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 【丹宁布】
选项着实不多,还要结合实际。
整个人类历史上,可进行大规模社会动员或维稳的“信仰”无非就是那些,亚伯拉罕诸教、佛教、儒家、民族、资本、红色道路……
但这些思想都不完美,尽管它们都被一部分人视为神圣和完美。
不提封建时代的那些,这六例中的后三者也各有各的问题,尤其对印第安人和美国而言。
印第安人并非统一的民族,人种还算统一,但文化、认同以及地域都高度分散,民族主义之路注定艰难。黑人和白人更不必说。
资本,这条路的结构性缺陷,二十几年后便会有一位大胡子先生讲得清清楚楚。
红色道路,眼下这个时代还停留在彻头彻尾的空想阶段,至于后世经过实践的道路,也不是谁都能走。
在马哨看来,其实也就只有一个国家有可能走通,也就是他前世所在的中国,一个长期持有强烈集体主义和强烈世俗主义的巨型实体。
其余国家包括苏联在内,对这条道路都有着严重的排异反应。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让马哨不愿意过多涉及这条红色道路,具体的也不好解释,咳咳……
思来想去,马哨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在哪。
第一个问题在于,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坚定的信仰,最多算是有一些信仰倾向,虽然他的很多选择都很坚决,但却和信仰无关,更像是遵循天性……让没有信仰的人去塑造他人的信仰,这听上去有些滑稽。
第二个问题在于,他总想找一个真正完美的信仰,而这显然不可能。
马哨觉得自己应该改掉这两个问题,但左右斟酌之后,发现一个都改不动。
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思索无果,他只能又将此事搁置。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世界上似乎从来就没有多少怀有坚定信仰者,也从来就没有长盛不衰的信仰。
长远来看,历史上此起彼伏的种种信仰可能不过是社会自然进程中的插曲。就像一个人看了励志故事或者感人故事,短时间内会斗志昂扬或者悲天悯人,但最终还是会回归到行动力和道德水平的常态附近。
……
在专利申请成功之前,马哨没有对外推销工装裤。
他不确定这是否会对专利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于是只在小镇内做了些销售。
销售的结果也不出意料。
这种结实耐用又造型别致的工装裤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尤其是农民和工人,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被繁重的工作轻易磨破裤子了。
镇上的农民、工人市场饱和之后,马哨又回到氏族待了一段时间,向族人推销了一部分工装裤,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主持教学和军事训练,参加农田开垦。
由于克拉克镇的缘故,眠熊氏族获得了更多的铁制农具和种子,农业发展比预想中得要顺利。
今年的冬小麦应该会有一些收获。
成为主食虽然还不至于,但让每个族人都能时不时吃点粮食,却是没有问题。
在种植部的教学示范下,眠熊氏族的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些种植技术,这意味着明年就可以大规模地开展农业了。
专利申请比马哨预想得还要慢。
他一度怀疑托马斯三人路上出了意外,比如遭遇劫匪或者爆发内讧什么的。
这完全有可能,尤其是后者。
六把转轮手枪的配置让这三人足以称得上最精锐的轻骑兵三人组,自保能力还是不错的,走的还是著名的圣菲小路,治安相对一般路线更好些。
但如此火力配置也会导致内讧的烈度急剧上升,同归于尽都没什么奇怪。
好在事实证明马哨多虑了。
托马斯三人去了这么久,纯粹是因为专利局办事速度太慢了而已……
经过一番艰苦的专利申请,在第二年的三月,也就是冬天刚刚过去的时候,托马斯、弗洛伊德三人终于返回克拉克镇。
“你们可终于回来了!”马哨看到风尘仆仆的三个人,不禁说道,“怎么样,专利申请成功了吗?”
“成功了,两个都成功了。”弗洛伊德取出两份专利证书。
他接着抱怨道:“专利局的那帮混蛋简直就像是冬眠没睡醒,真不知道为什么看个裤子也会这么慢!”
“很好。”看着两份专利证书,马哨露出笑容。
不过他心里也有些犯嘀咕。
这么低效率的专利局,专利保护力度到底怎么样啊?虽然他本来也没抱太大期望。
保护外观设计他就不奢求了,起码保护一下铆钉加固技术吧,不然牛仔裤这种几乎没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只怕是赚不了太多钱。
其实这是他误会了。专利局审核专利的速度一直都很慢,到后世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作为一个搞理论物理和中学教育的,当然不清楚这些,托马斯和弗洛伊德自然更不懂。
“还有你要的布料。”托马斯取来一个皮包,交给马哨,“我们把圣路易斯能见到的所有结实耐用的布料都买了一份样品,尤其是蓝色的。”
马哨打开皮包,里面全是各色布料样品。
很快他就眼前一亮,从中找到一块靛蓝色的厚布。
这正是他记忆中的牛仔布,几乎和帆布一样结实耐用,但却比帆布更柔软,牛仔裤的天选之材。
“这是什么布?”
“丹宁布。”
马哨微微点头:“丹宁布……”
随后在他的组织下,克拉克服装公司正式开始组建,一家属于眠熊氏族的公司,由玛丽负责管理。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克拉克镇已经修建好了一些房屋,包括一间制衣厂房,工人也都是现成的。所以这几乎是水到渠成。
工厂成立之后,立刻便开始运转,为牛仔裤加上商标,向附近地区推销,并联系大量购买丹宁布,用以生产最正宗的牛仔裤。
牛仔裤对外的定价是原价3.99美元,打折卖1.99美元。
没错,这正是马哨前世经常在网购上见到的套路,商品永远在打折促销,而且末尾数字不是9就是8,给人一种仿佛很赚的感觉。
带着这些套路,服装公司的销售员们开始向周边的白人聚居点推销产品。
而毫无意外地,牛仔裤就像原有历史一样受到了劳动人民的热烈欢迎,即使价格不算很便宜,仍然出手即脱销。
仿佛人们早就在期待这种裤子,现在终于有人把它做了出来。
新鲜出炉的克拉克服装公司,几乎立刻便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062 【快乐的小托马斯】
清晨,天空蒙蒙亮。
镇公所附近的一片空地上,十名阿帕奇战士和二十名黑人警察排成整齐队列,全都挺胸而立,目不斜视。
“跑步——走!”
随着马哨的命令,三十人同时迈开步伐跑步,绕着镇公所一圈又一圈,时不时还喊着口号。
命令和口号都是阿帕奇语,经过几个月的适应,黑人警察们或多或少都掌握了一些阿帕奇语,至少训练过程中的常规命令和口号都知道。
经过大约三公里的慢跑,马哨又带着战士和警察们进行了一些简单的队列练习,稍作休息。
随后则是进一步的体能训练,主要包括俯卧撑、蛙跳、仰卧起坐以及军体拳。
当然,这个军体拳并不是真正的军体拳。
马哨前世上学时也学过一点军体拳——军训教官和体育老师教的,但早在重生之前他就把这些东西基本忘光了。
眼下他教给战士和警察们的这一套所谓的军体拳,只有一小部分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军体拳,剩下大部分都是他自创的。
好在与前世不同,这一世的马哨是一名杰出的战士,对近身战斗也略有心得,因此他大半自创出来的这套军体拳倒也有些实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动作霸道,有助于提振士气。
一如既往地,所有的训练,马哨都会陪同进行,甚至会给自己加倍。
比如俯卧撑,以他现在的力量水平,普通的俯卧撑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所以他更多地会做单臂俯卧撑。
得益于威猛的体型与强大的力量,马哨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威慑力,这让他在训练士兵时事半功倍。
清晨的训练结束之后,亨利·托马斯找到马哨:“我想去看看我的儿子。”
“好,我也正准备回氏族,你跟我一起出发吧。”马哨点头。
吃过早饭,马哨就带着几个阿帕奇战士,还有包括托马斯在内的几个要探望孩子的白人家长,骑马往氏族去了。
等抵达氏族,时间已然到了傍晚。
几十公里的路程赶十个小时,每次马哨都会感到有些不爽。想想前世,这点路程也就刷一集剧的时间,如今却要在马背上颠簸差不多一个白天。
但也没办法,铁路虽然已经有了,但还远未普及。至于汽车,距离发明都还早着呢。
“这……”望着眠熊氏族的景象,托马斯镇长眼中不禁露出几分惊异。
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来眠熊氏族,毕竟当初小托马斯被带走没多久,他就被派去申请专利了,一去就是几个月。
因此他对眠熊氏族的景象一无所知,直到现在亲身抵达。
这个印第安氏族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首先是庞大,应该超过千人规模,在此时的中西部,无论是对白人还是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聚居点都是罕见的规模。
这里有帐篷,但还有很多木屋,这同样很新奇——在托马斯的印象里,中西部的印第安人都是住帐篷的。
“每次来都会有变化。”同行的一个白人男子说道,他显然不止一次来眠熊氏族看望孩子了。
“也算是个好消息吧,有了这些房屋,我们的孩子也能生活得更好些。”白人叹了口气。
托马斯没说话,跟着马哨进入眠熊氏族,印第安人对此则已经见怪不怪。
“我,我有‘复生’,复活一个死去的角色卡!”
“……我要召唤,死亡之翼!”
“打败他!”
“直接用‘破釜沉舟’,不要怂!”
一阵青涩的童音从不远处传来,既有阿帕奇语,也有英语,托马斯隐约听到了儿子的声音,不由加快了步伐。
很快,白人家长们就见到了自己的孩子。
一群十几个孩子,有大有小,有白人也有印第安人,正围在一起大呼小叫。
“爸爸!”围观者当中的小托马斯注意到父亲,顿时惊喜地跑过去。
托马斯也露出笑容,抱住了儿子:“你还好吧,我的孩子。”
尽管他相信马哨不会伤害他的儿子,但看到儿子确实安然无恙,他还是不禁松了口气。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决斗。”小托马斯这句说的是阿帕奇语。
托马斯莫名其妙:“什么?”
小托马斯:“就是决斗的意思,一种游戏,类似扑克牌,但比扑克牌好玩多了。”
“哦,是吗。”托马斯也有点好奇地凑过去看了看,这里都是孩子,他不用挤进人群,只要弯腰俯视就行了。
他确实看到了决斗卡牌,但遗憾的是,由于卡牌上都是阿帕奇文字,他并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破釜沉舟,破釜沉舟!”小托马斯被父亲抱着,也获得了很好的视野,居高临下地喊着,喊的自然是阿帕奇语。
托马斯眉头微皱:“这是什么意思?”
小托马斯则一脸激动地挥舞着拳头:“‘破釜沉舟’是最受欢迎的卡牌,我还不太清楚它是什么意思。但只要使出它,胜负就会揭晓,所以人们都喜欢它!我也喜欢它!”
“破釜沉舟!”
“别听他们的,这些字都认不全的家伙就知道喊‘破釜沉舟’!”
“破釜沉舟,破釜沉舟!”
