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乙醚拔牙】
“这趟欧洲之行,我还需要带一些年轻的学生去。”马哨说道,“我打算把他们送到欧洲的学校,学习工程学。”
他基本可以搞定这个时代的大部分重要科学问题,但对工程技术的了解却不多。
想要获得一批出色的工程师,最好的办法依然是派人出洋留学,就像晚清做的那样。
下雨天想了想:“我们可能需要认真挑选一下。派去留学的人,既要有一定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还要懂一些英语,更重要的是足够可靠。”
马哨点头:“的确。我可不希望看到,部落资助的留学生,留着留着就不回来了……”
对于这个问题,他其实并不太担心。
他信任他的学生,更信任他的钱袋。
自始至终,眠熊城的财政状况都很宽裕,有了金矿之后更不用说。
宽裕的财政状况,让马哨可以拿出大笔资金去供养人才,使“留学不归”这种行为在经济上就不划算。
经济上都不划算,自然也就没什么人愿意干这种事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一些落后国家家里有矿,但却大多难以与资源诅咒的泥沼相抗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水太深,把握不住。
而没有矿的落后国家,想要追赶就更艰辛了,只能依靠内部的压榨,或者说“剪刀差”。
这不可避免,没有外部的供给,落后的经济体想要支撑起高端产业的运转,必然要压榨广大劳动者的血汗,通过献祭亿万的尘肺、断指,召唤高端的产业和人才。
追赶越紧,发展越猛,社会矛盾便会越尖锐。就像人的奔跑,当你跑得凶狠时,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希望你停下来。
追赶与和谐,两者天然矛盾,这其中的平衡同样难以把握。
大概也就只有马哨这样的穿越者,凭借着种种超出历史规律的优势,才能让追赶变得如此冲淡平和,既没有资源诅咒的泥泞,也没有内部压榨的煎熬。
几日后,一如此前的西进队,马哨再次组织了一个大约三百人的队伍,然后向南出发。
他这次自然不是要建立新城,按理讲不需要这么多人手,但墨西哥南方战火正酣,保险起见,三百人是必不可少的。
这三百人大部分都是士兵,全副武装。
在正式前往瓦哈卡之前,马哨首先去了克拉克镇,在此稍作停留。
克拉克镇目前有两千多人,在中西部也完全可以称为“城市”了。
两千多人的克拉克镇,种族成份却比眠熊城复杂得多。
这里的主要居民自然是白人,但白人也只占了一半略多,镇上还有大约两成的黑人和两成的印第安人。
白人是移民而来,主要冲着这里的发展机会,黑人是逃难而来,主要冲着这里没有奴隶制。
印第安人则主要是眠熊城安排进来的,便于掌控这里。
尽管克拉克镇的居民成份相当复杂,但繁荣的经济和严格的执法,让这里保持着稳定。
驻扎在这里的军队数量已经是一个标准的“佰”,一百余纪律严明的阿帕奇士兵仿佛是镇上的闹钟,每天清晨都用他们训练的声音昭示着新一天的到来。
这是一支能带给人强烈安全感的军队。
来到镇上,马哨先是去了兵营、镇公所、服装厂,然后则是前往公立学校和医院。
就像当初规划的那样,廉价的公立学校吸引了大量穷人,进而成为灵谕教最主要的宣传阵地,从娃娃开始,同化着镇上的居民。
公立医院也是类似的效果。
不过,马哨这次来克拉克镇的公立医院,则是为了见证别的。
建成两层小楼的医院里。
“树枝,我听说你们已经熟练掌握了乙醚麻醉术,不知道我今天有没有机会见识一下?”马哨笑着说道。
“今天就有一个需要拔除智齿的病人,我们正在准备。”树枝说道,身边是另外两个医生,一个印第安人,一个白人。
一边说着,三人一边倒腾着身前的工具,除了各种钳凿之外,其中最显眼的无疑是一个玻璃瓶。
玻璃瓶大体为圆形,有两个阀门,一个衔嘴。
“这是乙醚雾化器。”树枝指着玻璃瓶解释道,“我们将乙醚投入其中,让患者含住衔嘴,吸入乙醚气体,然后患者就会进入昏迷,不会有任何痛觉……”
不一会,所有人都戴上口罩,树枝三人当着马哨的面,完成了一场拔牙手术。
就像树枝描述的,也像马哨预料的那样,吸入乙醚气体的患者渐渐进入昏迷,躺在手术床上一动不动,任由医生将他的智齿拔除。
当然,与后世相比,这场手术看上去依然粗糙。
光麻醉就花了二十多分钟。
之后的拔牙更不必说,看上去更像是石匠的活,锤子、钳子、凿子齐上阵,铿锵作响。
但不管怎么说,与曾经屠宰般的手术相比,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手术结束之后,马哨和医生们交谈,他看向那个年轻的白人医生:“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
“威廉·梅奥,大酋长。”医生说道。
梅奥说:“我以前在英国工作,前年来到纽约,在贝尔维尤医院做药剂师,然后来到这里。”
166 【梅奥医生】
“梅奥?”
听到这个姓氏,马哨不禁心中一动。
梅奥说:“是的,这可能不是一个很常见的姓氏。”
“说的没错,我好像是第二次听到这个姓氏。”马哨随口说道。
如果在旁处听到这个姓氏,他自然不会多想。
但在医院里听到,却难免让人联想到后世大名鼎鼎的梅奥诊所。
梅奥诊所,或者换个比较有逼格的称呼,“梅奥医学中心”,是未来世界最顶级的医院,而且可能没有之一。
至少就赚钱能力而言,这家医院在全世界确实独领风骚。
马哨对医学知之甚少,但梅奥诊所的名头还是有所耳闻。
尤其在上辈子的最后岁月里,躺在病床上的他,前所未有地关注起了关于医学的种种信息,也幻想过医学出现重大突破什么的。
所以听完这名医生的自我介绍,他不禁浮想联翩。
莫非……此人就是梅奥诊所的创始人?
或者创始人的亲戚?
当然,他也没放在心上。
这完全可能又是个巧合,就像枪匠勃朗宁,同一个姓氏,同一个职业,但并非同一个人。
更重要的是,马哨对历史名人没有太强的推崇。
他谨记一位智者的教诲。
一个人的命运呐,固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作为物理老师,马哨对此尤为理解。
天才如牛顿,也必须站在伽利略、开普勒等前辈的肩膀上,借助已有的研究成果发展出经典力学,同时还要和莱布尼茨、胡克等同辈竞争。
没有谁能脱离历史,如果有,那也只能是他这样的穿越者。
天不生谁谁,万古如长夜,这种话纯粹是腐儒之见。
牛顿这样的毕世奇才尚且如此,勃朗宁、梅奥就更不必说了。
所以,眼前这位梅奥医生到底是不是那个梅奥,并不重要。
是或者不是,在这条时间线里,他都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梅奥。
就像勃朗宁,尽管并非正牌,但毫无疑问,这个冒牌货已经让勃朗宁的姓氏提前扬名了。
“所以你是一名药学家?”马哨问。
“严格来说,我是学化学的,或者物理——我和道尔顿先生学习过。不过我现在对医学越来越感兴趣,尤其是在克拉克镇。”梅奥医生说。
“约翰·道尔顿?”马哨有点惊讶。
“是的。”梅奥也有点意外。
在他看来,马哨或许更应该问“道尔顿是谁”这个问题。
马哨当然知晓道尔顿,原子论的提出者,著名的化学家,也可以说是物理学家,毕竟无论物理还是化学,都会大量涉及原子论。
道尔顿还是个色盲,生前曾留下遗愿,希望去世后把眼睛交给他人研究,以验证他的猜想——他眼睛的水样液可能是蓝色的。
当然他错了,色盲的根源不是这个。
不过为了纪念道尔顿,人们还是做了很多,比如有首歌就唱过“蓝脸的道尔顿盗御马”……好吧,这其实是个段子。
道尔顿十二岁就开始当老师,一生有许多学生。尽管如此,得知梅奥做过道尔顿的学生,马哨仍不免感到惊讶。
“你既然是道尔顿的学生,我想你应该很了解他的原子论。”马哨说。
梅奥更加惊讶:“你也知道原子论?”
听他这么说,房间里的印第安人纷纷表现出不满。
树枝直接说道:“梅奥,我告诉过你,我们的大酋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怎么可能不知道原子论,连我都知道原子论。”
“呃,我只是……”梅奥一滞。
身边的印第安人当然不止一次和他吹嘘过阿帕奇的大酋长,但他并没有当真。
他承认这里的印第安人确实非常与众不同,当其他印第安人在花高价买酒的时候,这里的印第安人却在花高价雇佣医生、工匠。
不仅如此,这里的一些印第安人还异常的开化,特别是他在这家医院的同事们和上司,学识并不亚于很多白人,而且几乎发明了乙醚麻醉术。
这些异常开化的印第安人背后,有一位非同寻常的大酋长不算什么离谱的事。
但像“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这种话,怎么听都是吹牛,而且太离谱、太无耻了。
这不仅不会让梅奥信以为真,反而让梅奥怀疑阿帕奇的大酋长是个虚荣的家伙,以致于人们都爱吹捧他。
“没关系,树枝。”马哨笑了笑,“我理解大多数白人对我们的印象,用事实破除这种印象恰恰是我们的使命。”
他又看向梅奥:“让我们来谈谈原子论吧。”
梅奥有点懵,当马哨以一种奇怪的娴熟语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莫名有种要参加考试的感觉。
“好……不过,要谈些什么?”
“就谈谈倍比定律吧。”马哨想了下,说道。
原子论古已有之,许多古文明的哲学家都有类似的观点,即认为万事万物都由一些不可再分的基本微粒构成,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便是其中代表。
但朴素的原子论说好听点叫哲学,说难听点就是幻想,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孩童也完全可以产生类似的思考。
直到约翰·道尔顿,古老的原子论才开始脱胎换骨,具备了科学的特征。当然,道尔顿的理论依然粗糙,在后世看来谬误很多。
原子论从哲学变成科学,倍比定律正是一个关键。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马哨张口就直指道尔顿原子论的核心,让梅奥意识到,这可能真是一场考试。
马哨确实有考较梅奥的意思,他想看看这个半路出家的医生,到底从道尔顿那里学来了多少。
不过实际上,这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个考验。
他对基本粒子的理解是二十一世纪物理专业本科生的水平,超出时代太多了。
所以他需要把自己的思路限制在道尔顿的原子论,最多超前个三五十年,不能时不时蹦出“夸克”、“电子云”之类的概念。
这并不容易,因为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早就深入骨髓,是最基本的常识和习惯,就像帝都话里的儿化音。
事实上,马哨已经干过这种事了,不过迄今为止,他还没有接触过对物理了解较深的白人,因此没人能意识到问题。
这位梅奥医生则不同,好歹也当过道尔顿的学生,马哨必须认真一些对待。
两人谈起了原子论。
事情就像梅奥医生隐约预感的那样,这场谈话很快变成了单方面的考试。
马哨对物理和化学的理解比他想象得要高许多,至少远在他之上,他完全无法难住马哨。
尽管马哨有时也会沉吟思考,但看上去更像是在思考如何用英语表达。
谈话先是变成了考试,又渐渐有些讲课的意味。
“道尔顿先生的原子论继承自古希腊。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是不可再分的基本粒子,但这只是一种假设或者说信仰,人们连单质都没分离出多少,遑论原子的分割。”马哨缓缓说道。
“是的。”梅奥显然不是个信仰坚定的人,并没有执着于原子不可再分的原教旨,“但除此之外,我们似乎别无选择。”
马哨忽然问道:“你思考过电的本质吗?”
