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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印第安重生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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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重生1840】

    1840年。

    美利坚合众国,中西部,一片尚无建制的领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着几十个圆锥形牛皮帐篷,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见的一种住宅,被称作“梯皮”。

    只不过,此处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享受居家的安逸,而是作为尸体,被十几个手持来复枪的白人男性清点着数量,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我们发财了,哈哈,这些阿帕奇人的头皮值两千美元以上!”

    “我觉得赏金至少有三千美元,别忘了这几个成年男人,他们的头皮足足值一百美元……哦,瞧瞧,还有他们营地里的毛皮,也能卖不少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针对印第安人发布的悬赏,悬赏往往以割下来的头皮为证,赏金价格因时期、地区而异,但一般不菲。

    比如妇孺的头皮赏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头皮一百美元。在这个时代,美国人还以农业为主,多数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这足以称得上是重赏。

    当然,想拿这赏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对的还是阿帕奇族这种好战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进去也是常有。

    “一大笔赏金,我们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们一边议论着,一边面露丰收般的笑容,而后纷纷抽出刀子,开始收割他们的战利品——头皮。

    “感谢上帝……”

    他们当中不乏虔诚的信徒,当下习惯性地祷告着。几十个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头皮,虽然以妇孺居多,但也能让几乎每个人都分到相当于一年收入的赏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谢特!”一个年轻白人忽然咒骂道,却是在割印第安人头皮时不小心伤了自己的手,恼火不已。

    “怎么了,伙计,你不是说你以前干过这活吗?”

    年轻人脸上闪过几分窘色,转头回道:“过来帮我一下吧,康纳,我的手受伤了。”

    康纳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明显是个老手,手里拎着两张完整头皮的头发,衣服上却没有一丝血迹。

    他笑了笑,走过去:“看好了!”

    说着,康纳就抬手将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尸体的后脑处,随即仿佛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齐地切了一圈口子出来。

    然后他另手抓住尸体头顶的皮发,用力猛拽,只听一声裂帛,鲜血淋漓的头皮就被撕了下来!

    “怎么样,学会了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不见了!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似乎不是错觉。

    而且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应该已经死去的阿帕奇男孩,竟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

    男孩一边挠着头,茫然四顾,一边喃喃地念叨着什么,旁若无人。

    康纳不懂阿帕奇人的语言,但他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阿帕奇人的语言,更不是英语!

    事实上,不要说他,在此时的北美大陆上,能分辨出这是什么语言的人怕是百中无一。

    这是来自另一个半球的语言,中文。

    说着中文的,自然是一个中国人的灵魂。

    “……临死前的幻觉这么久?”马哨一脸疑惑,他的头脑有些混沌,但似乎在逐渐清醒。

    他来自21世纪的中国,是一位年轻的中学物理老师。

    马哨认为自己已经去世了,至少是正在去世,病逝的,弥留之际他甚至听到了心电图拉平的滴滴声。大脑可能还没死透,有一些幻觉很正常。

    但这幻觉似乎太漫长了些,他感觉至少有十分钟。

    而且意识怎么好像还越来越清醒了……正常人死后都是这样吗?

    “啊!”背后忽然传来一声又惧又怒的断喝,将马哨吓得一个激灵,猛然便恢复了七八分清醒。

    他本能地闪身躲避,惊险地避开了一把匕首。

    与此同时,匕首的持有者,一个中年白人男子,由于扑了个空,直接摔倒在地,还把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胳膊里,发出惊惧交加的嚎叫:“啊——上帝!”

    马哨惊疑地看着这个白人。

    此人身着造型老旧的西式服装,仿佛从美国老电影里穿越过来的一般,旁边还有一把至少淘汰了一百年的前膛枪掉落在地。

    这家伙已经快瘫了,因为胳膊上的伤口,以及莫名的恐惧。

    马哨试图向他靠近。

    “别过来!你,你……恶魔!恶魔!”康纳声音颤抖,语无伦次,倒在地上试图向后爬去,但腿脚却不怎么听使唤。

    美国宗教风气浓郁,尤其在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就算不是信徒,对宗教也有一定的敬畏。

    康纳是一个信徒,而且比较虔诚,因此见马哨死而复生,自然地联想到了恶魔,而且除了恶魔之外,他也想不出其它解释——印第安人总不会得到上帝的神迹吧?

    但他并没有因为伤痛和恐惧而彻底泯灭理智,在急促的呼吸中,他的目光注意到不远处地上的来复枪。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就算眼前这个印第安小子被恶魔附身了,自己也要拼一把!

    枪里刚刚已经装好弹药,随时可以开一枪!

    康纳鼓起勇气,克服身体的无力,从地上爬起来,猛虎扑食似的,扑向自己的来复枪。

    马哨见状,不及多想,连忙也扑向来复枪。他虽然还没搞清楚状况,但眼前敌死我活的局面他还是看出来了。

    康纳抄起了来复枪。

    “啊!”但他还没来得及开枪,马哨就一巴掌按在匕首柄上,让他不由惨叫一声,手中一松,紧接着来复枪就被马哨抢了过去。

    看着举枪瞄准自己的马哨,康纳恍惚地张了张嘴:“你……不是恶魔?”

    恶魔,似乎应该不会用枪吧?

    马哨英语水平不算出色,准确的说是很差,但这句话他听懂了。

    毫无疑问,眼前这个白人是欲置自己于死地,他自然不会客气。

    “Fuckyou,I'mgod!”马哨用蹩脚的英语回怼了句,说着便扣下扳机。

    “砰!”

002 【马哨】

    看着地上被爆头的白人尸体,马哨一屁股坐了下来——主要是因为开枪的后坐力。

    他前世是一个中学老师,最血腥残暴的经历也就是小时候在农村杀过鸡,开枪杀人自然是没有经验的,而且这副身体年幼,一枪下来颇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觉。

    看来小孩还是不要打枪比较好。

    等等,小孩?!

    马哨一怔,旋即腾地站起来,左右看了看这副瘦小年幼的身体,这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同时一些零散琐碎的记忆在脑海中不断泛起。

    重生?

    对于这种离奇的遭遇,在他的认知范围里,似乎只有这一个合理的解释。

    马哨尽可能地梳理往世与今世的记忆,总算是搞清楚了状况。

    他确实已经病逝了,但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可能是某个超然存在的干预,也可能是偶发的自然现象,他重生了。

    按照马哨的理解,他的意识可能是量子涨落出来的,因为恰好涨落得和另一个时空死去的马哨一样,所以等价于重生,或者说“魂穿”。

    总而言之。

    他重生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成为了一名阿帕奇族印第安人。

    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名字里的“阿帕奇”,就源于这个骁勇善战的部族。

    现在,他的生理年龄是……九岁。

    马哨深呼吸了几口气,平复心绪。

    重生之后,他的名字某种程度上还是“马哨”,准确地说是阿帕奇语言中的“唤马的口哨”,翻译成马哨也算合适。

    马哨这个名字,在中文名里略显另类,但在印第安人的文化里却是一个可以世代相传的好名字。

    事实上,这就是传下来的。

    这副身体的父亲便叫马哨,是一位勇猛的阿帕奇战士,后来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战死了,名字就传给他了。

    对于这番重生遭遇,马哨并没有感到任何抵触,而是喜悦。

    毕竟他前世二十多岁就病死了,现在突然重获新生,而且才九岁,活蹦乱跳的年纪,岂有不开心的道理?

    如果是个教徒,必然要感谢一番上帝什么的。不过他不信神佛,他是个信仰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者。

    当然,不好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在十九世纪的美国,身为一个印第安人,处境绝对算不上好,生产力落后不说,动辄还有性命之忧。

    刚刚他的氏族就遭遇了一场屠杀——白人趁族中战士外出狩猎,将留守在氏族营地的妇孺屠戮大半,只有少数逃走,这也正是这副身体死亡的原因。

    还有就是,对于前世的种种,马哨也不可避免地有所怀念。

    他怀念互联网,怀念火锅,怀念手机,更怀念他的女朋友。

    只能祝冰冰幸福了,唉……

    马哨没有时间怀念了。

    隔着身旁土坡的遮挡,他听见几百米外的营地传来一阵动静,也不知是族人回来了,还是白人正在做什么。

    营地方向的人暂时看不到他,保险起见,他必须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当然,在此之前,他需要带上他的战利品——眼前这个白人的东西。

    马哨简单搜刮了一下,得到了如下比较有价值的物品:

    一袋钱币,包括美元金银币、西班牙银元(西班牙银元是这个时期美国最主要的流通货币之一)以及一些钞票或者说银行券,总的来说还挺多,但他暂时肯定也花不出去;

    一个有点简陋的怀表;

    一把沾着血液的匕首;

    一件皮外套。

    当然,还有最具实用价值的东西,那把前膛枪,准确地说是前装线膛燧发枪。

    马哨前世的主业虽然只是一个中学物理老师,但网络兼职却非常丰富,比如键盘军事家、键盘经济学家、键盘政治家、键盘物理……嗯,物理可能不算键盘,至少中学物理肯定不算。

    凭借自己的知识,他大概辨认了一下,认出了这把枪的型号——1837年产自密苏里州的肯塔基长步枪。

    其实是枪身上写的,他主要用到的是英语知识。

    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生产的肯塔基步枪有所不同,但共同特点是枪管长,比如这把枪的全长就比马哨现在的身高还要高不少,目测一米五以上,拿起来颇有些不便。

    好在肯塔基步枪比较纤细,重量倒是不太沉。

    肯塔基步枪名声很大,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这把枪就曾大出风头。

    在著名的萨拉托加战役,美国的狙击手莫西·墨菲就是用这种枪射杀了英国的弗雷泽将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独立战争的形势。

    通过枪身上的文字,马哨还获得了一些其它信息。

    这把枪产自1837年,那么自然,现在的时间在1837年之后,同时结合身体里的记忆,1846年的美墨战争似乎也还没打。

    综合来看,现在多半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

    更精确的公元日期,马哨还需要找人打听打听才能知道。氏族的老酋长或者萨满对外界的事了解较多,他们应该知道。

    除了这几样东西之外,其实还有一样很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白人的头皮。

    白人悬赏印第安人的头皮,印第安人也把白人的头皮视为重要的战利品,至少可以带来荣誉。事实上,白人的割头皮最开始就是和印第安人学习的,这是印第安人记战功的手段。

    但马哨下不去手,这玩意太阴间了。

    而且他也没这手艺,折腾十分钟糊一身血都不一定能剥下来,万一被那边的白人发现就完蛋了。

    还是赶紧跑路吧。

    马哨带上这些战利品,穿上对他来说如同大衣的皮外套,匆匆离开此地。

    他也不敢跑太远,他只是要躲避附近的一伙白人,等到族里的战士回来就安全了。

    与后世相比,此时的美国颇为蛮荒,远方的世界对一个九岁的阿帕奇孩子来说同样很危险,不仅有白人,还有野兽,当然还有敌对部落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远远不是铁板一块,眼下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小氏族。

    马哨找了个洞穴,在里面窝了几个小时,待到天色渐暗,他才小心翼翼地出去,往营地附近摸去。

    走了没多远,斜前方突然传来马嘶和一声阿帕奇语的断喝:“去死吧,白人!眠熊氏族要你们血债血偿!”

    马哨连忙脱下身上的皮外套:“是我!”

    伴随着一声马嘶,一个头戴两根羽毛的阿帕奇青年勒马停在近处,他的眼眶泛红,显然刚刚哭过,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小哨子……你还活着?”