接下来依旧是孩子们的狂欢,直到一场对战结束。
托马斯当然看得出来,自己的孩子生活在眠熊氏族,不仅没有受到伤害,反而还过得很快乐——似乎比以前还快乐。
对此他自然是感到欣慰。
但与此同时,这也让他的心中产生了一丝隐隐的不安……
今天正好是阿帕奇人的一个重要节日,所以到了晚上,人们举行了庆祝的仪式。
几个月的时间里,马哨带人在族里修了许多木制房屋,酋长大厅、学校都已经换成了正儿八经的木屋。
除此之外还有一处广场,位于酋长大厅正前方。当然,说是广场,其实也就是平坦干净的空地,有一块讲话站着用的石台,还有一些供老人使用的木椅。
广场不大,但紧凑一点,一千人还是能挤下的。
平时有什么集会、仪式,都会在广场上进行,士兵的训练有时也会在此。
类似节日晚会这种场合,马哨往往会一改严肃姿态,化身成为主持人,时不时讲个段子什么的。
063 【世俗化】
不仅要讲段子,还要演奏音乐,甚至差点还要演小品。
只是后来马哨仔细一想,演小品似乎有点过于不严肃了,喜剧光环对酋长来说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人们一提到酋长就想笑,岂不是威严扫地。
所以他最终只是写小品剧本,而没有亲自出演。至于这些剧本,当然主要是改编自他前世所见的各种喜剧、小品、段子了。
以马哨的标准来看,印第安人的笑点普遍偏低,所以这些喜剧桥段产生的效果非常拔群,几乎可以说是摧枯拉朽地击穿了所有人的笑点。
晚会一到语言类节目,全场笑声就停不下来,气氛比暖烘烘的篝火还要热烈,
出人意料的是,由于他的这一套操作,族内的各种聚会迅速走向世俗化,宗教属性削弱,进而带动了整个氏族的世俗化,而且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不满。
所有人都热爱美妙的音乐,以及令人开怀大笑的喜剧,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
刚开始还有个萨满找到马哨,希望晚会上能多一些宗教活动,但马哨直接来一句:那样小品和音乐就没时间了。
萨满自己都喜欢看小品、听音乐,于是便妥协了。
最终马哨规定,宗教环节只能在各种聚会刚开始的时候短暂地进行一会。
而这短暂的宗教环节也没有为宗教起到什么正面作用,因为由于后面各种精彩节目的存在,大部分人在参与宗教活动时都会心不在焉甚至感到厌烦。
这种高效无害的去宗教化效果,马哨自己其实也没有料到。
他最初只是想为族人们带来更丰富的娱乐活动,仅此而已。
但他当然乐见如此,也算是个意外之喜。
晚会就应该是这样——只有纯粹的快乐,而不是夹杂着别的什么东西。
又是一场愉快的晚会,压轴出场的是阿帕奇乐队,主要成员是三人,负责吹口哨和编曲子的马哨,负责敲鼓的长棍,还有一位负责吹笛子的老兄,名字就叫“吹笛子”。
与后世的乐队相比,这个乐队简直不要太简陋。
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相当豪华了,在印第安人的音乐史上更是开天辟地一般。
配合马哨传授的各种未来音乐,不仅能震撼印第安人,甚至也能震撼白人,至少托马斯等几个陪孩子参加晚会的白人家长确实如此。
他们听不懂语言类节目,但音乐之美却是无国界的。
晚会结束之后,眠熊氏族的人们在欢笑声中陆续离开,回去休息了。
几个白人家长坐在一起,表情复杂。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想喝一杯。
不过他们感觉这里好像没有酒,至少他们在晚会上没看到什么人喝酒,太奇怪了,不是说很多印第安人都酗酒吗。
“托马斯……你怎么看?”一位身材瘦高的白人男子犹豫地看向托马斯。
“什么怎么看?”托马斯轻轻说道,有些心不在焉,儿子已经在他怀里睡着。
“我是说这场晚会。”
“还不错。”托马斯随口道。
瘦高男子却凑近了些:“我觉得刚刚的气氛简直太棒了,你不觉得吗?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一千个人聚在一起笑一个小时!”
托马斯点头:“的确。”
另一个白人家长加入了讨论:“我真想知道那几场喜剧在演什么,从这些印第安人的反应来看,那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喜剧。”
瘦高男子叹了口气:“唉,我甚至有点想在这里生活了。他们对我的孩子也不错,不像我以前接触的那些喊打喊杀的野蛮人。”
“你是认真的吗,老兄?”其他人觉得这个想法太离谱了。
瘦高男子却不以为意地说道:“为什么不?看看我们的总统,约翰·泰勒先生,他简直像一只愚蠢的土拨鼠,甚至被自己政党开除了!我敢打赌,他就算走遍整个美国,也不会有一个小镇如此爱戴他——像这些印第安人爱戴他们的酋长那样。”
此言一出,几个白人顿时争吵起来。
“什么,你居然敢骂总统先生是土拨鼠!”一个谢顶的白人男子腾地站起来,满脸怒容,“你知道为了德克萨斯,我们的总统付出了多少心血吗?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
“我就骂他了,怎么了!谁在乎德克萨斯,我要的是更富裕、更有尊严的生活!约翰·泰勒兼并了德克萨斯,好处也都是富人权贵的,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个国家变成世界第一强国,我的生活就能比其它国家的人更好了吗?”瘦高男子倒豆子似的说了一堆。
对方面红耳赤,但却不善言辞:“你,你这个爱尔兰蠢货!”
“英国佬,我早就看你不爽了——”
即使再昏庸暴虐或者英明神武的领导人,都会同时有支持者和反对者,这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一样。
但在许多白人国家尤其是美国,这一点却格外凸显。
几人在这吵了好一会,差点大打出手,最终不欢而散。
第二天,看望完孩子的白人们返回克拉克镇,但却分成了两批。
眠熊氏族的人当然不知道这些,他们照常地建造房屋、推广文字。
相比去年,氏族小学已经正规多了,由四间木屋构成,并且还在持续扩建。
四间房屋中,一间属于低年级;一间属于高年级;一间用于给学习能力差的中老年人扫盲,让他们至少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数字;还有一间属于“留学生”,也就是科曼奇人和白人。
师资力量依旧匮乏。
低年级和中老年扫盲班还好,但高年级至今还是只有马哨一位老师,助教倒是有几个,但这几人还达不到独自承担教学任务的水平。
担任扫盲班主讲教师的是石鸦,他在低年级的学习成果还可以,更重要的是他萨满部长的身份,更容易得到中老年人的尊重。
“……酒是一种药,药不能乱吃,我知道仍然有些人在偷偷喝酒,但如果你们不希望自己的身体迅速腐朽并在死后堕入地狱,最好放弃这种危险的饮料。”石鸦在课堂上讲述着常识课的内容,并掺杂了一些私货,也就是喝酒下地狱之类的话。
“我们还是应该像酋长说的那样——多喝热水。”
“热水是最干净的饮料。”
“一定要多喝热水,酋长是大灵的使者,他的话不会错的。”石鸦继续掺杂私货。
但事实证明,对扫盲班的中老年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教学方式。他们看起来笃信不疑。
就在这时,一个妇女匆匆跑进教室,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我有急事要离开一会。”石鸦神色微变,然后说道,“风声,你暂时来替我讲课。”
“哦,好……”风声成绩出色,很快就从低年级毕业并担任助教,但对于石鸦的这个安排,他的表情和语气却充满了无奈。
并不是因为他胆怯,而是因为他要面临的学生当中赫然包括他的父亲,大声说。
“儿砸!”大声说果然兴奋起来,在座位上向他的儿子老师挥手道。
064 【父不教,子之过】
风声假装没听见,深吸一口气,走到讲台上,看着手里的讲义,继续为教室里的中老年人普及常识:“……尽可能吃熟肉,生肉不洁,容易引发疾病。牛肝是美食,但也应该熟食。”
大声说却脱口而出:“牛肝就应该生吃,熟牛肝根本没得味道!”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是大嗓门,像是在喊口号,教室里的其他中老年人闻言也都议论起来。
“安静。”风声说。
但他不过才十四岁,既没有鹰羽,身材也不算威猛,在一众长辈面前自是没有半分威信可言。
中老年人们该唠的唠,完全没有安静的意思。
大声说作为他的父亲,自然更不在意他的威信了。加之周围嘈杂的议论声,大声说的嗓门更大了:“儿子,你尝尝生牛肝就知道,爸爸绝对没骗你,生牛肝才是真的好吃。”
“这是酋长说的,包括牛肝,所有肉类都,都,都应该熟食!”风声说话有些结巴,显然是情绪不稳。
面对愈发嘈杂混乱的课堂,年轻的老师往往都会如此。风声的处境尤其严峻,毕竟带头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就是他的亲生父亲。
大声说不以为意:“哎呀,酋长不也说过‘万事无绝对’吗……生牛肝我都吃这么多年了,也没见有什么事。”
此时,学生里忽然有个中年男子蹦出来一句:“对了,你们有谁吃过母牛的那玩意吗?”
“啥玩意?”人们纷纷好奇道。
“就是那话儿。”中年男人的笑容猥琐起来。
“哎呀,你真不害臊!”妇女们纷纷说道,“老不要脸的。”
眼见教室都要变成聚会了,饶是风声再沉稳,也不禁面红耳赤起来,准备狠狠地喊几声“肃静”。
然而他嘴还没张开,大声说接下来的话就让他几近崩溃。
“我吃过牛逼!”大声说自豪地说,“不信你们可以问我儿子!”
人们顿时摆出一副惊呆了的表情,纷纷向风声投去询问之色。
风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握着拳头的手微微颤抖:“你别说了行不行?”
“怎么了,你小时候不也吃过吗,我亲手喂给你的,你还说好吃!”大声说又道。
课堂哗然。
风声眼神涣散,已经说不出话来:“……”
接下来直到一堂课结束,课堂上全是讨论吃牛欢喜的话题,大声说十分自豪地成为了人们的焦点,事无巨细地传授着自己的秘制美食。
风声直接放弃了讲课,沉默地坐着,等到下课时间一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
他来到另一间教室门口,也就是专门给白人和科曼奇人学阿帕奇语的那间教室,马哨也刚刚结束了课堂。
“酋长……”
“怎么了。”马哨招了下手示意风声跟上,同时便走向不远处的酋长大厅。
所谓的酋长大厅,只不过是个名字,事实上无论从任何角度看,这个酋长办公室兼氏族会议室都称不上“大厅”,就是一间稍大的木屋。
两人进入酋长大厅,坐到椅子上,风声说道:“酋长,我不想做助教或者老师了,至少别让我做扫盲班的助教和老师。”
马哨看着他憔悴沮丧的表情,大约猜到真相:“因为你父亲?”
