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府招亲
大唐贞观三年,长安东市。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王子安拎着手中的羊肉,微微眯起双眼,挑着好看的眉毛,抬起头看了一样头上的太阳。看日头,约莫有后世九点出头的样子,斜斜的阳光从柳树光秃秃的枝丫间倾泻下来,让他不由微微有些失神。
虽然穿越已经有大半年的时光,但他还是很不习惯这种通过看日头判断时间的日子,他都有些怀念那些被自己摔坏的闹钟了。
“娘亲,这位大哥哥长得真好看——”
稚嫩的声音忽然从身边响起,王子安恍然回过神来,低头看去,只见路边一位大约七八岁的小姑娘,正仰着小脸,一脸好奇地打量着自己。
在她旁边,是一位挑着炊具的年轻妇人。长安街头,常见这种流动的小吃摊点。这位年轻妇人,虽然衣衫破旧,浆洗的有些发白,但是缝补的细密严谨,此时见王子安望过来,不由欠身一礼。
“不好意思,小女冒昧,望公子海涵——”
“没事没事,我就爱听这样的大实话!”
王子安呲牙一笑,掏出一文钱,从路边卖糖人的小摊上随手摘下两个憨态可掬的糖人,笑眯眯塞到小姑娘的手中。
“乖,奖励你的,会说你就多说点——”
原本有些拘谨的年轻妇人,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旋即意识到有些失礼,又手忙脚乱地道歉,连声道。
“公子使不得——”
“有什么使得使不得的,左右不过两个小孩子的玩意儿而已……”
王子安随意地摆了摆手。见王子安如此,年轻妇人也不扭捏,道了一声谢,扭头对着自家女儿说道。
“莹儿,还不快谢谢公子——”
见母亲允许,这孩子才一脸欣喜地接过糖人,小心翼翼地放在嘴边舔了一口,两只好看的大眼睛,顿时就眯了起来。王子安这才满意地抬起头来,随意地问了一句。
“这位大嫂,看你行头,似乎是做流动餐点的,但为何不去西市摆摊,反而来了这东市?”
东市多达官贵人,商铺以金银器皿这些奢侈品为主,像这些流动的摊头小吃,主要还是得靠那些混迹于西市的贩夫走卒。
“回公子的话,我们原本也是在西市的,但是听闻宿国公府上的小姐,今日要在东市抛绣球招亲,所以才来赶赶热闹。”
摆摊当然得赶热闹,王子安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提着手头刚买的羊肉,转身就要走开,忽然心中一动,猛然转过身来。
“大嫂刚才是说谁家小姐要绣球招亲?”
“是宿国公府上的小姐。”
说到这里,这位小娘子话锋一转。
“这程府小姐不仅端庄贤淑,而且长得如花似玉,闭目羞花……”
宿国公府——程咬金有个闺女?
还长得貌美如花?
我咋就有点不信呢。
王子安瞬间就想起了隋唐演义中对程咬金样貌的描述:
“蓝脑袋,靛脸朱眉,铜盔铁甲,骑着大红马,端着大斧子,嗷嗷直叫唤,这好比瘟神相似啊,看着都瘆人呐——”
遗传学告诉我,闺女大多数都长得像爹。
“大嫂是见过程家的这位小娘子?”
见这位走摊的小娘子,说的活灵活现,又不似作伪,王子安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
“小妇人不过是一乡野村妇,哪里有福分见到人家国公家的小姐,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年轻妇人摇了摇头,目光中有些躲闪。王子安没注意到她隐蔽的眼神变化,随意地点了点头。
就程咬金这家世地位,闺女别说闭月羞花,就是长得平平无奇,求婚的队伍也能踏破门槛,至于抛绣球招亲?
这十有**是长得像爹,嫁不出去,想逮住谁坑谁呢……
王子安幸灾乐祸地腹诽了一句。
穿越大唐半年多了,虽然对后世传说中的程咬金等人十分好奇,但他丝毫没有结交攀附的意思。大唐盛世安稳,自己做个悠闲自得的富家翁他不香吗?
非得跟那些人搅合在一起,有什么好处?
后世九九六的福报还没过腻呢!
这一世,只求念头无碍,逍遥快意,做个富足自得的乡野闲人。
故而,对摊贩大嫂的话,他也没往心里去。
不过脚下却一转,随着人流走去。
绣球,是不可能抢的,打死都不可能抢,但热闹得看。抢绣球招亲,多新鲜呢!
你想,活生生一个大姑娘,站在台子上,就这么一扔定终身,得有多不靠谱。不是谁都有唐僧他妈那样的好运气,砸一个俏书生抱回家,这万一要是砸到位又丑又老的乞丐怎么办?
想到好玩处,他忍不住嘴角上调,露出一丝笑意。此时阳光从侧面照过来,照在他俊美无俦的脸上,整个人显得更加的飘逸出尘,宛若谪仙。
瞧得年轻的摊贩大嫂都不由呆滞了一瞬间。
就在此时,大街上人群一阵骚动。
“快看,快看,程家娘子的马车过来了——”
大家上的人群呼啦就围过去了,尤其是一些年轻男子,拼命往前挤。年轻的妇人,赶紧把头一低,伸手拉着女儿躲到了路边,王子安有些好奇地抬头看去。
只见不远处一队护卫,护持着一辆宽敞精美的马车,正迎面而来。所过之处,引起街头一片骚动。
“程家娘子,小生崔家十七郎,在此有礼了——”
“程小娘子,看我看我,我是国子监的汪——哎哟,是谁推我——”
“程小娘子,我对你仰慕已久——哎哟,别挤,别挤,我的帽子——”
……
“呸——一群臭不要脸的!”
王子安暗暗地唾了一口,一群臭不要脸的家伙,老爷们的脸都让你们给丢尽了——不过,要是很漂亮的话也不是不能考虑,话说这程家的小娘子难不成长得真很漂亮?
他忍不住踮起脚跟,举起手中的羊肉,往前挤去。
“借光,借光,小心挤一身油哈——”
所过之处,一阵唾骂之声,王子安也不以为意,自顾自往前挤。
他不知道的是,他背光而立,面露微笑的一瞬间正好撞到了车内两人的眼中,引来一个粗豪嗓门花痴般的惊呼声。
“妹妹,妹妹,快看,那个俊俏的书生,真俊啊——”
此时眼看着马车走近,车窗忽然就毫无征兆地被人挑了开了。
惊鸿乍现!
人群一阵骚乱,王子安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二章 看看谁是倒霉蛋
第二章
车窗处,露出一张俏生——额,露出里面一张圆滚滚的大脸,扫帚眉,豹子眼,鼻孔上翻,嘴唇环凸,膀大腰——额,腰被马车挡住了,看不到。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目光接触的一瞬间,王子安竟然感觉那车上的程家小姐,竟然冲着自己非常“妩媚”地笑。
王子安顿时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闭月羞花,这是把花都给毒死了吧!
他心有余悸地回过头来,目光幽怨地瞧了一眼,牵着女儿躲在路边的年轻妇人。
果然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差点就上了这女人的恶当!
马车上的程府“佳人”惊鸿一现,车窗瞬间垂下,在人群乱七八糟的表白和喧嚣中渐行渐远,往东市而去。
呸!
没出息,这群不想努力了的臭男人,不要脸,亏他们能下得去嘴!
王子安鄙夷地瞧了一眼,尾随着马车,混在不断大声表白的男人败类中间。
呵——谁娶到谁倒霉,也不怕午夜梦回被吓死。
“不行,我得去看看,到底是哪个倒霉蛋会撞到大运,哈哈,也不知道洞房的时候,忽然见到自己的新娘子,他脸上的表情能有多精彩——”
王子安一边拼命往前挤,一边不无恶意地腹诽身边这些同类。
他不知道的是,在那眼神交汇的一瞬间,车里也响起一声低低的惊叹声。
“颖儿妹妹,看到没,看到没,那位书生长得真是太好看了!快停下,快停下,我下去给你捉了来——”
“姐姐休要胡说,什么捉不捉的,我们又不是山贼,要抢压寨夫人,被爹爹知道小心撕烂你的嘴。再说,我又不是真要找个夫婿……”
一道婉转轻柔的声音低低响起,刚刚挑起的车窗瞬间被重新拉了下去。
车内随即响起一道压抑粗豪的笑闹声。
“怕什么怕,我这叫女承父业,爹当年在瓦岗不是也——哎哟,别掐别掐——那位小书生长得可真俊俏,我看真的可以……”
如果王子安知道,自己刚刚险些就被人抢去做了压寨夫人,恐怕早就落荒而逃。
此时,他全然不知危险地跟着车队,走走停停,心情愉悦地吹着悠扬的口哨,一心一意想要吃程咬金家的一个大瓜。
东市的中间,有一处挺大的广场。此时,广场的正中,搭起了一个二层的彩棚。
彩棚前面人头攒动,有油头粉面的权贵子弟,有身着青色长衫的国子六学的书生,也有衣衫破旧面有菜色的普通百姓,最过分的是,里面还挤着不少头发都白了大半的老家伙……
就这小身子骨——一想到车内女子威猛的形象,王子安脑海中不由闪过一副画面,旋即打了个寒颤。好吧,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还想学人家吃口软的,只能希望他们自求多福了。
离得太远看不清楚,离得太近有中球的风险。王子安东张西望,想找个安全又舒适的据点。
“陛下,你看,这里好像就不错,位置安全又隐蔽,绝不会被我家那俩丫头瞅到……”
程咬金望着前方不远处的一个角落,眼睛顿时就是一亮。
“果然是好地方,背风朝阳,前面还有一棵老歪脖子树,知节,你眼光不错——不过,我说过多少次了,在外面不要叫我陛下,叫二郎——”
李世民点了点头,对程咬金挑选的位置表示满意。
“好的,陛下——”
程咬金敷衍地应了一句,自顾自找了个角落先猫起来。要是被家里那俩丫头发现自己偷偷出来看,那不是要了老命了。
“我看,要不就这里了吧,玄成,你看呢——”
李世民扭头看了一眼一直拉着一张臭脸的魏征,笑呵呵地问了一句。
“我无所谓,我就是要看看,他程老匹夫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女婿!”
魏征一甩袖子,语气不忿地回了一句。
“找什么样的女婿也不管你们家屁事,怎么也比找你们家老二强一百倍。哼——三棍子砸不出个响屁,别说我家丫头看不上,老夫看着都憋气!”
程咬金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讥。
“你们家那几个夯货怪不憋气,天天在长安惹事生非,呵——长安四害,名头倒是比我家老二响亮的很……”
两个人各自吹胡子瞪眼,然后齐齐冷哼一声,扭过去头去不搭理对方。
李世民不由一阵头疼。
自从魏征为儿子亲自到程府求亲被拒后,就跟程咬金怼上了,相互看不顺眼。
“老程,说实话,你们家丫头到底是咋想的,就算玄成家的不成器,不是还有我们的吗?你看,承乾,青雀,还有恪儿,哪一个不是个顶个的好人才,只要你肯点头,紧着你们家闺女挑,至于让闺女出来抛这绣球吗?这不是瞎胡闹嘛!”
程咬金和魏征闻言,齐齐翻了个白眼。
你们家那窝子也没什么好东西!
……
王子安环目四顾,见人群之外的角落里,有三个老男人在那里探头探脑地往彩棚处观望。眼前不由一亮,就这里了!
左倚歪脖子老树,背靠高高的墙根,背风朝阳,安全感和舒适度顿时拉满!
