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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不想吃西瓜     1840印第安重生txt下载     1840印第安重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016 【马镫】

    马镫的结构并不复杂,以致于它的出现时间之晚常令人感到惊奇——如此简单而实用的东西,居然直到西晋才出现。

    任何人只要见过马镫,复制就不是难事。

    唯一的麻烦在于材料。还是老问题,印第安人是石器社会,不会冶炼金属,而正经的马镫都有金属结构。

    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金属,马哨自然只好用木板代替,也能做出来,就是耐久性差些罢了。

    对于骑兵来说,马镫的作用不言而喻。有了这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工具,骑兵对马背的适应性将大大提高。

    但可惜的是,印第安人对马镫的价值并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认识,即使所有的白人骑兵都装备了马镫,也没几个印第安部族愿意效仿。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是马背民族的高傲。

    在美洲大陆引入马匹之后的极短时间里,游猎印第安人就迅速演变为成熟的马背民族,即使没有马镫,他们的骑术也并不输于白人。

    在他们看来,马镫就是low逼骑兵的标志,真正的骑兵不需要马镫,甚至连马鞍都不需要。

    这种看法无疑是盲目的。

    马哨以为,根本就没有什么天生的马背民族,印第安人之所以能迅速适应马背,完全是社会形态的契合。

    在较发达的文明中,社会的支柱都是农业和工业,工农几乎没有接触马背的机会。而许多印第安人作为游猎民族,生来就和马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不适应马背才是怪事。

    材料的匮乏,以及这种心态上的傲慢,导致印第安人至今没能普及马镫,拖累了战斗力。

    马哨没有这种心态,也懂得寻找替代方案,于是他刚得到自己的马,便决定制作马镫和马鞍。

    对于马鞍,暂时还不用着急。

    一来是马鞍的作用小些,而且印第安人虽然没有马鞍,但至少有“马垫”,即在马背上铺个简易的皮垫;二来则是马鞍的制造比较麻烦,比马镫费事多了。

    最简陋的马镫只需要弄个皮圈就能发挥作用,而马鞍要是没做好,既伤马背,又硌人屁股,还不如没有。

    折腾了没多久,马哨就成功做出一对马镫,并安装在黑锋身上。

    他骑上去试了一下,觉得确实省力许多,当下满意地点点头,决定将之在族内推广开来。

    “欸,这不是白人用的东西吗?”小畜生看着看着,恍然认出了马镫,“哨子哥,你干嘛学那些白人,他们的骑术比我妹妹还差。”

    “等明天我送你一个,你试试就知道了。”马哨没有多说,这东西事实胜于雄辩。

    “不可能的,我绝对不会学白人的骑马方式!”小畜生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它真的有用,我也不会用,我宁愿从马背上摔下来!”

    第二天。

    小畜生骑着已经装上简易马镫的小马,在营地附近转了转,不禁惊喜道:“真好用!”

    在马哨的主动推广下,眠熊氏族很快就接受了马镫,成为必备的马具。

    望着装备了简易马镫和改进版弓箭的眠熊氏族战士们,马哨的脑海里不由闪过一个念头:这该不会就是眼下印第安人最精锐的战士吧?

    不对,毕竟东部有些印第安人已经能熟练使用枪械,甚至创造了文字体系,实力应该更强一些。

    当然,东部的印第安人由于更容易和白人接触,遭受的打击也更惨烈,很多已经被打散并驱赶至保留地。

    最密集的印第安保留地就在眠熊氏族所在区域的南方,也就几百公里,后世那里被称作俄克拉荷马州。

    眠熊氏族的战士虽然不是最精锐的印第安战士,但经过此番装备改良,绝对也算得上是实力出众的一支队伍。

    想到这里,马哨不禁暗暗感叹。

    真是前路漫漫……

    ……

    1844年的美国并不平静。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美国和墨西哥的关系。

    早些年间,墨西哥为了开发地广人稀的德克萨斯,放宽了移民政策,结果导致大量美国人进入德克萨斯,彻底改变了当地的人口结构。

    美国人成为德克萨斯人口的主流,美国政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于是里应外合之下,1836年,德克萨斯成功脱离墨西哥,成立了“孤星共和国”。

    此后孤星国便一直试图融入美国,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直到今年,美国和孤星国终于达成一致,准备合并。

    准确地说,是美国总统和孤星国达成了一致,美国国会则还没有答应。

    只要美国国会也答应,这事就算成了。

    而一旦孤星国成为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美国和墨西哥的矛盾势必激化,许多人已经隐隐嗅到大战的气息。

    与此同时,北美印第安人的世界也是汹涌动荡。

    阿拉帕霍人——最好战的印第安部族,又一次向南方的几个部族发动了攻击。

    阿帕奇人作为阿拉帕霍人最主要的敌人之一,自然不能幸免。

    “又要和阿拉帕霍人打仗了……”在氏族的会议上,老酋长叹了口气。

    “需要前往部落吗?”有人问道。

    “肯定需要。”萨满石鸦点头,“之前因为遭受了白人的袭击,部落大酋长允许我们休养生息。如今我们没有这项特权了,必须再次和其他氏族一起,共同对抗阿拉帕霍人。”

    “这次我们应该派出多少人?”

    “三十人怎么样?”

    老酋长直接摇头:“太多了,二十人吧……我们还没恢复好,大酋长应该不会责怪我们的。”

    眠熊氏族恢复得很好,但酋长是个比较排斥战争的人,尤其排斥这种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自然是尽可能少地派遣战士。

    石鸦点头:“那就二十人,由我来领队吧。”

    随后他看向马哨:“你想加入吗,去和阿拉帕霍人战斗?”

    “当然。”马哨没有拒绝。

    石鸦:“每一个成熟的战士都需要承受战争的考验,相信这次经历会让你成长许多,而且——”

    他的话戛然而止,仿佛什么东西打断了他的思绪。

    “怎么了,老师?”马哨不禁疑问道。

017 【平原部落】

    石鸦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然后抬头望天:“刚刚的场景似曾相识,好像在我的梦里出现过,嗯,这一定蕴含着大灵的某种启示。”

    “……”马哨一阵无语。

    但其他人却颇看重此事,尤其是老酋长,一脸严肃道:“我们需要改变计划吗?”

    “应该不需要。”石鸦缓缓地摇了摇头。

    “看来也许是好的征兆。”酋长说,“今晚氏族将举行仪式,大灵一定会庇佑你们凯旋而归。”

    如他所言,眠熊氏族的人们在当晚举行了盛大的萨满仪式,向神灵和先祖,为出征的族人祈福。

    夜晚降临,精熟的取火者先引燃木屑,而后营地里便升起明亮的篝火。

    当篝火烧至旺盛时,一头剥了皮的北美野牛就被架上去,在烈焰的炙烤下流淌着“滋滋”的油脂,并逐渐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人们啃食着牛肉,围绕火焰声嘶力竭地跳舞、叫嚷,一些人甚至疯疯癫癫,仿佛磕嗨了一般。

    二十名出征的族人即将步入战争,面对的敌人则是阿拉帕霍人——科罗拉多高原和北美草原上最凶狠的印第安部族。

    当他们在部落集结,全军覆没的噩耗随时可能传来,留在氏族的人们也随时有可能失去亲人。

    面对这种巨大的风险,祈祷的人们空前疯狂,状若颠魔。

    马哨前世听朋友说过一句话:迷信源自脆弱的抗风险能力。

    以前他对这句话没什么看法,但眼下看着众多努力祈祷的族人,顿时觉得不无道理。

    在原本的历史中,这类仪式会在几十年后演变成为“鬼舞运动”——当白人走向最终的胜利,彻底绝望的印第安人终于团结起来,他们疯了似的跳舞、祈祷,他们虔诚地认为,只要所有印第安人都一起跳舞,跳到第五天的黎明,大灵就会消灭所有白人,并归还他们失去的一切。

    然后,就在他们癫狂而绝望的鬼舞之中,白人完成了最后的屠戮。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人关注印第安人的斗争,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已经彻底输了……

    马哨没有参与族人那狂热的跳舞,只是坐在角落里啃着烤肉。虽然他其实已经是一个正式的萨满祭司,名义上不仅要参加,还应该是领舞者。

    “哨子哥,你不是说过,你不喜欢打仗吗?”小麻雀跑过来质问道。

    “是啊。”马哨往她嘴里塞了一大块烤肉。

    小麻雀先是把塞到嘴里的烤肉吃完,然后抹了抹嘴上的油,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打仗!”

    “嗯……因为这就是我讨厌战争的方式。”马哨停顿了一下。

    小麻雀不解地看着他。

    马哨继续说道:“假如你被困在一个洞穴里,洞口起了大火向你烧来,正确的做法不是向洞内撤退,而是及时迎着火焰冲出去。”

    “美洲就是这样一个洞穴,后退没有出路。凶残的敌人则是火焰,在它的燃料耗尽之前,你不要指望它自己退缩。”

    小麻雀似懂非懂。

    马哨见她又要质问什么,便又撕了一大块烤肉投喂,同时转移话题。

    “小麻雀,我来考你一道难题,你觉得是重的东西下落快,还是轻的东西下落快?”

    “当然是重的东西了!”

    “那如果一个重的东西绑上一个轻的东西,下落速度是会变快还是变慢?”

    “嗯……应该是变慢吧。”

    “两个东西绑在一起,重量肯定也变重了,既然如此,它们的下落速度不应该更快吗?”

    “对哦,那应该是变快。”

    “可是轻的东西下落慢,速度慢的肯定会拖累速度快的,下落速度不应该变慢吗?”

    “这……”小麻雀一愣,随即便陷入茫然,拽着两个羊角辫蹲下来,“怎么会这样呢……”

    一个小小的物理问题,成功让小姑娘开始怀疑人生。马哨默默地继续吃烤肉,深藏功与名。

    ……

    所谓的“印第安人”是白人起的称呼,原因是当初哥伦布误把美洲当成印度,把美洲土著人当成了印度人。

    在印第安人自己的世界里,则几乎不存在类似的概念,多数印第安人心目中最大的群体划分就是“族”,也就是阿帕奇族、科曼奇族、阿拉帕霍族这种。

    而一般来说,族也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甚至有的根本算不上组织,只是一种文化联系。

    相对比较严密的组织是“族”之下的“部落”,比如阿帕奇族之下主要有七个部落,眠熊氏族属于这七个部落当中的“平原部落”,也被称为“基奥瓦阿帕奇部落”。

    叫平原部落,是因为大多数人生活在平原上,叫基奥瓦阿帕奇部落,则是因为这个部落和基奥瓦族关系密切,有时甚至会混居。

    作为平原部落的成员,眠熊氏族当然要听从平原大酋长的命令,应召参加族战以及其它各种乱七八糟的活动。

    只不过由于眠熊氏族当初前因白人的袭击遭受重创,这几年一直以休养生息为理由,并没有履行什么义务,每年春天让石鸦过去跳个舞就完事了。

    直到今年,一方面是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加剧,另一方面也是眠熊氏族实在不好意思继续休养了,便时隔三年再次响应大酋长号召,派遣队伍,与其他氏族一起为阿帕奇而战。

    在石鸦的带领下,经过六天的路程,眠熊氏族的二十名战士踏入了墨西哥境内——当然,在他们看来,阿帕奇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此处便是阿帕奇人与阿拉帕霍人战斗的前线,阿拉帕霍人的军队从科罗拉多高原的东南边缘奔涌而下,意欲击垮阿帕奇的防线。