风声点了点头。
马哨沉默片刻:“虽然可能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还是建议你,尽量多和你的父亲沟通。”
“没用的。”风声叹息道,“他不是一般的父亲,他是很少的那种……他连小声说话都做不到,他的名字简直像个诅咒一样。”
“你也很少见,少见的优秀。”马哨并不是瞎说。风声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他很了解风声。
尤其在小学成立之后,风声表现出了相当惊人的学习能力,文字学习很快,还展露出了不俗的数学天赋。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就可以为低年级和扫盲班讲课,数学水平更是在所有学生中仅次于长棍。
要知道,长棍已经二十多岁了,而且是马哨最早的学生,无论生理年龄还是学龄都比风声高一大截。
倘若在中国,风声绝对会被奉为天才少年,考虑到他还有个缺根筋的父亲,说不定还有机会重演“伤仲永”的名场面。
只可惜,印第安人没有重视文化教育的传统。
别说重视文化教育了,连文化教育本身都是刚起步,所以人们丝毫不觉得风声有什么了不起。甚至在一些人看来,学习成绩还不如决斗卡战绩重要。
即便有少数人意识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同样也不会觉得风声有多厉害,毕竟在他们眼前还横亘着一个根本无法理解的存在,也就是同样十四岁的酋长马哨。
就像烈日的存在会让星辰和天空没有区别,马哨的存在也让风声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少见的父亲,少见的儿子,这不挺好的吗,也许是他把智慧都给你了。”马哨笑了下。
风声没说话。
马哨收起笑容,有些严肃地又说道:“不知道你是否意识到,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时代。”
“的确。”风声点头,“这是你带来的变化,我们的生活和以前已经大不相同。”
马哨却摇头:“你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不是变化的结果,而是过程。过去,我们的生活也有变化,比如欧洲人带来的马匹,但变化大体上是渐进的。”
“现在不一样了,变化的速度加快了,我希望把白人的知识以及我自己的思考都尽快地教给你们。”
“接下来的二十年间,原住民社会的变化幅度可能会超过过去三百五十年的总和。”
其实马哨说得保守了。
如果他的计划一切顺利,印第安人将在接下来二十年内走完相当于许多文明一万年的路程,从新石器文明飞进电力文明。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巨大的代沟,空前绝后的天堑代沟——二十年后的阿帕奇人,在知识上会普遍超过前辈几百年。”
风声若有所思。
马哨继续说道:“在一个停滞的社会里,长辈对晚辈拥有绝对的教育义务。”
“但在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社会里,不仅长辈对晚辈有教育义务,长大的晚辈对长辈也有。所以,风声,如果你爱你的父亲,就应该肩负起教育他的责任。”
风声想了想,随即说了句:“可是,我好像根本不爱他。”
“……”马哨表情一滞。
空气安静了两秒钟,忽然石鸦从外面匆匆进来,似有急事。
马哨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065 【抗生素】
石鸦进门说道:“三雪要不行了!快来看看吧,也许你有办法救她。”
马哨连忙起身,跟着他离开酋长大厅。
很快,他们来到一间木屋。
屋中已有多人,红女、小麻雀也围在其中。
“哨子哥,三雪姐姐昏迷好久了,你能救醒她吗?”小麻雀看到他进来,当即说道。
“先让我看看。”马哨通过人群,然后便看到了躺在床上的一个少女,她有十五岁,身材略瘦。
此时此刻,三雪正躺在床上昏迷不醒,脸色蜡黄,唇干如槁,看上去虚弱得可怕。
马哨伸手一探,随即不由感到心惊——高烧,而且不是一般的高烧,至少四十度。
至于高烧的起因,当然是产后感染,三雪前几天刚刚生完孩子。
尽管马哨已经要求族人晚婚,并反复强调“早婚弱种”,但三雪早在他提出这条之前便已经有孕在身,他自然管不了。
三雪身体又不够厚实,结果便是一场过程凶险的分娩,好不容易生下孩子,却又引发了严重的产后感染。
马哨之前也曾有过严重的伤口感染,但他的强壮体格显然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三雪作为一个虚弱的产妇,身体机能更是脆弱。
看样子,她多半是挺不过去了。
除非能有抗生素,只是青霉素的制取何其麻烦。
找点霉菌确实不难,但想要从中提取干净的青霉素,却极为不易,即便提取出来了,产量也是个问题。
二十世纪的弗莱明医生发现了神奇的青霉素,之后他耗费一个月的时间都没能提取出足够一个病人使用的青霉素,再之后,十年的时间也才生产了区区几公斤。
这导致青霉素的价格一度比等重的黄金还要贵很多,甚至几百倍。
直到二战后期,青霉素的产量才开始大幅提高。而二战后期距离现在,正好一个世纪时间。
“……老师,你跳过舞了吗?”马哨无计可施。
“所有舞都跳过了,还是不行,所以我才来找你。”石鸦说,“你也没办法吗?”
马哨沉默片刻,最终微微一叹:“保持通风,都不要堵在房间里,多用烈酒为她清洗身体。”
也只能这样了,但愿三雪能挺过去吧。
众人也都听出言外之意,当下纷纷叹息着离开。
马哨也转身离开房间。
小麻雀从后面跟过来,跑到他面前:“哨子哥,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马哨摇头。
小麻雀依旧不愿接受这个事实,抱着他的胳膊说道:“哨子哥,大家都说你是大灵的使者,你再想想大灵都告诉过你什么,一定有办法的。三雪姐姐她人那么好!”
“我不是神使。”马哨脱口而出,然停顿了一下,“至少,我不相信自己是神使。我从来没有见过大灵,大灵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什么。”
小麻雀低着头:“可是,可是……”
马哨拍了拍她的头,叹息道:“生老病死是最基本的自然规律,我们总是要接受它的。”
小麻雀没再说话,两人站在这里,空气安静了一小会。
就当尴尬的气氛隐隐浮现时,马哨忽然目光一凝,仿佛注意到什么。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一间木屋门口,赫然挂着一种对许多印第安人来说有些稀奇的农作物——大蒜。
这大蒜当然是来自克拉克镇。
自从发现克拉克镇的大蒜之后,有些族人就时不时地会购买一点,作为调味品使用。
看着挂在门上的大蒜,马哨的眼神渐渐明亮起来。
大蒜素!
抗生素又不是只有青霉素一种,他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大蒜素也是抗生素,而且远比青霉素容易制取。
更重要的是,大蒜素就算制取失败,也不会带来额外的风险,毕竟大蒜本身是一种食物。相比之下,青霉素需要从霉菌中提炼,如果提炼失败,把霉菌什么的一起带进去了,再给病人使用,后果恐怕难以预料。
当然,据马哨所知,大蒜素在后世貌似主要是兽药,比如掺在饲料里喂猪喂鱼,对人的效果应该不是很理想。
但反正也没什么风险,病人都快死了,为什么不试一试?
“哨子哥?”小麻雀有点被马哨两眼放光的表情吓住了,在他面前挥了挥手。
“把全族的大蒜都集中起来,立刻!”马哨反应过来,急忙说道,“还有一袋烈酒!”
小麻雀一怔,随即惊喜道:“你想到办法了?”
马哨说:“我还不确定,但我们的动作得快点,三雪可能撑不过今晚!”
全族的大蒜很快就被集中起来,数量还不少,足有几十串之多。
“把大蒜捣碎,越碎越好。”马哨吩咐道,族人们纷纷忙活起来,在干净的木板上用棍棒将大蒜打得稀烂如泥。
大蒜本身并不包含大蒜素。
只有将它捣碎捣烂,大蒜内部的硫化物才会经过一系列化学反应,最终生成大蒜素。
发生的化学反应很多,但操作其实很简单。
只要将大蒜捣碎,然后静置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大蒜素就生成完毕了。
然后就是收集大蒜素。
大蒜素难溶于水,但易溶于一些有机溶剂,比如酒精。所以马哨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将蒜泥在烈酒中浸泡,每隔一个小时换一批蒜泥,以尽可能提高大蒜素的浓度。
这样做的效率很低,用药时也麻烦。更好的办法是水蒸气蒸馏法,油水分离,得到高纯度的大蒜素直接注射,然而眼下连个烧瓶都没有,只能这样了。
换了六批蒜泥,时间已经到了夜晚。
吸收了六批蒜泥的大蒜素之后,一小袋烈酒已经变成了黄色,由于过滤手段比较粗糙,它还有些粘稠。
马哨觉得差不多了,便带着这袋酒来到三雪所在的房间。
酒袋打开,房间里的几个人被熏得纷纷捂鼻,刺鼻的大蒜味混合着酒气扑面而来。
“这是什么?”红女问道。
“一种新药,你们可以叫它‘蒜酒’。”马哨解释说,“良药的味道总是不怎么样,希望这能帮到三雪。”
“三雪有救了?”人们惊喜道。
马哨微微一汗:“不,我还不能肯定,你们别抱太大希望。”
这么粗制滥造的大蒜素,疗效怎么样,他实在不敢打包票。况且就算是高纯度的大蒜素,也不能包治百病。
马哨小心地将酒灌入三雪口中……
066 【限酒令】
事实上,大蒜素的抗菌能力相当强悍,而且不容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的副作用也小,是一种卓越的抗生素。
它之所以没有成为人体的主流用药,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易保存,常温下16小时即分解。
马哨制作的这一袋“蒜酒”,如果当晚没有及时用掉,天亮之后,效果估计就要打个对折。
由于这个特性,后世很多名义上的大蒜素产品,其实根本就不含真正的大蒜素,只有一些大蒜素的近亲或者分解产物。
这些伪大蒜素虽然可以长时间保存,实际作用却不能和真正的大蒜素相提并论。
唯一比较方便获取的真·大蒜素,大概也就是吃饺子时现捣的新鲜蒜泥了。
一袋大蒜素酒精溶液的效果,比马哨预想的要好。
仅仅到了后半夜,三雪的高烧便开始迅速消退,等到天亮,她的体温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所以当马哨早上醒来前去看望三雪时,一进屋便看到了人们的笑容。
“蒜酒生效了,三雪的病情真的好转了!”红女说道。
“酋长,您果然是大灵的使者!”一位萨满狂热地说。
马哨也有点惊讶。
他走到床边,伸手探了探,发现三雪的体温确实已经基本恢复正常,脸色也好了些,只是还未醒过来。
小麻雀一脸开心:“我就知道哨子哥一定有办法!”
见大蒜素确实可行,马哨心情也愉快起来,笑了笑:“先别掉以轻心,继续好好照顾三雪。”
消息很快传遍全族。
人口不到一千两百的眠熊氏族,其实就是个村子,邻里的事本就很容易传开。
何况昨天马哨还下令收集大蒜,又当众捣碎,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和议论。
酋长用大蒜和烈酒制作了一种药,将垂死的三雪救了回来!
这个印第安人听上去本就有些不可思议的故事,在传播的过程中不断添油加醋,变得更加夸张。
对多数族人来说,这种神迹一般的妙手回春可比什么推广文化教育有冲击力多了。
当下人们纷纷更加崇拜马哨,各种马哨本人并不喜欢的神神叨叨的言论不受控制地蔓延起来。
甚至于有人说是大蒜主动向马哨请求献身自己的,简直离谱。
几天之后,三雪已经恢复得不错。
而伴随着族人的讨论,马哨也趁机召集了一次氏族会议,并且是在广场举行,允许所有族人旁听。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酒精管制。”他几乎开场就说。
“酒精?”这是个新词,人们似懂非懂,但倒是能听出它和酒有联系。
马哨解释道:“所谓酒精,就是酒的精华。酒精少而水多的酒便是普通的酒,酒精多而水少的酒便是烈酒。”
“原来如此。”人们点点头。
马哨继续说道:“酒精是‘蒜酒’的关键之一,没有酒精便制不出这种神奇的药。三雪的事情你们已经都知道了。”
“所以,为了宝贵的酒精不被浪费,同时也为了督促更多的人戒酒,眠熊氏族今后将实行酒精管制,成立‘酒药局’,对所有酒精饮料进行管理。”
“所有族人手里的酒精饮料,都将由‘酒药局’收购,然后只在医治伤病时发放。以后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制造、持有、交易、饮用酒精。”
尽管酗酒有害健康已经是眠熊氏族的共识,但一些族人的酗酒习惯至今仍未戒除。
在眠熊氏族以外,印第安人的酗酒现象更多、更严重,是印第安人的一大顽疾,几乎堪比清朝之鸦片。
所以借着这个机会,马哨打算正式确立一些措施,对酒精实施管制。
当然也不是禁酒,禁酒令在历史上产生的影响他还是知道的。
限酒令就差不多了。
有些酒鬼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慌了神,连忙问道:“酋长,以后难道不能喝酒了吗?”
“也不是不能喝,但喝酒必须前往指定的地方。”马哨看向恐慌的酒鬼们。光有惩罚肯定不行,那样和禁酒令就没什么区别了,堵疏结合才是上策。
“那我们该去哪喝?”
马哨伸手一指:“看见那个正在修建的木屋了吗,那里就是你们的‘饮酒屋’。”
酒鬼们纷纷露出笑容:“太好了,我还以为不能喝酒了呢。”
“你们也别高兴太早。”马哨话锋一转,“饮酒屋的酒不是免费的,你们需要花钱买酒,而且喝得越多,酒价也越高。另外还会有人监督你们。”
酒鬼们面面相觑。
“早些戒酒吧,我的族人们……这既是为自己的健康考虑,也是为所有人的生命考虑。”马哨微微一叹。
石鸦问:“蒜酒还需要大蒜,我们是不是要从白人手里多购买一些大蒜?”