“可惜,少了一捧瓜子……”
王子安不无遗憾地摇了摇头,拎着羊肉信步走了上去。
“三位老哥,瞧热闹呢……”
王子安往跟前一凑,径直就挤到李世民和程咬金中间。
这个位置,角度正好,阳光也正好,还能靠着歪脖子老树,位置绝佳。
如果不是老远就看到这小子脚步虚浮,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书生,刚靠近那会儿程咬金就一脚丫子给踹出去了。没想到的是,这小子毫无自觉,竟然把自己给挤出来了!
气得他冷哼一声,就想发作,这时,李世民和魏征也不由扭头看这只忽然挤进来的哈士奇。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闪过一个念头:这是谁家的子弟,好一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
就连气哼哼想要发作的程咬金,语气都不自觉缓和了几分。
“你是谁家的子弟,为何老夫没见过你?”
王子安也不由楞了一下,没想到猥琐地窝在这里的三个家伙,气度个顶个的不凡。
身边的干瘦老者和魁梧汉子且不说了,中间那位三十出头的中年男子,剑眉星目,气度雍容,一双狭长的眸子如古井不波,深沉内敛。虽然身上的锦绣长袍稍显破旧,但身上那种矜贵的气度压都压不住,让你不自觉地把目光集中到他的身上。
我呸!
长得好看了不起啊,一个大男人,长成这样子,你这是要靠脸吃饭还是咋地。
总之,比我帅的没一个好东西。
第三章 我不是瞧不上,我只是瞧不上
第三章
王子安内心酸了一句,直接给对方贴了一个软饭男的标签,顿时没了搭理的**。
“我不是也没见过你,这有什么好稀奇的——你又不是我们小区片警……”
自顾自往老树上一靠,就等着吃瓜。谁知道他不搭理别人,别人反而对他有了兴趣。
“这位小哥,我瞧你年纪轻轻,又一个人亲自上街买肉,应该是尚未成亲吧?为何不上前去凑个机缘?凭小哥的才貌,说不得就能成就一番良缘呢……”
呵,观察的倒是挺细致,你以为自己是狄仁杰吗?王子安内心吐槽,瞥了一眼身材干瘦,撅着山羊胡的老者,爱答不理地回了一句。
“良缘?怕不是孽缘吧?小子福薄,可消受不起程府的千斤厚爱……”
你们怕是还以为小爷我没见过那位程家小姐的尊荣?
“我说你小子什么意思,你给老夫好好说清楚——”
还没等问话的软饭男回话,旁边身材魁伟的老者便炸毛了。
“看个热闹而已,你瞎激动个啥啊——”
王子安被眼前这老者给吓了一跳。
不是怕他,关键是看老爷子架势,自己这小身板不一定干得过他。赶紧一转身,把手中的羊肉给横在了身前。
“我给你说,咱君子动口不动手哈。我不是吓唬你,你别看我长得瘦,可双臂有千斤之力,你要是敢乱来,就你这老胳膊老腿的,可不够我一只手摁的,小心伤了你哈——”
嘿——
对面的老者直接给气乐了。
“就你?还双臂有千斤之力,还伤了老夫?老子一个能打你一百个——”
“老程——”
眼看着程咬金就要爆走,李世民赶紧制止了他。开玩笑,在这里闹事,是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偷偷溜出来看热闹嘛!
“陛——必须让这小子给我老程说清楚,他小子凭什么瞧不上程府!”
真神经病!
王子安瞅了瞅一脸激动,随时都可能暴走的老者,刚想脚底抹油开溜,忽然间身子就僵住了。一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神情。
就在刚才,程咬金说到双臂有千斤之力的时候,一股奇特的能量和信息涌入他的身体,他的双臂竟然真的就拥有了千斤之力!
“哈哈,我就说嘛,穿越众怎么可能没有超能力!”
什么穿越众?
什么超能力?
这么俊俏的孩子,怕不是被程咬金这老匹夫给忽然吓傻了吧!
“哎呀,老丈,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快,再骂骂我,再骂骂我!就骂我——有万夫不当之勇,有空前绝后之才,骂我琴棋书画无所不精,骂我家财万贯——不,骂我是大唐首富,妻妾如云,金枪不倒……”
王子安一把拉住程咬金的大手,目光狂热。
程咬金:……
这孩子怕不真是被我吓的痰迷心窍了吧?
听说痰迷心窍者打一巴掌就能过来,这孩子虽然嘴欠了点,但也没什么大错,可不能坏我手里。想到这里,程咬金抡起巴掌,一巴掌就扇了过去。
如果不算幼儿园和小朋友抢东西的英勇事迹,王子安前世后世加起来也没打过两次架,哪里想到这老头说动手就动手。顿时吓得眼一闭,头一缩,但两只手却像长了眼睛似的,下意识地闪电抓住,嘭地一声就拽住了程咬金的手脖子。
鬼使神差地顺势一带,抬腿一脚冲着屁股蹬了过去。程咬金顿时就身不由己,腾腾腾地跌了出去去,直接摔了个狗啃屎,差一点就撞到墙根上。
不要说程咬金,李世民和魏征都给这忽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
这个看上去小白兔般无害的小伙子,这么猛!
程咬金的武力值他们是知道的,虽然比不上尉迟恭和秦琼等人,但那也是大唐顶了尖的武将,没想到在这小子手中竟然不堪一击!
李世民等人震惊的不行,王子安也给吓了一跳,我这么猛的吗?
但旋即,惊喜感便被身上的酸痛感给取代了。这个时候他才回过神来,自己双臂虽然经过强化,有了千斤之力,但小身板还是原来的配置,根本支撑不起这种强度的折腾。
“呵——给你说了,别乱来,你不听,看——不够我一只手摁的吧……”
王子安两腿发软,肩膀处酸疼地想抽搐,斜靠在歪脖子树上,装作轻松地睥睨着程咬金。
不是要强行调戏,实在是两腿它不给力……
程咬金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摸着还在隐隐发疼的手腕,目光震惊地看着王子安,眼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这小子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兔,是个扮猪吃老虎的少年高手?
一想到这里,他身子一展,把李世民和魏征挡住身后。
“说吧,你到底何人,想干什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四周,心中暗暗叫苦。
找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实在是太偏僻了,急切间,连彩棚那边的护卫都招呼不及!
王子安现在也是麻杆打狼两头怕啊。
要是对面这个暴躁的老头再来一次的话,自己十有**得挨揍。不能急,得稳住。
“你们想干什么——警告你们,这里可是天子脚下,首善之都,如今的圣上,英明神武,明察秋毫,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好皇帝,绝容不得你们这些人在长安胡作非为……”
李世民不由面露微笑,这就很舒服。
这是谁家的孩子,很有前途啊!
“老程,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吓坏了人家小孩子——”
魏征也板着脸,不阴不阳地挤兑他。
“多大一把年纪了,欺负一个孩子,你也真长本事……”
程咬金:……
程咬金给憋得脸都红了,但偏偏还不好解释。两只拳头捏起来,真想揍人啊。
算了,算了,不能被陛下和魏征老儿看了笑话去。
王子安一看,对方竟然有两个帮自己说话的,真是好人啊。往李世民身边凑了凑,赶紧跟程咬金解释。
“我说这位老兄,不,老爷子,千万别生气,气大伤身哈。我跟你说,刚才那真是个误会,我不是瞧不上程府,我只是瞧不上程府那位小姐——”
“嘿——你算是个什么玩意儿,还瞧不上我——咳——程府上的小姐!”
王子安这么一说,程咬金好不容易压下的火气,腾地一下子就又起来了,气得胡子都哆嗦了,捏着拳头就要找王子安拼命。
第四章 那我就放心了
“老程,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你莫不是真要砸了程府的场子?”
魏征忽然不阴不阳地说了一句。
程咬金神情一滞,跟施了定身法似的,整个人顿时楞在那。
我到底要不要给我面子?
幸好还有个明白人!
原来你们也怕程咬金家的势力啊,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
王子安心中大定,刚想脚底抹油的身子,又慢条斯理地退了回来。
“看热闹,看热闹——人家大喜的日子,我们捣什么乱啊,对吧——”
说着乐滋滋地又跟李世民挤在一起。
“老哥,一看就是个明白人,回头我请你吃饭哈——”
“哼!”
程咬金余怒未消,冷着脸,直接插入李世民和王子安之间,把王子安挤到边上。
此时听到王子安的话,忍不住冷哼一声。
“我们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缺你点猪食……”
土鳖!
王子安心中腹诽,脸上露出真挚诚恳的笑容。
“实不相瞒,再下的厨艺绝对是世间一绝,放眼整个大唐,我要是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王子安一边说着,一边满心期待地看着程咬金,希望这个老家伙再挤兑自己几句。就算再捞个厨艺一绝的能力,也是白赚的。
谁知道,程咬金听了他的话,直接两眼一翻,没搭理他。
你这样,我很难办啊。
王子安觉得自己得跟这老头好好沟通沟通,你不骂我,我咋进步啊。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前面人群中彩声四起,王子安顾不上搭理这三个莫名其妙的家伙,赶紧踮起脚后跟往前观看。
此时彩棚上已经站了两位头戴帷帽的年轻女子,虽然帷帽低垂,看不清面貌,但身材却是一览无余。
当先一位,正是那位面容惊悸的程府小姐,这会儿总算看清楚了,果然是膀大腰圆,拳头上可以跑马的汉子。站在她身边的女子,倒是前凸后翘的,一副上好身材。
啧啧,若是程府的小姐能有这个水平,这碗软饭,本公子也愿意啃啊。王子安内心腹诽一句,对结局就更期待。
“程小娘子,我这里,我这里——”
“呸——走开!程小娘子,看我,看我——”
“程小娘子,在下乃翰林……哎哟……是谁踢本公子屁股……”
“呸——翰林有什么了不起,程小娘子,在下是个粗人——”
……
台下手臂招摇,乱哄哄一片。
嘿——不用急,早晚有你们哭的时候。
“也不知道哪个倒霉蛋,会撞到大运,无量天尊,愿佛祖保佑他,洞房不会被那无盐女给吓死——”
诋毁我的宝贝闺女,是可忍孰不可忍!
程咬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屁股猛地一撅,就把王子安给撞出去了。
事发突然,王子安一个趔趄,差点给他拱得摔到地上。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就觉得觉得头皮一紧,就像被什么洪荒猛兽盯上了一般。
抬头一看,顿时亡魂大冒,刚才程咬金这一屁股把他挤出了墙角,此时正好和台上那位程府小姐的目光撞到一起!
他分明地看到,那位可怕的程府小姐,正瞧着自己露出惊喜的神情。
吓得王子安赶紧爬起来,看了看自己与彩棚之间的距离,见隔着足足有十几丈远,这才放下心来。
还好,还好,本公子还是安全的。
“妹妹,你就算是要找个摆设堵别人的嘴,也得找个顺眼的不是?你看那个小书生,多俊俏——把绣球给我,我给你逮住他——”
王子安这边还没庆幸完呢,就见台上的程府小姐低身和身边的女子耳语了几句,那女子的目光也往这边望了过来。微微迟疑了一下,把手中的绣球交给了小姐。
王子安就见这位拳头走马的小姐,身体微微后仰,手臂抡圆,口中发出一声响亮的嘿声,绣球脱手而飞!
急若流星,上面的红绸被风扯得笔直。
王子安只觉得眼前一个黑影越来越大,直奔面门而来。
卧槽,他下意识地伸手往脸前一挡。
嘭!