    但阿帕奇人也不是善茬,面对凶残的阿拉帕霍人,打起了拉锯战,互相征战多年。

    在马哨重生的前一年,这副身体的父亲便是死在这个战场上。

    因此亲身来到此处,马哨的内心多少有几分异样的感觉。

    “我们就快到了。”石鸦骑在马上,伸手一指前方,视野尽头已经隐约可以看见一些锥形帐篷。

    “部落的大酋长就在那边。”

018 【大酋长】

    平原部落的大酋长名为“守帐篷”,看上去四十多岁,相貌没什么特点,就是个子高些,他头上戴着鹰羽拖到背上的战冠,看上去也算威风。

    对马哨来说,这位大酋长就是顶头上司了。

    阿帕奇人如其他绝大多数印第安部族一样,不存在全族领袖,部族事务都是几个部落商量着来。

    商量妥了一起完成,商量不成直接散会回家,甚至掀桌子、同室操戈的事也发生过。比如利潘部落和梅斯卡莱罗部落,就曾经干过一仗。

    好在如今外部矛盾严峻,阿拉帕霍气势咄咄,西方殖民者也在步步逼近,这种情况下,阿帕奇人还是比较团结的……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好事。

    大酋长所在的帐篷自然是全部落最大,足有八九米高,面积则有五六十平方米。也难怪他的名字叫“守帐篷”。

    守帐篷坐在一大张熊皮上,旁边是他的大祭司,一个长相斯文的青年人。

    “尊敬的大酋长。”石鸦俯身行礼,“眠熊氏族听从您的召唤,将为阿帕奇与阿拉帕霍人战斗到底。”

    “嗯。”大酋长随意地点了下头,然后看向石鸦身旁的马哨。

    和石鸦一起面见大酋长的只有马哨一个人,其他族人则正在外面忙着扎营。

    石鸦介绍起来:“他是我的萨满学徒,名叫马哨……”

    马哨没有注意石鸦的介绍,他正暗中观察大酋长身旁的大祭司。

    这位大祭司让他很感兴趣。

    首先是年龄,这位部落大祭司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相当年轻。

    其次是气质——书卷气,这在印第安人中更为罕见,尽管许多萨满祭司的气质也都不错,比如石鸦,看上去冷静而睿智,但和书卷气还是有区别的。

    恍惚间,大祭司身上的这种书卷气让马哨有种回到前世学校的感觉,因为只有在一些学霸、学神身上才能见到类似的气质,而且一旦离开学校,学霸身上的这种气质往往也会慢慢淡化掉。

    一个印第安人有这种气质,着实有些稀奇。莫非此人到部落外面留过学吗?

    当然,对于所谓的“气质”,马哨并不迷信。

    毕竟归根结底,气质这玩意也是一种视觉信号,能被相机捕捉,也能被演员模仿,和一个人的内在品质没有绝对的联系。

    比如石鸦老师,看上去睿智沉稳的一批,打扮打扮估计能演诸葛亮,然而却是个狂热的跳大神爱好者,一举行仪式就领着全族老少嗨。

    “马哨!”石鸦忽然叫道。

    马哨一惊,随即恍然意识到,由于自己刚刚的走神,大酋长已经面露不悦之色。

    “尊敬的大酋长。”他连忙问候道。

    大酋长有些不满地说:“石鸦,你的继承人似乎不怎么样啊。”

    石鸦低头解释道:“抱歉,大酋长,他今年只有十三岁,确实不够成熟。”

    “十三岁?”大酋长有些惊讶,又看了看马哨那魁梧的体型,“十三岁居然长得这么高,看来他更适合做一个冲锋陷阵的战士,而不是祭司。”

    石鸦没说话。

    “好了,你们出去吧。今天早点休息,明天可能就会有战斗,那些下贱的阿拉帕霍人急不可待地想送死。”大酋长摆了下手。

    “是。”石鸦应道,随即领着马哨离开帐篷。

    刚出帐篷没几步,他就忍不住对马哨训道:“你刚刚在想什么?忘了我怎么叮嘱你的吗?”

    而与此同时,大酋长也说了类似的话,他看向身旁的大祭司:“下雨天,你在想什么?”

    大祭司下雨天平静地回道:“那个叫马哨的萨满,他看上去很特殊。”

    “特殊?”大酋长不以为然,“我觉得是没礼貌,真正的萨满祭司应该像你这样。”

    “每个人都会有表现不得体的时候,这没什么。”大祭司说。

    “哈哈,我看不见得,你不就一直很得体吗!”大酋长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你从不犯错,以前不曾犯过,未来也不会。”

    “也许吧。”下雨天一脸平静,听上去不置可否。但他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他知道每个人都会犯错,甚至犯错是人的一种常态,只不过并非每个错误都会被察觉。

    ……

    此地作为战斗的最前线,阿拉帕霍人南下的必经之路,平原部落在这里驻扎了大约两百名战士(注)。其他几个部落在此也有不少驻兵,总兵力估计有千人。

    以中国人的视角看,一千人的守军,这种战争规模一般也就是小打小闹,在史书上多半留不了几行字。

    但对印第安人来说,这却无疑是一场大战。

    这条由千人把守的防线俨然就是阿帕奇民族的长城,对应地,北方来袭的阿拉帕霍人则就像是阿帕奇眼中的匈奴。

    在平原部落的驻地,多数是阿帕奇人,但也有一些基奥瓦人。

    分辨基奥瓦人并不困难,语言就有差别。交流倒是不算麻烦,毕竟已经长期生活过。

    眠熊氏族来到之后,自然要与其他氏族打个招呼,尤其是关系亲近的几个兄弟氏族,五十年前是一家的那种。

    在石鸦的要求下,马哨遂成为工具人,为亲戚朋友们表演口哨。

    马哨早已习惯自己的歌手身份,当下口吐芬芳,张嘴就是一曲魔兽争霸的《return_of_the_ancients》。

    不出所料,所有人都被这恢弘悠扬的曲调吸引了,跨越时空的音乐魅力折服了这里的每一位阿帕奇战士。

    让他意外的是,他吹口哨的过程中,竟有一位又瘦又高的青年跟着拍起了鼓,而且鼓点与这首曲子相当搭配,听众们由此更为享受。

    “太好听了!”

    “没想到口哨能吹成这样,比费迪儿还好听!”音乐结束,在场的听众无不叫好。

    费迪儿也就是青年手里的鼓,鼓不大,可以轻松挂在身上,上面绘着花花绿绿的各色图案。

    “你好,我是龙舌兰氏族的长棍。”刚刚敲鼓的青年向马哨热情地介绍,然后说道,“口哨真是厉害。”

    得知马哨的名字之后,他又道:“你的口哨能呼唤战马?”

    ——————————

    注:

    据我查到的资料,现实历史中的平原阿帕奇部落,人口貌似一直都很少,不太可能派出两百人的部队,这里肯定是夸大了。

    印第安人的资料太少了,中文资料更是少得可怜,而且小说也不可能完全照着资料写,希望大家不要较真。

019 【初战阿拉帕霍人】

    “是的。”马哨微笑点头。在获得黑锋之后不久,他就掌握了和父亲相同的技能,可以用口哨唤来战马。

    “那可真是人如其名,你在战场上一定是最勇猛的战士。”长棍说。

    马哨觉得长棍更人如其名,此人长得又高又瘦,确实像根棍。不过两人又不熟,这话他倒是没说出来。

    他只是笑了笑:“但愿如此,其实这是我第一次上战场。”

    “第一次?”长棍有些惊讶,在他看来,阿帕奇人只有十几岁的孩子才可能是第一次上战场。

    “我今年十三岁。”马哨猜到他的想法,解释道。

    “十三岁!”

    在场有五六十个人,闻言无不感到惊讶。

    在这个人类男性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六几甚至更矮的时代,马哨的个子比绝大多数成年人还高,而且肌肉发达,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勇猛的青年。

    十三岁的少年长成这副体格,几乎可以说是灵异事件了。

    “我的学生确实只有十三岁,这是事实,大灵赋予了他超凡的力量和才能。”石鸦说道,虽然表情依旧沉着,但语气里还是隐隐流露出凡尔赛的意味。

    当然,他并不是为了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学生,至少不仅仅是为了这个,他确实真心地相信马哨得到了大灵的赐福。

    这话听得马哨有些尴尬,但其他人却坚信不疑,石鸦是受人信任的萨满祭司,于是人们看向马哨的眼神里不禁多了些许羡慕甚至崇拜。

    众人闲谈片刻,随后马哨又被起哄着吹了几曲口哨,长棍也跟着一起拍鼓。

    不过这毕竟是军营,还是有一些纪律的,于是夜色未深,眠熊氏族的人就不得不去休息了。

    刚刚来到此地的他们没有被安排巡逻警戒或者任何任务,可以好好休息一晚,而到了明天,他们的好日子就要结束了。

    事实上,根本没有等到明天。

    仅仅几个小时之后的深夜,一场战斗就毫无征兆地爆发。

    “阿拉帕霍人!”

    “袭击!袭击!”

    营地里的呼喊声打破了所有人的美梦,自然也包括眠熊氏族的战士们。

    马哨翻身而起,感觉脑瓜子嗡嗡的,不是因为被惊醒,而是因为第一次参加战斗。

    重生以来,他已经杀过两个人,但一个是被他重生的景象吓傻的白人,一个是慌慌张张的偷马贼,和战争根本不是一回事。

    现在,真正的战争来临了!

    初临战争,马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情绪波动,肾上腺素仿佛射jing一样疯狂分泌,让刚刚醒来的他没有任何疲软的感觉。

    “滴——”他吹出鸣笛般的巨大哨声,呼唤着附近的黑锋。

    当马哨冲出帐篷,黑锋正好赶到,随即他便一跃上马,同时弯弓搭箭,看定前方。

    黑夜之中,来袭的阿拉帕霍人冲击着阿帕奇的营地,在火把的照耀之下,马哨看到附近大约有三四十个敌人。

    和阿帕奇人类似,阿拉帕霍人使用的主要武器也是弓箭和石斧,他们骑着马在夜幕中疾驰,四处放箭。

    “呜咯呜咯——”战场到处响彻着双方的尖啸,听上去有点像猴群的叫声,这可能是人类传承了几百万的习俗。

    一个阿拉帕霍人突破了防线,他手里拿着一根火把,全速冲向一个帐篷,似乎是要放火。

    马哨及时发现了他,并拉满弓弦,旋即锐利的箭矢激射而出!

    由于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兴奋和紧张,箭矢的准头有些偏差,并没有如愿爆头,而是射中了对方身下的马匹。

    “咴——”被利箭射入躯体,这匹马一声哀鸣,摔向地面。

    它背上的阿拉帕霍人也随之摔下来,但却及时地调整了姿势,并没有因此明显受伤。

    马哨射偏之后,立即一踢马腹疾驰过去,同时抡起手中“流星斧”,转动的石斧在空气中发出“呼呼”响声。

    把握好时机,他猛然松手,石斧随之飞出!

    “啊!”从地上匆忙爬起的阿拉帕霍人正要去拾火把,就一声惨叫,再也起不来了,却是被石斧劈中后背,甚至可以从伤口看见他被劈开的脊柱。

    马哨迅速拽回流星斧,再次弯弓搭箭,瞄准了不远处的敌人。

    “咻——”这次他准头不错,一箭射中对方面部,自鼻贯入颅内,当场毙命。

    连杀两个敌人,这已是不错的战绩,尤其对于一个初上战场的新兵来说。

    马哨不由得更加兴奋。

    但他的这股兴奋还没持续两秒钟,一支不知道从哪飞来的利箭就从他的后脑擦着头皮飞过,让他瞬间毛骨悚然,冷汗淋漓。

    这是战场!