马哨:“克拉克镇也没有多少大蒜。我们还是应该自己种一些。土块,你对大蒜了解吗?”
土块点了点头:“听说过一点,现在这个季节就可以种大蒜。”
“那你尽快安排,可以去克拉克镇找个种过大蒜的白人农民过来帮忙。”马哨缓缓说道。
“收获的大蒜也由酒药局管理,一部分卖给族人,作为调味品,剩下的留作制药……”
最后他又想起什么,连忙补充道:“对了,蒜酒要现做现用,不能久放。小病小伤也不必用。”
他大概知道大蒜素化学性质不稳定,很容易分解。具体的数据虽然不清楚,但他估计,以现有的技术条件,大蒜素能保存几天时间应该就谢天谢地了。
要是没有这个巨大的缺陷,马哨对大蒜素的发现足以震撼全世界,说是十九世纪医学的第一大发现也毫不为过。
其实也不是马哨先发现的。
严格来说,就在去年,也就是1844年,欧洲已经有人提取出大蒜素了。
但那位化学家提取得并不纯净,再加上知识、技术所限,他根本没搞清楚到自己到底提取出了啥。
会议结束之后,酒药局的唯二成员也即正副局长便开始收购烈酒。
“今天之内,酒药局将收购全族的烈酒。明天开始,私藏酒水便是不允许的了。”局长名叫不喝酒,人如其名,从不喝酒。
“一袋多少钱?”人们纷纷拎着酒袋过来。
“一大袋四美元!”不喝酒伸出四根手指,喊道。
四美元一大袋算是高价了,不过大部分烈酒从白人手里买来的时候本来就不便宜。没有白人会便宜卖给印第安人东西,除了最近才被眠熊氏族反向殖民的克拉克镇之外。
“美元?”
067 【百夫长】
很多族人已经开始使用美元硬币、西班牙银元作为货币,但还是有些人对此不甚了解。
“就是这些钱币。”不喝酒晃了晃几枚硬币,有金币、银币,当然还有更多的美分。
“为什么要用白人的硬币,贝壳珠不好吗?”一些人议论道。
但更多的人已经认同了这些印有数字的金银铜币:“这些钱币都是金属制的,还有数字,比贝壳珠好用多了!这都什么年头了,谁还用贝壳珠啊。”
“你该不会还不认识数字吧?”
“不会吧,不会真有人还不认识数字吧?”
就算有人不认识数字,自然也不好意思承认。不过也应该是少数,扫盲班最低的要求,就是让所有人都认识数字和自己的名字。
不喝酒道:“这些钱币确实更方便。酋长说了,以后我们会有自己的金属钱币,但现在我们还是只能用白人的……其实这次收购烈酒,也是为了推广货币,你们大多数都认识数字了。”
“如果你们非要贝壳珠我也可以给你们,只要以后吃亏了别来找我就行。”
个别想用贝壳珠或者以物易物的都被打消心思,只能同大多数人一起,接受了酒药局的美元或者西班牙银元。
一大袋烈酒四美元,酒药局总共收购了四百多袋,为此支付了接近两千美元。
族人失去了烈酒,但却一下子得到了大量良好易用的货币。
以前人们都是以物易物,各种不便,现在有了更方便的货币,许多人顿时被点燃了做买卖的热情,看见什么东西都想讨论一下价格。
眠熊氏族内的经济活动逐渐丰富起来。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左右。
4月。
春天。
在这一个月里,马哨的生活依旧忙碌,甚至更加忙碌。因为又有两个阿帕奇氏族加入进来,使眠熊氏族的规模又扩大了些,也为他带来了更多的事务。
锻炼身体、处理族内事务、学英语、学科曼奇语、教学、练兵……这些事情他都必须要做。
同时出于长远考虑,睡眠也不能缺少,所以他几乎没有娱乐时间,要娱乐也只能和族人一起娱乐,比如办个晚会。
极度的忙碌,勉强够用的睡眠,几乎不存在的娱乐。
幸亏这一世的马哨有着远超常人的充沛精力和强大执行力,要是搁在前世的肥宅身心,这种工作强度,一个星期估计就得躺了。
随着他工作的推进,他能感觉到,族人对他的认可正在逐渐加深。过去他的崇拜者主要来自军队,现在全族都开始越来越多地弥漫对他的崇拜情绪。
他并不排斥人们对他的崇拜,大概也没人会排斥这种东西。
但这种崇拜中总是夹杂着各种怪力乱神的东西,这让他感到纠结,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选择承认或者默认,有悖于自己的理念。
选择解释,又很难跟这么多人解释清楚。本来就解释不清,比如马哨曾说过自己没见过大灵,听到这话的族人们依然认为他是大灵的使者——你见没见过大灵和你是不是大灵的使者有什么关系?我不管,你就是大灵钦定的。
选择强行制止,则可能伤害族人的感情,并损害自己的权威。
于是在这个关乎信仰的问题上,马哨再一次选择了听之任之,有点逃避的意思。
不过至少目前来看,这种逃避并没有为他带来任何损害,他在族中的权威依旧与日俱增,没人敢对他表达不敬或者反对……
氏族广场上,近三百名战士整齐地排列成方阵,周围大量族人围观。
士兵们没有骑马,因为现在是步兵时间。
所有人都穿着简洁的麻布衬衫和牛仔裤,包括站在队列前的马哨,这是眠熊氏族现在的军装。
单从服饰来看,如果没有头上的羽毛,这些印第安战士的着装几乎就是白人的风格。
马哨并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格,他更喜欢后世的各种军装,但那暂时还不切实际。这身衬衫配牛仔裤的装扮,至少比族人以前的样子好多了。
以前的族人,身上穿着的不是简陋宽大的皮衣,就是粗糙而褴褛的布衣,天气稍暖便直接裸露上身,往往还要在皮肤上涂着各种颜料,以示威武。
这些让军容看起来乱糟糟的元素,马哨以身作则,统统废弃,换上了简洁实用的服装,只保留了头上的羽毛。
“什长们,文化考核的成绩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马哨对战士们喊话道。
话音未落,许多什长的脸上便纷纷露出紧张之色,但他们已经熟悉军中纪律,依旧抬头挺胸,一言不发。
马哨继续喊道:“今天则是演练考核,两项考核加在一起的总成绩便是本月度的什长考核结果。”
“除此之外,今天还将诞生三位百夫长!”
百夫长!
马哨几个月前就向士兵们说了这个职位,听到这个消息,什长们无不两眼放光。
“百夫长的产生规则你们应该还记得,我再说一遍,这几个月考核成绩累积排在最前且无违纪记录的三人,就是百夫长。”
“好了,现在考核正式开始!”
考核的内容包括队列、体能、格斗、战术等,以步兵考核开始,但更重要的是马背上的考核。
考核持续了一上午,马哨记录了每一个什长在每一项考核中的成绩,同时也关注了士兵的表现。
在历次考核中,一些表现优异的士兵也会得到奖励,主要是鹰羽。
考核结束之后,马哨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整理成绩,然后在下午公布了结果。
“总成绩的前三名分别是草原狼、厚肩、独眺。从今天开始,你们便是氏族军队的百夫长!”马哨宣布道。
随即他为三位百夫长分别颁发了一件蓝色衬衫以及一个袖章,作为百夫长的标志。
三位百夫长很开心,围观的族人们也很激动。
马哨也松了口气,三位百夫长各个方面都达到了一个不错的水平,足以为他分担许多军队工作。最近一段时间,他实在是太忙了。
“草原狼。”
“到!”刚刚成为百夫长的草原狼激动地应道。
马哨点点头:“我安排给你一个任务。”
068 【密谋】
“明天随我去克拉克镇,以后克拉克镇的驻军事务我会逐渐交给你来管理。”马哨说道。
“是!”草原狼应道。
每隔一段时间,克拉克镇的阿帕奇驻军都会轮换一个什。
这主要是为了避免驻军的训练跟氏族脱节,同时也是为了让更多阿帕奇士兵了解白人社会。
克拉克镇。
毫无疑问,如今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就是制衣厂。这座看上去还有些简陋的工厂每天一边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着牛仔裤,一边不停地施工,扩大厂房。
在这里工作一个月,熟练的裁缝可以拿到25美元的薪水。这个水平虽然和东部地区的工人没法比,但在中西部已经算高的,与农民相比自然更高。
而且制衣厂实行996工作制,这在后世被许多人视为极恶,但在当下,不少工人每天甚至要工作14小时以上,996还算是比较宽松的了。
裁缝多是妇女,工作机会本就稀少,如此优渥的工作更是难得。于是凡是懂点裁缝技艺的人,都抢破头地想进入工厂做工。
扩建中的制衣厂门口,玛丽正看着忙碌的制衣工人和建筑工人,脸上若有所思。
她听到有人正向这边走来,转头一看,原来是警长汤姆过来巡视。
“汤姆。”
汤姆警长也微笑地点了下头,尽管他穿着整洁的衣服并且腰上别着一把转轮手枪——镇上只有他、弗洛伊德以及阿帕奇驻军可以佩戴这种枪,但他看起来仍像是一个刚刚走出田地的老农民。
“在想什么?”他随口问。
玛丽说道:“没什么,只是一些关于工厂的事。”
汤姆也没有在意,转而望着工厂感叹了一句:“我感觉这会成为中部最大的工厂。”
玛丽点点头:“的确,我当初怎么也想不到,工装裤居然会如此受欢迎。”
汤姆却说:“我倒是有一点预料。我以前干活的时候,时不时会把裤子磨破,琼斯先生不止一次地抱怨,如果有磨不破的裤子就好了。”
玛丽沉默了半秒钟,突然说了句:“我真羡慕你。”
“什么?”汤姆一愣。
玛丽:“我是说你和琼斯,琼斯先生是一位仁慈的人,即使你是他奴隶的时候,他也不曾虐待你。”
“是这样。”汤姆笑了笑,“我们现在还是朋友,昨天我们喝了一杯,他说——”
玛丽的奴隶岁月显然不像汤姆这样幸运,她的表情有点黯然。
汤姆注意到她的表情,意识到不应该继续展开这个话题,当即话锋一转:“不过话说回来,克拉克工装裤能受欢迎到这种地步,我依然没有料到。不得不说,酋长是个有远见的人。”
“我感觉他更像个能预知未来的巫师,你可能没见过他说‘这一定会大卖’时的样子。”玛丽笑了一下。
他们交谈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却是马哨正好在这个时候过来。
“酋长。”
“我好像听到你们说我是个巫师?”马哨的英语水平已经提高了不少,他笑着走到两人身前,“那我得纠正一下,我是萨满,而不是巫师。”
“最近工厂怎么样?玛丽。”他问道,一边打量着制衣厂的情况。
制衣厂的厂房里堆满了靛蓝色的丹宁布,以及由它制成的牛仔裤和牛仔裤半成品,一群女工手持针线,埋头缝制。
外面不远处,则是一些建筑工在修建新的厂房,砖瓦和木材的碰撞溅起阵阵尘屑。与现有的厂房相比,新厂房的面积明显要大得多。
“这是上个月的收支。”玛丽拿来一份单子递给马哨。
“三月的净利润是1145.14美元,这个月的数字应该可以翻倍……”
“新厂房建成后,工厂将可以容纳一百名工人,不过镇上没有这么多裁缝,我们可能需要去外面招工。”
“目前为止,我们联系到了两家批发商,一家可以把我们的工装裤卖到圣菲,另一家可以卖到圣路易斯。”
玛丽将工厂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然后犹豫地问道:“酋长,工厂为工人支付的工资是不是有点高?中西部很少有这样的工资水平。”
“并不高。”马哨却这样说道,“你刚刚也说了,我们接下来需要到外面招工,小镇也需要借此吸纳人口,工资不高一点怎么吸纳。”
“牛仔裤没什么技术含量,专利保护也未必有多大作用,我们需要尽快把产量提上去。”
……
另一边,马哨离开后不久,眠熊氏族的领地内,一场密谋正在酝酿。
眠熊氏族现在的人口大约是一千五百人,多住在帐篷,也有一部分住在木屋,并且越来越多的木屋被建造出来,这使得氏族看起来越来越像一个村镇。
众多帐篷和木屋在草原上大致分布成一个圆形,其中一处区域与周围稍显隔阂,看上去就像是蛋糕上被切下的一角。
这是科曼奇人的区域。
此时此刻,几个科曼奇男子正聚在一顶帐篷里,议论着什么。
“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说话的是一个方脸青年,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坚说道,“我们的孩子都在说阿帕奇语,学阿帕奇文字,再过不久,他们就要变成阿帕奇人了!”