一个红灿灿,软乎乎,挂着彩绸的绣球就抓入了手中。
人在墙角站,球从天上来。
老匹夫坑我!
王子安顿时亡魂大冒!
“恭喜小哥——”
见此一幕,身后的李世民等人神情一愣,旋即醒过神来。程咬金神色复杂,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这样的小伙子,跟程家那丫头倒也算是郎才女貌。见事情已成定局,李世民和魏征笑呵呵地围了上来,双手抱拳,连声恭喜。
恭喜你个大头鬼啊!
王子安犹豫都没犹豫,一抖手就把手中的绣球塞到了还在发呆的程咬金手中。
“老兄,送你一场富贵哈——”
话音未落,拔腿就跑!
你坑我,我坑你,从此我们两不相见,相忘于江湖!
王子安这一手,让三个人都有些猝不及防。稍一愣神的功夫,彩棚前的人群和护卫就已经奔着这边来了。
三个人对视一眼,一脸懵逼。
“陛下——这——”
“还不快追——”
叫程咬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李世民一把给拉起来跑了。这要是被人发现绣球在程咬金手中,那热闹可就大了去了!
女儿抛的绣球被老爹抢了去,不用等明天,就能轰动整个长安!
这个时候程咬金才如梦初醒,恼羞成怒地低骂一声。
“看我不打死这个小兔崽子!”
三个人非常有默契地把长袖往脸上一遮,追着王子安的背影,抱头鼠窜!
程咬金一边跑,一边咒骂。
手中的绣球就跟个烙铁似的,拿也不敢拿,扔又不敢扔,唯恐被什么阿猫阿狗地给捡了去,坑了自家姑娘。
所有人,都呆了!
这绣球,你要么抢,要么不抢,你抢了就跑,玩得是哪一出?
关键是,你让我们怎么给主家交代啊!
麻蛋!
“兄弟们,给我追,务必把姑爷给抢——不,给请回来!”
如果不是他把这个请字喊得咬牙切齿,大家伙险些就信了。
这群人,大多都是在瓦岗就跟着程咬金干的老兄弟了,这会儿追起来分外的卖力。
听着后面嗷嗷叫的老兄弟们,程咬金心中叫苦不迭。
往日打劫的时候都没见你们这么积极过!
ps:感觉好凉啊,像单机。有人在看吗?
第五章 你们跟着瞎跑啥
长安东市,顿时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当先一个俊美无俦的年轻书生,拎着羊肉,亡命狂奔。身后不远,三个锦衣男子紧追不舍,再然后就是一群程府的护卫嗷嗷叫的喊!
“姑爷,别跑——”
“姑爷,我看你往哪里跑——”
“姑爷,呔——此路是我——咳,快快停下来!”
程咬金:……
彩棚上。
“妹妹,别伤心,我去给你抓回来——”
彩棚上,拳头跑马的程府小姐,一撸袖子,就要从台子上跃下,被身边的女子一把给拽住了。
“姐姐,抓什么——这样岂不是更好,连假夫妻都不用装……”
威猛的姐姐神情一滞,停下身来,有些遗憾地望了一眼亡命狂飙的俊俏书生和后面的三个“小跟班”。
可惜了,这么俊俏的小书生!
但旋即,目光就露出一丝疑惑的神色。
“妹妹,后面那三个背影,我怎么瞧着有些眼熟啊……”
只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才能支撑一个猥琐的灵魂。为了能让自己的身体,支持自己未来在大唐的腐朽生活,王子安穿越半年来,一天锻炼都没耽误过。
小身体,倍儿棒!
这一通跑,一时半会之间,愣是没让李世民和程咬金等三人追上!
“这混小子,是,是属狗的吗?怎么,怎么,跑,跑,这么快!”
李世民和程咬金还好些,魏征给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胸肋之间都隐隐作痛。如果不是担心被后面程府的护卫给追上,早蹲地上不干了。
“玄成,你先找个地方躲一躲,我和知节来追他,我还不信了,我还追不上他个小兔崽子!”
李世民虽然是马上皇帝,但这几年也撂下的差不多了,这一通跑,也给累得不轻。
我拐,我拐,我再拐!
仗着对街道熟悉,王子安拐过一个又一个路口,最后钻过一个隐蔽的狗洞,才算是摆脱了身后的大尾巴。
王子安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可算是逃过一劫!
听见身后的动静,王子安还很贴心地把羊肉交到左手,上前搭了一把手。
“两位老哥,你们这么一大把年纪了,都是有儿有女的人了,人家姑娘还能赖上你们?跟着瞎跑啥——瞧这给累得……”
李世民一边狼狈地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边张着大嘴拼命缓气。程咬金又是遮脸,又是抱球的,跑得姿势不对,累得也是够呛。这会儿连找王子安麻烦的力气都没有了,靠在墙根上呼呼喘气。
王子安走上去,恨其不争地拍了拍程咬金怀里的绣球。
“我说,你简直就是死脑筋,这绣球自己不用,不会留给自己家里的年轻人吗?程家的姑娘虽然长得磕碜了点,但人家好歹是高门大……”
敢说我闺女磕碜!
我踏马抽死你!
程咬金气得,抡起绣球就砸了过去。
嘭!
两只手跟成了精似的,自动就给把球抓住了。
王子安细心地给他拍了拍绣球上沾的泥土,又塞了回去,语重心长地劝道。
“娶妻娶德,虽然程家姑娘确实是磕碜了点,但人家家世好,体格好啊,一看就是个能生养……”
“老夫我跟你拼了——”
程咬金嗷嗷叫地要跟王子安拼命,被李世民连搂带抱地给拉住了。
“老程,老程,别生气,别生气,有话好好说……”
王子安也有些生气,这老家伙不识好歹!若果不是想从你身上再蹭点超能力,小爷我才懒得跟你废话!
“不要拉倒!”
王子安一把把绣球从他怀里扯了回来,转身就塞到了李世民的怀里。
“他不要送你——”
话音未落,绣球就被程咬金闪电般从李世民怀里抢了回去。
李世民:……
王子安摊了摊手。
这人就贱皮,给不要,不给还抢。
算了看在你是我的福星份上。
“我们也算是一起钻过狗洞的老朋友了,缘分难得,走,我请你们吃顿好的——”
王子安说完,晃了晃手中的羊肉。
程咬金嘁了一声,不屑地扭过脸去。没见过世面,说得跟谁没吃过羊肉似的。
“羊肉炖炖或是烤烤,那就叫吃羊肉了?错!吃了我做的羊肉,你们才会知道,什么算是白活!”
为了蹭超能力,王子安也算拼了。
“激将法,幼稚!”
程咬金毫不客气地戳穿王子安的小把戏。王子安不说话,弯腰从地上拿起一块小石子,轻轻搓动,细细的粉末便从指缝间滑落。程咬金瞧得眼皮子直跳,识趣地不说话了。
“相逢就是有缘,今日难得遇到一位这么有趣的年轻人,走——老程,我们去尝尝这位小厨神的手艺——”
李世民很利索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假装没看到王子安的指缝间滑落的石头粉末。
“请——”
王子安伸手延请,刚要起身带路,就觉得一股熟悉的酥麻感再次降临!
夸奖也行!
今日可是捡到宝贝了!
王子安不由心中大喜,就在刚才,一股跟厨艺有关的记忆和经验瞬间传入他的身心,他感觉自己的厨艺直接达到了小神级!
有这手艺,大唐生活的幸福指数飙升好几个段位啊。
美滋滋!
可不能让这两个老家伙白白溜走了!
“这小子莫不是心怀不轨,为什么一个劲瞅着我们偷笑?”
程咬金被这小子看得有些发毛,偷偷扯扯李世民的衣襟,小声提醒。
“刚才若不是人家手下留情,那一脚下去,你现在还趴着呢……”
李世民刚扭头吐槽了一句,就见王子安一脸热情地回过头来。
“你们俩,嘀咕啥呢,还不赶紧的,要是被程家的人追上,可别怪我不仗义哈——”
“正在期待你的美食呢——走,走,走——”
李世民一遍强笑着回应,一遍偷偷给程咬金做了个闭嘴的手势,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没办法,怕这身手恐怖的小子忽然翻脸啊。
从延兴门出去,穿过护城河,再走四五里路,就走到了王子安住处。柴门篱墙,很常见的长安农家小院。虽然院子不大,但胜在干净敞亮。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日头也到了正午的时候了。三个人消耗过大,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有啥吃的,赶紧弄吧,越快越好——”
第六章 如果不是这么坑
李世民扫了一眼王子安的小窝,立马就对王子安的生活情况有了个大致的了解。
单身,独居,没有仆从下人。
所以也不奢望直接开吃了,只能指望王子安做的饭毒不死人了。
王子安正蹲在院子的水井旁洗羊肉呢,回头一看,李世民和程咬金跟大爷似的,早就坐桌子边上等着了。
嘿——你们还真不知道客气!
“那谁——老李,别傻坐着啊,你去把厨房里面的炉子搬出来!今天阳光不错,我们在外面吃。老程,你也别干坐着,过来帮忙剥几头蒜,把萝卜菘菜清洗干净——”
李世民和程咬金相互对视一眼。
这待遇,可真新鲜了。
得了,指望着外面这小子一个人,还指不定什么时候能吃饭呢,反正这小子也不知道自己二人的身份,干就干吧。
两个人,分头行动。
“这个莫不是就是你说的炉子?这里面烧的是何物?瞧着竟是与石炭有几分相似——不对,不对,不是石炭,没有石炭的异味,也没有石炭的毒烟,这到底是何物?”
这边羊肉还没放下呢,那边厨房里就传来了李世民一惊一乍的声音。
“就是那个,里面是石炭,不过我加工处理过了,你搬得时候小心点,抓两边的把手,别把自己给烫着。”
“知道了!”
李世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这小子简直把自己当傻子,那么旺的炉火,自己傻吗?用手去抓……
“去,把我的鸳鸯火锅——就是灶台旁边那带两个耳朵的铁锅拿出来清洗一下……”
见老李搬完炉子,跟土包子似的,一个劲绕着炉子转圈,王子安不由无语。这些有钱人啊,拨一拨转一转,眼里一点活儿没有,不指使就不知道干。
“啊——啊——好——”
李世民整个人都是懵的,王子安喊他都有点反应不过来。刚才他整个人都快趴炉子上了,确认是石炭,真的没多少异味。
若是石炭能用来做饭取暖,那每年该少冻死多少人——他的眼中露出热切之极的神色!
不行,这种技术,必须想办法要过来!
所以,想着心事的李世民,对王子安说的什么锅,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在厨房找了半天,才拎了一个炒瓢从厨房里出来。
“我看这个东西跟锅有几分相似,是这个吗——”
王子安给气得。
“这是炒瓢——炒菜用的!带耳朵的那个,知道了没!”
李世民这才一脸尴尬地又跑回去拿了出来,一边走还一边念念有词。
“你说的是这个釜吧?不过这个釜好生奇怪,怎么里面还有个隔断,使用起来岂不是碍事……”
“说你没见识,你还不承认,告诉你,这叫鸳鸯火锅,我专门定制的,放眼天下独一份,待会儿让你长长见识——先刷刷吧,我去摘几颗青菜——”
李世民拎着锅刚要去洗,整个人忽然就愣住了。
“你说什么,摘青菜?这个季节,你去哪里摘青菜——”
李世民拎着锅,一脸怀疑地看着他。他现在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小子是找借口偷懒,指使自己干活。
“还能哪里,院子里呗。”
王子安一边说着,一边走到院子的西墙边上,把铺在低矮温室上的草苫子掀开,里面顿时露出一抹青葱的绿意!
