马一边向前方的广阔草原观察,森林高山已遥遥可见,他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离不儿罕山脉不远了。
等等,那是什么?帖木真的目光突然一凝,在视野的西北方向,可见一处奇特的前凸高地,在此处高地的左右,皆为陡峭的石壁,而唯有此前凸高地的一面为坡度较缓的山坡,看着似乎可供马匹驰骋而上,而更妙的的是,从此处凸出部高地的背后开始,就是布满各种雪松、落叶松和其他大树进而往高、往深延展的高山森林,换言之,只要从此处凸出部高地与下部草原连接的山坡上去,众人就可以躲入不儿罕山的森林当中。
一面下接缓坡、左右两面皆不可上,只有最里面的一面连接森林,恰似一处半岛地形,当真易守难攻之地!
帖木真精神振奋,他微微偏头,躲过耳后射来的一只锋锐箭镞,对着身侧纵马的诃额伦等人大声喊道:“大家看,西北面有一处凸出的高地,看着易守难攻,我们往那里去,沿着山坡驰上高地,然后守住高地唯一与下方连接的山坡,与敌对射,逼他们放弃追赶我们,或许就有一线生机!”
“好!”众人看到了帖木真所说的那处凸出高地,纷纷大声同意了。
于是帖木真他们微微调整方向,往西北方的高地驰去。
“快!我们要再快一点!我已经看到那些坏雏鸟儿们的后背了,他们果然长大了不少,远远高过了勒勒车的车轮,抓住他们,把他们带回去祭祀长生天!”塔儿忽台抓紧马缰,他不顾满头满脸的土尘,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亢奋的下令道。
“我的主人,您就放心吧,今天,也速该的余孽们是无路如何也逃不掉的!”脱歹抹了一把头上的热汗,在塔儿忽台身侧恭维道。
这果然是一处易守难攻之地!随着越发靠近凸出高地,帖木真已然看清了高地的全貌,它唯一一处连接下方草原的山坡只容得下三马并行,目测坡长在四十米左右,也就是说,只要上了坡,后面的敌人就无法展开队形进行冲锋,更无法合围他们。
而它的左右两面是陡峭的石壁,皆有尖锐的砂石附着其上,既无法驱马而上,也不利于攀爬,奇特的地貌地形,使人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造物伟力就是这么的神奇。
只要他们一家纵马驰上山坡,守住此处凸出部高地,用弓箭和背后森林中的石头、木桩守住一处,持续的打退驰上唯一一处山坡的敌人,他就可以为母亲、幼小的弟弟妹妹们争取逃入山中森林的时间。
主意一定,帖木真大声道:“这处山坡看着只容三马并行而上,母亲带着帖木仑、豁阿黑臣带着帖木格以及速赤格勒带好合赤温,你们先上,我和合撒儿、别勒古台三人断后!”
说罢,众人自无异议,幼小者本该得到照顾,于是,驰骋间,豁阿黑臣自别勒古台的马上接过了帖木格,速赤格勒接过了合赤温,她们开始加速上坡,而她们的身后跟着的是几匹无人骑乘的骟马、马驹。帖木真、合撒儿、别勒古台降低了马速,拿起弓箭,准备断后,为她们争取上到高地的时间。
“咻!”
“嗖!”