167 【战争结束】
两人闲聊了许久,马哨还见到了胡亚雷斯的夫人,玛格丽塔,一个年轻漂亮的白人女性。
不得不说,这对夫妻的组合令人惊讶。
胡亚雷斯是一个印第安人,出身贫苦,形象也“不出众”——其实颜值还行,但身高实在是太低了。
相比之下,玛格丽塔则出身于白人上流社会,而且比胡亚雷斯年轻了大约二十岁,身材高挑。
这夫妻俩站在一起,正面看像父女,背面看像母子……
画面不忍直视。
这比朱重八和马姑娘的对比还要夸张,毕竟八爷虽然未必很帅,但至少是个朗朗青年,也不是啥受歧视的土著人。
凑巧的是,和马姑娘一样,玛格丽塔也是一位养女,还都姓玛。
很难想象胡亚雷斯夫妇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但他们的感情似乎不错。
马哨和胡亚雷斯的交谈,基本上什么都会涉及。
随着交流的持续,双方的拘束越来越少,逐渐能说出自己的一些真实想法。
大约半个小时后,马哨不由惊讶于胡亚雷斯的激进。
他虽然知道胡亚雷斯是一位进步人物,但没想到其观点比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人都激进得多。
并且,胡亚雷斯的激进是发自内心、带有强烈情绪的那种激进。
比如在交谈时,他不止一次地大骂各种教会机构。
“……应该把教会的财产统统没收,还有那些装神弄鬼的家伙,也应该取消他们的所有特权!”胡亚雷斯这样说道。
“我也这样认为。”马哨喜欢这样的观点。
“他们不事生产,但却占据着大量的财富,以及崇高的社会地位。毫无疑问,他们是社会的蛀虫。”
实际上马哨的想法比胡亚雷斯激进得多,特别是在宗教的问题上。
但不论前世今生,他的很多想法都注定只是想法。他没有办法消灭宗教,肉体上不能,精神上也不能。
胡亚雷斯问:“你是无神论者?”
马哨沉吟道:“嗯……如果有人说我是个无神论者,我一般不会反驳,但也不会承认,这是一个没必要解释的误会。”
“但如果有人说我是个什么教徒,我会认为这是一种极大的侮辱或者挑衅。”
“所谓的上帝、大灵,谁知道呢,也许宇宙中确实有个超然的存在,但这和宗教无关。”
“那些穿着滑稽服饰的神职者,无可能是神的代言人,而只是吃着我们血肉的蛀虫。”
胡亚雷斯笑道:“一点都没错。”
“阿帕奇也有萨满吧,你怎么处理他们?”他问。
“过去的那种萨满已经基本不存在,我把他们关进了监狱,或者地狱。”马哨说。
他又道:“现在的阿帕奇萨满,只是一重身份,不再是职业,他们唯一的特权就是在灾难中挺身而出。”
胡亚雷斯:“那可真是大快人心!我一直都想这么做,希望有一天能实现。”
马哨:“胡亚雷斯,如果你想了解现在的阿帕奇萨满是什么样,不妨去问问长毛,我的一个助手。”
“哦?”胡亚雷斯有点没听明白。
马哨继续说道:“效仿切罗基人,阿帕奇也开办了一家报社。”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我这次来瓦哈卡,是希望在这里建立一家分社,长毛就是分社的负责人,他也是一名新萨满。”
“非常欢迎你们!”胡亚雷斯当即说道。
“我也受够那些乱七八糟的报纸了,乌烟瘴气,令人心烦……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办报纸的经验,如果没有的话,最好不要和市面上的报纸学习。”
马哨微笑:“放心,虽然阿帕奇的报社只是刚起步,但我可以保证,他们都是真正的媒体战士。”
两人渐渐谈到美国和墨西哥的这场战争。
“战争已经结束了?”马哨有点惊讶。
胡亚雷斯长叹一口气:“是的,墨西哥输了,总统……不,混账桑塔·安纳已经从首都跑了。”
“美国人的军队进入了墨西哥的首都,如果不是民众特别是青年民众奋起反抗,这场首都战争将是一场难以想象的耻辱。”
“民众在街头巷尾组织的反抗,狠狠地教训了一番傲慢的美国人,他们损失惨重,伤亡数千!”
“尽管如此,墨西哥还是输了。”胡亚雷斯既是印第安人,也是墨西哥人,他对国家的失败深感痛心,“可以预见,我们将失去大片的国土。”
“墨西哥今天的失败,都是因为桑塔·安纳,这个愚蠢无能的独裁者!”他恨恨地说道。
马哨前世也知道桑塔·安纳,但了解不多,只觉得此人的经历有点奇葩和逗比,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前后十一次出任总统。
在他面前,川宝都像个脸皮薄的玻璃心。
而胡亚雷斯作为瓦哈卡的州长,对桑塔·安纳显然非常了解。
而且毫无疑问,他还是桑塔·安纳的铁杆黑子。
“如果不是他为了集权而削弱州兵,墨西哥怎么会败得如此彻底!”胡亚雷斯说。
168 【瓦哈卡城】
乱发带着一部分人去联系船只,马哨等人则前往瓦哈卡。
准确地说是瓦哈卡城,墨西哥似乎有许多这样的地名,州名与州府所在城市同名,比如瓦哈卡州的瓦哈卡城,普埃布拉州的普埃布拉城。
再如墨西哥城,作为首都,它的名字直接和国名相同。
瓦哈卡城算是一座大城市了,人口超过两万,和眠熊城相仿。
不过,瓦哈卡城作为墨西哥南部的城市,以及一州的首府,流动人口要比眠熊城多得多,因此看上去更加繁荣热闹一些。
这里的种族混居情况也更加突出,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白人,三分之一的印第安人,也有极少量的黑人。
当然,从精神上来说,这些人大体上都是天主教徒。
也正是因为精神上的接近,这些不同种族的人相处得还算和谐。
由于处在战争状态,瓦哈卡城的审查比较严格。
马哨带领的这支队伍大部分都是精壮的汉子,又全副武装,显然不可能被允许进入城市,只能在城外做生意。
事实上,他们差点和瓦哈卡的守军发生冲突。
好在守军当中有一些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裔墨西哥人对他们比较友善,而且有马哨的粉丝。
“尊敬的天空之子,马哨大酋长,很荣幸见到您。”一位年轻的印第安裔上尉军官热忱地说道,“我是费尔南多·阿索隆,来自萨波特克。”
萨波特克是一个印第安部族,在瓦哈卡很常见,州长胡亚雷斯也是萨波特克人。
“你好。”马哨微笑,“在瓦哈卡也能听到我的故事?”
阿索隆上尉说:“当然,从加利福尼亚到金塔纳罗奥,您的美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敌人都被您折服,又何况是我们。”
“多谢你的夸奖。”马哨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显而易见,我们不是美国人,也不是美国人的盟友,我们希望能够进入瓦哈卡城。”
阿索隆上尉微微一叹:“我知道,但这件事不是我能做主的,现在毕竟是战争时期……你们人太多了,而且都带着武器。”
马哨:“不,我们并不是要都进城,我的目的是来拜访胡亚雷斯州长,只要让我和我的几个助手进去就可以了,其他人可以留在城外。”
阿索隆先是一怔,随即点头:“这应该没问题,我帮你们去通报,相信胡亚雷斯先生一定乐意与您见面。”
“那就多谢你了。”马哨说道。
阿索隆上尉转身离去,进入瓦哈卡城通报去了。
在此期间,马哨身边的人议论了几句。
“这里的许多原住民似乎已经忘记自己的母语了,他们的西班牙语说得和白人一样流畅。”
“语言只是表象,真正改变的是信仰——他们都已经是天主教徒了。”
“是啊,这里的原住民几乎都皈依了天主教。”
长发不禁说了句:“真是令人遗憾,他们更应该成为灵谕教的信徒……”
塞巴斯蒂安:“没什么好遗憾的,新教徒很难变成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也很难变成新教徒,但这些教徒都不难变成灵谕教徒,这就是谬误和真理的区别。”
马哨则说道:“灵谕教也不是真理,就像我不是神,我不止一次说过这点。”
阿帕奇人几乎听信他的所有言论,除了这种话之外。
不多时,阿索隆上尉从瓦哈卡城出来。
虽然他什么话都还没说,但马哨已经知道答案——胡亚雷斯州长答应了。
因为胡亚雷斯亲自出来了。
而且由于鲜明的个人特征,隔着老远,马哨就知道谁是胡亚雷斯。
他前世就大概知晓,贝尼托·胡亚雷斯好像是人类历史上最矮的国家元首,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可以用“侏儒”来形容。
这个身材矮小但却目光明亮的侏儒远远走来,尽管迈步的频率很快,但速度仍然偏慢,身边的士兵散步似的跟着。
胡亚雷斯面带热情笑容,马哨也迎上去,两人握手。
“胡亚雷斯州长,很高兴见到你。”马哨必须弯下腰,才能和这个比他矮半米的州长握手。
“哈哈,你好,来自阿帕奇的马哨大酋长。”胡亚雷斯哈哈一笑,仰望着马哨,不禁感慨了句,“天呐,你真高!”
两人寒暄几句,胡亚雷斯伸手邀请道:“我们到城里去吧。”
两人进入瓦哈卡的州长府邸。
169 【贝尼托·胡亚雷斯】
(前文略有调整)
乱发带着一部分人去联系船只,马哨等人则前往瓦哈卡。
准确地说是瓦哈卡城,墨西哥似乎有许多这样的地名,州名与州府所在城市同名。
瓦哈卡州的瓦哈卡城是其一,还有普埃布拉州的普埃布拉城……
再如墨西哥城,作为首都,它的名字直接和国名相同。
瓦哈卡城算是一座大城市了,人口超过两万,和眠熊城相仿。
不过,瓦哈卡城作为墨西哥南部的城市,以及一州的首府,流动人口要比眠熊城多得多,因此看上去更加繁荣热闹一些。
此处的种族混居情况也更加突出,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白人,三分之一的印第安人。
也有黑人,但数量极少。
当然,从精神上来说,这些人大体上都是天主教徒。
也正是因为精神上的接近,这些不同种族的人相处得还算和谐。
由于处在战争状态,瓦哈卡城的审查比较严格。
马哨带领的这支队伍大部分都是精壮的汉子,又全副武装,显然不可能被允许进入城市,只能在城外做生意。
事实上,他们差点和瓦哈卡的守军发生冲突。
尽管马哨等人都顶着黄种人的面孔,守军依然非常怀疑他们的意图。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毕竟发生在北美的各种冲突,印第安人基本都会参与,比如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有的印第安人帮助英国,有的则帮助美国。
好在守军当中有一些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裔墨西哥人对他们比较友善,而且有马哨的粉丝。
“尊敬的天空之子,马哨大酋长,很荣幸见到您。”一位年轻的印第安裔上尉军官热忱地说道,“我是费尔南多·阿索隆,来自萨波特克。”
萨波特克是一个印第安部族,在瓦哈卡很常见,州长胡亚雷斯也是萨波特克人。
“你好。”马哨微笑,“在瓦哈卡也能听到我的故事?”