003 【眠熊氏族】

    印第安人没有严格的姓名规范,起名比较随意,也很多样。

    有些人的名字莫名其妙甚至不忍直视,有些人一辈子有几十个甚至更多的名字。

    其他文明往往也经历过类似的阶段,成熟规范的姓名体系一般都在封建社会乃至更晚以后才出现。

    很多印第安人出生时父母会起一个乳名,长大些族人会起一个绰号,成年后会起一个正式的名字,立下战功可以起一个代表荣誉的名字,甚至做个神秘的梦也可以据此起一个有宗教寓意的名字……

    还有就是祖传的名字,父亲可以把名字传给儿子,死后遗赠可以,生时现赠也行,当然,如果父亲活着时候赠名给儿子,自己就必须要重新取一个名字了。

    “小哨子”是族人给马哨取的绰号,因为他父亲的绰号是“大哨”。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因为老爹大哨天生擅长吹口哨,哨声巨大,高亢嘹亮,吹一声口哨,老远就能唤来自己的战马,所以后来进化成了“马哨”。

    马哨继承了父亲的名字,也继承了父亲的天赋,同样很擅长吹口哨,自然就是小哨子了。

    族人一般都这么称呼他。

    “白人袭击的时候,我从营地逃了出来。”马哨说道。

    青年连忙问:“还有人跟你一起吗?”

    “应该……没有。”马哨回想了一下,这副身体留下的记忆他还没有消化好,“我是最后一个逃走的,有些族人也跑掉了,但没有跟我一起。”

    青年闻言一阵沉默。

    随即他才想起什么,上下打量了一番马哨:“你这身衣服是哪来的,还有这把枪?”

    马哨解释道:“有个白人追我,结果自己摔倒了,然后我抢到地上的枪,对他开了一枪。”

    厚肩一指斜后方说:“那边被扒了外套的白人就是你杀的?”

    马哨点头。

    厚肩笑了一下:“虽然是侥幸,但你也很勇敢,就像你父亲一样。”

    “我们先回营地吧。”说着他就伸手一拽,将马哨拽到马背上,然后调转马头,往营地去了。

    “开枪的感觉怎么样?”厚肩看着马哨手里的肯塔基步枪。

    “还行……就是开枪时顶人比较疼。”马哨没有找到适合翻译后坐力的阿帕奇语词汇,只能这样形容道。

    厚肩点了下头:“的确,但其实这并不是主要的问题。我以前也得到过一支墨西哥人的枪,可惜用过几次就坏了,它装弹太麻烦了,还是弓箭和斧头更方便。”

    马哨没有说话。

    这个时代,枪械还有很多缺点,冷热兵器混用是常态,莫说印第安人,白人在战场上也经常要拼个刺刀什么的。

    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经学会使用枪械,但还没有大范围普及开来,至少他所在的这个眠熊氏族,仍然以弓箭、战斧之类的冷兵器为主要武器。

    偶尔在战斗中缴获的枪械,不是当做收藏品吃灰,就是因为使用不当而毁坏,又或者因缺少弹药和维修保养而无法长期使用。

    在马哨看来,步枪真正显现出威力,应该从普鲁士的德莱赛针发枪开始算。

    德莱赛针发枪是1841年正式推出的,他之前估计眼下的时间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普鲁士应该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开始装备了。

    当然,尽管与后世各种强大的自动步枪相比,他手里这把肯塔基步枪缺点一大堆,但他还是将其视若珍宝。

    在更远的距离上,这玩意可比飞斧、弓箭强太多了。

    不多时,马哨和厚肩骑马回到了营地。

    入眼一片狼藉,各种物件以及毁坏的痕迹散落在营地四周,几十具被割了头皮的惨烈尸体躺在地上。

    族人们无不悲痛万分,许多人都伏在尸体身旁哭泣着,同时用黑色颜料在脸上绘画着一种图案——这象征着亲人的离去。

    一个巨大的损失。

    毕竟眠熊氏族总共才一百二三十人,经此一役,族中妇孺折损大半,几乎可以形容为“准灭族”状态了。

    马哨情不自禁地握起了拳头,呼吸也有些急促。

    事实上,这副身体旧主的人格并没有消失,而是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格融合了。

    当然,与一个来自信息爆炸时代且受过系统教育的青年相比,九岁印第安儿童的精神世界实在是太过单薄,因此两者融合之后,旧有的人格被极大地稀释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如今的马哨对氏族没有一丝感情。

    至少在这一刻,看着地上横陈的几十具亲友尸体,听着弥漫在空气中的痛哭声,他的情绪很受震动。

    “北美奴隶主匪帮,必须被毁灭!”两个人格找到了一个契合点,马哨感觉自己的精神世界瞬间平顺了许多,仿佛某个融合过程至此终于完成。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马哨反应过来,他刚刚说的是中文,还是四川话。

    厚肩不以为意,沉默片刻后说:“酋长和萨满正在商量出路。”

    “出路?”

    “我们可能会投奔其他兄弟氏族,只有这样才能繁衍下去。”厚肩叹息道,“我们几乎没有女人和孩子了。”

    如果真这样做,眠熊氏族这个名字就会消失,族人们会成为其他氏族的一部分,虽然比生物学灭亡要好一些,但无疑也是个令人悲伤的选择。

    马哨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自然不能拘泥于一个小小的眠熊氏族,甚至不能拘泥于阿帕奇族,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的大融合。

    只有团结美洲所有的原住民,才有可能瓦解西方殖民者的统治。

    没办法,原住民的底子太薄弱了。与印第安人相比,晚清简直称得上王者开局:文化高度统一的几亿人口,虽然腐败僵化但起码功能完善的各级政府,几千年打下的农业基础,虽然落后但至少能吃到西方尾气的科学技术……

    这种千锤百炼的巨型古文明,只要有人能重新组织起一个强力高效的中央政府,哪怕技术落后,也无须畏惧地球上的任何侵略者,甚至可以反杀。

    印第安人则是一个零碎的石器朋克社会,生产力落后,社会组织落后,科学技术约等于没有,人口锐减,内部矛盾一大堆,部族无数,且互不认同。

    哪怕能团结所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于美洲,恐怕也只有一丢丢希望。

    马哨遐想之际,一个长发披肩、身穿灰色长袍的中年人走过来,他身佩流苏、珠串,头戴五根羽毛,威望很高。

    事实上他就是眠熊氏族的萨满祭司,石鸦。

    “跟我去见酋长。”石鸦面无表情,对马哨招了招手,然后就转头走了。

004 【两个孤儿】

    萨满或者说巫师,一般都是由族内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担任,是地位仅次于酋长的人。

    当然,小氏族没那么多规矩,在马哨的印象里,不论酋长还是萨满,直观的感觉都和邻家大爷差不多。

    马哨跟着萨满石鸦,很快就来到了酋长的帐篷。

    酋长叫做眠熊,也就是氏族的名字。

    他五十多岁,头发灰白,但身体还算硬朗,精神也很好,他手里拿着一杆烟,面目忧愁。

    帐篷里还有另一个人,一个小男孩,长相有些秀气,年龄和马哨相仿。

    “你们来了。”老酋长嘬了一口烟,看着两个孩子,“小哨子,还有风声。”

    “酋长。”两个孩子问候道。

    老酋长先将目光投向风声,也就是另一个长相有些秀气的男孩,用一种带着安慰的语气说:“风声,你的父亲他可能已经不在了。”

    风声怔了怔,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酋长继续道:“我们狩猎野牛的时候,你的父亲不小心坠入河里,水流很急,我们没找到他……愿大灵保佑。”

    马哨此时已经明白酋长为啥叫他们两个了,两个可怜的小孤儿,自然要关照一下。

    他的父亲去年战死,母亲则在今天的袭击中死亡。

    风声的母亲在生他时就去世了,一直由父亲抚养,如今其父亲被水流冲走,凶多吉少,自然也就成了孤儿。

    马哨转头看向风声,准备出言安慰几句。

    结果万万没想到,得知父亲多半死亡的消息,坐在地上的风声竟然面无表情,只是像个输了棋而又不失风度的棋手一样,微微低下了头。

    马哨一时无言:“……”

    不过这也不算太意外,风声的性格便是极其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可谓少年老成。

    “还有小哨子,你可能已经知道了。今天白人的袭击,让族内的大部分女人丧命,你的母亲也在其中。”

    马哨也只能低下头。毕竟印第安人格已经被稀释到可以忽略的程度,对于这位母亲,他并没有强烈的感情,至少现在让他哭是肯定哭不出来。

    “你们两个的父母都已经不在,年龄又都还小,以后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吃饭也与我一起,若我不在,你们可以去找石鸦。”

    “还有,你们以后要更加努力地练习战斗技巧,做最勇猛的战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向白人复仇。”说到这里,老酋长用烟杆敲了下地面。

    他又叮嘱了几句,这时马哨突然说道:“酋长,你去过白人的世界吗?”

    “去过,怎么了?”

    白人和印第安人并不总是敌对。比如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国人就和许多印第安部族结成同盟关系——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另有所图的白人,比如商人,为了和印第安人做生意,也会尽可能保持相对缓和的关系,有所交流。

    马哨犹豫了一下:“我想了解我们的敌人。”

    “一个邪恶的种族,一群无耻的入侵者!”老酋长给出了简短的答复。各个印第安部族千差万别,但这是少有的共识之一。

    马哨想要的显然不是这个:“白人什么时候开始入侵的我们?”

    “很久以前的事了,应该有三百年。开始是英国人、西班牙人,他们占领我们的土地,现在是美国人,不过白人的长相都差不多。”老酋长缓缓说道。

    马哨顺着他的话,一路旁敲侧击,终于将交谈的内容引到了日期的话题上。

    “……美国曾经属于英国,不过后来自己建立了国家。至于独立的时间,按照他们的说法,好像是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老酋长缓缓说道。

    马哨接着问道:“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这是怎么算的,现在又是多少年?”

    老酋长皱了皱眉:“这个,我也不清楚,好像是白人一个神的生日吧。现在吗,是一千八百三十九年。”

    “那是去年了,酋长。”石鸦补充道。

    “哦对,这是去年的消息,今年应该是一千八百四十年。”老酋长拍了下自己的额头,也纠正道。

    公元1840年!