帖木真在马上旋转身形,向后而射,一个骑士追了上来,他用箭射帖木真的马,想要抓活的,但帖木真胯下的小白很是敏锐,它灵活的躲了过去,而后他又想用套马杆套住帖木真,但却被帖木真一箭射穿了头颅。
此时,帖木真他们也已开始上坡,“呃!”骑士闷哼了一声,从马上倒栽了下来,而他身后的一骑来不及闪避,马头被骑士的身躯撞上,“砰!”“咔嚓”,中箭的骑士被马匹撞的骨裂,随后即被后续的马匹无情的踏在了马蹄之下。
一骑上前,将要追上合撒儿时,这小子利索的解下鞍上挂着的铁骨朵,看准来敌,向后猛地一掷,飞出的铁骨朵急如流星,势大力沉,重重地砸在了一名骑士的前胸。
“噗!”由于合撒儿出手的速度太快,猝不及防之下,那名追赶的骑士被砸的吐出大口的鲜血,看来是被砸断了肋骨。
而别勒古台稍稍落后贴木真两人,他的身旁已有一名骑士与他并马而驰,想要将他拽下马来。
看此情况,别勒古台躲过对方的爪子,二话不说,在马上撑起身形,纵身一跃,跳到了对方的马上,在对方身后迅猛的重拳砸其头颅,这憨小子倒是人狠话不多,力气着实不小,在重拳之下,他身前的家伙被生生的砸下了马,晕死了过去。
在一番较量中,帖木真一家终于全部驰上了凸出部高地,而身后的敌人则没能攻上来,还在坡下。
站在高地之上,往下看去,帖木真才看出,此凸出高地呈现出近似梯形的形状,左右两侧悬空峭壁,唯有一面有山坡连接下方的草原,毫无疑问,这是一处草原向高山森林的过渡之地,他们正好可以借助此地形,抵消人数的劣势,也让敌人的兵力优势发挥不出来。
“老妈,不是!额吉,您带着弟弟、妹妹他们先走,还有豁阿黑臣和速赤格勒,也牵着剩下的马赶紧进山,我和合撒儿、别勒古台留下守住这里,拖住敌人!”帖木真一边下马,一边看着众人道。
“不!帖木真,我的儿子,无论何时,我们一家人都要在一起!若是你和合撒儿、别勒古台都死了,那我们一群女人和孩子,就真的能逃得了吗?多个人多分力,我们要留下来,一起对敌!”诃额伦翻身跳下了马背,她抱过帖木仑,坚定的摇头道。
“你们——”帖木真看到,随之,速赤格勒、豁阿黑臣纷纷下了马,合赤温、帖木格也都站在了他的身侧。
“大哥,大哥,我们长大了,是巴特尔了,巴特尔怎么能逃跑呢?”帖木格拿着他的小弓,小脸紧绷的仰头看着帖木真道。
“打走坏人,打走坏人。”不愧是草原女儿,就连被诃额伦抱在怀里的帖木仑,都清脆的招手喊了起来。
帖木真的双目微微湿润了,他又一次感受到了在这个残酷的时代,这个破落草原家族的无限温暖。
团结、抗争,天大地大,绝不轻易服输!这就是也速该家族的信念。
“好!既然这样,我和合撒儿手中有弓箭,我们在这里守住,让敌人的马无法自山坡疾驰上来,母亲、别勒古台你们去往森林,要多折些树枝、多捡些木桩来,我们要用它们围在此处高地上,作为遮挡,以防敌人向上冲时射出的箭簇。还有石块儿也要捡来,可以用以抛下山坡,砸向冲上来的敌人。”帖木真大声道。
第十三章 身陷囹圄(一)
“别勒古台,不要光顾着往下扔石头,你小子倒是躲着点儿射来的箭簇啊,急着去见长生天吗?”帖木真猫着身子躲在围起的树枝后,朝着身侧的憨货大吼了一声。
此刻,他这位力气颇大的小老弟正咬着牙,抱着大石头不断往山坡下扔着,不要命也似,竟丝毫不顾忌从下方飞来的流矢。
由于他和合撒儿用弓箭短暂的争取了时间,使得别勒古台、母亲诃额伦、老阿姨豁阿黑臣和中年熟妇速赤格勒有了足够的时间去就近的林子里捡来树枝、木桩和石头,利用这些,使得众人得以在高地之上围起了简陋的掩体,有了稍稍的躲避之处。
帖木真向下飞快的射出一箭,斜坡距离不过四十米,箭镞急如闪电,直射而去,随着一声战马嘶鸣和惨叫声,一个纵马冲至山坡半中腰的骑士从马上摔了下来。
一箭即中,帖木真迅速的矮下身形,重新藏在了掩体之后。
他刚刚低头,一只箭镞就擦着他头顶的树枝划过,险些射中了他的头颅。
“呸!”