    战场上杀机遍布,任何人随时都有可能死亡。

    保命的意识和操作和杀敌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想到这里,马哨立时清空了头脑里全部的激烈情绪,强制自己进入镇定的状态。

    强烈的情绪有时会发挥出意想不到的神奇作用,但冷静和理智才是持久的王者。

    恢复冷静之后,马哨的各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得益于长期坚持的科学饮食和锻炼,他有强劲的力量和耐力,敏锐的视听觉和反应能力。

    他还装备了马镫、强弓,身下骑的马也是强壮而凶猛的黑锋。

    整个战场上,没有哪个人比他更强大,他就是这里最猛的仔!

    一箭,两箭,三箭,四箭,五箭……

    连发五箭,连毙五人!

    这个时候,已经有阿拉帕霍人隐约意识到对面的阿帕奇阵营里似乎有个异常强悍的家伙。

    但他们没能确定这个神射手到底是谁。

    现在是黑夜,视野本就很差,而且马哨骑的是纯黑色的马,在夜幕直接就是半隐身状态。

    还有一个原因,马哨头上一根羽毛都没有,一看就是个刚上战场的新兵,没人能想到新兵会这么猛。

    于是马哨射杀了差不多有十人,却几乎没有遇到阻力,偶尔有人向他发起攻击,也根本不是对手,无论近战还是远程都被他碾压。

    除他之外,由于同样装备了马镫和强弓,眠熊氏族的其他战士表现也很出色,战斗力明显超过他人,很快就将这片区域的阿拉帕霍人彻底打崩。

020 【猛少年】

    “咻——”

    只听又一声箭响,一个阿拉帕霍人应声而倒,从马背摔下来。他手里拿着一根长矛,随着他的丧命,长矛顺势而落,插在地上。

    马哨随即驱马上前,俯身一捞便将长矛拾起。

    若是印第安人的石矛,他当然没有兴趣,几乎没人愿意用石矛进行战斗,那是用来插鱼的玩意。

    但眼前这把长矛的矛头却是金属材质,多半为钢铁,单面开刃,长而锋利,或者说,这矛头根本就是一把刺刀。

    刺刀显然是从白人手里获得的,被阿拉帕霍人绑在木棍上,改装成了长矛。钢制长矛在战场上还是有一定实用价值的。

    马哨望向四周,搜寻着下一个目标。

    但结果却是一无所获,眠熊氏族附近的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阿拉帕霍人的进攻线在此被狠狠撕开一道口子,并且这道溃败的裂口正在向西蔓延。

    马哨见此,便也调头向西,与族人一起杀向余下的阿拉帕霍人。

    “呜吼——呜吼——”尖啸的声音再次响彻四周。

    黑锋在夜幕中迅速穿梭,马哨在它的背上不断射出箭矢,几乎每一箭都能命中敌人,罕有虚发。

    “啊!”忽然间一声惨叫从不远处传来,听上去竟有些熟悉,让正专注于猎杀敌人的他不由一惊。

    他连忙循声而去,很快就看到,原来是长棍与一个阿拉帕霍人正在地面死命缠斗,就在这缠斗的过程中,阿拉帕霍人的石斧砍中了长棍的肩膀,使其发出了刚才的惨叫声。

    长棍的处境十分危险。

    强壮的敌人将他压在身下,石斧不断向他的脖子逼近。

    他则使出浑身解数,握住对方的双手,以免让石斧砍中自己的脖子,但肩膀的伤势却让他的抵抗愈发羸弱。

    眼看着石斧已经凑到他脖前一公分处,只要阿拉帕霍人再加把劲,就能切开他的大动脉,而后破裂的血管将在瞬间宣泄走他的生命。

    阿拉帕霍人的脸上露出残忍的微笑,长棍仿佛已经在他的瞳孔里看到自己死亡的场景。

    “哗——”

    鲜血飞溅,染了长棍一脸。

    长棍乍以为是自己的鲜血,但很快就意识到并非如此,他匆忙擦了下遮眼的热乎乎的血液,然后定睛一看。

    竟是一把锋利的金属长矛从太阳穴贯入阿拉帕霍人的头颅!

    “你……”长棍转头看见手持长矛的马哨,一阵支吾,“你,你叫什么来着?”

    马哨:“……”

    “哦对了,你叫马哨。”长棍恍然想起,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多谢你救我。”

    “你的马呢?”马哨从阿拉帕霍人的脑袋里长矛,一边张望四周,随口问道。

    “我的马死了。”长棍喘息着,以平复情绪和伤口带来的疼痛。

    马哨看了一眼他的伤势,同时弯弓搭箭,瞄准夜色中的某处:“你到后面休息吧,这场战斗应该就快结束了。”

    话音未落,只听“咻”的一声,一个长棍几乎看不见的敌人就被劲矢射落马下。

    而后马哨又握起长矛,对着最近的一个敌人发起冲锋,旋即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锐利的长矛一举贯穿了敌人的后背,在胸前绽放的鲜血中露出锋芒!

    这是马镫的力量。

    没有马镫的骑兵,几乎不可能做出持矛冲锋这种操作。

    只有装备了马镫,骑兵才能进行高强度的近战,才能更好地借助战马狂奔的力道,而不必担心自己被甩飞或者顶飞。

    不一会功夫,马哨就又杀了几个阿拉帕霍人。

    长棍怔怔地看着这个无可匹敌的勇猛身影,几乎忘了马哨只不过是个初上战场的十三岁少年……

    正如马哨所说,整场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不一会便结束。

    阿拉帕霍人的这次夜袭颇有水平,确实让阿帕奇人有些措手不及,但他们显然没料到眠熊氏族的存在。

    至少,他们肯定没有料到一个如此凶猛的眠熊氏族的存在。

    眠熊氏族只有二十名战士,但实际发挥出的战斗力却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以致于开战不久就迅速撕开了阿拉帕霍人的攻势,如同尖刀一般。

    阿拉帕霍人由此便走向不利的局面,最终狼狈地结束了此次袭击,败北而去。

    多数时候,阿帕奇人都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处于下风,因此看着败退的阿拉帕霍人,许多阿帕奇人都相当兴奋,趁势追击。

    “呜咯——呜咯——”

    原野上依旧响彻尖啸之声,但却只是阿帕奇人的了,这是胜利者的欢呼。

    许多人都前去追击阿拉帕霍人,但作为这场战斗无可争议的MVP,马哨却只是停留在营地,沉默地望着北方的夜色。

    他的脸上没有胜利者的喜悦。

    长棍捂着受伤的肩膀,走到他身边,问道:“怎么了?我们赢了,可你看上去一点也不高兴。”

    “这的确是一场胜利,但更是一场失败。”马哨看向营地四处的尸体。

    这场战斗下来,印第安人的总人口又少了一两百人,面对殖民者的劣势又扩大了些许。在他看来,这当然是一场失败。

    但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眼下阿拉帕霍人和阿帕奇人正处于战争状态,在许多阿帕奇人看来,阿拉帕霍人比白人还可恨。

    这个时候说要团结阿拉帕霍人,根本就是妄想,不仅毫无意义,还会招来族人的谩骂。

    “其实我明白你的意思。”长棍的话让马哨有些意外,“白人才是真正的敌人,我们应该放下仇恨,团结起来,就像黑豹过境主张的那样。”

    马哨点头,但又话锋一转:“仇恨可不容易放下。”

    “的确。”长棍沉默片刻,“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只有胜利者才能从容地放下仇恨。”马哨觉得这没有什么好纠结的,“先战胜阿拉帕霍人。”

    长棍闻言,一阵若有所思,直到肩膀上的伤势传来一阵疼痛,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嘶……”

    马哨看了看他的伤口,想了一下问道:“你有酒吗?”

    “酒?”

    “是的,酒。”马哨又补充一句,“我是说白人酿造的烈酒。”

021 【烈酒】

    “这是我兄弟的酒,喜欢它的人不少,但是我不喜欢,它的味道太烈了,也不知道白人是怎么酿出来的。”长棍进入帐篷,拎出一个酒袋,“你要喝吗?”

    “不,我用它治疗伤口。”马哨接过酒袋。

    “治疗伤口?”长棍一脸茫然。

    马哨点头,一边拉开他的衣领:“你得做好心理准备,这会很痛。”

    待长棍脸上浮现出紧张之色,马哨便打开酒袋,将烈酒倒向他肩膀处的伤口。

    “啊!”长棍顿时嚎叫起来,冷汗狂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哼哼哼啊啊啊——”

    过了一会,烈酒终于倒完,而他仿佛要虚脱了,面色苍白道:“我活了二十四年,从未感受过这样的疼痛……它真的能治疗伤口吗?”

    马哨说道:“感到疼痛很正常,任何治疗过程都不会是愉快的。”

    清洁完伤口之后,他找来麻布为长棍包扎,同时叮嘱道:“注意保持伤口清洁,这很重要。”

    “不用敷草药吗?”长棍迟疑了一下。在人们的观念里,草药和跳舞都是必备的治疗手段。

    “烈酒就可以了。”马哨随口说道。

    印第安人巫医不分家,过拟合的医学理论完全可以直接作为玄幻小说的设定来用,包含了大量稀奇古怪的治疗方法,比如跳大神以及各种奇葩的草药配方。

    对于这些草药,马哨完全无法甄别好坏,疗效不能确定,副作用更不能确定,所以他并不信任。相比之下,酒精的消毒作用则是毫无疑问的,肯定能发挥一些积极作用。

    当然,正所谓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印第安人无比简陋的草药学里也有一些让他惊讶的东西,比如说……青霉素。

    没错,就是那个青霉素。

    一些印第安巫医在治疗时会使用从树上刮下来的霉菌,这显然是利用了青霉素的作用,尽管印第安人只是遵循祖先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理解其中的原理。

    只不过,这种粗糙的利用方式效率非常低下,而且不安全,这都不能说是有杂质的青霉素,而是有青霉素的杂质,甚至说不定连树上的鸟屎都一起刮下来搅匀了。

    反正知道这个治疗方法之后,马哨觉得,除非自己马上要死了,否则绝对不会使用这种青霉素。

    其实这个时代的医学普遍都不怎么样,和未来能重新定义死亡的现代医学根本没法比。

    别说印第安人了,就是同时代的美国医生,也会说出“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这样无奈的感叹。

    可见心理安慰才是十九世纪以及更早期医学发挥作用的最常见形式,治愈则是一种幸事,把小病治成大病甚至直接治死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当然,安慰不等于无效,事实上安慰经常能起到积极作用,心理暗示也是一剂良药。

    因此马哨略一寻思,就紧接着说道:“这是我的独门配方,非常神奇,你放心好了。你现在只需要注意不要让伤口沾上脏东西,过几天解开绷带再看,效果必然出乎你的意料。”

    长棍闻言,脸色不由舒缓许多。

    “我们去清点一下杀敌数吧。”他想起什么,随即先出了帐篷。

    几分钟之后……

    “你在干什么?”长棍迷惑地看着正在搬尸体的马哨。

    “这些是我杀的敌人。”马哨又将一具阿拉帕霍人的尸体搬到某处空地,他已经在这里堆了两具尸体。

    长棍晃了晃手里还沾着鲜血的头皮:“割头皮就行了,不用搬尸体,你不知道?”

    “……我不会割头皮。”马哨下不去手,他觉得太恶心了,尽管这几乎是所有生活在美洲的战士的必备技能,不论白人还是印第安人。

    “我来帮你。”

    “不用,我搬尸体就行了,这累不着我。”马哨力量惊人,搬几具尸体倒是轻松,不一会就将九具尸体堆在一处。

    他击杀的阿拉帕霍人当然不止九个,至少有十二三个,但有些尸体却找不着了,当然也可能是被其他人冒领了……冒功这种事,古今中外都不罕见。

    前往追击的阿帕奇战士陆续返回营地,这场战斗正式宣告结束,胜利的喜悦弥漫在营地中。

    “真是漂亮的反击!阿拉帕霍的酋长今天晚上估计要哭出来了,哈哈!”