    听到这个时间,马哨不禁眼神微动。

    毫无疑问,对于中国人而言,这是个特殊的年份。就是在这一年,公元1840年,庚子年,英国和清国爆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屈辱的近代史。

    其实刚刚重生那会,马哨有去中国的想法。

    他的灵魂是个正儿八经的中国人,而作为印第安人的这副身体也属于黄种人,融入中国社会的难度似乎并不大。

    不过也就是这么一想,仔细寻思寻思就知道并不可行。

    首先他得先成年再考虑其它,其次就算成年了,以一个印第安人的身份,想在美国踏上前往中国的船也是难如登天。

    至于以华人的身份……这会华工还没来美国呢,美洲能有几个华人,就算有,待遇也不比印第安人好多少,同样寸步难行。

    而且此时的中国连太平天国都还没有,他回去之后,一时半会只能留辫子给清廷打工了。

    一想到要扎辫子,马哨觉得印第安人的石器朋克画风也挺不错的……

    “你可不要自己乱跑去和白人接触,知道吗?”老酋长又严肃地叮嘱道,“这很危险。”

    “知道。”马哨应道。

    “晚上吃肉干吧,我们这几天要为族人准备葬礼。”末了酋长说。

    狩猎成果颇丰,氏族猎取了很多野牛,新鲜牛肉储备丰富,但此时的眠熊氏族显然无心也无暇制作烤肉什么的,只能吃些肉干了。

    随后马哨、风声就和老酋长一起吃了晚餐,也就是牛肉干,印第安人最主要的食物之一,对于眠熊氏族这种狩猎为生的氏族而言,没有之一。

    烤肉这种东西,一般只有在刚刚完成狩猎之后才能吃到,剩下的野牛肉都要制成肉干,以便长期保存。

    牛肉干不难吃,但也没什么味道,和二十一世纪丰富的美食没法比,唯一的好处就是蛋白质充足,这对儿童的身体发育很重要。

    嗯,蛋白质……

    啃着牛肉干,马哨觉得自己应该为这副九岁的身体制定一个营养计划。

005 【营养计划】

    蛋白质无疑是最主要的。

    古代也有能让一个国家多数人都填饱肚子的盛世,但国民平均身高的大幅增长必然只会在蛋白质充裕的工业时代出现。

    不仅是身高,一个人成年以后的方方面面,包括智力、精力、情绪调节能力等等,都和其早期的蛋白质摄入量息息相关,尤其是动物蛋白,也即肉蛋奶等。

    马哨生活在一个狩猎族群,对于蛋白质倒是不用太担心,主食就是野牛肉。在这里,缺乏蛋白质等同于饥荒,不是营养计划需要考虑的问题。

    蛋白质以外的其它营养就有点麻烦了,尤其是维生素。

    肉煮熟之后,维生素会有所流失,但为此生吃野牛肉又有点舍本逐末,不干不净的,万一生了大病咋办,难道去找美国医生?怕是直接给你来个头皮环切,最丝滑的割头皮体验。

    一般来说,这种缺乏也不会太严重,但马哨希望自己能长得更健康强壮一些,九岁正处在身体发育的黄金阶段。

    他前世就是病死,更让他感到耻辱的是,他死前曾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结果肝脏因为有脂肪肝而无法捐献!

    这辈子说什么也得健康地活着。

    现在是1840年,还是印第安部落,补剂之类的东西肯定找不到,想要补充营养,只能改变饮食结构。

    马哨不是专业的营养师,精细的方案提不出来,真正能落实的操作其实只有一个:膳食多样化。

    就是吃牛肉之余,也吃些果蔬、鱼虾、杂粮。

    对此,马哨只能自己动手了。

    虽然氏族经常也会采集一些野果野菜,但数量较少,不是每顿饭都有。而且负责采集野果野菜的一直是妇女,现在族里没几个妇女了,所以他想加餐自然要亲自动手。

    好在这顿饭还不必,野果尚有现成的,马哨啃完牛肉干便吃了几个。

    野果的味道不怎么样,多有些酸涩。后世各种香甜圆润的瓜果,都是长期育种和精心栽培的产物。

    但为了维生素,为了这副身体的发育,为了自己将来的身高、肌肉、长度、硬度等等……酸涩就酸涩吧,他现在可没资格挑食。

    在酋长家吃完晚饭,马哨回到了自己家的帐篷,准备休息。

    帐篷不大,一家三口住着略显拥挤,不过现在只有他一人,反倒有些空旷。

    他的床铺很简单,两张松软宽大的野牛皮,一张铺在地上,一张盖在身上。

    外面依旧时不时地传来族人的哭声,甚至有些愈演愈烈,似乎是入睡之际空荡荡的床席再次勾起了人们的悲伤。

    马哨躺在野牛皮上,听着外面的哭声,有些恍惚。过去的记忆在他脑海里沉浮,有些是二十一世纪的,也有些是氏族的。

    这让他心绪万千,不能入眠。

    马哨当然想拯救自己的族群,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既符合他的情感和理想,也与他的现实利益相一致。

    同时,毫无疑问,如果有谁能够拯救未来一片黑暗的印第安人,只可能是身为重生者的他。

    然而即便他身负超越时代近两百年的知识,对于这个目标,也依旧感到毫无底气。

    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物理老师,尽管在网上觉得自己很牛逼,但他自觉根本没法和那种力挽狂澜的风流人物相提并论。

    马哨也曾设想过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场景,无非是做个物理学巨佬,把麦克斯韦、爱因斯坦、普朗克等人的理论统统拿出来,震碎物理学界,赢得无尽美名,同时建设一下中国的科学教育事业。

    这种级别的物理学家,牛顿都得往后排一个档位,活生生就是个圣人,在哪都不会有性命之忧。而中国自有历史进程,他无须过多干涉,也不敢乱干涉……万一弄巧成拙咋办,对吧?

    马哨觉得这很完美。

    结果命运把他变成了一个印第安人,难以接触物理学界,原有的历史进程更是直接通向绝路,而且指不定哪天就被灭了全族老少,头皮都给你割咯。

    总不能当带路党吧?

    马哨对自己的牺牲精神深表怀疑,他觉得自己挺怂的。但至少,在脑门子被枪顶住之前,带路这种事他是肯定不会干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哭声早已停歇,马哨的思路终于有所转折。

    就当他YY自己成为巨型物理学家的时候,一个物理现象突然映入脑海:

    姆潘巴现象,热水可以比冷水更快结冰,它还存在一个对称的“反姆潘巴现象”,即冷水可以比热水更快加热。

    这看起来很反直觉,但它确实客观存在。

    冷水和热水的差距真就像看起来那么大吗?

    与水相比,文明的进程只会更加复杂,直觉上的差距真就可靠吗?

    以弱胜强,自古有之。清兵能入关,印第安人又何妨一试。

    而且自己已经死过一次,就算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瞻前顾后属实没必要。

    马哨的心情乐观了许多,随即仿佛想起什么,连忙从怀里一摸,取出怀表——从白人搜刮到的那个。

    擦,都三点多了!

    赶紧睡觉!

    身体发育不仅要有营养,锻炼、睡眠都很重要。

    马哨连忙躺好,掐断一切杂念。随后可能是因为这副身体天赋异禀,他掐断杂念之后,竟然十几秒钟就睡着了。

    夜深人静。

    眠熊酋长从帐篷里钻出,手持烟杆,眉头紧锁地在营地即踱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酋长?”

    老酋长闻声转头:“石鸦啊,你也醒了。”

    石鸦点头。

    老酋长没说什么,依旧是眉头紧锁的模样,时而嘬着烟。

    过了一会他才开口道:“我刚刚做了个梦……长眠之熊睁开了眼睛。”

    “什么。”石鸦闻言,不禁露出吃惊之色。

    氏族和历代酋长的名字便是眠熊,这种梦境在眠熊氏族人的眼里自然非同一般,也难怪酋长半夜跑到营地散步。

    “我想,这是大灵的启示。”酋长又道,“我们或许不应该并入其他氏族。”

    石鸦犹豫道:“可是,我们几乎没有女人了,如果不并入其他氏族,氏族必然难以繁衍。”

    “我们还有男人。”老酋长缓缓说道。

    石鸦眨了眨眼睛:“难道……”

006 【风声与大声说】

    “只要还有男人,我们至少不会立刻覆灭。”老酋长继续说,“而且这场灾难让我们有了一个理由,一个不用服从大酋长战争集结命令的理由,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应该不会有战争的麻烦。”

    “是这样。”石鸦点了点头。

    “你刚刚想说什么,什么难道?”酋长反问了一句。

    石鸦解释道:“我以为你的意思是想让其他氏族并入我们。”

    酋长说:“我确实这样想,但需要等待,据我所知,暂时还没有急需庇护的阿帕奇氏族。如无必要,没人愿意主动并入其他氏族。”

    顿了顿,他又道:“总之,这件事暂时不急。至少等我们办完族人的葬礼,也许在葬礼上,大灵会有进一步的启示。”

    两人又交谈一会,天空便蒙蒙亮了,一些早起的族人走出帐篷,两人便各自回去了。

    清晨时分,马哨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对自己的超高质量睡眠感到满意。

    虽然凌晨三点多才睡,但早上起来却并不困,尤其是昨晚的光速入睡经历,让前世习惯了失眠的他尤其欣慰。

    马哨开始了晨起的卫生工作,而这严重破坏了优质睡眠带来的好心情。

    印第安人没有卫生纸!

    大便过后,随便找个什么东西擦一擦,这就是生活的常态,这对马哨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

    好在他上大便之前就意识到了问题,提前找了几块表面积较大且较为圆润的石头,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不便中的大便了……

    想到日后都要这样上厕所,马哨对于推动印第安社会发展的意愿更加强烈了。

    还有洗漱的问题。

    刷牙是别想了,漱漱口就得了,洗脸也不甚方便,因为没有合适的容器。

    族人装水用的是皮制的水袋,但这玩意显然不适合洗脸。马哨找了半天,最合适的也无非就是一个用野牛头骨制成的容器,勉强算个盆。

    洗脸之际,通过水中的倒映,他认真观察了一会自己现在的长相。

    嗯……虽然九岁的年纪很显稚嫩,但不得不说,还挺帅的。尤其是眼神,非常纯真。

    人们的主要工作依旧是准备葬礼,马哨作为小孩不用参与这个,但却要接受战斗训练,当然还有风声。

    族内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剩他们两个。

    负责训练他们的是一个四十岁出头、身材魁梧的战士,头戴四根羽毛,名叫断斧,他也是厚肩的父亲。

    断斧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从他头上象征战功的四根羽毛便不难看出。

    “今天还是先从射箭开始。”断斧说道,伸手一指,“拿出你们的弓箭,对着那边的靶子射箭,我会纠正你们的错误。”

    “是。”两个孩子应道,随即弯弓搭箭。

    须臾只听“咻”,两支箭矢先后飞出,都成功射中了靶子,虽然较为边缘,但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已经不错了。

    枯燥的练习持续着,射箭,射箭,射箭,然后则是斧头。

    除了弓箭之外,阿帕奇人最重要的武器便是石斧,使用方式分成两种,主要是飞掷,其次是近战。

    在斧柄扣上绳子,握住绳子挥臂圆抡,然后在合适的时机松手,飞斧便激射而出。

    飞斧射程不远,但威力很大,能把人开瓢,木盾、皮甲肯定挡不住。

    上午的训练结束,马哨回到自己帐篷,就取出了那把肯塔基步枪。

    目前来看,弓箭和飞斧还是比较有用的,但他很清楚,随着枪械的发展,冷兵器的作用会越来越小。尤其是正在逼近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也正是枪械发展的一个高潮,明年德莱赛针发枪就正式推出了。

    将大量精力花在冷兵器的训练上,实在有些浪费。

    想到这里,马哨便又取出弹药,准备尝试一下装弹。

    这个时代的枪械,最麻烦的就是装弹,线膛枪尤其麻烦,因为枪管内有膛线,导致子弹从枪口进入时阻力很大,不仅要通条捅,还要用木槌敲。

    他前世看过一些关于枪械的视频,大体知道这种前装燧发枪的装弹流程,但对于细节却没有把握。

    因此尝试的时候,马哨一边回忆,一边观察肯塔基步枪的结构,好几分钟才把弹药装上。

    然后跑到外面的空地,特意远离了营地,然后瞄准几十米外的一棵树。

    “砰!”

    很好,没射中,但至少证明他的装弹手法没问题。

    马哨没有再次射击,他从那个白人身上搜刮的弹药没几发,经不起打靶练习,知道装弹手法就行了。

    想要练习打枪,首先得有足够的弹药,这个暂时还搞不到。

    返回营地的路上,马哨意外遇到了风声:“你怎么来了?”