“我不会用阿帕奇文字写自己的名字,前几天还被一个人骂了!说我是什么文盲!”另一个人说道。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方脸大哥,你得去找酋长,让双狼离开这里,我们不能继续待在眠熊氏族了。我们是科曼奇人,自由的科曼奇人!”
方脸却叹息:“我找过了,但酋长不愿意。他说,眠熊氏族在危机时刻救了我们,我们不能背信弃义。”
众人沉默两秒,有人迟疑道:“眠熊氏族确实帮了我们……”
此言话音未落,就被打断:“胡说八道,眠熊氏族根本没有帮助我们——如果不是因为眠熊氏族要求我们和白人解除交易,我们压根就不会遭遇这场危机!”
“没错,眠熊氏族才是罪魁祸首!”几人的情绪激昂起来。
就在这时,方脸犹豫片刻忽然说道:“各位,我有一个办法,也许可行……”
069 【部落冲突】
“什么办法?”
方脸说道:“我们可以联系部落的大酋长,想办法让他出面,甚至出手,如果大酋长愿意讨伐眠熊氏族,我们就可以作为内应。”
“这能行吗,眠熊氏族人这么多,和部落联合起来都差不多了,而且还击败过阿拉帕霍人。”有人质疑道。
方脸:“那还能怎么办,除了部落出手,我们还有其它对抗眠熊氏族的可能吗?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们的孩子变成阿帕奇人吧!”
这听起来相当冒险,虽然帐篷里的这个几个科曼奇人基本都算是强烈反感眠熊氏族,但闻言还是有些面面相觑。
“万一失败了……”一个青年犹犹豫豫地道。
方脸不屑地在他脑袋上一扫:“瞅你害怕成什么样子了!亏你这还有四根羽毛,捡来的吧?”
随后他拍着自己的胸脯说:“失败了都算在我头上!”
“不愧是大哥!”几人纷纷佩服道。
“那你打算怎么联系大酋长?大酋长离我们可不近,来回一趟最快也要十天时间。眠熊氏族对双狼显然有所戒备,我们想要单独外出这么久,恐怕会有些麻烦。”
方脸说道:“最近马哨不在氏族,代管事务的是石鸦,他是个好说话的家伙……我们可以找他申请外出狩猎,就我们几个人,然后假装我掉河里失踪了,我趁这个机会去南面联系大酋长。”
“如果石鸦不答应,我就找个晚上直接溜出去!实在有人追问起来,黑角,你就说怀疑我偷了你的东西跑了。”
几天之后。
德克萨斯共和国。
西北部的一片森林中,方脸骑着一匹棕马疾驰,周围的景象在他眼中飞快后退,不一会就隐约有帐篷出现在前方。
看到这些帐篷,方脸不由面露喜色,一振缰绳,加快了速度,很快就来到帐篷所在区域。
这里的帐篷大概有一百多,居住着三四百人,与绝大多数印第安氏族相比,算是少见的规模了。但这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氏族。
事实上,此处是科曼奇森林部落的核心所在,也可以称为森林氏族。
大约在一百年前,双狼氏族的第一位酋长从森林氏族离开,建立了自己的氏族。从森林氏族分支出去的众多氏族们,共同组成了森林部落。
方脸进入森林部落,很快就见到了大酋长猫头鹰,并说明来意。
他的描述自然是添油加醋的。
在他声泪俱下的故事里,双狼氏族是一个完美受害者,而眠熊氏族则是一群狡诈、阴险的家伙,怂恿双狼氏族与白人发生冲突,然后借机吞并。
这个故事七分真三分假,事情的大体经过都是真实而符合逻辑的,唯独在关键之处进行了歪曲或混淆。
猫头鹰大酋长白发苍苍,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听完之后身体微微颤抖,自然是极为愤怒:“眠熊氏族强迫你们的孩子学习阿帕奇语?”
“没错!他们强迫所有科曼奇人学习阿帕奇语,还有文字!”方脸跪在地上说道,“大酋长,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再过几年,可能我们连科曼奇语都不会说了!”
“我恳请部落讨伐眠熊氏族,解救双狼氏族!”
“讨伐眠熊?”猫头鹰大酋长冷静了下来,思考了一下,“你说的阿帕奇眠熊氏族,是不是‘天空之子’马哨的那个?”
方脸一滞,然后小幅度地点头道:“是……”
旁边的大祭司闻言道:“‘天空之子’在高原上的战绩众所周知,阿拉帕霍人都输得心服口服,我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方脸连忙说道:“马哨能击败阿拉帕霍人,是因为阿帕奇人也集结了各部,有一千人之多。一个眠熊氏族没有那么多人。”
“眠熊氏族有多少人?”猫头鹰大酋长问。
“三百……”
“三百人?”猫头鹰大酋长眉头稍稍舒展,三百人也不算太多。
“三百战士。”方脸迟疑地补充道。
猫头鹰大酋长怔了一下:“什么?”
“三百是战士的数量。”方脸硬着头皮继续说,“眠熊氏族的人口,大约……大约有一千五百人,哦不对,是一千四百人,双狼氏族不算。”
“一千五百人!”猫头鹰大酋长倒吸一口凉气,“一个氏族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方脸解释道:“击败阿拉帕霍人之后,马哨就一直在吞并其他氏族,上个月还有两个氏族加入进来。”
大祭司说道:“一千五百人,三百名战士,这依然很多了。除非召集其他部落,成立科曼奇联军,否则几乎不可能击败他们。”
方脸想起什么,连忙说:“大酋长,大祭司,你们可能不知道眠熊氏族有多富有,他们光马就有至少五千匹,只要我们成立联军,击败眠熊氏族,一定会大有收获!”
很多游猎为生的印第安族群,除了捕猎野兽之外,经常也会兼职土匪,四处劫掠,不管对方是美国人、墨西哥人、德克萨斯人或者外族印第安人。
听到这个消息,猫头鹰大酋长脸上隐隐有几分心动之色。
方脸不断地控诉和恳求:“大酋长,部落不能任由他族吞并自己的氏族,今天如果对眠熊氏族的行为视而不见,犹他人、基奥瓦人、奥塞奇人……他们都会觉得我们是毫无勇气的懦夫!肯定也会来吞并我们的氏族!”
看得出来,猫头鹰大酋长确实是想出手的。
但现实的骨感终究阻止了他。
他和大祭司互相看了看,又凑近低语了几句,最终说道:“召集联军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而且你也知道,去年科曼奇人在德克萨斯遭到了一些打击……这个时候,我们再去招惹天空之子,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方脸一愣,失望之色涌在脸上,但他还是不甘心:“难道部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双狼氏族变成阿帕奇人吗?”
“当然不。”猫头鹰大酋长说,“进攻眠熊,暂时还不必考虑,但我们可以和阿帕奇的平原部落沟通一下。”
“阿帕奇平原部落?”方脸有些茫然。
070 【守帐篷】
“眠熊氏族就是阿帕奇平原部落的一员,而且据我所知,他们和部落的关系并不融洽。”猫头鹰笑着说,然后看向身旁的大祭司,“是这样没错吧?”
大祭司点头:“准确地说,是马哨和阿帕奇平原部落的守帐篷大酋长关系紧张,据说因为阿拉帕霍俘虏的事,守帐篷几乎要杀了他。”
猫头鹰继续说道:“只要我们把事情和守帐篷说一说,让他命令马哨交出双狼氏族,我相信眠熊氏族一定会遇到麻烦。”
“说不定这可以直接挑起阿帕奇人的内战,等他们内战的时候,我们再出手,不论做什么都会容易许多……”
俄克拉荷马州。
当然,这是后世的说法,如今的俄克拉荷马州和堪萨斯州一样,也是美国通过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得到的领土,尚无建制,无州政府,亦无正式称谓。
这里大约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密集的区域,因为这里分布着大量的印第安保留地,被美国击败的印第安人都会被驱赶至保留地之中。
也有一些地方不是保留地,而是印第安人的传统居住区域。比如阿帕奇平原部落,其大部分氏族都分布在俄克拉荷马州的西部。
加拿大河是阿肯色河最大的支流,也是俄克拉荷马州的主要河流,贯穿东西。
至于为什么美国境内会有一条叫做加拿大的河,这还是个未解之谜……不论美国人还是加拿大人都说不清楚。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条河倒没有什么令人迷惑的名字。
印第安人一般称之为红河。
阿帕奇的平原部落就位于红河之畔。
守帐篷大酋长正在仔细检查他居住的帐篷,眉头紧锁地翻边每一个角落,其认真程度,简直就像是在检查气密性。
过了片刻,他在某个角落找到了一个破洞,破洞连小拇指都容不下,却让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庆幸。
“大酋长,你在干什么?”帐篷的入口被敞开着,下雨天从外面进来,惊讶地问道。
守帐篷站起来,有点尴尬:“啊,没什么。下雨天,你有什么事吗?”
下雨天说:“大酋长,我准备扩建一下课堂,以便更好地向族人普及阿帕奇文字。”
守帐篷对此却毫无兴趣:“那东西又没什么用,一间课堂还不够吗?”
尽管这个答案没有出乎下雨天的预料,但他还是不禁暗暗叹了口气,然后搬出了准备好的说辞:“文字可以帮助我们记录大灵的旨意,只有——”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有个阿帕奇战士从外面进来。
“大酋长,部落外面来了个科曼奇使者,说要见你。”战士说道。
“科曼奇人?”守帐篷和下雨天都有些诧异,随后跟着战士过去,不一会就在部落入口处见到了科曼奇人的使者。
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身前垂有两根大辫子。
“尊敬的阿帕奇平原部落大酋长,我是来自科曼奇森林部落的使者,您可以称呼我为‘长步’。”使者躬身说道。
守帐篷点了点头:“嗯,你好,长步。你们酋长叫你过来,是想和我说什么?”
长步说着娴熟的阿帕奇语:“猫头鹰大酋长希望我向贵部落表达抗议。”
“抗议?”守帐篷和下雨天都皱起眉头。
长步继续说道:“平原部落下属的眠熊氏族,利用欺骗、挑拨的手段,在北部蛮横吞并了科曼奇的氏族双狼氏族,强迫科曼奇人学习阿帕奇语……”
“两族并非战争状态。猫头鹰大酋长希望您能立刻制止眠熊氏族的行为,命令眠熊酋长马哨释放双狼氏族。否则,科曼奇将考虑召集联军,反击阿帕奇的侵略。”
守帐篷先是怔了一下,随即喝道:“什么,马哨居然敢干出这种事!”