    “经过这次教训,他们估计要消停一段时间了。”

    “我觉得刚才应该继续追下去,直接把阿拉帕霍人赶回高原上!”

    在这一众阿帕奇人当中,最为兴奋的无疑要属眠熊氏族的战士,二十人的队伍只有一人死亡,余下连个重伤的都没有。

    而他们击杀的阿拉帕霍人却超过五十人,几乎每个人都杀死了两名以上的敌人。

    身旁堆起来的九具尸体更是让马哨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

    不过马哨这会没工夫去享受人们的羡慕与崇拜,而是忙着去救治伤员了。

    救治的方法和刚才一样,烈酒消毒过后,用干净的麻布作为绷带对伤口进行包扎,虽然简陋,但多少有些作用。

    治疗的过程中,烈酒浇在伤口上带来的疼痛让所有伤员都记住了他,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当然,伤员们肯定也记住了他反复重复的几句话,比如“伤口清洁”、“独门配方”什么的。

    “九个!”

    平原大酋长得知马哨的战绩,感到很是震惊,甚至不敢相信,但堆在营地里的九具尸体以及其他战士的作证让他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

    “马哨,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一个出色的战士!甚至我想,用不了多久你就将成为部落的战争酋长!”他很快从震惊中恢复,转而来到马哨身旁,大笑着拍了拍其肩膀。

    “所有阿帕奇人都会铭记你的丰功伟绩,明天的仪式上,我将代表平原部落授予你九根鹰羽!”

    绝大多数印第安战士终其一生也不过两三根鹰羽,九根鹰羽已是巨大的荣耀,同时也意味着某种权力,比如在战场上,头戴羽毛多的人便可以指挥羽毛少的人。

    马哨对此倒是没有多兴奋,只是回了一些客套话,几根鹰羽并非他所追求的目标。

    就像大酋长说的那样,为了庆祝这场胜利,人们在第二天举行了一场庆功仪式,不仅是平原部落,所有驻守在此的阿帕奇部落都参加了仪式。

    在场的除了守帐篷之外,还有三位大酋长,分别来自梅斯卡莱罗部落、吉卡里拉部落以及奇里卡瓦部落。

    由四位大酋长组成的阿帕奇会议,即是这支千人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

022 【战功的奖赏】

    如同所有印第安仪式,庆功仪式上也少不了跳大神之类的宗教活动。

    在几位大酋长和萨满祭司的带领下,人们愉快地诅咒着敌人,并祈祷下一次胜利的到来。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流程是嘉奖战功,战士每杀死一个阿拉帕霍人,就可以换来一根鹰羽以及一袋烈酒作为奖励。

    马哨自然得到九根鹰羽,还有九袋烈酒。

    “这是属于你的荣耀。”平原大酋长从大祭司手里接过九根鹰羽,然后亲手将之绑在马哨的头发上。

    九根羽毛还不宜编成战冠,而且战冠的制作颇耗时间,一时半会也编不出来,便和多数人一样,直接绑在头发上了。

    “感谢你,尊敬的大酋长,以及大祭司……”马哨不失礼貌地说道,这羽毛头饰他觉得还算美观,至少比此时他脸上涂的颜料好看多了——胜利者必须用红色颜料涂在脸上,这是传统。

    “还有这个。”大酋长又笑着一招手,旁边一个战士便有些吃力地抱来九个大皮袋。

    “最火热的烈酒——没人不喜欢它!”

    烈酒是印第安人和白人交易时获得的最主要商品之一,越来越多的印第安人都痴迷于高浓度酒精带来的强烈麻醉感。

    马哨前世就听闻印第安人的酗酒问题很严重,但由于眠熊氏族很少有烈酒,直到最近他才知道,印第安人的酗酒问题其实此时就已经存在了。

    不得不说,花费大量财物从白人手里买烈酒喝,绝对是印第安人做的最亏的生意,甚至可能没有之一,简直堪比从英国大量购买鸦片的清国人。

    染上酒瘾的印第安人日渐堕落,上进的希望更加渺茫,这个问题一直持续到二十一世纪都没有解决,也没有人帮他们——喝酒是自愿的,高尚的自由主义者白人有什么理由干涉印第安人自愿的选择呢?

    除了鹰羽和烈酒,作为战功最卓著者,马哨还得到了来自另外三个部落的奖赏。

    “平原部落的勇士,我代表梅斯卡莱罗部落向你表达敬意。”梅斯卡莱罗部落的大酋长说道,然后取来一副绘有复杂图案的蒙皮木盾。

    这位大酋长递来盾牌,一本正经地说道:“这是我们送给你的礼物,大灵祝福过的盾牌,可以帮你抵挡一切伤害。”

    “……”马哨一阵汗,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不失礼貌地接过盾牌,同时道了声谢,“感谢我的兄弟部落。”

    “勇士,这是吉卡里拉部落的礼物。”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牵出一匹棕马。

    这匹马虽然不及黑锋,但看上去也还算雄壮,马哨当然更是感谢了。

    最让马哨印象深刻的则要属奇里卡瓦部落的赠礼,当这东西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

    “收下它吧,宝刀赠英雄。”奇里卡瓦部落的大酋长是个颧骨突出的中年男人,他微笑着递来一把闪着光的短刀。

    纯金的刀!

    马哨感谢之际,便拿来手里掂量了下,估计有大约一斤重。

    这么多黄金,就算纯度不高,也绝对堪称厚礼了,按照后世的价格,差不多相当于二十万软妹币,或者三万多美元。

    马哨瞬间就记住了奇里卡瓦大酋长的名字——橡木,以及他那突出的颧骨。

    就是单纯觉得这人适合做朋友,嗯,就是这样。

    奖赏战功的环节结束,气氛却愈发热烈。

    “让我们来尽情地痛饮!”平原大酋长高举酒袋,看着四周的阿帕奇人。

    “呜咯呜咯呜咯——”

    伴随着一阵叫嚷,几乎所有人都举起酒袋,而后仰头灌下烈酒,咕咚咕咚一阵豪饮,转眼间空气中满是酒精的味道。

    “为了部落!”

    “这场胜利只是个开始,阿拉帕霍人很快就会被我们彻底击败,他们再也没有资格出现在我们的草原上!”人们在酒气中豪言不绝,助兴的鼓声笛声也夹杂其中。

    “哈哈哈,说的没错,嗝……”

    气氛如此浓烈,马哨起初也想跟着众人喝一小口,但终究还是没喝。

    他神色闪动,却是犹豫起来要不要劝其他族人也别喝酒……至少别像这样过量喝酒。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印第安人的喝酒方式既不是小酌,也不是大饮,而是比拼着谁更能喝。

    印第安人本就处境不妙,若是再让这种风气蔓延下去,简直是雪上加霜。

    只是,眼下众人酒兴高昂,庆功气氛火热,劝说似乎也不合时宜。因此马哨迟迟坐在原地,没有说话。

    不过他的犹豫很快就结束了。

    “你怎么也喝上了?”马哨忽然跑到一个瘦高青年身旁,直接劈手夺过酒袋。

    这瘦高青年正是长棍,他愣了一下:“大家都在喝,我也喝一点……”

    “可你身上还带着伤!”马哨指了指他的肩膀。

    “你不是说烈酒可以治疗伤口吗?”长棍问。

    “……”马哨深吸一口气,“那是洒在伤口上,而不是通过喝的方式,喝酒只会让你的伤口变得更糟。绷带也能治疗伤口,绷带能吃吗?”

    他紧接着又看到几个伤员在喝酒,当即也毫不客气地说道:“都别喝了!”

    马哨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的威严,而且这些伤员又都是他治疗过的,当下也不敢说什么,纷纷不再喝酒。

    但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尤其是坐在营地中央的平原大酋长,守帐篷直接皱起眉头:“马哨,你在干什么,今天是喝酒的好日子!”

    接着就一挥手:“都接着奏乐,接着喝!再过不久,白人的酒商就又要来了,烈酒多得是!”

    大酋长一声令下,伤员们纷纷又要开始喝酒。

    马哨见此,顿时来了火气:“不准喝!”

    他这一声中气十足,全场的噪音都遮盖不住,远近几百号人听得清清楚楚,原本热闹的气氛瞬间安静了七八分,仿佛被泼了一盆冷水。

    几百道目光纷纷向他投来。

    “什么不准喝,酒吗?”

    “糟糕,守帐篷大酋长要发火了……”

    “马哨要干什么?”

    人们议论纷纷,倒是都不喝酒了。

    随后,就像一些人猜测的那样,守帐篷大酋长的脸上浮现出明显的不悦之色。

    眼下有七八百人聚在一起,其中大部分还是来自其他部落的人,马哨作为他的下属,此番举动让他感到脸上无光。

    ————————————

    ps:

    其实很多印第安部落非常松散,根本没有部落层面的首脑也就是大酋长。比如奇里卡瓦部落的橡木(也就是科奇斯),其实只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地方干部,而非整个部落的老大。书里这样写是为了方便。

    至于主角所在的平原部落,确实有部落大酋长这个职位。

023 【药不能乱吃】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守帐篷大酋长直视着马哨,声音里透着压抑的怒火。

    马哨也觉得自己刚刚有些上头,但既然如此,正好把想法都说出来,让族人抵制酗酒。

    他深吸一口气,走到四位大酋长面前,说道:“烈酒不能大量饮用,尤其是受伤的人,饮酒只会让他们的伤口愈合困难。”

    对于这种说法,阿帕奇人自然是闻所未闻,众人听了,不由一阵议论纷纷,都是将信将疑。

    “喝酒能让伤口愈合困难,真的假的……”

    “不对吧,你昨天给我包扎时还说烈酒可以治疗伤口,怎么今天说法不一样?”

    马哨闻言,便将刚才对长棍说的话重复一遍:“包扎前用烈酒冲洗伤口,确实可以起到治疗的效果,但把酒喝下去却没有这个作用。这就像绷带一样,绷带如果吃下去,只会让人肚子疼。”

    “这是谁告诉你的?”守帐篷大酋长声音里的火气依旧未消,质问道。

    马哨迟疑了一下,最终说道:“是我父亲告诉我的。”

    实际上,鉴于印第安人的认知水平和传统信仰,将这种超前知识的来源归结为神灵的启示是最方便的选择。

    马哨也清楚这一点。

    但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物理老师,对于装神弄鬼这种事,他有着本能的抗拒。

    所以经过短暂的思考,他只能甩给早就去世的父亲,反正死无对证,自己的爹怎么吹捧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不过话刚一说完,一个可能有些奇怪的念头就突然在他的脑海里蹦了出来……这算不算搞祖先崇拜?

    算了,不管这些。

    “在我小时候,父亲和我说过,他曾经有一次受伤,伤口沾染了污泥,而身边只有一袋烈酒,于是他只好忍痛用烈酒清洁伤口,结果他意外地发现,经过烈酒的清洗,伤口的愈合速度竟然快了不少。”马哨边讲边编,缓缓地说道。

    众人听了,都是不知真假,但这故事听上去还挺合理,当下又一阵议论。

    这时奇里卡瓦大酋长橡木忽然说道:“喝酒会导致伤口愈合变慢,这又是谁告诉你的?”

    “……还是我父亲。”马哨又开始讲故事,“他一开始认为喝酒也能起到同样的治疗作用,而向伤口倒酒又是如此疼痛,于是他后来再受伤时便大量喝酒,结果没想到,他的伤口反而加重了。”

    场面先是一阵安静。

    随后忽然有人喊道:“我刚刚喝了酒,怎么没见伤口加重,你不会在骗我们吧?”