帖木真吹了口气,箭矢划过擦落了树枝上的一片树叶,恰好贴在了他高挺的鼻梁上。
特么的,这些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刚刚追我们时舍不得放几箭,老是拿套马杆想将我们套下马,看那意思大有活捉我们的迹象。
但现在,却又玩了命似的往上冲,还一个劲儿的与我们对射,这射来的箭镞就尼玛没停过!
嗯,看来是惹急他们了,活的抓不住,就弄死算球?
正如此想着,下方传来了一个略显尖锐的声音:“也速该家的人听着,顽抗是没有用的,我们塔儿忽台首领亲率泰赤乌部百骑精锐而来,我们的箭矢多到射不完,我们的弯刀齐齐举起,刀的光亮能刺透黑夜,乖乖投降吧,展现出奴隶般的顺从,塔儿忽台首领会向对待他的爱犬般对待你们的!”
诃额伦猛地站了起来,双手举起一块石头扔了下去,她愤怒的大声吼道:“休想!背弃当年誓言之人,舍弃当年首领之人,该死的泰赤乌人,该死的塔儿忽台,还有你,该死的贱奴,脱歹!”
脱歹眼看石头下来,他躲得倒快,如老鼠般从坡上一溜烟儿驰回了平地。
方才驱马在山坡上喊话的,就是曾为便宜老爹侍从,后来抛弃他们一家,今已为塔儿忽台侍从的脱歹啊。
帖木真脑中划过一缕记忆的丝线。
塔儿忽台?就是便宜老妈经常念叨,恨得直咬牙的死胖子、死叛徒喽,原来是他们来找我们麻烦了吗?
可恶的家伙,我又没想着复仇,你丫的还来主动挑衅找茬?这是要干净杀绝啊这是,帖木真右眉猛地跳了跳。
“额吉,小心!”合撒儿从诃额伦身旁蹿起,将她强行按了下来,重新躲好,这是害怕她只顾着骂人,被暗箭所伤。
“额吉,为了一头肥猪和一条我家不要的贱狗,犯不着动气,相信我,他们迟早会死在我家的战刀之下。”合撒儿轻声道。
“哈哈!诃额伦,怎么样啊,你当年毕竟是弘吉剌部的美人儿,虽然这些年多经霜雪,但我塔儿忽台是不会介意的,只要你来我身边做个女奴,我就放过你的孩子,如何?”这回是一个粗鄙的声音,音调里透着炫耀和得意。
太吵了死胖子!先吃我一箭,帖木真目光一聚,急速起身,趁着双方短暂的对骂间隙,弓矢之快犹如奔雷,迅猛的一箭而下。
“小心,主人!”眼看箭镞穿过骑士们间的缝隙,直奔塔尔忽台面门,脱歹惊恐的大叫了一声。
塔儿忽台太过得意了,他以为有部众遮挡,有恃无恐,箭矢就射不到他。但骑兵们护着他,中间还是有缝隙,他太自信了,自信的认为就凭一群小娃儿的箭术,不可能射得中他。
可他未曾想到,在如此短的时间,帖木真如鹰一样锐利的眼睛,当真就完成了瞄准和射出!
在这危急时刻,大半生积累的,在草原厮杀中保命的经验、或者是逃命的本能救了他,塔儿忽台虽然肥壮,但自救起来却也格外的灵活敏锐,他瞪大小眼儿,千钧一发之际在马鞍上努力向后一仰,寒冽的箭锋擦着他的头皮划了过去,带走了他的一缕猪毛儿。
塔儿忽台流下了冷汗,他艰难的直了直肥硕的身子,继而看着自己的一缕头发在眼前飘落,他恼羞成怒的大吼道:“啊!不要活的了!我们不要活的了!你们,你们全都给我冲上去!用箭、用弯刀给我把也速该留下的孽种射成筛子、砍成肉泥!”