阿索隆上尉说:“当然,从加利福尼亚到金塔纳罗奥,您的美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敌人都被您折服,又何况是我们。”
“多谢你的夸奖。”马哨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显而易见,我们不是美国人,也不是美国人的盟友,我们希望能够进入瓦哈卡城。”
阿索隆上尉微微一叹:“我知道,但这件事不是我能做主的,现在毕竟是战争时期……你们人太多了,而且都带着武器。”
马哨:“不,我们并不是要都进城,我的目的是来拜访胡亚雷斯州长,只要让我和我的几个助手进去就可以了,其他人可以留在城外。”
阿索隆先是一怔,随即点头:“这应该没问题,我帮你们去通报,相信胡亚雷斯先生一定乐意与您见面。”
“那就多谢你了。”马哨说道。
阿索隆上尉转身离去,进入瓦哈卡城通报去了。
在此期间,马哨身边的人议论了几句。
“这里的许多原住民似乎已经忘记自己的母语了,他们的西班牙语说得和白人一样流畅。”
“语言只是表象,真正改变的是信仰——他们都已经是天主教徒了。”
“是啊,这里的原住民几乎都皈依了天主教。”
长发不禁说了句:“真是令人遗憾,他们更应该成为灵谕教的信徒……”
塞巴斯蒂安:“没什么好遗憾的,新教徒很难变成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也很难变成新教徒,但这些教徒都不难变成灵谕教徒,这就是谬误和真理的区别。”
马哨则说道:“灵谕教也不是真理,就像我不是神,我不止一次说过这点。”
阿帕奇人几乎听信他的所有言论,除了这种话之外。
不多时,阿索隆上尉从瓦哈卡城出来。
虽然他什么话都还没说,但马哨已经知道答案——胡亚雷斯州长答应了。
因为胡亚雷斯亲自出来了。
由于鲜明的个人特征,隔着老远,马哨就知道谁是胡亚雷斯。
他前世就大概知晓,贝尼托·胡亚雷斯好像是人类历史上最矮的国家元首,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可以用“侏儒”来形容。
这个身材矮小但却目光明亮的侏儒远远走来,尽管迈步的频率很快,但速度仍然偏慢。
因此,身边的士兵仿佛散步似的跟着他。
胡亚雷斯面带热情笑容,马哨也迎上去,两人握手。
“胡亚雷斯州长,很高兴见到你。”马哨必须弯下腰,才能和这个比他矮半米的州长握手。
“哈哈,你好,来自阿帕奇的马哨大酋长。”胡亚雷斯哈哈一笑,仰望着马哨。
他不禁感慨了句:“天呐,你真高!”
两人寒暄几句,胡亚雷斯伸手邀请道:“我们到城里谈吧。”
两人进入瓦哈卡的州长府邸,府邸已经准备了一些酒,看得出来,州长先生十分热情。
170 【私人武装】
在这场战争中,尽管墨西哥整体实力不如美国,但桑塔·安纳依然要为墨西哥的失败负一定的责任。
为了强化集权,桑塔·安纳不合时宜地削弱了墨西哥的地方军队。
以致于,当美军入侵的时候,墨西哥州兵的抵抗往往极为软弱,甚至干脆投降。
战争开始之后,墨西哥火急火燎地重新加强了地方军队。
但可惜,为时已晚,就算士兵人数可以快速恢复,战斗力的弥补却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
两年之内,墨西哥彻底失败,被美国占去了一半国土。
这些国土还没有正式割让,但谁都明白,吃进去的肉不会再被吐出来。
波尔克之心,路人皆知。
所有人都知道现任美国总统对扩张的渴望,这个工作狂总统一定会尽可能地扩充美国的领土。
“桑塔·安纳总是为墨西哥带来灾难,现在更是让这个国家陷入无底深渊,居然敢自比拿破仑!”胡亚雷斯对桑塔·安纳意见很大。
“他得意忘形地说自己是西半球的拿破仑,但我看他除了被流放过之外,和拿破仑没有半点相似!”
“希望这次之后,他永远也不要再回来了!”胡亚雷斯喝了一口酒。
“据我所知,桑塔·安纳似乎担任了很多次总统?可能有十次?”马哨问了句。
“没错,墨西哥局势动荡,这不算什么,一个月换两任总统也不值得稀奇。桑塔·安纳的许多任期只有几个月时间甚至更短。”胡亚雷斯说。
停顿了一下,他又微微一叹:“不过我也必须承认,人民还没有完全抛弃他。”
“他最开始被视为英雄——也就是墨西哥独立的时候。时至今日,经过这场惨痛的、耻辱的失败,依然有人视他为英雄。”
马哨沉默片刻:“人总是怀旧的。”
“是啊。”胡亚雷斯点头,“但怀旧有时是可怕的,至少桑塔·安纳不值得我们去怀旧,他应该被彻底抛弃,就像我们抛弃衣服上的污泥!”
马哨微笑,意有所指地说道:“毫无疑问,墨西哥人民需要一位新领袖。”
胡亚雷斯笑了笑,没说什么。
晚些时候,玛格丽塔来到房间:“晚餐的时间到了,贝尼托。”
“好的,亲爱的。”胡亚雷斯应道。
然后他说:“一起吃个晚餐吧,马哨。”
“乐意之至。”
马哨和胡亚雷斯共进晚餐,品尝了一些瓦哈卡城的特色菜。
这座城市算是有些美食的基因,至少比他此前两个月里见过的墨西哥食品丰富许多。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开始在瓦哈卡城内组建阿帕奇通讯社的墨西哥分社。
由于胡亚雷斯州长的亲自陪同,过程十分顺利,一路绿灯。
就在州长官邸附近,通讯社花费几千美元的金币,买下了一栋房子。
这栋房子原是民宅,而且颇为豪华,供十几人办公和休息绰绰有余。
由于战争的阴影,房子的主人想离开这里,正好便卖给了马哨。
随后阿帕奇人为这栋民宅添置用具,稍加改造,使之成为通讯社分社的驻地。
将有十二名阿帕奇人留在这里,其中包括两名正式的编辑。
余下十人都是士兵。
长毛是这里的社长,负责管理这里的一切。
被派到墨西哥分社的士兵都是经过筛选的,有不错的文字能力。
他们既履行安全职责,也是见习的报社编辑、记者,协助长毛处理新闻和情报。
除了各种日常用具之外,分社最大头的物件便是书籍,都是经过马哨挑选过的书籍,以自然科学和历史类为主。
阿帕奇脱离了眠熊城,无疑便脱离了最好的学习环境,而他们仍然要学习很多东西。
这些藏书便是一种弥补。
比不上眠熊城的课堂是肯定的,但总比不学要好得多。
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阿帕奇男女老幼几乎人手一本的《灵谕》,这是最重要的教材。
《灵谕》集中了马哨最核心的观点,也集中了一套虽不高深但却相当完备的知识结构。
在马哨看来,撇去少量的宗教元素,如果有谁够完全理解并且认同这本书的内容,那他就无异于自己的克隆体。
“这些藏书都很不错。”胡亚雷斯翻看着通讯社的藏书,手里拿的是一本讲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书,“虽然我不太懂数学。”
马哨指着书架:“这些数学和自然科学书籍,大多数并不需要高深的知识,严格来说,他们应该算是学科史。”
“学科史?”
马哨点头:“是的,数学史,物理学史……当然还有关于社会和政治的历史,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学。”
“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历史爱好者。”胡亚雷斯笑了笑。
马哨:“黑格尔说,哲学就是哲学史。我觉得这句话可以推广至一切学科。”
“如果不知道数学史和物理学史,便不可能理解数学和物理,化学、生物学或者法学,也都一样。”
“法拉第能取得今日人们众所周知的科学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早年曾深入地了解过科学史。”
马哨前世做高中物理老师的时候,一直非常重视物理学史。
对他来说,把任意一个班级的物理成绩教成年级第一并非难事。
真正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是让学生们深入理解物理学的历史。
教科书中有不少关于科学史的内容,比如他刚刚提到的法拉第的经历,就是物理课本上的内容。
但遗憾的是,重视科学史的老师和学生并不多。
或者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有余力去深入了解科学史的老师和学生不多。
考试也几乎不会考,至多一两道选择题,浅尝辄止,比如“下列哪个实验说明了原子核的存在”之类。
而长远来看,科学史恰恰是最重要的。
毕竟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那些让人头疼的公式和解题技巧,离开校园后不久就会抛诸脑后,忘得一干二净。
换而言之,公式和解题技巧,是贬值极快的知识。
科学史则不然。
科学史大体上是故事,较少涉及公式,更适应人类的记忆方式,不容易被遗忘。
更重要的是,科学史更能让人理解科学的本质。
对科学史一无所知的人,往往会用神秘主义的视角去看待科学,把科学当成某种不可名状的新时代巫术。
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有些人常常将科学视为一种宗教或者迷信。
但对科学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科学的历史是一部自我质疑的历史,科学前辈就是用来推翻的,这和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
科学家可以说自己比前辈更接近真理,甚至说前辈错了,而神棍们则绝不敢在任何层面上声称自己比先知更优秀。
“迷信科学”这种说法就像“四条边的三角形”一样,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表达,两个词压根就不该组合到一起。
马哨从不指望大多数阿帕奇人能成为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也从不指望他们掌握复杂的解题技巧,这本来也没有必要。
但科学史必不可少。
在他看来,只有让科学史成为阿帕奇人的常识,让阿帕奇人知道真理是怎么来的,才可能真正拯救这个民族。
尤其是科学史里的那些试错经验,都是极为宝贵的教训,几乎适用于一切问题。
如果仅仅只是让阿帕奇人拥有更强的物质武器,干翻美利坚,实现一种朴素的复仇,这并不是很有意义的作为。
胡亚雷斯注视着正在搬家具的阿帕奇士兵们,特别是他们身上的武器,过了一会说道:“他们都是士兵?”
“是的。”马哨点头,注意着他的表情。
胡亚雷斯沉吟道:“虽然我个人不太在意这些,毕竟我也知道,你们有全民皆兵的传统……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携带武器,至少不要携带步枪。”
马哨:“步枪确实有些显眼,他们以后肯定不会带着它出门。”
“手枪我则认为必不可少,他们需要防身。而且在关键时刻,这些武器或许也能帮到你,胡亚雷斯。”
“哦?”