下雨天则面上一惊,连忙说道:“大酋长,这恐怕不是真的。马哨的为人你也清楚,他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的。”
“没错,他的为人我很清楚——狂妄自大、蛮横无礼、阴险狡诈!他是阿帕奇的耻辱!”守帐篷脱口而出,他对马哨早已没有半点好感,上次没杀马哨让他感到后悔。
下雨天眉头紧锁,脸上神色一阵变幻,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于修复守帐篷和马哨关系,他早已经有过无数次尝试。
但可惜的是,他的努力最终失败了。
下雨天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归根结底,守帐篷和马哨不是一路人,而两人又注定发生频繁的接触,交恶乃是必然的结果。
长步正要再说什么,守帐篷直接表示:“你放心,我以阿帕奇平原部落大酋长的身份保证,我会给科曼奇一个交代的。”
长步当即说道:“感谢您,睿智的守帐篷大酋长。”
待他离开之后。
下雨天问道:“大酋长,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守帐篷沉吟片刻,眼神隐隐闪烁了一下,最终说道:“当然是命令马哨释放双狼氏族。”
“如果他不愿意呢?”下雨天又补充道,“或者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科曼奇人描述的那样呢?”
“我会亲自跟他谈谈。”守帐篷没有和他多说,随即便转身离去。
他回到帐篷之后,先是将帐篷关好,然后自己找来一块牛皮,将刚刚在帐篷上发现的那个微小破洞结结实实地缝补好。
看着修补好的帐篷,守帐篷不由舒了口气,一抹安全感浮现在他脸上。
……
为了能够在春种之前拥有足够多的土地,眠熊氏族所有劳动力最近都在忙着开垦土地。
阿肯色河畔的田野,每天都有几百名族人在忙碌,马哨也时不时地参与其中。
尽管大多数族人都不是熟练的农民,但得益于附近优渥的土地条件,以及合理的规划,农田的扩张速度依然相当可观。
迄今为止,眠熊氏族已经拥有五千余亩农田,人均三亩多。如果有先进的技术条件,这已经足以粮食成为眠熊氏族最主要的食物。
可惜大多数人的农业技能还不够,想要真正完成转型,至少还需要一年时间。
马哨一副农民打扮,拄着锄头站在田野间,这让他回想起前世儿时在农村的场景。
“土块,什么时候种玉米?”他问向土块。玉米可是好东西,后世的美国正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米生产国,堪萨斯州也是美国最重要的玉米生产州之一。
土块:“再过几天就是最合适的时候了。”
两人交谈着,土块说到:“酋长,我们以后会一直是这个制度吗?”
“你指土地公有与集体生产?”
“是。”
马哨沉吟道:“土地会一直公有,集体生产却是暂时的。我们现在还不熟悉农业,在耕种过程中必须互相学习和帮助,这样产出的粮食自然也应由氏族统一支配。”
“但等我们熟悉了农业,粮食的生产就应该分配给每一个家庭,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氏族只收取少量粮食。至于再往后……”
土块见他没说下去,不由问道:“再以后呢?”
“没什么。”马哨没说下去。
再以后当然是机械化农场,不过这时候连标准石油公司和福特汽车都还没影,后世美国那种机械化的大规模农场更是早着呢。
从农田离开,刚回到氏族,马哨就得知了一个令他惊讶的消息。
“大酋长要见我?”
071 【饮酒】
“是,大酋长希望你到部落去见他。”说话的是来自部落的使者。
马哨问道:“因为什么?”
使者说:“大酋长为去年的事情感到后悔,他希望能够与你当面谈谈,并为你恢复战争酋长的职位。”
马哨眉头微皱:“我暂时有点忙,让我安排一下。”
使者犹豫了一下:“大酋长希望你能尽快前往部落……事实上,他最近身体不适,他担心自己可能已经时间不多,所以想尽快和你谈谈,同时他也知道你精通医术,想得到你的帮助。”
这听上去很合理。
但马哨还是招了招手,吩咐族人道:“安排使者去休息,让他尝尝我们的酒菜——饮酒屋对他不用作限制。”
使者还要说什么,但几个眠熊族人却不由他分说,半客气半强迫地将他带到了饮酒屋,随后就是一通灌酒。
作为守帐篷大酋长的使者,此人和大酋长一样,也是个好酒之徒。
当他闻到酒气,便很快顺从地接过烈酒,和饮酒屋里的其他人一阵推杯换盏,谈笑风生。
房间里充满了酒精的味道,当然,还有快活的空气。
“这杯子是从白人手里买的吗?看起来不错,哈哈。”使者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然后看着手里的玻璃杯。
“是啊。”
“玻璃杯,用它喝酒比皮袋好多了。”其他几个饮酒者说道,一边小口抿着酒。
使者见了不由诧异道:“你们怎么喝这么少?都使劲喝啊。”
几人不失礼貌地笑了笑:“我们喝酒是要花大钱的,多喝半杯,价涨三倍,可不敢使劲喝。”
“限酒嘛!其实咱也知道喝酒不好,但总是戒不了,就好这一口,有什么办法!”
“不过使者你不用担心限酒令,尽管喝就行,我们看你大口喝酒也挺过瘾。”
使者闻言,不以为然地说了句:“你们规矩真多!”
说着就一阵吨吨吨,没多久便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被架出了饮酒屋……
过了片刻,酋长大厅内。
“怎么样,小畜生,问出什么了吗?”马哨看向小畜生。
马哨觉得小畜生看上去人畜无害,遂让他询问喝醉的使者,看看能不能套出什么话来。
马哨必须这么做,因为他已经无法信任大酋长,毕竟那是对他有过杀心的人。
小畜生摇了摇头:“没有。那家伙虽然喝醉了,但嘴巴还挺严实,我什么都没问出来,也可能是他什么都不知道。”
“也可能是你水平不行。”有人调侃了他一句,他经常遭到人们的调戏。
马哨沉默片刻:“各位怎么看?”
老熊说道:“我听说你和大酋长闹了矛盾,虽然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但他毕竟是我们的大酋长,既然他愿意与和解,你便去和他当面谈谈吧,都是一家人。”
独眺却当即说道:“守帐篷绝对没安好心,他就是个狭隘的老家伙!酋长,你千万不能去部落!”
马哨看向石鸦。
虽然石鸦绝对算不上足智多谋,但作为他的老师,自然更受他的信任。
而且与其他族人相比,石鸦的能力也算比较出众了,年轻人阅历不如他丰富,中老年人识字不如他多。
所以马哨做决定时总是要听一听石鸦的想法,虽然多半没什么用,但也算是兼听则明了。
石鸦说沉吟道:“我觉得老熊和独眺说的都有道理。”
“有一说一,确实。”小畜生也点头应道。
马哨叹了口气。
不过这事其实也没什么难抉择的,让他信任大酋长是绝对不可能的,他高度怀疑大酋长是想玩鸿门宴。
但直接忽视大酋长的命令,他同样有些顾忌。
守帐篷作为平原部落之长,威望还是相当高的。毕竟,平原部落所有的氏族,基本都是从守帐篷所在的氏族分化而来。
在马哨的认知里,守帐篷在部落的地位有点类似中国古代周天子那种感觉……当然,和周天子相比,这连青春版都算不上。
总而言之,部落和氏族间的关系有些类似于中国早期的分封制,这是马哨两世认知融合的结果。
思来想去,马哨做出了决定——带着军队去见大酋长。
如果大酋长确实没有恶意,和解也无妨。
如果大酋长想搞事情,他也绝不会手软。
带着军队去见大酋长,这显然也是一种不恭敬的行为。搁在中国古代的画风里,怎么也得打个“清君侧”的旗号,但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方案了。
“独眺,明日召集一百名士兵,随我前往部落。”马哨说道。
次日一早,看着集结在马哨身后队列整齐的一百名士兵,使者瞪大了眼睛:“这……你,你怎么带这么多战士?”
“防备白人。”马哨说道。
使者试图争辩:“白人?这附近并没有白人城市,去部落的路途又不远。大酋长要见你,你却带这么多战士,根本就是在藐视大酋长!”
马哨不管他怎么说:“相信大酋长会理解我的,好了,出发吧。”
部落位于南方约三百公里处,马哨带着一百多人,又不急着赶路,怎么也得走个一星期。
平原部落。
自从那个科曼奇使者造访之后,下雨天的心情一直很焦虑。
他不知道大酋长究竟有什么打算,尽管他多次旁敲侧击,但大酋长却始终含糊其辞。
这加深了他的焦虑。
很明显,大酋长不想和他说实话。而他作为马哨的亲近者,大酋长不想对他说实话,原因自然呼之欲出。
下雨天已经隐隐意识到了大酋长的打算,但他还是心存侥幸,总想着确认一番再做决定。
终于在这天晚上,一场狩猎结束,人们带着收获的野牛回归部落,随即举行了一场烧烤晚会,享受烈酒和烤肉。
在烧烤晚会上,守帐篷喝了许多烈酒,面色潮红,身体摇晃。
下雨天犹豫片刻,随即走到守帐篷身边:“大酋长。”
“喝!”守帐篷直接递给他一袋酒,不由分说地指示道,说话间酒气熏天。
072 【梦想与毒蛇】
下雨天心中叹了口气,象征性地喝了一口,随即酒精的味道让他一阵咳嗽:“咳咳咳——”
好一会他才回过劲来,呼出一口气,他真是恨透了烈酒。
“哈,叫你不常喝酒,出丑了吧!”守帐篷使劲拍了拍他,“男人就得喝酒,多练练就习惯了。”
下雨天时不时地还咳嗽两声:“咳咳……我不打算练这个。”
守帐篷闻言有些恼火:“哼,你还是觉得饮酒有害?酒明明就是粮食变的,是粮食的精华,能有什么害处!”
“也许吧,但至少我不适合喝酒。”下雨天说。
守帐篷拿起酒袋,又豪饮一大口烈酒,并打了一串酒嗝:“嗝儿……”
随着喝下越来越多的烈酒,他脸上的醉色愈发浓稠,言辞开始不清楚,情绪也逐渐变得不稳定,大起大落。
他时而挥动手中酒袋,对着跳舞的族人们大喊大叫,一会沉默地望着焰头跳动的篝火,怔怔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下雨天注视着他的状态,觉得时机差不多,便斟酌地说道:“大酋长,你经历过与科曼奇人的战争吗?”
“你在说什么胡话……嗝儿!才喝一口酒你就醉了?”守帐篷又打了个酒嗝,“不过我可没醉,一点都没醉。”
“所以我知道,阿帕奇人与科曼奇人的战争发生在六万多年前,哦不,是六十多年前,我怎么可能经历过!我父亲都不一定经历过,我只是听祖父讲过一些。”
“而且,跟科曼奇人打仗的主要是梅斯卡莱罗部落,我们都没怎么参与……”
两人聊着有关阿帕奇、科曼奇战争的历史。
其实也称不上是聊,几乎全是守帐篷在讲,人在喝醉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健谈。
“……科曼奇人曾经也是个勇猛的民族,在那场战斗中,他们击败了我们。”守帐篷又拎着酒袋往嘴里倒,可惜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再拿一袋酒给我!”他吩咐族人道。
不过此时晚会已经结束了,族人都已经回去休息,他只能自己摇摇晃晃地起身,拿了一袋酒又回来坐着。
他继续喝起来,然后笑道:“不过科曼奇人后来被阿拉帕霍人击败了,而我们又击败了阿拉帕霍人,哈哈!”
下雨天沉默须臾:“科曼奇人一定忌恨着我们。”
“没错。”守帐篷表示认可。
下雨天又道:“既然如此,森林部落的科曼奇人会不会是在骗我们?我是说……眠熊氏族也许并没有吞并双狼氏族?”
“没有就没有,谁知道呢。”守帐篷一脸无所谓地说。
下雨天闻言,心中顿时一紧。
这句轻飘飘的话,无疑透露了一个可怕的事实,或者说一个他早就意识到但却不愿承认的事实——守帐篷根本不在乎真相。
守帐篷要的只是一个理由,一个处理马哨的理由。
他仍然心存希望:“我想我们应该先查清楚,万一误会了马哨……”
“误会?”守帐篷似乎被激怒了,一把将酒袋摔在地上,“有什么误会!他背叛了我,他放走了阿拉帕霍人,他阻止我为儿子复仇!”