“大哥,好厉害。”别勒古台看着帖木真,双目有光。
“还行吧。”帖木真扯了扯嘴角。
接下来,高地上的帖木真一家,与三三两两冲上来的泰赤乌骑兵不断的对射厮杀,最危险的时候,有三个骑兵同时冲到了掩体近前,眼看就要冲垮防御掩体,此时,却是帖木真、合撒儿、别勒古台踩着掩体借力,三人主动一跃而起,奋力前扑,双手纷纷握紧弯刀,自高处一劈而下,由于未曾料到他们敢主动出击,猝不及防之下,这三个骑兵竟生生的被三人自马上砍断了血肉身躯,鲜血直流。
玛的,我没想杀人啊,这是你们逼劳资的,抹了把脸上飞溅的敌人之血,帖木真握刀的右手微抖。
“我的主人,这处高地、这个山坡,实在不利于咱泰赤乌部百骑精锐展开队形冲锋啊,也无法合围,而那些孽种们贼胆不小,又很是团结,居然敢齐齐主动杀出,而且箭术不弱,总是能射杀我们的人,依小人看,我们不能再让您的勇士白死了,人都是贪生的,哪怕是亲兄弟又如何?不如挑起他们的内斗,就说我们只要也速该的长子帖木真,别的人不要,只要交出帖木真,我们就放其他人走,以此激起他们的求生之心,让他们自己先乱起来,他们的心绪一乱,必然无法团结,届时我们再一举冲锋,定能将他们全部擒杀,这是小奴的一点浅见。”脱歹靠到了塔儿忽台马侧,眼珠转动着小声道。
“好主意!脱歹,你还真是头狡猾的狐狸,来!你们都给我向上喊,交出帖木真,其他人活命!”塔儿忽台扇了扇脱歹的脑壳,兴奋的下令道。
“交出帖木真,其他人活命!”
“交出帖木真,其他人活命!”
靠,死胖子这是要离间我和便宜老妈、便宜弟弟的关系?
帖木真听到高地下方数十人发出的呐喊,心中猛地一紧。
他看向了自己的家人,只见母亲诃额伦“呸”了一声,眼看着又想搬大石头往下砸了,这个动作表明了她的态度:想要我儿子?做梦!
帖木真随之看向合撒儿,这小子抚摸着弓箭,不屑的微微撇头,淡淡的扔下一句:“嘁,塔儿忽台这头肥猪,也配和我家讲条件?”他骨子里和也速该生前一样,看不起塔儿忽台。
别勒古台最简单:双手抡起一截颇为巨大的木桩,直接砸了下去。
其余几人,帖木格、帖木仑和赤剌温,仨小屁孩儿躲得好好的,嘟着嘴齐齐摇头,表示坚决不交出大哥,豁阿黑臣和速赤格勒继续返身去往林中,为他们准备更多的石块和树枝、木桩,以为防御之用,好似根本没有听到坡下那数十人的呐喊一般。
众人用各自的方式向帖木真表明了态度:他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是也速该的长子,是他们这群人的首领,他们不会背弃亲人,不会背弃首领!