韭菜、白菜、菠菜、荠菜、生菜、豌豆、空心菜、金针菜、萝卜、水芹……如果没看错的话,那一排刚长出叶子的,应该是胡瓜!
李世民和程咬金给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
这都入冬一个多月了,就连自己想要吃一盘青菜都是奢侈的时候,这小子竟然在自己院子里种出了青菜!
整整一大畦,各色菜品!
两人眼都红了,想自己堂堂皇帝(国公),跟这小子一比,自己过的那叫日子吗?
饭桌上连个绿影子都见不到!
“你,你究竟何人?竟然能违逆天地伟力,使作物逆季节生长……”
身怀如此本领,竟然甘愿蜗居在这小小的庭院里。李世民目光灼灼地看着王子安,如此大才,必须收入囊中,怎么可以屈居乡野之中!
“少大惊小怪的,一个简陋版的大棚而已,看你们这没见识的熊样。行了,行了,想吃啥,赶紧自己动手拔——对了,小心点,别给我踩坏了……”
王子安随口叮嘱了一句,从兀自呆愣愣的李世民手中抢过鸳鸯锅,径直放炉子上去了。没有电磁炉和煤气,就是这么麻烦,你得用炉子慢慢弄。
不过,王子安倒是特别喜欢这种生活节奏。
自己慢悠悠地熬一锅粥,悠悠然地喝一杯小酒,不用慌也不用忙,你能特别真实地感觉自己在活着。不像前世,弦月高挂时就匆匆起床上班,漫天星辉中才能精疲力尽地回家。别说自己喝个闲酒,能喝一碗粥都恨不得它瞬间变凉。
葱姜蒜红枣八角,外加一块萝卜,一把枸杞,一根早就炖好的带肉大骨头。一边清汤,一边放上点茱萸,鸳鸯火锅的汤底就算是齐活了。
茱荑的口感原本跟辣椒还有些差距,但如今他的厨艺已经进入厨神级,已经足以弥补这点遗憾了。
“吃火锅,没有这玩意儿,终究是差了那么点意思……想”
豆腐、鸭血、还有绿豆粉丝,可惜没有地瓜,不然红薯粉丝会更符合他的口味。加上老李和老程刚刚清洗好的青菜,只等片好羊肉,汤底烧开,就可以开吃了!
他这边刚弄好,一回头发现,老程这憨货更过分,竟然把自己种的水芹都给拔下来了!
“你见人家谁家吃火锅用水芹的——算了,你们没吃过……”
程咬金面色讪讪,兀自嘴硬。
“谁规定吃那个什么——火锅不能吃水芹的,老夫就爱这一口不行吗?”
“行,行,行,只要你乐意,这里面的东西随你吃——”
两个二货,懒得理你们!
他提着羊肉,拎着菜刀,犹如厨神附体。
刷刷刷!
羊肉片的大小均匀,厚薄相等,比前世机器片的都要强上三分。
啧啧,这双臂有千斤之力就是好,片起羊肉来酣畅淋漓,跟自己的如今的小神级厨艺正好是绝配!
大唐悠闲生活必备技能已经迈出第一步。
“好刀法!”
李世民和程咬金瞧得不由目光闪动,望向王子安的眼神不觉就有了变化。尤其是程咬金,目光就有些复杂。
这小子,如果不是这么坑,还真是丫头的良配!
嗯,得再观察观察。
第七章 这个人咱丢不起
“老程,去——把蒜砸了,那谁,老李,去洗洗这几碟子,待会放蘸料——”
把两个人打发出去,王子安到厢房搬了一坛自制的二锅头。从市面上买的普通酒水,自己二次蒸馏的。
没办法,大唐写酒的诗歌不少,读起来也很好,但喝起来真差劲,酸涩就不说了,有时候还一口一口大渣子。作为一位穿越众真忍不了,只得自己靠着前世的一点经验,弄个简易版的蒸馏设备,自己加工了下。
算不得什么好酒,但纯粮食的,加上蒸馏的器皿全部用新鲜的竹竿打制而成,喝起来竟然还带着一股淡淡的竹叶的清香,别有一番滋味。
寻摸了几个浅些的杯子,一起扔给撅着屁股洗碟子的李世民。
“老李,这几个一块刷出来吧。”
李世民飞快地捞了一遍就提出来了,一边往回走,一边往手上哈气。
“水真是太凉了,我的手都要冻僵了——”
王子安一边往碟子里倒自己调整的蒜蓉和蘸料,一边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你用凉水刷的啊?厨房那不是有热水——”
李世民:……
为什么朕忽然这么想揍他!
锅内加的是热水,这边羊肉刚片好,那边就开了锅。掀开锅盖,豆腐推进去,鸭血放进去,羊肉也倒进去,水中一个打滚,就变了颜色。
浓郁鲜香味道扑鼻而来,李世民和程咬金情不自禁地吞了口唾沫。这是新鲜玩意,没弄明白之前你得稳住,看别人怎么吃,不然弄错了要丢份。
稳!
“可以吃了——看着点——”
王子安夹起一片羊肉,轻轻抖了抖上面的汤水,在蘸料上一滚,放到了嘴里。
温润厚实,满口生香,妙不可言。
再来一块微辣的。
这就是小神级厨艺?
王子安从来没吃过如此好吃的羊肉火锅,更别提李世民和程咬金这两位从没见识过火锅魅力的大唐土著了。一看王子安已经吃上了,赶紧操筷子上了。
清汤的不错,茱荑的也不错!
不错,不错——不错个屁!
“你们俩,哎——我说你们俩——”
算了,不说了!
王子安也赶紧举起筷子,加入抢食的大军。
连续六盘羊肉!
大家抢食的速度才算缓下来。
“真是人间美味——”
李世民一边似模似样地捞着鸭血,一边感慨。若不是这小子身怀大能,他都想把他送到宫里给自己去当个御厨。
“王小子,我们合作开个酒楼吧,就专门做这个——”
程咬金吃得满嘴是油,一边塞一边不停地呜呜说话。
这货是地道的肉食动物,李世民还间或吃点青菜,这货只逮住肉捞,三四斤羊肉,大半下了他的肚子。
“火锅配酒,越喝越有,别光顾着吃菜,来,尝尝我酿制的二锅头——”
王子安把小茶碗往两个人身前一推,提起酒坛子就准备给两人倒酒。
“这是喝酒用的?”
程咬金不屑地撇了撇嘴,一把推开。
“这是老爷们该用的杯子?换大碗来!既然想喝酒,那就得喝痛快了,想当年,爷们喝酒那都是论坛喝——”
李世民端起酒杯看了看,有些矜持地笑笑,冲着王子安点了点头。
“换个大的也好,省得来回倒酒麻烦——”
王子安有些佩服地点了点头,默默地给他们竖了个大拇指。起身道厨房给端了两个大海碗。
“这还差不多!”
程咬金满意点了点头,爷们喝酒,要的就是个痛快!
“朕——真是好酒没有痛痛快快地喝过了,今日难得老魏不在身边唠叨,又遇到了小兄弟这样年轻俊杰,那就索性喝个痛快!”
“两位最好还是悠着点,——我这酒可跟一般的酒水不同,要是喝醉了……”
王子安觉得还是友情提醒一下比较好,还得指望着从这俩二货身手蹭技能呢。真要是醉自己这里,还怎么蹭啊,再说,伺候起来也是个大麻烦。
“呵——小友只管放心,我二人别的不敢说,这酒量还是有几分的……”
李世民瞥了一眼酒坛,心里一乐。这孩子估摸着自己酒量不行,还以为别人都像他一样呢,不过可见人性不错。
好吧!
王子安把酒碗都拉到自己这边,提起酒坛就倒。千斤之力就是方便,单手提着,都能倒的四平八稳纹丝不漏。
“我还以为真是什么了不得的酒水,瞧着白泠泠跟水似的,还能醉得了人?你不会真的拿白水来蒙我们吧——”
程咬金瞅了一眼,有些怀疑地瞅了一眼王子安。这小子可真是个坑货,备不住真会戏弄自己。
“来,尝尝——”
王子安把酒碗往两人跟前一推,做了个请的姿势。
刚才隔着火锅,还没觉得怎么样,如今推到面前,两个人才不由脸上现出惊异之色。
这酒远处看白泠泠似水,端起来才发现清澈凝练,酒香扑鼻。
“好酒!”
两个人忍不住赞叹了一声,但就这品相气味,就不是凡品。说不准又是和火锅一个档次的珍品。
“人生得意须尽欢,会须饮三百杯!两位请——”
王子安端起自己面前的小酒杯,举手示意。
“人生得意须尽欢,会须饮三百杯——好诗,想不到你小子酒量不行,倒颇有几分豪气——来,是爷们就干了它!”
程咬金豪气万千地端起大海碗,冲着王子安示意。
“好诗,痛快,当浮一大白!想不到乡野之中竟然有小兄弟这样的大才,这是皇帝之失——来,干了!”
想不到一次随性的外出,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人才,决不能放任他在荒野之中!李世民望着王子安,如看稀世珍宝一般,两眼都快放光了。
说完,两人端起碗来,豪气万千地一饮而尽!
额——
酒一入口,李世民和程咬金的老脸就扭曲成了茄子。这可是足足有五十多度的二锅头,不是唐朝的低度酒。
王子安瞧着两个人僵住的样子,一脸拘束地端起酒杯。
“我干了,你们随意——”
说完,一饮而尽。
没事,二两的小杯子,三两杯还不在话下。
程咬金:……
李世民:……
两个人可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就是蔫坏。把梯子都给抽了。
这个人咱丢不起!
两人一闭眼,咕咚咕咚就给干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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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老李啊,你懂个屁
“真是好酒啊,好酒!”
缓了半天,两个人才缓过起来,感受着唇齿间带着淡淡竹子清香的余味,两个人忍不住齐齐赞叹。
自己皇宫里珍藏的贡酒,跟眼前这二锅头一比,根本都不能算酒。
“这是何酒,为何辛烈至此!竟然比草原上的烧刀子犹酷烈十分,朕——真还没见过如此酷烈的水酒!”
一大碗二锅头下肚,李世民两颊顿时浮上一层红晕。
你这是没见过老白干!
王子安心中吐槽,随手提起酒坛子就给两人又满上了。
“两位好酒量!真男人!一看就是个痛快人,来,尽情喝,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望着满满一大碗二锅头,李世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天这么喝下去,十有**要栽。刚想找借口推脱,就听程咬金豪情万丈地一拍胸脯。
“来——满——满上,满上——今天不醉——不醉不休——”
这话说完,伸手就把酒坛子抢过去了。
“来——来——二,二郎——不醉不归,谁耍滑头——谁,谁孙子——”
咕咚咕咚就给自己和李世民满上了。
李世民:……
忘了这老匹夫喝酒爬壶了。
……
暮色四合。
院子里的三个人,已经喝得勾肩搭背,差不多了。
程咬金喝得面红耳赤,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水芹,煮都不带煮的,直接在辣汤里刷一下,拿起来就啃,咔咔咔的,跟吃大葱似的。相比而言,李世民就矜持多了。
端着个酒杯,放声高歌。
“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惟有饮者留其名啊……”
唱完,李世民打了个酒嗝,醉眼朦胧地看了一眼王子安。
“真是好诗啊,好诗——”
“好,好诗——”
程咬金咔嚓,咬一口水芹,也醉醺醺地跟着附和。李世民鄙夷地瞥了他一眼,没搭理他。
这个粗鄙的家伙,懂个屁的诗,知音只有王小兄弟啊!