胡亚雷斯神色微动。
马哨继续说道:“这些士兵只听命于我,不过我肯定不会长时间地停留在瓦哈卡。”
“当我不在的时候,我的朋友,你就是他们的最高指挥官。他们会像效忠于我那样,效忠于你。”
胡亚雷斯是州长,可以调动瓦哈卡的军队。
但瓦哈卡的军队之所以愿意听从胡亚雷斯的命令,完全因为他是州长。
倘若他不是州长了,这些州兵自然不会再听命于他,甚至调过头来攻击他也没什么奇怪。
换而言之,州政府的军队忠于州长,却不忠于胡亚雷斯。
抛开官职,胡亚雷斯本人没有什么强大的力量,至少没有一支效忠于他个人的武装。
而现在,马哨相当于借予他这样一支私人武装,虽然人数不多,但明显是精锐中的精锐,十个高素质士兵。
就像马哨说的,在关键时刻,这支私人武装将可以帮到胡亚雷斯。
胡亚雷斯自然明白其中道理,当下笑道:“我相信这些勇士,他们一定会成为维护瓦哈卡秩序的重要力量!”
171 【买炮】
马哨在瓦哈卡停留了几日,把通讯社分社的人手安排完毕。
除了十二个阿帕奇人之外,他还雇佣了几个本地的墨西哥人。
几个墨西哥人都是胡亚雷斯推荐的,有印第安裔,也有白人,他们将协助阿帕奇人发行报纸。
看得出来,胡亚雷斯对阿帕奇通讯社极为上心,甚至有些未雨绸缪的意思。
大约,他对自己未来的选择和遭遇有一定的预料。
毕竟他向来是桑塔·安纳的坚定反对者,想要和这位独裁者将军斗争,他自然要留一些后手。
这些墨西哥人就像胡亚雷斯说的,都是出色的作者,可以用西班牙语写出动人的文章。
随后,马哨向胡亚雷斯提起了购买火炮的事。
他说:“胡亚雷斯,你知道,阿帕奇部落位于美国境内,这让我们感到不安……”
胡亚雷斯说道:“谁都会这样,美国人侵略成性,贪得无厌,尤其是那些蓄奴的南方美国人。”
马哨接着道:“尽管眠熊城的职业军队规模已经不小,但我仍然担心遭到美国人的攻击。为了能更好地保卫族人,我非常需要得到一些火炮,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买到?”
“火炮……”胡亚雷斯沉吟片刻,“事实上,我们现在也没有多少火炮。”
“我和你说过,桑塔·安纳此前一直在削弱地方军队,地方军队的炮兵部队自然是削弱的重点,很多炮兵部队都被取消。”
“战争爆发之后,这种削弱被停止了,但火炮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充。”
停顿了一个:“所以,即便你真的非常需要火炮,短时间内,瓦哈卡也只能为你提供三门……嗯,四门吧,这是最多了。”
“四门。”马哨不禁眉头微皱,这个数量确实有些少。
想要守卫眠熊城的话,起码也要有十门火炮。
胡亚雷斯这时话锋一转:“不过,炮兵和炮匠倒是比较多一些。”
“地方的炮兵部队被削减之后,很多炮匠和炮兵都转行去了,如果你可以支付他们不错的薪水,我想他们肯定愿意重操旧业。”
马哨点头:“招募炮匠和炮兵,也不错。不过阿帕奇可能缺少造炮的一些材料。”
阿帕奇此前一直是让克拉克镇代购各种工业原料和工具,包括制造武器的原料。
不过这显然有风险。
说不定哪天美国政府就会察觉,然后把这道口子给堵上。
如果可以的话,马哨希望多几条从工业社会获得产品的路子。
“材料你们可以从奇瓦瓦或者科阿韦拉购买。”胡亚雷斯说,“我介绍几家公司给你,他们应该有你想要的。”
马哨:“那就多谢你了,胡亚雷斯。”
胡亚雷斯笑了笑:“我们是朋友。”
马哨在瓦哈卡购买了四门加农炮,都是六磅和十二磅的,算不上大炮。
但对于眠熊城来说,这四门火炮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开始。
与此同时,他还找到了一些炮兵和炮匠,其中包括许多印第安裔,将他们雇佣到眠熊城。
雇佣他们的薪水自然不低,还包括一笔不菲的安家费。如果不是坐拥金矿的阿帕奇财大气粗,这笔支出足够肉疼一阵子。
正是因此,这些炮兵和炮匠才心甘情愿,拖家带口,千里迢迢地跑去眠熊城工作。
带着四门火炮,以及雇佣到的十几个炮兵和炮匠,阿帕奇人的大部队便启程返回眠熊城了。
当然,并不是原路折返,路上他们还需要联系奇瓦瓦和科阿韦拉的那几家公司,以购买生产火炮乃至其它重要工业品的原料和工具。
这让马哨不禁感叹,工业发展之艰辛。
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农业条件,眠熊城的农业发展非常顺利。
如果不是人口也在快速膨胀,眠熊城完全可以大量出口粮食。
相比之下,工业的发展则困难得多,而且没有安全感,很多工具和原料都依赖于进口。
眠熊城的工业看似还算繁荣,可以大量制造勃朗宁手枪,但万一被美国釜底抽薪,掐住脖子,顷刻之间就要分崩离析。
更糟糕的是,马哨至今没有为阿帕奇找到煤矿、铁矿或者铜矿,这些是自主发展工业的基础。
没有煤钢,想发展出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拥有自己的煤钢之前,马哨唯一的选择就是拓展进口途径,不能太依靠克拉克镇这个美国进口通道,或者说走私通道。
由于胡亚雷斯的帮助,墨西哥这边进展顺利。
等未来胡亚雷斯成为墨西哥总统,马哨可以获得的支持会更多。
接下来就是去欧洲了。
“你要去欧洲?”得知马哨的打算,胡亚雷斯有点惊讶。
“是的。”
“现在?”胡亚雷斯又问,“我是说,你应该听说了,欧洲最近有些不太平。”
马哨当然知道,而且早就知道。
现在是1848年,正是革命席卷欧洲的一年,著名的法国二月革命都已经爆发。
但这丝毫不能阻止他。
不仅不能阻止他,甚至还能诱惑他。
这样的乱局背后,同样蕴含着机遇。
而且,他总不能等革命平息了再发表《热力学》,开创《热力学》的机会没多久了。
再过几年,热力学第一、第二定律就会相继明确,留给他抢人头的时间不多了。
马哨:“没错,我明天就要出发,去维拉克鲁斯或者比亚埃尔莫萨坐船,前往欧洲。”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去维拉克鲁斯坐船就行了。
不过现在战争刚刚结束,他不太确定能不能在维拉克鲁斯找到船,毕竟维拉克鲁斯去年可是刚打完一场大仗。
172 【抵达英国】
维拉克鲁斯。
这是墨西哥东海岸最大的港口,去年时,美国人集结了上万军队攻打这里,是美墨战争中规模最大的战役之一,仅次于墨西哥城战役。
不过当马哨来到这里的时候,战争的气氛已经基本散去,或者说转化成了政治,正在谈判桌上继续着。
受限于迟缓的通讯,这场谈判可能要持续半年甚至更久。
人们自然不会等待这么久,事实上维拉克鲁斯人的生活已经大体恢复了正常,所以乱发才能在这里找到前往欧洲的商船。
港口,一望无际的海水映入眼前。
“大酋长,那就是我找到的商船。”乱发指着停泊在港口中的一艘木质帆船,此船不算大,但船身瘦长,船首尖端尖锐突出,看上去颇为引人注目。
这是……飞剪船?
马哨看着这艘帆船,有点不确定。
飞剪船是最近十几年才兴起的一种帆船,虽然是帆船,但实际上并不逊色于蒸汽船,特别是在速度上——这个时代的蒸汽船并不成熟。
当然,这艘船多半并不是真正的飞剪船,而是设计接近飞剪船的一种改良型帆船。毕竟真正的飞剪船才在美国诞生没几年,还不够流行。
乱发:“我听说这种船速度很快,从这里到英国的利物浦只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走吧,我们就坐这艘船。”马哨点头,随即带着身后众人走向这艘帆船。
船长似乎是一个混血儿,三十多岁,长相兼有白人和黄种人的特征,头发和瞳孔都是黑色,皮肤则偏白,眼窝不深不浅。
“这是船长古斯曼。”
“你好,阿帕奇人。”古斯曼船长问候道,“你们要去利物浦?”
“是的。”
古斯曼点点头,然后说道:“我能冒昧地问一句吗,你们去英国准备做什么?”
“学习。”马哨没有解释太多。
“真是稀奇。”古斯曼船长不禁说了句,他确实没听说过这种事。不过当他注意到奇帕奇队伍当中有二三十个少年的时候,觉得这可能是真的。
他耸了耸肩:“好吧,随便你们去英国做什么,哪怕英国人多半不怎么喜欢你们。我只负责收钱办事,你们大概有五十人,船票的钱准备好了吗?”
“多少钱?”
“船票的价格是六英镑十五便士,每个人。”古斯曼船长又补充道,“乱发给了我五百枚银元作为订金,所以你们大概还要支付两百英镑。”
此时的一英镑差不多相当于五美元,六英镑十五便士就是三十美元左右。
马哨拿出一些美元金币,数了数,递给船长:“这些够吗?”
“差五美元……不过算了吧,你们可以上船了。”古斯曼船长掂了掂金币袋,露出笑容。
战争刚刚结束,生意不是很景气,能一次来五十多个乘客,他看上去心情不错。
“什么时候出发?”
“两天之后。”古斯曼船长补充了一句,“北方人,希望你们之中没有晕船的。”
马哨没放在心上。
他这一世虽然没坐过船,但上辈子是坐过的,并没有晕船的问题。
而且,阿帕奇人虽然疏于水性,但却精通马术,马背的颠簸都扛过来了,区区晕船何足挂齿。
三天之后。
“呕……呕……”马哨趴在船边呕吐着,面色苍白。
尽管他的肚子里早就剩下胃液了,但还是时不时呕两下。
他晕船了,很严重。
马哨现在必须承认,晕船晕车可能是门玄学。
他前世肥宅一个,既不晕车,也不晕船。
现在他身高接近一米九,体重一百多公斤——而且并不胖,庞大的体重主要是来自于一身钢铁般的腱子肉,他能骑最烈的马,能挽最强的弓,却偏偏严重晕船。
为此,马哨已经一天一夜没吃饭没睡觉。
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他觉得自己可能要死在大西洋上……
马哨趴在船舷,望着眼前湛蓝一片的海洋,精神有点恍惚。
“这很正常,许多人第一次坐船都会晕船。”古斯曼船长走过来,目光看向马哨头上的羽毛,“即使是最勇猛的战士,晕船的也很常见。”
马哨没说什么。
古斯曼又道:“你是大酋长,为什么头上才九根羽毛?”