    马哨转头看向说话的人:“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如果你不相信,自己多喝些试试就知道,只要你保证一天喝掉一袋酒,我这九袋烈酒全送给你,到时候丢了命别来找我就行。”

    作为战功奖励的酒都是大号酒袋,一袋估计有两升之多,约合四斤。每天四斤烈酒,连续喝九天,别说有伤在身,就算没有伤,这么喝也是妥妥的找死。

    那人也不傻:“谁能喝得了这么多酒!”

    马哨看着众人:“你们也知道,人喝不了这么多酒。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所有人都能每天喝一大袋果汁,却没有人能每天喝一大袋烈酒?”

    人们面面相觑,显然是说不上来。

    “为什么?”有人很想知道答案。

    马哨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因为果汁是一种食物,而酒是一种药。”

    “药!”

    “人吃下去的东西分为两种,一种是食物,一种是药。食物的特点是没有量的限制,人的肚子有多大,就能吃多少食物。但药正好相反,药必须有量的限制,一些药甚至本不应该吃进肚子。”马哨接着讲道,“人不能喝酒喝到把肚子填满,这正说明酒是一种药。”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既然是药,就肯定不能乱吃,乱吃就会引发不好的结果,比如头晕、呕吐……”

    把酒解释为一种药,可能有些不太合适,而且马哨的表达还犯了一个循环论证的错误。但他觉得,只有这样解释,才能让印第安人直观地意识到酗酒的不合理之处。

    毕竟对于“药不能乱吃”这个观点,印第安人还是有一定理解的。

    听了这套解释,在场许多人都觉得颇有道理,而且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

    “原来酒是一种药,难怪喝多了会这么难受……”

    “我早就觉得不应该喝这么多酒,你们宁愿喝到吐也不相信我,这回总信了吧!”印第安当然也有反对酗酒的人,当下顿时觉得有了底气。

    “说得对,确实不应该乱喝酒。”

    “嗯……不过这次就算了,都喝掉一半了,把剩下的也喝完吧。”

    “也对,这次先喝完。”

    尽管马哨的一番话让许多族人意识到了酗酒的不妥,但认知和行动总是存在距离,即便明白了酗酒不妥,但还是有人耐不住酒瘾,把剩下的酒喝了。

    “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再喝了!”酒鬼们言之凿凿。

    马哨感到一阵欣慰,虽然距离真正革除酗酒风气还有很远的一段路,但现在至少有了一个开头。

    族人们在思想上对酗酒已经有所认识,他相信这种认识会在所有印第安人中推广开来。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喝酒不是一件好事,我甚至听说有人因此而死。”橡木大酋长也对马哨的想法表示认可,想了一下,遂放下酒袋,“我们也别喝了吧。”

    梅斯卡莱罗部落和吉卡里拉部落的大酋长也都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烈酒。

    守帐篷大酋长却依旧拉着一张脸,他想喝酒,但这不是最主要的,他更在乎的是自己身为一个大酋长的尊严。

    只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对马哨的看法表达了认可,他却是不好发作。

    沉默了半天,最终守帐篷直接一言不发地起身离开了。

    刚从大酋长手里得到九根鹰羽,转头就闹僵了关系,马哨自然也觉得很是尴尬。

    他想挽回一下,可大酋长根本不给他机会,看都不看他一眼就走远了。

    好在这时,平原部落的大祭司下雨天走了过来,面带微笑地说道:“不用担心,我会劝说他的。”

    “多谢你,大祭司。”马哨有些意外,但还是称谢道。

    下雨天摆了下手:“其实我也不赞同喝酒,我觉得喝醉的样子很糟糕,只是大酋长喜欢喝,而且我也没有找到足够好的理由阻止人们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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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牛年呐,祝大家春节愈快,阖家欢络。

024 【大祭司下雨天】

    “你刚刚说的理由就非常好。”下雨天很喜欢马哨的理论,“酒确实应该被看作一种药,而非食物。”

    在酒的问题上,两人又随便交谈了几句。

    而只经过这短短几句的交流,马哨此前通过以貌取人对下雨天做出的判断就得到了印证——此人确实学识渊博,或者智力非凡。

    显而易见的是,这位大祭司有着异常发达的语言能力。

    他的语言能力是如此突出,以致于任何人只要与他发生对话,都不难察觉到这一点。

    与中文、英文之类成文多年的语言体系相比,印第安人的语言明显不够成熟,没有文字且不说,口语表达也有一些不足。

    语言本身不够成熟,再加上教育匮乏,没有语文课,导致绝大多数人的语言能力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马哨重生以来,日常生活中一个直观的体验就是人际沟通比较费劲,尤其在涉及到复杂信息时。前世他一分钟能完成的对话,现在可能要进行两分钟。

    这并不是他的问题,事实上他的阿帕奇语言能力算是很出色的了,其他族人彼此沟通时往往更费劲。

    几年的时间里,马哨已经习惯了这种低效率的人际沟通,直到遇见这位大祭司。

    同样的阿帕奇语,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是词不达意、含含糊糊,但从下雨天嘴里说出来却是井井有条、滴水不漏。

    马哨甚至觉得,下雨天可能是整个阿帕奇族语文水平最高的人。

    在其他人的衬托下,与下雨天交谈简直像是一种享受。

    另一边,大祭司其实也有类似的感受,马哨是他见过除自己之外阿帕奇语水平最高的人。

    他终于不用像个教语言的老师一样,边说边教了。这让他如释重负。

    “对了,我注意到眠熊氏族的战士好像很多都装备了马镫?也就是白人使用的那种骑马工具。”下雨天话锋一转,问起了马镫的事。

    “准确地说是所有人都配备了马镫。”马哨点头。

    “这是你们强大的源头?”下雨天显然没有亲身使用过马镫。

    “源头之一。”马哨一边说着,一边拿来自己的弓,“另一个源头则是我们手中的强弓。”

    下雨天接过强弓,摆弄了一会。

    他身材清瘦,气质斯文,应该没有什么战斗经历,但骑马射箭是阿帕奇人的基础技能,不论男女老幼,多少都懂一些。

    因此他还是可以察觉到这把弓的非凡之处,随后不禁感叹道:“看来眠熊氏族有一位伟大的工匠,你们的木制马镫也是他设计的吧?”

    “伟大谈不上。”马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虽然两世为人,但却是第一次和这个词发生联系。

    “怎么谈不上,这弓——”下雨天仿佛忽然意识到什么,嘴里的话戛然而止。

    随即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马哨:“难道……难道那个工匠就是你?”

    “正是在下。”马哨说。

    大祭司怔怔地看着他,过了一会才从吃惊中恢复,但紧接着,一抹思索和犹豫在他的眼中闪过。

    这个神色变化让马哨一愣。

    他该不会怀疑我在吹牛逼吧?

    不过事实证明,马哨想多了,下雨天似乎很信任他,根本没有怀疑此事的真实性。

    “虽然我不是个合格的战士,但我相信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下雨天拨动着强韧的弓弦,“而你,毫无疑问是个伟大的创造者。”

    “这并非创造。”马哨却道,“白人肯定早就掌握了类似的甚至更先进的技术。”

    这是实话。

    他前世并不懂冷兵器,更没上过战场,100%纯度的弓箭门外汉,眠熊氏族现在使用的强弓,不过是他根据力学知识一个人瞎琢磨出来的。

    虽然他一向有些厚今薄古,但如果说这就能达到十九世纪高端弓箭的水平,也未免过分小看古人了。

    马哨甚至怀疑,自己设计的这种弓箭可能连中国汉朝的水平都达不到——李广射虎的典故他还是知道的。

    也就是印第安人弓箭技术太过原始,他设计的弓才能显露峥嵘。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真的在无意中琢磨出了一些超前的技术细节,但他觉得这种可能性可以忽略。

    “有道理。”大祭司显然对白人的力量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但你也依靠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它。”

    他将强弓还给马哨,然后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让其他氏族的人也装备你的马镫和弓箭?”

    “当然。”马哨毫不犹豫地说道,他从不认为这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不止是氏族,我们的兄弟部落也应如此。”

    “甚至是我们的兄弟民族,基奥瓦人,纳瓦霍人,乃至所有愿意团结起来的原住民民族,他们都应该拥有更锋利的武器。”

    下雨天闻言,不禁有些动容。

    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许多依旧茫然无措,在通向绝望的道路上浑浑噩噩。但也有不少印第安人很清醒,甚至清醒到了悲壮的地步。

    下雨天便是后者。他希望印第安人团结共进,但他认为这不可能。

    但马哨的话语里却流露出一种奇特的坚定,这坚定的程度超乎他的想象,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更不知道该怎么理解。

    这让他的心绪有些难以平静。

    他让自己的表情恢复平静:“既然这样,就麻烦你了。不过经过昨天的战斗,阿拉帕霍人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我们有充足的时间为所有族人配备马镫和强弓。”

    两人又谈了几句,下雨天便先离开了。

    马哨则回到眠熊氏族的人群当中,他刚一回来,石鸦就不禁说道:“你不该惹怒大酋长。”

    “大祭司会帮我劝说大酋长的。”马哨说了句。

    “这可不一定有用,就算有用,也很难改变大酋长对你的印象了。”石鸦叹了口气,“他第一次见到你就对你印象不太好。”

    马哨没说话,他其实不太在乎。

    过了一会。

    “对了,你父亲的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石鸦问道,“就是你刚才讲的关于烈酒的那个。”

025 【北美野牛】

    “因为他是我父亲。”马哨理直气壮。

    “……”石鸦一滞,想要再问些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问。

    众人吃着烤牛肉。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要去狩猎野牛了。”烤肉快要吃完的时候,石鸦又开口道,“为了补充食物,以及收集皮草——商人近期可能会来到,我们可以交换一些东西。”

    “美国商人?”马哨随口问了句。

    “没错,就是白人,总有一些人,为了钱愿意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石鸦说,“这些商人往往也很危险,他们每个人都会佩戴武器,到时候我们得小心应付。”

    马哨闻言,心中有些期待,毕竟美国商人必然会带来许多外界的新消息,印第安人的信息实在是太闭塞了。

    不过紧接着,一个问题就让他有点犯愁。

    他的英语水平。

    作为一个普通大学出身的理科生,马哨的英语水平本就不好,在英文字母都难见的印第安社会生活几年之后,他的英语水平更差了。

    差到什么地步?

    他甚至一度想不起P站的全名应该怎么拼。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英语和后世本就有一些区别,马哨觉得,自己多半已经听不懂几个单词了。

    “美国商人来了之后,我们要怎么和他们交流?”马哨遂问道。

    “他们之中有人懂一些阿帕奇语。”石鸦解释说,“当然,我们也有懂英语的人。正常交流问题不大。”

    “谁?”