古来圣贤皆寂寞!
那些凡夫俗子,蝇营狗苟之辈,只看到自己为了龙椅大开杀戒,哪里知道自己内心的苦楚!
人生,寂寞啊!
还好,有将进酒,有这位小兄弟!
“小兄弟不仅膂力过人,精通农家之术,还有如此惊人的才华,蜗居在此,岂不是屈才?何不出来做官,做一番大事业,也好封妻荫子……”
李世民虽然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但当皇帝的惯性,还是让他忍不住出声招揽。
“做个屁的官,跟着李二那憨货能有什么好?我自己在这里,想吃点什么吃点什么,想玩点什么玩点什么,想睡到什么时候睡到什么,想娶几个老婆就娶几个老婆,逍遥自在,难道他就不香吗……”
王子安见这货又来鼓动自己,没好气地怼了他一句。
这货吃着自己的,喝着自己的,还想坑自己,真是个没良心的狗东西!
“你说,说,说谁憨,憨货呢——你,凭,凭什么,说,说陛下憨,憨货——”
程咬金大着舌头,挣扎着,就要站起来跟王子安理论。
“滚一边去,没你什么事——小兄弟,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论,为何说我——我们陛下憨,憨货——”
虽然喝得有些大了,但自己说自己憨货,还是让他微微有些尴尬。
“当个破皇帝有什么好?你看看他,有我们逍遥痛快吗?天天憋在他那个破宫殿里,跟只笼中鸟似的,关键是还整天忙啊忙的,累得跟龟孙子似的。他竟然还抢着去做——这他妈不是憨货是什么玩意儿……”
说完,王子安懒洋洋往椅子上一靠,语气有些感慨地补了一句。
“更何况,他为了当这个破皇帝,竟然还杀兄弑弟,逼退太上皇,弄得父不父,子不子,兄不兄,弟不弟,只剩下孤家寡人,岂不是人间残剧——要是我,打死也不作这破皇帝——”
“大胆!”
程咬金被王子安这一番话吓得顿时就是激灵,冷汗瞬间就把后背给打湿了,连酒都醒了大半。
“皇帝又没在这里,你这是跟谁表忠心呢?最烦你们这种舔狗,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商贾,连在皇帝面前说话的资格都没有,却偏偏表现的跟皇帝的脑残粉似的——我难道说错了,就算是皇帝站这里我也敢这么说……”
二锅头加身的王子安,颇为豪迈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杀兄弑弟,逼退父皇。
这几年来,都成了他心中的刺,成了谁都不敢触碰的逆鳞。
这小子……
李世民脸色铁青,声音都有些发冷。
“皇帝在你眼中就这么不堪?”
李世民声音平稳的没有半点起伏。
熟知皇帝脾性的程咬金,在旁边拼命地偷偷递眼神。王子安喷的正嗨,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闻言,有些不满地摇了摇头。
“不堪?老李啊,你这话可过了哈——”
我还过了?
李世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眉毛一挑,嘴角挂着一丝讥讽的冷笑,乜斜着眼睛看着这个口无遮拦的年轻人。
“说说看,我又怎么过了——”
“平心而论,李二这厮虽然人品上有些瑕疵,但人家这皇帝做的是真不错,比他爹和他哥强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李世民脸色不由稍稍缓和了几分。
这小子总算还知道说一句人话!
“我给你说啊,老李,这个李二了不得啊,他雄才伟略,气度恢弘,知人善任,果决刚毅,纵观古今帝王,除秦皇汉武之外,难有可以与之比肩者!”
这臭小子竟然对朕评价这么高!
如果不是知道,这个小子确实不知道自己身份,李世民险些以为这小子是在想方设法的讨好自己。
不过这话听得真舒服啊。
李世民脸上不由浮现出一丝笑容,望着一脸赞叹的王子安,有些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
“这个——咳,王小哥,这个评价过了哈,过了哈——”
程咬金望着嘴角翘起来老高,依然故作谦虚的李世民,偷偷地撇了撇嘴,心中吐槽,也不知道刚才是谁气急败坏来着。
“过什么过,老李啊,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小小的商贾,懂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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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泼李世民一脸
王子安不屑地瞥了李世民一眼,毫不客气地就给他怼了回去。
“嗳——我说你还别不服气,来,我好好给你说道说道哈——”
王子安说完,把酒杯一放,小凳子一拉,就凑到了脸色憋得涨红的李世民面前。
“你知道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资源是什么吗?得了,你肯定不知道,算我没问——”
李世民:……
你这是瞧谁不起呢!
王子安举起酒杯,滋溜,又是一杯见底。
这是彻底喝嗨了,眼睛都有些迷离。
他乜斜着眼睛,瞧着被自己憋得脸色涨红的李世民,嘿嘿直笑,晃荡着身子,戏谑地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
“我说老李啊,别觉得自己走南闯北的,也见过不少世面,这么一说你就觉得憋屈。知道不,你这点见识跟我比起来算啥啊,你就说,算个啥,咱俩之间差着一千多年呢……”
李世民:……
你这是在作死的路上一路狂奔拽不住了是吧!
程咬金一个劲地给他使眼色,如果不是李世民在跟前,都想上去直接捂住这小子的嘴。
“我说老程,你眼怎么了,莫不是进了沙子,我怎么看你一个劲的眨啊……”
程咬金:……
气得捞起水芹就是一顿猛嚼!
“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你比我差,不算丢人,真的……额……”
王子安说着,忍不住打了个酒嗝,热乎乎的气息喷李世民一脸。李世民有些嫌弃地往后昂了昂头。
这小子虽然有些见识才华,但这酒品实在是太差劲了,喝点酒比程咬金那老匹夫都能吹!
算了,不跟一个酒鬼一般见识。
瞧着天色也不早了,李世民扶着桌子就想站起来告辞。谁知道还没站起来呢,就被王子安一把给摁回去了。
王子安现在劲多大啊,李世民差点给他这一把给摁桌子底下去。
“我给你说哈,这国家最终要的资源就是人,就是百姓。这老百姓就像是水,这皇帝呢就像是舟。你别看着这些水不起眼,但是哪天惹急了眼,就能给你把这舟给掀翻了……总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方能得天下,知道吧……”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得民心者得天下!
李世民忍不住深深地看了一眼醉眼朦胧的王子安,这见识,深刻啊,培养培养,绝对是宰辅之才!
绝对不能错过!
此时,他也不急着走了,反而拿起茶杯,亲手给王子安倒上一杯热水。
“愿听先生高论!”
“孺子可教也——”
喝酒吹牛就喜欢这种懂情识趣的,酒意上涌的王子安,更是谈兴大发。
“我们这位皇帝老子就比你强多了,他就知道这个道理!你看他登基以来,轻徭薄赋,顾惜民力,厉行节俭,戒奢以俭。知道不,我听说,他穷得掉裤子,连给自家老婆买条裙子都买不起……”
这是哪个王八蛋瞎传朕的家事!
李世民脸都臊红了。
“我就问你服不服?我就问你服不服!老李,你也算是读过几天书的,来,老李,你告诉我,这历朝历代,有哪个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就这一点,就足以秒杀一大群君主!”
王子安说完,瞪了一眼在哪里憋笑的程咬金,语气不忿地哼了一声。
“老程,你笑什么笑,怎么,你感觉这丢人吗?不!人家皇帝想要什么没有?人家之所以过得这么憋屈,都是在顾惜顾惜民力!在爱惜百姓!他越节俭,就越圣明!我们应该为有这样的皇帝而自豪,为有这样的皇帝而骄傲,我们得给他点一百个赞!”
虽然不知道点赞是什么,但程咬金最后一丝理智告诉自己,不点赞自己今天恐怕是有危险。
“对对对对——你说的都对,我给他点一百个赞!”
原本还为自己的窘迫被人知道有些羞臊的李世民,闻言顿时腰板就挺了起来。
对啊,我穷有什么可丢人的啊,我穷我骄傲啊!
这个小伙子,真有见识!
“这还差不多,孺子可教也——”
见程咬金这次一点嘴都没犟,王子安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个没大没小的混账!
程咬金给气得闷哼一声,抓起水芹喀喀喀啃了几口,就跟那水芹是王子安本人似的。
“你们别看着几年天灾**的,这朝野上下都过得苦哈哈的,但有这么一位皇帝在,不出几年,大唐必然国泰民安,出现贞观盛世……”
提起这位千古一帝,王子安就忍不住有些话多。
国泰民安,贞观盛世!
李世民闻言不由心情激荡。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王子安是也!
李世民望着王子安的眼神,都差点要冒光了。至于刚才的冒犯,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这才华,这才干,这身手,这见识!
生子当如王子安啊!
瞧着李世民那热忱的小眼神,本来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的程咬金也不由偷偷缓了一口气,看皇帝的脸色,这臭小子的小命十有**是保住了……
“更难得的是,他不仅对内能实行文治,布施恩德,他对外也……额——算了,喝酒,喝酒……”
一想到对外的事还没发生呢,王子安顿时醒过神来,打个哈哈把话岔开。
李世民听得正带劲呢,没想到这小子忽然打起了哈哈,哪能愿意呢。
“别算了啊,随便说说呗……”
李世民一边举起酒杯,跟王子安碰了一下。
程咬金赶紧拼命地冲王子安眨巴眼,好不容易捞回来的小命,可别再作进去啊。
“老李啊,你一个商人,关心这些作什么?学学人家老程,喝酒就喝酒……”
程咬金不由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这小子还算知道厉害。
“小兄弟,你可知老哥我做的什么生意?”
王子安瞥了他一眼,可有可无地问了一句。
“啥生意啊——”
“跑关外的——”
李世民冲王子安神神秘秘地递了个眼神。
王子安瞧他的眼神顿时就不对了。
“怎么,走私?”
李世民摸不清王子安的套路,故意挺了挺胸脯,点点头,还故意转动了一下手上的玉扳指。
“主要是皮毛,主要是皮毛……”
怪不得瞧着就不是寻常人,还带着这么强壮的保镖呢,原来是汉奸!
王子安二话不说,手中的酒啪一声就泼李世民脸上了。
第十章 人在大唐已入戏
王子安横眉竖目。
“看在你今天是客人的份上,小爷今天不揍你,哪里来的跟爷滚那里去,小爷生平最见不得的就是你们这些汉奸!”
李世民顿时就懵逼了,哭笑不得。
我大唐皇帝,是汉奸?
程咬金也没想到,这小子说翻脸就翻脸。
“臭小子,你想做什么——”
说着,他就要冲过来。
李世民抹了一把脸上的酒水,伸手挡住了程咬金。
“小兄弟恐怕是误会了,我确实是走私,不过是偷偷从关外往咱这边走私牛马……”
王子安尬笑了两声,上前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
“就这么点事,你搞得这么神神秘秘地干啥,瞧这事闹得——”
李世民:……
“我就说嘛,你们两个身上带着官气,原来还真是给朝廷干事的。得了,这事还真跟你们有点关系,我就给你们说道说道,不过下面的话,出我之口,入你之耳,不许出去瞎咧咧哈……”
李世民和程咬金配合地点了点头。
“对外——那就厉害了,必然会开疆拓土,打的那些蛮子四散奔逃。如果不出所料,今年冬天,恐怕就是朝廷大举用兵之时!”