呵,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危险,但能和他们在一起,有温暖,也还不错嘛。
伴着响彻高地,嚷着“交出自己”的敌人的呐喊声,帖木真咧嘴一笑,心中想到。
第十四章 身陷囹圄(二)
太阳快要落山了,帖木真仰头看了看已渐西沉的落日,随即摸了摸箭袋中仅剩的两只箭矢。
自正午时分开始,他们一家凭借地利,与泰赤乌人对射厮杀到了现在,此时,他和合撒儿的箭矢将尽,因为逃得匆忙,没有带多少食物,母亲、别勒古台他们的体力眼看着也要耗干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帖木真深深的明白:没有食物,饥肠辘辘之下,他们一家迟早会守不住此地,难逃被泰赤乌人冲上来杀个干净的结局。
“额吉,看来泰赤乌人没有丝毫放弃擒杀我们的打算,守着这里不是办法,没有食物,大家的体力将要耗尽,箭矢也所剩不多,这样下去,泰赤乌人迟早会冲上来的!”帖木真靠在掩体后,看着一样精神疲惫的诃额伦,沉声道。
“帖木真,说吧,你有什么想法。”诃额伦认真的看着长子道。
帖木真透过作为掩体的树枝缝隙,眯眼向山坡下看了看,轻声道:“经过了大半天的厮杀,泰赤乌人也累了,现在,他们不再派骑兵往上冲了,而是正在架起篝火,准备晚饭。”
“我想,天色再暗些后,我们可以先点燃一堆较大的篝火,让他们知道我们还在,这样他们就不至于以为我们跑了,不管不顾的再冲上来,就会继续守在下面,等待明早再行厮杀,当然,未防他们夜晚偷袭,我们还是要尽快离开此地,他们不是嚷嚷着只要我嘛,就由合撒儿、别勒古台二人保护着您和众人离开,走时要匍匐下身形,悄悄的躲入山林中,而我则等待你们走后,留在这里,等过了一阵儿后,我会呼喊着将他们引向山林,让他们都来追我一人,这样,母亲你们就安全了。”
“不!帖木真,我的儿子,怎能让你一个人冒险,去引开泰赤乌人?我们一家要在一起,哪怕是死,也要死在一起!”诃额伦坚定的摇头道。
“大哥,你,不,不行!还是我留下引开他们吧。”别勒古台看着帖木真,红着眼低声道。
合撒儿沉默了片刻,抬头看着诃额伦沉声道:“额吉,大哥说的没错,赤剌温、帖木格、帖木仑还幼小,不能留在这里等死,要为我家存续血脉啊,大哥是乞牙惕部的首领,当然也不能留下,不如就把速赤格勒和豁阿黑臣留下吧,我们走后,就由她们去引开泰赤乌人。”
你咋不说自己留下涅?
帖木真无奈的看着合撒儿,这小子就是个怪胎,说他薄情寡义、冷血无情吧,他又始终维护和忠诚于家族的利益,但这种忠诚只针对亲生母亲和一母同胞的几个兄妹,在他眼里,除了诃额伦、帖木真、赤剌温、帖木格、帖木仑以外,没有什么人是不能牺牲掉的,至于并非诃额伦所生的别勒古台,以及仆人般存在的豁阿黑臣、速赤格勒,他就更不会在乎他们的生死了,或许在他看来,他们本就该随时准备着为自己牺牲。
“好了!我是乞牙惕部的首领,必须听我的!塔儿忽台要的是我,其他人怎么能够吸引住他呢?只有我来引开他,他才会相信的追上来,就这么定了,现在就点起篝火,等待天色全黑后,合撒儿和别勒古台护着母亲他们先走,等逃过此劫,我们就仍在乞沐儿合河与斡难河的交汇处汇合!”帖木真看着围靠在掩体后的众人,坚定道。
“不,万一帖木真你——”诃额伦还待摇头,却被帖木真生生的打断了。
“额吉,我长大了,我才是乞牙惕部的首领,现在您必须听我的!况且您要相信我的本领,愚蠢而急躁的塔儿忽台,还有他带领的一群劣马,怎么能追的上我呢,放心吧!”帖木真看着诃额伦认真道。
“。。。。”
诃额伦沉默了,她凝视着长子,这个她寄予厚望复兴家业的长子,虽然自从别克帖儿死后,他似乎变得有些浪荡,有些失去上进心,但在此关键时刻,他仍然表现出了一个草原巴特尔的担当和气魄。
虽是雏鹰,却已有扑杀恶狼之相。
也速该,你看到了吗?他和你当年是多么的像啊。
诃额伦的眼角湿润了,她闭上眼睛,不再多说,默认了长子的安排。
合撒儿瞥了帖木真一眼,看似毫不在乎的淡淡道:“随便你吧。”
别勒古台涨红着脸想要开口,却被帖木真的眼神制止了,他知道,大哥的主意已定,不是他能改变的了。
“好!就这么定了,入夜即行撤离,长生天护佑,一切都会顺利的!”帖木真扫视众人,一锤定音。
天色终于完全暗了下来,帖木真坐在掩体后的篝火旁,看着最后一人,老阿姨豁阿黑臣的身影隐入了身后的茫茫山林。
他们的几匹马早在一家人冲上高地后,趁着帖木真、合撒二人向下射箭的功夫,就被拴在了林子里,现在,只有一匹灰白色骟马留在了帖木真的身边。
呼,终于都走了啊,呵呵,没想到像我这样懒散的家伙,还有为了别人,牺牲自己,抢着逞英雄的一天?这要放在一年前,我特么自己都不信!