    “我听到有枪声,是你开的?”风声看着他手里的步枪。

    “是啊,这是白人的武器,我觉得它很强大,我们应该像学习弓箭一样学习它。”马哨说道。

    “你觉得它比弓箭好用?”风声问道。

    马哨:“至少在有些场景下,必然如此,如果这东西没有优点,白人肯定不会把它当做主要武器……我们的敌人不是傻子。”

    风声沉默了一会,随即点头:“你说的对。”

    两人一起返回营地。

    不料刚返回营地,就看到不远处许多族人围在一起,似乎在热切地讨论着什么。

    “这是怎么了?”马哨莫名其妙。

    这时一个族人跑过来,兴冲冲地对风声说道:“风声,你父亲没死,他回来了!你快过去!”

    “啊?哦……”风声先是一怔,随即竟露出一丝失落的表情,低头默默地朝人群走去。

    马哨注意到了风声的表情变化。

    这孩子明显讨厌他的父亲,至于原因……

    “啊哈哈哈!儿子,爸爸回来了!”风声的父亲名叫大声说,他大声说道,“是不是很惊喜?哈哈哈哈!”

    “怎么了,儿子,你一定很高兴对吧?”大声说还在哈哈大笑,他身上又湿又脏,像从锅里掉到地上的鱼。

    “嗯。”风声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无喜无悲,但当父亲试图拥抱他时,抵触的神色还是不可避免地有所流露。

    风声的性格内敛且安静,其父大声说却正好相反,人如其名,性格粗鲁,说话时恨不得全族人都听见。

    而且大声说的头上只有一根羽毛,还是酋长出于安慰赐予的,可见其作为一个战士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没有战功可言。

007 【海姆立克急救法】

    两个月后。

    由于风声那个粗鲁的父亲的回归,马哨的身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唯二的孤儿之一变成了唯一的孤儿。

    但这并没有让马哨变得更孤单,事实上,为了远离父亲,风声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战斗训练以及和唯一同龄人马哨的相处之上。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风声发现与过去相比,马哨似乎变得非常聪明和……幽默,有时甚至能击穿他的超高笑点。

    这很正常,马哨毕竟是网络时代的人,头脑里的段子和骚话比印第安人至少多出两个数量级,面对未成年人还要再加一个数量级。

    于是两人成了好朋友。

    马哨每次出去收集食材,都会叫上风声一起。

    他很乐意这样做,合理的饮食结构对儿童作用很大,在他看来,这就是在给未来的队友刷buff。

    “今天是捕鱼,对吧?”

    “没错。”

    两人准备好渔具——长矛,前往附近的河流。当然,还有防身的武器,弓箭和马哨的肯塔基步枪。

    眠熊氏族吃鱼虾较少,但捕鱼技术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印第安人常见的长矛捕鱼术,也就是在浅水区用长矛插鱼的技巧。

    经过两个月的练习,两人已经掌握这种技术,效率还不错。

    今天收获很好,一阵忙碌过后,他们带着总共将近二十斤的几条河鱼返回营地。这么多鱼两个小孩当然吃不了,他们一般会将多余的鱼制成鱼干,就像牛肉干那样,以便长期保存。

    走在路上,马哨吹起了口哨,吹的是《月亮船》的调子,他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对这首儿歌情有独钟。

    马哨的家族天赋确实很强大,就像父亲一样,他的口哨也很嘹亮清晰,基本可以当成一种乐器了,吹得有模有样。

    风声开始时还试图模仿,但现在已经放弃了,安心听歌,提前一百多年享受到了随身听的体验。

    找人借了个火,他们开始煮鱼。

    “儿子,你们在煮鱼吗?来,再放点野牛肉!”大声说跑过来,不由分说就往石锅里倒了一堆野牛肉干,汤水四溅。

    此举莫说风声,就连马哨都不禁皱起眉头。

    “你能小点声吗?”风声说了句。

    “啊,这也算大声?你想让我多小声?”大声说睁大眼睛,大声说道,天上的飞鸟俯首观察,族人们却早就见怪不怪了。

    “……”风声一阵深呼吸,身体微微颤抖,目光涣散。

    他显然被气着了。但不是被父亲气的,而是被自己气的,他气自己又说了“你能小声点吗”。

    他明明知道这句话只能换来“这也算大声”,但他还是没忍住,他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马哨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不得不说,大声说的性格和习惯比风声更像个孩子,也难怪风声不想和父亲在一块,能避则避。

    大声说也不改,或者说根本改不了,只知道以各种理由笨拙地往儿子身边凑,以为这样能挽救一点父子关系,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风声除了尽可能保持沉默外别无他法,劝说、哭闹、发火只会浪费精力。因为父亲的存在,他整个童年都是对沉默和忍耐的练习。

    “儿子,给你讲个故事,你知道兔子为什么喜欢它的尾巴吗?”大声说仿佛想起了什么有趣的故事。

    “……”风声低头不语。

    气氛有些尴尬,当然只在马哨和风声之间弥漫,大声说浑然不觉。

    好在这时,一顶帐篷里忽然传来阵惊慌的叫喊:“救命!快救救我弟弟!”

    “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

    族人们纷纷闻讯赶来,马哨、风声还有大声说当然也赶了过去。

    他们赶到的时候,只见帐篷外,一个十三四岁的长发少年正躺在地上,他两手捂着脖子,面色涨红,翻着白眼,眼看就要失去意识了。

    “乱发怎么了?”萨满石鸦问道。

    乱发的哥哥一脸焦急:“他……他噎住了。”

    噎住了。

    虽然这听上去似乎是个小问题,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吃饭噎死的人并不算稀罕。

    哪怕到了后世,噎对人类造成的死亡也和交通事故差不多。

    印第安人的萨满也是医生,但实际上最多就是个业余水平的心理医生,真正能算得上医术的东西很少,且多集中在外伤领域,对此束手无策。

    因此很快石鸦就两手合十了,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大灵保佑,大灵保佑……”

    “大灵保佑,大灵保佑……”族人也纷纷开始祈祷。

    “闪开!”马哨半天没挤进去,顿时有些急了,当下连挤带喊,终于从人群挤了进去。

    他不由分说,冲上去就是一个海姆立克急救法。

    马哨让别人从旁扶起乱发,同时自己站到乱发身后,左手从后绕到其身前握拳,使虎口对着其上腹部,然后右手握住左拳,快速而又节奏的向腹部冲击。

    他年龄尚小,所以需要人帮扶,同时还要使出十二分的力气。

    “小哨子这是在干什么?”

    “这还用说,你看他在乱发后面一顶一顶的……明显是在跳舞!”大声说大声说道。

    跳你妈!

    听到这句话,马哨心里不由大骂,救人居然能被当成跳舞。

    不过,这其实不算太离谱,在很多印第安人看来,跳舞确实是一种治病方法。

    十几秒钟之后。

    乱发“哇”地吐出一块牛肉,然后被人搀扶着,一边眼冒金星,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半天没缓过劲来。

    “乱发得救了!”

    “这是怎么做到的,太不可思议了!”

    “小哨子一定是得到了大灵的启示!”

    见人已经得救,马哨也松了口气,思考怎样用族人能听懂的唯物主义语言解释海姆立克急救法。

    “冲击他的肚子,肚子里的气当然就能把东西顶出去。”马哨尽可能通俗地解释道,一边又示范了一下动作。

    动作很简单,人们一学就会了。

    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这是大灵的启示——所谓大灵,可以理解为部分印第安人的上帝,但更抽象一些,有点类似“圣光”这种概念,是一种比较原始和朦胧的信仰。

    族人这么认为还不要紧,萨满石鸦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先是从吃惊中平复,然后沉思了一会:“小哨子……你跟我来。”

008 【萨满学徒】

    马哨被石鸦叫进了帐篷,外面族人喧闹的声音还在持续。

    “你刚刚救了乱发的那种医术是谁告诉你的?”石鸦问。

    “不是谁告诉我的,就是我自己觉得这样应该可行。”马哨只能这样说道。

    发明这一急救法的海姆立克医生在他重生前几年才去世,这会还没出生呢。

    “那就是大灵的启示了。”石鸦随即做出了判断。

    ……行吧,你说是,那就是吧。

    马哨没有反驳,他也没法反驳。

    大灵这个概念不像神佛那样具体,它至高无上,但却虚无缥缈,玄之又玄,人格色彩很淡,啥都能归结到它身上,关于它的一切争论都能吵出二律背反。

    大灵的人格色彩如果再淡化一点,估计就能变成“大自然”的同义词了,因此对于这种宗教概念,马哨情感上也不怎么抵触,索性便默认吧。

    “看来你很适合学习萨满的知识。”石鸦说道,接着一脸严肃地看着马哨,双目炯炯,“孩子,你想成为萨满祭司吗?”

    马哨一怔,随即感到犹豫。

    他当然想成为萨满,对印第安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身份,有这一层身份会更容易获得人们的认同。但想成为萨满,却需要学习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各种跳大神的技巧……

    “怎么?”

    马哨最终还是决定混个萨满的身份,当下便说:“想,我想学萨满。”

    石鸦露出笑容:“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学徒了,我会把一个萨满应该具备的知识都教给你。”

    自此之后,马哨除了要和断斧学习战斗技巧外,每天还要抽出时间和石鸦学习萨满文化。

    不过他的空闲时间反而变多了。

    为了让他学习萨满,石鸦从体育老师断斧那里索要了不少课时,而萨满毕竟是脑力方面的学习,马哨总是能很快学习,然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马哨没有浪费这些空闲的时间,他开始了更普适的体育锻炼。

    战斗训练虽然也算体育锻炼,但毕竟是以冷兵器作战为核心,对一般的力量、速度、耐力等基本身体素质并不关注。

    断斧也不懂这个,他就知道射箭、扔斧子。

    而在马哨眼里,这些基本身体素质比冷兵器使用技巧更有价值,至少更具普适性,在热兵器时代也很有用。

    除此之外,在学习萨满文化的过程中,他还萌生了另外一个想法——文字。

    阿帕奇语没有文字,一切文化皆是口口相传,文明自然难以发展。

    不过作为一个物理老师,马哨对此感到无从下手,他没什么语言学知识,或者可能C语言编程也算?

    也许可以尝试把中文搬过来?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马哨一边做俯卧撑,一边思考着关于语言的问题。

    就在这时,石鸦从帐篷外进来,看到他的动作,不禁一问:“你在干什么?”

    “这是我发明的舞蹈。”马哨发现舞蹈是一个容易被族人接受的概念。

    石鸦点了点头,没有再问,而是话锋一转:“有个好消息,一个兄弟氏族即将过来投奔我们。”

    “投奔我们?”

    “没错。”看得出来,石鸦心情不错,“虽然几个月前我们失去了很多女性族人,但这个兄弟氏族的情况更危急一些,在一场与墨西哥人的冲突中,他们的男人几乎都战死了。”

    原来如此。

    眼下已经开始入冬,生活逐渐艰辛,没有男人的氏族,很难熬过冬天,必须要投靠他人。眠熊氏族的一干老少爷们,对此当然也是非常乐意。

    “我们已经派出一支队伍去接应她们,三天之后,我们就可以见到她们了。”石鸦补充道。

    “小哨子,你最好准备一下,在合族仪式上,我会让你为我们远道而来的姐妹们吹一曲口哨……你的口哨如此精湛,她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马哨的音响属性已经在氏族传开,人们动不动就找他吹个曲子,这样盛大场合自然少不了他。

    三天后。

    一个寒冷但却晴朗的傍晚,在眠熊氏族一众男人的翘首以盼之中,来自西南的兄弟氏族终于抵达营地。

    或者应该叫姐妹氏族,马哨远远地望了一眼,觉得除了眠熊氏族去接应的护卫队之外,几乎全是女人,估计有八九十个。

    这些女人的首领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她五官还算精致,就是身材有些高大,手里还拿着把斧子。

    “这女人是谁?”