李世民听到前一句的时候,心里还有些小得意。后一句一出,他的目光顿时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
攻打突厥的事情,还只是在酝酿之中,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年轻人为何说得如此笃定?
“小兄弟,这话是听谁说的?”
王子安瞧着两人震惊的样子,故作淡然地站起身来,做沉吟状,脑中却是急速运转,找着可以圆得过去的理由。
见状,李世民和程咬金也不敢打扰他,只能静静地等着。
“还用听谁说吗?这是锅里的羊肉告诉我的——”
“羊肉?”
李世民和程咬金忍不住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懵逼。
“亏你们还是跑关外,做大生意的,就这点头脑,我劝你们还是尽快回家养老吧,免得战乱起来,丢了脑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小兄弟,此话怎讲——”
“你难道没有发现,自入冬以来,皮毛和牛马的生意越发难做了……”
有吗?
这等小事,他还真没有关注过。
他茫然地点点头。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这与朝廷即将出兵又有何关系?”
“怎么知道的?当然是锅里的羊肉告诉我的——你可知道,自入冬以来,长安的羊肉价格,已经暴涨了六成,牛马的价格更是暴涨了七成……”
啊——啊?
两人继续懵逼。
两个人哪里会关心这些琐事,此时听王子安这么一说,忍不住追问道。
“往年入冬,不是也要涨价,这有何奇怪吗?”
“我打听过,往年是涨,但顶多比平时涨个两三成,今年涨这么多,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一个人装没意思,这个档口,得有人捧哏。
“意味着什么啊?”
李世民皱着眉头,下意识地问道。程咬金则一巴掌拍王子安肩膀上。
“臭小子,别卖关子!快说,磨磨唧唧,忒不痛快!”
王子安的腿可没强化呢,被这厮一巴掌给拍了个趔趄,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高人风范,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意味着今年北方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寒,许多的牛羊马匹冻饿而死了!所以,市场才会收紧,物品出现短缺,价格自然会一路上扬,不信你们等着看,再过几日,价格还得涨……”
瞅了瞅一点捧哏自觉性都没有的程老匹夫,王子安觉得这胃口不吊也罢。
“对大唐来讲,无非就是皮毛羊肉的价格涨了些。对普通百姓来讲,无所谓,反正不涨价也吃不起,对达官贵人来讲,更无所谓,这点钱他们还看不到眼里。但你们知道对薛延陀、回纥、拔也古、同罗诸部意味着什么吗?”
听到这里,李世民眼中忽然精光一闪,若有所思。
“薛延陀、回纥诸部乃是突厥附属,需要每年向突厥进贡,如果情况真如你所说,日子肯定更加艰难……”
“哟呵——老李,不错嘛,还有几分头脑,说得不错!”
王子安脸上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情,亲切地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鼓励道。
“来,接着说——”
李世民已经全然进入了思考的状态,没有顾得上王子安考较的语气,有些兴奋地接着说道。
“以颉利惯常的习性,定然会加大对薛延陀和回纥等部的盘剥,你是说——”
说到这里,李世民忽然兴奋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王子安。
“小兄弟,你是说颉利会跟薛延陀和回纥这些附属的小部落爆发冲突!”
“孺子可教也——不过,还不止……”
王子安已经入戏了,轻咳一声,用手指了指酒杯。
李世民下意识地就过去给他倒上了。王子安伸手接过酒杯,满意地点了点头。
“薛延陀、回纥身上又能榨出多少油水?如果他们想度过难关,我猜他们必然会挥师南下……”
李世民和程咬金下意识地往前探了探身子,不敢漏过一个字。以他们两个的眼光见识,自然知道,如果北方真遭遇了严寒,这个年轻人的推断,便极有可能!
说到这里,王子安语气一顿,瞥了两人一眼。
“你们说,这个点道理我都能知道,当今皇帝那么英明神武,朝中又是人才济济,你们以为那些大佬们会不知道?”
李世民和程咬金两人同时汗颜。
心说,别说,这个还真不知道!
“再说了,那是个善茬吗?突厥人既然公然撕毁盟约,就等于是把出兵的理由送到了他的手里!他会放过眼前的这个大好机会吗?我相信,以他的雄才大略,定然会趁机出兵,一雪当年渭水河畔的耻辱!”
李世民和程咬金也不由想起了当年那一段严峻的日子。
当年颉利可汗趁着朝廷权利更迭动荡之际,率领大军悍然入侵中原,主力大军进抵渭水河畔,更是直逼长安城,抵达渭水北岸,让他的威望一时几乎降到了冰点……
长安城外,旌旗飘飘,突厥大军绵延数十里。而长安城内却兵力空虚,人心惶惶,流言四起。不少人更是借机攻击陛下,要求太上皇亲政的呼声日益高涨。
内忧外患,让他险些一夜白头。
第十一章 不敢置信的长孙皇后
炉火明灭,北风渐紧。
恍惚之间,李世民又仿佛回到了渭水河畔。
与颉利可汗隔河相对。
“本汗麾下兵精将广,兴之所至,便欣然前来,这世间谁敢拦我?哈哈——世民贤侄,你莫非不欢迎本可汗吗……”
颉利可汗,手提马鞭,隔着渭河,遥遥指点着自己,仰天大笑。
那一幕,时至今日,依然让他记忆犹新!
虽然最终,自己凭借着尉迟敬德生擒阿史德乌没啜,击毙突厥骑兵一千余人的战事,虚张声势,又亲率高士廉、房玄龄等六骑,冒险亲至渭水河畔,作出不惜玉石俱焚的架势,勉强解除了当时危机。
但颉利可汗那嚣张狂妄的姿态,那逼迫自己,当着三军亲自斩杀了自己心爱白马的屈辱,却如跗骨之蛆,一日不敢或忘!
这两年,若不是旱涝霜冻,灾害连连,自己早就派出大军,一雪前耻了。
“这个场子,如果不找回来,他李二怎么洗刷昔日耻辱,向天下人证明自己的能力?他怎么开疆拓土,成就他千古一帝的野心?故而,我料定,等北方的消息传来,他定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千古一帝!
就像有一道亮光,忽然从李世民脑海中劈开。
他禁不住浑身颤栗。
我要做千古一帝!
到那时,谁敢说我李世民不配坐这个位置!
“老李啊,不是我说你,你好歹也是走私关外的大富商,见过世面的人,这就吓哆嗦了?别怕——只要待在家里别出关,撑过这段时间就好了……”
王子安体贴地安慰了两句。老李这人虽然长了一张软饭脸,但人还算不错,说话还好听,就是胆子忒小了点。
李世民:……
“我不是,我没有……”
“行了,甭解释了。我懂,我都懂,贪生怕死嘛,人之常情,有什么可丢人的,我不会瞧不起你的……”
王子安不由分说地把李世民推到自己的座位上。
“来,喝酒喝酒,兵凶战危,那都是朝廷大人物们操心的事,跟咱关系不大。不过我说老李啊,别说我没劝你啊,钱财虽然重要,但小命更加重要,听我的,今年冬天别出关了!”
王子安现在手上的劲多大啊,李世民使劲挣了一下,没挣动,脸给憋的通红。
“不是,我……”
“你我个屁!”
李世民话还没说完,便被王子安给堵回去了。
“憋说话,听我的!今年冬天就猫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没事整两盅,多生两个孩子,不比冒着风险出关强多了,万一脑袋丢了,别说钱,老婆孩子都得是别人的……”
李世民眼泪都快被王子安给摁出来了,给小鸡仔似的,使劲扒拉着王子安的手臂。。
“先,先松开……”
王子安这才回过神来,讪笑着松开了大手。
忘了自己现在已经有千斤之力了……
李世民如释重负地揉着自己的肩膀,连王子安口头上的冒犯都顾不得上搭理了。
“臭小子,你真确定北方遭遇了百年不遇的严寒?”
不过程咬金闻言,却不由酒意消散了大半。身子前倾,瞪着一双牛眼,直愣愣地问道。
“这种事情,可不是玩笑的,你可别信口开河……”
“我跟你们两个商贾扯什么蛋呢?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们爱信不信!来,喝酒喝酒,磨磨唧唧忒不爽快……”
刚才装得有点爽,李世民小酒满得也勤快,王子安不知不觉间自己也喝得上了头。
至于什么时候散场的,王子安自己都不记得了。
甘露殿。
李世民一进门,长孙皇后便迎了上来。好看的秀眉蹙了蹙,嗔怪道。
“二郎这是又去了哪里,喝这么多酒回来——”
长孙皇后说完,对左右的侍女轻声吩咐。
“去把本宫给陛下准备的醒酒汤端过来……”
“嘿——观音婢,我给你说,我今天遇到了一位十分有趣的年轻人,还得到了一首好诗!”
一说起这事,已经有了七八分酒意的李世民,忍不住又兴奋起来。
“朕今日外出,得了一首好诗!你且去拿笔墨来,朕默给你看……嗝——”
“好好好——来,你先把这醒酒汤喝了……”
长孙皇后忍不住绣眉微蹙,扶着李世民的肩膀,把醒酒汤递了过去。李世民接过来一饮而尽,兴匆匆地站起身来,接过宫女递过来的毛笔,走到桌案边,趁着酒醒,奋笔疾书。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在一旁观看的长孙皇后,眼睛越看越亮,看到最后,忍不住也轻声吟诵起来。
“二郎,此诗到底是哪位大儒所做?以妾身来看,纵观古今,也难以找出可以比肩者,真可谓旷古绝今啊!”
望着一脸叹服的皇后,李世民忍不住心中得意,伸手揽住长孙的细腰,笑呵呵地应道。
“什么大儒,我不是跟你说了,是一位有趣的年轻人!”
“这是一位年轻人写的?”
长孙皇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好看的眼睛。虽然知道自家丈夫从不妄言,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不错,年轻人,年不过二十!”
李世民肯定地点了点头,心说,朕当时的震惊比你更夸张。若非亲眼所见,都不敢相信这种传世之作,竟然出自一个不到弱冠的年轻人之手!
长孙皇后看看李世民,又看看桌案上的将进酒,眼中异彩连连,忍不住再次轻声诵读。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早如青丝暮成雪……”
“好诗,好诗——不过,这真的出自年轻人之手?妾身怎么读着有一种人到中年,不得其志的郁垒和激愤?”
长孙皇后蹙着眉头,有些疑惑地问道。
“岂止这诗不像年轻人写的,那人言谈见识,一身所学,直追当世大贤,都远非年轻一辈可比……”
李世民闻言叹了一口气,握住长孙皇后的玉手,感慨道。
“此人才华绝世,深不可测——”
长孙皇后不由动容,遍数天下名士,朝中大臣,还无一人能当得起这个评价。
“如此人才,岂容错过,二郎何不高官厚爵以招揽之……”
第十二章 也不知道被哪个混小子抢跑了
第十二章
长孙皇后与李世民多年夫妻,一看李世民脸色,就知道自家丈夫动了爱才之心,于是柔声提议道。
“朕何尝不想,可惜——”
可惜,他有些看不上我啊。
李世民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轻轻拍了拍妻子的手背。
“无论如何,朕必须把他争取过来!”
李世民眼中忽然燃起满满的斗志。
“是人就会有弱点,我就不行他小小年纪就真的能看破红尘!”
“陛下英明……”
……
王子安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了。
事实上,他连怎么爬到床上去的都不知道。
等到从床上爬起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他迷迷糊糊地从睁开眼睛,就觉得后背有一个圆鼓鼓,软绵绵的东西在顶着自己,不由心中一惊,反手一把捞了出来。
红灿灿,绕金线,挂彩绸。
正是从天而降的大绣球!