说话间,他头发散乱,浓烈的酒气仿佛从他的发丝间喷薄而出。
他双目圆睁,血丝布满眼球,直视着下雨天怒吼道:“为什么你总是为这个混蛋说话?你还记得我的儿子吗,他把你当做亲弟弟,你却一点也不想为他复仇!”
“我曾经想……”下雨天低着头。
“是的,曾经!”守帐篷继续道,“当年你说你想去东面,我让你去了,回来之后你却仿佛变了个人,你几乎忘记了你敬爱的兄长,忘记了我们的仇恨!遇到那个马哨之后,更是忘得一点也不剩!”
“我只是有了更值得追求的梦想。”下雨天强忍着情绪,但还是不禁鼻子一酸,眼眶迅速泛红。
“什么梦想,你把最重要的东西都忘了!”守帐篷气喘吁吁,“我做了错误的决定,我不该让你去东面,不该带你去战场,不该让你认识马哨,更不该放过那个马哨!但这次不会了!”
下雨天猛然抬头,哽咽让他没有立刻说出什么。
等他从哽咽中挣脱,守帐篷已经转身离开。
酩酊大醉的大酋长一步三晃,幸亏帐篷就在旁边,他才能依着帐篷行走,卷帘而进,休息去了。
夜深人静,只剩下雨天一人。
篝火早已熄灭,好在天上还有月亮,所以他能望着黑夜中的灰烬,默然良久。
他甚至尝试再喝一些酒,以期麻醉自己,但他终究无法忍受烈酒的味道,痛苦地扔开了酒袋。
又过去许久,一阵微小的声音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窣窣窣……”
这声音几乎微不可查,但却让下雨天毛骨悚然,连忙站起身来,四处张望。
阿帕奇人作为一个经常和野外打交道的游猎民族,对这个声音有着本能般的反应。
这是响尾蛇的声音!
响尾蛇是北美洲最危险的毒蛇,不能对它有所警惕的人类都已是冢中枯骨。
下雨天仿佛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循着声音,很快找到了响尾蛇的位置。
响尾蛇在草地上缓缓行进。
看着这条可怕的毒蛇,下雨天的脸上一阵神色变幻,写满了挣扎和痛苦。
当响尾蛇即将消失在他视野中时,他最终做出了决断。
他迅速找来了一根长木棍,用这根木棍压住响尾蛇的脑袋,然后一手扼住蛇颈,一手握住蛇尾,将整条蛇抓起来。
“呼……”下雨天看着手里的毒蛇,长长呼出一口气。
而后他转过身,泛红的眼睛望了望大酋长的帐篷,随即一咬牙,迈步走了过去,进入其中。
守帐篷倒在帐篷入口附近的地面酣睡,不省人事,身上的酒气弥漫四处。
“大酋长,对不起……”下雨天蹲下来,声音颤抖。
守帐篷依旧酣睡,发出阵阵呼噜声,血液中的酒精让他注定不可能被呢喃唤醒。
下雨天继续呢喃着,既是诉说,也是独白:“也许你永远不会明白,我在外面的世界都经历了些什么。当我知晓白人的强大与我们的弱小,我深知特库姆塞是正确的……我曾经的梦想是战胜阿拉帕霍人,为了我们的仇恨。”
“但现在,我的梦想是拯救所有的原住民,即使为此献出我的一切……”
“这是一个可笑的梦想,威廉·亨利·哈里森的磨刀带一定会嘲笑我的愚蠢,我也深知自己的不自量力……”
下雨天看了看手中的响尾蛇,它正在愤怒地挣扎,獠牙散发着剧毒的锋芒。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再次哽咽起来:“直到我遇见马哨,那个你所愤恨、想杀死的人……他的出现,让这个愚蠢的梦想变得前所未有的真实,仿佛触手可及。”
“在此之前,我从未如此靠近这个梦想,从来没有!”
“当他在我眼前奇迹般地创造出阿帕奇文字时,身为一个萨满的我,第一次信仰了大灵——我已祭祀了十几年的神。”
“这不再是个愚蠢的梦想了,它就在不远的将来等着我,我一定要亲手实现它,至少也要亲眼看到它!”
下雨天闭上眼睛,两行泪水随之滑下,当他重新睁开双眼,一抹决然赫然闪过:“所以,我的大酋长,即使是您,也不能阻止我向这个梦想继续靠近!”
话音未落,他握着响尾蛇凑向守帐篷的手臂。
挣扎中的毒蛇当即一口咬住守帐篷的胳膊,并被下雨天一直按在上面,无法松口,毒液猛注。
剧烈的疼痛让守帐篷睁开眼睛,模糊的视野中他还是看到了咬在自己身上的响尾蛇,以及捏着这条蛇的下雨天……
守帐篷恍然大悟。
阿拉帕霍人预言他将被毒蛇咬死,他以为将帐篷的每一个破洞都找到并修补便能安然无恙。
原来毒蛇并不是从帐篷的破洞钻进来的,原来他对这顶帐篷的守护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这一丝恍然是守帐篷最后的意识,酒精让他的血管扩张,血液更快地在全身流动。大剂量的响尾蛇毒液顺着血液的激流,很快便宣判了他的死亡。
大酋长守帐篷,最终死在了他的帐篷之中。
073 【预言应验】
第二天,守帐篷的尸体被族人发现,他两手握着响尾蛇的脖子,看上去似乎是和毒蛇同归于尽了。
几乎没人想到其它可能,纷纷都认定这是阿拉帕霍人的预言应验了,对神秘和未知的恐惧笼罩在人们心中。
清晨时分。
族人们围成一圈,议论纷纷,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大酋长的尸体便躺在其中。
下雨天站在尸体旁边,环视四周:“很不幸,我想这是预言应验了。”
一些儿童直接哭起来:“呜哇……”
“大祭司,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人们纷纷问道。
下雨天:“我们不用担心什么,昨天晚上,我已经在梦中看到了大灵的启示。”
人们迫切地问道:“什么启示?”
“我梦见了日食。”下雨天缓缓说,“我们的太阳被黑暗遮蔽了一段时间,但很快,黑暗就会离我们而去,光明将重现人间……并且,黑暗过后,新的太阳更加明亮、璀璨,世间的一切邪灵都被它的光热驱逐殆尽!”
他为族人们描述了一个美好的景象,人们的恐慌情绪得到了安抚,议论声小了许多。
更有甚者,一些人在得到了安慰后直接恢复了平静和乐观,该干啥干啥去了——在漫长的历史中,易安慰是人类习得的最重要的被动技能之一。
当然,这种极易安慰者也不多见,大多数人还是有一些惴惴。
“就算我们遇到什么困难,也不要害怕。”下雨天继续鼓励着族人,并在不经意间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这是后世FDR也就是小罗斯福总统的名言,不过想必在他之前,表达过类似意思的人也不在少数,只是没被记住罢了。
“将这条毒蛇焚为灰烬!”
下雨天亲手拎过响尾蛇的尸体,命令族人取火焚烧。
随后在他的带领下,一众阿帕奇人开始了某项宗教仪式,围绕烈焰中的蛇尸手舞足蹈起来,一边念诵着怪异的咒语。
下雨天的情绪很复杂,他与族人们一起舞动,目光却总是盯着火焰中的毒蛇。
那条毒蛇已经被烧成外形模糊的碳灰,恍惚之间,下雨天觉得,这些尸骸的灰烬其实是属于他自己……
经过一系列的萨满仪式,族人们基本脱离了内心的迷茫和恐惧,大多回归俗务,各干各的去了。
原地只剩下寥寥几人,商量后事。
“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位新任大酋长。”说话的是鹿手,他大约四十岁,身材魁梧健硕,手指短粗,头上戴一顶战冠,显然是一位功勋赫赫之人。
任何人都能听出他语气中的期待。
众人也能理解鹿手的期待,守帐篷死后,他就是最合适的继任者,无论资历还是功勋。
当初守帐篷北上抗击阿拉帕霍人时,留守在此的便是鹿手。
所以他话音刚落,就有人说道:“我觉得没有比鹿手更合适的人选了,就让鹿手做我们的大酋长吧。”
“鹿手是令人尊敬的长者,而且除了守帐篷之外,他是获得鹰羽最多的人。”
“没错,我也支持。”鹿手的儿子说道。
人们几乎达成一致,鹿手已经面露笑容,似乎心中在思考就职讲话了。
唯有下雨天还未表达意见。
鹿手看向他:“大祭司,你的看法是什么?”
下雨天却道:“鹿手,我认为你不应该担任大酋长,至少现在不应该。”
“为什么?”鹿手皱起眉头。
下雨天解释说:“按照我在梦中见到的启示,现在应该还是黑暗时期,如果你现在便继任大酋长,可能会和上任大酋长守帐篷一样被黑暗吞噬。”
众人听了,都不由微微色变。
鹿手脸色变幻:“那我什么时候继任才合适?”
“我想至少要等十天。”下雨天说,“其实最好是等到盛夏,选一个烈日当空的时候,再继任大酋长。否则你将面临黑暗的威胁,下一次黑暗的化身可能比响尾蛇更加可怕……”
众人面面相觑。
鹿手心里也是一阵打鼓。
他并不是特别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但让他完全忽视,他也没这个胆子。
其实别说是印第安人,就算是接受过唯物主义教育的人,这种情况下也很难完全无视掉萨满的描述。守帐篷发黑的尸体就在旁边躺着呢。
“十天是吗?好吧,我就等十天。”他最终深吸一口气,点头道。
毕竟也就是十天而已,很快就过去了。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愚蠢的决定。因为几天之后,马哨和他的军队就抵达了平原部落,而且时间相当凑巧,刚好赶上了守帐篷的葬礼。
下雨天第一时间迎接了马哨,或者说,他几乎是硬生生等到马哨的。
马哨翻身下马,不过还没等他说什么,就被下雨天引到一旁无人处。
“怎么了?”马哨诧异道。
“你来得可真是时候!”下雨天面露笑容,他看了看马哨身后的手枪部队,更是不禁有些激动。
“什么真是时候?”马哨疑惑地望了望部落里的景象,似乎是有人在举行葬礼。
下雨天直接说道:“大酋长死了。”
“什么?”马哨以为自己听错了。
“几天前的晚上,一条响尾蛇咬死了守帐篷大酋长。”下雨天说,“就像阿拉帕霍人预言中描述的那样!”
马哨眨了眨眼,一时无言。
他带着一百名精锐战士来见大酋长,本以为等待他的是一场战斗,又或者是一场气氛诡异的和解。
结果万万没想到,他还没动手,大酋长自己就先死了。当真是世事难预料。
他注视了下雨天片刻。
下雨天的目光有些闪躲:“我想你应该很清楚现在的局面,只要你愿意,你就是新一任大酋长。别告诉我你不愿意。”
马哨当然愿意。
成为大酋长或许并不会为他带来很大的收益,但至少,以后他的头上再也没有领导了。一个碍手碍脚的领导,有时可能比十万敌军还要可怕。
“我当然愿意,但我想应该不会这么顺利吧。”他说道。
下雨天点头:“确实会有一点麻烦,但我相信不难解决。麻烦主要在于鹿手,他几乎被看作新任大酋长了,只是还没有真正继位。”
074 【决斗】
两人交谈片刻,下雨天想起什么:“对了,守帐篷大酋长的使者是怎么跟你说的?”
马哨说道:“他说守帐篷身体不适,想借助我的医术,并趁此想与我和解,恢复我的战酋之位。”
下雨天沉默了两秒,微微点头:“还好你带了军队过来。”
“这么说这些都是假的?”