马哨:“这两者有什么必然关系吗?”
古斯曼:“据我所知,很多大酋长都会戴一顶战冠,上面插着几十根甚至上百根羽毛,象征他们战胜的敌人……当然,我只是小时候在印第安村落里生活过,对这个也不太懂。”
马哨缓缓说道:“的确,不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拥有战冠是因为掌握了发放羽毛的权力,而不是因为真的立过那么多功勋。”
古斯曼沉默须臾:“所以,你头上的这九根羽毛,代表着你确实杀过九个敌人?”
“至少九个。”马哨说。
“真厉害。”随即聊天暂停了一会,古斯曼抽起了雪茄。
直到马哨忽然说了句:“买一艘像你这样的船大概要花多少钱?”
“首先取决于你在哪买。”古斯曼吞云吐雾,“像这艘船,如果是你从英国造船厂购买,可能需要八千英镑。美国的话就便宜些。怎么,你想买船吗?”
“只是问问,呕……”马哨又呕了几下。
幸运的是,他虽然晕船晕得厉害,但适应起来还算迅速,仅仅三四天之后,就基本不晕了,一周之后则完全适应,可以正常吃饭休息。
经过接近一个月的航行,在五月的一天,这艘帆船跨越大西洋,从墨西哥湾来到了爱尔兰海,看到了大英国本土的海岸线。
“利物浦到了!”
外面逐渐喧嚣起来,毫无疑问,他们抵达了一个繁华的港口。
马哨放下纸笔,走出房间,望向帆船正在驶向的港口。
“利物浦……”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世界级港口,利物浦是个真正的大城市,即使以后世的标准来看,这座人口三十万、每年有数千船只往来的城市也不算寒酸了。
“到英国了,我们该下船了。”待帆船停靠,马哨一行人便纷纷下来,踏上英国的土地。
173 【坐上火车去曼彻斯特】
抵达利物浦,马哨是找到一家酒店,让众人入住休息。
他用了大约一周的时间就彻底适应了坐船,但也有些人一个月都没有完全适应,被这一趟折磨得不轻,必须让他们上岸休息一段时间。
然后马哨让梅奥医生作为向导,带着他和另外几个人在利物浦稍微逛了逛。
就像他预料的那样,英国人并不欢迎印第安人,尽管英国人时不时用印第安话题指责美国。
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迎来异样且不友善的目光——他怀疑,如果不是因为有着巨兽般的体格,可能已经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了。
“显然,那个人刚刚说了句‘野人’。”马哨说了句,指的是刚刚经过的一个路人。
塞巴斯蒂安:“一直如此,这些傲慢的家伙。”
梅奥犹豫了一下:“以貌取人总是不可避免……大酋长,我建议你去买一身西装,最好再调整一下发型和头饰。”
“我们不应该迁就这些英国人!”有人不服气地说。
马哨想了想却说:“不……我们应该迁就,毕竟我们是来学习的。梅奥说得对,我们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造型——入乡随俗。”
“梅奥,你知道利物浦有什么不错的西装店吗?”
“跟我来吧,大酋长。”梅奥医生说,随即几人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一家西装店。
店老板看见他们,不禁皱起眉头:“印第安人?”
梅奥走上前:“先生,他们是我的朋友,需要一些西装。”
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像个十足的绅士,这让店老板的眉头舒展了一些,不过还是说了句:“我还以为他们是你的奴隶呢。”
“……”梅奥一阵沉默。
一众阿帕奇人自然感到愤怒,不过由于马哨没有发作,便也没说什么。
马哨倒是不生气。
只有当挑衅者的力量和被挑衅者差不多时,被挑衅者才会感到愤懑和恼火,如果是孩童挑衅大人,大人只会一笑而过。
眼前这个傲慢的英国人,对他来说就如同一个孩童,无论是在肌肉上,还是在知识和眼界上。
店老板虽然看不起马哨等人,但也没有和钱过不去:“定做还是买成衣?先挑选一下吧,如果是定做,待会我给你们量尺寸。”
马哨没怎么挑,随便选了一款还算顺眼的黑色西装,就说:“就这个吧,给我们几个每人来两套。我要成衣。”
这个时代流行的西装还不是后世最常见的那种样式,但已经接近了。
与后世的西装相比,此时西装的主要区别在于外套更长,属于大衣,或者叫长袍。
“其他人可以穿成衣,但你太高了,只能定做。”店老板说。
“好吧。”马哨没感到意外,“先把几套成衣买了,多少钱?”
“每套七十先令。”
七十先令也就是三英镑十先令。一英镑等于二十先令,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
马哨付了钱,然后让裁缝给自己量了尺寸,同时问道:“定做完成大概要多久?”
店老板淡淡说道:“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话,一周就好。不过现在你需要排队,可能要等一两个月。”
“一两个月?”马哨皱眉。
一两个月他可能都要离开英国了。
他当即说道:“我付你双倍的价钱,三天之内能不能做好?”
“这……”店老板一滞。
马哨又道:“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至少还会在你这里购买二十套衣服。”
三天之后,马哨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自己的西装,同时还在几家店铺购买了总共一百多套西装,给所有同行的阿帕奇人每人发了两套,总共花了三百多英镑。
在此期间,他还换了一个新发型——短发。
其实他前世一直都是短发,重生之初也想换成短发,但印第安人缺少好用的理发工具,理发就是拿刀甚至石斧割一割,剁一剁,剪短发自然麻烦,所以他也就慢慢习惯了长发。
直到现在,他才想起给自己的短发复辟。
简洁的短发,一身黑色大衣西装,当然还有更重要的——帅气的脸和高大的身材,如果再戴个墨镜的话,马哨看上去可能和电影《黑客帝国》里的尼奥差不多。
即使白人再瞧不上印第安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造型的马哨帅的一批。
至少白人女性是这么认为的。
“大酋长,我感觉刚才那几个女人简直想吃了你。”当马哨从火车售票处离开时,乱发不禁说了句。
“是吗?”马哨随口道。
“绝对是的,那眼神……啧啧。”
马哨没说什么,看着手里的火车票,然后问道:“梅奥,你知道焦耳的住址,对吧?”
“当然,我们都是道尔顿老师的学生,焦耳只比我大一岁。”梅奥医生说,“不过,他在科学上的造诣比我高得多,尽管科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他的主业是什么?”马哨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焦耳的主业。
“啤酒厂。”梅奥说,“焦耳很喜欢科学,不过父命难违,他必须要继承父亲的啤酒厂,并且经营好它。”
返回入住的酒店之后,马哨将族人们召集起来。
有五十个人随他一起来到英国,其中有差不多三十人是十四岁到十八岁的少年,都是准备在英国留学学习工程技术的,余下二十人则基本是士兵。
“少年们,接下来一段时间,你们将留在利物浦,和十名士兵一起,直到我为你们安排好留学的事情。”马哨对族人们说道。
“当然,在此期间,你们并非无所事事。你们既要温习功课,也要主动和英国人接触,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语言,为以后的留学做准备。”
“……你们一定要记住,你们留学的资金都是阿帕奇人民的血汗,虚度光阴就是在辜负族人的劳动和期许。”末了他又叮嘱道。
将大约三十个少年和十名士兵留在利物浦,马哨则带着剩下的十个人前往火车站,坐上了前往曼彻斯特的火车。
在曼彻斯特,有一位啤酒厂主叫做詹姆斯·普雷斯科特·焦耳。
这是马哨要拜访的第一个人。
174 【焦耳】
从利物浦到曼彻斯特的铁路,是世界上第一条严格意义上的铁路。
所谓“严格意义上的铁路”,也就是没有马车的铁路,比它更早的铁路往往都是蒸汽和马匹混用,画风诡异。
晚清的马车铁路常被视为一场闹剧,实际上是把英国人干过的事又干了一遍。
相比有马的,人们显然更喜欢无马的。
所以在十几年前,利物浦-曼彻斯特铁路诞生了,并成功引发跟风,世界各国都开始修建铁路。
美国的铁路还没有铺到西部,跟随马哨来乘坐火车的阿帕奇人,都是第一次见到铁路,自然好奇地观察着火车的每一个细节。
马哨也在打量。
不过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是以一种类似考古的心态在打量这列火车。
火车头有着一个醒目的烟囱,这并不让他感到奇怪,不过除此之外,这列火车还有些显著的马车遗风。
比如火车上的驾驶员,看上去和驾马车的车夫一模一样,几乎露天地坐在烟囱后,仿佛身前的锅炉就是他要鞭策的驽马。
车厢也和马车的车厢相似,木质的,有个顶棚,四面开窗,非常之简陋。
尽管如此,人们对于坐火车依然非常热衷,基本上每列火车都会载满乘客,那些初次登上火车的人会尤其兴奋。
“就是这条铁路,掀起了全世界的铁路热,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想像英国一样拥有自己的铁路。”梅奥说。
马哨问了句:“它是什么时候建成的?”
“好像是1830年左右。”梅奥说,“建成之后,这成为了一个惊人的投资项目,据我所知,持有其股份的人每年可以得到10%的收益……”
在登上火车之前,马哨注意到一个细节——螺旋车钩。
此时的火车还在用螺旋车钩连接车厢,这是一种不可靠的装置,就是用铁链把两节车厢钩起来然后拧紧,效率低下,也不安全。
大约二十年后,更先进的詹氏取代将逐渐取代螺旋车钩,并且沿用上百年。
马哨觉得,他应该提前把詹氏车钩发明出来。
以他前世的标准,坐这种火车的体验很糟糕,路上颠簸,车厢也拥挤,挤满了人,有站有坐。
好在利物浦和曼彻斯特相距不远,只有几十公里。
两个小时之后,他们就抵达了曼彻斯特,然后前往近郊的一片居民区。
索尔福德,新贝利街。
街道上始终弥漫着淡淡的啤酒味,挥之不去,居住在这的人们也对此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坐落着一家啤酒厂,它产出的味道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此时此刻,就在啤酒厂附近的一座别墅中,年轻的啤酒厂主正在他的书房里写着什么。
“致威廉·汤姆森……关于去年测量瀑布温差的实验,我进行了一些反思,不得不说,这是个失误的构想……”纸上写着。
就在这时,一个女人走进他的房间,有些不满地说道:“你又在给汤姆森写信?”
“是的,怎么了?”啤酒厂主摸了摸下巴的胡须,对着信件斟词酌句。
“你怎么可以这样!我才是你的妻子,你却天天和别人通信!”女人又说。
啤酒厂主皱眉:“汤姆森是男人……”
“这不是更糟吗!”女人不依不饶,“就是这个男人,毁掉了去年的蜜月,你为了和他测量什么瀑布的温差,让我失去了一个完整的蜜月!而且你的测量结果居然还是一无所获!”
“好吧,好吧,对不起……”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
妻子平复了一下心情,随后说道:“有客人来了。”
“谁?”啤酒厂主问。
“威廉——”
啤酒厂主脱口而出:“汤姆森来了?”