    人们议论着。

    有人解释道:“她是红女,她们酋长的三老婆,她们的男人死光之后,现在由她带领族人。”

    印第安部落大多支持一夫多妻,眠熊酋长和石鸦也有两个老婆。

    不过对小族群而言,三个老婆还是稍微有点多。

    队伍抵达营地,红女翻身下马,呼出一口气,然后微微躬身问候道:“眠熊酋长。”

    “欢迎你们,氏族的姐妹。”眠熊酋长带头出来迎接,手持节杖,面带笑容。

    简单的问候之后,老酋长一挥手:“准备取火!”

    对于所有文明而言,火焰都是神圣的。石器时代的文明更是如此,每逢重要的活动和节日,火焰总是必不可少。

    随着酋长的命令,几个手臂粗壮的汉子闪亮登场。

    这几个汉子和参与仪式的多数族人一样,身上、脸上都涂了颜料,只不过图案清一色是火焰状。

    他们异常粗壮的手臂拿着一把火弓。

    火弓,是钻木取火的一种工具,形态上就是一把弓,取火时将它的弓弦缠在木棍上,然后通过反复拉拽的动作实现钻木。

    这种方法属于钻木取火的改进版,降低了手搓伤的风险,效率也更高。从动作上看,也可以用“锯木取火”来形容。

    眼下这几位身涂火纹的汉子就是族里的取火专家,族里使用的火焰都源自他们之手。

    他们之间的取火比赛,往往也是重要仪式的开场。

    “开始!”

    话音刚落,几人便开始比拼着疯狂锯木,转眼就面红耳赤,空气中迅速漫起焦灼的气味。

    “呜咯呜咯——”族人们也都兴奋起来,跟着大呼小叫。

    可惜这个过程并没有持续多久,仅仅过了半分钟左右,就有一个汉子举起火焰,呐喊着宣告了比赛的胜利。他叫快火,是在取火比赛中获胜最多的人。

    两秒钟之后,另一个人也完成了取火,但却垂头丧气——胜利永远只属于一人。

    酋长接过胜利者的火焰,点燃营地中央的篝火:“让我们开始仪式吧,今夜之后,我们的祖先便会重聚!”

009 【音乐家】

    接下来便是合族仪式了,首先是祭祀活动,人们围着篝火祈祷,祭祀神灵和祖先,还有氏族的图腾。

    眠熊氏族的图腾是一只巍峨的北美灰熊,巨熊伏在冰雪之中,闭目长眠。

    祭祀结束,人们在欢笑中饮酒吃肉。与此同时,男女们彼此观察,为成立新家庭做准备。

    两边几乎都是鳏夫和寡妇,接下来必然会有许多新家庭伴随着氏族的合并而诞生。

    眠熊氏族没有酿酒传统,也几乎没有和白人交易的经历,喝的酒都是在与其他部族交流或者战斗的过程中获得的。

    这些酒基本都是用玉米酿成,酒精度数很低,马哨尝了一点,感觉和后世的啤酒差不多。

    但他一向不喜欢喝酒,出于好奇地尝过一口之后就不再碰了。

    他只喜欢快乐水。

    “音乐家。”石鸦看向马哨,面带微笑,“让我们的新族人欣赏一下你的音乐吧。”

    话音未落,男女老少一百多道目光便先后看向马哨。

    虽然经常有人专门过来听他吹口哨,但一下子聚集这么多人还是头一次,尤其当中还有这么多女性,他顿时有些不适应。

    这让他有种异样的即视感,仿佛前世小时候过年在亲戚面前表演节目。

    当然,内心的尴尬很少流露在马哨的脸上,他的脸皮虽然不厚,但质量非常好。

    他从容地回想了一下,稍作酝酿,随即悠扬的口哨声从他口中响起。

    这次他吹的调子是《敢问路在何方》,也就是老版西游记电视剧的主题曲。

    他觉得眼下的气氛还挺适合这首歌。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马匹和行李就在人们身旁,而晚霞才落下不久,眠熊营地中央的篝火刚刚取代了它的余晖。

    虽然只有音乐,没有歌词,但族人们还是被这首歌深深吸引。

    悠扬、惆怅而又坚定的乐风让他们忍安静下来,专注地倾听。

    这很少见。

    对于重大的聚会,印第安人一向崇拜热闹,往往从头到尾都会有人“呜咯呜咯”地叫嚷,不得安宁。

    然而此刻,无论是谁,哪怕是风声那粗鲁聒噪的父亲,也乖乖闭上了嘴巴,静听音乐。

    不一会,整个营地中除了篝火在木柴上跳动的“噼啪”声,以及冷风时而吹过的“嗖嗖”声,便只剩下《敢问路在何方》的悠悠曲调……

    马哨初时尚不以为意,但随着众人的安静倾听,他自己也越来越进入状态,往日的记忆在脑海里放映。

    “好!!”

    一曲吹完,大声说腾地站起来,两手举过头顶疯狂鼓掌。其他人也跟着纷纷叫好。

    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在印第安人的石器社会,精湛的口哨绝对堪比最顶尖的乐器,而马哨吹的曲子又是后世的经典名曲,本身便有着跨越时空的独特魅力。

    莫说印第安人,便是在这个时代殖民全球的西方人,听了这首口哨曲恐怕也会有进入新世界的感觉。

    “真好听!”

    “吹得太好了,再来一个吧,小哨子!”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人们大呼小叫地起着哄,马哨只好吹了一首新的。

    这次他吹的是《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的主题曲。

    又一首迷人的音乐,族人再次安静地倾听,这些惯于在草原上驰骋的骁勇善战的阿帕奇人,此时此刻仿佛变成了歌剧院里的绅士。

    不过这首常使马哨联想到英雄的音乐,调子颇有几分悲壮,有点“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感觉。一些族人听着听着,也许是想起了死去的亲人,竟开始低低地哭起来。

    笑会传染,哭也是如此。伤感的气氛逐渐在族人中弥漫。

    马哨很快意识到问题,连忙停下:“不好意思,各位……这首歌似乎有些悲伤。”

    没有人责怪,有的只是对演奏者的钦佩。尤其是一些年龄和马哨相仿的孩子,看向他的眼神无不充满了崇拜。

    《太阳照常升起》结束,一群孩子围向马哨。

    最先跑过来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他们长相神似,但互相看不顺眼,多半是姐弟或者兄妹。

    “你真厉害!”小女孩长得稚嫩水灵,她忍不住说道,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小男孩则犹豫了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我一点声音都吹不出来?”

    “哼,你这么笨,当然吹不出来!”小女孩呛道,说话时她还蹦了一下,似乎试图增强这句话的说服力。

    “说得好像你能吹出来一样……”男孩撇了撇嘴,很是不屑。

    “你们好。”马哨不失礼貌地笑了笑,介绍了自己。

    “你好你好!我叫小麻雀!”女孩两眼放光,也连忙自我介绍道,然后一戳身边的男孩,“他是我哥哥,但是比我矮。”

    “你好,我叫小畜生。”男孩恼火地避开妹妹的手指,然后如是说道。

    马哨一愣。

    “……你叫什么?”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畜生。”男孩显然也知道这个名字很羞耻,脸上露出几分囧色,“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我妈总是这样叫我,我又没有其它名字……不过早晚有一天,我肯定会在战场上获得一个无比荣耀的名字!绝对!”

    马哨汗颜,但也明白了情况。

    印第安人取名随意,尤其是小名和绰号,常常不忍直视,比中国农村的“狗蛋”之类有过之而无不及。

    话虽如此,不过“小畜生”这个名字未免也太……

    “很高兴认识你,小畜生。”马哨说完这句话总觉得怪怪的。

    “你能教我吹口哨吗?”小畜生说。

    “教教我们吧。”其他孩子也纷纷这样说,希望能学到此等神技。

    “这不太好教,你们只能自己尝试。”马哨虽是教师出身,但从未教过吹口哨这种技能。

    “那你再吹一个给我们看看,我们自己学。”

    “好吧。”马哨答应,随即为这些孩子吹了《奇迹再现》和《热血的决斗者》两首歌,热烈澎湃的曲风顿时唤醒了十九世纪的中二之心,让他们手舞足蹈起来。

    孩子们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大人们也开始围着篝火跳舞,这是仪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寻觅伴侣的一种方式。

    男男女女在舞蹈中逐渐成双成对,甚至有人当场许下婚约。两个氏族通过融合的方式,摆脱了灭亡的命运,重获新生。

    仪式进行到深夜方才结束,人们逐渐结束之际,老酋长和石鸦坐在角落里交谈。

    “酋长,你不打算再结婚吗?”石鸦问道。

    老酋长在地上敲了敲烟灰:“不了,一大把年纪,身体重要。”

    两人交谈的时候,目光逐渐投向不远处的马哨,马哨依旧坐在一群孩子中间,吹着各种新奇的曲调,说说笑笑。

    这些都是新来族人的儿女,但此时却无不亲近且崇拜地看着马哨。

    “酋长,我感觉这孩子将成为我们的英雄。”石鸦由衷感慨道。

    老酋长却在一阵沉默后缓缓说道:“不,我的萨满……你可能错了。”

    “怎么?”石鸦怔住。

    老酋长的眼睛里显出沧桑:“我想,他更可能成为所有人的英雄。”

    “所有人?你是指——”

    酋长没有再说话,而是有点吃力地从久坐的地面起身:“该休息了,我们回去吧。”

    ……

010 【美国总统之死】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

    春天无疑是个美好的季节。对印第安人来说,1841年的春天尤其如此。

    帐篷中,石鸦正在为马哨授课,他用树枝在地面的沙土上勾勒着图案,一边讲解道:“这是用来治疗瘟疫的图案,我们在画好之后,让病人躺在中间,他就能得到大灵的保佑……”

    “嗯嗯。”马哨感到十分头大,但还是不得不认真学习,为了应付以后的功课考察。

    好在图案并不复杂,否则他恐怕要退学了,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实在是太沙雕了。

    劝说石鸦放弃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就算没试过,他也知道根本不可能。

    事实上,他只要稍稍显露对鬼神之事的质疑,石鸦立刻就会严肃地批评他。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信仰,光讲道理是不够的。马哨明白这点。

    他现在的身份终究只是个小屁孩,虽然得到了一些长辈的重视,但根本没有足够的威严去改变一个成年人的精神信仰。

    所以他从不试图在信仰问题上说服石鸦什么,他现在思考的只是如何潜移默化地改变族中儿童的思维模式,这应该是比较可行的。

    授课进行中。

    石鸦现场来了个跳大神示范,并要求马哨跟着他的节奏一起跳。

    “石鸦。”这个时候,老酋长从外面进来,面带微笑,看了看马哨,“跳得不错,相信你会成为一个杰出的萨满祭司。”

    “有什么事吗,酋长。”石鸦停下舞蹈。

    “哈里森死了。”老酋用蹩脚的发音又重复了一遍,“哈里森。”

    “哈里森?”马哨辨认了一下,觉得酋长说的是这个英文名。

    “是的。”老酋长称奇道,“欸,小哨子,你的发音这么准?”