帖木真收回了目光,他一边摇头向篝火里添加枯木,让篝火变得更加明亮些、烟气变得更加明显些,一边苦笑着摇头。
万幸,高地下的泰赤乌人看来是真的饿了累了,他们大部分在烧火造饭,没有再源源不断的往上冲,只是不时的,试探着派一骑往上探一探,以此确定上边的篝火旁仍然有人。
在帖木真几次大喊着往下扔了几块石头和木桩后,或许是认定了上边的人没有跑,他们的试探虽然依旧,但其余的大部分人却坐了下来,安心的吃起了饭。
或许就这样被杀了,我就可以重新穿越回现代,结束这鲁滨逊一般的野蛮生涯了?帖木真突然想到。
“。。。。”
呃,还是算了吧,万一没有回去,那我岂不是形神俱灭,啥都没有了?
我还是苟着好好在这草原上混着吧我,帖木真甩了甩头,迅速将求死的想法从脑海中赶了出去。
嗯,差不多了,便宜老妈他们想必已然躲的深了,我可以开始行动了。
在泰赤乌人又一次派一骑探马向上试探之时,帖木真猛地直起了身来,他举着火把,将右手中的石块儿奋力的朝下扔出,朝着下方大声吆喝道:“哎嗨!塔儿忽台,你这头愚蠢的胖猪!咱不跟你玩了,我帖木真这就要走了!有本事,你就来追我啊,不过我看呐,就你那肥硕的身子,也肯定追不上我吧!来来来,快来追我!”
第十五章 身陷囹圄(三)
“上边儿,上边儿也速该家的孽种在喊些什么?”塔儿忽台坐在篝火旁,从嘴边拿开乘装马奶酒的皮囊,抹了一把肥唇边的奶渍,小眼儿略显迷醉的嚷了一声。
脱歹飞速的蹲在了他的身边,急促道:“主人,帖木真他们像是要跑了!”
“嗯?他们要跑?”塔儿忽台把酒囊往草地上一扔,小眼儿为之一清,他猛地发力,想要从草地上站起来。
但他毕竟饮下了不少马奶酒,加之身形肥硕,猛地一起之下,身形摇晃不稳,眼看就要重新摔坐回去。
“主人小心!”脱歹眼疾手快,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双臂死命一撑,总算是咬牙将塔儿忽台撑着站稳了。
塔儿忽台用力的甩了甩头,使自己精神清醒一些,而后,他环顾左右跟随自己的部众,拔出腰间的弯刀,大声吼道:“孽种们要逃跑了,你们都给我往上冲,定要将他们全都抓住!”