    “就是我们的大祭司,下雨天。”

    这个答案并不算意外,马哨点了点头。

    石鸦缓缓说道:“下雨天是个厉害的人,除了阿帕奇语之外,他还懂很多语言,比如苏族语、阿拉帕霍语、科曼奇语……当然还有一些白人的语言,不过他说他对白人语言掌握得不熟练。”

    这倒让是马哨感到惊讶了,没想到下雨天掌握的外语居然如此丰富。

    就算下雨天英语不熟练,应该也比自己强一些吧——马哨对自己稀烂的英语毫无信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阿拉帕霍人没有来犯,防守此地的阿帕奇人颇为安逸。

    马哨的主要工作便是在族人当中制作推广马镫和强弓,争取早日让所有阿帕奇人都装备这两样。

    到时候全族战斗力必然更上一层楼,阿拉帕霍人就算大规模来袭,也无须太过担心了。

    在此过程中,马哨和大祭司下雨天交流颇多,并且趁机向他“学习”了一些英语。

    所谓的“学习”,就是马哨假装从认识26个英文字母开始学习英语,然后没几天就展现出直逼小学生的英语水平,成为整个阿帕奇营地第二个会说英语的人,狠狠地震惊了一把下雨天乃至所有人。

    除此之外,马哨有时还要加入狩猎队,外出营地去狩猎北美野牛。

    狩猎北美野牛的过程不算轻松,可以看作是一场低烈度的战斗,经常会有人受伤。

    这些野牛体型庞大,动辄能达到一吨,性格也颇为凶悍,而且总是一大群一大群地出现,漫山遍野,横冲直撞。

    狩猎者一旦被牛群围困,便有性命之危,几头牛顶上来,人马皆亡。

    当然,印第安人长期狩猎这些野牛,经验丰富,虽然受伤难以避免,但出人命的情况倒是并不多见。

    上万年来,许多印第安人都以狩猎北美野牛为生,庞大如同海洋的牛群为他们提供了肉食、骨头、毛皮等多种必备物资。

    现在,野牛还为他们保障了最重要的贸易途径:皮草贸易。

    对于大多数印第安人来说,如果想获得白人生产的东西,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找一个商人,用皮草与之交换。

    各种皮草之中,野牛皮不算最贵的,但却无疑是最丰富的,至少目前还是如此。

    许多白人也早就加入捕杀野牛的行列之中,而且几乎是奔着灭绝野牛的目标去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压缩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但就目前而言,野牛的数量还算庞大,还可以产出丰富的毛皮。

    “咚咚咚——”

    “哞哞——”

    平原之上,浩浩荡荡的北美野牛群奔涌着,发出惊天动地的踏蹄声,当然还有它们的叫声。

    伴随着野牛群的步伐,目之所及,皆是烟尘四起。

    在这烟尘之中,娴熟的阿帕奇猎人骑着他们的战马,在牛群的空隙间反复穿梭,挑选着目标和时机。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必须万分小心,时刻警惕,以免陷入牛群的包围,否则随时有可能被踩成肉酱。

    此处的阿帕奇猎手大约有七八十人,马哨便是其中之一。

    他骑着黑锋在浩瀚的野牛群中穿梭,按照古老而简单的规则寻找着合适的猎物——优先猎杀年老和落单的野牛。

    平原印第安人很清楚,自己离不开野牛,因此为了长久的生存,狩猎时也要尽可能地考虑牛群的生存繁衍。

    既然要照顾牛群的繁衍,小牛和母牛当然是能不杀就不杀,年老体弱的牛才是首要的猎杀目标。这样的牛也比较容易得手。

    很快,马哨找到了一个理想的目标。

    他又四下观察了一下,随即驱马靠近一些,同时弯弓搭箭,瞄准选中的年老野牛。

    “咻——咻——咻——”

    他快速地射出数支箭矢,几乎全都命中目标,箭头扎入野牛的躯体,使其发出一阵嚎叫。

    北美野牛体格强壮,生命力当然也不一般,至少不会像人类那样中了一箭便站不稳了。

    多数情况下,即使它们身中数箭,依然不会立刻倒地,而是会横冲直撞一段时间,直到在失血中筋疲力尽。

    在此期间,猎人需要做的就是离远一些,任由受伤的野牛自己跑到死,然后待牛群也离开这一片区域,再上前收取野牛的尸体。

    受伤的老牛越跑越慢,不一会就被前方的牛群彻底甩开,然后筋疲力尽地倒在地面。

    马哨此时上前,确认野牛死了之后,便用绳子将其尸体绑好,等待狩猎队马群的到来。

    他们狩猎野牛时,还需要带上一群马,以便将牛拖回去。

    一天的狩猎结束,阿帕奇猎人们拖着几十头北美野牛的尸体返回营地,迎接他们的是烧烤晚会。

    当然,在烧烤开始前,人们还需要让剥皮高手将这些野牛的毛皮尽可能完好地剥下来,剥皮技术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牛皮的价格。

    营地当中,阿帕奇人已经积累了上千张野牛皮,现在就等着前来收购的白人皮草商了。

026 【美国商人】

    5月10日上午。

    营地里的阿帕奇人收到消息,从东边来的美国商人已经抵达附近,商人将在停留一天时间,收购或者说交换他们的野牛皮。

    于是在奇里卡瓦大酋长橡木以及平原大祭司下雨天的带领下,一队阿帕奇人带着野牛皮,前往指定的交易地点。

    印第安人不会信任白人,白人也不会信任印第安人。

    因此双方的交易地点是经过精心挑选的,离阿帕奇营地有一段距离,同时又地形平坦,视野开阔,无法在这里设伏。

    双方的人数也有限制,均不能超过五十人。

    阿帕奇这边去了四十几个人,即将抵达目的地之际,马哨远远地目测一番,估计前面白人商队的人数应该在三十左右,其中大部分是配枪的骑兵护卫,正警惕地也望着他们。

    橡木是这支阿帕奇队伍的领头人,马哨则紧跟其后,和下雨天骑马并行。

    “这马镫确实好用。”下雨天踩着木制马镫,说了句,“骑马比以前轻松多了,可以想象它在战场上的威力……马哨,你的确适做一名战争酋长。”

    走在前面的橡木也道:“我们早该使用它的。不过就是有点不耐用,我已经踩坏了一个。”

    马哨说:“毕竟是木制的,如果换成金属,耐用性会好很多……我们需要金属。”

    在下雨天的帮助下,马镫和强弓的推广非常顺利,营地里上千号阿帕奇人都已经换上了这两样装备。

    为此,马哨还得到了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大工匠。

    这无疑是个好名字,如果换成其他人,多半会直接顶掉原来的名字,成为新的正式称呼。

    但马哨却不一样,他的口哨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过去一个月里,马哨已经办了不知多少场“全营巡回演唱会”,凡聚会、仪式,几乎都少不了他的口哨绝活,让所有人都深深记住了他超凡脱俗的口哨。

    因此,马哨这个名字更加深入人心,即使大工匠这样的称号也顶替不了。

    不多时,众人抵达交易地点,下雨天骑马上前几步,对面的白人商队也过来两个人。

    其中一个显然是领头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身材微胖,下巴有些胡茬,他面带微笑问候道:“我们又见面了,大祭司,相信你还记得我。”

    “你好,史密斯先生。”下雨天也用英语问候了一句。

    双方并不是第一次交易,因此没什么废话,商人史密斯直接说道:“我带来了你们最喜欢的烈酒,有六百二十加仑,足够你们装一千两百袋。”

    “酒的价格还是和上次一样,成色最好的野牛皮可以换三加仑,成色普通的野牛皮可以换一加仑半,成色差的半加仑……不知道这次你们需要多少?五百加仑?”

    牛皮换烈酒,其他商品都是小头,生意一直是这么做的,史密斯以为这次也一样。

    然而下雨天的话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这次我们不要酒。”

    “?”史密斯以为自己听错了,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下雨天当即用阿帕奇语又说了一遍,吐字清晰:“我们这次不买酒。”

    白人队伍里的翻译将这句话翻译给史密斯,史密斯终于确认自己刚才没听错。

    印第安人居然不买酒了!

    他顿时感到又迷惑又恼火,说道:“什么,为什么?你们不是每次都要买烈酒吗?美味的威士忌,难道你们不喜欢它了?”

    “是的。”下雨天说道,面色平静,“我们已经决定远离烈酒,那会腐蚀我们的身体。我们早就该这么做了。”

    “不,这是谁告诉你们的?简直胡说八道!”史密斯一挥手,语气激动。

    他发誓,如果让他知道是谁劝说的阿帕奇人戒酒,他一定要把这个人的脑袋拧下来!

    “以上帝的名义,威士忌绝对不会伤害我们的身体,不仅如此,它还会让我们变得更有精神。”史密斯连忙继续说道,一边指示翻译,保证自己的意思能更准确地传达过去。

    “……当然,有的人喝得太多,确实会发生一些不好的后果。但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哪怕是水,喝下一加仑也会涨破肚皮,不是吗?这不能说明酒是一种有害的东西,完全不能。”

    下雨天回道:“烈酒的问题从来不是涨破肚皮,没人能喝到那种程度……事实上,我们的一位萨满已经指出,酒其实是一种药,根本不适合饮食。”

    “药?”

    史密斯一滞,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他很快恢复冷静,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好吧,尽管喝酒的好处再显然不过,但我得承认,是否喝酒也是每个人的自由。”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们有权利不喝酒,但是,你们应该遵守信用!”

    “这买卖不是第一次了,每次我们都会准备至少三百加仑的酒,并亲自为你们送过来,你们不应该破坏约定。如果你们不想买酒,应该提前告诉我们。”

    “我们并没有签署协议。”下雨天说。由于印第安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很少签署纸面协议。

    史密斯辩道:“去年你们还告诉我,你们需要更多的烈酒!”

    “或许,但那最多也只是口头,按照你们白人名义上的诚信原则,只有写下的契约才是必须遵守的。”下雨天语气中带着一丝讽刺。在绝大多数印第安人眼中,白人和诚信没有半毛钱关系。

    史密斯无言以对,一时间只能抿着嘴,紧握着缰绳,似乎在试图压抑怒火。

    商队里的其他白人也都一阵躁动,议论纷纷。

    “真是见鬼,印第安人居然说他们要戒酒!”没人能想到阿帕奇人居然会突然戒酒。

    “难道我们要白跑一趟?”

    “这下可赔大了!”

    还有一些白人直接恶向胆边生,与周围的人低声讨论起了冲突的可能。

    “我想我们可能需要一场战斗……”

    “说得对,但不能在这,你得知道,不远就是阿帕奇人的大本营。而且就算要打,最好也不是我们出手,我们是商人……”

    看着白人们的骚动,下雨天不为所动,事实上,这完全在他的预料之中。

    阿帕奇人压根就没考虑过不买酒,这根本不可能,且不说族里有些酒鬼一时半会戒不了,烈酒的医疗用途阿帕奇也不可能放弃。

    他只是想少买些罢了,刚才说的则不过是一种谈判的方式。

027 【柯尔特转轮手枪】

    觉得机差不多了,下雨天话锋一转:“这虽与诚信无关,但出于友善和理解,我们仍愿意购买一小部分烈酒,为你们降低一些损失。”

    商人史密斯的脸色缓和一些,想了想说道:“你们愿意买多少?”

    “五十加仑。”下雨天说道。

    “五十加仑?这太少了!”史密斯脸色又难看起来。

    “我们带了六百多加仑的酒,五十加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你们至少得买走三百加仑,否则我们就血本无归了!”

    “我说过,阿帕奇人已经决心戒酒,我们不会再让酒侵蚀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下雨天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这样吧,一百加仑,不能再多了。”

    用大酒袋装,一百加仑差不多就是两百袋,医用绰绰有余,个别酒瘾严重短时间戒不掉的,也可少量饮用以便续命。

    “两百加仑。”史密斯还想争取一些。

    “就一百加仑。”下雨天毫不犹豫地说道。

    史密斯一阵沉默。

    下雨天却又说:“不过,虽然烈酒我们只要一百加仑,但其它商品,我们愿意多买一些。”

    “其它的商品,我们现在可能没有足够的货物。”

    “这次不够没关系,又不只是这一次买卖。今后阿帕奇人依然愿意向你们购买商品,而且生意的规模只增不减,只是不再主要购买烈酒了而已。”

    史密斯想了一下,问道:“你们想买什么,布料?刀?还是火枪?”