“啧啧,果然是人不可貌相,长得虽然磕碜点,但这绣工真是不错!不过这玩意不是塞给老程了吗?咋跑被窝里来了?”
王子安疑惑地挠了挠头,感叹了一句,随手把绣球扔到了床头。
算了,抢绣球这种事也算够稀奇的,既然老程不要,那就留着做个纪念吧。
抻抻被压的有些褶皱的衣服,王子安伸着懒腰从屋里走出来。
天灰蒙蒙的,没有阳光,北风刮过树梢,穿过屋檐,发出呜呜的响声。
“莫不是要下雪了?”
王子安嘀咕了一句,把目光扫向昨日的战场,望着一地的狼藉,顿时有些傻眼。
这是遭贼了吧?
大棚里的菜,少了一大片,厨房里整整一罐的秘制茱荑粉不翼而飞,最过分的是,火锅的鸳鸯锅不见了,就连吃平时用的椅子都少了两把!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人心不古——不古个屁啊,古人的良心也让狗吃了啊!
他痛心疾首地收拾着一地的狼藉,等换洗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兜里多了一个温润的碧玉扳指,一块上好的羊脂白玉挂坠!
这玩意儿似乎是哪两个家伙身上扒下来的?
应该也能值两个钱吧?
毕竟是两个跑关外的大富商啊。
他就着阳光仔细的看了看,色泽温润,尤其是那个扳指,对着阳光看的时候,似乎隐隐有一条游龙。
这玩意儿不会跟玻璃球一个原理吧?
不过瞧着还算漂亮!
王子安试着往自己手指头上一戴,啧啧,还不错,大小正合适!
至于那块挂在腰上的挂坠,让他随手扔床头上了,这玩意儿挂腰上忒碍事!
回头有空去卖了它,要是真玩意儿的话,怎么也能卖个几吊钱吧?
还行吧,只要那两家伙不是大骗子,应该能抵得上这次的损失,估计不算太亏。
他不知道,就在他考虑要不要回头去把挂坠卖掉的时候,一觉醒来的程咬金正遭受着夫人狗血喷头的抱怨。
“你个老东西,闺女招亲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往心上放!竟然跑去跟人喝酒,还喝得被人抬回来——有你这么当爹的吗?”
“你知不知道,现在整个长安都传遍了,我们家姑娘抛的绣球,被人抱着跑路了——整个长安,都在看我们老程家的笑话呢——你还跑去喝酒——”
夫人孙氏气得唾沫星子都喷他一脸。
程咬金腆着脸在一旁赔笑。
“夫人,夫人,别生气,是我不对,你要不打我两下出出气,千万别气坏了身子——”
这货说着,主动拉起自家老妻的小手,轻描淡写地在自己脸上来了一下。
孙氏又好气又好笑,没好气地把手抽回去。
“你个老东西,都多大年纪了,还这么二皮脸,也不怕被下人笑话了去——”
不过被这货这么一闹,一肚子气也发不出来了。
程咬金得意洋洋地扫了一眼伺候在一旁偷笑的老婆子。
“再敢笑,老子把你们统统卖给教坊司——”
“老爷,妾身今年五十六了,给钱人家教坊司都不收了……”
伺候在旁的老仆人是夫人孙氏从娘家带来的老人,熟知自家主人的脾性,也不怕他,憋着笑“友情”提醒。
“他们敢不收,老子砸了他们的教坊司……嘿嘿——夫人,来,坐坐坐,你身体不好,得多休息……”
孙夫人这才喘息着坐了,语气有些伤感的说道。
“妾身这些时日,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恐怕大去之日不远了……”
“夫人说什么胡话呢,你只管放心调养身体,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傻愣着干什么呢,还不给你们家夫人上参汤——”
程咬金小心翼翼地给自家老婆试着参汤的热度,眼中闪过一丝隐晦的愧疚。
当年自家老二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李密和王世允在偃师决战中大败。为了救援裴行俨,自己身受重伤。自家夫人受到惊吓,再加上当时兵败,冒着大雨,连夜奔波,伤了根本。
从那以后,身体便始终不好,这两年更是一日不如一日,就连宫里的御医都有些束手无策了。
“老头子,你也不用宽慰我,自家人知自家事,我这身子骨我自己心里有数,恐怕大去之日真的不远——”
孙夫人伸手止住程咬金的安慰,语气有些寥落。
“处默和处亮两个孩子皮实,我倒是没什么牵挂,就是颖儿,是个女孩子,心气又高,让我始终放心不下……”
孙夫人微微喘了一口气,这才接着说。
“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犯了哪根筋,放着好好的婚事不答应,非要死拧着抛绣球招亲,我也许了她,谁知道今天又出了这么一出,绣球竟让人带着跑了……”
一想到被自己偷偷塞到王子安被窝里的绣球,程咬金莫名心虚。偷偷瞄了一眼自家夫人,见夫人没有注意自己,才偷偷松了一口气试探着问了一句。
“颖儿呢,没——没事吧?”
“被阿英拉着出去逛街了……”
孙夫人有些心疼地叹息了一口气。
“这孩子就是心事重,也不知道她咋想的,这么大的事,看上去跟没事人一样,还愣是拦着人不让人去找……也不知道那绣球被哪个混小子给抢跑了……”
第十三章 当老夫是傻的吗
“小姐,据说抢到绣球的是一个年轻俊俏的小书生,当时还带着三个穿着锦衣的仆从……”
虽然孙夫人已经年过四旬,但从娘家带来的孙婆子,还是习惯性的喊她小姐。
听到这位老仆的补充,程咬金刚刚松下的一口气,顿时就又提了上来,目光有些躲闪。
“连仆人都穿着锦衣,这么说来,那个年轻人家世还不错,估计是哪位王公勋贵家的小哥儿,这事儿真要是成了,倒也不算是太辱没了颖儿……”
孙夫人脸上不由露出一丝笑意。她可是仔细打听过当时在场的侍卫,听说那年轻人俊美非凡,而且还随身带着三个气势非凡的老仆,连仆从都身穿锦绣,应该家世不错,最关键的,似乎还是个读书人。
那就很不错,省得成天舞刀弄枪的,让人担心!
“就怕人家早已经有了家室,我们老程家的闺女,总不能给人家做了小去……”
一想到人家抢了绣球,掉头就跑,孙夫人不由患得患失,脸上露出一丝忧虑。
“不可能,那小子单身!夫人不用担心……”
程咬金不假思索地安慰道。
“老头子,你认识那位年轻人?”
孙夫人脸色不由一喜,一脸希冀地望着自家老头子。
“当然认——额——认是不认识的……”
程咬金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差点说漏嘴。如果让自家夫人知道,自己不仅没把那臭小子抓回来,还跟人家称兄道弟的喝了一场酒,估计今天晚上又得睡书房……
“但——夫人放心,那个臭小子一定跑不了,我早晚给你抓回来!”
程咬金说完,狠狠地挥了挥拳头。
“又说什么胡话,什么抓不抓的,我们是堂堂的国公府,又不是当年的瓦岗寨抢压寨夫人……”
孙夫人说着,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
“不过,你这个当爹的,必须正经起来,赶紧找到那位年轻人,如果才貌相当,也好了了妾身的这桩心事。”
“好的,好的,夫人放心,我很快就把他给你抓——咳——请回来!”
程咬金说完,一脸讨好地给自家老婆捏着肩头,一边赶紧岔开话题。
“对了,夫人,处默和处亮那两个混账东西呢,今天我怎么没看到他们?”
“偷偷带着人去找那个抢绣球的后生了,说是非要把他腿打折,我拦都拦不住,可别出了事,你回头可得说说他们……”
程咬金:……
“夫人说的对,夫人说的对,我一定得说说他们。”
程咬金说完,转身吩咐。
“来人,快去!快去把那两个混账东西抓回来,再敢出去,打断他们的狗腿!”
程咬金说完,下意识地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
就自家那俩儿子,估计捆一块都不是那混小子的对手。如今也只能祈祷,他们俩找不到那个混小子了,不然得提前给自家那两个混账东西准备拐杖了。
“老头子,你很热吗?”
“不热,不热——”
程咬金赶紧摇头,讪笑着给自家夫人捏着肩头。
“夫人,今天我请你们吃一样新鲜的东西,我给你说啊,你绝对没吃过,那真是人间美食——”
“好,好,好——那妾身就等着你的人间美食……”
见程咬金兴致很高,孙夫人笑着附和道。这几年,她的胃口越发的不好了。
得到夫人的认可,程咬金越发兴奋起来。
亲自指挥着下人,张罗起来。
菜,是从王子安哪里顺回来的菜,锅是从王子安那里顺来的锅。
姜葱八角大枣枸杞大骨头,外加半截胡萝卜。
这是用腰上的玉佩换来的秘方。
等到自家夫人坐下,程咬金才一脸献宝表情地捧出一个不大不小的陶瓷罐子。
“夫人,这里面乃是一种神秘的调料,只要放进去一点,就能让这汤料变得更加鲜美动人。”
呵——那臭小子,死扣,竟然还不舍得给老夫,真当老夫的玉佩那么好拿的吗?
想到这里,程咬金得意地一笑。
这绝对是好东西!
昨天晚上可是看清楚了,那混账小子就是往汤底里放了一点,汤底就变得鲜美无比,火辣刺激。他想多放点,那小子还不舍得,说什么不可多放!
真当老夫是傻的吗?
真是痴心妄想!
老夫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
呵——这一次,老夫想放多少就放多少!
一想到那个臭小子,发现这罐子宝贝丢了后那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老程心里就有一种报复性的快感。
哗啦——倒进去了小半坛。
半边底料顿时就变成了红彤彤的辣椒酱……
“夫人,你身体不好,吃这边清淡点的,我吃这边的——”
程咬金体贴地给自家夫人夹起一筷子羊肉,蘸好蘸料递了过去。见夫人脸上小心翼翼地放入口中,然后瞬间露出意外又满足的神情,顿时老怀大慰。
“可惜夫人身体弱,暂时还吃不得辛辣之物,只能看着为夫我大快朵颐了。”
一想起昨天的美味,程咬金就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那混账小子只放了一点,就已经美味至此,我放了这么多,岂不是要美上天!
想到这里,他伸出筷子,美美地
捞起一大筷子羊肉,迫不及待地塞到嘴里!
“额——啊——”
当天中午,程府的老爷发出一声惨叫。
闻讯而来的护卫,还没进大厅呢,就被自家老爷毫不留情地给撵回去了。
不过,据夫人的贴身婆子私下透露,说是自家老爷恐怕是中了什么毒,一张嘴都肿成了鸭子嘴……
两仪殿,御书房。
刚刚处理完政务的李世民,有些疲惫地捏着眉心,坐在龙椅上,望着自己连夜书就的横幅,轻声吟诵。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个王子安到底是何须人也?”
昨天回宫之后,他第一时间就下旨,令兵部动用八百里加急,立刻动身前去漠北查证突厥形势,同时让民部尚书唐俭连夜送来一份长安物价的调查情况。
漠北的情况估计还需要再过段时间才能传来,但入冬以来,长安物价的上浮情况,却是触目惊心。
第十四章 小兄弟,我告诉你个秘密
何止是牛羊马匹的价格上涨的幅度夸张,铁器药材粮食等战备物品价格上涨的幅度更是惊人,尤其是铁器,竟然是入冬之前的三倍之多!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统帅,他知道,事情恐怕十有**被王子安给言中了。
就在这时,只见贴身内卫匆匆而来。
“启禀陛下,王子安的情况已经查实——”
李世民不由精神一振。
“讲——”
“那王子安乃是长安县王洼村人,原本是长安县学学子,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半年前突发癔症,主动退出了县学,如今孤身一人居住在长安东郊的一处小院里……”
李世民不由目光一闪,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淡淡地问道。
“可有亲眷?”