妻子深吸一口气:“不,是威廉·梅奥,你的同学。”
“梅奥?”啤酒厂主想了下,随即有点不情愿地起身,“我跟他并不熟,他怎么突然想来看我了,希望不是来借钱的……”
作为一个富有的资本家,他时不时会遇到上门借钱的旧友。
不多时,他就见到了老同学威廉·梅奥。
“好久不见,焦耳。”梅奥先是问候,然后转头说道,“大酋长,这位就是我的同学,詹姆斯·焦耳。”
大酋长?
焦耳不禁感到疑惑,同时仔细打量着梅奥身旁的人,一个穿着西装、身材异常魁梧的青年……黄种人。
在这里见到黄种人,已经颇为稀奇了,“大酋长”这个称呼更是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是?”焦耳疑问道。
马哨主动介绍自己:“你好,我是北美阿帕奇人的大酋长马哨。如果你觉得这个名字拗口,也可以称呼我为‘阿尔伯特’——艾萨克·阿尔伯特是我的英文名。”
说话的同时,他暗暗打量着眼前的焦耳。
此时的詹姆斯·焦耳看上去二十八九岁,很年轻,不是课本上那个熟悉的老人形象,虽然也留着颇多的胡须。
更不是那个众所周知的能量单位。
在1848年,詹姆斯·焦耳只是一个富有的啤酒厂主,以及一个小有名气的民间科学家。
如果更早几年,他在科学界的地位则可以用山野村夫来形容。
听到马哨的自我介绍,焦耳心中的疑惑并没有因此减少,但还是先礼貌性地握了下手:“你好。”
梅奥解释道:“焦耳,你也许知道,我前年去了美国。马哨大酋长就是我在美国结识的朋友。”
“欢迎你们。”焦耳点头,客套地说道,几乎将敷衍的神色写在了脸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许久不见的老同学,一见面竟然带了个北美野人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马哨接下来的话让他不禁一愣。
“焦耳先生,我几乎看过你的全部论文,关于电流生热、热功当量、热动理论……”马哨如数家珍。
“特别是你设计的用来测量热功当量的实验,非常巧妙。我甚至敢打赌,这一定会成为未来中学课本上的必备内容。”
马哨又道:“我完全赞同你的几个最重要的观点,比如热应当是运动的体现,而不是所谓的‘热质’。”
175 【热力学第一定律】
真理的诞生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真理的接受也是如此。
比如能量守恒定律,其实1842年就已经被提出,但直到去年才被物理学家们认可。
而且也不是绝对的认可,质疑的声音依旧存在,远不是后世那个众所周知的物理学基本法。
再比如对于“热”的理解。
这是物理学上最知名的争论之一,声势堪比光波和光子之争。
在这个时代乃至更早,许多科学家认为热是某种特定的物质,叫做“热质”。
与之相对地,还有一部分科学家认为热是运动的体现。
最终历史证明,“热动说”更接近真理。
焦耳就是“热动说”的坚定支持者,铁杆粉丝。
不出意外,听到马哨的这番话,焦耳感到有些难以置信:“你……你是印第安人,对吗?”
没人能摆脱偏见,焦耳也一样。
在绝大多数白人的下意识里,印第安人和科学是毫无关系的两个概念,风马牛不相及。
即使是那些愿意对印第安人报以真诚友善的人,也不会认为有印第安人理解科学。
“没错,平原上的阿帕奇人。”马哨点头,“就在几天前,刚刚抵达英国时,我的头上还绑着九根羽毛,然后不得不换成这身装扮。”
“我是印第安人,但谁说印第安人不能懂物理呢?焦耳先生。”
梅奥笑了笑,说道:“焦耳,你可千万不要小瞧马哨大酋长,他对科学的了解至少远在我之上。事实上,他来曼彻斯特拜访你,就是想和你交流一下物理学。”
“我对刚才的失礼感到抱歉。”焦耳的态度真诚了许多,紧接着脸上浮现出一丝尴尬,抬头看着马哨,“嗯……你叫什么来着?”
“马哨。”
“哦,马哨先生。”焦耳点头,然后说道,“先坐吧,待会你们可以尝尝我家的啤酒。”
“多谢。”
双方落座之后,马哨和焦耳聊起物理。
焦耳已经相信,眼前这个印第安人不是愚昧无知的野蛮人。
并且他很快认识到,马哨不仅不愚昧,而且对物理学的理解相当之深,就像梅奥说的一样。
与此同时,马哨对热动说等理论的认可,也让他感到亲近。
他受到过很多质疑,甚至包括法拉第的质疑,所以愿意对支持者报以热情。
两人越谈越有话题。
“……在我看来,伦福德的炮管实验已经足以否定热质说。”马哨说道。
“热质说的支持者们认为,热是一种物质,而且守恒。但当炮匠对炮管镗孔时,热却源源不断地产生,只要镗孔在进行,热的产出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见少。”
“显然,热不可能是一种物质,否则炮匠就是在制造物质、打破守恒了。”
量子力学允许一些无中生有的情况发生,但在这个时代谈量子力学显然不合时宜。
马哨只需要讲经典的守恒就绰绰有余了。
焦耳非常吃这一套,不禁放下手中的啤酒杯,带着赞叹地说道:“没错,简直太对了,我也这样认为!”
“守恒应该是宇宙最基本的法则,是造物主的特权,热质连守恒都不遵守,毫无疑问是一种荒谬!”
“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还有人相信这种理论。”说罢他又喝了一口啤酒,叹气道,“他们对造物主毫无敬畏。”
焦耳对守恒有着格外强烈的坚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的信仰。
他当然不信那些奇奇怪怪的神话传说,但他相信宇宙中存在着一位至高无上的造物主,掌握着创造和毁灭的特权。
除了造物主之外,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守恒律。
这类思想在西方科学家中并不罕见。
信仰宗教的科学家很少,并且越来越少,那些想象力匮乏的鬼神传说难以令他们信服。
但持有神论立场的科学家却颇为常见,特别是在这个时代以及更早期。
马哨:“是的,守恒应该最基本的物理定律。”
“物质守恒,电荷守恒,能量守恒……这些都应该是不生不灭,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相比于在伦福德实验下露出马脚的热质守恒,能量守恒无疑才是真理。”
“我认为,一个物体所谓的热,其实就是其分子的平均动能。”
“分子的平均动能!”焦耳眼前一亮。
热动说虽然由来已久,但很大程度上,这仍然是一种哲学上的认知,非常模糊。
最早对此做出定量分析的是欧拉,但欧拉并没有好事做到底,随便做了番计算就搁在一旁,也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所以时至今日,尽管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相信热动说,但对于运动究竟如何反映为热,依旧没有一个清晰的想法。
而马哨这句话已经说得相当具体,让焦耳颇有几分恍然之感。
马哨又道:“人们已经知道了能量守恒定律,但恕我直言,我认为它还不够完美。”
焦耳正要说什么,闻言不禁眉头一动:“哦?”
“首先是它的名字。”马哨说道,“我觉得它不应该被称为‘能量守恒定律’,或者说,不应该只被称作这个名字。”
焦耳:“那应该叫什么?”
“热力学第一定律。”马哨缓缓说道。
“热力学……”焦耳念叨着这个新名词。
马哨:“没错,热质说错漏百出,既不遵循守恒,也不能兼容分子动理论,关于它的热学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现在,我们应该新建一门物理学的分支,以热动说为基础,名字就叫‘热力学’。”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而能量守恒定律,毫无疑问应该是这门全新学科的基础定律,热力学第一定律。”
176 【合写论文】
热力学,或者叫热动力学,这个名词对于1848年的焦耳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东西。
事实上,即便没有马哨,这个词也将在三年之后逐渐取代“热动说”,成为一个学科更加正式的称呼。
围绕着热力学第一定律,两人又进行了很多讨论。
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插不上话,不论是梅奥医生,还是焦耳的夫人,又或者是乱发……马哨和焦耳讨论的内容,对他们而言都是近乎天书。
“势能?”焦耳又从马哨嘴里听到一个新名词。
马哨随手拿起一个酒杯,解释说:“所谓势能,就是储存在一个系统内的能量。比如说我手里的这个酒杯,尽管它现在是静止的,但毫无疑问,只要我松手,它立刻就会获得动能。”
“从能量转化的角度来说,它的动能从哪来呢?显然,它仅仅因为与地球的相对位置而拥有一种潜在的能量,这种能量,我称之为势能。”
“势能,势能……”焦耳念了几遍,随即不禁赞叹道,“哦,这真是个巧妙的说法!我怎么没想到呢,如果我当初能借助这个概念来解释我的实验,估计就不会被那么多人怀疑了。”
说到这里,他不禁叹了口气:“你绝对不知道,去年在牛津的科学促进会,有多少人怀疑我的实验,包括法拉第先生。”
停顿了一下,他又道:“最相信我的是威廉·汤姆森,不过……他其实也不是很相信。”
“威廉·汤姆森?”马哨一怔。
“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焦耳笑了笑,“不过这也很正常,虽然他很年轻,但在学术界可比我厉害多了,两年前他就成为了格拉斯哥大学的教授——那时他才二十二岁。”
马哨当然听过威廉·汤姆森的名字,不过愣了一会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这个人是谁。
之所以要愣一会,主要是因为“威廉·汤姆森”这个名字属实有点烂大街,放到中国基本属于李明、张伟一类,再出名的人物也撑不起这种名字。
而且焦耳口中的这个威廉·汤姆森,还有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绝大多数人都听过这个名字。
开尔文。
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开尔文男爵,那个热力学温标,以及名场面“物理学大厦上的两朵乌云”的主角。
开尔文这个名字是源于他的爵位,这就像是诸葛亮常被称为“武侯”一样。
当然,现在开尔文还没有这个名字。
现在的他,还只是个冉冉升起的物理学新星,而非那个功成名就的开尔文男爵。
马哨对开尔文的经历也是了解的,事实上,开尔文就是他计划中的下一个目标。
他点头说:“是的,我确实听说过他,虽然他的名字有点太寻常了。尽管我在美国没有机会进入学术界,但我一直非常关注学术界的消息。”
“在我看来,开……威廉·汤姆森也是一个天才,就像你一样,焦耳。”
焦耳有点不好意思:“这太夸张了,我只是物理学爱好者,一个忙于生意的啤酒厂主,汤姆森则是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
“英雄不问出处。”马哨说,“我相信历史会给出公正的评价,未来的人们,一定把你当做杰出的科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这句话着实说到焦耳的心坎里了。
焦耳对科学一直抱有强烈的热爱,只可惜父亲要求他接管家族生意,因此他不得不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商业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像威廉·汤姆森那样,去做一个大学教授和职业的物理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没有哪个啤酒厂主会名留青史。
焦耳看了看空酒杯,然后说道:“其实这些话可能更适合你,马哨,你才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的天才。”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你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居然可以将物理学钻研到这种程度……我想,在你面前,欧洲的任何科学家都不得不汗颜。”
马哨说:“我的处境其实还不错,毕竟我好歹是一个大部落的酋长。”
“能和我说说你的部落吗?”焦耳不禁说道,“我没去过美国,对印第安人更是几乎一无所知。”
“当然。”马哨点头,“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说法,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美洲原住民,而不是印度人,这是哥伦布的错误。尽管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们自己都习惯了这个称呼,但我还是希望这个错误能得到纠正。”
“理应如此。”焦耳说。
马哨:“具体而言,我属于一个叫做阿帕奇的部落……”
他为焦耳介绍起了自己的部落。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对于远在天边的人,好感总是容易产生。就像两千年前,相隔万里的罗马帝国与汉帝国,都在各自的记载里大肆夸奖彼此,尽管他们根本不了解彼此。
何况还有美国人的因素,对于给美国人带来不自在的一群陌生人,英国人无疑更容易产生好感。
因此,在马哨的有意引导下,焦耳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好感很快就盖过了偏见。
“你让所有儿童都进入学校读书?这可真是了不起。”焦耳说,“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敢再认为美洲原住民是野蛮人了。”
马哨微微一叹:“只是眠熊城而已,甚至不是整个阿帕奇。美洲原住民的状况并不会因此改善多少,事实上原住民几乎在走向灭绝,由于病菌和美国人的侵略,我们的人口比三百年前少了90%以上。”
“病菌?”焦耳没听明白。
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细菌的致病性并不清楚,虽然也不是一无所知,但除了个别生物学家有一些假说之外,绝大多数人对此尚无认知。
焦耳对生物学没什么了解,因此当听说这个词的时候,他不禁感到迷惑。
马哨:“我认为疾病是由细菌导致的,那些微小的生物,很多就像毒虫一样。当欧洲人来到美洲,欧亚大陆的细菌也一并抵达美洲,为我们带来了灾难,我们因此频繁遭遇大瘟疫。”
焦耳琢磨了一会。
细菌致病并不是很难理解,但作为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他很快就察觉到了一个可能的漏洞:“可是,按照这种说法,美洲的细菌应该也会进入欧洲才对?”