    在他看来,工业世界精美多样的布料、金属制的刀斧以及火枪,这三样最有可能取代烈酒的地位。

    “火枪。”下雨天说道,“我们需要两百支枪。”

    抵制烈酒的决定让阿帕奇人省下了不少钱,经过讨论,尤其是经过马哨的推荐,人们决定购买一批火枪,两百支,不多但也不算少。

    “你们需要什么型号的火枪,这把怎么样?”史密斯拿来一把枪。

    下雨天看向马哨,马哨点了点头,上前从商人手里接过枪,准备试一试。

    “棕贝丝,英国货,这把据说还在1840年杀死过一个中国军官。”史密斯随口说道。

    为了照顾印第安人的英语水平,史密斯用的都是简单词汇,语速也比较慢,因此马哨听懂了。

    毫无疑问,这说的是鸦片战争。

    马哨有些感叹,然后才摆弄了一番棕贝丝。

    他不想要这种枪,太老了,在他的印象里,这玩意好像是十八世纪早期发明的,距离现在都有一百多年。

    其实现在使用棕贝丝的人并不少,就像史密斯说的,一直到鸦片战争,英国军队还在装备棕贝丝。但作为一个未来人,马哨对这种即将淘汰的火枪实在提不起兴趣。

    他正要问还有什么型号,目光却忽然一凝,直勾勾地盯着史密斯身后的一个年轻白人,准确地说是其手里的枪。

    左轮手枪!

    马哨仔细看了一眼,确定对方拿的就是左轮手枪或者说转轮手枪,当即指着说道:“让我看看这个。”

    “你说这个啊,这是我侄子买的新鲜玩意,叫什么柯尔特转轮手枪。”史密斯说。

    “不过我觉得这东西很不好用,容易损坏,它的扳机也让人感觉糟透了,价格还贵,难怪生产它的公司会倒闭,产品也几乎没卖出去。”

    马哨没有说话,而是回想着他前世所知的有关柯尔特的信息。

    塞缪尔·柯尔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国枪械大师,他几乎就是转轮手枪的代名词。

    这位枪械大师早期的创业经历并不顺利,有过一段时间的狼狈,就像史密斯说的,由于手枪设计不够成熟、价格偏贵等原因,柯尔特创建的第一个公司倒闭了,积压了一堆卖不出去的武器。

    但马哨并不认为这些有缺陷的武器没有实用价值,尤其是柯尔特转轮手枪,即使存在瑕疵,仍然有着很多枪械所不具备的火力优势。

    而且,转轮手枪是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手枪结构的趋势,最好早点熟悉。

    他觉得到这是一个机会。

    用不了多久,至多到两年后的美墨战争,塞缪尔·柯尔特就会摆脱困境,成为举世闻名的枪械大师。

    到那时,作为一个印第安人,想再买到柯尔特的手枪可就难上加难了。

    现在柯尔特公司倒闭,积压了一堆卖不出去的武器,应该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买到一些。

    至于柯尔特本人……如果马哨是个白人,倒可以试试拉拢,来个雪中送炭什么的,但印第安人还是别想了。

    在史密斯侄子的指导下,马哨试射了几发。

    诚如史密斯所言,这把柯尔特手枪确实有不少瑕疵,折叠式扳机让射击流程颇显繁琐,每次开完枪都要进行一个奇怪的操作:将扳机重新折叠进枪体,再将击锤后扳至待击发状态,从而让扳机重新弹出。

    另外据说这种枪容易损坏,眼前这把此前就已经修过一次。

    但这依然是一把可以迅速射出五发子弹的手枪,因此稍作考虑之后,马哨还是说道:“就要这个。”

    “你确定?”史密斯心想这帮阿帕奇人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以前最喜欢的烈酒不要了,反而要买这种生产公司已经倒闭的破手枪。

    “确定。”马哨说。

    “好吧,但得等到下次,下次交易我会为你们带来两百支转轮手枪,但这次我们只有两把。”史密斯说道,“另外,我也不能保证一定买到,说不定那家关门的公司已经把卖不出去的枪都清仓了呢。”

    “其它的枪你们不考虑一下吗?”他又拿来两把枪,“我们还有一些来复枪,比如落基山步枪、肯塔基步枪。”

    阿帕奇还是买了两百支来复枪以及一批弹药,毕竟柯尔特手枪得等到下次才有,现在先装备一批来复枪也不错。

    除了火枪之外,阿帕奇还买了许多铁制品,比如铁箭头、铁马镫、马掌、匕首短刀之类,还包括一些生产工具,比如木锯。

    对于这些货物,尤其是马镫这种印第安人以前不需要的,史密斯的队伍并没有特意准备,相当一部分都是预订。

    史密斯觉得这次交易实在是太奇怪了,阿帕奇族仿佛换了一群人。

    但更奇怪的还在后头。

    “你说什么,你们要买报纸?”史密斯仿佛见鬼一般。

028 【报纸】

    “是的,报纸,就是你们用来记录新闻的东西。”下雨天说。

    用得上报纸的当然只有下雨天和马哨两人,事实上,这个决定正是两人交流之后的结果。

    即便当下阿帕奇族能认全26个英文字母的人屈指可数,下雨天和马哨的英语水平也都不怎么样,但阿帕奇想要真正发展起来,主动的消息获取必不可少。

    在马哨看来,就算是放眼物理世界,信息也依然是宇宙中最宝贵的物质,倘若世上真有造物主,其最珍视的宝藏必然是信息。

    而且,除了获取信息之外,报纸还有另一个重要用途——擦屁股!

    马哨还依稀记得,前世小时候在农村,就经常用旧报纸、旧书页擦屁股,擦前还能看一看。

    这本不是什么舒适的体验,有的纸硬,有的纸滑,但和用石头木棍相比,还是不知好了多少。

    由于粗陋的如厕方式,自打重生以来,马哨已经不止一次弄到手上,每次都能败坏一整天的心情。

    因此,为了自己的民族和屁股,他必须购买报纸,哪怕为此付出高价。

    “这东西赚不到钱。你知道,我是商人。”史密斯平静下来,他的回复没有任何意外,“商人什么生意都可以做,除了赚不到钱的生意。”

    下雨天没说什么,只是点了下头。

    史密斯见状便问:“你们想要什么报纸?”

    下雨天:“美国最常见的报纸是什么?”

    史密斯想了想:“《论坛报》、《太阳报》还有《先驱报》,我想大概是它们。我有时会看看《论坛报》,它在中西部很受欢迎。”

    他说的正是在这个时代快速崛起的美国三大便士报,也称美分报,顾名思义,其主要特点就是价格低廉,每份报纸往往只卖一美分或者两美分。

    在此之前,美国的报纸主要是各类政党报刊,价格昂贵且充斥着大量政党撕逼内容,互相造谣诽谤,以致于被称为美国新闻史的“黑暗时期”。

    直到十一年前也就是1833年,伴随着《太阳报》的创立,这个黑暗时期才得以终结。

    而作为旧时代的屠龙者,以《太阳报》为首的一众商业报刊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的王者。

    “暂时就这三家吧,他们发行的报纸我都要两份,你每隔七天派人送一次。”下雨天说道。

    史密斯眉头微皱:“那么,你每周打算付多少钱?”

    “一张牛皮,我想这应该相当于报纸价格的十倍以上。”下雨天说。

    史密斯毫不犹豫地一摆手:“跟报纸的价格毫无关系,你知道的。每周三张牛皮,我可以专门找个人帮你们跑一趟。再少的话连喂马的草料钱都不够。”

    下雨天思考了一会:“如果你们能再给我们送一些空白的纸张,我可以答应。”

    “每趟附送你们二十磅白纸。”史密斯说。

    生意终于谈妥,虽然史密斯的烈酒大部分没能卖出去,但其它东西倒是卖了不少,并且阿帕奇还预订了许多东西。

    因此双方和过去一样,生意结束后还有所客套,坐在一起喝了点酒,谈笑风生。

    马哨趁此机会,用重生之初从那个白人身上搜刮到的美元,将商队手里的两把柯尔特转轮手枪买了下来。

    两百支柯尔特手枪不一定能有,但眼前这两支一定不能放过。有了这两把枪,他将可以在半分钟内打出十发子弹,足以在某些关键时刻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交易结束,两边的人也喝完了酒,史密斯遂带着自己的队伍离开。

    “怎么了,威廉,莫非你在想哪个女孩子吗?”史密斯看向走神的侄子,开玩笑地问道。

    “我有点后悔把转轮手枪卖掉了,叔叔。”侄子威廉叹了口气。

    史密斯却不以为意:“要我说,你早就该这么做了——看到没有,只有印第安人才会喜欢这种枪,他们还要买两百支。”

    威廉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他忽然又说道:“你有没有感觉,这次的印第安人很不一样?”

    “确实。”史密斯点点头,“他们居然宣布要戒酒,这太离谱了,虽然他们酗酒确实挺严重,但我以为他们永远不会理解酗酒的可怕。”

    顿了顿,他又说:“还有报纸,他们真能看懂吗,那两个印第安人的英语还不如我的小女儿。”

    年轻的威廉说:“坦白说,叔叔,我有点担心……这些印第安人明显意识到了什么,他们正在试图改变,这是一个不好的开端。”

    “也许吧。”史密斯耸了耸肩,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

    威廉又说:“如果印第安人变得强大,一定会对美国不利。我们可能在做一件伤害祖国的事情。”

    “不,没人能伤害我们的国家,我的爱国者侄子。”史密斯却笑了笑。

    威廉不解地看向他。

    史密斯接着说道:“因为我们的祖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马尼共和国!”

    “哈哈哈!”

    商队的许多人都一起笑起来,草原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一周后。

    第一批报纸以及白纸送到阿帕奇人的营地,马哨和下雨天对此早已迫不及待,因此第一时间就去拿到帐篷。

    两人坐在帐篷里,默默地阅读着一份《太阳报》,脸上逐渐浮现出尴尬。

    几乎看不懂……

    马哨的情况不必说,英语本来就烂,这几年又退化了一波,再加上十九世纪英语自身的差别,读报纸如同啃石头一般。

    但让他有些意外的是,下雨天竟也看不太懂报纸,毕竟下雨天的英语是比他好不少的。

    “我的英语是和一个伊利诺人学的。”下雨天咳了两声,解释道,“他只懂口语。文字是我和白人接触时又零散学习的,所以其实不是很熟悉。”

    “伊利诺人?”马哨不了解这个部族。

    “东边的一个民族,他们善于经商,和白人接触比较多。”下雨天说道,“不过他们现在被美国人赶到保留地了。”

    “哦……”

    一阵沉默之后。

    “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文字。”马哨忽然说。

029 【汉语拼音方案】

    “自己的文字……”下雨天叹了口气,“我也考虑过,但却感觉无从下手,并非谁都是塞阔雅。”

    塞阔雅是切罗基人,切罗基文字的创造者,他还曾拜访各族,以尝试创造出一种通行所有部族的文字,但这显然不可能做到。

    最终这位印第安文字事业的先驱在四处奔波中病逝,遗憾而终。

    马哨沉默了一会,似乎还在犹豫,但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说道:“我有一些思路。”

    下雨天闻言不由一愣。

    不过他似乎十分信任马哨,因此并未质疑,而是有些期待地直接问道:“什么思路?”

    马哨起身取来几张白纸以及一根羽毛笔,随后就在纸上书写起来。

    他先是写下26个英文字母,接着又写下了一些它们的组合,如“zh”、“ch”、“eng”、“an”……

    没错,就是后世新中国使用的《汉语拼音方案》。

    印第安人想要发展,文字必不可少。但马哨不是语言学家,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知识,连英语都稀烂,独立创造文字根本不可能。

    他创造文字的思路只有一个,就是从他的母语入手,准确地说是他前世的母语,中文。

    中文是一套成熟的语言,也是一套比较难学的语言。

    因此,虽然马哨不止一次地想过为阿帕奇人全面引入中文,但理智下来想想,还是意识到根本不可行。

    印第安人学中文肯定比中国人学英语更难吧,而在学外语这件事上,马哨自己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如果真的全面引入中文,推行十年,印第安人的识字率恐怕连春秋战国时期的水平都不一定能达到。

    印第安人还有几个十年?