下雨天笑了笑:“当然是假的,听上去就不怎么可靠,和平时期的战酋,呵呵。”
“……不过这是好事,既然使者这么说了,那你现在就是现任战酋,大酋长之位的优先继承人。传统上,只有大祭司才可以和你争夺大酋长的位置,名正言顺。”
马哨问了句:“你想过当大酋长吗?”
下雨天:“如果我今年四十岁,并且没有你,我也许会和鹿手争一争。”
“当然,即便如此,我多半还是会输——看看我的胳膊,几乎只有你的一半粗细,没人相信我能领导阿帕奇人。”他指了指自己的胳膊,又指了指马哨的胳膊。
下雨天的身材其实不算瘦,基本就是普通人水平,个子相比普通人还高一些。
但凡事就怕比较。
马哨现在的身材看上去和电影里的美国队长差不多,并且发育的势头还没有完全停止。
他与这样的马哨站在一起,俨然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阿帕奇人作为一个骁勇善战的民族,对雄武强壮的领袖有着天然的强烈向往,如下雨天这等身材平庸之人确实很难成为大酋长。
其实别说阿帕奇人,就是在美国,乃至21世纪的美国,身材和大选胜选率也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越高大的人越容易当选总统。
对高大领袖的崇拜,是深深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从第一个古猿领袖的诞生,直到人类文明的灭亡,这一点可能都不会改变。
马哨这一世的雄伟体格,简直就是天生的领袖模板。
两人又交谈了一会,随后便带着军队进入部落,这自然引起了一阵骚动,甚至几乎演变成混乱。
“他们是谁?”
“难道是侵略者?”马哨和士兵们的武器以及奇装异服让部落里的阿帕奇人炸开了锅。
下雨天连忙喊道:“他们是眠熊氏族的兄弟,大家不用紧张!”
“眠熊氏族?”
“是马哨战酋,确实是眠熊氏族的兄弟!”参加过阿拉帕霍之战的人很快认出了马哨。
“他们怎么来了,来参加葬礼吗?可为什么要着这么多人和武器……”
“这些衣服看起来真奇怪,像是白人的衣服。”人们指点着眠熊军队的军装。
在部落中央的空地上,鹿手正站在那里,脸色阴沉地望着缓缓走来的马哨,一言不发。
直到他和马哨近在咫尺,下雨天为两人做介绍。
“他就是鹿手,一位广受尊敬的勇士和长者,同时也是部落的上一任战争酋长。”下雨天说。
然后他紧接着介绍起了马哨:“这位是眠熊氏族的马哨,部落现任的战争酋长。”
鹿手闻言,瞬间睁大眼睛:“现任战争酋长?”
下雨天微笑:“没错,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当初在与阿拉帕霍人战斗时,守帐篷大酋长任命马哨为战争酋长。正是在他的训练和指挥下,我们击败了阿拉帕霍人。”
“战士们,我说的没错吧?”
“没错!”回答的主要是马哨身后的士兵,他们的答复整齐划一,气势慑人,令人胆寒。
这支军队的凶猛气势让鹿手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说话时也稍微结巴了一下:“据,据我所知,他已经被大酋长取消职位了!现在也是和平时期,按理不应有战争酋长!”
下雨天伸手拽过来使者,微笑地问道:“守帐篷大酋长死之前是怎么跟你说的,告诉大家。”
使者瑟瑟发抖,将当初告诉马哨的话重复了一遍:“大……大酋长确实说要恢复马哨酋长的部落战酋之位,所以才让马哨酋长来部落见他。”
鹿手顿时无言以对。
马哨:“的确如此。我万万没想到,在我见到守帐篷大酋长之前,他便不幸身逝,这真是令人遗憾。”
下雨天这时说道:“马哨酋长担任战争酋长,这是大酋长的命令,而他又恰好在大酋长的葬礼赶到部落,这无疑则是大灵的旨意……”
“部落急需一位新领袖。今天我们为守帐篷大酋长举行葬礼,也应该确定下一任大酋长的人选。”
顿了顿,下雨天抢在鹿手开口之前继续说道:“而按照传统,在任的战争酋长理应继承大酋长之位,我作为大祭司,也赞同马哨酋长成为部落的领袖……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
“我反对!”鹿手当即喊道,怒气冲冲。
他看着下雨天,语气有些愤恨地说:“你当初说,新的大酋长应该在至少十天以后继位,否则就会连同守帐篷一起,被黑暗吞噬!”
下雨天平静地说:“没错,我们现在只是确定人选,继任仪式可以过些日子再举行。”
马哨知道这是下雨天为了拖延时间搞出来的说法,他当然不必在意:“黑暗,这无所谓。如果真有什么黑暗盘踞在此,我愿意为部落承担这一切。”
鹿手闻言一滞,脸上一阵青一阵红。
他忽然意识到,几天前的自己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他如果知道“唯物主义”这个概念,也许会就此改变信仰。但他并不知晓,所以他只觉得是下雨天伪造了神的旨意。
但不管怎么说,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几乎没有翻盘的希望了。
马哨作为战争酋长,继任大酋长本身名正言顺,又有大祭司的全力支持,更重要的是,还带着一百名精锐的战士,把这里屠了都毫无问题。
任何人都能看出来,除非大灵显化人间为鹿手站台,否则谁也不能阻止马哨成为大酋长。
鹿手当然也能看出来。
但他不甘心啊!
明明是我先来的,资历也好,战功也好,还是战争酋长也好……可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鹿手胸口起伏,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气炸了。
不,我还有机会!我还能反杀!
他稍稍平复心情,伸手一指马哨:“我要跟你决斗!”
075 【裸绞】
决斗?
马哨怔了一下。
他起初觉得鹿手的要求有点莫名其妙,毕竟他现在已经胜券在握,根本没必要决斗。
不过稍作思考和观察之后,他还是觉得应该答应这个决斗的请求。
首先是因为即使决斗,他也几乎可以做到稳赢。
两者的身体素质就相差很大。鹿手虽然也强壮,但与他相比还是差了些,身高矮了至少十公分,体重估计也要少十几公斤。
如果按照后世格斗对于重量级的划分,这种差距已经不啻巨大的等级压制,同技术水平下完全是碾压。
而且马哨不光有身体优势,技术上同样有优势。他和士兵一起训练,格斗也是训练内容之一,他半原创的军体拳当中就涉及不少超前的格斗术。
这些格斗术当然是来自他前世在电视上观看的比赛,虽然前世从来没有实践过,但理论却知道一些。
有了先进的理论指导,再结合这一世的实践经历,马哨的确掌握了不少超越时代的格斗术。
面对身体和时代的双重压制,鹿手根本没有任何获胜的希望。
对于阿帕奇人来说,决斗的胜利是巨大的荣耀,这无疑可以极大降低马哨成为大酋长的阻力。
马哨可以感觉到,不止是鹿手,这里的大部分人对自己都不怎么尊敬,毕竟参加阿拉帕霍之战的只是少部分人。
他在这里需要一场胜利。
“好,我答应你。”马哨说道。
鹿手问:“那么,按照传统,你现在可以选择场地和武器。”
“就在这里,武器是我们的拳头。”
“很好!”鹿手似乎对自己的水平很自信,这也许源于他那粗壮的手指。
众人分开场地,为两人留出足够的空间。几乎所有人都来围观,或站或坐或蹲,环绕空地,里三层外三层。
“你们觉得谁能赢?”人们议论纷纷。
“我觉得……马哨看着更强壮一些。”
“强壮有什么用?他肯定连鹿手的一根手指都掰不动!”
“没错,鹿手是最勇猛的战士,而且他差不多四十岁,经验丰富。马哨长得高大,其实我听说他才十四岁,年轻人一个,肯定什么都不懂!”
部落的族人多数更信任鹿手,也更看好鹿手。
甚至连下雨天都不是很相信马哨,在决斗正式开始前跑过来说:“要不还是别比了吧,我觉得没太大必要……鹿手虽然看着没你强壮,但力气十分惊人。”
“不用担心。”马哨笑了笑,舒展四肢,钢筋般的肌肉之下传来清脆的筋骨之声。
说罢他便走上前,摆好了拳击的架势:“开始吧。”
在阿帕奇人看来,他的姿势看起来很奇怪,或者说,专门摆出来一个姿势这件事就很奇怪。
相比之下,对面的鹿手几乎没有姿势可言,就是叉腿站着。
“啊!”鹿手怒吼一声,便直接莽了上去。
马哨看到这种王八拳打法,心中顿时觉得刚刚高估了他,原来是个只知道用蛮力的莽夫。
马哨轻松地躲过鹿手的攻击,紧接着就是一个左刺拳!
拳头打在鹿手脸上,不过并非重拳。而且,鹿手的格斗技术虽然远低于马哨预期,抗击打能力却远高于预期,几乎没什么事。
马哨耐心充足,近乎逗弄,一边躲开鹿手的所有攻击,一边不断加重出手的力道。
鹿手完全跟不上节奏,马哨不仅更壮,而且更快,也更灵活,这甚至让他想起了自己以前揍儿子的场景。
不一会的功夫,他就被揍得鼻青脸肿,气喘吁吁,而他的攻击则十有九空,没有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效果。
胜负已经分明。
围观群众对此自然是大为惊讶,感到难以置信。
“奇怪,鹿手怎么根本打不到?”
“这该不会是马哨的一种法术吧,我听说他还是个萨满……”
马哨看着鼻青脸肿的鹿手,平静地说道:“认输吧,鹿手。”
鹿手却丝毫没有认输的意思,又怒吼一声莽了上去,然后毫无意外地又挨了一顿揍。
这次马哨使出了全力,拳脚齐上,招招都是重击!他有力的肢体仿佛构筑了一场华丽的风暴,围观者也能感受到这猛烈的攻势。
在他的猛攻之下,饶是鹿手皮糙肉厚,也被打得遍体鳞伤,口鼻流血,喘息了片刻才重新站稳。
“还不认输吗?”马哨再次问道,声音里有些不善,他反感这种死磕的对手。
鹿手还就是死磕,又莽了上来。
马哨见状,转身就是一个裸绞,双臂交叉扼住鹿手脖颈,巨大的力量猛然压向其颈动脉!
作为柔术中最知名的绞杀技,裸绞的威力不必多说。
鹿手又正是虚弱,马哨甫一上手,一秒钟就将之绞至几近晕厥。
鹿手无力地摔倒在地,吃力地一阵呼吸,身体也抽搐了几下,半晌都爬不起来,彻底失去还手之力。
“决斗结束了。”马哨轻飘飘地说,然后转头看向下雨天,“我们先办完上一任大酋长的葬礼吧。”
刚刚那一闪而过的裸绞,惊呆了所有人——如此简单的动作,居然瞬间就放倒了鹿手?
下雨天也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好,先办完葬礼。”
伴随着鹿手在决斗中的完败,再也无人反对马哨继任新的大酋长,至少明面上没有。接下来的事情便顺理成章了。
守帐篷的葬礼结束之后,人们开始筹备新一任大酋长的继位仪式。
在部落的学校或者说教室里,马哨和下雨天讨论着一些话题。
“……眠熊氏族的文字推广应该进行得不错吧?”下雨天问道,一边翻看着些带有文字的纸张,那是学生们的作业。
马哨点头,但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是啊,大部分人都已经认识数字并且会写自己的名字。”
下雨天不禁感叹:“唉,我这边就困难多了,守帐篷不在乎什么文字。我想扩建课堂,让部落有一所正式点的学校,但至今也还是这样。”
“好在这样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以后部落的所有人都将像你的氏族一样学会文字。”下雨天露出些许笑容,但很快又收敛下去。
马哨看了他一眼,又收回目光。
沉默许久之后,他忽然蹦出一句:“是你……杀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