    马哨汗颜,他的英语水平明明像屎一样,发音并不标准,这完全是因为酋长的发音更不标准。

    “哪个哈里森?”石鸦问道。

    老酋长:“还能是哪个哈里森,当然是美国总统,那个刽子手,先知的预言应验了,大灵惩罚了这个混蛋。”

    石鸦恍然:“是他,他早就该死了。”

    酋长接着说道:“我们今晚应该进行仪式,沟通大灵,让这个混蛋的灵魂承受更严厉的惩罚!另外……我们还应该祭奠故去的黑豹过境,他虽然是肖尼人,但他应该得到所有人的尊敬,他是个英雄。”

    “没错,我这就为仪式准备。”石鸦点头,然后就带上马哨,为今晚的活动做准备工作。

    听了两人的对话,马哨也明白是什么事了,美国总统哈里森感染肺炎病死了。

    如果是其他美国总统死了,印第安人未必会过多关注,马哨也多半不会有什么印象,但这位却很特殊。

    对印第安人来说,哈里森基本上是恶魔的同义词,因为此人就是以掠夺、杀戮印第安人成名的。

    多年以前,哈里森还是一名军队将领,他在蒂珀卡努战役中,对阵肖尼族领袖特库姆塞——也就是酋长口中的“黑豹过境”。

    特库姆塞是一位知名的领袖人物,他认为全体印第安人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反抗白人。他的主张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甚至被想在美国搅屎的英国人看中,获得了英国人的帮助。

    可惜,特库姆塞在这场战斗中失败了。

    哈里森取得了蒂珀卡努战役的胜利,随后对当地的印第安人展开屠杀,他还肢解了特库姆塞的尸体,并将剥下来的人皮制成磨刀带。

    这让哈里森成为了美国人的民族英雄,也是他日后问鼎白宫的重要筹码。

    与此同时,这还为他带来一个诅咒,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特科抹人诅咒”,特库姆塞的弟弟诅咒美国每过二十年死一个总统。

    这个诅咒还真应验了。

    事实上,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美国确实每过二十年左右就会有在任总统死亡,直到里根总统才停止。

    特科抹人诅咒的第一次应验,便是哈里森总统。这个屠杀印第安人的刽子手,成为总统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老人,创下了当时的当选年龄记录。

    仅过去一个月,他就再接再厉地创下了另一项记录——在位时间最短的美国总统。

    为了在就职典礼上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哈里森总统以高龄之躯,在寒风中口若悬河地一通演讲,最终成功感染肺炎,并在一个月后顺利病死,造就一段佳话。

    哈里森只当了一个月的美国总统,而且还是在病床上当的,自然毫无作为,但这些事迹却让他名声大噪,并在日后被《人类的愚蠢历史》一书收录。

    以致于马哨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却对这位美国总统相当熟悉,甚至知道他的全名:威廉·亨利·哈里森。

    “酋长,哈里森是什么时候死的?”马哨找到酋长问了句。

    “五天前。”老酋长随口说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知晓他的确切信息,以便更好地诅咒他。”马哨编了个理由。

    “确实。”老酋长思考了一下,觉得很有道理,“小哨子,你果然适合当萨满。”

    其实马哨是想以此知道精确的日期。

    印第安人信息闭塞,对白人的事情知之甚少,唯一能及时获得的消息大概也就是哈里森病死这种超级大新闻了,因此他之前虽然知道了公元纪年的年份,却一直没打听到更精确的日期。

    而哈里森的死期他是知道的,因为此人还有一项成就——刚好死在清明节。

    当然,美国人不过清明节。准确的说法是,这货死的时候,太平洋对面的中国正好在过清明节。

    确定了哈里森的死期,马哨自然就能确定当下的精确日期。

    五天之前……嗯,如此算来,今天应该是1841年4月9日。

    马哨不禁呼出一口气,心说真不容易,几个月了,总算知道了精确的日期。

    这一方面是氏族消息闭塞,另一方面也是他年龄太小,只能依赖于族人,没有任何和外界接触的机会。

    每每想到此处,马哨的内心都忍不住升起对于成长的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快些长大。

    美国总统意外身亡,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大事,不知会搅动多少暗流。

    但对眠熊氏族来说,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至少暂时还没有,人们的生活很是平静。

    时间就这样平静地流逝着。

    马哨在对成长的渴望中,逐渐度过了大约三年光景。

011 【挑选战马】

    眠熊氏族领地中的一片空旷处,十几个人站在一起,这些人年龄都不大,有的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他们当中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头发浓密及肩的英武少年,他正手挽劲弓,瞄准了百米以外的箭靶。

    他上身赤裸,露出坚实的肌肉线条,随着他拉弓的动作,手臂上的肌肉更是呈现出钢筋扭结般的形态。

    须臾,只听“咻”的一声,弓箭从离弦而出,转瞬即逝。

    “箭呢?”

    “快去看看!”一群少年纷纷跑向箭靶,想要找到突然消失不见的飞箭。

    而刚刚射完此箭的马哨却站在原地,低头看向手里的弓,轻抚下巴,面露沉思之色。

    这把弓是由他亲手设计和制造,并且经过多次改进的产物。

    印第安人的科技非常落后,至今仍处于石器水平,偶尔从外界引入一些工业品也不能在本质上改变什么。

    就弓箭而言,马哨估计,印第安人的弓箭技术可能比同时代的其他文明落后几千年。

    他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设计出来的这把弓箭,性能居然远超族人使用的弓箭。而他对弓箭设计可以说是一窍不通。

    他完全是凭借着纸上谈兵的力学知识,以及几年间积累的印第安社会生活经验,设计出来的这把弓。

    马哨不相信这是因为自己具有未曾注意过的冷兵器天赋,在他看来,这更可能是族人以前制造的弓箭太辣鸡了。

    想想也很正常,印第安人用的工具都是石斧骨刀,金属工具寥寥无几,还全都是白人入侵后带来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缺少金属工具,加工制造的水平当然上不去,长期在原始阶段徘徊。

    马哨能设计并改进出这把弓,还是多亏了此前从白人尸体上搜刮到的金属匕首。而为了给族人普及更好的弓箭,他更是在酋长和石鸦的帮助下,集中了整个氏族的金属工具。

    “箭在这呢,找到了!”

    “靶子居然被射穿了!”找到箭矢的少年们不由惊呼道,然后跑回来。

    “哨子哥,你的力气真大,我爸爸都做不到这种事。”一个身材微胖的少年说道,看向马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

    马哨笑了笑:“是弓变强了,我的力气没有那么大。”

    “不大?你是在嘲讽我们吗?”小畜生闻言不禁吐槽道,“我两只手都掰不过你一只手!”

    马哨来到这个世界快四年了,如今刚过十三岁生日不久。

    虽然只有十三岁,但得益于长期坚持的合理饮食和锻炼,当然也有一部分先天因素,他的体格非常出众,身高至少有一米七。

    考虑到十九世纪的男人身高一般也就一米六多,这绝对属于比较少见的高个子了。而且他的身高至今还在快速增长,过去两个月长高了三公分左右。

    除了身高,马哨的肌肉也很发达,有着他前世梦寐以求的八块腹肌,当他用力的时候,身上便会呈现出钢筋扭结般的肌肉线条,充满了力量感。

    十三岁的他,看上去却更像一个魁梧的青年。

    正是因此,很多人都开始称他为“哨子哥”或者“哨子”,而非过去的“小哨子”,毕竟怎么看也不能说小了。

    马哨的力量也像体格一样,远超同龄人,甚至绝大部分成年人都比不上。小畜生这种身材比较瘦弱的,别说两只手,四只手都不一定能在掰手腕中胜过他。

    这样的发育成果让马哨很是满意,过去几年的努力没有白费。

    “哨子哥,就要到选马的时间了,我们回去吧。”风声说道。

    他的年龄比马哨大半岁,但也和其他少年一样称呼马哨为哨子哥,甚至一些比马哨大几岁的人也这么称呼,比如乱发。没人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好,我们回营地。”马哨点头,心中也有几分期待。

    很快他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战马了。

    阿帕奇人一般都在十三四岁的时候获得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事实上这是成人仪式的一部分。

    马哨以及和他年龄相近的几个少年,都将在今天上午挑选属于自己的战马,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

    氏族中主要负责养马的是跳蹄,他三十多岁,脸型很方,身材矮壮。

    他是个养马的好手,得益于他出色的工作,氏族的马群日益壮大,现在已经有超过六百匹马了。

    六百匹马,不仅意味着可以满足族内的一切征战需求,更意味着氏族有了一定的饥荒豁免权。

    倘若哪年氏族遇到了饥荒,找不到野牛群了,这些马匹无疑可以帮助他们渡过一段艰难的岁月。

    跳蹄几乎总是和马待在一起,今天自然不例外,他看着不远处走来的马哨、风声、小畜生几人,笑道:“看来你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来挑一挑吧。”他指着身后的马群说道。

    “你们最好选一匹两三岁的马,小马更温顺,而且还可以和你们一起长大,彼此更好地熟悉。”

    在跳蹄的指导下,几个少年陆续找到钟意的战马,如他所言,都是两三岁的快要成年的小马。

    除了马哨之外。

    他开始也想遵照跳蹄的意见,挑选一匹亚成年的小马,但他的身材太过高大,小马多半承受不住。

    似乎只能挑一匹成年马了……

    马哨暗暗叹了口气,身材太高大也有坏处。

    他走向了一群高大的成年马,准备从中挑选一匹。

    “等一下。”不料跳蹄却突然说道,“哨子,跟我来,这有一匹可能比较适合你的。”

    马哨转头,随即跟着向他招手的跳蹄走了过去。

    他们在群马中穿过,不多时就见到了一匹黑马,它此时正卧身草地,仿佛在晒太阳。

    这匹黑马有着一身黑亮的毛色,看上去颇为俊朗,但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对于马哨和跳蹄,黑马视而不见,依旧懒洋洋地卧在地上,时而甩动着马尾。

    “它……”

    跳蹄笑了笑:“从体型上看,它和你正合适。它才刚刚两岁,但体型却和成年马差不多。将来它一定会长得高大威猛,就像你一样。”

    “不过它的性格和你不一样。”他摊了下手,“别看它现在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但在我养的这么多马之中,就属它最凶猛好斗,我几乎不敢碰它。”

012 【黑锋】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试试。”跳蹄又道,“你的力量应该能制服它。”

    马哨看着眼前的黑马。

    别的不说,这匹马的颜值确实挺高,一身纯净黑亮的毛发,若不是趴着,绝对一眼就能在马群中看到。

    帅马自然应该配帅人。

    于是他很快决定,就选这匹黑马了。

    他摩拳擦掌一番,随即小心翼翼地向黑马靠近,一边微微伏下身体,做出试图抚摸的动作。

    黑马顿时显露出警惕,马尾不再慵懒地甩动了,而是昂起了头。

    马哨见此,不禁放慢步伐,轻手轻脚,自以为尽可能地表现出善意。

    但黑马却丝毫不为所动,在他快要近身之际立刻翻身而起,迅速站立起来,发出阵阵低沉的嘶鸣。

    “嘶——嘶——”

    不管是一匹马,还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个猴子,都能听出这嘶鸣声中的警告意味。

    这的确是一匹凶猛刚烈的马,尽管它自小就被氏族饲养。

    马哨意识到,自己试图表现的善意毫无意义。这样一匹凶悍的烈马,不可能被温柔的方式征服——除非对方是一匹母马。

    所以他转变了策略,于咫尺之前停下脚步,仔细观察黑马的反应。

    对峙持续了颇久,黑马似乎有所松懈,也可能是感到了尴尬。

    马毕竟是群居动物,事实上,能驯化的动物基本都是群居动物。周围那么多同类,黑马或许感受到了同类关切的目光。

    它左右动了动。

    马哨当即抓住机会,一跃而起,瞬间跳到黑马背上,并双手抱住马脖!