    马哨觉得也就两个,如果等到南北战争打完,印第安人还不能在北美站住脚跟,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足以自保的坚实根据地,那么以后的命运跟前世的历史多半也没什么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阻止了他引入中文。

    这个时代华工尚未到来,美洲的华人凤毛麟角,一个基本没与外界接触过的十三岁阿帕奇少年,该如何解释他那一口流利到令人发指的中文?

    难不成要宣称“昨夜大灵托梦,将一种美丽的文字传授给我”?

    太扯淡了!

    如果是重生到公元前十九世纪,马哨或许愿意这么干。但现在是公元后十九世纪,1844年,麦克斯韦都快要发表第一篇论文了。

    这么做也许开始时在印第安人当中有奇效,但然后呢,印第安人惊叹于神迹昭昭,从此笃信宗教不可自拔?

    马哨不希望这样。

    所以最终,他只能选择《汉语拼音方案》,结合阿帕奇语,创造出一种拼音文字。两者融合的结果可能会不够完美,但这是他唯一能实现的造字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它是后世数以万计的语言学者结合实践讨论出来的结果,既易学,又实用,既简洁,又精准,既适合中文,又贴近英文。

    它虽不完美,但绝对均衡,堪称正六边形选手,有着强大的生命力。通过它,足以拼出所有阿帕奇词汇。

    而且马哨不需要解释什么,毕竟这套方案是1958年的,离现在还有一百多年呢。

    眼下这个年头,别说《汉语拼音方案》,就是威妥玛拼音都还没出现,他直接说是自己发明的就行了。

    至于未来,如果大洋彼岸的中国人发现这套阿帕奇拼音竟然和中文莫名搭配,那也不难解释——缘分嘛!

    正好促进一下双方的友谊。

    甚至更进一步,两边趁此直接认个亲,说是一万年前失散的亲兄弟……反正马哨绝对乐意这样。

    “我的设想是这样。”马哨一边写一边说道,“这些字母和组合的读音和英文差不多,比如a、b、c……an、han、en……然后可以用它们拼成阿帕奇语的词汇。”

    “数字‘一’可以用‘datelaa’表示,数字‘二’可以用‘nakeyi’表示或者简化为‘naki’,数字‘三’可以用‘tagi’……还有这个‘giao’……”

    “对于声调的变化,我们可以加入四个符号,对应四种基本的声调。”

    下雨天年纪轻轻就会说多族语言,语言天分自然不一般,因此很明白了马哨提出的方案,并且可以举一反三,根据拼音规则写出了一大堆阿帕奇词汇。

    “ashilai、gousidan、gonsiei、naniyagei……”一个又一个阿帕奇字词被创造出来,他越写越激动,甚至连笔都有些拿不稳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套绝对可行的方案,甚至在他看来,这简直就是奇迹!

    过去下雨天也想创造阿帕奇文字,但却毫无头绪,有种难如登天的感觉。

    但当马哨提出这套规则,一切就仿佛水到渠成似的,各种字词的诞生是那么的自然而然,行云流水。

    他相信用不了几天,阿帕奇语言就可以完成文字化。

    “马哨,你创造了阿帕奇文字!”下雨天一把抱住马哨的胳膊,唾沫星子激动地四处飞溅。

    “冷静。”马哨尴尬地擦了擦脸。

    下雨天激动依旧,不能冷静,他言之凿凿地说道:“你一定是大灵派来拯救我们的,绝对是!我用生命担保,这一定是大灵的旨意!”

    “……”马哨一阵汗。

    他一直感觉大祭司下雨天的宗教信仰并不强烈,甚至经常流露出一些唯物主义的苗头,现在该不会因为这件事直接变成狂信徒萨满吧。

    他把话题重新引回文字上面:“咳咳,我们需要尽快完成所有字词的建立,并且设置标准用法和更新规则。”

    “标准用法和更新规则?”下雨天有些不解。

    马哨解释说:“标准用法就是所有人都要尽可能遵循的文字使用方法,只有统一的语言才能交流,越统一越便于交流。”

    这不难理解,下雨天恍然点头,但又问道:“更新规则又是什么意思?”

    “更新规则就是改变标准用法的规则,语言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也不能随意改变。我们必须设置一套专门应对语言变迁的规则,只有这样,阿帕奇语言才有生命力。”马哨缓缓说道。

    作为一个来自网络时代的人,语言的改变、创新、淘汰等演迁过程,对他来说就是生活中的常识。

030 【推广文字】

    比如说,在马哨的记忆里,菊花曾经仅只是一种植物,木耳曾经只是一种食物,后来……

    但印第安人却不易理解这个概念,甚至所有前网络时代的人,对于语言文字的变迁都很难有直观的理解。

    “语言会改变?”下雨天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当然了,不然为什么各个部落的阿帕奇语会有所不同,为什么世上会有那么多种语言。”马哨随口说道。

    下雨天说:“也许它们创造出来就是那样。”

    “不会改变的东西不会被创造出来。”马哨说,“而且,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不就是对语言的一种改变吗?”

    下雨天没说话,微微皱眉,他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不是很好理解。

    但他支持了马哨的想法,和他一起完善阿帕奇文字的标准用法以及更新规则。

    在两人的合作下,几天之后,阿帕奇语言的文字化就基本完成,虽然尚不够完善,但已经可用。

    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加上阿拉伯数字,以及一些符号,构成了这套体系的基石,而后以《汉语拼音方案》组合成文字。

    在这套阿帕奇文字中,马哨还增加了一些大胆的表达方式。

    比如他加入了一种括号,这种括号可以将句子中的一部分括起来,以便消除歧义或者更好地反映逻辑关系。就像数学中那样。

    在他看来,长期以来只有口语且交流匮乏的阿帕奇语,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歧义和模糊。从数学语言中引入一些表达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没有什么比数学更精确的了。

    实际上他一度考虑大范围引入数学语言,包括许多现在还没被发明出来的各种数学符号,但尝试一下后发现排版太乱,遂作罢。

    语言文字的更新规则也做了设置,由于现在只有马哨和下雨天懂这套文字,因此更新规则只有很简单的一条:经过两人的同意。

    等到以后学会的人多了,可以组建个“阿帕奇语言文字委员会”什么的,专门负责修订语言。

    “文字有了,我们应该怎么把它推广开来?”下雨天说,“将族人叫过来,我们为他们逐一讲解?”

    “当然,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马哨说,思考了一会,“但我想我们还需要一些辅助手段。”

    “什么辅助手段?”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马哨嘿嘿一笑,卖了个关子。

    第二天上午。

    下雨天和马哨在营地中间的空地上召集了五六十个年轻族人,准备向他们讲授新生的阿帕奇文字。

    “告诉你们一个惊天的好消息。”下雨天兴致勃勃地看着坐在前方的五十多个年轻学员,声音中有着难以抑制的激动,“我们发明了——文字!!!”

    他张开双臂,面色潮红,像个激昂的歌唱家。

    “……”

    然而,下方却一阵鸦雀无声。

    席地而坐的年轻人们一脸茫然,随即互相看了看,议论纷纷。

    “文字,那是什么?”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肚子好饿,我想吃生牛肝。”

    根本没人关注文字的事,如果不是因为下雨天是大祭司,马哨是令人敬畏的战士和工匠,他们才不会老实地待在这呢。

    “文字啊,是文字,我们发明了文字,你们——”下雨天顿时有些焦躁,但很快被打断。

    马哨一拍他的肩膀:“他们现在不会明白的。”

    下雨天叹了口气,然后点头:“你说得对。”

    他不再试图让人们明白文字的意义,而是摆出一副大祭司的姿态,拿出一张写着字母的纸。

    “看向我手中的纸,这上面写着二十六个符号,而你们必须记住们,就像记住自己的手指头。”

    “跟我念,啊,波,呲,的,俄,佛,哥……”

    年轻的族人们似懂非懂,但他们知道应该听从大祭司的命令,于是纷纷跟着念。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下雨天和马哨轮流担任小学语文老师,为这几十个年轻的族人讲授拼音规则和一些应用实例。

    不得不说,来自1958年的《汉语拼音方案》确实是一套强大的方案,尽管它最适合的语言是汉语,但和阿帕奇语结合之后,依旧表现出了活跃的生命力。

    仅仅经过几天的学习和训练,第一批学员便初步掌握了文字的使用方法,个别天资聪颖者甚至已经可以进行比较流畅的书面表达了。

    而就在此时,马哨带着一个皮包和一块刻着格子的木板出现在课堂上,表情颇带着些神秘。

    “马哨老师,那是什么?”学员们看着他的表情,不禁问道。

    坐在一旁的下雨天也面露好奇之色。

    “我来教你们玩一种游戏。”马哨说道,将手中木板放在地上,然后打开皮包,从中拿出一沓纸片。纸片上面似乎写了许多文字,还绘有一些图案。

    “游戏?”人们更加感到好奇。

    马哨随便指了一个学员隔着木板坐到自己对面,然后让包括下雨天在内的所有人围过来。

    “这是一张卡牌,我这一沓总共有六十张。”马哨抽出一张纸片,上面用简陋的线条和色彩勾勒出一条巨龙。

    “青……青眼白龙?”一些人认出了纸片上的文字。

    “文字学得不错,就是‘青眼白龙’。”马哨微笑道。

    这些纸片正是他制作的《游戏王》卡牌,还混合了许多《炉石传说》的设计。

    当然,不论是和游戏王比还是和炉石传说比,他刚设计出的这一套都是低配版,或者说青春版。

    图案十分简陋,规则也大幅简化,牌数也只有六十张,只是文字较多,目的就是为了辅助推广文字。

    这个时代的人没什么娱乐生活,印第安人的娱乐生活尤其贫乏,他相信这种新奇的游戏可以引起人们的兴趣。

    而想要在游戏中获胜,则必须看懂卡牌上的文字说明,这便起到了促进文字推广的作用。

    马哨也加入了大量印第安元素,比如加入“雷鸟”、“大灵的祝福”、“中部大平原”、“特库姆塞”、“塞阔雅”等卡牌,还有科技元素,比如“铁路”、“战舰”。

    还设计了一些跟美国有关的卡牌,比如“美国总统哈里森”,主要效果是“屠杀”:杀死场上全部印第安角色;以及“偶染风寒”:只能存在一回合,下一回合即因肺炎而死。

    “游戏的名字叫做‘决斗卡’,双方遵循基本规则和卡牌效果进行决斗,谁先让对手失去全部生命值,谁便是决斗的获胜者。”马哨继续说道。

    “都有什么规则?”

    “先从决斗场说起,也就是这张木板,看看上面的格子,这几个格子是用来放置角色卡的位置,而这几个用来放置道具卡……”

    “这几个小圆圈表示生命值,开场时用石子放在上面,每减少一点生命值即移除一颗石子,石子全失即决斗失败。”

    将规则讲清楚之后,马哨看向自己对面的学员,一笑说道:“好了,规则你已经知道了,现在让我们开始第一场决斗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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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印第安重生介绍:
马哨,中学物理老师,重生到1840年的美国,成为一名阿帕奇族印第安人。他必须拯救自己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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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十九世纪、美洲、墨西哥、殖民、印第安人、黑人、华工、铁路、科学、工业革命、南北战争……1840印第安重生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1840印第安重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1840印第安重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