“没有,这王子安自幼父母双亡,又给族里相处的不是很好,故而,入了县学之后,便变卖了祖上产业,直接在东郊买了一处小院……”
身家清白,读过书。
李世民不由放下心来。
至于发癔症,他宁肯相信是县学里的先生们发了癔症。像王子安这种大才,待在县学还有什么意义,谁又能教得了他?
这样的青年俊杰,必须收入朕的囊中啊!
一想起王子安种种非凡的手段,李世民便不由心头火热。
没有毒烟的石炭,可以大冬天种出绿菜来的大棚!
这可都是关系民生社稷的手段!
对了,还有清泠泠似水,却醇厚隽永,劲道十足的白酒。还有新鲜美味,让人回味无穷的火锅。想到这里,他不由偷偷吞了口唾沫,对御厨们做的饭菜,顿时索然寡味起来。
“陛下,御膳房那边前来请示,晚膳还要不要再准备火锅……”
正在此时,一个老内侍小心翼翼地进来,弯腰请示。
李世民闻言不由脸色一黑。
午膳的时候,他突发奇想,让御膳房按照王子安的做法,准备了羊肉火锅。
谁知——
哪也叫火锅!
吃过王子安亲手调制的火锅,他已经无法忍受这种次黑暗料理级别的火锅了。
“告诉御膳房,今晚不用准备朕的御膳了。”
李世民瞧瞧天色,换上一身常服,飘然出宫。
低调!
除了暗中随行的贴身侍卫,一个人也没带。
谁知刚出延禧门,就看到前方有一个偷偷摸摸的身影。
“知节?”
李世民试探着叫了一声。
前方的身影猛然一顿,有些意外地停下脚步,用袖子掩着嘴唇。
“陛下?”
两个人乍然相见,不由都露出一丝尴尬。
“这么晚了,陛下这是——”
程咬金果断地先发制人。
“咳——朕这是出来——出来看看,你看这天气,恐怕是要下雪啊,朕要看看百姓们有没有准备好过冬的物品……”
李世民急中生智,脸上的尴尬顿时就无影无踪。
朕出来,绝不是为了肤浅的口腹之欲。
“臣也是,臣也是……”
不等李世民发话,程咬金就连连点头。
呸!
你个老匹夫会关心这个!
李世民心里暗暗地唾了一口,脸上不动声色。
“难得,有心了——那就陪朕一起吧——”
“一起,一起——”
两个老男人颇为默契地朝着王子安家的方向“视察”而去。
“知节啊,你老捂着个嘴干什么?”
李世民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身边的老搭档,这个老匹夫今天怪怪的,老是用袖子捂着个嘴。
“啊——上火,上火——”
程咬金脚下一个趔趄,暗骂晦气,出门找王小子,都能被李二这货给逮住。
小院里,王子安守在热腾腾的大锅前,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晚餐,简简单单,羊肉泡馍,解馋防寒。
尤其是现在的自己,厨艺大涨,做出来的羊肉泡馍,让自己都不由自主的咽口水。
谁知,这边刚端起碗来,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
“老李,老程——你们两个倒是会赶饭碗,吃了吗?如果不嫌弃的话,一起来吃一碗羊肉泡馍……”
“不嫌弃,不嫌弃——”
不等李世民搭话,程咬金就搓着双手忙不迭地点头。人还没进院子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那股子诱人的香味了!
“那就叨扰了——”
李世民故作矜持地拱了拱手,不过脚步却不自觉地加快了几分。
“来,给——”
王子安一边说着,一边一人递给一只粗瓷碗。
“吃这玩意儿,就得用这家什才有感觉!想吃多少自己盛——咦——老程,你的嘴巴这是怎么了?”
王子安一脸诧异地看着程咬金,这一晚上不见,怎么肿成了这个鬼样子!
程咬金:……
不提嘴巴,我们还是好朋友!
“额——不小心撞的,不小心撞的——”
你这是撞树上了吧!
王子安心里吐槽。
不过也懒得管他,径直端着粗瓷碗,撒一把芫荽,蹲一边吃去了。
李世民和程咬金,自己盛上碗,发现王子安正蹲门口吃呢,也不好意思自己找个桌子坐下,干脆也走过去,并排蹲下。
三个人,三只碗,肩并肩。
呼哧呼哧,吃得一个比一个香。
“小哥的厨艺,真是绝了,不说其他,仅凭这一手,你要是想开酒楼的话,就能在长安赚得盆满笨满……”
李世民咽下最后一块泡馍,一边起身添饭,一边情不自禁地感慨。
“没兴趣——”
王子安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作为穿越者,想赚钱,有的是门道,何必非要去给人家做厨子。天天围着锅台转,还怎么有时间去逍遥快活啊。
“那倒是,做厨子能有什么出息——王小子,要不要跟着我——”
李世民:……
“咳,咳——主要是跟着李掌柜的混——”
瞧着李世民不善的眼神,程咬金马上回过神来,赶紧自救。
李世民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怎么样,王小哥,你若是有心的话,我可以推荐你去做官,实不相瞒,我在朝中还是有些人脉的……”
“老李,我们今天也没喝酒啊,你胡吹什么大气呢——”
王子安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
“你一个走私贩子,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啊,还推荐我——不被人收拾都算你厉害——”
唐朝的商人,可比不上后世商人的地位,甭管你多有钱,在官员门前都只能乖乖被人薅羊毛。
“咳咳——小兄弟,我告诉你个秘密,我其实跟皇室……”
李世民险些被王子安的话给呛着,赶紧补充。
第十五章 我到底是咋想的呢
“你跟皇室有点关系啊?”
王子安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能把生意做这么大,想来是有点官方背景的,没啥好奇怪。
“怪不得能混得人模狗样呢——原来跟老李家沾亲带故啊……”
李世民挺了挺胸脯,还以为这小子会上道呢,结果王子安直接没看他,端着饭碗回去了。
李世民:……
这是什么反应!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种天气,不饮一杯,都对不起白居易啊。来这里都大半年了,我这里难得有人上门,你们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两杯……”
王子安一边放碗,一边随意地问道。
自从穿越后,他越来越喜欢古人诗句中所描述的这种悠闲雅致的生活调调了。
“当然有兴趣,当然有兴趣——”
一想到王子安那醇厚绵软,余味无穷的二锅头,程咬金就不由口中生津,毫无节操地搓搓大手,非常自觉地拎着个胡凳坐下了。
李世民望着自顾低头忙碌的王子安,眼中都快流出了绿光。
人才啊!
人才!
出口成章,妙句天成!
这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多少饱读诗书的读书人,须发捻断,都写不出一首精妙的诗词,这王子安只是随口一提,就是一篇传世级别的诗词!
“小兄弟的诗才,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李世民一边提着胡凳坐下,一边感叹。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此情此景,温馨雅致,悠然闲雅之意,令人心驰神往,恨不得常住此间啊——”
“可别——就你们俩这吃法,我可养不起你们……”
王子安开玩笑地摆了摆手,把最后一碟小菜放到桌子上。
“老程啊,你搬着个小板凳,坐得怪牢稳,拿自己当客人呢——还不赶紧去厢房搬酒……”
这个老货,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不指使都不知道干活,在家也是个被老婆骂的命。
“你——你这岂是待客之道——”
程咬金一边弱弱地抗议,一边乖乖地去厢房搬酒了。
他嘴上虽然抱怨,但这个混账小子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做派,却让他十分舒服。
“小兄弟,你刚才提及的白居易是何人?”
这小子妖孽成这个样子,他的朋友若是能有他一半的水平,都是值得重视的人才。
李世民心中火热,脸上却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一个可恶的老家伙,死了——”
《卖炭翁》、《长恨歌》、《琵琶行》……
一想到上学期间,被这家伙的长诗支配的岁月,王子安就不由头大。人家的诗歌是诗歌,他的诗歌简直就是文言文,那长的……
李世民:……
好吧,大概白居易和这小子不太对付,今天还是不提为妙。
今天没有吃到火锅,但是王子安调制的小菜,也一样的让他们赞不绝口。
“王小哥,若是朝廷和突厥真的开战的话,你认为胜负如何?”
喝到半酣,李世民貌似无意地问道。
“惨胜吧——”
王子安一边夹着菜肴,一边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
“怎么可能!如果北漠真的正遭遇严寒,薛延陀、回纥、拔也古、同罗诸部又纷纷反叛的话,我大军出击,必然一击而溃,生擒颉利——”
一听大唐惨胜,程咬金顿时就不干了,瞪着眼睛大声反驳。
“首先,不是如果遭遇严寒,是真的遭遇严寒。如果不出所料,这几日,薛延陀、回纥等部前来长安求援的使者就要到了。其次,你这粗鄙的商人不懂军事,就别瞎说——”
我不懂军事!
老子带兵打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和泥巴玩呢!
“你还别不服气,我问你,你知道什么是战争吗?”
王子安撇了一眼,满脸不服的程咬金,反问道。
“战争就是打仗啊,就连黄口小儿都知道的道理——”
程咬金忍不住冷哼一声,竟然拿这么幼稚的问题来问自己。
谁知道,王子安听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错——战争只不过是政治的延续,只是政治手段中最极端暴力的方式而已——”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是政治的暴力手段!”
李世民如闻黄钟大吕,心神震撼!
原以为这王子安,只是个有些技艺和才华的年轻人,没想到在政治上又有如此深刻的见识,简直是高屋建瓴,一针见血!
这不是大才,这是宰辅之才啊!
不行,无论如何也得把这小子收了!
程咬金有些疑惑地瞅了瞅李世民一脸震惊的神色,心里嘀咕,莫非这小子说得还很有道理?
虽然听不懂,但是好像很高深的样子,他果断的点了点头,决不能暴露自己听不懂的事实。
这就很舒服!
看着老李好老程一脸震撼的样子,王子安不由升起几分自得,找到了前世在网络上重拳出击的快感。
“一场战争,并不是两方兵力的简单较量,而是综合国力的较量,归根结底,还是看综合实力——算了,给你们说了你们也不懂——”
王子安夹起一个蚕豆扔到嘴里,嚼得咔咔作响。
“不是——说说啊,说说——让我们也长长见识——”
李世民搬着胡凳,不自觉地又往前凑了凑。
你们无知而又热衷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世那些沙雕网友,天天一副忧国忧民指点江山的高人风范,张口葡京,闭口特没谱,仿佛天下大事尽在自己掌握之中……
王子安心中吐槽,脸上却露出一副指点迷津的表情。
“说的深了你们听不懂——简单讲——打仗你总得有目的吧,总得有后勤保障吧?你以为都像你呢,老程——头脑一热,拎着拳头就上……”
莫名躺枪,程咬金有些无辜地看着王子安。
“你说朝廷出兵,目的到底是什么,以当今陛下的英明神武,定然不会单纯是一雪前耻,那样就太目光短浅了——”
王子安鄙夷地瞥了一眼两位粗鄙的商人,内心充满了穿越者的优越感。
还真就是这么想的!
李世民心里老脸一红,莫名有些心虚。
“此话怎么讲——”
我到底是咋想的呢?
李世民强压住内心的羞耻感,虚心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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