“是!大那颜!(蒙古人对贵族的一种尊称)”骑士们纷纷站了起来,翻身上马,准备朝着山坡杀将上去。
“脱歹!我喝的有点儿晕了,你快跪下来!让我踩着上马!我要带着泰赤乌部的勇士们,擒杀诃额伦那只老雌鸟儿和她所生的坏雏鸟儿们!”塔儿忽台挺着肥硕的肚子,略显摇晃的走到了马边,看着脱歹命令道。
“我的荣幸!”
脱歹嘴上飞速答应了一声,当他跪下时,他的脸上闪过瞬间的痛苦,胖猪塔儿忽台着实不轻呢,让他踩着上马可不是啥令人愉快的事,但他不敢反抗,因为他的前途命运皆操于对方之手,他只能老老实实的跪下来当上马凳。
“冲!”塔儿忽台一声令下,举着火把的骑士们纵马向高地上冲去。
帖木真一手举着火把,一手牵着马,艰难的向潮湿的高山森林坡地深入,越往上,越往大山深处,雪松、落叶松及其他不知名的松树丛就越发繁密,以至于有时他不得不用弯刀砍开一些较低的拦路树丛。
特么的,应该没再跟上来了吧?帖木真短暂的松开了马缰,喘了一口气,用手抹了抹额头上的细汗。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已然没有了星星点点的火把光亮尾随,也没有了呼喝声,四周陷入了一片寂静。
当他在高地上喊完那些侮辱塔儿忽台的话后,他便迅速的骑马往森林中深入,果然不出他所料,塔儿忽台带着人马追了上来,因为夜间光线暗淡,在高山森林里,哪怕有火把照明,也无法瞄准,所以泰赤乌人跟着他,在零零散散的射了几箭后,眼看着他的火把还隐约亮着,便也放弃了想要射杀他的打算,只是大声呼喝着紧紧的尾随着他。
不行!我不能停下来,我要趁着天还没亮,有黑夜做保护,加快脚步,尽量在山里苟的更高些,更深些,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命!
帖木真吐了口唾沫,再度抓住马缰,艰难的继续向大山深处行进。
第二天黎明,晨曦透过了不儿罕山的森林,塔儿忽台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儿,疲惫而声音嘶哑的开口道:“脱歹,脱歹,发现他们的踪迹了吗?”
泰赤乌人已然一夜未睡,起初追赶时,他们还能看到前面火把的微弱光亮,到了后来,上山的路越发难行,而前面的家伙们速度却丝毫未减,火把的光亮离他们越来越远,到最后彻底的消失不见了,所以结果便是:泰赤乌人不知道在何时,跟丢了那些孽种们!
“我的主人,我看我们好像,好像是迷路了啊!”脱歹看着四周密布的松林,小心翼翼的回道。
“什么!迷路了?不可能,咱泰赤乌人可不光是草原上的游牧人,同样也是森林的好猎手,怎么可能迷路?”塔儿忽台嘶哑着嗓子吼了一声,唾沫飞溅。
脱歹吓得缩了缩脖子,他试探着低声道:“主人,这追了一夜,也未抓到他们,眼看着咱们就要进入不儿罕山较深处了,勇士们也都颇为疲惫,咱,咱还追吗?”
他可是听说,这不儿罕山深处颇为神秘诡异,常常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有些人进入深山,就再也没有出来,有些人出来后却神志不清,精神混乱,变成了傻子,还有些人出来后就瞎了双眼,从此不会说话,因此,大多数蒙古人相信,不儿罕山的深处有神魔栖身,不容凡人窥伺。
“怎么?你小子怕了,追,怎么不追,这一次不把也速该留下的余孽全部擒杀,我塔儿忽台誓不罢休!”塔儿忽台警惕的看了看死寂一般幽暗的森林,他慢慢的咽了口唾沫,狠狠的瞪了脱歹一眼,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似的,恨恨道。
然而,当他刚刚说完“誓不罢休”的话语后,异象出现了。
“轰隆!”
“咔嚓!”
“呃啊!”