    “咴——”黑马发出一声怒鸣,猛然狂奔出去,同时甩动脖子,试图将马哨从背上甩下去。

    马哨自然不能让它得逞,否则不仅意味着失败,还有很大可能受伤。

    他死死地夹紧马腹,抱住马脖,任由黑马狂奔乱甩。

    这黑马速度相当快,载着他直往远处蹿去,不知道要跑到哪去。

    跳蹄担心发生意外,连忙也翻身上马,追了上去,不一会就和前面的一人一马都消失在族人的视野当中……

    “嘶——嘶——咴——”

    黑马一路狂奔,践尘四起,嘶鸣震天。

    看得出来,黑马非常愤怒,也有足够的反抗意志,它绝不愿意有什么东西骑在自己的背上。

    它是天生的头马,马中的王者!

    是马三分龙,何况是此等骏马。

    但身为一个重生者,马哨显然也不会认为自己将来会是个平庸的家伙。

    他同样不会认输,决心与这匹马中王者较量到底,将它耗至筋疲力尽,然后征服!

    马哨的自信很高涨,但并不盲目。

    毕竟人类的耐力并不弱,而且他还在马背上,拖得越久,局面肯定对他越有利。

    角力持续着。

    跳蹄则在后面不远骑马跟着,关注着前方的动向。

    在此期间,一个问题突然引起了马哨的注意——印第安人没有马镫。

    过去他没怎么骑过马,偶尔骑马也是和族里的长辈同乘,导致他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善于骑马的游猎民族是没有马镫的。

    其原因想必和其它许多问题一样,都是主要由金属制品的匮乏导致的。

    好在印第安人的马术还不错,尽管美洲本土并没有马,或者说早就灭绝了,但在殖民者将欧亚大陆的马匹传入美洲之后,印第安人却仿佛觉醒了种族天赋一般,迅速演变为成熟的马背民族。

    印第安人就这样,骑着异大陆的战马,手持远古的石器,以一种朋克的姿态对抗着白人入侵者……

    角力还在进行。

    而时间已经到了傍晚。

    落日余晖逐渐散去,黑夜即将统治半个世界。

    马哨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僵了,尤其是手臂和大腿的肌肉,传来阵阵酸痛。

    他毫不怀疑,只要他现在从马背下来,绝对站不住身子。

    当然,经过长时间的狂奔和对抗之后,黑马的情况也不怎么样,显然已经快要筋疲力尽,速度大减,几乎和走差不多了。

    跟在后面的跳蹄看出来,胜负即将揭晓。

    果不其然,过了片刻功夫,黑马终于支撑不住,踉跄几步之后,摇晃地摔倒在地。

    马哨四肢酸痛,只能勉强调整姿态,避免自己被马压在身下,然后就也一同摔倒在地。

    一人一马,俱趴在地上,气喘吁吁。

    又过了一会,马哨先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努力地使自己保持站立姿态,居高临下地看着黑马。

    “嘶——嘶——”黑马见此,顿时也挣扎着爬起来,重新站立,一副不甘示弱的样子。

    随后它还发出一声有力的怒鸣:“咴——”

    马哨则深吸一口气,然后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作为回应:“咻——”

    哨声尖锐嘹亮,黑马显然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手,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再次发出一声马鸣:“咴——”

    这次马哨两手并出剑指,然后四指扣在下嘴唇,这个动作对其口哨的作用就像是《功夫》里铜钟对包租婆狮吼功的作用一样。

    随后他再次深吸气,发挥出全部的肺活量,也吹出了空前的巨大哨音。

    “滴!!”他感觉自己嘴里仿佛发出了汽车的鸣笛声,这声音尖锐、高亢、嘹亮……甚至可以用刺耳来形容,立刻就将黑马的气势压了下去。

    黑马不由后退几步。

    马哨则上前几步,再次吹响他的极限哨音,气势咄咄。

    如此又两个来回,终于,在锐利的哨声之中,黑马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发出屈服的信号。

    马哨不由得松了口气。

    总算结束了。

    他伸手轻轻抚摸黑马的鬃毛,这次对方没有反抗。

    跳蹄从不远处走来,面带笑容和几分羡慕:“恭喜,你赢到了它的尊重……这可真不容易!还好你有着无人能比的哨声,就像你父亲一样,甚至更出色,无愧于你的名字。”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的哨声也能在战场上唤来自己的伙伴。”他又说。

    马哨微笑,他也期待着这样的一天。

    “给它取个新名字吧。”跳蹄说,“我以前叫它小黑黑,但它显然不喜欢这个。”

    马哨闻言沉思,过了一会,他说道:“嗯,就叫它……黑锋吧。”

013 【偷马贼】

    在原地休息了一会,捶捶酸痛的大腿,活动活动手脚,马哨便骑上黑锋,和跳蹄一起返回营地了。

    虽然此前黑锋跑的并不是直线远离营地的路线,但跑了这么久,路程也不短了,再加上此时人马都没什么体力,返回自然要花不少时间。

    等到两人靠近营地时,时间已经到了深夜。

    两人一边闲聊着。

    “跳蹄,你的两根羽毛是怎么来的?”马哨注意到跳蹄头上的两根羽毛。

    与一些人包括前世的他印象不同,印第安人并不是都戴会一顶羽毛编织的大帽子,有些部族压根没有这个东西,而有这项传统的部族也不是谁都有资格戴的。

    羽毛意味着功勋,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就能获得两三根羽毛,戴在头上。

    只有少数德高望重、功勋卓著之人,由于获得的羽毛过多,才会编织成战冠,成为人们印象中那个经典的印第安战士形象。

    至于战冠羽毛特别多的,都拖到地上的那种,在如今的马哨看来,其实就跟勃列日涅夫的画风差不多。

    另外,战冠的材料也不都是鹰羽,有时候也会随便找些差不多的鸟羽毛凑合用,类似“狗尾续貂”。

    “一根来自我的养马工作,一根来自战斗。”跳蹄说道。

    “与谁的战斗?”

    “当然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阿拉帕霍人。”跳蹄脱口而出。

    马哨听了,不禁皱下眉头:“阿拉帕霍人确实是我们的大敌,但我认为白人的威胁更大。”

    他对各个部族间复杂而激烈的内部矛盾感到厌恶,有时候一些部族甚至会联合白人背刺其他部族。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如果印第安人能团结起来,何至于被白人打到这步田地。

    跳蹄却不以为然:“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父亲就是被阿拉帕霍人杀死的吧。”

    “是的,但我的母亲死于白人之手。”马哨说。

    “所以你更爱你的母亲?”跳蹄问。

    “……”马哨一滞,“这与个人仇恨无关。白人比我们团结,还掌握着更先进的文明,如果我们不联合起来,所有部落都将被赶到贫瘠的保留地之中。”

    “礼仪?白人烧杀抢掠,算什么礼仪!”跳蹄说,声音里有些火气。

    马哨叹息一声。他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翻译“文明”的阿帕奇词汇,而是用了个概念和“礼仪”十分接近的一个词。印第安人并不理解他所说的文明有哪些内涵,语言中似乎也不存在一个对应的词汇。

    气氛有些尴尬,两人无言地又前进了一会。

    “等等。”马哨忽然警惕地小声说道,让黑锋停下来,同时目光盯着不远的某处。

    跳蹄也警觉地止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得益于一项生吃野牛肝脏的宗教陋习,眠熊氏族没有夜盲症,饮食健康合理的马哨当然更没有。

    所以夜色当中,两人很快察觉到了些什么,原是一个黑影正在马群中鬼鬼祟祟。

    “有人在偷马!”作为一个出色的养马人,跳蹄立刻明白了这个身影正在做什么,瞬间火冒三丈。

    随即他取出腰间战斧,怒吼着冲向那个黑影:“敢偷我的马,去死吧!”

    马群很快分出一条路,以便他通过。马哨也拿出战斧,紧跟上去。

    不一会两人就和正欲逃跑的偷马贼狭路相逢。

    对方也有两人,是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他们的处境显然不妙,毕竟这里紧挨着眠熊族人居住的营地,如不及时逃走,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凭借着出色的视力,马哨成为双方中最先看清对方动作的人。

    眼看其中一个偷马者也手持战斧准备掷出,他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反手掷出了自己的战斧。

    “啊!”只听一声惨叫,战斧劈中了偷马者的胸膛。

    事实上马哨打偏了,他的手臂还酸痛得很,否则这一斧子完全能将对方开瓢。

    另一个偷马者顿时惊恐起来,也不想着还击了,转头就要逃跑,被跳蹄追上来,一斧子砍断了手臂。

    自然又是一声惨叫。

    族人当然早就听到动静,最先赶来的是个身材瘦高的青年,他骑着马,神情焦急:“哨子,跳蹄,你们回来了?刚才的声音是?”

    跳蹄指了指地上一死一伤两个偷马贼:“盲射,我不在的时候你是怎么看马的?差点就让这两个人偷马贼得手了。”

    盲射一脸愧色:“对不起,是我失职。”

    不一会,又有十几个族人陆续赶来,酋长和萨满都在其中。

    他们很快了解了情况,酋长看了看地上一死一伤两个偷马贼,先说道:“石鸦,给那个受伤的处理一下伤口,问问他的身份。”

    石鸦点头,带着受伤的偷马贼离开了。

    然后酋长看向马哨,微笑了一下:“哨子,你击杀了一个敌人,氏族将授予你一根鹰羽作为奖励。”

    “多谢酋长。”马哨有点意外,随即称谢道。

    老酋长又看向盲射,面露严肃之色:“盲射,这是你的失职,氏族将剥夺你的一根鹰羽,作为失职的惩罚。”

    盲射张了张嘴欲争辩,但还是低下头,沮丧道:“是,酋长。”

    马哨犹豫了一下,随即说道:“酋长,此事因我而起,如果不是我驯马跑出营地,跳蹄就不会离开马群,而他作为最出色的养马人,也一定不会让偷马贼靠近。”

    “所以,责任在我,还是剥夺我的鹰羽吧,盲射毕竟只是临时照看马群,不能和跳蹄相比,缺少经验也很正常。”

    听了他这番话,盲射顿时投来感激之色,跳蹄的表情也隐隐有些自得。

    老酋长也觉得有道理,他想了想,最终点头:“也对。既然如此,刚刚的赏罚就抵消吧。”

    “我们去看看那个偷马贼吧,他的伤势不轻,说不定会死。”有人说道。

    众人随即来到石鸦所在,旁边躺着那个受伤的偷马贼。

    “知道他的身份了吗?”

    石鸦还在给偷马贼包扎伤口,但却点点头:“他是科曼奇人,双狼氏族的,就在我们西南边不远。”

    “科曼奇人!”