“是的,但双方输出的细菌并不对等,甚至相差悬殊。”马哨缓缓说道。
“欧洲、亚洲、非洲三块大陆连为一体,而美洲则是孤立的。”
“而且欧亚大陆有大量的可驯化动物,因此欧洲人携带着更多的细菌,也对细菌有着更强大的抵抗能力,所以在这场细菌交换中,美洲原住民完全落入了下风……”
马哨补充道:“所谓抵抗能力,也就是类似牛痘。很多瘟疫,人得过之后便不会再得,毫无疑问,更多的瘟疫也意味着更强的抵抗力。”
听着这番叙述,焦耳不禁陷入沉思。
片刻之后,他说:“虽然我不懂生物,但我觉得你说的这些在生物领域或许能引起很大反响。”
马哨:“我确实打算将我的许多想法,整理成论文发表。在美国我没有这个机会,来到英国应该可以试试。”
焦耳听了,当即说道:“至少在物理这个领域,我绝对愿意帮助你,你对我启发很大。”
“你对我也启发很大。”马哨微笑,“正是你过去几年的研究,引发了我的这些思考。”
焦耳犹豫了一下:“我们也许可以尝试合写一篇论文,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马哨说的是实话。尽管他知晓的知识远比焦耳更多,但都不是他的原创。
归根结底,在物理领域,他还是个学生。
对于一个物理学生而言,能和焦耳合写论文,当然是一种荣幸。
抛开这种情怀,与焦耳合写论文也是一个更稳妥的选择。
对马哨来说,焦耳现在的学术地位可以说是恰到好处,既不是太高以致攀附不起,又不是太低以致帮不上忙。
所以最开始,他就打算先和焦耳合作一篇论文。
“论文的题目就叫做《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的守恒与转化》,你觉得怎么样?”马哨问。
“非常棒。”焦耳毫不犹豫地说道。
他当然也非常乐意,毕竟这无疑将是个重要成果,一门新学科的开端。
两人一直聊到晚上,并且焦耳邀请马哨几人住下。
马哨欣然应允。
焦耳作为一个富有的啤酒厂主,别墅里房间也多,住几个客人绰绰有余。
第二天,两人便开始合写论文,马哨负责阐述理论,将有关热力学第一定律的所有内容系统总结。
焦耳则负责实验部分,他本来就是搞这方面的,已经做过上百个关于能量守恒的实验。
177 【酸啤酒】
马哨在焦耳的别墅住了多日,除去写论文之外,他也经常看论文,焦耳收藏的期刊非常丰富,至少比他的收藏丰富得多。
看这些古老的期刊并非没有收获。
比如此时他就发现了一篇有趣的论文,一篇关于电子的论文。
是的,电子。
电子的发现是五十年后的事,但实际上,此时已经有人假设过这种亚原子粒子的存在了,而且颇为接近真相,比如提到了电子在原子间的转移。
不过毫不意外地,根本没人关注这篇脑洞大开的论文。
作者理查德·拉明也只是一个物理学爱好者,或者叫民科,主业是医生。
与后世不同,十九世纪的民科还是可以做出成就的——主要是因为这个时代的科学比较简单,稍有基础的普通人一拍脑袋,还真有可能搞出点什么。
不过民科依然不被重视,拉明医生的这篇论文就是例子,焦耳被质疑的经历也是。
一个十九世纪的民科,提前五十年提出了电子的设想,听上去似乎有些传奇。
但在科学史上,类似的情况相当常见,很多创新理论在正式诞生之前都会有一些“苗头”或者说“预兆”,突变式的科学进步可能才是真的罕见。
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人类走了不少弯路。
“焦耳,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趣,你可以看一下。”马哨将拉明的论文递给焦耳。
书虽然是焦耳的,但这篇他显然没看过,至少没印象:“亚原子粒子?”
“坦白说,我不认为这是很有意义的想法,纯粹只是一个假设罢了,也并不难想到。”他放下期刊,显然并不在意这篇文章的内容。
马哨随口问道:“你觉得原子真的不可再分吗?”
“也许吧。”焦耳不置可否,“你怎么看?”
马哨:“我觉得分割本身更值得关注,人们对‘分割’这个过程的理解还非常浅薄。”
焦耳:“所以你认为原子是可以继续分割的?”
“没错。”马哨点头,“当然,我也相信世界上应该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
焦耳:“不可分割的基本粒子,不是原子,又会是什么?”
马哨:“不知道,但它一定存在。在逻辑上可以无限重复的过程,在现实中一定会有终点,逻辑上的分割可以无限进行,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但现实肯定不会如此。”
这番话让焦耳陷入沉思。
片刻,他不禁连连点头:“逻辑上可以无限重复的过程在现实中一定有终点——这句话妙极了!你真是一个天才的自然哲学家。”
一边说着,他又拿来瓶啤酒,给自己和马哨分别倒上,然后喝了一口。
随即他的表情便不禁拧巴起来,仿佛带上了痛苦面具:“该死,这瓶啤酒酸掉了!”
马哨没有及时听到他的提醒,也喝了一口,自然也感受到酒中的酸涩和粘稠:“这味道可真是……令人难忘。”
“作为一个啤酒厂主,这是我最讨厌的事情了。”焦耳将啤酒倒掉,“啤酒这东西为什么会变酸呢。”
马哨听了,沉吟道:“我想这可能是细菌导致的。”
“细菌导致的?”
马哨思考了一会:“我想到一个实验,也许可以证明我关于细菌的一些想法,同时还可以解决啤酒发酸的问题。”
焦耳两眼放光:“真的?”
相比理论,他似乎更喜欢实验,而且这实验还与他的工厂息息相关,自然让他更感兴趣。
“什么实验?”他连忙追问道。
马哨:“很简单,微生物可以用加热的方式杀死,如果啤酒发酸是细菌导致的,我们只要加热它,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了。”
焦耳:“可是啤酒加热之后,味道难免会变差……就算能成功,这似乎也有点得不偿失。”
“我们可以控制加热的温度和时间,将对啤酒口味的破坏降到最低。”马哨说。
他讲的这个实验,其实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巴氏灭菌法。
巴氏灭菌法正是起源于对啤酒发酸问题的解决,后来才借鉴到牛奶等领域。
“好吧,这至少值得一试。”焦耳点头。
两人随即展开了实验,具体操作和历史上巴斯德设计的实验基本一致。
首先他们使用显微镜,观察啤酒里的景象,然后不出意外地看到了一群乳酸杆菌。
这些杆状的微生物在啤酒里沉浮扭动,看上去仿佛蛆虫。
焦耳显然是第一次看到这玩意,顿时被恶心得不行:“上帝啊,我一直在喝什么。”
“显微镜是个好东西。”马哨平静道,“如果你经常用它观察事物,你可以发现,这种看起来有些恶心的微小生物几乎遍布所有区域,不论是酒,还是水。”
两人观察片刻。
马哨:“好了,我们把这些小东西都记录下来,然后正式开始我们的实验。”
将乳酸杆菌记录好之后,马哨将同一批啤酒分成几组,在不同温度、不同时间的条件下进行加热,以摸索杀菌和食用的平衡。
当然还有对照组,也就是不进行任何处理的啤酒。
加热完成之后,他们再次观察啤酒里的景象,然后将啤酒重新分组,分成两组,一组还残留着乳酸杆菌,一组则没有。
“现在,我们等着就行了。”马哨说道,“只要我的设想没问题,这些除菌干净的啤酒将很长时间都不会变质,然后我们从中选出加热最少、口味最佳的那一组,那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啤酒。”
在等待期间,他也将这个实验和关于细菌的学说写成一篇论文,标题为《细菌的危害与处理》,然后和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论文一并发表。
对于这篇关于细菌的论文,马哨起初也想让焦耳一起署名,但焦耳拒绝了。
“这篇论文我什么贡献都没做,不应该担任它的作者。”焦耳如是说。
马哨笑了笑:“至少你为我提供了啤酒。”
焦耳摆手道:“这些啤酒不值一提。如果你是对的,我的啤酒厂毫无疑问将因此获益,我还应该支付你一笔钱才对。”
178 【苏格兰】
两篇论文都发表在《哲学杂志》上。
这时候发论文没有那么多流程,论文质量上乘,焦耳和这家杂志又颇为相熟,因此文章很快就发表了出来,公之于众。
随着论文的发表,全新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开始发挥它的影响力。
人们对此的关注度迅速上升,没多久,这两篇论文便成为了英国学术界的最热门话题。
能量守恒定律已经被人们所知,马哨和焦耳的论文虽然为其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但也算不上什么重大突破。
关于细菌的论文则还有待验证,马哨的论文没有给出长期的实验结果,主要只是阐述了理论以及实验的设计。
可以说,这两篇论文虽然质量上乘,但想要成为最热门话题,还有些不够。
但事实就是,它们确实成为了最热门话题。
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马哨的身份,一个印第安人。
一个北美印第安人在英国期刊发表了两篇优质的学术论文,听上去太离谱了!