森林上方的天空突然响起了惊雷,一道闪电迅猛而下,劈中了一名泰赤乌骑兵,转瞬之间,妖艳的火光大起,竟是将之生生劈成了两段,诡异的火焰燃烧着,伴随着那名骑士短促的一声哀嚎。
“。。。。”
塔儿忽台看着那惨象,直愣愣的呆住了。
“长生天!长生天发怒了,长生天发怒了!”泰赤乌部的骑兵们纷纷惊恐的喊叫着,他们跪在地上,双手抱头,以头触地,瑟瑟发抖。
蒙古人最怕打雷,他们认为雷声是长生天的叫声,是天神的怒吼。
“主人,主人呐,不能再追了,咱不能再追了啊!”脱歹吓得跪在地上,颤声道。
“长生天真的要护着那些孽种?不,我不甘心,不甘心。”塔儿忽台望着闪电造成的余火,喃喃自语着。
“主人,咱,咱还是先想办法回到那处高地守着吧,那些孽种们没有食物,进了深山,要么被山中的神魔坏了神志,要么被野兽所吃,而小人进山时看了看,那处高地就是出山的一个口子,哪怕他们有长生天护佑躲进了深山里,但他们没有食物,就总要出来的,我们只要守在那里,就一定能抓住他们。”脱歹急声道。
“嗯?没有骗我?守在那里真能抓住他们?”塔儿忽台的小眼中闪过希望,哑着嗓子问道。
“真的,真的,我的主人,相信我,若守在那里抓不到他们,您就把我的脑袋割下来,然后拴在您的战马尾巴上!”脱歹“自信”的保证道。其实,他哪里知道守在高地处能不能抓住帖木真他们?他只是现在太过害怕了,不想再往前搜寻了,所以满口胡诌,一心想要先把塔儿忽台骗下山,停止深入不儿罕山罢了。
“好,好,我们这就回去,回到进山前的高地处守着,一定会等到他们的,一定会的。”塔儿忽台精神微振,自我安慰似的说道。
“主人,我们迷路了啊,想要回去,就需要有丰富山林狩猎经验的老猎手出来,为我们找到回去的路。”脱歹小声提醒道。
“老猎手,老猎手?锁儿罕失剌!对,锁儿罕失剌!去!去把他叫过来!”塔儿忽台先是眯眼自语,而后小眼儿一亮,吩咐脱歹道。
“是,主人,我这就叫他过来!”脱歹的精神猛地一振,从地上蹿了起来。
对啊,怎么把这老家伙忘了呢?想当年锁儿罕失剌也是拉弓满月、刀斩敌酋的一流勇士,是森林狩猎的一把好手儿,而且还懂一点儿萨满之道,算是个多面手儿。就是现在,老家伙虽然腿有点儿瘸了,手有些抖了,但他那双眼睛还很是明锐,依靠着往日的经验,指挥着他那沉白、赤老温两个儿子,也能屡屡在森林中猎到大型野物,在部落中很有些名声。
他确实是个有经验的老猎手!
这回他们从月良兀秃剌思之野南下搜捕帖木真一家,考虑到春季,马匹瘦弱,一路上难免得病,主人就把锁儿罕失剌这个懂点儿萨满之道的老家伙也带上了,嗯,同时被带上的还有他的两个儿子:沉白、赤老温。
锁儿罕失剌这懂点儿萨满之道,简单来说便是人医、兽医、占卜都会点儿,就比如在一周内,这老家伙两天是人医、四天是兽医,还有一天可能是在烧琵琶骨占卜,就是这样。
当然,他之所以当不了大萨满,一是因为他出身在速勒都思部低贱的贱民家庭,不是草原贵族家的成员,二是丫的占卜天赋不高,准确率太低,占卜二十次,可能只有一两次能蒙对,远远不如阔阔带那般知名大萨满预测吉凶、传达神谕来的准确,这一点很重要!
所以,直到如今,锁儿罕失剌虽也算有些本事,却终究不过是泰赤乌部的一个普通贱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