014 【科曼奇人】

    科曼奇人。

    和阿帕奇人一样,科曼奇人的名字也在后世成为了美国武装直升机的名字。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比如支奴干、基奥瓦、拉科塔、乔克托、易洛魁……

    作为一个能被用来命名武装直升机的部族,科曼奇人自然也称得上是骁勇善战。

    但那是以前了。

    几十年前,科曼奇人确实威名赫赫,不亚于阿帕奇人,是一个武德充沛的印第安族群。

    然而随后不久,他们就被武德更充沛的阿拉帕霍人击败,势力遭受重创。

    再之后,为了能够尽快停战,科曼奇人不得不与夏延人结盟。夏延人则是阿拉帕霍人最亲密的盟友,遂充当了调停者的身份,让两方就此停战。

    自此以后,科曼奇人就处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还在与阿拉帕霍人战斗的几个部族,比如阿帕奇人、纳瓦霍人,觉得他们是胆小鬼甚至是叛徒,十分瞧不上。

    而阿拉帕霍和夏延,也并没有真把科曼奇当成自己人,偶尔还会搞些小摩擦,然后借机讹点财货。

    “还有其他消息吗?”

    石鸦摇头:“没有,其实这个人什么都没说。是我以前在双狼氏族见过他,有些印象。”

    “你为什么要来偷马?”酋长看向科曼奇人。

    他懂一些科曼奇语,再加上印第安人传统用来对外交流的手语,基本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

    科曼奇人躺在地上,一言不发,断臂的失血和剧痛让他面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

    见他仿佛哑了一般,老酋长不禁眉头紧锁,过了一会说道:“我想我们得去找双狼氏族谈谈,否则可能会带来麻烦。”

    随后他指了几个人:“明天一早,你们跟我前往双狼氏族。石鸦,你留守在氏族。”

    “是,酋长。”

    马哨连忙说道:“酋长,也带上我吧。”

    他以前的身体条件不允许,现在已经长得又高又壮,有了机会,自然想多接触接触外界。

    老酋长想了想:“那你也一起来吧,我知道你一直想到外面看看。”

    “好了,时间不早了,大家现在都先去休息吧,睡个好觉。”

    众人纷纷散去,马哨也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哨子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待他转身,小麻雀就已经出现在眼前。

    “怎么了?”

    与三年前相比,小麻雀已经长大许多,是个秀气的少女了,她扎着两个辫子,走路时一晃一晃的。

    跑到马哨面前,她面带微红:“哨子哥你……你没事吧?”

    “当然没事了。”马哨一笑,然后摸了摸小麻雀的头,“别担心我了,回去休息吧。”

    随着他的摸头动作,小麻雀真的就像个小麻雀一样羞怯地缩了缩脖子,蚊声道:“哦……”

    她嘴唇轻动,似乎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乖乖地回去休息。

    望着小麻雀离开的身影,马哨沉默片刻,摇了下头便转身进帐篷去了。

    ……

    次日清晨。

    马哨醒来,不由得一阵龇牙咧嘴,却是手脚的酸痛还没有散去。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忍着四肢酸痛,迅速穿齐衣服,带好武器,一番洗漱便准备出发了。

    说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他重生之后,自制力似乎变强了很多。

    前世为人,有时候天气寒冷,他连被窝都不想出,如今他四肢酸痛,却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便起床穿衣。

    马哨想着,这可能是因为身体素质和自我预期的差异。

    现在的他毫无疑问是个猛男,身体素质全方位碾压前世的肥宅之躯,精力几乎充沛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当然,更重要应该还是自我预期的改变。

    尽管马哨经常提醒自己不要膨胀,不要膨胀,不要膨胀……但作为一个重生者,他还是时不时地会产生一种天命眷顾的感觉。

    这种念头虽然从未达到冲昏头脑的程度,但却始终萦绕不绝,即使马哨明确地意识到了它的存在,也无法将其根除。

    这是他过去YY重生时不曾料到的,真正的重生居然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如此深刻的改变,简直就像是为他的精神世界重装了驱动。

    但总体来说,这是件好事。

    重生带来的自命不凡让马哨不得不大幅提高对自我的预期,而对于一个理性的人来说,预期几乎就是要求。

    早晨的卫生工作结束之后,马哨的自命不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每天都是如此,没有卫生纸的排便让人沮丧。

    其他人还在准备。

    马哨取出一块木板,用匕首在上面刻了个叉叉,他每天早上都会这么做,这是他记录日期的方式。

    通过这块木板,他可以确定现在的日期——公元1844年4月12日。

    过了一会。

    “该出发了!”老酋长嘬了一口烟,然后翻身上马。他骑的是一匹老马,估计快二十岁了,看上去颇为削瘦。

    众人纷纷上马,马哨也骑上黑锋。算上那个受伤的科曼奇俘虏,总共有八个人随行。当然还有另一个偷马贼的尸体,装在袋子里,由马驮着。

    人数多了,难免让对方不安,只身前往,又难免自己不安,酋长觉得这样一支队伍正好合适。

    “走吧。”老酋长一振缰绳,便领着队伍出发,离开了眠熊氏族的营地。

    科曼奇族双狼氏族位于西南方向,不算远,大约有五六十公里的样子,当天就能抵达。

    美国中西部地广人稀,一路上也没见到人,众人顺利地在下午来到了双狼氏族的营地。

    “站住!”一靠近营地,立刻就有骑马巡逻的科曼奇战士警告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是阿帕奇族眠熊氏族的酋长。”酋长用不太熟练的科曼奇语说道,一边配合着手语。

    印第安人的语言千差万别,但却有一套手语,几乎所有部族都通用,外交场合必备。当然,这种手语表达不了复杂的意思。

    “我来找你们的酋长,想谈谈关于他的事情。”眠熊酋长往旁边挪了挪,指着身后的科曼奇俘虏。

    自从靠近了双狼氏族的营地,这位俘虏就始终低着头,族人出现之后,他更是根本不敢面对。

015 【什么是利息】

    在巡逻战士的带领下,眠熊酋长一行人进入双狼氏族营地内,不多时见到此地的酋长,也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

    “你好。”双狼酋长先是看了一眼俘虏,然后不咸不淡地问候道。

    “嗯,你好。”眠熊酋长回应,然后指着俘虏说道,“我这次前来拜访你们,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他——你的族人企图偷窃我们的马匹,但显然他失败了。”

    顿了顿,他接着说:“首先我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我询问过他,但他什么都不肯说。”

    双狼酋长沉默了两秒钟,微微低头道:“他偷马的原因我并不清楚,是他的私自行动……很抱歉发生这样的事情。”

    “私自行动?”眠熊酋长显然不太相信。

    “没错。”但双狼酋长却已认定,“大酋长说过,阿帕奇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当然会尊重你们的财产。但也总有一些贪婪的人破坏我们的友谊,这难以避免。”

    “你说的对,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是朋友。”眠熊酋长点点头。但他并不相信这句话,阿帕奇人和科曼奇人在历史上本就发生过冲突,而自从科曼奇人和夏延人屈辱结盟之后,所谓的友谊就更不存在了。

    现在的两族,勉强算是中立关系。

    尽管友谊已经不复存在,但眠熊酋长显然也不打算进一步破坏双方的关系,于是便说:“既然这样,就到此为止吧,两个偷马的人也已经为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生命和一条手臂。”

    “现在我将这两人交还给你,希望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

    说着,眠熊酋长示意将俘虏身上的绳子解开,同时将装有另一个偷马贼尸体的袋子从马背上卸下来。

    被解开绳子之后,俘虏走到双狼酋长面前,依旧一言不发地低着头,但身体却微微颤抖,似乎在流泪。

    双狼酋长低低地叹息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去让萨满看看你的伤势。”

    俘虏抬手在脸上擦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双狼酋长随即说道:“天色不早了,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允许双狼氏族举行仪式,招待你们。”

    眠熊酋长摆了摆手:“仪式招待就不必了,我们在此休息一晚就好,马儿跑了一天,也累了。”

    双方又客套几句,天色渐暗,便都准备休息了。

    眠熊酋长向双狼氏族借了两个帐篷,以便随行众人睡觉。

    安全起见,借的这两个帐篷位于营地边缘,万一双狼氏族起了什么歹念,逃跑时也方便些,同时还安排了人在夜晚轮班值守。

    马哨便是上半夜负责值守的人,因为他有个怀表,知道精确的时间。

    整个上半夜,他都一手拿着怀表,一手拿着肯塔基步枪,警惕着四周的动静,时而到外面围着帐篷转两圈。

    不过除了那个断臂的偷马贼半夜在帐篷附近出现了一次之外,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

    后半夜也同样平静。

    一夜过去,眠熊氏族的人从睡梦中醒来,简单收拾一番,便准备骑马返回了。

    “酋长。”马哨却找到酋长。

    “怎么了?”老酋长看着他的表情。

    马哨说道:“你认为那个偷马的科曼奇人真的是私自行动吗?”

    “当然不,但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受人指使。”老酋长说,“我们也没有损失什么,就让这件事过去吧,要是多了个敌对的邻居,麻烦可就大了。”

    “不,我的意思是……”马哨示意酋长往营地东面看,那里正是双狼氏族养马的地方,“看看那里的马群,数量太少了,连一人一马都做不到,明显是发生了什么,比如袭击或者马瘟。”

    “他们应该是出于这个原因才有了偷马的打算。”

    老酋长微微皱眉,随即认可了他的想法:“确实,但这能说明什么?”

    马哨又道:“酋长,我认为我们应该主动了解他们的问题,然后考虑向他们提供一些帮助,比如借给他们一些马,让他们渡过眼下的难关。”

    “为什么要帮他们?”几个族人都不解地说道。

    马哨解释说:“如果他们始终处于危机状态,肯定还会选择冒险,去偷盗甚至劫掠附近的氏族,首当其冲就是马匹最多的我们。”

    “与其被动地承担这样的风险,不如主动借马给他们,既能改善关系,还能收些利息。”

    “什么是利息?”一个族人茫然道,其他族人也大都投来了疑问的目光。

    马哨:“……”

    老酋长听了他的话之后,思考了一会,最终摇了摇头:“我们和科曼奇人的已经不是从前的关系了,没必要帮助他们。”

    “至于袭击,他们既然缺马,应该不敢来袭击我们。就算真敢来,也一定不是我们的对手。如今的眠熊氏族空前强大,尤其是有了你制造的强弓之后,我们可以轻松地击败他们。”

    马哨设计的强弓让眠熊氏族的战斗力提升了不少,所有人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狩猎的效率明显提高。

    再加上合族之后,眠熊氏族的规模一直在扩大,人口突破两百,马匹数量则超过六百,至少在氏族层面已经算得上强大了。

    “可是酋长,你不是也说过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吗?”马哨又劝道。

    “话虽如此,但是……万一我们把马借给他们,他们不还了怎么办?”老酋长不想承担白白损失一部分马匹的风险。

    见酋长无此意愿,马哨也没有再劝,众人随后便骑马离开双狼营地,原路返回氏族。

    科曼奇人的偷马事件就此告一段落,似乎人们都已将之抛诸脑后……

    回到氏族之后,天还没黑,趁着傍晚的余晖,马哨找来了一堆木板、绳子、牛皮、牛筋之类的东西,一个人蹲在黑锋旁边,比划来比划去。

    “哨子哥,你在干什么?”小畜生一脸好奇地过来,看着他的怪异举动不禁问道。

    “没什么。”马哨随口一说,没有解释的打算,因为他正在设计一样大多数印第安人不曾用过的东西。

    他在设计马镫。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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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印第安重生介绍:
马哨,中学物理老师,重生到1840年的美国,成为一名阿帕奇族印第安人。他必须拯救自己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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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十九世纪、美洲、墨西哥、殖民、印第安人、黑人、华工、铁路、科学、工业革命、南北战争……1840印第安重生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1840印第安重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1840印第安重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