所以马哨的论文公布没多久,就有一些科学家找上焦耳,想来问个究竟。
首先找上门的是约翰·戴维斯,焦耳的一个老师。
虽是老师,但戴维斯只比焦耳大几岁,由于不留胡须,看上去甚至更年轻一些。两人的关系也是亦师亦友。
“……詹姆斯,我看了你最近发表的那篇论文,热力学第一定律的那篇,写得很不错。”戴维斯说,“但是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戴维斯:“为什么除了你之外,作者栏里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我听《哲学杂志》的编辑说,那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
焦耳点头:“是这样,我和他一起完成了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论文,论文是我们合写的,他当然会出现在作者栏当中。”
戴维斯依旧感到困惑:“可是……一个印第安人?这是怎么回事?”
“他的民族与我们不同,仅此而已。”焦耳停顿笑了一下,“当然,约翰,我知道你在奇怪什么。”
“事实上一开始我的想法也是如此——野蛮人怎么会懂科学呢?但事实是,我的这位阿帕奇朋友不仅懂科学,而且超过绝大多数人,是自然哲学的天才。”
“我得说,这是一个破除偏见的好例子。”他补充道。
戴维斯沉默了两秒钟:“好吧,你说的这个印第安天才在哪?我现在想见见他。”
“很遗憾,你来晚了。”焦耳却说,“就在昨天,马哨还住在我家,不过现在他应该在前往格拉斯哥的火车上。”
戴维斯眉头微皱:“他去苏格兰干什么?”
焦耳:“当然是去见威廉·汤姆森,我推荐的,他和威廉应该好好聊聊。如果不是啤酒厂还有事需要我处理,我本打算和他一起去格拉斯哥的。”
“我有预感,和威廉谈过之后,这位来自阿帕奇的自然哲学家会再次带给人们一个惊喜。”
……
苏格兰。
马哨乘坐着火车,来到苏格兰境内,并继续向北,准备前往苏格兰最大的城市格拉斯哥。
在焦耳的帮助下发表完两篇论文,他就重新启程,去北方的格拉斯哥找威廉·汤姆森了,也就是未来的开尔文男爵。
开尔文曰:物理学的大厦已经落成,所剩的仅是一些小修小补的工作,只是天边还有两朵乌云……
马哨作用一个物理老师,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刻在DNA里的一段话。
两朵被开尔文瞧不起的小乌云,拨开之后,一朵藏着量子力学,一朵藏着相对论。
后世的开尔文和“两朵乌云”的黑历史深深绑定,但事实上他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
很多科学家效仿开尔文,也想整点乌云什么的,但结果却是,乌云并不是那么好找的。
对于这两朵乌云,开尔文的态度虽然有些轻视,但也可谓慧眼如炬,敏锐认识到这两者与那些小修小补的问题可能存在本质的不同。
现在而言,开尔文还不是最杰出的科学家,但毫无疑问是最有潜力的科学家,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还是个主任。
马哨之所以要找开尔文,主要是因为他接下来准备发表的就是历史上开尔文的重要成果之一。
原本历史上,开尔文发表这一成果的时间也是1848年,甚至说不定已经发了。
马哨不太确定。
所以想过来和开尔文交流一下,如果可以,继焦耳之后,他也乐意再和开尔文合写一篇论文。
格拉斯哥位于苏格兰,与曼彻斯特相距几百公里,坐火车也需要差不多一天的功夫。
经过一天的颠簸,马哨进入苏格兰境内。
尽管已经并入英国上百年,但这里看上去和英格兰仍有很大的区别,事实上直到二十一世纪,苏格兰和英格兰都还颇有间隙。
很多苏格兰人并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他们也有自己的语言,盖尔语。
当然,再找个盖尔语翻译倒是不必,会说英语的苏格兰人还是很多的。
抵达格拉斯哥,时间已是傍晚,马哨和随行几人先是找了个酒店休息,然后第二天才去格拉斯哥大学拜访开尔文。
然而面对马哨这个印第安人,格拉斯哥大学根本没让他进门,甚至还引发了一场小骚动。
“一个野蛮人,怎么能踏足苏格兰的校园?”说话的似乎是一个教师,他的声音相当刻薄,令人厌恶。
“一个苏格兰人,怎么能说英格兰的语言?”马哨回敬道。
此言一出,差点把这人气晕过去。
“我——”这名教师怒发冲冠,随即却戛然而止。
他意识到马哨比自己高二十公分,而且还很强壮。还有一个原因则是,他嘴里说的依旧是英语。
一些人过来围观。
马哨想了下,伸手取来一封书信:“我不是来打架的,这是詹姆斯·焦耳给威廉·汤姆森教授的信。”
他当然是有备而来。
“你是来送信的?如果是这样,我可以帮你转交给汤姆森教授。”有个人说道。
“焦耳先生要我亲手把这封信交给汤姆森教授。”马哨说道。
开尔文作为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以及主任,自然地位不一般,焦耳在学术界也是小有名气,倒是没人愿意刁难。
于是众人互相看了看,最终有个人招手道:“好吧,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汤姆森教授。”
179 【年轻的开尔文】
迈过大门,马哨进入格拉斯哥大学。
看到这一幕,适才差点被他一句话气晕的那个苏格兰教师,心中的恼怒再次涌了上来。
他面色涨红起来,握着拳头,显得怒火中烧。仿佛马哨进入的不是格拉斯哥大学,而是他的妻子。
当然,体型上的巨大差距让他保留了一丝理智。
所以他的第一个选择是先找了根棍子,然后才从背后走向马哨,准备偷袭这个二百多斤的印第安大力士。
他的偷袭注定失败。
倘若他小心翼翼地摸到马哨身后,还有可能敲一闷棍。
不过他并没有很好地收敛情绪,粗重的呼吸声和脚步声出卖了他。
马哨的感官和反应能力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明显敏锐许许多,这样的动静对他来说,和直接大喊“给我站住”没有区别。
听着身后的动静,他心里不禁有点后悔,暗道刚才不该呛那一句,现在似乎要靠动手解决问题了。
幸运的是,最糟糕的情况没有发生。
就在苏格兰教师即将靠近的时候,一个学生跑过来及时拦住了他:“麦金托什老师,别这样……别这样,麦金托什老师!”
“放开我!”麦金托什愤怒地说道,“我要把这个野人赶出格拉斯哥大学!”
马哨转过身来,走到他身前,缓缓说道:“麦金托什先生,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野蛮人。我原本以为,来到英国,来到格拉斯哥大学,就能看到我心目中的文明和礼仪。然而没想到,我却在这里见到了真正的野蛮人。”
“感谢你纠正了我的观点,麦金托什先生。”
他不再多说,转身离去。
麦金托什愣愣地望着马哨,脸上的表情仿佛凝固,内心的情绪却一阵翻腾。
他从没有过这种感受——愤怒、耻辱、迷茫、无力、委屈交织在一起。
这个不知从哪蹦出来的美洲野人,居然只用语言就狠狠地蹂躏了他。
当这个壮得像牛头的印第安人,用绅士般的语气说他是真正的野蛮人时,除了彻头彻尾的无力感,他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语。
马哨很快将这个小插曲抛诸脑后,跟着领路的老师进入一间办公室。
“汤姆森,有人来给你送一封信——焦耳的。”
“好的。”一个正在写着什么的斯文青年抬起头,指了下自己的桌子,“放在我桌子上吧。”
马哨走过去说道:“汤姆森教授,焦耳先生希望你能尽快读一下这封信。”
“嗯……好吧。”汤姆森怔了一下,但也没说什么,当场便拆开信封
在此期间,马哨打量着这位未来的开尔文男爵。
后世各类教科书上的开尔文,配图基本都是恩格斯那种画风——拥有雪白大胡子的睿智长者。
此时的开尔文刚刚二十四岁,身材瘦高,颧骨有点突出,气质斯文,甚至给人一种好学生的感觉。
这倒也没什么好奇怪,二十四岁事学生不是很正常吗。
不过开尔文并不是学生,而是一个教授,事实上在十八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个正经的科学家了,和各路大佬谈笑风生,少年天才。
读过焦耳的信件,汤姆森看向马哨,惊讶道:“你就是热力学第一定律那篇论文的另一个作者?一个阿帕奇人?”
“是的。”马哨笑了笑,“作为一个阿帕奇人,想要在格拉斯哥大学拜访一位教授,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高兴见到你,马哨先生。”汤姆森起身握手道。
“请坐吧。”他请马哨落座,然后说,“看到那篇论文之后,我正考虑去一趟曼彻斯特和焦耳当面谈谈呢。不过既然另一位作者亲自过来了,我就不必再跑一趟了……虽然火车比马车舒服些,但几百英里的路程也让人不想多坐。”
“的确,有些路段甚至让我怀疑火车会侧翻过去。”马哨深以为然,这年头的火车确实问题很多,经过个别险峻区域时,体验有些类似过山车,而且确实有翻车的可能。
不过摔死的可能倒是不高,毕竟速度有限,跟人跑的速度差不多。
由于这个开头,两人先是聊了一会火车,然后才切入正题。
“……焦耳在信里和我详细介绍了你,虽然听上去令人吃惊,不过我相信焦耳。”汤姆森说,“你看过我的全部论文?”
“是的,几乎所有。”马哨点头,“我看了很多卓越科学家的论文,你是启发我最多的作者之一。”
“多谢你的夸奖。”汤姆森笑了笑。
汤姆森的形象虽然是斯文绅士,性格却相当自信,被如此夸奖时并没有像焦耳一样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未来的他才会大张旗鼓地宣布物理学大厦的落成。
两人谈起了新生的热力学。
汤姆森显然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相信焦耳,对马哨的学识有几分怀疑。
毕竟,一个横空出世的印第安人直接参与了热力学的创建,这听上去确实太离谱。他甚至想过焦耳被绑架了的可能。
因此在开始的对话之中,汤姆森经常有意无意地抛些问题出来,试图考较马哨。
但面对一个站在自己肩膀上的未来人,这种做法显然毫无意义。
汤姆森提出的任何问题都无法难住马哨,反而随着交谈的进行,他的思路完全被马哨引导到了预定的话题。
汤姆森说到:“……如果能建立一种脱离物质性质的绝对温标就好了,只有温度计实在是太粗糙了。”
绝对温标,这正是马哨此行的目的。
从这句话来看,开尔文应该还没有搞出绝对温标。
“说的没错,热力学想要完善,首先需要一种更合理的绝对温标。”马哨点头。
汤姆森:“你也想过这个问题?”
马哨点头:“事实上我已经有一个可能不太成熟的想法。”
汤姆森眨了眨眼,犹豫了一下也道:“我也有一个可能不太成熟的想法……不知道我们的想法是否是同一个。”
马哨微笑道:“不如这样,我们将各自的想法写在纸上,然后一起对比看看是否相同。”
“有意思。”汤姆森也笑着答应。
随即,两人分别拿来一张纸,各自在上面了写了几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